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猛虎 细嗅蔷薇余光中散文精选(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8-13 19: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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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光中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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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猛虎 细嗅蔷薇余光中散文精选

心有猛虎 细嗅蔷薇余光中散文精选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心有猛虎 细嗅蔷薇:余光中散文精选作者:余光中排版:暮蝉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10-01ISBN:9787559426017本书由北京时代华语国际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辑一做个高级而有趣的人

世界上高级的人很多,有趣的人也很多,又高级又有趣的人却少之又少。高级的人使人尊敬,有趣的人使人欢喜,又高级又有趣的人,使人敬而不畏,亲而不狎,交结愈久,芬芳愈醇。我是余光中的秘书“请问这是余光中教授的办公室吗?”“是的。”“请问余教授在吗?”“对不起,他不在。”“请问您是——”“我是他的秘书。”“那,请您告诉他,我们还没有收到他的同意书。我们是某某公司,同意书一个月前就寄给他了——”

接电话的人是我自己。其实我哪有什么秘书?这一番对答并非在充场面,因为我真的觉得,尤其是在近来,自己已经不是余光中,而是余光中的秘书了。

诗、散文、评论、翻译,一向是我心灵的四度空间。写诗和散文,我必须发挥创造力。写评论,要用判断力。做翻译,要用适应力。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我才自觉生命没有虚度。但是,记得把许可使用自己作品的同意书及时寄回,或是放下电话立刻把演讲或评审的承诺记上日历,这些纷繁的杂务,既不古典,也不浪漫,只是超现实,“超级的现实”而已,不过是秘书的责任罢了。可是我并没有秘书,只好自己来兼任了,不料杂务愈来愈烦,兼任之重早已超过专任。

退休三年以来,我在西子湾的校园仍然教课,每学期六个学分。上学期研究所的“翻译”,每周都要批改练习,而难缠的“十七世纪英诗”仍然需要备课。退休之后不再开会了,真是一大解脱。大头会让后生去开吧。回头看同事们脸色沉重,从容就义一般没入会议室,我有点幸免又有点愧疚之感。

演讲和评审却无法退休。今年我去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甚至母乡常州的前黄高中,已经演讲了八场,又去香港讲了两场。如果加上在台湾各地的演讲,一共应该在二十场以上。但是我婉拒掉的邀约也有多起。其实演讲本身并不麻烦,三分学问靠七分口才,在讲之外更要会演。真是锦心绣口的话,听众愈多就愈加成功。至于讲后的问答与签名,只是余波而已。麻烦的倒是事先主办者会来追讨讲题与资料,事后又寄来一叠零乱的记录要求修正。所谓“事后”,有时竟长达一年之后,简直阴魂不散,真令健忘的讲者“忧出望外”,只好认命修稿,将出口之言用驷马来追。

近年去各校演讲,高中多于大学。倒不是大学来邀的较少,而是因为中山大学的历任校长高估了我,以为我多去高中会吸引毕业生来投考中山。所以我去高中演讲,有点“出差”的意味。其实高中生听讲更认真,也更纯真。大学生呢,我在各大学已经教了四十年,可谓长期的演讲了。

评审是一件十分重要但未必有趣的事情。文学奖的评审不但要为本届的来稿定位,还会影响下届来稿的趋势,当然必须用心。如果来稿平平,或者故弄玄虚,或者耽于流行的招数,评审委员就会感到失望甚至忧心。但若来稿不无佳作甚至珍品,甚至不逊于当代的名作,则评审委员当有发掘新秀的惊喜,并期待能亲手把奖颁给这新人。被主办单位指定为得奖作品写评语,也不一定是赏心乐事,因为高潮已退,你还得从头到尾把那些诗文详阅一遍,然后才能权衡轻重,指陈得失。万一你的首选只得了佳作,而独领冠军的那篇你并不激赏甚至不以为然,你这篇评语又怎能写得“顾全大局”呢?

另一种评审要看的是学术论文,有的是为学位,有的是为升等,总之都要保密。看学位论文是为了要做口试委员,事先需要保密,事后就公开了。但是看升等论文,则不分事先事后,都得三缄金口,事态非常严重。这种任务纯然黑箱作业,可称“幕后学术”,其为秘密,不能像绯闻那样找好友分享。讽刺的是,金口虽缄,其金却极少,比起文学奖的评审费来,不过像零头,加以又须守密,所以也可称“黑金学术”。这也罢了,只是学术机构寄来的洋洋论文,外加各种资料,尽管有好几磅重,有时并不附回邮信封。我既无秘书,又无“行政资源”,哪里去找够大够牢的封袋来回寄呢?“你为什么不叫助教代劳呢?还这么亲力亲为!”朋友怪我。

倒好像我还是当年的系主任或院长,众多得力的助教,由得我招之即来,遣之即去。其实,系里的助教与工读生都能干而又勤快,每天忙得像陀螺打转,还不时要为我转电话,或者把各方对我的邀约与催迫写成字条贴在我的信箱上。这些已经是她们额外的负担,我怎能加重要求?

我当然也分配到一位“助理”。礼文是外文系的博士生,性格开朗,做事明快,更难得的是体格之好非其他准博女、准硕女能及。她很高兴也实际为我多方分劳,从打字到理书,服务项目繁多。不过她毕竟学业繁重,不能像秘书一样周到,只能做“钟点零工”。

所以无尽无止无始无终的疑难杂事,将无助的我困于重围,永不得出。令人绝望的是,这些牛毛琐细,旧积的没有减少,新起的却不断增多,而且都不甘排队,总是横插进来。

以前出书,总在台湾,偶在香港。后来两岸交流日频,十年来我在大陆出书已经快二十种,有的是单本,有的是成套,几乎每一省都出了。而每次出书,从通信到签合同,从编选到写序到提供照片,有时还包括校对在内,牵涉的杂务可就多了。像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的一套三本,末校寄给我过目。一看之下,问题仍多,令我无法袖手,只好出手自校。一千二百页的简体字本,加上两岸在西方专有名词上的译音各有一套,早已“一国两制”了,何况还有许多细节涉及敏感问题,因此校对之繁,足足花了我半个月的时间。

同时在台湾,新书仍然在出。最新的一本《含英吐华》是我为十二届梁实秋翻译奖所写评语的全集,三百多页诗文相缪,中英间杂,也校了我一个礼拜。幸好我的书我存都熟悉,一部《梵·高传》三十多万字,四十年前她曾为我誊清初稿,去年大地出版社出最新版,又帮我细校了一遍,分劳不少。“天下文化”出版了《茱萸的孩子》,意犹未尽,又约傅孟丽再撰一本小巧可口的《水仙情操——诗话余光中》。高雄市文献委员会把对我的专访又当作口述历史,出版了一本《让春天从高雄出发》。不久广州的花城出版社又推出徐学所著《火中龙吟——余光中评传》。九月间尔雅出版社即将印行陈幸蕙在《幼狮文艺》与《明道文艺》上连刊了三年的《悦读余光中:诗卷》。四本书的校稿,加起来不止千页,最后都堆上我的红木大书桌,要“传主”或“始作俑者”亲自过目,甚至写序。结果是买一送一:我难改啄木鸟的天性,当然顺便校对了一遍。

校对似乎是可以交给秘书或研究生去代劳的琐事,其实不然。校对不但需要眼明心细,耐得住烦,还需要真有学问,才能疑人之所不疑。一本书的高下,与其校对密切相关,如果校对粗率,怎能赢得读者的信心?我在台湾出书,一向亲自末校,务求谬误减至最少。大陆出书,近年校对的水准降低,有些出版社仓促成书,错字之多,不但刺眼,而且伤心。评家如果根据这样的“谬本”来写评,真会“谬以千里”。

