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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6 10: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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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辛可

出版社:九州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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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文扫地

斯文扫地试读:

第一章

昨天,也许是前天,在京都大学万年讲堂,哥被授予荣誉博士学位。中外各大媒体都发了专稿,认为这是旷古绝伦的壮举。同时还举行了哥的青铜雕塑的揭幕仪式。雕塑的整体造型差强人意,只是下边做得夸张了些。哥倒无所谓,面子也很足,只是担心以前的相好们见了,会不会投诉。

需要向诸位声明的是,跟其他领取博士帽的社会精英不同,哥是一条狗,而且是公狗。惟其如此,所谓旷古绝伦才名副其实。因为在人类的历史坐标上,狗获得博士学位的,哥是第一个。后无来者不敢说,前无古人则当之无愧。

跟哥一起戴上博士帽的,还有春哥的舅舅樊总。樊总以前是屠夫,杀猪功夫独步江湖。放下屠刀的樊总早成了樊委员,只有蛤蟆肚会让人联想到他是一代猪王。跟樊总同台哥相当别扭,想起印着樊总头像的狗肉罐头,胃里不只是恶心。

为樊总换得博士帽的是钱,这几乎是当今大学的通例,即便哈佛牛津也未能免俗。至少在京大,发给老板的博士帽不胜枚举。有好事者统计过,以每头1000元计,樊总的博士帽价值10000头猪,这还不包括每年免费送给京大食堂的猪下水。在京大国际生命文化研究中心外墙上,除了樊总的大名,还有一尊公猪浮雕,形象逼真。据说经常有小母猪围着浮雕嗷嗷叫。考虑到京大的小母猪都是名门闺秀,没见过世面,如此冲动情有可原。

典礼现场非常火爆,毫不客气地说,这一切都是因为哥,樊总不过是借光生辉而已。即便早前AB网马总领博士帽的场面,也莫过如此。无论学识、身价以及影响力,樊总岂能跟网络时代的青年教父相提并论。如果AB网也开始卖猪,樊总是否会去跳楼,亦未可知。

尽管粉丝们在台下大呼小叫,但哥很淡定,甚至有点郁闷。为何?一是典礼过于拖沓,特别是樊总的答谢词,从猪下水讲到伊拉克战争,3个小时言犹未尽。如果不是主持人打断,恐怕要讲到地球毁灭。樊总这样做哥也理解,每分钟价值50头猪,作为生意人,考虑投资回报天经地义。

另一方面是尿憋得厉害。说来惭愧,哥的下边出了问题,小便经常失控。西医诊断是遗传或用得太多。但在哥的记忆中,我爸爸似乎没这毛病。至于用得太多,哥也纳闷,京大的教授们比哥勤奋得多,可个个愈战愈勇。毕竟跟公狗相比,他们的优势不言而喻。

鉴于西医的局限性,辛可大师带哥去看过精通阴阳辨证的老中医,吃过不少同仁堂的金锁固精丸,也似乎于事无补。如果不是哥一夜爆红,成为京大荣誉博士,辛可大师计划参考魏忠贤模式对哥下手。可现在哥跻身名流,考虑到社会舆论,他只好悻悻作罢。辛可大师不止一次感叹道:我是想阉了它,只怕它的粉丝不答应,弄不好会阉了我。

在互联网时代,粉丝的力量不可小觑。有人之所以玩命作秀,也是希望到了关键时刻,粉丝们能帮着起哄。对于现场的铁杆粉丝,哥只能Sorry。因为哥尿了,尿在演讲台上。校长说哥太激动,洒下了英雄泪。樊总大概如此,哥的确是尿了,而且很多,可惜了那身为哥量身定做的博士服!

如校长美言,在千钧一发之时,哥挽救了京都大学,堪称空前绝后的英雄。其实没那么夸张,哥也不想做英雄。至少在小母狗眼中,哥最好是西门庆第二。成就哥的不过是一泡尿而已。所谓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比如说尿频尿急,既可以让哥空前绝后,也可能连下边都保不住。

校长特别指出,因为哥的成就,人类需要重新调整对狗的认识——狗肉可以继续吃,但类似“猪狗不如”这样的成语,应该有新的解释。京大文学院要在这方面有所作为。世界各地的动物保护组织更是群情振奋,要求重新评估人类的生活方式。对此哥了无兴趣,略感欣慰的是,从此不会轻易被红烧或清炖。至于获得更多小母狗的青睐,那是必然的,毕竟是名流嘛,这是应有的福利。

关于哥的身世,各大媒体均有报道,大多不知所云。在他们看来,像哥这样大有为的名狗,即便不是出身名门,也一定有非凡的基因。比如有人考证出哥是纯种的苏格兰牧羊犬,哥的祖宗曾趴在维多利亚女王的膝盖上享受拉菲。其实这都是扯淡,就哥这造型,能算牧羊犬吗?还他妈苏格兰!抱歉,哥说脏话了。这完全是人的逻辑,不是狗的逻辑。听辛可大师说,但凡有点成就的人,都要找个不错的祖宗,以证明生而神明。即便贵为天子,也未能免俗。刘邦、李世民都是这类货色。连广东骡子洪天王,也扬言是耶稣的弟弟。众所周知,耶稣是独苗,没听说过他妈在中国生了一堆私生子,其中包括高考落榜的洪天王。养猪的樊总何足道哉,家里还供着屠狗出身的舞阳侯樊哙的牌位。

其实哥出身草根。像我等灰头土脸的国产土狗,谁在乎从何而来,更不会引起学者们的注意。齐天大圣现在是大明星,可在玉皇大帝、如来佛祖眼中,不过是石头缝里蹦出的臭猴子,也就配做个相当于正科级的弼马温。

有一次听我爸爸对他的朋友讲,他的祖宗是藏獒,从林芝移民到关中。结果被朋友们啐了一身。藏獒有这样寒酸的吗?我爸爸的说法确实有点扯淡!就为这事,我爸爸还被教育局长家的藏獒捉去理论。

——听说你是我本家?

——我哪敢当您的本家!

——你不是说你的祖宗是藏獒,从林芝移民……

——那都是扯淡,纯属阿Q精神。

——脸皮真他妈厚,就你也配阿Q……

——阿Q不就是小混混吗?赵太爷咱攀不上,阿Q……

——阿Q现在是名人,粉丝几百万,赵太爷算个屁!

为了证明跟教育局长家的藏獒抢祖宗罪大恶极,我爸爸跪在地上,把自己抽得眼冒金星。藏獒很上火,一脚把我爸爸踢翻在地,来自中小学校长家的小兄弟们一拥而上,直到我爸爸快变成长白山没毛猪。

整我爸爸的藏獒也晚景不妙,听说后来被送给娄副市长,一次茅台喝得烂醉如泥,被市长儿子阉了。娄太太为此很骄傲,逢人便说自己的儿子是个天才,迟早要得诺贝尔医学奖。小小年纪就敢阉藏獒,的确非池中之物,砸缸的司马光何足论哉,更别提李将军的公子了。

我妈一胎生了三个,哥最小,乳名黄三。原因很简单,哥小时候营养不良,一身黄毛。如果我爸是个知识分子,或许会给哥起个狗季什么的,可惜他自甘堕落、目不识丁,也就在陕师大图书馆前的亭子里撒过尿。我爸把我们仨送进我妈肚子里后就地蒸发,只是憋得难受时才回来,重复以前的故事。小时候常听见妈妈叹息:唉,水瓶座的公狗都这德行。但回头看见哥郁闷的眼神,总会笑着摸摸哥的头:我的三儿除外。

