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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7 23: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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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秀萍

出版社: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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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研究会与中国现代文学制度

文学研究会与中国现代文学制度试读:

序言

陶东风

大约是受了文化研究的影响,文学制度研究是近几年兴起的一种新的文学研究视角,陈思和、洪子诚等专家在这方面做出了开拓性的成就,而王本朝的《中国现代文学制度研究》和《中国当代文学制度研究》则是这方面研究的代表之作。文学制度研究的特点是更为关注文学发展背后的制度因素,比如国家在某一时期的文学(文化)政策、作家社团、文学社团的组织机制、报刊、出版社、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机制、文学的评奖和审查机制以及读者的接受机制、文学批评的约束引导机制等等,认为这些都参与了文学场域与文学话语的建构,对文学活动的形态、文学的发展、文本构成、风格流派等都产生了巨大影响。

这一认识显然突破了长期以来单纯从审美角度或文本角度来理解文学,把文学史看成美学史、思想史或形式史的研究思路,为我们更为全面地了解文学的发生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王本朝说得更为清楚,他认为“文学制度支配、控制、引导文学的观念、形式和审美的发生和生成,使文学超越作家的个人世界,超越纯粹的文本形式和语言领域,进入社会的公共空间,成为拥有强烈的社会意识的审美对象。因此,文学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推动了中国文学的社会化和现代化,并成为其重要组成内容”(《中国现代文学制度研究》)。

就中国现代文学来看,其发生与发展有着远远超出作家个人因素的、极为复杂的制度性原因,在这些制度性原因中,文学社团又处在非常核心的位置。甚至可以说,中国现代文学最初的基本格局,就是以文学社团和文人团体为单位建构的。而在中国现代文学社团中,文学研究会被公认为是影响最大的。因此,把文学研究会作为对象,从文化研究角度进行研究,就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个案研究,同时也可以从中探查中国现代文学的发生机制,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和学术意义。

那么如何研究社团?如何研究文学研究会?传统的研究方法或者是从作家作品、创作实践的角度去研究,或者是从社会史、文化史的角度去研究,而李秀萍的这部著作,则继承了当今文学制度研究的最新成果,并卓有成效地把它运用到文学研究会的研究中,为文学社团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也为文学制度研究提供了一个普遍参照意义的个案分析。

本书在充分关注文学研究会建设文学制度所秉承的文化启蒙宗旨的前提下,分别从“文学研究会的文学社团组织制度”、“文学研究会的职业作家创作制度”、“文学研究会的编辑体制与传播制度”、“文学研究会的文学论争与批评制度”等几方面对文学研究会制度体系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分析,对拓宽与加深我们对中国现代文学的理解具有启示意义,比如在“文学研究会的编辑体制与传播制度”一章中,作者明确强调了传播机制对中国文学“现代性”建构的重要意义,并通过翔实的史料,阐明了出版社的商业运作谋略,编辑者的立场与志趣、栏目的设置与导向、发行网络的规模等,对中国文学现代性建构的决定性意义,这些为我们进一步理解中国现代文学的现代性,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在“文学研究会的文学论争与批评制度”一章中,作者通过分析文学研究会与创造社、与鸳鸯蝴蝶派以及与学衡派的论争,阐释了文学论争的双重作用:一方面通过论争可以获得话语权,最终达到规范新文学的目的,文学研究会也为此从理论到创作再到批评制订了一整套具体的方案,这些显然极大地推动了中国文学的正常发展;但另一方面,作者也指出了论争所带来的内耗(与创造社的论争),这在很大程度上又限制乃至损害了中国文学的发展。可以说,所有这些阐述,使我们看到了文学发展的丰富性和复杂性,看到了文学史并不只是文学文本的机械串联,而是一个综合的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此外,材料的翔实与丰富也是本书的一大特色。应该说,制度研究需要相当扎实的一手材料,如此方可说得有理,说得有力,才可能拨开迷雾,看清现象背后的真相。可以说,制度研究比主要依赖作品的文本分析方法和主要依赖传记的作家研究在材料的收集上难度更大,牵涉的范围更广。可长期以来,我们的文学研究(包括人文研究)却往往忽视材料,特别是文学作品以及作家个人以外的社会、文化、制度方面的材料的搜集,第一手材料的运用也严重不足。其所导致的结果,不是材料错误百出,就是过多地进行自我的思想演绎甚至臆断,从而距离问题的真相越来越远。或者材料的范围过于狭隘,对于文学活动背后的非个人因素和非审美因素严重认识不足。这些都不利于研究的客观和深入。加强文学研究的实证材料的挖掘与分析,是文学研究所必须加强的。本书在这方面可以说做到了用材料说话,有多少材料说多少话,没有材料不臆断推测的原则。尤其可贵的是,为传统的文本研究、作家研究、审美研究等所忽视的一些材料,也得到了充分的重视。

现代文学的制度研究尚处于发展阶段,社团研究与制度研究的联姻更属尝试之举,因此,本书的探索只是一个开始,这也难免有些还不完全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文学制度与文学创作之间的关系,或者说文学制度到底是如何影响文学的创作,本书涉及得就太少,而这不仅仅是本书所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也是整个文学制度研究所要考虑的一个课题。不过本书作者也意识到了这一点,相信作者会进一步努力进行完善的。

文学的发生与发展,一直是文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中国当代的文学史研究(或曰文学史学)一直在不断的探索中前进。由于文化研究和文学研究的相互渗透和交叉影响,人们对文学发展的复杂因素给予了越来越充分的关注和研究,并取得了可贵的成就,各种富有创见的文学史著作陆续出版。相信本书的出版不仅仅会进一步推动文学研究会的研究以及中国现代文学史的研究,而且对于如何把文化研究文学研究进行有机的结合,也具有相当的启发作用。

在我的印象中,秀萍是一个内秀、情感丰富的学生,也是一个非常单纯、真诚、刻苦勤奋的学生,她总是在逢年过节的时候通过伊妹儿给我发来充满温馨的祝福,使我感到非常欣慰。在她的第二本学术著作即将出版之际,我衷心地祝福她。2010年3月

绪论

中国现代文学最初的基本格局,是以文学社团和文人团体为单位建构的。文学社团的出现及其历史性的存在,是中国现代文学极其重要的现象,文学研究会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影响最大的文学社团,以社团的整体努力推动了新文学建设,对现代文学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相比于其他文学社团,文学研究会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它的综合性效应。它在20年代对现代文学发展做出的重要推动不仅限于理论及创作层面,更多来自于组织机制、作家队伍建设、编辑体制的规范、文学论争与批评等文学制度层面。深入剖析文学研究会从制度层面为现代文学发展所做出的努力,不仅可以对该社团进行更全面深入的探究,而且有助于更确切地阐释它在现代文学发展历程中的意义,因此,这是一个兼具学术价值与可行性的切入点。选择这一切入点,必然要涉及到对文学制度的论述。以往,我们对于现代文学的关注往往集中在文学的观念、思想、语言、形式等“思想观念层面和文本层面”上,忽略了其背后复杂的制度性因素。

作为文学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机制和场域,现代文学制度是文学现代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现代文学的发生发展不仅包括文学意识和表现形式的革命,也离不开现代文学生产体系和制度保障。现代文学所具有的职业作家创作机制,报刊的传播机制,读者的接受机制和文学社团的组织机制,文学批评的约束引导机制,文学的评奖和审查机制等等,都是现代文学制度的重要内容,参与建[1]构了现代文学的意义。

与现代文学的审美意识、文学形式的发展一样,现代文学制度也有一个逐步形成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文学研究会的推动作用极其重要,这也正是其自身综合性效应的集中体现。因此,将文学研究会置于文学制度形成发展过程中予以把握,可以有效发掘被忽略的文本之外的文学史现象,不仅有助于深入阐释文学研究会在现代文学史中的地位、意义,以及对日后文学发展的影响;而且也能够深化对现代文学制度的认识,一定程度上提升对该研究领域的学术关注。

文学制度制约着文学的意义生成,从作家到作品,从出版传播到论争评论和受众接受,形成了复杂的结构关系,它们都参与着文学意义的建构。文学制度研究可以作为文学的“过程研究”和“生态研究”,通过社会学、传播学研究的角度和方法,从制度建设层面探究文学发展历程,这种探讨不仅不会破坏原有的文学内部研究,而且通过对文本之外的文学现象的发掘梳理,努力发掘文学史形成过程中这些非文本因素的价值与意义,可以有效拓展研究视野和思路,深化学术思考。对文学制度的考察与反思,对于今后的文学发展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于“制度”一词,《商君书》中有过这样的叙述:“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治法不可不慎也,国务不可不谨也,事本不可不抟也。制度时,则国俗可化,而民从制。治法明,则官无邪。国务[2]壹,则民应用。事本抟,则民喜农而乐战。”《辞海》将制度的第一含义解释为: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汉语中“制”有节制、限制的意思,“度”有尺度、标准的意思。这两个[3]字结合起来,表明制度是节制人们行为的尺度。在英文中,“system”与“institution”两个词都可以理解为制度,但二者在词义上又存在一些差别,如“system”有系统、体系、体制、秩序、规律、方法等含义;而“institution”则有公共机构、协会、学院等含义。一般认为system侧重于宏观的、有关社会整体的或抽象意义的制度体系,而“institution”则指相对微观的、具体的制度。

19世纪英国学者斯宾塞首次把“制度”作为学术概念引入社会学研究,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将制度问题列为社会学的重要内容,日后通过马克斯·韦伯对资本主义与科层制的论述以及马克思对社会制度的变迁与动力的分析,“制度”被明晰为:一套规则化、理性化和系统化的行为规范与体制架构,同时渗透着人类非理性、非正式的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制度问题是社会学研究的重心。

从社会学角度看,文学也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存在物质性和社会性因素。文学在其不断社会化过程中建立了一套制度形式,文学的审美意识和语言符号在文学制度背景中实现自身价值,文学制度既是文学生产和传播的条件,也是文学生产和传播的结果,既对文学产生[4]制约和引导,也给予文学以体制保障。法国的波尔多学派非常注重从社会学角度研究文学现象,融会社会学方法与文学批评方法去把握文学的生产、传播、消费现象。其代表学者罗贝尔·埃斯卡皮在著名的《文学社会学》中明确提出:“凡文学事实总有创造者、作品和大众三个方面,三者形成一个循环系统。文学社会学应当尊重文学事实的特殊性,要全面系统地考察文学书籍(而不是抽象的文学概念)的生产、流通和消费。这可以帮助传统的文学科学——历史的或评论[5]的——完成自己的任务。”而彼得·比格尔就文学体制对文学所产生的规范作用的强调,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及其结构分析,特别是布迪厄在对“文学场”的生成与结构的探讨中,对文学的体制力量作出的较为完整的描述,都丰富了文学制度研究的理论资源,并为这一概念获得学术话语权奠定了坚实基础。最终完成该词的学术界定的是加拿大学者斯蒂文·托托西,他在《文学研究的合法化》中将“文学制度”定义为:“一些被承认和已确立的机构,在决定文学生活和文学经典中起了一定作用,包括教育、大学师资、文学批评、学术[6][7]圈、自由科学、核心刊物编辑、作家协会、重要文学奖。”

文学制度问题在国内已经引起学界关注,陈平原、洪子诚、张颐武、旷新年等在论述中都曾涉及这一问题,文学制度概念在现当代文学研究中也频繁出现,明确提出文学制度问题并加以系统研究的是学者王本朝,他在近20万字的专著《中国现代文学制度研究》中将文学制度定义为:“文学生产的体制和社会结构,是文学生产的条件和结果。在文学与社团、文学的生产与接受之间形成了一套文学体制,包括职业作家、社团文学、报刊出版、论争与接受、审查与评奖制度等,它支配、控制和引导文学的观念、形式和审美的发生和生成,使文学超越作家的个人世界,超越纯粹的文本形式和语言领域,进入社[8]会的公共空间,成为拥有强烈社会意识和文化意识的审美对象。”

中国现代文学的发生不仅包括文学意识和表现形式的革命,也离不开现代文学生产体系和制度保障。文学审美意识背后有文学制度的参与和运作,现代文学制度是审美现代性生成的机制和网络。现代文学所具有的职业作家创作机制,报刊的传播机制,读者的接受机制和文学社团的组织机制,文学批评的约束引导机制,文学的评奖和审查机制都是文学制度的重要内容,参与建构了现代文学的意义。

中国传统文学生存于小农经济的社会背景下,文学的生产方式带有鲜明的个人性,文学的流通和传播也局限在人际传承和手工作业方式,没有形成独立成熟的文学体制。中国现代文学制度是在晚清以来中国社会历史和文学的现代化过程中被“创建”起来的,与新式学堂、印刷、出版和邮政制度的建立都有非常紧密的联系。它有一个逐渐形成的过程:晚清时期,报刊媒介、新式学校和学会的出现为现代中国的思想文化和文学提供了坚实的体制基础,新兴知识阶层也开始形成,随着大众传媒和文学市场的形成,文学制度粗具雏形。20年代,报纸和期刊日益成为文学和文化传播的主要手段,以文学报刊为中心形成众多的文学社团,显示了文学的整体力量。现代知识分子依据传媒、社团等制度方式取得了社会合法性地位,依靠文学创作和文学论争扩大新文学的影响,文学的制度形式也因此得到了确立和发展。30年代,文学刊物、杂志等出版业的南移使上海成为文学中心,左翼、自由主义、现代主义等多种文学创作潮流并存,文学关怀现实的欲望更加强烈,文学的市场功能不断增强和完善,商业化和政治化对新文学的影响日益加强。为了生存和发展,文学刊物数量多,更替迅速,相互之间竞争激烈。40年代,虽然文学的多元化受到抗战及政治原因的影响,但是文学与社会的关系更加密切,文学批评、文学传播与出版等制度形式进一步成熟,新文学读者群逐步扩充,文学刊物实现多样化,这些都表明现代文学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值得注意的是解放区突出的政治意识,在作家与社会、文学与读者之间建立了一种新型的文学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对文学的规范性显得更为突出,在文学的传播与流通过程,文学的生产与再生产方式等方面,表现得更为直接和通达,体现了现代文学制度中日趋单纯和完善的一面,并且随着新中国的成立,这种制度模式得以推广到全国,成[9]为一统化的模本,文学创作完全成了文学制度的产物。

