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概念作文纪念版精华范本.才女卷(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8-30 18: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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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兴

出版社:企业管理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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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概念作文纪念版精华范本.才女卷

新概念作文纪念版精华范本.才女卷试读:

【作者简介】

●王君心

1994年出生,一个真诚开朗的女生,喜欢阅读,喜欢书法,喜欢交友。从小学五年级开始写作,从2007年开始至今已陆续在《福州日报》《少年文艺》《少年文艺·写作版》等发表二十多篇作文、童话。获第十四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梁雪

笔名未逆光年,出生在1994年的尾巴上,有点懒惰,对文字有莫名奇妙的偏执。喜爱安静却习惯吵闹。获第十四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李晓丹

11月1日出生,天蝎座。爱好:音乐、偷懒和KAME。喜怒无常,容易低落又极易得意扬扬。乐颠颠地追逐生活。获第十三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辜妤洁

女,笔名众多。获第十二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第十五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张晓宇

女,1995年出生,山东人,获第十五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潘向莹

女,1995年出生,浙江人,获第十五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周悟拿

女,1991年3月22日出生,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0509班学生。有文章七十余篇发表在各类报刊上,《散文诗》2005年第7期做专题介绍,广州《中学生报》文学版专栏作者,《小溪流》杂志专栏作者。曾与他人一起出版小说合集《花开的声音》,另一本与他人合著的小说合集《就让记忆盛开如花》于2008年5月出版,湖南省作家协会最年轻的会员。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李婉琪

女,1995年出生,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三中学学生,获第十三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第十五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赵文嘉

女,1993年出生,获第十五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徐利

笔名徐紫凌,出生于20世纪90年代,高中学理,大学还是学理,喜欢玩耍,喜欢写点东西。无所畏忌。写自己的东西。对结果不怎么期待。希望收养一个像加菲猫一样可爱的儿子。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第十二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第十三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方慧

女,1990年5月出生,现居上海。10岁即在杂志开设个人童话专栏,中学时期在《中学生学习报》等报纸杂志发表小说、散文数十篇。长期在《中国校园文学》《意林》《中外文摘》《萌芽》《文艺风象》等杂志发表文章。在第二届TN文学之新人选拔赛中晋级25强,获第十一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第十三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陈若可

女,1997年出生,福建人,获第十五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刘玥

女,笔名流月。1989年11月生于浙江金华。喜欢读书写作、喜欢胡思乱想、喜欢安静地坐着、喜欢热闹地活着、喜欢冲自己傻笑、喜欢执着地做一件事,也喜欢偶尔开开小差。喜欢农民工的小孩们注视着自己的大眼睛。在《萌芽》《读写月报》等发表文章。获第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张希希

非典型的魔羯女。喜欢读书,喜欢绘画。相信在成长的过程里,任何璀璨都只是一笔带过。喜欢清澈的电影,喜欢可以分享的文字。喜静,亦喜动。获第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蒉意

1992年出生,双鱼座,很迷糊,喜欢幻想。将来想拥有一个农场。获第十二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第十三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郭佳音

女,1989年6月出生,山西太原人。出版有散文集《伞下的晴天》。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第一章 年华无效

初见

王君心

古城区的平江路有一家“猫的天空之城”,所谓文艺青年的聚集地。门前种满好看的木牌子和茂盛的花草。玻璃移动门,柜台在左手边,提供不太苦的咖啡和太甜的奶茶,有精致的点心。四面的木柜子上整整齐齐地码着明信片,纸质的、木质的,风格迥异,可以感受到设计者的匠心独运。二楼环境类似,一样是简洁干净的木头方桌和长椅。

这是假期里卢晗常去的地方。男生对篮球的热爱还不至于在盛夏的扬尘中滞留在露天篮球场,早上不到八点,灼眼的阳光就像滚烫的沥青浇在背上,混合着汗水又黏又烫。继而光线像细沙一样糊住人的眼。

卢晗是偏向“文艺”一类的男生,他参加给外国人写明信片的网络活动,攒钱买单反相机学摄影,义务给学校的社团设计制作海报。“猫的天空之城”的空调总是开得很足,卢晗不在乎找个角落写几张明信片,顺便打个盹,女生们叽叽喳喳的讨论声作为催眠曲也很合适。卢晗趴在店里的木桌子上睡着了。

下午两三点的阳光被冷气隔绝在外,印在玻璃门窗上像金黄的面包片。不大的空间里充斥着一股植物恣意生长的气息,仿佛置身水底。他梦到打开窗的一瞬,晚霞被一点点蹭掉,亮晶晶的粉屑落下后露出微凉的天空。

梦醒了,他睁开眼睛,脸还侧着枕在手臂上,有一点闷热。他正想抬头,一个穿白裙子的女生走过身边。他条件反射地停止动作。客人很多,女生不得不侧过身子,费了一点力气。

从卢晗的视角看不到女生的脸,隐约感觉是短发,藕白色的长裙像一朵辛夷花静静地开放在视线里。仿佛电影镜头放慢,时间收住步伐。他用眼角瞥见女生走到柜台,轻轻推开店门走出去。然后那朵辛夷花变成白色的火焰,温润地燃烧在心底。

卢晗这才如梦初醒地直起身子,走到柜台把写好的明信片随手扔进邮筒。推开门,朝被晚霞晕染成铜色的古城街望了一眼,怅然若失。

学生会的活动从早上七点开始准备,一直持续到下午两点,是抗议修路问题迟迟没有解决的签字活动。学校附近的公路动工已久,然而进展缓慢。半年来沿街的橱窗上总是落满厚厚的灰,车停在路边,很快就刷上一层黄土。交通不便导致生意冷淡,这也导致了不少店主的不满。

活动办得很成功。路过的行人,不管是补课的学生、上班族,还是买菜的大妈大婶、街边的店主,只要瞧见了,几乎都会在白色的塑料长纸上留下签名。

暑假结束到开学一个月,初秋的天空像一本涂满蓝色的本子,在头顶一页页翻过,越来越淡,越来越轻。

午后的行人渐少,长纸也被黑色签名填满了。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要把长纸以及其他准备工具带回学校,剩下的人还没吃过午饭,一起走进一家拉面店。

许凝是宣传部的新成员,高一,部里还有两个学姐学长。她特别留意那位学长,卢晗。人很削瘦,头发是轻微的自然卷,小眼睛高鼻梁,近视但不常戴眼镜,平时总揣着一架单反相机,墨黑得像个秘密匣子。她知道他有寄明信片的习惯,写一手漂亮的行楷。

宣传部和生活部坐一桌,五个人,都点了牛肉拉面。生活部一男一女两个成员都是许凝这一届的,男生叫什么她记不清了,女生叫陈小奕,清瘦,短发,皮肤白皙,小家碧玉,习惯抿嘴笑。

面还没端上来,五个人都装模作样地注视店里的小型电视机,避免沉默的尴尬。一个动漫节目,生活部的那个男生突然精神抖擞地扯起日本动漫,同是资深研究者的许凝就差没举手响应了,两人手舞足蹈、眉飞色舞地掰了半天,从海贼王到银魂,从火影到喜羊羊,才注意到周围人完全被抛开了。

许凝正想说点什么缓解气氛,这时候陈小奕忽然念叨了一句:“真好。好像找到了知己一样。”声音轻柔,好像一吹就散了。

许凝的心莫名地一抽,她不由自主地看向卢晗。

他点头表示赞同,忽然若有所思地问:“你去过平江路的‘猫的天空之城’吗?”很明显,问题是给陈小奕的。“去过。很经常。”陈小奕迟疑地回答。

许凝也知道“猫的天空之城”,这家店很受女生热捧,班上的女生大都常常关顾。但她还是一下子安静下来。生活部的男生不擅长单口相声,也悻悻地收住话音。幸好拉面及时被端上来了。

一行人决定在公交站台分手,许凝和卢晗家在同一方向,搭39路的只有他们俩。暑气未散,巴士里的气温像放温的开水。没什么人,要搭好长一段路,卢晗坐在最后一排,许凝在他侧前方的座位上。

熟悉的街景突然变得陌生,仿佛巴士在前往另一个时间断层。许凝记起一个星期前学生会换届选举,她在讲台上捏着一把汗回答犀利的提问,懊悔地认定自己搞砸了,因为台下一点反应也没有。直到主席对她说了声“可以了”,才忐忐忑忑地离开。走出教室的一瞬,她看到最后一排那个始终低头不语的男生抬起头,目光接触后冲自己简单笑了一下。他就是卢晗。

卢晗这个名字对许凝并不陌生。许凝是学画画的,从小学一直到初中,初三才断掉。初二的时候去新的美术老师家学水粉,大厅里挂着一幅画。画上是一个米黄色的木质阳台,一张摇椅,一只懒洋洋的白色猫咪在上边打盹。周围簇拥着繁盛的花草。安静的猫、阳台和花草,在静静等待阳光的亲吻。于是童话般的静谧气息从画里溢出,大厅好像被阳光兜住,耳边是草叶沙沙轻响。

画的右下角标着“卢晗”二字,是作者的名字,秀气的行楷。

后来有人告诉她,老师说画这幅画的人是个天才。

加入学生会后,许凝亲自请教了“天才”关于那幅画的创作思路,当时卢晗耸耸肩,满不在乎地回答:“不记得了。”

尽管这样,见到“传说中的人”,许凝还是开心不已。好感也许就是由多年的崇拜酝酿而生。

视线回到眼前。明晃晃的阳光洒在巴士后座,有点烫,许凝倒觉得很漂亮。她小心翼翼地瞥着后排的卢晗,发现自己的顾虑根本没有必要。他在摆弄自己的相机,一张张回放今天拍的活动相片,回去登在学校的官网上。照片看完了,他轻轻地打了个哈欠,挠挠头,歪着头合上眼睛。

这场景许凝恍惚觉得在哪儿看过。时间悄然凝固,耳边的喧嚣太遥远。卢晗眯眼睡觉,仿佛一只慵懒的猫,表情漠然但生动。明净的阳光披在他身上,他是被施了魔法沉睡的王子。黑色相机上的反光变成了蒲公英,一切都像夏天该有的清澈和透明。

那些久远的铺垫似乎就是为了这个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尽管只有自己单方面的快乐,无论如何,许凝很满意。

她的心怦怦直跳,背挺得僵硬。下车时支吾着和卢晗道别,才发现手脚都酸了。她望着那辆巴士开离视线,好像剩下的夏天全被它带走了一样。

签名活动没起到什么作用,这是意料之中。这以后学生会就形同虚设,会议越来越潦草,半学期下来许凝和卢晗没见过几次面。

秋天到冬天的过渡被雨水隔开,这几天教室的白炽灯不得不全天开着。没有阳光,学校的墙壁一直裹着一层水珠。铅灰色的云堵在天空,像浸满了污水的粗帆布。

偶然晴了两天,地面才干透,第三天雨水又哗啦啦地砸下来,浇湿了很多没有准备的学生。不少家长把车开进学校,许凝的爸爸借了单位的车,也在其中。

她忘了带伞,这是常有的事。坐进副驾驶座,车窗闭得紧紧的。许凝着急地打量眼前拥堵的人流,瞥到身后的教学楼,陈小奕就站在楼梯口,一脸无奈。

如果不是那天有个男生从背后拍了她一下,看到正面后又急急忙忙地道歉,说她和陈小奕的背影太像了,许凝也许早就忘了这个名字。

她迟迟没有挪开目光,雨下得这样凶,她想要不叫爸爸载陈小奕一程。不过她的关心多余了,陈小奕身边忽然撑开一把深蓝色的伞,撑伞的人和她简单地说了几句,两人说说笑笑,一起走进雨帘。那个人是卢晗。

许凝像被针扎了一下猛地收回目光。前面的人忽然散开了,爸爸顺势把车开出校园,转弯的时候,许凝还是忍不住往回望了一眼,透过湿漉漉的车窗,深蓝色的伞下只有两个模模糊糊的身影,她伸手擦了擦窗。当然不会有变化。

许凝呆呆地望着雨帘将天地连成一片,一片灰蒙蒙的混浊。她心里堵得慌。她定神看着车窗外的水珠,几滴水珠连在一起就会顺势流下。她突然犯了傻,像孩子一样挑了一颗小水珠,对自己说如果这滴水流下去她和卢晗就会有结果。至于什么结果心里也没个准。但是,任她怎么敲玻璃,到家下了车,这滴水依然挂在那儿。

许凝不知道自己在以上的故事里扮演了什么角色,应该是可有可无的路人甲,因为她甚至还没来得及表态。学校里这样的情节每天都上演,失意的路人有很多很多。

故事走向尾声,虽然关于她的开头还没书写。没有书写的必要了。

收到这封邮件的时候,卢晗和陈小奕已经在一起两个月多。没有曲折的过程,没有精心准备的告白,当两个人都确认彼此的意思后这一切就很自然而然、顺理成章。

平时不过是一起走过校门前的一段路,两人家在相反的方向,何况卢晗骑车。偶尔一起吃午饭,两个人的要求都不高,所以这样就很满足。陈小奕也许是卢晗想要的女孩子,文静内敛,说话细声细语,每次牵手都会面红耳赤。他们从不吵架,当然可能是因为陈小奕总是过分迎合他。卢晗也几乎确定那天在“猫的天空之城”遇见的白裙子女生就是她,不过他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就像遗漏了什么重要的事。

这天深夜,关掉电脑前,卢晗习惯地打开了邮箱,这封邮件就赫然躺在那儿。发件人选择匿名。

一个短短的小故事。他在网上读过,是专门为一套明信片而写的。

住在英国的格先生爱上了法国的花小姐……那天,他们约好在花小姐城市的车站见面。格先生早早地在那里等着。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三十分钟……花小姐终于出现了。格先生睁大了眼睛,望着远处的花小姐。格先生的心很悸动,花小姐的脸很红。故事就这样结束了。人生若只如初见,我们就不会去伤害我们爱的人和爱我们的人。

卢晗曾被这个故事感动,现在他突然有一个冲动,想找到写邮件的人。这个人,该和他喜欢一样的事物,读一样的书,看一样的电影,和他有共同的话题、共同的兴趣、共同的见解,会是一个……知己。就像那天在“猫的天空之城”遇见那个女生后,他不知想了多少办法创造另一个偶遇。他甚至觉得,两次他要寻找的人,就是同一个。

但是不可能,那个女生他已找到。陈小奕若是想告诉他这个故事,完全没必要匿名。那会是谁呢?学生会的通讯录里要求留邮箱,加之平时他很随意地告诉了很多人,所以查到他的邮箱并不难。

卢晗莫名其妙地想到一张面孔,那个和他同在宣传部的女生,她叫许凝。短发,带一点婴儿肥,面色红润,手脚纤细。性格率真,和朋友聊天聊到酣处笑和说都无所顾虑,有时又会忽然脸红,支吾得说不出话。

卢晗回想自己和许凝的对话,可这些回忆明明就沉在那儿,却怎么也捞不到了。

许凝去“猫的天空之城”,有一半是为了卢晗。上一个暑假,她在店里看到他趴在桌上熟睡。因为睫毛太长,看起来像眯着眼睛,有一只猫的懒散和机敏。那天阳光正好,叮叮当当地敲在玻璃门窗上。许凝在对面的位置偷偷打量,空气静谧,时间凋零,脚下有蕨类植物飞快地生长,直到淹没头顶。

卢晗有令人安心的魔法。真正认识他后,许凝总结道。她从来没有想过,那是因为他们对一样的事物有共同的依赖和执着。

从这以后,许凝就忍不住每天都去平江路闲逛。

至于另一半,是她确实喜欢明信片,她参加了给外国人写明信片的网络活动,会在店里的木桌子上很认真地填英文地址,然后歪着脑袋用蹩脚的英文编内容。

她以为卢晗从未在意过自己,虽然她在脑内幻想了无数次偶遇的过程。

适应了高中生活后,日子变得平淡无奇。学生会又陆续办了几次活动,反响一般。许凝和卢晗没说上几句话,有也是关乎宣传部任务的。

当谁也不在意的时候,时间就消逝得飞快,在上下学的脚步下、在解数学题的笔尖上、在记忆单词的缝隙里。它带走了一个又一个秘密,交换了一个又一个回忆。

转眼,六月份的天气又渐渐闷热,云朵拥顶在淡蓝色的天际是最蓬松的枕头。期末考快到了,学生会决定办最后一次活动。即将升格为高三生的会员就要离开,因而这一次是内部活动,去附近的一个景区郊游。

许凝一反常态地穿上了自己唯一的一条裙子,藕白色,蓬软的袖口,温柔的裙摆垂在小腿边,轻飘飘的触感让她很放松。

这时候她大约已经明白,长长久久的铺垫只为一次初见,然而很多事情是没有因果的,因为一样会误解,一样会错过。

第二天会合的时候她很自然地冲卢晗打了个招呼。让许凝惊讶的是,有一瞬间卢晗的表情变得古怪,但他很快又恢复正常。

许凝没有发现,在他最后的微笑里,藏着半分无奈,半分遗憾。

其实我明恋你很久了

梁雪“呐呐,其实我明恋你很久了。从高一到现在大概是五年又十个月。”“那么你怎样想呢?”

