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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6 20: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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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东方英语》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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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学霸练成记——新东方名师的英语学习之路

英语学霸练成记——新东方名师的英语学习之路试读: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名师是这样学习英语的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的英语学习之路

◎ 文 / 汪海涛

英语对每个学习者来说都很难。尤其是刚刚接触时,大家会感觉一头雾水,所有的声音和文字都像是某种外星人的密码符号,该如何破解、如何记住以及如何推理都需要经历一番艰苦的摸索。回顾我的英语学习历程,那要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那时候没有语言环境,没有听说设备,没有英语高手,没有学习资料。我第一次接触英语是看电视节目中播放的教学片《跟我学》(Follow Me)。该教学片里的语言对话是通过情景短剧来展现的,节目中老外夸张的表演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学们在聊节目中的语言小故事时会笑着模仿里面的口语。那时,我才意识到学习一门语言是要靠趣味来拉动的。上初中时,英语课教得很死板,比照本宣科还费劲,因为老师总在强调一些比语言本身更复杂的抽象语法现象,让我们死记硬背各种语法规则,对此,我倍感恐惧,感觉自己难以坚持下去。暑假参加英语培训班,口语老师也生硬地强迫每个人轮流复述和翻译,词汇量还不够的我常常答不出来。因此,那时的我对英语课非常抵触,不知如何是好。趣味教材引导主动学习

正当我为学英语犯愁时,我在书店遇到了一套好玩的教材——《新概念英语》。这套书配录音磁带,里面的每一课都有趣味漫画、生动的对话或故事,以及滑稽、幽默的语言。我当时感觉学这些比上英语课有趣多了。于是,我利用了一个暑假挑战自己,把读完《新概念英语》第二册作为暑假的学习目标。在那段时间里,我每天学三课,把单词抄写在卡片上,做完每课的练习,再跟读一遍录音,将听、说、读、练习、背诵结合到一起学习。我在学习上能够很好地管理自己,而且我对课文中的生动故事以及故事中的幽默很痴迷,因此每天下午我都能按计划坚持学习《新概念英语》,每天都很有规律地读新的故事,征服新的词汇。学习了一段时间之后,回到学校上英语课时,我发现自己以前对英语课的恐惧感消失了,因为大量的知识点我已经通过自学接触过了,能够很轻松地回答课堂上的问题,参加考试也感到很轻松。我一般是随着自己的语感答题,从不刻意去理会老师所讲的晦涩的语法概念。在《新概念英语》第二册的陪伴下,我顺利地读完了初中、高中。如果你问我,为什么我能够像疯子一样坚持自学完每一课,那主要归功于这套教材的趣味性,这是我真正想读的书,爱读的书,读完和学完之后还感到意犹未尽。其实当时也有不少同学在学这套教材,但是我更用心些,而且坚持下来了,因此取得了不错的学习效果。

中学时代也正是我最爱音乐的年龄,我经常背着吉他唱歌、练歌,学习和弦伴奏,还跟着一个长发青年老师学会了“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Yesterday Once More”等英文歌曲。每天我都要翻阅的书是《英文歌曲100首》,一边看着曲谱弹吉他,一边把优美的英语歌唱出来,不知不觉就学会了30多首歌。从此我对英语的畏惧感彻底消失了。

凭着自己在英语上的优势,我考上了北京大学英语系。虽然高考结束了,但是还有更多的目标没有完成,我很想坚持自学完《新概念英语》系列。高考之后1990年那一整年军训的业余时间就成了我攻克《新概念英语》第三、四册的宝贵时光。因为自己对《新概念英语》的热爱,因为在艰苦训练后有很多能够专注的时间,我每天都能学上其中的一到两课。有人会问,自学会不会很累?我的答案是“不累”。跟老师学是被动学习,不管老师有多少精彩的发挥,自己总归还是机械地被人牵着走,时常会忽略独立思考和记忆。而自学是自己在探究,在思考,在查阅,在记诵,这样自己对知识和信息会掌握得更牢。《新概念英语》第三、四册的课文比较长,只读一次的话,吸收的东西有限。因此,每天晚上熄灯后,等教导员检查过后,我又会打开手电,仔细地品读课文。起初自学《新概念英语》是兴趣所致,但军训的那段时间里,我感觉到了坚持的力量:每天推进,坚持不懈,不读一两篇就难以入眠。周末我就带上录音机到大草坪上去静坐一天,把一周的听说内容补上。《新概念英语》伴随我度过了艰苦难熬的军训,教材里的故事及其中的幽默也让我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海量阅读扩大视野

进入大学之前,我没有想到读英语专业是另外一种体验。在北大读英语专业,兴趣已经不那么重要了,而是要凭自己强大的毅力和自制力来适应北大严谨的学习生活。从语言到文化和文学,从精读、泛读课本到包罗万象的英语图书和工具书,英语学习的重点已发生了改变。当接触到文学和语言学时,我才发现自己以前只是接触了语言这门工具,真正的英语知识来自于每门专业课要求的阅读书单。从此,学英语不再是简单地精读课文,而是要有海量的阅读、独特的思考、勇敢的表达。如果自己仅仅掌握了这门语言的外壳,而并不了解语言包装的精彩世界,那会有多么遗憾!于是,大学阶段我的目标逐渐形成了,那就是博览英美世界名著及文学评论。

从英美文学史开始,我开始接触一个个作家以及他们的一部部文学作品:Geoffrey Chaucer (杰弗里·乔叟)、William Blake (威廉·布莱克)、William Shakespeare (威廉·莎士比亚)、William Wordsworth (威廉·华兹华斯)、Jane Austen (简·奥斯汀)、William Thackeray (威廉·萨克雷)、Charles Dickens (查尔斯·狄更斯)、Brontë Sisters (勃朗特姐妹)、Thomas Hardy (托马斯·哈代)、D. H. Lawrence (D. H. 劳伦斯)、Oscar Wilde (奥斯卡·王尔德)、Mark Twain (马克·吐温)、Nathaniel Hawthorne (纳撒尼尔·霍桑)、Ernest Hemingway (欧内斯特·海明威)、F. Scott Fitzgerald (弗·斯科特·菲茨杰拉德)、 William Faulkner (威廉·福克纳)……阅读诗歌、小说的原著让我在名作精彩、生动的语言中冲浪,也接触到一个个不同的时代以及许多非凡的人生故事,了解到作家深沉的哲学和人生的思考。在读过的数不清的作品中,有生动幽默的短篇小说,有充满神话隐喻的诗歌,而更多的是厚重的长篇小说。自己还记得读的最艰苦的几部长篇小说是《名利场》(Vanity Fair)、《飘》(Gone with the Wind)、《米德尔马契》(Middlemarch)、《大卫·科波菲尔》(David Copperfield)和《白鲸》(Moby Dick)。这几部小说部部像砖头,都在一千页以上,读起来很费工夫,不过读进去之后真的让我废寝忘食。阅读完每部作品,我还会在图书馆借上五六本文学批评图书,辅助自己做研究和论文。这样的日子非常艰苦,我一直以教授们的治学名言“要坐得住、忍受寂寞才能有收获和成就”来勉励自己。

