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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6 22: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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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川 刘纯洁 杨雁

出版社:中国铁道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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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现场管理指南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现场管理指南试读:

前言

随着上海市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因其运能大、能耗低、速度快、环境友好等特点,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的主体。截止2015年底,上海将建成并开通运营14条轨道交通线路,运营里程达到588km(未含磁悬浮线),开通车站366座,网络规模在世界地铁城市中位列首位。根据《上海市交通发展白皮书》,上海轨道交通仍将快速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任务依然很重。轨道交通作为城市公共交通主体地位的加强,规模化的网络运营,进一步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准点、便捷的需求和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城市运营组织水平及城市公共文化的集中展示的窗口,对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更好地组织建设新一轮上海市轨道交通建设,在总结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十二号线发展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参建单位多年来实践经验基础上,依据已颁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编制了本书。本书侧重于通过总结、完善标准化建设管理体系,规范各参建方在建设过程中的行为,明晰土建、装饰装修、机电安装、轨道、人防、段场工艺等相关专业之间的接口界面、接口内容、接口管理要求和工序管理要求,促进各专业系统设备和安装工程在设计、安装、调试、验收和开通移交各阶段与相关接口单位的沟通和协调,有效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接口问题,不断提升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现场管理水平,切实体现上海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科学施工,精细管理”,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水平和工程安全、质量水平。本书主要用于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对设计、施工、供货商等其他建设参与单位相关人员也具有参考作用。

本书得到了上海申通地铁集团、上海鸿立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屋月台屏蔽门(广州)有限公司、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地空防护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市机械设备成套(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在编纂过程中,因行业内部分设施设备、安装工艺标准和施工及验收规范尚未统一或完善,以及编写和审定人员经验不足等诸多原因,难免存在错误之处,还要在实践中不断补充完善。

本书由张川、刘纯洁、杨雁担任主编,刘万兰、王育才、魏青、王超群担任副主编。主要审查人员如下:

第一章审查人:刘万兰、杨雁,起草人:缪杰;

第二章审查人:刘万兰、缪杰、冯坚桦、苏宏平、陈冰,起草人:吴海军、郭夕才、王志刚、钱慧祥;

第三章审查人:徐德俊、王宝新、董自治,起草人:鲁军联、朱新华;

第四章审查人:顾先明、平轶、李涛、熊红兵、范洪顺、曹德志、梁津华,起草人:张明、王会乾;

第五章审查人:丰文胜、李磊、张强、席泷,起草人:阎永敏、李本刚、王彬、郁宗成,杨健;

第六章审查人:刘红亮、杨雁、王朝峰、陆绍能、俆仲榆、钮佩华、艾博,起草人:齐梅、陈凡、万大丰,汤伊晨;

第七章审查人:黄继华、陈军,起草人:施建生、高占军、刘建生;

第八章审查人:彭若明、石磊、吴飞,起草人:施建鸿、王浩;

第九章审查人:宋振华、乌俊风,起草人:张奇、高绪昊、张继全;

第十章审查人:陈凡、陈文生、瞿斌、石慧麟、朱文熙、施胜,起草人:郑滋慰、姜淇峰,校对:夏培新;

第十一章审查人:吴国樟、王华、陈健,起草人:鲁军联、王玉国;

第十二章审查人:刘钢,起草人:徐放、李毅;

第十三章审查人:刘钢,起草人:徐放、沈俊;

第十四章审查人:郭莉、刘万兰、熊喆、刘健,起草人:缪杰、吴国忠、赵唯;

第十五章审查人:丁东润、吴炜,起草人:徐放、薛钢。

编者2015年10月第一章通用管理流程

为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贯彻有利、有序、有责的原则,加强建设管理的有效控制,本通用管理流程明确在工程项目及现场建设方管理工作。

一、立项阶段

参与工可、初步设计的编制。

二、前期阶段

1.熟悉设计文件。

2.审核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3.参与完成招投标程序。

4.参与合同谈判,熟悉合同文本(投资、工期、关键技术风险要点等)。

5.办理规划、环保、公安、消防、档案、卫生防疫、绿化、劳动保护申报手续。

6.办理申请建筑执照、红蓝线划定、测量测绘、确定布点方案准备工作和精度要求等手续。

三、施工准备阶段

1.编制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策划),提出施工年、季、月度计划及统计工作。

2.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从事工程建设,其作业方案应当征得市轨道交通处同意,按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办妥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作业的监护手续。

3.办理项目施工临时用电、用水、通信等手续;检查落实施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如:征地拆迁、三通一平、临时用地等)。

4.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明确监理单位的监理范围及权限。

5.对主要材料、关键设备,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共同确认材料的种类和数量,列出大型机电设备采购计划、技术参数、验收标准、试验方法;并且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监督部门共同确定工程项目检测品种以及检测频率。由建设单位与检测单位签订各项试验、检测委托合同。

6.根据投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岗位、人员及管理体系等落实情况的审查,特别对各方管理人员的资质、资格是否与投标线配合等前期协调工作。

7.工程开工前,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消防、档案等各方面的工程项目管理交底。

8.办理工程项目报监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施工实施阶段

1.组织各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计划的交底,确定监督管理的人员、验收标准及表式、关键工序、中间关键部位等验收要求。

