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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4 02: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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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亚当·斯密

出版社: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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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论

国富论试读:

出版前言

人类对知识的追求是永无止境的,从苏格拉底到亚里士多德,从孔子到释迦摩尼,人类先哲的思想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将这些优秀的文明汇编成书奉献给大家,是一件多么功德无量、造福人类的事情!1901年,哈佛大学第二任校长查尔斯·艾略特,联合哈佛大学及美国其他名校一百多位享誉全球的教授,历时四年整理推出了一系列这样的书——《Harvard Classics》。这套丛书一经推出即引起了西方教育界、文化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赞扬,并因其庞大的规模,被文化界人士称为The Five-foot Shelf of Books——五尺丛书。

关于这套丛书的出版,我们不得不谈一下与哈佛的渊源。当然,《Harvard Classics》与哈佛的渊源并不仅仅限于主编是哈佛大学的校长,《Harvard Classics》其实是哈佛精神传承的载体,是哈佛学子之所以优秀的底层基因。

哈佛,早已成为一个璀璨夺目的文化名词。就像两千多年前的雅典学院,或者山东曲阜的“杏坛”,哈佛大学已经取得了人类文化史上的“经典”地位。哈佛人以“先有哈佛,后有美国”而自豪。在1775—1783年美国独立战争中,几乎所有著名的革命者都是哈佛大学的毕业生。从1636年建校至今,哈佛大学已培养出了7位美国总统、40位诺贝尔奖得主和30位普利策奖获奖者。这是一个高不可攀的记录。它还培养了数不清的社会精英,其中包括政治家、科学家、企业家、作家、学者和卓有成就的新闻记者。哈佛是美国精神的代表,同时也是世界人文的奇迹。

而将哈佛的魅力承载起来的,正是这套《Harvard Classics》。在本丛书里,你会看到精英文化的本质:崇尚真理。正如哈佛大学的校训:“与柏拉图为友,与亚里士多德为友,更与真理为友。”这种求真、求实的精神,正代表了现代文明的本质和方向。

哈佛人相信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希腊人文传统,相信在伟大的传统中有永恒的智慧,所以哈佛人从来不全盘反传统、反历史。哈佛人强调,追求真理是最高的原则,无论是世俗的权贵,还是神圣的权威都不能代替真理,都不能阻碍人对真理的追求。

对于这套承载着哈佛精神的丛书,丛书主编查尔斯·艾略特说:“我选编《Harvard Classics》,旨在为认真、执著的读者提供文学养分,他们将可以从中大致了解人类从古代直至19世纪末观察、记录、发明以及想象的进程。”“在这50卷书、约22000页的篇幅内,我试图为一个20世纪的文化人提供获取古代和现代知识的手段。”“作为一个20世纪的文化人,他不仅理所当然的要有开明的理念或思维方法,而且还必须拥有一座人类从蛮荒发展到文明的进程中所积累起来的、有文字记载的关于发现、经历以及思索的宝藏。”

可以说,50卷的《Harvard Classics》忠实记录了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传承了人类探索和发现的精神和勇气。而对于这类书籍的阅读,是每一个时代的人都不可错过的。

这套丛书内容极其丰富。从学科领域来看,涵盖了历史、传记、哲学、宗教、游记、自然科学、政府与政治、教育、评论、戏剧、叙事和抒情诗、散文等各大学科领域。从文化的代表性来看,既展现了希腊、罗马、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英国、德国、美国等西方国家古代和近代文明的最优秀成果,也撷取了中国、印度、希伯来、阿拉伯、斯堪的纳维亚、爱尔兰文明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从年代来看,从最古老的宗教经典和作为西方文明起源的古希腊和罗马文化,到东方、意大利、法国、斯堪的纳维亚、爱尔兰、英国、德国、拉丁美洲的中世纪文化,其中包括意大利、法国、德国、英国、西班牙等国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再到意大利、法国三个世纪、德国两个世纪、英格兰三个世纪和美国两个多世纪的现代文明。从特色来看,纳入了17、18、19世纪科学发展的最权威文献,收集了近代以来最有影响的随笔、历史文献、前言、后记,可为读者进入某一学科领域起到引导的作用。

这套丛书自1901年开始推出至今,已经影响西方百余年。然而,遗憾的是中文版本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始终未能面市。

2006年,万卷出版公司推出了《Harvard Classics》全套英文版本,这套经典著作才得以和国人见面。但是能够阅读英文著作的中国读者毕竟有限,于是2010年,我社开始酝酿推出这套经典著作的中文版本。

在确定这套丛书的中文出版系列名时,我们考虑到这套丛书已经诞生并畅销百余年,故选用了“哈佛百年经典”这个系列名,以向国内读者传达这套丛书的不朽地位。

同时,根据国情以及国人的阅读习惯,本次出版的中文版做了如下变动:

第一,因这套丛书的工程浩大,考虑到翻译、制作、印刷等各种环节的不可掌控因素,中文版的序号没有按照英文原书的序号排列。

第二,这套丛书原有50卷,由于种种原因,以下几卷暂不能出版:

英文原书第4卷:《弥尔顿诗集》

英文原书第6卷:《彭斯诗集》

英文原书第7卷:《圣奥古斯丁忏悔录 效法基督》

英文原书第27卷:《英国名家随笔》

英文原书第40卷:《英文诗集1:从乔叟到格雷》

英文原书第41卷:《英文诗集2:从科林斯到费兹杰拉德》

英文原书第42卷:《英文诗集3:从丁尼生到惠特曼》

英文原书第44卷:《圣书(卷Ⅰ):孔子;希伯来书;基督圣经(Ⅰ)》

英文原书第45卷:《圣书(卷Ⅱ):基督圣经(Ⅱ);佛陀;印度教;穆罕默德》

英文原书第48卷:《帕斯卡尔文集》

这套丛书的出版,耗费了我社众多工作人员的心血。首先,翻译的工作就非常困难。为了保证译文的质量,我们向全国各大院校的数百位教授发出翻译邀请,从中择优选出了最能体现原书风范的译文。之后,我们又对译文进行了大量的勘校,以确保译文的准确和精炼。

由于这套丛书所使用的英语年代相对比较早,丛书中收录的作品很多还是由其他文字翻译成英文的,翻译的难度非常大。所以,我们的译文还可能存在艰涩、不准确等问题。感谢读者的谅解,同时也欢迎各界人士批评和指正。