柯菲不记得是怎样认识林墨的。

但林墨将他与柯菲第一次见面的场景记得很清楚。

女生站在讲台前板着一张娃娃脸,木讷地念着自己的名字“左柯菲”。连“女,15岁”之类的都全部省略。老师站在一旁等待了好长时间后才意识到——她已经自我介绍完了,然后无奈地抬手抹掉额前的冷汗,手抬起来指向某个空位,“那么你就坐那儿。”

女生直直地走向男生身旁的位置,后者友好地转头向她伸出手,掌心的纹理纤细而长,柯菲好奇地盯住他的手心,直到他又再次开口,“你好,我叫林墨。”

抬起头来是他灿烂的微笑。“听说手纹纤细的人都命短。”

然而女生却十分煞风景地说出这样的话,林墨上撇的嘴角微微抽搐起来,悻悻地收回手。

奇怪的家伙。林墨小声地嘀咕,但男生怎么也不会想到女生只是对他比自己还白净的手产生了小小的妒意,才说出那种像诅咒一样的话。

多年以后,林墨仍旧记得女生别扭的样貌,但是柯菲大概早就忘记了。

就像忘记了她曾经有过的美好时光,只剩下一片黑暗。

林墨在大学的假期间去过不少地方。他鲜有时间回家去看父母,偶尔有空也只会打个电话表示自己仍旧在喘气,并聊聊近期发生的事情。之后他会翻找着各种旅游杂志与世界各地地图,用红色的笔标上详细清晰的记号。圈圈叉叉,像反复交错的网,套牢了某个身影,一片黑色的阴影缓缓洇开。

林墨就像个疯子一样。

事实上他就是个疯子吧。

他记得柯菲向往日本,所以他第一次旅行去了东京、神奈川和动漫迷中广为流传的秋叶原,在日语不通的情况下差点无法回国;柯菲说她一定要去一次圣彼得堡,所以他在二月份去了寒冷的俄罗斯,拍下街头冻红鼻子的酒鬼与古老的城堡;柯菲说过她想体验在“the city never sleep”——巴黎的一晚,所以他去了夜晚的巴黎,用纯熟的英语点了一杯冰岛红茶,一杯就醉得意识模糊起来,脑海里占满了几个小小方框的画面。

全部是柯菲离开时的表情。“其实我也很想记起你。”

娃娃脸上挂满了名为无奈的表情,在风中轻易地变得模糊而朦胧起来。男生想伸出手去捕捉什么却发现自己在原地定住动弹不得。

在回忆里反复看到的旧日景象时,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回忆是最残忍的东西。

林墨不是没有向柯菲暗示过“我喜欢你”。

甚至连平常异常严肃、一本正经的班长,都时不时瞅林墨和柯菲一眼然后拍拍男生的肩膀,一脸“我了解”的样子。林墨傻笑几声不表态。

你们什么都不明白。

林墨看见过女生一个人值日时一直留在教室里。他那天刚好被老师叫到办公室商量物理竞赛的事项,回到教室时已经是八点左右,走廊的灯被人灭掉一半,教室内一片漆黑,林墨听见隐隐约约的抽泣声。男生一边想着“不会是见鬼了吧”,一边一步一步地向后退,突然有人“啪”地一下开了教室的灯,“你在干什么?”

女生的脸上挂着泪,眼圈微红,神情却是肃然的。

林墨是在那个时候得知了表面冷漠淡然的女生——柯菲的内心是怎样的脆弱。他慌张地解释,跑到自己的座位开始收拾书包,大堆的东西“呼啦”地被塞进去,笔间碰撞时发出微小的响声。他背上书包,包带打在书桌上“哐啷”的一声,之后匆匆离开。

像犯了偷窃未遂罪的小偷。

离开的前一秒看到柯菲桌面上厚厚的牛皮本,写满了字,字细细密密地挤在一起,只有一个句子单独成行显得扎眼。

——“周期性失忆症”。

自那之后林墨开始关注柯菲,上课时的眼神都一直往右飘。他发现她在老师上课讲笑话时也会淡淡地笑露出两颗洁白的犬牙,很可爱;在别人回答问题的时候,也会小声地默念答案,看到别人答不出来时会显得有些着急;在看到别的女生三五成群嬉笑打闹时,她的眼神空洞没有焦距,像受伤的娃娃一样。

大概就是这样喜欢上的。

不是因为她长相可爱、性格冷漠另类这样的原因。

只不过是,在看到她的时候,会觉得心里某处突然塌掉了一小块一样。

林墨在两年多的十次左右旅行中未能找到任何柯菲的影子,也未能找到治疗“周期性失忆症”的方法。

这个寒假他要去墨尔本、威尼斯、巴西,最后再去一次日本的神奈川。

在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这里没有她”的同时,心底里泛起另外一个声音:“那里一定有她。”

林墨在无数次无数次失望之后仍旧坚持着“狗血言情剧里的桥段不会是没有依据”,男主角总会找到患病的女主角并治好她的病,两人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林墨在威尼斯一条不知名的运河前看着太阳缓步下沉,水面上的波纹被染成橘红色,暖暖的一大片。他拿起胸前的单反将这一幕定格下来。

找到柯菲以后,她看到这些一定会很开心。

所谓的周期性失忆症,是指人只能记住某一时间段内的事情,一个周期结束后,记忆马上会清零,再从头开始。医学界尚未有明确的记录描述,更无法谈及治疗方法。

柯菲的失忆周期是一个月。她在十四岁那年从教学楼上失足坠下后,再醒来的时候记忆就永远停在了十四岁之前以及今后的某一个月。医生说运气好的话也许会在某种刺激下恢复记忆,但概率过于微小。因此她开始用牛皮本记下每天发生的事情以免某天一到,她会连自己同桌的名字也忘得一干二净。

一个月的时间像一条长长的锁链一样牵制住她的行动,她总是走出不变的圆圈,来回往复。

终于有这么一天,平常放在最显眼位置的牛皮本突然消失不见,柯菲茫然地愣住,身旁的男生像是明白了什么一样,“是,日记本找不到了吗?”

——自己是曾经告诉他过自己的事情吗?“那个……你是谁?”“啊?我是林墨……”

她看着男生无奈地笑,微点头表示抱歉。

发生这样的日记本丢失事件后只能退学。柯菲明白自己的情况,不可能融入到周围的人中去——总有那么一天,当别人谈起一个月以前的事情,自己却无法记起任何。因此她变得寡言起来。

转学的那天最后见到了林墨。

她向身后的人道歉,道:“其实我也很想记起你。”

对不起。

也许我是喜欢你也说不定。

——但是现在却什么也记不起。

这样想着,女生离开了少年的生活。

林墨的最后一站又回到了第一站的日本神奈川。

——假如你够细心的话,一定会发现以上句子里隐含的含义,是永远的最后一站,而非这个寒假的最后一站。

日本的冬天总是比中国来得冷,无论温室效应的影响有多大,也终究不会改变这一点。林墨在将近傍晚的时候到了神奈川神社,耐心地一步一步走完上山的石阶。天空是一片灰蒙的颜色,明天大概会更冷些。

在神社祈福买了一个守护符,穿和服的巫女长相很可爱——如果是柯菲的话,穿起来应该更可爱才对。

祈福完毕后,林墨沿着石梯一直向上走,一直到山顶。

就像是向神的祈祷应验了一样,林墨在登上山顶的一刻看见留着半长发的少女背着自己,棕色的发丝飘在空中,她缓缓回过头来。“啊咧,有人啊。”“…柯菲?”

林墨看见女生明显地愣了一下,然后绽开一个笑容,“啊,莫非是林墨?”

因为柯菲能够叫出自己的名字,男生愣住半晌。

风吹过耳边的呼呼声突然变得不真切。

很长时间之后,林墨问柯菲:“你站在那么边缘的地方是想要跳山自杀吗?”

柯菲在牛皮本上迅速写下几个字之后用略带鄙视的目光盯住林墨,“自杀也不会选择‘跳山’的。”“那么,跳楼?”“我神经啊!”

柯菲一个枕头扔到林墨头上——别问我为什么会有抱枕这种东西,其实这是在柯菲家。“不是会在死前体验‘飞’一般的感觉吧?”“根据物理学定律,”柯菲有些咬牙切齿,“下落过程中由于空气阻力等各方面原因,会出现超重还是失重现象的……你不是高中物理竞赛一等奖吗!你想想看,胃、肠子挤到一起去应该是什么感觉再说吧!”

但是最后遇见你了,的确是万幸。“—也许你当初的确是想自杀,但是现在忘记了呢。”“没有忘记哦。”

放下手中的牛皮本,低着头看不清表情,垂顺的刘海在鼻梁上投下大片阴影。

只有那天的记忆在无论过了多少个周期后都未能消失。就像是锁链出现了小小的缺口,画出的圆圈逐渐变得不规则,与林墨在一起的时光被越来越频繁地记起并无法忘记。

与黑暗里被照进微弱却刺眼的光线一样。

柯菲慢慢地扬起嘴角。“你记得我?”林墨走上前将女生拉近,后者踉跄了几步后从包里拿出厚厚的牛皮本。“因为找到了。”

柯菲至今也无法理解为何自己肯定他是林墨。他又干净修长的手、细挑的眉、凌乱却不张扬的发,但他不一定就是林墨。

世界上总是有很多无法言喻与解释的存在,就好比柯菲下一秒里脱口而出的那句,“其实我暗恋也说不定,日记本上是这么写的。”

以及男生怔住半秒后,如他们第一次见面时那样灿烂地笑了起来,“其实我也明恋你很久了。”

是绝对的明恋。但是你总是忽略或者记不起。

然后柯菲听见了心脏明显变快的跳动声。脑海里开始不听话地闪过一些早该忘记的细碎片段。男生帮她值日、在她上课睡着时将她叫醒、帮她写完她没记全的笔记……“我是真的,明恋你好久了。”

柯菲听见心里有一个声音,小声地答道:“嗯。我知道。”

阿花的小店

李晓丹“阿花的小店”是一家私人超市,开在学校前面马路的旁边。

我还记得第一次看到这家小店,是两年前来学校领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它就像是故事里才会出现的小店一样,有着鲜艳的牌匾,很大的玻璃橱窗,门口摆着几盆鲜花,屋子里洒满阳光。“那时就觉得,这里是那种一定会发生什么故事的地方。”我后来这样对阿花说。“所以呢,你就选我在这儿当作你的战壕?”阿花的语气充满了不满。

阿花是店主,是一个看起来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女生,眼睛上化着漂亮的妆。我一直想当然地认为她叫阿花,直到有一次,我说:“那个,阿花,你多找了我五块钱。”

她瞪大眼睛问:“你叫我什么?”“阿花。”

她叉着腰说:“我不是阿花。”“这里不是‘阿花的小店’吗?”“这里是‘阿花的小店’,但我不是阿花。”“那谁是阿花?”“没有阿花!”

跟阿花变熟是因为我每天清晨都会在“阿花的小店”待很久。

我每天在“阿花的小店”待很久是因为每天早晨陈翔都会来这里买东西。

我因为每天早晨陈翔都会来这里买东西而在“阿花的小店”待很久是因为我喜欢陈翔。

陈翔像故事里才会出现的男生一样,有着软软的头发和温柔的笑容,高高瘦瘦,骑着蓝色的单车。每天早晨六点五十分左右,陈翔会推着单车来到“阿花的小店”门前,而我这一刻都会“刚好”推门出来,与他擦肩而过。

为了这个“刚好”,我每天早上六点钟就会到“阿花的小店”来闲晃,并且时不时走到橱窗边向外偷瞄。

其实,寻找陈翔并不是很难,因为当他和他的自行车出现在学校前的路上时,学校的早自习一般已经开始了,路上也就没有几个人。这也是为什么我明明每天提前一小个时到学校,却因为迟到被罚,整个早自习时间都站在走廊上的原因。

阿花说,每天看见我推门走出去的时候在陈翔面前拼命装优雅淡定,但一听到陈翔进店关门的声音,马上什么形象也不顾地拼命往学校冲的样子,让她觉得既可笑又心疼。

事实上无论我跑多快,班主任李老师都会在教室门口踩着高跟鞋站在那里。我自嘲她是不是喜欢上了我,才会像我等陈翔一样每天在教室门口无怨无悔地等我,然后狠狠骂我一顿,最后把我一个人孤单地留在走廊上。

不过我没埋怨过她,也没埋怨过陈翔,我埋怨的只有陈翔他们班的班主任张老师。同桌告诉我他和我们精干的李老师是夫妻的时候,我还以为他在说笑话。

张老师教我们班数学,是个每天笑眯眯的胖老头儿,我在调查问卷上写上“张老师不管纪律,早上从不点名”的时候觉得挺对不起他。他们班纪律松散是出了名的,年级主任找他谈话的时候,他也是乐呵呵的,照样不管。我固执地认为,就是因为他早上从不点名,陈翔才会那么肆无忌惮地六点五十了还大摇大摆地出现在超市门口,结果倒霉的只有我一个人。“其实你是希望那个老师让陈翔也到走廊上去站着,这样你那个愿望也就差不多能实现了。”阿花说。

我那个愿望。

说出来很没出息,就是对陈翔说一句话。

一年前我这样说给阿花听的时候,她做了一个想吐的动作,然后极不情愿地开口问我:“什么话?”

我说:“不知道。”

然后她把我轰出去了。

我要说一句什么样的话呢?

基本要求是要深刻,要自然,要有水平。“你好”?搭讪的意味再明显不过。“早安”?做作。“你怎么这么晚”?我怎么好意思说别人。

我想过无数个句子,不是太随便,就是太牵强,总之很可疑。

开始的时候,我每天在“阿花的小店”里转来转去总觉得很尴尬,而且发现她总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盯着我。后来我问阿花,她果然说她以为我想偷东西。

在不久之后的某一天,我又躲在橱窗附近的货架那里观察外面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哈哈大笑的声音。我吓了一跳,很讶异地看着阿花站在我旁边笑得腰也直不起来,然后边擦眼泪边对我说:“是个很帅的孩子嘛,有眼光。”

跟阿花变熟的后果是她会毫不客气地指使我在她店里帮忙搬东西。有一次我半开玩笑地说你要给我工钱啊,她干脆利落地说不要,我生气地把搬在手里的东西放在地上说那我不搬了,她说你不搬我就告诉那个陈翔你喜欢他。

还有一次,阿花说要给我一个惊喜,然后领着我到柜台前从抽屉里翻出一个纸盒,里面铺叠着各种颜色的纸币,还有几枚硬币。

我很感动地说:“你终于想通了要给我钱了啊。”

她说:“你胡说什么呢,你给我双倍我就把它们给你。”

开什么玩笑,我一副不可置信你想得美的样子。“这是陈翔的钱哦,”阿花伏在我耳边小声说,“七百六十三块五,我可是一直帮你攒着。你难道不想把它们塞在枕头底下或者缝在衣服里什么的吗?”

我瞥了她一眼说:“我可没那么恶趣味。”

然后就看见她抓起一把钱,故意在脸边扇啊扇,装出很享受的表情:“好香啊。”看得我一阵反胃。

我现在有些相信阿花跟我炫耀过的,她是如何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击败无数店家独占学校门口这块兵家必争之地的话了。

因为她就是个阴险、奸诈、小气的奸商!

但是,如果没有阿花的话,会怎样呢?

如果没有阿花的话,我就不会知道陈翔居然喜欢吃草莓夹心饼干,也不会知道陈翔每天都会买一种薄荷味道的口香糖。

如果没有阿花的话,我就不会知道陈翔的黑色钱包上居然有一只戴粉红色蝴蝶结的猫。

如果没有阿花的话,也许连我每天可以站着等待陈翔的地方都会失去。

每天推门离开的时候,阿花都会轻轻地拍我肩膀,小声说“加油”。“真不知道你在磨蹭些什么,”阿花说,“换我的话,就直接扑上去说‘我喜欢你’。”

如果我这么做的话,即使陈翔会友善地认为我在发神经并不在意,我也不好意思再厚着脸皮出现在他面前。

我喜欢陈翔,却并不想让他知道。说得可怜一些就是单恋吧。这种心情在别人看来可能会很卑微、很孤独,但是我却不这么想。

我的单恋平静得奇怪。我并不想让陈翔认识我或者喜欢我,甚至觉得如果真的有一天陈翔向我告白的话我都会不假思索地拒绝他。

我唯一可以感觉到的是,我在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这个没有波澜的故事,并且沉迷于这种单纯温暖的感觉。

缀满阳光的清晨,扫得干干净净的街道,温暖的小店,手心微凉的玻璃触感,安静地推着单车向我走来的男生,轻拍我肩膀对我说“加油”的女孩。

这样的画面,就算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应该也会成为那种会发光的记忆吧。不管什么时候回想起来,都会让人感到温暖的记忆。

天气开始慢慢变冷,我在阿花的诱导下,在她的店里高价买到了和陈翔同一款式的帽子和手套,每天把自己缠得厚厚的。与陈翔遇见的时候,不知道是掩饰还是招摇,我会下意识地把帽子往下拉。

下雪那天我心情出奇的好,在店里摇来摇去的,晃到阿花身边对她说:“我们打个赌吧,我猜今天陈翔会穿白色的衣服……阿花!”

阿花忙着低头算账,随口接了句:“哦,那我就猜黑色。”“那你输了的话,我就从你这里拿那个最贵的蛋糕当早餐。”“喂!”

阿花在暗处观察这么久,居然没有发现,陈翔从来不穿黑色的衣服。

可即使是这样我还是没有吃到蛋糕,因为陈翔根本就没有来。“是不是感冒了啊?”七点钟的时候,阿花拍拍我的肩膀,并且拿起那个蛋糕往我手里塞。我很没礼貌地甩开她说不要,抓起书包就往学校跑。

最近经常听到隔壁班的人说,陈翔可能要转学的事。我只当是开玩笑,没有太在意,也没有仔细去想。跑的时候,我一直想着这些,看到李老师站在教室门口我也没理她,径直就往座位走,她在我背后生气地说:“我一定要给你妈打电话,问问你到底几点出门,为什么天天迟到?!”

