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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2 03: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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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杰克·凯鲁亚克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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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之悟

巴黎之悟试读:

在巴黎(还有布列塔尼)的十天当中,有个时刻我获得了某种启示,那看来又一次改变了我,我想是它使我在接下去七年或更长时间里按那样的模式生活,确切地说,是悟:即日语词中的“突然开窍”、[1]“突然觉醒”,或者简单点儿,就是“眼睛突然睁开”——不管怎么解释,确有什么发生了。旅行结束到家后重新理了理那十天里种种混乱而又丰富多彩的事件,在我最初的回想中,那“悟”似乎是一位叫雷蒙·巴耶的出租车司机递给我的,有时候我想那可能是我凌晨三点,在布列塔尼布雷斯特雾气重重的街道上由妄想而生的恐惧,有时候我想那是卡斯泰尔嘉鲁先生和他美得眩目的秘书(蓝黑头发、绿眼睛的布列塔尼人,门牙有缝隙,正好嵌在可舔可吻的双唇中,身穿白色羊毛编织的毛衣,戴着金手镯,洒了香水);或是告诉我“Paris est pourri(巴黎腐烂了)”的侍者;或是古老的圣日耳曼德普雷教堂里的莫扎特《安魂曲》的演奏,得意洋洋的小提琴手怀着喜悦挥舞着胳膊肘,因为来了那么多名流,教堂的长凳和唱诗班的专用椅都坐满了(而外面正细雨濛濛);或是,究竟是什么?是杜伊勒里花园笔直的林荫道?或是跨越热闹非凡的假日塞纳河轰响的摇晃着的桥梁?过桥时我抓牢帽子知道晃的不是桥(是杜伊勒里码头的临时栈桥),而是我自己喝了太多的干邑,加上精神紧张又没睡觉,一路从佛罗里达飞了十

小时过来连带着机场的各种焦虑。是酒吧?是种种苦恼?还是哪个从中点拨?

如先前的一本自传体的书一样,我在此用真名,既然这样就用全名,让路易·勒布里·德·凯鲁亚克,因为这个故事讲的是我在法国寻找这个名字,而且我也不怕给出雷蒙·巴耶的真名供大众检视,因为他不但可能是我在巴黎顿悟的缘起,而且我所说的关于他的一切就是他和蔼有礼、效率高、有款、不套近乎,等等,主要的是他只是我从法国回程碰巧开的士送我去奥利机场的司机:当然,他不会因此惹上麻烦的——而且很有可能永远也不会看到他的名字印成铅字,因为时下美国和法国出版那么多的书,没有谁有时间赶得及看所有的书,即便有人告诉他,他的名字出现在一本美国“小说”里,他大多也永远不能在巴黎找到地方去买它,如果书真的被翻译了,如果他真找到了,读到他——雷蒙·巴耶,一位了不起的绅士和出租车司机碰巧在去机场的路上给一个美国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也伤不着他什么。[2]

Compris?[1] kick in the eye,源自英国哥特摇滚乐队鲍豪斯(Bauhaus)的同名歌曲,此曲又名《寻求顿悟》(“Searching for Satori”)。[2] 法语,懂了吗?二

不过,正如我说,我不知道怎么顿悟的,唯一能做的是从最初开始,可能我会恰好在故事的中心找到,然后欢天喜地一直到故事结束,讲述这个故事别无它因,只是为了陪伴。陪伴是文学的另一定义(也是我最喜欢的),为了陪伴讲述故事,还为了教授某些宗教的东西,或是宗教的敬畏,与真实的生活相关,存于这真实的世界,这是文学应该反映的(在此也的确反映了)。

换句话说,说完后我就闭嘴,讲述“如果怎样将会怎样”的编造的故事和罗曼司是为年少年长的白痴写的,他们不敢在书中读到自己,就像他们可能不敢在生病受伤或余醉未醒或发癫发狂时照镜子一样。

其实,这本书说的是,可怜可怜我们吧,千万别为了我写这些而犯怒。

我来自佛罗里达。坐着巨大的法国航空公司的喷气式客机,快抵达时飞过巴黎近郊,我注意到夏天北部的乡村是多么的葱绿,因为有冬雪直接化入了那片肥圆的青虫似的草地。比任何棕榈树国度的任何时节都要绿,尤其是在六月,在令一切枯谢的

月(Août)来临之前。飞机着地,没发生乔治亚故障。这里我说的是一

六二年一架满载着带足礼物的亚特兰大头面人物的飞机正要飞回亚特兰大,飞机一头冲进一家农场,无人幸免。飞机从未离地而半个亚特兰大城就空了,所有的礼物散开了,烧毁了,遍布奥利机场,一出壮观的基督教的悲剧,全然不是法国政府的错,因为飞行员和乘务员都是法国公民。

飞机不偏不倚地着陆,我们在一个灰蒙蒙、冷飕飕的六月清晨到了巴黎。

机场大巴上一位移居国外的美国人正平静快乐地抽着烟斗,一边和乘坐另一架飞机刚从很可能是马德里或其他什么地方来的朋友聊天。在我坐的那架飞机上我没和那个疲倦的美国画家姑娘说话,因为飞过孤单寒冷的新斯科舍时她睡着了。她经历了累死人的纽约,必须给在那儿照看她的人买一百万杯饮料——话说回来,不关我的事。过艾德威尔德时,她问过我是不是去巴黎找我的老相好。不是。(我真该去找老相好。)

可能的话,我是巴黎最孤单的人。清晨六点,天下着雨,我坐了机场大巴去城里,靠近荣军院的地方,接着在雨中坐了一辆出租车,我问司机拿破仑葬在哪里,因为我知道就是那儿附近的某个地方,并不是那有什么紧要,但过了好一阵子,我觉得那是很无礼的沉默,他终于指了指说“là(那儿)”。

