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桦小说集(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8-07 22: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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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蓬桦

出版社:中国戏剧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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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桦小说集

周蓬桦小说集试读:

前言

哦,我的草儿,我的命,我燃烧的血液在你灵魂的体内纵情奔跑,一生也不会停歇。我现在真的相信有个缘分了——五年前,在一个多么偶然的情景下,我们四目相对,就好像天上的两颗星星突然相遇,撞出了明亮的火花。它们会把冬天的树叶和残留在野地里的大片干草都烧焦吗?苍天会为我们苦难的爱情做证明。还有那片雪地,那片冰水,那个一到冬天就荒凉无比的小花园,花园里有我们铺满于稻草的小屋子。每当深夜来临,四周的野地里多么静呵,只有远处的狗吠,只有一束明亮的稻草在雪中安睡。只有风儿在咬着纸窗呜呜地哭呀哭。在那深深的黑夜里,我总是悄悄地伏在你的身边,听你的呼吸,听你的心跳,我看到你长长的睫毛上挂着一滴亮晶晶的泪。你睡得是那么香,娇羞的脸上布满了自窗外投射而来的冰凉的月光。我小心地触摸了一下,沾了一手月光的碎屑。草儿,那一刻你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吗?嗯,凭着你的聪明劲儿你一定能够猜得出来——在那一刻,我又爱又恨,我才刚刚二十多岁,竟觉得死亡在一夭夭朝我逼近,我又焦急又无奈,这大概来源于我对生活时常怀抱的悲观情绪,这是不应该的——我心里再清楚不过。你知道,今生今世,我又怎能舍得离开你在风中流泪的两只黑眼睛,你散发着麦草气味的头发和嘴唇,你凝脂如雪的皮肤,你银铃般悦耳的声音,你纯洁如玉的少女的双乳。你站起来是人躺下去是神。你走以后,我到处寻找,我已经走遍了全省大大小小七八个城市,在报上刊登了寻人启事和照片。可是直到今天还是没有什么结果。草儿,自那件事发生以后,我的心里充满了羞辱与嫉妒——这都是因为我大爱你的缘故造成的。我爱得专一而执著,一度被朋友们当作了嘲笑的对象。他们已经不再相信有什么爱情了,那么世上究宽还有什么东西更真实?请告诉我吧,草儿。……哦,你知道我现在有多么的懊悔,我干嘛要像个疯子一样地责备你,给你的伤口上再撒一把盐?我真的很懊悔,而你又是那样的自尊。草儿,残酷美丽的冬天已来临,我多想再拉起你的手到那片雪地土去散步。可现在这一切都已距我遥远了。十几天前,我到花园去过,一辆推土机已经正式开始工作,他们甚至连奶奶的坟也推平了……我是流着泪告别花园的,它珍藏了我们生命中最好的一段时光。记得,你曾多次缠着我让我讲些过去的事儿,在我们相互交往的五年中,我只大略地向你说过我的爷爷一那个喝多了酒就对我破口大骂的老头子,我跟着他在遥远的乡村长大。还有美丽的雪子姐姐,她后来竟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嫁给了村子里那个绰号叫二大肚子的流氓。我听说这件事以后一连几天都没有睡好觉,但面对不公的命运我们又能怎样呢?在这个广大的世界上,谁能救得了谁?哪怕是我们最为亲近的人……人总之,童年的乡村生活真是一段令人难以忘怀的好时光,尽管也有许多的辛酸往事,还有许多至今想起来都要令人捧腹的荒唐事儿掺杂着……其余的你还知道些什么呢?我向你说的真是太少了,太少了。人生短暂,当要倾诉的时候已经丧失了机会。亲爱的草儿,我是躲在一家小医院里给你写这封信。又要过年了,外面下着鹅毛大霄,雪花又勾起了我心底的忧伤……遗憾的是这封信不知道该寄往哪里你才能收得到它。走在路上,我每时每刻都在产生一种很强烈的想法——像往常一样,你又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昨天,在这个陌生的海滨城市里,我竟很偶然地邂逅了那位名叫黄小兰的童年时代的女友——她在这儿从事着一种令人难以启齿的生意……不过,我们谈得很好,她说我们那个村予真是名副其实了。我已十几年没有回去过,现在真想回去看着——哪怕就此死在那儿。真的,我有这种预感……回头看看,一个生命的诞生——那一切发生在大地土的事件是多么的偶然。哦,我的草儿,我的命……摘自费娃给革儿的信第一部分 爱情第一章 阿鲁一年四季我多半是在路上奔走,流浪似乎应该是一个诗人的天性。在路上我常常会偶然地遇到一些很有意思的人和事。是的,很偶然。比如那一次我与麦的相识就是如此。说来话长,三年前的一个冬天,我是在通往B城的火车上结识他的,他留给我的特殊印象此生难忘。那一天,车窗外下着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鹅毛大雪,原野上的麦田都被簸簸落地的雪花覆盖。远远望去,你甚至可以想象到麦苗儿承受爱抚时的喜悦之情。而车厢内却空气污浊,与外面的雪景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尤为令人不快的是,乘务员小姐在不停地来回穿梭着,向旅客销售一些猎奇书刊。瞄一眼封面你就该知道内容了:那上面除了围绕女人的大腿和乳房之类大作文章外别无其它。所以在整个过程中我都把头朝向车窗,观赏外边的景物。外面是坦荡的雪野,孤零零的冬天的树木,村庄和飞鸟的影子在一掠而过……他就坐在我对面一言不发,像我一样对车厢内的一切充耳不闻。说来也怪,有些人一见面就能引起你的强烈兴趣,我甚至到今天也弄不清究竟是他身上的哪一点吸引了我?是他那一双深邃而忧伤的眼睛吗?他的头发乱极了,脸上略显悲戚和疲倦。但可以断定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可爱的不令人讨庆的人,一个看一眼就能知道他内心活动的人。这就是麦留给我的最初和最后的印象。三年前我比现在要浪漫得多。我当时正在潜心创作一部爱情诗歌,我那次去B城正是与位多年不见的女友约会。