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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9 19: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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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河州文化体育局

出版社:云南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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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文化掠影

红河文化掠影试读:

前言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南部,是拥有11个世居民族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境内山峦纵横、河谷深切,地形错综复杂,海拔高差悬殊,南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毗邻。独特的地理位置、人文景观以及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融,孕育出悠久厚重的历史文化和绚烂多姿的民族文化。建州54年来,全州广大文化工作者立足这块祖辈世代生活的沃土,充满着对家乡的爱恋之情,挥洒着淋漓的汗水,为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文化理念传播到城市乡村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改革开放以来,全州文化系统干部职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文化厅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州工作大局,以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中心,积极稳妥地推动城乡文化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十五”、“十一五”期间,新一届州文化局领导班子紧紧围绕提出的“1234”工作思路(围绕建设民族文化大州目标,解决认识和体制机制两大问题,突出文化设施、文化队伍、文化活动三个重点,提高遗产保护、精品创作、市场管理、产业发展四个水平)和“十化”目标(完善文化设施,壮大文化队伍,创作文化精品,丰富文化活动,保护文化遗产,发展文化产业,深化文化改革,扩大文化交流,健全文化法制,加强文化管理),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使全州文化建设和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基本形成了以州县(市)文化馆、图书馆为重点,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室为基础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文化艺术日益繁荣发展,成功举办州级各类文化活动和文艺赛事,歌、舞、乐、曲艺等多种舞台艺术精品多次获国家、省级比赛好成绩,文化队伍不断壮大,全州有专业艺术团队11个,业余文艺演出队6000余个。群众文化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和“农家书屋工程”等文化惠民工程的实施深入民心。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成效显著,哈尼梯田成功申报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进入实质性阶段;滇越铁路的保护开发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共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个,省级34个,州级83个,县级242个;共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3197项,其中国家级11项,省级23项,州级150项;共有各级命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40人,其中国家级6人,省级63人,州级171人。文化市场日益繁荣,现有各类文化经营场所和经营单位3880个(不含国办电影院、新华书店等经营单位),其中歌舞娱乐场所581家,电子游戏室766户,网吧485户,台球室214个,保龄球室7个,文化茶室780个,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经营户626户,书刊零售、出租户211户,其他文化娱乐场所200个。新闻出版业健康发展,经营单位达1284个,从业人员6405人,总资产82123万元。文化交流日益扩大,红河知名度不断提高。文化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作为红河州文化建设工作的领头人,面对全州广大文化工作者心血和汗水的结晶,面对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文化建设所取得的累累硕果,怎能不让人心潮澎湃、思绪万千。在红河文化建设的滚滚洪流中,在推动红河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践中,我萌生了编辑一本图文并茂、反映文化建设成果之书的念头。念头一起,我就再也坐不住了,这些成果和成就在脑海中清晰地一一再现。在一个出差的夜晚,我满怀激情地用一张空白稿纸草拟了近二十个主题,取名为《红河文化掠影》,以记载并向社会各界系统而直观地介绍我州文化建设的成果。回到蒙自,我将提纲交给了局办公室主任何松涛,让他着手组织编纂这本书。我和班子成员交换了意见,引起了大家的强烈共鸣,在很短的时间内便起草了编纂方案,迅速进行安排布置,下发通知到各县市文化局和直属各单位开始了图片和文字的收集整理工作。

这次编纂的内容涉及广泛,又是以图片展示为主,工作的难度较大,在编纂过程中对一些主题和内容进行了拓展、修订和完善,使原主题由初定的二十项扩宽到了三十七项;后经过评审,又归纳为七个大项若干小项,原定编纂的书仅页码就增加了一倍多。同时,此次编纂工作也存在很多遗憾:因主题和篇幅所限,还有很多内容没有能够选编入书;一些好的作品或好的项目因资料和照片寻找困难,或因文字资料不完整、图片画面质量较低而没有入选。通过两年多的收集、整理、编撰、修改和完善,今天,此书的编纂工作得以完成并将要出版发行了。我们选取了部分优秀项目、优秀作品、优秀队伍和代表性活动等作为展示点,通过图文并茂、以点带面的形式介绍红河文化建设所取得的斐然成绩。此项工作发动了全州文化战线各级在职及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积极参与,同时得到了州政协、州住建局等单位和州兰花协会、摄影家协会、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等社会团体以及戴云良、李昆先生等社会各界文化艺术爱好者的大力支持。虽然书中记载的只是红河文化浩瀚宝库中的一个角落,但是我们的心愿是以此书向为红河文化建设奉献过青春和热血、作出过贡献的广大文化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礼!向对红河文化建设给予过关心支持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致以诚挚的谢意!

