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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 17: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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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鬼马星

出版社:二十一世纪出版社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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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眼蝶

暮眼蝶试读:

1

6-11-01ISBN: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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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7758本书由江西奇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

花的美与我无关

海的气息离我更远

我只喜欢我自己的影子

——题记1《上海日报》剪报

日期:

2

004年7月27日

标题:惨无人道令人发指!妙龄女郎被割舌惨死公寓内!

撰文/本报记者 夏松

本报讯 昨晚7点左右,在本市A区连景路一栋公寓楼内发生凶案:一名26岁的年轻女子被人发现陈尸于该楼

9

02室内。据知情者辨认,被害人是居住在该楼904室的女住户李今。李今于4个多月前搬入该楼居住,其租住屋与案发现场仅几步之遥。

据记者了解,该案的报案人为此居民楼的物业管理员杨某。“太可怕了。”杨某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仍然惊魂未定,浑身发抖,他反复说这是他有生以来碰到过的最恐怖、最血腥的事情。事发后,杨某由于受惊过度导致心脏病突发,已被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警方经勘察后发现,被害人身中

3

0余刀,其脸部、颈部以及身体各部位都有不同程度的刀伤,同时,被害人的舌头也被残忍地割去了一截。警方因此判断,被害人很可能是死于仇杀。但据该公寓楼的邻居反应,被害人生前长相甜美、性格开朗、乐于助人,平时人缘非常好,而且案发前也没有任何异状,因此听闻此案的人无不摇头称“想不到”。警方也觉得案情相当棘手。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2《上海日报》剪报

日期:200

4

年8月3日

标题:公寓女郎割舌案疑凶畏罪自杀

撰文/本报记者 夏松

本报讯 上个月发生在本市A区连景路雨花石公寓内的妙龄女子被杀案,目前已有突破性进展。警方在搜集了大量证据后,将案发现场902室的男性租客陈剑河列为重大嫌疑人。事发后此人去向不明。

昨晚

10

点左右,警方接到举报称该疑犯在本市西区一家旅馆出现,不料当警方赶到时,该疑犯已服毒身亡。经警方对现场的缜密侦查,可基本排除他杀可能,初步估计该疑犯的死因是服食了足量的剧毒药物。现场还留有疑犯写的遗书,言辞间,疑犯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颇为懊悔。但警方称,还需经过笔迹鉴定才能最终确定该遗书的真伪。

据悉,雨花石公寓902室的房主于今年年初将该套公寓租借给3名青年男子居住,陈剑河就是其中之一。陈剑河现年26岁,目前是本市一家私营翻译公司的职员。据邻居反应,此人平时沉默寡言,不爱与人交往,看上去“颇为老实”,不像有暴力倾向。

记者还了解到,陈剑河与被害人生前曾是大学同学,虽然两人同住一楼,但案发前两人关系一般,并没有深交的迹象,也看不出有什么深仇大恨。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陈剑河对被害人痛下杀手呢?对此各方说法不一。

发现尸体的杨某认为案发原因是陈剑河与女死者之间有无法解决的经济纠纷,而与陈剑河同住一套公寓的一名男子却透露,“陈剑河已经暗恋李今很久”,但李今却对此毫无反应,“她根本看不上他”,这位同屋坚持认为陈剑河之所以会这么做是因为“因爱生恨”;而另一位死者的女同学却认为,这是陈犯突然的精神错乱导致的惨祸……

虽然所有人都言之凿凿,但这毕竟都只是猜测,如今两位当事人都已不在人世,陈剑河的杀人动机恐怕也将永远成为一个谜。3

每次想到李今,简东平的心都会禁不住一阵抽痛,虽然李今的案子已经过去将近一年,但那种最初听到此事时的震惊和痛心,至今都没有随着时间消逝。

李今是简东平的大学同班同学,也可以算是他大学时代的梦中情人。在他的印象中,李今永远是那个身材窈窕、开朗快乐的美丽女孩。

当年她凭借无可挑剔的穿衣品位和出众的容貌,成为当之无愧的系花,不知道有多少男生曾为她伤神。她也是系里第一个穿吊带裙来上课的女生。

大学一年级时,他就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但当时的他因为缺乏自信,把仰慕之情深埋在了心底。

那时,他跟李今住得很近。有时周末回家,两人还常常会在路上相遇,但并肩走时,他总是故意跟她错开一段距离,以表示自己对她并没有非分之想。而李今却坦然自若,时而谈笑风生,时而低头不语,风姿动人,引来路人无数惊羡的目光。现在每每想起当年两人一起在夕阳里漫步的场景,他心里就会涌出无限感伤。

当然,他也并非完全没有动过追求她的念头,只是大二时等他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准备向她表白时,却突然发现她早已投入他好朋友吴立帆的怀抱。这件事给他的打击很大,让他伤心了好久。

后来,为了排解郁闷的心情,他决定出门旅行。他去了向往已久的西藏。让他没想到的是,高原仙境一般的旖旎风光和返璞归真的风土人情,奇迹般地让他忘掉了那段情感创伤。而等他从西藏回来时,他已经脱胎换骨,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他居然会那么快就放下了这段感情。

因为对爱情不抱希望,他后来把自己的业余时间都花在了旅游和打工上。打工,主要是替当律师的父亲整理案件卷宗,搜集一些案件所需的情报,另外他也替杂志和报社写写旅游方面的文章。

只要是既不上课又不打工的时候,他就会背着行囊到处走,成了一位名副其实的背包客。大四时,在父亲的资助下,他买下一辆九成新的北京吉普,从而由背包客变成了自驾族,他也因此被誉为整个系里“最会玩的人”。而如今,他已经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旅行发烧友。如果哪个假期,他没有开着他那辆吉普车去某个风景宜人的地方转转,他就会觉得浑身不自在。

大学四年,他在忙忙碌碌中消磨着时间,而在这期间,李今和吴立帆的关系也似乎在平稳发展,大四时,还传出两人准备毕业后结婚的喜讯。简东平本来打算坦然接受这个结果,但没想到,还没等他完全消化这个喜讯,就传来两人分手的消息,据说是因为李今另结新欢。不久,简东平就看见有人开着一辆黑色奔驰来接李今下课。

还有一次,他看见李今风情万种地上了那部车,而吴立帆骑着自行车正好经过,她隔着车窗笑盈盈地跟他打招呼,随后车子疾驰而去,吴立帆却差点从自行车上摔下来。看见这一幕,简东平禁不住暗自庆幸,还好没被这种撩人的风情迷得晕头转向,否则今天在众目睽睽之下接受失败的就有可能是自己了。

自从李今跟吴立帆分手后,简东平也逐渐跟她没了来往。毕业后,他只是偶尔从别的同学那里听说,她在一家欧洲的化工企业当秘书,收入颇丰。

那时候他认为,李今总有一天会嫁入豪门,从此过上丰衣足食的少奶奶生活,但他怎么都没想到,若干年后,她居然会死于非命。

虽然李今的案子在当时被冠上了“妙龄女郎被割舌惨死公寓内”这样骇人听闻的题目上了本地报纸,但不知为什么,这件案子并没有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事实上,简东平后来发现,除了《上海日报》曾经对此有过两篇简短的报道外,其他报纸对这件案子都不曾有过只言片语的关注。

