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五十年:从传教士到大使——司徒雷登回忆录(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26 09: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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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丽颖

出版社:东方出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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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华五十年:从传教士到大使——司徒雷登回忆录

在华五十年:从传教士到大使——司徒雷登回忆录试读:

前言

我敏锐地感觉到我在这样一个时期来到中国担任大使是一种讽刺。在这段时间里,我取得了一些成绩,随后这个国家又走向了覆灭。但是我的挫败感,失望和焦虑只是精神上的。然而,在此期间,我了解我的很多同胞和其他困在中国的“外国人”,遇到了艰难的处境。他们中大部分人是出于自愿留在中国的。有些人受到屈辱,有些人被关押,有些身心受到了创伤,有些人不再愿意和中国人或是其他的朋友接触,他们几乎都倾家荡产。有些人在此境遇中离世。和数以百万计的中国人民所遭遇的一样,这些经历实在是非常的令人悲伤。很多人被处死,很多人被饿死。我最近得知,超过4,000万人被判处强制劳役。尽管会遇到很多艰辛,很多人还是宁愿背井离乡过上流亡的生活。还有很多人期望着可以过上那样的流亡生活,但是他们没能逃离。

那就是在共产党执政前中国发生的那么多好或坏的事情。但是,他们执政之后,好的变少坏的变多了。我毕生的努力以及我作为传教士和教育工作者的目的是希望好的事情更多,不好的事情更少。显而易见的是,我的努力大部分都被共产党清算了:工厂和设备,教堂、学校、楼房和医院某些时候被毁掉了,更多的时候被共产党拿去为他们用了。尽管如此,我认为在中国的那些教会、教育和医疗机构和终身致力于这些事业的人们所付出的大部分投入,发挥了作用的投入,没有也不会被毁掉。

在人们的脑海里,心灵中,那些付出和得到的人们,以及他们付出和得到的益处,仍然存在。基督教所传播的种子和实践的果实将留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基督教福音派人士,基督教老师、医生、科学家和社会工作者通过努力,使数百万台海两岸的中国男人、女人和孩子都在身心上获益。我们失去了一切?并不是那么回事。中国的基督教教育事业的火炬仍然燃烧在台湾,在海外华侨心中。我毕生的工作,和我的同行以及中国同事们,还有我们的后继者的努力并没有白费!

在这本书里,我试着讲述我的人生故事。很多年前我就开始记下那些我的往事,给那些通过我的记述能考虑他们自己人生的人们看。因此这本书在出版之前不是一下子全部写出来的。这些章节都是断断续续,在很长的时间里,以一个日记作者的长篇记载或是作者的作品、系列文章、散文这样的方式写成的。有些是回忆的,有些是事情发生的当时写的。还有一些,最后的三章是我1949年回到美国以后写的。

最后写的总结性的三个章节承蒙了我的长久以来的老朋友斯坦利·霍恩贝克(Stanley K. Hombeck)博士的协作。我在中国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也是一位教育界人士,后来进入了外交领域。这些年来我和他相处得非常愉快,也从彼此的交流中受益匪浅。这几章一方面是记述了我的活动和退休生活。我离开中国之后,仍然对那里的政治局势的发展非常关心。我自己视角的变化,自己生活的变化,政治局势尤其是中美关系的变化也让我得出了一些结论。第二,包含了我自己对过去的反思,对现在的思考和未来的展望以及重申我仍然抱有信念和希望。第三,这是一本回答我一直以来被问到和我自己思考的关于中美关系问题的书。最后三章虽然仍是以我的口吻叙述,但是因为我自己已经写不动了,所以大部分工作都是霍恩贝克博士根据我的记述和我们的谈话来完成的。然后再由我一遍遍地确认这些内容是否忠实于我的回忆、思考和想法。和其他章节一样,最后三章也完全是我的意思的表达。

我还有幸得到很多其他朋友的帮助。我多年的老朋友弗兰克·普莱斯(Frank W. Price)博士在传教和其他领域都是很有名望的人。他的父亲,菲利普·弗朗西斯·普莱斯(Philip Francis Price)是我父亲的朋友,也是我的朋友中一位令人尊敬的长者。弗兰克对我的书稿的内容和编排都提供了热情和有益的帮助。蓝登书屋(Random House)的编辑大卫·麦克道威尔(David McDowell)先生也在参与本书的编辑和出版中提供了很多帮助,让人觉得欢欣鼓舞并且安心。

