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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4 13: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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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卡勒德·胡赛尼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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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系列(套装共3册)

追风筝的人系列(套装共3册)试读:

总目录

CONTENTS

追风筝的人

灿烂千阳群山回唱追风筝的人

目录

CONTENTS追风筝的人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五章

译后记

返回总目录2001年12月

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今年夏季的某天,朋友拉辛汗从巴基斯坦打来电话,要我回去探望他。我站在厨房里,听筒贴在耳朵上,我知道电话线连着的,并不只是拉辛汗,还有我过去那些未曾赎还的罪行。挂了电话,我离开家门,到金门公园北边的斯普瑞柯湖边散步。晌午的骄阳照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数十艘轻舟在和风的吹拂中漂行。我抬起头,望见两只红色的风筝,带着长长的蓝色尾巴,在天空中冉冉升起。它们舞动着,飞越公园西边的树林,飞越风车,并排飘浮着,如同一双眼睛俯视着旧金山,这个我现在当成家园的城市。突然间,哈桑的声音在我脑中响起: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我在公园里柳树下的长凳坐下,想着拉辛汗在电话中说的那些事情,再三思量。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我抬眼看看那比翼齐飞的风筝。我忆起哈桑。我缅怀爸爸。我想到阿里。我思念喀布尔。我想起曾经的生活,想起1975年那个改变了一切的冬天。那造就了今天的我。

小时候,爸爸的房子有条车道,边上种着白杨树,哈桑和我经常爬上去,用一块镜子的碎片把阳光反照进邻居家里,惹得他们很恼火。在那高高的枝桠上,我们相对而坐,没穿鞋子的脚丫晃来荡去,裤兜里满是桑葚干和胡桃。我们换着玩那破镜子,边吃桑葚干,边用它们扔对方,忽而吃吃逗乐,忽而开怀大笑。我依然能记得哈桑坐在树上的样子,阳光穿过叶子,照着他那浑圆的脸庞。他的脸很像木头刻成的中国娃娃,鼻子大而扁平,双眼眯斜如同竹叶,在不同光线下会显现出金色、绿色,甚至是宝石蓝。我依然能看到他长得较低的小耳朵,还有突出的下巴,肉乎乎的,看起来像是一团后来才加上去的附属物。他的嘴唇从中间裂开,这兴许是那个制作中国娃娃的工匠手中的工具不慎滑落,又或者只是由于他的疲倦和心不在焉。

有时在树上我还会怂恿哈桑,让他用弹弓将胡桃射向邻家那独眼的德国牧羊犬。哈桑从无此想法,但若是我要求他,真的要求他,他不会拒绝。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弹弓在他手中可是致命的武器。哈桑的父亲阿里常常逮到我们,像他那样和蔼的人,也被我们气得要疯了。他会张开手指,将我们从树上摇下来。他会将镜子拿走,并告诉我们,他的妈妈说魔鬼也用镜子,用它们照那些穆斯林信徒,让他们分心。“他这么做的时候会哈哈大笑。”他总是加上这么一句,并对他的儿子怒目相向。“是的,爸爸。”哈桑会咕哝着,低头看自己的双脚。但他从不告发我,从来不提镜子、用胡桃射狗其实都是我的鬼主意。

那条通向两扇锻铁大门的红砖车道两旁植满白杨。车道延伸进敞开的双扉,再进去就是我父亲的地盘了。砖路的左边是房子,尽头则是后院。

人人都说我父亲的房子是瓦兹尔·阿克巴·汗区最华丽的屋字,甚至有人认为它是全喀布尔最美观的建筑。它坐落于喀布尔北部繁华的新兴城区,入口通道甚为宽广,两旁种着蔷薇;房子开间不少,铺着大理石地板,还有很大的窗户。爸爸亲手在伊斯法罕选购了精美的马赛克瓷砖,铺满四个浴室的地面,还从加尔各答买来金丝织成的挂毯,用于装饰墙壁,拱形的天花板上挂着水晶吊灯。

楼上是我的卧房,还有爸爸的书房,它也被称为“吸烟室”,总是弥漫着烟草和肉桂的气味。在阿里的服侍下用完晚膳之后,爸爸跟他的朋友躺在书房的黑色皮椅上。他们填满烟管——爸爸总说是“喂饱烟管”,高谈阔论,总不离三个话题:政治,生意,足球。有时我会求爸爸让我坐在他们身边,但爸爸会堵在门口。“走开,现在就走开,”他会说,“这是大人的时间。你为什么不回去看你自己的书本呢?”他会关上门,留下我独自纳闷:何以他总是只有大人的时间?我坐在门口,膝盖抵着胸膛。我坐上一个钟头,有时两个钟头,听着他们的笑声,他们的谈话声。

楼下的起居室有一面凹壁,摆着专门订做的橱柜。里面陈列着相框的家庭照片:有张模糊的老照片,是我祖父和纳迪尔国王在1931年的合影,两年后国王遇刺,他们穿着及膝的长靴,肩膀上扛着来复枪,站在一头死鹿前。有张是在我父母新婚之夜拍的,爸爸穿着黑色的套装,朝气蓬勃,脸带微笑的妈妈穿着白色衣服,宛如公主。还有一张照片,爸爸和他最好的朋友和生意伙伴拉辛汗站在我们的房子外面,两人都没笑,我在照片中还是婴孩,爸爸抱着我,看上去疲倦而严厉。我在爸爸怀里,手里却抓着拉辛汗的小指头。

凹壁可通往餐厅,餐厅正中摆着红木餐桌,坐下三十人绰绰有余。由于爸爸热情好客,确实几乎每隔一周就有这么多人坐在这里用餐。餐厅的另一端有高大的大理石壁炉,每到冬天总有橙色的火焰在里面跳动。

拉开那扇玻璃大滑门,便可走上半圆形的露台;下面是占地两英亩的后院和成排的樱桃树。爸爸和阿里在东边的围墙下辟了个小菜园,种着西红柿、薄荷和胡椒,还有一排从未结实的玉米。哈桑和我总是叫它“病玉米之墙”。

花园的南边种着枇杷树,树荫之下便是仆人的住所了。那是一座简陋的泥屋,哈桑和他父亲住在里面。

在我母亲因为生我死于难产之后一年,也即1964年冬天,哈桑诞生在那个小小的窝棚里面。

我在家里住了十八年,但进入阿里和哈桑房间的次数寥寥无几。每当日落西山,玩了一天的哈桑和我就分开了。我穿过那片蔷薇,回到爸爸的广厦去;哈桑则回到他的寒庐,他在那儿出世,在那儿度过一生。我记得它狭小而干净,点着两盏煤油灯,光线昏暗。屋里两端各摆着一床褥子,一张破旧的赫拉特出产的地毯四边磨损,摆在中间。屋角还有一把三脚凳,一张木头桌子,哈桑就在那上面画画。此外四壁萧然,仅有一幅挂毯,用珠子缀着“Allah-u-akbar”(真主伟大)的字样。那是爸爸某次去麦什德旅行时给阿里买的。

1964年某个寒冷的冬日,正是在这间小屋,哈桑的母亲莎娜芭生下了哈桑。我的妈妈因为生产时失血过多而谢世,哈桑则在降临人世尚未满七日就失去了母亲。而这种失去她的宿命,在多数阿富汗人看来,简直比死了老娘还要糟糕:她跟着一群江湖艺人跑了。

