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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09 21: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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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丁·艾米斯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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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箭:罪行的本质(马丁·艾米斯作品)

时间箭:罪行的本质(马丁·艾米斯作品)试读:

版权信息

书名:时间箭:罪行的本质

作者:【英】马丁·艾米斯

译者:何致和

责任编辑: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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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al Lab是上海译文出版社数字业务的实验部门,成立于2014年3月。我们致力于将优质的资源送到读者手中。我们会不断努力,做体验更好、设计更好的电子书,加油!上海译文出版社|Digital Lab马丁·艾米斯和他的小说瞿世镜

马丁·艾米斯1949年生于英国南威尔士,父亲金斯利·艾米斯是著名小说家,母亲希拉莉·巴德威尔是农业部一名公务员的女儿。马丁十二岁时,父母离异。继母伊丽莎白·简·霍华德也是一位小说家。马丁原来和其他同龄孩童一样,喜欢阅读连环漫画。继母引导他读简·奥斯丁的小说,这是他最早受到的文学启蒙熏陶。马丁曾经在英国、西班牙、美国十三所学校上学,然后在伦敦和布莱顿补习,为大学入学考试作准备。他考进牛津大学埃克塞特学院英语系,毕业时获一等荣誉奖。他写的第一部小说《雷切尔文件》1973年获毛姆奖。1975年,他担任伦敦《泰晤士报文学副刊》的助理编辑,出版了第二部小说《死婴》。他还发表了许多书评和散文。于是他被《新政治家》编辑部录用,这时他才二十七岁。后面两部小说《成功》(1978)和《其他人:一个神秘的故事》(1981)出版之后,他成了专业作家,并且给《观察家》《泰晤士报文学副刊》《纽约时报》等报刊杂志写文学评论。他是一位多产作家,陆续发表了下列作品:《太空侵略者的入侵》(1982)、《金钱——绝命书》(以下简称《金钱》)(1984)、《白痴地狱》(1987)、《爱因斯坦的怪物》(1987)、《时间箭——罪行的本质》(1991年获曼·布克奖提名)、《访问纳博科夫夫人及其他游览杂记》(1993)、《经历》(回忆录,2000年获詹姆斯·泰特·布莱克纪念奖)、《会面屋》(2006)、《第二平面》(2008,关于“9·11事件”及反恐战争的文集)、《黄狗》(2003年获布克奖提名)、《莱昂内尔·阿斯博:英格兰现状》(2012)。2007年至2011年,马丁在曼彻斯特大学新写作中心担任创意写作课程教授。2008年,《泰晤士报》将他评为1945年以来五十位最伟大的英国作家之一。马丁·艾米斯结过两次婚。他的第二位夫人伊莎贝尔·芳赛斯卡也是一位作家。马丁·艾米斯曾经住在伦敦肯辛顿区王后大道,他的小说时常以这个地区作背景。书中人物抱怨这里外国游客过多,商业气氛过浓,反映了伦敦市民丧失文化根底的异化感。他像狄更斯一样,喜欢从伦敦街头俚语、行业切口中吸收新鲜词汇,来丰富他的英语。这种植根于日常生活的通俗语言,被其他青年作家、记者、读者们纷纷仿效而流行一时。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马丁·艾米斯阐明了他的文学观念:“如果严肃地加以审视,我的作品当然是苍白的。然而要点在于:它们是讽刺作品。我并不把自己看作先知;我不是在写社会评论。我的书是游戏文章。我追求欢笑。“我不相信文学曾经改变人们或改变社会发展的道路。难道你知道有什么书曾经起过这种作用吗?它的功能是推出观点,给人以兴奋和娱乐。“小说家惩恶扬善的观念,再也支撑不住了。肮脏下流的事情,当然成为我的素材之一。我写那种题材,因为它更有趣。人人都对坏消息更感兴趣。只有一位作家,曾经令人信服地写过幸福,他就是托尔斯泰。似乎除他之外,再无别人能把幸福写得跃然纸上。“我利用在自己周围所看到的所有荒诞可笑的、人们所熟悉的、凄惨可怜的事情……在这些日子里,到处存在着寒伧破旧、苦难悲惨的景象。“阐明社会因果关系并非小说家的事业。他们必须对他们所具有的艺术效果非常敏感。”

