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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30 11: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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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雪峰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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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公里村庄

最后一公里村庄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最后一公里村庄作者:贺雪峰排版:JINAN ENPUTDATA出版社:中信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7-01ISBN:9787508672083本书由东方巴别塔(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导读中国乡村正经历史无前例的巨变

最近十多年我们一直在全国农村进行调研,感受到了中国农村的巨大变化。2004年我主持成立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十多年来中心师生已在全国累计调研数万个工作日。2013年至2015年中心师生利用春节返乡的机会撰写回乡记,其中2013年写了60多篇,2014年和2015年各写100多篇。从中心师生所写的近300篇回乡记来看,虽然每个人的家乡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所写的主题也不相同,但所有文章都自然而然地汇成一个时代主题,就是当前中国农村正经历着史无前例的巨变。2000年前后的根本性变局

在读中心研究生所写的回乡记时,我发现这些年龄比我小20岁的同学普遍强烈地感受到了家乡的巨变,有趣的是,他们记忆中小时候的家乡,也就是20世纪90年代的农村,竟然与我记忆中儿时的家乡十分相似。再向上推,人民公社时期、新中国成立前乃至秦汉以来两千多年的中国农村,生产力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生产关系也差异极大。但是,在2000年以前的数千年,中国农村的农民,主要收入来自农村,尤其是农业,村庄相对封闭,农民很少流动,村庄结构相当稳定,农村社会的变化极其缓慢。因为社会变化缓慢,村庄结构有能力通过自身的调整来应对和吸收这种变化。到了2000年,中国农村普遍出现了农民大规模进城务工经商的现象,农民家庭收入越来越依赖于村庄以外的城市工商业收入。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进城,留下老弱病残,农村普遍出现了空心化现象。农村发生了史无前例的巨变。

将田野调查所形成的感觉诉诸统计数据就更具有说服力了。2000年中国的城市化率为36%,2014年中国城市化率已超过53%,短短十几年,中国城市化率提高了接近20%,大约1/4农村人口进城了。他们在城市就业,从城市获得收入,大部分时间在城市度过。相应地,农村人口越来越少,农业相对农民家庭收入显得越来越不重要。农村不再是农民唯一的活动空间了。

在2000年的世纪之交,中国农村发生了三个层面的巨变。第一个层面是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数千年来国家都是从农村提取资源,皇粮国税不可免,到2006年国家竟然取消了农业税。传统的以收取农业税为中心而形成的国家与农民的关系面临着巨大转型。国家不仅取消了农业税,而且拿出越来越多的财政资金支农,到目前,国家每年涉农转移支付超过万亿。第二个层面是农村长期稳定的社会结构的变动,不仅建立在家庭之上的村庄基本社会结构如宗族、门子等家庭联合体受到冲击,而且家庭结构本身也处在巨变之中。第三个层面是农民价值观与世界观的变化,传统传宗接代的观念受到冲击,为什么活,活着要干什么,现在成了问题。

上述三个层面的巨变当然不是在2000年的世纪之交突然开始的。近代以来,西方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国门,中国被迫走上现代化道路。从那时起,中国就开始告别已循环数千年的传统社会,走上了巨变之路。这种巨变发生在社会的各个方面,核心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这个巨变积累到20世纪90年代时,中国农村仍然居住着70%的中国人口,农村社会仍然相对封闭,社会结构仍然稳定,一切都好像在变又未变。到了2000年,农村变化来到了一个关键节点,猛然间加快了速度,形成了让所有观察者震撼的能量,以至于相对2000年以来的农村巨变,过去数千年的农村似乎没有变化。农民进城后的乡村存在问题

在中国农村的巨变中,最显著的一点是几乎所有农村青壮年都进城务工经商,生活的主要收入来自城市,主要生活场所也转移到了城市。这种变化是农民选择的结果,一方面城市有了越来越多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体制改革为农民提供了进城的保障。农民进城,中国农村一直以来存在的人多地少的问题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缓解,农民收入持续提高,农村贫困大幅度减少。在这个意义上,农民进城是农民的选择,也是他们改善福利的途径之一。农民进城不是被迫的,而是主动的。同时,在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阶段,农民进城往往只是家庭青壮年劳动力进城,而不是全家进城,因为全家进城的成本太高,农民工的收入不足以支撑整个家庭在城市的体面生活。农民选择了年轻子女进城务工经商、年老父母留村务农的“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家计模式。当前中国大约70%的农民家庭选择了这样一种“半工半耕”的家计模式,这种家计模式可以让农民家庭同时获得务农收入和务工收入,而农村生活成本比较低,这样农民家庭每年都有经济上的节余。有节余的日子才是比较好过的日子。同时,这种“半工半耕”家计模式下必然会出现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进城造成农村空心化,之前维系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秩序的社会结构也开始发生变化。

农民进城,对农民家庭来说当然是利大于弊,对村庄生产生活秩序则是弊大于利。国家自2000年以来开始大规模向农村转移支付,不仅为农村的最弱势群体提供了低保和困难救助,而且为农民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新农合、新农保支持,从而为农民提供了基本保障和社会保险,缓解了农村中的绝对贫困。国家支农资金还为农民提供了大量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正在快速改善。

国家投入解决了农村存在的一部分问题,但国家投入不是万能的,国家不可能为所有人提供全面完善的公共服务,很多公共服务还要依靠农民自己解决。这就是国家无力解决的从国家投入到农民需求之间“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中普遍存在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并不是工程问题,更不是国家投入的问题,而是农民组织问题,即这些与农民生产生活基本条件密切相关的事务必须要由农民自己组织起来解决。比如国家不可能为每一个农户打扫他们门前的“生活垃圾”。在维持村庄基本生产生活秩序的传统力量已经弱化甚至解体,而国家行政力量又无力来接替时,农村社会就出现了各种新的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表现在“垃圾”等看得见的问题上面,而且表现在人情恶性竞争、住房无序攀比、人际关系日益冷淡、赌博越来越普遍、地下宗教泛滥等方面。这些问题几乎渗透于农村社会的每一个层面,且正是这些问题的聚集呈现出惊人的农村巨变。这些巨变触动着每一个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的春节返乡的人。差异扩大后的中国乡村格局

中国农村规模巨大,地域广阔,世纪之交发生的农村巨变在不同区域又存在差异。总体来讲,当前中国农村按经济发展水平可以划分为东中西部农村;按村庄社会结构可以划分为南中北方农村。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已经形成包括农村在内的城市带。这些沿海东部城市经济带,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农村不仅没有空心化,反而变得更加繁荣。从东部地区农村内部看,少数村民通过办厂经商发家致富,成了企业家,大部分村民却只能在已经形成的全国劳动力市场上务工,获得有限的收入。外来农民工则很难融入沿海发达地区,他们在发达地区赚钱,然后回家乡消费。也就是说,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村已经出现了严重的经济分化,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分化。