而事情发生时,简东平正在四川的偏远山区野外探险,这一半是因为工作,另一半则是出于他个人的兴趣。毕业后,他就成了《信》周刊的旅游版记者,所以他当时对这件案子一无所知。

最先把整件事情告诉简东平的,还是他当律师的父亲。简律师知道儿子跟女死者曾经是同学,于是就在饭桌上轻描淡写地把事情的大致情况告诉了他。当时他正在喝汤,结果这个令人震惊的消息让他把热汤喷了一身。而当他知道,被认定是凶手的那个人居然是同学陈剑河时,则更是又惊又气。

对他来说,跟凶杀同样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李今居然跟一个如此不相称的男人搅在一起,他根本就不相信这两个人之间会发生什么罗曼蒂克的故事。而现在,他们两人将永远被大家放在一起谈论。

陈剑河也是他的大学同班同学,印象中他一年四季都穿着件不新不旧的咖啡色夹克衫,当时他是班级里少数几个不住校的学生之一。这个脸色苍白、身材消瘦、有点病怏怏的年轻男人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小一点,这可能跟他的肤色和身高有关。他身高刚过一米六,是典型的小个子,有着男人中少见的白皮肤,五官说不上漂亮,但也不算难看,只是那双郁郁寡欢的眼睛给人印象深刻。

陈剑河不太喜欢与人交往,每天清晨他匆匆赶来上课,上完课又匆匆收拾书包离去。简东平从没见过他与人谈笑,也不曾看见他跟任何一个同学道别。总之,他好像终日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因为彼此不认识,又完全没有交往,所以在大学的头一年里,简东平甚至没注意到班里还有这么一个人存在。

性格内向、沉默寡言的陈剑河平时在班里极少发表意见,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他绝不会主动跟任何人谈论某一话题。而一旦在课堂上被老师提问,他却常常对答如流,令人瞠目结舌。他是个好学生。

到大学三年级的时候,简东平才有机会跟陈剑河近距离接触。那时候,简东平在课余时间选修了德语课程,结果他发现陈剑河也选了同一门课。于是出于同班之谊,他主动邀请陈剑河当他的同桌。他本以为对方会拒绝,不料陈剑河竟一口答应。于是从那以后,两人便渐渐熟络起来了。

当时,陈剑河对德语课相当痴迷,他是班级中少见的学习狂人。除了专心致志地上课听讲、一丝不苟地完成作业,他还找了各种各样的参考书来看。上课时,他一会儿看教科书,一会儿翻他的参考书,常常忙得不亦乐乎。而阅读德语原文书也是他的拿手好戏,对于他喜欢的原文小说,他能够背得滚瓜烂熟,起初简东平还惊得哑口无言,后来也就习以为常了。因为他的勤奋,选修课老师曾多次在课堂上对他给予嘉许。

陈剑河对德语的疯狂劲儿让简东平一度认为他是准备留学德国的,不料这个想法很快就被否认了。后来被简东平问烦了,陈剑河才颇不情愿地告诉他,自己学德语纯粹是出于对外语的兴趣,他还一本正经地对简东平说:“我喜欢德语那些复杂的转换,它能锻炼大脑的反应能力,也能打发时间,每当我无所事事的时候,我就尝试用多种人称说德语。很有意思。”

据简东平所知,陈剑河在学完德语后,又学了日语和西班牙语,但是令人惊讶的是如此热衷于学习语言的人,却这么沉默寡言,他从来不曾向别人卖弄过自己的能耐,也从来不说。简东平后来想,也许当别人在谈论某个话题时,陈剑河早已经像个翻译机器一样把所有要说的话都用不同的语言在心里说过一遍了,这对他来说,一定“很有意思”。

跟陈剑河恰恰相反,简东平觉得学德语乏味至极。他没有学语言的天分,对那些搞昏他大脑的语法和转换形式深恶痛绝。有好几次,他都差点中途退出,但后来还是因为种种原因坚持了下来。简东平学德语的最初目的是为了以后到欧洲去旅游时不至于被人宰,但学了没多久,他就开始后悔了,如果早知道德语这么难学,他绝对不会自讨苦吃。所以他根本无法理解陈剑河对德语的热爱。而且他很快就发现,陈剑河的怪毛病还真是不少。比如,他的话虽然不多,却总是带着弦外之音。

有一次,他们谈起吴立帆和李今,当时那两个人正打得火热,无论走到哪儿都手牵着手,亲热极了。虽然简东平那时对李今已经失去了热情,但只要一看见他们卿卿我我地走在一起,他心里还是觉得有点不是滋味。他估计两人一毕业就会结婚,便问陈剑河对此有什么看法。“不会,他们就快分手了。”陈剑河说。

他的话让简东平颇为吃惊,“怎么可能?他们感情那么好。你是说他们的关系其实并不像他们表现出来的那么好?”“是的。”“你怎么会知道?”“这很明显。”陈剑河瞄了他一眼,颇为得意地答道。

之后,无论简东平再怎么追问,他都不肯再多说一句。诸如此类有始无终的谈话经常发生在他们之间。当时简东平觉得陈剑河是在故弄玄虚,但不久后当他听说李今和吴立帆真的分手了,就不免暗暗吃惊。他一直想弄清楚作为局外人的陈剑河之前究竟“看到”了什么,以至于他可以未卜先知。这个疑问一直持续到今天,而今成了悬案。

简东平还发现陈剑河有个习惯,那就是在跟别人说话时,他总喜欢趁对方不注意时偷偷打量对方,而等对方发现他时,他又会迅速将目光移开,假装心不在焉。简东平认为他这样不太礼貌,有一次就好心提醒他,建议他改正,结果陈剑河的反应令他吃惊——在后来的三天里,陈剑河没跟他说过一句话,甚至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他觉得陈剑河的“动气”十分小儿科,简直可笑至极,而且还有点神经质。这件事给简东平印象极深,仔细回想起来,他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讨厌这个人的。

门“砰”的一声被推开了,保姆萍姐大步流星地走了进来。

跟平时一样,她手里端着热气腾腾的早餐盘,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萍姐40多岁,身材粗壮,脸色红润,一看就知道是个干体力活的好手。自从七年前简东平的母亲去世后,萍姐就开始在简家干活了,对于这个只有男性的家庭来说,她很明白自己的存在有多么重要,而一想到自己可以完全主宰这个家庭的日常生活,她就觉得相当满足。“早上好,萍姐。”简东平无精打采地跟萍姐打招呼。“已经不早啦!”萍姐粗声粗气地回应道,一边将早餐盘“哐”的一声放到沙发面前的茶几上。自从简东平当上记者,萍姐每天早晨的工作之一就是将早午饭送到他的房间。简东平喜欢熬夜,所以每天早晨只要没有什么特别的任务,他都要睡懒觉,因此他的早餐和午餐通常会合在一起吃。为此他规定萍姐,每天上午10点以前不得进入他的房间。萍姐对他的这个习惯颇有微词,她认为正经人就该像她一样早起早睡,按时吃饭。“天气真糟糕,是不是?”简东平并不在意萍姐的态度,低头自顾自翻书。“天气预报还说今天是晴天呢,简直是胡说八道!”