马丁的处女作《雷切尔文件》被誉为青春期赞歌。这部小说的时间跨度只有一个晚上,但是通过记忆联想和闪回等意识流手法,扩展了它的容量。主人公查尔斯·海威在他二十岁生日之夜,回想他第一次爱情经历。他是一位聪明、敏感的青年,渴望成为作家。在几本笔记本里,他写满了描述女友雷切尔·诺伊斯的文字。通过这些笔记和其他回忆,第一人称叙述者查尔斯展示了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机智幽默地描述他的成长过程和初恋的惊喜感受。马丁·艾米斯认为,“在青春期,人人都感到创作的冲动——想要写诗、写戏剧、写短篇小说。作家不过是那些把这冲动继续坚持下去的人。”

我们发现,马丁·艾米斯的创作冲动继续坚持着,而且他有一种黑色幽默的灵感。他的第二部小说《死婴》,把幽默讽刺、生活堕落、荒诞暴行混杂在一起。这部小说写六个年轻人在伦敦郊区一幢大房子里度周末。时间跨度从星期五早晨至星期六。作者仍然使用意识流闪回手法,来扩展六个人物的生活经历和心理深度。当这群青年星期五聚在一起过周末时,来了三位美国客人。他们激起了大家放荡的欲望,在酗酒、吸毒之余,男女混居,任意淫乱。然后是一连串暴行:殴打、虐待、谋杀、撞车。此书的平装本改名为《阴暗的秘密》,因为《死婴》这个标题实在太触目惊心了。这部小说如实暴露了西方社会的阴暗面,然而它的色情、暴力内容却可能会引起我们东方读者的强烈反感。

1984年出版的《金钱》是一部非常独特的社会讽刺小说。此书采用第一人称叙述,主人公约翰·塞尔夫是位极端令人厌恶的反派角色,集粗野、好色、蛮横、奸诈等恶习于一身。他的职业是制作电视广告和色情影片。他坦言其所有的嗜好都具有色情倾向,包括“诅咒、斗殴、射击、玩女人、吸毒、酗酒、吃快餐、赌博、手淫”。塞尔夫(Self)的英文含义是“自我”,可见他是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物。然而他自我意识的核心元素是金钱。他用金钱来购买一切,包括爱情。他的情人塞琳娜·斯特里特是交际花。斯特里特(Street)的英文含义是街道,暗示塞琳娜是出卖色相的街头女郎。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钱。她和塞尔夫上床,她拍三级影片,都是为了金钱。塞尔夫与她臭味相投。他说,“我爱她的堕落”。他们做爱时不是说我爱你,而是说钱。只有钱才能帮助塞尔夫达到完美的性高潮。他内心情绪很不稳定,有偏执狂。他认为塞琳娜应该有众多情夫,这才显得她更够劲,更有价值。他又总是怀疑塞琳娜对他不忠,突然间没来由的惊恐不安、汗流浃背。约翰的父亲巴里·塞尔夫离不开毒品、女人、黄色录像、高级餐馆。他的情妇维罗妮卡是有露阴癖的脱衣舞女。他用儿子的钱来购买性爱。人与人之间没有伦理亲情,只有金钱关系。故事发生在1981年,查尔斯亲王和戴安娜王妃成婚,举国欢庆。这是个势利社会,金钱可以购买一切,而高尚的文化毫无意义,因此塞尔夫追求金钱而不追求艺术。他的另一位情妇玛蒂娜·吐温是个有文化的知识分子。她试图引导塞尔夫欣赏高雅艺术,消减他的满身铜臭。但是在塞尔夫眼中,印象派画家莫奈的作品不是艺术品,而是金钱的等价物。他的心灵已被金钱彻底地占领和腐蚀!小说的主题是金钱:描述了主人公如何得到它、保存它、消耗它、丢失它。在这过程中,塞尔夫日益腐化堕落、丧失自我。作者所使用的语言相当独特,充满着俚语、行话,弥漫着市井色情文学的特殊气息。在字里行间,响彻着金钱以及金钱的呼声,令人寒心地感到这里有一种异化压抑的气氛。这是一个国际性毒品文化的世界,吸食各种毒品的瘾君子令人恶心,人际关系极其混杂。塞尔夫表面上是个文化人,暗地里是个奸商,频繁往返于纽约和伦敦之间,靠走私毒品牟利,小说的场景也就随之而变换。在纽约和伦敦各有一个马丁·艾米斯,他们似乎是作者的化身。这些知识分子是在金钱世界中仅存的批判性良知。艾米斯给塞尔夫打工,为他写电影剧本。塞尔夫强迫他在剧本《良币》中添加暴力色情场景。后来塞尔夫穷困潦倒,与艾米斯下象棋赌博。艾米斯不肯手下留情,要将塞尔夫置于死地。最后,塞尔夫撞地铁列车自杀,终于得到了应有的下场。他口袋里那本用来赚钱的剧本《良币》成了陪伴他走向死亡的绝命书。在撒切尔夫人统治下的英国,经济暂时复苏,贪得无厌的拜金主义成了流行一时的社会风尚和万恶之源。作者对于这种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端深恶痛疾。作者以“绝命书”作为副标题,发人深省。金钱的破坏性控制力笼罩一切,要想摆脱它的控制,除了死亡之外别无它途。这是何等触目惊心的警示!

