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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6 03: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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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浙江省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

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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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打击走私纪实

浙江打击走私纪实试读:

序言

走私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走私扰乱了经济秩序,冲击了国内产业,毒化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国家利益。打击走私,浙江向来决不手软。改革开放30年来,为守住国门,浙江大地上持续掀起声势浩大的反走私斗争。一件件走私大案要案得到查处,一批批走私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严惩,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大规模走私活动被有效遏制,进出境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为浙江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省是海洋经济大省,沿海地区是国家安全的屏障,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安全的任务十分繁重。随着我省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开放型经济发展迅速,加强打击走私工作,对于维护国家主权、扩大对外开放、维护沿海地区经济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浙江省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精心组织编写了《浙江打击走私纪实》一书,以时间为“经”,以重要事件为“纬”,真实记录了浙江省30年来打击走私的重要会议、重要事件和重要案件。以案说法,内容丰富,情节生动,针对性强,可读性高,寓意深刻,是颇具特色的反走私宣传读本。

浙江省副省长钟山

二〇〇八年七月九日

引言

20世纪70年代末,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国进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

振兴中华,强国富民,让中华民族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前列,是亿万中国人世代不变的执著追求。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的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如同清新的春风迅速吹遍大江南北、长城内外。春风化雨,万物复苏,亿万中国人建设社会主义强国,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和智慧如火山喷发,奔涌而出,汇聚成巨大的时代潮流。一切僵化、陈腐、封闭的思想观念被破除,一切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被冲破,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急速向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变轨、转型。除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之外,三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各种所有制企业比肩而立,共生共长。经济发展成果、效益指标成为检验劳动业绩的硬道理。效率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等时新观念,催促着社会朝着新方向大踏步迈进,全国面貌生机勃勃、日新月异、欣欣向荣。

紧随对外贸易的扩大和各种贸易形式的兴起,新中国成立以来相对安静的国门突然间变得车水马龙、热闹非凡。国外日用商品、原材料、机器设备,特别是一些国内少见、稀缺的俏销商品,源源不断进入国门,市场活跃,需求旺盛。然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从计划经济体制进入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是前无古人的,肇创维艰,机遇与挑战并存,成就与风险共生。改革开放为国民经济发展以无尽的动力,同时也给一些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的人有了可乘之机。不法商人、违法犯罪分子乘国家在监督管理的思想理念、政策法规、方式手段、力量组织等方面相对滞后之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假冒伪劣、偷税漏税、诈骗、走私不一而足,其中走私成为改革开放过程中最为严重的经济犯罪活动之一。

境内外走私分子和走私集团为谋取暴利,遥相呼应,采取种种非法手段,猖狂走私实属历史罕见。从20世纪80年代初直至90年代中期,先后出现三次大规模全国性走私风潮,价值数十亿至数百亿元的货物公开或半公开向中国沿海地区走私倾销,给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巨大冲击,严重干扰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更为严重的是沿海个别地区地域性、群体性走私泛滥成灾,走私与一些单位、一些官员的腐败相联系,官商勾结、沆瀣一气,危及党和国家政权基石的稳固,若听之任之,将自毁长城。

面对走私严峻局面,共和国不得不一次再一次开展全国性反走私斗争,坚决打退走私分子的猖狂进攻。党中央、国务院深识走私的严重危害性,以坚强的决心、果断的措施,动员和调集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海上抓、岸边堵、陆上查、市场管、处罚严,连续不断组织全国性、区域性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遏制了一次又一次走私风潮,严惩了一批又一批走私罪犯和腐败分子,反走私斗争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浙江地处东南沿海,是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带,浙江社会经济获得迅猛发展的先机,自然成为全国走私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和全国反走私重点省区之一。海关、公安(边防)、工商、烟草专卖管理等部门密切协作,严格贯彻党和国家反走私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全国统一部署与要求,坚持不懈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实施综合治理,不断发展和巩固反走私斗争成果,有效维护了浙江改革开放,建设现代化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浙江“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历史性重要贡献。

浙江反走私斗争三十年风雨征程,历尽艰辛,波澜壮阔,成就辉煌。经过严酷斗争的洗礼,浙江缉私队伍由弱变强,广大缉私人员赤心奉国,坚守国门,在波涛滚滚的大海,在繁忙的海空口岸,在川流不息的铁路、公路、水路,在稠人广众的闹市与走私违法犯罪分子斗智斗勇,坚守着国门的尊严,维护着国家法度的权威,谱写了新时代反走私斗争的壮丽篇章。

光阴荏苒,岁月峥嵘。中国已从贫穷落后状态变为当今世界经济大国,彻底摆脱了短缺经济的羁绊,洋货不再被国人所崇尚,相反,“中国制造”却遍及世界。曾经雄劲激越反走私斗争的号角声,随着时间的匆匆脚步离我们越来越远,我们再现当年反走私斗争的一些历史场景,为的是以史为鉴,鉴往知来。尽管我们的反走私斗争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但走私并没有因为我们的胜利而绝灭,这是一场没有最后胜利的斗争。

本书是浙江改革开放以来反走私斗争史事的真实记录。“编志明道,修史鉴今”,我们编著本书的目的在于助推浙江反走私斗争事业继往开来。因此,在编著中重在言事,略于言情。正是基于这些意旨,对史事中涉及的人和单位除个别不能回避的之外,全部采用化名和代替名称。我们希望通过叙述历史,共同感悟今日国富民强的来之不易。在反走私斗争的急风骤雨之后,在享受改革开放丰硕成果欢乐之时,还应当葆有一份忧患意识,安不忘危,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见微知著,防微杜渐,牢牢把握应对事态发展的主动权,将反走私斗争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为建设全面小康和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神圣事业再尽一份力,献一份智,哪怕只有尺寸之功,也弥足珍贵。

编者

2008年7月

第一章 首战走私风潮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走私风潮在我国东南沿海兴起。中共中央为此发出打击走私紧急通知,国务院连续召开打击走私工作会议。浙江缉私执法部门密切协作,在人民海军的大力支援下,奋力开展反走私斗争,基本上刹住走私泛滥风潮,初步摸索和积累了反走私经验,并具有了长期作战的指导思想。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潮流滚滚向前,波澜壮阔。中国开启了一个崭新的伟大时代。

改革开放,鼓励、支持人们敢于突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向世界先进文明学习,广揽国际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深圳等经济特区相继建立,沿海港口城市相继对外开放,国外先进技术、外商、外企、外资和外国商品源源不断流向中国,华夏大地成为东方世界投资热土。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和来料加工企业在中国大地上迅速兴起,进出口货物高密度、快速度通关入境,往昔沉寂冷清的进出境口岸一片繁忙景象。

国门打开,在各界客商纷至沓来、寻求发展机会的同时,不法商人也很快探得向中国内地走私牟取暴利的门道。香港、澳门和台湾数以百计的走私集团把黑手伸向了东南沿海的广东、福建、浙江,在距浙江最近的福建东沙岛附近,每天都有几十艘走私船,频繁地进行着海上走私交易,是东南沿海最大的走私源头之一。

风起浙南

苍南县钱库镇紧临渔港重镇舥艚,是一个不靠海的小镇。

1979年底前,沐浴在改革开放新风中的钱库人,怀着一份喜悦,怀着一种期盼和憧憬,照常过着往日的生活。就在人们不经意中,在熙熙攘攘的人流里,挤进了一些外省人。他们在街头巷尾,路边摊点摆卖进口的手表、折叠伞、尼龙布、收录机、电视机及录音磁带等“洋货”,既时髦,也适用,价钱也不贵。这对于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个小天地,习惯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但求温饱、简陋而居的平民百姓来说,这些洋玩意实在让人眼睛为之一亮,新奇罕见。手有余钱的人们争相购买,十分俏销。

浙江人会做生意全国闻名。历史上,浙江人口经过两次从北向南大迁徙,浙江成为中华民族农耕经济、渔猎经济和中华文化多元统一的发祥地。浙江山海大地特殊的人文地理环境养育了浙江人民特殊的习俗风气和文化心理结构,“农商并重”、“扶持商贾”、“习于舟楫”的社会环境与“务工经商”、“精耕细作”的生活方式,造就了浙江人的商业智慧和精明细致的品格。加之,浙江是全国主要侨乡之一,与港、澳、台地区人缘相亲、语言相通、习俗相近,为对台小额贸易主要省区之一。而且,浙江经济与闽、粤经济发展渊源深厚,紧密相连。改革开放伊始,宁波、温州等沿海地区就成为国家最早的对外开放城市。浙江特定的地理和人文环境,决定了浙江人必然成为改革开放大潮的“弄潮儿”。

在当时,能够买卖“洋货”绝对是一件稀罕事儿,对于大多数的平民百姓来说,真实的感觉是时代真的在变了。那些思想机敏、不甘寂寞、不甘现状、致富心切的人,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激活了发家致富的每一个细胞,以为找到了发财致富的门路。夏口公社章均大队有两个人很快从福建人那里打听到洋货来路,就自己驾船下海前往福建省长乐县,真把洋货贩来了,且顺利地销了出去,赚了一笔做梦都想不到的大钱。

做这样的生意,路途不远、时间不长、环节简单、进出顺畅、快进快销、利润丰厚,真是福从天降。亲朋好友、左邻右舍一传十,十传百,很快从苍南蔓延到瑞安、瓯海、永嘉、乐清、洞头、温州市区以及玉环、温岭、黄岩等浙南沿海县区。这场始于特区和粤、闽沿海的走私之风,引发并催生了浙江走私风潮,这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

在金钱的诱惑和利欲的驱使下,尽管走私存在很大风险,沿海许多人仍像发疯一般,弃渔弃农弃工,纷纷卷入了这场走私风潮的旋涡之中。

苍南县舥艚公社10个生产大队参加走私贩私的人占这10个大队总人口的94.8%;党员干部(包括家属)参与走私贩私的占党员干部的89.9%。小小的舥艚港口每天进港走私船有3~4艘,最多时达到13艘。

据对苍南县舥艚公社18艘走私船调查,下海人数共计128人,平均每艘船7~8人,走私总资本有银元21788枚、黄金2350克、港币6.6万元,折合人民币共计60.11万元。这18艘走私船共换回走私“8080”录音机63台、手表4033只、涤纶布90704米。除去成本,估算贩私后净获利84万元,平均每船获利4.7万元。

舥艚公社林家院大队林某等7人驾“浙港渔”6945号船先后两次下海走私,共带银元5800枚,换回走私手表800只、涤纶布15468米,两项共获毛利16.4万元,除去“本金”(银元折算人民币11.6万元)和其他费用,净获利4万元。

瑞安县莘塍区董田公社董一大队几个社员拼凑12股共1120枚银元为资本,下海走私得逞后,每股分红920元。

以人们现在的眼光来看,数百元、数千元乃至数万元都只是区区之数,不足为奇。但是,在20世纪70年代,在改革开放起步之期,普通国家干部年工资也不足千元,更不用说与农民兄弟按劳动“工分”分配收入相比了。所以,走私的人说:“一次走私走成功,可抵种田三百工”,“辛辛苦苦干一年,不如出海走一趟。”

走私暴利就像毒品一样麻醉着人们的神经一发不可收拾,走私活动迅速蔓延。

瑞安县沿海1/3大队走私严重,莘塍区39个生产大队发生走私活动,占全区沿海大队的一半左右,下海走私的船只多达46艘。莘塍区莘民公社周田大队,弃农弃渔从事走私的有230人,占这个大队劳动力的20%左右,参加走私总人数达1300多人。下海走私船只大都拼凑成股份,携带银元少则数百枚,多者数千枚。

乐清县里隆9个大队的绝大多数共产党员参与走私、贩私,这里的慎江中学4名教师请人代课,自己外出贩私,一个班级54名学生竟有23名放学后去贩卖走私物品。

乐清县黄华公社捕捞队冬汛都不捕鱼,渔船全部下海走私。乐清县水泥厂300多名工人停工参加走私活动。平阳县的钱库、宜山、金乡三个区由于走私影响,有2万亩农田没有冬种。

此外,改革开放后,经济建设奇迹不断,各种各样的新奇信息充满宣传舆论的空间,激励着人们参与到改革开放的洪流中来。一些“志存高远”的人或自筹资金,或靠亲朋借贷,甚至“赤手空拳”毅然登上南去的列车,随着车轮滚动,不断地编织着发财致富的美梦。这些人在特区、在广东、福建沿海领略改革开放最前沿的时代风采,接受着新风气的熏陶,寻找着自己生存发展的空间。一些人成为时代精英,找到了自己实现美好愿望的机会,有的则盯上特区及沿海减免税进口商品和走私物品南北巨额价差的空子,干起贩销私货的勾当。许多人,包括国营、集体企业单位通过火车、长途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甚至通过邮寄渠道将私货向内地大量贩销。除日用商品外,汽车、生产性原材料的贩销活动随之兴起,成为浙江走私风盛的又一条重要通道。基隆·九龙·里隆

海上走私风行,沿海便出现了许多贩卖走私物品的非法交易市场,使一些原本沉寂的沿海乡镇变得“繁华”起来。苍南县的林家院,瑞安县的丽岙,乐清县的里隆、万家埭,温州市区的铁井栏、温岭县的泽国等市场每天有数百人,有时达数千人甚至上万人光顾。

林家院私货市场从各地蜂拥而至的人群,少则数千,多则上万,熙熙攘攘,拥挤不堪,踩踏农田一万多平方米,形成浙江最早的私货集散地。粗略计算,经常在此贩卖走私手表的有400多人,贩卖走私收录机、电视机的有200多人,贩卖折叠伞的100多人,贩卖走私布的也有百余人。除少数搭篷设摊外,大多数则是带着走私物品穿梭在人群中叫卖。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肩上扛着录音机,腋下夹着折叠伞,有的全身夹藏走私手表,见人卷起衣袖,整个手臂闪闪发光,让人看得眼花缭乱。这里的人编了个顺口溜:“省城来人顺便买,本地人自己买,亲朋好友委托买,外地人开来车子大批买。”

走私对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以及对人们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的巨大冲击很快反映出来。1981年1—2月,平阳县走私物品非法交易额达2000万元,全县合法销售的生活资料比上年同期下降31.3%。乐清当地人纷纷购买便宜的走私手表,县百货公司柜台上的国产手表一年才售出1只,还是一位不知当地有走私的外地过路人买去的。走私使大批的黄金、白银流向境外,仅据苍南县舥艚公社一地估算,从这个小港走私出去的黄金约有5万多克、银元100万枚。

一些年轻人把穿戴、使用走私货看成“洋派”。留着长长的头发,穿着“洋布”做的喇叭裤,一手戴着走私手表,一手提着走私录音机,播放走私录音磁带,听着台湾歌星邓丽君的歌曲,大摇大摆,招摇过市,甚是时髦。赌博、暗娼等丑恶现象开始出现,一些流氓混迹于贩私市场,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斗殴、抢劫私人的财物,“大打三六九,小打天天有”。少数机关和国营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参与走私贩私活动,个别执法人员利用职权贪赃枉法,接受贿赂,包庇走私,甚至借查私为名,掠夺和侵吞走私财物。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之前的30年,计划经济已深深植根于华夏大地。人们已习惯于将计划经济当作社会主义题中应有之义,把它当作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最本质区别的标杆。习惯于计划生产、计划供给,工作凭分配,吃、穿、用凭票,以做一名产业工人为荣,当一颗社会主义的螺丝钉而自豪。习惯于自己既定的活动领域,各自过着自由的、散漫的,然而又是统一的固定生活模式,中规中矩,平静安详。改革开放冲破了人们的惯常思维,扰乱了平常的脚步。一些人对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事物既感新鲜又难以接受,往往拿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无产阶级或资产阶级来评判好恶。认为歌唱演员在台上站着唱歌是社会主义的,而走着唱、跳着唱就是资本主义的,穿喇叭裤、牛仔装是资产阶级的,男青年留长发、穿尖头皮鞋是思想堕落的表现,与社会主义格格不入。

乐清县里隆村是继苍南县万家埭之后兴起的又一个最大的私货集散市场,强烈的“洋风”熏陶着每一个进场人的心灵,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附近青年男女追求“洋派”,自然要来得快,来得多。因此,有人认准它就是资本主义的、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香港的货,台湾的歌,加上地名“音同”,“台湾有个基隆,香港有个九龙,温州有个里隆”逐渐流传开来,当地无人不知。一些人对改革开放、建设四个现代化感到十分担忧,他们说:“走私成了风,大胆变富翁,长此乱下去,‘四化’会落空。”

骤然兴起的走私风潮,对于刚刚走出“文化大革命”阴影的中国社会神经的刺激和对于改革开放起步时期经济运行的冲击都是十分强烈的。但不管有多少各不相同的看法与认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那就是这里走私问题严重。必须抵制走私。大规模的反走私斗争不可避免,且将迅速展开。中央发出紧急号令

走私活动的突然兴起与快速蔓延,给刚刚起步的改革开放造成巨大冲击,不仅使国家经济蒙受重大损失,也成了原本对改革开放就持怀疑、抵触的人坚持固守立场的口实,“走私就是改革开放惹的祸”,走私活动的危害性导致一些人对改革开放政策本身的质疑。在此关键时刻,邓小平同志以他特有的胆魄,举重若轻,说窗户打开,难免会飞进苍蝇、蚊子来。这句话语言简单,语意浅显,但含义却十分深刻。我们可以解读为:苍蝇、蚊子世上本就有之,飞入人家窗门,吸其血、扰其安,是最正常不过的事。但人们并不会因此关窗闭户而不要新鲜空气和进出家门。怎么办?拍打!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懂得的办法,有一个打一个,而且有现成的工具“苍蝇拍”。走私不是因改革开放才有的,不能为了抵制走私而重新关上国门。排污不能排外,依法打击走私理所当然。

1981年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打击走私活动的紧急通知》,它的主要内容是:

在我国东南沿海,主要是广东、福建、浙江三省,走私活动十分猖獗。港澳和台湾等地的走私分子,不仅用种种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偷运走私物品进出我国口岸,而且派遣大批船只到广东、福建、浙江等沿海海域,进行大规模的走私活动。其规模之大、情节之恶劣、后果之严重,都是建国30年来所没有的。走私活动严重的地方,不少农民、渔民、工人、学生、教师以至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也参加了走私贩私活动,形成了一些走私集团,一些地方出现了公开的贩卖走私物品的私货市场,国营商店、供销合作社、社队企业的某些单位也非法运销走私物品。这种非法活动,正从沿海向内地发展。

这种内外勾结的大规模走私贩私活动,不仅破坏了我国对外贸易的统一管制,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而且严重扰乱我国社会治安和市场管理,腐蚀干部和群众、败坏社会道德风气。事实证明,走私与反走私的斗争,不仅是严重的经济斗争,而且是严重的政治斗争。要不要坚决打击走私活动,其实质是要不要维护国家主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问题。必须下决心,采取措施,包括动员人民解放军参与,坚决把越来越严重的走私活动打下去。

中共中央专门为打击走私而发出指示,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她向全国和全世界表明,中国在改革开放的同时,具有打击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强决心,从而吹响了新时期反走私斗争的战斗号角。加强监管、打击走私、守卫好国门,不辱使命,成为各级党政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职责。

其实,在走私活动刚兴起时,就引起了党和国家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警惕,打击走私很快被提上议事日程,浙江反走私斗争也随之展开。

1979年8月15日,温州海关在平阳鳌江海域缉获一艘当地的走私船。缴获走私卷烟114箱零29条,价值35万元。

1979年12月17日,温州洞头县边防“501”艇,在北关岛海面缉获半屏公社走私船一艘,缴获走私电视机31台、录音机57台、银元5090枚。

1980年2月3日,温岭县公安局礁山边防派出所查获台轮“兴德满”号走私船,缴获走私手表3725只、电子计算器2890只、打火机987只。

1980年6月,平阳公安边防“305”艇在南麂东南截获乐清县走私船2艘,缴获银元455枚、收录机855台。

改革开放初期,浙江省口岸管理办公室是省政府掌控全省沿海地区走私活动的主要部门。1980年3月20日,省政府批转省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沿海地区走私情况和取缔意见的报告》。省政府的批转意见强调:随着我国国际交往和对外贸易的发展,进出国境人员日益增多,沿海地区渔民在海上与台湾和港澳渔船接触,国内外某些不法分子,乘机进行走私倒卖、投机牟利不法活动,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腐蚀群众,各级人民政府应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反走私斗争,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和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要求加强对群众的经常性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抵制资产阶级思想侵蚀。

1980年12月,温州地区成立反走私指挥部,由温州专署副专员高玉珂和中共温州地委常委徐明担任正副指挥。次年1月,指挥部组织公安、边防、海关、渔政等部门建立海上联合缉私队,到3月底,已缉获走私船12艘,依法没收总值约200多万元的走私物品。

198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出通知,要求坚决打击走私、投机倒把活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海关总署也相继发出打击走私和投机倒把进出口物品的指令。

1980年12月2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规定精神,又正式发出《关于坚决打击走私和投机倒把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我省走私、投机倒把卖外货、金银、珠宝、玉器、珍贵文物的情况相当普遍,在一些沿海市、县已经十分严重。不仅使金银、珠宝、玉器和珍贵文物外流,影响国内某些工业产品的销售,而且严重腐蚀了一部分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思想,危害很大。必须坚决打击。省政府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和规定:一是切实加强对反走私倒卖斗争的领导。各走私活动严重的地、市、县应有负责同志分管此项工作,温州、台州、宁波地区可以组织以海关为主的海上缉私队(没有海关的以工商部门为主);二是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机场、口岸主要海关负责,沿海走私活动严重的地区,海关、工商与边防、公安部门联合组织力量缉私,未设海关的地方,以工商为主,公安、税务部门配合;三是坚决取缔走私物品的黑市交易。加强市场管理,在重点车站、码头设立检查站。对私自买卖外货、金银、外币和“外汇兑换券”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对重大案件中的首犯、要犯、惯犯,司法机关要依法从严惩处;四是必须按规定处理走私物品。属于商业部门经营范围以内的货物,一律由兼营外贸许可证的单位收购,合理定价,公开标价出售,不准擅自变卖,严禁私分或“开后门”购买。

但是,由于海关、边防、工商等缉私部门刚恢复不久,人员少、装备差,力不从心,远不能阻挡走私蔓延势头。年底,浙江省委向南京军区提出请求,派遣海军舰艇支援浙江沿海缉私工作。次年1月3日,解放军总参谋部批准海军东海舰队派出4艘护卫艇参加温州地区海上缉私,从而使浙江海上缉私力量大大加强。

1981年2月26日,根据中共中央的紧急通知精神,国务院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了东南沿海广东、福建、浙江三省第一次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紧急通知》精神,会议由国务院副总理谷牧主持。他分析认为,前一段走私活动搞得这么严重,不是走私分子多么厉害,主要是我们思想麻痹,认识不一,斗争不力所造成的。会议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制定了《东南沿海三省第一次联合打击走私方案》。三省统一行动,加大打击走私力度,由此开启中国反走私斗争历史的新篇章。

打击走私如同打仗。中共浙江省委和省政府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从组织领导、思想认识、缉私方案、缉私装备等方面紧锣密鼓地进行“备战”工作。

在组织准备上,成立浙江省打击走私领导小组。3月16日,中共浙江省委决定,成立了浙江省打击走私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博平任组长,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李朝龙及浙江省军区、舟嵊要塞区、东海舰队、省政府办公厅、省进出口管理委员会、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9个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省口岸办公室、省高级法院、省财贸办公室、省交通厅、杭州铁路分局、省人民检察院、省民航局、杭州海关、省渔政处等10个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这就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打击走私办公室的前身,其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调查研究、政策指导、督促检查。省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张祥兼任办公室主任。

3月,温州、台州、宁波、舟山地区及温州市、苍南、平阳、瑞安、乐清、黄岩、温岭、玉环、三门、临海、嵊泗、海门等沿海县(市、区)相继成立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海关、公安(边防)、工商、税务等部门开展缉私工作。

在缉私力量组织上,增加查缉力量,进一步明确分工。2月中旬,海军“5324、5325、5326和5327”4艘护卫艇获准正式参加浙江海上缉私。省打击走私领导小组重新明确全省缉私力量的组织分工,组成了3支缉私力量,一是以公安边防为主,由海军护卫艇、公安边防船艇和渔政船组成的海上联合缉私力量;二是以工商,由工商、公安、税务部门组成的陆上缉私力量;三是以海关为主的口岸缉私力量。

3月20—2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在杭州召开全省打击走私工作会议,会议由李朝龙主持。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统一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打击走私的思想认识。当时在部分干部包括有的领导干部中对走私的危害性和打击走私的必要性上存在许多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例如,有的认为:“现在对外开放了,打击走私是否‘左’的行动?”“我们呼吁同台湾实现‘三通’,现在台湾船来做生意了,为什么又要打击?”“走私虽然偷漏关税,对国家不利,但是老百姓富起来,走私货价廉物美,老百姓喜欢,走私是祸国不殃民”,少数干部消极应付打击走私,“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就是不落在行动上。

