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 诡异的100个惊悚悬疑故事(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05 05: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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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爱伦·坡(PoeE.A.)等

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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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 诡异的100个惊悚悬疑故事

世界上 诡异的100个惊悚悬疑故事试读:

foreword 前言

以擅长拍摄惊悚悬疑片而扬名世界的著名电影艺术大师希区柯克在评价惊悚悬疑小说时这么告诉读者:“有人说阅读神秘小说或悬念小说可以消除一个人心中的杀人欲念,让他去欣赏那些时时想犯但又因为缺少勇气而未能付诸实践的罪行。如果此话当真,那么,我认为读这种书可以使所有被压抑的欲望——或者至少是正常欲望得到发泄……”也许这就是惊悚悬疑小说的魅力所在,它既满足了你的好奇心,又使你压抑的情绪得到了发泄。

谈到惊悚小说,得先从哥特式小说说起。

哥特式小说诞生于18世纪,以英国作家霍勒斯·沃波尔的《奥特兰托城堡》为标志。霍勒斯在《奥特兰托城堡》的副标题上特地加上了“哥特式”,在此之前,人们对哥特式的理解还都停留在建筑上。霍勒斯之所以强调“哥特式”,主要是因为他的小说场景是以哥特式城堡为主。18世纪正是英国哥特式建筑的复兴时期,霍勒斯希望这种潮流能在自己的小说中得到体现。让霍勒斯没有想到的是,这本小说一经问世就掀起了轩然大波,那种带有恐怖色彩的描写成了炙手可热的写作方式,而哥特式小说也正式问世并迅速流行起来。

按照霍勒斯最初的构想,哥特式小说应该具有两大特点:一是故事发生地要在哥特式建筑里;二是要极其恐怖,也就是要有幽灵、怪物、不知名的恐怖物等一切超越自然的存在,而且小说人物要被超自然恐怖折磨得精神崩溃甚至死亡。如此,哥特式小说的恐怖描写要足够夸张,能够带动读者的情绪,让读者身临其境,有跟主人公一样的恐惧。

在哥特式小说的发展过程中,《奥特兰托城堡》是具有起源性的哥特式小说,但真正将哥特式小说完整化的却是英国女作家安·莱德克利夫。她的哥特式小说将读者带出了传统的哥特式城堡,进入了修道院等具有神学色彩的地方,恐怖元素也从单纯的鬼魂变成了十恶不赦的人和神秘诅咒。

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哥特式小说发展出了多种形式,惊悚小说就是其中一种。惊悚小说可以充满灵异、恐怖,也可以是没有任何鬼怪却充满紧张恐怖氛围。除却惊悚这个必备元素之外,小说里甚至会充满细腻的情感,让阴森恐怖的氛围多了些许鲜活和温暖,让人觉得恐怖之下人性仍然居于要位。

说到悬疑小说,人们脑海里立即会浮现一名侦探的剪影。众多悬疑小说塑造了一个又一个成功的人物,福尔摩斯、波洛……他们是小说中那个绝望社会里的闪光点,是让读者能看到希望的灵魂人物。

阅读这些优秀的悬疑小说,你在一步步解开悬念的同时,除了冷汗直流外,最后的如释重负才是关键所在。每一个优秀的悬疑小说作者,都有能力让人们在最后感到轻松,感到解开谜题的畅快。他们希望带给读者的不仅是一个好故事,还是一个好的启示,一个关于真实生活的启示。或者应该套用福尔摩斯的那句名言:“我们必须深入生活,只有如此才能获得新奇的效果和非同寻常的配合,而这本身比任何想象都有刺激性。”

本书精选世界著名惊悚悬疑小说大师的经典作品,这些小说曾经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世界各地的读者,有的还被改编成影视作品。阅读本书,在异乎寻常的情节、匪夷所思的事件中,读者将领略惊悚悬疑小说的不朽魅力。

Part 01 沉默的真相

古老的建筑里总会发生一些奇异的事情,比如建于1670年的康尼院,管家在数年中的每一个圣马丁节都会收到一张支票:7B号房间的房租,诡异的是,这栋房子从未有过7B号房间。人魔岛上,莫罗博士在悄悄实施一个疯狂计划,然而他一手制造的兽人真的能摆脱兽性,形成完美人性吗?幽灵侦探在一所鬼宅里遭遇了可怕的事情,每当午夜,一股强大的邪恶力量就会统治这里……这些都是勇敢者的游戏!

康尼院7B号房间

〔英国〕阿瑟·梅琴

斯蒂芬·菲利普斯是个出色的诗人、戏剧家,去世已久,他健在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他原本住在南部一个海滨城市的公寓里,可能是靠近利特尔汉普顿。可没过多久,他就匆忙搬走了,传闻说那里闹鬼。

一个记者知道了这个传闻,于是采访了菲利普斯。细节我忘了,好像有什么不同寻常的说话声之类的。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那房子真的闹鬼,而且还很凶。

这个事情被登到报纸上后,房东就起诉这家报社和菲利普斯,说他们的行为影响了他的正常经营,要求赔偿。菲利普斯一再强调自己说的都是实话,房东却一口咬定这件事子虚乌有,还说这个报道让他的房子都租不出去了。这件纠纷最后是怎么解决的,我不记得了,应该是有人支付了赔偿金。

我从这个事件里获得了灵感,写了篇故事。我必须要声明一点,这个故事里的地点和名字都是虚构的,像什么法庭旅馆或大法官法庭旅馆,还有康尼法庭的广场,都是虚构的名字,不过故事内容都是真实的。

在舰队街和霍伯恩之间的某个小巷里有家旅馆,名叫克莱旅馆。这个旅馆有着仿哥特式的门厅,周围的铁栏杆看上去年代已久,一圈繁茂的桑树挨着它们。旅馆由两个部分组成,一个是艾塞广场,一个是康尼院。

康尼院建成于1670年,有九个房门。房屋是古老的红砖砌成的,门口有古希腊科林斯式门柱,门上的雕刻出自名家之手。建筑风格不是重点,重点是康尼院只有九个房门,可有一天,管家海明斯却收到一张支付康尼院7B号房间租赁费的支票。支票附言原文如下:尊敬的先生:现支付20英镑支票,这是本人本季度租赁康尼院7B号房间的费用。米歇尔·卡沃尔

没有写日期,也没有写地址,只有一个字母N。

这张支票是1913年11月11日寄出的,这一天正好是圣马丁节。这看上去并没有什么问题,可事实上,康尼院根本没有7B号门,旅馆的登记册上也没有米歇尔·卡沃尔这个人名。

海明斯问了很多人,没人知道卡沃尔这个人。他还问了门房,门房肯定地告诉他,绝没有卡沃尔这个人。门房在这里干了40多年,从没有犯过错。

海明斯还是要弄清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到康尼院6、7、8号房间都转了一圈,询问那里的房客是否有人的别名叫卡沃尔,可是一无所获。

这个旅馆住的人很杂,有不法经营的小商贩,有试图靠写诗来支付房租的出版商,还有一些公司和办事处,但都是合法入住者,无可挑剔。剩下的就是一些私人住户,他们白天出门,晚上回来,不知道一天都在忙什么,通常见到他们,都是要关门的时候。

海明斯特地等到很晚,逐个问了这些房客,但没有人认识米歇尔·卡沃尔。其中一些房客在这里住了很久,都有几十年了,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叫卡沃尔的人。

第二天,11月12日,是康尼院的季度例会。海明斯将这张奇怪的支票递给了主持会议的主席和股东们,他们的意思是不必理会,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从那天起,海明斯每个季度都会收到一张20英镑的支票,都是用来支付7B号房间的租赁费的。同样,没有地址,没有日期,只有一个字母N。

例会主席和股东们一直没采取什么行动。

1918年11月11日,同样是圣马丁节,海明斯又如期收到了20英镑的支票。这次支票的附言有点不同:尊敬的先生:这是本季度康尼院7B号房间的租赁费。客厅的天花板上有块霉斑,可能是瓦片破了,下雨后会形成霉斑。希望您能马上来看一下。米歇尔·卡沃尔

海明斯怎么想都想不通,康尼院哪来的7B号房间?既然没那个房间,又怎么会漏水呢?我怎么去看一个不存在的房间呢?

第二天,海明斯将这张支票交给主席。主席读了之后跟股东们讨论了一番,其中一位股东说,最好能去卡沃尔寄支票的银行查一查。“必要时得用点非常手段。”他说。

卡沃尔寄支票的银行是德尔森银行,这个银行对客户的信息保密,不会轻易透露。这样一来,唯一的方法也行不通了。

下一个季度到来的时候,海明斯依旧收到了卡沃尔寄来的支票以及附言。这次,卡沃尔显然很生气,他在附言里痛斥管理员的消极态度,不能帮他及时处理问题。还说天花板的霉斑越来越大,已经快有整个房顶那么大了,再这么下去,整个天花板都会掉下来。最后,他严词要求管理员赶快去修葺。

主席和股东们再次进行了讨论,结果是他们认为这是有人故意整他们,这是一场恶作剧。对付这种恶作剧,最好的方法就是置之不理,什么都不做。

又一个季度到来了,这次,海明斯没有收到7B号房间的支票,只有一封信。卡沃尔在信里说,整个房间都发霉了,如果管理员还不来修葺,他就不再支付租赁费。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加古怪。

康尼院7号房间是单人套间,一共有三间房,原先的客人搬走了,新来的客人是一对母女,还有两个不知道是律师还是代理商的人。

那位母亲对这间房还算满意,虽然昏暗了点,可是很安静。但是到了晚上,这个房间再也不安静了。她和女儿可以听到很大的钢琴声,弹来弹去都是同一首曲子,而且一过12点就会响起,吵得她们根本没法睡觉。母亲向管理员投诉,海明斯就和其他工作人员一起来勘察。“夫人,其他单间的房客从来没有反映过晚上有钢琴声。”海明斯礼貌地解释。“他们当然听不到,他们晚上6点就出去了。”母亲气急败坏地说。

海明斯只好仔细检查房子的每个角落,他突然发现有扇门后有个楼梯。“这通往哪里?”他问工作人员。“通往一个旧阁楼,是用来放杂物的。”

他们顺着楼梯到了阁楼,那里有一架旧得弹不出声的钢琴,一个发霉的旅行包,两双男式短袜以及几本巴赫钢琴曲的手抄本。屋顶上都是霉斑,好像是瓦片断了。

海明斯立即让人重新修葺了这里,扔掉了没用的垃圾,把所有墙壁和房顶都粉刷了一遍。从那以后,这里再也没有响起过钢琴声。

这件事过去了一年,那位母亲跟一群朋友听音乐会。在听到一首曲子的时候,那位母亲突然喘着粗气跟朋友说:“就是这首,就是这首,我跟你提起过的半夜响起的钢琴曲就是这首。”“这是巴赫的《赋格曲(C大调)》。”

从那次清理之后,海明斯再也没有收到7B号房间房客的支票和信件,他好像消失了。

隐身人

〔英国〕赫伯特·乔治·威尔斯

开普是个医生,最近他正在山顶的家里赶写论文。这篇论文关系着他是否能晋升。快到晚饭时间,开普起身想活动活动身体。突然,外面响起几声枪声,还有人群的惊呼。他推开窗,看山下有群人正围在一家名叫“快乐板球手”的旅店门口,还有一个小个子飞奔到河边的树林。他对这些事情向来没什么兴趣,只有职业前途才会让他上心。看了一会儿,他又坐回桌边,想在晚饭开始前再写点东西。刚坐下没多久,他家的门铃响了起来,用人赶快去开门,可等了好久都不见有人进来。他问用人怎么回事,用人说可能是孩子们在搞恶作剧。

凌晨两点,开普从书房出来,打算回楼上的卧室睡觉。刚到卧室门口,他就发现有些不对劲,门把手上有些血迹。他小心翼翼地推开门,发现床边有一摊血,床上有个浅坑,像是有人刚从床上起来一样。开普吓坏了,他在房间里扫视了一周,没发现什么异常。突然,卫生间里传出一阵脚步声。开普心里一紧,该不会是有强盗进来了吧?他在房间里找到一些可以用来自卫的家伙,然后蹑手蹑脚地走到卫生间门口,轻轻推开门。天哪,他看到一卷立体的纱布。说它是立体的,是因为那纱布就像缠在人身体的某个部位一样,可纱布中间什么都没有。开普吓坏了,刚想冲出去,就被什么东西抓住了手腕,好像是人的手。他更加紧张,这时一个声音在他耳边响起:“别怕,开普,是我,格里芬。”“格里芬?”开普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格里芬是他医学院的同学。“是的,开普。我隐身了,你别怕。我有事请你帮忙。”“隐身?天哪,格里芬,你到底干了什么?”开普惊慌失措。“我能坐下跟你说吗?我还想喝杯酒,现在难过死了。”格里芬声音里带着痛苦。“当然。”开普走出卫生间,倒了杯酒。一只无形的手拿着酒杯,就像魔术一样,酒杯在空中飘浮着,然后沙发上出现了一个凹痕。只听得咕噜两声,酒杯倾斜着,酒已经没有了。“你好点了吗?”开普朝着空气问。“是的,开普。我跟你说说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从医学院毕业后,我到了切希尔斯多,开始研究光学。你知道,我一直对光学有浓厚的兴趣。研究了一段时间,总算是有了不俗的成果。我发现有种方法可以让固体和液体的折射率降低,就跟空气一样透明。你知道,我们之所以能看到东西,是因为反射和折射,如果物质本身不吸收光线,也不反射或折射,那么我们就看不到这个东西。这个发现可以说是惊人的,我一直在秘密进行研究。终于,我可以让一些动物隐身,后来连我都可以变得透明。我们经常听一些魔幻故事,里面有隐身术。可我用科学实现了它,这足以震撼整个人类文明。“为了这项研究,我花掉了所有积蓄,后来穷得连房租都付不起了。房东恶狠狠地要把我赶出去,我很生气,就把制作出的可以令人变透明的药吃了。我隐身后,砸了她家的玻璃,出了口恶气,然后带着我宝贵的三个笔记本离开了。“从此之后,我到处流浪,因为可以隐身,所以还不至于没吃的、没住的。当然,我可不会随便到陌生人家,我都住在商场里。“隐身为我带来了许多便利,也带来了许多困扰。我不能当着别人的面吃东西,因为吃下去的东西在没有消化的时候会变成一团黑影;我不能穿衣服,因为一旦穿上衣服,人们就会看到一个裹着空壳衣服的怪人,所以不管天气多冷,我都只能赤裸着身体;下雨、下雪的时候,我不能四处走动,一是很冷,二是水会在我的透明身体上留下痕迹,你想想看,大雨中出现一个人的轮廓,该多么恐怖。”“我大致了解了。但你为什么缠着纱布,等等,纱布上还有血迹。”“那是因为我受了伤。”“受了伤?”“你听我继续说下去。隐身带来的弊端远远超过了它带给我的好处,我不能恋爱,不能工作,不能过正常人的生活。于是我决定恢复正常的生活。但这有个重要前提,就是我得研究出还原的方法。我打算到伊滨找个地方住下来,然后展开研究。为了方便,我雇用了一个流浪汉帮我,他叫马弗尔。可他却是个小偷,他偷了我的所有钱和三个笔记本,还开枪打伤了我。”“傍晚的枪是他开的?”“对,就是那个浑蛋。他从快乐板球手旅店跑了出去。”“是那个小个子?”“是的。”“那么格里芬,你要我怎么帮你?”“我需要你跟我一起研究还原的方法,然后和我一起建立一个隐身王国。我们可以靠隐身来为所欲为,实现我们的理想,惩罚我们讨厌的人。不管我们做什么,都不会有人发现。我们从此以后会获得财富、地位和权力,这真是一个美好的蓝图。”格里芬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设想的未来,可开普却越听越害怕,他的同学太疯狂了,这样发展下去,隐身人会变成偏执狂,指不定会带给社会多少麻烦。他试图劝说格里芬放弃这个想法,可格里芬根本听不进去。

第二天,开普思前想后,不能让格里芬得逞。他通知了警察,让警察来带走格里芬。可格里芬是个隐身人,他可以来去自如,警察根本无法抓住他。

几天后,开普收到一封信,是格里芬写的。信上说,他对开普很失望,一定会报复开普。开普慌忙命人去给警察送信,又和仆人将家里所有门窗关上,以防格里芬进来。他密切关注着后院的动静,希望通过一些细小的变化来发现格里芬。

开普紧张地等了一上午,连午饭都吃不下。下午时分,楼下厨房发出一阵阵巨响。开普连忙跑到厨房,一个斧头正在窗户外砸玻璃。一个人声传了进来,“开普,不会有人来救你的,你派去送信的人已经被我杀了,信也毁了,你就等死吧。”

开普慌忙冲上楼,躲到卧室,关上门窗。外面传来一阵阵脚步声,而且越来越近。开普惊慌失措,不知如何是好。他紧张地环顾四周,突然想到了一个主意。他砸碎镜子,用布把碎片包起来,然后从卫生间的窗户爬了下去。

开普跑到马路上,一边狂奔,一边撒碎玻璃。很快,他听到了“哎哟、哎哟”的叫声,紧接着马路上出现了血迹。格里芬紧追不舍,开普跑得更快。血迹离开普越来越近,开普都已经能听到耳后的喘气声了。突然,他大叫一声:“隐身人在后面。”马路周围突然蹿出一群人,围住了所有去路和退路。这时,开普双手被反拧着,脖子被一只有力的胳膊勒着。开普拼命转身,跟隐身人打成一团。

围住通道的人们见状立即涌上来,帮着开普跟一个看不见的人打了起来。最终,格里芬被制伏了,人们听到了低沉的求饶声。“别打了,他受着伤呢。”开普叫道。

人们停下手,可格里芬已经没了呼吸。片刻之后,格里芬透明的身体有了血色。慢慢地,整个人恢复了原状。他赤裸着身体,身上到处是伤,眼睛睁着,却再也醒不过来了。

他丢了的三个笔记本至今没有下落。

人魔岛

〔英国〕赫伯特·乔治·威尔斯

杜格拉斯真心喜欢莫罗岛的生活,因为他已经厌烦了俗世间的各种悲剧和丑陋。是的,他经历过飞机失事,经历过同伴的倾轧,可谓是九死一生。如今能安静、舒服地坐下来欣赏爱茜的舞蹈,杜格拉斯生出一种隔世之感。不过再过几个小时,他可能就会迫不及待地离开莫罗岛。

蒙甘马利告诉杜格拉斯,这座岛是莫罗博士的私人财产。莫罗博士这个名字如雷贯耳,他是诺贝尔奖获得者,但失踪了很多年,原来是隐居到这个小岛上了。自从被蒙甘马利救下之后,这是杜格拉斯听到的最震撼的消息。因为博士喜欢做动物活体实验,所以在科学界备受斥责,无奈之下,他只能远离尘嚣,在这个小岛上一待就是17年。

蒙甘马利一边说,一边把杜格拉斯带到了客房,还紧张兮兮地锁上了房门。“这可是为你的安全着想。”蒙甘马利说。

杜格拉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他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太阳西沉,夜色降临,突然传来一阵阵凄惨悲凉的叫声,让人毛骨悚然。杜格拉斯费了好大劲才打开房门,然后顺着声音的方向找去,不知不觉走到一个房间前。他趴在门上听了听,没错,声音是从里面传出来的。

如果知道里面有怪东西,杜格拉斯无论如何都不会推开门走进去的。里面显然是间实验室,很多缠着绷带的动物被关在笼子里,还有很多实验用的大号瓶子,里面装着一些畸形的婴儿标本,令人作呕。房子中间放着一台手术床,旁边站着一个人,背对着门。杜格拉斯慢慢挪了过去,他真希望自己没走过去。手术床上躺着一个怪物,猪的身体,人的四肢。怪物身体的中间有一个红色的肉球,肉球上长着嘴巴和眼睛,俨然一个婴儿的模样。是,就是一个婴儿,一个长着歪嘴、眼睛蒙眬的婴儿。这时,背对他的人突然转身,扯下口罩,露出恐怖扭曲的脸。

杜格拉斯吓得夺门而出,一出门撞在了两个人的身上。他一抬头,差点叫了出来,那不是人,是似人非人、似兽非兽的怪物。除了逃跑,他想不出别的办法。

冲出房子,杜格拉斯躲在草丛中,根本不知道该逃到哪里去。突然,草丛中响起一阵窸窣声,有人过来了。正当杜格拉斯准备好被抓的时候,一个温柔清脆的声音说:“我带你离开这儿。”杜格拉斯抬起头一看,谢天谢地,是爱茜,那个为他跳舞的少女。“但我有个请求,请你不要把我父亲的事情说出去。”爱茜用恳求的语气说。

杜格拉斯哪里还有讨价还价的资格,更何况这个善良的姑娘所提的要求根本不算什么。他拼命点头,并央求爱茜快点带他离开。

爱茜带着杜格拉斯穿过草丛,躲开怪物们的追捕,到了树林里。一个猿人站在那里,威风凛凛。杜格拉斯吓得直后退,爱茜则紧紧拽着他,并跟猿人说:“阿萨斯曼,请你把我们带到赛恩法兰那儿。”猿人抓起杜格拉斯的手,翻来覆去看了几遍,确认他有五个手指之后,把他带到了一个地方,那里全都是兽人。

杜格拉斯真是大开眼界,那些兽人虽然都是直立行走,但却直不起腰来,就像一个个驼背。他们长着人的四肢、野兽的身体,有豹子,有猿猴,有猪,凡是常见的动物,这里似乎都有。莫罗博士真是有着奇妙的审美观,他制造出一个个惊世骇俗的丑家伙!

杜格拉斯忍着胃里的翻江倒海,跟着爱茜左穿右行,又坐升降机到了一个地下广场。前面一个高台上,兽人赛恩法兰正在讲话:“你们知道做人多么困难。我们有幸被父亲制作成人,就要懂得珍惜和感激。为了配得上高等的外表,我们不能用四肢走路,不能吃肉,不能在吃饭、喝水时发出声音……”“一个人类需要你的帮助!”爱茜大声叫着。

赛恩法兰停止演讲,从高台上走下来。可杜格拉斯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就被一阵喧闹声打断了。

外面的兽人不断喊着:“父亲,父亲。”

只见莫罗博士高傲地坐在一辆破车上,被兽人们拉着进了大厅。

尽管这是第一次见莫罗博士,但杜格拉斯对这个博士充满了厌恶,他看着兽人们前呼后拥的样子,更加想吐。博士看到他的惊慌,表示了莫大的安慰,还极力解释这些兽人是善良的,不会害人。紧接着,博士按下了手中的一个小型机器,兽人们立即惨叫着摔倒,浑身抽搐,本就是奇形怪状,这下更加难以入眼。杜格拉斯此刻不光是胃里难受,心里也莫名难受起来。

莫罗博士把杜格拉斯带回了那令人作呕的房子里,还好客厅看起来还算正常。博士开始介绍自己的儿子、女儿。除了爱茜之外,博士的四个儿子都是人和兽的混合物。杜格拉斯一眼就看到了之前在实验室里见到的那个站在手术台前的怪物。他叫阿沙素鲁,长得像狗,当时正在接生婴儿。博士的其他三个儿子分别是最得宠的侏儒马基、善良却迟钝的屈迪和腼腆的猫头人麦令。

博士告诉杜格拉斯,他这17年都在研究如何将动物和人的基因混合在一起,从而培养出具备动物优点和人类优势的完美人类。如今他已经有所成就,眼看就要完全成功了。

杜格拉斯认为这种研究已经扼杀了动物的本性和人的机能,制造出的不是完美人类,而是不伦不类的怪物。博士被激怒了,他跟杜格拉斯大声辩论起来。就在这时,博士的儿子们正对着桌子上新上的烤兔子流口水。

博士勃然大怒,大声呵斥蒙甘马利为什么有肉出现。因为怕会引起岛上兽人们的兽性,所以博士严令禁止吃肉。十几年来,蒙甘马利都一直吃素。这次难得有客人来,所以蒙甘马利特地打了一只兔子,想沾沾客人的光,解解馋,谁知道会遭到博士的斥责。“我捕杀兔子的时候又没有别人看到。”蒙甘马利委屈地小声嘟囔。“不一定。”杜格拉斯突然想起一件事,爱茜拉着他到地下大厅的时候,在树林外看到一个像豹子的兽人正吞食一只野兔。爱茜说那兽人叫路米。路米察觉到有人来后,迅速逃到了树林里,而且是四脚着地跑的。他将这些说了出来,博士立即紧张地召集所有兽人,让赛恩法兰再次宣读岛上的规章条例。“有人吃了肉,杀了生。”博士通过喇叭愤怒地说。“路米!”博士大声喊了破戒者的名字。

兽人们惊呼着看向路米,而路米却表现出一股豁出去的劲头,猛地扑向博士。博士赶紧按下手里的机器,路米当即倒地抽搐着,哀号着。兽人们停止了喧闹,眼睁睁看着路米痛苦地在地上扭动。

片刻之后,博士松开按钮,缓缓走到路米跟前,蹲下来轻抚他的头,说:“孩子,我原谅你了,起来吧。”

路米感激地看着博士,凶悍的豹子脸变得温顺,低声叫了声“父亲”。

可就在这个时候,阿沙素鲁却朝着路米的脑袋开了一枪。

兽人们惊呆了,阿沙素鲁盯着博士说:“父亲,是您让我开枪的啊!”“从哪儿来的枪?”博士叱问道。

阿沙素鲁惊恐地看着蒙甘马利。

显然,兽人们被这突如其来的枪声吓着了,也被激怒了。赛恩法兰颤抖着说:“法律规定不能杀生……”兽人们嘴上什么都不说,心里却充满了愤恨,这点从他们喷火的眼睛里就可以看到。特别是路米的好友——一个袋鼠和狼的混合体,眼睛里流露出凶恶,显然动了杀机。

博士命人烧了路米的尸体,兽人们乖乖地回到了自己的聚集地。只有袋狼一个人守着火化炉,直到路米的尸体被烧成灰烬。袋狼虽然有人类的基因,但感情表达能力很差,除了悲伤地号叫以外,他找不到其他方式宣泄。他一点点把路米的骨灰收起来,还把一些没有烧尽的骨头捡起来。他看着骨头,突然发现了一个金属物,那东西是植在路米肋骨上的感应器,连着博士手里的机器。就是这玩意儿造成了他们的痛苦,也束缚了他们的本性。

袋狼看着小小的感应器,越来越愤怒。他摸着自己的肋骨,那里也有一枚一模一样的感应器。要想获得自由,就必须经历痛苦。他看看周围,确定没人之后,将尖利的爪子狠狠插进了自己的肋骨……

这一天是为兽人注射血清的日子,博士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为兽人注射他发明的血清,可以防止兽人退化。血清还有一种功能,就是让兽人变得听话,让他们认为目前的生活是最美好的,要珍惜,要顺从。

除了袋狼,所有兽人都接受了注射。当蒙甘马利拿着注射器走向袋狼的时候,袋狼露出了凶狠的目光,一把夺过注射器,另一只爪子拿着感应器。

蒙甘马利大叫一声,赶忙跑到拉血清的车上拿枪。他知道这有多危险,袋狼不再受控制,他将变成一头凶恶残忍的野兽。等他拿到枪的时候,袋狼已经跑远了。

阿沙素鲁在一旁兴奋地说:“主人,大搜捕?”“是的,大搜捕。”蒙甘马利狂吼道。

兽人们疯狂追捕袋狼,把子弹、麻醉弹都射向昔日兄弟逃跑的方向。袋狼没有后悔,他知道自由之路荆棘满布。

与此同时,杜格拉斯在想方设法跟外界取得联系,希望能逃出生天。可岛上唯一可以跟外界联系的电台被蒙甘马利毁掉了。“你想让我们都被抓走吗?你希望爱茜被送进马戏团吗?你不知道,爱茜和我们一样,她也需要血清,不然她也会退化。”蒙甘马利恶狠狠地说道。

这晚,爱茜告诉博士:“父亲,我最近开始退化了。”

这晚,一些兽人找到袋狼,他们不是来实施抓捕的,是来宣布他们愿意跟袋狼站在一边。

这晚,袋狼带着这些兽人冲进了博士的房子,在客厅里挑衅地玩弄钢琴。博士听到响动,走了出来。兽人们毕竟做了十几年的顺民,见到博士依然有些紧张。他们退到一边,躲在角落里。博士坐在钢琴旁,温柔地说:“孩子们,你们有弹琴的天赋,我来教你们一些基本的音乐知识……”兽人们像从前一样围聚在博士身旁,袋狼匍匐在博士脚边,博士温柔地抚摸着他。

袋狼此刻不是人,也不是野兽,他有野兽的凶悍,也有人的情感。他不知道自己现在到底是什么,只知道内心对博士还有尊敬和不舍。他抬起头,泪眼婆娑地说:“父亲,我们到底是什么?”

博士说不出来。

袋狼接着问:“为什么让我们如此痛苦?”

博士站起身,慢慢退到客厅。侏儒马基突然出现在他身后,递给他控制感应器的机器。

袋狼一步步逼向博士,追问:“父亲,如果痛苦消失了,法律也就不起作用了,对吗?”“法律就是法律,必须起作用。”博士瞬间按下按钮,但面前的兽人们没有任何反应。

袋狼狂笑着说:“没用的,父亲。我们的法律是用四肢走路,我们的法律是喝水发出声音,我们的法律是吃肉,我们的法律是追从本性。”

说着,袋狼和其他兽人扑向博士,将博士撕了个粉碎。

博士直到死的那一刻都不明白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他一心想要制造出温顺的完美人类,为什么这些兽人还是如此残忍?是DNA的哪个部分出了问题,压制不住他们的兽性?

