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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1 18: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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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吉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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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一部概念史

互联网:一部概念史试读:

前言

当人们展望未来,我却回看历史

2015年5月,当我结束在美国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为期半年的访学回到国内,我发现我的手机被一个互联网热词给刷屏了,它叫:互联网+。

众所周知,今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两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正式提出“互联网+”这一概念,并以“行动计划”之名上升至国家战略。其相关表述是:“制订‘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至此,从电视到报纸,从学术圈到产业界,大家争相讨论“互联网+”,貌似是否谈论这个语词成了检验是不是与时俱进、紧跟潮流的标准。对于当时的氛围,真可用“乱花渐欲迷人眼,满城尽说互联网+”来形容。

然而,就在“互联网+”被官方加以强调、委以重任之前,我们曾迎来过另一个热词:互联网思维。它是随着“小米”的迅速崛起和有着“中国的乔布斯”之称的雷军的商业成功而开始受到关注的。随后在2013年11月3日,由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专题报道“互联网思维带来了什么?”使其最终从互联网界的名词摇身一变成为举国上下、全民热议的概念,并且一度“霸屏”长达一年半之久,直至被后来的“互联网+”取代。而某种意义上派生自“互联网思维”的另一个语词“媒体融合”,则是因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要“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而迅速成为国内媒体业的热词。另外,那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正如在去美国交流前的差不多近一年时间里,我作为网络与新媒体领域的研究者和教学者,曾多次受邀为各级政府组织、媒体单位讲课,主题基本上是“互联网思维”或“媒体融合”,这里面既有我个人兴趣要分享的内容,也有对方“指定动作”而要求的内容。所以,这次回国后,承蒙各届友仁的信任与抬爱,我收到了许多会议、论坛的邀请,让我谈谈在美国的访学经历、观察心得,尤其是那里的传媒和互联网业的现状,当然,主题要围绕“互联网+”展开。

很多时候,我为此而迷茫。一是美国没有“互联网+”,少许有点沾边的或许是“工业互联网革命”(Industrial Internet Revolution)。另外,我认为要全面理解“互联网+”,必须从德国的“工业4.0”说起,一路下来讲到“中国制造2025”,这既是必要的追根溯源,也是应当的脉络梳理,可惜,邀请方对这些不感兴趣。二是按我的理解,“互联网+”是用互联网的信息技术去融合其他行业,并试图连接人、物、服务、场景乃至一切,旨在打破信息不对称、减少中间环节、高效对接供需资源、提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使用率。它和“互联网思维”在很多地方有相似。可为什么就把后者抛之脑后,只字不提了?三是要把理念转化为实践,把口号落实到行动。在“互联网+”的问题上,我认为当务之急要着重解决四个实际问题,或者说理顺四个思路。一个是战略:为什么要加,为什么能加?一个是规则:其中谁为主,谁为次,换句话讲,究竟谁说了算?一个是结构:互联网与X是什么关系,是颠覆还是互补?催生的是新产业还是新业态?再一个是行动:是否贯彻落实、说到做到?我奇怪为什么很多明明不是互联网业的人对“互联网+”如此感兴趣,而且大谈特谈,我认为即便要谈(加),也应该是“X+互联网”而不是相反,这里“X”指的是一切传统行业。

当国内很多人不明就里、盲目跟风,然后人云亦云,他们事实上已经被词或概念所“挟裹”,但是作为“一根思想的芦苇”,人不应该仅仅去牢记语词或句子,而忽略了思考乃至批判。我们都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但别忘了,还有一句古话“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回顾历史或扪心自问,对于概念、口号,我们还见得少吗?从“互联网思维”往前推,我们还经历了“影视IP”、“互联网金融”、“新常态”、“风口论”、“云计算”、“大数据”……所以在一次公开演讲场合,我曾就“媒体融合”作了题为《当我们谈融合的时候,看看我们都做了些什么?》的演讲,观点和态度已经很明确了。因此对于回国后邀约的第一次“互联网+”主题演讲,我给主办方拟定了一个标题:《从“互联网思维”到“互联网+”:一地鸡毛与一以贯之》。“一地鸡毛”的是层出不穷、喧嚣尘上的概念,“一以贯之”的是前呼后应、一脉相承的思想。

时间倒退至一年前的7月28日,晴,微风至,黄历上说月空、解神、金堂、鸣犬,宜祭祀祈福,紧接着我补了一句“著书立说,忌空口大话”,随后发了微信朋友圈立此存照。这一天,本书写作正式启动。按照计划,整一部“互联网史”将耗时一年,不求事无巨细面面俱到,但求提纲挈领把握主线——在行文框架上,我不否认“主题先行”,用概念(没错,就是它)引出历史、划分章节。当天,我尝试写了第一章的部分篇章,它正是你们看到的“分布式网络”,直至一年后全书完成,收录概念词条23个,包括“互联网+”,涵盖半个多世纪的互联网历史,时间起始20世纪50年代末,一直写到眼下的2015年年中。因为毕竟不是第一次写书,算上这本,前前后后满意和不满意的也出了11本书,所以写作还是按照“设定路线”有条不紊地进行,到写完最后一章作为“番外篇”的“互联网+”,真的如预计的那样,用了一年左右时间。如果有“计划外”,那便是不知道后来去了美国访学大半年以及成品不是起初以为的“一部大部头”。

鉴于本书的定位不是一部学术专著,它更像是一本面向大众的互联网启蒙读本,所以书名“互联网:一部概念史”在逻辑上未必十分严谨。至于以章节名形式出现的“概念”,它们既不同于哲学意义的使用,也区别于词条维度的解释,它可能指代“观念”,也表示“思想”,有时还代表“理论”,甚至它还可以被当作“模式”、“趋势”的近义词。总之,用“概念”的视角去梳理与回顾互联网史,可以对其每个发展阶段和历史时期的把握上避免传统审视历史时常犯的“直线发展的错觉”。

