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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05 08: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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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冠学

出版社: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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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之秋

田园之秋试读:

自序

《田园之秋》出书已经二十多年了,这期间,获得许多读者的喜爱,作者感到十二万分的安慰。读者们喜爱作者借着台湾南部的一角田园为样本,让他们观照到台湾土地之美,进而衷心热爱台湾这块浮在太平洋西陲的土地;其中还有不少有心之士,更进而提早回归田园,实现他们爱这块土地的决心。作者的感铭是无可言喻的。作者写作《田园之秋》的动机,就是采取南台湾的一角田园,尽个人可能有的笔力,一点一滴,一笔一画,描绘出它的美,以期唤起全台湾居民对土地的关切与爱护,如斯而已。而绝大部分的读者,果然不曾令作者失望,领会了作者这份心情。作者除了感激,还能说些什么呢!但也有极小部分的读者,乖离了作者的写作动机,失之毫厘,差以千里,居然当起南北海之帝,凿起中央之帝混沌的七窍来,把混沌凿死了,实在太不相值了。

这本插图本,或将进一步将读者群的年龄向下回降,如此,则台湾土地之爱,将成为一个老幼居民普遍的欲求,这就更有希望了。但愿我们的田园,我们的土地,不至于死去,在居民普遍欲求下,日益复活,作者正馨香祝祷。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初秋篇

九月一日

置身在这绿意盎然的土地上,屈指算来也有足足的两年了。这两年的时光已充分将我生命的激荡归于完全的平静,可谓得到了十分的沉淀和澄清。在过往的日子里便蠢蠢欲动,想拿起笔来记下这至福的生涯,但是正沉浸间,生命吸饱了这田园的喜悦,反而如醉如痴般,几度拿起笔来,几度无法写出一个字。可是不能一味如此感激下去,起码得勾出几笔素描。我得振奋起这一支笔来写,在一天里,虽即不能从这整个生涯的喜悦里完全清醒,也得半醒半醉地抽出几分钟时间尽力写一点儿。草鹡鸰

真巧今天是秋季来临的第一日,事前也不曾选择,却在秋季刚到的同一日开始了这本田园日记。秋,本就合人喜爱;秋,紧接在炎夏之后来到,有谁能不爱?何况秋季是成熟的季节,这田园里的住民,更是爱秋过于春了。

人们总是等季节来到已有些日子之后才注意到新的季节来了,而也在此时才觉察到上一季节早走了。那广阔田园里的庄稼,那原野中、田埂间、道路旁和前庭后院里的草木,都是在人们一场好睡的夜里偷偷萌了芽,茁壮了,结实了的啊!而当人们一觉醒来,绿的黄了,黄的绿了;并且人生自幼而少,自少而壮,自壮而老,不也正是这般地在不知不觉间变换着的吗?在自然里,在田园里,人和物毕竟是一气共流转,显现着和谐的步调,这和谐的步调不就叫作自然吗?这是一种生命的感觉,在自然里或田园里待过一段时日以后,这是一种极其亲切的感觉,何等的谐顺啊!

怪不得今日天高气爽,浅蓝的晴天上抹着几丝薄纱也似的白云,空气如此澄澈而清凉。如今回想起来,早在十多天前无怪早晚已仿佛有了秋意,甚至中午日光遍照之时,也一样带着清泉似的气息。一星期前,竹蔀里,在暮色苍茫中,已听见伯劳聒噪,原来是秋到了。要不是今天拿起笔来写这日记,怕要再等几番秋雨才觉得着吧!

我爱秋,不仅爱它成熟,爱它在炎夏之后带来凉意,更爱它是候鸟的季节,尤其是冬留鸟来的季节。当五月春将去,夏逼来时,几次挥手送别了客鸟北归,接着炎夏一到,不仅在炎热的气温下恹恹无聊赖,不仅没有了春花烂漫,尤其不见那多彩的好影,丰美的好音。夏,于是更显得索然无俚。然而当秋一到,这一切又都回来了,花圃里有着记不清的菊科的花开放;道路旁一样有着它繁多的族类,在人脚边静静展蕊。那北来的鸣客,更是令人觉得此地才是它的故乡似的,到处是踪影,是歌声。秋,是个丰盛的季节。

今天一早吃过早饭,眼看着明净的晨光揭开的是这么美好的一个天地,任怎样铁定的习惯,也不能把我留在书桌前坐下来好好地看书。我生命内里不由产生出一股力量,非得把我推出去,在这一大片田园间巡行一遭,似不肯罢休;尤其那清晨的空气,给朝阳透过,好像起了什么物理化学作用,我得出去,像一尾鱼游入一泓清泉,我得游进这空气中。我又觉得,强烈地觉得,非得去点检一下,那初到的鸟,初开的秋的野花,好像那是我的庄稼似的;真是个奇异的感应力。于是,我出去了,转了一大圈,把这一带的田园,及田园间的大小路,甚至小径,乃至田埂田垅,当然走不遍,但是却像非得每一条都去造访不可。于是我挑了平时最常走的路径,着着实实地转了一圈。一路上相照面的一切,包括有生命的和无生命的,就像遇见了好友一样,和它们打招呼。虽然旁人也许不能理解,但是我自己却是那么亲切地感到这一切有着人格的真实。在一所才经营了两年的果园边,见到了一只伯劳,瞟了我几眼,停在篱柱上,见了不由心喜:嘿!这儿挺不错嘛!是不是?别再往南去!何必呢?这里是世界上最美最好的过冬地啊!

伯劳听见我跟它讲话,又瞟了我几眼,没有飞去。真的,我真的不希望它再辛劳飞越重洋到赤道上去,我以东道主的身份,十二万分诚恳,希望它留下来。一群乌嘴觱鸟,大约五六只,在田路的那一头浮沉而过。一只草鹡鸰在草尖上抽动着它的长尾,脊令脊令连珠似的鸣啭着。差点儿被一只鹌鹑吓着,这小东西噗地从脚边草丛里飞起。它总以为人家没发现它,可是直挨到行人的脚趾要踩到它那不满半寸长的尾羽,这才着慌掷出来,要是不熟悉它这脾气,准要被吓着。单看那些路边径旁的花,就令人深深觉得秋季毕竟是朴素的,虽即一样点缀着漫山遍野的花色,比起春来,可真是显得多娴雅啊!菊科红花属的一点红,正举着一束束待放的红蕊,有的已是弄过花,迸开棉也似的絮。另有蓬属的草,也轻轻扬起近乎粉红的花絮,只要有一阵轻风过,那些花絮就会乘风飘去。一两株小本含羞草,静静地在僻处举着胭脂绒球也似的花,探出了矮草的头顶。草蜘蛛披在草尖上离地不及一寸的网,缀满了露珠,映着朝晖,晶莹地给大地增添了一项富丽的装饰。大自然毕竟是无限的富有,这里不啻千万颗珍珠!当然我最富有,这一切都是上天赠给诗人的,若我也算得上是诗人的话。其实,人间也只有像我这样置身在这晶莹的晨野里的人,才配称为诗人,你说是不是?总之,那催我出去的感应力,果然发于这一片灵秀,转了这么一圈,我的生命更加晶莹了。

回来踏勘屋前八分地的番薯,有一半早已成熟。上月下旬,忙着给另甲二地的番麦施肥培土,照顾不到这一边。这一两天内总得犁了这四分地的番薯,最迟不能拖过一星期。

下午在家修理农具,清理内外,不觉暮色生于篱根屋角,才知道时间对于独居的人,不论工作休息都是一样的快慢。给牛放了夜草,灌了十几竹管的潘水,天色已完全暗下来了。

借着灯光给撑开了一角夜色,读了几页书,发觉有几本书有些破解,兀兀地给做了一番修补。寂静极了,仿佛听见时间的脚步声从身边过去。但是一定神,这才听见田野里传来土蜢的夜鸣。此刻是九点半,此物自黄昏六点起,足足振动了三个半钟头的薄翅,真有那份劲儿,可也真迷人!