我们期待这套丛书能为读者提供一个相对完善的中文读本,也期待这套承载着哈佛精神、影响西方百年的经典图书,可以拨动中国读者的心灵,影响人们的情感、性格、精神与灵魂。

主编序言

亚当·斯密(Adam Smith)是英国著名的政治经济学家和道德哲学家,1723年6月5日生于苏格兰的克卡尔迪。其父亲做过律师及海关关员,在亚当·斯密出生前去世。亚当·斯密由母亲养大,因而童年饱受苦难。亚当·斯密十四岁时进入格拉斯哥大学学习,并在此受到弗朗西斯·哈奇森的影响。1740年,他获得了斯内尔奖学金,并进入牛津大学巴利奥尔学院学习六年。离开牛津大学后,亚当·斯密做了许多有关英国文学与经济学的讲座。1751年成为格拉斯哥大学的逻辑学教授,次年成为道德学教授。1759年,《道德情操论》的出版为他赢得了巨大的声誉,他因此受聘为巴克卢公爵三世的私人教师,陪同公爵去法国旅行近三年。在此期间,亚当·斯密结识了许多法国知识界的领袖。1766年年底返回英国后,他主要居住在克卡尔迪和伦敦,撰写《富国论》(即现在的《国富论》),并最终于1776年出版。该书甫一面世就取得了成功,成为哲学领域与经济学领域的权威著作长达数年之久。在接下来的数年里,亚当·斯密被任命为海关专员,并安静悠闲地定居在爱丁堡,直到1790年7月19日去世。

尽管许多人先于亚当·斯密多年对政治经济学进行过研究,但《国富论》首次使其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该书以大量的历史知识为基础,以非凡的理性和聪明才智制定了其原则,并采用恰当例证巧妙阐释了这些原则。尽管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猜测、批评、新事实和新经验的积累,该书仍是政治经济学最权威的著作,对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则有最全面的阐述和支撑。

从其脱离先前的经济思想及其随后的观点来看,《国富论》中最显著的特点是天赋自由权原则的阐述。亚当·斯密认为,人类的自私自利是上帝的天意。他还认为,如果政府不干涉自由竞争,工业问题将迎刃而解,并将取得最大的实用效率。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国际关系,并且也是对自由贸易争论的经典阐述。

该书原本包含大量在知识进步和工业文明中,已经被证明不准确或无用的偏离主题的内容和阐释,这些内容和阐释已从现版本中删除。在大大增加阅读兴趣和可读性的同时,该书保留了亚当·斯密的主要论点,并将其提供给读者作为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最佳基础。查尔斯·艾略特

原出版序及全书设计

一个国家国民每年的劳动,用以供给国民每年所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构成这种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或是本国国民的直接产物,或是用这种劳动产品从他国购进的物品。

这些劳动产品或用它们从他国购进的物品与消费者人数的比例,或者大,或者小,因此一国国民所需的一切必需品和便利品的供给情况的好坏取决于这一比例的大小。

但就任何一国而言,这一比例必然受到以下两种情况的支配:一是该国国民在一般劳动中所体现出来的技巧、熟练程度和判断力;二是该国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与不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之间的比例。无论一个国家的土壤、气候或国土面积是怎样的,它的国民每年供给的好坏,必然取决于上述两种情况。

另外,上述供给的好坏,似乎较多地取决于前一种情况。在以捕鱼和打猎为主要生产方式的原始国家,每一个具备劳动能力的个人都或多或少地从事有用劳动,并尽其所能给他自己或家族内因老幼病弱而不能参与劳动的人,提供各种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可是,他们的生活依旧贫乏,甚至有时仅因为贫乏的缘故,迫不得已地杀害老幼以及长期患病的亲人;或遗弃他们,任其饿死或被野兽吞食。相反,在文明繁荣的国家,虽有许多人根本不劳动,而且他们往往要消费比大多数劳动者多十倍甚至百倍的劳动产品,但由于整个社会的劳动产品非常丰富,往往能充足地满足所有人的供给,即便是地位最低最贫穷的劳动者,只要勤勉节俭,也可享受比野蛮人更多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

劳动生产力这种改善的原因,以及劳动产品在社会不同等级和状况的人之间自然分配的顺序,是本书第一篇的主题。

不论一个国家的国民在运用劳动时的技巧、熟练程度和判断力的状况如何,在运用情况持续不变的情况下,在这个时间区间内,该国每年供给状况的好坏,取决于其国民每年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与不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之间的比例。在下文将看到,有用的生产性劳动者的人数,无论在什么场合,都与推动这些劳动者工作的资本量的大小以及资本用途成正比。本书第二篇讨论资本的性质,逐渐积累资本的方法,以及因为资本用途不同,所推动的劳动量亦不相同等内容。

在劳动运用上,技巧、熟练程度和判断力已经达到一定程度的国家,对劳动的一般管理或指导,曾采取极不相同的计划;这些计划在促进劳动产品数量的巨大增加方面具有不同的影响力。有些国家的政策,特别鼓励农村的产业;而另一些国家的政策,却特别鼓励城市的产业。很少有国家能平等地对待每一种产业。自罗马帝国崩溃以来,欧洲各国的政策比较有利于城市的产业,即工艺、制造业和商业,而不利于农村的产业,即农业。本书第三篇将说明采用和规定这种政策的情况。

尽管这些不同计划的推行,最初或许是因为某些特殊阶级的人的个人利益与偏见,而且他们不曾考虑到或预见到这些计划对社会公共福利的影响,但是,这些计划却引起了极不相同的政治经济学说。有的学说夸大了城市产业的重要性,而有的学说又特别强调农村产业的重要性。这些学说不仅对学者们的意见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而且也左右着君主和国家的政策。我力图在本书第四篇中尽可能详细清楚地解释这些学说,并说明它们在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所产生的主要影响。

本书前四篇的目的在于说明广大人民的收入构成,并说明不同时代、不同国家每年给他们供应的消费资源的性质。第五篇即最后一篇所讨论的,是君主或国家的收入。在这一篇里,我将尽力说明以下几点:第一,什么是君主或国家的必需费用,其中哪些费用应由全社会共同缴纳的赋税来负担,哪些费用应由社会某特定阶级或某些特定成员负担;第二,全社会应缴税款是以何种不同方法募集的,以及这些方法的主要利弊是什么;第三,是什么促使几乎所有现代各国政府把这种收入的一部分作为担保来举债,以及这些债务对于真实财富,即社会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有何影响。

第一篇 论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原因以及劳动产品自然而然地分配给各阶级人民的顺序

第一章 论劳动分工

劳动生产力的最大提高,以及运用劳动时所体现出来的更大的技巧、熟练程度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劳动分工的结果。

通过考察某些特定制造业的运作方式,可以方便读者理解劳动分工在社会一般业务中所带来的结果。人们通常认为,一些小型制造业的劳动分工最精细。这不是因为小型制造业的劳动分工真正比大型制造业的劳动分工更精细,而是因为那些要为少数人提供少量需求的小型制造业必然雇用少量的劳动者;各工作部门雇用的工人往往可集中在同一工场内,使观察者一览无余。反之,那些要为大多数人提供大量需求的大型制造业,各工作部门均雇有大量工人,不可能把他们全部集中在同一工场内,想同时看见多个部门的工人,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尽管这类大型制造业划分的工作部门实际上比更小型的制造业多,但由于这种划分不像小型制造业那样十分明显,所以很少有人注意到。

