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会计资格一本通 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10 0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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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命题研究中心

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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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会计资格一本通 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会计资格一本通 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试读:

前言

组织编写本书的初衷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又称“会计职称考试”)是全国性统一考试,每年举行一次,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通过会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本书是为比较熟悉考试科目内容,有一定基础,但不熟悉考查重点、考试形式、出题方式和考试环境,以及需要进行高效复习的考生量身定制的。书中不但对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涉及的“经济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财务管理”科目考试大纲要求的考点进行了讲解,还对与考点对应的典型例题进行精心剖析,而且在节末对考点进行归纳总结,并通过近年真题进一步巩固练习,使考生一书在手,即可对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3个科目进行全方位的复习与练习。

给考生的帮助

1.紧扣考试大纲,明确复习要点

本书以最新的考试大纲为依据,不仅全面覆盖考试大纲的考点,而且在各章的“知识结构一览表”栏目中对各考点按照考纲要求“掌握”“熟悉”“了解”的不同程度,用“*”号进行了归纳整理。其中,“***”代表要求掌握的考点,“**”代表要求熟悉的考点,“*”代表要求了解的考点,以帮助考生明确复习主次,判断出各考点的重要程度,提高复习效率。

2.丰富的真题和例题讲解,揭示命题规律

在对各考点的讲解过程中结合不同类型的考试题型,配有丰富的历年考试真题和典型例题讲解,并同步给出答案和解析,考生不仅能通过题解巩固所学知识,而且能熟悉各种考试题型的解题思路与命题特点,提高应试能力。

3.解析浅显易懂,完全掌握解题思路

本书尽量做到语言描述清楚、浅显,使考生一看就懂,并通过示意图、表格进行总结归纳,让考生通过看图、看表就能较好地掌握考查的知识体系,并进行加强记忆。为不熟悉考查重点、考试形式、出题方式和考试环境,以及需要进行高效复习的考生提供了很好的学习环境。

4.提供特色小栏目,提高应试技能

书中提供“名师解读”和“误区提醒”两个小栏目。其中,“名师解读”栏目主要总结解题方法和对重点的归纳,并对一些难以理解的要点加以点拨;“误区提醒”用于点拨考生易犯的答题错误。

5.丰富的过关练习题,考生可反复练习

在各章最后,按该章考点所涉及的不同题型提供了综合练习。这些练习题是根据各章对应考点在考试中的命题类型及方式精心设计的,并附有参考答案和详细的解析。考生通过做练习题,不仅可以巩固所学知识点,还可进一步掌握考试重点,并能对其他类似考题做到举一反三。

6.配套无纸化模拟练习光盘,复习更高效

本书配套光盘主要提供同步练习、题型精练、模拟考场等板块。其中,“模拟考场”板块完全模拟真实无纸化考试环境,能将考生“提前”带入考场。所有考题均是精心挑选的历年真题和专家编制的预测题,全部提供了参考答案及详细解析,能有效地帮助考生在模拟演练中熟悉答题思路,明确考查重点,突破复习难点。

怎样使复习效果更佳

为了您更好地使用本书进行考前复习,建议阅读以下几点小提示。

◆充分了解考试要求,明确复习思路。建议考生先仔细阅读“考纲分析与应试策略”的内容,充分了解考试科目考查的知识点,弄清考试重点,掌握复习方法以及考试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及解题技巧。

◆抓住考试重点,有的放矢。虽然无纸化考试是随机抽题,考点的覆盖面也较大,考题的要求也千变万化,但考查的重点与方式基本不变。因此,练习题不是做得越多就越好。考生在学习和练习解题时一定要注意对各种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并全面提高自己的记忆能力,这样在复习时才能抓住重点,掌握解题要领,以不变应万变,才能真正事半功倍。

◆将教材、辅导书与配套光盘结合使用,更利于复习。使用本书之前,建议考生先对教材的内容熟悉一至两遍,然后再将复习精力放在每章考试大纲中要求掌握和熟悉的考点上,通过本书的讲解先学习后练习,以巩固教材和考纲要求掌握的内容,最后通过配套光盘提供的无纸化模拟考试系统进行反复练习,不仅可以熟悉考试环境,还能检测自己的掌握情况,并可同步结合教材上的讲解查漏补缺。

联系我们

除了本书编委会成员外,参与本书资料收集整理、部分章节编写、校对、排版、光盘制作等工作的人员还有:肖庆、李秋菊、黄晓宇、蔡长兵、牟春花、李凤、熊春、蔡飓、高志清、丘青云、高利水、曾勤、何晓琴、蔡雪梅、罗勤、张程程、龚琼、李星等。

在本书的编写与出版过程中,尽管编者精益求精,但由于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错漏和不足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本书责任编辑的联系邮箱为:lisha@ptpress.com.cn。