我非常想去看圣礼拜堂,圣路易,即法国国王路易九世,在那儿[1]安置了一片“真十字架”。但我根本没去成,除了十天后坐在雷蒙·巴耶的出租车里飞驰而过那里时,他提了提。我也非常想看塞纳河圣路易岛上的法兰西圣路易教堂,因为那与我在马萨诸塞州洛厄尔受洗礼的教堂同名。我终于到了那儿,手里握着帽子坐了下来,看着穿红外套的家伙在圣坛上吹长小号,和着楼上管风琴的琴声,美妙的中[2]世纪cansòs或曰清唱曲,会令亨德尔流口水。忽然一位陪着孩子和丈夫的妇人从我身旁走过,在我可怜的受了折磨又遭到误解的帽子(我出于敬畏倒过来握着)里放了二十生丁(

美分),以此教孩子caritas,或曰仁爱慈善,我接受了下来,为了不让她育人的天性难堪,也不让她的孩子尴尬。我佛罗里达家中的妈妈说我“你为什么不把二十生丁放进穷人施舍箱里”,我却忘了做。一点小钱不足以多费思量,何况我在旅馆房间(是一堵圆墙,我猜是为了围住烟囱)梳洗后,在巴黎做的头件事就是给了一个长着小脓包的法国女乞丐一法郎(二十美分),并说,“Un franc pour la Française(一法郎献给一位法国女郎)”。后来我又在圣日耳曼给了一个男乞丐一法郎,对他我则大声吆喝:“Vieux voyou(老无赖)!”他却笑了,说:“什么……无赖?”我说:“没错,你可骗不了一个老辣的法裔加拿大人。”现在我琢磨着那么说是不是伤害了他,因为我其实真正想说的是“Guenigiou(捡破烂的人)”,但“voyou”溜出了嘴。

没错,是Guenigiou。(捡破烂的人应该拼作“guenillou”,但那不是魁北克保存完好的有三百年历史的法语的拼法,老拼法在巴黎街头用仍旧听得懂,更不用说是北部的干草棚了。)

从那座雄伟巨大的玛德莲娜教堂的台阶上走下来一位威严的老流浪汉,穿着宽松的棕色袍子,一挂灰白胡子,既非希腊人也非族长,很可能只是叙利亚教派的老教徒,要么是那样,要么是一个超现实主义派在寻乐子闹着玩?不是啦。[1] True Cross,基督教圣物,据说为耶稣殉难时钉住他的十字架。[2] George Frideric Handel(1685—1759),生于德国的英国作曲家。四

重要的事先来。

玛德莲娜教堂的圣坛那儿有一尊抹大拉的马利亚的硕大的大理石塑像,有一个街区那么大,四周围绕着天使和主天使。她以米开朗基罗式的姿态伸出双手。天使们有巨大的垂落下来的翅膀。教堂有整条街道那么长。这是一座长而窄的教堂建筑,最怪异的教堂之一。没有尖顶,没有哥特式,但我猜是希腊庙宇的式样。(你究竟为何想、或[1]说是曾经想过,让我去看由霸克大佬的钢架和臭氧层造的埃菲尔铁塔?坐在电梯里悬在四分之一英里高的半空得个腮腺炎,你会多么乏味啊。我早做过那档子事了,和我的编辑在细雨濛濛的夜间上了啼国

[2]大厦。)

出租车带我去了旅馆。我猜那是个瑞士人开的膳宿公寓,但值夜班的是个伊特鲁里亚人(都一回事儿),女服务员对我颇为恼火,因为我把门和旅行箱都锁上了。主管旅馆的女士挺不高兴的,因为头一个晚上我就和一个同我年龄(四十三岁)相仿的女人纵情放荡了一场。我不能给出她的真名,不过那可是法国历史上最古老的名字之一,远远早于查理曼大帝,他是丕平家族的。(法兰克王子。梅兹主教阿尔诺夫的后代。想想得和弗里西亚人、阿勒曼尼人、巴伐利亚人还有[3]摩尔人打仗。普莱克特鲁德的孙子。)这个老女人是你想有多骚就有多骚的淫妇。下半身卫生间的事儿我怎能仔细描述。有一刻她真的令我脸红了。我真该告诉她把头伸到“poizette”(那是古法语中的“马桶”)里去的,不过,当然啦,她太让人舒服了,说是说不清的。我是在蒙帕纳斯一家深夜营业的没有黑帮踪迹的黑帮酒吧里碰到她的。她把我给迷住了。她还想和我结婚,那自然,因为我在床上天生是一把好手,又是个好人。我给了她一百二十美元,作为她儿子的教育经费,或是去买一双老式的中规中矩的新鞋。她可让我花了比预算多的钱。不过,我仍有足够的钱接着过第二天,并在圣拉扎尔车站买了威廉·梅克匹斯·萨克雷的《势利鬼文集》。这无关钱财,而是让灵魂有个安宁好时光。第二天下午,在老圣日耳曼德普雷教堂里,我看到几个巴黎的法国妇人在一堵沾满陈年血迹和雨迹的墙下祈祷,几乎[4]是在抽泣。我说“啊哈,les femmes de Paris”,我见识了巴黎的伟大,它能一边为法国革命的蠢事哭泣,一边又庆贺摆脱了那些长鼻子的贵族——我是他们的后代(布列塔尼的君主)。[1] Bucky Buckmaster,指巴克明斯特·富勒(Buckminster Fuller,1895—1983),美国著名发明家、建筑家和哲学家。[2] Hempire State Building,指纽约的帝国大厦(Empire State Building)。[3] Plectrude,丕平二世的妻子。依据史料,查理曼大帝应当为普莱克特鲁德无血缘关系的曾孙。[4] 法语,巴黎的女人。

