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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5 11: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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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小川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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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叙述一种

苏轼:叙述一种试读:

第一章

1

公元1037年,苏轼降生于眉山。眉山县城很小,有几条石板路,两边排列着青瓦房。县城的西南角上有一条沙巷,即是苏轼的诞生地。苏轼后来宦游在外,对家乡的回忆充满深情:“吾家蜀江上,江水碧如蓝。”“每逢蜀叟谈终日,便觉峨眉翠扫空。”

苏轼的祖籍是赵州栾城(今河北县名),所以他有时自称“赵郡苏氏”。唐武则天时有个叫苏味道的人,官曾做到丞相,据苏洵考证,此人是他的祖宗,再往上,就不得而知了。苏味道主张遇事要含糊,“棱模执两端”,切不可旗帜鲜明。时人赠他一个绰号:苏棱模。一般情况下,这种为官的态度是行得通的,但苏味道遇上武则天,不大走运。他被贬为眉州刺史,后迁益州(成都)长史,未赴任就死了。他有一个儿子在眉山定居,其名已不可考,却繁衍了眉山苏氏。苏轼与苏味道之间,无相似之处。棱模两可变成了棱角分明。苏轼很像他的祖父苏序。苏轼出生时,苏序六十三岁。能写诗,更能喝酒。他写过一千多首诗,没有一首流传下来。可他的酒量远胜于苏轼。苏轼爱酒而酒量有限,他容易喝醉。读他的诗文,我发现他时常醉得一塌糊涂。苏序就不同了,这个奇怪的老头骑着毛驴到处转,边转边饮,逢人就开玩笑,他爽朗的笑声飘洒在县城的石板路上和远近的乡野。他体魄强壮,除了具有幽默感,还具有同情心,有一年闹饥荒,见很多人饿肚子,他二话不说就把积存下来的四千石谷子散个精光。

苏轼的父亲苏洵是个很有个性的人。《三字经》上讲:苏老泉,二十七,始发愤,读书籍。初读这段话,以为苏老泉二十七岁才走上正路,此前一直贪玩好耍。其实他并非不学,只是不屑于“学句读、属对声律”罢了。他讨厌科举。讨厌科举的人,自是与众不同。至于贪玩好耍,则完全正常。小孩子不贪玩,就不是小孩。苏洵几番应试不中,他擅长的议论文章不合时宜。他索性放弃做官的念头,开始游荡。这一游就是好几年。他之所以能久游,多半是因为他娶了个富家女。他游了很多地方,见识和胸襟都为之一变。古人讲究养气,读书和游历是养气的两大要素,缺一不可。从距离上讲,古人的游历远不如今人。今人坐飞机,千里须臾可至。然而取消了距离也就取消了过程,太多的舒适,太少的意外,养气之类,已无从谈起。对古人而言,百里之外的地方就形同异域,充满了神秘感。苏洵每次游历归来,都将所见所闻讲述给苏轼、苏辙两兄弟听。这种教育方式,激发了两兄弟对世界的好奇心。他们对世界的认识就是从好奇开始的。苏洵性倔犟,一如乃父。他的两个儿子入仕后,朝廷也终于发现了他,由欧阳修举荐,召他进京就试策论。做官的机会来了,可他不去。人都老了,他不想再让考官们考来考去。他直接给皇帝写信,婉辞以拒。而在给梅圣俞的私人信件中,他这样形容当时的考试:

中夜起坐,裹饭携饼,待晓东华门外,逐队而入,屈膝就席,俯首据案,其后每思至此,即为寒心。今齿目益老,尚安能使达官贵人复弄其文墨,以穷其所不知耶?

把苏序、苏洵、苏轼放在一起打量,是一件饶有趣味的事。祖孙三人,活脱脱一个模子铸就。苏辙却显得有点另类。他沉静的性格如他的母亲程氏。当年苏洵游荡不学,程氏耿耿不乐,嘴上却从不表露,其性情可见一斑。上述种种,只想证明一点,遗传的力量强大。苏轼为人为文汪洋恣肆,我总是想到他身上有着北方人的血统,尽管有案可查的那位苏味道是个滑稽人物。南北结合可能真的提供了一种优生的前景,苏东坡即是很好的个例。

2

苏轼年少聪颖,不在话下。但他并不特别聪明。特别聪明的孩子往往难成大器,所以我宁愿说:少年时代的苏轼心智健全。他家境尚可,家里有园子,有侍女,有一个叫任采莲的乳母,苏轼和他的姐姐八娘都吃过她的奶。任采莲在苏家呆了二十五年,以七十二岁高龄谢世,苏轼专门为她撰写墓志铭。早年的苏轼衣食无忧,这一点可以肯定,也很重要。穷苦人家的孩子一般都立志早,能发愤,但心中也会有阴影,长时间挥之不去。穷孩子的发愤多半就是同这种阴影作斗争,等他战胜了阴影,却发现错过了童年。苏轼不同,他无忧无虑地生长,像一棵树,既有沃土,又有充足的阳光雨露。现存的资料中,找不到他小时候有过任何不愉快的光景记载。不过,这也是史料的一种弊端。关于苏轼,一般都讲他如何勤奋,如何才华过人。我本人对这些记载并无兴趣。一个人名气大了,他的早年生活就会被人套上莫名其妙的光环。我崇敬苏轼,对他成长的过程怀有浓厚的兴趣,可我不愿意看到一个从五岁起就读得摇头晃脑,一直摇到二十一岁进京应试的书呆子。我相信这不是真的。苏轼可能贪玩,可能调皮,可能有种种恶作剧,可能对人言语刻薄(朱光潜先生说过,刻薄是文学天才的几大要素之一),总之,什么都可能,就是不可能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苏轼八岁入乡塾,老师是个道士,名唤张易简。先生穿着道袍上课,不总讲诗文,有时也讲讲鸡犬升天的故事。百余学生中,有个叫陈太初的,听得入迷。道家故事,一般学生听听也就罢了,这位陈太初却能听出弦外之音。老师讲升天,他就会意地微笑着,一副怡然自得的神情。仿佛老师讲的不是别人,正是他陈太初。这陈太初后来也通过了科举,大约也做过官,到晚年,忽然决定不再食人间烟火。他在自家门前按道家规矩打坐,不吃不喝。朋友或路人劝他吃点东西,他不予理会。虽然饿得东歪西倒,脸上却浮着笑,和童年的表情一般无二。朋友不知个中玄妙,不敢再来相劝,只远远地瞧着他幸福地摇晃。过了几天,他终于摇不动了,咽下最后一口气。朋友叫来下人抬尸体,时值新年,下人们一面动手,一面抱怨:大吉的日子抬尸体,真他妈的晦气。话音未落,“尸体”忽然开口说话:“没关系,我自己走。”说罢便从地上站起身,朝乡野走去,在一个僻静之所倒下来,重新变成一具尸体。其时张易简早已作古,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出类拔萃的弟子。而苏轼是知道的,他记下了这件事。“尸体”开口说话就是他讲的,所以很难说他不相信有升天这回事。