扣针制造业是极小的,但它的劳动分工常引起人们的注意。我们以它为例。一个劳动者,如果他既没有受过相应职业(劳动分工已使其成为一种专门职业)的训练,又不熟悉该职业所用机器的操作(劳动分工使得机械发明成为可能),那么,无论他多么努力,也许一天也不能造出一枚针,当然更不可能造出二十枚了。但按照现在的经营方法,不仅整个工作已成为一种专门职业,而且它又分成若干部门,其中大多数又成为更加专门的职业。一个人抽铁丝,另一个人将其拉直,第三个人将其切断,第四个人削尖铁线的一端,第五个人磨铁丝的另一端,以便装上针头。要做圆头,就需要两三道不同的工序。装圆头,涂白色,以及最后的包装,都是专门的职业。采用这种方式制针,要经过十八道工序。在有些制造厂,这十八道工序分别由十八名工人担任,然而,在其他制造厂,有时一个人要兼任两三道工序。我见过一家这种类型的小制造厂,由于只雇用了十名工人,因此有些工人担任了两三道工序。尽管他们很贫穷,所使用的必要的机器很简陋,但他们如果努力,一天也能造出约十二磅重的针。每磅有四千多枚中等大小的针,照此计算,这十名工人每天就能造针四万八千多枚,也就是每人每天可造针四千八百枚。但如果他们独自工作,没有接受专门训练的话,那么,他们肯定不能每人每天制造二十枚针,说不定连一枚也造不出来。他们不但造不出现在由适当分工合作而加工数量的二百四十分之一,就连这数量的四千八百分之一,或许也无法完成。

就其他各种工艺及制造业而言,虽然多数不能进行这样精细的分工,每道工序也不能变得如此简单,但劳动分工的效果与这类极小型制造业相似。然而,凡能采用分工的工艺,一旦采用分工制,便会相应地提高劳动生产力。各种行业与职业的划分,似乎就是这种好处造成的。如果一个国家的产业与劳动生产力的改进程度极高,则各行业的分工通常也都会达到极高的程度。落后社会中一人独任的工作,在进步的社会中,一般由几个人分担。在进步社会中,通常农民只是农民,制造者只是制造者。而且,生产任何一种完全制造品所必要的劳动,也往往由多人分担。以麻织业和毛织业为例,从亚麻和羊毛的生产,到麻布的漂白与烫平,或呢绒的染色和最后一道加工,各部门所使用的是不同的技艺。因性质的不同,农业很难像制造业那样进行精细的分工,各种工作也难以彼此截然分开。木匠的职业与铁匠的职业,通常是完全分开的,但畜牧者的业务与种稻者的业务很难截然分开;纺织工与织布工通常是两个不同的人,但锄地、耙地、播种和收割,却往往由同一个人担任。随着季节的变化,农民需要从事各种各样的劳动,但要固定一个人只从事其中的某种劳动,事实上是不可能的。所以,农业上劳动生产力的增进水平,总跟不上制造业上劳动生产力的增进水平的主要原因,也许就是农业难以采用完全分工的劳动制度。现在最富裕的国家的农业和制造业,均优于其所有邻国,但其制造业的优越程度普遍大于农业的优越程度。富国的土地通常都耕耘得较好,投入到土地上的劳动与费用也更多,生产出来的产品与土地的面积和肥沃程度也成正比;但是,这种产量优势很少在比例上大大超过所投入的劳动和费用。在农业方面,富国的劳动生产力未必总比穷国的劳动生产力高很多,或者至少从来不像制造业的一般情况那样高很多。所以,同样优质的谷物,在富国市场上的售价未必都比穷国便宜。就富裕和进步程度来讲,法国远胜波兰,但同一品质的波兰谷物与法国谷物同样便宜。论富裕与进步程度,法国要稍逊于英国,法国产谷省产出的谷物与英格兰所产谷物一样好,在大多数年份价格也差不多。但英格兰的耕地比法国的耕地耕种得好,法国的耕地比波兰的耕地耕种得好得多。穷国的耕作尽管不及富国,但穷国生产的小麦,在品质优良及售价便宜方面,能够在某种程度上与富国竞争。但是,穷国在制造业方面却不能和富国竞争;尤其是富国在土壤、气候以及位置上适合某种制造业时,穷国更加不能和富国竞争。法国丝绸之所以比英国丝绸更好更便宜,是因为丝绸业——至少在今日原丝进口税很高的情况下——更适合于法国气候,而不适合于英国气候。但英国的铁器和粗毛织物却远胜于法国,而且品质同样优良的英国货物,其价格比法国要便宜得多。而在波兰,除了生存所需的少数粗糙的家庭制造业外,几乎没有其他制造业。

劳动分工导致了相同数量的人能够完成的工作数量的极大增加。其原因有三:第一,劳动者的技巧以及熟练程度因为专业而迅速提高;第二,节省了从一种工作转移至另一种工作的时间损失;第三,大量机器的发明便利和简化了劳动,使一个人能够干多个人的活。

第一,劳动者熟练程度的提高,势必增加他所能完成的工作量。通过将每个工人的业务减少为某种简单操作并使该操作成为其终生的唯一职业,劳动分工必然大大提高工人的熟练程度。一位习惯使用铁锤但从未加工过铁钉的普通铁匠,如果在某一特定场合必须制钉时,我确信,他一天最多只能加工出两三百颗质量低劣的钉子来。即便他习惯制钉,但若不以制钉为专业或主业,就算竭尽全力,很难一天加工出八百颗或一千颗以上的钉子。我见过几个专以制钉为业的不满二十岁的青年人,他们尽力工作时,每人每天能加工出两千三百多颗钉子。但制钉绝不是最简单的操作。同一人既要鼓炉、调整火力,又要烧铁、挥锤打制。在打制钉头时,他还得调换工具。比较起来,扣针和金属纽扣的加工所需的各道工序要简单得多,而以此为终生职业的人,其熟练程度往往要高得多。所以,在此类制造业中,有几种操作的迅速程度简直使人难以想象,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你绝不会相信人的手能有这样大的本领。

第二,由一种工作转移至另一种工作,往往会损失一些时间,从节省下来的时间中获得的利益,比我们初看时所想象的大得多。不可能很快由一种工作转移至使用完全不同工具而且在不同地方进行的另一种工作。一位耕种一小块土地的乡村织布工由织机转到耕地,又由耕地转到织机,一定会损失大量时间。倘若这两种手艺能在同一工场内进行,那么损失的时间无疑要少得多,但即便如此,时间上的损失还是很大的。人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时,往往要闲逛一会儿。在开始新工作之初,很难立即全神贯注地积极工作,按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总不免心不在焉。而且他们会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往往工作不认真,总是磨磨蹭蹭。对于每半小时就要换一次工作和工具,而且一生中几乎每天必须从事二十项不同工作的农村劳动者来说,闲荡、偷懒、随便等习惯是自然养成的,甚至是必然会养成的。这些习惯使他们常迟缓懒惰,即使在情况紧迫的时候,也不会精神勃勃地干。因此,纵使没有熟练程度方面的缺陷,仅这个原因也一定会大大减少他所能完成的工作量。