哈桑从未提及他的母亲,仿佛她从未存在过。我总是寻思他会不会在梦里见到她,会不会梦见她长什么样子,去了哪里。我还寻思他会不会渴望见到她。他会为她心痛吗,好比我为自己素昧平生的妈妈难过一样?有一天,为了看一部新的伊朗电影,我们从爸爸家里朝扎拉博电影院走去。我们抄了近路,穿过独立中学旁边的军营区——爸爸向来不许我们走那条捷径,但当时他跟拉辛汗在巴基斯坦。我们跨过围绕着军营的藩篱,跳过一条小溪,闯进那片开阔的泥地,那儿停放着积满尘灰的废旧坦克。数个士兵聚集在一辆坦克的影子下抽烟玩牌。有个士兵发现了我们,用手肘碰碰身边的家伙,冲哈桑嚷嚷。“喂,你!”他说,“我认识你。”

我们跟他素不相识。他又矮又胖,头发剃得很短,脸上还有黑乎乎的胡茬。他脸带淫亵,朝我们咧嘴而笑,我心下慌乱。“继续走!”我低声对哈桑说。“你!那个哈扎拉小子!看着我,我跟你说话呐!”那士兵咆哮着。他把香烟递给身边那个家伙,用一只手的拇指和食指围成圆圈,另外一只手的中指戳进那个圈圈,不断戳进戳出。“我认识你妈妈,你知道吗?我和她交情不浅呢。我在那边的小溪从后面干过她。”

众士兵轰然大笑,有个还发出一声尖叫。我告诉哈桑继续走,继续走。“她的蜜穴又小又紧!”那士兵边说边跟其他人握手,哈哈大笑。后来,电影开始了,我在黑暗中听到坐在身边的哈桑低声啜泣,看到眼泪从他脸颊掉下来。我从座位上探过身去,用手臂环住他,把他拉近。他把脸埋在我的肩膀上。“他认错人了,”我低语,“他认错人了。”

据说莎娜芭抛家弃子的时候,没有人感到奇怪。熟背《可兰经》的阿里娶了比他年轻19岁的莎娜芭,这个女人美貌动人,可是不洁身自爱,向来声名狼藉。人们对这桩婚事大皱眉头。跟阿里一样,她也是什叶派穆斯林,也是哈扎拉族人。她还是他的第一个堂妹,因而他们天生就应该是一对。但除了这些,至少在他们的外表上,阿里和莎娜芭毫无共同之处。风传莎娜芭那善睐的绿眼珠和俏皮的脸蛋曾诱得无数男人自甘堕落,阿里则半边脸罹患先天麻痹,因此他无法微笑,总是一副阴骘的脸色。要判断石头脸的阿里究竟高兴还是难过可不是容易的事情,因为只有从他眯斜的棕色眼睛,才能判断其中是欢乐的闪烁,还是哀伤的涌动。人们说眼睛是心灵的窗口,用在阿里身上再贴切不过,他只能在眼神中透露自己。

我听说莎娜芭步履款款,双臀摇摆,那诱人的身姿令众多男人跟他们的爱人同床异梦。但阿里得过小儿麻痹症,右腿萎缩,菜色的皮肤包着骨头,夹着一层薄如纸的肌肉。我记得八岁那年,有一天阿里带我到市场去买馕饼。我走在他后面,嘴里念念有词,学着他走路的样子。我看见他提起那条嶙峋的右腿,摇晃着划出一道弧形;看见他那条腿每次踏下,身体不由自主地往右边倾低。他这样蹒跚前进而又能不摔倒,不能不说是个小小的奇迹。我学着他走路,差点摔进水沟,忍不住咯咯笑起来。阿里转过身,看到我正学着他。他什么也没说。当时没说,以后也一直没说,他只是继续走。

阿里的脸庞和步伐吓坏了某些邻居的小孩。但真正麻烦的是那些较大的少年。每逢他走过,他们总在街道上追逐他,作弄他。有些管他叫“巴巴鲁”,也就是专吃小孩的恶魔。“喂,巴巴鲁,今天你吃了谁啊?”他们一起欢乐地叫喊,“你吃了谁啊,塌鼻子巴巴鲁?”

他们管他叫“塌鼻子”,因为阿里和哈桑是哈扎拉人,有典型的蒙古人种外貌。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对哈扎拉人的了解就这么多:他们是蒙古人的后裔,跟中国人稍微有些相似。学校的教材对他们语焉不详,仅仅提到过他们的祖先。有一天,我在爸爸的书房翻阅他的东西,发现有本妈妈留下的旧历史书,作者是伊朗人,叫寇拉米。我吹去蒙在书上的尘灰,那天晚上偷偷将它带上床,吃惊地发现里面关于哈扎拉人的故事竟然写了满满一章。整整一章都是关于哈扎拉人的!我从中读到自己的族人——普什图人曾经迫害和剥削哈扎拉人。它提到19世纪时,哈扎拉人曾试图反抗普什图人,但普什图人“以罄竹难书的暴行镇压了他们”。书中说我的族人对哈扎拉人妄加杀戮,迫使他们离乡背井,烧焚他们的家园,贩售他们的女人。书中认为,普什图人压迫哈扎拉人的原因,部分是由于前者是逊尼派穆斯林,而后者是什叶派。那本书记载着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情,那些事情我的老师从未提及,爸爸也缄口不谈。它还诉说着一些我已经知道的事情,比如人们管哈扎拉人叫“吃老鼠的人”、“塌鼻子”、“载货蠢驴”等。我曾听到有些邻居的小孩这么辱骂哈桑。

随后那个星期,有天下课,我把那本书给老师看,指着关于哈扎拉人那一章。他翻了几页,嗤之以鼻地把书还给我。“这件事什叶派最拿手了,”他边收拾自己的教案边说,“把他们自己送上西天,还当是殉道呢。”提到什叶派这个词的时候,他皱了皱鼻子,仿佛那是某种疾病。

虽说同属一族,甚至同根所生,但莎娜芭也加入到邻居小孩取笑阿里的行列里去了。据说她憎恶他的相貌,已经到了尽人皆知的地步。“这是个丈夫吗?”她会冷笑着说,“我看嫁头老驴子都比嫁给他好。”

最终,人们都猜测这桩婚事是阿里和他叔叔——也就是莎娜芭的父亲之间的某种协定。他们说阿里娶他的堂妹,是为了给声名受辱的叔叔恢复一点荣誉,尽管阿里五岁痛失怙恃,也并无值得一提的财物或遗产。

阿里对这些侮辱总是默默以待,我认为这跟他畸形的腿有关:他不可能逮到他们。但更主要的是,这些欺辱对他来说毫不见效,在莎娜芭生下哈桑那一刻,他已经找到他的快乐、他的灵丹妙药。那真是足够简单的事情,没有产科医生,也没有麻醉师,更没有那些稀奇古怪的仪器设备。只有莎娜芭躺在一张脏兮兮的褥子上,身下什么也没垫着,阿里和接生婆在旁边帮手。她根本就不需要任何帮助,因为,即使在降临人世的时候,哈桑也是不改本色——他无法伤害任何人。几声呻吟,数下推动,哈桑就出来了。脸带微笑地出来了。

先是爱搬弄是非的接生婆告诉邻居的仆人,那人又到处宣扬,说莎娜芭看了一眼阿里怀中的婴儿,瞥见那兔唇,发出一阵凄厉的笑声。“看吧,”她说,“现在你有了这个白痴儿子,他可以替你笑了!”她不愿抱着哈桑,仅仅五天之后,她离开了。