马丁·艾米斯1989年出版的《伦敦场地》,题词所示是献给他父亲金斯利·艾米斯的。此书篇幅将近五百页,是他最长的小说,其中蕴含的黑色幽默甚至超过了《金钱》。故事发生在伦敦西区拉德布罗克丛林,时间是1999年。作品结构并不复杂。男主人公基思·泰伦特是个精力充沛、容易激动的飞镖手。他非常迷恋他的女友妮古拉·西克斯,又怀疑她不忠于爱情。读者感到有一种不祥的预兆,最后果然发生了惨案,西克斯被残暴地谋杀了。结果发现是死者本人精心策划,诱骗凶手杀害了她。在人们期盼的“至福千年”前夕,伦敦场地上居然发生了如此惨剧,资本主义世界还有什么希望!此书在1989年布克奖评委会中引发了一场剧烈争辩。两位女性评委麦吉·琪和海伦·麦克奈尔实在难以容忍女主人公西克斯被残暴杀害的血腥场面。由于她们竭力抗辩,此书被否决了。另一位评委戴维·洛奇为此悔恨不已。他认为当时五位评委的意见是3∶2,此书应该入选。

1991年出版的《时间箭——罪行的本质》是一部简短的小说。马丁·艾米斯借鉴了库尔特·冯内果1969年的小说《第五号屠宰场》和菲利普·迪克1967年作品《时光倒转的世界》中的叙事技巧。作者在此显示出他对自己所掌握的辉煌技巧的极端自信:整个故事用倒叙法从坟墓回溯到摇篮,读者必须仔细辨认那些轶事和对话,把它们颠倒的时序重新理顺。在作者的颠倒叙述中,穿插了许多插科打诨的笑话,其五花八门的内容包括吃饭、排泄、争吵、做爱等等;与此并行的书中人物的倒叙,涉及令叙述者苦恼的道德价值判断。叙述者是二次世界大战中的纳粹战犯,他在盖世太保集中营里当军医。他不是用其医术救死扶伤,而是用它来蓄意杀人。他在战后逃亡到美洲,把时光之箭倒转过来,从死亡到出生把人生之路重新走了一遍。于是死于纳粹屠刀之下的犹太难民自然也活了过来,纳粹集中营里出现了奇特的复苏景象。食物不是从嘴里吃进去,而是从胃里反刍出来。清洁工不扫垃圾,而是往地上倒垃圾。既然一切都颠倒了,双手沾满鲜血的纳粹战犯的罪行也就被漂白了。这种是非颠倒的态度和研制原子弹的科学家何等相似!这部黑色幽默作品,启发读者去思考一个极其严肃的问题。那就是本书的副标题:罪行的本质——是非颠倒,人性泯灭!

