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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7 09: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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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玛·金·罗琳斯著/冯瑞贞译

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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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岁的小鹿

一岁的小鹿试读:

版权信息COPYRIGHT INFORMATION书名:一岁的小鹿作者:[美]玛·金·罗琳斯著/冯瑞贞译排版:Clementine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5-01ISBN:9787305180323本书由天津中作华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一章美丽的四月天

一缕青烟笔直的从小木屋的烟囱里冉冉升起。在四月蔚蓝天空的映衬下,蓝色的炊烟变成了灰色。少年裘迪望着炊烟,思索着。灶膛里的火苗正在熄灭,他的母亲正在收拾午餐后的锅碗瓢盆。今天是星期五。母亲整理好餐具,还要扫地,如果裘迪运气好,母亲也许还会用玉米皮扫帚扫地,这样她就没有时间想起他,(为什么用玉米皮扫帚扫地就没有时间想起她?)他就可以跑到格林谷去玩了。他站立片刻,扶了扶肩上的锄头。

除了眼前这一行行未经除草的嫩玉米杆,空旷的田野倒也令人赏心悦目。野蜂已经发现了门前的那棵楝树,贪婪地钻到淡紫色的花丛中;仿佛已经忘记了三月里黄灿灿的茉莉花;忘记了五月即将盛开的香月桂和木兰花。 一个念头在裘迪脑海闪现:或许他可以跟踪这群野蜂,找到贮满蜂蜜的蜂巢树。过冬的甘蔗浆和果冻都已经吃完了。寻找蜂巢树要比锄草有意义得多,玉米再等一天也不碍事儿。

他把锄头靠在篱笆墙上,沿着玉米地一直往前走,直到小屋消失在视线外。他双手支撑着跳出围栏。老狗茱莉亚跟着父亲坐车去了格拉汉姆斯维尔,斗牛犬雷普和杂种狗坡克朝着他跑了过来,对着他摇尾乞怜,他将它们赶回了围栏。这两个一无是处的家伙只会追赶、捕捉和杀戮 。只有老狗茱莉亚通人性,不过它只对裘迪的父亲朋尼·巴克斯特死心塌地。裘迪曾经尝试过讨好它,可老狗对他不理不睬。“十年以前,你们两个都是小崽子,你两岁,它还是个小狗娃。你无意间伤害了它,它就再也不信任你了。猎狗都是这样。”

他希望能养一只赫托奶奶家那样的狗。那是只白色的卷毛狗,还会玩把戏呢。每当赫托奶奶哈哈大笑、浑身颤抖的时候,那条狗就会跳上她的膝盖,一边摇着毛茸茸的尾巴,一边舔她的脸,仿佛与她分享快乐似的。他特别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宠物:能够舔他的脸,时刻跟随着他,就像老狗茱莉亚和他父亲那样。

他穿过一片黑橡树林,抄近路向南走,踏上那条砂石路,然后向东跑了起来。格林谷在两英里之外,但是裘迪觉得自己可以没完没了地跑下去。前方是一个斜坡,他在坡顶上停了下来。四月的天空像一个画框,里面镶嵌着黄褐色的沙土和松树,湛蓝的画框和他的土布蓝衬衫一样,像是用赫托奶奶家蓝色的染料染出来似的。一片片棉花般的云朵静静地飘浮在空中。就在他抬眼观望的时候,阳光躲进了云层,白云变成了灰色。“天黑之前肯定会下毛毛雨的,”他想。

下坡的时候,他不由自主地跑了起来。他来到铺满浅沙的路上,这条路直通银色的格林谷。他放慢脚步,这样可以仔细观察那些千姿百态的植物,一棵棵树木,一丛丛灌木,每一种都是那么独一无二,每一种都是那么似曾相识。他很好奇,为什么在同样的泥土里,沐浴着同样的雨水,在低矮的丛林里生长的是瘦弱的松树,而在小溪、河流和湖泊边,却矗立着高大的木兰树。“我想,因为他们不能移动,”他得出了自己的结论,“他们只能吸收自己身体下面的营养。”

一股清澈如井水的溪流从沙地的不知名处涌动而来。他卷起蓝色的粗布裤管,抬起脏兮兮的小脚迈进了浅浅的溪流。泉水流过他细长的小腿,发出淙淙的响声。一群小鱼在他面前一闪而过,消失的无影无踪。一只青蛙从泥浆里挣扎出来,瞪了他一眼,然后惊慌失措地钻到树根下面去了。他笑了。“我不是浣熊,我不抓你,”他对着那青蛙大声喊道。他穿过河流,朝着空旷的对岸走去。一棵低矮的美洲蒲葵树的叶子刷到了他的脸颊,这提醒了他:他的口袋里有把刀,他圣诞节的时候就打算给自己做一个小水车。

于是,他开始聚精会神地工作起来。他从野樱桃树上割下一根笔直的枝条,从美洲蒲葵树上剪下叶子做叶轮。完工以后,他把水车深深地插到泉水下方几码远的沙地里。湍流击打着柔弱的美洲蒲葵树叶的边缘,轮轴开始转动,小水车开始工作了。

裘迪趴在杂草丛生的沙滩上,聚精会神地欣赏着这转动的魔法。升上去,转一转,降下来,升上去,转一转,降下来——这水车真是太迷人了!

醒来的时候,他以为自己不在溪流边,周围的光亮和阴影也消失了。他望了望灰蒙蒙的天空,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刻,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他纵身上了西岸,一边朝着家里飞奔,一边呼吸着松林里湿润芳香的空气。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他看到了巴克斯特空地上的红松。经过空地,他看到浓浓的炊烟从烟囱里袅袅升起,听到老马凯撒打响鼻的声音,知道父亲已经回来了。他推开木栅栏前门,向父亲走去。

朋尼·巴克斯特仍旧穿着结婚时穿的那件外套,以示体面。他站在木柴堆旁,伸出一双大手,正要抱起一大捆木柴。裘迪看见父亲正在帮自己干活儿,就连忙迎了上去。“让我来吧,爸。”

他希望通过主动干活来弥补自己的失职。

父亲直起身来说道:“我差点以为你走丢了。”“我上格林谷去了。”“这种天去那里再好不过了,” 朋尼说道。“去哪里都不错。你怎么会想起去那么远的地方呢?”

他很难想起去那里的具体原因,仿佛这事情已经过了一年似的。“哦,”他记起了自己放下锄头的那一刻,“我当时想跟着蜜蜂去寻找蜂巢树。”“你找到蜂巢树啦?”

裘迪茫然若失地瞪着眼睛。“我现在才想起寻找蜂巢的事情。”

他觉得自己真蠢,像一只猎鹰犬去追逐田鼠,被主人逮个正着。他羞涩地望着父亲。“说实话,裘迪,”父亲说道,“鬼才感到害臊呢。去找蜂巢树就是闲逛的好借口,对吧?”