英国历史学家阿诺德·汤因比就说过:“把进步看成是直线发展的错觉,可以说是把人类的复杂的精神活动处理得太简单化了。我们的历史学者们在‘分期’问题上常常喜欢把历史看成是竹子似的一节接着一节地发展,或者看作现代的扫烟囱者用来把刷子伸入烟道的可以一节一节地伸长的刷把一样。”你会发现,从最早的出于军事目的的“阿帕网”到“万维网”再到后来的“互联网”一直到今天的“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整个互联网的发展就像是凯文·凯利观察的“蜂巢”或杰夫·斯蒂贝尔笔下的“蚁群”一样,整个群体都基于各自利益有意识地行动。随着个体数量的增加,整体的密集程度会突破某个临界点。这样,“集群”就会从“个体”中涌现出来,最终使得最初用于部门联络的“局域网”发展成为可以连接一切的“互联网”。其中,差不多每一个历史阶段总会兴起或流行这样那样的概念,它们或源于学界,或出自业界;或有意为之,或事出偶然,总之都一度推动着互联网科技向前迈进。

以“概念”的视角来回溯互联网历史在已有的相关作品中是不多见的。在印象中,以互联网/IT产业史为主题的作品大致有三种写作模式:其一,编年体写法,以时间轴(年代、阶段)为贯穿,记述互联网的诞生、发展,如英国人约翰·诺顿(John Naughton)写的《互联网:从神话到现实》 (A Brief History of the Future: The Origins of the Internet)、阿伦·拉奥(Arun Rao)和皮埃罗·斯加鲁菲(Piero Scarruffi)合著的《硅谷百年史——伟大的科技创新与创业历程(1900—2013)》(A History of Silicon Valley: The Greatest Creation of Wealth in The History of The Planet)以及“硅谷必读经典书目之一”的大卫·卡普兰(David Kaplan)的《硅谷之光》(The Silicon Boys)、国内“互联网老兵”财经作家林军的《沸腾十五年:中国互联网1995—2009》等。

其二,列传式写法,以人物或公司为线索,在互联网、IT产业宏观历史背景下讲述它们各自的创业史和商业故事。这一类代表作有前谷歌公司研究员现为腾讯公司搜索业务副总裁的吴军博士写的《浪潮之巅》、方兴东和王俊秀合写的4卷本《IT史记》、著名传播理论家美国人埃弗雷特·罗杰斯(Everett M. Rogers)的《硅谷热》(Silicon Valley Fever:The Growth of High-Technology Culture)、保罗·弗赖伯格(Paul Freiberger)和迈克尔·斯韦因(Michael Swaine)合写的《硅谷之火》(Fire in the Valley: The Making of The Personal Computer)等。

其三,记述式写法,其通常是为了阐明主题的需要,作者用一定的篇幅简单回顾互联网历史,如有着“科技的牛虻”之称的美国科技批判作家安德鲁·基恩(Andrew Keen)的新书《互联网并非答案》(The Internet Is Not the Answer)。书的开始两章,基恩就带领读者回顾了互联网的发展简史,譬如如何从“冷战”产物的军用阿帕网逐渐变成今天的互联网,以及互联网的商业化(大量风险资本的进入、硅谷创业和网景上市等)。还有像另外一位我欣赏的互联网文化批评家叶夫根尼·莫罗佐夫(Evgeny Morozov),他在代表作《技术至死:数字化生存的阴暗面》(To Save Everything,Click Here: The Folly of Technological Solutionism)也采取了同样的处理手法。相较而言,本书用历史上曾先后冒出过的新词、概念去把互联网作“横向”地切割,再“纵向”地联结到一起,一部别样的互联网史便呈现在了诸位面前。我希望本书能带给读者有别于其他同类作品的全新的阅读体验,我也自信于这一点。

正如前面提到的莫罗佐夫,他爱挑流行观念和热门事物的刺,擅长从人文、社会的角度去讨论科技对现今世界的影响,往往不按常理出牌,以毒辣的眼光和锐利的笔锋去审视互联网科技领域。这样做的结果,正如“赛博朋克”的定义者、《差分机》的作者布鲁斯·斯特林所讲的那样“他的新书就像砂纸,用来打磨那些‘互联网权威人士’的作品”。当然,还可以加一句,他把大众偶像拉下神坛的同时,通过自己一部部深刻的作品、一次次理性的发声,使得自己成了这个时代最新锐的科技批判者与数字思想者。就在2013年,莫罗佐夫对“Web 2.0之父”蒂姆·奥莱利提出了质疑。当人们习惯认定奥莱利是“硅谷的意见领袖”、“趋势布道者”时,以及包括“开源”、“Web 2.0”、“作为平台的政府”、“参与架构”等众多科技热词的缔造者,莫罗佐夫就提醒人们注意,这些概念真能救人民于水火吗?盲目膜拜创新与高效真的所向披靡吗?以及光鲜亮丽的词语安慰着我们,但是他真的能够拯救一切吗?在他看来,奥莱利更像是一个经过精心策划、商业包装靠兜售观念发财的“弥母骗术师”[“弥母”一词最早出自英国著名科学家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所著的《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一书,其含义是指在诸如语言、观念、信仰、行为方式等的传递过程中与基因在生物进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相类似的那个东西]而非“硅谷天才”。随后,这篇题为《奥莱利的“词媒体”帝国》(The Meme Hustler: Tim O'Reilly's Crazy Talk)的批评文章发表在了《异见者》(The Baffler)杂志上。

然而更早之前,同样的细究、质疑落在了一度神一般存在的苹果公司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身上。对于这位在全球享誉盛名的企业和科技界天才,莫罗佐夫毫不客气地分析了乔布斯的思想源流。他指出,乔布斯之所以是乔布斯,关键在于两大观念支撑:一是德国的包豪斯,二是克莱顿·克里斯坦森的《创新者的窘境》。也就是说,产品本身纯粹的至善至美成为了乔布斯追求的目标,而且是唯一的目标,至于封闭体系、权力控制、冷酷偏执、暴躁傲慢、一意孤行等则在所不惜。虽然这篇《iGod》的文章只有三四万字,但就角度、力度和高度来看,甚至优于沃尔特·艾萨克森版的《史蒂夫·乔布斯传》。有评论就说:“我本期待艾萨克森会写出这样的乔布斯传,却由莫罗佐夫在此写出来了。”

如果我对本书还有更多期许的话,那就是希望能向莫罗佐夫的《技术至死》以及他之前的那本《网络错觉:互联网自由的阴暗面》(The Net Delusion: The Dark Side of Internet Freedom)致敬,后者能就人们关心的科技话题给出真知灼见、指引清晰方向,况且文本本身文笔上乘、可读性极佳。不管能在多大程度上借鉴和受启发,我希望本书能传递理性的声音,给热衷于传播科技热词和身陷“互联网中心主义”、“解决方案主义”两种思潮而难以自拔的大众敲记警钟:当心,可千万别被美丽的表象和动听的修辞给蒙骗了!