夏多布里昂是个令人叹服的作家,年纪轻轻就想要高层次的老派的恋爱,要比一

九〇年法国军方提供给他的更高一个层次——他想要中世纪插图里的某个场景,一位年轻的姑娘顺着街道走来,她看到了他的眼睛里面去,她戴着发带、穿着祖母缝制的衣裙,那天晚上屋里激情如火。我和我那丕平在我非常平静的酒醉中的某个时候享受了我们健康的交欢,我颇为满足,不过第二天我不想再见她了,因为她想要更多的钱。她说是要带我去城里寻欢作乐。我跟她说她欠我,得吮那话儿几回、肉搏几回、摸摸弄弄几回。[1]

“Mais oui.”

但我让伊特鲁里亚人在电话上把她敷衍了过去。

这个伊特鲁里亚人是个好男色的家伙。对此我没兴趣,但一百二十美元也太离谱了一点。伊特鲁里亚人说他是个意大利山区人。他是否是个好男色的人,我不在乎也不知道,其实,我不该那么说的,但他是个漂亮的小孩。接着我出门灌得烂醉。我本来是准备要去认识几个世上最美的女人,但眼下我真的是烂醉如泥,床上活没戏了。[1] 法语,没错。

要决定一则故事里讲些什么挺难的,而我似乎总是想证实一些,逗号,和我的性生活有关的事。忘了这回事吧。只不过有时候我寂寞得厉害,要有个女人做做伴赶走寂寞。

于是我整整一天在圣日耳曼区寻找最理想的酒吧,还真找到了。La Gentilhommière在圣安德烈艺术街上,是一位宪兵指给我看的——温柔女郎酒吧——对着喷了一头金色发胶的软软的金发和小小的美妙身躯,你能变得有多温柔?“哦,我希望我帅一点。”我说,不过,她们都向我保证,我够帅。“行吧,那么我是邋遢的老酒鬼。”“你爱说啥就说啥。”

我深深地看到了她的眼睛里面去——我给了她的蓝眼双击柔情弹,她中弹了。

一个从阿尔及尔或是突尼斯来的阿拉伯少女走了进来。她有着柔和的小鹰钩鼻。我脑袋要崩溃了,因为我同时和一干人交换着成百上千的法式寒暄调侃,有塞纳加尔的黑人王子、布列塔尼的超现实主义诗人、衣着完美无缺的花花公子、好色的妇科医生(打布列塔尼来的),还有名叫佐巴的天使般的希腊裔酒吧侍应,名叫让·塔沙的店主从容淡定地站在收银机旁,看起来有点儿颓废(虽然事实上他是个安静的有家有口的男人,碰巧长得像我在马萨诸塞州洛厄尔的老友鲁迪·洛瓦。鲁迪十四岁时就因为他的诸多情史有些名气,他同样也有讨女人喜欢的相貌的那种怡人味道)。更不用说还有另一个酒吧侍应丹尼尔·马拉特拉,怪怪的高个子犹太人或是阿拉伯人,无论是哪个,总归是个闪米特人,他们的名字听起来像格拉纳达墙前的号角,而且你从未见过更温柔的酒吧侍应。[1]

酒吧里有个四十岁的可爱的红发西班牙amoureuse真的喜欢上我了,更糟糕的是,她把我当了回事,居然还定了私下约会的日子:我喝醉了忘了这事。喇叭里传来磁带播放的无休无止的美国现代爵士乐。为了弥补忘记与瓦拉丽诺(那个红发西班牙美女)约会的过失,我在码头花十美金从一个年轻的荷兰天才(荷兰天才的荷兰语名字是Beere,意为“桥墩”)那儿给她买了块挂毯。她宣布为了这块挂毯她要重新布置房间,不过她没邀请我去。我想同她做的事不应当在这本圣书里出现,不过可以写作“爱”。

我疯着去了红灯区。上百万个带着匕首的巴黎混混正晃来晃去。我进了一个门厅,看到三位夜女郎。我挂出一副英式的坏笑,宣布“Sh’prend la belle brunette(我挑漂亮的黑牡丹)”——黑牡丹揉揉眼睛、喉咙、耳朵还有胸口,说:“我可再不吃那一口了。”我跺着脚走掉了,取出上面画着十字的瑞士军刀,因为我怀疑我被法国恶棍流氓盯上了。我割了自己的手指,鲜血滴了一路。我回到旅馆的房间,大厅也滴了一地的血。这时瑞士女人问我什么时候离开。我说:“一旦在图书馆查证了我的家族我就走。”(心里又嘀咕了一句:“勒布里·德·凯鲁亚克家族和他们的信条‘献爱、受难、劳作’,你懂什么,你这个又蠢又脏的布尔乔亚老女人。”)[1] 法语,多情女子,情人。七

于是我就去了图书馆,法国国家图书馆,想要查找一七五六年在[1][2]魁北克的蒙卡尔姆部队的军官名单,还有路易·莫雷里的辞典,安[3]塞姆神父的著作等等,所有关于布列塔尼王室的信息,那儿居然没有。最后马萨林图书馆的老好馆长乌里女士耐心地向我解释说,一九四四年纳粹轰炸烧毁了他们所有的法语资料,我在高涨的热情中没想起这件事。不过我还是嗅出了布列塔尼有些可疑的味道——要是凯鲁亚克家族在伦敦大英博物馆有记录,是否在法国必定也应有记录?——我跟她这么说。