看见简东平赤脚站在地板上,床边散落着大堆报纸和书籍,萍姐禁不住皱眉。“你们这些男人,就会到处乱扔东西!真是要命!如果我哪天不来,这里就成垃圾站了!”萍姐一边抱怨一边麻利地收拾起来。“所以我们才离不开你呀,萍姐。”他甜蜜地说。“哈!”“我可是说真的。”“那就谢谢啦!”萍姐没好气地说,“好了好了,快别看了,粥凉了,我可没工夫给你热!我还得整理壁橱呢!”

简东平放下书,乖乖地坐到沙发前。今天的餐桌上有芹菜粥、肉松和一碟蟹酱。一般早晨他都吃得比较清淡,晚上却常常大快朵颐,虽然明知道这样的安排并不符合养生之道,但没办法,他已经习惯了。芹菜粥的火候正合适,蟹酱也很鲜美,萍姐的手艺向来都无可挑剔。“好吧,萍姐,今天有什么新闻?”他喜欢在吃饭的时候听萍姐说弄堂里的八卦新闻,这可能也是他当记者以后养成的怪癖。父亲对他的这个癖好常常嗤之以鼻,但一旦有稀奇古怪的新闻,他也听得津津有味。

萍姐转过头瞄了他一眼,突然眼睛一亮,“啊,对了,有你一封信,今天一早寄来的,我放在外面餐厅的桌上了。”“谁会给我写信?肯定又是什么广告信,现在这类东西满天飞。不必拿给我,直接丢到垃圾桶里就可以了。”简东平毫无兴趣,头也不抬地继续吃。“广告信?你的律师爸爸可没这么说,他说这封信是一个很特别的人寄来的。”萍姐停下手里的活,回忆着简东平父亲的话说,“他盯着信封看了很长时间。我敢说,要不是我在旁边,他肯定会拆开来看的!肯定!他的眼神瞒不了我。”萍姐红扑扑的脸上露出了告密者的快感。“特别的人?”简东平在脑子里玩味着这几个字,“该不会是谁写给我的情书吧?”“情书?”萍姐抱怨道,“如今的傻姑娘可真多。”她一边说,一边快步走出房间。“爱睡懒觉也算不上罪大恶极。”简东平冲着萍姐的背影,大声道。

不一会儿,萍姐就拿着一封信走了进来。“喏,你的情书!”萍姐递给他一个皱巴巴的白信封。

简东平放下吃了一半的芹菜粥接过信,目光不经意地落到了信封的右下角,那上面小学生般工整的三个字好生眼熟,他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当他意识到那上面的三个字是一个人的姓名时,禁不住浑身一战。怎么会?难道是大白天见鬼了?还是谁的恶作剧?一股凉风掠过他的心头。现在他终于理解,为什么父亲会对这封信如此感兴趣了。

因为落款居然是——陈剑河。

他知道萍姐正透过额前的刘海,偷偷观察着他的反应,一封可能的情书对她来说具有巨大的诱惑力,只要他稍微露出点蛛丝马迹,转眼就会被添油加醋,改编成一篇短篇小说,在附近有钟点工的住户中口口相传。他倒不在意成为别人的话题,以前也不是没有过,但是这一次,他不准备给她这个机会。他很快就收拾了自己的狼狈相,一脸无所谓地把信塞进自己的行动包里,开始继续大口吃他的早餐。“怎么了,为什么不看?究竟是谁写来的?”萍姐好奇地看着他问道。“一个老同学而已,而且他还是个男的。”“我就知道不会是什么情书。”萍姐立刻丧失了兴趣。

信件

寄信人:陈剑河

收信人:简东平

写信日期:2004年6月

5

Dear 东平:

好久不见。听说你现在是位旅游记者,很为你感到高兴。说来也许你不信,虽然你我的交往不算很深,但我却一直觉得你是我身边最有头脑的人,这绝非奉承,而是我的肺腑之言。我羡慕你云游四方的经历和潇洒豁达的处世态度。跟着眼于未来的你相比,拘泥于过去的我显得多么可悲,又多么可笑。

给你写信当然并非为了叙旧,其实我是想请你帮忙。最近,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我曾试图自己解决,但可能是因为我太愚钝,能力有限,我花费了很多时间都没能找到解决这件事的方法。而我环顾四周,身边又没有其他人可以助我一臂之力,于是我就想到了你。我知道作为记者的你一定很忙,但我敢肯定,向来极富好奇心又热衷于猜谜游戏的你一定会对我所说的事感兴趣。我了解你,而我相信聪明的你也一定能给我一个合理的答案。

事情还得从今年年初说起。今年年初,由于一些特别的原因,我决定从我一直居住的姐姐家搬出来,独自生活。于是元旦过后,我就开始着手寻找房子。我向来好静,所以比较喜欢独门独户的公寓房。但是看过的公寓房不是租金太贵,就是离我上班的地方太远,或者环境脏乱不堪,让我无法忍受。我的薪水不高,要求又不低,所以找了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找到合适的房子。

后来有一次,我在路上碰到张兆勇,我们聊了几句,他告诉我,他和袁桥正在找合租者。原来他们看中了市区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地段不错,交通也方便,只是两个人租的话,房租有点贵,所以想再找个人合租。这栋公寓离我工作的地方不远,价钱也合适,看过房子后,我觉得环境也不错,就同意跟他们合租。

我们三人于今年2月搬进位于连景路的雨花石公寓,我们的那套房子在9楼。我的房间相对小了一点,但屋内光线很好,楼下又有便利店,买东西十分方便。对我来说,住在这里最大的优点就是无需应酬各种各样的闲人,可以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时间,所以我对这里相当满意。我们三人虽然性格和职业各不相同,但住在一起一直互不干涉,相安无事。

可是,自从两个月前三个女同学搬到我们隔壁904室后,我们安静的生活就被打破了。搬过来的这三个女生,你也都认识,她们是李今、郁洁和王盛佳。张兆勇说,她们的上班地点也都离此地不远,这大概就是她们搬来这里的原因。

自从她们搬来之后,张兆勇和袁桥总是想尽一切办法接近她们,而另一方面呢,女生们似乎也并不讨厌跟他们交往。女生们不仅常常应邀来我们这里做客,有时候也会举办一些聚会请我们过去。对于这样的聚会,我通常都会拒绝,但有时候,如果是在我们这里办聚会,我就很难回避了。这样的聚会几乎每个周末都会有一次,对我来说,这简直是种折磨。

上周六的晚上,张兆勇和袁桥又举办了一次聚会。我想说的事正是跟这次聚会有关。聚会的发起人是张兆勇,这次聚会是庆祝郁洁升职。郁洁原先是一家公司的人事部秘书,现在升为人事部副经理。升职、加薪、过生日,他们总能找到聚在一起的理由。

