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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7 13: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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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毕蓝

出版社:九州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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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故事7:共和之国

美国的故事7:共和之国试读:

版权信息COPYRIGHT INFORMATION书名:美国的故事7:共和之国作者:毕蓝排版:燕子出版社:九州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1-01ISBN:9786984523568本书由北京阳光博客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088山雨欲来

1809年3月4日,57岁的詹姆斯·麦迪逊宣誓就职,成为第四位总统。麦迪逊接班似乎水到渠成,因为长期以来,他就是杰斐逊政府的二把手、共和党的二当家。其实,今天看来理所当然的事在当时并不那么“自然”。首先,杰斐逊不是非退不可,宪法没有规定总统只能任两届。当初,“路易斯安那购地案”刚完成时,杰斐逊的威望如日中天,很多人希望他永远当总统。但杰斐逊在刚开始第二届时就决心效法华盛顿,他说:“华盛顿将军开启了八年期满主动退休的先例。我将追随这个先例,再有几个这样的先例就会成为惯例,阻止那些企图延长任期的人。”他做了个明智的选择,不仅成全了共和政体,也挽救了自己的声誉。再当一届,他恐怕历史地位不保。其次,麦迪逊不是共和党唯一的选择。南方的“老共和党”人提名詹姆斯·门罗,北方提名杰斐逊的副总统、纽约人乔治·克林顿。虽然他们都没成气候,但麦迪逊显然失去了杰斐逊“1800年革命”时那种一呼百应的气势,共和党的分裂不可避免。

麦迪逊的“落差”好像是用尺子量出来的。大家看惯了人高马大、气度不凡的弗吉尼亚人:1.88米的华盛顿威风凛凛,1.9米的杰斐逊儒雅风流,1.83米的马歇尔阳光帅气,1.83米的门罗英俊潇洒。再看麦迪逊,身高只有1.6米,体重不足90斤,体弱多病,面无血色,有点猥琐,有点怯懦,跟他那几个老乡一比,简直没法看了。幸好,白宫的主人不是靠颜值吃饭的。其貌不扬的麦迪逊毫无疑问是最有政治智慧的“国父”,虽然这不意味着他将是特别出色的总统。他属于第二代“国父”,跟华盛顿、亚当斯、杰斐逊这拨“1776年的人”不是一茬。他比杰斐逊小8岁,比亚当斯小16岁,比华盛顿小19岁。他是“第一位没参加过第二次大陆会议的总统,是第一位没在革命战争中扮演过主要角色的总统,也是第一位走进一间屋子不会马上引起别人注意的总统”。尽管麦迪逊政府被视为杰斐逊政府的延续,但麦迪逊不是杰斐逊。

说起来也许有点八卦,但麦迪逊与杰斐逊最真真切切的不同来自一个女人,她是总统夫人多莉·麦迪逊。麦迪逊不是令人激动的领袖,但多莉是令人神往的女人。杰斐逊让大伙体验了八年没有女人味的白宫,好无趣。现在,这一切就要改变啦!多莉可不是一般人,她的两个姐妹嫁给国会议员,还有一个嫁给最高法院大法官,也就是说,她家在“三权”里都有“自己人”。当然,最重要的是多莉。她不是美女,却是首都华盛顿最出色的女人。每次美国人搞“有史以来最受欢迎的第一夫人”排名,多莉都稳进前三。虽然“第一夫人”的称号直到19世纪后半期才正式使用,但多莉被普遍认为是第一个真正的“第一夫人”。她让总统夫人在政治生活中承担了不可替代的角色,超越了玛莎·华盛顿树立的传统的贤妻良母形象。人们喜欢叫她“华盛顿城的女王”。

多莉比麦迪逊小17岁,她浑身上下散发出的青春活力照亮了身边的丈夫。麦迪逊疯狂地爱着多莉,她的聪明、圆润、活泼、幽默让所有的人都爱上她。她主持的沙龙、茶会、舞会是首都社交圈最受欢迎的活动,甭管你跟总统是不是一条心,总统夫人都会让你感到轻松、自在、温暖。甚至在白宫举行的国宴上,坐在主人位置上的竟然是多莉,麦迪逊很自觉地当“主陪”。大家不但不觉得她越位,反而很高兴不必看总统那张一本正经的脸。多莉总是让老公有面子,让客人有尊严。她不会忽视你的心情,也不会错过逗你开心的瞬间。麦迪逊总是用赞赏的目光看着光芒四射的老婆,一副“家有仙妻万事足”的样子,享受着她带来的每一分钟的快乐。多莉为苍白的麦迪逊平添了几分魅力,也为男人的战场洒满女性的光辉。

麦迪逊像杰斐逊一样内向、害羞、书生气十足,但他没有杰斐逊的气场,没有杰斐逊的浪漫,也没有杰斐逊的专横。他那又瘦又小的身躯中有一个宽广的胸怀,他的大度和宽容是“弗吉尼亚王朝”的其他领袖无法企及的。他对杰斐逊在任期间任意干涉其他两权的做法不以为然,他想让“三权”重新回到分立与制约的道路上。然而,他的温和被证明是把双刃剑。这不,刚刚上任的新总统就被国会摆了一道。麦迪逊提名加勒廷为新国务卿,加勒廷也确实堪当大任。他是联邦政府中最有头脑、最有眼光的官员,为杰斐逊执掌财政部八年,硬是没让不懂经济又喜欢瞎指挥的总统闯出太大的乱子,着实不易。但正是他的独立思考和务实精神得罪了激进的共和党人。以威廉·布兰奇·贾尔斯、迈克尔·雷布、塞缪尔·史密斯为首的“激进派”坚决不同意麦迪逊的提名。这事儿要是发生在华盛顿或杰斐逊身上,他们会毫不犹豫地跟国会干架,就算我的提名最终得不到通过,我也要让你吐几升血。历届总统都是这样跟国会斗智斗勇的。实际上,凭麦迪逊的根基,只要他坚持,国会还是要给面子,但他选择了退让,因为他不愿干涉国会。咋办呢?他只能让加勒廷继续任财政部长,提名激进派塞缪尔·史密斯的弟弟罗伯特·史密斯为国务卿。这个提名倒是通过得很痛快,可是,这意味着麦迪逊要自己给自己当国务卿。罗伯特·史密斯除了是塞缪尔·史密斯的弟弟外,什么都不是。他不但对外交事务一窍不通,还专门给总统捣乱。国务卿算是废了,而麦迪逊挑的海军部长威廉·尤斯蒂斯和战争部长保罗·汉密尔顿居然完全没有军事经验。可能麦迪逊觉得海军部和战争部无关紧要吧,反正现在又不打仗。他哪里知道,战争已到大门口。

糟糕的内阁并没有让麦迪逊的表现一无是处,“宪法之父”显然更能掌控他熟悉的司法领域。他的前任不止一次地发狠要废除司法独立,麦迪逊一点也不同意他的观点。其实,3月4日的就职典礼上最开心的人不是当选总统的麦迪逊,而是为他主持仪式的首席大法官马歇尔,这是他为五位总统主持的九次典礼中心情最愉快的一次,因为,杰斐逊终于走啦!麦迪逊与杰斐逊的亲密关系一点也没妨碍他与马歇尔的友谊,他们互相欣赏、互相尊重,在司法独立的问题上高度一致。麦迪逊一改总统府与最高法院剑拔弩张的态势,主动向法院示好。每当法院在首都开庭,总统一定会请大法官们到白宫做客,一年一度的国情咨文也提前送给他们一份。他拉升了司法权在联邦政府中的地位,以至于每年最高法院在首都的庭审期成了华盛顿社交圈的高潮,大法官们成了香饽饽。麦迪逊的支持使“马歇尔法庭”进入全盛时期。

