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名人(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07 04:01:28

点击下载

作者:(美)裘帕·拉希利,吴冰青,卢肖慧译

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同名人

同名人试读:

媒体热评

“非凡……对家庭、传统和自我认可的洞悉而精细的记录……裘帕·拉希莉是一位深有造诣的第一流小说家。”——《圣地亚哥联合论坛报》“令人难忘的故事……包藏在优雅低调的文笔之下的,是拉希莉敏锐透悉人物内心世界的天赋。思想深峻而目光明澈,人物描绘异常生动,与美国的特殊情况和人类的普遍渴望相合拍。”——《新闻日报》“感人的首部长篇小说。拉希莉的笔触优美而不事张扬。”——《旧金山纪事报》“拉希莉美妙地表现了移民的惶惑、思乡,以及对抛在身后的味道、气味和习俗的向往。”——《洛杉矶时报读书版》“动人……一部充满精细微妙的张力的小说,跨越两代人、两块大陆,以及其间丰富的情感妥协……《同名人》是一个关于愧疚与解脱的故事;它触及到人们为从过去——家庭的责任、历史的负累——中解脱出来所普遍经历的挣扎。”——《波士顿环球报》“《同名人》是不同凡俗的……一部处女作长篇小说如此沉着如此有力,仿佛是成名已久的小说大家的作品。”——《纽约时报》“拉希莉优雅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超额地实现了她的普利策得奖小说集的诺言……甘古利一家的家世描绘得无比精巧细腻……成为美国移民与同化的经典故事。”——《娱乐周刊》“拉希莉以混合着平静观察和令人心碎的诚实的特有风格来处理同化和归宿的问题……作品无拘束的美让人不能释卷。”——Elle“极有感染力……文笔优美而充满用心观察到的细节,拉希莉的小说——像她的主人公一样——成功地在两个非常不同的社会之间架起了桥梁,给予了我们对两者的最好描绘。”——《人物》“这部人们热切期待的处女作长篇小说,灵巧地深化了拉希莉的特征主题:爱、孤独和文化的迷茫。”——《哈泼时尚》“《同名人》描写了家庭的重要性以及人们如何应对不熟悉的环境,写得如此之好,是本年度发表的最佳虚构类作品之一。”——《西雅图时报》“一个感人至深且构建精巧的有关文化冲击的故事……阅读它,任何人都将体会到作为文化局外人的感受。”——《沃思堡晨星电讯报》“一本出自一位卓越作家的精美小说。”——《华盛顿邮报》“《同名人》是一部沉静感人的处女作长篇小说……非常吸引人……在精确地唤起的个性之中置入了普遍性。”——《哥伦布快报》“尽管生命充满了荒谬的过程和不可避免的结局,拉希莉仍坚守了伟大作品所具有的超越时间、超越空间的雄辩性与持久性。”——《匹兹堡邮报》“笔触经济而优美……拉希莉的小说本质上戏剧化了所有人共同的经历:寻找自我。”——《罗德岱堡太阳卫报》“拉希莉讲述故事、塑造人物和精雕细刻的形象化描写等多方面才能,成就了一部罕见而绝妙的故事。”——《奥兰多卫报》“拉希莉区别于其他作家的,是她那平实却丰富细致的文笔,当她小心翼翼地展开人物的生活画卷时,我们不由得心痛起来。”——《今日美国》

谨以此书献给我以另外名字称呼的阿尔贝托和奥克塔维奥

读者须得了解,事情走到这一步,也是势所必然,而给他另起别的什么名字,则是根本不可能的。──尼古拉·果戈理《外套》

第一章

1968

八月间一个闷热黏腻的傍晚,距离临产还有两个星期,阿西玛·甘古利站在中央广场公寓的厨房间,往碗里拌着脆米牌麦片、种植者牌花生仁和红皮洋葱片。她加了些盐、柠檬汁、青辣椒丝,心想要是能有点芥末油就好了。怀孕以来,阿西玛就一直在吃这种杂拌零食,一种味道不够地道的仿品;原汁原味的在加尔各答街边、在全印度的火车站月台上都有卖的,花不了几分钱,就能买到满满一报纸卷筒。她就馋这一种东西,哪怕眼下肚子里已无处可容了。阿西玛撮起手掌盛了一点尝尝,皱了皱眉头;老样子,总是觉得缺了点什么。她若有所失地呆望着橱台后边的插孔板,那上面挂着她的炊具,都有点油腻腻的。她捞起莎丽的摆边,擦了擦脸上的汗。站在灰色带斑点的亚麻地毯上,肿胀的赤脚有点儿刺痛了。骨盆也让胎儿的重量压得生痛。她打开橱柜——里面几层隔板都铺着脏乎乎的黄白格子花纸,她一直在说要换掉——伸手尽力去够另一只洋葱,拉扯那又干又脆的红皮时,她又皱了皱眉。这时一股莫名的暖热在腹部汹涌而起,紧接着一阵剧烈的收缩,疼得她直不起腰来,只能无声地喘气,洋葱也“咚”的一声掉在了地板上。

疼痛稍定,没想到又是一股更为持久的痉挛。在厕所里,她看到内裤上宛然有一道暗红的血迹,便大声呼唤丈夫艾修克。艾修克是麻省理工学院电子工程系的博士生,此时正在卧房里用功。他埋头于一张四方小牌桌上,床沿做了他的椅子,而他们这张床是由两个单人床垫拼接而成,上面盖着红色和紫色花样的蜡染床罩。呼唤艾修克时,阿西玛并不喊他的名字。尽管这名字她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但想到丈夫时,却从来不会联想到名字上去。她跟从了他的姓,却不肯呼唤他的名,仿佛那是她的私产。直呼丈夫的名字,不是孟加拉妻子们做的事情。恰如印度电影里的吻或爱抚一样,丈夫的名字是很私密的东西,因此不能说出来,须巧妙地用别的什么掩盖过去。所以,她从来不喊艾修克的名字,而是用一句问话代替,意思大约是“你在不在听哪?”

黎明时分,他们叫了一辆出租车,载着二人穿过剑桥空无一人的街道,驶上马萨诸塞大道,经过哈佛园,来到奥本山医院。阿西玛登记入院,回答一些有关宫缩的频度和持续时间的问题,艾修克则在一旁填表。护士把她安放在轮椅上,推着她穿过几条洁净明亮的走廊,轻快地进了比她家厨房还要宽大的电梯。在产科层,她分到了楼道尽头病房里一个靠窗的床位。他们要她脱下穆希达巴德丝绸的莎丽,换上一件棉布花袍。袍子短得只到膝盖,让她有一点点害臊。一位护士主动帮忙把莎丽折叠起来,可是长达六码的莎丽滑溜溜的不好收拾,她终于有些气恼,便胡乱塞进了阿西玛的蓝灰色衣箱里。阿西玛的接生大夫阿希列医生,是一位瘦瘦高高、相当精神的男人,长得有点像蒙巴顿勋爵,两鬓漂亮的浅棕色头发整齐地往后梳着。他过来查看一下进展。胎头位置很正,已经开始下降了。他说还在早期产程,只开了三厘米,宫颈刚开始软化。“你说‘开了’,是什么意思啊?”她问道。于是阿希列医生并起两根手指,然后张开,向她解释为了让婴儿娩出,她的身体所必须经历的不可思议的过程。阿希列医生告诉她,这个过程需要一些时间;她又是第一次怀孕,分娩可能需要二十四个小时,说不定更长一些。她找寻艾修克的脸,而他已经退到医生拉起来的帘子外头去了。“我等会儿再来。”艾修克用孟加拉语跟她说了声。接着一个护士插话道:“不用担心,甘古利先生,还早着呢。她就交给我们了。”