此书的编纂出版,在于回顾辉煌历史,展望美好未来。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然伴随着中华文化繁荣兴盛”。红河大地上的各族文化工作者,将继续高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旗帜,以饱满的激情投入到文化建设实践中,为推动红河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再创新的佳绩。

在泱泱中华文化的怀抱中,红河文化如若一颗光彩熠熠的明珠,定会散发出更加沁人心脾的芳香!2011年9月23日

一、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概念上分为有形文化遗产、无形文化遗产。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文化遗产日。

(一)物质文化遗产

物质文化遗产又称“有形文化遗产”,即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遗产”,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介绍,包括历史文物、历史建筑、人类文化遗址。文物是人类在社会生产和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遗迹、遗物,它不仅是反映人类各个社会历史阶段的实物见证,而且还凝聚着一个国家及其各民族先民们的劳动智慧和传统精神。加强文物保护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增加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对于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文物保护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不可移动文物所核定的保护级别。1978年以前,红河州境内未设立文物保护单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国家对文物抢救和保护工作的加强,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红河州的文物抢救保护工作有了较大发展。1982年以来,组织开展了两次文物普查,基本摸清了全州的文物家底。全州现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省级34处,州级83处,县级242处。这些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反映重大历史事件的遗迹、营造技艺精湛的古建筑、革命遗址、纪念性建筑等,从不同侧面反映了红河州各个时期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公布,为文物保护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1.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1.1 纳楼长官司署。位于建水县坡头乡回新村,始建于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坐北朝南,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2951平方米,三进院落,计有房舍70余间,由照壁、操场、大门、前厅、正厅、过厅、后院等组成,是全国保存完整的土司衙署建筑之一,有着极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1996年11月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司署大门司署正厅司署案堂厢房后院

1.2 建水文庙。位于建水县城西北隅,始建于元朝至元二十二年(公元1285年),后经明、清两代五十多次续修。占地面积76000平方米,由坐北朝南的六进院落组成,纵深达625米。建水文庙形制完整、规模大、保存完好,是云南乃至全国研究儒家文化及其辐射影响的重要历史文物建筑。

2001年6月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成殿“斯文在兹”匾学海(畔池)文庙牌坊文庙先师庙文庙正大门洙泗渊源坊

1.3 指林寺大殿。位于建水县建中路西段,始建于元代,有“临安首寺”之誉。现存一殿一坊,结构完整,保存完好。正殿融合元代、明代及清代宫式建筑特征于一体,是省内少有、全国罕见的古代建筑。

2006年5月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指林寺大殿指林寺大殿背面

1.4 朝阳楼。位于建水县城内,始建于明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原为临安府城之东城楼,又称迎晖门,是云南省现存最早、保存较完好的中国古代城池防御建筑。

2006年5月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朝阳楼背面朝阳楼全景

1.5 双龙桥。位于建水县西庄镇水打营村北,为三阁十七孔拱桥。始建于清乾隆年间,是云南省现存最完整的多孔石构连拱桥,是我国古桥建筑艺术的佳作,也是研究我国古代桥梁建筑历史及工程技术的实例。

2006年5月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双龙桥桥亭双龙桥全景

1.6 企鹤楼。位于石屏县城珠泉街66号,始建于1923年,坐北朝南,其建筑规模独特,雄伟壮观,结构严谨,工艺精湛,同时具有中国传统古典建筑艺术和西式建筑艺术的风格。

2006年5月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企鹤楼局部大门陈鹤亭塑像企鹤楼建筑群碑亭

1.7 陈氏宗祠。位于石屏县宝秀镇郑营村内,由陈钧(鹤亭)先生创建于1925年,坐南朝北,由祠门、石桥、中殿、正殿、牌楼、偏殿等组成,为两进四合院,保持了中国古代传统民居建筑风格和浓郁的地方特色。

2006年5月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陈氏宗祠祠门陈氏宗祠阁楼陈氏宗祠正殿陈氏宗祠中殿

1.8 五家寨铁路桥。又称“人字桥”,位于屏边县和平瓦乍村委会五家寨西侧、滇越铁路353公里处的两座悬崖峭壁之间,由法国女工程师鲍尔·波丁设计。始建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1908年11月竣工通车。“桁肋式铰拱钢架桥”在世界铁路桥梁史上尚属首例,具有极高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

2006年5月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 鸡街火车站。位于个旧市鸡街镇,始建于1913年,为个碧石寸轨铁路的枢纽中心站,由站房、候车室、行车室、储运室、机修房、行车道等组成,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科学价值,是我国重要的工业遗产之一。

2006年5月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9号寸轨机车鸡街火车站机修房鸡街火车站站房

1.10 蒙自海关旧址。位于蒙自市南湖东南隅,由一组欧式和中式古建筑组成,包括海关税务司署、法国领事府、法国监狱、法国花园和哥胪士洋行,体现了中西文化交融的建筑特色。

2006年5月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蒙自海关税务司署法国领事府正殿法国监狱法国花园哥胪士洋行外景

2.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1 朱家花园。位于建水县城建新街中段,始建于清光绪初年(1875年),坐东南朝西北,为建水富绅朱氏民宅,包括家宅和宗祠两个部分。占地20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多平方米,为建水地区典型的“五间六耳五间厅,一大天井四小天井”并列联排组合的民居庭院群体建筑群。

1987年12月公布为第三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朱家花园正门“循规蹈矩”影壁“朱氏宗祠”壁影朱家花园花厅朱家花园门楼朱家花园戏台朱家花园绣楼朱氏宗祠议事厅

