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脊梁——王立群解读华夏历史人物(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1-28 16: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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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立群

出版社:大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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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脊梁——王立群解读华夏历史人物

中国脊梁——王立群解读华夏历史人物试读:

何以脊梁

1934年10月,鲁迅先生在《太白》半月刊第一卷第三期发表了题名为《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的文章。鲁迅之所以写这篇文章,是因为当时的社会中弥漫着“民族的自尊心与自信力,既已荡焉无存,不待外侮之来,国家固早已濒于精神幻灭之域”(1934年8月27日《大公报》社评《孔子诞辰纪念》)的类似论调。在文章中,鲁迅先生说,如果单据一些现象而论,自信其实是早就失掉了的。因为先是自夸地大物博,不久就不再自夸了,只寄希望于国联,再后来是既不夸自己,也不信国联,改为一味求神拜佛、怀古伤今了。信“地”,信“物”,信“国联”,唯独没有相信过“自己”,所以早就失掉自信力了。同时,鲁迅先生认为,说中国人失掉自信力,用以指一部分人则可,倘若加于全体,那简直是诬蔑。因为“有并不失掉自信力的中国人在”,正是这些人,构成了中国的脊梁。鲁迅先生是这样说的: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辉,这就是中国的脊梁。(《鲁迅全集》第六卷《且介亭杂文•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22页)鲁迅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他刚刚完成以历史故事为题材的小说《非攻》(写于1934年8月),对墨子为民众利益埋头苦干、拼命硬干的性格与精神深有了解,对中国的历史与传统又有了一些新的认识,他不但认为中国人并没有失掉自信力,而且从古至今都不乏脊梁式的人物,所以他一口气列出了四种中国的脊梁:埋头苦干的人,拼命硬干的人,为民请命的人,舍身求法的人。短短的几十个字,鲁迅先生从帝王将相家谱的“正史”之中,发现了中国的脊梁。虽然仅是举例的性质,却将中国脊梁的核心与特质抽出来了。今不惧辞费,不避画蛇添足,尝试赘述之。埋头苦干的人鲁迅先生讲的第一种人是“埋头苦干的人”。所谓“埋头苦干”,实际上是由两个层面构成的:一是“埋头”,二是“苦干”。如果要再进一步分析的话,“埋头”是前提条件,意思是平心静气、排除干扰、“咬定青山不放松”、心无旁骛、专心致志、不务虚名。“苦干”,意思是不怕艰苦、不畏艰难、不避艰辛、任劳任怨、尽力工作。能不能埋下头来,决定着能否苦干;只有埋下头来,才有可能苦干。正如鲁迅先生所言,从古至今,中国就不乏埋头苦干的脊梁。鲁迅先生思考中国脊梁这个问题的时候,是在他刚刚完成小说《非攻》一个月之后。所以说,有理由相信,鲁迅对墨子的了解与理解,对其中国脊梁问题的叙述是有直接影响的。先秦时期有两大显学,一是儒家,二是墨家。儒家在先秦是显学,先秦以降,还是显学,所以司马迁在《史记》中,不仅破例将儒家学派的创始者孔子编入“世家”之中,写了《孔子世家》,而且对孔子的弟子也做了梳理,写了《仲尼弟子列传》,对其他儒家学者也写了不少传记,如《孟子荀卿列传》等。比较而言,墨家就没有那么“走运”了。墨家在先秦是显学,先秦以后,就基本退出了历史舞台。司马迁在《史记》中没有给墨家学派的创始人墨翟设立专传,仅仅在《孟子荀卿列传》的最后附记了二十四个字,算是最终没有完全忽略这个先秦的显学。司马迁的记载是:盖墨翟,宋之大夫,善守御,为节用。或曰并孔子时,或曰在其后。(《史记》卷七十四《孟子荀卿列传》,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2855页)这二十四个字,剔除虚词、语气词以及存疑的句子,真正能提供肯定信息的,不足十二个字。当然,司马迁不给墨翟设立专传,有时代变化等多种因素在内,故仅于《孟子荀卿列传》之末附记墨子姓名,还不能确定他的生活时代,更不用说他的生平行事了(附缀姓名,尚不能质定其时代,遑论行事?孙诒让《墨子间诂》,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680页)。尽管如此,并没有因此掩住墨翟以及墨家学派的光辉,因为尚有墨家学派的代表文献《墨子》存世。墨子的生活时代约在春秋末年、战国初期的时候。这个时候,是礼崩乐坏的时代,是诸侯争霸的时代。诸侯争霸,就要发动战争,侵地、攻城、杀人盈野、血流成河、亡人之国。对此,墨子是坚决反对、坚决抵制的。因此墨子提倡兼爱、非攻,要求爱人如爱己,爱人之父母如己之父母,爱他人之国如自己的国家,故反对战争,抵御侵伐,这在《墨子》一书中有详细的论述。与其他诸子显著不同的是,墨家学派不是光在嘴上说说,痛快一下嘴舌,耍耍口才而已,而是躬身实践的践行派,是名副其实的“埋头苦干的人”。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则理想崇高。墨翟提出了墨家的十大主张,这十大主张是:兼爱、非攻、尚贤、尚同、尊天、事鬼、非乐、非命、节用、节葬。这十大主张是墨子的学说,也是墨家学派的纲领,是他们的理想。稍加关注就会发现,墨家的理想是相当高尚的,尤其是“兼爱”的思想,包含了平等与博爱的意味,他们把这种崇高理想称为“为义”(《墨子间诂》卷十一《耕柱》,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422页),是从事正义的事业,“万事莫贵于义”(《墨子间诂》卷十二《贵义》,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439页),在“义”之外别无所求。二则不慕虚名。墨子确立十大纲领之崇高理想,并非标榜自己,凸显自己学派的与众不同,以此博取功名富贵,墨家从来都是相当务实的。十大纲领也并非全面铺开,要根据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情况,确定当务之急。墨子说:到一个国家去,首先必须确定当务之急,然后努力去做。比如一个国家,国君大臣都昏庸无道、胡作非为,那就要告诉他们尚贤、尚同的道理;如果一个国家贫穷,就告诉他们节用、节葬的道理;假如一个国家喜好声乐、沉迷于酒,就告诉他们非乐、非命的好处;假如一个国家荒淫、怪僻、不讲究礼制,就告诉他们尊天、事鬼的道理;假如一个国家以欺侮、掠夺、侵略、凌辱别国为能事,就告诉他们兼爱、非攻的益处(凡入国,必择务而从事焉。