袋狼和兽人们疯狂地撕咬这个创造了他们、教他们知识、带给他们痛苦的父亲,脑子里没有别的想法,只感到无比畅快。

杜格拉斯听到混乱的声音,已经意识到局势的严重。他拿着枪冲了进来,对着兽人们开枪。兽人们四散而逃,袋狼拿走了博士手里的机器。

博士残破的尸体被火化了。善良的麦令恸哭不止,“父亲死了,我们怎么办?”他从被创造出来就一直跟着博士,尽管有时候会痛苦,但他依然把博士当成依托。

一旁的爱茜拉着杜格拉斯,泪眼蒙眬地告诉他,退化加速了,她的犬齿变尖了,耳朵在变长。杜格拉斯一直感激爱茜对他的帮助,于是暗下决心要从蒙甘马利那里拿到血清。

然而当杜格拉斯找到蒙甘马利的时候,蒙甘马利已经毁掉了所有血清,他要以这样的行动来换取在兽人中的威信。他要取代博士,成为兽人们的新领袖。

杜格拉斯绝望地瘫坐在地上,蒙甘马利狂笑着被一些兽人簇拥着离开。

在地下大厅里,蒙甘马利坐在高台上,周围是臣服的兽人。他的法律与博士的不同,没有约束,只有放纵,兽人们可以听从自己的本性为所欲为。

这时,升降梯下来了,阿沙素鲁从上面走下来,他拿着枪说要来投诚。

蒙甘马利把他叫到身边,问他:“猪狗最喜欢什么?”“追捕与残杀,主人!”阿沙素鲁说着突然拔出枪击毙了蒙甘马利。

这时,袋狼带着另一群兽人来到了地下大厅。

杜格拉斯坐在地上愣了一会儿神,然后麻利地站起来,在实验室疯狂寻找,希望能找到残留的血清,可找遍了每个角落都没有找到。不过他并不是一无所获,他发现了自己的DNA样本,原来博士一直都在用他的DNA做实验。

杜格拉斯没有放弃,他拉着爱茜到地下大厅找蒙甘马利,希望他懂得如何配制血清,可一到大厅就发现了蒙甘马利的尸体。兽人们把杜格拉斯和爱茜抓了起来,送到袋狼面前。

爱茜露出锋利的猫爪,跟兽人们搏斗,她希望能保护杜格拉斯。

阿沙素鲁疯了一样抓住爱茜,恶狠狠地说:“你是父亲的心肝宝贝,他从来没有打过你。”说完就杀了爱茜。

袋狼站在高台上,不动声色。突然间,他抽出枪冲着阿沙素鲁一阵乱扫,“路米的仇报了。”接着,他对杜格拉斯说,“人类,你告诉他们,我是他们的神,我说的就是法律。”说着,他拿出博士的控制器,按下了按钮。没有取出感应器的兽人们倒在地上,痛苦地哀鸣。

杜格拉斯看了看袋狼和其他几个取出感应器的兽人,冷静地说:“当然,你是神。”他又转向那几个兽人,“你们和他一起杀了父亲,可神只有一个,你们哪一个才是神,是他?还是他?”袋狼虽然有人的智慧,却没有人的谋略,他上当了。他和那几个兽人开始自相残杀。大厅里乱成一团,兽人们向昔日的同伴开枪。

油罐被打碎了,麦令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拿着火把,点燃了油罐。

袋狼的腿被打断了,原本他是第一个冲破禁锢的,现在却成为大家攻击的目标。他从未如此孤独过,即便是独自为自由战斗的时候,也没有这般孤独。他步步后退,兽人们步步紧逼。他突然转身悲怆地叫道:“这是为什么?”说罢跳入了熊熊大火。

是啊,为什么,杜格拉斯不断地问自己。这一切痛苦和罪恶都是为了什么产生?博士为了自己的研究而制造出一群非人非兽的东西,让他们从诞生之日起就承受痛苦。或许博士在制造他们的时候就已经加入了人类的自私和欲望。

天亮后,杜格拉斯在赛恩法兰、马基和阿萨斯曼的护送下上了一艘木筏。他临走时跟他们说:“我一定会找到帮助你们的办法,外界有许多优秀的科学家,一定能帮到你们。”“我们不需要科学家,我们只需要听从自己的本性。我们喜欢用四肢走路,那样不累。”赛恩法兰说。

邪灵之门

〔英国〕威廉·霍奇森

我收到卡拉其的聚会通知后,迫不及待地赶到了奇恩街427号。跟往常一样,卡拉其的聚会不光是几个人在一起吃吃喝喝,还能听到精彩的故事。卡拉其是出名的“幽灵”侦探,他常跟“幽灵”打交道。这次聚会一共有五个人,我、阿克莱特、杰瑟普、泰勒和卡拉其。卡拉其是最后一个到的,这让我们愈发期待他的故事。“这次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我急着问。可话刚出口,我就后悔了,因为我们都知道卡拉其在讲故事前不喜欢透露一丁半点内容或线索,如果有人提前这么问,他一定不高兴。我赶快把话题扯到别的上面,卡拉其也感到了我的歉意,没有多说什么。吃完饭后,卡拉其开始讲他这次的经历。“道吉森刚问我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原因是我去的地方不远,至于是哪里,恕我不能相告。只能告诉大家,那里离我们这儿不过三千米。这些都无关紧要,我想说的是,这次经历是我有生之年最惊险的一次。“两周前的一天,我收到一封陌生人的来信,署名是安德逊先生。他说想跟我见一面。我们见面后,他跟我说了一起闹鬼事件,希望我能查清楚这件事。我听了他的详细讲述,觉得很有趣,就决定接下这件案子。“两天后的一个黄昏,我到了他说的闹鬼的那栋房子。房子地处偏远,建筑老旧。接待我的是安德逊的管家彼得,他在这里当值多年,可以说对这里了如指掌。安德逊留下口信,说我可以随便进出每个房间,以方便我查案。晚饭的时候,我向彼得询问了一些情况。他告诉我有个屋子,称它为黑屋吧,黑屋每晚都会响起摔门的声音,第二天床单也都在墙角里。彼得每天都会把黑屋的门锁好,钥匙放在储藏室里,可晚上还是会响起摔门声。“他每晚都害怕得睡不着觉,躲在被窝里听黑屋里奇怪的声音。“我之前听安德逊说,这房子有150多年的历史。家族里曾有一位先祖被人掐死在黑屋里,哦,还有他的妻子和孩子,也跟他一起死在黑屋里。“吃过晚饭后,我决定到黑屋里去查看一番。彼得劝我还是白天去最好,因为他在这当差20年,没人敢在晚上去那间屋子。他担心我有危险,所以再三劝阻我,说还是白天去比较安全,而且白天他也可以跟我一起去。“他不知道,我对这种事情见怪不怪,不会害怕,所以我执意要去,而且反复说明我不会有危险。可他却说:‘先生,这里的幽灵可跟您之前见过的不一样。’我当然不屑一顾,可经历后才知道,他说得一点儿都不夸张。“我拿了蜡烛,他跟在我的后面。打开门后,他怎么都不肯进去,还央求我快点出来。我让他在门口等着,说不定那东西会从门口逃跑,他也好抓住。但他告诉我,那东西从来不出门。怎么说呢?他说这话时的样子严肃极了,让我不禁觉得有些恐怖。“我还是走了进去,任他在门口拼命劝阻。我查看了这间屋子,装饰考究,雕梁画栋,富贵逼人。里面的家具几乎是全新的,可不知怎么回事,却让人感觉异常憋闷。我把里面的蜡烛都点燃,房间才稍微显得柔和一点。“我仔细看过每一个角落,将所有摆设物都贴了封条,比如窗户、墙壁、壁画、壁炉、柜子。彼得在门外不停地叫我快点出去。我让他先回卧室,不用等我。但他十分尽职尽责,既然是要辅助我,就绝对不会独自离开。不管他怎么说,我得把封条贴完,好让我知道这屋子里是不是有东西进出。“最后,我把地板上也拉上封条,这样,只要有人进去装神弄鬼,封条一碰就断。我做完这些事情的时候,已经11点了。我拿起外套准备离开,此时彼得突然大叫一声:‘先生,快出来,快点!’他突然的尖叫把我吓得不轻,我左边写字台上的一支蜡烛突然灭了。这样的情况,再加上彼得的惊声尖叫,我赶忙往门口跑。如果就这么跑出去,那将一无所获,也很丢脸。我在即将踏出门口的时候站住了,然后转身拿起壁炉上的两支蜡烛,鼓起勇气走到写字台那儿看了看——什么都没有。我把桌上的另一支蜡烛也弄灭了,接着又到其他写字台上,吹灭了所有蜡烛。彼得又在门口叫嚷,让我快点出去。“‘好了,彼得,我就出来。’我好不容易才稳住脚步,不让自己飞奔出去。刚到门口,突然一阵阴风吹来,就好像是窗子被打开了一样。我加快脚步,把蜡烛全都丢出去,让彼得收好,然后转身紧紧拉上门。我能感到门后有股强大的力量在推动着,跟我抗衡。我立即锁好门,在门上贴了封条,还把名片粘在了锁眼上。做完这一切,我把钥匙放进口袋,跟着彼得下了楼。我这才看到他脸色苍白,一副魂不附体的样子。“折腾完已经过了12点,我准备睡觉了。我特地让彼得给我安排了黑屋对面的卧室,便于我观察。也就是说,我住在走廊的另一头,跟黑屋大概隔了五个房间。要睡觉的时候,我发觉还有一些事情没处理,于是我穿好衣服,拿着蜡烛和封蜡,在五个房间的门上分别打上封蜡。如果半夜有响动,我也能知道是从哪扇门里传出来的。“总算是都办好了,我能睡一觉了。不知道睡了多久,我被一声巨响给惊醒了,好像是从走廊上传来的。我赶紧下床,点好蜡烛,贴在门后听着。又一声巨响传了过来,是摔门的声音。我拿起随身带着的左轮手枪,打开门走了出去。站在走廊的这头,我竟然一步都迈不出去。你们一定不相信,我之前调查过许多闹鬼的案子,从来没有胆怯过。可这一次,我真的害怕了,整个走廊的空气中浮动着一种诡异的氛围。我连忙回到屋里,锁好了门。“那晚我没怎么睡,好不容易才熬到了天亮。我看了看时间,大概有一小时没有动静了。你们知道,天亮后人的勇气要大得多,也比较冷静。我开始为昨晚的胆怯感到羞愧,以至于心情压抑。“我一出门就碰到了彼得,他正要给我送咖啡。我看到彼得就像是害怕的孩子见到了父母一样高兴。“‘感谢上帝,您没事。’他一边把咖啡递给我,一边高兴地说,‘我一直在担心您会独自去黑屋。您听到了吧?那门响了一个晚上,我一夜没睡。天亮了,我想着给您冲杯咖啡。您现在要去检查封条吧?我陪您去,两个人有个照应。’“说实话,听了彼得的这番话我很感动,他明明很害怕,可还是自告奋勇要陪我。‘彼得,你真是个大好人。’我对他说,‘我可没胆量晚上去那该死的屋子。走吧,我现在迫不及待要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在作祟。’“‘先生,幸好您没去。您怎么斗得过邪灵呢?’“我沿着走廊往前走,顺便查看了每扇门的封条,都完好无损。到了黑屋门口,我发现封条断了,不过锁眼上的名片还在,显然不是用钥匙或其他东西开门进去的。我打开门,走了进去。里面没什么异常,都跟昨晚一样,只是床单被扔到了床左边的墙角里,这足以证明屋子里的确有东西来过。彼得显然已经见怪不怪了,他走过去捡起床单,抖了抖上面的灰,准备重新铺在床上。我赶忙阻止他,因为在破案之前,现场不能被破坏。老伙计们,真的,我从未如此担忧过,这房子真是古怪极了。“吃过早饭后,我开始仔细检查屋子的每个角落。很遗憾,没有任何发现。我确信这里有某些不明力量出现了。我又重新弄了封条,然后锁上门出来了。“晚饭后,彼得帮我整理了我带来的工具。我在黑屋对面安装了一台带闪光灯的照相机,然后用一根线连起了闪光灯和门把手。如果门开了,闪光灯就会工作,会将所有东西拍下来。准备就绪后,我回卧室睡觉。卧室被彼得和另一个帮佣清理了一番,除了床之外,其他东西都搬走了。我定了闹钟,准备半夜起来查案。“闹钟在12点准时响了,我坐起来,穿上衣服,带着手枪,拿着提灯,蹑手蹑脚走了出去。我将提灯放在距离黑屋几步之遥的地方,这样走廊里走过任何东西,我都能看到。我坐在卧室前,手里紧紧握着枪,然后目不转睛地盯着前面。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走廊那边传出一些声音。我当时紧张得浑身冒冷汗,头皮直发麻。突然,闪光灯闪了一下,半个走廊充满了光亮。我专注地看着闪光灯对着的地方,想看看是什么触动了闪光灯的机关。我没看到什么,可摔门的声音就在此时响了起来。我的身体在恐惧中变得不听使唤,蜷曲成一团,这是本能吧。门又响了几声,突然安静了下来。我有一种感觉,走廊那边有种强大的邪恶力量正在朝我扑来。提灯忽然灭了,走廊里变得漆黑一片,我吓得跳了起来,与此同时,我能清楚地听到一声奇怪的低吟,好像就在我左边。我大叫一声冲回了房间,锁上门。我坐在床上,手里扣着手枪扳机,死死盯着门。我知道那东西就在门外,随时会进来。“我做了几次深呼吸,强行冷静下来,用粉笔在地板上画了五芒星。我坐在里面,一直坐到天亮。外面不断响起摔门声,我从来没觉得时间如此难熬。无论如何,这晚我平安度过了。当天微亮的时候,摔门声也停止了,我赶紧打开门去取照相机。“几十分钟后,彼得来给我送咖啡。他陪我去了黑屋,跟昨天一样,走廊上五扇门的封条都完好无损,只有黑屋的封条断了,而且锁眼上的名片还在,不过连着闪光灯的线被扯断了。我撕下名片,用钥匙打开门。里面除了床单被扔到地上之外,没有任何异常。“我对彼得说:‘我们还是出去吧,要是没有什么超能力,还是不要在这里逗留太久。’我又重新贴好封条,锁上门。“早餐过后,我冲洗出底片。从照片上看不到什么异常,只能看到半开半掩的门。我当时做了个决定,要在黑屋里待一晚。“为了保证我的安全,我要回家带更多的工具来。临近晚餐的时候,我带着许多东西回来了。彼得帮我把工具搬进了黑屋,我当然没有告诉他我的计划,不然他一定会劝阻我。我跟他说不打算吃晚饭了,他一定以为我要早点休息。“我拿着照相机和闪光灯偷偷溜到黑屋,开始装备我的工具。我扯掉了地板上的封条,把一只放着猫的篮子放到墙边,然后在屋子中间画了一个直径约五厘米的圆圈,我在里面铺上海索草,又在圆圈周围放了一串大蒜。接下来,我用手指蘸着圣水在圆圈里画了萨玛族宗教仪式的符咒,并在每个符咒里画上新月弧。我取出所有蜡烛,在每个新月弧的谷底放上一根点燃的蜡烛,然后又在圆圈里画了一个五芒星,让每个角都顶着圆圈。在五芒星的每个角里,我放上五个用亚麻布包着的面包以及五杯圣水。“幸好你们是我的老朋友,知道这些东西可以保命,不然一定会觉得我疯了。还有一样东西,之前没跟你们说过,是我最近创造的东西——电五芒星。你们知道,上次调查案子的时候,这些符咒没能很好地保护我。后来,我看了加德教授做的实验,一个灵媒在通上电后就失去了跟灵界的交流能力,因此我相信电流可以将人界和灵界分开,可以保护人的安全。“我这次对付的可是凶恶的阴灵,绝对不能拿生命开玩笑。我用真空管做了一个跟地上五芒星一样大小的五芒星,然后安置在地上画的五芒星上,通上电,电五芒星就亮了。“一切准备好后,我把能用的护身符咒都用上了。夜渐渐深了,烛火摇曳着,透露出诡异的气氛。我突然感觉到一种阴气,而且越来越强。“我最后检查了一下照相机和闪光灯,还有手枪。我知道手枪在对付这些东西上没有多大用处,可万一那东西附在肉身上呢,枪还是管点用的。我静静地等着,身边就是死过三个人的床。这种感觉真是生不如死,不过当你恐惧到极致,反而会将情绪稳定下来。“天完全黑了,屋子里只有烛火在闪烁。我不断四处张望,等着什么怪东西出现。忽然,一阵阴风吹向我后背,我迅速转过身,查看风吹来的地方。我看了半天,发现风是从床左边的拐角吹出来的,就是每天床单被扔的地方,可是那里什么都没有。“烛火在这股风的作用下都熄灭了,整个屋子里只剩下电五芒星发出的幽幽蓝光。我无法形容当时的感受,没有光明,身处阴风之中,心脏都快跳出来了。“风不停在吹,我忽然看到那个角落里出现了什么东西。我睁大眼睛,盯着那个东西。这次我看到了,那东西是一团黑影,只可惜一闪而过。就在这个时候,床上的床单动了起来,好像被人一点点卷起来,那动作让人觉得恶心。我能听到床单抖动的声音,却看不到到底是什么东西在卷床单。过了一会儿,那东西停止了动作,周围忽然变得寂静无声,寂静得能听到我大脑回血的声音。我想拿相机拍下这一切,可手还没碰到相机,整个床单忽然被拉起来,然后扔到了墙角。“然后又是一阵寂静。任何词汇都形容不出我当时的恐惧。我眼睁睁地看着床单被凶狠地摔到地上,对,是凶狠,好像那东西十分痛恨那张床单似的。“寂静了一两分钟之后,门响了,然后地板上也响起了脚步声,听着很轻,像是有人悄悄溜进来一样。我看到门上的封条断了,毫无疑问,有东西进来了。我的视线从门转到了墙上,一些黑影在飘来飘去。我不知道是我确实看到了,还是想象出来的,总之是有图像出现了。“我悄悄去拿照相机,准备拍下来,可还没按下快门,门就被重重摔上了。那巨大的声响就回荡在我耳边,吓得我一跃而起。我可以肯定,这次摔门声要比以往都大,这意味着一股强大的邪恶力量要出现了,或者说那个恶灵拥有强大的怨念。不知道你们能不能听明白。“那之后很久,门都没有再响过,可那猫篮却响了,感觉是被人踩在上面。说实话,我当时全身僵硬,谁知道这东西会不会伤害生命。接着我听到猫的惨叫声,我赶紧按下快门,可是什么都没有拍到。篮子已经被踩烂了,猫被踩死了,血流了一地。不用再怀疑了,这是个暴戾的恶灵,他拥有摧毁生命的力量。“我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然后在黑暗中寻找那东西在哪儿。刚刚闪光灯开了一下,我眼睛有点儿适应不了。过了一小会儿,终于能重新适应黑暗了。我睁大眼睛看着周围,终于在圣水圈的外围看到了那东西。怎么说呢?那东西像一只大蜘蛛的影子,黑糊糊的,在圈子外焦急地绕来绕去。显然,它想找到一个冲进来的突破口,可每次它一碰到圈子就会像触电一样缩回去。“我一刻也不敢松懈,看着它在外面不断徘徊。忽然间,它在一个五芒星的一角停住了,好像在计划一次大型进攻。它迅速闯了进来,靠近了电五芒星,我能感到它强烈的杀气。当时我不断后退,这是保命的本能。右手在地上摸来摸去,为了找到我惊慌中掉落的手枪。那东西已经像野兽一样不顾一切地冲过了圣水圈,说真的,我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可求生的本能还一直让我后退。忽然间,它好像被什么东西刺痛了一样,迅速缩了回去。“过了好久我才发现我还活着,那东西已经不知去向。电五芒星救了我的命。我喘着粗气,环顾四周,那东西虽然消失了,可我知道它还会再出现,而且我知道它是什么,是一只巨型手。“我坐在那里观察了一阵子,才发现原来五芒星符咒的一角上破了个口。大概是我刚才不小心弄倒了那个角的圣水杯,那恶灵就是从那里冲进来的。幸好我坐在电五芒星的中间,才毫发无损。我赶紧放好圣水杯,复原符咒。至少我知道这个符咒是安全的、有效的。现在我只希望天能够赶快亮起来,谁能保证这符咒的能量可以持续一夜呢?“巨型手有一阵子没有出来,但门边还是可以看到幢幢鬼影。鬼影扑向那只死猫,泄愤般地托起猫的尸体,然后狠狠地摔在地上。它不断重复着这个动作,屋子里就不断响起死猫落地的撞击声。这声音每响一次,我的心就揪一次。“大概一分钟后,那东西又摔了一次门,然后它又迅猛地朝我扑过来。我下意识向一边躲闪,谁知道碰到了电五芒星的电子管。我真是糊涂,坐在电子管旁边都没有察觉,这个粗心造成的意外差点要了我的命。那恶灵又一次冲破符圈,我慌忙将电子管摆好,它刚要靠近,就又被电子管的电流击中了。我又往中央挪了挪,将身子蜷曲起来。“这时我忽然想到,我为什么会如此粗心大意,两次把符圈弄出了缺口。要知道,在以往的案子里,我可不会如此毛躁,情况再危险,也不会将自己保命的圈子给弄砸了。会不会是我受了那恶灵的控制,不知不觉间造出了一些缺口?这个念头一直盘桓在我脑子里,让我接下来的每个动作都认真仔细且高度集中注意力。突然,我的一条腿伸了出来,踢倒了旁边的一个水杯。幸好我已经有了防备,迅速将水杯复原。然而就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它还是趁机冲了过来,还好我速度够快,再一次保住了自己的性命。我坐在那里,心情跌至谷底,好像失去了信心和斗志,要被这阴暗侵袭了一样。这种精神上的萎靡要比被恶灵撕碎还要痛苦。我的意志力一点点被这阴暗的氛围所蚕食,我甚至能够感到心里黑暗的滋生,恶魔在控制我的意识。“我坐在电五芒星的中间,想努力摆脱这种不良的精神状况,可有点力不从心。我只能高度注意自己的一举一动,不能再出什么差错,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凌晨时分,我开始恍惚起来,连行动都变得迟缓。我不断告诉自己一定要小心,不知道哪个动作就会受到恶灵的控制。巨型手一直在符圈外面徘徊,还两次残害了猫的尸体。那一次,我能清楚听到猫骨骼碎裂的声音。与此同时,从床左边的角落里不断吹出阵阵冷风。“终于,天亮了,巨型手消失了,冷风也止住了。房子里逐渐亮了起来,电五芒星的光芒显得十分微弱。直到东方大亮,我才敢站起身,从符圈里走出来。“我匆匆看了一下四周,然后赶快打开门,反身锁好,就向我的卧室狂奔。我躺在床上喘着粗气,刚刚结束的那个夜晚是我经历的最险恶的一个夜晚。没过多久,彼得来给我送咖啡。我跟他说我一夜没睡,想睡一会儿。他放下咖啡就出去了。“我一觉醒来,已经是中午。吃过午饭,我去了黑屋。昨晚的狼藉,我必须收拾一下,特别是那只死猫。我把床单拿开,仔细观察那个角落。我用了所有仪器,可都没有查到什么。钓线是我能使用的最后一个工具了。我把钓线小心翼翼地伸进去,好像钓到了什么东西。我赶紧收线,能听到金属碰撞墙壁的声音。我把东西拿出来,是一个指环,一个五芒星形的指环,跟我画的五芒星有点像,可是没有角。“我知道它是什么,它是安德逊家族的幸运指环。它是怎么来的,我就不多说了。我只能说安德逊家族有个祖训,任何男性继承人都不得戴这枚指环。“那么它跟死在黑屋里的一家三口有什么关系呢?是这样的,安德逊家族有位胡尔伯特男爵,有一次喝醉了跟人打赌,说他敢戴那枚指环。就在当晚,他戴上了指环,然后他的妻子和孩子就在床上死了,就是黑屋里的那张床。事后,很多人都说是胡尔伯特男爵杀了妻儿,男爵很生气,要证明自己是无辜的。于是他在黑屋里过了一夜,结果也死了,被掐死了。从此之后,指环也消失了。“现在这指环竟然被我找到了,可以在安德逊家族史里留下一笔了。我摩挲着指环,突然蹦出一个念头,这个指环会不会是恶灵入口。你们想一想,那阵风是从角落里吹来的,而角落里放着指环。这枚指环是没有角的五芒星形状。古老的驱魔仪式曾提到,五芒星的五个角是隔绝恶灵的安全之门,如果没有五个角,就代表邪灵入侵,恶魔丛生。“我得验证一下我的想法。我擦掉了地上的五芒星,这个符圈得围着需要者重新画才有效。还有圣水和海索草,都得重新准备。我出去,锁上门,准备当晚要用的东西。我忙活了一下午,总算在天黑前赶了回来。彼得还是帮我把东西搬到了黑屋里,然后被我赶了出去。就跟昨晚一样,我适时溜进了黑屋,然后重新制作了一个符圈。“我要带着指环一起进入符圈,如果它真的是恶灵入口,那么在符圈内,恶灵就无法现身害人了。我坐在符圈里看了看表,大概是晚上11点。我静静坐着,盯着那个角落看。不知怎么,我总是能感到一种力量在朝我逼近。不过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我还是安全地坐在那里。大概坐了一个多小时,我背后突然袭来一阵冷风。我慌忙转身,发现地板上的指环正不断往外吹风。我突然意识到一个致命的错误,指环进了五芒星圈,就在我的身边,如果那是恶灵入口,我不正好给了恶灵一个绝好的进符圈的机会,让它来攻击我?想到这点,我急忙伸手去拿指环,准备将它扔出去。可是太晚了,恶灵已经从指环里慢慢飘了出来,巨型手的轮廓越来越清晰。我不能放弃,为了保住性命,也要拼死把指环扔出去。天哪,我竟然跟恶灵如此近距离抢夺指环。“我根本抓不到指环,这玩意儿就像被恶灵控制了,一直在躲闪。我用尽全力,最后一扑,终于抓到了指环。巨型手猛地向我扑过来,我扔掉指环,跑出了符圈,朝门口跑去。因为太紧张了,手一直在哆嗦,连门都打不开。我不断向后看,看巨型手是否追了过来。很奇怪,它一直无法跨越符圈。冷静下来后我才明白,指环在符圈外面,恶灵无法进入符圈。同样的道理,指环在符圈里面,邪灵则无法冲出符圈。它被困在里面了。“我打开门,不顾一切奔向卧室。躺在床上,我不住发抖,浑身没有半点儿力气。我不知道自己怎么睡着的,也不知道彼得什么时候进来的。喝了咖啡后,拉着彼得一起去黑屋。符圈周围的蜡烛还没有燃尽,电五芒星发出幽幽蓝光。指环就在五芒星中央,看上去跟普通指环没什么区别。“床单没有被扔到角落里,我确信那东西被困在五芒星里出不来了,我可以放心睡一觉了。“睡了几个小时后,我去外面买回了一个喷火器和两桶汽油。我把东西搬到黑屋里,在指环上浇上汽油,然后点了火。几分钟后,那指环被烧成了灰。”

我迫不及待地问:“是不是以后再也没有闹过鬼了?”

