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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8 14: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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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庄蝶庵

出版社:北京时代华文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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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与上海神秘人

爱因斯坦与上海神秘人试读:

第一章

林子文从噩梦中醒来。

月光明亮,将街道上几棵树婆娑的身影,清冷地留痕在白色窗帘上。[1]

他自床头拿起火柴,点起一根白金龙。夜色中香烟的微妙火光,给予他奇特的温暖之感。

毕竟是深秋了。

他转身看着身边熟睡中的女人,她秀美的头颅偏到另一边去,波浪形的烫发微微卷曲,垂在脖颈之上。就着微弱的一线光,那光滑的皮肤质地,惹人怜爱的想象。

不知是何时辰。也许已经凌晨了。他想起昨夜他们在月宫舞厅的邂逅。当时,她穿着纯蓝色的印度绸旗袍,袍边和袖口上,缀着三四寸阔的闪光花边,脚下一双黑漆高跟皮鞋;她那圆润的面庞、丰满的身体、紧致的曲线,立刻吸引了他的目光。他很清楚,这样的身体,在如此的深秋,将是真正温暖的安慰。当他将她拥抱在怀,立刻便坐实了他的想象。这紧致温暖的身体,在他的抚摸下若即若离,目光明亮却又迷离。她微微含笑,听着他的甜言蜜语甚或放肆下流的调弄,既不拒绝,却也并不轻易承诺。这是一个舞女的命运。他也并不想要她的未来,只想索求这一晌的贪欢。她清楚这一点,因此,即使面前的这个男人,甚至可以说得上英俊挺拔,而她,也早已不存少女的矜持,但她的身体,却始终由自己来控制,游刃有余,等待着他明确的邀约。对此,他是一点都不陌生的。这就是为什么此时他们会躺在宾馆的同一个房间里。

一场短暂的狂欢,彼此各得所需。

他的欲望随着香烟火光的熄灭,反而又茂盛起来。裹在被子里的那具肉体,散发着温暖的气息。他钻进被子,游近了她的身体。他的手抚摸着她丰盈的肉体,沿着光滑的背部,缓缓地下落到袅娜的腰肢,然后又沿着肋骨返行,停留在那柔软至极的胸脯。他游龙戏凤的手指,像拨弄水流一样,来回溯游,时时身陷那柔弱无骨的存在。他感到她呼吸的变化,意识到她正在醒来。那呼吸的芬芳,进一步刺激了他的一切感官。他急迫地扳正她的身体,然后,将右手平平地、轻轻地滑下她的小腹。她轻轻地呻吟了一声。他的左手插入她的头发,轻轻摩挲着她的脖颈,她头终于转了过来,眼睛也睁开了,但并不显出更多的表情,似乎只是在探寻他的态度,期待他率先说话。他一言不发,却将头埋进她的胸脯。当他听到她声音的变化时,便右手用力拨开了她的双腿,一个跨身,到了她的上面。他抬起头,看着她的双眼。她却似乎想回避他的直视,眉头微微皱着,目光有些偏注。然而,出乎他的意料,她突然双手抱住了他。

一边是暴风骤雨,一边是浅斟低吟。

这是他抵抗噩梦的唯一方式,她当然并不知道。但这可能也是她抵抗自己一生厄运的唯一方式,他肯定也不知道。

事毕,她又裹紧被子,沉沉睡去。而他,却披衣起来,打开皮包,取出日记,忠实地记载这一日的见闻。巨细靡遗,甚至包括女人腹部的一粒微小的痣,他都记载其中。

她名叫王丽兰,是个舞女,有着一段完美的身体。

林子文中等个头,身体很是结实——这是他爱好体育并勤加锻炼的结果,有着北方人常见的一张方脸,下巴甚是坚硬,显出一股英气。他鼻上架着一副玳瑁边黑色眼镜,头上戴着一顶黑呢子帽,身上穿着西服衬衫,脚上踏着皮鞋——完全匹配他新闻人的职业。

十八岁的时候,他离开山东老家,至上海圣约翰大学读书,很是学了些伟大的理想、高尚的道德;大学毕业,做了新闻记者。本来想用报道来影响社会,但并不多久,家中出事,父母和一弟一妹,皆死于兵匪之间的一次火并。当时,他的弟弟才十五岁,而他的妹妹也只是十三岁。似乎是一股流匪洗劫了村庄——重点自然是他家,因为他家是村里最大的地主。地方保卫团闻讯赶来,双方交火,最后流匪撤去,他的亲人却全部死于枪弹。究竟是死于官兵的流弹,还是流匪为泄愤,临走之前将他一家人全部杀害,并无确证,因为流匪和官兵所用的枪弹并无分别。他悲愤中赶回家乡,意欲寻找公道,却发现无人可诉,一切都是推诿。他感觉到这一切的荒谬。首先是财富的荒谬,他家号称地主,其实只是田多些,家中并无多少值钱物事,生活也只是小康,却成了流匪的目标;所谓的乡里亲戚,事毕都来安慰,但这安慰却多是空泛无谓,甚至有惦记其家产而欲向他提亲者;所谓的流匪,则无人知道其来历,兵荒马乱的世道,流匪原本很多,他们四处流窜,寻觅生机,根本不会在同一个地方洗劫第二次;最荒谬的是地方保卫团,竟来向他勒索,为几个受伤的“兄弟”化缘——好像他们的受伤竟是他造成的一般。所有在大学里羡慕的“伟大的理想”、“高尚的道德”,都成为了空无。他安葬完亲人,立刻将地产全部卖掉,一把火烧了宅院,永远离开了家。

在这个当时二十四岁的年轻人心里,从此就没有了宏观的高尚世界,只剩下他个人的小世界,在这小世界里,所有的悲欢、欲望、野心,全部笼罩在嘲弄的人生态度之中。仿佛游戏一般,他游走在社会的边缘,身入险境令他嗅到发泄仇恨的难得机会,香色刺激令他体验到撕裂一切说教的快感,而这两种截然相反的生活模式,则填补了他破碎而空虚的心灵。残余的一丝理性,维系着他精神的强度,使他不至于疯狂,还偶尔能有一场完整的春梦。

他主动请报馆派他去做社会治安新闻,终日如在下水道中与人打交道,所见的无非是些地痞流氓卑污警员的角色,所闻的无非是些杀人劫货尔虞我诈的勾当。像这样的职业,不仅一丝油水都无,还时时见到一些穷凶极恶的场面,旁人见了常常厌恶,但他却早就习惯了。最不如意的,乃是那些警员官长,与他天然就有些对立,不仅对他的工作横加阻碍,还常常冷嘲热讽——但这却恰恰称了他的心,他为自己找到了完美的敌人,揭露他们那些下三滥的无耻勾当,享受难得的报复的快感。

他同时渴望出名,只要出了名,一切大门都将向你打开。出了名,他自然可以更加放肆地攻击想象中的敌人,也自然可以更加轻而易举地令女人褪下她们的旗袍。

但是出名岂是容易的事?无事时光着屁股在繁华的大马路走一遭,人潮汹涌之中,男士喝彩,女士尖叫,未尝不能留名一时,可惜难免会被视为疯子,给关进监狱里,等待瘐死的命运。