1997年出版的《夜车》也是一部简短的作品。叙述者是一位颇有男子汉气魄的美国女侦探麦克·胡里罕。小说情节围绕着她老板年轻美貌的女儿的自杀案件逐渐展开,总体气氛灰暗、凄凉而充满着不祥预感。作者炫耀他的语言天赋,随意穿插美国本地土话、切口。评论界对此书毁誉参半。

2003年出版的第十部小说《黄狗》与《夜车》相隔六年之久。主人公汉·米欧是演员和作家。他的父亲梅克·米欧是极其残暴的强盗,早已死在狱中。他生活在父亲的阴影中,唯恐遇见父亲生前的仇人或同伙,害怕他们对他报复。在沉重的精神压力下,他变得十分孤僻,甚至疏远了自己的妻子和女儿。一直想实施报复的科拉,指使色情演员卡拉把汉诱骗到加利福尼亚,想以色相破坏其婚姻,但未得逞。汉在加州意外地遇见了自己的生身父亲安德鲁斯。这个意外发现使科拉放弃了报复的念头,因为他并非米欧的真正后代。小说把梅克·米欧作为暴君的象征,表现了主人公如何摆脱暴君影响的过程。他渴望摆脱亡父的阴影,正如那条哀鸣的黄狗试图挣脱背负的锁链。小说家泰勃·费希尔写道:“我在地铁里阅读此书,唯恐有人从我身后瞥见我在读什么……就像你喜爱的叔叔在学校操场上被当场逮住手淫一样。”马丁·艾米斯却说这是他最好的三部小说之一。此书入围当年布克奖候选小说之列,但最终未能获奖。《怀孕的寡妇》原来打算在2008年问世,后来一再修订,拓展到四百八十页篇幅,到2010年才正式出版。此书的主题涉及1970年代欧美的性革命,西方世界两性关系的规范从此改观。然而,旧的道德伦理被摧毁了,新的道德伦理尚未诞生。亚历山大·赫征将这个过渡时期称为“怀孕的寡妇”,暗示逝者已去,新儿未生,尚在寡妇腹中。作者以此作为本书标题。故事发生在意大利凯潘尼亚一座城堡中,主人公基思·尼亚林是一位文学专业的英国大学生。1970年夏季,他与一群朋友到意大利度假。他们亲身体验了男女两性关系的变化。叙述者是处于2009年的基思本人的“超我”,即他的道德良心。与基思一起到意大利度假的有他若即若离的女友丽丽以及她那位富于魅力的闺蜜山鲁佐德(这位姑娘与《一千零一夜》传奇中的公主同名)。基思与山鲁佐德互有好感,丽丽因而开始折磨基思。小说下半部的情节发生出乎意料的转折,给基思后来的爱情生活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此书幽默、机智、感伤,是对于性革命浪潮中失去自控能力的年轻人的漫画写照。

2012年出版的《莱昂内尔·阿斯博:英格兰现状》是马丁·艾米斯的第十三部小说。此书似乎可以看作《金钱》的续篇,金钱魔力在此书中引发的闹剧甚至比前者更为夸张。故事发生在伦敦迪斯顿市镇。主人公德斯蒙德·佩珀代因住在大厦第三十三层。这位少年的同龄伙伴们在街头打架,他却在图书馆里看书。他的舅舅阿斯博是个贪得无厌的流氓无赖,臭名昭著的罪犯恶棍。他以独特的方式关怀外甥,对他谆谆告诫:男子汉必须刀不离身,与女朋友约会还不如色情挑逗管用,在斗狗场里赢钱的诀窍是用塔巴斯科辣酱拌肉片喂狗。然而德斯对此毫无兴趣,他在书本的浪漫天地中寻求慰藉,这种娘娘腔的行为使他舅舅火冒三丈。德斯学识增长,逐渐成熟,想要开始过一种更加健康的生活。这时阿斯博买的奖券突然中了一亿四千万英镑大奖。一位工于心计的诗人模特儿委身于阿斯博,成了他的情妇。阿斯博腰缠万贯而始终不改其流氓本色,然而舅甥俩的人生轨迹却从此发生了剧烈变化。有人认为作者是以轻蔑的目光审视大英帝国的沉沦。马丁·艾米斯辩称此书并非“皱着眉头对英国评头论足”,而是以“神话故事”为基础的一幕喜剧,并且坚持认为他“作为英国人,深感自豪”。