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国家贫,则语之节用、节葬;国家熹音湛湎,则语之非乐、非命;国家淫僻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国家务夺侵凌,即语之兼爱、非攻。《墨子间诂》卷十三《鲁问》,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475—476页)。墨子选择最重要的事情首先加以引导,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抓重点”,体现了墨子及墨家学派崇实的思想。墨子的不务虚名,更集中地体现在他两次拒绝国君的分封上。一次是楚惠王,一次是越王。墨子多次访问楚国,向楚惠王献言,陈述自己的学说。但是,楚惠王没有用墨子学说的意思,墨子最终决定离开。当时楚国有位颇有名望的大臣,叫鲁阳文君,他多次听过墨子的言论,对其深为佩服。他劝说楚王,不应该怠慢墨子,这样会让天下士人寒心。楚王立刻派人追回墨子,并许诺封给五百里的土地,墨子最终没有接受,离开了楚国。还有一次,是越王,他听说墨子的盛名,就邀请墨子到越做官,想以此博取一个好士的名声。越王开出的条件也是分封五百里的土地。墨子说:“如果越王能听我的话,用我的措施,只要有饭吃,有衣穿,这就足够了,何必要分封的特殊待遇呢?如果越王不听我的话,不用我的思想,而只要我接受分封,这不就是出卖我自己的名义吗?我要是愿意出卖我的名义,在中原地区我就出卖了,何必要到越国去呢?”(意越王将听吾言,用我道,则翟将往,量腹而食,度身而衣,自比于群臣,奚能以封为哉?抑越不听吾言,不用吾道,而吾往焉,则是我以义粜也。钧之粜,亦于中国耳,何必于越哉?《墨子间诂》卷十三《鲁问》,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574页)所以,墨子又一次拒绝了功名富贵,因为这并不符合墨家学派的理想。三则敢于担当。司马迁《史记》中说墨翟是宋国人,不过据后人考证,他更有可能是鲁国人。其实,墨子是哪国人并不重要,墨子的一生,奔波在鲁、齐、宋、卫、楚、魏等各国各地(盖生于鲁而仕宋,其平生足迹所及,则尝北至齐,西使卫,又屡游楚,前至郢,后客鲁阳,复欲适越而未果。《墨子间诂•墨子后语上•墨子传略》,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680—681页)。墨子来往于各个诸侯国之间,主要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也亲自为实现兼爱、非攻的理想而行动。墨子及墨家学派总是以天下和平为己任,以匡扶正义为己责,以救亡图存为己务,所以,每当有国家被侵略时,墨家总是自愿地、自觉地前往,或制止战争于未始,或帮助防守于围困之中,没有人要求他们必须这么做,没有国家邀请他们必须如此做,这就是墨家。这也是墨家令人肃然起敬之处。《墨子•公输》记载墨子出使楚国,用智慧与技术折服公输班和楚王最终放弃侵略宋国的意图,就是墨家“非攻”成功的一个典范。这篇文章在诸多中学语文课本中都有选录。颇有意思的是,墨子在楚国制止侵宋战争于未始之后,在回国途中,路经宋国,正巧天下大雨,墨子想到城门里去避避雨,守城门的人却没有接纳他。这也说明,制止楚国侵略宋国的活动,宋国人是不知道的,这是墨子自愿、自觉的行为,当然他不会以此邀取名声,博取利禄富贵。此篇的最后,引用了前人的一句话说:“运用神机的人,众人不知道他的功劳;而在明处争辩不休的人,众人却都知道他。”(子墨子归,过宋。天雨,庇其闾中,守闾者不内也。故曰:“治于神者,众人不知其功;争于明者,众人知之。”《墨子间诂》卷十三《公输》,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488—489页)这实际上是将墨家与其他诸子进行比较,墨家的确是不务虚名的。四则甘心奉献。墨子及墨家学派的敢于担当,根本就不是为了回报,不是有利可图,而是一种甘心奉献的精神。要真正埋下头来,就不能没有奉献精神。孟子评价墨子时说过:“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焦循《孟子正义》卷二十七《尽心上》,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916页)意思是说,墨子主张兼爱,哪怕从头顶到脚跟都磨伤了,只要是对天下有利,他就乐意去做。这是什么精神?这是一种不辞劳苦的精神,这是一种舍己为人的精神,这是一种甘心奉献的精神。墨子是“利他主义”的坚持者、践行者,为了他人的利益,可以牺牲个人的利益,即使自己不喜欢干的事情,只要是对他人有利,也要去做(任,为身之所恶以成人之所急。《墨子间诂》卷十《经说上》,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337页)。五则勇于献身。墨家是一个有严密组织的团体,成员众多,大多来自社会底层,代表的是社会底层与弱者的立场,但是有着严明的组织纪律。文献记载,墨子之门多勇士,他们都能赴汤蹈火,面临死亡,勇往直前,无所畏惧(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还踵。何宁《淮南子集释》卷二十《泰族训》,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1406页)。六则自找苦吃。埋头是一种品格,是一种境界,是一种精神。为了实现崇高的理想,要抵御诱惑,甘心奉献,勇于担当,哪怕是献出生命。埋头才能苦干,对墨子与墨家学派而言,他们不仅不怕吃苦,而且自找苦吃,以苦为乐。《庄子•天下》中评价墨者说:“墨者穿着粗布衣服,脚穿草鞋,日夜不息,以吃苦耐劳为准则,不这样做,就不足以称墨者。”(多以裘褐为衣,以跂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曰:“不能如此,非禹之道也,不足谓墨。”郭庆藩《庄子集释》卷十下《天下》,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077页)墨家主张节用,对衣食住行均求节俭,有饭吃,有衣穿,就足够了。墨子是这方面的典范,“独自苦而为义”(《墨子间诂》卷十二《贵义》,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440页),为了理想,为了正义的事业,甘愿吃苦。墨子之所以被称为墨子,有多种说法,有人认为是因为墨翟遭受过墨刑,有人认为是因为墨子长年累月在外奔波,风吹日晒,面目黧黑。我个人更倾向于后一种说法,这与墨者的自找苦吃是有联系的。汉语中有个成语“墨突不黔”,说的就是墨子。因为墨子东奔西走,每到一个地方,烟囱尚未熏黑,又到别的地方去了。墨家在先秦成为显学,绝不是凭空吹出来的,而是一步步脚踏实地走出来的,是埋头苦干干出来的。