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再出发,你抓住机会了吗?(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4-23 00:02:30

点击下载

作者:刘艳

出版社: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改革再出发,你抓住机会了吗?

改革再出发,你抓住机会了吗?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改革再出发,你抓住机会了吗?作者:刘艳排版:小不点出版社:民主与建设出版社出版时间:2015-07-01ISBN:9787513906326本书由北京兴盛乐书刊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 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自序有一种希望叫做改革

从小到大最羡慕作家,羡慕甚至嫉妒人家为什么总能有那么多话要表达,后来才发现真正能写在纸面上的永远是有限的,这世界上有很多是不能说的“秘密”,比如投资成功的诀窍。职业作家和业余作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有既定的写作目标,而后者却没有,所以惊喜也往往属于无心插柳者,正是结果的不确定性给参与者带来了无限希望和毫无边界的畅想。

人们把细化社会分工视作人类工业文明的代表,殊不知分工的细化往往也会诱导视野的狭隘。于是,当人们厌倦了机械的社会分工之后,开始寻找交叉跨界的乐趣。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但是当人类停止思考,上帝也会哭泣。真正的人类文明来自对未知世界的探索,更来自于对已知世界的反思。所以,无知也是一种品德,敬畏亦是一种态度;反思固然痛苦,但结果充满光明。对历史的反思永远会伴随着当下的改革,因为人类的贪婪无处不在,其中就包含了对美好未来的贪恋。市场经济改革的大获成功归根结底是基于对人性的激发,重启改革就是重启人性。对人性的解读,使得冷酷的改革拥有了一丝浪漫理想主义,希望总是美好的,现实的骨感至少是为未来的丰满而准备的。

回到我们的现实,人们痛恨既得利益者,但是在今天的中国社会又有几个不是37年改革开放的既得利益者?正是因为有了所谓财富比较,才会有对自身地位的不满。对于全社会而言,物质财富的差距往往不是最可怕的,但却是最容易被发现、最轻易被利用的。人性的优点和缺点通常是统一的,即永不满足。永不满足的特点就决定了改革的永不停息,永葆现在进行时才是真改革的魅力所在。总会有人感叹没抓住改革的机会,如果你明白改革的永动性就不会错过新的机遇。回想当年,该下海的时候,你站在岸边观看;中国股市初创时暴涨疯狂,可在接近尾声的时候你才奋勇入市;当楼市黄金十年该出手买房的时候,你觉得还要再等等。太多的擦肩而过让你的抱怨有了充足的理由,殊不知,市场之所以能疯狂正是因为有人从中受益,只不过那个人不是你。沐浴市场的疯狂不仅需要胆量,还更需要智慧,需要同时具备感知市场信息和判断出手时机的智慧。这类智慧的培养可以来自经验,但是首先要对市场改革有一个本质的认识。对于市场而言,改革的内容永远都在变化,最大的市场规律就是“没有规律”,怎么办?这时就需要一种信念,那就是关于对“市场改革”的改革永远不会停止。市场需要改革,改革自身更需要变革。只要改革不停止,我们的发展希望就不会熄灭,我们的发展机会就会常在。抓住改革的机会不仅要有这种不抛弃不放弃的浪漫主义情怀,还更要有些务实的精神,那就是“学习”。

市面上的财经投资宝典图书已经够多了,各位看官通常是读的时候兴奋不已,合上书却又自叹不如,感觉难以企及。其实,一本真正的好书不在于能够让读者走进作者的内心世界,而是要让读者感悟到读者自己的内心世界,开启读者自己的智慧之门。所以,笔者一直认为,写书和讲课一样,重在启发和激活,而绝非简单的说教和成功经验的灌输。毕竟,能写出来的东西终归是有限的,哪怕其中有一句话甚至是一个词语能够像火种一样播撒在读者的内心,那也是作者的造化。

关注和参与财经评论也有段时间了,编写此书也是受到周围朋友的鼓励。在此,笔者也甚为感激。笔者始终认为财经评论员的社会意义在于第一时间以最接地气的方式与大众分享财经时政背后的投资发展信息。财经评论通常没有高深的经济学理论,而是要给读者一个定制化的结论思考空间。相比提供较参考性的评论信息,通过财经评论让大家点燃投资发展的自信心则更为重要。

房子、车子、票子,这些只有在各位读者建立起属于自己的投资价值观后才会离你更近一步。新常态,新心态,有一种希望叫做改革,改革不止,希望不灭。刘艳2014年12月12日于北京大学第一篇治理转型是中国经济的“刚需”7.5%背后的艰难抉择

中国经过多年的追赶式经济发展,已经掌握了拉动GDP的各种手段,“中国模式”创造的经济增速奇迹令世界为之瞩目。突然,有一天,中国经济却发现自己只认得油门却不会踩刹车了,这在全球经济周期性衰退的大环境下可不是件好事。中国经济增长多年来饱受“生死时速”魔咒困扰,一旦降速就面临“硬着陆”的危险,可是不降速就难以实现经济结构转型。

新一届政府决心学会踩刹车,这个刹车片就是7.5%,将中国经济增速控制在7.5%左右。其实7.5%它不是一个底线,而是一个区间,这个区间彰显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中国经济这匹千里马终于套上了具有弹性的缰绳。2014年10月20日,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三季度我国GDP增速放缓到了7.3%,创下了2009年一季度以来的新低。其实7.3%绝不是一个可怕的数字,相反我们需要慢下脚步来观察一下,换换档位,调调速度。只要我们一直处在运动过程当中,哪怕是原地踏步,也就有前进的动力,有动力就有希望。

数字永远是抽象的,生活永远是具体的,7.5%是近两年最火的宏观经济数字。相比较GDP7.5%这个明星数据,老百姓对猪肉价格更感兴趣,CPI的民间号召力更强。2014年10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9月份全国CPI同比上涨1.6%,涨幅较8月收窄0.4个百分点。这是继2014年4月后全国CPI同比涨幅再次回到“1”时代,并创下自2010年2月以来的新低水平。这次CPI的走低似乎与猪肉的价格关系不大,GDP增速的放缓使得经济紧缩的压力陡增。经济结构的转型不能始终在探索阶段,需要扎实的身体力行。产业升级是经济转型的先行军,在这方面我们吃过太多亏,最后不得不承认产业的升级最终要依赖企业的动力。政府只是一个政策产品的供应商,创新的任务最终要由市场的主体来完成,创新的价值最终要以资本回报为标尺。