正当“互联网思维”泛滥、什么都可以“互联网+”,而且大数据、云计算、可穿戴设备、3D打印、网真技术等在主流媒体版面随处可见,并一度借由商业畅销书籍传递着貌似主流、大势所趋的商业见地,人们众声喧哗、欢欣鼓舞,不禁乐观憧憬,信息科技将创造美好未来。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就像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网络中立”理论提出者吴修铭(Tim Wu)在《总开关:信息帝国的兴衰变迁》(The Master Switch:The Rise and Fall of Information Empire)一书中所揭露的信息帝国中不容忽视和不容忘却的真相:互联网同广播﹑电视﹑电影等信息媒介的发展周期规律是一致的,必将经历如下这样的轮回:新信息技术的发明,新产业的建立,一段开放的发展期,最终由几个行业巨头占据统治地位,掌握着信息流的总阀门(the master switch)。

所以,你会更加明白:为什么在他们忙着展望未来时,我却安静地回看历史。2015-08-06第一章分布式网络这可以从保罗·巴朗(Paul Baran)那篇经典的论文说起。1962年3月,巴朗接到其雇主美国兰德公司(RAND)的一项研究课题,即如何避免受敌方军事打击而导致通信系统中断。兰德公司是当今美国最负盛名的决策咨询机构,成立于“二战”后的1948年。起初,它以研究军事尖端科学技术和重大军事战略而闻名于世,继而又扩展到内外政策各方面,逐渐发展成为Paul Baran一个研究政治、军事、经济科技、社会等各方面的综合性思想库,被誉为现代智囊的“大脑集中营”、“超级军事学院”,以及世界智囊团的开创者和代言人。巴朗接到的任务就是来自兰德公司与美国空军的一纸协议,协议委托兰德研究开发“战争下通信指挥系统的保护方案”。对美国政府来说,它是情势所迫、刻不容缓。Centralized,Decentralized and Distributed Networks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世界被按照意识形态和政治信仰的不同,划分成东西方两大阵营。两边的领导者——美国、苏联,这两个超级大国均试图在战略上遏制对方,各自大力发展军事,其结果是:一场疯狂的军备竞赛就此开始。事实上,这种不见硝烟的“冷战”在激烈程度上丝毫不亚于真枪实弹的战争。1957年10月,苏联率先发射两颗人造卫星;作为回应,三个月后,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Dwight Dwight David EisenhowerDavid Eisenhower)在1958年的新年致辞中直截了当地说:“我不想对杀伤性军备竞赛评头论足,但是,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美国希望他们停止这种竞赛。”这里的“他们”当然指苏联。1月7日,艾森豪威尔正式向国会提出要建立国防高级研究计划署(Defens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 Agency,DARPA)。他希望通过这个机构的努力,确保不再发生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看着苏联卫星上天这种尴尬的事情。

1962年,国防高级研究计划署开始筹备“指令与控制网络研究室”(Command and Control Research),其目标是即便遭受了苏联的核打击,美国的军事通信系统也不会因此瘫痪。然而,从现实状况来看,这是“不可能的任务”。因为当时所有的军事通信都需要使用公共电话网络,而公共电话网络的运行机理是这样的:通过电话交换局连接几千部电话,同时交换局需要连接到更高层次的交换局,从而形成全国性的层次(hierarchy)结构。这意味着,一旦关键的交换局(通信链路)遭破坏,则整个系统有可能被分成几个孤岛,然后网络崩溃、通信失灵。

这是美国军方最不愿意看到的。但更可怕和更大的隐患就在眼前——因为苏联刚刚扩充了轰炸机和导弹部队,其精确的洲际弹道导弹能对当前的系统带来大麻烦。保罗·巴朗看到了这些。“事实证明,小圆概率误差的洲际导弹的发展必须引起防空观念的巨大转变……我们的通信系统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基于分层网络模式进行设想。如果针对几个交换中心精确地发射几枚导弹,那么整个网络都将受到破坏并且不可再用。”巴朗在一份报告中写道。从1962年起,他先后给兰德公司出具了11份报告。这些报告讨论了被我们今天称之为“包交换”(packet switching,顾名思义是将数据分成数据包来进行所谓的传送)、“存储和转发”(store and forward)的工作原理。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1964年8月发表的 《论分布式通信》(On Distributed Communications)。

在这一篇后来直接奠定互联网架构的经典文献中,巴朗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在每一台电脑或者每一个网络之间建立一种接口,使网络之间可以相互连接。并且,这种连接完全不需要中央控制,只是通过各个网络之间的接口直接相连。打个比方,要在北京、纽约、巴黎、伦敦、米兰之间建立一种联系,通常的做法就是选择一座城市作为网络的中心,让它来控制整个网络的运行。但它的缺点跟当时的公用电话网络一样,一旦某座城市通信不畅,其他几座城市之间就失联了。但是按照巴朗的设想,类似的问题就不存在了。一座城市(节点)出了差错,这个所谓的“中央”修复失灵,但其他彼此连接,照样可以联络。也就是说,一条路走不通,完全可以走另一条路,“条条大路通罗马”。用网络术语来说,传统的叫“中央控制式网络”,巴朗的则叫“分布式网络”。另外,在巴朗的网络设计中,不仅通信线路不由某个中央控制,而且每一次传送的数据也被规定了一定的长度。换言之,超过这个长度的数据就会被分成不同部分、通过不同线路再传输。对此,我们不妨这么理解,在整个通信的过程中,分布式网络只关心“最终把数据信息送到目的地”的结果,而根本不关心“具体走哪条路线”的过程。

