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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21 05: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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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名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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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非营利组织

香港非营利组织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香港非营利组织作者:王名排版:KingStar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时间:2015-01-23ISBN:9787509770269本书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序一香港非营利组织的演变

香港人多习惯多做事,少说话,能写书的就更少。因此,香港的非营利组织虽已发展得很蓬勃,但坊间却不容易找到有关的参考书。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和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共同倡议,打算组织一批专家和学者共同编写一本对香港非营利组织做整体性论述的书,应是一项十分有意义的工作。

我在香港虽然主要从事商业活动,但工余一直也会参与志愿组织活动,曾任乐施会、苗圃行动与复康资源中心等非营利组织的理事,对香港非营利组织的情况亦有一点了解,可以谈谈我个人的一些想法。

香港最初的非营利组织,真是纯民间的自组织。他们的出现皆因港英政府早年对社会的承担不足,令社会的弱势社群缺乏照顾,有能力的善心人士于是自发地组织起来,希望可以减少社会的悲剧。

最初,这些组织多属于本地的街坊会、同乡会之类,随后亦有外来的宗教组织加入。最初,他们的工作主要是赈灾与扶贫,后来逐渐便转移到教育与医疗工作。香港现时的学校,大部分仍是由非营利组织办理的,只不过他们的财政来源,现时已主要依靠香港政府津贴。

这种情况不但出现在教育事业上,亦出现在社会的其他事务上。随着香港的经济增长,政府的财力日增;但港英政府并没有借此以公营的服务去取代民间非营利组织,而是提供津贴,伴以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这些机构的服务,以达到政府的施政目标。

这样做,不但可以提升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积极性,还可以利用民间组织作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缓冲地带,令政府可以有更多的回旋余地,甚至可以借此对民间组织进行一定的监督与管理。

现实是:现时香港的一些规模庞大的民间非营利社会服务机构,大部分的财政开支都来自政府的津贴。而他们提供的服务也逐渐集中在政府愿意津贴的那部分,政府不愿提供津贴的服务,他们就少做,甚至不做。所以,他们虽宣称自己是非政府组织,但实质上在执行政府的政策,成了政府的政策工具。

这类组织一旦用惯了政府的钱,自己的筹款能力就日渐荒废,变成一停止资助,他们就无以为继,可谓已失去了独立的生命力。

不过,香港亦存在着另一种情况。有不少非营利组织,一方面想拿政府的钱,另一方面却处处向政府提出不同的意见甚至形成了政府施政的对立面。他们主要是一些环保组织与历史文化保育组织。他们认为自己的主要任务在于监督政府,防止政府贪一时施政上的方便,而牺牲人类持续发展的需要。他们会对政府所主张的兴建高铁、新界东北发展、开第三条机场跑道等重大事件提出不同的反对意见;他们实际上已发展成政府的压力团体。

近年,已有愈来愈多的非营利组织,把政策倡议也纳入自己的议事日程。他们不但想做政府没有顾及的事情,还想推动政府制定一些更有利于社会的政策。譬如,最近就有不少非营利组织在倡议政府要制定全民退休政策。

他们觉得,如果能够及时推动政府修订一些不恰当的政策,并制定出一套更符合民间需要的政策,会比在本业上埋头苦干,带来更高的成效。

这种想法表面上很有道理,但政策倡议无可避免会涉及不同的政治信念,一时间不容易在社会里取得共识;结果,公民参与反招来社会上无休止的争拗。有部分较为激进的非营利组织,甚至会为了倡议某些政策议题而发动群众游行,他们已愈来愈变得像政治团体,而非纯粹的公益性非营利组织。

这种发展不宜过甚,否则就会本末倒置。非营利组织始终有别于政治组织,应该先集中力量做好当前的社会服务工作。至于政策倡议,只宜视作向社会做信息回馈,不宜成为政治图谋的组织者。非营利组织若是政治色彩太浓,就很容易吓走一些原有的持不同政见的支持者,影响了自己的初衷,令原先的受惠者得不到应有的照顾。施永青基金创办人:施永青2014年8月15日于香港序二

本书是关于香港非营利组织的专题著作。由我和李勇、浩明担任主编,邀请长期担任香港一家著名非营利组织负责人的王超博士参与和指导,由多位熟悉香港非营利组织的专家学者组成调研组,在对香港非营利组织开展较为深入的研究和调查基础上,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反复研讨、分工协作、集中统稿逐步完成,力图较为系统和真实地全景展示香港的非营利组织。付梓之际,就本书成书的若干问题简要交代一下,以为序言。

首先,因为香港紧靠内地但其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先进又迥异于内地。近则便,异则显。随着近年来内地非营利组织的迅猛发展,特别是全面深化改革为非营利组织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学习香港”成为内地许多地方发展非营利组织的首选路径。赴港考察、培训、研修、实习等活动成风成潮,许多香港非营利组织也被邀前来指导、讲学、交流、合作,甚至香港非营利组织常用的一些词语如“义工”“社工”“社福”等也在内地流行开来。香港非营利组织确有许多地方值得内地学习借鉴,这是我们编写此书的用意之一。但我们更想用较为系统、全面、客观的视角展示和介绍香港的非营利组织,不仅告诉读者香港的可学之处,也告诉读者香港的独特之处及无法简单照搬的地方。随着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展开和中国公益新体制的建构,我们越发感到有必要写一本关于香港非营利组织的系统著作,为内地非营利组织的改革发展提供镜鉴。

其次,因为香港所处的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交汇的特殊历史境界。在先后完成四部关于发达国家非营利组织的介绍性专题著作之后,我们认为有必要观照一下非营利组织的文化源流。作为晚近出现的人类最基本的组织制度形式之一,非营利组织首先在主要发达国家发展起来并形成巨大的社会影响力,然而中国文化传统中亦有许多非营利组织的精神和实践源流。香港特殊的历史和现实背景提供了一个东西文化交汇融合的最佳场域,香港非营利组织身上既有浓郁的西方基督教文明、宗教慈善和自由结社等文化因素,又有丰富的中华传统文化基因,使得我们在学习借鉴香港非营利组织的同时能思考和挖掘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有益成分。这本书在一定意义上介绍的是“我们”中的先行者,故更便于学习,便于借鉴,便于思考和挖掘。