在艰苦的读书岁月,身边的教授们给我们带来很多精神上的快乐。罗经国教授在诵读John Keats (约翰·济慈)的唯美诗歌时会潸然泪下,刘意青教授经常畅谈旅美趣事,申丹教授让我学会了叙事背后的视角以及多视角交错的奇妙,胡壮麟教授常常提起在澳大利亚讲学的见闻,辜正坤教授平和的语言背后是对莎士比亚作品及翻译深刻的洞察和研究。总之,北大的读书生涯让我全身心浸泡在英文里,在浩渺的文学世界里自由旅行,读书辛苦但身心快乐。阅读完这些文学作品,各种艰深晦涩的文字对我来说也都能够轻松地破解了。我的本科和研究生论文研究的都是20世纪英国作家W. S. Maugham (W. S. 毛姆)和E. M. Foster (E. M. 福斯特)。我读完了两位作家所有的小说作品以及在图书馆能够找到的评论书目,也研究和领会了两位作家不同的世界观和人生态度。两位作家的作品对我自己的人生价值选择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良好的功底出自严谨

读书生涯中,有三位老师的告诫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明白了良好的功底出自严谨的道理。

一次是英语系王逢鑫教授在口译课堂上对背诵的强调。开始的时候,很多同学都不能把要求背诵的相关段落顺畅地翻译出来,每个人都很焦虑。王逢鑫教授告诫我们,就算口译员的英文水平再高,在临场口译时也会感觉捉襟见肘,狼狈不堪。没有扎实的基本功和艰苦的训练,就谈不上熟能生巧。基本功不是靠recognition (认知)来做出反应的,而是靠100%的牢记,只有背诵才能达到牢记的效果。上他的翻译课,我们每个人都很紧张,必须在课前大量背诵固定表达和古文翻译。不过,梅花香自苦寒来,经过大量的背诵练习,我们背诵东西终于能够更加顺畅了。同时也对那些口译高手感到无比敬佩,因为他们出色的临场发挥不是因为见识得多而取得的,而是通过惊人的努力,牢记得多外加练习得多才达到的。而一般的英语学习者还仅仅停留在见识多少的程度之上。

另外一次是陶洁教授的美国文学课,几名成绩一贯优秀的同学论文分数都不及格,陶教授的理由是他们论文的观点和措辞与某些书中的细节相似。这是一门必修课,如果这门课的论文没有通过,他们将无法拿到文凭,情况十分严重。然而,不管这几位同学如何恳求,教授的回答都是他们要为自己的做法付出代价。事实上,这几位同学的论文也谈不上抄袭,仅仅是少量的细节相似。但陶教授想借此严厉地告诫我们治学要严谨,不能有半点蒙混的态度,而且写论文时出现拼写、标点、表达、搭配、用词等方面的错误都是不可原谅的。正是这样的严师培养出了班里严谨的学习风气。从那时起,我们就会互相检查论文,互相挑错,对任何一点疑问都不敢放过。

第三次是在新东方的GRE课堂上,牛气震天的钱永强老师不停地打击那些背单词偷懒的学生。红宝书的词汇是GRE考生们夜以继日猛攻的堡垒,而最终还是有很多人不能全部攻克下来。“如果连单词都拿不下,这些‘土鳖’就别想进美国高校,连上课都听不懂。”钱老师经常这样说。英语专业的学生因为自己见识过很多单词,往往会误以为自己不需要花很大力气去背单词,然而这往往是错觉。像我这样在大学背诵过《新英汉词典》的人在GRE学习班上也不敢怠慢,仍旧安下心来踏实学习。因为我知道仅仅认识这些单词还不够,还要熟练分辨词汇的差异、相关的同义词和近义词,以便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精确判断、推理和选择。在钱老师百般打击下,来自首都各高校的学生们拿出了前所未有的疯狂,在结班前把词汇都背了下来。

学习英语的历程非常漫长,在此无法对听、说、读、写、译如何学习和训练一一赘述。而我在这篇回顾中所提及的是我认为学习英语最重要的三点经验。第一,通过对一套优秀教材的精学打下扎实的功底;第二,在大量原汁原味资料的阅读中让自己真正获得营养;第三,严谨地完成每一项学习任务。学英语没有太多捷径可走,你可以花20%的力气,也可以花50%的力气,更可以花100%的力气,因为态度和付出不一样,也就有了差、中、好的结果。作者简介:

汪海涛,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副总裁,新东方考研英语、四级、六级教学专家,先后编写出版《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听力理解精要》、《大学英语四、六级听力高分速成》、《考研英语历年全真试题解析》、《考研英语写作创作策略与高分范文》、《中/高级口译笔试备考精要》、《中/高级口译口试词汇必备》、《英语高手是这样炼成的》、《英语考试高分全攻略》等学习图书。同时在国内《成才与就业》、《海外留学》、《新东方英语》等杂志发表诸多文章,深受广大学生的欢迎。

学英语的那段青春岁月

◎ 文 / 王江涛

很荣幸收到《新东方英语》杂志约稿,诚惶诚恐,谨将自己年少时学习英语的孤陋所得聊记于下,贻笑于大方之家。英语启蒙: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由于我出生并成长于农村小镇,父母均不识英语,自幼缺乏学习英语的土壤。邻居小伙伴的父亲为英语教师,那个小伙伴在幼儿园之前即可熟背英语字母歌,我当时颇为羡慕,惊为天人。当时小学并未开设英语课,我在中学之前连英语字母都认不全,很是惭愧。1984年我进入镇上的一所普通中学,才开始接触英语。启蒙老师是我当时的班主任张文彦先生。先生毕业于一所中专院校的中文专业,并未学过英语。分配到镇上时,镇上不缺语文教师,缺英语教师。先生遂开始一边自学英语,一边教授学生。印象中先生教学比较活泼,所以大家并不讨厌英语课。当时流行一部台湾电影《搭错车》,其中由苏芮演唱的主题歌《酒干倘卖无》红遍大江南北。一次课上,忘记何故先生竟然唱起此歌,引得全班瞠目,至今历历在目。自此以后,嗓音大气飞扬、高亢入云的苏芮一直是我最爱的女歌手,无人能出其右。

