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所有的不期而遇,都是最好的安排(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8-07 10: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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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淡淡淡蓝

出版社:花山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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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所有的不期而遇,都是最好的安排

世间所有的不期而遇,都是最好的安排试读:

自 序

步履不停

初夏,蜜桃成熟的季节,朋友请我去她家的桃园采摘桃子。

如果说春天的桃园美得让人心醉,夏天的桃园则让人欢欣雀跃,神奇的大自然把累累果实捧上枝头,一株株的桃树,被压弯了腰。

我拎着篮子,迫不及待地采摘起来,只一小会儿,就采摘了小半篮儿。朋友检验我摘的桃子,说,你采的桃子还不够成熟,有点青涩,你看我摘的,这才是一枚合格的成熟桃子。

拿起朋友采摘的桃子,毛茸茸白里透红,阳光下美得不可方物。想起刚才我摘的时候,总是要很用力,才能把桃子从树枝上生掰硬扯下来,实在是过于粗暴了。

真正成熟的桃子,采摘时,只要用手掌握住,轻轻一碰触,就落在了手心。

这些年,在业余时间断断续续写了近五十万文字,期间得到许多编辑老师的厚爱,得以让这些文字见诸报纸和杂志。也加入了一些和写作有关的组织和协会,但自始至终觉得自己仍然是写作界的一名新人,只敢以小小的写作者自居。

倒是非常喜欢一位文友给我的称号——生活家。

在波澜不惊的生活中,去体味和咂摸出美好,让生活来滋养我们的内心,是一种能力。

我们追寻一生的幸福,似乎总是遥不可及。但其实它琐碎微小,细腻的人方能感知,当你迎着光低下头,它才会不经意地悄然造访。

汪曾祺先生曾说:“人生如梦,我投入的却是真情。世界先爱了我,我不能不爱它。”

爱这个世界,努力又深情地活好自己的每一天。

这些努力又深情过的所有日子,都不会辜负你。也许有一天,你想要的,会与你不期而遇。

感谢这本书的面世,这些文字很家常,不太出色也不华丽,没有大道理,但书中的每一篇文字,都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中年女子,从最细微的日常中,努力认真地感受这个世界的痕迹。

如果这一本小书,能让你在品读的过程中,时时有会心一笑的瞬间,足矣。

第一辑 日常生活,就是我的神殿

你是在真实地生活,而不仅仅只是活着

从好友处讨教来方子,周末在家煮奶茶,这是我第一次动手做奶茶。

做法非常简单,奶锅里加水煮沸,倒入红茶和淡奶,再小火煮几分钟,按自己的口味加糖然后过滤,一杯奶茶店里卖十元以上的丝袜奶茶就煮好了。

迫不及待抿一口,不由得在心里叫好。奶茶入口嫩滑如丝,香醇浓厚。喝一半想起来拍照发圈嘚瑟,几个闺密嚷嚷着要上门来验证我是不是在吹牛。

嘴上恨恨地说“都是自己嘚瑟惹的祸”,心里却很是欢喜她们来。当即和闺密们敲定时间,又琢磨着闺密来了,还得再亲自做几款甜品,甜品加奶茶,才是下午茶的标配呀。

回忆一下,上一次在家里招待朋友,是多久之前的事了?平凡的日子,似乎有了新的期待。

喜欢出去玩,也喜欢宅在家里。宅在家里,家,就是我的花花世界。

有阳光的日子很好。

早晨起来,拉开窗帘,阳光扑面而来,细尘和纤维在阳光下格外明显,和着空气飞舞旋转。光影就是摄影师的命啊,虽然我绝不敢自称摄影师,但我敢说我爱摄影。顾不上刷牙洗脸,手机和单反同时出动,咔嚓咔嚓先拍个过瘾。

中午,阳光慢慢移到客厅,客厅的一面是很大的落地玻璃窗,阳光铺满了每个角落。把花花草草都搬到玻璃窗下,让它们排排坐,晒太阳。拍拍这个,拍拍那个,还给它们拍集体照,拍不够,爱不够。

黄昏,最后一缕光影落在餐边柜上,像笼罩了一层金光,让人莫名温柔,又想轻轻叹息。

就这样,宅在家里,追逐着光影,不厌其烦地拍了一天的照片。

下雨的日子很好。

下雨天,喜欢听着雨声看书,“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看书倦了,发会儿呆,有时蒙着被子昏天黑地睡午觉。一觉醒来,大雨滂沱。窗玻璃上一层又一层的雨帘,透过雨帘,远处氤氲朦胧,像一幅流动的水彩画。这一幕很美呢,抓起相机,记录下这雨天曼妙的一刻。