中西部农村经济相对欠发达,大量农村人口流出,甚至有农民全家进城不再种地,这些农户将土地流转给仍然要依托土地获得收入的家庭,从而在农村形成了约占农户总数10%~20%的主要收入在农村、社会关系在农村、家庭结构完整、总收入不低于外出务工收入的家庭。这样的“中坚农民”加上留守农村的老弱病残,形成了一种相对稳定的结构,从而为国家资源下乡和农村内生秩序的维系提供了可能。

从南中北的区域差异来看,由于历史和地理等原因,在中国南方的大部分省区如广东、福建、江西、广西等地的农村,村民大都是聚族而居,村庄与宗族合二为一,宗族组织较为健全有力,农民的宗族观念也相对较强。因为存在如宗族这样的结构性力量,在面对快速变迁时,虽然宗族本身也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但仍然可以在一些方面回应和缓解冲击。华北农村,村庄内一般都分为若干“小亲族”集团,不同“小亲族”集团在面对外来冲击时,可能会表现出更加激烈的内部竞争,所以很容易出现离谱的面子竞争。长江流域的中部农村,在农民家庭之上缺少强有力的结构性力量,是所谓原子化村庄。在这样的原子化村庄中,自上而下的行政性力量对于维系基层秩序、解决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秩序更加重要。

2000年以来中国农村一直在经历史无前例的巨变。这是中国100多年持续进行的现代化转型最终在农村地域上的体现。这种巨变还会持续很多年。这个数亿农民生活于其中的巨变中的中国农村已经出现了很多问题,而且还会产生新的问题。这些都需要整个社会的关注,不仅让农村缓解巨变带来的不适与痛苦,而且最终与城市一起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乡村社会村庄类型及其区域分布视点因村庄结构的差异,自上而下、自外而内的政策和制度落地会有相当不同的实践过程、机制和后果。研究村庄结构及各项政策、制度落地的实践,就是要研究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深入理解中国区域农村,才能真正理解中国的乡村治理。

中国人口众多,历史悠久,幅员辽阔,且经济发展不平衡,这就决定了中国乡村社会的差异。不计入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仅以人口密集的汉族居住区为例,中国乡村社会就有很多差异很大的村庄类型,且这些类型具有明显的区域特征。大致说来,有两种不同的区域因素对乡村社会性质具有影响,并因此决定了村庄的不同类型,这两种不同的区域因素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东中西部农村与南中北方农村的差异。南北差异:团结型村庄与分裂型村庄

过去十年,我和我所在学术团队重点研究中国农村存在的南中北方农村区域差异,我们发现,中国农村可以依据村庄结构的差异划分为南方农村、北方农村和中部地区的农村。南方农村村庄结构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聚族而居,宗族结构比较完整,宗族力量比较强大,一个村庄往往就是一个宗族,村庄与宗族同构,从而形成了团结型的村庄结构。比较典型的南方农村如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江西、湘南、鄂东南、浙东南地区的农村。

与南方农村不同,华北地区村庄内大多是分裂的结构,一个村庄内存在着众多“门子”“门派”等小亲族结构,即使出自同一祖先的村民也大多以五服为限,分裂为互不相关的不同“门子”“门派”。村庄内众多分裂结构之间相互竞争,形成了华北农村特定的治理状况。华北农村的村庄因此呈现出分裂的村庄结构,我们称之为分裂型村庄。不仅华北地区的河南、山东、山西、河北、皖北、苏北农村多为分裂型村庄,而且西北地区的陕西关中等地也大多是分裂型村庄。华北、西北地区可以称为北方农村,我们因此说北方农村多为分裂型村庄。

以长江流域为典型的中部地区农村,村庄内缺少强有力的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行动结构,农民往往以户为单位行动,甚至兄弟分家之后也缺少责任连带关系,村庄内部高度原子化。这种内部缺少宗族结构、缺乏行动力的小亲族结构的村庄,就是原子化程度很高的农村,我们称其为分散型村庄。地处中国中部的长江流域,农村大多为分散型村庄结构,典型如云贵、川渝、湖北大部、安徽大部、江浙、湘中湘北。此外,东北地区的农村,因为开发时期比较晚,建村时间比较短,其村庄结构与长江流域极为相似,因此也被我们划入中部分散型村庄。

中国村庄社会结构的差异具有显著的区域特征,这与历史、地理、种植结构、战争以及开发时期等很多因素有关。无论如何,从村庄社会结构维度上看,可以将中国农村划分为南方农村、北方农村和中部农村三大区域。东西差异:农民收入的分层

在村庄结构的维度以外,经济发展水平也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这些差异的典型表现不是南中北的差异而是东中西的差异,即总体来讲,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比较快,市场化程度比较高,是人口流入地区,而中西部农村经济发展比较慢,人口大量从农村流出,农村自给自足的经济仍然占有相当比重。因此,经济发达程度,可以大致将中国农村分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村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东部地区数量不大,但地位重要,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唐地区,以及山东、辽宁、福建沿海地区。中西部地区大都以农业为主,属于传统农业型地区,除了东部沿海地区以及大中城市近郊农村,其他农村都属于中西部地区。

从经济发展程度上划分东中西部,落到村庄层面,就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结构,即村庄内部会出现因为村民收入差异而产生的分层的差异。总体来讲,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经济发达,农民收入比较高。因为经济发展比较快,获取收入的机会多,村庄中有一些村民通过办厂经商成为年收入百万甚至千万亿万元的老板,但大部分村民的收入还来自务工所得,再加上向外来人口出租房屋所获的不多的租金收入。这样,在东部沿海地区,村庄内普遍出现了两个差异越来越大但共同生活在村庄中的村民群体,一是人数比较少、能量比较大的老板群体、富人群体;二是人数比较多、收入有限的一般村民群体。

与东部地区不同,因为经济发展比较缓慢,中西部农业型地区大量农民都已离开村庄,进入城市或东部沿海地区务工经商,农村出现空心化趋势。中西部农业型地区也有农民通过办厂经商致富,但这些农民大都是在村庄之外的城镇发展,村内根本没有发展的机会。致富之后,一旦有能力进入城市生活,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脱离自己的家乡进入城市,而与家乡村庄缺少有机联系。中西部地区农业型村庄的一般农户大都存在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家计模式,即家庭中的年轻人进城务工经商,年龄较大者留村务农。在已经形成全国劳动力市场的情况下,外出务工收入相差不大,按人均分的土地使留村务农收入也相差不大。农户之间的收入差距主要来自不同家庭生命周期中劳动力占家庭人口比重的差异。因此,除极少数身体智力残疾引起的贫困以外,一般农户收入相差很少。