法庭的成就还得益于麦迪逊提名的两位大法官,特别是约瑟夫·斯多利。斯多利当时只有32岁,是至今为止获提名时最年轻的大法官。本来,麦迪逊看中的是前总统约翰·亚当斯的儿子约翰·昆西·亚当斯,此时他正任驻俄公使。约翰·昆西·亚当斯从小就是神童,天资过人,当过律师,也当过哈佛大学和布朗大学的法学教授,完全有资格当大法官。但他的野心在白宫不在法院,便拒绝了总统的提名。于是,麦迪逊把目光转向同样是神童、同样是哈佛法学教授的斯多利。别看斯多利年轻,他是美国19世纪最有影响力的法学家、思想家、作家,学术成就卓著,他写的判词和他的著作闪烁着耀眼的光芒。他的一个案例被好莱坞搬上银幕,由斯皮尔伯格导演(知道那部电影叫什么名字吗?)。斯多利是马歇尔的智库和左右手,他那像计算机一样的脑子简直就是最高法院的搜索引擎,你输进去一个词,他能给你一串结果。你经常听到马歇尔说:“这是适用于本案的法律。斯多利,去把它的理论依据找出来。”除了工作关系,斯多利与马歇尔的缘分天注定,都在第一眼就爱上对方。对斯多利来说,年长23岁的马歇尔如父如兄。他们在共同创造辉煌的同时也分担着彼此的痛苦,从他们互相倾诉的字里行间,你似乎可以看到他们曾多少次笑容洋溢,又曾多少次泪水涟涟。斯多利最著名的书——《论美国宪法》,就是献给马歇尔的。麦迪逊选中斯多利是因为他是共和党人,谁知,斯多利进法院后成了联邦党思想的最忠诚的维护者和倡导者。与其说麦迪逊慧眼识英才,不如说他犯了个精彩的错误。

别看麦迪逊在跟国会的斗争中好像有点弱势,但他在宪法的原则问题上一步都不会退让。比如,1811年2月21日,麦迪逊做了一件杰斐逊在位八年都没做过的事:他行使了“一票否决权”。事情是这样的:参、众两院在2月8日通过了一项法案,在与首都华盛顿毗连的亚历山德里亚城组建了一个以基督教会为基础的慈善组织,主要是为残疾人提供帮助,为贫困儿童提供教育,等等。这些事教会本来就已经在做,国会只是通过立法的形式规范了教会的行为。听上去这不是挺好的事吗?麦迪逊说:非也。第一修正案明文规定,政府不能建立教会。法案虽然没说建立教会,但政府明摆着是在通过支持教会的行为来确立教会的地位,并通过教会实施国家的政策。此例一开,以后政府和教会之间可真是剪不断、理还乱了,“政教分离”岂不成了空话?你以为做慈善就可以违宪吗?世上有多少“恶”都是以“善”开头的?麦迪逊的否决信送到国会。按宪法规定,如果国会以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法案就自动生效,总统也无可奈何。但议员们决定不挑战总统的立场。别忘了,当年的第一到第十修正案是麦迪逊亲自起草的,即使大家不完全同意他的逻辑,他们也会尊重“权利法案之父”对《权利法案》的解释。

没想到,仅仅七天之后,2月28日,麦迪逊再次使用“一票否决权”,还是为了第一修正案。这一次,国会决定给密西西比的一个基督教会“预留”一块土地。麦迪逊说,你今天给教会土地,明天就可以给它钱,后天就可以给它派牧师,大后天就可以建立组织。还是那句话:政教分离何在?我可不能让政府这只脚踏进教会半步。麦迪逊在七天之内两次否决国会的法案,足见他对信仰自由的“偏执”。有趣的是,那个法案的受益者、本来应该得到土地的教会,事后给总统写了一封信,对他的做法大加赞扬。他们大概琢磨过味儿来了:自由还真的比土地更重要呢。

如果说,麦迪逊在司法领域的建树无人能及,他在其他方面就没那么好运了。事实上,他是个非常倒霉的总统。像杰斐逊一样,他的整个任期都在外交危机中度过。杰斐逊的《禁运法案》给麦迪逊留下一个烂摊子,国力大损,民不聊生。1809年3月,《禁运法案》虽然被废除了,但取而代之的《不交往法》比《禁运法案》好不到哪去。《禁运法案》是禁止跟全世界做生意,《不交往法》是可以跟除英法以外的全世界做生意。问题是,美国90%的生意是跟英法做的,英法就是“全世界”,不跟英法交往就是不跟“全世界”交往。再说,商人们才没工夫玩这套文字游戏呢。政府爱跟谁闹尽管闹,只要我的船一出海,你还管得了我是去英国还是去西班牙吗?《不交往法》跟《禁运法案》一样无效,搞得走私猖獗,民怨沸腾。

但是,《不交往法》还是比《禁运法案》多了一点灵活度。“灵活度”是这样的:如果英法两国的任何一方放弃对美国的敌对政策,美国就恢复与它的自由贸易。设立这个条款的初衷是鼓励英法向美国示好,让总统在英法之间玩平衡。结果,麦迪逊玩砸了。

第一个跟头栽在英国人手里。美英交恶的主要原因是皇家海军在海上拦截美国船,劫货又劫人。劫货的危害大家忍忍就过去了,反正法国也这么干,咱算是给强盗交点买路钱。但劫人大家都受不了,动不动就被英国抓壮丁,这太没天理了(参看上一个故事)。这种事,往小处说,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了痛苦,往大处说,是极大地伤害了民族自尊心,也侵犯了美国人心中最不容侵犯的东西——自由。生命有价,自由无价。也许,很多时候,自由通过利益来体现,但利益不是自由。这就是为什么美国人对“切萨皮克号事件”如此较真儿的原因。“切萨皮克号”不是商船是军舰,代表的是国家。自从1807年“切萨皮克号”被英国打伤、船员被抓以来,美国人的反英情绪“一夜回到解放前”,跟当年闹独立时那个劲儿没区别。他们觉得英国无视美国的主权,根本没把美国当独立的国家,咱要是不跟它干到底,那不又变成殖民地了吗?难怪很多人把1812年的战争称为“第二次独立战争”,或“独立战争的续集”。其实,这个说法不准确,我们后边还要讲。但在当时,大家的感觉就是这样。

从杰斐逊到麦迪逊,联邦政府外交的主要目标就是为“切萨皮克号”事件向英国讨说法,这事儿不掰扯清楚,他们没法向国民交代,两国非打起来不可。杰斐逊和麦迪逊都不想打仗,只要英国含糊其辞地道个歉,给个面子,保证以后不再犯,那就行了。美国甚至乖到不要求英国以条约的形式承诺放弃劫人的做法,只要求它取消相关的“议政会命令”。当时的“议政会”相当于内阁。英国好像也觉得自己玩得有点大,答应调查此事。但是,这个“调查”却总出不来结果。至于保证以后不再干,那是万万不行的。如我们在上一个故事中讲的,英法大战正酣,皇家海军需要水手,不抓美国人抓谁?