从语源学的角度看,“社团”是社与会的综合词性,近乎同义语。“社”的语义较为复杂,其中有信仰相同、志趣相通者结合的团体的含义。而“会”有聚合、汇合之意。社与会就志同道合的群体聚合讲,有相似之处。“社团”是社与会相同语义的合并,更突出强调群体的团体意识。社团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与社会组织、社会结构、社会演变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社团的概念,实际是清末民初以来才较为流行的群体概念,它既是传统民间社与会的沿革、衍化而成,又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陈宝良在《中国的社与会》一书中阐明:清代以前民间的各种行业结社,各种群体聚合都保留着最初的社与会的原生态,以“社团”来概括民间的社与会,是与清代以来中国社会的兴盛、成熟相关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伴随着现代社会的出现,“‘社团’无论是本体意义的、社会意义的还是文学范畴[10]的都获得了自己独立的话语权。”在近、现代社会的新分化组合中,社团与社区构成了社会纵向结构内容,社会学家麦基佛提出了社区(Community)和社团(Association)两个概念,日本学者横山宁夫又对其进行了区分,由此确定了社团本体的社会学意义。19世纪以来,社会学学科的崛起和传入,使原有民间的结社形式,进入了社与会、社区、社团等社会学理论讨论范畴。而清末资产阶级革命则推动了新式社团的兴盛,从实践中完善了社团的组织形式。

文学社团是以倾向文学的知识分子为主体,在文坛范围内,就文学各种问题形成有意识的探讨和争论的群体组织。它的发展,与整个社会的社团演变是一致的。近代以来,文学社团逐渐从文化社团中剥离,开始孕育自身的独立品格。随着社会的急剧变革和西方思潮的不断涌入,晚清后期的“小说界革命”已经不同于前期的“诗文革新”而具有了现代性特质:在以西学为体的现代意识框架内拟定文学革命的方向,将文学革命与政治现代化的目标紧密相连,以现代政治之“道”更替传统之“道”,用现代文学之“文”取代传统文学之“文”,这种现代意识直接催化了现代文学社团的诞生。新文化运动中诞生的“新青年”、新潮社均是这种现代意识的产物,它们虽然在新文学建设方面也有一些倡导,但性质上仍属于现代思想文化组织,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文学社团。直到文学研究会的出现,才真正开启了现代文学社团的时代,可以说,现代文学社团蜕变于传统的文人结社的根基,发展于近代社会变革,并从外来文化、文学的社团模式里得到借[11]鉴,从而完成了自己的形态。现代文学社团的建立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体现出对新文学发展的普遍自觉,标志着新文学真正开始步入自身的建设轨道。

作为文学制度形式载体之一的文学社团的出现、发展,推动着作家队伍的建设,规范、引导着文学的生产和传播,策划着文学论争与批评,影响着文学的接受,因此对于文学制度的形成、完善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作为被文学史公认的出现最早、影响最大的现代文学社团,文学研究会在通过文学建设实施文化启蒙使命的根本宗旨指导下,从各个方面极大推动了现代文学制度的发展进程,它所建立的文学制度模式不仅从制度层面为现代文学的发展提供了保障,而且确立了现代文学制度的一些基本框架。本书在充分关注文学研究会建设文学制度所秉承的文化启蒙宗旨的前提下,从社团组织制度、作家创作制度、文学编辑与传播制度、文学论争与批评制度等方面对文学研究会在文学制度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进行具体论述和剖析,并且注意将这种剖析置于现代文学制度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对文学研究会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予以宏观、动态的把握。[1] 参见王本朝《中国现代文学制度研究》中的相关论述,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2] 商鞅等著:《商君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5页。[3] 《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第485页。[4] 参见王本朝《中国现代文学制度研究》中的相关论述,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5] [法]罗布尔·埃斯卡皮:《文化社会学》,王美华、于沛译,安徽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31页。[6] 该词的原文应该是liberal science,正确的翻译是“人文科学”或“文科”,疑为译者翻译错误。[7] [加]斯蒂文·托托西:《文学研究的合法化:一种新实用主义:整体化和经验主义文学与文化研究方法》,马瑞琦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4页。[8] 王本朝:《中国现代文学制度研究》,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页。[9] 参见王本朝《中国现代文学制度研究》中的相关论述,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10] 杨洪承:《文学社群文化形态论》,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6页。[11] 参见杨洪承《文学社群文化形态论》中的相关论述,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

第一章 文学研究会的文学社团组织制度

现代文学社团的出现显示了新文学的整体力量,经常带有强烈的组织性、人为性和群体性特征。社团的存在,直接关系到文学生产的计划、组织、实施等一系列规范性进程,因此,文学社团的组织制度是构成现代文学制度的重要环节。规范成熟的社团组织制度不仅有利于文学社团对文学生产的整体运作,而且对于扩大新文学的影响,为现代知识分子尽快赢取社会合法性地位,加快现代文学制度的建设都有着重要意义。在现代文学发展初期,这种影响显得尤为重要。作为现代文学界出现最早影响最大的文学社团,文学研究会以其组织制度建设方面的成熟规范,肩负起了这一历史使命。由于有着鲜明的文化启蒙意图,虽然是文学社团,文学研究会却处处体现出社会文化组织的特点:秉承强烈的务实精神,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并且自觉追求自身组织机构的完善。本章将从文学研究会组织成员的社会活动背景、组织形式的社会化:前期的精心筹备、组织机构的规范化、包容原则和全局意识,以及社团存在状态等方面对文学研究会的组织制度进行全面阐释。

第一节 强烈的全局意识:建设文化中心机构,行使文化启蒙职责

中国的文人结社古已有之,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诸子,至中唐时期达到高峰。古代的“社”原意为氏族祭祀的地点,后来兼指祭祀土地之神,因为当时往往族居的百家共同祭祀一个土地神,又有百家为社的说法,后来“社”被引申为指文艺性的文人集团。社产生的根源是宗族血缘或地缘,因此,古代文人群体往往具有强烈的宗法性,家族结构成为普遍模式,血缘与地缘成为聚合群分的基础。对于结社的热衷成为中国文人的精神传统之一,可以说,文学研究会的发起成立,与这种精神传承难脱干系。

文学研究会诞生的社会背景不再是传统的宗法社会,而是方兴未艾的现代都会文化,发起人及后来的成员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知识分子,五四新文化运动开启了他们的心扉,大都会的高等学府、文化机构则以新观念、新知识体系帮助他们实现了传统向现代的蜕变,从而削弱了他们身上的地缘、血缘关系纽带(但这种关系纽带仍然存在,只是不再是唯一和主导的因素)。

虽然清醒、强烈的自我意识与自主意识是这些知识分子的共性,但是当时的新文学毕竟仍在蹒跚起步,在充满敌对与怀疑的现实氛围中,立足于“新”的人们总是能够感受到个人的单薄与弱小,这种感觉如此强烈,以至他们在结社方面投诸极大精力与热情,期望以集体的力量去实现个人及群体理想。现代都市文化的背景使传统的维系文人群体的纽带变得不合时宜,新的纽带——文学刊物则开始崭露头角。

刊物成为现代文学社团存在的关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现代社团凝聚力的核心,也是社团立足于现代文坛的重要方式。虽然此时还没有人作出后来朱光潜那样的阐释:“在现代中国,一个有势力[1]的文学刊物比一个大学的影响还要更大、更深长”,但对于刊物的重要性却已经有着深切的体会,文学群体的作用必须通过刊物来实现的共识日益深入人心。

作为新文化开路先锋的《新青年》,将文学视为战斗,以刊物作为阵地,将政治斗争用于文学的模式,为后来热衷群体活动的文学青年提供了范本。

当时的文学青年经历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洗礼,将刊物作为阵地,传播新思潮,抨击旧思想,是他们共同的理想,文学研究会群体也不例外。因此,文学研究会的发起成立过程有着鲜明的目的性——“相信文学的重要。想发起一个文学杂志:以灌输常识,介绍[2]世界文学,整理中国旧文学并发表个人的创作。”为了确保杂志的稳固,文学研究会提议:“先办一个学会,由这个会出版这个杂志,[3]一来可以基础更为稳固,二来同书局也容易接洽。”

创办自己的刊物不仅成为文学研究会发起的直接动机,也成为连接社团成员的新的纽带,这标志着文人社团由宗法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

一个社团的面貌,与它的核心人物密不可分。文学研究会的发起人大都来自于五四新文化群体,如“新青年”、“新潮社”、“新社会”、“曙光社”等,与这些社会文化群体的血脉相连,对文化启蒙思维模式的自然承袭,使文学研究会的群体理想经由思想、文化、文学的变革,最终指向社会的现代性变革,自觉担负起了传播新思想、新文化,藉此完成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转型重任。

起初,他们的确曾经真诚地呼唤着新文学,而且所提出的文学职业化观念——文学是一种与劳农一样的社会工作——有助于新文学自身的健康发展。但是这种为文学卸去附加的社会重任,回归文学自身的意图只是转瞬即逝,潜在的感时忧国精神血脉的传承,特别是身处社会转型与变革的特殊历史时期,使得文学研究会的价值取向背离了原初的设想,更注重文学的社会功能。

从酝酿、建立到日后的发展,文学研究会最关注的始终都是文学的社会职责,对这种使命的自觉承担也成为它对新文学家提出的首要要求。文学研究会不仅将文学的地位进行了绝对化的提升:“我们觉得文学是决不容轻视的,他的伟大与影响,是没有什么东西能够与之[4]相并的”,而且给文学制定了这样的衡量标准:“社会和人生因之改善,因之进步而造成新的社会和新的人生。这才是真正文学的效[5]应。”由此我们不难发现它对梁启超“小说界革命”、陈独秀“文学革命论”中传递的文学价值观念的继承。在梁启超这个政治改良家的眼中,小说的功能无与伦比,但仅仅是一种从属于政治改革的工具。而“今欲革新政治,势不得不革新盘踞于运动此政治者精神界之文

[6]学”,则明确体现了高举“文学革命”旗帜的陈独秀的文学价值观。文学研究会在这样的精神传承下,通过《新文学研究者的负责与努力》、《文学的使命》等系列文章,深入阐释了自己的新文学价值观——文学被赋予了超出自身独立价值的位置,被强调的只有文学作为特殊工具的社会文化功能,其最终目标指向思想启蒙与社会革新。

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中诞生的新文学团体,文学研究会是在文化反传统中寻找和建构新话语的产物。文学研究会始终坚持“文学中心”的宗旨,但思想取向、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却是泛文学化的。[7]强烈的务实精神是它的基本准则,这一点也从根本上决定了文学研究会的基本形态与历史意义。

第二节 组织形式的社会化与规范化

文学研究会主要发起人以自觉或不自觉的思维惯性,采取他们十分熟悉的社会文化群体意识组织文学团体工作,因此从成立之初就已经不自觉地将自己等同于社会文化组织,这一特点,对于现代文学团体和现代文学发展都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

一、前期筹备的周密

(一)发起过程的预先准备与规划

清理文学研究会成立过程以及发起人的作用和相互关系,对于仔细发掘文学研究会孕育筹备的踪迹,走近群体自身,深入体认其精神旨向,有着重要意义。

关于发动缘起,在1921年第2期《小说月报》上发表的《文学研究会会务报告》的第一部分《本会发起之经过》中有详细记载:

一九二〇年十一月间,有本会的几个发起人,相信文学的重要,想要发起出版一个文学杂志:以灌输文学常识,介绍世界文学,整理中国旧文学并发表个人的创作。征求了好些人的同意。但因为经济的关系,不能自己出版杂志。因想同上海各书局接洽,由我们编辑,归他们出版。当时商务印书馆(以下简称“商务”)的经理张菊生君和编辑主任高梦旦君适在京,我们遂同他们商议了一两次,要他们替我们出版这个杂志。他们以文学杂志与《小说月报》性质有些相似,只答应可以把《小说月报》改组,而没有允担任文学杂志的出版。我们自然不能赞成。当时就有几个人提议,不如先办一个文学会,由这个会出版这个杂志,一来可以基础更为牢固,二来同各书局也容易接洽。[8]大家都非常的赞成。于是本会遂有发起的动机。[9]

可见,在“新社会”小组成立一年后,文学研究会就开始正式酝酿了。考虑到经济因素的制约,他们开始积极寻求出版商的支持与合作。当时的中国,新文化运动巨大的影响力正在逐一展现,随着许多新的报刊、出版商的纷纷涌现,商务印书馆等传统出版企业受到了很大冲击,促使其开始施行变革。

为了争取新文化运动的支持,确保商务顺利发展,商务总经理张元济与编译所所长高梦旦于1920年10月6日、10日先后抵京。张元济于10月9日拜访胡适,14日作客蒋百里宅邸,郑振铎等人在此期间已经在蒋家会晤过高梦旦,与他商议过出版文学杂志的事宜。

据《张元济日记》1920年10月23日记载:

昨日有郑振铎、耿匡(号济之)两人来访,不知为何许人,适外出未遇。今晨郑君又来,见之。……言前日由蒋百里介绍,愿出文学杂志,集合同人,供给材料。拟援北京大学月刊艺学杂志例,要求本馆发行,条件总可商量。余以梦旦附入《小说月报》之意告之。谓百里已提过,彼辈不赞成。或两月一册亦可。余允候归沪商议。

可见,张元济、高梦旦两人在22日前已经商议过出版文学杂志的事情,并已经通过蒋百里向郑振铎他们转达了意见,后者此次与他的直接会晤,是再次努力。到张元济决定返回上海的时候,郑振铎等人已经决定成立文学研究会了。

张元济回沪后选定当时供职于编译所的沈雁冰改组《小说月报》,沈雁冰提出完全屏弃现存稿件,因此写信给北京的王统照,约请革新后的《小说月报》第一期的创作稿,并告之自己主编并全面革新《小说月报》的消息,请他及朋友为杂志写稿,郑振铎从王统照处得知这一消息非常兴奋,立即召集大家商议。

据郑振铎回忆:“第一次开会便借济之的寓所。到会的有蒋百里、周作人、孙伏园、郭绍虞、地山、秋白、菊农、济之和我,还约上海的沈雁冰,一共是十二个人,共同发表了一篇宣言,这便是文学[10]研究会的开始。”而据《周作人日记》记载,这次会议是在11月23日下午召开的。“廿三日,晴。上午寄仲莆函,下午至万宝盖耿济之[11]宅,赴会共七人……”日记中说的七人没有包括他自己,实际到会的是八人,没有瞿秋白,他已经应北京《晨报》的约请,以特约记者身份于10月16日离开北京前往苏俄了。上述八人再加上沈雁冰、叶圣陶、王统照、朱希祖,就是文学研究会的十二位发起人。[12]

11月28日,周作人受委托起草文学研究会宣言。11月29日,借李大钊工作室召开第二次准备会,积极筹备该会的发起,推举郑振[13]铎起草会章,决定将《小说月报》作为“代用”刊物。之后,郑振铎给沈雁冰写信联络。据后者回忆:

我(给王统照,笔者著)发了快信,不多几天,却得了郑振铎(当时我不但不认识他,并且不知道有这样一位搞文学而活动能力又[14]很大的人)的来信,大意说他和王剑三是好朋友,我的信他和他的朋友们都看到了,大家愿意供给稿子,并说他们正想组织一个团体,名为“文学研究会”,发起人为周作人等,邀我参加云云。这封信给我极大鼓舞。

沈雁冰立即拟写《本月刊特别启事》,在第五则中正式宣布:“本刊明年起更改体例,文学研究会诸先生允担任撰著,敬列诸先生之台名如下:周作人、瞿世英、叶绍钧、耿济之、蒋百里、郭梦良、许地山、郭绍虞、冰心女士、郑振铎、明心、庐隐女士、孙伏园、王[15]统照、沈雁冰”,这也是较早将文学研究会作为一个独立的文学团体进行介绍的信息。

12月4日,在耿宅举行第三次准备会,同时通过郑振铎起草的简章与周作人起草的宣言书,并于13日起以十二个发起人名义在各报发表,广泛征集会员入会。

12月30日,召开第四次准备会,讨论要求加入者的名单,并议决于翌年1月4日召开正式成立大会。经过积极筹备,成立大会于1921年1月4日在中央公园来今雨轩如期举行,与会者共二十一人,推举蒋百里为主席,主要讨论会章及本会的具体举措,包括读书会、基金募集问题、图书馆问题、会报问题、丛书问题、讲演会、会址问题等,至此,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个现代文学社团正式成立了。

由上可见,文学研究会在发起筹备过程中准备充分,考虑周详,具有一定的规划性与组织性,这些不仅促成了社团的顺利成立,而且为日后的发展奠定了较为牢固的根基。(二)发起人员构成特点

1.寻求广泛社会支持

对社会支持的广泛寻求,包括所谓的“拉名人助阵”,是每个主要由文学青年发起的社团与刊物都必须面对的问题。1920年冬,23岁的郑振铎与朋友商议成立文学社团时,考虑到自身影响力与号召力的不足,积极多方寻求社会资本的支持,他们对名人效应的关注与善加利用,成为文学研究会发起工作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步骤。毋庸置疑,名人的资历、名望与社会关系都能为一个原本由几个名不见经传的青年人策划成立的文学团体增添社会影响力,同时,策划中的刊物被出版商接受的可能性也大为增强。

在文学研究会发起人中,“就其身份可划分为三类:一是大学教师,如周作人,‘北大’文学系教授;朱希祖,‘北大’历史系主任、教授。二是已进入社会知识界的文化工作者,如蒋百里,日本士官学校毕业,军事专家,当时与梁启超主张共学社,是文化界的实力人物。沈雁冰已是商务印书馆编译所编译员,叶圣陶已在苏州某小学任教,孙伏园已经是北京《晨报副刊》的编辑。三是在校生或刚刚毕业工作的,如耿济之、瞿世英同为北京俄文专修馆的学生,郑振铎尚就读于北京铁路管理学校;而郭绍虞、王统照、许地山三人则刚从‘北大’、[16]‘中国大学’、‘燕京大学’毕业,进入社会文化知识界。”上述三类人构成文学研究会群体的领导核心,社会职业涉及教师、编辑、出版从业者、学生等多种文化层面。

如果我们对于发起人各自不同的背景及其相互关系进行更细致深入的分析,可以更清晰地认知文学研究会筹备成立过程中对于社会支持的广泛寻求。

首先要提及的就是周氏兄弟。周作人当时是“新青年”成员,北京大学知名教授,文学革命的倡导者,在当时的文化界拥有极为重要的影响力。鲁迅也曾被郑振铎力邀加盟,虽然因为当时的“文官法”限制不能参加,但他们兄弟实际都是该会的精神领袖,周作人起草的宣言,就曾经过鲁迅的审读。在文学研究会成立后,鲁迅积极为其刊物提供译稿及创作;在文学研究会与学衡派、鸳鸯蝴蝶派的论争中,他态度鲜明地站在文学研究会一方,撰写文章对其论敌进行犀利抨击,对文学研究会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

郑振铎于1920年5月起就与周作人经常通信并见面,在文学研究会酝酿成立期间往来更加频繁。

在1920年6月份的《周作人日记》中对此有过多次记载:“八日[17]晴,上午得社会实进会郑君函……”,“十九日晴……下午七时至青[18]年会,应社会实进会之招讲演新村的理想与实际”,“二十日上午函郑振铎君”,“廿一日晴……下午得郑君函”,“廿二日晴上午风寄郑[19]君函附童君稿并照片二枚”,“廿三日得郑君函”等等。除了保持极为密切的书信往来,郑振铎还多次登门拜访,与周作人进行直接商谈。沈雁冰在主持编辑《小说月报》期间,也与周氏兄弟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虽然在他晚年的回忆中,坦言周作人发表于此刊的某些观点“只代表一个人,我与大多数文学研究会同人并不赞成”,但考虑到他[20]是名教授,还是将他的文章“排在前面,表示‘尊重’”。但由当时的通信可以看到,沈、郑等不仅不断与之约稿(甚至周作人病中也不间断),而且关于举办文学专号、倡导自然主义、杂志体例的改变等很多方面都向其求教,态度极为恭谨。既然对他的论点不能全部苟同,又缘何一再恭谨小心求教呢?个中缘由也许颇为复杂,但有一点不容忽视,那就是周作人头上金光闪闪的名人效应,这对于初创时期的文学研究会与改革之初的《小说月报》无疑都具有加分的意义,可以快速提升这一团体的知名度与影响力,而文学研究会能够迅速站稳脚跟并扩大影响,与这种名人策略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发起人中的另一位大学教授朱希祖是周作人的同事,北大教授,历史学家。毕业于日本早稻田大学,也是鲁迅的留日同学。在文学研究会筹备期间,周作人曾有几次同时给他和郑振铎写信,他的居中联络,无疑催化了朱希祖的加盟。此外,朱希祖与沈雁冰也是旧相识,他曾是沈雁冰在浙江省立第二中学读书时的教员,曾为他们讲授《周官·考工记》及《阮元车制考》。

孙伏园当时已经从北京大学毕业,任职《晨报副刊》编辑。他与周氏兄弟既有同乡之情,又有师生之谊,是周家的常客,关系极为密切。郑振铎与他的相识还没有确切资料可以证实,推测或者是通过投[21]稿认识,或者是周作人介绍相识的。

郭绍虞从苏州中等工业学校肄业后,求学于北京大学,在北大旁听时,与郑振铎相识,关系密切。叶圣陶毕业于苏州公立第一学堂,当时正在南方任教,与郭绍虞、顾颉刚是“六、七岁时一起玩的朋友”。在顾颉刚的介绍下加入新潮社,较早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在《新潮》上发表了不少作品,他的创作引起了郑振铎等人的关注,开始了通信联络,后来被列名成为发起人。

蒋百里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并赴德国学习军事,曾任清朝禁卫军管带(营长),北洋政府总统府军事处参议等职。他与以梁启超为首的“研究系”关系极为密切(但并未加入),与商务印书馆也有往来,在文学研究会与商务印书馆之间起着桥梁的作用。文学研究会筹备成立时,他刚从欧洲回国不久,正在梁启超的指示下主编“共学社丛书”。在经人介绍与郑振铎相识后,他就约请对方主编“俄罗斯文学丛书”、“俄国戏曲集”两套丛书,收入该丛书出版。此外,[22]他也认识沈雁冰,“他也是浙江人,我在北京大学预科念书时,有[23]个同学是蒋的小同乡兼亲戚,曾带我到蒋百里京寓去过”。蒋百里在该社创办初期,对文学研究会与出版界及政界的接触都起到了一定的引荐作用,张元济、高梦旦抵京的消息就是他告知郑振铎的,可以说间接促成了文学研究会与商务印书馆的合作。

沈雁冰当时已经结束北京大学预科的学业,就职于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译所,应商务高层之邀接手主编并彻底革新《小说月报》。据他在《我走过的道路》中回忆,当年他为革新杂志写信向王统照约稿,却意外地接到郑振铎的回信,告知筹备成立文学研究会的情况,并邀请他作为发起人。

但是,郭绍虞在《“文学研究会”成立时的点滴回忆》中却提出不同的观点:他在该文中提及是自己介绍郑振铎与沈雁冰通信的,虽然已经难以有进一步的资料证实,但鉴于他在去北京读书前曾在商务所办的尚公小学任教过,所以这一可能性不能被完全排除。

郑振铎、耿济之、瞿世英、许地山是“新社会”小组的主要成员,他们相识时都是在北京求学的青年学生。郑振铎就读于铁路管理学校,课余常去住所附近的一个基督教青年会的阅览室读书,在那里认识了常来看书的瞿秋白、耿济之、瞿世英、许地山等人,成为志同道合的好友。瞿秋白、耿济之当时为北京俄文专修馆学生,瞿世英、许地山则就读于北京燕京大学。

王统照当时就读于北京中国大学,在校外发起组织了曙光社,编辑出版同名刊物《曙光》,郑振铎、耿济之、瞿世英三人都参加了该社。因为他已经发表过相当数量的文学作品,又先后历任《中国大学学报》及《曙光》杂志的主要编者,早已引起郑、耿、瞿、许等文学青年的关注。“嘤其鸣矣,求其友声”,在1920年下半年,这些热衷于新文学建设的文学青年,已经不时在京聚会商议发起成立自己的社团,出版自己的刊物,引导中国新文学的发展。

除了上述成员,文学研究会主要发起者还积极邀请当时在文坛上崭露头角的郭沫若等人加盟。早在发起成立文学研究会之初,郑振铎就曾写信给东京的田寿昌(田汉),邀请他与郭沫若一起列名为发起人,但未收到田汉的回复。1921年5月初,听说郭沫若已到上海,郑振铎与沈雁冰立即商定由郑振铎发出请柬,由《时事新报》副刊《青光》的编辑柯一岑与沈雁冰作陪,在半淞园请郭沫若吃饭,当面发起邀请。郭沫若托词田汉没有将信件及时转交给自己,因此不能应允加入,只答应给《文学旬刊》撰写文章。据叶圣陶回忆,为了争取郭沫若的加盟,当时在江苏甪直任教的叶圣陶特地来到上海,商议在半淞园会面后再由他出面到郭的住所(马霍路)拜访,郑振铎作陪,这次的拜访是否成行,已经无据可考,但是很明显,为了邀请郭沫若,他们花费了很多心思。

从上述资料及分析可以得知:虽然文学研究会的存在状态较为松散,但从初创过程来看,由前期筹备到具体的联络组织,还是很有条理,很有策略的。无论是与商务的业务接洽,还是与新文学同人的积极联络,以及对社团组织的具体筹划与最终实施,都有条不紊。不仅能够及时把握历史机遇,对社团组织过程的驾驭也显得较为轻松,既反映出发起者组织意图的明确,也体现出社团组织经验的有效积累。文学研究会筹建过程中最突出的特点就在于对社会资源的广泛吸纳,被其纳入邀约行列的对象来自不同社会背景,不仅有激情满怀的青年学生,还包括社会各界的资深前辈、知名人士,大多拥有高等学历,分别涉足教育界、政界、出版界、文艺界,有着较为广阔的社会资本及潜在资本,在思想、创作、社会活动等方面有一定的建树。由上述对社会支持的广泛寻求不难看出,组织者的意图在于最大限度地团结进步社会力量,积极吸纳广阔的社会资本,其根本目的显然不仅限于新文学建设,而是最终指向以新文学为中心的文化启蒙理想。

作为新文学的第一个社团组织,文学研究会的社会化筹建模式,以及对于集体力量的有意识倚重,为文学研究会的成立及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也为日后的新文学社团建设提供了范本。

2.组织者的社会活动背景

文学研究会的十二位主要发起人,在文学研究会的酝酿成立之前,几乎都是五四时期重要社会进步团体的参加者,有的还发挥着组织领导的作用。

郑振铎、耿济之、瞿世英、许地山是《新社会》旬刊的主要成员,该刊创办于1919年11月,以瞿秋白等领导下的北京社会实进会名义发行。虽然没有标明为社团,但实际却是一个政治宗旨鲜明、具有一定战斗力的新文化社团。在被迫停刊后,由该小组原班人马另行编辑《人道》月刊时,对外自称人道社,仍然保持他们的政治宗旨。“新社会”曾与李大钊等领导的少年中国学会、周恩来等领导的觉悟社等社团一起,组成名为“改造联合”的社团联盟,是五四时期最进步的社团之一。“新社会”小组最晚于1919年10月已经成立,成员有郑振铎、瞿秋白、耿济之、瞿世英、许地山(许是后来由瞿世英介绍加入的)。他们除瞿秋白之外都是文学研究会的发起人,瞿秋白当时正好去了苏俄,他在回国前已经参加了文学研究会,会员登记为第40号,1923年回国后,还曾担任该会机关刊物《文学旬刊》的编委。因此,可以说,“新社会”小组带有文学研究会雏形的影子。

王统照当时在北京的中国大学读书,在校内组织北京中国大学学报社,担任学报编辑,在校外则发起创办了曙光社,该社以青年学生为主,1919年11月推出刊物《曙光》,“新社会”小组成员除许地山之外都给《曙光》写过稿,郑振铎、耿济之、瞿世英三人都参加了该社,该社也是“改造联合”组织的集体会员。

周作人是“新青年”成员,他早在1918年初就已经成为该社的主要参与者和撰稿人。他当时还参加了北大的新潮社,并任该报社编辑主任;而郭绍虞、孙伏园、叶圣陶也都是该社的主要成员。

蒋百里是日本士官学校毕业的高材生,后来成为军事专家。他并不是新文学工作者,但很关注新文化运动,是梁启超、蔡元培、张东荪等倡导的文化教育团体共学社的骨干成员之一,编辑有“共学社丛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沈雁冰当时就职于商务印书馆编译所,虽然还没有参加社会文化团体,但是由他当时发表在《学生杂志》上的论文以及于1920年10月加入上海“共产主义小组”的举措,可见,他对社会政治极为关注。

综上可见,文学研究会成立之前,这些主要发起人不仅有了一般的结社基础,而且他们所参与的新社会、曙光社、共学社,以及“共产主义小组”等团体,都立志以改革社会,传播新思潮、新文化为己任。“新青年”、新潮社虽然有较多文学活动,整体而言,仍属于综合性的新文化团体,其宗旨与上述社团如出一辙。因此,“传播新思想、新文化,关注社会问题,就成为文学研究会发起者的共同指导思[24]想和行为目标。”

