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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2 04: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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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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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

中国古代史试读:

简介

中国历史太长,讲历史多离不开秦皇汉武唐宗宋祖的皇皇盛世,几乎一样长久的变乱年代则常被轻描淡写。但是,可以这样说,每一个大一统时代的光明,都在前一个变乱年代里孕育。新一段历史的起草往往不在盛世之初,而在乱世之末。刀枪剑战和巧言虚辞交加的春秋战国时代、多族碰撞与殷殷礼佛的两晋南北朝时代、更国换帝如走马灯的五代十国时代、脆弱的统一孱弱的军事与超级发达的文化并存的宋辽金蒙时代,都各有各的气质。乱象纷呈,变乱使一切俱废重组,乱世有一切重新开始的期待。乱世可展示最彻底的人性,乱世中有最多传奇的人与事,乱世更有故事。

第一章 古代臣子

女中之王:以才品折服众生的曹丕皇后

中平元年(公元184年)三月初十,在安平广宗,祖上世代为长吏的郭家喜添一女,身为父亲的郭永此时已官居南郡太守,这是他的第三个孩子,第一个女儿,也成为了后来魏国的首位在任皇后。

史册中的皇帝皇后都会有种种具有奇幻色彩的附会,不管郭家三女出生时究竟有没有什么奇异的幻象,但毋庸置疑的是,她自小便在兄弟姐妹中出类拔萃,言谈举止与众不同。

原本她闺名为一个“嬛”字,但父亲对其颇为倚重,曾赞叹其曰:“此乃吾女中王也。”因此,便在其闺名之外,为之取字为“女王”。

女中之王,颇有大将风度,史书中仅用三字便将郭女王的非凡气度勾勒出来,“后有谋”。在三国乱世,一个“谋”字,有时足抵百万之兵。

其实,与女王相比,她更喜欢自己的闺名,柔桡嬛嬛,轻舞盈盈,那名字让她想起欢乐无忧的年少时光,只可惜那快乐来得十分短暂,黄巾起义时,父母兄弟均死于战乱,自己也由秋千架上的千金小姐沦落为铜鞮侯家的婢女。

颠沛流离与为人奴婢的生活是最能磨炼一个人的智慧的,生活是人最好的老师,安身立命有时也需要精打细算。

没有人知道铜鞮侯庭院的那幅美丽画卷是偶然,还是刻意,但那位地位尊崇文采风流的翩翩贵公子的确被那回眸一笑撩动了心弦,看惯了自家的绝色佳人,那俏丽灵动的别家婢女另有一种风味。气质出众,似乎跳脱了侍婢的身份,最能引起男人兴趣的是——新鲜。

再绝色的姿容,看久了,也总会有些厌倦,男人总有喜新厌旧的那一面或者那一瞬间,郭嬛以她的秀美引起了曹丕的注意,善解人意的铜鞮侯做了个顺水人情,以侍婢为礼,赠送给了曹家公子。

由婢女变为姬妾,她找到了自己的良人,却不知能够倚靠多久。以色事君,不得长久,看过了曹丕身边的各色佳丽,郭嬛心中有了自己的打算。一个人,最重要的是找准自己的位置,一个女人更是如此。

论姿色,自己不及正室甄洛;论年纪,自己比曹丕也要年长三岁;论魅惑,自己骨子里依旧留着官宦大家的气质。然而,自己也有着其他女人无法匹敌的一点。当郭嬛渐渐变身成为郭女王,她的智慧谋略便再次让曹丕惊艳不已,尤其是当时正是曹丕与诸兄弟争夺世子的关键时期。

女中王,有谋略,她冷眼看透了曹丕与甄洛间的情感纠葛,也看清了世子之争的症结所在。同一件事,甄洛看到的是兄弟相争,郭嬛看到的则是成王败寇,无疑,后者才是曹丕所希望听到的。

等到曹丕顺利当上世子,当上皇帝,甄洛便成为了他内心的假想敌。她的绝世才华如同另一个人的影子,她的重情重义反衬出他的绝义无情。如今的他早已不是建安才子,而是九五之尊,既然放弃了诗人情怀,又何妨冷酷到底。

那时的曹丕身边有诸多年轻貌美的新宠充斥后宫,甄洛则被弃于邺城,若是换了郭女王,她或许会低调淡然,以温顺等待丈夫的回心转意,而甄洛的秉性心气却不容自己默默低头。当她以一纸诗文再次让曹丕联想起种种纠结之事,他恼怒了,因为原本文人的敏感,因为心底微微的自卑。

郭女王情知,曹丕是爱甄洛的,往往最深爱的人,常常会被伤得最深。在这场情爱之中,有政治的冷,有权谋的阴,有亲情的结,有文人的忿,而她更像是个安静的旁观者,外人看来是三个人的电影,其实她并没有什么戏份。

平心而论,在甄洛与曹丕的情爱纠缠中,郭女王并没有暗中使什么阴谋诡计,也正因如此,在后来曹丕的立嗣之事上,她非但没有从中作梗,反而力促曹叡为嫡。然而,情感纠纷总是有得意与失意,即便甄洛死于曹丕的绝情,郭女王依旧要背上世俗的骂名。

黄初三年(公元222年),虽然甄洛已离世一年,但当曹丕正式提出策立郭女王为皇后的提议时,仍招致诸多大臣的强烈反对。郭女王出身婢妾,身份被打上了卑贱的烙印,借着《春秋》“不得以妾为嫡”的因由,大臣们再次将门阀家世挂在口中。

郭女王心中暗自冷笑,如果不是黄巾之乱,自己又怎会流落到卑下之地,如今这曾经的苦难竟又成了遭人诟病的口实。得知大臣回应的郭女王,没有像大多数女人一样哀怨地请求丈夫,她以退为进,向曹丕进了一道正式的谢表:“妾身既没有娥皇女英的节操,也没有姜氏、任氏的品德,的确不足以步上皇后的尊位,担当掌管皇家内廷的重任。”

她再次看透了曹丕的性情,他本是个执拗的人,身为皇帝,更是注重自己的权威,大臣们的反对声反倒成为了他一意孤行的战鼓,终于,黄初三年九月庚子日,曹丕册封郭女王为皇后。

之后,郭女王更是以行动向那些当初反对的大臣证明了自己是当之无愧的后宫表率。

黄初五年(公元224年),曹丕亲征东吴,郭女王则留守许昌永始台,当时接连百余日大雨倾盆,楼台城墙多被洪水淹没冲垮,大臣们奏请皇后离开皇宫以保平安,郭女王断然拒绝了。

她以古人之事为例,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昔日,楚昭王出游,王后贞姜留守渐台,江水暴涨,使者请她离开,由于不见王符为令,贞姜便坚决留守,直至洪水灭顶,如今同样的事情再现,她身为皇后也力求做出表率。

大臣们无语,或许这番话让他们对当初反对立其为后的事有了愧疚之心,此后,郭女王的贤德之名也在群臣之中有口皆碑。

后宫之内,对于曹丕宠爱的妃子贵嫔,她均以礼相待,对骄纵者至多以言语弹压。在鸩杀了甄洛之后,曹丕性情大变,常因身边姬妾的点滴过错而雷霆暴怒,妃嫔侍婢动辄受罚,轻者忍受皮肉之苦,重者则有性命之忧。

郭女王此时对后宫最大的恩泽便在于她总想方设法为妃嫔们揽过,或极力掩饰,或代为请罪,或解释保全。因此,虽然她没有子嗣,又出身卑贱,但后宫嫔妃皆对其诚心拥戴。

郭女王的低调识体比当初的卞太后有过之而无不及,对本家外戚严以节律,时常有怒其不争的情感溢出。

当外家姻亲刘斐要与封国之外的权贵订婚时,她语出告诫,要其安守本分,切勿攀龙附凤;当堂兄郭表想在战时动用皇家建材筑坝拦水捉鱼之时,她以“捕鱼校尉”的嘲讽大力制止;当其外甥孟武想纳妾时,她再次愤懑了,适婚女子应嫁与为国征战的将士,本已有妻怎能如此贪图美色?

这话她警告的是自家外戚,说出的却是所有妻子的心声。男人似乎将三妻四妾视作稀松平常之事,虽然对丈夫无法苛责,但她又何尝不想享受自私的爱情。

成为皇后,郭女王再次调整了自己的位置,此时,自重自保是最重要的,她不像之前那样经常为曹丕出谋划策了。因为女人的谋略是柄双刃剑,丈夫夺位时,献计献策是巾帼不让须眉,丈夫称帝后,若继续谋划,便有后宫干政的嫌疑了。

不过,也有唯一的一次破例,那是在婆母卞太后的威胁之下。

由于夺位时与曹植的兄弟相争,曹丕与母亲卞太后生了些嫌隙,即位后,针对母亲,他还曾专门颁布了一纸《禁母后预政诏》:

夫妇人与政,乱之本也。自今以后,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后族之家不得当辅政之任,又不得横受茅土之爵。以此诏传后世,若有背违,天下共诛之。

卞太后看了此诏,可谓五味杂陈,自己又何尝是弄权的妇人,然而,一旦登上了帝王尊位,那儿子便不再是儿子。因此,当曹操的从弟曹洪面临杀身之祸时,卞太后也只得去找郭女王转圜。

曹洪家中富庶,但性格悭吝,曹丕年少时曾对这位叔叔有所求借,但被曹洪拒绝了,就此也埋下了祸根。当曹丕做了皇帝,某次曹洪的舍客犯法便给了他一个清偿旧怨的借口,曹丕下令把曹洪本人下狱处死。

相比甄洛,卞太后内心对郭女王是更为看重的,然而,婆媳的关系总是十分微妙,尤其是在儿子的态度发生转变后。面对郭女王不愿涉政的推辞,一向温和自持的卞太后下了一个最后通牒:“如果曹洪今日身死,我明日便敕帝废后。”

看着婆婆决绝而去的背影,郭女王只得出面为曹洪说情。只不过,这次她不是以谋士的姿态出现,而是以亲情为由痛哭不已,哀求曹丕念亲恩网开一面。这场婆媳的暗战,表面上是卞太后胜了,其实却是郭女王赢了一筹,因为曹丕最终还是听从了她的请求,曹洪虽然被免官削爵,却保全了性命。

黄初七年五月丁巳日,不惑之龄的曹丕于洛阳嘉福殿驾崩,临终时,他将后宫中自淑媛、昭仪以下的所有姬妾都遣归娘家另嫁,最后陪伴在他身边的依旧是皇后郭女王。

他爱过她吗?或许有,或许没有,但对于郭女王,曹丕始终是存有些敬重的感情的。甄洛、郭女王都比曹丕大几岁,发生姐弟恋的男人通常具有一些俄狄浦斯情结,只不过甄洛的性情让她更像一个小女人,而郭女王却更像一个成熟的情人。

天马行空地猜测一下,曹丕或者如同《北京人在纽约》中的王起明,对待妻子像女儿,对待情人像母亲,他需要的是阿春,但爱的却是郭燕。

夜半无人之时,郭女王常常凝思,对于丈夫曹丕来说,只怕自己是他的知己,是他的智囊,是他的妻子,却未必是他的爱人。而自己的一生,很像一出戏,有的情节是内心的情感流露,有的戏码则是迫不得已的修饰遮掩,越演越久,自己渐渐分不出戏里戏外,但让自己心安的是,自己依旧是个好人,是个好女人。

史书言,“后有谋”。

她谋的是生,谋的是爱,谋得无愧于心,谋得坦坦荡荡。

从贪物到贪趣:贪官为何生命不息贪心不止

如果你不觉得烦琐枯燥,那么翻读和珅的家产清单是一件很有意味的事。关于和珅被抄的家产,正史、野史均有记载,如《和珅犯罪全档案》中附有《御览抄产单》,《庸庵等记》也有《查抄和珅住宅花园清单》,侧重点各有不同,但都分门别类,数字巨大,真是惊人。

和珅家产清单都是一册长卷,没有超长篇幅难以容纳,此处不列珍贵大件,单表其衣食类器具等琐碎,《御览抄产单》中记其碗碟有:金碗碟4288件、银碗碟4288件,记其烟壶有:白玉鼻壶374个、汉玉鼻烟壶276个;而《查抄和珅家产清单》中记有:绸缎绫罗14300匹,各种粗细皮56000张,皮衣服1300件,棉夹单衣服5624件……

从我们常人的眼光来看,日食三餐,夜眠八尺,贪占这么多的东西有啥用处呢?吃饭之碗够用就行,哪里需要万来只?这些东西不易朽,好收藏,或者收藏之后还可增值,倒也罢了,可是那些衣饰之物,久藏易失光华而腐烂,实非可藏品,和珅却动辄占上万匹,粗细皮竟然近6万张,用又用不着,穿又穿不了,弄那么多干啥呢?

我们这般升斗小民去度贪官之腹,总是以实用够用作推论之基点,以为赚钱赚物能保证衣食住行养家糊口便心满意足,若还略有节余便是富翁,欣欣然可当太爷。但人之贪心永无止境。晋武帝后宫有妃2万余人,唐明皇后宫兴盛时达4万人,储女如此之多,隔三差五还赴民间采选,龙体仅此一具,哪里一一幸得过来?皇帝老爷之贪不是实用够用能够圆说的,其更在乎皇权皇威等抽象意义上的感受。富翁赚钱,越赚越多,多不可数,赚到后来,钱不过是个概念了。比尔·盖茨富甲天下,此生怎么也花不完,但一点也不能遏止其更富之欲念。人同此心,贪官贪兴一发,贪到后来,可能其贪不在于贪物,而在于贪趣,从物质的满足升华到精神享受之层面上去了。

前不久,媒体曝光了某地某贪官,此公金也要银也要铜也要铁也要,在其被查抄的清单里,赫然有一辆推土机。一个当官的,天天坐办公室,推土机摆在那里纯粹是个废物,然这废物别人得不到,只有有权者才有人送,所以,推土机就成为了拥有权力的象征,此公之贪,就绝对不在乎物质层面上的实用,而上升到难以遏制的精神陶醉之中了。

不同层次的人有不同的贪欲,得陇望蜀,水涨船高,水越涨船越高。明宗室之朱载育撰有十不足歌,道着了难足之人心:

逐日奔忙只为饥,才得有食又思衣。

置下绫罗身上穿,抬头又嫌房屋低。

盖下高楼并大厦,床前缺少美貌妻。

娇妻美妾都娶下,又虑出门没马骑。

将钱买下高头马,马前马后少跟随。

家人招下十数个,有钱没势被人欺。

一铨铨到知县位,又说官小势位卑。

一攀攀到阁老位,每日思想要登基。

一朝南面坐天下,又想神仙下象棋。

洞宾与他把棋下,又问哪是上天梯。

若非此人大限到,上到天上还嫌低。

朱氏以为,人不到大限死时,人心永远膨胀;贪官也是如此,若不将其贪手切断,他哪里有个止时?和珅若不被“双规”、“正法”,那些碗碟、衣饰还将绵绵不断地被收入箧中。

和珅所处的时代物质匮乏,娱乐尤少,烧钱之事无非穿衣吃饭,娶亲养妓,其贪钱贪物易于从物质层面上升到精神层面。而当今,烧钱之处多矣,烧钱之火大矣,物质尚不足以填欲壑,遑论精神享受?今之贪官,一贪动辄上千万,在我们看来,难以想象其钱怎么花,其实在那些高层次的贪官里头,这百万千万还经不起几番折腾的,若以为他们贪了这许多就会罢手,那肯定大错特错了。

阴间也要当王:用整个帝国来陪葬的秦始皇

话说秦始皇一日案牍劳神之后恍惚睡去,竟梦到了女娲娘娘。

在梦中女娲娘娘对秦始皇说:“为表彰你一统天下的功绩,可以帮助你实现一个愿望。”

秦始皇比他统一六国还要高兴几分,按捺住内心的激动对女娲娘娘说:“我是开国始皇帝,我希望大秦帝国能够历千秋万世而不亡,我的子子孙孙一直是这个天下的最高统治者。”

女娲娘娘沉吟片刻说道:“嬴政,你可真糊涂。你在传国玉玺上刻着受命于天,却原来对其中的含义并无了解。上天只会赏善罚恶,让有德行的人拥有天下。天下的命运自有其本来的规律,岂能强求上天只垂青于你一家一族呢?你许个别的什么愿望,定没有问题。”

秦始皇也觉得女娲娘娘说得有道理,心中虽然很是失落,也不去辩解,便说:“期望女娲娘娘能允许我拥有全天下最大的陵墓,这个陵墓里要有江河湖泊,要有能征善战的军队,我就算离开人间也要做另一个世界的主宰。我的陵墓要有山峰那么高,任何人从它前面经过,就像是匍匐在我脚下一般。”

女娲娘娘虽然还是觉得这个愿望有些不妥,但因为之前已经否定过嬴政的一个愿望,便不好再加反对,因此便点头应允。

秦始皇从梦中醒来,心中有无限的伤感和失望,为了填补心灵的失落之感,他很快就制定了修建秦始皇陵的计划。但最终秦始皇建立的大秦帝国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修建这个巨大无比的陵墓而灭亡的。不知不觉之间,秦始皇竟用整个帝国为自己陪葬了。这其中究竟是何关节,还是让我们来看看秦始皇陵从无到有,秦朝从有到无的整个过程吧。

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一位很有作为的皇帝,他扫六合而一统天下的壮举,筑万里长城、退匈奴的丰功伟绩,令后世无数的君王无法望其项背。然而,最令后代皇帝所无法与之相比的,是秦始皇陵。与万里长城一样,秦始皇陵堪称世界历史上的一个奇迹:它从秦始皇继位之初便开始修建,直至秦二世二年(前208)被迫停工,前后历经38年之久。整座陵区总面积为56 25平方千米,包含有内城、外城、寝殿、珍兽坑、马厩坑、俑坑等,里面所有的设施和用具,几乎跟现实社会一模一样,难怪有人说,秦始皇陵就是整个秦朝帝国的翻版。

据史料记载,秦始皇修建如此巨大的陵墓,可能与当时整个秦朝帝国下至平民百姓上至贵族君王对死亡的态度有关。在当时的秦国人看来,尽管人的肉身死了,但是灵魂是不灭的,所谓的死亡,只不过是从阳间迈入阴间生活而已。在这种思维模式下,秦国人认为,死人自然应当享受着活人的待遇,比如,为死者建好阴宅、并进行各种祭祀活动等。平民百姓尚且如此,更不用说作为一国之君的秦始皇了。因此,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秦始皇修建这无与伦比的陵墓是一种必然。