爸爸雇佣了那个喂过我的奶妈给哈桑哺乳。阿里跟我们说她是个蓝眼睛的哈扎拉女人,来自巴米扬,那座城市有巨大的佛陀塑像。“她唱歌的嗓子可甜了!”他常常这么说。

她唱什么歌呢?哈桑跟我总是问,虽然我们已经知道——阿里已经告诉过我们无数次了,我们只是想听阿里唱。

他清了清喉咙,放声唱起来:我站在高高的山上呼唤阿里的名字,神灵的狮子啊~阿里,神灵的狮子,凡人的国王给我悲伤的心灵带来喜悦

然后他会提醒我们,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

哈桑跟我喝过同样的乳汁。我们在同一个院子里的同一片草坪上迈出第一步。还有,在同一个屋顶下,我们说出第一个字。

我说的是“爸爸”。

他说的是“阿米尔”。我的名字。

如今回头看来,我认为1975年冬天发生的事情——以及随后所有的事情——早已在这些字里埋下根源。

传说我父亲曾经在俾路支赤手空拳,和一只黑熊搏斗。如果这是个关于别人的故事,肯定有人会斥之为笑话奇谈。阿富汗人总喜欢将事物夸大,很不幸,这几乎成了这个民族的特性。如果有人吹嘘说他儿子是医生,很可能是那孩子曾经在高中的生物学测验中考了个及格的分数。但凡涉及爸爸的故事,从来没人怀疑它们的真实性。倘使有人质疑,那么,爸爸背上那三道弯弯曲曲的伤痕就是证据。记不清有多少次,我想像着爸爸那次搏击的场面,甚至有时连做梦也梦到了。而在梦中,我分不清哪个是爸爸,哪个是熊。

有一次拉辛汗管爸爸叫“飓风先生”,这随后变成远近闻名的绰号。这个绰号可是名副其实。爸爸是典型的普什图人,身材高大,孔武有力,留着浓密的小胡子,卷曲的棕色头发甚是好看,跟他本人一样不羁;他双手强壮,似乎能将柳树连根拔起;并且,就像拉辛汗经常说的那样,黑色的眼珠一瞪,会“让魔鬼跪地求饶”。爸爸身高近2米,每当他出席宴会,总是像太阳吸引向日葵那样,把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

爸爸即使在睡觉的时候,也是引人注目。我常在耳朵里面塞上棉花球,用毯子盖住头,但爸爸的鼾声宛如轰轰作响的汽车引擎,依然穿墙越壁而来,而我们的房间中间还隔着客厅呢。妈妈如何能跟他睡在同一个房间?我不得而知。要是能见到我的妈妈,我还有一长串问题要她解答呢。

在1960年代晚期,我五六岁的样子,爸爸决定建造一座恤孤院。故事是拉辛汗告诉我的。他说爸爸亲自设计施工图,尽管他根本没有半点建筑经验。人们对此表示怀疑,劝他别犯傻,雇个建筑师得了。当然,爸爸拒绝了,人们大摇其头,对爸爸的顽固表示不解。然而爸爸成功了,人们又开始摇头了,不过这次是带着敬畏,对他成功的法门称赞不已。恤孤院楼高两层,位于喀布尔河南岸,在雅德梅湾大道旁边,所耗资费均由父亲自己支付。拉辛汗说爸爸独力承担了整个工程,工程师、电工、管道工、建筑工,这些人的工钱都是爸爸支付的。城里的官员也抽了油水,他们的“胡子得上点油”。

恤孤院工程耗时三年,盖好的那年我八岁。我记得恤孤院落成前一天,爸爸带我去喀布尔以北几英里远的喀尔卡湖。他让我叫上哈桑,但我撒谎,说哈桑有事情要做。我要爸爸全属我一人。再说,有一次哈桑和我在喀尔卡湖畔打水漂,他的石头跳了八下,我用尽力气,也只能跳五下。爸爸在旁边看着我们,他伸手拍拍哈桑的后背,甚至还用手臂搂住他的肩膀。

我们在湖边的野餐桌旁边坐下来,只有爸爸跟我,吃着水煮蛋和肉丸夹饼——就是馕饼夹着肉丸和腌黄瓜。湖水澄蓝,波平如镜,阳光照在湖上熠熠生辉。每逢周五,总有很多家庭到湖边,在阳光下度过假期。但那天不是周末,那儿只有我们——爸爸和我,还有几个留着胡子和长发的游客,我听说他们叫“嬉皮士”。他们坐在码头上,手里拿着钓鱼竿,脚板在水里晃荡。我问爸爸,为什么那些人留着长头发,但爸爸没有回答,只哼了一声。他正准备翌日的演讲,翻阅着一叠手稿,不时用铅笔做些记号。我吃一口鸡蛋,告诉爸爸,学校里面有个男孩说,要是吃下鸡蛋壳,就得将它尿出来。我问爸爸这是不是真的,爸爸又哼了一声。

我咬一口夹饼。有个黄头发的游客放声大笑,用手拍拍另外一人的后背。远处,在湖那边,一辆卡车蹒跚着转过山路的拐角处,它的观后镜反射出闪闪的阳光。“我想我得了癌症。”我说。和风吹拂着那些手稿,爸爸抬头,告诉我可以自行去拿些苏打水,我所能做的,便只有去搜寻那轿车的行李箱。

翌日,在恤孤院外面,椅子没有来客多。很多人只好站着观看落成庆典。那天刮风,新建筑的大门外面搭了个礼台,爸爸坐在上面,我坐在他后面。爸爸身穿绿色套装,头戴羔羊皮帽。演讲当中,风把他的帽子吹落,人们开怀大笑。他示意我替他把帽子捡回来,我很高兴,因为当时人人可以看到他是我的父亲,我的爸爸。他转过身,对着麦克风说,他希望这座房子比他的皮帽来得牢靠,人们又大笑起来。爸爸演讲结束的时候,大家站起来,欢呼致意,掌声经久不息。接着,来宾与他握手。有些人摸摸我的头发,也跟我握手。我为爸爸自豪,为我们骄傲。

虽说爸爸事业兴旺,人们总是说三道四。他们说爸爸没有经商的天分,应该像爷爷那样专研法律。所以爸爸证明他们统统错了:他不仅经营着自己的生意,还成了喀布尔屈指可数的巨贾。爸爸和拉辛汗创办了一家日进斗金的地毯出口公司,两家药房,还有一家餐厅。

当时人们嘲弄爸爸,说他不可能有桩好婚事——毕竟他没有皇族血统,但他娶了我妈妈,索菲亚·阿卡拉米。妈妈受过良好教育,无论人品还是外貌,都被公认是喀布尔数得上的淑女。她在大学教授古典法尔西语文学,祖上是皇亲贵胄。这让爸爸十分高兴,总在那些对他有所怀疑的人面前称呼她“我的公主”。

父亲随心所欲地打造他身边的世界,除了我这个明显的例外。当然,问题在于,爸爸眼里的世界只有黑和白。至于什么是黑,什么是白,全然由他说了算。他就是这么一个人,你若爱他,也必定会怕他,甚或对他有些恨意。

我上五年级的时候,上伊斯兰课的毛拉叫法修拉,个子矮小粗壮,脸上满是青春痘的疤痕,声音嘶哑。他教导我们,让我们知道施天课的益处,还有朝觐的责任。他还教给我们每天五次礼拜的复杂仪式,要我们背诵《可兰经》。他从不替我们翻译经文,总是强调——有时还会用上一根柳树条——我们必须准确地念出那些阿拉伯字眼,以便真主能听得更清楚。一天,他说在伊斯兰教义里面,喝酒是极大的罪过,那些嗜酒的家伙将会在接受超度那一天(审判日)得到惩罚。当年喀布尔饮酒的人比比皆是,没有人会公然加以谴责。不过那些爱小酌几杯的阿富汗人也只敢阳奉阴违,从不在公开场合喝酒。人们把烈酒称为“药”,到特定的“药店”购买,用棕色纸袋包着。他们将袋子扎好,以免被看到;然而有时在路上仍不免被人偷眼斜睨,因为知道这些商店在兜售什么玩意的人可不少。