我想这次聚会应该跟往常差不多,他们会买些啤酒和各种各样的熟食大吃一顿,随后放音乐。如果兴致好的话,可能还会跳上几支舞。在聚会上跳舞,现在已经成了他们的惯例。因为事先知道这会是个非常嘈杂并且不太平的晚上,所以我故意在公司磨蹭到很晚才回家,我到家的时候,差不多已经是9点半了,但是他们的聚会仍没有结束。

令我吃惊的是,我进门的时候,屋里一片漆黑,而我刚刚踏进门,就听到客厅里传来一阵恐慌的尖叫,随后是一阵大笑声。我正在疑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突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把我吓了一跳,我回过头去,原来是张兆勇。张兆勇说,20分钟前他们正在跳舞,灯突然灭了,估计是保险丝断了。袁桥刚刚买了保险丝回来,正在修。在黑暗中,我隐约看见女生们都挤在客厅的长沙发上说话。

不一会儿,灯亮了,袁桥从门外进来,我们的电表总开关在楼梯口。袁桥告诉我,是因为家里电器开得太多,用电负荷太大,所以保险丝断了,不过现在已经修好了。

恢复了光明,很快,客厅里的人也都恢复了常态,喝酒的喝酒,聊天的聊天。我正想回房,李今却叫住了我,她说:“陈剑河,老是一个人闷在房间里有什么意思?跟我们一起聚聚,难道我们会吃了你吗?”她这么一说,其他人也都纷纷劝我留下来,我实在拗不过他们,于是就同意坐下来跟他们待上一会儿。因为大家都在喝啤酒,于是几个女生就劝我也来上一杯,我这个人向来不胜酒力,喝了酒后,马上就脑袋发沉,于是没待多久,我就因为体力不支不得不回自己的房间了。回房间后,我马上就躺下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我醒来后跟往常一样为上班做准备,却发现屋子里的很多东西都被挪动了位置。比如,我桌上原来放着的钢笔不见了,后来我发现它在我的拖鞋里,再比如,我的CD机不见了,后来我发现它被放在我的枕头下,还有那些酒瓶……显然,是有人进过我的房间,并且翻动过我的东西。我突然想到,我忘记锁门了。而我在整理东西时,突然发现有一件对我来说非常重要的东西不翼而飞了,这件东西平时一直放在我的抽屉里,至于这件东西究竟是什么,我现在还不方便说。我只想告诉你,这件东西对我来说相当重要。所以发现它不见之后,我非常着急,到处寻找,但是找遍了整个屋子都没有。

而在这之前,我敢肯定,那件东西确确实实还在原来的地方。我觉得毫无疑问,肯定是昨晚聚会中有人偷走了这件东西,我觉得不可思议,但又找不到别的解释。不瞒你说,单单这个想法就让我不寒而栗,因为他们个个看上去都不像是会做出这种事的人,我猜不出究竟谁会是那个偷东西的人。

后来我旁敲侧击地向袁桥打听,昨晚聚会时是否看到谁进过我的房间。他的回答让我大吃一惊,他说几乎每个人都进去过,他自己曾经进去想找根蜡烛,又因为椅子不够,张兆勇进去搬过椅子,至于女生们,她们好像都曾经在我的房间进进出出。至于进屋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找什么东西,或者是纯粹出于好奇想进去参观一下,因为在这之前我一直锁着门,所以他们从来都没有进过我的房间。

我后来又问了郁洁,她也承认她们三个女生都曾分别进入过我的房间,她说,她进去是为了帮张兆勇搬椅子,还有一次则是为了找手电筒。至于李今和王盛佳,她说在聚会开始前,她们都分别进去过,不过她很坚决地表示,她们是不可能拿走我的任何东西的。她的言下之意就是我太多疑,肯定是我自己放在什么地方忘记了,她觉得不可能有谁会到我这么寒酸的房间里来偷东西,因为她们的收入都比我高。

看得出来,郁洁对我问她的这些很不高兴,所以我问她的时候,她的态度颇为冷淡,而我也意识到把这件事张扬出去不是什么明智的做法。于是,我就没再问下去,我决定自认倒霉,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我想在不引人注意的情况下,再自己找找看,但是没想到,事情马上就有了结果。

几天后,我按照惯例从公寓后面的一条小巷子里抄近路去公共汽车站,却在小巷的垃圾桶里很意外地发现了我丢失的这件东西,它被塞在一大堆的垃圾里,只露出了一个角,但是它红色表面上烫金的海螺标记还是立刻吸引了我的注意,就这样,它又鬼使神差般地回来了。但当我把它捡起来后,却发现它已经不完整了。

虽然失而复得,却已经残缺不全,很明显是有人在故意作怪。我敢肯定,偷东西的人就是这几个人当中的一个,但是我实在猜不出,谁会做这样的事,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而他偷走的那部分,我该怎么说呢,对某人来说事关重大,所以我为此深感不安。

原谅我唠唠叨叨地说了这些,我想说的都已经说完了,我非常想听听你的意见。希望你收到这封信后能尽快跟我联系。

盼速回!

此致

敬礼!

陈剑河 敬上

2004年6月15日

信件

寄信人:陈剑蓉

收信人:简东平

写信日期:2005年10月5日

注:该信随陈剑河信件同时发出

简先生:

你好,很冒昧给你写信。我是陈剑河的姐姐陈剑蓉。你一定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会突然收到我弟弟的来信。其实这封信是前些天,我在整理他的抽屉时无意发现的。

我很了解我弟弟,他向来不喜欢求人。他既然会想到要写信求你帮忙,想必一定是遇到了大麻烦,看到落款的时间,很明显是案件发生的前一个月,所以我更加确信了我的想法,我猜想他当时很希望你能帮他出出主意。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封信写完之后,他并没有寄出,而是一直藏在抽屉的最底层。

想必你已经知道了我弟弟的案子。我弟弟其实是个单纯善良的人,却被当作嫌疑犯追捕,最后又被发现死在一个小旅馆的房间里。我到现在都无法相信我从小带大的弟弟会有这么悲惨的结局。警方说他杀了那个女孩后畏罪自杀,但我始终觉得这是无稽之谈。

看了这封信后,我一直在犹豫是不是要把这封信寄给你,最后考虑再三,还是决定按照我弟弟的意愿寄给你。如果有什么惊扰之处,请多原谅。另外如果能到寓所一晤,万分感谢。

此致

敬礼!