新闻界的前辈倒是提出过最好的办法,尤其对于记者来说,那就是写出一场惊天动地的新闻,使得人人知道你的大名,官商士绅见了,都要脱帽鞠躬,从此上海再大,也能到处吃得开了。提这建议的记者叫向玉书,因了黄浦江上卧底侦探小儿偷窃案,九死一生,写出了震撼的新闻报道——连霍小青先生都以他的故事为蓝本写出了名作《黄浦江上窍儿记》——确乎名噪一时。但记者中如向玉书有名者,能有几人?可见,想凭一篇新闻耸动上海滩,不是那么轻易的事情。

但他没有别的途径。所以,也就只得屈尊居于这下水道中,在阴暗、恶臭得令人难以忍受的泥泞、垃圾、屎溺中等待夜明珠。

这一次,或许他真的等到了摘取夜明珠的机会。给他线报的人,居然是王丽兰。11日早晨,当她打来电话到报社找他时,连声音都在战栗,显然受了不小的刺激。

原来,前夜月宫舞厅的舞皇后姜安娜突然上吊死了。

他是很喜欢到舞厅里流连流连的,一周大概有个两三回。月宫舞厅他常去光顾,虽然不曾与安娜耳鬓厮磨过,但她那时髦的装扮、迷人的身姿、漂亮的面容,在舞界也是有名的。他自然见过安娜,偶然也在搂着另一个舞女磨磨蹭蹭时,一个旋转,与安娜擦肩而过。最令人难忘的是安娜的笑声,这笑声很是奔放,甚至可以说是放肆,在一个勉强以卖艺为名的舞女身上,有这种心无负担的笑声,他未见过第二人。

安娜的死,倒令他心生同情,几乎自觉算是安娜的旧人,更是有责任为死者出一把力。不料,等到了青浦路27号,大门开着,也未见警员,他便进门去,果然见安娜吊在半空中。奇怪的是,她的头似乎没在了天花板里。他赶紧照相。没多久,余桐就进来了——余桐是资深探长,林子文与他打过多次交道。

余桐一见林子文,立刻大骂身边的警员:“是谁把不相关的人放进来的!”林子文心想自己是记者,如何就成了不相关的人?余桐倒是没有直接针对林子文,但骂完警员,立刻就要赶林子文走。林子文自恃《新闻报》记者的身份,表示抗议。余桐似乎有所顾忌,不敢动粗,于是双方僵持了一会儿。最后余桐妥协,表示可以接受采访,前提是要到门外。谁料一走出大门,余桐就命令警员加强警卫,不得命令,任何人都不得再进屋内。不过,他倒是没有食言,接受了林子文的采访,却只回答了两三个无关痛痒的问题。林子文突觉自己还是吃了闷亏。

安娜的死确实是有些怪异的。他随后去了王丽兰的住处。王丽兰穿着睡衣给他开门,两人打情骂俏了一回合,才说到正事。安娜的死带给她的震惊已经消散,她解释道,舞女的性命本就轻贱,谁都可以来欺负,况且舞女们常在不同的舞厅间游走,彼此之间只是淡淡地有些交情,也就很难有切身之痛。那么,安娜最近有没有碰到什么特别的人?王丽兰一点儿都不知道,在舞厅里,没有见过在安娜身上发生过什么异常的情况。

王丽兰告诉了他月宫舞厅老板车时杰的电话。林子文便打了过去,车时杰听说安娜死了,叹了一口气。“台柱子倒了,我这舞厅眼见得办不下去了。”但他倒是说出了不少有用的信息,还同意提供一张安娜的照片。

于是,11日夜,林子文便写了一则新闻,附上两张照片,一张是明媚阳光下的生者,一张是悬挂半空中的死者。

他本来以为对于安娜之死,自己所能得到的消息就到此为止了。因为这之后该是警局接手了,而在偌大的上海,一个舞女的死原本就是无足轻重的,调查不出结果,根本就是稀松平常的。最后不了了之,基本就是难免的。

但是在13日上午,他在警局的线人带给他新的线报,说淞沪警察厅在全力遮掩一件神秘的案子。线人提到了余桐的名字。他决定,要盯住余桐,看看他们到底在搞什么名堂。于是他化了装,穿着玄缎马褂,披着深灰色宁绸的灰鼠袍子,一双高跟皮鞋——就像一个新式的体面绅士一样,坐在了警署对面的茶楼上。结果坐了半天,未见余桐出来过。但在下午一时,他看见余桐走出了警署大门,上了黄包车。林子文戴上一副黑晶墨镜,叫上一辆黄包车,跟着余桐。他惊讶地发现,余桐又要到青浦路去。他很是明白,于是,提前在西宝兴路路口下了车,缓缓走着,只见远处余桐也下了车,打发黄包车远去,自己进了屋内。

林子文见屋外有一个年轻的警员,只得慢慢地走路。他正犹豫如何经过27号的门口,忽然见对面宝兴路路口又过来一辆黄包车,车上下来一个衣裳时髦至极的人。是否是他眼花了?那衣着鲜亮的人一转身的瞬间,阳光照耀之下,林子文见到的是一个很薄的身体侧面,薄得就像一张纸。他肯定是看花了眼。

这时黄包车往他这里而来,他招招手,上了黄包车往回走。他忽然觉得自己很像是小说里的聪明侦探,凭直觉不敢再靠近目标,于是等黄包车转到西宝兴路路口,估计余桐他们不可能再看到自己的时候,林子文才下了车。

他站在路口,躲在一棵树后,倚着树点了一根烟,装作在吸烟的样子,眼睛却瞄着青浦路27号的大门。他看到刚才下车的那人和余桐还有一个医生模样的人在说话。说了一会儿,他看见那个年轻的警员突然往宝兴路路口跑去,然后余桐他们全部走进了屋子里。真是天赐良机啊!林子文猛地往27号那边跑,他一边跑,一边感觉自己的心脏跳得特别快,好像在犯罪一样。到了27号门口一看,院子里没有人,于是他偷偷地摸了进去,站在了窗口外面。他不敢往窗子里望,但他听到了一切。

他成名的机会,终于来了。

林子文机敏地走出大门,恰巧一辆黄包车经过,他赶紧上了车子。在他上车,脚夫开始奔跑的那一瞬间,他听到了几个人从门口走出来的声音。

真是天与其便。

余桐一定会等警员回来站岗后才能离开。所以,他还有时间做下一步的准备。他又一次在西宝兴路路口那棵树旁站住,又一次点起了一根烟,这次,他感到自己拿烟的手指在颤抖。

如果他听到的一切都是真的。那么,跟青天白日见鬼有什么区别?不过话说回来,读者不就是喜欢看这样的故事吗?

然而,他却犹豫起来。因为在他偷听到的谈话中,出现了一个神奇的名字。这个名字,叫做程桑。程桑?这不是著名小说家霍小青故事里的人物吗?世间居然真有其人?

