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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30 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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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元亮等

出版社:暨南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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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学校更选专业:高等学校强专业、强学科报考指引

选学校更选专业:高等学校强专业、强学科报考指引试读:

前言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教育的质量,使高等教育事业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的发展,自2011年3月以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又陆续下达或印发了三份文件,分别是: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的通知(学位〔2011〕 8号,2011年3月3日);

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权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 11号,2011年3月8日);

3.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 9号,2012年9月14日)。

为了及时反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新的教育政策,让广大考生和家长以及教育工作者了解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变化、新趋势,进一步认识学科专业发展的新特征和人才培养的新特点,我们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等部门历年来公布的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学科、博士授权点、硕士授权点(共十一批)等文献资料,按学科、专业进行整理汇编,形成了高等学校强专业、强学科分类报考指引。

高考、考研,怎样选学校,怎样选专业一直是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最为关心和棘手的问题。本书在详细论述我国高等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的基础上,针对高考和考研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做了全面的分析和论述,提出了选报学校和专业的策略,形成了《选学校更选专业——高等学校强专业、强学科报考指引》一书,旨在为考生提供理性的、科学的报考选择。

当一名考生,包括高中毕业考大学的、大学毕业考硕士研究生的、硕士毕业考博士研究生的,无论你是先定专业、后选学校,还是先选学校、后定专业,最终归一,即到某一学校就读某一专业。因为,高等教育是专业教育。

高等学校有好次,专业有强弱,好学校有弱专业,次学校也有强专业。不同的学校开办的同一专业,因办学时间长短、师资队伍水平高低、教学科研能力大小、办学条件优劣等因素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强弱专业。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不断地加强高等学校的重点学科建设工作,无论是20世纪50年代初的全国院系调整,还是后来中央多次确定的全国重点大学,核心都是为了建设高水平的学科、专业,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形势变化的需要。改革开放之后,我国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进入快车道,而其中的重点学科建设都没有离开过50年代打下的基础。

1985年5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为了增强科学研究的能力,培养高质量的专门人才,要改进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重点学科。而后,教育部分别于1988年、2002年、2007年批准公布了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名单。

高水平科学研究、高质量人才培养,不是所有的高等学校,哪怕是好学校所开办的专业在短时期内能做到的。因为高水平科学研究、高质量人才培养需要以学科、专业建设为基础,而强学科、强专业的形成需要一两代甚至几代学人长期的努力和积累。从公布的国家重点学科、博士授权专业来看,既有一本学校,也有二本学校。能获得国家重点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专业基本上都是开办历史悠久、办学能力强的老牌学科、专业,只有这些学科、专业才能较快地向高水平目标迈进。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陆续启动了“211工程”、“985工程”建设,其目的是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其中重点学科建设是建设中的核心,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战略重点。其实,不管是哪一类型、哪一层次的高等学校,都要通过一定层次的(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级)重点学科、名牌专业、示范性高职专业的建设,带动本校整体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

2010年2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新华网访谈室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的联合专访时指出:“只有一流的教育,才能培养一流的人才,建设一流的国家。”“一流的教育”,更多地集中在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的专业,拥有博士点、硕士点的专业。本科名牌专业、示范性高职专业,在同层次、同类型的专业之中,其教育水平是领先的。“一流的教育”需要靠高水平的专业教育即强专业、强学科的教育来实现,“一流的人才”需要靠这些专业、学科教育来培养。在这些专业、学科里的教师,必须像温家宝总理说的那样,“第一热爱教育,第二懂得教育,第三要站在教育的第一线”。只有这样,“一流的教育”、“领先的教育水平”才有可能成为现实。

从终身教育的观点出发,对那些有条件的考生来说,当他高考选择专业的时候,就要考虑下一步继续深造考研的个人教育规划。

本书的出版,不仅为全国高等学校各层次的广大考生、家长提供了最新且较完整的专业报考指引和继续深造指引,为高中毕业班教师、高等学校毕业班教师指导毕业生报考高一层次教育的专业、学校提供指引,也为社会各界特别是高等学校干部、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提供了我国高等学校较完整的学科、专业发展变化的重要参考,以及“211工程”、“985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即重点学科建设的基本知识,以便今后更好地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其实,无论是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人,还是已经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都应该了解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情况和特点,为自己的终身学习、家庭教育提供高等教育理论的指导,而且是理性的指导。