二、组织机构的社会化与规范化

文学研究会因为群体成员自身特有的文化承传与活动经历(都有参与社会文化组织的阅历,与之在精神上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从一开始就带有社会文化组织的烙印,之前的组织方式、组织思维,特别是延续下来的文化启蒙的最终理想,都对文学研究会的组织机构设置产生了重要影响,使其从一开始就带有了社会文化组织的特点。(一)宣言

文学研究会的《宣言》将发起成立该会的初衷及目的进行了深入阐释,分为三个部分:

一、联络感情。发起该会的目的在于克服古已有之的“文人相轻”的恶习,将该会建设成为交流的平台,文学界的人士们可以在这里时常聚会,交换意见,互相理解,“结成一个文学中心的团体”。

二、增进知识。因为认识到“一个人的见闻及经济力总是有限”,极力反对文学研究上的关门主义,希望大家“互相补助”。同时考虑到不仅整理旧文学需要新方法,研究新文学更需要参考大量外国资料,但当时在中国很难搜集到国外的资料书籍,因此,希望把文学研究会建设成为“一个公共的图书馆研究室及出版部,助成个人及国民文学的进步。”

三、建立著作工会。提出了著名的“文学职业化”观念,将文学视为与工农一样的一种可以作为终身事业的工作,而且是“于人生很切要的一种工作”。因此发起该会的目的不仅在于结成一个普通的文学社团,更是为着建立“著作同业的联合的基本”,目的在于“谋文学工作的发达与巩固”。

从表面来看,《宣言》似乎并未明确传递出文学研究会超出文学以外的其他目的追求,但是,如果将《文学研究会宣言》与新潮社、“新青年”等新文化团体的宣言进行对比就不难发现,它们在对自身[25]宗旨的阐释,甚至句式、语气中都体现出内在精神上的紧密关联。《新潮发刊旨趣书》将自身宗旨阐释为:“本志同人皆今日学生,或两年前曾为学生者”,因深恶封建专制的“恶人模型,思想厉鬼”,所以“发愿协助中等学校之同学,力求精神上脱离此类感化”。《曙光》则这样阐述自己的办刊宗旨,因为“不安于现在的生活,想着另创一种新生活”,“所以我们发愿根据科学的研究,良心的主张,唤醒国人彻底的觉悟,鼓舞国人革新的运动”。《新社会发刊词》表明“中国旧社会的黑暗是到了极点了!他们应该改造是大家知道的了。”为此“现在创刊这个小小的期报‘新社会’的意思就是想尽力于新社会改造的事业。”而文学研究会的宣言这样表述宗旨:“中国向来有‘文人相轻’风气,因此现在不但新旧两派不能协和,便是治新文学的人里面,也恐因了国别派别的主张,难免将来不生界限。所以我们发起本会,希望大家时常聚会,交换意见。可以互相理解,结成一个文学中心的团体。”虽然文学研究会谈的是文学革新,但促使他们追求革新的动力来自哪里?促使他们思考文坛现状的起因又是什么呢?再联系到这些发起者共同的社会文化组织背景,文学研究会与上述社团组织紧密的精神关联,我们不难发现:热衷社会革新的意识,才是促使他们对文坛现状进行思考并激起不满情绪的根源,而对文学的革新,正是通向文化、社会革新的重要桥梁。只是碍于以往社团运行受阻的教训(因为言论激进而直接,一再被迫取缔),不便直接表述。

这种精神传承关系还体现在宣言的句式上。文学研究会宣言中的“我们相信文学是一种工作,而且又是于人生很切要的一种工作”,影响极为深远,其口气的肯定与坚决使人很容易地联想到《新青年宣言》中的系列排比:“我们相信人类道德的进步,……我们相信政治、道德、科学……我们相信尊重女子的人格和权利……”二者语气、句式如出一辙,都传达着改革现状、重建社会、文化启蒙等强烈愿望。

如果说《宣言》的文化启蒙理想诉求还躲藏在文字背后,那么在具体组织形式中,这种诉求就开始有了鲜明的显现。(二)具体组织形式

文学研究会具有“著作工会”的自觉性质,虽然一再强调自身“是一个非常散漫的文学集团”,但实际上非常注重群体组织程序和基本原则的统一。从宣言、章程到会务报告、年会记事、会刊、会员录,以及总社分社制度、入会规则、各种下设组织分会简章、机构工作人员设置、会费的筹措等方面,不仅一应俱全,而且考虑较为周详。如此复杂的组织程序,很难将其想象为一个普通的文学社团。

虽然是新文学的第一个社团组织,文学研究会对组织形式的规定却规范而细致。它规定了总社、分社制度:总会“会址设于北京,其[26]京外有会员五人以上者得设一分会”,后来主要分会有上海、广州分会等,随着各地分会的成立,社团的影响日渐增长。此外,文学研究会还规定了新会员入会制度,要求加入者须“有会员二人以上之介绍”,并经过多数会员同意,方可成为会员。两年后,修改后的章程中对发展会员有了更严格的要求:郑振铎在1922年11月11日的文章里提到,此时新会员入会要有“四个会员介绍”,更加注重参加者的文学成就。

文学研究会发起时有条理清晰、观点鲜明的《宣言》,有对机构设置、活动方式进行细致规范的《简章》,有记载详细的《会务报告》,后来还不断推出《启事》、《记事》、《消息》等。发起读书会时还刊发了《文学研究会读书会简章》以及读书会各组的成员名单,对读书会的宗旨、活动内容及要求进行了明确的阐释。有发挥机关报作用的“固定期刊”(各地分会也有自己的固定期刊),还曾印过一份较为详细的“会员录”(见后附表一:《文学研究会会员录》、附表二:[27]《文学研究会会员录续表》)。

据赵景深回忆,文学研究会当年不仅“用仿宋字印过一本道林纸[28]的会员录,计会员一百三十一人”,而且后来加入的会员也按顺序编号,作了录入准备。在会员录上还特别设置了一些空缺的名单号码,留给那些虽然列名为会员,但不写或极少写作文学作品的成员,《新文学史料》收入的会员录就是在此基础上整理而成的。

出于对组织规范性的注重,文学研究会在机构设置方面考虑较为周全,设书记干事、会计干事各一人,任期一年,并于每年12月后选举,这一规定在1923年3月1日上海《时事新报·文学旬刊》第66期上的《北京文学研究会总会启事》中进行了改动:“现因会员散居他处者多,兹改定于本年三月十日以前为通信选举职员之期”,从《启事》的落款中可见:书记干事由最初的郑振铎换为唐性天,会计干事则由许地山代替了耿济之,说明该规定确实得到了施行。

组织活动离不开经费,文学研究会关于会费的募集办法也有明确规定:“本会的费用由会员全体分担之募集方法分为两种:(甲)常年费,其款额为二元;(乙)临时费,无定额临时募集之”。此外,文学研究会还设立组织基金,募集方法与前者则有差异,包括“募集会员或非会员的特别捐”与“由本会出版的书报所得的版税中抽取百分之十”,规定凡会员在《小说月报》上发表作品,所得稿酬的十分之一要上缴,后来还曾经扩大到收入“文学研究会丛书”中的会员著作的稿酬,也要上缴一部分。文学研究会对基金的管理也很规范——“存放于指定的银行中除购买图书或特别用款外不得用取”。郑振铎还设想过将来等文学研究会积累到一定额度,就去杭州西湖建筑[29]一所会所。

由上述内容不难看出,文学研究会组织者有着强烈的社会群体结社意识,强调统一性与规范性,注重群体组织观念的建构与强化。他们并不满足于成立一个普通的文学社团,而是希望建立一个集业界交流、资料收藏、著作工会为一体的、以文学为核心的社会文化组织,负载更多的文化、政治需求。

第三节 组织运作的规范化努力

如前所述,文学研究会群体虽然多为年轻人,但在心态上却有意识地追求稳健、平稳。他们虽然口头上强调文学研究会“非常散漫”,实际却非常注重群体组织程序和基本原则的统一,重视组织的规范化和整体性。这种追求倾向不仅体现在组织结构的设置上,还充分体现于组织运作的规范化努力中。

一、会刊的设置与发行

前文讲过,文学研究会是以现代文学刊物作为主要联结纽带的现代新型文学团体,刊物在团体存在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对文学研究会刊物设置与发行的梳理,也有助于我们更清晰地认知这一文学团体在组织运作过程中的规范化努力。文学研究会先后改编、创办了《小说月报》、《文学周报》(包括前身——附刊于上海《时事新报》的《文学旬刊》、《文学》)、《文学旬刊》(附刊于北京《晨报》副刊)及《诗》月刊,在新文学领域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一)《小说月报》

作为商务印书馆的资深杂志,《小说月报》虽然名义上不是文学研究会的机关刊物,被客气地称为“代用机关刊物”,但实际上它与文学研究会渊源极深,在新文学史上,1921年至1931年间的《小说月报》常常被视为文学研究会的“代名词”。

茅盾于1921年接手主编之职后将其改革为新文学的大本营,使其成为文学研究会群体聚合、联络的重要平台。有关文学研究会的各种事务发布,大到《文学研究会宣言》、《简章》、第一次的《会务报告》,小到文学研究会成员之间的通信,都在《小说月报》上发表。而且,刊物革新后,主要栏目基本上在文学研究会成员的掌控之中,成为其成员创作的主要发表基地。文学研究会一些重要的宣言性或宗旨性的文章,如《新文学者的责任与努力》、《自然主义与中国现代小说》、《文艺的真实性》等也都发表在这里,通过这些理论性文章,不仅建立起了文学研究会文学观念的基本框架,而且某种意义上影响了刊物的理论导向。

在茅盾之后,同为文学研究会核心人物的郑振铎、叶圣陶先后历任主编,虽然在革新后的十年中,主编数次更换,而且各自在自己主持期间都形成了一些独特的风格,但《小说月报》总体办刊风格却始终保持一致,那就是不遗余力地宣传新思想,广泛介绍世界各国尤其是弱小民族的文学,宣扬为人生的现实主义,引领创作潮流,培养众多文学新人,老舍、巴金、丁玲等新文学大家的成名作都发表在这里。

作为现代纯文学杂志的鼻祖,《小说月报》为我国文学杂志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它关注国内外文学动态,注重信息含量,综合性强,具有鲜明的个性特色;重视与读者的交流与沟通,风格稳健、亲切,底蕴厚重。特别是它严谨的办刊思想,对稿件的严格把关,对刊物主体风格的坚持,运作发行的规范(出刊时间固定,几乎从不延误),在今天仍然具有借鉴意义。(二)《文学旬刊》《文学旬刊》创办于1921年5月10日,附刊于《时事新报》。两年多以后,改为周刊,自1923年7月30日第81期起,改名为《文学》,成为周刊,仍附《时事新报》发行。1925年5月10日172期起,改名为《文学周报》,脱离《时事新报》独立发行。1929年年底停刊。《文学旬刊》是20年代最重要的小型文学刊物。与作为文学研究会的“代用月刊”的《小说月报》不同,它公开标明是文学研究会的机关刊物。前者要受控于商务印书馆,而后者则从一开始就基本独立,脱离《时事新报》后就完全独立了,可以比较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与前者为月刊相比,后者出版周期短,反应快,批评性、战斗性强。20年代初,郑振铎、沈雁冰等人对鸳鸯蝴蝶派文学的批判,对复古主义的学衡派的反击,以及对创造社宣传唯美主义主张的批评等,主要都是在该刊上进行的。除了对旧文学发起攻击之外,该刊还非常注重理论建设和创作实践,发表了大量文章,培养了很多文学青年,被评为国内最好的文学周刊。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刊物名称、出版发行处都多次变动,但在它存在的八年零七个半月中,除了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的一个多月里,以及1929年6月至11月内的出版有些脱期外,基本都按正常时间发行。一份文学旬刊能够在这样长的时间里坚持这样规范地出版,在整个新文学史上都是不多见的。在刊行过程中,为了确保出刊的及时,编委们还常常要“亲自动手折叠,检点[30]打包,写套封,粘邮票,而且寄发的”。虽然该刊的主编有过多次调动,先后有郑振铎、叶圣陶、赵景深等十几个人单独或集体负责它的编辑,但它始终保持自己特有的风格,并没有受到编辑频繁更替的影响,这也显现出文学研究会对刊物运作的规范化努力的成果。

此外还有北京由王统照主编的《文学旬刊》,附送于北京《晨报》副刊,创刊于1923年6月1日,1925年9月25日因合并于上海的《文学周报》而停刊,共出刊82期,历时两年零三个月。该刊立足文学研究会基本主张并且对新文学其他流派持宽容态度,重视创作并强调文艺批评的重要性,重视对外国文学的介绍,编发过“摆仑(拜伦)纪念号”、“纪念法郎士特号”,译介过莫泊桑、波特莱尔、欧·亨利、夏芝等人的作品,“兼容并包”是该刊的鲜明特色。(三)《诗》月刊《诗》月刊是文学研究会的重要期刊之一,创刊于1922年1月1日,主编为叶圣陶、刘延陵。虽然叶圣陶在该刊创办的一年半时间里,因为工作变动辗转于杭州、北京、苏州、上海,《诗》月刊的投稿地址也随着他的履迹迁徙,刘延陵也因为工作缘故“用于《诗》月刊的时间很少”,但除了第1卷5期和第2卷2期因故未能按时出版外,其余不仅如期刊出,而且确保了刊物的整体水准与风格。因此虽然存在时间不长,只出了两卷七期,但对蹒跚学步的中国新诗而言,其作用却极为重要。在《诗》月刊创刊时期,中国新诗创作还非常薄弱,因此该刊积极鼓励新诗创作,尤其注重对文学新人的发掘与引导,采取多种措施激发作者创作及投稿的热情,不仅发现、培养了大批诗人,为其提供了展示才华的舞台,而且引导读者逐步认识并认同了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新诗,促使读者诗歌赏析的审美心理、欣赏品位逐步实现由古典向现代的蜕变。可以说,《诗》月刊为处于拓荒期的新诗注入了鲜活的生命力,这些都为日后新诗的发展与繁荣奠定了坚实基础。

文学研究会会刊的成功运行,不仅为社团赢得了广泛影响,同时也给社团成员提供了聚集的平台,文学研究会松散而有序的存在状况,与这些载体的选择、建设密不可分。在这些刊物的策划、编辑、出版、发行过程中,文学研究会组织运作的规范化努力也得到了非常充分的体现。

