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必知的200个用药问题(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8-23 03: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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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志清、樊德厚、杨秀岭 主编

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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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必知的200个用药问题

护士必知的200个用药问题试读:

前言

身居临床工作第一线的护理人员,既是药物治疗的执行者,又是患者用药前后的观察者,在合理用药的过程中,担负着非常重要的任务。WHO1997年修订的合理用药的标准是: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剂量、正确的药物、正确的给药途径和正确的患者,即安全、有效、经济、适当地使用药物,推行正确的用药模式,促进各种疾病的正确治疗,减少药源性疾病,增进人类健康。

本书针对护理人员临床用药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和护理人员最关心的问题,以问答的形式予以回答。全书共204个问题,涉及药品管理、临床用药相关知识、患者用药指导、技术操作、药物配伍禁忌、药物过敏试验、药物不良反应等方面。全书注重药学与临床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编写人员既有在医院工作多年的临床药学人员,又有资深临床护理人员,旨在为护理人员临床用药提供有价值的借鉴参考。

由于水平所限,加之临床药学、临床医学与护理学的不断发展,书中难免有不妥之处,恳请各位同仁给予批评指正。编者2015年4月第一章药品管理1.什么是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即国家基本药物,是指一个国家根据国情,按照科学标准从临床各类药物中遴选的疗效确切、不良反应少、价格低廉、使用方便、临床必需的药物。1977年,世界卫生组织(WHO)针对发展中国家医药资源不足,医药保障体系不健全的事实,提出基本药物的概念。

目前我国的医药资源配置存在浪费和严重不足两大问题:一是有些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追求经济效益盲目滥用进口药、贵重高档药(尤其抗真菌药),导致国家医疗费用不堪重负;二是不少地区因为贫困,尚不能享受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现象日趋严重。此外,临床有些急需的特殊药品,因用量小、价格低廉,药厂不愿生产,影响临床治疗工作。制定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有利于指导临床合理用药,避免药品滥用和浪费,还可有效地保证我国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供应。因此,制定基本药物政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2009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共计320种;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05种,中成药115种;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共计520种,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317种,中成药203种,补充了抗肿瘤和血液病用药等类别。2.什么是处方药?什么是非处方药?非处方药标志是什么?

为了保障用药的安全,国家通过立法对药品实行分类管理。我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于1999年6月1日经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议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证、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

处方药(Prescription Drug)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处方药必须是医生或者是具有处方权的专业人士开的处方,并在医师、药师或其他医疗专业人员监督或指导下才可使用。相对于非处方药来说,处方药安全范围小,有一定危险性和较大的毒性,过量容易发生毒副作用,严重的有可能威胁生命健康。如安眠药,少量镇静,适量可以治疗失眠,但过量会抑制呼吸,导致呼吸抑制而死亡。

处方药大多属于以下几种情况:上市的新药,对其活性或副作用还要进一步观察;可产生依赖性的某些药物,例如吗啡类镇痛药及某些催眠安定药物等;药物本身毒性较大,例如抗癌药物等;用于治疗某些疾病所需的特殊药品,须经医师确诊后开出处方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非处方药(Over The Counter,OTC)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因此又称为“可在柜台上买到的药物”。我国非处方药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非处方药用于多发病常见病的自行诊治,如感冒、咳嗽、消化不良、头痛、发热等。

非处方药目录的遴选、审批、发布和调整工作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非处方药的特点为:安全范围广,有效,见效快,副作用比较少,适用于比较轻的症状的一类药物。非处方药的包装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必须符合质量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每个销售基本单元包装必须附有标签和说明书;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除符合规定外,用语应当科学、易懂,便于消费者自行判断、选择和使用;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消费者有权自主选购非处方药,并须按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所示内容使用。

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图案为椭圆形背景下的OTC标识,我国公布的非处方药标识,甲类为红色椭圆形底阴文,色标为M100Y100(红底白字);乙类为绿色椭圆形底阴文,色标为C100M50Y70(绿底白字)。非处方药专有标识作为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和包装的专有标识,也可用作经营非处方药企业的标志。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有哪些?应如何管理?