现在她孤零零一个人了,产房里另外三位产妇也都各有帘子围起来。其中一位产妇的名字,她从零星的谈话中得知是贝弗莉。另一位叫洛伊丝。她的左边躺着卡洛尔。“该死的,你个该死的!我受不了了!”她听见一个产妇叫喊道。接着是一个男人的声音:“我爱你,宝贝儿。”这些词儿,阿西玛从来没有从自己丈夫口中听到过,也从不指望听到;本来就不会这样说出来的。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独睡,周围还都是陌生人;以前不是睡在父母房里,就是枕边有艾修克陪伴。她希望帘子开着,这样就可以和那几个美国女人聊聊。也许她们当中有谁生过孩子,能给她讲讲还会发生什么事。然而她猜测,美国人尽管在公共场合亲热示爱,尽管喜欢穿迷你裙比基尼,尽管在街上牵手而行,尽管在“剑桥大众”餐馆里挤作一团,他们还是不喜欢别人打扰的。她张开手指,轻轻抚着紧绷的、滚圆如鼓的腹部,心里想着这会儿小东西的手和脚该在哪里呢。孩子已不再躁动,这几天除了偶尔有点不安分之外,她已感觉不到他撞、踢、挤她的肋骨了。她琢磨着自己是不是医院里唯一的印度人,这时宝宝轻柔地抽动了一下,她才意识到,严格说来,自己其实并不孤单。阿西玛觉得怪怪的,孩子将出生在一个人们来此大抵是为了受罪或等死的地方。米色的地板砖,米色的天花板格,白色的紧紧掖进床垫下的床单,没有一样让她感到舒适的。在印度,她暗自想道,女人都回娘家生孩子,远离丈夫、公婆和家务烦扰,短暂地再次回到孩童时代,迎接小生命的到来。

又一阵宫缩开始了,比上一股更加猛烈。她叫喊起来,头使劲儿压着枕头,手指紧紧抓住产床冰凉的护栏。没有人听到她的叫喊,没有护士赶到身边来看看。按医生的指示,她要记一下阵缩的持续时间,于是她看了一下手表。那是父母祝愿她一路平安的礼物;上次在机场离别的时候,她又慌乱又迷惘,哭得满脸是泪,他们是悄悄给她戴上这块表的。那是她平生第一次坐飞机旅行。那架英国海外航空公司的VC10型客机,在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中、在观景台上她的二十六位家人的注视下,飞离达姆达姆机场,越过印度那些她从未涉足的地方,飞向印度之外更遥远的天际。直到这时,她才留意到这块手表,藏在戴满双臂的铁的、金的、珊瑚的、贝壳的结婚手镯之中。眼下,除了手表,她还戴着个塑料圈,套着一张打印标签,标明她是这所医院的病人。她翻过手表,让表面贴着手腕的内侧。手表的背面,一圈防水、防磁、防震字样的中心,镌刻着她婚后姓名的起始字母,A.G.。

他乡的分分秒秒在她手腕脉搏跳动处嘀嘀嗒嗒。有半分钟时间,她的腹部为一圈疼痛所包缠;那股疼痛朝背部发散,又迅速传到腿上。然后,与上次一样,缓解下来。她摸着手指计算印度的时间。拇指尖一节一节滑过指背上梯子似的棕色关节皱褶,停在了第三根手指中间:加尔各答比这儿早九个半小时,现在已是晚上八点半了。阿姆赫斯特大街她父母的公寓里,就是这个时候,用人正在厨房倒热气腾腾的饭后茶,安排马利饼干盘。她的母亲,马上就要做外祖母了,这时站在妆台的镜子前,正用手指解开齐腰长的、依然黑多白少的头发。她的父亲伏身于窗下墨迹斑斑的斜桌上,一边画着速写,一边抽烟,听美国之音。她的弟弟拉纳,趴在床上准备物理学考试。她能清楚地想象出起居室里灰色的水泥地面,感觉到即使天再热,脚底下也有的实实在在的凉爽。粉红色灰膏墙的一端赫然挂着她已过世的祖父的巨幅黑白照;另一端则是一个壁龛,装有毛玻璃门,里面塞满了书和纸,还有她父亲的水彩颜料罐。一时间,胎儿的重量仿佛消失了,眼前只有那些想象中的情景;可是这些情景很快又被碧蓝如带的查尔斯河、浓密葱绿的树顶和纪念厅大道上穿梭来往的汽车取代了。

现在是剑桥上午十一点。医院的日程总要提早一些,所以已到了午餐时间。一只盛着热苹果汁、果冻、冰激凌和冷盘烤鸡肉的托盘,送到了她的身边。友善的小护士帕蒂,手上戴着钻石订婚戒指,帽子下边露出一绺微红色头发,她告诉阿西玛不要碰别的,只吃果冻和苹果汁。这倒没关系,就算允许她吃,阿西玛也是不会碰鸡肉的。美国人吃鸡,居然连皮带肉一起吃下去;不过这些天她已经在前景街找到了一位好心的肉店老板,愿意为她把鸡皮扒掉。帕蒂过来把枕头抖抖松,又收拾了一下床铺。阿希列医生时不时探头进来看看。“不用担心。”他把听诊器贴在阿西玛肚子上,拍拍她的手,赞叹那些式样繁多的手镯,嘴里絮絮地说个不停,“看来一切都完全正常。甘古利太太,等着瞧吧,百分之百顺产。”

可是阿西玛却觉得一切都那么不顺。自打她来剑桥那一刻起,十八个月了,从没觉得哪件事是顺利的。生孩子的痛楚倒在其次,她知道,自己总会挺过来的。难的是紧随其后的事情:如何在异国他乡做母亲。如果只是怀孕,只是忍受床上恶心欲吐的清晨、辗转难眠的长夜,忍受背部钝麻的悸动,忍受无休无止上厕所的烦恼,那倒也没什么。整个怀孕期间,尽管日渐一日地感到不适,她却不胜惊讶于自己身体的承受能力了,一如她的母亲、祖母和所有的女性先祖们所同样经历过的。此次她更是远离家门,完全没有亲人看顾,这越发让她觉得是奇迹了。然而,她还是害怕在这样一个没有亲人、知之极少而自己的生活又显得如此漂泊、简朴的国家抚育孩子。“要走走吗?对你也许有好处。”帕蒂进来收拾餐盘时,问道。

阿西玛从一本破旧的《印度》杂志里抬起头来。这是她来波士顿时,在飞机上买来读的,至今还舍不得扔掉。那些印着孟加拉文的页面,摸起来有一点点粗糙感,是她永远的安慰。她把每一篇小说、诗歌、文章都读了无数遍。第十一页上还有她父亲为杂志所作的一幅钢笔画插图:在一月份雾蒙蒙的早晨,从他们的房顶看到的北加尔各答的风景线。父亲画这幅画时,她就站在他的身后,静静地观看;他肩上包裹着黑色羊绒披肩,唇间半掉不掉地叼着香烟,蹲着马步伏身于画架上。“嗯,行啊。”阿西玛说。

帕蒂扶阿西玛起床,一只一只脚地给她套上拖鞋,又在她肩上加披了一件睡袍。“想想看,”阿西玛费力站起来时,帕蒂说,“再过一两天,你的块头就会小一半了。”她搀着阿西玛的手臂,一起走出病房,进了过道。阿西玛没走几步就停下了,又一股疼痛像浪潮一般在她身体里席卷而过,她的双腿战栗起来。她摇摇头,眼里充满泪水。“我不行了。”“你行的。使劲捏我的手。想捏多紧都行。”