也就是说,在广大中西部地区的村庄中,真正高收入的群体很小。这个群体的主要收入是从村庄以外的城市获得的,他们的主要居住地、生活地和收入来源都与村庄关系极小,他们的收入与生活的世界都不在村庄,对村庄治理不关心,很少会对村庄治理和村民生活产生影响。他们是从村庄中产生出来的,但他们现在已是富人、城市人,已成为村庄中的外人,或者与村民生活无关的成功人士。绝大多数一般村民收入差异不大,村庄中的村民收入呈现出高度划一的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讲,当前全国中西部农业型地区的村庄中,农户之间缺少分化,是低度分化的。这样的村庄,我们称为低度分化村庄。

相对来讲,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因为整个地区已经融入城市带,成为城市带的一个部分,所以该地区的村庄往往办有企业,大量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工来到这些企业就业。经济发展和融入城市带不仅极大地改善了村庄基础设施条件,而且使之前农民自住的住房变得有价,农民因此花费力气建了很好的住房。也因为经济发展,村庄有各种各样办厂经商的机会,一部分村民通过办厂经商致富。他们仍然生活在村庄中,参与村级治理,因为他们所获收入与村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样,在村庄中就有了一个数量不大但能量很强的老板群体。在当前阶段,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减缓,创业机会骤减,一般农民再通过办厂经商来致富的机会显著减少,村中绝大多数居民成了主要依靠出卖劳动力获得收入的务工群体。这样,村庄开始形成两个明显分化且越来越固化的群体或阶层,一是富人群体,二是一般村民群体。在部分东部沿海地区,富人群体与一般村民群体因为收入差距大,在品位、消费、娱乐、认同,甚至信仰等方面越来越区隔开来,从而形成了高度分化的村庄分层。

还有相当一部分东部地区农村,村庄内的经济分化已经开始,但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还未大到不可跨越,或者富人群体与一般村民之间仍然有着较大互动空间,在村庄中的象征争夺等方面,富人群体与一般村民仍然没有决出胜负,富人继续求异,以摆脱一般村民的追赶,而一般村民在场面消费上向富人看齐以求同,村庄内的消费竞争十分激烈。这样的村庄分化,我们可以称之为中度分化。

这样,我们就以东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将中国不同区域的村庄划分为三种类型:低度分化村庄,中度分化村庄,高度分化村庄。中西部农村大多为低度分化村庄,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则有更多中高度分化村庄。中国村庄的六种类型

因此,我们可以得到以下不同类型村庄主要分布区域表格:

依据村庄经济社会分化程度和村庄社会结构,大致可以划分出六种不同类型的村庄及其分布主要地区,分别是:(1)经济社会分化程度高的团结型村庄,主要集中在“珠三角”、福建沿海、浙东南地区,这些地区经济发达,村庄宗族组织或者宗族认同比较强;(2)经济社会分化比较高的分裂型村庄,主要分布在华北的京津唐地区和山东沿海地区;(3)经济社会分化程度比较高的分散型村庄,主要分布在“长三角”地区;(4)村庄经济社会分化程度比较低的团结型村庄,主要分布在江西、广西、广东非珠地区、海南、湘南、鄂东南地区;(5)经济社会分化程度比较低的分裂型村庄,主要分布在华北和西北农村地区;(6)经济社会分化程度比较低的分散型村庄,主要分布在长江流域和东北地区。

因为村庄结构的差异,各种自上而下、自外而内的政策和制度落地就会有相当不同的实践过程、机制和后果。又因为不同类型村庄的分布具有显著的区域特征,就必然会产生乡村治理的区域差异。来自不同区域的人返回家乡也会看到十分不同的改变。乡村治理正是在不同的村庄结构上进行的,研究村庄结构及相关各项政策、制度落地的实践,就是要研究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没有对中国地域辽阔、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不同区域农村的深入理解,我们就很难真正理解中国的乡村治理,就无法真正建立好的社会科学理论,也不能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乡村生活秩序的生成机制视点雷望红家乡倡导移风易俗的文化理念,“禁拱”政策获得成功,可见,在这个快速转型时期,真正有能力来回应无比复杂的农民需求,维持农村基本的秩序显得格外关键。

2013年,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曾组织师生撰写回乡记,其中多篇涉及村庄组织能力与农民生活秩序关系的记录,放在一起讨论,颇为有趣。

王会记述了婆家所在江西客家村庄的情况。江西客家农村近年来也受到人情攀升、大操大办、大吃大喝之害。具体地说,近年来,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所有人都希望通过盛大的人情来获得面子,而一些在生命周期中不需要办酒席的农户为了收回人情,也不得不通过办一些不必要的人情事项来收回送出去的人情。农村婚丧嫁娶所送人情数额越来越大,人情范围越来越广,酒席也越办越铺张,农民收入的大部分都用于送了人情,最终被吃喝浪费掉了。

人情的铺张浪费现象显然不只在江西农村存在,而是当前全国农村乃至城市普遍存在的现象。所有人都受到日渐铺张的人情裹挟,所有人都希望有一种制度来约束这种让人受害的人情,国家却不太可能出台政策、制度和法律来禁止。这样一种自发的人情扩张可能会发展到十分离谱的地步,比如母猪产崽也办酒席。最后的结果是,一些人退出村庄人情循环,先前作为人生周期关键组成部分的婚丧嫁娶的互惠性人情,农民因为深受铺张人情之害而陆续退出,人情盛极而衰,农民通过正常的人情往来所形成的互惠及由此积累的社会资本随之消失。

王会婆家村庄如何回应农村人情的泛滥?他们的办法是,由宗族长老出面协商倡议,全村婚丧嫁娶不再收人情,但可以继续办酒席。因为所有人都有人生周期,都要办酒席,所有人都不送礼,总的经济往来上就是平衡的。因为不送礼,酒席就不用办得太过铺张,相互也不会攀比,更为重要的是,也就没有农户会因为频频送礼而办一些可办可不办,甚至根本不该办的酒席来收回礼金。村庄婚丧嫁娶办酒席的传统维持了,村民借此友好往来,铺张攀比浪费的现象则大幅度减少。农民的生活仍然可以继续。

由此可以看出,在江西客家村庄,当农民生活中出现了危及基本秩序的问题时,村庄仍然有纠错的能力,从而保持村庄基本的生活秩序。江西客家农村一般都是宗族性团结型村庄,村庄至今仍然存在结构性力量来回应农民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维持基本的村庄秩序。

与江西客家族农村不同,在中部原子化农村地区,农民往往缺乏回应他们所遇问题的内生能力。雷望红的家乡在江汉平原,属于我们所说的原子化农村地区。相对于宗族地区,原子化地区的村庄往往没有宗族等超出家庭的村庄内生结构。在这些地区,随着村庄社会边界的开放,农民收入的提高,村庄人情攀比也越来越激烈。最离谱的是,为了在婚丧嫁娶中显得有面子,近年来,洞庭湖周边农村地区兴起办红白事“立拱门”的竞争,最多一户可以立36道拱门,远远望去,红彤彤一大片,十分壮观。“立拱门”不仅费钱,而且往往要占用街道、道路,引发交通拥堵,甚至屡屡造成交通事故。立拱也因此成为地方公害,村民深受其害。有人立拱了,后人就不能不跟进,谁也不愿意因为不立拱而让其他人瞧不起。