最后,我们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没有过不了的考试。衷心祝愿所有的考生顺利通过考试!编者考纲分析与应试策略一、考试简介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分为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其中会计师为中级职务,要取得会计师会计职务的任职资格,必须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会计资格考试,通过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全国会计考办)每年都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用于当前年度考试。(一)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3.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二)考试科目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共有3科,分别为:(1)“经济法”。(2)“中级会计实务”。(3)“财务管理”。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三)考试形式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会考〔2015〕24号》获悉,中级资格考试在2015年基础上积极扩大无纸化试点范围;未开展无纸化试点的地区采用纸笔方式。2015年的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全区域进行试点,包括天津市、吉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二是辖区内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包括重庆市、陕西省。

目前看来,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地区的考试科目、考试题型、试题内容、考试时间与中级纸质考试完全相同,区别在于无纸化考试是在计算机上进行的,即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同时试题的顺序是随机抽取的。

由于中级会计职称全面实行无纸化考试是未来的一个必然趋势,预计2016年大部分省市可能开始试点无纸化,未来甚至会全面推行机考方式,因此,对于备考2016年考试的考生来说,应全面学习和掌握无纸化答题方式。(四)考试题型“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和“财务管理”3个科目考试题型(含无纸化考试)具体如下。(1)“经济法”科目包含5种题型,分别是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和综合题。(2)“中级会计实务”科目包含5种题型,分别是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和综合题。(3)“财务管理”科目包含5种题型,分别是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和综合题。(五)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4月,考试时间为每年的9月。总的来说,考生可参照最近一年的考试时间来安排及制订复习计划。

2016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16年3月报名,报名时间相比往年提前了一个月,考试时间(含无纸化试点地区)将于2016年9月10日至12日举行。其中“经济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财务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六)考试注意事项

针对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还有以下几点考试注意事项。(1)中级会计资格考试采用全国统一考试考纲,统一试题和统一的考试时间。(2)针对以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开展无纸化的情况来看,中级会计资格的无纸化考试方式未来抽题可能同样具有随机性,即各位考生考试时的试题不尽相同,其考查的重点与难点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为了顺利通过考试,考生在复习时应尽量对考纲所要求的内容进行全面复习,做到不遗漏每一章节的内容。当然,任何一门知识都有主次、重难点之分,因此,考生若能正确把握各科目的重点与难点,对顺利通过考试也有一定的帮助。(3)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不仅有客观题,还有主观题。因此考生在中级资格考试过程中需要在考试系统中进行一些文字录入的操作,考生需要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和汉字录入技能,可以通过考前训练方式来掌握。(4)任何考试都具有一定时效性,本着对考试负责的态度,建议考生随时关注考试最新动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失误。各地考生可登录自己所在地财政局官方网站查询报考通知。二、最新版考纲分析与专家解读(一)“经济法”考纲分析与解读“经济法”科目考试大纲规定的考试内容共8章,具体如下所示(考试大纲详细内容可参见本书配套光盘)。

第一章 总论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六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八章 相关法律制度1.重点难点分析

在考试大纲要求的8章内容中,第二、四、五章为考试重点,第六、七章也需要着重复习,近几年的考试大部分的分值都集中在这几章中,平均分值各章均在16分左右,第一、三、八章这3章的分值相对来说要少一些,平均分值各章在7分左右。除第八章内容外,其他7章内容均可能会出现在简答题或综合题中。2.内容结构分析

从内容结构上来说,“经济法”就是讲解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公共性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全书可概括为以下3个部分,各部分的主要内容如下。(1)总论。对《经济法》的基本概念进行讲解,即第一章内容。(2)主要法律制度。包括公司法律制度、其他主体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增值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即第二章至第七章的内容。(3)其他法律制度。包括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财政监督法律制度、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法律制度,即第八章的内容。(二)“中级会计实务”考纲分析与解读“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规定的考试内容共22章,具体如下所示(考试大纲详细内容可参见本书配套光盘)。

第一章 总论

第二章 存货

第三章 固定资产

第四章 投资性房地产

第五章 长期股权投资

第六章 无形资产

第七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第八章 资产减值

第九章 金融资产

第十章 股份支付

第十一章 负债及借款费用

第十二章 债务重组

第十三章 或有事项

第十四章 收入

第十五章 政府补助

第十六章 所得税

第十七章 外币折算

第十八章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第十九章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第二十章 财务报告

第二十一章 事业单位会计

第二十二章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1.重点难点分析

在考试大纲要求的22章内容中,第五、九、十六、十八、十九、二十章为考试重点,约占本科目考试分值的50%,并且这几章出现在计算分析题或综合题中的可能性较大;第十八、十九章的内容较难理解,需多加练习;第一、十三章和最后两章的内容较少,主要是以客观题形式考查,且所占分值很小,考生了解基本知识即可,不必花太多时间和精力去深入研究。2.内容结构分析