其实哥曾经有过一个很酷的名字,叫切,有时也叫刀片。那时候哥已经离开了妈妈。尽管哥想跟妈妈永远待在一起,可在人主导的世界里,狗说了不算。妈妈说,既然做了狗就要认命,任人摆布是我们的本分。“切”缘自大明星切·格瓦拉,哥首任东家的精神偶像,一个戴着贝雷帽、叼着雪茄、眼神很拽、老家在阿根廷后来被美国CIA和玻利维亚总统雷内·巴里恩托斯将军联手干掉的家伙。哥的东家是个摇滚青年,住在吴家坟的地下室里,整天跟一堆造型奇特的家伙抽风。之所以用抽风这个词,是因为他们搞的音乐根本就是噪音。当他们光着屁股、戴着贝雷帽狂呼乱叫时,哥躲在柜子里只有一个想法:阿弥陀佛,让哥早死早托生吧。他们认为,批判的艺术才是真艺术,其他的都很庸俗。也许吧,但他妈的没必要艺术到要命的地步啊。

比噪音更忍无可忍的,是经常饿肚子。尽管哥现在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可闻见方便面的味道依然心潮澎湃。哥一度认为,艺术家都是方便面喂出来的。如果打饱嗝没有葱花的味道,你都不好意思承认玩过艺术。在地下室的日子里,哥吃遍了各种牌子的方便面。后来见电视上说方便面塑化剂超标,吃多了会变成白痴,哥总算明白了何谓批判的艺术。哥现在没得疯狗病实在是因祸得福——方便面经常断顿,留给哥的不过是残羹剩饭罢了。

除了演奏披头士、枪炮与玫瑰的作品,他们也响应号召玩点原创。有些作品哥至今记忆犹新,包括那首必须紧紧地夹住后庭、声嘶力竭才能尽兴的《爱,上我》,歌词云:

我爱上你,我爱上了你;

你爱上我,你爱上了我。

歌词很简单,内涵却很丰富,是肉与灵的精妙概括。在那个阶段,东家确实爱上或爱上了一个姑娘,元元。她是音乐学院管弦系的女生,留着笔直的长发,腿很漂亮,只是胸略微有些小。她的专业是单簧管,被哥的东家搞得神魂颠倒,类似当年的肖邦与乔治桑。听乐队成员说,其实她的胸原本不小,只是方便面吃多了的缘故。

地下室弥漫着葱花、啤酒、香烟、袜子的混合味道,枪炮与玫瑰在剧烈轰鸣。哥趴在吉他上,观摩两人的激情演出。从地板到钢丝床到洗手间,他们挥汗如雨、惊天动地。尽管类似的场面哥见过很多,但真正感到震撼、刻骨铭心的仅此一例。她的哀嚎更是如泣如诉,或巴赫或贝多芬,就连住在隔壁(在纬二街上班)的失足妇女也惊叹不已:知识不但改变命运,还他妈要命啊,要是她们也干这个,我们还有饭吃吗?后来哥颇得小母狗青睐,大概跟当时的震撼启蒙不无关系。

因为方便面难以为继,乐队被迫解散了。扎着马尾辫的主唱开了出租车,胸上沾着毛的贝司手,回到家乡临潼做了城管。至于那堆借钱买来的乐器,也被东家拿去换了方便面。本以为这下该安生了,不成想更加生不如死。东家和元元总是不停地争吵,说得具体一些,就是吵完了做,做完了吵。有一次元元甚至要宰了哥泄愤。好在菜刀落下瞬间,哥逃之夭夭。为这事哥很郁闷,时常想起妈妈的话,看来做狗不但要任人摆布,还要时刻警惕主子大义灭亲。

再后来,他们不吵了,也不做了。在方便面严重短缺的情况下,继续大吵大闹只能同归于尽。因为营养不良,哥饿得皮包骨头,得了严重的胃溃疡。就在哥命悬一线之时,情况出现转机。元元离开了东家,带走了哥。

时至今日,想起他们分手的场面,哥的心情依然很复杂。

——就剩一条狗了,你带走吧。

——还是你留着,做个伴!

——带着留个念想……

——可……一个单身女孩带条公狗不方便!

——哎……没有方便面……它得了胃溃疡。

——院子里有好多小孩的屎,吃了也养胃!

他们就这样推来搡去,搞得哥郁闷至极。更可气的是,东家竟然提出实在不行就把哥宰了,涮一顿火锅,床底下还有半瓶啤酒,权当是最后的晚餐。听了这些哥很绝望,怎么说也算难兄难弟,临了不是宰了哥,就是让哥去吃屎。批判的艺术玩到最后,原来他妈的六亲不认啊!哥当然不想死,也企图逃命,可腰软得像面条,跑得了吗?

幸运的是,元元似乎没什么胃口,更不想涮了哥。经过一番交涉,他们总算找到了解决的办法,所谓以哥的态度为准。除了跟着元元随波逐流,哥还能有什么态度?尽管哥不想离开东家,像她一样,可哥不敢确定,能否扛到有方便面的一天,如果一直没有方便面,哥也不能保证,他会不会把哥宰了。

在枪炮与玫瑰的轰鸣中,哥跟元元离开了地下室。望着东家空洞的眼神,哥的心里有点湿润。元元始终没有回头,自上了603公交一路失声痛哭,身体也在剧烈地抽搐。也许在她的心中,破碎的不只是一个梦,而是生命的全部。很多年后,元元给小卞提及这段往事,还不胜唏嘘,感伤涕零。

辛可大师说过,存在与活着,在很多时候,我们无可奈何。随波逐流的存在固然为人不齿,但谁真正有勇气自尊地活着?

离开地下室不久,哥搬进了一个高档社区:潇湘别馆。有人曾撰文调侃,本小区除狗和奸夫淫妇外,其他哺乳类动物谢绝入内。其实这种说法过于武断,尽管住户大多养狗,但也有一些小香猪、蜥蜴之类的宠物。社区里到处是妖艳的小母狗,公狗都被阉了,哥除外。理由是怕他们惹是生非。有只小公狗向哥控诉:男人真他妈不是东西,阉了藏獒情有可原,至于担心巴掌大的松鼠犬吗?对此哥无话可说,因为哥是既得利益者,哥正在享受做皇帝的感觉。

跟地下室相比,这里简直是极乐世界,连洗澡都用矿泉水。一切都要感谢元元,她被文联雷主席包了。雷主席长相奇特,整体看上去像颗转基因大冬瓜,特别是肚皮呼啸而下,遮住了体积可观的下边,非常可爱。

雷主席很少来,他正在为换届忙得满头包。听雷主席说,这次换届他绝对有戏,唯一的竞争对手是焦局长。给他自信的是那件从宝鸡弄来的西周青铜器。可惜焦局长家有一件商汤时期的鼎,上面还有铭文。为此雷主席寝食难安,让考古队的朋友多弄些唐三彩,以量取胜。毕竟欧阳部长是淮阴侯的老乡,所谓韩信将兵、多多益善。

雷主席每次来,跟其他男人一样,在周围观望片刻便闪身上楼。冲进来先用榆林话跟哥打个招呼,给哥一些进口饼干,或者调侃几句:最近老子没来,你没犯错误吧!然后以雷霆之势,把元元按倒在床上。有时候在元元的强烈要求下,雷主席会去洗手间冲个澡,但也就是用喷头冲冲下边而已。听雷主席讲,虽然他老家的煤老板腰缠万贯,家里装着镶金边的进口马桶,但就洗澡而论,个个都是节水的模范。

跟哥的前东家相比,雷主席的演出毫无美感可言。开始哥会躺在沙发上吃着饼干观摩一会,后来便索然无趣,倒不如在客厅里看动画片。自认识雷主席后,元元由单簧管改为吹喇叭。每次她演奏时,雷主席都会躺在床上引吭高歌。雷主席唱的大多是主旋律作品,其中有《红灯记》片断,如“临行喝妈一碗酒,浑身是胆雄赳赳”等等。在她的鞭策下,雷主席也唱过类似《爱拼才会赢》等流行歌曲,但总是跑调。值得一提的是,雷主席的脸上有颗乌黑大痣,跟他的整体造型相得益彰。如果达尔文早见过雷主席,就不用为探索人类的起源,跑到南美洲劳心费力了!