2014年,雷望红家乡的乡镇政府出台一项规定,就是婚丧嫁娶立拱是可以的,但最多只能立两道拱门。至于为什么只能立两道拱门,政府并没有解释原因,也无法给出一个明确的禁拱的法律或政策依据。但是村民都很欢迎这项政策,认为政府做了一件顺应民心的大好事。2015年春节期间,有农户立了三道拱门,村干部知道了,到他家说政府有文件要求最多立两道拱门,要求撤一道拱门下去。农户听从村干部劝告撤了一道拱门,只留下两道。所有村民再办事就只立两道拱门,并且说不是自己不愿立,而是政府不让立。这样外人就不会认为是他们因为经济条件不好不立拱门,而是要响应国家政策。因为乡镇政府出面,村民们痛恨的铺张浪费的“立拱门”攀比现象得到遏止。可以说,是地方政府回应了农民的基本需求。

雷望红家乡政府出台的禁拱政策,从法律上讲,似乎没有依据。因为在多数情况下,“立拱门”并不危害公共安全,即使浪费,只要村民愿意,又关政府何事?但是所有人都想通过立拱来争面子,这极大地损害了村民的利益,破坏了村民的预期,对他们的生活秩序造成了严重危害。同时村庄内又缺少结构性力量来回应解决问题,因此地方政府通过制定软法、倡导农民移风易俗来回应农民过去在生活中没有遇到过的这类烦恼。正是村民都苦于立拱的竞争,政府移风易俗的倡导才更有效果,“禁拱”获得农民一致好评。

杨华是湖南郴州人,该地属于南方宗族型地区。2015年春节回乡后,他发现已经向上级政府申请多年建垃圾池的事情仍然没有眉目,而村庄已被垃圾包围了。杨华便联络本村另外两个在外工作的年轻人(三人分属全村三大房支)与村民组长商量,由村民集资,每家出劳动力,不等国家而靠自己建垃圾池。大家说干就干,仅仅花费1000多元,60个工,就建好了垃圾池,顺便将村庄垃圾清扫一遍,村庄面貌焕然一新。如果由国家来投资建垃圾池至少要花2万元,杨华动员村民只花1000多元就建好了垃圾池,这个过程还加深了村民之间的感情。垃圾围村是当前全国农村普遍存在的现象,农民无不对此心有烦言,却很少有人组织起来利用空闲时间清理家门之外的垃圾。

杨华家乡村庄的好处是,村庄内存在着具有行动力的宗族结构,可以动员起来解决他们面临的垃圾围村问题。而一般原子化的农村,农民集体行动能力很差,农村缺少应对问题的内生能力。这个时候,仅靠自上而下的国家转移支付,即使国家可以为农民建垃圾池,但谁来清运垃圾?甚至如何将自家垃圾清理到垃圾池,都可能成为问题。与城市不同,农村情况千差万别,不同农村地区对公共品的需求差异极大,国家不可能为如此复杂的公共品要求提供标准化的自上而下的供给,因此,在对接自下而上的农民需求偏好与国家自上而下的转移支付方面就需要相应的制度创新。成都市按每个村每年20万元公共经费打包到村,同时规定经费只能用于政府规定的20多项具体的公共事业,且必须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充分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从而充分利用这20万元的公共经费。或者说,成都市借村民自治的平台将自上而下转移的资源与自下而上的农民需求对接起来,可以比较好地实现资源的有效使用。更重要的是,农民在协商决定管理公共经费的过程中提升了组织能力,也就是他们回应自己生产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困扰、问题的能力,从而就可以像王会丈夫所在的客家宗族或雷望红家乡倡导移风易俗的地方政府一样,在这个快速转型时期,真正有能力来回应无比复杂的农民需求,维持农村的基本秩序。

在传统社会,村庄相对封闭且社会结构稳定,村庄中会形成相对稳定的生活秩序。2000年以后,中国农村大量人口外出务工经商,村民收入越来越依赖于外出务工经商,且大多数年轻人常年在外务工,村庄变得开放。同时村庄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村庄过去有效应对地方生活秩序的能力也随之发生变化。

从回乡记中看,不同地区,因为村庄社会结构的差异,回应农民生产生活中面临问题的能力也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总体来讲,快速转型不仅造成了农民生产生活中的不确定性和各种难题快速增加,而且在快速降低既有村庄结构回应这些问题的能力。此时,自上而下的国家转移支付如何转移到村庄与农民自下而上的需求偏好对接起来,就成为一个重要的政策问题。赣南乡村的婚姻与家庭视点在赣南传统社会中,分家中最为关键的一点是,横向的夫妻关系是服从和服务于纵向父子关系的。赣南农村民风淳朴,村庄内有较强的舆论力量来约束不道德行为。真正不赡养老年父母的情况极为罕见。

在赣南农村,父母只生一个儿子的,儿子结婚,父母一般不会与儿子分家;两个儿子的,大儿子先结婚就分出去,父母帮小儿子成家,之后父母可能会分开,分别跟不同的儿子生活;三个儿子的,结婚一个分出去一个,父母帮小儿子成家,然后父母与小儿子一起生活,或者父母单独生活。当然,父母要帮儿子照看孙子,参加农业生产。父母分家

当前赣州农村兄弟三个的情况已经比较罕见,而且大部分年轻人都外出务工去了,年轻人的子女也大都留给老年父母照看,因此目前有多个儿子的家庭,儿子成年结婚后也不一定要清晰地分家。父母有劳动能力,从事农业生产、做事务、照顾孙子都是应尽的义务,分不分家似乎不重要。因为不管分与不分,儿子们在外打工的收入都归他们自己,而父母的剩余劳动力则归儿子们平分共享。当然,赡养父母的责任要由儿子们分担。

在赣南传统社会中,分家中最为关键的一点是,横向的夫妻关系是服从和服务于纵向父子关系的。典型表现就是,两个儿子分家,父母就会各跟一个儿子,分开吃住,分别帮不同的儿子家庭照看孙子,从事家务劳动,当然也由这个儿子尽赡养义务。

也就是说,在赣南农村,儿子分家时,父母的所有财产和剩余劳动力都要在两个或多个儿子中平分,父母不再掌握财产,不再是家长,变成了小家庭的附属成员。

当父母变成小家庭成员时,家庭中的家计安排就以儿子为主,财权也转移到儿子手中,父母可以起辅佐作用,却不再作为主导。赣南农村父母在子女结婚后进入退养状态,即使他们仍然进行生产劳动和经营活动,但是他们的劳动收入也是属于家庭而非个人的。因此,赣南农村老年人手上没有存款。一般情况下,在赣南宗族地区,子女都会善待父母,父母也不需要存钱防老。养儿能防老?