另一件麻烦事就是照片。在视觉主宰媒体的时代,读者渐渐变成了观众,读物要是少了插图,就会显得单调,于是照片的需要大为增加。报刊索取照片,总是强调要所谓“生活照片”,而且出版在即,催讨很紧。家中的照相簿与零散的照片,虽已满坑满谷,永远收拾不清,但要合乎某一特殊需要,却是只在此柜中,云深无觅处。我存耐下心来,苦搜了半夜,不是这张太年轻,那张太苍老,就是太暗,太淡,或者相中的人头太杂,甚至主角不幸眨眼,总之辛苦而不美满。难得找到一张真合用的,又担心会掉了或者受损。

而如果是出书,尤其是传记之类,要提供的“生活照片”就不是三两张可以充数的了。自己的照片从少到老,不免略古而详今,当然“古照”本来就少,只好如此。与家人的合照倒不难找,我存素来喜欢摄影,也勤于装簿。与朋友的合照要求其分配均衡,免得顾此失彼,却是一大艺术。但是出版社在编排上另有考虑,挑选之余,均衡自然难保。大批照片能够全数完璧归来,已经值得庆幸了。为了确定究竟寄了哪些照片出去,每次按年代先后编好号码、逐张写好说明,还得把近百张照片影印留底。有时一张照片年代不明,夫妻两人还得翻阅信史,再三求证。目前我的又一本传记正由河南某出版社在编排,为此而提供给他们的一大袋照片,许多都是一生难再的孤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浪子回家?

这许多分心而又劳神的杂务,此起彼落,永无宁时。他人代劳,毕竟有限,所以自己不能不来兼差,因而正业经常受阻,甚至必须搁在一边。这么一再败兴,诗意文心便难以为继了。我时常觉得,艺术是闲出来的,科技是忙出来的。“闲”当然不是指“懒”,而是俯仰自得、游心太玄、从容不迫的出神状态,正是灵感降临的先机与前戏。

现代人的资讯太发达,也太方便了,但是要吸收、消化、运用,却因此变得更忙。上网就是落网,终于都被那只狡诡的大蜘蛛吞没。啊不,我不要做什么三头六臂、八脚章鱼、千手观音。我只要从从容容做我的余光中。而做余光中,比做余光中的秘书要有趣多了。我的四个假想敌

二女幼珊在港参加侨生联考,以第一志愿分发台大外文系。听到这消息,我松了一口气,从此不必担心四个女儿通通嫁给广东男孩了。

我对广东男孩当然并无偏见,在港六年,我班上也有好些可爱的广东少年,颇讨老师的欢心,但是要我把四个女儿全部让那些“靓仔”“叻仔”掳掠了去,却舍不得。不过,女儿要嫁谁,说得洒脱些,是她们的自由意志,说得玄妙些呢,是姻缘,做父亲的又何必患得患失呢?何况在这件事上,做母亲的往往位居要冲,自然而然成了女儿的亲密顾问,甚至亲密战友,作战的对象不是男友,却是父亲。等到做父亲的惊醒过来,早已腹背受敌,难挽大势了。

在父亲的眼里,女儿最可爱的时候是在十岁以前,因为那时她完全属于自己。在男友的眼里,她最可爱的时候却在十七岁以后,因为这时她正像毕业班的学生,已经一心向外了。父亲和男友,先天上就有矛盾。对父亲来说,世界上没有东西比稚龄的女儿更完美的了,唯一的缺点就是会长大,除非你用急冻术把她久藏,不过这恐怕是违法的,而且她的男友迟早会骑了骏马或摩托车来,把她吻醒。

我未用太空舱的冻眠术,一任时光催迫,日月轮转,再揉眼时,怎么四个女儿都已依次长大,昔日的童话之门砰地一关,再也回不去了:四个女儿,依次是珊珊、幼珊、佩珊、季珊。简直可以排成一条珊瑚礁。珊珊十二岁的那年,有一次,未满九岁的佩珊忽然对来访的客人说:“喂,告诉你,我姐姐是一个少女了!”在座的大人全笑了起来。

曾几何时,惹笑的佩珊自己,甚至最幼稚的季珊,也都在时光的魔杖下,点化成“少女”了。冥冥之中,有四个“少男”正偷偷袭来,虽然蹑手蹑脚,屏声止息,我却感到背后有四双眼睛,像所有的坏男孩那样,目光灼灼,心存不轨,只等时机一到,便会站到亮处,装出伪善的笑容,叫我岳父。我当然不会应他。哪有这么容易的事!我像一棵果树,天长地久在这里立了多年,风霜雨露,样样有份,换来果实累累,不胜负荷。而你,偶尔过路的小子,竟然一伸手就来摘果子,活该蟠地的树根绊你一跤!

而最可恼的,却是树上的果子,竟有自动落入行人手中的样子。树怪行人不该擅自来摘果子,行人却说是果子刚好掉下来,给他接着罢了。这种事,总是里应外合才成功的。当初我自己结婚,不也是有一位少女开门揖盗吗?“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说得真是不错。不过彼一时也,此一时也。同一个人,过街时讨厌汽车,开车时却讨厌行人。现在是轮到我来开车。

好多年来,我已经习于和五个女人为伍,浴室里弥漫着香皂和香水气味,沙发上散置皮包和发卷,餐桌上没有人和我争酒,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戏称吾庐为“女生宿舍”,也已经很久了。做了“女生宿舍”的舍监,自然不欢迎陌生的男客,尤其是别有用心的一类。但是自己辖下的女生,尤其是前面的三位,已有“不稳”的现象,却令我想起叶慈的一句诗:

一切已崩溃,失去重心。

我的四个假想敌,不论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学医还是学文,迟早会从我疑惧的迷雾里显出原形,一一走上前来,或迂回曲折,嗫嚅其词,或开门见山,大言不惭,总之要把他的情人,也就是我的女儿,对不起,从此领去。无形的敌人最可怕。何况我在亮处,他在暗里,又有我家的“内奸”接应,真是防不胜防。只怪当初没有把四个女儿及时冷藏,使时间不能拐骗,社会也无由污染。现在她们都已大了,回不了头;我那四个假想敌,那四个鬼鬼祟祟的地下工作者,也都已羽毛丰满,什么力量都阻止不了他们了。先下手为强,这件事,该乘那四个假想敌还在襁褓的时候,就予以解决的。至少美国诗人纳许(Ogden Nash,1902-1971)劝我们如此。他在一首妙诗《由女婴之父来唱的歌》(Song to Be Sung by the Father of Infant Female Children)之中,说他生了女儿吉儿之后,惴惴不安,感到不知什么地方正有个男婴也在长大,现在虽然还浑浑噩噩,口吐白沫,却注定将来会抢走他的吉儿。于是做父亲的每次在公园里看见婴儿车中的男婴,都不由神色一变,暗暗想道:“会不会是这家伙?”想着想着,他“杀机陡萌”(My dreams,I fear,are infanticide),便要解开那男婴身上的别针,朝他的爽身粉里撒胡椒粉,把盐撒进他的奶瓶,把沙撒进他的菠菜汁,再扔头优游的鳄鱼到他的婴儿车里陪他游戏。逼他在水深火热之中挣扎而去,去娶别人的女儿。足见诗人以未来的女婿为假想敌,早已有了前例。

不过一切都太迟了。当初没有当机立断,采取非常措施,像纳许诗中所说的那样,真是一大失策。如今的局面,套一句史书上常见的话,已经是“寇入深矣!”女儿的墙上和书桌的玻璃垫下,以前的海报和剪报之类,还是披头士、拜丝、大卫·凯西弟的形象,现在纷纷都换上男友了。至少,滩头阵地已经被入侵的军队占领了去,这一仗是必败的了。记得我们小时,这一类的照片仍被列为机密要件,不是藏在枕头套里,贴着梦境,便是夹在书堆深处,偶尔翻出来神往一番,哪有这么二十四小时眼前供奉的?