如果说程桑作为一个隐藏人物,此次露出庐山真面目;那么他林子文作为一个公开的记者,这次却要将自己化为隐藏的侦探了。终有一日,他林子文或许也可以把自己写进小说中。他开始想象成为一个名作家的荣光。准备给自己起个什么样的笔名好呢?[1]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于20世纪20年代起生产的香烟。

第二章

程桑看着镜中的自己。

藏青白细线条的哔叽西装敞开着,内里是雪白的衬衫,系一条蓝地白星的孔雀牌领带,镶翡翠的领带夹;一条黑色的马裤呢裤子,硬挺有力,裤袋口缀着一个金圆的表坠;一双黑漆皮的高跟皮鞋。他左[1]手拿着一根嵌银丝的黑漆司的克,右手把玩着一顶巴拿马草帽,犹豫着是否要将帽子戴到头上。他将帽子试了试,感觉帽檐倾下的角度,给镜子中人像带来的面部阴影的变化。最终,右手从头顶挪开,伸进裤袋,拿出一个银质的纸烟匣,匣子弹开,内里是白金龙。——照霍小青的描述,这牌子的香烟乃是程桑的最爱。他将司的克[2]置于镜下的墙上,拿出“凤凰”,擦了火,点燃了一根白金龙。

香烟开始升腾,室内原本无风,但这烟却缭绕着旋转而上,似乎存在一种隐形的力。程桑感受着这香烟的味道——可惜并无一点感觉。

程桑又一次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下定决心。拿起司的克,叼着烟,走出了“爱文路77号”。准确而言,不能说成是“走”。

秋意已经很深。程桑出了爱文路路口,转至大西路,又走到了静安路。一路倒是有许多法国梧桐。程桑只是靠着路边,略低着头。看似忙着走路的人,其实走得并不很快。

似乎并没有人认出他。

他并不感到腹饥,但还是忍不住走进卡洛顿西菜馆。厚厚的地毯,踩上去悄无声息。他很喜欢。淡蓝色的油壁、餐桌上白绸的台布、银质的刀叉泛着日光一样的亮,每桌都供着鲜花,异彩纷呈,与当下的时节是冲突的,因此格外珍贵。客人算很多,而且多是西人和菲律宾人。他点了号为招牌菜的烟鱼、炸肉,还有一份牛尾汤。

穿着白大褂的仆欧鞠躬离去。从仆欧的表情来看,他完全没有认出程桑,照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如霍小青所言,程桑的画像早公布在报纸上了,民众乃是非常崇拜的。——当然,程桑清楚,那只是小说人物的流行而已。

他只是想坐坐,听听而已。因这一切似乎都是新鲜的。虽然,名义上讲,这一切他都曾经历过——在他的记忆中。

刀叉碰到瓷器上,清脆的声音好比音乐。那么低,却又那么悠扬。

他不肯相信目前的一切,即使汤的香味浓浓地钻进他的鼻子。或许他该找霍小青谈一谈,但他忽而想到,霍小青并不住在上海,他躲在苏州,为的是逃避盛名。不过,也许他的一切想法,霍小青都将知晓。

他点的菜,到现在还没有怎么动筷子呢。实际上,他根本就不饿。为了装出吃饭的样子,他也是煞费苦心,刻意将碟子中的菜肴搅乱。

他密切关注着其他的客人,看是否会有人认出他来。但是没有。他注意到右手餐桌旁,一位男客跷着二郎腿,正在看一份《民国日报》,从报纸的背面,他注意到日期是民国十一年11月12日,报纸背面印着好几个大字,他认真一看,乃是“欢迎爱因斯坦博士”的字样,旁边附着一张照片,乃是一个蓬头蓄须的西洋人形象,这图像的脸部表情非常怪异,似乎是在开心地笑,似乎又是在冷笑。他不觉多看了两眼,似乎是为了确认,然后点了点头。

程桑唤来仆欧,叫拿几份报纸过来看看。拿来的是《申报》《新闻报》《时事新报》,都是12日的。程桑问仆欧今日是几号,答曰13号。那么便是昨日的报纸了。他随意翻来看看,尤其是“本埠新闻”,这是最能给一个侦探以线索和灵感的版面,果然,“本埠新闻”有一条新闻,题目是“月宫交际花神秘亡故 尸身悬吊不见绳索”,新闻右边乃是一张少妇的照片,面庞算是丰满,发髻亦甚精致;而左边却是一张很怪异的照片,是一个旗袍女子挂在天花板上,只见脖子以下的身体,却看不到头颅。那女子的身体似乎还在摇晃。

记者署名是林子文。内容是短短的一段,大意是说,在月宫舞厅曾被选为舞后的红舞女,名为姜安娜者,11日忽被发现死于青浦路27号家中,至于是他杀还是自杀,根据该区警署署长余桐的说法,实在无法确认,警方已悬赏征集信息。最奇怪的是,这当红的舞女,整个身体悬挂在天花板之下,可是头颅却没入了天花板之中,只是奇怪,天花板甚是完整,并无任何人为破坏之痕迹。那么,这当红舞女的头,是如何进入天花板之中的呢?

这明明是极其怪异的案子,但在偌大的上海,这样的案子,也只能放在报纸最微不足道的角落。该条新闻之下,是日日可见的小道广告:如淋病药、特别壮阳丸、化血丹、美容洗脸水、牙痛一瓶药、美容霜之类,还有几家极负盛名的药铺,如久春堂、仁德堂之类。原来自报刊发达以来,此类广告,照例就寄居于新闻纸的下方,仿佛海上逐臭之夫似的——这倒是一个很好的传统。

程桑点点头,站起身来。但他记得自己的行事风格,于是很冷静地付了饭钱——虽然他一口都没有吃。走出卡洛顿,他招手叫了一辆黄包车,往青浦路而去。

到了27号,乃是一处石库门。那大门开着,门口有一位年轻的警员站岗。这警员见程桑上流人士的穿着,先存着一份恭敬之意,问他来此何干。“我听闻此处发生一起离奇的命案,特来看看。”

这警员狐疑地看着程桑。“你这位先生,是非门前,不是那么好玩的。莫非你与这舞女有什么瓜葛?”

警员像是茅塞顿开一样,忽然露出暧昧的笑容。“我晓得了。你是她的相好,是她的恩客吧。不过——”

程桑似乎觉得自己应该表示抗议,但他无心如此,在形态上仿佛就默认了。他正犹豫该如何办,忽然,从门里过道前面传来人声。那警员嬉皮笑脸的神色立马不见了,竟端正地立住,敬了一个礼。

从过道走出来的是一个医生,还有一个魁梧的警官。看这警员对待的态度,程桑立刻知道,这或许就是报纸上所说的余桐。“余署长,你好。好久不见。”“你是哪位?”余桐怀疑地看着程桑。“在下是程桑。”当程桑这般说话的时候,声音有些低沉。“谁?程桑?”余桐吃了一惊。他看着程桑,又看看警员和医生,忽然大笑起来。“程桑?他说自己是程桑?你们可听到没有?难不成你是那个上海滩人人知晓、个个佩服的神探程桑,所谓远东的福尔摩斯?你是从书里跑出来的?”他竟笑出了泪。其余二人先是一愣,听余桐这么一说,忽然若有所悟,也就跟着大笑起来。

在程桑而言,他该是感到身受了侮辱,不料他却格外冷静,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余桐。余桐收住笑声,看着名片。

程桑冷静地说:“你们知道小说里有个程桑。但你们不知道,任何小说里的人物,从来不是凭空出现的,必定有他的原样。这个常识,想来你们都知道。《三国演义》里的关羽,难道从来没有存在过?一个小说家,创作他的人物,他会告诉你们读者,这个人物真实存在吗?更何况我这样的人物,如果我的真实存在被人知道了,我还能去做那么多扶持正义的事情?在今日邪恶的世道,坏人会任我轻松写意地活着,任我破坏他们的好事?我又不是神通广大的人,一颗小小的枪子,一样能叫我殒命。所以,我情愿在霍小青先生的小说中现身,供给霍小青先生写作的材料,但我的真人真事,一切都要隐去。这不是合情合理的事情?”——难为他杜撰出这番说辞,其实并非宿构。

这番话在情在理,三位听众面面相觑,竟都不约而同地点起了头。余桐又低下头,认真去看名片,忽然提了一个问题。“你这话说得人好像不信不行。但我知道,世上虽有爱文路,但绝无77号。我这话怕是没有说错吧?”“如果我这个人都是隐身的,难道我会告知世人我真实的住处,等着打黑枪的人埋伏在我四周?况且,不管你此时做何想法,那并非最为重要。你在《新闻报》上不是声称悬赏征集信息吗?你先不管我是谁,我现在来提供两个信息。第一,这名叫姜安娜的舞女,绝非他杀。第二,她虽死得离奇古怪,但像她一样死法的人,只怕还有几个。这两个信息可是有用?”