赣南多为宗族性村庄,农民聚族而居,一个自然村、一个行政村,甚至若干行政村都是一个姓。2016年暑假调研的L镇,全镇6万人,主要有四大姓。在同姓不婚的情况下,女孩外嫁一般都要嫁到行政村以外的邻近行政村乃至更远的地方,这就使外嫁女很难再照料父母。中国传统社会有一句俗语叫作“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出嫁了就是别人家的人了。这种观念在赣南农村表现得相当彻底。调研时遇到的一位80多岁的老人在镇福利院去世,之前生病,四个女儿女婿也很少来照看他。他去世后,女儿女婿虽然都住在附近,却姗姗来迟。在赣南,不可设想老年人由女儿女婿赡养的情况。没有儿子的老年人,无论有多少个女儿都会孤老。

总体来讲,赣南农村民风淳朴,村庄内有较强的舆论力量来约束不道德行为。真正不赡养老年父母的情况极为罕见。但也有个别情况,比如父母年轻时过多帮小儿子家庭打理,年老体弱时却要大儿子赡养,这就可能引发两个儿子权责的不平衡,两个儿子都不愿尽赡养义务。这个时候,也很难想象女儿能将父母接去赡养。当然,在赣南,子女不赡养父母的可能性很小。总体来讲,老年父母不仅得到年轻子女较好的赡养,而且在是否参加家庭劳动方面也有比较大的主动权。只有一个儿子的家庭在赡养父母方面几乎不会出现问题。儿子越多,越可能出现父母无人赡养的情况。高价婚姻

女儿是人家的,所以嫁女儿必须要收彩礼,不然女儿就白养了。近年来,L镇彩礼涨幅极大,2016年标准的彩礼是16万,甚至有不少人的彩礼已经达到20万元,所以就有人将生育四个女儿的父母称“百万富翁”。赣南的情况与广东清远类似,即彩礼是由男方父母给女方父母的费用,这与长江流域乃至华北绝大多数地区彩礼主要是男方父母给未来儿媳妇、最终成为代际剥削的逻辑是完全不同的。在长江流域和华北的绝大多数地区,彩礼实际上是子代对父代的剥削,而赣南、广东清远等宗族型地区,彩礼则是男方家庭对女方家庭的支付与转移。赣南与广东清远的差异在于,广东清远农村目前的彩礼水平大概只有两三万元,赣南一些农村的彩礼水平却达到了广东清远的五倍以上。

改革开放之初,广东清远和赣南农村的彩礼金额都很高。1980年,清远农村彩礼高达1000元,而那时候一个农民家庭的年收入可能只有不到100元。赣南农村1980年的彩礼水平也在三四百元,也是相当高的。不同的是,随着改革开放、农村发展以及农民流动,广东清远农村的彩礼水平不升反降,目前彩礼大概只相当于一个农民一年的工资收入,而赣州农村彩礼却越来越高,没有十年打工的积蓄很难支付得起彩礼。

广东清远与赣南农村彩礼数额变化上的差异可能与自由恋爱的发展程度以及妇女地位的提升程度有关。广东清远虽然也是宗族村庄,但宗族村庄规模一般都比较小,同一个行政村内往往有众多不同姓氏的宗族自然村,这就为熟人社会中的婚嫁提供了条件。此外,广东清远女孩较早到“珠三角”工厂务工,地位也因此不断提升。赣南宗族规模太大,一个行政村可能只有一个姓,自由恋爱(比如与小学同班同学相恋成婚)的空间比较小,与此相关的就是赣南农村发达的媒婆市场。甚至最近几年由于年轻人平时在外打工,春节就成为男女青年相亲结婚的最佳时机,赣州农村因此孕育出了一个专业化程度相当高的媒婆市场网络。高额彩礼催生了一个专业媒婆市场,这个媒婆市场网络又反过来进一步推动了高额彩礼。媒婆可以拿到丰厚的介绍费。

无论是赣南还是华北的河南,子女的婚事都是父母的责任,所以彩礼应当由父母来出。不过,在赣南,父母只对子女承担有限的责任,因为一旦儿子结婚了,父母分家时就要将所有的积蓄以及所有的债务都分给儿子,父母为儿子结婚支付彩礼所欠的债务最终也就要分给成家的儿子媳妇。因此,赣南农村的彩礼就只是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的支付。嫁过来的媳妇真的是一无所获,看起来像被卖了一样。因此,有女儿自由恋爱,尤其是嫁到外省的,男方不愿出彩礼,女方父母就会通过阻止女儿迁户口来逼迫男方支付高额彩礼。也有女婿出了高额彩礼,结婚后女儿就断绝了与娘家的关系。

河南农村的彩礼也很高,且越是儿子多的家庭,女方要求的彩礼金额就越高。原因很简单:在河南农村,父母为子女婚姻承担无限责任,即成家子女会与父母在经济上分开,父母支付彩礼所欠债务,由父母用他们人生中的剩余劳动力去偿还。他们支付的彩礼也只是女方父母帮自己女儿要的男方父母的转移支付。男方父母支付彩礼越高,未来女儿女婿小家庭的发展资金就越丰厚,日子也就越好过。也就是说,相对于赣南农村,河南农村的彩礼是归媳妇掌握使用,而不是女方父母,且男方父母为支付彩礼形成的借贷只能由男方父母去还,儿子媳妇是不会还债的。这样的彩礼就是父辈对子女的支持,或者说是子代对父代的剥削。

既然河南农村父母要为子女婚姻承担无限责任,将来还要偿还为支付彩礼所形成的债务,所以他们就倾向于让儿子尽早结婚,自己也就可以尽早腾出手来赚钱还债。这可能也是河南农村婚龄普遍较低的一个原因。

同为华北农村,山东彩礼水平远低于河南,其中原因是山东计划生育工作做得好。一般一个家庭只有一个男孩,这样就不存在河南农村多子家庭必须支付高额彩礼的机制,从而遏制了彩礼水平的快速攀升。父母的小金库

赣南农村,老年父母普遍没有存款。因为无论存款还是债务在儿子分家时都会分掉,等儿子分家了,儿子就是一家之主,父母就成为家庭辅助劳动力,也就不再管钱了,既不负责收入也不负责支出,要用钱就找子女要,手头没有积蓄。

陕西关中农村,老年父母手头也大多没有积蓄,其中道理也是待子女成家分家了,他们就当不了家了。因为没有现金,抽烟就只能抽自己种的烟叶。

华北农村,父母帮子女成家以后一般都不会再有积蓄,很多父母还会欠下要靠自己人生剩余劳动力去还的债务。因此,对他们来说,能在有限的人生中还清债务就很不错了。

相对来讲,以长江流域为代表的中部地区农村,父母往往只对子女承担相对有限的责任,子女成家后,父母也多与子女分开居住,从而保留了获得收入的能力。一方面,中部地区彩礼水平总体较低;另一方面中部地区农村存在着众多获利机会。老年父母种田,捞鱼摸虾,打零工,从事副业,只要身体健康,七八十岁都可能有不少的收入。所以,在长江流域的中部地区,老年父母手头普遍有着不低的积蓄,这笔钱既是他们防老的钱,又是他们保证生活自主性的基础。