企业、行业、产业,是构成国家经济发展的市场主体。政府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制定者与执行者,是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的公共组织。国家制定政策的层面定位在“产业”,企业和行业层面的发展与管理主要依靠市场竞争机制调节以及行业自治式管理。产业要实现升级发展需要来自国家、企业、个人的综合努力,但是如何实现对各方积极性与能力的激励的问题只能从产业制度结构和绩效层面来解决。在构建国家产业制度之前,要对“什么是推动产业发展的动力源泉以及谁是实现产业升级发展的真正推动者”这个问题进行明晰和判断,因为这个问题是产业发展政策制定的现实逻辑起点,若缺乏对产业发展动力机制的研究,产业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必然是低效率高成本性,甚至产生诸多负效应。

产业升级发展是国家经济增长与发展的重要引擎,推动产业升级发展的动力来自对产业发展成效的诉求,即产业升级发展究竟是谁的诉求?是国家、企业,还是个人?产业发展的终端受益者是公民,而直接受益者是由执政政府代表的国家,企业是间接的技术和贸易受益者。从推动产业发展的动力机制角度分析,推动产业升级的动力来自国家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未来国际产业竞争的需求、企业谋求新发展领域的渴求。国家和企业是产业发展的共同推动者,而并非由国家单一主导推动。一个国家产业发展能力依靠的是国家能力与企业能力的共同提升。

自新中国建立到改革开放之前,尽管面临发展艰难和国外的技术封锁与经济孤立,中国人民用勤劳与智慧完成了许多重大技术“从无到有”的创举。进入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改革开放,国家集权式产业升级策略在改革开放初期获得了数量可观的技术产品引进,以市场换技术的产业升级路径对国内原有技术研发基础带来了巨大冲击。经过20年的技术引进过程,我们发现我国产业发展对国家权力的依赖度与日俱增,产业结构的调整单纯依靠行政手段,而作为产业发展的另一个动力源即企业的创新力量并没有实质性的增强。究其原因,不是中国人不勤奋不智慧,而是缺乏挖掘和调动国内企业创新能力的激励与产权制度。产业升级目的的直接体现是让中国成为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大国,而非“加工大国”。“以市场换技术”策略最终只能是一厢情愿,毕竟核心技术的拥有国来到中国拓展市场的根本目的是销售盈利而不是技术援助。

然而,被破坏掉的自主技术生产平台或组织要想实现重建,必须付出比新建技术平台更高的经济与社会成本。即使厂房、研发仪器等硬件设施等得到恢复和增强,而若缺乏持续的经验积累与技术沿革,缺乏特定产业的特定生产组织能力,最终也只能是从零干起。生产技术升级的本质是生产能力的升级。

针对中国产业升级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我们需要反思的方面有很多,其中最根本的是要了解谁在推动升级与发展,谁最需要产业的升级。经过分析,我们会发现,国家发展需要创新,而创新的重要载体与实体是企业,政府并不直接进行创新,企业才是创新的实现主体。而产业升级归根结底要依靠创新来引领,创新的价值则依靠强大的生产组织来实现,前者来自企业,后者则来自国家。因此,政府能力与企业能力的共同体才是中国产业升级发展的真正动力。改革是拉动中国经济的第四驾马车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至今的改革开放让中国创造了持续30年经济高速增长的世界经济奇迹,人们赞叹中华民族的理由不再局限于中华古代文明这一个方面。两位数的GDP增长速度、连年翻番的社会财富积累、快速跃进的城市化建设,似乎都在证明今天的中国正在谱写着中华民族前所未有的国家发展新篇章。于是,2004年一位名叫拉莫的美国人提出了所谓的“中国模式”。

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都不是无意识发展,国家层面的政策规划以及社会层面的需求影响让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特有的过程,再经过对过程和客观事实的总结归纳,提炼出所谓的国家发展模式。“模式”通常是指某种事物的标准样式,模式具有固化性和可复制性。结合“中国模式”提出的现实背景,所谓“中国模式”是指中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独特过程与路径。然而鉴于各国各时期的内外环境的特殊性以及各国文化意识形态的继承性,每个国家的发展“模式”都很难复制,因此,“中国模式”的概念不能被理解成一种国家发展的标杆和模版,而仅仅是一种对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现象的总结归纳,同时也是提出了西方社会关注的命题——为什么一个信奉儒家中庸思想的民族能在崇尚竞争的市场经济时代崛起。

尽管“中国模式”并非出自某个经济学或社会科学理论,但依然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和讨论。似乎热议“中国模式”已经成为了研究中国问题的时尚。但是,思考一个国家的发展模式毕竟是一个严肃的问题,缺乏严谨验证过程的假设终究是苍白无力的。从一般逻辑上讲,“中国模式”不仅包括经济发展问题,而且包含国家发展的各个方面、各个层面。但出于研究论证的可行性和“中国模式”要表达的核心特点,本文对“中国模式”的思考围绕“中国经济发展模式”展开。

归结各种针对“中国模式”的评价与观点,思考该问题的视角有二:一种是支持“中国模式”,认可“中国模式”创造了经济奇迹;另一种则是认为中国发展得益于回归市场经济,而非所谓“中国模式”,甚至不承认“中国模式”的存在。

显然,这两种思考视角都有一种通病,那就是极端化。任何极端化的事物都是邪恶的,“中国模式”不是灵丹妙药,也绝非万恶之源。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跳出这种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呢?毕竟为了论证“中国模式”而论证“中国模式”是毫无意义的。模式永远代表过去,对未来的思考才是意义所在。所以,笔者将在本文中站在反思问题的角度,对“中国模式”展开第三种思考。

在展开分析之前,首先要对“中国模式”的核心要点进行认知。30年的国家发展成就的客观事实和自我革新的发展路径说明“中国模式”的存在无须置疑,“中国模式”所阐释的核心特点可总结为:政府主导、权威经济、集权发展、步调一致。归结一句话:集中力量办大事。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财富分配规则的变革造就了今天经济总量世界排名第二的中国,也造就了人均收入分配世界排名倒数的中国。“中国模式”的矛盾性带来争议的同时更带来了新的思考空间。

基于上文提出的对“中国模式”的本质认知,同时根据实证研究需要经验判断这一基本研究逻辑,以及通过对中国经济三个风向标的分析来提出对“中国模式”的新思考。

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策逻辑,动用国家力量去直接生产和提供市场资料和商品,在发展初期是高效的,随着市场供需关系的基本建立,供求之间信息不对称的交易行为也随之产生。这时如果依然实行行政指令式的市场调控行为,带来的不是生产和消费效率,而是日益扩大的寻租空间和产业的逆向淘汰,让国家经济最终丧失竞争力和创新动力。辩证地进行分析,“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同时也会带来“集中办错事办坏事”。“中国模式”的本质是权力经济,权力经济的本质是掠夺式发展。“中国模式”的要害问题在于“成也权力,败也权力”。跳出这个发展怪圈,正是本文建立第三种思考的现实意义所在。