2.做好工程项目远程监控的工作,根据数据情况汇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组织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优质结构、市政金奖及其他奖项的申报工作。

4.建立建设方建设项目工程日记,对建设各方的行为及其职责落实情况、工程进展情况、工程变更情况、工程实施中存在的质量、安全等问题的处置情况等要进行记录。

5.建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的生产保证体系;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和管理网络;制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推行施工现场安保体系的审核认证工作及安全标准化工地和文明工地的管理要求,做好安全达标和文明工地的创建工作。

6.负责日常施工的总体协调,熟悉合同条款,按合同要求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监理单位的行为。

7.组织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领桩、交桩,以及进行中间交接验收,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控制桩进行校核,对中间交接验收状况进行测量确认,提供交接记录和校核记录,并落实保护措施。

8.组织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图交底、勘察交底,并留有设计方、勘测方书面交底资料。

9.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报审情况及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的意见。审核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规划、细则等规范性、指导性文件是否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施工技术的要求。

10.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项目开工条件报批程序,包含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检测设施到位;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获批准,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经落实,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开工条件。

11.审查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的有关资质进行审核。

12.参加监理工程师主持的工程例会,收集施工计划和用款计划,处理协调施工中的各类矛盾,保证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文明施工等处于受控状态。

13.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从事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按审查通过的作业方案进行施工,在作业过程中接受监护,发现危及轨道交通安全的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同时报告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应急施工措施。

14.定期组织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包括加工预制构件、设备);配合上级部门进行的专项检查;并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方进行检查(包括工程实体)——检查可以是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巡回检查、季节性检查等,对检查出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纠正预防措施,予以实施,并验证其有效性。

15.参与各类工程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按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以及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程序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16.负责现场巡查、合格工程的计量审核、鉴认验工计价月报。检查施工日记记录的真实性,并做好建设管理日记记录。

17.负责在合同范围内的技术方案的变更、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变更的审核处理;对重大方案的变更,上报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18.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工程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隐蔽工程验收工作,落实对工程关键工序、中间关键部位验收,对提出的问题,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检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整改消项情况。做好检查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同步。

19.组织对主要材料、设备购销及生产过程的检查、验收;组织出厂设备进行现场交接验收;组织完成安装、系统项目单机调试、联调联试等验收工作。

20.组织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保证资料收集和编制整理情况,检查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资料进行审核,是否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1.有针对性地约请规划、环保、公安、消防、档案、卫生防疫、绿化、劳动保护各部门按照要求进行检查。在工程管理过程中自始至终应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如质量安全监督站等)、社区、建设单位、公司各部门联系,加强沟通。

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阶段

1.组织进行工程实体、档案预验收,取得城建档案馆的档案意见审核书。对提出的问题,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检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整改销项情况,留有相关记录。

2.检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预验收报告是否具备十项条件(十项条件见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实施细则第3条规定),检查对预验收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是否已整改,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整改的项目销项记录。

3.组织进行工程档案验收,负责竣工资料的备案,保存、管理,直至移交城建档案馆及有关单位。

4.组织工程竣工(或通车条件)验收,成立验收小组,确定验收时间,进行竣工(或通车条件)验收;提前向质量监督部门领取“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必须事先通知监督管理部门,一起参加竣工验收。

5.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提出的问题由施工单位整改后,经监理单位销项,办理竣工验收手续。15个工作日之内向备案部门提交竣工备案资料,办理移交手续。

6.在提交备案资料时,如果规划、公安消防、环保仍不具备验收条件,应以书面承诺方式办理单位工程的备案手续。

7.当项目的单位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验收时,在提交最后一批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时,应向备案部门提交规划、环保、公安、消防、档案、卫生防疫、绿化、劳动保护各部门按要求进行验收,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六、运营移交

1.负责工程项目建成通车前的一系列准备工作,如场地清理等。

2.办理好同步竣工(或通车条件)项目运营移交工作,其中含保驾和资产清册等。

3.负责试通车准备工作,检查督促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完成未了剩余的工程项目;负责保修期内工程质量的回访;分析质量原因的责任方,督促保修单位及时修复。

七、试运营

1.完成轨道交通线路开通前需要办理的各类证件手续。(1)规划

开工前以车站、区间、停车场、车辆段、主变、控制中心等为单位办理规划许可证。工程完成后,由市规划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规划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书。(2)消防

与消防有关的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以车站、区间、停车场、车辆段、主变、控制中心等为单位,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消防检测,其中包括单机检测和联动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

消防检测完成后由市消防局进行消防安全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书。(3)卫生防疫

装饰、安装全部结束后,主要以车站为单位,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环境质量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送卫生监督部门,由其出具评价报告。(4)安全生产监督

工程完成后,由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委托有关的安全管理咨询公司,主要对设备安全、操作安全等进行安全评估,由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出具安全评价报告,并提供合格证明。(5)档案

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会同项目公司将工程档案(包括前期、施工过程、竣工)整理成册,由市档案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6)保护环境