就在两国闹得不可开交的节骨眼儿上,英国派了个不靠谱的驻美公使,叫大卫·厄斯金。这位老兄倒是对美国挺友好的,唯一的毛病是满嘴跑火车。他一来就跟麦迪逊说:好消息!我们政府已经决定取消“议政会命令”啦!此时,麦迪逊刚刚就职不到一个月。他是个新总统,但不是外交场上的新手。八年的国务卿生涯应该告诉他:下一步要做的是跟伦敦确认此事。但是,他没有。可能大伙被《禁运法案》害得太惨了,可能麦迪逊太想恢复美英贸易了,他轻信了厄斯金的话。1809年4月19日,麦迪逊宣布,根据《不交往法》,既然英国已经表达善意,从6月10日起,美英贸易合法了!

大家欢欣鼓舞了不到一个月,伦敦就出来辟谣:厄斯金胡说八道,我们可没废除“议政会命令”。麦迪逊出了个大洋相,简直抬不起头来。厄斯金被召回国,换了个新公使,叫弗朗西斯·詹姆斯·杰克逊。杰克逊来了劈头盖脸地先把美国总统数落了一顿,说你怎么能相信厄斯金的鬼话?这事儿搞得这么尴尬全是你的错!杰克逊的恶劣态度让麦迪逊感到奇耻大辱,他拒绝再与杰克逊有任何形式的接触,等于把他赶回了英国。至此,美英关系又回到冰点。美国等待英国主动放弃“议政会命令”,这是英国不会也不能做的事。

好像老天觉得形势还不够乱似的,他马上要让总统先生栽第二个跟头。这一次,他栽在法国人手里。1809年年底,《不交往法》到期。国会通过了《麦肯二号法案》。这个法案实际上又向英法妥协了一大步。它说,美国将恢复与英法的贸易,但如果英法两国的任何一方继续坚持敌对行为,比如,英国继续劫人,法国继续劫货,美国就要恢复对该国的“不交往”政策,禁止与它的贸易。

从“禁运”到“不交往”,再到“麦肯二号”,你可以看出美国越来越软,节节后退。“禁运”是我绝对不理你们;“不交往”是我不理你,除非你先理我;“麦肯二号”是我理你,除非你不理我。这是无可奈何的选择,但是,当美国退到悬崖边时,英法似乎还想推它一把。1810年8月2日,法国皇帝拿破仑表示,我们欢迎“麦肯二号”!只要美国给英国点颜色瞧瞧,停止与它贸易,我们就扫除与美国的障碍,从此美国货在欧洲大陆畅行无阻了!其实,拿破仑就想哄着美国跟英国闹掰。麦迪逊那沉不住气的毛病又犯了,他立刻宣布断绝与英国的贸易。等把英国得罪透了才发现,拿破仑说话不算数,那些关卡该咋坑你还咋坑你。对此,拿破仑一脸无辜地说:我中央政府管不了各方诸侯,要不你跟他们挨个儿谈?“书虫”麦迪逊哪里斗得过“枭雄”拿破仑,他就这样被逼着、被骗着带领美国走向与英国的战争。

就在麦迪逊在外交上进退失据的时候,另一件大事又把他拖向深渊:“合众国银行”的公司宪章到期了。1791年,在汉密尔顿的推动下,国会通过立法创建中央银行,也就是“合众国银行”,有效期20年。当初,在建立中央银行的问题上,反对最激烈的就是麦迪逊。还记得他与汉密尔顿那场精彩的辩论吗(参看066《必要与适当》)?共和党就是靠反对中央银行起家的。中央银行是汉密尔顿经济秩序的核心,也是美国迈向现代金融社会的标志。在过去20年里,“合众国银行”是联邦财政的主心骨,没有它就没有美国经济的复兴。正因如此,与汉密尔顿不共戴天的杰斐逊在上台后都没敢动“合众国银行”,因为他不知道怎样对付没有银行的日子。20年的成果也让麦迪逊看明白了,他知道汉密尔顿是对的。可是,他敢于坚持对的事吗?

1811年,中央银行到期。是续约还是废止?国会展开了激烈的辩论。财政部长加勒廷坚决主张续约。他苦口婆心地劝国会那些不懂经济的人,说你们不要整天拿着革命当饭吃,非把自己作死不可。但加勒廷没有得到总统的支持。麦迪逊心里非常希望银行能够继续存在,但就像他没有坚持提名加勒廷为国务卿一样,他再次在关键时刻选择了回避。碰上这种老板,你说加勒廷累不累?

此时的国会被1810年中期选举中上来的一帮年轻人把持着,他们号称“鹰派”,其中有两个特别重要的人物:亨利·克莱和约翰·卡尔霍恩。记住这两个名字,未来的四十年将是他们的天下。这群“鹰”天天想着跟英国打仗,英国的一切都是丑恶的,包括象征英式经济体系的中央银行。他们与共和党的其他“激进派”成员一起,铁了心要翻天。

参议院的投票结果是平局,可见争夺有多激烈,也可见有多少共和党人实际上已经接受了联邦党的代表作。不难想象,如果麦迪逊稍微使点劲儿,如果他有汉密尔顿的勇气或华盛顿的魄力,银行续约完全没问题。但是,到最后,副总统克林顿投了那关键的一票,打破僵局,为“合众国银行”画上休止符。这一次,麦迪逊没有行使“一票否决权”,因为他依然无法说服自己:中央银行不违宪。有人说,他只是在维护自己的面子和声誉,因为他无法在面对曾经全力反对的银行时告诉大家:我改主意了。“银行保卫战”失败了,但至少这件事产生了一个好的副作用。“激进派”对加勒廷的攻击让麦迪逊忍无可忍,他终于下定决心加强内阁的力量。他把百无一用的国务卿罗伯特·史密斯炒了鱿鱼,任命弗吉尼亚州州长詹姆斯·门罗为国务卿。本来,为了《门罗-平克尼条约》的事,门罗和麦迪逊闹翻了(参看上一个故事)。但门罗很快就认识到自己的鲁莽,有点后悔。他和麦迪逊将近三年没说话,其间,麦迪逊曾提议请门罗出任美属路易斯安那总督,但门罗不干,说那太掉价。他给麦迪逊的信号是:我要么不去联邦政府当差,要去就得坐那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子,也就是,国务卿。很明显,他的下一个目标是白宫。麦迪逊是个厚道人,本来就对门罗没恶意,他们一直都是好朋友,只是有点误会罢了。但他决定先晾着门罗,煞煞他的性子。

这俩闹别扭,可急坏了他们的老师杰斐逊。他们都是杰斐逊最好的朋友和最得意的门生,手心手背都是肉。杰斐逊心疼得不行,去了麦迪逊家又去门罗家(他们住得很近),来来回回地劝,盼着两个宝宝携手同心,挽回共和党日益分裂的趋势。1811年,杰斐逊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使门罗成功当选为弗吉尼亚州州长(这是他第二次当州长)。此时,麦迪逊正内外交困,狼狈不堪,迫切需要门罗的帮助。两人终于摒弃前嫌,握手言和。门罗入阁后对总统无比忠诚,工作努力又高效,他和加勒廷合作得也很愉快,明白人跟明白人不用废话,内阁的风气焕然一新。

门罗上任后立刻着手与英国的谈判,为避免战争做最后的努力,但一切有点太晚了。国会中的“鹰派”声音越来越大,战争迫在眉睫。随着1812年大选的来临,有人甚至传说,克莱去威胁麦迪逊,说你到底想不想接着当总统?想,就宣战;不想,我们另找别人。麦迪逊为保总统宝座而屈服。这个说法应该不是真的,克莱不太可能这么干,但你至少可以感受到当时的气氛。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一向谨慎的麦迪逊在经过痛苦的挣扎和斗争之后,于1812年5月开始起草给国会的信,请求国会对英宣战。