说来很难为情,她曾在八年前获取过我死去活来的爱慕——那时我大约只有十七八岁的年纪,很容易对某一位女性产生想法。这不奇怪。尽管虹由于种种原因最终没能嫁给我成为我的妻子,我们甚至在整个交往过程中连手都没有拉过。哦,多么纯洁的爱恋!时光真的残酷,有时想一想过去,你能相信那些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吗?可那是事实,它们历历在目。如果你与过去连接起来,你就会得出一个令人吃惊的结论:你的过去是你现在的敌人。所以,我很庆幸虹没有成为我的妻子这件事。我想,这样很好,免得日后落入了一个人所共知的圈套。假设一下,如果八年前我们俩不小心结了婚,至少就不会有眼下这个美好的令人想入非非的旅程了。婚姻是一双永远也不会合脚的鞋子。所以我一直独往独来,并且自誉为“流浪诗人”。维尔哈伦说:一切的路都朝向城市去。而我的心却向往着原野上广大的飞翔。我一次又次地挣脱着城市的捆束,幻想过一种四海为家的生活。如果可能,我甚至想到地球之外的什么星球上去过上一段。有一度我怀疑自己患上了“厌倦地球症”。我们的地球越来越不怎么可爱了。人们老是把它弄得乌烟瘫气,像个患了哮喘的老年女人在广场上大声咳嗽。所以我一直在挣脱和逃跑,起伏不定的异乡道路上处处留下了我的足迹和身影。我在春天和夏天结识许许多多陌生的人和陌生的风景,与各种语言遭遇和交锋。我思维清晰目的明确,主要是想找到一个和我相同的人进行一场刻骨铭心地对话。可我最终总是失望而归,每每又会回到那座城市里。我在位于市区的一幢空荡荡的房子里独自叹息。人海茫茫,世事如烟啊。我真的失望极了。我知道我的灵魂在路上,永远在路上游荡。那年十月里的一天,我突然收到一封寄自B城的来倍。那封信经过了长伏的旅途跋涉落到我的手上时封口已经破损——我怀疑它被某一位好事者或窥私爱好者早已“近水楼台”过了。因为那上面有一丝明显的被新鲜唾液酒湿了的痕迹。这也不奇怪。好在我的任何借件从来不涉隐私——一个像我这样的男人很少有什么隐私苟言。换句话说,我从不把隐私当做隐私。对我而言,世界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人们活着,然后死掉。除此之外还能怎样。但那封信似乎有点儿例外。我打开一看,立刻暗自吃惊:它原来是我多年前的恋人虹写来的。在此之前,虹已在我的生活里消失日久,我差不多已经把她遗忘。现在,虹看到我在B城晚报上发表了一首题为《落叶》的诗歌后就惊喜地给我写信了。她那像苹果一样圆圆的脸蛋便又重新在我的脑海里清晰地浮现。我这才知道,分别多年,她原来去了B城。那首楚脚诗是这样写的:我在夜晚游荡呀游荡,只有落叶是我的恋人。虹在信中明确表示,她就是那片落叶。我想她肯定是老了。不然不会这般形容自己。她把花朵给了别人,把落叶留给了我。但不管怎样,我还是高兴虹竟又在我的生活中出现。她像是一只迷了路的鸽子那样,飞了一圈后又回到起点来了。这就是生活啊——你的过去是你现在的敌人。当然,这让我感到伤心。在冬天初降的一个黄昏时分,虹在电话中说,你到B城来一趟吧,我真的很想见到你……我想说:听到你的声音就可以了。因为我知道岁月可以摧残一个女人的容貌,却很难改变一个女人的声音。虹的声音在电话里……点儿没变。但我在冥冥中又抗拒不了虹的相邀,哪怕明明知道那极有可能又是一个错误。于是,我怀揣一本美国作家的《伤心咖啡馆之歌儿坐上了通往B城的火车。就这样我认识了麦。我是怎样主动地与他攀谈起来的?现在已经忘记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我不只为解除漫漫旅途的寂寞才那样做的——我与他攀谈,并且主动,这在我是少有的现象。他也并不拒绝我的友好。通过交谈,我知道他的年纪与我同龄。令我颇感惊讶的是,他此行的目的竟和我大同小异,去寻找恋人。他的恋人失踪了,那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儿。多年来我一直试图剖析一些事物,那大多是些玄之又玄的大命题。关于宇宙宏大无边的疑问,关于地球公转与自转的疑问,关于人类的精神家园,关于历史关于现实,关于战争关于苦难,关于星空关于大地……总之等等一切吧!我还给自己起了一个老气横秋的笔名:阿鲁。其实我不过刚刚二十多岁。可我的心里早已布满了沧桑的意昧,它们在燃烧,奔突,像一座活着的火山,随时都有爆发的可能……我亲爱的同类啊,我思念的弟见啊,我真怕一不小心会灼伤了你们,焚化了你们。我是传说中的光。我是剑,我是火焰。我是流浪者,我是穷光蛋。我是继林肯华盛顿之后最有出息的幻想王国的总统。我是当代的尼采或者梵高。在生活中,我想做什么就去进行尝试,让今天的计划变为明天的现实。比如我差不多是那个城市里第一个留起了长发的青年,同时,我与父母决裂。我把痰孟当烟灰缸使用。我在一个物欲横流的城市里生活,我与这个城市的一切格格不入。这个城市有着森严壁垒的等级观念,人与人之间在互相中伤、嫉妒和诽谤,与之相关联的暴力事件频频发生。如果你有兴趣做一个小小的试验,你就会明了我们今天的生活是怎样一个无聊的状态,大家你拥我挤,美好与丑恶并肩而行。有一次我在电话总机室内,无意之中偷听到别人在夜间的对话——一般来讲,人们在夜间的对话比白天要血淋淋地真实,对我来说,这正是一个难得的试验。当然,这样做有些卑琐。总机室内灯光昏暗,指示灯频频闪动,像野地里的鬼火。干话务员的姐姐因为出去与男友约会,她把这个难得的考察人类生存的任务交给了我。那时候我正在待业,总机室的各项业务我差不多和姐姐一样熟悉。我看了看表,时间的指针指向午夜。万籁俱寂,令人沉醉的春风吹拂窗帘。可就在这样一个天地处于和谐宁静的时刻,一些令人作呕的对话正在黑夜的掩护下登台表演。先是一个男人与另一个男人的对话。喂,我是老K,他说。他的声音充满威严,冰冷而又目空一切。而那听话的一方却唯唯啼啼,像舞台土白鼻梁的丑角。嗯嗯嗯,我哪敢睡哪。他说,我正等您的指示。嘿嘿。废话少说。我问你,那件事办得怎么样了?老K间。对方有些支吾:正在办,正在办。要快点解决啊。早一天解决早心静,啊。你的事也就可以正式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啊。实在不行……你看这样好不好老K的声音突然降成了低八度,我费了很大力气才听清了几个字眼儿:……用嘴不行用手用手不行用脚用脚不行用绳子捆……要是都不行呢?笨蛋,那就用刀!只要把狗日的给我放挺!老K恶狠狠地说,然后吧嘟一声甩了电话。杀人?我听了这样的对话,当即出了一身冷汗。