裘迪咧嘴笑了笑。“我猜就是这么回事。去格拉汉姆斯维尔的时候,我曾自言自语说:‘裘迪这会儿在锄地,但是他不会锄太久。如果我是个男孩儿,我一定会到处逛逛,一直逛到天黑’。”

裘迪感到一阵温暖,他点点头,说:“我就是这么想的。”“可是,你妈妈,”朋尼朝屋子里摆了摆头,“她不能容忍你去闲逛。大部分女人都不懂,男人就喜欢闲逛。我决不会告密说你不在这里。她问:‘裘迪在哪里?’我就说,‘哦,就在附近吧。’”

父子俩互相眨了眨眼睛。“为了天下太平,男人们应该团结起来。你现在就给你妈妈送一大捆柴火吧。”

裘迪抱着木柴,急急忙忙走进屋子。母亲正跪在炉灶前做饭,扑鼻而来的香味让他饥肠辘辘,四肢无力。“你在做甜薯饼,对吧,妈妈?”“是甜薯饼,你们两个在外面闲逛的够长了。晚饭做好了,准备吃饭。”

裘迪将木柴扔进柴箱,匆匆跑了出去。“妈妈让你干完活儿回家吃饭,”他向爸爸汇报说。“需要我去喂老马凯撒吗?”“我已经喂过它了,儿子,”朋尼从挤奶凳上站起身来。“把牛奶放回家去,不要绊倒了,可别像昨天那样把牛奶洒得满地都是。”

朋尼离开母牛,跟着裘迪进了屋子。

他们依次在木架上的水盆里清洗了一番,用厨房门外的毛巾擦干脸和手。巴克斯特妈妈坐在饭桌前,一边摆放盘碟,一边等候着他们。裘迪和父亲在她两旁坐了下来。父子二人都觉得,肥胖高大的妈妈坐在主座上是理所当然的。“你们两个都饿了吧?”她问道。“我能吃一大桶肉,一大堆饼,”裘迪说道。“你就知道说傻话。你的眼睛瞪的比肚子还大。”“要不是我多读了那么点儿书,我也会像他这么说,”朋尼说道“每次去格拉汉姆斯维尔,我都会饿得发慌。”“那是因为你在那里偷偷喝酒了,”她说道。“今天只喝了一点儿。吉米·特尼巴克尔请的客。”

裘迪什么也听不见;除了盘子,他什么也看不见。自打出了娘胎,他从来没有如此饥饿过,经过营养匮乏、漫长难熬的冬季和春季,家里已经没有多少食物储备了。今天母亲竟然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足以款待传道的牧师。“妈妈,”他说,“现在我可不可以吃我那份甜薯饼?”

母亲一直在给自己庞大的身躯补充能量,此时正好停了下来。她身手敏捷,慷慨地为儿子切了一大块甜薯饼。裘迪狼吞虎咽地享受起了美味佳肴。“我花了那么多功夫做甜饼,”她抱怨说,“可是,我还没缓过气,你就把它糟蹋完了——”“我的确吃的快了点,”他承认说,“不过我会永远记在心间。”

晚餐结束,裘迪吃得肚满肠肥。他离开座位,替母亲点燃了一根蜡烛。黄色的烛光摇曳飘动,他向东边的窗外望去,一轮满月正在冉冉升起。

朋尼来到窗前,和儿子一起欣赏着满月。“儿子,你心里在想什么?还记得我们从前的那个约定吗?在四月的月圆之日?”“我不记得了。”“你不会忘掉我给你说过的事情吧?我发誓,裘迪,我给你讲过。四月的满月日,熊会从冬眠的巢穴里钻出来。”“老跛脚!你说过等他出来我们就抓住它!”“就是这件事。”“你说过,只要找到它来来往往、纵横交错的足迹,我们就能找到它的窝,也就能找到四月份出动的老跛脚。”“又肥又懒的老跛脚。睡了一个冬天,它的肉应该更鲜美了。”“趁着它还没完全睡醒,也许我们更容易逮住它呢。”“你说的没错。”“那我们什么时候去逮它?爸爸?”“等我们锄完地。等我们发现它的足迹。”“我们用什么方法抓捕它?”“我们最好去格林谷的泉水边,看它会不会出来喝水。”“今天有只大母鹿在那里喝水了,”裘迪说。“当时我睡着了,不过我看到了它的脚印和身影。我给自己做了一架小水车,爸爸,水车转的 可好了。”

巴克斯特妈妈手里的活儿突然停止了。“你这个狡猾的偷懒鬼,”她说道,“我现在才知道你偷偷溜出去了。你像雨天的烂泥路,能把人滑倒。”

他大笑着说:“实话实说,我骗了你,妈妈。不过我就骗了你这一次。”“你骗了我。我却一直在火炉边给你烤饼子——”“哎呀,妈妈,”他讨好地说,“你就当我是只小害虫吧,只吃杂草和根茎 。”“我要被你气死了,”她说。

就在这时,他看见妈妈嘴角咧开了。“妈妈笑了!妈妈笑了!你笑了就不会生气了!”

他冲到母亲身后,帮她解开围裙带子。母亲轻轻地举起手来,打了他一耳光。他兴奋地开始旋转起来。“你会把桌上的盘子打翻的,你发昏啦!”母亲说。“妈妈,我忍不住了, 我真的发昏了。”

的确,四月令他发昏,春天令他发昏!太阳、空气和细雨酿成了浓烈的美酒,这美酒在他的头脑中漂浮游荡。令人沉醉的小水车,不期而遇的母鹿,替他隐瞒过错的父亲,为他烤制甜饼的母亲,这一切的一切都令他头脑发热,兴奋不已。他躺在床上, 久久不能入睡。

这一天的美好时光,深深烙在他的脑海里。每当嫩绿的四月到来时,每当品味春雨的馨香时,依稀的往事就像一块旧伤疤,令他隐隐作痛。明亮的夜空传来一阵夜鹰的叫声,他突然间睡着了。第二章巴克斯特家

朋尼·巴克斯特睁眼躺在床上,身旁是熟睡的妻子庞大的身躯。满月的时候,他总是会失眠。他常常感到困惑,月光这么明亮,人们为什么不去地里干活儿。他喜欢偷偷溜下床,砍下一棵橡树做木柴,或者帮裘迪锄完剩下的玉米地。

小时候,如果他偷偷溜出去闲逛,等待他的一定是一顿暴打。他父亲一定不会让他吃晚饭,一定会把他赶到泉水边,逼他把水车毁掉。“今天我本应该打他一顿,”他心想,“不过话又说回来,男孩子就是男孩子,他们很快会长大的。”

回首往事,他根本就没有什么童年。他的父亲曾经做过牧师,像《旧约》里的上帝一样严厉苛刻。家里的开支不是靠父亲传教所得,附近的一个小农场才是养活一大家子的生活来源。父亲曾经教过他们读书、写字、朗诵经文,但是他们从会走路起就开始跟在父亲身后辛苦劳作。他们干活干得小骨头疼痛,发育的小手指僵硬抽搐。他们口粮不够,肚子里的钩虫却不少。朋尼长大成人的时候,身形依然像个大男孩。他脚小肩窄,肋骨和屁股构成一个瘦弱的躯体。他站在弗里斯特一家人中间,就像一棵白蜡树夹在巨大的橡树群里。

莱姆·弗里斯特俯视着他说:“喂,你这个小小的朋尼(英文中的朋尼Penny意思是硬币——译者注)。你倒是个硬币,就是面额太小。小小朋尼·巴克斯特——”

从那以后,这个名字成了他唯一的称谓。选举的时候,他自己签名“埃思拉·埃斯凯尔·巴克斯特”,可是交税的时候,他的名字被人写成朋尼·巴克斯特,他也从来不去抗议。他确实像铜币一样坚实,也像铜币一样柔韧。他为人诚实,店主、磨坊主和马贩子都喜欢和他打交道。弗卢西亚镇上的店主鲍尔勒斯也是个诚实的人,一次他多找了一美元给朋尼,朋尼的马腿刚好瘸了,为了及时还钱,朋尼竟然步行了好几英里赶到镇上。“下次你来镇上买东西带过来就可以了,”鲍尔勒斯说道。“我知道,”朋尼回答说,“不过这钱不是我的,我不想带着它进棺材。无论生死,我只想要属于我的东西。”