中国历史上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先生在他的《史记》中是这样描述秦始皇陵的:“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异怪徙藏满之。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按照司马迁的描述,秦始皇陵的地宫上用“纹石”筑顶,堵塞了地下的泉流;下面涂有“丹漆”,起到防潮的作用;在机械动力驱动下川流不息的水银围绕之下,整座陵墓犹如大海中的一座孤岛;秦始皇陵地宫的地面在能工巧匠的精心绘制下,形成了山川河流的图案;而地宫的顶部,则由太阳、星星、云朵所形成的图案组成;秦始皇陵墓当中的珠玉珍宝,随处可见;整座陵墓之内散发出一种用人鱼膏做的蜡烛燃烧后发出来的气味,据说这种蜡烛生命力极强,可以燃烧5000多个小时。由此看来,说秦始皇陵墓是一个被搬入地下的人间繁华世界的缩影,一点也不过分。

修筑如此巨大的陵墓,秦始皇所耗费的人力、物力是后世任何一代帝王陵墓所无法比拟的。据史料记载,在修筑秦始皇陵的时候,数十万计的劳工从渭河北面的山上把石料运到面积仅有75万平方米的打石场,运石料的人马使渭河都断流了。史学家范文澜在他所著的《中国通史简编》中,将修筑秦始皇陵所需的人力作出了统计:整个秦朝帝国当时的人口大约2000万,被征发造宫室坟墓的就有150万人,占总人口数的7.5%,由此,秦始皇为了修筑自己的陵墓所耗费的人力可见一斑。

婚前瞒婚后跪:溥仪与刁蛮妻子的真实生活

末代皇帝溥仪的不厚道似乎源于他自我保护心理的畸形演变,为了显示自己然从“封建余孽”改造成“社会主义新人”。如果说他的不厚道是由怕而生,那李淑贤的刁蛮则是本性使然。

和溥仪是一爷之孙的溥侊年长于溥仪,自从他用八抬大轿迎娶伶人进门为妻之后,便恪守承诺,信奉安拉做了穆斯林。

溥仪明知这一情况却在这位亲叔伯哥哥拜访之时,硬让溥侊开戒。溥侊跪地恳求,溥仪大发雷霆痛斥溥侊不配当天潢贵胄……

如果说发生在民国时期的这件事,还不足以证明溥仪不厚道的话,下面几件事则入木三分地表明了他的不厚道。

几件不厚道的事

第一件事发生在溥仪刚刚大赦回京时,当时他暂住在崇文门饭店,中央文史馆馆员陈云诰老先生备帖拜访。陈云诰老先生是前清翰林,拜访溥仪时已年近九旬,对这样一位老夫子而言,身着长袍出言文雅本无可厚非。

但溥仪看见写有“亲莅请安”的拜帖大为光火,生怕给自己惹事,三言两语打发走老人。仅如此也可谅解,无非胆小怕事而已。可溥仪将此事张扬,还硬说陈云诰老先生拜帖书写的是“恭请圣安”,并且大肆宣扬他将前清遗老轰了出去的“革命行动”,以此来显示他立场如何坚定,原则性如何鲜明。

第二件事发生在1960年春节的大年初一,溥仪在四弟溥任家做客时,正赶上本家侄子毓珍来溥任家拜年。论年龄,毓珍长,按辈分则溥仪、溥任为大,毓珍依满族的礼节跪倒在地向两位叔叔请安。溥任连忙阻拦说:“不兴这个了,不兴这个了。”说完大伙儿哈哈一笑,谁也没当回事。

孰料,在日后周总理招待爱新觉罗家族的宴会上,溥仪提起此事,溥仪杜撰说:“一位老侄子给我磕头拜年,口称给皇上拜年,让我顶了回去……”溥任先生当面反驳:“大哥您记岔了,人家毓珍说的是给大叔、四叔拜年,根本没说给皇上拜年。”

事后,溥任先生埋怨溥仪:“您这么说,是显您自己进步了,可给别人添罪过了,不应该呀!”溥任先生忆叙此事时解释:“当面纠正大哥之误,不是有意抢白,而是不愿大哥违心说话,给亲友惹麻烦。”

第三件事发生在第二件事前后,溥仪的七叔载涛和另外一位亲戚见溥仪独自一人生活不便,就先后给溥仪做媒,一位是婉容的姨妹,一位是前清工部左侍郎兼路矿大臣的孙女。这两位都是大家闺秀,知书达理,然而却不合溥仪的理想,溥仪要找苦出身的“无产阶级女士”,这事也就作罢了。

按说各有所好,溥仪要找什么人是他的自由,处不成对象也没啥,可后来从溥仪找的夫人李淑贤口中传出,说封建家庭出身的两位老姑娘贪图溥仪的“皇帝”身份,死活纠缠着溥仪不放。这谣言虽出自李淑贤之口,但追根寻源,她怎么会知晓?可以推断,这是溥仪在李淑贤面前的表白和杜撰,以显示自己的阶级立场如何鲜明。

第四件事发生在“十年浩劫”抄家之风猖獗时,溥任先生家被抄,文物书画扫荡一空不说,连存折也被抄走了。当时溥任先生的五个子女,两个读大学,两个读高中,一个读初中。这一大家子的开销不是工资能应付的,溥任先生不得已,找大哥溥仪求助。

当时的溥仪在政协上班,月薪200元,可一见面,溥仪闻听四弟溥任家被抄,生活有困难后,竟唱起高调,他告诫溥任:“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伟大领袖毛主席亲自发动和领导的,对红卫兵小将的革命行动要坚决支持……”训诫之后不言其他。

无奈之下,溥任先生转身去找二哥溥杰。溥杰先生听了四弟家被抄的消息,与溥仪的态度截然相反。溥杰安慰四弟不必着急:“我这里还有钱,从我这里拿便是。”相比之下,溥仪的不厚道令人瞠目结舌。按说,溥任是溥仪的亲兄弟,溥任先生的子女是溥仪的嫡亲子侄,作为兄长,尤其作为大伯,怎能这般寡情薄义?

溥仪的不厚道似乎源于他自我保护心理的畸形演变,为了显示自己已从“封建余孽”改造成“社会主义新人”,他杜撰自己与遗老、遗少作斗争,杜撰抵制封建家庭出身的姑娘,甚至亲弟弟求他帮助时他也首先想到“划清界限”、“高风亮节”,以此来表现他拥护毛主席革命路线,支持“文化大革命”的坚定立场。如果说他的不厚道是由怕而生,那李淑贤的刁蛮则是本性使然。

李淑贤的人品

上世纪90年代初的一天,我去溥任先生家。寒暄过后,溥任先生的夫人张茂莹托我一件事,要我帮她把时令鲜果送往载涛遗孀王乃文处。我与王乃文长辈虽不熟稔却也相识,她是载涛先生的三太太,按我儿时管载涛叫七爷爷推论,该称她七奶奶。可人家本身是三太太,称七奶奶会有歧义,大为不妥,所以,家中长辈让我叫她金奶奶。

去溥任先生家原本是想讨教一些事情,因为日前偶见一本1985年出版的香港杂志,上面刊登着李淑贤的“大作”。对那“大作”颇多疑问,欲在溥任先生家解惑。然而,不知如何发问。踌躇间,一听张茂莹先生差遣,豁然开朗,何不趁此良机向金奶奶讨教?

刚一落座,我便硬直发问:“金奶奶,您熟悉李淑贤吗?”

金奶奶回答:“那是我侄媳妇,曾多有走动,当然熟悉。”随后又反问我:“你怎么想起问她来了?”

我亮出那本香港杂志,告诉金奶奶:“这上边登着她的大作,大标题是‘我和溥仪’,副标题是‘从友谊到爱情’。”金奶奶闻之一愣:“从友谊到爱情?这是她说的?真不知道寒碜!”

斟上茶后,金奶奶说她眼神不济,让我把那文章念给她听。

于是我就开念,当念到文章中述说有两位封建贵族小姐在她之前紧追、纠缠溥仪,还描述出她们的梳妆打扮时,金奶奶让我打住,再念一遍。“一个满头珠翠,身着绣花旗袍;一个头顶珠宝,打扮得花枝招展。”我遵嘱又念一遍。

金奶奶由此打开了话匣子:“这不是满嘴跑瞎话吗?解放十年了,除了戏台上有这景儿,谁家姑娘有这打扮?那时候的姑娘再好美也顶多烫个头,半截子头发,这珠翠珠宝的可怎么戴呀?糟蹋人也没这么糟蹋的吧!”

品味金奶奶的评论,心中暗叹:可不是嘛,那时候的年轻女性甭管烫发、梳辫子还是“半截子头发”,无非戴个发带、发夹,李淑贤所说的“满头珠翠、头顶珠宝”根本不可能。还有那绣花旗袍,除了戏台上见过,日常生活中从未有见……李淑贤确实是“满嘴跑瞎话”。香港的编辑也够蠢的,犯这种常识性的错误,不怕砸了杂志的牌子?也许是对内地的情况全然不知,来文照登?

随后金奶奶告诉我,那俩闺女她都熟悉,头一个是婉容的姨妹,因为溥仪到人家家里做客,溥仪和那闺女聊得挺好,所以有人撮合,后来溥仪说要找也找苦出身的,这件事就打住了,人家闺女根本没纠缠过溥仪。况且溥仪有什么可纠缠的?那时的溥仪在香山植物园上班,月薪60元,一边劳动一边还得写思想汇报,值得纠缠吗?

金奶奶接着说,过了一段时间,溥仪调到政协文史资料办公室工作,载老瞧他饭不会做、衣裳不会洗,日子过得不像个日子,可怜他,想把他们的干闺女介绍给溥仪。载老跟溥仪一提,溥仪就说要找苦出身的,要不然就不找。这事到这儿就画句号了,哪有什么“紧追”和“纠缠”?

没等我说话,金奶奶又道出了她干闺女的一段往事,“文革”抄家那会儿,俞平伯家的保姆被红卫兵轰走,俞平伯夫妇年老多病没人管,是她冒着风险去照料两位老人。金奶奶说,这人品岂是李淑贤能及的?

由介绍干闺女的为人又说起李淑贤,金奶奶说:“李淑贤是溥仪在政协的同事周振强和人民出版社一位姓沙的编辑介绍给溥仪的。溥仪和李淑贤初次见面是1962年春节,几个月后的4月21日就登记了,4月30日举行的婚礼。婚礼那天,载老和我都去了。”

金奶奶评价:溥仪和李淑贤的恋爱不单“快”,而且两人全没说实话。说到这儿,金奶奶用了一句戏词:“两人心思怀中揣。”

原来,溥仪瞒了自己不能生儿育女的毛病,而李淑贤则把自己的身世打了折扣。

李淑贤跟溥仪说她8岁丧母,14岁丧父,在她17岁上继母将她卖给一个阔佬儿当妾。她不堪继母虐待,从江南跑到北京投奔表姐。李淑贤的这番表述让溥仪动了心,其实是溥仪受了骗。因为政协机关调查的结果跟她的自述不一样。

李淑贤曾在上海当舞女,还跟多人姘居。1949年后正式出阁嫁了人,在与溥仪交往之前刚刚离婚。但是,当政协机关的调查出炉时,溥仪已和李淑贤领取了结婚证。相识不足几个月就迫不及待地登记,为什么没等调查结果……只有溥仪能说清楚。

金奶奶还说,在溥仪得知李淑贤和自己交往之前刚刚离婚的消息时,也曾大为光火,还信誓旦旦地要去兴师问罪,后来不知怎的就悄没声儿认栽了。金奶奶感慨:“这恐怕就是溥仪的命,原本想捂住自己的毛病,却让李淑贤骗了个底儿掉。”

金奶奶感慨完之后问我:“动菜刀的事你听说了吗?”我摇了摇头。

金奶奶便又讲述起来。溥仪和李淑贤成家没多久,有一回李淑贤在厨房切菜,让溥仪摆饭桌,溥仪不慎摔破了几个碗,李淑贤便攥着菜刀训斥溥仪:“你想干什么,不过就离婚!”吓得溥仪跪地求饶,这事才算过去。溥仪也是,像这样的家丑就别外扬了,可他却拿这事当故事讲。旁人听过一乐,沈醉却记在心里了,后来沈醉在一篇文章中讲了此事。

李淑贤不干了,她跑到沈醉家兴师问罪,沈醉告诉她说那是据闻而写,不是他自己编的。沈醉不愿和她纠缠,所以告诉李淑贤“不信去问溥杰”。要是知趣的话,打沈醉家出来就别再折腾了。可李淑贤又转到溥杰家问罪。李淑贤一边哭一边号地指责溥杰败坏她的名誉,破坏她和溥仪的幸福。

溥杰本想息事宁人岔开话头儿给她个台阶,就跟她说:“别信沈醉的,他是军统。”不料,李淑贤不识高低,调门儿越升越高,不单指责溥杰,更“控诉”起整个爱新觉罗家族来。什么封建余孽啦,歧视劳动人民啦,合起伙来造她的谣啦……越说越不着调儿。平时从不动气的溥杰沉下脸来一拍桌子:“就是我说的,你爱怎么着怎么着!”没想到,溥杰这一拍桌子,李淑贤就像断了电的喇叭没声了,愣了一会儿神,灰溜溜地转身走了。

这位大嫂好做梦

金奶奶数落溥仪,说溥仪但凡有溥杰的三分之一,李淑贤也不会如此嚣张。金奶奶说,溥仪月薪不低,政协又配给他每月一条烟,可他却逢人讨烟抽。问他为什么这么寒酸?他说薪水由李淑贤管,李淑贤不给买烟的钱,溥仪只能把“名额”让人,但收取十分之一的“回扣”,即一条烟由别人买,溥仪抽一盒不花钱的烟。金奶奶说,李淑贤不抽烟,又不让溥仪抽烟,那烟就这么“便宜”给人了。

当时,我禁不住问:“溥仪干吗这么怕李淑贤?”

金奶奶回答:“怕离婚呗。”金奶奶说,溥仪曾跟他们诉过苦。说当初在天津闹过一次离婚,小报报道不断,弄得他灰头土脸;后来长春的李玉琴又跟他离婚,他又灰头土脸,如今成了“社会主义新人”,要是再闹离婚就没脸活着了,他从心底里怕离婚。李淑贤抓住了溥仪这一怕,动不动就喊“离婚”,溥仪一听这俩字就告饶,有错没错都认错,李淑贤也就越来越嚣张。

对于李淑贤的“刁”,曾听介绍过。有一年与溥杰先生既是至亲又是好友的达理扎雅来京,其时将到溥杰先生生辰,达理扎雅提议邀至亲们聚一聚为溥杰做寿。

盛情难却,溥杰就应允了,但坚持自己做东。溥杰首先邀请溥仪夫妇,并且亲自登门相请。可届时李淑贤不去,说溥杰没请她。溥仪低声下气恳求,说那天二弟来请时,明确说的是“两位光临”,怎能说没请你?

李淑贤驳斥:“我不姓两,也不叫位,更不是你的贴身丫头,他没点明了请我李淑贤,我就不去,你要去你只管去,我不拦着。”溥仪无论再怎么哀求也无济于事,只得悄悄出门打了个电话,谎称李淑贤病了,他得留家照看。那次溥杰的寿宴,载涛、溥任等全到了,至亲中只有溥仪夫妇“没赏脸”。

事后,李淑贤那“不称名道姓地请我,我就不赏他那个脸,我不去,溥仪敢去才怪呢”的“挑眼”,由她自己口中传出。然而,她这一犯“刁”没“刁”出威严来不说,反倒让亲戚们都像躲瘟神一般,能躲着她就躲着她了。

听金奶奶一席话,再加上往日所闻,对李淑贤有了初步了解,也对香港杂志刊登的李淑贤“大作”有了看法。

再去溥任先生家,聊起从金奶奶处得知的李淑贤往事,由此引起溥任的话头。溥任说:“还有新鲜的呢,我的这位大嫂好做梦,头一个梦折腾得谭玉龄的骨灰搬了家;第二个梦折腾得溥仪的骨灰搬了家……”

溥仪先后和五位女人成亲,他最心宜的女人是谭玉龄。然而日本人却对谭玉龄有成见,认定谭玉龄会对溥仪效忠日本天皇的思想有副作用,所以在1942年,借给她治病之机动了手脚,致使谭玉龄芳龄早逝。溥仪为表歉疚,特意从北京借去全套皇杠给她大办丧事,其灵柩停放长春般若寺,直到日本投降后才火化。

火化后的骨灰由溥俭带回北京,由溥修保存,溥修过世后毓嵒接替。待溥仪被大赦后,毓嵒将骨灰呈送溥仪,溥仪一直珍藏在家中。与李淑贤结婚之后,李淑贤便要溥仪想办法处理,溥仪于心不忍。一见溥仪不听话,李淑贤就做梦了。

一天醒来,李淑贤满脸惶恐,告诉溥仪她夜做一梦:谭玉龄身穿白纱飘然入室,一下扑在床上,她被吓得半夜没睡。然后恐吓溥仪,得立刻拿定主意。

溥仪忙不迭地唤来毓嵒,对毓嵒说:“谭玉龄的骨灰放在这儿,你大婶害怕,还是你拿回去替我保管吧。”毓嵒无奈把骨灰捧回自己家中。后来,长春有关方面闻知谭玉龄的骨灰在北京,派员与毓嵒协商。于是谭玉龄的骨灰返回长春,现存于长春伪满皇宫博物院。

李淑贤的第二个梦做于上世纪90年代初,当时溥仪已经过世有年。她跟人说:“我做了个梦,梦到一个朋友抱了条龙到我家来,朋友说他要出差,请我代为保管这条龙。谁知道那朋友一松手,龙就钻回水井里……”然后她解释这是溥仪托梦,接着她便张罗把溥仪的骨灰送往西陵的“华龙陵园”。并且强调:“说我迷信也好,我就是觉得这事该现在办成。”

溥仪死后,骨灰一直安放在八宝山公墓,与傅作义等人的骨灰同处一室。李淑贤在散布溥仪托梦的同时,还大言不惭地向外国友人杜撰,说溥仪在1967年10月17日晚临终前嘱托她,要她把骨灰设法安放到西陵……

但凡知道详情的人都对她的杜撰嗤之以鼻,因为溥仪死前终日昏迷人事不晓,何曾有过嘱托?再者,60年代的“嘱托”90年代才“亮相”,岂不是咄咄怪事!