股市、楼市、车市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三大风向标。三个市场虽然都是在开放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形成的,但极具中国特色,很难用西方经济理论和社会科学研究视角来分析。30年来,中国式发展的成功之处在于对人性的解放,对市场经济的回归;失败之处在于市场分配服从于权力垄断。

中国股市开放20年,在打开人民资本收入新渠道的同时也造就了庞大的监管审批权力群体。审批制的推行创造了寻租空间,权力与金钱的结合让股市成为圈钱者的乐园。2007年10月上证指数从6124点到2012年10月的2123点,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时57%的股市跌幅成为所有中小股市参与者永久的痛。而我们的主流媒体在舆论管制体系下不但没有报道这场地地道道的股灾,相反纷纷刊登“经济危机下,中国这边风景独好”的社评。一位北大著名经济学家曾言“我不再研究中国股市”,正所谓赌场尚有规则,何况股市?

再看楼市,房地产业关联了60多个产业、3000多个行业,每个房屋产品包含至少18000个子产品。如此高的关联度,足以让房地产业成为中国经济发展轨迹的一个典型缩影。若要问“中国经济为何增长如此之快”,我们可以透过房地产业中“房价为什么这么高?”这一问题的答案逻辑来解读中国的非典型性发展模式。

在发达国家500强企业中难觅房地产开发商的影子,而在中国的500强企业里70%以上都是开发商或者靠房地产业务上榜的。我国20年来的房改之路,创造了无数致富神话,90%以上的开发商都是“白手起家”。在国外是财团做地产,在中国则是穷光蛋做地产。难道是那些开发商比一般人更勤奋更聪明吗?显然不是,是政府制定的市场游戏规则让开发商赚钱赚到不好意思。而真正的房地产利润分配,开发商只占到40%不到,60%的利润都让地方政府和银行赚取了。这种游戏规则的特点集中体现在土地出让制度上。在现行的土地出让制度下,政府依靠土地出让博取政绩和财政收入,开发商则一次性购买土地的70年使用权,在税费交织的房地产成本体系下,土地增值税形同虚设。开发商的核心利润来自土地的增值,例如一年花费30万元/亩的价格购买一块土地,什么都不用做,还可以抵押给银行贷款,放到第二年土地价格升值为50万元/亩,用银行和预售的钱进行开发,最后赚得的利润全部归为己有,银行、政府分别获得利差利润和土地收入。而真正为土地增值做出贡献的不是开发商,而是土地所在城市的人民,是人民的劳动建设让城市变得更美好,土地的价值才能提升,而土地出让的收益最终应该回馈给人民。孙中山先生曾提出“平均地权,涨价归公”,然而,中国房地产业经过疯狂发展之后,不但没有让人民享受到土地升值带来的资产收益,相反留给人民的却是居高不下的房价。

若问“房价为什么这么高?”答:地价难降,房价何有降价之理。面粉贵,面包只会更贵。土地垄断、银行垄断的游戏规则造就了今天的高房价。衣食住行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由高房价带来的社会矛盾问题越发突出,这也是“中国模式”带来的诸多社会负面影响的缩影之一。房地产业是中国权力经济模式的典型代表,这不是让开发商流淌道德血液就能解决的问题,即使要输血,政府首先应该流淌道德的血液。没有公共服务伦理的政府只是与民争利的国家机器,其破坏性远大于某个行业。所谓“中国模式”,说到底是中国式发展规则、中国式财富分配规则。制度规则不与时俱进,“中国模式”必将成为阻碍发展的代名词。本文对“中国模式”的思考不是建立在对“中国模式”的善恶评价之上,毕竟“中国模式”的现实意义远大于它的理论研究意义。笔者希望用第三种视角,即探讨“中国模式”是否会给中国未来发展带来阻力的角度进行反思。

37年改革开放至今,日益暴露出的社会经济问题证明了“中国模式”适用的阶段性,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在之前30年具有总体优势。但如果忽略“中国模式”的特殊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忽视问题的存在,那么,“中国模式”必然伴生低产权保护、权力阶层的寻租、自由思想市场的抑制、经济发展政治竞争化等特点。这些特点将随着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变为阻碍经济继续发展的劣势,从而抑制中国真正复兴的大转型。

投资、出口、消费曾经是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如今出口乏力而内需不足,投资缺乏效率,传统的权力经济发展模式难以为继。一个国家经济崛起的初期靠的是技术革新和劳动成本优势,而真正的持续发展则要靠先进的制度和不断优化的社会经济规则。因此,改革是解决当前中国制度困境的根本办法,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微时代的政府公信力再造

人类社会关系的核心构件是信任,信用体系则是对社会信任的制度规范。人类政治生活的本质也是一种社会关系的搭建,根据现代政治的观点,政治生活的需求是通过委托第三方即政府来实现公共服务的供给进而得到满足的,这也是政府的起源与存在的必要性。随着公共需求的数量与种类的不断增加,政府被赋予了数量更多、力度更强的行政权力。同时,事实表明,民主政治进程推进的目标不是将政府推到人们政治生活的边缘,而是成为实现公共利益的核心动力,毕竟现代社会的复杂多变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权力运转主体组织和配置社会公共资源。但问题也随之而来,政府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是社会契约关系的维护者,是公共信用的建立者,但是,政府自身的公信力又由谁来塑造和维护呢?

面对人类进入信息化社会后,信息技术带来了政府公开一切的技术可能性,这必然会刺激公民获取公共信息的权利意识,对政府的信任要求不是降低而是提高了。那么,作为当前集互联网技术快速传播优势于一身的各种“微”信息传播平台,又会对政府的公信力产生什么样的新影响和新动力呢?