阴天亦很好。

喜欢在阴天做零食解馋。紫菜放香油、生抽烤几分钟,就成了香脆的海苔。买两斤金橘,用盐水浸泡洗净,再一个个耐心去掉里面的籽,用冰糖文火熬,金橘渐渐透明绵软。把熬好的金橘装进玻璃罐密封,想喝的时候就夹两个出来冲泡,清清凉凉。

收到快递,是给自己买的小羊图案的胸针,精致软萌。心念一动,拎着相机,带着小羊胸针去楼上露台“旅行”。那一刻,它不仅仅是一枚胸针,而仿佛真的成了有生命的小羊。它静静地躺在婆婆纳的怀抱里,或者是低头深情地凝视薄荷,它不会说话,但我知道它心里在表达:我喜欢你是寂静的。

预订已久的粉色樱花餐具到货了,小心翼翼地拆开被层层包裹的碗碟,中年阿姨的少女心喷薄而出。不能辜负的美好,把餐具放在阳光下,让它们和粉色的小雏菊快快乐乐地合了影。

和妈妈煲电话粥,妈妈说他们今天做了菜饭,说得我也馋了。立刻去菜场买了菜薹,水龙头汩汩地流着水,清洗着菜薹,灵感突如其来。等菜饭一下锅焖着,心急火燎地打开电脑码字。菜饭焖好,文章也写好了。那天,吃了两碗菜饭,心满意足。

有一天,一个从来不给我评论的朋友突然给我发了一条消息:你是在真实地生活,而我仅仅是在活着。

我有一秒钟的震惊。是的,震惊。因为,偶尔,我也会斟酌一下自己发状态的频率,担心这些于我而言乐在其中的日常,其实只是别人眼中的“矫情”。

黎戈在她的书《时间的果》里说:“我是个无神论者,但是,如果有什么在我的生命中接近信仰,那就是日常生活。”

想起有一个朋友,曾经很真诚地对我说:你不够坚持。你明明好好地写着文章,却又去玩摄影。玩摄影也罢,却又跑去做美食了。

我有一些羞愧,却仍然试图说服朋友,我本胸无大志,只是贪恋平凡生活中的小小美好。日常生活,就是我的神殿。

日常生活,它千篇一律,也千变万化;它平平淡淡,也活色生香;它不深刻也不独特,却常常令我怦然心动。它不会给生活带来惊天动地的变化,只是慢慢地,它变成了一束光,长出温柔的力量,一路洒在我生活的路上。

你在厨房挥汗如雨,我为你递上一块毛巾

我的好朋友亚芳是北方人,他们家的饮食习惯北方口味偏多。一有空她就亲自动手擀面,包饺子,做包子、肉夹馍,还有各种稀奇古怪令人垂涎三尺的饼。一逮着机会我就去她那儿蹭饭吃。

有一天中午,我们还在上班呢,她在朋友圈发状态:午饭,两盘手工饺子,有图有真相。

这个时候就要眼明手快,我赶紧抢沙发:有多的吗?我来吃。

她回我:还有十个,来不来?

一下班,我就飞速地奔赴她家。结果,除了十个水饺,她还给我煮了一碗小馄饨,烤了土豆饼和豆沙酥,外加一个橘子。

在她心里,我就那么能吃?

我想我应该装装矜持,假装我是小胃口的精致女人,故意剩下一点。可是,嘴巴和胃背叛了我的内心,我羞涩地把这一堆东西全吃光了。

前几天,快半夜了,我正准备睡觉,亚芳微我:我做了肉夹馍,好吃极了。极其成功。

还没等我发嘴馋的表情,又补一句:你要不要吃?

我激动死了,以为她要我立刻、马上去她家吃。

心里七上八下地斗争:这么晚了,做一个厚颜无耻的吃货真的好吗?

就在我犹豫的当儿,亚芳又发来一句:明天中午来吃。

我顿时放下心来,不怕被她的俩宝贝女儿抢完吃不到了。

第二天,本来早餐给自己准备的是一只粽子、一个鸡蛋、一杯牛奶,为了中午多吃点,我把鸡蛋留着放包里备用(万一中途饿了,就拿出来吃了算了,当然最后我艰难地忍住了)。

亚芳还邀请了另外两个朋友一起去品尝,结果她们都有事去不了。

有什么十万火急的事呢,再忙也要吃饭对不对?对于我来说,“吃”字面前,其他一切都先让道。

亚芳说,那就只有让淡淡一人独享了。

我心花怒放,一脸馋样。

主食肉夹馍,我以为搭配着稀饭吃,再搞点榨菜丝什么的就很好了,对吧?