她一见“托梦”和“嘱托”亲戚们不相信,又发出另一怪论:“溥仪的骨灰现在存放八宝山公墓,等我百年之后没人交纳保管费,势必会深葬,所以我要买块墓地,先将溥仪与谭玉龄合葬,我死后也去那里。”

不过,两年后,待李淑贤身患绝症留下遗言时又变卦了:“溥仪当了大半辈子的傀儡,死后不能再让他当招牌了,我的骨灰坚决不要和溥仪葬在一起,我要去八宝山人民公墓。”

李淑贤何以非要将溥仪的骨灰从八宝山公墓迁往西陵“华龙陵园”?原因并不复杂。

上世纪90年代初,有位香港开发商投资“华龙陵园”,因其地处西陵,离北京、石家庄等大城市路途相对遥远,所以陵园建成有日却售出墓穴不多。有人向这位开发商献策,说末代皇帝溥仪的骨灰若能来“华龙陵园”,必有轰动效应,能抬高“华龙陵园”的身价。

这位开发商深信不疑,通过关系找到李淑贤,几次商谈之后,李淑贤终于放话应允。随后就“做梦”,梦到溥仪化成小龙求她……接着就“想起”20多年来无人知晓的“溥仪嘱托”。用心不可谓不良苦,计划不可谓不周详,无奈亲戚们不上当,一致表示根据溥仪“做社会主义新人”的心愿,骨灰安放在八宝山最为妥当。可李淑贤一意孤行,不把溥仪的骨灰弄到“华龙陵园”不罢休。

1995年1月26日,李淑贤抱着溥仪的骨灰,乘坐一辆并非溥仪生前机关所派的马自达轿车从八宝山公墓到了西陵“华龙陵园”。溥仪的其他亲属未有一人出席,当然更无一人随行。亲属们还曾向有关方面反映,反对李淑贤所为。但有关方面答复:李淑贤是遗孀,第一继承人,取走溥仪的骨灰是她的权利,将骨灰安放何处也是她的权力。

第二章 历史钩沉

古代女强人:寡妇清为何成秦始皇座上宾

话说秦始皇时代,有一天,在大秦帝国的宫廷里,举行了一场隆重的迎接贵宾的仪式。这一次接待的是一位女客人。秦始皇乃是混一天下的千古一帝,能够成为他的贵宾,肯定不是等闲之辈。那么,这位女客人究竟是什么人呢?

她既不是国外来访的国家元首,也不是国色天香的妙龄美人。您可能怎么也想不到,这位女客人,竟然是从巴山蜀水中走来的平民百姓,而且是一个寡妇,名字叫做清,人称“寡妇清”!当然,这位寡妇清与一般女人不一样,是位地地道道的草根企业家。您可能有些意外,秦始皇他老人家工作繁忙,日理万机的,这位寡妇清,即便是位女企业家,也终究是一个普通老百姓,怎么会成为秦始皇的座上之宾呢?

这个故事,还真不是我瞎编杜撰的,而是白纸黑字地记载在司马迁写的《史记·货殖列传》里面。

一、《货殖列传》《货殖列传》是讲什么的呢?“列传”,就是司马迁给各种各样的人物写的传记。例如,在《史记》里面,韩信的传记叫《淮阴侯列传》,汉武帝时候打垮匈奴的名将卫青、霍去病的传记叫《卫将军骠骑列传》,等等。

那么,“货殖”是什么意思呢?“货殖”的“货”,指的是资财、财货,具体说,就是金钱、土地、粮食、矿产、牲畜等物资财富;“货殖”的“殖”呢?就是繁殖、增殖的意思。“货殖”这两个字合起来,意思就是资财能够不断繁殖、不断增加。

毫无疑问,物资财富不是小鸡,它不能自己下蛋;也不是小狗,它不能自己生崽。资财是不会自己增殖的,它需要人的经营、需要人的管理。

但是,有了人的经营,资财就一定能增殖吗?那可不见得!司马迁说:“富无经业,则货无常主,能者辐凑,不肖者瓦解。”就是说,能够致富的,不是只有一种行业,三百六十行,行行出富豪;财富,也没有永远固定不变的主人。财东轮流做,明年到我家。有才干的人,即使白手起家,也能够积累万贯家财;无能的人,即使坐拥一座金山,也可能顷刻之间土崩瓦解。正所谓:你不理财,财不理你;你不会理财,财也不会理你。

讲到这儿,我们就可以明白了,所谓的《货殖列传》,就是司马迁给经营产业,并且发财致富的老板、企业家们写作的传记。《货殖列传》的里面,提到的人物总共是52个,其中有十几个人,记载得比较详细,另外的30多个人,记载得比较简单,有的只是提了提名字而已。

根据他们从事的行业,可以把他们分成三类:

第一类是从事商业贸易的人,也就是专门做买卖的狭义的商人。比如,历史上非常有名的范蠡、孔子的好学生子贡、战国时的大商人白圭等,就属于专门做买卖的生意人,也就是狭义的商人。

第二类是主要从事大规模商品生产的人,比如说,前面我们提到的寡妇清,从事的就是采矿业的商品生产。另外,还有好几个靠煮盐、开铁矿、搞畜牧业等行业发财的人。这些都是属于大规模商品生产。

第三类是从事其他服务业的人。比如,有搞金融借贷业的,有开饭馆的,还有当兽医的,等等。

司马迁把这些各行各业的人放到一起,专门为他们写作了一篇传记,就是《货殖列传》。这些人就是我们今天说的老板、企业家,或者说就是经商办企业的广义上的商人。

这些人,当然都是有钱人。但是,司马迁为他们树碑立传,并不是在搞一个司马迁版的“胡润富豪排行榜”,不是说谁的钱多,谁就是老大。谁钱最多,谁就最牛。司马迁的见地可没有如此浅薄。

能够被司马迁树碑立传的富豪们,可不是光有钱就行,还必须符合司马迁的条件。司马迁自己写了一篇《太史公自序》,就是《史记》的最后一篇,他说,他写作《货殖列传》的出发点,有五句话,就是:“布衣匹夫之人,不害于政,不妨百姓,取与以时,而息财富,智者有采焉。”

这五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实际上,这就是司马迁为商人树碑立传的条件。我们可以把它归结为三个方面。

首先,是“布衣匹夫之人”。意思是说,这些靠商品的生产和经营赚了钱的人,都是普通老百姓,不是当官的。至少,他们在搞经营赚钱的时候身份上是普通老百姓,不是在朝官员。也就是说,他们赚钱靠的是自己的聪明才智,而不是政治权力,也不是搞什么权钱交易。这是第一个条件。

其次,是“不害于政,不妨百姓”。意思是这些人赚钱,靠的是合法经营,不是靠违法乱纪、违背国家法律制度,或者损害国家利益。这些人赚钱,不坑害老百姓,不搞什么假冒伪劣或是坑蒙拐骗,损害社会大众。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钱来路很正。

第三,是“智者有采焉”。意思是这些人的经营之道、他们的赚钱办法,值得后来者学习,能够对于后世之人,有所启迪,有所帮助。

这几个方面,就是司马迁为工商业富豪们树碑立传的条件。也就是说,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工商业者,才有资格被司马迁载入史册,才有可能名垂青史,千古留名。

看过《史记》的朋友都知道,《史记》里面笔墨最多的当然是王侯将相之类的大人物,而专门写工商业者的《货殖列传》,在其中只占一小部分,并且是从后面倒着数的第二篇。

但是,我们千万不要小看这一小部分!因为,在司马迁之前,专门为工商业者树碑立传的历史书籍从来就没有过。司马迁写的《货殖列传》是开天辟地头一桩。司马迁之后呢?在二十四史中,除了班固写的《汉书》模仿司马迁的写法有一篇《货殖传》之外,再也找不到专门为工商业者树碑立传的历史文献了。几乎可以说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这也可见司马迁的卓越之处。

一部二十四史,除了《史记》、《汉书》外,其他的几乎全部都是王侯将相的天下,再也没有工商业者的位置了。我们今天真应该感谢司马迁,如果不是《史记》,古代那些成功企业家的故事,我们是无从知晓的。

其实,除了《货殖列传》以外,司马迁还在《史记》的其他部分,谈到了众多的工商业者。通过这些篇章,司马迁为我们留下了一系列饶有趣味的工商业故事,也留下了许许多多发人深省的工商业者的传奇。

二、商贾传奇

司马氏的笔下记录了许多商人传奇。比如本章开头我们提到的秦始皇隆重接待寡妇清的故事。

寡妇清是我国历史上有文献记载的第一位女企业家。她的老家,在现在重庆市涪陵县一带。寡妇清是一个寡妇,但她却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子,而是一个才能卓越的女强人。大概一般的男人不能入她的眼(那时候贞洁观念还没有根深蒂固),丈夫死后她一直没有再结婚,一直保持着寡妇的身份,所以司马迁称她为“寡妇清”。又因为重庆在古代属于巴国之地,所以又称她为“巴寡妇清”。

寡妇清家经营的产业是开采朱砂矿。在古代,朱砂的用处可是我们今人难以想象的。朱砂可以把丝绸、麻布之类的纺织品染成红色。大家知道,我们中国人自古以来都非常喜欢红色,因为红色喜庆啊!所以朱砂是非常重要的纺织业颜料。朱砂还可以制作水银以及作为药材,用途很广,因此开采朱砂矿藏是一个非常赚钱的行当。

这份产业是寡妇清的祖上开创的,传到她的时候,已经是好几代的家族企业了。可能由于家族里面男子的才干都比较差,寡妇清就挺身而出,主持家业,就好比《红楼梦》里面的王熙凤,女子当家。不过,寡妇清更胜一筹,用今天的话来说,她可是担任了本家族企业的董事长兼CEO。

寡妇清很能干,很善于经营,把企业搞得红红火火。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她的财富也迅速扩张,她作为女企业家的名声传遍天下,甚至连秦始皇都使用接待贵宾的礼节隆重地接见了她。那可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一国之君啊。秦始皇不仅接见了她,还专门为她建筑了一座高台,命名叫做“女怀清台”,以示表彰。

在中国历史上,女企业家本来就非常罕见,而受到皇帝接见和表彰的女企业家就更是凤毛麟角了。所以,寡妇清的故事颇有些传奇色彩。

那么,秦始皇为什么要接见寡妇清呢?难道说,就是因为她腰缠万贯、名气冲天吗?当然没那么简单。可是,如果不完全是这个原因,那还有什么原因呢?

姜太公用直钩钓鱼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他那“愿者上钩”的名言,雷倒了很多人。那么,说这话之前,他老人家是干什么工作的呢?我们知道,姜子牙钓鱼,是为了求见周文王。可是,他为什么要使用直钩钓鱼这种怪招呢?

我们都知道,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可以称得上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民办大学校长,那时候他的学生有三千多人,可谓济济一堂。因为是民办学校,自然没有财政拨款,那么,孔子办学的经费从哪里来呢?孔子还赶着马车到处周游列国,虽然那个时候出国不需要办护照、办签证什么的,可是人在旅途,总要住店、总得吃饭吧?那么究竟是什么人给孔老师的教育事业提供赞助以及支付大量的食宿出行的费用呢?

大政治家范蠡,帮着越王勾践“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灭了吴王夫差,功成名就之后,他果断地拒绝了勾践的高官厚禄,突然一下子人间蒸发,他究竟干什么去了呢?

如今,有很多朋友热衷于炒股,炒股的朋友,大概没有人不知道美国的股神沃伦·巴菲特,也都了解他的投资格言:“别人贪婪时我恐惧,别人恐惧时我贪婪。”他的意思是采用逆向思维,反向操作,逢低入市。其实,巴菲特的这种投资理念,一点也不新鲜,因为早在两千多年以前的战国时代,我国著名的大商人白圭就提出过完全一样的理论。而且,白圭的表述,比巴菲特还要简练,就八个字,叫做“人弃我取,人取我与”。白圭因此被后世的商人奉为宗师。那么,两千多年以前的白圭,为什么能提出这样先进的理念呢?

这些问题,林林总总,我们都可以从司马迁的《史记》中找到答案。我们会在下面的章节里,一一给大家揭开神秘的面纱。

实际上,不仅《史记》中有各种各样的工商业故事,在整个中国古代,工商业的故事都是非常丰富的。因为,在我们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史上,我们的祖先不仅曾经创造过辉煌灿烂的农业文明,而且曾经创造过最发达的工商业文明。工商业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商业经济的发展,不仅推动了中华文明的发展和进步,也为人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

在中华民族的文明史上,我们的祖先留下了一笔笔丰厚的文化遗产,其中,既有丝绸之路、茶马古道之类的遗迹,也有造纸术、印刷术、指南针等伟大的发明。许多发明创造,在世界历史上都是独一无二的。而这些,都是工商业文明的结晶。

三、商人诞生

根据研究,专门做买卖的商人,早在四千年前的夏朝后期就出现了。那么,什么样的人,才属于商人呢?

大家知道,在我们的汉语当中,“商人”这个词是有狭义和广义之别的。狭义上的商人,指的是专门跑买卖、搞贸易的人。广义上的商人,是指所有经营工商业的企业家、老板。我们在本书中,用的就是它的广义。

那么,商业和商人是怎么产生的呢?在我们的古代典籍里,有一个这样的传说:

神农氏作,列廛于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周易·系辞下》)

这段话是说,我们的祖先神农氏,就是炎帝,在都城里面,事先投资开发,建设了一排排的店铺,每天中午的时候,四面八方的老百姓就带着各自的货物云集而来,在这些店铺里摆下摊位,互相交易。交易完成,又带着各自需要的东西满意地回家去了。

在古代传说中,神农他老人家可是一个了不起的大发明家,传说农业、打井取水技术、耒耜等农具,还有治病救人的医药等,都是神农发明的。神农之后,又出现了一个聪明能干的领导叫黄帝。传说文字,历法,制造车船、养蚕织布、做衣服、建房子等技术,就是黄帝和他的大臣们发明的。在炎帝和黄帝的英明领导之下,我们中华民族告别了野蛮时代,跨入了文明社会的门槛。所以我们中华民族被称为炎黄子孙。

既然神农他老人家这么厉害,那么把市场交换、商业的起源,也说成是他老人家的专利成果,确实也不过分。然而,这只不过是一个美丽的传说而已,就像有一首流行歌曲中所唱的:“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一个传说。”其实,在人类历史上,交换不是某一个聪明人的发明,而是随着部落和部落之间建立了这样那样的联系,才慢慢出现的。

在现在北京市南面的房山区周口店,有一个距今大约三万年以前的山顶洞遗址。考古工作者在这里发现了作为装饰品用的海蚶壳,还有洒在原始人遗体上的赤铁矿碎片。

这两种东西可不是山顶洞周围出产的。海蚶出产于渤海湾一带,离山顶洞有四百多里。那个时候可没有什么京津塘高速公路,更没有什么城际高铁。从山顶洞钻出来,跑到渤海边,要是步行一个来回,少说也得十天半个月的。离山顶洞最近的赤铁矿,也有二三百里远。

总之,在那个通讯基本靠吼、交通基本靠走、取暖基本靠抖的远古时代,山顶洞人自己东奔西跑,从出产地弄来这些东西,可能性不大。

那么,生活在山顶洞的原始人是怎么得到这些东西的?根据考古学家的推断,不是从其他部落抢来的,就是拿什么东西从别的部落换来的。

根据这一类考古发现,虽然我们可以说距今大约三万年以前,原始人就可能有了交换。但是,我们却不能说,有了交换,就有了商业和商人。所谓“商人”,有两个最基本的特征:一是不干别的,专门跑买卖、做生意;二是他买东西、卖东西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要求,而是为了从一买一卖中赚钱。而所谓的“商业”,指的是做买卖赚钱,是社会上一部分人不干别的专门从事的职业。因此,我们不能说一有交换,就有了商业和商人。真正的商人和商业,是在交换的基础上,随着社会分工的扩大逐步诞生的。

我们所说的分工,是指社会性分工,主要指的是不同行业、不同职能的分工。经济学的理论认为,社会性的分工,是由三种因素引起的。第一种因素是自然环境条件的制约,第二种因素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第三种因素是交换的扩大。

人是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生产和生活的,不同的自然环境条件,决定了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有很大差别。比如说,草原上适合放牧,平原上适合种庄稼,山林里适合打猎,大海边适合捕鱼,等等。人们经常说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就是这个道理。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各个部落生产的东西,在自己消费之外有了剩余,就把多余的东西拿出来,从别的部落那里换来自己缺少但又需要的东西。比如,草原上生活的部落生产的肉比较多,平原上的部落生产的粮食比较多,草原上的人就拿肉来换平原人的粮食。

通过越来越多的交换,草原上的人慢慢发现,自己利用比较适合的自然条件,多放牧、多养牲畜,即使少种或者不种粮食,也可以拿肉换来需要的粮食。平原上的人也发现,自己利用比较适合的自然条件,多种粮食,也比既种粮食又放牧划算。

于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社会性大分工——农业和畜牧业的分工就这样发生了。

后来,在生产力进一步发展、交换进一步扩大的基础上,一些拥有特殊手艺的人,例如制作陶器的陶工、制造木器的木匠、建房子的泥瓦匠之类,又从农业生产中分离出来,引起了第二次社会性大分工——农业和手工业的分工。

分工的扩大又反过来促进了交换的发展。再后来,由于交换的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生产者与生产者直接见面的交换已经忙不过来了,一些专门人才就脱离了农业生产、牧业生产、手工业生产,成为跑买卖、做生意的专业户,这就引起了第三次社会性大分工——商业与农业、手工业的分工。

商人和商业,就是在这样的历史时刻正式宣布诞生的。

1990年,国外的考古学家在乌兹别克斯坦南部的一个墓葬里,发现了一些制作于公元前1700年至公元前1500年(大致相当于夏朝末年商朝初年)的丝绸衣物的碎片。

这个发现轰动一时,为全世界所瞩目。那么这个考古发现对于我们今天的话题来说有什么意义呢?