所谓微时代,是对信息技术中一种互联网技术产品的概括,即以微博作为传播媒介代表,以短小精炼作为文化传播特征的时代。微时代信息的传播速度更快,即时性强,传播的内容更具冲击力和震撼力。对于接受者而言,消化信息的时间非常有限,而信息内容与数量却异常丰富。目前国内微产品以微博为代表,其140字微博的流行,促进阅读进入“微时代”,人们通过亲身写微博、发现场图片、读微博之后,实现了对公共社会的参与与意愿表达。微时代信息传播的重要特征就是终端传播工具的移动性、传播速度的瞬时性、信息传播结构的扁平化。

各种微产品所带来的不仅仅是互联网的新形态,也是媒体传播的新格局。它们以外包式的新闻聚合起每一个微小的个体,即参与政治生活的公民,这种“微信息”和“微交流”甚至推动着“微革命”。把微博和革命联系起来的,是伊朗在2009年6月围绕选举而发生的抗议。德黑兰在大选之后的骚乱消息像野火一样在Twitter(美国社交信息传播网站)上传播,并被BBC和NPR这样的新闻网拾取并在全世界予以扩散。由于德黑兰封锁了手机短信传送并屏蔽了若干网站,Twitter成为伊朗人满足信息渴望和对外发声的替代网络。微时代对政治秩序的影响原理在于:某个体分享了某个观点,更多的个体看到之后继续分享给其他人。通过这样不断地分享,就可以实现群体决定。公民无法参与国家最高权力的分配与运用即宏观政治,通常参与的是日常化的微观政治。对微观制度的参与虽然并不必然地在逻辑上可以推导出宏观结构的调整。但是,当个体因为认同某个观点而不断分享时,他们就聚集起来形成一股力量,一股甚至可以改变国家政策、社会秩序的力量。

所谓政府公信力,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对“信”这个概念的传统理解上,我国思想文化传统中并不缺乏“信”的理论,比如信与实、信与约、信与道德、信与功用、信与事先承诺、信与利、信与义等。在古代,传统政治体制下的政府信任概念局限于政府的主观意识宣传,缺乏被统治者的参与和认可。现代政治学意义上的政府公信力源自社会契约理论,是指政府在公共社会中获得信任的程度与能力,这种信任的主体正是与政府达成契约关系的公民。当政府按照事先约定兑现公共服务承诺时,这种公信力必然提升,但是当政府未能兑现承诺甚至刻意隐瞒真相时,政府公信力则必然下降,这也就是政府公信力提升过程不可逆的现实困局。相反,当政府正确且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与公民建立信任关系的技术工具时,则能够获得公信力的维护和提升。在现代信息社会,政府公信力代表的不仅是一种执政形象和执政合法性,更代表着一个政府的执政能力,这种政府能力运用到国家发展上则是一种国家软实力的体现。

人类社会中的公共权力自产生起,便面临不断证明自身存在合理性与正当性的问题。政治认同作为公众对政治权力的一种政治评价,与政治合法性是紧密相关的,是政治合法性产生的中介。从政治统治者的角度来看,政治认同本质上就是追求自身政治合法性的问题,从被统治者角度来看其实是个政治评价的问题,外化为政府公信力水平的高低。任何政治系统只有赢得社会成员的广泛认同,才能形成凝聚力并维持公众对政治系统最大的忠诚与信仰,并由此获得社会政治稳定的内生动力。政府公信力作为一种政府能力,与掌握国家军队等强制暴力性权力不同,具有非强制性,即要获得公民的“心服口服”。政府公信力的终极目标是获得公民的忠诚与信仰,这种意识形态层面的目标在现代社会中依靠的不是简单的宣传灌输,而是依靠建立制度化的政府公共信用体系来实现的,这种政府公共信用体系实质上是公民对政府掌握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的认可体系。

微时代之前,即20世纪后期开始,世界各国的政府就不断受到因信息技术革命而带来的治理危机,政治集权、寻租腐败、愚民统治等权力行为越发受到约束,不管政府主观上是否愿意,政府管理变革已不可避免,而社会就在这种政府与公民的博弈磨合过程中取得进步。微时代的到来更是给政府应对来自未知社会个体的质疑提出了更加严峻的挑战。微时代对政府公信力的挑战性启示在于当今社会的变化与技术进步只会越来越快,政治参与的开放程度只会越来越大,这已经成为不可逆的时代发展趋势。政府所能选择的公信力提升路径只能是顺势而为,以微信息之道应对新的危机,即适应环境、反思制度。这必然带来政府公共信用体系的重构。这种重构不是简单的再造,是对现有危机管理资源的重新配置,对信用危机管理理念的纠偏。

要选择好政府公信力提升的方向和路径,首先要分析造成政府公信力流失的关键因素并权衡由于政策路径依赖所带来的重构成本。公民对政府的不信任是一种根据客观事实而做出的主观认识,政府的失信行为与失德违法行为让公民对政府丧失了信心和信任。政府公信力流失的主要因素来自政府与公民两个方面。政府方面的制度缺位和权力失衡是根本原因,公民诉求表达缺乏制度性渠道,只能借助诸如网络等平台。因此,不管政府动用多少人力物力财力都无法完全让公民的声音彻底销声匿迹。另一方面,公民的民主意识随着社会教育水平的增强以及国际国内交流的日益增多也在不断提高,特别是当公民在现实中发现与政府宣传报道不一致的政府行为的时候,公民不但会失去对某个政府行为的信任,更严重的后果是公民对政府其他哪怕是正确的行为和信息公开也会产生不信任,从而对政府信任逆向选择,即所谓的“宁可信其无不可信其有”。总之,在对政府的监督方面,公民对媒体监督的依赖程度越高,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就会越低,所谓网络反腐就是如此逻辑。

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方向和路径明确后,政府公共信用体系的制度设计是实现路径目标的实现手段。政府公共管理有待变革的方面很多,而根据对政府公信力升降的诱因分析,制度设计的关键环节围绕政府公信力评价体系展开,因为公信力归根结底是公民对政府的评价认知。政府公共信用评价体系的运行规则要从两个角度进行设计,一是在政府内部管理体系建立公共信用考评机制,作为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二是在公共服务过程中建立向全民开放的政府公共信用评价体系,并通过法规政策保证强制性执行。评价信息的收集可通过各级行政区设立实体采集点、政府网站、微博、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信息采集后的统计处理方法和过程予以公开,做到过程与结果的双重透明。

建立政府公共信用评价体系本身不是目的,评价体系只能作为考核政府公信力的决定性参考依据。个体行为约束机制的奖惩机制,对于政府行为的约束方法主要是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基础上建立行政问责机制,对失信于民的政府部门与官员进行行政和法律层面上的追责。没有行政问责机制,意味着当政府因守信所产生的成本比失信行为所需承担的执政成本低的时候,政府取得公共信任的动机不足,进而选择不守信,最终必将导致政府公信力的进一步降低。

信息技术的革新给政府公开透明带来的不仅仅是挑战,更是其重拾或提升公信力的机遇。公民通过微博来表达看法和诉求,政府同样可以利用微博作即时沟通,当然前提是政府不能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力试图屏蔽公民所发的信息,任何超出宪法边界的管制行为首先就是违法的。对于网络上的真假信息,政府能做的就是回应式危机处理,而绝非封杀式危机处理。

