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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6 07: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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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V.S.奈保尔

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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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之路

世间之路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世间之路作者:[英]V.S.奈保尔排版:情缘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出版时间:2016-03-01ISBN:9787544262828本书由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我们的忆念渐渐模糊,一年年远离这一带山岭。直到从野外、从这花园里,送来的是一种新的联想;而岁月流逝,这里的风光陌生人的孩子将会熟悉。1 序曲:一份遗产

四十多年前我离开了家。那时我十八岁。六年后当我回来时——回得很是缓慢:乘一艘轮船颠簸了两个礼拜——觉得一切都既陌生又不陌生:突然到来的夜晚,叶子硕大的树,萎缩的街道,瓦楞铁皮屋顶。要是沿着一条街道走下去,就会听见所有开着门的小房子里传出的“丽的呼声”有线广播电台播放的那些美国广告的配乐短诗。六年前我很熟悉“丽的呼声”广播电台播放的配乐广告短诗;而现在,对我来说这些配乐短诗全是新的,仿佛是别人的民歌。

大街上的所有人都比我印象中的要黑:非洲人、印第安人、白人、葡萄牙人和混血的华人。不过在他们的房子里时,他们并不显得那么黑。我猜想是因为在大街上,我更大程度上是个看客,算是半个游客,而当我去到某个房子里,就是和我相识多年的人在一起。因此我更容易看到他们。

回家就是这种与印象的戏耍,就像当初我玩儿第一副眼镜,透过它看到的世界轮廓清晰,小小的,不那么真切,放下眼镜,看到的是一个尺寸标准、真切但却模糊的世界;就像我玩儿第一副墨镜,在炫目的光线和冷色调间切换;或者像我在这首次归家时第一次接触空调,我喜欢从凉爽的空调房走到炎热的外面,然后再回来。这么多年里,这么多趟回来,我总归是及时地习惯了那些新东西,但关于真实的交替和移位从来都不曾真正结束。只要我愿意,这种交替召之即来。从二十年前开始,每当回去,我都会时不时地让自己相信,自己置身于半梦半醒之间,一切都既熟悉又不熟悉。那是一种愉快的感觉;有点像儿时有过的那种感觉:那次是在雨季,我“发烧”了。

一次回家期间,那一次就有点像“发烧”时的感觉,我听说了列奥纳德·赛德的故事,他是个糕饼装裱师,也是个插花能手。我是从一个学校老师那里听来的。

她在一所新学校任教。这所学校在镇子的郊外,那一片直到战争结束的时候都还是乡村,是一片一片的种植园。学校的场地看上去仍像是一片收割过的甘蔗地或者是椰子林地。连一棵树都没有。一座简易的两层水泥大楼——绿房顶,奶油色的墙壁——孤零零地矗立在那片空旷的地上,遭受烈日的暴晒。