美国将走进一场什么样的战争?它准备好了吗?请看下一个故事:《一八一二》。089一八一二

1812年6月1日,麦迪逊总统来到国会,宣读了他的“战争咨文”。他回顾了自1805年《杰伊条约》结束以来,英国对美国的敌对行为和美国为解决争端付出的外交努力。然而,所有通往和平的路已经封闭,战争不可避免也不可延迟。他说:我做了我的职权允许我做的一切,现在是国会做选择的时候了。他请求国会对英宣战。6月4日,众议院以79:49的压倒性多数通过了宣战决议。几天后,参议院以19:13通过。参议院显然更加谨慎,因为联邦党在参议院还有点声音,虽然他们无力回天。

就这样,美英之间的第二场战争爆发了。爱国情绪高涨的美国人喜欢把它叫作“第二次独立战争”,但实际上它跟“独立”没什么关系,英国从来无意否认美国的主权。事实上,对英美两国来说,它都是一场被“遗忘”的战争。要是你做个调查,你可能会发现:99.9%的英国人和美国人不知道他们的祖先居然在1812年还打过一架,甚至连学者们都不知道该给这场战争起个什么名字。英国人觉得它只是“拿破仑战争”的一部分,美国人胡乱用年代把它命名为“1812年的战争”,尽管这仗一直打到1815年才结束。但是,这场规模不大、伤亡不重、给人印象不深的战争对美国人的心理影响远远超过了他们自己的想象。

1812年,英国常备陆军25万人,海军900多艘船(有人说1000多艘);美国临时凑起来的正规军和民兵共1万人,海军16艘船(有人说18艘或19艘)。你一定认为美国人疯了,明明弱爆了却主动宣战,完全是活得不耐烦的节奏。更讽刺的是,就在美国对英宣战的同时,6月11日,英国决定接受美国国会的《麦肯二号法案》(参看上一个故事),废除“议政会命令”,放弃实施多年的海军政策,希望恢复英美贸易。也就是说,这场战争的起因消失了。可是,在没有电报、电话、电脑的年代,消息从伦敦传到华盛顿需要至少一个月的时间,美国已经宣战,覆水难收,大家只能莫名其妙地硬着头皮打下去。

美国人好斗不假,但他们绝不会在丝毫没有胜算的时候出手。他们更擅长投机取巧,这次也不例外。英国虽然总体实力远超美国,但它在北美的力量有限。此时,“拿破仑战争”如火如荼,英、俄组织的“第五次反法同盟”眼看着快撑不下去了。1812年6月,拿破仑率60万大军入侵俄国,踏上了他的“地狱之旅”。但在当时,谁也不知道这是如日中天的拿破仑帝国走向灭亡的开始。英、俄简直吓死了,使上吃奶的劲儿应付。在这种情况下,英国根本无暇西顾。英国在北美的陆军主要集中在加拿大,一共不到6000人,海军只有16艘船。美国就是看准了自己在局部地区的相对优势才趁机发难的,跟“英雄主义”没半毛钱关系。问题是:这场战争值得吗?

看上去,战争最直接的原因是英国欺人太甚。到1812年,皇家海军已经拦截了500多艘美国商船,抓了1万多名美国水手,还封锁了几乎所有的欧洲港口,美欧之间的贸易受到致命打击。这一切确实让人无法忍受,美国人的激烈情绪可以理解。但是,就这么简单吗?若没有巨大的经济利益,美国人是不会拼命的。很多学者认为,即使没有海上的冲突,美国也会宣战,因为英国妨碍了它最要命的利益:大陆扩张。

对美国来说,大陆扩张意味着向西、向北、向南推进,这是自华盛顿起就奉行的“国策”。北美是美国的,谁挡路咱打谁,没二话。向西,夺取印第安人领地;向北,占领英属加拿大;向南,吞并西属佛罗里达,侵略墨西哥。南边的西班牙和墨西哥倒霉是迟早的事,且按下不表。西边和北边最大的拦路虎就是英国,寻它的晦气不是应该的吗?“1812年的战争”既是美国反抗英国压迫的表现,也是美国自身野心膨胀的结果。

长期以来,最让美国人头痛的西部问题就是印第安人问题。自从英国殖民者来到北美,印第安人的厄运就开始了。从弗吉尼亚的“盎格鲁-波瓦坦战争”到新英格兰的“菲利普国王的战争”,从“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七年战争)到独立战争,印第安人遭遇灭顶之灾,失去了北美东海岸的家园,被迫迁往西部。印第安人战败似乎在预料之中,毕竟物资、武器都相差太大,但更要命的是,他们回回站错队。“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中,他们与法国一起打英国,结果英国赢了;独立战争中,他们与英国一起打美国,结果美国赢了。每次战争之后他们都被当成“战败国”整治一番。美国人把印第安人看成英国的帮凶,仇恨自不必说,还有仇恨之外的歧视。华盛顿在独立战争时签发的作战命令中,凡涉及英军的,一般用“进攻”“袭击”之类的军事用语,多少表现出对对手的尊重,从不言“杀”。但涉及印第安人时,他会用“摧毁”“消灭”这种恶狠狠的词,恨不得斩草除根。将军们在执行命令时也是这样理解的,对英军按规则来,对印第安人却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整片整片的村庄被烧为平地,妇女儿童不能幸免。

联邦政府成立后,生活在美国境内的印第安人没有获得公民身份,印第安人部落被看作“化外之国”,不受美国法律保护。华盛顿认为,印第安人只有在信奉基督教之后才可能成为公民。在发表了那篇著名的《告别演说》之后,华盛顿还专门给印第安人首领们写了封信,奉劝他们放弃传统的生活方式,转而从事农耕,融进西方文明。这篇在今天看来极为“政治不正确”又充满傲慢与偏见的文章在当时却非常“语重心长”,表达了他想以和平、公平的方式解决纠纷的企图。美国政府与印第安部落签了一个又一个条约,每次签约时都告诉印第安人:这是最后一次了,只要再让一点点,你们就安全啦!然而,每一个条约都变成了废纸,每一个承诺都是谎言,移民们入侵印第安人领地的脚步从来没有停止过。就这样一点一点地,印第安人的大好河山落入他人之手,自己连铺块毯子的地方都快没有了。华盛顿和他的继任者们不停地镇压印第安人的反抗,麦迪逊在给国会的“战争咨文”中把印第安人称为“野人”,说他们是引起美英矛盾的主要原因之一。可见,美英战争绝不是以反抗英国的海上霸权为唯一目的,扫除西进的障碍才是更重要的。

那么,把印第安人跟英国扯上关系是不是凭空捏造呢?这倒不是。1783年《巴黎和约》后,英军没有如约撤离西部的军事要塞,他们在那儿最主要的营生就是为印第安部落提供武器和粮食,鼓励他们给美国捣乱。1795年《杰伊条约》后,英军撤离,但仍然以加拿大为基地资助印第安人。英国一直想在西部建立一个印第安人的国家,阻止美国人西进的势头,这是美国打死也不能接受的。就在美英为西部明争暗斗的时候,一位印第安人首领的出现让美国再也坐不住了,它似乎必须用战争消除自己身上多年的“隐疾”。