本书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九批至第十一批名单”、《中国学位授予单位名册(2001年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年版)、教育部公布的《国家重点学科名单(2007年批准)》(教育部网站)、《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199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等文件资料,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委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及1997年6月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门类代码及名称进行分类整理汇编,将各高等学校已取得国家重点学科和博士点、硕士点的学科、专业以及对应的本科专业呈现在读者的面前。为节约篇幅,硕士点的汇集只涉及该学科、专业的一级学科,有关高等学校该学科、专业取得的部分二级学科、专业硕士点未编入。由于第十批国家公布的新增博士点(含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缺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有关资料(缺少的原因是教育部授权两校自评),因此,两校的部分学科、专业新增博士点是从两校网站上下载的,并以网站发布注明。

由于军事院校中的绝大部分资料国家未公开发布,因此军事院校中的有关资料本书未编入;职业技术学院设置的专业情况,由于时间关系,暂时也没有编入;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的资料暂缺。

另外,本书使用的一级学科名称,已经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规定进行了修订,但二级学科(专业)名称仍沿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规定。原因是,《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只公布了一级学科名称,并没有公布相对应的二级学科(专业)名称。国家重点学科二级学科(专业)以及目前高等学校取得的原二级学科(专业)的博士点、硕士点也还是按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名称规定沿用至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在法学门类中新增设了公安学,在理学门类中新增设了生态学、统计学,在工学门类中新增设了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软件工程、生物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公安技术,在农学门类中新增设了草学,在医学门类中新增设了特种医学、医学技术、护理学,共13个一级学科。历史学门类则将旧目录中的8个二级学科(专业)调整为新目录中的3个一级学科,艺术学门类则将旧目录中的8个二级学科(专业)调整为新目录中的5个一级学科。由于在这些新增的21个一级学科(目录中已用※标注)中尚未见到有关高等学校按新增一级学科归类的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点、硕士点的文件资料,因此,本书新增设的一级学科均注有“本学科为新增一级学科,其有关资料待补”一语。而部分新目录后又附有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点、硕士点,是旧目录学科对应的资料。

值本书出版发行之际,对关心、使用本书的广大考生和家长、教育工作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对出版社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本书涉及的文献资料跨越了30多年,高等学校又经历了20年来的大合并和更名,而且高教改革还在不断深化,因此本书难免存在错漏,不当之处恳请读者指正。编著者2013年3月导论

高等教育的特点是专业教育。对于考生和家长来说,一年一度的高考,既要考虑学校选择,更要考虑专业选择。专业选择,要考虑这所学校及其专业开办的历史长不长,这个专业是否有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学科、是否有博士点或硕士点,如果有,那这个专业就是强专业。本书的出版,是让考生和家长认识我国高等学校的办学体制和学科、专业发展的特点,以便做出理性、科学的报考选择。

本书涉及学科、专业两个主要概念。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作出的解释,学科是指“按照学问的性质而划分的门类”,专业是指“根据科学分工或生产部门的分工把学业分成的门类”。也就是说,学科按照知识分类来确定,专业根据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来划分;学科是专业构成的基础,专业体现相近或不同学科的组合及学科人才培养的目标。在高等学校,有的学科名称,既体现科学分类,又体现社会分工,于是我们会说,这是学科,也是专业。

关于高等学校专业划分,我国高等教育学创始人潘懋元教授有独到的观点,他认为:“专业设置,应当根据学科性质还是社会分工,不论在国外或国内,都有争论。学者倾向于按学科性质设置专业,而用人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强调按社会分工设置专业,甚至要求按产品、按职业岗位设置专业。我认为,分析学科性质对于认识世界是重要的,然而更重要的是从事改造世界的社会分工。一般来说,文科、理科,可以侧重于按学科性质分类;而工、农、财经、政法等科类,应当侧重于按社会分工分类。但本科教育,一般不应按产品、职业岗位设置专业;专科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尤其是面向地方的职业技术教育则另当别论,但也不应搞得太窄。因为即使是职业技术的学历教育,也不同于专为培训某种产品工艺或职业岗位技术人员的短期培训班。”