英国小说家、评论家A·S·拜厄特认为,现代英国小说有两种传统。第一种传统是前现代的现实主义。菲尔丁是这种传统的鼻祖。这种传统侧重于小说模仿现实、记叙历史的功能,并且通过“情节”与“人物”之间的交织来表述,注重思维的逻辑性、时间的顺序性和文字的清晰性。第二种传统是现代的实验主义。其远祖可以追溯到斯特恩。这种传统侧重于小说的虚构功能,强调探索小说本身的形式结构,挖掘其象征内涵,并且认为叙述技巧与形式结构的标新立异比思维的逻辑性、时间的顺序性、文字的清晰性更为重要。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英国小说出现了两种传统交汇合流的趋势。马丁·艾米斯正是这股潮流的代表人物。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经说过:“我可以想象这样一部小说:它和罗伯—格里耶的那些小说一样复杂微妙、疏远异化、精心撰写,同时又能提供节奏、情节和幽默方面沉着而认真的满足感,这些品质使我联想起简·奥斯丁的作品。在某种程度上,我想这是我自己正在试图去做的事情。”马丁·艾米斯兼收并蓄的创作方式,不仅继承了英国小说的现实主义和实验主义传统,而且从法国罗伯—格里耶的新小说、爱尔兰乔伊斯的意识流小说和美国小说家冯内果、索尔·贝娄、纳博科夫那里借鉴了不少新颖技巧。他的标新立异来源混杂而丰富多彩。在当今英国文坛,不少青年作家深受他的影响,威尔·塞尔夫和扎迪·史密斯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虽然作者自嘲他的小说不过是游戏文章,我们千万不要被他那种令人眼花缭乱的叙事技巧所迷惑。他创作的那些“讽刺漫画”中所蕴含的社会批判和价值判断,表明他是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严肃作家。1989年春,我在伦敦英国国家图书馆中初次阅读马丁·艾米斯的《金钱》时感到十分震惊。狄更斯《双城记》的场景在伦敦和巴黎两个城市展开,《金钱》的叙事线索也在伦敦和纽约两个城市之间交织。在西方的传统观念中,爱情是纯洁的、神圣的。《双城记》主人公席德尼·卡尔登是典型的英国绅士。他为自己心爱的女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金钱》的主人公塞尔夫简直是个卑鄙畜生,情妇是他用金钱购买的泄欲工具。摒弃了圣洁的光环,爱情异化为买卖,英雄堕落为反英雄。我原来以为英国是一个具有绅士之风的国度。彬彬有礼的英国绅士,怎么会变成塞尔夫那样猥琐卑鄙的恶棍?我简直无法接受这样的人物形象!

起初我觉得马丁·艾米斯的小说令人反感,难以卒读。后来我注意到,约翰·塞尔夫在小说中自称“六十年代的孩子”。我知道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欧美社会经历过一场激进自由主义社会风暴。正是这股强烈的右倾社会思潮,冲垮了西方传统道德的底线,英雄才会异化为反英雄,神圣的爱情才会异化为可用金钱交换的生物本能。在六十年代,中国也经历了一场文化大革命风暴,但这股极左社会思潮对中国传统文化道德底线的冲击,我们又是否深刻反省过?

与英国著名小说家多丽丝·莱辛研讨当代英国小说发展,使我对此有了更深入的思考。她严肃地指出:“西方现代文明的发展,造就了整整一代文明的野蛮人。他们受过充分教育,掌握了现代科学知识,却用它来满足永无止境的物质欲望。西方现代文明的发展造成了野蛮的后果。虽然科学昌明、物质丰富、经济繁荣,但是精神空虚、传统断裂、道德沦丧、贫富悬殊、两极分化、民族冲突、性别歧视、国家对立、战争灾难、资源消耗、环境污染……中国现代化千万别蹈西方覆辙,必须另辟蹊径,走自己的路。”读到马丁·艾米斯小说中的色情暴力场景,莱辛关于“文明的野蛮人”这个振聋发聩的警句,就在我心中回响。也许这就是阅读马丁·艾米斯的价值所在吧。献给萨莉第一部1 过去的会再回来