1926年4月29日,保罗·巴朗生于波兰。他两岁的时候,全家移居到了美国的波士顿,父亲到一家鞋厂做工。不久,他们又举家迁往费城,开了一家小杂货铺维持生计。1949年,巴朗获得了Drexel技术学院电器工程学士学位。1955年,他与埃芙琳·墨菲(Evelyn Murphy)结婚,随后两夫妻一起搬到了洛杉矶。在那里,他为一家飞机公司工作,同时进入了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夜校。四年后,他取得了该校工程硕士学位。按照巴朗的人生规划,他原本打算一边在兰德公司工作,一边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老天好像有不同看法。一边工作一边读书本来就是一个苦差事。而有的时候事情会比读书本身来得更糟。一次,巴伦照例开车赶到洛杉矶分校上课,然而,转遍了所有地方就是找不到一个停车的地方。“正是那次偶然的事件,使我得出一个结论:一定是上帝的意愿,不让我继续读学位了。要不然,他怎么会让所有停车位都占满了车?”这样,巴朗决定一心一意专注到兰德公司的研究项目上去,直至他接到了美国空军委托的那项课题。

兰德公司的企业文化比较开明,鼓励创新,能为科研提供一切资源和有效管理。兰德的经费主要来自空军,但是赞助方式极不寻常。空军每年向该公司拨一次款,公司有很大的用款自主权。每周例会,兰德的管理部门都要将空军以及其他联邦机构的项目联络函散发到各个部门。如果有哪位研究人员对某个项目感兴趣并愿意腾出时间去做,就在该项目上签字。如果没有人认领,那么兰德公司就直接回复相关机构,予以婉拒。

巴朗1959年进入兰德,时年29岁。以当时的眼光来看,巴朗提出的“分布式网络模型”无疑是创新之举,代表了业界的理论前沿。在巴朗的方案里,每个广播电台的节点里都加进少许数字逻辑,这样,一条简单信息几乎可以在任何情况下在全国范围内传递。巴朗的设计方案表明,即使大城市的通信设施遭到大面积毁坏,美国广播网络系统的分布性也能使信息通过网络迅速传播。巴朗的构想太有意思了,正如有人当时指出的那样,美国的乡村音乐甚至可以在苏联核攻击下悠扬地在美国上空飘荡了。

接下来,令人惊叹不已的是,巴朗宏大的分布式通信网络设计几乎没花多少时间就完成了。到1962年,网络主体结构基本完成,整个网络由1024个交换节点组成,通过建立在小型发射塔上的低功率微波发送器发送信息块,每个节点都是一台中型计算机,发射塔之间的距离控制在20英里左右,节点之间距离短,设备也便宜。发送/接收装置只有鞋盒子大小,由晶体管元件构成,可直接插入塑料泡沫制成的蝶形天线。按照这套设计,即使遭受核打击,全国电网遭到破坏,装置的动力还可以由小型发电机提供,这些小型发电机靠埋在发射塔底下的容量达200加仑的汽油罐提供燃料。由于每个发射塔只需要50瓦的电力,电网瘫痪后,它的电力供应至少可以维持3个月。然而,这个绝妙的构想却并不是巴朗的“独创”。早在1961年7月,也就是巴朗发表那篇题为《论分布式通信》的论文前的3年,一个来自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名叫伦纳德·克兰罗克(Leonard Kleinrock)的人就发表了第一篇有关该理论的文章,率先提出“分布式网络”的思想。这篇文章的题目是“大型通信网络中的信息流”(Information Flow in Large Communication Nets)。而世Leonard Kleinrock界上第一本系统介绍“分布式网络”的书籍也是出自克兰罗克之手,1964年由麦格劳-希尔公司出版,书名叫《通信网络》(Communication Nets:Stochastic Message Flow and Delay)。

伦纳德·克兰罗克,1934年出生于美国纽约。1951年毕业于著名的布朗克斯科学高中,1957年获得纽约州立大学的工程学士学位,1959年和1963年分别获得麻省理工学院电子工程与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然后,他进入了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担任亨利·萨穆埃利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教授一直到今天。在他写作“大型通信网络中的信息流”时,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后来在一篇专访中,当记者问克兰罗克为什么会选择“网络技术”的研究方向,他回答说,身边博士生同学都把目光集中在信息和编码理论,因为当时大名鼎鼎的克劳德·香农(Claude Elwood Shannon,美国数学家、电子工程师和密码学家,被誉为“信息论”、“数字计算机理论”的创始人)就在麻省理工任教。但克兰罗克发现,这个领域重要的课题都被香农研究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问题都很困难,凭一己之力难以出成果,于是决定另辟蹊径。麻省理工学院当时已经有很多台计算机了,克兰罗克觉得让这些计算机相互之间通信一定会有很大需求,也是势在必行,最后他果断地选择了“计算机数据网络通信”作为研究方向。而这一次“抉择”让他很快成为“第一次联网的负责人”,也使得他在互联网发展史上地位显著、贡献突出——为此,克兰罗克一直以来都是无可争议的“互联网之父”中的一位。无独有偶,就在克兰罗克、巴朗相继提出“分布式网络”概念后不久,远在大西洋另一端的英国,41岁的物理学家唐纳德·戴维斯(Donald Watts Davies)也在考虑构建一个崭新的网络理论。戴维斯1924年6月出生于英国一个工人阶级家庭,父亲是英国威尔士一家煤矿的职工,母亲是个家庭主妇。另外,他有一对双胞胎姐姐。不幸的是,在戴维斯出生后几Donald Watts Davies个月,父亲突然去世,母亲只好带着三个孩子回到娘家朴茨茅斯,自己则在邮局做收款员肩负起养家的重担。在朴茨茅斯,戴维斯读完了小学、初中。读书时,戴维斯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中学还没有毕业,他就获得了几所大学的奖学金,最终去了伦敦大学帝国学院(Imperial College)读书。1943年,他获得物理学学士学位,1947年又获得数学学士学位,而且,大学期间成绩均为优秀。1947年,他在伦敦大学以优秀数学家的名义获得了“鲁波克奖”(Lubbock Memorial Prize),而且鉴于他在物理与数学方面的优势,他在伯明翰大学一原子物理研究所作兼职研究工作。