政府公信力制度设计过程中要特别建立针对底层社会成员利益诉求的通道。微技术让公民特别是底层社会成员拥有了表达政治、经济诉求的工具,而这个群体对社会的绝望往往是引发社会动荡的主因。中国经济急速转型,经济分化剧烈、社会分化明显,出现了“利益直接受损群体”。他们际遇不顺,社会地位下降,总体上沦为低收入弱势群体。他们对物价上涨特别敏感,对贫富差异特别愤怒,对官员的傲慢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特别反感,怨天尤人情绪尤为浓厚,其抱怨代表了“民怨”的很大部分。

底层社会的民怨已成为聚集社会张力的核心动力,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将隐忍的社会不满表面化,进而演化为激烈的社会冲突,对社会稳定起着强大的破坏作用。因而,社会公共政策必须对他们给予更多倾斜,且施以实实在在的社会救助。“当政府不受欢迎的时候,好的政策与坏的政策同样会得罪人民”,古罗马政论家普布里乌斯·克奈里乌斯·塔西佗这样解说他的执政和思考结论。这就是著名的“塔西佗陷阱”,在中国思维语境里是以寓言“狼来了”和典故“烽火戏诸侯”来表达的。“塔西佗陷阱”作为西方政治学的一个定律,用在政府公信力问题中,可表达为:当政府不受信任的时候,政府怎样做都会受到公众的质疑和批评。但是,面对公信力的下降,任何明智的政府都不会选择“自暴自弃”,而是会“知难而进”,毕竟应对信任危机的最佳途径是亡羊补牢。

就像当初没有人能准确预料到网络信息技术能给人类的政治、经济、生活带来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今天的微时代也正在经历这个过程。个体将信息进行分享的时候就是信息快速传播的时候,政府如果墨守成规,未能占据公信力塑造的主动地位,那么后果只能是失信于民,最终丧失政府公共管理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地方债究竟该怎么还?

2014年下半年,正在经历着经济结构调整阵痛的地方经济,似乎又迎来诸多刺激地方增收的时机。除了“十一黄金周”这种给地方政府带来短平快门票收入的假日盛宴,更有期待已久的房地产救市政策。央行房贷松绑赋予地方限购松绑最大的拯救楼市的金融工具支持,行政调控与资本工具的结合让各地楼市重振旗鼓具备了更加可行的办法。但就在地方政府为经济增长重获新机而欢呼的同时,中央明确了对地方债采取不救助的政策原则,这对已经犹如热锅上蚂蚁的地方债危机浇了一桶“冰水”。

国务院在2014年“十一”放假期间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近30万亿元规模的地方债务问题终于得见天日,这其中就包括了《意见》中所概括的由政府直接举债的政府债务和由政府相关企事业代为借债的政府性债务。“政府”与“政府性”容易被质疑玩文字游戏,但其实这正是《意见》带来的第一个积极信号,即承认并公开包含隐形债务在内的地方政府的实际负债规模,这背后透出改革的勇气与决心。比承认隐形债务更刺激地方政府神经的恐怕是中央明确对地方负债不予救助的治理原则。地方负债而中央追着还债的局面将成为历史,这令很多地方政府倍感紧张。谨慎举债必不可少,但是过度紧张大可不必。这份《意见》的出台明确了两大政策利好信号:一是中央不救助原则针对的是滥用举债发展经济的地方政府,不救助的背后是不过度干预,这本身就是行政放权,不救助就是最大的“救助”;二是正式开启市场化解决地方债问题的制度路径。

债是一个单人旁,旁边一个责字,什么意思呢?它是有一份责任在里面,如果你不还债会追究你的责任。借债发展对于企业发展来讲,是利用资本周期杠杆撬动收益的一种盈利方式,但是对于政府来讲,借债发展的目标不能只盯着撬动财政增收的“盈利”目标。政府通过发行债券来举借社会民间资金并将其投入到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等产业发展领域。其中,对土地的一级开发与产业用地出让背后的政策税收大幅优惠都使得地方政府不得不通过举债来满足开发需求资金。这也就形成了今天我们所看到的一边是地方依靠土地出让坐地生财;另一边却是地方不断扩大借债规模,甚至借新债还旧债,似乎永远有偿还不完地方债务,也就是所谓的入不敷出。然而,以地方政府强大的GDP保增长能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缩减不必要的“三公”经费与招商吃喝费用,是完全具备“扭亏为盈”治理潜力的。《意见》中要求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实行限额管理,额度由国务院及人大常委等中央决策系统根据各地方发展风险评估结果进行设定,严格限定地方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把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显然,《意见》对由于长期入不敷出而累积的地方债风险进行了制度性约束监管,并引入风险评估机制,这比在地方债危机爆发后直接“救助”即给钱补窟窿更有效果。中央只监管且不救助的原则标志着中央对地方债务的监管将亡羊补牢的事后管理转变为防患于未然的事前管理,这将给中央财政制度改革带来标杆式的影响。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条民间真理早就被疯狂借债与攀比式发展的地方政府所打破,这与我们原有偏爱GDP增长的政绩考核机制直接相关。这次《意见》提出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纳入干部政绩考核无疑是对症下药,颇为及时,这就好比给狂奔的地方债野马套上了缰绳。在扼制地方债务风险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地区经济的发展,依靠借债与卖地来拉动地方经济增长的粗放式发展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结构调整的深入愈发成了地方政府不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负面标签。地方政府与参与城市建设的企业都陷入了摸不清发展方向的苦恼,毕竟借钱开发建设总比依靠扶持发展产业增加税收的钱来得更容易。地方政府都想以短平快来创造业绩,甚至寅吃卯粮也在所不惜。现在可好,《意见》来了,地方债究竟该怎么还?