苏轼在乡塾读了三年书,换句话说,他稚嫩的眼睛望着张道士,整整望了三年。他心智正常,受道士的影响也就有限。他后来回忆,老师器重的学生,只有他和陈太初。陈太初听升天的故事听得怡然自得,而苏轼是因为一句话,让老师吃惊不小。有一天,京城来了一个人,名叫刘微之,带来了一首诗。这人重面子,但更重学问,一辈子虚心向学,哪怕学习的对象是他的学生。堂堂刘教授,谁能让他失面子?当然是苏轼。苏轼何以让教授失面子?因为苏轼替教授改诗。当时,诗是一种了不起的东西,也很有实用性——朝廷考举子,诗赋是其中之一。刘微之教授是喜欢写而不轻易公布诗作的那种人。如果他公布了,那就证明他自己很满意。如果他在课堂上对着学生吟哦,那就不仅满意,而且得意。他得意的一首诗叫《鹭鸶诗》,诗中有这样一句:“渔人忽惊起,雪片逐风斜。”他吟诗吟到这一句,不觉停了脑袋摇晃,捋须而笑。所有的学生都用崇敬的目光望着他,觉得他不让陶潜,直追李杜。这时,有个学生要求发言。这学生身子长,脸也比较长,名唤苏轼。对苏轼教授是知道的:历来肯用功,脑子也灵活。老师想:苏轼要称颂他的诗作了。一般学生只不过瞪着眼睛崇敬,而苏轼要发言,说出崇敬的理由——这就是苏轼的与众不同。教授仍然捋须而笑。他已经准备了谦逊:学生称颂老师,老师总不至于哈哈大笑吧。换句话说,教授的脸上浮着一种亲切的笑容。然而,苏轼的一句话,将这笑容凝固起来。苏轼说:那个句子固然好,但不如改成“渔人忽惊起,雪片落葭。”鹭鸶被渔人惊起,转眼又被风卷着,雪片一样落于葭之上。这一起一落岂不美?再者,可爱的鹭鸶也有个归宿,不复可怜兮兮地“逐风斜”。苏轼坐下了。课堂哗然。有人对苏轼侧目而视:好啊你个苏子瞻,竟敢改老师的得意诗。“逐风斜”哪点不好?你偏要说什么“落葭”。你以为你是谁?你用意何在?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让老师“落尴尬”!

很难设想刘微之教授当时的表情。他大约笑不起来。有几分尴尬也在情理中。他细细一想,认为苏轼改得有道理,于是当众宣布了将“逐风斜”改为“落葭”,并加上一句感叹:吾非若师矣!此言一出,对苏轼侧目而视者立刻转变态度,对他青眼有加。其时苏轼才十二三岁。我个人并不认为苏轼改得好。“逐风斜”有一种凄婉的美,“落葭”却是大团圆结局。小孩子喜欢大团圆,可以理解;大人们加以附和,则显得可疑。我疑心当时的情形并不像诠释者们一口咬定的那样,刘微之的那句“吾非若师矣”亦可作别解,是一句生气的话。

3

苏轼长到十七八岁,渐渐出落得一表人材。他是那种体形瘦削的男人,眼睛细长,鼻子直挺。他走路的姿势很像祖父,一阵风似地刮来刮去。他喜欢笑并且笑声富于感染力,不笑时则常常沉思。说话当然是眉山口音,只是书读多了,词汇丰富,土语就用得少。我想象中的苏轼与戏台上常见的才子判然有别:面色红润,决不面如傅粉;走路也不迈方步,除非他暗地里模仿先生;口不择言,高兴了就凭着性子乱说一气,你永远听不到他的娘娘腔。你不得不承认,此人的确不凡,年纪轻轻就魅力十足。

苏轼除了读书,自然也干别的。眉山是个有山有水的地方,山不高,但足以构成风景。岷江从城边上流过,像一首抒情诗。百里之外,有峨眉山和乐山大佛。苏轼可能没登过峨眉山,大佛却不止看过一回,那儿有他的读书台。“清风明月,耳得之而为响,目遇之而成色。”对苏轼这样的人来说,自然呈现的美感非常可比。对语言的敏感,说到底是对世界的敏感。前提是非功利;一旦功利,美感就消失了。换成海德格尔的话:一旦功利,世界就遮蔽了。中国文人对自然的审美姿态,在今天看来非常宝贵。谁忽视这一点,谁就注定要倒霉。

苏轼的自家居所,“门前万竿竹”,令人无比羡慕。今天的城市人,门前有一竿竹已属奢望,无论风吹还是雨打,竹子发出的声音都类似最好的音乐,沙沙沙响成一片,佳人般地弯下纤腰。竹子,是的,这个词本身就有一种诗意。苏轼生长于这样的环境,怎不羡山慕水。三月是踏青的时节,苏轼骑在马背上踏青,手上捧一册《诗经》或随便什么人的集子,字里行间就泛着青草的气息。夕照,微风,小桥流水人家,且能远眺峨眉巅。骑牛读书,骑马喝酒,有时干脆醉眠芳草:可惜一溪风月,莫教踏碎琼瑶。我很小的时候读苏轼的词,就心驰神往了。

有一回,苏轼出城七十里,在一块山崖上大书“连鳌山”三字,字大如屋宇,用什么写的不得而知。字迹今犹存,行家评价:雄劲飞动。苏轼“幼而好书,老而不倦”,中国书法几千年,能与他比肩者,数人而已。“连鳌山”几个字是他的少年墨迹,欠火候是自然的。不过,崇敬他的人,也应当去看看。

苏轼善画。写字的那枝笔也是画画的那枝笔,所谓书画同源,至少有这层意思。他也下围棋消遣。他在声律方面好像不大在行,有人说他填词“多不协律”。我想,这可能是受了苏老泉的影响,老子不喜声律,儿子便也不喜。但老子不填词,儿子是要填的。苏轼的词,除我自己喜欢之外,我知道别人也很喜欢,而这些人远不只文人墨客。

苏轼小时候常跟老人在一起,“每逢蜀叟谈终日,便觉峨眉翠扫空。”蜀叟能够谈终日,至少表明苏轼爱听。老人有许多故事。老人是有着神秘感的,古代的老人尤其如此。眉山有个姓朱的老尼姑,九十多岁了,尚能记事,口齿清楚。她见过蜀主孟昶,见过花蕊夫人。那时她尚在妙龄,也许有几分姿色。尼姑不能讲姿色,尼姑却能记下孟昶与花蕊夫人的情事。某日大热,孟昶携了色艺双佳的夫人,纳凉于摩诃池上。有点亲昵的动作当是寻常景观,一旁的小尼姑却可能看得心惊肉跳。孟昶口占一首《洞仙歌》,讲他的风流。事过七八十年,“朱具能记之”,可见她当时的印象何等深刻,一生都在空门中回味。她一字不漏地背给苏轼听时居然有表情:皱纹与皱纹之间,红潮起伏。苏轼也一字不漏地记下了。他当时七岁。是词句还是情事吸引了他,今日殊难分辨。事过几十年,苏轼和了一首《洞仙歌》,开句即是: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只九个字,佳人便呼之欲出了。中间的一句耐人寻味:一点明月窥人,人未寝,倚枕钗横鬓乱。几乎是直接的性爱描写。接下来笔锋一转,该抒情了:起来携素手,庭户无声,时见疏星渡河汉。整首词弥漫的氛围,同苏轼听故事时的感觉有关。我的意思是说,苏轼除了读书、游冶、琴棋书画,也能谙情事。我无意表明,苏轼七岁就有性幻想,但假如有人提出这方面的证据,我不会以为怪。苏轼毕竟是苏轼,中国第一文人嘛,心中的风流当在常人之上。