这位让美国害怕的首领叫泰坎西,生于1768年3月9日。他所在的“肖尼族”生活在肯塔基和俄亥俄地区。在他出生的那个晚上,一颗明亮的流星划过夜空。他的父亲,肖尼族首领帕克辛瓦,认为这是“神豹”给他的启示,他为儿子取名泰坎西,意思是“神豹飞过”。泰坎西一点也没让父亲失望,他不到10岁就表现出与众不同的能力。他跑得最快,跳得最高,射箭最准,力气最大。更重要的是,他有个天才的头脑。11岁时,他交了个白人朋友,很快就学会说英语。很多印第安人会说英语,这不稀奇,但泰坎西没有止步于此。他旺盛的求知欲让他不仅会说,还会读、会写英语,熟悉英语文化。

泰坎西有个弟弟,叫坦斯克瓦塔瓦。跟哥哥相反,他长得又瘦又小,也不太合群。但他似乎接受了神的意旨,能预测未来,人们叫他“预言家”,类似“巫师”,他是肖尼族的精神领袖。泰坎西和弟弟联手,领导着肖尼族一天天走向强大。他们提倡回归印第安人的传统生活方式和价值观,拒绝白人的宗教渗透。

泰坎西与其他领袖的不同之处在于,他看到了印第安人的致命弱点:不团结。每个部落各顾各的,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力量,或当英国的棋子,或任美国宰割。如果我们也像美国各州那样团结起来,建立统一的国家,我们就是不可战胜的。泰坎西四处联络,西部很多部落被他说服了,愿意与他联合。但南方亚拉巴马地区的部落不干,他们不相信他能成功。泰坎西的活动引起了美国官员的警觉,特别是美属印第安纳总督威廉·亨利·哈里森。

哈里森来自弗吉尼亚的政治世家。还记得他那位大块头的父亲本杰明·哈里森吗?当年,这位大块头父亲代表弗吉尼亚参加第一次和第二次大陆会议,并在《独立宣言》上签字,是“建国国父”之一。威廉·亨利·哈里森是其最小的儿子,自幼骁勇好斗,梦想当将军。但父亲不希望他打打杀杀的,硬把他送到费城学医。他到费城不久,父亲就去世了,家里少了顶梁柱,也就没那么多钱供他上学。幸好,他父亲的人脉足够他用的。上自华盛顿总统,下至弗吉尼亚州州长亨利·李,都对他照顾有加。1791年,18岁的哈里森(如非特别注明,以下单指威廉·亨利·哈里森)加入美国陆军。他从入伍的第一天起就跟印第安人打仗。后来,他到了名将安东尼·韦恩将军的麾下,并任韦恩的帐前助理。从韦恩那里,他学会了怎样管理军队、怎样排兵布阵、怎样对付印第安人。他深受韦恩的赏识,在“西北印第安人的战争”中立了大功。那场战争后,美国逼着印第安人签约放弃了大片土地。

退伍后,哈里森当选为联邦众议员。1800年,约翰·亚当斯总统任命他为新成立的美属印第安纳领地总督。哈里森因长期跟西部的印第安人打交道,对泰坎西兄弟很熟悉,也比别人敏感。他看出泰坎西的意图,深知如果印第安人联合起来,将是美国的大患。1811年11月,在没跟总统或任何上级官员打招呼的情况下,哈里森率1000人围剿肖尼族的村庄。当时,泰坎西去游说南方部落,不在家,只有弟弟“预言家”带领大家抵抗。“预言家”是精神领袖,不是军事领袖。他说:不要怕!神灵会保佑我们!他会让我们刀枪不入,我们的胸膛将弹回敌人的子弹,放心往前冲吧!肖尼族勇士在蒂珀卡努突袭哈里森的队伍。哈里森稳住阵脚,抵挡了两个小时。待印第安人的弹药用完时,哈里森转守为攻。勇士们真以为自己刀枪不入,以血肉之躯迎敌。结果不用想就知道,肖尼族的子弟,包括“预言家”本人,死在美军枪下。哈里森血洗村庄,杀得鸡犬不留。这就是“蒂珀卡努之战”。哈里森队伍的人数占绝对优势,但伤亡比印第安人多出一倍,这一仗打得很难看。尽管如此,哈里森向国会和总统报捷,声称“大胜”印第安人。他因此名声大振,得了个外号“老蒂珀卡努”。这次胜得不怎么光彩的战斗成了哈里森最重要的政治资本。30年后,他将借着这个资本入主白宫,成为第九位总统。他的竞选口号就是“蒂珀卡努和泰勒”(泰勒是副总统候选人)。

不仅如此,哈里森还在村中找到很多英国援助的粮食和武器,算是抓住了英国与印第安人勾结的证据。这些证据让国会中的“鹰派”更加嚣张,变本加厉地给麦迪逊总统施压。麦迪逊有苦难言,明明知道美国根本没准备好,却不得不在1812年6月请求国会对英宣战。“蒂珀卡努之战”不仅摧毁了印第安人的村庄,也摧毁了他们联合起来建立统一国家的希望。泰坎西面对惊天巨变悲愤交加,誓报血仇。他率肖尼族残部和其他部落坚持战斗。1813年10月,泰坎西与英军联手,在加拿大境内的泰晤士河与哈里森开战。虽然英印联军在经验和火力上略占优势,但哈里森凭灵活的战术和勇猛无敌的劲头大败敌军,取得“泰晤士河战役”的胜利。这是“1812年的战争”中美军为数不多的几个亮点之一。更重要的是,在这次战斗中,泰坎西战死。至于谁杀死了他,没人知道,但大家愿意把功劳归于哈里森。从此,肖尼族和西部的印第安人一蹶不振,即使有英国的帮助,他们也成不了气候了。战后,美国人疯狂西进,不再顾虑印第安人的反抗。随着美国的扩张,北美的印第安人走上了他们的“血泪之路”。

好了,西部印第安人的威胁解除了,现在看看北部。美国对英属加拿大垂涎三尺可不是一天两天了,独立战争时就曾远征加拿大,现在岂能放过?事实上,对美国来说,这场战争最主要的目标就是把加拿大并入美国版图,别的什么“独立”啊,“自由”啊,“爱国”啊,“正义”啊,全是幌子。只有征服加拿大才能把英国彻底赶出北美,美国才会获得绝对的安全。

可是,加拿大是好惹的吗?美国人能实现他们的目标吗?战争将怎样影响加拿大乃至整个北美的历史进程?请看下一个故事:《加拿大》。090加拿大“1812年的战争”对美英双方都不重要,但对另一个国家至关重要,这就是加拿大。人们总觉得加拿大的历史就是看着美国并被美国改变的历史,被动又无奈。其实,加拿大并不是只有“坐看云起时”,它一直都在创造着自己的天空。如果把对加拿大影响最大的历史事件排队,第一名是1867年“加拿大邦联”的成立,第二名是1885年“加拿大太平洋铁路”的开通,第三名就是“1812年的战争”。战争给了加拿大闪亮登场的机会,唤醒了一个懵懵懂懂的新民族,北美大陆从此变得不同。

美加相邻是上帝的恩赐,但上帝似乎爱美国多一点,他的偏心让加拿大受了不少折磨。家有恶邻真的很闹心。你不理睬他他偏找事儿,你跟他理论他还护短;你骂不过他也打不过他,你惹不起他又躲不起他。加拿大摊上的就是这样的邻居。

美国人惹是生非倒不是因为他们不喜欢加拿大,而是因为他们不喜欢英国。只要看英国不顺眼就拿英属加拿大出气,这是美国最自然的选择。除了觊觎邻家的地盘,还可以顺便伸张一下正义。本来,加拿大人日子过得好好的,美国人却老觉得人家水深火热,非要把人家从英国的殖民压迫中“解放”出来不可。于是,入侵加拿大既有了难以启齿的动机,也有了冠冕堂皇的理由。

根据人类欺软怕硬的本性,美国敢欺负加拿大一定是因为加拿大软弱可欺。看上去确实如此。1812年,美国人口750万,加拿大人口40万。英国驻加拿大陆军一共不到6000人,美国随便一划拉就能凑齐一两万人,各州还有好几十万民兵。尽管英国的综合国力是美国的好几倍,但此时它与拿破仑大战正酣,所有的海陆军力量都在欧洲,根本无法增援北美。正因如此,国务卿门罗认为,美国攻取加拿大如探囊取物,根本不会遇到实质性的抵抗。众议院领袖克莱说:“只需肯塔基的民兵就能把蒙特利尔和上加拿大踩在脚下。”麦迪逊总统虽然知道美国根本没做好战争准备,但对打加拿大还是很有把握的,这是他的战争规划的核心。咱打不过英国,还打不过加拿大吗?