我们在楼上,爸爸的书房——那个吸烟室——里面,我告诉他法修拉毛拉在课堂上讲的话。爸爸走到那个他造在屋角的吧台,自斟了一杯威士忌。他边听边点头,不时从他的酒杯小啜一口。接着他坐在皮沙发上,把酒杯放下,把我抱在他的膝盖上。我觉得自己好像坐在一对树干上。他用鼻子深深吸一口气,又呼出来,气息嘶嘶作响,穿过他的胡子,似乎永无止境。我不知道自己是该拥抱他呢,还是该害怕得从他膝盖上跳下来。“我知道,你被学校教的功课和在生活中学到的东西搞糊涂了。”他那浑厚的声音说。“可是,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你岂不是罪人了吗,爸爸?”“嗯。”爸爸咬碎嘴里的冰块,“你想知道自己的父亲怎么看待罪行吗?”“想。”“那我会告诉你,”爸爸说,“不过首先,你得知道一件事情,阿米尔,那些白痴大胡子不会教给你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你是说法修拉毛拉吗?”

爸爸拿起酒杯,冰块叮咚作响。“我是说他们全部,那些自以为是的猴子,应该在他们的胡子上撒尿。”

我咯咯笑起来。想到爸爸在猴子的胡子上撒尿,不管那猴子是否自以为是,那场面太搞笑了。“除了用拇指数念珠,背诵那本根本就看不懂的经书,他们什么也不会。”他喝了一口,“要是阿富汗落在他们手里,所有人都得求真主保佑了。”“可是法修拉毛拉人很好。”我忍住发笑。“成吉思汗也很好。”爸爸说,“够了,不说这个了。你问我对罪行的看法,我会告诉你。你在听吗?”“是的。”我说,试着抿紧嘴唇,但笑声从鼻孔冒出来,发出一阵鼻息的声响,惹得我又咯咯笑起来。

爸爸双眼坚定地看着我的眼睛,仅仅这样,我就止住了笑声。“我的意思是,像男人跟男人说话那样跟你谈谈。你觉得你做得到吗?”“是的,亲爱的爸爸。”我低声说,不止一次,爸爸只用几个字就能刺痛我,这真是叫人惊奇。我们有过一段短暂的美好时光——爸爸平时很少跟我说话,更别提把我抱在膝盖上——而我这个笨蛋,竟然白白将其浪费了。“很好,”爸爸说,但眼睛仍透露出怀疑的神色,“现在,不管那个毛拉怎么说,罪行只有一种,只有一种。那就是盗窃,其他罪行都是盗窃的变种。你明白吗?”“不,亲爱的爸爸。”我说,我多希望自己能懂,我不想再让他失望。

爸爸不耐烦地叹了一口气,那又刺痛我了,因为他不是没耐心的人。他总是直到夜幕降临才回家,留我独自吃饭,每一次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我问阿里“爸爸在哪儿,什么时候回来”,虽然我知道他在建筑工地,看看这儿,检查那儿。难道那不需要耐心吗?我一度恨上他建造的那所恤孤院里面的孩子,有时甚至希望他们统统随着父母一起死掉。“当你杀害一个人,你偷走一条性命,”爸爸说,“你偷走他妻子身为人妇的权利,夺走他子女的父亲。当你说谎,你偷走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你偷走公平的权利。你懂吗?”

我懂。爸爸六岁那年,有个窃贼在深夜溜进爷爷的房子。我的爷爷,一个万众景仰的法官,发现了他,但那个贼割开他的喉咙,立刻要了他的命——夺走了爸爸的父亲。翌日午前,当地居民抓住了那个凶手,人们发现他是来自昆都士地区的流浪汉。在午后祈祷仪式开始之前两个小时,凶手被吊死在橡树上。告诉我这件往事的,不是爸爸,而是拉辛汗。我总是从他人口里得知爸爸的事情。“没有比盗窃更十恶不赦的事情了,阿米尔。”爸爸说,“要是有人拿走不属于他的东西,一条性命也好,一块馕饼也好,我都会唾弃他。要是我在街上碰到他,真主也救不了。你明白吗?”

我发现爸爸痛击窃贼这个主意让我既兴奋又害怕。“我明白,爸爸。”“如果说有什么真主的话,我希望他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做,而不是来关注我喝烈酒。好了,下去吧。说了这么多关于罪行的看法,我又渴了。”

我看着他在吧台斟满酒杯,心里想着,要再过多久我们才能再次这样交谈呢?因为真相摆在那儿,我总觉得爸爸多少有点恨我。为什么不呢?毕竟,是我杀了他深爱着的妻子,他美丽的公主,不是吗?我所能做的,至少应该是试图变得更像他一点。但我没有变得像他,一点都没有。

上学时,我们常常玩一种连句的游戏,也就是诗歌比赛。教授法尔西语课的老师从中主持,规则大抵是这样的:你背一句诗,你的对手有六秒钟的时间可以回答,但必须是以你背出来那句诗最后一个字开头的诗句。班里人人都想跟我一组,因为那时十一岁的我已经能背出迦亚谟、哈菲兹的数十篇诗歌,也能诵得鲁米著名的《玛斯纳维》有一次,我代表全班出战,并且旗开得胜。那天夜里我告诉爸爸,他只是点点头,咕哝了一声:“不错。”

为了逃避爸爸的冷漠,我埋首翻阅故去的母亲留下的书本。此外,当然还有哈桑。我什么都读,鲁米,哈菲兹,萨迪,维克多·雨果,儒勒·凡尔纳,马克·吐温,伊恩·弗莱明。读完妈妈的遗藏——我从来不碰那些枯燥的历史书,只看小说和诗歌——之后,我开始用零花钱买书。我每周到电影院公园边上的书店买一本书,直到书架放不下了,就放在硬纸箱里面。

当然,跟诗人结婚是一回事,但生个喜欢埋首诗书多过打猎的儿子……这么说吧,那可不是爸爸所希望看到的,我想。真正的男人不看诗——真主也禁止他们创作呢。真正的男人——真正的男孩——应该像爸爸小时候那样踢足球去,那才是值得付出热情的玩意儿。1970年,爸爸暂停了恤孤院的工程,飞往德黑兰,在那儿停留一个月:由于阿富汗当时还没有电视,他只好去那边看世界杯足球赛。为了激起我对足球的热情,他替我报名参加球队。但我这个可怜虫变成球队的负担,不是传丢了球,就是愚蠢地挡住队友的进攻路线。我瘦弱的双腿跌跌撞撞地在球场上奔跑,声嘶力竭,球却不会滚到我脚下来。我越是喊得起劲,双手在头顶尽力挥舞,高声大喊:“传给我,传给我!”队友越是对我视若不见。但爸爸从不放弃。等到他没有将任何运动天分遗传给我的事实昭然若揭之后,他又开始试着把我变成一个热情的观众。当然,我能做得到,不是吗?我尽量装得兴致勃勃。我跟他一起,每逢喀布尔队跟坎大哈队比赛,就大喊大叫;每逢我们的球队遭到判罚,就咒骂裁判。但爸爸察觉到我并非真心实意,只好黯然放弃,接受这个悲惨的事实:他的儿子非但不喜欢玩足球,连当观众也心不在焉。

我记得有个新年,爸爸带我去看一年一度的比武竞赛。比武竞赛在春季的第一天举行,至今仍是阿富汗举国热爱的赛事。技艺精熟的骑士通常会得到大亨的赞助,他必须在混战中夺得一只屠宰后的羊或牛,驮着它全速绕看台疾跑,然后将其丢进得分圈。在他后面,会有另外一群骑士追逐着他,竭尽所能——脚踢、手抓、鞭打、拳击——试图将牛羊夺过来。那天,骑士在战场上高声叫喊,横冲直撞,激起重重尘雾;观众则沸反盈天,兴奋异常;马蹄得得,震得大地抖动。我们坐在看台的座位上,看着那些骑士在我们面前呼啸而过,他们的坐骑则白沫横飞。

爸爸指着某个人:“阿米尔,你看到坐在那边的家伙吗,身边围着很多人那个?”