从内容结构上来说,“中级会计实务”讲解的是企业或非企业组织常见会计事项的具体处理,主要分为以下6个部分。(1)总论。总论为全书的理论依据,包括1个会计目标、4个基本假设、8个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以及六大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2)资产要素的确认、计量。该部分包括第二章至第九章的内容,一般根据相关资产的来龙去脉(取得、使用、减值和处置)讲述各个阶段分别进行的会计处理。(3)负债要素的确认、计量。该部分包括第十章至第十三章的内容,主要讲述相关负债的确认条件和计量方法(涉及实际利率法、最佳估计数等)。(4)收入、费用要素的确认、计量。该部分包括第十四章至第十六章的内容,主要讲述不同销售形式下收入的确认时点与计量、取得政府补助的利得确认时点和金额、当期所得税与递延所得税的计算。(5)报表及调整事项。该部分包括第十七章至第二十章的内容,主要讲述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对会计报表的调整。(6)非企业会计的基本核算。该部分包括第二十一章和第二十二章的内容,主要讲述事业单位会计、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特定业务的会计核算。(三)“财务管理”考纲分析与解读“财务管理”科目考试大纲规定的考试内容共10章,具体如下所示(考试大纲详细内容可参见本书配套光盘)。

第一章 总论

第二章 财务管理基础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四章 筹资管理(上)

第五章 筹资管理(下)

第六章 投资管理

第七章 营运资金管理

第八章 成本管理

第九章 收入与分配管理

第十章 财务分析与评价1.重点难点分析

在考试大纲要求的10章内容中,第二章、第五章至第十章是考试的重点,涉及很多公式,计算量大,且注重实务情景,需要考生在理解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进行判断,对文字和数字的“笔上功夫”要求较高。剩下的3章内容文字部分居多,在复习时着重进行记忆即可。

本科目涉及的考点覆盖面广,并且客观题和主观题的分值比重基本各占一半。除第一、二章内容外,其他各章内容均可能会出现在计算分析题或综合题中。2.内容结构分析

从内容结构上来说,“财务管理”科目主要围绕公司的筹资、运营、投资三大项目,从实务环境出发,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财务管理目标,介绍财务管理从计划与预算、决策与控制、分析与考核、利益分配等环节的具体处理流程,全部内容可分为以下5大部分。(1)总论。全书的理论基础和计算依据,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的内容,其中涉及的货币时间价值、风险、现金流量是财务管理的三项基本原则,其是整本书的精髓所在。(2)财务计划与预算。该部分包括第三章的内容,预算是连接财务决策和财务控制的中介,通过设计预算,可引导企业的实际经营活动,控制成本差异和保证实现经营目标,并为财务分析与评价提供参照和考核相关人员或责任中心的依据。(3)财务决策。该部分包括第四至七章和第九章,企业所有的决策都是围绕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通过专门的方法比较筹资、投资、运营环节中各种备选方案的收益与成本,从中选出最佳方案。(4)财务控制。该部分包括第八章的内容,成本是企业重点管理和控制的要素,成本管理是企业精细化运营的必然要求,是企业的软实力。(5)财务分析与评价。该部分包括第十章的内容,根据企业财务报表等提供的会计基础数据,采用专门方法系统分析和评价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未来趋势。三、如何使用本书复习

掌握一些合理的复习方法,可以有效提高复习效率,节约复习时间。对于复习时间有限的考生来说,找到适合自己的复习方法尤其重要。没有一种复习方法适合所有人,以下几种方法仅供参考,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考点精讲精练,归纳总结

本书中对各考点的讲解都是在总结历年考试的基础上进行提炼的,各考点下的典型例题则是根据各考点在考试中的考查频率与考查形式筛选的。在学习时,可认真练习各考点下的典型例题,并同步归纳总结各考点的精讲知识。(二)做好真题演练,加深理解

每节后的真题演练都是从全国各地真考题中精选出的,其可以体现对每节内容各考点的考查重点和出题方式,在学习时做好每一道真题演练,可加深对知识的理解。(三)做好过关练习,强化训练

利用各章末的练习题,可以检验自己的复习效果,查漏补缺。此外,要加强对各科目最后一种综合题型的强化练习,掌握案例分析、计算分析和软件的实务操作。(四)使用光盘题库,轻松备考

本书配套光盘中提供了大量的试题资源,其中的试题来自于历年考试的真题以及由相关专家编写的模拟试题,并提供了章节练习和题型练习等多种练习模式,同时光盘题库中还根据最新无纸化试点考试的界面及操作指南开发了无纸化模拟考试系统,供考生在考前进行无纸化模拟考试练习,以便轻松应对机考方式。四、应试技巧(一)客观题答题方法与技巧

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3类。具体而言,单选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其评分标准一般是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因此需要运用所掌握的知识推敲每一个答案,慎重选择。判断题的评分标准是判断正确可得分,判断错误的要扣分(扣0.5分),不作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