那个老师说:“早年间我们做的工作颇像社会服务,学生主要是劳工家庭出身的女孩子。她们当中有些人的兄弟、父亲或者亲属进了监狱;她们谈起这些事情很是习以为常。有一天,就在那所烈日炙烤下的高温校园里,一个老教师,印度裔长老会女教友,在教职工大会上提议我们应该举办一个五朔节花会,让女学生们对此能有所了解。大家一致表示同意。我们决定让那些女孩子们做花艺展示,给做得最好的女孩子发奖。“要是发奖,就要有一个评委。如果没有一个好评委,那这个奖也就没什么意义。让谁来做这个评委呢?我们所教的那些孩子是非常愤世嫉俗的。这来自于她们家庭的耳濡目染。哦,她们是非常恭敬的,可是她们认为,每一个人和每一样东西都靠不住,她们打心眼儿里看不上那些地位比她们高的人。所以,我们不能从政府机关或者教育部请人来当评委,也不能请太有名的人。这样一来,我们可选的人就不多了。“一个年轻女教师说,列奥纳德·赛德应该是评委的最佳人选。这个教师非常年轻,她就是一个农村女孩子,刚刚从公立师范学院毕业。“谁是列奥纳德·赛德?“那个女孩还要想一想,然后才说:‘他一辈子都在和花儿打交道。’“过得去。就在这时,有人想起了这个人物。她说,列奥纳德·赛德在妇女志愿协会讲了几次课,那里的人都很喜欢他。要找他就去那个地方。“妇女志愿协会在战争期间成立,效仿的是英国的女子志愿服务队。该协会在市中心的帕里角有一座楼。帕里角什么都有:一家公共汽车修理厂、一家出租汽车修理厂、一家殡仪馆、两家咖啡厅、一家男子服饰用品兼干货店,还有若干小房子,有的是办公室,有的是住宅。帕里角的一切都归名门望族帕里家族所有。“我去帕里角很方便,就主动提出我去找列奥纳德·赛德谈。妇女志愿协会的那座小楼从西班牙人统治时期就有了。那平整的前墙——一堵厚厚的碎石子儿墙,刷了石膏,也涂了油漆,两端还贴着粗糙的石板——紧挨着人行道直立着,所以,前脚刚刚离开那狭窄的人行道,后脚就直接迈进了楼的前庭。前门不偏不倚,正好处在那堵临人行道前墙的中间,门两边是挂着窗帘的小窗户。门窗都挂着棕黄色百叶窗,连着可以一下子都提起来的木头横板,并用一个铁扣针关上。“一个棕色皮肤的女人坐在一张办公桌旁。那刷了石膏、凹凸不平、落满灰尘的墙上挂有英国情报处的海报。伦敦塔,英国的乡村风景画什么的。“我说:‘他们说,我在这儿可以找到赛德先生。’“‘他就在那儿,马路对面。’办公桌旁的女人说。“我穿过马路。和每天的这个时候一样,马路上的柏油又软又黑,黑得跟帕里角的公共汽车车库的油渍斑斑的水泥地面一样。我进去的那座大楼很有现代感:墙上贴着灰色的装饰性水泥块,仿的是凿刻出来的石头块。那是个非常干净素洁的地方,好像医生的办公室。“我对坐在前台的那个女孩儿说:‘赛德先生呢?’“她说:‘直接进去。’“我走进内室,几乎不敢相信我看到的那幕:一个黝黑的印度男人正用他自己的手指,对放在他面前的一张平台或木板上的一具死尸做一些事情。原来,我已经走进了帕里角的殡仪馆。那可是个很有名的地方:广播电台天天都播放它配着管风琴音乐的广告。我寻思列奥纳德·赛德是在给尸体化妆。‘化妆’,我只是知道这么个词儿。我对这件事本身一无所知。我吓坏了,惊呆了,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我从那个房间跑了出来,跑过前庭,终于回到了外面的空地上。那个男人跟在我身后也跑了出来,用轻柔的声音叫着:‘小姐,小姐。’“虽然我见到他用他那毛茸茸的手指给台子上的尸体化妆,但说真的,他长得还是很不错的。他很乐意担任女学生插花比赛的评委。他甚至说,他想提供一等奖奖品。他说,如果我们允许,他将做一个特别的花束。他也真的做了:一小把含苞待放的粉色玫瑰花束。我们的五朔节花会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一年过去。又到了举办花会的时候,我又要去找列奥纳德·赛德。这一次我可不会忘记了:我是不会去殡仪馆的。我只会去妇女协会和列奥纳德·赛德见面。一天下午放学后,大约五点钟,我去到那儿。那座西班牙风格的小楼里满当当的全是女人,在里面的一个房间里,列奥纳德·赛德正在用面团做什么东西,用那毛茸茸的手指捏着面团,用那些手指再加些牛奶,然后再加一点黄油。“他在教那些女人如何做面包和蛋糕。他把面团捏好后,开始教她们如何给蛋糕涂糖霜,用他那毛茸茸的手指使劲儿把彩色的糖霜从特殊的圆锥形卷筒或者说裱花嘴里挤出来。他一直挤,从被那毛茸茸的手指挤过的裱花嘴,钻出一朵粉红色或是绿色的玫瑰花蕾或花朵,然后他再用粘着糖霜的手指把花朵固定在柔软的涂了糖衣的蛋糕上。女人们发出一阵阵‘噢’‘啊’的赞美声。而他呢,沉浸于他的观众和他的工作之中,继续忙活着,好似一位魔术师。“可是,我并不喜欢看到那些手指干这种活儿。最后,还是用那些手指,他把那些小小的成品当作礼物送给那些女人,让她们当场吃掉,我就更不舒服了。他喜欢给人送些小恩小惠。送这些小玩意儿有点类似在教堂里送圣饼,而那些女人呢,聚在一起,带着类似的尊敬,吃着、品尝着。“第三年来了。这一次我不准备去帕里角和列奥纳德·赛德见面了。心想我可以去他家。此前我已经知道他在哪儿住了。他就住在圣詹姆斯区,离我住的地方不远。这倒是出乎意料:他住得离我这么近,过着那样的生活,而我居然一无所知。“我是放学后去的。我穿着一条窄长的黑色长裙,一件白色衬衫,提着一个装学校课本的包。我停下车,按了按喇叭。一个妇女走出来,来到午后阳光照耀下格外明亮的前廊,她说:‘进来吧。’就这样,就像她认识我似的。“当我走上台阶,来到前廊的时候,她说:‘进来吧,大夫。可怜的列尼,他病得非常重,大夫。’“大夫——可能是因为我开着汽车,按响了喇叭,还提着包,穿着那样的衣服。我想待会儿再解释吧。我跟着她穿过圣詹姆斯的这座老旧的小木房子,来到里面的房间。在那里我看到了列奥纳德·赛德,他病得很重,抖个不停,但他的穿着打扮却是要和医生见面的样子。他躺在一张有四个闪闪发亮的铜柱子的床上,上方有带花纹的顶篷,他穿着绿色的丝绸睡衣。他那毛茸茸的手指放在丝的或是绸的床单上,他把床单当被单用。他精心地摆放着自己的身体,被单在后面叠得整整齐齐。“一个细腿床头桌上,也许是个花瓶置物台上,摆放着一个铜花瓶,花瓶里插着绉花;两把简单的带藤条座底的曲木椅子上,放着丝绸靠垫和大大的蝴蝶结丝带。我立刻就明白了,那些丝绸大部分是从殡仪馆弄来的,是覆盖棺材和陈列尸体用的材料。“他是伊斯兰教徒,大家都知道。可是他与他工作的联系是如此紧密——他给基督徒陈列尸体,尽管没什么人想过这一层——他甚至在卧室里挂了一幅镶着画框的环以光轮的基督圣像,圣人散发着金色的光芒,举着一根手指表示祝福。“那幅画像挂在门上面的正中间,前倾的角度使得那根祝福的手指像是指着床上躺着的这个人一样。我知道,那幅画像挂在那儿并不仅仅出于宗教的原因:也是为了那一份美,那些色彩,那金光,以及基督那头波浪般的长发。我觉得,比起看见他给尸体化妆,以及后来看见他还用那些手指捏面团,然后挤出来那可怕的一团团小糖霜,这一次我更加震惊。“当时是下午后半晌了,天还很热,窗户里飘进了圣詹姆斯那些污水坑的臭味儿。那些土院子里有分散着的小木房子,三两家为一片。院子里有污水坑,是从厕所污物流出来的细流,绿莹莹、亮闪闪的,流淌着,然后流到泥土里,干掉;还有那褪了色的石头,人们洗好的衣服搭在那里晒得发白;还有那一片片形状各异的地块,地上堆积着尘土、沙子和碎石子儿,种着果树和小树丛,呈现的效果不是一座座花园,倒像是一片片植物杂乱丛生的荒地。“看着那放在被单上的毛茸茸的手指,想到这座房子和刚才叫我进来的女人——他母亲——我对他的生活百思不得其解,为他感到难过,感到害怕。这会儿他病了;他需要帮助。我无心再和他谈女学生和五朔节花会的事儿了,我离开那座房子,再也没有见到过他。“我寻思,让我心烦苦恼的是他的审美观吧。这种审美观,使他来到了殡仪馆的岗位上,使他用这种奢华的方式装饰他的卧室。这种审美观——把玫瑰、花朵和漂亮的东西混在一起做成吃的,其中的理念跟把死人的身体也弄得漂漂亮亮的想法如出一辙——和我个人的审美观背道而驰。这些事情的穿插混合使我心烦意乱。但并不使他焦虑不安。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产生过这样的想法:当初,他丢下手里的尸体,在后面追着我跑到大街上,叫着‘小姐,小姐’的时候,好像并没有弄明白我为什么急着离开。“他跟圣詹姆斯街区的无数的印度男人一样,身材颀长,穿着窄腰长裤和大开领的衬衣。即使长相英俊也是芸芸众生。不过,他有着那种特殊的审美观。“那种审美观,虽然令人惊奇,却并不是一个秘密。对此许多人或许都了解——就像那个年轻老师一样,虽然在教职工大会上提起他的名字,之后却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他可能也已经习惯了人们以特殊的方式对待他:培训班上的女人们为他鼓掌叫好,其他的人对他冷嘲热讽,或者瞧不起他,像我这样的人则从他身边跑开,因为他吓着我们了。他吓着我了,是因为我感觉他对美的感觉就像一种病;就像某种不为人知、破坏性很强的病毒,通过他头脑简单的母亲传给了他,即使在那时——他已经三十五六岁了——无论是他的母亲还是他自己,都对此浑然不知。”

这就是我听到的故事,那个老师说不清楚列奥纳德·赛德出了什么事;她也从来没想过要问。或许他已经加入移民大军,到英国或者美国去了吧。我有些想知道,到了异国他乡,列奥纳德·赛德会不会渐渐意识到他的本质;当他想明白的时候,那件曾经使那位老师大惊失色的事情,是不是也把列奥纳德·赛德吓了一大跳呢。

尽管在卧室里挂基督的画像,但他知道他是个伊斯兰教徒。然而,他从何处来,他的祖先从何处来,他可能一点概念都没有。他或许想不到,赛德这个姓氏有可能是赛义德的一个翻版,他的祖父或者曾祖父或许是来自印度的一个什叶派穆斯林。说不定就来自勒克瑙;圣詹姆斯甚至有一条街道名字就叫勒克瑙。列奥纳德·赛德对他本人、对他的祖先所有的了解,估计就是他在他母亲位于圣詹姆斯的那座房子里认识到的东西。在这一方面,他跟我们其他人没有什么两样。