结果呢,亚芳又给我整了几个豪华的。

玉米甜汤,鲜虾粉丝煲,炸馒头片,清炒绣花锦(一种蔬菜)。

肉是炖了好几个小时的五花肉,看着亚芳小心翼翼地从锅子里夹出两大块肥瘦相间、香气扑鼻、油光发亮的肉,我的口水就“哗”一下冒出来了。

为什么要小心翼翼?因为肉已经炖得熟透,一不小心就会夹碎了。

她呼哧呼哧吹着热气把肉切碎,用小刀给刚出炉的馍豁口,然后把滚烫的肉糜夹到馍里,哎呀,这过程看得简直不能忍。

开吃!哪里还顾得上什么吃相,直接用手拿起肉夹馍大快朵颐,感觉自己哪里只是少吃了一个鸡蛋,简直是好几天没吃饭了。

才不告诉你们我吃了几个。

文友菟菟前几天问我,你最近在忙什么,文章都不写了。

我理直气壮地说,我忙吃的呢,每天琢磨搞点什么好东西吃吃。

其实年轻的时候,我并不是这么“贪吃”的人。

一碗白泡饭,一包榨菜丝,我也可以吃得津津有味。只要不让我下厨,给我吃什么我都不会挑剔。

一直到我自己动手后,我才领略到了厨房和食物的意义。

那些最动人的瞬间,不是你递我一枝玫瑰花,说一句我爱你,而是你光着膀子在厨房挥汗如雨,我恰到好处地为你递上一块毛巾。“一把青菜一条鱼,人世间的匹夫匹妇。”张晓风曾经写文说,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儿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

暮色四合,多少人的步履匆匆,脸上的表情漠然,心里却思虑翻滚:待会儿鸡清炖还是红烧?虾白灼还是油爆?点亮暖黄的灯,从冰箱拿出一份份食材,洗洗切切,锅子里渐渐有腾开的蒸气弥漫,窗玻璃一团白雾,食物的香气飘了出来。这一刻,除了吃,还有什么人生大事?

厨房的一方小天地,却是一个大世界。每每在厨房安心地做一个主妇,再焦虑的心都会渐渐平静。香喷喷的食物让我们满足,让我们感知幸福,治愈我们身外的一切疲惫。下厨的意义,不是逃避,不是躲藏,而是慢慢理解平凡生活的真谛。

小时候,外婆偷偷地在做小生意的外公的钱盒里拿钱,去给我买韭菜盒子。高考那天,妈妈特意给我做且只允许我一个吃的清蒸鳝鱼。爱人找遍大街小巷,买来我爱吃的家乡米线。生病的时候,孩子笨手笨脚地给我做了一碗红糖鸡蛋。一个下着大雨的冬夜,几个朋友各自步行从家里出发,到我家楼下会合,去小吃街喝一道淮南牛肉汤,那个静寂的深夜,四个女人肆无忌惮、酣畅淋漓的笑声至今让人记忆犹新。

岁月是一条静静流淌的、无法回头的河流,生命漫长过程中的那些悲欢离合,那些刻骨铭心,那些爱恨情仇,那些以为一辈子都忘不了的人和事,最终都输给了岁月。

能想起来的,还能让我们嘴角上扬,内心会柔软一下的,差不多也只是和“吃”有关的记忆了。

一日三餐这件小事,让恩恩怨怨云淡风轻

晚上7点多,儿子突然回家了,简妮又惊又喜。这个高考填志愿时叫嚣着要去离家千里之外的大学(最终录取到了百里之外的相邻城市),且一个学期只回一次家的小子怎么毫无预兆地空降了呢?

晚饭时简妮还在微信上问他,吃饭了吗?明天周末有安排吗?小子如往常一样,一小时后回复才慢悠悠地驾到:还没吃,没安排。干巴巴的六个字,简妮叹口气,索然无趣啊。

而此刻,仅仅2个小时之后,这个家伙就风尘仆仆地站在了她面前。瘦了,洋气了,脸上的青春痘也渐渐隐去,帅了好多啊!简妮想和他大大地拥抱一下,他嫌弃得又是摆手又是后退,还大呼小叫,哎哟喂老妈,收起您那肉麻的老一套,给我做点吃的行吗?

什么?这个点了还没吃饭!简妮心疼了,转身就去冰箱搜罗食材。对没事就爱在厨房捣鼓美食的简妮来说,这种“突击地大驾光临”难不倒她。冰箱里的储备很充足,圣女果,洋葱,土豆,鸡蛋,青红椒,鸡腿,培根……可以做照烧鸡腿饭,还可以做培根意面,你想吃什么?