我说:“看到了”。“那是亨利·基辛格。”“哦。”我不知道基辛格是何许人,兴许随口问了。但在那个关头,我见到一件恐怖的事情:有个骑士从鞍上跌落,数十只马蹄从他身上践踏而过。他的身体像个布娃娃,在马蹄飞舞间被拉来扯去。马队飞奔而过,他终于跌落下来,抽搐了一下,便再也没有动弹;他的双腿弯曲成不自然的角度,大片的血液染红了沙地。

我放声大哭。

我一路上哭着回家。我记得爸爸的手死死抓住方向盘,一会儿抓紧,一会儿放松。更重要的是,爸爸开车时沉默不语,厌恶溢于言表,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那天夜里,我路过爸爸的书房,偷听到他在跟拉辛汗说话。我将耳朵贴在门板上。“……谢天谢地,他身体健康。”拉辛汗说。“我知道,我知道,可他总是埋在书堆里,要不就在家里晃晃悠悠,好像梦游一般。”“那又怎样?”“我可不是这个样子。”爸爸丧气地说,声音中还有些愤怒。

拉辛汗笑起来。“孩子又不是图画练习册,你不能光顾着要涂上自己喜欢的色彩。”“我是说,”爸爸说,“我根本不是那个样子的。跟我一起长大的孩子也没有像他那样的。”“你知道,有时你是我认识的人中最自以为是的了。”拉辛汗说。在我认识的人中,只有他敢这么跟爸爸说话。“跟这个没有任何关系。”“没有吗?”“没有。”“那跟什么有关系?”

我听到爸爸挪动身子,皮椅吱吱作响。我合上双眼,耳朵更加紧贴着门板,又想听,又不想听。“有时我从这扇窗望出去,我看到他跟邻居的孩子在街上玩。我看到他们推搡他,拿走他的玩具,在这儿推他一下,在那儿打他一下。你知道,他从不反击,从不。他只是……低下头,然后……”“这说明他并不暴戾。”拉辛汗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拉辛,你知道的。”爸爸朝他嚷着,“这孩子身上缺了某些东西。”“是的,缺了卑劣的性格。”“自我防卫跟卑劣毫不搭边。你知道事情总是怎么样的吗?每当那些邻居的孩子欺负他,总是哈桑挺身而出,将他们挡回去。这是我亲眼见到的。他们回家之后,我问他,‘哈桑脸上的伤痕是怎么回事?’他说:‘他摔了一跤。’我跟你说,拉辛,这孩子身上缺了某些东西。”“你只消让他找到自己的路。”拉辛汗说。“可是他要走去哪里呢?”爸爸说,“一个不能保护自己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你总是将问题过度简化了。”“我认为不是的。”“你生气,是因为你害怕他不会接管你的生意。”“现在谁在简化问题?”爸爸说,“看吧,我知道你跟他关系很好,这我很高兴。我是说,我有些妒忌,但很高兴。他需要有人……有人能理解他,因为真主知道我理解不了。可是阿米尔身上有些东西让我很烦恼,我又说不清楚,它像是……”我能猜到他在寻觅,在搜寻一个恰当的字眼。他放低了声音,但终究还是让我听到了。“要不是我亲眼看着大夫把他从我老婆肚子里拉出来,我肯定不相信他是我的儿子。”

次日清晨,哈桑在替我准备早餐,他问我是不是有什么烦心的事情。我朝他大吼,叫他别多管闲事。

至于那卑劣的性格,拉辛汗错了。

爸爸生于1933年,同年查希尔国王开始了他对阿富汗长达40载的统治。就在那年,一对来自喀布尔名门望族的年轻兄弟,开着他们父亲的福特跑车一路狂飙。他们抽了大麻,喝了法国葡萄酒,醉意醺然,又有些亢奋,在去往帕格曼的途中撞死了一对哈扎拉夫妇。警察逮到了这两个略带悔意的青年,连同罹难夫妻那个五岁的遗孤,带到爷爷跟前。爷爷是位德高望重的法官,听完那对兄弟辩说来龙去脉之后,爷爷不顾他们父亲的哀求,判决那两个年轻人立即到坎大哈去,充军一年。此前他们家里已经不知用了什么手段,免去他们服役的义务。他们的父亲有所申辩,然而不是太激烈,最终,人人都赞同这样的判罚,认为也许有些严厉,却不失公正。至于那个孤儿,爷爷将他收养在自己家里,让仆人教导他,不过得对他和蔼一些。那个孤儿就是阿里。

阿里和爸爸一起长大,他们小时候也是玩伴——至少直到小儿麻痹症令阿里腿患残疾,就像一个世代之后哈桑和我共同长大那样。爸爸总是跟我们说起他和阿里的恶作剧,阿里会摇摇头,说:“可是,老爷,告诉他们谁是那些恶作剧的设计师,谁又是可怜的苦工。”爸爸会开怀大笑,伸手揽住阿里。

不过爸爸说起这些故事的时候,从来没有提到阿里是他的朋友。

奇怪的是,我也从来没有认为我与哈桑是朋友。无论如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虽然我们彼此学习如何在骑自行车的时候放开双手,或是用硬纸箱制成功能齐备的相机。虽然我们整个冬天一起放风筝、追风筝。虽然于我而言,阿富汗人的面孔就是那个男孩的容貌:骨架瘦小,理着平头,耳朵长得较低,那中国娃娃似的脸,那永远燃着微笑的兔唇。

无关乎这些事情,因为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最终,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没有。

但我们是一起蹒跚学步的孩子,这点也没有任何历史、种族、社会或者宗教能改变得了。十二岁以前,我大部分时间都在跟哈桑玩耍。有时候回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我们拔掉蜜蜂的尖刺,在那可怜的东西身上系根绳子,每当它想展翅飞走,就把它拉回来,这带给我们无与伦比的快乐。

我们还追逐过路的游牧部落,他们经由喀布尔,前往北方的层峦叠嶂。我们能听到他们的牧群走近的声音:绵羊咪咪,山羊咩咩,还有那叮当作响的驼铃。我们会跑出去,看着他们的队伍在街道上行进,男人满身尘灰,脸色沧桑,女人披着长长的、色彩斑斓的肩巾,挂着珠链,手腕和脚踝都戴着银镯子。我们朝他们的山羊投掷石头,拿水泼他们的骡子。我让哈桑坐在“病玉米之墙”,拿弹弓用小圆石射他们的骆驼的屁股。