但雷主席并不这样看,易经大师认为这颗乌黑大痣是他飞黄腾达的重要保证。理由很简单,如果刘邦大腿上没几个黑乎乎的东西,能成为太祖高皇帝吗?元元经常开玩笑要咬掉那颗大黑痣,搞得雷主席很紧张,特别为它买了商业保险。

在这里的生活确实很安逸。在私人医生的照料下,哥的胃溃疡也好了。哥每天的工作也简单,要么趴在元元怀里让她摸,要么陪她遛弯,或玩点极限运动。有时候难免会心烦,整天一个破飞盘叼来叼去,难道哥他妈的要参加下一届奥运会吗?尽管在110米栏项目上哥成绩优异,但做狗还是低调些好,何必去抢别人的风头。如果哥拿了冠军,让田管中心和广告商情何以堪!

前文已述,跟潇湘别馆其他公狗相比,哥的优势不言而喻。至少小母狗们见了哥不会骂骂咧咧:滚吧,你个死太监。即便是调情,在小母狗眼中,有货跟没货的也判若云泥。尽管很多公狗苦练其他技艺,对小母狗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但丝毫不能撼动哥在她们心中的地位。在过往的年月,据说后宫里也玩菜户或对食,那也不是她们喜欢太监,而是资源稀缺,皇帝仅此一例啊。

自从哥驾到后,小区里的母狗们闹翻了天。原本相对和谐的姐妹关系,也变得剑拔弩张。看着母狗们身上的累累伤痕,哥也很同情,但爱莫能助,就算哥敬业如李隆基或西门庆。“白发宫女在,闲话说玄宗”,描绘的不只是洛阳宫中的怨妇,也包括我们小区这些可怜的母狗。加班是常有的事,也偷吃了不少雷主席的伟哥,但依然杯水车薪,无济于事。

在所有母狗中,哥情有所钟的是豆豆。有些公狗对此很不齿,认为哥是攀龙附凤,因为豆豆的主人就是焦局长的相好婉儿。这根本就是羡慕嫉妒恨嘛,真要攀龙附凤,副市长相好家的小母狗整天追在哥屁股后边,哥甩过她吗?哥之所以喜欢豆豆,完全是因为她身上的独特气质。

豆豆是只蝴蝶犬,长着可爱的瓜子脸,梳着时下流行的苍蝇头。特别是说话的声音,酷似台湾的林志玲,听着槽牙发酸、全身瘙痒。所谓一见钟情,不就是心里痒嘛。如辛可大师所言,痒比痛更具杀伤力。在哥飙上豆豆以前,豆豆在小区中名声极佳,被誉为集智慧与美貌于一身的知性母狗。后来被怒斥为荡妇,完全是因为哥。至少在文学方面,豆豆造诣颇高,情诗堪称国手。这完全得益于她的主人婉儿是西大毕业的女才子。

凡事总有波折,哥跟豆豆也是如此。本来哥对她感觉挺好,只是顾虑其他母狗的感受,没有表现得太亲昵。豆豆没有理解哥的深意,病急乱投医。每次看见哥,就模仿其他母狗,故意抬起后腿出恭。显而易见,这是所谓性感炸弹,结果搞得哥胃口大坏,几近崩溃。后来提及此事,豆豆解释道:人家以为跟男人一样,公狗都好这一口嘛!哥把她搂在怀里安慰道:宝贝,这个哥明白,可哥毕竟是文艺青年!豆豆狡辩说她的女主人都博士了,还整天穿丁字裤。哥拍了拍她的屁股笑道:那也只是穿给领导看,不是招摇过市啊。

雷主席不常来,元元整天除了睡觉就是跟QQ男厮混。玩得兴起也会脱光了视频,但在哥的记忆中,露脸的情况应该没有。有人还发了特写照,看着它元元心情沉重,为何?跟人家比,雷主席的真有点拿不出手。

哥当然没兴趣从事这方面的比较研究,而是乘机溜出去跟豆豆约会。

跟豆豆在一起除了谈文艺,也搞搞别的,比如全身按摩,或玩点肚脐眼以下的游戏。让哥惊喜的是,别看豆豆很斯文,在这方面却很老到,极富创造力。豆豆说,这都是成人片看多了的缘故,所谓耳濡目染、无师自通。一次豆豆带哥去观摩学习,哥的观后感是,焦局长的表现过于细腻,缺乏雷主席的豪迈气概。

鉴于潇湘别馆资源极端缺乏,哥需要分些精力给其他小母狗。豆豆开始很酸,甚至要跟人家玩命。好在她知书达理,经哥反复劝导便释然了。为此哥不惜引经据典,比如“独乐乐不如与众乐乐”等等。豆豆一再表示:帅哥猛男都是公共资源,但要守住红线。豆豆所谓的红线,就是哥最多只能跟其他小母狗打情骂俏。尽管哥向她保证过,可玩疯了就忘乎所以。一次被豆豆发现了,哥除了深刻检讨,还用福尔马林液把下边洗了一百遍。

像哥这样出身草根的土狗,混到这种地步,也该知足了。即便是前朝的皇帝,也莫过如此。看着满小区为哥发狂的小母狗和眼睛充血的死太监,夫复何言。豆豆还扬言要给哥生一堆可爱的狗狗,四世同堂哩!

但哥还是走了。大家都觉着不可思议,怀疑哥疯了,或者突然失宠,被元元大义灭亲。其实这都是胡乱猜测,哥是自己走的,哥想换个活法。

第二章

对哥而言,离开潇湘别馆是个艰难的决定。哥也害怕过连方便面都难以为继的日子。为此哥有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必须承认,有些事深深触痛了哥的神经,让哥实在没心情继续待下去。现在想来,哥当时也是年少气盛,太不成熟。

一是因为雷主席。在换届问题上,雷主席失算了,不但青铜器输人一筹,他信心满满的以量取胜,也没有搞过人家。焦局长不但送了商汤的鼎和唐三彩,还弄了几本宋版古籍,外加一件康熙三年的青花瓷。

雷主席仕途受挫,郁闷至极。这哥能理解。哥不能理解的是,雷主席为了泄愤,把焦局长和欧阳部长的大照挂在墙上,用他们老婆的照片盖住元元的脸,然后……声嘶力竭的咒骂代替了《红灯记》。元元被弄得鬼哭狼嚎,为了配合雷主席,还说些不干不净的台词。大概有个把月,每晚上演这种闹剧,让哥厌恶至极。雷主席也算是文化人、著名书法家,为个乌纱帽至于到这种地步吗?