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有三个层次或类别的学科、专业目录。

一是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的学科、专业目录。由于高等职业教育还处在比较大的调整变化之中,本书暂时没有收入进行阐述。

二是高等学校本科的学科、专业目录,概念包括“学科门类”或“门类”(如“经济学学科门类”或“经济学门类”)、“专业类”(如经济学类)、“专业”(如“经济学专业”)。

三是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概念包括“学科门类”或“门类”(如“医学学科门类”或“医学门类”)、“一级学科”(如“一级学科临床医学”)、“二级学科”(如“二级学科内科学”)、“三级学科”(如“三级学科心血管病”)。

本书的读者主要是考生,考生要报考的是专业,所以,书名把专业放在前,学科放在后;正文则主要以官方文件为规范,一般是学科在前,专业在后。第一部分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发展概述

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的建设发展,除了与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发展密切相关外,还与高等学校办学类型密切相关。因此,要了解学科、专业的建设发展,还不能离开高等学校办学类型的变化发展。第一部分内容,是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60多年高等学校办学类型及其学科、专业的建设发展历程。一、高等学校的办学体制改革和专业调整与发展

高等学校的类型和学科、专业设置是与高等教育的体制、结构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等因素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经济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社会发展都会引起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和专业调整变化。(一)20世纪50年代初期至70年代末高等学校的设置和发展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至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高等学校经历了50年代初的院系调整和9次重点大学的确定,其办学类型和专业设置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尤其是50年代初学习苏联经验进行的院系调整,形成了我国三种主要类型的高等学校。而以后的30年,我国高等教育基本上又都是在这个基础上发展的。1.文理科综合性大学

这类学校所开设的专业基本上都是文科的汉语言文学、历史、哲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外语和理科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质、地理等专业。

部属的文理科综合性大学有一批,如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等。

省属的文理科综合性大学有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延边大学、黑龙江大学、杭州大学(现合并于浙江大学)、安徽大学、江西大学(现合并于南昌大学)、郑州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新疆大学等。2.理工科大学

这类学校所开设的专业基本上都是以工科为主的专业,如机械、自动化、化工、材料、建筑、水工、无线电等专业,兼设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应用化学等专业。

部属的理工科大学有一批,如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大连工学院(现大连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华中工学院(现华中科技大学)、华东化工学院(现华东理工大学)、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

省属的理工科大学有北京工业大学、河北工学院(现河北工业大学)、太原工学院(现合并于太原理工大学)、吉林工学院(现长春工业大学)、上海工业大学、上海科学技术大学(现均合并于上海大学)、浙江工学院(现浙江工业大学)、福州大学、江西工学院(现合并于南昌大学)、山东工学院(现合并于山东大学)、广东工学院(现广东工业大学)、贵州工学院(现合并于贵州大学)、新疆工学院(现合并于新疆大学)等。3.专门学院(大学)

以中央各部委主办的各类专门学院(大学)及其专业基本上都是根据部委专业人才的需要为主而开办的,这类学校占据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现举例如下。

[1]原冶金工业部办的东北工学院(现东北大学)、北京钢铁学院(现北京科技大学)、中南矿业学院(现中南大学)、西安冶金建筑学院(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

[2]原铁道部办的北京铁道学院(现北京交通大学)、唐山铁道学院(现西南交通大学)、上海铁道学院(现合并于同济大学)等。

[3]原机械工业部办的吉林工业大学(现合并于吉林大学)、湖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东北重型机械学院(现燕山大学)等。

[4]原水利电力部办的河海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现合并于武汉大学)等。

[5]原电子工业部办的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现电子科技大学)、西北电讯工程学院(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

[6]原航空航天工业部办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学院(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南京航空学院(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

[7]原交通部办的大连航运学院(现大连海事大学)、西安公路学院(现合并于长安大学)等。

[8]原兵器工业部办的北京工业学院(现北京理工大学)、华东工程学院(现南京理工大学)等。

[9]原地质部办的北京地质学院(现中国地质大学)、长春地质学院(现合并于吉林大学)、西安地质学院(现合并于长安大学)等。

[10]原纺织工业部办的华东纺织学院(现东华大学)、苏州丝绸工学院(现合并于苏州大学)等。

[11]原邮电部办的北京邮电学院(现北京邮电大学)、南京邮电学院(现南京邮电大学)等。

[12]原煤炭工业部办的北京矿业学院(现中国矿业大学)、阜新矿业学院(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山西矿业学院(现合并于太原理工大学)等。