十七八岁的苏轼,夜里也曾有过一回艳遇。他足不出户,而佳人自动送上门来。事情的原委是这样:苏轼有挑灯夜读的习惯。当时读书是要读出声的。如果念的是韵文,听上去就像唱歌。苏轼嗓音不错,又长得像样,吸引邻家女郎,真是不足为怪。苏轼夜夜读,女郎夜夜听。隔墙听着不过瘾,她索性爬到墙上。顺便提一句,她是个富家女,至少不难看,是娇宠惯了、凡事由着性子的那种少女。她骑到墙上,听书也观人。苏轼读着读着摇晃起来,她也跟着摇晃。由于忘情,摇晃得厉害,一个跟头栽下来也是可能的。时为深秋,梧桐的叶子掉了,一弯新月挂于疏桐之上。夜深人静了,苏轼抛书打呵欠,步入院子。有个人影在墙头,一晃就不见了。人耶?鬼耶?苏轼揉揉眼睛。依稀是个女子,如果是鬼的话,该是一位女鬼。苏轼细听动静,除了风吹竹叶,再无别的声音。大约是个幻觉了,读书读出女人的身影,倒是一桩稀奇事。他回房歇了。第二天此景重现,他就留了一份心。到第三天,那骑墙的女郎又觉得不过瘾了。她潜至窗下。不过她的任性也到此为止,并不敢敲窗入室。苏轼察觉了,开门出去。女郎一惊之下,拔腿便走。苏轼站着未动,只“喂”了一声。他无意惊吓她。女郎闻声扭头,两人的视线就相碰了。借着月光,苏轼认出是邻家的女儿。对这位富家女,苏轼平素有无好感,不得而知。他邀她进屋,大约是真的。女郎一片痴情,总不能让人家老是呆在墙上。两人谈些什么,同样不得而知,这类细节问题,做历史的永远叹息。后来女郎又来过几次,她越墙而来,又越墙而去,身形缥缈,具有诗意。可她终于不来了:她以身相许,“苏轼不纳”。苏轼安慰她说,等他功成名就之后,一定回来迎娶她。少男少女信誓旦旦,可能会缠绵,身体有接触。翌日苏轼照样读书,富家女开始约束自己,不复爬墙。她站在月下倾听,躺到床上编织梦想。苏轼十九岁娶王弗,对她的打击十分沉重。她不死心,父母安排的男人一概不见。十一年后,王弗以二十七岁芳龄去世,苏轼再娶王弗的堂妹。富家女绝望了,一病不起,郁郁而终。苏轼在远离家乡的地方听到死耗,既悲且叹,不能自已。于是写下著名的《卜算子?缺月挂疏桐》: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谁见幽人独往来?缥渺孤鸿影。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结局悲凉。苏轼的这首词,和他悼念亡妻的那首“十年生死两茫茫”一样有名。钟情于他的女人,终于死掉了。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月光下的那一幕,是永远地留在记忆中了,而苏轼复制记忆的高超方式,使那位早已化作尘土的无名女郎在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眼中妩媚而生动。

4

苏轼十九岁娶王弗,二十一岁进京应考。他和王弗的结合既是一段佳话又是一个悲剧。对今天的人来讲,王弗的形象是在那首著名的词作中凸现的。我个人以为,中国的悼亡诗中,苏轼的这首“十年生死两茫茫”当推第一。没有比这更哀婉的声音了。我想到一个右派的故事,不妨在这儿讲一讲。右派是成都人,当然是知识分子,由于乱说话,一九五七年被下放到眉山尚义公社,接受农民的改造。此人姓陈,我认识的一个知青曾是他邻居,称他老陈。老陈的妻子不是右派,却随丈夫到了尚义,过着艰辛而屈辱的日子。她随时可以回成都,可她不走,她守着丈夫。这一守就是八年。八年之后她踏上黄泉路,轮到丈夫来守她了。年年忌日,老陈到她的坟前献一束花,念一遍“十年生死两茫茫”,双泪长流,类似的故事肯定很多,九百多年来,苏轼的这首悼亡经典打动过无数的中国人。关于这首词和这个悲剧,后面还将提及。

我写苏轼,大致是一种线性叙述,按时间顺序来。嘉元年(105

6

)三月,苏洵带着两个儿子,远赴开封。苏洵年近五十,两鬓斑白,看上去像个老头。他写得一手好文章,做官的念头却淡漠了。他不想考试。但苏轼和苏辙是要考的,老子功名无望,儿子应当补上。其时苏辙已成家,老婆姓史。而苏轼的老婆王弗已生下她一生中唯一的一个儿子苏迈。有一种说法是,两兄弟初进京师就带了老婆,此说不大可信。前途未卜之时,犯不着那样铺张。

进京之前,父子三人先到成都拜见张方平。张方平时为成都镇守,曾与欧阳修同朝为官,因政见不合,关系并不好。但张方平还是写了一封荐书,让苏洵入京后呈给欧阳修。欧阳修后来看了荐书很高兴,全不计较个人恩怨,认为张方平为国家举荐了三位优秀人才。我看了这段史料,对欧阳修的印象就比较好,觉得他像一个真正的大人物,心胸广阔。当然也包括张方平。两位大人物实际上是联手把三苏扶上了仕途。

从眉山到开封,路程遥远,父子三人足足走了两个月。旅途劳顿自不待言,因是三月,沿途风光亦复可观。两兄弟都是第一次出远门,其状可想而知。他们经阆中出褒斜谷,入陕西地界,过长安,五月到达开封。大多数时候骑马,马累死了,就改骑骡子。餐风宿露时或有之,三个男人却无诸多不便,说走就走,说停就停,只要不生病,一切都好办。吟风弄月,寻章摘句,或是开玩笑,讲故事,总之,漫长的旅程充满了令人无法想象的快乐。我在读西蒙?波瓦的传记时,惊异于她的徒步旅行,穿过了法国和瑞士。眼下翻检苏东坡,不复惊异,只有羡慕——这于我辈是不大可能了。

父子三人进入开封,碰上了大雨。奇怪的雨,一下就是几十天,蔡河决口,洪水入城,到处都是水。苏氏父子住在一座寺院中,那儿地势高,不愁淹没。两兄弟加紧温习,雨声和读书声常常接在一块儿。这年九月,苏轼通过了举人考试。次年正月,又通过礼部考试。这时的主考官是欧阳修。欧阳修是当时的文坛领袖,有一把年纪了,据说长得难看。关于此翁有不少趣事,暂且不讲。这位难看的大人物是个性情中人,他那篇有名的《醉翁亭记》,连用三十三个“也”,情与态跃然纸上。他是《五代史》的作者。他善为小词,曾经这样描绘西湖的雨景:“始觉春空,垂下帘栊,双燕归来细雨中。”在京城他又是手握大权的人,一句话可以定任何考生的前途。就是这样一个人,在读了苏轼的几篇文章后,“不觉汗出”,“惊喜以为异人”。他甚至对别人说:三十年后,无人道着我也。由此观之,欧阳修确实是个可爱的老头,奖掖后进也罢了,偏偏又说苏轼比他强。若非胸襟甚广者,安能出此语?欧阳修一句话,轰动了京城,年仅二十二岁的苏轼因之而成为新闻人物。其间有个插曲:欧阳修初读苏轼《刑赏忠厚之至论》,以为出自曾巩之手。曾巩是他的学生。老师总不能把学生取为第一,于是苏轼落了个第二。《刑赏忠厚之至论》是一篇议论文章,文中表明了苏轼的政治理想:要搞仁政,“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要赏罚分明,赏罚拿不稳的时候,则宜赏不宜罚。他还讲“罪疑惟轻,功疑惟重”,年轻的苏轼显然有一副慈悲心肠。难怪欧阳修会喜欢他,因为他们是同一类人。