在国家图书馆即便是在厕所你也不能抽烟,跟那些办事员你插不进一句话,坐那儿抄书本的“学者”举国为他们骄傲,他们甚至不让[4]约翰·蒙哥马利进门(那个爬马特峰忘了带睡袋的约翰·蒙哥马利,是美国最好的图书馆员和学者,是个英国人)。

同时我得赶回去瞧瞧温柔女郎们怎么样了。我的出租车司机罗兰·圣女贞德告诉我,所有的布列塔尼人都和我一样“胖墩墩”的。女郎们按法国人的习惯亲吻了我的双颊。一个叫古莱的布列塔尼人和我一道喝醉了。他年纪很轻,二十一岁,蓝眼睛,黑头发,突然揪住了一位金发女郎,把她给吓坏了(还有其他家伙加入),差不多是强奸[5]了。我和另一个让,让·塔沙制止了这事:“好了!”“Arrète!”“冷静一点。”我加了一句。

她太美了,言语无法形容。我跟她说:“Tu passe toutes la journée dans maudite美容院(你整天儿耗在该死的美容院)?”[6]

“Oui.”

在此期间我去了林荫道上著名的咖啡馆,坐在那儿看巴黎行走,如此着迷爵士乐的年轻人、摩托车和从衣阿华来观光的消防员。[1] Louis-Joseph de Montcalm(1712—1759),英法七年战争中的著名将领,一七五八年被任命为加拿大法军总司令。[2] Louis Moréri(1643—1680),法国牧师、学者、百科全书学家,编撰了历史上第一部专科辞典。[3] Père Anselme(1625—1694),法国族谱学家、修士。[4] John Montgomery,即《达摩流浪者》(The Dharma Bums)中的亨利·莫利,曾与凯鲁亚克和斯奈德(Gary Snyder)同登美国加州的马特峰。[5] 法语,住手。[6] 法语,是的。八

阿拉伯姑娘跟我出去玩了,我邀请她去观看和聆听在圣日耳曼德普雷教堂演出的莫扎特的《安魂曲》。我是上次来参观时得知的,看到了演出的布告。全场尽是人,非常拥挤,我们在门口付了钱,步入[1]肯定是那个晚上全巴黎最distingué的聚会。正如我说的,外面正下着濛濛细雨,她柔和的小鹰钩鼻底下是玫瑰色的双唇。

我教给她基督教。

后来我们交颈缠绵了一会,然后她回爸妈那儿了。她想要我带她去突尼斯的海滩,我思忖着,我会不会在穿比基尼的海滩被妒忌的阿[2][3]拉伯人给刺杀了。那个礼拜布迈丁废黜并处置了本·贝拉,那可会是一蹚浑水,还有我现在没钱,我不知道为什么她想要去突尼斯的海滩:在摩洛哥的海滩,已经有人叫我滚开了。

我就是搞不懂。

我以为女人爱我,然后她们意识到我替整个世界酩酊大醉,这就让她们明白我不能长时间地单单关注她们,这让她们妒忌,而且我是深爱上帝的傻瓜。就是那样。

何况,纵欲不是我的专长,还让我脸红:视女人而定。她不是我喜欢的风格。法国金发女郎是,但对我来说太年轻了一点。

接下去的时间我会被认作是骑了一匹马驹离开蒙古的傻瓜:成吉思汗,或是先天愚型的蒙古傻瓜,其中一个。行啦,我不是傻瓜,我还喜欢女人,我挺有礼貌的,但容易不理智,就像我那打俄国来的表[4]兄伊波利特。在旧金山有个老是要搭便车的人,叫乔·伊纳特,声称我的姓氏是个古老的俄罗斯姓氏,意思是“爱情”。凯鲁亚克。我说:“接着他们去了苏格兰?”“是的,接着是爱尔兰,接着是康沃尔、威尔士、布列塔尼,接下去的你都知道了。”“俄语?”“意思是爱情。”“你开玩笑。”

——哦,然后我意识到了,“当然啦,除了蒙古和可汗们,那之前,加拿大和西伯利亚的爱斯基摩人。转回去绕地球,不消说还有剥除思想的波斯人(雅利安人)。”

不管怎么样,我和布列塔尼的古莱去了一家邪门的酒吧。那儿一百个各色各样的巴黎人正热切地听着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之间的辩论。我很快离开了那儿,留下他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在温柔女郎酒吧又碰到了他,肯定有人打架了,或者,没打架,我不在那儿。

巴黎是个彪悍的城市。[1] 法语,出色。[2] Houari Boumèdienne(1932—1978),阿尔及利亚军官,曾任本·贝拉的国防部长和副总统。一九六五年发动政变推翻本·贝拉,出任总统。[3] Mohammed Ahmed Ben Bella(1918—),阿尔及利亚独立战争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一九六三年被选为总统。一九六五年政变后下台被囚。[4] Ippolit,与前文“不理智”(impolitic)谐音,也可能指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白痴》中出现的同名人物。九

事情的真相是,要是你是个爱斯基摩人或蒙古人,你怎么可能是个雅利安人?那个老乔·伊纳特脑子里满是屎蛋,除非他指的是俄罗斯。我们该让老乔·托尔斯泰搭车的。

为什么老谈这些事?因为我初中老师迪宁小姐,现在是新墨西哥圣詹姆斯教堂的玛丽修女(和犹大一样,詹姆斯也是玛丽的儿子),她写道:“我记得很清楚,杰克和他姐姐卡罗琳(小宁)是友善合作的孩子,有着不同寻常的魅力。有人告诉我们,他们家族来自法国,姓氏是德·凯鲁亚克。我一直觉得他们有着贵族的尊严和文雅。”

我提这个,是想说明是有举止这么回事。

我的举止有时候惹人讨厌,也可以挺讨人喜欢的。随着年龄见长,我成了个醉鬼。为什么?因为我喜欢心醉神迷。

我是个无耻之徒。

但我深爱“爱”。

一〇

(奇怪的一章)

不单单那样儿,而且在法国你睡不上一夜好觉,早上八点他们就那么乌七八糟闹哄哄,对着新鲜的面包大呼小叫,会让厌憎魔都哭鼻子。忍了吧。他们的又浓又烫的咖啡、羊角面包、脆皮法式面包,还有布列塔尼奶油,啊,我的阿尔萨斯啤酒在哪儿?