我也非常感谢马歇尔(George C. Marshall)将军慷慨地给我写了序,表明我们之间的友好情谊和他对我的故事的不言而喻的兴趣。不仅是他,还有我,还有所有的读者都会明白这是真的。同样,我也感谢胡适博士抽出宝贵的时间给我的书写了介绍。他以渊博的知识和杰出的才能对我讲的故事也做了他自己的分析和评论。

最后是傅泾波先生。这本书的完成和出版我要感谢傅先生。他对书的内容并不负责,我们对这本书里的一些事情的看法并不完全一致。但是没有他的帮助,我不可能完成书稿,我不能和熟人见面聊天通信。这些对我的书的完成和出版是必不可少的。在这本书写作的过程中和即将完成的时候,我只是一个演员,荣誉应该归功于身为导演的傅先生。

我深深地感谢所有刚才答谢过的朋友们,感谢你们和这里没有提到的朋友们给我长久以来的鼓励以及你们表达出的友好的情谊。司徒雷登1954年5月25日 华盛顿第一章 家世渊源

在我人生中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在中国度过的。我和这个伟大国家与民族之间必然有着一种难以割舍的精神纽带。这不仅是因为我出生在这里,也因为我这里的长期生活,和无数中国人成了朋友。作为一个在中国成长的美国男孩,后来又作为传教士和中国文化的学习者、福音教派神学教授而后又担任大学校务长,这些经历是我人生中的特殊的荣幸。1946年,由于局势的特殊,我被“扔”到南京担任美国驻华大使,度过一段并不愉快的日子。1949年我最终黯然离开了中国回到美国。

我在中国经历了不少政权——腐朽没落的满清王朝,理想主义者孙中山领导的早期民国政府,孙中山去世之后军阀混战贪官横行的民国政府,开始致力于民族统一和现代化的国民政府,统治中国半壁江山、不可一世却短命的日伪政权,二战胜利后却饱受内战创伤的中国还有刚刚执掌中国大陆的共产党政权。经历了这么多现代历史的变迁,我目睹了一个古老又崭新的文明所承受的成长的伤痛。中国努力去适应这个20世纪的世界,将来的某一天她必将在物质和精神上都成为一个世界强国。

回望过去的80年,我心中那个清晰的神圣的上帝指引着我的人生之路。我意识到我人生中的许多重大的决定是在外部的束缚和内心的勉强中作出的。一次次地,有一种力量,似乎不是来自我自己的内心,但是却迫使我去走向自己并没有追求也没有预料到的人生体验和旅程。无论如何,我能够在半个世纪的中美文化和精神层面的关系中起到一些作用,我已经心怀感激了。尽管这种关系现在是破裂了,但是我坚信将来在日渐兴起的世界民主模式和世界大家庭中,中美之间将会重新建立一种牢固和丰富多彩的关系。1

我父母都来自勇敢的开拓者家庭。我们司徒家族在美洲大陆的祖先可以追溯到阿奇波德·司徒(Achibald Stuart),是一位出生在乌尔斯特(Ulster)兰登德里(Londonderry)的苏格兰人。据说他是奥奇尔特里(Ochiltree)勋爵的后代,勋爵后来成为斯图尔特堡的伯爵。由于卷入了一场宗教反抗运动后受到迫害,他逃到了西宾夕法尼亚。随他而来的是他的两个兄弟,大卫和约翰。7年后全家都迁往美国。阿奇波德在弗吉尼亚的维耐斯波罗(Waynesboro)旁的一个农场定居下来。他的四个孩子和家族成员散居于美国的东部和南部各州。其中一个嫡系后代就是亚历山大·司徒(Alexander H.H. Stuart),曾经担任菲尔莫尔总统的内政部长,而后成为弗吉尼亚大学的校长。另外一个是杰伯·司徒(Jeb Stuart)将军,在美国内战时期担任南方邦联军队的一名勇猛的骑兵司令。有一个关于他的故事是这样的:他受伤后被人从战场上抬了下来,离开了自己的战友,还挥手大喊:“回去,回去,像我一样去完成自己的使命!”