我们第一次看西部电影也是两个人,在与那家我最喜欢的书店一街之隔的电影院公园,看的是约翰·韦恩的《赤胆屠龙》。我记得当时我求爸爸带我们到伊朗去,那样我们就可以见到约翰·韦恩了。爸爸爆发出一阵爽朗的狂笑——与汽车引擎加速的声音颇为相像,等他能说得出话的时候,告诉我们电影配音是怎么回事。哈桑跟我目瞪口呆,愣住了。原来约翰·韦恩不是真的说法尔西语,也不是伊朗人!他是美国人,就像那些我们经常看到的男男女女一样,他们神情友善,留着长发,吊儿郎当地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在喀布尔城里游荡。我们看了三遍《赤胆屠龙》,但我们最喜欢的西部片是《七侠荡寇志》,看了十三遍。每次电影快结束的时候,我们哭着观看那些墨西哥小孩埋葬查尔斯·勃朗森——结果他也不是伊朗人。

我们在喀布尔新城那个弥漫着难闻气味的市场闲逛。新城叫沙里诺区,在瓦兹尔·阿克巴·汗区以西。我们谈论刚刚看完的电影,走在市场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们在商人和乞丐中蜿蜒前进,穿过那些小店云集的拥挤过道。爸爸每周给我们每人十块阿富汗尼的零花钱,我们用来买温热的可口可乐,还有洒着开心果仁的玫瑰香露雪糕。

上学那些年,我们每日有固定的程式。每当我从床上爬起来,拖拖沓沓走向卫生间,哈桑早已洗漱完毕,跟阿里做完早晨的祈祷,帮我弄好早餐:加了三块方糖的热红茶,一片涂着我最爱吃的樱桃酱的馕饼,所有这些整整齐齐地摆在桌子上。我边吃边抱怨功课,哈桑收拾我的床铺,擦亮我的鞋子,熨好我那天要穿的衣服,替我放好课本和铅笔。我听见他在门廊边熨衣服边唱歌,用他那带鼻音的嗓子唱着古老的哈扎拉歌曲。然后,爸爸和我出发,开着他的福特野马轿车——会引来艳羡的目光,因为当时有部叫《警网铁金刚》的电影在电影院已经上映了半年,主角史蒂夫·麦奎因在影片中就开这种车。哈桑留在家里,帮阿里做些杂务:用手将脏衣服洗干净,然后在院子里晾干;拖地板;去市场买刚出炉的馕饼;为晚餐准备腌肉;浇灌草坪。

放学后,我跟哈桑碰头,抓起书本,一溜小跑,爬上瓦兹尔·阿克巴·汗区爸爸房子北边的那座碗状山丘。山顶有久已废弃的墓园,各条小径灌木丛生,还有成排成排的空白墓碑。多年的风霜雨雪锈蚀了墓园的铁门,也让那低矮的白色石墙摇摇欲坠。墓园的入口边上有株石榴树。某个夏日,我用阿里厨房的小刀在树干刻下我们的名字:“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这些字正式宣告:这棵树属于我们。放学后,哈桑和我爬上它的枝桠,摘下一些血红色的石榴果实。吃过石榴,用杂草把手擦干净之后,我会念书给哈桑听。

哈桑盘腿坐着,阳光和石榴叶的阴影在他脸上翩翩起舞。我念那些他看不懂的故事给他听,他心不在焉地摘着地上杂草的叶片。哈桑长大后,会跟阿里和多数哈扎拉人一样,自出生之日起,甚至自莎娜芭不情不愿地怀上他那天起,就注定要成为文盲——毕竟,仆人要读书识字干吗呢?但尽管他目不识丁,兴许正因为如此,哈桑对那些谜一样的文字十分入迷,那个他无法接触的世界深深吸引了他。我给他念诗歌和故事,有时也念谜语——不过后来我不念了,因为我发现他解谜语的本领远比我高强。所以我念些不那么有挑战性的东西,比如装腔作势的纳斯鲁丁毛拉和他那头驴子出洋相的故事。我们在树下一坐就是几个钟头,直到太阳在西边黯淡下去,哈桑还会说,日光还足够亮堂,我们可以多念一个故事、多读一章。

给哈桑念故事的时候,碰到某个他无法理解的字眼,我就十分高兴,我会取笑他,嘲弄他的无知。有一次,我给他念纳斯鲁丁毛拉的故事,他让我停下来。“那个词是什么意思?”“哪个?”“梼昧。”“你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吗?”我一脸坏笑地说着。“不知道,阿米尔少爷。”“可是这个词很常见啊。”“不过我还是不懂。”就算他听到我话中带刺,他也是不露声色地微笑着。“这么说吧,在我们学校,人人都认识这个词。”我说,“让我看看,‘梼昧’,它的意思是聪明、机灵。我可以用它来给你造句。‘在读书识字方面,哈桑够梼昧。’”“啊哈。”他点头说。

后来我总是对此心怀愧疚。所以我试着弥补,把旧衬衣或者破玩具送给他。我会告诉自己,对于一个无关紧要的玩笑来说,这样的补偿就足够了。

哈桑最喜欢的书是《沙纳玛》(也译《列王纪》),一部描写古代波斯英雄的10世纪的史诗。他通篇都喜欢,他喜欢那些垂垂老矣的国王:费里敦、扎尔,还有鲁达贝。但他最喜欢的故事,也是我最喜欢的,是“罗斯坦和索拉博”,讲的是神武的战士罗斯坦和他那匹千里马拉克什的故事。罗斯坦在战斗中,给予他的强敌索拉博以致命一击,最终却发现索拉博是他失散多年的儿子。罗斯坦强忍悲恸,听着他儿子的临终遗言:

若汝果为吾父,血刃亲子,名节有亏矣。此乃汝之专横所致也。汝持先母信物,吾报汝以爱,呼汝之名,然汝心难回,吾徒费唇舌,此刻命赴黄泉……“再念一次吧,阿米尔少爷。”哈桑会这么说。有时我给他念这段话的时候,他泪如泉涌,我总是很好奇,他到底为谁哭泣呢,为那个泪满衣襟、埋首尘灰、悲恸难当的罗斯坦,还是为即将断气、渴望得到父爱的索拉博呢?在我看来,罗斯坦的命运并非悲剧。毕竟,每个父亲的内心深处,不是都有想把儿子杀掉的欲望吗?

1973年7月某天,我开了哈桑另外一个玩笑。我念书给他听,接着突然不管那个写好的故事。我假装念着书,像平常那样翻着书,可是我说的跟书本毫无关系,而是抛开那个故事,自己杜撰一个。当然,哈桑对此一无所知。对他而言,书页上的文字无非是一些线条,神秘而不知所云。文字是扇秘密的门,钥匙在我手里。完了之后,我嘴里咯咯笑着,问他是否喜欢这个故事,哈桑拍手叫好。“你在干吗呢?”我说。“你很久没念过这么精彩的故事了。”他说,仍拍着双手。

我大笑:“真的吗?”“真的。”“太奇妙了,”我喃喃说道。我是说真的,这真是……完全意料不到。“没骗我吧,哈桑?”

他仍在鼓掌:“太棒了,阿米尔少爷。你明天可以多念一些给我听吗?”“太奇妙了。”我又说了一遍,有些喘不过气,好比有个男人在自家后院发现了一处宝藏。下山的时候,各种念头在我脑海炸开来,如同在察曼大道燃放的烟花。你好久没念过这么精彩的故事了。他这么说。哈桑在问我问题。“什么?”我说。“‘奇妙’是什么意思?”