嘉二年(105

7

)三月仁宗殿试,苏轼兄弟同科进士及第。即将做官了,眉山却传来噩耗:母亲程氏一病归西。5天下事真是难得美满,苏轼得意之时,母亲正病入膏肓。程氏原是官宦人家的女儿,嫁给苏洵,生下三男三女。长子和两个女儿早殁。另有一女八娘,十六岁嫁给舅舅的儿子程正浦,受虐待,不到两年就死了。苏家与程家从此断了往来。程氏生卒年不详,以苏洵的年龄推算,她死的时候不足五十岁。她希望丈夫成器,未能如愿,又把希望寄托在两个儿子身上。儿子高中,誉满京城,她却在眉山永远闭上了眼睛。苏家的女人命运都不大好,不知这是怎么回事。苏家父子三人匆忙归家,葬程氏于安镇乡可龙里。这儿地势不错,山环水抱。后来苏洵和苏辙的一位妻子也葬于此。眉山人俗称苏坟山,至今犹存。三个男人外出一年多,家中已是一片破败。为了应考,为了积攒盘缠,苏家耗尽了最后一点财力。男人们走了,女人们在老家过着艰难的日子。程氏忽然病故,大约与此有关。真相如何,史料无载。

按儒家规矩,苏轼兄弟当居丧三年。《论语》上有孔子的一段话,有人问为何居丧要三年,他回答说:母亲养育儿子,至少要受三年的苦,所以母亲死了,儿子应当守孝三年。这三年当中,不能做官,不可远游。苏轼居丧实际上是两年半,这段时间他大致呆在眉山。这两年半,苏轼过得很愉快。这可能是成年之后最轻松的时光,事业有成,无忧无虑。二十多岁,一切都像是初升的太阳。他踌躇满志,开始设想仕途,同时建构自己的政治理想。“奋厉有当世志”,他并不把自己当一个文人看待。他也写诗,写很多诗,他旋风般快活的身影往来于眉山和青神。青神有座中岩寺,是个清幽的所在。山上有唤鱼池,有苏轼和王弗联姻的佳话。我徘徊于山中时,曾不止一次产生幻觉:苏东坡正沿着蜿蜒的石板路朝我走来。他是沉思型的、有着书生气的男人,转眼也会哈哈大笑。他是让女人倾心,让男人钦慕的那种罕见的人,用魅力四射来形容,一点不为过。在王弗的娘家瑞草桥,苏轼喜欢坐在草地上喝酒。同饮的多是王家兄弟。王家是个大家庭,有三十多个兄弟姐妹,若是聚到一处,必定热闹非凡。兄弟们围着苏轼打转,众星捧月似的。苏轼走到青神街上,满城的后生争睹风采。曾经轰动京城的男人,轰动一个青神岂在话下?王家的姐妹们也纷纷拿青眼瞧他,她们全都羡慕王弗,嫁了一个不同凡响的郎君。何处觅夫婿?苏家两兄弟。其中有个少女,不单拿青眼看苏轼,她还同苏轼说话,寻机为这位才子做点什么。如果说她见了苏轼就脸红,那实在不足为怪。少女的情怀嘛,原本有些乱,不一定符合规矩。过了七八年,这位唤做二十七娘的乡村女子竟做了苏轼的新娘。欢天喜地,自不待言。但渐渐地,她发现不大对头。苏轼原来不是她所期待的那种男人,所谓幸福,原来是镜中月水中花——此系后话。6

嘉四年(1059)十一月,苏轼服丧期满,父子三人再次赴京,这次和上次不一样了,两兄弟是去做官,而不是去赶考。他们带了家眷,包括苏轼的乳娘任采莲,这位不识字的善良女人想必很快活,因为她的主人从不把她当外人看待。现在她伺候着两个小主人——苏轼和苏辙的儿子。这回他们走水路,在眉山东门之江家渡上船,沿岷江而下,过嘉州,入长江,出三峡,船停江陵再弃舟北上。水路七百里,陆路五百里,他们整整走了三个月。苏轼在《初发嘉州》中写道:故乡飘已远,往意浩无边。锦水细不见,蛮江清可怜。奔腾过佛脚,旷荡造平川。

沿途写诗就像写日记,记录景物也记录心情。有些诗广为传诵,有些诗只有学者光顾。这并不重要,苏轼写诗并不是写给后人看的。描写风景或凭吊古迹,全凭一时心情,“得于笑谈之间”。苏洵也写诗,更多的时候则是发议论。此去开封,他也有望做官的,朝廷已默许他,不一定非要经过考试。即使不做官,长住京城也挺好,结交名流,高谈阔论。他对婚姻生活已失去兴趣,无意再娶。两个儿子前程无量,他知足了。苏辙是个比较奇怪的年轻人。他可以几个钟头一言不发。他坐在船头上,看山,看水,看父兄的脸,倾听他们的吟哦或高论。他心里有数,只是不善言辞。他比苏轼小三岁,性格不同,脸型也不同。他有一张圆脸,而苏轼有一张长脸——有诗为证:去年一滴相思泪,今春不曾到腮边。苏辙才气不如苏轼,生育功夫却在乃兄之上。婚后若干年,在他和妻子史氏的共同努力下,一大堆子女相继出世。在古代,生育同样是一种能力的表现,是成功男人的标志之一。苏辙后来官位比苏轼高,寿命比苏轼长,与他冲淡的性情有关。他是凡事悠着来的那种男人,不容易闯祸,生命的张力却有限。船上的两个少妇看上去很娴静,她们的目光不时停留在丈夫和儿子身上,偶尔抬头看天,看远处的村落。王弗清秀,史氏健壮,两个女人的差异也正如苏轼兄弟的差异,但她们的心情是一致的,幸福的感觉是一致的。她们嫁的男人都出类拔萃。王弗生得纤弱。她嫁给苏轼好几年了,眼下却不过二十出头。她是情意绵绵的,无论白天还是夜晚。她当然不知道,她的生命只剩下几个年头。

一行七八人,走走停停,次年二月抵京师。不久,苏轼被任命为河南某县主簿。苏辙亦为河南另一县的主簿。主簿是辅佐知县的小官。两兄弟文章动朝野,却双双落主簿,未免有些失望。他们找到欧阳修,经这位恩师举荐,参加了朝廷的一种特别考试——制科考试。这种考试由皇帝本人任主考,是临时性的,通常不重文采,而重在政治眼光。苏轼准备了五十篇文章,看来他在眉山居丧的两年半,并未闲着。苏轼要做个政治家,这是显而易见的。他和屈原、杜甫原属同一种类型,首先为天下苍生计,其次才是展示文学才华。“致君尧舜”,这是前提,然后才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中国古代的文人,属这种类型的不少,不像近现代,文人渐渐变成了一种职业。另一面,文人投身政治又是一种悖论,古人未必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才一再碰壁。今天的文人却是有了太多的体验,他们定位于边缘,既是不得已,又是一种自觉。