陈剑蓉 敬上

2005年10月5日4

这是一个建造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大型社区。社区中的房子大多数都是老式的六层楼单元房,而所有房子的外墙都被刷成了土红色,每幢楼上的号码因为年代久远,都已经斑驳不清。像这样的社区在上海比比皆是,社区中不仅有各种各样的小商店、超级市场、学校和公共汽车站,甚至还有医院和图书馆,人口密集是这类社区的普遍特点。

简东平走在社区的主干道上,不禁心中怅然,他熟悉这样的社区,自几年前母亲死后,他和父亲就在这样的社区中待了很多年。虽然住房拥挤,但有时候他也非常留恋那里热闹嘈杂的平民气息。

根据陈剑蓉信上注明的地址,简东平很快就找到了她的住所。

按响门铃后,屋子里马上就有了反应,不一会儿打开了一条门缝,一张苍白憔悴的女人的脸出现了。“你找谁?”对方警觉地盯着他,简东平觉得,与其说她是在好好打量他,倒不如说是在用X光扫描他的全身。“请问,陈剑蓉住在这里吗?”他彬彬有礼地问道。“你是……”对方仍然对他心存戒心。简东平注意到这是一个40多岁的中年妇女,身材又高又瘦。“我是简东平。”简东平一边说,一边恭敬地把自己的名片从门缝里递了进去。

门豁然开了,一个穿着家常蓝色长裙的女人出现在门前,她有着跟陈剑河一样瘦骨嶙峋的身材和苍白的脸,甚至连脸上阴郁的表情也极其相似。“我猜到你会来的。我是陈剑蓉,就是我给你写的信。请进。”她给他让出一条路来。

简东平走进房间。这是一套二室一厅的单元房,厅很小,不会超过10平方米,卧室也不大,三个房间都被家具和杂物塞得满满当当的。看得出来主人对保持屋子的整洁已经完全放弃了,这里看上去不仅凌乱不堪,到处都是灰尘,而且房间里还有股浓重的霉味。“对不起,家里很乱。”陈剑蓉敷衍地说了一句,在他身后关上门。“没关系,自己住得舒服才是最要紧的。”简东平友好地说。“你随便坐。”陈剑蓉并不理会他的客套,丢下这句话后便快步走进了厨房,随后从那里传来一阵叮叮当当玻璃器皿相互撞击的声音。简东平猜想陈剑蓉大概是在为他准备茶水。

趁这个机会,简东平打量起屋子里的陈设来。家具式样及装修的格局,都是十几年前流行的款式,如今显得十分土气。房间里的装饰摆设也没有什么可取之处,厅里最显眼的地方,放着一张老式的双层玻璃茶几,那上面的翠绿色花瓶里插了几枝粘满灰尘的塑料玫瑰花,这不知道是多少年前的摆设了。斑驳的青色墙上还挂着幅俗气透顶的“一帆风顺”金属画,这样的装饰对向来注重品位和格调的简东平来说,简直是惨不忍睹。

他环顾四周,想找点更有意思的东西,褐色五斗橱上陈列的照片吸引了他的注意。

这些照片中有些是年代久远的黑白照,有些是近年拍的彩色照。在那里面,简东平找到一张陈剑河的照片。那时的陈剑河大概十六七岁,头发剪得很短,穿了件皱巴巴的白汗衫,皱着眉头站在弄堂口,看上去像是在跟谁闹别扭。

这里没有温馨的全家福,也没有一张陈剑蓉本人的照片,除了陈剑河的单人照外,其余大都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小女孩的合影。而这个男人的长相跟陈氏姐弟截然不同,他身材魁梧,皮肤黝黑,看上去粗犷健康。“这是我前夫。”简东平正看得出神,从他身后传来一个幽幽的声音。

简东平转过身,看见陈剑蓉正把两杯热气腾腾的绿茶放在沙发前的玻璃茶几上。“请坐。”陈剑蓉朝他淡淡一笑,一边把一个干净的烟灰缸推到他面前,“如果你想抽烟的话,这个用得着。”“谢谢,我不抽烟。”简东平顺着陈剑蓉的指引在沙发上坐下。外表看上去还不算太旧的沙发实际上已经老掉牙了,简东平刚一接触到沙发的表面,就一屁股陷了进去。

但陈剑蓉并没有觉察到他对沙发的不适应,她自顾自地在沙发对面的旧藤椅上坐下,双膝交叉,两条细细的胳膊抱在胸前。“谢谢你能来。”她温和地看着他,眼角泛出笑意。“没关系,我最近正好有时间。”简东平调整了一下坐姿后,朝她友好地笑了笑,“你找我来,有什么事吗?”“当然有。我弟弟没有杀人。”她道。“可是警方并不这么认为。”

陈剑蓉把目光移向了别处,没有说话。“那个女孩死在他的房间,结果他却在那个节骨眼上突然失踪了,为什么?”简东平目不转睛地盯着她,“警方应该不会无缘无故把他看作头号嫌疑人吧。”

陈剑蓉转过脸来,用凌厉的目光迎向他。“那些所谓的证据只能证明他有作案的可能性,并不能证明就是他。那个女孩的确是死在他的房间,但这未必能说明那个女孩就一定是他杀的。”“那你有什么证据?”

陈剑蓉皱皱眉:“我想你已经看过他写给你的信了吧。”“的确,从信上看,他当时是碰到了些麻烦。”简东平字斟句酌,“不过,这并不能说明什么,也并不能成为他没有杀死那个女孩的证据。”他心中的疑惑并不比她少,但他不想那么快就把自己的真实想法透露给她。“哈!”陈剑蓉冷笑了一声,猛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她开始焦虑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不代表什么?!难道你没看出来,他被人耍了吗?有人在他背后搞把戏!但他却什么都不知道!他完全被蒙在鼓里。我敢说,他信上说的那件事肯定跟那女孩的死有关!”

在简东平的记者生涯中,他并不是第一次碰到被激怒的采访对象,他知道,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按兵不动,于是他一言不发,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她似乎也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马上走到橱柜边,从抽屉里取出一盒清凉油,用食指蘸了一些,涂在太阳穴上。过了一会儿,她才语气缓和地对他说:“对不起,一提到弟弟我就没办法控制自己。自从他出事后,我就没办法好好睡觉。而且最近我的头疼病又经常犯,人上了年纪就是没办法,一点也经不住事情。”涂过清凉油后,屋子里弥漫着一股辛辣的味道。陈剑蓉用手按着胸口又深吸了一口气,现在,她似乎感觉好多了,她顺手从旁边的纸巾盒里抽了几张纸巾胡乱地擦拭额上的汗珠,随后又重新在简东平对面坐下。

稍微定了定神后,她和气地问道:“如果没有那封信,你大概已经忘了有我弟弟这个同学了吧。”“那倒不至于。”简东平含糊地说。他想,谁会忘记一个被认为是杀人犯的同学呢?“我弟弟曾经把你写的文章拿给我看,好像是什么报纸上登的,他说你是同学中最有头脑的人,虽然他这个人话不多,但我看得出来,他很看重你。”陈剑蓉的眼神中透出一种期待。