但是,麦迪逊政府忽视了几个最基本的事实:第一,英军虽然人少,但久经沙场,训练有素。美国没有常备军,临时征兵,全是新手。各州民兵都是乌合之众,平时一个月凑一块儿训练几天。这几天简直就是开派对,心思不在练兵上,一起喝酒玩闹才是正事。第二,民兵以地方利益为重,纪律松散,不服从统一调遣,拒绝去外州作战,更甭说外国了。第三,美国基本没有后勤保障。连续几年的“禁运”和“不交往”政策使得美国贸易衰竭,国库空虚,财政部长加勒廷急得都快上吊了。第四,没有了中央银行,筹款受到很大阻碍。本来,“合众国银行”可以通过发行股票从金融市场融资,或以国家信誉为抵押大规模借债。现在,中央银行死了,想借钱就得去求一个一个小银行、一个一个投资者,那效率根本赶不上战争的进程。况且,没有中央银行的担保,谁愿借给你钱?也许,只有当此关头,麦迪逊才意识到共和党的军事政策(废常备军,重民兵)和财政政策(缩减开支,取缔中央银行)是多么失败。这也是他战后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倒向“汉密尔顿主义”的原因。

更糟糕的消息来自东北部的新英格兰各州(马萨诸塞、康涅狄格、罗得岛、新罕布什尔)。这几个州是联邦党的天下,经济严重依赖与英国的贸易,可想而知它们有多恨跟英国打仗。杰斐逊的“禁运”和麦迪逊的“不交往”让新英格兰几乎破产,它们厌倦了“弗吉尼亚王朝”的统治,正酝酿着自立门户,脱离联邦。要打加拿大,必须得到离加拿大最近的新英格兰各州的支持。可是,这些州说:对不起,我们破产了,没钱打仗。你们自个儿玩儿吧!英国好像也很配合新英格兰的分裂倾向。战争一开始,皇家海军就封锁了美国海岸,唯独不封波士顿,任由新英格兰与加拿大、英国、英属西印度群岛做生意,英军也通过新英格兰购买粮食,补充军需。新英格兰人热火朝天地把最好的东西卖给英军,最次的留给美军。那么,联邦政府难道不会镇压这些“反革命”吗?不,麦迪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凭新英格兰资敌。原因是,这些贸易增加了海关收入,联邦政府还指着这点钱打仗呢。可见其他地区的贸易已经惨到什么地步。

好吧,既然要打加拿大,那就筹划筹划。战争部长威廉·尤斯蒂斯是个摆设,海军部长保罗·汉密尔顿不懂海军,三军总司令麦迪逊总统完全不明白打仗是咋回事。靠这仨白搭。幸好下面还有些懂行的,国务卿门罗也是军人出身,帮着把把关。最后,大家商量好一个方案:分三路入侵加拿大。第一路从底特律出发,向东进入上加拿大;第二路从伊利湖和安大略湖之间向西进入上加拿大,与第一路呼应,切断上、下加拿大之间的联系;第三路从新英格兰进入下加拿大,目标蒙特利尔。三路大军齐发,充分发挥美军在人数上的优势。

不过这个“三路计划”有三个硬伤:第一,计划的成功取决于三路的密切配合,三路之间的联络在如此辽阔的地区之间必须畅通无阻。而这种联络根本不存在,因为陆上没有路,水上又有皇家海军阻挠。第二,三路的将军都必须不畏险阻,勇往直前。任何一路贻误战机,其余两路就会陷入被动。美国根本凑不出这样三位有胆有识的将军。第三,三路并进,兵力分散,无法集中力量达成主要战略目标。事实上,战争一开始,这三个弱点就表现得淋漓尽致。国会宣战的消息迟迟送不到前线,人家英军都知道美国宣战了,赶紧加强防守,驻底特律的美军居然还不知道。等将军们知道了这个计划,全都反对,说你们到底打过仗没有?你们知道征兵有多难吗?能凑齐五六千就不错了,你让这些新兵去跟能征惯战的英军和印第安人联军过招,那不是找死吗?反对最厉害的是第一路的将军,美属密歇根领地总督,威廉·赫尔将军。

赫尔在独立战争中的表现还是很不错的,堪称英雄。但是,战后,他酗酒、抽烟,很快就把身体弄垮了。身体一垮,意志也就没了。1812年,赫尔59岁。麦迪逊对他却还是30年前的印象,根本没问过“廉颇老矣,尚能饭否”。总统放着一大批年轻力壮的西点军校毕业生不用,偏偏让喜怒无常、懦弱昏庸的赫尔领兵。有一次,赫尔在全军将士面前竟然对自己的坐骑失去控制,从马上摔下来,成了大家的笑柄,哪里还能服众。

赫尔百般抱怨兵力不够,不想动。直到7月12日,他才慢吞吞地带着1200人离开底特律,渡过底特律河,进入加拿大境内。到了加拿大也不进攻,修了个堡垒,先躲起来,然后派人出去搞宣传,说我们来解放你们啦!跟我们一起干吧!加拿大人不理他,英军防守又很严,再加上那位著名的印第安人首领泰坎西与英军联手(参看上一个故事),赫尔斗志全无。

再看42岁的英军主帅艾萨克·布洛克。他英俊、勇敢、智谋过人,会玩、会闹、会打仗,参加过拿破仑战争。他没有后台,但凭能力在军中火速提升,深得将士们爱戴。他知道加拿大危在旦夕,但表现得很镇静,好像手握千军万马。处于守势的英军士气高涨,处于攻势的美军却意志消沉。赫尔一看英军的架势,心里发虚,下令撤回底特律。布洛克可不想撤。他看准了赫尔的犹豫和保守,决定反守为攻。8月15日,布洛克率军进入美国,包围底特律。他命炮队猛轰,又让印第安人穿上英军军装,来来回回地走,好像有无数天兵天将。赫尔看得魂儿都飞了。他躲在一个角落里,不停地喝酒抽烟,完全失去自控力。8月16日,他派人对布洛克说:能不能给我三天时间考虑是否投降?布洛克回答:你只有三个小时,必须无条件投降。赫尔不需要三个小时。几分钟后,他让人把白桌布拴在旗杆上,挥舞着白旗投降。美军没放一枪一炮,全部走进战俘营,底特律陷落。这是美国有史以来唯一的一次在自己的土地上向外国军队举白旗献城。

英军先把赫尔带到加拿大游街示众,然后把他释放回美国。军官们以胆怯、渎职为由把他告上军事法庭。法庭判赫尔有罪,应处以枪决。但麦迪逊顾念他在革命战争中的功劳,赦免了他。