初二结束的暑假,南开大学中文系硕士毕业的二哥带我去看了一部美国电影《罗马假日》,电影里那世外桃源般的纯真爱情故事让我艳羡不已。于是,这部电影成为我至今最爱的电影,影片里英俊潇洒的格列高里·派克与人间天使奥黛丽·赫本成为我最爱的男女演员,无人可以取代。这部电影也开启了我最大的一个业余爱好——看英语电影,并使我间接对英语开始有了一些好感。我始终坚信:一切方法皆是可有可无的天际浮云,发自肺腑的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英语学习也不例外。

1987年初中毕业,我由于成绩较好,考入当年全市排名第一的重点中学河北省邯郸市第一中学,1990年我参加高考时该校排名全省第二。进入全市重点,我才见识到人外有人!高一时我在全校成绩最差的四班,高一结业时我在全班60人中排名第26位,数学仅55分,物理才57分,感觉自己前途渺茫。当时我正处于青春叛逆期,逆反心理异常严重,沉迷唐诗宋词中无法自拔,厌学情绪高涨。高二的12月,有一晚实在忍无可忍,我找到父亲,明确要求退学。“退学之后做什么?”“读唐诗!”“唐诗不能当饭吃啊!”之后父亲说了一段至今令我刻骨铭心的话:“孩子,咱们家一没有钱,二没有关系。如果考不上大学,你只能去当个工人!”面对冷冰冰的现实,我跑到外面的街上痛哭,没有人能帮我。

第二天,我选择奋起直追!英语是我认为最简单的一门课,花的时间也最少。每天上课认真听讲,课下几乎从来不学英语,只是每天早自习七点半到八点时坚持晨读,背熟了高中三年全部六本英语教材。我坚持每天复习昨天背过的文章,每周一复习上周背过的文章,期末复习半年背过的所有文章。英语考试也成为最轻松的游戏,完全按照语感做题,不需思考,正确率极高。我的总成绩也从全班第26名跃升至全年级前5名。

高中时我最大的梦想是成为李白一样的诗人,“兴酣落笔摇五岳,诗成笑傲凌沧洲”。高考前,班主任建议我报考中央财经大学国际金融专业,被我断然拒绝,我给出了一个年少轻狂的理由:“如果那样,20世纪的中国就没有诗人了!”当时我决意要报考自小梦寐以求的北京大学中文系古代文学专业,不过最终被我的偶像二哥劝止。二哥认为我高中已经读完《中国文学史》《中国古代文学参考资料》等几乎全部中文系本科教材,重学无益。应该读英语专业,博览英美文学原著,“双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读宇宙文章”。年轻气盛的我颇为心动,转而改考英语专业。

1990年高考题目很难,满分为640分,一本线为444分,重点线为461分。我一举估分515分,估分为全校第一。本想报考北大英语专业,但全省只招四人,本校就有四人报考,风险颇大。一时冲动,我决定改报当年总分要求更高的北京外国语大学。分数下来,自己多估了30分,实际考了489分,英语得了89分(满分为100分),被北外录取。当年河北省文科类及外语类总分状元也在我们学校,总分535分,但英语考了77分,最后该同学上了北京大学英语专业。

高中学习英语的经历使我至今坚信:背诵是提高英语实力和考试分数最好的方法。北外生涯:英语学习者的天堂

北外的学习生涯是我人生中学习英语最重要的一个阶段。北外英语系1990级共120人,46位男生,74位女生,我才真正见识了“天外有天”。我的同学中有当时外交部翻译室主任的弟弟,有莎士比亚作品的最牛中译者朱生豪先生的唯一嫡孙,有北外教授子弟以及各地高考状元。印象最深的是,我的同学中有几十位杭州、南京、长春、武汉等外国语学校以及北京四中等全国名校的保送高才生,从小精研英语听说读写,进入大学时的英语水平就相当于英语系大二学生水平,令我们这些来自普通中学的学生望洋兴叹。

当时的北外,大师云集,灿若星河。北外的三大英语泰斗——语言学泰斗许国璋、英国文学泰斗王佐良、美国文学泰斗周珏良如三足鼎立,遗憾的是三位泰斗当时已经不给本科生上课了。数十年来,《许国璋英语》风行全国,妇孺皆知。学校曾经组织全校学生在大礼堂聆听许先生的讲座,讲座内容我已经几乎全部淡忘,只记得先生登台之后,在众目睽睽之下,提了一下裤子,感觉煞是亲民。我还曾在窗外偷窥过王佐良先生给研究生上课。我在校园中也常偶遇陈琳、张道真、薄冰等语言、语法界泰斗。当时的北外不愧为英语爱好者的天堂!

给本科生授课的教师也是群星璀璨。文坛泰斗冰心先生的两位女儿吴冰与吴青教授美国社会课程,英文写作权威熊德倪先生教授写作课程,当时北外英语系主任、《新概念英语》中文合著者、美国博士何其莘先生教授英国文学,美国文学名宿钱青先生教授美国文学,主持人杨澜女士的父亲杨鑫楠等先生教授英语精读。而当时的青年教师现在已经成为北外的资深教授,如侯毅凌老师、申雨平老师、李又文老师、王一虹老师。20年之后,对于这些老师我仍然记忆深刻。

当时的北外名闻遐迩。1990年中央电视台举办了一次主持人大赛,1986级北外大四学生杨澜一举拿下一等奖,1988级北外大二学生、后来的凤凰卫视主持人许戈辉荣获三等奖,在全国引起一阵轰动。我入学时,杨澜已经毕业,校园中倒是常常可以见到许戈辉的身影。1992年,现在蜚声国内的湖南卫视当家主持何炅进入北外阿语系,住在我的楼下。每天傍晚吃饭的路上总是能听到校广播站主持人何炅独特的声音。上学期间,央视举办了一次全国小品大赛,何炅拿了大奖,闻名全国。听说读写:英语全攻略

当时规定,英语系学生如果不能通过专业四级考试,将无法拿到学士学位,而且只有大二一次考试机会。谁也不知道专四会有多难,所以我们在大学前两年都学得废寝忘食,异常刻苦。大学期间,我学习了听力、口语、精读、泛读、写作、口译、笔译、语音、语法、视听说、英美文学、英语国家概况、美国社会等众多英语课程,还学习了中国古代文学、现代文学、当代文学、西方经济学等各类选修课程。