通过学习,我现在或多或少可以告诉您,我们大家是怎么成了我们现在这个样子的。我可以告诉您,圣詹姆斯这片土地的美洲印第安名字本来应该叫作库穆库拉坡,早期从欧洲来的旅行者把这个名字变成了康克拉波或者是康克拉比亚。我可以看着这些植被,告诉您哥伦布到来的时候那里都有哪些,后来又引进了哪些。我可以重建曾遍布圣詹姆斯地区的种植园。这片土地有记录的历史很短,三百年的人口灭绝,然后是两百年的新人定居。人口重新定居的文件在这座城市里就能查到,就在登记总署的办公室里。只要文件存留,我们就可以追溯被占的土地上的每一个故事。

我可以带您俯瞰那段历史。可是我无法真的解释列奥纳德·赛德的遗传之谜。我们大多数人都了解生养我们的父辈或是祖辈。然而我们追溯,再追溯,一直追溯下去;追溯到最初的源头;在我们的血液里,骨头里,大脑里,我们承载着成千上万人的记忆。我或许可以说,列奥纳德·赛德的一个祖先来自勒克瑙一个善于舞蹈的族群,族群里那些邪恶的男人们在脸上涂脂抹粉,试图像女人一样生活。但那可能只是他的遗传的一个碎片,真相的一个碎片。我们无法理解我们所继承的全部特性。有时候我们可能是自己的陌生人。2 历史鱼胶的气味

我十七岁生日那天,到登记总署当上了一名二等执行文书。那是一份临时性的工作。我中学毕业,即将前往英国,去上大学,这份工作正好填补了这段空档;那是我人生中最为满怀希望的时光之一。登记总署就在圣文森特大街的红房子里。圣文森特大街是我在西班牙港最早熟悉的大街之一。

那时候我是一个乡下男孩儿,而今在内心深处我依然是。只有乡下男孩儿才会像我来到这座城市时那样热爱这座城市。这是一九三八年或者是一九三九年的事。我热爱这座城市跟乡下不一样的一切。我喜爱那一条条铺着砖石、带有路拱的街道,甚至喜爱马路边露天的排水沟:每天早晨,清洁工扫完大街,收拾完垃圾,就打开消防水龙头,用清凌凌的淡水冲刷排水沟。我喜爱那一条条人行小道。许多房子都有一种特定风格的装饰性篱笆墙,一侧是一座大马车门或是马车门,通常是用瓦楞铁皮做的;中间是一个雅致的小门,直通前门。这些前门是合金焊接的框架,铁丝缠成生硬的花纹,门顶则是阿拉伯式的绞花。有的会装有门铃。我喜爱人行道会多伸出一点到那大大的侧门里(方便马车或汽车进到院子里,尽管有车的人家少而又少)。我喜爱那一盏盏街灯;喜爱那一座座广场,广场上种着树,有铺就的小径,摆放着条凳;喜爱城市里按部就班的生活:从一大早清洁工拿着的扫把,到扔到前门台阶上的报纸,到早晨过半时马拉的运冰车。西班牙港很小,真的,人口还不到十万。可是在我看来已经是个大城市了,一切设施都相当齐全。

最早那些日子里父亲是我在这座城市的向导。一个星期天的下午,他带我来到市中心,领着我走了两三条主干道。星期天非常安静,如果你想要做些出格的事儿,甚至可以离开人行道,在大马路中间行走。弗雷德里克大街两边都是大商店。我对圣文森特大街更感兴趣。这条大街在较低的那一头,离港口不远,是报社一条街,《特立尼达卫报》和《西班牙港报》在大街两边面对面。我父亲在《卫报》报社工作。那是一份更重要、更现代的报纸。在人行道上就可以看见那一台台新机器,硕大的滚筒,以及未折页的印了新闻的长长的纸带,还可以闻到机器、纸张和印刷油墨那温热的气息。所以,几乎在我刚来到这座城市的时候,这种新的激动,纸张、油墨以及紧迫的印刷所带来的激动,就感染着我。

后来我渐渐地了解了这条街较高的或者说是上首的部分。给我做裤子的那个裁缝,他的裁缝店就在圣文森特大街。有一天父亲带我去了那里。那个裁缝名字叫纳扎拉里·巴克什。他的店铺门脸朝西,门前的人行道上方垂直悬挂着一道白色的遮阳帆布帘,免受太阳西晒。他的名字就漆在遮阳帘上。他是一个身材瘦小的印度人,或许是由于阳光的缘故吧,他站在裁缝店靠里的地方。他长着一张瘦削的脸,一双闪闪发亮的黑眼睛像是镶嵌在那更黑的眼窝里,稀薄的头发向后梳得平平的:一个不苟言笑的男人,对我父亲很是友好,但对我就很一本正经,比我期望的大人的态度还要正经。我期望的是,自己被正式引介时,大人会对我和我的“聪明劲儿”表现出一些惊奇。那条薄薄的皮尺挂在纳扎拉里的脖子上,就像他不苟言笑的外表的一部分。

我不知道他的裁缝手艺怎么样;但是这一介绍使他的样子成了我心目中“裁缝”的形象。我觉得其他任何人都不如他更像个裁缝;西班牙港其他的裁缝在我看来都是冒牌货。某段时间我了解到他是个伊斯兰教徒。起初这一点并没有使他显得不那么亲近;然而之后,随着印度独立和南亚次大陆的宗教隔离,那种我与他不同的概念渐渐浮起,尽管我仍然一直去他那里做衣服。我去英国带的衣服就是纳扎拉里做的。

我后来听说,他的很多活儿都来自本地警察;他给他们做警服。对我们这些他的印度同胞来说,这算是纳扎拉里传奇和成功的一部分了。警察总署就在他的裁缝店对面。那是西班牙港的一座重要建筑。这座大楼与众不同,高高的灰色墙壁用石块和碎石砌成。我后来学到的知识让我认出,那是英国殖民时期的建筑,是维多利亚时代的哥特式风格。当时,那堵粗粝的灰色前墙,后院露天平台里的那些带尖角的红色拱形纪念碑,似乎恰恰就跟警察总署相匹配。

一座小城,一条小街道;却也需要时间才能了解。比如说,我对法律和律师都没有兴趣,很多年都没留意过这条大街的那一带,就在法院对面,律师都在那儿。然而有一天,我去了一个非常有名的黑人律师的“事务所”——一个古怪的词。

这件事发生得很晚,那时我中学刚毕业。我在学校学业非常优秀,大家都知道——人们通常对这类事情很感兴趣——我获得了一项奖学金,即将出国留学。那个律师的儿子跟我一直是同学,一天,他说想带我去见见他父亲。我们就去了他父亲的事务所。事务所就在圣文森特大街上,占据了整整一座房子,一座很小的西班牙时代遗留下来的名副其实的西班牙港的缩影。这可能是最早的民居之一,或许是在十八世纪八十年代建成的,那时这座城市不过初步成形。我估计,这些早期的房屋大都这么小,这么拥挤,因为那时候街道都延伸得很短很短;离房屋不远就是灌木丛和种植园了。

