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的职责和维权(物业侵权纠纷)(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27 17: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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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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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的职责和维权(物业侵权纠纷)

保安的职责和维权(物业侵权纠纷)试读:

【解决路径】

①调解。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调解,包括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两种。

民事调解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一个机构、组织和个人,由第三方依据双方的意见和授权提出解决意见,经双方同意并执行,由此化解纠纷。但此种方式的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调解结束后,当事人一方如不执行,则前功尽弃。

物业管理纠纷的行政调解则是借助政府主管部门的力量进行调解处理,如一方不遵守执行,则要借助司法程序来解决。

②诉讼

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一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造成另一方损害,发生违约与侵权竞合的,另一方可以选择提起违约之诉或者侵权之诉,由法院根据诉讼性质依法确定管辖。

1.小区保安打死访客,物业服务公司承担责任吗?

【分析解答】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物业服务公司应对其工作人员不当履行职务导致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基本案情】

2005年1月27日晚,单欣欣及其亲戚黄某等前往温州市区的银都花园探访亲戚时,因登记问题与小区门口的执勤保安发生纠纷,并相互推搡。黄某后从车上取出“斧头”状利器加入冲突,被保安胡献田夺下,胡献田用“斧头”砍击单欣欣右臂等处,正在附近巡逻的保安何玉权闻讯赶到后持水管殴打单欣欣。单欣欣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保安何玉权和胡献田案发后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家属认为,单欣欣的死亡是保安人员履行职务行为所致,因此要求其所在的温州大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温州警威安保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共计76.9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保安与受害人单欣欣之间并无私人恩怨,他们是在上班期间为维护物业管理的正常秩序而与单欣欣及其亲戚发生冲突,系因职责参与纠纷,属执行职务的行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应由该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另经查明,何玉权和胡献田与温州警威安保服务有限公司并无劳动合同关系。据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温州大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死者单欣欣家属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9.4万余元。

【案例分析】

本案中,两个保安在上班期间为维护物业管理的正常秩序而与单欣欣及其亲戚发生冲突,系因职责参与纠纷,属执行职务的行为。物业服务公司作为保安的雇主,应该对其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专家提示】

物业服务公司应健全其工作人员业务管理及考核机制,明确职责,并加强素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以免因其工作人员的不当履行职务行为构成侵权而承担责任。业主也可以依法依约对物业管理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如发现其不当行为或侵权行为,应及时向物业服务公司或有关部门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联法条】

《侵权责任法》第34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

2.业主在住宅被装修工杀害,物业公司有责任吗?

【分析解答】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于物业管理合同关系的另一方当事人,依法应承担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于进入住宅楼内的人员,采取适当的方式核实其身份,属于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因物业管理公司未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而给业主造成损害的,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承担补充侵权责任。【基本案情】

2002年4月,受害人郑某购买了东海花园小区的住房。小区物业管理处承诺:协助公安部门维护该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24小时有保安巡逻值班以及时、妥当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入住当年,郑某对其住房进行了装修。凶手钟某作为装修工人,在东海花园管理处办理了《出入证》。2003年7月21日上午9时,钟某拿了一张过期的《出入证》进入东海花园,保安员既没有仔细查看《出入证》,也没有要求钟某进行登记,便同意其进入小区。钟某以“搞维修”为由,诓骗郑某的保姆李某开门。进屋后,钟某将李某杀害,并搜得1000多元现金和6部手机。半个小时后,郑某回家,钟某胁迫郑某打开保险柜,并取走10余万元现金。得手后,钟某将郑某杀害,携赃物逃离东海花园。同年7月27日,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2004年4月1日,深圳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钟某死刑。

郑某母亲钱女士诉称:小区保安员未查实钟某的出入证,也未进行登记就予放行,由于其过失导致郑某被杀害,该管理处的行为已构成侵权。东海房地产公司为小区装备的监控设备陈旧落后,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不当,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钱女士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其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97万余元,以及因侵权行为导致的近3年的可预期收入损失500万元。

法庭上,物业管理处认为,在此案中,凶手钟某应对郑某的被害结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管理处对郑某私人物业内的人身、财产不负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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