印象最深的是,大一上半学期开设了语音课,当时教授我们的是吴一安教授,宿舍一位同学的姨母、后来的全国考研英语命题组组长。由于自己在上大学前没有专门学习过语音,天赋也欠佳,我的语音不是很好。吴教授从全班20位同学中选出四位语音欠佳的同学下课单独辅导,我“荣”列其一。每天下课后我反复跟读模仿张冠林先生的《语音入门》,屡屡模仿却不能过关,自己心里颇为焦急。经过半年的训练,考试才得以合格。只是这段经历给我留下了语音阴影,此后我一直认为自己语音有问题。

听力也是印象最深的课程之一。有一门听力课程每周两次课,每次课的时间为两小时,要求学生全文听写正常语速的BBC、VOA新闻。由于没有经过专门训练,这门课对我是个极大的挑战。于是,我课下最常去的地方就是语音教室,那里有浩如烟海的英语磁带,我与大家争相借阅聆听,设法提高自己的听力水平。那时,一位叫做梁艳的年轻听力老师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梁老师教学风格异常活泼,大家都非常喜欢。很多时候当我们愁眉苦脸地进入听力教室时,梁老师会兴奋地告诉我们:“孩子们,今天咱们不听写新闻了,看美国电影!”这是我们最喜欢听到的消息。有一节课,梁老师让我们用英语介绍自己印象最深的人,班上两位女生谈论的是当时穷困潦倒、其貌不扬、一无所长、无比叛逆的王江涛,而我用英语介绍的是古往今来我最爱的朋友——庄子。虽然小时候,我的一只耳朵被顽皮的小朋友掏坏过,但由于对梁老师的喜爱,听力课程成了我大学期间成绩最好的一门课,5分制中,我常常可以获得5或5-的成绩。

大学时,口语是我学得最差的一门课之一。当时学校规定,从大一到大四,每位学生每天必须和同班的一位异性练习一小时口语,全班所有男生和女生每天轮换,地点不限。现在想来,这倒是谈恋爱的好机会。可惜当时女生们似乎都瞧不上我们这些土得掉渣的男生,而男生也看不上那些趾高气扬的女生,恋爱的人并不是很多。多年之后,当我们重新聚首,却感觉男生人人英俊潇洒,女生个个性感漂亮,有恍如隔世的感觉。

比较而言,英语精读是大家普遍不太喜欢的课程,每周五都要进行一次小测验,计入期末总成绩,每次测验前我都如临大敌。当时我上这门课时经常趴在桌上睡觉或默写唐诗宋词,现在回想起来很是后悔。如果当时知道自己以后会以英语教学为生,我应该会学得异常刻苦。当时北外每班只有20人,小班教学,班上有人睡觉,老师应该是一目了然。但现在想来惭愧的是,没有一位老师因为学生课上睡觉批评过任何一位学生。这一点我望尘莫及,如今在新东方教学十年有余的我,即使看到500人的班上有人睡觉或玩手机,仍然心中不爽。

相反,英语泛读课是很多同学喜爱的课程。大学前两年我们不分专业,重在夯实英语基础,大三分为英美文学、翻译、国际文化交流、国际关系等几个专业方向。我自然选择了英美文学专业,每周泛读的书目就是英美文学名著,比如《罗密欧与朱丽叶》《简·爱》《呼啸山庄》《双城记》等。我们课下泛读,课上讨论,最后还有期末考试。由于老师多是女教师,泛读书目多为爱情文学,令我们这些“清高”的男生很是痛苦。

大学四年转瞬即逝,毕业论文要求全英文,5000词以上,题目不限。我拟定的题目是自己当时的最爱——《道教对李白及其诗歌的影响》。系里的传统是论文题目贴在系办墙外,有兴趣辅导的老师将自己的名字写在题目旁边。不幸的是,我的题目在墙上贴了一个月也无人问津。最后,当时国内的英文写作泰斗丁往道教授将我纳入麾下。记得我们当时中小学英语教材全国通用,审订者即丁教授。丁教授主编的《英语写作手册》多年来一直是国内各大院校英文专业的写作指定教材。当年丁教授包办了三篇无人问津的英语论文,主题分别涉及李白、杜牧和陶渊明。我辛苦创作了两个月,交给丁老师初稿,一周之后丁老师返回初稿,里面全是红笔批改的写作错误,至今仍然感动于丁老师的认真务实精神。

如今,大学生涯已随风而逝,但那些梦魂萦绕的学英语的青春时光将铭记终生!作者简介:

王江涛,北京新东方学校考研英语写作课程主讲教师,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功勋教师。著有《考研英语高分写作》《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一本通》等书籍,新浪微博为@新东方王江涛,微信号为jtwang2013。

我们学英语那会儿——三代人的英语学习之路

◎ 文 / 贾冬梅

有一次去市场买菜,卖豆腐的大妈在打电话,她一边给我切豆腐,一边对着电话说:“OK. Bye-bye!”我忽然就笑了起来。Yes、OK这些简单的英语单词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常用语,即便是年纪很大的人也能脱口而出了。

想起寒假时我的侄子放的一首歌,旋律很优美,我却一个单词也听不懂,声音类似“唔嘚啊唔嘚,巴巴唔嘚……”,反反复复。我问他这是什么情况,他说:“一首法语歌,翻译过来就是‘爸爸去哪儿了’。”他的爷爷(我的爸爸)哑然失笑,说了一句日语:“臊嘚思耐(原来如此啊)。”

现代资讯如此发达,连“厕所”都用英文字母WC来代替了,社会进入了一个文化大融合的时代。语言是传承不同文化的载体,每一种语言都以其独到的魅力勾起我们的兴趣,吸引我们不断学习。掌握一门外语进行涉外交流沟通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化现象。但是在30年前我们学英语那会儿,甚或是50年前父亲那辈人学英语那会儿,学习的目的不一样,供学习的硬件和学习的方法也大不相同。看来,回忆一下我家祖孙三代人学习英语的历程是件“忆苦思甜”的事情。为祖国强大而学英语

父亲是上世纪60年代的大学毕业生,他阴差阳错地选择了英语专业。他那一代人中学时代学的都是俄语。我们小时候经常听他回忆当年学习俄语的情景,我到现在还记得他说的非常有趣的几个俄语词:欧期尼哈拉朔(好),达斯维达尼亚(谢谢)……而说起来为什么他当年要学英语专业,老爸说,那时候国家需要人才,英语方面的人才又奇缺,为了响应党的号召,他愿意去当“先驱”。理由就这么简单!父亲那一辈人当时根本就不会去想就业、赚钱和前途之类的问题。