二、组织内部信息畅通的保障

文学研究会虽然实际存在状态很松散,但在组织机构的设置指导思想方面却呈现出鲜明的组织、规范性。它的宣言、简章、会务报告、记事、各种启事、会员消息等都在期刊上发表,体现出严谨的组织性,有着社会文化组织的规范。其中:《文学研究会宣言》刊登于1921年1月10日《小说月报》第12卷第1号,此外还先后刊载于1920年12月13日北京《晨报》,1920年12月19日上海《民国日报·觉悟》,1921年1月1日出版的《新青年》第8卷第9号;《文学研究会简章》刊载于1921年1月10日《小说月报》第12卷第1号;《文学研究会会务报告》(第一次)刊载于1921年2月10日《小说月报》第12卷第2号;《文学研究会启事》刊发于1922年6月11日《时事新报·文学旬刊》第40期;《文学研究会记事》刊发于1922年7月11日《时事新报·文学旬刊》第43期;《文学研究会会员消息》刊载于1923年9月3日《时事新报·文学旬刊》第86期;《文学研究会读书会简章》刊载于1921年2月10日《小说月报》第12卷第2号;《文学研究会读书会各组名单》刊载于1921年6月10日《小说月报》第12卷第6号;

……

上述做法不仅确保了组织内部信息沟通的顺畅,而且更增强了社团的整体感,让组织成员也获得了归属感,增强了群体意识。对外界则进一步巩固了文学研究会的影响与地位,毕竟在当时的文坛,能够拥有如此气势与规模的文学群体一时无二,这无疑为成长中的新文学增添了力度与气魄。

三、多项规划的制订及实施

在文学研究会多项规划的策划及实施过程中,也体现出了该团体组织运作方面的规范化努力与实绩。(一)编辑出版丛书

为了进一步扩大自身影响力,真正实现建设新文学、传播新思想、改造旧社会的群体理想,早在筹备发起文学研究会时,郑振铎等人就开始积极筹划出版丛书。在《文学研究会会章》第四条,明确提出:

本会之事业分为左列二种(甲)研究(1)组织读书会(2)设立通信图书馆(乙)出版(1)刊行会报[31](2)编辑丛书

这种发展设想在郑振铎等人的努力下很快得到了“商务”的同意,1921年5月,郑进入“商务”,该丛书的编辑出版工作就在他的主持下逐步施行。

文学研究会系列丛书无论规模、时间、质量,还是启蒙意义、影响都在新文学史上卓然出众,共包括“文学研究会丛书”、“文学研究会创作丛书”、“文学研究会世界文学名著丛书”、“文学研究会通俗戏剧丛书”、“小说月报丛刊”、“文学周报社丛书”等六类丛书,总数超过250种。

最早推出的“文学研究会丛书”和“小说月报丛书”,大部分初版本是1921年至1925年,其他四种丛书的初版发行,基本是在1925年至文学研究会解散后的1948年间,延续出版达20多年。丛书内容包括各种体裁的创作、译作以及文学理论、文学史等,涉及50多位外国作家及100多位国内作者的著译作品。虽然文学研究会成员的著译占据多数,但并不以此为局限,30年代后更是收入了很多非会员作家的作品。

文学研究会系列丛书的成功推出,不仅扩大了社团自身的影响,而且对于新文学建设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丛书翻译介绍了众多外国作家作品,其中很多都是经典之作,无论文学创作还是理论著作,对于起步时期的中国新文学都有着极为重要的借鉴作用,极大地开阔了国人的视野,提升了新文学的创作及理论水准。而各种体裁创作的编入、出版,则直接激发了新文学的创作热情,为新文学的发展营造了更大声势,赢得了更多的关注,使更多读者有机会接触、领略并逐步接纳、喜爱新文学,为其发展营造了更好的氛围与空间,也进一步增强了新文学的生命力。

丛书恢弘的规模与气势成功显示了现代文学发展的整体实力,进一步明确了新文学的合法性意义,与巴金主编的“文学丛刊”遥相呼应,成为中国新文学丛书出版的双璧。不仅推动了出版与文学的结盟,文学话语与出版制度的共同发展,而且直接影响到以后现代出版史中“文学丛书”的大量涌现。(二)文学研究会读书会的组建及活动

为增强对新文学作品的研讨与推动,文学研究会还积极组建读书会。在1921年2月10号《小说月报》第12卷第2号上刊登了《文学研究会读书会简章》,简章中对读书会的结构有明确规定:按国别、文学种类分别分为甲乙两部,每部下设四组——甲部分为中国文学组、英国文学组、俄国文学组、日本文学组;乙部则分为小说、诗歌、戏剧文学及批评文学。简章规定读书会的内容为交流:“各组员于两次会期间所购及所读之书并由各组员简单报告其所读书内容并宣读其研究所得之论文”,京外会员也必须用通信形式完成上述任务。每次的开会记录也“须由担任召集之一组汇齐于书记干事保存并择要付印分送各会员”。

读书会召集的频率也有相关规定:“每月一次”由八组“轮流担任”,至于召集时间及地点,则“由担任召集之一组决定之”。

1921年5、6月间,文学研究会在上海成立了“读书会”,按照《文学研究会读书会简章》中规定的模式分设小说组、诗歌组、戏剧组、批评文学组(后又增加杂文组),“每月开会一次”,由各组组员轮流报告“所购及所读之书”,及“其所读书内容并宣读其研究所得[32]之论文”。沈雁冰、叶圣陶、郑振铎分别在小说组、诗歌组、批评文学组,沈、郑同时还是戏剧组成员。而各组基本都有自己的刊物,小说组有茅盾主编的《小说月报》,批评文学组有《文学旬刊》,戏剧组大部分都是民众戏剧社的成员,茅盾是该社的发起组织者,后来又于1921年5月创办了《戏剧》月刊。诗歌组也在叶圣陶等人的精心筹备下于1922年1月1日推出《诗》月刊。

此外,文学研究会还规定会员要相互借阅藏书,各人须整理自己的书目并交给郑振铎。这些决议,后来虽然没有严格执行,但在当时的确浓厚了读书氛围,加强了组织观念,也解决了活动经费问题。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文学研究会的确在以自己的努力,推动着社团组织运作的规范化进程,无论是策划还是具体实施,这种规范化的原则和意识都始终贯穿其中。

这种对组织运作规范化的有意识追求,与文学研究会群体核心成员崇尚稳健的性格不无关系,与同期创造社的浪漫冲动、不无偏激相比,文学研究会核心群体显得“青年老成”,行事平稳、庄重,这种个性特征也会反映在具体组织运作的方式中。但是最重要的原因还在于文学研究会群体的共同理想——实现全民族的文化启蒙,正因为时时谨记这一最终目标,所以对组织建设的规范要求是有的放矢的,只有成熟稳定的组织结构,才能有效发挥各种社会资源的潜力,最终承载文化启蒙任务的实施。

第四节 松散而有序的群体聚合状态

在文学研究会群体的存在过程中,刊物发挥着重要的联结纽带的作用,其重要意义无人可以替代。群体成员以期刊等媒介作为聚合、联络的途径甚至场所,以媒介维系社团的整体性。刊物不仅提供了便捷有效的联系方式,使社团组织能够成功组织会员进行社团活动,而且也充分发挥出现代文学社团的核心凝聚力。而现代文学社团也在刊物——这一现代新型联结纽带自身特点的影响下,呈现出松散状态与统一原则相结合的风貌。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现代文学社团也秉承了传统文人群体的某些地缘性特征,虽然没有刊物等新型联结纽带那样重要的作用,但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社团的存在状态。

一、地缘纽带

前文讲过,对于结社的热衷历来是中国文人的传统之一,而且古代的文人群体往往是以地缘或血缘关系作为联结纽带,具有强烈的宗法性。文化的沿袭性使上述传统在现代社会虽然逐渐式微,但仍然具有一定影响力。身为现代文学社团的文学研究会,与这些传统之间也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人员的构成特点就体现出对中国传统结社文化地缘性特征的某种承传。文学研究会会员一半以上来自于沿海或经济发达地区,如浙江、江苏、福建等,在发起人中,除王统照外其余都来自上述经济发达地区。周作人,浙江绍兴人;郑振铎,原籍福建长乐县,出生于浙江永嘉县;沈雁冰,浙江桐乡人;瞿世英,江苏武进人;朱希祖,浙江海盐人;蒋百里,浙江海宁人;许地山,台湾台南人;郭绍虞、叶圣陶,同为江苏吴县人;耿济之,上海人;孙伏园,浙江绍兴人。而王统照的家乡山东诸城距离黄海不足百里,向来有人杰地灵的美誉。

沿海及经济发展较快地区,人们思想开明,较少禁锢,民风开通,乐于接受新鲜事物与新锐思想,且向有结社组织的传统。桑兵在《清末新知识界的社团与活动》中有过这样的分析:“江浙一带,不仅经济文化较为发达,与外部联系密切,而且戊戌以来各省不少开明趋新人士汇聚往来于上海,一直试图以各种形式建立和保持组织联系”。[33]文学研究会大部分会员和发起人都是江浙同乡,这种文化倾向的影响不可低估。发起人中唯一的山东人王统照在中学时代就表现出对地缘同乡结社的浓厚兴趣,早在1916年就在济南参加了“诸城旅济同学会”的发起和组织活动。到北京求学后,结社意识更加鲜明。他在校内参与编辑学报,校外组织创办“曙光社”,非常活跃。当时身在外地的叶圣陶的加盟,也与地缘的纽带息息相关。他与“新潮社”的顾颉刚、郭绍虞都有同乡之谊,关系密切,因此得以在《新潮》上发表作品并列名文学研究会的发起人。

地缘与血缘是传统宗法社会人际关系连接最主要的纽带,人们在此基础上实现聚合群分,现代社会关系变动最主要体现为小群体意识增强,人们开始有意识地以团体形式传达并维护群体共同的意愿。但新的社会关系不可能与传统截然分离,在现代化转变过程中仍然保留着传统的影子,而文学研究会群体的地缘性纽带正好从一个侧面体现出现代性转化中的传统遗留。

二、刊物纽带

文学研究会毕竟是现代文化的产物,传统的地缘纽带不足以概括它最本质的组织状态。作为新文化的载体,文学研究会组织结构生态最主要的特征体现为:“一以青年学生为主的知识分子群体,代表着都市精英文化的核心力量;二是以刊物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松散形态与统一原则相结合的架构,代表着都市精英文化群体的基本组合方[34]式。”

文学研究会群体从风气开化较早的地域来到都市,求学于高等学府,他们学习领受新的文化习染过程也是自身从传统向现代蜕变的过程。时代变革的冲击,全新的知识文化的熏陶,历史机遇的召唤,都使年轻的他们激情洋溢。于是,志同道合的青年知识分子走到一起,结成群体,为弘扬新文化,建设新文学共同努力。

文学研究会成员以学生身份向社会知识界各行业辐射,广泛地传播着新知识、新思想、新文学,从而在新知识阶层造成巨大影响。

作为现代文学社团的代表,文学研究会有着与古代社团鲜明的区别,这也体现在群体联结纽带的转变上。现代都市文化背景、人群,特别是知识分子群体的大规模迁移、现代知识体系的熏染,这些因素都削弱了传统的地缘或血缘关系的群体联结方式,使之变得不再适用,与之相应的,新的联结纽带逐渐浮出历史地表,那就是——现代文学刊物。

刊物不仅是现代社团的重要存在方式,而且代表着群体凝聚力的核心,只有通过刊物,才能充分展现一个文学群体的作用和意义。因此,现代文学刊物的重要性在当时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认知。文学研究会发起成立的直接动机就是创办属于自己的文学刊物,刊物不仅成为文学社团新的联结纽带,标志着文学社团由传统向现代的关键性转变,而且从根本上决定了现代文学社团的存在形式。(一)媒介的重要性

在新文学的萌芽期,文学研究会能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发展到“正式登记的会员有一百七十二位”,几乎包含了现代文学史上大部分著名作家的规模,主要得益于拥有众多读者、影响广泛的报刊媒介。

为了获得广泛关注,茅盾连续两次在《小说月报》上发表了文学研究会发起人名单,一份是在11卷12期上以“特别启事”的方式推出,继而在革新后的12卷1期上再次重复,这样无疑可以在读者群中形成相当显著的宣传效果,充分发挥名单中周作人、朱希祖、蒋百里等人的名人效应,增强社会影响力。《文学研究会宣言》先后刊载在1920年12月13日的北京《晨报》、1920年12月19日的上海《民国日报·觉悟》、1921年1月1日出版的《新青年》第8卷9号、1921年出版的《小说月报》。前二者是新文化运动中的著名报刊,后二者拥有广泛的影响力,这种宣传效应十分明显,从文学研究会会务报告的“发起经过”中可知,随着“在京内各日报、杂志”上发表宣言“并征求会员入会”,不少人报名参加,[35]出席成立大会的就有21人,到1921年3月初已经有48名会员;到1928年秋,正式登记的会员至少已经有172人。

社团规模的扩大,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问题:会员人数众多、散居各地,而且身份、主张不尽相同,文学研究会如何维持社团内部的联络,维持社团的整体性?当此之际,作为社团联结纽带的期刊再次显示出它特有的优越性。

文学研究会自成立之初,就采用将所有重要的纲领性文章公开发表的方式,并坚持贯彻了这一做法。不仅社团发起时的简章、宣言都在《小说月报》上公布,社团的会务报告通过期刊向所有成员通报,而且在文学研究会存在期间,所有关于会员的以及社团的发展情况都以《小说月报》或《文学旬刊》为媒介公布。比如,1922年7月11日第43期《文学旬刊》上刊发《文学研究会记事》,介绍“南方会员年会”的召开,讨论会员间图书流通办法、会报征稿、丛书及分组等问题,并涉及中国文学整理、翻译、方言建设等内容。在同期发表的《文学研究会特别启事》中还注明要求:“希望各位会员,都能于一个月内将自己所有的重要图书编一书目,寄交上级分会或北京总会,以便聚齐付印”,关于文学的讨论意见则督促会员写成文章,寄交会刊发表。

1923年9月3日的86期《文学旬刊》上刊登《文学研究会会员消息》,通报部分会员的去向:

一、许地山与顾一樵二君于八月十七日乘“约凯孙总统”号赴美国留学,通讯处未定;二、李之常君于八月二十五日乘“奥国皇后号”赴美留学,通讯处未定;三、柯一岑君于八月三十一日乘Paucal邮船赴法国留学,通讯处未定;四、瞿世英与徐志摩二君,将于泰戈尔来华时,做他的翻译者。

1923年3月1日的66期《文学旬刊》刊登《北京文学研究会总会启事》,就“通信选举职员之期”告诉“散居他处”的会员:

北京文学研究会总会启事:本会简章第七条规定每年一月改选职员依次,现因会员散居他处者多,兹改定于本年三月十日以前为通信选举职员之期,凡本会会员见本启事之后,请速即选定书记一人及会计一人,函寄北京火药局三条二号唐君收为荷。会计干事 唐性天会计干事 许地山 同启

一个成员多而且分布广的社团,需要会刊作为联系渠道,才能保障沟通的顺畅、及时,有效组织会员进行社团活动。这也表明,以期刊作为聚合场所,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二)有原则的包容性

文学研究会成员众多,身份复杂,并非全部成员都从事文学创作与研究。那么,会员中真正参与社团新文学建设实践的人都有哪些?又有多少人从未从事具体文学工作呢?[36]

有研究者对在《小说月报》和文学研究会机关刊物上发表作品的主要作家及其发表频率进行了统计,制作了一张顺序表(见后附表三:《在〈小说月报〉上和文学研究会机关刊物上发表作品的主要作[37]家及其发表频率的顺序表》)。

虽然难免遗漏和误差,但总体趋势已非常清晰。据该资料显示,真正活跃在文学研究会刊物上的会员是61位,只占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一;而从来没有发表过作品的有58位,也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这部分会员又分三类:一类是很知名的,但为其他领域的学者或艺术家,主要不从事文学,此类约13名左右;另一类是地方分会会员,他们在自己编的刊物上投稿,比较鲜为人知,此类也约13名左右;还有一类是既不见在上述刊物上发表文学作品又不知名的人士。[38]此类最多,约45人左右。”剩下的则介于二者之间,发表过作品,但数量少、影响较小。显然,真正体现文学研究会思想及创作成就的是第一类成员。

即使在第一类成员中,具体文学创作风貌也是丰富而复杂的。小说是文学研究会文学创作的主流,也是对“为人生”的主导倾向体现最充分的部分,但就在以社会文化功能为主旨的小说创作中,也存在着不同的风格。这里既有王统照、叶圣陶、王鲁彦等一大批写实派小说家,也有许地山这样的风格独特的作家。

许地山出生于台湾,对宗教兴趣浓厚,在燕大、美国和英国都钻研过宗教史,在印度研究过佛教,后来又研究过道教。虽然他也积极参加五四时期的青年爱国活动,而且先后成为新社会、文学研究会等进步社团组织的重要发起人,但是思想体系中的宗教哲理,与富于幻想的浪漫主义,使他早期的文学作品有别于其他的文学研究会作家,呈现出别样的风格。

早期的《命命鸟》、《商人妇》、《换巢鸾凤》、《缀网劳蛛》等都洋溢着浓郁的宗教氛围,作者借笔下人物抒发了对现实的不满,对封建礼教与宗法社会的痛恨,但因受现实生活的钳制和约束,只好以主观愿望来反抗现实,摆脱困境。因而他的主人公或者舍生赴死,消极反抗;或者沉浸在狂热的宗教信仰中逃避现实。

在众多写实派小说群体中,许地山创作因为浓郁的宗教色彩、浪漫主义的传奇性显得极为特殊。但是就是这样一位并没有完全体现社团基本思想倾向的作家却是文学研究会创作的骨干力量,而且得到了多方好评。不仅郑振铎对他多次倾力举荐,茅盾更是在著名的《落华生论》中对他赞誉有加。由此可见,文学研究会在创作实践中秉承着[39]包容的原则,在审美趣味上也是广泛的。

如果说小说创作中的许地山还只是个别例证,那么文学研究会在诗歌、散文的创作实践中展现的个人化写作特征则从深层揭示了该群体的丰富与包容。无论是较早的八人合集《雪潮》,还是后来涌现的新人朱湘的作品,都洋溢着贴近生活真实的自我寻找,个人化情绪的抒发:“诗人大多将人生中的种种景象……幻化为心灵而引发的情绪、想象、幻觉和思索,从而表现诗人自己的心境、情绪,追求过程中的苦闷,徘徊歧路时的彷徨,在生活中的失望嫉恨等等生命的体[40]验。”相较于小说中强烈的文化意识、诗歌中的个人化抒写,文学研究会的散文创作更像二者的互补与调整,无论写景、抒情、议论还是小品,多为立足于较广阔的文化背景,抒写现代人在时代冲突下的感怀,社会关注与个人感怀密切相连。

应该说,在文学创作实践中,更为直接地展现出了文学研究会群体立足“文学中心”、实现文化启蒙的最终理想。体现在创作中的社会化追求与个人化抒写之间的调整与选择,正是现代文学群体所必然面临的现实。虽然文学研究会在这种调整选择过程中始终坚持着社会文化功能的主流地位,因而没有能够完全获得文学精神的自我生命。但作为第一个新文学社团,它所提供的选择过程与模式,已体现出自身的价值。

文学研究会宣言中曾说:“希望渐渐造成一个公共的图书馆研究室及出版部,助成个人及国民文学的进步”。应该承认,文学研究会在创作实践中也在努力贯彻着自己成立时的这种初衷。在始终秉承以文学的社会文化功能为中心的原则下,包容多种观念及创作实践的存在,并为其提供展示的平台。

而所有这一切的努力之所以能够较为顺利地进行,并且直观地呈现,刊物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种不同观念的并存,多种创作风貌的兼容,仅有海纳百川的胸怀是不够的,还需要具有包容性的空间。而这样的极富包容意味的空间的形成,在当时的中国,也只有刊物能够提供。期刊以相对自由的联结方式,为很多对问题进行探求与思考的人都提供了发言的场所,大家可以在这里各抒己见。刊物不仅成为人们参与社会沟通的重要渠道,也是群体成员最理想的聚合场所。(三)有意识的松散性

文学研究会的联系及存在方式也呈现出了一定的松散性。作为各种观点交汇的场所,期刊给文学的自由发展开辟了一定的空间,各种声音得以在这里汇集,缤纷多彩而又纷纭复杂。虽然“为人生”是公认的基本倾向,但在创作风貌上却有多种风格的演绎,文学主张也不尽相同。茅盾就曾公开承认文学研究会的散漫:“文学研究会并没打[41]出什么旗号作为会员们思想上、行动上的共同的目标。”这种有意为之的松散其实与文学研究会的追求紧密相关,文学研究会同人的理想是“不但成为普通的一个学会”,而且“还是著作同业的联合的基本”,要在最广大的空间里建立一个“著作”业的大同盟,“谋文学工作的发达与巩固”。因此,文学研究会一直没有明确的压倒一切的社团主张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尽管有“为人生”这样的明显倾向,但就像在《文学旬刊》发刊词里所说的,“至于主张,则我们几个人对于文学上的各种派别对于所争执问题,我们绝没有偏见于任何一方的倾向,主义是束缚天才的利器”,诚如有的研究者所指出的:“任何一种单纯的主义都与文学研究会的发起意图有所违背的,因为单纯的主义主张无法涵盖文坛上的‘著作同业’……所以,主张的松散性是[42]文学研究会发起人的追求,也是现代媒介赋予它的特点。”

在社团存在前、中期,还有各种读书会、定期集会,到1925年后,随着会员的增加,各地分会的成立,会员的分布更为分散,大型集体性的活动已经基本没有了,于是,《小说月报》等文学期刊就成为该社团存在的最重要标志。因此,1932年,大火烧掉了《小说月报》,这个团体也随之消失了。没有这些期刊,这个社团的存在标志和特点都无从谈起了。

值得特别提起的是:文学研究会的松散与包容不是无限度的,而是以对原则的坚持为基础,这一原则就是以新文学为中心的文化启蒙理想,无论是社团发展中所秉承的“最大限度的团结与宽容”,还是具体组织建设中不时流露出的规范追求,其最终目标都是为了达成这一群体理想。前者目的在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后者则是为了发挥对群体力量的组织成效,最终实现群体理想。所以,它的存在状态虽然松散,却是有序的。

小结

文学社团的建立显示了新文学发展的普遍自觉意识,标志着新文学真正开始了自身建设的尝试。它在新文学发展史上第一次实现了作家的大规模组织,这种群体亮相成功彰显了新文学的集体实力,有力推进了新文学的合法性进程,为新文学赢得了声誉。

由文学研究会建构起的这种社会文化组织化的文学社团模式,有利于社团对文学理论思潮及创作的组织运作,并且为日后的社团组织建构提供了范本。其组织结构模式、运行状况,总社、分社制度,总社与分社之间的关系状况等都对后来的文学社团构成关键性影响,这种影响在左联、文协的运作中都能见到踪迹。如文协的组织形式(前期筹备,总会之外在各地设立分会),“统一战线”式的包容思想中都有文学研究会的影子。可以说,现代文学的社团和组织制度既在文学研究会这里开始,也在这里成熟。更有研究者指出,“文学研究会不仅是一个出现较早的具有共同主张的文学社团,更像新文学史上涌[43]现出的第一个原始型的作家协会”,被喻为“作家协会的雏形”。

尽管因为人数众多,背景各异,文学研究会更多地呈现为一个松散的群体。但松散不等于涣散,文学研究会的松散中又始终贯穿着坚定的指导原则,致力于文化界的联合与合作就是其中之一。从它团结各路精英的努力中(如初创时期积极游说郭沫若、郁达夫等人入会等举措),可以鲜明地感知到这种原则,可以说,团结与包容是文学研究会松散状态背后的核心内质。这种松散表象背后的联合与包容,也直接影响到了日后文学社团的组织原则与存在状态。文学研究会宣言中提到的“联络感情”与“建立著作工会的基础”,“谋文学工作的发达与巩固”等成立宗旨不仅在新文学史上属创新之举,而且也成为以后文学社团组织的基本原则。

这种组织制度的社会文化组织化,不仅延续了“新青年”、新潮社等社团组织的精神倾向,也从制度层面揭示了新文学建设超出文学之外的意图,使文学理论的阐发、商榷、论争的过程,都触及到敏感的意识形态领域。这一点及其衍生出的一系列基本文学规范,从根本上制约着日后文学的发展。从左联、文协甚至到后来的作协,都能够看到文学研究会组织模式与精神传承的影子。[1] 朱光潜:《论小品文》,《朱光潜全集》第3卷,安徽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428页。[2] 《文学研究会会务报告》,转引自贾植芳等编:《文学研究会资料》(上),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页,原载《小说月报》第12卷2号,1921年2月10日。[3] 同上。[4] 《文学研究会丛书缘起》,贾植芳等编:《文学研究会资料》(上),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页。[5] 耿济之《前夜·序》,沈颖译《前夜》,商务印书馆1921年版,第2页。[6] 陈独秀:《文学革命论》,《新青年》第2卷第6期,1917年2月1日。[7] 参见杨洪承《文学社群文化形态论》中相关论述,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8] “十一月间”应为“十月间”。——笔者注[9] 关于“新社会”小组和《新社会》刊物的情况,详下。——笔者注[10] 郑振铎:《想起和济之同在一处的日子》,《郑振铎全集》第2卷,花山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581页,文中“菊农”为瞿世英。——笔者注[11] 周作人:《周作人日记》(中)(影印本),大象出版社1998年版,第158页。[12] 此处根据周作人日记记载,《文学研究会会务报告·本会发起之经过》中说是12月4日“讨论并通过会章,并推周作人君起草宣言书”,疑记载有误。这一天应该是同时通过郑起草的简章与周起草的宣言。[13] 《文学研究会会务报告·本会发起之经过》,贾植芳等编:《文学研究会资料》(上),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页,原载《小说月报》第12卷2号,1921年2月10日。[14] 即王统照,当时沈雁冰只见过他发表的作品,并未谋面。——笔者注[15] 明心,即沈雁冰胞弟沈泽民的化名。——笔者注[16] 杨洪承:《文学社群文化形态论》,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97页。[17] 周作人:《周作人日记》(中)(影印本),大象出版社1998年版,第130页。[18] 同上,第132页。[19] 同上。[20] 茅盾:《我走过的道路》(上),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82页。[21] 郑振铎从1920年7月初开始向《晨报副刊》投稿。——笔者注[22] 指蒋百里。——笔者注[23] 茅盾:《我走过的道路》(上),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85页。[24] 杨洪承:《文学社群文化形态论》,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87页。[25] 参见杨洪承:《文学社群文化形态论》,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26] 《文学研究会简章》,贾植芳等编:《文学研究会资料》(上),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页。[27] 此份名单转引自王仲源编:《文学研究会(资料)》,《新文学史料》第三辑,1979年5月。[28] 赵景深:《现代作家生年籍贯秘录》,转引自贾植芳主编《文学研究会资料》(中),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778页。[29] 许杰:《关于文学研究会的回忆》,《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2年第2期,第33页。[30] 郑振铎:《“自己动手”之最后一次》,《文学周报》第249、250期合刊,1926年11月10日。[31] 《文学研究会简章》,贾植芳主编《文学研究会资料》(上),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页。[32] 《文学研究会读书会简章》,贾植芳主编《文学研究会资料》(上),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3页。[33] 桑兵:《清末新知识界的社团与活动》,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27页。[34] 杨洪承:《文学社群文化形态论》,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96页。[35] 1921年3月3日郑振铎致周作人信,转引自贾植芳主编《文学研究会资料》(中),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677页。[36] 舒乙:《文学研究会和它的会员》,《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2年第2期,第39页。[37] 对附表三的说明:1.以作者名次出现次数和篇数为准;2.仅取排序在50名以前(1925年底以前)和82名以前(1931年底)的作家。[38] 舒乙:《文学研究会和它的会员》,《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2年第2期,第55页。[39] 这种包容性的特质在文学研究会存在初、中期体现得更为鲜明。——笔者注[40] 杨洪承:《文学社群文化形态论》,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13页。[41] 茅盾:《我走过的道路》,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85页。[42] 曲朝勃:《文人群体的转型与文学生产过程的现代化》(硕士论文),青岛大学中文系,2003年。[43] 舒乙:《文学研究会和它的会员》,《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2年第2期,第56页。

第二章 文学研究会的职业作家创作制度

创作制度在文学制度中,作为创作主体的作家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整个文学生产体系中的决定性因素。在文学研究会成立之前,随着文学市场的出现,新式教育的推广,尤其是稿酬制度的推行,作家的职业化倾向已初露端倪,但基本限于传统文学作家群体。新文学建设尚未全面展开,新文学作家的职业化努力也还没有正式启动,“新青年”、“新潮社”等进步组织虽然在自己的刊物上发表了一些新文学作品,但还没有就这个问题形成自觉意识。真正开始担负起这一职责的是文学研究会。它立足文化启蒙使命的根本基点,从文学职业化观念、稿酬制度及作家队伍建设等方面对现代文学作家创作制度的形成、发展作出了有力推动。

