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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6 10: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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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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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下的爱情药

月亮下的爱情药试读:

第一章 爱情第三十七计

爱的奇迹

又是一个情人节的到来,可不是吗,商店为了更好的推销商品,趁此机会开展一系列与之有关的活动,什么情侣套餐,到某地烂漫一日游等等。其中销售最好的就是一朵朵鲜艳亮丽的玫瑰花了,那可是情人节的标志,是情侣们彼此向对方表达爱意的最佳方式。仿佛少了它,情人节就少了许多烂漫的色彩!

瞧,前面的那个情侣,男的正捧着一束玫瑰,将它送给旁边那个令他心仪的女孩子,女孩羞涩地接过花来,泛红的脸蛋流露出迷人的笑颜,此刻仿佛是登上了华丽的婚姻殿堂,接受新郎官送给自己的定情戒指一样。多么浪漫的场面呀!但这样的场面却深深刺痛了一个人,在她心里,这样的浪漫就如刀绞一样,在心中无情的切割着。

这是什么回事呢?故事是这样的:林梦瑶,是一个聪明伶俐,天真可爱的女孩,两年前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在此不久,她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遇见了一个阳光帅气的小伙子——吴浩,(*吴浩:年轻有为,少年时就有极不平凡的表现,被当地人称为“江南鬼才”。长大后又以优异的表现在职场上步步高升,年纪轻轻就当上了某公司的经理。)当第一眼看到吴浩时,少女的内心砰砰直跳,直觉告诉她眼前这位英俊潇洒的小伙子就是自己心中要找的白马王子。或许是上天注定了的缘分,吴浩对她也是一见钟情。两人的目光在彼此的身上恋恋不舍,宛如在梦境中,他们多想时间就此停留。当他们擦肩而过时,又互相回头望了望对方。

果是天公作美,林梦瑶就在吴浩的公司下成功应聘了一个职位。吴浩得知,欣喜若狂,于是趁一个机会向她表白。梦瑶听了,激动的心情难以平静,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竟然会主动的向自己示爱。羞涩的脸蛋通红。吴浩看了,心中大喜过望。就这样,他们白天在公司里就跟什么事也没发生过样。梦瑶业绩惊人,连吴浩也不得不对她竖起大拇指,从心里由衷的敬佩她……

这天是情人节。梦瑶刚醒来,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满屋张灯结彩的,桌子上用红玫瑰铺成“I LOVE YOU”的字样。不用想,这肯定是吴浩的杰作。此时梦瑶的手机响了,是吴浩打来的,“你醒了吗,梦瑶。我送的花还喜欢吗?”“讨厌,谁让你送的。”梦瑶嘴虽这么说,心中却无比高兴。“哦,不喜欢,那我送别人去。”吴浩故意挑逗。“别呀,我喜欢还不成吗。”“真的?”“真的,只要是你送的,什么我都喜欢!”“哈哈哈吴浩暗中得意哦,对了,今天晚上有空吗?我想带你去个地方。”“什么地方呀”。“秘密,等你去了就知道了。”吴浩故意卖关子。

梦瑶心情激动不已,不知道吴昊又会给她一个怎样的惊喜。

到了晚上,月光如明镜一样,足以把黑夜照亮。此时,吴浩已开车来接梦瑶了。“去哪呀?”:“到了你就知道了。”一会儿,车停下来了,梦瑶下车看,眼前是一片望不着边际的大草原,俯望下面,城市的美景尽收眼底。月亮就像是从这儿升起的。令人心旷神怡。梦瑶不由得伸出手来,哇,好清爽呀!仿佛此刻自己已经摸到了月亮。此时,吴昊走了过来,告诉她,这里是他小时候经常来的地方,每当他遇到一些挫折或是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时,他总是到这里静静的望着月光,把所有的烦恼都置之脑外,他曾在这里许下一个个美好的愿望,希望有朝一日,自己能遇到一个能让自己心仪的女孩,与她厮守一生。梦瑶静静地看着旁边的吴昊,心中有股莫名的感动。眼睛稍微紧闭,嘴角露出甜蜜的笑容。想不到平日对工作兢兢业业的吴昊,竟然也会有如此烂漫的举动。她想到这里,又微微白了吴昊一眼,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也就在这时候,吴昊双手抱住了她。“哎呀,你干嘛呀”此刻梦瑶先是一惊,脸蛋羞得通红,趁着月光的照射,显得分外美丽。“梦瑶,你嫁给我吧!”借此之景,吴昊终于把隐藏在心里的话说了出来。“不嘛!”梦瑶噘着小嘴,羞答答的把脸转了过去。“为什么?”“哼!我哪知道你说的是真还是假,万一,万一有一天你扔下不要我了怎么办?”梦瑶故意试探着吴昊。“怎么可能呢,苍天在上,我吴昊如有做了半点辜负梦瑶小姐的事情,就让我得上不治之症,让我在痛苦的煎熬中慢慢死去。”