正是在伯明翰大学工作期间,他听取了英国国家物理实验室(National Physical Laboratory)所作的关于“电子计算机”(automatic computing engine)最新研究进展的报告。戴维斯对此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当即申请加入了物理实验室,成了“电子计算机”工作小组的一员。

1954年,戴维斯获得了去美国做一年研究的资助,其中,他在麻省理工学院还工作过一段时间。然后,他又回到了英国国家物理实验室。当然,他并没有在美丽的校园中遇到克兰罗克,后者三年后才考取了麻省理工学院。而对于保罗·巴朗,幸好事先两人互不相识,或者说,谁也不知道当时对方正在研究什么。要不然,还真不好说,两个人“所见略同”究竟是谁抄袭谁的呢?——因为,他们提出的原理简直如出一辙。不仅基本的理论框架完全一样,甚至连数据被分成的每个“块”的大小,以及数据传送的速度也被设计得一模一样。

如果硬要加以区别,那么两个人理论的不同就只在于名字了。在巴朗那里,数据被分成了“块”。巴朗还给这种把数据拆开来传送的方法,起了一个非常绕口的名字:“分布式可适应信件块交换”(distributed adaptive message block switching)。而戴维斯起的名字却真正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原本可以从很多名字中选一个,比如,“块”(chunk)、“单元”(unit)、“部分”(section)、“段”(segment)或者“框”(frame)等。但是,最后他还是用了“包”(packet)这个词。他甚至专门为此请教了两个语言学家!后来,戴维斯回忆道:“我当时认为,给分成小块传送的数据起一个新名字很重要。因为,这样可以更加方便地进行讨论。我最后选中了‘包’,用这个词来指小的数据包。”直到现在,大家一直沿用戴维斯起的名字,并且把这种数据传送方式称作“包交换”(也有按直译翻译成“分组交换”的)。

根据郭良在《网络创世纪》一书中的考证,戴维斯和巴朗之间还有一个小小的不同。“尽管两人得出的结论是完全一样的,但是两人的出发点却根本不同。巴朗的目的是要为美国的军队建立一个用来打仗的网,而戴维斯的目的则是要建立一个更加有效率的网络,使更多的人能够利用网络来进行交流。”又经过半年多的思考,戴维斯确认自己的理论是正确的。于是,1966年春,他在伦敦的一次公开讲座上描述了把数据拆成一个一个的小“包”传送的可能性。可以这么说,这是他首次将自己的理论成果公之于世。而从1973年开始,他陆续将其在网络领域的研究成果写成著作,例如当年出版的《计算机通信网络》(Communication Networks for Computers),1979年出版的《计算机网络及其协议》(Computer Networks and their Protocols),1991年的《从机械计算机到电子计算机的转变》(The Transition From Mechanisms the Electronic Computers)等。还有一些是关于网络安全方面的作品,例如1984年出版的《计算机网络的安全》(Security for Computer Networks)。

讲座结束后,从听众中走出一个人,来到戴维斯的面前,告诉他,自己在英国国防部工作,他的美国同行正在做着与戴维斯一样的工作,并且得出的结论也完全一样。在美国主持这项工作的就是保罗·巴朗。几年以后,当戴维斯第一次见到巴朗的时候,风趣地对巴朗说:“噢,也许是你先得出结论的。不过,它可是我给起的名字。”

从保罗·巴朗到伦纳德·克兰罗克再到唐纳德·戴维斯,三个人,身处在三个不同的地方,在事先全然不知对方的情况下,想到了一块儿,得到了几乎完全相同的答案——远距离网络通信必须通过“包交换”来实现。更令人称奇的是,他们的研究工作几乎是同时进行的:巴朗提交报告的时间是在1962—1965年;克兰罗克领导的麻省理工学院的工作是在1961—1967年;而戴维斯所在的英国国家物理实验室的相关研究则是在1964—1967年。 正所谓“同是天下结网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三人在“分布式网络”的不期而遇,在整个互联网发展史上堪称一段佳话,也颇具传奇色彩。

不过话说回来,前提也得是“分布式网络”及其“包交换”理论的正确性,如果被现实证明是错误的话,三个人自然也就不被载入史册或干脆轻描淡写、一笔带过了。1959年,兰德公司正式将巴朗研究方案提交给美国空军,并建议先进行小规模的实验。当时的美国总统约翰逊(Lyndon Baines Johnson)在复函中写道:“我们认为,建立一个新型的、大型的普通用户的、经得住重创打击的通信网络是完全可能的,这种网络可以大大提高美国空军的通信能力……尽管这个网络仅仅是在现有的基础上迈出的第一步,我们还是深信,经过研究开发署论证,新的网络系统可以和现存的通信系统逐步有机地结合起来。”

后来空军采纳了巴朗的方案,按常理,将设想付诸实践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可遗憾的是,当时国防部在执掌过福特汽车公司罗伯特·麦克纳马拉(Robert Macnamara)的带领下,官僚主义作风盛行。巴朗意识到,如果他设计的项目让这一批官僚来主导,最终将断送前途。无奈之下,巴朗决定将网络项目搁浅,他明白“项目弄砸了,再想要重启比登天还难,因为那些诋毁者们会借题发挥,证明自己的设计是不可行的”。直到数年后,根据巴朗等人理念创建网络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关注。