卡拉其点点头,说:“是的,我后来在黑屋里连续睡了三个晚上,十分安静。后来,我把这些事情都告诉了彼得,他吓得差点儿昏过去。不过好在我还平安,屋子也都正常了。但我看得出,老彼得对我所说的并没有全信。”

月桂树丛中的凶宅

〔英国〕威廉·霍奇森“今天要给大家讲一个诡异的故事。”大家吃完饭,卡拉其照旧讲起了他这次的见闻。“前不久我去了一趟爱尔兰西部,那里有我一个朋友,叫温特沃斯。他最近运气好得很,莫名其妙得了一笔遗产,有大笔现金,还有一座庄园。那座庄园距离柯伦顿村不到一千米,名叫甘宁顿,因为经常闹鬼,所以成了荒宅,没人打理。“温特沃斯去办理庄园转接手续的时候,看到那房子因为常年没有人打理,所以显得十分破败。他说他在房子里走了走,感到阴森森的。这很正常,荒宅常年无人居住,没有人气,当然会阴森森的。不过除了感觉别扭一点之外,也没有其他不妥之处。“他办完手续就回了柯伦顿村的旅馆,他想,既然已经接手了,就找个看门人看着庄园。于是他找到了这座庄园从前的管理员,想让他安排一个看门人。那个管理员很高兴能继续为庄园服务,不过他告诉温特沃斯,没人会应征看门人。他建议温特沃斯最好把老房子拆了,然后盖座新房。“温特沃斯问管理员为什么没人愿意去那儿看门,管理员这才告诉他其中原委。这座庄园原来叫兰德卢城堡,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不断出事。特别是最近几年,里面先后死了两个人。这两个人是流浪汉,不知道这房子有问题,只是看到偌大的房子无人住,也没人管,就觉得是个便宜,便住了进去。谁知道只住了一晚,他们就死在了客厅,至今查不出原因。“温特沃斯是不相信鬼怪之说的,他说自己要在庄园里住一晚,以证明没有闹鬼之事,那两个流浪汉的死一定另有原因。“管理员听了温特沃斯这么说,紧张得直冒冷汗,不住地劝说他要冷静,不要拿自己的性命做赌注。可温特沃斯执意要去,而且当晚就去。“这事情传遍了整个村子,所有村民都自发聚集在一起,为温特沃斯送行。他带了一支枪,还有一堆蜡烛,对村民们说,他要对房子里一切会动的东西开枪。有位老村民牵来一头凶悍的牛头獒,让他带着壮胆。温特沃斯拒绝了,他说手中有枪就足够了。老村民说,狗有灵性,也很忠诚,可以在遇到事的时候帮助他逃跑。“温特沃斯无奈之下只能接过狗绳。不过他现在心里已经在打小鼓,有些动摇了。然而事已至此,不去也不行。村民们很热情,一直护送他到了庄园,还在庄园外巡视了一遍。这个时候天还没有黑,温特沃斯已经有点想回去了。他想,如果有人肯留下陪他,他可以出50英镑。后来,他终于想到了一个主意,提议大家一起留下来。他说大家先回村子,他去宾馆买20瓶威士忌,再买一大堆木柴和泥炭,然后一起回来,在宅子里点燃熊熊篝火,把所有蜡烛也都点燃,大家围坐在一起,喝酒谈天,来一次大型派对。大家同意了。“温特沃斯回旅馆的时候,旅馆老板丹尼斯一直在劝说他不要去。他说:‘先生,您别跟鬼怪过不去了。您不知道,那房子已经被下了血咒。您还是把它拆了,重建一个吧。要是您非要去,那么您一定不能睡着,要把眼睛睁大,把门开着,小心会有血滴下来。您一旦看见滴血,就立马出门,可别犹豫。’温特沃斯问他血滴的事。他说:‘那宅子是黑米克家族的,黑米克家族的世仇是奥尔哈拉家族。为了报仇,黑米克家族设了个圈套,说要跟奥尔哈拉家族谈和,把他们家族70个人请来赴宴。黑米克家族的人给他们喝了好多酒,趁他们睡着的时候,把他们杀了。天哪,70个人哪,全都惨死在那宅子里。这事情我是听我爸爸说的,我爸爸是听他爷爷说的。据说从那以后,这房子就不安宁了。只要有人住进去,看到有血滴下来,就一定会死,连神都庇佑不了。’“温特沃斯听后大笑不止,‘你觉得我会相信吗?’他问丹尼斯。丹尼斯说:‘当然是希望您能相信,如果您相信,就能平安回来。’温特沃斯告诉我,他虽然把这故事当成个笑话,但对于丹尼斯的关心还是十分感动的。其实他心里已经不像之前那么坚定了,也隐隐有些害怕。不过他已经跟大家说好了,就不能变卦。“在庄园过夜的大概有40个人。他们在屋子里点满了蜡烛,手里都拿着棍棒,壁炉里还燃着熊熊大火。温特沃斯给每个人倒了一小杯威士忌,好让大家兴奋起来。“他心里多少还是相信了丹尼斯的话,所以在庄园过夜的时候特地开着大门。大家不敢多喝酒,生怕会昏昏沉沉睡过去,万一发生什么意外,就无法应对了。夜渐渐深了,大家在酒精的作用下变得兴奋且勇敢,温特沃斯看大家高兴,就开了几瓶好酒,让大家豪饮。有的人喝醉了,就破口大骂这屋子里的鬼魂。就在这个时候,‘砰’的一声,大门关上了。“温特沃斯吓了一跳,他看看周围的人,大家都惊魂不定,看着大门。他赶紧端起枪,就听得此时一声长嚎,是牛头獒发出的,所有听到的人无不心惊胆战。“我忘了告诉你们,大厅是长方形的,南面都是窗户,北边和东边是一排房门,西面是大门所在。所有房门都是关着的,那只牛头獒正冲着北面一扇门狂吠不止,从它的神态可以看出它想要冲过去却又很害怕。就在此时,那扇门缓缓打开,里面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到。牛头獒被吓了一跳,立马躲到人群里。“温特沃斯拿着枪对准那扇门,大声喊着:‘是谁?快出来,要不然就开枪了。’他喊了几声,对面都没有回应。为了壮胆,他朝着那扇门开了几枪。枪声一止,北面其他门也都开了。紧接着,大厅的蜡烛灭了三支,很快,又有几支蜡烛熄灭了。就这样,蜡烛几支几支地灭,直到大厅里黑黢黢的。“大家都握紧了手中的棍棒。温特沃斯跟我说,他当时腿都吓软了。就在如此令人窒息的时候,温特沃斯感到手背上有什么东西湿湿滑滑的,仔细一看,是一滴红色液体,正从他手背上流下来。身边一个人大叫道:‘是血,是血!’接着,很多人手背上都出现了血滴。他们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恐惧,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总算还有个人比较清醒,他狂奔向大门。大家也忽然惊觉,纷纷拥向大门。门被打开了,大家前赴后继拥了出去。温特沃斯逃出来后才发现,门又被关上了,而那只可怜的牛头獒则被关在了里面。“第二天,温特沃斯就找到我,说了以上这些情况,并希望我能去庄园调查一下。我去庄园的时候是白天,温特沃斯陪着我。这个庄园被茂盛的月桂树丛包围着,看上去阴森恐怖。我进了房子,倒没感觉到什么不妥,大厅宽敞,光线充足。但当我看到牛头獒的尸体的时候,就感到有些不对劲了。牛头獒的脖子被扭断了,不管是鬼做的,还是人做的,这件事情都很严重。“我在大厅里巡视了一周,除了一些酒杯、酒瓶和蜡烛外,没有别的发现。我打算深入房子内部去仔细勘察一下。“我在这房子里勘察了三个星期,什么都没发现。我自认为勘察得非常仔细,连一块灰烬都没放过。不过在这三个星期里,我始终没有在房子里过夜,我跟温特沃斯都是在天黑前离开那里。既然一无所获,我就必须要进行下一步计划了——在房子里过一夜。“我把我的想法跟温特沃斯说了一下,他当然是劝我不要这么做。我告诉他,如果要彻底查清这件事,就必须这样做,而且还让他跟我一起。我费了很多唇舌才说服他。为了保证我们的安全,我特地到附近的警察局请警长协助。警长派给我六名警察,各个全副武装。为此我可花了不少钱。“一天晚上,我决定行动,警察们也听我号令来到旅馆找我。他们带着枪,还有两条猎犬。我则准备了大量染料和一些必备工具,找了四头驴子驮到了庄园。我让温特沃斯帮我在所有门上贴了封条,还有蜡封。这样一来,门一开,我们都会警觉。“警察们早已把东西从驴子上卸了下来,正在屋子里看我们干活。我让两个人把壁炉里的火生了起来,我则把两只猎犬分别拴在了大厅的最里面和大厅的东北角,并围着它们画上了五芒星,摆了一串大蒜。“忙完这些,我让一个警察收拾干净地板,把我带来的工具都摆在地板上。随后我在大门上安装了一个小机关,只有触动机关,大门才会关上。最后,我在所有门的前面摆上了一支点燃的蜡烛,大厅的四个角落也都各放了一支。做完这些,我召集所有人到大厅中央,围着他们画了一个直径约九米的圆圈。在圆圈外,我放了一圈大蒜,然后拿出66支蜡烛,让大家帮忙点燃。我把蜡烛沿着圆圈摆放,每隔13厘米放一支。“我用人的头发把66支蜡烛连了起来,这可是个细致活,需要足够的耐心。“等到我把保护圈做好之后,就把电五芒星放在头发圈里,然后让所有人尽量靠拢在一起。看到电五芒星的光芒,我顿时觉得安全了。你们也知道,电五芒星可是救过我的命,我对它深信不疑。“夜已深,外面响起了一阵雨滴落地的声音,潮湿的空气弥漫整个房间。一个警察问我接下来应该干什么,他的声音里充满了恐惧。我看看其他人,大家都紧张得要命,脸色都变了。为了让他们安心,我必须做最后一道屏障。“我让他们坐下来,背对圆心,围成一个圈,双腿各指向一个方向,包括我在内,一共八个方向。这八个方向是我用指南针算出来的,属于萨玛仪式里的八个符号。接着,我用粉笔围着大家画了个圈,每个圈里都有密封符号,这就是萨玛仪式的八个符号。“我最后观察了一遍所有的安排,看有没有漏洞。该有符圈的地方都安排妥当,包括那两只猎犬。我再三叮嘱温特沃斯和六名警察,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出了这个符圈,腿的方向千万不能改变。要相信这个符圈的力量,一定要做到冷静,千万不能超出符圈。还有,是否开枪要听我的号令,不能私自开枪。“他们认真地点了点头,虽然能看出他们半信半疑,可我想在这个紧要关头,他们也不得不按照我说的去做。我检查了所有符圈,然后坐回我自己的第八个位置上,双腿对着密封符号。我拿好手枪,准备好照相机和闪光灯。“温特沃斯就坐在我的左边,右边是一名警察。我们坐在那里,静静等着邪恶的降临。一开始,大家还在窃窃私语,小声谈论这房子的诡异。可过了一会儿,所有声音都消失了,只能听到外面的雨声。“大家就这么坐了一个多小时,我相信这并不长的时间对大家而言是一种煎熬。说真的,房子本身的气氛倒没有多恐怖,可大家的恐惧让我感到紧张。突然间,大厅东面传来一些声音,温特沃斯和警察们一惊,已经准备好站起身来。我赶忙让他们坐好,冷静下来。我盯着东面一动不动,两只猎犬显然已经觉察到了什么,它们站起来警觉地朝着大门。这时,我安置在大门上的机关被触动了,接着响起了一连串的金属撞击声,大门好像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推动着。我紧张得连气都不敢喘,其他人也一样不敢呼吸。我觉得有东西在靠近,可此时大厅里什么动静都没有,狗都不叫一声。可我明显看到了大门上的机关在被慢慢打开,我慌忙拿起照相机和闪光灯,对着大门连按数次快门。晃眼的闪光灯让大家更不安了,连狗都紧张地叫了起来。“闪光灯熄灭的同时,我又听到金属碰撞的声音。我紧盯着大门,眼珠都不敢转一下。大门‘砰’地被打开,又‘砰’地被关上。“温特沃斯悄悄跟我说:‘那一晚就是这样的。’“‘这也太不可思议了。’我说。“警察们没有吭声,可我能感觉到他们的恐惧。我悄悄告诉他们,一定不能离开符圈,就算是地动山摇也不能离开,因为这里是整间屋子里最安全的地方。“房子瞬间又恢复了宁静。大概几十分钟后,两条狗奇怪地叫了两声,然后趴在地上,浑身打冷战。毫无疑问,它们看到了什么。“最可怕的时刻来临了,蜡烛开始不规律地熄灭。我赶紧拿起照相机,把各个方位都拍了一遍。房子里慢慢变黑,闪光灯的突然出现让大家紧张不已。“蜡烛灭了一大半,紧接着壁炉里的火焰开始慢慢变小。该怎么形容呢?就好像有什么东西把炉火一口一口吞食了,吞得只剩下炉灰。此时整个房间只剩下五芒星旁边的一些烛火了。我突然有种感觉,这个邪灵好像十分善于导演恐怖戏码,它很明白怎样让人一点点陷入恐惧,于是一点点制造黑暗,似乎想用这种逐渐加深的恐惧把人吓走。我对它产生了极强的好奇心。“警察们又慌乱起来,挣扎着要离开。我再次叮嘱他们,只有五芒星里最安全,一旦迈出去,我就无法保证他们的安全了。“他们总算是又冷静了下来。“接下来又是一个多小时的安静,这个邪灵又开始玩弄手段了。它把恐惧分成了几个阶段,然后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呈现出来。我转身看向温特沃斯,他正在环顾四周,脸色苍白。“忽然,五芒星周围仅存的烛火也熄灭了,屋子里一点儿火光都没有了,只有电五芒星的微弱荧光。单凭这点光亮,我根本看不到电五芒星一米外的情况。“屋子里安静得可以听到所有人的心跳,我相信他们此时跟我一样身体都僵硬了。我不断告诉自己,要振作,要勇敢,如果连我也被吓倒了,他们就更无法完成任务了。于是我鼓足勇气,拿稳照相机和闪光灯,等待邪灵的出现。“突然间,房间两边传来了开门的声音,显然封条都被毁掉了。我赶紧拿起相机和闪光灯拍下这一切。就在闪光灯发出刺眼光芒的时候,大家都紧张了起来,那一瞬间我看到门被打开了。“然后有什么东西滴到地板上。不用问,是血滴。我现在开始怀疑五芒星的力量了,它是不是可以抵御这次的邪灵?“不到10分钟,血滴就从几滴变成了几十滴,并慢慢像小雨一样下了起来。有些血滴滴入了符圈里,还有不少落在了电五芒星上。不过我们中间却一滴都没有,这让我有点疑惑。忽然,角落里的猎狗开始惨叫,如同被人抓住了脖子一般。很快,我听到了骨头断裂的声音。大家都吓坏了,我明显感到他们在大口喘气。我猛然想到,五芒星圈对这个邪灵不起作用,不然它怎么会穿过五芒星杀死猎狗呢?我脑袋‘嗡’的一声,像要炸开一样。这意味着我们身边的符圈也不管用了,邪灵可以轻松进来把我们干掉。我开始不住地发抖,却又不能把这个坏消息告诉大家,万一我的电五芒星还有效呢?“就在我惊恐万分的时候,身后一个警察突然大叫一声,站起来朝着门狂奔而去。我很想喊住他,可大家都跟着跑了过去,还踩碎了我唯一的希望——电五芒星。我也没办法继续留在这儿了,也跟着他们奔向门边。还好,门很容易打开,我们几个人狂奔在夜幕之中,头也不回地跑回了村里。很多村民在那里等我们,他们很担心我们的安危,看到我们平安无事,也都松了口气。“虽然逃得慌乱,可我还是保住了我的相机,它好端端地挂在我的脖子上,给了我一线希望。我跟大家聊了一会儿后,就回去冲洗照片了。“前面几张照片都没有什么异常,最后一张却有惊人的发现。我仔细看了看,心里有了底,当时兴奋得难以自已,赶紧穿好衣服,又朝着庄园出发了。“这次,我没有叫温特沃斯和警察们,有他们在反而会碍手碍脚,再说他们也一定不想再踏入庄园一步了。我在靴子外面套了一层橡胶套,拿上手枪,趁着天没亮,向庄园走去,照片上的线索是否能牵出真相,就看这次的收获了。“我来到庄园,这次没有走大门,而是翻墙进去。穿过阴森森的月桂树丛,我来到宅子跟前。我特地绕到房子背后,从一扇不起眼的窗户爬了进去。我事先仔细勘察过这房子,所以对它的结构了然于胸。我从厨房进去,穿过一条长廊,然后走到一扇门前,这扇门曾经被我贴过封条。门里面透出些许光亮,我握紧手枪,悄悄靠近了门。我能清楚听到里面有几个男人在说话,先是一个男人说了什么,然后是一阵大笑。我透过门缝,可以看到大厅。有几个男人正围着炉火聊天,有人还带着枪。他们坐在我精心画的符圈上指指点点,然后哄堂大笑。从那神情里,我可以猜出他们在嘲笑我的愚蠢。“谜底基本上昭然若揭,这些不知道什么来头的人在利用这座宅子。至于用这宅子干什么,我不清楚,或许是做些不法勾当,或许是在搞什么发明创造。他们知道温特沃斯要接管这里,就装神弄鬼来吓跑他,好继续用这个宅子。“他们聊得差不多后,站起来走到了那只还活着的猎狗旁。那狗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好像是被下了药。他们在商讨如何对付这只狗,最后决定杀了它,这样最稳妥。于是,我看到两个人在狗嘴里塞进一根绳子,绳子两头在狗脖子上打个结,然后一个人把一根棍子插到绳圈里,‘咔嚓’一声,狗的脖子就这么被扭断了。那声音跟我之前听到的一模一样。“我当时在想,这些人可以毫不手软伤害一个生命,跟邪灵没什么两样。如果是人被他们抓住,他们恐怕也会用同样的方法来对付。“过了一会儿,有人收起了绳子。其中一个人朝我所在的门走了过来,我立即躲到旁边的一个黑暗角落里。那人推开门,从门框上拿下些东西,我再次听到了金属碰撞的声音。“他走了以后,我又趴在门缝上看。只见他们打开一级大理石台阶,然后走了下去,台阶上的石板又重重合上了。毫无疑问,那下面是一条秘密通道,连着他们的老窝。我认准了那级台阶,悄悄走过去观察了一番,石板很厚,走在上面也不会有回声。“我立刻赶回旅馆,找到了警察,跟他们说清了真相。他们简直要气疯了,竟然被一群人给玩弄了一番,当然是要抓住这些人。他们在我的带领下找到了石阶,不过我们这么多人都没办法打开石板,真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做到的。没办法,警察们只能找来工具,叮叮当当砸石板。想都不用想,这么大的动静,下面的人早就都听到了。石板被砸开了,我们沿着台阶到了一个长长的甬道里,甬道的尽头是一间密室,里面一个人都没有。“警察们气得直跺脚,我倒是松了口气,人总比邪灵好对付点。“我们查看了密室的每个角落,发现有个出口连着外面。此外还有一些惊喜,我们发现了天花板上一个洒水的装置,里面装着红色的液体,这就是所谓的血滴。不过蜡烛应该不是被血滴浇灭的,虽然我没有找到其他装置,可我猜想应该是有可以喷二氧化碳的装置,才能准确扑灭烛火和炉火。还有,大门那里有一个机关装置,一直连到密室里。只要有人从大门进来,密室里的铃铛就会响。如果我从大门进来,就一定不会有这些发现了。”“卡拉其,最后一张照片上到底有什么?”我实在太好奇了,忍不住打断了他。“是一些金属线,金属线是会反光的,我正好捕捉到了这一幕。我的闪光灯可是立了大功了。现在你们明白了吧?房子里那些会自动开合的门也都是由金属线控制的。他们用完后就会收走,所以我来勘察屋子的时候,才什么都没发现。说到这儿,也不得不佩服这些人,能想出如此精妙的骗局来。“好了,现在真相大白了。狗是被人杀的,房间里的血滴是红色染料,门是被金属线控制的,蜡烛是被二氧化碳喷灭的。如果我能早点开闪光灯,可能早就水落石出了。”“那两个流浪汉呢?他们是怎么死的?”我追问。“就是死在庄园里的那两个流浪汉啊,我可以肯定不是鬼怪所为,要么是他们发现了什么秘密,被人灭口;要么就是恰好那个时候死了,属于巧合。我敢保证,那房子里可不止住过两个流浪汉,其他流浪汉都平安无事,只能说这两个流浪汉命该如此。”

卡拉其站起来,抖了抖烟灰。我们知道故事讲完了,他在下逐客令,这是他的习惯动作。我们很识趣地站起来,穿好外衣,戴好帽子,离开了饭店。

会吹口哨的房间

〔英国〕威廉·霍奇森

那天的聚会我迟到了,阿克莱特、杰瑟普、泰勒他们已经等候多时,还好卡拉其不计较,否则我连故事都听不成了。

照例,我们吃完饭后,卡拉其开始讲他这次的经历。“我前几个星期一直在爱尔兰,一回来就把你们都叫来了。这次的经历可以说是我接触过的最不同寻常的‘闹鬼’案,或者说是最特别的恶作剧之一。“一个月以前,有个名叫锡德克·泰瑟克的人请我去调查一件闹鬼的案子。他说他买了一座叫伊亚斯瑞的城堡,在盖尔威城的东北面,可刚进去住了几天,就发现房子里有不同寻常的动静,于是特地找我去查看一下。“我去的时候,那房子里只剩下泰瑟克和他的弟弟,还有一个美国人,其他仆人全都走光了。这个美国人好像是仆人,又好像是他们的朋友。这三个人守着偌大的房子,走又不甘心,留又很恐惧,总之进退两难,最后只能找我来解决这个事情。“吃过晚饭后,泰瑟克开始给我讲这所房子里发生的事情。他说:‘这房子里有一个房间,每到入夜后就会传出口哨声,令人毛骨悚然。没有准确的响起时间,可只要一响起来就不停。我的仆人全都被吓跑了,就剩我们三个了。那口哨声十分恐怖,不是我们平时听到的那种,也不是风声,晚上你听一下就知道了。’“‘我们都带着武器!’他弟弟插嘴道。“‘这么糟糕?’我问。泰瑟克点点头,说:‘那声音有时候会变得非常轻柔,弄得我都搞不明白里面到底是住了一个鬼魂,还是有人在捣乱。’“‘有人捣乱?不太可能,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呢?’我问。“‘唉,很有可能是有人在捣乱。他们的目的是什么?我可以告诉你。我的未婚妻唐娜休是这一带出了名的美女,很多男孩为她倾倒。因为再过两个月她就会正式成为我的妻子,所以伤了很多男孩的心。那些男孩有的追了她好几年,结果被我后来者居上,心里一定很不甘,所以他们要来捣蛋,也是有可能的。’“‘不过我不认为这和闹鬼有什么关系。’我说。“‘有关系。唐娜休决定嫁给我之后,我就开始四处找房子。不久之后,我就买下了这里。我将房子的事告诉唐娜休,当时还有她的一些异性朋友在场。她问我知不知道这房子有点古怪,里面有个会吹口哨的房间。我说不知道,她的那些朋友都笑我孤陋寡闻。她告诉我,这栋房子被转卖了很多次,没有一个人能住得下去。那些家伙一直在嘲笑我,还跟我打赌,说我在这房子里住不过六个月。我当时看了看唐娜休,她表情十分严肃,显然是很相信有个会吹口哨的房间。我很不服气,就答应跟他们赌一把,赌注挺大,如果我赢了,他们中有很多人就会输得倾家荡产。我说完了,事情就是这样。’“‘你说完了?口哨的事情,你还没详细说给我听呢!’我说道。“‘哦,你看我,说起这个事情就很恼火,都忘了说正事了。我们住进来的第一天晚上没有什么异常,可从第二晚起,口哨声就出现了。白天的时候,我特地到那个房间去看了看。里面没什么特别的,只是光线很暗,这或许是心理作用。“‘那天晚上,大概10点,我和汤姆在书房里说话,突然听到一阵奇怪的口哨声。我们辨别了一下方向,就是从东边那间房间里传出的。我叫上汤姆,让他和我一起去看一看那房间里到底住了什么魔鬼。我们刚到走廊,刚刚的勇气就因古怪的哨声消失了。那哨声像是一首歌,更像是幽灵的冷笑。当时我很害怕,觉得背后有阵阵阴风吹来。“‘到了房间门口,我们一把推开门。声音突然变大,就像在耳边吹响一样。我俩鼓足勇气在门口看了看,什么都没看到,然后关上门赶快离开了。“‘下楼后,我们喝了一杯,才有了点精神。我们仔细分析了一下,觉得是有人搞恶作剧,故意吓唬我。我认为是那群跟我打赌的男孩们在外面捣乱。于是我们拿了家伙冲了出去,绕着房子找了一圈,连半个人影都没有。“‘我们又回到屋里,把每个房间都找了一遍,也包括那个房间。这一次,再进入那个房间,感觉比刚才更加恐怖。我们没待多久就赶快出来了,那感觉无法形容,就觉得房间里好像藏了什么东西。就从那以后,我们随身带枪,以防万一。“‘第二天一早,我们就开始翻查屋子,希望能够找出什么线索。可查了几遍,所有地方都查过了,就连外面也查了,仍然一无所获。虽然没法证明是那群男孩所为,可我就是坚信是他们干的,他们是想让我在唐娜休面前丢脸。’“‘那你有什么防护措施?’我问。“‘有。我们晚上会轮流值夜,值夜的人负责在外面巡逻。因为一直没有效果,没办法,这才请你过来。’“等他说完,晚饭也差不多结束了。我们正想起身四处看一看的时候,突然听到泰瑟克大喊一声:‘快听!就是这声音。’“我听到一阵刺耳的哨声,非常阴郁凄凉,不是人能发出的声音。“‘天还没黑就响起来了,真让人恼火。你们跟我上去看一看吧。’泰瑟克气急败坏地说。“我们跟在泰瑟克身后,冲到了二楼,穿过一个长廊,来到一个房间门口。声音更加清晰,音量也大了。我觉得周围的空气都在跟着哨声有节奏地跳动。“泰瑟克冲着门一脚飞去,踹开门的同时,他拔出了手枪。哨声忽然像被解放了一样,乌泱泱涌了出来。我没办法形容当时的情景,就像警察在抓罪犯一样,可那罪犯明显要比普通罪犯更令人恐惧。我们站在房间边上,完全失去了行为能力,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只是在听着勾魂摄魄的哨声,就像是地狱使者要到来的前奏一样。如果有人把那个房间比喻成地狱,我会觉得非常贴切。“我鼓起勇气先走进房间,拿着蜡烛四处查看。泰瑟克兄弟站在我的两侧,那个美国人跟在我的后面。大家都举着蜡烛,战战兢兢地环顾四周。口哨声越来越尖锐,快刺穿我的耳膜了。突然有声音出现在我耳边:‘快走,快出去。’“这是我的第六感在告诉我,让我提高警惕。你们也知道,第六感对我而言十分重要,它多次救过我的命。所以这个时候,我立刻叫嚷着让大家出去。“就在我们刚踏出门口的时候,房间里响起一阵惊雷般的轰鸣声,这声音只持续了短短几秒钟的时间就消失了。随后,整个房间都安静了下来。我把门锁好,回头去看他们三人,没一个人脸色正常。“‘我们下楼去喝点什么吧。’泰瑟克低沉地说。我们跟在他的后面下了楼。他拿出一瓶威士忌,为每个人倒了一杯。他喝完后瘫坐在椅子里,半天说不出话来。“就这么沉默了一阵子,泰瑟克苦笑着说:‘家里有间这样的房间很有趣吧。’接着他转向我,问:‘你刚才怎么突然让我们出来?’“我毫不掩饰地回答:‘我听到了告诫的声音。也许你们会觉得我很可笑,但我长期跟超自然打交道,有些非自然的能力也是可能的。这东西救过我很多次,所以就算你们笑话我,我也不会因此放弃它。’然后,我把我之前经历过的几个第六感帮我脱困的案子说给他们听,泰瑟克很赞同第六感的存在。我接着说:‘你认为这些怪声音是那些男孩弄出来的,可我认为要想到多个可能性,因为我觉得那房间不对劲,有点邪门。’“后来,我们聊了一些其他事情,气氛稍微轻松了一些。泰瑟克提出打撞球,我们就玩了几把。我知道,所有人表面在玩,其实是在等哨声的出现。等了好久,哨声都没有出现。泰瑟克建议大家先去睡一觉,第二天白天再好好整顿一下那个房间。“我的卧室正对着画廊,东面是一条过道,过道和画廊之间有两扇古老的橡木门。“我坐在床边,打开工具箱,翻出这次需要的工具。我当然不能睡觉,我要趁着大家都休息的时候在城堡里转转。“我穿过橡木门,拿着小探照灯在画廊周围照来照去。之后我又沿着画廊一路走,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我特地在脖子上挂了一串洋葱,走过的地方都留下浓郁的洋葱味。那些可以现形的鬼魂最害怕洋葱的气味,如果那个房间里是一个吵闹鬼的话,也一定会害怕。经历过那么多闹鬼事件,这次我觉得不太像鬼魂在作怪,倒像是房间装置有什么蹊跷。你们也知道,我破过不少所谓的闹鬼案,最后真正有鬼的并不多。“我走到那个房间门口,拿出钥匙开门,心里忽然一阵紧张。我努力让自己平静了下来,打开了门,然后拿出手枪,就像泰瑟克那样。其实你们也都明白,如果对方是鬼魂的话,枪根本派不上用场。“我用小探照灯照了一下房间,里面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我慢慢走进去,感觉像走进别人设下的天罗地网一样。我一直走到房子中间,然后停留了一会儿。没有声音,也没有古怪的东西出现。这也太安静了,安静得有些不可思议。我突然打了一个激灵,觉得这样的安静一定有古怪,就好像有什么鬼魅藏在角落里,正在向我逼近,而我却毫不知情。我马上调大了小探照灯的光亮,整个房间都被照亮了。“所有角落都清楚地展现在我的眼前,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我开始忙着做符圈,先用头发连接起每个窗户,然后再去封壁炉。在做这些事的时候,我感到一股强大的力量充斥着整个房间。我确定这是恶灵的力量,这个鬼魂一定不简单。封壁炉的时候,我发现壁炉后面焊着个烧烤架子。我用头发小心翼翼地将其封住,突然,口哨声又响了起来,先是低沉,而后尖厉。这声音围绕着我,让我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这个声音绝对不是人能发出的,人没有如此大的肺活量,倒像是什么大怪物在模仿人的口哨声。我连忙往门口跑,一边跑,一边回头看,生怕有什么东西在追我。我刚踏出房门口,声音一下子变得更加尖厉,我的耳朵都要被震聋了。我慌忙锁上门,一下子瘫坐在地上,脑子里出现斯格桑德的一句话:‘如果一种声音可以穿过任何材质的墙壁,那么就没有一种符咒会对它起作用。’我现在对这句话深信不疑,这种鬼怪不惧怕任何符咒。符咒只能短暂减缓它的行动,最后还是会被它冲破。更加恐怖的是,这种恶灵可以附在符咒上得以重生,就算是五芒星也困不住它。“哨声持续了没多久就停止了,换之是死一般的寂静。就是这种寂静最可怕,它往往预示着一场更凌厉的进攻。“我在门上也绑了头发,然后冲回卧室睡觉。睡了没一会儿,那恐怖的哨声再次出现。我被它的力量所震慑,隔着如此长的回廊和厚重的橡木门,它依旧可以清楚地传到我的耳朵里。我在想,会不会有个体形庞大的怪物在走廊那头狂欢呢?“我跳下床,在考虑要不要去房间再检查一下。就在此时,泰瑟克一脚踹开我的门,急匆匆走了进来,面如土色。“‘我猜你也睡不着,所以来找你聊聊天。我要被这声音折磨疯了。’他说。“‘这声音的确与众不同。’我递给他一支烟。“我们聊了一会儿,那声音始终没有停过。泰瑟克忍无可忍,霍地站起来,对我说:‘咱们拿上家伙到那房间去会会那浑蛋。’“‘你最好不要去,我还没有查清楚那间房里到底有什么,所以不能保证它是否安全。你最好冷静一点。’“‘你是说那房间真有鬼?’他紧张地问。“‘我现在还不能确定,或许有,又或许是我多虑了。再给我一点儿时间,我可以查清真相。你知道,这世上有很多东西是科学无法解释的。我们这个行业是相信人死后还留存有精神的,就是所谓的灵魂。他们生前有些喜欢做的事情还没有做,死后就会因此继续存在。’泰瑟克相信了我的说法。“大概一小时后,哨声停止了,泰瑟克情绪稍微稳定了一些就回房睡觉了。“第二天早上,我去那间房查看。所有头发都没有断,只有壁炉上断了一根。如果是什么东西弄断的,不可能只断了一根,我猜想可能是绑得太紧的原因。“我把头发所做的封条拆开,顺着壁炉爬到烟囱里,透过烟囱可以看到外面的白云蓝天。这个烟囱很宽阔,可以容纳一个人爬上爬下,但没法藏匿一个人。尽管如此,我也不敢放松警惕,把烟囱里里外外查了个遍。回到房间后,我又检查墙壁和地板,看有没有密室、地道之类的地方,很遗憾,什么都没有。“连续三个星期,我都一无所获。没办法,我必须进行一项声音实验。通过这个实验,我可以知道哨声到底是由某种机器装置发出的,还是由鬼怪发出的。不过我不认为泰瑟克的那些情敌会费心装一部机器来吓唬他,成本可是非常高的。如果真有什么机器,那也一定是早就安上了,安装者的目的应该是阻止人们靠近这个房间。至于为什么,我就不得而知了。我选择了一天做这个实验,结果是这里没有安装任何机器。换句话说,那哨声真的是由鬼怪发出的。“从我住进这个城堡,哨声每晚都会响起,而且调子总在变换,就好像屋里的那个东西在通过这种声音来跟我们沟通一样。在我调查期间,那间房一直被封印着。我偶尔会在晚上去那里看一眼,每当我靠近门的时候,那声音就变得无比尖厉,好像那东西在门后看到了我,在向我发出警告。每天早上,我都会打开房间看封印,而封印每次都是完好无损,这足以证明没有什么东西进出过屋子。“这些办法都不生效,只剩下最后一个方法了,就是我在那房间里待一晚。我打算坐在五芒星的中央,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在作怪。“一天晚上,我偷偷溜进了那个房间。刚打开房门,尖厉的哨声就响了起来,好像在向我示威。一瞬间,我感到天昏地暗,好像一团黑糊糊的东西向我扑来,四面墙也要塌了一样。我赶紧关上门,吓得浑身发抖。“过了几天,我决定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要在那房间待上一晚。一天凌晨,我围着城堡勘察。当快走到东面卧室的时候,口哨声又响起来了。可是在口哨声中,我清楚地听到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他带着浓重的爱尔兰口音说:‘听听这声音,要换作我,一定不在这样的房子里迎娶新娘。’我听泰瑟克说过,那群跟他打赌的小伙子都是爱尔兰人。紧接着,另一个爱尔兰人答了几句腔。我又往前走了走,他们好像发现了我,四散奔逃。“我忽然觉得自己像个被愚弄的傻瓜,那些人刚刚就站在闹鬼的房间外面。或许泰瑟克的猜测是对的,这一切都是那群爱尔兰人搞的鬼。可是我转念一想,还是有很多地方解释不通。到底是恶作剧,还是闹鬼,我必须做一番更加详细的调查。“第二天,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泰瑟克,并让他晚上的时候跟我一起到那个房间外面守着,看看有什么动静。我们俩一连五个晚上守在房外,可是都没有什么发现。哨声依然在响,那群爱尔兰人却再也没出现过。“第六天早上,我收到一封电报,不得不离开。临走的时候,我告诉泰瑟克,无论如何也不要踏进那间房。毕竟事情还没有水落石出,闹鬼的可能性依然很大,如果真的有什么鬼怪,那么晚上进去就等于找死。“我回来后,处理完一些急事,就把你们找来了。我跟你们说一遍,头绪又清晰了一点。我想这次我回去,一定会有收获。对了,我忘了说,有一次我想用录音机录下声音,可什么都没有录下,好像这个房间一直很安静一样。你们得帮我想想这个问题,我实在是没办法了。”