父亲那一辈人本来上学就晚,到了大学才从26个英文字母开始学起,这无疑非常困难。在语音课上,他们要死记硬背48个音标,而且老师要求极其严格,几个月的学习之后,老师便要求学生上课不许说汉语。父亲当年的老师中有这样一位:他早年也是读的俄语专业,大学毕业后留校当俄语老师,后来响应党的号召去上海外国语学院进修了几年英语,回来后改当了英语老师。所以,学生们在被这位老师告知上课时不许说母语之后,就钻了个空子,如果不会用英语表达,他们就会半英语半俄语地和老师沟通,搞得课堂上笑声不断……大家虽然年纪大了,刚开始学英语也很吃力,但是那时的他们理想远大,而且把老师的话当“圣旨”一样绝对执行,所以进步还是很快的。听父亲说他们深更半夜都在背英语,半夜说梦话都“蹦”英语单词。那时,倘若泛读老师要求学生们一周内读完某本英文原版小说,学生们绝对不敢八天完成,所以到现在老爸还能如数家珍地说出好多英文小说的名字: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Robinson Crusoe、Pride and Prejudice、Jane Eyre、Wuthering Heights……父亲已把这些小说的内容烂熟于心,动不动就会在难以做出抉择的时候喊出莎翁的名句:“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这一切是有原因的。那时,课本上满是这样的句子:“Long live Chairman Mao (毛主席万岁)”“Chairman Mao is the red sun in our hearts (毛主席是我们心中的红太阳)”“The working class is our leading class (工人阶级是我们的领导阶级)”……因为课本中与日常生活相关的词汇很少,更多的是政治词汇,所以他们就会在难得的英文原版作品中汲取营养。那时没有多媒体,学生们自己也买不起录音机。但是每个教室里会配有一个喇叭,由系里的语音室统一在固定的时间给学生播放录音,有时是课文的录音,有时是事先从广播中录下来的Radio Peking或者BBC节目,但绝对不是现场直播。每周一次的英文原版电影放映算是过年般的英语学习大餐了。对于学习任务,只要老师一句话,学生们无不言听计从。老师说,学习英语需要点滴积累,于是每天早操之后学生们便在校园里甚或是马路边上背单词或读课文,边走边大声朗读。老爸就通过这种方式背过不少莎翁名句,这还真有点咱们新东方名师的范儿。俗话说,严师出高徒。后来听老爸说,他的很多同学都成为教学一线的领军人物。看来功夫果然在诗外啊,想学好一门知识,不下苦功夫是不行的。

父亲是他那个年代以英语为专业的人士的典型代表,但事实上,他们那个年代的英语普及率是极低的。社会上还在进行扫盲工作呢,英语这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东西又有几个人懂呢?那时候会说英语的人简直是凤毛麟角。同时,整个社会对英语的认同度也没有现在这么高,所以他们的英语学习路之难可想而知,他们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资源“简单而原始”,唯有“刻苦”两个字能为那个时代做个总结了。

写这篇文章之前,我认真而又严肃地拿着纸和笔对老爸进行了“采访”,记了满满三页纸,因为本文篇幅有限,还有很多精彩的内容没能和大家分享。但是,当我听到一位70岁的老人迄今还能用字正腔圆的英式发音流利地说出“This is Radio Peking. We’re now on the air with one program in English from North America”时,我惊诧了、感动了、汗颜了……我简直想象不出他们那代人是怎么学英语的,而50年前的所学和所听又是如何影响了他的一生。但我能深深感受到的是,英语已经融入了他的血液中——这是什么样的热爱和刻苦才能达到的境界啊!为高考高分而学英语

我这一代是从初中开始学英语的。当时,社会上已经流行学英语了,不过那时的我也不知道英语到底能干什么用,只知道高考时英语跟语文、数学一样是一个必须拿高分的主要科目,如果学不好,就会给总分拖后腿,所以必须学好。因此我的学习重点就是背单词、学语法、练阅读,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一个目标——高考。我每天枯燥地背单词,做阅读理解,对听力、口语等交际能力关注得非常少。由于英语课文的趣味性和实用性差,所以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学习英语是一件苦差事。而我的英语成绩之所以长期名列前茅,完全得益于我自己发明的“懒人学习法”——朗读。因为懒得去动笔,所以每天早上晨读的时间便是我的快乐时光,开始是装模作样地做给老师看,后来大声朗读居然成了我的最爱。至今我还记得高一英语课本第一课的第一段:“Karl Marx was born in Germany and German was his native language …”为了装出一副学习的样子,我这大声朗读一坚持就是六年,万万没想到这居然成就了我的英语高分。每次考试后,老爸帮我分析英语试卷时,常问我为什么这道题选这个、那道题选那个,我就告诉他,语感就是这样的。老爸总是满意地点点头,不再多说。所以我教英语之后,就特别强调学生要朗读和背诵课文。

懒人学习法还成就了我的阅读能力。为了逃避做家务,我就假装看书,因为我发现只要自己捧起书来看,无论是课内书,还是课外妈妈的藏书,甚或是老爸珍藏的英文简易版读物,爸妈从来都不打断我。开始时,我的确是假装看,但后来就入了迷。而这样大量的阅读在无形中锻炼了我的阅读能力,让我学起语文和英语来轻松自如。读高中时,英文的阅读理解比重越来越大,我自然成了这方面的高手。因为我一直有阅读的习惯,阅读速度很快,并能够很好地抓住重点,所以学习效果奇好,考试分数高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了。

可是,尽管我以高分考入了英语系,但是当年的我除了会答题,对听力的练习几乎是零。因为英语听力和口语没有列入考试范围,所以我在听说方面没有得到任何锻炼。到了大学,第一节听力课带给我的震撼和挫败感让我记忆犹新。进入到被我称为“高档而又豪华”的语音室,我感到一切都很新鲜,欢欣地戴上耳机,其后耳机里面传出了“叮”的一声,然后便是《Step by Step》这本我人生中第一本听力教材的第一课。刚刚五分钟过去,我就已经泪流满面了。我不是因为语音室的高档而激动,而是因为不知道耳机里放的是什么,不知道录音和我手里的听力教材是何关系,不知道录音读到哪儿了,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总而言之就是乱了阵脚。再抬起头来看几个从“大城市”来的同学,他们竟然已经举手,“blah blah”地回答老师的问题了。这是何等的差距呀!再说说口语,那时系里每周三举办“英语角”,大一上学期时,我带着胆怯和羞涩去听师哥师姐们用英语侃侃而谈,而自己只会说:“I am a freshman. My English is poor.”听力和口语受了打击之后,不服输的我发誓要攻克英语听说。