过了一分钟,她们才又朝着护士站的方向继续移动。“想要男孩还是女孩?”帕蒂问道。“只要有十只手指十只脚趾,就好。”阿西玛答道。想象怀里抱着婴儿的时候,她就特别难以想清楚这些解剖学细节、这些生命的具体特征了。

帕蒂笑了,有一点点夸张,于是阿西玛恍然意识到自己的口误,本应该说复数的“手指”和“脚趾”的。这个失误给她的痛楚,几乎跟刚才的阵缩一样厉害。英语曾是她的主修科目。在加尔各答,她没出嫁前是在念大学学位的。她常去邻里学生娃娃们的家里辅导功课,在阳台上、床上,帮助他们记诵丁尼生和华兹华斯的作品,练习像“sign”和“cough”这样的单词的发音,理解亚里士多德和莎士比亚悲剧的区别。不过在孟加拉语里,一只手指其实也可以指很多只,脚趾也是如此。

一天,阿西玛辅导完功课,妈妈来门口接她,叫她直接回卧房收拾打扮一下;一个男人正等着和她相亲。这三个月来,他已是第三个了。第一个是带着四个孩子的鳏夫。第二个是报纸漫画家,认识她父亲,曾在博物馆广场被公共汽车撞了,没了左臂。幸好他们都回绝了她,让她大大松了口气。那时她十九岁,书刚读了一半,并不急着出嫁。所以这次她虽然顺从,却并没有什么期待。她松开头发重新编了辫子,擦去眼睛下面已经模糊的化妆墨,拿起丝绒粉扑扑了点护肤粉。那件折叠好掖在衬裙里的鹦鹉绿薄莎丽,也让母亲铺在了床上等她来穿。进客厅之前,阿西玛在走廊停留了一下,只听里面母亲说:“她很喜欢烹调,毛线也打得特别好。瞧我穿的这件对襟衫,她一个星期就打好了。”

阿西玛微微一笑,被妈妈的推销术逗乐了。那件对襟衫,花去了她大半年的时间,最后还得由妈妈来织袖子。她瞄了一眼客人换拖鞋的地方,那儿除了两双皮凉鞋外,另有一双男人的鞋,这种鞋她从来没有在加尔各答的大街上、公车上见过,甚至也从未在巴塔鞋业公司的展示窗里见过。鞋是棕色的,有着黑色的后跟、米色的系带和米色的针脚。每只鞋的两边都装饰了一排小扁豆大小的孔眼,而尖头处还饰有漂亮的花纹,像是用针刺上去的。她凑近看,见鞋里面印有制鞋公司的烫金名号,不过已模糊不清了,说是什么什么及儿子们。她看了看尺码,八号半的,又看到U.S.A.的缩写字样。妈妈还在继续夸赞她的好处,这时阿西玛突然有股冲动,遏止不住地把脚穿进了那双鞋。鞋的主人留下的湿湿的汗,与她的混合了起来,她的心开始狂跳;她还从来没有如此近地接触到一个男人。皮革已起了褶,沉沉的,尚留有他的余温。她注意到左边那只鞋交错的系带少穿了一个眼,他的这点疏忽使她平静了下来。

她拔出脚,进了客厅。那个男人坐在藤椅上,旁边她弟弟的单人床上坐着他的父母。他微微有点胖,看起来像个学究,却很年轻;他戴一副黑色的宽边眼镜,鼻子尖尖的,十分挺拔。上唇的胡须整齐地修剪过,连接着蓄在下巴上的胡子,赋予他一种优雅而隐约的贵族气息。他穿着棕色袜子、棕色长裤、白底绿纹的衬衫,闷声不响地盯着双膝。

阿西玛刚刚出现时,他并没有抬起头。然而她穿过客厅时,却感觉到了他的注视;而等她找到机会再偷偷瞟他一眼时,他又漠然地盯着膝盖了。他清清喉咙,像是要说什么,却什么也没说。倒是他父亲说话了,讲他上过圣芳济中学,接着进了孟加拉工程学院;在两所学校里,他都是最优等的毕业生。阿西玛坐了下来,用手抚平莎丽上的褶痕。她感觉到了他母亲满意的目光。阿西玛身高五英尺四、体重九十九磅,在孟加拉女子中算是高的了。她的肤色有点偏黑,可是人们不止一次地把她跟电影明星玛多比·穆可吉相比。她的指甲长长的令人羡慕,手指也像她的父亲,修长得很有艺术味。他们问起她的学习,还要她背诵了《水仙》诗篇里的几节。他们一家住在阿利布热,父亲在船运公司的海关部任劳工官员。“我儿子出国两年了,”他父亲说,“在波士顿念博士,专攻光纤光学。”阿西玛从没听说过波士顿和光纤光学。他父亲问她愿不愿意坐飞机去,又问她能否在冬天酷寒多雪的城市过活,一个人。“他不也在那儿吗?”她问道,手指着他。她刚才穿过一下他的鞋,而他还没对她说过一句话呢。

直到订婚以后她才知道他的名字。一周后印了请帖,又过了两个星期,无数的姑母姨母,无数的堂姊表姊,上上下下全都围在她的身旁,把她修饰打扮起来。这是她变成阿西玛·甘古利之前,还叫阿西玛·帕都梨的最后时刻了。她的双唇上了暗色,眉毛和双颊点了檀香膏,头发绾起来扎上鲜花,用一百颗发针固定形状——等婚礼最后结束,这些发针要花一个小时才能拔得干净。她头上罩了红色纱网。空气潮湿,尽管有发针固定,阿西玛比每个姊妹都要浓密的头发,却并不容易梳平顺。她戴满了项链、颈链和手镯,这些东西将来的命运,注定多数时候要待在新英格兰某家银行地窖里的超大保险箱中。时候到了,她被安放在父亲亲手装饰的矮木凳上,升到离地五英尺高的地方,抬了出去迎接新郎。她一直低着头,一片心形槟榔叶遮住脸庞,要等她绕新郎七圈以后才可以揭开。

在离家八千英里的剑桥,她开始慢慢了解他。晚上,她给他做饭,用的是不限量供应而质量绝好的食糖、面粉、大米和盐,希望能讨他欢喜。她在第一封家信中就给妈妈讲到了这些。到现在,她已知道丈夫口味偏咸,最喜欢吃咖喱羊肉里的土豆,还喜欢在晚饭结束之前再来一点米饭和小扁豆汤。夜里,躺在她身边,他听她讲一天发生的事:在马萨诸塞大道散步啦,逛商店啦,奎师那知觉运动的信众缠着她散发传单啦,在哈佛园买了开心果冰激凌蛋卷犒劳自己啦。尽管做研究生收入微薄,他还是攒下点钱隔几个月一起寄给父亲,帮助家里把房子往外扩上一间。他对衣着特别挑剔;他们第一次拌嘴,就是因洗衣机洗缩了汗衫而起的。他从大学回到家里,第一件事就是把衬衫和裤子挂起来,然后穿上系带睡衣裤,天冷的话再套上件套头衫。星期天,他总要花上一个小时埋头于他的一堆鞋油听和三双皮鞋之间。三双皮鞋,两双黑色,一双棕色;那双棕色皮鞋还是他第一次来见她的时候穿的。他盘腿坐在铺着报纸的地板上,神情专注地挥动着鞋刷。这个情景,总是让她回想起当初自己在走廊里的情不自禁。现在想起来那一刻,她还脸红心跳的。尽管在夜里讲到他们共同的生活时,她无话不说,可是这件事还是守住秘密吧。