简东平只能以客气的微笑来答谢她。

陈剑蓉沉默片刻后叹了一口气道:“我弟弟是做不出那种事的。他没有坏心肠,他不会伤害别人——除了他自己。”“伤害自己?他有过吗?”“是的。其实说难听点,他从来就是个搞不清楚状况的蠢蛋!他好像从来就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从小到大,他这个毛病简直让我头疼死了。该怎么说呢,我觉得他老是……老是在做些明显对自己没什么好处的事,我觉得他脑袋里少根筋!”陈剑蓉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明显对自己没好处的事’你指什么?”简东平觉得她话里有话。“比如说他上中学的时候,他的考试分数明明已经达到了一所重点中学的分数线,但是他嫌那所学校离家太远,坚持要上离家比较近的一所普通中学,要知道这两所学校的教学质量根本不能相提并论,但我费尽了口舌都没办法让他改变主意,最后只能依了他。高考的时候,我真担心他落榜,好在最后他还是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再比如,他上学时明明有一条又近又宽敞的大马路可以直接到达目的地,可是他偏偏要选择一条又脏又绕弯的小路走,我说了几次他根本不听,像这样的事数不胜数。你说他是不是很傻?”“你不觉得奇怪吗?”“我早就习惯了,他从小就跟别人不一样。我想他的怪脾气可能跟我们的家庭有关,我们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陈剑蓉低声说,“他是我一手带大的,我比他整整大了15岁。”

比陈剑河大15岁,那么她今年应该是42岁。

她轻轻叹了一口气。“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他什么都不跟我说。可能是我们之间的年龄相差太大的缘故吧。虽然我们感情很好,但他依赖我的同时也很怕我。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他都不肯跟我说,出事后,我也曾经反复追问他,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对他说,只有他说了实话,姐姐才能帮你,你也可以帮你自己,可是他仍然什么都不肯告诉我。他只是反复说,他不该打那个女孩,我不知道他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陈剑蓉的脸突然显得异常的苍老,她求救般地抬起头看着简东平,“我真想知道我弟弟跟那个女孩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你有没有听陈剑河提起过那个死去的女孩?”简东平问道。“从来没有。”“那么陈剑河有没有要好的女朋友?”

陈剑蓉似乎觉得他的问题特别滑稽,不禁笑了出来:“他整天闷在屋子里,哪有什么女朋友。而且他这个人除了自己以外,对别人好像一点兴趣也没有。我倒希望他能交个女朋友。”不知为什么,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简东平感觉她的眼里突然闪过一丝惊慌,是惊慌吗?简东平不敢肯定。“我听说陈剑河是追那个女孩遭到拒绝,才一怒之下动了手,并且一发不可收拾。”这是父亲告诉简东平的大致案情。“真是无稽之谈。”陈剑蓉嗤之以鼻,“从小到大,他都没有跟人吵过架,更别说打架和动刀子了。以前我跟邻居发生冲突打架,第一个躲起来的就是他。他讨厌用暴力来解决问题,在家里,刀子之类的东西他根本不碰,我让他到厨房帮忙切菜,他都胆战心惊担心切到自己,像这样的人,突然拿起凶器去杀人,而且还那么残忍……根本不可能。”“至于说他主动追求那个女孩,我觉得可能性也不大。以他的个性,如果是真的喜欢那个女孩,他可能会偷偷给那个女孩送点什么东西,会主动为女孩做点什么事,也可能更大胆一点,他会给她写封情书什么的。但你说,主动用言语表白,我觉得不太可能。因为他很木讷,自尊心又很强,他一定怕被拒绝。再退一万步说,如果他真的表白了,又被拒绝了,很可能他的反应就是马上躲起来,马上搬家,再也不见那个女孩,他根本不会去攻击她……总而言之,这太不像他的作风了。”

简东平不得不承认陈剑蓉的分析很有说服力,攻击和谋杀的确不像是陈剑河的作风,另外他也实在难以想象陈剑河居然会主动向李今表白。“而且我弟弟还有晕血症,他不可能用刀子把她扎成马蜂窝,因为还没做完,他自己就会吓昏过去。”陈剑蓉说。

晕血症?经陈剑蓉提醒,简东平突然想起大学时的一件事,当时学校规定健康的学生都要义务献血,他记得陈剑河就排在他前面,抽血的时候陈剑河突然昏了过去,后来还是他送陈剑河回去休息的。这件事一传十、十传百,几乎成了那次献血活动中的一个笑谈,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晕血症吧。“那你有没有跟警方提起过晕血症呢?”简东平寻思,难道警方把这一点都忽略了。“说了,他们没把这当一回事儿。他们一心想结案,所以抓住他不放,后来又有了所谓的悔罪书,所以……一切都完了。”陈剑蓉痛心地说。“你刚才说,在事情发生后,你曾经问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也就是说,他曾经跟你见过面?”简东平突然想到,报纸上曾经称案发后,陈剑河去向不明,现在看来,实际上当时陈剑蓉是知道陈剑河的去向的。

陈剑蓉哆嗦着为自己点了一支烟。“是的,我们见面了,这一点我没跟警方说实话。当时我是一心想保护他,但是现在想想我真的是做了一件蠢事,我应该一开始就让他去自首,如果那样的话,也许他现在还活着。”她的神情无比伤感。“可以说说当时的情形吗?”简东平看着她。

陈剑蓉歪着头,眉头紧皱,开始努力回忆起来。“那天晚上大概是7点左右,他打电话给我——当时他已经一个多星期没给我打电话了,之前因为一件小事我们吵了一架,他很生我的气,所以我没料到他会突然打电话来。但在电话里,他显得很平静,他说他跟一个同学发生了点摩擦,那人好像不省人事了,他想让我找找我的律师朋友,问问如果发生这种情况,他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虽然他的口气听上去没什么异常,但我还是担心。于是我让他在我们常去的一家饭店门口等我,随后我就去跟他见了面。我花了半小时赶到那里,发现他看上去非常沮丧,跟电话里的他完全不同,我想他一开始的平静一定是装出来的。我问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不肯说。听他的意思,好像是担心那个被打的女孩醒过来后会告他,他不敢回去,但他也不肯去我家,说哪里都不安全。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于是为了让他先平静下来,我叫他先去我朋友的家里落脚。我朋友一个月前刚刚出国,她的公寓正好空着,她在国内又没别的亲戚,所以临走时就把钥匙给了我。没有人知道那个地方,就连我前夫也不知道,我想那里最安静也最安全。”“那天他看上去非常焦虑,心事重重的,我请他在路边的小吃店吃饭,他几乎都没怎么动筷子,这我能理解,出了那样的事,谁都会没胃口的。在饭店里我问他,为什么要打那个女孩?他说那女孩太可恶了,不断地朝他吼叫,他非常生气,想叫她闭嘴,就打了她一记耳光,结果可能是用力过猛女孩昏了过去,他很担心女孩会找他算账,于是就跑了出来。当时我非常吃惊,因为这是我头一次听说他还会打人,而且一下子竟然能把人打昏过去。我不太相信,但因为是他亲口说的,所以我也就没多想。我当时琢磨,一记耳光能有什么大不了的,大不了赔点钱,所以我就宽慰了他几句,并答应去他租住的公寓看一看,我想那女孩没准儿现在已经醒过来了呢。”“当晚你也去过雨花石公寓?”这一点简东平没料到。“我把他安顿好之后就去了。但我到那儿的时候,警察已经把那里封锁了,我向路上的人打听,才知道那里有人被杀了,而出事的地方正是我弟弟租住的那套公寓。我听到别人议论说,那女孩流了很多血,我当时就吓得浑身冰凉。这实在是太可怕了。”陈剑蓉身临其境般地耸起肩膀,身体缩成一团。“这好像跟陈剑河的话出入很大。”简东平插嘴道。“是的,我也没料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个程度,于是马上就打电话找他。”“他的反应如何?”“非常沮丧。我再次问他,是不是只打了对方一个耳光?他沉默了一会儿,只说了一句是的,随后就什么话都没有了。我知道他向我隐瞒了一些事,但我也知道一时半会儿追问不出什么名堂来,我就让他待在那里什么地方都别去,我希望他能在那里好好把事情想清楚然后再去自首,因为躲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他怎么说?”“他答应了。后来我安排我的律师朋友跟他见了面,我希望律师能让他说出实情,而且我觉得在自首之前,先跟律师谈一谈,多少对他有利。但是他跟律师的见面并不成功。”“不成功?什么意思?”“他仍然坚持说,仅仅是打了那个女孩。但后来他又改口说,可能是他出手太重错杀了那个女孩。”“那么动机呢?他为什么这么做?他有没有说?”这是简东平最想知道的。“没有,自始至终他都没把这一点说清楚。他反反复复说的就是,他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是他做错了等等,听上去像在认罪,不过我从来就不相信他说的这些鬼话,他干不出那些事来。”“你可曾问过他作案的细节?”“有。我曾经直截了当地问他,你有没有用刀捅她?你有没有割她的舌头?”“他怎么说?”“起初他好像是头一次听说流血的细节,显得非常震惊。他要求我把问题再重复一遍。为了证明我没有信口开河,我还把报纸拿给他看。”“然后呢?”“他看了报纸之后,就一言不发。”“什么也没说吗?”“嗯,他什么都没说。只不过,他把报纸还给我的时候面如土灰。我想他是吓坏了。”她痛惜地说。“没有别的了吗?”