而我害怕的只是,我以后再也用不着迟到了。

之后的第二天,第三天,陈翔还是没有出现。不管是学校,还是“阿花的小店”。

如果陈翔真的是感冒的话就好了,有时我会暗暗这样祈祷。然后有些讽刺地想,我这个人还真是可怕。

我只是有些奇怪,为什么那时听到陈翔要走的事情,会只当是开玩笑,没有太在意,也没有仔细去想呢。

是因为那句想要说的话还没有讲吗?

平静的延续也许并不是逃避的方法。单纯地想着不到最后,就不会说出口,却给了我一种只要这句话一直都不讲,故事就不会结束的错觉。

也许正是这种错觉,那句话才一直想不出来吧。

这样想想,原来是“再见”比较合适。

然后我把这句“再见”留给了阿花。

我故作平静地对阿花说以后早上都不会来这里时,阿花抬起头有些吃惊地看着我,然后比我还要平静地说:“好。”

明明是做了很无理取闹的事情,却更加无理取闹地想,阿花为什么不留我呢?

每天早自习屁股坐在凳子上无比别扭,甚至会昏了头开始想念帮阿花搬一大堆东西,然后在教室门口站一个早上的日子。然后悲哀地想,自己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有出息的。“你知道二班那个陈翔吗?”下午自习时同桌问我。“不知道。”我低着头继续写作业,虽然心在一瞬间颤了一下。“就是好久没来上课的那个。”“啊,好像听说过。”我还真是演技一流。“你知道吗?他们班都说他喜欢那个……”关键时候老师走过来,我们赶紧把头低下。“哪个,哪个?”老师一走我赶紧推她。“学校门口超市那个姐姐呀。”“啊?”“你每天早上都迟到没遇见过他吗?听说他每天晚到一会儿,就那个时间超市人少,可以趁机和那个姐姐说说话……”“啊,这样啊。”我们对视一眼,很有默契地笑了。

一个月后,我在学校的走廊上看见陈翔,开心到差点失态地喊出来。听别人说好像是出了些问题转学没有办成,我在心里暗暗叫好,然后沮丧地想我这个人果然可怕得很。“你在高兴什么?”同桌看我捧着书乐呵呵地傻笑着。

我在高兴什么呢?我当然高兴了。

可以天天看见陈翔了。

可以不用每天早上在教室里如坐针毡。

还有,可以回到阿花那里去了。

我等不到第二天早上,放学在教室里坐了一会儿后,就往“阿花的小店”跑去。我知道这个时间,阿花一般都在查账本,而且店里几乎没什么人。

推门进去的时候,阿花抬头看见是我,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然后一瞬间恢复冷漠,迅速低下头继续算账。

一定还在生气吧。

我堆起一脸的笑,跑到阿花身边坐下说:“陈翔回来了,我明天早上再来好不好?”然后充满期待地看着她。“哦。”她面无表情地说,甚至比上次听到我说“再见”回答的那声“好”还要平静。

我有些尴尬地坐在一边,听着计算器的“嘀嘀”声,大脑迅速地搜索着话题。最后我决定牺牲自己:“阿花,有没有需要搬的东西?”“没有。”声音里没有赌气,而是充满客套的陌生感。

我有些失望地垂下了手,看到不远处堆着几个箱子,决定既然做错了事情就一定要主动点儿,什么也没说地跑过去,搬起一个就往货架边走。

好重……我好后悔为什么不挑一个轻点儿的。“不不,真的不用你帮忙。”阿花也跑过来试着拿走我手上的箱子。“没关系。”我听见她那个客气的声音就来气,却也只能这样回答。“我来搬就好,不用麻烦你。”“不麻烦。”“你放着吧!”她突然吼起来,我们两个却同时被吓了一跳放开手,箱子掉到地上,玻璃瓶子碎了一地。

我有些发愣地站着,只是木讷地想,我又不是祥林嫂。

我们就那样沉默了很久,这个时候如果有人进来,一定会以为我是一个被当场抓到的小偷吧。“阿花,对不起,”我的声音有些颤抖,“我真的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是观众吧。”“什么?”我睁大眼睛看着她。“记不记得你曾经说你觉得这里是一定会发生什么故事的地方?你就像一直在表演一个故事,你继续不下去,就不再需要我。现在表演可以重新开始了,我就应该欢天喜地地感谢你把我找回去继续收看吗?”“阿花……”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其实我每天真的很忙的,而且也不懂得欣赏,所以你还是找别人好吗?”

阿花讲这些话的时候看我的眼神,让我觉得自己在这一刻又仿佛变成了最开始的时候,阿花眼里那个疑似手脚不干净的小偷。

我不再去“阿花的小店”,说得好听,其实就是被赶走了吧。

我害怕如果靠近那里,会看见玻璃门上会贴着“×与狗,不得入内”一类的标语,上面写着我的名字。

我也不再等陈翔了,只是单纯地不想等了。不过这样也好,就可以不与阿花碰面了。

我是因为不等陈翔才不见阿花,还是因为没有了阿花才不再等陈翔呢?

比起失去那道玻璃门更重要的原因,也许是再没有阿花在身后看着我了吧。

但是我从来没有把阿花当观众,只是希望她可以一直看着我,虽然这话说起来像是在掩耳盗铃。忘记以前在哪里听说过,因为知道有人在看着自己,人才会瞬间充满勇气吧。

有几次会在走廊之类的地方遇见陈翔,发现他居然穿着黑色的衣服,只是在心里会意地一笑。

也有几次我远远地看见阿花站在店门口,甚至走过来想和我说话,我都是低下头快速地从她身边跑开。我不生阿花的气,更不讨厌她,只是不知道如果看见她,要对她说什么。

有的时候,要把一句话说出口很难很难。这件事,我最清楚。

和陈翔讲话的话,我怕我会丢脸。

但和阿花讲话的话,我怕我会哭。

放完寒假返校那天,在学校门口的路上有人在发新店开业的宣传单,我接过来随便看了几眼,就开始发疯似的往“阿花的小店”跑。

小店鲜艳的牌匾还在,但是,曾经那样熟悉的玻璃门上写着“本店转让”四个歪歪扭扭的大字。不是阿花的字,我很难过地想。

我在那里站了很长时间,直到看见推着自行车向这边走来的陈翔。

我想也没想就冲过去,抓住他的胳膊大声问他:“阿花呢?!”“什么?”陈翔被我吓了一跳,有些怯怯地问。“阿花呢?”我急得跺起了脚。“阿花是谁?”他很礼貌地冲我微笑。

我和陈翔讲话了。

曾经踌躇了那么久的事情,曾经以为那么艰难的事情,原来做起来这么简单。

曾经觉得用尽全部力量也想不出来的那句话,居然在甚至没有意识的状况下脱口而出。

从来没想过第一次对陈翔说话的情形会是这样——居然对陈翔大吼大叫,居然不顾形象地冲他跺脚,居然莫名其妙地叫着什么“阿花、阿花”。

真是糟透了。

可是,我居然一点也不在乎。

我瞪起眼睛开始教训他:“阿花,就是你喜欢的那个人的名字。”“那么,”他微愣了一下又微笑起来,“你是阿花吗?”

其实阿花说得对,我在拼命编织一个发生在“阿花的小店”的故事的时候,每天会出现在这个地方的陈翔,就变成了我故事里重要的人。

也许从第一次看见“阿花的小店”开始,我就一直生活在那个一定会发生什么故事的梦境里吧。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喜欢陈翔,但是我深爱着这个我一直小心翼翼维护着的故事。

我忘记了只要是故事,即使什么也没有发生,也是故事。

但离开了发生在“阿花的小店”的这个故事的陈翔,就只是陈翔而已。

李老师依然执着地在教室门口等着我,我走到她面前低下头等着她骂我,却意外地听她叹了口气说:“我都知道了。”“知道什么?”我不安地抬起头看着她。“你每天其实很早就到学校了,然后就在校门口的超市打工吧,家里有困难为什么不跟老师说呢?”

我如释重负地觉得好笑,却不知为什么哭了起来,老师抬起手轻轻地拍我肩膀,说了声:“加油啊。”

熟悉的动作,却不一样的触感。

我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

从什么时候开始,每天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一句话,由那句想要对陈翔说的“要深刻,要自然,要有水平”所以始终没有想好的话,变成了那句每天习以为常的,那句来自阿花的,简单而又温暖的“加油”。

新店没有改名字,依然叫作“阿花的小店”。应该是为了节省成本吧,招牌、装饰全都保留原样。

店主也是很漂亮的年轻女孩,我很没良心地觉得比阿花还要漂亮。

看我在笨手笨脚地装东西,她微笑着接过袋子来帮我。

我不好意思地说:“谢谢,阿……”然后赶紧住嘴。“阿花。”她笑着说。

我瞪大眼睛看着她,然后问:“这里不是‘阿花的小店’吗?”

她说:“是啊,所以我是阿花。”

年华无效

辜妤洁

每个元旦节,我都会穿着红色的羽绒服,脖子上围着厚厚的白围巾,然后穿过长长的几条街到世纪广场。我会记得在青桐街的转角买一只粉红色的大气球,上面总是印着一只胖胖的娃娃脸,眼角弯弯,嘴巴咧得老开。我吻吻她的脸,因为你说过:宁安,这是你妹妹。

我一个人坐在广场边的小花园里,安静地看周围过往的人群。好多小情侣模样的男孩女孩牵着手从我身边经过,他们的脸上都长满了幸福的笑容,就像彼时好多年前,你拉着我的手穿梭在人群里时,彼此幸福微熏的样子。

晴川,好多年过去,我终于明白,你的样子早已像一颗生命力旺盛的种子在我心里生了根,发了芽,蓬勃出疼痛的枝干。无论我怎样地努力,此生,都已无法泯灭。

——苏宁安

One[第一次遇到你,你便见证了我那段卑微爱情的全部结束过程。]

1999年元旦前夜,严藏打电话约我晚上8点在世纪广场见面。于是第二天我早早起床,花掉了一天的时间来打理自己。落落说过,如果和心爱的人手牵着手等待千禧年的钟声敲响,便可以永远幸福地在一起。我想严藏一定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满心的欢喜,出门时连手套都没戴,因为严藏在,我的手从来都不会被冻着的。

南方的小城很难下一场雪,到处都充斥着干冷干冷的空气,打在脸上,那股透骨的寒气便瞬间传到了心坎上。我去附近的店里买了两杯奶茶,一杯给自己,一杯给严藏。我乖乖地站在广场边上等他,想着他来时定会觉得温暖无比,于是我又兴奋起来。

直到10点,严藏在迟到了将近两个小时后终于到来。没有任何埋怨,我依旧欢喜地跑过去,然后所有的好心情终于在一瞬间冻结成冰,轰的一声彻底垮掉了。严藏的手里明明拉着另一个女孩的手。他们脖子上围着情侣围巾,崭新的白色刺痛了我的双眸。我呆呆地伫立在原地,突如而来的变故让我一下子不知所措起来。

宁安,我们分手吧。严藏看着我,半晌之后终于缓缓开口。

他身边的女孩笑靥如花,眼睛里却分明充满了挑衅。我一惊,一杯奶茶便“啪”的一声摔到了地上,白色的液体四下溅开,我回过神来,另一杯奶茶很快便泼到了严藏的脸上。那个女孩吓得尖叫起来,愤怒地想要扑过来抓我的脸,可是却被严藏拉住了。他说:宁安,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说完,他牵着她的手走出我的视线,消失在了人群里。

然后我就看到了你。那么冷的天,你却没有穿羽绒服,细碎的刘海浅浅地搭在额上,浑身上下涌出一种温和的感觉。我知道你和他们是一起来的,可是看到这种局面,你尴尬地伫立在那儿,似乎不知道该和他们一起离开还是留下来陪我。我冷冷地看了你一眼,难过涌上心头,然后丢掉了所有的坚强,掩了面蹲下去,把脸藏在膝盖里终于“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接着,我听到了你离开的脚步声,因为那时根本不认识你,所以也懒得理你,可是我没想到你还会再回来。你蹲在我面前,轻轻地拍拍我的肩膀,在我泪眼婆娑地抬起头来时,却看到你递过来一只粉红色的大气球,上面印着一张胖胖的娃娃脸,眼角弯弯,嘴巴咧得老开。明知道你是想要安慰我,可是看到那只气球我还是克制不住地冲你生起气来。我对你大吼着说:“你是他们派来嘲笑我的对不对?”

你蹙着眉头正想解释,千禧年的钟声却在这一刻敲响了起来。顿时礼花漫天绽放,所有人都兴奋地拥抱在一起,热闹的气氛之下,我看到你微微涨红的脸,棱角分明,眉目清晰,不可否认,你有一张比严藏更好看的脸。

我一把把你推倒在地,然后抹着眼泪飞快地跑开了。那只气球掉到地上,被路过的人一脚踩破,胖胖的笑脸顿时蔫了下来,变成了委屈的哭泣。

第一次见到你,你便见证了我那段卑微爱情的全部结束过程,那时我真的有多讨厌自己就有多讨厌你。

Two[我记得,你的牙齿很白,眼睛弯弯的样子很可爱。]

回到寝室后,我捂在被子里哭了整整一夜。落落一直陪在我身边,她什么也没说,似乎早已预料。其实那时只有我最傻,幻想着能和严藏天长地久。所有人都知道不会有好结果,只有我固执着不愿承认。想起来,只能怪自己太天真或者说对严藏抱有太大的信心。

早晨起床后,我的眼睛肿成了两只大桃子。我窝在被窝里不肯出门,落落没办法只好给我买了早餐,然后去班主任那儿请了病假。

整整三天不吃不喝,落落终于发火了,她说苏宁安你给我听着,你再这样我就永远不管你了!你看看你现在都成什么样子了?离开了严藏你就活不了了吗?话还没说完,她就和我抱在一起大哭了起来。落落的眼泪大颗大颗砸在我脸上,我告诉自己:宁安,没有了他你也一定可以好好生活。

第二天我终于去了教室。因为请过假,所以班主任也没多说什么。我坐在靠窗的位置,慵懒的阳光洒在身上,无心听课,目光一直游荡在窗外。其实我是在寻觅严藏的身影,以前我常常这么望着,习惯了,一时改不了。我知道他什么时候会从走廊经过,准确无误。果然,没过一会儿,我就看到了你们三个。

严藏和那天的那个女孩牵着手走在前面,幸福多得似乎快要溢出来的样子。虽然不想承认,但那个女孩确实很漂亮。你跟在他们后面,低着头,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依旧蹙着眉头,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我在心里冷笑你真不知趣,去做什么电灯泡啊。我想你一定很喜欢那个女孩,不然看到他们那么幸福的样子你也不会那么不开心。

正在这时,可能是感觉到了什么,你猛然抬起头来,目光却分明朝我这边看了过来。我一惊,连忙别过头去,转念一想我怕你做什么,所以又朝你不屑地嘟了嘟嘴。可是你却笑了起来,我记得,你的牙齿很白,而且眼睛弯弯的样子很可爱。

Three[你突然转身,我们的影子便暧昧地纠缠到了一起。]

我和你真正发生交集是在我们第三次见面的时候。

英语老师让我去练功房给音乐老师捎个口信,说下午的课互换一下。我穿过大大的操场再爬到三楼,早已累得气喘吁吁了。来到练功房外,我正想敲门,却被里面传出来的歌声吸引住了。是个男生的声音,唱的是很正经的革命歌曲,可是声音真的很好听,穿透在空气里,有一种微微潮湿的温暖。怕我的莽撞惊扰到里面的人,可是又实在忍不住好奇,所以我轻轻地推出一条缝隙:教室里只有两个人,音乐老师正坐在陈旧的钢琴前弹奏,可是我没想到的是,站在台上的那个人,竟然会是你。

一个惊讶,手便加重了力度。于是门“砰”的一声被我推开了。所有的声音戛然而止,你和老师都被我吓了一跳。我红着脸讲了半天,才终于把来的目的讲清楚,音乐老师不耐烦地打发我快走,自知理亏,忙不迭地转身,却听到你说:老师,我需要一个观众。

于是我被留了下来。

我坐在台下听你唱歌,可是因为之前对你心有郁结,所以一直不敢看你。我知道你的目光停留在我身上,这使我愈发不自在起来。但没过一会儿,我的局促便在你的歌声中消散得一干二净了。你站在台上,阳光细碎地洒在脸上而烘托出浅浅的光晕,表情温暖而美好,加上清澈干净的声音,我竟有一刻的恍惚。

后来音乐老师夸你说:“晴川,你今天的状态不错,进步也很大!”你只是淡淡地笑,然后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示意我跟你一起出去。那时侯我才知道你叫晴川,陆晴川。当然也就知道了你是我们学校里唱歌最棒的人。

长长的走廊上只有我们两个人,那天的天气实在够好,你突然转身,于是地上我们的影子便暧昧地纠缠到了一起。我没想过你跟我讲的第一句话是对不起。其实你根本没错的,看到你担心的样子,我对你的怨恨彻底消失了,甚至滋生出轻轻浅浅的温暖。所以你后来说要请我吃饭,我就答应了。

晴川,其实我一直多么庆幸那天推开了那扇门,因为从此以后,我也走进了你的世界。

Four[爱情就像一朵花,花开一次,谢了,枯了,便也就不在了。]

我们渐渐变得熟络,我常常去听你唱歌,每次老师都夸你进步大。作为回报,你也常常带我去吃好吃的。也是那个时候,我丢掉了所有的担心和你从街头一直吃到街尾。我记得我们最爱去的是街头那家烤肉店,每次你都让老板烤十串,五串辣的给我,五串原味的留给自己。

在你之前,我也和严藏去过几次,可是每次都是我忙得满头大汗。其实在我和严藏的爱情里,我一直处于卑微的地位,处处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就弄丢了我好不容易得来的爱情。可是终究,我还是输了。而现在,无论什么事都是你在帮我做。你知道我懒记性又不好,所以每次体育课你都会记得给我带绿茶来;晚自习时你又会给我送外套来。

我们明目张胆地好起来,所有人看我们都带着复杂的眼神,以前我和严藏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也是这么看我们的。事实是无论谁和我在一起,都会引来这种目光。那时候我总担心严藏会受不了这种目光离我而去,可是我现在却一点也不害怕,因为我知道你不会离开我的,虽然你不说,但我知道,这是一个女生的直觉。

所有人都以为我们在交往,只有落落知道我和你的关系,和爱情无关。

落落是一个好女孩,细心漂亮,我和她三年的朋友,自然明白她对你的爱慕。我有心撮合,却从你的言语间知道你已心中有人。我知道那个人是晴天,严藏现在的女朋友。我不想勉强你,所以也不再多说什么,我想落落,一定会找到一个更好的男孩来爱护。

后来我才明白那不过只是借口,在我心里,我根本就不愿你和落落走在一起。我很坏对吧?