由建设单位向市环境保护局提出试运营申请,填写一系列相关的表格。由环保局进行审批。(7)监督站:由监督站汇总后出具总的质量合格证明书。

2.按照轨交试运营相关标准和要求、运营设施设备接管要求和规定,配合运营接管单位完成实物资产清点、设备功能检验及资料移交,对各专业设备予以状态确认和设施设备使用权及车站管理权交接接管。配合做好演练工作。

3.配合完成试运营条件申报和评审工作,提交建设情况综合报告以及试运营基本条件认定所要检查的各类建设基础资料。

4.试运营基本条件认定结束后,根据试运营基本条件认定报告及整改意见,由完成建设方整改销项,并给予书面回复。

八、国家验收

1.完成规划、质量、消防、卫生、劳动安全、环保、档案验收合格证明。

2.在原《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完成市审计局对本项目审计工作。明确总投资额。

3.向上级部门提交国家综合验收请示,同时配合做好相关综合验收工作。第二章装饰装修

一、编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1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整理标准》CJJ/T 180—201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上海轨道交通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工作管理指导手册(试行)

沪地铁建〔2013〕350号关于印发《上海轨道交通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地铁建〔2012〕334号关于明确车站二结构实施主体的通知

二、职责分工(一)建设单位

1.履行合同规定建设方职责权限。

2.土建遗留相关事宜。

3.协助装修单位管理各机电系统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

4.现场施工工程例会。

5.现场专题技术会议。

6.现场经济签证。

7.验工计价的审核。

8.组织工程关键分部/部位、竣工验收。(二)设计单位

1.履行合同规定设计方的相关职责。

2.对施工单位的图纸会审交底工作。

3.及时解决相关施工单位提出的现场与图纸的矛盾。

4.各类设计之间的内部沟通协调。

5.参加工程例会。

6.参加工程关键分部/部位、竣工验收。(三)监理单位

1.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2.施工阶段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3.工地会议。

4.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5.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6.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7.组织工程关键分部/部位、竣工验收。

8.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9.合同管理。(四)施工单位

1.履行合同规定的施工方全部工作内容。

2.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工程报建、报监、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3.装修施工单位作为现场管理者对机电及各系统单位的施工工序的协调与安全文明等方面管理。

4.负责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各项体系及制度。

5.根据车站特点优化施工方案,合理组织生产施工。

6.负责设备管理用房的移交。

三、程序管理

地铁装饰工程由圈梁构造柱浇筑、墙体砌筑、设备基础浇筑、水泥砂浆抹灰、顶面喷黑、圆通/方通/铝扣板/NAFC吊顶、墙顶面白涂料粉刷、墙面瓷砖粘贴、石材/烤瓷铝板/搪瓷钢板干挂、环氧地坪施工、静电地板安装、防水层施工、绝缘层施工、地面瓷砖铺贴、地面石材铺贴、栏杆扶手安装、线管敷设、电线穿管、灯具安装、开关插座安装、防火封堵、出入口钢结构加盖、垂直电梯钢结构玻璃天棚安装等组成。(一)工艺顺序

总体施工工艺顺序为:设备区(六类用房置前)→公共区(站台置前)→出入口、换乘出入口→室外广场。

设备区包括:设备区离壁沟处理完善;二结构砌筑粉刷;六大类房;其他设备区域。

其中六大类房分为以下两种类型:(1)整流变压器室、牵降变、UPS综合电源室,环控电控室

施工工序如下:

①系统单位设备槽钢安装→②地坪找平→③无吊顶顶面批嵌刷涂→④墙面一遍涂料→⑤设备安装,机电单位顶面风水电安装→⑥防火封堵→⑦灯具、门安装(移交相关系统单位)→⑧调式通电前环氧地坪施工及墙面二遍涂料。(2)通信、信号机房,车控室

施工顺序如下:

①地坪找平→②绝缘漆施工→③系统单位线槽安装与槽内电缆线敷设→④装饰墙面一遍涂料→⑤灯具、门安装(移交相关系统单位)→⑥系统单位设备安装,机电单位顶面风水电安装→⑦防火封堵→⑧设备正式安装结束后,装饰吊顶和架空地板施工及墙面二遍涂料。

公共区包括:安装与系统单位管线敷设;地坪找平;墙面钢基层施工;柱面搪瓷钢板安装(或石材柱面安装);顶面吊顶龙骨基层;顶面喷黑;墙面烤瓷铝板石材安装(或石材墙面、搪瓷钢板墙面安装);地面石材铺贴;不锈钢栏杆扶手安装;灯具安装与照明调试。

出入口:①地面石材铺贴→②墙面石材安装→③顶面喷黑→④装饰吊顶施工→⑤不锈钢栏杆扶手安装→⑥灯具安装与照明调试。

出入口以上部分:①垂直电梯钢结构玻璃天棚→②出入口钢结构加盖。(二)施工组织程序

装饰工程管理流程如图2-1所示。

图2-1 装饰工程管理流程图

四、接口管理(一)管理接口

1.机电安装单位和各系统单位进场时必须与装修单位签订车站施工安全文明生产协议,并交纳一定的违章抵押金。服从装修单位划分的施工现场加工区并按照标准要求搭设,匹配相关的安全防火设施和形象标识。车站内有土建施工的单位也必须与装修单位签订车站施工安全文明协议,服从装修单位的管理。

