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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7 19: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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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大仲马著(著),胡元斌(编译)

出版社:汕头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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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剑客

三剑客试读:

导 读

亚历山大·仲马(1802—1870),人称大仲马,法国19世纪浪漫主义作家。

大仲马的小说大都以真实的历史作背景,以主人公的奇遇为内容,情节曲折生动,处处出人意料,堪称历史惊险小说。

异乎寻常的理想英雄,急剧发展的故事情节,紧张的打斗动作,清晰明朗的完整结构,生动有力的语言,灵活机智的对话等构成了大仲马小说的特色。

大仲马最著名的小说是《三剑客》和《基督山伯爵》。《三剑客》是以17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穿插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闻,展开的极饶趣味的故事。《三剑客》中的主人公少年勇士达达尼昂,怀揣其父留给他的15个埃居,骑一匹长毛瘦马,告别亲人,远赴巴黎,希望在同乡,巴黎的火枪队队长那里当一名火枪手。

在火枪队里,他遇上阿多斯,波尔朵斯和阿拉宓斯3个火枪手,通过欧洲骑士风行的决斗,4人结成生死与共的知己。《三剑客》是一部历史小说,但作者大仲马,在此基础上添加自己丰富的想象力,使它成为一部引人入胜的侠士小说,至今仍为人们所喜爱。

大仲马有句名言:“历史是什么?是我用来挂小说的钉子。”《三剑客》正是挂在1625年至1628年这段法国历史的钉子上的一部优秀小说。

当时,以天主教为主的法国,开始了宗教改革,由此,新教势力日益强大,并占据了不少城市,形成国中有国的局面。

为了法国的统一和政权的巩固,1625年,红衣主教亲自指挥军队攻下了新教的最后一个堡垒拉罗舍尔城,从此剥夺了新教的政治特权。

这段历史是当时法国重大的政治事件,小说以它为背景,自然会引起读者的极大兴趣。于是大仲马开始着手《三剑客》。

但是,《三剑客》却不拘泥于历史,把历史中出现的事件和人物加以升华,演化成了一部波澜壮阔、激动人心的文学巨著。

大仲马的《三剑客》是世界文学史上歌颂男性之间友谊为数不多的作品之一。

出师不利

麦安是一个小城,人们之所以记住它,是因为它是通往巴黎的必经之路。这天,麦安小城里来了个年轻人。这个年轻人有一双聪明的大眼睛,一条小巧的鹰钩鼻梁,整个人看起来威风凛凛,相当精神。

这个年轻人就是达达尼昂,他来自加斯哥尼,带着父亲的推荐信,到巴黎去拜访他的同乡特莱维拉,希望能谋个好职位,在巴黎闯出一番事业。

随身带着这些东西,达达尼昂彻头彻尾活脱脱就是塞万提斯笔下那个主人公,我们刚才本着历史学家的职责为他描绘小照时,已经恰如其分地把他比作那个主人公。堂吉诃德把风车当成巨人,把羊群当成军队,达达尼昂则把每一个微笑当成侮辱,把每一个眼神当成挑衅。

正因为如此,他从塔布走到默恩镇,两个拳头一直攥得紧紧的,两只手每天10几次去握剑柄,只不过他的拳头没有揍人,那柄剑也没有出鞘。

行人们见到那匹黄矮马的倒霉样子,都禁不住想笑,可是一瞧见黄矮马上面响着一柄长得吓人的剑,瞧见剑上面又闪烁着两道凶狠多于傲慢的目光,便都忍住不敢笑了;万一笑的欲望压倒了谨慎心理,也只是半边脸露出笑容,像古代的面具一样。就这样,一直走到倒霉的默恩镇,达达尼昂始终保持着尊严和敏感。

他来到一家客店门前,正要下马,不见任何人,却看见一个世家子弟正朝着他放声大笑。

达达尼昂立即明白这个世家子弟在笑他的马了。他骑了一匹相当难看的马,也是他这次来巴黎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

他本想换一匹马,但没有办法,因为他父亲说:“亲爱的儿子,这匹马虽然长得不怎么样,但它毕竟在我们家服务了一辈子,你就带着它吧!”

达达尼昂虽然不乐意,但他只好接受了这匹马。可无论如何,他都不喜欢人家嘲笑他。于是他恶狠狠地朝那个世家子弟走去。

那个世家子弟大约40至45岁,一双锐利的黑眼睛,苍白的皮肤,很突出的鼻子,黝黑的胡子修剪得很整齐,穿着一身击剑短衣,一看就知道是个不好惹的角色。

然而,达达尼昂并不怕他,他拍马凑上前去,嚷起来:“喂,先生!你在笑我吗?”

那个世家子弟从容地把眼光从达达尼昂的坐骑移到他的身上,皱了皱眉头,傲慢地说:“我并不想和您说话,先生。”

说完,他又转过身去。

陌生人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又打量达达尼昂一会儿,然后离开窗口,走出客店,来到与他相距两步远的地方,站在马的对面。另外两个人始终留在窗口,看见陌生人那副从容不迫而又蔑视讥讽的态度,笑得更厉害了。“这匹马的确是,或者更确切地讲,它年轻的时候的确是一朵金色的毛莨花,”陌生人继续对窗口的两个人发表已经开始的议论,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达达尼昂怒不可遏的样子,虽然达达尼昂站在他和那两个人之间。“这种颜色在植物界很常见,不过这种颜色的马,至今很少见。”“笑马者未必有胆量笑马的主人吧!”特雷维尔先生的效仿者怒气冲冲地说道。

达达尼昂更气了,他把剑从鞘里拔出了一尺,大声说:“你是不和我说话,但你在嘲笑我,先生!”“我并不常常笑的,先生,”那个世家子弟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不过我高兴的时候,我也会笑的。”

达达尼昂的性格,岂能放过一个如此无礼嘲笑自己的家伙!这下,达达尼昂被这种又傲慢又俏皮又大方的语气激怒了,他把剑完全拔了出来,大声道:“你转过身来,赶紧转过身来!讥笑人的先生,我从不从背后刺人。”“刺我?”那个世家子弟转过身露出一种又诧异又轻蔑的样子望着他说:“这是什么话?这是什么话?好朋友,你疯了吗?”

随后,他又用低低的声音自言自语地说:“国王正在寻找有胆子的人来补充火枪队,他倒挺合适!”

他刚好说完,达达尼昂就很凶猛地伸出剑对他刺去,他要不是赶紧往后一跳,这辈子恐怕就是最后一回取笑人了。他见事情已经越出唇舌相讥的界限,便也拔出剑,向对手施了施礼,认真地摆出了防卫的姿势。

那个世家子弟镇定地说:“你不是我对手!你还是退下吧!”“哼!”达达尼昂冷笑一下,说:“加斯哥尼人是不会退缩的!”“还是一副加斯哥尼人的老脾气,”那个世家子弟听了他的话,怔了一下,随即喃喃自语地说:“这些加斯哥尼人都是本性难改!”