和你在一起,我渐渐从失恋的阴影里走了出来。再想起严藏时,心也不会那么痛了。一个人的时候忍不住嘲笑自己,原本以为爱情多么伟大,自己还不是俗人一个,时间久了便也就忘记了。什么心痛、什么伤害都是废话。

唯一感激的是遇到了你,那时候真的好喜欢和你在一起。一直以为爱情就像朵花,花开一次,谢了,枯了,便也就不在了。而我以为我的那朵花是严藏,后来我才知道我错得彻底。我的那朵花其实是在认识你以后才真正盛开起来的,只是我心里有那么多卑微,它们侵袭了我十七岁的所有心思,撑起一片天,将那朵早已不知何时盛开得浓烈的花遮盖在了阴影里,好久好久,我都不曾发现。

Five[在爱面前,允许的不只是卑微,还有贪得无厌。]

认识你之后,觉得时间过得好快,才一眨眼,便过去了一年。

2000年,我升入了高二,而你变成了被无数人咒骂的高三学生。高三的时间明显紧张了起来,我担心你又要练歌又要学习,身体会吃不消,可是每次你看到我的时候却没有一点疲惫的样子,然后我不禁怀疑自己真是多虑了。后来你才告诉我说只要看到我,你就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人,哪里还会觉得累呢?晴川,我跟你说,这是我听到过的最动听的话了。好多好多年以后,虽然也有人在我耳边讲一些更为华丽的句子,可是没有一句,比你讲得更让我温暖。

又是一个元旦来临时,学校照例举行庆祝晚会,你自然作为压轴出场。那时你刚刚拿了一个全国中学生歌唱大赛的第一名,在我们这个小城里,也算小有名气了。知道有很多人想给你献花,可是你却硬要我给你献。我拗不过你,只好答应了。

那天你唱的什么我记不得了,真的。因为我在后台的时候听到你在舞台上讲:这首歌,我只唱给一个人听。台下立即轰动起来,的确,一向安静内敛的你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讲出这样的话来,我也终于明白你对晴天的爱有多深。

我知道你一直和她保持着微妙的关系,就算她还在和严藏交往,也常常和你偷偷约会吃饭。甚至很多时候都是你在接送她上下课,她搂着你的腰跟你讲笑话,长长的头发飘在空气里,其实我想你们该是很配的一对。这些我都知道的,只是我不愿承认而已。

这么想着,我的眼泪便涌了出来,突然发现,这是和你认识后的第一次哭泣。你一直把我保护得那么好,连呼吸都是甜蜜的,晴川,或许我早该满足的,可是在爱面前,允许的不只是卑微,还有贪得无厌。

于是最后我把花扔进了垃圾桶里,转身跑出了学校。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就知道我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我不可以喜欢你的。你那么优秀,是全校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而我呢?彻头彻尾的丑小鸭一只。

是的,一直没有说,十七岁的我胖得出奇,圆滚滚的远远看起来就像一只皮球。能和严藏在一起,我便以为是上天最大的恩赐,所以处处小心,从不敢多吃什么,甚至还为了减肥而绝食。可是这些都是没用的,因为我的胖不是因为吃得多,而是小时候生病吃了有激素的药的结果。医生也说要瘦下来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后来因为绝食终于晕倒在课堂上,严藏在医院里斥责我不许再这样,他说他就喜欢我现在的样子。当时我感动地扑进他怀里哭得稀里哗啦,结果还不是骗人的,他不要我了,选择了身材和容貌都好到无可挑剔的晴天。我想你之所以不嫌弃我,只是因为你不喜欢我。你把我当作朋友,所以我再胖再丑你都可以忍受。明明一开始就知道你爱的是晴天,可是我居然还怀抱幻想,苏宁安啊苏宁安,伤了一次还不够,活该你再伤。

世纪广场依旧热热闹闹,而我居然故技重演地蹲在地上大哭了起来。只不过去年是为严藏,而今年是为了你。心里涌出大团大团纠集的痛,这时候我终于明白,原来我已经爱你爱得那么深了。

你找到我的时候,我已经因为蹲得太久而差点晕厥过去。你小心地把我扶到栏椅上坐下,递给我一杯奶茶,然后还有一只粉红色的气球娃娃,眼角弯弯,嘴巴咧得老开,和去年那只一模一样。你说宁安你看,这就是你妹妹。

我说晴川你也嫌我胖对不对?

你急忙摆手说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说……你和她一样可爱。说完你的脸居然红了起来,看到你为了找我而累得满头大汗的样子,我真的不忍心再责怪你。明明只是我一厢情愿地单恋,我有什么资格指责你和晴天。突然释然了,我想,只要能在你身边,那么我也是幸福的。

你问我为什么不给你献花就先跑了,害得别人还以为我没人献呢。

我摇摇头不说话,良久,终于鼓起勇气问你:晴天她一定很感动吧?

嗯?你一脸迷惑地看着我。

今晚,今晚你不是当着全校的面给她唱歌了吗?她一定很感动吧?

你听完后突然夸张地哈哈大笑了起来:宁安,你真傻!那首歌我是唱给你听的啊!晴天是我妹妹!亲妹妹!

顿时,我觉得被人重重地敲了一榔头,脑子里一下就晕了。原来一直误会的人是我啊!醒悟过来的同时,我被突兀而来的满满的幸福覆盖。因为你俯在我耳边说:宁安,做我女朋友吧!新年的钟声敲响时,你低下头,轻轻地吻住了我的眼角。

Six[明知道我们就此注定咫尺天涯的距离,可是我怎么舍得让你为了我放弃梦想?]

我对落落说我一定要减肥!拼了命也要瘦下来!她给我鼓劲儿,说宁安我支持你!我决定瞒着你去报一个减肥班,我知道你一定不会让我去的。可是高额的学费却把我吓了回来,我一个小女学生,哪来多余的八百块钱去交学费?

一连两个星期我都没有看到你,正在担心,你却回来了。还塞给我八百块钱。我惊愕地看着你,你说:落落都告诉我了,宁安,我想我不该限制你,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吧,我都支持你!

可是你哪儿来这么多钱?

我去一个酒吧驻唱,这是我的第一份工资。你看着我一脸骄傲地说,宁安,我能挣钱了,以后我就可以好好养你了。我一头扎进你怀里咯咯地笑了起来。可是你一定不知道,我当时其实已经满脸是泪了。

我发誓一定要瘦下来,所以整个寒假我都在减肥班里拼命练习。那段时间过得好艰辛,每天五点起床跑步,餐餐都吃不饱,还要做很多高强度的运动。其间有很多人都受不了放弃了,有好多次我也差点熬不过,可是一想到你,我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每次阶段小结,我都是整个班上进步最大的。

寒假结束时,我终于恢复到九十八斤的体重,不算瘦,但也不用担心在商场里买不到加大码的衣服而被服务小姐偷笑了。我欢天喜地地跑去找你,想给你一个惊喜,谁知却听酒吧老板说你代表酒吧去北京参加一个歌唱比赛了。他说你嘱咐他们不要告诉我,因为你想给我一个惊喜。

后来我果然常常在电视上看到你,一直知道你优秀,可是没想到会那么好。经过包装,你在舞台上越来越有大明星的阵势,举手投足间都有无数粉丝在为你尖叫。赛区冠军,你拿得那么轻松,一路下来,没有半点悬念。

你开始忙起来,为年度总冠军冲刺。但一有空隙你仍旧打电话给我,你说宁安我想你了。我在电话这头哭了起来,我说晴川我也想你,很想很想你!

那时候我们已经有将近三个月没有见面了。

总决赛开始后,你仍旧保持着很高的人气,可是毕竟能人会集,你也经历了好几场大起大落。我们这个小城从来没有出现过你这么优秀的人,所以轰轰烈烈地拉票活动开始了。学校里、大街上,到处都张贴着你的巨幅海报。你的粉丝也越来越多,遍及全国,采访时她们说晴川的笑容是世界上最干净的。

总决赛的最后一晚,许多媒体预测你会成为总冠军的不二人选,可是结束时不知道什么原因你却沦为了第二名。但是亚军,已经足以让那么多唱片公司向你抛出橄榄枝了。你仍旧打电话问我,可是我拿什么来妨碍你的大好前程?终于,我们的距离越来越大,不再是我努力减肥就能弥补的了。明知道我们就此注定咫尺天涯的距离,可是晴川,我那么爱你,怎么舍得让你为了我放弃梦想?

Seven[你平静地说:这首歌,我只唱给一个人听。]

2002年,我毕业,考上了北方的一所二流大学。严藏终于和晴天分手,然后他约我在咖啡厅见面。他从身后抱住我,说宁安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元旦节时,我和严藏牵着手到世纪广场看烟花。烟火升起那一刻,严藏低头吻住我的额头,我淡淡地笑。回过头却看到偷偷从公司逃跑回来看我的你。你站在人群里,轻声唤我宁安。我有一刻的犹豫,可是最终还是同你说了分手。

你满脸苍白地转身走进人群里,那一瞬间,我分明看到你眼中涌动的泪。我终于忍不住扑进严藏怀里大哭起来,心里跟你说对不起对不起,真的,晴川,我有那么那么多对不起要说。

2006年,我大学毕业,在一家广告公司做策划。体重终于恢复正常,甚至到了偏瘦的地步,有了不少裙下之臣,可是无一让我心动。严藏终于找到真爱,十月一日,我去喝了他们的喜酒。

你已经成为娱乐界的新宠,出了两张专辑,辗转在不同的电台。你是乖孩子,从来没有闹过绯闻。

2007年来临时,我去国贸大厦买东西。大大的电子屏幕上正现场直播着一个娱乐电台的庆祝节目。主持人报出下一个上台的歌手名字,我触电般停了下来,眼睛再也挪不开。欢呼声中,你乘着旋转电梯缓缓登上灯火辉煌的舞台。依旧是干净的白衬衣,淡淡的妆,眉目之间亮若星辰,晴川,你终没有改变。

你唱飞轮海的《只对你有感觉》。握着话筒,你讲了一些感谢的话,末了你平静地说:这首歌,我只唱给一个人听。突然想起好多年前,你也说过同样的话。你不怕绯闻,不怕狗仔,勇敢地在舞台上讲出这样的话来。音乐渐起,聚光灯打在你脸上,然后我看到了你满脸的泪。晴川,你真是个傻子!难道你忘了你现在正站在万众瞩目的舞台上了吗?

身旁围了好多女孩,她们红着脸说晴川好帅好帅。我浅浅地笑,说他是我男朋友,然后踩着怀疑甚至鄙夷的目光走出了商场。

晴川,对不起,我骗了你。当年我并没有答应严藏和好的请求,因为我心里已经有了你,再容不得其他人驻留。只是严藏答应了陪我演戏,而观众,只有你一个。

现在,我把有关你的记忆变成一颗种子,小心翼翼地栽种进薄薄的纸扉里,白纸黑字的记录,固定下我们所有幸福和疼痛的时光。晴川,我们今生已经注定疏离,而我会用所有的余生去恳求你的幸福。

等到华发丛生,我仍旧会记得,曾经有个少年,为我唱过一首歌。

两小无猜

张晓宇

1999年。

到处都是2000年世界末日的传言。

我吸着鼻子,吃一毛钱一大包的那种冰果冻。

小美常常在半夜里扒着我的窗栅栏喊我,蓝蓝,我们出去玩吧。

然后我从后院的门溜出去,小美穿着缀满蛋糕边的小裙子站在一盏坏掉的路灯下等着我,我跑过去掀她的裙子。小美尖细的声音穿透我的耳膜,夹着风声,真刺激。

我和小美在夜里跑出去玩,玩到凌晨三点,然后贼一样地潜回去。

我们住在福槿路。

小美一直说,这条路真丑,如果坐着飞机在低空鸟瞰更像条歪歪扭扭的蚯蚓,不紧不慢地蠕动过S镇的心脏。

只是我喜欢福槿这两个字,也喜欢路两边成片的棕榈,我和小美上学的时候就从这些植物身边走过,我能感觉到海盐在阳光的曝晒下迷人的香气。

真好闻,我闭着眼睛对小美说。小美不说话一个人自顾自地走得很大步,我叫小美你等等我。于是她在沿路的第八棵棕榈树面前停下来,回过头,神情古怪地看了我一眼。

我追上去。我们肩并肩继续往前走,我们在路上很少说话,小美的左眼下角有颗不大不小的泪痣,在浅浅的阳光下显得温媚至极。我就一直看着小美闪闪发光的侧脸,我觉得我的青春被点燃了。

很小的时候街上的孩子喜欢朝我扔石子,站在窗门子里叫我冬瓜猪。我一动不动地站在一个土丘上抱着我存硬币的瓷罐子,一脸视死如归的悲愤与傲然。这个时候小美如同玛丽苏女主角一般毅然出现,指着逃窜开来的坏孩子破口大骂。夕阳西下,没有断肠人,只有小美闪闪发光的脸。在未来的某一天里我依然觉得小美站在夕阳里叉着腰横眉竖眼的姿态真美,让我觉得我的女神找到了。

小美倨傲地扬着头转过身,我早就站到了她的身后。小美笑了,她说,没事,不用害怕,以后我会保护你的。我用力地点头。后来我终于重新想起了这件事,我觉得那个时候我的表情一定很琼瑶,尤其是在夕阳的渲染之下则更为悲壮。

小美符合玛丽苏的一切要素和特点,智商高,外表漂亮,心地善良。而我作为玛丽苏的小跟班默默奉献的同时偷偷占据了小美身边最重要的位置。我时时刻刻地跟随着我的玛丽苏女神。苏苏常常跟在我们的后面扯着嗓子怪声怪气地喊,江蓝蓝小尾巴。

小美从地上捞起一把石子,苏苏逃跑。

我们在很热的天里吃酸浆米线,小美把她的裙子撩起来在腰间打一个结,然后若无其事端着一大碗米线坐到我身旁,熟鸡油和猪筒子骨浓郁的汤汁在唇齿间碾转,小美吃得很专注,这让我有机会细细地看她圆耸耸的鼻尖一粒一粒的金色汗珠,天台上的风很大,而阳光充裕,我觉得这个时刻真美好。

有太阳的时候我跟在小美后面抓稻蝗。小美抓了很多放在汽水瓶里。回到家再把它们的后腿掐下来。小美把装着这些昆虫尸体的瓶子在桌子上摆成一排,她说她把耳朵贴在桌子上就能听到它们齐刷刷地飞向天堂的声音。

我把我的宝贝瓷罐子所有的硬币拿去买了发糕。小美最喜欢吃福槿路400号那家的蜜枣甜发糕,而我最喜欢看小美吃东西的时候幸福的样子。小美吃发糕的时候喜欢淋上厚厚的辣酱,这是我见过最奇特的吃法,发糕的原味是淡淡的清甜,而小美就像就着咸菜酸瓜吞馒头一样毫不讲究。小美的狼吞虎咽把我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掐出了血,我觉得这么一个女孩子让我毫无理由地心疼。

小美教我偷何东家小卖部的糖。小美喜欢吃那种能让舌头变色的魔鬼糖。我把手伸进何东家那扇破了一个洞的玻璃窗,轻而易举地伸进那个装着五彩斑斓的糖果的大桶,顺手抓了一大把。我听到开门的声音,抓起小美的手往老巷子深处跑。那是我最快乐的时候,小美细细软软的小手摩擦着我的皮肤,她圆亮的眼睛焕发着不安的光芒。我告诉她没事,不用害怕。

小美吃完糖看着我,我看到小美冲着我笑得很好看,一整块糖噎了下去,嗓子被齁得生疼。小美说你真笨。然后轻轻地俯下身子,擦掉我嘴边的糖渍。夕阳美丽的光线散逸开来,小美放大的五官变得立体。我看到她微微裸露的变红的舌头。我没有心跳了。

我梦想着有一天我能像阿夏哥一样高一样结实,那样我就可以从身后抱住小美,把她整个人包入我的臂膀里。

我躲在被窝里想,边想边乐。

于是终于有一天,小美居高临下地抚着我的头,用尖细好听的声音说,是时候把你嫁出去了。

我总觉得小美忽悠了我,因为我感觉她像摸邻居大婶的小狗一样摸我的头,把我花很长时间用水涂整齐的头发弄乱,我第一个感觉是小美不需要我了。我神经衰弱的眼泪猝不及防地黏在了脸上。

小美已经有了一个小男孩。他就住在小美家隔壁,他们隔着阳台就能聊天,而且可以在有星星有月亮的晚上一起看星星赏月亮,他们还可以把一根很长的红绳横亘在阳台的中间,两端拴上两个铃铛,在有风的夜晚铃铛清脆的鸣响在渊薮的夜里传达着彼此的微小心事,这一切都多么罗曼蒂克。