然而眼下,包括巴朗等人在内,现实向他们发出了挑战——他们要共同面对的是:如何把这个前瞻性的概念转化为成果,理论又该如何指导实践,去实实在在地搭建一个网?这个网又是什么网?第二章阿帕网“分布式网络”的提出,其最大价值在于让网络“去中心化”,因而能有效避免由于信息枢纽遭到破坏而导致整体的崩溃。另外,按照分布式网络的架构,节点之间相互连接,数据可以通过“分拆打包”的方式选择多条路径传输,这就是“包交换”工作原理。事到如今,概念是有了,技术也能跟得上,那成果呢?换句话讲,在“分布式网络”理念设计下的信息网络究竟是什么样的?它就是“阿帕网”,一个由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署(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资助建成的网络(network),因此简称ARPANET。稍带一提的是,这个机DARPA LOGO构在自身命名上翻来覆去,变了几次。在1958年设立之初,它叫ARPA,后来加了一个Defense,整个组织随后改名Defens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简称DARPA。没多久,又变回了APRA。1971年3月,ARPA又改名DARPA;1993年2月,DARPA又改回ARPA;3年后,1996年的3月再次改为DARPA。根据已有文献,我们并不知道高级研究计划署为何要纠结于加不加Defense,但至少可以得到两点信息:第一,计划署隶属美国国防部;第二,ARPA就是DARPA。为了行文方便,本书统一称作ARPA。ARPANET

前面提到过,成立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署,是由时任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要求的。由于苏联接二连三地将卫星送上天,在武器装备、洲际导弹部署上又动作频频,更要命的是,很多事情美国事先毫不知情,出于国家安全和东西两大阵营力量均衡的考虑,美国必须尽快打起精神、给点回应了。于是,在1958年1月7日,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署成立,总部位于弗吉尼亚州阿灵顿县。用来指挥军事作战的网络名字则直接取自计划署的英文缩写,即“阿帕网”。艾森豪威尔,在“二战”期间战功卓著、领导非凡,曾指挥过伟大的诺曼底登陆战役。但他有一个很独特的习惯,他似乎对军队并没有充分的信心,相比而言,他更喜欢倾听专家顾问们的建议,并努力将这些建议用国家政策的方式固定下来、执行下去。所以,他挑选的国防部长的人选出乎了当时很多人的意料——没错,他就是宝洁公司总裁尼尔·麦克尔罗伊(Neil 麦克尔罗伊McElroy)。

麦克尔罗伊1904年10月生于美国俄亥俄州伯里亚的一个教师家庭。1925年在哈佛大学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后,来到辛辛那提的宝洁公司广告部工作。1929年,麦克尔罗伊因为杰出的销售业绩开始受到公司上层的关注,两年后担任宝洁公司营销经理,负责旗下某款香皂的广告活动。市场的磨炼让麦克尔罗伊迅速成长,凭借对销售业的熟悉和不断思考,麦克尔罗伊提出了“一个人负责一个品牌”的构想,而这便是营销学中鼎鼎大名的“品牌经理制”。所谓品牌经理制,概括地讲就是企业为其所辖的每一个子品牌都专门配备一名经理,使他对该品牌的产品开发、销售以及产品的利润负全部责任,并由他来统一协调产品开发部门、生产部门以及销售部门的工作,负责品牌管理影响产品的所有方面以及整个过程。借由这个先进的制度创新,宝洁迅速拉开了与竞争者的差距,成为相关行业中的佼佼者。而麦克尔罗伊领导的团队也在市场屡建奇功,作为肯定与表彰,麦克尔罗伊在宝洁的职位不断上升,最终在1948年成为公司总裁。

当麦克尔罗伊接到艾森豪威尔总统的任职邀请时,他多少有点意外。他本是商人,无意从政,但鉴于和艾森豪威尔的私交以及在国防事务上相同的看法,他还是欣然领命。不过,他与艾森豪威尔签下了君子协定:最多任职两年,然后回归宝洁。事实上,恰恰是这两年为互联网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新官上任,麦克尔罗伊当即对美国国防部接下来的工作作了部署。他提出,要跨部门资源整合、鼓励自由创新,而且对于有前瞻性、引领趋势的科研项目,哪怕军事价值不高的,也要确保足够的资金支持。他的这个领导思路得益于其在宝洁公司的履职经历。在宝洁公司工作期间,麦克尔罗伊发现公司对其研发部门人员的研究兴趣从不干涉,后者可以随心所欲地研究他们感兴趣的东西,搞小发明创造。而这种不干涉政策却大大提高了整体研究效率和创新水平,从而使宝洁公司在产品研发方面一直处于同行中遥遥领先的地位。不过,这与美军的研发体系刚好相反。当时军方的各军种各自为政,许多项目在不同军种间重复立项,有价值的跨军种项目却得不到足够的资金支持。于是,麦克尔罗伊要求国会授权建立一个国防部直接领导的研发组织,专司开发前瞻性的科研项目。这个研发机构正是上文提及的“高级研究计划署”。

计划署成立后,麦克尔罗伊把宝洁公司的“创新基因”移植了进来。计划署的科研人员可以随意研发他们感兴趣的项目,而不必考虑其军事价值。这使计划署自成立的第一天起,就在不断为美国寻求最新的科学与技术,只要是新技术,只要能确保美国在世界上取得领先地位的,都可以获得重金支持、资助研究。也因此,计划署超出了单纯军事机构的范畴,而更像为一个国家财政支持的创新组织,很多伟大发明因此横空出世:网络通信、电脑图形、超级计算机、平行过程、模拟飞行、个人计算机操作系统UNIX、激光器、全球定位系统(GPS)等。

这里,有两组信息能帮助我们加深对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署的认识。第一是它公开宣扬的宗旨,其强调“部门首要职责是保持美国在技术上的领先地位,防止潜在的对手意想不到的超越”。部门的任务就是:“为美国国防部选择一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以及发展计划,并对这些研究计划进行管理和指导。追踪那些危险性和回报率都很高的研究和技术,而这些技术的成功将使传统军队彻底改变面貌。”

第二是拨款给计划署的研究经费。举例来说,计划署成立的时间是1958年的1月7日,仅仅五天后,国会就拨给计划署520万美元的运作经费和2亿美元的研究项目总预算额度。请注意,2亿美元在当时可是天文数字,购买力不能和时下同日而语。如今,该部门成员100来人,主要借调自学界和业界的精英骨干,采取项目分组、扁平化的管理制度,每年投入科研经费约32亿美元。