九月二日

农人的特征在于有个纯朴的心,因有一颗纯朴的心,才能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含哺而熙,鼓腹而游,而不奢求,不贪欲,过着无所不足,劳力而不劳心的安详生活,而和田园打成一片。一旦失去了纯朴的心,则奢求贪欲,无所不用其极,便过着不餍足,劳力又劳心的不安详生活,不只和田园不能打成一片,还成了田园的榨取者、奴役者,田园将不堪凌虐,逐渐死去。

不管世界怎样地在改变,作为农人,我宁愿守着过去的老传统,还是神农时代的模式:两甲旱田,一楹瓦屋,一头牛,一条狗,一只猫,一对鸡。轮作旱稻、番薯、土豆、芝麻、番麦;屋角篱边,总有瓜、豆开花结实,大概是菜瓜、匏瓜、皇帝豆三种。再是长年种一两畦菜蔬,随餐摘食。堆采收过的茎叶根荄为肥,赖老天降雨为灌溉,水旱任由自然,虫害虽不能免,截长补短,粗食淡饭,自给自足。满院青草,满田绿苗。在燕鸻划破熹微晓空的鸣声中醒来,在铃虫幽幽夜吟中睡去。没有疲劳感,没有厌倦感,这是我的生活。

农人的日子说是忙碌倒是忙碌,几乎每天都是星期一;说是闲逸也是闲逸,几乎每天都可以是星期日。农人的日子的特征就在这一点,除了赶节气,趁雨水,日子都是自己定的,自己要它是星期一就是星期一,要它是星期日就是星期日,有时可以一连一个月是星期一,也可以一连好几天是星期日。但是农人勤劳的习惯,很少给自己放星期假倒是事实。上月下旬几乎整整工作了十天没有休息过,这两天,忽一抬头,看见最爱的南国之秋已到,便将这初到的九月当假日。只要田里的工作呼唤不太紧,只要心里还不满足,明天、后天都还是星期日,谁还理会日历是什么颜色!燕鸻飞过

九月三日

这秋来的第三天,我还没有意思想着下田做活,很想再到田间徜徉个一天半天;前两日的优游不惟兴未尽,反惹起兴致更旺。但是我没有真的出去。我留在家里,想查察秋到家来。秋是到家了,家里头显得澄澄的静,再没有夏日蒸蒸的翕了。南国的田野里虽是看不到,在家里却隐隐地有叶落之感了。静静地坐在斗室里,仿佛枯叶正飘落屋顶,正从窗边轻轻地下着。在家里,这是一年里一段安详的时节。

时间缓缓地过去,从窗内明暗的变换,可觉知太阳的高度。这三天里一直是晴朗的天气,连这一幢平屋,也默默地表示十分的满意。

鸟有巢,兽有窝,人有家。我庆幸也有个家,一幢坐北朝南的平屋,坐落在大野之中。西面是一片已辟的田畴,直延伸到地平线,无尽的田园之美,就在这一片土地上,供我逐日采撷。东边隔着三里地的荒原和林地,便是中央山脉,逶迤伸向南去。大武山矗立东北角上,南北两座高峰巍然对峙;母亲叫它南太母和北太母。日脚落在北回归线上时,这一片田野,每个早晨似乎都落在这两座山峰的阴影里。小时候读神仙小说,看见山腰间一片白云出岫,以为是仙人下凡了。隆冬寒流过境,两个山头就蒙了一层凝定的白,大约有半里方圆的雪,可望不可即。那上面据说有个湖,登山家叫它鬼湖,是小时候幻想所注的奇境。南面,对着窗,隔着一小片田野,远远地是几户人家;都是族亲。再过去是硗野一带,是夏季山洪奔腾而下的驰道;冬季是干涸的溪床,极目望去,白石粼粼,南接对岸的高岸,西达于海,宽约七里,长则自山脚至海,不下二三十里。前眺这一片空旷的硗野,后顾那巍峨的南北太母,胸臆为之豁朗,更无纤尘。北面是一片更辽阔的田野,此去红尘万丈,并且那是北风的来处,挟着一股冷,我是南国里的土生土长,我愿永远朝南,迎那阵阵熏风。头上是一片蓝天,尤其是秋末以后,直到次年的春末,整整有半年的时间,就是你不抬头,那无尽的蓝也要映进你的眼里。一个小小的家,坐落在这样阔气的天地间,不由你不心满意足。土蜢

下午割了屋前两分地的番薯藤。向晚时起阴,满天乌云自西北弥漫而来,四里外的东北方,不停地电掣雷轰,凌空压来,威力万钧,可怪直到赶完工,黄昏不见人面,竟都不雨。一路上踏着土蜢的鸣声,不由撩起了童年的兴致。摸索着捡起了一截小竹片,选定最接近的一道声穴,于是我重温了儿时的故事。

童年时我是斗土蜢的能手。土蜢是对草蜢而名。在草上叫草蜢,在土里便叫土蜢。公的土蜢最爱决斗。小时候每到此时,家里总饲着两三个洋罐的公土蜢。每罐盛几寸厚的湿土,采几片叶子,饲两三只。若是骁勇善战者,便一罐一只,以示尊优。此时差不多正逢暑假末,整天提着水桶,庭前庭后,田野里去灌。灌时先将土蜢推在洞口的土粒除去,把洞口里的塞土清掉,开始注水,快的一洋罐的水便灌出洞门来,此时早在洞门后两寸许处插了一片硬竹片,用力一按,便把退路截断,然后伸进两指,将土蜢夹出。公母强弱,只靠运气,很难预先判定。要是公的,并且生气活泼雄赳赳的,便喜之不胜,赶紧放进单独的洋罐里,再盖上一片破瓦片;直灌到兴尽才罢休。然后是向别人的土蜢挑战。先挖个三指宽半尺长的壕沟,形状像条船,各人拿大拇指和食指倒夹着自己土蜢的颈甲,用力摇晃几下,再向土蜢的肚皮上猛吹气。如此反复作法,务使土蜢被作弄得头昏昏,且恼怒万分,才各从壕沟的一端将土蜢头朝壕沟底放下去,于是不等过两秒钟,猛烈的决斗便开始了。败者逃出,鸣声不断发自胜利者的背翅。这是种惨酷的决斗,往往啮断肢节,剪光了触须。一场决斗之后,不仅败者很难全身而退,就连胜者也不能确保完璧。但土蜢得来还有一法,那是黄昏后儿童的一项乐子。约莫暮霭苍苍起自天边,较大胆的公土蜢便打开了洞门开始振翅而鸣,此时最早不会超过六点。但是这是极大的冒险,伯劳是可怕的猎者,往往就蹲在附近的高处。通常都是六点半开洞门,这时天色虽不曾全黑,鸟只是很少有活动的了。可是在鸟只去后,却才出现真正的公土蜢猎者。等到七点左右,男童就蹑手蹑脚地走来了,循着鸣声的来向,一步一步地接近。鸣声近一步便有一步的声量之激增。进入六步之内,耳膜便开始感受到连续紧迫的捶击,直教人觉得震入脑门,把整个耳朵完全灌满,并且在耳室里急剧回撞;若再踏进五步内,耳膜便觉到更紧的鼓胀;如再逼近,耳室整个就像鼓满过量氢气的气球,即便能不爆破,也不能不立即飞升;若侥幸可逼到第二步内,则感受立即变质,有似触电,好在此时若非竹片截住了它的洞喉,便是它已警觉退藏于密;总之,下一瞬间电击戛然而止,不论得手不得手,都脱了险。这就是夜探土蜢穴口的全部情况。赤腰燕我哪里能得手,人太大了。儿童轻微的步振它都能觉察,何况我这体重!