其实答案就在《意见》里面。中央强调将地方政府借债与企业借债严格分界,分清责任,风险共担,也就是市场的事情归市场管。政府借助发债来刺激经济,这是现当代公共管理的借鉴市场化手段的体现,且比直接收税缴费方式更加民主透明。但是,利用市场化手段借钱发展的同时要求地方政府必须具备偿债能力。市场化借钱容易,市场化还钱可就没那么容易了。政府本来就不是社会商品的生产交换单位,如何创收?如何还钱?首先,要承认和明确地方政府债务的金融属性,这涉及金融资源的支配权问题。在地方政府融资举债环节就建立债务利率的市场化定价机制,确保政府与合作资本能共同遵守市场利率规则的,风险共担盈亏自负,控制地方政府还款成本;第二,在中央政府级别建立地方债务风险评估体系的同时,必须引入社会第三方机构参与地方政府的信用评级,如此才能消减民间合作投资者对地方债信息不对称的难题,提高地方政府借贷信用,所谓“好借好还,再借不难”;第三,尽管从回归地方政府债务市场金融属性的角度,我们有办法降低地方债的金融风险,但是归根结底,地方政府不是企业,地方政府盈利本身是一种治理悖论,只有将区域经济发展重点放在创新事业与产业规划软实力的打造上,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的机会,让地方政府负债率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地方政府的合法“收入”只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收财政而已,至于通过发债借到的钱不仅早晚要还,如果不能将其变为拉动扶持当地产业发展的资本动力,最终必然成为越滚越大的债务雪球,地方债的换届转移最后变成了击鼓传雷。

老百姓遇到困难借钱度过生活难关,企业借钱获得发展本钱,地方政府借钱能干什么呢?地方债务的定向支出管理也是《意见》的重要内容,地方债的神秘面纱既然已经揭开,如果没有坚定的执行措施,那么掀开的就不是简单的面纱,而是潘多拉魔盒。中央不再救助,不是逃避,而是让地方债回归它的金融工具属性,这是市场化解决地方债问题的第一步。说不清楚的钱最容易权责不分,借钱的时候争先恐后,还钱的时候相互推诿。总之,地方债究竟该怎么还?开源节流,产业为先,摆脱坐地生财的土豪式经济增长方式才是根本。将反腐转换成生产力,土地审计首当其冲

随着中国反腐进程的深入,2014年国家审计署将严审15万亿元土地出让金的新闻一经发布就引起各方面的高度关注。人们普遍认为此轮针对土地出让金的大审计将掀起更强的反腐高潮,但笔者认为除了要关注审计背后的反腐力度之外,更应聚焦审计风暴过后的土地财政将何去何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及开发改造中暴露出的问题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土地出让金的收支不规范问题,而是贯穿于整个城市土地开发建设过程。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毫无疑问土地出让金环节违规是制造地方财政困局与城市建设寻租腐败的关键源头。对于土地出让金收支审计往年都有过开展,但是并没有在事前规范和事后追责的环节给予重视,审计变身摸底统计,而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则没有进行有效地追究和改善。因此,对于此轮土地出让金的审计风暴更重要的意义是开启未来土地出让金的规范之路,完善事前监督事后追责,让土地出让金回归作为城市基金进行规范管理的属性。

土地出让金本质上是国家为支持地方城市建设而允许地方政府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转让出租而获取的地方建设基金,需专款专用。土地出让金不是简单的土地买卖价格,而是该区域土地价值的货币表现,要随着城市建设发展而呈现长期价值增长且同时让该城市居民不断获益的土地资金制度。从2004年到2007年,四年间全国出让土地总面积为80万公顷,合计土地价款31024亿元,折合387.8亿元/万公顷。接下来从2008年到2013年的五年间,土地出让持续量价齐升,多次出现爆发式增长。仅2013年一年,全年土地出让面积达37万公顷,出让合同价款42000亿元,折合1144亿元/万公顷。至此,土地出让节奏达到最高峰,相比十年前增长了300%。如果按照土地出让金的本质属性,城市居民应该是土地增值后的实际受益者,但显然伴随土地价格十年增长的不仅有城市硬件的突飞猛进,还有十年只涨不跌且严重脱离居民支付能力的高房价,地价和各种税费占到了房价的40%。土地增值造福城市,但是居高不下的房价却让城市居民望而兴叹,那么土地出让金惠及于民的功能去哪了?归纳起来,土地出让金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寅吃卯粮,透支土地收益,当届政府全力卖地增加地方收入,下届政府无地可卖可用,压抑地方经济持续发展;二是巨额利润诱使不可避免的权钱交易空间始终存在;三是专款不能专用,土地出让金支出缺乏专项透明收益分配机制。高地价高房价的问题核心在于我们的土地出让规则对长达70年或50年的土地收益分配没有持续分配使用的长期规划,而只注重短期土地收益,外加换届经济的盛行,地方官员的卖地冲动只增不减。自从实行土地招拍挂、地块出让制度以来,地方土地出让实际上是半市场化运行,交易者以价高者得为原则,政府作为土地出让主体制定各种规则门槛,同时以市场化高价供地,手握行政权力与市场定价权的政府在城市土地出让环节具有不可挑战的绝对主导地位,这样难免不会招致金钱收买的诱惑。

正所谓山雨欲来风满楼,不同于以往的和风细雨式的审计,在深化改革与反腐攻坚的大背景下,此轮土地出让金审计直指土地腐败,必将是暴风骤雨,治理力度空前。结合当前情况来看,审计系统已在内部下发有关此次审计的相关操作指引、报表及填表工具以及过往案例介绍,部分基层的审计人员也已进行驻点,这标志着全国性的土地审计工作即将进入实操阶段。预计重点纠察的土地违规顽疾包括违反国家供地政策,出让主体不合法、违规发证,出让后擅自改变规划条件等;擅自减免、截留或变相返还土地出让金,违规使用、挪占土地出让金等行为。从历史经验上看,政府在城市建设中寻租性腐败的案例有相当一部分都与土地问题相关联,本次针对地方土地问题的审计会极大地配合支持中央的反腐行动。

此轮土地审计风暴的终极目标不是简单的反击腐败,而是规范土地出让制度,让土地增值真正惠及城市居民,有助于楼市维稳。回归市场理性的前提是消除权钱交易的土壤,让土地这本大账更加透明。土地是国家经济发展的第一战略资源,土地审计也必将成为反腐攻坚的第一高地。城中村改造的创新探索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从2011年开始启动厂汉板村等17个城中村整村改造以来,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完成4个村6723户的拆迁工作后却没有发生一起村民集体越级上访案件,实属罕见。对比当地2010年发生的37批次因拆迁不当导致的农民上访事件,内蒙古呼和浩特的城中村改造工作似乎有了新的成功经验。

城中村改造是我国推进城镇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更涉及土地性质、拆迁开发、户籍管理等诸多“棘手”问题,这些问题之所以棘手,原因在于这些问题直接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百姓的聚焦点往往不是城市的整体规划,而是自身的家庭生存与幸福发展。因此,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核心问题也是核心难点在于,对被拆迁对象的个体权益与城市整体规划利益之间的平衡协调。这需要充分利用法律与制度建立公信力,同时削减行政强制力的过多干预。在制度制定过程中的技术环节中,其核心问题在于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土地确权和补偿估值的问题。