陈剑蓉摇摇头。“所以我才肯定他没有做过那件事。我相信他只是把女孩打昏过去而已,正因为如此他才会觉得那个女孩在他走后可能还活着,所以他才会让我去公寓探个虚实。”陈剑蓉看着他,“我想后来应该是别人进去杀了她。”

有这个可能吗?简东平不置可否。“虽然他什么都不肯跟我说,但我始终相信他是无辜的,因此我才劝他去自首。”陈剑蓉继续道,“我想警方总有办法让这个傻瓜开口说出实情,他也答应了。谁会想到,他居然在自首的前一天突然失踪,而且当天晚上就出事了。”“这么说,你起初并不知道他去了那家旅馆?”简东平一直以为陈剑河殒命的那个旅馆是陈剑蓉为他安排的另一个藏身之所。“当然不知道,我一直主张他自首,更何况旅馆并不安全,很容易被发现。而且那家旅馆离我们家那么远,天知道他怎么会跑到那里去,简直是发疯了!真是搞不懂他!”“或许他以前去过,你却不知道。”“不可能,他有地方住,为什么要去那里?”陈剑蓉断然否认。“那他出走前,有没有说过什么?”

陈剑蓉摇头:“没有,他什么都没说,我打电话过去没人接,就赶了过去,结果发现屋里没人。于是那天晚上我就整夜守在那里等他,但他一直没回来。第二天早上我看了报纸才知道他出事了。”“你去过那家旅馆吗?”“去过,但我只是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没有进去。”陈剑蓉低声说。“那旅馆叫什么?”“东方罗马旅馆。”她笑起来,“名字听起来挺高大上,其实只是一家简陋的小旅馆。”“有具体地址吗?”简东平把旅馆的名字快速地写在笔记本上。“应该有,让我找找看。”

她起身走到五斗橱边,打开抽屉在里面翻找了一会儿,结果一无所获。“我以前是记下来的,但东西太多,不知道放哪儿了。你可以去找我的律师朋友,他也去过那里,他应该有具体的地址。”

简东平把笔递给她,她快速地写下了律师的名字和联系方式。“他的律师事务所离这儿不远,如果你要去找他,我可以先跟他打个招呼。”她边写边说。“对你弟弟的事,你的律师朋友怎么看?”“他不信小剑是无辜的。虽然他表面上没说,不过我知道他是这么想的。”她耸耸肩。“如果陈剑河自首的话,他是否打算为其辩护?”简东平问。“嗯,他会的。不过,他觉得被判无罪的可能性很小,因为不利的证据一大堆。而小剑自己又说不出个所以然。”“但你们还是主张他自首?”“我们别无选择,自首总比最后被警方抓到要好。如果他自首,把一切都说出来,可能还会有转机。要知道,我坚信他不是凶手。”她朝他凄凉地一笑,“谁也没想到他会在这个节骨眼上自杀,他可真会挑时候,这么一来,所有人都会认为他是畏罪自杀,再没有人会相信他是无辜的了。”“那么……对于你弟弟的死,你从来就没有怀疑过吗?”

陈剑蓉别过头来盯着他看,灰暗的眼睛徒然一亮:“你为什么会这么问?”“如果你弟弟不是凶手,那么他为什么要自杀?”简东平道。

她轻轻叹了一口气。“我想他是承受不住压力吧,他害怕坐牢,他料定自己不可能逃脱。”她的眼眶湿润了。

为了避免尴尬,简东平尽量不去看她。“我只是觉得,如果你弟弟不是凶手的话,那么他的自杀就显得有点奇怪了。你刚才说,他一直担心那个女孩醒过来后会去告他,那说明他临走的时候,很确定那个女孩并没有死,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完全可以把事情说清楚,根本没必要寻死。如果说清楚后,仍然没人相信他,要他当替罪羊,到那时候他再寻死也来得及。”“你是说……他也可能不是自杀?!”陈剑蓉突然紧张起来。“我只是觉得他死得太仓促了。”“他看上去真的非常沮丧,所以他走绝路,我从没有怀疑过。我只是觉得他傻,他做什么事都是这么没头脑。难道……”陈剑蓉像是在喃喃自语。“失踪前,他有什么不寻常的举动吗?”简东平打断了她的思绪。

陈剑蓉回想着:“不寻常?让我想想,那天下午我们通过电话,他答应第二天去自首,我问他想吃点什么,我可以帮他叫外卖。他说不用了,叫我别操心,他有办法自己解决晚饭。我知道他那里还有泡面,所以也就没再说别的。我叮嘱了他几句,让他早点睡,就挂了电话……好像没什么特别的。唯一不同的是,他那天的情绪好像还不错。”“情绪不错?”在这种状况下他居然心情不错,倒是稀奇事。“他说,只要一想到事情马上就能解决了,心情就好多了。这是他的原话。后来想想怎么都觉得是临终遗言……”陈剑蓉说到最后呜咽了起来,“其实……我之所以从来都没有怀疑过你说的这点,是因为我一直觉得,他的自杀是在情理之中。”“为什么?”这一点出乎简东平的意料。“因为以前他也自杀过,那是在他高考前。可能是因为升学压力太大吧,有一天中午,他企图开煤气自杀,结果那天我有事早回家,正好被我发现,这才及时救了他。跟高考的压力相比,这件事要严重得多,我一直担心他没办法承受,所以我觉得,他是很有可能做出这样的傻事来的,我早就有了心理准备。不过听你这么一说,我又觉得……也许是我太武断了。

简东平又换了个坐姿,这张沙发真的应该扔掉了,他想。“我还有个问题,他自己租房之前,是不是跟你住在一起?”“是的,他一直跟我一起生活。”“那他为什么要从你家搬出来?”