儿子舔了舔嘴唇,哇,两样我都想吃啊,想死老妈做的菜了。

简妮心花怒放,决定先给儿子做培根意面解饥。

麻利地穿上围裙,这边先在锅子里加水煮沸,放入意面,又滴入两滴橄榄油,让它慢慢煮。拧开水龙头清洗洋葱和圣女果,儿子也没闲着,一反常态地挤在一旁和她扯闲篇,看着她把洋葱切成丝,圣女果一剖为二,又把培根切成小块,边看边赞,老妈,你的厨艺水平貌似又进益了哟。

简妮得意地点点头,心想,还不是你高三那一年我勤勤恳恳为你做后勤打好的基础。

食材准备妥当,拿出平底锅,小火加热,倒入橄榄油,先煎培根,不一会儿,培根“滋滋滋”开始冒油,迅速倒入洋葱炒出香味,再倒入圣女果,又挤了一大勺番茄酱,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15分钟后,一道色彩绚烂、吸人眼球的番茄培根意面就热气腾腾地端到了儿子面前。

慢着,必须给儿子泡一杯咖啡啊!简妮知道,咖啡是儿子的最爱,高三那一年,可全是靠咖啡撑着,才熬过一个个刷题做卷的深夜。

看儿子满意地喝着咖啡,吃着意面,简妮才发出心中的疑问:是不是出了什么急事?这么晚突然回家,也没事先让爸妈来接你?

儿子抿嘴一笑,放下手中的咖啡杯,拉过玄关处的行李箱,窸窸窣窣地摸出一个盒子,递给简妮,轻描淡写地说,喏,下周你生日,可是我下周学校有好几场考试,回不来,这不提前回来看看你啦!

简妮大叫,哇哇哇,你怎么对妈妈这么好!

表情夸张的简妮,心里翻滚着的却是感动和心酸。

此刻这个贴心充满柔情的儿子,谁能想到,是在高三那一年令她心力交瘁、几欲发狂,令全家鸡飞狗跳叛逆又桀骜不驯的臭小子呢?

那个时候的儿子,是浑身长满刺的刺猬,一言不合就翻脸,摔门,动不动就在学校闯点祸,她只好臊眉耷脸地去学校处理。不聊学习还能相安无事,一聊学习就要上演开撕大戏,直到某一次儿子半夜还拿着手机看剧却美其名曰放松,简妮气极,怒不可遏地一把抓过他的手机摔个粉碎。那一次摔,伤透了两个人的心。

最后简妮心灰意冷,除了天天闷在厨房给他做好后勤保障,其他时候都小心翼翼地看高三党的脸色行事,他若天晴便全家灿烂。

也是在那段时间里,厨房给了简妮极大的安慰。她决定好好做一个温柔的妈妈,就从好好给儿子做早餐开始。她大刀阔斧地采购厨房用具,冰箱里每天都要储存新鲜的食材,下载了许多学习厨艺的电子课程,每天用心搭配早餐,从每周的早餐不重样,甚至精进到了一个月早餐不重样。

中午儿子在学校吃,那么晚餐就更是重点,煲汤、卤煮、爆炒、清蒸,慢慢地,简妮专注于厨房的快乐,放弃对儿子学习上的纠结和怨念,把全身心放在做好一日三餐这件小事上,抑郁的心情不知不觉竟然被治愈了。

渐渐地,和儿子的关系也有了缓和。每次看儿子把早餐吃得一点不剩,简妮都会偷偷地开心好久。某次,简妮在饭店尝了一道红酒烩牛腩,妙不可言,当即模仿做给儿子吃。她去采购了上好的牛腩和红酒,花了三小时的时间慢慢烹出了一锅醇香,牛腩在红酒和番茄的浸润下,肉香弹牙,酥而不烂,儿子大快朵颐,直呼“天哪,怎么这么好吃”!并评价她做的这道菜已经超越外婆做的卤牛肉,取得他心目中拿手好菜第一名的地位。

难挨的高三这一年终于磕磕绊绊地过去,填志愿的时候,儿子说,要离家远一点。简妮问他,离家千里你会想家吗?儿子满不在乎地说,才不想呢,我终于可以脱离你们的魔爪,生活在自由自在的天空下,这该是一件多么值得庆幸的事啊。

说完,似乎为了安慰简妮似的,儿子拍了拍她的肩膀说,不过妈妈,我会想念你做的早餐,还有红酒烩牛腩的。

那一刻,往日的“恩恩怨怨”全都云淡风轻,烟消云散。

深夜,简妮戴上儿子给她买的降噪耳机,琢磨着明天做点什么给臭小子吃呢?新学的滑蛋鱼柳、桂花酱小排、话梅秋刀鱼都可以粉墨登场了,对了,儿子喜欢吃年糕,明天早餐就给他做冬笋荠菜炒年糕……