解答客观时,以下技巧可供参考。1.单选题和多选题答题技巧(1)运用排除法

如果解题时不能一眼看出正确答案,应首先排除明显是荒诞、拙劣或不正确的答案。一般来说,对于选择题,尤其是单选题,题目与正确答案几乎都直接摘抄自指定教材或法规,其余的备选项需要命题者自己设计,即使是高明的命题专家,有时所出的备选项也有可能一眼就被看出是错误的答案。

例如,“经济法”科目中下面这道题:

甲、乙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5年。但在合同中约定如甲在外地工作的儿子于该租赁合同有效期内调回本市工作的话,该租赁合同解除。该合同是( )。

A.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B.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C.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D.附解除期限的合同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效力的解除,首先可以排除选项A、B,其次甲的儿子调回本市工作,在合同有效期内是有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因此应当是附条件的合同,故可以排除选项D,剩下的选项C即为正确答案。

又如,“中级会计实务”科目中下面这道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是( )。

A.外埠存款

B.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

C.拟长期持有的股票投资

D.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

本题考查的是对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的区分,题目要求选择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选项,而选项A、B、D都是货币性资产,因此可排除这3个选项,直接选择选项C。(2)运用比较法

比较法是指直接将各备选答案加以比较,并分析它们之间的不同点,集中考虑正确答案和错误答案的关键所在。

例如,“经济法”科目中的下面这道题:

甲以实际价值为50万元的房屋作价100万元投入A有限责任公司,为了逃避补足出资的义务,甲与知情的乙私下达成协议,由乙购入甲在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司可以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乙承担连带责任

B.公司可以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乙承担补充责任

C.公司不得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只能要求乙补足该差额

D.公司既不得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也不得要求乙补足该差额

本题所有选项的答案乍一看比较相似,仔细一看可以发现选项A、B与选项C、D互斥。甲未履行或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应继续履行,因此只可能在选项A、B中选择,而本题乙是知情的,对此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3)运用猜测法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想尽方法都不能得出确定的答案,那也一定不要放弃,要充分利用所学知识去猜测答案。不选答案肯定不能得分,选了答案就有可能得分。在猜测之前,尽量先排除掉干扰答案,一般来说,排除的项目越多,猜测出正确答案的可能性就越大。2.判断题答题技巧(1)分清绝对和相对概念

判断题通常不是以问题出现,而是以陈述句出现,要求考生判断一条事实的准确性,或判断两条或两条以上的事实、事件和概念之间关系的正确性。判断题中常常会有绝对概念或相对概念的词,表示绝对概念的词有“总是”“决不”等,表示相对概念的词有“通常”“一般来说”“多数情况下”等。了解这一点,将为确定正确答案提供帮助。

判断题中含有绝对概念的词,这道题很可能是错误的,如“财务管理”科目中的“利用存货模式确定最佳现金持有量,必须考虑机会成本、转换成本和短缺成本”。该题错误,存货模型下,与现金持有量相关的成本只有机会成本和固定性转换成本(交易成本),短缺成本不予考虑”。统计表明,大部分带有绝对概念词的问题,“对”的可能性小于“错”的可能性。当你对含有绝对概念词的问题没有把握作出判断时,想一想是否有什么理由来证明它是正确的,如果找不出任何理由,“错”就是最佳的答案。

判断题中含有相对概念的词,这道题很可能是正确的。如“财务管理”科目中的“股票分割会使股票的每股市价下降,可以提高股票的流动性”等题都含有相对概念。(2)只要题目有一处错误,该题就可判断为错误的

例如,“经济法”科目中下面这道题:

现行《增值税法》规定,销售额没有达到起征点的,不征增值税;超过起征点的,应就超过起征点的部分销售额依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本题包含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销售额没有达到起征点的,不征增值税”,这是正确的;另一个是“超过起征点的,就超过起征点的部分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法律规定,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但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这就和第二个问题不符合。如果这两个问题中有一个是错的,那么整个命题就是错的。本题答案应该是“×”,错就错在第二个问题。(3)运用大概率事件

解答判断题时,需指出其是正确还是错误的,因此即使自己对题目完全没有把握,也有50%的概率猜对答案。虽然考试实行倒扣分的评分标准,考生也可以运用大概率事件的原理来作出判断。

统计表明,在一份标准化的试卷中,判断题正确答案为“×”的概率占60%~80%,也就是说,一份有10道判断题的试卷,如果已经将其中的六、七道题判断为“×”,则余下的没有十分把握的题就可以考虑判断为“√”;反之,如果在前面已做的题中已经有3道题判断为“√”,余下的题目就要着重考虑判断为“×”的可能性有多大。

这就是“运用大概率事件”的方法,但是运用该方法首先得对该题目有个大概的判断,如果完全没有把握就要慎重使用。(二)主观题答题技巧1.简答题答题技巧

简答题属于“经济法”科目的主观题题型之一,一般情况下,简答题会先给出一个案例资料,然后以问答题形式提出几个小问题,要求考生进行回答,如“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首次出资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等。