第三,每个人都知道,运用适当的机械能在很大程度上便利和简化劳动,无须举例说明。在这里,我要说的是,能够使劳动变得便利和简化的机械的发明,起初也起因于劳动分工。当人类把全部注意力集中在某个单一目标而不是分散在多个事物上时,他们就更能发现达成这一目标的更简单更迅捷的方法。分工使每个人的全部注意力自然地集中在某个非常简单的事物上。因此,只要工作性质还有改进的余地,受雇于每个特定劳动部门的人中,总会有人发现一些比较简单和便利的方法,去完成自己的工作。今日,那些分工最精细的制造业中所使用的机械,很大一部分是普通工人发明的。因为他们从事非常单纯的操作,自然更容易找到更简单更迅捷的操作方法。只要你常去参观制造厂,你一定会看到一些非常巧妙的机械。这些机械正是普通工人为了使他们担任的那部分工作能简单迅捷地完成而发明出来的。最早的蒸汽机,起初需雇用一个男孩,按活塞的升降,不断开闭汽锅与汽筒间的通道。有一次,一个担任这项工作的男孩,因为想在工作期间去和同伴玩耍,便用一条绳子把开闭该通道的阀门的把手系在机器的另一部分上。于是,阀门就可自行开闭,这个男孩也便可以自由自在地与同伴玩耍了。一个因为贪玩而想出来的办法,成为蒸汽机的大改良之一。

可是,机器的一切改进绝不是都由机器使用者发明的。当机器制造成为一种专门行业时,很多改进出自机器制造者的聪明才智,而有些改进出自哲学家或思想家的聪明才智。他们的职业不在于制造任何实物,而在于观察一切事物,往往能够把各种相距甚远且完全不相同的事物结合起来。在社会进步的过程中,哲学或推想也像其他职业那样,变成某一特定阶级人民的主要或专门职业;像其他职业那样,这类职业又被分成了许多部门,而且每个部门都是某类哲学家们的职业。哲学的这类分工,就像其他职业的分工那样,提高了熟练程度,节省了时间。每个人对各自的专业工作内行,总体来说,不仅完成了更多工作,而且大大增加了科学数量。

在一个管理有素的社会里,各行各业的产量由于分工而大增,进而让最下层人民普遍富裕起来。劳动者除了满足自身所需外,还有大量劳动产品可以出售;同时,有相同处境的所有其他劳动者都能用自己生产的大量产品,去交换其他劳动者生产的大量产品或等价品。别人所需的物品,他能充分供给;他自身所需的,别人亦能充分供给。于是,社会各阶级普遍富裕起来。

考察一个文明繁荣国家的最普通工匠或日工的便利品,你就会发现,用自己劳动的一部分(尽管只是一小部分)来生产这类便利品的人数,是难以计数的。例如,日工所穿的粗毛呢外套,就是大量劳动者共同劳动的产物。为完成这种家常的产物,必定需要牧羊的、剪羊毛的、梳羊毛的、染工、粗梳工、纺工、织工、漂白工、裁缝工,以及其他许多人共同工作。加之这些劳动者所居住的地方往往相隔很远,因此,需要很多商人和运输工把材料从一个地方运至另一个地方。染工所用药料,常购自世界各个遥远的地方,要把各种药料从不同地方收集起来,需要大量商业和航运业,需要雇用大量船工、水手、帆布制造者和绳索制造者。要生产这些最普通劳动者所使用的工具,需要种类繁多的劳动。姑且不谈那些复杂机器,如水手工作的船、漂白工用的水车或织工用的织机,仅就简单机器如牧羊人剪毛用的剪刀来说,其制造就须经过许多种类的劳动。要加工这种剪刀,矿工、熔铁炉建造者、伐木工、熔铁厂烧炭工人、制砖工、泥水匠、护炉工、磨坊设计与建造工、锻工、铁匠等,必须把他们的技艺结合起来。如果我们用同样的方式考察一个劳动者的服装和家庭用具的所有不同组件,如贴身穿的粗麻衬衣、脚上穿的鞋子、睡觉用的床及其所有部件、做饭用的厨房炉灶、从地下挖出的或许需要经过水陆运输才能送到他手边供他做饭用的煤炭、厨房用的全部他它器具、所有餐桌上的用具、刀子和叉子、盛放食物和分取食物的陶制盘子和锡镴盘子、加工面包和啤酒所需的各种人手、透热气和光线并能遮蔽风雨的玻璃窗、让世界北部成为非常舒适的住所的大发明所需的一切知识和技艺,以及工人们加工这些便利品所用的各种器具等。总之,如果我们考察一下这一切,并考虑投入到每样东西上的不同劳动,我们就会明白,没有成千上万人的帮助与合作,一个文明国家里的最卑微的人,即便想按照他所习惯的简单、舒适的方式生活,也是不可能取得生活用品的。诚然,与富贵人家的极度豪华、奢侈相比,一个最卑微的人的生活用品无疑是极其简单和平常的。可是,这或许是真实的,一个欧洲君主的生活用品并非总是大大超过一个勤劳、节俭的农民的,但这个农民的生活用品,总是超过很多主宰数以万计赤身裸体的野蛮人生命和自由的非洲君主的。

第二章 论引起劳动分工的缘由

劳动分工带来如此多的好处,但它原本不是人类智慧的结果,而是人类智慧预见到并想要得到分工所带来的普遍富裕。劳动分工是人性的某种倾向的必然结果,尽管这种结果非常缓慢与逐渐,这种倾向就是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

这种倾向是否是一种人性中无法进一步说明的初始本然之一,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否是理性和言语能力的必然结果,并不是我们现在研究的主题。这是一种人类共有的倾向,而在其他动物那里是找不到的。其他动物,似乎既不了解这种交易,也不了解任何其他形式的契约。两只猎狗追逐同一只兔子,有时似乎在协同行动,将兔子向另一只猎狗驱赶,或在另一只猎狗把兔子驱赶到它那边时,进行拦截。但是,这种协同行动并不是契约的结果,而只是在某一特定时刻,出于对同一目标的欲望而偶然发生的。没有谁见到过两只狗公平且慎重地交换骨头;也没有人见过,一只动物以某姿势或自然嚎叫向另一只动物示意说:这是我的,那是你的,我愿意用我的交换你的。