那样平凡的一碗面,滋味却回味无穷

在果腹的消夜里,我最喜欢煮面条。

点亮厨房的灯,关上推拉门,系上围裙,搜罗冰箱里常备的食材,打开水龙头,汩汩的水慢条斯理地往下流,边洗菜,边小声哼歌。

此时窗外喧嚣沉寂,繁华消逝,墨色如潮水般汹涌而来。我的厨房内,却灯火明亮,抽油烟机轰轰地响着,锅子里热气腾腾,种种香味氤氲袅袅。厨房里的我,仿佛长袖曼舞身姿轻盈的织女,心情安宁沉静。那一刻,幻想自己成了《深夜食堂》的主人,在冷飕飕又偏僻的小马路开着一间小小的餐馆。静寂的午夜,小餐馆里透着诱人的暖光,一个个不同身份、地位、年纪的食客们揭过门帘,各自寻找着一份能慰藉他们味蕾和心灵的记忆中的美食。

深夜煮面条,尤其是在清冷又寂寞的深夜,会生出许多许多的暖意。把面条放入锅中刚刚煮沸的水中,盯着面条像人的心思一样舒展开来,又瞬间像少女的身躯一样变得柔软,被生活磨砺得粗糙不安的内心,仿佛就在这一刻失去了支撑的力量,变得绵绵软软。

慢慢喜欢上面条,就像是岁月变迁,世事总有意外,于我来说,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

恋爱的时候,有一天突然犯了思乡病,心心念念想要吃到家乡的炒米线(亦是面条的一种),甚至“为伊消得人憔悴”。那时候没有网购没有快递,食物也有很强的地域性。彼时身为男友的先生,一下班就赶紧从这个城市的最东面,骑一个小时的自行来到我这边的最西面,他载着我,我牵着他的衣角坐在自行车后座,在小弄堂里穿街走巷好几天,终于在一个小角落里看到想念已久的米线。那碗米线吃得我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掉,也不知是因为米线实在太好吃了,还是因为乡情,又或者是爱情。

后来,顺理成章地和这个男人结了婚,才知道,我是嫁了一个无面不欢的男人。而我,其实并不喜欢面食,甚至可以说是讨厌。读书的时候,甚至有过吃一碗馄饨也会吐得昏天黑地的诡异经历。可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给爱吃面条的男人,那就忍着呕吐去适应他煮的面条。十几年后,我终于习惯了吃他煮的面条,他也终于能煮一碗我喜欢的、简单清爽的榨菜肉丝面。也许婚姻生活,就是在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妥协和改变中,彼此包容、融合,直至结为一体。写到这里,突然想起柏邦妮曾经写过一本书,书名是《味蕾记得我爱你》,酸甜苦辣的记忆片段,就算心不记得了,味蕾也会永远记得。

渐渐地,我也开始学着做面。从汤面、凉拌面一直到小马最喜欢吃的炒面。之后,面条成了家中必备食材,无论是早餐还是消夜,几分钟就可热气腾腾地出锅。妙的是,我这样一个时时对着食谱照本宣科的人,在炒面条时,化身成一个“写意派煮妇”,不按章法,信手拈来随意为之。按美食作家张公子语,就是“虽然样式模糊信手由之,但好比独孤九剑,可以大而化之”。

关于面条的故事还有很多。想起十几年前的某个深夜,我和先生临时搭车回乡下老家,到家已是半夜。小村漆黑一团,家里的大门也早已锁上。听到声响,院子里的狗警觉地狂吠。先生敲打着院门,房间里的灯突地点亮,屋内婆婆的声音响起:“是阿军回来了吗?”“妈,是我们。”感觉才几秒钟而已,公公和婆婆已披着衣服激动地出来开门。把我们迎进屋,顾不上嘘寒问暖,公公已在厨房的灶头间起火,婆婆从碗橱里拿出筒面,不由分说要下面给我们当夜宵。

简简单单的一碗面,上面点缀着几片青菜。扒拉开面条,发现下面还卧着一个大大的荷包蛋。这一幕,事后成了我记忆中珍藏的画面。世间再大的温情,也不过就是这一碗捧着烫手、吃着烫心的面条了。

菜市场里的大叔,流落在民间的食神

菜市场里卖面条的大婶是个暴脾气。

可能是因为独此一家吧,她的面条摊生意一直很好。有一次去买面条,等了好久才轮到我,我指着一种扁的面条问她,这个两个人吃要买多少?大婶就毫不客气地怼我,我怎么知道你两个人要吃多少?

被她冷不丁地一噎,我当场就愣住了。边上的好几个顾客哈哈笑了起来,这笑怎么看都有些幸灾乐祸的味道。

我又蒙又窘,也不敢大声,小心翼翼地嘟囔,好牛啊!

偏这大婶耳朵还挺尖,牛什么牛,你说这人的胃口有大有小,我怎么就知道你两个人有多大胃口是不是?人家两个人吃4块钱的有,吃2块钱的也有,说吧,你要多少?