最后,香港与内地虽实行“两制”但属“一国”,非营利组织在运作机制、活动方式、管理制度、监管体制等许多方面存在可比性,且靠得近、联系多、合作交流方便普遍,加之香港国际化的优势,在中国非营利组织“走出去”战略中有着重要作用。然而到目前为止,无论香港还是内地,很少见到系统介绍香港非营利组织的专题性著作,相关的研究成果也不多,这不能不是一件憾事。本书在这种意义上具有填补空白的作用,尽管深恐对香港知之甚少且多谬误,但能够在各方鼎力支持下成书,深幸并感恩。期待本书的出版不仅能满足读者对香港非营利组织了解之需,更能唤起相关各方对这方面的多一些关注和研究,以期抛砖引玉。

从我们的观察和研究看,香港非营利组织有哪些主要特点?本书从多个角度都有探讨。我个人体会,香港非营利组织的主要特点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从历史过程上看,香港非营利组织经历了从民间主导到政府支持,再到社会共治的三个阶段的演进。早期的香港非营利组织多为民间慈善团体,其中既有源于本土的互助和难民救助团体,也有来自欧美等地的国际救助组织,基于中华文化传统的乡土互助精神、成批的难民涌入及港英政府社会福利的缺失,构成这一阶段香港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独特条件,而致力于包括救助、医疗、教育等在内的社会福利则成为香港非营利组织的传统特色;第二阶段的香港非营利组织在政府的支持下全面参与社会公共服务和民生建设,专业化能力和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购买服务、整笔拨款等构建起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社会服务合作体系;第三阶段的香港非营利组织更加关注社会权利、公共治理、国际交流和全球治理,非营利组织的倡导性功能得到彰显,网络化、国际化、平台化倾向显著,超越政府、市场和第三部门的社会共治或创新,成为越来越多香港非营利组织所追求的新境界。

第二,从发展现状上看,香港非营利组织表现出价值多元、社会支持、服务主导、行业自律、专业精神五大特点,体现为一个相对成熟的第三部门或公民社会。价值多元表现在香港非营利组织既有很强的宗教背景,又有深厚的人文传统;既倡导人类普世价值,又维护少数族裔及弱势群体权益;既坚守公益和公共精神,又遵循脚踏实地的专业理念。社会支持表现在香港非营利组织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资源动员能力和支持体系,以及来自政府、企业、媒体等各方面的信任。服务主导表现在香港非营利组织的绝大多数都致力于社会福利和社会公共服务,非营利组织的资源配置和核心竞争力也集中于社会服务,使社会服务机构成为香港非营利组织的主要力量。行业自律表现在香港非营利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具有很强的行业共识、价值认同和伦理共约,形成并有效运行着若干重要的自律体系。专业精神表现在香港非营利组织无论在组织愿景和使命、战略规划和管理、人才队伍和志愿者等许多方面,都贯彻专业化的要求、遵循专业化的要求、达到专业化的水平。基于这样五大特点,香港非营利组织作为一个整体相对而言发展比较成熟,是较为发达的第三部门,因而,香港公民社会的发育程度相对较高。

当然,香港非营利组织发展中有许多独特的地方,上述概括只是我在研究中的一点心得,相信读者会从本书的叙述中得到更加具体和明确的把握。

本书尽量关注香港非营利组织的入门性知识,集中香港非营利组织发展和管理方面客观并具实用性的资料和信息,突出香港非营利组织的法律法规、监管体制、优惠措施等方面政策信息,并主要基于访问和考察,从非当事人的鉴赏视角进行观察、分析和研究思考。基于此,本书在结构上主要由五部分组成,一是总论部分,包括第二章至第三章,分别介绍香港非营利组织的历史与文化;二是体制部分,包括第四章至第六章,分别介绍香港非营利组织的法律制度、登记制度和税收制度;三是专题部分,包括第七章至第十一章,分别选择五大主题,即香港非营利组织的政府资助体系、筹款、社会工作、社会企业和内地公益活动,进行较为深入的专题研讨;四是阅读补充部分,包括第一章和第十二章,分别提供香港概况和香港主要非营利组织实例介绍;五是访谈录,这是本书的一大亮点,将我对一位香港资深非营利组织领导人的口述访谈作为尾章,供读者在阅读完全书后进行整体梳理与思考。

本书并非关于香港非营利组织深入研究的专著,只是我们观察所见,有许多是介绍性的资料汇集,旨在较为初步和系统地向读者介绍,书中难免有疏漏错误之处。凡此还请读者诸君多多包涵,当然成书责任皆在我等,诚望不吝赐教。

本书从策划到调研、研讨、写作和出版,得到香港施永青基金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主编和作者一行,向施永青先生及基金各位同人深表谢忱!

在施永青基金的支持和我的友人梁建华先生的大力协助下,我们于2013年10月13日至19日组团赴香港调研考察。这次考察日程安排得满满当当,得到了所有受访机构的热情接待,取得了圆满成功。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我们先后走访了苗圃行动、世界宣明会(中国)、香港青年协会、香港红十字会、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突破机构、长者安居协会、香港圣公会、丰盛社企学会、明途、香港赛马会、香港救世军、黑暗中对话、香港义工发展局、施永青基金15家非营利组织,拜访了香港理工大学中国社工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建华先生曾于2005年携妻陈诚励女士来清华当了一个学期的旁听生,他们是我那学期开设的“非营利组织管理”课最认真的一对学生。后来诚励将她的新著《是缘分也是福分——助学长征随笔》一书寄到了我的案头,她的题词“万里长征路,十亿助学心”令人心热,深为她执着的公益精神感动。前年她不幸辞世,令人悲恸不已。访港期间,建华为我们做了周到细致的安排并多次陪伴同行,我却一直没有机会表达对他失去爱妻的安慰和关切,在此借出书之际,谨向他表示由衷的感谢和深切的慰问,也祝满心公益的故人一路走好。

访港期间我们走访的每一家非营利组织都有一段精彩感人的故事,接待我们的每一位同人都给我们留下了美好的印象,为我们提供了尽可能详细全面的资料,借此机会我谨代表调研组一行和本书主编、作者,向各被访机构和各位同人深致谢忱!