只要认准了的事情,就一心一意,专心致志,不务空名,不怕艰苦,脚踏实地,尽力工作。这就是墨子的埋头苦干。蜗牛爬行虽然缓慢,但它专心致志,总有爬到葡萄架上的时候;水滴的力量微不足道,只要坚持,总有水滴石穿的时候。只要能够埋下头来,敢于苦干,就会一步步走向成功。只想出头,不想埋头,不愿苦干,就永远不会出头。愚公移山的故事,众所周知,愚公之埋头苦干,竟然让神灵畏惧,也让天帝为之感动,当然这仅是寓言故事。虽然是寓言故事,其实,从古至今,又何尝缺乏这样的人呢?陈景润默默无闻数十年,在六平方米的狭隘小屋里,就借着一盏昏暗的煤油灯,伏在床板上,用一支笔几麻袋草稿纸,在攻克世界著名数学难题“哥德巴赫猜想”中取得重大突破,靠的是什么?靠的是埋头苦干。钱学森等一大批科学家,在中国当时艰苦卓绝的环境中,以一颗爱国之心,为祖国搞出了“两弹一星”,让世界惊叹,让世界对中国刮目相看,靠的是什么?还是埋头苦干。如果觉得这些人离我们太遥远了,那不妨看看我们身边的人,凡是成绩突出者,凡是业务精湛者,凡是有一技之长者,哪一个不是通过埋头苦干而取得的呢?他们都是中国的脊梁。拼命硬干的人鲁迅先生所说的“拼命硬干”, 当然不是说拼了老命、豁出性命地蛮干、胡干,而是指竭尽全力地去努力完成一件事。我认为至少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勇往直前。此层意思主要着眼于做事时的干劲儿而言,此“硬”为坚强、强劲之意。此类人,我们可称之为工作上的“拼命三郎”,为了工作,为了事业,有韧劲,有耐心,竭尽全力做好事情。历史上治水的大禹,便是一个“拼命三郎”。在人类早期,发生了一场罕见且破坏力极强的水灾,洪水滔天,浩浩荡荡,走向了高山,漫上了丘陵,人的生命随时面临着死亡之神的召唤,在洪水的肆虐声中,伴随着无尽的哀叹与祈求之声(当帝尧之时,鸿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下民其忧。《史记》卷二《夏本纪》,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64页)。这时,大禹出现了。大禹是一个“官二代”,他的爹爹名鲧,尧帝曾将崇地(今河南登封附近)赐给他,并封其为伯爵。但是,大禹不是一个不学无术、吊儿郎当的“官二代”,他继承他爹的治水事业,以正确的方法、勤奋的努力,不仅为自己的家族挽回了尊严与地位,而且还解救了天下苍生。治水是一项大工程,大禹制定的疏导治水的大方针,无疑优于鲧的堵塞治水的办法,但是,仅仅有正确的指导方针,没有切切实实的执行力也只能是痴人说梦,只能是看着天空美丽的月亮而空发感慨而已。显然,大禹不仅是思想上的巨人,亦是行动上的巨人,他因为鲧治水不果而被杀之事特别哀伤,他的爹爹一度被恶语中伤,即使死后,仍然恶名在身,人们都认为诛杀鲧为应当之事(行视鲧之治水无状,乃殛鲧于羽山以死。天下皆以舜之诛为是。《史记》卷二《夏本纪》,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64页)。作为儿子的大禹,决心要为爹爹正名,要用自己的力量完成爹爹未竟的事业,消灭洪水,还天下苍生一个平静的生活(禹伤先人父鲧功之不成受诛,乃劳身焦思。《史记》卷二《夏本纪》,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65页)。正是在此信念的支撑下,大禹以一股异乎常人的干劲与气势向洪水挑战,他在与妻子涂山氏结婚四天之后便离开了家门治水,一去便是多年,多次路过家门而不入,《孟子》言:“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孟子正义》卷十一《滕文公上》,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377页)《史记•夏本纪》则言:“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史记》卷二《夏本纪》,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65页)即便是儿子启出生,他也是过家门而不入,即便是听到儿子的哭声,也不曾去看上一眼,也不曾去安抚一下自己的骨肉,没有因此而耽搁治水(予创若时,娶于涂山,辛、壬、癸、甲。启呱呱而泣,予弗子,惟荒度土功。《尚书正义》卷五《益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3页)。大禹不顾妻儿,过家门而不入,这不是他绝情、无情,而是治水紧急,他不敢因私情而耽误公事。在治水与家庭之间,大禹非常坚定地选择了前者,而且一选就是十余年,这便是信念支撑的力量。十余年间,大禹的生活过得异常艰苦,他的足迹踏遍四境九州,走遍高山大川,勘定山岳,“名山三百,支川三千,小者无数”(郭庆藩《庄子集释》卷十下《天下》,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1077页)。他开山凿渠,不畏艰难,亲自动手,拿着橐耜,光着脚丫在泥水中行进,挖泥抬土,疾雨为他洗澡,狂风吹乱了他的头发。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大禹一点一点地疏通洪水,日夜不息地与洪水斗争,以致小腿都走瘦了,小腿上的毛都被磨没了(禹亲自操橐耜而九杂天下之川;腓无胈,胫无毛,沐甚雨,栉疾风,置万国。郭庆藩《庄子集释》卷十下《天下》,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1077页),还得了偏枯之病,走路时左腿不能迈过右腿。有感于大禹一往无前的干劲,中国的语言中多了“禹步”(古时龙门未辟,吕梁未凿,禹于是疏河决江,十年未窥其家,生偏枯之疾,步不相过,人曰禹步。《太平御览》卷八十二《皇王部七》引《尸子》佚文,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82页)一词,中国的成语多了“栉风沐雨”一词,以此赞赏大禹不顾风雨的辛苦奔波。大禹治理洪水,心中憋着一股劲,一股足以气吞山河的劲头,一股足以让洪水生畏的劲头,正是靠着这股硬劲,大禹一往无前,终于将洪水控制住,并且让洪水进入沟渠,为民所用。与大禹硬斗洪水的精神相同的,还有新时期的硬汉王进喜。硬汉王进喜,有一个闻名遐迩的称号——“铁人”。之所以有此称号,乃因他身上迸发出来的硬气。在石油大会战中,他那不顾腿伤跳进泥浆池,用身体搅拌泥浆压制井喷的画面,感动了一代中国人。无论是拼命三郎大禹,还是硬汉王进喜,精神上的坚韧、行动上的坚持是他们共有的特征,坚韧、坚持铸就硬气,硬气铸就功业。第二,知其不可而为之。此层意思主要着眼于精神层面的坚守。此“硬”更接近于硬着头皮之意,多是在复杂险恶的环境下出现的。世间之事,其成功要天时、地利、人和等各种条件具备,故有时即便人再努力,也有完成不了的事情,这是一种遗憾,也是一种无奈。但是,遗憾归遗憾,无奈归无奈,总有那么一种人,即使知道面对的是“无言的结局”,面对的是必败的命运,他们也不会改变初衷,改弦更张,而是带着清醒的认识与撞南墙的决心继续前行。此种人的典型是孔子。