这一批形迹可疑的假想敌,究竟是哪年哪月开始入侵厦门街余宅的,已经不可考了。只记得六年前迁港之后,攻城的将士便换了一批口操粤语的少年来接手。至于交战的细节,就得问名义上是守城的那几个女将,我这位“昏君”是再也搞不清的了。只知道敌方的炮火,起先是瞄准我家的信箱,那些歪歪斜斜的笔迹,久了也能猜个七分;继而是集中在我家的电话,“落弹点”就在我书桌的背后,我的文苑就是他们的沙场,一夜之间,总有十几次脑震荡。那些粤音平上去入,有九声之多,也令我难以研判敌情。现在我带幼珊回了厦门街,那头的广东部队轮到我太太去抵挡,我在这头。只要留意台湾健儿,任务就轻松多了。

信箱被袭,只如战争的默片,还不打紧。其实我宁可多情的少年勤写情书,那样至少可以练习作文,不致在视听教育的时代荒废了中文。可怕的还是电话中弹,那一串串警告的铃声,把战场从门外的信箱扩至书房的腹地,默片变成了身历声,假想敌在实弹射击了。更可怕的,却是假想敌真的闯进了城来,成了有血有肉的真敌人,不再是假想了好玩的了,就像军事演习到中途,忽然真的打起来了一样。真敌人是看得出来的。在某一女儿的接应之下,他占领了沙发的一角,从此两人呢喃细语,嗫嚅密谈,即使脉脉相对的时候,那气氛也浓得化不开,窒得全家人都透不过气来。这时几个姐妹早已回避得远远的了。任谁都看得出情况有异。万一敌人留下来吃饭,那空气就更为紧张,好像摆好姿势,面对照相机一般。平时鸭塘一般的餐桌,四姐妹这时像在演哑剧,连筷子和调羹都似乎得到了消息,忽然小心翼翼起来。明知这僭越的小子未必就是真命女婿。(谁晓得宝贝女儿现在是十八变中的第几变呢?)心里却不由自主升起一股淡淡的敌意。也明知女儿正如将熟之瓜,终有一天会蒂落而去,却希望不是随眼前这自负的小子。

当然,四个女儿也自有不乖的时候,在恼怒的心情下,我就恨不得四个假想敌赶快出现,把她们统统带走。但是那一天真要来到时,我一定又会懊悔不已。我能够想象,人生的两大寂寞,一是退休之日,一是最小的孩子终于也结婚之后。宋淇有一天对我说:“真羡慕你的女儿全在身边!”真的吗?至少目前我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可羡之处。也许真要等到最小的季珊也跟着假想敌度蜜月去了,才会和我存并坐在空空的长沙发上,翻阅她们小时的相簿,追忆从前,六人一车长途壮游的盛况,或是晚餐桌上,热气蒸腾,大家共享的灿烂灯光。人生有许多事情,正如船后的波纹,总要过后才觉得美的。这样一想,又希望那四个假想敌,那四个生手笨脚的小伙子,还是多吃几口闭门羹,慢一点出现吧。

袁枚写诗,把生女儿说成“情疑中副车”;这书袋掉得很有意思,却也流露了重男轻女的封建意识。照袁枚的说法,我是连中了四次副车,命中率够高的了。余宅的四个小女孩现在变成了四个小妇人,在假想敌环伺之下,若问我择婿有何条件,一时倒恐怕答不上来。沉吟半晌,我也许会说:“这件事情,上有月下老人的婚姻谱,谁也不能篡改,包括韦固,下有两个海誓山盟的情人,‘二人同心,其利断金’,我凭什么要逆天拂人,梗在中间?何况终身大事,神秘莫测,事先无法推理,事后不能悔棋,就算交给二十一世纪的电脑,恐怕也算不出什么或然率来。倒不如故示慷慨,伪作轻松,博一个开明父亲的美名,到时候带颗私章,去做主婚人就是了。”

问的人笑了起来,指着我说:“什么叫作‘伪作轻松’?可见你心里并不轻松。”

我当然不很轻松,否则就不是她们的父亲了。例如人种的问题,就很令人烦恼。万一女儿发痴,爱上一个耸肩摊手口香糖嚼个不停的小怪人,该怎么办呢?在理性上,我愿意“有婿无类”,做一个大大方方的世界公民。但是在感情上,还没有大方到让一个臂毛如猿的小伙子把我的女儿抱过门槛。现在当然不再是“严夷夏之防”的时代,但是一任单纯的家庭扩充成一个小型的联合国,也大可不必。

问的人又笑了,问我可曾听说混血儿的聪明超乎常人。我说:“听过,但是我不稀罕抱一个天才的‘混血孙’。我不要一个天才儿童叫我Grandpa,我要他叫我外公。”问的人不肯罢休:“那么省籍呢?”“省籍无所谓,”我说,“我就是苏闽联姻的结果,还不坏吧?当初我母亲从福建写信回武进,说当地有人向她求婚。娘家大惊小怪,说:‘那么远!怎么就嫁给南蛮!’后来娘家发现,除了言语不通之外,这位闽南姑爷并无可疑之处。这几年,广东男孩锲而不舍,对我家的压力很大,有一天闽粤结成了秦晋,我也不会感到意外。如果有个台湾少年特别巴结我,其志又不在跟我谈文论诗,我也不会怎么为难他的。至于其他各省,从黑龙江直到云南,口操各种方言的少年,只要我女儿不嫌他,我自然也欢迎。”“那么学识呢?”“学什么都可以。也不一定要是学者,学者往往不是好女婿,更不是好丈夫。只有一点:中文必须精通。中文不通,将祸延吾孙!”

客又笑了。“相貌重不重要?”他再问。“你真是迂阔之至!”这次轮到我发笑了,“这种事,我女儿自己会注意。怎么会要我来操心?”