我要特别感谢香港青年协会王鸣主席在百忙中接受我的访谈并答应以口述史的形式刊登她的访谈录。王鸣主席和我同为全国政协委员,她是香港公益界的卓越领导人,见证了香港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历史。

初稿完成后,我们于2014年9月中旬在清华举行了专家研讨会,邀请在京的部分作者和相关专家到会,香港施永青基金总干事陈庆芸女士专程赴京,大家就书稿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讨并提出了积极的修改建议。

金秋时节,正值香港社会福利署组团来清华参加培训班,我在给他们的授课上带着本书初稿征求了意见。

因此,尽管本书作者多数不是香港非营利组织的亲历者,但我们尽量贴近香港非营利组织进行观察学习、思考研究,努力真实表达我们的所见、所习、所思,也力求通过本书加强对香港非营利组织的学习和交流,加强我们和香港非营利组织之间的相互了解,为内地和香港非营利组织的后续合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本书得到出版社各位同人的支持和密切配合,谢寿光社长和社会政法分社王绯社长、骁军女士一如既往鼎力相助,使得本书能够精彩呈现,在此深致谢忱。

关于后续研究和出版计划,考虑到当下国内社会治理创新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需要和我们自身研究团队的能力,我们初步考虑下一步将集中力量分别就我国台湾地区非营利组织和非洲非营利组织开展相关研究。望读者诸君继续关注。

感谢明德公益研究中心各位同人在我们香港调研和本书编写过程中承担的大量事务性工作。希望本书的出版能够有助于明德公益学术志趣的发展和弘扬。王名2014年11月18日于北京香山第一章香港概况【本章提要】本章主要是对香港非营利组织体系所产生的环境进行概要介绍。与内地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香港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及其展现的图景,无一不反映了香港的独特性。了解这些独特性,是理解香港非营利组织的基本前提。本章主要从人文与地理、历史、政治与行政、经济与社会、文化与教育等方面对香港进行概要介绍。

香港独特的地理位置、政治地位以及历史,使其孕育了有别于内地的非营利组织体系。香港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史与香港的政治地位变更史、殖民式统治历史的发展紧密相关,即使是在后殖民式统治时期,这些因素对香港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依然以不同形式发挥着影响。1.1基本情况

香港,英文名为Hong Kong,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位于我国华南地区。作为与美国纽约、英国伦敦齐名的国际大都市和金融中心,香港以良好的治安、自由的经济体系、廉洁的政府以及完善的法制闻名于世。素有“东方之珠”“购物天堂”“美食天堂”等美誉。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通过的、作为宪制性文件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确保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政策方针的实施。香港设立18个区,在这18个区只设立非政权性地区组织。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区旗:旗面为红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红色为标准。区旗呈长方形,其长与高为三比二,区旗旗面中绘有一朵白色动态五瓣紫荆花,其外圆直径为区旗旗高的五分之三。各花瓣围绕区旗旗面中心顺时针均匀排列,在每片花瓣中均有一颗红色五角星及一条红色花蕊,紫荆花中心点位于区旗旗面中心,旗杆套为白色。

区徽:呈圆形,除周围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HONG KONG”的标准字样外,中间也是红底白色五星紫荆花蕊图案。

区花:洋紫荆。1.2人文与地理1.2.1 地理与气候

香港(Hong Kong)位于东经114°15′,北纬22°15′,地处南海沿岸,在中国广东省珠江口以东,北接广东省深圳市,南面是广东省珠海市万山群岛,与西边的澳门隔海相对,距离为61公里。香港全境由香港岛、九龙和新界以及263个大小岛屿(离岛)组成,其中,香港岛约81平方公里,是香港主要的金融商业区;九龙半岛约47平方公里;新界及262个离岛共约976平方公里。香港管辖总面积2755.07平方公里,陆地面积1104.43平方公里,水域面积1650.64平方公里,海岸线约1180公里。香港最长的河流是将香港与深圳划分开的深圳河,最高山的海拔约958米。九龙及香港岛之间的维多利亚港,因港阔水深、四面抱拥,有利船只航行,被誉为世界三大天然良港之一。香港的发展就源于维多利亚港,时至今日,香港维多利亚两岸仍然是经济发展的重心和命脉。

香港位于中国华南地区,背靠中国内地,面向中国南海,形成典型海洋性亚热带季风气候。春季温暖潮湿,夏季炎热多雨,偶尔会有热带气旋侵袭;秋季凉爽、阳光充沛;冬季清凉干燥。年降雨量超过2300毫米,是中国年降雨量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市区高楼密集、人口稠密,市区、新界一些地区(青衣、屯门和沙田等高密度新市镇)容易受热岛效应影响。1.2.2 人口、语言与宗教

据香港特区政府统计处数字显示,2012年香港人口为715.46万人。2010年年初,香港总人口709.76万,包括约21万名流动居民,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6420人,是世界上人口最稠密的城市之一,市区人口密度高达每平方公里21000人。2013年年底,香港总人口达到722.18万人;截至2014年年中,香港总人口约723.48万人,人口增长率为0.7%。大部分香港人(约85.3%)从事服务行业,其中从事批发、零售、进口与出口贸易、饮食及酒店业的占34.4%;运输、仓库及通信业占10.5%;金融、保险、地产及商用服务业占15%;社区、社会及个人服务业占26%;从事制造业的只占5.3%。香港的人口中,绝大多数为华人,占香港人口近93%,大部分原籍广东,语言以粤语和英语为主,普通话也甚流行。据2011年的统计,香港人口平均寿命为男性80.5岁,女性86.7岁。