更悲惨的是元元,为了配合雷主席泄愤,括约肌严重拉伤,在第一附属医院住了好多天。雷主席壮志未酬,经常用毛笔在元元身上写满“英雄落魄,美人迟暮”等等心酸的句子。直到欧阳部长找他谈话,答应回头给他换个好一点的位子,雷主席总算气顺了一些。

二是因为焦局长。这事都怪哥,不小心把豆豆的肚子弄大了。就在哥和豆豆幻想着四世同堂时,没想到飞来横祸。起因是一次聚会,欧阳部长家的小少爷见了豆豆,爱不释手。局长决定把豆豆送给小少爷做生日礼物。让焦局长始料不及的是,豆豆成了破鞋,根本拿不出手。

焦局长把豆豆带到宠物医院做了手术,另外买了只蝴蝶犬送给欧阳少爷。但他并未就此罢休,一次哥正在小花园里跟小母狗闲聊,焦局长突然带着几个保安呼啸而来,把哥按到地上一顿暴揍,只剩下半口气。按照打狗也要看主人的古训,焦局长之所以出手这么狠,完全是冲着雷主席去的。在他看来,哥之所以弄大豆豆的肚子,根本就是雷主席的政治阴谋。

对此雷主席很郁闷,但也只能咬断牙齿和血吞,毕竟人家现在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元元没有雷主席的觉悟,怨气难平,就把一盆子屎泼到了豆豆身上。婉儿气得要死,扬言要撕了元元这个臭不要脸的小婊子。豆豆也因此跟哥绝交:人家为你做了手术,你不心疼,还让那个婊子用屎泼人家。哥说豆豆你这是冤枉哥啊,哥是狗,狗能管得了主人的事吗?

对其他母狗而言,哥跟豆豆闹翻的消息无疑是喜从天降。哥也是借酒浇愁,经常喝多了跟母狗们胡来。但哥的心情始终很糟,看见谁都烦得要命。按照医生的说法,哥好像得了抑郁症,这是成功人士的通病。用流行的话说,如果没抑郁,你都没脸承认自己是成功人士。

如果继续这样下去,哥要么像西门大官人一样纵欲身亡,要么自己抹了脖子。左洛复吃了不少,情况却越来越糟。其实哥未必得了所谓抑郁症,而是哥对自己的生活很厌恶,厌恶得要死。特别是夜深人静,哥独自躺在阳台上,喝着雷主席的拉菲,仰望星空,心里感到极度空虚,经常想起方便面的味道,还有那要命的批判艺术。

哥决定离开这里,哥想去看看以前的东家,换一种活法。

哥本想把这个消息告诉豆豆,可没有机会。豆豆总是躲着哥,自从被哥弄大肚子,婉儿把豆豆管得很严,只允许豆豆跟太监们玩,要是看见哥,老远就丢板砖过来。有一次砸着哥的后腿,现在还留个疤,阴雨天隐隐作痛。

哥要离开的消息在潇湘别馆引起轰动。所谓冰火九重天,公狗们欣喜若狂、奔走相告,母狗们哭天抢地、如丧考妣。甚至因为不能接受哥离开的现实,有些母狗跳楼自尽。《西京商报》就此发表了专栏文章,专家预言关中地区将发生7级以上地震,各大超市的帐篷、方便面被市民抢购一空,直到地震局出来辟谣。如辛可大师所言,辟谣是地震局做的唯一跟地震有关的工作。

小区宠协为哥举办了盛大的欢送会。公狗们都参加了,并且假惺惺地表示了挽留之意。沙皮会长一再强调,哥的离开是本小区宠物界的重大损失,他们将继承哥公而忘私的精神,继续为女主人和母狗们做好服务。欢迎会最感人的一幕发生在最后,公狗们在运动员进行曲的伴奏下,齐声诵读徐志摩的《再别康桥》:

轻轻地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地来。

哥一一拥抱了悲痛欲绝的母狗,然后决然离开。在那一瞬间,哥真有点“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感觉。面对着母狗们绝望的泪眼,哥想起诗人为弘一法师出家撰写的句子,大意是:哥,你就这样走了,也不回头看看女人的眼泪流成了河!

一切都很煽情很有意境,唯一让哥遗憾的是,豆豆没有出现。就算她不是哥一生中最爱的母狗,也毕竟是哥的初恋。后来豆豆解释说,其实哥离开时,她一直倚窗而立,看着哥的背影从潇湘别馆消失。她为此肝肠寸断,第一次感到痛彻心扉的绝望、迷惘和无助。

哥再一次回到了吴家坟的地下室,但已经物是人非。地下室很安静,听不见哥熟悉的批判艺术。外边烈日炎炎,在纬二街上班的老邻居们正在酣睡,哥不便打扰,只好悻悻离开。费了点周折,总算从隔壁母鸡的嘴里打听到东家的去处。

东家穿着过去上海滩流行的阿三礼服,站在西京国际假日酒店门口迎来送往。光瓢也换成了标准的小分头,完全失去了往日文艺青年的气度。看着东家,哥既心酸又激动,赶紧跑了过去。哥以为东家和哥会有一个热烈的拥抱,没想到东家提腿就是一脚,把哥撂倒在地,嘴里还骂骂咧咧:哪儿的野狗,这是你来的地方?!

望着东家不屑且愤怒的表情,哥脑子里一片空白,随之无限心酸涌上心头。也许东家真的把哥忘了,连同方便面的味道。本想再争取一下,但哥发现根本无济于事。因为东家的眼神很明白地告诉哥,如果再不走,他会毫不客气地宰了哥。

哥只好挣扎着立起身,茫然地走向街的尽头。哥实在忍不住自己的眼泪,心痛得要死。哥回头看了东家最后一眼,他正躬着腰,替一位珠光宝气的老女人开车门,怀中抱着人家的哈巴狗,脸上挂满灿烂的笑容。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哥经常会梦见这一幕,半夜惊醒。每次哥都看见自己的眼泪,哥哭了,在梦里。哥的相好们劝哥忘掉这一切,哥努力过,但临床效果并不理想。

既然哥的老东家六亲不认,哥只好另谋出路。回去继续跟母狗们厮混,哥也想过,但不甘心。或者在西京再找个新主人,西大的松狮大姐也答应帮忙,但被哥婉言谢绝了。哥想离开西京,到京都去闯荡。

哥之所以想去京都,也是受了东家的影响。当年在地下室鬼混时,东家做梦都想去京都发展。用东家的话说,文艺界台面上的角儿,哪个不是京都混出来的?也只有在京都,方便面才能换成鲍鱼。

东家的话哥记忆深刻。去南方当然也是个选择,但哥很厌恶那种黏糊糊的空气和文化。既然是闯荡江湖,何不挑最热闹的地方去闯。

经过周密计划,哥爬上一辆开往京都的货车。依哥的估算,车程不会超过20小时。没想到出了潼关,在三门峡附近一堵就是两天,这几乎要了哥的命。车上装满给京都有关部门送的年货,全都是高级补品。整天吃这些哥如何受得了,可不吃饿得发慌,结果弄得哥便秘上火,口鼻出血。好在哥经常偷吃雷主席的伟哥,身体里多少有些抗体,总算捡了一条小命。

货车直接开进京都南郊的一个冷库。因为每年各地送的年货太多,吃不完,有关部门就特别修了个冷库储藏起来。就在他们忙着卸货时,哥乘人不备一走了之。随后碰见一个垃圾箱,找了半桶方便面充饥。虽然哥是方便面专家,但那绝对是哥吃的最有味道的一次。

站在京都街头,哥茫然失措。京都毕竟是国际大都会,人多车多楼多,茫茫然无边无际。这时候哥才发现一个重要的问题,哥来京都具体干什么?在这森林般的超大都市里,何处有哥的立锥之地?