顺带提一笔,找图书馆的时候,协和广场的一个宪兵告诉我,黎塞留街(国家图书馆所在的街)在那一边,手指着,因为他是个长官,我不敢说:“什么?……不对!”因为我知道是在相反方向的某个地方——他是个中士一类的,当然应该知道巴黎的街道,却给一名美国游客指错了路。(或许他认定我是个自作聪明的法国人在跟他开玩笑。因为我的法语是地道的法语)——但不是那样,他指的方向是戴高乐安全机构的某座楼房,送我上那儿可能想着:“那是国家图书馆,好吧,哈哈哈。”(“可能他们会毙了那只魁北克老鼠。”)——谁知道呢?任何一个中年的巴黎宪兵都应当知道黎塞留街在哪儿——但是想着他可能没错,可能我在家研究巴黎地图的时候搞错了,我真的是顺着他指的方向去了,不敢朝任何其他方向。顺着香榭丽舍大街的西段走,然后抄近路穿过湿绿的公园,再穿过加布里埃尔街,到了某幢重要政府建筑的背后,突然我看到了一个岗亭,出来一个全副共和卫队装束(就像带着顶美冠鹦鹉帽的拿破仑)、佩着刺刀的警卫,他啪地立正,又以举枪致敬的姿势举起刺刀,但不是向我敬礼的,而是向一辆满载着保镖和着黑色西装的家伙们的黑色高级轿车,他们受了其他警卫的敬礼,飞驶而过——我悠闲地走过佩带刺刀的警卫,取出骆驼牌香烟的塑料烟盒,点燃一个烟蒂——很快两个巡逻的警卫从对面过来,注视着我的一举一动——我其实不过是在点一个烟蒂,但他们怎么能辨别呢?塑料及诸如此类的东西——这就是几个街区外庞大古老的戴高乐总统府周围一流严密的安保措施。

我去了街角的一家酒吧,敞开的门旁有一张凉快的桌子,我独自坐那喝了一杯干邑。

那儿的酒吧侍应非常礼貌,明明确确地告诉我该怎么去图书馆:顺着圣奥诺雷街走,然后穿过协和广场,然后是里沃利街,就在罗浮宫往左上黎塞留街,见鬼的图书馆就在那条街上。

如此看来一个不会说法语的美国游客怎么游览呢?连我都那样儿。

要知道岗亭所在街道的名字我得从中情局订一份地图。

一一

黎塞留街上的国家图书馆,一座奇特严肃的教会风格的图书馆,有几千位学者和几百万本书籍,还有围着禅宗大师扫把(其实是法式围裙)的怪模怪样的图书管理员,他们对一位学者或是作家最钦佩的是好书法,而不是其他什么——在这儿,你觉得自己好像是一个逃脱了法国高中规矩的美国天才。

我想要的只不过是:Histoire généalogique de plusieurs maisons [1]illustres de Bretagne,enrichie des arms et blasons d’icelles等,奥古斯丁·杜·帕兹修士编著,巴黎,N·布翁出版社,一六二〇年,袖珍2[2]本Lm 23 和馆藏 Lm 23。

以为我拿到了书?根本没戏——

我还想要:圣玛丽的安塞姆神父(原名皮埃尔·德·古博尔斯),他的Histoire de la maison royale de France,des puirs,grands officiers de la couronne et de la maison du roy et des anciens barons due royaume,R· P· 安塞姆,巴黎,E·罗依森出版社,一六七四年,3Lm 397,(《法兰西王室贵族、大臣以及王国国王家族与古代贵族的系谱和编年史》)。我得尽量整整齐齐地把所有这些写在索书卡上,年长的围着围裙的家伙跟年长的女管理员说“字写得不错”(指的是字迹清楚可辨)。他们自然都闻到了我身上的酒味,以为我是个疯子,但是看到我知道想要什么书又知道该怎么要,他们都回到了满是灰尘的庞大的文件堆,还有有屋顶那么高的书架中去了,肯定得竖起一架高得会让芬尼根再摔一跤、发出的声音要比《芬尼根守灵》里的还响的梯子。这回是名字的响,比无以计量的千千万万年更久远之前,印[3]度佛教徒给如来或称永世万古的慈悲的穿越者的真名:开始啦,芬尼:

GALADHARAGARGITAGHOSHASUSVARANAKSHATRARAGASANKUSUMITABHIGNA.