首先,它告诉我们,这些丝绸碎片是我们中国人生产的。传说,蚕丝纺织的技术,是黄帝的太太嫘祖发明的。这位当时的第一夫人,发明了养蚕纺织技术之后,并没有拿到专利局申请垄断保护,而是无偿地教给了人民。根据现在比较权威的研究,至少在距今五千年以前,我们的祖先就掌握了这项技术,在适宜种桑养蚕的地方,都发展起了蚕丝纺织业,而且在长达几千年的时间里,在全世界都是独一无二的独门功夫。所以,乌兹别克斯坦出土的那些丝绸碎片,肯定是“made in China”的出口产品,这是确凿无疑的。

第二,那些丝绸碎片制作于公元前1700年至公元前1500年,大致相当于中国夏朝末年商朝初年的时候。这表明在那个时候,中国的中原内地与中亚之间,就已经存在了一条古老的丝绸之路。或者说,丝绸之路早在距今四千年左右,就已经开通了。并不是我们通常认为的是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以后才开通的。

第三,更重要的是,那些“丝路缣片”雄辩地证明,距今三四千年以前,我们国家的商人专业户不仅已经诞生,而且他们的足迹已经迈进了欧亚大陆的深处。那里,可是我们即使坐火车从西安出发,也要花上好几天才能到达的地方啊!

我们可以想象,有一伙人,越过千山万水,穿过漫漫沙漠,历尽千辛万苦,不惜冒着生命危险,靠着几匹马或者骆驼,甚至是一双脚,踏出了一条丝绸之路,从遥远的中原,把丝绸运到中亚,这伙人不是职业化的、以赚钱牟利为使命的商人专业户,又能是谁呢?

根据这个考古发现,再结合后面我们将要涉及的几个重要人物,我们基本可以认为,我国的商人专业户至少在夏朝晚期就出现了。

讲到这里,我们又遇到了一个问题。在我们的汉语当中,为什么把办企业、经商的人叫做“商人”?而不叫别的什么人呢?

原来,“商人”这个名称的由来,和商族部落以及后来的商朝有关。大家知道,夏朝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夏朝的时候,在今天的山东省西南部,还有河南省东部一带,居住着一个部落,这个部落的名称,叫商。

商族部落的畜牧业比较发达,也很擅长做买卖,经常用他们的牲畜、毛皮等产品,与周围的部落开展贸易。并且由于做买卖、搞贸易,东奔西跑、走南闯北的,对于什么的需求最迫切呢?对交通工具需求最迫切。正好商部落畜牧业发达,商部落的人就用上了自己很擅长的调教牲口的技术,先后发生了史书上所记载的“相土乘马”、“亥作服牛”的故事。“相土乘马”是怎么回事呢?相土是个人名,是商族部落的一个首领。据说,相土把马训练成了可以骑着跑的代步工具,人骑马,就是从相土开始的。还用马来驮东西跑运输。相土的这个功劳,使他死后被尊为“马社”(也就是马神),每到秋高马肥的时候,人们都会祭祀他。“亥作服牛”又是什么意思呢?亥也是商部落的一任首领,又叫王亥。现代发现的甲骨文上,“核”、“该”等字,说的都是王亥。王亥这个人可不简单,他不仅在商族部落的历史上很重要,而且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也是一位了不起的英雄。传说就是他驯服了比马更难驯服的牛,用牛拉车。这就是所谓的“亥作服牛”。

可能会有朋友问:牛怎么会比马还难驯服呢?牛不是很老实、很温驯吗?要不然,我们形容一个人老实肯干,怎么会说他像老黄牛一样呢?

是啊,牛,确实有它很老实的一面,但是也千万不要忘了它还有发脾气的时候。看一看西班牙斗牛的场面吧,牛要是发起了脾气,那是非常可怕的!

驯服了马和牛,让它们拉车、跑运输,这是非常伟大的发明。在人类历史上,它的革命性意义也许并不亚于英国人瓦特发明蒸汽机。马的优点是速度快。牛虽然走起来慢慢腾腾的,但是牛的力气比马大,拉的东西也更多。王亥驯服了牛,用它拉车跑运输,相当于给车辆装上了马力更大的引擎,这在当时是非常先进的,对于交通运输业和商业的发展,贡献相当大。

但是王亥的命运却并不好,他最终在经商的过程中遭遇飞来横祸,被人杀死了。并且,还因为他的死,引发了中国历史上最早有文字记录的、因为贸易而引发的战争。

这里面有一段小故事。

王亥驯服牛以后,就挥舞着牛鞭,亲自赶着牛车走南闯北地做买卖去了。他把一车一车的毛皮等畜牧业产品运出去,再把外地的特产买进来,不长时间,就赚了大钱。

有一次,王亥赶着牛车向北越过黄河,来到了现在河北省中部易水河流域做买卖。这一带是北方的游牧民族狄族的地盘,当时在这一带活动的是狄族的一个部落,叫有易氏。有易氏也搞一些贸易,不知何故,与王亥发生了贸易冲突。有易氏的头领看见王亥赶着牛车,他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东西,感到无比新奇。他又见到王亥的牛车上装满了值钱的财宝,眼红极了,顿时起了图财害命的歹心,于是纠集族人,发动突然袭击,杀死了王亥,把他的牛车、货物,还有随行的奴隶等全部抢走了。

王亥被杀的噩耗传回商族部落,全部落的男女老少都悲痛欲绝,因为王亥是带领他们发财致富的好领导啊!王亥的儿子上甲微更是怒不可遏,发誓要报杀父之仇。他带领着商族部落,与另一个叫河伯的部落联合起来,挥师北上,讨伐有易氏。经过几个回合的厮杀,终于把有易氏打了个大败,打死了杀人凶手有易氏的首领,把有易氏整个部落的人俘虏来当奴隶,夺回了被抢劫的牛车等财物。

商部落和有易氏的这场战争,大概是我国历史上最早有记录的因为贸易而引起的战争。王亥则是我国历史上被文字记录下来的最早的有名有姓的生意人。

王亥被他的后代尊称为“高祖”,商部落以及商朝的每一任领导都要隆重地纪念他,有时候,一次祭祀就杀掉三百多头牛。直到现在,河南商丘的人民还为他塑像,以纪念他的功绩。

为什么后人要隆重纪念王亥呢?当然是因为“亥作服牛”,他把牛驯服了,用牛拉车,对交通运输业有着莫大的功劳。到了春秋战国的时候,随着铁制农具的使用,牛又被套上缰绳拉犁,对于农业的作用就更大了。我们的祖先之所以创造了辉煌灿烂的农业文明,和牛耕有直接关系。而且直到今天,我们还能经常见到老牛拉犁的景象。这些,都来自于王亥的功绩。

但是,王亥为什么能够取得如此大的功绩呢?我认为,原因大概是王亥身上有两种非常宝贵的精神:一个是创新,一个是勇敢。

所谓创新,就是驯服了牛,这是前无古人的一个伟大创举,足以与瓦特发明蒸汽机的功绩相媲美。

所谓勇敢,就是敢于尝试前人没有做过的事情,敢于冒着风险,亲自赶着新式的牛车出去经商。这就好比冯如试飞自己新制造的飞机一样。

所以,人们之所以崇敬王亥,是因为他的身上,有这样两种非常可贵的精神。

到了王亥的七世孙汤当领导的时候,商族部落的势力更加壮大了。这个时候的商族部落,不仅商业贸易范围更广,而且农业、手工业也有了很大发展。在当时,商族部落的工商业是比较先进的。

在商汤的领导下,商族部落的实力在蒸蒸日上,但是夏朝却在夏桀的残暴统治下,日益腐朽没落。夏桀这个人在历史上知名度很高,因为与后来的商纣王一起,都是暴君的代表。

夏桀刚登上王位的时候,很多部落都已经不再服从夏朝,纷纷地闹起了独立。夏桀就穷兵黩武,东征西讨,以显示他的权威和武力。一些弱小的部落打不过他,被迫向他进贡金银财宝和美女佳人。夏桀得到了财宝、得到了美女,就不再四处打仗了,整天在家里酒色笙歌。

夏桀在王宫里挖了一个巨大的人工湖,里面不是水,而是灌满了酒,谓之酒池。这个酒池无比巨大,据说在里面可以荡开小船。夏桀又在都城外建造行宫,占地方圆十余里,中间修了一座瑶台,高达十余丈,全是用洁白的玉石砌成的。夏桀的大肆挥霍,可把老百姓害苦了,结果民不聊生,怨声载道,老百姓对夏桀恨之入骨。有一天,夏桀登上瑶台,俯瞰大地,得意忘形地说:“我,是天上的太阳,要永远高高在上,享受这荣华富贵。”老百姓听他这样说,不敢公开议论,就暗中诅咒说:“是日何时丧?予与女偕亡!”(《尚书·汤誓》)你这个可恨的太阳啊,你什么时候灭亡?我们宁愿和你同归于尽!

商汤见夏桀不得人心,就悄悄扩充势力,做起了消灭夏桀的准备。他广施仁德,得到了广大百姓和很多部落的拥戴。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商汤除了运用政治和军事手段以外,还采取贸易战的手法,削弱夏朝的力量。据说夏桀的王宫里从各地搜罗来的年轻女子多达上万人,夏桀让她们个个都要身穿罗绮锦绣,打扮得花枝招展。一万人,那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而且更重要的是,每个人,总不可能一年到头,只穿一件衣服来来往往吧?春夏秋冬,季节转换,夏天有夏衣,冬天有冬装,春秋也要换洗一下,所以每个人至少需要好几套,甚至是几十套衣服。这样算下来,光是这些年轻女子,就得好几十万套衣服。因为高级锦绣的需求量太大,所以价格一路上涨。

商汤见有机可乘,就组织本部落内的妇女,加班加点,赶制了一批又一批的高级锦绣卖给夏朝。还从各地采购来了种种珍宝奇玩,也卖给夏朝。交易时,不要别的,只要粮食。

这种贸易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不长时间,夏朝就被搞得粮食短缺,国库亏空。而商的物资充裕,部落强盛。

商汤见灭夏的时机成熟了,就在公元前1600年,他亲自带兵消灭了夏朝,建立了商朝。

商朝建立以后,立国600多年,商业贸易得到了更加长足的发展。

我们知道,商朝后来又被周朝推翻了,商朝的人上自王公贵族、下到普通百姓,都整个变成了周朝的奴隶。商朝的遗老遗少们,特别是王公贵族,过惯了养尊处优的日子,不会种地,也没有什么手艺,只好依靠祖上留下来的老传统,到处跑买卖谋生。于是,做生意、跑买卖,就成了商朝的遗老遗少们的主要职业,而在周朝,以做买卖为职业的,也多数是这些商朝人。

本来,商人指的是商族人或者商朝人,就像汉朝人被称为“汉人”、唐朝人被称为“唐人”、宋朝人被称为“宋人”一样。但是,无论是商朝建立以前、还是商朝灭亡以后,由于商族人都主要以做买卖为职业,而且经商技艺高超,久而久之,商人就成了买卖人的代名词。跑买卖、做生意的人,也就被统称为“商人”了。

这就是汉语中“商人”这个名词的由来。现在,我们之所以把用于交换的东西称为“商品”,把专门从事做买卖赚钱的行业称为“商业”,就是从“商人”这个词沿用而来的。

总之,商人、商品以及商业,都与商朝有着直接的历史渊源。

我们上文所讲的赶着牛车跑买卖的王亥,以及与夏朝搞贸易战的商汤,都是部落首领,或者说,都是高高在上的大奴隶主。但是,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一些原来生活在社会下层的小商小贩,也在新的历史机遇中,脱颖而出,大显身手,开创了一个商人治国的新时代。

甘当儿子:当李鸿章遇到克星伊藤博文

如果没有“长毛之乱”,李鸿章这等人物充其量是地方二等官,绝对到不了朝廷大员的位置。他与曾国藩、左宗棠这些“中兴之臣”是通过“非正当”的渠道仕途高升的,应该具有一定的水平和活力。但即便是这样的人物,到了官场中心之后,也蜕变为噤若寒蝉的动物。可见,还是生存空间与官场环境决定一个官员的素质。

李鸿章、曾国藩们在国内是一流的官员素质水平,然而一旦拿到国外,就根本失去了“优越性”。他们顶多是利益集团的佼佼者,而不会成为信仰集团的精英。所以,对于挽救垂死的清政府,也是无济于事的。

1896年李鸿章访俄时,俄国财政大臣维特评论对李的印象说:“从中国文明的角度看”,他是“高度文明的”,但“从我们欧洲的观点看,他是没有享受什么教育,也并不文明。”

俄国人在接触李鸿章之后,认为中国素质很低,李鸿章是中国的上层,俄国人以为李鸿璋代表中国。而在国内,如此素质的官员已经算“杰出”与“优秀”。可见,当时清政府中的“人才”,在世界面前,是何等垃圾水平。

当李鸿章与袁世凯这样在清政府里“优秀”的官员与世界发达国家官员对比时,且不论西洋,即便是东洋,也不在一个级别。

李鸿章之于伊藤博文,二人分别是中日两国“总理”级官员。甲午战争前,两人尚可平起平坐,可到了马关条约时,后者在前者面前只配说“是”。李鸿章为了少赔几两银子,甚至对伊藤博文说出了甘居“养子”的可怜话(“譬如养子,既欲其长,又不喂乳,其子不死何待”),其苦苦哀求之状,犹如老鼠见猫一般。

曾经的对手,忽然间一方成为另一方的天敌,凭的是什么?

国家之道与首相的处世哲学决定了一物降一物。

1895年《马关条约》签订前,清政府全权大臣李鸿章与日本全权代表伊藤博文有一段令人回味的对话。

伊藤对李鸿章揶揄道:想当年中堂大人何等威风,谈不成就要打(指1884年伊藤因日本想侵略朝鲜来华与李鸿章谈判,被李鸿章断然拒绝一事),如今真的打了,结果怎样呢?我曾经给过大人一句忠告,希望贵国迅速改革内政,否则我国必定后来居上,如今十年过去,我的话应验了吧?

李鸿章叹了一口气说:改革内政,我非不欲做,但我们国家太大,君臣朝野人心不齐,不像贵国一样上下一心。如果我们两人易地以处,结果会如何?

伊藤思忖片刻,表示:如果你是我,在日本一定干得比我强;如果我是你,在中国不一定干得比你好。

这段对话俨然可为李鸿章所蒙受的“冤屈”开脱——甲午之败,非李鸿章之罪也。而是“国家太大,君臣朝野人心不齐”导致的问题,这个问题似乎是个人解决不了的。

然而,道理真的如此吗?

李鸿章和伊藤博文分别是中国的洋务运动和日本的明治维新的主要领导人之一。李鸿章的洋务运动始于1861年,比1869年才正式开始的明治维新早8年,但结果却是日本后来居上,洋务运动的首领俯首于明治维新首领面前,签订了大清有史以来最屈辱的《马关条约》。

为什么会有这种结局呢?李鸿章所抱怨的弥漫于中国朝野的保守思想和守旧势力对近代化运动的阻挠破坏无疑是重要原因。但是李鸿章又算是哪种进步势力呢?

我们不能拿敌国首脑的谀辞当做“真理”,关于李鸿章,梁启超早有到位的评价——不识国民之原理,不通世界之大势,不知政治之本原。他沙上建塔,对一个破屋只知修葺却不能改造……

在世界形势摧枯拉朽之时,作为大国“总理”,却在一个破屋子里,专注当一个裱糊匠。这种“人杰”,正如启超所称,为“庸众中的杰士”,所谓“庸众中的杰士”,毕竟还是庸才而已。

作为“改革总策划”的李鸿章,其推行的洋务运动,只学技术不学政治制度,充其量是对“破房子”进行“裱糊”而已的半拉子工程。势必被浩浩汤汤的世界潮流所淹没。日本发动的甲午战争是打向“庸才改革”的最响亮一记耳光,宣告了洋务运动的彻底破产。“国家太大,人心不齐”——这是一个国家堂而皇之不进步的理由吗?只不过是抱残守缺的庸官不作为的借口罢了。

看伊藤博文当年,明治维新前,反对改革的幕府军何等猖獗,他们打得改革派西乡隆盛大败自杀,日本改革派随时都有性命之忧,其艰难程度数倍于大清洋务派,然而伊藤博文在西乡隆盛死后,毅然加入长州藩军队,继续追随大久保利通改革阵营,反对幕府统治,力主“开国进取”。终于取得最后的胜利。

伊藤是以身家性命,推动一步到位的变法维新。从而使日本迅速在亚洲傲然崛起。伊藤改革的彻底性,岂是拖泥带水的李鸿章所能比拟的吗?

翻看《马关条约》那段历史,必须承认:李鸿章对改革的见识与胆略,比伊藤博文差了一个档次。以李鸿章的胆略,即便放到日本,怎么会比不惜牺牲自己生命也要推进彻底改革的伊藤博文干得好呢?

在胜利者面前,必须指出失败者的残缺。享用着胜利者谀辞的失败者,除了自欺欺人、自我开脱之外,剩下的恐怕只能是——下一个失败的轮回!

李鸿章与伊藤博文作为不同,当然是与他们所处的内外环境有关,但最根本的还是思想所决定的不同“物种”的巨大差距。

一个是封建官僚,一个是近代政治家,一个是旧地主阶级,一个是新兴资产阶级,如此差距,岂不正环环相克,天敌俱现哉?