中国地域广阔,以上重点从南中北的角度讨论了若干婚姻家庭的问题。这方面的讨论还有极大的拓展空间。彩礼性质的区域差异视点为什么不同地区彩礼变化会有如此的不同?区域差异也许是理解问题的一个视角。同样的妇女地位上升,在华南农村与华北农村却引起了彩礼一降一升的不同效应。

广东英德市农民罗观林,1982年结婚,岳父要1000元彩礼,正好罗观林妹妹出嫁,要来900元彩礼,他便送出900元彩礼,将妻子娶了回来。罗观林说,1982年,农村很穷,不要说1000元,就是30元的彩礼他也拿不出来。一般人结婚要出彩礼,都是全村人帮助凑钱才拿得出。有一家女儿出嫁,非要2000元彩礼,男方只能向全村人借钱,全村人所有现钱都拿出来才凑够彩礼将媳妇娶了回来。不过,娶回来的媳妇受到全村人的敌视,认为她害苦了大家。这个媳妇在巨大压力下不久就自杀了。

10年前,罗观林的儿子娶媳妇,女儿出嫁,彩礼水平都在6000~8000元。我们调研的2016年3月,当地彩礼一般在1万~2万元。1982年,农村基层公务员每月收入在30元左右,900元就相当于农村公务员30个月的收入。2016年,英德县乡镇干部的工资收入大概为每月6000元,1万~2万元彩礼只相当于农村公务员3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以农村公务员工资为参照,英德农村彩礼水平下降为从前的十分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罗观林的经历并非个案,而是在华南农村具有相当的普遍性。20世纪80年代初,华南农村彩礼可能没有900元这么高,但也不会低太多。当前华南农村彩礼却普遍不高。改革开放以来,华南农村的彩礼呈现出大幅度下降的趋势。

改革开放之初,华北农村彩礼是可以忽略不计的,甚至没有彩礼一说。最近10年,华北农村的彩礼水平急剧上升。10年前,华北地区彩礼2万~3万元已很普遍,到现在,华北很多地区农村的彩礼早已超过10万元,甚至高到10万~20万元的也很普遍。也就是说,改革开放以来,华北农村的彩礼基本上是从无到有,从低到高,快速地增长。

为什么不同地区彩礼变化会有如此的不同?区域差异也许是理解问题的一个视角。按我们的说法,华南农村多宗族性村庄,这些村庄大多是聚族而居的团结型村庄。团结型村庄对自上而下、自外而内的各种力量具有一定的抵御能力,经过宗族的抵制,外来力量大为减弱,对村民的改变程度因此降低。新中国很重要的一个理念是男女平等,妇女解放,自由恋爱,彩礼因其封建性质而被认为是不正确的,但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的现代理念以及彩礼不正确的理念在华南农村并未受到彻底冲击,分田到户以后,嫁女儿就应当收回女儿养育成本的观念依然存在。所以,在华南农村,彩礼又称为“奶浆钱”,是归女方父母的,有人直接称这是“卖女儿的钱”。而华北农村多为分裂型的小亲族村庄,华北村庄内部一般都存在着若干竞争性的结构,这种竞争性的结构往往试图通过援引外来力量来强化己方,打击对方。因此,新中国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的理念很快就被引入村庄,带有封建性质的彩礼因其不正确性被抛弃。改革开放之初,华北农村普遍没有彩礼,这应是其中一个原因。

为什么后来华北地区又出现了彩礼,且彩礼数额很快地提高了呢?总体来讲,中国农村存在男女性别失衡问题,男多女少。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华北农村女孩不愁嫁,男孩错过婚期就要打光棍。因此,女孩就有了选择权。在男孩个人条件相当的情况下,女孩当然愿意选家庭条件更好的结婚。

相对有几个兄弟的男孩家庭,女方更愿意选择独子家庭,因为独子家庭就可以全部占有男方父母的家产。有多个儿子的家庭,父母要让儿子娶到媳妇,比只有一个儿子的家庭更困难。多子家庭为了让儿子成家,就愿意预先支付彩礼给女方,保证女方利益而娶到媳妇。大儿子结婚,父母为儿媳支付彩礼,二儿子结婚,父母再准备一份彩礼。三儿子到了结婚年龄,父母可能不仅拿不出彩礼,而且负债累累,三儿子就有了打光棍的风险。这里的彩礼是男方家庭给儿媳妇的预付收入,而不是给到女方父母的。这是与华南农村彩礼的本质区别。

只有一个儿子,未来媳妇要高额彩礼没有意义,因为本来就是一家人。儿子越多,未来儿媳妇越是要高额彩礼,因为彩礼是父母送给未来媳妇的私产。男方家里兄弟多,造成女方要高额彩礼,就抬高了一个地区彩礼的水平,由此导致即使只有一个儿子,父母也得为未来儿媳妇备下一份达到地区平均水平的彩礼作为儿子媳妇小家庭的私产。对于条件在一般水平之上的家庭,彩礼不是大问题;对于条件较差的家庭,彩礼压力巨大,女方可能不只是要彩礼,而且要在城里买房,要车,甚至最好是“有车有房、父母双亡”。对于多子家庭,即使家庭条件还不错,也经不住女方及其家人多次轮番地提出条件,结果就是“生两个儿子哭一场”“生三个儿子只能骨瘦如柴”了。华北农村彩礼越来越高,是因为彩礼具有提前从父母那里分割家产的意味。显然,华北农村,借助女方在婚姻市场上的优势,女方及她们的家庭通过彩礼实现了利益的最大化。在这个意义上,华北彩礼持续上升反映出来的是女方在婚姻市场上地位的持续提升。也就是说,妇女地位提高了。

有趣的是,改革开放以来华南农村彩礼水平实质上下降了,却也反映出华南女孩地位的上升。改革开放之初,华南宗族农村真正建立在自由恋爱基础上的婚姻是很少的,父母对子女婚姻干预很多。现在,华南农村的女孩也外出打工,越来越多地选择自由恋爱,父母对女儿的自由恋爱也乐观其成,其中原因是:第一,家庭条件比过去好了,不需要通过嫁女儿的彩礼来补贴家用了;第二,男女平等的认识越来越普遍,争要高额彩礼会降低女儿在婆家的地位;第三,女儿自由恋爱了,父母要高额彩礼也越来越难了。因此,以补贴娘家为特征的华南农村的彩礼,随着男女平等、妇女解放和自由恋爱而越来越低了。