解答简答题时,需要注意下面几个问题。(1)首先作出判断,即某某事项是合法还是不合法,如“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设置的股东人数符合法律规定”,然后简要说明理由,如“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最后结合当前题目中的案例给出具体的分析,如“在本案例中,该公司出资的股东为10人,符合‘50人以下’的规定”。(2)解答一定要条理清楚,问什么答什么,不需要过多地展开。有的考生长篇大论,洋洋洒洒,可是阅卷老师只会找几个得分点而已,得分点往往体现在几个关键词上。(3)在笔试答题方式下,字迹一定要清楚,卷面要整洁。2.计算分析题答题技巧“财务管理”和“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的主观题中均包括计算分析题,主要考查考生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相对来说难度较大,涉及的概念、计算公式较多。这类题型的分数在一份试卷中所占的分量一般都较大,所以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

解答计算分析题时,掌握以下几个方法,可以避免丢掉不必要的丢分,争取更多的得分。(1)详细阅读试题

对于计算分析题,一般来说,建议对题目要求至少阅读两遍。一方面,这样可以准确理解题意,不至于忙中出错;另一方面,还可能从中获取解题信息。

例如,“财务管理”科目中下面这道题:

B公司为一上市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相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2015年12月31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10 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债券为24 000万元(该债券发行于2013年年初,期限5年,每年年末付息一次,利息率为5%),该年息税前利润为5 000万元。假定全年没有发生其他应付息债务。

资料二:B公司打算在2016年为一个新投资项目筹资10 000万元,该项目当年建成并投产。预计该项目投产后公司每年息税前利润会增加1 000万元。现有甲、乙两个方案可供选择,其中:甲方案为增发利息率为6%的公司债券;乙方案为增发2 000万股普通股。假定各方案的筹资费用均为零,且均在2016年1月1日发行完毕。部分预测数据如表1所示(表略)。

要求:(1)根据资料一计算B公司2016年的财务杠杆系数。(2)确定表1中用字母表示的数值(不需要列示计算过程)。(3)计算甲、乙两个方案的每股收益无差别点息税前利润。(4)用EBIT-EPS分析法判断应采取哪个方案,并说明理由。

解答此题时,首先应通读一遍试题,读后可知本题需要计算财务杠杆系数和运用每股收益无差别点法,可在草稿纸上先写出所需的公式。

然后,比较两个方案各自预计的息税前利润水平与每股收益无差别点的大小,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则应当选择财务风险较大的债务筹资方案;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选择财务风险较小的股权筹资方案。(2)题目要求算什么就算什么

解答计算分析题时,要弄清题目要求计算的是什么,与本题要求无关的问题不用去计算,计算多了,难免出错。有的考生把不要求计算的东西也写在答卷上,以为这样能显示自己的知识,寄希望阅卷老师能给高分。而事实上恰恰相反,大多数阅卷老师不喜欢这类“画蛇添足”的做法。(3)注意解题步骤

计算分析题所占的分数一般较多,判卷时多数题都是按步骤给分的,解答时应尽量罗列出解题步骤,以争取得分。(4)尽量写出计算公式

解答计算分析题时,很多时候涉及引用计算公式的情况,在评分标准中,是否写出计算公式会作为评分的一个点。

有的评分标准中可能只要求列出算式,计算出正确答案即可。如果算式正确,结果无误,是否有计算公式可能无关紧要;如果算式正确,但是由于代入的有关数字有误而导致结果不对,这时是否写出计算公式就会影响得分。3.综合题答题技巧

综合题是中级会计资格考试3个科目均有的主观题题型,主要考查考生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相对来说难度较大,涉及的概念和知识点较多,有时还会出现需要计算的内容,并且大多涉及两个及以上的章节的内容,故综合性很强,如“中级会计实务”科目中综合所得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合并财务报表等知识点进行考查等。

解答综合题和简答题的思路是类似的,可以按照以下解题步骤进行。

第一步,先看题目要求解决的问题。

题目最后提出的要解决的问题一般比较简短,可先看问题,这样在阅读题目或案例时就能有较强的针对性,容易抓住重点,提高答题效率。同时审题要认真,要抓住问题中的关键词,弄清问题要求分析的到底是什么。

第二步,认真阅读题目或案例。

带着问题阅读题目或案例背景材料,找出题目涉及的法律法规、业务种类,然后根据这条线索回忆处理原则或具体的公式等,这是解题的关键,不能被具体细节问题所迷惑。

第三步,确立答题的整体框架。

阅读背景材料以后,不要急于动笔。应先花几分钟对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和思考,套用解决问题所需运用的相关理论,确定答题思路和要点,先在头脑中或稿纸上构筑起答题框架,这样才能有一个清晰的思路。