2.2 瀛洲亭。位于蒙自市南湖公园东景区,始建于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光绪十五年(1889年)重建。瀛洲亭为木结构六角攒尖顶楼阁式三层重檐亭,通高22.4米,台基高1.17米,边长6.6米,用柱24棵。整座亭子结构精巧,造型挺秀,画栋雕梁,装修典雅。

1987年12月公布为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瀛洲亭正面瀛洲亭全景

2.3 文笔塔。位于建水县临安镇白水河村拜佛山山顶,始建于清道光八年(1828年),因其形似文笔而得名。塔呈四方八面体,由青石垒砌而成,通体无檐,亦无装饰,为实心石质滑塔,高31.4米,塔基周长与塔高相等,其造型在全国塔类建筑中独一无二。

1993年11月公布为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4 郑氏宗祠及陈氏民居。位于石屏县宝秀镇郑营村内,坐南朝北。郑氏宗祠由祠门、中殿、正殿、偏殿组成三进四合院,占地面积1452.61平方米;陈氏民居为土木结构三进四合院民宅,占地面积1287平方米,建筑以门窗雕镂精致见长。

1998年12月公布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郑氏宗祠全景郑氏宗祠正殿郑氏宗祠中殿陈氏民居

2.5 弥阳文昌宫及建国楼。位于弥勒县城北门士金街215号。文昌宫为土木结构建筑,坐北朝南,始建于明代,为当地学宫,供梓潼帝君神位;建国楼始建于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重建后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团结建国得名,具有明、清、民国三个时代建筑特征。

1998年12月公布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弥勒文昌宫弥勒建国楼

2.6 周家旧宅。位于蒙自市区文澜镇武庙街15号,始建于1916年,为富绅周子荫家住宅,坐北朝南,占地面积2809平方米,建筑面积3259平方米,为单檐硬山顶木结构楼房与园林结合的四合院建筑。

2003年12月公布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周家旧宅大门周家旧宅前庭院周家旧宅颐楼(听风楼)石屏文庙大成殿

2.7 石屏文庙及玉屏书院。石屏文庙位于石屏县城北正街3号,坐北朝南,占地面积4257平方米,创建于元代至正年间(1341—1368年)。现存棂星门、泮池、大成殿、名宦祠、乡贤祠、先师殿、东西庑、崇圣殿、尊经阁。玉屏书院位于石屏县城北正街4号,始建于咸丰元年(1851年),坐北朝南,占地面积3303平方米,由大门、二门、牌坊、讲堂、学舍等组成木结构三进四合院建筑。

2003年12月公布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石屏文庙棂星门石屏文庙先师殿玉屏书院本部玉屏书院讲堂玉屏书院龙门牌坊

2.8 宝丰隆商号。位于个旧市区胜利路宝丰巷42号,始建于1916年,坐西朝东,中西式混合结构建筑,原占地面积10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是民国年间个旧最大的和最有影响力的炼锡炉房和商号。

2003年12月公布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隆戏楼(内景)宝丰隆戏楼(外景)宝丰隆主楼

2.9 石屏秀山寺。位于石屏县宝秀镇吴营秀山上,清乾隆八年(1743年)重建,分为山门、前殿、中殿、后殿、左右配殿、厢房等,占地面积为182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27平方米。

2003年12月公布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凌云阁建筑大雄宝殿秀山寺

2.10 东门楼及迤萨民居。位于红河县城东门街东部,是20世纪上半叶滇南地区人们“下坝子、走烟帮”的商贸经济发展的产物。其中东门城楼占地面积为5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8平方米,是东部进入县城的唯一通道;迤萨民居中,姚初民居占地面积528平方米,建筑面积980平方米,其房屋为中西式三层楼三进四合院,另有钱万兴等民居,均为清时期传统式或中西式建筑。

2003年12月公布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3.州级文物保护单位

3.1 个旧石屏会馆。位于个旧市区宝华山西麓的五一路149号3幢,始建于清代,民国初年续建。占地面积1880平方米,建筑面积2093.5平方米,坐东朝西,中西式建筑。选址于山丘地带,建筑物呈层叠形式摆布。

2003年2月公布为第四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石屏会馆大殿个旧石屏会馆全景崇正书院藏书楼

3.2 崇正书院。位于建水县书院街20号,始建于明嘉靖二年(1523年),现存建筑为清代建筑。书院坐北朝南,占地面积11340平方米。中轴线上依次排列为照壁、大门、讲堂、藏书楼、后厅。整幢建筑规模恢宏,布局严谨,木雕、石雕工艺精湛,图案精美,是红河州保存最完整的古代书院之一。

2003年2月公布为第四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崇正书院讲堂

3.3 云龙山真武宫。位于建水县南庄镇云龙山上,建于明万历年间(1573—1620年),现存建筑为清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增修扩建,坐北朝南,整个建筑占地2000余平方米,现存正殿(真武宫)、大雄宝殿、配殿、山门、左右赑屃碑亭等。其建筑结构和营造法式具有时代性和较高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

2003年2月公布为第四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云龙山真武宫大殿云龙山真武宫全景赑屃托碑清康熙铜钟