这时梦瑶赶快用手捂住他的嘴,“我不准你这样说。”“怎么,舍不得我了。”“讨厌!才不是呢!我只是怕我这么早就守寡!”梦瑶微低着她那泛红的脸颊,嘴中倔强地回答。样子显得格外迷人。

吴昊轻轻将她抱入胸膛,亲了下她那倔强的小嘴,梦瑶双眼微闭着,那一刻,两人的心紧紧交织在一起。

就这样,他们彼此深爱的,每天形影不离。邻居们看了,不由的称赞道:“瞧,这小俩口,蛮恩爱的嘛。”“是呀,年轻人可真是活力四射,让人既羡慕又嫉妒。”“嫉妒干啥呀,你也可以和他们一样呀。”“咳,都快四十了,哪来这么多激情燃烧的岁月呀。”“哈哈哈……”

他们原本约定等吴昊忙完这一阵子,就立马结婚。可好景不长,因为这几天,梦瑶发现吴昊很少回家,就算回到家也不和她说话,每次吴昊总是以工作忙为借口来逃避与梦瑶的谈话,甚至好几次吴昊都在外面喝的大醉回来,有几次还和梦瑶吵了起来。这还是当初认识的吴昊吗,想到这里,梦瑶常常在家了泪流满面。

又是一个情人节,往常吴昊不管有多忙,总会抽时间来陪她,会一次又一次的给她惊喜,令梦瑶总有一种莫名的感动。他们常常向上天祈祷,能够让他们今生今世,甚至永生永世都能在一起,永不分离。可是现在,吴昊却没能在她身旁,陪伴着她。月光照着几乎令她瑟瑟发抖。此时此刻,一对年轻的情侣从她身旁走过,哪男的对女孩说:“小丽,你嫁给我好吗?”“才不呢!”女孩把那羞红的脸蛋转了过去。“为什么呀?”显然那男的有些着急了。“哼,万一有一天你不要我了怎么办?”女孩故意去试探他。“怎么会呢,苍天在上,如果我……”

这犹如万箭穿心一般,深深刺痛了梦瑶那颗脆弱的心灵。是呀,就在一年前的这个时候,吴昊也曾用同样的方法向自己求婚,也曾许下过非自己不娶的诺言。可是现在,这种诺言早已化成泡沫,破裂在刚刚升起的海面上。“难道这些美好的誓言都是假的吗,都经不起时间的冲洗吗?”梦瑶不断追问自己“不,我不相信,这不会是真的,我要找吴昊当面问清楚这事。”

此时,梦瑶已来到了公司,吴昊一人坐在办公室中,见梦瑶来了,便有些惊慌失措,“你怎么来了?”“我就不能来吗?”“可……可以,请……请坐。”吴昊结结巴巴,表情极不自然,跟他日那个性格开朗的吴昊完全派若两人。“你为什么对我不理不睬的。”“不为什么。”吴昊无奈的吐出这几个字来。“不为什么?这就是你的回答?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没……没什么。”吴昊沉默了一阵,压抑住心中的悲伤,说,“梦瑶,我们……我们还是分手吧。”此时吴昊转了过去,只是为了不让梦瑶看到他那种软弱而又无奈的形态。“分手!”听到这两个字,就如晴天霹雳一般。要知道,这两个字在她心中就如两座泰山一样,压着她喘不过气来,“为……为什么?”梦瑶全身颤抖,泪眼模糊,一切就好像突如其来的噩梦一般,而自己又仿佛深深陷入噩梦中,“告诉我是我哪里做错了什么,我改!”“不,你没有做错什么,是我……”吴昊欲言又止,仿佛心中有无数委屈却又无法诉说一样。“是什么,你必须把这件事解释清楚,为什么无缘无故的就要分手?”“我……”此时一阵敲门声打断了他们的谈话,“吴总,我能进来吗?”“请……请进。”此时一位妖艳的少女走了进来,年龄与梦瑶相仿,美丽妖娆,她就是吴昊身边的秘书小兰,全公司的男职员见她无不垂涎三尺。“哟,吴总,那女的是谁呀?”用她那娇媚的声音问道。“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还没等吴昊反应过来,梦瑶已泪流满面,气冲冲地离开了公司。“梦,梦瑶。”吴昊想去叫回梦瑶,最终却是停止了。只残留了几滴眼泪,滑落在办公桌上。