第四步,问题解答。

综合题的回答可分为以下3个步骤。(1)作出判断。分析题目或案例所反映的问题,给出明确的说法,并用鲜明的语言表达出来,并针对所反映的问题,确定解决的方向。(2)给出条文。针对第一步给出的判断结果,简要说明其理由或依据,一般需引述相关法律条文,即依据什么法律制度的规定,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为节省时间,可以写成“根据规定……”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出条文时不需要一字不差地引用法律条文,只要表述的意思与标准答案中“关键词”的意思一致就可以得分。(3)分析问题。在第二步的基础上,就题目或案例中具体的问题,给出本例的具体分析结果,涉及计算的给出相关计算分析过程和结果等。

上述3个步骤只是一个大框架,答题时可以针对出题的考核关键点,进行判断和具体分析。

另外,在答题时还要注意以下几点。(1)综合题的题干较长,一般根据时间顺序、按数字编号叙述,问题一般也根据上述顺序提出,因此考生解答时也应如此,这样既可条理清楚地解答题目,可稳定考试心态,不至于混淆相关数据或文字信息。(2)要划分层次、段落和主次。答题时根据内容结构变化来划分段落,并标记(1)、①等编号顺序,以便于阅卷老师寻找得分点;题目分析部分的内容要结构合理、重点突出。(3)控制字数。回答问题的字数不宜过多,一般问什么答什么。(三)无纸化方式答题技巧

参加无纸化考试时,应仔细阅读开考前的“考务须知”,同时掌握以下几个答题操作提示与技巧。(1)答题界面屏幕左上方为考生基本信息,包括考生照片、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证件号。屏幕上方中间位置为当前考试名称,右上方为考试剩余时间及“交卷”按钮。屏幕左侧为考试科目及该科目对应题目列表,左侧下方有计算器按钮,单击按钮可调出计算器,屏幕右侧为答题区,如图1所示。图1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无纸化答题方式主界面(参考效果)(2)在左侧的试题列表部分,考生可以单击各题号按钮,直接进入该试题进行答题或检查,在该区域也可以一目了然地查看到本科目全套试卷的作答情况,包括每道试题的已答或未答状态、标记状态。(3)在答题过程中,若遇到做不来的题,或需要提醒自己稍后返回检查当前试题,可以用鼠标单击本题下方“标记”选择框进行标记,若用鼠标再次单击该选择框则可以取消本题标记。被标记的试题,会在左侧试题列表中题号右方以“?”进行显示。对试题所作的标记,不会被作为答题结果,也不会影响考生得分情况。合理使用试题标记功能,可以在大量的试题中快速查找到需要重点检查的试题。(4)对于计算分析题、简答题、综合题这类主观题,在无纸化考试方式下,考试系统采用上下分栏的设计,上栏为资料(题干)区,下栏为答题区。考生可根据需要上下拖动分栏条,调整资料区或答题区的可视区域,当资料区有多个资料时,系统会在资料最前面显示“资料一”“资料二”等索引目录,如需跳转至资料一的位置,单击“资料一”即可;如想返回资料索引目录,单击资料一结尾处“返回目录”即可。答题区根据考试题目要求分为“要求(1)”“要求(2)”等标签页,可在各自答题区域内进行答题。此外,在考试系统资料区辅助工具栏中,设计了“复制”“剪切”“粘贴”“公式和符号”的插入“输入法”的选择与切换等功能,辅助考生顺利完成考试。图2所示为综合题的答题界面。

资料区辅助工具栏中各按钮作用如下。

①“收起题型要求”按钮:单击可收起本类题型答题要求说明,以增大相应资料区和答题区。

②“标记题干”按钮:用鼠标在资料区选中数字、符号、算式、会计分录等文字后,单击该按钮,可对选中部分的文字加上高亮标记,从而将重要的信息突出显示,方便查看。同时,对资料文字所作的标记,不会作为考生答案的一部分,也不会影响得分。

③“取消标记”按钮:在资料区选中已标记的文字后单击该按钮,可清除选中部分文字的高亮标记。

④“放大窗口”按钮:单击可以将资料区窗口最大化显示,以方便阅读。

答题区辅助工具栏中各按钮的作用如下:

①“复制”和“粘贴”按钮:在资料区或答题区选中任意一段文字后单击该按钮,可以将选中的文字复制到剪切板中,然后在答题区中定位光标后单击“粘贴”按钮粘贴文字,从而可以减少文字录入量并提高文字的准确性,方便快速编辑或修改答案。

②“剪切”按钮:在答题区选中已录入的文字,单击该按钮,可以将选中的文字剪切到剪贴板中,然后在答题区中定位光标后单击“粘贴”按钮粘贴文字,从而可以快速调整文字在答案中的位置。