医院另一层的等候室里,艾修克弓着背在埋头翻看一份《波士顿环球报》;那是一个月前的老报纸,不知是谁扔在旁边的座椅上的。他读到民主党全国大会期间芝加哥发生的骚乱,又读到儿科医师本杰明·斯波克因威胁要给逃兵役者谋划避罪,被判两年监禁。腕上,非凡牌手表比墙上的灰色大钟快了六分。已是凌晨四点半了。一个小时以前,艾修克在家睡得正沉的时候,电话铃响了。他改考卷一直改到夜深,床上阿西玛的那一边放满了试卷。电话那头的人说,阿西玛宫颈已完全扩张,就要进产房了。艾修克赶到医院,护士告诉他阿西玛正在屏气使劲,婴儿随时都可能落地。随时。仿佛没过多少日子似的,那个阴晦的冬晨,冰碴噼噼啪啪打着窗棂,她一口吐出嘴里的茶,责怪他把盐当糖放了。他呷了一口她杯子里的甜液以证明自己无辜,而她非说是苦的,把茶倒掉了。这事以后她便有点疑心,后来给医生证实了。此后每天早晨她起身去刷牙,他都在她的呕吐声中醒来。离家去大学前,他会留杯茶给她,放在床头,她总是倦怠而无声息地躺在那里。常常,他傍晚回来时,见她仍旧躺在床上,茶一点也没动。

他现在特别想要杯茶喝,离家的时候没来得及煮上一杯。可是过道里的机器只能烧咖啡,接在纸杯里,最多只有一点温热。他取下在加尔各答配的宽边眼镜,掏出总是揣在口袋里的棉手帕,擦了擦镜片。手帕上有他母亲用淡蓝色丝线绣的字母“A”,代表艾修克。他的黑发,通常都由前额往后梳得清清爽爽的,这时却变得乱蓬蓬的,好几撮都直立了起来。跟别的准爸爸一样,他站起身,开始来回踱步。到现在,等候室的大门也就开过两次,护士进来宣布他们中有谁得了男孩或女孩。于是大家全都跟那个做了父亲的握手,拥抱拍背,然后才送他出去。这些男人带着雪茄、鲜花、地址簿、香槟,都在等候。他们抽烟,把烟灰弹在地板上。艾修克对这类嗜好并不感兴趣,他非但不抽烟,更是什么酒也不碰。他们的通讯录归阿西玛收管,她都写进了一个小笔记本,带在坤包里。至于给太太买花,艾修克从来就没有想到过。

他回过神来继续读《环球报》,一边仍旧踱着步。艾修克的右脚微微有点跛,每走一步都会让人难以察觉地拖一下。从孩提时代起,他就能够而且习惯了边走路边看书。上学路上一手端着书,在阿利布热父母家的三层楼房子里晃来晃去也端着书,上下红土坯楼梯时还是端着书。没有什么能搅扰他,没有什么能使他分心,他竟也从未绊倒过。他十几岁就读完了狄更斯的全部作品。他也读新近一些作家的作品,如格雷厄姆·格林和萨默赛特·毛姆,都是从学院街他最喜欢的书摊上用普耶节得到的钱买来的。但他最喜欢的还是俄国作家。他的祖父曾是加尔各答大学讲授欧洲文学的教授,在艾修克还是小孩时,就挑选了一些俄国作品的英译本念给他听。每天吃茶点的时候,他的弟弟妹妹们都在外面玩着卡巴迪和板球,他却会来到祖父的房里。有一小时之久,他的祖父仰卧在床上,双脚交叠,打开书竖在胸前,读给他听,那时艾修克就会蜷曲身子偎依在祖父身边。那一小时,艾修克对周围的世界完全失去了知觉。他听不到弟弟妹妹从房顶传来的笑声,也不觉得祖父读书的这间屋子那么小,那么多灰,又那么杂乱。“把所有俄国作家的作品都读了,然后重读,”祖父曾这么说,“他们永远不会让你失望。”等到艾修克的英文足够好,他便开始自己阅读了。在世界上某些最嘈杂、最繁忙的街道,在乔林基和加里亚哈特路,他边走边读,读完《卡拉玛佐夫兄弟》《安娜·卡列尼娜》和《父与子》。一次,一个小表弟想模仿他,结果从艾修克家的红土坯楼梯上摔了下来,断了一只手臂。见他的鼻子深深埋进《战争与和平》里,艾修克的母亲总是相信她的大儿子会给公共汽车或电车撞了的。她甚至还相信他死的时候,一定还在读着书。

有一天,这事还真是差一点就发生了。那是一九六一年十月二十日的凌晨,当时艾修克二十二岁,已经是孟加拉工程学院的学生。他乘坐豪拉至兰契的83次北去的特快,节日期间前去拜望祖父母。祖父从大学退休以后,他们就从加尔各答搬到了贾姆谢德布尔。以前艾修克总是在家里过节的,可是最近祖父眼睛看不见了,他特地要求艾修克过来陪陪,上午给他读《政治家》,下午读陀思妥耶夫斯基与托尔斯泰的作品。艾修克热切地接受了邀请。他带了两只箱子,一只装衣服和礼物,另一只空着。祖父曾说过,他一生收藏的书籍锁在玻璃柜里,将来都要留给艾修克。说不定这次就要给他呢。在艾修克孩提时代,祖父就再三许诺要把这些书留给他;从他记事的时候起,他最渴望得到的就是这些书了。这几年,作为生日或其他特别日子的礼物,他已经得到好几本了。可是,现在祖父再也不能自己读书,是他继承所有这些书的时候了,为此艾修克不免伤感。把空箱子塞到座位底下时,只觉得箱子轻飘飘的,他很难受,憾恨着祖父的失明,回来时会让它装得满满的。

路上他只带了一本书,尼古拉·果戈理的精装本短篇小说集。那是他十二年级毕业时,祖父送给他的。扉页上祖父签名的下面,艾修克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因为艾修克特别爱读这本书,近来书脊已裂开,书页就要分成两半了。他最喜欢《外套》,书里的最后一篇小说。那天夜里,当火车吱吱嘎嘎地缓缓离开豪拉车站,离开送行的父母和六个弟弟妹妹时——他们还挤在车窗底下,站在满是灰尘的站台上向他挥手告别——艾修克就开始重读《外套》了。这篇小说他读了不知多少遍,好多句子和词语都已刻进了他的记忆。每一次,阿卡基·阿卡基耶维奇那些可笑的、悲剧性的却奇特地令人感悟的故事,都会强烈地感染他。穷愁困顿的主角一辈子都在逆来顺受地誊抄他人写的文件,忍受着每一个人的奚落和捉弄。艾修克非常同情可怜的阿卡基,一个卑微恭顺的小公务员,自己的父亲刚开始工作时正像这样。每次读到阿卡基受洗取名那一段,阿卡基的母亲把一串串古怪的名字全都拒绝掉时,艾修克都会哈哈大笑。关于裁缝彼得罗维奇大脚趾的描写,让艾修克不寒而栗,“上面长着龟壳似的又厚又硬的怪指甲”。他珍贵的外套被抢走的那个晚上,阿卡基吃的冷盘小牛肉、奶油点心和香槟酒,又使艾修克口水直流,尽管他自己从未尝过这些东西。读到阿卡基在“空荡荡像沙漠一般令人发怵的广场”上被人抢了外套,落得又冷又无助的时候,艾修克总是又震惊又悲哀;而几页之后阿卡基的死,又总是让他眼里溢满泪水。就某种意义上说,他越读它,就越觉得小说情理不合;而那些场景,他曾如此生动地想象过,如此全身心地为其吸引过的场景,则变得更加深刻和难以捉摸了。阿卡基的阴魂时不时出现在小说的结尾部分,也萦绕在艾修克的灵魂深处,把世上一切不合理却无法避免的现象都昭示了出来。