当时我们学院会在每周五晚上放映《走遍美国》(Family Album USA),那是我们那个年代仅有的几个英文视频教程之一。我是该教程长期的追随者,观看时我还会带着笔记本,把经典的内容记录下来,回来后背诵。那时的我常常在学校图书馆里抱着英文大字典苦苦查阅词汇并背诵。天刚亮,我就抱着爸爸用一个月的薪水为我买的短波收音机收听VOA Special English。熄灯后,我戴着耳机听录音,安静的夜里会有录音机被我反复倒带的咔哒声。为了防止睡着,我经常坐着听,以至于宿舍中的大姐起夜时看到我在床上的身影以为我是在梦游。每到假期回家时,我都会到表哥的电器修理部去“保养”一下自己的随身听,其实无非就是去清理一下录音机的磁头。每当听到表哥说“你这磁头磨得也忒厉害了吧,都磨出大坑来了”,我心里就偷偷乐,因为只有我知道,这随身听记录着我跟英语“恋爱”的日日夜夜。那时,我还会做一个“富婆”,到学校的语音自习室“消费”——每小时收费1元。对于每月只花100元生活费的我来说,这实属高档消费了。但我是那里的常客,因为只有在那里,我才会找到很多有配套磁带的语音资料,更多地锻炼自己的听力和口语能力。抱着字典背例句是我的另一个“笨方法”。那时我和同学打赌背生词,她每天背50个生词,我每天背50个句子。结果,一学期下来,我的听、说、读、写各科成绩都高于她。因为表面上看我背的单词数量少,但我是把单词放到了句子中去背,使单词在句中有了生命力,记得自然更牢。这正应了那句话:“词不离句,句不离篇”。

如果让我说说学习英语的方法,我觉得首先就是要学习目标明确。通常,我们学英语开始是为了分数,慢慢地就是为了自己的尊严,后来纯粹是为了兴趣。而事实证明,兴趣才是学习最好的老师。为兴趣而学英语

哥哥的儿子今年18岁,正好上高三,他不但英语成绩好,而且口语和听力都非常厉害。每次见面,他跟我讲的都是Rihanna、Lady Gaga、Taylor Swift,家里放的歌曲也都是英文的,看的电视剧是《生活大爆炸》《破产姐妹》等,看着看着还笑得前仰后合的。他的父母也经常跟我说,看不懂孩子在看什么,也没看到笑点在哪里。不过,他们从最初的担心变得释然了,因为感觉孩子的这种状态并没有影响到学习,反而培养了他学习英语的兴趣。

现在资讯发达了,想当年,我如果有个英语单词不懂或不认识,就得去查字典,爸爸当年买的1953年版的《英华大辞典》是我的最爱。可现在不同了,“步步高点读机,哪里不会点哪里”,孩子们用手机、电脑等就可以随时输入自己不懂的单词,然后刷拉拉一大串解释就出来了,而且还可以听到单词的读音,让你全方位、立体式感受这个单词的含义,这就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现在的孩子学习英语已经不再是简单地为了应付考试,读英文原版小说、看英文电影已经成为他们娱乐休闲的方式。但毋庸置疑的是,英文原版电影具有超强的感染力,而且这类电影对口语的要求相当高,孩子们为了弄明白美式幽默不惜花时间去学习美国的习俗,看世界新闻,以期理解电影里出现的典故和笑点。我老爸经常说:“时代不同了,我当年用的课本只有整个中国都在用的《许国璋英语》。看看现在的孩子,桌子上这一堆东西:英语课本、英文报刊、MP3,硬件、软件兼备,学不好都说不过去啊!”其实,这都不重要,兴趣才是培养一切的出发点,没有兴趣被逼着做事,搁谁身上都觉得辛苦。想起来我当年为了高分和自己的尊严而学英语,最后虽然效果还好,但那也是因为后来我自己喜欢上了英语。

总之,父辈、我辈、今辈,无论哪一代人,学习英语的历程最终都是殊途同归,正所谓:“All roads lead to Rome.”但不管是哪条路,都离不开勤奋、执着、持之以恒。作者简介:

贾冬梅,北京新东方学校英语学习部教师,英国谢菲尔德·哈莱姆大学商学院国际商务管理专业硕士。

走过去,前面是片天——我的英语学习之路

◎ 文 / 卢根

成为一名有突出贡献的数学家是我从初中到大学一直怀有的梦想。数学是我中学时代最喜欢的学科,而数学专业是我在高考报志愿时毫不犹豫的选择。如今,作为英语老师的我总是被学生问道:“数学和英语是两个相差甚远的学科。您喜欢数学,为什么英语还学得这么好,而且现在还当上了英语教师?”在这个问题被问了无数遍后,我陷入了沉思:“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我想这应该还是兴趣使然。我渐渐发现自己对英语的热情毫不亚于数学。

其实,我对英语的热爱是有一个过程的。我曾读到过丘吉尔的一句话:“There is no use doing what you like. You’ve got to like what you do.”(做你喜欢做的事情没有用,你必须要喜欢自己做的事情。)做自己喜欢的事谁都可以做,可是优秀的人和常人的不同之处就表现在能把自己不喜欢但必须要做的事情做好。在这种想法下,我开始逼着自己努力学英语,后来竟慢慢喜欢上了这门语言。于孤独中,看到万象之外的美

2003年4月那场突如其来的“非典”改变了我的整个大学生活。得知“非典”疫情的严重性之后,我还没反应过来该怎么办,学校就已经停课了。同学们几乎全部回家“避难”了,整个宿舍楼空荡荡的。我没来得及逃走,就被隔离在了学校。于是,我自己在宿舍里开始了长达四个月的漫长假期。