第一节 职业作家的出现

一、职业作家的出现及影响

“职业作家”是一个专有名词。对“职业”一词,《广雅·释诂四》注释为:“职,业也。”《汉语大词典》的解释为:“(1)官事和士农工商四民之常业。(2)今指个人服务于社会并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1]作。”显然,“职业”一词的关键在于:不仅指某人以某种工作为业,更指他凭借此“业”进入市场,根据市场的“行情”决定自己所得货币的多少,而且这些货币是其生活的主要来源。中国古代的作家,虽然以写作为业,但赖以为生的货币却来自官职或其他方面,因此不是职业作家。世界和中国的职业作家,只有在文学进入市场经济,在稿酬制度——稿费、版税、版权等等——建立以后才有可能出现。

1898年6月,清廷下谕将科考的四书五经改为策论。至此,科举考试中的传统文体被改变。1905年9月清廷诏准立停科举,推广学堂,中国科举制度遂告废除。科举制度的废止对于中国知识分子而言,无疑是断桥截流之举,冲击极其巨大。然而,时代在带来打击的同时,也提供了机遇。一些新型的文化机构如报馆、杂志社、学会、编译社、书局的竞相成立,给他们带来了施展才华与抱负的新天地。尽管起初这种选择是不得已而为之,卖文为生也与原来的价值预期存在很大差距,但是随着社会价值观念的转变,这些新型文化机构开始在社会生活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供职于这些新型的文化机构的知识分子不仅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而且经济收入可观,成为中国最早一批新[2]型知识分子。梁启超是这样评说报人的:“有昨为主笔而今作执政者,亦有朝罢枢府而夕进报馆者,其主张国事,每与政府通气者。”[3]这种较为自由地进退于朝政之间的社会角色,是中国知识分子颇为理想的选择,而且这种角色还带来经济收入上的可观进益。1904年上海报界文章的价格是“论说”每篇5元,而当时一个下等巡警的工[4]资每月只有8元,一个效益较好的工厂的工人工资每月也是8元。由上可见,这些知识分子的稿费收入相当可观。优越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效益使中国出现了一批专门以卖文为生的人,中国的职业作家就在这样的环境中产生了。当时最典型的职业作家当属吴趼人、林纾等人。吴趼人在1903年至1910年的八年间,共发表、出版长篇小说11部,以及大量的中短篇小说、小品和随笔,实有字数在250万字以上。他曾在一篇文章中这样自况:

我佛山人,终日营营,以卖文为业。或稍劝节劳。时方饭,指案上曰:“吾亦欲节劳,无奈为了这个。”或笑曰:“不图先生吃饭,乃[5]是咬文嚼字?”

以译著《巴黎茶花女遗事》闻名的林纾也曾是一位典型的职业作家。据学者裴效维考证,他出版的译著小说共181部,每部字数都超过20万字。郑逸梅回忆说,林译小说“在清末民初很受读者欢迎。他的译稿,交商务印书馆出版……稿费也特别优厚。当时一般的稿费每千字二三元,林译小说的稿酬,则以千字六元计算,而且是译出一[6][7]部便收购一部的。”虽然盛名之后的林纾曾经受聘任教新式学校,[8]吴趼人曾于1910年为商人撰写商业广告,但此前相当长的时间里,以写作为生的职业作家就是他们的社会身份。这也充分表明,当时的职业作家已经成为了一种新兴的社会力量,他们的出现,对传统文学观念及作家本体意识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主要特征的封建社会中,社会的分工还处于简单、低级的层次,“不仅‘士’与‘官’很难区分,就是当时作为社会主体的农民也兼及了天文、地理、农具制造、作物耕种等多方面的才能,与我们现代意义上的农民不尽相同。在这样的社会形态中,作为‘士’的一部分的所谓作家在考虑文学特性与意义时,自然也就依据了更为广阔的社会背景与现实内容,与经过近代商品经济的[9]社会分工而形成的文学概念有着不同的内涵。”文学的用途包括阐明政治思想,表达作者主观思想倾向;经国序民,服务于政治;反映社会生活,表达人民的思想愿望;激励民心,以道德与理想引领人们积极向上。在这里,文学涵盖了政治、社会、伦理、道德等方面的要求,内涵远远超过现代的文学概念。这种对文学的职能和本体意义的确认是由当时“士”与“官”浑然不可分的社会阶层特点决定的,作家自身肩负责任的众多导致了文学特性与本质内涵的宽泛。

真正对数千年传统文学观念构成震撼性冲击的是20世纪出现的“职业作家”。“近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社会分工的新特色,不仅产生了专门从事社会变革运动的职业革命家,专门从事经济理论研究的经济学家,专门从事生产管理与实践的资本家,专门从事农作物耕种、不负责制造生产工具的职业农民等等,而且即使在意识形态领域,文学也[10]已经从包罗甚广的范畴中分离出来”,具备了独立的职业意识。它既不同于新闻领域,也不同于伦理学范畴,更有别于社会学的调查与研究。这是从传统文学观念中转化出来的真正契机。面对社会分工的新形势,文学不仅要找到属于自己的学科领地,而且还需要对自身的意义、价值、特性及职能进行有效的界定,确立文学自己的本体意义,这样才有可能赋予文学以学科独立性,从而有效守护自己的领地不致被别的学科吞并。“这是二十世纪社会分工特点对职业作家发出的强烈呼唤,也是该时期文学观念变更的最为内在与最为根本的原因。”[11]这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使命,过程漫长而艰辛,即便是在21世纪的今天,也没有人能理直气壮地确认它的最终完成,很多个人、组织都为这一使命倾注了心血,其中,文学研究会的努力尤其不应被遗忘。

二、文学研究会推进作家职业化的努力

在职业作家观念的推动方面,文学研究会可谓功不可没。文学研究会宣言中被引用频率最高的一句话就是:“将文艺当作高兴时的游戏或失意时的消遣的时候,现在已经过去了。我们相信文学是一种工作,而且又是于人生很切要的一种工作”,文学研究会同人们的理想是“不但成为普通的一个学会”,而且“还是著作同业的联合的基本”。在文学研究会成立前的二三十年中,一些文学刊物已经为日后从事新文学运动的人们建立起了市场和读者群,稿酬制度的推行也证[12]实了文学能够成为赖以安身立命的职业。

文学研究会对职业作家观念的推动作用在于,顺应历史潮流的发展,及时对文学自身的价值、意义、特性及职能进行了界定,稳固了学科领地。它在宣言及文章中不仅将文学创作界定为一种独立的职业——“文学是一种工作”,而且强调了这种工作是与“劳农”一样的,要求治文学者将其作为“终身的事业”;并且进一步指出“文学到现在也成了一种科学,有他的研究对象,便是人生——现代的人生;有他的研究工具,便是诗(Poetry)剧本(Drama)说部(Fiction)。文学者只可把自身来就文学的范围,不能随自己的喜悦[13]来支配文学了”,这样就从理论高度上强调了该职业的学科独立性及学科本体意义。

尤其可贵的是,文学研究会赋予了这种职业一种极为重要的社会尊严和地位——“于人生很切要”,对文学的责任进行这样的界定:“‘我来服役于人,非服役人’,文学者必不可不如此想”,公开宣称“‘装饰品’的时代已经过去,文学者现在是站在文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分子;文学作品不是消遣品了;是沟通人类感情代全人类呼吁的唯[14]一工具,从此,世界上不同色的人种可以融化可以调和”,对文学的社会意义给予了前所未有的肯定和彰扬。这样气势恢弘的阐释与界定在当时的文坛上属于首创之举,虽然此前也曾有人就该问题进行过探讨,但都没有上升到理论高度,也没有这样的明确和坚决,更缺乏这样宏阔的眼光与胸怀。因此,文学研究会的上述努力具有里程碑的重要历史意义。

综上可见,文学研究会不仅正式从学科独立性及本体意义上进行了有效阐释,并赋予了文学前所未有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尊严,这样不仅从理论层面上阐明了文学的独立价值和意义,推进了作家职业化观念的历史性突破,而且为文学观念实现从传统向现代的彻底变更铺平了道路。

因此,基于作家生存方式的转变以及对这种转变的确认,基于以文学研究会为代表的对于文学职业化观念的确认与强调,才能从更深层面上推动对文学观念的探讨与追问。这种努力使得对“何谓文学之[15]本义耶”的讨论——这一20世纪文学中具有贯穿性的核心话题,得以扩展到更为广阔和多样的层面与角度。创造社强调“艺术独立”,认为艺术的价值在于“除去一切功利的打算,专求文学的全与美”;浅草社“以为只有真诚的忠于艺术者,才能够了解真的文艺作品”;沉钟社极力要“将真和美歌唱给寂寞的人们”,新月社标榜艺术的“尊严”,象征派要创造真正纯净的“诗的世界”,而弥洒社则要求“无目的、无艺术观、不讨论、不批评,而只发表顺灵感而创造的文艺作品”……上述对于文学观念的阐释虽然不尽相同,但是其根本立足点却有一点是一致的:即文学具有独立的学科价值和意义,这与文学研究会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三、稿酬制度的推动

职业作家创作制度的发展是多层面的,不仅包括职业作家队伍的壮大及本体意识的确立,更离不开深厚的社会基础,那就是文学的市场化,特别是稿酬制度的推行。

稿酬制度是近代商品经济的产物,随着近代出版事业的发展和出版制度的形成而形成。在我国古代,“作文受谢,自晋宋以来有之,[16]至唐始盛。”不过,这只是一种带有酬谢性质的“润资”、“润笔”,没有固定的标准,既没有一定的酬谢定例,也不拘一定的程式。但到了近代,情况有了改变。这是“一个由不定型到定型、由不规范[17]到规范的过程。”随着出版社的增加,文学期刊发行量的上升,作者队伍的不断扩充,稿酬制度也逐渐步入正轨。

1907年《小说林》上刊登的徐念慈的“募集小说启事”当属迄今发现的较早的杂志小说稿酬标准:

本社募集各种著译家庭、社会、教育、科学、理想、侦探、军事小说,篇幅不论长短,词句不论文言、白话,格式不论章回、笔记、传奇,不当选者可原本寄还,入选者分别等差,润笔从丰致送:甲等每千字五元,乙等每千字三元,丙等每千字二元。

其后出现的《小说月报》、《礼拜六》等杂志,稿酬标准更见规范、细致。到了五四时期,“以字计酬”“以版纳税”已经相当流行。不仅“写稿取酬,按劳所得”的观念逐渐为作家普遍接受,而且在科举制废除后,稿酬制度使许多读书人找到新的方向,造就了一批为数众多的作家和准作家,推动了中国职业作家制度的发展。

职业作家在此时出现,不仅是因为从事文学创作可以带来社会地位的有效提升,还在于稿酬制度的逐步推行使其获得了颇为可观的经济收入。仍以1904年的小说市价为例,一般作家的稿费是千字2元,名家的稿费是千字3—5元(如包天笑是千字3元,林琴南是千字5元),以每月写稿3万字计算,每月收入至少60元。加之当时的作家往往同时为几份刊物撰稿,因此收入相当可观,这种由稿酬制度带来的经济推动直接促进了文学创作的繁荣。

范烟桥在分析民国初年文学繁盛的原因时认为:“除了晚清时代的前辈作者仍在创作外,更平添了不少后继者,也可以说是新生力量。而旧时文人,即使过去不搞这一行,但科举废止了,他们的文学造诣也可以在小说上得到发挥,特别是稿费制度的建立,刺激了他们的写[18]作欲望。”这主要是指鸳鸯蝴蝶派作者的大量产生而言的。据统计,单是鸳鸯蝴蝶派产生的各种长篇小说就有两千余部,杂志一百三十[19]种,大报副刊四个,小报四十五种,足见该派作品数量之多和作者队伍之庞大。与此同时,稿酬制度也造就了一大批严肃文学的作者群体,支撑李伯元、林纾等人坚持文学创作和翻译的长久动力就来自于丰厚的稿酬收入,这为他们的创作提供了最基本的经济保障。

当然,稿酬制度也会带来一定的弊端,它的推行使文学创作与市场之间产生了紧密的联系。为了赢得更大的市场份额与更广泛的市场占有率,职业作家们必须考虑读者对自身作品的接受程度,因此,对读者阅读趣味的迎合就成为他们必须面对的问题,而这种迎合往往使他们流于庸俗化。

这种特征在清末民初的中国文学中表现得特别明显。清末民初之际,为数众多而质量参差不齐的翻译作品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当时国门初开,封闭已久的国人对外来事物显露出前所未有的兴趣,外国文学的翻译引入不但能够满足读者渴望了解异域的欲望,而且也能满足作家们的经济需求。当时的翻译作品与创作作品的稿酬相同,与文学创作相比,翻译不需要过多的构思,因此可以更加快捷地获取稿酬,这种经济上的推动使当时的作家无论是否懂得外文都纷纷投身翻译,译者对所译作品的选择标准也往往基于市场价值而不是文学价值,这也是清末民初的翻译作品文学价值不高,而且错译、改译严重的重要原因。这种特征在创作方面最有代表性的体现,当属文学史上人数众多、持续时间长的鸳鸯蝴蝶派的存在。这里固然有大多数普通民众审美素质与欣赏习惯所起的催化作用,但是,张恨水、程小青、范烟桥等通俗作家,尽管在创作思想上也都曾有一定程度的进步,但在小说手法上与纯文学作者始终存在差异,这表明他们是在自觉地认同于普通百姓的阅读层次。

鸳鸯蝴蝶派曾经被批判为奉行“游戏的消遣的金钱主义的文学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这一派作家的实情。自觉地把文学作品与“顾曲”“觅醉”“买笑”相等同,把文艺视为消遣与娱乐,当然会导致对读者阅读品位的迎合和无顾忌的粗制滥造。需要提及的是,在稿酬制度带来的经济杠杆作用下,一些纯文学作者,甚至一些新文学运动的倡导者、参与者,有时也会出于经济的考虑而草率成稿,匆忙投稿。只不过他们没有鸳鸯蝴蝶派那样过于急切、肉麻与露骨罢了。稿酬制度对他们的影响并不在于经济利益上的考虑,而可能是在更为深广与隐含的精神与人格方面。

但是与负面效应相比,稿酬制度与职业作家机制带来更多的是正面积极作用。我们在对前者保持理智认识的同时,更应该肯定后者带来的积极推动意义。

商品经济带来的不仅有疯狂的掠夺、锱铢必较的金钱交易与唯利是图的社会准则,还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和公平交易的自由市场。体现在人的精神状态上,固然给人性带上了金钱的枷锁,却又提供了相对宽裕与自由的发展空间。在“金钱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辉映下,人们可以脱离政党、阶层、宗教、信仰方面的束缚,有了更充裕的言论与信仰自由。反映到20世纪的中国文学中,个性主义的张扬和自由空间的拓展,与我国近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稿酬制度的建立[20]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