底特律失守,西部危急,举国震动。此时,麦迪逊总统正在自家庄园度假,门罗召集内阁商量对策。大家觉得门罗应该亲自去西部带兵,夺回底特律,甚至想请杰斐逊出山暂代国务卿之职,以便门罗专心打仗。内阁慌不择路,麦迪逊倒是挺镇定:收复底特律不在一朝一夕,急什么?我可不想打扰正享受退休生活的前总统。咱不是还有两路人马吗?再打打看吧。

麦迪逊总统哪里知道,其余两路人马的运气一点也不比赫尔的好。1812年10月13日,第二路的主将所罗门·万·伦斯勒派1000人渡过尼亚加拉河进入加拿大,袭击英军重镇昆士顿高地。本是偷袭,但走漏了风声,布洛克带人迎击,双方激战。就在美军渐渐稳住阵脚的时候,泰坎西率领的印第安人队伍突然出现,他们灵活机动的打法让美军立刻懵了。河对岸的纽约民兵本应过河增援,可一听到惨叫声,吓得不敢渡河。于是,已渡河的美军全军覆没。泰坎西指挥印第安人杀死大批战俘。背负着血海深仇的泰坎西眼前浮现的是他的弟弟和族人被哈里森无情杀戮的情景(参看上一个故事),他对美军没什么原则可讲。但这次战斗也让英军付出了代价。才华横溢的布洛克将军阵亡,这是英军最惨痛的损失。

第三路由亨利·迪尔伯恩将军指挥。61岁的迪尔伯恩的状况跟赫尔差不多,都快老糊涂了,需要借助凳子才能上马,战士们叫他“迪尔伯恩奶奶”。他也像赫尔一样参加过独立战争,还当过杰斐逊的战争部长。此时,他是美国陆军总司令,正打算进攻下加拿大。由于新英格兰民兵拒绝参战,他只能带着纽约民兵上阵。三分之二的民兵拒绝跨境作战,正规军缺乏训练,协调紊乱。结果,刚进加拿大就乱打起来,打到最后才发现是自己人打自己人。本来就够狼狈的了,新英格兰的反战情绪又大爆发,到处示威游行,打砸军需,侮辱共和党议员。美军还不够应付新英格兰的叛乱分子的呢,这仗怎么打?11月,迪尔伯恩撤回美国,结束了1812年的战事。

到1812年年底,美军三路进攻全部失败,还丢了底特律。但糟糕的形势并没有妨碍麦迪逊再次毫无悬念地当选总统,开始了他的第二个任期。战争部长尤斯蒂斯和海军部长汉密尔顿辞职,麦迪逊任命约翰·阿姆斯特朗为战争部长,威廉·琼斯为海军部长,同时任命威廉·亨利·哈里森为西部的美军总司令。这三位比他们的前任强多了,至少他们懂行。他们野心勃勃地策划着1813年的战局,期待大转机。谁都没想到,这转机竟然来自不起眼的海军。

就在陆军被打得满地找牙的时候,美国海军却大放异彩,有如神助。跟拥有1000多条船的皇家海军比起来,美国海军都不好意思叫海军,一共才十来条船。但是,那1000多条船都分散在世界各地,主要在欧洲和大西洋对付法国海军。在北美的皇家海军也只有十来条船,后来增加到20多条。皇家海军也像陆军一样久经战阵,维护着英国的绝对霸主地位。当初,华盛顿和亚当斯都是“海军迷”,有钱就造舰,而且造大舰、好舰。后来,杰斐逊上台,削减开支,海军成了被砍对象,从50艘船降到13艘。麦迪逊延续了杰斐逊的政策,直到战争来临才想起造舰,紧赶慢赶也就增加了三四艘。尽管如此,一批海军将领在“准战争”和“第一次巴巴利战争”中成长起来,现在是他们露脸的时候了。

美国海军最著名的军舰是“宪法号”,它是华盛顿时期建造的,与海军一起诞生。“宪法号”重2400吨,拥有54门炮,450个船员。它服役之初是世界上最大的护卫舰,船舷用的是最硬的白橡木。在“1812年的战争”之前,“宪法号”已经在“准战争”和“第一次巴巴利战争”中屡立战功。1812年8月19日,“宪法号”在加拿大海岸遇到皇家海军“古尔利尔号”,英军首先开火。“宪法号”的舰长是那位丢了底特律的威廉·赫尔的弟弟艾萨克·赫尔。哥哥那么窝囊,弟弟却勇猛无比。他命令“宪法号”直逼“古尔利尔号”,凭优势火力猛轰敌舰。战斗中,一颗炮弹击中“宪法号”船舷,却被奇迹般地弹了回去。目睹了这一幕的战士激动地大喊:“哇!它的船舷是铁做的!”从此,“宪法号”得了个外号“老铁船舷”。它的船舷当然不是铁做的,但那白橡木坚硬如铁,舷又造得比别的船厚实,效果就出来了。20分钟后,“古尔利尔号”被打了个稀巴烂,只能投降。几个月后,“宪法号”遭遇英军“爪哇号”,又是一通狂轰滥炸,“爪哇号”投降。“宪法号”共服役84年,参加了42次战斗,摧毁或俘获敌舰32艘,从来没打过败仗,也从来没有一颗炮弹击穿过它的船舷。

10月25日,“宪法号”的姊妹舰“美国号”在大西洋上遇见老熟人皇家海军“马其顿人号”。“美国号”也是华盛顿时期的作品,质量也很过硬。当初,它还在弗吉尼亚的时候,“马其顿人号”的舰长就跟美国舰长用河狸皮帽子打赌,说“美国号”最好自求多福,千万别遇上“马其顿人号”,否则只能当俘虏。现在,两个冤家真就遇上了。美国舰长史蒂芬·德凯特像艾萨克·赫尔一样不信邪,与英军进行近距离炮战,不停地变换角度,既让自己躲开英国的炮弹,又准确地击中敌舰。战斗从早上9点一直打到中午12点,“马其顿人号”彻底残了,宣布投降。英军死伤104人,美军死伤12人。两艘船像亲兄弟一样肩并肩地在海上“躺”了两个星期,直到“马其顿人号”修好可以航行。然后,“美国号”带着它的战利品一起缓缓驶入纽约港。

美国海军在大西洋上连赢三场,在一对一的格斗中完胜皇家海军。英国海军大臣下令给所有的舰长:以后不许与美舰进行一对一的战斗,只有在舰队船只数量和火力占绝对优势的时候才能向敌人开火。海上霸主有点忌讳“浑小子”式的单打独斗,但是,英军在舰队的战斗中真能稳占上风吗?让我们把目光转回美加边境。

1813年春,英军进入俄亥俄河谷,企图攻占麦格斯堡。失去了布洛克的英军似乎失去了志在必得的信念,换上了哈里森的美军似乎重新找回了活力。哈里森与英军纠缠数日,迫使英军主将亨利·普罗克特撤退。接着,美军向前推进,开始了新的攻势。1813年的目标是:收复底特律,占领上加拿大首府约克和英军重镇金斯顿。

1813年4月27日,美军1500人在赞布伦·蒙哥马利·派克将军率领下进攻约克。你也许对“约克”这个名字没感觉,但它改名之后你应该比较熟,就是今天的多伦多。约克是上加拿大省的首府,殖民地议会和皇家总督的所在地,但没什么军事价值。英军主将罗杰·黑尔·希夫寡不敌众,弃城而走,约克落入美军之手。在这次战斗中,派克将军阵亡。