就这样,两个人你来我往,又斗了几个回合。那个世家子弟技高一筹,而达达尼昂则决不退缩,两人杀得难解难分。

不一会儿,那个世家子弟的两个仆人赶来助阵,形势立即发生了变化。最后,达达尼昂筋疲力尽,手里的剑被人一棍子打成两断。另一棍子则打破了他的额头,他顿时倒在地上,浑身是血,晕了过去。

就在这当儿,大家从四面八方向出事的地点跑过来。客店的老板怕闹出人命,就同几个人把达达尼昂抬到楼上,给他马马虎虎地包扎了一下。

那个世家子弟仍旧站在原地,自言自语地道:“米莱狄就要来了。但愿这个家伙没打扰到她。”

这时,客店的老板出来了。那个世家子弟对他说:“喂,那个横小子怎么啦?”“他完全晕过去啦!”那个老板道,“不过,在昏迷中他还嚷着要和您决一死战呢!”“真是个魔鬼。”那个世家子弟大声说,“不过,他在昏迷中有没有提到任何人的名字?”“有,他提到

特莱维拉先生

。还说‘将来特莱维拉先生知道有人这样侮辱他所保护的人,看他会如何气愤的!’”“特莱维拉先生?”那个世家子弟忽然怔了一下,然后对老板说,“我去看看他。”

他上了楼,趁达达尼昂昏迷的当儿,搜了搜,从达达尼昂身上搜出那封给特莱维拉的介绍信,看了看信封,就把它放在自己口袋中。然后,他若无其事地下了楼。

不久,达达尼昂醒来了。然而他心里还有些迷糊,挣扎着站起来,往窗外看去。

他第一眼见到的东西就是那个向他挑衅的人。那个世家子弟正在一辆大马车前和车里的人说话。

和他说话的是个女人,她的头从车门里露出来,年纪约20至22岁,这是一个美丽的女人。金色的长发鬈曲地披在肩头,嘴唇粉红,双手雪白,浅蓝色的大眼睛显出多愁善感的神采。这女人的美貌令他吃惊,因为在他有生以来居住的南方地区,压根儿就没见到过如此漂亮的女人。

她正很激动地和那个世家子弟说话。“所以,主教吩咐我……”车里的贵妇人说,“立即回英国,若白金汉离开伦敦,就直接向主教报告。”“你可得小心点,米莱狄。”那个世家子弟恭恭敬敬地说,完全不见刚才与达达尼昂打斗时的派头。“我会小心的。对了,你不去收拾一下那个无礼的坏小子吗?”

那个世家子弟正要开口,达达尼昂早就忍不住了,在窗口冲他们大喝一声:“是那个无礼的坏小子来收拾别人!”

说着,他就要从楼上冲下来。

那个世家子弟正想抽剑应战,那个贵妇人——米莱狄用眼神制止了他,说:“请你考虑一下。你还是快点回巴黎吧,极小的耽误也能叫全盘计划失败。”“您说得有理。”那个世家子弟高声说,“所以还是请您赶您的路程吧!我呢,我马上回巴黎去。”

他向米莱狄点头致意后,就飞身跨上自己的马,同时那辆四轮马车的车夫也使劲鞭着牲口。于是,两个高谈阔论的人都动身了,朝两个相反的方向赶各自的路程。

达达尼昂下楼时,已赶不上他们了,他一边在后面追,一边嚷道:“哈!胆小鬼,哈!下流东西!”

不过,他实在太虚弱了,无法支持这样一种剧烈的运动。只跑了去10几步,耳朵就嗡嗡作响,眼前一黑,就在街当中倒下来,同时还叫唤着:“胆小鬼!胆小鬼!”

达达尼昂又在店里养了好几天,才痊愈。他遵守绝对禁食疗法,所以唯一的花销,就是那点迷迭香、橄榄油和葡萄酒钱,可是照老板的说法,他那匹黄马所吃的草料,足比按它的个头估计的数量多3倍。达达尼昂付账时,只找到那只磨损的丝绒钱袋子和里面的11埃居。在这段时间里,他一直回想着与那个世家子弟谈话的贵妇人。“米莱狄,米莱狄,”他不住地叫着她的名字,“她可真美丽。”

他收拾好东西,准备好动身了。然而,他把身上所有的口袋翻了20多次,还是不见那封信的影子。他明白信被人偷了。

达达尼昂开始很有耐心地找那封信,一次又一次把身上大大小小的口袋翻过来翻过去,又在行囊里反复翻寻,把钱袋子打开又收拢。最后,他确信那封信再也找不到了,就第三次暴跳如雷,差点又要用一剂药膏,因为客店里的人见这位脾气暴躁的年轻人失去了理智,扬言如果不把那封信找出来,就要捣毁整个客店,老板已经抄起一枝长矛,老板娘拿起了一个笤帚把,茶房们也都抄起了先天用过的棍棒。

他又一次发怒了,大声对老板说:“快把我的信还给我!我的介绍信!不然我要把你们当做一串麻雀似的,穿在钩子上!”

那个可怜的老板吓坏了,忙说:“信?什么信?我们可全不知道啊!”“少废话,快拿出来!”达达尼昂嚷道,“我警告你,这封信是写给特莱维拉先生的,你若寻不出来,他,特莱维拉先生,一定会打发人来找的。”

这下,老板更害怕了。因为除了国王和红衣主教以外,特莱维拉也许是法国最有权势的人物。只要提起他的名字,老板就感到极大的害怕。

老板正吓得满头是汗,忽然,他记起了什么,大声说:“那封信没有丢!”“怎么?”达达尼昂说。“没有丢。它被人拿走了。”“被人拿走了!被谁?”“就是和您打斗的那个世家子弟。我亲眼见他趁你昏迷的时候去过你的房间。”“你说是那个不讲理的世家子弟?”“对!一定不会错。当时我说您是受特莱维拉先生保护的,他顿时就怔住了。”“那么,他是偷信的贼了!”达达尼昂回答说,“我一定要到特莱维拉先生面前告发他。”

说完,他挺神气地从口袋里取出两个钱给老板。老板把他送到大门口。

他重新跨上那匹难看的马,一路平安地来到了巴黎。他把那匹马卖掉,马一到手,马贩子毫不隐讳地告诉达达尼昂,他之所以出这么高的价,是因为这匹马的毛色挺稀罕。达达尼昂又用他所剩不多的钱,走了很多路,才找到一间和他财力相称的屋子。那是一间顶楼的房子,位于卢森堡公园附近的掘墓人街。

他对自己在麦安的表现不是很满意,还未到巴黎就被人打昏了,这可不是一个好兆头。不过,让他感到安慰的是:他总算把那个世家子弟给“吓”逃了。

想到这,他心满意足地睡下了。他一觉睡到次日早上9时,才起床去拜见大名鼎鼎的特莱维拉先生——他是法兰西王国第三大人物。特莱维拉先生

特莱维拉先生是加斯哥尼人的骄傲。

他从前也和现在的达达尼昂一样,没几个现钱,却凭着自己的勇气和聪明,在打击像冰雹般袭来之时,他总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勇气,并且总有着异乎寻常的运气,这使他在圣宠这架难以攀登的阶梯上,三脚两步就爬到了最顶点。在巴黎闯出了一番天地。

他是国王的朋友,国王路易十三对他有一种真实的情谊。当然,国王对他的信任也不是凭空而来的,特莱维拉具有猎犬般的服从命令的忠诚,具有锐利的眼光,又具有动作迅疾的手段。他的眼光专门注意国王对哪个不满意,他的手段只去打击那些令国王不愉快的人。例如贝斯蒙、摩勒韦、波尔托、维特利那类人。

总之,到当时为止,特莱维拉所缺的只是机会。他时时窥伺着,而且暗暗下了决心,一旦机会来临,一定抓住不放。因此,路易十三让他做了火枪队的队长。这火枪队对路易十三忠贞不二,更确切地说是盲目服从,就像过去常备禁军对亨利三世,苏格兰禁军对路易十一那样。

这些火枪队员对特莱维拉也无比崇敬。

另外,特莱维拉先生有一个强大的对手——红衣主教。主教在法国被人称作第二国王,他看见国王有这么一伙了不得的火枪队绕在身边,便也想建立自己的卫队,于是就也组建了自己的卫队。