在这四个月里,我一直用我独特的方法记单词。通常情况下,多数学生记单词时只是对着单词反复看,甚至默念单词的中文释义,而我的方法是通过中文释义形成对单词的一种感觉,然后通过词组记忆单词。具体方法是,先看中文释义,在心中形成对单词的最初感觉,然后反复识记包含该单词的词组或例句。这样重复多遍之后,记住的不仅仅是单词的中文释义,还有与之相关的词组和句子。比如tremendous (巨大的)这个词,我首先在心中形成“巨大的”这样一种感觉,这种感觉可以通过一些词组来加强,例如tremendous mountain (巨大的山)、tremendous ship (巨大的船)、tremendous building (巨大的建筑物)、tremendous ocean (巨大的海洋)、tremendous speed (极快的速度)等。每天用类似的方法组几遍词,隔几天重复组一遍。对一个词来说,如果重复一遍花去十来秒,假设十遍能记住它,那么最终记住该单词的累计时间应该不超过两分钟。如果你一次只盯着一个词背两分钟,那么结果可能还是记不住。运用这种词组或例句的方法背单词,一定要重复多遍,把以前少量背单词的习惯改为大量阅读单词。我就是通过这种方法在四个月里记完了GRE级别的词汇。记忆单词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基本就是锻炼记忆力,就像著名数学家通过背圆周率锻炼记忆力一样。《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说:“只要相信自己能记住,最终才能记得住。”有了这个信念,我惊奇地发现记忆效果迅速提高。也正是在这孤独的四个月中,我发现了英语这门语言的美丽之处,并通过自己的努力,使自己的英语水平有了提高。白天对于懒惰者等于黑夜,黑夜对于勤奋者等于白天

成功的前提是要付出艰辛,任何知识的获得都没有捷径可走。在这四个月里以及之后的大学学习期间,我有计划地学习了大量英语资料。我每天精读1~2篇难懂的英文文章,并浏览英语报纸上的新闻报道。另外,我还读了大量有关英美文化的书籍。通过阅读这些英语资料,我的英语语感增强了,英语知识储备也大大增加了。那时我经常用“边听边阅读”的方法练习阅读。边听边阅读指的是一边播放录音一边跟着阅读。这种练习方法可以“屏蔽”学习者听到英文材料时的中文翻译意识,让他们没有时间去想对应的中文,只能用英语思维直接理解文章。这相当于安装了一个报警器,如果你一听录音就不能理解文章,关掉录音才能理解,说明你的阅读习惯不正确。如果你能顺利进行下来,即使是录音语速较快也能跟下来,这说明你的阅读习惯很好。如果文章较难,我就先看再听,几遍之后再进行边听边阅读的练习。

除了练习阅读,在中午和晚上睡觉前我都会全神贯注地听一个小时的英文录音,这些录音主要是某些英语杂志所刊登文章的有声文件。几个月的疯狂练习后,手头上几本杂志的内容我几乎能倒背如流,即便是现在我仍能回忆起当时听过的大部分文章。通过练习,我的听力有了突飞猛进的提高。不仅如此,当听了大量的英语文章后,我的口语水平也迅速提高了,我说英语时脱口而出的很多句子都是出自那些文章。在此为大家推荐一种练习听说的方法—边听边复述,即影子跟读训练(shadow exercise)。这种方法是指在听的同时复述听到的句子,中间有几秒的复述延迟。首先找到适合练习的文章,比如各种考试的听力录音,或者带录音的杂志文章。等录音播放开始,就可以练习复述了。复述时一定要发出声音。刚开始时,延迟复述的时间可以短一点,比如录音播放两秒之后,你就开始复述。随着听力水平的提高,可以逐步增加文章的难度,或延长复述开始的时间,比如原文播放五秒后再开始复述。坚持练习一段时间后,如果达到听到一篇陌生文章就能直接延迟复述,那说明你的听力已经达到了相当不错的水平。

当然,英文原声电影也是很好的英语学习素材。上大学期间,我每隔几天就会看一部英文电影,并用上述的方法复述电影内容。有一件事情我印象很深。以前看英文电影时,我怕自己听不懂,都要打开英语字幕边看边听。就在我用上述方法练习精听之后,和往常一样,我买了一张英文电影的DVD回宿舍看,电影看了半个多小时后,我突然惊奇地发现—没有开字幕,而且对话内容我居然全部都听懂了!这一改变让我欣喜若狂。从那以后我看英文电影就再也不看字幕了,回想起来这都是因为精听的量变带来了我听力水平上的质变。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觉得要明确两个学习概念—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查生词、读例句、听录音、读文章、复述文章都是学习过程,用来提高英语水平,需要反复进行。而随机挑选一段录音材料直接复述,即使录音速度较快也跟得上,这是学习结果,用来检测水平。也就是说,从对一篇文章陌生到能复述这篇文章,这是学习过程,而拿起一篇新文章能复述出来,这是学习结果。学习过程用来提高英语水平,就像跑步,每天跑几圈,每天努力跑得更远,提升体能;学习结果用来检测水平,就像在跑道上用秒表测一遍,每个月定期测一次,时间缩短说明练习有效。简单来说,英语学习的过程就是不断挑战自身极限,从而达到新高度的过程。然而,这个过程与勤奋是分不开的,只有通过不断地练习,才能收获令人满意的结果。大家要把时间利用起来,不能整日昏昏沉沉,无所事事。生命像太阳一样,不能被照亮,只能自明

正是有了“非典”期间“默默无闻”的学习,我不仅在词汇量上有了较大突破,整体的英语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对英语学习也渐渐有了信心,同时也慢慢领悟到了一些学习英语尤其是背单词的方法。接下来发生的事改变了挚爱数学的我的生活轨迹。“非典”之后的大二上学期,我参加了四级考试,拿了91分(旧四、六级评分体制,相当于现在的650分左右)。这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周围的人对我刮目相看,找我来请教英语学习方法的同学也多了起来。在和同学交流的过程中,我经常能说出很多与英语文化相关的知识点,于是我的表达欲望也渐渐强烈起来。通过这样的交流,我突然冒出一个想法:为什么不开个学习班自己讲课呢?