2013年11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230号),公布《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目录分别见表1-1、表1-2。

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五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专用账册。(1)专人负责 指备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科室指定专人管理。(2)专柜加锁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专柜加锁,配备必要的防盗措施。表1-1 麻醉药品品种目录

注:1.上述品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和单方制剂(除非另有规定)。

2.上述品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异构体、酯及醚(除非另有规定)。*

3.品种目录有的麻醉药品为我国生产及使用的品种。表1-2 第一类精神药品品种目录

注:1.上述品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和单方制剂(除非另有规定)。

2.上述品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异构体、酯及醚(除非另有规定)。*

3.品种目录有的麻醉药品为我国生产及使用的品种。(3)专用处方 医师须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方标注“麻、精一”字样;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为门(急)诊癌痛患者和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4)专册登记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照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放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等。(5)专用账册 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放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账物相符。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4.第二类精神药品有哪些?应如何管理?

2013年11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230号),公布《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目录包括第二类精神药品81种,见表1-3。表1-3 第二类精神药品品种目录

注:1.上述品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和单方制剂(除非另有规定)。

2.上述品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异构体(除非另有规定)。*

3.品种目录有的精神药品为我国生产及使用的品种。

第二类精神药品是临床广泛使用的特殊管理药品,如镇静催眠药和抗焦虑药巴比妥类和苯二氮类、中枢兴奋剂咖啡因等。该类药品可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具有潜在的依赖性和耐受性。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专用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字样,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对二类精神药品应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做到账物相符。5.消毒剂和防腐剂有何区别?

消毒剂和防腐剂之间没有严格的界限,常总称为“消毒防腐剂”。主要用于体表、器械、排泄物和周围环境的消毒,黏膜、创面、腔道的冲洗,以预治病原体所致的感染,作为部分药品的防腐剂等。(1)消毒剂 消毒剂(Disinfectant)也称化学消毒剂,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要求,将病原微生物消灭于人体之外,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达到控制传染病的目的。常用消毒剂按成分分类主要有:含醛类、酚类、醇类、碱类、含氯类、含碘类、过氧化物类、环氧乙烷、表面活性剂、重金属类、染料类等。

① 酚类:包括苯酚、甲酚、卤代苯酚及酚的衍生物,常用的煤酚皂,其主要成分为甲基苯酚。卤化苯酚可增强苯酚的杀菌作用,例如三氯羟基二苯醚。

② 醛类:包括甲醛和戊二醛等,可作为一种活泼的烷化剂作用于微生物蛋白质中的氨基、羧基、羟基和巯基,从而破坏蛋白质分子,使微生物死亡。甲醛和戊二醛可杀灭各种微生物,但对人体皮肤、黏膜有刺激和固化作用,并可使人致敏,因此不可用于空气消毒,仅用于医疗器械的消毒或灭菌,且经消毒或灭菌的物品必须用灭菌水将残留的消毒液冲洗干净后才可使用。

③ 醇类:最常用的醇类消毒剂是乙醇和异丙醇,可凝固蛋白质,导致微生物死亡;可杀灭细菌繁殖体,破坏多数亲脂性病毒,如单纯疱疹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等。醇类杀灭微生物作用受有机物影响且易挥发,应采用浸泡消毒或反复擦拭以保证其作用时间。醇类可作为某些消毒剂的溶剂,而且有增效作用,常用浓度为75%。据国外报道:80%乙醇对病毒具有良好的灭活作用。

④ 碱类:碱类消毒剂如氢氧化钠,能水解菌体蛋白和核蛋白,使细胞膜和酶受害而死亡。

⑤ 含氯类:包括无机氯化合物(如次氯酸钠、次氯酸钙、氯化磷酸三钠)、有机氯化合物(如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氯铵T等),溶于水可产生具有杀灭微生物活性的次氯酸。次氯酸分子量小,易扩散到细菌表面并穿透细胞膜进入菌体内,使菌体蛋白氧化导致细菌死亡。含氯消毒剂可杀灭各种微生物,包括细菌繁殖体、病毒、真菌、结核杆菌和抵抗力最强的细菌芽胞。

⑥ 含碘类:包括碘酊和碘伏,可杀灭细菌繁殖体、真菌和部分病毒,可用于皮肤、黏膜消毒,医院常用于外科洗手消毒。

⑦ 过氧化物类:具有强氧化能力,各种微生物对其十分敏感,可将所有微生物杀灭。这类消毒剂包括过氧化氢、过氧乙酸、二氧化氯和臭氧等,优点是消毒后在物品上不留残余毒性。