鲁迅就曾经这样感慨:

钱,高雅地说罢,就是经济,是最要紧的了。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人类有一个大缺点,就是常常饥饿。为补救这缺点起见,为准备不做傀儡起见,在目下的社会里,经济权就见得最要紧了……要求经济权固然是很平凡的事,然而也许要比要求[21]高尚的参政权以及博大的女子解放更烦难。

在20世纪(主要是从五四到抗战爆发这段时间)的文学发展中,对于具有独立思想世界的作家群体的孕育形成,相对发达的出版事业与文化市场确实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这是一个长期为人们所忽视的话题,然而它却是一个无法回避的客观存在。在揭露和批判统治者的同时,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涌现的众多社团流派,层出不穷的文艺思潮,作家们开列出的诸多治国救民的方案以及他们之间相互交锋的激烈程度,在中国文学史上都是前所未见的。上述种种都与作家拥有相对独立的人格空间密不可分,而作家的人格能够相对独立则来自于作家们经济保障的市场化,来自于稿酬制度的推行。

至今仍被奉为文学作品精良之作的茅盾的《蚀》、《虹》、《子夜》,巴金的激流三部曲,老舍的《老张的哲学》、《二马》、《离婚》等作品的问世,无不全部或部分地受到了稿费制度的恩泽。如果去除了稿酬收入这一重要经济来源,那么,这些在中国新文学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位置的文学大师们,不仅才华难以施展,而且很有可能落得如曹雪芹那样“蓬牖茅椽,绳床瓦灶”的境况了。

当然,最值得重视的还是上述变化带来的职业作家的心态演变,稿酬制度的推行使作家以文为生成为可能,因此,作家作为一种独立的职业逐渐从其他社会阶层中分化出来,与工人、资本家、出版家等同样具备了职业独立意识,这种意识赋予了他们前所未有的角度和眼光——第一次从“职业作家”的角度反观自己的劳动成果与社会定位。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日趋缜密,新的阶层逐渐产生,它们被社会最终接纳的标准不在于词汇上的命名,而是这些阶层本身的本体意义——即它在特定的社会形态中所独具的意义、价值、特性和职能——的被确认。在这个意义上,随着近代商品经济发展而出现的职业作家,带给文坛的既有金钱的消遣的一面,也有人格独立与精神自由的一面,“但是最为内在的,则是他们为确定文学的本体意义提供了特定的社会阶层成员与理论依据,从而为实现文学观念的新变[22]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第二节 中国文学稿酬的变迁

对中国文学稿酬的起源和发展,有很多种说法。稿酬,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稿酬,可以上溯到物物交换的时期,作者用自己的文学作品交换物质产品,狭义的稿酬,是指文稿作为商品存在的稿酬。其特点是:交换(或称“交易”)的乙方——作家的产品,即作品、稿件、文稿——直接同货币进行交换,而不是同其他的方式,如官职宾位等等进行交换;交换的另一方——出版商或购稿人——购买[23]文稿的目的,同样是为了商业的目的。我们主要讨论的是这种狭义的稿酬。早在先秦时期,中国就有重制“善本”和“珍本”的商人和企业,可以说,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的稿酬,在中国都早已存在,但是在当时,这都是出版商与著作人之间的契约,不面向社会,也不公开,不是一种社会契约。文学稿酬社会契约的出现,只能是在新的印制技术引进,文学读物成本降低,出版商经营文学生意有利可图,以[24]及报纸和刊物出现等主、客观条件具备以后。

一、一例一法的出台

申报馆免费发表文学作品的《条例》,实际上就是中国第一个稿酬社会契约。虽然没有货币稿酬,但却有实物稿酬,即发表作家作品后,向作者赠送当日或当月的《申报》和《瀛寰琐记》,这意味着,将作家以往自费出书和在《上海新报》上自费发表作品的钱变相返回给作者。

到1877年,因为《后水浒》购买出版的成功,申报决定向民间公开收购类似书稿,于是,1878年,刊出《搜书》启事:

启者,本馆以印刷各种书籍发售为常。如远近之君子,有已成未刻之著作,拟将问世,本馆愿出价购稿,代为排印,或装订好后,送书十部或百部申酬谢之意,总视书之易售与否而斟酌焉。如有罕见之本,宜于重刊者,本馆价买,或送数十部新印之书,籍以报谢;至于原本,于刊成之后,仍可璧还也。《搜书》启事不专指文学作品,但却起源于文学。“出价购稿”不是申报首创,也是古已有之,这则启事的新意,在于它公开刊登在报纸上,既有规范申报馆自身,也有规范社会行为的社会契约的意义。

1901年3月上海《同文沪报》(《字林沪报》出售给日本人以后改的名字)刊登《东亚益智译书局叙例》,征求用中文翻译的各国文学、社会、自然科学方面的书籍,并许华文译者以稿酬:“译出之书……当酌送润笔之资或提每部售价二成相酬。”它所提到的“润笔之资”又被称为“润笔费”或“笔资”,不久被称为“稿费”;“提每部售价二成相酬”,简称为“提成费”或“版费”,不久被称为“版税”。版税、稿费,与申报馆的“作价购稿”(买断版权),稿酬在20世纪之[25]初的中国有了三种形式,与国际惯例接轨。

同《搜书》启事一样,《叙例》也只是一种社会契约,但能起到规范社会行为的作用,迫使其他出版商跟进,使付给作者稿酬成为风尚。而且虽然《叙例》的付费对象是书籍作者,但各出版商跟进的结果,却使当时一些有名的杂志,如《新小说》、《绣像小说》等先后给作者发放稿费。

虽然润笔费的标准在当时都没有写进“条例”或“章程”,但是千字两元的起点标准却是广泛存在的:“平常西文的译稿只能得到两块钱一千字,而且这是实数,所有标点空白都要除外计算。这种标准[26]维持到民国十年以后,一直没有什么改变。”在当时的两块钱,可以买到50斤最好的大米,因此,作家写稿为生已经成为可能,于是,中国出现了职业作家。诚如前文所述,世界和中国的职业作家,只有在文学进入市场经济,在稿酬制度——稿费、版税、版权等等——建立以后才有可能出现。中国的职业作家,应该是出现在东亚益智译书局的《叙例》之后。

申报馆的《搜书》和东亚益智译书局的《叙例》都是具有规范社会行为意义的社会契约,它们的实行使稿酬的支付更为普及。但是社会契约毕竟不具有法律效力,在利益诱惑下,盗版风盛行,出版商与作者都因此损失严重,在他们的强烈要求下,1910年,清政府颁布了《大清著作权律》。这是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或版权法,距世界第一部版权法《安妮女王法令》的颁布刚好二百年。共有55条,很多内容为后来的著作权法或版权法树立了榜样。

首先,它给著作权下了这样一个定义:“凡称著作物而专有重制之利益者,曰著作权。”此定义的核心是“利益”,文学进入市场经济之前的作家绝大多数不讲求经济利益,以“不言钱、耻言钱”为道德规范。此定义恰恰相反,将经济利益放在第一位,不仅鼓励作家谈利益,并且用法律给予保护,将之前的道德观予以颠覆和重建,具有重大意义。

它对侵权行为的认定和处理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对著作的保护年限:著作人“终生所有”,在其过世后,继承人可以继续三十年。还将对著作权的保护期上溯三十年:“本律施行前三十年之著作,自本律施行后,均可呈报注册”(第三十五条)。

北洋政府上台后,在1915年颁布《著作权法》,这一律一法将包括文学在内的所有出版物纳入了市场经济法制化的轨道,是对稿酬社会契约的进一步肯定,将保护作家利益提到了法制的地位,具有重要的标志性意义。

但是在新文学发展过程中,稿酬制度却遇到了严重的反复,这种反复源于“新青年同人”对得到法律保护的稿酬的主动放弃。

二、稿酬制度上的反复:“新青年同人”取消稿酬的举措

1916年9月,《青年杂志》(后改名为《新青年》)正式设置稿酬——“来稿无论或撰或译,一经选登,奉酬现金。每千字二元至五元。”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开展,作为该运动大本营的《新青年》销量迅速上升,一年之中就升至万份,销量增大,利润增加,本该增加稿费,但《新青年》却登出了取消稿酬的启事:

本志自第四卷第一号起,投稿简章业已取消,所有撰译,悉由编辑部同人,共同担任,不另购稿。其前此寄稿尚未录载者,可否惠赠本志?尚希投稿诸君,赐函声明,恕不一一奉询,此后有大作见赐者,[27]概不酬。“新青年同人”的此举并非出于“不言钱、耻言钱”的传统观念,而是为了提升革命文学的价值,使其免遭流言的诽谤。《新青年》的口号是文学革命,为了革命,当然不能再要稿酬。而且,《新青年》成为同人刊物后,如果不取消同人自己的稿酬,势必引来“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猜测与“革命是假,捞钱是真”的流言,使革命文学的价值大打折扣。如果取消稿酬,则不仅可以避免流言之扰,还能保证文学革命的圣洁。

作为五四文学革命的倡导者与领导者,《新青年》取消稿酬的举措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其他新文学报刊,如《新潮》、《每周评论》、《少年中国》、《星期评论》、《时事新报·学灯》等纷纷效仿不再支付稿酬,并且在新文学报刊中流行开来,成为了一种时尚。

当时,一种将稿费、版税与新文学、文学革命完全对立的观念,曾经被明确提出来,主要体现在戏剧与戏剧文学方面。首先提出这一观点的是汪优游,他在《营业性质的剧团为什么不能创造真的戏剧》中指出:要创造真的戏剧,必须摆脱金钱的束缚,召集有志研究戏剧的人,仿西洋的Amateur和东洋“素人演戏”的方法,组织一个非营业性质的独立剧团,介绍西洋戏剧知识,“造成高尚的观剧阶级”。Amateur即“业余的”、“非专业的”,被陈大悲直译为“爱美的”,他还于1922年初组建新中华戏剧协社,在北京创办人艺戏剧专门学校,实践“业余的”才是美的,非职业的才是“爱美的”戏剧主张。

中国古代作家不言钱、耻言钱,著书不为稻粱谋,是因为他们大多有官职宾位的俸银和酬资,“新青年同人”取消稿酬也并没有影响到他们的现实生活,因为他们大多享有薪俸丰厚的教职,他们的收入是当时普通工人的数十甚至上百倍。如胡适在北大月薪300元,而上海茶叶店的工人则只有两三块钱。但是并非每一个新文学作者都享有“新青年同人”这样的教薪,他们取消稿酬的举措,客观上将许多晚出的新文学家抛到了十分窘迫的处境,如当时已经享有诗名的郭沫若就是其中之一。虽然他已经在文坛上建立了一定的知名度,但是经济上却非常拮据。在日本期间,因为他发表作品的报刊都是不支付稿酬的新文学刊物,为了补贴生活,他只好去兼职教中文,《女神》赢得的赞誉并没有从经济上改善他的生活。1921年《创造》季刊和“创造社丛书”在泰东书局出版,他选择了十分抽一的版税,虽然并没有真正兑现,但还是体现出了新文学作者对于稿酬制度的态度转变。而泰东书局拖延许久之后才变相支付的工资,也着实让诗人欣喜到写家信给父母报喜:“近来男之生活已非常富裕矣……二老请勿再为男[28]虑。”而让他感觉生活非常富裕的金额,是400元,仅是陈独秀在北京大学时一个月的工资。

取消稿酬的举措,不仅使晚出的新文学作者生活窘迫,同时也使部分同人自己处境陷入尴尬,鲁迅就是其中之一。1918年,稿酬制度刚刚取消时,他不仅有教育部的工资,还有在大学里兼教职的收入,可谓衣食无忧。但是1920年,北洋政府开始拖欠公职人员工资,教育部与学校首当其冲,鲁迅不仅收入锐减,而且面临两度买房、兄弟失和,第二次购房欠下的债务,拖到去厦门时才还清。就在这一期间,鲁迅完成了《呐喊》和《中国小说史略》,如果交给商业出版社进行商业包装运作,肯定会有更广阔的市场,即使按照最低的稿酬或版税标准计算,他也可以在经济上获得可观的收益。但是鲁迅还是选择按照“新青年同人”的规矩——将稿件与印资交给新潮社自费出版,因为缺乏商业运作,最终只是保本而已。发表作品不领稿酬,出版作品完全自费,公职与兼职收入都被拖欠,身负债务的鲁迅还要生活,无奈之下,他也去购买彩票,还将彩票寄给了在上海的周建人,希望他就地监督。这种与他一贯风格大相径庭的做法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经济压力带给作家的巨大影响。

与众多新文学作家因为取消稿酬而经济困窘的处境不同,非新文学作家那里却是不同的景象。梁启超的《中国历史研究法》不仅采用“商务”书号,使用“商务”的销售网,而且抽取书价四成的版税,并且享有千字20元的稿费,仅此一本书,就为他带来可观的收入。值得注意的是,政治背景深厚的梁启超实际生活富裕,即使如此,他不但没有放弃稿费与版税,而且尽力争取更高的金额。而通俗文学作家也在这方面奉行同一原则,例如张恨水虽然有薪酬稳定的固定职业(编辑兼记者),但也尽力争取更高的稿酬与版税。

当时的新文学家气势恢弘,观点新锐,被视为当然的时代弄潮儿。但涉及稿酬,却噤若寒蝉,仿佛被禁锁锁住了喉咙。而稿酬制度的反复,带给新文学发展的却是极大的阻力,很多作者因为经济压力不得不选择其他职业,这无疑极大影响了新文学的健康走向。因此,早日打开新文学作家关于稿酬制度的禁锁,走出观念误区,对于新文学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文学研究会群体在这一过程中以自己的努力与卓识,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文学研究会的作用

文学研究会在自己的刊物上始终坚持支付稿酬,如《小说月报》有固定的稿酬支付标准,早在1910年创刊时就在刊例中明确规定了稿酬标准:“投稿选中的,分为四等酬谢:甲等每千字五元,乙等每千字四元,丙等每千字三元,丁等每千字两元,来稿不合,立即退还。”革新后的《小说月报》则在每期的“本社投稿简章”中注明:“投寄之稿,俟揭载后,酌致薄酬如下:甲,现金;乙,书券”,显然坚持执行了稿酬支付制度。

不仅如此,为了解决一些作家的生活困境,编者还多次提前支付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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