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打击走私的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对外开放,是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平等互利原则下的开放,越是开放,越要加强对出入境贸易和往来的监督管理的道理。强调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是一致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致富的途径应是合法的劳动致富。走私获利,乃不义之财,既祸国也害民。决不能把对外开放与走私混为一谈,绝不允许走私活动。重申与台湾的民间贸易,必须通过合法渠道,合法经营,不允许借口“三通”进行走私。

在工作部署上确定了两个重点方面。一是专业执法机关的联合行动,这是核心。另一个是充分发动群众,开展群众性的反走私斗争,这是基础。会议决定从9月开始开展几次海上联合缉私行动,并同时在陆上设立关卡,取缔贩私市场和堵截陆上走私。

在政策执行上,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指示精神,在突击性打击走私活动的斗争中,要特别注意政策,教育和团结大多数,孤立和打击极少数,打击的重点是:集团性、惯常性和数额巨大的走私;武装掩护和暴力抗拒检查的走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走私和勾结国家工作人员的走私;偷运毒品、珍贵文物和大量金银、珍宝的走私。对这类走私活动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从严惩办。对那些证据确凿的走私集团主犯和其他靠走私贩私获得巨额暴利的要犯,必须依法严厉制裁,除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以外,还要给予刑事处罚,决不能手软。自动投案的,可酌情从轻处罚。

3月30日,浙江省政府依据上述规定印发《关于打击走私贩私活动的布告》:

一、严禁逃避海关监管和进出口管理,私自运输、携带、邮寄货物、货币、金银及其他物品进境或出境。

二、严禁非法收购、换购、转手倒卖金银、外币、硬分币、珠宝、文物、贵重药材,以及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其他物品。

三、坚决取缔走私物品的黑市买卖和交易市场。

四、严禁非法收购、销售、倒卖走私进口物品或为走私贩私者代开发票,从中牟利。

五、任何人出售个人进口物品,只准卖给国家指定的收购单位,不准在市场上摆摊或自由交易。

六、一切单位和个人,需要购买进口物品时,应一律向国家指定的经营单位购买,不准向私人或黑市购买。

七、公安、海关、工商、税务、渔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查私工作,在海上、口岸和重点码头、车站,检查确有走私贩私嫌疑的过往船只、车辆和人员。任何人必须服从检查,不得违令抗拒。

交通、铁道、民航、邮电、银行等部门,要严密作业手续,把好关口,堵塞走私物品的运输和货款汇兑渠道。

八、凡违反本布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强制收购、补税、罚款、没收处理,触犯刑律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办。

集团性、惯常性和数额巨大的走私,武装掩护和暴力抗拒检查的走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内外勾结的走私,偷运毒品、珍贵文物和大量金银、首饰的走私,危害极大。对进行这类走私活动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从严惩办。自动投案者,可酌情从宽处理。

九、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都要自觉抵制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遵纪守法,做到不走私、不贩私、不买私,积极协助政府打击走私贩私活动。对检举揭发走私贩私活动有功的单位和个人,要按规定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

温州是浙江的重点,早在3月,温州行署率先召开沿海各县分管打击走私工作的副县长(或县革委会副主任)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制定全地区联合打击走私行动方案。联合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加强海上查缉,切断海上私货来源;取缔沿海陆地私货交易市场;依法判处走私犯罪分子,打击走私活动的嚣张气焰。

一场海陆互动的反走私斗争,拉开了序幕。海上缉私传捷报

1981年4月1日,缉私船艇隆隆的机器轰鸣声,宣告海上反走私联合行动战斗打响。海军、公安边防和渔政部门31艘缉私船艇如出鞘的利剑,向各自指定的海域破浪前进,战士们凝视辽阔的茫茫大海,全神贯注地搜索目标,期待着缉获走私船只的胜利战果。

这次联合行动以海上缉私为重点,划分为温州、台州、舟山和宁波4个缉私联防区,以温州地区为重点。为有利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了指挥小组,由省公安厅副厅长兼边防局长于克家担任指挥。指挥部设在温州地委机关一间办公室里。行动开始后,指挥部里如同战争年代一样,工作人员夜以继日地工作,了解和掌握缉私前线行动情况,传达指挥员的指令。

联合行动摆开的是人民解放军正规作战的架势,按照缉私艇装备性能不同出兵布阵,划分了一线、二线“防区”,一切行动军事化。但打击海上走私却与海上战争完全不同,最大的特点是没有事先确定的打击目标。走私船既没有特定的标志而且又百般伪装,在百舸争流、穿梭如织的场景下,识别哪些是正常航行和生产的船只,哪些是走私船只,只能凭缉私人员高度的智慧和实践经验了。

参加温州海域缉私4艘海军护卫艇,是这次海上缉私的劲旅,担负平阳(现苍南)霞关以北、披山岛以南海域巡逻查缉任务。军队缉私自古就有,而且在特定条件下还是国家打击走私犯罪的主要力量。人民海军参加海上缉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次,海军训练课目中从未见到缉私两个字,只能“从战争中学习战争”。联合行动期间4艘护卫艇共出动109艘次,检查可疑船只201艘,查获走私船10艘,其中台湾走私船5艘。这在当时,应该说成果显赫了,而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表明党和政府打击走私的坚强决心,激扬了惩罚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氛围。

海关、公安、边防、渔政等部门更是责无旁贷,全力投入这次战斗。

温州海关查私科只有4名干部和1艘编号为“105”的小缉私艇,此前已经多次缉获走私船只,有了一定经验。联合缉私行动中在乐清湾发现1艘木帆船搁在滩壁上,船背上有许多人在走动。引起了缉私人员的注意,这艘运输船怎么载这么多“乘客”?而且正是潮落,怎么会在这个时候进港?带着疑问前去检查,掀开仓板,里面装满走私物品。当岸上纠集大批人准备来抢夺走私货时,“105”艇已将这艘满载的走私物品的木帆船接上缆绳,拖回海关依法处理。

温州边防检查站的边防“301”艇官兵是个缉私小分队,他们以海为家,搏风击浪,一直担负海上巡逻缉私任务。一天夜里,海上忽然传来机器的轰隆声,已奉命在渔山岛一带海域连续巡逻了三个昼夜,早已疲惫不堪的干警像是被注入了兴奋剂,徒添精神,迅速恢复了往日的活力,立即开足马力,冒着七八级大风搜索前行,发现前方一艘小船正吃力地向海岸全速急奔。在50米开外,打开了探照灯,令其接受检查。那船惊慌失措,一会儿左满舵,一会儿右满舵,“301”艇紧追不舍,缠绕靠近,那船上的人用啤酒瓶凶狠地砸过来,还手挥刀棒威胁。战士们正义凛然,先是鸣枪警告,再奋勇跳帮,制服了船上11名涉案人,缴获了价值20多万元的收录机、尼龙布等走私物品。

这次海上联合缉私行动持续到5月10日告一段落。40天里,全省共计缉获走私船18艘,收容审查155人,查获走私收录机2814台、电视机138台、录音磁带31145盒、手表3933只、折叠伞35764把、银元6876枚。查获走私货物总值170万余元。

6月6日,省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在温州市召集沿海重点地区市、县打击走私领导小组会议,总结联合缉私行动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形势认为,由于打击海上走私的力度加大,对其猖獗势头起到明显遏制作用,以东沙海域为中心的海上走私活动尚未直接延伸到舟山、宁波、台州海域,浙江海上走私的源头仍在浙闽边境海域。会议确定舟山、宁波、台州地区突击性联合缉私行动告一段落,转入经常性查缉。温州海域查缉堵截的重点前移到靠近福建省的平阳县台州列岛海域,海军4艘护卫艇和公安边防5艘船艇继续在浙南海域缉私。

洞头县武警大队边防“311”艇,从1980年到1983年先后在海上航行28000多海里,缉获走私船22艘,缴获走私物品价值200多万元,被誉为“缉私猛虎艇”。艇上官兵熟悉海情,善于总结实战经验,摸索识别走私船只的窍门,许多善于伪装的走私船没能逃过他们的眼睛。

1981年1月,“311”艇在福建省瑶山以东海域巡逻,一艘浙江苍南县的渔船见“311”艇朝他们开过来,匆匆向海上撒渔网,被眼尖的艇上官兵发现。因为他们熟知海情渔情,这儿并不是渔场,这一带渔民也都是知道的,渔船不可能到这儿来捕鱼,伎俩被识破。“311”艇决定靠过去。“嘿嘿嘿!我们是来打鱼的。”一个人从仓里拿出一条鱼来,笑嘻嘻地对干警说。

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检查!”指挥员发出指令。

边防战士纵身上船,在渔网底下翻出40台走私收录机。

同年10月12日深夜,海面上刮着八九级大风。

越危险的时刻,走私分子越想冒险。缉私艇官兵凭多次与走私分子反复较量的经验,不顾恶劣天气,决定出海巡逻,给走私分子以出其不意的打击。“311”艇冒着大风先在海上搜巡,再锚泊关灯停机隐蔽守候。果然不出所料,一艘关灯航行的可疑船只出现了,黑灯瞎火竟然向“311”艇驶来。“311”艇立即迎了上去。原来这是一艘满载走私物品的走私船,在与台湾走私船交易时撞坏了船体,船舱正在漏水。查获走私船,船上走私物品就成为国家财产。情况危急,缉私行动立即转变为抢救国家财产的责任义务行为。既要保存国家财产,又必须营救船上人员。“311”艇全体官兵不顾个人安危,往返于强烈颠簸的艇、船之间,将走私货物搬回边防艇。经过7个小时的拼搏,终于将价值30多万元的走私物品运回了港口,走私人员和漏水的走私船只也如数归案。

1981年10月,在苍南县霞关附近海域巡逻的“311”艇启程返航,官兵都回到船舱休息了。值勤舵手童思杰发现了同村人的一艘走私船。怎么办?如果徇私情,睁只眼闭只眼,一操舵便过去了。

然而,这只是他瞬间的闪念。他没有这么做,立即报告了艇长。

边防艇领命前往检查。

走私人认识童思杰,看到是熟人,便高兴地把他拉到一边,悄悄地说:“阿杰,今天碰到你真是不幸中的大幸,我们都是一个村的,你不看僧面看佛面,船上有57台收录机你们拿去分分,其余让我们运走吧。”

童思杰很坚定,“如果我买熟人面子,我早就放你走了。走私是违法的,一定按法规处理。”船老大一听,发财梦彻底破灭,便瘫倒在船板上。30台电视机,57台收录机,5691枚银元,全部依法没收。

公安边防部门加强海上查缉走私,严密监视着海上往来船只活动动向。1982年7月至8月中旬,侦察获悉苍南县台山列岛至南麂岛海域,先后有20多艘台湾走私船频繁活动,它们多以捕鱼或经商为名,将夹带的走私物品向大陆渔民出售。

武警瑞安县边防大队侦察探明,台山岛海域有“龙春发三号”等4艘台湾走私轮船,较长时间频繁出入,用走私货物向大陆渔民调换海产品,温州边防支队决定统一组织海上缉私战斗。

瑞安边防大队的侦察船与支队缉私艇按预定计划协同行动。

8月25日夜,侦察船准时来到北关海面侦察情况,并从海图上确定了走私台轮“龙春发三号”和“永福三十六号”的确切泊位,支队缉私艇直扑台山岛海域。发现台轮后,直接插进相距100米的两艘走私台轮中间,命令两船接受检查。

面对从天而降的缉私艇,两艘走私台轮只得“认命”。290只走私手表以及用走私物品换取的海产品2500余千克全部依法没收。

海上缉私虽然缉获不少走私船,但是在处理上,由于种种原因,处理不到位,经济处罚没收的多,追究刑事责任的少,成为普遍倾向。造成对走私活动打击不力,助长了走私人的侥幸心理,有人说:“抓牢你大,抓不牢我大,三次走私一次抓不牢就可以赚钱,二次抓牢还可以保本。”“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因此,尽管抓住不少,走私歪风仍不能根本刹住,有群众批评说:“走私为了赚钱,政府抓走私也是为了‘赚钱’!”

1981年7月,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东南沿海三省第二次打击走私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重点是研究解决对走私犯罪的处罚问题,要求严厉打击走私、贩私的大犯、要犯。要坚决纠正只注意经济处理,不重视法纪处理的偏向。对那些证据确凿的走私、贩私集团的主要案犯和走私大暴发户在处理上要狠、不仅要在经济上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而且要依法从重判处。要抓住一些典型案件,公开处理,并进行宣传,震慑犯罪,教育干部群众,打一儆百。1982年3月,中共中央又下达《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的决定》,要求对经济犯罪依法从重从快地惩处。浙江省打击走私领导小组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要求有关地区必须进一步纠正重罚轻刑的问题:对海上缉获走私犯罪,必须依法从重从快地追究刑事责任。对海上缉获的走私船,采取一船一案,依法没收走私船和走私财物。所有走私嫌疑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收容审查,对为首组织走私的首犯、主犯特别是船老大和记账员要坚决依法从重从快判处。

从1981年到1983年底,全省共缉获走私船207艘,其中台湾船12艘,缴获走私物品折款达2000多万元,并且收容审查1051人、依法逮捕走私嫌疑人345名。温州地区依法惩办76名走私罪犯,并召开公判大会,震慑走私犯罪。

依法惩办走私罪犯,使那些不怕私货被没收的人感到“‘青山’保不住,‘柴火’也没得烧了”。国家法律发挥了威慑作用,全省沿海走私船只随之逐年减少,1981年为114艘,1982年为66艘,1983年减至19艘。取缔陆上贩私

大量海上走私货物登陆浙江沿海地区和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从经济特区、广东、福建沿海贩销的走私物品、减免税物品源源不断流入浙江,或通过浙江再贩运到内陆省区,其直接恶果就是私货集散地的形成和黑市交易泛滥,还助长走私特别是群体性走私蔓延。取缔私货交易,堵截走私物流,对遏制走私风气蔓延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击走私贩私活动的布告》的要求,在开展海上缉私联合行动的同时,在内陆大规模开展了取缔贩私市场的联合行动。

从4月1日开始,取缔贩私市场的行动在沿海地区相继全面展开。平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了60多人,率先取缔了林家院贩私市场。到5月10日止,乐清、平阳、瑞安、永嘉4县和温州市区共计18个贩私市场都被依法取缔。但是,取缔了公开的大市场,又出现许多时隐时现、时聚时散的小市场,今天取缔了这一个,明天又在另外地方冒出一个。乐清县取缔万家埭贩私大市场后,又在一个叫琯头的地方出现。县打私办经过实地调查,将情况报告县委,9月,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乐清边防武警、公安、工商等部门出动干部和民兵100余人,由县打私办带领下进入市场,查扣私货,开展法制宣传,宣布依法取缔。

其实,私货市场只是私货的一种交易形式。只要走私存在,源源不断的私货必然要寻找销售的途径,才能达到获得暴利的最终目的。公开的市场取缔容易,政府下令,执法管理部门可以组织强制行动。但公开的取缔了,秘密的、地下的又盛行起来。取缔公开贩私市场后,走私贩私团伙将走私货物秘密藏匿起来,伺机销售,或化整为零偷偷销售。穷追猛打,打掉藏匿走私货物的窝点,成为把反走私斗争引向深入的重点,也是难点。为此,省打击走私领导小组部署重点地区进一步组织力量,通过调查和侦察工作,强化“打点端窝”。1983年,温州市挖出并依法查处4处藏私窝点。乐清县虹桥区挖出并依法查处了2处藏私窝点。苍南县委组织工作队进驻芦浦公社,发动群众深挖窝点,查清案值20万以上的大案8起,依法逮捕和收审了18人。杭州市上城区工商局建立办案小组,在查处市区吴山路贩私活动中获得线索,经过深入调查,发现私货来源主要来自两个贩私团伙。一个暗号叫“胖头鱼”,另一个叫“黑鲤头”。于是顺藤摸瓜,挖出了这两个贩私同伙私窝点,“胖头鱼”和“黑鲤头”都落入了法网,吴山路上的贩私活动也就销声匿迹了。

经济特区及广东、福建两省位处国家对外开放的最前沿,享有更加灵活的特殊政策措施,最突出的就是可按需申请进口、使用减免税商品,这是内陆各省区都没有的。大批特许减免税进口商品被非法倒卖,从水路、陆路源源内流。浙江紧邻粤、闽两省,是私货黑流的必经之地,堵截走私贩私通道成为浙江反走私又一项重要而繁重的任务。

1982年国务院发出111号文件,对广东、福建两省进口商品管理和制止私货内流作出明确规定。这是打击惩治陆贩私活动的主要法律依据。国务院111号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两省经批准按正常渠道进口的汽车、摩托车、收音机、录音机、手表、照相机、化纤及其制品等七十种进口商品只能在省内销售。不准跨省、市、自治区推销或委托其他省、市、自治区代销。

其他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门的所有单位,包括派驻广东、福建的机构和人员,都不得自行从广东、福建两省进货内运。

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广东、福建两省口岸接收进口“十七种进口商品”,均凭国家“十七种进口商品”准运证办理调运手续。对未持有“准运证”的,一律扣发。

查缉私货的检查站,应按照规定,认真检查运往省外的进口物资,坚决制止私货内流,防止“十七种进口商品”非法运入内地。

1985年底国务院又下发《关于加强对广东、福建两省进口商品管理的通知》,即136号文件,进一步加大了监管力度,特别是对大宗高档进口商品的管理作出严格的、具体的规定:

汽车、摩托车等十九种国家限制进口的机电产品,以及化纤原料等共二十四种商品,继续控制进口。

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海南行政区,使用自有外汇进口的二十四种商品,应严格限于自用和供应本地市场需要,不得向省(区)外转卖。要运出广东、福建两省的,凭“准运证”运出。

凡运往省外未持“准运证”交运或交寄的,一律扣发。

两省各口岸海关和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采取措施,加强监督。凡违反国家规定,私自运出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海南行政区转卖的二十四种进口商品,其中减免税进口的,由海关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走私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加以罚款;完税进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海关予以查扣。

随意采取罚款放行的做法,要立即停止。

监督检查陆上物流是工商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责之一。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浙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在全省各地主要交通要道设立了一批市场管理检查站,检查有关违反国家市场管理政策、法令行为。走私兴起后,同时担当起查缉走私贩私职责。1985年国家特批下达浙江300名缉私事业编制,一批专业缉私检查站建立起来,在交通要道、车站、码头,对涉嫌走私贩私的交通工具和人进行检查。最初设检查站的地方主要有:平阳县鳌江、瑞安县仙降、温州市东站、永嘉县梅岙、乐清县清江、台州的海门镇、玉环县大麦屿、象山县石浦、定海县城关、宁波市东站、上虞县曹娥、金华市城关、杭州市城站火车站和武林门汽车站、余杭县瓶窑、嘉兴市城关、平湖县乍浦、长兴县金林和江山县二十八都等。其后,在浙南沿海后又增设了苍南县舥艚、镇霞关、桥墩、钱库,瑞安县飞云、乐清清江、永嘉永临、温州市近郊渡口和洞头县等缉私检查站。交通沿线的公安机关也协同工商部门堵截私货。工商、公安人员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智慧,使费尽心机、使尽招数的走私贩私者难以过关。

金华市地处浙赣铁路沿线,是浙江南北交通的枢纽,是交换走私物品的金银流向沿海和私货流向内地的重要通道。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工商所全体员工不辱使命、忠于职守、钻研业务、积累经验、善于掌握走私活动规律和特点,紧把要口。从1980年起到1983年底止,共查获走私贩私案件3034起,查获涉案人员涉及黑龙江、新疆、四川、吉林、内蒙、宁夏、山东、山西、贵州、云南、湖南、湖北、河北、河南、安徽、江苏、上海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识破走私人员40多种伪装和隐藏手法。例如,贴身穿带特制藏匿银元的布背心;利用年糕、罐头、瓶酒、水壶、柿饼、蛋糕、毛笋等夹藏携带黄金;将金银包好,捆绑在怀抱里的婴儿身上,或把金银伪装成盆景、雕塑品等。他们收缴各种伪装品,仅藏匿银元的布背心就有150多件(每件装银元多则200枚,少则三四十枚);还缴获走私贩私人身带的匕首196把。如果把这些东西陈列起来,真可以开个缉私成果展览会,足以让人们见识走私贩私人的狡诈和凶暴。

杭州城站火车站是杭州的重要交通集散场所,一天24小时,几乎都是熙熙攘攘,人流如织。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城区城站市场管理检查站有9名工作人员,执法活动空间就在站前广场及附近地段,执法的对象就是混杂在人流中的违法人员,识别谁是违法人员的难度有多大,可想而知。他们硬是通过案例摸索,分析观察不同过往行人的姿态、表情、相互关系等,积累识别经验,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1982—1983年,共计查处贩私案件2482起,其中千元以上案件45起,查获走私手表23596只、收录机193台、白银1045克、银元3758枚及其他走私物品一批,成为全省反走私工作先进典型集体,并在全省打击走私工作会议上介绍了他们的查缉事例。神奇的故事引起了到会记者的浓厚兴趣,一名记者既为他们的事迹所折服,又想实地看个究竟。

一列火车进站,出站口旅客如潮,蜂拥而出。

检查站一位被誉为“猎狗”的缉私人员站在出口处一侧,不动声色仔细观察。突然,他毫不犹豫地朝一个人走了过去。“同志,你从哪里来。”

答:“从××来。”“携带什么物品。”

答:“××××……”“请接受检查。”

打开手提袋,即刻一袋走私手表从旅客的旅行包里被掏了出来。“真是火眼金睛!”记者十分惊叹。

与城站工商缉私检查站并肩战斗的是杭州铁路公安机关的乘警队。他们伴随着飞驰的列车南来北往,警惕地注视着一切可能的违法行为。

1981年冬的一天,北风呼啸、寒气逼人。

从北京开往杭州的“119”次列车停靠在济南车站。早已等候在站台上的旅客,纷纷抓紧时间,争相挤进车厢。

一个臂戴黑纱、低垂着头的中年男子手捧骨灰盒夹在人群中登车进了X号车厢。

列车上的好心旅客都主动地给这位护灵者让出座位,并且在行李架上腾出地方让他放置骨灰盒。

邻座旅客主动安慰这位中年人,问他与死者是什么关系?“是我的父亲。”中年人慢吞吞地说。“你到哪里去?”“他在外地工作,不幸工伤身亡,我这次是将父亲骨灰送回老家去。”中年人不紧不慢地说。

乘警金绍武正好在这人旁边,对他们的对话听得真切,但又觉得有点不对劲。死者是他的父亲,说话间看不出有悲伤的情态。

金绍武决定弄弄清楚。

问:“你去什么地方?”

答:“杭州。”“路上需要什么帮助么?”“乘上车已经是很好了,就不麻烦了。”“灵盒这样放不太安全,我替你放好。”金绍武一边说一边用手去移了下盒子。

哟!小小的“骨灰盒”异常沉重,哪会是装骨灰的!?金绍武心里疑云徒生,面色严肃。“骨灰盒”里究竟是什么?“护灵者”见漏了馅,目瞪口呆,答不上话来。

旁边旅客知道受骗,愤怒了,催促他赶快把盒子打开。中年男子无可奈何,只好打开盒子,掀起包裹的红布,明晃晃的银元呈现在众人面前。这是准备去沿海走私的银元,哗啦啦地堆满列车的茶几,共有300多块。

1980年到1983年,杭州铁路公安的乘警在火车列车上查获走私、贩私人员共855人次,查获用于走私的银元80259枚、黄金505.7克、手表8962只、收录机75台以及鸦片500克。

据工商部门统计,1981年,全省共缴获预备走私出口的黄金12725克、白银191755克、银元208873枚。1982年,查处案值千元以上案件208起,其中倒卖外货案件124起,查获黄金16.3千克、白银65.4千克、银元16593枚。1983年查获走私贩私大案240起,查获黄金1280克、白银16.9万克、银元9187枚,手表50680只。整顿基层组织

温州沿海地区走私泛滥,乐清县里隆村因走私闻名全国,而与之一江相隔的瓯海县永强区却是一块“净土”。全区179名脱产干部中,没有1人参与走私,2681名共产党员中,除1人贩过3只走私手表并及时受到处理外,其余2680人都没有走私贩私的行为。这个区103艘渔船和280艘副业船中,除5艘有运送过走私物资的行为外,都没有下海走私。永强区委介绍说:党政一把手头脑清醒,班子才坚强有力,干部要当群众致富的领路人,绝对不能把群众引到走私发财的邪路上去。区委向区、社干部明确提出“不走私”、“不贩私”、“不出现贩私市场”的《约法三章》,各级党组织立下“军令状”,包干负责。1981年7月,在东南沿海三省第二次打击走私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谷牧介绍了浙江省这个典型,指出:解决走私严重地区的问题,关键是要有一个好的基层领导班子,不把我们内部首先整顿好,走私泛滥的局面无法根本扭转。东南沿海三省第二次打击走私工作会议指出:事实说明,凡是走私严重的地方,往往是基层组织瘫痪,一些干部有不同程度的牵连。看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走私活动是否严重,关键在于那里的党组织战斗力如何。要把反走私斗争深入一步,解决内部违法乱纪是重要一环,整顿基层组织是反走私的根本措施之一。这次会议将整顿走私贩私严重的社队特别是沿海渔业社队和其他基层组织,列为制止沿海走私风潮的一项重要任务,部署和贯彻执行。

省打击走私领导小组作出部署,温州沿海地区党委和政府派出工作队(组)到走私“重灾区”,开展反走私法制教育,整顿基层党政组织,扶正祛邪,激浊扬清,将带头走私贩私的基层党政干部坚决地撤换下来,充实奉公守法的干部。去末归本,积极开阔致富门路,引导群众走劳动致富的道路。

1982年,中共苍南县委和金乡区委派出工作组进驻舥艚,对干部进行反走私法制教育,有问题的党员、干部交代自己或亲属的走私行为,放下“包袱”,对极少数参加走私活动情节严重态度又不好的党员干部,绳之党纪国法。有22名青年积极分子充实基层领导班子。调整后的基层组织配合执法机关迅速查清了33起走私大案,依法追究22人的刑事责任,依法没收了7艘走私船。带领群众劳动致富,原来出海走私“重灾区”,变成了打击走私的战斗堡垒。1983年全公社渔业产值比1982年增长20.2%,开辟商品生产门路,各种专业户相继发展起来,群众收入显著增加,精神面貌也焕然一新。他们说:“现在路子正、胆子大、收入多、谁还想走私呢!”