⑧ 环氧乙烷:属于高效消毒剂,穿透力强,常将其用于医疗器械、医疗用品包装后进行消毒或灭菌,而且对大多数物品无损害,可用于精密仪器、贵重物品的消毒。

⑨ 表面活性剂:双胍类和季铵盐类消毒剂属于阳离子表面活性剂,具有杀菌和去污作用,一般用于非关键物品的清洁消毒,也可用于手消毒,将其溶于乙醇可增强其杀菌效果作为皮肤消毒剂。由于这类化合物可改变细菌细胞膜的通透性,常将它们与其他消毒剂复配以提高其杀菌效果和杀菌速度。

⑩ 重金属类:如升汞等,能与菌体蛋白结合,使蛋白质变性、沉淀而产生杀菌作用。

⑪ 染料类:如甲紫、利凡诺等,能改变细菌的氧化还原电位,破坏正常的离子交换机能,抑制酶的活性。(2)防腐剂 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能杀灭或抑制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用于加入药品、食品、颜料、生物标本等,以延迟微生物生长或化学变化引起的腐败。防腐剂的防腐原理,大致有如下3种:一是干扰微生物的酶系,破坏其正常的新陈代谢,抑制酶的活性;二是使微生物的蛋白质凝固和变性,干扰其生存和繁殖;三是改变细胞浆膜的渗透性,抑制其体内的酶类和代谢产物的排除,导致其失活。防腐剂包括以下几类。

① 苯甲酸类:苯甲酸钠亲油性大,易穿透细胞膜进入细胞体内,干扰细胞膜的通透性,抑制细胞膜对氨基酸的吸收,并抑制细胞的呼吸酶系的活性,从而达到防腐的目的。其防腐最佳pH为2.5~4.0。

② 山梨酸类:山梨酸钾为酸性防腐剂,具有较高的抗菌性能,抑制霉菌的生长繁殖,主要是通过抑制微生物体内的脱氢酶系统,从而达到抑制微生物和起到防腐的作用。对细菌、霉菌、酵母菌均有抑制作用。防腐效果是苯甲酸盐的5~10倍。其防腐效果随pH的升高而减弱,pH=3时防腐效果最佳。

③ 脱氢乙酸类: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水溶液中降解为醋酸,对人体无毒,是一种广谱型防腐剂,对食品中的细菌、霉菌、酵母菌有着较强抑制作用。

④ 尼泊金酯类:包括对羟基苯甲酸甲酯、乙酯、丙酯、丁酯等,其中,对羟基苯甲酸丁酯防腐效果最好。防腐机理是:破坏微生物的细胞膜,使细胞内的蛋白质变性,并能抑制细胞的呼吸酶系的活性,pH4~8范围内均有良好的效果,性能稳定且毒性低于苯甲酸,是一种广谱型防腐剂。尼泊金酯类难溶于水,所以使用时先溶于乙醇中。

⑤ 乳酸钠:乳酸钠是一种新型的防腐保鲜剂,对大肠杆菌、肉毒梭菌、李斯特菌等有很强的抑制作用。6.哪些药品的差错事故发生率最高?