仁宗皇帝搞御试,苏轼以一篇《御试制科策》入三等。自宋开国以来,制策入三等的只有两个人。值得一提的倒不是苏轼又一次排名第一,而是他在一系列文章中提出的政治主张。这个年轻人显然目光敏锐,且出语惊人。在他看来,仁宗朝“有治平之名而无治平之实”,这是对皇帝本人不客气。宋王朝到苏轼所生活的年代,已近百年,承平景象仿佛随处可见。有个叫柳永的才子,曾这样描绘当时的城市景观:“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柳永这是写杭州,许多别的城市也可作如是观。难怪当时冒出了一大批填词高手。诗言志,词为诗余,大抵表达闲情。仁宗前后的词人,多是一副悠哉游哉的形象,比如张先、欧阳修、晏殊父子。像柳永这种仕途失意的浪荡子,满腹牢骚,尚且把城市描绘得般般入画,可见承平之类,不能说全是溢美之辞。

然而承平也是表面现象。朝廷面临的问题很多,而最大的问题就来自朝廷:“燕乐节,赐予无度。”“冗官耗于上,冗兵耗于下。”中央财政拮据,又要维持繁荣,地方官就大刮地皮,百姓不堪重负。农民揭竿而起的,前有王小波、李顺,后有宋江、方腊。除开这两次大起义,还有各地的小动乱,苏轼后来为官各地,就曾多次缉拿“谋反妖贼”。民乱缘自官乱,一个历时百年的朝代,可谓腐败丛生。首先官制就是问题,往往一官而有三人:居官的一人,去官的一人,同官的一人。官多职少,所以在位时要抓紧刮地皮,作为“闲居仰给之资”。去官的老家伙不时回头瞧,同官的年轻人拼命往前挤,如此景况,中国的吏治就一塌糊涂了。当时是贿赂成风,“凡贿赂先至者,朝请而夕得;徒手而来者,终年而不获。”“举天下一毫之事,非金钱无以行之。”

国内问题成堆,边患又雪上加霜。柳永的一句“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就惹得西夏国主要挥师南下。宋朝自开国以来,对契丹和西夏的侵扰只搞消极防御,动不动就进献大量财物,以求得边境的安宁。几十年渐成惯例,大大加重了宋王朝的财政危机。王安石在《上仁宗皇帝书》中说:内顾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天下之财日以穷困,而风俗日以败坏。四方有志之士,然常恐天下之久不安。苏轼在《策略第一》中打了个比喻,说朝廷像个病人,问他哪里有病,他自己也说不出。“其言语、饮食、起居、动作,固无以异于常人,此庸医之所以无足忧,而扁鹊、仓公之望而惊也!”

国家像个病人,那么谁是医国手呢?写《岳阳楼记》的范仲淹曾于庆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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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推行新政,不到一年,就被逐出朝廷。新政来势过猛,涉及面又太广,遭到既得利益者的联手反击。范仲淹虽受皇帝器重,又有韩琦、欧阳修等重臣支持,终于还是支撑不住。这对苏轼的触动很大。眉山居丧时,想必他和苏洵、苏辙对此讨论了许多。于是他主张稳扎稳打。王安石与苏轼不同,他是主张下猛药的,换成今天的说法,他要搞休克疗法。王安石是改革的急进派,苏轼是渐进派。苏轼说,要让白昼不知不觉地变成黑夜,夏天不知不觉地变成冬天,如果昼夜寒暑骤变,“则人之死久也”。王安石则认为国家病重,不下猛药,难起沉疴。两人似乎都有道理,而问题在于施治的对象。王安石的变法措施在全国实行了,结果行不通,怨声载道。苏轼的主张仅仅是主张,是个未知数。其时苏轼二十五岁,而王安石已是一大把胡子的人了,老者激进,年轻人稳健,这反差令人惊奇。王安石行事古怪,关于此人,得费些篇幅,所以暂且打住。苏轼是不折不扣的性情中人,于政治却显得谨慎。这二人既是对头,又是朋友,他们的关系很有戏剧性。7

宋仁宗嘉六年(1061),苏轼被任命为陕西凤翔府签判,是个辅佐州官的职务,有些实权。就他的年龄而言,这也不错了。他同时具有京官的身份:大理评事。主要掌管刑狱。以京官的身份到地方上任职,应该说较少阻碍。在京城开封,苏家父子三人住在一个叫南园的地方。南园的主人原是富豪,因迁离京师,把这偌大的园子废了。苏洵第二次进京,看中了它,以低价买下,加以修整,便有了一个像样的居所。顺便提一句,苏洵这次离开家乡,就不曾打算再回去。他要长住京师,并且世世代代地住下去。南园的房子是旧了点,庭院也残留着荒芜的痕迹。然而老房子自有魅力,荒芜自有一种难以言说的美感。苏氏兄弟名动京师,来拜访的客人不少,其中也包括欧阳修。欧阳修是以恩师的身份来的,换成今天的说法,应该叫看望,不叫拜访。苏氏父子三人,全都受了他的恩典,可他不拿架子。

在北宋时期,他是出了名的不拿架子的人。他逢人便讲:只消待以时日,苏轼的文章将独步天下。文章是一回事,仕途是另一回事。文章写得好,可以入仕途,却难保仕途一帆风顺。情形或许刚好相反。好文章总是关乎性情,仕途通畅则注定要压抑性情。欧阳修是深知仕途险恶的人,对年轻的苏轼,估计他不会讲得太多。他无意干预这个大才的成长过程。欧阳修生得黑,偏又衬一双白净耳朵。他上唇短,不需开口而牙齿毕露;一旦开口,近乎狰狞。他开怀大笑的时候简直像魔鬼。不过,这是一个令人感到亲切的人,集高官、大学问家和大诗人于一身,待人温和,甚至谦恭,从不装模作样。这种人在中国人当中向来不多见,当是修炼而成,是大彻大悟的结果。人生到了他的这种境界,其实已无所谓美丑,他的面孔是具有意义的,是才华和幽默的符号。再加上权威,这张脸就称得上富于魅力。关于欧阳修,不妨多说几句。欧阳修的官运比苏轼好,做过礼部尚书,官至太子太傅。

庆历年间他做谏官,力忤权贵,得罪过不少人。可见年轻时,他的火气也比较旺。不断有人奏他的本。无从弹劾政事,就攻击他的私生活。欧阳修有个养女张氏,自幼跟着他。长大了,嫁给他的侄子欧阳晟做二房。这欧阳晟也是做官的,外出巡游时,喜欢同时带上两个老婆,并一仆人。那仆人却有些名堂,他先勾引张氏,得手了。欧阳晟与大老婆同房时,他便与张氏交欢,各得其乐。奸情渐为大老婆知晓,她召来仆人责问,一次问不够,再问第二次,是刨根问底的意思。仆人趁机抖露细节,大老婆心旌摇荡。二人竟又做成一处。欧阳晟蒙在鼓里,不知道他的两个老婆均有仆人来共享,外面却已传得沸沸扬扬。事情闹大了,与欧阳修有隙者,趁机加以弹劾。宋朝的官员,养妓是可以的,吃花酒也不碍事,可是家里闹出这等丑闻,就算授人以柄。丞相也来参与弹劾,欧阳修眼看仕途不保。幸亏皇帝亲自过问,方躲过一劫。