第二个大概是个醉汉,他在挨了老婆一顿臭骂之后含含糊糊地提出让他正在上幼儿园的儿子听他的电话。他的儿子接过电话尚未答茬儿,我分明地听到那男人的粗嗓门叫了儿子一声,爹。爹……他说,然后打起了饱喃。你才是俺的亲爹,他又说。又打一声响亮的饱嚼。男孩在那边只是哧哧地笑,听到这样的电话,我立即把耳朵移开了。第三个是个女人打给她的情人,她酸溜溜的声音至今还在我的耳边萦绕:嘻嘻,你过来嘛!她在央求情人。情人刚从睡梦之中醒来,说话懒洋洋的有些不耐烦,并且哈欠连天。都到啥时候了你还打电话来?怎么,你不高兴?那算了。情人好像一下子清醒许多:他说,没有没有,我这就过去。嘻嚼,我刚洗完了澡,身上挺滑溜……这个电话带给我的剌激相当大,脸一阵一阵地发热,我张大嘴巴开始喘气,想象着一些正在进行和将要进行的肉搏画面儿。如今,回忆已经占据了我的大部分生活。遥想当年,我们那个城市的怪人和怪事真是多不胜数。那些东西多半与日益深入人心的精神文明相悖,与生命中的耀艇或悲哀联系在一起,但它又确确实实地存在,你能有什么办法?比如某人总爱偷看女厕所里的某项内容。关于他的笑话是,一天黄昏,他大步流星地朝一个目标奔去,到了跟前才恍然大悟:光线渐入黑暗,他什么也看不见。那时候条件有限,一般厕所根本不装电灯。他只好一无所获悻悻而归。另一个某机关大院孤独的守门人是一个收藏爱好者,他收藏了一大堆东西放在床垫的下面。他日积月累,陶醉其中乐此不疲,说起来也怪辛苦。随着夏天的到来,炎热的气候使他的收藏物发生了霉变,人们在经过门岗时禁不住都要把可爱的鼻头吸上两下,于是便有一股异味悄然入腔。这个守门人的秘密终于让卫生部门在一次检查中发现了:他的床垫下放满了女人专用的红色手纸。那个守门人兼私物收藏家后来被解雇了。手纸被人们捂着鼻子送至郊外焚烧。当然,在我看来,最悲哀的要数市文化馆的创作员老叶了。这个人曾经装模作样地辅导过我和许多青年的文学创作。我们当时很虔诚地坐在那儿,样子像一只温驯的猫咪,听他天花乱坠地侃侃而谈。在我眼里,他的神态极像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那些伟大作家。比如,他不把午睡叫作“睡觉”或者“午休”,而奇怪地说是“我需要小慧片刻”……“你们该走了。我的确需要小想片刻!”他强调说:“嗯,的确啊!”一边说着,老叶就顺手从门后拎起一个烂糊糊的麻袋片子,故意当着他们的面抖落那上边的灰尘,使劲儿,再使劲儿,把屋子的空气弄糟。然后把大牙一露,说是要到后院的树荫下才能进行他雷打不动的“小憨”。我们就是这样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老叶的那间小屋,而走上了夏天阳光毒辣的街头。我们心想,一定是我们不小心让老叶败了兴致,惹他不高兴了。不然老叶今天不会这样反常。事后我们才知道自己原来犯下一个不大不小的错误。先说时代背景:那时候正是举国上下一片欢腾,伟大领袖在天安门城楼向全国人民频频招手的年代。再说老叶的形象大背头,脑袋圆而敦厚,门牙稍大了点儿。突然在某二天,文化馆一个负责卫生的老太太端详老叶半天,失口而出:啊呀老叶,你长得多像毛主席啊!老叶惊。接着心里掠过一阵狂喜。几夭之后,人们奇怪地看到老叶小屋的墙上悬挂了两幅巨照,一幅为毛主席像,另一幅是他自己。从此,老叶见人就笑,有意识地让人看他那在相亲时差一点要被拔掉的两颗门牙。于是老叶的名气大起来,拜访的人络绎不绝……自然,我们那次拜访之所以遭受了冷遇,是因为没有仔细观看并议论和比较那两幅巨照的缘故。我们这些傻乎乎的文学青年啊。我们根本不知道要想学到写作知识,必须先投老叶所好才中。后来老叶的厄运来自对一首诗歌的抄袭。他抄了一首题为《阳光》的诗歌发表于著名的南国刊物《星星诗刊》,事后被河北某地的一个煤矿工人揭发出来。揭发信就发表在当年的《星星诗刊》上。尤为令人尴尬的是该刊编辑部还勒令老叶寄回所得稿费十二元整。可怜它早已被大手大脚的老叶花光了——在收到稿费的当天他一高兴买了三个花皮大西瓜宴请了文化馆的全体群众。据说老叶还即席朗颂了那首日后给他带来坏运气的诗歌。我想,一件事儿竟可以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这是谁立下的臭狗屎规矩?从此,人模狗样的老叶在我们那个城市的“名人圈”里彻底消失。这就是我生活的那座变化多端的城市。它让人一不小心升上空中万人仰慕,也让人一不小心跌落下来化为烂泥。正所谓人走运了砖头生辉,人背时了黄金失色。而这一切都是多么的无常莫测啊。类似的人物和事件还有很多,我们都已见怪不怪,我们早已习以为常。天又簇簇地落开了雪,大路边是冬天枯死的树木和一片茅草。它们在风中起伏不定地发出了阵阵声音,呜鸣咽咽,像女人的哭声。我下意识地裹紧了风衣。风打在我的脸上,我的脸上起了一层细小的米粒儿。眼看着天色渐暗,我不知道今夜要在哪儿露宿。好在这样的情景我经历得多了,所以我并不感到有什么恐惧。在路上,我常常走着走着突然停下脚来,敲开村庄的某一扇柴门投宿,那些乡下人望着我的模样,总是惊讶地张大了嘴巴。我想我在他们眼里一定很可笑。他们好奇地看着我野人似的长发,一脸旺盛的络腮胡子,违背常人的行为举止,被风雨磨破了的衣角,先是感到害怕,然后就“孩子孩子”地叫个不停了。他们知道我其实不是一个坏人。当然,他们永远也不会懂得流浪的意义。但他们问这问那,问得我很不耐烦。有一次我还惹下一个很大的麻烦,这件事至今未曾了结。那一年冬天,我来到一个名叫末庄的偏僻村庄。令我惊讶的是那个村子几乎没有一个壮年男人,我甚至怀疑自己走进了一座神话中的村庄里了。收留我的是一对心地善良的母女,那一晚,我喝了她们母女俩专门为我熬的整整两大碗地瓜稀饭。那晚,我和她们母女俩一道搓了整整一筐麻绳。灯火跳跃,屋内洋溢着一种温暖的气息。那个名叫小玉的十七岁少女留着一根乌烟油的黑色发辫儿,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紧紧地盯着我瞅,弄得我都有些不好意思啦。小玉娘关切地问我多大了,是否有了家室?我红红脸,尽可能做出一副害羞的样子来,然后十分肯定地摇了摇头。我看到小玉娘皱纹密布的脸上立刻像一块橡皮糖那样舒展开来,露出了)阵明亮的喜色。小玉娘翻箱倒柜,从中寻出一个物件来让我观看,我发现她手中的宝贝是一只玉佩。她执意要把这个据说是祖传的玉佩送给我,让我戴在脖子上面一辈子也不要摘下来,她还说那是避邪之物,走在路上会有神灵保佑。我心里一阵欢喜,却又不敢受此大礼。那娘儿俩就顿嘴赌起气来,抹着泪说我这是看不起她们,要我即刻离开她们的家去别处投宿。