香港宗教与风俗相当多元,各种宗教在此都有一席之地,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32和第141条,以及香港法例第383章《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信仰及宗教自由是香港居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并受法律保障。世界各大宗教在香港和谐并存,既包括本土的佛教、道教和儒教,也包括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印度教、锡克教、犹太教等外来宗教。香港约有43%的人口有宗教信仰。据当地学者估计,佛教和道教信徒约有100余万名,基督教信徒53万名,穆斯林教徒超过10万名,印度教徒4万名。其中,基督教有宗派逾50个,独立教会多个,属下会堂逾1300所;最大的宗派为浸信会,其次是信义会,其他主要宗派有圣公会、宣道会、中华基督教会、救世军等。全港天主教共有54个堂区、27所弥撒中心和32所礼堂。不少宗教在香港办有学校、医院和社会服务中心,例如,除了开办香港浸会大学和岭南大学等专业院校外,基督教团体还开设了158所中学、206所小学、273所幼稚园、116所幼儿园、16所神学院和圣经学院、16所基督教出版社,以及69家基督教书店。基督教团体营办的医院有7家,病床约3749张,另有18家诊所和59个社会服务机构。这些机构提供多种社会服务,有社区中心、家庭服务中心和青年中心共227所、日间护理中心74所、儿童院17所、安老院35所、老人中心106所、失聪人士学校2所、失明人士学校1所、弱智和残疾人士训练学校47所。例如,天主教也关心市民生活,积极主办多间学校、幼稚园,开办医疗及社会服务机构,2002年,香港共有天主教学校和幼稚园314所,就读学生共277611人,办学工作由天主教教育委员会协助推行。教会开办的医疗和社会服务机构有医院6家、诊所15家、社会服务中心14所、安老院12所、残疾康复宿舍17所,以及自助会社和协会多个。香港明爱是统筹天主教会各项社会福利服务的组织,服务普遍大

[1]众。例如,香港孔教徒都会参与教育工作,兴办多所学校,弘扬孔子思想。1.3历史

公元前214年(秦始皇二十三年),中国秦朝派军平定百越,置南海郡,将香港一带正式纳入其领土,属番禺县管辖。自公元前203年开始,香港由南越国管辖,直至公元前111年西汉征服南越,香港才再由中原王朝管治。其后,东汉、东吴、西晋和东晋初年,香港一直属于番禺县。公元736年(唐朝开元二十四年),香港属于循州(今惠州)并设置屯门军镇。五代十国时期,香港由割据两广的南汉管治,由于盛产珍珠,南汉刘氏于公元963年设立官办珍珠场,称为媚川县。公元971年(宋朝开宝四年),北宋政府于九龙湾一带设立官富场,并派监官驻守。公元1514年(明朝正德九年),葡萄牙派兵攻占屯门,明军于1521年(正德十六年)向葡萄牙开战,史称屯门海战,最后全胜。清朝初年,香港属于新安县管辖,1662年(康熙元年)清政府下令加强海禁,公元1669年(康熙八年)清政府允许弛禁,原有宗族陆续返回。

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清朝道光帝由主战转为主和,1842年,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中英南京条约》,将香港岛连同临近的岛屿正式永久割让给英国,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签订《中英北京条约》,把九龙半岛南部连同临近岛屿一同割让给英国。1898年,英国通过与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将九龙半岛北部、新界和临近两百多个岛屿划为租界,租期99年。至此,香港沦为所谓的英国殖民地。

1982~1984年,中英两国就落实香港前途问题进行谈判,在1984年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决定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方承诺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香港将保持资本主义制度和原有的生活方式,并享有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即“港人治港,高度自治”。1.4政治与行政

作为宪制性文件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规定了香港的基本政治制度。为了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和主权独立,保持香港的繁荣与稳定,考虑到香港的历史与现实情况,中央决定,在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时,依据“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不在香港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香港拥有自己的区旗和区徽,同时也拥有与中国内地有别的社会形态和经济模式,香港发行自己的货币和邮票,香港政治大致沿用英国殖民式统治时期的系统,行政、立法、司法和执法均互不隶属。特别行政区成立后,政治制度保持独立,实行“一国两制”,遵循“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则,除外交由中央政府负责和防务由驻港部队负责外,香港人管理其他所有本地事务。比如,香港可以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与国际事务,包括参加世界贸易组织和奥林匹克运动会等。

香港实施行政主导的管治模式,并制定由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领导的管治体制、代议政制架构以及独立的司法机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是行政长官,由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根据《基本法》选举、并经中央人民政府委任产生。行政长官每届任期为5年,最多连任1次。行政长官负责执行《基本法》、签署法案和财政预算案、颁布法例、决定政府政策以及发布行政命令,并由行政会议协助制定政策。行政会议协助行政长官制定政策,并就提交法案及附属法例方面向行政长官提供意见。行政会议由15名主要官员和14名非官方成员组成,所有成员均由行政长官自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行政会议成员的任期以行政长官的任期为限。首任行政长官是董建华,现任行政长官是梁振英。政府的主要施政和行政工作由12个决策局和61个部门和机构执行,日常执行人是约18万人的香港公务员队伍。公务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制定政策和执行决定,并管理公共事务。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由70个议席组成,其中35个议席通过分区直接选举产生,其余35个通过职业规划的功能界别选举产生。除了立法职能外,立法会还负责就有关公众利益的事宜进行辩论、审核和通过财政预算案、听取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并进行辩论,以及同意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基本法》保证香港继续实行普通法制度。司法机构独立于政府的立法和行政机关,法院保持中立。1.5经济

香港是重要的国际金融、服务及航运中心,是仅次于伦敦和纽约的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与美国纽约、英国伦敦并称“纽伦港”,以社会廉洁、治安优良、经济自由、税制简单和法制健全而闻名于世。香港是中西文化交融之地,是全球最安全、富裕、繁荣的地区之一,是国际和亚太地区重要的航运枢纽和最具竞争力的城市之一,拥有全球最繁忙的货运港口,是黄金交易中心,经济自由度指数高居世界前列,有“东方之珠”“购物天堂”等美誉,也是全球最富裕、经济最发达和生活水准最高的地区之一。

香港经济以全球最自由开放而知名,奉行利伯维尔场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其经济重点在于政府施行自由放任政策。政府经济政策理念仍然是让市场力量主导经济。2011年和2012年连续两年,香港在世界经济论坛的《金融稳定指数发展报告》中均排名首位。2013年,安永会计事务所发布其全球化报告,全球化指数涵盖60个全球最大经济体,分别计量本地生产总值各个环节的全球化程度,计算方法是基于驱动全球化的五大驱动因素,即贸易的开放程度、资本流动、科技和意念交流、劳动力流和文化整合性,香港连续3年排名最高。2012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表年度全球创新指数报告,香港名列世界第八。时至今日,香港已成为世界第11大贸易实体。以吞吐量计算,香港的货柜港口为全球第三繁忙的货柜港口;以乘客量和国际货物处理量计算,香港国际机场是世界第三繁忙机场。香港已经从当年人口只有5000人的小渔村,演变成今天有“东方之珠”美誉的国际大都会。