作为当时的文坛泰斗,欧阳修偏不爱在人前夸文章,这也正如蔡京不夸字,王安石不夸治国方略。欧阳修喜欢夸政绩。他做过多年的京官,多年的地方官,所到之处,皆有政声。做扬州太守时,他筑了一个平山堂,取“远山来与此堂平”的意思。曾作长短句云:“平山栏倚晴空,山色有无中。”此句甚妙,有人却解释说,盖因他是近视眼,看不清江左诸山,所以才会说:山色有无中。欧阳修听了心中不乐,又不便发作。因为他真是近视眼,看书吃力,常常由别人念给他听。他得意的句子跟近视眼联系起来,简直大煞风景。欧阳修在平山堂种了一株柳,时人谓之欧公柳。他写道:“手种堂前杨柳,别来几度春风。”后来有个姓薛的人继任扬州太守,也种了一株柳,谓之薛公柳,被扬州人当做笑料。此人离开扬州,“薛公柳”即被人砍掉。可见欧阳修的政声有多大,威信有多高。欧阳修自号六一居士:集古一千卷,藏书一万卷,琴一张,酒一壶,以一翁老于五物之间,是谓六一。他显然对数字感兴趣:文章太守,挥毫万字,一饮千钟。写《醉翁亭记》,一口气用了三十三个“也”。

他自称不夸文章,有一段时间却忍不住了,逢人就伸指头:三十三。数字的背后是一个老头的优哉游哉的形象。酒、琴、书、妓,诸般齐全,还有千秋万载名:这是他生前就已经享受到的一种实实在在的快乐。宋代的文人中,欧阳修可能是最快乐的。他也有坎坷,而坎坷带给他的,毋宁说是欢乐的佐料。我想到苏轼的时候,常常想到欧阳修,二者的形象具有可比性。同是性情中人,同样才高八斗,而欧阳修的际遇要好得多。他大抵是一副醉翁形象,这喻示着一种老谋深算的处世态度。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这似乎意味着,欧阳修在乎的东西总在别处,总是出人意表。毕竟是长年呆在京城的人,他学会了回避,不像苏轼,动不动就与这派或那派发生正面冲突。在中国的文人中,欧阳修代表了一个数字庞大的类型,优哉游哉是他们的群体形象。亦有冲动,但大抵能自保。在现实中碰壁,他们就退守个人,反正他们有的是修养和情趣。无论外面发生了什么,他们总有办法把自己安顿妥帖,舒舒服服地描绘世界,偶尔也板起面孔批判世界。苏轼不在这样的群体中。他是特立独行的。他一生都在受伤,而每一次受伤都使他变得更强大。我向来以为,苏轼才气超然,同他的生命冲动息息相关。他的文字是学不来的,除非你拥有他的襟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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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到陕西凤翔做签判,苏辙送他到郑州。沉默的苏辙骑一匹瘦马,衣裘单薄,在深秋的风中缓缓行进。后来下雪了,白的雪和黄的土地,给苏轼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人生到处何相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哪复计东西。苏轼早期的诗作中,这可能是最好的一首。飘泊在外的人,读着它会生出无限感慨。不幸的是,苏轼自己被言中了。苏轼初涉官场,遇到一个很不友好的人,叫陈希亮,时为凤翔太守。史载陈希亮“天资刚正”,看来是好人。但两个好人走到一起,有时也容易发生冲突。这太守生得黑壮,眼睛有严重的斜视,他正眼看人已经是个问题,何况他斜眼看人。苏轼既为签判,不单掌管文书,也要参与讼案的。办了几个案子之后,他被手下呼为“苏贤良”,太守大人不高兴了。府衙中没人叫他陈贤良,而一帮年轻的府吏成天跟着苏轼,左一个苏贤良,右一个苏贤良,斜眼太守终于怒目而视,抓来府吏痛打一顿。顺便提一句,这陈太守原是军人出身。太守打了人,然后闭门不出。苏轼有事谒见,被拒于门外。有一次等候接见,竟长达两三个时辰,弄得苏轼心中惶恐。

中秋节,苏轼不过知府厅,却又被罚铜八斤。这就左右不是人了。才华横溢的大才子,碰上不买账的犟太守。据说两人还时常对骂,吃亏的自然是苏轼。他开始思念远在京师的子由:忆弟恨如云不散,望乡心似雨难开然而陈太守实在是个好人。好人遇上好人,冲突总是暂时的。后来陈希亮离开凤翔,苏轼慢慢地念及他的若干好处。陈死后,苏轼为他作传,称他是汲黯式的人物。汲黯是汉武帝的谏臣,不避权贵,有时把武帝本人也搞得很窘。而陈希亮在长沙做官时,曾一口气逮捕了七十多个欺压良民的巫师。他官誉极佳,处处受尊敬,到凤翔时已是老人,未免有些摆谱。他看苏轼不顺眼,可能是觉得苏轼对他不够尊重:这是才子易犯的毛病之一。陈希亮是眉山青神县人,与苏轼的妻子王弗是同乡,按常规是容易搞好关系的。可他个性刚正,大约也包括了不认这类常理。高兴了你是同乡,不高兴你就是混账。

他一再删改苏轼起草的官文,全然不顾后者的文采和书法。武夫太守,文采原非长项,涂改苏轼的文字,他一定觉得过瘾。苏轼呈上的漂亮的官文,被他涂得面目全非。他好受了,苏轼则归于难受。两人闹得最厉害的时候,连皇帝都被惊动。陈希亮之调离凤翔,未必与此无关。苏轼后来想起这些事,心里很惭愧。他写道:轼官凤翔,实从公二年。方是时年少气盛,愚不更事,屡与公争议,至形于言色,已而诲之。苏轼从不轻易替人作传的,这种刻在墓碑上的文字,他一生只写过七篇。王爷求他写,他都不答应。陈希亮是他的一块心病,很长时间他不喜欢别人提起此事。年少张狂,真有点不堪回首。陈太守死在狱中。他在某地做官,收了他州的馈赠,于是下狱。他嗜酒,也爱黄白之物。他不收受后者,以为留下几罐好酒没事,殊不知撞到了枪口上。其时吏治腐败如火如荼,但朝廷有时也会刮下来一阵风。陈希亮恰逢其时。区区一点酒,毁掉了一世清名。他在狱中怎么也想不通,“沮丧抑郁抵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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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在凤翔呆了四年,除了同太守闹别扭,自然还会干别的。作为副手,他无所谓政绩,公务也说不上繁忙,有的是时间到各地走动,既是体察民情,也可以叫做游山玩水。凤翔境内有终南山,山中有诸寺,寻僧访道是苏轼的一大乐趣,有一座开元寺,寺中多古画,苏轼往往匹马而入,一看就是一整天,日落时分方策马而回。他一个人在山林中穿行,身影在草木之间时隐时现。他沉浸于古画,王维的画,吴道子的画,不禁浮想万端,由古画及于自然,由自然及于人事。圆圆的落日照着他的长脸,也照着他的沉思。这副形象,单论外型已令人感动,更何况我们还试着进入他的内心。这无疑是一件小事,史籍只有一个短语。