当时天色已晚,夜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她们给我出了一道难题——善良的人若是急了眼也会给人出难题,我当时想。我很无奈,只好将玉佩暂且收下,并在心里打定主意明天走时悄悄将它放在那张八仙桌上。小玉娘示意女孩小玉亲手把玉佩套入我的脖颈。见我戴上了玉佩,小玉娘高兴了,说,孩子,去睡吧,你的铺盖在西屋里。我道了谢,就去西屋睡觉了。那一夜过得很静,看不出有什么异常。星星在天空悬挂,风绕着屋顶呼呼刮着,村子里的狗偶尔会叫上两声,躲在麦垛里的黄鼠狼之类会闻讯寨擎一阵儿。然后一切又归入寂静。由于旅途劳累,第二天我起床很晚。后来我被一阵热浪般涌来的欢声笑语吵醒了,透过门缝,我发现院子里早已站满了型号不等的老头老太。其中一位头戴瓜皮帽子的老头正高举一挂鞭炮,好像是在待命将其嚼嘛啪啪地点响。我看到小玉娘正笑眯眯地接受着来人的祝福——人们把一些五颜六色的石子塞入了她的手里。这样的祝愿方式真让我觉得莫名其妙。美丽的小玉新换了一件大红棉袄,两腿打了红红的朋脂,见了人就微微笑上一下,樱桃般的小嘴里还轻轻吐露一句什么,声音小得像一只蚊子飞过。我当时想,她那温柔的样子可真动人,谁要是娶了她可真幸福。幸福得烧了八辈子高香!我急急忙忙穿上衣服,手里端着昨晚用过的一只尿壶,那里面盛了满满一壶尿液。我准备趁人不注意时悄悄溜出去将其倒掉。可结果事情变得很糟,我拉开门时门不失时机地发出了晾亮的吱呀一声,院子里先是掠过了一阵寂静,紧接着便是一阵欢呼之声。“出来了出来了。”他们嚷道。“瞧,新女婿出来了!”“出来就好说了……”我抬起头来,想看看小玉的新女婿是啥个样子,眼睛搜寻半天也没找到。这时,我看到那个头戴瓜皮帽子的歪嘴老头把用歪嘴叼着的一根吸了半截的老辣旱烟凑近了鞭炮的药芯儿,随着一阵嘴里啪啦的爆响,院内被一股浓浓的火药味充满。我端着尿壶在那儿呆愣着不知如何是好——我进退两难,出来不是退回去不是。此时,只见五六个踏着小脚的老年女人—朝我涌来,其中一个一把夺过了我手中颤颤巍巍的尿壶,她将它稳稳地放在墙根下的一个石墩子上。女人放尿壶的动作极其老练。另一个女人说,按住他的头,按住他的头。不由分说,将一条红色绸带套入了我的脖子。我当即就傻眼了,骂骂咧咧地问:“我操,你们这是干什么呀?”她们说:“拜堂成亲。”小玉娘走过来,拿一块毛巾擦了擦我额头上的大颗粒汗珠,安慰道:“好孩子,你要成亲啦,你要娶媳妇啦!”我反问道:“什么?我娶媳妇,和谁?”众人七嘴八舌:“小玉啊!她可是俺村最俊的闺女响。”我看一眼小玉,她早已在一旁害羞地低下了头。呈现给我一个圆润的背影,看上去院大腰细,的确有几分迷人。但这怎么成啊,我是一个流浪者。我急了,脖子上青筋毕露,问小玉娘道:“老太婆,这到底是它娘的怎么回事啊?你今天可得给我说清楚了!”小玉娘也哆嗦了,口吃道:“孩子,这、这可是俺村的规、规矩。”歪嘴老头现身说法:“她哥,女大当嫁男大当婚,男人不娶媳妇是傻席。”另一个老头说:“俺就是这样过来的。这庄的女人好着哪!”我当即反驳:“怎么个好法?”他说:“热乎着呢!烫人哩。”我不买帐“那是烧火棍子。”他道。“软乎着呢。”我说。那是烤熟的地瓜。他不甘心,又道:“香,同一闻香。”我哈哈一笑:“那不是一缸麻籽泊么?麻籽泊的干活。”他眨眨眼,没了词了。这时,歪嘴老头凑了过来,说话和风细雨,很会做工作,一听就是个出道多年的村干部,他说:“她哥,你看小玉这姑娘,出落得多好。”歪嘴老头把歪嘴靠向我的耳朵:“你瞧瞧她的奶,多大”歪嘴老头用胳膊捅我一下,小声道:“隔着衣服都看得出来,够你和你们的娃儿吃上半天!”我当下想歪嘴老头不但嘴歪,人也挺坏,就一把将其操开:“去去,一边呆着玩去!”歪嘴老头并不生气,嘿嘿笑着躲边去了。他把手揣入棉袄袖子里面,脖子一缩,看上去像一只乐滋滋的啄木鸟。在旅途中,我的眼前常常会出现一些稀奇古怪的幻觉大地开裂了,咕嘟咕嘟地向外冒着炽热的汁液;一座荒野上的土岗是一个危险的象征,好像随时都要爆发出一声巨大的轰鸣。到处是人群逃离家园的喧嚣与骚动,人声,狗叫,狼嚎和哭泣混杂在一起。天空乌去滚滚,庄稼与树木都被雷电烧焦……另一个可怕的情形是,一些奇形怪状的东西死命地纠缠着我的思维,它们是一些我从来就没有见过可以说是世上根本就不存在的怪物,可它们居然在我的眼前栩栩如生地出现了。它们舞蹈,肆无忌惮,有时是摄手躁脚,小心翼翼。它们是否在我的思维存在之前就有了呢?或者是它们在我出生之前就已被装入了大脑中的某种程序里?我甚至还经常冥想我的体内还隐藏着另外一种生命,极有可能像歪嘴老头一样的人物,他像点燃鞭炮那样按部就班地操纵着我身上的某一项隐秘的开关……我相信每个人身上都潜伏着一个乃至多个隐秘的开关。有了末庄的那次教训之后,我便很少去敲村庄的柴门了。我独自一人走在大路上,肩上背着一只简单的行囊,累了就到田野上的玉米堆旁边歇上一歇,渴了就化一点儿雪水润润喉咙。在这个广大的世界上,我已认定自己没有一个真正的亲人。我的行为早在多年前就已惹起了全家人的愤怒,我的父亲把我斥为逆子,我的身上布满了他带给我的伤痕——那是他给我的童年时代的最好的礼物。我的父亲在某一个政府部门供职一生,是一个真正的老革命,一个廉洁奉公的无产者,我深知他为自己的家族中居然出了我这样的一个人物感到格外丢脸。我的母亲是一家饮食公司的小职员,一生唯唯诺诺,在她心里,只要能够活着便是最大的满足了。我真为他们这代人感到悲哀。所以最终的决裂是必然的事情。可怜我还是他们唯一的儿子。在路上走着走着,我偶尔会跳出这样的念头来,如果我再有一个弟弟就好了。那样我的心会稍安一些。好在我有一个庸俗不堪的在邮电局干话务员的姐姐,她已于三年前结婚,并且很快生下了一个不足月却又肥头大耳的儿子。自那以后,我每次去她那儿蹭饭吃时都会遭到一种冷遇——他们趁我不注意有意拧孩子的细嫩脸蛋,青一块紫一块;他们让孩子号啕大哭起来,借机指桑骂槐地赶我出门。我在旅途中走着走着往往会突然冒出他们那极其势力的巴儿狗般汪汪叫的声音,好好的情绪会在瞬间跑光。“哭,叫你哭个够!”这是姐姐的声音。那一天,她本来正在给孩子喂奶,把一只鼓胀的乳房塞入小外甥的嘴里,当看到我又在他们就要开饭时出现,脸色开始变得铁青不说,小外甥也跟着受到牵连。我那个混蛋姐夫本来在厨房手持锅铲子炒菜,忽闻耳边婴儿哭,知道外面有情况,怒气冲冲放下手里的锅铲,也不顾正在滋滋胃烟的油锅了。他走出厨房,从姐姐怀里一把夺过孩子,让孩子那软乎乎的小屁股裸露在外,然后拧开水龙头,随着一声变了调的哭声,一股冰凉的水流顺着小外甥的屁股眼儿攥布般喷涌而下……姐夫破口大骂:“你这个吃自食的曾看我们家好过怎的!”然后他们俩都拿眼扫我,眼光怪异。我明白了,他们这是在昨晚就商量好了。