香港是全球第11大贸易经济体系、第六大外汇市场及第15大银行中心。香港股票市场规模庞大,亚洲排名第二,仅次于东京。香港也是成衣、钟表、玩具、游戏、电子和某些轻工业产品的主要出口地,出口总值位列全球高位。香港经济以服务业为主,与中国内地及亚太其他地区关系密切;香港是亚洲拥有最多国际公司设立地区办事处的城市,是受旅客欢迎的旅游地点之一,也是举办国际会议及展览的热门城市。在2005年,香港是全球第11大服务出口地,与服务贸易有关的主要行业包括旅游和旅游业、与贸易相关的服务、运输服务、金融和银行服务及专业服务。1.6教育与文化

香港教育主要由香港政府教育局管理,主流教育可分为五大部分:幼稚园教育、小学及中学教育、特殊教育、专业教育、其他教育及训练,教育局对小学、中学、特殊学校都有相关资助条例。2000年9月,教育统筹委员会向政府提交了《香港教育制度改革建议》,改革范围包括课程、评核机制及不同教育阶段的招生制度。2006年12月,教育统筹委员会发表第四份《教育改革发展报告》,提出七项教育改革工作重点。这些改革政策延续至今。

香港特殊的近代发展历史,使其文化深受东西方文化的影响,呈现出多元化的文化图景。首先,香港的文化是开放的。东西方文化传统在香港有机融合在一起。香港文化汲取了东西方文化的传统并不断予以发展。以香港公众假日为例,香港的公众假日共17天,既有中国传统的农历新年(3天),也有西方的复活节(3天)。其次,香港文化的西方性倾向明显。香港比内地更强调个体性,更强调通过个人努力以实现对社会的价值。香港的政治文化强调小政府、大社会,如香港年报几乎每年都强调一个观点,即“香港不是福利社会,但社会深深关注福利的情况”。再次,香港文化里的中国因素影响深厚。在香港,人们对家庭非常重视,个人对家庭的义务构成了香港基本的家庭文化。个人权利受到家庭义务的调整,因为所有的个人都是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香港人才真正获得个人最大的满足。香港的家庭特别强调相互支持,家庭的团结和家庭的义务、家庭的角色和家庭内的关系,构成了香港人家庭照顾的义务基础。每个家庭成员都要为满足家庭福祉承担责任,并且不管他们是否已婚,或者过世,其责任还会延续下去。在家庭之外,责任就落到了具有扩大家庭性质或类似家庭性质的非正式网络上。最后,香港文化的国际化特性。香港国际化大都市的地位,使其形成了独有的香港文化并传播至世界各地。如香港被称为“华人流行文化之都”,将流行文化带入华人世界,有华人的地方就有香港文化,同时,香港将“东方之珠”的魅力向全球输出。被称为“华人娱乐码头”的香港具有大中华地区最发达、先进的华语文化产业。无论是电影、电视、广播电台还是乐坛,香港娱乐业一直引领时代潮流。

香港的文化特性还包括现实性、商业化、精英化、法制化、宗教性的特征。1.7小结

香港独特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孕育了香港的非营利组织。

第一,香港的历史与文化培养了香港人的独特公民精神,使得公民慈善、关爱他人成为香港社会的主流,为非营利组织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公民的参与热情高,参与能力也相对较强。第二,廉洁高效的香港政府以及适合当地民情的政治制度安排为非营利组织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制度环境,既保证了非营利组织自身的独立性,又使得政府、社会、媒体、公众能够对其进行有效地监管和监督。第三,香港自由繁荣的经济为非营利组织提供了发展所必需的资源和资金保障,使得非营利组织的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程度都相对较高,大型非营利组织相对较多。最后,香港独特的历史文化使得香港非营利组织涉及的领域、关注的重点具有很强的本土性,因此能够更加有效地发挥社会服务、社会救济、社会倡导等功能。因为尽管香港的经济成就斐然,但是香港依然面临着全球化、现代化所产生的种种社会问题,例如香港比较严重的贫富差距问题。为应对这些社会问题,香港政府致力于倡导和实现社会核心价值,包括爱心、关怀、互动、履行公民责任和维护传统价值。

一言以蔽之,没有香港独特的社会、历史、政治、经济和文化,就不可能有香港高度繁荣和发达的非营利组织。让读者在了解香港概况的前提下,进一步展现香港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图景是本书要解决的问题这之一。

[1] http://www.yearbook.gov.hk/2002/shtml/c18-04.htm.第二章香港非营利组织发展及其规制史【本章提要】要全面深入理解香港非营利组织图景需了解其发展与规制的简要历程。本章首先介绍了香港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四个阶段:民间团体主导救助服务时期,社会服务系统初步确立时期,从救助到社会服务时期,迈向权利的时期。并从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关系的角度研究了在每一个阶段政府的规制;其次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分析了香港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四个影响因素:人口变迁与结构变化,对港政策与主权恢复,内地发展形势,经济的周期发展;最后总结香港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势。

香港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及其规制与香港不断变化的政治地位、人口结构有着超乎寻常的联系。香港独特的政治及社会背景,其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变革,社会通过自组织对需求的自我满足、进而参与到决策过程中并逐步受到政府的巨大影响,无不勾勒出香港独有的非营利组织发展及规制的图景。2.1发展与规制简史

从香港非营利组织的整体发展来看,其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民间团体主导救助服务;第二阶段,社会服务系统初步确立;第三阶段,非营利组织的工作内容从救助扩展到社会服务;第四阶段,非营利组织创新发展,逐步受到正式规制,与政府间的博弈加强。在这个过程中,香港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的关系以及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规制发生着相应变革。

在四个发展阶段中,有六个特点贯穿了整个历史:一是香港人口结构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过山车似的剧烈变动使得香港非营利组织更多地进行慈善与救济等服务;二是内地政治局势的变化对香港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三是中国政府与英国政府间的关系以及两国在国际关系中地位的变化深刻影响着香港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四是香港自身政治地位的改变影响着香港非营利组织的组织使命、宗旨和地位;五是国际非营利组织一直伴随着香港的历史发展;六是香港非营利组织的倡导功能加强。

从香港非营利组织提供服务的内容、与政府的关系以及发挥作用的角度,可以把香港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大体上分为四个阶段。2.1.1 民间团体主导救助服务:1841~1945年