到家里,梦瑶一头扎进被窝里。“怎么会这样,不,绝对不可能的!”但这是不争的事实呀,吴昊在外偷情的事明明是自己亲眼看见的,难道还有假吗?梦瑶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为什么上天偏要这般折磨自己。原本以为吴昊是自己值得托付一生的男人,但为什么会这样,难不成吴昊真是人面兽身,卑鄙无耻的小人?他们之前许下的诺言只是为了掩饰他那丑恶的鬼脸吗?此时梦瑶心中无比悲愤,却只能一人在这空荡荡的房里抱枕痛哭。谁又能抚平她那颗已经碎的不成样的心呢?可她并不是一般的女子遇到这事就乱了理智。转念一想,总觉得事情有蹊跷,吴昊不是那种人。再说了,吴昊说出分手时,嘴中分明是抽搐了一下,然后把脸转了过去,难道是为了不让自己看到他的悲伤吗?这背后肯定有什么隐情,我得再找他问清楚这事。“叮咚……”一阵门铃声响了。谁会在这个时候来了,梦瑶赶紧拭干眼泪,急匆匆地去开门。“是你呀,快请进吧。”只见门外是一个清秀的少女,穿着并不什么华丽,但却隐藏不住她内心那种不凡的气质。“你好,嫂子。”原来这女子便是吴昊的妹妹吴婷,因得知梦瑶是哥哥的心上人后,便常常找梦瑶和她聊天。不久,两人便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心朋友。“咦,我哥呢?”吴婷问道。“哦,他呀,去工作了。”“工作?今天不是星期日吗?”“这……”梦瑶几乎有点惊慌失措。“嫂子,你的眼睛怎么红了?”吴婷发现她今天有点不对劲,“告诉我是不是我哥又欺负你了。”这小丫头故意挑逗梦瑶。却触伤了梦瑶的心,梦瑶心中扑哧一下,像失去了什么似的,吴婷看到嫂子竟然慌张成这样,心里也几乎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说:“怎么了,我哥是不是对你不好?”“没……没这事,你就别乱想了。”

难道真是我乱想了?此刻吴婷想起那几天哥哥喝得乱醉回来,嘴里还自言自语的,起初没当一回事,认为哥哥是因为工作太忙了,借酒来发泄发泄情绪而已。现在看到嫂子如此惊慌失措的样子,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难道……“你们到底怎么了?你和我哥发生什么事了吗?”吴婷进一步问道……“没……没什么。”梦瑶有些紧张“只是这几天不舒服。”“没什么?不可能吧。”在小丫头的逼问下,梦瑶终于把自己与吴昊之间的事告诉了她。“不可能,这不会是真的。”吴婷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的哥哥是那种人,可是望着梦瑶悲伤成这样,知道梦瑶绝不是在跟她开玩笑的。不成,我得找我哥问清楚这事。“好了,嫂子你也别太伤心了,我相信我哥不是那种人,这里面定有什么隐情。我会帮你把事情弄清楚的。”说完便去拭干梦瑶脸上的泪珠,起身要走。“是呀,吴昊不会是那种人的。”梦瑶心想。她决定再去吴昊。

第二天,梦瑶又一次来到公司者吴昊。可一进办公室,发现吴昊并不在这里,取而代之的是那个缠在吴昊身边的秘书。梦瑶这回是气不打一出来,原本善良的她竟然冲了上去,狠狠给了她一巴掌。一向温柔的梦瑶,竟然会做出这种举措,完全颠覆了她以往的性格。可是这实在是太可恶了,要不是她的出现,吴昊怎么会对自己那样不理不睬的呢,以至于提出分手,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拜这个女的所赐。可是即使这样也难以消除心中的悲痛。那女的静静地站在那里,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对不起,我……”小兰对梦瑶深有内疚之感,看到梦瑶这么伤心,心里也过意不去,可是……

此时梦瑶冷静了下来,“行了,你不要再说了。你知道吗,我和吴昊……”梦瑶把自己如何跟吴昊相遇、相识、相爱及吴昊对自己许下的诺言统统告诉了小兰,此刻梦瑶的嘴角展露笑颜,仿佛又回到了眼前那属于她俩的日子。“可是,”梦瑶突然变脸“因为你的出现,这一切就从此画上了句点,你好狠毒呀~!”梦瑶的话如同晴天霹雳一般,令她站立不安,没想到自己竟然是破坏别人夫妻感情是罪魁祸首。“梦瑶小姐,请冷静点,听我解释,事情不是你想象中的那样。”“什么?那天的事这难道是我想象出来的吗?”“不,这个……,我……”

就在此时,吴昊走进了办公室。梦瑶冲了过去,抱住吴昊,“告诉我,那天说的话不是真的,你不会不要我的。吴昊~”梦瑶泪眼模糊,双手紧抱的吴昊,只希望他能回心转意,“你难道忘了吗?曾经的我们是如此的相爱,你曾说过要与我偕头到老的,你难道忘记了你对我所许下的诺言吗?”