瑞安县委指派12名干部组成工作组进驻莘塍区,莘塍区委抽调23名干部协同工作。工作组在全区利用广播、幻灯、黑板报等一切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开展反走私宣传,在全区上下逐步形成“遵纪守法光荣,走私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在此基础上,有走私贩私行为的共产党员、干部经过教育主动交代了自己的问题,并带动了58名有走私行为的群众也主动来交代自己的问题,潜逃到辽宁、湖南、黑龙江和云南等地的6名走私人员,在其家属电报、电话规劝后,回来向政府自首。经过调查,全区查出走私团伙案件32起,12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人收容劳动教养,390人予以经济处罚。在教育、惩治双管齐下的攻势下,不仅群众觉悟明显提高,对参加走私的人也触动很深,说“走私发财是个梦,做梦醒来一场空。”区委在反省自身工作时,认为没有很好领导群众发展经济,利用有利条件开辟劳动致富的门路,也是走私成风的主要原因之一。区委结合实际引导群众开展养殖和套种,鼓励群众经商和办个体工业,一些曾参与走私贩私的人很快成了专业户,到了1984年上半年,全区共有专业户5430户,占全区总户数的19%,年产值达2540万元。“海水不干,走私不断”

首战走私风潮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次大规模的反走私斗争。经过三年多的打击和整治,浙江的走私活动明显地减少了。但这样花大力气打击之后,走私会不会再泛滥?打击走私工作还要不要持续下去?成为各级领导和缉私人员面对的一个极严肃的问题。

三年之前,沿海走私风潮之所以能迅速兴起,除经济环境发生剧烈变化等客观因素之外,人们思想认识不足、行动迟缓,管理、执法等缺位是重要原因。从现实看,1984年1—5月,浙江沿海已没有发现走私船只了,沿海群体性的走私活动已基本制止。但走私的主要渠道已由海上转向陆上,走私已由公开、半公开转入隐蔽。缉私案件在减少,查获私货在减少,但在市场上仍然私货充斥,说明走私成功率在提高,走私团伙化和网络化在加速形成。各级党委和政府、缉私部门很快形成了新的共识:打击走私绝不像外科医生切除病体上的脓疮,一刀切除就可以一劳永逸了,斗争远没有结束。温州群众形象地说:“海水不干,走私不断。”省委、省政府明确告诫:打击走私取得了重大胜利,但没有取得决定性胜利,走私活动在一个很长时期内不可能消失,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基于对走私与反走私斗争认识的深化,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召开全省打击走私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总结3年多来打击走私的基本经验,把反走私斗争长期性的观念牢固树立起来。

1984年6月3日大会在杭州饭店礼堂举行。参加会议的代表有海关、公安、边防、工商、税务等部门的领导干部和人民海军驻浙部队及67个反走私先进集体和87名反走私先进工作者。身着各自不同颜色的制服的代表齐聚一堂,标示着这次会议是各路反走私健儿胜利大会师。

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兆万作题为《总结经验,发扬成绩,为开创反走私斗争新局面而斗争》的主题报告。这个报告回顾从1981年到1984年上半年的三年多的浙江打击走私的战斗历程和取得重大胜利后,总结了四条基本经验: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是夺取反走私斗争的关键;整顿基层,整顿内部,是反走私斗争的基础;各方协作,综合治理,是制止走私活动的根本措施;掌握动向,边打边建,是不断提高反走私斗争战斗力的基本途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会议首次提出“综合治理”的概念,确定了反走私斗争复杂性、长期性的重要思想。这些反走私经验虽然是初步的,但它是三年多来浙江广大缉私战士的艰苦实践的升华,也是改革开放后如何打击走私的首次总结,应该说是比较宝贵的。会议给先进单位颁发的奖品是黑色挂钟一座,象征“警钟长鸣”。

同年11月,国务院召开了第四次东南沿海三省打击走私会议,宣告广东、福建、浙江三省沿海的走私泛滥之风已经基本制止。会议对几年来的打击走私工作作了这样的肯定:

近几年,广东、福建、浙江三省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强海上、陆上缉私工作,扭转了沿海部分地区一度走私猖獗的局面,取得了反走私斗争的重大胜利。三省在反走私斗争中,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他们为国家和人民立了功,值得鼓励和表扬。宣告第一波走私风潮基本平息。

会议同时强调,因国内与国外、大陆与港澳台地区之间,还存在两种市场,存在商品的价差。加上,同周边发达的国家与地区相比,中国内地工业总体水平还比较落后,在这种情况下,走私活动在一个很长时间里不会消失。走私与反走私斗争将是长期的,如果稍一疏忽,它就会反复,并且很快蔓延,所以务必保持警惕,抓紧工作。

平息走私风潮的实践经验还表明,在反走私斗争中诞生的各级政府打击走私办公室,有其独特的功能和作用,既是各级党委、政府打击走私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又是各级打击走私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既是沟通党委、政府与缉私职能部门的桥梁,又是沟通缉私职能部门之间联系的纽带。国务院批转的第四次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纪要》明确,各地打击走私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并规定了组织协调、调查研究、政策指导、检查督促等基本职能,不担负直接办理案件事务。当年,省委决定调整省打击走私领导小组,任命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李朝龙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外称“浙江省人民政府打击走私办公室”,为政府常设办事机构,任命领导小组成员徐明兼任办公室主任。省打私办开始调配干部正式组建机构,除丽水地区外,全省10个市(地)及其温州市所属乐清、永嘉、瓯海、瑞安、苍南、平阳等重点县打私办也相继建立起来。

1985年7月16日,浙江省编制委员会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下拨的专项行政编制,决定全省各级政府打击走私办公室增加行政编制100名。之后,省及其杭州、宁波、台州、金华、衢州以及嘉兴、湖州、丽水等市(地区)、沿海部分重点县的打私办机构得到充实和加强。同年,省委决定,撤销省打击走私领导小组,保留省打私办,挂靠省委政法委员会,1989年6月归口省政府。由上而下,浙江打击走私的组织体制由此基本形成。

打击走私办公室(以下简称打私办)是中国政府为顺利开展反走私斗争而特别设立的办事机构,也是中国打击走私颇具特色的彰显标志之一。打击走私是打私办的唯一专业。掌握走私动向、研究走私活动规律、特点,提出打击治理的办法和措施,把党中央、国务院反走私行动的方针、政策、措施、部署变成本地区的缉私行动,为同级党委、政府反走私斗争提供决策依据,组织指导和协调缉私职能部门开展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推进综合治理,协助党政领导解决工作的难点和问题,积极促进缉私队伍建设,努力寻求调动缉私人员积极性的途径,推进反走私工作不断深化和健康发展并取得新成果,是他们为之不懈奋斗的责任。此后,浙江各级打私办与缉私职能部门一道,历经30年风雨历程,同甘共苦,荣辱与共,在反走私斗争中发挥了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功不可没。

与反走私斗争发展变化的情况相适应,浙江省各级打私办随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也再次进行重大调整,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实行打私、海防和口岸管理三位一体建制,组建为“浙江省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办事机构,配备一位主任、两位专职副主任,领导班子、领导职数都比原打私办大大加强。第二章 保障外贸有序发展

浙江是国家对外开放的前沿地带,沿海港口城市最早实行对外开放,多个国家级开发区相继建立,多种新型贸易快速发展,浙江经济航船加速向外转型,打击走私,保护对外贸易顺利发展成为浙江反走私斗争又一重点。

走私是国家对外贸易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无论发生在货物进口还是出口环节,其基本特征都是逃避国家监管和偷逃关税为主观故意,打击走私对保障国家对外贸易的正常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浙江是国家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带,是沿海发展战略的重要一环,是外资企业、合资企业、乡镇企业以及私营个体企业全面发展的重要地区之一,自然也是外向型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1984年,国务院批准宁波、温州两港口城市对外开放,之后又相继批准浙江建立8个国家级开发区。浙江经济结构急速向外转型,除一般贸易外,来料加工和对台小额贸易等新型外贸也加快发展,积极开发地方特色资源出口创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纷纷成立,进出口口岸物流逐年成倍上升。“三资企业”大量生产、生活物资免税进口,鳗苗、丝绸等浙江农业特色资源出口创汇的发展势头前所未有,浙江对外贸易的热潮后浪推前浪,势不可挡。但要在这个大潮中淘到属于自己的一桶“金”并非易事,没有一定的资本和搏击风浪的本事是绝不可能的。一些人便动起了歪脑筋,不顾自己的主客观条件或不愿付出应该付出的艰辛劳动,一心钻国家政策法规的空子,铤而走险,企图走私发财。

增加出口创汇,为浙江改革和经济建设积聚更多的资金,是改革开放初期浙江对外贸易的重要举措。浙江因其特定的地理气候环境,丝绸、鳗鱼苗等特色资源丰富,成为浙江出口创汇的“拳头”产品,但这种特色资源分布面广,加之贸易渠道增多,有效管理难度大,必然成为走私分子攫夺非法利益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和中共浙江省委的指示,浙江各缉私部门把依法查处企事业单位走私大要案件,严厉打击鳗苗、丝绸走私出境活动,保障对外贸的顺利开展作为新时期反走私工作重点,与走私分子展开了更为激烈的较量。首例企业走私大案

浙江是走私风潮袭击的重点地区,几年来反走私斗争查获走私案无数,但真正称得上大案要案,特别是在全国有影响的案件并不多。然而1985年7月,温州市洞头县盛泰贸易公司以“对台小额贸易”为名与不法港商非法交易,成为浙江省首例“涉嫌内外勾结的重大走私案件”,并被国务院列入全国企事业单位走私大要案之一。

为了使读者对当年发生这类走私案件的社会经济环境和行为人的主观思想意识等历史有一个客观的解读,我们将案发的全过程予以细述。

浙江省对台小额贸易始于1980年。所谓对台小额贸易,是指台湾地区渔民或商人在大陆沿海口岸(福建、广东、浙江、江苏、山东、上海、海南)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的货物交易。对台小额贸易设限的关键词就是小额、台湾船、台湾货、台湾人。对台小额贸易方式是在海峡两岸尚不能正常开展贸易的状况下,作为正常贸易的补充形式,以方便台湾居民主要是渔民到大陆东南沿海口岸就近采购,补充生产生活资料,包括水产品、油料补给、生活物资等。

1984年,国务院167号文件批转《东南沿海三省第四次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纪要》中明确了对台贸易与走私的界限:

东南沿海地区在当地同台湾渔民(或小商)进行小额换货或购货贸易,应按中央有关规定办理。这种交易应由省政府指定的企业单位在指定的地点进行。运进大陆的物资必须是直接来自台湾的台湾产品,不容许接受来自港澳等地的物资。要警惕港台走私集团相互勾结,以港澳运来的私货冒充是台湾产品,与我进行交易,使走私合法化。也不得用任何方式支持台湾渔船利用我口岸向台湾走私外货,以免在政治上造成被动。对违反规定私自同台湾船只进行交易的,按走私处理。

198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沿海几个台轮停泊点,由台湾同胞接待站负责经营对台小额贸易;也有的口岸经批准由当地县外贸公司经营,主要的口岸有舟山地区的沈家门、象山县石浦、台州地区海门、温岭县松门和玉环县大麦屿;温州地区平阳县鳌江、洞头县鱼岙。

地处浙南沿海、瓯江口外的洞头县,有大小岛屿103个、礁石259个,是个完全的海岛县,也是全国十个渔业县之一,渔业是支柱产业,工农业相对薄弱。历史上岛上居民曾数度向大陆大迁徙,县制经历设置—撤销—复设的反复过程,经济欠发达,基础较薄弱,1990年财政收入不足2000万元人民币。在改革开放的时代潮流下,如何加快全县的经济发展步伐,自然是县委政府领导面临的重大课题。

洞头县地缘、人员、生活习俗、语言等都与台湾比较相近,开展对台小额贸易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是浙江开展对台小额贸易的重要开放点。如何充分利用这个机遇,洞头上下都在开动脑筋。

1984年12月13日,洞头县政府决定成立盛泰贸易公司,隶属于洞头县政府办公室,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由县政府办公室张存立出任副经理,负责实际经营;一位副县长和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分管负责。公司自有资金1万元,核准经营水产品、南北货、中药材等业务,实行独立核算。

1985年1月,洞头县召开“征询振兴洞头经济研究会”,县委、县政府提出将开展对台贸易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决心大干一场。4月下旬,浙江省对台工作会议后,县委常委会听取会议精神汇报,决定放手开展对台贸易。尽管盛泰贸易公司没有获得省政府批准为对台小额贸易的企业单位,仍然正式挂牌开展对台贸易。至5月底,已先后接待了8艘台湾渔船,并与其中2艘成交8300美元的贸易。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洞头盛泰贸易公司与台轮贸易的消息很快传到平阳县鳌江镇谢林的耳朵里。他便立即告知其叔父——香港协丰公司业务经理柯兴,随后,谢林便与盛泰贸易公司挂上了钩。

5月28日,谢林偕同柯兴赴洞头,受到洞头县分管县副县长、统战部副部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公安局内保科长等接见,盛泰贸易公司与港商进行贸易洽谈。港商要求盛泰贸易公司提供“台轮”到达的经纬度和代办进出口“许可证”。副县长当即表示“这个没有关系”。5月31日,盛泰贸易公司为柯兴举行宴会,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出席作陪。

6月15日,中共洞头县委、县政府开会研究对台贸易问题,赞同盛泰公司与香港协丰进出口公司代表柯兴签订第一份货物交换合同:盛泰公司给对方三矾海蜇皮干50吨、一级墨鱼干10吨;对方给盛泰公司150D涤纶丝80吨。7月下旬对方将货物运至洞头港,由“盛泰”负责卸货及入库。

6月18日,双方又签订以货易货的合同:港商以300吨台产涤纶丝、60万码西装布换取300吨钨砂、14吨兔毛、10吨海蜇皮和40吨锡锭,交货期为7月4日。

因盛泰贸易公司既缺资金又无钨砂、锡锭之类货源,双方又口头协议,除海蜇皮外,其余由港商自行组织货源,盛泰贸易公司则出面结算和组织出口,为港商提供出口港口方便。

与此同时,另一伙港商与福建省新兴公司惠隆分公司以“对台贸易”为名签订200吨涤纶丝换30吨白厂丝的合同,因福建省整顿对台小额贸易而无法履约,得悉协丰公司在洞头县签订贸易合同后,以60万港元的代价请协丰公司从洞头县搭运出口。7月3日,这批白厂丝从福建省漳州市运抵洞头,盛泰贸易公司张存立毫不迟疑表示可以协助装船出口。

7月4日,港商柯兴雇用中国台湾台北市吉利轮船公司所有、挂巴拿马国旗的“吉利达”号(M.V.CRISTETA)货轮,载涤纶丝300吨、西装布料85万码和录像带2000盒到达洞头虎头屿,盛泰贸易公司向县航运公司租用600吨位运输船5艘,派其中“洞机8”号船去虎头屿将台湾货轮引进柴岙港口,由该县搬运站组织工人40名准备卸货。“吉利达”号货轮到达后,洞头县武警边防大队长等3人登轮检查,发现该轮无船舶证书,注册国籍为巴拿马,除船长和轮机长外,都是菲律宾人,认定为外国货轮。县边防大队向温州边防支队请示后,向船长等人宣布停用电台,船员不准上岸,不准任何人登轮卸货,并向港商柯兴说明,因是外轮应由边防检查站和海关联检,船只被扣,走私东窗事发。

事发后,洞头县有两位副县长直接出面,要求边防允许盛泰贸易公司装卸货物,并申明“有什么问题县里负责”。

边防大队没有同意。

当晚,温州市委接到报告,指示洞头县领导人,看管好“吉利达”号货轮,并引航到温州港检查卸货。

盛泰贸易公司张存立却将到温州港卸货一事泄露给港商柯兴,柯即报香港协丰公司,协丰公司要“吉利达”号立即返回香港。

7月4日22时50分,“吉利达”号熄灯夜航,匆匆驶离洞头。“吉利达”号货轮逃离洞头后,盛泰公司购进的兔毛、海蜇皮等货品未能运出,造成经济损失近90万元。

盛泰公司认定造成贸易不成的原因是港商柯兴不守信用,没有使用台轮运输所致,要求港商赔偿损失。7月16日,香港协丰公司董事长沈其仁、副董事长柴路,邀请盛泰贸易公司张存立等去福州市榕港铝业有限公司(沈投资的合资企业)商谈,向张表示愿以100吨原商定每吨2600美元的涤纶丝,以每吨1800美元的低价售与盛泰贸易公司,以补偿“盛泰”方面的损失。同时,要求“盛泰”帮助他们将未能出口的120余吨锡锭从洞头运出,张因急于得到补偿,不计后果,表示同意。

7月18日,洞头县县长办公会议讨论“盛泰”与“协丰”在福州谈判事项,县长表示不要再同“协丰”做生意,应尽快处理善后工作。张则认为损失一定要对方赔,而且如果成功了是洞头县的财政收入,如果被查获没收了,也是国库增加收入。两位曾介入此事的副县长则表示:“‘7·4’那次不是‘三台’(指船、货、船员都应是台湾的)的搞法,肯定是不行的。这次最好用小船运,按‘三台’办法搞,只要100吨涤纶丝到手,账一了结就好了。”讨论的结果,使张的心里又有了底,于是,准备装卸工人,船只等工作加紧进行。

7月25日,运载锡锭123.1782吨的船只从福建龙海县驶抵洞头。

7月26日下午,与“吉利达”号同属台湾吉利轮船公司、挂巴拿马国旗的“渔网吉利”(EVANGELINE)号到达洞头县虎头屿。

张存立、柯兴和协丰公司雇员汪法共谋,不向边防部门报告,商定了待天黑后派洞头县搬运站“洞机8”号将“渔网吉利”号引航至僻静的东山岙的装卸计划。

当晚,“渔网吉利”号不开大灯,卸下涤纶丝102吨,装上兔毛4.3吨、锡锭80余吨,于凌晨3时许,匆匆起锚离去。剩下40吨锡锭、8吨海蜇皮和盛泰公司替另一港商转运的30吨白厂丝,来不及装运,留在岸上。

遗留物被边防部门发现,予以扣留。运载私货的福建运输船和接应的“洞机8”号船也一并扣留。

案发后,省打私办协同温州市打私办组织调查组,对案件情况进行调查。分别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打私办作专题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意见。11月29日,浙江省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联席会议对此案专题讨论,认为这是一起涉嫌内外勾结的重大走私案件,走私货物总价值2000万元左右,要求温州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986年5月,盛泰贸易公司副经理张存立、协丰公司雇员汪法被依法逮捕。洞头县人民代表大会依法罢免了两位副县长的职务。其他有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温州海关依法没收涤纶丝102吨、锡锭51吨,处协丰公司罚款80万元、盛泰贸易公司罚款10万元。温州市公安局对为走私外轮引航的“洞机8”号船处罚款3000元;对运输走私物资的福建省龙海县航运公司“龙航13”号、福建省同安县大灯航运公司“长征10”号和福建省惠安县“垵水103”号船各处罚款9000元、5000元和7000元。

1986年6月26日,中共温州市委向所属各县、区及市属单位发出题为《关于严肃处理洞头县盛泰贸易公司走私案的通报》,通报中指出:盛泰贸易公司走私案告诉我们: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县以上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当前改革、开放、搞活的形势下,在一切经济活动中,正确理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既因地制宜,又活而不乱、富而守法是非常重要的。协手打击“飞料”走私

改革开放初期,发展来料加工为主的加工贸易,是吸收外资的重要形式。法律规定来料加工企业生产设备,原辅材料及其他所用物件,凡外商自愿进口的均可免税进口,但只限于企业自用,不得转卖和移作他用,由海关实施监管。不法分子则对进口原料采取以少报多进口、以少报多出口、进料不进厂、进厂不出口、涂改来料加工登记册以及冒名顶替等手法,瞒骗海关,将保税进口的原辅材料、物品在内地非法销售,牟取暴利,这种行为称之为“飞料”走私。因其“三资”企业分布点多面广,进口商品品种五花八门,进出口口岸、货物运输渠道、途径、方式变化多端,加工后成品复出口的时间长短不一,在实施有效监管上就成为一个复杂而困难的问题。不法分子正是利用管理工作上这一难点和进口料件内销十分方便的有利条件,大搞“飞料”走私,持续不断,从来料加工兴办之时起,就一直没有停止过。海关等各缉私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查“飞料”走私,把执法触角伸向“飞料”违法活动的各个环节。

1984年6月,香港一家贸易公司和浙江省三门县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尼龙伞来料加工合同,同年8—10月,港商从深圳进口尼龙布料10.5万码后,擅自将其全部在内地非法销售,然后以5000打半成品尼龙伞面(约5万码布料)顶替,“飞料”走私5.5万码,案值16.7万元。1985年1—3月,杭州、金华、温州三地发生企事业单位走私大案36起,占三地大案总数48%。“飞料”走私紧随加工贸易而兴起,且多是企事业单位所为。省委书记王芳在省打私办“打击走私简报”上批示:“对内部单位走私贩私,明知故犯,要从严处理,挽救干部。”

1986年7月,杭州海关在召开查私工作会议,确定把利用来料加工进行走私作为查私工作的重点之一,要求各海关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加强进出口监管和核销合同,打击与预防利用来料加工进行走私活动,以维护正常的来料加工的秩序。

温州海关抽调力量成立清查小组,集中精力清理来料加工特别是服装来料加工合同。从核销的11个合同中,发现10个合同有走私违法问题。其主要特点是内外勾结,在不法港商及其代理人操作下,采取“飞料”手段,在内地非法销售保税进口原料。

瑞安纤维麻织厂与香港一家贸易公司签订来料加工服装合同后,由港商及其代理人操纵进口提货、裁剪、仓库管理和账目等各环节。1986年4月21日从广东文锦渡口岸进口64554码尼龙布以及袋布、色线、胶袋等全部没有进厂。4月30日从宁波口岸进口7335码尼龙布中有5296码没有进厂加工,全部被非法销售,两项合计案值51万多元。

瑞安一家服装厂与香港一家贸易公司签订来料加工双层带帽雨衣合同。1986年3月24日,港商将从广东文锦渡进口的雨衣尼龙面料10855.5码和乔其纱8979码,转运到福建省晋江县准备销售时,被泉州海关查获,案值70万元。3月20日,这位港商又将进口尼龙面料12457.5码在福建省泉州换成薄尼龙布,获利21万元。两项案值达91万元。

1986年1月,平阳县山门区服装厂与香港大华公司签订来料加工合同,该厂合股人又作为港商代理人,以双重身份操纵了这家工厂的生产和管理。当年3月和4月,此人先后两次从广东文锦渡口岸提取进口尼龙布料和袋料共计91370码,运到服装厂仅2万余码袋料,其余68596码尼龙布料和袋料全部在内地非法销售。