卡拉其说完后站起身,送我们出门。两个星期之后,我们接到了他的邀请函。我想这一次他应该已经找到答案了,于是迫不及待赶去赴宴,一分钟都没有耽搁。刚吃完晚饭,他就开始讲起这次的收获。“这件事总算查明真相了。这两个星期可真是刺激。我回到城堡的那天已经入夜,因为没有提前知会泰瑟克他们,所以没人知道我那天回去。到了那儿的时候,我发现城堡一点儿光亮都没有。我想泰瑟克他们可能在某处监视,所以悄悄走过去。可是城堡外面一个人都没有,也许他们太累了,回去睡觉了。“我绕过东面那个卧室的时候,依然听到了哨声。这次哨声多了一些忧郁。忽然,我想到一个办法,于是搬来一把梯子,爬到窗户上,心想说不定可以看到什么。“我悄悄爬上卧室的窗户,朝里面看去。因为只隔了一层玻璃,所以哨声很大、很清楚。奇怪的是我竟然能从哨声里感到一种心事重重的感觉,好像是一个人在用哨声寄托情感。恍惚间,我陶醉在这个声音中,真的,你们可能体会不到,里面那个东西有跟人一样的七情六欲。“我透过玻璃看了很久,一开始什么都没看到,可过了一会儿,房间中间的地板竟然鼓起来,像个小山丘一样。“山丘”顶还有一个小口,一张一合,发出哨声。片刻之后,那个小口越变越大,将周围的地板都吸了进去,就像一个人在呼吸。接着,小口从大变小,十分有规律,声音就从小口里不断涌出。我仔细看着,心里冒出一个念头,难道这个房间有生命不成?那一张一合的小口就像人的嘴巴一样。“猛地,那小口变大,哨声也越来越尖厉。我吓了一跳,幸好那声音只持续了几秒钟,不然我非得从梯子上摔下来不可。地板很快又恢复了原状,跟之前没什么两样,而此时哨声也停止了,周围又变得寂静。“你们应该可以想象得出我当时的感受,我想立马逃离这座城堡,离得远远的,永远不再靠近。就在这时,我听到泰瑟克呼救的声音,他一边叫着我的名字,一边求救。声音是从那间房子里传出的,难道那群爱尔兰人为了泄愤,把他关到那间房里去了?我赶忙砸碎玻璃,跳进窗户。求救声应该是从壁炉那儿发出的,我奔向壁炉边,却发现房间里空无一人。我立马意识到上当了,那声音根本不是泰瑟克发出的,这个声音想骗我进房间。我身体顿时变得僵硬,手脚都直了,呼吸变得急促。“我连忙逃向窗户,可四面的墙壁却朝我压来。墙壁上出现嘴唇一样的东西,朝我的脸快速逼近。我慌忙在身上找手枪,当然,我知道手枪对这怪物毫无用处,我是想对着自己的脑袋来一枪。如果被这东西抓住了,一定生不如死,还是自我了结比较痛快。就在此时,房间里传出一声声萨玛咒语。昏昏沉沉间,我感到天花板上落下许多灰尘,还有许多看不清的东西在我眼前乱晃。很快,房间又恢复了原状,哨声也停止了,我的身体又可以活动自如。是的,我获救了。我感到一股无比强大的力量充斥我的身体,我赶紧朝窗户狂奔,头朝下栽到了窗户外面。我重重摔在了城堡外的草坪上,大口喘着粗气。“万分幸运,我毫发无伤。我爬起来冲到城堡门口,拼命拍门。过了好一会儿,泰瑟克才睡眼蒙眬地给我开了门。他们看我一脸苍白,赶快给我倒了一杯酒。我一边喝,一边说了刚才的经历。我告诉泰瑟克,那房间必须拆掉,每一块木板、每一块砖头都必须烧掉,而且要在五芒星符圈里烧掉。泰瑟克拼命点头。“第二天,泰瑟克找来一群人拆房间。大概用了10天时间,房间被拆得一块砖都不剩。我把所有东西都放进炉火里烧了,在五芒星的力量下,炉火烧得异常旺。“有一天,工人们在拆壁炉上一块装饰板的时候,发现装饰板的后面有一块石板,上面用古塞尔特语写了一段话。我请人翻译了一下,大概意思是说有个叫迪恩·提安撒克的人曾经是艾尔泽夫国王的御用小丑,他因为写了一首讽刺第七城堡恩洛荷国王的诗而被烧死在这个房间。“泰瑟克听了这个故事,立马兴奋地把我拉到书房,找出一张陈旧的羊皮纸,那上面记录了一个完整的关于迪恩·提安撒克的故事。原来这个故事是这一带有名的传说,每家每户都能讲一段。大家都认为这是个传说,没想到是真的。“现在我给你们讲一下羊皮纸上记载的故事。在很久以前,艾尔泽夫国王和恩洛荷国王有世仇,两个人一直想着如何报复对方。不过很多年以来,他们之间都没有发生过什么大矛盾,也没有发起过战争,直到迪恩写下那首讽刺恩洛荷国王的诗。迪恩将这首诗呈给艾尔泽夫国王,国王看了很高兴,还赏了他一个美女。“没过多久,这首诗就传到了恩洛荷国王的耳朵里。恩洛荷国王多年来苦于没有讨伐理由,这下子正中下怀,立即向艾尔泽夫国王宣战。在这场战争中,艾尔泽夫国王和他的城堡都被恩洛荷的军队烧得一干二净。迪恩则被活捉到恩洛荷国王的城堡里,受尽凌辱。他的舌头被割掉,然后被关到了牢房里。那间牢房就是如今传出口哨声的房间。不仅如此,恩洛荷国王还霸占了迪恩美丽年轻的妻子。“迪恩的妻子不堪受辱,在一天晚上偷偷溜了出去,跑到关押迪恩的房间,在他的怀里自杀了。当人们找到她的时候,尸体已经冰冷。迪恩紧紧抱着她,嘴里还吹着那首诗谱成的曲子。“恩洛荷国王震怒之下,将迪恩绑在壁炉架子上活活烧死。迪恩临死之前一直吹着那首曲子。自从他死后,那间牢房每晚都会传出口哨声。谁也不敢靠近那里。恩洛荷国王被吵得无法正常生活,最后只能搬到另一座城堡。“这就是羊皮纸上的故事,听着就很可怕吧?”卡拉其问我们。“是啊,很可怕。不过哨声一开始只是声音,怎么时至今日却让整个房间变得如此恐怖呢?”我问道。“迪恩死后,他的意识还留在这里。经过几百年的修炼,他的意识融入了这个房间,也就是说他的灵魂附在了房间里,从而形成了这样一间古怪的屋子。”“但壁炉上不是断了一根头发吗?那是怎么回事?”我追问。“这个问题我一直没弄明白,或许是我把那根头发绑得太紧了。”“那群爱尔兰人呢?他们在房子外面干什么?”“他们不是来捣乱的,是来听那哨声的。”“还有件事想不明白,那晚是谁大声诵读了萨玛咒语?能够利用萨玛咒语来降服恶灵的只有犹太教大祭司,到底是谁在帮你?”阿克莱特问。“你有没有读过加德写的《鬼魂与神力的相互干扰和并存》?虽然我也弄不大明白,但我认为人和鬼之间还隔着一层神力,这层神力用来保护人类。虽然大多数人认为人和鬼魂是可以直接接触的,但我坚信在肉体和灵魂之间还有一层神力,就是这层神力救了我。”卡拉其说。“迪恩的灵魂因为愤怒和冤屈而久久不能离去,最后变成了一个怪物。”我说。“你说得很对,不过事情还没完。”卡拉其说,“经过了解才知道,唐娜休是恩洛荷国王的后代。现在哨声是没有了,可我不敢保证她住进去以后会不会招来新的麻烦。要知道,迪恩的幽灵等了几百年,就是为了复仇。恩洛荷国王早死了,他一定会报复到他的后人身上,谁知道唐娜休的出现会不会刺激灵魂的重现。这些事我都无法预期,希望新娘永远别靠近那个房间。对了,泰瑟克下个星期要结婚,他让我去当他的伴郎。我真不喜欢做这种事,但我还是要去恭喜他,顺便提醒他,别让唐娜休靠近那个房间,否则会发生什么,我也无法预期。好了,故事讲完了,先生们,晚安。”卡拉其用他一贯的作风“赶”走了我们。

我沿着泰晤士河一直走,一个问题不断在脑子里徘徊:“如果她走进去了,那……”

罗卡诺的老乞婆

〔德国〕海因里奇·冯·克莱斯特

在离意大利罗卡诺不远的地方有一座城堡,年代久远,里面住着一位意大利侯爵。如今,这城堡已经残破不堪,可它的故事却历久弥新。

不知道哪一年的哪一天,这座城堡里曾来过一个乞讨老妇人,她拖着病体,希望能在这里讨口饭吃。当时一位女仆正在打扫,看到老乞婆衣衫破烂、身体虚弱,便起了同情心,让她在城堡的一间房里休息。

这间房是侯爵放猎枪的地方。这天,侯爵打猎归来,看到房间里有一个肮脏邋遢的老乞婆,十分愤怒,大吼着让老乞婆滚出房间,到火炉后面去住。

老乞婆哆哆嗦嗦地站起来,还没站稳就又重重摔倒在地上,拐杖也掉在一旁。这一摔十分严重,摔得直不起身。侯爵非但没有搀扶老乞婆,还继续怒吼,让她快点儿离开。老乞婆忍痛站起来,颤颤巍巍地走到了火炉后面,结果她刚躺下就断了气。

过了几年,侯爵的生活因为兵变和饥荒而变得拮据,不得不靠出卖封地生活。有一天,从佛罗伦萨来了一个爵士,说要买下侯爵的城堡。侯爵乐不可支地答应了,还将爵士安排住在老乞婆去世的那间房里。当然,这间房早已重新粉饰,家具、摆设都焕然一新。

这天入夜,侯爵刚刚入睡,正做着美梦,突然被一声尖叫给惊醒,他冲出房门,夫人紧随其后。大厅里站着失魂落魄的爵士,周围是一群不明所以的仆人。侯爵赶忙问爵士发生了什么事,爵士说他在蒙眬中看到一个东西在床上,而后那东西竟然颤颤巍巍站了起来,步履蹒跚地走到了房间火炉的后面,然后发出了几声恐怖的呻吟,大口地喘着粗气。

侯爵一听,心里十分害怕,可表面上却装做若无其事。他笑着说爵士太敏感,还说要陪爵士回房间。爵士无论如何也不肯回房,说要在侯爵卧室里过一晚。侯爵没办法,只能让爵士在自己房间的沙发上睡了一晚。

第二天一早,爵士绝口不提买城堡的事情,慌慌张张地离开了。

从此之后,侯爵城堡传出了闹鬼的消息,很多本来有意买下城堡的富豪都打消了念头。这让侯爵十分气恼,他决定亲自在那个房间住一晚,以正视听。一天晚上,他让仆人在那个房间里铺好床褥,打算独自住一晚。这一晚他根本睡不着,就等着幽灵出现。

到了半夜,他突然听到一些窸窸窣窣的声音。他悄悄坐起来,看到一个人从墙角的稻草上站了起来,然后走到房间那头的火炉后面,不断呻吟着,听起来就像要死了一样。

第二天天一亮,侯爵回到自己的卧室,跟夫人说那房间确实闹鬼。夫人吓得面无血色,不过她还算十分冷静,让侯爵先不动声色,她今晚陪他到那个房间看看再说。

这一晚,侯爵夫妇叫了一个贴身仆人跟他们一起在房间过夜。果然,一到半夜,那个幽灵就从稻草上起来,再到火炉后面躺着呻吟。

如果闹鬼的事情得到了证实,那么城堡一定卖不出去。侯爵夫妇决定弄清楚闹鬼的原因,便又挑了一天晚上住了进去。

这天晚上,侯爵夫妇牵了一条狗一起进了房间。他们坐在床上,点了两支蜡烛,紧张地等待幽灵的出现。侯爵手里紧紧攥着他贴身的火枪和刀剑,以防不测。夫妻俩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看似悠闲,可两人浑身是冷汗,心脏“扑通、扑通”直跳。12点到了,那个幽灵如约而至。

这次,侯爵夫妇看得清清楚楚,那个人原本睡在稻草上,后来不知为什么,艰难地拄着拐杖站了起来,蹒跚着向前走。这时,狗突然站了起来,朝着稻草的方向大声吠叫,显然发现有什么东西在移动。侯爵夫人再也无法冷静,大叫一声冲出了房间。侯爵拿起武器,大叫道:“你是谁?”那人没有回答。侯爵又怕又气,拿着剑在空中乱舞。

侯爵夫人回到卧室,匆忙收拾了一些细软,叫仆人准备马车,她要逃出城堡。就在她刚踏出城堡大门的时候,城堡着火了。那火焰如同张着嘴的魔鬼,吞噬了每一道墙壁,每一块砖石。原来侯爵过分紧张,竟然疯了般拿起蜡烛点燃了稻草,将整个城堡付之一炬。侯爵夫人大惊失色,忙叫人进去救人。可哪里还能救出人来,侯爵早已葬身火海。

火被扑灭后,人们进去寻找侯爵的遗体。大家发现侯爵已经被烧得没有人形,就躺在稻草垛的位置,那个曾经躺过老乞婆的稻草垛的位置。

回音洞穴

〔俄罗斯〕海伦娜·布拉瓦斯基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位于西伯利亚边疆的小镇,距今有30年的时间了。这个小镇受俄罗斯帝国的管辖,因为矿产丰富,所以非常富庶。生活在这里的居民大部分是一些矿主和矿业加工厂的厂主。

在小镇外约三千米的地方有一座豪宅,其主人是这一带闻名的富商伊思维佐夫老爷。谁都知道这位富有的老爷无妻无儿,收养了弟弟的几个孩子。几个孩子里,最大的侄子尼古拉斯最得叔叔宠爱,是叔叔庞大遗产的第一继承人。

这个家庭的生活原本十分平淡,所有人按部就班地生活,但是后来发生了变故。

有一天,有个侄女想学齐特琴。这是日耳曼人擅长的乐器,这附近根本没人会弹奏。伊思维佐夫老爷十分疼爱这个侄女,便派人到圣彼得堡请了个懂齐特琴的老师来教她。这位老师是德国人,活着只为了两件事,一是女儿,二是齐特琴。当他得知有人请他教琴的时候,便一口答应,并择日带着女儿风尘仆仆地到了伊思维佐夫老爷的家。

就从琴师到来的那天起,这个家的平静就被打破了。年迈的伊思维佐夫老爷每天沉浸在优美的琴声中,竟然向往起了爱情,爱上了琴师的女儿。半年之后,侄女将齐特琴演奏得出神入化,而叔叔则打算迎娶琴师的女儿。

一天早上,伊思维佐夫老爷把所有人都叫到客厅,宣布他要迎娶琴师女儿的决定,并且告诉孩子们,他不会忘了给他们留一部分遗产。孩子们知道自己原本可以得到很多钱,这下子要因为年轻婶婶的介入而所剩无几。特别是尼古拉斯,他本来是叔叔遗产的最大继承人,如今可能一毛钱都拿不到。更重要的是,他也深深迷恋着琴师的女儿,希望有一天能跟她一起生活。现在叔叔宣布了这个决定,他钱也得不到,人也得不到,自然闷闷不乐,独自出去,消失了一天。

除了结婚的喜讯之外,伊思维佐夫老爷还告诉大家,他第二天要出门一趟,至于去哪里,他没有说。孩子们围在一起猜测叔叔可能是要到别处去修改遗嘱。

晚饭过后,伊思维佐夫老爷把老仆人伊万叫到房间里。大家听不到他们说了什么,只能听到叔叔在很大声地说话,像是在责骂伊万。伊万在这个家里干了三十多年,很少犯错,不过那天晚上他喝醉了,叔叔最讨厌仆人喝酒,于是把他叫进房间痛斥一顿。伊万出来的时候,还恶狠狠地诅咒了几句。这些都是后来悲剧发生的时候大家回想的。

现在要说一个很重要的地方,叫回声洞。这个洞在伊思维佐夫老爷家的一块土地上,每年都会迎来不少旅客,可以说是这个镇子的标志之一。从伊思维佐夫老爷家往外走250米,有一个小岩洞,直通回声洞。小岩洞周围密布着一片茂盛的松林。从房子里看,那个小岩洞就像一个被绿色植被掩盖住的小坑。谁要进入那个小岩洞,房子里的人都能看到。

沿着小岩洞里潮湿的甬道走一阵子,就能看到一个宽阔的山洞,大约有15米高,能够容纳两三千人。伊思维佐夫老爷命人在山洞的很多地方都铺了石板,把这里当成一个天然的聚会场所,每到夏天,他就邀请很多镇上的人来这里跳舞。过了山洞,有路若干。这些路蜿蜒曲折,又连着几个不同的大山洞。这些山洞都很宽阔,不过里面都是池塘,不能用来聚会,可是划船到这些洞里游玩一下也别有一番趣味。

回声洞就是这些洞中的一个,挨着小岩洞,它边上有个小平台,上面放着几张陈旧发霉的凳子。这个洞因为诡异的回声而闻名。说它诡异,是因为那回声就像是洞里藏了一个喜欢模仿的人一样,一字不落模仿着说话人的句子,甚至每个叹息都模仿得惟妙惟肖。更为恐怖的是,一般回声只会越来越轻,这个洞里的回声却是越来越大,到最后就像是山崩地裂一样变成巨大的轰鸣,随即又变成一阵凄凉的低吟消失在蜿蜒曲折的山洞里。

伊思维佐夫老爷就打算把婚礼办在山洞里。第二天早上,他出发去了岩洞,身边跟着伊万。半小时后,伊万奉命回家取老爷的鼻烟盒,然后又匆忙回到山洞。一小时后,大家正在猜测伊思维佐夫老爷去山洞干什么,没想到伊万匆忙回来,身上湿漉漉的,面无血色。他大声嚷着,说老爷在山洞里失踪了。他担心老爷失足掉进池塘,还潜入最近的池塘里找寻了一番。

大家慌忙报警,警察搜查了所有山洞和池塘,结果一无所获。晚上,尼古拉斯回到家,听说叔叔发生意外,竟然号啕大哭,比谁都伤心。

警方怀疑的第一个人就是伊万,因为他在前一晚被伊思维佐夫老爷训斥,还嘟囔着要报复,第二天他又是唯一一个跟随老爷进岩洞的人。警察将伊万看管起来,还搜查了他的卧室,结果从他的床底下搜到了一个首饰盒,里面全是价值不菲的珠宝。大家都认识这个盒子,是伊思维佐夫老爷的,一直放在老爷的房间里。伊万再三发誓,说这个盒子是老爷进岩洞之前交给他的,老爷打算把这盒珠宝当作结婚礼物送给新娘,现在暂时让他保管,到时候好给新娘一个惊喜。伊万说,他伺候了老爷三十多年,虽然被老爷训斥后心里愤恨,可依然是忠心耿耿。他还说,如果老爷发生意外,他愿意用自己的命来换老爷的命。但一切证据都指向伊万,他有口难辩。警察抓捕了他,以谋杀罪将他送进监牢。按照那个时候的俄罗斯法律,犯人不认罪就无法判刑。

搜查持续了一个星期,依然没有找到伊思维佐夫老爷的尸体。因为老爷没来得及修改遗嘱,所以尼古拉斯依然是其遗产最大的继承人。老爷一死,老琴师和他的女儿也无法继续留在这里,他们收拾好行囊打算离开。可尼古拉斯却留住了他们,说他愿意娶琴师的女儿为妻。不久,他们举办了婚礼。

时间如流水,转眼就是10年。1859年年初,我们再次遇到了尼古拉斯一家。当年那位金发的美丽新娘如今已经变成了体态臃肿的妇人,毫无姿色可言。据说尼古拉斯这10年都郁郁寡欢,很少出门。他每天不干别的,就是逼伊万认罪,但伊万坚称自己清清白白,无论如何都不肯认罪。

值得一提的是,尼古拉斯有个儿子,身材瘦小,体弱多病,好像一阵风就能把他吹走,一场感冒就会夺去他的生命似的。这个孩子睡着的样子跟伊思维佐夫老爷一模一样,家里人都不敢多看他一眼。想想看,一个年仅9岁的孩子却长着一张60多岁的老人的脸,怎能不让人害怕?长相跟老爷相似已经够让人毛骨悚然,偏偏行为习惯也跟老爷如出一辙。他喜欢坐在老爷生前最喜欢的大椅子上,像老爷一样将胳膊交叉着放在胸前,表情严肃威严。他在椅子上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不说话,也不笑,只是呆呆地看着前方。家里的保姆都不敢靠近他,就连尼古拉斯也很少跟这孩子亲近。

这年夏天,镇子上来了两个人,一个是来自匈牙利的旅客,一个是来自南西伯利亚的萨满教巫师。据说这两个人都有一些通灵的能力,特别是匈牙利人,他可以催眠那位萨满教巫师,并以此赚得表演费,外面流传着不少关于他的故事。

有一天,匈牙利人来到尼古拉斯家,向他借用岩洞,想在那里开一场舞会,并邀请他也来参加。尼古拉斯在众人的劝说下答应了匈牙利人的要求,极不情愿地去参加了舞会。

岩洞里摆满了蜡烛,恍如白昼。已经有很多年没人来这里了,自从伊思维佐夫老爷失踪后,这里就成了尼古拉斯家的禁地。

这晚,舞会还没开始,人们已经成群结伙进了岩洞。萨满教巫师蹲在回声洞口,已经被匈牙利人催眠。不管催眠这回事是真是假,反正大家乐于相信。

舞会开始后,有人说起了伊思维佐夫老爷在这里失踪的事情。匈牙利人显然对这件事很感兴趣,他从人群里拉出了尼古拉斯,问他详细的情况。尼古拉斯一边哭,一边向匈牙利人讲述了这件事。在场的人都因为这个年轻人对叔叔的思念而动容,认为他是个有情有义的好人。可突然间,尼古拉斯停止了哭泣,惊恐地看着前面,踉踉跄跄地退回到人群里。大家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一个满脸皱纹的小脸蛋出现在匈牙利人的身后。“你怎么来了?谁把你带进来的?”尼古拉斯惊慌地问。“是这个人带我进来的,爸爸。”孩子指着蹲在回声洞门口的萨满教巫师说。巫师面无表情,眼神呆滞,身体像钟摆一样摇来摆去。“不会吧?这个巫师一直待在这里,怎么会去把孩子带来?”客人们热切地讨论着。“你们看,他太像伊思维佐夫老爷了。”一个伊思维佐夫老爷的朋友惊呼道。“撒谎是不对的,孩子。你快回去睡觉,这里是大人们待的地方。”尼古拉斯冲着孩子怒吼道。“不,不,这孩子没有撒谎。”匈牙利人插嘴道,“孩子,到我这里来。”他一把抱起孩子,继续说:“这孩子看到的是萨满教巫师的灵魂,他经常灵魂出窍,四处去玩。大家不需惊怪,就让这孩子留下吧。”

客人们从没听过这样古怪的言论,各个心惊胆战。“大家听我说,既然萨满教巫师有这样的能力,我们何不请他来为我们揭开这个10年的未解之谜呢?既然嫌疑犯始终不肯认罪,我们就找到真相,用事实说话。不用太久,也就几分钟,就会有结果。”匈牙利人自信地说。

在场所有客人都同意这样做,只有尼古拉斯拼命反对。可匈牙利人根本不加理会,径直走到萨满教巫师的跟前,嘴里念念有词。

等了一会儿,匈牙利人对大家说:“我今天将用土著人的巫术来揭开真相,请大家耐心一点。在这个地方,这个巫术要比催眠术管用许多。”说着,他从包里取出一只小巧的鼓和两个药瓶。他打开其中一个药瓶,将里面的液体倒在了萨满教巫师的身上。萨满教巫师浑身颤抖着,让人毛骨悚然。空中飘来阵阵清香,令人神清气爽。紧接着,匈牙利人掏出一把匕首,刺进了萨满教巫师的手臂,鲜血一滴滴流入了另一个空着的药瓶里。当血流满了半瓶的时候,匈牙利人为萨满教巫师止住了血,然后将血洒在了小男孩的头上,最后,他拿出小鼓挂在自己脖子上,开始一边敲鼓,一边念咒。

在场的人被这一系列的古怪行为所震慑,不自觉涌向匈牙利人的身边。片刻之后,匈牙利人停止念咒,整个岩洞陷入了死一样的寂静。尼古拉斯面色苍白,身体如同岩石一般僵硬。寂静持续了一段时间后,匈牙利人又开始念诵咒语。此时,萨满教巫师的身体抖动得更加剧烈,小男孩也难受地扭动着身体。奇怪的是,回声洞对匈牙利人的咒语没有一点回音。周围的烛火诡异地摇动着,似乎在应和匈牙利人的咒语。

突然,从回声洞里吹出一阵阴风。小男孩和萨满教巫师身边出现一片氤氲,不知道是水蒸气,还是什么别的烟雾。小男孩周围的雾气是银色的,萨满教巫师周围的雾气是绯红色的。匈牙利人加重了敲鼓的力度,声音越来越响。就像回声洞的回声一样,鼓声最后变成了一阵轰鸣,震耳欲聋。与此同时,原本平静的湖面荡起一阵阵涟漪。渐渐地,涟漪变成了巨波,如同煮沸的水,又像被大风拂过的水浪。

接下来,更加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在匈牙利人的咒语中,小男孩越来越高大。仅在几分钟的时间里,他从儿童变成了少年,从少年变成了青年,再从青年变成了鸡皮鹤发的老头。人们认识这张沧桑的脸,认识这个忽然变老的人,他是伊思维佐夫老爷。他的太阳穴上有个洞,血不断从里面溢出来。

他步履蹒跚地走向尼古拉斯,一言不发。尼古拉斯失魂落魄地站在那里,满身冷汗,眼珠子瞪得要掉出来一样。

这时,匈牙利人朗声说道:“以主的名义,请你说出真相。无法安息的灵魂,你是意外死亡,还是被残忍谋杀?”

等了许久,鬼魂张嘴说话:“谋杀!谋杀!”那悲愤、绝望的声音刺痛了所有人的心。

鬼魂伸出一只手,指着尼古拉斯慢慢往后退。尼古拉斯就像着了魔一样跟着往前走。幽灵一直退到了池塘边,并轻飘飘站在了水面上。眼看就要跌进池塘,尼古拉斯突然清醒了般跪倒在地上,发出一声痛苦的长号:“我没有杀你,没有!请你放过我。”

忽然间,鬼魂不见了,换成了小男孩在池塘里挣扎。他不断呼喊着岸边的尼古拉斯:“爸爸救我,爸爸救我,我快淹死了。”

尼古拉斯一跃而起,疯了一样在池塘边号叫:“救救我的孩子,救救我的孩子,他是无辜的。我认罪,我认罪,是我杀了他,是我杀了他。救救我的孩子!”