很多人对于朋尼迁到丛林里生活感到困惑不已,上面的那番话或许就是很好的解释。大河两岸的人们都说,朋尼·巴克斯特要么是个勇士,要么是个疯子,因为他竟然带着自己的新娘住进了荒凉的弗罗里达丛林深处,那可是大型野生动物出没的危险之地。

朋尼之所以住进丛林,并不是受到了什么妨碍,而是因为小镇、村庄和农场,邻居们相距不远,思想会有冲突,行为会有冒犯,财产会有纷争,个人的心灵会受到侵扰。他在父亲的严苛教育下长大,却要面对缺少坦率、缺少诚信的严酷世界,于是他感到分外烦恼。

与人相处,他外表粗野、内心温和的性情常常受到伤害;而广袤的丛林却可以治愈他的创伤。野生动物对家畜的侵犯是可以预知的,但是,人与人之间的残忍却是难以臆测的。

三十多岁的时候,他娶了一个块头比自己大一倍的姑娘。牛车载着丰满的新娘和必要的生活用品,一路颠簸来到丛林的这片空地。他用自己的双手在这里盖起了一座小屋。正如所有的男子汉一样,他又在绵延贫瘠的沙松林里为自己购置了一块肥沃的良田。这块良田被称作松岛,原来的主人是住在四英里之外的弗里斯特家。松岛上耸立着阔叶松,像莽莽丛林中的路标。

这块松岛唯一的缺点就是水源不足。巴克斯特家人想要用水,就得去一百英亩之外的西部大陷坑。卖给他土地的莱姆·弗里斯特曾经拍着大腿嘲笑他说:“一个朋尼还能生几个朋尼?你已经赚了,赶快去生小狐狸去吧。”

多年以后,朋尼依然能听到他们的嘲笑声。为了不吵醒妻子,他小心翼翼地在床上翻了个身。他之所以搬到这块肥沃富饶的松岛,就是为了给儿女们从长计议。奥蕾·巴克斯特天生就是块生儿育女的料儿,不过朋尼的种子似乎和他的身体一样瘦弱。“也许,莱姆的话应验了,”他心想。

婴儿们非常虚弱,刚一出生就疾病缠身,匆匆夭折。朋尼在黑橡树林里腾出一块空地,将他们一一掩埋。这块坟地规模越来越大,为了防止野猪和臭鼬破坏,他被迫在四周筑起了篱笆。他还为每个孩子都刻了小墓碑,上面有他们的名字和年龄。在其中一块墓碑上,朋尼用腰刀痛苦地刻下这样的文字:“她还没来得及看见白昼。”

后来,他们就一直没有生孩子。松岛的寂寥使他惊恐,妻子也似乎过了生育期。就在这时候,裘迪·巴克斯特诞生了。就在这个两岁孩子茁壮成长、蹒跚学步的时候,朋尼被迫出去打仗。他以为自己几个月后就会回来,所以将妻儿带到河边,托付给好朋友赫托奶奶暂时照看。不料这一去就是四年,他带着岁月的痕迹回到家乡,又带着妻儿回到丛林,过上了宁静太平、与世无争的美好生活。

裘迪的母亲对自己的独子态度超然,仿佛她的疼爱、关怀和兴趣全都付给了那些夭折的孩子。朋尼的内心却对这根独苗关爱有加,他的付出,已经超出了父爱的范围。他发现儿子在奇妙的大自然面前会瞪大眼睛、屏住呼吸,这和他儿时一模一样。所以,在风和日丽的某个四月天,如果儿子出去游逛,干一个男孩子想干的事情,他完全理解。

妻子翻转了一下,睡梦中嘟囔了一句。他明白,每当母亲责骂孩子的时候,他都要采取行动保护孩子。那只夜鹰飞向森林的更远处,远远传来它甜美的叫声。卧室窗前的月光已经悄悄溜走了。“让他活蹦乱跳吧,”他想,“让他四处奔跑吧。让他去做自己的水车吧。总有一天,他会长大,他会不屑于再做这些事情。”第三章老仇敌

裘迪极不情愿地睁开了眼睛。他心里盘算着:“有朝一日,我要溜进森林,从礼拜五一直睡到礼拜一。”小卧室的东窗已经露出了晨曦。他不知道,究竟是那缕微弱的曙光,还是桃树上那躁动的鸡群唤醒了他。他听见它们扑闪着翅膀从树枝上一只只飞了下来。四月的太阳比往常升起得更早些。自己起床总比被母亲叫醒好些。他懒洋洋地翻了翻身。

一道金色的霞光在东方的松树上四散开来,太阳像一只巨大的黄铜平底锅,悬挂在松树的枝条间。他躺在床上,在即将到来的白天和无限舒适的被窝之间痛苦地纠结着。终于,他跳出被窝,穿上衣服。新的一天开始了,厨房里飘出了热饼的香味。“嗨,妈妈,”他站在门边说。“我喜欢你,妈妈。”“你、猎狗还有那些畜生,”她回答说,“都是在肚子饿的时候喜欢我,喜欢我手里的盘子。”“因为你手拿盘子的时候最漂亮,”他一边咧着嘴笑,一边回答说。

他吹着口哨来到脸盆架子旁。洗完脸,他浸湿头发,用手指将头发分开、抹平,然后从墙上取下一面镜子,对着自己端详了一会儿。“我长得太丑了,妈妈,”他喊道。“没错,自从有了人类,你们姓巴克斯特的就没有一个好看的。”“我希望我能像弗里斯特家人那么皮肤黝黑。”“你应该骄傲自己没有他们那么黑。弗里斯特家人的皮肤和心肠一样黑。你姓巴克斯特,所有的巴克斯特人都皮肤白皙,正直善良。”“你这么说,好像我跟你没有血缘关系似的。”“我娘家人虽然不像你们这么瘦弱单薄,但是也很正直善良。如果你能学会干活儿,你就和你爸爸一模一样了。”

裘迪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斜眼扮了个鬼脸,然后把镜子放回墙上。“我们一定要等爸爸回来吃早饭吗?”他问道。“当然。如果把早饭都放到你面前,恐怕就没有多少东西留给你爸爸吃了。”

他站在门口,犹豫着。“你也不许溜走。他不过是去趟谷仓罢了。”

他听到南边传来老茱莉亚银铃般兴奋的狂吠声,还听到了父亲向猎狗发号施令的声音。母亲严厉的呵斥声根本无法阻止他闪电般的脚步。母亲此时也听到了狗叫声,她追到门口,在儿子身后喊道:“你和爸爸不要跟那只蠢狗跑得太远了。我不喜欢你们两个在树林里游荡,我没心情坐在这里等你们吃早饭。”

他跌跌撞撞地穿过黑橡树林,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一路狂奔。父亲的声音忽然在身旁响了起来。“别紧张,儿子。事情都过去了,我们在等你呢。”

裘迪立即止住了脚步。只见老茱莉亚浑身发抖地站在那里,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兴奋。父亲正俯视着家里的黑母猪被撕咬和肢解的尸体。“仔细看看,儿子,”朋尼说道,“看看你能不能发现爸爸发现了的秘密。”

裘迪顺着父亲的视线向前走了几步,仔细观察着沙地。那些绝对不会认错的足迹令他心跳加快,热血沸腾。那是巨熊的足迹,肥大的右前脚脚印上,有个脚趾缺失了。“老跛脚!”