窗外的视野很快暗了下来,豪拉星星点点的灯光都次第隐去了。他在七号车厢有个二等卧铺,就在空调车后头。这个季节,火车满载着一家家外出度假的人们,显得特别拥挤,尤其喧闹不堪。小孩子们穿着最好的衣服,女孩儿头上扎着鲜艳的丝带。虽然他是吃完晚饭才去火车站的,母亲还是给他打包了个四层的餐盒,以防夜里他会饿着,现在就放在脚边呢。同一隔间里还有另外三个人。其中有一对来自比哈尔邦的中年夫妇,他从他们的谈话中无意听到,他们刚把大女儿嫁了出去。另一位是友善而大腹便便的中年孟加拉商人,名叫戈什,一直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戈什告诉艾修克,他由于在英国承接业务而待了两年,近来才回到印度,不过他回来只是因为妻子在国外过得太难受了,实在无法可想。戈什说起英国,一派恭顺的样子。闪亮而安静的街道,擦得锃亮的黑色轿车,一排排不染纤尘的白色住房,他说,就像在梦里一样。火车按运行时刻表到站出站,戈什讲道。街边没有任何人随地吐痰。他的儿子就出生在一家英国医院。“去过世界上不少地方吧?”戈什问艾修克,一边解下鞋带,在卧铺上盘腿坐了下来。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包登喜路香烟,在隔间散发了一圈,最后给自己点上一支。“去了一回德里,”艾修克回答道,“最近每年去一次贾姆谢德布尔。”

戈什手臂伸出窗外,烟头便红红地发亮,他把烟灰弹进夜色之中。“不是这个世界。”他说,失望地扫了一眼车内。他朝车窗外偏了偏头。“英国,美国,”他说道,仿佛他们刚经过的无名村庄已变成了那些国家似的,“你想过到那些地方去吗?”“教授们倒时常提到。不过我有家在这儿哪。”艾修克道。

戈什皱眉。“结婚啦?”“没有。母亲、父亲,还有六个弟弟妹妹呢。我是老大。”“那么过几年你就要结婚,然后一直住在父母房子里。”戈什猜测道。“应该是吧。”

戈什摇摇头。“你还年轻。自由啊。”他说,摊开双手以示强调,“别亏待了自己。趁现在还不晚,别犹犹豫豫想得太多,卷起铺盖卷就走,多游历游历。你不会后悔的。到时候就太晚啦。”“我爷爷总说,那就是要有书的道理,”艾修克说着,趁这个机会打开手上那本书,“一步不走,也能游遍天下。”“真是各有各的路数啊,呵呵。”戈什道。他优雅地将头歪向一侧,让最后一支香烟从指间滑落。他够到脚边的提包,取出日记本,翻到十月二十号。这一页还是空的,于是他郑重其事地拧开自来水笔帽,写下了名字和地址。他撕下那一页,递给艾修克。“你什么时候改变了主意,需要门路,不妨随时来找我。我住在托里冈吉,就在电车停车场的后边。”“谢谢。”艾修克道,把纸片折起来,夹到了书的末尾。“我们玩牌吧?”戈什提议道。他从西装口袋里摸出一副旧得不成样子的扑克牌,扑克的背面印着大本钟。可是艾修克礼貌地拒绝了,他不会玩,何况他还想看看书。乘客一个接一个去廊间刷了牙,再换上睡衣,拉上隔间周围的帘子,准备睡觉了。戈什自告奋勇去睡上铺,他光着脚爬了上去,把西装仔细叠好放在了一边;这样车窗就是艾修克一个人的了。那对比哈尔来的夫妇从一只盒子里分食了些甜点,又唇不碰杯沿地从同一只杯子里喝了些水,也各自上了卧铺躺下,关了灯,面朝壁板睡了。

只有艾修克还在读书,他仍然端坐着,仍旧穿戴整齐。头顶上一盏小灯昏暗地照着。他时不时从敞开的车窗望出去,外面是孟加拉邦墨色的夜空、影影绰绰的棕榈树和民居简洁的剪影。他小心翼翼翻着发软泛黄的书页,其中几页还被蠹鱼蛀得一碰就要破了。蒸汽机令人安心而强劲地轰轰喷着烟雾和水汽。在他胸口的最深处,他感受到车轮在猛烈地推撞着。窗前飞舞的是烟囱里冒出来的火星。他一侧的脸、眼皮、手臂和脖子,都洒上了薄薄一层黏腻的煤烟灰;想必一到目的地,祖母便非要他用玛戈香皂刮洗一番不可。凌晨两点半了,除了艾修克,车上没有几个乘客还醒着;他还在阅读,沉浸在阿卡基·阿卡基耶维奇没有衣穿的苦境之中,迷失在圣彼得堡宽阔、雪白而多风的大道里,却没意识到自己有朝一日也会寄寓在一个多雪的地方。就在这时,火车头,连同那七节车厢,从标准轨道上脱了出去,那动静就像爆了一颗炸弹似的。前四节车厢翻在了铁道旁的洼地里。五六两节是一等舱和空调车厢,它们像老式望远镜似的叠套在一起,乘客都死在了睡梦里。艾修克所在的第七节车厢,也未能幸免翻覆的命运,被碰撞时的高速度抛进了田野。事故发生在距离加尔各答二百零九公里处,卡德西拉和达尔邦加两站之间。列车员的手提电话没有信号;他只好从出事地点跑了差不多五公里到卡德西拉,才得以发出最初的求救信号。又过了一个多小时,救援人员才赶到,他们带着提灯、铁锹和斧子,准备从车厢里把伤者拖出来。

他们呼唤着,问有谁还活着,艾修克至今仍觉声声在耳。他记得自己试图叫一声回应他们,却什么也喊不出,嘴里只能发出最轻微的沙哑的气流声。他记得身旁一息尚存的人们,呻吟着,拍着车壁,嘶哑无力地喘息着求救,那声音只有一同受伤、一同被困在里面的人才可能听得见。血浸透了他的前胸,浸湿了他右臂的衬衫。他一半被推出了窗外。他记得当时什么也看不见了;最初那几个小时,他不由在想,也许自己已经瞎了,就像要去拜望的祖父一样。他记得火焰刺鼻的焦味、嗡嗡的苍蝇、孩子的哭喊、嘴里尘土和鲜血的味道。他们有的早已断气,有的尚奄奄一息。来挖他们的是村民、警官和几个医生。他记得自己快要死了,或许已经死了。他的下半身失去了知觉,并不知道戈什血肉模糊的肢体就扑在自己腿上。终于,他看到了东方冰冷的一缕惨蓝,天空中仍有月亮和几颗星星徘徊不去。他的书,从他手里抛了出去,扯成了两半,落在车厢外几尺的地方,此时在晨风中哗哗地响。持灯的搜救者眼光在书页上停留了一下,暂时分了心。“这儿没人,”艾修克听见一个人说道,“继续走。”

但是灯并没有马上离去,刚好够艾修克举起手来。他相信这个姿势将耗尽他残存的那一点点生命。他仍然攫着《外套》里的一页,在掌中紧紧揉成了一团,而当他举起手时,那纸团便从指间掉了下来。“等一下!”他听见一个声音喊道,“书边上那个小伙子。我看见他在动。”