2.各单位进场施工必须按照装修单位的要求建立每天或每周进场施工请销点制度。

3.各单位必须服从装修单位的门卫管理制度,出入证管理制度,进出材料及设备的管理备案制度。

4.装饰单位与机电安装单位和各系统单位每天要有“碰头会”制度,协调装饰单位与机电安装单位和各系统单位施工顺序及相互交叉流水施工安排。

5.各单位在各自区域或施工界面以内部分的用电、用水、安全等问题由各自负责,公共部分用水、用电由装饰单位统一协调管理。

6.各单位要保护和恢复现场各类安全设施和设备,如临边护栏、消防器材、标示标语。

7.为了加强装修单位现场总管理的力度,项目公司应授权装修单位对各单位每月验工计价报审的签字控制制度。

8.机电安装单位和各系统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可向装饰单位提出合理建议,要求装饰单位及时解决相关问题,装饰单位在管理能力之外的问题协助建设单位共同解决。(二)技术接口

1.与土建单位移交的管理接口(1)土建单位移交时必须排查结构渗漏点情况,并做好记录,确定堵漏完成时间节点,堵漏完成后组织复查工作。(2)土建单位施工的离壁沟内找坡、防水必须完善贯通,符合标准要求,沟内的垃圾、积水必须清理干净移交给装修单位。(3)自动扶梯的基坑、站台板下电缆夹层,站台废水池的积水和垃圾,以及轨行区上端风道内,站台端头进轨行区的小楼梯内的垃圾必须清理干净移交给装修单位。(4)站厅层土建单位施工的诱导缝引水槽必须贯穿结构梁,并达到引水功能要求且不渗漏。(5)站厅主体结构与出入口附属结构土建单位施工的四框止水带必须满足止水要求,地坪止水带下部引水系统排水畅通。(6)土建单位移交时必须复核车站主体结构和附属结构各类净空尺寸,并按照集团关于《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工作管理指导手册》中车站主体结构实测实量各类交接单表格,由土建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后移交给装修单位。(7)土建单位移交控制点(标高、十字轴线)由土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后移交给装修单位。(8)人防门上方预留设备洞孔,必须挂式标牌,明确各专业单位孔洞,以便后续专业单位施工。(9)排查土建单位出地面消防楼梯、低风井四周砌筑结构是否施工完毕。

2.与风、水、电机电安装单位技术接口(1)机电安装单位进场后需及时排查原土建预留的各类孔洞,如离壁沟内的地漏位置、数量、尺寸。并做好记录通过相关部门提交给土建单位要求整改到位。(2)设备房有VRV空调,机电安装单位及时预埋电源线和开关控制线,并及时处理空调铜管排水体系和穿墙铜管孔洞封堵的责任管理。(3)二结构砌筑前、机电施工单位必须提交详细、准确的二结构砌筑预留各类孔洞大小尺寸、位置等资料,以及提交准确的设备运输通道的平面预留图给装修单位,并通过监理、建设单位代表签字确认。(4)机电安装单位进场后必须结合BIM协调机电及各系统单位综合管线的布设的碰撞点,特别在站台层屏蔽门与自动扶梯处,以及站厅公共区进设备区走道各类风管、消防管、综合桥架的布设情况及挡烟垂壁位置,及时反馈给相关设计单位进行调整,避免影响装饰吊顶净空。(5)装修单位二结构砌筑前机电安装单位必须提供设备区、公共区暗藏式消防箱的位置、尺寸,以及消防管二结构砌筑时预埋到位,避免后续的敲墙打洞。(6)严禁机电安装单位在二结构砌筑后敲墙打洞现象,如果设计有管线走向调整需机械切割并考虑洞口的加固处理。(7)装饰单位在进行墙面钢基层施工前,机电安装单位需向装饰单位提供设备开关箱进入饰面板深度和位置。(8)各类设备房的设备基础,包括冷却塔设备基础需由设备厂方提供相关的技术数据要求给相关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根据其数据要求设计设备基础施工图纸给装修单位进行施工。(9)装饰单位在吊顶隐蔽、钢基层隐蔽、墙面抹灰、地面找平前,机电安装单位需与装饰单位进行隐蔽前施工内容确认会签工作。(10)饰面板安装过程中,机电安装单位需及时跟踪确定开孔位置。(11)车站内的防火卷帘门需及时与装修单位协调动力电源到位。

3.与牵降变系统单位的技术接口(1)牵降变专业单位设备进场前需与装修单位协调设备运输通道以及摆放位置,避免影响其他房间的二结构的砌筑。(2)牵降变房间的地坪浇筑需牵降变专业单位将设备基础槽钢固定到位,浇筑完成后设备基础槽钢上表面与浇筑面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不可高于槽钢表面。(3)牵降变房间的地坪砼浇筑后15天养护期内,牵降变专业单位不得进行设备安装,避免破坏混凝土地坪,产生地坪起砂空鼓现象,影响后期的环氧地坪质量。牵降变房间的周边墙体:距地表面500mm高度以下采用实心砖墙体,距地面装饰层300mm的墙体上不能有检修插座及其他线盒。(4)牵降变房间内照明灯具、空调、风管不应选择在设备的正上方;整流变压室照明灯具应设与侧墙上。(5)整流器为上进线,柜顶为开放式,其进线电缆沿柜体后方的墙壁向上攀爬进入柜顶,因此整流器的正上方及其后方的垂直投影处,不能有任何的管线。牵降变房间内各类管线安装结束调试后,需书面告知装修单位进行各类管线四周的防火封堵施工。(6)牵降变房间环氧地坪施工,在设备调试完成送电前10天施工完成,养护一个星期后方可上人走动。(7)牵降变等其他六大类系统房间,顶面施工时注意避让主体结构伸缩缝,如无法避免不得影响引水槽功能要求。