用药的“五正确原则”是指: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剂量、正确的药物、正确的给药途径和正确的患者。凡不符合以上原则,都会出现用药差错事故。用药差错可发生在医生开具处方(不合理用药,书写错误)、药师配方发药(审方、取药、写用法、告知患者)、护理人员给药(如溶剂、浓度、给药途径、给药速度)等环节。差错事故高频药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氯化钾注射液 氯化钾注射液临床使用率较高,其包装与0.9%氯化钠注射液、10%葡萄糖酸钙注射液、10%硫酸镁注射液等均为10ml玻璃安瓿装无色溶液,包装相似,若用10%氯化钾注射液直接静脉注射可立即致人死亡,死者的心脏停止于舒张期。正确用法是将10%氯化钾注射液加入到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每500~1000ml中最多加入15~20ml;静脉滴注时速度宜慢,否则不仅引起局部剧痛,还可导致心脏停搏;静脉滴注过量可出现疲乏、肌张力减低、反射消失、周围循环衰竭、心率减慢甚至心脏停搏。(2)化疗药物 主要是给药剂量和给药途径问题。化疗药物在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会对人体正常组织和细胞产生损害,引起骨髓抑制、免疫力降低、毛发脱落等不良反应。化疗药物的给药剂量和给药途径因药物不同、肿瘤种类不同、患者情况不同而异。应选择合适的给药途径,严格掌握鞘内给药的适应证,对于神经毒性大的药物如长春新碱等严禁鞘内给药,以免造成神经损伤,引起截瘫或瘫痪。化疗药物应严格掌握给药剂量,根据患者体表面积计算给药剂量。(3)治疗窗狭窄药物 如地高辛、氨茶碱、华法林等。地高辛有效药物浓度为1.0ng/ml,血药浓度超过2.0~2.5ng/ml即出现毒性反应;强心苷剂量应按标准体重计算,因为脂肪组织不摄取强心苷;推荐剂量只是平均剂量,必须按照患者需要调整每次剂量,必要时监测血药浓度。肾功能不全、老年及虚弱者在常用剂量及血药浓度时就可有中毒反应,婴幼儿尤其是早产儿和发育不全儿,要在血药浓度监测及心电监测下调整剂量。(4)用法多样的药物 如激素类药物、甲氨蝶呤等,用于不同的疾病,其用法不同,用量也有很大区别。如地塞米松,可口服,肌内注射,腱鞘内注射或关节腔、软组织的损伤部位内注射、局部皮内注射,鼻腔、喉头、气管、中耳腔、耳管注入,静脉注射,用量范围0.2~20mg。给药途径选择不当或剂量错误均可引起不良后果。(5)交叉过敏的药物 包括半合成青霉素、头孢菌素类、磺胺母核药物。

皮试药物是差错事故高发领域,皮试必须按说明书执行,高危品种首次用药观察30min,备齐抢救物品。应用青霉素类药物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皮试呈阳性反应者禁用。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同样,应用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替卡西林/克拉维酸、氨苄西林/舒巴坦和哌拉西林/他唑巴坦等青霉素类复合制剂前也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对以上复合制剂中任一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禁用于对任何一种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的患者,有青霉素类、其他β-内酰胺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的患者,有明确应用指征时应谨慎使用本类药物。在用药过程中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必须立即停药。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需立即就地抢救,给予肾上腺素等药物解救。(6)复杂相互作用的药物 如华法林、环孢素、抗癫痫药物等。华法林用于抗凝治疗,治疗窗较窄,需定期监测出凝血时间,同时,该药的抗凝作用受很多药物影响,联合用药中需及时调整给药剂量,以防药理作用过强而出血,或药理作用降低而致血栓或抗凝无效。增强本品抗凝作用的药物有阿司匹林、水杨酸钠、胰高血糖素、奎尼丁、吲哚美辛、保泰松、奎宁、利尿酸、甲磺丁脲、甲硝唑、别嘌呤醇、红霉素、氯霉素、某些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西咪替丁、氯贝丁酯、左旋甲状腺素、对乙酰氨基酚等。降低本品抗凝作用的药物有苯妥英钠、巴比妥类、口服避孕药、雌激素、考来烯胺、利福平、维生素K、氯噻酮、螺内酯、肾上腺皮质激素等。不能与本品合用的药物有盐酸肾上腺素、阿米卡星、维生素B、间羟12胺、缩宫素、盐酸氯丙嗪、盐酸万古霉素等。本品与水合氯醛合用,其药效和毒性均增强,应减量慎用。维生素K的吸收障碍或合成下降也影响本品的抗凝作用。(7)儿童禁止使用药物 包括四环素类、氟喹诺酮类,不仅包括其注射剂、口服剂,也包括外用制剂。(8)孕妇禁止使用药物 包括维A酸类、甲硝唑等。维A酸具有致畸作用,不仅孕妇禁用,育龄妇女及其配偶在口服本品期间及服药前3个月及服药后1年内应严格避孕,育龄妇女服药前、停药后应做妊娠试验。7.哪些药品应列为高危药品管理?