他们把他从火车残骸里拉了出来,放在担架上,由另一趟火车转送到塔坦纳加的医院。他的骨盆、右侧股骨和三根肋骨骨折。他仰面平躺了整整一年,因为骨头在愈合,医生令他尽量不要动。他的右腿还有永久麻痹的危险,于是他被转到加尔各答医学院,在那里往臀部打进了两颗螺钉。十二月间,他回到了阿利布热父母家里,像一具尸体似的,由他的四个弟弟肩扛着穿过院子、抬上红土坯楼梯。家人一天三次喂他吃饭。他大小便都出在锡盘里。医生和探访者来来往往。甚至双眼已盲的祖父都从贾姆谢德布尔过来看望他。家人把报纸上的报道都保存了起来。在一张照片中,他看到火车撞成了碎片,乱七八糟地堆得半天高,安全警卫坐在尚待认领的物件上。他读到人们在主轨道几英尺之外的地方发现了鱼尾板和螺栓,怀疑有人蓄意破坏,不过后来却未得到证实。那些尸体支离破碎,根本无法辨认。“假日出游者幽会死亡”,《印度时报》是这样报道的。

起初,他成天盯着卧室的天花板,悬挂中间的吊扇呜呜搅动,三片米色的叶片边缘都积满了污垢。风扇开着时,他能听见身后有挂历在墙上刮擦作响。脖子转向右边就能看到窗户,窗台上是一瓶满是尘灰的滴露消毒水。倘若百叶窗开着,绕房的水泥墙便可看见,浅棕色的壁虎在墙上出没。他听着外面绵绵不尽的声音的流动:脚步声、自行车铃声、此起彼落的乌鸦的聒噪、出租车进不来的窄巷里人力车的喇叭声。他听到角落的管井处有人在往水罐里抽水。每日黄昏,邻家的螺号就会吹响,是晚祷的时候了。他能够闻到却看不见淤积在阳沟里微微发亮的绿色污泥。房子里生活在继续。父亲上班又下班,弟妹们上学又放学。母亲在厨房里忙,定时过来看看他,她的裙摆一块块染着姜黄汁。一天两次,女佣提来水桶,用抹布把地板擦干净。

白日里他被镇痛药弄得脑袋昏沉沉的。到了晚上他不是梦见自己还困在火车里,就是梦见——那可更加糟糕——事故从未发生过,自己在逛街、洗澡、盘腿坐在地上吃饭。接着他就会醒过来,一身是汗,泪水流过脸颊,他清楚地知道自己一生再也不能做这些事了。终于,为了避开梦魇,他开始在深夜读书;那个时候他一动不能动的身体最为烦躁,而头脑又机敏又清醒。然而他拒绝阅读祖父带到他床边的俄国小说,任何小说都不读。那些书里的事,发生在他从未去过的国度,只让他记起困在火车里的光景。他读的却是工程方面的书籍,打着手电筒解方程,尽最大努力跟上课程。在那安静的几小时里,他常常想起戈什。“卷起铺盖卷就走。”他仿佛听到戈什在说。他还记得戈什把自己的地址写在了日记本的一页纸上,好像是托里冈吉电车停车场后面什么地方。现在那里只有一个寡妇、一个没有父亲的儿子了。每天,为了激励他的情绪,家人总给他讲将来,到那时他不要人帮忙就能站起来,自己走过房间。就为这个,他的父母天天祈祷。为这个,他的母亲每个星期三都吃斋。可是过了几个月,艾修克开始想象起另一种未来了。他想象自己不但能走,还能远行,离开他出生又差一点死掉的地方,离得远远的。第二年,拄着拐杖,他回到了学院,而且毕了业。他没有告诉父母,悄悄联系了海外的大学,继续他的工程学业。等他获得全额奖学金,新办的护照也到手上了,这才告诉他们自己的计划。“可是我们几乎失去过你一次了!”迷惑的父亲不满地说。弟弟妹妹们哭着恳求他留下。他的妈妈,一句话也不说,一连三天不吃不喝。尽管如此,他还是去了。

七年过去了,一些景象仍然历历在目。匆匆穿过麻省理工学院工程系,查看校园邮件的时候,它们悄悄跟在身后;晚餐坐在饭桌前,夜晚偎依在阿西玛身边的时候,它们在头上飘浮不去。在人生的每一个转折点——比如他的婚礼上,他站在阿西玛身后,一起往火里倒着爆米花,他搂着她的腰,眼光越过她的肩头,凝视着火苗;又如刚刚抵达美国时,他看到纷纷扬扬的雪花撒落在灰蒙蒙的小镇上——他都尝试过忘却,但就是没法把这些景象抛开:火车扭曲的、撞烂的、翻覆的车厢,下面有他扭曲的躯体,他听到吱吱嘎嘎恐怖的响声却不知道怎么回事,而他的骨头给一根根挤得粉碎。驱赶不散的不是痛的记忆,他那时根本不知道痛了,而是获救前漫长等待的记忆。那种挥之不去的恐惧,从心底慢慢升腾上来——也许自己根本就不会得救。至今他还害怕闭锁,在电梯里他屏住呼吸,在汽车里他觉得自己被关了起来,除非两边车窗都打开。坐飞机他要靠窗的座位。有时孩子的哭泣声也会让他充满惊恐。他时不时按一下自己的肋骨,不放心它们还结不结实。

此刻在医院里,他又在摁它们了,怀疑,继而又释然地摇了摇头。虽然是阿西玛怀着孩子,他也一样感到沉重。他想到了生活,想到了自己的一生,想到了未来的日子。他从小长大没有用过自来水,二十二岁时还差点丢了性命。这时他嘴里又一次感到了尘灰的味道,眼前看到扭曲的火车、翻覆的巨大铁轮。这一切本来不应该发生的。可是不,他死里逃生了。他在印度出生过两次,然后是这第三次,在美国。三十岁,三次生命。为此,他感谢他的父母,他们的父母,还有他们父母的父母。他并不感谢上帝;他公开敬仰马克思,悄悄地拒绝宗教。然而还有一个死去的灵魂是他必须感谢的。他不能感谢那本书,书已经毁坏,在那个十月间的凌晨,在远离加尔各答二百零九公里的原野上,散成了一片片的,而他自己也差不多。他不感谢上帝,而是感谢果戈理,那个救了他性命的俄国作家。就在这时,帕蒂进了等候室。

第二章

早上五点零五分,婴儿落地,是个男孩。婴儿身长二十英寸,重七磅九盎司。剪断脐带抱走之前,阿西玛匆匆瞥了第一眼,那是一个全身包着厚厚一层白色黏液的小生命,肩上、脚上和头上沾着一块块的血,她的血。扎在她腰背部的一根针,使她自腰至膝都失去了痛觉,却也令她在生产的最后阶段头痛欲裂。一切都结束之后,她开始剧烈地颤抖,像是发着高烧。她盖着毛毯,昏昏沉沉地抖了半个小时。她腹中已经空了,而外形却依然不成样子。她想让护士帮忙把染血的袍子换成新的,可是说不出话来。她喝了无数杯水,而嗓子依然焦干。护士让她坐在马桶上,再用一只瓶子往两腿间喷温水。终于,护士拿海绵吸干净了她的身子,给她套上新袍子,把她安放在轮椅上,推进了另一间病房。室内的灯光暗得柔和而舒适,她的床边另外只有一张病床,暂时还空着。艾修克到来时,帕蒂正在给阿西玛量血压。阿西玛背靠在一堆枕头上,手里抱着孩子,孩子包得像一个长长的白色包裹。床边是一个摇篮,别着一张卡片,上面写着“男婴甘古利”。“他在这儿。”她静静地说,抬头看看艾修克,虚弱地笑了笑。她的皮肤有些蜡黄,唇上也失去了血色;眼下有一弯黑晕,而头发已经散乱,仿佛好多天都没有梳理了。她嗓音嘶哑,像是得了感冒。他拉过一把椅子,在床边坐下来,帕蒂便帮忙把孩子从妈妈怀里转到爸爸那儿。这当儿,孩子短短地哭了两声,撕破了室内的宁静。父母两人都慌了手脚,而帕蒂则对婴儿赞许地笑了。“你看,”她对阿西玛说,“他已经认得你了。”