我哈哈大笑,给了他一个拥抱,在他脸上亲了一下。“干吗这样啊?”他红着脸,吃吃地说。

我友善地推了他一把,微笑着说:“你是王子,哈桑。你是王子,我爱你。”

当天夜里,我写了自己第一篇短篇小说,花了我半个小时。那是个悲伤的小故事,讲的是有个男人发现了一个魔法杯,得知如果他对着杯子哭泣,掉进杯里的眼泪会变成珍珠。可尽管一贫如洗,他却是个快乐的家伙,罕得流泪。于是他想方设法,让自己悲伤,以便那些眼泪会变成他的财富。珍珠越积越多,他越来越贪婪。小说的结尾是,那男人坐在一座珠宝山上,手里提着刀,怀中抱着他深爱着的妻子死于非命的尸体,无助地将眼泪滴进魔法杯。

入夜之后,我爬上楼,走进爸爸的吸烟室,手里拿着两张稿纸,上面写着我的故事。我进去的时候,爸爸和拉辛汗边抽大烟边喝白兰地。“那是什么,阿米尔?”爸爸说,他斜靠在沙发上,双手放在脑后。蓝色的烟雾环绕着他的脸庞,他的眼光让我唇干舌燥。我清清喉咙,告诉他我创作了一篇小说。

爸爸点点头,那丝微笑表明他对此并无多大兴趣。“挺好的,你写得很好吧,是吗?”他说,然后就没有话了,只是穿过缭绕的烟雾望着我。

也许我在那儿站了不到一分钟,但时至今日,那依旧是我生命中最漫长的一分钟。时间一秒一秒过去,而一秒与一秒之间,似乎隔着永恒。空气变得沉闷,潮湿,甚至凝固,我呼吸艰难。爸爸继续盯着我,丝毫没有要看一看的意思。

一如既往,仍是拉辛汗救了我。他伸出手,给我一个毫不造作的微笑:“可以让我看看吗,亲爱的阿米尔?我会很高兴能读你写的故事。”爸爸称呼我的时候,几乎从来不用这个表示亲昵的“亲爱的”。

爸爸耸耸肩,站起来。他看上去浑身轻松,仿佛拉辛汗也解放了他。“这就对了,把它给拉辛汗。我要上楼去准备了。”他扔下这句话,转身离开。在我生命的大部分时光,我对爸爸敬若神明。可是那一刻,我恨不得能扯开自己的血管,让他那些该死的血统统流出我的身体。

过了一个钟头,夜色更加黯淡了。他们两个开着爸爸的轿车去参加派对。拉辛汗快出门的时候,在我身前蹲下来,递给我那篇故事,还有另外一张折好的纸。他亮起微笑,还眨眨眼。“给你,等会再看。”然后他停下来,加了一个词:太棒了!就鼓励我写作而言,这个词比如今任何编辑的恭维给了我更多的勇气。

他们离开了,我坐在自己的床上,心里想要是拉辛汗是我父亲就好了。随后我想起爸爸,还有他宽广的胸膛,他抱着我的时候,靠着它感觉多好啊。我想起每天早晨他身上甜甜的酒味,想起他用胡子扎我的脸蛋。一阵突如其来的罪恶感将我淹没,我跑进卫生间,在水槽里吐了。

那夜稍晚的时候,我蜷缩在床上,一遍遍读着拉辛汗的字条。他写道:亲爱的阿米尔:我非常喜欢你的故事。我的天,真主赋予你独特的天分。如今你的责任是磨炼这份天才,因为将真主给予的天分白白浪费的人是蠢驴。你写的故事语法正确,风格引人入胜。但最令人难忘的是,你的故事饱含讽刺的意味。你也许还不懂得讽刺是什么,但你以后会懂的。有些作家奋斗终生,对它梦寐以求,然而徒唤奈何。你的第一篇故事已经达到了。我的大门永远为你开着,亲爱的阿米尔。我愿意倾听你诉说的任何故事。太棒了!你的朋友,拉辛

拉辛汗的字条让我飘飘然,我抓起那篇故事,直奔楼下而去,冲到门廊。阿里和哈桑睡在那儿的地毯上。只有当爸爸外出,阿里不得不照看我的时候,他们才会睡在屋子里。我把哈桑摇醒,问他是否愿意听个故事。

他揉揉惺忪的睡眼,伸伸懒腰:“现在吗?几点了?”“别问几点了。这个故事很特别,我自己写的。”我不想吵醒阿里,低声说。哈桑脸上神色一振。“那我一定要听听。”他拉开盖在身上的毛毯,说。

我在客厅里的大理石壁炉前面念给他听。这次可没有开玩笑,不是照本宣科了,这次是我写的故事!就很多方面而言,哈桑堪称完美的听众。他全然沉浸在故事中,脸上的神情随着故事的情节变化。我念完最后一句话,他鼓起掌来,不过没发出声音。“我的天啦!阿米尔少爷,太棒了!”哈桑笑逐颜开。“你喜欢它吗?”我说。得到第二次称赞,真是太甜蜜了。“阿拉保佑,你肯定会成为伟大的作家。”哈桑说,“全世界的人都读你的故事。”“你太夸张了,哈桑。”我说,不过很高兴他这么认为。“我没有。你会很伟大、很出名。”他坚持自己的观点。接着他停了一下,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他想了想,清清喉咙,“可是,你能允许我问个关于这故事的问题吗?”他羞涩地说。“当然可以。”“那好……”他欲言又止。“告诉我,哈桑。”我说。我脸带微笑,虽然刹那间我这个作家心中惴惴,不知道是否想听下去。“那好吧,”他说,“如果让我来问,那男人干吗杀了自己的老婆呢?实际上,为什么他必须感到悲伤才能掉眼泪呢?他不可以只是闻闻洋葱吗?”

我目瞪口呆。这个特别的问题,虽说它显然太蠢了,但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我无言地动动嘴唇。就在同一个夜晚,我学到了写作的目标之一:讽刺;我还学到了写作的陷阱之一:情节破绽。芸芸众生中,惟独哈桑教给我。这个目不识丁、不会写字的哈桑。有个冰冷而阴暗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他懂得什么,这个哈扎拉文盲?他一辈子只配在厨房里打杂。他胆敢批评我?“很好……”我开口说,却无法说完那句话。

因为突然之间,阿富汗一切都变了。

不知道什么东西发出一阵雷鸣般的声响,接着大地微微抖动,我们听见“砰——砰——砰”的枪声。“爸爸!”哈桑大声叫喊。我们拔腿跑出起居室,看见阿里跛着脚在走廊狂奔。“爸爸!那是什么声音?”哈桑大叫,伸开双臂朝阿里奔过去。阿里伸手揽住我们。一道白光闪起,夜空亮起银辉。又是一道白光,随后是暴风骤雨般的枪声。“他们在猎杀野鸭。”阿里嘶哑地说,“他们在夜里猎鸭子,别害怕。”

远处传来警报声。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来玻璃破裂的声音,还有人高声叫嚷。我听见人们从睡梦中惊醒,跑到街道上,也许身上还穿着睡衣,披头散发,睡眼惺忪。哈桑在哭,阿里将他抱紧,轻轻地抚摸着他。后来我告诉自己,我没有妒忌哈桑,一点都没有。

我们就那样哆嗦地抱成一团,直到天快破晓。枪声和爆炸声还没一个钟头就结束,可是把我们吓坏了,因为我们从来没听过街道上会有枪响。当时这些声音对我们来说太奇怪了。那些耳朵里面除了枪响再没有其他声音的阿富汗孩子当时还没出世。在餐厅里,我们挤成一堆,等待太阳升起,没有人意识到过去的生活方式已然告终。我们的生活方式,即使尚未全然终结,那也是苟延残喘。终结,正式的终结是在1978年4月,其时政变发生,接着是1979年12月,俄国坦克在我和哈桑玩耍的街道上耀武扬威,给我的父老乡亲带来死亡,开启了如今仍未过去的、血流成河的时代。