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使用不当易导致人体危害的药品。此类药物引起的用药差错并不一定比其他药物多,但是用药差错的后果却是致命的。高危药品主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药及细胞毒药物等(表1-4)。另外,各医院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及药品不良事件情况,增加和调整高危药品目录。表1-4 高危药品目录

药库、药房、病区治疗室应设置高危险药品专用药架,高危药品不得与其他药品混放。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明显警示牌以示提醒。调配高危险药品处方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护理人员配制和输注高危药品应认真核对,并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保证临床用药安全。8.病区药物保管方面容易出现哪些问题?

病区药物保管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 急救药物使用后没有及时补充基数,不常使用的急救药品因放置时间过长而失效,影响临床急救。

② 毒麻药品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贮存、使用和登记。

③ 拆掉外包装的药物、散装口服药品未标示含量、有效期等信息,无药品使用说明书。

④ 外包装相近的药物混放在一起,如20%葡萄糖注射液与20%甘露醇注射液均为250ml玻璃瓶,10%氯化钾注射液和0.9%氯化钠注射液、10%葡萄糖酸钙注射液、10%硫酸镁注射液等均为10ml玻璃安瓿装无色溶液,药理作用各不相同,误用后会导致严重后果。

⑤ 口服药因储存不当出现变色、潮解、霉变。

⑥ 需避光保存的药物(如肾上腺素注射液、异丙肾上腺素注射液、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多巴胺注射液、氨茶碱注射液、维生素B注射液等)未避光保存,应避光输注的药品(如注射用硝普钠、12硝苯地平注射液、尼莫地平注射液及部分抗肿瘤药物等)在输液时未采取避光措施,均可导致药品形状改变或药效降低。

⑦ 胰岛素制剂等需冷藏保存的生物制品,使用后长时间室温放置,未放入冰箱冷藏,导致药效降低;需冷藏保存的药品错误地放到冰箱冷冻室。

⑧ 易引起过敏的抗菌药物(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等)未按批号分开存放。9.病区药品保管如何分类?需要注意什么?

病区药品管理应有专人负责,分类管理,注射剂、口服剂、外用药分开存放。(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 应设专用药柜加锁存放,加强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如常用的哌替啶、吗啡、芬太尼、舒芬太尼、瑞芬太尼、氯胺酮等)应按基数管理,建立使用登记本,凭医师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领取,并将使用情况进行登记。管理人员凭医师处方及时到药房领药,补足基数并进行登记。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如地西泮、苯巴比妥、曲马多等)凭医师开具的第二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领取,并及时补足基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均应进行交班。(2)贵重药品 病区领用贵重药品应认真清点,仔细核对,防止差错。(3)急救药品 急救药品应按基数保持一定量的储备,使用后及时补充基数;定期检查急救药品的品种、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规定的有效期范围内,外观有无异常等情况,不常使用的急救药品接近有效期应进行更换,保证临床急救需要。(4)高危药品 主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药及细胞毒药品等,其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使用不当易导致人体危害,一旦发生用药差错,后果严重甚至是致命的。病区存放高危药品应有醒目标识,使用时认真核对,严防差错事故。(5)普通药品 按说明书要求的贮存条件保存,青霉素类抗生素等需做皮试的药品应注意皮试液的配制和保管,切忌混放,防止出错。

病区保管的所有药品均应符合其贮存条件,包括冷藏、冷冻、避光、密闭等,应有专人对存放药品的有效期定期进行检查,散装药品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有效期等内容。使用前应对药品进行检查,凡没有标签或标签模糊,药物过期、变质、变色、浑浊、发霉、沉淀,均不能使用。10.哪些药品规定了使用极量?

药物有最小有效量、治疗剂量、极量、中毒量、致死量之分。最小有效量是指药物能引起药理效应的最小剂量;极量指治疗量的最大量,即安全用药的极限;治疗量指药物的常用量,是临床常用的有效剂量范围,一般为介于最小有效量和极量之间的量;中毒量指超过极量,产生中毒症状的剂量;而致死量则是超过中毒量,导致死亡的剂量。

对于一些药理作用较强,过量使用会引起严重后果的药物,每次使用不能超过规定的极量,每日用量不能超过规定的日极量。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常用剂量和极量见本书附录,其他规定了极量的药物见表1-5。表1-5 常用药物极量表11.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还能用吗?