既如此,还是到市民广场溜一圈再说。其实这是失去方向感时唯一的选择。对于京都,哥也就知道市民广场而已。据说那是世界上最大的市民广场,后来哥跟着辛可大师长了点见识,觉着这种说法很值得商榷。广场管理很严,有京都户口的狗都不让进,何况哥这样的京漂。也就是在广场斜对面的高墙下,公共厕所附近,哥偷偷看了几眼。广场上人头攒动,高墙下躺着不少访民,眼神比哥还空洞迷茫。哥又饿又困,躺在红墙根酝酿感情——怎么说第一次到了国际大都会,哥得抒发上几句。

在哥刚找到一点感觉时,有几个穿着制服的男人,提着橡胶棒冲了过来。哥一看邻居们个个惊恐地望风而逃,赶紧爬起来顺着大街往东跑。一路狂奔,简直要了哥的命。跑到京都饭店后边的南口袋胡同,总算歇了口气。

没想到在那里碰到了龙哥。

龙哥正在一颗海棠树下等他的小寡妇,龙哥眼中的性感尤物。后来哥也见过,实在不怎么样,也就是屁股大点而已。龙哥原名大龙,长得确实比哥彪悍,身体左右文着青龙白虎,满脸横肉,杀气凛然。可惜屁股上的伤疤有点煞风景。龙哥说那是跟几个藏獒打群架留下的纪念。龙哥经常会讲起那场伟大的战斗,那是他江湖生涯的巅峰之作。

龙哥自诩为英雄之后。他说自己是标准的蒙古细犬,他的祖宗曾经追随成吉思汗及其子孙征讨欧洲和中原。尽管后来我们成了患难与共的好兄弟,但第一次见面并不愉快。

——丫知道爷是谁吗?

——我刚从外地来……

——这个爷还听不出来,满嘴西北口音,会说普通话吗?

——会几句,说得不好!

——丫有京都户口吗?

——没有,我的户口在西京吴家坟……

——就这丫还混京都城,滚!

说着他就冲过来,操着醋熘的京片子把哥数落个没完没了,并不时亮出挂在脖子上的户口牌。龙哥大声道:知道吗,爷这是让你长记性,就你丫这操行,也想做京漂。初来乍到,再说累得要死,哥忍了。

后来大家混熟了,大龙说他当时不过是跟哥开开玩笑,所谓逗你玩。大龙引以为豪的京都户口,其实也是水货。在河南人开的小铺里,一个类似的证明也就100块而已。虽然大龙动不动来几句京片子,其实跟哥一样,也是个京漂,老家在内蒙古的乌兰察布。

不过在京都的所谓京漂里,龙哥绝非等闲之辈。京漂见了他必须叫龙哥或老大,否则就要挨揍。龙哥的口头禅是:知道爷是谁吗?确实,至少在落雁区,很少有流浪宠物不知道龙爷的名号。即便是藏獒也惧他三分,虽然他们比龙哥更威猛,可龙哥是楞头青,逮谁就跟谁玩命。

那天龙哥之所以修理哥,其实另有隐情。他要等的小寡妇迟迟未到,窝了一肚子火。据手下的小兄弟报告,小寡妇另有新欢,新欢的主人就是附近派出所的所长。龙哥不甘心,想找小寡妇问个究竟。

小寡妇始终没有出现,等来的是一群藏獒,领头的就是小寡妇的新欢。他们呼啸而至,把哥与龙哥团团围住。领头的藏獒指着龙哥破口大骂:就丫草原上来的乡巴佬,敢动爷的马子!本来哥是受害者,可在他们眼中,哥就是龙哥的帮凶。一场恶战在所难免,尽管龙哥表现神勇,但毕竟寡不敌众。龙哥见状大喝一声:兄弟,撤!我俩撒腿就跑,逃之夭夭,沿着南河沿大街,一路狂奔。

按照江湖规矩,既然过过命,我们就是亲生的朋友和兄弟。

在龙哥看来,这次失利的根本原因是孤军深入,那里毕竟不是自己的地界:落雁区。特别是泡妞这种事,虽说吃窝边草面子上挂不住,但也不能把战线拉得太长,出了事难免会兜不住。

龙哥居无定所,以前好像有个主人,但自从他的主人因诈骗罪被关进京都市第一监狱,他只好四处漂泊。龙哥的假京都户口,也是前主人掏100块钱从高新区的小老板手里买的。

龙哥的家在落雁桥下。那里除了龙哥,还有几个像哥这样的京漂,他的小兄弟。另外有一些外地的农民工也长期寄住在这里。一位从贵州来的小青年也在此驻场演出,他来京都的目的当然是能登上电视台一展才艺,可惜没有让导演或制片人动心的大腿。他最喜欢唱《京都!京都!》,意思哥懂,就是表达京漂们誓与京都共存亡的决心!尽管他现在每天为方便面高歌8小时,但他信心满满,总有一天他的出场费会达到6位数。

在大桥下不但有免费的歌声,还有来来往往免费的丝袜美腿。如果运气好一点,还可以欣赏到免费的成人片。实话实说,确实比雷主席的表演精彩得多。这种演出哥扛得住,可农民工兄弟却没有哥淡定。至于经常有京漂从桥上飞下来摔在马路上,大家也见怪不怪,权当是流星雨。

真正困扰哥的,依然是京都户口。原本以为跟了龙哥会过上好日子,其实不然。因为没有京都户口,哥只能跟着龙哥四处小偷小摸,经常连温饱也成问题。幸亏因为龙哥的威信,附近的几个垃圾箱被我们独占,勉强混个半饱。哪像有户口的狗,可大摇大摆在附近大学的学生食堂里大快朵颐。尽管学生食堂里被丢弃的食物堆积如山,但兄弟们只能望洋兴叹。龙哥靠着假京都户口混进去过几次,但后来被保安识破了,打个半死。

就这还不是最恐怖的。最恐怖的是遇到打狗队,随时都有毙命的危险。哥已经想不起有多少次,打狗队发动突袭,端了我们的窝。类似打狗队驾到人狗狂奔的镜头,网上比比皆是。其中有位民工兄弟还为此颠掉腰子,落下终身残疾。如果有京都户口情况则完全不同。一次看见打狗队的胖队长亲吻一只京巴的屁股,哥心酸地流下了眼泪。

对此龙哥体会更深,毕竟他是老京漂。作为落雁区京漂的龙头老大,这种屈辱龙哥岂能忍受。在龙哥看来,除了起来抗争别无选择。作为落雁区京漂协会会长,龙哥经常在会员中鼓吹暴力,扬言要跟打狗队决一死战。可惜响应者寥寥,也就落雁桥下那几个兄弟愿意跟着他赴汤蹈火。但龙哥并不气馁,特别是认识哥以后,更是信心爆棚!为何?龙哥是大老粗,以为要成大事,非哥这样的秀才相助不可。

尽管哥经常给龙哥提出一系列战略构想,搞得他嗷嗷叫,但哥始终不认为龙哥的抗争有成功的希望。当然,这些话哥只能噎在肚子里,除非哥不想混了。这里是哥在京都唯一的家,虽然伙食很差,但总比天天吃屎要强。说来汗颜,有时候我们饿极了也吃屎,这让龙哥很没面子。每次哥都用卧薪尝胆的故事鼓励大家,龙哥才释怀一些。一次吃完屎,龙哥豪情满怀地道:今天我们吃屎,但总有一天,打倒了打狗队,我们会有吃喝不完的茅台和烧鸡!

龙哥的豪言让哥不胜唏嘘,总想起妈妈的话,既然做了狗就要认命,任人摆布是我们的本分。如果哥对妈妈的话体会得像现在这样深刻,哥也许就不当京漂了。哥经常梦见在潇湘别馆的日子,醒来后口水满地。哥也想回去,可混成这样,回去害怕死太监们嘲笑!特别是豆豆,一定会用冷屁股对着哥。

在龙哥的要求下,哥加入了落雁区京漂协会,担任办公室主任,相当于中层干部。为了给哥争取到这个位子,龙哥费了好大的劲。特别是那几个老京漂,坚决反对把一个新人安排到如此重要的岗位。其实这都是龙哥的意思,哥根本就不想干。什么他妈的办公室主任,还不是整天在落雁桥下喝西北风?