笨客还想问下去,忽然门铃响起。我起身去开大门,发现长发乱处,又一个假想敌来掠余宅。——一九八〇年九月于台北开你的大头会

世界上最无趣的事情莫过于开会了。大好的日子,一大堆人被迫放下手头的急事、要事、趣事,济济一堂,只为听三五个人逞其舌锋,争辩一件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通的事情,真是集体浪费时间的最佳方式。仅仅消磨光阴倒也罢了,更可惜的是平白扫兴,糟蹋了美好的心情。会场虽非战场,却有肃静之气,进得场来,无论是上智或下愚,君子或小人,都会一改常态,人人脸上戴着面具,肚里怀着鬼胎,对着冗赘的草案、苛细的条文,莫不咬文嚼字,反复推敲,务求措辞严密而周详,滴水不漏,一劳永逸,把一切可钻之隙、可乘之机统统堵绝。

开会的心情所以好不了,正因为会场的气氛只能够印证性恶的哲学。济济多士埋首研讨三小时,只为了防范冥冥中一个假想敌,免得他日后利用漏洞,占了大家的,包括你的,便宜。开会,正是民主时代的必要之恶。名义上它标榜尊重他人,其实是在怀疑他人,并且强调服从多数,其实往往受少数左右,至少是搅局。

除非是终于付诸表决,否则争议之声总不绝于耳。你要闭目养神,或游心物外,或思索比较有趣的问题,并不可能。因为万籁之中人声最令人分心,如果那人声竟是在辩论,甚或指摘,那就更令人不安了。在王尔德的名剧《不可儿戏》里,脾气古怪的巴夫人就说:“什么样的辩论我都不喜欢。辩来辩去,总令我觉得很俗气,又往往觉得有道理。”

意志薄弱的你,听谁的说辞都觉得不无道理,尤其是正在侃侃的这位总似乎胜过了上面的一位。于是像一只小甲虫落入了雄辩的蛛网,你放弃了挣扎,一路听了下去。若是舌锋相当,场面火爆而高潮迭起,效果必然提神。可惜讨论往往陷于胶着,或失之琐碎,为了“三分之二以上”或“讲师以上”要不要加一个“含”字,或是垃圾的问题要不要另组一个委员会来讨论,而新的委员该如何产生才具有“充分的代表性”等等,节外生枝,又可以争议半小时。

如此反复斟酌,分发(hair-splitting)细究,一个草案终于通过,简直等于在集体修改作文。可惜成就的只是一篇面无表情更无文采的平庸之作,绝无漏洞,也绝无看头。所以没有人会欣然去看第二遍。也所以这样的会开完之后,你若是幽默家,必然笑不出来;若是英雄,必然气短;若是诗人,必然兴尽。

开会的前几天,一片阴影就已压上我的心头,成了生命中不可承受之烦。开会的当天,我赴会的步伐总带一点从容就义。总之,前后那几天我绝对激不起诗的灵感。其实我的诗兴颇旺,并不是那样经不起惊吓。我曾经在监考的讲台上得句;也曾在越洋的747经济客舱里成诗,周围的人群挤得更紧密,靠得也更逼近。不过在陌生的人群里“心远地自偏”,尽多美感的距离,而排排坐在会议席上,摩肩接肘,咳唾相闻,尽是多年的同事、同人,论关系则错综复杂,论语音则闭目可辨,一举一动都令人分心,怎么容得你悠然觅句?叶慈说得好:“与他人争辩,乃有修辞;与自我争辩,乃有诗。”修辞是客套的对话,而诗,是灵魂的独白。会场上流行的既然是修辞,当然就容不得诗。

所以我最佩服的,便是那些喜欢开会、擅于开会的人。他们在会场上总是意气风发,雄辩滔滔,甚至独揽话题,一再举手发言,有时更单挑主席缠斗不休,陷议事于瓶颈,置众人于不顾,像唱针在沟纹里不断反复,转不过去。

而我,出于潜意识的抗拒,常会忘记开会的日期,惹来电话铃一迭连声催逼,有时去了,却忘记带厚重几近电话簿的议案资料。但是开会的烦恼还不止这些。

其一便是抽烟了。不是我自己抽,而是邻座的同事在抽,我只是就近受其熏陶,所以准确一点,该说闻烟,甚至呛烟。一个人对于邻居,往往既感觉亲切又苦于纠缠,十分矛盾。同事也是一种邻居,也由不得你挑选,偏偏开会时就贴在你隔壁,却无壁可隔,而有烟共吞。你一面呛咳,一面痛感“远亲不如近邻”之谬,应该倒过来说“近邻不如远亲”。万一几个近邻同时抽吸起来,你就深陷硝烟火网,呛咳成一个伤兵了。好在近几年来,社会虽然日益沉沦,交通、治安每下愈况,公共场所禁烟却大有进步,总算除了开会一害。

另一件事是喝茶。当然是各喝各的,不受邻居波及。不过会场奉茶,照例不是上品,同时在冷气房中迅趋温吞,更谈不上什么品茗,只成灌茶而已。经不起工友一遍遍来壶添,就更沦为牛饮了。其后果当然是去“造水”,乐得走动一下。这才发现,原来会场外面也很热闹,讨论的正是场内的事情。

其实场内的枯坐久撑,也不是全然不可排遣的。万物静观,皆成妙趣,观人若能入妙,更饶奇趣。我终于发现,那位主席对自己的袖子有一种,应该是不自觉的,紧张心结,总觉得那袖口妨碍了他,所以每隔十分钟左右,会忍不住突兀地把双臂朝前猛一伸直,使手腕暂解长袖之束。那动作突发突收,敢说同事们都视而不见。我把这独得之秘传授给一位近邻,两人便兴奋地等待,看究竟几分钟之后会再发作一次。那近邻观出了瘾来,精神陡增,以后竟然迫不及待,只等下一次开会快来。

不久我又发现,坐在主席左边的第三位主管也有个怪招。他一定是对自己的领子有什么不满,想必是妨碍了他的自由,所以每隔一阵子,最短时似乎不到十分钟,总情不自禁要突抽颈筋,迅转下巴,来一个“推畸”(twitch)或“推死它”(twist),把衣领调整一下。这独家奇观我就舍不得再与人分享了,也因为那近邻对主席的“推手式”已经兴奋莫名,只怕再加上这“推畸”之扭他负担不了,万一神经质地爆笑起来,就不堪设想了。

当然,遣烦解闷的秘方,不止这两样。例如耳朵跟鼻子人人都有,天天可见,习以为常竟然视而不见了。但在众人危坐开会之际,你若留神一张脸接一张脸巡视过去,就会见其千奇百怪,愈比愈可观,正如对着同一个字凝神注视,竟会有不识的幻觉一样。

会议开到末项的“临时动议”了。这时最为危险,只怕有妄人意犹未尽,会无中生有,活部转败,竟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提出什么新案来。

幸好没有。于是会议到了最好的部分:散会。于是又可以偏安半个月了,直到下一次开会。——一九九七年四月于西子湾饶了我的耳朵吧,音乐

声乐家席慕德女士有一次搭计程车,车上正大放流行曲。她请司机调低一点,司机说:“你不喜欢音乐吗?”席慕德说:“是啊,我不喜欢音乐。”

一位音乐家面对这样的问题,真可谓啼笑皆非了。首先,音乐的种类很多,在台湾的社会最具恶势力的一种,虽然也叫作音乐,却非顾曲周郎所愿聆听。其次,音乐之美并不取决于音量之高低。有些人听“音响”,其实是在玩机器,而非听音乐。计程车内的空间,闭塞而小,哪用如此锣鼓喧天?再次,音乐并非空气,不像呼吸那样分秒必需。难道每坐一次计程车,都要给强迫听一次音乐吗?其实,终日弦乐不辍的人,未必真正爱好音乐。

在台湾的社会,到处都是“音乐”,到处都是“爱好音乐”的人;我最同情的,便是音乐界的朋友了。像波德莱尔一样,我不懂乐理,却爱音乐,并且自信有两只敏感的耳朵,对于不够格的音乐,说得上“疾恶如仇”。在台湾,每出一次门——有时甚至不必出门——耳朵都要受一次罪。久而久之,几乎对一切音乐都心存恐怖。噪音在台湾,宛如天罗地网,其中不少更以音乐为名。上帝造人,在自卫系统上颇不平衡:遇到不想看的东西,只要闭上眼睛,但是遇到不想听的东西呢,却无法有效地塞耳。像我这种徒慕音乐的外行,都已觉得五音乱耳,无所逃遁,音乐家自己怎么还活得下去,真是奇迹。