一连探了八个魔咒般的声穴,只得了惯性的耳震。最后只好认输,跟它们挥挥手直走回家。没想到这儿趣真的也有了限制。

九月四日

天刚破晓,乌鹙便在田边小溪畔一棵槟榔树梢上直叫着:“吃酒,吃烧酒!”

一早便要吃酒,直是酒鳖!其实乌鹙是种庄重有威严的鸟,穿着一身黑色的燕尾服,长长的尾羽,末端分叉,往外反曲,活似一支船锚;在初秋的此时,由于换羽,尾羽往往形成三层对钩,竟像年轻姑娘穿着三层裥裙,样子不免有几分滑稽。乌鹙的嗓门很好,音质宛似片钢琴,尤其吹口哨,可以说天下无双。而它那强烈的地盘观念,不允许有体积比它大的外客侵入,倒成了小鸟们的天然护卫,为一方重镇,真教人起敬!因了这样的性格,喜鹊、乌鸦、厉鹞(北方人叫老鹰),往往成了它猛烈攻击的对象,农人因此视它为益鸟,百般优宠,从不加害。水间有鹭鸶,旱田有乌鹙,一白一黑,同为农庄的象征鸟。

待晨课已毕,一家六口——包括牛、狗、猫和两只鸡——都吃过了早饭,日头早探出了山头,升起一丈高了。提了犁,牵了牛,这就开始了今年头一次的秋收。昨天割好的番薯垅就在牛涤边,刚一出户,便踏进收获场,并且清爽得很,不像水田,平时拖泥带水,收割时里外一片粟芒,教人厌恶,这是我爱旱田旱作的无上因由。农夫似我,快何如之!当然,今天心情格外的好,收成是老天给农人最大的奖赏,怎能不喜形于色呢!

刚套好了犁,乌鹙就停止了叫唱,凭老习惯,我就知道它们准会飞下来,跟在犁后跳。果然,刚翻开了泥土,它们早跟在我的脚后跟边,在啄食蛴螬、蝼蛄、蚯蚓之类的土虫了。

约莫半个钟头之后,新翻泥土味吸引来了族亲一群小孩,大约有十个。这是惯例,犁番薯,别家妇孺有却番薯的权利;薅土豆、割稻也同例,要让人家捡落米的、落穗的。孩子们见我才犁了一半,未曾采收,都站在田头看,算是很规矩。乌鹙们大概都吃饱了,只剩一只还跟在犁后跳,其余的早飞上树梢去了。几十只麻雀落在新翻泥土上,一边吱吱喳喳吵着,一边在啄食其中的小虫;几只赤腰燕在土面上穿梭回翔,画着优美的线条。日头已到三竿高,照得泥土味越发扩散,对农人来说,这是世上唯一最提神醒脑的香味,吸在肺里,渗在血中,元气百倍。

最大的一个孩子,大约十一二岁,没有上学,是一位族兄的长孙,要帮我收拢番薯;其余的孩子也一齐要下来。我答应了,叮咛他们不能做手。他们举手发誓,有的说若做手屁股给蜜蜂叮,有的说若做手下次灌不出土蜢,有一个说睡觉时愿给七脚林蜈(北方人叫壁钱)压梦——俗传梦魇是睡梦中被七脚林蜈正面照着引起的。于是孩子们七手八脚忙成一团,但是不到半分钟便吵起来了,个子高气力大的,划了一截地段不准别人插手,个子矮气力小的偏就不听。最后那个年纪最大的孩子给他们分配地盘,把年纪小的分配到田垅的另一头去;小的虽不服,又不敢不听话,嘟噜嘟噜地各自去了。不一会儿,只听见小的在那一头喊着:“这一县好大呀!八条,总共八条!十斤,十斤重!”分明是在向大的吹嘘。那小的也是一位族兄的孙子,才不到七岁,哪里提得起十斤重的东西?这些孩子们有种天然的群欲将他们箍在一起,但是各怀鬼胎,只有完全公平的分赃,才能教他们相安无事。但是完全的公平是不可能的,故他们随时随地都要起内讧,上一分钟零点几的不公平,下一分钟非得取偿则绝无均势与安定之可言,这是人类社会的一个雏形。

大约过了半个钟头,犁完了那另一半,定睛一看,孩子们早将番薯堆成五堆,像五座小山一般。只见他们满头大汗,一脸泥土,个个成了京戏里的角色,大花脸、小花脸,脸谱之奇特,真匪夷所思,可谓创未曾有之奇。看到这般模样,我叫他们歇手,他们却不肯,说要攻完为止;他们早已忘记了原先要来却番薯的事了。

又过了二十来分钟,孩子们果然攻完了,番薯堆多出了三堆。我叫他们歇一歇,喝喝水。他们一窝蜂跑向小溪,跳了进去,争着饮上游的水,又吵起来。只见他们往上游挤,挤了二十来丈,大概全都争到清水喝了,才相继跳了出来。这些孩子们分离了不能过活,在一起又不能相安,争吵是他们的特性,要到长大了争吵才会向里沉,变成彼此礼让、互相涵容。这又是人类社会文明的真实历程。

拿了把伞,绑了竹枝,插在番薯堆边,搬了一张矮凳子,我坐下来摘番薯蒂。本来这种小工,是妇女的工作,大男人是不屑做的,可是我是例外,没有女人帮忙,只有自己动手做了。

孩子们歇了不到几分钟,便又争着在却番薯了。只听见最大的那孩子在发号施令,号令一响,孩子们各自冲进田里,手排脚翻,忙着找寻脱了蒂的零薯。不一会儿工夫,个个都有所获,都拿到一定的地点放齐。一个钟头不到,两分地的新犁地被翻搅得稀烂,孩子们个个都捡到一大堆,红皮的、黄皮的,间或有白皮的。大都是小拳头般大小,竟有大似人头的;说是他们做了手脚,不免有失公正,偶尔那样大的大薯被看漏了是有的。于是又听见那个大的孩子在发号施令了,他提议大家同时回家拿畚箕或笼子,在大路旁会齐,列队进来,以免有人偷了别人的番薯。这倒是好办法。制度自然是定出来的,小孩们早已有创制的先天能力,否则社会制度怎有可能呢?