这个想法着实让我激动了很久,然而准备的过程却不那么一帆风顺。对于一个说话有湖南口音的人来说,从事讲课这样一种以语言为主的活动是一件非常富有挑战的事情。我很怕自己的普通话讲得不好或是英语知识对同学们没有帮助,总是在想:“如果我讲得很差,周围的人是不是会笑话我?”但当时更让我担心的是没有人来听我讲课。为了避免这种尴尬的局面发生,我准备了很多讲课内容,也想出了很多吸引人前来听课的方法,并且适当给自己做了一番宣传。我知道,要想讲课,最低的要求是能吸引听众来听,只有有人来听,我才能考虑该怎么讲。所以,我给自己定的基本思路就是围绕周围同学们关心的话题以及与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的英语表达来讲,这样的英语课必须有别于普通的英语课。

说实话,备课过程是兴奋的,但更是辛苦的。讲一节课容易,可是每周讲一节课,而且要坚持一个学期,却没那么容易了。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不止一次地想放弃,但每当我这么想时,一个让我血脉偾张的想法使我坚持了下来:“有些事情尝试了不一定有结果,甚至很可能一败涂地,但是如果因为害怕失败而不去尝试的话,那就连成功的可能都没有。”在各种纠结中,我将英语讲课进行了下去。

我的英语课内容丰富多样,有和数学相关的,和化妆品相关的,和服饰相关的,和手机、计算机相关的,从词汇到语法,从听说读写能力到考试技巧,无所不包。为了能让同学们有所收获,我还准备了很多与讲课内容相关的资料发给大家。就这样,我的免费英语讲座每周一次,一次半个小时,一共讲了八次。直到现在我还留着那时我为讲课做宣传而设计的海报。每当看到这些海报,我都会想起当时自己激动而紧张地躲在海报旁偷偷观察同学们的反应的场景。那些赞许者和不屑者始终激励着我前行。

这件事最后让我明白:Today you do things that other people don’t do; tomorrow you do things that other people can’t do. (今天你做别人不做的事情,明天你就能做别人做不了的事情。)同时,也让我体会到成功不能靠别人,要靠自己去努力、去争取。如果你做的事情毫不费力,那就是在浪费时间

现在,我已经教英语多年,在这方面也算比较有经验了。渐渐地,我明白了一个看似违背常识的道理:“选取的学习资料越难,学习效率越高。”中国学生总喜欢学自己看得懂的文章,比如通篇只有四五个生词且句子简单易懂的文章。我想问:“一篇文章很容易就读懂,读完后对你的英语水平有提高吗?”它唯一的作用就是让你重新熟悉了一下已经熟悉的语言罢了,学不到新内容。所以,我认为学习资料难度越大,带来的进步越大。也就是说,选取的学习资料中长难句密集、生词繁多,学习的过程也会花去较长时间,但这样的学习效率更高,你会学到更多新内容。一段时间高强度的练习之后,再回头去读以前读不懂的文章,比如某个考试的阅读部分,你会发现能轻松读懂了,这将给你带来极大的自信心。

读难文章的好处之一是学习效果好。精读一篇生词30个以上、长难句10个以上的文章带来的提高相当于精读二三十篇简单的文章。因为难文章不仅包含大量生词,还有很多复杂的语言现象。这就好比考试时要考10公斤的哑铃,那平时练习时就得举20公斤的哑铃,才能确保在考场上发挥自如。如果平时练习10公斤甚至更轻的,那到了考场上仍会觉得难以完成,即便完成了也只是刚刚达标而已。常常有学生诧异地问:“卢老师,读这种生词多的文章,难道我要一个一个查字典吗?”我反问:“你问这个问题就像李娜训练前问教练:‘夏天这么热,难道我还要出去训练吗?’”这个问题的荒谬性来源于学习者的懒惰和逃避。成功是需要付出努力的,太多学生想轻轻松松地成功,对于要付出的努力百般推辞。但是如果你只想做简单的事情,那么在自身水平和能力上根本得不到提高,实际上是在浪费时间。所以,大家不要被难文章吓倒,要迎难而上。作者简介:

卢根,长江商学院MBA,首都师范大学数学学士。北京新东方学校名师,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中级教学培训师,新东方背单词应用“乐词”首席讲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主教词汇、语法课程,著有《四级词汇连句记词》《考研词汇连句记词》。新浪微博@卢根老师。

一步一个脚印——记我的英语学习之路

◎ 文 / 秦朗

作为一名英语老师,我每天的工作就是教学生们如何更高效地学习英语。但对于我自己来说,英语的学习和提高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这其中有过进步也有过挫折,有过成功也有过失败。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一份坚持和执着。初入英语门,英语学习零压力

在我小的时候,和英语接触的途径并不多。当时在南京的大街上,无论是餐馆还是商店,店面的标识上写的基本上都是类似CAN GUAN、SHANG DIAN这样的拼音,英语单词很少见。那时大街上没有KFC (肯德基)和Starbucks (星巴克),南京的第一家肯德基开业时我已经读小学四年级了。电影院里的进口大片统一是中文配音,英文原声是听不到的。那时没有网络,自然谈不上看美剧和英剧。而说到学习英语,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都不教英语,社会上也没有现在这些名目繁多的辅导班。我们那时候要到小学五年级才开设英语课。和现在的孩子比起来,我开始学英语算是比较晚的了。

小学两年的英语学习对我而言是颇为轻松的。当时小学升初中的考试不考英语,没有升学的压力,学起来就轻松许多,而且小学英语本身难度也不大,考试内容基本脱离不开书本的范畴,只要将课文都背下来基本就能得高分。印象里我小学英语几乎每次都能考到100分。明师指路,克服困境

但是到了初中,轻松的英语学习时光就一去不复返了。初中英语的难度相比小学一下子加大了很多,特别是语法让我感到头疼。各类语法现象本身就不太好理解,而考试的内容和形式更是变化多样。对于很多语法现象,我虽然在课堂上觉得听明白了,但是一到具体做题时就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去理解。刚上初中时,我学英语的方法还和小学时一样,就是把每篇课文都背下来,认为这样可以解决问题。但是到了做题时,题目里句子的内容和形式又与课文里的句子完全是两个样子。一时间,我的英语学习进入了瓶颈,英语成绩也从入学时的班级前三名跌到了班级的20多名。而更麻烦的是,面对这一问题,我丝毫不知道该如何解决。

在这种情况下,我的父母也很着急。他们通过和其他家长交流,帮我报了一个本地著名的英语补习班(那时还没有新东方优能)。在这个补习班上,我遇到了英语学习道路上的第一位明师——Z老师。Z老师告诉我,我之所以没有学好语法,是因为对每种语法现象的具体变化掌握得不够清晰。有些语法现象,如虚拟语气,有很多种变化情况。教科书上只在课文中列出了其中的一种,其余几种情况都会列在课文后面的附录中。如果只是把课文内容背会了,那只代表掌握了这些语法的最基本形式,不代表也掌握了语法的其他变化形式。Z老师还告诉我,我的背诵方法是有效的,只是背得还不够多。他帮我把常见的语法现象一一列出来,并且让我把相关例句全部背熟。

在这之后,我在英语方面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比过去又增加了许多。补习班的时间安排在每周日下午,每次下课我都带着记满十多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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