吴昊见此,泪水竟悄悄从眼眶中溢出来,“对不起,梦瑶,我要走了”吴昊用他那爽颤抖的双手,无奈地将梦瑶推开。“走,去哪,带我一起去。”梦瑶此刻已是泣不成声,苦苦央求着吴昊!“我不能带你去。”吴昊强忍着快要从眼眶中溢出来的泪水,稍稍低下了头,却怎么也不敢正看着梦瑶,“对不起。梦瑶,我无法再陪你一起漫游在那皎洁的月夜,无法去兑现那曾对你许下的承若,不能与你私定终身。我简直就是一个忘情的负心汉,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混蛋!现在不奢望你能原谅我。忘了我吧,就当你从来没有认识吴昊这个人,因为他不配,也不值得你这样为他牵肠挂肚!”吴昊终于甩脱了梦瑶的缠绕,带这小兰,消失在梦瑶的视线当中。“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究竟为什么会这样!”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梦瑶孤零零一个人一遍又一遍地追问自己。“你真的打算就这样隐瞒她一辈子吗?这样对你和她都不公平……”小兰跟吴昊的后面,看着吴昊这个样子,内心极其难过。“够了,别再说了!”吴昊心中何尝不是撕心般的煎熬,但他又有什么办法,“为什么,为什么老天对我就这样不公!”吴昊一拳打在一棵树桩上,发出无奈的抱怨。

小兰只好闭上双唇,静静地跟在他后面,心里好不是滋味!揉了揉刚才被梦瑶扇了个耳光的脸蛋,含着泪水,默默向上天祈祷!

回到家后。吴婷像头发了狂的红牛,急匆匆地向她哥哥房间冲去!“妈,哥呢?”此时她的愤怒已经吞噬了理智,看到她哥没在房间里,带有质问的口气询问母亲!

老母亲正在帮吴昊整理书桌,被这突如其来的小丫头吓了一跳!“他呀,在公司工作还没有回来呢!”在母亲的眼中,仿佛略带一丝微润。但吴婷并没有察觉到,怒气冲冲的说:“工作?我看是去偷情去了吧!”“你这是什么意思?”母亲不解的问道。吴婷将早上去梦瑶家发生的事情全部告诉了母亲。“我是看清楚了哥了,他伪装得可真好呀!”吴婷冷笑道,“我看像他这种视感情如玩物的负心汉,迟早会让老天给收了的!”“你胡说什么!”母亲狠狠打了她一巴掌,却深深痛在母亲心头!母亲把脸扭过去,呜咽了一下。“好,你打我,你竟然帮着他打我!你们打小就知道宠着他,这下可好,宠出祸来了吧!他在外面有别的女人,让嫂子独自一人伤心难过!”吴婷将多年埋藏在内心中的积怨终于爆发了出来,两眼直冲冲地望着母亲!

母亲含着泪水,双手颤抖地从抽屉中拿出一本折子来。后低下头,用手捂住嘴,轻轻哽咽着。“病危通知书!”吴婷双手开始颤抖起来,心中的那股无名之火瞬间被这如同冰冷的寒潮所扑灭,令她不住瑟瑟发抖。“不,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妈,你别吓我,我哥绝对不会得这种病的。”吴婷一直地摇头,双手不住地晃动着那悲痛欲绝的母亲。

母亲用她那颤抖的双手轻柔了她的脸,两人抱头痛哭,“难道我还好那这种事来开玩笑吗?你哥这病已经是癌症晚期了。”母亲用袖子擦拭了眼中的泪水,长叹了一声,“是你哥我不要把这事告诉任何人的,因为他不想让他所爱的人为这件事而伤心欲绝。尤其是你嫂子梦瑶呀!你可知道他有多么爱她吗?他宁愿背负着这负心汉”的罪名,宁愿让梦瑶去记恨他一辈子,也不愿让她为自己悲痛欲绝。谁又能理解他的苦衷呢?