最后我灰头土脸地买了3块钱的面条。

还有一次,我又去大婶那儿买面条。正好是午后两三点光景,菜市场里冷冷清清,大婶的摊前也一个人都没有,我心想大婶这会儿应该温和点了吧?就又壮着胆子指着要买的面条问,大婶,这种面条会不会糊?

大婶眼睛都不抬一下,冷冷地说,你煮会不会糊我不知道,别人煮都不会糊。

好气呀,真想甩头就走,可不知怎么,就忍住了快要生出的一口恶气,乖乖地拎着面条回了家。

事后想想,自己也忍俊不禁,这受虐的感觉还挺让人回味的。大概在我心中,面条大婶已然化身武林中身怀绝技的高手,招招致人要害,可我怎么又感觉大婶颇有点寂寞如雪呢。

有像这大婶一样让人受虐的,也有让人春风拂面的。

有一家专门卖各种蔬菜的小摊,摊主是一个中年大叔,大叔家的蔬菜新鲜,品种繁多。别人家的蔬菜都堆放得井井有条,用绳子一捆捆扎起来。大叔家的蔬菜却是散乱地摊着,菜堆上洒了清水,烂的不好的菜都被大叔挑了出来,放在摊上的碧绿青翠、新鲜欲滴,叶子上的水珠晶莹剔透,看着就让人心旷神怡。

大叔热情开朗,什么时候都笑嘻嘻的。大叔还不计较,抹个零头是常有的事,哪怕你只买一根黄瓜,他都会送你一大把葱。需要削皮的菜,只要你吱一声,他就麻利地为你削好。这些尚在其次,大叔的绝活在于他有一手好厨艺,虽然,我们并没有品尝过大叔做的菜。

香椿刚上市的时候,大叔会在摊上教你怎么吃香椿:这香椿啊,就像臭豆腐,爱的人爱死,恨的人恨死。可臭豆腐一年四季都可以吃到,香椿却精贵得很哩,等过了这一季,你就算再有钱也甭想吃。最好吃的当然数香椿摊鸡蛋了,香椿用开水焯一下,沥干水分,切成末,打几个鸡蛋搅匀,把香椿末拌在蛋液里。开火热锅热油,把香椿蛋液哗啦啦倒入锅中,拨拉几下就出锅,我家那臭小子,一人就可以吃一大盘……

那些顾客一边听着大叔兴致勃勃地传授技巧,一边早抓了一把香椿在手里。手脚慢的,只能望着别人手里的香椿兴叹了。

昨天我去大叔那儿,本想买点西芹和菠菜,大叔正眉飞色舞地跟人说豌豆饭:丫头,我跟你讲,豌豆就要吃当季新鲜剥出来的,超市里那些冰冻的豌豆粒你千万不要买,谁知道它们被冰冻了多久是不是?豌豆炒着吃清甜,煮汤吃鲜美,最妙的是咸肉糯米豌豆饭。糯米事先浸泡一下再煮,咸肉切成一粒粒的小丁起油锅热炒,再把豌豆倒进去刺啦刺啦炒一炒,加几滴酱油提个鲜,然后呢,你就只要把它们倒进快煮好的饭里,什么都不要管了,等饭好了再焖上5分钟。5分钟就足够了哟,时间太长豌豆就要黄啦……

大叔说得活色生香,我在一旁听得口水汤汤,当即弃西芹而改买豌豆。要说大叔的口才可真是一流,在别的摊上买菜的顾客也频频被吸引过来,不知道的还以为大叔是哪个美食节目的主持人在现场直播呢!

晚上,吃着软糯香甜的豌豆饭,想起了菜市场里的大叔,莫非他是流落在民间的食神?

还有菜市场入口处的小夫妻。刚开始的时候,只卖点炒熟的萝卜干、腌豇豆还有咸鸭蛋,萝卜干里还加了白芝麻,给简单的萝卜干增色不少,一小盒萝卜干只卖5块钱,是绝好的下粥菜。慢慢地,他们又增加了醉鸡爪、炒花生米,还是熟食。有时候,不想做菜了,我就熬点粥,到他们摊位上买齐了所有的下粥菜。最近,又看到他们新出了冰糖糯米藕,简直要赞叹他们的巧妙心思了。下粥菜,下粥点心,把顾客的需求和心理研究得甚是透彻。

那天看小区附近新开了一家甜品店,刚开张的三天因为有优惠促销活动生意火爆,没想到活动一结束,就下起了雨,晚上散步的时候路过,店员寂寥地在门口张望,店堂里竟然一个客人也没有,不由得为他们担忧起来。

想想自己也还是喜欢有人间烟火气的菜市场,菜市场里的那些摊主们虽然不起眼,却一个个都有故事,不乏卧虎藏龙的高手。很奇妙的是,一走进那热气腾腾、湿漉漉又乱糟糟的地方,和这些摊贩们插科打诨地斗一斗,乐一乐,就好像自己踏实地和生活连接在了一起,一颗心就在左手一条鱼、右手一把菜中变得妥帖和舒坦了。

在春天结束之前,做一碗咸肉菜饭

去菜场买菜,看到每个摊点都摆放了一堆堆新鲜柔嫩的菜薹,心念一动:菜薹上市了,是时候做一碗咸肉菜饭了!