事务所小小的前厅里坐满了黑人,都是普通人,在两张长条凳上紧紧地坐在一起,两条长凳面对面放在光溜溜的地板上。小小的前窗百叶窗的条板上落满了大街上的灰尘。在那粉刷过的墙壁上,可以看出这些年在长条凳上坐过的人们把肩膀和脑袋靠在墙上歇息的印迹。我见到的这些人沉默不语,耐性十足,跟在卫生局等待免费药品发放的人一样。明亮的眼睛、亮闪闪的面庞、尊敬的表情:黑人们来到他们自己人这里,不在乎不舒服,不在乎寂静,不在乎等待,那个小男孩刚到就径直进了大人物所在的内室,他们对此也毫无怨言。那间窄窄的小等候室里的氛围是我前所未知的。

在里面那间更敞亮、更凉快的房间里,那个律师只穿着衬衣,律师袍挂在衣架上。那些法律书、夹着旧文件的旧文件夹、事务所里脏兮兮的样子、虫蛀了的隔板,所有这些都使律师这个职业看上去非常枯燥乏味:很难想象出,在这个房间里完成的事情能挣大钱。

我们互相寒暄了好一阵子,这之后我便不知道该对这个律师说什么了。而他好像也一样茫然;他似乎只用看看我就满意了。我倒是有一个愿望:看看办公桌下面律师的皮鞋。很多很多年以前,我跟他儿子读小学四年级或者五年级的时候,他儿子就跟我说过,判断一个人是不是绅士,只要看看他的皮鞋保养得如何。

我的朋友并没有帮着活络气氛。他一进里面的办公室,态度就变了。变成了个乖儿子,家里的宝贝,那个不需要努力的人。此刻他似乎对找到一瓶冷饮更感兴趣。他跟这个大律师非常随便。

律师的名字很有名,叫伊万德。在这尴尬的时刻,我能想到的只是问问他的名字是怎么来的。

他说:“我父亲崇尚教育。取这个名字是他赋予我理想抱负的方式。他没有受过多少教育。不过,他出生在一八六七年或是一八七〇年。对我们来说这是很久以前了。如果你要查一下,就会在《荷马史诗》里找到这个名字。是在第四卷或者第五卷。”

这位大名鼎鼎的律师不曾研究过他那非同一般的名字,还不知道这个名字来自拉丁文和维吉尔的诗歌,只是设法糊弄我,实在令人惊讶。他是个自学成才的人。他没有受过任何正规教育;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他的事业,为了飞黄腾达。他不经意间暴露出来的性格的瑕疵令人忧心。就在我渐渐接受了对他的新认识时,他把话题转向别的东西,转移话题的方式我记不起来了。

这一刻终于来了:他靠在那把温莎椅靠背上,套着白色衬衫长袖的粗壮前臂撑在桌子上,这是彰显力量的姿势,他微微一笑,像是在喊出某种誓言:“人种啊!人种啊,伙计!”

黑色人种,非洲的人种,有色人种:我想这就是这位律师话里的意思,这也是我被带到他的事务所里的原因。

我看看他的儿子。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就好像没有听到他父亲说的话,也根本没有注意到他的姿势似的。

我不相信那番话,不相信那张空洞的脸孔。在早些年前,在圣文森特大街较低的那一头,我就闻到过纸张、油墨和温热的印刷机的气息,脑子里就生发出某些想象来。在这个事务所里面的房间,穿过百叶窗弯折的光线,是另外一些想象,那是一些暗藏着的情感,是不得不被圣文森特大街的阳光和街道上的殖民现实所遮蔽的情感。

那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末期。在那个年代,只有寥寥无几的黑人看得到前面的道路。那么,看到这样一个老人,该多么奇怪啊:一个出生于上个世纪的人,他看到前路明晰,他甚至足以预祝成功,为此他在办公桌前本能地摆出一个姿势,或许二十年以后,这个姿势就变成对黑人力量的致敬。更为奇怪的是,公众对我朋友的父亲伊万德的想法完全不是这样。人们议论说,伊万德这样一个自学成才的黑人,只想成为白人,只想和黑人没有任何瓜葛,他所做的一切事情,都不过是为了他自己。

这另外一个梦想就像是一个家族秘密,这一刻父子二人向我供述。我受到了触动,但同时感到尴尬。我理解他们的感受,某种程度上怀有和他们相同的感情,然而即便是理解,我还是希望我属于自己。我不能忍受作为某个集体的一部分的想法。这个想法使我感到束手束脚的,而且我觉得伊万德这个种族大踏步向前进的想法过于感情用事了。

政府行政部门不雇用十七岁以下的人,所以第二年,在我十七岁生日那一天,我才去登记总署上班,渐渐地从另一种角度了解了圣文森特大街。

总署办公室在红房子一楼。红房子是市政府的主要建筑,是这座岛上最大的建筑之一,我们大家都认为它很漂亮。我不清楚它那干巴巴的红颜色是油漆漆成的,还是因为往抹灰泥里掺了什么东西弄红的。这是使西班牙港成为西班牙港的几座建筑之一。从港口,从山上,从相隔整片草原的地方,都能看到这座大楼。

有人告诉我们,这座建筑是意大利风格的。楼高两层,两层楼都有露天的走廊,有一个穹顶。整座大楼宽广得像个街区,同时,在红色穹顶下面,圣文森特大街和伍德福德广场之间,有一条通道。这条通道给人一种特别的大城市的感觉。要是沿石头台阶拾级而上,经过一个喷泉走进一片有回声的空地,然后再下台阶,就去到了另一侧。喷泉并不喷水——我们将这种功能的中断归咎于战争——尽管那里的大理石上有铁锈的瘢痕和水花的渍迹,却美丽依然,那座喷泉的意味也就还在。

在空荡荡的喷泉四周,在政府各部门敞开的大门前面,立着很多块大大的、齐头高的木头公告板。这些公告板也起到了屏风的作用,挡住过往路人对那些文书、打字员以及其他公务人员的窥视。公告板的后面是自行车车架,公务员们用链子把他们的自行车锁在那儿。公告板和自行车车架破坏了高高的穹顶之下通道的开阔感。所以那里已然流露出一种失落:一座气势宏伟的建筑再无法展示出它的全部美丽,而这是不当使用的开始。

公告板上并不张贴政府指令。上面用大头针别着一些有关保健制度和接种疫苗重要性的海报,诸如此类的东西。其中很多都是从伦敦弄来的,不能完全符合当地的情况;不过我们对此已经习以为常。这些公告板和海报都是情报处的,情报处在红房子的草坪上建的一座小木楼里,成立于战争期间,散发有关战争和英国生活的图片和小册子。这些有关保健、验血、X光和干净的水的海报和公告是这项工作在和平时期的延续。这些海报只在红房子有,在其他任何地方是看不到的。我从来都不曾觉得这些海报本身有什么用,但它们给了我这样一个初步印象:政府是一个仁爱的机构,它关心人民。

我在学校学了那么多东西之后,关于政府的这一认识对我来说本来是不新鲜的。但是从每一个实用而具体的方面来讲,它又是新鲜的。那一定是因为在我血液和大脑里承载着非常古老的印度人的观念:统治者和政府都是冷漠无情、专横跋扈的。这些观念就那样存在着;不过你会对它们视而不见。或者也可能是——好像这是不言而喻的——我成长的过程中一直将残酷当作生活的底色。日常语言里有一种古老或者不那么古老的残酷:随口的威胁,男人对男人的威胁,父母对子女的威胁,这些威胁把人带回到种植园时代的惩罚和屈辱之中。还有大家庭生活的残酷;小学里的残酷,老师狠狠地揍学生,学期末男孩子间那鲜血淋漓的斗殴;印度乡间和非洲城镇里的残酷。我们周围最简单的事物都承载着残酷的记忆。