约翰·司徒(John Stuart)住在弗吉尼亚州的奥古斯塔郡(Augusta County)的沃克尔小溪(Walker Creek)边,后来定居在斯当顿(Staunton)。他的孙子罗伯特·司徒(Robert Stuart)是基督教长老会的牧师,作为拓荒者坐着有盖的四轮马车从弗吉尼亚的峡谷来到肯塔基的荒原。后来这个地方成了弗吉尼亚的一部分。而且作为创始人之一在肯塔基的莱克星顿(Lexington)建立了特兰西瓦尼亚学院(Transylvania College)。他在那里教授拉丁文和希腊文,并担任过一段时间的校长。

罗伯特·司徒(Robert Stuart)和汉娜·托德(Hannah Todd)结婚了。汉娜是林肯总统夫人玛丽·托德(Mary Todd)的姑妈。罗伯特的儿子大卫,也就是我的祖父,是林肯夫人的表弟。罗伯特的另一个儿子约翰(John Stuart),毕业于中央学院(Centre College),后来搬到伊利诺斯州的春田(Springfield),成为林肯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直到我11岁回到美国的时候,我才弄清我们家和林肯家的渊源。当时我和弟弟们住在莫拜尔湾(Mobile Bay),听到这件事吓了一跳。在南方的朋友看来,“来自中国”已经是压弯我们的最后一根稻草了,加上这件事的话,我们的生活将处于危险之中!

大卫·托德·司徒(David Todd Stuart)在女性教育方面开了先河。他是位于肯塔基州的舍巴维尔(Shelbyville)的斯图尔特女子学院(Stuart Female College)的创始人和首任校长。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的父亲,约翰·林顿·司徒(John Linton Stuart)于1840年12月2日出生在舍巴维尔。他在宾夕法尼亚州的华盛顿与杰弗逊学院(Washington & Jefferson College)以及肯塔基州的中央学院接受了大学教育,并于1861年毕业。教了四年书之后,他来到普林斯顿神学院深造,1868年毕业。正是在普林斯顿,约翰的想法发生了改变。来自中国的奈维斯(John L.Nevius)的一条振奋人心的消息使他想到国外当传教士了。他成为新的南方长老教会对外传教执委会派出的第一批传教士之一,于1868年带着两位助手来到了中国。他们一路途经纽约、巴拿马地峡、旧金山,然后到达上海,路上走了两个月的时间。

父亲的传教事业是从杭州开始的,那里在上海西南方向大约120英里。在长达46年的传教士生涯中,他始终在那里居住和生活。2

当我父亲1868年来到杭州时还是一个单身汉。对于语言学习,他的前任——尊敬的因斯利先生的观点是应该通过和中国人一起生活来学习汉语。因此我父亲在鸦片馆旁边租了个房子,请了个无师自通的厨师来照顾他的生活。经过五年无休止的辛苦工作、旅行,历经的艰辛使他的身体状况出了问题。他被派回美国修养身体,很快就康复了。不仅如此,他将来也不必担心身体出问题了,因为他有了自己的保护神——来自莫拜尔湾的妻子——玛丽·路易莎·霍顿(Mary Louisa Horton)。她是法官古斯塔夫·霍顿(Gustavus Horton)的女儿。霍顿法官是现在莫拜尔郡教育体系的创始人之一,也曾经担任地方长官。在战后贫困的南方,被称为“玛丽小姐”的玛丽·霍顿给女孩子们开办了一所私立学校。办学校树立了她的名声,后来这所学校受到了广泛的认可,不仅在南方其他州也在北部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当时有一个人把“玛丽小姐”描述成一位“既精神可嘉又天赋出众的女性”。因为这样的呼声,有人建议她去德国任教,但她决定陪伴丈夫前往遥远而陌生的中国大地。她创办的学校转由她的助手之一——玛丽·白葛碧(Mary Bagby)负责。学校后来改名为“白葛碧女子学校”,继续存在了25年。

我母亲曾和联邦部队的一位海军军官订婚,但是他在莫拜尔湾的一次军事行动中丧生。这也许是我母亲决定成为一名对外传教士的原因。她的大多数朋友都反对这个决定,觉得这是一个疯狂的念头。和她有书信往来的尊敬的约翰·雷登·威尔逊先生建议她参加教会的联大会议,去见一位刚从中国回来的年轻传教士。他可以给她带来关于传教工作的第一手资料。她听从了威尔逊博士的建议,而后她发现这件事让那位单身传教士关于和她结婚的计划得以实现。是不是出于对威尔逊博士的感激使得我父母给他们的第一个儿子取名约翰·雷登呢?对年轻的传教士来说,威尔逊博士本身是一个有趣又能给人启发的人物。在南北战争之前,他在非洲就担任了第一批传教士。在那里他为福音教派工作,开疆辟土,并第一个活捉了大猩猩带回美国。