凡我去过的地区,要数台湾的计程车最热闹了,两只音响喇叭,偏偏对准后座的乘客,真正是近在咫尺。以前我还强自忍住,心想又不在车上一辈子,算了。最近,受了拒吸二手烟运动的鼓励,我也推行起拒听二手曲运动,干脆请司机关掉音乐。二手曲令人烦躁,分心,不能休息,而且妨碍乘客之间的对话与乘客对司机的吩咐,也有拒听的必要。

在欧美与日本,计程车上例皆不放音乐。火车上也是如此,只有西班牙是例外。我乘火车旅行过的国家,包括瑞典、丹麦、西德、法国、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火车上的扩音器只用来播报站名,却与音乐无关。不知道什么缘故,台湾的火车上总爱供应音乐。论品质,则时而国乐,时而西方的轻音乐,时而台湾特产的流行曲,像是一杯劣质的鸡尾酒。论音量,虽然不算喧吵,却也不让人耳根清净,无法安心睡觉或思考。

听说有一次夏志清和无名氏在自强号上交谈,夏志清嫌音乐扰人,请车掌小姐调低,她正忙于他事,未加理会。夏志清受不了,就地朝她一跪,再次申请。音乐终于调低,两位作家欣然重拾论题。但是不久音乐嘈嘈再起,夏志清对无名氏说:“这次轮到你去跪了。”

夏氏素来奇行妙论,但是有没有奇到为音乐下跪,却值得怀疑。前述也许只是夸大之辞,也许当时他只对车掌小姐威胁说“你再不关音乐,我就要向你下跪了”。不过音乐逼人之急,可以想见。其事未必可信,其情未必无稽。台湾的火车上,一方面播请乘客约束自己的孩子,勿任喧哗,另一方面却又不断自播音乐,实在矛盾。我在火车上总是尽量容忍,用软纸塞起耳朵,但是也只能使音量稍低,不能杜绝。最近忍无可忍,也在拒吸二手烟的精神下,向列车长送上请求的字条。字条是这样写的:

列车长先生:从高雄到嘉义,车上一直在播音乐,令我无法入梦或思考。不知能否将音量调低,让乘客的耳朵有机会休息?

三分钟后,音乐整个关掉了,我得以享受安静的幸福,直到台北。我那字条是署了名的,也不知道那一班自强号关掉音乐,究竟是由于我的名字,还是由于列车长有纳言的精神。感激之余,我仍希望铁路局能考虑废掉车上的播乐,免得每次把这件事个别处理。要是有人以为火车的乘客少不了音乐,那么为什么长途飞行的乘客,关在机舱内十几个小时,并不要求播放音乐呢?

要是有人以为我讨厌音乐,就大大误会了。相反地,我是音乐的信徒,对音乐不但具有热情,更具有信仰与虔敬。国乐的清雅,西方古典的宏富,民谣的纯真,摇滚乐的奔放,爵士的即兴自如,南欧的热烈,中东和印度的迷幻,都能够令我感发兴起或辗转低回。唯其如此,我才主张要么不听音乐,要听,必须有一点诚意、敬意。要是在不当的场合滥用音乐,那不但对音乐是不敬,对不想听的人也是一种无礼。我觉得,如果是好音乐,无论是器乐或是声乐,都值得放下别的事情来,聚精会神地聆听。音乐有它本身的价值,对我们的心境、性情、品格能起正面的作用。但是今日社会的风气,却把音乐当作排遣无聊的玩物,其作用不会超过口香糖,不然便是把它当作烘托气氛点缀热闹的装饰,其作用只像是霓虹灯。

音乐的反义词不是寂静,是噪音。敏锐的心灵欣赏音乐,更欣赏寂静。其实一个人要是不能享受寂静,恐怕也就享受不了音乐。我相信,凡是伟大的音乐,莫不令人感到无上的宁静,所以在《2001太空漫游》里,太空人在星际所听的音乐,正是巴赫。

寂静,是一切智慧的来源。达摩面壁,面对的正是寂静的空无。一个人在寂静之际,其实面对的是自己,他不得不跟自己对话。那种绝境太可怕了,非普通的心灵所能承担,因此他需要一点声响来解除困绝。但是另一方面,聆听高妙或宏大的音乐,其实是面对一个伟大的灵魂,这境地同样不是普通人所能承担。因此他被迫在寂静与音乐之外另谋出路:那出路也叫作“音乐”,其实是一种介于音乐与噪音之间的东西,一种散漫而软弱的“时间”。

托马斯·曼在《魔山》里曾说:“音乐不但鼓动了时间,更鼓动我们以最精妙的方式去享受时间。”这当然是指精妙的音乐,因为精妙的音乐才能把时间安排得恰到好处,让我们恰如其分地去欣赏时间,时间形成的旋律与节奏。相反地,软弱的音乐——就算它是音乐吧——不但懈怠了时间,也令我们懈怠了对时间的敏感。我是指台湾特产的一种流行歌曲,其为“音乐”,例皆主题浅薄,词句幼稚,曲调平庸而轻率,形式上既无发展,也无所谓高潮,只有得来现成的结论。这种歌曲好比用成语串成的文学作品,作者的想象力全省掉了,而更糟的是,那些成语往往还用得不对。

这样的歌曲竟然主宰了台湾社会的通俗文化生活,从三台电视的综艺节目到歌厅酒馆的卡拉OK,提供了大众所谓的音乐,实在令人沮丧。俄国作曲家格林卡(Mikhail Glinka)说得好:“创造音乐的是整个民族,作曲家不过谱出来而已。”什么样的民族创造什么样的音乐,果真如此,我们这民族早该痛切反省了。

将近两千四百年前,柏拉图早就在担心了。他说:“音乐与节拍使心灵与躯体优美而健康;不过呢,太多的音乐正如太多的运动,也有其危害。只做一位运动员,可能沦为蛮人;只做一位乐师呢,也会‘软化得一无好处’。”他这番话未必全对,但是太多的音乐会造成危害,这一点却值得我们警惕。

在台湾,音乐之被滥用,正如空气之受污染,其害已经太深,太久了。这些年来,我在这社会被迫入耳的音乐,已经够我听几十辈子了,但是明天我还得再听。

明天我如果去餐馆赴宴,无论是与大众济济一堂,或是与知己另辟一室,大半都逃不了播放的音乐。严重的时候,众弦嘈杂,金鼓齐鸣,宾主也只好提高自己的嗓子慷慨叫阵,一顿饭下来,没有谁不声嘶力竭。有些餐厅或咖啡馆,还有电子琴现场演奏,其声呜呜然,起伏无定,回旋反复,没有棱角的一串串颤音,维持着一种廉价的塑胶音乐。若是不巧碰上喜宴,更有歌星之类在油嘴滑舌的司仪介绍之下,登台献唱。

走到街上呢,往往半条街都被私宅的婚宴或丧事所侵占,人声扰攘之上,免不了又是响彻邻里的音乐。有时在夜里,那音乐忽然破空而裂,方圆半里内的街坊市井便淹没于海啸一般的声浪,鬼哭神号之中,各路音乐扭斗在一起,一会儿是流行曲,一会儿是布袋戏,一会儿又是西洋的轻音乐,似乎这都市已经到了世界末日,忽然堕入了噪音的地狱。如果你天真得竟然向警察去投诉,一定是没有结果。所谓礼乐之邦,果真堕落到这地步了吗?