这是在实施对付我的计划哩。我当即想不就一顿饭吗有什么了不起有什么了不起咱不吃了,咱走还不成吗?我悄悄出了门,眼望着夜空走了很久,后来委屈的泪水一直在我的眼里打转儿。我想他们原来不是这个样子的,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冷酷无情?打那开始我就明白人原来是最善变的一种动物了。唉,我当年遭受的不公可真多。不提它啦。夜幕降临时天空及时地跳出了明亮耀眼的星星,直到这时我才发觉雪早已停了,四周一片静寂,到处闪耀着白色的雪光。又起风了,呼呼地吹响了路边的一丛丛灌木。我看到不远处有一条河,那儿响起了更灾的风声,河岸上的芦花在风中摇动着。我停下脚来,用眼睛瞅一瞅四周,又用鼻子使劲儿吸一吸,闻到了从泥土深处散发出的一股浓烈的温暖而又清香的气息。我高兴地发现旁边有一个荒废了的土窑,我走过去,靠着它坐下,然后躺下来。我茫然地抬头望天……我出名丁时间过得真快。一晃三年多过去了。在这三年里,我失魂落魄,像一只无头苍蝇。又一个冰冷的冬天悄然来临,我在冰冷的房间里来回踱步,无所适从。在这短而又长的三年当中,一切都起了变化,先是我的事迹被见诸报端,接着是一阵热妙。我出名了。随着一系列东西的来烦恼,我终于结束了多年的流浪生活。可是……我已不再写诗,因为我认定我也许从来就不是一位诗人。与诗结缘对我来说只是一个误会罢了。终于有一天,我对自己说:阿鲁,算了吧……我知道这需要勇气,这意味着必须放弃已经拥有的一切。现在,我几乎每天都收到形形色色的报刊约稿,我的诗集竟然上了书贩们的地摊。另外,所谓的“好事儿”开始对我频频光顾:我被某大学授予“名誉诗歌教授”称号大学里一些不谙世事的少男少女们总是围着我问这问那,比如某首诗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写出来的,从何处获得的灵感之类,并以得到我的签名为荣。几个月前,我还被一家酒店授予“吧台诗人”称号,盖因我曾在那家酒店开业典礼时被邀请前去助兴并朗颂诗篇《让诗歌与酒和金钱结合》而博得阵阵掌声。据说那次活动给酒店带来了很好的效益。那家酒店还按月送来干自陈酿各一瓶。我不太喝酒,他们送来的酒塞满了我的酒柜儿。有一次当酒店里的人屁颠屁颠地又来送酒时我便客气地说你们不要送了,我不喝酒。他们吃惊地说,李白斗酒诗百篇,自古以来哪有诗人不饮酒的道理?我急忙说李白是李白,我是我,我喝了酒只想睡觉。他们就笑起来。打那开始,酒果然不再送。虹时常从B城赶来。我们在一起过上一两天喜忧交加的偷情生活,然后她便独自返回B城。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从没超过三天的时间——主要原因是怕她的丈夫发现。那样就对谁都不好了。虹走后我陷入更加无可名状的空虚之中。眼看着秋天的落叶在大街上随风翻滚,它们像一群真正无家可归的乞丐,一如当年的我。在这座欲望随物价日益上升的城市里,我不知道怎样才能找到自己的家园。谁都不能免俗啊。我的理想,我的奋斗,我的一腔浪子情怀!我在三年前那部计划中的爱情诗歌至今没有完成,怎么说呢?这是一个没有诗意的时代。我与虹的邂逅毫无诗意可一天,我在百无聊赖时整理一些过时笔记,并且看到了三年前随手记下的几个可笑的题目《我为什么无法实现快乐》,《仰噩星空人显得多么的缔小啊》,《我一出生就不能自己支配自己了》,《我为什么流浪,为什么流浪远方》,……是啊,我究竟为什么到处流浪!突然,一张小纸片从笔记中悠然飘落,我捡起它来,那土面的一行清秀的字迹令我的眼睛为之一亮:盲常市昆虫研究所麦娃于是,记忆又一次在我的脑海中复活,我想起了三年前我们在火车上相遇的情景,那是一次真正的交流,麦娃大睁着眼睛与我对视的样子在瞬间栩栩如生起来。他现在怎么样了?那个名叫革儿的女孩找到了吗?我想起那年我们是在B城火车站含泪分手的。分手后我在B城不费吹灰之力地找到了虹,而他却满面忧伤地跟随喧晦作响的火车到另外一座海滨城市去了。我当时想这个比我还倒霉的家伙啊。感谢上帝,我现在总算在世界上遇到一个比我更倒霉的家伙了。在秋天的最后几日,我的好奇心和潜伏在内心的流浪品质又一次被往事激活,便决定动身到几百里之外的盲常走上一遭。是的,秋天己入尾声,空气中遍布树脂和玉米秸的香味儿。一个多么好的季节!原野上的农人已经收割完了庄稼,正把一群羊赶到光秃秃的田间去放。我还看到一些人正弓着腰,把回野里的庄稼茬子用火点了焚烧,它们冒出一簇簇青烟,青烟缭绕着飘向空旷的远方……我还看到了大片的秸杆被火焚烧过后的黑色焦痕。一群孩子在原野上嘻嘻哈哈地游戏。他们知道用不了多久,冬天就又来了,乡下人差不多已经习惯了在冬天像蛇一样呆在自家的小窝里萤居起来。那真是一段再好不过的生活。我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下于一个秋风瑟瑟的日子里站在了盲常的街头。一路上,我是以怎样的心情来对待这次旅行的啊,激动或者喜悦?不不,它的意义远远不止这些。令我感到欣慰的一点是:阿鲁,一个曾经多么自命不凡的人,一个对人类的生存怀有浓厚兴趣的人,他又走在路上了,他叉开始他永不停歇的流浪了,他生命的琴弦叉开始热烈地弹奏起来了。盲常是个不大的城市,它坐落在平腻的腹地,像卡夫卡笔下一座孤零零的让人难以接近的城堡,这座城堡在向我闪烁着一种神秘的诱惑光芒。一路上我心跳如鼓,怦怦,怦怦。我在心里一个劲地为我的朋友祈祷,千里万里,我看你来了。麦,三年来我把你引为知己引为百年不遇的哥们儿。愿你万事如意五谷丰登,愿你摆脱命运的笼罩不再受势利之人的无故欺辱;愿你凡事不要过分认真得过且过,麦,三年来一切都变了,你是否还在为一个女孩四处奔波呢?瞧你那一尘不染的眼睛吧!它清纯如水,黑亮如两粒田间的黑色大豆,风吹不落雨淋不灭,即便是混迹污浊不堪的人群中间,你也是一把锋利的镰刀,你也是好样的!沙子和垃圾只能把你打磨得更加明亮,盲常对我来说是一个极其陌生的城市,麦是我在那儿唯一的朋友。它像我到过的所有小城火车站一样,候车室和出站口混在一块儿,这使我一下车就看到了一片七零八落的景象。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肥胖的女乘务在候车室兼出站口频频摇动着她磨盘似的宽广臀部,她把口中的泡泡糖嚼得像新皮鞋踩在水泥地板上那样吱吱作响。这惹得两个依偎在一个头发零乱的南方妇女身边的航脏小孩个个口里流出长长的涎水。他们嚷着:噢糖,糖!噢糖,糖!我看到那个刺猾般的女人像没听见似的把头扭向一边。我当时立即就把她与可恶又可憎的人贩子联系在一起了,所以孩子的要求被置之不理便在情理之中。