作为办公室主任,唯一的福利就是有机会勾搭女会员。尽管在潇湘别馆哥有过皇帝一样的生活,可此一时彼一时也,特别是看成人片时,哥虽没有像农民工兄弟一样哼哼唧唧,也憋得发慌。作为会长,龙哥当然不缺这些。在这方面,龙哥是虔诚的摩门教徒。京漂协会没被龙哥临幸过的母狗,还真不多。作为龙哥最信任的办公室主任,哥当然也能雨露均沾,其中就包括丽丽。丽丽刚从南郊漂过来就被龙哥瞄上了,但见哥准备下手,他才放弃作业,并大方地说:看在兄弟的情分上,哥忍了!

丽丽是只京巴,长相和气质根本不能跟豆豆比,而且是个寡妇,生过好几胎。跟丽丽在一起当然不用谈文艺,除了插科打诨,就是行苟且之事。丽丽徐娘半老,在这方面经验丰富。跟豆豆不同,她的经验可都是实战积累,自然也受用得多。每次协会组织活动时,我们都要苟且一次。尽管她希望哥更勤奋些,但哥天天食不果腹,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如此。

有一次哥跟丽丽开玩笑:要不咱俩结了,反正都是京漂,也好有个伴。丽丽还当真了,头摇得像拨浪鼓:虽然哥有文化,大小是个中层,算得上优秀的公狗,对俺也挺好,可说了哥别见笑,俺过够了京漂的日子,还是想找个有京都户口的,工作也稳定,如果实在找不到,就跟哥一起过。尽管是开玩笑,丽丽的话哥很理解,说实话,哥也想找个有京都户口的!退一步说,如果哥真有了京都户口,会看上丽丽这种二手货?如果哥直说了,难免太不解风情。哥只是用失望的眼神望着丽丽,丽丽觉着委屈了哥,赶紧给哥做个全身按摩,让哥心里舒坦一些。

尽管哥不爱丽丽,除非逼急了才说句我爱你,但哥要感谢丽丽,因为她的出现,改变了哥一生的命运。

有一次哥约了丽丽在京大西边的小树林里幽会,玩得正兴起时,突然有两个打狗队员冲了过来。在龙哥的抗争成功之前,这种场面随时都会出现。

打狗队员一胖一瘦,一白一黑,类似黑白无常。他们手里拿着橡胶棒,看见哥跟丽丽正在苟且,立刻包围过来,嘴里还不停地大骂我们是流氓。当时哥的宝贝正忙着,因为紧张没拿出来,便挨了一下,疼得要死。但哥毕竟老跟着龙哥打架,能应付这种场面。哥赶紧后腿一蹬,脱身撒腿就跑。只听见丽丽惨叫一声,晕倒在地上。

按理说哥这样做有点缺德,或者缺乏大丈夫气概。可哥心里明白,好汉不吃眼前亏。历史上大有为的人物,到了关键时刻,谁还管自己的女人,送给别人玩的大有人在,何况狗乎?有人还把自己的儿子煮了孝顺主子呢!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这当然包括关键时候扔下自己的女人不管。

话虽这么说,但哥一直觉着对不起丽丽,哥现在想起来都有点心痛。丽丽后来被打狗队卖给了京大西门一个韩国人开的饭馆,被涮了火锅。每次哥路过那家韩国饭馆都气得牙根发痒。总算有一次哥逮着机会,在他们的后厨拉了一泡。结果被媒体曝光,不但餐馆停业整顿,那个留着山羊胡子的韩国老板,也被京大的愤青们拖出来揍了一顿。

哥本想躲起来算了,没想到那个胖打狗队员穷追不舍,我们俩就这样一路狂奔。以他的体重保持如此高强度的运动,确实不易。哥就纳闷了,哥找的又不是他姐,他至于这样玩命吗?后来哥慢慢理解了,世上有一种人叫道德原教旨主义者,即便你找的是一条狗,他也要跟你玩命,这跟是不是他姐没有关系。

追到京大宾馆,打狗队员到底扛不住了,呈大字瘫倒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脸涨得通红。哥也累得要死,腰子都快颠下来了,靠着一棵国槐,看着他,他当然也看着哥,眼神中充满绝望和愤恨。他想用最后一点力气站起来跟哥决斗,可刚一侧身,又瘫了下去。

哥这辈子跟很多打狗队员打过交道,但从没见过他这样敬业的。以哥对公务人员职业操守的理解,这应该是最高境界了吧。后来哥经常在京大附近碰见他,追着一群流浪狗狂奔。因为当时哥已经有了京都户口,尽管他依然用恶毒的眼光瞪着哥,或吐口水骂哥是流氓,但不敢对哥动手。

话说回来,如果不是他跟哥玩命,也许哥永远都不会来到京都大学,更不会认识哥一生中最重要的人,辛可大师。所谓造化弄人,岂虚言哉!

第三章

哥跟辛可大师的相识颇具戏剧性。在辛可大师高徒唐娟的自传体小说《我为君狂》一书中,对此有生动的描述。《我为君狂》发表后引起轰动,文坛上靠身体写作的干将们个个高挂免战牌。辛可大师也为此被老婆扫地出门,险些成为魏公公第二。有人抱怨他老婆飞飞姐出手太狠,她对此不以为然:要不是看在儿子面上,老娘早宰了这头牲口。这是后话。

尽管唐娟的小说很精彩,但作为当事者之一,哥必须指出,内容太过煽情或夸张。虽然艺术来源于生活且高于生活,但不包括胡说八道!比如我们仨相识的情节,就严重失实,甚至把哥写成一只纯种的藏獒!书中说辛可大师喜欢白虎更是胡扯。如果辛可大师真的有此癖好,怎么会看上灌木森森的她!

其实一切很简单,没那么煽情。基本情况是,哥被打狗队追得精疲力尽,在附近的小花园里睡着了。醒来后已至半夜,哥饿得要死,偷偷爬进京大宾馆。宾馆一楼有间房子亮着灯,哥循着灯光爬上窗台,透过窗帘缝隙,哥看见一个男人压在女人身上,扭动着白花花的屁股。

在《我为君狂》中,唐娟说哥当时被他俩的表演,特别是她的魔鬼身材诱惑得把持不住,这根本就是意淫。哥见过世面,至于为这破玩意魂不守舍吗?比这更白更大更性感的屁股,哥见得多了。真正诱惑哥的,是放在电视柜上肥美的蛋糕,哥饿得要死,哥无法抗拒。

好在窗户没关死,哥拉开一个小缝钻了进去。哥进去后根本没心思看他们的表演,直奔主题。当哥准备对蛋糕下手时,发现情况有点诡异。唐娟一边有节奏地蠕动着身体,一边用异样的目光看着哥。做贼心虚,哥一时不知所措。但唐娟并没有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意思,哥管不了许多,索性先填饱肚子再说。

哥边吃边跟唐娟对视,辛可大师哼哼唧唧自娱自乐。一般来说,女人这时候了都会双目紧闭,但唐娟一直睁大眼睛注视着哥,有点像恐怖片的镜头。唐娟在小说中也写过这一段,深为读者追捧。很多人还做过类似的尝试,但成功者寥寥。读者认为,唐娟要么是胡扯,要么非人类,或者有特异功能。

与锦绣文章相比,辛可大师在床上的表现毫无创意,一直保持着乏味的传教士姿势。一番云雨后,他像半扇猪肉摊在唐娟身上。等气匀了点,唐娟示意他向后看。辛可大师吃力地回过头,有点惊恐地看着哥。哥也第一次直面辛可大师,这个哥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