照帕蒂所教的那样,艾修克伸出双臂接过孩子,一手托着脖子,一手托着屁股。“抱一抱,抱一抱,”帕蒂催促道,“他要你抱紧些。他可比你想象的结实。”

艾修克把那小小的包裹搂得高一些,靠近他的胸膛。“像这样?”“对,就是这样,”帕蒂说,“你们一家聚一会儿吧,我出去了。”

艾修克第一眼看到那尖尖的脑袋、肿大的嘴唇、脸颊上的小白点以及明显盖住下唇的肉乎乎的上唇,便有一丝惘然,倒并没有太喜欢。婴儿的皮肤比阿西玛和他自己的都白一些,透明得可以看见太阳穴下细细的青色血管。头上是一撮绒绒的黑发。他试着数了数看有几根睫毛。隔着法兰绒布,他轻柔地抚摸孩子的手和脚。“都有呢,”阿西玛望着丈夫,说道,“我都检查过了。”“他的眼睛是什么样的?为什么不睁开呢?他睁开过眼睛吗?”

她点点头。“他能看见什么吗?看得见我们吗?”“我想能吧。但是不会很清楚。而且不是全色的。还没到时候呢。”

他们静静地坐着,三个人都石雕般一动不动。“你觉得怎么样?没有问题吧?”他问阿西玛。

没有回答。艾修克的目光从儿子脸上抬起,见她也睡着了。

他低头接着端详孩子的时候,孩子的眼睛睁开了,盯着他看,一眨不眨,眼仁黑得像头上的细发。睁开眼睛,脸就不一样了。艾修克从没见过比这更完美的东西。他想象自己在儿子眼里,必定又暗黑又粗糙又模糊。想象自己作为父亲在面对儿子。他又一次记起了那个几乎丧命的晚上,那几个小时的记忆永远在脑海里摇曳沉浮。从破碎的火车里获救,是他生命中的第一个奇迹。而现在,托在臂弯里的孩子,轻得几乎什么都没有却将改变一切,乃是第二个奇迹。

除了父亲,孩子还有三位客人,都是孟加拉人。玛雅和迪利普·南迪,一对住在剑桥的年轻夫妇,是阿西玛和艾修克几个月前在至纯超市认识的。另一位笈多博士,来自德拉敦,在做数学博士后,五十多岁还是单身汉,是艾修克在麻省理工学院的大楼楼道里结交的。到喂奶的时候,三位男士,包括艾修克,都退了出去,到走廊上说话。玛雅和迪利普送给孩子一个拨浪鼓,外加一本育儿手册,手册中留有足够地方让父母记下孩子成长的所有细节。书中甚至还有个圆圈,可以把婴儿第一次剪下的头发粘上几缕。笈多博士送给男孩一本插图漂亮的鹅妈妈摇篮曲。“你可真幸运,”艾修克叹道,一边翻着装订精美的书页,“才几个小时大,就已经有书了。”他想,跟记忆中自己的孩提时代比,这真是天渊之别。

阿西玛也这么想着,不过是出于别的缘由。虽然她心中十分感谢南迪夫妇和笈多博士的陪伴,但这些熟人却只是一种替代而已,真正应该围绕在身边的人不是他们。祖父母、父母、叔叔伯伯、姑姑婶婶,一个都不在身旁;于是婴儿的出生,就像在美国几乎所有别的事情一样,总觉得有点草草了之,只有一半是真实的。轻抚儿子、给他喂奶、仔细端详他的时候,她不觉可怜起他来了。她不知道有谁是如此孤独、如此无助地来到这个世界的。

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两家,都没有装电话,他们给家里联系只能通过电报。艾修克给加尔各答两边都发了电报:“托福,母子平安。”至于名字,他们早已决定恳请阿西玛八十多岁的外婆给起一个,六个曾孙都是她取的名字。她听说阿西玛怀孕的消息,想到可能要给家里第一位“萨依卜”取名,还感到特别的紧张呢。于是阿西玛和艾修克同意,先不管医院要求填写的出生证申请表格,等信来了再说。阿西玛的外婆是拄着拐杖亲自去邮局把信寄出来的。十年了,这是她第一次出家门。信上有一个女孩名字,一个男孩名字。两个名字,她都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过。

信是七月间发出的,已经一个月了,可是至今还没收到。阿西玛和艾修克倒不是特别担心。毕竟,他们都知道,婴儿并不一定需要名字。他需要喂养和祝福,需要一些金银饰物,喂完奶以后需要轻轻拍背,抱的时候需要小心托着脖子。名字是可以等的,在印度,父母们都不着急;花上几年时间来决定一个合适的、最好的名字,是常有的事。阿西玛和艾修克都说得出好些例子来,他们的堂兄弟、表姊妹,有的到六七岁注册上学的时候才有正式的名字。这些南迪夫妇和笈多博士最是清楚不过。当然得等,他俩一致同意,等儿子外曾祖母信里的名字到来。

再说了,用小名先凑合一下总是可以的:在孟加拉,每个人都允许取两个名字。孟加拉语中,小名这个词是daknam,字面意思就是朋友、家人和别的亲近的人在家里和私下无人时叫的名字。小名是童年永不退色的记忆,让人感到生活并不总是那么严肃、那么正式、那么复杂。小名还提醒人们,并不是什么都得让别人知晓。人人都有小名。阿西玛的小名是默奴,艾修克的是米修,即便他们都成人了,两家都还是这样叫他们;敬慕他们、责骂他们、思念他们、关爱他们,用的都是小名。

每一个小名,都跟随着一个大名,一个bhalonam。大名是外面世界分别彼此用的,所以会出现在信封、文凭、电话号码簿和所有公共的地方。出于这个原因,阿西玛的母亲在外面信封上写着“阿西玛”,而里面信纸上写的却是“默奴”。大名常常代表高贵、乐观向上的品质。“阿西玛”的意思就是“无限、无极的女子”,而“艾修克”,曾是一位君王的名字,意为“超越悲伤的人”。小名就没有寄予这样的志向。小名不会正式记录在案,只是口头上叫、心里面念的。不像大名,小名通常没有什么意义,不是故意弄得傻乎乎的就是说反话,甚至只是象声而已。一个人还是婴孩的时候,经常是叫他什么他都不知不觉地答应,弄出几十个小名来,后来才会慢慢固定在一个上。

所以,当孩子一度鼓起粉红的小皱脸,认真地看着这一小圈仰慕自己的人时,南迪先生便俯下身,叫他“卜罗”;在孟加拉语里,这意思就是“老头”。“他叫什么?卜罗?”帕蒂欢快地问道,又给阿西玛带来一盘烤鸡。艾修克揭开盖子,把鸡肉拨开。现在,那些产科护士都正式管阿西玛叫“果冻加冰激凌小姐”了。“不,不,那可不是名字,”阿西玛解释道,“我们还没选好。我外婆在给他选呢。”

帕蒂点点头。“她马上就来这儿吗?”