余桐嘴巴都像要掉下来了。“你是怎么知道的?”“你们知道的,我不一定不知道。但我知道的,你们恐怕不知道。这就是为什么我会被霍小青先生请到他的小说里做主人的缘故。余署长,我们不如还是进去看看现场,也许还有新的发现也说不定。”

余桐就像着了魔一样,呆立当地,似乎在想什么心事。那医生却最先叫起来。“这岂非好极了!警察厅从上到下,为这离奇的案子作弄得焦头烂额,程先生既是国内最最有名的侦探,从来都是有案必破,有他出马,这案子怎能不破?余署长,你就是举荐了程先生,也是头功一件!”

这话可以说是一语惊醒梦中人。余桐心下明了,立刻欢喜起来。“小瞿,立刻回警署,给总厅汪侦探长报告,就说程桑先生前来襄助,这场无头官司,眼看有希望了。”

那警员转身就跑走了。“余署长,请!”程桑泰然地说。

程桑就应该是这个样子,他想。

三人穿过过道,走入屋内。程桑知道医生姓陈,他是第二次来现场了。11号死者被发现死于家中时,他已来过一次。但警察厅说这尸体很怪异,今日又催他过来。如何怪异法?程桑现场看见了。

这女子不愧是做过花魁的,身材甚是窈窕修长。即使整个人吊在半空中,观者也不感到多少恐惧。她上身披着一件淡青色细哔叽的短披,下面露出红白相间条子绸的旗袍,一直盖到银皮镂孔的鞋背上面,露出猩红的趾爪。她的双手自然下垂,指爪上满涂着粉红色蔻丹——然而,最怪异的是,她右手上抓着一个银质小烟盒,似乎死前正准备打开烟盒。这是时髦至极的打扮,一副布尔乔亚的风度。

忽而不知哪里有些风,这尸身微微地摇晃起来。简直是匪夷所思,三人闻到一股香味,明明是从尸身上传来的。“余署长,你觉得这是什么味道?”程桑问道。“是‘明星牌’花露水的香味?”余桐回答,却带着不自信。“你们确定是11号发现的死者?那么时间过去竟有3天,这花露水的香味却还没有散去。岂非离奇极了?”“我11号来检查,为何并没闻到这香味?或者我是疏忽了?”陈医生说。“但是最奇怪的是,我发现死者的肌肤,一点都不像死尸应有的样子,好像还有温度,而且很有弹性。而且,死者的心脏似乎并不跳动,但是脉搏有着很微弱的跳动,只是极其极其缓慢。”

程桑诧异地看着他。又看看余桐。“余署长,你们都检查确认过了?”“确实如此。”余桐说,“陈医生所发现的,真正令人难以相信。”

程桑走上前,摸了摸那舞女的腿。“你们说得不错。”“可是这怎么可能呢?”余桐说。“这怎么不可能?也许这位姜安娜舞女,根本就没有死。”程桑说。

余桐霍地抬起头来,两只眼睛瞪得如铜铃一般。“没死?怎么可能?她的头都不见了,还能活着?”余桐叫起来。“你曾经不相信我的存在,但现在不是已经相信了吗?”程桑说。

余桐和陈医生目瞪口呆地看着程桑。

程桑绕着舞女的身体转圈子,动作很慢,若有所思。突然,他停住了脚步,对余桐说:“角落里那把矮梯子,或者不应该放在那边吧?”

余桐看了陈医生一眼,“您当真明察秋毫。不错,这舞女原本是踩着梯子的,但我们把梯子挪到边上去了。”“请把它再挪过来,我上去看看。”“是,是。”余桐答应着,将梯子搬了过来。他现在对程桑的话,似乎是言听计从了。

程桑站到梯子上,脸近乎贴到了舞女的胸。他仔细观察着舞女的脖子,将手指按了一会,又忽然耳朵紧贴着天花板,右手敲击起来。敲了一会儿,程桑便从梯子上下来了。“有没有什么发现?”余桐紧张地发问。“这天花板虽然粉着一层白灰,但其实是竹片。”“那我们要不要将天花板戳通了看看?”余桐问。“你想看到什么?”程桑好奇地看着余桐,几乎有点像是嘲弄的味道。

余桐踌躇不安。“她的头?”“你怎么确定她的头就在里面?”程桑说。

这问题显然令余桐和陈医生大惑不解。“她的头不在里面,那么能在哪里?”“我们现在不讨论这些,”程桑忽然打断了二人,说,“我现在只向你们问一个问题,古往今来,你们听说过有这样的死法吗?”

两人摇摇头。“所以,我有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不要对这案子下任何的结论。”

这算是什么话?

但这是程桑的结论。“下面一步,我们该怎么办?”余桐惴惴不安地问。“首先,派警员去调查舞女姜安娜前段时间的行迹,碰到过什么特别的人,发生过什么特别的事情,她的言行与以前相比,是否最近有特别奇怪的变化,总之就是这些。有任何异常的发现,请立刻告知。”

这段话,应该是一个名侦探中规中矩的说话吧?

余桐立刻表示同意。“其二,我们立刻去看其他几个类似案件的案发地。我的问题是,类似这样的案件,你们知道的有几个?”

余桐看了看陈医生。忽然低着声音说:“程桑先生,本来这是不能说的,上面说,如果消息散出去,整个上海滩将陷入恐慌。所以,知道真实情况的只有少数几个人。我和陈医生便是其中两个。”“究竟有多少个?”

余桐两根手指头彼此敲击着。“十个,程先生,是十个。全是一模一样的死法。”余桐低声说。他期待着在程桑脸上发现惊慌或恐惧的神色,但他失望了。

程桑极其冷静。如果世人可以接受程桑的现身,那么程桑也能够接受一切异常的事物。更何况,作为小说中出来的名侦探,他本应无所不知呀。“我们到下一个地方去。”程桑说。[1]手杖,英文stick的音译。[2]瑞典产的火柴。

第三章

混迹于上海南市区淘沙场的贫民窟时,霍小青曾经渴望着成为一个能养活自己和父母的人;因为他的父亲处处失败,他希望自己会成为一个胜利者;不过,父亲在他11岁那年因癫痫暴死,却给他的人生投下了无穷的阴影——纵使再多的胜利,也将被时间和死亡悉数没收。有一段时间,他对一切都不感兴趣,每日在熏骚气蒸腾的贫民窟的破败街道上晃悠,然后驻足于一个测字摊头。他沉迷一个算命师的神奇把戏:这算命师有一个鸟笼,鸟笼中关着一只浅褐色羽毛的山鸡,有人来测命,鸟笼就打开,这山鸡飞出来,叼出一张命牌,放到算命师的手上,然后重新飞回笼子里。这张由山鸡叼出的命牌,将决定测命者的命运。如果一个人的命运早经注定,那么自然也就可以放下一切的挣扎与抗议。