香港政府一直对“福利社会”四个字较为敏感,一旦涉及,基本上是马上澄清香港现在不是将来也不是福利社会。而香港人也大多认为不能依靠政府,而是要自力更生,不是不愿意进行捐赠等活动,而是要分清楚哪些人真正需要帮助。基于香港的特殊地位,香港的非营利组织与内地联系紧密,并随着内地政治局势的变化而具有较强的功能倡导倾向,在公共服务的提供方面占据主导地位,活动内容主要以救助为主。

早期香港的公共服务严重不足,随着大量人口在短时间内涌入香港,大量社会问题随之出现。香港政府(以下简称“港府”)的公共服务能力短板迅速显现,尤其是在医疗、教育、公共卫生等方面。直到1858年香港本地税收达到支撑本地公共开支的水平,港府终于不再依赖英国的财政援助,取得财政自主权,摆脱了英国财政部的束缚,这样就有财力来回应社会的需要。但这种社会需要的满足也主要是针对香港所急需的救助、医疗和教育,且港府承担最低的责任。

香港为英国殖民式统治后,如教育、医疗、救孤等公共和社会服务是由诸多海外团体和传教士进行的。以香港医疗服务和教育为例,香港第一家医院由中国医药传道会创办,在提供医疗服务的同时也传播福音。在教育领域,1842年和1843年成立的莫里森教育协会学校和英华(英国—中国)书院是较有影响力的传教士创办的学校。

同时,香港本地华人和移民华人自身也成立了提供社会服务的慈善团体,如1851年成立的广福义祠。但是由于不符合英国的卫生标准,在中医和西医之间也存在不同的偏好,使得华人和洋人之间产生了矛盾,最终促成了东华医院的兴建。东华医院充当了华人与港英政府之间的桥梁。东华医院不仅提供医疗服务,还提供其他社会服务如华人之间纠纷的调解审判,且这种华人社会公共团体调解和审判的权力不仅仅是社会权力的一部分,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基层行政权力的一部分。

1850年后,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华人精英开始涉足社会服务和社会活动,这其中以东华医院、保良局为典型代表。东华医院源自1856年在香港太平山街建立的广福义祠,是向贫民提供施棺殓葬服务的慈善组织。1869年,经由华人提议创办由华人管理的贫民医院,基于港府的资助和华人商人的捐资以及立法局通过《倡建东华医院总则》,东华医院正式成立。东华医院除了为华人提供免费的中医医疗服务外,1899年设立为贫民提供丧葬及原籍安葬服务的义庄,1880年兴办为失学儿童提供教育的首间义学,同时还管理广福义祠、文武庙等庙宇。在港府的管理方面,东华医院作为法团,其成员资格需得到港督核准,接受华民政务司署和总医官的定期巡视,港督可以宣布法团作废。1894年的鼠疫事件导致了东华医院与港府间的矛盾,1896年港府成立调查委员会,决定将医院纳入西医建制,1903年后通过财政资助加强对东华医院的控制,1906年东华医院成立长年(永久)顾问委员会,由华民政务司出任当然主席,港府直接监管东华的院务。1931年决定由一个董事局统一管理东华、广华、东华东院三间医院,合称“东华三院”。

保良局是因应香港妓女行业兴盛导致逼良为娼及拐卖妇女现象泛滥而成立的慈善机构,是香港早期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主要的慈善机构。1878年,在港督的支持下部分东华医院的董事成立“保良公局”,以“保赤安良”为宗旨负责被拐卖妇女儿童的生活庇护和教育,1880年正式成立并随后改名为“保良局”。保良局的正副主席主要来自华人商人。自1893年港府开始加强对保良局的监管。1893年6月立法局制定法例,规定保良局董事会须由港督提名,以华民政务司为当然主席,立法局华人议员为当然副主席。

1920年前,服务华人的慈善组织主要限于东华医院和保良局。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三个地方为英国殖民式统治的时间不同,香港岛与九龙和新界的发展有不同的脉络。在九龙和新界其乡村早就存在传统的慈善组织,如九龙乐善堂。在香港为英国殖民式统治的早期,包括同乡会、行会、商会等互益性机构的大部分服务针对的是新移民和难民。

20世纪后,香港非营利组织逐步出现现代化的组织,除原有的行业协会、同乡会、善堂、商会等,还出现了如体育会、香港华人青年会、扶轮社等。由于英国本土工党、工会和社会主义者使得福利国家思潮出现,基于内地政治运动的兴起,以及香港本土社会问题的扩大,港府开始涉及部分社会公共服务,代表事件为1921年成立调查“妹仔”问题的委员会和针对童工问题成立的调查委员会,1929年成立的针对街童问题的游乐场地委员会等。港府为这些志愿社会服务组织所提供的资助在港府支出中所占比例由1912年的0.3%上升至1939年的3.1%。2.1.2 社会服务系统初步确立:1945~1965年“二战”后至20世纪50年代后期,基于国际政治、难民涌入香港以及联合国世界难民年的确立等原因,国际非营利组织在香港大量成立救济类慈善机构,同时香港本土慈善机构也大量出现。非营利组织更注重形成网络,并加强专业化建设。港府成立回应社会需要的社会福利署,与非营利组织共同应对诸如难民等重大社会问题,香港社会服务系统的雏形形成。“二战”期间,在香港于1941年被日本侵占前,香港人口达160多万,其中75万多是1937年由内地逃难而来。到1945年“二战”结束,香港人口降为65万人。由于内地政治局势的发展,到了1950年,香港人口达到223万多人,至1965年,香港人口已经达到370万。在这种情况下,香港的社会服务系统受到了严峻挑战。

即使1945年以后香港非营利组织迅速发展,但仍然满足不了整个社会的需求。由此,已经存在的居民互助组织发挥了重要作用。港府也于1949年发动街坊会运动,截至1958年,香港的街坊会总数已经达到28家。当灾难性的难民问题解决后,包括街坊会在内的诸多非营利组织开始回应社会的其他需要。如街坊会不仅提供救济服务,还提供教育、公共卫生甚至是初级医疗服务。