这样一来,国王的火枪队和主教的卫队就成了互相竞争的势力,他们常常抢着到全国各地选拔那些勇敢善战的人,常常争着得到保护的任务。

国王和红衣主教都不是胸怀宽广的人物,他们总是夸自己的部下比对方好。表面上,他们明令禁止决斗和打架,私下里却悄悄刺激他们的部下向对方挑衅。打输了就心里很不痛快,打赢了就高兴万分。

以上情况,至少有一个人在自己的回忆录里有所记载;这个人亲身经历过几次这样的失败和许多这样的胜利。他们都为自己部下的胜利感到一种火热的快乐。

特莱维拉摸着了国王的弱点。正是靠这种机灵,他得到国王长久不变的宠幸,尽管这位国王并没有留下很忠实于友谊的名声。国王经常带着嘲讽的神情,在红衣主教阿尔芒·杜普莱西面前炫耀自己的火枪队,直气得主教大人花白胡须倒竖。

特雷维尔对那个时代的行伍生涯看得非常透彻:当你不能靠敌人养活自己,就得靠本国同胞来养活自己。所以,他的火枪队是一支无法无天的部队,除了在他本人面前,根本不守什么纪律。他常常叫部下向主教的卫队挑衅,进而打败他们,再把这件事告诉国王,让国王开心好几天。

同时,特莱维拉对火枪队员赞不绝口,他们爱戴他,尽管这些人都是爱闯祸的人,但站在他面前,却像小学生站在自己的老师面前一样唯命是从。

达达尼昂到特莱维拉先生的队部的时候,发现院子里人群拥挤,气氛威严,简直像是一座野营。五六十个火枪手全副武装,装备齐全,正热火朝天地忙着练剑。

特莱维拉正坐在他的办公室里接见火枪手,受理控告,发布命令。他得知从故乡来的一位青年来拜见他的时候,非常高兴,忙叫达达尼昂进来。

他看见达达尼昂朝他鞠躬到地,就忙礼貌地还了礼,并且带着微笑接受了他的颂扬。达达尼昂的乡音让他回忆起了自己的青年时代和故乡。这种双重的回忆,会使任何年龄的人露出微笑的。

突然,他好像记起了什么,做了个手势,示意达达尼昂稍等一会儿,接着,他走到门口,连续叫了3个人的名字:“阿多斯!波尔朵斯!阿拉宓斯!”

不一会儿,其中两个火枪手听见后连忙答应,立刻离开和他们在一块的几个人,向队长办公室走来。他们一迈进门槛,身后的门立刻关上了。

这两个人形成了一个完全相反的对比:阿拉宓斯是个二十二三岁光景的青年,面貌显得天真坦率,眼睛是乌黑而且和气的,甚至带着点少女的腼腆;波尔朵斯则长得又高又壮,满面红光,说起话来粗声粗气,走起路来大大咧咧。

他们的神态虽然不完全镇定自若,然而显得挺随便,既充满尊严,又表现出服从,令达达尼昂十分欣赏。在他眼里,他们不啻是半神半人,而他的首领是掌握雷电的奥林匹斯山主神朱庇特。

特莱维拉看了两人一眼,没有说话,只是皱着眉头,踱了几圈,每趟都从波尔朵斯和阿拉宓斯面前经过;他们俩屏息静气,直挺挺站在那里,像接受检阅一般。

突然,特莱维拉在他们面前站定,才大声对他们说:“你们可知道国王对我说了些什么?这才不过是昨晚上的事情。你们可知道,先生们”“不知道,而且我一点儿也摸不着头脑。”波尔朵斯沉默了一会儿说。“我希望队官给我们一个面子,把事情告诉我们。”阿拉宓斯用礼貌的音调说。“国王对我说,他以后要在红衣主教先生的卫士当中挑选火枪手了!”特莱维拉冷哼了一声说。“什么!”波尔朵斯忙问。两个火枪手气得双眼都发红了。“别问我为什么,你们最清楚。”特莱维拉说,“你们3个昨夜和主教的卫队干了一架对吧?我全听说了,你们被打得大败。国王很不高兴,说你们害他在主教面前丢尽了脸。”“不,不是这样的!”波尔朵斯再也按捺不住了,跳起来说,“事实不是这样的!那些该死的家伙乘我们不备,从背后偷袭我们。我们还未拔出剑来,阿多斯就被刺倒了。但我们并没有退缩,以少胜多,杀退了他们。”“他说的没错,我以荣誉保证。”阿拉宓斯也涨红了脸说。“怎么不见阿多斯!他哪儿去了?”“先生,”阿拉宓斯难过地说道,“他病了,病得很厉害。”“你说他病了,病得很厉害?什么病?”“恐怕是出天花,先生。”波尔朵斯插嘴答道,“这可麻烦了,肯定会破相。”“出天花!你又告诉了我一件挺光彩的事,阿多斯!他那种年纪还出天花?不对吧!可能受了伤,也许被杀死了……唉!要是我早知道……真见鬼!”“火枪手先生们,我不允许你们去那些乌烟瘴气的场所,也不允许你们在大街上吵架,在十字路口斗剑。总之,我不能容忍你们招来红衣主教的卫士们的嘲笑。”“他们都是勇敢的人,不惹是生非,又很机灵,从来不会落到被人逮捕的地步,再说也不会让人家逮捕,我可以肯定,他们宁肯就地战死,也不会后退一步。逃跑,溜走,躲避,这是国王的火枪手们的本领!”

波尔朵斯和阿拉宓斯气得直发抖。要不是感到,特莱维拉先生对他们这样说,正是出自对他们深沉的爱,他们真想把他掐死。他们不停地跺脚,牙齿咬得嘴唇出血,手使劲捏住剑柄把手。

前面我们提到过,办公室外面的人刚才听到叫阿多斯、波尔朵斯和阿拉宓斯3个人的名字时,从特莱维拉的语气,就听出他正大发脾气。

10个好奇的人把头凑近门口的壁毯,脸都气得发白,耳朵都贴在门上,所以办公室里的谈话他们一句也没漏掉,嘴里一句句向外面所有人重复着特莱维拉先生骂人的话。“哼!国王的火枪手让红衣主教的卫士抓起来了!”特莱维拉继续说道。

他心里与部下们一样怒不可遏,说话一字一顿,每个字都像匕首一样戳在听众的心上,“哼!红衣主教阁下的6名卫士居然抓走了国王陛下的6名火枪手!见鬼!我拿定了主意,这就去卢浮宫,辞掉国王火枪队队长的职务,去红衣主教的卫队里请求当个副队长。要是他拒绝,他娘的我就去当教士。”“请您开恩,先生,”阿拉宓斯见队长气消了,便大胆央求道,“请您开恩,不要说阿多斯受了伤,因为话如果传到国王耳朵里,他会绝望的。他的伤势很严重,是穿透肩膀戳进胸膛的,恐怕……”“什么?阿多斯被刺倒了?他有没有事?”特莱维拉忙关心地问。

两个火枪手正要回答,门帘被掀开了,门帘下出现了一个高贵英俊的脸,不过脸色白得教人害怕。“阿多斯!”两个火枪手同时高声喊道。“阿多斯!”特莱维拉先生也喊了一声。“您刚才传我吗?先生。”阿多斯用衰弱而宁静的声音说,“我赶来了,请问队官有何吩咐?”