[13]原化工部办的北京化工学院(现北京化工大学)、郑州工学院(现合并于郑州大学)等。

[14]原卫生部办的北京医学院(现合并于北京大学)、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合并于复旦大学)、中山医学院(现合并于中山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现合并于吉林大学)、武汉医学院(现合并于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医学院(现合并于中南大学)、四川医学院(现合并于四川大学)、西安医学院(现合并于西安交通大学)等。

[15]原石油工业部办的北京石油学院(现中国石油大学)、西南石油学院(现西南石油大学)、大庆石油学院(现东北石油大学)等。

[16]原轻工业部办的无锡轻工业学院(现江南大学)、中央工艺美术学院(现合并于清华大学)等。

从1954年10月到1979年10月,我国分9次确定的重点大学共98所。

至1979年年底,我国有普通高等学校633所,其中文理科综合性大学33所,工业院校191所,农业院校52所,林业院校9所,医药院校107所,师范院校161所,语言院校10所,财经院校22所,政法院校6所,体育院校11所,艺术院校22所,其他院校9所。(二)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后期高等学校的发展和专业变化1.多科性大学开始发展

1977年,高等学校恢复统一高考招生。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后期,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央各部委、各省市自治区新建了一批高等学校,仅1980年全国就新增42所,全国总数达到675所,到1998年达到1 022所。与此同时,原有的许多高等学校也开始较大规模地增设了一批原来没有的专业,如电气信息类专业。原来的文理科综合性大学、理工科大学、专门学院(大学)开始向多科性大学发展;同时,高等学校开始打破原部门办学的限制,如原文理科综合性大学开始增设一些工科专业,原理工科大学也开始增设一些文科专业。原校名为学院的开始改名为大学,下设若干个学院。

这一时期专业变化特别显著的学校还有师范学院和农业学院。师范院校打破了原来只培养教师的师范专业的限制,开办了一批非师范的社会所需的热门专业;农业学院打破了原来农学专业的限制,开办了一批社会所需要的工科和文科的热门专业。2.中心城市地方大学崛起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沿海地区中心城市(主要是省会城市和地级市)经济的崛起,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需要,中心城市纷纷投资、集资(包括华侨、港澳同胞捐资)创办地方大学,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省的中心城市办大学的热情特别高涨。例如,广东当时创办并发展至今的地方大学有广州大学、深圳大学、五邑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韶关学院、嘉应学院、肇庆学院、惠州学院、东莞理工学院等。3.启动“211工程”、“985工程”及其重点学科建设

199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国家教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211工程”总体建设规划》, “211工程”正式启动。“211工程”,即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经过若干年的努力,使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以及一批重点学科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在高等教育改革特别是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有明显进展,成为立足国内培养高层次人才、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基地。其中,一部分重点高等学校和一部分重点学科接近或达到国际同类学校和学科的先进水平,大部分高等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上取得较大成绩,适应地区和行业发展的需要,总体处于国内先进水平,起到骨干和示范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211工程”将过去几十年国家“建设重点大学”的提法更改为“重点建设大学”,这表明,目前已进入“211工程”的高等学校,并不意味着就是“国家重点大学”,而目前非重点建设但发展得很好的大学,也可能在滚动发展中被列入国家重点建设的行列之中。自1995年以来,进入“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由于学校主管部门的财力投入、地方关系等多种原因,其名单一直在调增之中,至2012年有112所:

1998年5月4日,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向全社会宣告:“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1999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决定重点支持部分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简称“985工程”。

首批进入“985工程”的高等学校俗称“2+7”所,“2”是指北京大学、清华大学,“7”是指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至2006年,进入“985工程”的高等学校有39所:

无论是进入“985工程”的高等学校,还是进入“211工程”的大多数高等学校,都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被列入国家建设的重点大学。

在“211工程”、“985工程”建设上,1995年广东首创省部(广东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体制,省级政府加大对在粤部属院校的财政投入,全面提高办学水平。

自1989年国家首次公布《国家重点学科名单》之后,又分别于2002年、2007年进行了第二次、第三次国家重点学科的评选与确定,一批高等学校的强学科纳入国家重点建设的行列。到2009年,全国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有286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有677个。