果然他们列队进来,将捡到的番薯搬了回去。

日头向晡时,已摘蒂的一半番薯,装在麻布袋里,共十六袋,叠在牛车上,套了牛,载往镇上去卖给番薯商。若不是那些孩子们帮忙收拢成堆,单靠我一个人,怕要忙上一整天,直到日落之前,还未必能收拢好,不说摘蒂、装袋、载运了。

坐在车前,脚底下的车辕不停地起伏簸动着,心里有说不出的轻松愉快。向晚的西北风迎面拂来,一天的日光热次第消退,清凉透骨。偶一抬头,只见满天披着一层灰云,匀匀的、薄薄的、静定的,像一匹久蒙尘埃的绢缯,给人无限宁谧的柔和感。

再没有比傍晚的天色变得更快的了,天空中似乎下着一种灰黑色的云末,直把空气的分子间空隙塞满,远处渐渐地看不清了,近处越来越恍惚了,地面更是积落得厚;尤其夹在两边高过人头的蔗田间的牛车路,暗得更快。一铺多路(十里为一铺,合五公里)才走了一半,看着暮色渐深,不免有点儿困意,靠着栅板,略微休憩片刻,让赤牛哥信步前进。说实在的,自从我决心做个农人,除了老天之外,我最感激的,就是正走在我前面,拖着载重两千多斤硬木车的这一头赤牛哥。说是人类感激畜生,或有点儿不合常情,但是这是事实。赤牛哥本来完全不必依靠我便可以自由自在无虑匮乏地过活。地面上有的是草,小溪里有的是水。除非当作老天的用意来解释,否则牛马鸡犬一点儿也不欠人类的情。俗语说:“一切天注定。”也许这是事实。否则我一分一秒都不敢叫赤牛哥给我服役。虽是天注定,心存感激是应该的。若一切事情都认为当然,未免太没心肝了。夜鹰飞过

偶尔有夜鹰从头顶上掠过,睁开眼睛,只见暝色中一道黑影一闪而逝,大约有一两尺的宽幅。此鸟昼伏夜出,滤食夜空中的蚊虫为生,古人误以为蚊虫由它嘴里吐出,故叫它蚊母鸟。

牛车颠簸得厉害,爬过陡坡,便是仑仔顶庄。我急急跳落辕下,一边呼喝着,一边帮着推车。赤牛哥使力拖着,蹄甲刮着石砾,咔咔地响;鼻子里冒着白烟似的,发出风柜般的送气声。上了崎,远远地便传来狗吠,狗吠声是村夜的特色,不免有几分亲切温情感。

过了仑仔顶,街市在望。一路经过田野,经过荒原,那辽阔的黑暗之中的孤单落寞感,此时渐渐地被灯光与市声所融解,像是从一场昏睡中醒了过来一般。

一进南门,便是番薯街;街路的另一面是一片空地。挑了一家熟店卸了货,将牛车赶过空地来,给赤牛哥解了轭,拴在辕前,放了一总草;空地上有一个水栓,提了一桶水,放在赤牛哥嘴边。走进店里,店主人差不多快磅完了。总共两千五百四十三斤,每斤行情一元半,共计三千八百一十四元五角。折好麻布袋,捆成一捆,放在车上。我于是踱到夜市去吃一年里难得吃到几回的各种零食。

店铺里的商品,映着灯光,玲珑满目,对于欲望大、虚荣心强的人是一种鼓舞,但也是犯罪的根源。人类的欲望和生活质量,很难得划出界限,因此这些商品是福是祸确也很难说。沿街浏览一过,只当作一场艺术品展览,不落进实用层面来看,自然是另一种纯粹的经验。

在夜市零食摊上吃了一碟子日月蛏、一碗碗粿、一碗公鳣鱼面,肚子撑得几乎走不动了。看见新出的纽橙(俗误写作柳丁),买了一斤。回程,出了南门,剥了一个吃,还好,还可以吃。

一路上枕了麻布袋,放头酣睡,就任由赤牛哥拖回家去吧;赤牛哥路早跟人一般熟了。反正,今夜还得赶夜工,摘完另一半的番薯蒂,大概天也快亮了,好再赶一趟早车。

九月五日

为了爱惜牛只,凡是拖重载,大抵都是趁早晚赶车,以免炎日。昨夜出了南门,吃过一个纽橙,倒头便睡,空车颠簸着,睡梦中仿佛在母亲的摇篮里一般。也不知道经过了多久,只觉摇篮停摆了,睁开眼睛一看,早到家了。赤牛哥文静地挑着车轭站着,只不时挥着尾巴;花狗绕着牛车转,直摇尾,一边哼哼作响,表示它内心里的欢喜。

给赤牛哥卸了轭,牵进牛涤,放了草,走进田里继续我摘蒂的工作。天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开晴了,一轮向圆的明月已斜西,屈指一算,今天是八月十一,还有四天便是中秋了。

土蜢的夜鸣似乎到了尾声,越来越稀薄,原先把月光震得颤动着似的,此时渐觉定着下来,但却发觉不知是谁在给整片缓缓地曳着走。

也不知道是否由越来越重的困意,觉得番薯越摘越多,希望摘完了躺下来睡一会儿,可是番薯堆似乎在自动增息。若是番薯堆真的在自动增息,对于此时的我,大概不仅不可喜,反而可憎,因为我此时一心一意,只想着快一点儿摘完了躺一会儿。然而我的眼帘越来越蒙眬,我的意识也跟着蒙眬了起来。最后我放下了番薯站了起来,决定去小溪里洗个面。这时才发觉明月早已西坠,怪不得先前眼帘模糊了。

小溪仍旧潺潺作声,是小溪在梦呓呢?还是小溪彻夜未瞑?不,应说小溪水彻夜在赶路,在嚅嗫不休。走了几十步,迎着东北风,闻到一股清水味,困意早消了。活动了几下筋骨,没有下水去,又走了回来。只见一只大鸟,从头顶上飞过,模模糊糊,蹿向东去,黑黑的身影,觉得头部格外大,飞得又不快,大概是猫头鹰无疑。东边山顶上早转出了猎户星座,依月份日期及躔度推,此时大概是半夜过后两点左右。再过两三个钟头就破晓了,非得再赶工不可。查勘了番薯堆,剩下一整堆又多一点点儿。于是我又坐下来,加紧挽摘。

才坐下来,远远地,南边便传来鸡啼,我家那只公鸡也应和着啼了。这是乡下人所谓的鸡啼二遍,头一遍是半夜十二点左右,可怪,我怎么没听见鸡啼头遍呢?也许是心不在焉,也许有所湛思吧!一个中年以上的人,或当午夜梦回,或彻夜不瞑,总不免感平生于畴昔,有许多往事可堪回忆,虽窗边鸡啼,庭外犬吠,未必听得见。也不知道我那时是在回忆些什么?想着些什么?或是正为困意所袭?然而在这么深的夜里,听鸡啼声此起彼落,真有说不出的滋味。我一向最爱凭声揣摩声主的大小形状与年龄。我自小便爱鸡甚于一切。记得一手抚养的一只小公鸡有一夜被老鼠咬断了一条腿,经我悉心照顾,居然长大成为堂堂大公鸡,只是拐了一只脚,行动有些不便而已。我走到哪里,就跟到哪里;有时它正跟着母鸡群在一起,只要我呼唤,就会即刻拐着走过来;一天里我总要抱它几回。一天,我放学回家,呼唤我的公鸡,不见踪影。母亲走了出来,迟疑了很久,告诉我宰了待客了。我听了放声大哭,我恨那个客人,也恨我的母亲。这是几十年前的儿事了,于今犹历历如昨。我也爱母鸡,但更爱公鸡。有一回,我家一只母鸡刚带大了一窝小鸡,小鸡勉强刚能自立,母鸡得了鸡瘟病了。我忧心忡忡,看着母鸡发愁,替她照料小鸡。就这样天天看着母鸡,爱莫能助。终于母鸡死了,我掉了不知多少的眼泪。我自己也是肖鸡的,不是为了肖鸡才爱鸡,而是鸡天生可爱:鸡的形体优美,大小适度。母鸡羽色和样子都令人觉得十分温驯,纯粹是一种典型的雌性美。而公鸡则羽色耀人,气概英伟;尤其那通红的鸡冠和高而流线式的翘尾,完美到极点;而它那夜间三遍警世之声:第一次在半夜里啼,大概是为了提醒农人和马夫给牛马添夜草,且出来巡视周遭,以备盗贼;第二次啼,大概为了有事早起的人,生怕他们耽误了正事;第三次啼,则天已破晓,要叫醒普天下之人,莫要落在晨光之后。古人论鸡有五德,很久以前读过,现在都忘光了,大概是这几点意思吧!