而我就作为奉旨成婚的牺牲品被莫名其妙地嫁了出去。

分配给我的那个小女孩叫妙妙,妙妙和我站在一起的时候我终于没有了跟随在小美身后时那种虽败犹荣的矛盾的自卑感与憧憬之情。妙妙比我矮半个头,刚好临着我的鼻子,而我正万分庆幸着我的鼻子长得好看,秀挺的,虽然鼻钩很尖。

妙妙细软娇弱,像个真正的女朋友应该被好好地圈爱起来。而我却像任何一个失职的男朋友一样力不从心。我仍旧把一天之中的大部分时光安排在小美身上,小美一点都不在意,这让我感到快乐。夏天的时候我们一起逃学去钓虾,小美把饵料的蚯蚓用力地扯成两瓣,然后用两根手指捏着那黏糊糊的生物拿到我眼前。我心惊胆战地看着小美在阳光里恍惚陆离的笑容。某一刻我觉得她真恶毒。可是又一转身之间,小美软绵绵的胳膊碰到我的脸,我眼睛里的小美穿着白裙子,多像天使,多美丽。

夏天的时光无比冗长,却好像一晃就过去了。秋天到临的时候小美仍旧穿着她的裙子,还是那种一层一层的蛋糕裙,我跟在她的身后说小美你真好看。

其实妙妙也喜欢穿裙子,显得她的人更娇小美好。可是我只喜欢看小美穿裙子的样子,小美拎着裙摆在刮风天在雨天转圈圈。我总是站在旁边张着嘴看着,我的眼睛里都是小美。

2003年我上了六年级,小美被留了一级,依旧留在我对面楼层的教室。上课的时候我不停地看窗外,美人蕉开花了,大片红色占据了视线。我的眼睛往上看,看到小美靠窗的影子,我的脖子伸得很长,却看不清小美的神情,我失望地转过头。这个时候一个突然而来的声音让我兴奋不已。“江蓝蓝。你出去站一会儿。”

我站在走廊里把脖子伸得更长,我听到教室里的故事朗读声。“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各种尖细的音色汇聚成一股奇怪的类似某种飞行昆虫的嗡鸣,我听到拍击讲台的声音、低声细语的声音,甚至还有吃东西的声音,一切都显得混乱不堪,在这个季节里。

可是我没有心情去暇顾这些,我的眼睛里只有小美,可是靠窗的小美此时正美美地枕着手臂睡觉。

小美一定是在做一个美丽的梦。

九月的天连续下很多天的雨。我在放学的时候去找小美。小美倚着门槛依旧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这个时候我再没有了当初的压迫感,小美的眼睛依旧很动人,像新生婴儿一样又黑又柔软。我就这样仰着头看着小美的眼睛说,我送你回家。

我想我在雨中撑伞的动作一定很笨拙,小美因为发育得早已经有了一米五的个头,而我却悲哀地发现原来这么长的一段时光还是让小美和我之间的宽度只增不减。那个把小美完全拥入怀中的梦想不知要搁浅多久。我的心脏真疼。

小美斜头看了我一眼,然后抢过我手里的伞。“喂。还是我送你回家吧。”小美说。我们撑着伞在雨中站了一会儿,我第一次觉得这么仰着头看一个人真幸福。小美从口袋里掏出白色的随身听,分一个耳机给我。我们继续在雨中走。

这一切都多么罗曼蒂克。

对了,我要是觉得我心跳得很快的话,那说明我心悸了,估计老了一定死于心脏病。

拐过第二个巷口,隐隐约约看到一块路标氤氲在一团白色的雨汽里,我知道我们快到了。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讨厌这块路标。

在福槿路的第一扇铁门前,小美停下来,把伞重新塞回我的手里。我又仰起头,小美看着我,我觉得她的眼神真琼瑶。她说江蓝蓝,以后别来找我了,苏黎会不高兴的。

我没说话,我觉得我一点都不伤心。那种讨厌的心疼好像只会来那么一次。我低着头看着我沾着泥的白球鞋,再抬头看着单薄的小美,我知道我们还没长大。

小美走进雨里,我推开门进去,突然想起小美变色的舌头。

2006年妙妙和我读一个中考班,我们像往届苦逼的孩子一样被压迫得透不过气来。日子像是被烧沸了的水烫熟了,过得没有知觉。

我爱上了重金属摇滚乐,在X-Japan的声音里我常常觉得我的梦想好像在一年一年的轮回里被时间稀释干净,我所仅剩的东西没有灵魂、没有信仰。

小美在这个时候开始和很多男生谈恋爱,很少时间在半夜里叫我出去,我在夜里写物理试卷,等到凌晨习惯性地往窗栅栏外面看,没有穿着小裙子扒着窗子的小美。我对着空气自言自语,说蓝蓝,做好这道重力加速度就出去玩吧。然后心脏像在高空失重一样垂直跌落,感受风唰唰唰被冲破时巨大的空虚感。

月考前苏黎来找过我一次,他比我高整整一个头,像小美从前一样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他让我想到了阿夏哥,阿夏也有高高的个子,也有这样薄削的紧抿的嘴唇,不过阿夏让人感觉很舒服、很温和,即使他不怎么笑。但是我反感苏黎,不是因为他曾经是小美的男朋友,他的眼神让我觉得特别冷锐,有一种见不了光的金属色,冰凉冰凉的。“陈美悦要走了。”苏黎看着我的眼睛。“哦。”我转头过去,坐回到自己的位子。不知何时把心放空了才突然发现,什么都没有了。

小美在夏天的时候搬离了福槿路,搬家公司的重卡开到了我家的铁门前,我在门里面缩着身子,这种感觉真奇怪,我一点都不想动弹。

十二点过一点时我还缩在门口,然后有人敲门。我还是不想动,像吸了大麻一样。

敲门声停了,我把脑袋缩进衣领子里面,我听到有一个声音说,江蓝蓝,快开门,我知道你就在里面。我有话跟你说,开门。

我打开门,我看到我的小美穿着白色的连衣裙站在我的面前,头发披肩,眼睛很大,皮肤很白,我觉得她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适合穿白裙子的人。

我笑着说你来了,你怎么知道我在里面。

小美不说话。我知道该成习惯的早就成习惯了。一件事重复做了21次就是习惯了。就像是我们从前每天晚上的那碗过桥米线一样,雷打不动的每天一碗可以食不知味。

我拉过小美的手说,这样吧,我请你吃米线。

小美吃米线的样子刻进我的脑子里。小美吃东西的时候我依旧感觉很幸福。趁着小美抬头的时候我顺势从小美的碗里捞了一筷子。小美没有形象地冲着我大叫喂,你碗里不是有吗。

我紧盯着她的脸说,我就想吃你的。

小美咬着嘴唇放下筷子,我浮躁不安地看着窗外汹涌的阳光。

小美说,我该回去了。我说我送你。她拒绝,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样白色的东西,放在桌子上。

这个给你,我先走了。

小美往门外走,我坐在那个位子上,我想小美的话终于烂在了肚子里面,这真令人高兴。但是五分钟后我追出门去。

我的面前是一条五颜六色的车子川流不息的马路,我的白裙子的小美不见了,一点影子都没有。

我只能一个人回家,在穿过那条马路的时候我觉得我仅剩的没有灵魂、没有信仰的东西也没有了,我不知道它们的名字,就像阿夏哥总是分辨不出我和同巷的苏苏一样。这真令人悲哀。

我从床底下找到我小学三年级的日记本,从里面掉出泛黄的象牙纸,上面有我一笔一画认认真真的蓝色钢笔字。“我要等小美长大了嫁给我。”

我在最后一刻终于有了大彻大悟的感觉,我的所有年少时光夹杂着微笑的好恶与远大的憧憬兀自穿过黑夜的桎梏,去往另一个未来。而我仍旧被禁锢在曾经那块偏执的地域,毫无理由地悲伤着。

我变成了毛利兰,我知道我和我的白裙子女孩隔着永远的宽度。

2011年的夏天我从北方的城市回到我生活的S镇,我终于学会用很长时间忘记从前的事,我的身边带着妙妙,一个月前我决定和她结婚。

我跟妙妙订婚了。仪式前妙妙在婚纱店里试穿各种白色婚纱。妙妙偏爱白色,我看到穿着有巨大纱质蓬摆的妙妙站在我面前,两颊镶着潮红地问我好不好看。我没说话,我的心脏早就放空了,但还是有点疼。

冬天来临之前我一直听着那个白色随身听里的唯一的一首歌。我坐在阳台上白色的躺椅上闭着眼睛听着莫文蔚的声音遥远得好像从另一个时空传来,她唱着为我证明我曾真心爱过你,爱过你爱过你爱过你。

某个雨天里,我的心跳得很快,我也在听着爱过你爱过你爱过你。我想抱紧我的白色连衣裙的女孩说我爱着你爱着你爱着你。

妙妙从背后抱住我,我闻着她身上洗发水的清香,突然感觉时间已经过了这么久。

一个人有好多个心脏,两小无猜的那颗只能成为泛黄的记忆,模糊却脆弱。回过神来,发觉身边的人是最好的答案。

九月我走过我曾经读过的小学教室,里面传来乱七八糟的读书声和拍击讲台的声音。“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我突然之间想到谁说过这么一句话,心中最好的邂逅往往是在自己的幻想中。

我站在原地,任所有时光汹涌地倒退,我被迅速淹没。

我再也没有见过这么一个女孩子。

我记得她的每一个笑容和抬头垂首的眼神。

我再也没有见过这么一个女孩子。

世界上穿白裙子最好看的女孩。

她刺激着我的心脏,把我心底柔软的地方掐出血。

她能听到虫子飞向天堂的声音。

我想把她紧紧地拥入身体。

她是我的青梅竹马,我的女神,我的玛丽苏。

我想我追逐了她很久,最后还是放弃了。

只是这辈子最美丽的告白全部烂在了肚子里。

第二章 丢失的夏天

十年

潘向莹

很多年前,也许是2003年的时候,陈奕迅唱过一首《十年》,那时我还很小,和邹戈一样都是脑袋上戴着黄色安全帽、脖子上挂着红色红领巾的小学生,懵懵懂懂、跌跌撞撞叫嚣着穿过大街小巷。

城市里的冬天总是很冷,车窗上会有白色的雾遮盖住视线,手指可以在上面画出各种爱的符号。张嘴说话的时候会有热气呵出,在空气里迅速扩散开。马路上熙熙攘攘的几个人总是不约而同地围着厚厚的长围巾遮住脸,仿佛又回到了2003年的非典时期,我看不清他们其中任何一个人的表情。

我抱着几本辅导书站在103路公交车上,沉默地注视着窗外。这段路上的红绿灯总是很多,开开停停反反复复好多次,车子总是忽然之间就向前倾去。因为天冷,车上的窗户被关得严严实实,没有一丝风乘虚而入。我有好几次都觉得呼吸困难,脸涨得像高原红。车内混合着各种早饭味、烟味、劣质香水味、口臭味、老年人身上散发出的味道以及未清理干净的呕吐物味。我被熏得有些晕眩,艰难地挤过人群,开了一点窗,却立即遭来一阵夸张的吸气声与咒骂声,我哆嗦了一下便又迅速地关上窗。

从什么时候起,生活开始变得这样无味,乏善可陈?仿佛从前那个乖张倔强的我已经彻底死去,取而代之的是这样一个沉默寡言、索然无味的我。每个清晨,当我睁开眼,我总是会思索好久,我需要适应现在的这个我。我将自己所有的棱角都磨平,举止谈吐开始逐步向一个淑女发展。我收拾了自己的小性子,开始在爸妈亲戚面前装乖,对他们微笑为他们端茶倒水。在他们惊异的表情下淡然地笑着走进房间写作业,然后关好房门,听见爸妈爽朗的欣慰的笑声。在学校里,遇见老师我会礼貌地说声“老师好”,不再在数学课上讲话吃零食,不再翘掉最后一节自修课,不再和很多男生厮混。

很多时候,我觉得我其实已经死了,现在的我只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我再不是从前那个敢爱敢恨单纯直爽的姑娘了。但很多时候,我又会觉得现在的生活才是我原本的、应该的生活。

为什么?

好多人问过我为什么。我不知道。小Q见了我总是一语道破,是因为邹戈吧。那么轻的“吧”,像最轻松的语调,却能够戳破我的所有伪装。她从来都懂的。从来都只有她懂。

我和邹戈被说成青梅竹马也都无可非议。八岁的时候,他搬来我家楼上。他是个超爱哭的小男孩,每天每天,我都能听见楼上他家他响亮的撕心裂肺的哭声,那时的我很是得意地对我妈说你看楼上那个小屁孩又哭了,哇啦哇啦的真难听。这时我妈总会放下手中的活转过身来摸摸我的头,笑着说是呀,男孩子也不知道羞,还没我家圆圆懂事。然后就会奖励我一根棒棒糖或者是冰激凌,我立刻屁颠屁颠地跑出去玩了。因此,那时的我总是很享受邹戈的哭声,这样我就会得到好多好多棒棒糖和冰激凌。

第一次和邹戈说话是因为我偷了他订的漫画。小时候的我总是控制不好自己,看见别人的东西就很想要,特别是当我看到他家信箱里的花花绿绿封面的漫画Party。那时阿衰是很流行的,我买过几本,可是后来为了省下钱来吃巧克力和薯片还是忍痛放弃了它。而此时信箱里触手可及的免费漫画书对我来说是多么具有吸引力。我像是被502胶水黏住一样,走不动了。于是我沉默了一会儿,朝四周看了看,确定没人之后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唰”地抽走了折成一卷的漫画书,慌慌张张地就准备往楼上跑。可就在这时,我的肩膀被人抓住,身后传来稚气的声音:你拿走了我的漫画书!我吓得心里咯噔一下,转过头就看见邹戈的脸,那是十岁的他,个子却还没我高,站在我面前就像是一个小弟弟。

你拿走了我的漫画书!见我木愣一般没反应,他又重复了一遍,眼里有怒火燃烧。我开始磕磕巴巴地瞎编:我以为是有人放错了……想拿上去告诉妈妈……说着就虚心地低下了头,很显然,九岁的我还不会像现在一样可以完美无缺脸不红心不跳地编出一段完整的谎话,那时的我是个很有羞耻心而且特别爱面子的小姑娘。邹戈不说话了,我斜着眼睛看见他似乎抿了抿嘴角,然后竟然笑了,扯过我手里的漫画书,把手从我肩膀上拿下,然后问我叫什么名字。我那时因为做了龌龊的事而被拆穿脸烧得通红,吓得都要尿尿了。此时却听到邹戈说这样大度的话,感动得鼻涕直流,伸出右手友好地一笑说,我叫圆圆。邹戈把漫画书塞回我手里,不屑与我握手,奶声奶气地说,我比你大,漫画书就送给你了。但是你要叫我一声哥哥,不然我就回去告诉你妈妈,让她打你屁股。我立刻就呆住了,总觉得他是个阴险的人。几年之后,我再和邹戈提起这件事时,他不好意思地笑笑说小时候的他特想长大,喜欢别人喊他哥哥,认为比别人大是件很值得骄傲的事。

那个玫瑰色的黄昏,在邹戈的威胁下,我很不情愿地快速地喊了他一声哥哥,然后飞奔上楼。带着那本漫画书。

后来的我不知怎么渐渐和邹戈混熟了。我们两个开始好到一起上学、放学、吃饭、走路、玩耍、傻笑。童年时的邹戈很富,比我富很多。他总是有很多甜甜的巧克力和永远也看不完的漫画书,我现在想想,那时的我或许是因为想占小便宜才会开始和他玩的吧,可见从那么小起,我就是一个功利的姑娘了。不过,邹戈并不在意这些,他总是分好多巧克力给我,害我吃不下晚饭。但他也会经常欺负我,像是弄坏我最心爱的芭比娃娃呀,扯着我的头发逼我和他玩小兵打仗啊之类无聊的游戏。这样,他总能把我弄哭,我每次都是哭哭啼啼地告诉邹戈的妈妈。他妈妈是一个很美且能干的女人,她总是有办法把我和邹戈都摆平,而且还高高兴兴的。我那时就很羡慕她,立志也要当这样能干的女强人。

但其实女强人也并不是那么好当的。就好比我从未看见过邹戈的爸爸。他们家只有邹戈和他妈妈两个人吃一日三餐,但他妈妈炒菜特别好吃,比我妈炒的好吃多了,我想就我妈这水准都能把我爸留在家里吃饭,那他妈妈为什么还留不住。于是我就跑去问邹戈,那会儿他正坐在客厅地板上搭积木,听了我的话之后一脸落寞,他难过地低着头说他爸爸要大半年才会回来一两次,而他每天都很想他爸爸,但他美丽的妈妈却不准他想爸爸,他一想他爸他妈就要骂他,一骂他他就要哭。我直到那时才明白为什么天天都能听见他的哭声,原来是他想爸爸了。

我十岁的时候邹戈已经十二岁了,那时我上四年级他上六年级。就是从那时起,他的个子逐渐超越了我,声音也不再奶声奶气,而当他逐渐长成一个英俊的男孩时,我却长成了一个胖姑娘,并且我还从未留过长发,我妈总是喜欢在我的头发刚好长到可以扎成一束小马尾的时候就用剪刀咔嚓剪断。然后我就哭啊闹啊不肯去学校,这时我妈就会上楼把邹戈叫下来让他拽我去上学。邹戈在我妈面前总是笑得跟一匹披着羊皮的狼,等走出家门他便开始嘲笑我的胖和短得跟男孩子一样的头发。我那时就觉得他是一个表里不一的人。