如果从圣文森特大街那边走进红房子,登记总署就在喷泉的右边。如果从红房子里穿过去,就会来到伍德福德广场。这是西班牙港最漂亮的广场,是以一位非常年轻的英国总督的名字命名的。在英国人征服这片土地后的那段无政府状态之后,到了十九世纪二十年代,那位英国总督给这片殖民地带来了法律和秩序。西班牙人刚刚把西班牙港这座城市规划好就失去了它。那时候伍德福德广场只不过是一片空地而已。英国人对广场进行了整修,我们觉得它和红房子的辉煌壮丽相映成趣。广场上有一个室外音乐演奏台,一座像红房子里那座一样的喷泉,有长条凳,有装饰性的铁栏杆,铺好的小径;现在广场上到处都是遮天蔽日的老树。

它一直那么美,一直是这个城市的一件荣耀之物,然而即使在我第一次见到这座广场的时候,在战前的那个星期天,父亲带着我散步,穿过市中心的时候,这座广场就是西班牙港无家可归的人居住的地方之一。大多是印度人。他们当中的许多原本是从印度来的契约移民,在甘蔗种植园务工,但当契约到期了,由于种种原因——或许是他们变成了酒鬼,或许是庄园主没有给他们原来许诺的回印度的船票,或许是和家人闹翻了——他们发现自己没有了安身之所。这些人没有钱,没有工作,没有任何像个家的东西,不懂英语;没有类似促使雇主履约的陈述。他们穷得叮当响。就像童话故事里的人物一样,他们从印度的田间地头升上了天,又在数千里之遥的地方落了下来——经过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的海上颠簸——来到了特立尼达。在特立尼达这种殖民环境下,他们的权利受到了限制,人们对这些人为所欲为;他们饱受这个城市的人的折磨。

我们对这种残酷的情形处之泰然。我们看见了,但却很少动心思去想它。最后,这些印度人渐渐死去了;到了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后期,他们都快死光了。四十年代初,我父亲和他们当中的一些人交谈过,就他们的状况写了一篇文章,发表在当地一家印度人办的刊物上。等到我去红房子上班的时候,伍德福德广场已经没有他们的存在了。我还记得两三个肤色黝黑的疯子,其中的一个头发僵硬,长长的辫子弄得乱七八糟,古铜色的脸满是脏污,又是土,又是油的,身上是鲁滨孙·克鲁索会穿的衣服,不是积攒起来或者临时凑成的兽皮,而是破衣烂衫,已经失去了原来的颜色,变成了油渍麻花的黑色。他也许不伤人,但有着疯人的那种厚颜无耻,所以从广场穿过去的人们都离他远远的,设法躲开他那双明亮的、能看到内心深处的眼睛。

这就是我当时每天上班的地方:位于文森特大街和伍德福德广场之间的登记总署。

我当二等文书的工作内容就是做出生证、结婚证和死亡证明的手抄件。需要这些证件的人来到红房子,和揽活的查询员做一个安排,这些揽活的查询员就在总署的大门口晃荡,就在公告牌附近,等着主顾的到来。在他们的主顾告诉他们可能的日期之后,查询员就用盖了章的表格征调各种各样的证明书;总署的通讯员就从仓库把装订好的厚重的卷宗抱出来;查询员在外面办公室里一张油光可鉴的棕色长条办公桌边坐下来,翻查那些证书。这个房间里——透过那高高的窗户一眼望去,能看到红房子外面的草坪,还能看到伍德福德广场上的树木和铁栏杆——有一种出乎意料的教室的氛围,成年黑人,有时候甚至是年纪颇大的黑人个挨个坐在那张长条办公桌旁,有时候一坐就是整整一个上午,就像是学校的魔力附在了身上似的,他们翻着那些大本子宽大的页面,每次都只翻一页。外面办公室的另一个区域,律师们的书记员在查找契约。这些人坐在单个的办公桌前,有的还打着领带。整体上来说他们比那些查找出生证和死亡证的查询员高一个阶层;查询员的营生——虽然收入微薄,不太稳定——取决于他们能写会读,而许多想要证书的人大字不识。

当查询员找到他要找的东西了,他就写一份申请,要一份手抄件;通讯员就把申请和那卷证书拿到我的桌子上。是一张桌子,不是办公桌:我只不过是一个二等执行文书,临时性质的。我坐在仓库边上一张窄窄的桌子旁,面对着那堵刷了绿漆的墙壁工作。通讯员从我背后进出仓库,出了进,进了出,没完没了。我要抄的卷宗在我右边放成一摞;抄完了,我就在左边放成一摞。那一摞摞的卷宗堆得很高:每一卷都有三四英寸厚,大约十五英寸宽。

那些卷宗有一股鱼胶的气味儿。卷宗是用鱼胶装订起来的;我猜鱼胶是用鱼骨、鱼皮和鱼渣熬制的。鱼胶是蜂蜜的颜色;干了之后便很硬,如果不小心滴下来一滴,可以看到每一滴金黄色鱼胶都像玻璃一样透明;但是鱼的气味儿和腐烂的气味儿永远也不会消失。

有人对我说,这个岛上印出来的所有东西都存放在这个仓库里。这个殖民地的所有记录都在那里放着:所有的出生证、死亡证、契约、财产及奴隶的交易,殖民时代这一个半世纪以来岛上所有的生命。我本来是喜欢看旧东西的,旧报纸,旧书籍什么的。可是那个仓库里的鱼胶味儿很冲。这一点,再加上积年的尘土味儿、旧报纸味儿、不通气(往里走得越深,情况就越糟糕),微弱的光线,还有那堆积如山的旧纸张,对我来说都无法忍受。

上午和下午,都有一个资深的文书检查我抄写好的手抄件并写上他名字的首字母。他走过来,像幼儿园老师一样,坐在我桌子旁。然后,手抄件被送到我们办公室里的大人物——登记总署的副署长,有时候是登记署执行副署长(我必须以他的名义誊写手抄件)——的办公桌上,请他签字。然后贴上凭证,用登记总署的钢印盖销;最后手抄件就可以交出去了。

所有这些查询、抄写、检查、签字,要这么多人经手——这样一份工作要放在如今,只消一个人、一台电脑就行了。通讯员们干那些拿卷宗、扛卷宗的活计:他们一天下来大多数时间都马不停蹄,抱着那些体积笨重、形状怪异的卷宗,在仓库和外面的办公室之间来回穿梭。他们的工作名义上是坐办公室的,但却要求有力气、有耐力,他们大多是身强力壮的汉子。

有时候我会想象自己在这个总署工作一辈子会是什么样。一辈子的工作就是用你上司的名字把那些证件写出来,检查,请别人检查:我想我能看到,在渴望公务员工作的安稳之后,这份工作会使你如何烦不胜烦,你内心会充满了仇恨,不仅仅是恨那些你以他们的名字写证件的人,就好像你自己的名字无关紧要似的。