而那个肥胖的女乘务满嘴吱哇乱叫地从人群中间一晃而过,间或从裤子里冒出一两声难以让人听出来的压抑臭屁。在候车室的角落里有三两个乞丐点缀其间,这让我想起已故诗人艾青的著名诗句:乞丐在北方/伸着/永不缩回的手!晦气,太它妈晦气了。我正在心里这样骂着,就听到耳边响起一阵刺耳的尖利哨音,嘟嘟嘟!嘟嘟嘟!惊吓之余我回头一看,发现女乘务正鼓起她红彤彤油亮亮的肥胖两腮,没命地吹响了挂在硕大双乳之间的那只大铁哨子,嘟嘟嘟!嘟嘟嘟!一边抄起男人般的粗嗓门大声嚷着严排队,不准加塞儿!喂,那个大老爷们儿,说你呢?说着,她用眼愤愤地扫了我一下,好像机关枪冲我打来一梭子弹。我愣了一下,打算回敬她一句老子是刚下车,老子是出站而非进站呢。想一想又觉得犯不上跟这种人较劲,就冷冷地看她一眼,没有搭腔。我从人群里挤出来,满头是汗。刚一走出站臼,还没稳定情绪,我就又被一只从后面伸过来的毛茸茸的吓人大手给拦腰抱住了。我大吃一惊,以为碰到了疯子。回头一看,却见是一个态度和蔼的人正努力朝我堆起一副笑脸。我怒斥道,“干什么你?”他仍紧抱着我的腰死死不放,嘴里咕哝着什么。好半天我才听清了,他说:“师傅,行行好,坐俺的车。”我松了口气产快放开我,它奶奶的!“你,先答应了俺就放开你。”声音里充满乞求。我说:“你先放开我!”我企图挣脱着。他态度比我坚决十倍:“俺不!”同时他那一双老虎钳子般的黑毛大手又在用力,我感到了一种窒息,一种捆束,一种被一个不太讲卫生的陌生人拥入怀中的难以忍受。更为令人恶心的是那个家伙的口里在呼哧呼哧地向外喷射着一股气体,大概是大慧和大蒜还有劣质烟草的混合物吧。我的胃及时地起了反应,先是野鸽子般绝望地咕咕叫了两声,紧接着有一股凉凉的东西泛上来。我突然意识到我曾在火车上喝过一杯冷饮的,坏了坏了,它要冒出来了!但我强忍着不让它冒出来二那种滋味是很难受的。这时,我看到我的身边早已围满了前来观看热闹的人们,他们一个个把眼睛瞪得老大,有的脖子收缩有的脖子却在拉长,其中有一个鼻涕兮兮的年轻人凑过来说情:“坐他的车吧,他技术好哩!”我无奈地点了点头。那人迅速地吸了一下鼻子,道:“老笨,人家师傅答应啦,你还抱着人家干啥?”周围响起一阵讪笑。老笨听了,这才松开了我。我摸了一下肩膀,觉得有些潮湿,那是老笨的汗液擦在了上面。老笨笑了,说:“对不起呵,师傅。”说着又拿手去擦我衣服上的汗溃。我制止了他:“行啦老兄,你看你那手,几天没洗了,还擦?你越擦越脏。”老笨立即一脸严肃,道:“你别瞧不起俺,俺天天洗手现有时一天洗两遍哩!”我说:“好啦好啦,快走吧,你那手洗一百遍也那样儿。”老笨不服气,又与我争起了手的问题,我急了,吼道。“你你你,还要不要我坐你的车?”老笨撑然大悟,挠挠头皮?嘟哝着:“俺洗手哩!还搓肥皂哩!”一边到一个墙角落里推出辆带有帆布篷子的三轮车来。我咧咧嘴,但一切都晚了。就这样,我诚惶诚恐地坐在了老笨的三轮车上。我心里有气,想老子刚到盲常就被人给堂而皇之地抓上了“贼船”,当上了冤大头,觉得怪不平衡,就忍不住像赶车夫那样地大喝了一声,“老笨,加油蹬吧!”老笨回头朝我傻傻地笑一笑,痛快地应着,三轮车便在离常脏乱的街道上飞驰。很快,我的眼前便掠过了宵常街燎的各种景物。盲常正在大兴土木,到处一片猿藉,尘土飞扬,碎瓦遍地;堆土机嗡嗡作响。大街上还撑起了许多帐篷,人们一律手捧着一个大搪链缸子蹲在帐篷前喝水,一边观察着街上的车辆行人。老笨非常卖力地蹬着他摇摇欲坠的三轮车,不一会额头上就冒出了汗水,我便有些得意地点了根烟叼在嘴上吸着,唱起了那支多年不唱的歌谣: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与此同时,我听到了三轮车在一个古老的胡同里沉重地喘息,像一条狗在树荫下伸长了红色的舌头。我禁不住嘿嘿地笑起来,老笨!嘿!老笨!过了一会儿,我看了看手腕上的表,它正嗒嗒地走得起劲儿呢,可怜的老笨已经蹬了差不多快半小时的三轮了。于是就停止歌唱,又对老笨有些同情起来。我想,别得意了,劳动人民可真不容易啊。就在这时,我开始觉得什么地方不太对劲儿了,怎么老感到眼前的景物似曾相识呢……突然,在那个狭堪的胡同口,另一辆三轮车迎面驶来,老笨在慌乱中来不及刹车,向某个方向来了个急拐弯儿——这下子好,两辆三轮车在两张嘴巴的惊呼声中擦肩而过。老笨的三轮车跳跃着进入了一个宽敞明亮的地方,我听到老笨惊慌失措地又发出了一声不同凡响的怪“这下糟了。”他咕哝道。待三轮车停稳,我搭眼一看,愣了。我触电般地从车上跳将下来,气得手指乱抖,指着老笨的鼻尖骂道:“老笨!你、你它娘的……你可真聪明啊!”一幅我极不愿看到的熟悉画面重新映入眼帘,那个头发零乱的南方妇女肩上背着一只模样沉重的包裹,手里牵着一串年龄相仿的小孩儿,正在乱哄哄的人群中排队等车。孩子们的表情个个都像受难的老头。一个留短发的女孩苦笑了一下,缺了门牙的嘴巴一片空洞,活像一个八旬老太。这时,我听到一阵悦耳的吱吱之声隐隐传来,我想不好,妈的妖怪来了——是的,我猜中了。我思维的列车刚刚启动,轨道上便出现了那位臀部硕大的女乘务了。仅仅相隔半小时的时间,她就朝现代化跨近了一步——这次是手持一个银灰色话筒,随着一块粘稠的白色物件从她口中的飞快弹出,她将一口难听的盲常土话换成了略带南方口音的娇滴滴酸溜溜的普通话:“各位旅客,次列车马上就要到站的啦,请大家准备好行李物品不要拥挤按次序排队上车……”乖乖哟,怎么变得如此温柔了?那双老虎似的眼睛流露抚媚之色,正滴滴吼转,转呀转呀,最后落在了一个两只手放在屁股部位的威严背影上,那人的右手上青烟袅袅,烟灰正被优雅地悄悄弹落。他一边检查工作,一边不住地点一点头。他回过头来,正好与女乘务期盼的目光撞个正着,于是他得到了这就媚一笑。他冲她点点头,轻轻微笑了一下,算是还礼,然后背起手神情满意地走出了候车室。还顺手摸了一下一个小孩的头。小孩正在忘情地吃自己的一根手指头,忽得爱抚,迅速地转过头来,朝那人一笑。那人摇摇头,轻叹一声,原来小孩是个豁嘴儿。那人刚走,女乘务便凶相毕露,迅速地从怀里掏出了那只大铁哨子:嘟嘟嘟!嘟嘟嘟!我慌忙十分痛苦地用双手捂了一下耳朵。该轮到我审问老笨了。他一脸尴尬,不知如何是好。“服务到家啊,又把老子拉回车站来了。”他皱着眉头解释道:“真对不起,主要是那辆车……让我一拐弯儿……”“是啊,”我接上茬,“你要不拐弯儿,还不把我拉到沙特阿拉伯去?”“哪里哪里。”他很难为情。我素情严肃道:“老笨啊老笨,你现在是包子露馅,破锅漏汤,大水冲了龙王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你说该怎么办吧!”老笨挠起了头,支吾说。