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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3 18: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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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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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纠纷

工伤纠纷试读:

【解决路径】

1.如劳动者发现权利被侵害,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或者让调解组织调解解决;

2.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利的行为;

3.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1.没进行工伤认定,能否直接起诉?

【分析解答】

一、受伤职工在未经工伤认定的情况下,能否直接以劳动争议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认定和工伤等级鉴定是处理工伤劳动争议的两个不可或缺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可见工伤认定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它是一种行政行为。

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无权对劳动者是否构成工伤作出认定,也无权改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司法权不干预行政权。因此,受伤职工在未经工伤认定的情况下,以劳动争议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二、因受伤职工未经工伤认定而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部门以其申诉材料不齐全为由不予受理,能否视为仲裁部门已对该劳动争议作出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明确规定:“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不予受理通知或决定、裁决的,可视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已对该劳动争议作出处理,当事人对该不予受理的通知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基本案情】

原告自2001年11月经人介绍到被告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但未依法办理各项社会保险。2002年12月24日原告在正常操作机械的过程中,因机械故障导致右肢严重受伤,后经住院手术治疗。原告受伤后,被告一直没有为原告申报工伤, 2004年7月原告右肢所受损伤经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作出受伤致残程度鉴定为六级的结论。原告在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被不予受理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给付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津贴及伤残抚恤金等合计人民币173,427元;案件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被告辩称:原告在其损伤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对其进行赔偿,不属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

法院经公开审理后认为,工伤认定和工伤等级鉴定是处理工伤劳动争议的两个不可或缺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工伤认定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无权对劳动者是否构成工伤作出认定,也无权改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

本案中,原告右肢受伤属实,但其在未对该损伤是否属工伤进行认定的情况下,即以工伤争议赔偿为由向本院起诉,要求被告某公司给予工伤保险待遇,不符合我国法律所规定的起诉条件,原告可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据此,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案例分析】

本案是由于劳动者受伤后,用人单位没有申报工伤认定,劳动者也没有申请工伤认定,而导致的维权纠纷。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未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者的权利能否得到法律保护?

本案的原告在目前的情况下是无法通过民事途径对自己所受损伤进行救济的。工伤认定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无论是《工伤保险条例》还是《工伤认定办法》对用人单位或职工就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以及用人单位未履行工伤认定申请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等都有明确规定。具体作如下分析:

1本案劳动仲裁部门在接到原告申诉材料后,单以申诉材料不齐全,就作出了不予受理决定。而不予受理通常适用在不属于劳动争议的纠纷上;属于劳动争议的,应当进行立案受理,在开庭发现其材料不足的情况下裁决其败诉,就属于劳动仲裁处理过了,在没有具体立案之前就直接不予受理,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2原告的请求无法得到支持。本案原告在没有履行工伤认定、工伤鉴定的情况下,不符合往下追索工伤待遇的条件,而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属于权利救济的前置程序,并且其结果会直接被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在当事人没有履行相关程序的情况下,法院是无法直接认定是否属于工伤的,并且又不能像交通事故那样,抛开交通事故认定,而以证据的有效性来助推审理进行,毕竟劳动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在调整的社会人群方面,还是存在很大差异的。

【专家提示】

笔者建议受伤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积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认定不服的,依法进行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行政途径来自行救济。当然,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法院具有最终司法裁决权。

【关联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53条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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