于是我们就这样追啊、打啊、闹啊、浑浑噩噩地度过了小学时光。我上初一的时候邹戈已经上初三了。我开始假装文静,不敢对陌生人说话,害怕老师。而邹戈却从从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堕落成不良少年,逃课、翻墙、打架、抽烟无一不在行。我记得我上初中的第一天,是老爸骑电瓶车送我去的,在学校门口看见邹戈佝偻着腰在抽一包中华,身边有几个瘦子和光头。于是我下了车,叫老爸先回家我自己进去。看着老爸骑远,我向邹戈靠近,然后看见他嘴角的血迹,我被吓了一跳,小心翼翼地叫了他一声。邹戈抬起头,看见我之后身体抽动了一下,然后很不自然地问我,你来这里干吗?我说我上初中了呀,从此以后就和你一个初中了。我那时心里很害怕,说话连声音都在颤抖。因为我从未见过邹戈这个样子,头发乱糟糟的,脸上带着伤,手指夹着烟。在我心里,至少是我看见的邹戈,从来都是衣冠整齐,干干净净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走路挺拔的英俊少年。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还想问他心里所有的疑惑,可他已经掐灭手里的烟,对着身边几个朋友说走了,就这么轻易地走在我前面,然后沿着与学校的反方向渐渐走远。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的身影渐渐消失,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掉下来,我那时还以为邹戈就这么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于是我很伤心,觉得失去了一个很重要的人,一个和吃喝拉撒一样重要不可舍弃的人。我就这么红着眼睛去报到,那天班里的同学和老师都被我吓了一跳,因为没有人来学校第一天就哭成这样。班主任亲切地走过来问我是不是红眼病,如果是的话马上回家不要传染给别的同学。我用力地摇摇头,随便找了个位子坐下,觉得世态真是炎凉谁都不是好东西。后来老师说的话我一句没听进去,班里同学的自我介绍也没注意。因此我从开学第一天就变成一个与这个班脱节的人,张三李四王五的名字我都不知道,还常常张冠李戴,后来想融入都没办法融入,再后来我就把这一切归结到邹戈身上,当着他的面骂了他祖宗十八代。

我在阴沉的黄昏里走出校门准备回家。班里的同学都结成了伙伴相伴回家。只有我是一个人,傻子一样在他们身边显得那么孤僻和格格不入。我走了一会儿,越来越难过,于是一边抽泣一边用脚用力地踢开路边的小石子来宣泄。可就在这时,我看见了邹戈。他从远处骑着单车逐渐靠近,在我面前停下。这时的他又变成了我熟悉的那个邹戈,那个衣冠整齐,干干净净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走路挺拔的英俊少年。我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看,连眼都不敢眨,我怕我再一眨眼他就又会变成陌生的他,我害怕极了,我那时才觉得自己是多么依赖他。邹戈没什么表情,垂下眼帘看着我,眼睛里有一种我看不懂的东西。我开始叫他,邹戈。他嗯了一声。我再叫,邹戈。他又嗯。于是我开始撕心裂肺地哭泣,眼泪和鼻涕都流进嘴里,所有咸的苦的混杂在一起。我舔了舔干涸的嘴唇,用肿得像核桃的眼睛看着他,问他到底怎么了。他于是从牛仔裤口袋里掏出没有香味的餐巾纸,递给我。你还小。他说,三个字像是从齿缝里不小心滑了出来,那么轻飘,那么敷衍。但当时的我竟然相信了他的鬼话,于是便把他划入“大人”一类,觉得他比我大了两岁可以算是大人了,那么既然是大人就可以有秘密,我不可以追究。我只是要他答应我,不要再变成那个陌生的他。

在那个阴沉的黄昏尚未过渡成傍晚时,邹戈骑着单车带着我划过了半个城市的风景。我坐在后座,不长的头发被风吹起,有几缕发丝落进眼睛,于是我眯着眼环着他的腰,看着他鼓起的衬衣像一面白色的帆。我幻想着这是一场电影里的唯美镜头,我就是女主角,邹戈是男主角,这绝对是一个完美的镜头。不过,我只是无聊地想想而已,我从不看什么电影的。邹戈说我就是一个庸俗的姑娘。

我读初一的时候并不用功,却假装用功。我迷恋于各种小说文字,常常是吃过饭后躲在房间里看小说。隔着房门爸妈并不知道我究竟在干些什么,他们一直以为我在看书写作业。妈妈偶尔还会和爸爸抱怨为什么我这么用功成绩还是上不去,是不是智商太低了。这时我爸就会怒斥她,开什么玩笑,是我的种智商怎么会低。

我喜欢买好多漂亮的本子,然后在上面写写画画,写下一些自以为深沉的文字然后扬扬得意。我常把这些本子拿给邹戈看,等着他的夸赞。而他却总是能找出好多缺陷,然后打击我,这时我就会踹他一脚然后说你去死吧不理你了。我在邹戈面前总是很疯,他常和我说你就会在别人面前假装文静乖巧,其实就是一个疯疯癫癫的姑娘。

邹戈喜欢叫我姑娘,他说希望我永远也不要长大。

我从上初中开始就不喜欢别人叫我“圆圆”,我开始觉得这个小名是多么俗不可耐而且包含人身攻击。因为我那时有婴儿肥,显得圆咕隆咚和这个小名特别像。而我妈却笑着说这个小名没取错,原来我真的会变胖。我就翻着白眼一次次地纠正她叫我温存。没错,温存才是我的大名,来源于我那个文艺老爸,他总算是把我也文艺了一回。

日子反复徘徊,内容不变,却依旧向前推移。聪明的邹戈即使是逃课打架却也考上了重点高中,而我也上了初二。我一直记得那个2008年的夏天,热浪像潮汐一样席卷了整个城市。太阳毒辣地曝晒着我们裸露在空气中的皮肤,汗液从毛孔里不断流出。我的脸上被晒出了汗,头发油腻地黏在一起。邹戈和他们班的同学一起拍了张毕业照,他在阳光下眯着眼,表情慵懒。拍完之后他对我挥了挥手上的重点高中录取通知书,笑得很猥琐,知道哥的聪明了吧,好好努力吧,像我看齐啊。我愤愤然,我那时只不过是一个成绩中下游的学生,根本不可能上重点高中,他知道的,但他就是想要唏嘘我。于是我转身就跑了。其实我并不是因为他的这些话,而是因为他身边有那么多漂亮姑娘围绕着,我这个胖胖的丑姑娘会自卑。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对邹戈产生了一些不一样的感情。

2008年的夏天,我特别羡慕邹戈,因为他拥有了一个长达三个月的漫长暑假,而我呢,还是得照样骑车上学被晒得热气腾腾像个馒头,并且有做不完的作业。我对邹戈说,为什么你那么不用功却还是考得那么好?他对我说他智商比我高太多了。于是我又开始骂他。但我仔细回想,从初三起,邹戈总是像一个两面人一样,早上拿着早饭衣冠整齐地去学校,却总是和那些混混在一起,抽烟打架泡妞,逃课去网吧,狼狈地回家,却总能在他妈回家之前把自己弄得和早上出门前无两样,然后很乖地坐在台灯下看书。当然,他妈回来得一天比一天晚,他有足够的时间整理自己。我记得我问过邹戈,为什么不甘心一直做一个好学生而要把自己搞成这样。他想了好久,然后扔给我一个答案,说这是成长中必须经历的叛逆吧。然后我又问他说那我是不是也要经历这样的叛逆?他看了我一眼,说温存其实你肯定也不会是一个甘于平静的人。

事实就是这样,很不幸被他说对了。

我记得我那时对邹戈说,如果一定要把时光飞逝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变化用实物来比喻的话,我希望是像玩扑克牌那样唰唰唰三下,物是人非。

我从初二开始,想要变成邹戈口中的姑娘:乌黑长发,大眼睛,白皮肤,细胳膊细腿的。于是我开始不顾我妈的反对坚持蓄长发,只因那天在楼梯上邹戈随口说的一句想看看我留长发的样子,并且每天放了学后在暗了的黄昏里绕着学校操场跑五圈,一圈400米,五圈2000米,我像个马拉松运动员一样挥汗如雨,只为了能从胖胳膊胖腿变成细胳膊细腿;我把攒了多年的零花钱拿出来买各种美白产品,天天涂啊抹啊总能弄上好几小时;我眼睛不小,但近视,戴着黑框眼镜整一考古学家,于是我果断地配了隐形摘了黑框。

我那时每天都爱照镜子,美滋滋地看着自己慢慢变美,慢慢向邹戈口中的姑娘靠近,幻想着有一天可以和邹戈并肩站被人说是金童玉女。那时的邹戈真的是一个非常英俊的少年,所以我觉得我会这么想也是很正常的。

可当我越来越向邹戈口中的姑娘发展时,他却不见了。

邹戈和他妈妈消失在一个清晨。那是邹戈从学校回来的大礼拜,隔天晚上他碰见了我还夸我变漂亮了,害我乐了一晚上。那个晚上依旧静谧,我没有听见任何争吵、谩骂或摔东西的声音。一切都是那么正常,我看不出任何端倪。可当第二天早上我醒来后习惯性去邹戈家串门时,却按了半天门铃也没人开门。我突然感到惶恐不安,跑回家看了看钟,八点十分。这时邹戈不是应该还在睡懒觉吗?每次他都会不情愿地来帮我开门。而现在,他会去哪儿呢?

我就这样焦躁地踱来踱去,过了一会儿,老爸也起来了,他到客厅一边吃早餐一边看一份日报。我随口问了他一句,爸你看见邹戈了吗?我爸听了之后放下了报纸,回答我说,你说邹戈啊,他和他妈妈去深圳了。我吃了一惊,去旅游?不是,去看他爸呢。你还不知道吧,邹戈的爸爸原来在深圳当官贪了不少,现在国家抓腐败他爸么就被拉下马了,听说家里地板一打开全铺满钱呢!邹戈妈妈也苦命,那么能干的一个女人,当初要不是她帮邹戈爸爸哪来的好日子啊,结果当了官之后就包了二奶抛弃邹戈和他妈了,现在要坐牢了知道叫老婆儿子去陪了。啧啧啧。我爸说着就摇起了头,继续看他的报纸。而我却像一尊雕塑般立在旁边动不了了。这是什么情况?编故事吗?逗我玩吗?好好的生活似乎在一瞬间就被阴霾覆盖了,就像在看韩国的狗血电视连续剧,我总要擦着鼻涕骂那些编剧,而现在,男主似乎成了邹戈。

我有些不甘心地问我爸,你怎么知道这些?我爸不以为然,你都不看报纸的啊,大家都传得沸沸扬扬了。说完递给我手中的报纸,指指上面的一则新闻——深圳某高官涉嫌巨额贪污。我在上面看到了一个轮廓分明的男人,和邹戈一样锋利的浓眉、狭长的眼睛、笔挺的鼻梁。这就是邹戈爸爸。我从小就希望能看到他爸爸长什么样,可我没想到是在报纸上,还是因为这样的事看到的。

我没读完报纸就跑回了房间,因为喉咙像是被堵住了的下水管道,鼻子难受得像喝了一大杯可乐。我知道我要是再多待哪怕一秒眼泪就会决堤。我坐在床上,仰头看着天花板,上面的裂缝像一条条黑色的蜿蜒爬行的虫子。

我亲爱的邹戈,我觉得此刻我终于有些懂你了,在那些别的孩子都能够骑上爸爸的肩膀穿过马路、春天可以叫爸爸一起陪他放风筝时,在那些少年都能够大汗淋漓地打完篮球回家吃热腾腾的饭菜、考完试能得到父母的鼓励时,你该是有多么羡慕、难过、孤独?你知道吗?想到这儿,我就能流出大片眼泪。

邹戈的离开像一句轻声的叹息,渐渐抽离出了我的生活,给我留下各种美好记忆以及一个酸胀的、未完的结局。

认识邹戈的第九年,我在离家不远的一所普高读高二。我到底是没出乎意料地上了普高,没能去邹戈待过的重点高中。并且我终于成为了邹戈口中的姑娘,身边开始有苍蝇一样的男生围着,他们总是带我逃课出去看电影、吃饭、逛街,给我刷银行卡迫使我打扮成一个胭脂俗粉、穿金戴银的女人。我这时早已不再是爸妈口中那个虽然读书笨但却乖巧听话的孩子了,他们在说到我的时候总会深深地皱眉叹气摇头。我变得叛逆不羁,身体里的刺终于要刺穿皮肤暴露出来,我跺脚我抓头我懊恼我叹息。可是没用,生活还是像脱离了轨道的火车,疾驶向万丈深渊。

我谈过一次恋爱,很短暂,却令我永生难忘。那是一个长得很像邹戈的男生,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找一个和邹戈很像的人。他是和邹戈一样英俊的。他带我去了很多地方,爬了很多山,看过很多风景。和我一起逛街时总是喜欢牵着我的手,乘地铁时喜欢拥抱我,晚上去各种大排档或小吃摊时喜欢用带着酒气的唇亲吻我。我从不怀疑我是爱他的,也许并不是那么生死相偎刻骨铭心,但我至少不觉得疲惫厌倦。我也曾那么天真地以为,我会和他在一起很好很好,像每一对幸福的小情侣一样平平淡淡打情骂俏,觉得生活只要有巧克力、玫瑰花就够了。但是后来我们分手了,我到现在都没有对任何人说过原因,因为我觉得难以启齿。在我们恋爱的第一百天,他在晚上把我带去他家借口说是要给我一个惊喜,结果却是关了门把我按在床上,脱掉外套疯狂地亲吻我,我在那一刻终于明白他想干些什么。但我绝不会顺从,因为就算我水性杨花了,我浑浑噩噩了,我也只是一个高二的女生,生命中最美好的十七岁,我不愿把这一切打破。我拼了命地反抗,带着撕心裂肺的哭骂,用牙齿狠狠咬他的手臂,然后踢了他,连滚带爬地跑出他家,飞奔下楼,一口气跑了很长一段路,最后我累了,在一个路口停下来,瘫坐在地上,这才发现我的包都落在他家。我多么落魄,像个被遗弃的小孩一样无助、孤独。我想不通,明明是那么相爱的恋人,为什么会在几分钟内反目成仇,为什么我从爱他到恨他只需要几分钟。后来我渐渐明白了,没有什么是不朽的,不朽的爱情,在这个混沌不堪的世界里只是一句可笑的台词,恋人们只不过是从对方身上寻找到了他们想要的东西所以才会相爱。

那晚的夜色很浓很浓,浓得像巧克力酱的颜色。浓得化不开。我觉得好好的生活被我亲手给毁了,我把自己搞得一团糟,让我看上去像一个愚蠢糟糕的女人。我觉得我简直该死。

我曾一度想要变成邹戈口中的姑娘,后来我做到了。可是他只是告诉了我姑娘的外表,却没有告诉我外表下更深层的东西。

在这之后,我沉默寡言了一段时间。我后来想想,我只不过是想尝试一下邹戈的生活,那样的叛逆、张狂。我也许本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如果没有邹戈,我也许会一直一直做一个成绩中下但却从不让爸妈觉得头疼的孩子。

而后来我是怎么改变的,我想我也不清楚。也许就是在某天清晨当我昏昏沉沉全身酸痛地醒来,我就觉得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不能总是活在对过去、对邹戈的偏执的臆想里,我该学会好好生活,为我自己。

所有人对我在一瞬间天翻地覆的改变都表示惊讶和怀疑,包括我爸妈。而我只是装作什么都看不到,慢慢改掉身上已染成的陋习。我对他们唯一的解释也只不过是快要高三了这样片面。而我心里真正想的,对谁都没说,除了小Q。

小Q是我最好的知己。我在十一月的尽头和她一起在离家不远的公园坐了好久。寒风吹得我们彼此的脸都红了。我哆哆嗦嗦地对她诉说了这几年的生活。在说到邹戈的时候我的眼圈竟然红了,我对他的概括就是,你的生命里总会有一个人,你很爱很爱他,这种感觉无关男欢女爱体肤之亲,仅仅是比依赖更加深厚。而我生命里的这个人,就是邹戈。

小Q对我说,看到我变回从前,说不上是高兴还是难过,因为总觉得我少了快乐。我对她笑了笑。不是每个人都会一直快乐下去。

我沉默着继续我平淡无奇的生活,慢慢步入紧张的高三。所有人好像都在一瞬间变得和我一样逆来顺受。只不过空气里好像都充斥了火药味。

认识邹戈的第十年,我抱着几本辅导书站在103路公交车上,挤过人群准备在下一个站下车。抬起手看表,竟然已经迟到了二十分钟。又想起我上次迟到时那个帮我补数学的老头阴沉的脸色,我的心里一紧。只不过我从不解释路况差、堵车久。我不是一个喜欢解释很多的人。

踉踉跄跄地几乎是被推下了车。我狼狈地站在公车的尾气里。然后正准备向前面那个小区跑去上课的时候,肩膀上却被人拍了一下。我不耐烦地转过身去。

请问蛟池街怎么走?尽管声音微微喑哑但却甚是熟悉。

在看清声音主人的样子时,我在凝固了的空气里僵硬了表情。然后又像个神经病一般笑得流出了眼泪。

眼前的男生酷似邹戈。

人的一生中能有几个十年。假如我能活到八十岁。那么你就整整占据了我的八分之一个十年。

我此刻是多么想对你说出这句话啊。要不假思索地说出。

遗落在夏天的童话

周悟拿

安颜一直记得初见延风时的情形。她坐在教室的第一排,咬着指甲,漫不经心地听着老师千篇一律的新学期讲话。

不知什么时候,新转学来的程延风被领到了讲台上,班主任面无表情地说,这是新同学,大家欢迎。

安颜正出神地想着什么,听到掌声便猛地抬头,近距离清晰地看到了程延风的英俊。碎碎的额发,直挺的鼻梁,凛然的眼神,瘦而高的身形。安颜傻傻地看着,想看清他的一切然后记住。