3.4 南桥水电厂。位于开远城南3公里处,以厂傍南桥而得名,由德国西门子洋行工程师李必显(音译)勘测设计,分引水、发电、供电三大部分。1937年动工,1944年完工。厂区建筑面积6.06亩,主要建筑有主厂房、办公楼、水仓、引水渠、引水坝、碉楼、仓库等,发电机组至今运转正常。

2003年公布为第四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南桥水电厂全景南桥水电厂主厂房

3.5 泸西文庙。位于泸西县城钟秀山南麓,坐北朝南,占地面积8627.63平方米,建筑面积1939.96平方米。始建于明成化年间,现存建筑为光绪十三年(1887年)重建。主体建筑照壁、泮池、棂星坊、大成门、先师殿、崇圣殿布局在中轴线上,其余附属建筑左右配列。现存文庙为四进院落。

2003年公布为第四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泸西文庙先师殿泸西文庙大成门泸西文庙石刻泸西文庙全景

3.6 弥勒虹溪文笔塔。位于弥勒县虹溪镇文笔村委会扎营山山顶上,塔通高20.7米,坐北朝南,建于清乾隆十二年(1747年),为青条石和方砖砌筑物。塔基正方形,用青条石建造;上端为圆锥形,状似“硕笔书天”,故名文笔塔。

2003年公布为第四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弥勒虹溪文笔塔远景弥勒虹溪文笔塔石刻

3.7 石屏洄澜阁。位于石屏县坝心镇新街村,异龙湖东出水口处,清乾隆初建洄澜桥,后建亭,清光绪甲辰(1904年)冬,邑人王镇东独肩重任,新建成洄澜阁,为三重檐三斗三拱,两楼一底,攒尖顶。洄澜阁建于桥上,别具一格。

2003年2月公布为第四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元阳勐弄司署议事厅

3.8 元阳勐弄司署。位于元阳县攀枝花乡,系清代土长寨白氏土司衙署,建于光绪十五年(1889年)。建筑为砖木结构,依山而建,坐西朝东,由石阶、大门、四厢、正厅、花厅组成,是本地区不可多得的封建土司制的实物资料。

1983年公布为第二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元阳勐弄司署院墙元阳勐弄司署大门

4.特色民居建筑群

4.1 建水团山民居建筑群。位于建水县西庄镇团山村,距县城13公里。团山民居一律坐西朝东,背阴向阳,青瓦屋面,檐角有高挑的起巧,用白石灰粉饰外墙,并在山墙的山尖、勒脚、墙裙等处用青砖勾勒;每座房屋都以天井为核心,通过形状不一的过道通往主体院落;平面布局包揽了云南传统民居中的“四合五天井”、“三坊一照壁”、“跑马转角楼”等主要形式,具有滇南民居建筑的典型特征。东寨门正立面皇恩府五段式门楼皇恩府正房张家花园祠堂全景,张家花园大门张家花园月宫屏门张氏宗祠大门张氏宗祠甬道

4.2 泸西城子村土掌房民居。位于泸西县永宁乡永宁村委会城子村中部,距泸西县城23公里,村坐南朝北,占地面积158000平方米,共有土掌房1000多栋,汉彝杂居。城子村因完美结合了汉彝建筑风格的土掌房而闻名,整个建筑群依山而建,递次增高,一排排土库平顶房参差错落,鳞次栉比,上下相通,左右连贯,形成一座独具风格的土掌房群落村庄。城子村土掌房丰收粮仓城子村姊妹墙城子村土掌房全景

4.3 石屏芦子沟民居建筑群。位于石屏县坝心镇东北部,民居建筑为清中期至民国年间的园林式村落。由寨门、祠堂、住宅、道观、学校、园林、农田、清泉、街巷、石雕、木雕、浮雕、彩绘、古树名木、古桥等组合而成。芦子沟村落整体风貌保存得较为完整、统一,民宅多为两层四合院,多为砖木结构,整体上表现出内向性的格局,有天井、石板铺地等空间,建筑结构普遍保存完整。芦子沟民居雕刻芦子沟民居隔扇门苏宝仁民居全景芦子沟小高田村芦子沟民居

4.4 红河甲寅作夫生态村民居。位于红河县甲寅乡阿撒村委会的东北面,为红河县保存较为完好的自然生态村。这里水源丰富,风景宜人,哈尼族世居此地,开山种田,建造蘑菇房。哈尼族蘑菇房历史悠久,因地制宜,取材方便,主要材料为木头、泥土、稻草,一般多为二层土木结构,具有冬暖夏凉的特点。作夫村哈尼蘑菇房约有250间成片相连,蔚为壮观。哈尼蘑菇房

5.馆藏文物

红河州馆藏文物按类别可划分为出土文物、传世馆藏文物和少数民族文物三大类。按器型质地可划分为石器、陶瓷器、青铜器、钱币、书画艺术等。多年来,红河州、县(市)文物管理所和博物馆征集和收藏了一批种类繁多、造型各异、纹饰精美,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的珍贵文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各级政府对文物工作的重视,2005年红河州博物馆建成开馆,结束了红河州无综合性博物馆的历史。随后,云锡公司建成了云南锡博物馆,成为红河州第一个专题博物馆。为了加强文物的保护、整理和展示工作,个旧、建水、绿春、泸西等县市也纷纷建起了博物馆,有效地改善了红河州文物的保存和展示条件。到2010年底,全州开展了馆藏文物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共调查登记、数据库管理的二级文物11件,三级文物392件。目前,全州5000多件文物分别收藏在州、县(市)博物馆和文物管理所。