从1986年1月到1987年7月止,全省海关等缉私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利用“来料加工”走私大案共计38起,案值达506万元。“飞料”走私不仅浙江有,外省市也有。福建、广东两省一些来料加工企业的进口料件“飞”到浙江的现象异常严重,买卖走私进口布料呈现公开或半公开状态,为贩卖走私布料服务的行当也随之兴起,有人以此为业,以此为生。大批来料加工布料通过各种渠道流入浙江南部地区,瑞安县是这种走私布料的主要聚散地,城关工业品市场是主要销售点,通过海上偷运、公路偷运、铁路托运和邮包投寄等各种渠道运抵的走私布混杂在市场近400个布料摊位中销售,生意兴隆。据瑞安县打私办对325个布摊位调查,有95个布摊在销售来料加工的走私布,销售的对象除本县外,辐射到温州各县以至台州、丽水等地区,四川、新疆等外省区也有人贩运这些走私布。

瑞安县打私办统计,该县从1982年下半年到1986年3月底,共计查获走私涤纶布532000多米,价值430多万元。这些布料几乎全部来自来料加工企业的“飞料”,福建晋江县有来料加工的服装企业100多家,有不少为“飞料”服务的“中介人”,浙江多数布贩购买走私布都是通过这些“中介人”与来料加工企业取得联系,有的甚至根本不用自己出面,全部购、运事务完全交由中介人一手操办,真可谓服务周到,细致入微。

蔡发是晋江县东石镇的一个“中介人”,全家大小为外地来购买走私布的人安排食宿,按客户要求联系洽购进口布料事务,每公尺收“手续费”5角到7角,并代为办理运输手续以及招雇运输工具,负责运出等一条龙服务。1985年12月,蔡发被晋江县公安局收容审查,从查获的11本账册中,记载了1985年10月18日至11月18日的一个月里,有36个瑞安人通过他购买走私布共计58573米,价值56万元。正是这些行当的时兴和不法人员作奸犯科,使得购运销私货的渠道畅行无阻,海路、公路、铁路、邮递齐头并进,公开的非法活动、合法掩护下的非法活动大行其道,促使“飞料”“飞”得更顺、“飞”得更远。

瑞安公安机关用战争年代“抓舌头”的方法抓捕、审讯走私犯,了解、掌控走私活动方法手段。犯人交代:海上偷运走私布,采取人、货分开的办法,即人从陆上走,货从海上运,这样即使走私货被截住了,船老大推说不知情,走私人也避免当场被抓。从晋江搞到的走私布料,先偷运到江中船上,起程向北,一般在苍南的台山岛加油歇力,然后驶入飞云江口,这时,陆上走的人也到达预定地点,用预设定的暗号,比如摇晃树枝联系,对上暗号,即可驳卸上岸。卸货时还要派人监视边防船艇的动静。

瑞安市边防大队针对走私“飞料”海运规律,在海上先后查获运载走私布的福建船3艘、本县船1艘,查获走私布12600米。从案件审理获得线索,又在东山乡中村查到一处窝藏点,查获走私布47匹。12月2日,县打私办组织力量在城关工业品市场依法取缔销售走私布的摊位,并在附近查处4个窝藏点,共查获走私布44匹。

化整为零,通过邮寄投递和利用军车掩护是偷运走私布料好办法。

1987年1—7月,瑞安市缉私部门和邮局配合,查获了走私布邮包3400个,共计12130米走私布。1987年2月,瑞安县打私办根据群众举报,组织缉私执法部门查获驻福建泉州某部门一辆军车,运载走私布85匹,共计4682.4米。车上除司机外,有该部队训练队副队长和1名战士。被查后部队领导立即进行调查,查清了这批走私布是泉州一伙贩私者诡称是“摩托车配件”,并以“提运费”、“自购汽油”、“给驾驶员补贴”以及沿途吃请等手段拉拢军人使用军车为其服务,走私布被瑞安缉私部门没收,运货军人、司机训练队领导受到纪律处分和通报批评,泉州缉私部门对组织贩运私货的人进行追查。

其实,“飞料”走私化纤布案看似量大面广,十分严重,但它与其后期发生的以倒卖保税货物为特征的走私案件相比,又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了。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随着内地加工能力的提高,假加工,真倒卖个案案值大幅提高。

列举两个案例。

一封匿名信牵出的3000万元走私大案 1991年10月17日,宁波海关调查科长的办公桌上摆着一封从邮局投递的匿名举报信。信头赫然醒目地写着“举报特大千万元暴利走私贩私案件”的大标题。

举报称,宁波电子有限公司有大量进口上海大众汽车公司用的SD橡胶管成品,大量从日本免税进口3825型复印机主要零部件等走私违法行为。

宁波海关召集有关人员对举报内容进行分析研究,理出主要线索,作出核查部署,经对核查结果分析,认为该公司有重大走私嫌疑,决定立案调查。由四名科长、六名业务骨干组成的专案调查组,分五个小组展开调查工作,核查单证,寻找证据。经过一昼夜的突击审查,掌握了公司基本违法事实和主要走私证据,案情有了关键性的突破,法人代表邹泽林被带到海关。

根据案情进展,调查组又分路向天津、上海、象山、宁波同时出击,展开全方位的调查取证工作。调查小组经过10天的艰苦奋斗,宁波电子有限公司特大走私案已事实清楚、案情明朗。宁波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听取了海关案情汇报。

11月8日,宁波海关依法扣留了有重大走私嫌疑的企业法人邹泽林。次日案件送宁波公安机关侦办。经查实,宁波电子有限公司在总经理的一手策划下,于当年2月到10月间,未经海关许可并补交关税,擅自将其以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名义进口的保税货物汽车空调器配件(冷凝器、蒸发器、SD管总成等),全部出售给上海汽车空调器厂,价值人民币1500余万元;同年4月至10月,逃避国家进口许可证管制,以加工出口的名义,采取伪报货名的手法,将进口的复印机及其散件出售给天津复印设备公司,价值人民币近1500万元。走私情节严重,手段诡秘、案值巨大。企业法人代表邹泽林于10月9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16日依法逮捕。“兰江”巨额走私案 地处金华市西北的兰江冶炼厂,是浙江境内著名有色金属冶炼企业,也是国家二级企业。产品有64类13个品种,年产值2亿多元,属国有大中型企业。1980年,铝锭产品首次出口美国,80年代末涉足来料加工业务。

1990年10月至1991年1月间,杭州海关在保税货物监管中,发现兰江冶炼厂有非法销售保税原料,以及伪报货名进口原料等违法行为,涉嫌走私且数额巨大。

兰江冶炼厂涉嫌走私的信息迅速传递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省长葛洪升立即作出批示:“对这类利用自营出口权大量走私偷税的必须依法严肃查处,该没收的非法收入全部没收,该追究法律责任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严处。”省政府随即召开有关部门联席会议,研究查处工作。决定组成由省打私办牵头,杭州海关、省公安厅、省政法委、省司法厅、省冶金厅等单位派员参加,组成专案工作组,进驻兰江冶炼厂调查案情。

经过为时一月查证核实,分析辨证,初步认定的主要违法事实有:1990年10月至1991年1月间,以伪报贸易方式,少报多进手法走私铝锭200吨、电解铜74.397吨,总价值257万元人民币;1989年至1991年10月,共进口“进料加工”的保税电解铜6800吨。除正常出口成品铜线3700吨,库存电解铜1000吨外,其中有1151吨电解铜,未经海关许可,非法销售,价值1899万余元,估算偷逃关税及增值税约442万元;1991年上半年,与海南省海兴集团贸易公司联营“进料加工”1000吨电解铜,生产出口裸铜线。已非法销售874吨,价值1442万元,估算偷逃关税及增值税约335万元;1989年至1991年10月,共进口“进料加工”的保税氧化铝43885吨(氧化铝按2:1炼成铝锭),除已出口成品铝锭5847吨,库存铝锭664吨、氧化铝25293吨外,其中有铝锭4692吨(折氧化铝9190吨),未经海关许可,非法销售,按氧化铝计价值1800多万元,估算偷逃关税及增值税约600万元。

以上总计走私价值人民币5421余万元,估算偷逃关税及增值税约1382万元。工作组初步认定已构成法人走私罪。

兰江冶炼厂走私的主观故意问题在案件的发生、发展和海关查处过程中暴露无遗。自1990年10月,实行进口货物监管开始,海关就发现该厂总经理景路兴等人非法销售保税料件,海关对其违法行为曾给予罚款和警告。但景路兴等人不思悔改,无视法纪,继续进行走私活动,并且组织公开抵制海关监管执法工作开展,统一有关人员口径,骗造伪账册,情节十分恶劣。经兰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浙江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兰江冶炼厂厂长景路兴采用改变贸易性质,低报价格及瞒报多进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进口应当依法缴纳关税的物品,破坏国家对外贸易,已构成走私罪,分别被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这宗案件的终结,首开了浙江国企法人走私获刑的先例。缉查在探索中前行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反走私斗争持续、全面开展,相关法规、政策虽然也陆续明确和建立起来,特别是对广东、福建及其经济特区的进口商品内销问题,法规也明确具体,但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千差万别,货源流动情况错综复杂,鉴定走私与贩私,合法与非法的界线困难重重,就如地下的煤矿与岩石一样,煤层与岩山之间并没有一道截然的分界线,必须探索解决缉私执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浙江因其陆域面积较小,资源相对缺乏,发展对外贸易既是浙江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也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发展之路复杂而艰难。“江南水乡”、“鱼米之乡”对绍兴来讲是最真实不过的写照,然而就是这个最为“农业”的地方,印染、纺织工业却异常发达,形成地区特色产业,成为浙江最重要的经济产业带之一。柯桥“中国轻纺城”市场闻名全国,各地到此贩运布料的车辆终年川流不息。

勤劳的绍兴人凭借改革开放的东风与自己的聪明才智兴办企业,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印染加工业迅速发展,其后纺织业随之兴起,全区很快进入“工业化”时代。90年代初期,绍兴市有乡镇企业近万家,其中纺织企业1799家,占19.78%,从业人员67.12万人,占35.94%。1993年全市乡镇企业产值335.76亿元,纺织业就达179.11亿元,占全市53.34%。纺织业最为集中的绍兴县年耗化纤原料占全市77.3%,年产值占全县8%,成为该县支柱产业。

建立在水乡的纺织印染企业原料从何而来?只能依靠外地、依靠进口。而处在那个年代,乡镇企业几乎都没有自己的进出口经营权。靠谁呢?主要靠自己从广东、福建等地组织货源,印染企业的白坯布、纺织企业的棉纱,化纤原料无不依赖外进。而广东、福建进口纺织原材料只限于本地使用,外运出省就必然涉及进出口商品管理法规,大批量没有合法手续和手续不全的纺织原材料运进绍兴,执法部门查扣违法违规的案件逐年增多,成为浙江打击走私的一个重点问题,同时也是一个难点问题。

1994年11月,上海铁路公安局杭州铁路公安处向省政府专题反映了如下情况:

近年来,我省绍兴地区通过铁路从广东、福建和广西等省区购买涤纶丝问题严重。据抽查铁路货运记录表明,仅10月份就有上述地区运抵绍兴站和柯桥站的进口涤纶丝达300余车。以每车实载35吨计算,总数达1万余吨。按现价2.25万元/吨计,总价值为2.25亿元。这些涤纶丝大部分作为原料在当地厂家使用。然而,国家对涤纶丝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属于国家限制进口商品之一。国家对涤纶丝进口、运销有明确的规定,而运抵绍兴地区的进口涤纶丝其货主大都不能提供有关涤纶丝进口、运销手续证件,部分有证件的也不齐全。我们认为,绍兴地区的涤纶丝购买活动是违反国务院〔85〕136号《通知》规定的,目前这种贩私活动仍以同样的规模在继续。

当前,我处已对绍兴地区购运涤纶丝活动开始查处,但绍兴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反应较大,认为查处会使绍兴地方纺织工业面临原料(涤纶丝、树脂切片)短缺,工厂面临停工,给绍兴轻纺业和轻纺城的经营活动造成极大损失。

鉴于绍兴的特殊情况,如何既要维护国家利益和法律的尊严,又要顾及地方的实际困难。我们在查处中适当把握处罚幅度,对倒卖无证进口涤纶丝的个人和单位给予重罚,对没有进口、运销手续证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追缴部分非法所得的处罚。

请求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共同协商一个既能维护国家利益,又使受查处单位可以承受的处罚办法,以利查处整治。

而与此同时,绍兴市政府也就此问题向省政府提出报告:

纺织工业是绍兴的重要产业,且集中于乡镇企业。从今年的生产形势分析,我市约需化纤原料30万吨,1—10月已用化纤原料19.64万吨,临近年底货源日益紧缺,价格一涨再涨,致使许多生产企业无法承受,由于本大利薄,许多经营化纤原料企业不愿继续经营,更加剧了化纤原料的紧缺和价格上扬,许多纺织企业被迫暂时停工。据初步调查,全市目前已有1/3以上的纺织企业停工待料,大部分企业处于半停工状态,近40%的纺织业工人在家待业,职工收入明显下降,整个纺织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同时与纺织业有关的相关行业也深受影响,并有可能引发社会问题。出现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1)国际市场行情引发国内市场的进口化纤原料价格上涨;(2)交通运输相对滞后,运费昂贵,增加了生产企业的原材料成本;(3)有关部门对所有进口原材料实行严格控制,铁路公安部门加强管理,特别对手续不完备的采取扣押罚款的办法,打击了经营企业为生产企业组织原材料的积极性,许多经营企业不得不退出经营。同时给江苏、安徽等邻近省相关经营企业有了可乘之机,一部分进口原材料开始直接从江苏、安徽、江西用汽车运输迂回进入绍兴市场,运费骤然增加,导致价格进一步上扬,从而影响绍兴纺织产品的竞争力,甚至危及本市的纺织工业。

为了尽快解决纺织业当前面临的困境,逐步恢复部分企业的生产,保证原材料的供应渠道畅通,确保纺织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我们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和要求:

1.在严厉打击走私贩私活动,坚决查处走私行为基础上,要严格区别走私行为与非走私行为的界限,对于通过正常途径调运我市的进口涤纶丝应予以放行,不得随便扣押;

2.鉴于纺织业是本市的支柱产业之一,1989年以来,对进口纺织原材料的管理上,绍兴市人民政府曾明确三条措施,即在不能查明确属走私物品的情况下,对于以下三种情况购入进口纺织原料到绍兴的,可不提供准运证:(1)生产企业组织原材料自用的;(2)部门为下属企业组织原材料的;(3)来料加工或因产品不对路进行串换及生产调剂余缺的。因此,要求省打私办协调有关部门在查处违反进口原材料管理的行为时,考虑绍兴的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政策。

一方面是生产之需,一方面是涉嫌违规违法,走私贩私牟利行为掺杂其中,很难切割,这是浙江反走私斗争面临的两难问题,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对待,随改革的脚步、经济的发展逐步规范解决。

为此,省政府提出如下原则性处理意见:

对绍兴运销进口涤纶丝凡手续不完备、进货渠道、途径不正常的应该查扣处理,不能以影响经济发展为名,放弃管理,宽大无边。即使是生产企业自用的也不能失去控制,放任管理。请绍兴在指导思想上加以思考修正。但对纺织业的特殊性及市场情况应从实际出发,研究个稳妥办法,在纳入管理轨道的前提下,属企业自用而手续不全的可作适当处理是可以的,具体办法可由省打私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

这是省政府在特定的社会经济环境条件下,针对特定问题提出的特别处置原则,既要坚定查缉走私,又要有利绍兴纺织业及其市场的正常发展。依据这一原则,缉私执法以宽严相济、宽严有度为指导,在坚决查禁走私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对手续不全的货物区别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缉私执法在探索中前行。鳗苗大战

鳗苗即鳗鲡幼苗,长大后就是我们在农产品市场看到的河鳗。

鳗鱼生活在淡水中,成熟后,每年冬末初春到深海产卵,成幼苗后从沿海江河口回游内河。浙江沿海江河入海口众多,从南到北有鳌江、飞云江、瓯江、临江、甬江、钱塘江等水系,且气温适中,每年春天是鳗鱼苗的旺发时期。

日本人夏天有吃鳗鱼滋补身体的习俗,每年需要成鳗约100万吨左右。因此,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人工养殖鳗鱼企业发达。但鳗苗资源缺乏,每年必须大量进口鳗苗。

鳗苗是浙江的特色资源,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浙江外贸出口创汇的“拳头”产品。由于成鳗养殖技术的扩散,养殖企业急剧增多,争抢鳗苗资源的斗争随之日趋激烈。80年代前期,境外鳗苗价格从每千克人民币几百元、几千元一直涨到几万元,直接向捕捞者以高于政府收购价格抢购鳗苗,偷运走私出境,转手获得异常暴利是导致鳗苗大战的直接原因。

鳗鱼苗,大者如火柴杆,小者似大头针。浙江沿海渔民早就有捕捞鳗苗的技术,捕捞到鳗苗多用来炒鸡蛋吃,或喂鸡喂鸭,实在没有用,就干脆倒掉。境外有市场,开发鳗苗出口,换取浙江经济建设急需的外汇是求之不得的好事情。从80年代初开始,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就开始组织鳗苗向日本和中国台湾、香港地区出口,鳗苗的身价逐年上升。听说一条小小鳗苗价值一二元,贵如“黄金”,捕捞鳗苗的队伍一年比一年庞大,浩浩荡荡延绵数十公里至上百公里,从南到北沿海沿江到处是捕捞的人和网,不仅渔民捕捞,农民也参与其中,不仅江海边的人捕捞,远离江海的人也来参与。但捕捞鳗苗绝不像新安江大网捕鱼,网起鱼跃,甚是壮观。捕捞鳗苗下网后需长时间守候,昼夜不断,风餐露宿,甚是辛苦。一天下来,多者上百条,少者几条、十几条,甚至一无所获。盛装鳗苗的工具就是小塑料桶、玻璃瓶、塑料袋,最普通不过了。

鳗鱼苗是一种自然资源,过度捕捞就会破坏其永续利用能力。根据浙江气候条件,每年1—4月为捕捞期,从温州沿海到杭州湾按渔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限相继展开约3个月的捕捞生产,超时捕捞即属违法。

捕捞鳗苗不仅非常辛苦,而且异常危险,鳗苗虽贵如黄金,却不是轻易能够得到的。争先恐后上阵,不仅秩序混乱,更严重的是由于一些人不识水性,不知潮汐或者专顾捕捞,忘了潮涌,有的人转眼消失在江水中,永远不再回来。

自开发鳗苗出口开始,境内外走私集团,就相互勾结,网络不法人员,在浙江沿海大肆抢购鳗苗,偷运走私出境,其活动连年延续不绝。为了维护鳗苗捕捞、收购、外贸出口的正常秩序,防止和打击走私,从1985年起浙江省人民政府就规定:“除外贸公司负责组织收购或者由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收购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准以任何名义经营鳗苗收购业务。”1986年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发展鳗苗生产,控制鳗苗出口的通知》,规定“生产鳗苗的省(市)都要实行凭证捕捞、凭证收购、凭证出口”、“没有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口鳗苗的,一律以走私论处,予以打击;无证收购的予以没收。”浙江省人民政府又具体规定了打击走私倒卖鳗苗活动,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负责,海关、边防、渔政、铁路、交通等部门配合。省工商局对走私倒卖鳗苗行为的处罚,依法作出如下规定:凡携带现金和收购工具到产地,已与生产者挂购,准备抬价抢购的,一般予以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予以500元以下的罚款,或处以收购金额10%以下罚款;对已经非法收购的,查获的鳗苗作价收购,屡教不改的可并处以作价收购款的20%以下罚款。对查获的走私鳗苗,应予没收,有的可并处罚款;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一场为维护鳗苗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外贸出口创汇工作顺利进行而开展的打击走私鳗苗的专项斗争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各缉私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同配合,连年如期在全省展开。

1985年3、4月间,浙江舟山海域有从广东、福建、台湾来的船只抢购鳗苗,价格从每千克350元抬高到2400元。鳗苗贵如金,驱使一些人争先恐后划着小船在沿海江河捕捞。绍兴县鳗苗产地三江闸,发生抢购鳗苗案40起。绍兴、上虞、萧山、海宁等地因捕捞鳗苗淹死33人,上虞县一户农民全家5口淹死江中。这一年,因捕捞鳗苗全省共淹死47人,有2吨多鳗苗被抢购偷运到福建,走私到香港。

1986年,日本、中国台湾地区鳗苗连续第二年减产,国际市场竞争更加剧烈。1月,省对外经济贸易厅召开全省鳗苗收购、出口工作紧急会议,制定收购政策,指定经营单位统一收购、确定统一收购价格为4200~4600元/千克,统一出口,严厉打击鳗苗走私活动。而来自福建、广东的走私者,以每千克5200元至6000元的价格(按条计为0.65~0.75元/条)抢购鳗苗。2月27日至3月8日,杭州市上城区工商局缉私检查站和公安机关在杭州和萧山火车站先后查获贩卖、走私鳗苗案115起、131人,查扣鳗苗66.95千克。福建莆田籍胡某等7人,在金华市大桥头秘密设点,勾结嘉兴、温州、宁波等地鳗苗贩子,先后收购19批共21.75千克,分3次偷运至福建。3月5日,胡等以1602元的车费,雇用客车偷运8千克鳗苗被缉获。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鳗苗生产,控制鳗苗出口的通知》发出后,各地对打击走私鳗苗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执法更为严格。是年,全省共查获走私、倒卖鳗苗案件289起,涉案312人(其中不法港商2人),查扣鳗苗159千克、非法收购款2504万元。当年浙江鳗苗出口创汇1012万美元,列全国同行之首。

1985年4月至5月间,不法港商蔡宇、徐会及其代理人邵其仁,与杭州市水产养殖公司经理荣宁生及财务主任等人勾结,由杭州市水产某公司提供鳗苗240.0115千克,分6批偷运出口,总价值676288元。1986年5月2日至7日,该水产养殖公司乘浙江外贸停止收购、渔政部门结束鳗苗捕捞期之机,秘密收购鳗苗53.9197千克,其中已走私出口鳗苗4.3千克,其余49.9197千克通过杭州民航空运到广州,在从海上向香港偷运的途中,被广州海关查获。6月14日,荣宁生等人被依法收容审查。

1987年初,在统一收购开始之前,苍南、平阳、瑞安、乐清等县外贸部门发现,来自福建的走私贩私人员以每千克8400元或每尾1.2~1.3元的高价抢购鳗苗15千克,偷运出省。1月6日,省打私办将这一情况电话告知温州市打私办,并于1月9日发出《关于坚决打击鳗苗走私活动的通知》。同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鳗苗捕捞、养殖、收购、出口管理的通知》,规定从事捕捞鳗苗的渔(农)民必须领取省统一制发的许可证,并规定捕捞期限和指定收购单位;没有出口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收购、出口鳗苗,一律以走私论处。3月上旬,温州市鹿城区和绍兴市查获非法收购鳗苗团伙案3起,偷运鳗苗88.62千克出省;衢州市工商缉私部门查获雇用出租汽车偷运22千克鳗苗去福建案件。3月10日至25日,非鳗苗产地的金华、衢州两市工商、公安缉私部门,在浙闽公路和浙赣铁路要道关口,也连续查获67起无证贩运鳗苗案件,涉案142人,没收鳗苗276.28千克、赃款3.88万元。4月24日,两名港商在杭州收购鳗苗10余千克,准备乘飞机走私去香港,被杭州海关查获。是月,地处内陆的开化县工商局,也查获无证贩运鳗苗案18起,没收鳗苗172.2千克。6月12日至14日,省打私办在金华市召开全省打击鳗苗走私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当年全省共查获走私倒卖鳗苗案件489起,涉案852人,缴获鳗苗836.2千克,查扣非法收购款29.1万元。其中,非鳗苗产地的衢州、金华两市执法部门针对偷运走私鳗苗路线的变化,严密控制交通要道的关口,共查获走私倒卖鳗苗案件155起,涉案286人,缴获鳗苗585千克,查扣非法收购款14.4万元。浙江外贸出口鳗苗8.981吨,超过计划出口任务的4倍多,为浙江创汇1080万美元,创浙江鳗苗出口创汇的历史新高。

1988年春,国际鳗苗市场价格继续攀升,每千克价格在2000~2200美元之间。不法港商和外省不法分子不断进入浙江抬价抢购鳗苗,鳗苗走私活动更加猖獗。1月,苍南县已有70多千克鳗苗被贩运出浙江省。1月10日,杭州市公安局侦破港商勾结省内不法分子收购鳗苗16.833千克准备外运案。14日夜,瑞安市鳗苗产地发生100多人围攻、殴打边防干警,抢走被扣人员和鳗苗3千克事件。17日,该市缉私部门在飞云镇南河路24号查获13名福建莆田籍走私人员,缴获鳗苗3.322千克和偷运鳗苗的汽车2辆。此前,这个团伙已先后17次,投入资金73万元,收购鳗苗74千克,获利76万余元。