待鸡啼三遍,我和赤牛哥早已在路:晓风拂拂,晨光熹微,蹄声嘚嘚,车行间关,我内心里感到无限的轻快,反而没有半点儿困意。

卖过番薯,办了一些日常用品,回来人牛都需要休息,因此整整睡了一个下午。及至醒来,天色已暗,土蜢正竞鸣得响。一场酣睡,睁开眼睛,看到的竟是夜色,这种昼夜倒置的感觉,虽不是没经验过,却极为不习惯。往常,睁开眼看见的是一片曙色晨光,满怀生气的,准备着出去做活;可是,此时满怀生气的,眼前却不是做活的景色,自然很觉得怪。也好,好久没有过长时间的夜读了,这上半夜何不读个痛快!于是,吃过晚饭之后,放了牛草,灌了潘,喂过花狗,在庭中田外溜达了一会儿,就进来读书。读哪一部好呢?最好是挑一本能一口气读完的。在书橱上挑了又挑,很难挑到一部分量这样适切的书。这一次最好是挑本渴望已久,一直没有机会读的书,但那样的书部头都嫌大些,四五个钟头哪里能看完?挑来挑去挑不到一本合适的,最后挑了法国小品文大家儒勒·列那尔(J. Renard)的《胡萝卜须》,是日译本,前些时读了半部,何不续完?列那尔的《自然纪事》除了极小部分限于当时的观念,大部分都可称得是神品,在这一方面,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杰作。前半部的《胡萝卜须》也是神隽之至,是千古不磨的好文字,后半部当不会不相称吧!于是我打开了《胡萝卜须》的后半来读。

正当我读得入神,屋瓦间忽咔咔作响,不由习惯地抬头察看,只见一只家鼠从梁椽间钻了进来,目光炯炯地直瞅着我,我故意屏息静止,它却打算沿着壁沟下来。老鼠这种生物,农家没好感,读书人只一个“鼠疫”的病名就不免对它怀着十二分的嫌恶。于是我又习惯地跺了跺脚,它便一溜烟地又溜了出去。不看壁钟,就知道准是十点二十分左右。果然是十点二十五分。平常我是十点正准备就寝,大概十点十分至十五分我就熄了灯,五分钟后它就攀檐走壁地溜进来了,很准;今夜大概是发觉有灯光,迟疑了五分钟。农家照习惯都养有猫狗,但是鼠辈还是我行我素。台谚云:“做贼一更,守贼一暝。”猫狗能奈它何吗?要真能治鼠,一家最少也得养三只猫,并且晚上一顿不能喂食,须严格执行,否则猫儿吃饱了晚饭,找个舒适的地方呼呼地睡去了。世上懒人多于快人,懒猫自然多于快猫。况且猫儿纵使白天睡够了,晚上不喂食,大都往野外跑,扑山去了,守在家里的不多。养了三只,总有一只性情内向的,待在家里,鼠辈就非得格外警觉不可了。但是列那尔的《自然纪事》里:“鼠”一题却有很妙的写法,把读书人和老鼠的关系写得再切贴不过,他写道:在灯光下写着今天应写的一页,有种轻微的动静传耳可闻。停了笔,那动静也停了,再沙沙地动起纸笔,那动静又窸窸传来。一只老鼠睡醒了。我知道它在下女放抹布刷子等物的暗壁洞洞口走动着。不久,它跳下床来了。它在厨房的铺石上绕着跑了。接着,它在移近炉灶,转到水槽,终于钻进碗碟里去了。它如此逐步向远方侦察而进,便渐渐挨到我这边来了。我一搁笔,那过分的静竟使它不安起来。我一用笔,它就觉得或有另一只老鼠比邻而在,便安稳了起来。不久,它不见了,原来它已跑到我的两脚之间来了。它从这只椅脚到那只椅脚,绕着跑;它刷刷地掠过我的木拖鞋。它开始啃了,啃那木质;终于爬上来了,爬上了我的木拖鞋。吓!这一来我不仅不能稍动一动我的脚,也不能有过大的鼻息,要不然,它一定会拔腿就逃了。然而,我却不能不写啊!我怕被它遗弃,落得孤独枯闷,我先则只给已写成的文字标点句读,或只画画横线,然后,一点一滴地,一如它啃东西的样子,一笔笔地写下去。

真是一段神笔!“红萝卜把头上的帽子拿下来,掼在地下,用力地踩着,大声叫嚷:‘没有人爱我!压根儿没有人爱我!’”红萝卜虽即因了有那样的生母,对他无情无爱,甚至酷虐,但是全书的精神却是在于随段随篇的神隽,把它当一部长篇小说看是错误的,《红萝卜》不折不扣是另一本小品杰作。读完了这部书,正好鸡啼头遍。在此起彼落的半夜鸡啼声中,我满足地熄了灯,也不看壁钟是几点几分。

家里下半夜就交由鼠兄做主了,我也没奈它何!反正我主白天,它主黑夜;道并行而不相悖,我主白道,它主黑道,轮番接班,谁也不碍谁。

九月六日

农忙时,有时几乎连停下来换口气都不能。另两分地的番薯已不能再耽搁,今天花了一整天的时间,一口气割了藤,犁开来,拢成堆,待收工时,日头已落,天色早已暗,土蜢早已开洞门振鸣许久了。

幸好这几天都或晴或阴,虽或密云而不雨,要不然,拖泥带水,是无法收番薯的。看样子明天免不了有场豪雨,初秋是多雨的季节。后天便是中秋节,只怕恶劣到要在风雨中过,语云:月到十五光明少。但愿明天来场豪情的西北雨,把近日的份下尽,好让后天一整天一整夜日朗月明。

只觉满身干燥,粉粉的,脸上、手上、脚上,尽被尘封。人在活动中居然还被尘封,难怪静物无抵抗,会怎样被埋没了。

在工作了一整天之后,在被尘封干粉了一天之后,跳进小溪里,在大自然的辽旷中,在无边夜色的黑幕下,脱光了衣服,袒裸裸地,无一丝牵挂地,躺在从山中林间来的清泓里,洗除外在的一切,还出原本的自我,是何等的享受,何等的痛快!这里半里方圆内没有人。若单就本地域而言,一平方公里密度大约有八十人。依照理想标准,还嫌太拥挤。最好是一平方公里五人至十人,不能超过十人。只有在这个限度下,人才有真正的自由之可言,才有真正的尊严之可言,一旦超出这个限度,人的自由尊严都受到了折扣。听说一些所谓文明国家,实际密度达到一千五百人以上,那简直成了猪圈里的猪,厕所里的蛆,算不得是人了,真不知道那是文明呢?野蛮呢?实际上每个城镇,密度都超过此数,那是自我作践。故神农氏定日中为市,那是对的。城镇平时是一个废墟般的市地,无人居住,每月定出两三天赶集,通有易无。过后又是个废墟,这才是健康的人世。所谓国家、政府,无非病态密度的产物,或更简单地说,是密度的产物。故所谓政治、法律,不用说都是人世病态的赘疣。因此有统治、被统治、压榨、反抗、把持、革命等血腥的事件。老子主张小国寡民,那是透彻的智慧。