“师傅,行行好吧……我家有八十岁老娘,四个女娃儿,我也是迫不得已……”我态度坚决——这回轮到我态度坚决了:“嗯?我怎么听着你刚才说的这番话这么耳熟?不行。废话少说,我们还是去车管所走一趟吧!我就不相信共产党的天下没有说理的地方!”老笨一听这话吓坏了,苦苦哀求起来产别别别,俺、俺不要钱还不中吗?俺把你送到昆虫所?俺认倒霉,一分钱也不要了,行不?只是千万别送俺去车管所,他们罚起人来可凶哩!看着老笨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我忍不住唉哧一下笑出声来。算了算了,别得理不让人啦,我想。最后我与老笨达成协议,收半费送我到盲常昆虫研究所。老笨高兴了,打听我去昆虫研究所找什么人。我说:“一个朋友,他叫麦娃。”他听后一愣:“麦什么娃?可是麦实奋的儿子么?”我说,“你说的麦实奋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麦娃。”老笨连连点头:“是是是,那是麦实奋的呆儿子啊,比我还呆。他死了。”我吃了一惊:“你说什么?”“他死了,死好几年了。”老笨说,“他是出了名的呆子,在盲常没有不知道的哩。”顿时,一股彻骨的冷气穿透了我。我喃喃自语:“这,不可能吧?是不是搞错了?”但事情的结果证实了老笨的话确属事实。在此后的日子里——正像我第一次见到麦时那样,麦的命运和遭遇又次引起了我极其强烈的兴趣,我只能说,我与麦今生有缘。尽管这缘很短,像一颗流星悄然划过黑色的天幕,落到了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草丛、森林或者湖泊之中——更准确一点说吧:我与麦的友谊和共鸣刚刚开始就要结束了,像一切从没发生那样。我不甘心,便找了一家旅馆,在盲常住了下来。一个多月过去了,我沿着麦的足迹走遍了盲常的角角落落。麦的影子像大地上新鲜的麦穗一样颗粒饱满金光四射,麦的气息是春天之夜那黑暗中灵魂不灭的花朵。我想:去吧,命运,寻找被你捆束的臣民。第二章 麦娃时光回到二十年前,镜头穿透迷雾,渐渐放大:我们看到有一个女人即将临产。这个名叫李:玉玲的女人连生了两个孩子,那时候他们还住在乡下。第一个孩子叫麦会会,是个女孩。按照黄金村的规短,谁家若是生了女孩跟没生一个样,是不能算数的,后来有了麦生,所以麦生才算是老大。眼下怀上的,实际上应该是她的第三个孩子了。麦娃出生时是在冬天里一个大雾弥漫的早晨。那一天,李玉玲本来正在沙河镇上她的娘家那儿带着麦生走亲戚,她早早地就起床了,先是按常规坐在镜子前梳了一会儿头,梳完了头以后又洗脸——那个原本在她做姑娘时曾经属于她的游动着一条红鲤鱼的花脸盆,现在变得又脏又腥,上面布满了一层粘乎乎的油垢。她样子非常吃力地弯着腰,把手伸到冰凉刺骨的液体中,立即闯到了一股浓烈的尿液眯儿。她咧了咧美丽性感的嘴唇,想呕吐。心里嘀咕道,这不是水,水不是这个样子的。那么这是什么呢?这是尿。嗯,这真是尿,是尿是尿是尿。她飞快地判断着,这是谁的尿呢?这是她儿子生儿的尿。她熟悉他的尿味儿。知道了是儿子生儿的尿以后,她就很奇怪地不想呕吐了,就想挪动着笨重的身子到院子里的水缸里去换一盆水。她这么想着,就弯下腰来端脸盆,手刚刚触到脸盆边沿的一丝冰冷,她就感觉到肚子里的麦娃很不老实——他大概又在用小小的脚丫子踢妈妈那粉红色的子宫了。顿时,他的妈妈李玉玲觉得自己的子富像蜂房一样的颤栗着,无数的蜜蜂在里面嗖嗖叫着乱飞翔,一阵剧烈的疼痛就这样像一阵疾风突如其来。当时,麦娃的哥哥麦生还蜷曲在炕席上睡觉,他的身上只盖着一条没有被面的棉絮,身子底下铺了一层冰冷的破油布。昨天晚上,麦生一共尿了三次炕,第一次他把姥姥冲醒了——昨晚上他非要和姥姥睡不可。姥姥睡得正香呢,这时麦生的小鸡儿像一台开足了马力的小机器,突突突地窜出了一泡压力很强大的尿。姥姥感觉到身子下面一阵热,慌得使劲儿推醒他,叫着生儿,生儿,小王八羔子,你快醒一醒。接着就摸索着找到火柴,哧啦一下点亮了煤油灯。煤油灯刺鼻的气味让生儿一下子就醒了,这时候姥姥已经掀开了被子,他慌忙下意识地用一双小黑手捂住了自己直直竖立的小鸡儿。他的小鸡儿上很奇怪地伏着一个小小的肉瘤瘤。生儿眯着一双眼睛对姥姥说,我梦见我在到处找厕所。我要尿尿。姥姥说,生儿,你别找厕所了,你已经尿了炕了。姥姥吃力地欠着身子哆嗦着嘴唇:你、你都快把蜡姥给冲跑了。生儿嘟囔着说,姥姥,费知道我已经尿了炕,可我还是想尿尿。姥姥说那就尿吧,炕下边有个尿盆儿,你小心着点儿,可别踩着了尿盆儿。姥姥的话音刚落,就听到咣当一声响,原来正是生儿的一只脚准确无误地踩在了尿盆的边沿上,一股尿味马上就布满了房间。那个尿盆儿在响了一声后立起来,像个小车轮子一样快速地滚动着,最后和那个花脸盆碰在了起,并且紧挨着它停住了。姥姥说你看看,让你小心着点儿你不听,你还是踩着了尿盆儿了吧。生儿不说话,睡眼惺怆地就尿起来。他是昨晚喝得太多了,他喝了足足有四碗地瓜稀饭,还吃了两个掺了豆子面的玉米窝头。虽然在自己的家里也能吃到同样的玉米窝头,可它们的区别是自己家里的窝头没有掺上豆子面儿。掺了豆子面的窝窝头好香,它们最终使生儿的肚子胀得像一面鼓,对他来说,世界上没有比地瓜稀饭和豆面儿窝头再好吃的东西了。地瓜稀饭只有在姥姥家才能喝得到,豆面儿窝头也只有在姥姥家才能吃得到。人有姥姥可真好。一阵悦耳的尿尿声响过之后,生儿打了个激灵就又爬上了炕。他不知道他把尿都撒在了脸盆里了,所以就出现了早晨李玉玲用儿子的尿液洗脸那一幕。麦生第三次尿炕时天已快明了,镇上的大街上已经响起了阵阵钞啦沙啦的扫雪声,以及一两声严于律己的不知是谁家的公鸡准时的打鸣声。再过一阵子又该是人欢马叫,太阳把一层淡淡的微弱光芒投射在人们脸上的情景了。人们在冬天的表情显得僵硬呆板,眼睛像甥鱼嘴巴像河马,总之一切都充满了讨价还价。这时候生儿早已不在他姥姥的怀里睡了,在他又尿了第二次炕以后,他的姥姥终于忍不住,就把李玉玲从甜美的睡梦中喊醒,骂骂咧咧地把麦生赶到了李玉玲的被窝里。她说,看你这整天夸奖的好儿子,他折腾了我一个晚上没睡着;你倒是睡得像头猪,可把老娘我害苦了。她说,你尽早到医院里去给生儿看一看,把他尿炕的这个病治好,治不好你得晴多少床单子。还有他那个小鸡上的肉瘤癌,也要把它给切了,要不长大了谁家闺女会跟着他?李玉玲听了显出一阵不耐烦,说娘你有完没完了?生儿尿炕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再尿炕也是你外孙儿。说着伸出一双白白的肉胳膊,把生儿紧紧地搂住了,生儿,你跟妈妈睡觉,妈不嫌弃你。我的乖乖儿,你摸着妈的奶子睡,只是可别碰坏了妈的肚子。