健康问题使他不得不留在美国,担任了对外传教协会的秘书。他先是在全国长老派教会工作,南北战争使国家分裂后,他又在新的南方分部担任秘书。

我的父亲——约翰·林顿·司徒和他的新娘于1874年夏天坐船前往中国,定居在杭州。3

杭州是中国历史最悠久、风景最美丽的城市之一。位于近郊,精致可人的西湖在中国文学艺术史上久负盛名。西湖周围环绕着一些小山丘,山丘上有一些寺庙。风景如画的钱塘江以著名的大潮闻名。马可·波罗把杭州描述成一座无与伦比的华美城市,描画了它极其美丽的运河、桥梁和街道。在宋朝,当那些“北方的野蛮民族”入侵的时候,朝廷逃到杭州并把它作为都城。中国最著名的俗语之一这样说道:“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这句话表明了这两个城市在中国人民心目中的地位。

当我父母在杭州定居的时候,他们看到的杭州是一座10年之前大部分地方被太平军毁掉的城市。但是美景犹在的郊区给我母亲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街道上,生意也慢慢好起来了。丝绸、茶叶和扇子是这个地区尤为出名的特产。

当南方长老传教团第一次定居杭州时在杭州城内的城隍山买了产业。产业位于山坡上,山坡上零星地散落着一些寺庙和官府。巧合的是,从这个地方鸟瞰,能够看到地方财务官的府邸。当这家的儿子生病的时候,大夫和算命先生把这种病归结于高居于山坡上的外国人所施展出的不祥之气。有了这个理由,地方官员恳求传教士们换一个更大的住所,住到城市的另一边去。传教士们答应了。新的住所位于被太平军毁坏过的地区中心位置,是当时杭州最贫困的地区之一。在这里,他们建起了教堂、学校和传教士的家。传教士们聚集居住的那个巷子后来就叫做“耶稣巷”。

除了在城市贫民和农民中做福音布道工作,我父母都热衷于开办学校。我父亲开办的男校后来被教会关闭了,因为教会成员认为比起世俗的教育引导来说,传教才是他的正道。即使如此,父亲还是挑选了一些优秀的学生,让他们得到了继续深造的机会。经过多年他们后来成为中国最好的传教士。我的母亲甚至更为成功。她为中国第二所女校的建立作出了贡献,学校后来在规模和影响方面都得到了稳步发展,她也担任了多年的校长。这所学校后来并入了杭州基督教协和女校。4

司徒家的四个儿子都出生在杭州:我,约翰·雷登(John Leighton)生于1876年6月24日,我的三个弟弟分别是大卫·托德(David Todd),沃伦·霍顿(Warren Horton)和罗伯特·科克兰(Robert Kirkland)。

我和兄弟们大部分时间是教会里仅有的几个外国孩子,因此我们备受宠爱。在未来的日子里父母给我们的爱一直让我们心怀感恩,铭记在心。他们是睿智而和善的父母,我们的记忆中只有快乐。

小时候的那些经历对我们来说可以说是开心又惊心动魄的。父母带我们去杭州各个景点游览,野外午餐,采摘野草莓,让我们印象深刻的还有春天开满杜鹃花的小山。夏天我们还会到山顶上阴冷古旧的寺庙去避暑,开始这里只是我们露营的地方,后来这里成了传教士们夏天的避暑胜地。还有一个夏天我们去了山东青岛,住在海边的一个断崖上。另一件让我们印象深刻的事情是我们还坐着骡车去看登州的马迪尔博士。他是一位著名的传教士学者,也是我父亲的朋友。

父母精心为我们挑选了一些中国伙伴。我们在一起说中文,我也很喜欢他们。尽管如此,课外时间的大多数时候我们还是在传教士的居住区自己玩。爸爸和他的同事们在那里种了很多树。当我长大成人回去的时候,联想起童年时候那个又宽阔又神秘的地方,它已经变得又小又不起眼了。我们尽情地享用着中国的食物、糖果、水果,尤其喜欢的是参加各种精心准备的宴会和婚礼的庆祝仪式。我们当时不看中文的书籍,这后来成为我那些日子里唯一后悔的事情。尽管我弟弟沃伦在美国家庭度假时回到中国以后上了中文学校。他后来接着到中国当了一名传教士,还能用中文和人交流,也可以用中文写作。这给他的语言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尽管我们的行动受限,我还是清楚地记得新年的美食和表演以及元宵节和其他节日的庆祝活动。我还记得西湖游船上的花灯水榭,亭台楼阁。虽然我以后过上了现代化的生活,但是那段富有中国特色的生活仍然留在我的脑海中。