面对如此异常严峻的形势,省公安厅边防局、省公安厅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别发出通知或紧急通知,要求下属单位做好捕捞鳗苗保卫工作并进一步提出处理意见,以严厉打击鳗苗走私活动。

26日,温州市鹿城区工商缉私队在汽车南站查获2名平阳县外贸收购站工作人员偷运鳗苗2.5千克。3月16日,不法港商曾某父子2人,勾结慈溪县不法分子,以每千克8400元价格,收购鳗苗8.1千克,在贩运途中被慈溪县公安局查获。4月18日,福建莆田籍姚某等人,引诱拉拢东海舰队航空兵司令部个别军官,企图包用军用飞机偷运鳗苗被宁波市公安局查获未遂。

1988年初,杭州市公安局抓获不法港商走私鳗苗的前后经过,是一个难以忘怀的故事。

2月8日,在杭州一家高级宾馆,窗帘遮得严严实实的房间里,一阵电话铃声将“病卧”在床上的香港“老板”唤起。“喂!老板,货已到手。明天上午9点你到余杭下沙等候,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他什么也没有说,但看得出,他喜形于色。

9日上午,一辆出租小汽车从市区出发,向余杭县方向疾驰。汽车在下沙智格村附近的一个草棚边停下。

早已在此恭候的傅某把5千克鳗鱼苗交给了香港“老板”。当即按每千克10800元的价格,钱货两清。傅某又给了“老板”一张纸条,约定当天晚上5时“再见”。出租汽车调头驶向杭城。

当晚,香港“老板”出现在傅某的姐夫沈某家中,掏出傅某写的纸条递过去,纸条上写着:第一笔货已顺利抵杭,款已到手。我现在港商的苗库里帮他包装,现让港商前来提货,请你一起押货来杭。钱全部到手后我们一起回下沙。沈某见了纸条,同意将2.63千克鳗苗脱手。并说他正在村里积极活动,还有一些“货”,要同其他人商量以后才能决定。

香港“老板”提出要和其他人直接见面。沈某便陪他到了缪某家中。“怎么样?”沈问缪。“让他交现钱,不然不给货。”缪某态度坚决。“要不先把你的让他带回去,看看再说。”

生意没有成交,但达成一项协议:第二天上午7时前,到缪某家提取15千克鳗苗,价格相同。缪要随他们一起到香港“老板”的杭州鳗苗“仓库”去“考察”后,再做定论。

杭州七堡交通检查站的民警,像往日一样在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违反交通规则或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

晚上10时许,一辆疾驰的出租汽车驶近检查站时,民警举起红旗,示意停车接受检查。

汽车里几个人顿时紧张起来。目光敏锐的检查员察觉有异,即对汽车里外进行仔细的检查,从汽车车后盖底下发现了偷运的鳗苗。经询问,车内正是走私鳗苗的香港“老板”和沈某、缪某。

他们在威严的法律面前不仅交代了鳗苗非法交易和准备走私出境的经过,还交代:11日凌晨将有一批鳗苗从江苏到余杭下沙的计划。

市公安局三处的干警彻夜研究查破这起走私案的具体措施,决定吴副处长坐镇指挥,治安科干警化妆成鳗苗“客户”下沙侦察。

11日上午9时许,一辆江苏牌的出租汽车驶抵下沙。在此守候的公安干警依法对其检查,查出非法携带鳗苗1.5千克。两名江苏当事人被扣留。就在此刻,一辆二轮摩托车呼啸着擦肩而过。谁也没有在意。

治安科的另两名干警在杭州至下沙途中,为傅某运送5千克鳗苗的卡车同时被扣。

他们随即化妆成鳗苗“客户”,敲开了缪某的家门。

缪的哥哥带着这两位“客户”到了一家亲戚处,正准备取“货”时。一辆二轮摩托车呼啸驶入院内,车上人立告:“江苏客人被公安‘瞄’住了。”

猛一听,缪的亲戚马上改口:“鳗苗刚刚被人提走,现在没货,改日再说吧。”

交易没有成功。吴副处长看看已经两夜没有合眼的公安干警依然精神抖擞,决定连续作战,加紧准备直捣下沙智格村的黑窝。

晚上11点,夜深人静,两辆警车悄然驶入智格村。按设计方案,分头对所有黑窝进行突然冲击。睡梦未醒的不法分子无可奈何地纷纷交出了准备倒卖的鳗苗。

经两天两夜鏖战,查获走私鳗苗的不法港商及倒卖鳗苗的不法分子10余名,缴获走私鳗苗16.838千克,查扣购买鳗苗的现金16万元,以及走私偷运鳗苗的解放牌卡车1辆。彻底端掉了下沙智格村的鳗苗走私窝点。

1988年全省共查获走私倒卖鳗苗案件878起,涉案1175人(其中不法港商4人),缴获鳗苗524.4339千克。

1989年春,数以万计的外省人主要是福建省的走私团伙到浙江抢购鳗苗,掀起了鳗苗走私更大的风潮。

走私团伙隐藏在沿江鳗苗产地的村庄里,以大大高于国家外贸收购价格非法收购,高价诱使一些当地人将捕到的鳗苗交售给他们。问题严重的村组,当执法人员进村检查时,便有人以燃放鞭炮为号,走私团伙迅速藏匿,以对付缉私。苍南县缉私部门在桥墩分水关公路上,查获8人将鳗苗藏在身上的倒卖分子,其中2名妇女将鳗苗藏在贴身内衣和乳罩内,共搜出鳗苗2.2775千克。在捕捞时节较早的温州沿海,外贸部门的鳗苗收购站几乎“颗粒无收”。有的派收购人员在江边码头边等候,仍旧一条也收不到。外贸收购形势异常严峻。浙江鳗苗生产的季节从南到北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温州告急后,台州、宁波也告急,捕捞期稍后的杭州、嘉兴两地成为完成当年出口创汇任务的最后指望了。

1月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鳗苗捕捞、养殖、收购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不少地方鳗苗捕捞秩序混乱,抬价争购十分严重,走私活动十分猖獗,不仅影响国家外贸出口创汇和成鳗养殖任务的完成,也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破坏了资源。省政府要求坚决制止再度出现鳗苗捕捞、收购大战的混乱状况。在规定捕捞期限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捕捞;鳗生产区实行划片定点收购,各收购单位不得跨区收购鳗苗。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鳗苗捕捞、养殖、收购、出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打私办、水产、经贸、渔政、公安、边防、工商行政管理、物价、海关、交通、铁路、民航、水利等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配合,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整顿生产、收购秩序,防止争捕、争购鳗苗,取缔无证捕捞和收购,狠狠打击走私贩私活动。

2月14日,常务副省长许行贯在杭州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决定组织工作组,检查鳗苗管理工作。19日,由省打私办牵头,组织外贸、公安、工商、水产、物价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两个工作组,分赴温州、杭州、嘉兴、宁波、绍兴等市,指导鳗苗管理和打击走私工作。

3月以后,钱塘江两岸杭州、嘉兴两地“鳗苗大战”战火渐旺。3月16日,萧山市公安局破获以该市义蓬财税所干部邹泽林为首的倒卖走私鳗苗团伙案,查获鳗苗2.16千克。3月10日至25日,金华、衢州两市工商、公安部门交通要道口查获偷运鳗苗案件67起,涉案142人,没收鳗苗276.28千克,赃款3.88万元。同期,杭州铁路公安分局查获走私倒卖鳗苗案95起,没收鳗苗43.0115千克。4月7日,在省公安厅侦察控制下,2名台湾不法商人和1名福建不法分子携带美金20万元与1名萧山不法分子成交走私鳗苗时,被当场抓获。

海关、公安边防严密注视从海路走私。4月19日,温州海关在洞头海面查扣“浙平机117”号运输船,查获鳗苗1.17千克。4月23日,瑞安市武警“316”艇在铜盘山附近海面查扣“浙苍渔5664”号船,查获鳗苗4.415千克。

处在钱塘江口的平湖县这年从事捕捞鳗苗的渔民、农民有6300多人,船只1200多艘,平湖县政府把宣传教育、捕捞收购和管理打击的任务,层层落实到基层单位和乡村,建立责任制,以确保出口创汇和养殖任务的完成。与此同时,公安机关等各执法部门全力加强查缉,抓获走私倒卖违法人员117名,查处窝藏点85处,缴获鳗苗17.869千克以及运输车辆10辆、氧气瓶4只、氧气袋350余只等贩运工具。

各级各地加强查缉和管理,外贸部门大力开展收购工作,终于扭转了鳗苗外流的严峻形势,外贸收购任务得以完成。全省查获走私倒卖鳗苗826千克,案值1409万元,在极困难的条件下,外贸收购鳗苗3033千克,受到国家外贸部门表彰。

鳗苗是在沿海江河口捕捞、收购的,养殖场地在境外,打击走私倒卖违法行为为什么要在全省范围展开呢?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

鱼是在水里生水里长的,离开了水,离开了正常含氧量的水就要死的,这无人不知,更何况这既贵重又娇嫩的鳗苗了。走私鳗苗必须经过从收购、长途运输、再走私出境等多个环节。运输鳗苗是一件十分劳神的事情,除随身携带现金外,还必须要携带暂养鳗苗的氧气瓶、氧气袋等工具,并且要以最快速度完成运输。然而,在捕捞地区有执法人员在监管,在交通要道有缉私人员在检查,偷运距离迢迢千里,关山阻隔,过关难,难过关。

走私分子为逃避查缉,不得不冒更大风险延长运输时间,绕道管理相对薄弱的内陆通道迂回出境。他们将在各地收购的鳗苗,集中起来,用专车从沿海向内陆绕行,致使内陆各主要交通道口鳗苗战火频生。

金华、衢州两地是浙江腹地要道,通达福建、广东的要地,两市工商、公安部门在浙闽公路和浙赣铁路要道口设关严查,紧紧卡住偷运鳗苗活动的命脉,缉查成果奇好。1987年,金华、衢州两地查获偷运鳗苗数量占当年全省查获量的七成。1988年,衢州市工商系统查获偷运鳗苗案件89宗,鳗苗480.2千克,创全省最好成绩。其中,地处内陆山区的开化县工商局,一个月查获偷运鳗苗案18起,缴获鳗苗172.2千克。内陆地区查获量远远高于沿海捕捞区。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步伐加快,经济建设成果日渐显著,国外水产养殖技术逐渐传入,国内成鳗养殖迅速兴起,并达到相当规模,养鳗技术已不再被境外商人所垄断,鳗苗资源出口管理逐渐放开。从1993年起,国家决定鳗苗放开经营,不再实行计划收购和许可证管理制度,鳗苗大战遂告落幕。

回望历史,浙江各地各缉私部门打击走私鳗苗活动所投入的人力、物力是巨大的,成千上万的执法、管理人员昼夜奋战,风雨无阻,不畏艰险,历经数年,查获走私倒卖鳗苗2815公斤,是浙江反走私斗争史上少见的。据统计,在“七五”计划期间,浙江省共出口鳗苗28.23吨,创汇4486万美元,每年创汇千万美元左右,相当于出口生猪10万多头,出口罐头20多吨。如果用浙江今天经济实力的眼光来审视,这千万美元也许是微不足道的。但在那个普通工薪族年均工资还不足一百美元、外汇匮乏的年代,千万美元对浙江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助推效应是无法用数学公式来计算的。短短几个月的捕捞期,就为鳗苗产地的农、渔民每年平均增收四五千元。打击走私倒卖鳗苗活动不能不说是对浙江经济建设的重要贡献。丝绸之乡烽火急

浙江杭、嘉、湖地区盛产茧丝和绸缎,被称为中国的“丝绸之乡”。茧丝绸是浙江外贸传统的出口骨干商品,且出口的历史悠久,在国际上享有较高的信誉,出口量居全国一、二位,出口创汇金额占全省创汇总额的1/3左右。但是,在开放、搞活政策背景的鼓励下,经营茧丝绸的企业猛增,出口渠道和途径增多,走私便趁势而兴,丝绸外贸的出口正常秩序受到严重冲击。1988年1—8月,全省收购白厂丝3922吨,比上年同期减少27%,只完成年度计划的46%,出口白厂丝只得靠挖库存。据香港华润丝绸有限公司反映,1988年1至6月,浙江出口到香港的真丝绸总量为7491.31万米,但其他渠道(包括走私)出口到香港的真丝绸有3539.98万米,比1987年同期猛增3.3倍。这些“水货”在价格上比正常外贸出口要低18.9%,还有不法商人以低劣丝绸冒充浙江出口产品,致使浙江丝绸尽管出口量大,但却被迫压价销售,不仅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还使浙江的丝绸在国际市场上声誉受到损害。

从1987年开始,浙江省缉私部门就对丝绸走私活动予以密切关注。1987年1月至1988年8月,全省共查获走私倒卖丝绸出口的大案8起,查获不法港商13人,大陆不法分子8人。查获预备走私出口的生丝144.834吨、桑面球7.118吨、绢丝4吨、成料绸缎56.96万米,总价值1744万余元。不法港商走私丝绸的主要方法是:先同广东、福建某些企业“挂购”,将外汇直接汇存到企业,以优于国家汇率价格换成人民币,取得这些企业的介绍信、工作证和空白合同,冒充省际的“内贸”,来杭、嘉、湖一带,以高额“业务费”收买某些企业、公司的业务人员,向生产企业或经营公司高价收购生丝等丝绸原料,然后偷运到广东、福建沿海走私出境。

1987年3月,香港远基有限公司经理林丛,以广东省惠阳地区福利公司和汕头市物资供应公司仓库为中转基地,以“内贸”作掩护,从杭州和四川、厦门等地非法收购生丝65吨,从广东省沿海偷运预备走私出口。在省打私办协调下,省公安厅刑事侦察处及时侦破,涉案人落入法网。

1987年9月,港商叶一达冒充干部,以福建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为中转基地,用外汇高价套购人民币,在浙江、江苏、四川、陕西等地先后收购成料绸缎48万余米,价值531万元,用南华贸易公司提供的银行账号、仓库、发票运至福建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采取三级品绸缎伪报B级品绸缎的手法,瞒骗海关走私出境,牟利106万元,被杭州市执法部门查获。

1988年1月,3名港商合伙来杭州,通过关系获得海盐工业供销公司的账号,在萧山、余杭、浦江、海盐以及杭州等地收购生丝6.143吨,总价50余万元,准备从广东走私出境。当偷运到杭州市郊七堡时,被公安机关截获。

1988年3月,香港好时贸易公司3名港商在杭州收购生丝10吨、桑面球5吨、绢丝4吨,总价值214万余元,准备运往广东走私出口,途中被公安机关截获。

走私丝绸案件频发,有重点地专项整治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1988年9月27日到28日,省打私办在杭州召开了打击走私茧丝、坯绸活动的座谈会。杭州、嘉兴、湖州、绍兴等丝绸重点产区的打私办、公安局及杭州海关、省公安厅、省边防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铁路、民航和省丝绸进出口公司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与会。会议传达贯彻了国务院《关于茧丝收购和出口全部统一经营管理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制止蚕茧收购大战的通知》、海关总署《关于自九月二十日起对出口茧丝绸改凭新证验放出口的通知》以及许行贯副省长召开的电话会议精神。各部门交流缉查管理信息,研究加强查缉走私的措施。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杭州、嘉兴、湖州等丝绸重点产区强化管理,采取“管住源头,切断通道,打掉团伙,摧毁黑窝”的治理措施,大张旗鼓开展了打击丝绸走私的专项斗争,确保出口创汇任务的完成。湖州、嘉兴蚕茧重点产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五大班子齐抓共管,从思想教育、组织领导、行政管理、经济政策和乡规民约等方面采取措施,打击茧贩、管住丝厂、清理渠道、堵住外流。

9—10月间,德清县公安局侦破了德清雷甸镇某副镇长、某开发公司总经理等人走私倒卖白厂丝40余吨,案值800余万元大案。镇党委书记等10余人涉案。

1989年,湖州市依法查处茧丝绸违法案件271起,其中,案值100万元的案件13起;单位内部作案156起,共查获蚕茧129吨、白厂丝134.4吨、坯绸250.9万米、绢纺原料43吨。同时,湖州市政府先后3次派出40多名干部组成9个检查组,重点检查和整顿了32家丝厂,主要查清茧子的来路和厂丝、坯绸和绢纺的去路。检查发现非法收购、销售蚕茧、白厂丝案件18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违法单位分别作出处罚。

打击治理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茧丝绸生产经营秩序迅速好转,丝绸走私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价格稳定。1989年,全省蚕茧收购、丝绸出口均创历史最高水平。第三章 不让国宝逾越国门

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盗挖古墓葬,走私倒卖文物成风,尤其是珍贵文物更是走私犯罪分子和境外古玩炒家竞相争夺的目标,文物走私活动便延续不绝。打击走私文物活动,阻断文物出境地下通道,不使文物尤其是国家级珍贵文物逾越国门流失海外,是反走私斗争的长期任务。

浙江是中华民族古老文化的发祥地之一。“河姆渡文化”和“良渚文化”分别距今7000年和5000年以前。绍兴和杭州是春秋越国和南宋的古都,丝绸和龙泉青瓷历史久远,历代文化名人辈出,文化遗址众多。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浙江乃至全国许多地方刮起一股盗掘古墓葬和走私文物之风,珍贵文物更是走私分子和境外古玩炒家竞相争夺的目标。制止盗挖古墓葬,严厉打击倒卖走私文物出境的违法犯罪活动,是一场维护华夏古老文明尊严和光辉灿烂历史的特殊的、持久的战斗。浙江各缉私部门,特别是各级公安机关运用侦察手段巧妙地侦破走私文物大案,缴获了大批文物,其中不乏稀世珍宝,立下了显赫战功。制止盗掘、走私文物之风

对外开放后,浙江的文物走私活动日益突出起来。1982年杭州海关关区在旅客出境渠道查出非法携带文物出境的案件就有36起。1983年8月21日,侨居美国的郑某从杭州出境,在过边防安全门时,夹藏在行李和藏匿在衣服中的文物、玉器被发现,经文物部门鉴定,其中玉马、瓷瓶、字画等5件,是不准出口的唐、元、明、清文物,被海关扣留。

到了80年代中期,浙江乃至全国许多地方盗掘、走私文物成风。据浙江省文化部门的调查,浙江省盗掘和走私文物活动涉及50个县、市,占全省县、市总数的60%,其中比较严重的有杭州、宁波和龙泉、绍兴、余杭、上虞、余姚、慈溪、衢州等市、县。上述9个市、县(市)中有46个乡、镇的121个村几近猖獗。截至1987年12月中旬,全省被盗掘的古墓、古遗址、古窑址共有9500多洞穴,参与人数约3400多人。上虞县皂湖乡罗山岭村共60多户人家,参加盗挖古墓的有40多户。横塘乡杨家溪村村长带头公开盗掘古墓。余杭县“良渚文化”遗址新石器时代祭台,一再被盗掘破坏,仅在祭台南面就有盗坑10余个。龙泉青瓷,曾闻名于世。早在1504年,英国威尔海主教将他从东方得到的1只中国龙泉青瓷赠送给牛津新学院时,轰动英国。可在20世纪80年代,龙泉县却刮起了一股盗掘古墓和古青瓷遗址飓风,席卷全县,许多长眠地下数百年的老祖宗惨遭劫难,社会影响极坏。

浙江盗掘和走私文物有三个明显特点:一是盗掘文物的重灾区都是古文化知名度较高的地区。即生产青瓷、宝剑的龙泉县,古越文化名城绍兴市和“良渚文化”遗址的余杭县。这三地被盗掘古墓洞穴数占全省盗掘墓洞穴总数的94.48%,参与人数占全省参与人数的76.15%。分别与三地邻近的德清、庆元、松阳、丽水、上虞县及越城区也是盗挖古墓葬的重灾区。二是非法收购和走私活动突出的地区在杭甬铁路沿线一带。杭州、绍兴、上虞、余姚、慈溪、宁波等市、县,有相当数量一批人,以收“旧货”为名,常年从事收购文物活动。有的村几乎家家户户从事贩卖文物活动,说“这些东西埋在地下没有用,现在可以利用这些东西富裕起来”。三是境内外相互勾结,结成地下网络,走私倒卖的居多。走私文物的地下网络一般分三个层次:一是香港、澳门的走私分子。他们之中,有的是在当地遥控,有的则潜入内地,行踪诡秘,在浙江一些地方设立窝点,四处收购文物,偷运出境,快进快出。二是窝主,一般是有鉴别文物经验的老手,直接与境外走私分子取得联系,将非法收购的文物转手倒卖给境外走私分子。三是文物贩子,人数较多,走村串户非法收购文物,将分散收购来的文物倒卖给窝主,有的还煽动农民上山掘墓。

不仅如此,盗掘、走私文物活动还发展到盗窃馆藏文物。1986年1月16日,天台县国清寺文物展览室日本友人赠送的铜莲花灯3件被盗。1月12日,嘉兴市文物普查成果展览室珍贵文物23件失窃。2月7日,长兴县博物馆陈列室明、清玉器15件失踪。6月9日,余姚市文管会河姆渡遗址出土的文物10件不翼而飞。在不到半年时间,被盗馆藏珍贵文物达51件,其猖狂程度可见一斑。

1987年5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打击盗掘和走私文物活动的通告》。同一天,公安部发出了《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通告坚决打击盗窃、走私文物犯罪活动的通知》。《通知》对文物被走私倒卖问题的现状作了如下分析和描述:由于文物管理不力,文物市场混乱,文物收藏单位的安全防范和古墓葬、古遗址保护不落实等多种原因,也由于有些地方公安机关对反走私文物斗争的重要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对盗窃、倒卖、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查处不力,致使这一犯罪活动没有得到有力制止,且有继续蔓延发展趋势。《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配合文物部门做好法制宣传以及加强古墓、遗址的保护和文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同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文物、工商等部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摸清走私文物来源、窝藏点、境外走私分子秘密联络点和运输路线,力争把走私、盗窃文物惯犯、团伙一网打尽。

浙江的公安、工商和文物部门相互配合,集中打击盗掘、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至1987年底止,全省共查获盗掘与走私文物的案件350多起,其中大、要案件60多起,收缴了文物4723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9件、二级文物109件、三级文物411件。依法判处罪犯33名,逮捕犯罪嫌疑人30人。

1987年12月,绍兴县先后两次派出由公安、工商、检察、法院和文物管理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到上蒋、上灶、陶堰、南池、富盛等4乡1镇39个村开展调查,查得被盗掘古墓774座、收缴文物484件,对790名有盗掘、走私文物的涉案人员分别作了处理,其中31人被依法判刑。这年,越城区、绍兴县和上虞县共追回东汉、三国、两晋时代的文物857件,有9个单位和8名个人受到省文化厅、公安厅、文物管理局表彰。

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倒卖走私文物列为查处重点之一,大力查处倒卖走私文物的违法活动。1986年,全省工商系统查获文物797件。1987年6月,宁波市工商局查获毛贺章等人以经营旧木器家具为掩护,大量收购、倒卖、走私文物案件。在查获的文物中有五代瓷器、明代“宣德炉”、“玉兽钮方印”、清雍正年代“素白秞铺首香炉”以及清代画家蒲华的画等。绍兴市工商局在有关部门配合下,查获6个倒卖走私文物团伙,涉案共51人,查获文物中有晋代瓷器共70余件。慈溪市工商局查获作案人准备运往广东倒卖的文物800多件,其中属于国家三级文物达100多件。

全省公安机关始终坚持将文物走私活动侦破于预谋之中的侦办指导思想,1988年至1994年,共计缴获文物达5579件,其中属国家级别的珍贵文物343件。公安干警为打击走私倒卖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倾其全力,或突击行动,或周旋于走私分子之中,伺机将其擒获破案,谱写出动人的战斗华章。文物干城

1987年10月27日,杭州市公安局情报获悉:上海女青年赵婷和她的情夫慈溪人李代浩包住杭州市一家宾馆内,在此从事收购文物活动。而且他们与分住在两家宾馆的香港商人蔡阿大和叶黄联系频繁。

市公安局迅速展开调查,获得了充分证据,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将不法港商及赵婷等共17人全部抓获归案,共收缴各种文物865件,其中220件是“良渚文化”时期的珍贵文物,数件属国家一、二级文物。据涉案人交代,他们是先与地下文物窝点取得联系,再到江苏的常州、苏州和浙江的海宁、余杭、绍兴、慈溪等地去收购。两名港商入境是为了在内地收购文物,将其私带出境,刚到杭州,即落入法网。

至1988年3月,杭州市公安局破案摧毁了设在杭州市的6个文物收购窝藏点和仿造文物的窝点,缴获各种文物2041件。

同年9月15日,省政府、国家文物管理局在杭州市召开颁奖大会,表彰侦破特大文物走私案有功人员,授于杭州市公安局“文物干城”锦旗一面,授于杭州市公安局科技处、刑侦处“保护文物,又立新功”锦旗,并向56名干警颁发荣誉证书。