他在那个乱纷纷的时代所做的事情,清晰地诠释了什么是无怨无悔地撞南墙,他为他的同道们赢得了一句广告词——知其不可而为之。此广告一出,便取得了轰动效应,人们一听到“知其不可而为之”,便会条件反射一般地想起孔子。“知其不可而为之”,见于《论语》:子路宿于石门。晨门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曰:“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与?”(程树德《论语集释》卷三十《宪问下》,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029页)石门,是鲁国的外城门。子路有一次在石门那里住了一夜。早晨看守城门的人问他从哪里来,子路回答说自己从孔子那里来。看门人一听孔子,自然晓得,鲁国大名鼎鼎的人物,鲁国的看门人岂能不知?这本属正常,但这个看门人可不是一般的看门人,他其实是一位“中隐隐于市”的隐士,他对于世间情势看得很透,对于孔子的行为也有自己独到的评价,他认为在那个礼崩乐坏的时代,孔子却还想恢复周礼,恢复周初的政治秩序,这一行为是不可能实现的,而孔子其实也知道自己的努力不可能实现,但他还是为了达成理想的化境而努力着、奋斗着,所以是一个明知做不到还坚持去做的人。虽然,在看门人眼中,孔子的行为不可取,他对孔子“知其不可而为之”的评价亦带有某种程度上的讥讽意味,但是,却可谓一语中的。孔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孔子在鲁国不能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为此,他在外游历十四年,希望在其他诸侯,甚至是大臣那里,找到施展政治才能的舞台,希望能像周文王一样,从一小块根据地做起,实现自己恢复周礼的愿望。这是孔子为实现梦想所作的努力,但更多的是一种责任与担当。孔子所处的时代,“天下之无道也久矣”(程树德《论语集释》卷六《八佾下》,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19页),旧秩序遭到了极大的破坏,新秩序还没有建立起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孔子主动承担起了重建秩序的责任。他以文王的接班人自居,认为周代的文化都体现在他身上(孔子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史记》卷四十七《孔子世家》,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2325页)。正是这种使命感与责任感,让他在行进路上一往直前,即便是“累累若丧家之狗”(《史记》卷四十七《孔子世家》,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2328页)也无怨无悔。与孔子的选择相反的是以石门看门人为代表的隐士,他们深知当时是无德之世,天下像滔滔洪水一般纷乱,没有人可以改变它(滔滔者天下皆是也,而谁以易之?程树德《论语集释》卷三十六《微子下》,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267—1268页),所以他们普遍采取了“不为”的态度。有人甚至还好心地提醒孔子,希望孔子能够停下脚步,走向山林,隐居避世(楚狂接舆歌而过孔子曰:“凤兮凤兮!何德之衰?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已而,已而!今之从政者殆而。”程树德《论语集释》卷三十六《微子上》,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261页)。其实,“为”与“不为”都是个人的选择,他人不可妄加批评。不为有不为的理由,为有为的坚持。只不过,为与不为,其境界是不同的,正如张岱《四书遇》所言:“不知不可为而为之,愚人也;知其不可为而不为,贤人也;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圣人也。”(张岱《四书遇》,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303页)在很多时候,“为”比“不为”要难很多,而且在需要有人承担责任的时候,人们更加希望的是“为”。为此,人们对孔子这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高度赞赏。宋代的范祖禹说:“夫可不可在天,而为不为在己。圣人畏天命,故修其在己者以听之天,未尝遗天下。圣人亦不敢忘天下。虽知其不可,得不为哉?” (《朱子全书》第七册《论语精义》卷七,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508—509页)知命而不认命,这是拼命硬干的深层次内涵,其意志品格,令人叹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经由孔子的演绎而成为一种文化品格。事实上,在孔子之前,我们的先民已经展现出了此种不屈不挠、执着拼搏的品性。上古神话中的“夸父逐日”“精卫填海”无一不是明证。夸父逐日,起因在于当时天下大旱,河流干枯,庄稼晒死,人们被太阳晒得气息奄奄,极为痛苦。夸父也不舒服,看到周围人的状况,他更加不舒服,所以他立誓要去捉太阳,消除旱情。但是,捉太阳,在很多人眼中是不自量力的举动,一来太阳离地面的距离太过遥远;二来太阳如同一个火球,离它越近越觉炎热;三来太阳行进速度太快。所以,很多人劝阻夸父不要做这种不自量力的事情,否则,他不是被累死,就是被烤死。他人的劝阻,在夸父看来很有道理,但是他亦有自己的道理:不去做,怎么能知道是不自量力呢?即便是不自量力,向太阳发出挑战,也是必然之举,要不怎么能让太阳知难而退呢?就这样,夸父出发了。夸父从太阳升起的东方出发,自东向西,如同参加田径竞技一般,与太阳争夺冠军。功夫不负有心人,夸父与太阳的距离越来越近了。夸父心中高兴,然而夸父身体不高兴了,他的身体已经严重缺水,夸父只好到黄河、渭水去补水,一下子竟然将黄河、渭水喝干了,而他的干渴并没有缓解,夸父又想到北方的大泽中去喝水,结果在途中渴死了(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袁珂《山海经校注•海外北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38页)。夸父明知向太阳挑战不是易事,即使付出性命也不大可能成功,但他还是毅然决然地走向了“不自量力”的挑战赛,虽然最后他失败了,然而人们却从最初的怀疑、劝阻,转而为其加油,为其喝彩,因为夸父的执着感动了他们,夸父在他们眼中已然是一位大英雄。所以,在夸父逐日的神话结尾,人们将他的手杖化为了桃林(弃其杖,化为邓林。袁珂《山海经校注•海外北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38页),只要桃林在,夸父就在,夸父精神就在。