4.与信号、通信弱电系统单位的技术接口(1)装修单位二结构砌筑前,信号、通信弱电专业单位必须提供各类预留穿墙线槽的位置和尺寸。二结构砌筑时及时预埋各类管线,严禁以后开槽打洞布设各类管线。(2)静电地板在机房交接时不安装,需在机柜基础支架、机柜稳固、电缆槽安装完成后以及相关调试完成后再安装静电地板,静电地板的支架严禁安装在线槽上,静电地板下应做网状连接,可靠接地。静电地板架空高度应根据线槽安装的高度以及不小于2800mm的净高来确定。(3)通信机房内净高(静电地板面至天花底板)不小于2800mm。(4)机房内灯具和通风口不得安装在设备正上方,应安装在设备的前后方,且应急照明灯具。(5)机房内各类管线安装结束调试后,需书面告知装修单位进行各类管线四周的防火封堵施工。(6)装饰单位在吊顶隐蔽、钢基层隐蔽、墙面抹灰前,信号、通信弱电专业单位需与装饰单位进行隐蔽前施工内容确认会签工作。

5.与屏蔽门系统单位的技术接口(1)装修单位在地坪找平时要对屏蔽门下部支架的绝缘材料进行保护,在屏蔽门门槛边缘先用砂浆砌筑凸台,以免污染绝缘材料而影响屏蔽门的整体绝缘。(2)地坪装修面的偏差要符合轨面高度+5+01080mm和坡度2‰要求,特别是在应急门和端门部位,装修面不能高出屏蔽门门槛面,以免影响应急门正常开启。(3)屏蔽门施工完成后,严禁在站台层上有切割焊作业,避免切割火星溅伤屏蔽门玻璃。(4)屏蔽门设备管理用房,屏蔽门施工单位需提前一个月向装修单位提出,一个月后装修单位移交除静电地板和吊顶的设备用房。(5)端门位置短门以外区域需要装饰隔断,装饰隔断不得与屏蔽门设备直接接触,宜留10mm缝隙,并用绝缘硅胶填充密封,以免影响屏蔽门的整体绝缘,或造成打火放电现象。(6)屏蔽门的底部踏步板和顶部的固定盖板安装必须要顺直,避免与之收口的地坪石材和顶部灯槽所留缝隙不能满足功能要求。(7)站台层绝缘层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施工完进行绝缘性测试并留有影像资料。

6.与FAS/BAS工程气体灭火工程系统单位的技术接口(1)装修单位二次结构砌筑时,FAS/BAS工程专业单位、气体灭火工程专业单位必须及时预埋各类管线,严禁以后开槽打洞布设各类管线。(2)气体灭火专业单位在二次结构砌筑时,必须提供泄压口的尺寸,位置不得低于总墙体高度的2/3处,同时应该安装在房间靠近走道的一侧墙上,如果设备区走道有吊顶则必须安装在吊顶上。(3)装修单位二次结构砌筑前,FAS专业单位必须与装修单位协调好防火门门禁接口的事宜。(4)FAS专业单位进场需及时与装修单位协调本车站防火卷帘门的位置、数量,已确保后期的联动调试。(5)装饰单位实施防火卷帘门,应有FAS监控及控制的接口,位置必须在防火卷帘门控制箱的接线端上。(6)FAS/BAS工程专业单位进行烟感、喷淋等调试前需通知装饰单位,装饰单位派人现场监督,吊顶拆卸部分在调试后恢复到位,若调试期间吊顶有损坏,系统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调试过程产生的垃圾及积水及时进行清理。

7.与AFC工程系统单位的技术接口(1)AFC工程专业单位进场后必须根据装饰单位提供的公共区1m完成线,测量AFC线槽位置的结构尺寸是否满足安装要求。(2)公共区地坪混凝土浇筑前,系统单位AFC线槽盖板必须安装结束,同时确保线槽接口处密封防水处理,以免浇筑混凝土地坪时,有水进入线槽,穿线时需检查线槽里面是否有水,并及时清理。(3)AFC工程专业单位进场后必须及时与装修单位协调闸机。

8.与自动扶梯工程系统单位的技术接口(1)自动扶梯工程专业单位进场后必须根据装饰单位提供的公共区1m完成线,定位自动扶梯上下平台的位置。(2)自动扶梯安装时需靠楼梯一侧。

9.与垂直电梯工程系统单位的技术接口

垂直电梯工程单位进场后必须一次性定位电源箱、上下按钮位置,便于装饰单位下料进行饰面的安装。

10.与人防门施工单位的技术接口(1)装饰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令禁止破坏人防结构。(2)人防区域验收后装饰单位方可进行人防区域的装饰装修。