当一只动物想要从一个人或者另一只动物处获得什么东西,除了博得施与者的欢心外,没有其他的说服手段。一只小狗想要获得食物,就会向母狗百般献媚;一只西班牙猎狗会做出种种娇态,以引起正在就餐的主人的注意,并施与食物。对于人类,我们有时也会采取这种手段。如果他没有别的办法让他人按照他的喜好行事,他就百般恭顺,阿谀奉承,以博取他们的欢心。不过,他没有时间每一次都这么做——在文明社会中,他总是需要他人大量的合作与帮助,然而他的一生中不足以结交几个朋友。

任何一种动物,一旦长大成年,都能够完全独立,而且在自然状态下,不需要其他同类的帮助。但人类不一样,他几乎随时都需要其他同胞的帮助。要想得到他们的恩惠,仅凭善意是不行的。如果他能激发他们的利己心,使其有利于他,并向他们表明,他要求他们所做之事对他们自己是有利的,他就更可能如愿以偿。无论是谁,如果他想与其他人做买卖,他都会这样提议:如果你给我想要的东西,你会得到你想要的东西,这就是交易的含义。正是这种方式使我们得到彼此所需的大部分帮助。

我们期望的饭食,不是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所祈求的不是他们的人性,而是他们的利己心。我们从不向他们谈及我们自己的需要,只说他们的好处。除乞丐外,没有人愿意完全靠别人的恩惠生活,即使乞丐也不会一味依赖别人的恩惠。的确,乞丐生存所需的一切都是乐善好施的人的施舍。尽管这种施舍从根本上给乞丐提供了他生存所需的一切必需品,却没有,也不能随时随地给他提供他所需要的必需品。与其他人一样,他的大部分临时需要是采用与他人相同的方式,通过契约、交换和买卖而得到满足的。他用一个人给他的钱去购买食物,用另一个人给他的旧衣服去交换更合身的旧衣服,或住所,或食物,或钱,并用这些钱去购买自己需要的食品、衣服或住所。

就像我们通过契约、交换和买卖从别处得到我们所需要的大部分帮助那样,劳动分工最初也正是这种交换倾向引起的。例如,在一个以狩猎或游牧为生的部落中,有个比其他任何人都更加迅捷更加熟练地制造弓箭的人,他往往用自己制作的弓矢去交换他人的家畜或鹿肉。结果他发现,他用这种方式得到的家畜或鹿肉,比他自己亲自到野外捕猎得到的要多。于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他把制造弓箭变成自己的主要职业,于是成了一个武器制造者。另有一个人,因善于建造小茅房或移动房屋的框架和屋顶,常被其邻居请去造屋。他习惯用这种方式为邻居服务,而邻居们也以牲畜和鹿肉为酬。他最终发现,完全从事这一职业,变成一个房屋建筑者更符合自己的利益。同样,第三个人变成了铁匠或铜匠,第四个人变成了毛皮或皮革的硝皮人或鞣革人——毛皮或皮革是野蛮人衣着的主要组成部分。于是,由于肯定能用自己的劳动产品的剩余部分去交换自己所需的别人的劳动产品的剩余部分,这就鼓励大家从事一种专门的职业,并培养和完善他们从事这一职业所具备的才能或天资。

实际上,人们天赋的差异比我们意识到的要小得多。成年人从事不同职业时所表现出来的极不相同的才能,在很多场合,与其说是劳动分工的原因,倒不如说是劳动分工的结果。例如,两个性格极不相同的人,一个哲学家,一个街道搬运工,他们之间的差异,人们通常错误地认为不是由习惯、风俗与教育造成的,而是由其天赋造成的。但实际上,当他们来到这个世界,在人生的前七八年,他们的天赋或许极其相似,恐怕连他们自己的父母或玩伴也不能看出任何显著的差异。大约在这个年龄,或者随后不久,他们逐渐从事极不相同的职业。于是,他们的才能逐渐表现出差异,这种差距逐渐增大,直到最后他们中任何一个都认为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如果不互通有无,以物易物以及互相交易的话,那么每个人就必须亲自生产自己生活所需的一切必需品和便利品。若每一个人必须履行相同的职责,做相同的工作,那就不可能存在因工作差异而引起的巨大的才能差异了。

正如这种交换倾向造成不同职业的人之间的才能差异那样,交换倾向使得这种差异体现价值。许多种被认为同族的动物,它们的天赋差异,比人类在未受教育和习俗熏陶以前所表现出来的自然才能要明显得多。一个哲学家与街道搬运工在天赋方面的差异,远不及大猛犬之于猎犬,猎犬之于西班牙猎狗或西班牙猎狗之于牧羊犬。但是,这些同种但不同族的动物,对彼此并没有用处。大猛犬的力量,并不能因猎犬的敏速、西班牙猎狗的精明或牧羊犬的驯服而有任何增加。因缺乏交换和交易的能力与倾向,不能把这些不同的天赋和才能变成共同的财富,给同种的动物提供更好的便利。每个动物仍然被迫自立并保护自己,丝毫得不到大自然赋予它同类的那种不同才能的好处。相反,人类之间的不同才能对彼此都有好处。他们通过互通有无,以物易物和交换,形成一种共同财富,各个人都可以交换到他所需要的其他人的才能所生产出来的产品。

第三章 论劳动分工受市场范围的限制

劳动分工的原因是交换,而这种分工的范围必然受到交换能力范围的限制,换言之,要受到市场范围的限制。当市场很小时,没有任何人被鼓励去专门从事一种职业,因为他没有能力用他自己生产的,远超自己消费的劳动产品的剩余部分,去交换他所需要的由他人生产的剩余劳动产品。

有些行业,即便最低级的行业,也只能在大城市进行。例如,一个搬运工在其他地方就找不到工作并生存下去。对他来说,一个村庄太小了,即便一个普通小镇也很少能大到足以让他找到稳定职业。在散布于苏格兰高地之类的荒凉农村中的独家住宅和细小村落,每个农夫必须得为他自己的家庭屠宰牲畜、烤面包和酿酒。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甚至很难找到一个铁匠、木匠或泥瓦匠。要想在二十英里内找到两个这样的人,就更难了。由于那些稀稀落落的人家之间的最近距离也有八到十英里,所以他们只好亲自动手干大量类似零活。在人口众多的国家,他们会雇请一些工人来帮忙。农村工人几乎都要兼任使用同一材料的行业里的各种不同的工作。一个乡村木匠要干与木材有关的各种工作;一个乡村铁匠要干与制铁有关的所有工作。农村木匠不仅是木匠,同时又是细木工和家具制造者,甚至还是雕刻师、车轮制造者、耕犁制造者,乃至手推车和四轮运货马车制造者。铁匠的工作更加繁杂。在苏格兰高地的穷乡僻壤,就算制钉人之类的职业也不可能有假如他每天能加工一千颗钉,一年工作三百天,照此速度,他每年能加工三十万颗钉。即便这样,他一年也不可能售出一千颗,而这仅是他全年中一天的工作量。