凤翔天灾严重。要么洪水滔滔,要么久旱不雨。苏轼到凤翔的第二年,两三个月不见一滴雨,地里的庄稼眼看枯死。心焦的不只是农夫,天灾关系到所有的人。到三月,终于有了点雨水,人们小心翼翼地企盼着,不敢期望过高。好像习惯了无雨的天气,不再相信老天爷了。暮春的雨,断断续续地下着,有一天夜里,忽然变大了,并且接连下了三天。凤翔人这才欢呼雀跃,额手相庆。官吏相与庆于庭,商贾相与歌于市,农夫相与忭于野。忧者以乐,病者以愈,而吾亭适成。这亭即是喜雨亭。“亭以雨名,志喜也。”苏轼写下了著名的《喜雨亭记》。从一开始,苏轼的眼睛就盯住民间,这使他不大可能沉浸于文人式的优哉游哉的生活。看见地方的华屋美宅,他忍不住发感慨:当时夺民田,失业安敢哭?谁家美园圃,籍没不容赎。此亭破千家,郁郁城之麓。凤翔城外有个李姓地主,其庄园的富丽堂皇,整个关中都少见。庄园的豪华是土地兼并的结果。一遇灾年,有点土地的人也没法过活,只好打土地的主意。而灾年频仍,实力雄厚的地主就大肆吞并。美轮美奂的庄园,巧夺天工的亭榭,到苏轼眼里却变了味,它是以千家的破败作为代价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苏轼与杜甫,乃是一脉相承。苏轼的这种“民间精神”非常宝贵,而且他是自始至终的。我今天提笔写苏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这种精神的敬意。才华是其次的东西。如果苏轼一到凤翔就同李姓地主打得火热,赞美他的庄园闲适而优雅,那么,他的文字再好,也不过如司马相如之流。苏轼到凤翔,盯上了李家花园,横竖看它不顺眼,于是发为文字。一首诗奈何不了大地主,却显示了一种立场,一种对中国知识分子来说不可或缺的立场。我想它在今天的意义,并不弱于当年。苏轼到凤翔,除了同李家庄园过不去,还同太守大人闹别扭。前者富豪,后者权贵,苏轼两者都不买账。当时他二十六七岁。他后来一直就这样,看人看事只凭感觉,不计利害。这感觉从何而来?除了后天习得的,我想也是天性使然。或许天性的成分更重。想想他的祖父苏序。先天固有的东西已是分量太足,而后天习得的种种又使它变本加厉。苏轼之为苏轼,盖在于此。10

苏轼一生中遇到的真正的坏人并不多。有些人从结果来看是坏的,但初衷不坏,譬如王安石。有些人则总是抱着损人的目的,无论结果如何,这些人都是坏人。苏轼在凤翔遇到一个坏人,坏人名叫章。坏人的特征,一是阴险,二是胆大。胆大方敢妄为,胆小只能动动坏心思,做点小动作,破坏性有限。胆子大的家伙杀人如草芥。章时为商州令,与苏轼呆的凤翔相邻。“二人相得甚欢,同游南山诸寺。”这是苏轼与章初见面时的情形。好人遇上坏人,有时也能一见如故,因为坏人种类繁多,有些坏人甚至能让人一见倾心。章身上有某种吸引苏轼的东西。此人一看就不像泛泛之辈。他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怕他的则不仅是人,连鬼都怕他。商州地面上,有一座寺院时常闹鬼,方园百里的香客无人不晓,没人敢在寺中留宿。章闻之冷笑。他偏到寺院住下,接连几个夜晚,山魈不来作祟。于是众口相传,说章不怕鬼,倒是鬼有几分怕章。山魈不可怕,老虎也不足惧。

有一回,苏轼和章策马游山,碰上一只老虎。坐骑惊嘶,苏轼吓得冒冷汗,欲掉转马头。章说:不怕,有我呢。他迎着猛虎上。虎在几十步开外,奇怪地望着他。他跳下马来,虎仍是不动,看他怎地。他手中有个金灿灿的物什,那是一面铜锣。只见他把铜锣举起来,朝石头上一阵猛掼。锣声大作,老虎转身便逃,章不怕鬼,不怕老虎,苏轼情不自禁要高看他,逢人便讲:商州令了不起嘿,苏轼如此这般地描绘着,讲他的亲眼所见,听者个个竖起了耳朵。有才的羡慕有胆的,所谓缺啥想啥。二人一度过从甚密,大抵是游山。苏轼欣赏山中景致,吟咏或是沉思。章则借山势显示自己的胆量。

有个叫仙游潭的地方,一根独木桥通向绝壁万仞,凡人万万去不得。章推苏轼过潭,在绝壁上留下墨迹,苏轼连称不敢。谁敢呢?除非是神仙。苏轼这么说,章笑而不答。他是不说就能干的那种男人。只见他平步走过独木桥,用一根绳索系于树上,然后像猴子似地跳来跳去。不多时,石壁上留下了六个大字:章苏轼来游。他返身再过独木桥,仍是神色不变。苏轼抵其背曰:尔日后能杀人。章曰:何也?苏轼曰:能自拼命者能杀人也。章大笑。章不惧鬼与虎,堪称勇士。视生命如同儿戏,却是过分了。苏轼于人性洞察幽微,看出这种人可能遗害无穷,但只是拍拍章的背。章大笑,仿佛受了夸奖。苏轼没想到的是,章日后要杀的,恰好是他自己。这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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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治平二年(1065),苏轼回京师任职。英宗未继位时,很喜欢苏轼的文章,继位后想诏苏轼入翰林,知制诰(起草诏令)。这样苏轼就可以待在皇帝身边,位显而权重。宰相韩琦反对。他认为苏轼太年轻,拔之过高,难服众议。对初登皇位的英宗来说,老宰相的意见无疑是重要的,于是苏轼经考试“入三等,得直史馆”。这个工作使他有机会接触皇帝收藏的珍本、手稿和名画。苏轼对韩琦此举并无不满,他说这是“爱人以德”。

这年五月,王弗病故,年仅二十七岁。她跟随苏轼十一年,好日子屈指可数。她是青神县人,那儿的中岩寺至今留有她和苏轼“唤鱼联姻”的雕塑。动人的爱情故事,结局却格外凄婉。她的贤慧、美丽和过早的夭亡,使她盘桓在苏轼心中,“不思量,自难忘”。前面提过,中国的悼亡诗中,苏轼怀念王弗的《江城子》可能是最好的。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明月夜,短松冈。

王弗后来归葬于眉山安镇乡之可龙里。山坡上有苏轼栽下的三万棵松苗。时隔十年,松苗已长成短松。月光下的一大片,惹得苏轼年年断肠。第二年,苏洵又去世。韩琦赠银三百两,欧阳修赠二百两,苏轼均辞不受。单是这两笔赠银就是五百两,加上其他官员赠送的,数目一定不小。苏轼不受,说明他对钱财的兴趣有限。中国历史上的优秀人物,似乎没有一个是以“敛财”著称的。苏轼居父丧,回老家眉山住了近三年。这三年当中,他做了两件大事,一是栽下那三万棵松苗;二是续弦,娶王弗的堂妹王闰之为妻。当年苏轼到青神,有个在一大群女孩子当中探头探脑、继而以小姨妹的身份围着苏轼转的,就是王闰之,也叫二十七娘。她扑闪着一双亮眼瞧苏轼,她曾想:嫁郎君就得嫁这样的。她做梦也想不到,有朝一日,自己会成为苏轼的新娘。苏轼娶王闰之,当在三十岁左右。王闰之十九岁。以一个乡野女子嫁苏轼这样的京官,自是欢喜无忧。日后的荣华富贵,不在话下。

这既是她的,也是她的家人的期待。她眼中的苏轼,大抵是那个京官,至于别的,她未必看得见。王闰之三十七岁去世。苏轼同她生活了十八年,没有为她留下一篇文字。有人讲,苏轼年年为王弗断肠,原因之一,就是对他的第二个老婆不满意。当然他不会直接讲,不留一字,已经够了。反过来,王闰之也可能对苏轼失望。她嫁的如意郎君,原来是另一回事。不是平步青云,而是一路栽跟斗。栽跟斗倒不是因为官运不佳,而是性格使然。换句话说,王闰之做梦也想不到她嫁了个理想主义者,后者的特征通常就是四面碰壁、八方招祸。有一年,她焚毁了苏轼所有的文字。不难想象她咬牙切齿的模样。文章非但不能带来钱财或官运,反而惹来祸端,留它何用!