池塘边的人没有一个去救那孩子,他们就像被钉在了地上。池塘里忽然出现一个旋涡,一团白色的东西浮出水面,紧紧抓住尼古拉斯和他的孩子,把他们拖入了湖底。

第二天早上,匈牙利人和萨满教巫师不见了,谁都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据知情人说,其实匈牙利人和萨满教巫师早就死了,大家看到的是他们的灵魂。

还有一件怪事,舞会那晚,尼古拉斯家的大房子着火了,什么都没剩下。大家说那里受了魔鬼的诅咒,至今没人敢在那里盖房子,也没人敢靠近。

白发奇叟

〔俄罗斯〕海伦娜·布拉瓦斯基

某年圣诞节,一群人到了芬兰一个古老的城堡里过节。这个城堡的主人平时并不在这里居住,只有过节的时候才会邀请一群朋友一同前往。

这座城堡建造于中世纪,是半芬兰半俄罗斯式的建筑。城堡里有许多古老的画像,虽然已经破损,但是依然价值连城。这里还有古老幽暗的楼梯,通往阴暗的阁楼。城堡地下是深不见底的地窖,还有霉气逼人的陈旧牢房,这些终年不见阳光的地方似乎曾经发生过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古怪事情。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叫厄科勒,是个医学教授,这次也在受邀行列,跟着大家一起到了城堡过圣诞节。

一群人在参观完城堡后便开始吃晚餐。不少人知道厄科勒的神奇经历,便要求他给大家讲一讲。

众人的热情让厄科勒无法拒绝,他便讲了一些自己的经历。他曾经和一位极负盛名的冒险家一起去过最热的赤道国家和最冷的极地地区,恶劣的生存环境让他不止一次陷入生死困境。谈起这些经历的时候,厄科勒显得十分留恋以及骄傲。他自豪地说,在澳大利亚的沙漠里,为了果腹,他们曾吃过袋鼠和鹦鹉。在没有水的地方,两人徒步行走了40小时,差一点渴死。“你经历过什么鬼怪的事情没有?”厄科勒的冒险故事显然引起了大家的极大兴趣,众人还想探听点更离奇的事情。“我经历过很多事,但是没有经历过你们说的鬼怪之事。不过奇怪的事倒是有一件,这是我迄今为止经历过的最离奇的一件事。”“什么事?快讲一讲。”大家催促着厄科勒继续说下去。“别着急,我这就讲。1878年,我和一群同伴去斯匹茨卑根群岛探险。当时正值寒冬时节,冷风刺骨。我们要从那里找到一条去极地的路,然而多次努力都以失败告终,因为前面不是冰山就是雪谷,道路十分难行。无奈之下,我们只能暂且作罢,打算在斯匹茨卑根群岛上住下来。一天晚上,我们所乘坐的破冰船被卡在了穆塞尔湾的巨大冰石里,大家想尽各种办法,破冰船却始终无法再动弹半分。不得已,我们在附近找了个地方住下来,这样一住就是八个多月,我们都要成雪地野人了。“在破冰船刚坏的日子里,我的情绪也随之跌至冰点。我从未如此绝望过,因为我眼睁睁看着暴风雪卷走了我们的御寒装备,还有食物。不仅是我,同行的很多人都丧失了信心。在这种恶劣的气候下,如果大家再饿着肚子,那么死亡的概率会更大。过了一个月,我们逐渐冷静下来,因为大家都知道绝望和悲观只会加速死亡的到来。人一旦冷静下来,就恢复了信念,就跟获得重生一样。我说的一点儿都不夸张,真的是这样的感觉。当大家下定决心无论情况怎样糟糕也要活下去的时候,我们发现居住地周围有许多可以利用的天然建筑材料,还有许多可吃的天然食品,比如海豹、海豹油。“我们很快找齐材料盖了一座房子。房子一共有两个房间,我和三位教授共住其中一间,其他人住另一间。我们还建了几个木屋来观测气象、地磁现象和天文。那段日子虽然很难熬,但比起之前的绝望要好许多。在那段时间里,极地难以见到太阳,我们都是在昏暗中度日和做科研。我们本来打算在冰川尚未全部结冻的时候让部分人先行离开,可是谁知道那年的冰川提前结冻,根本无法行走。“我们此行一共有三艘船,十几个人,现在被困在这里,燃料左省右省恐怕也熬不了多久。我们把为数不多的燃料用在科研上,平时就借助月光和极光照明。你们没有见过极光吧?那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美丽的光芒,比星光璀璨,比灯光绚烂,请恕我词穷,我找不到合适的词来形容那世所罕见的美丽光芒。这样变幻无穷的美丽光芒映照在皑皑白雪上,真是无比绚丽。“有一天,不知道是白天还是晚上,因为在极地,从11月底开始一直到次年3月底都看不到太阳,这就是极夜。我们在观看极光的时候,突然发现远处有一个黑影在移动。黑影离我们越来越近,在靠近我们的不远处变大。不,这不能说是一团黑影,应该是一群黑影。所有人都变得有些紧张,因为在极地上出现的动物基本上都是白色的,不会有黑影出现。不会是人吧?当时我们心里揣测着。“没错,真的是一群人!我们简直不敢相信,这里除了我们这群落难者之外竟然还有其他人。等到那群人靠近后,我们数了数,大概有50个。他们一身猎人装扮,看样子是到这里来打海豹的。我们出去一问才知道,这些人跟我们一样被困在了这里,而他们的向导就是赫赫有名的老水手马蒂里斯。“该怎么形容我们当时的感受呢?这么说吧,就如同见到了亲人一般,心里敞亮了许多。经过交谈,我们发现他们是特意来找我们会合的。我好奇地问马蒂里斯:‘你们是怎么知道我们这群人在这里的?’马蒂里斯指着身边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说:‘是老约翰告诉我们的,也是他带我们来到这儿的。’“连科考队都无法在极地里辨别方向,这位老人家却能准确找到我们的位置,这真令人难以置信。马蒂里斯察觉到了我的惊异,笑着对我说:‘没有什么是老约翰不知道的,你们一定是第一次来到这里,所以不知道老约翰这个人。你来告诉他们。’他用胳膊碰了碰身边的猎人。“猎人笑着说:‘我在极地捕猎海豹有40多年时间了,从我第一次见到老约翰的时候,他就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头。你知道我第一次见他是什么时候吗?我想想,几岁吧。不记得到底几岁了,反正是个小孩,算起来也有30多年了。那时,我跟着父亲到极地捕猎,父亲就总提起老约翰。他说他的祖父和父亲在很小的时候就认识老约翰,他也是在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老约翰。他们第一次见老约翰的时候他就是个白发、白胡子的老头。他博学多才,对极地的一切了如指掌,猎人们给了他一个雅号,叫白发奇叟。我们都这么叫他,一直到今天。’“‘那老头岂不是有几百岁了?’我们笑着说,心里都不大相信。可猎人说他说的都是真的。我们中有些水手很好奇,围着老约翰问东问西。“‘您到底多大年纪了?’“‘我不知道我有多大岁数了。上帝让我活多久,我就活多久。因为日子太久了,所以都没数过呢。’“‘那您怎么知道我们被困在这里?’“‘这个嘛,也是上帝指引我来到这里的。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知道你们被困在这儿,反正就是知道。’”

光盾

〔俄罗斯〕海伦娜·布拉瓦斯基

我们这群旅行者这次到了君士坦丁堡。在这里,我们爬陡峭巍峨的皮拉山,在具有东方色彩的当地市场穿行,在清真寺旁光塔的顶端欣赏落日,跟一群流浪狗在伊斯坦布尔街道上同行。流浪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充满魅力的生活方式,一旦有谁发现了它的无拘无束和自由自在,就再也不舍得放弃。这种生活状态极具感染力,所以我很担心我的小狗拉尔夫在伊斯坦布尔街道上走得太久,也会喜欢上流浪的生活。我可舍不得拉尔夫,它是一只纯种狗,一直跟着我东奔西跑,是我最忠实的伙伴。为了避免它四处乱跑,我每天都盯着它。

在最初的几天,它表现出一只血统优秀的纯种狗应有的修养,我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不仅如此,它还非常厌恶跟那些流浪狗在一起,这让我大为宽心,也随之放松了警戒。可有一天,它却一声不吭地跑出去,跟着一只流浪母狗走了。

我找了它一整天,都没有看到它的影子。没办法,我只能出告示悬赏找狗,甚至还花40法郎雇了一些马耳他流浪汉去找。那天晚上,我住的旅馆真是热闹非凡,很多流浪汉挤在大厅里,他们人手一只肮脏的流浪狗,竭力向我证明这些狗是我丢的那只。无论我怎么否认,他们都不肯罢休。有些人甚至拿出圣母玛利亚的金像,说是圣母显灵帮他们找到了狗。现场已经超出了我的掌控范围,他们恨不得把我生吞活剥。无奈之下,我只能请旅馆老板找来武装警察,控制住这场骚乱。

经过这场闹剧,我对找到拉尔夫已经不抱希望了。旅馆的一位工作人员对我说,拉尔夫再也回不来了,它肯定已经被野狗吃了。听他这么一说,我的失望变成了痛苦。我放弃寻找,失落地回到房间。

我在床上呆坐了一会儿,听到了一阵缓和的敲门声。我打开门,进来的是一位来自希腊的女士。她在附近听到了旅馆里的吵闹声,然后打听了一下发生了什么事。当她得知我费尽心思寻找拉尔夫的时候,特地跑来告诉我一个找狗的办法——去问修行者。“修行的人怎么会知道我的小狗的状况?”我认为这是个不好笑的玩笑。“夫人,那些修行者都是圣人,他们什么都知道。上个星期,我的毛皮披风丢了,那披风可是我儿子从布尔萨给我带回来的。后来我去问了修行者,结果找到了我的披风。你瞧。”她耸了耸肩膀。“可是你的披风看起来很旧,准确地说,是破旧。难道他们用魔法把它变旧了?”跟我同行的一个伙伴指着她披风上的洞说。“这正是最神奇的地方。”她忽然变得很兴奋,似乎迫不及待要给我讲她披风的故事,“我找到了修行者,他们用一个会发光的魔法盘显示出我披风的所在地。原来是一个犹太人偷了它,我从魔法盘上看到那个犹太人正在房间里剪我的披风。我立刻叫上儿子跟我去那个犹太人的家里,人赃并获,他无可抵赖。警察已经抓了他,他正坐牢呢。”

我和同伴们都不太相信这个故事,但这位希腊女士讲故事的方式很令人信服,让我生出了一丝好奇心。我和同伴们商量了一番后,决定第二天去找一下那些修行者。

我们费了不少力气才找到修行者修行的地方,那是个昏暗、阴沉的房子,大厅里撒满了沙子,像一个骑马场。我们去的时候正好赶上修行者们做完早课,正在休息。他们休息的方式还真是独特,横七竖八躺在那里,有的人对着窗户发呆,有的嘴里念念有词。我们问了不少人,没人愿意搭理我们,似乎他们听不到,也看不到。终于,从一个阴暗的角落里走出一个身材高大的修行者,他自称是修行者的头人。他告诉我们,这些修行者正在接收安拉的旨意,不能被打扰。

我们告诉了他来意,他很友好地跟我们要了些施舍,然后心满意足地告诉我们,一次只能让两个人跟他进去。大家让H小姐跟着我一起随修行者进去。

我们跟着他走过宽阔的大厅,走到一个梯子前,这梯子连着屋顶的一间房。我们爬上梯子,发现那房间破落不堪,是个狭小的阁楼。阁楼里什么都没有,四处是灰尘,角落里挂满了蜘蛛网。只有一个角落里放着一堆东西,看上去像是一堆没用的破布。可突然间,那堆破布竟然动了一下,接着站了起来,朝我们靠近。我们本能地后退,天知道这玩意儿是什么,人还是怪物。我仔细看了看,那东西更像一个小女孩,她身材矮小,脑袋奇大无比,长相丑陋。她的两条腿像蜘蛛腿一样细,仿佛走一步就会折断。她看着我们露出奇怪的笑容,额头上有一个红色的月牙痕迹,脸上布满了《可兰经》里的文字,显然是人为写上去的。她穿着满是灰土的土耳其服饰,显得更加瘦小。我们瞬间明白了她是谁,她是大马士革神谕中的泰特摩斯。她在屋子中央停了下来,摇摇晃晃摔坐在地板上,荡起一屋子灰尘,呛得我们直咳嗽。

修行者围着她画了一个圈,并在圈外放了12盏铜灯,然后拿出一个装满黑色液体的小瓶子。他在每盏铜灯里都倒满了黑色液体,又从门板上掰了一小块木板下来。这时,神奇的事情发生了,他对着木板念念有词,不久后木板上就出现了火星,继而变成一小团火焰。他用木板点燃了12盏铜灯。

泰特摩斯坐在圆圈里,伸手脱下自己的拖鞋,将它们扔到角落里。我们这才发现她的每只脚都多长了一个脚趾。这时,修行者弯下腰,双手握住泰特摩斯的脚踝,一把把她提了起来,就像提着一只野兔。接着,他开始摇晃她,越来越剧烈,之后松开一只手,疯狂甩着这个可怜的小矮子。

修行者的速度非常快,快得我们的眼睛都跟不上他的速度。就这样甩了一两分钟,修行者总算停了下来,把泰特摩斯放在圆圈中间。修行者跟我们说,这是一种催眠术。现在她已经完全被催眠,感受不到我们的这个世界。我们惊愕地看着这一切,心里多少有点恐惧。

修行者关上了阁楼仅有的一个小窗户,只留下一个小孔,可以透进一小束阳光。这束阳光照射在泰特摩斯的帽子上,变成了一个小光点。修行者让我们保持安静,认真盯着这个小光点。

忽然,小光点变成了一束漂亮的星星状光芒,耀人眼球。逐渐地,星光的光芒变小,并开始转动,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直至形成了一个发光的圆盘。我们已经看不到泰特摩斯,只能看到一个发光的圆盘,像一面银色的盾牌。

修行者抓着我,让我看那面光盾。天哪,我竟然看到了从加拉塔湾到君士坦丁堡的大桥,桥上是川流不息的人与车,桥下是一片碧波,上面行驶着汽船,水面倒映着周围的房子……一切如同身临其境。图像在慢慢移动,一切都显得那么真实。那一刻,我分不清是我在动,还是画面在动。

我们透过光盾看到了许多常见的情景,忙碌的人群,吵闹的人群,休闲的人群。那一条条街道无比清晰地出现在我们脚下。真是有趣,这比任何电影都要有趣。图像在财政部部长的宫殿前停下,我们看到一条小水沟,里面躺着我的拉尔夫。它满身是泥,皮毛不再光滑,躺在那里喘着粗气,奄奄一息。它旁边站着一些肮脏的流浪狗,它们在咬飞来飞去的苍蝇。

我不得不相信这一切,我来的时候只跟修行者说了我要寻找失物,并没有说要找什么。现在我看到了我的狗,心里已经完全信服了。我本来要立刻去寻找拉尔夫,可H小姐却央求我再看一会儿。说实话,我也很好奇这个光盾,也很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于是便留了下来。不过图像就此消失了,显然修行者只是让我们看到该看的东西。然后H小姐跟我换了位置,站在了修行者的旁边,她很想见到日思夜想的他。

画面又重新亮了起来,这次是一望无际的海洋,上面疾驶着一艘大型汽船,甲板上的客人们正在玩乐。这时,一个穿着厨师长服饰的年轻人走了出来,靠在船尾的栏杆上。“是他!”H小姐小声惊呼。

然后,画面又转了几转,转到了我们所住的旅馆房间里。房间里的每样东西都出现在画面里,桌上有两封信,我们出来的时候还没有。H小姐仔细看了看信封,说那应该是她的亲戚写给她的。接着画面又转了,这次是H小姐弟弟的房间。她的弟弟躺在床上,头在流血,仆人正给他洗头。H小姐惊呼一声,连忙拉着我离开。

她和其他同伴一起回了旅馆,我则去找我的拉尔夫。还好,拉尔夫没有死,只是饿得够呛,那些流浪狗也没有伤害它,倒更像是在保护它。我回到宾馆后才知道H小姐的弟弟从楼上摔了下来,摔破了脑袋,伤势比较严重。这一切已经超出了我的认知范围,一切科学知识都无法解释。

黑猫

〔美国〕爱伦·坡

我将要讲一个听上去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各位可以不相信,我也不会要求任何人相信,因为连我自己都不相信它曾发生在我的身上。我没有做梦,也没有发疯,我很认真,十分清醒。可能我活不过明天了,所以就算谁都不相信,我也要将它讲出来,让我的灵魂可以得到安息。

我从小性格温顺,在附近是出了名的,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被同龄人笑为懦弱。我并不生气,反而更专注于我自己的世界。在我的世界里,动物是我最好的伙伴。很感谢父母的纵容,让我从小就养了各种各样的小动物。有一段时间,大概半年左右,我每天都跟动物玩在一起,每次喂完它们,心里就无比欢欣。我长大后,虽然不像小时候那般整日跟动物腻在一起,但家里也一样养着一些宠物,比如猫、狗。养宠物的乐趣,我想不用我多说大家也都能明白。动物所展现出的忠诚、无私会让你铭记一生。

结婚之后,我还保留着养动物的喜好,幸运的是妻子跟我一样喜欢动物,所以我们家里养了兔子、猴子、小鸟、金鱼、纯种狗和一只猫。这只猫通体乌黑,十分漂亮,而且聪明伶俐。我妻子常说黑猫是有灵性的,它们都是巫师的化身。我知道妻子只是随便说说,并没有当真。

黑猫叫普鲁托,是我最喜爱的宠物。我每天亲自喂它,跟它玩耍。我到哪里,它都会跟着,怎么赶都赶不走。就这样过了几年,我们的感情一直很好,直到我染上了酗酒的坏习惯。酒精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从前善良温顺的我变得暴躁,不仅粗话连篇,还动辄拳脚相加。最先领教我坏脾气的是我的妻子,她时常劝我少喝点酒,我非但不听,还对她施以暴行,这让我后悔不已。其次是那些动物,我不喂养它们,甚至故意饿它们,我喜欢看它们受虐时的痛苦样子。它们很敏感,自然感到了我的变化,可它们并不放弃亲近我,然而它们的每一次努力都变成了我尽情蹂躏它们的快感。

起初,我还对普鲁托有些眷顾。可随着酒精在我体内的累积,普鲁托也变得让我厌恶。没过多久,我的拳脚就落在了普鲁托的身上,年迈而倔强的普鲁托成了我的发泄工具。

一天晚上,我又喝醉了,昏昏沉沉回到家,看到了有些惊慌的普鲁托。我不知哪里冒出了一股无名怒火,狠狠抓住了普鲁托,想折磨它一番。普鲁托吓坏了,在我手臂上轻轻咬了一口。我越发生气,刹那就像恶魔附身般失去常性,一股狠劲从血液中迸发出来。我拿起一把小刀,一只手死死扼着普鲁托的脖子,用刀子剜出了它的一只眼珠。写到这里,我自己都感到惊恐,酒精怎么会让我变得如此残暴?

第二天酒醒之后,我的理智稍稍恢复了一点儿,内心隐隐有些愧疚。可只是一点点而已,我的灵魂已经无药可救了,罪恶轻易就能压倒原本的善良。我还是照样喝酒,一喝就喝得不省人事。一旦酒精麻痹了我的神经,什么愧疚、痛苦都会被遗忘。

过了一段时间,普鲁托的伤势有所好转,又开始在屋子里来回踱步,还是那么慵懒,只是一看到我就会立刻逃走。

我看着只剩一只眼睛的普鲁托,心里闪过一丝难过,可当看到它拼命躲着我的样子,难过就变成了恼火。恶魔又在我体内苏醒了,那种不可遏制的邪恶冲动再一次涌出我的身体。我坚信这种邪恶是人之本性,是最原始的情绪,它影响性格的形成。谁没有做过一两件坏事?谁没有过明知不能为而偏要为的冲动和念头?谁没有为了得到某样东西而不择手段的欲望?我被这样的邪恶摧毁了,没有目的,就是为了邪恶而邪恶,单纯享受那种邪恶之后的快慰。

我抓住了普鲁托,用绳子套住它的脖子,将它吊在树上。此时我内心充满了愧疚和不舍,却无法停止作恶。就这样,普鲁托被我吊死了。

当天晚上,我在睡梦中被吵醒,外面有人在声嘶力竭地喊叫“失火了”。我醒来的时候,床上的帐子已经有了火苗。整座房子都燃着熊熊大火。所幸的是,我和妻子还有一个仆人都活了下来,但我的所有财物都在这场大火中化为了灰烬。是的,我一无所有了。虽然活着,却不得不面对一个看不到曙光的未来,这比死还难受。

失火后的第二天,我回到废墟去凭吊过去。没想到这里聚集了不少人,那些人围拢在唯一一堵没有烧塌的墙壁前大声讨论。我听不清楚他们在说什么,只能听到许多个“奇怪”之类的词语。我走过去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料恐怖的事情也随之而来。

那堵墙正是我靠床的地方,最近刚刚粉刷过,就是这堵墙帮我挡住了大火,让我和家人侥幸活了下来。我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件事,只觉得可能是由于刚粉刷过的缘故,所以隔绝了大火。让我惊恐的是未倒的墙上清晰可见一个浮雕,那是一只个头很大的猫,被雕刻得活灵活现,猫脖子上还挂着一根绳子。

说真的,我吓了一跳,简直像见了鬼一般。但是很快我就冷静了下来,我是在花园吊死普鲁托的,大概是失火的时候,有好心人把它从花园树上解下来扔进了我的卧室,希望能把我唤醒。其他墙壁倒下的时候,把普鲁托的尸体压在了新粉刷的墙壁上,墙壁的石灰受到高温,再加上尸体分解出的氨气,便将普鲁托的身影印在了墙上,于是有了这样一幅诡异的浮雕。

尽管我用一切常理来解释这件事情,但它依然留给我一个难以磨灭的印象,以至于我每晚都梦到猫浮雕。逐渐地,我内心的悔意流淌出来,反复折磨着我。我后悔那样对待普鲁托,后悔害死它。为了弥补这种愧疚感,我决定找一只跟普鲁托相似的黑猫,好好对待它。

某天晚上,我在一个低级酒吧里喝得酩酊大醉,模糊间看到有一团黑黑的东西在大酒桶的上面。我几乎整晚都盯着那个大酒桶,竟然一直没发现那上面有一团黑色的东西。我走过去一看,发现原来是只黑色的猫,个头很大,就跟普鲁托一样。不过普鲁托通体都是黑色,而这只猫胸前却长着一片似有似无的白毛,如果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我伸手去抚摸它,它很乖顺地在我手上蹭来蹭去,还发出一阵阵愉悦的叫声。它正是我要找的,我立刻跟酒吧主人商量,想向他买下这只猫,可酒吧主人说他并不认识这只猫,从前没有见过。我不知道它是属于谁的,所以不能就此把它抱回去。

我有些失望地离开了,可那猫一直跟着我,我想它大概是没有主人的,便放心地让它一路跟回家。

它真是个聪明的家伙,一到家就博得我妻子的喜爱。我也很喜欢它,一直对它很好。可没过多久,对待普鲁托的那种邪恶感就又出现了,让我慢慢讨厌起这只黑猫,多少次都有虐待它的冲动。我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它明明很听话,很依赖我,我怎么会越来越厌恶它?为了避免普鲁托事件的重演,我处处躲着黑猫,想扼制住内心邪恶的冲动。可躲避并没有令我心平气和,反而使我更加憎恶它。

我想了很久,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讨厌它的,想来想去,应该是把它领回家的第二天早上。我发现这只黑猫跟普鲁托一样被剜掉了一个眼珠,那种丑态让我深恶痛绝。但我妻子却因此更加喜欢它,也许她认为欠下普鲁托很多,应该从这只猫身上弥补。她真是个善良的人,我也曾经这样善良,也曾经享受过善良带来的快乐。

说来也真是奇怪,我越讨厌这只猫,它就对我越亲近。无论我走到哪里,它都步步相随。我坐下的时候,它要么蹲在我脚边,要么跳到我的身上蹭来蹭去;我走路的时候,它就在我腿边缠来缠去,害得我都不能好好走路。有的时候,它甚至会顺着我的裤腿一路爬到我的胸口,使劲撒娇。我对这种感觉厌恶透顶,每次都恨不得掐死它。但我一直没有对它怎么样,一来是我记得自己带它回家的初衷;二来是——这是最主要的原因——害怕它,准确点说是恐惧。

这种恐惧感很难说明白,它比一切皮肉之苦还要令人痛苦,我甚至出现了幻觉。本来我不想说这个细节,因为我觉得恐惧是一种十分幼稚的情绪,只有女人和小孩才会产生。可如今我身陷囹圄,也顾不得面子了,只想把事情的全貌告诉你们。我想你们应该记得我曾说过那只黑猫胸前有一片若隐若现的白毛,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片白毛越来越清晰,最后竟然形成了一幅图形。我一直不想承认这是真的,但那图形实在让我毛骨悚然。那是一个绞刑台,是一种专门绞死那些身负重罪的恶人的刑具。正是因为如此,我对黑猫更加痛恨,恨不得亲手宰了它,如果我有胆量的话。

我想这一定是个幻觉,是我惊恐过度才出现的幻觉。我残忍地杀害了一只弱小的黑猫,而它的同类竟然对我这个强大的人类展开报复,简直荒诞至极。自从我发现它胸前的图形后,我便每天被噩梦折磨,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白天,它一直跟着我,寸步不离,几乎快把我逼疯了;晚上,我做了许多说不清楚的噩梦,一睁眼就能看到它在黑夜里死死盯着我。我像是生活在地狱一般,时刻忍受痛苦的折磨。

这种折磨让我的最后一点善良也消失了,邪恶彻底侵占了我的大脑。我开始痛恨所有事物,包括我的妻子在内,我时常无缘无故对她发火,怎么都控制不住。现在想来,我妻子真是个善良到极致的女人,面对这样的我,她总是包容,而且不离不弃。

有一天,因为要拿点东西,妻子陪我一起到地窖里。忘了说,我们之前的房子烧毁后,我就带着妻子搬到一栋老房子里住。我们一无所有,只能住在这样破败的地方。走在地窖湿滑陡峭的台阶上,我差点绊倒,原来黑猫不知道什么时候跟着我们一起下了地窖。我再也忍不住了,内心的邪恶瞬间爆发,怒火中烧。我拿起地窖里的一柄斧头,发疯般往黑猫身上砍去。妻子立即拦住了我,我怒不可遏,对她的拦阻痛恨无比,当即一斧头砍在了她的脑袋上。她当场毙命,连一句话都没说。我竟然如释重负般轻松,没有一点儿内疚感。

杀了妻子,我也无心去理会那只畜生了,全部心思都放在了如何处理妻子尸体的问题上。我想了很多种方法,比如将尸体切成碎块,然后一把火烧掉;或者把尸体扔到后院的井里;又或者可以将其放在箱子里,就像搬家一样搬走它。可这些主意都有可能败露行迹,被邻居或者什么人发现。突然间,我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好主意,将尸体砌进地窖的墙里。那些中世纪的传教士都是这么对待殉道者的。

地窖真是个不错的选择,这里的墙壁刚刚粉刷过,由于环境潮湿,所以石灰一直没干,而且结构疏松,很容易被撬开。更让我欣喜的是墙壁上原本有个假壁炉,前不久刚刚拆了,弄得跟其他墙壁一样平坦。我可以很轻松地把尸体藏进去,不会有任何新挖的痕迹。

我真是个邪恶的天才,这个主意太棒了。我找来一根撬棍,将墙砖一块块撬下来,然后把尸体藏在里面,最后用找来的石灰、水泥把它重新砌好。我特地调制了一种陈旧的颜色,好让它看上去跟其他墙壁的颜色别无二致。

一切都处理好了,那堵藏尸的墙壁跟原先一模一样,完全看不出有人动过的痕迹。我把周围都打扫了一遍,跟之前没什么区别。此时我得意极了,一定不会有人想到这里藏着尸体。

处理好妻子的尸体,我又想起了那只黑猫。我四处找它,可怎么都找不到,它一定是在我砍死妻子的时候吓跑了。无论如何,它不在了,我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那种久违的平静又回归了我的生活。

等了两三天,黑猫都没有出现,那只该死的畜生终于远离了我的视线。这几天,我心里常常涌出一种莫名的喜悦,那是我一直期待的感觉。连着几晚我都睡得很香,几乎都忘了我还背着命案。

也许你们不相信,黑猫不见后,我有多么畅快,就连呼吸都自由了。我终于可以轻松生活了,没有任何思想负担,甚至警察三番五次来我家搜查,我都不以为然。我不知道警察是怎么知道我家发生命案的,又怎么会认定我的房子有问题。不过警察没有那么难对付,我几句话就可以打发走他们。就算他们来我家搜查了每个角落,我都没有半点担忧,我认为从此以后,我都可以安静生活了。

这天是我藏尸的第四天,警察突然又来搜查屋子。我也弄不明白他们怎么总是纠缠着这个屋子不放。这次警察搜查得更加仔细,房间里每个角落都找遍了,而且搜了好几遍。我一直很镇定,因为我坚信没人能识破我的计划。不过警察还是要求到地窖里搜一搜,我陪他们走了下去。警察搜遍了地窖,没有任何发现,这才放弃了,打算离开。

我开心极了,大概是开心过头,竟然疯了般口不择言:“先生们,很感谢你们帮我洗脱了嫌疑,无以为报,还希望以后能多多照顾。忘了说一句,这房子可是很牢固的。”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似乎这些话是别人说出来的,我怎么可能会说这样的话?“这房子牢固得很,先生们,特别是这几堵墙,你们看。”我一边说,一边拿起一根撬棍狠狠敲击藏尸的墙壁。我真是昏头了,简直是发疯了,我根本控制不住自己。

我一下一下敲着藏尸的墙壁,心里痛苦到了极点。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了一些声音,不是拆墙的声音,是从墙壁里发出的哭泣声。起初像小孩子在哭,声音很闷,后来变成了一声尖厉的惨叫,就像地狱里受难的灵魂一样,让我不寒而栗。没过一会儿,那声音又变成了打胜仗般的喜悦和得意。就这样,一会儿凄苦、惊恐,一会儿得意、张狂,那声音就像在演绎一场魔鬼和天使的战争,魔鬼最终受到处罚。

那些警察显然被我的行为吓坏了,他们怎么都不会想到我敲击的那面墙壁后面竟然藏着一具女尸。尸体已经腐烂了,到处是血迹,而尸体的头顶上盘坐着一只黑猫。

是那只畜生!它正张着大嘴,独眼里不断喷出“烈火”。是它,是它将我迷惑,让我杀了妻子,然后又用叫唤声引来了警察,最后让我失去理智,当着警察的面凿开了墙壁,把我送到了死囚牢里。原来那只畜生不是逃走了,而是被我砌进了墙里。

一桶白葡萄酒

〔美国〕爱伦·坡

平常不管福吐纳托对我的态度如何恶劣,我都隐忍不发。可那次他却羞辱我,这让我无法忍受,我要想办法报复他。知道我脾气的人都不会觉得我只是说说而已,我一定会报复,不管是否会遭遇危险。这次不单是让他吃点苦头,而是要永绝后患,让他再也没办法欺侮我。不仅如此,我还不能因为实施报复而受到惩罚。还有,我必须让他知道是谁在报复他,不然我做的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自从我打定主意以后,就很小心地实施计划。我不能让福吐纳托看出我的叵测居心,所以一言一行都必须跟从前一样,见到他还是笑容灿烂,尽管这笑容背后暗藏杀机。

福吐纳托有个弱点,就是自以为是品酒的高手,尽管他在很多方面都令人尊敬。在我看来,意大利能称得上品酒高手的人没几个,他们所表现出的专业气质多半是伪装的,目的是让那些不识货的英国、奥地利富豪上当。不过福吐纳托跟他那些同胞有点儿不同,或许在珠宝和字画方面他的专业是用来骗人的,可在品酒方面的确有点儿见识。我跟他在这方面有个相同点,就是对意大利葡萄酒十分热爱,而且乐于钻研。如果遇到上等葡萄酒,我一定毫不犹豫购入。

这一天是狂欢节的庆祝日之一,傍晚时分,我碰到了福吐纳托。因为醉酒的缘故,他突然间对我热情起来。我仔细打量了他一番,一身小丑的打扮,帽子上还系着铃铛,醉眼蒙眬。这真是个绝佳的机会。“伙计,今天能见到你真是太好了,看样子你今天过得不错。我得跟你说件正事,我弄到了一大桶白葡萄酒,你知道的,就是西班牙蒙蒂利亚产的甜酒,可我担心是假的。”我对福吐纳托说。“什么?白葡萄酒?还一大桶?怎么可能?狂欢节哪弄得到这么多白葡萄酒?”他说。“所以我才有所怀疑,”我继续说,“我真蠢,应该先跟你商量一下,可我又怕错过这笔买卖,就急急忙忙地付了钱。”“蒙蒂利亚!”“我不敢肯定。”“蒙蒂利亚!”“我想弄清楚到底是不是真的。”“蒙蒂利亚!”“觉得你忙,所以我正打算去找卢克雷西,让他帮我鉴定一下。”“卢克雷西可分不出蒙蒂利亚酒和雪利酒。”“但很多傻瓜说他跟你不相上下呢。”“我们快走。”“去哪儿?”“你的地窖。”“那可不行,伙计,我不能因为你好心就心安理得占用你的时间,我知道你很忙。卢克雷西他……”“快走吧,我不忙。”“还是不行,伙计。你忙不忙是其次,主要是地窖太冷,太潮湿,我担心你身体受不了,而且四面都是硝石。”“那点儿冷不算什么,咱们还是快走吧。”

福吐纳托迫不及待地挽起了我的胳膊,催促我快点带他回家。我戴上黑丝面具,将风衣紧了紧,带着他朝家走去。

家里所有用人都溜出去过节了,这是我预先想到的。早上出门的时候,我告诉他们第二天早上才会回家,还千叮万嘱让他们看好门,不要出去。我知道只要我前脚走,他们后脚就会溜出去玩耍。

我取了两个火把,和福吐纳托一人一个。在穿过几个房间、一条回廊后,我们下到了地窖里。我告诉他这里的楼梯很长,很湿滑,要小心,最好能紧紧跟着我。我们一路小心翼翼地走下楼梯,站在蒙特利索公馆的酒窖里。这里是酒窖,也是蒙特利索家族的墓窖,有许多先人的尸骨。

福吐纳托每走一步,帽子上的铃铛就丁零作响,显然走不稳。“酒在哪儿?”他问。“在前面,”我说,“你要小心墙上的白色网状物。”

他面朝我,醉眼蒙眬地盯着我问:“是硝石?”“是的,硝石,”我听他不住咳嗽,便问他,“你这样咳嗽有多久了?”