吴婷愣了,无力的双手去翻开哥哥的日记本:

2月14日小雨

时间过得可真快呀,又到了情人节。天突然下起了小雨。这阴冷的天气给原本浪漫的节日增添了几丝悲凉的气氛!

想去去年,你在我身边,我们在一起嬉戏的日子……这只能停留在漫无边际的记忆中。

下午,梦瑶突然来到我办公室,使我那冷了许久的心突然迸发活力!我多想再一起将她抱入怀中,告诉她这些天发生的事,但我不能这样做,因为我不愿看到她为我伤心的样子。内心在不住痛苦地煎熬,终于做出了那违背内心的决定。或许是魔鬼的操纵,将那我害怕听到的“分手”俩字竟从我口中脱颖而出!这一刻,我的心如从空中坠地的花瓶,已找不到一小块完整的模样!

2月15日阴

我无奈的走进办公室,心中被悔恨与伤痛充塞着,无力的手支撑的脑袋,发出一声声奈何的叹声!

这时一个令我再熟悉不过的身影走了进来。我心如获至宝般喜悦,可还是伪着内心装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当梦瑶紧紧抱住我,泣不成声地再一次叫我的名字时,我的内心如刀绞般撕痛。我多想再一次将她抱入怀中,为她擦去眼角的泪水,与她漫步在那狡黠的月夜,去完成我们守候的承若:我多想时间就此停下来,静静享受那一刻的幸福!可我不能这样做!为什么,为什么老天就这样对我不公!不能与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我不止一次的这样怨天忧人!

梦瑶,对不起,我不能实现我俩当初的誓言,不能牵着你的手,共同踏入婚姻,不能陪伴在你身旁,如同至宝地把你捧在手心中,呵护着你,照顾着你!我知道我今生欠你的太多,倘若有来世,我一定会加倍还与你!

永远爱你的吴昊!

吴婷泪流满面,朝门外奔去,恰好碰到哥哥吴昊。吴昊看到妹妹手上拿着自己的日记本,不由有些慌张,“你想干吗去!”吴昊急忙夺过吴婷手中的本子。“哥……我……”面对突如其来的吴昊,吴婷不免有些慌张“你的情况我已经知道了,哥,对不起!”

吴昊瞟了一眼房子里的母亲,无奈地摇了摇头。“哥,我知道你这样做只是为了不让嫂子难过,可是这样嫂子真的就不会伤心吗,嫂子每天以泪洗面你知道吗?”吴婷含着泪水。

这些话如同一把坚硬的钢刀,深深刺痛了吴昊那未曾愈合的伤口。原本是想让梦瑶忘记自己,不要因这事而伤心难过,可不曾想到这样做又如是火上浇油,加剧了梦瑶的痛苦。吴昊陷入深深沉思中。

晚上,一向不爱说话的父亲竟找他交谈了一宿:“爸,我真的很难受,你能告诉我该如何是好吗?”吴昊含着眼泪询问的父亲!“难受?自己在受内心的谴责,能不难受吗?”父亲拍了拍他的后背,“你看你为了此事憔悴了许多呀!”“可是我……”吴昊欲言又止,不要说父亲也明白他的心中思索着什么。“儿子呀,你要明白,”父亲叹了口气,继续说,“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逃避永远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它只能让逃避者更加受到心灵的谴责!既然躲不过,不如勇敢的去面对现实吧!当然路在你脚下,至于怎么走,还得由你来决定。”“我?”吴昊突然心中一亮,仿佛领悟到了什么似的!“嗯,”父亲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相信我儿子所做的决定,他一定不会让我失望的!”

什么秘密都不能在吴婷心中逗留一天,可不一大早便飞奔到梦瑶家,把这些事情告诉了她。“我就知道吴昊一定是有他的难言之隐,他宁愿让我误解他、记恨他、忘记他。也不远让我知道事实后为他痛心难过!”梦瑶笑中含泪,她觉得自己所受的所有委屈与吴昊比起来是那样的微不足道!此时她的第一反应就是急忙感到吴昊的家里,再次将他抱起,抚平他那颗久受煎熬的孤独心灵。

——叮咚,叮咚!门铃一声声响起,吴昊像往常一样去开门。他怎么没有想到,门外面竟然是梦瑶!心中的惊讶与喜悦一时冲击了他的大脑,使他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梦瑶,你你来了!”“怎么,不欢迎我呀?”梦瑶朝他笑了笑,笑的是那样可人。“欢迎……,欢迎,请……进来!”吴昊激动得一时也语无伦次了,“来,我为你沏杯茶。”

梦瑶突然发现客桌上摆着一些照片,“这是……。”没错,这些就是他们俩在一起时所拍的照片。时隔一年,吴昊仍把它们视为手中至宝,这也有力的证明了这一年里他的自己的爱不曾有丝毫的递减!