那是一张略带沧桑的中年男人的脸,层层叠叠的皱纹让哥想起潇湘别馆的沙皮会长。在他的脸上,最生动的是那双挤在褶皱中的三角眼,很亮很有神,类似晚上出来偷油的老鼠。如果还有什么值得一提的话,就是他的屁股,他的屁股很白很光滑,完全跟他的脸不搭调,有点像漫画中的人物。

片刻惊恐之后,辛可大师开始怒视着哥。之所以如此,据哥分析,一是因为哥是梁上君子;二是因为哥的表现过于淡定。作为男人,特别是在这种境遇下,哥的淡定很挫伤他的自尊心。他抓起唐娟的胸罩,准备向哥发动攻击。哥没动,只是冷漠地看着他,因为哥计算过,哥有足够的时间逃走。

就在辛可大师出手瞬间,唐娟用小腿缠住了他的腰,让他动弹不得。尽管辛可大师怒气中烧,但唐娟不这么看,她以为这是上苍安排的最浪漫的缘分。虽然在京大跟老师相好的女生很多,但玩到这种段位的仅此一例,世上最幸运的女人莫过如此。唐娟虽然对辛可大师执弟子礼,可私下有时互称老狗和小母狗,类似周先生称自己的学生为小白象一样。

唐娟的心情哥能理解。虽然经常卿卿我我,辛可大师对她的每一寸皮肤了如指掌,但真正行苟且之事还是第一次。下午上完课后,辛可大师特别安排到京大宾馆为她过生日,喝完一瓶盛世御凤后上楼开房。唐娟在书中说是辛可大师主动勾引她,因为吃饭时他一直盯着她的事业线。而辛可大师的说法迥然不同,他说是唐娟的高跟鞋先伸进了他的关键部位,让他把持不住。关于辛可大师勾还是被勾的问题,粉丝们意见不一,更多人倾向于被勾,因为在京大宾馆,跟唐娟苟且的男人不止一个,其中就包括辛可大师的门生小卞。

就如何处理哥,他们产生了严重分歧。辛可大师的意思是把哥赶走,或者送给西门外的韩国老板,而唐娟认为哥是上帝送来的礼物,强烈要求领养哥。被两个一丝不挂的男女在床上评头论足,哥的自尊心严重受挫,也想一走了之。可哥没走,因为哥对落雁桥下的生活心有余悸。

由于唐娟的坚持,辛可大师无可奈何,只好收留了哥。尽管哥想装得淡定一些,但眼圈还是有点发潮。哥以为,就算因此搞不到京都户口,至少不用被打狗队四处追杀。让哥倒胃口的是,唐娟让哥叫他俩爸爸妈妈!唉,寄人篱下,哥叫了。唐娟激动地在床上抱着枕头翻滚,哥抽死她的心都有!

辛可大师觉着这样叫有点刺耳,毕竟他是学界泰斗,提议还是叫叔叔阿姨更体面一些。但唐娟不干,一把抓住他的耳朵:事就这么定了,它是咱俩的亲儿子!见唐娟铁了心,辛可大师只能顺从。辛可大师明白,一旦上了床,老师就成了学生的孙子。

接下来的事有点乏味,实在不值得浪费口舌。两人折腾了很久,少说也有三四次。唐娟书中那些翻江倒海的战斗细节,全是胡扯。作为当事者,哥可以负责任地说,辛可大师基本上保持着传教士的乏味姿势,观赏性很差。辛可大师的确是《素女经》的研究权威,但也就是嘴上的功夫。哥虽然对《素女经》研究不深,但辛可大师在床上表现出的技战术水平还无法跟哥相提并论,不信去资询潇湘别馆的母狗们!

哥终于有了新主人,也有了第三个名字,柏拉图。柏拉图是辛可大师给哥起的,依唐娟的意思,她更喜欢比尔这个名字。在《我为君狂》中,有唐娟在办公桌下为辛可大师服务的桥段,深为读者赞许,其实不过是剽窃莱温斯基而已。辛可大师认为比尔这个名字过于情色,怕彻底激怒他老婆,毕竟不是每个女人都有希拉里一般的胸怀。柏拉图显然更契合大师身份。尽管这跟所谓柏拉图式的恋爱有点不搭调,但事过境迁,柏拉图式的恋爱也要与时俱进。

辛可大师是京大牛鬼蛇神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大师协会会长。至于他的学问,诚如孔夫子所言(据辛可大师个人官网):“鸟,吾知其能飞。兽,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为罔,游者可以为纶,飞者可以为矰。至于龙,吾不能知,其乘风云而上天。吾今日见老子,其犹龙邪!”

有关辛可大师学问高深的故事,社会上段子很多,其中一个跟春哥的舅舅樊总有关。据说樊总的母猪因为听了辛可大师的讲座,一胎生了好几十个,震动了文化界与畜牧学界。著名公知牛博士曾爆料,很多女生投考辛可大师,其实并不为做学问,就图将来生个双胞胎或三胞胎乃至八胞胎,省得大有为的老公们办那么多身份证和户口本。

辛可大师的家在京大雁园。住在这里的,要么是领导,要么就是名教授。既然业主非贤即贵,条件自然优异。听人说,连雁园的蛐蛐,叫声也契合“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音律。

哥原本以为,大师府上一定书香盈庭。在哥的印象中,就连潇湘别馆住的煤老板,家里也汗牛充栋。没想到辛家根本就是个格调不高的俱乐部,也就书房里有几本破书。听人说大学问家钱锺书家里也没几本书,但毕竟事过境迁,连包工头也高度重视文化装修了。

在辛可大师家,除了名贵的欧式家具,到处悬挂着她老婆飞飞姐的玉照,特别是客厅那幅,足够有三平方——飞飞姐着紧身皮衣,手握双节棍,祭出李小龙的标准动作。就连厕所里也挂着飞飞姐单挑两位日本武士的照片。见此光景,对辛可大师经常上积水潭医院这种事,哥也就不足为怪了。

对哥而言,麻烦的不只是强悍的飞飞姐,还有她养的那条公狗,Pitt。哥总算一睹纯种苏格兰牧羊犬的尊容了。Brad Pitt是好莱坞的大明星,飞飞姐的梦中情人。飞飞姐经常拿他奚落辛可大师:别以为屁眼上插个葱就是凤凰,跟Pitt比,在老娘眼中你屁也不是。每次把辛可大师气得要死。飞飞姐一度想照着Pitt给辛可大师做整容手术,可连韩国最有名的大夫也束手无策,特别是他的沙皮脸,根本没有改造的基础。

跟龙哥相比,Pitt实在算不上彪悍,体格与哥在伯仲之间,也就是小胡子多少有点个性。他对哥的到来非常恼怒,一进门就给哥难堪,目光中充满鄙夷与不屑。在他看来,同样是狗,他比哥高贵得多。乘辛可大师不注意,他照哥下边一脚,顺势把哥撂倒在地。

——会说English吗?

——No can!

——知道“shit”的意思吗,You know?

——不知道!

——说的就是You,乡巴佬!Get out!