无论是“211工程”还是“985工程”,其核心都是重点学科建设。4.大批高等学校合并转型

为建设一批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在世界百强大学特别是其中的综合性大学居多的特点和美国著名大学的办学模式影响下,我国高等学校掀起了合并转型的热潮。

一方面,高等学校大合并,实现向综合性大学的转变。例如:

[1]浙江大学,由原理工科为主的浙江大学、原文理科为主的杭州大学以及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医科大学合并组建而成。

[2]武汉大学,由原文理科为主的武汉大学以及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而成。

[3]吉林大学,由原文理科为主的吉林大学以及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军需大学合并而成。

[4]华中科技大学,由原理工科为主的华中理工大学以及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合并而成。

[5]武汉理工大学,由武汉工业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合并而成。

[6]郑州大学,由原文理科为主的郑州大学以及郑州工业大学、河南医科大学合并而成。

[7]上海交通大学,由原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农学院、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而成。

[8]西安交通大学,由原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医科大学、陕西财经学院合并而成。

[9]南昌大学,由文理科为主的江西大学以及江西工业大学、江西医科大学合并而成。

[10]清华大学,由原清华大学、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合并而成,与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合作。

[11]上海大学,由原上海大学、上海工业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科技高等专科学校合并而成。

[12]同济大学,由原土木建筑为主的同济大学、上海铁道学院、上海铁道医学院、上海城市建设学院、上海建筑材料工业学院合并而成。

[13]延边大学,由原延边大学、延边医学院、延边农学院、延边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吉林艺术学院延边分院合并而成。

[14]中南大学,由中南矿业学院、长沙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湖南医科大学、长沙铁道学院合并而成。

[15]北华大学,由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而成。

[16]长安大学,由西安公路学院、西安地质学院、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合并而成。

[17]东南大学,由原工科为主的东南大学、南京铁道医学院、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而成。

[18]山东大学,由原文理科为主的山东大学以及山东医科大学、山东工业大学合并而成。

[19]中国农业大学,由原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合并而成。

[20]贵州大学,由原贵州大学、贵州农学院、贵州艺术高等专科学校、贵州工业大学合并而成。

此外,一部分原文理科综合性大学与本地医科大学合并,并增设了工科类等多种专业,组建成了综合性大学。例如:

[1]北京大学,由原北京大学与北京医科大学合并而成。

[2]复旦大学,由原复旦大学与上海医科大学合并而成。

[3]中山大学,由原中山大学与中山医科大学合并而成。

[4]四川大学,由原四川大学与西华医科大学合并而成(四川大学先前已经与成都科技大学合并)。

另一方面,专门学院基本上都改名为大学,并增设了各种专业,变成新型的理、工、文、法、经、管等多科性的综合性大学。例如:

[1]东北工学院更名为东北大学。

[2]北京钢铁学院更名为北京科技大学。

[3]西安冶金建筑学院更名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4]北京铁道学院更名为北京交通大学。

[5]唐山铁道学院更名为西南交通大学(1971年搬迁到四川)。

[6]成都电讯工程学院更名为电子科技大学。

[7]西北电讯工程学院更名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8]北京航空学院更名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9]南京航空学院更名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0]北京工业学院更名为北京理工大学。

[11]华东工程学院更名为南京理工学院。

[12]北京地质学院更名为北京地质大学。

[13]华东纺织工学院更名为东华大学。

[14]北京邮电学院更名为北京邮电大学。

[15]南京邮电学院更名为南京邮电大学。

[16]北京矿业学院更名为北京矿业大学。

[17]阜新矿业学院更名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18]山东海洋学院更名为中国海洋大学。

[19]大连工学院更名为大连理工大学。

[20]华南师范学院更名为华南师范大学。5.专业迅速发展

这一时期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高等学校的专业得到了发展。到90年代中期,本科专业已经达到504种。以下是比较典型的几个专业类专业划分太多的例子。

学科门类“经济学”中的经济学类专业有17种;

学科门类“法学”中的法学类专业有7种;

学科门类“理学”中的生物科学类专业有13种;

学科门类“工学”中的材料类专业有18种;

学科门类“工学”中的电气信息类专业有36种;