1947年,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成立。这意味着香港社会服务系统的初步确立,标志着非营利组织的网络化、再组织化的开始。其前身是1938年6月救助内地来港难民的“紧急赈济联合组成社”。1939年该社与港府合作并逐步从救济服务拓展到社会福利,并重组为“难民救济及社会福利联会”。香港社会服务联会除了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以外,主要是扮演协调功能,还扮演了很多非营利组织催化器和孵化器的角色,如家庭福利会、房协、香港康复会、香港职业发展服务处等很多组织最初均为社会服务联会的工作项目或服务中心。1951年社会服务联会注册成为法定团体后加强与政府的合作和沟通,当时的执委会包括以观察员身份列席的与社会福利有关的部门的8位政府成员。1950年,社联成立公关部向公众公开有关志愿机构的信息以帮助公众了解和认识社会福利及社会服务机构的工作。

1947年8月,港府成立社会局,成立伊始,人员少、资源匮乏,作用极为有限。1958年,社会局成立独立政府部门——社会福利署。社会福利署的成立标志着香港社会服务体系的雏形开始建立。但由于社会福利署自身能力问题,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仍然主要依靠非营利组织。

在这期间,港府积极推动非营利组织专业化的建设,尤其是社会工作方法的引入。1960~1961年,利用英国世界难民年委员会赠与香港的220万元加上来自百慕大的14.5万元补助金成立社工训练基金。2.1.3 从救助到社会服务:1966~1980年

在这一时期,香港非营利组织的工作内容从救助逐步拓展到社会公共服务,政策倡导功能逐步增强(这也导致后续很多非营利组织的泛政治化或政治化倾向),政府的责任更加明晰,二者之间的伙伴关系开始发展。从经费上来看,20世纪六七十年代,香港非营利组织的经费呈现如下特点:一是经费总额迅速增长;二是本地捐赠持续稳步增长,逐步取代海外援助;三是政府资助迅猛增加,逐渐成为很多非营利组织的主要经费来源;四是收费等其他多元收入形式开始出现。这为香港非营利组织提供更大范围的社会服务提供了坚实的经济条件。

1971年麦理浩担任港督后,基于“六七暴动”形成的危机意识、香港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中英建交、英国本土政治环境的改变,以及英方促进香港改革以在未来与中国就香港问题谈判时增加筹码等诸多因素的考虑,他开始大力推行改革,推动华人对香港本地公共事务的参与,强化香港人的主体意识。在麦理浩担任港督期间,他大力推行政府行政系统的改革,重视香港民生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重点主要放在完善房屋、教育、医疗服务和社会服务四个方面。

与此同时,“二战”后执政的英国工党开始施行住房、全民保健、中小学免费教育、失业者救济等福利政策,这对香港的社会公共服务具有极大的影响。在公共房屋提供方面,港府推出“十年建屋计划”,这个计划延长至1987年,结束后共为150万人提供公共住房,“居者有其屋计划”协助中低收入家庭和公共房屋租户拥有自己的物业。港府成为香港房屋市场最大供应者。在教育领域,1971年宣布实施免费小学教育,通过自主教会和志愿团体办学,向私立中学购买初中学位发展中等教育,1978年后不断发展接受政府资助津贴的学校,减少学位购买使得私立学校的数目大幅减少。

麦理浩担任总督后,在行政上,加强政府与基层民众的直接联系,通过建立各种正式和非正式机制征询民意,唤醒了普通市民对本地事务的关注意识。同时加快福利服务的改革步伐,1971年4月全面推行现金公共援助计划。在1973年港府发表了《香港福利未来发展计划》白皮书,首次提出建立政府与志愿机构的“伙伴”关系,由社会福利署与志愿机构合作提供服务,同时政府承担大部分福利开支。现金公共援助计划对香港社会福利和志愿机构产生了巨大影响:首先,明确提供有关市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公共服务的责任在政府,与法律有关的工作、社会保障以及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服务应由政府负责;其次,一般服务是志愿机构的工作内容,志愿机构逐渐从侧重救助专项向更多元化的服务内容转化,社会公共服务更加多元化;再次,市民参与福利服务的意识和程度大大增强。之后,政府采取“程序计划”的方式开展了一系列有关老年人服务、青少年辅导服务、康复服务及社会保障服务的策划过程,并把其中的建议分别纳入1977年的《群策群力——协助弱能人士新生》及1979年的社会福利白皮书内,有计划、大规模地开展康复、青少年、老年人及社会保障服务等,使香港的社会服务得以迅速发展。

同诸多地方一样,当政府开始资助非营利组织时,尤其是资助金额越来越大时(1972~1973财年,港府在社会福利方面的总支出首次超过1亿港元,在20世纪70年代的十年间,社会福利总支出增长超过14倍),接受资助的非营利组织可能由于对政府的资源依赖而导致其独立性、自主性、公正性、倡导性、创新性等方面的作用和角色有所改变,这种现象开始引起争议,尤其是1981年港府制定新的补助办法使得大多数志愿机构所需经费均由政府提供。当时提出的“资助的服务”与“资助的机构”的区分即是佐证。支出的迅速增长,仍未从根本上使得香港成为福利社会。即使是对香港社会福利建设做出很大贡献的港督麦理浩也一直在强调:政府支出不应与经济增长过分脱节。

随着港府在社会福利方面支出的增加,以及志愿社会服务机构与港府在社会福利建设方面的合作,港府的支出从一开始主要是直接支出,如公共援助与老弱伤残津贴,逐步转变为通过自主拨款将志愿社会服务机构纳入到社会福利系统。1977年港府发表关于社会保障、青年个人辅导和老人服务三份绿皮书以及康复服务的白皮书,其中明确建议除社会保障外,服务主要由政府提供资助,志愿机构负责执行。在20世纪70年代十年间,政府对志愿机构的补助增长近10倍,1977年以后开展的社会服务全部由志愿机构负责执行。

在这个过程中,社会服务的制度化成为必须。这种制度化是服务的制度化而非提供服务的组织的制度化。1973年第二份《社会福利白皮书》开始关注和启动相关制度。1976年,由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拟定的幼儿中心标准被政府采纳成为法例。20世纪七八十年代社会福利界所关注的是“服务规划标准”和“服务提供标准”。2.1.4 迈向权利的时代——规制、博弈与创新:1980年至今

在这个阶段,随着香港主体意识的提升,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非营利组织自身发展的需要和社会需求的改变,以及香港回归祖国的政治环境,香港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呈现出国际化、规范化、有限商业化、倡导功能加强等特点。