朋尼点了点头。“我为你骄傲,你记住了它的脚印。”

他们俯下身去,仔细研究老跛脚的来往踪迹。“这就是我说的,深入敌营去打仗。”“没有狗叫着追它,我睡着了,一点儿也没听到。”“狗根本没有发现它,它利用了风向优势。他像影子一样溜进来,干完坏事,趁着天黑再溜回去。冬眠的熊初次离开巢穴时,它的胃是紧缩的。它最多只吃一口猪肉就饱了,可是它却枉杀了一头猪。这是我痛恨熊的原因。一般动物和我们一样,根据自己的需求猎杀天敌填饱肚子。但是,有些动物,或者说有些人,他们为了杀戮而杀戮,为了破坏而破坏——你看看熊的脸,就知道它根本没有怜悯之心。”“你打算把死猪运回家?”“猪肉虽然被撕烂了,不过还有碎肉可以做香肠,还有猪油呢。”

裘迪拽着母猪的一只后蹄,朋尼则拉着另一只猪脚。他们把死猪拖回了家。老狗勉强地跟在他们身后,它不明白,既然老跛脚打上门了,为什么不立刻出发去追捕它。

巴克斯特妈妈正在门口等着他们。“我一直喊啊,喊啊,”她远远地冲着他们说道。“你们在那里干什么? 逛了这么长时间?哦,我的天呐!我的母猪,我的母猪!”

她举起双臂伸向天空。朋尼和裘迪趁机穿过大门来到后院。她一边哀嚎,一边跟了进来。“儿子,我们把肉挂到十字叉架上,”朋尼吩咐道。“这样够就够不着了。”“你们得告诉我,” 巴克斯特妈妈说。“这母猪是怎么死的?它怎么可能在我的眼皮底下被撕成肉条?”“是老跛脚干的,妈妈,”裘迪回答说。“它的脚印看得清清楚楚。”“那些狗呢?在空地呼呼大睡吗?

闻到新鲜的血腥味儿,那三条狗已经赶了过来。母亲朝着扔了一根棍子。“你们这些靠不住的畜生!只会吃白食,任由这样的事情发生。”“没有哪只狗能像那头熊那么机敏,”朋尼说道。“那它们也应该叫一声啊。”

她又朝着它们扔了一根棍子,几只狗吓得偷偷溜走了。

一家人进了屋子。裘迪趁乱冲进了厨房,早餐的香味正折磨着他。母亲尽管心烦意乱,却还是看到了他的行为举止。“你给我回来,”她喊道,“把你的脏手洗干净。”

裘迪只好和父亲一起去洗了手。早餐摆在桌子上,可是母亲却不想吃饭,她晃动着身子哭了起来。裘迪给自己装了满满一盘食物。“不管怎么说,”他安慰母亲说,“我总算有肉吃了。”

母亲转过身来,说:“现在有肉吃,冬天就没有啦!”“我去求弗里斯特家给我们一头猪,”朋尼说。“是啊,又得去求那帮流氓,”她又开始哀嚎了。“那头该死的熊啊——我真想亲手杀了它。”“等我碰见它,我会转告它的,”朋尼一边吃饭,一边说道。裘迪忍不住大笑起来。“你们倒好,”她说道,“竟然取笑我。”

裘迪拍拍母亲的肩膀说:“我正在想,妈妈,如果你和老跛脚扭打在一起,那会是什么情形?”“我打赌你妈妈准赢,”朋尼说道。“除了我,你们都不想认真过日子,”她又开始长吁短叹起来。第四章初试牛刀

朋尼收起盘子,从桌子旁站了起来。“好吧,儿子,我们得干我们该干的事情了。”裘迪心里一沉,又要锄地了——“今天是捕熊的好日子。把我的子弹袋和火药筒拿来,还有装导火线的火绒角。”

裘迪蹦蹦跳跳地去做准备了。“瞧他的动作,”母亲说。“锄地的时候,你觉得他是蜗牛,一说起打猎,他就快得像只水獭。”

她一边说话,一边走进厨房的储藏室,从所剩无几的果酱瓶中取出一瓶,放进朋尼的背包。她又拿出剩下的甜薯饼,一张不留全部塞进了背包。

朋尼将背包和火绒角搭在肩上。吩咐裘迪给猎狗们带了些鳄尾肉。

一看见猎枪,老狗茱莉亚兴奋地高声嚎叫起来。雷普也从桌子底下钻了出来,杂种犬坡克一脸茫然,笨拙地摇着尾巴。

裘迪冲进屋子,从床底下拽出那双笨重的厚底牛皮靴子,匆匆套到脚上,飞跑着去追赶父亲。老狗茱莉亚缓步跑在前面,长长的鼻子在搜索熊的足迹。

熊迹穿过黑树林直奔南方。前一天下午的雨水将那巨大的肉掌印冲刷成了一串串模型,在沙地上横穿而过。“爸爸,你觉得这只熊有多大?”“这是只大熊,因为冬眠刚醒,它的体重还没有长足。不过,你看看它的脚印,后半部分陷得比较深。如果是一头小母鹿或者一岁幼鹿,那么你就只能看到它们蹄印的前半部分,因为它们是踮着脚尖走路的。”“追上熊的时候,爸爸,你不会害怕吧?”“场面不可收拾的时候,我也会害怕。我总是替这些狗担心,它们总是狩猎的替罪羊。”“假如我害怕了,要不要爬到树上去?”“当然要啊。即是你不害怕,树上也是个看热闹的好地方。”

老茱莉亚回过头来,轻声尖叫了一下。“这狡猾的老家伙换方向了,”朋尼说道。“它可能去锯齿草塘那边了。这样我们可以悄悄溜上去,出其不意袭击它。”

裘迪逐渐明白了父亲打猎的奥秘。弗里斯特家那帮人如果发现老跛脚干了坏事,他们会立刻追杀。他们的猎犬也会四处狂吠。这样声势浩大,只会让那只狡猾的老熊提前做好准备。父亲虽然身材矮小,但是他打猎的本领却是远近闻名,战利品是弗里斯特家人的十倍之多。“你一定要明白,野兽比人跑得快,比人力气大。人与熊相比,优势在哪里?多那么点智慧罢了。猎人不能凭智慧战胜野兽,那他还有什么用。”

他们穿过松林,越过开阔地,趟过一片泥沼。朋尼一边精神抖擞地走路,一边滔滔不绝地谈论。“我不止一次看见熊在月光下啃咬火藜树。它会像人一样剥下火藜树干上的叶子,塞满自己丑陋的嘴巴。它会像狗一样这儿嗅嗅,那儿嗅嗅,然后开始大口咀嚼。夜鸟在它的头顶哀鸣,牛蛙像狗一样狂叫,火藜树上的露珠闪闪发光。”

听朋尼讲解,裘迪仿佛亲眼目睹似的。“爸爸,我多想看看熊吃火藜树的情形啊。”“没问题,只要你活到我这么大年纪,你会看到的,你还会看到更多稀奇古怪的事情呢。”“爸爸,它们吃东西的时候,你会射杀它们吗?”“儿子,我克制住自己不开枪。看着它们毫无防备、天真无辜地进食,我感到心满意足。这个时候开枪我于心不忍。动物交配的时候也不能开枪。有时候家里人挨饿了,我就不得不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你长大以后,不要像弗里斯特家人那样,他们猎杀不是为了吃肉,而是为了享乐。这种行为是邪恶的,和熊没有两样。你听到了吗?”“听到了。”