5.1 铜俑灯。国家一级文物,汉代。1988年出土于个旧市卡房镇黑马井墓地。俑高34.8厘米、通高41.4厘米、最宽47.3厘米。该俑作蹲踞跪立状,袒胸露腹,头带箍,腰扎带。双手平伸略上举,头顶及双手分别执一灯台,头部和两个手臂可拆卸。铜佣灯器物造型古朴生动,线条粗犷,人物形象和装饰具有西南少数民族的特征,是云南青铜文化的典型代表。

现藏于云南省考古研究所。

5.2 立豹铜钺。国家二级文物,战国时期。青铜兵器,尺寸12.7×3.7×2.1厘米,质量125克,凹口椭圆銎、半圆弧刃,钺身侧面铸有一象形豹子。1985年红河小河底渡口建筑工地出土。

现藏于红河县文物管理所。

5.3 文征明《西苑诗十首》书法作品手卷。国家二级文物,明代。出土于石屏县宝秀镇吴营村后山陈沆墓。绢本质地,行草书体,长360厘米,宽23厘米,全卷残存113行,以乌丝栏界行,共计718字,略有残损。为文征明(公元1470—1559年)晚年书法艺术珍品。

现藏于石屏县文物管理所。

5.4 青铜剑鞘饰。国家二级文物,西汉。2007年出土于泸西县中枢镇石洞村墓地。长9.3厘米、宽6.1厘米,由底身分制合成,身由一方形铜片卷曲扣合而成,器表有乳突、线刻三角齿纹、S纹等纹饰,铸造精美,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现藏于泸西县文物管理所。

5.4 青铜立虎扣饰。国家二级文物,西汉。2008年出土于泸西县逸圃乡大逸圃村墓地。长5.5厘米,作虎形,后有方形勾扣,虎造型生动,正张口呼啸,身上条纹富有装饰趣味,足踏一蛇,为滇文化青铜器中特有的饰件。

现藏于泸西县文物管理所。

5.6 青铜三羊盒。国家二级文物,汉代。1986年出土于个旧市卡房镇黑马井墓地。通高17.5厘米,口径23厘米,腹径23.2厘米,腹深9.6厘米,圈足径16.5厘米,重2140克,器形特征为簋形盒,鼓腹,圜底、圈足、子母口带盖,腹两侧有二铺首衔环,为古代重要礼器。

现藏于个旧市博物馆。

5.7 青釉青花人物凤纹盖罐。国家二级文物,明代。社会征集。罐通高31.6厘米,口径17.5厘米,足径17厘米,腹径29.1厘米。器形古朴大方,花纹淡雅,画面布局有序,线条流畅,为明初云南青花瓷器中少见的精美之作。

现藏于红河州博物馆。

5.8 青釉青花铭文火葬罐。国家二级文物,明代。社会征集。器物为明朝中后期建水窑烧制,原荷叶盖已失。通高32.2厘米,口径13.1厘米,足径14.5厘米,腹径28.5厘米、重2815克。腹部下方题“在籍纹纫人临安卫孙千户所江百户军丁卫夫家下”款和花押一处。

现藏于红河州博物馆。

5.9 破山《草书联轴》。国家二级文物,明晚期。纸本,长210厘米,宽46厘米。作者破山(公元1597-1666年)释名海明,亦名通明,俗姓骞,字万锋,明末高僧,世称破山祖师,四川大竹人。

现藏于泸西县文物管理所。

5.10 袁嘉谷《殿试七律中堂》。清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书,质地纸本,楷书。作者袁嘉谷(公元1872—1937年),字树五,号澍圃,云南省石屏人,清光绪二十九年经济特科,授翰林院编修,曾赴日本考察教育。官浙江提学使兼布政使、云南盐运使,后任东陆大学、云南大学教授。直幅长130厘米,宽62.5厘米。国家三级文物。

现藏于石屏县文物管理所。

5.11 居廉《牡丹图轴》。国家二级文物,清晚期。纸本,工笔,长119厘米,宽53.5厘米。作者居廉(公元1828—1904年),字士刚、古泉,号隔山老人,岭南画派创始人。画面牡丹风姿绰约,玲珑石神采空灵,富贵寿考之象溢于画外。

现藏于建水县文物管理所。

5.12 孔雀灯。又称“凤灯”,2010年于个旧市卡房镇黑马井16号墓出土。高33厘米,长45厘米。整个灯构思巧妙,美观实用。通体錾刻精致的羽毛纹,外形像一只回望的孔雀,双足并立,尾羽下垂,与双足平衡器身,比例匀称,轮廓清晰,栩栩如生,具有节能环保功能。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