他每天都要到这个测字摊旁看上一段时间。连那算命师都动了心思,问他是否想做学徒。

他不想做学徒,他只是看着。这样时间就可以打发。但在他母亲陈氏心中,他看上去即将成为一个小混混,作为一个小混混,他的命运将是完全可以预见的。陈氏为此很是忧虑,但是对他似乎也没有其他法子,因为他看上去是如此阴郁——陈氏仍然没有从丧夫之痛中恢复力量,去与这个阴郁的儿子对抗。她靠着女红,勉强维持着一个家庭,这个家庭除了霍小青,还有他的妹妹。母亲希望他接着读书,读书于他似乎也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他还是常常溜出学校,一个人在街头晃悠,听着市声,看着人群的来往,似乎这是世界上唯一值得做的事情。他那时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

有一天,游荡的时候,他在某家店铺门外的餐桌上发现了一份《时务报》,他随意翻翻,不料在副刊发现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是关于英吉利某个名为“福尔摩斯”的侦探的神奇经历,作者叫柯南道尔,译者是谁记不清了。他停住了游荡的脚步,站在街头,把这个关[1]于红头发的强盗挖地道意图劫掠的故事读完了。合上书,他才感觉到自己的脚都站麻了。

奇哉,他想,在英吉利国,一个想象中的侦探,以其聪明,可以解决人世的纠纷,而这侦探的一言一行都是绅士的派头,能文能武,且远离政府,不像中国旧小说里枯燥的清官们,完全是靠着神灵在捣鬼,面目都是一个样,古板而荒唐。倒像是《史记·游侠列传》里出来的人物。

突然间他想到,算命师那神奇的山鸡,一定也是可以用侦探的方法探明的。他动了跟踪的心思,然后便发现了秘密。原来,算命师一直都在训练山鸡,他会在某张命牌上涂抹一种药水,山鸡只要叼出有这种味道的命牌,他便赏以食物。

物理的微妙虽然消失了,但他发现了智慧的神奇。

福尔摩斯这个游侠般的人物,逐渐侵占了他的想象力。他希望看到更多有关福尔摩斯的故事,但是他却未再从《时务报》副刊中发现新的福尔摩斯的故事。这个汉文版的福尔摩斯,如惊鸿一瞥,倏忽消失了。但是没有关系,他后来在旧书店得到一本英文版的福尔摩斯的故事集。于是他便去找了一本破旧的《英华字典》,开始用功学习英文。那年,他十三岁。在那时候,他是绝想不到未来他会着手去翻译福尔摩斯的故事,也万万想不到,他会照着福尔摩斯的故事创造出一个中国版的福尔摩斯来。他更不会想到,这个中国版的福尔摩斯虽然给他带来了生活的转机,却也侵犯了他完整的人生。

他回到学校,重新做一个规矩的学生。紧跟着运气开始好起来,他和好友赵芝岩、戴逸清互相怂恿,大胆去拜访刚到沪上的意大利名乐师杰诺威士,此君专精铜管乐。他惊讶地发现,自己玩弄起黑管,仿佛自来熟一般,连杰诺威士都大为惊讶。杰诺威士一高兴,竟答应免费教他学习音乐。古怪的外国人哉。他的运气更加妙了。他竟有机会加入了沪上刚成立的铜管乐队,这可是中国第一支铜管乐队,虽然名字起得很是难听——谋得利乐队——艺术岂能专为谋利?他的任务是吹黑管。于是,他也假模假样地穿起了衬衫,打起了领结,在中国人开的一些西餐馆里,为那些羡慕西洋生活的中国布尔乔亚们吹奏西洋的音乐。他也能赚些外快贴补家用,这使他的母亲安心了。可惜没多久,这支乐队就解散了。

他的家境愈发困难,正在千难万难的时候,见报纸广告有振华西乐队招收演员的启事,即去应试,侥幸被录取,做了黑管演奏员。振华西乐队比谋得利乐队似乎还更有前途,他的收入也有提高,但不过一年,他又看到同样的命运降临在自己身上。怪只能怪中国的布尔乔亚们,终于只能在形式上模仿西洋人,纯正的西洋音乐对于他们来说只是点缀罢了,你要想他们真正地喜欢西洋乐,每次都来捧场,那是绝无可能的。况且,上海的舞厅生意,此时豁然旺盛起来,舞厅中开始遍地都有留声机,机器的声音完全盖过了人手的创造;而裙裾的翻转,更是勾住了人的魂魄。夜生活的放大,渐渐剥夺了西洋乐队的舞台。

可是他要生活。他的母亲年纪渐大,妹妹也在上学,家里入不敷出。他需要承担自己的责任,在朋友的帮助下,总算进入了大马路的亨达利钟表店当学徒,这看起来是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可是,琢磨后盖掀开之后的齿轮世界,聆听钟表滴答滴答疯狂运转的声音,对他来说是一种折磨。但他那时已经17岁了,他准备接受这样的命运,只要能养家糊口,一切都可承受。苦闷固然是有的,但是也可以通过读书消遣。他找一切可以找到的书,只要是印在纸上的,似乎都可以看看。看得多了,他觉得写作似乎是很简单的事情。有一天,他忽然想,既然写作这么简单,为什么自己不创作呢?但是写什么呢?他发现自己只能写一些虚构的故事。他很能编故事,可以每晚写一篇,可惜这些故事大抵不能畅销,寄到报社后,便如石沉大海。偶有一两篇登在报纸上,他便浮想联翩。他幻想自己未来也许可以摆脱齿轮世界,靠一个个由文字堆积的故事世界,让自己在真实的人间存活下去。

他那时已经知道,柯南道尔因了写作福尔摩斯的故事发了大财。他觉得这样的人生,或许有可能也发生在自己身上。这样的成功场景,常常出现在他的梦中。他必须去认真揣摩柯南道尔的故事,于是,丢了好几年的英文,他重又拾起,为的是研读更多的侦探故事。

他试着去想象那些原本并不存在的人物,想象他们的面貌和性格,想象他们的对话。从虚无之中,凭空诞生几个人物,他们行走在由他建构的道路上,这让他产生了难以言喻的快感。他爱黑夜。因为只有在黑夜,他的耳朵才能得到空闲,沉下心来,去想象那些人物的一切。他的母亲害怕他看书瞎了眼睛,总是在督促他早些睡觉,这是他黑夜中唯一的烦恼。但是从没听说看书会让一个人瞎眼,即使会,那也是在遥远的未来。他只想牢牢抓住现在。

18岁,他想象出一段爱情故事。这是完全没有任何经验的想象,但他斗胆将这故事寄到了《小说月报》,不料编辑恽铁樵却给他回复了信件。虽婉拒了小说稿——这在所有知名的小说家中,是难免的青春尴尬——但却表示对他的欣赏。于是他甘心做起了小学生,而恽铁樵则指点他读书。那时在他的心里,以为杂志的编辑是云天之上的人物,现在垂青于他,怕是他祖坟上冒了青烟,才有这般好的运气。