办公室里有两个人,已经服务了很多年,现在满脑子想的就是退休:一个棕色皮肤的男人,一个华裔女人。他们可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就进政府部门工作了。我很难往回想那么远,也很难想象得到那日积月累、年复一年的一成不变;只让我往回想十年都非常难了,回想我对这座城市的发现,回想我第一次和父亲沿着圣文森特大街散步,都很难。而现在,对这两个人来说,这些岁月已经过去了。他们已经把这份工作看透了,而这份工作也看透了他们。年纪和隐忍现在像是一种运气,使他们超脱于他人之上,超脱于办公室里的你争我斗和勃勃雄心。他们做事情动作很小,不紧不慢的,仿佛是这份工作和岁月教会了他们耐心。

那个女人的办公桌就在前台的正下方,她把制作完毕的证件递交出去。她像妈妈一样慈祥,对每个人都很温柔,仿佛这份工作把她所有的女性本能都激发了出来。可是,那个男人的温柔却是喝酒喝出来的。他嗜酒是出了名的;他周一进办公室的时候总是一副重焕新生、神采奕奕的样子,那是周末的畅饮让他的情绪又好了一些。

有时候,快到发工资的日子时,下班后有人就会在办公室里喝酒。那似乎是一种得到认可的办公室特色。喝酒的人——有的肩膀上搭一条毛巾:那条毛巾是一天工作结束的标志——喝酒的人们就坐在办公桌上,或者是两条腿放到椅靠上,一本正经地喝上半个小时左右。我并不喝酒;我记得的是这种场合下人们那股一本正经的劲儿。没有幽默,没有友谊。就像朗姆酒直接灌进了每个人的灵魂和隐秘处。

署里有一个来自圣詹姆斯的黑人男孩儿。我们在大街上认识,仅此而已,认识好几年了。我知道他住的地方离我不远,但我不知道具体在哪儿,而且我感觉他只想保持这种状态。他有时候谈他的母亲,我想象得到他和她住在狭小的后院里,在圣詹姆斯区一座摇摇欲坠的旧窝棚里居住的情形。然而,我们之间的差异与其说在于金钱,还不如说是前程。我是个高中毕业生,胸怀大志;他只有小学文凭,没有多大出息也安然接受。这是我们在大街上建立关系的基础,这男孩在我心目中,高高瘦瘦的,动作似乎也不协调,想起他骑一辆女式自行车,就像一个弄臣,一个从后院里出来的高声大嗓的人。只是现在,看到他一本正经喝酒的样子,看到朗姆酒如何让他发生改变,看到他两眼通红,冷淡无趣,我才发觉,他对自己是严肃的,对他的工作、对他当文书的职责、对他自己的勃勃雄心是认真的,那份严肃认真是我此前从来都没有想到的。他一点都不满足。他那弄臣似的性格,那种期望不多、心气儿不高的男人性格,只是一种伪装;他说的很多玩笑话都当不得真。

贝尔伯努瓦——老文书之一,有时候检查我写的证件——就没有这种伪装。他是个“有色的”中年男人。他父母双方都是混血血统,而且已经延续了好几代。他的皮肤是浅色的。他并没有特别的资历,但是他认为他的现状还不够好。尽管他那张怨气冲天的脸上写满了他种族出身的傲慢,但他总觉得,种族原因使他没办法有很高的心气儿:在他参加工作成为公务员那会儿,最好的职位都是给从英国来的人留着的。现在情况已经不是这样了,可是这变化对贝尔伯努瓦来说太迟了。大家都知道,在办公室他是个灰心丧气的人;人们把他的不快活当作一种病,大家也都知道,贝尔伯努瓦(以他一直以来的傲慢)认为他没有得到自己作为浅色皮肤而应有的待遇,并且他在办公室的地位实质上就是一种种族耻辱。

他在办公室里最不像盟友的盟友——在办公室政治以及向公务员委员会汇报各种事务方面——是布莱尔。布莱尔是个黑人大汉,皮肤光滑,身板儿笔直,两个肩膀雄武有力。他言谈举止无可挑剔;他可以非常严肃,也可以很容易大笑起来,但总是很有节制。他有着很强的自信心。他来自这座岛屿东北部某地一个纯黑人居住的村子。这使他与众不同:他没有在混杂居住区长大的黑人的那份好斗和神经质。同时,由于与世隔绝,布莱尔上学很晚。不过,他努力弥补了这一点。他已经是一名高级文书了,但办公室里每一个人都知道他正在读某个校外生学位,争取贝尔伯努瓦永远都没有的资格证。有时候布莱尔检查我写的证件。那个块头挺大的男人写的名字首字母却最小,最整齐:这些字说明了他的雄心和力量。

对我来说布莱尔就是礼貌周全本身;不过关于他,我觉得,尽管在政府的办公室里见面我们能做到无拘无束,但是他的很多背景是我永远都无法知晓的。那个东北部的非洲人的村庄,几代人都与世隔绝,没有印度人也没有白人,有其自身秘而不宣的情感,有其自身的信仰和幻想。布莱尔对我的感觉无疑也是一样;我的印度人及正统的印度教背景对他来说似乎更是秘不外传。但是在总署的中立地带,我们没必要担心这些家庭问题;我们处得不错,处到了我们能处的最亲近程度。在当公务员方面,布莱尔做到了尽善尽美,而这种尽善尽美有着令人忧虑的地方。我才出校门几个月,只有那么点儿判断外人的经验,但是我认为他(尽管有贝尔伯努瓦和他之间显而易见的同盟)是那种能当领导的男孩子:可以既是一群男孩子中的一员,同时又能代表权威。

我那时候对他的感觉后来他都做到了。七年后,他放弃了公务员的工作,放弃了那份美好的职业,一扫在总署里拘谨的做派,进入了当地政坛。他对时机判断得恰到好处。他升迁得很快,然后,在一个去殖民化的世界里,升了又升。后来他在国际上有一番事业。差不多是二十年后,我们在一个独立的东非国家相遇。他是根据一项短期合同到那里去为当地政府工作的。他对派他到独立的非洲工作满怀欣喜,可是就在那里,在我们再次相逢不久,他就死了,遭到政府里某些狂人雇凶暗杀,因为这些人感觉受到了他的威胁。布莱尔那硕大的身躯血肉模糊地躺在一座香蕉园里,身体的一部分盖着枯死的香蕉叶子,两天都没有被发现。一份事业就是一份事业;而死亡是无法逃脱的。我不知道他死亡的讽刺意味是否对他的事业构成了嘲讽,或者抹消了他事业的价值。这个问题将在本书适当的地方提到。

现在回想起他,回想起在红房子的办公室的日子:他的事业尚走到一半,凭着他非凡的天赋,他可以走这条或者那条道路。回想他(就像我一样)那纷繁复杂的过去,那所有的丝丝缕缕,因为那过去而备受激励,感受他的忙忙碌碌(就像伊万德律师那样),感受他(又像我那样)参加工作后继续深造,正处在他人生最有希望的时刻。