梦瑶心中有些酸痛,泪水再一次从眼中滑落,抱住吴昊,“吴昊对不起,是我错怪了你,不能理解你心中的那份痛楚!”

吴昊终于可以再次把她抱起,“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是我没用,不能更好的去保护你,反而让你收了这么多的委屈!你能原谅我吗?”“嗯,我原谅,我什么都可以原谅你,只要你能再一次回到我的身边来!”

接下来的举动令梦瑶出乎意外。

吴昊双腿扑通一下跪倒在地,这让丝毫没有心理准备的梦瑶大为吃惊,赶忙将他扶起,“你这是干什么呀吴昊?”“梦瑶,我有一事相求,不知你能否答应我?”“你说,不管什么事情我都会答应你!”梦瑶将吴昊扶起。“就是,不管我以后是否还能继续陪伴着你,照顾着你,你都要带着希望坚强地活下去!好好照顾自己,行吗,梦瑶?”

梦瑶含着晶莹的泪花,再次抱住吴昊,满带着哭声在吴昊耳边轻轻说道“我答应你!”

一场风波也就就这样悄然而过,好像没有发生过什么似的,一切竟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吴昊与梦瑶经过这次不堪回首而又刻苦铭心的经历后,俩人再一次深度熟知了彼此,他们对彼此的依恋进一步加成!吴昊变的开朗了许多,正以乐观的心态及顽强的毅力跟病魔作殊死的拼搏。而梦瑶总是时常陪伴与他的左右,一次一次给他重生的希望与勇气!吴昊的病也逐渐好转起来!

这一天梦瑶从睡梦中醒来,突然发现吴昊不在他身旁,心中顿时一震,慌手慌脚的穿上衣服,朝窗外远眺,才发生吴昊正在小区的花园里散步,她这颗悬的着心才有了着落。此时她迅速往楼下跑,因为她不想再次离开吴昊半步!突然,她被一块砖头所绊倒,来了个与地面亲密接触,鼻尖蹭了一层灰,俩膝盖被轻轻划破,流出一丝通红的鲜血。疼痛之感令她一时半会不知所措,尽管是如此的疼痛,她还是忍住了哭声,毅然地站了起来。

来到了吴昊身旁,俩人相拥而抱。吴昊帮她稍擦拭了鼻尖的灰尘,轻揉了她的双膝,把嘴凑在她耳根悄悄地问道:“疼吗?”

梦瑶含泪地摇了摇头,嘴角中瞬间流露出一丝苦味的笑容,亦或许是笑自己太脆弱了,连这点小事也要让吴昊为自个担心!

不知道是否是上天对吴昊的恩赐,奇迹又一次降临在他的身上。他的病竟奇迹般的恢复了。这对他们一家来说,无疑是最大的赏赐,尤其是梦瑶,她简直乐疯了,就好像是自己得到了上天的恩赐了一样。

又是一个情人节的夜晚,今个的月儿显得格外圆亮,仿佛是要预祝全天下的有情人都能终成眷属!吴昊与梦瑶再一次漫步在这皎洁的月之中,心中泛起阵阵惬意。吴昊轻轻牵起梦瑶的手,梦瑶不住着地将那泛红的脸颊偎依在吴昊的肩膀上,享受这一刻的浪漫!

看得梦瑶那张秀丽的脸蛋,蓦然有一种暖流涌上心头,正是由于她对爱情矢志不渝的执着,对自己不离不弃的守候,才让自己看到重生的希望,让奇迹再一次降临在自己身上!吴昊眼中含有幸福的泪水,趁梦瑶不注意之时,吴昊悄悄地将她搂在怀中。“哎呀~你想干嘛!”羞红的双颊在月光的照耀下是那样的迷人。“梦瑶,我们结婚吧!”吴昊终于把心中的夙求表露了出来。

梦瑶何尝又不是那样想的呢,这一年多来,她忍受过多少的委屈,只为了能再一次听到今天的这句话。可她却翘着嘴,倔强地说:“哼~才不呢!”

吴昊贴下去吻了她那倔强的小嘴,问道:“为什么呀?”“哼!万一,万一你又跟上次那样把我扔下不要我了怎么办?”梦瑶再次试探着吴昊。“怎么可能呢,苍天在上,如果我和上次一样再次做出辜负你的事情,就让我就……”

此刻间梦瑶突然阻止了吴昊所要说的话,脸上稍带点怒气,“那你就什么,难道你还想让我再次伤心难过不成?”