我提这个是为了表明,要是我不懂图书馆,明确点说,是世上最伟大的图书馆——纽约公共图书馆,我在那儿、在成千上百的不同东西中一字不差地抄下了这个长长的梵语名字,我为什么要在巴黎的图书馆被人怀疑呢?当然我不再年轻,而且“一股子酒味”,还和图书馆里很有意思的犹太学者聊天(有个艾利·弗拉蒙德在做关于文艺复兴的艺术史的笔记,他很客气地尽力帮我),我仍旧不明白,看来他们看到我要的书时,真的认为我是疯子,我是从他们既不正确又不完整的档案里抄录的,有关安塞姆神父的信息并不是我前面给你看的那么完整,和在伦敦的完全正确的档案的记录一样,这是我后来找到的,那儿的国家档案还没被战火焚毁,我看到了我要的书,和他们后面书库里老书的实际书名并不一致。当他们看到我的名字是“Kerouac”,但是前面有个“Jack”,好像我是约翰·马里亚·菲利浦·弗[4]利蒙特·冯·帕罗塔突然从斯塔藤岛跑到了维也纳图书馆,在索书卡[5]上签的名字是“Johnny Pelota”,要赫格特的Genealogia augustae [6]gentis Habsburgicae(不完整的书名),而不是照应当的那样拼作“Palota”,正如我的真正的名字应该拼作“Kerouack”,不过老约翰尼和我都经历了许多世纪的族室战争、纹章、翎饰,还有与菲兹威廉们的打斗,啊——

这不要紧。

而且,都那么早以前的事了,又毫无价值,除非你能在原野里找到真正的族碑,比如像我,去认领卡纳克该死的石桌坟?或是去认领叫“凯诺维克”的康沃尔语?或是去认领康沃尔凯内德杰克的某个峭壁上的古老小城堡或是康沃尔上百个叫做凯里尔的地方中的一个?或是在坎佩尔和凯鲁艾尔之外的科努瓦耶(布列塔尼的那一头)?

得了,不管怎么说,我想查明我的古老家族,我是二百一十年来第一个回到法国探寻的勒布里·德·凯鲁亚克。我计划去布列塔尼,接[7]着去英国的康沃尔(特里斯丹和马克国王的国度),然后我会去爱[8][9]尔兰,碰到绮瑟,像彼得·塞勒斯一样,在一家都柏林的酒吧,脸被人揍一拳。

荒谬极了,不过喝了干邑后,我开心得很,决定试一试。

整座图书馆呻吟着,承受着几个世纪积攒下来的愚行记录的残零碎片的重压,仿佛不管是旧世界还是新世界的愚行,你反正都得录下来。一如我的柜子,塞满了不可思议的废物,几千封杂乱的旧信、书籍、灰尘、杂志、儿童时代的成绩单。诸如此类的东西让我在某个夜晚从一场干净无扰的睡眠中醒来后叹息,想着我是如此度过醒着的时间的:让这些我或是其他任何人都不会真想要的或是上了天堂还会记得的垃圾,成为自己的负担。

不管怎样,这是我在图书馆遇到的麻烦中的一例。他们没给我取来那些书。打开书我想他们会碎裂开来的。我真该做的是和那图书馆馆长说:“我要把你装在一块马蹄铁里,把你给一匹马去穿,参加奇[10]克莫加之战。”[1] 法语,《布列塔尼名门之族谱,附有家族纹章图示》。[2]、Lm23以及下文的均为图书分类编号。[3] 原文Priyadavsana,疑为梵文Priya-darsana(慈悲)之误。[4] Johann Maria Philipp Frimont von Palota(1759—1831),帕罗塔公爵,奥地利将军。[5] Marquard Herrgott(1694—1762),德国本笃会历史学家和外交使节。在维也纳任外交使节期间,研究了哈布斯堡王室的历史,于

一七

三七年出版《外交使节之哈布斯堡王室家族谱系》(Genealogia diplomatica Augusta Gentis Habsburgicœ)。[6] 德语,《哈布斯堡王室家族谱系》。[7] Tristan,Isolde,一个中世纪爱情传说中的两个主人公。特里斯丹来到爱尔兰为叔父康沃尔国王马克向公主绮瑟求婚。回国途中,两人误食爱情药酒,从而同陷情网,不能自拔。[8] Tristan,Isolde,一个中世纪爱情传说中的两个主人公。特里斯丹来到爱尔兰为叔父康沃尔国王马克向公主绮瑟求婚。回国途中,两人误食爱情药酒,从而同陷情网,不能自拔。[9] Peter Sellers(1925—1980),英国著名喜剧演员。文中提及的是影片《真相》(The Naked Truth)中的场景。[10] The Battle of Chickamauga(1863年9月18日—9月20日),美国南北战争中的重要战役,北方联邦军失败。

一二

同时,我一直在问巴黎的每一个人:“帕斯卡尔葬在哪儿?巴尔扎克的墓在哪儿?”终于有人告诉我帕斯卡尔肯定是葬在城外的波尔[1]罗亚尔女隐修院,靠近他虔诚的詹森派教徒姐姐。至于巴尔扎克的墓,我可不想午夜时分去墓地(拉雪兹神父公墓)。当凌晨三点坐疯狂的出租车呼啸着靠近蒙帕纳斯时,他们大声嚷道:“那是你的巴尔扎克!他在广场上的塑像!”“停车!”我下了车,抓起帽子大幅度鞠躬,看到了醉意浓浓细雨濛濛的街道上的塑像模糊不清的一团灰色,仅此而已。我连回旅馆的路都找不到,怎么找得到去波尔罗亚尔女隐修院的路?

更何况他们根本不在那儿,在那儿的只是他们的躯体。[1] Jansenist,该教派强调宿命论,否认自由意志且认为人性本恶。被罗马天主教认为是异端。帕斯卡尔为其信徒。波尔罗亚尔女隐修院是十七世纪詹森派的活动中心。

一三

巴黎这地方,你可以真的在夜间四处走,然后找到你不想要的,哦,帕斯卡尔。

我朝歌剧院走去,上百辆的车子飞速拐过一个碍视的弧形交叉转角,我等着让它们先过,所有其他的行人也一样等着,然后他们都开始过街了,但我又等了几秒钟,看着其他来自六个方向的车子快速驶过——然后我下了路牙,有辆车子单独弯过那个转角,好比是摩纳哥赛车比赛落在最后的车手,直冲冲地向我驶来——我刚赶得及退一步——掌方向盘的法国男人深信谁都无权活着,也无权像他那么快地赶到情人那儿去——作为一个纽约人,我跑着躲避无所顾忌嗖嗖驶过的巴黎车流,但巴黎人只是立在那儿然后悠闲地迈步,把情况留给司机去应付——那可真的行得通呢,我看到好多辆车子从七十英里的时速戛然停了下来,让一个散步的人慢慢走过!