我11岁离开中国以前,我唯一的老师就是我的母亲。她的教育非常成功。我和弟弟大卫上莫拜尔的公立学校以后学习没有遇到任何障碍,完全可以跟得上班里的同学。在杭州的家里,除了白天的日常学习,我们还要上主日学校以及做常规的家庭祈祷。有时候我也和父亲一起到街上和庙会里做福音传道。我记得当他传教的时候,听众们对于我父亲的服装和长相感到很好奇。我想知道这个传教工作的价值何在。后来在美国的时候,我心中产生了对传教工作的厌恶,在我决定从事这个工作之前,这是我需要去克服的一种感觉。

1887年,经历了13年的传教生活之后,尊敬的约翰·林顿·司徒和夫人带着他们分别为11岁、9岁、7岁和4岁的儿子从中国坐船回美国度假一年。5

毫无疑问,我们回美国的这一路上的点滴都是难忘的回忆。这对我们来说是一段崭新而惊心动魄的冒险旅程。海轮上的女服务生说我们是她见过的“最无知的孩子”。别的孩子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我们几乎不知道。听过了我们父母提到美国更高的生活标准之后,我们对在洛杉矶码头看到的那些衣衫褴褛的报童感到吃惊——那里怎么会有这样的“外国穷孩子”?火车头和火车对我们来说都是新奇的玩意儿;那时候中国只有一条铁路,是从上海到吴淞的。而且因为中国农民害怕它会打扰祖先的神灵还把它毁坏了。

当我们到达阿拉巴马的时候,心里尤为百感交集。我和弟弟们被父母利用了,他们用我们作为例子向当地人宣传,这样可以激起民众海外传教的兴趣。他们还会随身带着一些中国的“古玩”,其实就是一些衣食住行用品和家庭祭祀用的东西。对中国人来说其实很普通。我们几个小男孩儿每天被穿上戏服,用筷子吃饭,用中文唱赞美诗,尤其是那句“神爱世人,我心永驻”。还有其他方式把我们布置成一个展览。后来,当我们两个大一点的孩子被留在莫拜尔湾的时候,加剧了我们心里的不痛快,把这些看成是名声不好的事情。我们的衣服继承了早期英式风格的遗风,我们说话的口吻也和早年那些古板陈腐的成年人一样。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我们对当时美国人的语言、习惯、行为标准和青少年的卑劣行为完全一无所知。我的表亲们对我们这些古怪的亲戚一方面感到有些难为情;另一方面,又因为可以在我们身上找乐子感到开心。在这个地处美国南方深处的地方小镇,人们谈到我母亲当年把青春热情播撒到中国的疯狂举动以及作为一名传教士所做的牺牲,我们在学校成了同学们嘲弄的对象。我们甚至还遇到过她的老朋友和过去的学生提出的更加不友好的问题。友好的问题也有,比如说,我们更喜欢哪个国家,中国人是不是吃老鼠以及我们是否用中文交流等。我们很讨厌这样被人诘问。客人有时还会失态地给我们下结论,比如“哦,他们的确像中国人,不是吗?”

当我们的父母1888年秋回到中国时,我和弟弟大卫被留在了莫拜尔湾,和我的姨妈、姨父以及他们的和我们年龄相仿的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住在一起。这对“养父母”对我们极尽和善、关心之能事,对我们视如己出。但是他们采用的是我姨父从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最严格的苏格兰长老派的制度,非常强调传教士家庭出身的孩子应有的言行。他们自己不能去中国,但是在家里保持了教会的作风。这个城市一隅发生的这些,与我们日常交往的习惯大相径庭。为了让“我们圣人般的父母在异乡的土地作出的牺牲”的价值得到体现,我们每周日都会被带到镇上的教堂去。坐街车或者其他交通工具去教堂是不对的,我们得周日早上走着去主日学校参加礼拜,晚上我还要去基督教奋进会做其他一些宗教工作。星期天下午我们一般背诵圣经的诗歌和赞美诗。舞蹈和戏剧是被禁的,这让我们更多的是感到委屈。因为我们大多数表兄弟姐妹都可以参与这些世俗的娱乐活动,而由于我们的父母是传教士,所以我们不行。与家里的这位姨妈相比,其他的两位姨妈对我们深表同情,她们一位是社交名流,一位住在遥远的乡村。