干城,出自《诗·周南·兔置》:“赳赳武夫,公侯干城”,意思是:“威武壮士雄赳赳,他是公侯的屏障”。干城即盾牌和城垣,比喻捍卫的屏障。“干城”是对杭州市公安局保护文物的壮举和累累硕果的盛赞。

杭州市公安机关再接再厉,继续将锐利目光注视文物走私活动,1989年12月21日,又查获一件稀世国宝。

当天,拱墅公安分局向市局报告,有两个人在杭州城里兜售一块玉璧。便立即与拱墅分局组成侦捕力量。下午4时,西湖断桥边,人流如织。侦捕组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搜寻着。兜售玉璧的不法分子很快进入公安人员视线,他们不动声色围了上去,将其带走,从他的身上收缴了刻有图纹的玉璧。经专家鉴定,玉璧上的图纹是中国远古文字,对研究中华文化的起源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是“良渚文化”的精品,属国家一级文物,也是国内唯一的一块刻纹玉璧。

这块玉璧是余杭县一个农民在自留地里挖出来的,卖给了别人,已几经转手。所幸的是尚未走私流失境外。负责此案的专案组荣立集体二等功,并受到省和国家文物管理局表彰。省文化厅授予专案组“完璧归赵”的锦旗一面。利剑出鞘

1987年1月24日,浙江省公安厅刑事侦察处获悉,仙居县一中学教师周至林带着文物在杭州托人寻找香港买主,山东省临淄市一伙文物贩子也通过周企图将其倒卖走私出境。

这个信息,引起了省公安厅领导的高度重视。分管刑事侦察的蔡副厅长亲临刑事侦察处研究案情,仔细分析文物走私团伙性、诡秘性和购、运、销地下网线编织的特点,提出指派侦察员化妆侦察,扮作香港商人直接同文物贩子接触,力求人赃俱获。这一大胆设想,得到大家赞同。

在共和国公安保卫战线的历史上,侦察员像一把闪着凛凛寒光的利剑直插敌人心脏,致敌毙命的故事并不鲜见,许多传奇、惊险故事,被写成小说或被拍成影视剧,激励着人们正义、执著的情感。浙江省公安机关在解放初期的剿匪肃特斗争中,有侦察人员装扮成“武装土匪”令台湾特务深信不疑,有装扮成“特务站长”让特务前来“报到”,更有乔装成国民党保密局打入共产党的“老特工”,召集匪首开“秘密会议”被一网打尽等等。侦察员变装成敌对营垒的人,必须做到让对手深信不疑,不仅在外表上要化妆得像,还要在气质、谈吐等等方面表现得恰到好处,否则将在十分警觉的敌人面前露出破绽,那就会前功尽弃。然而,这样的侦察人员,经过十年“文革”,差不多断了层,何况,过去是对付国民党特务,而现在对付走私分子,还是头一次。

主持省公安刑侦人员精心研究设计侦察方案。蔡副厅长决定指派刑侦处侦察员小何扮作“港商”,直接与周至林接头,摸清文物数量、品类和来源,以及其他涉嫌人员情况,然后促成周至林去山东约邀其他涉嫌人携带文物来杭州,将其一网打尽。如果出现周要求“港商”去山东看货成交等情况时,“港商”则以借口这次是来内地过春节以及安全问题为托词,另派代理人去山东设法将涉嫌的人引来杭州,务求成功。

小何,时年28岁,在“老公安”眼中的他属新的一代人。利剑初试,能否成功,就看这位年轻人的真本事了。

杭州柳莺宾馆,过去叫谢家花园,它紧靠西湖,漂亮的洋房和亭榭、长廊,小池水清见底,隔南山路,翠柳如烟,西湖一望如镜,原是接待中央领导干部由警卫部门管理的招待所。改革开放后对外开放,成为一所高档宾馆。在20世纪80年代,能住进这里的几乎都不是普通平民。

新入住的香港装潢贸易公司老板“何先生”,胖胖乎乎,派头十足。他的第一件事就是通过他人在此约见从仙居来杭的周某。

这天晚上7时,带着文物的周至林,喜冲冲、急忙忙乘出租汽车赶到柳莺宾馆,一间豪华客房的门被轻轻敲开。周进房后,房门立即反锁,窗帘紧闭。

周落坐后,“何先生”不问他带来什么文物,只问他的家境情况和文物的常识问题,好像对周不大信任。周为了表现自己,取得“何老板”的信任,对问题一一作答,竭力表现出他的诚意。但“何先生”仍没疑心全释。

周急不可待,拿出青铜器和另外3件文物,请“何先生”过目。“何先生”起身去皮箱内取放大镜,掀开箱盖,满满一箱的钞票,令贪财的周至林眼花缭乱,心想这回买卖可以做大了。“所有的古董都写在这里。”为了表示诚意,周立即掏出一张写满文物品种、数量的纸条递给“何先生”。“今天就带4件,如果何先生还要,我可带何先生去山东我的朋友家里,字画、古物都有。”周至林生怕生意告吹。“我这次回内地,主要是为了过春节,顺便还有几笔大的生意要做。”“何先生”一边拿着放大镜观察文物,一边漫不经心地说。突然,他回过头来,上下打量看周至林:“看来你只是个跑腿的掮客,不懂做生意的规矩,也没有诚意。”周愣在那里,不知说什么好。“要知道我们做生意都是承担风险的。”“何先生”不紧不慢地继续说:“我要求量多质好,一次性成交,如果你确实还有更多的更好的货,我还是考虑做这笔生意,而且价格上可以优惠。”“何先生”对周至林表现出既不满意又舍不得放弃的样子。同时,再放“诱饵”:“如果你能积极促成其事,我还可以再给你一笔可观的佣金。”“我好不容易找到您,怎么会不诚心诚意呢!”周急切表白。“我担心那边的人不见到我,是不肯轻易交货的。”周至林要求“何先生”先预付5000元钱,他去山东提货。“我们香港人做生意从来没有预付款子的习惯,这样也不安全,如果你的门槛比我精,你一分钱也不要想得到!”“何先生”声色俱厉,出乎周至林意料。“如果你有诚意的话,可以先去山东将货取来杭州,山东人不放心可以随你一块来,路费由我承担。”“何先生”缓和语气,提出了他的办法。“今晚就谈到此,行不行你晚上好好考虑一下。我准备明天晚上回家过年,明天下午你给我确切答复。”没容周至林思考,“何先生”便下了逐客令。他只得无奈地向“何先生”告辞。

27日下午,周至林再次到宾馆,表示愿意去山东取货,在杭州成交,再三要求在价格上要给予优惠。“何先生”同意拿出100元人民币,给周至林作路费。周便乘上了当晚北去山东的列车。

过了一个星期,周至林回到杭州,与他来杭州的还有两个山东人。准备2月5日在杭州成交,省公安厅刑侦处人员研究确定了破案方案:一是与杭州市公安局共同组成专案班子;二是将成交地点控制在柳莺宾馆;三是专案班子组成执行组、审讯组和外围组,分别负责抓捕人犯、收缴文物、审查外调和外围保护监视工作。

2月5日晚,3个组分别进入岗位。

清脆的电话铃声在“何先生”的房间响起,“何先生”抓过电话。周至林说他一人到宾馆交货,两名山东人不来了。

专案班子知情后决定一切照常进行。

晚6时45分,周携带文物,乘坐三轮车来到柳莺宾馆,进了“何先生”房间。“何先生”一边仔细地清点文物:两千年前的青铜剑1把,宋、明青铜镜各1面,明、清字画18幅,还有古钱币、瓷碗和玉器等;一边在与周闲聊中摸清了两个山东人的确切下落。

专案组同时获得“可以执行!”的信息。

转瞬,4名警察敲响“何先生”房门。“何先生”吩咐周赶快藏好这批珍贵文物,去开了房门。4名民警进门后对“何先生”进行询问,何一一作答。一位民警在沙发下面发现了文物,因涉嫌贩卖走私文物,两人当即被扣留带回公安机关。

根据案审情况,执行组在杭州葵巷旅馆将正在这里做着发财迷梦的两个山东人抓获,带进了看守所。虎口夺宝

1986年2月20日上午。

省公安厅刑事侦察处接到衢州市柯城公安分局报告:衢县人黄歧有两件宋代瓷瓶、两件宋代小执壶和两件五彩哥窑人物瓶,多次寻找文物掮客,期望以大价钱出售给境外商人。当天下午,衢州市公安局将获得的上述文物的照片传到省公安厅刑事侦察处。照片直接送到文物部门,经专家鉴定:照片上的瓷瓶属国家珍贵文物。

刑事侦察处即派侦察员小汪登上火车,连夜赶赴衢州。

文物贩子黄歧,40岁,曾经当过3年侦察兵,复员后迷恋发财,离经叛道,从事违法的勾当。这次购得一批文物后,四处打探,终于找到文物“掮客”路中明。路一听是宗大买卖,即拍胸夸口说:“不出三天,保证替你找到买主!”

其实,文物掮客黄歧在文物倒卖走私链上还处在“下游”,与境外老板还有一段距离,但他是链上一环,自然关系通达。路中明很快联系上了一个叫阿冬的人,此人不务正业,“江湖”朋友众多,看上去流里流气。路中明将黄歧出卖文物的情况告诉阿冬。第二天,阿冬二话没说,拉着路中明到了衢州市邮电局,发了一份电报。内容只有11个字:“请带五斤糖速来参加婚礼。”收报人是“广州市汪建国老板”。路中明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便问阿冬:“这是什么意思?”阿冬将他拉到大门外一个偏僻角落,神秘兮兮地说道:“这是暗语。五斤糖,就是五万元现金,参加婚礼就是看货成交。”路中明大喜,连忙把找到买主的“喜讯”告诉了黄歧。一沓沓花花票子不久就要落入腰包了,黄歧越想越高兴。

然而,他们万万想不到,这一切违法勾当都已经进入公安机关的视线之内。那份电报并没有送给广州市的汪建国老板,而是落到了衢州市的“汪老板”手中。

衢州市的“汪老板”提笔给阿冬回电。

衢州的这位“汪老板”是谁?他便是省公安厅侦察员小汪。这位大学毕业便进入了刑事侦察队伍的年轻人,现在乔扮成“老板”,已经楔入了走私犯罪团伙编织的网络中。

由衢州市公安局汪副局长主持专案组研究制定的侦破计划,基本要点是:(1)进一步摸清文物的数量、来源和全部案犯的情况,并尽快安排“老板”和货主见面。(2)利用侦察员小汪与阿冬素不相识的条件,由小汪携带巨款,化妆成广州“汪老板”同货主见面,搞定成交时间、地点、方式和价格等详情。同时,请求广州公安机关严密控制汪建国动向。(3)为了便于控制,适时顺利收网,尽可能设法将黄歧引离衢州市区或者龙游县城区。

在公安局在研究侦破计划的同时,黄歧怕事情生变,让路中明把阿冬找来,探问广州老板有没有回音。阿冬将广州“汪老板”的回复电报交给黄歧看,并问:“接头的地方,是在汪老板下榻的宾馆,还是你指定一家酒店?”“不,城里不好,还是农村耳目少些。”黄歧思索了一会儿,继续说:“我看这样吧,货很多,要分两批成交,成交地点只能放在农村。”

黄歧将路中明拉到身边,拍着他的肩膀说:“你是我的全权代表,我委托你负责同汪老板洽谈,”得意地摆出“领导人”的架势说:“这叫做权力下放,让经办人有自主权么。”

奸诈的黄歧躲在幕后的真实目的有两个,一是为讨价还价留下回旋空间;二是怕万一失手后,自己好逃避劫难。他就像一条毒蛇把自己隐藏起来,怎样引蛇出洞呢?就要靠侦察员的智慧了。

专案组认为,要引出黄歧,首先要在掮客路中明身上下工夫。“汪老板”说:“我仔细研究了这个掮客的特性,只要给他一点甜头尝尝,他就会听我们的调遣。”

2月23日下午,路中明约黄歧去龙游酒家308房间与广州“汪老板”见面,“汪老板”等到下午5时,仍不见黄、路赴约。专案组分析很可能是为了试探“汪老板”底细,还要驱使“汪老板”听从黄歧的安排。专案组决定抓住黄歧既急于成交又不进入城区的心理状态,采取“你急我不急、不变应万变”的策略,等待观察。2月25日,阿冬告诉路中明:“汪老板已责怪你们不守信用,不懂做生意的规矩,如果3天之内不能成交,他就返回广州,货主要负责赔偿往返的费用。”路中明满脸赔笑,一再道歉,约定2月27日与“汪老板”见面。

不料,黄歧又一次失约。

3天限期只剩下最后一天了。2月28日中午11时30分,“汪老板”接到阿冬的电话,说“‘掮客’来了,正在饭店里喝酒,20分钟后来我家”。

小汪将情况告知柯城分局孙井林局长后,即匆匆赶到阿冬家。

中午12时,路中明来到阿冬家,与“汪老板”见面。路连忙示意阿冬关紧房门,又打开了录音机,开大音量。寒暄之后,“汪老板”问路:“这笔生意如果成交,黄老板给你多少好处?”路回答:“最多不会超过500元。”“500元?!”“汪老板”面带讥笑,打开自己装有满满现金的港式密码箱,拿起两叠人民币在手掌上拍打着,说:“500元太少了,如果你能在这次成交多靠点我,我愿意拿出成交额的10%给你!”“当真?”路中明从来没有碰到过这种好事。“生意人最讲究的是信用,一言为定。”

路中明对面前成沓的钞票双眼发直,生怕就在嘴边的肥肉是幻觉,连忙问:“一言为定,当真一言为定?”“那当然!”“汪老板”斩钉截铁地回答。“但是你必须答应我三个条件。”“汪老板”成竹在胸地说:“第一,必须保证我在成交时的人身和巨款安全;第二,我来一趟衢州不容易,希望你在成交时,能说服货主将全部的货拿出来一次成交,货越多价格上可以越优惠;第三,你能和我将价格压下来,压下来的差额一半给你当佣金。”路中明满口应承,再三要求“汪老板”说话算数。“汪老板”回答干脆:“一俟成交,当即兑现。”

路得到“汪老板”的酬报许诺后,即吐露出黄歧的真实意图,即要他带领“汪老板”于当天晚上7时整,到距离龙游县城30公里的一个偏僻村子里,当面成交。

新的情况突如其来。又是一次不能错过的机会,但对偏远村庄尚不摸底,需要抓紧时间准备,“汪老板”便一边使眼色让身边人员立即将变故情况传送出去。一边问路:“成交地点具体在什么地方?”“地名我也说不出,但我可以领你一起去。”“成交时对方有几个人参加?”“连我在内六个人,两个介绍人,黄歧本人和他的三个亲戚。”路中明一一作了说明。

为了争取时间组织好接应力量,并摸清成交的具体地点,“汪老板”对路说:“我先让阿冬跟你一起去看那里是不是合适,出于安全上考虑,我也要带个保镖一起去。七点钟太早,容易出事,最好放在深夜。”又说,“我准备雇两辆车去,第一辆先去接头,如果回来的人认为条件具备,我再带款去看货成交。”“汪老板”安排得既仔细周到又合情合理,加上事先的默契,路中明满口答应。

此时,衢州市公安局部署行动方案的紧急会议正在紧张进行,柯城公安分局刑侦队一位副队长化妆成“保镖”随“汪老板”行动,龙游县公安局组织10多名精干的公安人员担任接应和缉捕,并派出两辆轿车改成出租车供“汪老板”使用。

阿冬和路中明坐上“雅马哈”摩托车往龙游方向驶去,一位化妆的侦察员秘密跟随其后。不巧,摩托车在半路上抛锚,跟踪的侦察员只得放弃。然而,当阿冬回来时,交易的村庄的名叫石佛乡,文物贩子身边带有匕首等凶器信息尽数获悉。

晚上10时,“汪老板”派一位化了妆且熟悉石佛乡情况的民警与阿冬乘一辆“出租车”前去接头。“出租车”按对方指引到达了成交点石佛乡钟家。公安局负责缉捕的行动小组秘密随后,埋伏在指定的地点。化妆民警随阿冬走进钟家,见人货俱在,即走到门口点燃香烟,发出此处是成交地点的暗示信号。行动小组的行动时刻定在“汪老板”进去后15~20分钟之间,以“抓赌”名义入室缉捕。

深夜零点。两辆“出租车”一前一后,在崎岖的黄泥路上颠簸。“出租车”到达成交地点后,“汪老板”穿着港式风衣,架着金丝眼镜,还戴着镶钻石的金戒指,在“保镖”护送下派头十足地走进钟家。一直不露面的黄歧终于站在面前,在屋内阴暗的角落里摆放着准备出售的文物。“汪老板”仔仔细细地验看文物,用“内行人”的口吻评头品足,然后又极为珍惜地将文物包扎好,小心地放回。“汪老板”与黄歧随即办理交接事宜。一边交钱一边交货。

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叩门声。公安局行动组破门而入,高声宣布“抓赌!”房间里的人拉灭电灯,乱作一团,企图逃窜。说时迟,那时快,电灯瞬间复明,在场涉案人员如数就擒,文物一件不少地全部缴获。经清点有:宋朝瑰瓶2件、宋朝小执壶2件、五彩人物瓶2件。经过审讯和进一步侦查,又在别处缴获藏匿的古代绢画2幅、五彩人物瓶2件、玉狮子、玉观音各1件。侦察员用勇敢与机智换来了丰硕的战果。

盗挖古墓葬、走私倒卖文物之风兴盛于80年代,几经打击与整治,情况有了根本性好转。但走私文物与走私其他物品一样是禁而不绝的,只要有机会,只要有钱赚,就会有人下手,东方文明古国珍贵文物令外国不法商人垂涎欲滴,变着法子攫取。2004年杭州海关破获了惊天走私文物化石大案。第四章 严打金银毒品走私

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境内外黄金价差较大,人民币不能在境外流通,用金银交换走私物品和先富裕起来的人们崇尚穿金戴银。利益驱使与追求“时尚”,致使走私倒卖金银,吸食毒品以至淫秽、色情出版物等恶习流行起来,打击走私贩卖金银、毒品、淫秽品的活动既是需要更是迫切。

改革开放之后的一个时期,人民币不能在境外流通,走私活动普遍采用“易货贸易”的方式进行,尤其是海上走私,普遍使用白银、银元、黄金以及中药材等交换走私物品。由此,诱发的金银走私倒卖风潮遍及大半个中国。此外,沿海地区一些最先富裕起来的人们温饱之余,生活开始向高质量、高档次演进,兴起配戴金银首饰的新潮。一些妇女手戴金戒指、颈挂金项链、耳垂金耳环、腕套金镯子、胸前露着金牌。有人说,这是开“五金公司”。男人们则戴着几只沉沉的金戒指,挂着粗大的金项链,以表示自己富有。青年男女订婚、结婚需要黄金首饰已成习俗。还不止此,绝迹已久的走私、贩私、吸食毒品问题又在社会上逐渐盛行起来,淫秽色情制品涌入境内,反走私斗争涉及领域迅速扩大。

为打击走私倒卖黄金、白银的违法犯罪活动,1983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严禁金银出境、进境,严禁逃避海关监管,严禁非法买卖,严禁非法加工、生产。此后,国务院主要领导相继作出批示,要求加紧打击取缔黄金走私活动,重者治罪,轻者教育,决不可听之任之。国务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强打击黄金走私和加强管理工作。会议指出,1985年全国有20万两生产黄金未入库,其中绝大部分被金贩子收购和走私了,使国家蒙受重大经济损失。会议决定,走私贩私活动严重的地区,当地政府要加强领导,集中力量尽快侦破、处理一批大要案。在全国范围内要把“金(银)贩子”列为“严打”第三战役的对象,予以严厉打击。

在国家对金银严格监管,禁止非法流通的条件下,不法分子走私金银,非法经营金银等不法行为仍禁而不止。仅苍南县钱库一个镇,就有非法的金银首饰品加工店50多家。从香港走私进口黄金和黄金饰品案件日益增多,数量大增。打击走私倒卖黄金、白银的斗争在执法部门中逐渐成为执法重点,一批走私倒卖金银团伙落入法网。

1986年6月,萧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获一起走私团伙倒卖黄金大案,缴获黄金23500克,价值117.5万元。涉案人员有萧山农民、福建农民甚至福建驻军离休干部。

在此之后,1988年中期,杭州铁路公安处在列车上连续查获来自北京、香港、澳门等地倒卖黄金案3起,共计缴获黄金1518.5克。10月24日,乘警在杭州至宁波的551次客车上查获来自福建省福清县的旅客郑路水、贺其走私黄金30块,共1040克。这两个人竟将其中15块金块藏入自己的肛门里。

1988年1—9月,全省共计查获黄金69821克,是1987年同期的14倍,大都是从香港走私进口的。其中,全省工商行政部门查获36000克,公安刑事侦察部门查获26500克,公安边防、铁路公安和县(市)打私办共查获7321克。黄金梦的破灭

1989年5月11日,广州飞往杭州的航班准时降落在杭州机场。

香港人施德全提着一只黑色皮箱,随着人流走出出口,登上送旅客到市区的大巴。

杭州武林门民航售票处前,停着各种接客的营运车辆,人力三轮车是当时主要小型客运工具。车工们一边闲聊,一边等着乘客。

大巴在售票处前不大的场地上稳稳停下来。“坐车吗?老板。”

一辆三轮车,直奔施德全而来。“去××宾馆。”“好的。”车夫心里很是高兴。

三轮车急速前行着。

施德全怀抱皮箱,欣赏着沿路街景,倒也自在。“到了,下车吧!”