伊藤博文从思想上,已经完成了由一个开明“藩士”到一个新兴的“资产阶级政治家”的质变。明治年间的日本的一切进步的设施,可以说得均由他创始由他完成。他是明治政府中倡导“欧化政策”的主要代表人物。

早在明治维新始初,他已“具有新文化思想”,木户孝允称赞他“欲在日本做新文明的开拓事业”。1872年,随岩仓使节团在美国逗留期间,他在草拟的《奉命使节要点》的长篇意见书中说:“以我东洋诸国现行之政治风俗,不足以使我国尽善尽美。而欧洲各国之政治制度、风俗教育、营生守产,皆超绝东洋。由之,移开明之风于我国,将使我国民迅速进步至同等化域。”

在人才的发现与培养上,伊藤尤其显露出与李鸿章迥然不同的新伯乐思想:1879年,他提出建立近代资产阶级教育体系,反对以“仁义忠孝为本,知识才艺为末”的儒学复辟逆流,坚决主张把“知识才艺”放在所谓“道德之学”的前面。

19世纪80年代,伊藤支持外相井上馨提出的“欧化政策”,大力推行“文明开化”,在日本开辟了“推行欧化主义时代”,力图使日本在对外关系和文化上“脱亚入欧”。他“喜好洋风”,甚至带领大臣举行化装舞会,自己装扮成为威尼斯商人。尽管此事闹得满城风雨,一时传为笑谈,但从中也可看出他在推行“文明开化”、转移社会风尚方面一往无前、不遗余力。

当时世界的竞争不在国家而在国民,这是近代化国家的根本国家之道。而晚清的国家之道只是被动地换汤不换药,既缺乏近代国家思想,更没有近代国民观念,这种国家之道造就下的官员,即便是洋务派,充其量也不过是具有一定资本主义意识的封建官僚,比起资产阶级改革家来,差的不是一丝半毫。

虽然伊藤博文还具有一定的封建意识,他大力推行“天皇制的立宪政体”,与欧美近代民主政体相比,固然还相距甚远,但毕竟推动了日本的质变——一个近代资产阶级国家的开端。而裱糊匠李鸿章所致力的“皆务增其新而未尝一言变旧”的晚清,仍只是中世纪封建王朝的苟延。

不同的“物种”有不同的胆识。思想的局限,使李鸿章不停做出荒唐之事。

关于李鸿章的生存哲学与外交作为,常使我想起一个小故事——

某人卖母,语买者曰:此吾母也,汝当善待之。

呜呼!已失大义而欲全小节,可乎?

李鸿章诚如卖母之人,已失大义而欲全小节,算是哪等的人杰呢?

封建官僚体制下的首相哲学,除了固步自封的固态哲学,剩下的只能是亦步亦趋的家犬哲学。主人永远是对的,这就是他们的价值观与真理观。彼时晚清的最高统治者是慈禧,李鸿章为国事可跟她据理力争过一次吗?她让他打就打,让他卖国就卖国。因为他深知,只有这个主子能确保他的官位。

当时的历史时期,那个病入膏肓的老大帝国最需要的不是裱糊匠,而是根本改变国家命运的政治家。而没落的王朝,国家的需要和统治者的需要并不在同一条轨道。

慈禧太后这个刚愎自用的最高统治者,最需要的是“事务型奴才”,即“大勤务兵”,并不指望谁替她定国安邦。

李鸿章的出现,恰恰满足的是慈禧太后的需求而非国家需求。

庸相李鸿章,最懂慈禧太后的心思,做好“大勤务兵”,并在“裱糊方面”的功夫一流。李鸿章一贯主张对外和平,避战周旋,这既有别于“鹰派同僚”左宗棠,又有别与顽梗不化的“保守派”刚毅等大臣,苟延残喘功夫一流,故最得太后之心。太后需要他与友邦周旋,忍国家之辱,负权贵之重。

清朝是中国官员最奴化的时代,大员在皇帝面前以“奴才”自称。朝廷用人讲究的是“我的奴才”。奴才所做的一切是为主子服务,什么国家利益,民族大义都可以置之度外。就如这直隶总督李鸿章,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签了一个又一个,割地赔款一茬接着一茬,你以为他是“为国分忧”,其实他不过是“为太后分忧”,他就是“唯老佛爷马首是瞻”的一奴才,其升官路数跟大太监李莲英没有本质不同。

伯乐的眼界与需要,决定了所相之马的平庸。如果慈禧太后这个“老大”是少谋寡断的,或者英年有为的,那么她或许需要真正的人才为她开天辟地,但事实上,慈禧太后这个“老大”,既不有为,也不少谋寡断,而是个“宁与友邦、不与家奴”的固执老太婆,所以她自然最需要的是奴然后才是才。先奴后才者,不庸岂不拙拙怪事?

一个庸奴,即便他表现得再怎么“敬业”,或肝脑涂地,或殚精竭虑,也注定成为不了“伟大首相”。

而真正的杰出首相,一般少“乖乖”多“独断”,这正是李最忌惮的,也是庸才与英才的又一大界限。李鸿章为了“拼命做官”可以放弃一切尊严,他给慈禧太后提供服务,一切按主子意志行事,为主子忍辱分忧,却不敢越雷池半步,这位以“拼命做官”为毕生追求的中堂大人,把做官看得高于一切,在他眼里,政治信念是个虚无的东西。他绝不会用已经满足的权力去冒“变法图强”的风险。做事为了做官,为保官可以不做事,或者做歹事。这就是李鸿章的“官本哲学”。

官僚与政治家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做事是为了做官,后者做官则是为了做事。前者没有精神追求,而后者则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

伊藤之所以成为李的天敌,除了客观政治处境的不同,根本差异就是一个资产阶级政治家与封建官僚的距离。李鸿章与伊藤博文的对决,是一个老成的封建官僚去对付一个杰出的近代资产阶级政治家,乃圏中老狼与草原头狼的博弈,在正常的游戏规则下,草原狼战胜羊圈狼是必然结局。

废后当太后:有情有义又懂爱的好男人刘秀

等待是一件令人极其焦灼的事,如果是漫长的等待,那就更令人焦灼了。比如说,阴丽华,她现在的感觉就很焦灼。

今天是他和她的结婚两周年纪念日,阴丽华特意煮了两人份的晚餐,然后两手托腮,看着桌上的饭菜发呆。她记得去年的这个时候,她也是煮了两人份的晚餐,也是看着饭菜发呆。后来天黑了,菜凉了,她试着吃了一口,觉得索然无味,就没有再吃,伏在桌子上想事情,最后睡着了。

这次会不会像上次一样呢?阴丽华不知道。也许他会回来,也许他不会回来,也许她还要等,也许她不必再等……

她胡思乱想了好一阵,忽然听见了敲门的声音。是谁呢?是他吗?

她赶紧跑去开门,却见到了一张不认识的脸。“请问你是……”

陌生人毕恭毕敬地回答:“您好,我叫傅俊,是皇上派我来迎接您回宫的。”“皇上?”她有些反应不过来。“是的,在几天之前,您的夫君已经成为天下之主。”

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是真的吗?他真的当了皇帝吗?”“是真的。”傅俊微笑着回答。“那我什么时候动身?”“皇上希望您尽早动身,越快越好。”“那我现在收拾一下行李,明天早上启程如何?”“一切都听您的。”

几天之后,在洛阳皇宫内,他和她终于再度相见了。她痴痴看着他,心中有千言万语,想要对他诉说,但是,话到嘴边,却只剩下一个字:“秀……”“丽华。”与此同时,他也开了口,轻声呼唤她的名字。“有什么话,你先说吧。”她说。“不,你先说。”“还是你先说吧。”她坚持。“好吧,我先说。”他沉吟半晌,好几次,想要对她说明一切,却还是欲言又止,“丽华,其实我……”“说吧,我在听。”她微笑。

他终于下了决心,刚要开口,却听见不远处传来了一个声音:“秀,原来你在这里。”

是郭圣通。她怀里抱着一个孩子,往这边走过来了。她的眼睛一直注视着阴丽华,阴丽华也一直注视着她,最后,两个人同时开了口:“这位是……”

刘秀脸上的表情有些尴尬,他咬着嘴唇,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沉闷的、拖长了音调的“嗯”。过了好久之后,他才指着阴丽华,说:“这位是我的原配夫人、阴丽华。”

然后,刘秀又指着郭圣通,说:“这位是郭圣通,她是我的……”

刘秀突然之间不懂得该怎么用词了。

阴丽华何等聪明,自然是一眼就看出了她和刘秀之间的关系,于是她向郭圣通微微颔首,说:“你好。”“你好。”“你怀里这孩子,是个男孩儿吧?”“对。”“他多大了?”“有三个月了。”

两个女人你一句我一句地搭着话,刘秀夹在她们中间,感到压力很大。

在《西汉末年的纷纷扰扰》一章中,我曾经说过,汉朝开国之初,后宫妃子共分七级,到了汉武帝时代,等级变为十级,汉元帝则进一步将等级扩充为十四级。很显然,等级分得越多,后宫中的女人就越多。我们知道,养女人是要花钱的,养美女是要烧钱的。皇帝老儿养这么多美女,要烧的钱可就多了去了,兜里要是没俩钱是绝对玩不起的。

刘秀他兜里有钱没?有是有,不过他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了:搞医疗、办教育、修公路、发工资……哪一样都是当务之急,哪一样都不能少啊。这也不能少,那也不能少,其他方面自然就能省则省了,多出一分钱来搞建设也好啊,聚沙成塔嘛。女人什么的就不要玩了,俯卧撑做多了对身体不好,而且也实在太烧钱,他刘秀烧不起也不想烧。

下面插播路边社记者尘洛若影对光武帝刘秀的访谈实录。

尘洛若影:亲爱的刘秀同学,作为皇帝,你觉得要多少女人才合适呢?比如说,后宫佳丽三千?

刘秀:太多了。

尘洛若影:三宫六院七十二妃?

刘秀:还是太多了。

尘洛若影:妻妾成群、丰乳肥臀?

刘秀:你以为是放羊啊,要成群干什么?

尘洛若影:三妻四妾,不能再少了!再少,你就连韦小宝都比不过了!

刘秀:韦小宝是哪位?

尘洛若影:韦小宝……算了,跟你说不清楚,还是继续刚才的话题吧。三妻四妾如何?

刘秀:也不行啊,如果每天一个,周末就没时间休息了。像我这种国家公务员,平时要注意形象,如果晚上休息不好,第二天挂着两个黑眼圈去上班,影响可就不好了。

尘洛若影:那你到底想要多少?

刘秀:我看,一个场上主力,一个板凳替补也就差不多了吧。

尘洛若影:(虎躯一震)刘秀同学,你此话当真?

刘秀:那当然了,你看着我纯洁的眼神,我像是说谎的人吗?

尘洛若影:我不会是听错了吧?才两个人。那你的后宫准备分为几级?

刘秀:两个人,当然是两级啦!

尘洛若影:(虎躯再一震)请问是哪两级?

刘秀:皇后,贵人。

尘洛若影:那么大的皇宫,只有两个女人?你没有搞错吧?

刘秀:那倒不是,虽然我不需要人服侍,但我老婆总该要有人来服侍吧?我一个老大爷们儿,有些事毕竟是不太方便,比如老婆生孩子那档子事,我总不能帮她们接生吧?所以说,宫女是必需的,而且数量还不能少。

尘洛若影:就这样?

刘秀:就这样。

尘洛若影:我啥也不说了,送你两个字,牛B。

刘秀:其实我没那么好啦……嘿嘿。

尘洛若影:谢谢你接受我的采访,咱们有缘再会!

刘秀:不必客气。

访谈时间结束,下面继续播放电视连续剧《我的老婆阴丽华》。

话说自从那天阴丽华和郭圣通见面之后,刘秀心里就琢磨着怎么把这件事跟阴丽华解释清楚。他想了很久,鼓起了好大勇气,才对阴丽华开了口:“丽华,其实那天,我……”

阴丽华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静看着他。“该怎么说才好呢……”刘秀急得直搓手,“你知道的,我心里只有你一个人,我之所以会跟那个郭圣通在一起,实在是有苦衷的。”“说吧,我在听。”阴丽华的语气很温和。

阴丽华没有大发脾气,让刘秀感到压力减轻不少,就接着说了下去:“去年开春,我被一个名叫王郎的人逼得差点走投无路,当时我的情况很糟糕,如果没有人帮我一把的话,恐怕我早就变成死人了。要想打败王郎,我必须借助各方面的力量,当时郭圣通的舅舅刘杨拥兵十几万,称霸一方,为了把他争取过来,我就……”“我明白。如果换做我是你,我也会这么做。”阴丽华一脸淡定的神情。“你不生气吗?”“不生气。”“你可以原谅我吗?”“我原谅。”“我爱你。”“我也是。”

终于把这事儿给搞定了,刘秀总算松了一口气。但是不久之后,他又发现了一个新的问题:阴丽华和郭圣通的身份问题。刘秀现在有两个女人,目前的身份都是“贵人”,但这只能是权宜之计。刘秀是皇帝,他必须要有一个皇后,在阴丽华和郭圣通之间,他必须要选择一个。

刘秀本人的意思,是让阴丽华当皇后,但当他去征求阴丽华的意见时,阴丽华却拒绝了:“还是让郭圣通当皇后吧。”“为什么?”刘秀实在想不通她拒绝的理由。“她已经有儿子了,我没有,所以我觉得让她当皇后比较好。”“可你是我的原配夫人,照理说应该让你当皇后才对呀!”“谁先有儿子,就立谁为皇后,这似乎是皇族的惯例,所以,还是让郭圣通来吧。”“你真的不想当皇后吗?要不要再考虑一下?”“不用再劝我了,我不会改变主意的。”阴丽华坚持。“那好吧,我尊重你的决定。”

公元二十六年,光武帝刘秀立郭圣通为皇后,长子刘彊为皇太子。

刘秀与阴丽华结婚那年,阴丽华十九岁;两年之后,刘秀称帝。同年,郭圣通生下了刘秀的长子刘彊。郭圣通有个弟弟,郭况,年仅十六,官拜黄门侍郎。据此推断,郭圣通当时的年龄约为十八岁,比阴丽华小三岁。

三岁,并不是很大的差距,基本上可以认定为同龄。同样的青春年华,同样的新鲜水灵,那么,这两个人之间的容貌对比又如何呢?

在《后汉书·皇后纪》中,并没有出现关于郭圣通容貌的描写,至于性格方面,“郭主虽王家女,而好礼节俭,有母仪之德”,算得上是个好女人。

关于阴丽华的性格,作者范晔则用了四个字来形容:雅性宽仁。除此之外,范晔还侧面描写了阴丽华的美貌:初,光武适新野,闻后美,心悦之。后至长安,见执金吾车骑甚盛,因叹曰:“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通过上述记载,我们可以看到,阴丽华和郭圣通的人品都很不错,但除了人品之外,阴丽华还有着美艳无双的容貌。在年龄相差无几的情况下,仅凭这一点,就能大大加分。更何况她是刘秀的初恋,如果算上感情因素,能加的分就更多了。郭圣通唯一的优势,就是她有儿子,而阴丽华没有。

但是儿子人人能生,只要肯下功夫,组建一支足球队不成问题。所以,这样的优势基本等于没有。

刘秀深深爱着阴丽华,为了让阴丽华及早赶超郭圣通,全面建立优势地位,他有事没事经常往阴丽华房间里跑。但有些事就是这么奇怪,他有心栽花,阴丽华的肚子却不曾变大;他无心插柳,郭圣通却频繁中招,生儿子的速度十分惊人:一年一个。

有没有搞错,这也实在太假了吧?等到郭圣通生下第三个儿子的时候,刘秀坐不住了,再不想个办法,恐怕阴丽华这辈子都别想赶超郭圣通了。

只要肯动脑,办法总是有的。经过一段时间的冥思苦想之后,刘秀终于找到了对策:带阴丽华出去打仗。

以前刘秀手下的马仔太少,跟别人火拼的时候,老是拼不过人家,经常被欺负。所以为了保障阴丽华的人身安全,他是绝对不敢带阴丽华上战场的。现在好了,他是皇帝了,战斗力十分强大,基本上所向无敌,打谁谁死,就算带阴丽华一起上阵,也绝对没人能伤到她一根手指头。只要阴丽华不出问题,那一切的问题都不是问题,他每天和阴丽华在军营里厮混,如果还是生不出孩子……那可真是见鬼了。

正好,有个叫彭宠的人嫌命长,居然敢在刘秀的眼皮底下闹事,于是刘秀决定了:好小子,这次就打你了。

刘秀这次出征,收获是巨大的:大胖小子一个。

五年了,足足有五年了!皇天不负有心人,经过这么多年的艰苦奋斗,苦日子总算熬出头了!他恨不得登上世界最高峰,向全天下高呼:我刘秀和阴丽华终于有孩子了!“老婆,我爱你!”刘秀抱着刚生下来的儿子,狠狠往他脸上亲了几口,然后转移目标,又往阴丽华脸上狠狠亲了几口!“你瞧你,都这么大一个人了,还像个孩子似的。”阴丽华笑着说。“我喜欢,我高兴,我乐意!”刘秀逗着怀里的孩子,兴奋得不行。“好啦,别闹啦,跟你说点正事儿。你说,我们的孩子,该取个什么样的名字好呢?”“对啊,这么重要的事,我怎么给忘了呢?”刘秀想了想,说,“我看,不如叫刘阳吧!让他的生活充满阳光,你觉得怎么样?”“真是个好名字。”阴丽华伸出手指,轻轻触摸婴儿的小脸蛋,“刘阳,刘阳……”

小家伙可不知道这就是他的名字,他看着眼前这两个微笑着的人,哇哇大哭。

万事开头难,刘秀和阴丽华生下第一个儿子之后,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又再接再厉生了四个。至于郭圣通那边,他也没有闲着,让郭圣通梅开二度,诞下龙种两个。除此之外,他还跟一个姓许的女人有了一段风花雪月的情,于是他的儿子又多了一个。总共加起来,刚好能组建一支足球队。

三个女人,十一个儿子,数量之比是5:5:1,这可以说明一个问题:刘秀是个好男人,相当的专一,虽然他完全有条件泡遍天下的妞,但他平时是很少拈花惹草的。基本上,如果在阴丽华的房间里找不到他的人,那他一定在郭圣通的床上躺着。虽然他跟那位许美人生了一个儿子,但那完全是意外事故,算不得数的。

好了,关于女人生孩子方面的事,就讲到这里。下面,让我们转移视线,来看一下别的事。

虽然刘秀已经成为天下之主,但他刚登基那几年,天下是不太平的。所以他才不得不频繁出征,去剿灭那些盘踞在全国各地的敌对势力。由于土匪山贼一大堆,使得当时的治安状况十分糟糕。有可能你在路上走,忽然间旁边树林里就冲出一伙人,问你要过路费,基本上无论你交不交票子,他们最后都会往你肚子里捅刀子。

公元三十三年,也就是刘秀登基第九年,在刘秀所统治的境内,发生了一起极其严重的抢劫杀人案。虽然受害者只有两个,但这个案子完全可以被称为“建国第一大案”——因为,死的人是全国最高领导人的岳母和小舅子。