同样的妇女地位上升,在华南农村与华北农村却引起了彩礼一降一升的不同效应。

随着跨省婚姻的普遍化,婚姻市场上男多女少的格局不再局限于一个地方,而会走向普遍化。华南农村也会出现女孩少不愁嫁而男孩多娶不到媳妇的问题,从而可能出现女孩向男方父母要彩礼,导致彩礼数额越来越大的情况。这个时候的彩礼就不同于过去的“奶浆钱”,而变成了类似华北农村提前向子女分割父母的家产。当前华南农村正在出现这种彩礼上的微妙变化。

从我们对全国农村的区域划分来看,除华南多为团结型的宗族村庄和华北多为分裂型的小宗族村庄以外,中部的长江流域多为分散型的原子化村庄。原子化村庄最重要的一个特征是妇女解放的彻底性。男女平等和自由恋爱成了真正的地方实践,表现之一就是长江流域的原子化村庄存在的男孩生育偏好最少。父母因此可能对儿子女儿同等看待。在性别失衡、女方在婚姻市场占据优势的情况下,女孩当然会借此向男方要价,比如提高彩礼、买车买房等要求。与华北农村不同的是,中部原子化地区,女方向男方提出了要求,比如彩礼,女方父母不仅不会要彩礼,而且会准备一份相当厚实的嫁妆,其价值可能与男方的彩礼不相上下。这样,彩礼和嫁妆就变成了男女双方父母为子女建立家庭所提供的支持,这是双方父母财产的代际转移。在这个意义上,在中部地区,女孩也可以参与父母家产的分割。

农村彩礼在南中北农村的这种差异现在还显著存在。有趣的是,无论不同地区的彩礼水平有多么巨大的差异,它们都显示了妇女地位的持续上升,也许还有自由恋爱的兴起。附录关于婚姻与彩礼的若干讨论

2017年2月12日,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召开春节见闻报告会,涉及婚姻与彩礼的若干讨论,记录如下:1.性别失衡

男女性别有巨大差异。男性人口比女性多3000万是当前农村婚姻出现失衡的基本原因。这3000万男性中多数都只可能成为光棍了。通过年龄错位婚配可以相对缓解性别比失衡的压力。

性别比失衡,女少男多,男方在婚姻市场上处于弱势,女方具有很强的谈判权,就可能产生高额彩礼,女方要车要房,以及越是贫困的男方家庭就越是被索要高额彩礼的情况。2.人生任务与代际剥削

父母的人生任务是理解婚姻和彩礼的重要方面。父母一定会想方设法让子女成婚,不然就没有完成人生任务,没有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正因如此,父母付出代价来为子女提供成婚条件,典型是父母筹集彩礼。因此出现了普遍而严重的代际剥削。

在不同地区,父母人生任务的内涵与强度是有差异的。中部地区,尤其是四川、贵州等西南地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交换相对比较薄弱,代际剥削不容易发生,且代际之间期待比较低,代际情感强度也比较低。华北地区,父母人生任务的压力极大,这与残酷的村庄竞争有关,社会性价值的竞争产生了完成人生任务的巨大压力。不惜一切代价为子女完成婚配,否则就会被村庄歧视,就无法成为一个完满的人,就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华南地区的人生任务更多是本体性价值,就是传宗接代的任务,父母受到的压力相对较小。3.男女平等的观念

宗族性地区男女平等观念最弱,所以,彩礼是男方家庭对女方父母的支付。过去现在大都如此,江西、福建大都如此。

在中部地区和华北地区,男女平等观念相对深入,尤其是中部地区,即使有彩礼,也是女方父母为自己女儿争取的。华北地区,刚开始时是女方父母为女儿争取彩礼,在彩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若女方父母也有儿子,就必须支付娶媳妇的彩礼,他们便将女儿的彩礼留下一部分乃至全部,以作为儿子娶媳妇所必须支付的彩礼。

男女平等观念越强,彩礼越是归女儿。男女平等观念越弱,彩礼就越是归女方父母。4.通婚圈内的彩礼情况

在同一个通婚圈内,越是相对贫穷的地区,女性资源流出越多,光棍越多,彩礼越高。越是相对富裕的地区,彩礼越低。赣州于都是相对贫困地区,所以彩礼最高。福建也是如此。华北也是如此。城市、城郊、平原地区、山区也都有此逻辑。5.父母找媳妇还是儿子谈恋爱

华北地区代际责任比较强,一般都是父母帮助子女找媳妇。父母找,就只可能在传统通婚圈内找,也就只可能借助媒婆的力量。

中部地区和南方地区,代际责任不强,父母并不急于为儿子找媳妇,而是儿子自己谈恋爱。自己谈恋爱就更可能在打工的地方谈。结果就是跨省婚姻非常多。跨省婚姻就不存在固定的彩礼价格,也就不可能攀比,因此彩礼价格不高,也不会攀升。6.本地婚姻还是跨省婚姻

本地婚姻的好处是相对稳定,双方共享文化,且可以通过联姻增加家庭社会资本。跨省婚姻的最大缺点是婚姻不稳定。几乎所有地方都倾向本地婚姻。相对来说,因为华北地区作为村庄结构性力量的舆论压力更大,跨省婚姻更不易被华北地区接受。华北本地婚姻更为普遍,中部地区相对随意。7.婚姻市场的开放性与封闭性

华北主要由父母找媳妇,婚姻市场相对封闭,就会产生更加激烈的竞争,彩礼因此更高;中部地区和华南农村,婚姻市场相对开放,彩礼相对较低。8.初婚年龄

华北地区父母找媳妇,导致初婚年龄比较低;华南和中部地区更多是子女谈朋友,初婚年龄偏高。初婚年龄越低,彩礼越高。9.人生竞争的节点

华北地区,父母人生竞争节点集中在一些关键环节,如子女成婚。华南农村,村庄竞争节点很多,几乎在每一个环节都有竞争,是全方位长时期的竞争,具体到每一个节点上的竞争强度就不是很高。因此,华南父母没有必要非得通过为儿子娶媳妇来完成人生任务。华南农村不存在毕其功于一役的残酷竞争,婚姻竞争就不如华北激烈。中部地区缺少强有力的竞争,父母不愿为儿子结婚而牺牲掉自己的全部生活。