直洗到满足了,提了换下来的衣服,我赤裸着走回家,又赤裸着提满了一水缸的水。然后穿了衣服,所谓不能免俗,自小穿戴惯了,一时不惯久裸。

不打算今夜摘番薯蒂,这一份工作正够明天一整天做。

同样的一种书,版本不合心意,除非不得已,手边没有别的本子,就是最心爱的著作,也不会欢喜拿起来读。比方《论语》或《孟子》,几乎可算得是不能离开案头的人类实践智慧的圣典,但是版式、字体、纸张有一不合意,读起来便觉有几分勉强;若三方面都不合意,圣典归圣典,不只不爱读,还觉十分厌恶。因此,版本对于一本书极为重要。不是用纸豪华,价钱高贵,便是讨人喜欢的书。一本书讨人喜欢不喜欢,除了最基本的条件,是否合于人的视觉生理的要求之外,还有读者个人读书史的背景在,更有书本本身的先天模式问题。总之,这已达到读书三昧的境界与涵养,有时很难为外人道。我的书橱里书架上,单是《论语》、《孟子》便有十多种版本,只朱熹集注便有好几部,有的纯粹是为了校勘上不得不备做对照的,有的纯然是为了版式、字体、纸张的特性而收置的,也有全为实用,便于携带常读,不怕污损的;也有些我极其不喜欢的本子,只为备存而已。举《论语》《孟子》足以概其余的一切书。有些书,无论各种角度,都十分令人满意喜爱,往往只偶尔拿出来把玩把玩,蜻蜓点水般地打开来随意读个一页半页,生怕污损,便又随手收藏起来。若一本书没有别种版本可得,而条件又很不满意,却是急于一读的好著作,便不免十分懊恼,边读边受折磨。因此一般不够格的字模工、出版者,常令我伤心,而目为书本界的猪,徒然糟蹋一些好著作。有时便是不读书,在一盏孤灯下,把家里的藏书,一本本一部部拿下来摸摸翻翻,看看书名和作者姓名,闻闻陈年的或新出的书香,便悠悠然的,有了陶情冶性之功。古人说:“读书论世,尚友古人。”翻藏书,可在一夜之间,上下古今,精接神通,便觉无限的充实,无限的安慰。

今夜我没有读书,但是差不多把家里的藏书都翻遍了。熄了灯,满足地上了床,却发觉有一只萤火虫,幽幽地自在地在室里飞着。它腹下的萤光,竟依稀有七八寸直径宽的照幅。看看它在黑暗中缓缓地画着柔和的曲线,这里早已是黑甜之乡,谁还分得出是醒着是睡着呢?

九月七日

摘了一天的番薯蒂。

下午大雨滂沱,霹雳环起。若非番薯田在家屋边,近在咫尺,真要走避不及。低着头一心一意要把番薯蒂赶快摘完,霎时间,天昏地暗,抬头一看,黑压压的,满天乌云,盘旋着,由上而下,直要卷到地面。这种情况,在荒野中遇到几回。只觉满天无数黑怪,张牙舞爪,尽向地面攫来。四顾无人,又全无遮蔽,大野中,孤零零一个人,不由胆破魂夺。大自然有时很像戏剧,像今天这种大西北雨的序幕前奏,可名为恶魔与妖巫之出世。正当人们笼罩在这样恐怖的景象中,胆已破魂已夺之际,接着便是闪电缠身,霹雳压顶,在荒野中的人,没有一个不是被震慑得气脱委顿,匍匐不能起的。好在再接着便是大雨滂沱,再看不见满天张牙舞爪的黑怪,而闪电与霹雳虽仍肆虐不已,却多少为雨势所遮掩,于是匍匐在地的失魂者,便在雨水的不断浇淋下,渐渐地苏醒,而闪光与雷声也越来越远,转眼雨过天晴,太阳又探出了云端,树叶上、草上闪烁着无边亮晶晶的水珠,一场大西北雨便这样过去了。你说这是戏剧不是戏剧?

因为是在家屋附近,又为了赶工,直待到闪电与霹雳左右夹击,前后合攻,我才逃进屋里。遇到这样气势万钧的大西北雨前奏,谁也不能逞英雄,因为此时在天地间除了它是英雄之外,不准有第二个人是英雄。此时它是无敌的大主宰,任何人都不能不慑服。牛群在原野上狂奔,羊群在哀哀惨叫,树木在尽力缩矮,哪个敢把手举得最高,头伸得最长,定立时被劈杀。

一场为时一小时的大西北雨,到底下了几公厘的水,虽然没做过实验,只觉好像天上的水坝在泄洪似的,是整个倒下来的。每一雨粒,大概最小还有拇指大,像这样大的雨粒,竹叶笠是要被打穿的,没有蓑衣遮蔽,一定被打得遍体发红。但是本地原是山洪冲积成的沙石层,渗水极快,无论多大多长久的雨,纵使雨中行潦川流,雨一停,便全部渗入地下,登时又见灰白色的石灰地质,干净清爽,出得门来,走在坚硬的庭面路上,一点儿也不沾泥带水;这是我酷爱这一带旱地,而不喜欢外边水田田庄的理由。

终于雷声越来越远,电光只在遥遥的天边横扫。太阳又出来了,一片清新的空气、鲜洁的色彩,仿佛听见了贝多芬《田园》交响曲第五乐章《牧羊人之歌》。

九月八日

昨天所摘的番薯分两车出,昨日黄昏时出了一车,今早日出前出了一车。今天又办了点儿货,还特地买了几个中秋饼,回来时已将近晌午。

今早一觉醒来,发现天气晴朗得可爱,一整个早晨和上午,风和日丽,就觉得万分的快意,但愿今夜中秋月圆,万家千里共婵娟!可是一过了午,云翳冉冉而生,不免十分担心,生怕扫兴。平生不知赌博为何物,此时对于今夜晴阴的关心,却宛然有赌博感,即一种在未知数之前的焦虑与悬宕之感。不论有月无月,清除内外总是不会错,因此彻里彻外清扫了一遍,两周前刚清理过,实在也没什么可清理的。

拿了把锄头,在刚犁了的番薯地里挑了一段地,疃平了,铺了麻布袋,上面再加了一张草席子,我准备在田中央赏月;这里视野开旷,从东北角的大武山逶迤直到正南的蜈蜞岭,尽收眼内,任何光体从山后升起,都出不了视界。

看看已接近黄昏,云渐渐地收了,发现金星赫然出现在西天边,依高度看,似乎刚出现不多久,但也不会是今天才出现的,可怪我这些日子来,怎么都没留意到?初出的金星,白中透蓝,或说是蓝中透白,大大的,对着薄暮的田园以及天上的一些残云,格外的显眼。前人诗云:一星如月看多时。除了初出的金星,一更有何星?其实论光色之美,月光大不如星光。而星光中恒星的光而耀,又不如行星的明而映。行星中也只有金星暮西晓东,因大气层斜距离最厚,星体独大,具备两个好条件,既惹人眼目,又可平眺久望,而无强项之劳。故诗人说它“一星如月”(喻星体独大)而“看多时”(令人流连爱之不能去)。每次遇上这一情景,很少不被久久吸引。生命的质地有所同,鉴赏的内容自然一致;正如一种地质,有一种地质适宜的植物一样。直望着金星落进了地平上的云霭里,才猛记起,自己原是在殷勤待月出的,可是已迟了一步,明月早已出在东山之上了。