程延风也注意到了第一排那个总盯着自己看的女孩。眼神清澈,皮肤白皙,是常见的文静而温顺的女孩。

程延风没有对她笑。他咄咄逼人地看着台下女孩的眼睛,挑衅一般。安颜心里开始发慌,连忙低下头,眼神躲闪。

后来,程延风坐到了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和安颜相隔整个教室。

日子就这样缓慢地流淌过去,安颜和好朋友非寂日日在唱歌,唱过了一大段蜿蜒远去的光阴。

那是一个很暖的秋日午后。阳光明亮,安颜和非寂走在林荫路上,听着脚底传来的落叶破碎声,各怀心事。

突然,非寂扬起脸,恍惚地对安颜微笑:“安颜,我喜欢延风,程延风。”

安颜惊异地看着她。非寂略微羞涩地笑,脸上因为有强烈的阳光照着,一半沉浸在阴影里。

安颜十分意外地看着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她抱住非寂,说:“好的,我会帮你,你这么美丽优秀,他有什么理由不喜欢你。”

非寂的声音微微发颤:“可是安颜,我仍是害怕遭他拒绝。他是那样冷漠的男孩。”

安颜轻轻地安慰她,像安抚一个孩子。“不会的,不会的。你会幸福,亲爱的非寂。”

非寂开始给程延风写信,然后托安颜去交给他。安颜拿着那封沉甸甸的装满了一个少女的感情的信,心里一阵难过。但她很快把这种难过藏在心底,不于表情显露出来。

她把信递给程延风,他仍是同平素一般皱着眉,问,这是什么。

安颜低着头,说,是非寂给你的。然后把信塞给他一溜烟地跑了。

然后她和非寂开始了漫长的等待。程延风迟迟没有任何表示。非寂伤心地哭道,他一定不喜欢我。

安颜很替非寂感到难过,但却又莫名地感到一丝庆幸。她拍着非寂的后背,说:“别灰心,继续给他写信,他会感动的。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嘛。”

非寂轻轻地啜泣起来,眼里的泪花却似有钻石的光芒:“安颜,我喜欢他,真的非常喜欢。”

安颜的心顿时坠入了深不见底的潭中,但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程延风终于接受非寂,在一个寒气肃杀的午后。非寂笑靥如桃花,拉着安颜的手,说道:“他答应和我在一起了,他说他也喜欢我。”

安颜想笑,嘴角却是那样僵硬。她应该替好朋友高兴啊,非寂日日夜夜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但安颜却突然想哭,她连忙低下头咬住嘴唇,忍住了即将泫然落下的泪。

非寂和程延风终于一步一步,走到了一起。天气越来越冷,非寂课间总给程延风送去热水袋或感冒药,给他倒一杯开水。如此温暖的细节,人人都称赞他们是珠联璧合的一对。

安颜在凛冽的寒风中日益沉默。非寂絮絮叨叨地跟她讲关于程延风的一切。安颜只是浅笑,不发出任何声响。她心酸地分享着非寂的快乐,如同隔岸观火的孩子,小心地藏起自己的渴望。

梧桐树的叶子由嫩绿慢慢转为鲜绿,夏天也在不知不觉地走近。这个南方的城市开始每天都有剧烈的阳光。女孩子们五颜六色的裙子摇曳在夏日温润的风中。安颜站在一片空地上,温暖的阳光在她脸上跳跃,像有一只大手在轻柔地抚摩皮肤。她闭上眼睛,仿佛嗅到了那种久违的夏季香气。

在这个不寻常的夏天,承岸走进了安颜的世界。

一节体育课上,安颜和非寂没有参加女生的跳绳游戏,而在操场的角落里找到了一面墙。那是面灰白的墙,凹凸不平。非寂掏出钥匙,用钥匙的尖端在墙上刻字:延风,我们一直在一起,好不好。

安颜在一旁看着她一笔一画地刻完。字刻得那样深,仿佛烙印一般。

她们转过身来,却看见一个男生正静静地看着她们。男生很明朗的样子,白色的衬衣,简洁的平头。

然后,他笑着说:“嗨,我是何承岸。”

承岸竟然喜欢上安颜。非寂告诉安颜这件事时,安颜惊慌失措地抿着嘴,只是不停地摇头,说:“不,不可能。”

但后来事实证明这是真的。承岸在隔壁班,每次经过安颜班的教室,总会用眼神略微焦急地寻找安颜的身影,而在校园里总会有许多次和安颜的“巧遇”。

安颜仍只是以沉默应对这一切。

一天下晚自习,安颜像往常一样一个人走回家。在淡淡的月光下面,她忽然无意识地回过头,却意外地发现那个穿白衬衣的男孩,一直小心翼翼地跟在她后面五米左右的地方。

她站定,看着他。他犹豫不决地踌躇上前,缓缓开口:“安颜,我喜欢你。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但是没关系。以后晚上让我送你回家好吗?一个人走不太安全。”

她的心立即像柔软的绸缎一样,轻轻地撕裂出一大道伤口。又仿佛有阳光照在冰面上,心里的那块坚冰开始融化。但她心里,仍是充满了清澈的哀愁。她知道,自己对承岸,只是感激。

他送她到她家的楼梯口。她冲他摆了摆手,道谢,再道别。然后像小鹿一样轻盈地跑进去。

她没有打开楼梯间的灯。她站在楼梯间的窗边,看着路边那个执着的男孩。他还伫立在昏黄的路灯下,她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她。

她把视线从他身上移开,凝视着地上一小滩积水。有银色的月光映在上面,闪烁着冰冷的光。安颜用手捂住脸,终于落下泪来。她害怕自己心里那个太过清晰的答案:那个男孩,她必将辜负。

年级有篮球赛。非寂拖着安颜一块儿去看。赛场上,是安颜班和承岸班的交锋。有程延风也有何承岸。

非寂很欢快地为程延风叫好喝彩,像一只声音清脆的百灵鸟一样飞上飞下。程延风转过头来看到她们,眼睛似乎闪烁起了星星的光芒,嘴角挂上了一抹其他人不易觉察的淡淡笑意。承岸看到观众席上的安颜,竟高兴得向她们大幅度地挥起手,引起旁人的侧目。

非寂用不怀好意的眼神看着安颜,暧昧地笑:“你看人家承岸看到你多激动,还打算要他等多久啊?”安颜也懒得反驳她。

篮球场上厮杀正烈,太阳又大又毒,安颜感到有些头晕。而非寂仿佛有不会竭尽的精神。她拖着安颜跑下观众席来,到球场的边缘,拨开一堆堆激动地呐喊着的女生,扯着嗓子大叫:“延风加油!”然后又推推安颜:“快给承岸加油啊!”

安颜只是笑笑,不作声。

非寂突然指着替补队员和啦啦队员聚集的那块地方说:“你看,都没水了。我想给延风去买瓶水来。”

安颜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果然,只有十多个空矿泉水瓶在地上横七竖八地摆着。“安颜乖乖,我一会儿就回。你要在这儿等哦。”非寂笑着跑远了,留下一串清脆的笑声。

安颜看着程延风,在运动场上他仍是那样引人注目,挥洒的汗水,飞扬的头发。

刺眼的阳光照得安颜微微眯起眼。电光火石的一瞬间,一个高大的身影带着球猛地撞上了她。安颜只觉眼前一黑,跌倒在坚硬的水泥地上。

手掌传来一阵剧痛,安颜忍着痛咬着牙,看到自己的手心已有鲜血渗出,沿着细密的掌纹流淌开来,宛如一朵呼之欲出灿烂夺目的红杜鹃花,腾地映红了她的眼睛。

一个熟悉的身影蹲下来察看她的伤势。低沉的嗓音一如既往地冷淡:“对不起,撞痛了吗?”

是他。安颜马上把就要夺眶而出的泪水咽了下去,摇头:“我没事。”

这时,承岸挤开围在周围的男女生,着急地抱起安颜,直奔校医务室。安颜在他怀里,因为疼痛而发出小声的呻吟。这女孩是如此的轻,承岸害怕她像一片羽毛那样,轻易地被风吹走。

在医务室里,安颜的右手被洁白的纱布包扎了起来,膝盖、手腕还有几处擦破皮,也都贴上了创可贴。

随后赶来的非寂难过地看着安颜的右手说:“延风也真是的,这么不小心。我已经责怪过他了。他现在在医务室外面,只是不好意思进来。”

安颜的心仿佛被一把钝刀温暖地划过,留下一阵逐渐蔓延开的舒适的感动与疼痛:“告诉他我没事的,这件事不必放在心上。”“右手不能动,以后多不方便呀。”非寂心疼地说。她又转过脸对一直站在旁边的承岸说:“你和延风两个主力都下场了,这场比赛估计没什么看头了。”

承岸不置可否地笑笑,仍关切地看着安颜的右手。他从没有如此在意一个女孩的感受,他怕她疼,怕她难过。

安颜疲倦地说:“非寂,我想回去了。”

承岸和非寂送她回到家。她站在阳台上,目送他们离去。夏日黄昏的风撩起她的丝丝额发。过去的一幕幕都在她脑海中电影一般回放。非寂扬起脸恍惚地微笑:“安颜,我喜欢延风,程延风。”非寂眼含泪水地说:“我喜欢他,真的非常喜欢。”

而那些话,恰恰也是安颜一直藏在心底的声音啊。

那个夏天的时光,仿佛拖延至一生那么绵长,让人缠绵悱恻,难以忘怀。

一天放学,非寂因家人住院而先赶回去了。安颜留在教室入神地看一本小说,同学都走光了也没有察觉。

当她如梦初醒地抬起头时,发现偌大的教室已空空荡荡,只剩下两个孤单的影子。她看到,另外那个人,是程延风。

窗外的夕阳是如此华丽,太阳从容地沉下黑暗的群岚。眼前的一切仿佛一幅暖色调的水粉画。

而坐最后一排靠窗座位的那个男孩,修长的身形,冷峻的眼神,是安颜眼中最美的风景。

他向她走过来,递给她一本厚厚的笔记本。“对不起,快考试了,右手不能做笔记,不能做作业,很不方便吧。这是我的笔记,借给你。”安颜无言拒绝,只得默默伸出手接了过来。凝固的空气在二人之间无形地横亘成一道坚硬厚重的墙。

他突然开口:“安颜……”

她惊觉地抬头看他的眼睛。她已意识到他接下来将会说什么。“…我喜欢你。”

黑色的鸟群扑啦啦地在安颜心中飞起,她轻轻摇头,眼前一片模糊。这,只是个太华丽太虚幻的梦境罢。他的这句话来得太快太轻易,使她不敢接受。“不……延风,那非寂,非寂她怎么办?”她眼里满是决然。那么多朝夕的等待和思念,换来他的一句暖语,已然足够。

听到那个名字,他顿时神色黯然,喃喃自语:“非寂……”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来对她解释他和非寂的曾经。非寂对他太好,他终是被她的真心感动而接受了她。他也不会允许自己伤害非寂。她对他的感情太过依赖,已经离不开。

安颜微笑。她知道,非寂离不开他,他也离不开非寂。且把这个黄昏当作一场梦魇,一个不曾说出口的太过美好的童话。那些浮光掠影似一场骤雨,只留下回忆的野花暗自芬芳。

生活继续。安颜和延风心照不宣地继续沉默。有些事终成过往,沉淀的回忆,不轻易重温。

夏天终是过去了。最想念的季节,却总是这样短。每个人的世界都少了那回忆中剧烈的阳光,少了那如歌如箭的蝉声。不论安颜还是非寂,延风还是承岸,终会完成各自的成长。

你来过了,我记住了,所以没有什么好难过的了。

那个美好得不真实的童话,安颜把它遗落在了已经消失的冗长的夏天。

在哪里遇见你

王君心“啪——!”第一束烟花的声音,毫无征兆地响起来。紧接着伴随飒飒的声响,那是即将熄灭的烟火,跃入黑暗。

我一把推开餐桌旁的椅子,跷着脚跑到阳台上。妈妈笑着在身后补了一句:“急什么?跟没看过似的……”

我探出身,望着忽明忽暗的夜空。闪烁的花苞升入空中,瞬间绽放,又绚烂又寂寞的花火,又喧嚣又沉默的声音,好像固执地想要证明什么。火光划破夜幕,夜晚的背面是金色的,金色碎片哗啦啦地落下来,被风剥去了光芒。

我转身回到房间,拉了包,打开门,对妈妈说了句:“我出门了。”就蹬蹬蹬地踩下楼梯。

小城仿佛被罩在一个玻璃天庭底下,夜色轻易地透进来,落焰却难以接近。跑到学校门口,她们几个已经等我很久了,都是一副撇嘴的表情。“迟到啦,烟火都开始了。”“对不起,对不起嘛。”

她们的这一点埋怨,在我们手拉手混进人流的时候,就算完事了。

我不想写她们的名字,因为我希望这个不是故事的故事,主人公只有“你”和“我”。

一年一度的元宵节,是小城最热闹的日子之一。这天夜里,几乎所有的人都会上街走动,人流像潮水一般,我简直不敢相信这巴掌大的地方会挤出这么多人。旧电影院和小超市门口有猜灯谜的活动,前年的奖品是茶杯,去年是本子。舞狮的表演从县政府开始,在锣鼓声的催促下,金色的狮子要逛过政府大楼的每一个房间,寓意吉祥。舞龙的队伍也是从县政府出发,红色和绿色的长龙在黑色的人群里散发着温和的光,他们要走遍这个小城的每个角落,大街小巷,顺着拥堵的人流。

烟花,烟花,红、橙、黄、绿、蓝、紫,簌簌地燃放在夜空,不完美的形状焦灼着甜而美的自由。漫天花雨落下,温润的光淌过视线,仿佛只要一星火光就可点燃。抬头看得久了,觉得那烟花越来越大,越来越大,一簇簇眼看要划过双颊似的。

一行六个女生,各自买了六种颜色的气球,红、橙、黄、绿、蓝、紫。最普通的形状,填满了氢气显得略微透明,饱满剔透像倒着的露珠,拥在一起有不可思议的美丽。

有人提议说,在街上看到第一个熟人时,就把气球给他吧。大家都纷纷说好,我没有答话。其实我是想把气球给你的。

我牵了牵系在手腕上的线,看着自己橙色的气球,暗暗想:如果今晚遇见你,就把气球送给你,还要告诉你……

游戏确定了,我们只是往前走,怕被人流冲散,手紧紧拉着,手心里是湿润的汗,也不觉得讨厌。只是人太多,氧气被一层层削薄,裹着棉外套,温热的气流烫着脸。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面注视着人群,追寻你的身影,一面开始回想,是在什么时候,在哪里,遇见你。

今天早上才见的面。在学校门口,你从后面追上来,冲我打招呼。我故意露出一副有点惊讶的表情,走在你右边。其实我知道你就在身后,于是放慢了脚步,暗自期许你会追上来。话题无非是共同认识的朋友,新来的老师。

你们班以前的政治老师教得太烂,霸着副校长一职,上课不着边际,没有笔记,偶尔念念参考书。学生联名要换掉他,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全校皆知。最终校长妥协,换掉了老师。我知道联名活动是你发起的,给校长的信也是你写的。

我的班级先到,你很温和地冲我笑一笑,挥挥手,转身离开。那么干净,在我看来却像花瓣敲响了琴键,轻柔的温和的低语,把这个冬天的早晨兜了起来。

我呵了一口白气,把它看成了心的形状。

第一个女生找到了熟人,是同班的一个男生,她很爽快地把气球递到对方手上,一本正经地看他既羞涩又惊诧。等一行人都笑倒了,她才说出原因,声音笑得断成好几截。男生也很大气,道了谢,挥手走进人群。

蓝色的气球飘在黑压压的人群上方,直到转角处消失不见。

烟花陆续在头顶打开,金色的碎片带着尖利的温柔,宛如一尾鱼跃入黑暗。耳朵里灌满了雨点一样的落焰声、谈话声、层层叠叠的脚步声。

你不会没有出来吧。我有点泄气,以我练就多日的火眼金睛,一定可以一眼就认出你来。

我想起那个同样喧嚣的夜晚,新一年的前夕,学校在操场上举办元旦晚会。全校师生搬来椅子,规规矩矩地看拼凑的节目。学生自导自演的小品,内容不乏亮点,却因为垃圾的音响设施和大屏幕,半数以上的人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到。

冬日的夜晚操场上尤为冷,怪不得有学姐建议带床棉被来。我乖乖地坐着发抖,想象半个操场被黑暗吞没,就像几米的漫画,月亮忘记了,城市里潜伏着各种怪兽。

我一个人跑去小卖部,风刮在脸上很快就划开一道道红。小卖部里已经聚集了不少人,玻璃门刚推开,扑面而来的暖气瞬间在身上蒸出一层汗。

我把手贴在玻璃上,眼巴巴看着里边的热饮。正犹豫不决,就听到了你的声音。“哎,是你。”“是你。嗯……”我回答,体温迅速攀升,看来更没有买热饮的必要了。“想买什么?”“热的饮料。操场上好冷。不过这里真热啊。”“是哦。要不和我一样……买冰激凌吧,我请客。”你笑着提议。“冰激凌?这时候还有卖吗?”“有啊。这边。”你走到冰柜旁,取出两个可爱多,得意地冲我晃了晃。

我点点头,就是答应了。

于是出现了我自认为戏剧性的场面。两个人在暖融融的食堂里,一口口啃着可爱多。香草,没有草莓那么甜,也不像巧克力那么腻。独处的时间一点也不长,冰激凌化得太快,我因为吃相狼狈不想被你看到而迟迟不敢开口,你的朋友又很快把你拉走了。

第二第三个女生都陆续送出了气球。我们正好走到舞龙的队伍旁边,接近龙头的地方,在人群中逆流。绿色的荧光的龙,被人们用木棍子撑着,在流光溢彩的天幕下有一种说不出的威风和漂亮。龙身好长好长,我们走啊走,依旧没有看到龙尾。依旧没有看到你。

喂,说起来,你还记得那个秋天的夜晚吗?那时候我们还没认识多久。

那天我一个人偷偷溜进学校,在小径的路灯下傻乎乎地散步。我们的学校不管白天还是夜里都很漂亮,毕竟是百年老校,还保留着红砖砌的楼,起伏的白杨树、松树、柏树、枫树、还有相思树,也就是红豆杉,在温暖的光晕下那么轻那么轻地呼吸,吹吐着关于星星的梦。

我一个人傻笑着走,就像梦游。背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我刚转身,一个人影就滑过身边。

你急刹车,怔住了,瞪大眼睛看着我,好像根本没预料到这个突发状况。也不可能预料到吧。

我看着你的眼睛在黑暗里闪光,思维跳了闸,也愣在原地。

三秒钟后,你拉着我狂跑起来。“快跑,校长在抓人啊!”你一边跑,一边压低声音对我说。“什么?!”我这才从男女主人公飞奔向幸福未来的梦中醒来,慌慌张张地问。“校长在抓逃晚自习的人,我们快出去!”