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未标明或更改有效期的药品以及超过有效期的药品都按劣药论处。药物过了有效期,应视为劣药,药物过期后不仅仅是药效降低,有些药品还会出现毒性增加,故不宜再用。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产品,在一定的条件下(如温度、湿度、光线)有相应的保质期,药品应严格按储存条件妥善保管,尽可能在有效期内用完,并经常检查药物外观性状有无异常。药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时应优先使用离有效期近的药物,后用离有效期较远的药物,防止过期浪费,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药品的药效会随存放时间的延长而降低,药效降低到一定程度,即被认定为失效。如果超过有效期,服用后将达不到预期的治疗效果,有可能耽误病情。过了有效期的药品,可能会因为分解、氧化和发生其他化学变化而生成一些分解产物,有些分解产物可能会对身体产生不良影响甚至毒性作用。

有效期的制定是有法律意义的,在规定的贮藏条件下,药品生产厂家对有效期内的药品承担药品质量保证。使用过期药品,药品生产厂家不再对药品承担质量保证。12.注射剂出现沉淀还能用吗?

注射剂系指药物制成的供注入体内的无菌溶液(包括乳浊液和混悬液)以及供临用前配成溶液或混悬液的无菌粉末或浓溶液。注射剂作用迅速可靠,不受pH、酶、食物等影响,无首过效应,可发挥全身或局部定位作用,适用于不宜口服药物和不能口服的患者。

各种注射剂,除应有制剂的一般要求外,还必须符合无菌、无热原、等渗、pH值与血浆相同或相近、稳定的要求,而且要求注射剂应澄明,溶液型注射剂内不得含有可见的异物或混悬物,符合卫生部关于澄明度检查的有关规定。注射剂如出现沉淀,如果继续使用可能会出现输液反应,引起严重不良反应。

注射剂出现沉淀的原因首先是药品质量问题。原料污染或生产过程污染或消毒不彻底极易出现质量问题,搬运、贮存、使用中,若发生碰撞出现细小裂纹或瓶口松动漏气而造成微生物污染、变质或有效成分被氧化、分解等,均可出现沉淀。

稀释剂选择不当,出现配伍禁忌,也会出现沉淀。如血塞通、生脉、银杏叶等中草药针剂发生沉淀较多。其原因是中草药成分复杂,各厂家制备工艺不同,使有效成分的提取和杂质除尽有较大的差异。一些成分如色素、鞣质、淀粉、蛋白质等以胶态形式存在于药液中,药物与输液配伍后发生氧化、聚合或由于pH改变而使生物碱、皂苷等析出产生大量不溶性微粒以及其他致敏物质等,提高了注射剂出现沉淀的发生率。

注射剂一旦出现沉淀,即不符合注射剂澄明度要求,因此不能继续使用。13.标注贮藏条件为“冷处”“阴凉处”“遮光”等的药品应如何保存?《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凡例中对常用的8个贮存条件作了解释。(1)避光: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如棕色容器或黑色包装材料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2)密闭:将容器密闭,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3)密封:将容器密封,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4)熔封或严封:将容器熔封或用适宜的材料严封,防止空气和水分进入并防止污染。(5)阴凉处:不超过20℃。(6)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7)冷处:2~10℃;生物制品及部分化学药品的贮藏温度习惯规定为2~8℃。(8)常温:10~30℃。

除此之外,还有冷冻保存,中国药典未作规定,可参考执行美国药典贮藏规定的冷冻温度范围-10~-25℃,或按药品包装要求的冷冻温度贮存。

有些药品的贮存条件可以有多项要求,如卡莫司汀及注射液分别采用“遮光,严封,在冷处保存”和“遮光,密闭,在冷处保存”。

除另有规定外,常见制剂的一般贮存方法见表1-6。表1-6 常见制剂的一般贮存方法14.药品发生冻结的原因是什么?普通药品发生冻结时,融化后能否再使用?