他根本没法回答问题,不停地咳嗽。过了一阵儿,他稍微好了些,说:“没什么的。”“我看我们还是回去吧,你的身体比酒重要。像你这样一位有地位、有人缘的富翁,如果因为一桶酒而弄垮身体可不太好,我也担不起这样的责任。我还是请卢克雷西……”

我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他打断了,“咳嗽算什么?又不会咳死人。”“这倒是,”我说,“不过也必须要预防才是,不如喝一口美道克酒去去湿气。”

我从身边众多酒瓶里挑出一瓶,撬掉瓶嘴,递给福吐纳托。他看了我一眼,点点头表示感谢,帽子上的铃铛又响了一阵。“我为周围这些死者干杯,愿他们安息。”他说。“我为你的长命百岁干杯。”

喝了几口,他又搀着我继续前行。“这地窖可真是大。”他说。“蒙特利索是个大家族,子孙繁多。”我说。“你们家族族徽的图纹是什么,我不记得了。”“是一只金色的大脚踩着一条巨大的蟒蛇,蓝色背景,蟒蛇的毒牙紧咬着那只大脚。”“上面的文字呢?”他接着问。“伤我族者,必受惩罚。”“精妙!”他赞叹道。

喝了酒后的福吐纳托异常兴奋,眼睛闪闪发亮,帽子上的铃铛欢快地响着。我也因为美道克酒而变得激动,脑子里想的东西也更多了。我们沿着尸骨和酒桶堆成的廊道一直往酒窖深处走,走了一会儿我又劝福吐纳托:“这里的硝石越来越多了,你看,它们挂在墙壁和拱顶上,就像青苔。我们的头上可是河流呢,都有水珠往下滴,环境越来越潮湿,为了你的身体,我们还是回去吧,瞧你咳嗽的。”“没事,我们继续走吧,我再喝口美道克酒。”

这次,我打开一瓶格拉夫酒递给他,他喝了个精光。他喝完后,突然露出凶恶的眼神,一边冲着我不怀好意地笑着,一边还用一个奇怪的手势扔掉了酒瓶。我不明白那个手势意味着什么。他又在我面前做了一次,然后盯着我问:“你不明白吗?”“不明白。”我茫然回答。“那你就不是自己人。”“什么自己人?”“你不是mason(mason译为泥瓦匠、石工,这里隐喻Freemason共济会成员)。”“我是,我是。”我急着辩解道。“你是?”“我是。”“那么暗号呢?”他问。“这个。”说着,我从衣服下面取出一把泥刀。

他吃惊地退后几步,大声喊道:“你在开玩笑吧?算了,我们还是去看白葡萄酒吧。”

我把泥刀放回衣服里,顺手搀着他,说:“走吧。”

福吐纳托几乎把全身重量都放在了我的胳膊上。我们继续往下走,越来越深,也越来越潮湿,这里是蒙特利索家族墓窖的最深处,四周充斥着难闻、混浊的空气,手里火把的火光也越来越微弱,最后只剩一点儿光亮。

墓窖的尽头是个更窄小的墓穴,四面都是尸骨,都堆到了墓窖顶端。最里面的墓穴没有封口,有三面墙,也是堆满了尸骨,连走过去都很困难。我搬掉了挡着去路的尸骨,才发现里面还有一个小洞,大约有1.2米深,1米宽,2米高。这应该不是墓穴,只是支撑墓窖的两根大柱子之间形成的空间而已,后面是一堵坚硬的花岗岩墙壁。

福吐纳托拿着火把往里照了照,可根本看不清里面有什么,火把的光亮太微弱了。“白葡萄酒就在这里面,往前走就好了。”我急忙说。

他看看我,抢先一步走到小洞里,我则紧紧跟在他的后面。这个洞没多大,很快就走到了头。当他发现前路被一大块花岗岩挡住,正感到疑惑的时候,我已经把他锁在了花岗岩墙壁上。墙壁上有两个铁环,相隔大概0.6米。一个铁环上拴着一根锁链,另一个铁环上挂着一把大锁。我没费什么力气,就用锁链缠住了他的身体。可怜的福吐纳托惊呆了,连反抗都忘记了。我麻利地拔出钥匙,退到小洞外面。“你可以去摸摸墙壁,上面到处是硝石,潮湿得要命。我最后一次劝你回去,你还是不走,那我自然是要留下你了。”我说。“白葡萄酒!”他吃惊地叫着。“是的,白葡萄酒。”我回答。

说完,我把成堆的尸骨搬开,露出许多我提前准备好的石块和水泥,用来砌墙。我掏出泥刀,把石块一块块堆砌起来,砌成一堵墙。当第一堵墙快砌完的时候,福吐纳托差不多酒醒了。我能听到他在里面的哼叫声,明显是一个清醒的人发出的。随后是长长的沉默,完全听不到任何动静。第一堵墙砌完,我接着砌第二堵、第三堵、第四堵墙,我要把他牢牢困在里面。他终于又发出了些声音,是想挣脱铁链的声音。我一直静静地听着,直到声音消失,才又开始砌第五堵、第六堵、第七堵墙。墙差不多要砌到胸口了,我想透过留下的豁口看看他到底怎么样了。我拿起火把,只能看到他模糊的身影。

突然,他高声喊叫着,声音尖锐刺耳,像鬼魅一般。他是想用声音吓退我。我当时十分惊恐,不知道如何是好,下意识拔出随身携带的长剑,从豁口伸进去乱戳一通。戳了几下我才安心,如此坚固的墓穴怎么会不安全?我站在墙壁前冲着他大声吼叫,他叫一声,我也叫一声,叫得比他响亮。慢慢地,他声音嘶哑了,不再发出怪吼声。

时间飞快过去,已经是后半夜。墙快砌完了,第八堵、第九堵、第十堵都已经砌好了。我正在砌的第十一堵,也是最后一堵,也快砌好了,只要把最后一块石头砌上去就大功告成。就在这个时候,里面又传来一阵沉闷的笑声,还伴随一些令人毛骨悚然的话语:“这真是个不错的笑话,亏你能想到如此绝妙的玩笑。一会儿我们回到屋里,可以一边笑,一边喝酒。”“喝白葡萄酒吗?”我问。“当然是白葡萄酒,可是现在会不会晚了些?福吐纳托夫人和其他人不是还在屋里等咱们吗?咱们还是快离开这儿吧!”“对,离开这儿!”我说。“看在上帝的分上,蒙特利索,我们快走吧!”“好的,看在上帝的分上。”

随即又是一阵长久的沉默,里面再也没有传出任何话语。我心里十分忐忑,不自觉大声喊着:“福吐纳托!”里面没有应答声,我又喊了一遍,还是没有应答声。我将火把从豁口扔了进去,没有任何反应,只有铃铛叮叮当当的声音。我突然有些恶心,应该是太潮湿的缘故。无论如何,我要快点完工,早点离开这里。我急忙砌好最后一块石头,挡住了豁口,然后把那些尸骨挨着墙壁重新堆好。半个世纪以来,没人动过这些尸骨,愿他们能够安息。

跳蛙

〔美国〕爱伦·坡

世界上没有比国王更喜欢笑话的人了,他当上统治者的目的似乎就是为了几个玩笑。如果有人能讲个古怪又有趣的故事,一定会成为国王身边的红人。我绝没有夸大其词,现在得宠的七位大臣,都是靠讲笑话得到国王青睐的,他们跟国王一样体态臃肿,一副小丑的样子。真不知道是因为玩笑开多了才长胖,还是肥胖的身体本身就是个玩笑。这个问题难找答案,但有一点我敢肯定,就是一个瘦骨嶙峋的小丑肯定比较罕见。

国王比较特殊,不爱听那些文雅的笑话,他认为附庸风雅是小聪明。他只爱听那些不入流的笑话,而且越长越好。除了笑话之外,他还喜爱恶作剧,如果能够亲自搞一场恶作剧,准能高兴好几天。

国王身边最得宠的小丑名叫“跳蛙”,没错,这就是他的名字,因为他又矮又瘸又瘦小,还傻乎乎的。这样的人物,不用做任何动作和表情就足以令人捧腹,自然会得到国王的宠爱。在那个时代,宫廷里的达官贵人们都喜欢嘲弄小丑,即使没有小丑,也要拿那些矮个子来取笑一番,不然漫长的时日该如何度过?我在之前说过,大多数小丑都是体态肥硕,像跳蛙这样的小丑十分难得,必然会让国王另眼相看。

跳蛙走起路来一蹦一蹦的,单是这点就能让国王哈哈大笑。国王也乐得跟这种模样丑陋的人在一起,好显得自己英武不凡,尽管他本人长得是肥头大耳、不堪入目,但七位近身大臣总说他相貌俊朗。人总是喜欢跟不如自己的人在一起,这样会变得自信,国王也不例外。

跳蛙双腿有问题,走起路来当然吃力,可是他的双臂却力大无穷,大概是上帝关了他双腿的门,才刻意打开他双臂的窗户。跳蛙仅凭双臂就可以爬上爬下,还能在树上表演节目,身手十分利索。有这样的本领,跳蛙应该叫猴子、松鼠之类的名字,而不是跳蛙。

跳蛙来自何处,没人知道。他只告诉别人自己出生在一个离王宫很远很远的地方,那里没什么人,十分荒凉。他当初是被一个将军掳进王宫的,就因为他长相奇怪。跟他一起被掳进王宫的还有一个叫屈丽佩泰的女孩子,也是个矮子,但身材匀称,还会跳许多优美的舞蹈。据说她的家跟跳蛙的家很近,算是半个老乡。也正因为如此,两个人走得很近,关系密切,进宫后不久便结成兄妹。

屈丽佩泰在王宫的地位要比跳蛙高许多,她的舞技出神入化,长得又倾国倾城,几乎是人见人爱,因此在王宫有些许特权。只要力所能及,屈丽佩泰都会向跳蛙伸出援手。跳蛙也同样如此,只要能帮助屈丽佩泰,他都义不容辞。

眼看就要过一个很盛大的节日了,具体是什么节日不记得了。国王决定举行一个盛大的化装舞会。每次有这种舞会,国王都会命跳蛙和屈丽佩泰精心准备几个节目。跳蛙精灵古怪,主意非常多,总是能想到很多新奇的节目,而且做事麻利,所以一直是舞会的整体策划者,离开他什么都做不成。

到了舞会开始的这晚,整座大殿焕然一新,每个角落都被各种各样的装饰物包裹着,完全衬托出了舞会的氛围。大臣和贵族们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在舞会上痛快一把了,他们早在一个多月以前就开始为这次舞会做准备,从服装到扮演的角色,一切早就有了主意。只有国王和七位大臣还在犹豫自己到底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想清楚这个问题竟然比处理国家大事还要费心。我不知道他们到底在想些什么,或许恶作剧的乐趣远远胜于枯燥的政事吧。国王一干人等想来想去想不出个头绪,只好找来跳蛙和屈丽佩泰。

跳蛙和屈丽佩泰奉旨来到大殿,发现国王正在和七位大臣喝酒,国王的脸色看上去很不好。国王一看到跳蛙,心情好了许多,因为戏弄这个矮子可是乐趣无穷。

跳蛙不喝酒,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因为他一喝醉就会发酒疯,丑态毕露。可国王就喜欢看他发酒疯的样子,所以强迫他喝了一杯,然后说:“你可得为我们好好想想,我们该扮演什么角色,要新奇的、独一无二的。那些老把戏我可玩腻了。你多喝几杯,喝了酒,主意自然就多了。”

跳蛙被逼无奈,只能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国王见他喝得如此痛快,无比高兴,放声大笑:“瞧这美酒的威力有多大,你的眼睛都发亮了。”

真是一个可怜人,跳蛙一喝酒,浑身难受,眼睛发亮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有眼泪在打转。七位大臣见跳蛙这副模样,也跟着国王大笑起来。他们不知道,这个矮子正极力保持清醒,不让自己失态。“好了,说回正题吧!”首相说。“对,”国王说道,“跳蛙,你快给我们想个绝妙的角色。”国王一边说,一边露出了戏谑的笑容。

跳蛙身为小丑,逗国王开心是职责。不管自己受多大的侮辱,也必须呈现最滑稽的一面。他无力地附和着国王的笑声,显得那么不知所措。

国王有些不耐烦,连声催促道:“快点想,难道你脑袋里没有好主意吗?”“我正在努力想呢,陛下。”跳蛙脑袋里空空一片,酒劲慢慢上来。“努力!”国王忽然发怒,大吼道,“努力是什么意思?哦,我明白了,你有心事,想不出东西来,还得喝杯酒。来,再喝一杯。”国王又递给跳蛙一杯酒。跳蛙望着这杯酒呼吸变得急促,迟迟不肯喝掉。

国王勃然大怒,大声叫道:“快喝,不喝就给我下地狱。”

国王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而七位大臣则暗自偷笑。站在一旁的屈丽佩泰实在不忍看下去,缓缓走到国王面前,跪了下来,请求国王能够饶恕跳蛙,不要再为难他。

听到屈丽佩泰的求情,国王更加生气,一个地位卑贱的舞女,竟然也敢向他提要求。他越想越恼怒,一把推倒屈丽佩泰,还把一整杯酒泼在了她的脸上。可怜的姑娘挣扎着站起来,不敢露出一点委屈的神色。

大殿瞬间陷入了一阵可怕的沉默里,连呼吸声都听不到。突然间,不知从哪里传来一阵奇怪的“嘎嘎”声,不停地在大殿里回响,让人听着毛骨悚然。“你为什么要发出这种怪声?”国王用冒火的眼睛盯着跳蛙。“我?不,不是我。”跳蛙的醉意消退了许多,不安地应对国王。“听声音好像是从外面传来的,”一位大臣说,“可能是窗口的鹦鹉在铁笼子上磨嘴呢。”

国王听了这话,心里的怒火慢慢熄灭了:“有可能,但我还是觉得像从这小丑嘴里发出的,一定是他在咬牙,发泄不满。”

跳蛙听了这话后哈哈大笑,露出了一嘴白白的牙齿。国王看着跳蛙大笑的模样真是滑稽到了极点,也忍不住笑出声来。跳蛙为了彻底平息国王的怒火,答应国王让他喝多少酒,他就喝多少。国王心里舒服了许多,不停地给跳蛙灌酒。说来也奇怪,跳蛙一杯接一杯地喝,不但没有醉,反而更加清醒了,并且想出了一个关于舞会的绝妙主意:“尊敬的国王陛下,我突然想出了一个好主意,”他说话有条不紊,根本不像喝过酒,“刚刚陛下推了那舞女,又把酒泼在她脸上,紧接着有鹦鹉在窗外接连发出怪声,我脑子里忽然浮现出一个玩意儿。在我的老家,人们经常会在化装舞会上玩,但这里的人们绝对没有见过。不过,这个玩意儿一定要八个人一起玩才可以。可惜,可惜……”“这不是正好八个人吗?”国王在七位大臣和自己身上指了一圈,急着说道,“我和他们不正好八个吗?快说吧,是什么好玩的东西?”“我家乡人管这种玩法叫‘八个戴锁链的猩猩’。如果能把猩猩扮好了,一定是独树一帜,压倒在场所有人。”

国王想了想,说:“好吧,就扮猩猩吧。”

跳蛙看国王有些怀疑,便又说:“猩猩如果扮得足够惟妙惟肖的话,胆小的女人看到都会被吓昏过去。”

国王听跳蛙这么说,兴趣大增。七位大臣也拍手叫绝,跃跃欲试。“我一定尽全力把陛下和各位大臣打扮得跟真猩猩一样,就全都交给我吧。只要扮得像,管保吓住在场的所有人。谁会想到有真猩猩闯入会场呢?还不大吃一惊吗?”跳蛙兴奋地说。“真是太棒了,跳蛙。”国王高兴地喊道,“我一定重赏你。只是一定要戴着锁链吗?”

跳蛙说:“戴着锁链是为了加强效果,大家听到咣当当的声音,心里会更加紧张。陛下您可想象不出众人的表情、神色,他们见到戴锁链的猩猩,一定会认为是不知从哪里逃出来的,不知道会不会伤害人,必然会感到害怕。到时候,他们吓得到处逃窜,还伴有喊叫声。您和几位大臣一定要装得更像一点,要喘着粗气像野兽一样奔向人群。他们不昏过去才怪呢。世上还有比这更有趣的恶作剧吗?”“太好了,就这么定了。”国王一口答应,吩咐七位大臣在这件事上要听跳蛙的命令。

跳蛙把假扮猩猩说得很复杂,其实操作起来很简单。在当时那个年代里,很少有人见过真的猩猩,大多只是耳闻。因此只要稍作装扮,就足以以假乱真,迷惑众人。要完成这样的任务,对跳蛙来说是小事一桩。

跳蛙为国王和七位大臣穿上贴身、窄小、在柏油里浸湿的内衣裤,并在外面粘上一层厚厚的麻。大臣们本来是建议用翎毛来假扮猩猩毛的,可跳蛙竭力反对,他一口咬定只有麻才更像猩猩毛,谁让他有丰富的经验呢,大家只好听从于他。外形装扮得差不多后,跳蛙又找来一根又长又粗的锁链,先缠在国王腰间,然后再依次缠在大臣们的腰间。这样一来,八个人就被锁在了一起,行动也变得不方便。为了显示出这些猩猩真的是逃跑出来的,跳蛙特地把两端长出的锁链,十字交叉搭在八个人围成的锁链圈里,这种做法,只有擅长捕猎的猎人才懂。这下十分完美了,国王和大臣们就等着让所有人大吃一惊了。

化装舞会在一座圆形大厅内举行,所有装饰都经过了屈丽佩泰的严格检查。跳蛙对大部分装饰都比较满意,只有一处地方他觉得不够好,又命人做了修改。这座大殿本来只有一个天窗,上面垂下一根长长的铁链,用来牵住下方的大烛台,这是整个大厅的照明系统。跳蛙认为这盏巨型烛台不能在舞会当晚使用,因为舞会上来的人很多,而且都是达官贵人,衣着华丽,万一烛台上的烛泪不断滴下来,岂不是很扫兴?大家一定会埋怨策划人员不够细心,到时候说不定自己又得挨打。如果换掉大烛台,该用什么来照明呢?跳蛙命令仆人们在大厅里所有不影响人行动的地方都放好火把,用以大厅的照明。于是,大厅每个有女神雕像的石柱上都绑上了火把,有五六十支,散发着迷人的香气。

国王等人扮成猩猩后,按照跳蛙的嘱咐,一直等到午夜才露面。此时大厅内早已挤满了人,大家都在等待舞会的高潮。当指针指向12点时,八个“猩猩”一起冲进大厅,应该说是连滚带爬进了大厅,因为锁链将他们绑在一起,根本没办法好好走路,没走几步就会摔倒。那个场面,想想都很滑稽。

不难想象,当满场来宾看到突然冲进来的野兽,都乱了阵脚,慌成一团,国王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这些人没有见过真的猩猩,只见这些野兽青面獠牙,面目狰狞,十分恐怖,都胆战心惊,有些女宾当场昏死过去。大厅里的士兵见状想拿武器自卫,可到处都找不到武器。原来武器都被跳蛙提前收走了,为的就是保证这个恶作剧的安全性。

国王等人一冲进大厅,就按照原计划锁上所有出口,钥匙也都藏在国王身上,不用问,这都是跳蛙的主意。

大厅里顿时乱作一团,大家为了保命四处奔逃,连朋友、家人都顾不上。有的人被推倒在地,半天爬不起来,还被受惊的人群踩来踩去。就在这时,原本被吊上去的挂烛台的铁链缓缓放下,直到离地面约有0.3米的时候才停下。

铁链下有个钩子,是用来挂烛台的,此时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八个“猩猩”在跳蛙的撺掇下,闹哄哄地跑到大厅中央,正好位于铁钩子下。跳蛙眼疾手快,用铁钩子钩住了“猩猩”们中间的铁索圈,又命人将铁链升起。就这样,八个“猩猩”被挂在了高高的顶子上。这完全出乎国王的意料,因为跳蛙之前根本没有说起过。他们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慌乱的现场突然安静了下来,所有宾客这才松了一口气。看着被吊起来的八个“猩猩”,宾客们开始猜测这是一场恶作剧,是为了掀起舞会高潮而精心设计的滑稽戏码,也不再害怕,反而大笑起来。

这时跳蛙在人群中高声喊:“就把这几只怪物交给小人处置吧!小人可能认识他们,只需要仔细看一看,就知道他们是什么人!”

宾客们在人群中扫了一圈,才看到跳蛙一蹦一蹦跳出来,站在墙根下。他手执火把,慢慢挪步到大厅中间,突然纵身一跳,跳到了国王等人的头顶上,迅捷的身手引来阵阵掌声。他顺着铁链又往上爬了爬,装模作样地将火把放在国王等人的头顶上来回照,同时嘴里还在嘟囔:“小人肯定能认出他们。”

国王等人还以为这是跳蛙临时想出的桥段,跟着众人哈哈大笑。突然间,跳蛙吹响口哨,铁链猛然升高了九米。国王和七位大臣被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了一跳,本能地挣扎着,这又逗得众人一阵哄笑。跳蛙抓着铁链,跟着一起上升,还不忘了拿着火把照着八个“猩猩”的头部,装出一副尽力看个究竟的样子。

铁链不断升高,众人的笑声也慢慢消失,转而变得困惑,都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几分钟后,寂静的大厅忽然响起几声奇怪的“嘎嘎”声,这正是国王和七位大臣当初听到的误以为是鹦鹉咬铁窗的声音。只见跳蛙使劲咬着锋利的犬牙,那如钢铁摩擦般的声音,就是从他嘴里发出的,那代表着愤怒。是的,跳蛙早就气疯了,当国王把酒泼在屈丽佩泰脸上的时候,他就在想办法报复国王了。“啊哈,小人终于看出这些怪物是什么人了。”跳蛙露出“冒火”的眼睛,死死地瞪着国王和七位大臣。他把火把凑到国王披着的麻布旁边,巨大的火舌立即吞没了国王的身体。此时大厅里又是一片慌乱,女人们尖叫着,男人们惊呼着,所有人眼看着八个“猩猩”变成了火球,挂在高高的房顶上。

火势越来越大,可房间的出口都被锁上了,钥匙又在国王身上,没有人能逃得出去。跳蛙顺着铁链不断往上爬,一边还说:“小人终于看清这些人的真面目了,其中有一位是我们尊敬的国王陛下,其他七位是国王的近身大臣。这是小人献给大家的最后一出滑稽戏,请大家好好看戏吧。”说着,跳蛙麻利地从天窗逃走,只剩下八具烧焦的尸体、难闻的臭味和惊慌失措的人群。

据说跳蛙出去后,跟一直等在天窗外面的屈丽佩泰远走高飞了,至于去了哪里,没人知道。那些被困在大殿里的人们怎么样了,也没人知道,总之国王和七位大臣最后都变成了焦炭,挂在铁链上摇来摇去。

红死神的面具

〔美国〕爱伦·坡

这个国家从未遇到过如此凶猛的瘟疫,而且持续时间如此之久。只要有人染上它,必死无疑,而且死相恐怖,全身每一个毛孔都在流血,红得如同在红色染料桶中浸过一样。这种病起初只会令人头昏,可短短几分钟后,身上和脸上就会出现一片红色斑点,而后越来越多,直到全身都是。接下来就是大量出血,每个毛孔都成了血流的通道。只需要半个小时,人就会死亡。这种恐怖的疾病像死神一样带走无数人的生命,可国王却置之不理,只知道自己寻欢作乐。

当然,国王不是不害怕瘟疫,而是他有更好的方法可以远离瘟疫。在百姓有一半被瘟疫带走生命之后,国王带了1000个心腹躲到了一座高大的修道院里。这1000个心腹有身强力壮的男人,也有婀娜多姿的女人,总之可以供国王玩乐。除此之外,国王还在修道院贮备了大量粮食,足够他们生活好一阵子。这座修道院十分雄伟,是按照国王奢侈的风格建成的,占地面积非常大,宛若一座古堡,而且里边一切设施应有尽有,不失为一个躲避瘟疫的世外桃源。

国王进入修道院后,便命人焊死了唯一通向外面的大铁门,他和1000个心腹是死心要在这里生活。倘若以后谁憋得发慌,想要出去,也没有出口。在这样一个既安全又封闭的地方,大家倒是很安心,每日可以纵情玩乐。于是,修道院里每天都在上演不同的戏码,不是滑稽戏,就是芭蕾舞,还有无数美女相伴,歌舞升平,完全没有瘟疫的阴影。大概过了五六个月,修道院外的瘟疫更加肆虐,情况惨不忍睹,可国王却心血来潮,要举办什么化装舞会,让1000个心腹都到场参加。

举办化装舞会的地方是修道院最大的一个宫殿,由七个房间组成。一般这种套间的建筑风格都很整洁,推开大门,所有房间尽收眼底。可这个宫殿与众不同,推开大门只能看到一个房间,每走一段都会遇到转弯,转过去后是另一番景象,看上去没有一点规矩。可这位国王就喜欢独树一帜。

这七间房的装饰色各不相同,但每一间房的色调却是统一的。比如从东边开始数起,第一个房间的主色调是蓝色,那么窗户玻璃也都是蓝色;第二个房间通体紫红,窗户玻璃也都是深沉的紫红色;第三个房间从玻璃到墙面都是绿色;第四个房间都是橙色,连家具都是一个色系;第五个房间是纯白色;第六个房间是紫罗兰色,就连投进的光线都是这个颜色;第七个房间从屋顶到地面每个角落都是黑色,而且铺满了黑丝绒,可奇怪的是,这间房子的窗户不是黑色,而是红色,像血一样的红色。这七间屋子有个共同点,就是没有烛台,所有采光都要靠屋子外面回廊上的香炉。香炉里摇曳的炉火映照在每个房间的窗户上,光线透过五颜六色的玻璃投射到屋内,倒是别有一番美感。可第七间屋子却没有一分一毫的美感可言,沉闷的黑色,加上艳丽的红色,让炉火穿过玻璃后变得诡异、阴森。没人敢走进这个屋子,甚至连路过都不敢。而且在第七间屋子里还放着一座巨大的、古老的黑檀木钟。每到整点时分,黑檀木钟就会发出沉闷、悠长的敲钟声。这钟声不同于寻常的钟声,它调子古怪,敲打的节奏也十分奇特,让听到的人不由自主产生一种恐惧感。前来参加舞会的人们,每次听到这奇怪的钟声,都会下意识停下舞步,专心等待钟声的结束。就连乐队的乐师也会停止奏乐,战战兢兢等待钟声的完结,似乎在等待一件可怕事情的结束一般。一旦钟声停止,舞会又会恢复之前的热闹,四处传出放荡的笑声。乐师们也费解地看着对方,脸上露出不知所措的尴尬神情,似乎在嘲笑自己刚刚过于紧张。

很多人暗中起誓,说下次钟声响起的时候一定不会慌了手脚。可每次过了60分钟,钟声响起的时候,大家还是一如既往地慌乱和恐惧,像是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虽然钟声打乱了舞会的节奏,但大家还是很欢快,毕竟这里的生活和外面的生活简直是天壤之别,谁不喜欢沉溺于声色呢!