与陆运相比,水运为各种产业开拓了更加广阔的市场。因此,正是在海岸以及通航河道的两岸,各种产业自然地开始分工,并得以改进。这种改进往往经过漫长的时间才能逐步推广到一个国家的内地。一辆由两个人驾驭,八匹马拉的宽幅货运马车,要花大约六个星期的时间,才能运送四吨货物,往返于伦敦和爱丁堡之间。但是,在大致相同的时间内,一艘由六人或八人驾驶的货船,可以运送200吨货物往返于伦敦港和利斯港之间。由此可见,在同一时间内,通过水运,一艘由六人或八人驾驶的货船可以在伦敦和爱丁堡之间来回运送由100人驾驶,400匹马拉的50辆宽幅货运马车所能运送的相同数量的货物。因此,把200吨货物从伦敦陆运至爱丁堡,最低的费用相当于100个人三个星期的生活费,以及与400匹马50辆四轮运货车的损耗相当的费用。然而,若采用水运,相同数量货物的运输费用充其量也不过是六人至八人的生活费,载重200吨的一艘货船的消耗,以及水运保险费与陆运保险费之间的差额。

因此,两地之间,假如只能选择陆运的话,那么除了那些重量轻价格高的货物,就没有其他货物能从一地运至另一地了。这样,两地间的商业,就只有现时的一小部分,而两地间对产业发展提供的刺激,也只有现时的一小部分。如果没有水运的话,偏远地区的商业可能就无法进行。有什么货物能负担得起伦敦至加尔各答之间的陆上运费呢?即便有这种货物,又有什么输送手段能使这些货物安全通过两地间的众多野蛮民族的领土呢?然而,现今的事实是,两地间进行着大规模的商业,通过相互提供市场,为彼此的产业发展给予了很大的鼓励。

由于水运带来如此多的便利,所以工艺和产业的改进,最初都发生在水运发达的地方。但这种改进总要隔许久才能推广到内地。一国的内陆地区,由于与河道距离甚远,所以只能在邻近的地方实现商品的流通,而很难为自己的大部分货物找到长期的市场。所以,内陆地区的货物销量,在长时间内,必定与邻近地方的财富与人口数量成正比。也正因此,它的改良的进步总落后于邻近地方。在我们的北美殖民地,种植园往往都是沿海岸或通航河流的两岸设立,很少扩展到离它们很远的地方。

根据最可靠的历史记载,首先开化的乃是地中海沿岸各国。地中海是世界上迄今最大的内陆海,没有潮汐,因而除风起浪涌外,没有可怕的波涛。地中海由于水面平坦如镜,岛屿众多,临海岸很近,对航运有利。在指南针尚未发明,造船术尚不完美的时期,人们不敢离海岸太远,而置身于海洋的惊涛骇浪之中,地中海因为独特的地理环境,而非常有利于航运的发展。在古代,驶出海克力斯之柱(即直布罗陀海峡),长久以来被航海界视为最了不起的功绩。就连当时以造船业和航海业著称的腓尼基人和迦太基人,也是过了许久才敢于去尝试。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他们是唯一敢做这种尝试的国家。

在地中海沿岸各国中,农业与制造业开发最早改进最大的国家,要首推埃及。上埃及将其土地范围延伸至尼罗河两岸数英里内;在下埃及,尼罗河分成众多支流;这些支流,只要略施人工,就可在境内各大都市间、各重要村落间、村野各农家间,提供水上交通通道。这种交通便利,与现今荷兰境内的莱茵河和麦斯河差不多。范围如此广泛便捷的内陆航运,是埃及进步得那么早的原因之一。

东印度的孟加拉各省,以及中国东部的一些省份,农业和制造业的改进似乎也有同样久远的历史,尽管这种久远的程度,还没有得到我们欧洲历史权威的证实。在孟加拉,恒河及其他几条大河形成了许多可以通航的支流,其方式与埃及的尼罗河无异。在中国东部各省,也有数条大江大河,它们的支流和水道构成了一个河道网,相互交叉,为内陆航运提供了比尼罗河、恒河,甚至二者加在一起还要更广阔的领域。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古代的埃及人、印度人还是中国人,都不鼓励与外国进行贸易。他们的财富似乎全部来自内陆的航运。

非洲内陆地区,黑海和里海以北极远的亚洲地区,古代的塞西亚,即今日的鞑靼和西伯利亚,以及巴伐利亚、奥地利和匈牙利,似乎一直都处于野蛮未开化状态。鞑靼海是不能通航的冰冻海洋,尽管有若干世界著名大河流经鞑靼,但因它们彼此间的距离太遥远,在其国内的大部分地区不利于商业和交通。在欧洲,有波罗的海与亚得里亚海;在欧亚大陆之间,有地中海与黑海;在亚洲,有阿拉伯海、波斯湾、印度洋、孟加拉湾以及暹罗海湾,将海上贸易带入大陆的内部地区。但非洲却一个大内海也没有,境内的内陆河又相距甚远,很难进行大规模的内陆航行。此外,一国境内,即使有大河贯穿其中,但如果没有支流,其下游又需流经他国才能注入海洋,这样的情况下,这个国家也不能有大规模的商业。因为上游国能否与海洋相通,随时都要受到下游国的支配。多瑙河的航运对巴伐利亚、奥地利和匈牙利来说,没有巨大的用处,但倘若它们中间的任何一国独占该河流注入黑海之前的全部航道,情况就会不同了。

第四章 论货币的起源和用途

劳动分工完全确立以后,一个人自己的劳动产品仅能满足他自己需要的很小一部分。他用自己生产的劳动产品中超过他自己消费的剩余部分,去交换他所需要的别人劳动产品的剩余部分以满足自己的绝大部分需求。于是,每个人都靠交换而生活,或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个商人,而社会本身亦逐步演变成为一个完全的商业社会。

但在劳动分工之初,这种交换必定经常遭遇各种阻碍与困难。假如一个人所拥有的某种商品超过了他自身的需求,而另一个人所拥有的这种商品却不能满足他自己的需求,此时,前者当然很乐意出售这部分商品,而后者当然也乐意从前者手中购买剩余商品的一部分。但是,如果后者并没有前者希望获取的东西,他们之间的交易就无法进行。屠户把自己消费不了的肉放在店内,酿酒师和烙面师都愿意从屠夫店中购买自己所需要的肉。但是,假如他们手中除了各自行业的不同产品外,没有其他东西可用来交换,而屠户已经有了现时所需的麦酒和面包,那么,他们彼此之间无法进行交易。在此情况下,屠户不能做酿酒师和烙面师的商人,而酿酒师和烙面师也不能做屠户的顾客,他们不能相互提供服务。自劳动分工确立以来,各时代各社会中,精明的人为了避免这种不便,除了自己的劳动产品以外,必定还会随身带一定数量的其他物品,这种物品会受到所有人的欢迎,他拿着这种物品就可以去交换任何人的劳动产品,而不会被拒绝。