五、其他管理接口(一)与运营交叉施工的管理接口

1.建立运营负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级管理网络。

2.建立一套完整的可操作性的预防声、尘、光、味专项方案,报监理单位和运营部门审核确认。

3.三级管理单位每周进行一次协调会,解决上周施工与运营的矛盾。

4.施工单位每天上报在此部位施工的工作内容,并每日下班前到车控室回访,今天施工的情况是否对运营产生影响。

5.对运营有较大影响的,如可能产生较大噪声、灰尘、烟雾、异味的作业,尽量避开运营时段,影响较小的,视情况避开运营高峰期时段,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建立防火、防水、防声、尘、光、味等的各类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应急物资准备和应急演练工作。

7.运营交叉区域施工作业应重点监控,设置专用视频监控系统。(二)孔洞的管理接口

1.装饰单位进场后,机电安装单位和各系统单位必须在一个星期内疏理各类预留孔洞是否有效并提交给装饰单位。

2.土建移交时,与机电安装系统单位做好原结构预留孔洞的排查工作,对于遗漏和错误的孔洞分类汇总。

3.开孔的程序管理:二结构砌筑前,要求各系统单位提供墙体管线、风管等墙体孔洞位置图以及工作联系单,签字并经相关人员确认(图纸到齐后一个星期完成)。

4.原结构上开孔,对于超过300mm以上的,要求设计单位确认(对于穿人防的孔洞还需经人防批准才可实施),并且由结构设计出结构加固处理方案,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实施。

5.特别控制出入口、风井部位相关单位出墙迎土面与外部连接处的孔洞疏理、防漏水封堵。

6.坚持谁使用谁封堵的原则,并确定各孔洞的封堵方案。

7.所有机电系统单位需在墙体开槽布管,必须确保在墙体粉刷前到位,严禁粉刷结束后再开槽、开槽必须使用机械工具。

8.各个系统单位在墙体上开槽,产生的建筑垃圾当日清理干净。

9.孔洞封堵管理,强调管理责任:孔洞所属系统单位要负责最终管理责任。(三)排水体系的管理接口

1.离壁沟排水体系:站厅站台离壁沟排水,通过地漏、落水管、排入轨行区排水沟,引入站台端头废水泵房。根据机电单位地漏落水点的位置,完善离壁沟的找坡和防水处理。

2.设备区的消防泵房、环控机房四周明排水沟的排水体系的疏理。

3.各类基坑积水的疏理,包括自动扶梯基坑、垂直电梯基坑、风井处积水坑的排水疏理。

4.重点加强主体结构与出入口部位顶、墙位置的止水带施工有效性和地坪横截沟排水的畅通性。

5.施工过程中,针对汛期机电安装单位必须预前做好正式排水管道,利用临时水泵将站台废水泵房水抽出。

6.排水原则:站台废水池的水由机电安装单位负责、出入口电梯基坑的水由装饰单位负责、区间铺轨的积水由铺轨单位负责抽水至废水池。(四)设备保护和移交管理接口

1.各系统设备安装单位对各自的设备实行“穿衣”保护,特别是加强对自动扶梯产品保护控制,监理单位同时做好现场设备的监控。

2.对自动扶梯等设备施工期间点进行点对点视屏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制止。

3.实行设备用房交接验收管理制度,明确双方管理责任,坚持谁使用、谁最终负责的管理责任,并做好双方施工单位、双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几方会签的移交手续,确保成品保护各自责任。

六、有关地铁运营质量、安全管理要点

1.防排水、防渗漏水处理,主要涉及以下方面:(1)主体结构渗漏点控制;(2)出入口及风井预留系统单位孔洞迎土面封堵墙控制;(3)出入口附属结构与主体结构的止水带、横截沟控制;(4)主体结构诱导缝引流槽控制;(5)离壁沟排水体系完善处理;(6)消防泵房、冷冻机房、空调机房等相关有水的房间明排水处理;(7)重点控制与变电所、配电间、通信和信号等设备用房紧邻的冷冻机房、环控机房、消防泵房、污水泵房、内部卫生间、开水间,污水池、废水池的防水;(8)站厅设备用房及公共区牵降变所、降压变电所、配电室、开关室等区域必须做防水层。

2.墙柱面钢基层加强焊接的质量,膨胀螺丝埋入结构的深度控制;墙面钢基层膨胀螺丝不能打在诱导缝上。

3.装饰阳角为直角,行人容易撞伤,所有阳角做成圆角。

4.限界、净高、净空控制尺寸线不准确影响使用功能。

5.站台装修完成面标高及站台边缘至线路中心线的限界控制;配合轨道专业防踏空橡胶条的安装。

6.站厅、站台净高控制(地坪装修完成面至吊顶净空须大于或等于3m)。

7.站厅至站台的楼梯边梁装饰面板的安装净空控制,不侵占楼梯的有效通行宽度。

8.插座开关不能安装在隔离护栏里。

9.设备与门之间间距不得少于80cm。

10.出入口与楼梯踏步的防滑控制。

11.出入口与楼梯迎端面严禁使用干挂石材的控制。

12.楼梯栏杆的高度及下口抬口梁的宽度控制。

13.电梯旁边的玻璃栏杆,玻璃与扶手、地面之间不留间隙,为避免与电梯扶手之间形成夹角,楼梯踏步比电梯钢板低的情况,使用玻璃栏杆隔离,且玻璃与地面及扶手之间不留间隙。