妻子没法理解丈夫,既是妻的不幸,也是夫的不幸。苏轼一生经历了三个女人,都姓王,前后两位均系夭折,中间的那位寿命长些,却比较功利,令苏轼无言以对。如此看来,苏轼在女人方面是不大如意的。仕途不畅是他自己造成,婚姻的缺憾,却像是命运作祟。不过,苏轼同王闰之的结合,一开始定然充满了欢娱。王闰之正当妙龄,据说人也长得不错。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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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氏兄弟于熙宁二年返回京师,苏轼仍入直史馆,位卑职小,与他的名声不大相称。不过不要紧,他刚刚三十出头,日子还长。此时在位的是神宗皇帝赵顼。这是个二十岁的年轻人,喜欢做大事。他器重的不是稳健的韩琦,而是同样喜欢做大事的王安石。韩琦居相位,王安石为参知政事。论职位韩琦在上,但王安石受皇帝青睐,韩琦也奈何他不得。这二人早先就是对头,如今正面碰上了,彼此都是眼中钉。

中国历史上,王安石大大有名。主要是因为变法,诗文方面的才华倒在其次。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他的名声尤其响亮。评法批儒,他作为法家的代表受推崇,而苏轼作为守旧派,理应受批判。当时我正在读初中,几乎每天听到王安石的名字,我对他有一种奇特的印象,觉得此人疾而高,面孔有点冷,干起事来却风风火火。这种印象,后来在林语堂的《苏东坡传》中得到了印证。我眼下接触的史料中,有几处提到王安石的眼睛。黄庭坚说:人心动则目动,王介甫终日目不停转。这话很有意思。现代人工于算计,心动而目不动,比之王安石,可谓前进了一大步。王安石目不停转,那模样在今天看来,只会让人觉得好玩。

又有一种说法:荆公观书,目光射纸上。这个射字有点吓人,如果纸张薄一点,恐怕要被王安石的目光射穿。我从这个短句中得到的印象是:王安石的眼睛像手电筒,甚或像激光器。有一次神宗皇帝问一个叫萧注的大臣,王安石如何?萧注回答说:安石牛耳虎头,视物如注,意行直前,敢当天下先。牛耳虎头和目光如射,有这几个字,王安石的形象就呼之欲出了。王安石与韩琦结怨,是早在熙宁之前。韩琦做扬州太守时,安石为幕僚。他常常通宵看书,天快亮了才打个盹儿。有时一觉醒来,已是日上三竿。他不梳不洗冲入衙门,太守座上的韩琦斜眼看他,冷冷地抛下一句:年轻人,我劝你趁年少多读几本书。王安石脸涨得通红。韩琦显然以为他夜里在干别的。其他人会在上司面前辩解几句,但王安石一声不吭。后来韩琦知道了他夜里用功,又从另一个角度挑剔他。王安石用字多用古字,韩琦不以为然。有个幕僚呈上一书,书中古字不少,韩琦对那幕僚说:你这篇东西,应该找王安石看,他认的古字多。王安石得知此事后,恨得咬牙切齿。不过他还是不吭声,只在日记中写道:韩琦貌美,余一无可道。

王安石一生勤写日记,据说写了七十大本。可见事无巨细,他一概记得分明。联想他目不停转,不免令人觉得他一辈子用心太苦。幸好他的变法是为了国家,如果单为个人,他多半是个魔鬼。王安石的个人生活常常是别人议论的话题。他好像对食色都不感兴趣。旁人给他什么他就吃什么;夫人为他弄小妾,他当天就把她打发回家。他可以几个月不洗澡,囚首垢面而谈诗书。苏洵为此而厌恶他,认定他虚伪,是做给别人看的,意在沽名钓誉。苏轼不同意老父的意见。就个人而言,苏轼始终对王安石抱有钦佩之情。能让苏轼钦佩的人,当然不是泛泛之辈。

13

熙宁二年王安石在朝廷做参知政事,位逼宰相了。韩琦的位置眼看不保。这位三朝重臣,对王安石只能侧目而视。二人议事不合,王安石便以他如射之目直愣愣地盯着对方,牙缝里迸出一句:俗气!韩琦立刻回敬:讲得好,我原本就是俗吏!韩琦老成持重,所以他俗气。王安石满腹新招,自然不俗。从这一年起,他开始推行新政,来势之猛,涉及面之广,史所罕见。国力式微,王安石施救心切,用苏轼的话说,他要给国家下猛药。用今天的术语,他要搞急进式的改革。这正符年轻皇帝的心思,阻力虽大,却也推行开来。王安石变法的是非,议论已多,本书不打算重点叙述。不管他初衷如何,结果却是将国家拖入泥潭。举他最得意的青苗法为例。王安石曾在陕西做过地方官,春耕时贷款给农民,令其买耕具、置麦种,割麦时连本带利收回来,给军队做粮饷。

这个办法对农民对朝廷都有好处,理论上绝对可行,且有一地试行之经验。王安石变法之始,便是这青苗法,大约也是因为它稳妥。然而,世间事常与愿违。此前,各地设有常平仓和广惠仓,粮贱则收购,粮贵则出卖,以防止奸商在青黄不接之际哄抬物价。然而实际上许多穷人借不到,只有借高利贷度日,而高利贷者趁机以成倍的利息盘剥农民。青苗法,是要夺取高利贷者的部分利益归朝廷。朝廷的利息大大低于高利贷者,显然对农民有利。可是在推行的过程中,问题出来了。为防止发放的青苗钱收不回来,规定富裕户可以多借。农民被分为十等户,一等户可借数额为末等户的十倍。这样一来,本不需借钱的富裕户就把借来的钱向贫困户放高利贷,照例是富者愈富而穷者愈穷。而朝廷担心收不回贷款,又规定五户或十户为一保,借户逃亡,保户要分赔。各级政府一方面摆出慈善姿态,一方面又派出衙吏四处捉人,搞得鸡飞狗跳,而捉来的全是穷人。

青苗法推行不到一年,农民就害怕了。地方官吏可不管这些,为多放青苗钱以邀功,还强迫借贷交息。这叫“抑配”,青苗法是不允许的。但事实上到处都这么干,只层层相瞒,最终瞒着王安石。苏轼在《上神宗皇帝书》中写道:“青苗不许配抑之说,亦是空文。”王安石身居京城,目光射到全国的每一个村庄。他听到了欢呼声,以为青苗法大获成功,殊不知欢呼声无一例外地来自富人和官吏,穷人的声音他是听不到的。然而来自朝廷的反对的声音从未停息,随着青苗法的广泛推行,倒是一浪高过一浪。林语堂列过一个名单,反对新法的人几乎全是重臣。司马光首当其冲,他九度上表,历数新法的种种弊端。韩琦在河北作了详细调查,深思熟虑后才上表,描绘贷款发放的全过程。他措辞得当有力,比之苏轼带有情绪化的《上神宗皇帝书》,显然更具说服力。神宗动摇了,有废青苗法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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