精卫,本是炎帝的小女儿,名叫女娃。有一次女娃到东海去游玩,结果溺水而亡。死后的女娃,心有不甘,化为精卫鸟,每天从西山衔来草木、石头,整日往来于东海之上,立志把东海填平(又北二百里,曰发鸠之山,其上多柘木。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袁珂《山海经校注•北山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92页)。但是,一只小鸟,从西山衔木石于东海,力量极为有限,尤其在浩瀚无垠的大海面前,是何等的渺小!精卫日夜不息,终其一生也不能填平东海的一小块区域,所以在东海看来,精卫成为了笑话,一笑过后,便不再提及,因为它不足为惧。然而,不足为惧的精卫,在小鸟与大海的对比中,却生发出激荡人心的力量,动人心魄,其类似于“蚍蜉撼大树”的行为,诠释着百折不挠、坚忍不拔的力量。东晋的陶渊明就写过一首诗,歌颂精卫的不屈与顽强: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袁行霈《陶渊明集笺注》卷四《读山海经》,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410页)有一种人,知道自己要做的事是可以成功的,便持之以恒,坚持下去,最终克服各种困难,得偿所愿,这是成功的人。有一种人,知道自己要做的事是不可能实现的,便改弦更张,不再坚持,终于没有碰壁,这是明智的人。还有一种人,明知自己要做的事是不可能实现的,但他还是不改初衷,继续向前,这是有历史使命感的人。显然,拼命三郎式的硬汉是第一种人,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硬干之人,则属于最后一种,虽然命运不同,结局不同,但其精神内涵是一致的,那便是坚持不懈的干劲与百折不挠的韧劲,正是这种坚持与努力,让我们的民族在面临一次次挫折、面对一次次困难的时候,不惧不怕,乘风破浪,终于拨云见日,一飞冲天。他们就是中国的脊梁。为民请命的人为民请命,这个成语出自《史记•淮阴侯列传》。汉高祖四年(前203),韩信平定齐地,刘邦封其为齐王。在项王与汉王的斗争中,韩信的作用愈益突出,成为决定双方谁胜谁负的关键因素。当时,一些说客代表不同的立场,纷纷游说韩信。其中,齐国人蒯通以相人之术前往游说,说韩信虽居臣子之位,却有震主之功,这是很危险的。蒯通如此说:“您要是听从我的计谋,不如让楚、汉双方皆不受损,同时并存,你和他们三分天下,鼎足而立,此种局面一旦确立,就没有谁敢轻举妄动。凭借您的贤能圣德,拥有众多的人马装备,占据强大的齐国,迫使燕、赵屈从,出兵到刘、项两军的空虚地带,牵制他们的后方,顺应百姓的心愿,向西去制止刘、项分争,为百姓请求保全性命,那么,天下就会迅速地群起而响应,有谁敢不听从(诚能听臣之计,莫若两利而俱存之,三分天下,鼎足而居,其势莫敢先动。夫以足下之贤圣,有甲兵之众,据强齐,从燕、赵,出空虚之地而制其后,因民之欲,西乡为百姓请命,则天下风走而响应矣,孰敢不听!《史记》卷九十二《淮阴侯列传》,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3181页)!而后,割取大国的疆土,削弱强国的威势,用以分封诸侯。诸侯恢复之后,天下就会感恩戴德,归服听命于齐。稳守齐国固有的疆土,据有胶河、泗水流域,用恩德感召诸侯,恭谨谦让,那么天下的君王就会相继前来朝拜齐国。”当然,对于蒯通的游说,韩信虽然心存犹豫,但因为感念刘邦的知遇之情,最终并没有按照蒯通的设想去做。蒯通说的“西乡为百姓请命”,就是“为民请命”的最初的语源。因为齐国在东方,所以制止项王与汉王的争斗时称西乡,楚汉之争平息,则士卒、百姓因此免于死亡,这就是请命的意思。因此,为民请命最初就是指替百姓请求保全性命的意思。后来,这个词语的内涵有所扩大,凡是代表百姓向当权者陈述困难、提出请求,或替百姓说话,都可以称为为民请命。为民请命,实则是民本思想的最突出表现。所谓民本,即以民为本,因为在古代社会,君主专制,官员高高在上,君本位、官本位是政治、社会常态,所以,提倡以民为本,就尤为可贵。在这一思想体系中,孟子是比较激进的一位。他说过这样的话:“百姓是最重要的,社稷次于百姓,君主的地位是最轻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正义》卷二十八《尽心下》,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973页)尽管中国历史上民本思想产生很早,但孟子之前,能够表述得如此直接、如此激烈的肯定没有,即使在孟子之后,像孟子这样的表述后人也不大敢说。这种重民、贵民的思想,是孟子学说的基础,为此,他构画了一幅治世的蓝图,大意是说:五亩田的宅地,房前屋后,多种些桑树,五十岁以上的人就可以穿上丝绵袄了。各种家畜、家禽,不要错过它们的繁殖季节,七十岁以上的人就有肉吃了。一百亩的田地,不要占夺百姓的农时,几口人的家庭就不会饿肚子了。做到这样却不能统一天下的,是绝不会有的。由此可见,在孟子的社会治理蓝图中,无不从百姓出发,替百姓着想,呼吁统治者减少对百姓的盘剥。毫无疑问,孟子是为民请命的人。为民请命,就是要关注民生。凡是能把发展民生作为要务的官员,就是为民请命的人,就是中国的脊梁。汉代的渤海太守龚遂就是这样的一位官吏。龚遂是汉宣帝时候的人。当时的渤海郡连年饥荒,盗贼并起,郡守毫无办法。丞相、御史等人向汉宣帝推荐龚遂,说龚遂能够把这个地方治理好,汉宣帝于是任命龚遂为渤海太守,并亲自接见他。龚遂个子不高,而且当时已经七十多岁了,汉宣帝见之,与从他人口中所说的形象不大相符,就有些看不起他。汉宣帝问龚遂:“渤海郡现在动荡不安,我很担心。你有什么办法平定那里的盗贼吗?”龚遂回答说:“渤海郡动荡,那是因为海滨遥远,没有蒙受圣上的教化,那里的百姓为饥寒所迫,当地官吏又不知道体恤。那里的百姓被迫武装起事,这就好像小孩子盗窃兵器,在池畔玩耍一样,并非是有意作乱,所以不能用武力征服,而应该德化安抚。”汉宣帝答应了龚遂的请求(宣帝即位,久之,勃海左右郡岁饥,盗贼并起,二千石不能禽制。上选能治者,丞相、御史举遂可用,上以为勃海太守。时,遂年七十余,召见,形貌短小,宣帝望见,不副所闻,心内轻焉。谓遂曰:“勃海废乱,朕甚忧之。君欲何以息其盗贼,以称朕意?”遂对曰:“海濒遐远,不沾圣化。其民困于饥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子盗弄陛下之兵于潢池中耳。今欲使臣胜之邪,将安之也?”上闻遂对,甚说。《汉书》卷八十九《循吏列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639页)。龚遂到达渤海地界,郡中官吏听闻新太守上任,派兵迎接,因为当时那里还很不稳定。不过,龚遂把护迎他的人全部打发回去,并移送文书到所属各县,要求彻底遣散追捕盗贼的官吏,说所有手持锄镰等农具的人都是善良的百姓,官吏不得过问,而手持兵器的人就是盗贼。龚遂单车一人到达郡府,郡中盗贼马上解散,完全平息。于是龚遂开仓放粮,济救百姓,调整官吏,选拔有德行的官吏,安抚管理百姓。