阿西玛笑了,生完孩子后第一次发自内心地笑了。她的外婆,一位出生在上个世纪,已经萎缩的老妇,身穿白色寡妇装,不肯起皱的皮肤生着褐色老人斑,居然要坐飞机飞到剑桥来,想想就觉得不可思议。无论你多么欢迎、多么盼望,那都是荒唐可笑、完全不可能的。“不,不过有封信会来。”

那天晚上,艾修克回了一趟家,去看看信来了没有。三天时间就这样转眼过去了。护士教阿西玛换婴儿尿片,又教她清洗脐带头。他们让她泡盐水澡,这样破皮和缝线的地方就不会太痛。他们给了她一长串儿科医生的名单,无数有关母乳喂养、培养亲子关系和免疫接种的小册子,还有婴儿香波、棉签和护肤霜的试用样品。第四天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好消息是阿西玛和孩子第二天上午就可以出院了。坏消息是,医院管出生证的韦尔考克斯先生告诉他们,必须给儿子选个名字了。他们知道在美国,没有出生证,婴儿是不能出院的。而出生证需要一个名字。“可是,先生,”艾修克争辩道,“我们不可能自己给他取名字。”

韦尔考克斯先生身材瘦小,头也谢了顶,他一点也没觉得好笑,看了一眼这对满脸焦急的夫妇,再看了看那个没有名字的孩子。“哦,”他说,“那么原因是——”“我们在等一封信。”艾修克道。他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细细地讲了。“哦,”韦尔考克斯先生又说道,“的确不幸。那么我们恐怕只好写上‘男婴·甘古利’了。自然,等名字想好了,你必须修改永久记录。”

阿西玛期待地看着艾修克。“那我们是不是就这么办?”“我倒不主张这样做,”韦尔考克斯先生说,“你们必须面见法官,还得交费。手续烦琐得很。”“天哪。”艾修克说。

韦尔考克斯先生点点头,接着是一阵沉默。“你们没有准备几个应急的吗?”他问道。

阿西玛皱眉。“应急?什么意思啊?”“嗯,就是放在那儿备用的。万一你不喜欢外婆选的名字呢?”

阿西玛与艾修克都摇头。他们从来没想过要去质疑阿西玛外婆的选择,这么做是藐视长辈的意愿。“你总是可以用你自己的名字,或者家里先辈的名字,给他命名的。”韦尔考克斯先生建议道,他承认自己实际上叫霍华德·韦尔考克斯三世。“这是个好传统。法国、英国的国王都这么做。”他补充道。

但这是不可能的,阿西玛和艾修克都心想。儿子取父亲或祖父的名字、女儿取母亲或外婆的名字,孟加拉人没有这样的传统。这种欧美式的尊敬方式,这种传承和血胤的象征,在印度是会遭人嘲笑的。孟加拉家庭里,每一个名字都神圣不可亵渎,根本不是用来继承和分享的。“那就用另外一个人的名字,如何?一个你们非常景仰的人?”韦尔考克斯先生说,眉毛满是期待地扬起来。他叹了口气。“想想吧。我过几个钟头再来。”说着,出了房门。

门关上了。就在这时,艾修克忽然心里一动,仿佛他一直就这么想着的,一个绝好的小名冒了出来。他记起了那片揉成一团紧紧攫在手心的书页,记起了提灯来到眼前时炫目的光亮给他的悚然一惊。然而,没有恐惧却充满感激地回想起那个时刻,在他这是第一回。“喂,果戈理。”他轻声道,俯身望着儿子高傲的小脸和那紧紧包裹起来的身体。“果戈理。”他重复几声,很满意。小家伙转过头,做出一个极其惊愕的表情,接着打了个呵欠。

阿西玛也颔首同意,她感到这个名字不单是儿子生命的符记,也是丈夫生命的象征。她熟知车祸的故事,这个故事她第一次听到的时候,只是带着新婚时礼貌的同情;但是现在,特别是现在,一想到它,她就冷汗直冒。多少个夜里,她被丈夫低沉的尖叫惊醒,又有多少次在地铁上,丈夫因车轮敲击铁轨的节奏而突然变得忧郁和冷漠。她从来没有读过果戈理的小说,但她愿意把果戈理放在自己心灵的书架上,与丁尼生和华兹华斯同列。再说,大不了一个小名,不必太认真的,不过是为了临时填出生证,好出院而已。等韦尔考克斯先生带着打字机回来,艾修克便向他拼读了这个名字。就这样,果戈理·甘古利被录入了医院的档案。“再见了,果戈理,”帕蒂在他的肩头亲了一口,然后帮阿西玛依旧穿上那件皱巴巴的丝绸莎丽,一边说道,“祝你好运。”那个灼热的深夏之日,笈多博士给他们照了第一张全家福,虽然有点曝光过度:果戈理是毯子包着的模糊一团,安静地躺在疲倦的母亲怀里。她站在医院台阶上,直望着照相机,阳光下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丈夫在一旁提着妻子的衣箱,低头微微地笑,像是在旁观这对母子照相似的。“果戈理出生留念”,他父亲准会用孟加拉文把这几个字写在照片背后。

果戈理的第一个家是一套家具齐备的公寓,走路十分钟即可到哈佛,二十分钟到麻省理工。公寓是一幢独立房屋的底层。这幢三层楼的房子,墙面覆盖着橙红色木瓦,周围是一圈齐腰高的铁丝网围栏。房顶色如烟灰,与人行道和街道十分协调。街边永远排着一长溜计时停泊的汽车。街角有一家小小的旧书店,进门得下三步台阶。书店隔街对面是一爿霉味扑鼻的便利店,售卖报纸、香烟和鸡蛋。让阿西玛觉得有点恶心的是,一只毛茸茸的黑猫在货架上到处乱窜,他们竟也不管。除了这些小店,周围还有好多这种贴护墙瓦的房子,外形、大小都差不多,都有点老旧了,漆成薄荷蓝、粉蓝或丁香紫的颜色。十八个月前那个二月下旬的晚上,艾修克从洛根机场接到阿西玛后,就是来到这所房子的。黑暗中,透过出租车的车窗,因时差而特别清醒的阿西玛几乎什么也分辨不清,但见地上零星散落着一堆堆乱砖头似的残雪,发着幽蓝冷白的光。第二天早上,她穿着艾修克的袜子,套上自己的薄底便鞋,出外转了转。新英格兰刺骨的寒冷从耳朵和嘴里直透进去,直到此时,美国她才真正看了第一眼:满目秃树,枝条结满坚冰。雪堆染着狗尿、嵌着狗粪。街头空空荡荡,阒无一人。

公寓共有三间屋子,连成一串,没有过道。客厅在顶前头,一扇凸窗临街,中间是对穿的卧室,最后面是厨房。这与她原先的想象完全不一样。她曾跟弟弟和表姊妹去灯塔影院和大都会影院看过《乱世佳人》和《七年之痒》,里面的房屋跟这个根本不是一回事。冬天,公寓四面透风,夏天又热得受不了。沉郁的深棕色窗帘挡在老厚的窗玻璃前。浴室里甚至还有蟑螂,夜里从瓷砖的裂缝里爬出来。然而对这些她都没有抱怨。她把失望藏在心里,不愿惹恼艾修克,也不想让父母担心。相反,她给家里写信,讲炉灶上的天然气如何充足,一天任何时候打开,四个炉子火苗都蹿得高高的;又讲热水龙头的水如何厉害,能把皮肤烫起泡来,而冷水则干干净净的,可以直接饮用。

上面两层住的是房东蒙哥马利夫妇,丈夫是哈佛大学的社会学教授。他们有两个孩子,都是女孩,一个叫安珀,七岁;一个叫克萝芙,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