兴冲冲地拎着一袋菜薹就回了家,其他什么也没买——春节返家时,妈妈给了我两大块她自己腌制、已经晒得出油的咸肉。想起小时候吃妈妈做的咸肉菜饭,每次都是“端的两大碗”!

虽然是普通的家常菜饭,可生为人女、人妻、人母,却一次都没有实践过,想想还真是有些羞愧。在网上搜索咸肉菜饭的做法,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越看越迷糊,唉,本来还想在妈妈打电话提醒我之前给她一个惊喜,可是不行,在吃这件事上,妈妈才是我心中永远的大厨。

每天都要和妈妈通电话,聊得最多的话题是:今天做什么好吃的?昨天在电话里,妈妈对我说,春笋上市了,你去买点春笋做腌笃!我说哦,下班就乖乖买了春笋和新鲜的猪肉。春笋清香脆嫩,和咸肉还有鲜肉一起慢慢“笃”,咕噜咕噜咕噜,腌肉的咸和鲜肉的嫩碰撞在一起,鲜美就这样溢开了。光那浓白的汤,我就能喝两碗。

前天在电话里,妈妈又和我讲,我今天去田间挑了好多马兰头……不等她说完,我说哦哦,自觉地买了马兰头和豆干,豆干切成细丝,焯水去掉马兰头的苦涩,切得碎碎的,和豆干拌在一起,撒少许盐,淋一些芝麻油,吃一口,满是田野的清香,沁人心脾。

时光如水,在妈妈的电话声里,我知道了立春要做春饼;清明要去田间摘艾草,用春笋作馅做青团;端午要包粽子;立夏要吃豌豆饭;秋天来临的时候要烧一碗浓油赤酱的红烧肉贴秋膘;立冬,必须要包韭菜鸡蛋馅的饺子啊;到了腊八节,则要准备好八种食材,熬一碗热气腾腾的腊八粥……

至于咸肉菜饭,那是在往年冬天青菜刚刚打过霜的时候,妈妈就絮絮叨叨地和我说过一回又一回。妈妈说,经过霜的青菜是最好吃的,又甜又糯,可以吃上整整一个冬天。等到来年开春,菜叶老去,菜薹又开始柔嫩。这时候的菜薹非常美味,但是春风一吹,菜薹长得很快,马上就会开出黄色的小花,一开花,菜薹就变老了。菜薹鲜嫩,能吃的时间其实非常短暂。虽然其他青菜也可以用来做菜饭,但都比不过菜薹,所以在菜薹变老之前一定要做一次咸肉菜饭,不然,过了这一季,就要再等一年了!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原来,四季就是在那一张小小的餐桌上慢慢地流淌;原来,用心地对待每一天的餐桌,就是用心地对待自然的每一次更迭;原来,妈妈才是最会生活、最有仪式感的人啊。

打电话给妈妈,问她咸肉菜饭怎么做。妈妈很开心,说她今天也买了菜薹。我说好,我们一起做咸肉菜饭,做好了都各自拍照发到微信群里。

大米淘洗干净浸泡半小时,咸肉清洗之后煸炒出油,和大米一起倒在电饭煲。菜薹切碎入油锅翻炒片刻即盛出,饭熟之后把炒好的青菜倒在上面,焖十分钟。再次打开电饭锅,满屋飘香,咸肉的咸味融入米粒,咸肉只剩肉香,不见咸味,米饭吸饱了肉汤,多了一层金黄的色泽,鲜香扑鼻。

把做好的咸肉菜饭的照片发给了在外地上大学的儿子,给他留言:娃,今天外婆在电话里手把手指导妈妈做了咸肉菜饭,咸肉是外婆自己腌的,很香很香,菜薹是春天刚上市的青菜心,很嫩很嫩。妈妈小时候,就是每年吃着外婆做的咸肉菜饭长大的。你从来没有吃过妈妈做的咸肉菜饭,请记得一定要在食堂买一碗来吃。春风一吹,菜薹马上就会变老,春天就是这样稍纵即逝的。