这位火枪手穿戴整齐,像平常一样束着腰带,说完这几句话,便迈着坚定的步伐走进了办公室。

看到他表现得如此勇武,特莱维拉打心底里感动不已,连忙迎上去,说道:“噢,阿多斯!如果我知道你身负重伤,我是决不会叫你来的。你可真是条好汉!”特莱维拉先生忙向他迎了过去,紧紧地握住了阿多斯的手。

特莱维拉先生觉得阿多斯的手抖得厉害,向他脸上一看,发现阿多斯快要晕过去了。

阿多斯本来身负重伤,接到命令后,就挣扎着赶来了。他集中力量和伤痛斗争了一会儿,最后终于熬不住了,一头倒在地板上。“快找一个医生来!找一个最好的医生来!”特莱维拉大声叫起来,“我的英勇的阿多斯不行啦!”

门外的火枪手忙闯进来,特莱维拉根本没有想到把门关上,阻止任何人进来。大家热心地围住受伤者,但这种热心毫无用处,请的医生来到了,医生挤过人群,走到一直处于昏迷状态的阿多斯身边。

由于吵嚷声和拥挤妨碍了他,他要求把受伤的火枪手抬到隔壁房间里,说这是首要的、最紧要的事情。

特雷维尔立刻打开一扇门,给抱起了伙伴的波尔朵斯和阿拉宓斯引路。小心地把阿多斯抬了出去。医生跟在后面,他身后的门又关上了。

于是,特莱维拉先生的办公室,这个平常谁也不敢擅自进入的房间,暂时成了候见室的附属部分。大家七嘴八舌,议论纷纷,大声吵闹,谩骂,诅咒,都说让红衣主教和他的卫士们见鬼去。

过了一会儿,波尔朵斯和阿拉宓斯回来了,只有医生和特莱维拉先生留在伤员身边。

最后,特莱维拉先生也回来了。伤员恢复了知觉,医生说,这位火枪手的状况,他的朋友们一点也不用担忧,他的虚弱完全是失血过多造成的。

特莱维拉先生挥了一下手,所有人都退出了办公室,只有达达尼昂没有退出。他没有忘记自己是来谒见特莱维拉先生的,而且以加斯科尼人的固执劲儿,仍旧待在老地方。“上帝,愿他平安无事。”特莱维拉叹了口气说。

他沉思了好一会儿,才记起达达尼昂的存在,就微笑着对他说:“对不起,亲爱的同乡。我太忙了,忙得将你忘了。对了,我和你父亲很要好,现在我能给你什么帮助呢?”“我想加入您的队伍,当个火枪手。”达达尼昂回答。“这个嘛,可不太容易。我很抱歉地要对你说,要进火枪队必须打过几次仗,或者有过重大的功劳,或是在禁卫军服务过两年。这是国王定下的规矩,我也改不了。”

达达尼昂欠了欠身子,没有答话。既然要经过一番磨炼才能做一个火枪手,他更加想加入了。“不过,”特莱维拉先生用一种非常尖锐声音,说,“不过,亲爱的同乡,你父亲有没有为你写一封介绍信给我呢?”“唉!先生,”他说道,“我现在才明白家父叫我交给您的那封介绍信多么重要。”“是呀,”特莱维先生说道,“我正觉得奇怪呢,您出这么远的门,竟没有带那种必不可少的东西,那可是我们贝亚恩人唯一的敲门砖啊!”“他写过,先生。”达达尼昂高声说,“不过,被人阴险地偷走了。”

接着,他把麦安的事情从头到尾讲了一遍,仔细描绘了那位陌生绅士的相貌特征,讲的时候挺冲动,态度挺真诚。

特莱维拉先生听得出了神。“这事儿好蹊跷,”特莱维拉现出思索的样子说道,“您真的大声提起过我的姓名?”“是的,先生。我这样做也许太不谨慎。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您这样的大名,无异于我一路上的护身符呀!您想吧,我是不是得经常乞求它的保护?”

这样的奉承话说得很合时宜。特莱维拉像国王和红衣主教一类人物一样,喜欢人家对他顶礼膜拜。他不禁明显露出了满意的微笑。“请您告诉我,”特莱维拉听完后说,“那个偷信的世家子弟的脸上是不是有小疤?”“是的,那像一粒枪子擦过去弄出来的。”“他身材高大,黑黄头发?”“对对,正是这样。先生,您怎么会认识那个人?哈!倘若我再碰见他,我向您发誓,我一定要教他尝尝我的厉害!”“他当时可是在等待一个女人?”特莱维拉继续问。“是的,他们还谈了一会儿。”“你知不知道他们谈什么内容?”“他交了一个匣子给那个女人,说里面装着许多命令,并且吩咐她要等到了英国才可以打开。”“那个女人是英国人吗?”“他叫她‘米莱狄’。”“是他!”特莱维拉低声说,“就是他!我还以为他不在巴黎呢!”“先生,您认识他?请告诉我他的姓名,我要给自己报仇。”“请你小心,同乡!”特莱维拉说,“你见到他,最好躲得远远的,你可不是他的对手……”

特莱维拉忽然疑心一动,就不说了。他怀疑这个推说介绍信被偷的同乡很有可能是红衣主教派来的密探。于是他决定先取得他的信任,以后再对他进行迫害。他又用尖锐的眼光盯着达达尼昂。眼前这张流露出聪明、机智和装得谦卑的脸,是不大令人放心的。“他是加斯哥尼人,我知道得很清楚。”他暗自想着,“不过他可以站在我这边,也同样可以站在红衣主教那边。”

达达尼昂可不知道特莱维拉的想法。这个年轻人被他看得有点不好意思,就避开他眼光,往窗外望去。

这下,特莱维拉先生更加怀疑他是红衣主教派来的奸细了,他正要开口嘲笑达达尼昂一顿。不料,达达尼昂突然跳了起来,把特莱维拉先生吓了一跳。

达达尼昂气得满脸通红,一面向外面冲出来,一面高声嚷道:“该死的东西,该死的偷信的贼!这一回,他可逃不了了。”“你要追谁?”特莱维拉问。“他,他就是那个偷我介绍信的坏东西!”达达尼昂头也不回地答了一句。

不久,他就消失在特莱维拉先生的视线中了。“发狂的家伙!”特莱维拉先生喃喃地说。接着,他又说,“然而这总算是一个巧妙地溜走的法子,因为我看穿了他的目的。”

原来,他还把达达尼昂当做主教派来的密探呢!

不打不相识

达达尼昂怒气冲天,三脚并作两步地穿过前厅,跨到台阶跟前,正预备再快步跳下,这时候,恰巧一个火枪手从特莱维拉先生办公室的另一道小门走出来。

达达尼昂在慌忙中与他撞了个正着。他的额头正撞在那个火枪手的肩膀,那个火枪手吼了一声。确切地讲是嚎叫了一声。“请原谅,”达达尼昂打算继续再往前跑,就这么说,“请原谅,我有急事。”

说完他就要走。他刚跨下第一级台阶,有一只铁一样的手抓住了他身上的带子,使他无法走下去。“你有急事!”那个脸色苍白的火枪手高声说:“你借口有急事撞了我,就这么说了一句‘对不起’,就想像没事一般溜掉吗?没那么简单,年轻人。您听见特莱维拉先生今天不大客气地说了我们,就以为可以像他那样对待我们了?您错了,伙计,您不是特莱维拉先生。”“说实在话,”达达尼昂认出那是阿多斯,他经过医生的治疗正准备回家,就答道,“我不是故意的,而且我说了对不起,就已经足够了,请放开我。不过我现在还是对您再说一遍,这一遍也许是多余的。我以名誉担保,我真有急事,非常急。放我走吧,求您了,让我去办我的事。”“先生,”阿多斯放开他,说:“您没礼貌,可见您只是个外地人!”