我去大剧院也是为了上随便哪个看上去不错的餐馆吃一顿,这是我专用于用心独自散步的清醒夜晚之一。但是,啊,雨中的哥特式建筑多么可怕,为了躲避黑漆漆的门道,我走在宽阔的人行道的正中央——不知何处的城市之夜、帽子、雨伞,这是怎样的风景啊——我甚至买不到一份报纸——上千人从某处的某场表演出来——我去了意大利大道上的一家拥挤的餐馆,独自坐在吧台末端的高凳上,又湿又无助,看着侍者用伍斯特酱还有其他什么捣碎牛肉饼,其他侍者端着装有好吃的东西的热气腾腾的餐盘匆匆走过——唯一一位富有同情心的吧台侍者拿来菜单和我点的阿尔萨斯啤酒,我告诉他等一会,他不能理解,喝和吃不同步,因为他共同参与了迷人的法国食客的秘[1]密:一开始他们匆匆忙忙吃hors d’oeuvres和面包,然后一头扎进主餐(这总是在一口酒都还没喝之前),接下来他们缓了下来开始慢吞吞地消磨时间,随后是喝点酒漱漱口,接着有了交谈,接下来是一餐饭的后半部分,酒、甜点和咖啡,我做不了这些。

不管怎么着,我喝着第二杯啤酒,读着菜单,注意到隔着五个凳子有个美国人,不过,对巴黎彻头彻尾的嫌恶,让他有一副很难对付的模样,我不敢说:“嗨,你是美国人?”——他来巴黎,指望着坐在盛开的樱花树下,沐浴在阳光中,漂亮的姑娘坐在大腿上,人们围着他跳舞。现实恰恰相反,他独自一人在雨中的街头瞎逛,满脑子的那套话,甚至不知道红灯区在哪儿,也不知道圣母院在哪儿,还有第三大道格兰侬酒吧的那些人告诉他的某个小咖啡馆,一概不知道——当他付三明治的账时,他可真的是把钱扔在了柜台上:“你反正不会帮我算出实价的,把钱收好吧,听着,我要回诺福克的老水雷网去了,和比尔·艾弗索尔在投注站里喝个大醉,还有你们这些愚鲁的青蛙们不懂的其他好玩的。”穿着被曲解的雨衣和破灭了梦想的雨靴,他怒冲冲地出了门……

接着进来两个从衣阿华来的美国教师,两姐妹到巴黎进行重要旅行,她们显然在不远处有个旅馆房间,除非观光大巴开到门口接她们,否则她们是不会离开房间的,不过,她们知道这家最近的餐馆,过来只不过买两只橘子明天早上吃,因为法国只有一种橘子,显然是从西班牙进口的巴伦西亚橘,对于急着快速简单地结束一夜节食、开始一日之餐这样的事来说,太昂贵了。于是我吃惊地听到了一个礼拜以来第一串清晰的美语的调子:“你这儿有橘子吗?”[2]“Pardon?”——柜台侍者。“那儿,在玻璃柜里,”另一个女人说。“对,——看到了吗?”手指着,“两只橘子,”伸出两个指头,柜台侍者取出两只橘子,装入一只袋子,从嗓子眼里清晰地说出那些阿拉伯巴黎式的“r”音:[3]“Trois francs cinquante.”也就是说,一个橘子三十五美分,不过两个老女人不在乎花多少钱,另外她们也不懂他说了什么。“那是什么意思?”

“Pardon?”[4]“好吧,我摊开手掌,你从中取‘咳哦咳—咳呃咳—咳哇咳’,我们只想要橘子。”两个女人爆发出一阵尖声大笑,像是在自家门廊上,猫很有礼貌地从她手里取了三法郎五十生丁,留下些零钱。她们出了门,运气不错,不像那个美国男人一样独行……

我问了那个柜台侍者有什么真不错的吃食,他说阿尔萨斯泡菜,他端了过来——就是热狗、土豆和泡菜,不过,这种热狗嚼起来像黄油,还有一股味道,同从小餐馆厨房的门里飘出来的葡萄酒、黄油和大蒜全部一起煮的味道一样的鲜美——泡菜不比宾州的好,土豆从缅因州到圣何塞一路都有,不过,噢,是的,我忘了:所有这些的上面,有一长条怪怪的软软的腌肉,和火腿肉很像,是所有这些中最好吃的了。

我到法国来啥都不做,除了走路吃饭,这却是我十天里第一顿也是最后一顿饭。

但重提我跟帕斯卡尔说过的,正当我离开这家餐馆的时候(为这一浅盘简单的吃食付了二十四法郎或差不多是五美元),我听到雨中的大街上一声号叫——一个癫狂的阿尔及利亚人发疯了,对着所有人、所有物大吼,还握着个什么,我看不见,很小的刀或物件或带有尖角的圆环或什么东西——我只得在门口停了下来——人们吓坏了匆匆忙忙走过——我不想让他看到我匆忙走开——侍者们出来了和我一起看着——他一边戳着室外的柳条椅,一边朝我们走过来——领班侍者和我镇静地看了对方一眼,好像是说:“我们是一伙的?”——但我那个柜台侍者开始和疯阿拉伯人说话。那阿拉伯人头发颜色其实挺淡的,很可能是一半法国人血统一半阿拉伯人血统,说着说着成了交谈似的,我绕开他们走,冒着已是倾盆的大雨回家,只好招了一辆的士。