③“公式和符号”按钮:当需要在答案中录入复杂的公式、表达式或使用特殊符号时,可用单击该按钮,打开公式编辑菜单。

④“输入法”按钮:单击该按钮,可以查看可选输入法列表。在列表中,用鼠标单击需要使用的输入法即可完成输入法选择和切换。

⑤“计算器”按钮:用鼠标单击该按钮,可以调出计算器进行计算。

⑥“放大窗口”按钮:用鼠标单击该按钮,可以将答题区窗口最大化显示,方便输入答案。图2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无纸化答题方式——综合题的答题界面(参考效果)第一部分经济法第一章 总论

本章是中级职称考试中“经济法”科目的基础内容,考点较多,大部分需要准确理解,复习难度较大。在本章内容中,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仲裁、诉讼及诉讼时效等考点属于考生复习的重点和难点,在近三年出现考题的概率也相对较大,相关考点分别在2013年和2014年中,以客观题的形式进行考查。值得注意的是,本章内容还可能与后面合同法律制度的有关内容相结合,出现在简答题或综合题中,这类考题的知识覆盖较广,需要考生全面理解涉及的知识点。本章主要考点的题型、估计题量和所占分值一览表本章知识结构一览表第一节 经济法的渊源和主体考点1 经济法的渊源(★★)考点分析

本考点属于考生应熟悉的内容,考查概率相对较小,若出现考题也多为客观题,如2011年曾以单选题的形式考查了行政法规的相关知识。考生在复习本考点内容时,应对宪法、法律、法规等经济法渊源的制定单位及法律效力有系统的认识,他们相对于其他法律渊源的考查概率更大。考点精讲

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借以存在和表现的形式。经济法的渊源主要有如表1-1所示的几种类型。表1-1 经济法的渊源续表典型例题【例题1·单选题】下列法的形式中,属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解析】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答案】C【例题2·单选题】下列各项中,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

A.宪法       B.同级政府规章

C.法律       D.行政法规【解析】不同的法律其效力等级从高到低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答案】B考点2 经济法主体(★)考点分析

本考点内容较少,考查概率也相对较小,属于考生应了解的内容。对于本考点知识,考生只需掌握经济法主体的分类,特别是根据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客观形态进行的分类,对于其他知识作简单了解即可。考点精讲

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1.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经济法主体可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具体如图1-1所示。图1-1 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名师解读

经济法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主体资格即当事人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资格或能力。2.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如表1-2所示。表1-2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名师解读

市场对策权可以分为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对策权和市场主体对调控行为的对策权。前者体现为相关企业的竞争权和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后者包括市场主体的拒绝摊派权等。典型例题【例题1·单选题】下列关于我国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依法享有权利、承担相应义务者

B.农村承包经营户不能成为我国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C.国家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D.非法人团体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解析】选项B错误,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成为我国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本题中选项D具有一定的干扰性,这里的“非法人团体”是指社会团体,因此其可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答案】B【例题2·判断题】市场对策权是指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对策权。( )【解析】市场对策权可分为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对策权,及市场主体对调制行为的对策权两大类,本题的说法不完整,故错误。【答案】×本节考点回顾与总结一览表真题演练

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2011年)

A.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资格办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D.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有( )。(2010年)

A.政府       B.各类企业

C.非营利组织     D.外国人

3.【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市场规制法的部门法是( )。(2010年)

A.反垄断法     B.预算法

C.反不正当竞争法   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节 法律行为与代理考点3 法律行为(★★★)考点分析

本考点内容较多,属于考生应掌握的知识点,考生的复习难度相对较大。在复习本考点时,考生可针对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或附期限)法律行为,以及无效民事行为等知识点进行比较记忆,抓住各项目的关键字词。考点精讲1.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法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合法行为。其具有以下特征。(1)民事法律行为以达到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2)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3)民事法律行为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行为。2.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法律行为从不同角度可进行不同的分类,具体如图1-2所示。图1-2 法律行为的分类

名师解读

在按法律行为成立需要几方面意思表示的分类中,单方法律行为指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多放法律行为指依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方能成立的法律行为。3.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1)形式有效条件

形式有效条件即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具体又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如图1-3所示。图1-3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有效要件(2)实质有效条件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具体规定如表1-3所示。表1-3 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

②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即该意思表示是其自觉自愿作出的,同时与其内心所表达的意思相一致。若表示不真实或有瑕疵,其行为不产生法律效力。

③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附条件和附期限法律行为(1)附条件法律行为

附条件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条件,该条件发生、不发生即为法律行为生效和不生效的依据。(2)附期限法律行为

附期限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以该期限到来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解除的根据。

误区提醒

注意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的区分,附条件中的“条件”不一定会出现,而附期限中的“期限”一定会到来。5.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而归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与特征如表1-4所示。表1-4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名师解读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如果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失,可撤销民事行为视同法律行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6.无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行为人出现如表1-5所示的几种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表1-5 无效民事行为的内容和法律后果续表

误区提醒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因此该民事行为并不是全部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即考生要注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的合同以外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典型例题【例题1·多选题】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是( )。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民事行为