为达到这个目的,人们先后想到并用过许多种物品。在未开化时代的社会,牲畜曾被作为商业上的通用媒介。尽管牲畜必定是极方便的商业媒介,但我们却发现了,古时候往往以交易所得的牲畜头数去估价。荷马曾说:代奥米德的铠甲仅值九头牛,而格罗卡斯的铠甲却值一百头牛。在阿比西尼亚,盐作为商业和变换的媒介;在印度沿海的某些地方,人们以某种贝壳为媒介;纽芬兰用干鳕鱼;弗吉尼亚用烟草;我国的一些西印度殖民地用砂糖;其他国家则用兽皮或鞣皮。据我所知,在当今苏格兰的一个小村庄,人们带着铁钉而不是钱去购买麦酒和面包。

可是,在所有国家,由于不可抗拒的理由,人们都最终决定使用金属来实现这种职能。没有任何其他商品比金属更容易没有损失地被保存,不容易磨损,还可以没有损失地被分割成许多小块儿,而这些小块儿很容易再次熔合起来。由于其他任何商品都不具备这种特性,所以金属成为最合适的商业和流通的媒介。例如,一个人想要买盐,但是假如他只能以牲畜作为交换,那他一次只能买与整头牛或整头羊价值相等的盐。因为他用于交换的商品是不能分割的,分割之后就不能复原。所以,他一次所购价值势必相当于整头牲畜的价值,不能少于这个限度。如果他想购买更多的食盐,出于同样的理由,他就只能用两三头牛或羊,购入两倍或三倍数量的盐。反之,假如他用以交易的物品不是牛或羊,而是金属,他就可以更容易地按照他当时需要的商品的准确数量,按比例分割相当数量的金属,去购买相当价值的物品。

为达到这种目的,各国使用了不同的金属作为商业媒介。古斯巴达人用铁,古罗马人用铜,而富裕的商业国的国民却使用金和银。

用作商业交换媒介的金属,最初似乎都是粗条的,未加任何印记,也没有铸造。普林尼引用一位古代历史家蒂米阿斯的话说:在瑟维阿斯·图利阿斯时代以前,罗马人还没有铸造货币,他们只能用没有印记的铜条去购买各自需要的东西。这些粗条金属,在当时充当着货币的角色。

用这种粗金属做货币带来了两大不便:一是称量的困难;二是化验纯度的困难。贵金属在数量上的少许差异,会带来价值上巨大的差别。但要准确称量这类金属,至少需要极精密的砝码和天平。黄金的称量尤其是一种精密的操作。当然,廉价金属小小的称量误差对其价值不会产生大的影响,因此,没有精确称量的必要。但是,如果一个穷人每次购入或卖出价值一个法新(英国从前使用的铜币,价值1/4便士——译者)的货物时,每个法新的重量都得称一下,就不免令人觉得麻烦极了。

化验金属纯度的工作更加困难烦琐。除非使用适当的溶剂,把放在坩埚里的一部分金属完全熔化,否则化验的结果是很不可靠的。但是,在铸币制度尚未建立之前,除非通过这种既困难又烦琐的程序,否则人们很容易上当受骗。他们卖出货物换来的不是一磅重的纯银或纯铜,而是掺了假的粗糙且廉价的东西。因此,为避免这种行为,促进贸易,鼓励各种产业和商业,所有进步国家都认为,有必要对购买货物的常用金属,按照数量加盖官印。这就是铸币制度和造币厂的起源。这种制度的性质,与麻布和呢绒检查官制度完全相同。这些检察官的任务是,通过加盖公印,确定市面上各种商品的分量,以及统一它们的品质。

最初加盖在金属货币上的官印,其目的似乎只在于确保金属的品质或纯度。这种保证是最困难的,但又是最必要的。这种刻印,就像现在加盖在银器皿或银条上的银纯度标记。或者,现在有时加盖在金条的一边而不盖住金块的全面的西班牙标记,也是如此。它所确定的是金属的纯度,而不是金属的重量。亚伯拉罕称银四百舍客勒给伊弗伦,用来支付麦比拉的田价。据说,当时商人通用的货币是银子,只论重量,不论个数。在古代,撒克逊人入主英格兰,国王向人民征收的税赋,不是货币,而是实物,亦即各种粮食。向人民征收货币,是从征服者威廉开始的。不过,当时纳入国库的货币,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是按重量而不是按个数收缴的。

要准确称量金属,是很麻烦和很困难的,这便促成了铸币制度的产生。铸币的两面均加盖有官印,有时边缘也有官印,以确保金属的纯度和重量。从此以后,铸币就像现在这样按个数流通,省去了称量的麻烦。

那些铸币的名称,起初似乎是表示它们所含金属的重量或数量。瑟维阿斯·图利阿斯率先在罗马铸造货币,当时,罗马币阿斯(AS)或庞多(Pondo)含有一罗马磅重的纯铜。阿斯或庞多就像我们的特鲁瓦磅那样,分为十二盎司,每盎司含有一盎司的纯铜。在爱德华一世时代,一英镑含有一陶尔磅重的纯银。每陶尔磅似乎比一罗马磅要重些,但比一特鲁瓦磅要轻些。直到亨利八世第十八年,英国造币厂才开始采用特鲁瓦磅。法国的利佛在查理曼时代一特洛伊磅重的一定纯度的白银。当时,特鲁瓦是法国东北部香槟省的一个城市,欧洲各国人民时常出入它的市场,于是大家都熟悉并尊重这个有名市场所用的权度量衡器。从亚历山大一世到罗伯特·布鲁斯,英格兰的磅也像英镑一样,含有一磅相同重量和纯度的白银。在英格兰、法兰西和苏格兰流通的每便士,最初都含有一便士重的白银,即一盎司的二十分之一或一磅的二百四十分之一的白银。先令最初似乎是重量的名称。亨利三世时期的一部古老法律规定:当小麦的售价为每夸特十二先令时,价值一法新的面包须重十二先令四便士。不过,先令对便士或先令对磅的比例,似乎不像便士对磅的比例那么稳定和统一。在法国前几位国王统治时期,法国的苏(Sou)或先令,有时含五便士,有时含十二便士,有时含二十乃至四十便士。在古代的撒克逊人中,有时一先令似乎只含五便士。其含量的变化,与其邻国人即法兰克人的情况大致相似。在自查理曼大帝以来的法国人中,以及在自征服者威廉以来的英国人中,镑、先令与便士的比例,似乎和现在完全相似,尽管各自的价值非常不同。我相信,世界上每一个国家的君主,都是贪婪和不公的,他们会滥用臣民的信任,逐渐减少铸币中金属的含量。在罗马共和国后期,罗马的阿斯降到原来的二十四分之一,含量名为一磅,实则仅为半盎司。英格兰的镑和便士,现今价值大约相当于当初的三分之一,但含量大约相当于当初的三十六分之一;法国的镑和便士,大约仅相当于当初的五十六分之一。通过采用这些办法,君主和国家就能用比原来要求的较小量的白银去偿还债务,履行各种契约。实际上,政府的债权人因此被剥夺了应得债款的一部分。国内一切其他债务人被允许拥有相同的特权,可用同样面值的贬值新币去偿还旧币债务。所以,这些做法常常对债务人有利,而对债权人是不利的。有时,这些措施产生的影响,比公共大灾祸更容易带来更大更普遍的个人财产革命。