每年夏天我们在那位家在莫拜尔湾对面的姨妈家的日子是一段非常开心的时光。她丈夫在南北战争时期是一位陆军中尉。那些炎热的日子里,我们在莫拜尔湾里钓鱼、捕蟹、游泳还会扬帆起航。我还清楚地记得一段和一个我们同龄的黑人孩子的小插曲。他是我们的伙伴,一个厨师的儿子。我和表哥因为他不会划船而戏弄他,有一天他对我们说:“我会把船划回来的。”这个黑人小男孩,觉得我们在欺负他,带着因为种族而受伤的心,开始把船向岸边划去。我们喊他停下来,但是他就是觉得我们在嘲笑他所以一直划,一直把船划回去了。我们害怕了,只好奋力地往回游,越来越觉得筋疲力尽了。这段距离真的是既长又艰难。我隐约看见我们漂浮着的尸体,悲伤的葬礼,家族墓园,报纸上的讣告,要一个多月才能送达我远在中国的父母的信,悲伤和眼泪!但是我们最终还是游到了岸边,否则我也不能在这里给大家写我的故事了。我童年记忆中的另一个黑人是“乔治亚阿姨”,她是保姆,我们爱她并且听她的话,因为不听就要挨打的。但是在那个年代和那样一个地方,种族间还是有着严格的社会界限。我们看待黑人和白人问题的时候,也理所当然认为我们是不同的。

从那时候起我开始明白了外国传教士的理想和要在阿拉巴马把我们养大是多么艰巨的责任。我们尽心尽力的守护者——姨妈姨夫很长寿,晚年后晚辈对他们也很孝顺,孩子们并没有抱怨他们当年的严厉教育。我们和家里的两个表兄弟感情一直很好,亲如手足。整个在莫拜尔湾的经历,尽管是我们身边一直有人陪伴,比如那一帮表兄弟,但我对传教士生活产生了厌恶,这种感觉久久地在我内心徘徊。我早期接受的教育,虽然出发点很好,但是我却深受其害。然而,夏日海滨生活的愉快让我度过那段不开心的日子。如果没有这种快乐,我对宗教的态度恐怕就是一种特别的恐惧和反对了。6

1892年9月,16岁的我被送到当时被认为美国南方最好的私立大学之一的潘托普斯(Pantops Academy at Charlottesville)学院学习。它位于弗吉尼亚州的夏洛特维尔。这所学校是弗吉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Virgina)的预科学院,坐落在一个小山丘上,原来是托马斯·杰弗逊(Thomas Jeffson)的庄园的一部分。杰弗逊把它叫做“一览无余”,因为从蒙蒂塞洛(Monticello)可以从各个角度看到拉皮丹河(Rapidan River)沿岸的美丽风景。

在莫拜尔湾,我和其他小男孩一样把上学看成一件恐怖的事情,能逃则逃。在一个40或50人的班级里,我的成绩通常是排在前五名,但从来不是最拔尖的。私立的男校通常被认为是富家子弟或是被公立学校开除的学生的专属。学校的课程没什么意思,但是规矩又必须遵守。我在家一般都不好好做作业。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我从小都没有和一般男孩子一样玩耍长大,还有一部分是因为兴趣或是比较迟钝,所以我很少和其他同学一起玩。我倒是常常把我的空闲时间花在阅读名著上,比如沃尔特·斯科特(Walter Scott)、布尔沃·利顿(Bulwer Lytton)、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以及其他小说家的作品上。

当转学到潘托普斯学院以后,事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最终我成为一个普通的美国男孩。其他的50个男孩是从南方各个地方来的,而我来自阿拉巴马。从中国来的那个可怕的标签已经不在了,当它渐渐为人所知时,也不会对我产生什么困扰了,没有人会对此一直那么感兴趣。我性情改变的原因是那里怡人的天气和美丽的风景,少而精的生源,最重要的是老师的高素质和对学生个性的尊重。桑普森(W.J. R. Sampson)校长是一个我见过的人品最好的人之一,工作得心应手。他和他的夫人在我长大成人以后也一直对我影响颇深。校长夫人的三个兄弟,尊敬的亨利·伍兹、埃德加(Henry Woods Edgar)以及詹姆斯·伍兹(James Woods)都是到中国的传教士。他们对我特别的和蔼,对后来进校读书的我弟弟他们也是一样。那年的暑假我们都是在学校度过的,那里就像我们的另一个家一样。

一部分是因为气候,但是主要因为两位刚从汉普顿·悉尼学院(Hampden Sydney College)毕业的优秀老师的培养,我学习非常努力,并且享受这种努力的过程。名叫约翰·丹尼(George H. Denny)的老师让我对拉丁文和希腊文着了迷。他后来成为华盛顿与李大学(Washington and Lee University)的校长。另外一位给我很大鼓励的老师是英语文学课的詹姆斯·贝尔(James L. Bell)。我轻松地赢得了那年的学校最高荣誉并以最高的课程均分获得了金质奖章。