在担任渤海太守期间,龚遂发现当地民风喜欢奢侈,好工商业,不乐农事,于是龚遂亲作表率,躬行节俭,并鼓励百姓致力于农桑,规定每一个人都要种植一棵榆树、一百棵薤、五十棵葱、一畦韭菜,每一家要喂养两只母猪、五只鸡。百姓携带刀剑者,让他们卖掉刀剑,用来买牛。春夏两季劝百姓到田野耕作,到了秋冬就督促他们收割,还让家家户户多储果实、菱角、芡实之类。由于龚遂的巡视劝勉,郡中都有积蓄,吏民富足,诉讼案件也销声匿迹(《汉书》卷八十九《循吏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龚遂心中装着百姓,胸怀爱民之心,故能够为民请命,对于地方的叛乱,反对使用暴力镇压,主张教化,并积极赈济灾民、选拔良吏、劝课农桑,所以治理升平,他能够进入《汉书•循吏传》,不是没有原因的。为民请命,就是要顺应民心。《管子》中说:“政令之所以能够推行,在于顺应民心;政令之所以被废除,在于违背民心。人民厌恶忧劳,我就使他们安逸;人民厌恶贫贱,我就使他们富贵;人民厌恶危难,我就使他们安定;人民厌恶绝后,我就使他们生育繁衍。”(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黎翔凤《管子校注》卷一《牧民》,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3页)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首先了解百姓心里在想什么,不调查,不研究,不走访,天天坐在办公室里,那是实现不了的,更不用说要为民请命了。为民请命,就是要体恤民情。《国语》记载,楚国的令尹子文曾经三次辞去令尹的职务,家里却没有一天的储粮,这是因为体恤百姓的缘故。楚成王听说子文吃了早饭就没有晚饭吃,因此每逢朝见时就预备一束干肉、一筐干粮,用来赏赐子文,竟因此成为国君对待令尹的常例。楚成王每次增加子文的俸禄时,子文一定辞官逃避,等到成王不再这样做时,他才回来任职。有人对此不理解,问道:“别人一生都在追求富贵,您却总是要逃避,这是为什么呢?”子文说:“从政者是要保护百姓的。百姓还很贫困,我却图取富贵,这是使百姓劳苦让自己富足,这样的话,就离死不远了。我是在逃避死亡,不是在逃避富贵。”(民多旷者,而我取富焉,是勤民以自封也,死无日矣。徐元诰《国语集解•楚语下》,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522页)令尹子文先恤民而后己,后来若敖氏家族都被灭了,只有子文的后代存了下来,世为良臣。作为执政者,时刻想到百姓,先民后己,甚至舍身为民,北宋时期的窦卞就是这样的一个典型。窦卞在出任深州知州的时候,黄河在滹沱河处决口,水漫郡城,并发生了地震。流民从恩州、冀州逃来,接踵而至,窦卞果断发放常平仓的粮食,赈济灾民。常平仓是国家备荒以急民需的粮仓,是不能随便乱动的,开仓放粮必须向朝廷请示才行。所以身边的官吏赶紧告知窦卞说,擅自发放常平仓的粮食会被治罪的。窦卞哪能不知道这个规定,不过他说:“等到请示得到批复之时,百姓早都饿死了。我宁愿用自身性命换得数万百姓的性命。”(俟请而得报,民死矣。吾宁以一身活数万人。《宋史》卷三百三十《窦卞传》,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0624页)清代乾隆年间,郑板桥在潍县知县任上,也做过类似的事情。当时遇到荒年,甚至出现了人吃人的惨事。郑板桥来不及上报就下令开仓赈济。有人劝阻,他说:“这都什么时候了?等着辗转上报并批复下来,百姓早就饿死了。如果上司追责,责任我一个人承担。”于是开仓出谷,让百姓凭券借用,等到丰年再归还,就这样拯救了一万多人。当年秋天,粮食歉收,郑板桥将自己的养廉银全部捐出,替百姓垫付税款。离任的时候,他又将百姓写的垫付借据全部烧毁。潍县百姓感恩戴德,为他立生祠供奉(《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辑•重修兴化县志》卷八《仕迹》,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235页)。为民请命,就是要为民除害,为民申冤,替百姓解忧,替百姓说话。战国时期魏国的邺令西门豹治邺的故事,曾多次选入中小学的语文课本,因此家喻户晓。邺地的官绅和巫婆狼狈为奸,巧取豪夺,愚昧百姓。西门豹上任之后,通过调查,搞清了官绅、巫婆迫害百姓的事实,巧设计谋,破除迷信,惩治了地方恶霸,为百姓除去一害,并大力兴修水利,让邺地重获繁荣(《史记》卷一百二十六《滑稽列传》,中华书局2014年版)。明朝时,夔州人青文胜在龙阳县做县令的属官。龙阳毗邻洞庭湖,连连水灾,拖欠赋税几十万,百姓如牛负重,不堪重负,在死亡线上挣扎,郡县长官不但不加体恤,反而加剧勒索。百姓无以纳税,有的逃亡他乡,老弱病残活活饿死,有的被关进大狱,受鞭挞刑罚而死的人接连不断。青文胜痛心疾首,情绪激昂,冒着越级呈诉的罪名,亲自进京到宫门之外向洪武皇帝呈献奏章,为百姓请命,再三上书,皇帝却没有任何答复。青文胜仰天长叹:“我还有什么脸面回去见乡亲父老啊!”又一次准备好奏章,击登闻鼓,并在鼓下上吊自尽。洪武皇帝知道后非常吃惊,同情他为百姓而牺牲自己,下令免除了龙阳赋税。青文胜家贫,他死后,妻子和孩子因为贫困不能返乡,乡里人感念他,决定用百亩公田奉养其妻子和孩子(《明史》卷一百四十《青文胜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重民、贵民、安民、恤民、爱民,都是为民请命的体现。百姓的艰难困苦,人人皆知,但并不是所有的官吏都能够为民请命,因为这需要有勇气,要不惧权贵,须有献身精神,要“敢”字当先。唐代的魏徵敢于犯颜直谏;宋代的包拯不惧权贵,敢于为百姓鸣不平,人称“包青天”;明代的海瑞不畏强暴,敢于让宰相归还强占的百姓田地。宋初有个大臣叫姚坦,性格木讷、正直、固执。有一次宋太宗的第五子赵元杰造了一座假山,花费无数,落成之后,召集宾客畅饮,一起欣赏假山。姚坦独自低头,看也不看,赵元杰强迫他观看,他说:“我只看到一座血山,哪里有假山啊!”赵元杰惊问其故,姚坦说:“我在乡下看到州县催租,抓人家的父子兄弟,送县里用鞭子抽打,遍体流血。这假山都是用百姓缴纳的租税建成的,不是血山又是什么?”当时,宋太宗也在造假山,听到这件事情后,立即把假山毁了(《宋史》卷二百七十七《姚坦传》,中华书局1985年版)。清代有个叫王仁福的官员,敢于担当。同治五年,他在河南省做官。当时,黄河改道,水灾连连,朝廷连年发动征战,没有多余的钱财修河筑堤,王仁福到任之后,尽力修守。同治六年秋,汛期河水暴涨,王仁福奔走于风雨泥泞之中,抢修堤坝七天七夜,材料用尽,大堤岌岌可危。百姓像蚂蚁一样挤在河堤之上,王仁福痛哭流涕,说:“我为河官,挤汝等于死,我之罪也,我为当身先之!”(《清史稿》卷四百七十九《循吏四》,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3087页)他慨然走向坝顶,风浪卷堤,没入水中,竟然风止浪定,堤坝得保。清代著名学者万斯大说:“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万斯大《周官辨非•天官》,乾隆二十四年重刻本)意思是说,只要是对百姓有利的事情,再小的事情也要去做;对于残害百姓的事,再小也要废掉。