5月25日,温菲尔德·斯科特率美军4700人进攻约克东边的乔治堡。英军只有1500人,外加300名印第安勇士。5月27日,美军攻占乔治堡。斯科特打算乘胜追击,彻底清除英军在尼亚加拉半岛上的力量。如果这样,金斯顿将门户大开,整个五大湖区将被美军控制,上加拿大就完了。但是,斯科特被他的下级军官和顶头上司“迪尔伯恩奶奶”阻止了。大家说:别追啦!中了埋伏怎么办?于是,美军的胜利被局限在乔治堡,英军全身而退,死守尼亚加拉半岛,金斯顿依然固若金汤。这个致命的错误让美军丧失了控制上加拿大的最好时机,真是“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远在华府的战争部长阿姆斯特朗听闻此事顿足捶胸,大骂美军无能,国会也炸开了锅,逼着麦迪逊总统解除迪尔伯恩的职务。麦迪逊还算给迪尔伯恩面子,让他以健康原因退休了。

像1812年一样,让人“恨铁不成钢”的陆军再次被海军的光环照得睁不开眼。对上加拿大的争夺从一定程度上说是对五大湖的争夺,因为水上运输是双方的命脉。学过地理的小朋友都知道,美加边境的五大湖是这个星球上最大的淡水湖群,占地表淡水的五分之一。虽然叫“湖”,但你若身临其境,完全可以把它们叫作“海”,真的是看不到边。除了密歇根湖为美国独有,其余四个由美加分享。最有经济和战略价值的是伊利湖和安大略湖。伊利湖连着尼亚加拉河,安大略湖连着圣劳伦斯河。美英的军需物资都要在湖上运送,对这两个湖的控制权就成了双方海军的必争之物。底特律就在伊利湖边,拿下伊利湖,底特律不攻自破,省了陆军的事了。

1813年9月10日,美国海军上将奥利弗·哈萨德·佩里的舰队和皇家海军上将罗伯特·海里奥特·巴克利的舰队开始了“伊利湖之战”。美军9条船,英军6条船,美军舰只数量和火力略占优势。这场“海战”(或“湖战”)之所以如此动人心弦,跟双方的主帅有很大关系:他们都是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

美国海军上将佩里生于罗得岛州,父亲是美国海军军官。佩里从小就酷爱航海,他13岁时加入海军,在父亲当舰长的船上服役。他弟弟马修·佩里后来也加入了海军。说到这儿,也许有些人眼前一亮,这不就是那位率“黑船”驶进江户湾(东京湾),逼迫日本开国通商的佩里将军吗?没错,他正是1853年“黑船来航”事件的主角,他让日本睁眼看世界,走上近代化的道路。他比他的大哥小9岁。

1813年,奥利弗·哈萨德·佩里28岁,已在海军服役15年,参加过“准战争”和“第一次巴巴利战争”。他过人的天赋深得战争部长阿姆斯特朗和海军部长琼斯的赏识,因此被委派为伊利湖的海军主将。巧得很,他的对手,英军主将巴克利也是“神童”式的人物。巴克利11岁加入皇家海军,到1813年,27岁的他已是“老船长”。

两人在伊利湖相遇,立刻摆开队形,投入战斗。佩里的旗舰“劳伦斯号”是以“切萨皮克号”前舰长詹姆斯·劳伦斯的名字命名的。劳伦斯在一次海战中阵亡,临终前嘱咐战友“不要弃舰”。佩里的船上竖了一面旗,上写劳伦斯“不要弃舰”的遗言。战斗持续了5个小时,“劳伦斯号”受损严重,佩里登上“尼亚加拉号”继续指挥,他甚至亲自驾船直冲敌阵,重创巴克利的主力舰“底特律号”和“夏洛特女王号”。到最后,这两艘船都被打残,巴克利投降,整个舰队成了美军的俘虏。佩里在给哈里森的信中写了那句著名的话:“我们遇上了敌人,他们是我们的了……”战斗结束后,双方军舰都靠岸修整。佩里与巴克利把酒言欢,就像多年的好友。他们惺惺相惜,因为他们知道,无论输赢,他们都尽力了,都是英雄,都是荣耀。“伊利湖之战”是美国海军决定性的胜利,美军完全控制了伊利湖,切断了底特律英军的供给线。英军主将普罗克特将军见大势已去,立刻撤出底特律。被美国陆军丢掉的地盘总算被海军抢回来了。双方在安大略湖上各有胜负,英军略占优势。

两个星期后,10月3日,佩里协助哈里森取得了“泰晤士河战役”的胜利(参看上一个故事)。印第安人首领泰坎西在战斗中阵亡,英国永远失去了这个强大的同盟,美国永远排除了印第安人的威胁。

佩里和哈里森在西部的胜利让阿姆斯特朗看到了希望,他期待着奇迹也能在东部的下加拿大出现。可是,他再次选择了两个自私、无能、互相憎恶的“猪队友”。这两位是詹姆斯·威尔金森和韦德·汉普顿。我们已经在“伯尔叛国案”中见识过威尔金森。他军龄很长,但从没带过一个团以上的兵力打过仗,而且他根本不想打。还没出发就唉声叹气的,说遇上敌军咱就投降。汉普顿则刚愎自用,觉得加拿大人正盼星星、盼月亮地等着他去解放。威尔金森带7000人,汉普顿带5000人,分两路向蒙特利尔进发,两人各打各的,谁也不理谁。但无论如何,美军势大,英军在这个地区兵力又特别薄弱,近乎真空。眼看着下加拿大就做不成英国殖民地了。

10月25日,汉普顿在沙托盖河碰上一小队主要由法裔加拿大人组成的民兵,还有一些苏格兰人和威尔士人。汉普顿派了个使者去向人家宣传民主自由,被一通乱枪打了回来。民兵人数是美军的五分之一,他们可不想跟美军打阵地战。他们像印第安人那样设伏打猎,东一枪西一枪,打得美军屁滚尿流,连滚带爬地退回美国境内。那边威尔金森一听汉普顿兵败,吓得一枪没放就打道回府。进攻蒙特利尔的计划就这么泡汤了。这一仗英国正规军没出一兵一卒,加拿大民兵打出了威风,这是真正属于加拿大的胜利。直到今天,“民兵之谜”仍然让加拿大人无比自豪。战争中,还出现了一位“女版保罗·瑞维尔”,她是37岁的加拿大女士劳拉·赛科特。她在深夜中步行30公里向英军报告美军的动静,被视为加拿大的民族英雄,是勇气和忠诚的象征。你吃过加拿大最有名的“劳拉·赛科特”牌巧克力吗?

随着1813年冬天的来临,军事行动渐渐停止,占领约克的美军却闲出了事。12月,一群战士纵火焚烧了上加拿大殖民地议会大厦,接着,所有的公共建筑都烧起来。这还不算,烧上瘾的美军干脆连民宅也点了,有些躺在病床上的人被连人带床抬到冰天雪地里,眼看着自己的房子化为灰烬。没多久,整个约克变成一片焦土。

在19世纪,基督教国家之间的战争有个人人遵守的原则,就是尽量不打扰平民。打仗是职业军人的事,扰民非君子所为。美军的暴行让世界目瞪口呆,加拿大人从心底里燃起的仇恨激发了他们的民族意识。如果说,此前,他们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现在,他们清楚地知道:他们不是美国人。两个本来同种同文的民族从此分道扬镳,再也没有融合的可能。加拿大不会忘记这把火。一年之后,它将完美复仇。“1812年的战争”不仅唤醒了加拿大的民族自豪感,也让它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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