我向前走,脱离黑漆漆的沉睡,发现自己被一群医生包围……他们全都是美国人。我感觉到他们的活力,毫无拘束,有如他们身上的体毛一般茂盛。我感觉到不怀好意的触摸,来自那些不怀好意的手——那是医生的手,如此强壮、干净并满是药味。虽然我几乎全身处于瘫痪状态,却发现我的眼珠可以转动。动弹不得的我似乎给了医生不少方便,但无论如何,先张望四周再说。我知道他们在讨论我的问题,不过也提到一些他们在休闲时所从事的活动,比方兴趣嗜好之类的事。就在这时候,我飞快涌起一个念头,这念头是如此完整、如此不可动摇——我讨厌医生。讨厌任何医生。讨厌所有医生。我想起一个犹太笑话:有位老太太发了疯似的在海边狂奔,高喊:救命啊!我那当医生的儿子快淹死了!有趣极了,我觉得。有趣的原因是她的自傲,我想,这种自傲甚至还强过母爱。但是,为什么要因为孩子去当了医生而感到骄傲呢?(为何不是羞耻?不是怀疑和恐惧?)这些人终日与细菌、寄生虫、伤口和坏疽为伍,置身于可憎的话语和可憎的器具中(血迹斑斑的橡皮围裙就吊在挂钩上)。他们是生命的守门员,但是,为什么每个人都想当医生呢?

话说回来,围在我床边的医生穿的是平常的休闲服,他们的皮肤被晒得通红,流露出沉着与镇定,同时也表现出因多数而产生的一致性。要不是我处于现在这种情况,必能发现他们暗藏在行为动作中的轻忽与漫不经心。然而,这群乏味的医生,这些慢跑运动员、健美先生之类的活力专家却让我安了心,因为他们是如此认真地追寻个人的美好生活。美好生活,至少总强过不幸的日子。譬如说,他们勾勒出的是风帆冲浪,是期货交易的好买卖,是射箭、滑翔翼和精致美食。这让睡梦中的我梦见……不对,并不是像这个样子的。让我这么说吧:有一个人物,一个男性的角色,掌控了我所置身的那片混沌梦境。他的性格难以辨析,超越了所有力量,拥有诸如美丽、恐惧、爱情和淫秽等特质。这个男性形体,或说是灵体,似乎身穿白长袍(医生用的那种工作服)和脚蹬黑皮靴,脸上刻意挂着某种微笑。我猜,这个形象可能是我身旁其中一位医生的投射……那位身穿黑色田径服,脚蹬胶底运动鞋,带着确信表情,指着我的胸口摇头的医生。

时光过得无影无息,因为它已让位给挣扎。我困在这张既像陷阱又像洞穴的床铺上,感觉即将开始一种恐怖之旅,朝向某个可怕的秘密出发。这个秘密与谁有关?与他,与那个人有关——那个在最糟糕的时间、最糟糕的地点出现的最糟糕的人。很明显,我变得越来越强壮了。医生来了又去,以粗壮的双手和粗壮的呼吸,欣赏我新发出的咯咯声和呜咽声、我越来越激烈的抽搐,以及我灵活的扭动。时常,会有个护士在这儿,独自一人,很认真地值她的班。那身米黄色制服不时发出声音。这声音,让我觉得自己几乎可以将所有的思慕和信赖都托付其中——因为在这阶段我的情况已有显著改善,真的妙不可言,再也没有比现在更好的状况了。感官知觉带着种种愉悦,开始进驻我左半部的身体(这是突然发生的),接下来是右半部(以令人愉快的鬼鬼祟祟)。我甚至赢得那位护士的赞美:当她拿起便器做例行公事时,我多多少少会在不需他人协助的情况下,主动把背拱起来……无论如何,我以一种安安静静的庆贺心情躺在那儿,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那邪恶的时刻到来——那些救护员的来临。爱打高尔夫球的医生我还可以忍受,那位护士更完全不成问题,但用电流和气流对付我的救护员就另当别论了。他们一共三个人,个个粗鲁莽撞,他们匆匆奔进房间,用几件衣物草草把我包裹起来,便将我放上担架抬进花园。没错,他们接下来拿出两个像电话筒的心脏电击器,用这种东西猛击我的胸口。最后,在他们离去前,其中有一位还亲吻了我。我知道这个亲吻的意思,这就是所谓的“生命之吻”。接下来,我一定是又昏了过去。