吴昊马上将要从嘴边脱颖而出的誓言又吞了进去,因为他知道就是这轻浮的誓言险些成为隔断他俩的咒言!他轻轻将梦瑶抱人怀中,嘴悄悄凑近她的耳根旁:“梦瑶,你知道吗。爱上你是我今生唯一的骄傲!”

月光是那样的狡黠,那样的柔和,照耀在树下那切切私语的恋人的脸颊上,聆听那一段真情的独白,感觉好美好骄人!

属于我和棒棒堂王子的恋爱

得知小夜爱她,并且因为她,他不再花心,只做她的男友,我知道小夜是真的爱她,愿意为她改变,所以当我说出分手的那一刻,他并没有试着挽留,我很安静,没有再多说一句话,不哭不闹,也没找任何人诉苦,他给的痛我要一个人去承受,就想他给的爱只想一个人去体会。苦笑一声,给他说声谢谢,谢谢他给的爱,谢谢他给的伤。

独自在院子里站了一会,望着漫天的星星,冰冷的眼泪顺着脸颊滑落,我不能哭,我要让他小夜有一天知道是他没有珍惜我,擦干眼泪,强作欢笑,我要告诉每个人我很好,不想他们喋喋不休的问我事情的经过,因为我也不清楚到底发生什么了,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一切是假的,还是他对我的感情就从来没真过。

我说再也不要联系了,删掉一切和小夜有关的东西,这样就不会有什么东西能让我联想到他,我接受不了,接受不了他给的虚假的爱,记得之前他给我说对不起,好莫名其妙,问他为什么这么说,他没有给我原因,只是问我是不是真的爱他。我承认自己很笨,猜不透他,亦或者说他的心从来就没为我打开过,还是对于一个陷于热恋中的女生来说,都喜欢胡乱猜想,也都有着患得患失的感觉,所以总觉得我们的那份爱情来得很容易,因为一瞬间他就成了我的男友。

我不能怪他,因为爱本来就让人无可奈何,我能做什么,除了说声祝他们幸福,然后嘲笑着镜子里那个哭的不像样子的自己,再憋屈又能怎样,爱情多么艰难的一个字眼。

从认识小夜的那天起,我的日记里只有他,满满的文字,慢慢的记忆,高兴,激动,痛苦,想念,失眠,眼泪。写了一页又一页,这些他又怎么会知道,真的希望有那么一天,他能走进我的心里,看到每个角落里都是他的名字,还有对他满满的爱,这样他还会舍得让我胡思乱想,让我哭吗?

分手后,我很没志气,很没出息的主动联系了他,因为真的很想他,翻开以前的短信眼泪来得那么快,想到他的名字又会是那么的痛心,我发短信给他说想你了,可我知道不该联系你的,对不起。他回我说,傻瓜,我也想你,那一刻,我对他没有了怨,没有了恨,只觉得有他陪就有安全感,只要有他就好幸福,好幸福,还有那些对我的想念,我确定自己离开他会是一件多么难的事,预计不来需要多长时间去习惯没有他的日子,有时甚至会想,他和别人在一起又有什么关系,他不爱我又有什么关系,只要他愿意我留在他身边,只要他会有那么一会,就那么一小会需要我就好。只是我真的放不下他,真的好爱好爱他,这就是所谓的因为爱一个人而卑微吗?我这算成全吗?

说完分手,我躺在床上用被子把自己围得严严实实,哽咽着,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就结束了,我害怕,害怕是我主动结束了这段恋情,即便我很不想,很不想。从第二天开始,我整天挂着QQ,对着电脑屏幕发呆,一句话不想说,哪也不想去,一不小心眼泪就来,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小夜还是会给我发信息,我没有办法让自己不回他,只是不会再像以前那样陪他聊天,他也永远不会看到我的眼泪打在键盘上给他回信息的样子,这样的我,谁又会心疼我?他会吗?

我天天改着各种签名,只是心里真的很憋屈,很难过,还幻想着他看到后会不会心生同情给我些许的安慰,或者说不要我离开他。有天晚上他妹妹要和我视频,我知道自己很糟糕,不是不想看到她,只是害怕会流泪,我不要她看到我那么狼狈的样子,她问我为什么不和他哥哥聊天,我说不想。情绪真的很难控制,也是真的很累,后来,她说让他哥哥和我聊天,她有事。就这样,我们又开始了聊天,我知道有些话透露着委屈和气愤,十点多的时候他要我下线去睡觉,我说不想,让他下吧,他说要是我不睡觉他就不下。感觉真的真的很难,已经分手了,我就不要再考虑他的感受,也不要再听他的话,曾这样告诉自己,可是总是做不到,我说最后一次听你的话,然后就下线了,可我并没有去睡觉,睡不着,他大概不会知道吧,过了几分钟,他发短信说不要骗我哦,要去睡觉,你们那最近冷,晚上盖好被子。看到这条短信我又哭了,他的这些所谓的关心我是会那么的在乎,又会是那么的心疼,我知道自己的眼泪很多,只是为他流的最多。