妈的肚肚里有你的小弟弟或者小。妹妹,你碰坏了他或她就会哭,他或她一哭妈妈的肚肚就没命的疼了。李玉玲不亏是个已有五年教龄的小学教师,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忘不了语法知识。生儿不说话,早已打起了解了。李玉玲本来做着一个很好的梦,她梦见了波涛汹涌的片汪洋大水,一条龙驮着她在水中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天上是一轮明净的太阳,从空中播下万道金线:一个自须飘飘的老者飘然而至,口里念念有词,正想对她说些什么。可就在这关键时刻她被母亲叫醒了。安顿好生儿睡下后,她就急急忙忙闭上了眼,想把那个美妙而又神秘的梦接续上——奇怪的是那个梦竟真的被接上,只是没了那条龙和那片水,她也不再是骑在龙的背上而是站在了一片冷风赠蝇的野地里。那个仙风道骨的老者又在空中出现了,手里还好像托着一件什么东西。李玉玲睁大眼睛瞅了瞅,认出那是一顶小宝塔,啊呀,这还得了,我是遇到神仙了啊。她心里这么想着,就扑通一声跪下了。这时候老者说话了,老者说地上跪着的可是平民李玉玲?李玉玲头也不敢抬起来,怯怯地回答说:正是。老者笑了笑,说,平民李玉玲,抬起头来吧。李玉玲说:民女不敢。老者又说,平民李玉玲,抬起头来让老夫瞧一眼。声音里有了一丝严厉。李玉玲就抬起了头,心里愈发紧张,头发随风乱舞。至高无尚的老者依旧在空中飘动,李玉玲看到他手中的宝塔已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金晃晃的令牌。老者大声宣读李玉玲接旨。就在李玉玲感到一阵子天旋地转,战战兢兢地竖起耳朵听圣旨的时候,一股滚烫的热流顺着她丰美的大腿非常放肆地往下汩汩地奔涌起来,那感觉好像是某一根血管被一把刀子切断了。她一撒灵醒了,触电般地坐起来:“啊啊,生儿,你、你你给我起来!”生儿的屁股上挨了一记重重的巴掌,咧起嘴哇地一声大哭了。李玉玲破开嗓子嚷起来,“生儿,你已经尿了两次炕。第一次冲醒了姥姥,说是做梦魔怔了,第二次你还是冲醒了姥姥,又说是做梦魔怔了。这第三次你连我也敢冲,再一再二不能再三再四,我看你这第三次还有什么话说?嗯,你说说我听听。”生儿哭着,咧咧嘴,“哼哼,还是魔怔了。”李玉玲气不过,牙齿咬得咯吱响,骂道,我叫你魔怔。正要举起巴掌打下去,就听到生儿冒出一句话:“哼哼,人家就是魔怔了嘛,人家梦见你肚子里是、是……”“是什么?”李玉玲的手还举在半空中。“哼哼。一条大灰狼。”“你胡说!”那双举着的手就这样很突然地僵住了,像个泄汽的皮球一样软下来。李玉玲哆嗦半天没说一句话,打那她再也没睡着。躺在炕上,她用手抚摸着自己日益鼓胀不时作疼的双乳,禁不住大吃一惊,慌得爬起来到油灯下看个究竟。一梦过后,她黑红的乳晕旁边,奇怪地生出了两根弯曲的黑毛。惊吓之余,她果断地将它们拔嘘了,顿时,乳房上渗出两粒红色的血珠。李玉玲捂着肚子痛苦地叫起来,她依稀听到院子外面传来一阵沙沙的扫雪声。晨光初露,到处是水淋淋的雾气,地上是一片耀眼的自光,几只灰褐色的麻雀在光秃秃的树枝上不停地吵叫着。她的母亲李杨氏正在那儿手持一把大条帚扫积雪。这个勤劳的小脚女人昨晚一夜没睡好,现在眼圈都黑了,但她还是早早地就起来了。她前年病死了丈夫,去年又让一辆大卡车撞死了唯一的儿子。她在世上的亲人就只剩下李玉玲一家。她一个人喂着一头老母猪和七八只鸡,还喂着一只晖晖叫着的老绵羊。她起床后先是喂了猪后是喂了鸡和羊,这才,操起条帚扫起了雪。她动作吃力地扫着院子里的雪,心想昨晚的这场雪神不知鬼不觉下得还真不算小,可在屋里睡觉居然不知道下雪这件事儿。下点雪好,瑞雪兆丰年,但愿今年是个好年景。她又想着眼看着就要过春节,俺闺女好点在节前就生产,那样可以轻轻松松过个节。嗯,也不知肚子里怀的是个啥东西,嗯,最好是个小子。这个生儿有点呆,一看就不是读书的料,如果老天开了眼能让玉玲生个聪明点的二小子该多好。如的先别求了,只要能像他爹麦实奋也就可以了。一想起女婿麦实奋,李杨氏心里生出点儿得意之惰,眼前浮现出当年麦实奋前来镇上向李玉玲求婚的一副寒酸桶。那时候麦实奋还是一名家境很糟糕的穷学生,在人们的眼中当然是配不上艳若桃花的李玉玲了。但李杨氏却一眼就看中了这个老实得什么话也不会说的麦实奋,没等丈夫回家来就口把这门亲事向媒婆应承了。李玉玲的老父亲李士和在沙河镇的农业银行里当职员,起早贪黑,兢兢业业,骑着一辆稀里哗啦的破自行车。他回家后听说李杨氏一人作主把女儿许给了黄金村的穷小子麦实奋,立时就傻眼了,他爹叫麦老太,我认识。那是个酒鬼。表杨氏瞪大了眼睛。李士和又说,“你糊涂啊,这下咱玉玲该遭罪了。”事情似乎一切都晚了,那一年的腊月二十六,麦实奋敲锣打鼓带来一伙人娶走了李玉玲,李玉玲从此安家落户来到了名不副实的黄金村。此刻,李玉玲的呻吟声自屋内传来,它像一阵夏天的冰雹破坏了田野上的蛛网那样破坏了李杨氏的思绪。李扬氏急忙放下手中的大条帚,挪动着一双小脚进到屋子里。她看到女儿李玉玲正捂着肚子咧着嘴,显示出一副十分扭曲的表情,前额上的汗珠把一缕头发浸湿了。李杨氏惊奇道:“怎么,想生?”她扳着手指计算日子,没事儿,还差一个多月呢产说着又准备抄起条帚去扫雪了。但李玉玲似乎再也忍不住了,捂着肚子来到炕沿上,胡乱收拾起东西来她把一两件从黄金村带来的衣服折叠好,放在一个包袱里。她把一只手残忍地伸向生儿的右耳垂儿,使劲地拧了一下,生儿顿时发出一声明康亮的尖叫。老太太愣愣地望着她,迷惑不解地:“你、你这是做什么呀!”李玉玲不理她,只隐隐地感到了来自外部的一种神秘力量,这股力量像一股气体那样袅袅而藩,贯注全身。她嘴里咕哝了一句,“娘,你照看着生儿点儿,我、我得回家。”说着,拎起包儿就冲出了门外。一路小跑,李玉玲来到了一片荒野里。四周是自茫茫的积雪,冷风赠同盟吹打着面颊,雾气愈显浓重起来,像开了锅一样地蒸腾着团团臼烟。麦田和一大片残存在荒地上的芦花均被笼罩,看不清原来的本色。伴随着阵阵剧烈的疼痛,李玉玲觉得有一股冻土的清新气味扑鼻而来。“娘呀”……她捂着隆起的腹部叫了一声。她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在呼喊她的名字,她听出那个熟悉的声音来自自己的母亲,但她不理睬那个声音,只是没命地朝前奔跑。她的脸上湿漉漉的,不知是泪是汗。风顺着发梢鸣鸣作响。浓雾的气浪淹没了她。从沙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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