在国际化方面,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香港本土慈善机构、志愿机构开始大量“走出去”:在香港筹款到内地和海外地区提供社会服务。典型的案例是香港世界宣明会。其在80年代后开始在香港筹集善款并与内地和其他地区进行交流与合作。服务形式包括直接服务如救济、扶贫、救灾等,间接服务如参加国际组织与会议、国际交流、捐赠等。

在规范化方面,进入20世纪90年代,基于政府资助、社会关注等诸多原因,机构的治理与问责日益引起重视,既有的非系统的、非正式的、非制度化的治理与问责体系和机制逐步实现制度化、正式化。尤其是在香港,慈善既可以由志愿组织或团体又可以由公司等不同的组织形式来提供,同时慈善活动的监管由不同的条例来规制和政府部门管辖。如香港并没有关于慈善组织或志愿组织的基本法例,社会对志愿机构的信任更多是一种基于历史和传统形成的共同理解和社会信任,而并不具有理性、制度的依据。2007年社会服务联会推出惠施网(Wise Giving)以回应公众对社会服务机构问责与透明度越来越高的关注和要求。

正如有学者提出的:怎样才可以在制度化与维持着非契约式的信任关系之间,保持一种平衡,使制度化不至于形式化,而非契约式的合作又不会沦为缺乏监管,这是一项重大挑战。

在有限商业化方面,通过合作社、社区经济互助计划、社会企业等新方式推动社会福利的发展。随着内地进一步改革开放,香港经济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进入了转型期,其典型特征是制造业大规模前往内地尤其是珠三角地区,造成大量产业工人失业、贫困等问题。其他问题造成的贫穷也被“重新发现”。上述三种形式越来越多地被用来解决上述问题。

在回应社会需要方面,随着香港主体意识的增强,进入20世纪90年代,基层自助组织成为发展较为迅速的一种民间组织,较为系统和有意识地推动建立社会网络。这些组织的参与者更多地以服务使用者或相关者的身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整个服务提供流程,这些组织主要是实现相关人群的赋权,强调其应参与决定关乎自身利益与福利的政策制定,同时提供适当的康复服务与支持。

在与港府的关系方面,香港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的关系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在大目标上逐步走向一致,但是在实际运作和逻辑上则有很大不同。一种解释范式是市场化或新自由主义路径。但是政府加强对志愿机构及其服务的管理并不是完全以市场化为原则的。另一种是福利社会范式。虽然港府一直强调香港不会走向福利社会,但是毫无疑问,香港目前关于社会福利的各种安排已经具备了福利社会的部分特征,且这种特征由于政治、社会以及各种惯性因素的影响,港府即使想要大幅调整现有的政策也是非常困难的,颇有尾大不掉之尴尬。这就必然会导致政府在对社会服务机构进行资助时必须进行政治、社会和财政考虑,这种考虑导致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港府逐步通过拨款方式来变相维持甚至是收回从20世纪70年代后开始的分权体系,政府更多从施政需要的角度来考虑社会福利。

20世纪80年代后,港府开始进行公营部门的改革,这可视为发源于英国的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一部分。从1981年开始,政府对受资助机构采取基线拨款的方式,机构的服务成果和效能一般不会影响拨款基准。当时社会福利署有三种拨款方式:标准成本系统、改良成本系统和酌情整笔拨款,前两者为投入控制的拨款方法。1989年港府在布政司下设“公营部门改革督导委员会”,委员会对社会福利进行研究,检视政府与主要法定团体的关系,提出需进一步厘清社会化服务机构的问责。1992年委员会重组为“公营部门改革政策小组”,推行政策管理改革,审视提供服务的社会机构是否合适以及服务是否达到预期效果。这使得接受政府资助的机构开始改革治理结构以应对政府问责对象和方式的改变。

1991年港府发表的《跨越九十年代香港社会福利白皮书》中明确提出对拨款制度进行改革,试图以一种向社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取代过去的拨款方法。1991年社会福利署推出“津贴计划”和“买位计划”,从以前的资源投入控制为主转向输出控制为主,明确双方的契约关系。尽管该计划在出台前后得到诸多反对,社会福利署还是于1997年通过了固定津贴拨款方案。2.2发展的影响因素

香港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主要受到四个因素的影响:一是人口变迁与结构的变化;二是中央对港政策与主权恢复;三是内地发展形势的变化;四是香港经济的周期发展。2.2.1 人口变迁与结构变化

如本章一开始所提到的,香港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受到香港人口在一百多年间的剧烈变化的巨大影响。

香港人口结构最早发生变化是因应台湾问题于1661年推行至1683年废止的迁界令,迁界令废止后,人口回流导致大量客家人进入香港地区(主要是新界)。在这个时期,宗族是最具影响力的地方社会组织。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未等到中英《南京条约》的正式生效,英国就占领香港并建立以总督为首的“行政主导”式政治体制。由于英国在香港推行自由港贸易政策,很多英国人和葡萄牙人等移居香港。同时通过城市建设吸引中国沿海民众来香港谋生。新移民占据了香港人口构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及内地持续不断的动乱使得珠三角地区的富户和外国商行陆续迁来香港,香港的人口素质和结构得到提高。在华人社会与洋人社会隔绝的情况下,庙宇在华人社区发挥了巨大作用。这是因为香港的华人移民绝大多数来自内地,与内地保持着天然紧密的关系。

自1880年起,每年有十多万移民经香港进出中国内地,香港逐渐成为侨汇中心。在这个过程中,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华商势力日渐崛起,华人商行开始组成同业团体——南北行公所,订立行业共同遵守的规则。

辛亥革命爆发后,大量内地人涌入香港,为解决适龄儿童入学问题,大量私立中文学校出现,为加强管制,港府颁布了《1913年教育条例》,规定在港所有私立学校必须在教育司注册,教育司有权对学校的注册、纪律、课程安排、教师任用等方面实施监督。“二战”后大量内地移民来香港定居,香港人口急剧增加。从“二战”后的60万增加到1967年的372万。这对人口结构产生了重要影响:一是大量内地移民多以青壮年为主,二是战后香港本土出生的人口比例增加。香港的住房、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短缺问题日益严峻。“二战”后大量涌入移民的子女教育需求促使港府抛弃过去最低限度承担教育经费的原则,以普及教育取代精英教育,规范私立学校教育,于1951年发表《菲莎报告》(Fisher Report),开始实施统一学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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