当你知道这一切不过是几盒廉价的录音带在作怪,外加一架扩音器助纣为虐,那恐怖的暴音地狱,只需神棍或乐匠的手指轻轻一扭就招来,你怎么不愤怒呢?最原始的迷信有了最进步的科技来推广,恶势力当然加倍扩张。如果我跟朋友们觅得一个处女岛,创立一个理想国,宪法的第一条必定把扩音器列为头号违禁品,不许入境。违者交付化学处理,把他缩成一只老鼠,终身囚在喇叭箱中。

第二条便是:录音机之类不许带进风景区。从前的雅士曾把花间喝道、月下掌灯的行径斥为恶习。在爱迪生以前的世界,至少没有人会背着录音机去郊游吧。这些“爱好音乐”的青年似乎一刻也离不开那盒子了,深恐一入了大自然,便会“绝粮”。其实,如果你抛不下机器的文明,又不能在寂静里欣赏“山水有清音”的天籁,那又何苦离开都市呢?在那么僻远的地方,还要强迫无辜的耳朵听你的二手曲吗?

回到家里,打开电视,无论是正式节目或广告,几乎也都无休无止地配上音乐。至于有奖比赛的场合,上起古稀的翁妪,下至学龄的孩童,更是人手一管麦克风,以夜总会的动作,学歌星的滥调,扭唱其词句不通的流行歌曲。夜夜如此,举国效颦,正是柏拉图所担心的音乐泛滥,民风靡软,孔子所担心的郑卫之音。

连续剧的配乐既响且密,往往失之多余,或是点题太过浅露,反令观众耳烦心乱。古装的武侠片往往大配其西方的浪漫弦乐,却很少使用箫笛与琴筝。目前正演着的一台武侠连续剧,看来虽然有趣,主题歌却软弱萎靡,毫无侠骨,跟旁边两台的时装言情片并无两样。天啊,我们的音乐真的堕落到这种地步了吗?许多电影也是如此,导演在想象力不足的时候,就依赖既强又频的配乐来说明剧情,突出主题,不知让寂静的含蓄或悬宕来接手,也不肯让自然的天籁来营造气氛。从头到尾,配乐喋喋不休,令人紧张而疲劳。寂静之于音乐,正如留白之于绘画。配乐冗长而芜乱的电影,正如画面涂满色彩的绘画,同为笨手的拙作。

我们的生活里真需要这么多“音乐”吗?终日在这一片泛滥无际的音波里载浮载沉,就能够证明我们是音乐普及的社会了吗?在一切艺术形式之中,音乐是最能主宰“此刻”最富侵略性的一种。不喜欢文学的人可以躲开书本,讨厌绘画的人可以背对画框,戏剧也不会拦住你的门口,逼你观看。唯独音乐什么也挡不住,像跨栏高手一样,能越过一切障碍来袭击、狙击你的耳朵,搅乱你的心神。现代都市的人烟已经这么密集,如果大家不约束自己手里的发音机器,减低弦歌不辍的音量和频率,将无异纵虎于市。

这样下去,至少有两个后果。其一是多少噪音、半噪音、准噪音会把我们的耳朵磨钝,害我们既听不见寂静,也听不见真正的音乐。其二就更严重了。寂静使我们思考,真正的音乐使我们对时间的感觉加倍敏锐,但是整天在轻率而散漫的音波里浮沉,呼吸与脉搏受制于芜乱的节奏,人就不能好好地思想。不能思想,不肯思想,不敢思想,正是我们文化生活的病根。

饶了我无辜的耳朵吧,音乐。——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五日失帽记

二〇〇八年的世界有不少重大的变化,其间有得有失。这一年我自己年届八十,其间也得失互见:得者不少,难以细表,失者不多,却有一件难过至今。我失去了一顶帽子。

去年十二月中旬,香港中文大学图书馆为我八秩庆生,举办了书刊手稿展览,并邀我重回沙田去签书、演讲。现场相当热闹,用媒体流行的说法,就是所谓人气颇旺。联合书院更编印了一册精美的场刊,图文并茂地呈现我香港时期的十一年,在学府与文坛的各种活动,题名《香港相思——余光中的文学生命》,在现场送给观众。典礼由黄国彬教授代表文学院致辞,除了联合书院冯国培院长、图书馆潘明珠副馆长、中文系陈雄根主任等主办人之外,与会者更包括了昔日的同事卢玮銮、张双庆、杨锺基等,令我深感温馨。放眼台下,昔日的高足如黄坤尧、黄秀莲、樊善标、何杏枫等,如今也已做了老师,各有成就,令人欣慰。

演讲的听众多为学生,由中学老师带领而来。讲毕照例要签书,为了促使长龙蠕动得较快,签名也必须加速。不过今日的“粉丝”不比往年,索签的要求高得多了:不但要你签书、签笔记本、签便条、签书包、签学生证,还要题上他的名字、他女友的名字,或者一句赠言,当然,日期也不能少。那些名字往往由索签人即兴口述,偏偏中文同音字最多。“什么惠?恩惠的惠吗?”“不是的,是智慧的慧。”“也不是,是恩惠的惠加草字头。”乱军之中,常常被这么乱喊口令。不仅如此,一粉丝在桌前索签,另一粉丝却在你椅后催你抬头、停笔,对准众多相机里的某一镜头,与他合影。笑容尚未收起,而夹缝之中又有第三只手伸来,要你放下一切,跟他“交手”。

这时你必须全神贯注,以免出错。你的手上,忽然是握着自己的笔,忽然是他人递过来的,所以常会掉笔。你想喝茶,却鞭长莫及。你想脱衣,却匀不出手。你内急已久,早应泄洪,却不容你抽身疾退。这时,你真难身外分身,来护笔、护表、护稿、扶杯。主办人焦待于漩涡之外,不知该纵容或呵止炒热了的“粉丝”。

去年底在中文大学演讲的那一次,听众的盛况不能算怎么拥挤,但也足以令我穷于应付,心神难专。等到曲终人散,又急于赶赴晚宴,不遑检视手提包及背袋,代提的主人又川流不息,始终无法定神查看。餐后走到户外,准备上车,天寒风起,需要戴帽,连忙逐袋寻找。这才发现,我的帽子不见了。

事后几位主人回去现场,又向接送的车中寻找,都不见帽子踪影。我存和我,夫妻俩像侦探,合力苦思,最后确见那帽子是在何时、何地,所以应该排除在某地、某时失去的可能,诸如此类过程。机场话别时,我仍不死心,还谆谆嘱咐潘明珠、樊善标,如果寻获,务必寄回高雄给我。半个月后,他们把我因“积重难返”而留下的奖牌、赠书、礼品等等寄到台湾。包裹层层解开,真相揭晓,那顶可怜的帽子,终于是丢定了。

仅仅为了一顶帽子,无论有多贵或是多罕见,本来也不会令我如此大惊小怪。但是那顶帽子不是我买来的,也不是他人送的,而是我身为人子继承得来的。那是我父亲生前戴过的,后来成了他身后的遗物。我存整理时所发现,不忍径弃,就说动我且戴起来。果然正合我头,而且款式潇洒,毛色可亲,就一直戴下去了。