红河州居住着哈尼、彝、汉、苗、瑶、傣、回、壮、布依、拉祜、布朗11个世居民族。千百年来,各民族团结友爱、共同创造了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既有雄浑古朴的哈尼铓鼓舞、热情欢快的彝族烟盒舞、享誉国内外的阿细跳月,还有委婉悠扬的彝族海菜腔、哈尼族多声部民歌、哈尼四季生产调以及各民族的史诗、传说、节日的庆典礼仪、传统技艺技能等等。在文化工作者多年辛勤收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基础上,红河州抓住《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颁布实施的机遇,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针,自2003年组织开展了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重点项目调查工作,使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进一步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十一五”末,全州已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3197项,其中国家级11项,省级23项,州级150项;共有各级命名传承人240人,其中国家级6人,省级63人,州级171人。红河哈尼梯田

1.哈尼四季生产调。是对举世闻名的哈尼梯田农耕经验的总结,深刻地阐述了春、夏、秋、冬四季轮回更替中的打埂、培育谷种、撒秧、插秧、打谷子、入仓等劳动全过程,具有很高的民俗价值和艺术价值。在演唱时,没有表演动作和乐器伴奏,其音调古朴、庄严,且平缓、稳健。

2006年进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传承人朱小和于2007年被命名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朱小和传承哈尼四季生产调

2.哈尼族多声部民歌。也称“栽秧山歌”,流传于红河县阿扎河乡普春村等地。千百年来哈尼人随着每年生产劳作的季节变化,在劳动中产生了《栽秧山歌》。每当栽秧季节到来,梯田里四处多组栽秧山歌此起彼伏,遥相呼应,浑然一体,震撼山间,动人心魄。

2006年进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传承人车格、陈习娘于2008年被命名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伴奏乐器车格(左一)、陈习娘(左三)领唱哈尼多声部民歌边劳作边唱《栽秧山歌》红河民族文化传习馆传承人演唱多声部民歌

3.彝族海菜腔。又称“大搬桨”、“石屏腔”,“滇南四大腔”之一,是一种集独唱、对唱、齐唱、合唱为一体的大型声乐套曲,由拘腔、正曲子、白话腔三大部分组成。音域宽广,演唱技法高超,气息运用、吐词咬字、大小嗓转换等技巧的运用极具特色,在中国民族音乐演唱发声方面具有研究价值。

2006年进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传承人后宝云、阿家文于2008年被命名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李怀秀(右二)与后宝云(右三)、阿家文(右一)等传承人对唱海菜腔异龙湖上对唱海菜腔

4.彝族烟盒舞。又称“跳弦”、“跳乐”,是一种集歌、舞、乐、竞技、仿生表演于一体的综合性舞蹈艺术,套路动作多达200多套,分“正弦”、“杂弦”两部分。烟盒舞风格流派众多,大致可分为山区和坝区两种风格,又以艺人个人表演特点各异而形成多种风格,集中体现了舞蹈艺术的多样性。

2006年进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传承人施万恒于2008年被命名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施万恒(前左)、普美芳(前中)、后宝云(前右)与传承人们跳起烟盒舞彝族烟盒舞走进校园

5.哈尼哈吧。哈尼语意为哈尼古歌,是哈尼族社会生活中流传广泛、影响深远的民间歌谣,是一种庄重、典雅的古老歌唱调式,涉及哈尼族古代社会的生产劳动、宗教祭典、人文规范、伦理道德、婚嫁丧葬、吃穿用住、文学艺术等,是世世代代以梯田农耕生产生活为核心的哈尼人教化风俗、规范人生的“百科全书”,是哈尼族乃至西南农耕少数民族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典代表,有非常重要的历史、科学、文学艺术价值。

2008年进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传承人唱哈尼哈吧

6.乐作舞。是流行于滇南地区的原生态传统舞蹈形式,乐作舞以歌、舞、乐三位一体,共有十二套路,其音乐旋律优美,舞蹈动作轻盈飘逸,对比性强,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很高的艺术性、观赏性、娱乐性。

2008年进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老艺人传授乐作舞舞步乐作舞“斗脚”套路表演红河县万人歌舞街上的乐作舞

7.彝族舞蹈阿细跳月。是流行于弥勒县的彝族(阿细)民间舞蹈,彝族阿细语称“嘎斯比”,即“欢乐跳”的意思,因多在月光下、篝火旁起舞,故名“阿细跳月”,是彝族阿细人最具代表性的民间舞蹈。

2008年进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阿细跳月青年舞老人乐

8.建水紫陶工艺。始于清道光年间(1821—1851年)。建水紫陶为中国四大名陶之一,其工艺特点是镇浆制泥、手工拉坯、湿坯装饰、雕刻填泥、高温烧成、无釉磨光,具有良好的透气性,并以传统中国书画为主要内容进行装饰。

2008年进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建水紫陶工艺作品雕刻雕刻填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陈绍康制作紫陶拉坯人工手绘装饰人工打磨

9.祭寨神林。是哈尼族所独有的标志性节庆活动——“昂玛突”节的重要内容,是哈尼族古老的生态文化表现。祭寨神林是农耕活动时序的分界线,对于哈尼梯田农耕生产活动的有序展开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也是哈尼人的宗教情感以及与自然亲近、人与人相互沟通的重要平台。这种传统活动对于哈尼族地区森林、村寨、梯田、江河四度同构的农业生态和人文生态的保护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2011年进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虔诚认真摆放供品