B.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D.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解析】选项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民事行为,欠缺了意思表示真实的有效要件,属于无效民事行为;选项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选项B、D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其具体应变更或撤销,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而定。【答案】BD【例题2·单选题】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6个月后即2015年10月1日生效,该约定属于( )。

A.附生效条件的法律行为

B.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

C.附生效期限的法律行为

D.附解除期限的法律行为【解析】甲、乙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约定2015年10月1日生效,该日期是必然会到来的,因此该房屋买卖合同为附生效期限的法律行为。【答案】C考点4 代理(★★★)考点分析

本考点属于考生应掌握的内容,在近几年出现考题的概率较大,2013年出现过单选题。本考点内容属于条例较清晰的知识点,考生应掌握可能出现考题的考点,正确把握解题的关键字词。考点精讲1.代理的特征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其具有以下特征。(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3)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名师解读

代理不是代理人自己的“独立”意见或不涉及第三人的,则该行为不属于代理;另外,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人身性质的,或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2.代理的种类

代理种类如图1-4所示。图1-4 代理的种类3.无权代理

代理人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进行的代理行为,即为无权代理行为。(1)无权代理包括没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超越代理权实施的代理和代理权终止后实施的代理。(2)无权代理未经被代理人的追认,其民事责任由代理人承担。(3)经被代理人追认,或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4)代理人为维护被代理人权益,在紧急情况下实施的超越代理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认定为有效,但因行为不当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由代理人承担适当责任。4.表见代理

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使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被代理人应当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这种情况在法学理论上称为“表见代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理解表见代理。(1)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表示已将代理权授予他人,而实际并未授权。(2)被代理人将某种有代理权的证明文件交给他人,他人以该种文件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3)代理授权不明。(4)代理人违反被代理人的意思或者超越代理权,第三人无过失地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之进行法律行为。(5)代理关系终止后未采取必要措施而使第三人仍然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

名师解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5.代理权行使(1)代理人不得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不得利用代理权牟取私利。若由此给被代理人造成的损失,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2)代理人不得滥用代理权,否则其行为无效,给被代理人及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的情形如下。

①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

②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

③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6.代理终止

不同类型的代理形式,其代理关系终止的法定情形也有所不同,具体如表1-6所示。表1-6 代理关系终止的法定情形

误区提醒

本节中滥用代理权与无权代理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应注意的是滥用代理权是代理人有代理权而滥用,而无权代理是代理人根本就没有代理权。下面将两者相关内容归纳为如表1-7所示,以便于考生理解。表1-7 滥用代理权与无权代理的区别典型例题【例题1·单选题】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行为可由他人代理完成的是( )。(2015年)

A.订立遗嘱      B.登记结婚

C.租赁房屋      D.收养子女【解析】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答案】C【例题2·多选题】甲接受乙的委托,代理乙购买一批服装。期间甲与服装厂勾结,收取服装厂回扣款,购进一批劣质服装给乙。对此行为,下列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 )。

A.甲的行为是代理权的滥用

B.给乙造成的损失,仅由甲承担民事责任

C.给乙造成的损失,仅由服装厂承担民事责任

D.给乙造成的损失,甲与服装厂负连带责任【解析】本题中的行为属于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由此给被代理人造成的损失,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所以选项A、D符合规定。【答案】AD本节考点回顾与总结一览表真题演练

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2013年)

A.甲商场与某电视生产企业签订购买一批彩电的合同

B.乙捡到一台电脑

C.丙放弃一项债权

D.丁完成一项发明创造

2.【单选题】甲、乙公司于2012年2月4日签订买卖合同,3月4日甲公司发现自己对合同标的物存在重大误解,遂于4月4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法院于5月4日依法撤销了该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买卖合同被撤销后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2年)

A.该买卖合同自2月4日起归于无效

B.该买卖合同自3月4日起归于无效

C.该买卖合同自4月4日起归于无效

D.该买卖合同自5月4日起归于无效

3.【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是( )。(2013年)

A.代理期间届满

B.代理人辞去委托

C.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D.被代理人撤销委托第三节 经济仲裁与诉讼考点5 仲裁(★★★)考点分析

本考点属于考生应掌握的内容,考查的概率较大,在2013年和2014年都出现过考题,一般以客观题的形式考查。本考点内容较少,但记忆的知识点较多,考生应梳理内容结构,合理进行复习。考点精讲1.仲裁的基本原则

仲裁是指仲裁机构根据纠纷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的协议,以第三者的身份对所发生的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仲裁应遵循以下原则。(1)自愿原则:自愿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或自行和解。(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原则。(3)仲裁组织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原则。(4)一裁终局原则:同一纠纷不得再次申请仲裁或起诉,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可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起诉。2.《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仲裁法》的适用范围具体如图1-5所示。图1-5 《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名师解读

我国有专门的《继承法》调整继承纠纷。另外,对于不平等主体之间的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不能提请仲裁。3.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等,其应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以及选定的仲裁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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