在他潜心于阅读、幻想、尝试的那段时光,外部的世界却天翻地覆了。大上海对这巨大的变化,只表示静观——它已渐渐养起“东方巴黎”睥睨一切的态度。但对于生活于上海的人,却自有其分化。霍小青欢呼雀跃地剪去了自己的辫子。他以为,如此一来,他就进入了“民国”。但他显然失望了。一个国家毕竟不像一块表,坏了修一修,便运转如常。

因了恽铁樵的介绍,他开始认识一些人物。他预料不到,其中有一个人后来竟成了他的莫逆之交。这人少年成名,霍小青只有艳羡的分。谁知道四五年之后,他竟与这少年一起翻译福尔摩斯故事。但在当时,他只是一个无名小卒,在亨达利听完了齿轮的滴答之响,偶尔能在恽铁樵的宅邸中见见世面。他后来琢磨,恐怕正是恽宅那昙花般偶或窥见的美妙的文人世界,才使他不停受到引诱。

但是,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忘记了恽铁樵给他的第一封信里提及的那个英国作家的名字——莎士比亚,羊皮封面的《莎士比亚选集》,那可花费了他一笔巨资,现竟被他搁置在书橱的底部,做了垫底之物。因他在少年未成名的时候,一心只想听到自己的名字像恽宅里碰到的那些文学名人一样,出现在人们的口中。他更需要写作,写作那些通俗的、流行的故事,这似乎才能让他出名。于是,他继续写他的爱情故事。一个少男,如何碰到一个少女,如何一见钟情,如何曲折冲突,如何魂断香消或佳偶天成。他熟练地玩弄这些情节。只是后来,他才想到,这简直就是“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因这想象中的愁,真实的愁闷也终将抵达。因他虚构的爱情,真实的爱情也将到来,但却完全超越了他的想象。[1]此处所指,应该是《福尔摩斯探案集》系列中的《红发联合会》。

插叙一

袁寒云突然离开天津,坐着火车,南下去了上海。这出乎黎元洪预料之外。袁寒云好好地在天津做他的贵公子,闲来无事粉墨登场,唱唱《游园惊梦》,或者玩玩柳永式的风流,做做烟花寨的主人,虽则惹人笑话,但他黎元洪倒是欣赏的。曹子建的命嘛,但可放开了去赏玩风月,大家便可随着他的公子性玩玩耍耍。何以要跑去上海?上海不是良善的所在,黎元洪相信这次真的是自己的机会到了:旧国会已经复苏;吴佩孚虽则强横,但众人皆反对他,他也难免掣肘,举动都不如意;其他诸家军阀,也各自有其盘算,表面上天下倒是太平了。真正的心腹之患仍是孙文。他得到消息,孙文投靠了苏俄,据云苏俄要从西部进兵,配合孙文从南方往北攻,实现其所谓的北伐;而且,苏俄已然放出了消息,竟肯白给孙文每年5万金卢布;连李大钊都跑到上海去会孙文了。他还得到了另一个消息,袁寒云跑到上海,为的也是要会孙文。这就有些奇怪了,说到底其老子是被孙文骂死的,他还跑去会孙文,究竟为了何事?据说孙文许诺袁寒云,所谓的北伐成功之后,要给袁寒云当总统——这自然是做梦,但袁寒云说不定入了孙文的彀,真信了也说不定。曹植之为曹植,仍然不忘他政治上的觊觎。但袁寒云能给孙文什么?顶着皇二子的名号,披着反对帝制拥护共和的外衣,他终究不过是个精于吹拉弹唱的戏子。但是,幕僚提醒他了,袁寒云虽则放荡胡闹,但他有一个极其特殊的身份,是青帮大字辈的人物。他自然不怕青帮起来造反,不过是乌合之众嘛。他怕的是青帮的亡命之徒模仿汪精卫,等闲要了他的性命。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嘛。

袁寒云住进了东亚旅馆,南京路霎时热闹起来。前来拜谒的人络绎不绝,各路名媛名妓难分彼此地袅娜穿过铺着波斯地毯的大厅,黑白两道的大小人物亲密无间地上下楼梯谈笑风生,大小报纸的记者们,也如临大敌一般把守着旅馆大门的内外通道,点将一般将来此拜谒的人物摄入相机。袁寒云本人,则并不出旅馆大门,这是最为怪异的事情。各种消息相互矛盾。有说袁寒云一入东亚旅馆就患了风寒,正在房间内休养,但这位风流皇二子的房间常常深夜都有女子进入,可见其身体正如往常一般,依旧龙精虎猛;又有说此君挥霍过度,此次来上海,只是忙着写字,得些润金,弥补亏空罢了,这倒也有些道理,因为确乎许多人如获至宝地捧着皇二子的墨宝欢天喜地出门而去,但双手满满而来空空而回的也正不少;更有人说,袁寒云之所以不出门,只是一个原因:鸦片瘾犯了——他的鸦片瘾之大,乃是举国皆知的。

上海的大报、小报,如苍蝇逐肉一般,紧盯着东亚旅馆里的一动一静。这一动一静,同样也在黎元洪的观察之中,他琢磨着出现在东亚旅馆里的众多名字,许多名字都让他寝食难安。青帮、国民党原本就狼狈为奸惯了的,现在都与袁寒云觥筹交错了。孙文虽然没有现身,但他那个以暗杀出名的跟班,刚在广州走了狗屎运,竟突然莫名其妙地入住了东亚,且只住了一个晚上便诡异地离去,而此人在青帮的师傅黄金荣,先后进了他和袁寒云的房间。这其间的关系,还不一目了然?更可恨的是,沪上一些官方头面的人物,也恬不知耻地与袁寒云纠缠不清。袁寒云如果做掮客,他的生意自然可以做得很大。

黎元洪不是坐以待毙的人,但要做的一切都不可公开,不能大张旗鼓行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所以他需要一个秘密人士。此人的使命是找到足够证据,将刺杀总统的阴谋公布于众——如果证据一时难以找到,那么,此人要寻找机会,将袁寒云刺杀,并嫁祸于国民党或青帮。世人都说黎元洪当年起家是从床肚子底下开始的,但多年沉浮,他已练就了钢铁之心。

如果此人成功完成任务呢?作为活的证据,他也将在下一个隐秘的动作中消失于人世。历史不需要知道原因,历史在乎的,只有结果。

黎元洪将这个秘密行动命名为“捕蝉行动”。

他的亲信为他在上海找到了执行此计划的绝佳人选。此人系政府秘密特工,以记者身份为掩护,潜伏于上海新闻界已经数年。此人不仅言行谨慎,未露马脚,而且记者事业很有起色,大半年前竟只身一人深入虎穴,勇斗十数亡命之徒,毫发无伤不算,还气定神闲地写出了震动上海滩的专门报道。胆大而心细,正是执行秘密行动必备的素质。

黎元洪心动了。他有一把极其珍爱的手枪,乃是德国驻华大使赠送的最新款泊郎林式自动手枪,有效射程50米,配有瞄具,即使光线不好,也能帮助射手瞄准目标。格外珍贵的是,此枪还镀了金。

黎元洪慷慨地将此枪移赠。

接受了总统手枪的秘密特工抚摸着漆黑、沉甸甸的枪身,感到一种难言的欢喜。这把枪竟是那么完美。更完美的是这个任务,它将是对他的生活给予的最强刺激——多年来的潜伏,似乎已经令他厌倦了。他将化名为沈晨,入住东亚旅馆。