正是通过这种方式,货币成为所有文明国家的普遍商业媒介,并通过这种媒介买卖或交换各种货物。

我现在要考察人们在以货币交换货物,或用货物交换货物时自然遵循的规则。这些规则决定商品的相对价值或交换价值。

应当注意的是,价值一词有两个不同的含义。它有时表示某一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占有该物所传达的购买其他货物的力量。前者可叫作使用价值,后者可称为交换价值。具有最大使用价值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甚至根本没有交换价值;反之,具有最大交换价值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甚至根本没有使用价值。没有什么东西比水更有用,但我们不能用它购买任何物品,也不会拿任何物品去交换它。反之,钻石几乎没有什么使用价值可言,但须有大量其他货物才能与之交换。

为了探讨支配商品交换价值的原则,我将努力阐明以下三点:

第一,什么是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换言之,是什么构成了一切商品的真实价格?

第二,构成商品真实价格的组成部分是什么?

第三,什么情况使上述价格的某些部分或全部,有时高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有时又低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换言之,使商品市场价格或实际价格有时不能与其自然价格一致的原因是什么?

关于这三个问题,我将在以下三章尽可能详细且清晰地说明。不过,为了详细说明某些情况,在有些地方可能会使人感觉冗赘,要请读者忍耐;有些地方虽经我竭力作详尽的说明,恐仍难免说得不够清楚,要请读者细心体会。为了确保我说得明白易懂,我愿意冒冗赘之险。但对一个极其抽象的问题,即使竭尽全力,恐仍难免有些不清楚的地方。

第五章 论商品的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或其劳动价格与货币价格

一个人是贫是富,就看他能在什么程度上享受人生的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但在劳动分工一旦完全确立之后,一个人所需要的东西,仅有极小部分源自他自己的劳动,而他需要的大部分东西须源自他人的劳动。所以,他是贫是富,要看他能够支配多少劳动,或要看他能够买得起多少劳动。任何商品的价值,对于一个拥有它,但不自己消耗它,而愿意用它去交换其他商品的人来说,等于他能够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因此,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的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

每一件物品的真实价格,即想要得到这件物品的人实际上付出的费用,乃是为获得它而付出的辛苦和麻烦。对于已得到并想处置此物或想交换他物的人来说,它的真实价值,等于因占有它而自己省去的并强加到别人身上去的辛苦和麻烦。用货币买到的或用货物换来的物品,都是用劳动买来的东西,就像我们用自己的辛苦得来的一样。那种货币或那些货物确实让我们省去了自己的辛苦。它们含有一定劳动量的价值,我们用以交换其他当时被认为含有同量劳动价值的物品。劳动是第一价格,是最初用来购买一切货物的定价。用来最初购得世间一切财富的,不是黄金或白银,而是劳动。财富的价值,对于拥有它并愿用它去交换一些新产品的人来说,恰恰等于它让他们能够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

正如霍布斯所说:财富就是权力。然而,获得或继承大笔财产的人,未必就能获得或继承民政或军政权。他的财产或许可以给他提供获得这两种权力的手段,但仅有财产未必就能给他政权。财产能够直接给他的是购买力,即对当时市场上各种劳动或劳动产品的支配权。他的财产的多少与这种支配权的大小成正比;或者说,财产的多少与他所能购买或支配的他人的劳动量或他人劳动产品的数量成正比。一件物品的交换价值,必然总是精确地等于这件物品给其所有者提供的劳动支配权。

尽管劳动是所有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但商品的价值通常不是按劳动估量的。要确定两种不同劳动之间的比例,往往很困难。仅靠两种不同工作所花费的时间,往往是不能确定这一比例的。不同工作的难易和所运用的精巧程度,同样须考虑进去。一个小时的困难工作比一个小时的容易工作也许包含更大的劳动量;与普通的职业相比,需要花十年时间才能学到的技艺,一个小时的工作比普通行业中技艺的一个月的劳动量,可能还要多。但是,很难找到精确衡量这种困难程度或精巧程度的尺度。当然,在交换不同种类劳动的不同产品时,通常都会考虑劳动的困难程度和精巧程度。但是,在进行交换时,不是用准确尺度来衡量的,而是通过市场上的讨价还价,按照日常买卖的大致而不是精确计算来调整的等价交换。

由于每种商品频繁地与其他商品而不是劳动交换,即与其他商品而不是劳动相比较,所以,它更自然地采用某种其他商品的数量而不是它所购得的劳动量去衡量其交换价值。多数人对于用一种商品的数量表示的东西比用一种劳动量表示的东西更容易理解。前者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而后者是抽象的概念。虽然抽象概念能被充分理解,但它不是那样明显和自然的。

但是,当物物交换停止,货币成为商业的普遍媒介时,每件特定商品更频繁地同货币而不是任何其他商品进行交换。屠户很少把自己的牛肉或羊肉带到面包师或酿酒师那里去换面包或啤酒,而是把牛肉或羊肉拿到市场去换取货币,然后再用货币去买面包或啤酒。他出售牛羊肉得到的货币量,决定着他后来能够购买到的面包和啤酒的数量。因此,对他来说,更自然与明显的是,用货币的数量,即他用肉直接换来的商品的数量去衡量他的牛羊肉的价值,而不是用面包和啤酒的数量,即他只有通过其他商品的介入才能交换到的商品的数量去衡量。即是说屠夫的肉每磅值三便士或四便士,而不是三磅或四磅面包,或三夸脱或四夸脱淡啤酒。所以,每件商品的交换价值更多地用货币量去衡量,而不是用它所能交换得到的劳动量或其他商品的数量去衡量的。

可是,像任何其他商品一样,金和银的价值是变化的,有时高,有时低;有时容易买到,有时难以买到。某一特定数量的金和银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或交换到的商品量,往往取决于交易发生时已发现的金矿和银矿储量大小。十六世纪在美洲发现了大量的金银矿,这一发现使金银的价值在欧洲几乎降至原价的三分之一左右。由于把这些金属从矿山运送到市场时花费的劳动较少,所以,进入市场后,这些金银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也较少。这次变革在金银价值方面是非常巨大的,但却不是历史上唯一一次。作为一种度量单位,应该是固定和精确的。但是比如一步之长,两臂合抱之宽或一手所握之重,本身就是不断变化的,用它们作为测量方法,本身就是不精确的。自身价值不断变化的商品,也不能成为衡量其他商品价值的精确尺度。但是劳动另当别论,等量的劳动,无论何时何地,对劳动者来说拥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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