这时候,老茱莉亚突然尖叫一声。跟随熊的足迹向东转了个直角,奔向了月桂树林。朋尼招呼猎狗稍事休息,等待他给枪装上子弹。

之后,他一声令下,猎狗们迅速地奔跑起来。

朋尼和裘迪被迫跟着狗弯腰奔跑,脚下的泥土又黑又软,阴暗浓密的月桂树笼罩在他们的头顶。冲出丛莽,他们来到了另一片沼泽地。老茱莉亚狂吠着逼住猎物,像一把短小的棕色标枪,猛地扑上老跛脚那蓬松的脑袋。它扑上去,又退下来,退下来,又扑上去。雷普也跟着扑了上去。老跛脚不断转圈儿,扑打着雷普。茱莉亚闪电般的扑向熊的腰部。朋尼举起了枪,又放了下来,为了猎狗,他不能开枪。

突然,老跛脚停了下来,他动作缓慢,迟疑不决。猎狗也先后退了几步,这可是开枪的好时机。朋尼将枪举到肩上,瞄准熊的左脸,扣动了扳机。枪“噗”的一声走了火。他重新拉起火锤,再次扣动扳机,又走火了。而此时的黑熊像闪电般向猎狗扑了过去。它咆哮着,旋转着,挥动利爪,咬牙切齿。朋尼再次扣动了扳机,猎枪轰然爆发,朋尼却仰面跌倒在地——枪从后面走火儿了。两只猎狗虽然一直撕咬着黑熊,当终究敌不过凶猛的对手。朋尼拼命跑到厮杀现场,用枪筒戳向熊的肋骨。老跛脚咆哮着跳进水里,游向了对岸。一直咬着熊脖子的茱莉亚也终于松了口,软软地倒了在河岸边。

朋尼游到对岸,将茱莉亚抱了起来。“枪出了什么毛病,爸爸?”“我得搞一把新枪。这枪的每个零件都坏了。”

他们艰难地走出沼泽地,穿过松树林,进入了空旷地。在那狭小的阳台上,巴克斯特妈妈正坐在摇椅上,怀里放了一大堆等待织补的衣服。“带了只死狗回来,却没有打到熊?”她大声叫道。“狗还没死,给我弄些水和破布,再拿一根针和线。”

巴克斯特妈妈迅速起身帮忙,她虽然身体庞大,手脚却很麻利,一边吩咐裘迪去提水壶,一边撕着旧布条,还准备好了外科手术器械。

朋尼清洗了伤口,将最深处的两处缝合好,又在所有的伤口上涂抹了松脂粉。茱莉亚痛苦地哀嚎着,一点也不反抗。

为了照顾老茱莉亚,为了不打扰巴克斯特妈妈休息,朋尼决定晚上住到裘迪的房间,他在房间的角落铺了些粗麻布,把茱莉亚抱了上去。

黄昏降临,空地上一片宁静。一家人在沉默中吃完了晚饭。

朋尼和裘迪走进房间,在狭窄的床上躺了下来。那只猎犬已经睡了,还不时在睡梦中呜咽。裘迪的脚疼的火烧火燎,膝盖也在不停地抽搐。“你醒着吗?儿子。”“我控制不住自己,好像一直在走路。”“今天我们走得太多了。你喜欢猎熊吗?”“我喜欢研究熊的踪迹,喜欢观察倒下的小树和水草,喜欢看老茱莉亚时不时把猎物逼得走投无路……”“可是,血腥的厮杀是很可怕的,对吗?你不曾见过杀熊的情形。这凶残的家伙固然可恶,可是当它哀嚎着倒下来,当猎狗撕咬它的咽喉时,你或多或少会怜悯它的。”“我想把那些偷吃我们东西,破坏我们庄稼的野兽通通杀掉。”“对于野兽来说,这不叫偷。杀戮是为了生存,为了更好的生存。野兽和人一样。对豹子、狼和熊来说,杀死猎物、填饱肚子是它们的天性。人类的地域分界线和围栏对它们毫无意义,野兽怎么知道这地方是我的,而且还付了钱?熊怎么知道我要靠猪养活一家子?它只知道:它饿了。”“野兽杀戮和我出去打猎一样,”朋尼接着说道。“找到猎物的老窝,找到猎物睡觉和养儿育女的地方。这是一条残酷的法则:要么杀戮,要么挨饿。”

幸而这块空旷地是安全的。野兽曾经来过,不过又走了。不知道为什么,裘迪忽然战栗起来。“你冷吗,儿子?”“我想是的。”“靠近我,我来温暖你。”第五章裘迪的小伙伴

早餐过后,朋尼说:“哎呀,我得去换把枪了,否则以后麻烦多着呢。”“你怎么想的起来买枪?”巴克斯特妈妈问道,“你连缴税的钱都掏不起。”“我说的是‘交换’”,朋尼纠正说。“你哪天能够在交换中占到便宜,我就把洗衣盆吃了。”“我说裘迪他妈,我并不想去坑蒙拐骗占便宜。不过,有些交换可以让双方都获益。”“你拿什么去跟人交换?”“那只杂种狗。”“谁愿意要它?”“它可是个抓东西的高手呢。”“它只会抓烙饼吃。”“你知道,弗里斯特家人根本不识狗。”“跟他们家人谈交易,恐怕你会输的只剩内裤。”

父子俩帮助母亲劈好了柴,挑好了水,然后骑上马出发了。

金色的早晨,森林里的世界依然悠闲。鸟儿鸣叫,树木丛生,花儿绽放。两英里的路途沉闷而燥热。一只狐狸拖着尾巴从眼前跑过,一只金黄的野猫忽闪着窜进了灌木丛。道路越来越宽,草木原来越少。眼前出现了弗里斯特家的地标性大树。朋尼跳下马,将那只杂种狗抱在怀里。“你为什么要抱着它?”“这个你不要管。你不要欺负外号叫做‘草翅膀’的那个孩子。”“我从来不会欺负他,他是我的朋友。”“那就好,他是家中老二,一出生就很特别,但这不能怪他。”“除了奥利弗,他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啦。”

森林的寂静突然间被打破,弗里斯特家的小屋子里传出一阵骚乱的吵闹声,搬动椅子的声音,玻璃砸碎的声音,嘈杂的脚步声,男人们的叫喊声混杂在一起。一声女人的尖叫,盖过了所有的喧哗。小屋的门忽然打开,一群狗争先恐后地冲了出来,弗里斯特老妈妈用扫把击打着狗群,儿子们都挤在她身后。

弗里斯特家人一边大声欢迎着巴克斯特父子,一边训斥着自己家的狗。

老妈妈拍拍裘迪的后背,小伙子们围着朋尼打转转,有个小伙子将裘迪一把举起来,像荡一只狗一样又把他放下来。

在远处,在小屋子的台阶底下,裘迪看见草翅膀正朝着他匆匆走来。他又驼又弯的身体,奇怪地扭动着,像一只受伤的猿猴。他举着拐杖向裘迪打招呼。裘迪奔跑着迎了上去。草翅膀满脸放光,大声喊道:“裘迪!”