那顶帽子呈扁楔形,前低后高,戴在头上,由后脑斜压在前额,有优雅的缓缓坡度,大致上可称贝瑞软帽(beret),常覆在法国人头顶。至于毛色,则圆顶部分呈浅陶土色,看来温暖体贴。四周部分则前窄后宽,织成细密的十字花纹,为淡米黄色。戴在我的头上,倜傥,有欧洲名士的超逸,不止一次赢得研究所女弟子的青睐。

但帽内的乾坤,只有我自知冷暖,天气越寒,尤其风大,帽内就越加温暖,仿佛父亲的手掌正护在我头上,掌心对着脑门。毕竟,同样的这一顶温暖曾经覆盖着父亲,如今移爱到我的头上,恩佑两代,不愧是父子相传的忠厚家臣。

回顾自己的前半生,有幸集双亲之爱,才有今日之我。当年父亲爱我,应该不逊于母亲。但小时我不常在他身边,始终呵护着我庇佑着我的,甚至在抗战沦陷区逃难,生死同命的,是母亲。肌肤之亲,操作之劳,用心之苦,凡她力之所及,哪一件没有为我做过?反之,记忆中父亲从来没打过我,甚至也从未对我疾言厉色,所以绝非什么严父。

不过父子之间始终也不亲热。小时他倒是常对我讲论圣贤之道,勉励我要立志立功。

长夏的蝉声里,倒是有好几次父子俩坐在一起看书:他靠在躺椅上看《纲鉴易知录》,我坐在小竹凳上看《三国演义》。冬夜的桐油灯下,他更多次为我启蒙,苦口婆心引领我进入古文的世界,点醒了我的汉魄唐魂。张良啦,魏徵啦,太史公啦,韩愈啦,都是他介绍我初识的。

后来做父亲的渐渐老了,做儿子的长大了,各忙各的。他宦游在外,或是长期出差数下南洋,或担任同乡会理事长,投入乡情侨务;我则学府文坛,烛烧两头,不但三度旅美,而且十年居港,父子交集不多。

自中年起他就因关节病苦于脚痛,时发时歇,晚年更因青光眼近于失明。廿三年前,我接中山大学之聘,由香港来高雄定居。

我存即毅然卖掉台北的故居,把我的父亲、她的母亲一起接来高雄安顿。

许多年来,父亲的病情与日常起居,幸有我存悉心照顾,并得我岳母操劳陪伴。身为他亲生的独子,我却未能经常省视侍疾,想到五十年前在台大医院的加护病房,母亲临终时的泪眼,谆谆叮嘱:“爸爸你要好好照顾”,实在愧疚无已。父亲和母亲鹣鲽情深,是我前半生的幸福所赖。

只记得他们大吵过一次,却几乎不曾小吵。母亲逝于五十三岁,长他十岁的父亲,尽管亲友屡来劝婚,却终不再娶,鳏夫的寂寞守了三十四年,享年,还是忍年,九十七岁。

可怜的老人,以风烛之年独承失明与痛风之苦,又不能看报看电视以遣忧,只有一架古董收音机喋喋为伴。暗淡的孤寂中,他能想些什么呢?除了亡妻和历历的或是渺渺的往事。除了独子为什么不常在身边。

而即使在身边时,也从未陪他久聊一会儿,更从未握他的手或紧紧拥抱他的病躯。更别提四个可爱的孙女,都长大了吧,但除了幼珊之外,又能听得见谁的声音?长寿的代价,是沧桑。

所以在遗物之中竟还保有他长戴的帽子,无异于继承了最重要的遗产。父亲在世,我对他爱得不够,而孺慕耿耿也始终未能充分表达。想必他深心一定感到遗憾,而自他去后,我遗憾更多。幸而还留下这么一顶帽子,未随碑石俱冷,尚有余温,让我戴上,幻觉未尽的父子之情,并未告终。

幻觉依靠这灵媒之介,犹可贯通阴阳,串联两代,一时还不至径将上一个戴帽人完全淡忘。这一份与父共戴帽的心情,说得高些,是感恩,说得重些,是赎罪。不幸,连最后的一点凭借竟也都失去,令人悔恨。

寒流来时,风势助威,我站在岁末的风中,倍加畏冷。对不起,父亲。对不起,母亲。另有离愁

学者作家之流,在今日所谓的学府文坛,已经不可能像古人那样“目不窥园、足不出户”了。先是长途电话越洋跨洲,继而传真信函即发即至,鞭长无所不及,令人难逃于天地之间。在截止日期的阴影下,惶惶然、惴惴然,你果然寝食难安,写起论文来了,一面写着或是按着,一面期待喜获知音的快意,其实在虚荣的深处,尽是被人挑剔,甚至惨遭围剿的隐忧,恐怖之状常在梦里停格。

截止日期终于到了,甚至过了。你的论文奇迹一般,竟然也寄了出去,跟许多不相干的信件一起,在空中飞着。不久你也在空中飞着,跟许多不相干的旅客挤在一起。

机场、巴士、旅馆、钥匙、餐券、请帖,你终于到了。接着你发现自己握着一杯鸡尾酒或果汁,游牧民族一般在欢迎酒会的大厅上“逐水草而——立”。其实,人潮如水,你只是一片浮萍,跟其他的“贵宾”萍水相逢而已。你飘摇在推挤之间,担心撞泼了人或被人撞泼。一只手得紧握酒杯,另一只手得在餐盘与“友谊之手”之间不断应变。还要掏名片,就需要第三只手了。人影交错、时差恍惚之际,你瞥见有一片美丽的萍在远处浮现,正待拨开乱藻追过去,说时迟、那时快,一只“友谊之手”无端伸来,把你截下,劫下。于是互道久仰,交换名片,保证联络,甚至把身边凑巧或不凑巧的诸友都逐一隆而重之地介绍遍了。再回头时,那人早已不在灯火阑珊处。这种盛况,王勃早已有言:“十旬休假,胜友如云;千里逢迎,高朋满座。”在重聚兼新交的欢乐气氛中,论文的辛苦,长途的折磨,甚至行李下落不明,都似乎变得不太重要,连学界的二三宿敌也显得有点亲切了。

真正开起会来,不少学者虽然大名鼎鼎,却是开口不如闻名。学术界常有的现象,是想得妙的未必写得妙,写得妙的未必讲得妙。古人有“锦心绣口”之说,其实应该三段而论,就是“锦心”未必“采笔”,“采笔”未必“绣口”。所以论文而要宣读,如果那学者咬字不准,句读不明,乡音不改,四声不分;或者是说得太慢,拖泥带水,欲吐还吞;或者是说得太急,一口滔滔,众耳难随,那锦心不免就大打折扣,而采笔也就减色了。

大型的研讨会之类,其实也是一种群众场合,再深刻的论文,再隆重的宣读,也不妨多举实例,偶用比方,或故作惊人之语,或穿插一二笑话,来点“喜剧的发散”。如果一味宣读下去,则除了沉闷之外,还会有这么几个恶果。反应慢的听众会把尊论翻来掀去,苦苦追寻你究竟读到了哪里。反应快的,早已一目十行超过了你,不久已经读完,不必再听你晓晓了。剩下的一些只觉心烦意乱,索性把论文推开,在时差或失眠的恍惚之中,寻梦去了。有一位朋友就说过:研讨会上,正是补觉的好去处。而且,他补充一句,台上一人自言自语,正好为了台下众人催眠。这缺德话令人想起王尔德消遣同行皮内罗的某剧,说是教他“从头睡到尾的最佳剧本”(the best play I've ever slept through)。