在耳边一声清脆响亮的爆裂声中,我苏醒过来,意识到当下只有我一人独处,意识到我所寓居的这个身体目前的状况强健极了——它正满不在乎地伸展筋骨,弓身越过玫瑰花圃去调整挂在木头篱笆上一盆松脱的铁线莲。这具庞大的身体悠悠散散在花园走动,做这做那,显然十分娴熟于这些事务。我想先放松一下,好好打量这座花园,可是却无法办到……事情好像有点不对劲:我所寓居的这个身体并不听从我的旨意。打量打量四周,我下令。但这身体的脖子完全不理会我,它的双眼也有自己想看的东西。问题很严重吗?我们不会有事吧?说来奇怪,我倒不觉得慌张,毕竟,退而求其次,我还是可以利用眼角余光观察我想看的东西。我看见成群的植物在风中轻轻颤抖,仿佛叶脉中亦有血液震颤搏动。我看见周遭环绕的是一园青绿,散发出一片淡淡幽光,宛如……宛如一张美国钞票。我在园中徘徊,直到天色变暗,才把工具放回仓库。等一下!为什么我是倒着走回屋子的呢?等等!现在天色变暗是因为黄昏,还是黎明?这到底……这到底是什么样的次序?我正要开始的这段旅程究竟服膺于何种规则?为何那些鸟儿的歌声如此怪异,而我又要前往何方呢?

只要是程序,无论如何都有其自身的一套规矩。而我似乎渐渐懂得个中奥妙了。

我生活在此,在充满晾衣绳和信箱的美国,在这个安全、友善、仿若民族熔炉和五颜六色的美国,在这个你没问题我也没问题的美国。至于我的名字……是的,我叫托德·弗兰德利,加上姓名缩写就是托德·T·弗兰德利。没错,我四处出没,既出没在“色拉食品”店内,也出没在“汉克五金世界”店外,还会出没在白色市政厅前的那片草坪上,挺着胸,叉着腰,不时无声地发出一种呵呵呵的笑声。因为我就是这样的人。我在不同地方出入,在这里的商店,这里的邮局,嘴里不停说着“嗨”、“再见”和“很好,很好”等话语。但是,事情并不像我描述的这样,实际上它是如此进行的:“好很,好很。”药房的那位女士说。“好很。”我跟着说,“吗好你?”“吗好天今你?”“您谢感。”她这么说,同时打开我的包装袋,把里面的生发水拿出来。接下来我以倒退的姿势离开,举手抬了一下帽檐。我虽然开口说话,却非出于我的意志,同样的,我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如此进行。老实说,我花了好些时间才明白,原来我所听见周遭这些杂乱不成章法的声音,其实是人们的言谈。天啊,就连百灵鸟和麻雀的叫声都变得庄严肃穆了。我对人们发出的这种唧啾声颇感兴趣,稍加研究后,很快我也能听懂了。现在的我可以说已完全通晓这种话语,因为我已可以用这种语言来做梦了。除此之外,在托德的脑海里还有另一种语言,不同于英语的第二种语言。我们有时候也会用这种语言来做梦。

无论如何,我们的日子就这么过下去了。头戴正冠,脚蹬高级皮鞋,腋下夹着一份报纸,经过数条门前车道(此区住宅密集)、许多印有姓名的信箱(韦尔斯、科恩、瑞兹卡、梅利古、克罗德辛斯基、谢林—卡尔鲍姆,以及我不知道的好多)。我走过家家户户门前为维持生活宁静而张贴的告示(请尊重土地所有人权益),走过几辆挤满孩童的巴士,以及画有身背书包的莽撞小孩、写有“当心孩童”的黄色警告标志(当然这个只有黑色轮廓的小孩不会左右张望,只低头看着地上拼命奔跑。他根本不管车辆,只顾着正当行使他的世俗权利)。当那些小家伙在小杂货店内挤过我身边时,我以心神不宁回报他们所扮的鬼脸。托德·弗兰德利,我无法闯入他的思想,却能完全感受他的情绪。我犹如一条鳄鱼,潜游在他情绪的大河中。你知道吗,孩子的每次瞥视、每双眼睛,甚至只是个纯真无邪的眯眼打量,都能在他心中勾起一串东西,让我感受到他的情绪掀起害怕和惭愧的波涛,那就是我将要前往的方向吗?关于托德的害怕,当我停下认真加以分析后,才明白那是确确实实的恐惧,不过我却无法解释。这必定和他心中的残缺有关,然而,是谁造成这个残缺?他有办法避免吗?