浪漫的雨衣。[1] 法语,餐前小点。[2] 法语,对不起,请求重说。[3] 法语,三法郎五十生丁。[4] Kwok-kowk-kwark,模仿上文“Trois francs cinquante”的发音。

一四

我在房间里看着为这次重要旅行整理得如此巧妙的旅行箱。这次旅行的想法是上个冬天在佛罗里达时冒出来的,读着伏尔泰、夏多布里昂、德·蒙特朗(他的新书《独自旅行者是魔鬼》正摆在巴黎的橱窗里)——研究着地图,打算四处走一走,吃一吃,去图书馆找到我祖先的故乡,然后去到那个在布列塔尼的地方,不消说,那是海水冲洗着岩石的地方——我的计划是,在巴黎待五天,之后去菲尼斯泰尔那家海边的小旅馆,午夜时分出门,穿着雨衣,戴着雨帽,带好笔记本和铅笔,还有一个巨大的塑料袋可以在里面写字,也就是说,把手、铅笔和笔记本伸进塑料袋,雨落在身上的其余部位的时候,还可以干干爽爽地写字,写大海的声音,诗作《大海》的第二章标题是:“大海,第二章,布列塔尼某地的大西洋的声音。”在卡纳克、孔卡诺、庞马尔角、杜瓦讷内、普鲁赞美多、布雷斯特、圣马洛,任一处附近,我的旅行箱里,有塑料袋、两支铅笔、备用的铅芯、笔记本、围巾、毛衣、衣橱里的雨衣,还有暖靴……

没错儿,是暖靴,我预想着要在巴黎的烈日下走长路,还从佛罗里达带来能调温的鞋子,一次都没穿过,整个这段倒霉的时间我只穿“暖靴”——巴黎的报纸上,人们在抱怨五月末到六月初整段时间的冷湿天气是科学家干预天气造成的。

还有我的急救包,写完后在布列塔尼海边寒冷的午夜思考时可用的手套,还有所有花里胡哨的运动衫和备用的袜子,我在巴黎从没穿过它们,更不用说在计划中要去的伦敦,之后的阿姆斯特丹和科隆更不用提了。

我已经想家了。

不过这本书是为了证实不管你以何种方式旅行,你的旅行多么“成功”,或是提前结束了,你总是能学到点什么而且学会改变想法。

一如往常,我只是把千言万语浓缩于一声力度极强又千面多义的“啊——哈!”之中。

一五

比方说,第二天下午,睡了一个好觉又打扮齐整后,我碰到一个从纽约来的犹太裔作曲家或什么的和他的新娘。不知怎么的,他们喜欢我。而且他们挺孤单的,我们一起吃了晚餐。那顿晚餐我没怎么吃,因为我又沉溺于喝纯干邑了——“我们去附近看场电影吧。”他说。我们确实去看了电影,是在我和餐馆里前后左右的巴黎人热切地聊了大半天后,电影是奥图尔和伯顿在《贝克特》中的最后几幕,非常不错,尤其是他们骑马在海滩上相遇的场景,我们道了别……

再一次,我进了温柔女郎酒吧正对面的餐馆,让·塔沙高度推荐的,他发誓说这次我会吃一顿全套巴黎大餐的——我看到过道对面一个文雅的男人正从一口大碗里舀着丰盛的汤,就点了那个,说“和那先生一样的汤”。结果是奶酪红椒鱼汤,和墨西哥辣椒一样辣,非常不错,而且是粉红色的——我还要了新鲜的法式面包和奶油块配汤,但是当他们给我上正餐时——用香槟烤、中途再淋香槟、然后再用香槟炒的鸡肉,配菜是捣碎的三文鱼、鳀鱼、格吕耶尔奶酪、切成小片的青瓜,以及和樱桃一般红的小番茄,接下来是,天哪,真正新鲜樱桃做的甜点,所有这些都佐以葡萄酿的酒,我得道歉,吃了所有这些之后,连想一想吃其他东西的念头都没有了(我的胃现在缩小了,轻了十五磅)——但是那文雅的喝汤绅士接着又开始吃一条烤鱼,我们开始隔着整个餐厅聊天,结果发现他是画商,在附近卖阿尔[1][2][3]普和恩斯特的画作,认识安德烈·布勒东,希望我第二天去他的店里参观。非常出色的一个人,犹太裔,我们是用法语交谈的,我甚至告诉他发“r”音我是卷舌头而不是用喉咙,因为我来自经布列塔尼到魁北克的中世纪法国家族,他同意,承认现代的巴黎法语,虽然时髦华丽,真的是在这两百年里被涌入的德国人、犹太人和阿拉伯人给改变了,更不用说路易十四宫廷里那些花花公子的影响,所有变化[4]都是从那儿开始的。我又提醒他弗朗斯瓦·维永的名字以前是发“维尔翁”,不是“维永”(这是个讹误)。那时候,你不说“图瓦”[5]或是“穆瓦”,而是更像“图韦”或是“穆韦”(在魁北克我们还是那么说,在布列塔尼那两天我也听到这么说),但我最后提醒他——以此结束了我跨越餐厅的引人入胜的讲座,人们半是好玩半是关注地听着——弗朗斯瓦原先也是发“弗朗斯瓦”音的,不是“弗朗斯韦”,原因很简单,他是拼作“Françoy”,就像国王是拼作“Roy”,和“oi”无关,要是国王听到“Roy”发作“鲁韦”,他不会邀请你上凡尔赛宫舞会了,而是让你戴上头罩,用车轮刑来对付你无[6]法无天的脖子,或称犯上作乱,然后头翻落地,啥都没返回给你,丢得精光光。

诸如此类的话……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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