第四章

站岗的警员已经回来了,余桐叮嘱了几句,便与程桑、陈医生走[1]出青浦路路口,招手喊了一辆出差车,三人乘车往大沽路去。车子在大沽路99号停下,余桐让司机在门外待命。

这是一幢两层的别墅,面积很大,可见户主甚是富裕。

三人进了大门。这里与独居舞女的住处不同,并不寂寞,一进院子,已然隐隐听到女人的哭声。来的路上,余桐已经介绍,户主叫何世杰,不是一般的人物,他是民福大学的教授,留洋回国多年,研究政治学,在政界和学界都相当有影响力。此君结婚多年,妻子也是大户人家出身,有一子,已上中学。

余桐先带着程桑到何家的书房。果然,何世杰也如姜安娜一样,悬垂在半空,头没入了天花板。他穿着灰色爱国布的夹袍子,上身玄色缎子的对襟马褂,栗壳色的裤子,足上穿着缎鞋。只看这身打扮,就晓得果然是上流社会的人。而书房的角落里,也放着一把梯子。

尸身——如果承认这是尸身的话——甚是安详,一副与世无争的模样。程桑绕着尸身转了几圈,动作很慢,他像是在看一棵植物,脸上没有人类看到尸体的表情。“陈医生,你检查过他没有?”“检查过。与刚才那个舞女一样,身体很奇怪,没有任何伤口,体温似乎仍然是正常的,可能也有微弱的脉搏。”

程桑点点头。“余署长,你们是否也动了那把梯子?”

余桐点头承认。陈医生便将梯子搬过来。程桑一步步往上爬,直到头几乎顶到了天花板。他仰着头,认真观察着尸身的颈部,甚至将手按在了脖子上,要测试皮肤的弹性。这时,他听到低低的一声惊叫。

程桑回头一看,乃是一位少妇,穿着很朴素:上身罩着一件灰白的毛质的斗篷,内里是深蓝色素绸镶黑边的夹旗袍,长到足胫,脚上黑色皮鞋,灰色丝袜,头发用发针束着,鬓角斜插了一朵白花。她本是圆脸,但因了憔悴的缘故,看来有些瘦削——身子却照旧是丰润的。

余桐介绍说,“程桑,这是何夫人。”

何夫人旁边,站着一个少年,都快要与这少妇一般高,显然是何家的公子,他紧紧抓住母亲的手,似乎怕她跌倒。“何夫人,这是著名的侦探程桑先生。”“程桑?”那少年叫起来,“你如何叫小说里的名字?”“不得无礼!”少妇低声呵斥道。但是看她脸色,似乎也很是怀疑。

程桑却并不解释,点点头,下了梯子。“何夫人,能否问你几个问题?”程桑说。“先生请问。”“你们什么时候发现何先生这个样子的?”“前天早晨,大概八点钟。”“那么他是起床了之后去的书房?”“不是,他一夜都在书房里。他往常看书熬夜,累了就在书房睡觉。他是怕深夜弄出声音,打搅我睡觉。”“当晚你们有没有听到任何声音?”“没有任何声音。”何夫人说。

但是那少年却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程桑看着他。“小朋友,你好像有话要说?”

众人都诧异地看着这个少年。

少年终于开口。“前天晚上十一点多,本来应该睡觉的,但我偷开了台灯看小说,突然,我注意到门外似乎有一道亮光,而且有一种奇怪的声音,但等我下了床,拉开门去看,却没有见到任何异常。”“你确定那是光?”程桑问。“是的。因为本来门底下是没有光的,但有那么一刻,门底下有了光。”“持续了多长时间?”“大概一分钟的样子。我当时很犹豫,因为怀疑是家里人开了灯,直到听到那种奇怪的声音,才勉强下了床,想去一看究竟。”“你在看小说?是程桑探案的故事吗?”程桑问。“你怎么知道?”少年惊讶地说。“我是程桑,当然可以推理。”“不可能!”少年说,“程桑是小说里的,怎么可能真的有程桑?”“林儿,住嘴!这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少妇发怒地说。转而对程桑说:“程桑先生,如果您真是程桑先生,我想请您务必帮助我们孤儿寡母,找出杀害我家先生的真凶。”

程桑看着她满是期待的憔悴的脸庞,摇了摇头。“何夫人,只怕你先生并没有被任何人杀害。而且,我很怀疑,你先生可能还活着。”

这一番话令何家母子目瞪口呆。“对了,何先生平时用花露水吗?”余桐突然发问了。

母子面面相觑。“偶尔用。”何夫人回答说。

余桐点点头,看了程桑一眼,“程先生,花露水或者算是一条重要的线索吧?”但程桑只是微微点头,并无意回答,似乎他觉得这个推理无足轻重。“何夫人,请你们从现在开始注意何先生的身体,一有任何变化,记得通知余署长。切记切记!余署长,我们现在去下一个地方。”程桑说。

下一个地方,在青海路。但青海路较为冷清,且尚无马路,所以,他们需要先到黄河路,然后下车步行前往。

在前往黄河路的车中,程桑似乎心事重重。余桐则甚是焦急,好几次问程桑案子是否有结论。但程桑只是摇头。

在尴尬中,程桑忽然问余桐:“余署长,在警局工作多少日子了?”“兄弟在警局供职,到今天,已经十五年了。”“那么有没有觉得过厌倦?”

这话问得很突兀,余桐势难回复。好在程桑自己很快自问自答了。“做任何一件事,倘若时间长了,必定是要厌倦的。这个想来所有人都不例外。我有时想,侦探工作虽则令程桑名满了上海滩,其实他心里也许是厌倦的,因为一切都不能自主。对此,我倒是很想找霍小青先生谈一谈。”

余桐和陈医生互相看了一眼,觉得程桑说话的口气很是诡异。“程先生,您侦探做得这么好,霍小青先生是大文学家,把您写入小说,全上海的人都仰慕您。您莫非还有什么不满意的?”陈医生说,“其实,说起来,我就是您故事的忠实读者呢!”“你们不知道。你们看到的都是风光的外表,至于内里,你们不清楚。其实,作为一个所谓的名侦探,一切行动都是听别人指挥,连应该表现出什么样的性格,怎么穿衣服,应该说什么话,应该怎么化妆,应该跑到什么样的场合去,甚至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出行工具,是坐黄包车,还是坐电车,还是打电话叫包车,甚至是走路,都要由别人来插手安排。多年来,程桑作为一个血气方刚的人,却没有一点机会与某个漂亮的新女性谈谈恋爱。你们想想,这公平吗?一想到其他人物,被人家写入小说,都要有些风花雪月的漂亮经历,独独程桑,[2]做了一个光棍英雄。这不是太可惜了年华?想想周瘦鹃先生,《礼拜六》上多少耳鬓厮磨的风流故事?”

余桐和陈医生又互相看了一眼,都微笑了。这倒是缓和了三人自见面以来一直存在的略显紧张的局面。原来,这位深不可测的名侦探,其实倒也是性情中人,虽然说话方式怪异得可以。“程先生,小说嘛,那是作家写的。您是活生生的人,您想干什么,大可去干,不用有什么顾忌。就您这样仪表堂堂的名人,到哪里不是环肥燕瘦地追捧您?”余桐笑着说。

程桑叹了一口气,说:“你们终究不明白我的意思。”

突然,他又低声说了一句话:“早晚,我要去拜访霍小青先生,我们得好好谈谈。”

陈医生突然说:“程先生,不知为何,我觉得您的国语说得特别好,就好像我们在电影院里听演员在说话一样。”

程桑摇摇头:“国语说得好,有何怪异的地方?”