这次舞会完全由国王一手策划,所有的装饰和色彩都是他精心挑选的。按照他独特的性格,舞会装饰也一样别具一格。不得不承认,国王在色彩的挑选上大胆奔放,很少有人能企及,就拿这次举办舞会的大殿套间来说,就显得非常特别。还有各种装饰,都奇怪到令人难以想象。一切都没按照规矩来办,都是随心所欲的发挥,所以看上去稀奇古怪,像极了《欧那尼》里的场景。有人说国王是个疯子,看看这些装饰,果然像是出自“疯子”之手。所有参加舞会的人,穿着打扮也都受过国王的指点,要多古怪有多古怪。这一切都像梦幻一般,有的令人恐惧,有的令人欣悦,有的令人作呕,有的令人留恋。而实际上,这群人正如活在梦中一般,他们置身于一个跟外界完全隔绝的世界里,在狂妄的色彩和扭曲的音乐里摇摆身体,丝毫没把外面的红色瘟疫当作一回事。

又一个60分钟过去了,黑檀木钟再一次响起那令人发毛的钟声。也只有在钟声响起的时候,这个缤纷喧闹的世界才会有片刻安静,只能听到大家的呼吸声。可一旦钟声消失,便又会变得疯狂起来,人们又开始放肆地笑,大声呼喝,音乐声又不断响起。

夜色慢慢降临,连第七间屋子里都挤满了人。炉火透过血红色的玻璃映照进黑色的房间里,再加上黑檀木钟的钟声,在这间屋子里的人所怀的情绪远比其他屋子里的人复杂。

其他屋子里的人完全没有感到任何不适,径自纵情作乐,即使能听到黑檀木钟的钟声,也不会像第七间屋子里的人们那样严肃。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已是午夜,黑檀木钟再次响起钟声。音乐戛然而止,舞蹈的人停下舞步,四周一下子安静了下来。这次钟声要响12次,人们不安的时间变长了,可接受的能力也变强了。若非如此,人们也不可能注意到一位新来的成员。

这位成员蒙着脸,似乎是踩着第12声钟声出现在大家面前,之前竟然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大家开始悄声议论这个人的装扮。很快,这个消息就传遍了所有房间,也传到了国王的耳朵里。

我想说一句,在我描述的所有舞会里,一个平凡无奇的人是不足以引起大家注意的。

大家看到这个人的第一反应,是觉得他的装扮既保守又独特,完全超过了以标新立异著称的国王。说实话,在没有见到这个人之前,大家都认为国王是数一数二的疯狂者,可见到这个人之后,才发现更疯狂者也存在。这个人身材消瘦,个头很高,穿着一件死人入棺时穿的寿衣,戴着僵尸面具,而且浑身上下都是血一样的红色,就像一个活着的红色瘟疫感染者。这种大胆出位的造型,让大家既厌恶又恐惧。疯狂是可以的,但不可以提醒这里的人瘟疫的存在,不应该以红死神的装扮来刺激人们。这个人的装扮已经够让人厌恶了,他无礼的举止更让人难以接受。他显然没有什么修养,一味在人群中走来走去,像个鬼魅一般。

国王见到他后,不自觉颤抖起来,不知道是因为生气,还是因为恐惧。随着“红死神”的步步逼近,国王怒火中烧,气得额头都发红了。他大声吼叫道:“是哪个大胆狂徒,竟然跟我开这种玩笑。这是在侮辱我们吗?快把他抓住,撕开他的面具,让我看看他的真面目,明天就把他绞死。”

国王站在那间蓝色的屋子里,声音传遍了所有房间。乐师也不敢奏乐,所有人都不敢插话。国王近身的几个侍卫,本来有意阻止“红死神”的靠近,可到头来却被“红死神”的步步逼近给吓退了。他们实在不知道到底是怎样厉害的人物,才敢这样靠近国王,哪里还敢去抓捕他。

于是,“红死神”几乎是畅通无阻地走到了国王面前,脚步稳重,一步一步充满了坚定。他在蓝色房间里绕了一圈,又缓慢而踏实地走了出去,接着以相同的步调走到紫红色房间,又从紫红色房间走到绿色、橙色房间,然后又走到白色的房间,跟着走到紫罗兰色的房间。眼看这个人就要走进黑色房间,国王这才反应过来,气急败坏地拿起随身佩剑,冲过六间房间,追向“红死神”。

就在距离“红死神”大概两米的时候,国王突然停下脚步,因为“红死神”在瞬间转过身,跟他面对面。国王一声惨叫,扔掉了手中的佩剑,瘫倒在地上,一动不动。这时,舞会上的人才都回过神来,一起冲进第七个房间,打算逮住这名刺客。“红死神”就站在黑檀木钟的旁边,像雕像一般。疯狂又恐惧的人们扑上去在他身上撕扯,扯掉了面具和寿衣,可里面哪有人,只有一些碎布而已。人们吓呆了,脑袋里一片空白,连起码的逃跑都忘记了。

这个人是真正的红死神,不是一个装扮者,不知他怎么溜进了修道院,什么时候混进了舞会。在场的所有人,一个个倒在地上,全身的每一个毛孔都在汩汩流血,地上除了鲜血没有其他痕迹。一瞬间,整个舞会血流成河,遍地尸体,恐惧和绝望凝结在了每张脸上。黑檀木钟不再响了,炉火也都熄灭了。整个大殿只有黑暗和红色瘟疫。

泄密的心

〔美国〕爱伦·坡

是的,我很敏感,非常、十分敏感,敏感到让人觉得我是个疯子。其实我一直是这么敏感,并没有疯,只是我的感觉比别人灵敏,特别是听觉,可以听到常人听不到的声音。不管是天堂,还是地狱,一切声音都逃不过我的耳朵。这怎么能算是疯呢?只是更有特色而已。接下来我要讲的事情,也许你会说是疯子才会做的,但我要说,我在做这件事的时候,十分冷静。

我是怎么想做这件事的,我也说不清楚。没有什么目的,也没有什么仇恨。说真的,我还挺喜欢那个老头,他跟我无冤无仇,也没有嘲笑过我的神经质。我也不是看上他什么值钱的玩意儿,想占有它。我只是想杀了他,大概是因为他那只眼睛。对!就是那只眼睛!他有一只眼睛是蓝色的,就像蒙上了什么东西。我只要看到他那只蓝眼睛,心里就很别扭,浑身不自在。我要让那只眼睛永远消失,没什么比杀了他更有效的方法。你一定会说我就是个疯子。你错了,疯子没有我知识渊博,更没有我聪明。你是没看到我怎么干的这件事,干得如何漂亮、干净、细心。

老头儿跟我住在一个屋檐下,每天都要跟他碰面,这让我更想快点除掉他。在动手杀他的前几天,我对他异常热情。而每天晚上,等他睡着之后,我都会偷偷溜进他的卧室。他的卧室每晚都会锁,我怎么进去?如果你看到,一定会忍不住笑出来。我悄悄拧开门锁,慢慢推开门,锁链到头的时候,我刚刚可以把脑袋伸进去。一般来说,脑袋进去,身子也就可以进去。我先试探着把头往里伸了伸,恰好可以看到老头的床。接着我又花了近一小时的时间探进半个身子。我只能慢慢来,否则会惊醒老头。从门缝里透出的光线正好照在老头的那只蓝色眼睛上,可惜他是闭着的,我没法下手。就这样一连七天,我每晚都会在他入睡后潜入他的卧室。只是他始终闭着眼睛,让我狠不起来。到了白天,我就若无其事地走到他的卧室,跟他聊天,关心地问他晚上休息得如何。

到了第八天的午夜,我照常打开了老头卧室的门。我真是佩服自己的身手,这么多天来,都没有引起老头的疑心。同时我也很欣赏自己的头脑,如果不是足够冷静,怎么会想到这么个方法来实施杀人计划?我想老头做梦都不会想到,在他熟睡的时候,我会如此来去自如。我想到这儿,不禁笑出声来。他大概是听到了,猛然一翻身。如果你认为我此时要打退堂鼓,那就错了。他是个很小心的人,害怕晚上有强盗进来,所以把窗户关得死死的,门也要搭锁链。也正是因为这样,他的整个房间都黑漆漆一片,根本看不到任何东西,更别说门缝了,我可是提前把手里的灯弄灭了。我大着胆子慢慢从门缝里进去,打算一步步靠近他的床。可刚挪了一步,老头就突然坐了起来,大喝一声:“谁?”我立刻停住脚步,站在那里。几十分钟,我没挪过一步,像个雕塑一样站在那里。老头生性警觉,听到响动后一直坐着,侧着耳朵静静听着,那动作像极了我晚上听报死虫叫。

过了一会儿,我听到一声低沉的吐气声,就像我害怕时发出的声音。没错,这就是害怕才会有的声音,我早就很熟悉了。每当午夜,世界无比寂静,我就会感到害怕,嘴里会不由自主地发出这样的吐气声,不是叹气,不是呻吟,而是恐惧。越害怕,这种声音就越清晰。所以我说,这声音我再熟悉不过了。我很能理解老头现在的心情,他一定害怕得无法入睡,一闭眼就会被各种各样的恐惧包围着。他一定在告诉自己刚刚听到的声音不过是风声,或者是老鼠穿过烟囱的声音,又或者是蛐蛐声,总之是虚惊一场。可我也知道,这样的自我安慰多半是不会起效的,只会越来越害怕。

我依旧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等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听到他躺下。我等不下去了,如果他一直不躺下,难道要等到天亮,让他看到我站在他的房间吗?于是我打开手里的灯,灯头被我用棉布包着,只能露出一丝微弱的光芒。我一点点掀开棉布,好让光线再亮一些,起码能让我看到他现在是个什么状况。我拿着灯又靠近了一点,光线正好照在他的脸上。天哪,他的眼睛睁得很大,那只蓝色的眼睛像鬼魅一样,让我浑身不舒服。我只能看到眼睛,他的身体埋在深深的黑暗中。

之前我说过,我非常敏感,特别是听觉。我走近一些才发现,刚刚那低沉的吐气声不是从老头嘴里发出的,而是老头心跳的声音。那种声音我太熟悉了,因为我恐惧时心脏也会发出那样的声音。他的心跳越来越快,我越来越恼火,那声音就像战鼓一样激励着我的“斗志”。

这个时候,我依然不动声色,像个雕塑一样,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我拿好灯,让灯光牢牢铺在那只蓝色的眼睛上。老头吓坏了,他心跳的声音越来越激烈,我听到的声音也越来越大。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那声音越来越清晰,越来越震撼,速度也越来越快。老头一定吓得难以动弹了。我早说过了,我很敏感,这让我与众不同,导致大家认为我是个疯子。我不是疯子,这点我也说过了。疯子哪有我这么冷静?在这样万籁俱寂的环境里,听着可怕的心跳声,我还能保持镇定,一动不动,脑子里盘算着我的计划。

不过心跳声越来越响,就像要炸了一样。这样响下去,街坊邻居都会听到。不行,我要速战速决。于是我大叫一声,打开卧室的灯,锁上门,冲到他的床前。他显然被吓坏了,尖叫了一声。我把他拖到地板上,推翻沉重的大床,狠狠压在他身上。我心里顿时舒服了,好像一切烦恼都在一刹那被根除。但那讨厌的响声继续了好久才停,实在是美中不足。直到我确定老头死了才搬开床。他躺在地上没了呼吸,我把手放在他胸口上,确定心不再跳。他死了,那只眼睛再也不会盯着我了。如果此时你还觉得我在发疯,那么请让我讲讲我是如何藏尸的,听完后你一定会为我的聪明才智倾倒。没有比今夜更安静的时候了,我砍掉尸体的脑袋和四肢,将其肢解。然后撬开三块地板,将碎肉放在地板下的夹层里,再见了,该死的眼睛。整个过程十分利索,房间的每个角落都没有留下血迹,没有留下斑点,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瞧我多仔细,把所有痕迹都留在澡盆里了。

当我干完一切的时候,已经是凌晨4点,天色还像刚才那么黑。就在这时,突然响起了一阵激烈的敲门声。我装做被吵醒的样子,慵懒地下楼,像平常一样打开大门。门外站着三个人,是警察。他们说刚刚有人报警,说听到这里有一声尖叫,担心有命案发生,他们特地来看看。

我露出礼节性的笑容,将三位警察迎进屋来。有什么好怕的,没有人会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我带着三位警察楼上楼下搜了一遍,还一边说,刚刚的尖叫声可能是我做噩梦发出的,真是不好意思。我还告诉他们,老头回老家了,要住上一阵子。当然,我一定要带他们到老头的卧室去看看,不然会显得我心里有鬼。

不仅如此,我还请他们在老头的卧室里坐了下来,让他们歇一歇。我也拿了把椅子,就坐在藏尸的地板上。我一点恐惧感都没有,因为没人会发现这么精妙的计划。

三位警察显然被我再正常不过的举止蒙骗了,开始放松地跟我交谈起来。我们聊着家常,他们问什么,我都会耐心回答。可没过多久,我就开始感到不安,脸色越来越苍白,希望他们快点离开。我的头开始痛,还伴有耳鸣一样的嗡嗡声。警察们没有发现我不舒服,还坐在那里聊着天。嗡嗡声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心里却想着赶快摆脱这样的不快。那声响越来越大,越来越集中。渐渐地,我明白过来,不是我的脑子或耳朵出了问题。

不用问,我的脸色肯定特别难看,但依然在侃侃而谈,甚至还调高了声调。但声响越来越大,我该怎么办?这声音就像是低沉的吐气声。我开始大口喘气,越来越难受,但警察没有发现。我说话的速度越来越快,耳边的响声越来越大。我忍不住站起来,烦躁地走来走去,表面上要装出是因为跟警察争辩而恼怒。我不停地走来走去,内心越来越焦躁,他们怎么还不走?此时声音更大了,为了掩饰我的不安,我开始高声咒骂,表现出一副他们的观点把我惹毛的样子,一边使劲拖椅子,想用椅子跟地板的摩擦声来压住响声。可这一切都是徒劳,根本没有用,响声还在持续变大。三位警察还在有说有笑,他们难道聋了吗?这么大的声音都听不到吗?

不,他们听得到,他们是在嘲笑我,赤裸裸的嘲笑,这比任何刑罚都令人难受。我受不了了,这种嘲笑声快让我崩溃了。如果我再不喊出声来,我一定会死的。听,那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大!越来越大!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好了,你们这群浑蛋,”我冲着警察狂喊着,“你们别在我面前演戏了,我全都说了,全都告诉你们。就在这儿,撬开这块地板。这儿,这儿,他那颗该死的心在跳着呢!”

Part 02 惊魂下一秒

一桩谋杀案的残忍程度让法官惊呆了,但在“我”的口中,它却是“

我最得意的谋杀

”。半山腰上的一片废墟,绿光、怪烟、鬼魂,恐怖的事情正在发生。地板上,一颗头颅滚到一边,脸上竟然挂着恐怖的微笑,这让人不由得想起了爵士临死前的话:“知道这个秘密的人都在地狱里。”自从购买了一颗行星之后,费伦就伤透了脑筋,他发现这颗行星还有一个名字——幽灵五号,那里究竟发生过什么……面对这些死亡事件,你是否思考过是死亡吸引了死神,还是死神带来了死亡?我最得意的谋杀〔美国〕安布罗斯·比尔斯

我因谋杀我的母亲而被捕,之后在法庭上开始了长达七年的审判。今天在法庭作陈述,当我说完之后,法官惊呆了,他说这是他当开释法庭法官以来听到的最残忍的谋杀案。

我的律师立即站起来为我辩护:“法官阁下,判定此次犯罪是否最残忍,要跟他之前犯下的案子相比。如果您听一下他杀害自己叔叔的手法,就不会觉得这次犯罪有多残忍了。当然,他杀害他叔叔已经是被定论了,不可能再有翻供的机会。但当您听完他的陈述后,您就会明白为什么我的当事人会获释。”

我宣誓完毕后,便开始我的陈述:“我于1856年出生在密歇根州卡拉马基,父母在当地都小有名气。感谢上苍,我父亲还活着,这让我以后的日子没那么难过。1867年,我们跟着父亲搬到了加州,住在了离黑鬼头不远的地方。我父亲靠拦路打劫成了有钱人,还开起了一家小店,专门从事一些黑市交易。父亲一直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平常给人的感觉是不怒自威。随着年龄慢慢大了,父亲的戾气也少了,冷酷的性格里多了一些温柔。“小店经营了四年后,有个传教士来我家投宿,我们接待了他。传教士没钱付房费,就传了一些教义给我们。我们第一次有种重生的感觉,上帝的力量让我们全家有了新的生活目标。父亲派人通知了他的兄弟威廉·里德利,让他来管理我们的小店。而我们全家则搬到了幽灵岩,在那里开了一家名为“圣息瑶琴”的舞厅。每晚在开业之前,我们都会祈祷,像所有教徒一样虔诚。“1875年秋天发生了一件事,让我从此有了邪恶的念头。那次我有事到马哈拉,在幽灵岩上的车。快到黑鬼头的时候,上来三个打劫者,要抢乘客的财物。虽然他们都用麻袋蒙住了脸,可我还是能认出他们是威廉叔叔和他的两个儿子。坐车的都是一些穷人,哪有值钱的东西。他们对车上的乘客挨个搜身,在我这里搜到了40美元和一只金表。我没有跟他们相认,我认为我跟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再者,我也不希望引火烧身。“过了几天,我特地到黑鬼头去找威廉叔叔,向他要回我的钱和金表。谁知道他们一口否认,说根本没有打劫过那辆车,还把罪恶嫁祸到我和我父亲的头上。我很生气地跟他们理论,可他们却扬言要在幽灵岩也开一家舞厅,跟我们抢生意,让我们没钱可赚。要知道,我家的舞厅生意本来就差,如果叔叔再开一家,那一定会把我们全家逼上绝路。为了保住我们的生计,我只能答应叔叔不说出他们打劫的事情,可前提条件是他要把赃物分我一些,而且也要为此保密。可叔叔却拒绝了我,而且说得很难听,我终于动了杀机。我想如果叔叔死了,那一切都会变得好起来。“我开始筹划一个绝妙的谋杀计划,并把计划告诉了我的父母。他们虽然信教,可还是同意了我的做法。父亲还说,他为我感到骄傲。母亲也说,她会为我祈祷,尽管杀人在宗教里是被明令禁止的。“我计划的第一步,是加入杀人骑士团。这是一个有背景、有地位的组织,可以帮助我实现计划。经过一段时间的审核,我终于加入了杀人骑士团幽灵岩分会。在此期间,我看到了幽灵岩分会的花名册,里面竟然有我叔叔的名字,而且他还是个副社长。要杀我组织的上司,还真是一条不轻的罪名。“就在这个时候,又发生了一件事,加深了我对叔叔的厌恶,这使我更迫不及待要把他杀了。那次我所乘坐的汽车被劫的案子抓到了劫匪,是三个完全不知情的替死鬼。我一直在帮他们洗脱冤情,并将罪证指向威廉叔叔和他的儿子们。可无奈,威廉叔叔平时把自己扮演成一个良好市民,遵纪守法,根本无法将他们送上法庭。就这样,三个无辜的人被判了罪。我心里的怒火越烧越烈,恨不得立刻杀了这个恶棍。“那天上午,我要开始实行我的计划。我拿着枪到了威廉叔叔的家里,当时只有他的妻子在家。我很明确地表达了我的来意,婶婶却笑着说,很多人都拿着枪来这里,口口声声说要杀了威廉,可没有一个人成功过,反而留下了自己的性命。她说很理解我的行为,却怀疑我的能力。她还说我一点杀人的气魄都没有,看上去缺乏信心。为了显示我的气魄,我拿起枪打伤了一个路人。她还是保持着那样的笑容,说我的家族的的确确是个流氓家族,要杀人一点都不奇怪。后来她告诉我,威廉叔叔在河对岸的牧羊场,临走还祝福我,希望我能取得胜利。“婶婶真是一个坦荡的女人。“我到了牧羊场,看到叔叔正在剥羊皮。他身边只有一把刀,没有枪。我可不会用枪去打一个没有枪的人,我走过去用枪托狠狠砸了他的脑袋。叔叔应声倒地,不断颤抖。趁着这个时候,我用他剥羊皮的小刀割断了他的大腿肌腱。大腿肌腱断了,可是永远都走不了路的。他会变成一个废人,不管清醒与否,都不能反抗。他也明白这点,所以也放弃了反抗的念头。他对我说:‘塞缪尔,你打败我了,我不会反抗。但请你答应我一个小请求,请把我带回家,当着家人的面杀了我。’“我说,这没什么难处,但前提是我要把他装进装麦子的麻袋里。这样做,一来方便搬运,二来可以避免被邻居看到。他同意了,我便取了一个空麻袋来,将他塞了进去。不过口袋不大,只能把他团在里面。我把麻袋口绑好后,把他搬到了一棵橡树下。树下是孩子们自己做的秋千,秋千绳非常结实。我看到后立即想出个绝妙的主意,我用秋千绳把叔叔吊在了树上,他像个钟摆一样在空中来回摆动。“一个恶贯满盈又骄傲自负的人,此刻竟然团缩在麻袋里,像个钟摆一样摇来摆去,看上去滑稽得很,可他自己却不知道。我记得他没有挣扎,也没有咒骂,这点倒很像一个恶人该有的硬气。“我要怎么折磨他呢?那只公羊。是的,威廉叔叔有只公羊,是出了名的好勇斗狠。它可比公牛还要厉害,看到什么都会进攻。仿佛它存在的方式,就是进攻一切可见的东西。它跳得很高,可以在半空中画出一道美丽的弧线,然后像箭一样飞速俯冲到地上。它的进攻角度十分完美,把速度和力量都升华到最大,力求一击必中,而且一定要让对方不喘气为止。很多人都曾看到,公羊曾经把一只四岁的老公牛撞死,能轻松撞碎一堵石墙、撞断一棵大树。只要被它撞过的东西,没有一样是完好无损的。这个家伙完全是一头怪兽,是从地狱来的恶魔。我看到它正在不远处乘凉,于是想到了这个完美的点子。我把它吸引到树底下,拉动秋千绳,让人肉钟摆摆动的幅度更大一些,我自己则躲在了一块大石头的后面。“公羊看到了摇摆的叔叔,兴奋地叫了一声,然后一跃而起,向着叔叔撞了过去。它的身影如同一只白色的苍鹰,在低空盘旋,我第一次感到了力与美结合的快感。我看不清它的动作,因为那一切实在太快了,只能听到树上叔叔发出撕心裂肺的喊叫声。刹那,公羊已经落在地上,树上的麻袋摆动得更厉害了,公羊更加兴奋,它的斗志似乎才被激发起来。只见它站在地上,不断甩动脑袋,有时还用前蹄拍打地面,然后瞬间又发起进攻。它那白色的身影再一次化成一条白色的带子,在天空中飞舞,然后又如离弦之箭一般向上飞腾。这次进攻更加凌厉,力道更大,几乎把袋子撞到了跟树枝平行的地步,而且它的次次进攻更加紧凑,刚落地,就又飞身而上,还没等袋子完全落下来,就又撞了上去。就这样,叔叔绕着树枝来了一次又一次完美的360°旋转,看得我都眼花了。一开始还能听到叔叔的惨叫,可随着公羊的不断进攻,叔叔的惨叫声越来越小。不过我想,公羊没有撞到叔叔致命的部位,因为叔叔在袋子里应该是背朝地的,公羊每次进攻都是撞到了叔叔的背。“很快,公羊也累了,它疯狂的斗志慢慢消退,攻势也越来越弱,每次进攻后都狂喘不止,要休息很久,而装叔叔的麻袋摆动的幅度也越来越小,距离地面也越来越近。过了一会儿,公羊似乎玩腻了这个游戏,悠闲地吃起草来。它缓步走到不远处,嘴里还嚼着青草,似乎要睡着了一般。可我还是发现了它的一个小动作,它的头稍稍扭动了一下,好像是在为下一次进攻做准备。我认为它的疲累都是装出来的,为的是放松对方的戒备,以寻求更大的刺激。“而这个时候,叔叔的惨叫声越来越小,他开始不断叫着我的名字,希望我能给他一个痛快的了结,我心里真是舒服极了。他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不知道我在用什么手段折磨他,只是感到恐惧,彻骨的恐惧,这才是真正折磨他的东西。是啊,不知道死神装成了什么样子步步逼近,当然会恐惧。慢慢地,叔叔不叫了,袋子也停止摆动了。我从石头后面走出来,想给他个痛快。可就在这个时候,一声巨响从地面传到了我的耳朵里,让我不由自主颤抖着。不知道的人,一定会以为是轻度地震。我转头一看,那只公羊早已狂奔而来,卷起一路沙尘,向我靠近。还是那般如飞一样的速度,让人胆战心惊。直到今天,我想起它飞奔的姿态,都从心里觉得美妙。那矫健的身姿,那精妙的动作,那天发生的每一秒都刻在了我的脑海里。那只公羊跃到半空,竟然像上台阶一样一步步升高,真像是魔鬼的宠物。它把头低下来,露出坚硬锋利的角,前腿向后,后腿和尾巴在同一水平面上,就像一只展翅高飞的白色雄鹰。“这个画面我永生难忘。现在想一想,它飞起来的高度大概有15米。它能在半空停留一两秒,然后顺势向下,快速、有力。这次冲撞完全命中叔叔的要害部位,他的脖子被撞断,绳子也被撞断。整个麻袋重重摔在了地上,而叔叔也变成了一堆肉酱。这次冲撞,让很多人认为是地震了。后来我才知道,一位地震研究者那时恰好路过那附近,他还测算出了震源呢。“无论何时,我想起那起谋杀,都会打心里佩服自己。那种凶残,简直称得上是一种艺术,没人比我更能将这种艺术发挥得淋漓尽致了,也没人能操作一场如此精彩的谋杀。”

鬼屋之夜

〔美国〕安布罗斯·比尔斯

半山腰上有一片废墟,那里曾经是淘金者的营房。如今它们大多都被大雪埋在了下面,就连成弗鲁姆水渠上的大桥,也盖上了一层厚厚的白雪。对于淘金者来说,在这里生活无比快乐,因为这里能给他们带来自由,特别是说拉丁语的自由。他们每次说到死亡的时候,就说“到渠上了”,这远比“死了”要好听得多。

整个山谷都被大雪包围,没有一寸土地不泛着白色的光芒。山腰上一条人工修葺的栈道,也被积雪覆盖。这里被人们称为“死人谷”,一个被荒弃很久的矿山。寒冬的深夜,谁也不会想在这里逗留一秒,可希拉姆·比森却在这里住了很久,他是这里唯一的居民。他的小屋建在北山的山腰上,与其说那是个屋子,倒不如说是一个坟墓。那里只有他进出,没有别的生命,而且整座屋子只有一扇窗户,夜晚炉火的红光透过窗户射到白雪皑皑的山谷里,如同鲜血一般。比森此时坐在屋子里,对着熊熊燃烧的炉火发呆。不难想象,这样一所屋子的主人,也平常不到哪儿去。他有一头灰白的头发,衣服常年破烂,脸色苍白,两眼深陷,看上去像个邋遢的怪人。见过他的人,都说他是个老头,起码有74岁了,可事实上,他只有28岁,还是个年轻的小伙子。

夜已深了,比森还没上床睡觉,只是用干柴一样的双手托着下巴,手肘支在膝盖上,好像一碰就会断了似的。他真的很瘦,走起路来似乎都能听到骨关节活动的声音,好像走得快一点就会摔倒,然后摔个粉身碎骨。突然,一阵敲门声传了进来。这样的地方,这样的夜晚,这样的天气,谁会来这里做客?两年了,比森没有见过自己以外的人。是啊,谁会到一个道路不通的地方来呢?不管换了谁,此刻听到敲门声都会大吃一惊。可比森却十分镇定,他没有起身,依旧坐在那里盯着炉火。门被轻轻推开,比森抬起头看了看,然后耸了耸肩膀,缩了缩身子,好像一直在等着这一刻,却又不愿意看到这一刻的到来。一个跟比森一样骨瘦如柴的老头从门外走了进来。他穿着厚厚的外套,头上裹着围巾,脸上蒙着一块青布,眼睛发着绿光,露在外面的皮肤是没有血色的惨白。“您好,先生,”比森一边说,一边放开老头的手,“天气很差,您请坐,见到您真高兴。”

比森的谈吐十分优雅,像一个绅士,这可跟他邋遢的外表一点都不相符,如果有人看到这一幕,一定会觉得奇怪。老头向火炉靠近了一些,一双眼睛闪闪发亮。“我真的很高兴,”比森又重复了一遍。但这一次,他已经没有之前那么优雅了。他仔细打量眼前的不速之客,外套显然很久没有清洗了,纽扣都发霉了,脚上的皮鞋也是,都长了绿毛。鞋子上的雪在温暖的炉火边融化,混着泥土流到了地上。“真是不好意思,我的条件不好,只能如此招待您。您要不再继续寻找住所,而愿意跟我一起的话,我将不胜荣幸。”

老头没有说话,只是解开了外套。比森在火炉里添了些煤块,用狼尾巴掸了掸炉灰,说道:“不过我还是想说,您最好不要在这里停留太久,能走还是早点走吧。”

老头摘下帽子,在火炉边坐了下来。矿上生活过的人,可是很少摘掉帽子的。比森也坐了下来,他坐的是一只大桶,好像骨灰盒一样。屋子里恢复了刚才的寂静,外面传来一阵阵狼嚎声,夹杂的风声让人不寒而栗。比森突然感到一阵心慌,不由自主打了个寒战。他很快平复了情绪:“今晚这里有些不同寻常,我把一切都告诉您。如果您要离开,我可以送您通过那段最恐怖的路。过了那段路,您应该就熟悉了,那里是鲍迪·彼得森杀害本·哈克的地方,您了解的,对吗?”