14.当楼梯踏步高出扶梯扶手,由于楼梯栏杆玻璃需落地设置,玻璃开锯齿状困难,需装修单位配合做台阶。

15.电梯扶手、栏杆与出入口挡水墙或其他墙面、台阶等有间隙的情况,采用玻璃栏杆封堵。

16.车站楼扶梯栏杆扶手距离柱子或其他障碍物的距离小于2000mm以内时,采用玻璃栏杆封堵,避免客流高峰期产生的拥堵带来的隐患。

17.轨行区附近二结构砌筑强度增加的控制。

18.轨行区上部结构开孔的吊模浇筑的强度控制。

19.屏蔽门以外的防火门全部采用防护门。

20.站台层地坪绝缘采用绝缘毯,并收边至站台地面石材表面。

21.站厅与站台楼梯侧面装修尺寸可能控制尺寸,必须确保楼梯扶手安装完成后与边缘的距离小于200mm。

22.站台挡烟锤壁必须低于站台排风口500mm。

23.车站自动扶梯中间有如土建结构梁,该位置必须设置玻璃栏杆。

24.屏蔽门之外的栏杆扶手表面要做绝缘处理。

25.设备房加装石材门槛石。

七、进场材料

进场的材料都应满足国家和上海市规定的地铁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单位在材料供货之前应向监理提供供应商资料,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材料到场后由监理进行验收,确认材料的质量,规格是否达到要求,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复试,待复试结果合格后投入使用。第三章风水电

一、编制依据

采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经过建设单位同意的其他标准,主要包括:(一)设计、施工《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0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2005版)《室内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082—1999《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50106—2010《地铁安全防范系统规范》DB 12/289—2009《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城市轨道交通设计规范》DGJ 08-109—2004《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DGJ 08-94—2007《细水雾灭火系统标准》NFPA750(美国消防协会)《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DGJ 32/J09—2005《上海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机电设备安装指导意见》(试行稿2011年12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 50738—2011《矿物绝缘电缆敷设技术规程》JGJ 232—20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06《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 50490—2009《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 50308—2008《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2009《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 3095—9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02《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DGJ 08-88—2006J10035—2006《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454—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07《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94《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2011《城市轨道交通照明》GB/T 16275—2008《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1—97(二)工程验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2003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城市轨道交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DG/TJ 08—2006;J10931—2006《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机动车隧道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 08-112—2005 J 10531—2005

现行的国家及地方、企业颁发的其他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职责分工(一)建设单位

1.负责履行合同规定职责权限,履行对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管理及协调工作。

2.负责组织工程报建、报监、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办理。

3.负责风水电专业同土建、装饰等其他相关方的施工统筹及协调工作。

4.负责组织工地安全、质量、进度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5.负责现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组织参与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调试和节点验收。

7.根据合同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组织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二)设计单位

1.负责履行设计合同规定的相关职责。

2.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新材料、新设备设计联络。

3.提供施工设计文件。

4.负责对项目各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对提出的设计问题进行答疑。

5.参加建设单位及监理组织的设备、材料厂验,并对设备、材料的性能进行确认。

6.指导施工单位对专业间接口进行检查、梳理,对现场出现的差、错、漏、碰问题进行专业间(设计层面)的沟通和协调,并定期或者不定期提供现场服务。

7.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变更进行确认。

8.参加监理组织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9.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三)监理单位

1.负责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2.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施组、专项方案、进度计划。

3.负责材料供货商审核、进场材料的检查及抽检。

4.负责定期召集组织工程例会。

5.负责现场质量的控制,根据要求对关键工序进行旁站。

6.负责组织关键节点验收。

7.负责督促、完善、规范施工单位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

8.负责审核验工计量和计价工作,确认工程变更等,审核工程移交和竣工结算。(四)施工单位

1.负责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2.负责建立健全各项体系及制度,保证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进度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实施。

3.根据全线关键节点目标,优化施工方案,合理组织施工生产。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各项应急预案,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5.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外省市特殊作业人员,须经过本市考核站审证教育。

6.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合理配置各大生产要素,使施工能力满足施工需求。对工程预计完工时间、工程中的相互配合因素、供货时间表和建设单位对工程形象进度的要求,对生产要素的配置进行动态管理。

7.及时处理施工中的各种问题,严格落实施工组织计划,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工艺、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8.负责收集、整理施工资料,编制竣工资料。

9.负责备品备件、资产(实物)移交。

三、程序管理

风水电安装工程主要包括车站通风空调、给排水、动力设备及区间给排水、动力照明系统。

环控系统:采用屏蔽门系统,即设置车站公共区制冷、通风、排烟系统、车站站台下及车行道顶排热系统、区间隧道活塞/事故通风系统、车站设备和管理用房的局部空调等子系统。

给排水系统:由车站和区间两部分组成。

地下车站:由车站给排水系统和消防水系统组成。给水系统包括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及冷却循环用水;冷却循环用水是空调制冷循环水系统,主要设备为冷却塔和冷却水泵,循环水通过冷却塔进行降温处理;排水系统包括污水系统、废水系统和雨水系统;消防水系统设消火栓和水喷淋给水系统(含车站消防泵组)以及车站轨行区高压细水雾。