施这才回过神来,下车一看,眼前这地方哪里是什么宾馆,这里是杭州市公安局的大门,施德全张口说不出话来。

原来,市公安局早已布下抓捕罗网。当场从施的皮箱中缴获走私进境黄金6037.5克和人民币15.5万元。黄金为圆形,中间有孔,是刻有香港某行银字样的金块。施涉嫌走私被依法拘留。

案件经审理:施德全等5名香港人、11名福建福清人和5名浙江萧山、绍兴人相互勾结,组建了一个黄金走私入境——倒卖——炒买外汇——走私出境的地下网络。由福建人俞晓长期包住杭州一家高档宾馆作为接应中转站,香港人将黄金携带走私入境并送到杭州,在杭州脱手后,携带人民币到福建炒买外汇走私出境,再从香港购买黄金走私入境,如此循环往复,牟取非法暴利。几个来回下来,他们已走私入境黄金17247.25克,价值近100万元,这在当时,算是天文数字了。

多行不义必自毙。他们的违法活动早已引起公安机关的注意,走私团伙成员一一落入法网。

同年8月14日至8月17日,杭州市上城区公安分局刑侦队组织力量在杭州、萧山等地火车站附近查获黄金贩子15名(其中13名杭州人,2名福建省人),缴获黄金3000余克。

严厉的打击,黄金走私倒卖团伙很快变了招数。他们采取假冒内地有经营权的单位,或者伪造人民银行的《经营许可证》等手法进行违法活动。7月3日,杭州市公安局刑侦处在杭州市一饭店查获走私倒卖黄金大案,当场查获走私黄金11500克。6名涉案人自1990年结成团伙以来,从广东省潮阳、揭西等沿海地区大量收购走私进境的黄金饰品,然后假冒“汕头市首饰工艺厂业务推销员”,持伪造的汕头首饰工艺厂的“营业执照”和广东省人民银行的《黄金饰品经营许可证》,在浙江杭州、宁波、嘉兴和上海、江苏、广西壮族自治区等省市自治区的20多家国营商店进行倒卖,总价值达1000多万元。仅杭州市区的几家国营商店为其销售黄金饰品8万多克,价值800万元。白银与走私手表

温州是浙江个体经济、民营企业发展最早、发展最快的地区,许多相对独立、相互区别的区域性特色产业竞相兴起。如苍南金乡的塑料、龙港的印刷、平阳的编织、永嘉桥头的纽扣、乐清柳市的电器、温州市区的皮鞋服装等等,各自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市场。与之相适应,一大批个体企业供销人员步履匆匆,走南闯北,寻找原料,开拓销路。供销人员外出联系业务,时兴以走私手表作为“见面礼”,走私手表的需求量增大,偷运白银交换走私手表的活动长盛不衰。

1986年3月2日,两个福建人驾驶的卡车到达苍南县矾山镇,用1500只走私手表换取白银,苍南县公安局侦察员依据获悉的情报在此秘密守候。

晚上,月光皎洁,堆放在卡车上的白银闪闪发亮,卡车很快启动离去。不久,他们发现有车跟踪,故意放慢速度,跟踪警车不得不超前驶去,而卡车则趁机绕道,摆脱了警车的跟踪。随即加快速度行驶,企图逃逸,可到达浙闽两省交界的桥墩时傻眼了,苍南县公安局另一辆警车早已等候在那里。

侦察员上车检查。奇怪了!明明看见上了这卡车的白银,竟然没有了。不弄个水落石出,侦察员是不会罢休的。“仔细搜查,不放过任何可疑之处。”指挥员下达指令。不久一个假油箱显现原形,箱中藏有白银330.5斤。涉案人员交代,这批白银来自乐清县白象镇一个姓黄的人。

当时许多走私倒卖白银案件都涉及乐清。1986年1—10月,就查获涉及乐清县白溪、白象和柳市等镇走私倒卖白银案件6起。7月,温州市鹿城区缉私部门查获乐清县柳市一对姓陈的夫妇将700两白银伪装成“电器产品”随身携带偷运案。因温州、台州一带一些人到福建、广东以补鞋为业,有的银贩子将白银铸成补鞋机模样,涂上黑漆,向外偷运。就这样,走私贩私人员采取各种手段,将大批量浙江白银偷运到福建、广东,用以换取走私手表等私货返回销售牟利。有的已结成团伙,形成地下网络,频繁往返于广东汕头、福建泉州一带。

浙江省打私办与福建、广东两省打私办始终保持互通信息,1987年7月,福建省泉州市打私办通报:5月19日泉州市鲤城区工商缉私队从浙江省苍南县4名不法分子倒卖金银案件入手,顺线深挖,在石狮镇破获了一起价值286万元的走私白银、黄金、手表的团伙大案。这个团伙的首要分子有福建省晋江县人、浙江省苍南县人,他们采取“入股集资”的办法拼凑资金,以610~660元一两的价格到乐清非法收购白银,然后将白银偷运到广东省换取走私手表等私货销售牟利。从1987年2月到5月19日案发,已走私倒卖白银3000多斤。

经调查,乐清县被倒卖的白银数量相当可观,仅据1985年到1986年第一季度查获的案件统计为1492斤,其中缴获762斤,已偷运成功630斤。苍南、平阳、鹿城区查获来自乐清的白银2340斤,以上合计共3732斤,即1.866吨。按缉私部门多年情况反映,查获的仅是少数,偷运倒卖白银数量远远不止这些。荒山中的炼银炉

乐清县并非白银产地,这些白银是从哪里来的?一直觉得是个“谜”。为弄清实情,1986年6月,浙江省打私办派出调查组到乐清县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实地调查研究,弄清了白银的主要来源是“三废”,即从废渣、废液、废料中土法提取和冶炼的。邻近的仙居、黄岩等县提取和冶炼的白银也流入了乐清。

20世纪80年代初的乐清柳市区,是沿海走私风潮中有名的“重灾区”,大规模走私贩私活动制止后,政府引导群众发展个体民营经济,家庭作坊式的工场遍地开花。从柳市镇上走过,可以看到家家户户都在拆卸旧电器、装配新电器的繁忙景象。被淘汰废弃的旧电器上银触点不能再使用,他们便将其取下。不同旧电器的银触点大小不一,重量多少不等,重量少的有半两,多的3两。柳市区大约有5000人到全国各地收购各类旧电器,据该区储运服务公司统计,1986年1~7月运入旧电器就有200万千克,据对仙垟村典型调查折算,平均每户一年可以从旧电器银触点上取下白银约10斤左右,全村一年可提取4500斤,这些碎银被人收购后进行土法冶炼。柳市区非法收购、冶炼和销售白银的活动涉及7个乡、2个镇、22个村。其中马路乡象山村360户、1200人口中,在外收购银触点的有150户,加工冶炼白银的70户,土法炼银点19处。土法冶炼方法很简单,用破脸盆、铅桶等制成炉子,以硝酸为溶液,用喷灯加温,溶解之后在地上砸个浅坑,倒入液体银,凝固之后成为银饼,有的还掺进20%~25%的铅,增加重量。起初,这种原始的炼银炉在村庄里炼银,因为气味难闻,污染环境,又容易被查处,就搬到荒山野岭。

贩运白银违法自不必再说,就贩运这件事本身实在是十分艰辛。正因为是违法行为则时时处处异常谨慎小心,不敢败露半点痕迹。为了逃避检查,他们特制藏银背心,男的一次背4个银饼,约15千克;女的背2个,约10千克。往返于浙、闽、粤广大地区,劳神费力不说,有的人背银中毒,背上肌肉发生腐烂。

白银走私倒卖的根源找到了,省打私办调查组将调查情况直接与当地政府沟通,建议采取“教”(宣传国家金融管理法规)、“管”(加强“三废”中白银的管理)、“打”(打击走私倒卖白银活动)等综合措施,提高管理有效性,从源头上制止白银走私倒卖活动取得显著成效。毒魔卷土重来“金三角”和“金新月”是毗邻中国的世界两大毒品产地。“金三角”位于我国云南省境外的缅甸、泰国和老挝三国交界处,因流过这里的湄公河和夜赛河冲积出一块三角洲,当庄稼成熟时一片金黄,故被称作“金三角”。“金新月”,位于我国新疆境外的阿富汗、巴基斯坦及伊朗三国的交界处,因其地图上这块地方酷似一轮新月,加上毒品生产牟利致富,被冠称为“金新月”。这两个臭名昭著的毒窟,虽然与浙江相隔遥远,但是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边境贸易的发展,浙江外出参与边贸经商的人日益增多,其中有的人见利忘义,丧心病狂地从事走私毒品的犯罪活动。他们结成团伙,携带“资金”,以“经商”为掩护,越过边境直接向缅甸的毒枭定“货”,甚至在缅甸北部的海洛因工厂投资,与国外毒枭签订定期购销毒品合同,毒品便随着改革开放后人流、物流的大潮向国内扩散,吸食毒品的人逐年迅猛增长,新中国已经禁绝的毒品重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

专业人士分析认为,浙江经济繁荣、市场众多、交易活跃,不仅有浙江人外出经商办企业,而且有更多的外省人来浙江打工或做生意,还有阿富汗、巴基斯坦等周边国家商人大量涌入,浙江就具备了毒品走私、贩卖、吸食的必要条件。云南、四川等省和浙江的走私贩毒团伙相互勾结,从境外毒窟走私毒品贩运到浙江的情况日益严重,向国外走私制毒原料和化学品,在国外办毒品加工厂的犯罪活动也发生了。

随着情况的不断变化,进入浙江的毒品其品类也随之变化。由初始期的鸦片、海洛因,逐渐发展延伸到摇头丸、冰毒、杜冷丁、可卡因、氯化酮、大麻等。走私贩毒的手法也更加智能化。走私贩毒团伙大批雇用无业人员,将毒品化整为零,零点式“蚂蚁搬家”,贩毒者除采取在交通工具、行李中伪装隐藏等惯用伎俩外,还使用人体藏、邮包寄,以及鞋底缝等办法,不断变换手法逃避打击。

浙江禁毒委员会是省委、省政府禁毒工作的专门办事机构。统一领导全省开展禁贩、禁种、禁制、禁吸的禁毒工作,公安机关是禁毒工作的主管部门。省、市、县公安机关普遍成立缉毒的专门机构,大大加强了走私贩毒的侦察破案工作,从“打零包”开始,紧追深挖,攻克了一个又一个大案要案,及时摧毁了台湾、香港不法分子在浙江境内建立的制造冰毒工厂,惩办了一批毒贩、毒枭。缉毒犬在破案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2002年到2003年,有12只缉毒犬参与破案,起作用的有32次,直接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2起,查获海洛因845克、摇头丸300余粒、氯化酮1000余克,对毒品走私犯有很强震慑作用。

2002年5月上旬,瑞安市公安局缉毒大队抓获一名四川籍犯罪嫌疑人,缴获海洛因100多克。据案情分析,嫌疑人还应有更多的海洛因,但对其住所和其他多处相关场所搜查,均无所获。警犬“迪哩”奉命到场,对嫌疑人的住所再次搜查。“迪哩”从卫生间马桶后面顶部的隔层木板中,叼出一个手机包装盒,里边装有海洛因300克。

2003年8月20日,浙江省公安厅获悉:当天从深圳发往宁波的特快邮寄包裹里夹带毒品。省公安厅缉毒犬“露露”即到宁波等候。当晚22时许,特快邮包到达宁波,“露露”对其中一个包裹表现兴奋,不停地重嗅,做出要“扒”开的警示反应。训导员判断这个包裹里有毒品。干警对邮包开包检查,查出摇头丸204粒、氯胺酮1000余克,案件成功告破。

2003年5月14日,温州市公安局带两只缉毒犬协助鹿城缉毒大队在瓯清公路缉查,“迪哩”又一次上阵。当天中午12时,一辆从金华开往温州的客车进站。训导员带两头缉毒犬上车对行李货物、旅客座位及客车货舱进行检查,两只缉毒犬都做了“否定”的反应。但随后,“迪哩”对一个贵州藉中年妇女携带的黑色塑料袋兴奋起来,嗅了又嗅,干警令其打开这袋子检查,里边只有许多卫生纸和一条妇女内裤。但内裤上沾有黄色分泌物和几颗药片。干警判断,很有可能是“人体藏毒”,经医院B超检查,不出所料,竟在阴道中藏有海洛因110多克。

走私、贩卖、吸食毒品的严重危害对于中国人来讲是刻骨铭心的,鸦片战争不仅使中国沦为半殖民地,毒品泛滥更是威胁着民族的生存与发展,国人对毒品深恶痛绝。打击毒品走私犯罪活动,是国际社会的共识,中国党和政府为此持续不断地推进斗争的强势开展。为了集中力量打击毒品犯罪,2002年和2003年浙江全省两度开展禁毒的严打整治专项斗争。2002年,开展以“整治、破案、收戒”为重点的禁毒专项斗争。1至7月破获涉毒案件1373起,其中千克以上海洛因的案件6起。舟山边防支队在嵊泗客运码头一冷冻车上,查获藏在小鳗鱼中的冰毒65包,共68.25千克,两名犯罪嫌疑人中1名为台湾人。3月19日,浙江省公安厅和金华市公安局在云南、贵州、上海警方协助下,摧毁了以王道华为首的贩毒团伙,一次缴获海洛因14.05千克。3月21日,绍兴县公安局从一起“零包”案件入手,以“贩”找“吸”,以“吸”查“贩”,终于将以贵州籍毒贩邓细敏、徐德贤为核心的29名家庭式贩毒团伙一网打尽。同时,大力惩治涉毒的歌舞娱乐场所,全省缴获了摇头丸2993粒,氯化酮近70千克,温州市缴获摇头丸数占全省的78.3%。全省还排出33050名吸毒人员(其中大部分系外来人员)。强制戒毒3395人、劳教戒毒2882人。

2003年开展以“查毒源、打毒枭、摧网络、缴毒品”的专项行动,全省破获涉毒犯罪案件3321起,依法逮捕涉毒嫌疑人3199人,缴获海洛因69.68千克、摇头丸24304.5粒、K粉8000多克。1月5日,绍兴县公安局在慈溪市和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配合下破获走私贩毒大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方友华等3人,缴获海洛因3000克,以及仿“六四”手枪1支、仿左轮手枪1支,子弹49发。2月18日,杭州市禁毒支队,根据湖州市公安局提供的线索,在省公安厅禁毒处的组织、参与和协调下,缉毒警察转战湖州、杭州、广州、深圳等地,于3月8日成功破获了境内外勾结的走私贩毒特大案件,抓获境外和境内的毒贩6人,缴获摇头丸13247粒、氯化酮1847克、咖啡因9182克,毒资人民币10.4万元和港币4.9万元。公安部为此特予电贺。侦破跨国走私制毒大案“金三角”既种植罂粟,更将大量鸦片提炼成纯度很高的海洛因走私出口。提纯海洛因,制毒化学品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毒品走私的直接滋生物就是制毒化学品的走私。跨国走私网络既严密又复杂,万水千山,路途遥远,侦办这类案件都会留下深刻的记忆。

1998年3月,浙江省公安机关在云南、上海等地公安机关配合下,侦破了从浙江走私出口10吨咖啡因往缅甸制造毒品的大案,抓获了涉案人员23名,缴获易制毒化学品1吨,毒资100万元。

1997年1月,云南省公安机关报告:浙江省杭州市一家药业集团公司有10吨咖啡因凭卫生部签发的《精神药品出口准许证》出口老挝,1996年11月23日从云南省关累口岸出关后,落入缅甸地方武装毒品加工厂。国务委员罗干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公安机关彻查。1997年3月,公安部将这起案件列为1997年度全国禁毒斗争五大挂牌督办案件之一,专电浙江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经过初步调查,这10吨咖啡因是台州一家公司驻老挝办事处首席代表绕江具体办理出口手续。省公安厅通过国际检查,台州这家公司出具的老挝卫生部签发的“进口咖啡因许可证”,老挝卫生部并无登记,而且老挝卫生部进口的许可证样本与台州公司出具的许可证完全不同。绕江有伪造老挝进口咖啡因许可证,以骗取我国卫生部出口咖啡因准许证,使10吨咖啡因走私出境的重大嫌疑。

1997年5月13日由省公安厅、台州市及椒江区公安分局三级警方联合组成的专案组展开立案侦查工作。6月1日,省委书记李泽民和副书记刘枫,专门听取了专案组的汇报,指示必须查清案件事实,不管涉及谁都必须依法严惩。

专案组对初步掌握的案情分析认为,眼前已经暴露的只有绕江一个人,但他有伪造证件蒙骗海关出境的事实,是案件链条上的关键人物,抓住这个人,就有突破全案的可能。

绕江的工作在老挝,行踪飘忽不定,专案组紧紧跟踪。5月30日,绕江回到台州市椒江,第二天凌晨,专案组出其不意将他秘密抓获。他知道自己的罪行败露,如实交代了他打着与老挝一利公司老板柳苏花做生意的幌子,将10吨咖啡因走私给缅甸地方武装的事实,并且供出了有关的几个涉案人。一个是原籍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人章果化,暂住缅甸帮康,在缅甸地方武装任副营长。一个是浙江台州人,云南思茅市商贸有限公司经理杨程昌。一个是原籍上海市,老挝一利公司老板柳书花。

案件的主要当事人虽已浮出了水面,但是他们之间是怎样勾结?怎样策划走私咖啡因的?必须将涉案人全部提拿归案,才能有准确回答。

6月1日,专案追捕小组分头向云南、上海进发。

6月12日,杨程昌在云南被成功抓获。经过突击审讯,杨程昌对走私咖啡因一事,供认不讳。在杨程昌的一个笔记本上“张工”、“麻黄素”这些不连贯的字句映入侦察员眼,警觉、仔细是公安侦察人员的特长和本性。“麻黄素”是制造冰毒的前体,而“张工”是谁呢?他们推断,极有可能涉及冰毒制造。专案组再审杨程昌,但他既不交代“张工”,更极力否认制造冰毒的事情。

专案组只好展开外围调查,“张工”浮出水面。他是曾在台州一家化工厂当过技术员的张利非,曾住丽水市灯塔小区。

监控身在境外的涉案人员是一件非常头痛的事,缉捕工作艰难迂回,转眼到了1998年,柳书花现身上海,1月29日,就地落入法网。

3月中旬,张利非托运物品定购去云南的火车票的消息传到专案组。

专案组迅速作出判断:张此去云南,极大可能是与章果化碰头,这是抓捕这两人的好机会!

3月20日,张利非等人在金华火车站办好货物托运手续后,登上去云南的79次列车。然而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一切行动都在侦察视线之中。专案组得到云南警方的大力协助,在云南和缅甸的孟阿边境上已经布下天罗地网。

在边境线上缉捕罪犯工作容不得半点差池,警觉的罪犯一旦发现动静,一转身,抬足即可越过国界,缉捕计划就会眼睁睁看着落空。

眼前是一幕惊险的情景。当章果化跨入国境,准备离境去缅甸的张利非便立即向前迎去,就在此刻侦察人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了过去,将两人一举拿下,至此,所有案犯全部归案。

审讯和获取工作顺利进行,跨国走私案情大白天下。

1996年6月,“金三角”缅甸的一支地方武装需购买制毒用咖啡因。在此任职的章果化便托请他认识的云南省思茅市商贸公司经理杨程昌设法购买。杨程昌又找到从老挝回国途经思茅的绕江,杨和绕便同去缅甸,与章果化进行具体商谈。

绕江回国后便四处打听咖啡因出口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在杭州一家药厂联系到货源,打电话给杨程昌,要章果化搞到一张缅甸卫生部进口咖啡因的许可证。半个月之后,绕江经杨程昌拿到缅甸地方武装进口咖啡因的“许可证”。8月5日,绕江与章果化签订了中国台州某公司驻老挝办事处(卖方)和缅甸某地方武装(买方)10吨咖啡因的销售合同。但绕江通过杭州某药厂向国家卫生部申请时,因缅甸地方武装的政府,不能代表国家,“许可证”无效。一计不成,绕与杨又共谋出第二计:借道老挝去缅甸。绕江利用他的关系网,找到老挝一利公司老板柳书花策划,借口一利公司需要争到老挝卫生部的进口“许可证”,并答应事成后付酬金3000美元。两三天后,绕江便收到柳书花张寄来一张的老挝卫生部进口10吨咖啡因的“许可证”。

1998年8月26日,绕江在杭州通过传真以老挝一利公司柳书花的名义与杭州药厂签订了进口10吨咖啡因的合同,持合同和伪造进口许可证,取得卫生部出口10吨咖啡因的出口许可证。台州公司领导接到驻老挝办事处的报告,以为手续“合法”,便垫付了68余万元货款,支付给杭州药厂,10吨咖啡因如约出厂。

9月10日,货到云南省思茅市,绕江飞抵昆明报关。昆明海关见10吨咖啡因数量很大,要求进口国再核实这批咖啡因的用途。绕江又到老挝找柳书花搞来一张所谓老挝政府确认书,昆明海关予以放行。11月2日,10吨咖啡因从云南关累口岸装船运输出境,直达缅甸地方武装办的毒品加工厂。

1996年6月,章果化打算制造冰毒前体麻黄素,但没有技术人员,于是通过杨程昌在国内寻找到张利非等,张先后到云南和缅甸与章果化密谋在国内研制生产合成麻黄素技术,在缅甸设厂生产。同年8、9月间,张利非研制合成麻黄素成功。后又应章要求,进而研制合成咖啡因。章果化在缅甸一地方武装控制区内建立生产合成咖啡因的加工厂,给了张利非40万元技术转让费。1997年3月20日,张利非再到缅甸设计制毒厂房和设备,5月,章果化、张利非等人在杭州、湖州、无锡、苏州等地购买离心机、反应锅、冷冻机等生产合成咖啡因的设备,还购得原料——茶碱1吨。张利非等为此事飞到云南边境和章果化接头时,因走私10吨咖啡因案发而暴露,在此就擒。

案件告破,公安部电贺称:“此案的成功破获,有力地打击了境内外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出了公安机关的声威,再次显示了公安机关攻坚克难的坚强战斗力,向党和人民交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2000年4月4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庄严宣判,依法判处罪犯绕江等5人死刑(缓期2年)、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7年和2年。

毒品的最大恶果就在于它能够摧毁一个人所拥有的一切,沾上它即会成瘾而不能自拔。为严厉打击走私、贩卖、吸食毒品,世界各国都采取了最严厉的手段,以重刑。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海洛因50克者即可处以极刑。但是,走私贩毒与其他走私贩私活动一样均是暴利使然。毒品从“金三角”走私到国内再贩卖到全国各地,其价格成数倍十数倍上升,若从地下通道再走私出境到国外,价格会数十倍上升。暴利驱使,不乏有人甘冒杀头风险,猖狂为之。

2006年5月31日,省公安厅和杭州海关缉私局及其下属金华公安和海关缉私分局警力密切配合,协调行动,成功侦破走私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大案。共查获制毒化学品乙醚1.12吨、丙酮1吨、盐酸1.2吨、三氯甲烷1吨、硫酸钡100千克、硫酸钠100千克、氢气15瓶,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这个涉毒团伙由一个叫“小吴”的菲律宾人指挥,他们将从各地采购的上述易制毒化学品运到义乌,再分散与各种小商品混装,以小商品向海关申报出口,蒙混过关。小商品集装箱到达菲律宾海关,海关监管人员发现了夹藏在集装箱内的20余桶液体,经过专业人员检验,确定是用于制造海洛因、冰毒等毒品的化学品。省禁毒委决定成立“06327”专案,将国内有关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摧毁了这个犯罪团伙。走私贩卖毒品活动不会停止,禁毒斗争还将继续进行。第五章 走私恶潮再袭浙江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境内外走私集团及其他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共和国发生了新一轮走私狂潮,浙江反走私斗争面临从未有过的艰难局面。

到了20世纪80年末90年代初,中国改革开放已经走过十年风雨历程,古老的华夏大地到处生机盎然,欣欣向荣,世界各种势力对中国不得不另眼相看,不管是喜欢的人或不喜欢的人,对中国的迅速崛起都无不为之叹服。

十年改革最突显的成就就是亿万中国人民从贫穷走向温饱,特别是沿海地区的人民开始向小康迈进。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以至空调大踏步走入寻常百姓的家,人们追求着高质量的生活水平。然而这个时期正是国际风云突变、国内政治风波发生、社会主义为世人所关注的时期。改革开放向何处去,如何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更为全国人民所关注。在此关键时刻,邓小平发表了著名的南方谈话,对社会主义重大理论课题作出了历史性阐释,开创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理论和“改革开放的胆子要大一点”、“步子要快一点”、“发展是硬道理”等一系列重要论述,中国改革开放事业从此快马加鞭,步入了新一轮的快速发展期。

嗅觉灵敏的境外走私集团正是看准了中国改革开放大踏步向前迈进,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而监管、执法相对滞后的可乘之机,相互纠集,勾结国内走私团伙,在中国沿海掀起新一轮大规模走私恶潮。走私“母船”南北游弋,私货接驳船只络绎不绝,沿海地区私货市场星罗棋布,一批又一批私货从各种渠道贩卖到全国各地,私货价值数以亿计。1993年初,正当走私洋烟冲击波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高之时,又突然涌起走私汽车狂浪,两浪相叠,恶浪排山,走私恶潮达到顶峰。这次走私风潮规模之大、涉及地域之广、延续时间之长、动用走私装备之先进、危害之严重、斗争之激烈、影响之深远,在共和国历史上都是空前的。

浙江因其特定的地理位置和社会经济环境条件,是走私分子最为看好的地区之一。沿海地区群体性走私再度泛滥,个别乡村泛滥成灾。因为这段历史刻骨铭心,既难以忘怀,又给人以良多启迪,我们特用一个专章加以记载。洋烟冲击波

改革开放的脚步匆匆向前。伴随着外资、高科技的引进,无数的洋电器、洋时装、洋食品如潮水般涌入国门。洋烟这个特殊商品也浩浩荡荡地开进了中国市场。英美、万宝路、万事发、雷诺士等欧美烟草公司纷纷在中国设立办事处,“万宝路”、“555”、“箭牌”等世界名牌香烟广告牌在中国的车站、码头、进出口口岸高高耸立,个别城市可谓铺天盖地,外面的世界令中国人眼花缭乱。以往只限“内部供应”的特供洋烟走出“深闺”,到了大街小巷的烟贩摊点,世界上所有的名牌香烟在各地市场几乎都能见到,进入了千万户。一时间,抽洋烟成为许多中国人的一种时髦,有的人把抽洋烟视为财富与地位的象征,不少“瘾君子”甚至到了非洋烟不抽的地步。与此同时,国家对进口香烟税种和税率进行调整,实行外汇并轨,洋烟利润显著提高,走私洋烟更是有暴利可图,巨大的消费市场,令境内外走私分子着实兴奋不已,走私洋烟风潮迅速向中国东南沿海席卷而来。

20世纪80年代后期,浙江初期的洋烟走私活动盛行于通过铁路、公路从广东、福建贩进浙江,广州、厦门至上海的旅客列车成为贩运走私洋烟的主要通道,但其走私违法活动发展势头和作案情节之恶劣为以往少见。义乌火车站常有烟贩将整箱的走私烟从火车上抛投给在铁路旁等候的接货人,当走私香烟被铁路乘警查扣,烟贩则暴力抗拒,有的烟贩甚至纠集在一起,坐轨拦截旅客列车,强行卸烟。1989年8月16日,152次列车到达义乌站时,一伙烟贩向车外抛投卷烟40多箱,还砸伤两名铁路民工。同一天,另一伙烟贩与列车乘务员勾结,在厦门至上海的76次旅客列车上贩运走私卷烟,当列车开往到距嘉兴站外200米处时,烟贩擅自拉下列车紧急制动阀,四五十名烟贩带着走私香烟从多节车厢跳车逃跑,造成秩序混乱,使列车非正常停车52分钟,这在共和国铁路运输史上是罕见的。