以往的城中村改造,通常是政府引进开发商进行征收改造。新楼房建好后,开发商往往把少部分位置不好的房子分给农民,而位置好的房子和商业铺面都按市场价出售赚取了高额利润,失地农民仅留下几套房子,其长远利益受到损害。这种情况往往让原本应该成为城镇化建设受益者的村民成为城中村改造中的利益对立面。现在这种以村民自主为主导,政府辅助服务的方式,最大限度地规避了因为估值补偿以及未来开发利润归属问题产生的矛盾。自主性意味着村民对自身利益的自主决定权和责任明确,是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民主与效率相结合的最佳途径,毕竟自己不会反对自己。

新型城镇化必然涉及城中村改造的观念和方法的新型化,类似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自主式改造的这种注重对个体权益进行保障的城中村改造方法是方向性转变,无疑是一种创新性探索,而且规避了过去完全由政府主导下的城中村改造中出现的矛盾冲突问题,同时大大节省了行政成本和降低了社会成本,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长期目标。这必将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成为主流,进而脱离传统城镇化的背景。新型城镇化不等于快速城镇化,不等于不惜一切代价的城镇化。城镇化的最终目的是提升人民幸福指数,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在于如何摈弃过去粗放式的城镇化,打造和谐城镇化,打造幸福城镇化。

自主性拆迁改造的唯一劣势在于村民自身的开发能力和专业性不足,这需要政府给予配套服务,要求政府回归公共服务角色,而不要涉嫌与民争利。技术问题最终都能解决,这种新型拆迁改造方式的推广最终取决于当地政府放弃地方政府短期既得利益的决心,进而真正追求城市长期和谐发展的根本利益。“政府主导服务,村民参与改造”的城中村改造方式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创新,相关政策和制度跟进的前提基础是政府角色归位,同时保障村民发挥自主权,建立和完善拆迁改造建设实施方的委托制度。在农民转市民的过程中,处理好农民的土地权益问题是核心要点。让农民无条件或过低补偿条件而放弃承包地和宅基地来换取市民身份的做法缺乏合法性和合理性。那么,该如何将城中村改造工作切实可行地进行下去?笔者认为应该坚持如下两点:

一是,要建立综合补偿制度,而不是单一以土地价值为补偿依据。城中村所在土地的周边城市土地价值往往已经远高于城中村现有土地价值,这种对比落差带来的心理失衡使得拆迁过程矛盾重重,简单地抬高土地价值补偿的方式最终是变相抬高地价。所以,政府要扮演提供综合公共服务的角色,综合考虑解决村民因拆迁带来的实际生活困难而非扮演强制拆迁的“说客”。

二是,建立与村民自主性改造相配套的技术问题解决方案。例如,建立开发商委托招投标制度,允许村民自主成立城中村改造筹备委员会,并将开发委托权下放到该委员会。依据城市控制性规划方案和进程时间表,政府履行监督和督促的职责。

2012年我国城镇化率已经突破50%,与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一样,需要不断提高城镇化的质量,摈弃传统粗放式拆迁改造带来的高社会成本缺陷,建立和完善城中村改造利益分配机制,这符合新型城镇化追求的长期根本利益。新型城镇化让公共服务均等化不再是梦

37年前的改革开放从农民开始,37年后,农民工又站在了改革的风口浪尖上。农民工多年来所受的权利、社保、公共服务方面的不平等正在引起政府的关注,农民工市民化成为新型城镇化的主要标志,但受到户籍制度等多方面的制约,它仍然是城镇化过程中的一块“硬骨头”。

以人为中心推动城镇化,要深化公共服务体制改革,推进进城农民工和市民在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子女教育、医疗服务、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方面的均等化,使基本公共服务逐步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笔者就此话题接受了和讯网的专访。

记者:政府公共体系建设一直是谈得比较多的一个问题,现在多了一个新的语境——新型城镇化。您怎么看待政府的职能转变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

刘艳:关于新型城镇化,截止到目前没有达成一个学术定义上的共识,但是有很多政策核心要点我们已经达成了共识。对政府、对公民个体、对企业的市场行为都会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界定他们自己的位置,以及他们自己的功能和作用。

在“城镇化”三个字前面加上“新型”两个字必然有它的新寓意和新意义,这是历史性的。有新型城镇化就必然有一个旧型或者旧的城镇化。二者的区别在于,它所设定的语境完全不同,对政府的职能转变以及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必然有重新的界定和重新的改观的预期。新型城镇化将带给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一个全新变革的机遇,这是值得我们期待的。所谓的新型城镇化的一个“新”字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过去我们说传统的城镇化,就是一座城市不断扩张,通过进城的农村人口数量这样一些非常传统意义的标志来反映城镇化的进度。人进到这座城市,我们把它归纳为一个城镇化。但实际上我们说新型城镇化的核心不仅是农村人走进城市生活这一个单一层面,他不仅在地理位置上要从农村或者小村镇来到城市,更重要的是他要能够和这座城市获得同等、均等的公共服务配套,或者是一种同等的市民待遇,等等。所以,公共服务的建设体系必然要以人为本,从人的角度做文章,这是第一个核心点,人的城镇化必然离不开公共服务体系的改革。

第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们说这座城市除了有人之外,还要有很多的基础性建设,包括我们常说的房地产领域,包括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这些都离不开政府作为一个主体来对它进行投资、招商,后期的建设、开发以及运营、维护。实际上现在的政府已经承担了很多的包括前期的招商开发的工作。在过去传统的城镇化的语境下,是以投资作为一种拉动,以土地的这种快速交易,我们俗称的卖地,依靠土地财政来拉动的城镇化。在新型城镇化的面前,土地要讲求集约化的使用,城镇的规划要以产业为主,也就是说在新型城镇化的语境下,政府不但要按照传统打造这座城市的硬件,还要规划打造城市的软件,也就是软实力才可以。

第三,除了上述的人和城市的建设之外,更重要的就是政府作为整个城镇化进程中的推动主体。如果政府自身不做自我的改造,也很难改造这座城市。城市的改造取决于我们的政府,至于其他的公民包括企业,只是在整个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作为合作关系,政府、企业、公民个体相互之间有一个合作的过程,这个合作的过程也体现出我们新型城镇化中的一个要点,那就是协调、和谐的发展。如果只有政府在那儿唱戏,其他的市场经营主体、其他的市场参与者不能够加入到新型城镇化这块大的蛋糕建设当中的话,我想新型城镇化最终还是会重新回到GDP大餐的政绩工程的老套路。所以,要求政府的角色从过去的公共管制、公共管理,向未来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转变,就是从传统的管理转化到新型的公共服务,首先是服务意识的转变。所以,在这样一种新型城镇化的新语境下,政府的转变势在必行,政府不变,城市很难改造。

记者:刚才您说到城镇化中政府应该从自身开始做一些转变,您觉得它应该从哪些方面做转变呢?还有您刚才说GDP不是作为政绩的一个考核标准,您觉得应该用什么标准来考核?