很多药品特别是生物制品需要冷藏保存,在药品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注“冷处”保存的,应在2~10℃保存;也有些生物制品标明贮藏温度为2~8℃,这些药品保存在病区或家庭用冰箱的冷藏室内基本能满足贮藏要求。

有时患者或护理人员不了解药品贮藏要求错将药品冷冻保管;有时药房工作人员仅交代“放到冰箱里保存”,而未说明需要冷藏,也未说明具体存放温度,致使患者或医务人员错放到冷冻室保存;有的患者或护理人员冬季将药品放在温度过低的室外,或将药品带回家的途中将药品冷冻,乘坐飞机时将药品放到行李内托运时将药品冷冻;在药品运输过程中冷链不完善,也可造成药品冻结。

需要常温、凉处及冷处保存的药品,一旦发生冻结,将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即使融化后外观无明显异常也不能再使用。

药品的贮存温度是经稳定性试验确定的能在有效期内保证药品安全有效的最佳温度,一旦发生冷冻,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将不能保证。首先,药品的内在质量会受到影响。如人血白蛋白注射液要求的保存条件不同生产厂家分别标示为:2~8℃保存,有效期可达5年,室温(不超过30℃)避光保存,有效期可达3年。如果发生冷冻,会引起蛋白变性,人血白蛋白的生理活性也就得不到保证,因此药品说明书中明确标注:“运输及贮存过程中严禁冻结。”胰岛素制剂也如此。其次,药品的包装质量也会受到影响。发生药品冷冻后,包装药品的玻璃瓶或塑料瓶有可能产生细微的裂痕,即使肉眼不能发现,也可能造成外源性微生物、空气、微粒等进入瓶内,使药品的无菌环境遭到破坏,加之生物制品为良好培养基,导致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使用后将导致严重后果。15.如何指导出院患者将需冷藏保存的药品带回家?

冷藏药品标示为冷处(2~10℃)保存或2~8℃保存,医院药房、药库、各病区均有药品冷藏设备或冷藏柜,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冷藏药品均可按要求贮藏。患者出院时经常需要带一定量的药品回家使用,尤其使用胰岛素的糖尿病患者。因此,护理人员应指导患者(尤其路途远的患者)采用正确方法将冷藏药品带回家,保证药品质量。

需要冷藏保存的药品在较短的时间内暴露于室温下,如果不发生药品冷冻现象,一般不会对药品质量产生明显影响。因此,路途近的患者出院时,不需采取特殊装置,只需将药品带回家后立即放入冰箱的冷藏室内保存即可。但应注意,不能把胰岛素等药品放在阳光直射或温度过高、过低的地方。路途较远的患者,则应采取相应的保温措施。(1)使用便携药品冷藏盒或便携胰岛素冷藏盒 胰岛素冷藏盒是专为糖尿病患者在高温天气里或外出旅行时携带、储存胰岛素和笔式注射器而量身定制的微型冷藏装置,能保持恒定的温度,适合多种场合使用,是糖尿病患者理想的选择。药品冷藏盒具有相同功能,内设的温控系统可以自动控制制冷温度,使温度恒定在2~8℃,可满足药品低温存放的要求。(2)胰岛素冷却袋 胰岛素冷却袋保温时间可达48h,有的长达4~5天。使用时,把内袋在冷水里浸泡5~10min,里面的晶体吸水后激活膨胀成胶体,即可使用。冷却袋可反复使用,适合各类胰岛素泵、胰岛素笔和标准注射器,也可用于冷藏其他药物。使用时应注意,内袋浸水时间不能太长,因为过度吸水,会使吸水材料过度膨胀,内袋太硬,不适合放入胰岛素注射笔;冷却袋的工作原理是利用水分蒸发吸热制冷,应确保冷却袋与空气接触,勿将冷却袋放在不透气的容器中,可放在透气材料制作的衣服和包内。(3)冰袋 冰袋简便易得、经济实用,适用于一次性使用。但冰袋维持的温度相对较低,维持时间不持久,仅适用于路途不太远的出院患者。(4)保温壶 患者可在送饭用的保温壶内加入一些冰凉饮品、冰糕、冰块等,将冷藏药品用塑料袋、毛巾包好后放到保温壶内带回家即可。

需冷藏和冷冻保存药品见表1-7和表1-8(未标注剂型的均指注射剂)。表1-7 需要冷藏保存的常用药物表1-8 需要冷冻保存的常用药品16.如何识别药物的有效期和失效期?

识别药品效期要根据药品生产厂家标识的形式分析确定。

由于历史原因,过去国产药品对效期的标注有多种形式,如有效期、失效期、使用期限、贮存期等。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统一标示为“有效期”,其他标注形式已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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