虽然到最后,那些劫匪都被正法了,但人死不能复生,一切都已经于事无补。早在阴丽华七岁那年,她就失去了她的父亲,现在连母亲也没了。毫无疑问,对阴丽华而言,这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当女人遭受打击的时候,有一个很自然的反应:哭。

阴丽华她没有不哭的理由,至于刘秀,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终日以泪洗面,他心里自然也不好受。于是,他就下了一道诏书,内容是这样的:

我刚从学校毕业的时候,没车也没房,说得好听点,叫做穷鬼,说得难听点,比鬼还穷。我的老婆阴丽华,当年还不到二十岁,正值青春年华,是个人见人爱的美人儿,追她的男人从村东头排到村西头。本来凭她的条件,她完全可以嫁个有钱人,当一个阔太太,但是她最终却没有傍大款,而是选择了爱情,嫁给了当时还是穷小子的我。

后来,我因为工作原因,要经常到外地出差,如果三言两语谈不拢,还得操家伙砍人。人在江湖飘,常常要挨刀,这种危险的工作当然不适合女人插手,所以,我出于她的人身安全考虑,就让她先回老家住一阵子,等我工作稳定了,有车有房了,再把她接过来。

我这一去就是一年多。有一句话叫做“小别胜新婚”,我跟阴丽华岂止是小别,简直是大别!幸亏苍天不负有情人,到最后我和她终于再度相见,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她是我的初恋,是我的最爱,是我的第一,也是我的唯一,爱她就等于爱自己。

爱她,就要对她好;最好的东西,要给最好的人。所以,我想要册封她为皇后,让她母仪天下,受万民景仰。试问,天下间有哪个女人不想做皇后呢?然而,她却以没有儿子为由,拒绝了我。我尊重她的决定,最终,只将她封为贵人。

后来,我想了想,既然她不愿意当皇后,那我就封她的几个弟弟为列侯,也算是对她的一种补偿吧。没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夺走了她母亲和她弟弟的生命,这让我感到很难过。

唉!发生这样的事,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我现在能做的,就是追尊她的父亲阴陆为宣恩哀侯,她死去的弟弟阴訢为宣义恭侯。至于她最小的弟弟阴就,我要让他继承父亲的爵位,是为宣恩侯。

死者已矣。在天国,祝他们一路走好。

阴丽华有个弟弟,名叫阴兴。因为姐姐的关系,他得以侍奉在刘秀左右,算是个能说得上话的人物。这个人比较大公无私:如果他觉得你有本事,就算你跟他的关系不好,他也会在刘秀面前推荐你;如果他觉得你没本事,就算你跟他的关系铁得同穿一条裤子,他也不会在刘秀面前帮你说半句好话。

除此之外,他还跟姐姐一样,都过着俭朴的生活。别人当官是为了发财,他当官是为了国家;别人灰色收入一大把,他只是每个月领那么一点工资;别人公款吃喝,盖别墅包二奶,他只有破房子一栋,和糟糠之妻一起过日子。

日久天长,阴兴树立了极高的声望,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赞誉。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刘秀决定封他为关内侯,已经写好了聘书盖好了章,但当刘秀把这些东西摆到他面前的时候,他摇了摇头,说:“皇上,我看这事儿还是算了吧。您这些年来南征北战,才夺得了天下,我从来没有跟随您打过仗,一点军功也没有,怎么能受封为侯呢?我本来是个山野村夫,因为姐姐的关系,我才拥有今天的地位,已经感到很满足了。如果我无功受封,恐怕会招致天下非议,所以还是请您收回成命吧!”“果然我没有看错人,你的思想觉悟就是高!”刘秀忽然发现,有时候被人拒绝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既然你作了这样的决定,那我就不勉强你了!”“谢皇上成全。”

不久之后,阴丽华知道了这件事。她感到很奇怪,就找时间和阴兴聊了一下,问:“弟弟,封侯不是挺好的吗,你为什么要拒绝呢?”

阴兴笑了笑,反问道:“姐姐,当皇后不也是挺好的吗,你当初为什么要拒绝呢?”

阴丽华说:“也许是我有些死板吧,我觉得一定要有儿子,才有资格当皇后,当时我尚未生育,所以我就拒绝了。”“姐姐,死板的人不止是你,其实我也跟你一样死板。你觉得要有儿子才有资格当皇后,我觉得要有军功才有资格被封侯,从本质上来说,我们姐弟俩毫无分别。”“就因为这个理由吗?”阴丽华再问。“你想听别的理由吗?”阴兴再反问。

阴丽华点头:“想。”“姐姐,你读过《易》吗?”“《易》?”阴丽华皱了皱眉,“据说是一本很深奥的书,我没兴趣看。”“那你知道‘亢龙有悔’是什么意思吗?”

阴丽华摇头。“亢龙有悔,穷之灾也;亢龙有悔,与时偕极;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阴兴说的话开始变得玄乎了。“穷之灾也,与时偕极,盈不可久……”阴丽华反复念了好几遍,说,“我好像明白,但又好像不明白。”“亢者,极也。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

听了阴兴的话,阴丽华想了很久,才小心翼翼地开了口:“知进而不知退,总有穷途末路的一天,到了那时,必将大祸临头;知存而不知亡,事物存在的时间太长,再也没有发展的余地了,必将盛极而衰;知得而不知丧,人心像个无底洞,只知道一味地索取,却不懂得舍弃一些东西,到最后,就会超出自身的容量,把自己撑破。人苦不知足,能够控制自身欲望,适可而止的人就是圣人。我这样理解,对吗?”“姐姐,你真聪明!”阴兴一个马屁拍了过去。“少来了,肉麻兮兮的!”阴丽华可不吃这一套。“好了,不开玩笑了,跟你说点正经的。”阴兴的表情变得严肃了起来,“像我们这样的外戚世家,最忌讳的就是不知恭谦退让。嫁女儿吧,非王侯不嫁;娶媳妇吧,非公主不娶。便宜全让你一个人占了,别人能不对你有意见吗?富贵有极,人当知足,切不可奢靡浮夸,惹来天下非议啊……”“所以,你才拒绝受封为侯?”阴丽华问。

阴兴点了点头:“没错。当年武帝的皇后卫子夫一生低调,最后却还是落得个晚景凄凉的下场,更别说十侯五大司马的王氏家族了。那群败类把持朝政几十年,结果搞得天怒人怨,简直就是反面教材。外戚世家能得善终的实在太少了,我实在不能不引以为戒啊!”

阴丽华颇有感触,说:“是啊,外戚世家能得善终的实在太少了。站得越高,摔得越重,表面上风光无限,实际上如履薄冰,一不小心,就会坠入万劫不复之境……”“姐姐,做人还是要低调一点才好。如果阴家败在我们手上,恐怕我们百年之后无颜面对列祖列宗啊!”“我明白。”阴丽华的眼神中透出无比坚定。

如果你和一个人同床共枕十几年,你爱他,但最后却发现他从来不曾爱过你,你心里会怎么想?

也许,对所有人而言,答案都是一样的:怨怼。

是啊,没有不怨怼的理由。十几年的青春,十几年的付出,十几年的爱恋,结果却是一场幻梦,如镜花水月、海市蜃楼。只不过转瞬之间,就变得一无所有,从天上到地下的巨大落差,叫人如何承受?

郭圣通就是一个怨怼的女人。在很久以前,她以为刘秀是爱她的,但是到了最后,她才发现这只不过是她一厢情愿的想法。她生了五个儿子又怎样?阴丽华也有五个。她是皇后又怎样?这只不过是阴丽华让给她的。

本来,阴丽华谦让皇后之位这件事,是没有多少人知道的。然而在几年前,由于阴丽华的母亲和弟弟命丧劫匪之手,结果刘秀一道诏书,昭告天下,让所有人都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从那个时候开始,郭圣通就总觉得别人在用异样的眼神来看她:哟,我还以为这个皇后有多了不起呢,原来是捡了别人不要的东西!亏她还有脸出来见人,如果我是她,早就找个地缝钻进去了!

除此之外,郭圣通还觉得刘秀对她日渐冷淡了。这也实在怪不得刘秀,本来刘秀这人就对女色没有多大的爱好,再加上他年龄也大了,已经是奔五的人了,如果还是整天性致勃勃,恐怕身体会吃不消。

最让郭圣通无法忍受的是,刘秀对阴丽华的态度一直不曾改变,平时有事没事总爱往阴丽华房里跑,阴丽华虽然不是皇后,却比她这个皇后更像皇后。

这一切的一切,让郭圣通的心理实在很难平衡。终于,郭圣通忍不住了,就去质问刘秀:“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我不想欺骗你。”刘秀说的话很真实,同时也很伤人。“从来都没有?”

刘秀不说话。“回答我,行吗?”“我喜欢你。”刘秀终于给出了答案。“只是喜欢?没有爱?”“没有。”

虽然早就知道会是这个答案,但是郭圣通听见刘秀亲口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终究还是忍不住崩溃了:“你为什么不爱我?为什么!你之所以能当皇帝,我也有一份功劳,你难道忘了吗?当年若不是我嫁给你,你就不会得到我舅舅的帮助,你可能会输给王郎,输得一败涂地!你怎么可以这样忘恩负义,怎么可以!”“你的大恩大德,我刘秀铭记于心,从来没有忘记。但是,感恩是感恩、爱是爱,不能混为一谈。我感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但我最多只能喜欢你,而不能爱你,明白吗?”刘秀尽量用一种平和的语气来对郭圣通说话。

郭圣通觉得头痛欲裂,说话开始变得语无伦次了:“我是你的皇后啊,你为什么不爱我?我生了你的第一个儿子,你为什么不爱我?我在你身边陪伴了这么多年,你为什么不爱我?我爱你,你为什么不爱我?我求求你了,你告诉我啊,告诉我说你爱我,好不好……”“冷静点,不要这样。”“你叫我怎么冷静啊,我冷静不了!”郭圣通的眼泪已经止不住地流下来了,“你不爱我,你知不知道我心里很难过?我哪里做得不好,你告诉我,我改,我改还不行吗?”

刘秀低下了头,说:“你是个好女人,你没有哪里不好。都是我的错,是我对不起你。”“既然我没有哪里不好,你为什么不爱我,为什么不爱我?”郭圣通翻来覆去都是那句话。“本来爱是没有什么理由的,如果硬要说理由的话,那就是因为她出现得比你早。我的心太小,只能容纳一个人,她占据了我的心,其他人就没有办法再进入了。爱是独一无二的,既然我已经爱上了她,就不能再爱上你,你明白吗?”

郭圣通已经什么都听不进去了,她歇斯底里地说:“不,我不明白,不明白!”“话,我就说到这里,再这样说下去,就变成无意义的争执了。我先走了,你好好想想吧!什么时候想通了,再来找我。”

然后,刘秀消失在郭圣通的视线当中。

郭圣通心怀怨怼,情郁于中、不能释怀,日久天长就变成了一个怨妇。没有哪个男人会喜欢怨妇,就算是以温柔宽和而著称的刘秀也一样。

终于有一天,刘秀对郭圣通的忍耐到了极限,就亲自起草了一道诏书,内容如下:

平民百姓娶老婆,尚且要求女人是贤妻良母,我身为万民之主,对老婆的要求自然就更高了。我与皇后郭圣通结婚将近二十年,本来她各方面的表现还不错,但她近几年出现了一些状况,常常口出怨言,让我听了觉得很不舒服。

皇后乃是一国之母,做事岂能不靠谱?经过慎重考虑,我决定废黜郭圣通的皇后之位,让阴丽华取而代之。

废立皇后并不是一件喜事,总有人会为此感到难过。因此我命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对此事举办庆祝活动,违者以扰乱治安罪论处。钦此。

现在,郭圣通被废了,该如何安置她呢?

一般情况下,如果一个女人从最高处坠落,那么她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被打入冷宫算是走运的。在宫廷中,如果做不成皇后,很可能就要做死人。刘秀对郭圣通的态度,直接决定了郭圣通今后的命运,生死宠辱全凭他一句话而已。

东西两汉四百年,如果要评最厚道的皇帝,刘盈可以排第一,刘秀可以排第二。刘盈为了兄弟,可以奋不顾身;刘秀虽然谈不上奋不顾身,但仁至义尽总还是有的。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他毕竟和郭圣通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要说一点感情都没有,那是假的。就算做不成夫妻,也不至于做仇人,大家相识一场,要好聚好散,撕破脸彻底闹翻是不可能的。他是个温文尔雅的人,不会做出这种有失风度的事。

好聚好散。到底要怎么样,才能算是好聚好散呢?这几天,刘秀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既然做不成皇后,那就让她做太后吧,她一生尊贵,我不能委屈了她。

于是,刘秀作了一个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决定:封郭圣通的次子刘辅为中山王,以郭圣通为中山王太后。

只有死了老公的女人,才能被称为太后。当年,冯婕妤和傅婕妤都备受元帝之宠爱,为了让她们获得一个有别于其他妃子的尊贵身份,元帝绞尽脑汁才想出了“昭仪”这个头衔。他本来也想过让她们当太后,但考虑到这个称号的特殊性,他不想自己咒自己死,所以最后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不过,搁到刘秀身上,情况就有些不同的了。虽说是自己咒自己死,但又不是真的死,既然不是真的死,那有何必死爱面子?怎么样补偿郭圣通,给她尽量多的好处,才是刘秀首要考虑的问题,至于其他的,哎,无所谓啦。

当不了皇后,还能当太后,而且是老公健在的太后,郭圣通的这种情况在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试问,能有谁能像刘秀这样豁达呢?别说是皇帝了,就算是普通人恐怕对这种事也是无法接受的——假如你活得好好的,别人却开口闭口叫你老婆做“寡妇”,你愿意吗?

除了封郭圣通为中山王太后之外,刘秀还给了她的族人很多好处,该提拔的提拔,该重用的重用,工资翻倍,奖金翻倍,每人再发几套房子,上下班有专车接送……

刘秀,真是个有情有义的好男人啊。

那些至高无上的统治者,掌握生杀大权的皇帝,基本上都有着这样那样的心理病态,没有多少个是正常人。白痴笨蛋弱智脑残面瘫占一半,剩下那一半智商正常点儿的,又有一半是沉迷于各种不良嗜好中不能自拔的。稍微像个人的吧,屁本事没有;有点儿本事的吧,脾气也跟着上去了,动不动就诛九族杀全家之类的。结果这里扣掉一半,那里扣掉一半,数来数去,连十个手指头都用不完。要想找到一个好人、好皇帝,难哪!

虽然难找,但不代表没有。刘秀,就是男人中的极品。

在女人的心中,什么样的男人,才能被称为“完美男人”呢?

长得帅?确实,一个英俊潇洒的男人,能迷倒一大堆女人。可是也许有人会说,帅有什么用,到头来还不是被卒吃掉?男人应该志在四方,怎么可以整天窝在家里,什么也不做?胸无大志的男人就算长得再帅,也不过是空有一副臭皮囊而已。

有志气?自然,一个奋发向上的男人,对女人而言是极具魅力的。可是,有些男人终日忙于事业,以至于忽略了家庭,冷落了妻子。毕竟,女人需要男人的陪伴,一个不顾家的、很少与女人交流的男人,又怎能让女人感到满意呢?

温柔?就算再忙,他也会抽出时间陪伴你,总是温声软语,对你说一些绵绵的情话,让你高兴,让你开心。这样的一个他,值得你托付终身了吗?也许你会说,除了精神层面的抚慰,你还需要物质层面上的安全感,至少要吃穿不愁,偶尔旅游,你才愿意与他携手。

好,那就再加上一条:有钱。俗话说,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嫁个有钱人是很多女人的心愿,甚至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只要有钱,我谁都嫁。”银行的保险柜你嫁吗?只要有钱,一切的问题都不是问题,与其说爱能超越一切,不如说钱能超越一切。但是,有钱就真的足够了吗?你怕不怕他中途变心,被狐狸精勾走,让你最终一无所有?

哦,差点忘了,完美男人,必须专一。男人不专一,女人就没有安全感,一脚踏两船甚至三四船的男人,就算他其他方面做得再好,也不是好男人。

长得帅、有志气、温柔、有钱、专一,面对这样一个男人,就算再挑剔的女人,也应该感到满意了吧?当然,如果要继续列举,还有很多优良品质是完美男人应该具备的,不过再说下去话就长了,还是就此打住吧!

那么,在茫茫人海中,遇上这种男人的概率是多少呢?这年头,长得帅的没志气,有志气的不温柔,温柔的没钱,有钱的不专一。就算你能中亿,你也未必能遇见这种五项全能的完美男人。退一万步说,就算遇见了,又能怎么样呢?只有完美的女人,才能配得上完美的男人,你若是没有足够的资本,又怎么好意思靠近人家呢?

无论是遇见完美男人,还是完美女人,概率都是很低的。完美男女之间相遇的概率,更是低到可以忽略不计。正因为如此,许多不完美的人从中看到了一线希望:既然完美配完美只是偶然,那完美配不完美就是必然,只要努力付出,有情人未必不能成眷属!