····潘托普斯从某种程度上说有着严格的宗教纪律,但是我在莫拜尔湾呆了五年以后,这里对我来说已经算是一片乐土了,远远没有那么苛刻。健康愉快的生活,师长的人格,我可以从名声不好的传教士出身的背景里解放出来了。我和同学关系也很融洽,学校执行各种校规也非常有办法。我对宗教的态度虽然不是那么积极,但也绝对没有苛刻和厌恶。这对我来说真是快乐的一年。第二章 求学生涯1

经由我最喜欢的乔治·丹尼老师的介绍,我得以于1893年秋天从潘托普斯学院转到汉普顿·悉尼学院上大二。我也加入了他的社团,名叫西格玛·卡尔(Sigma Chi)以及他的文学社。这就是我对所崇拜的英雄——丹尼老师所能做的一切了。

汉普顿·悉尼学院建于1776年,也就是大陆会议上发表独立宣言的那一年。校名来源于两个英国自由派爱国者——约翰·汉普顿(John Hampton)和阿尔哲农·悉尼(Algernon Sydney)。亨利·派曲克(Henry Patrick)和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也是两位创始人。校友中有1位美国总统,3位国会议员,8位州长和20位大学校长。现在学校在校生大约400人,当年每年招生不到150人。然而,1931年的一项研究表明,在大学校友的名人榜单上,汉普顿·悉尼学院排名第一,占总数的7.5%。阿姆斯特学院和哈佛大学分别以7.4%和6.6%的人数名列第二和第三。这个事实在新闻界引发了广泛的评论。诺克斯维尔周刊(Knoxville Journal)说:“汉普顿·悉尼学院是一所令人尊敬的学校,其成就无与伦比。从历史和文化氛围来说,校友对其深厚的感情以及它本身对教育的热情,使其在南方教育界有着独特的地位。”

对我来说,大学生活中最好的部分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友情,尤其在我们社团的伙伴间。此外,学校制度中高尚的传统以及愉悦的气氛也是其中的一部分。但是汉普顿·悉尼学院当时已经在走下坡路了,招生人数也减少了。学校的地理位置处于弗吉尼亚州,那附近的土地因为种烟草变得贫瘠,男劳力多的家庭都迁往北部或者西部了。学校对我来说最有吸引力的地方之一是那位杰出的英国文学教授,他在我进校那一年离开了。接替他的是一个讨厌又无趣的老师。物理学是一位优秀的老师所教授的。我只选了必修的一门课而且成绩也只是勉强及格而已。总的来说毕业的时候我没有什么遗憾,虽然我获得了攻读硕士学位的奖学金,而且只需要一年多就可以拿到学位,但是继续留在这里的生活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吸引力了。

我大学时候最好的朋友,李·特林科尔(E. Lee Trinkle)似乎和我是轮流在班里坐头名的学生。这段友情是我在汉普顿·悉尼学院最美好的回忆之一,我和李年纪相仿,既是社团的伙伴又是舍友,而且我们都没有参加体育社团。我们经常下午一起散步。我们甚至会叫上女朋友一起去,但是从来不会互相攀比什么。开学前我都会到他家找他。他家在弗吉尼亚州西南部威瑟维尔(Wytheville),然后一起去学校。暑假放假的时候我也会在他家呆一阵再分别。毕业之后,他在弗吉尼亚大学学习法律,而我在潘托普斯教书。我们仍维持着这段友谊。他后来成为谢南多人寿保险公司(Shenandoah Life Insurance Company)的总裁以及州教育理事会主席。1921年,他以史上最大的优势获选弗吉尼亚州州长,任期4年。多年来,他一直是弗吉尼亚罗内克(Roanoke)长老教会分会的一位活跃的主事。直到他1939年去世,我们一直都保持通信往来。每次去看望他都是我在国内最开心的事情之一。

巧合的是,我们班的荣誉学士比普通的班级要多。上届的优等生成绩第一,他得到了毕业典礼致辞的荣誉。我和特林科尔成绩接近,一起获得了二等荣誉。为了让我们都参加毕业典礼的演讲,学校恢复了一项古老的习俗——用希腊语演讲。这个任务交给了我。那位和善又博学的布洛克教授辅导我的写作。后来我听说下面的人听得汗流浃背,但却没有对此提出批评意见,我感到很庆幸。我在20岁生日之前的那一天获得了艺术学和文学学士学位。