学科门类“工学”中的化工与制药类专业有15种;

学科门类“工学”中的轻工纺织食品类专业有23种;

学科门类“农学”中的植物生产类专业有11种;

学科门类“医学”中的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专业有8种;

学科门类“管理学”中的工商管理类专业有21种。

显然,新增专业太多,专业设置过细,造成所培养的人才专业知识面过窄,就业适应能力不强。(三)20世纪90年代末至现在高等学校的发展和专业变化1.专业调整合并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促进高等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教育部针对新增专业太多、专业太窄的问题,对本科专业进行了调整合并。1998年7月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重新修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辑了《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这次重新修订的本科专业目录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共11个学科门类(不含军事学),下设71个二级类,249种专业。

1998年7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是在1993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原目录以外专业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修订的。至2012年9月,我国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本科专业招生仍然使用这一专业目录,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同意设置的本科目录外专业名单》(共282种)。以下列举常见的专业。

[1]经济学类专业只有4种,即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其中的经济学,对应的旧专业就有7种,即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农业经济、工业经济、贸易经济、运输经济、劳动经济。

[2]法学类专业只有1种,即法学,对应的旧专业就有7种,即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刑事司法。

[3]生物科学类专业只有2种,即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其中的生物科学,对应的旧专业就有7种,即生物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生物学教育、生物科学与技术、病毒学、海洋生物学。

[4]材料类专业只有4种,即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工程。其中的金属材料工程,对应的旧专业就有8种,即金属材料与热处理、金属压力加工、粉末冶金、复合材料、腐蚀与防护、铸造、塑料成型工艺及设备、焊接工艺及设备。

[5]电气信息类专业只有7种,即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其中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对应的旧专业就有6种,即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气技术、电机电器及其控制、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6]化工与制药类专业只有2种,即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其中的化学工程与工艺,对应的旧专业就有11种,即化学工程、化工工艺、高分子化工、精细化工、生物化工、工业分析、电化学工程、工艺催化、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及化工、生物化学工程。

[7]轻工纺织食品类专业只有6种,即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包装工程、印刷工程、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其中的食品科学与工程,对应的旧专业就有11种,即制糖工程、粮食工程、油脂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烟草工程、食品卫生与检验、粮油储藏、农产品贮运与加工、水产品贮藏与加工、冷冻冷藏工程、蜂学。

[8]植物生产类专业只有4种,即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其中的农学,对应的旧专业就有5种,即农学、热带作物、药用植物、土壤与农业化学、烟草。

[9]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专业只有4种,即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其中的临床医学,对应的旧专业就有5种,即临床医学、儿科医学、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放射医学、医学营养学。

[10]工商管理类专业只有6种,即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其中的工商管理,对应的旧专业就有10种,即工商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工商管理、投资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经济、邮政通信管理、林业经济管理。

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适应了国民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拓宽了专业服务的方向。

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这一时期无论是高等教育的办学体制、结构还是发展规模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高等学校扩招

1998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只有9.8%。为了使更多的青年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培养更多的专门人才,促进经济持续增长,1999年我国高等教育开始扩招,即启动了高等教育大众化。《扩招背景:适龄青年上大学的比例只有4%》这篇文章回顾了扩招的直接动因:“1998年11月,亚洲开发银行驻北京代表处首席经济学家汤敏,以个人名义向中央写信,提出《关于启动中国经济有效途径——扩大招生量一倍》的建议书。他陈述了5个理由支持大学扩招:其一,当时中国大学生数量远低于同等发展水平的国家;其二,1998年国企改革,大量下岗工人进入就业市场,如果大量年轻人参与竞争,就业将面临恶性局面;其三,国家提出保持经济增长8%的目标,扩招前经济增长率为7.8%,急需扩大内需,教育被认为是老百姓需求最大的;其四,当时高校有能力消化扩招,平均一个教师仅带7个学生;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高等教育的普及事关中华民族的整体振兴。建议很快被有关部门采纳,基于‘拉动内需、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缓解就业压力’四大目标的高校扩招从此进入正轨,拉开了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大幕。”事实上,启动高等教育大众化,还促进了教育机会均等和教育公平,而这也正是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的题中之义和理论基础。