Pitt说话有点娘娘腔,酷似潇湘别馆里那帮太监。哥对这种东西烦得要命,可初来乍到,只能委曲求全。Pitt见哥不滚,更是怒火中烧,索性扑过来一口咬住哥的大腿,疼得哥哇哇大叫。哥的叫声不但惊动了正在书房上网的辛可大师,还有辛家的少爷,可可。

那是一个看上去五六岁左右的小男孩,皮肤白净,有一双清澈的大眼睛。单从相貌判断,很难想象他们是父子。特别是对照辛可大师那张沙皮脸,实在太不搭调了。连辛可大师一度也不自信,怀疑可可是校后勤集团采购科科长的种,直到去京大附属医院做了DNA检测,才算心里一颗石头落了地。

见主人出来,Pitt这才松开了口。辛可大师知道是Pitt欺负哥,但除了训斥几声,并没有动手。Pitt仗着主子是飞飞姐,从不把辛可大师放在眼里。辛可大师的手段也黑,找茬把Pitt阉了。Pitt之所以变成李莲英,哥以为有两个原因,一是辛可大师报复飞飞姐经常挫伤他的自尊心,如果Pitt取个别的名字,或许下边会幸免于难。听辛可大师讲,中国最后一次科举,粤人朱汝珍成绩第一,就因为名字中有个珍字(让人联想到珍妃),且是乱臣贼子孙大炮的老乡,勾起了慈禧老佛爷的无限愤恨,便把末代状元的帽子发给了直隶草根刘春霖。二是跟潇湘别馆里大有为的男人一样,辛可大师也可能有点不自信。

可可没有辛可大师那么怂,照着Pitt就是一脚。Pitt赶紧爬过去,摇着屁股舔可可的脚丫子。Pitt对辛可大师家的权力结构了如指掌——飞飞姐是辛可大师的祖宗,可可是辛可大师和飞飞姐共同的祖宗。飞飞姐天不怕地不怕,一旦儿子发作起来,她向来无计可施。

尽管可可对哥的第一印象不好(他认为哥长得有点丑),但经过辛可大师一番劝导,也就愉快地接纳了哥,不但在阳台上给哥弄了个窝,还送给哥进口的饼干。Pitt不敢做声,眼里直冒火。乘可可不注意它啐了哥一口:孙子,Just wait and see!

哥也明了,要在这地方存在下去,非得把这孙子制服不可。妈妈的话没错,狗的本分是任人摆布,但对于跟自己抢骨头的同类,没必要那么客气。

飞飞姐第一次看见哥也是雷霆大怒,冲着辛可大师大喊大叫:老辛你个王八蛋,敢弄这么丑的土狗回来,你让老娘的面子往哪搁!说着扬起腿要踩死哥。辛可大师有苦难言,他自然不愿意要哥,但哥是上帝送给唐娟的礼物,他只能接受。这层意思他当然不敢讲,除非他想过早成为文化界的重大损失。

毕竟是夫妻,多年来残酷的斗争使他有了丰富的应变之策。他装着委屈地道:飞飞,我也不想要啊,可这是校长老婆送的,我敢驳人家的面子吗?飞飞姐听了冷笑一声:校长家会有这种一文不值的土狗?进口的都嫌多余,你敢糊弄老娘!辛可大师苦笑道:就算给我一万个胆,我敢骗您吗?校长家是不缺名狗,可它毕竟是校长老婆的老乡,亲不亲故乡……见此光景,飞飞姐大手一挥,道:既然是校长老婆送的,那就先留着,等校长下台了,立马给老娘扔了!辛可大师赶紧点头称是,直夸飞飞姐深明大义!

飞飞姐之所以留下哥,不单因为哥是所谓校长老婆的老乡,更关键的因素是可可。也就是说,在很短的时间内,哥对可可的公关产生了化学反应。哥在潇湘别馆练就的跨栏技艺派上了用场,哄得可可心花怒放。为了讨好可可,哥甚至在他拉完屎后去舔他的屁股。哥知道,要不想回落雁桥忍饥挨饿,必须下点硬功夫。

当飞飞姐要把哥扔出去时,可可投下了至为关键的否决票。尽管飞飞姐表示改天到护国寺给他买个漂亮的洋狗,可他摇着脑袋死活不干。可可扬言如果赶哥走,他就跟隔壁的小女生私奔。太岁发飙,飞飞姐只好认怂。

整个过程跌宕起伏,就像是玩过山车,搞得哥心脏病都快犯了。Pitt的脸色也是阴晴不定。起初他算定飞飞姐会干掉哥,神色极为嚣张,最终成了泄气的皮球,趴在地上绝望地吐着舌头。

也许是做贼心虚,哥看见辛可大师头上直冒汗。在飞飞姐面前,辛可大师确实毫无优势可言。她比辛可大师高过一头,齐耳卷发,罗圈腿,一看就是练家子。作为前跆拳道全国冠军,飞飞姐绝非等闲之辈。虽然隐退江湖多年,肚子上波涛汹涌,可据说对付三五个男人依然绰绰有余,类似辛可大师这样的秀才何足道哉!

很多人认为,辛可大师著作等身、名满天下,一辈子最大的错误就是娶了飞飞姐,而且这个错误永远也没有纠正的机会,类似胡适之先生。跟胡夫人一样,飞飞姐除了修理辛可大师,最大的爱好就是打麻将,只是就技战术水平而言,尚无法跟人家相提并论。同样是打得天昏地暗,但飞飞姐几乎十赌九输,而江冬秀女士还能凭此挣点外快,补贴家用呢!

在支持老婆打麻将方面,辛可大师不愧为胡门再传弟子。尽管胡适先生认为麻将是中国三害之一(其余两害为八股和小脚),但也只是嘴上的功夫。胡先生临死前还托人四处打听,找一处适合老婆打麻将的住所,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辛可大师做得更彻底,凡跟飞飞姐打麻将相关的事宜,永远一路绿灯,无条件支持。

第四章

哥的事对辛可大师来说微不足道,他正在为其他事烦恼。

给辛可大师添堵的,是门生小卞。小卞博士即将毕业,想留在历史文化学院教书。他以为一个农家子弟能留在京大教书也算是光宗耀祖的事。可院长窦卫国死活不同意。

窦院长之所以拒绝小卞,理由是小卞没有洋博士文凭。京大赌咒发誓要建设国际一流大学,一项硬指标就是在京大任教必须要有洋文凭。为此辛可大师找窦院长理论。因为自己的老同学现在贵为副校长,虽然排名第六,但分管文科教学,所以辛可大师对窦院长说话也很随便。

——老窦,搞中国的牛鬼蛇神学,有必要读个哈佛牛津的博士吗?

——老辛你很清楚,这是学校的规定,即便院里搞上古文献的,谁没留过洋?

——可国外的大学也没有类似的专业,他去哪里读?!

——这个我可管不了!其实在外边随便读什么都行嘛!你看费教授,研究《诗经》的,不也在牛津读了个神学博士?!

辛可大师只好抬出前辈说事:梁启超、王国维、陈寅恪,哪个有洋文凭,不都是一代宗师?窦院长道:您说得对,可那是以前的事,现在规矩变了,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再说了,陈寅恪他们不也在外边混过几天吗?

辛可大师被窦院长噎得要死,大吵了一回。即便辛可大师暗示胡副校长跟他钻过被窝,人家也不领情,只是干笑几声,打发他离开,说是要去部里开会。辛可大师心里犯嘀咕,自老同学当上副校长后,窦院长对他没这样过啊!

回到办公室他给胡副校长打了电话,把窦院长臭骂了一顿。老同学的态度出乎意料,他似乎也无能为力,并在电话中提醒辛可大师,窦院长的表哥最近被提升为部领导。至于小卞留校的事,老同学一再表示支持,认为牛鬼蛇神学是国粹,相关学术研究确实需要加强,以便打败大屁股的阿芙洛狄忒,为国争光。他暗示辛可大师给窦院长做点工作,他说学校是有类似的规定,但也可以特事特办,前不久经管学院就进了一个土博士,关键是如何运作。

老同学的意思辛可大师当然明白。他把小卞叫到办公室,简单介绍了一下情况,让他去找窦院长。一听这个小卞不干了:您说了都不算,我人微言轻,找人家有什么用?不行我跟新华社或新浪的朋友说说,看他们有没有办法,师娘不是交际广泛吗?要不我跟她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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