如果真正做到了这一点,可真无愧于被称为中国脊梁了。舍身求法的人舍身求法,本是佛教用语,指的是佛教教徒不惜牺牲自身,寻求佛法。佛教典籍中多次记载佛祖舍身求法之事,兹以《贤愚经》所录佛祖释迦牟尼舍身求法之事略加叙述。《贤愚经•梵天请法六事品》言,释迦牟尼刚开始得到佛法,用佛法去普度众生的时候,见众生沉迷于邪道,不辨真假,追求享乐,醉生梦死,缺少慧根,很难教化,所谓的普度众生,实在太难,如此一来,他再在世间亦徒劳无功,于事无补,所以,思索一番之后,释迦牟尼决定走向绝对的寂静,涅槃离去(念诸众生,迷纲邪倒,难可教化,若我住世,于事无益,不如迁逝无余涅槃。《白话佛经——百喻经、贤愚经白话读本》,安徽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01页)。梵天王得知释迦牟尼的想法之后,前往其修身之所,劝说释迦牟尼要一如既往地普度众生,对佛法要充满信心。为了让自己的劝说之词有理有据,梵天王援引了六个释迦牟尼过去遭受无数劫难时舍身求法的事例。这六例都是佛祖释迦牟尼几世轮回以身求法,为普度众生舍弃自己利益乃至生命之事。佛祖如此胸襟,如此情怀,确非一般人能做到的。凡人的生命,在史书记载中,没有几世轮回,只有今生行事,然而透过史书的文字,我们亦发现了一些为了“法”而果断舍弃自己利益乃至生命的事情,只不过此“法”非佛法,而是法律。第一,李离为法自刎。李离是春秋时期晋文公的大法官。有一次,他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错误地听从下属的话语而错判了案件,错杀了人。后来,李离发现了自己的失误,便将自己拘禁起来,并判以死罪。晋文公得知此事之后,对李离说:“官员官职有高低,刑罚相应的也有轻重之别。在这件事情上,是你的下属有过错,过错不在你身上。”李离却说:“我的职位要比下属高,我并不曾将官职让给他们;我得到的俸禄要比下属多,我也没将自己的俸禄分给他们。现在我因为失误错杀了人,而将罪过放到下属身上,我没有听说过这种道理。”坚决不接受晋文公为其开脱的好意(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辞不受令。《史记》卷一百一十九《循吏列传》,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3771页)。晋文公对于李离的性格也有所了解,知道他的坚持,但是李离在任期间,秉公断案,国内秩序井然,是一名称职的好官,是他的得力助手,晋文公不愿意这么重要的臂膀就此离去,所以,他又以国君的威势来压李离:“你认定自己有罪,你是我的下属,你是我任命的,如此说来,我岂不是也有罪了?”李离知道晋文公的意思,知道这是晋文公给自己的又一次机会,只要抓住,自己就什么罪责也无须担了,但李离如果接受了,他就不是李离了,他也就不会如此大费周章地拘禁自己。李离有自己的坚守,那便是他日夜熟习的法律,根据法律规定,法官审案,错判刑就要亲自受刑,错杀人就要以死抵命。他认为,晋文公是因为他能够听微决疑才让我当法官,这是对他的信任,如果他再徇私枉法,不仅有愧于晋文公的信任,更有辱法律之尊严。就这样,李离带着这样的坚守,从容地伏剑自刎而死(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今过听杀人,罪当死。”遂不受令,伏剑而死。《史记》卷一百一十九《循吏列传》,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3771页)。在李离看来,国法大于天,有法必须依从,违法必须追究,这在他心中是天大的事情,任何人任何时候不能以任何理由伤害国法的天威,如果有,请从他自己开始下手(李离伏剑,为法而然。《史记》卷一百一十九《循吏列传》索引述赞,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3772页)。一个在法官位置上坐了很久的人,自己审判了自己的罪行,自己判决了自己的死刑,自己执行了自己的死刑,其他人还有什么理由去亵渎国法的权威呢?所以,李离之后,晋国的法律秩序得以清正(李离过杀而伏剑,晋文以正国法。《史记》卷一百一十九《循吏列传》,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3771页)。第二,腹杀子护法。战国时期,墨家首领腹在秦国住着,他的儿子杀了人,按照法律,杀人必须偿命。此时秦国的国君是秦惠王,秦惠王认为腹年事已高,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况且腹为墨家的首领,势力也不容小觑,故秦惠王法外开恩,下令相关部门不要处死腹之子。秦惠王将此决定告诉腹之后,腹则断然拒绝了秦惠王的好意,他说墨家有墨家的规定,杀人偿命,伤人受刑,以此严禁杀人伤人之事,这也是天下的大理。即便秦惠王法外开恩,赦免其子,腹也不会徇私枉法,最后,腹的儿子被处死了(腹对曰:“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不可不行墨子之法。”不许惠王,而遂杀之。陈奇猷《吕氏春秋新校释》卷一《去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56—57页)。腹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自然对其疼爱有加,但是在私情与公法面前,腹坚定地选择了公法。在送儿子赴死之前,年老的腹心中定然如同大江翻腾一般难受,老年丧子的悲痛,他将要慢慢地体会。其实,他有机会保住儿子的性命,却主动地放弃了这一珍贵的机会,或许在别人看来,这是不知好歹,这是不通人情,但在腹看来,这是必然之举,是在维护天下之公理。第三,商鞅为法遭报复而死。商鞅是秦国的大功臣,秦孝公任用商鞅施行变法,十年之间,秦国国富兵强,百姓欢欣鼓舞,家给人足,社会安定,人民勇于为国家建功,不敢私自争斗。商鞅变法之所以取得如此成效,很大一个原因在于法令严峻,执法严格,毫不手软,哪怕是得罪权贵高官,亦不例外。商鞅执法严格有两个典型事件:一是太子犯法,治罪其师。商鞅施行新法,最开始遭到了来自国家上层的反对,新法因此不能顺利实施。有一次,太子违犯了新法,商鞅执法不阿,决定要依法惩处太子,但太子是未来的国君,不可以施行刑罚,商鞅便处罚了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太子的另一个师傅公孙贾被处以墨刑(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2711—2712页)。二是太子师傅再犯罪,商鞅再治罪。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因为太子犯法,受到了惩罚,但是他对商鞅新法还是心有不满,不加遵从,不约束自己的行为,没过几年,公子虔自己违犯了新法,按照法规,商鞅对公子虔施以劓刑,割掉了公子虔的鼻子(行之四年,公子虔复犯约,劓之。