看呀,我们越来越年轻,越来越健壮,甚至,我们还长高了一点。我并不十分清楚我们所在的这个世界,一切事物都似曾相识,却又不是那么确定。但这么说还不够理想。这根本是个错误的世界,一个完全相反的世界。所有人都和我们一样越来越年轻,却似乎不以为意,他们和托德的心思并无二致。他们和我不同,他们并未发现这一切都异于常理,不觉得这让人有点不舒服。然而,我却是无能为力的,任何事我都无法干预。我无法将自己视为唯一的例外。其他人是否有同样状况,体内也藏着另一个人,一个和我一样像过客或寄生虫寓居在内的人呢?如果有,他们一定比我幸运多了。我猜他们绝不会拥有我们经历的这种梦境:身穿白外袍、脚蹬黑皮靴的人物,伴随他而来的总是狂暴风雪,犹如一大群人类的灵魂。

每天,当托德和我看完报纸,我们总会把它放回店里去。我特别注意报纸上的日期,而它的顺序是这样的:十月二日过后,你拿到的是十月一日的报纸;十月一日之后,你拿到的是九月三十日的。你能想象吗?……有人说,疯子的脑袋都封存着一部电影或戏剧,他们按剧本演出、装扮,一切无误地进行。很明显,托德的头脑是相当清醒的,他的世界是和别人一样的。只是,在我看来,这似乎是一部倒着播放的电影。

我并非是纯然无知的。

例如,我发现自己具备不少“价值中立信息”,如你想换个简单2点的讲法,说它是“基础知识”也行。比方说,E=mc。光速每秒是十八万六千英里,这可不慢。宇宙虽浩瀚,却是有疆界的。关于行星,有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和冥王星……可怜的冥王星,由冰雪和岩石组成,超低温、超不正常,离温暖和闪耀的太阳是如此遥远。生命不总是甜美的,不是尽如人意的。人生有时得,有时失,其公平性是可加以检定的。过去的还会再回来,(1)例如公元一〇六六年、一七八九年和一九四五年发生的历史事件。我的词汇量极其丰富,而且熟谙所有文法规则,像“请尊重土地所有人权益”那块告示,上头的所有格符号位置并不该放在那里。(第六街上那个画有地图和赞语美言的广告“罗杰的酒橱”,也同样有此问题。)尽管一些表示动作或过程的字眼会让人迷惑(这些字眼总让我加上引号,例如“给予”、“落下”、“吃饭”和“排泄”),但书写出来的文字毕竟意义清楚,不像口语那般复杂难解。有个笑话就是这么讲的:“她打电话给我,说:‘你过来,这里没人在家。’所以我就过去了。结果你猜怎么……那里真的没半个人在。”马尔斯是罗马的战神;那喀索斯爱上自己的倒影——爱上自己的灵魂。如果你和魔鬼打了交道,而他想从你这儿拿走某个东西做代价,千万别让他拿走你(2)的倒影。我说的不是镜子,而是镜子里的映像,那是你的分身,是你秘密的分享者。不过魔鬼也许有话要说:他想拿走什么是随他高兴,而不是听从他人的指示。

没人敢说托德·弗兰德利会爱上自己的倒影,因为他是另一个极端,对自己的映像深恶痛绝。他靠触觉打点自己,用的是电动刮胡刀,理发也自己动手,靠的是一把厨房用的颇为野蛮的剪刀。天知道他的外表看起来是什么样子。确实,你想的并没错,我们家中是有几面镜子,但他从来没走近过或利用过它们。我仅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从某家商店的玻璃橱窗上看见了他的映像;另有几次,在亮晶晶的水龙头或刀叉上,见到他被扭曲后的倒影。只能说,我的好奇心被惊骇给吓跑了。他的身体让我的期待完全落空:两只手背上布满极大的黑斑,全身肌肉松垮垮的,闻起来有家禽肉和薄荷的味道,至于那双脚就更不用提了。我们在威尔普大街遇见一些生活过得不错的美国佬,无论是有大肚腩的老爷爷或身材魁梧的水手,他们的体格都很“令人惊叹”。托德一点也不令人惊叹,至少现在还没。目前他仍相当虚弱,全身该弯的弯、该斜的斜,无一不让人感到丢脸。说了半天,该来提提他的长相了。我这么说吧:有次,他夜半在噩梦之间惊醒,下床缓缓走进阴暗的浴室。他萎靡不振地俯身在洗脸槽前,感觉失落、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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