然而,持有这种想法的女人很多,完美男人却只能有一个。他注定只能跟一个女人厮守终老。至于别人,他只能说一声对不起,仅此而已。谁都希望自己是他的那一个,谁都不愿意相信自己是最终落败的人,所以,明知是飞蛾扑火的无解之局,却还是义无反顾地投入了进去,等到被刺痛、被灼伤了,才幡然醒悟:原来,他真的不属于我。

光武帝刘秀,就是一个完美男人。据《后汉书·光武帝纪》载,刘秀身高约一米七,长得眉清目秀,鼻梁高挺,嘴唇十分性感,他带兵打了胜仗,令人感到很惊奇:“是美须眉者邪?何为乃如是!”帅得毋庸置疑;有志气,那是肯定的,没志气当不了皇帝;至于温柔,也是毫无疑问的,“时宗室诸母因酣悦,相与语曰:‘文叔(刘秀字文叔)少时谨信,与人不款曲,唯直柔耳。今乃能如此!’帝闻之,大笑曰:‘吾理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钱的方面就更不用说了,拥有整个天下的人,想要多少钱都有;别的皇帝,都有后宫妃子三千,他却始终只爱阴丽华一人,用情专一,无人可及。

郭圣通其实并没有做错什么,然而她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悲剧的命运。完美男人只能让一个女人幸福,其他的女人只能不幸。如果她与阴丽华身份对调,如果刘秀第一次遇见的人是她,而不是阴丽华,也许她能够得到幸福吧。可惜,没有如果。

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

这是一个曾经困扰过许多人,今后也将会困扰许多人的问题。喜欢和爱,都是奇妙的感觉,而这两种实在太过相似,所以往往使人看不清自己的心,分不清两者之间的差异。有时候你觉得是喜欢,但有一天当你蓦然回首,竟发现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有时候你以为这是爱,但历经百转千回之后,才发觉你原来仅仅是喜欢。

必须说明的一点是:喜欢和爱,不仅仅是奇妙的、相似的感觉,更是发自内心的感觉。而人的心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既然心可以改变,那么喜欢和爱,也就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如果你心中认为你是爱他(她)的,你就会用对待爱的态度来对待他(她),这样日久天长、潜移默化,你就真的会爱上他(她);如果你心中认为你仅仅是喜欢,那么你就会有意无意与他(她)保持一定的距离,你们之间的关系就会停留在某一阶段,难以进行更深的交往。

这样说来说去,似乎有些矛盾了:有时候觉得爱,原来是喜欢,觉得喜欢,原来却是爱;有时候觉得爱,就真的是爱,觉得喜欢,就真的喜欢。无怪乎许多人分不清这两种感觉了。也恰恰是因为难以分清,才愈发增添了神秘感,让人欲说还羞,欲罢不能。喜欢的感觉,爱的感觉,本来就是说不清,道不明,真要是看清楚、想明白了,也就索然无味了。

到底是先有喜欢,还是先有爱?

毫无疑问,爱是人类最深刻的情感之一,爱的基础是喜欢,并且爱比喜欢更成熟、更复杂。那么,是不是就可以说,先有喜欢后有爱呢?

也许可以。若想认识爱、了解爱,总要经历过许多事,遇见过许多人,等到拥有了足够的人生阅历之后,才能领悟到爱的真谛。在这个过程中,人会逐渐变得成熟,将那种淡淡的喜欢,转化为深深的爱。若要遇见爱,先要懂得爱,如果只知道如何喜欢,却不明白如何去爱,结局往往是有情人不成眷属。

也许不可以。有可能你第一次遇见的人就是你此生最爱的人,不管你之后遇见多少人,都只会停留在喜欢的程度。心,是很小很小的,小到只能容纳一个人,那扇上了锁的心门永远不会再向其他人敞开。就好像刘秀爱上阴丽华一样,从一开始就下定了此生相许的决心。无论他再遇见多少人,经历多少事,都无法动摇他的信念。

说到这里,似乎又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了:也许可以,也许不可以,那到底还能不能得出一个确切的答案?

答案是不能。就好像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有些问题永远找不到答案,就算有也只能是模棱两可的答案。所有人都想看清楚,但所有人都看不清楚。

喜欢的人可以有很多,甚至街边拐角处偶然相遇的某人都能让你怦然心动;爱人只能有一个,与你风雨同舟携手同行每天同睡一张床。正如一首歌所唱的那样:“有的人说不出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

刘秀是一个重感情的人,他和郭圣通生活了这么多年,毕竟还是喜欢郭圣通的。如果不喜欢,他不会和她生下五个儿子,不会留给她一个太后之位,不会给她和她的族人这么多的额外照顾。但是,刘秀为她做的再多,对她的感情也仅仅是喜欢而已。自始至终,刘秀的心里都只有阴丽华一人,刘秀对郭圣通越好,郭圣通心里就越失落,就越觉得无法面对刘秀——有时候,关怀也是一种伤害。

你比我更清楚

你对我多好

多温柔

多认真

不构成爱我的资格

除非你只看着我

想着我

只有我

爱本来就该独一无二

——SHE《爱我的资格》

我们都喜欢听情歌,不仅仅是因为歌手的唱功了得、声音动听,更是因为歌词的内容让我们感同身受,引发了我们的强烈共鸣。一首能够洞穿灵魂、震撼人心的歌,就是最好的歌。假如郭圣通穿越时空两千年,听到了这首《爱我的资格》,我想,她一定会潸然泪下吧。

亲爱的读者,我必须承认,虽然我说了这么多,但实际上我对爱与喜欢一无所知。因为不知道、不了解,所以,我才对自己不断发问,通过思考这些问题,来寻求最终的答案。正如在小说的序言,我自己所写的那样:“写这部小说,并不是因为我有多了解女人,事实上,正是因为我不了解女人,所以我才决定写这部小说。我希望能够在写作的过程中,通过研究女人的历史,从而对女人产生一定的了解。”

不知道爱情,不了解女人,正是对我感情生活的真实写照。事实上,若不是因为某段恋情无疾而终,我是绝不会想到要写什么历史小说,研究什么女人的。在认识她之前,我从来都是疯疯癫癫没心没肺的,在认识她之后,我就无可奈何地陷入了悲观与彷徨。我分裂出了两个人格,一个暴露在阳光下,一个躲藏在黑暗中,一个与人嬉笑打闹,一个独自黯然神伤,一个是原来的我,一个是因为她而产生的我。这两个人格,也同时出现在我写的小说当中,如果你看了我的小说,笑到肚子痛,说明你看到的是原来的我;如果你在某些历史的缝隙中,听见了我的一声叹息,那就说明你注意到了另一个我。

如果要找一个人来相比的话,我觉得,我跟惠帝刘盈很像。同样的年龄,同样的迷惘与彷徨,同样的夜不能寐辗转难眠,同样想要寻找情感的慰藉,却一无所获……

一直都很喜欢看《火影忍者》,里面的一句话,让我感慨颇深:人活着本来是没有意义的,但是活下去的话,说不定会遇见有趣的事——如你遇见这朵花,如我遇见你。

是啊,人活着本来是没有意义的,地球少了谁都照样转。但是,我依然要好好活下去,去遇见许许多多有趣的人和事——要求不高,快乐就好。

第三章 历史名人

盛世光景:大唐诗人李白和他的女人们

曾经有朋友问我:什么样的女人才配得上李白?我说:要做李白的女人,要么是宰相人家的孙女,要么就是风华绝代的佳人。

男人和女人的关系无外乎两种,一种婚内关系,一种婚外关系。而李白则是婚内婚外兼而有之。

我们先讲李白和女人的婚内关系。对于一个有婚史的男人来说,讲他的男女关系,当然不能不讲婚内关系。况且李白和女人的婚内关系非常传奇。

李白到底有几个太太?李白的铁杆粉丝魏颢说李白有四个太太:

白始娶于许,生一女一男曰明月奴,女既嫁而卒。又合于刘,刘诀。次合于鲁一妇人,生子曰颇黎。终娶于宋。(《李翰林集序》)

魏颢和李白有过面对面的交往。他们两个见面是在天宝十三载(公元754年),这一年,李白54岁。这说明李白54岁之前,就结了四次婚。李白一生先后娶过四个太太,临死之前,和第四位太太还保持着合法夫妻关系。

这一段话里有两个问题,涉及文献学知识。可能有两个字是衍文。我们看,“白始娶于许”,娶了一个许氏夫人,“生一女一男曰明月奴”,名字只有一个——明月奴。为什么生了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明明是两个人,却只有一个名字呢?说明“一女一男”四个字有问题。问题在哪儿?郭沫若说“一男”两个字是多出来的,也有学者认为“一女”两个字是多出来的。我同意郭沫若的看法,这“一男”恐怕是多出来的。

这段文字的最后一个字,恐怕也是错的。先说“始娶于许”,我们就注意到这个“许”,不是地名,而是姓氏。“终娶于宋”的这个“宋”字,应该是“宗”。“宗”字和“宋”字太像了。这在文献校勘学上,属于形近而误。

按我的意见来读魏颢的这段话,应该处理成这样:

白始娶于许,生一女,曰明月奴,女既嫁而卒。又合于刘,刘诀。次合于鲁一妇人,生子曰颇黎。终娶于宗。“女既嫁而卒”,理解起来也有问题。到底是女儿死在嫁人之后,还是夫人死在女儿嫁人之后?还是母女两个都死了?不大好判断。但最后是“终娶于宗”,绝无问题。

魏颢的这段文字材料应该是最可靠的。有些人认为“次合于鲁一妇人”不对,是多出来的,李白并没有这个三太太。可是一千年之后的人,你再怎么想,你再说这里面可能不对,都说服不了我。我相信魏颢的记载是可靠的。我可以把李白的诗文集里所有和太太有关的作品全找出来,证明李白有四次婚姻,而且分别在什么时间结婚,我们也可以大概判断出来。

先来说说李白的相思。像李白这样一个风华绝代的人,如果我们讲他和女人之间只有功利性,那岂不是让我们太失望了?可是李白写相思的作品少得可怜。

当我读到《相逢行》这首诗的时候,心花怒放。李白的这首乐府诗,写得非常香艳:

朝骑五花马,谒帝出银台。秀色谁家子,云车珠箔开。

金鞭遥指点,玉勒近迟回。夹毂相借问,疑从天上来。

蹙入青绮门,当歌共衔杯。衔杯映歌扇,似月云中见。

相见不得亲,不如不相见。相见情已深,未语可知心。

胡为守空闺,孤眠愁锦衾。锦衾与罗帏,缠绵会有时。

春风正澹荡,暮雨来何迟。愿因三青鸟,更报长相思。

光景不待人,须臾发成丝。当年失行乐,老去徒伤悲。

持此道密意,毋令旷佳期。“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我们都知道李白喜欢五花马。“谒帝出银台”,是说他看完天子,离开皇宫后,遭遇了一场艳遇。“秀色谁家子,云车珠箔开。”——谁家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还开着红色的“跑车”呢!“金鞭遥指点”,是美女在告诉他到哪个地方去。“疑从天上来”,体现了李白的个人喜好,他特别喜欢说“天上来”,因为他觉得自己就是天上来的,看到美女也说人家是天上来的。“蹙入青绮门,当歌共衔杯。”是说他们一起玩乐,还有卡拉OK、歌舞表演。“衔杯映歌扇,似月云中见。”是形容这个漂亮的女孩子好像云中的月亮,李白最宝贵的东西是月亮,碰到一个心仪的美女,就把她也比作月亮。

但是这场艳遇太奇怪了。你看好不容易把门关上了,而且里面还有歌舞表演,多香艳啊。但写到后面,突然一转:“相见不得亲,不如不相见。”很伤心,不知怎么回事,见了一次后就不能再见面了。“相见情已深,未语可知心。”——还没开口,我就知道你心里想什么。“胡为守空闺,孤眠愁锦衾。”——你为什么一个人独守空房呢?“锦衾与罗帏,缠绵会有时。”是说如果我们俩在一起多好啊。“春风正澹荡,暮雨来何迟。”“春风”代表思春,“暮雨”暗示男女之事。李白是有想法的。“愿因三青鸟,更报长相思。光景不待人,须臾发成丝。”是说现在我还身强体壮,你也青春美貌,为什么不能巫山云雨呢?“当年失行乐,老去徒伤悲。持此道密意,毋令旷佳期。”李白最后还说:我们还是再找个机会,一起缠绵吧。

太明显了,这绝对不是写给老婆的,这不可能是夫妻关系。这个女人到底是何方神圣?如果是个小妓女,李白很容易搞定她。莫非是有夫之妇?她丈夫是出门了,还是死了呢?难道是一个女道士?她家里怎么搞得跟豪华夜总会差不多呢?我们不好说这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但有一点我们可以肯定,就是这首诗里有刻骨铭心的相思。在李白所有的诗文中,写对女子刻骨铭心的感情,而且是出于恋情的,只有这一首。这是一种缠绵悱恻而又神秘的相思。

李白在作品中从来不避讳他和小妓女的关系,在他的某些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和女道士,乃至良家妇女,也有很暧昧的关系。

李白的第一大偶像是谢安。魏颢在《李翰林集序》中说:

间携昭阳、金陵之妓,迹类谢康乐,世号为李东山,骏马美妾,所适二千石郊迎,饮数斗醉。

昭阳是汉代的宫殿名,赵飞燕曾经住在里面。金陵,是六朝佳丽地。就像我们现在说美女都集中在北京的后海,还有上海的茂名南路、衡山路。李白带着漂亮的小妓女,像谢康乐那样悠哉悠哉。谢康乐,就是谢灵运,因为他不但是大诗人,而且喜欢到处旅游,所以是驴友李白的一个偶像。“世号为李东山”一句,说中要害了。世人给李白起了个外号,叫“李东山”。“东山”这个号怎么来的?东山就是谢安啊。

谢安是伟大的政治家,是魏晋风流的代表人物。但谢安最让李白艳羡的就在于他带了一群小妓女,跑到东山去隐居。李白一心想做第二个谢安,所以他选择了隐居,但光隐居不行,那只是半个谢安,怎样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谢安呢?就是要一面隐居,一面整天和小妓女泡在一起。而且要跟哪个地方的小妓女泡在一起呢?要跟金陵这个地方的小妓女泡在一起,这样才是谢安。

金陵是跟李白关系最密切的一个地方,也是李白诗里写得最多的一个地方。金陵,就是现在的南京。李白的南京情结、李白与南京,可以做一篇非常完整的文章。李白何以对金陵这个地方情有独钟?一是因为他有严重的南北朝情结。我们讲纵横家的时候也讲了,李白追随永王璘,就是想以南京为根据地建功立业。而且当他变成政治犯的时候,还代宋若思上表,让唐肃宗迁都金陵。另外一方面,就是李白想和谢安一样泡几个金陵小妓女。东山携妓图明郭诩李白从四川出来,很快就到了金陵,然后和金陵有了不解之缘。李白去过金陵很多次,他诗里写的女子,尤其是和他有过感情或性接触的女子,以金陵一带的为主。

李白有一组诗,题目叫《越女词》,共五首,我猜测这是李白初到金陵一带时写的。可能有人要说,“越”不就是浙江吗?别急,我们且将这五首绝句慢慢看来。

其一:

长干吴儿女,眉目艳新月。

屐上足如霜,不著鸦头袜。

我认为这首诗可能是李白早期到金陵时写的,里面反映了两件事:一、李白吴、越不分;二、李白有恋足癖。

虽然李白是个天才,但他在某些方面还是比较弱智。诗的题目叫《越女词》,可是第一句就说“长干吴儿女”,“吴”是苏南,“越”是浙江,这说明李白吴、越不分。而且他在前面又加上“长干”二字。李白自己写过《长干行》,长干是地名,在金陵城的南边。现在去南京,还能找到这个地方,秦淮河再往南,出了中华门,有个地方叫长干里,还有长干桥。此外,吴的中心区域是苏州,而不是南京,但李白可不管这些。

李白对“长干吴儿女”的感觉是“眉目艳新月”。李白的月亮,除了给他自己用,给他自己的妹妹用,给他的偶像用,然后就是给美女用。新月一样明艳的女子,是李白对女人最好的赞美了。他对这个地方的女子,印象最深的是什么?是脚。这又暴露了李白一个很奇怪的爱好——李白有恋足癖。这可不是我给他罗织罪名,是李白自己说的——“屐上足如霜,不著鸦头袜。”李白跑到吴地一看,发现这个地方的女孩子都不穿袜子,她们的脚好白啊!李白看得呆住了,从此心里想的都是金陵女子。

这组诗的题目叫《越女词》,越女是很有名的。李白的小跟班杜甫写过一首诗叫《壮游》,其中有两句:“越女天下白,鉴湖五月凉。”从中能看出唐人对江南女子的看法。“越女天下白”,女人为什么要美白呢?白了就好看啊!俗话说“一白遮百丑”,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是这么判断的。李白和杜甫看女人的角度不一样,杜甫看人家的脸,李白就死盯着人家的脚看。不穿袜子的脚,白如霜雪,李白就看呆了。可见,李白是有恋足癖的。

其二:

吴儿多白皙,好为荡舟剧。

卖眼掷春心,折花调行客。

从这首诗不难看出,这些女子不但长得白,还很活泼——“好为荡舟剧”。现在到秦淮河上还是这样,还有许多小舟。吴姬操舟感觉非常好,明末的时候,“秦淮八艳”就乘着小舟在河上荡来荡去。唐代诗人中年纪稍微比李白大一点儿的,比如崔颢,写《长干曲》也是这样描述。李白初到江南,印象最深的就是江南的女孩都不穿袜子,脚特别白,水又暖,在水上划船,还把洁白的脚放在水里。这些女子的眼睛特别活,会勾人。李白后面就招认了,他怎么说?“卖眼掷春心”。“卖眼”这个词,用得多好啊!那个脚特别白的南京女孩子很会划船,更重要的是她的船和你的船擦边而过的时候,她会用眼波勾你一下。还不止如此,她还要“折花调行客”,主动调戏你。李白调戏女道士,他自己就觉得是极其幸福的事。可是更幸福、更让他难忘的,是他一到南京的时候,被那脚特别白,特别活泼,眼波又会勾人的女子主动调戏。这些恐怕是职业女郎。我们再想一想,李白一到南京,为什么三十多万那么快就都花完了?他自己说是组织黑社会花掉的,我估计一部分是花到青楼里去了。

其三:

耶溪采莲女,见客棹歌回。

笑入荷花去,佯羞不出来。

这女孩子不但会勾人,而且还很有技术含量。南方女子,她除了调戏你,还让你有种想搭又搭不上关系的感觉。就像李白《相逢行》诗里写的“相见不得亲”。见到李白了,人家就笑着躲进荷花丛里去了。李白在外面等她出来,但是她假装害羞不肯出来。

其四:

东阳素足女,会稽素舸郎。

相看月未堕,白地断肝肠。

东阳也是南方的一个地名。李白讲女孩子漂亮,主要就是脚白。“素舸郎”就是李白自己,自己划着船去找人家。因为长干那个地方大家都划着船,崔颢《长干曲》里写“停舟暂借问,或恐是同乡”,南京的女孩子特别会调人,故意把船划近了跟你搭腔,套磁,说看看咱们是不是老乡。李白是一个异乡人,更要被她们善意地揶揄和调戏了。李白初到江南,看见漂亮的女孩子,不穿袜子,脚很白。人家调戏他,他就跟踪。人家躲到荷花丛里去了,到半夜才出来。“相看月未堕”,明月之夜,跟脚特别白的女孩子在一起,好幸福啊。可是这样的女孩子你只能看却得不到的话,那可就要“悠哉悠哉,辗转反侧”,连肝肠都会愁断了。李白一到南京,就被金陵女子俘虏了。