进屋里拿出了月饼,提了一壶开水;汉朝人大祭用清水,美其名为“玄酒”,我不饮酒,如今饮玄酒,名称不也是酒吗?于是我一个人坐在田中央,和天下之人千里共婵娟。

中秋节是怎样起源的呢?一向有种种说法。我以为将苏东坡的“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颠倒过来,说成“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那就说对了。老天爷早算出人类为了糊口,难免外出,或载运谷物,间关百里,上城市出货;或赶着牛群羊群,赴都会出售;或如白居易《琵琶行》“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凡此种种,离家是不能免的事。可是出外总是有个期限,若至旷日持久,经年不归,甚或数易寒暑,杳无信息,则家将不成家,失去人生的意义。因此老天定了个期限,约略以三十天为期,在天上悬挂上一个向圆的团圆灯,这便是月有圆缺的道理;月缺为离家之日,月圆为赋归之期。能够永远不离家,日日厮守在一起固然是好,万一时或不能不离家一两次,这是天定的离别期限。在这一期限内,人生种种,尚可勉强维持,一旦出了这个期限,不免百弊丛生,这不仅是老天爷早已计算到,人类本身也已切感。可是老天爷唯一的错误即在于给了人类智力,因了这智力,人类社会终于不可遏止地冲破了老天给安排幸福而安详的藩篱,而落得支离破碎。于是在漫无期限的离别之中,人类终于自己定出了大限;大概这是中秋节起源的最好解释吧!

中秋月安详地转着,祝福的光照临遍地,我也披满了一身,虽即背后照出的是孑然的孤影,我仍十二万分感激地受下老天这亘古的美意。

九月九日

将收成过四分地的番薯藤,犁土盖覆,花了一整上午的时间。自己捡了不少番薯,可吃上一个月。那些小孩子们一直没再来,也许都放牛去了。牧童与牛是田野间不可缺的风景。

下午又下了一阵西北雨,没有前天那么大的气势。在家里看书,听雨点密密地打在屋瓦上,嫌过分急骤。雨声之美,无如冬雨。冬雨细,打在屋瓦上几乎听不出声音,汇为檐滴,滴在阶石上,时而一声,最饶韵味。

阵雨过后,一只黄鹡鸰(也许是灰鹡鸰)来访,在沙砾质的庭中走着,不停地上下摇着长尾,不停地在啄食。不多久工夫,把庭面走遍,只听得“脊令”一声,掷地飞起,一个大弧度一个大弧度边鸣边进,只几秒的工夫,早已飞在高空中,转了一圈,往东南飞去。望着鹡鸰走了,心里若有所失,很希望它多留片刻。我爱鸟,但是不养鸟。我这里,整个田园,就是鸟园,老天养着供我欣赏。有时在窗内看书,偶一抬头,看见一只白腹秧鸡在窗外散步——我记这本日记,实在挂一漏万,像这几天,常听见白腹秧鸡在远远的西面,或许在小溪边,或许在蔗田里,koak-koak地叫(没有春末夏初那样热烈);有时在盛午的时候,鹌鹑也会来到庭面散步;连最胆小的绯秧鸡,也会出没屋角边。只待在家里,就有好多种的鸟,轮流来访。在田园间,更是目不暇给,洋洋盈耳。黄鹡鸰梦卿

雨后的空气不用说是清新的,我怀疑那不单是大雨把空气中的游尘洗青了,雨后的叶子似乎更吐着无边的清气。一路穿过番薯地,来到番麦田,天已向晚,一只梦卿鸟(日本叫番鹃,台湾人音译作梦卿)见了我,从番麦梢上缓缓飞起,身上依然是黑色的夏羽。此鸟飞行得缓慢,使人有梦幻之感,它那柑橘色的翅膀,尤其加强了这种气氛。番麦生得很好,看着快要吐穗。有些绿金龟在啃食嫩叶,好在不太多,随手捉了几只。在田头上割了四总草,天色渐暗,日已落,残霞黄金也似的,格外耀眼。阵阵的燕鸻,在高空上ki-lit ki-lit鸣着,向东飞去,山崖上大概有它们的巢窠,它们的本地名因此叫石。它们原本是海鸟,已进化为陆鸟,脚爪间至今遗留有一小片的蹼。田园的一天,在燕鸻声中开始,也在燕鸻声中结束。两总一结,我把草总分搭在两肩上,施施地走回家。

九月十日

晨起,大雾迷蒙;这样的大雾原是到晚秋时节才会出现的,那是冬来的先兆,竟提早了一两个月,看样子今年雨水要收得早,冬天会早些到。回归线内南国的冬,等于北国的春,天气是四季之中最宜人的。这一阵大雾激起了我内心的喜悦,不由信步步了出去,顺着大路往南走。所谓大路,乃是这一带的交通孔道,不过是一条牛车路而已,除了中间的牛蹄径和两条平行深陷的车辙,路上尽长满了牛顿鬃草,路边两旁茂茂密密的,尽是禾科的草,大都是二耳草,也有白茅,还点缀着一些别科的草,如紫花藿香蓟、金午时花等,此时都开着花。越向前走,雾越发的浓,刚走过,后面的路又给雾包了,真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不识前路又断了后路,只有周身五六尺半径的天地,觉得仿佛身上有什么气撑开了这小片的雾似的。于是又往前走,又一直往前撑着。小时候,最怕雾,尤其隆冬的晨雾,浓得似乎要把人吞了似的。有时在雾中更会出现白虹,只在几丈外,粗如牛身,可怕的白,还带着黑影。小时候一见到这样的白虹,立刻往家里蹿,不敢出去。后来长大了,胆子也壮了,见了这样的白虹,想着走进去看看,可是任是怎样赶快了脚步,还是在前面几丈远处,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白虹的位置都在西北方,正跟雾外的朝阳对直。我此时正朝南走,不可能遇见。按时令,此时太阳还不曾回到赤道,若有白虹,一定在我身后西北方。我半意识地回顾了一下,它果真赫然在那里!这场雾确是晚秋初冬的雾,时令提早了这么多。战国末年人写的《月令》一篇,极重视时令乖舛的事,说什么孟秋行冬令会怎样怎样。依农历算,此时是仲秋,乖舛还不算严重。我没去理会白虹,我又往前继续走,想着走入雾的最深处,或是走到最浅处;水有深浅,雾怎不会有深浅呢?可是雾到底是一样的匀的,大概它的中心地带可说最浓,边缘地带是最淡的。只听见草鹡鸰连珠也似的鸣声,闻其声不见其人,但我知道它准是在不停地抽动着尾羽,认为天地间只有它一个。不经意地摸了一下脸面,才知道早湿透了,尤其眉毛上似乎栖满了不少小水珠;不用说头发上一定缀满了露珠万颗,若可创个新名词,很可以称为雾浴或雾沐。走着走着,脚底下的土地越来越高,这才觉察到原来已走上了堤岸。上了堤岸,下意识地不免有登高望远之意。可是没有用,天地还是只有五六尺半径大小。细听堤下,微闻流水淙淙,可知水很小。除非豪雨连日,或骤雨崇朝,山洪倾泻,始有万马奔腾的水势,否则此去万顷沙原,只有几条涓涓细流,蜿蜒其间。正困于登高不能望远,忽觉左斜方渐渐露出白光,原来雾正在散了,朝日早升出蜈蜞岭有数尺之高。于是我在心里出了一个题目:沙原雾散。眼前白茫茫的一片,盖住了数十里的沙原,看雾罩掀开后,这一片沙原是什么景象?有好一段日子没来了,不知道此时是什么风物?雾果真越来越薄了,天开了,日光下来了,可是眼前的沙原还是白茫茫无边的一片。正迟疑着以为沙原上的雾不肯散,定睛一看,原来是白雪雪的无数茅花正遮蔽了这一片荒原!怪不得,我不是早就将九月定作茅月了吗?无边茅月,是这无边的溪原!茅,闽南语叫菅,也叫芒。茅花通常只叫芒花,九月盛开,是一年中,最具特色的风物。五月的凤凰花虽然显眼,从来没有这么大的景观。从前台南叫凤凰城,街道上尽是凤凰木,五月一到,满城通红,煞是奇观!只有那样的景观,才足与九月的芒花媲美。