除此之外,会场上还有两样东西令人不安:一样是催魂的计时铃,另一样是摧耳的麦克风。计时铃是由一位少女的纤指轻轻点按,其声叮咛悦耳,但是传到当事人的耳里,却惊天动地,变成时间老人的警钟,警告他大限到了。这是截止日期的化身,截止的不是悠悠的日期,而是匆匆的分秒,可以称为dead-minute。叮咛一响,时间好像猛一抽筋。机警的当事人当机立断,悬崖勒马。差一点大势已去,无心恋战,没几个回合,也就落荒而逃了。碰到麻木的或是霸道的,对一迭连声的警铃根本充耳不闻,对时光的催租讨债完全无动于衷,简直要不朽了。这时,主席早已扭颈歪头,对他虎视眈眈。台下的众人更是坐立不安,只差大吼叫他下台。“世界上有这么不识相的人!”下一位讲者在心里咒着,也转头向独夫怒目。过了一个世纪,独夫终于停了。从永恒的煎熬中解脱,大众已经无力愤怒,只有感激。

麦克风更是全场成败的关键。一架好麦克风,遇弱则弱,遇强则强,其实是无辜的。可惜济济多士,竟有一大半不知道如何待它,不是把它冷落在一旁,只顾自言自语,害得所有的耳朵都竖直如警犬,便是过分重用,放在嘴边,像在舔甜筒,更像在吹警世的号角,害得所有的耳朵迅雷难避。美国人把麦克风前的怯场叫作mike fright。重用麦克风的讲者却相反,只顾对着它杀伐嘶喊,喊得全场的听众刺耳摧魂,六神无主。麦克风变成了麦克疯,摧人欲疯。好不容易那麦克狂风终于停了,宇宙顿然恢复了安宁。听众也才恢复了自己呼吸的节奏。

计时铃叮叮,麦克风隆隆,不觉研讨会已经“圆满闭幕”。满座高朋就将风流云散,离愁顿生。大型国际会议的“离愁”别有所指,不是指沉重的别情,而是指沉重的书。原来行装初整,论文稿件之外,总不免带些书来,无非是自己的新著,好与学友文朋交换一番。每次都天真地自我安慰:“等送完了,回程就轻松了。”不料热情的朋友送书更多,加上二三十份论文,不知有多少公斤。眼看着又要提得肩酸手痛,想起家里书斋的书灾,还得把这一批书带回去,变本加厉,心情只有更沉,哪有什么“满载而归”的喜悦?

这一大堆沉甸甸的巨著,带回家去是不智,不带回去是不仁。就这么丢在旅馆里扬长而去吗?太绝情了吧?丢人书者,人亦丢之。想想看,你自己送给别人的呕心之作,忍令流落在异国的垃圾箱底吗,别提什么心灵的结晶了,即以形而下观之,当初造纸牺牲了多少美丽的树啊。既然提得起,就不该放下。于是满载而归。——一九九四年七月辑二我心中曾有片旷野

成人之间不屑也不敢的幼稚口吻、离奇动作,我们在孩子面前,特权似地,却可以完全解放,尽情表演。在孩子的真童年里,我们找到了自己的假童年,乡愁一般再过一次小时候,管它是真是假,是一半还是完全。听听那冷雨

惊蛰一过,春寒加剧。先是料料峭峭,继而雨季开始,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即使在梦里,也似乎有把伞撑着。而就凭一把伞,躲过一阵潇潇的冷雨,也躲不过整个雨季。连思想也都是潮润润的。每天回家,曲折穿过金门街到厦门街迷宫式的长巷短巷,雨里风里,走入霏霏令人更想入非非。想这样子的台北凄凄切切完全是黑白片的味道,想整个中国整部中国的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是这样下着雨的。这种感觉,不知道是不是从安东尼奥尼那里来的。不过那一块土地是久违了,二十五年,四分之一的世纪,即使有雨,也隔着千山万山,千伞万伞。十五年,一切都断了,只有气候,只有气象报告还牵连在一起,大寒流从那块土地上弥天卷来,这种酷冷吾与古大陆分担。不能扑进她怀里,被她的裙边扫一扫也算是安慰孺慕之情吧。

这样想时,严寒里竟有一点温暖的感觉了。这样想时,他希望这些狭长的巷子永远延伸下去,他的思路也可以延伸下去,不是金门街到厦门街,而是金门到厦门。他是厦门人,至少是广义的厦门人,二十年来,不住在厦门,住在厦门街,算是嘲弄吧,也算是安慰。不过说到广义,他同样也是广义的江南人,常州人,南京人,川娃儿,五陵少年。杏花春雨江南,那是他的少年时代了。再过半个月就是清明。安东尼奥尼的镜头摇过去,摇过去又摇过来。残山剩水犹如是,皇天后土犹如是。纭纭黔首、纷纷黎民从北到南犹如是。那里面是中国吗?那里面当然还是中国永远是中国。只是杏花春雨已不再,牧童遥指已不再,剑门细雨渭城轻尘也都已不再。然则他日思夜梦的那片土地,究竟在哪里呢?

在报纸的头条标题里吗?还是香港的谣言里?还是傅聪的黑键白键马恩聪的跳弓拨弦?还是安东尼奥尼的镜底勒马洲的望中?还是呢,故宫博物院的壁头和玻璃柜内,京戏的锣鼓声中太白和东坡的韵里?

杏花,春雨,江南。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而无论赤县也好神州也好中国也好,变来变去,只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那磁石一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因为一个方块字是一个天地。太初有字,于是汉族的心灵他祖先的回忆和希望便有了寄托。譬如凭空写一个“雨”字,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淅沥沥,一切云情雨意,就宛然其中了。视觉上的这种美感,岂是什么rain也好pluie也好所能满足?翻开一部《辞源》或《辞海》,金木水火土,各成世界,而一入“雨”部,古神州的天颜千变万化,便悉在望中,美丽的霜雪云霞,骇人的雷电冰雹,展露的无非是神的好脾气与坏脾气,气象台百读不厌门外汉百思不解的百科全书。

听听,那冷雨。看看,那冷雨。嗅嗅闻闻,那冷雨,舔舔吧,那冷雨。雨在他的伞上这城市百万人的伞上雨衣上屋上天线上,雨下在基隆港在防波堤海峡的船上,清明这季雨。雨是女性,应该最富于感性。雨气空而迷幻,细细嗅嗅,清清爽爽新新,有一点点薄荷的香味,浓的时候,竟发出草和树林之后特有的淡淡土腥气,也许那竟是蚯蚓的蜗牛的腥气吧,毕竟是惊蛰了啊。也许地上的地下的生命也许古中国层层叠叠的记忆皆蠢蠢而蠕,也许是植物的潜意识和梦吧,那腥气。

第三次去美国,在高高的丹佛山居住了两年。美国的西部,多山多沙漠,千里干旱,天,蓝似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眼睛;地,红如印第安人的肌肤;云,却是罕见的白鸟,落基山簇簇耀目的雪峰上,很少飘云牵雾。一来高,二来干,三来森林线以上,杉柏也止步,中国诗词里“荡胸生层云”或是“商略黄昏雨”的意趣,是落基山上难睹的景象。落基山岭之胜,在石,在雪。那些奇岩怪石,相叠互倚,砌一场惊心动魄的雕塑展览,给太阳和千里的风看。那雪,白得虚虚幻幻,冷得清清醒醒,那股皑皑不绝一仰难尽的气势,压得人呼吸困难,心寒眸酸。不过要领略“白云回望合,青露入看无”的境界,仍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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