达达尼昂已经走出了几步,被阿多斯这么一说,立即站住了,说:“够了,先生!我虽然是外地人,但也不必受你的讥笑。”

阿多斯轻蔑地看了看他,并不答话。“哈!若不是有急事,”达达尼昂高声说,“若我不是要去追一个人……”“哈哈,胆小的人借口总是多。”阿多斯打断了他的话,回了一句。“什么?您说我是胆小的人?”达达尼昂走上前去,问道。“是的。”阿多斯从容地说,“有急事,到修道院旁边去,与我决斗。”“几点钟?”“中午12时。”“成!”达达尼昂高声说,“12时我准到那儿。”

然后,他如同魔鬼附体般使劲向前跑,希望还能找到那个世家子弟。

但是在大门口,波尔朵斯正在和门卫的一个兵谈天。在这两个谈天的人中间恰巧有一个空儿可以让一个人经过。

达达尼昂认为这个空儿足够使他穿过去,于是预备像一支箭似的从那两个人中间奔过去。偏偏正在他快要过去的时候,一股风吹起了波尔朵斯的那件心爱的长斗篷。

波尔朵斯大概自有道理,不肯让身上这件主要的衣裳落到地上,所以他抓住前摆的两手不仅没有松开,反而往身边一拉,恰好把达达尼昂罩到里面。而且他本来就一副倔脾气,又拉得那样猛,使达达尼昂在斗篷里打了一个滚。

斗篷遮住了达达尼昂的视线,他听见这个火枪手在开口骂人,因此想从斗篷底下钻出来,但眼睛看不见,便想从斗篷褶子间找出路。他尤其担心把那条我们已经见过的漂亮肩带弄脏。不巧,当他胆怯地睁开眼睛时,他的鼻子正贴在波尔朵斯的脊梁中央。

唉!就像世界上大部分东西只讲究外表一样,这条肩带前面是绣金的,后面却只不过是水牛皮做的。难怪波尔朵斯自命不凡:他虽然没有一条整个儿绣金的肩带,至少有一半是绣了金的嘛!不过,现在我们总算明白了他为什么伤风了,为什么非披上斗篷不可。“见鬼!”波尔朵斯一面使劲推开那个在他脊梁后面乱动的人,一面嚷着:“您这样对着人身上扑过来,简直是发疯了。”“请您原谅我,”达达尼昂从这个巨人的肩膀底下钻了出来,说,“不过我有急事,我正跑着去追一个人,并且……”“您追起人来难道忘了带眼睛吗?”“那倒没忘,”达达尼昂被激怒了,“那倒没忘。正因为带了眼睛,我看见了别人看不见的东西。”

这句话波尔朵斯是否听明白了不得而知,不过他总是和以往一样,发起火来就控制不住。“先生,我告诉您,这样向火枪手挑衅是自讨苦吃。”“自讨苦吃!先生,”达达尼昂说,“这话未免太凶啦!”“对于一向敢于正视敌人的人来讲,这话恰到好处。”“啊,这还用说!我知道您不会背朝着您的敌人。”

小伙子对自己这句俏皮话很得意,哈哈大笑着抬腿就走。“先生,”波尔朵斯这才发现自己心爱的斗篷被弄坏了,气上心头,“你居然这么对待一个火枪手,我告诉你,你会自讨苦吃的。”“自讨苦吃?”达达尼昂说,“这个字眼真不客气。”

波尔朵斯气极了,做出一个动作想向达达尼昂身上扑过去。“稍许等一下吧,”达达尼昂高声向他说,“等我追完人再说。”“那么13时,到卢浮宫的后面。”波尔朵斯说。“一言为定。”

当达达尼昂跑到街上时,他看不见那个世家子弟了。经过两次耽误,即使那个人走得再慢,也走远了。也有可能进了某所房子。达达尼昂逢人就打听是否见到过那个人。

他一直下到渡口,然后又沿着塞纳河街和红十字街往上走。没有见到那人,连影子都没有见到。然而,这阵追赶对他还是有益处的:他跑得满头大汗,心里渐渐冷静下来了。

现在,他开始考虑刚才发生的事了。才刚刚过11时,而这个早上已经带来了两件不愉快的事情:

第一,这个上午使他失去了特莱维拉先生的信任,他从特莱维拉先生的办公室里没有告辞就匆匆抽身往外走;因为这种离开方式,肯定会使特莱维拉先生觉得有点粗鲁。

第二,他又招惹了两场决斗,每个都能杀死3个达达尼昂,而且两个对手全都是火枪手,就是说,都是他非常尊重的人。在他的心目中,他们是超乎一般人之上的人。他很可能在决斗中送命。

达达尼昂一面漫无目的地走着,一面胡思乱想,忽然看见阿拉宓斯正和3个禁卫军谈天,便走到4个年轻人跟前,笑容可掬地向他们深深鞠一躬。阿拉宓斯只微微点了点头,脸上没有一丝笑容。4个人立即停止了闲聊。达达尼昂并不傻,自然看出了自己是多余的。

不过,他也缺乏经验,不了解上流社会的处事方式,不懂得遇到眼前这种尴尬情形,即碰见几个不大认识的人,在一起谈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应该巧妙地回避。他心里正琢磨用什么法子退走,而又不使自己显得笨拙。

正在这个时候,他忽然看见阿拉宓斯的手绢落到了地上。

达达尼昂忙过去,想把手绢拾起来。但阿拉宓斯的马踏在手绢上,达达尼昂觉得补救自己举止不当的时机到了。于是达达尼昂便弯下腰花了好大的劲才把手绢从马蹄下拉出来,把它交给阿拉宓斯。

阿拉宓斯的脸顿时红了,一把抢过手绢。然而,3个禁卫军却都看见了手绢上绣着的一顶花冠,就笑着对阿拉宓斯说:哈哈!阿拉宓斯,你可真狡猾,还说波特拉西夫人没和你来往。瞧,她连手绢都给了你了。”

阿拉宓斯听了,脸更红了,他狠狠地瞪了达达尼昂一眼。可怜的达达尼昂这才知道自己又做错了事情。自己刚刚结了一个死对头。

然后,他恢复了温和的神态说道:“你们误会了,先生们,这块手绢不是我的。不知道这位先生受什么怪念头支配塞到了我手里,而没有交给你们之中哪一位。我的手绢在我口袋,这就证明我说的不假。”

阿拉宓斯说着掏出自己的手绢。那块手绢也很漂亮,是用细亚麻布做的,尽管当时亚麻布很贵。不过上面没有绣花,也没有绣勋徽,只绣了物主姓名的起首字母。

但达达尼昂很不服气,因为自己好心帮人拾起手绢,却还受到指责,于是他就大声对阿拉宓斯说:“我并没做错什么,先生,是您自己对别人说了谎话。”“什么!”阿拉宓斯一听这话,更是怒上加怒,“你损坏了一个贵妇人的名誉,却还敢说这种话!”“我并没损坏别人什么,我只是为您拾起了手绢。”达达尼昂的拗劲又上来了,寸步不让。“那么,也许只有决斗才能平息我们之间的纠纷了。”阿拉宓斯气呼呼地说。“好吧,14时,在特莱维拉先生的队部专诚等候您。那时候,我再和您商量合适的决斗地点。”“一言为定!”“一言为定!”