高额的资金投入、宽松的管理机制、自由的科研氛围,它们的叠加使得计划署一开始便站在了高起点、赢在了起跑线,然而,一个人的到来,加快了其前进的步伐,带领着计划署从此引领世界科技的浪潮,一举便是半个多世纪。那么,这个人是谁呢?他叫约瑟夫·利克莱德(Joseph Licklider),麻省理工学院的一位心理学教授。他不是计算机科班出身,怎么到了计划署?加盟之后的利克莱德会作出什么贡献?还有,他同我们这一章重点介绍的阿帕网又有什么关系呢?利克莱德,1915年生于美国圣路易斯,是家中独子。他从小喜欢模型飞机,立志长大要当科学家。然而,具体要当哪方面的科学家却Joseph Licklider一时半会儿拿不定主意。利克莱德兴趣广泛,先是化学,然后是物理学,后来又对美术感兴趣。最后,才迷上了行为心理学。后来,他甚至经常对年轻人提议,千万不要签署超过5年的合约——谁知道5年后兴趣又在什么地方。此外,他还有句名言:“人们往往高估一年内能完成的事情,又低估五年或十年能完成的事情。”

1942年,利克莱德在罗切斯特大学(University of Rochester)获得行为心理学博士学位,先是在斯沃思莫尔学院(Swarthmore College)担任助理研究人员,后来又到哈佛大学成了心理声学实验室(psycho-acoustic laboratory)的研究人员。在那里,一直担任讲师到1951年。随后,他又去了麻省理工学院,在那里继续从事心理声学的研究。

一次偶然的机会,利克莱德在校园里遇到了一个名叫韦斯利·克拉克(Wesley Clark)的电脑工程师,后者为他演示了当时著名的计算机TX-2——那是一种最早使用晶体管的计算机,后来由数字设备公司微型计算机生产线PDP生产线的前身制造。TX-2与当时其他大部分计算机不同,后者靠一种类似于打字机的装置与使用者交流,这种装置被称作电传机。而TX-2则恰恰相反,它将信息显示在荧光屏上,且图形显示。正是这台神奇的机器让利克莱德十分着迷,每次在计算机前一待就是几个小时。因为这个机缘,使得利克莱德的兴趣又来了一次转变,他决定把自己的研究领域从“人际关系”(心理学)改成“人机关系”(人与电脑)。

然而,学科背景还是帮了利克莱德。他很自然地从心理学角度出发定位了计算机的发展方向。他认为计算机的最终目标应该是将人从各个层面的重复性工作中彻底解放出来而专注于思考、决策,而实现这一目标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消除“巴别塔现象”。所谓巴别塔现象,是指每个型号的计算机都有一套独特的控制语言和文件组织方式,而这些结构性差异使任何两台不同型号的机器都无法展开合作。在发表于1960年3月的一篇题为“人机共生关系”的文章中,利克莱德写道:“人与其合作伙伴计算机将携手共创合作型决策方式,人机联手远比各自单干优越得多。因此,虽然只有极少数场合才需要大量计算机在一个网络里相互配合,但开发集成网络操作功能依然十分重要。”其中,利克莱德还预言道,用不了多少年,人脑和电脑将非常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人通过机器的交流将变得比人与人、面对面的交流更加有效”。利克莱德承认,他的人机共生理论并非基于某项特殊的研究,而只是对创造性的奇思妙想及日常编程工作进行分析以后作出的概括性总结。“我努力做到定期观察我在工作上耗费的时间”,据约翰·诺顿(John Naughton)所著的《互联网:从神话到现实》(A Brief History:The Origins of the Internet)一书的描述,利克莱德回忆道:“这个想法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我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思索,不在工作,我确实全身心地投入了。”

诺顿特别提醒读者注意的是,利克莱德关于人类与机器关系的共生理念使我们看到了他的思想活力。尤其不容忽略的一点是,他在写那篇论文时,大多数人都认为计算机只不过是一种超级的“数字打孔机”,即计算器,而令人震撼的是,利克莱德的观点让人们认识到,这种伙伴关系不是那种生产线上的机器人与监工的关系,而是一种更为密切的关系。

至于利克莱德加入高级研究计划署,同样是一次机缘巧合。据凯蒂·哈芙纳(Katie Hafner)和马修·里昂(Matthew Lyon)合著的《网络英雄》(Where Wizards Stay Up Late:The Origins Of The Internet)介绍,1962年,高级研究计划署的负责人杰克·瑞纳(Jack Ruina)正准备筹划建立一个“指令与控制网络研究室”的部门,想邀请利克莱德加盟。利克莱德本是带着去听一听的心理去的,没想到,很快被对方的构想吸引住了,因为在他看来,“指令与控制”的问题不也正是“人机交互”的议题吗,而这正是他感兴趣的。

不过,感兴趣归感兴趣,要付出实际行动则是另一码事了。利克莱德本来就事务繁忙,让他加入高级研究计划署意味着要让他放弃现在的工作,这是他不愿意的。但由于这个原因,无法接受可能就此改变“人机关系”的挑战,也是利克莱德不甘心的。最后,他干脆把命运抉择交给老天——通过抛硬币的方式决定要不要去。结果,我们都知道了。

冥冥之中自有安排,利克莱德“注定”要去计划署的。不过,他和麦克尔罗伊一样,也开出了条件。第一,他表示只在计划署待两年,时间一到,就回学校。第二,他需要全权领导“计划与控制”这个部门,任何人不得干涉。杰克·瑞纳欣然同意,1962年10月,利克莱德加入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署,全面主持“指令与控制网络研究室”工作。

此后的一系列事实证明,国防部找利克莱德挂帅可真是找对了人。利克莱德为人随和,人缘很好。所有初次见他的人都被告知不必叫他的全名,只要称他“利克”就行。许多人都对他容易相处的性格留有极为深刻的印象。凭借着在军方和学术界的深厚人脉资源,利克莱德很容易就申请到资金,有了资金,笼络一批专家也不再难。他仅用了半年时间,就几乎把全美最好的电脑专家聚集到了计划署周围,这些人来自斯坦福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以及一批科技公司。他们的到来,带来了最先进的思想和理论,他们还为自己所在的这个组织另取了一个很科幻的名字——“星际网络”(Intergalactic Network)。通过这个虚拟的网络社区,大家智慧的火花相互交流和碰撞,先进的思想得以传播和实践。后来,这些人几乎无一例外地成为了研制阿帕网的中坚力量。与此同时,利克莱德希望带领“指令与控制网络研究室”进行在“高技术领域中最基础的研究”,而不仅仅是要改造旧的计算机系统。为了转变和传达他所领导的部门工作方针(风格),他甚至不惜把该部门名字也直接改掉,重新命名为“信息处理技术办公室”(Information Processing Techniques Office,IPTO)。