杭州铁路分局公安处针对走私活动日益严重的情况,加大查缉力度,多次派干警从衢州站登上列车检查,多时一次可查获200多箱,少时也有80余箱。此外,化整为零,通过邮递渠道走私洋烟又成另一个“亮点”。1988年1月,仅温州市就发现通过邮寄的走私卷烟邮包达1296个,共计50000多条(即1000多箱)。同年9月,义乌市也发现走私卷烟邮包5000多个。

浙江海上走私洋烟案件早在1979年就有发生,但没有形成气候,全省年均不过数百箱。1988年,海上走私洋烟风起,仅1至3月,边防部门就查获海上走私香烟近500箱,相当于边防上年全年查获量的16.7倍。次年,走私势头陡升,形势急转直下,全省仅海上就缉获香烟5100多箱,数次缉获千箱以上走私案件。进入1990年,洋烟走私恶潮可谓是风急浪高,铺天盖地。走私活动大面积蔓延,地域性、群体性走私泛滥,出乎人们预料。省政府打私办于4月12日、6月9日、8月14日和12月25日分别以《当前走私香烟活动十分严重》、《我省沿海地区走私香烟活动猖獗》、《关于我省沿海走私外烟严重情况的通报》和《洋烟走私愈加猖獗,触目惊心联合缉私严重受阻,亟待解决》为题,连续向各级各部门,向各级党政领导通报走私动态情况。

4月12日的通报说:

开年以来,我省走私香烟活动十分严重,据初步统计,1—3月,全省共查获走私贩私外烟案件494起,各种外烟14164箱,价值2478万余元,查扣走私船只60艘。其中:

温州:查获5796箱,占全省总数42%

台州:查获2376箱,占全省总数16%

丽水:查获1381箱,占全省总数9%

宁波:查获1203箱,占全省总数8%

当前走私香烟活动的特点,一是来势猛、数量大。温州市1—2月份查获大案案件、案值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7倍、6倍。80%是走私香烟案件。全省三个月查获香烟数量为上年查获总数93%。三个月查扣船只60艘,为去年1—6月查扣船只的3倍。二是大案多,案值高。大案占总数的80%。三是地区集中,渠道集中。当前走私外烟活动主要集中在温、台及丽水地区,温、台地区查获外烟数量占全省总数58%。贩运渠道则集中在丽温、丽闽公路及福建、广东至我省的铁路客、货运渠道。四是内外勾结、团伙作案。全省查获30万元以上的走私贩私外烟大案,均为团伙作案,少则十几人,最多达30余人。全省原已取缔的卷烟黑市场大都已半恢复或完全恢复。温、台一些沿海乡、镇已成为走私贩私外烟的集散地、中转站、窝藏点,个别地方已呈泛滥之势。

6月9日的通报说:

1—5月,全省共查获走私香烟24790箱,价值3532万元。其中温、台两地查获走私香烟18000箱,占全省查获总数74%。两地4月、5月查获香烟又分别比第一季度上升119%和135%。

海上是走私的主要渠道。走私香烟活动主要发生在温、台沿海一些地区。私货来源,一是港、台、闽船只偷运直接走私进入我省;二是我省走私分子直接到福建海域公海上驳接香烟。上半年我省边防部门查获走私香烟10347箱,占全省总数41.7%,为以往所没有。

当前走私分子一般是先分散集资,后合股结伙进行走私活动。他们在亲朋、邻里中集资(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成股(几万元到几十万元),然后几个走私分子合股(资金最高达百万元以上),结伙密谋策划,明确分工,或与福建走私分子相勾结,或直接出海接驳私货,快运快销。走私分子使用的运输工具、通讯工具都比较先进。船车马力大,速度快,明显优于我缉私船只车辆。

跟踪、监视我缉私部门的行动,手法更加狡诈。有的走私团伙在进行走私活动时指派或雇佣人员对我公安、边防、工商所(站)的活动进行监视,观察跟踪我缉私人员和车、船动态,有的则假借亲友名义给缉私人员打电话,探查是否有缉私行动,如有异常情况,立即通风报信。偷运私货时多采取水陆并用,空车、空船探路,对讲机前后联络的办法,逃避查缉。

8月14日的通报说:

我省沿海地区走私外烟活动十分严重,不少乡、村走私外烟活动已呈泛滥之势。暴力抗拒查缉,聚众哄抢私货,围攻殴打执法人员事件时有发生,黑烟市场屡禁不绝。一至六月,全省已查获走私贩私外烟案件1523起,查扣走私外烟4.3万箱,价值6000余万元,为去年全年查获量的2.27倍。其中温州地区查获2.5万箱,占总数的58.8%,台州地区查获8800箱,占总数的20.36%,宁波、舟山以至沿钱塘江口的市、县也不断查获大宗走私外烟案件。瑞安市上半年查获走私外烟的价值已达1000多万元,超过81年至89年九年查缉额的总和。

当前走私外烟活动地域之广,人员之多,价值之高,危害之烈都是我省反走私斗争史上前所未有的,若不及时采取果断措施,严厉予以打击,一些地区群体性走私风将再度蔓延,后果十分严重。

当前走私外烟活动的主要特征是:

绝大部分是有组织、有计划的团伙作案。从上半年已查获的走私案,团伙作案占总数70%以上。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入股筹集资金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一般都是先与境外走私集团挂钩,装载私货的境外大型走私船在紧靠我省海域的公海上等待,内地渔、货船前往驳接,岸上车辆接应。形成海上交货、分散上岸、化整为零,批发零售兼营的供、销地下网络。

走私外烟活动由南向北迅速蔓延,2、3月以后,平阳、乐清、玉环、温岭一带很快成了走私外烟活动的“黄金地带”,并不断向舟山、宁波和钱塘江湾的杭州、嘉兴等地扩散。舥艚、芦浦、莘塍、仙降、黄华、柳市、白溪、大荆、楚门、清港、岙环、沙山等乡、镇已成为走私外烟活动的“重灾区”和“集散地”,有些乡、村已形成相当规模的群体性走私风。5月5日,5月15日、6月5日三天,在舟山海域的浪岗、海礁两岛附近均有大型台湾走私船与内地船只在接驳走私烟,此前从未有过。宁波分别在海上和陆上查获的3200多箱走私外烟都是在舟山海域交接货的。余杭县、海宁县缉私部门也都在钱塘江上查获走私外烟数百箱。在杭州湾内查获如此大数额的走私外烟案,也是以往所没有的。

12月25日的通报说:

我省部分地区走私洋烟活动势头继续发展,愈加猖獗,触目惊心。据不完全统计,1至10月全省已查获走私洋烟约10万箱,价值约1.5亿元,相当于全国沿海地区上半年查获洋烟总量的80%,其严重程度接近粤、闽两省。港、台走私集团派人深入温、台沿海地区直接组织策划大宗走私活动,沿海一些村镇几乎家家参与集资,弃工、弃农、弃商、弃教搞走私。有的执法人员也暗中参与,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公开充当走私活动的组织者、指挥者,致使洋烟走私泛滥成灾。走私分子不惜重金雇佣保镖,纠集地痞流氓,劳释人员,形成社会恶势力,对缉私人员大打出手,抢夺武器、扣留人质,捆绑、吊打缉私人员,暴力抗拒查缉事件步步升级。同时,在走私团伙之间互相倾轧,盗窃、抢劫、诈骗私货、钱财和斗殴等刑事案件也越来越多,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1990年8月30日温州市政府打私办给省政府打私办发来加急传真电报,反映海上走私严重情况。电报说:

1—6月,全市共查获走私案件835起,总案值达3000万元,查获外烟24812箱。与去年同期相比,大要案起数增加184起,上升1.81倍,案值增加2.3倍。瑞安、苍南、乐清三县(市)和温州海关共查获海上走私船49艘。但走私违法活动远未受到有效控制,海上走私仍很猖狂,其严重程度超过历史上任何一年,且大有蔓延泛滥之势。舥艚、芦浦、莘塍和黄华等原走私重灾区,去冬以来先后死灰复燃,迅速蔓延。船只出海走私频繁,一般每天10艘左右,最多时一天达20余艘。全市走私团伙已发展到40多个,其中黄华10个,巴艚7个。一伙儿股一般每股3~5人,集资40~60万元,多则上百万元。台、闽走私分子以旅游、探亲、经商为名,窜入温州饭店、东瓯大厦,秘密与我市走私分子勾结走私。使用旅游支票通过银行取存现金交易,再遥控指挥海上(东引岛和台山列岛、南麂岛、北麂岛以东洋面)交货。出海走私船只大都马力大、航速高、抗风力强、机动性好、通信工具先进。海上走私能在8级大风中正常航行。日、苏产电台和能跟踪的半球型C150全自动高频对讲机,能在公海和大陆达成无线电密语通信。近来,暴力对抗检查,哄抢走私物资,殴打缉私干部,匿名恐吓,寻机报复事件屡屡发生。边防、工商等部门的缉私行动受到走私分子的严密监控。

走私洋烟的高额暴利,使不少走私分子的腰包很快鼓了起来,腰缠万贯已不鲜见。利益驱使他们舍身忘义、顶风作案、铤而走险。诱使更多的人加入其中。

洋烟走私风潮继续向高位推进,党和政府反走私工作力度也进一步加大。走私活动逐渐发生分化,一方面,针对地域性、群体性走私泛滥乡村不同情况,采取集中打击与整治,多管齐下。特别是对主犯、首犯、要犯依法予以刑事制裁,对基层党政组织进行教育和组织整顿,跟风参与走私的平头百姓和本小势单的走私者在缉私部门严查和基层党政组织的宣传教育与帮助下,很快从“旋风”中脱身出来,洗手上岸,回到自己的生产工作岗位,地域性、群体性走私风潮日渐萎缩。另一方面,走私风潮迅速向团伙化、专业化、技能化方向演变。

境外走私集团与国内走私团伙勾结,巨量的走私洋烟从菲律宾、日本、韩国以及中国香港、台湾等基地装船出发,由南向北、或由北向南驶向中国沿海,走私活动从广东、福建及浙江、海南等东南沿海地区迅速向广西、江苏、山东以至整个中国沿海蔓延。大型走私“母船”装载大量私货,滞留公海,联络在大陆的走私据点,指挥大陆渔船伺机接驳,每天接驳私货船只达数十艘。境内走私分子利用两岸关系不正常状态,雇用或集资购买千吨级以上大型走私船,在台湾海峡中线以东交接私货并分散偷运上岸。走私船普遍使用高清晰度雷达和超远距大功率全自动通信设备,联络境外“老板”、大陆“据点”、情报船、接货船以及用以监测我缉私船艇活动与通信情况。形成由港台等境外走私分子在境外策划指挥,雇用“马仔”运送私货入境,内地走私团伙接应销赃的“购、运、销”走私网络。私货市场时聚时散,私货交易禁而不止,一批又一批的走私洋烟从沿海走私贩卖到全国各地。

大宗走私香烟多是由一些受雇于境外走私集团在香港、台湾注册的外籍大型货船(俗称“母船”)所为,“母船”装载大量香烟出没在对马岛以东、鹿儿岛以南、大岛和冲绳岛以东海域,距中国内地大约400~500海里海域。有的锚泊在公海上,有的进入中国领海游弋,等待买家。浙江首次缉获的一艘“母船”载有洋烟5500余箱,最多的一艘装了15000多箱。

走私集团均在陆上设立交易据点,利用远距离通信工具与“母船”保持联系。谈妥交易后,由买家雇用俗称“中巴”的运输船(多数为渔船,载烟量1000~3000箱不等)前往“母船”上接货,运到近海再由“小巴”(沿海渔船、运输船,装烟量300~400箱)过驳上岸,或者由“中巴”直接将走私烟运送上岸,形成一条接力式走私链。据全国打击走私领导小组通报,经常在长江口一带活动的“中巴”有20多艘,有时候五六艘“中巴”同时接驳走私烟,6~7天一个航次,一年运送走私卷烟100万箱左右。在浙江沿海活动比较大的走私团伙,有阿财、阿利、阿福、阿林和“02”公司等5个较大的走私团伙,其主要活动情况是:

阿财团伙:主要在温州一带活动。陆上指挥为阿财。有送货“大巴”3艘,活动地点在对马海峡附近海域;“中巴”11艘,均为福建石狮的渔船;“小巴”多为温州黄华、瑞安、台州、椒江、温岭一带的渔船。

阿利团伙:主要在惠安、瑞安、温岭一带活动。陆上指挥是阿利。有送货“大巴”1艘,主要在日本德之岛以东海域活动;“中巴”6艘,为石狮和潮汕籍渔船;“小巴”多为惠安、瑞安、温岭一带渔船。

阿福团伙:主要在上海附近、温州等地活动。陆上指挥为阿福。有“大巴”3艘,活动区域为日本屋久岛以东海域;“中巴”8艘;“小巴”多为瑞安、温岭一带渔船。

阿林团伙:主要在上海附近活动。陆上指挥是阿林。走私物品全部通过“中巴”送货上门。有“大巴”2艘,主要在日本鹿儿岛以东海域活动;“中巴”12艘。“02”公司:该团伙无固定货主,常从阿财和阿福的货船上接货,然后送往山东、天津等地。陆上指挥是“02”。

这些团伙多属私货的中间供应商,各自都有一套规定的操作手续。一般是境外走私集团在大陆设立秘密联络点,国内走私分子先与联络点取得联系后,谈妥交易,联络点用无线电通知在公海上游弋的母船,确定联络暗号和接头时间,母船在规定时间内放出快艇,与国内走私分子的接烟船“中巴”或“小巴”接上头,凭暗号在快艇上开票收款,然后带领接驳船向走私母船接货。

伴随着走私活动的演变,浙江海上走私活动的重心也随之北移。1991年后,台州超过浙江传统的走私重灾区温州,成为新的突出点。从1989年下半年开始至1991年,全区参与走私的人数达115万人以上,1992年案值30万元以上走私大案占全省一半。罚没走私洋烟收入过亿,为全省第一。宁波、舟山海域走私交易和运输过往的走私洋烟猛增,舟山市年缉获走私洋烟价值6000万~7000万元,成为浙江海上缉私的又一热点海域。海上走私猖獗,沿海及内地的许多几度取缔的走私卷烟非法市场几乎全部死灰复燃。一些人走私香烟发财致富,致使更多的人参与其中,形成走私“专业户”、“专业村”。走私从社会人员逐渐向内部渗透,个别党、政、军、警人员也参与其中,合法掩护非法。香烟从走私入境到贩运、销售环环相扣,运销洋烟络绎不绝,蔓及沿海,蔓及内陆各省区。宾馆、酒店、商场、市场、零售摊点、杂货店、马路边,走私洋烟无处不在。据统计,1988年至2003年,全省共查获走私洋烟1142900多箱。按缉私职能部门了解的情况,缉获的只是少数,最多不超过30%,绝大部分被走私成功。

境外烟草公司的不良行为为走私集团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货源,致使走私集团得以膨胀、扩张和相互纠集造势,走私巨浪长聚不散。我们没有去深究如此巨量的洋烟是怎样被走私的,但在十多年后,2006年新加坡《第一财经日报》披露的学者研究“英美烟草公司”对华走私的情况,或许给我们提供了注释。为缩短篇幅,我们在此摘录部分内容供大家参考。

近几十年来,走私一直是英美烟草公司渗入中国市场的核心战略。

根据最新数据,在2003年和2005年,英美烟草对中国的销售是中国官方全部进口数字的50倍。

学者们发现该公司的内部文件显示,它曾经及时地重组了在中国的业务架构,以控制和扩大全亚洲的非法香烟业务。例如,文件中说,对香港的出口对英美烟草公司来说是“未来的关键”,同时文件还承认,出口到香港的烟草制品,绝大多数是用来供应中国内地的走私市场的。

英美烟草曾在内部文件中表示,显然,在过去的20年中,走私香烟获利巨大,并成为英美烟草在中国业务的一部分。

研究清楚地表明,尽管英美烟草在公众面前将自己打扮成为一个负有社会责任的公司,但却是造成全球性香烟走私的重要因素。

中国被视为烟草类新兴市场中必争的战略高地。中国拥有全世界最大的烟民队伍,3.5亿人。但合法进口的香烟,仅占中国每年17000亿支香烟消费量的3%,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每年便约有500亿支香烟被走私进中国。

走私风潮是内外结合,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外界因素固然重要,但内因起决定性作用。走私活动泛滥,首先是同干部对走私严重危害的认识模糊有很大关系。不少干部把走私视同经商、做生意。说“现在开放了,做点(走私)香烟生意是正当的”,认为走私可以致富,“现在是发财的最好时机”。走私是把地方经济搞“活”,走私可以繁荣地方经济,是“第三财源”。要求缉私部门放松查缉,打打停停,不要抓得太紧。少数基层单位还从走私活动中谋取不正当收益,温岭县岙环镇沙头村村委会对在该村港口停靠卸货的走私船,每次收取“管理费”1000元;玉环县沙门镇政府向走私大户筹集教育经费27万元,说他们是有“贡献”的。

更为严重的是个别执法人员为走私者充当“保护神”,三门县一工商所个别干部护私就比较典型。1991年6月底,这个工商所在公路上查获走私香烟案,处14000元罚款后放行。并向贩私者允诺,“下次来收每箱10元‘管理费’,在三门地段保你们安全”。20多天以后,烟贩带着400箱走私烟来到这里,交付4000元“管理费”后,由所长、副所长带领5名职工,开着吉普车、拿着对讲机,将烟贩和走私烟护送出县境。9月11日,烟贩子再次运来两车走私烟,他们再收“管理费”,派吉普车护送。其违法行为由人向台州地区公安处和打私办告发,才被停止。

走私活动既严重影响农渔业生产,也带来严重的治安问题。走私泛滥的乡、村均有大量土地荒芜,工农业减产。玉环县1990年渔业收入只有300多万元,比上年减少一半。杀人、抢劫、诈骗、流氓斗殴、赌博、嫖娼等案件和暴力抗拒查缉事件时有发生。1991年2月29日,温岭、玉环300多人集资162万元走私外烟,被福建石狮的1伙人骗走,集资人以为牵头集资人也参与了诈骗,将其1家3口捆绑吊打,用烟蒂烫,割耳朵,百般折磨,手段极其残忍。1991年玉环县因走私造成非正常死亡11人。调查随记

走私活动如此之猖獗,影响如此之深重,改革开放要顺利进行面临巨大挑战。了解实情,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是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迫在眉睫的共同任务。在此期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部门纷纷派出工作组、调研组深入第一线,深入重灾区,进行了大量艰苦的调查研究工作,对走私活动现实状况及其泛滥不治的原因等问题展开了不同层次和较为详细深入的了解与分析。我们将当时调查的部分随记整理、摘载于此,供大家一阅,以增强对当时洋烟走私活动严重情况的印象。

玉环县沙门镇有23个行政村,5580户农(渔)民,其中有2475户参与了走私活动,占44%以上;全镇25艘300匹马力以上渔船,有15艘参与运送私货。县工商局对73宗走私案件78名涉案人员审查分析,有农(渔)民60人、个体工商户10人、企业职工7人、干部1人。他们热衷于走私洋烟,确是因为有暴利可图。以“良友”牌香烟为例,在福建海上交易,每条10元左右,到了温州、台州沿海就可卖20元左右,而在走私烟交易市场价格则可达到27元一条。如果再贩运到华北、东北、可卖到50元一条。玉环、温岭两伙烟贩一次共同集资70万元,从海上走私香烟494箱,上岸后,以每箱2285元至2325元价格出售,仅两天时间就获利40万元,转眼之间就成了“万元户”。

走私洋烟呈集团性、群众性。温岭县年初只有横山、松门、沙山等沿海乡镇的七八个村少数人参与走私贩私活动,不到半年时间已蔓延到岙环、沙山、箬横、泽国、城关等8个乡镇48个村。以岙环最为猖獗,参与走私贩私的人数估计有上千人。沙山乡的东门村284家农户中有80%的人参与。岙环镇沙头村、上街村、下街村参与走私活动的户数达98%。石桥头镇和岩下乡原无人走私贩私,而现在也有200多人搞走私贩私。走私贩私的人员也更加复杂,有农民、渔民、职工、党员、干部。如沙山乡东门村以党支部书记、村长、会计等10多名党员干部带头集资150多万元走私洋烟,成为一个有组织的走私村。沙山乡、岙环镇、江湾乡及泽国镇的长经村先后成为外烟走私中心。1992年5月20日夜,城南区派出所联防队在江湾乡查获走私贩私群众达千余人,相当于全乡成年人的一半。

江湾乡108艘渔船都参与走私,其中30条千吨级、大马力的渔船成了远涉重洋的走私接驳船。这些船只或单独出海,或结队出动,一次就能带回五六千箱走私烟。仅沙头村一个小港,5个月中就接纳走私洋烟70船。摩托车、三卡、冷藏车、大客车、乃至运钞车都成了运送私货的工具。1990年,温岭县缉私部门缉获走私洋烟96081箱,其数量是罕见的。但几个缉私部门的测算缉获量大约占当年走私总量的10%,以此推算,全年有价值1亿多元的洋烟被走私贩卖。

瑞安市莘塍镇,走私香烟活动十分红火,一度有近30条渔船出海贩运,每条船参股农户少则一二十户,多则近百户。前埠村200多户农户,70%参与走私。每当渔船出海,参股村民在家烧香许愿,祈求走私成功。一旦渔船到港,他们像“蚂蚁搬家”一样,肩抬、背扛、车运,按参股份额把香烟搬回各自家中,等待时机出货。如果走私船晚上到港,岸上个体摊店全部开门营业,全村灯火通明,夜市热闹非凡。

1991年4、5月份以来,沿海局部地区走私活动出现“回潮”。浙闽交界海域至南北麂、洞头、披山岛一线海域每天有走私“母船”游弋,由台湾、福建“中巴”(即可装载数千箱香烟的大型接驳船)驳接后,不断向沿海渔船、运输船抛卸,在此形成一个巨大的私货集散带。5月份以台州地区走私“班头”多集中在椒江,现在已大部分转移到温岭,少部分转移到玉环。岙环镇走私香烟开票点已由8个增至13个。走私香烟市场在合法市场掩护下,忽明忽暗、时隐时现,继续以中转、批发的形式将私货大批量向内陆各地扩散。

部分基层党政干部成了走私贩私分子的保护神。今年1月,县缉私工作队进驻岙环镇,一些走私分子从某些镇干部处得知将集中举办学习班时,纷纷出走。工作队将《打击走贩私宣传提纲》插在镇政府驻村干部的信袋上,要求带到各村支部,结果没有一个镇干部愿干。

去年沙山乡因党政干部参与走私贩私,受党政纪处分的有4人,其中一名是副乡长。岙环镇委、镇政府28个干部,有相当一部分与走贩私沾边,工作处于瘫痪状态。该镇7个党支部,5个涉及走私。玉环县沙门镇426名党员和村干部中有202人参与,上塘村18名共产党员中有17人参与。沙头村村长和岙环镇盐场党支部书记,成了名副其实的走私带头人,去年下半年,两人聚众走私经营额分别达1100万元和822万元。

走私有暴利可图,致使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相当一部分走私分子发了横财,沙头村、沙角村及东大街等地的不少人长期走私贩私成为暴发户。他们有的人因为有钱而口大气粗、趾高气扬。一天,一艘渔船在一个小港靠岸,偷偷摸摸卸运走私烟,附近的人赶去看热闹,走私者竟趾高气扬地喊道:“你们不要走,等我们把烟搬完,每人给一张五块头(5元人民币)。”摆出一副不可一世的大款架势。如此情景能没有人也想象他们一样去走私发财吗?暴利引诱大量群众参与走私,而借贷、集资、入股搞走私,有的被缉私部门多次查获,损失惨重,白壁村一个走私团伙走私洋烟1600箱,被椒江海巡支队查获,一些参与的村民因此破产。据不完全统计,1989年下半年至1991年中,温岭县群众因走私贩私被各个部门查获及被走私分子骗走的现金和烟款金额总计高达3000万元左右,不少家庭烟、财皆空,陷入绝境。

暴力抗拒查缉事件逐步升级。走私不法分子抗拒查缉由弃烟逃跑,继之聚众抢夺,到暴力抗拒,煽动同伙围攻殴打、恐吓报复缉私人员及家属。温岭县已发生缉私人员被打事件二十多起,打伤数十人。

走私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是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许多群众认为走贩私不同抢、盗、骗等犯罪活动,是自己出钱“做生意”。因此,走私贩私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成了群体性的违法现象。“重罚款,轻刑罚”,造成恶性循环。“打私打私、打而不死。”温岭县开展打击走私工作以来,公安机关报送走私贩私和围打缉私人员妨碍公务案件4起20人。结果4人捕办后免予起诉,16人退查,20人全部安然无事,继续参与走贩私。2年中,没有一个人因走贩私受到刑事处罚。这样不但从侧面印证了群众认为走私贩私不犯罪的错误观点,而且促使违法分子一而再、再而三地进行走私贩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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