两个年轻人互相敬了礼,就各自走开了。

达达尼昂一面走,一面自言自语地说:“千真万确,我是死定了。不过,若我被人杀死,至少是被一个火枪手杀死的。”

在巴黎,达达尼昂没有一个熟识的人,所以他没有请一个副手就独自赴阿多斯的约会了。心想反正对手会挑选的,就用他选中的吧!再说,他的意图很明确,是去向那位正直的火枪手适当地表示歉意,但也不示弱。

他所担心的是,这场决斗正如所有这类事情一样,结果总是令人不快的:他是一个年轻而强壮的人,对手是一个受伤而衰弱的人,他输了,就会让对方获得双重胜利;他赢了呢,人家肯定会给他加上不老实、讨便宜的罪名。

再说,达达尼昂绝非等闲之辈。因此,他一遍又一遍对自己说,他这回是死定了,而且希望要死就死个痛快,他可不是那种畏首畏尾、贪生怕死的人。他考虑了就要与他决斗的几个人的不同性格,对自己的处境开始看得更清楚了。

他希望通过老老实实的道歉,能使阿多斯变成自己的朋友,因为阿多斯那种大贵族的气度和庄重的仪表,令他十分倾心。至于波尔朵斯,他自认为可以利用那条肩带的事,使他怕自己,就是说,他如果在决斗中没丢掉性命,就可以把肩带的事抖出去,巧妙地利用流言的影响,使波尔朵斯成为一个可笑的人物。

最后还有那个阴险狡猾的阿拉宓斯,也没有什么可怕的,等他来到自己跟前,干脆一剑结果他的性命,或者至少要刺伤他的脸,就像凯撒嘱咐士兵毁掉庞培的容貌一样,永远毁掉阿拉宓斯如此自豪的那张漂亮的脸蛋。

此外,父亲的告诫,在达达尼昂内心深处形成了坚定不移的决心,这告诫的要旨就是:“除了国王、红衣主教和特莱维拉先生,不要在任何人面前折腰。”

他就是怀着这种决心简直像飞似的来到了修道院旁。这座修道院,大多数人就叫它赤足修道院,是一座没有窗户的建筑,旁边有一片光秃秃的草地。是文人漫步草地的一部分。平时,许多忙忙碌碌没有时间可浪费的人,多在这里会面。

阿多斯早已在那里等他了。

阿多斯在昨天刚和主教的卫队队员打了一架,身负重伤。虽然特莱维拉先生的外科医生重新包扎了一下,但是伤口还是感到剧烈的疼痛。他看见达达尼昂,就站起来礼貌地朝对方致了一个礼。达达尼昂立刻摘下帽子拿在手里,帽子上的羽翎拂着地面,向对方走过去。“先生,”阿多斯说,“我通知了两个朋友请他们来做我的副手,不过他们都还没有来。他们的迟到叫我感到诧异,因为他们一向都很准时。”“我吗,没有带副手,先生。”达达尼昂说道,“我昨天才来到巴黎,在这里除了特莱维拉先生,一个人也不认识。特莱维拉先生还是家父叫我来投奔的,家父荣幸地与特莱维拉先生有些交情。”

阿多斯若有所思地问道:“您只认识特莱维拉先生?”“是的,先生,我只认识他。”“啊,这,如果……”阿多斯半自言自语,半对达达尼昂说道,“啊,这……如果我杀了您,岂不会被世人视为吞噬少年的恶魔!”“不见得吧,先生。”达达尼昂不失尊严地欠欠身子答道,“不见得吧!再说,您身上带伤,很不方便,还与我交手,我实在感到荣幸。”“的确很不方便。老实讲,您那一下撞得我疼得要命。不过,我准备用左手,在这种情形下我一向是这样。不要以为我是有意让您,我两只手一样利索。这甚至对您不利,一个用左手的人对于没有思想准备的对手,是很难应付的。很抱歉我没有把这一点早点告诉您。”“先生,您真是一位谦谦君子,”达达尼昂说着又欠欠身子。“您的话让我怪不好意思的。”阿多斯带着他那世家子弟的姿态回答,“不过,早上您的确把我的伤口撞得怪痛的。”“我希望你能允许我……”达达尼昂胆怯地说。“什么事,先生?”“我有一种祖传的伤药,准保你的伤口在3天内就痊愈。所以我希望您允许把我们的决斗改在3天之后。”“这是一句叫我乐意听到的话。”阿多斯感动地说,“显然您是一个心地光明的人……”

他正说着,忽然止住了话,指着街口一个又高又大的影子说,“瞧,我的第一个副手来了。”“怎么?”达达尼昂一见那人,就高声问阿多斯,“您的第一个副手是波尔朵斯?”“是的,可是这对您有什么妨害?”“没有。那么,您的第二个副手是谁?”“当然是阿拉宓斯了。谁都知道阿多斯、波尔朵斯和阿拉宓斯是总在一块儿的,从不分开,人们都叫我们‘三剑客’呢!”

他们正说着,波尔朵斯走到了跟前,他举手和阿多斯打了个招呼,随后转过头对着达达尼昂,惊讶地问阿多斯:“这是怎么一回事?”“就是我要和这位先生决斗。”阿多斯平静地指着达达尼昂说。“我也要和他决斗。”波尔朵斯说。“不过,”达达尼昂插了一句,“那要等到13时才动手。”“我也一样,我也要和这位先生动手。”阿拉宓斯也走到跟前说。“不过,那要等到14时才动手。”达达尼昂同样平静地插了一句。“这可是真的,我的朋友?”阿多斯惊讶地问。“是的。”波尔朵斯和阿拉宓斯异口同声地回答。“现在,你们3个人都到齐了,先生们。”达达尼昂拔出了剑说,“我们准备交手吧!”

时间是12时过一刻钟。烈日当空,事先选定的决斗场地被烤晒得火热。

阿多斯先拔出了他的剑,“可是我无法脱掉紧身短上衣,因为刚才我觉得我的伤口还在流血,我怕这位先生见到血会局促不安,其实这血并不是他刺出来的。”“的确,先生,”,达达尼昂说道,“这血不管是他人刺出来的还是我刺出来的,看到一位像您这样正直的绅士流血,我总会感到遗憾的。因此,我和您一样,穿着紧身上衣进行决斗。”“行啦,行啦,”波尔朵斯说道,“不必再这样客套啦,想一想吧,我和阿拉宓斯还等着轮到我们呢!”“如此没有礼貌的话,您还是代表您自己说吧!”阿拉宓斯抢着说,“我吗,倒觉得这两位先生的话说得好,完全符合绅士风度。”“悉听尊便,先生。”阿多斯说着摆好了架势。但是,正当达达尼昂准备战死的时候,红衣主教的一班卫士在茹萨克先生的率领下在修道院的角儿上出现了。“红衣主教的卫士!”波尔朵斯和阿拉宓斯同时高声说,“把剑收好,先生们!”

不过来不及了,那两个交手的人的姿势早已被人看见了,他们想干什么是不容怀疑的了。“啊,”茹萨克一面叫着,一面朝着他们走过来,“火枪手,你们又和人打架了!这是国王明令禁止的。”“关你什么事?”波尔朵斯粗声粗气地说,“你们可别多管闲事!”“卫士先生们,你们想必都是挺大度的。”阿多斯满腔怨恨地说道,因为茹萨克是前天袭击他们的人中间的一个。“如果我们看见你们在决斗,我保证我们不会干涉。让我们打吧,这样你们也免得麻烦,何乐而不为呢?”“先生们,”茹萨克说道,“我非常遗憾地向你们宣布,这办不到。我们的职责高于一切。请收起剑,跟我们走。”“先生,”阿拉宓斯模仿茹萨克的腔调说道,“如果事情取决于我们,我们会很愉快地接受您的盛情邀请。遗憾的是,这办不到,特莱维拉先生禁止我们这样做。走你们的路吧,这是你们最好的选择。”

这句话激怒了茹萨克,他说:“你们若不服气,我们就对你们不客气了!”“他们一共5个人,”阿多斯低声说,“我们只有3个人,而且我又受了伤,但是如果败给他们,我就没脸去见特莱维拉先生了。”茹萨克命令他的部下排成了一行,阿多斯、波尔朵斯和阿拉宓斯也立刻靠在了一块。

时间很短,不过是足够让达达尼昂下决心的:这样的一种决定可以决定他的一生,这就是教他在国王和主教之间进行选择,一旦作出抉择,就要坚持到底。介入这场战斗,就是违犯法律,就是拿脑袋冒险,就是使一位比国王还有势力的大臣马上成为自己的敌人。选定以后,就永远不能改变了。

他立即做了决定,转过身对3个火枪手说:“先生们,我和你们站在一边。”“不过,您不是我们的人,而且还要和我们决斗。”阿多斯说。“不,虽然我不是火枪手,却有一颗火枪手的心。”达达尼昂平静地回答。“请走开,年轻人。”茹萨克对他说,“别无事生非,能逃多远,就逃多远吧!”