两个男孩忸忸怩怩地站在那里,满心欢喜。

一种从未有过的愉悦感袭上裘迪的心头。他再也不觉得好朋友的身体有什么异样了。这位朋友以为给身上扎一些轻飘飘的东西,自己就可以像小鸟一样轻盈地飘落下来。于是他在自己的胳膊上扎了很多干草和干扁豆藤,从谷仓顶上跳了下来。他虽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可是天生的驼背上又增加了几块碎骨头,使他原本残疾的身体变得更加扭曲了。从此,他就得了个外号“草翅膀”。裘迪虽然不会去干那样的傻事,但是他理解自己的朋友想要飞翔的心。“我养了一只小浣熊,”草翅膀总有新宠物。“我们去看看。”草翅膀带着他去了屋后,去看那一大堆箱子,笼子和盒子,里面经常变换着鸟兽昆虫。“我的老鹰死了,”草翅膀说:“它太野了,根本关不住。”那对沼地黑兔原来就有。“它们在这里根本就不生崽子,我打算把它们放了。”

他们来到一只小狐鼠旁边,草翅膀主动说:“我想把它送给你,我还可以再弄一只来。”裘迪的希望刚燃起来就熄灭了。“妈妈什么也不让我养。”他的心为那只狐鼠绞痛。“这是小浣熊,你可以抱抱它,它不会咬你的。”

裘迪将小浣熊紧紧抱在怀里,他觉得自己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么可爱的小家伙。它灰色的皮毛,柔软得像妈妈的法兰绒睡袍;它尖尖的脸庞,蓬松的尾巴,都是那么美丽!“它该吃东西了,”草翅膀说。“趁着现在屋里没有狗,我们带它进去吧。它很害怕狗,不过它会慢慢习惯与它们相处的。”“我们刚才来的时候,你们在吵什么呀?”裘迪问道。“我可没和他们吵, 有一只狗在屋子中央撒尿了。他们都不肯承认是自己狗干的。”第六章巧设埋伏

弗里斯特爸爸静静地坐在火炉边的阴影里。看见裘迪抱着小浣熊,他不禁开口说话了:“我年轻的时候也有一只小浣熊,它两岁以前温顺得像只小猫。可是,有一天,它竟然咬了我腿上一块肉。”他一边说,一边向炉火里吐了一口痰。“这只浣熊也会咬人的,这是浣熊的本性。”

弗里斯特妈妈走进屋子,整理她的盘子和锅,身后跟着一群儿子。裘迪感到非常困惑,这对干枯萎缩的夫妻怎么会生出这些虎背熊腰的男人。朋尼·巴克斯特一进门就被这群人淹没了。弗里斯特爸爸继续讲解着浣熊的秉性,可是,除了裘迪,没有人听她的话。

裘迪觉得进退两难,他既想听弗里斯特爸爸说浣熊,又被其他弗里斯特谈的话题深深吸引。令他奇怪的是,父亲一直抱着那只没用的杂种狗,他穿过屋子,朝着弗里斯特爸爸走来。

彼此打完招呼,朋尼拉过一把摇椅坐了下来。

莱姆·弗里斯特在屋子的另一角冲着他喊:你的狗腿瘸了吗?”“没有啊。我从来没听说过它会瘸腿。我只是不想让它靠近你家的猎狗罢了。”“这狗很值钱,对吧?”“它不值钱。他连一卷烟的钱都不值。等会我走的时候,你们可别想扣留他。”“你那么精心照顾它,它怎么可能会不值钱呢。你让它猎过熊?”“我是让它猎过熊。”

莱姆·弗里斯特凑了过来,喘着粗气问道:“这条狗的跟踪本领怎么样?它能把熊逼到绝境吗?”“它很差劲。是我所有的猎狗里面最差劲的狗。”“我从来没有听过有人这么贬低自己的狗。”“的确,我承认它长得不错,几乎所有的人都想要它。不过你们别打这主意,我可不想拿它做交易,到时候你们会觉得上当受骗了。”“你打算回家路上去打猎吗?”“那当然,男人的心里时刻都惦记着打猎呢。”“真是奇怪,你竟然带着一只毫无用处的狗。”

弗里斯特家人面面相觑,沉默不语。他们的黑眼珠死死盯着那只杂种狗。“这条狗不行了,我的老枪也不行了,”朋尼说道。“我现在真的陷入困境了。”

大家的眼睛又移到了小屋的墙上,那里挂满了武器。那一排排的枪简直可以开个枪铺了。弗里斯特家人很会赚钱,他们贩马、卖鹿肉、私自酿酒。对他们而言,买枪就像买面粉和咖啡那样平常。“我从来没听说过你会打猎失手,”莱姆说。“昨天我就失手了,枪后面走火了。”“你在猎什么?”“老跛脚。”

一听到老仇敌的名字,屋里顿时响起一片咆哮声。“它在哪里觅食?它从哪里来的?它往哪里跑的?”

弗里斯特爸爸用拐杖跺着地面让大家静一静。弗里斯特妈妈揭开锅盖,一边拿出一个硕大的玉米面包,一边说:“你们的礼节到哪里去啦?先让巴克斯特吃点东西再讲话。”

弗里斯特爸爸训斥儿子说:“你们不让客人吃饭前喝点酒吗?”

于是,儿子们搬来了酒。一条长长的木板桌上弥漫着食物热腾腾的蒸汽。桌上放着熏肉煮扁豆,一大块烤鹿肉,一大盘煎松鼠、卷心菜、粗玉米粥、饼干、玉米面包糖浆和咖啡。此外,还有一只葡萄干布丁在炉灶边备用。“如果早知道你们来,”她说。“我会预先准备些更可口的东西。得啦,都坐好吧。”

裘迪望着父亲,看他是否也为这诱人的美味佳肴而兴奋。不料朋尼的神情却很庄重。“这儿的菜丰盛得足以款待州长了。”他很有礼貌地说道。

弗里斯特妈妈不安地说:“我想你们应当为这桌食物感谢上帝。老爹,既然我们来了客人,你现在不妨为我们大家祷告一下。”

那老人家不高兴地四周环顾了一下,只得合拢了双手。

弗里斯特兄弟在吵吵嚷嚷中结束了午餐。弗里斯特爸爸低头靠近朋尼,轻声告诉他说:“我知道我的儿子们都很粗野,不过,他们从来没有在饭桌上骂过爸爸妈妈。”第七章智取猎枪

弗里斯特家儿子说:“好啦,邻居,那头折腾人的熊到底怎么啦?给我们讲讲它的新闻。”

弗里斯特妈妈回答说:“没错,不过你们这些家伙们听故事之前先把自己的盘子洗干净。”

儿子们连忙站起身来,各自拿起自己的餐具去洗,草翅膀则一瘸一拐地跟在他们后面为自己的宠物收集食物。兄弟们闹哄哄地洗刷完毕,将铁锅和水壶挂上墙;他们拖动牛皮椅子,手工凳子围着朋尼坐了下来。有的点燃烟斗,有的在整理烟草,有的拿起朋尼的枪,用小矬子修理松弛的火锤。弗里斯特妈妈嗅了嗅一点鼻烟。“没错,”朋尼开始了,“它总是出其不意,像影子一样溜进来,咬死了我的母猪,却只吃了一口。它根本不饿,就是个作恶多端的下流鬼。”

朋尼停下来点烟,弗里斯特抢着给他点火器。“它像黑云一样静悄悄随风而来,连狗都没有听到声音,也没有闻到气味。连这只——,就连这只——”它俯下身拍了拍那只杂种狗——“都被骗了。”

弗里斯特兄弟互相对望了一眼。“我们早饭后出发,裘迪、我还有三条狗。我们跟踪它的足迹,直到锯齿草塘。后来它又穿过沼泽地,气味越来越浓。我们追上它了——”

弗里斯特兄弟紧紧抓着膝盖。

裘迪觉得父亲的讲解比打猎本身还要生动。他仿佛又看到了当时的情形:浓密的树荫,踩坏的美洲蒲葵和奔流的溪水。他为故事而兴奋,更为父亲而骄傲。父亲虽然不是画家,却能将打猎描绘得精彩纷呈。他坐在那里,吐出一连串神秘的魔咒,引得那些浑身是毛,高大粗鲁的壮汉如痴如醉,屏息静听。