老头点了点头。

比森继续说:“两年前,我和我的两位伙伴到了这里。当人们都纷纷往洼地挤的时候,我们也准备要走。您可不知道,还不到10小时,山谷里就没人了,都走光了。可我走了才发现,我随身带着的手枪落在这里了。于是我又回来取,不得不在这里待上一夜。谁知道,我就再也没有离开。哦,有个事情我得提一下。就在我们打算离开这里的头几天,我的中国用人死了。这里到处都是积雪,没法将他下葬。后来没办法,我们就把地板撬开,将他埋葬了。在埋他之前,我剪掉了他的辫子,将它钉在坟墓的横梁上。我有没有说他是怎么死的?唉,不管他是怎么死的,都跟我没有关系。我回到这里,只是为了拿回我的手枪。您明白吗?”

老头又点了点头。

比森说:“中国人一直认为辫子是通往天国的通道,就像风筝的线一样。我要不要说呢?还是说了吧。我取枪的那晚,他竟然回来了,就是那个中国人,他想要回他的辫子,可是他没有拿到。您也许不理解辫子为什么如此重要,我也不理解,可事实就摆在眼前,他回来了,就是要拿回他的辫子。您说给他吗?我可不想听别人的建议,我想您应该会理解我。我把辫子牢牢钉在横梁上,并当起了看守。我可不想听您的建议,尽管您的建议可能是对的。”比森说到这里突然狂叫了起来,“什么?您把我当成了胆小的莫多克人?”他的狂叫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于是他安静了下来,继续说:“您说得对,我被它弄得身心俱疲。我这两年的生活完全是一个改正错误的过程,您懂我在说些什么。您说那个坟墓?没人动过它,地面冻得像一块钢铁。如果您执意要去看看,也未尝不可,那辫子上还系着丝绸呢。”比森停顿了一会儿,闭上眼睛,嘴里呢喃着,又像是在打呼噜。过了一会儿,他用力睁开眼睛,说了一句:“他们在偷我的钱!”然后又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这个时候,老头也脱下外套(他来到这里,一句话都没说过)。他里面穿着一件法兰绒衬衣,愈发显得弱不禁风。他慢慢躺在床上,手边放着一支手枪。那手枪就是比森要取回的那支,他特地从架子上取下来,放在手边,这是淘金者的习惯。片刻之后,比森醒了过来,他看到老头已经躺到床上,自己也从椅子上站起来,上床睡觉。上床之前,他又特意去检查了一下钉在横梁上的辫子,看看它是否牢固。两张床挨得很近,中间就是埋葬中国人的地方,上面有一扇小的活动门,门上有两行铆钉,排成了十字架的形状,似乎是为了阻止一些幽灵之类的东西进入房间。突然间,炉火变暗,墙壁上出现一个黑色的影子。那影子飘来飘去,十分恐怖。而钉在横梁上的辫子,也投下一个影子,晃来晃去,如同一个会动的惊叹号。外面不断传来风吼声和狼嚎声,显得这山谷愈发死静。

就在这个时候,那扇活动门竟然慢慢上升。老头看着这一幕,依然默不作声。忽然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活动门被强行打开了,两行铆钉被掀翻在地。比森被这声音惊醒了,可他没敢下床,而是用毯子蒙住脑袋,瑟瑟发抖,牙齿咯咯直响。老头面对这一幕,好像十分淡定,他用手肘支撑着身子,默默看着这一切。一阵怪风从烟囱里吹了进来,荡起满屋子灰尘。就在灰尘消失、火光重新照亮屋子的时候,炉火边多了一个男人,那人身材矮小,皮肤黝黑,穿着打扮都十分讲究,正冲着老头微笑。比森心里想:“他看上去是从旧金山来的,今晚无论如何要解决这件事。”

与此同时,一个人头从地板的活动门里伸了出来,正是那个死了两年多的中国人。他眼睛外凸,像两个玻璃球,直勾勾盯着钉在横梁上的辫子,一脸的渴望。比森吓得尖叫连连,又用毯子蒙住了脑袋。那个中国人穿着一件发了霉的蓝色缎子面夹袄。他从地底下慢慢爬上来,然后像弹簧一样弹到了横梁上。他双手紧紧抓住辫子,张开嘴,用又黑又黄的牙齿死死咬住辫子,像个绞刑犯一样在空中摇摆。他腾出双手,用尽全力将辫子从钉子上解了下来。

比森躲在床上,根本不敢睁开眼睛。炉火旁的那个男人不停用脚击打地面,就像鼓点一样,还时不时看看手腕上的金表。老头紧紧握住了枪,坐了起来,对着中国人的鬼魂开了一枪。鬼魂从横梁上掉了下来,嘴里还叼着自己的辫子,直接落入坟墓。活动门又关上,炉火旁边的男人也消失了。外面响起一声长长的惨叫,就像有人被掐死了,又像鬼魂的哭泣。或许,那只是狼在嚎叫吧。

第二年的春天,又到了开矿的好时机,一群矿工要到新矿区采矿。他们路过死人谷的时候,特地到比森住的房子里看了看。他们发现比森已经死了很久了,胸口上有被子弹打穿的痕迹。根据大家的分析,子弹是从对面的横梁上反弹回来,射入了他的胸膛,因为横梁上有明显的子弹痕迹。横梁上还有一截断了的辫子,应该是被子弹打断的。谁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有趣的是,比森旁边有一件发了霉的外套。有人认出这外套是那个死了的中国人的。那东西不是应该在尸体身上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人们猜测,一定是死神穿着这套衣服带走了比森,不然这一切该如何解释呢?

死亡诊断

〔美国〕安布罗斯·比尔斯“我知道你们这些医生都是科学至上者,可有时候比谁都迷信。”霍弗的话带着挑衅的口气,“当然,你们当中大部分人不相信这世上有灵魂一说。可我就相信,活人有时候可以用一种别的方式出现在另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可能有他深刻的回忆,或者他对那个地方产生了强烈的影响,在那里留下了自己的痕迹。我说的是真的,一个人的确可以影响一个地方,我是说环境。于是,他可以出现在另一个人的面前,就像你们说的幻觉一样。当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影响环境的,这需要一个特别的个性,能看到他的人也需要有一双特别的眼睛。我就有一双这样的眼睛。”“是啊,特别的眼睛,可以把视觉传递到一个特别的大脑。”弗雷里医生笑着说,显然他不赞同霍弗的说法。“你这种回答方式对我算是客气了。”霍弗说。“请原谅我的态度,你刚刚说的这些,背后是不是有什么故事?你可以跟我说一说,说说你有双怎么特别的眼睛。”弗雷里医生说。“我知道你一定会说那是幻觉,不过无所谓。去年夏天,我到梅里迪安镇去度假,租了一套空公寓,房东叫曼纳林,是个医生,据说他几年前离开家后就再也没回来过,谁都不知道他去哪儿了。这房子是他自己盖的,住了10年。当然不是他一个人,还有一个老仆人跟着他。他行医没几年,因为病人少,就不干了。从此以后他很少出门,几乎不跟外界接触。我听当地人说好像他在家里研究什么东西,还把研究成果写成一本书,可是得不到专家认可。那些人认为他有精神病。我没看过那本书,也不记得书名,反正里面写了一些常人所不能接受的理论。这个理论就是,人在活着的时候可以预测到自己的死亡日期。按照曼纳林的说法,人在死前几个月就可以预测到。我猜想最大期限应该是18个月。据说他在当地进行过几次死亡预测,你们的专业用语叫死亡诊断。那些被预测的人都是在他说的那个日期死亡的,而且死亡原因查不出来。不过我要说的不是这些,算是个铺垫吧。“再说回公寓。这所公寓自从曼纳林走了后,就没有人住过。家里的摆设十分陈旧,还透着一股阴森森的感觉,我也说不好,反正那感觉让我不舒服。不过我能通过这些摆设感觉到曼纳林是个怎样的人,应该是这里残留了曼纳林的一些特征吧,我总感觉很不舒服,很抑郁。绝对不是因为我一个人住这儿的缘故,我在家也是一个人住,就没有这种感觉。你是知道的,我喜欢独来独往,大部分时间都在读书,从来没有感觉不舒服过。可在公寓里,却让我有强烈的压抑感,好像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似的。特别是在曼纳林的书房里,感觉更强烈。可那房子明明又敞亮,又通透,不像是能让人压抑的地方。我也说不好是为什么。在书房的墙壁上,挂着曼纳林的画像,几乎是1:1的比例。画像上的曼纳林大概50岁,长相普通,头发是灰色的,目光忧郁又冰冷。这幅画有些地方一直吸引着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地方。总之我就像着了魔一样迷恋这幅画。“有一天晚上,我拿着油灯回卧室,正好路过书房。我又被那幅画吸引住了,在微弱的灯光下,那幅画好像变了,曼纳林的神情不再像白天那么泰然自若,显得有些别扭,让人看了毛骨悚然。我当时对这幅画充满了兴趣,拿着灯走了过去。我选择了多个角度来观察画,好像不同的光线和角度的确会让画变得不一样。看着看着,我突然想回身。就在我回身的时候,我看到一个男人穿过走廊向我走来。不是别人,正是曼纳林。那种感觉,就像是画像移动了一样。“‘对不起,’我说,我当时有点不高兴,‘我没听到你敲门。’他当时跟我保持了一米左右的距离,然后从我身边走过,还对我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然后又出去了。可是我却看不清楚他是怎么离开的。我知道,你一定会说这是幻觉,可我认为这是灵魂。那个书房有两扇门,一扇通往卧室,一扇是锁着的。而且卧室没有出口。我当时的感觉就不必多说了,你应该可以体会得到。接下来我要说的是,今天我在联邦大街看到了曼纳林,是的,他就从我身边走过,他还活着。”

弗雷里医生沉默片刻后问:“他今天有跟你说话吗?你怎么判断他还活着?”

霍弗睁大眼睛,没有吭声。“或者他做了什么动作,什么姿态?比如一个噤声的动作。这可是他的习惯性动作,每当他遇到一些严重的事情时就会做出这样的动作,比如在宣读诊断结果的时候。”弗雷里医生说。“对,他做了那个噤声的手势。这么说来,你认识他?”霍弗惊讶地说。“是的,我认识他,还读过他的书。应该说,每个医生都读过他的书,他的书为医学界做出了极其重大的贡献。三年前,我给他看过病,他死了有段时间了。”

霍弗吓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惊慌地在屋里走来走去。他问弗雷里:“难道是我的身体有什么问题了?你是个医生,又是我的朋友,你要如实告诉我。”“不,霍弗,你想得太多了,你身体非常健康。你还是回家去吧。你是个出色的小提琴手,你要多拉一些欢快的曲子,这有助于你忘掉这件事。”

第二天,人们在霍弗的书房里发现了他的尸体,脖子边是他最钟爱的小提琴,面前是肖邦的《葬礼进行曲》曲谱。

死亡之笑

〔美国〕弗朗西斯·克劳福德一

8月末的一个下午,万里无云的天空突然变得通红,一团不知从哪儿飘出来的黄色云朵挡住了夕阳的光芒,致使整个天空都随之变色。休·奥克兰姆爵士坐在书房的窗前,脸上露出一抹奇怪的微笑,好像在嘲笑所有人类。

100岁的麦克唐纳嬷嬷曾说,当休爵士这样笑的时候,一定是想到了那两个已经死了的女人。

他的笑容弥漫开来。

病毒已经侵入他的大脑。在他身边站着的是加布里埃尔,他的儿子,一个像壁画里天使般的人物。加布里埃尔看着父亲蓝色的眼睛,心里掠过一阵阵悲凉。可当他看到父亲的笑容时,却有说不出的厌恶。休爵士并不想这样笑,可是由于疾病的关系,他控制不住自己,只能这样笑着。

加布里埃尔旁边站着一位同样如天使般美丽的女子,她叫艾薇琳·沃伯顿,是休爵士的侄女。她盯着伯父,嘴角也不自觉上扬,一种死亡的微笑快要在她的脸上荡漾开来。她急忙抿了抿嘴唇,两颗泪珠从眼睛里滑出,顺着脸颊落到了唇边。可那笑容却无论如何都不会消失,如同一张标签牢牢钉在了她的脸上。“如果,”休爵士缓缓说着,双眼依旧没有从窗边移开,“你已经决定要结婚,我不能说什么,可你让我感觉很不舒服,我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你根本不听我的意见。”“爸爸!”加布里埃尔吼叫着。

休爵士没有停,继续说:“不,我没有自欺欺人。你们要结婚,只能等我死了。不要违背我的意思,不要,不要。”他不断强调这句话,眼光终于转到了眼前这对恋人身上。“可是,为什么?”艾薇琳哭着问。“别再问下去了。你们迟早会结婚的。走了两个,再走就是四个。燃烧吧,使劲燃烧。”休爵士说完低下头,两只凹进去的眼睛渐渐合上,他睡着了。他总是这样,不光是生病的时候会这样。

加布里埃尔拉着艾薇琳出了书房,回身轻轻地关上房门。他们深深吸了口气,就像刚刚经历了一场十分凶险的劫难。他们俩真是像极了,从头发到皮肤,特别是眼睛,像得有点古怪。他们看着彼此,对方的恐惧和紧张都折射在眼睛里。“他竟然告诉我们,”艾薇琳颤声说着,“不可能会告诉我们,这可是他的秘密。”“如果他要把秘密带进棺材,就让它永远留在他的脑子里!”加布里埃尔说。

大厅里回荡着加布里埃尔的最后一句话,这让昏暗的大厅显得更为恐怖。很多人都会被这个回音给吓到,因为回音应该是在每一句结束后都会重复,而不是只重复最后一句话,有时甚至只重复几个词。麦克唐纳嬷嬷曾说,曾经有位姓奥克兰姆的人死的时候,这大厅只会响起诅咒的声音。

艾薇琳被这奇怪的回音吓了一跳。“只是回声。”加布里埃尔拉着艾薇琳离开了大厅。

他们走到院子里,在红色的夕阳下并排坐着,周围静得可以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只有一只在公园远处的小鸟,在不停地叫着。“这太安静了,”艾薇琳紧张极了,“马上要天黑了,我有点害怕。”“怕什么?怕我吗?”加布里埃尔呆呆地望着艾薇琳,眼睛里充满了悲伤。“怎么会怕你呢?是怕鬼,怕奥克兰姆家族祖先的鬼魂。我听说他们就葬在这里,在小教堂的北边,那是个墓室。那个年代,葬礼都没有棺材,尸体都是用布包裹着。”“这是传统,将来我爸爸和我的尸体,也会缠着裹尸布。他们说奥克兰姆家的人,都不需要棺材。”“你别吓我了,这些都是传闻而已。”艾薇琳紧紧抓着加布里埃尔的手,天色逐渐暗了下来。“是传闻没错,但墓室里有具棺材是没有盖棺的,里面葬着老弗农爵士,他因为背叛詹姆斯二世而被砍头。家人把他葬在一具上锁的铁棺材里,从断头台运回了墓室。不知怎么回事,那棺材自从进了墓室,棺材盖就是开着的。每次埋人的时候,打开墓室,总是能看到尸体,它就立在墙边,头却滚在墙角里,脸上还有可怕的微笑。”“是像伯父那样的微笑吗?”艾薇琳更害怕了。“或许是吧,我又没有见过。家族这30年来都没人去世,自然也没人去过墓室。”“假如伯父去世了,你是不是……”艾薇琳没有说下去,脸色苍白。“是的。我会打开墓室,把他放进去,带着他的秘密。”加布里埃尔深深吸了口气。“我一想到那个秘密,就浑身发抖。加布里埃尔,你猜那个秘密到底是什么?他说我们不能结婚,他用那么奇怪的口气对我们说,脸上还挂着奇怪的笑容。更让我害怕的是,我觉得我脸上竟然也有那种笑,我无法控制。”艾薇琳靠在加布里埃尔的肩膀上,身体瑟瑟发抖。“我也是,我听麦克唐纳嬷嬷说……”他突然打住了。“她说什么?”“没什么。她说过一些事情,我担心说出来你会害怕。走吧,气温下降了。”他站起来想走,可艾薇琳却紧紧抓着他。“但我想跟你结婚,我们的婚礼应该照原计划进行。”“当然,亲爱的。可我爸爸现在病得很重,我们不能举行婚礼。”“加布里埃尔,我的宝贝,我真希望我们现在已经是夫妻了。我知道我们会分开的,有一种看不见的力量会把我们分开的。”艾薇琳说着说着哭泣起来。“不,没什么能把我们分开。”“是吗?”“当然,没有任何人、任何事可以把我们分开。”加布里埃尔·奥克兰姆坚定地说。

艾薇琳一把拉过加布里埃尔,在他的嘴唇上深深吻着。加布里埃尔最无法抗拒的就是艾薇琳的吻,甜蜜又透着一种邪恶。每次她要吻他,他都无法拒绝,只能任凭她拉过去。他疯狂地爱着这种感觉,那种激情又邪恶的感觉。“我们就像是活在梦里一样。”艾薇琳说。“如果是梦,我真不愿意醒来。”加布里埃尔深情地说。“我们不会醒,不会醒。梦结束的时候,我们是不会感觉到的。”她继续吻着他。“让梦一直做下去。”他喃喃地说。二

麦克唐纳嬷嬷坐在一张古老的皮沙发里,她刚刚睡了一小会儿。不管是夏天还是冬天,她身上都盖着厚厚的毯子。在沙发旁边的小桌子上放着一盏小灯,还有一杯饮料。

皱纹爬满了她的脸,但每条皱纹都不是很深。她的头上戴着白色的帽子,两缕灰黄的头发从里面垂下来,挂在太阳穴的两边。她直勾勾地盯着远方,好像能看穿一切阻碍,看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她每次睡醒都这么看,蓝色的眼睛好像能看穿一切。没一会儿,她又进入了梦乡。

过了午夜,就快1点钟了,照顾麦克唐纳嬷嬷的女佣在旁边一个小屋子里睡得香甜。就在这时,窗外突然出现一张人脸,用一双蓝色的眼睛盯着熟睡的麦克唐纳。那个窗台距离地面可是有25米高。那张脸像极了艾薇琳·沃伯顿,只是比她消瘦许多,而且面色惨白,嘴唇像喝了血一样鲜红,真像一具可怕的僵尸。

麦克唐纳嬷嬷睁开眼睛,看着窗外的脸,说:“时候到了吗?”

这时,那张脸忽然变得狰狞,眼睛越来越大,血红的嘴唇张开来,露出白得发亮的牙齿。原本贴在脸上的金发,全都竖了起来,在夏风中拍打着窗户。她的回答令人恐惧。那不是正常的声音,起初像是一阵低沉的抽泣,接着又像是雷鸣,然后是哀号,最后变成了尖叫。不管是谁听到这种声音,都会毛骨悚然,绝对会相信那是来自幽灵或精怪的声音。

声音消失后,那张脸也随之不见。老嬷嬷躺在沙发里,颤抖了一会儿。她再次盯着窗户,那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被惊醒的女佣站在老嬷嬷身后不远的地方,吓得脸色苍白,直打寒战。“时候到了,孩子,我得去找到他,结束这一切。”老嬷嬷说。

她艰难地从沙发上站起来。女佣连忙给她拿来了一条毯子、一件斗篷和拐杖。女佣被吓坏了,不时地看着窗外。老嬷嬷摇摇头,说了些女佣听不懂的话。“那张脸像极了艾薇琳小姐。”女佣哆哆嗦嗦地说。“你是个好孩子,可是太笨了。我看你还是多多祈祷,多长点智慧。要么就别在奥克兰姆家待着了。快去把灯给我拿来。”老嬷嬷用一种严厉的口气对女佣说。

嬷嬷吃力地往前走,拖鞋跟地面摩擦的声音越来越大,很多用人都被这种声音吵醒了。

所有人都醒了,他们在休爵士的卧室里出出进进,显得十分焦急。卧室里堆满了人,但看到麦克唐纳嬷嬷,都会给她让出条路来。她是休爵士父亲的奶娘,在这个家族拥有极高的地位。

此时休爵士的床前挤满了人,加布里埃尔紧张地蹲在父亲床前,艾薇琳跪在床前,金发披肩,紧张得要命。一位护士正在为休爵士急救,显然,他已经不行了。“别再让他继续痛苦下去了,他是时候走了,躲开,我有话跟他说。”嬷嬷对护士和一旁的女佣说。“让他们说说话。”加布里埃尔说。

老嬷嬷走到休爵士旁边,只留下加布里埃尔和艾薇琳。“休·奥克兰姆。你时辰到了,我看着你父亲出生,又看着你出生。现在要看着你死去。休,告诉我事情的真相,好吗?”她说。

休爵士将头转向老嬷嬷那边,可是什么都没有说。“休,你要说出真相吗?”“你想知道什么?”休爵士有气无力地说,“我没什么秘密,我一直过得很幸福。”

老嬷嬷突然笑了,声音虽然小,却很清晰。休爵士眼睛泛红,张了张嘴说:“让我安静地离开吧。”

嬷嬷摇了摇头,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她用手抚摸他的额头,柔声说道:“你一定要说出那个秘密,为了你的母亲,你有愧于她。”

休爵士咬了咬嘴唇,“我不想说。”“为了你的妻子,你也欠她的,她为你生了儿子,最后却为你心碎而死。说出来,休。”“我活着不会说,死了也不会告诉她。”“为了那个被你背叛的女人,她今晚在等着你。休·奥克兰姆,说出那个秘密。”“太晚了,让我安静些离开吧。”他脸上又出现那个古怪的笑容。“不,不晚,还有些时间。告诉我,艾薇琳的亲生父亲是谁,说完了,你就可以离开了。”

艾薇琳听到这句话,浑身发抖,她盯着伯父。“艾薇琳的亲生父亲?”休爵士缓缓说着,那种笑容越来越深刻。

突然间,房间变得昏暗,老嬷嬷的影子在墙上显得无比宽大。休爵士的呼吸越来越困难,喉咙里不断发出一些奇怪的声音,就像要窒息了一般。艾薇琳看着眼前的一切,大声祈祷着。

就在此时,窗外响起一阵敲打声,艾薇琳慌张地朝窗子看去。她的每个毛孔都在此时张开了,从里面不断透着寒气。她看到了自己的脸出现在玻璃上,一张苍白的脸,眼睛正看着自己,头发都竖了起来贴在玻璃上,嘴唇如同喝了血一样红艳。艾薇琳站了起来,大叫一声,摔倒在加布里埃尔的怀里。窗户外的脸也张大了嘴发出一声惨叫,就如同受了酷刑一般。

休爵士坐了起来,看着窗外,又看着倒下去的艾薇琳,大叫了一声。麦克唐纳嬷嬷趁此机会盘问他:“休,你看到了艾薇琳的母亲,她在等你。艾薇琳的父亲是谁?快告诉我。”

古怪的笑容又一次弥漫在休爵士的脸上,他用尽最后的力气说了一句话:“知道这个秘密的人都在地狱里。”

他的身体剧烈地颤抖着,随之变得平静。他停止了呼吸,笑容就此凝结在他脸上,似乎在说,“我要带着这个秘密进墓室,没有一个活人知道真相。”

麦克唐纳嬷嬷盯着休爵士咽气,那古怪的笑容也出现在她的脸上。不仅是她,加布里埃尔和晕过去的艾薇琳,脸上挂着同样令人作呕的笑容。

用人们都进来了,他们先将艾薇琳抱了出去。当艾薇琳醒来的时候,嘴角的笑容也消失了。整个房子里都回荡着哭泣声和悼念声,久久不能散去。

休爵士跟所有祖先一样,被包在裹尸布里,抬进了教堂北边的墓室里。按照规矩,他要跟父亲葬在一起。先有两个人前去开墓室的门,这两个人显然被吓坏了,回来的时候步子都迈不稳。

加布里埃尔知道墓室的情况,所以并不害怕。他走进去,看到了弗农·奥克兰姆爵士的尸体,头颅滚在一边,脸上挂着恐怖的微笑,直对着棺材里的尸身。加布里埃尔拿起头颅,将其放在尸体的肩上,然后锁上了铁棺。

休爵士的尸体被放在架子上,立在了他父亲的旁边。人们慌忙往回走,都想快点离开这个阴森的地方。当他们对视的时候,竟然发现彼此脸上都挂着跟那个头颅一样的笑容。大家吓坏了,加快了脚步。三

加布里埃尔按照规矩继承了男爵爵位,成了加布里埃尔爵士,同时也继承了父亲一半的家产。艾薇琳还是住在奥克兰姆家一间向南的房子里,她一直住在那里,从记事起就住在那里。她没有其他亲人,也没有朋友,每天都在家里活动,从不曾去外面待过。奥克兰姆家就像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没有人出去,也没有人进来。

转眼过去了几个月的时间,奥克兰姆迎来了圣诞节。自从休爵士去世之后,这个家的气氛缓和了许多,不再像从前那么紧张。这年的圣诞节,大家都精心准备。加布里埃尔遵照祖制在家里举行盛大的节日晚宴,邀请所有的佃户前来参加。

艾薇琳热情地招呼大家,机敏的佃户们也趁机拍起了艾薇琳的马屁,说她是奥克兰姆家族最年轻的女主人。她和加布里埃尔还没有结婚,但他们的关系是众人皆知的。佃户们还集体敬了艾薇琳一杯酒,希望这位年轻美丽的女主人身体健康。

就在大家一饮而尽的时候,忽然刮来一阵冷风,接着响起一阵尖厉的叫声,那不是佃户们的声音,而像冤魂的尖叫声。人们吓得放下杯子,大家脸上同时浮现出休爵士去世前露出的笑容。

大家吓坏了,惊慌四散,都想着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桌子被掀翻了,杯子和酒瓶都砸碎了,鲜红的葡萄酒流了一地。

加布里埃尔紧紧抱着艾薇琳,他们不用看对方,也知道对方脸上一定也有这样恐怖的笑容。他们面对眼前的一切,无能为力。

不知道过了多久,尖叫声停止了。那恶心的笑容也都从每个人的脸上消失了。这算什么?算是休爵士对大家的嘲笑吗?因为再也没有人知道那个秘密了。

晚宴就在一片狼藉中结束了。从此之后,加布里埃尔变得沉默寡言,精神恍惚,脸色越来越差。他常常突然站起来,四处走动;常常突然冲进院子里,不管是骄阳烈烈,还是大雨滂沱,他都会冲出去,然后坐在小教堂外面的凳子上,冲着墓室的方向看,似乎能看到里面的尸体一样。

每次他突然冲出来,艾薇琳就会跟着一起跑出来,寸步不离地跟着他。有一次,他们又像从前一样亲吻对方,可就在嘴唇要碰到一起的时候,他们的眼睛忽然变大,蓝色的眼球周围出现一圈白环,然后冷得瑟瑟发抖,牙齿咬得咯咯直响。他们什么都没有看到,可就是无比恐惧。

还有一次,艾薇琳看到加布里埃尔拿着钥匙独自到了小教堂里,站在墓室的铁门前,准备开门。她赶快拉开了他。加布里埃尔如同从梦中惊醒一般,慌乱又悲伤,他一边走一边说:“我要崩溃了,我一闭眼睛就看到它,睁开眼睛还能看到它。它把我领到这里,我必须见到它,不然我会死的。”“我明白你的感受,”艾薇琳说,“我也经常被它引到这里。可是我们不能进去,不能进去,绝对不能进去。”“如果见不到它,我会死的。”这种口气,完全不像加布里埃尔平时会用的口气。

深冬的某天早晨,艾薇琳来到麦克唐纳嬷嬷住的房间,她想弄明白一些事情。“嬷嬷,”她将手放在嬷嬷手上,“伯父去世的晚上,你一直在问他一个秘密,我知道那一定很可怕。尽管他什么都没有说,可我总觉得你可能知道答案。还有,他怎么会那么笑?”“我只是猜到点什么,真相我们永远不可能知道了。”“你猜到了什么?你为什么会问伯父我的亲生父亲是谁?我知道我的父亲是谁啊,他是沃伯顿上校,我妈妈是奥克兰姆夫人的妹妹。我父亲死在了阿富汗。这些我都知道,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呢?”“孩子,我只是猜。”“猜什么?”艾薇琳哀求道。

麦克唐纳嬷嬷没有说话,只是闭上了眼睛,好像睡着了一样。艾薇琳一直在那里等着,等待老嬷嬷能告诉她什么。

这时,老嬷嬷养的黑猫突然站了起来,冲着艾薇琳尖厉地叫着,脸上露出了那个熟悉又恶心的笑容。艾薇琳吓得瘫坐在地上,她用手捂住自己的脸,因为那笑容也正在爬上她的嘴角。

老嬷嬷睁开眼,用拐杖捅了捅黑猫,黑猫又乖乖卧在那里。“嬷嬷,你猜到了些什么?”艾薇琳还不死心。“一件很坏的事情,可我不能告诉你,我担心这个猜测会毁了你的生活。你们结婚吧,用你们的真心去弥补休犯下的罪孽。”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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