在我的学习生涯中,汉普顿·悉尼学院的宗教戒律是非常严格的。而同一个社区的协和神学院(Union Theological Seminary)(后来很快搬到里士满)的体制几乎就像一个大学的研究生院。很多大学生在为将来成为牧师做准备,而我却没什么兴趣。学校的风气总体来说是真诚和虔诚的。但对那些立志当牧师的学生们的学识和家庭背景,我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好羡慕的。至于他们的品德,也未必是那么高尚。跟《圣经》有关的课程都非常无聊,却是必修课。教堂仪式和周日的礼拜活动也让人觉得提不起兴趣。但是没有人表现出不耐烦,也没有人抗议。

我主动参加的宗教活动主要是在基督教青年会(Y .M. C. A)里面。这个组织无论在大学、弗吉尼亚州或者其他地方都有,培养了我活动和组织能力。在我三年的大学生活里,我多多少少算得上是活跃分子,在三年级还担任了主席。事实上,学校领导对这样一个诞生于北方又受学生欢迎的组织其实是多少不太满意的。外国传教学生志愿者运动在吸纳从事传教工作的大学生和在世界范围的基督教运动迎来了第一个高潮。这个组织的秘书还特意到我们学校参观过,我显然是他们的寻找的目标之一。传教士家庭的出身,在基督教组织的活跃表现,身体健康,做志愿者工作没有什么特别要克服的困难,这些因素加起来就使我脱颖而出了。

在我今后的人生中,这些招募我的秘书们——威拉德·里昂(Willard Lyon)、弗莱切·布鲁克曼(Fletcher Brockman)、哈里·鲁斯(Harry Luce)都成了我亲密的朋友。但是,也是在那个时候,他们都指出我缺乏对传教工作的热情。这是肯定的:我童年里那些不愉快的记忆都是来源于传教士家庭的出身,另外我在弗吉尼亚州的学习生活也都很开心,所有这些在我身上演变成了对传教士生活的强烈反感。另一方面,学生志愿者运动的口号把它定义成了一种真理,最后所有信奉基督教的青年男女如果不愿意成为对外传教士,都得说出他们不愿意的理由。这使我两难,也让我不悦。我可以抵挡住压力不去签署传教工作的承诺书,但是我不能逃避那些恼人的事情。我自己对职业的想法是这样的,要不就当一位老师,教授古典文学;要不就在本地教会工作。无论选哪个我都希望可以留在弗吉尼亚。我不愿参加传教工作主要是因为他们很可能想当然就自动把我派到中国去。我想象过在我弟弟们上的弗吉尼亚大学读硕士、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或是德国也是不错的选择。但是无论是纯粹的经典或是神学的学习生活,毫无疑问我都会参加和传教有关的工作。理由我前面已经说过了。

心里反复的思量让我对是否参加研究生阶段的深造这件事犹豫不决。如果我能预见到我将来在中国要从事高等教育工作,我一定会去某个大学拿个硕士学位,而这个学校也应是中国人所知晓的。但另一方面,如果拿了硕士学位的话,很有可能我的职业就会偏离了传教的方向,也就不会来中国了。我一直发觉,当我服从了良心的指引,我就永远不会后悔。2

在这个转折点上,我爱戴的丹尼先生在华盛顿和李大学接受了一个教职。我就受邀接替他的位置,在潘托普斯学院教授拉丁文和希腊语。我有一万个理由接受这个职位,而我也热心地去做了。三年中我在教的这些课当中获得了很大的满足感。弗吉尼亚对我的吸引力稳步加深了。我和两个弟弟离得很近,在弗吉尼亚大学有很多熟人,好像我自己也是这个学校的一分子一样。一年过去的时候,我很迫切地想呆第二年,然后是第三年,好像是为了推迟去做这个艰难的抉择——到底要不要出国传教。在潘托普斯的第二年,我的一个同事,也是我大学同学,吉尔摩尔(A.D. P. Gilmour)先生也来这里教书,和我成为同事。我们经常讨论这个话题,他来了没多久就决定要做传教士。他的决定无疑影响了我。一年后我进入神学院,我们住在一起,直到他毕业。

我已经是潘托普斯的“老人”了,这让我有了感情上的优势,我了解这个学校的特别之处。我很年轻,比我的学生们大不了多少,这也让我面临危险。拯救我的是我和学生们之间似乎天然的友情。课外我和他们打成一片,有时候作为运动队的领队和他们一起去其他学校参加活动。心里牢记着丹尼老师的教导,我完成了从学生到老师的转变过程,尽量让这份工作变得有趣。比如说,有一个我常被问到的问题是这样的:“你是在教拉丁语还是在教孩子?”对我来说,更大意思上我是在教孩子,这样我就可以不让这些基础的课程变得那么单调无聊。举个例子说,我不会去教传统的恺撒的《高卢战记》,一两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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