当他说到枪走火了,茱莉亚被老跛脚压在胸前时,弗里斯特兄弟紧握着拳头,不安地坐在椅子边上,张大嘴巴倾听着。“太棒了,我要是在场就好了。老跛脚到底去哪里啦?”他们乞求地问道。“谁也不知道它去了哪里。”朋尼回答说。“你怎么总是不提那条狗?”“别逼我,”朋尼回答说,“我不是告诉过你们,它一无是处嘛。”“我发现它身上一点没受伤,对吧?”“对,它是没受伤。”朋尼回答说。“这么聪明的狗当然不会受伤了。”

朋尼不停地吸着烟。

莱姆起身靠近朋尼,俯身看着他,紧握拳头,声音嘶哑着说:“我只想办到两件事:杀死老跛脚,得到这条狗。”“不,天呐,”朋尼轻声说道。“我可不想欺骗你,拿它做交易。”“别骗我了,想换什么你就说吧。”“那我还是用雷普换吧,”朋尼说。“我就知道你是个狡猾的狐狸。我现在的狗比雷普聪明多了。”

莱姆走到墙边,取下一支伦敦产的上等双筒枪。枪柄是胡桃木做的,温润又光亮。两个火锤神气活现,配件更是精工细作。莱姆把枪递给了朋尼。“刚从英格兰来的货,不再从前膛上子弹了。操作简单,准确度高。我们公平交易吧。”“天呐,不,”朋尼说。“这枪多值钱啊。”“别跟我争辩了,朋友。我想要条狗,就一定要拿下。我拿这把枪换你的狗,否则,我就自己去偷你的狗。”“那好吧,”朋尼说道,“如果非要这样做,我也没办法。不过你得当着大家的面答应我,带它出去打猎后,你可别来揍我。”“握手为定,”莱姆伸出毛茸茸的手攥住了朋尼的手。

交易完毕,莱姆将那只杂种狗带到外面,好像生怕丢了它似的。

裘迪的视线无法从这支完美的枪身上移走。他对父亲智斗弗里斯特无比敬仰,不知道莱姆会不会反悔。他只听说过交易的过程错综复杂,却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光凭讲真话就可以把对方唬住。

整个下午大家一直在谈话。朋尼伸了个懒腰,站起来向大家道别。裘迪跟在父亲身后,摸着那把光滑的枪。“如果不是莱姆,”朋尼低声喃喃道,“这支枪我受之有愧。不过,就冲他给我取的那个外号,我也就心安理得了。”“可是,你给他讲的都是真话呀。”裘迪说。“我的话是直的,可是我的心却比河水还要弯曲。”

草翅膀拼命拉着朋尼的胳膊,求他让裘迪留宿一晚。“让裘迪和我住一个晚上吧,我还有一半东西没给他看呢。”其他弗里斯特兄弟也帮忙求情,还答应明天送裘迪回家。

朋尼只好留下裘迪,自己背着枪,牵着马告辞回家了。

从下午到晚上,裘迪只跟草翅膀和他的小浣熊一起玩。他帮忙打扫了松树箱,给坡脚的红鸟做了只笼子,还帮他们在荆棘丛中收鸡蛋。

裘迪渴望一个属于自己的东西。草翅膀愿意给他那只松鼠,也愿意给他那只小浣熊。但是,以往的经验告诉他,不能激怒母亲,不能饲养任何张嘴吃东西的动物,不管它的嘴巴有多小。

晚饭后,福利斯特兄弟们一边抽烟,一边谈论着马。裘迪和草翅膀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就躲到角落玩游戏。裘迪一边玩,一边听草翅膀讲西班牙人的诡异故事。

后半夜的时候,屋子里突然吵闹起来,原来是弗里斯特妈妈在召唤大家捉拿野猫。惊醒的裘迪和草翅膀跟着大家和猎狗冲出了屋门。猎杀完毕,大家再也没有了睡意。弗里斯特爸爸拔开酒坛的塞子,喝起了老酒。莱姆走到墙边,取下小提琴,开始乱拉曲子。艾克拿过吉他,坐在莱姆旁边。巴克则取出口琴,三个人一起演奏起来。后来,其他几个兄弟也弹起了竖琴,敲起了鼓,加入了合奏。裘迪和草翅膀坐在地板上,如痴如醉地欣赏着这美妙的音乐。

第二天吃完早餐,裘迪准备打道回府。草翅膀肩上扛着小浣熊,一瘸一拐地向他道别,一直跟到空地的尽头。第八章回家

裘迪咣当一声关上身后的大门。空气中弥漫着烤肉的味道,朋尼走出熏肉坊来迎接他。

展现在眼前的是痛苦和愉悦交织的真相:熏肉坊的墙上,挂着一张巨鹿皮。

裘迪因为悔恨而哭泣起来:“你去打猎了,也不等我回来。”他跺着脚说,“ 我以后再也不让你一个人走了。”“别着急,儿子,听我说。你应该为这个丰盛的猎物骄傲啊。”

裘迪的怒气平息下来,好奇像泉水一样涌动而出。“快告诉我,爸爸,你是怎么捕获它的?”

朋尼蹲下身来,裘迪则在他旁边躺了下来。“一只公鹿,差点迎面撞上我。”

裘迪不觉又愤怒了。“你为什么不等我回家就猎杀它呢?”“裘迪,我敢肯定,我从来没有见过野兽会站在那里等我,没有人会在这种情形下犹豫不决的。它站在那里,对我和马视而不见。我的第一念头是:倒霉,我的新枪没子弹。但是,我转念一想,弗里斯特家人会给每支枪都装好子弹的。我扳开枪膛一看,谢天谢地,里面竟然真的有两颗子弹,而面前那只鹿正站着等我。我扳动了枪机,它应声倒了下去。正好倒在路中央,就像一袋现成的口粮。我举起它放到老马的屁股上,然后继续赶路。我带着鹿肉,心想:‘妈妈这下不会因为我把裘迪和草翅膀留在一起而训斥我了’。”“看到新枪和鹿肉的时候,妈妈怎么说?”“她说,‘如果不是你这个老实巴交的人,换做别人,我敢肯定那肉是偷来的。”

他们咯咯咯地笑了起来。厨房里飘来诱人的香味,弗里斯特家的时光已经抛到了脑后,除了这顿午餐,裘迪的心里一无所有,他信步走进厨房。“嗨,妈妈,我回来了。”“是啊,那我得哭一场还是笑一声?”

她肥硕的身体俯向炉火,汗水从她粗大的脖子上流了下来。“我们有个神枪手爸爸,不是吗?”“是啊,他干了件大好事,任你在外面玩了这么久。”“妈妈,我们今天吃鹿肉吗?”“仁慈的上帝啊,除了肚子饿,你就不能想点别的事情?到厨房外面去,你真把我烦死了。”

他跑出屋子去找父亲。“爸爸,我一直没有告诉你,猎狗和老跛脚撕斗的时候,我心里害怕极了,我怕的都不敢跑了。”“如果发现自己没带枪,我也一样会心情沮丧的。”“可是,你给弗里斯特家人讲这件事的时候,好像我们两个是大无畏的英雄。”“没错,儿子,这就是讲故事的套路。”

裘迪仔细审视着那张巨大而美丽的鹿皮。在他看来,猎物是截然不同的动物。在你追杀它的时候,它是野味,你一心希望它倒下来。当它倒地身亡,流血不止的时候,你又会觉得伤心难过。面对那具血肉模糊的尸体,你的心会隐隐作痛。当它被切成小块,经过风干、腌制、熏烤,或者煎炸烹煮过后,它就只是肉而已,你会对它馋涎欲滴。他不知道是什么魔法改变了猎物,使它在一小时之间从令人恶心变得令人饥肠辘辘。要么是两种不同的猎物,要么是两个不同的男孩?