太阳快升起的时候,爸爸的轿车驶进车道。他重重地关上车门,匆忙的脚步在台阶上发出沉重的声音。接着他在门口出现,我看见他脸色挂着某种神情,那种脸色我一时辨认不出来,因为此前从未在他身上见过:恐惧。“阿米尔!哈桑!”他大喊,张开双臂朝我们跑过来,“他们封锁了所有的道路,电话又坏了,我很担心。”

我们停在他怀里,有那么一会儿,我竟然发疯似的觉得很高兴,而不管当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们根本不是在猎杀野鸭。真相终于大白:1973年7月17日夜里,他们根本就没有对什么东西开枪。翌日清晨,大梦初醒的喀布尔发现君主制已然成为历史。查希尔国王远在意大利,他的堂兄达乌德汗趁他不在,发动了政变,没有多加杀戮,就终结了他四十年来的统治。

我记得隔日早上,爸爸和拉辛汗喝着红茶,听着喀布尔广播电台播送的有关政变的最新消息,我跟哈桑躲在爸爸的书房外面。“阿米尔少爷?”哈桑低声说。“怎么啦?”“什么是‘共和’?”

我耸耸肩:“我不懂。”爸爸的收音机一遍又一遍地传出“共和”这个词。“阿米尔少爷?”“怎么啦?”“‘共和’是不是要我和爸爸离开这里?”“我觉得不是。”我低声回答。

哈桑想了想,说:“阿米尔少爷?”“什么呀?”“我不想他们把我跟爸爸送走。”

我露出微笑:“好啦,你这头驴子,没有人会送走你们。”“阿米尔少爷?”“什么呀?”“你想去爬我们的树吗?”

我笑得更开心了。这也是哈桑的本领,他总是懂得在恰当的时间说恰当的事情——收音机的新闻实在是太闷了。哈桑回到他那寒碜的屋子去做准备,我跑上楼抓起一本书。接着我到厨房去,往口袋里塞一把松子,然后跑出去,哈桑在外面等我。我们穿过前门,朝那座山头进发。

我们穿过住宅区,在一片通往山丘的荒芜空地上跋涉前进。突然间,一块石头击中了哈桑的后背。我们转过身,我的心一沉。阿塞夫和他的两个狐朋狗友,瓦里和卡莫,正朝我们走过来。

阿塞夫的父亲叫马赫穆德,我爸爸的朋友,是个飞机驾驶员。他家位于一处豪华的住宅区,深院高墙,棕榈环绕,就在我们家南边,只隔了几条街。住在喀布尔瓦兹尔·阿克巴·汗区的小孩,人人都知道阿塞夫和他那臭名昭著的不锈钢拳套,谁都不愿意尝尝它的滋味。由于父亲是阿富汗人,母亲是德国人,蓝眼睛的阿塞夫头发金黄,身材比其他孩子都要高大。他凶残成性,恶名远播,人们总是避之惟恐不及。他身旁有群为虎作伥的党羽,走在附近的街道上,宛如可汗在阿谀逢迎的部属陪伴下,视察自己的领地。他说的话就是法律,如果你需要一点法律教育,那么他那不锈钢拳套无疑是最好的教具。我曾见过他用那拳套折磨一个卡德察区的小孩。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阿塞夫蓝色的眼睛中闪烁的近乎疯狂的光芒,还有他那邪恶的笑脸——那可怜的孩子被他痛击得不省人事,他竟然咧嘴大笑。瓦兹尔·阿克巴·汗区某些儿童给他起了个花名,叫“吃耳朵的阿塞夫”。当然,没有人胆敢当面这样称呼他,除非他们想亲身体会那个可怜孩子的下场:他跟阿塞夫争夺一只风筝,结果之后在路边的臭水沟打捞自己的右耳。多年以后,我学到了一个英文单词,在法尔西语找不到对应的字眼,可以用来形容阿塞夫那样的人渣:反社会分子。

在那些折磨阿里的男孩中,阿塞夫远比其他人来得恶毒。实际上,人们用“巴巴鲁”来嘲弄阿里,他正是始作俑者。喂,巴巴鲁,你今天吃了谁啊?哦?来吧,巴巴鲁,朝我们笑一笑。在那些他觉得特别来劲的日子,他会加油添醋:喂,你这个塌鼻子巴巴鲁,今天吃了谁啊?告诉我们,你这头细眼睛的驴子!

眼下他正双手放在背后,用那双胶底运动鞋踢起尘灰,朝我们走来。“早上好,苦哈哈!”阿塞夫说,摆摆手。“苦哈哈”是另外一个阿塞夫喜欢用来侮辱人的词语。他们三个都比我们大,看到他们走近,哈桑躲在我后面。他们站在我们面前,三个穿着牛仔裤T恤的高大男生。阿塞夫身材最魁梧,双臂抱胸,脸上露出凶残的笑容。我已经不止一次觉得阿塞夫不太像个正常人。幸运的是,我有爸爸这样的父亲,我相信正是因为这个,阿塞夫对我不敢太过放肆造次。

他朝哈桑扬起下巴。“喂,塌鼻子,”他说,“巴巴鲁可好吗?”

哈桑一言不发,在我身后又退了一步。“你们听到消息了吗,小子?”阿塞夫说,脸上还是带着那副邪恶的笑容,“国王跑掉了,跑得好!总统万岁!我爸爸跟达乌德汗相熟。你认识他吗,阿米尔?”“我爸爸跟他也熟。”我说,实际上连我自己都不知道那是不是真的。“好吧,达乌德汗去年还在我家吃过晚饭。”阿塞夫继续说,“怎么样啊,阿米尔?”

我在想,如果我们在这片荒地高声求救,会不会有人听到?爸爸的房子距这儿足足有一公里。要是我们留在家里就好了!“你知道下次达乌德汗到我们家里吃晚饭我会对他说什么吗?”阿塞夫说,“我会跟他稍作交谈,男人和男人的交谈。将我跟妈妈说过的那些告诉他,关于希特勒的。现在我们有位伟大的领袖,伟大的领袖,一个志向远大的男人。我会告诉达乌德汗,提醒他记住,要是希特勒完成他那未竟的事业,这个世界会变得比现在更好。”“我爸爸说希特勒是个疯子,他下令杀害了很多无辜的人。”我来不及用手捂住嘴巴,这话已经脱口而出。

阿塞夫不屑地说:“他说的跟我妈妈一样。她是德国人,她本来应该更清楚。不过他们要你这么认为,是吗?他们不想让你知道真相。”

我不知道“他们”是谁,也不知道他们隐瞒了什么真相,我也根本不想去知道。我希望我什么也没说,我又希望我抬起头就能看见爸爸朝山上走来。“但是你得读读那些学校里面看不到的书。”阿塞夫说,“我读了,令我茅塞顿开。现在我有个抱负,我要将它告诉我们的总统。你想知道那是什么吗?”

我摇摇头。他终究还是说了,阿塞夫总是自问自答。

他那双蓝眼睛望着哈桑:“阿富汗是普什图人的地盘,过去一直是,将来也永远是。我们是真正的阿富汗人,纯种的阿富汗人,这个塌鼻子不是。他们这种人污染了我们的土地、我们的国家,他们弄脏我们的血脉。”他挥舞双手,做了个夸张的姿势,“普什图人的阿富汗,我说,这就是我的抱负。”

阿塞夫又看着我,他看起来像是刚从美梦中醒来。“希特勒生不逢时,”他说,“但我们还来得及。”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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