我与南瓜的爱恨情仇

有一天,朋友从乡下带了一个老南瓜给我。

要怎么吃它才能既有新意又物尽其用呢?我跑到美食达人文怡的博客去搜关于南瓜的做法,有一道名为“南瓜羹”的甜品吸引了我。

这道甜品的图片让我惊艳。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做美食有两大原则,一是美貌,二是简单。美貌是吸引我的第一原则,再好吃的东西,如果图片看上去暗淡无光,我也就根本没有尝试的欲望了。好比颜值低的人,我才不想去探究他(她)的什么灵魂。对,我就是这么浅薄无知以貌取人。

文怡的南瓜羹符合我的两个基本原则。可是我虽然有一个现成的南瓜,却并没有现成的糯米粉。

文怡方子里糯米粉的量是“50克”,于是我跑到同城的好友群里喊:谁家里有糯米粉,给我一点好不好?

时过境迁,我现在有点忘了当时群里的亲们是怎么回复我的,后来我权衡了一下,去朋友家里拿和去超市买,我付出的时间成本是一样的。

所以最终,我为了这50克的量,买回了1000克的大包糯米粉。

食材全部到位后,我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小马看我架势摆得浩大,兴奋地问我做什么好吃的。我神神秘秘地卖关子:这个嘛,待会儿就知道了。

南瓜羹的做法非常简单,南瓜蒸熟后搅打成南瓜泥,将糯米粉用水澥开,倒入南瓜泥中,加入糖,小火慢煮,一边煮一边搅拌,看情形差不多了淋入蜂蜜。

每个步骤我都严格按照方子,亦步亦趋,做出来的南瓜羹长相倒也不错,可味道嘛,似乎不那么乐观,总觉得有股怪味。

顿时有种不祥的预感。

果然不出我所料,小马边吃边皱眉作苦不堪言状,我知道惨啦,好吧,接下来我早、中、晚三餐都是它啦。

还没从这道南瓜羹的心理阴影中解脱出来,某天,伊明在朋友圈发了一组照片,其中一张是一群南瓜在排排坐。

亚芳在底下评论:南瓜还有多吗?给我一个。

我不由自主地手贱了一下:我也要。

于是乎,又一个南瓜来到了我的家里。

其实我知道,我手贱是有原因的,因为我心心念念惦记着我那只用了50克的糯米粉。南瓜羹我自然死也不会再做了,可我得把另外950克糯米粉用掉啊,作为一个勤俭节约的人,我是时刻谨记浪费可耻的。

去“下厨房”搜方子,看食谱,最终,我决定做南瓜饼。

做法貌似很简单,无非就是南瓜蒸熟,加糖搅拌,倒入糯米粉揉到不黏手,搓圆压成饼状即可。

可就是这句“倒入糯米粉揉到不黏手”,十个字,却几乎令我抓狂。“下厨房”的美食达人,以后写食谱能详细点吗?最好写成“倒入糯米粉,不停地揉啊揉啊揉啊揉啊,直到揉成三光,即手光面光盆光。警告:手无缚鸡之力者慎揉”!

我不知道揉了多长时间,只记得此过程中我不停地添加糯米粉,因为在前十分钟里,不管我怎么揉,都是一摊黏糊糊的面糊疙瘩。

简直是揉得心灰意冷了,可又不能置这摊面糊于不顾,绝望中,想起了文友“过路的鱼”在学做面包揉面粉时写过的一首小诗:

我们初次相遇

只知道融合是一种境界

起初,彼此纠缠撕扯

肝肠寸断亦不知道该继续,还是放弃

义无反顾,拉撕摔打

一切在时间里,慢慢沉淀

愈来愈清晰,愈来愈坚韧

终于晶莹剔透地变身

……

时至今日,我才算深刻体会到了她这首小诗的深意!

我暗暗发誓,我再也不要做南瓜饼了!

时间,就在我茫然地揉面团的过程中慢慢流逝。渐渐地,面糊变得有了一些质感,手指也不似先前那么黏了,又使劲揉啊揉,咦,手怎么变得光滑了,原来手指上黏着的面糊不知不觉融入了面团中……直到,我的双手变得油润细腻,仿佛刚刚涂了一层厚厚的护手霜……

之后的事,就不再赘述了。我原本不抱希望的南瓜饼竟然被我乱捏一气成形了,我用妹妹送我的空气炸锅现炸了两个品尝,这一尝,真真让我喜极而泣。

我竟然亲手做成了好吃到爆的南瓜饼!

会做菜算什么!会做饼才算是真的会做吃的好不好!

麻利地,我拍照片“P”美图传朋友圈,奔走相告,喜大普奔。

我把多余的南瓜饼放冰箱冷冻,装了满满一保鲜盒,成就感足足的,遗憾的只是锦衣夜行,怎么没人组团求吃呢?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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