1999年开始,我国高等学校扩招。从1998年到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从108万人提高到685万人,在校生从341万人发展到2 309万人;研究生招生从7.25万人提高到53.82万人(2010年),在校生从19.89万人发展到153.84万人(2010年)。加上成人高等教育和自学考试的发展,我国实现了从精英教育到大众化教育的历史性跨越。

以广东省为例,1998年到2011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人数分别为6.1万人、9.41万人、12.08万人、13.91万人、17.61万人、22.58万人、26.46万人、30.7万人、33.53万人、35.49万人、39.07万人、43.86万人、44.02万人、47.37万人;在校生从1998年的18.51万人发展到2012年的161.68万人。3.各类高等学校迅速发展

高等学校扩招采取了内涵发展与外延扩大并重的方针。内涵发展是指原有高等学校挖潜扩招,不少是多校区发展;外延扩大是指各地方、各部门新办一批高等学校,不少地区集约发展。

新办高等学校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公办的职业技术学院,属于专科层次,许多是在中等专业学校基础上升格,或者是由成人高等学校转制的。新办的高等学校主要以开设应用性、职业性的热门专业为主。第二类是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其中一种是独立设置的民办院校,以专科层次为主;另一种是依托原有公办高等学校创办的独立学院,或者以本科为主,或者本专科并举。此外,还有一批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

新的办学模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多校区发展。一所学校两三个甚至四五个校区,发展成万人大学甚至三四万人的大学,这已经非常普遍。第二种是集中发展。世纪之交,一些省市纷纷创办大学城或大学园区。广州大学城是集中在一块18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一次性建立起来的最典型的集中发展模式,集中了10所本科院校;珠海大学园区是分散在中心城市各个地方,经过多年建设逐步发展形成的园区发展模式。

至此,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数量从1998年的1 022所发展到2012年的2 430所(其中普通本科院校844所,普通高职高专院校1 288所,独立学院298所),另外,经国家审定的分校办学点有62个(以上数据为教育部2012年6月20日公布)。4.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引导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发挥已有的专业优势,办出专业特色,为同类型的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建设和改革起到示范与带动作用,2007年1月22日教育部、财政部做出《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 1号),提出实施质量工程。质量工程以提高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为目标,以推进改革和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为手段,按照“分类指导、鼓励特色、重在改革”的原则,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整体实力。

从2007年开始,教育部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进行遴选。特色专业以强化优势为根本,以突出特色为核心,按照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新兴交叉、社会急需等原则,对相关专业进行择优和重点建设,从而帮助学校形成自己的特色与品牌。截至2011年年底,教育部共公布了7批合计3 578个特色专业建设点,它们分布在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5.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本科新专业建设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指体现当今世界知识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潮流的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为了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国家,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做出《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 32号),提出要发展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即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

为配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2010年7月12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公布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本科新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2010〕 7号),新专业共140个,其中工学专业占绝大多数。

[1]工学专业134个,如纳米材料与技术、光电子材料与器件(新目录名称为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环保设备工程、海洋资源开发技术、生物制药等。

[2]医学专业3个,即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中药制药。

[3]经济学专业1个,即能源经济。

[4]文学专业1个,即新媒体与信息网络(新目录名称为网络与新媒体)。

[5]艺术学专业1个,即数字电影技术(新目录名称为影视摄影与制作)。《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本科新专业名单》见本书附件3。6.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施(1)“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这是教育部等中央有关部门为回应“钱学森之问”而出台的一项人才培养计划。所谓“钱学森之问”就是:“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人才?”这是2005年温家宝总理在看望著名物理学家钱学森时,钱老发出的疑问。钱学森认为:“现在中国没有完全发展起来,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一所大学能够按照培养科学技术发明创造人才的模式去办学,没有自己独特的创新的东西,老是‘冒’不出杰出人才。”这是一道关于中国教育发展的艰深命题。为此,2009年教育部联合中组部、财政部启动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截至2011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兰州大学、同济大学、厦门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20所大学入选该计划。该计划首先从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等5个基础学科开始试验,每年动态选拔特别优秀的学生,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新培养方式,从而构筑基础科学拔尖人才培养的专门通道,努力使受该计划支持的学生成长为相关基础科学领域的领军人物。(2)“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这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等战略部署,是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计划,是促进我国由工程教育大国迈向工程教育强国的重大举措。2010年开始分两批共批准194所高等学校(第一批61所,第二批133所)的824个本科专业或专业类、试点班进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1年1月8日,教育部做出《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 1号),教育部明确这一计划的目的和要求,即培养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的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具有三个特点:一是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培养过程;二是学校按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培养工程人才;三是强化培养学生的工程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一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61所高校名单(2010年6月13日公布实施):