但是,突然他又改变了话题,说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舞女姜安娜和教授何世杰虽然身份有天壤之别,但是他们却有好几处共性?”这令余桐大喜。余桐立刻接话说:“这个嘛,兄弟也看出一点眉目,首先他们死的方式简直一模一样,然后,照我的观察,似乎他们都用同一种花露水。”“余署长观察倒是敏锐。不过,我要更正一下,我们现在还无法断定他们已经死掉。”

余桐勉强点点头。“不过,他们两人也许有过接触,才会有同一种花露水的香味。等回警署后,我立刻派人到月宫舞厅调查下,看何世杰有没有到那边玩过,与姜安娜有没有亲密的关系。”“很好,我再问你,你前面说,类似这样的案子,完全一模一样的,有十处之多。对吗?”“不错。”“那我再问你,你可知道,除了方才我们去过的两处,还有马上要去的青海路,另外七处分别是在哪里?”“我想想,应该是:新会路、阿拉白斯路、后马路、晏海路、南外滩、北京路、倍尔福路。租界那边是否有相同案件,目前并不清楚。”“这十处地方之间,会不会有什么样的联系?”

程桑提出这个问题,大家都思索起来。

然而,程桑继续提出了一个问题:“这十个案子,报案的时间分别在什么时候?”

余桐在心里琢磨起来。“好像时间相隔不远。”“所以,我现在会有第一个结论:这些案子,或许是在差不多的时间发生的。”“不可能!”余桐叫起来,“用一模一样的方式,把十个完全不同的人,同时吊到天花板上,谁能有这样的本事?”

程桑对余桐的抗议一点都不在意。“我们本来要到哪里去?”他又问道。“我们本来要去青海路。”“我看我们不用再去了,我们返回警署。许多问题,我们可以完全通过推理来得出结论。”“程先生,你的意思是,你已经找到办法了?”余桐大喜。“我没有这么说。”程桑保持着那种冷冰冰的专业态度,“我只是觉得,我们这么一个个地点地跑下去,你所谓的保密,只怕就保不住了。”“程先生的意思是?”“你不觉得一直有人在跟踪我们吗?”程桑说。

众人都吃了一惊。

余桐立刻大怒起来,“居然有人斗胆跟踪我的车子?”大家都扭头,试图分辨出那个跟踪者。但此时他们在车流之中,一时难以确定谁是跟踪者。

这时程桑说话了。“我们不用管这个跟踪者,他与这十件案子本身没有任何关系。”“为什么?”余桐和陈医生异口同声地问。

但是程桑再不说话了。[1]民国早期称出租车为出差车。[2]周瘦鹃(1895—1968),现代作家,文学翻译家,曾主编杂志《礼拜六》。文学创作上,他为抒发内心苦闷写出了大量所谓哀情、惨情小说,这些作品使他成为鸳鸯蝴蝶派早期代表作家。鸳鸯蝴蝶派作家作品,大多刊发于《礼拜六》上,故又称“礼拜六”派。

第五章

林子文看到余桐他们坐的车子经过路口,本以为大事不妙。谁知道事情竟然那么巧——小说永远都有这么多的巧合,恰好有一辆出差车经过,车身上漆着“如飞汽车行”字样,号码是3296。他慌忙拦下车子。

于是,林子文的车子便跟着余桐他们的车子前行。车夫的名字贴在驾驶座的椅背上,他叫蔡阿火。

两辆车子远隔四五百米,总之能看见,不过中间总有几辆车子挡着,倒也甚是安全。这位蔡师傅也很是配合。

看到余桐他们的车子在大沽路99号停住,林子文想了想,没敢当时停车,让蔡师傅继续缓慢前行。他把车窗摇了下来,看着余桐数人下了车。在经过的一瞬间,他再一次看到程桑侧过身子,他侧面的身体看上去仍然极其单薄,之前他以为这单薄的身体很像是一张纸,但此刻细一看,也许更像一块铁板。然而,古怪的事情发生了,程桑刚往99号人家的大门走去,却一回头,恰好对上了林子文的目光。林子文吓了一跳。然而,程桑却只是对着林子文微微一点头,似乎他们是旧相识一般。

程桑的目光冰冷、有力,好像看透了林子文的思想。

林子文迅速把头偏过去。他的心猛烈地跳动了起来。这个叫程桑的人,如何会认出我来?莫非,他真的是神探?那么这个神探何以过去只是出现在小说里?

带着这样的疑问,林子文让司机缓慢前行,出了大沽路,右拐进了大王庙路。车子就停在了路口。他琢磨着余桐他们的车子很快就会出来。他穿着这身绅士服,戴着副黑晶墨镜,却站在路口窥视,似乎是有点怪异,但也顾忌不了那么多了。他给蔡师傅敬了一根烟,声称要额外给小费,算是堵住了蔡师傅的嘴。果然如他所料,余桐、程桑诸人不久就出门上车,车子正朝他们的方向驶来。林子文立刻进车。在余桐的车子经过路口的一瞬,林子文再次怀疑程桑看到了他。这个程桑,确乎是个神秘的人物。如果他不仅仅是小说中才有的呢?如果采访到他呢?这会不会也是一个成名的机会?

他不敢靠太近了,只能远远地跟着。然而,很快他就惊讶地发现,余桐的车子在前方掉头了。林子文感觉不妙,弯下腰,低下头。也许他被发现了?“先生,还要不要再跟哪?”蔡师傅说。

林子文决定返回大沽路99号,不再跟踪了。他觉得如果程桑是真实的人物,则他的跟踪必将失败。他手头现在已经有一些重要的信息,可以写出耸人听闻的新闻了。

返回自己位于林荫路的租房的路上,林子文虽感觉有些疲惫,却也前所未有地充满了写作的热情。他在路边找了一家小店,点了两个小菜慰劳自己。在等待上菜的时光,他有些倦怠地看着窗外的行人。穿旧式的马褂、穿新式的西装,或富贵或寒酸,皆是男人。女子却大抵穿着旗袍,深浅不一的颜色,凹凸不等的身材。人人都慌里慌张地穿梭而去。他注意到有人穿着一件浅黄色的旗袍,衣角上绣着黑色的蝴蝶,满头卷发,披着黑绒的斗篷,短暂地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的想象跟着这个妙龄的女子,但可惜也就只有短短的一刻。

深秋的天晚得早。很快,最后一抹残霞从高楼的身后褪却。

他饱饱地吃了一顿,心想今晚将写出惊人的文章。他唯一期盼的是主笔李浩然不要随意砍他的文字才好。

事实上,他当晚共写了两篇文字。一篇是新闻,题目近乎耸人听闻:“神秘死亡掀波澜,十人自挂东南枝”。当夜的草稿是这样的:

本报讯。12日晨,本报曾刊发“月宫交际花神秘亡故 尸身悬吊不见绳索”的报道,叙月宫舞厅红舞女姜安娜突然亡故,尸体悬挂于天花板之事。据警方描述,死者是11日晨被人发现死亡,但他杀还是自杀,则并无确认。然而,据本报记者细致调查,此案幕后更有不可告人之秘密。秘密之一,是警方有意向公众隐瞒真相,其实,像姜安娜这样死法的案子,在全上海不止一件,而是足足有十件,而且,根据可靠消息源,这十件死亡案件,死法都是一模一样,很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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