这问题让她有点为难,不过她还是说出了答案,“因为他跟我前夫不和。”

简东平抬眼正好瞥见五斗橱上的照片。“你刚刚说那是你前夫?”他试探地问道,既然说是前夫,这个男人应该已经离开了她。

她淡淡一笑,“小剑出事后没多久,我们就离婚了。他说不想跟一个杀人犯的姐姐生活在一起。”她颇有深意地看了他一眼,“其实,我们刚结婚的时候,他们处得还不错,我前夫几乎是看着小剑长大的。结婚这么多年来,他对小剑也一直很照顾,至少表面上他做得无可挑剔。一开始小剑跟他也很亲,但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剑读高中开始,就突然讨厌起我前夫来,处处跟我前夫作对,简直都快把我前夫气疯了。到出事的前两年,他们彼此已经不说话。我前夫说小剑忘恩负义,辜负了他的养育之恩,在这点上,他也的确不是胡诌。”她幸灾乐祸地笑出声来,仿佛又看见了当年前夫气急败坏的模样。“讨厌一个人总该有原因吧。是不是两人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事?”简东平问道。

陈剑蓉避开了他的目光:“我猜我前夫早就对我不忠了,我弟弟可能是发现了什么,只是他没有跟我说,所以他才那么讨厌他。”“他们争吵过吗?”“没有。大多数都是我前夫对他破口大骂,他一言不发。他不是那种会吵架的人。”“那你前夫为什么要骂他?”“恶作剧。”不知怎地,她看上去微微有些得意,好像她很欣赏弟弟对她前夫所做的一切,“他经常戏弄我前夫,比如偷偷往我前夫的鞋里灌沙子,偷偷往我前夫的牛奶里加辣椒酱,或者有时候,他还会把我前夫刚买的袜子偷偷藏起一只来……他就专玩这些小儿科的把戏,他就是个小孩子。”“他们有没有打过架?”“没有。他不会跟我前夫正面冲突。如果看到情况不对,他就会想办法马上溜走。他知道自己在打架方面根本就不是我前夫的对手,所以他总是尽量避免跟他发生正面冲突。但是他又忍不住老是去惹他,有几次还真的把我前夫惹毛了。但是只要有我在,他们不可能打起来。”“你有你前夫的电话吗?”

陈剑蓉忽地回过头来看着他。“你要去找他?”“我想找他聊聊。”简东平朝她微微一笑。

陈剑蓉幸灾乐祸地笑着耸耸肩。“哦,当然可以,没问题。你当然可以去找他。我正巴不得有人给他找点麻烦呢,他现在的日子过得也未免太舒心了。”她字迹潦草地把她前夫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写了下来,“他叫宋景江,服装厂的名字叫红雁,不过不知道现在是不是还在用这个名字。”

简东平把陈剑蓉写下的便笺塞进包内。“你会问他什么?”陈剑蓉感兴趣地看着他,低声问道。“所有我感兴趣的东西。”“他说的未必是实话,你要小心。”她神情严肃地提醒他。5

林仲杰感到有些心神不宁。

十几分钟前,他接到一个老朋友的电话,对方说想跟他聊聊一年前发生在雨花石公寓的那桩割舌命案。打来电话的这个老朋友名叫简其明,二十年前他们刚认识的时候,他只不过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中学语文教师,但是今非昔比,现在的他早已成为法律界赫赫有名的人物。林仲杰常常能在报纸杂志上看到他的大名——简其明大律师——光听到这个名字,就足以让对方发怵。

但林仲杰并不买这个账。他只要一想到简其明,就有些来气。半年前,他们曾在一件案子中交锋,结果简其明以雄辩的口才轻而易举地推翻了他苦心准备的所有证据,让他在法庭上大出洋相,为此局里不少人都在背地里嘲笑他“早就到了退休的年龄”,这让林仲杰很是恼火。因为这件事,林仲杰曾经发誓再也不跟简其明说话,结果他们还真的就此断了联系。林仲杰已经记不清上一次两人聚在一起是什么时候了,所以他越发感到这个电话来得突然。

为什么简其明会突然对去年雨花石公寓的那桩案子产生兴趣呢?“老兄,我们得找个地方好好聊聊。”在电话那头,简其明的声音沉稳而富有磁性,“我知道你是去年参与这桩案子调查的刑警之一。”“可是这件案子已经结案了。”林仲杰并不想接受他的邀请。“我知道。”“那你还想了解什么?”林仲杰不由地提高了嗓门,“你是怀疑我们警方的办案能力吗?”

他听到简其明在对面深吸了一口气。“好了,别像小孩子那样没完没了。我知道你曾经对这个案子的结果提出过质疑。”简其明的声音显示他正在努力克制自己的火气,“还记得你当时是怎么对我说的吗?你说凶手可能另有其人。”

林仲杰一时语塞,这句话他的确说过。“你说如果有机会,你会重新调查这件案子。”简其明继续说道。“是的,我是说过,但那又怎么样?我早就不管这些陈年旧事了,我早就放弃了!”林仲杰稍稍缓和了一下口气。“那好,废话少说,十分钟后,我们在事务所对面的美美咖啡馆碰头。”简其明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说完最后一句话后,便匆匆挂上了电话。

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林仲杰心里骂道。

简其明所说的事务所,指的就是他的简氏律师事务所,距离林仲杰所在的警察局大约有一公里远,如果开车去的话,也许只需要两分钟,但是林仲杰决定步行前往,他打算让可恶的简其明好好尝尝等人的滋味。

林仲杰慢腾腾地从抽屉里取出自己的备忘录,里面记录了那件案子在侦办过程中的一些资料和细节,他把它随手放进手提包里便走出了门。

林仲杰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乖乖去赴简其明的约。他只是觉得去见个面也无妨。况且一年多来,那件案子一直是他的心病。

林仲杰是一年前负责调查雨花石公寓命案的警察之一,直到今天,那恐怖血腥的场面仍然深深地印在他的脑海里。虽然作为一名老警察,林仲杰曾经不止一次见识过血淋淋的凶杀现场,但他觉得,唯有这件案子的神秘恐怖最让他难以释怀。那奇怪排列的伤口,那被割去舌头的血肉模糊的嘴……凭经验和直觉,他一直觉得这件案子没那么简单。但是,谁听他的!

林仲杰今年50岁,从他20岁那天披上警服以来,已经匆匆过去了将近30个年头,但是直到今天,他的级别仍然只是个副队长。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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