10.阿细先基。是彝族支系阿细人的口传创世史诗,发源并广泛流传于弥勒县西山地区的阿细人聚居地。阿细先基是彝族阿细人的“根谱”,也是阿细人民族精神和文化的表征,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民间传承性,体现了阿细人探寻自然、认识自然的执著、勇武与睿智,折射出朴素的唯物主义观念。

2011年进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吹响篾的老人唱先基比赛文化工作者收集、调查“阿细先基”姐妹同唱先基先基对唱

11.乌铜走银制作技艺。始创于清雍正年间,为石屏县岳家湾村岳氏家族特创。是用铜熔化后做成坯,在坯上雕刻各种花纹图案,然后将银(或金)水走入细密的的图案中,冷却后打磨光滑,再用祖传工艺使底铜变成黑色,并透出银(金)纹图案,呈现黑白(黄)分明的装饰效果。一般以白银镶嵌的制品为多,故称“乌铜走银”。

2011年进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民国时期的制品岳忠祥在向女儿传授技艺老一辈艺人的作品老一辈艺人的作品(墨盒、烟盒、笔筒等)

二、文化设施

(一)州级文化体育设施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是由各级人民政府兴建或者社会力量兴建的,向公众开放并用于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公益性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建国后,红河州兴建了剧场、电影院、文化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体育场等一大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为推动红河州文化体育建设、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人民体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五”以来,州、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有效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需求。为改变红河州州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缺乏的问题,州委、州政府下决心投资新建了包括图书馆、博物馆、大剧院、艺术馆、体育场馆等在内的一批州级文化体育设施,成为当地开展大型公益文化体育活动的主阵地和城市建设的一道道亮丽风景。

1.红河大剧院。位于蒙自市辖区红河文化广场内,建筑面积32343平方米,建筑形式为欧式风格,以环状柱廊环绕串联建筑形成向心性的剧院,主要有剧院、音乐厅、电影院、小剧院和辅助功能用房组成,可满足国内外大型歌舞、交响乐及地方戏剧等类型的文艺演出和举办各类会议,属大型多功能文化设施。正在建设中的红河大剧院正在建设中的红河大剧院

2.红河州图书馆。地处红河州行政中心红河广场东侧,总建筑面积6960平方米,总藏书设计容量可达70余万册。内设7个阅览室,1024个阅览坐席,体现了现代化、规范化、专业化、特色化、信息化的办馆思路,是一座具有民族特色的多功能、现代化公共文献信息中心。

3.红河州博物馆。地处红河州行政中心红河广场西侧,建筑总面积8121平方米,其中包括序厅、民族文化展厅、历史文化展厅和机动展厅,体现了综合性、地方性、民族性、艺术性、开放性的办馆思路,是一座专门从事文物调查、发掘、征集、收藏、展示、研究的综合性地方博物馆。

4.红河州艺术馆。即红河州文化馆,位于蒙自市辖区红河文化广场内,建筑面积9064平方米,以欧式建筑风格为基调,采用明快的色彩、整体的造型、精致的细部处理,结合三段式的立面划分,使整体色调在和谐统一中富于变化。主要由各类展示厅、康体活动中心、教室及阅览室、室内活动区等功能用房组成。发挥创作文艺精品、组织文艺活动、培养文艺骨干、加强文艺辅导、丰富群众文化的职能作用。

5.红河州新闻中心。位于蒙自市辖区红河文化广场内,建筑面积24264平方米,主要由电视台业务楼、红河州广播电台业务楼和报社楼三个部分组成。建筑造型采用现代简约欧式风格,采用非现代材料和简化的手法来诠释欧风,使现代与古典相得益彰。采用古典三段式构图形式,端庄稳重,中部采用不拘一格的断山花造型,气势挺拔威严。

6.红河州青少年宫。位于蒙自市辖区红河文化广场内,建筑面积15253平方米,建筑形式采用欧式风格,运用传统城堡格局进行设计,中部突起的塔楼增加了建筑的起伏变化,反映了青少年面向未来,蓬勃向上的朝气,青少年宫主要由娱乐活动区、艺术活动区、体育活动区和科技活动区组成。

7.红河州老年宫。位于蒙自市辖区红河文化广场内,建筑面积12848平方米,主要由室内艺术活动区、综合教育活动区、室内体育活动区三个区组成。

8.红河体育场。位于蒙自市天马路西段凤凰路路口以东(州政府斜对面),于1996年初建成投入使用。占地面积为7350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8737平方米。整个场能容纳20000余人,场内有标准足球场1块,塑胶跑道10条,并配有160平方米旋转彩屏电子显示屏、灯光音响设备、贵宾室等。是一个能承接大型演出、比赛、聚会、娱乐的体育运动场地。红河体育场(外景)红河体育场(内景)

9.红河体育馆。位于蒙自市朝阳路与淡水路交叉口,西临宽阔宏大的蒙自入城主干道红河大道,于2002年初建成投入使用。占地面积为633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453.8平方米,整个场馆能容纳5000余人,场内设有一块符合国际比赛标准的篮球、排球场以及贵宾室,运动员、裁判员、拉拉队休息室,新闻发布室,VIP酒吧等综合性体育设施。红河体育馆(外景)红河体育馆(内景)