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133所高校名单(2011年9月29日公布实施):(3)“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这是为了加快推进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2012年5月7日,教育部、卫生部做出《关于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教高〔2012〕 7号)。同年11月9日,教育部、卫生部共同确定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125所,试点项目178项,其中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26项,五年制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72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39项,“3+2”三年制专科临床医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41项。

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名单如下:(4)“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这是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重要举措。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2011年12月23日,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做出《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 10号)。该计划把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作为培养重点,把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作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突破口,即适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国家对外开放的需要,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涉外法律人才。2012年11月23日,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公布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 47号)。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分三类。

一是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如下:

二是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如下:

三是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如下:

已经启动或将要启动的还有“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非通用语种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会计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7.中西部高等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中西部高等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如同“211工程”一样,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组织实施,并由国家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建设。这项工程实施的目的是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切实提升中西部高等学校办学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和区域高等教育协调发展,使中西部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的基础教学实验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师资队伍素质结构更加优化,学生学习、实践、就业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提升,学校办学特色逐步彰显,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这项工程以五年为一个周期,资金投入大,滚动实施,计划支持中西部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所本科高校。入选的高校大部分为省部共建高校、省属重点高校,既有一本高校,也有二本高校。第一期实施期限为2012—2015年。由于覆盖范围为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故又被称作“小211工程”。

首批进入中西部高等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的高校如下:

211工程院校(8所):

综合类院校(12所):

理工类院校(37所):

师范类院校(15所):

财经类院校(6所):

农林类院校(13所):

医科类院校(8所):

艺术类院校(1所):

新疆艺术学院8.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为贯彻落实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 35号)精神,2006年11月3日,教育部、财政部做出《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对这一计划提出了具体内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被誉为我国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211工程”。列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院校,一方面要在综合水平、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社会服务方面领先;另一方面要在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等方面发挥其示范作用,以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深化改革,提升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名单如下(100所):

北京(4所):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上海(4所):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天津(4所):

天津职业大学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3所):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4所):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2所):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内蒙古(2所):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4所):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3所):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4所):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大庆职业学院

江苏(7所):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6所):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安徽(3所):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2所):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1所):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6所):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威海职业学院

淄博职业学院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河南(4所):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4所):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5所):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4所):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2所):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6所):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2所):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贵州(1所):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3所):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2所):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3所):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海南(1所):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2所):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青海(1所):

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西藏(1所):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6月1日,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决定扩大国家重点建设院校数量,新增100所左右“国家骨干高职建设院校”,以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发挥高职院校在培养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9.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

2011年4月2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要积极推动协同创新,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项目引导,鼓励高校同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协同创新的战略联盟,促进资源共享,联合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努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积极贡献”。随后,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启动协同创新计划,于2012年3月15日做出《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 6号),这项计划简称“2011计划”。“2011计划”是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我国高等教育系统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2011计划”以“国家急需、世界一流”为目标和方向,旨在引导高等学校围绕国家急需解决的战略性问题、科学技术尖端领域的前瞻性问题和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公益性问题,聚集一流的创新团队,形成一流的创新氛围,创造一流的创新成果,培养一流的创新人才,在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同时,逐步形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办学模式,加速建立能够冲击世界一流的新优势和新实力。“2011计划”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任务,促进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三者之间的协同与互动,增强创新要素的有效集成,增强高校创新能力发展的导向性。其中人才是根本,学科是基础,科研是支撑。“2011计划”是要建立一批协同创新中心,推进高校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外科研机构的深度合作,探索建立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以及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的四类协同创新模式,使之逐步成为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主力阵营。因此,如果高等学校的某一学科专业能够申请到“2011计划”立项,那么,这个学科专业一定是强学科、强专业。10.《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实施

为适应我国经济、科技、文化、社会和高等教育的发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启动了学科目录修订工作,对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的机制进行了改革。2011年3月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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