午餐终于摆上了桌子。

裘迪说:“我太饿了,我的肚子以为我的喉管被割断了。”

朋尼放下餐具望着儿子。

巴克斯特妈妈说道:“现在你学会说脏话了。你在哪里学的?”“哦,弗里斯特家人就是这么说的。”“我就知道是这么回事。你就跟着他们学这些下三滥的东西。”“妈妈,他们不是下三滥。”“他们每一个都像虫子一样下作,良心黑透了。”“他们的良心不黑,他们特别友善,还会拉小提琴,又谈又唱。我们睡得很晚,唱啊,跳啊,玩啊。特别开心。”“那是因为他们没什么正经事做。”

面前的盘子里,堆起了高高的鹿肉,巴克斯特一家大口吃了起来。第九章心事重重

春夜降细雨。四月的早晨明朗而清新。饱食两天的裘迪不怎么觉得饥饿,只是有些倦怠。父亲像往常一样,已经起床出去了。厨房里摆好了早餐,母亲则在熏肉坊里摆弄腊肠。裘迪想要做点事情,做点轻松又从容的事情。老茱莉亚有气无力地四处走动寻找朋尼,裘迪俯身摸了摸它的头,它摇着长尾巴,安静地享受着主人的爱抚。虽然最深的伤痕依然红肿,其它地方都已经痊愈了。

裘迪看见父亲从谷仓那边朝屋子走来,他一边穿过大路,一边冲着裘迪喊道:“我抓到了一只稀奇古怪的东西。”

裘迪冲上前去。那软绵绵的东西是只动物,有点陌生又有点似曾相识。这是一只浣熊,但是,它的皮毛不是通常的铁灰色,而是奶油色。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爸爸,它怎么会是白色的呢?难道它是一只浣熊老爷爷?”“所以我说它稀奇古怪呢。浣熊从来不会白头的。这是一只罕见的家伙,书上把它叫做白化浣熊。”

父子俩蹲在地上,仔细研究着小浣熊。““它落到了陷阱里,对吧,爸爸?”“是的。它受了重伤,但是没有死。我发誓,我不愿意杀死它。”

没能目睹活着的白化浣熊,裘迪感到一丝失望。“让我抱抱它,爸爸。”

他把那只死浣熊抱在怀里。那白色的皮毛异常柔软,肚皮上的绒毛软的像刚出壳的小鸡毛。“爸爸,我多想在它刚出生时就抓住它,然后把它养大。”“也许,它会是只可爱的宠物,但是,它很可能和其它浣熊一样野性难驯。”

他们拐进大门,朝着厨房走去。“草翅膀告诉我说,他养的浣熊没有一只野性难驯。”“没错,他们家人根本不会在意他会不会被咬一口。”“有可能刚好把他的驼背咬掉了,对吧,爸爸?”

父子俩哈哈大笑。站在门口的巴克斯特妈妈看到猎物,脸色立刻明亮起来。“你抓到它了,太棒了。就是它一直在偷我们家的母鸡。”“可是,妈妈,”裘迪辩解说。“你看看它。他浑身雪白,很罕见呢。”“它是个惯偷,”母亲无动于衷地说。“它的皮毛更值钱吗?”

裘迪看着父亲。朋尼正在洗脸,他睁开一只眼睛朝着儿子眨了眨。“可能连五分钱的镍币都不值,”他漫不经心地说道。“裘迪一直想要一个小背包,最好把这张皮留给他吧。”

养不了一只活着的白化浣熊,用它珍贵的皮毛做个背包也算是称心如意了。裘迪顾不上吃早饭,只想多干活以表达自己的谢意。“爸爸,我去清洗水槽。”

裘迪心里明白,极度缺水对父亲来说是个严峻的考验。朋尼要在狭窄的肩膀上扛一根扁担,挑两支木桶,在空地到大水坑的路上往返跋涉。这苦役仿佛是朋尼对家人的致歉,谁让他选择在这个地方安家呢。

裘迪在口袋里装了两张饼和一些肉,扛起锄头,起身向大坑走去。

天气晴朗,风和日丽。走过翠绿的桑树林,穿过长满杂草的小道,绕过牲畜棚,他摸摸刚孵出来的小鸡,又看看长高了的小牛,终于来到那个石灰石大水坑的边缘。

脚下躺着一个小小的世界。又深又凹,像一个巨大的碗。草翅膀说,那是上帝挖藕根的时候拔去了一把土。裘迪从父亲那里了解了真相:地下水在有石灰石的岩层流过,没有接触空气的石灰石柔软易碎,很容易被冲刷流走。地下空旷,就很容易形成地陷。这个深深地大坑表明这里曾经有一条暗河奔流而过。

巴克斯特家的这条大坑足有六十英尺深。大坑的年龄比朋尼还老。为了家畜和家人饮水和洗涤方便,朋尼特意在水坑岸边挖了一层层的水槽,用来引水、存水。

裘迪从最底层、最平坦的水槽开始清洗,将泥沙和落叶挖出去,保持水槽洁净。到达最顶层的水槽时,他觉得累了,就将脸伸到水槽里去饮水。

这时候,朋尼来了。他爬上高处审视着下面的水槽,满意地点点头,然后走近儿子。“实话告诉你,”他说,“你妈妈说到‘二十年’的时候,我确实心里一颤。我从来没有静下心来计算过这段光阴。一年又一年,时间就这么溜走了。每年春天,我都打算给你妈妈挖一口井,可是后来我不是缺头公牛,就是母牛溺死在池塘里了,要么就是有小孩子淹死在这里,于是我就无心挖井,还要给孩子支付医疗费;再说,砖头贵得要死,有一次挖了三十英尺还看不到水,我就知道自己倒霉了。可是,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要在山腰的水槽里洗衣服,一洗就是二十年,这实在是太久了。”

裘迪一本正经地听着。“我们一定要给她挖一口井。”他说道。“二十年了——”朋尼念叨着说。“总有事情添乱。后来又发生了战争——再后来,所有的荒地又得重新开垦。”

早上的疑问又一次涌上裘迪的脑海。“你为什么要选择这块土地,爸爸?”“是啊,我选择这里,是因为——”他皱了皱眉,脑子里寻找着合适的字眼儿。“我想寻找宁静,仅此而已。”他微笑着说。“在这里。我找到了宁静。除了熊、豹、狼和野猫——有时候还有你妈妈。”

他们默默地坐在那里,树梢上的松树开始骚动起来。一只浣熊露出了身子偷偷地窥视着他们。

裘迪说:“爸爸,我想和草翅膀一样,养一只宠物和我玩。我想养一只浣熊,或者小熊崽什么的。”

朋尼说:“你知道你妈妈会生气的。我不会介意,因为我喜欢动物。可是,日子艰难,食物紧缺,一切由你妈妈决定吧。”“那我就养一只小狐狸,或者小豹子。从小就把它抓来,然后驯服他,可以吗?”“你可以驯服浣熊,你可以驯服熊,你可以驯服野猫,你也可以驯服豹子。”他回忆起父亲布道时的情景。“你可以驯服一切,但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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