10.红河州民族体育馆。位于个旧市繁华闹市区,东面与云锡宾馆相邻,北面与风景秀丽的金湖相连。该馆于1997年建成投入使用。占地面积21144.6平方米,建筑面积10651.77平方米,馆内设有3338个观众座位。场内设置有比赛灯光、演出灯光、音响和电子显示屏等,一应俱全。是一个集大型体育比赛、文艺演出于一体的多功能体育馆。

(二)县(市)级文化设施

县(市)级文化设施是农村文化的主要阵地,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是地方组织开展文化活动的主要场所。自1994年实施“云南省千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工程”以来,红河州县乡“两馆一站”(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随着国家、省、州、县等四级资金的投入,红河州县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截止“十一五”末,全州共有县级公共图书馆14个,博物馆3个,文化馆13个,基本实现“县市有图书馆、文化馆”的目标。同时,各县市根据自身实际新建了一批博物馆、综合楼、剧场、书城等文化设施,进一步充实了文化阵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丰富的文化服务创造了条件。

1.县(市)级“三馆”及综合文化设施

1.1 个旧市锡都博物馆、图书馆。建筑面积13700平方米,其中博物馆建筑面积6051平方米,内设历史文物、锡文化和多功能机动等展厅;图书馆建筑面积4825平方米,内设电子书吧、综合阅览、开架书库、少儿馆、古籍室等。

1.2 建水县文博馆。建筑面积6350平方米,其中文化馆3149平方米,博物馆3201平方米。文化馆内设置演播厅、报告厅、综合排练厅、琴房、美术、书法教室等功能用房;博物馆内设置藏品库房、文物陈列室、展厅、鉴定室、编目室等。

1.3 泸西县文化馆。建筑面积4847.5平方米,是文化部评估定级的“一级文化馆”。内设多功能报告厅、群众娱乐室、会议室、音乐创作室、文学艺术创作室、录音棚、舞蹈排练室、美影创作室、档案室、休息室等。

1.4 泸西县图书馆。建筑面积3670.4平方米,是文化部评估定级的“一级图书馆”。内设历史文献部、流通借阅部、综合办公室、全国文化共享工程县支中心四个部门和采编室、参考咨询室、地方文献室、外借室、成人报刊借阅室、少儿借阅室、电子阅览室等15个室。

1.5 石屏县图书馆。建筑面积3328平方米,是文化部评估定级的“一级图书馆”。内设采编室、外借室、少儿借阅室、综合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地方文献室等。

1.6 石屏县文化馆。新馆面积3250平方米,是文化部评估定级的“二级文化馆”。设有舞蹈、音乐、摄影、书法、美术、曲艺、群众文化辅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多个业务室。

1.7 弥勒县图书馆。建筑面积2475平方米,是文化部评估定级的“一级图书馆”。内设图书外借室、报刊阅览室、科技资料室、过刊借阅室、电子阅览室、少儿阅览室、书库、采编室、业务辅导室、地方文献室、办公室等。

1.8 屏边县文化馆。建筑面积1890平方米,是文化部评估定级的“二级文化馆”。内设民族传统文化保护部、少儿培训部、群众文化辅导部、美术书法摄影部等。

1.9 河口县图书馆。建筑面积1888平方米,是文化部评估定级的“三级图书馆”。内设外借室、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过刊资料室、地方文献室、越文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培训教室、多功能厅等。

1.10 绿春县哈尼文化博物馆传习馆。建筑面积3456平方米,建筑风格为哈尼族传统的土木结构四斜面蘑菇房,设有总馆、迁徙馆、宗教馆、习俗馆、农耕馆、服饰馆、女神馆、艺术文化馆、图书资料馆、茶文化馆、多媒体馆、艺术作品展览馆等12个展馆。

1.11 开远市图书馆。建成于1992年,建筑面积5252平方米,为五层砖混结构,藏书12万余册,是文化部评估定级的“二级图书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

1.12 蒙自市文化体育局办公楼。建筑面积23359.5平方米,为六层框架结构,内设局办公室、局长室、副局长室、文化科、体育科、文化市场稽查队办公室、编辑部、会议室、工会活动室、老年活动室、资料室、陈列室、保管室等。

1.13 金平县文化综合楼。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六层框架钢混结构。金平县文化体育局机关及文化市场新闻出版中心、文化馆、图书馆、民族歌舞团、电影公司、文物管理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等单位集中在文化综合楼内办公。

1.14 红河彝族花灯剧院。原建水影剧院,于1980年建成,2005年采取招商引资的方式进行改造建设,内设剧场、练功房、小厅、办公室、车库等功能用房。

1.15 弥勒县文化体育中心。于2007年竣工投入使用,共投入资金6445万元,占地42000平方米。内设达全国CBA篮球联赛标准的体育馆一个、内有带塑胶跑道的一块标准田径场和足球场、两个标准网球场、两块标准室外篮球场,可供十多个项目的国内国际体育比赛;还配有活动看台和演出灯光,可作演出、展览、大型论坛和聚会等使用。弥勒县文化体育中心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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