我努力跟着你的步伐,拼命往前跑。长长的校园小径,路灯一闪一闪,除了我们再没有一个人影。鹅黄色的灯光铺在染成黑色的树叶上,繁茂的枝叶低低地浮在头顶,金木樨的香味混合在空气里,冰凉的流线型的风拂过。

其实我不止一点希望这条路永远永远跑不完。绕过长长的石板路,终于到了校门口。你冲保安打了声招呼,就带着我闪出去。“你们认识?”“嗯。算是吧。”

我们停在学校旁边的小店前,呼哧呼哧地喘着气。“你刚才在做什么?”“啊?噢……散步。今晚作业少,我溜进学校来玩。”“笨蛋啊。”你说了一声,大概从我脸上看到了不满的神情,立刻改口说,“对不起。你的行为也太匪夷所思了。”“那你在做什么?”“我逃了晚自习打篮球啊。几个哥们都往不同的方向跑去了。分散校长注意力。”你说,忽然很轻松地笑了笑,抓了抓墨黑的头发,“其实校长来了好多次,都没抓住我们。”

虽然心有余悸,我还是笑了起来。不过是因为遇见你才笑的,你没发现。

这晚我们各买了一杯奶茶,原味和茉莉花奶茶。

第四个女生送出了气球。是班主任,带着孩子出来看舞龙。于是绿色气球就系在小孩嫩嫩的小手上,特别合适、特别可爱。我们冲班主任礼貌地说了再见。快到广场了。

广场的人向来最多,一定会看到你。我的目光顺着人流,左右往复,找得太认真,眼睛变得酸涩。

我一直在想一直在想第一次见到你是什么时候,可就是想不起来。脑海里只有零零碎碎的相遇片段。你都不知道,早在你认识我之前,我就开始收集关于你的回忆了。

上学路上,你走在前边,身边总有男生或者女生,我的视线心不在焉地绕啊绕,最后还是落在你身上;傍晚时候偶尔能看到你在打篮球,我一边想“看吧,他和普通男生一点区别也没有”,一边还是会隐隐地承认你的动作要漂亮一些,你投的球要更准一些;在小卖部里遇见,总是不由自主地在意你喜欢的饮料和口味。现在我已经知道你喜欢香草味可爱多,原味奶茶和绿茶。

是上学期的期中考吗?你坐在我左前方的位置上,第一考场第一组第三桌。我刚走进考场,你恰好转过头,两个人的视线没来由地相遇了。明明是意外,你却很自然地冲我点了点头,说:“你好。”

你告诉我你的名字,我也说了自己的。

这之后每考完一科,我们都会懒散地聊些细碎的话,再之后碰面也会客套地点点头。直到我开始不由自主地收集回忆,直到那个一起仓皇逃跑的夜晚。

这就是所谓的开端吗?

广场上挤满了人。有人在广场四边点燃烟花,火线咝咝地响,尔后,白色喷泉一样的流光升蹿,一束束白色的焰火游曳在半空中,宛如无数的玻璃碎片,宛如融化的金属。视线也承载不了的光芒,刺破眼睛,流下眼泪。飒飒的声音,像白色鸟儿扑腾翅膀。人们看得呆住了,有人在欢呼,为这没有预料的火光,莫名地感到欢欣鼓舞。

我忽然想到张爱玲的《爱》,寂静的院子,有月光、桃树、月白色衬衫,还有一句“噢,你也在这里吗?”以及各自走开的两个人,身后的影子交叠在一起。“你也在这里吗?”我想对你说出这句话,我顾不上看烟火,我搜寻身边来来回回的人流,只是想找到你的身影。我说了,只要一眼。只要一眼,我一定会认出你的。

这个热闹的夜晚即将到达高潮,所有的烟花似乎都在这一刻铺满夜空,我怔怔地望着,看久了,身边的人越来越模糊,身体越来越轻,好像飘起来了,那些金色的碎片哗啦啦地倾泻下来,熔在心里,铸成心的形状。冷却后,它会有最明亮的光芒。

第五个女生把气球送给了隔壁班的一个女生。现在,我们头顶只有一颗橙色的气球在软软地飘。那是我想送给你的。

可我找不到你。

倏地,我想起来了。第一次遇见你,只是一个背影。

刚开学,段长煞有其事地召开了年段大会。刚升上高一,大家彼此都不认识。在去报告厅的路上,年段所有的学生几乎都在,路很拥挤。我以前的朋友忽然问我认不认识一个人,她说了你的名字。我很认真地思索了一下,摇摇头,说,不认识。

你看,就在那里。她伸手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地方。就是那个背黑色双肩包的男生,看到了吗?

我猜这也许又是哪个在原来学校叱咤风云的人物,顺着她的指尖看去,一眼就看到你背着耐克双肩包,走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中,颀长的身影,墨黑的头发,普通的白色衬衫,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却依然出挑出众。

人潮涌动,视线跟丢了你的方向。

再普通不过的场景,人和事。校园里从不缺少邂逅,只是多数都不为人所察觉,被新的颜色覆盖,渐渐褪色隐匿,不留痕迹。

不过现在想起来,一样是在人海中,我一眼就看到了你。那么今晚,为什么就是找不到呢?

夜深了,烟花消散,想起“香消玉殒”,但是这个词太媚。星星又浮了出来。人渐渐散去,街道恢复了往日的萧索和空荡。

六个人互相道了别,没有人和我一个方向,我牵着橙色的气球,心灰意冷,匆匆地回家。我不知道自己在较真什么,仿佛一味地想抓住什么看不清的东西。

走到一半,想到这个气球也没什么意义了。遇见你是不可能了,不如放掉它。我小心翼翼地解开手腕上的线,有点不舍得松开手,橙色的圆点飘向夜空,在硝烟味浓重的夜空里,升起最后一朵焰火。“为什么把它放了,多可惜?”

我狠狠地吃了一惊,猛地转过身,看到你赫然出现在眼前,没正经地笑着。“我这里还有一个,给你。”

你手里也牵着一个橙色的气球,和刚刚飘走的那一个一模一样。你走近了,把线解下来,又绕在我的手腕上,细心地打了一个结。

原来是在这里。我想。“我们再走一走吧。”你提议。“好。”我说。紧紧握着手里的线,生怕它溜走。

丢失的夏天

李婉琪

杨左说她立志要尝尽天下美食,就算变成大胖子也在所不惜。

许洛扬一脸不屑,可惜你还没尝到就已经变成大胖子了。

然后会是千篇一律的杨左的气急败坏。

最后结尾时许洛扬长臂一揽坏笑着说没关系再胖我也要。

17岁那年的夏天。

他和她在一起。

尘土飞扬,大概是杨左回来以后的第一印象。

拥挤的车辆,灰蒙蒙的天空,举着牌子拉客的私家旅馆,不绝于耳的地地道道的方言,满地乌黑的口香糖印的大广场。杨左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嗯,真的是回来了。

大概是一身过于讲究的洋装和硕大的行李的缘故,不少聚集在车站口的导游都热情地拉扯着杨左身后那个脆弱不堪的小背包,企图向她介绍这个小城镇的各种优惠旅游方案,她只能在东拉西扯里苦笑着试图解释自己是本地人。终于那些人热情散去,她才有机会充分地呼吸到这里并不那么清新却很怀念的空气。

伸手整了整贝雷帽,杨左拉着行李箱,迈开步子走向出租车等候处。

那时候杨左坐在倒数第二排,后桌是许洛扬和无论什么时候眼睛都紧紧盯着黑板绝不转移的班长。

春困秋乏夏打盹,睡不醒的冬三月。这话的精神是杨左从小就深刻贯彻执行的。总的来说,就是一年四季只要是上课她都会犯困。凭借着优异的地理位置,每一个午后的第一节课她都可以尽情地享受温暖如被子的阳光和悦耳如摇篮曲的鸟鸣。当然也有不那么顺风顺水的时候。比如万恶的数学课。“杨左你来说一下等式两边都有αn的时候通项怎么求?”反光的镜片让人看不清视线所指。

条件反射的噌地站起来,却搞不清楚状况的只能“啊……”地发傻。

身后的许洛扬一脸吃了苍蝇的表情瞪着她的背影。

老师面无表情地白了杨左一眼就让她坐下了,但后座的男生似乎仍没有从震惊中缓过神来。

下课后杨左起身想出去买水,结果才站到一半就被后面的男生双手按回座位上,完全搞不清楚状况的杨左吓了一跳,回头就骂“要死啊你许洛扬,谋财害命也没你这么……”看到男生比鸡蛋还大的眼睛声音也吓得小了起来,“怎,怎么了啊……”“亲爱的杨左同学,身为你的后桌,我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提醒你,为了社会的和平与安定,你最好还是待在座位上别动。”许洛扬一脸严肃地说。“扯什么扯,说主题!”杨左白了他一眼。“呃,我是想说,你知道吗?你们校服裙子,它浅蓝色的,然后,万一,不小心……”“哪那么多废话你很奇怪哎赶紧的。”“我是说,万一,有红色的什么啊之类的……其实很明显……”表情越来越忍俊不禁。

刹那间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的女生满脸通红,结结巴巴的什么也说不出来,立刻转回身来正襟危坐,动都不敢动。

僵着背僵了有一分钟,后面的男生又要死不活地拍她肩膀,“哎哎我说,你就这么坐着行吗?”听声音杨左就能想象他看好戏的态度和欠扁的表情,但是也没那个勇气往回看,只能装傻着“嗯?啊?什,什么……”“我是说啊,”憋着笑得颤音越来越明显,“你不处理一下的话,你的亲戚不会越来越热情吗?”

杨左满脸通红地对他怒目而视,“你你你”了半天却说不出来话。

于是男生再也憋不住放声大笑,还边笑边喘地对杨左说,“哎,其实我校服外套可以借你一下哎。”

杨左咬着牙恨恨地说了句谢谢,围上校服,逃似的冲向了服务部,但某人张狂的笑声始终回荡在走廊里,久久不能散去。

从此以后,许洛扬总会笑得一脸浪荡地叫杨左“Mary”“小M”,杨左便会张牙舞爪地扑上去要跟他拼命。原因?敢问兄台有没有听说过一款鸡尾酒它叫Blood Mary。

真正的,腥风血雨的,开端。

只是当时的我们谁也没想过结尾。

出租车停在了杨左生活了18年的砖红色的老楼前,碧绿的常春藤爬了满眼。杨左打开车门看见楼道口青丝云鬓的爸爸妈妈,温暖的目光把泪水逼满了眼眶。“爸,妈,我回来了。”她轻轻地说。“左左,回来啦。”爸爸妈妈脸上清晰可见的纹路也突然在细碎的阳光里熠熠生辉,“左左,来,我们回家。”

推开自己小房间的木门,杨左抱起床上孤零零的大熊,坐在床边看着熟悉的一切发呆。“左左,那边的箱子里是我和你说过的信,你……”妈妈在厨房一边忙一边喊。“知道了!”杨左站起身来,打开了角落里的纸箱,指腹划过那些熟悉的字迹,像是找回了这七年尘封的时光。

就算没有署名,我也知道是你。

许洛扬。“啧啧啧,真没意思,这种题也要讲一节课。”身后传来男生手指轻叩桌子的声音,杨左恨恨地握了握拳,低头看了眼自己鲜红的试卷,甩了甩头赶紧看向黑板上老师的板书,企图无视后面那个烦人的声音。“我说,Mary啊,”百无聊赖的男生绕到杨左的桌子前,“你还真是喜欢红色哎,连卷子都不放过。”

杨左从来就不是憋得住感情的那种人,突如其来的低分已经很打击人了,所以气急败坏地冲着他喊:“许洛扬你要死吗!你以为我故意不会做的啊!你以为我故意让他给我打这么多圈圈叉叉啊!我吃饱了撑的啊!”“啊,这样啊,我有健胃消食片,挺好用的,真的。”许洛扬一脸诚恳地说。“许洛扬你个无赖!”

夕阳就在这样的吵闹声里一次又一次地落了下去,教室里明亮的灯照着两个青葱年华的少年,轮廓深刻的男生微微皱眉认真地对着题目讲解,眉眼清秀的女生在一旁安静地听,时常露出各种迷惑不解或者恍然大悟的表情。

越来越久的时光,和越来越近的温柔。

他们还是会斗嘴会吵架,杨左依旧张牙舞爪,许洛扬依旧满脸坏笑。

可是杨左学会了半夜偷偷躲在被窝里发短信,学会了偶尔做些可爱的表情,学会了在出门前对着镜子照了又照,学会了佯装不在意地质问许洛扬昨天和哪个女生一起看了电影。杨左开始期待许洛扬修长的手指的温度,开始期待他轻挑一边嘴角的痞痞的笑,开始期待他的说说里出现各种有关Mary的言论,开始期待那个有他的未来。

有时候许洛扬也会打电话给杨左让他陪她出来看电影,但是大多数时间杨左没那个勇气和妈妈申请许可,所以只能听许洛扬在那边恨铁不成钢地叹气,自己在电话这边偷偷地笑。

有人说,谁先爱上,谁就输了。

可是杨左不相信。她坚定地觉得总有一天许洛扬会光明正大地牵起她的手,然后轻轻挑起嘴角,臭屁地说:“哎,Mary啊,你看你这么喜欢我,我们在一起算了。”

杨左骄傲地想,这一次,我赢了。

期末考完试的那天下午,杨左专门回家换上了新买的衣服和围巾,站在马路边等着那个走路也没个正形的许洛扬。

说起来虽然也一起出去吃过饭,看过一场电影,可杨左就是固执地认为,这一天才是他们的开始。“呀,Mary,好早啊。”许洛扬边从车站跑过来边向她伸出手,“啊啊冻死我了,快快帮我暖暖手。”

杨左一下子愣了,在她的概念里,冷风刮,围着温暖的围巾向紧握的手呼出白蒙蒙的热气,一直是很亲密很亲密的情侣才可以做的事情。

她当然明白许洛扬这种不拘小节的人不会像她一样考虑这么多,于是在女生的矜持和与他更加亲密的期望下,杨左伸出了自己的手,边搓边哈着气,然后,缓缓地,覆上了男生冰凉的掌心,羞涩而谨慎地,温暖着彼此。

她没敢抬头,所以没有看到许洛扬突然就柔软下来的目光。“喂,小M,快看头顶上!”耳边突然传来许洛扬的惊呼,赶忙诧异地仰起脖子。“什么嘛什么也没……”抱怨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完,就被隔断在温暖的,有些颤抖的唇,和突然放大的好看的脸。“白痴,这时候应该闭眼。”微凉的嗓音划过耳畔,杨左急忙闭上了眼,整个世界的烟火刹那间绽放。

一场穿越过再漫长的时空都不会褪色的,盛世烟花。“哎呀左左你终于回来了!都想死你了!下周四晚上五点‘歌台暖响’不许迟到!全班都等你回归呢!”七年了,杨左第一次觉得话筒对面的声音如此的真实,而不是冷冰冰的电磁波,划开距离。“嗯,我知道了,一定会去的。”

杨左放下电话,闭着眼睛回想她和林冉说自己要回来的时候,林冉在视频对话里笑得那么清凉,浅淡的目光里有着略略的心酸,她说,杨左你真是个浑蛋,说逃就逃,一逃就是七年。杨左沉默,冉冉,我和他,我们彼此彼此。

想到这里一个电话嚎来了,林冉。两个人大包小包地在商场血拼了一下午,想当年街边抱着臭豆腐吃得涕泪横流的两个小丫头,如今也学会坐在柜台前一个又一个试各种瓶瓶罐罐试到手软。果然这么多年的时光足以打磨掉我们当初的青涩与棱角。“哎,冉冉。”杨左走着走着突然停住了脚步,低着头不去看华灯初上的城市,“他,现在怎么样?”

林冉愣了愣,扭头迈开步子,“自己的事你自己问,不然永远断不清。”

杨左每次想起她的初吻都会气得跳脚,抓着林冉的肩膀不停地晃:“他竟然叫我看头顶啊看头顶!他让我抬头就算了他还让我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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