一有空闲时间——通常每天有一两个钟头——我就写作,就像布莱尔学习一样。可是我没有什么可写的:我只是准备当一个作家。我备了一个笔记本,用墨绿色的墨水对我看过的书写些评论,也写些生活感受。我写的东西矫揉造作,假模假式;即使在我写的时候我就这么认为,不希望被任何人看到,然而我脑子里有很小一部分希望我写的东西是深刻的。有时候我写自然风景:佩蒂特山谷的森林,也就是城市西北部山区从前的可可种植园的残迹,在下午雨后的景色之类。有时候我写西班牙港的景色:圣詹姆斯西主干道的夜晚雨后(又是雨)的景色,里亚尔托电影院可口可乐的霓虹灯大招牌闪烁不定,闪闪发亮、崎岖不平的柏油马路反射出汽车和开着的商店的灯光,店铺里光秃秃的电灯泡,苍蝇成群结队落在电线上酣然入眠,蝇屎硬巴巴的,那个店铺的华人老板的秃脑袋,放着不新鲜的面饼和柔软的椰子馅饼的脏兮兮的玻璃橱柜。我喜欢写那些静态的画面。我更喜欢修改这些描写,仅仅是为了修改过的页面的外表。虽说写得很做作,然而这样子写出来的东西我一直带在身边,多年以后那些描写里的有些东西就成了我原以为再也回忆不起来的事件和情绪的关键所在。

有一个星期六或者是星期天,我去里亚尔托电影院看一场黑人选美比赛。我去看是为了寻找素材;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去看过任何选美比赛。那次选美很糟糕,对每个人来说都很糟糕,或许对其中的一两个女孩子来说并不糟糕。比赛真的不好笑;我也没有发现它很好笑;可是我却试图写出一篇好笑的文章来。本来也没有波折,但我设法加进去一个波折:我让那个皇后因为观众的嘘声哭了。写这篇文章花了两三个星期的样子,对我要说的那件简单而又平淡无奇的事情来说,时间也太长了。我先是用钢笔写,后来在办公室的一台打字机上写,改了又改,故意拉长写作的时间。修改也没有起多大作用;只是使这篇文章越来越像给学校杂志写的一篇东西,里面的幽默靠的更多是文字而不是观察或真情实感。

在我的文章里我把重点放在了那个司仪身上:他衣冠楚楚的外表,狗屁不通的语句,花里胡哨的做派。我把写好的文章拿给办公室里一个和我渐渐熟悉的女黑人打字员看。她把那几张纸放到她那台高水准的打字机上,通读了一遍。我觉得她微微笑了一两次,可是到了最后她说:“他要是一个印度人的话,你就不会那样写了。”

这是我最不希望听到的评论。我把一篇文章交给她看,希望的是她能以更高级的方式给出评判。虽然她说的不符合实际情况,但是几个星期以后我渐渐地感觉到,那篇文章有些地方的确不对劲。作家态度的基础是什么?他对其他的世界有何了解,他给他看待事物的方式带来了什么其他经验?对于一个作家来说,如果这个世界是他所了解的唯一世界,那么他能怎样描写这个世界?我一直没有把这样的问题弄明白;这些谜团一直伴随着我。

差不多六年后,我才解开了那些谜团。当时我已经到了英国,我写出来的第一本真正的书是关于我战前对西班牙港的发现,对那座城市的喜爱。对我来说,那就像是回到了开始的地方,那个星期天我和父亲沿着圣文森特大街散步,到纳扎拉里·巴克什的裁缝店看看:那些几乎记不起来的事情,那些只有通过写作才能释放出来的事情。

写完那本书以后,我回特立尼达住了几个星期。我是坐汽船去的。每隔一天钟表都往回拨一次;天气慢慢地变了。有天晚上,甲板上刮起了一阵微风。我预备好了要和严寒作战,可是在脑袋周围和脸上感受到的风是暖洋洋的。当我抵达的时候,走亲访友的时候,发现人们不像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么黑的时候,我发现一个时代——消逝的青春、逼出来的成熟、英国、一本书——把我和登记总署里的人们隔开了。对他们来说仅仅过去了六年而已。墙壁更脏了,办公室更挤了,桌子更多了。布莱尔走了,但其他大部分人都还在那儿:贝尔伯努瓦,那个来自圣詹姆斯,骑女式自行车,四肢修长的男孩(或者说男人);那个不喜欢我写的文章的打字员。他们都很友好。但是也有一些新的东西。

我在汽船上听说,一种新的政治体制来到了特立尼达。伍德福德广场上经常举行集会,这个广场和红房子隔一条马路相对而望,十八世纪八十年代西班牙人将其规划为该市的主要广场,后来英国人对其进行了整修;那些赤贫的印度人,也就是种植园出来的难民,一直露宿广场,直到他们死光;再后来是那几个黑人疯子到这里安营扎寨。现在,广场上有关于当地历史和奴隶制的演讲。有人给黑人讲他们自己,黑人的情绪非常高涨。这就是召唤了布莱尔的政治。

有一天晚上我去参加一个集会。广场的规模在我看来已经变了,现在看上去又不一样了,装上了电灯,那个旧音乐演奏台上有演讲者和麦克风(我第一次看到音乐演奏台的时候觉得它那么漂亮,而今再看,也就是维多利亚时代或者是爱德华时代的英国城市公园里的一个演奏台而已);还有那黑乎乎的、分散在各处、看不清面目的人群。一棵棵大树投下光怪陆离的影子,看上去比白天要大一些。有的人站在广场的最边上,身子斜靠着栏杆;听众里有一些白人和印度人。

音乐演奏台上的人讲到过去所受的罪以及现时的当地政治体制。他们说话的样子就像正在揭露一个阴谋。他们和他们的听众打成一片。他们动不动就讲笑话,人群中也动不动就发出笑声,或者是一种满意的嗡嗡声。演讲的人并不都是黑人或者非洲人,但是这种场合却是一个非洲人的场合;这一点毫无疑问。(我没有在演奏台上看到布莱尔。他压根儿不是个能言善辩的人,也不是个抛头露面的人;他没有那种气派。)

演讲的人我大多都不认识;我跟不上他们的引文,也听不懂他们的笑话。这就像是电影开演很长时间了才进电影院一样,不过我感觉到,说了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种场合本身:那种集会,那种戏剧性,那种情绪:由广场上的众多黑人,受过教育的和没有受过教育的,由他们发现(和庆祝)一种大家共有的情感。很久以前,我出国之前,我曾触及这种情感的许多方面的暗示。

种种暗示:人们在生活中把这种情感当作某种私密的东西,某种从不轻易外露的东西。办公室里的打字员,来自圣詹姆斯的那个黑人男孩或男人,布莱尔,甚至是那场棕色身材小姐选美大赛里的司仪、那群发出嘲弄的观众、某些自嘲的参赛者——每一个人在生活中都基于自身的性格和知识结构怀有这种情感。在大街上看到的每一个人都有一点这种情感深锁内心。这并不是秘密,是还未被注意的我们生活残酷性的一部分,是我们过去不想深究的东西。现在,所有私密的情感都一起流入到一个共同的池塘,在这个池塘里每一个人都找到了支持。每一个人,不管地位高低,现在都能以更高真理的神圣意义之名交流私密的情感了;而之前,他们对这种情感会不时地有所怀疑。

广场上灯光迷离,树影婆娑,浪漫无比,他们谈历史,谈新宪法,谈权利;但生发出来的却更像是宗教。那并不是可以丢弃在广场上的东西,并不能和生活的其他方方面面隔离开来。我理解那份激动和距离,我去红房子里看原来的办公室的时候就在人们身上感受到了。