刘艳:曾经有一位外国学者在一次高校学术论坛上对所有与会人员讲,不要跟我提GDP,也不要跟我提GNP,你们提的GNP都是国民或者国内全民生产总值,我认为GNP就是全民污染总值和全民破坏总值。他用一种非常夸张的方式表达了一个寓意,即在GDP指挥棒下所有政府的执行者必然要把政绩和城市建设进度相联系。我们知道,一届政府一届官员不可能永远在这座城市做下去,行政首长们一定要以我能够将这座城市做到什么样的一个规模,同时我拉动了多少的土地财政,拉动了多少的招商和投资的指标,通过强大的GDP增长数据来体现他的治理业绩。但这导致了绝大部分的城市很难从产业发展的持续规划角度,从城市的人民最关心的衣食住行以及从平日里看不见的城市基础设施出发综合考虑,比如说我们的地下管道。因为地下管道看不见、摸不着,平时不出事我们几乎注意不到它,但它却是这座城市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可我们没有把它做到一个最优化,或者说我们有实力、有资金,但没有往那儿去投,所以才会导致北京“七二三”这么严重的事故。实际上,公共服务的价值更多是要体现在很多我们看不见、摸不着的地方,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包括老百姓基础教育,这是一座城市潜移默化的发展力量。

这就说到了另外一个核心问题,即我们的行政体系绩效考核是有问题的。对GDP的疯狂追逐,地方官员有地方官员的苦衷,中央政府又有中央政府的难言之隐,所以,这个核心问题是最需要突破和改变的。教育、医疗、户籍三大改革让“均等化”不再是梦

记者:说到一个均等化的问题,您觉得政府应该如何通过职能转变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刘艳:这里的均等化更确切地讲是对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及公共产品的一种均等化的使用或者说是占用。在过去,很多地方政府很避讳谈均等化,因为很多人认为它非常敏感,好像一谈到均等化就说明现在是不均衡的,或者是贫富差距大。但实际上我们在看待和反思这个问题的时候,首先要做的是必须直面这个问题,不能回避。之所以它今天如此敏感就是因为其中的确存在问题。如果大家都享受到了至少是基本平等或者是基本公正地享受到一个公共服务的话,也不会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

但是均等化又是所有政府在提供和管理公共产品当中的核心难点。对于公共服务而言,它的核心有的时候不在于服务,而在于“公共”两个字。“公共”两个字实际上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是公正,第二层是公平。延伸出来在这两个词汇的基础上,才是我们要以公共利益为标的的服务,我们称之为公共服务。

我们要做到公平的前提是要做到一种公正,这种公正来自于我们的制度设计,公共政策的颁布和执行。但是反过来我们看到,现实是什么呢?2012年咱们的城镇化率已经突破51%,接近52%。这个时候一种说法说还不够,还有一种说法是还不错了。说不够的人是和西方发达国家在比,他们基本上已经达到了70%。但还有人说这个数据超了,它是指超越了我们现有国情,因为这里面有一个数据可以作为对比,虽然我们的城镇化率体现为52%,就这个数字我们来看,按照全国城市平均水平,一座城市的外来人口,但同时还没有享受到城市同等待遇的这些人就占到了35%。也就是说在这样的基础上,我们的城镇化率至少应该再下调10%。这是非常保守的说法。因为如果按照新型城镇化中提倡的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它就达不到50%。超过50%这个数据多少有一点是我们需要思考的,而中间差额的10%就是来自于受到了不均等的公共服务待遇。

现在一座城市可以有百分之百城市户口的人接受公办教育,但外来人口的子女能够接受当地公办教育的不会超过50%,还有一个更明显、差距更大的指标,就是我们说的社会保险。基本上,一个城市70%的城市户口的公民参保了,那么城市里边的农民工或者农村的人口参保比例也就达到16%的状态。这种差距怎么解决?我认为这才是今后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当中需要加强力度的核心问题。政府加大投入也需要有一个动力,这取决于政府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记者:那您觉得政府应该以怎样的角色出现?

刘艳:其实政府并不需要所谓的新角色,它的角色就是归位,回归它的服务属性。这座城市的主人是人民,这座城市对政府的核心需求就是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治安,给我们创造良好的生活生存发展的环境。它应该是受到限制的,有制约性地参加市场性的行为。突破新型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的一个瓶颈,就在于打破旧的体制,打破旧的利益格局。长期以来,政府对卖土地的热情很高,就像我们老百姓买房子的积极性一样,毕竟卖地能够不通过生产行为,不通过经营行为,不通过脑力劳动,它只需要通过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就可以以非常低的运作成本来实现拉动地方财政快速增长的目标。如果这座城市还有土地可卖的话,政府为什么不选择卖土地呢?它一定会选择,因为这是它的动力源泉。当卖土地成为了传统城镇化的一种非常重要的,也是非常核心的手段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政府成了这个过程当中纯粹的净得利益者。政府和人一样,当它尝到甜头的时候,你让它放弃现有的利益是难上加难的,我们古话讲过“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政府也是一样。所以,新型城镇化的核心要求是让政府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完成一个非常痛苦的蜕变,就是成为一个净“受损”者。但是这个“受损”,我们可以加一个引号,受损的是它的短期利益以及不该得到的“利益”。与此同时,当城市成为最大受益者时,政府的公信力将得到跨越式提升。

基于现在地方政府的考核,包括它的发展动力都和我们今天的期望不匹配,它需要非常深刻的一种改造,无论是从人口流动制度、土地规划制度、城市的区域规划,甚至是行政区划设定。之前中央政府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说像省直接管县,它实际上是在做行政区划的一种安排,还包括投融资政策和招商政策的修补,在新型城镇化城市发展的大蛋糕背景下,政府能不能放下自己不应该拿的权力,这至关重要。因为我们知道政府本身不产生经济利益、不生产财富,它实际上是保护和维护、促进财富的角色,现在我们变成了裁判加运动员,这才是对新型城镇化最大的阻碍之一。作为推动的主体,政府既想短期内实现利益最大化,又想打造好这座城市的形象,同时还要维护社会的稳定,这本身就是矛盾的。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