《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2712页)。这两件事效果明显,商鞅由此树立了权威,上层贵族违法行为有所收敛,百姓对新法也严格遵守,秦国越来越富强,天子、诸侯对其另眼相看,纷纷前往祝贺。但是,此两件事亦为商鞅埋下了祸根。商鞅处罚太子的师傅,不仅太子师傅心存不满,就连太子也是异常愤懑,正所谓打狗还要看主人,商鞅此举大打了太子两个耳光,让太子脸上无光,心中生恨。秦孝公在世时,太子没有办法,但秦孝公去世之后,太子终于如愿以偿地戴上了国君之冠冕,史称秦惠王,他自然要有仇报仇了,况且还有那两个挨了打、受了刑的师傅在旁边煽风点火呢。没了鼻子的公子虔整日里诅咒商鞅,便诬告商鞅谋反,秦惠王便顺水推舟派人追捕商鞅,最后将商鞅杀死,处以车裂之刑,商鞅全家也遭到诛杀(秦发兵攻商君,杀之于郑黾池。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鞅反者!”遂灭商君之家。《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2717页)。商鞅执法之时,不是不知道得罪太子的后果,也不会不知道处罚太子师傅的后果,但他还是毅然决然地拿太子开刀,原因无他,新法高于自己的性命,只要新法推行,其他的都不重要。商鞅最后死了,而且死无全尸,然而他逃亡途中客舍主人的态度,实际上便是对他最好的回报了。商鞅逃亡之时,欲在边境一个客舍休息,只因行色匆匆,没有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件,客舍主人断然拒绝了他,因为商鞅新法有此规定,客舍对投宿之人的身份不加验证,就要被处以连坐之罪。虽然《史记》记载一心逃亡的商鞅自己感叹新法的弊端(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2717页),有种咎由自取的感觉,但谁又能否认这亦是商鞅的胜利呢?他推行的新法,就连边关的一个小客舍的主人都能严格遵从,他的新法又有谁能废止呢?秦惠王可以将商鞅杀死,可以将商鞅车裂,但是他不会废除商鞅之法,因为他亲眼目睹了商鞅新法带来的实惠。第四,谭嗣同为法情愿一死。1898年9月28日,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沉痛的日子。这一天,谭嗣同等六位参与戊戌变法的才俊,在北京被砍头,宣告了历时一百余天的政治改良运动的彻底失败。在戊戌六君子中,谭嗣同年龄不是最大的,死时仅33岁,但是要论思想之激进与深刻,谭嗣同则绝对是老大。从慈禧逮捕维新人士的那一刻起,谭嗣同对改良运动的失败看得很透,亦对中国之现实看得更深,所以,在被捕之前谭嗣同多次拒绝了逃亡的建议,而是选择从容就义。梁启超为其撰写的《谭嗣同传》中记录了被捕之前谭嗣同的言行:初七八九三日,君复与侠士谋救皇上,事卒不成,初十日遂被逮!被捕之前一日,日本志士数辈劝君东游,君不听。再四强之,君曰:“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日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从嗣同始!”卒不去,故及于难。(《谭嗣同全集》,三联书店1954年版,第524页)在谭嗣同被捕之前,维新变法的核心人员康有为、梁启超都已逃亡,而谭嗣同还在积极营救光绪帝,营救行动不果之后,抱定了以死殉法的想法,拒绝逃亡,认为其他各国的变法都是从流血开始的,但是中国至今为止还没有因为变法而流血的,谭嗣同认为这是国家不昌盛的一个原因,所以他想做第一个为变法而流血的,以此唤醒国人,让国人警醒,让国人奋起。谭嗣同这是想用自己的流血来传播维新变法的影响,是对维新变法成果的捍卫,亦是对顽固势力的最后一次反抗。谭嗣同就义之前,回想百日维新时的新气象,感慨万千,但是对于自己的选择,他不仅不后悔,而且还感觉很豪迈,他在狱中墙壁上写下了自己的绝命诗: 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谭嗣同全集》卷四《狱中题壁》,三联书店1954年版,第496页)张俭是东汉末年人,因弹劾当权宦官而被朝廷通缉,被迫流亡。流亡过程中,张俭见有人家就去投宿,以求得暂时存身。时人感念其忠正之举,冒着被株连的危险纷纷接纳他。杜根亦是东汉末年人,因要求掌权的邓太后还政而被邓太后下令处死。行刑之时,杜根被装在袋子里,行刑之人佩服杜根的气节,手下留情,杜根留下了一条性命。后来邓太后派人查看杜根是否已死,杜根装死躲过了一劫。谭嗣同借张俭祈望逃亡的同道中人可以得到他人的接纳,保全性命;借杜根之事希望逃亡的同道中人可以隐忍等待,他日重新继续变法事业。后两句诗写得大气磅礴、气势雄迈,是说自己横刀而出,仰天大笑,从容赴死,无论是逃亡的人,还是赴死的人,同样光明磊落,有着如同昆仑山一样的雄伟气魄。人皆有一死,像谭嗣同这样从容赴死、慷慨就义者,总是让人分外佩服。更为让人佩服的是,他希望以他的死引起国家的昌盛与国人的警醒,由此种期待,亦看出一个先行者的责任与担当。鲁迅先生所说的“舍身求法”的人,其含义应该很广泛,不仅仅包括为实行新法、保证法律公正执行的那些人,亦可泛指一切为了追求真理而不惜牺牲自己的人,这些人如同我们提及的诸多人物一样,拥有着自己坚守的理念,为之孜孜不倦,奋斗不止,他们牺牲了自己,但是在某种程度上指出了一种新的方向,给后人以警醒,引领着后人走入更大的舞台、更大的世界。他们是中国的脊梁。救亡图存的人中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朝代多次更替,历史上经历了多次危亡时刻,国家多次处于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但无论是哪朝哪代,在国家的危急时刻,总有很多忠贞爱国人士挺身而出,匡救国难,救百姓于水火。救亡图存的精神贯穿于中华民族发展的始终,至今仍然彰显着不朽的光辉。救亡图存,意思是指拯救国家的危亡,谋求民族的生存。这一成语,最初源自《鬼谷子•中经》,此文讲的是脱困之法,列举了解救急难者的几种方法,其中最后一条是“守义”。“守义”,是指自己广行仁义,并用仁义探察人心,使对方从心底认可仁义,信服仁义。仁义之道不仅在太平之世可谋求发展,在国家危亡之际亦能转危为安,救亡存国。当然,鬼谷子也看到,仁义不是随便一个人都可以用的,如果不是圣贤之辈,是不能用义来治家守国的(非贤智,不能守家以义,不能守国以道。圣人所贵道微妙者,诚以其可以转危为安,救亡使存也。《鬼谷子集校集注•中经》,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259页)。在国家民族危亡之际,不少仁人志士挺身而出,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救亡图存。第一,解救国家危亡。一种情形是危难已显但尚未形成实际危害,在此时刻他们挺身而出,将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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