其五:

镜湖水如月,耶溪女似雪。

新妆荡新波,光景两奇绝。

读这首诗,整个的感觉就是惊呆了。江南的水也白、月也白,女人的脚,比雪还白。而且她们穿得那样艳丽,驾着小舟在水上荡来荡去。“新妆荡新波”的两个“新”字,用得很到位。李白来金陵之前,从没见过这样的景象。完全是第一次见,有惊艳的感觉。

李白还有一首诗,叫《浣纱石上女》:

玉面耶溪女,青娥红粉妆。

一双金齿屐,两足白如霜。

李白到过南京之后,脑海里经常出现的就是金陵女子白如霜雪的一双脚。《浣纱石上女》就是写一个洗衣的女子。第一句说人家脸白,第二句说人家洗衣服的时候,穿的也跟时装模特似的。但李白印象最深的,还是“一双金齿屐,两足白如霜。”他盯着人家看,不是看脸,而是看脚。“一双金齿屐”,好华贵的,这女孩子哪里是去洗衣服,分明是去T台走秀啊。“两足白如霜”,一双玉足就把李白给征服了。

因为受谢安的影响,李白本就有金陵情结,一去金陵,就被女子白如霜雪的脚给征服了。从此他就和南京女子结下不解之缘。南京的女孩子那么白,而且连袜子都不穿,还特别会调戏人,眼波勾人魂,李白完全沉醉在那儿了。

李白的作品里还提到过一个叫金陵子的人。“金陵子”,就是金陵女子,她的身份恐怕不是良家妇女,而是青楼女子。李白有一首七言歌行《示金陵子》,写得非常好:

金陵城东谁家子,窃听琴声碧窗里。

落花一片天上来,随人直渡西江水。

楚歌吴语娇不成,似能未能最有情。

谢公正要东山妓,携手林泉处处行。

南京城的东边是玄武湖和紫金山,金陵子就住在附近。李白偷偷站在外面听人家弹琴,然后用一句非常漂亮的话来形容这个女子:“落花一片天上来。”李白要讲一个东西好,就说这东西是天上的。要么是月亮,要么就是“落花一片天上来”。我李白是谪仙人,你就是一瓣从天上飘下来的花。“楚歌吴语娇不成”,金陵子说的自然是吴侬软语。“似能未能最有情”,李白说吴侬软语的腔调我模仿不来,但是金陵子说话怎么那么有味道呢!再往后面,李白就原形毕露了。他泡妓女,也始终不忘身份。李白的身份就是“李东山”,就是当代谢安。“谢公正要东山妓,携手林泉处处行。”我,当代谢安李太白到了南京,光隐居是不行的,我还需要找一个小妓女,手拉着手走出去,让人家看到,人家才会承认我是谢安。

金陵子带给李白两方面的满足,性爱的满足之外,还有一个自我认同的满足。有了金陵子,李白更加觉得自己是当代谢安了。是英雄,一定要有美女相伴的。当代谢安,怎么可以没有美女呢?最后两句暴露了李白的用心:我要把那么美丽的金陵子带出来,我要拉着她的手到处去走一走,让大家都来瞻仰,看看我到底是不是当代谢安。

李白也确实这么做了。他写了一组诗给一个叫卢六的朋友,题目是《出妓金陵子呈卢六》,一共有四首。当然,这几首诗还是写他的谢安情结,从第一首就可以看出来:临戴进谢安东山图(局部)明沈周安石东山三十春,傲然携妓出风尘。

楼中见我金陵子,何似阳台云雨人。

诗的前两句说:谢安在东山隐居三十年,拉着小妓女很骄傲地走到地球人面前。后两句说:哥们儿,看看我的这位金陵子,你卢六说句良心话,她跟宋玉写的那个和楚王梦中相会的巫山神女比,谁更好?金陵子,想必美艳过人,风情万种。李白找金陵子,并把她带出来给人看,最大的目的是为了夸耀。李白借这首诗对他的朋友卢六说:哥们儿,你看,金陵子归我了吧?我不是当代谢安,谁是呢?这就是李白的虚荣心。他还总是强调“小妓女”,这个“小”不是我加的,是李白自己加的。且看这组诗的第二首:

南国新丰酒,东山小妓歌。

对君君不乐,花月奈愁何。

人生不就是美酒佳人吗?我们身在南国,饮的是最好的美酒,而且有最美艳的金陵子陪我。如果这还不是人生的快乐,那人生还有什么快乐呢?

我们可以把李白和金陵小妓女的关系做一个剧情还原。如果把李白和金陵小妓女的诗歌都找出来,排个次序,就会发现一些很有趣的联系。

李白有首诗,题目是《陌上赠美人》。“陌上”就是路上,当然这不是普通的路,是像现在的北京后海或者上海茂名南路那样的酒吧街,李白和一个美女狭路相逢,电光火石,眉目传情:

骏马骄行踏落花,垂鞭直拂五云车。

美人一笑褰珠箔,遥指红楼是妾家。

第一句点出是在春天。第二句说美女乘着豪华车,车上还有帘子,她掀开帘子看到李白,感觉李白腰包很鼓,是自己的目标对象。第三句说美女掀开车帘子,对着李白一笑。第四句说美女指着远处的红楼说,那里就是我的家,欢迎你过去坐一坐。“遥指红楼是妾家”这一句,有的版本写作“遥指青楼是妾家”,其实没有本质差别,这个红楼就是青楼,就是“夜总会”。去了“夜总会”,当然要花钱的,而且消费还很高。李白另有一首题为《对酒》的诗,交代得很清楚:

葡萄酒,金叵罗,吴姬十五细马驮。

青黛画眉红锦靴,道字不正娇唱歌。

玳瑁筵中怀里醉,芙蓉帐底奈君何。

我们把这两首诗排在一起,一剪接,就特别有意思。那女的不是告诉李白说:前面那个挂着很多红灯笼的青色的楼就是我家,你去那儿找我吧。李白就去了。去了之后,两个人就喝酒。喝的什么酒呢?葡萄酒,进口的,很贵。用什么杯子喝呢?金叵罗。这可不是谁都能消费得起的。这个女的,怎么看都像是一个“酒托”。现在北京、上海的酒吧都有“酒托”,专门用色相勾引男人到酒吧喝最贵的酒。那个“酒托”小妓女长得怎么样呢?“吴姬十五细马驮。”“吴姬十五”,请注意她的年龄,15岁的南京小姑娘啊,刚刚长成。“细马驮”,说明她用的是细马香车,这女孩子的小“跑车”可是“宝马牌”的。“青黛画眉红锦靴”,李白有恋足癖,可到夜总会去了,看不到人家的脚,只看见人家穿了红色的靴子,用青黛色画的眉毛。“道字不正娇唱歌”,这句跟前头讲到的《示金陵子》大有关系。《示金陵子》里面不是讲“楚歌吴语娇不成,似能未能最有情”吗?这个“酒托”,15岁的吴姬,只怕就是金陵子了。李白虽然是从四川出来的,但他在外面混了很多年,普通话讲的好,听吴侬软语不太习惯。况且人家女孩子年纪又小,又会故作娇羞。“道字不正娇唱歌”,她用吴侬软语唱上一曲,李白就醉倒了,不知那一夜喝了多少酒。酒喝完了干什么?这不是一般的“酒托”,喝完了就把李白留下来了。后面写了,“玳瑁筵中怀里醉”,李白喝醉了,这个15岁说吴侬软语的女孩子就到他怀里去了,然后就是“芙蓉帐底奈君何”,两个人干了什么,我就不说了。

几首诗放在一起,就是一幕情景剧:李白和金陵子怎么相见的?路上碰见的。金陵子掀起帘子说:去前头最豪华的那栋楼,我在那儿等你。李白就去了。去了之后,就喝最好的葡萄酒,用最好的酒器来喝,喝完之后还给李白唱歌。李白喝高了,她就钻到李白怀里去了,两个人就好上了。

金陵子,并不是人的姓名,并不是姓“金”,名“陵子”,只是一个代号,表明她是金陵的女子。在所有的金陵女子中,李白只提到过一个人的名字,这个人是段七娘。如果要把李白的故事拍成电视剧,或者写《李白传奇》,就一定要有一章叫“金陵女子段七娘”。

李白有首诗叫《赠段七娘》:

罗袜凌波生网尘,那能得计访情亲。

千杯绿酒何辞醉,一面红妆恼杀人。

凌波微步,罗袜生尘,这是曹植当年见到洛神的感觉。李白见到这样的美女,当然要跟她缠绵了。你看后面马上说“千杯绿酒何辞醉”,又喝了很多好酒,这个女孩子明摆着是“酒托”,而且还“出台”了。“一面红妆恼杀人”,不就是“芙蓉帐底奈君何”吗?“恼”字用得好啊,恰如其分地说出了李白见到绝世美女,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的感觉。宋代大诗人黄庭坚写水仙花,有一句“坐对真成被花恼”,这个“恼”,就是因为太爱了,爱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捧在手里也不行,含在嘴里也不行,李白对段七娘,就是这样的一种感觉。

对于段七娘,李白可是动了真感情的。他有首诗,叫《代别情人》,大概就是写给段七娘的:

清水本不动,桃花发岸傍。桃花弄水色,波荡摇春光。

我悦子容艳,子倾我文章。风吹绿琴去,曲度紫鸳鸯。

昔作一水鱼,今成两枝鸟。哀哀长鸡鸣,夜夜达五晓。

起折相思树,归赠知寸心。覆水不可收,行云难重寻。

天涯有度鸟,莫绝瑶华音。

李白已经管人家叫“情人”了。“清水本不动,桃花发岸傍。桃花弄水色,波荡摇春光。”这四句不妨看做比兴,李白说:一般女子很难打动我,只有艳若桃花、风情万种的美女才配得上我。“我悦子容艳,子倾我文章。”我看你很美丽,你看我是才子,郎才女貌,所以我们俩就好上了。但是这首诗后面写到了分离,大概是因为李白后来又到别的地方去做驴友,两个人不在一起了,但是李白还是很想她,诗也写得一往情深。

上面讲到李白和金陵女子的交往,虽然人家可能是“酒托”,让李白花了钱,而且人家是做生意的,陪李白是“职业道德”。但职业背后,也还是有感情的。李白和妓女的关系,不只是肉体和钱财的交换。

这就引出来一件事,我认为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一夜情。李白的爱情诗里,有一首《杨叛儿》:

君歌杨叛儿,妾劝新丰酒。

何许最关人?乌啼白门柳。

乌啼隐杨花,君醉留妾家。

博山炉中沉香火,双烟一气凌紫霞。“乌啼白门柳”一句,明确指出故事发生在金陵。白门,就是金陵的西门。有人认为这是单纯的乐府诗,未必写李白自己的事情。我不赞同。《杨叛儿》这个题目是乐府旧题,属《清商曲辞·西曲歌》。《旧唐书》和《新唐书》的《乐志》里都提到“杨叛儿”的本事:说南朝萧齐隆昌年间,有个太后守寡,但她喜欢一个女巫的儿子,这个人叫杨旻。杨旻从小生在宫中,太后看着他长大,越长越好,长成了一个莲花般的少年,就和他好上了。太后爱上了女巫的儿子,但这种爱情是不能长久的。纸包不住火,最后事情败露,太后失去了杨旻,而且地球人都知道了这件事。所以民间童谣就唱:“杨婆儿,共戏来所欢!”可能因为小朋友吐字不准,大家听成了“杨叛儿”。这就是“杨叛儿”典故的由来。这个故事很香艳,又很感伤,流传开来之后,题材很受文人青睐。《乐府诗集》收录《杨叛儿》古辞八篇,其二写得很好:

暂出白门前,杨柳可藏乌。

欢作沉水香,侬作博山炉。

李白的诗就是从这儿来的,但是优美过之。古人有拟乐府的习惯,未必有几分真情,但李白的这篇,却是写实的。多情的诗人邂逅了一位绝代风情的女子,估计就是金陵女子段七娘吧,两个人尽欢之后,李白就代这女子写了首诗,留作纪念。

诗虽然是代小妓女写的,但情却是李白自己的,或者说是李白和小妓女所共有的。大诗人就是大诗人,擅长比兴手法。李白决不像阿Q那样直白,说“吴妈,我想和你睡觉”。李白是以女子的口吻,来写这首诗的。“君歌杨叛儿,妾劝新丰酒。”看来李白很喜欢唱卡拉OK。魏颢说过李白在宴会上喝多了酒,就喜欢作歌舞表演。陪李白的金陵小妓女又惯会劝酒,李白很快就喝高了。酒是色媒人,既然喝高了,自然要演“芙蓉帐底奈君何”的。

李白再往下写,镜头就处理得很艺术化:“何许最关人?乌啼白门柳。乌啼隐杨花,君醉留妾家。”白门之外,最著名的就是柳树,柳树里都是鸟儿,我们只能听见鸟儿在那里叫,但看不到鸟儿。这是李太白版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横竖别人又看不见,你李东山又喝醉了,就留在我这里和我一起睡呗。“博山炉中沉香火,双烟一气凌紫霞”两句,自然是从乐府古辞“欢作沉水香,侬作博山炉”化出。“欢作沉水香,侬作博山炉”,是典型的小儿女口吻。“欢”指情郎,“侬”是自指。博山炉就是古人熏香用的炉子,沉水香是一种很名贵的香。如果你是熏香,我就是那个香炉,我要把你装在里面。这个比喻很好,换成我们这个时代的话语,就是:“你是鼠标,我是鼠标垫。”说得很感人啊。李白在这两句的基础上,推陈出新,艺术境界更胜一筹——李白不是直接说出来,而是用镜头来表现。“博山炉中沉香火,双烟一气凌紫霞。”是用外视角来看的。博山炉有两个孔,烟从两边出来之后,往天上升,又合成一股。连博山炉中冒出的两缕烟,都要缠在一起,你和我还能分开吗?

这首诗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拟乐府,因为它可以和李白在金陵的其他作品联系起来,而且感情相当深厚,有太多李白个人的感受融入其中。

我们且来分析一下:

不就是一个嫖客到“夜总会”跟一个妓女过了一夜吗?一个未必得志,或至落魄的读书人,邂逅了一个寻常的妓女,一夜风流。这相逢很偶然,只是片刻的欢娱,从此后,或许天各一方,再不相见。这事件也太寻常了,几乎每一天都有同样的故事在上演。甚至是男女主人公,在不同的场合,与不同的对手来演出这一幕。

然而,偏偏当事人是李白,诗人中的诗人。偏偏又是以最美的方式来叙述,用花一般的语言。于是,寻常的事件不再寻常。超凡脱俗的诗仙,以其特有的纯真来看这世间,于是世间的一切,皆沾染上诗仙的色彩,变得明亮、有韵致。也许只是个寻常女子,然而她有她的真情与妙处,她给了诗人无尽的奉献,足以感动妙赏的诗人。在那一刻,诗人看到这女子光辉的一面:明亮的品质、不俗气。于是,这两个当事人,不再是一夜云雨的寻常男女。他们为真情感动。感情在此中净化,在此中升华,用诗的语言叙述出来,打动每一颗心。

李白和普通人的不同,和一般诗人的差别,就在于他的超世性。他能从尘埃之中开出青色的莲花,他有水晶一般的赤子之心。

若是寻常的嫖客,或许会轻看了妓女,李白决不这样。他的心灵远离世俗,独具妙赏,能在风尘中看见纯真。禅宗有首开悟诗说:“我有明珠一颗,久被尘劳关锁。今朝尘尽光生,照破山河万朵。”这就是青莲出尘埃的感觉。赤子之心、纯真之心,在红尘之中,刹那间得到升华,然后有一种大美和灵光,在李白的诗中体现出来。

为什么如此美丽?因为李白是诗仙,他在此刻获得了超世感。虽只是烟花场中的萍水相逢,李白却有如此美好的感情,竟写出了这样神奇的诗篇。这正是诗仙的不可及之处。顾城有句名诗:“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明亮的是我们的双眸,更加明亮的是诗人的赤子之心。

李白是红尘中人,做的也是俗事。在寻常人做的寻常事里,他的体验、他的感悟,却和普通人截然不同。《杨叛儿》记录的是中国文化史上最伟大的一夜情,也是李白之所以成为李白的独特体验之一。

伟大的诗人,一定有伟大的爱情。

近水楼台:倭寇打劫中国路过台湾来回抢

说倭寇入侵,那真是从元朝中期至明朝末年,一笔绵延了二百多年的血债。

血债的源头还在日本,从元朝中期开始,中国正“天下一统”的时候,日本却进入了内战不休的“战国时代”,“天皇”成了摆设,诸侯们割据一方相互攻打,本身又穷外带战乱,土匪强盗们更“放了羊”,就有大批海盗们结伙每年到中国沿海打家劫舍,这些人就是“倭寇”,他们穷凶极恶,每到一处皆大肆烧杀抢掠,到元末的时候中国也天下大乱,各处起义四起,元王朝疲于应付,海防自然也顾不上,倭寇们每次打劫也就越发“占便宜”,便宜占多了,不少日本诸侯也眼红,纷纷组织自己麾下的正规军来中国沿海“发财致富”,中国沿海的海盗们也纷纷与之勾结。于是从元末开始,倭寇侵扰的规模与破坏力都连年扩大,几乎到了越演越烈的地步。

台湾自然也难幸免,台湾岛位于日本列岛南部,对于倭寇来说本身就是“近水楼台”,起先台湾“原住民”多,经济比较落后,外带元王朝在澎湖地区有“巡检司”,经常能截击倭寇海盗船队,“油水少”又“风险大”,倭寇起先也就很少来。后来元末大乱,原本驻在“澎湖巡检司”的元朝军队,被陆续调往内地平叛,所谓“巡检司”早就名存实亡,此时中原内地战乱不休,不少沿海居民纷纷迁至台湾避乱,人多了经济也渐渐繁荣,“油水多”又“风险性”低,倭寇就渐渐来得多了。《元史》上关于倭寇第一次侵扰台湾的记录,是元朝至正十三年(公元1353年),数千倭寇窜犯澎湖列岛,毁弃元朝“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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