涉过了几条细流,我走进深深的芒花里。管它日历今天是星期几,我指定它是星期天。这一片沙原,是这一带最大的沙漠,下游不计,单是这一段,就有两三千甲的幅员。除了茅是大宗之外,在高地上还有一些杂草和沙漠植物火峰(峦云)和苘麻(龙舌兰科)。动物则山兔、雉鸡之外,有时还可见到山猪或狗熊。最多的是云雀,大晴日的碧空中,永远挂着风铃,这里那里地在轻风中响着也似的。还有一种体积极小的旱龟或陆龟,也是这沙漠中的居民,人们叫它龟蛇,说是难得咬人一口,若不幸被咬,毒性跟蛇一般,故归入蛇类。大概是好事者所渲染,从来就不曾听说过有人被这种小陆龟咬过中毒的。

顺着沙漠中的细径走,芒花高过人头,在朝阳中,绢缯也似的闪着白釉的彩光,衬着浅蓝的天色,说不出的一种轻柔感。若说哪里有天国,这里应该是天国。论理,天国应该是永恒的,但是那永恒应该是寓于片刻之中的。明净的天,明净的地,明净的阳光,明净的芒花,明净的空气,明净的一身,明净的心;这彻上彻下、彻里彻外的明净,不是天国是什么?这片刻不是永恒是什么?

除了想踏踏灰白色的沙地,除了想巡礼这里的植物群落,更想访访这里的居民——想遇上一只小陆龟,想看到雉鸡的一家人,想邂逅山猪或狗熊。然而这里人口稀疏,一个“人”老天平均最少给予数甲宽的地,若除去了恒常在天上的云雀,这里确是密度极低的,除非各处走遍,一个星期里,这里的居民们未必能互相遇见一次。据说美洲狼平均十英里或十一英里才有一只,以体积论,这里的居民,大约也是这样的状况吧!天上的风铃尽铃铃地响个不停,只要仔细瞭望,总可看到四五只云雀浮悬在半空中。但是地上的居民可就难得一见,也许是怕生吧!

不觉走上了高地,高地上尽长满了火峰和苘麻,空隙处有几株山岭柭,果实或青或绿或黄:黄的早给鸟只啄食过,没有一个完好的;绿的脆而甜,最好吃,随手摘了几个,坐在一块巨石上,边吃边眺望眼前这一片景色。没有一丝云,天色有浅蓝的,有蓝的,也有绿的,直垂到地平,东边则盖过了蜈蜞岭,直透到太平洋。何等辽阔而完整的天!记得在都市里待过一段日子,看见的天,尽是剪纸残片似的各种大小不规则的几何形,懊恨之极;尤其那长巷里一线似的天,更是令人忍受不了。宰割了的,哪里是天?天是完整的。顶着完整的天,立着完整的地,才有完整的生命,你说是不是?

有时静待比走寻更能有所得,宋人词云: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吃过了几个山岭柭,贪看这一片景色,忽一顾望,看见一只雄雉走上高地来。显然山岭柭树和巨石几乎遮盖了我。雄雉羽毛真美,加上通红的脸面,赳赳的神态,实在美极了!一只雌雉,也从草丛中跟了上来。不多一会儿,雄雉领着雌雉翻过了高地,走进另一面的草丛中去了。受到这意外的鼓励,我决心多坐一会儿,反正山岭柭树遮掉了大部分的阳光,坐久了也不觉得热。

机会总不是有节律的,坐了许久没再看到什么,只多观望了这么久的蓝天和芒花。远远地望见南面芒花尽处一个小盆地里有个村庄。那是这一带最古老的村庄,有三百年以上的历史,名字叫粪箕湖,住着马来种的平埔族。我决心到那里去,不耽搁地走还要走三四十分钟,若是信步而行,大概要一个钟头。

下了高地没多远便有一条溪流,比先前涉过的大些,但也不怎样大,最深处才有一尺多水,还算清澈,掏了手饮了几口。在一块石头边,居然发现一尾苦臊鱼,很小,大概是迷了路,从山涧里溜下来的。我跺了几脚,把它赶向上游,大约赶了五十弓远。只要它努力一直游上去,一两天内可以到家,否则顺流入海,绝无生理。

经验告诉我们,沙漠中的水窟、河流,是动物聚饮之处,时间多在晨昏和中午。只要再守望一些时候,这里的居民定会露面。若是带了照相器材来了,或许我会在溪边再耽搁几时,既非有此必要,便随兴之所之,太刻意又未免执着了。

再向前走,又涉过了一条细流。走完芒花地,一条较大较深的溪,环绕着沙漠边缘。对岸是一条高地,高地下去便是粪箕湖了,一个状如粪箕的盆地。

村庄不大,约有四五十户。正是炊烟袅袅的时候,女人们都在厨间里忙着,男人们则多在厅间、树下吸烟,小孩子们在户外嬉耍。棕黑色的皮肤、深目,是他们的特色;操的是不变调的闽南话,他们的母语早失传快两百年了。他们一律姓潘,这一带自蜈蜞岭至大武山西麓有几十个村庄,都同取用潘姓。相传是跟某个潘姓县老爷姓的。这情形正如我们的陈姓。闽南陈为大姓,闽南人大部分是越族,当年大概也是跟着某个陈老爷整族尽姓了陈,才有那么多的陈姓。雉

一进入村庄,便受到热烈的招呼。主人们以为我是牛客,来买牛的。他们听我说是对岸邻村来的,都笑了,说只隔一条溪都不认识,真是失礼。问我抱孙未?我说都还没娶,哪来有孙?他们都笑了,说从来没见像我这样的人。于是附近几家男人都集拢了来;小孩子们也挤着来看生人,瞪着大眼睛,大部分都赤身裸体,连裤子也没穿。

男人们各邀我到他们家吃饭,为了礼貌,还是留在主家吃。一大锅番薯签饭,一盘半煮炒的番薯叶菜,一碗公荫豉煮鲔鱼,外加两个煎蛋,是款待客人的。吃饱饭,各人舀碗番薯签泔喝。这是农家家常吃食。

聊到了下田时间,我告辞回家。我答应他们,除夕前过来替他们写门联。

这些马来族,纯朴善良,最大的好处,是不动脑筋。据我所知,他们不争不斗,连吵架都不会有,真可称得是葛天、无怀之民。人类的好处在有智慧,坏处也在有智慧,两相权衡,不如去智取愚。智慧是罪恶的根源,也是痛苦的根源。愚戆既不知有罪恶,也不知有痛苦。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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