也是在计划署期间,利克莱德敏锐地观察到了“分时系统”(time-sharing system,是指多个用户分享使用同一台计算机。多个硬件和软件程序按一定的时间间隔,轮流地切换给各终端用户的程序使用)的巨大作用。现代意义上的“分时”可追溯到1957年。当时达特茅斯大学年轻的计算机专家约翰·麦卡锡(John McCarthy)来到麻省理工学院的计算机中心搞研究,研究课题就是如何使一台计算机在同一时刻供多人使用。直到1962年,当计算机中心有了IBM7090新机型时,分时系统项目才开始紧锣密鼓地进行,“分时”概念的时代到来了,并在计算机研究领域里快速传播。

1965年,他拨款帮助麻省理工学院为一台IBM大型机增设了一批带有键盘的显示器终端,从而建成了世界上最早的分时系统。这些散落各处的终端迅速引爆了麻省理工学院的校园,全校学生竞相研究操作系统并通宵达旦地编写软件。他们认为科幻游戏或许更能发挥电脑的优势,于是他们编写出了世界上第一款游戏程序“空间大战”(space war)——这也是联网用户分时运行同一程序的第一个实例。

分时系统的蹒跚起步使当时的人们逐渐熟悉了人机交互和联网技术,这为即将进行的网络实验奠定了重要基础。到20世纪60年代末,世界上仅有约3万台大型机,却有包括比尔·盖茨与史蒂夫·乔布斯在内的数百万人因分时系统的存在而受益,分时系统和联网终端将价值不菲的大型机的潜能发挥到了极致。此时的世界依然平静如初,但伟大的变革却已经逐渐孕育成熟。

时间到了1966年。这一年对计划署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年份,对于互联网发展史而言更是关键,因为,互联网的前身、本章的关键词“阿帕网”即将一显“庐山真面目”。

前面讲过,利克莱德承诺只做两年,所以,在执掌“信息处理技术办公室”两年后,他将位置传给了“虚拟现实之父”伊万·苏泽兰(Ivan Sutherland)。次年,苏泽兰又任命来自国家宇航局(NASA)的鲍伯·泰勒(Bob Taylar)担任副手,并很快把全部技术工作交给了这位当年只有33岁的年轻人。1966年,鲍伯·泰勒扶正,担任“信息处理技术办公室”一把手,至此,阿帕网正式进入第二个重要发展时期,如果说利克莱德开创了第一个新纪元的话。履新后的泰勒遇到最头疼也是最亟须解决的问题是,电脑终端机越来越多,可这些终端要么连着不同的主机,要么使用着不同的操作系统,要么是不同的文件格式或不同的上网步骤。他的办公室里的电脑终端机是这样,军方也是如此。当时,美国陆军使用DEC电脑,空军使用IBM电脑,海军采购的则是霍Larry Roberts尼韦尔(Honeywell)的产品,跨军种部署甚至在国防部长的办公桌上就遭到了挑战。当然,这也反映了某种残酷却有趣的现实:部门利益和商业格局的存在,常常将本应十分简单的东西弄得无限复杂。泰勒的首要任务就是用技术应对挑战,让那些昂贵的机器互联互通、物有所值。他不怕花钱,他要的是尽快找到一个既懂计算机又懂远程通信的人才。这时一个叫拉里·罗伯茨(Larry Roberts)的进入了他的视线。

拉里·罗伯茨是那种上了大学就不想再离开的孩子。在麻省理工学院读书时,受学业的影响,他在学院的计算机中心找到一份暑假临时工作,帮助转换该中心IBM704型计算机的自动纸带装置。虽说是份临时差事,但这给了罗伯茨第一次接触计算机的机会,他从此与计算机结下不解之缘。1965年,当时的罗伯茨正在研究计算机图形,并在麻省理工学院林肯实验室里进行一项专门的一次性短时实验。这时,泰勒找到他,希望他将研究方向转向泰勒所关注的电话线长距离传输数据时的噪音与速度检测试验。但罗伯茨对所谓的技术官僚全无兴趣,他更多考虑的还是如何提升联网性能。但泰勒并不死心,数次拜访请求罗伯茨出山无果后,他向计划署负责人求助:“你不是掌握着林肯实验室的经费吗?你是否可以给林肯实验室的主任格瑞·迪宁(Gerry Dineen)打个电话,告诉他,如果林肯实验室能够说服罗伯茨接受我们的委任,会给他们带来最大收益。”此举果然奏效:两周后,也就是1966年12月,罗伯茨来到计划署报到。

罗伯茨到华盛顿时年仅29岁,几个星期后他那种废寝忘食近乎工作狂的精神已在内部广为流传。而且他果然不负众望,阿帕网的架构迅速趋于成熟。1968年6月3日,罗伯茨向计划署提交了报告《资源共享的电脑网络》(Resource Sharing Computer Networks),提出首先在美国西海岸选择4个节点进行试验。这4个节点分别是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斯坦福研究院、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和犹他大学,参加联网试验的主机则包括Sigma-7、IBM360、PDP-10和XDS-940等当时的主流机型。仅仅过了不到20天,在当月的21日,计划署就正式批准通过,预算金额达50万美元。该计划将使联入网络的电脑中心和军队都能获益,大家可以相互分享研究成果。既然整个研究是在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署的组织下进行的,那么,这个网就叫作“阿帕网”(ARPANET),也就是“国防高级研究计划网”。而拉里·罗伯茨也当之无愧地被后人称作“阿帕网之父”。

可问题此时似乎又回到了原点:怎样才能把不同型号的电脑连在一起呢?数据又该如何传输呢?为此,泰勒和罗伯茨讨论许久,最终达成共识。对于不同电脑连接问题,只需在所有提供资源的大型主机与网络之间安装一台中介电脑,计算机系统间的不兼容问题就可迎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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