地下区间:由消火栓给水和区间及旁通道废水排水系统组成,包括消火栓给水系统、区间及旁通道废水排水系统。

动力照明系统:采用TN-S系统。车站及相邻区间动力、照明电源由本车站35/0.4kV降压变电所(或UPS、EPS)供电。动力照明系统负责提供车站各系统专业负荷电源,包括环控、给排水、通信、信号、电梯、自动售检票、FAS、BAS、气体灭火、屏蔽门等专业和车站及区间动力、照明、泵房、风井等配电及控制。

在车站站厅、站台层公共区及设备用房公共区走廊部位采用综合桥架,涉及环控、动照、给排水及消防、通信、信号、FAS、EMCS、ACS、民用通信、车站照明管线的综合。为这些专业的总管和支管提供所有吊支架、线槽以及独立支吊的管箍吊杆。

工作范围包括:(1)整个系统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软件及相关附件的技术方案制定;(2)系统内部接口的协调及外部接口的落实;(3)技术文件和图纸的交付;(4)设备的生产或订购;(5)设备的工厂测试和联调;(6)设备和材料的供货、运输、仓储及安装;(7)设备和系统的调试及开通(含运行人员培训);(8)系统的技术性能检验;(9)系统的验收配合及交付;(10)在质量保证期内的保修服务;(11)其他相关的设计配合和技术咨询。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安装、调试),设备供应商与施工单位要在项目进度、质量控制等方面相互配合,分别完成自己的合同内容,最终实现风、水、电的整体功能。

风水电安装工程管理流程如图3-1所示。(一)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始于项目合同签订,是保证工程开工并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期间主要工作包括开工程序办理、设计联络、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的审批、进场机具的报审、施工现场调查、开工报告办理、安全质量监督交底、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交底等。

1.开工程序办理

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照“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领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配合提交所需的书面材料。

图3-1 风水电安装工程管理流程图

2.设计联络

设计联络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厂商(施工单位负责通知)、监理、维保等单位参加,设计联络的内容应形成文本并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

3.设计交底

设计交底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设计,设备供应商、施工单位参加,交底内容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设计范围、工程设计内容、专业间接口界面、施工注意事项、安全注意事项、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设计交底应形成会议纪要。

4.图纸会审

施工图纸应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署,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及强审单位的强审章应齐全。施工图纸经建设单位发放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审图意见经参建四方签字确认(图纸会审单)后移交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5.施工组织(1)项目部选址组建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选址、组建项目部,充分配置人员、办公用房及设施。(2)施工组织设计报审

施工组织设计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章后,由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总监审核、签章,再经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3)进场人员报审

施工单位“三类人员”(主要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应报监理单位审核。(4)进场机具报验

施工单位拟进场主要机具、设备应报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5)人员培训

目的在于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管理和作业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包括施工单位组织的作业指导书、质量要求、安全规程的培训。(6)施工图核对

施工项目部在收到设计文件后应进行核对,如发现问题应通过工作联系单向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报告,收到问题回复后,编写图纸核对记录。

6.施工现场调查、跟踪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接口问题、施工条件及作业环境的调查,行成书面记录,必要时提交建设单位项目经理。本工作是持续跟踪的动态过程,贯穿于施工阶段的大部分时间,对施工单位自身不能解决处理的问题应通过工作联系单方式由建设单位协调处理。

7.开工报告办理

施工单位提出开工申请、填写开工报告单,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审批后形成开工报告单,项目正式开工。

8.安全质量监督交底

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参加由市安全质量监督部门组织的对本项目安全、质量监督计划交底,形成监督交底记录。

9.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交底

开工前,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应对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项目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交底,形成交底记录。(二)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始于工程开工,止于各子系统调试完成,具备综合联调的条件,是工程实施过程的关键阶段,需要建设单位有力组织与协调、其他参建方的有效沟通与合作,以实现工期节点目标、保证质量安全。期间的主要工作包括设备材料的采购、检验,现场定测,施工单位与相关方进场协议的签订,进场安全与技术交底,设备的安装,单机调试,子系统调试等。

1.进场手续办理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管理要求,进场前与装修、轨道签订安全协议,办理入场手续。

2.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在施工开始前应组织对项目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形成书面交底记录。

3.设备、材料采购(1)出厂验收

厂验由监理单位组织,参加单位包括建设单位、维保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设备制造单位,应编写厂验大纲,对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体系实施监督,形成厂验会议纪要并有相关单位签字盖章。(2)到货检验

设备到货后,由监理、施工单位和供货商共同进行开箱检验,依据供货合同确认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是否符号要求,随机资料、产品合格证等是否齐全完整,形成到货检验记录。

4.现场定测

现场定测是风水电设备及管线安装前的必要工作,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完成,其前提条件是装饰单位完成1m线和站台中心位置确定。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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