但达达尼昂却不为之所动,反而拔剑对着茹萨克。“您真是个可爱的小伙子。”阿多斯握住年轻人的手说道。“喂!喂!快拿定主意吧!”茹萨克又叫道。“瞧,”波尔朵斯和阿拉宓斯说,“咱们得合计一下。”“先生真是满身豪侠气概。”阿多斯说道。

但3个火枪手都想到达达尼昂太年轻,担心他没有经验。“我们只有3个人加上一个孩子,其中还有一个负了伤。”

阿多斯又说道,“不过,人家还是会说我们是4个人。”“是这样。那么后退吧!”波尔朵斯说道。“后退很困难。”阿多斯说。

达达尼昂明白他们为什么犹豫不决。“先生们,总该试试我呀!”他说道,“我以名誉发誓,我是不愿意被打败了从这里退走的。”“好汉,您叫什么?”阿多斯问。“达达尼昂,先生。”“好吧,从此我们4个人就是朋友了。”3个火枪手异口同声地说。

战争开始了。“好!阿多斯、波尔朵斯、阿拉宓斯和达达尼昂,前进!”阿多斯喊道。“喂!怎么样,先生们,你们到底拿什么主意,决定好了吗?”茹萨克第三次叫道。“决定好啦,先生们。”阿多斯答道。“你们拿定了什么主意?”茹萨克问道。“我们就要荣幸地来攻击你们啦!”阿拉宓斯说着一手抬抬帽子,一手拔出了剑。“哈!你们竟敢顽抗!”茹萨克吼道。“妈的!你没想到吧?”于是,9个战士都相互向对方扑过去,攻击异常猛烈,但不乱章法。

阿多斯迎战卡于萨克,那是红衣主教的宠将;波尔朵斯截住比斯卡拉;阿拉宓斯一个对付两个。

达达尼昂的心房跳动得很厉害。那倒不是因为他害怕,而是他求胜心切。他像一只发怒的老虎似的朝茹萨克冲去,一上去就刺了好几剑。

茹萨克原先只把达达尼昂当做一个孩子看待,可没料到他这么凶猛高明。渐渐地,失去了耐心。在他心目中,对手只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孩子,自己却一分便宜也没占到,不禁怒气冲天。

达达尼昂虽然缺乏实战经验,但剑术理论精深,越战越灵活。茹萨克招架不住了,他想结束战斗,便使出杀手锏,朝前猛跨一步刺将过来,对手举剑一挡,躲过了,然后趁他抬身之机,水蛇般从他剑下溜了过去,同时反手一剑,达达尼昂见到了他的一个破绽,伸起自己手中的剑一下就把茹萨克的身子刺了一个对穿,茹萨克当场倒了下去。

其他主教卫士见队长茹萨克倒下了,慌忙四下逃开了,这一仗,火枪手们大获全胜。

人们看见他们4个人彼此挽着胳膊,排得像街面一样宽,并且把半路上遇见的每一个火枪手都挽在一块儿,排成了一个凯旋的队列。达达尼昂的心在陶醉中荡漾。他紧紧地挽住火枪手,夹在他们队伍中前进。阿多斯、波尔朵斯、阿拉宓斯每遇见一个火枪手,就把达达尼昂介绍给他。“虽然我还不是个火枪手,”达达尼昂对他的3个新朋友说,“至少我已经被人当做学徒看了。”

事情闹出了很大的风声。对这件事特莱维拉虽然公开训斥了他们几句,暗地里却称赞他们为火枪队争了光。

国王得知自己的火枪队以少胜多,大败主教的卫队后,也十分高兴,重赏了3个火枪手,还破例让达达尼昂加入了禁卫军,等时间一到,就让他当一名火枪手,当然,他也得了一大笔赏金。

火枪手的家务

达达尼昂得到国王的赏金后,就向他的朋友们请教应当怎样使用那些赏金。

阿多斯劝他到饭店好好吃一顿,波尔朵斯劝他找一个跟班,阿拉宓斯劝他找一个称心的情妇。

他们当天就下馆子大吃了一顿。他们的跟班则伺候他们吃着。那顿饭是阿多斯定的,跟班是波尔朵斯找来的。这个跟班叫布朗舍。波尔朵斯当天在桥上经过的时候,看见布朗舍正朝河里吐口水,惊起一圈圈的波纹。

波尔朵斯认为布朗舍那样专心,可以证明他善于深思熟虑,就把他推荐给了达达尼昂。

布朗舍本来是满心欢喜,看到主人请客的那次晚餐,尤其看到达达尼昂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金币付账。不过等他见到达达尼昂的家时,他的幻想就破灭了。达达尼昂家只有一张床,而且只有一间前房和卧房。布朗舍睡在前房,卧具就是一条从达达尼昂床上抽来的被子。

阿多斯性格沉默,五六年来,他与自己的两个伙伴,波尔朵斯和阿拉宓斯,亲密无间地生活在一起。在这两个伙伴的记忆中,他们倒是经常见他露出微笑,但从来没有听见他笑出声。

他说话言简意赅,说自己想说的,从来不多说一句,不矫饰,不做作,不卖弄,实事求是,绝不添枝加叶。他谨慎、孤僻、沉默寡言,这使他虽然不过刚刚30岁,却像个小老头似的。他从不谈女人,只发表一些悲观厌世的论调。

这些多年的习惯他不愿抛弃,便把格力摩训练得能根据他简单的手势或嘴唇简单的动作行事。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对格力摩说话的。

他的仆人叫格力摩。格力摩十分害怕他的主人,他能根据主人的一个手势或者他嘴唇的一个简单的动作来服从他的指挥。渐渐地,他变得和主人一样沉默了。

波尔朵斯呢,正如我们所看见的那样,他的个性和阿多斯完全相反。他不仅爱说话,而且说话的声音也很高。至于别人听不听,则全然不在乎——这里得为他说句公道话:他说话是图痛快,是图听见自己说话那份痛快。

他无事不谈,只有学问除外。对于这一点,他自己解释说,那是因为他从小就对有学问的人,抱有根深蒂固的厌恶。他不像阿多斯那样气宇轩昂,也感到自己气质上不如阿多斯,所以在他们交往之初,他对这个气度不凡的人,往往表现得不公正,因而极力想超过他,办法就是追求服饰的华丽。

可是,阿多斯虽然穿着普普通通的火枪手外套,但只要他一昂首迈步,便立刻显出独领风骚的派头,使穿着讲究的波尔朵斯,显得相形见绌了。

波尔朵斯为了自我安慰,就常常在特莱维拉先生的候见室里和卢浮宫卫队里,吹嘘自己如何大走桃花运,说他从黄袍贵族变成佩剑贵族之后,情妇也就由村妇换成了男爵夫人,而眼下呢,确确实实有一位外国王妃对他恩爱有加呢!这类事情,阿多斯向来闭口不谈。

常言道:“有其主必有其仆。”他的仆人叫莫斯革登,他给波尔朵斯当差的条件仅仅是穿、住不愁就行,不过要穿住得讲究。他没有别的要求,只要求每天有两小时的自由时间,这条件波尔朵斯接受了,觉得挺相宜。莫斯革登要比格力摩幸运得多,他跟着他的主人,神情十分快活。阿拉宓斯有一个神秘的情人,但他一心想做个教士,他的房间布置得像教堂似的,还堆满了经书。

他的跟班叫巴善。由于阿拉宓斯一心指望有一天能做个教士,所以巴善和主人一样,总是穿着黑衣服。他听力和视力不好,却对主人死心塌地。

现在,我们对这几个主人及跟班,至少有了表面的了解,下面就来看一看他们每个人的住所吧!