因此,华北彩礼最高。中部地区缺少彩礼一说。10.代际情感能量

华北彩礼远远超过父母承受能力,因此父母对子女也有很强的期待。代际之间具有强烈的情感成分。爱恨情仇容易充分表现出来。

中部地区彩礼很少,几乎没有。代际之间的交换相对较少,代际期待较低,代际矛盾较少剧烈爆发。

北方重婚丧仪式,中部重酒席人情。11.彩礼归谁

南方归父母,北方归女儿,中部双方父母都给新婚子女压箱钱。12.彩礼的动力机制

华北,女方家庭条件越好,越是索要高额彩礼,因为要为女儿寻找好人家,从而带动彩礼攀升;南方,女方家庭条件越好,越是不要彩礼,因为不愿意卖女儿。

在彩礼归女儿的北方农村,若男方父母有多个儿子,女方就倾向多要彩礼,以提前从男方家庭分割财产。儿子则越有可能被索要更高彩礼,更高彩礼又进一步带来区域彩礼的上升。

婚姻配对中的上层带动是彩礼在通婚圈内的动力机制。13.婚姻竞争标的物

除彩礼以外,婚姻竞争标的物还有房子和车子。

华南,彩礼;华北,彩礼、车子、房子;中部地区,房子、车子;西南地区,自由婚姻。14.家庭性质

大家庭解体、自由恋爱、跨地区婚姻等都会影响彩礼变动。关中的户族视点改革开放之初是户族发挥作用的最好时机,现在户族正迅速式微,对内认同变弱,对外行动更是无力。在村庄治理中,户族不再是一个强有力的行动单位。这与华北农村小亲族仍然在村庄政治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大相径庭。

2016年5月我们到陕西宝鸡眉县横渠镇调研,访谈了六个村,主要是与村干部座谈。眉县位于秦岭以北,渭河以南,属于关中地区的南缘。2004年我与罗兴佐、董磊明等曾到关中武功县调研,发现了关中农村以户族为代表的农民认同与行动单位。眉县与武功相邻,眉县位于渭河南岸,传统上种水稻,现在也多以种植苗木和经济作物为主,原因是在秦岭和渭河之间的土地、水利条件好,气候也比较湿润;而渭河北岸的武功县则属于典型的北方半干旱气候,缺水,不能种植水稻,主要种小麦和玉米。小亲族

2004年在武功调研期间,我们听当地农民多次讲到“户族”这样一个血缘联合体,这大致是五服内父系血缘关系的集合,后来我们将中国北方农村广泛存在的以五服血缘关系为主的家庭联合体称作“小亲族”。华北农村,这个小亲族的名称有所差异,通常叫作“门子”“家门”“门户”,关中比较通行的叫法是“户族”,也有自称“门子”“同门”的。有些地区对这种关系没有命名,但村庄五服内的血缘关系是自己人,“未出五服”不仅意味着血缘上的亲近,而且意味着在红白事,甚至很多社会事务上的相互帮助。存在小亲族的北方村庄,村庄内划分为若干互不隶属的小亲族,所有人都清楚自己属于哪一小亲族,也清楚其他人属于哪一小亲族。小亲族内部互助合作,外部相互竞争。村庄熟人社会就是由若干对内合作和对外竞争的小亲族构成。

以五服内血缘为基础的农民认同与行动单位广泛存在于华北、西北等北方地区。相对来讲,华北农村,尤其是黄淮海地区,小亲族认同与行动能力更强。以小亲族为基础,小亲族合纵连横所塑造的村庄政治具有很强的对抗性。陕西关中的户族则显得相对温和。同属关中的眉县和武功,眉县户族的认同与行动能力似乎又比武功弱一点。仅就眉县与武功存在的这种差异进行解释,可能与眉县地处秦岭和渭河之间有一定的关系。新中国成立前,秦岭深处易藏土匪,这些土匪随时可能下山来。因此,防匪就成为眉县农村的第一要务,地缘关系凸显。这从眉县自然村普遍称为“堡”可以看出,每个自然村同时又是一个筑有城墙的堡垒,自然村内又分有多个户族,血缘基础上的户族服从于地缘基础上的自然村堡。这就削弱了眉县村庄中的户族认同,降低了户族的竞争性。而武功地处渭河以北,距藏有土匪的秦岭相对较远,所受匪患相对较轻,户族认同较强,户族之间的竞争就比较激烈。

新中国成立前,匪患是一个大问题,村庄容易受到土匪袭击,村庄自卫是基本功能。华北平原缺少防范土匪的屏障,以村庄为单位筑堡,以及联庄自卫,就成为决定村庄社会结构的关键要素。华北平原防范土匪的好处是,不同村庄之间可以相互支持和增援。大股土匪不易找到藏身之处。南方地区多为山地,防范土匪的办法是依山傍水建村庄,福建的围屋具有明显的防范土匪的功能。前不久到广东清远调研发现,新中国成立前,村民聚族而居的清远村庄几乎村村建有炮楼和城墙,以防土匪。南方农村是以宗族为基础的村庄,地缘血缘关系高度同构。北方农村,地缘之内往往有着若干互不隶属的血缘群体,即小亲族集团。村庄这个地缘共同体在公共品供给尤其是防匪等方面具有重要功能,小亲族则在为农民提供红白事互助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户族认同感

眉县户族一般都是以五服范围的父系血缘关系为限所形成的农民认同与行动单位,其行动的主要方面是红白事上互相帮忙。一般情况下,户族内的红白事,本户族的人都会来帮忙,劳动力过来帮忙了,家里停灶,老人小孩也来办红白事的农户家里吃饭。也就是说,本户族一户人家办红白事,整个户族其他农户就会停灶,帮忙的帮忙,凑热闹的凑热闹,整个户族的人都来事主家吃饭。非本户族的人,即使同村同姓且是好朋友,最多一户也只邀请一人来帮忙,而不大可能停灶全家到事主家吃饭。

户族内部的自己人认同表现在本户族内部,就是晚辈叫本族长辈为“爸”,户族以外的长辈则叫“叔”,称呼上存在着明显的远近差异。办丧事时,本户族的晚辈要为去世的长辈戴孝,属于“孝子贤孙”。农户办红白事,本户族的人是会全部到场帮忙且全家来吃饭的,因此,户族规模太大,来帮忙的和来吃饭的人就太多了,相互帮忙时就会人浮于事,扯皮事多,责任心少,办事花费太高。这样户族就会提前分裂。若户族太小,办红白事时帮忙的人手不够,就要相对扩大户族规模,从而延迟户族的分裂。村庄有一些农户数代单传,甚至没有五服内的血缘兄弟,这样的农户就会依附血缘关系最近的户族。新中国成立前,有大量从河南等地逃荒过来的农户租住在眉县的一些村庄,新中国成立后分田分地成为当地正式居民。这些来自外县外省的农户没有形成适合规模的血缘共同体,就倾向通过联姻组成异姓户族,从而在红白事上互助协作。

因为受到以上限制,户族规模一般在20户左右,最多不会超过40户,150人,最少也要有10户,三四十人。户族一般都会有一个理事人,具体负责本户族红白事的张罗,也负责本户族内家庭矛盾的调解,同时还是分家时的证明人。过去户族理事人一般由德高望重的老人担任,现在则由经济条件好、能说会道的中年人担任。公正且有钱的人当理事人,说话才有人听,办事才能指挥得动人。

按当地人的说法,人民公社时期户族观念仍然比较强。改革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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