在登记总署外面的办公室里,我记得律师们的书记员像学生一样坐在倾斜的办公桌前,在那卷帙浩繁的卷宗堆里查询契约的情形。他们都是谦恭而又自尊的人;有的人打着领带,穿着白色衬衣。他们和其他每个人一样都有志向。有时他们假装自己的志向比实际更远大,但他们许多人都知道自己走不了多远,并且接受这一现实。这一点看得出来,有时候当一个年纪更大的男子——没有出息的一代人,现在或多或少已经没有了希望的一代人——过来做一些查询工作,就会把他们都引入到一种毫无意义的理发店里的闲扯,就像仆人房间里的闲话,满是惺惺相惜、心照不宣的暗示,但实际上空洞无比,只是些废话。(我甚至在去红房子上班之前就已经了解了这种理发店里的飞短流长。在我申请了小小的临时文书工作后,有人通过我的一个表兄发话给我,据说此君熟知内情,深谙红房子里的门道:“佩雷拉是他必见的人。所有那些文件都要经过佩雷拉之手。”佩雷拉是某个部门的一个文书。有一天中午,有人指给我看一个在西主干道上骑着车的男人说:“看,佩雷拉。”那个大人物,就这样,在西主干道上,和别的每一个人在一起!他是一个混血男人,从长相上看,印度人的血统超过了葡萄牙人的血统,年纪不大。我猜,他是从红房子里出来,骑自行车回家吃午饭的。他没有戴礼帽,在那热烘烘的太阳底下,不急不缓、优哉游哉,身板儿笔直地坐在那辆笨重的战前的英国造自行车车座上,衬衣衣兜里别着钢笔、铅笔,袜子一直捋过了裤脚,而裤脚,整整齐齐地挽起来,过了小腿肚。关于这次瞥见,记忆里还有另外一幅景象:佩雷拉骑着一辆骨架纤细的赛车,弓腰趴在位置偏低的车把上,高高地坐在窄窄的、隆起的车座上,骑着车飞驰而去。第二个记忆可能具有讽刺意味,而且不是善意的。我不知道。我再也没有见过佩雷拉,我甚至都不知道别人指给我看的那个男人是不是佩雷拉。我得到那份工作,是因为我原来的校长推荐了我。再也没有人跟我谈起过佩雷拉这个人。)

登记总署当年的查询员当中有些人还在那儿。他们都很乐意跟我聊天,无拘无束的,但他们身上没有了理发店里闲扯的那种漫不经心。我想,我感受到了一种新的紧张,新的僵硬,这种深藏不露、未被注意的紧张一直都存在,甚至在那个年纪更大的人身上都有。

这一点,我在更简单的人身上都感觉到了。比如总署里那个大腹便便的通讯员,他高兴地跟我开着和六年前一样的玩笑(“你总是质疑我。你干吗要这么质疑我呢,图个啥呢?”)。还有那个上了年纪、愁眉苦脸的自由揽活的查询员,每天都在办公室外面等着不识字的人来给他活干。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他日子就过得紧紧巴巴的,偶尔还需要别人请他喝上一杯。现如今需要他服务的人越来越少了,他更加穷困潦倒。还有那个巴巴多斯的老泥瓦匠,他给我们家干过活。那时候我喜欢看他干活;我喜欢听他唱歌;我喜欢他的鼻毛从鼻孔里翘出来,上面沾满水泥粉尘的样子,就像蜜蜂的腿上沾满了花粉似的。现在他来看我了。他站在人行道上,身子靠着大门。他不想到院子里来,因为他是来要钱的。光景过得很难啊,他说。他的鼻毛更浅的颜色现在不是因为水泥粉尘了,而是和毛发一起变成的灰白色。甚至,和这些人在一起我也能感受到广场上的那种新的圣事,小小的新的荣耀。

这种情绪也许有很大一部分在我自己身上——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我这次回来有些焦虑不安——可是我相信我只是放大一些原本就真实的东西。这个地方的历史尽人皆知;历史的遗留物到处都有;刮一下我们的身子,我们大家都会流血。奇怪的是,黑人过了这么长时间才有这种感受。在我们的殖民体制下,黑人的领头人一直是白人或者是像贝尔伯努瓦这样的有色人种。黑人对自己人信不过,就一直指望这些人做他们的领导人物。政治生活来到黑人身边来得太晚了,信心也来得太晚了。一代又一代人不得不在理发馆的闲谈中埋葬或者嘲弄他们的情感。一九三七年,油田举行了大罢工,可是那个领头人是一个来自一座更小岛屿的男人,一个乡村传教士,没什么文化,甚至有点癫狂。在最初的政治鼓动之后,他便很快甩手不干了,只给他的追随者提供了一种宗教狂热的感觉而已。广场上的新圣事远比那件事影响长远。

这次回来,我原来所熟悉的每一样东西,每一条街道,每一座建筑,我乍一看就觉得它们都缩小了。我四处转悠的时候,喜欢品味这种规模的变化,把存在我记忆中的东西,童年时代和青春岁月的记忆,和当下的所见(就像突然出现在我眼前似的)相比较。用这种方法,来自我过去的每一个黑人或非洲人都变了。于是我和原来熟悉的东西之间产生了双重的疏离。

在那次我去广场参加的集会上,我看见过一家白人,他们在两场演讲之间的间歇走了出来。他们一家做生意多年。我算是跟他们做过一些小小的交易。就在我去红房子上班前的几个星期,我给他们家的一个孩子做过家庭教师。我觉得自己被他们哄骗了,为我干的活接受了过低的报酬。那时候他们要我来定酬金,而我那时候还不到十七岁,还不懂应该做出什么要求。我受某种荒谬的荣誉感的驱动,报了一个很低的数字。他们才没有想着要匹配那种荣誉感;我要了多少,他们就给多少,再没有多给。当我再看到他们的时候,曾经的羞辱感和怒气(也是广场上这场集会所有情绪的一个方面)都回来了。

他们一直在广场的边缘站着,引人注意,信心十足,且对这一场合充满敬意。或许他们就是去看热闹的。但后来,或许他们像我一样感到被排除在外,或许他们也感到了脚下大地的颤动。然而,在这个殖民地白人占少数,也没有真正受到过威胁。广场上这一圣事释放出来的许多敌对情感原本就是针对印度人的,他们占了人口数量的另一半。

这座城市曾经对我很重要。发现这座城市那漂亮的建筑、广场、喷泉和花园曾是我童年时代的一大乐趣,美好的东西只是为了取悦人们。然而,我熟悉这座殖民城市只有十年的时间,对我来说,它还是一个陌生的所在,一个我从别处走来的地方,还需要进一步去了解的地方。现在这次回来我感觉它已经到了别人的手里。

过了几个星期我就离开了。又过了四年才再度回来。然后我就不定期地来来去去,有时在外面一次性待五年以上,回来就待几天。这种距离,这一次次的中断,使我看到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地方依旧处于动荡不安的状态。人们疏远了,退休了,死了,出国了。这个时刻最终还是来了:我再也没有办公室可以去看看,再也没有人可以去探望了。

战前有那种板球运动员的动态影集——一连二三十张照片,当你急速翻阅时,能看到康斯坦丁投球,或者是布拉德曼把球拍高高地举起完成一个外场挥击——就像看这些影集的方法一样,我翻动这个地方的图像开始越来越快。

这个地方就在黑人的激愤状态下,几乎是动荡不安的状态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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