阿多斯住在费鲁街,和卢森堡公园相隔不过几步远。他的寓所是一套两小间房子,布置得挺讲究,是连家具一起租的。

房东太太还算年轻,颇有风韵,常对阿多斯飞媚眼,但不起作用。这套简朴的房子的墙上,点缀着几件旧时代璀璨夺目的东西,例如其中有一把宝剑,上面有精美的金银丝嵌花,从款式看,应该是弗朗索瓦一世时代的了,仅仅镶嵌着宝石的剑柄,就可值两百比斯托尔。

然而,即使在最穷困的时候,阿多斯也不肯拿去典当或出卖。这把宝剑,波尔朵斯一直见了就眼红,如果能得到它,就是少活10年他也心甘。

有一天,他甚至想向阿多斯借这把剑,去与一位公爵夫人幽会。阿多斯一句话也没说,搜遍了身上的口袋,把珠宝、钱包、大小金链子,统统掏出来,交给波尔朵斯。“至于那把剑,”他说,“它固定在墙上啦,只有当它的主人离开这套房子时,它才会挪动位置。”

除了这把宝剑,墙上还有一幅肖像,画的是亨利三世时代的一个贵族老爷,服饰非常华丽,胸前佩戴着圣灵勋章,面部的轮廓与阿多斯有某些相似之处,那是同宗同族的相似,说明那位显赫的贵族老爷,那位国王骑士团的骑士,是阿多斯的祖先。

最后还有一个镶嵌金银的小匣子,制作非常精致,上面有着与宝剑和肖像上相同的勋徽图案。它搁在壁炉台当中,与房间的其他陈设相比,显得极不协调。

匣子的钥匙,阿多斯随时带在身上。不过,有一天他当着波尔朵斯的面打开过那匣子,所以波尔朵斯知道,匣子里只装着一些信件和文件,大概是情书和家传的文件。

波尔朵斯的寓所在老鸽棚街,房子挺宽敞,外表上很豪华。每当他与某个朋友一起经过自己寓所的窗子下时,看见莫斯革登像往常一样,穿着讲究的制服站在窗口,便抬起头,用手一指说:“这就是敝人的寓所。”

不过,谁也没有上他家里去找过他,他也从来不邀请任何人上他家,所以他这个外表豪华的家,里边究竟怎样富丽堂皇,没有任何人想象得出。阿拉宓斯的寓所不大,包括一间小客厅、一间餐厅和一间卧室,全都在楼下;窗外一个小花园,明丽青翠,绿树成荫,阻隔了邻居的视线。

达达尼昂是个生性很好奇的人,这正和其他足智多谋的人一样。他千方百计地去打听阿多斯、波尔朵斯和阿拉宓斯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因为这3个火枪手,都隐藏了自身的原名,尤其是阿多斯,叫人一看就知道他曾是个大领主。达达尼昂向波尔朵斯探听阿多斯和阿拉宓斯的底细,又向阿拉宓斯探听波尔朵斯。

不幸的是,波尔朵斯对于阿多斯的身世也仅仅知道一丁点儿。他只知道阿多斯在爱情当中曾经遭受过巨大的不幸,还有一件可怕的违背信义的事永远侵害着这个正人君子的一生。

至于具体的事情经过,却没有一个人知道。

至于波尔朵斯,他的真实姓名和他两个伙伴一样,只有特莱维拉先生知道。他的生活是容易了解的,他好虚荣,不谨慎,对他望过去就像望着一片水晶一样,一眼可以看穿。他唯一叫人摸不透的,就是他的自我吹嘘,你如果信了就被他迷惑住了。阿拉宓斯呢,他仿佛毫无秘密,而实际上却城府很深。你向他了解别人的情况,他爱搭不理;你问他自己的情况,他避而不答。

有一天,达达尼昂直截了当地问他:“亲爱的朋友,我觉得您和那些贵族人家是颇有来往的,那条使我有幸和您认识的手绢就是证据。”

这一次,阿拉宓斯不仅没有生气,反而用谦逊的神气回答:“亲爱的,请你不要忘了我是想出家的,我逃避一切与女人的约会。您见到的那条手绢绝对不是谁托付给我的,它不过是我的一个朋友遗失在我家里的。”

就这样,达达尼昂尽管费了好些力气,却不能再对他这3个朋友了解更多点东西了。不过,这一点儿也没有妨害他们4个人的友谊。这4个年轻人的生活是快乐的:阿多斯爱赌钱,不幸他手气不好,老是输,不过他却从不为输钱露出一点儿不高兴的神色。

波尔朵斯也爱赌钱,不过他要是赢了,就洋洋自得,目中无人;若输了,则面色发青,拉长着脸,总有好几天不见他的踪影。阿拉宓斯则不同,他从不赌钱,真没见过这样别扭的火枪手,这样难相处的伙伴!总是有正经事要做。

有时,一顿饭才吃一半,大家酒兴正浓,谈锋正健,以为还要再吃两三个钟头才散席呢,他却起身告辞,说是有一篇神学论文要写,弄得大家好不扫兴。有时,他干脆回寓所去写论文,请求朋友们别打扰他。

每当这种时候,阿多斯总是露出迷人而忧伤的微笑;波尔朵斯则一边喝酒,一边骂骂咧咧,说阿拉宓斯永远只配当个乡村神甫。

达达尼昂的跟班布朗舍交了好运,得意了一阵子:他每天拿到30苏工钱,每次回到寓所,总是乐呵呵的,对主人也挺殷勤。这样过了一个月,当逆风开始刮向掘墓人街这户人家时,就是说当国王路易十三赏的40比斯托尔吃光了或者快吃光了时,他就开始抱怨了。

他的抱怨,阿多斯觉得恶心,波尔朵斯觉得不成体统,阿拉宓斯觉得可笑。为此,阿多斯建议达达尼昂辞退这个怪家伙,波尔朵斯主张先打他几棍子再说,阿拉宓斯则声称,仆人对主人,只有赞扬的份儿。“这些话你们说起来很轻松。”达达尼昂说道,“就说您吧,阿多斯,您与格力摩过的是哑巴生活,您禁止他说话,所以您从来没有听见他说过难听的话;波尔朵斯呢,您过着阔绰的生活,在您的跟班莫斯革登眼里,您是个神;而您,阿拉宓斯,您的心思经常用在神学研究上,您的跟班巴善,那个性格温顺、笃信宗教的人,对您怀着深深的敬意。”“可是我呢,要地位没地位,要财源没财源,不是火枪手,连禁军都不是,我有什么办法能使布朗舍对我亲切、惧怕或恭敬呢?”“事情严重,”3个朋友答道,“这是内部事务。有些仆人像娘儿们一样,雇佣之后就必须立刻严加管束,叫他们干什么就得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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