我不明白,分手了,这所谓的关心还需要吗?如果不舍,为什么要丢下我,为什么不抓紧我,这所谓的关心,只能让我更放不下他。我的恋爱经历是那么空白,没有任何经验让我来作为参考,也没有谁告诉我到底怎样做才是对的,只知道一味的给心,却没有意识去保护它,因为我相信小夜,是那么的相信,自以为是的认为他会好好爱我的,原来是我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我数着时间,清楚的记得已经过去十五天了,时间好慢好慢,或许就像《失恋三十三天》里演的,有那么一天,我可以不再想小夜,不再会觉得这一切过不去,如果可以,能不能省略这段过程,让我记忆里没有他的影子。可是我怕,怕在分手后的日子里自己坚持不下来,有天会给他说,我不要和你分手了,我离不开你。

或许开始是一个错误,但是从没后悔过认识他,因为我爱他。那天静给我发了一张照片,问我那个男的长的帅不帅,我说挺阳光的,静说他才十六岁,看不出吧,我说恩,感觉没那么小,静又告诉我他会做空间并且给了我他的QQ号,说好我们一块找他做空间的,当时心里就想这小孩还不错嘛,然后就加他的QQ,可是没加上,因为他的QQ号设有辅助账号,我就想QQ加不了,发个消息到他邮箱他总会收到的,为此还暗自高兴了半天,看自己多聪明吧,他就是小夜,后来,他主动加我了,问我是谁,是不是认识他,我说不认识,静认识你,然后我小心翼翼的和他聊了几句,也知道了原来他的号里只有几个人,不加陌生人的,所以对他的好感又加深了,他的空间没有他自己的照片,没有那么自恋,我这样推断,觉得自己喜欢这个小孩,至少对我来说他是,因为我上大学,他上初中,看到他,会让我心生怜意,很招我喜欢的。

就这样我们认识了,聊完后他说要删掉我,因为我对他来说也是陌生人,可是我还真舍不得删他,就和他商量让不要删我,并说我不会打扰他的,后来,他没有删我,第二天晚上依旧聊聊,不过说的话很少。

白天我一般不上QQ,那天晚上七点多的时候,也就是我认识小夜的第三天,他发短信问我干嘛呢,为什么不上QQ,那一刻我是真的很兴奋,被人需要的感觉,更何况是那个小孩,我说同学参加校园歌手大赛呢,要给他加油的,回去就上QQ。至于电话号码是前一天晚上小夜说手机没费了,要我帮他充,改天他给我充,就这样我们留了彼此的电话。回去后静把她和小夜的聊天记录截图给我,小夜问静说那个姐姐怎么还不上线呀,都想她了,这些小小的幸福足以让我的细胞处于兴奋状态好久,现在想起来都还是那么的温暖,嘴角忍不住扬起淡淡的微笑。

此后每天晚上我和小夜都会聊天,只是话真的很少,在此期间也加了他妹妹的QQ,或许真的是因为距离才产生美吧,对他的印象特别好,我属于敏感型的,他简单地回答让我会想他是不是嫌我烦呢,所以不会主动问他太多,即便很好奇。不过他妹妹还经常和我聊天,我知道了许多和小夜有关的,心里越觉得他很可爱,让人有一种占为己有的感觉,他不太接近女生,话比较少,爱吃棒棒糖,会溜冰,还有个习惯那就是啃大拇指,而且歌唱的蛮不错的,听到他的声音感觉是那么亲切,就像他在自己身边一样。

11月26我们认识,12月2号我们就处对象了,只有六天的时间,我知道这是多么的不现实,姐弟恋,异地恋,网恋,我该怎样说服自己去接受呢,他说要照顾我,当我的男朋友,我说不要开玩笑,让他做我弟弟好了,可是小夜不要,他说要想一个称呼给我们彼此,以后就那么称呼对方,虽然我也很想让他属于自己,可是理智告诉我这很不现实,我问静该怎么办,静说不要考虑那么多,这样的恋爱才会是最好的。这或许是给我的唯一的支撑的理由吧。他也是我的初恋,作为乖乖女的我,这次是真的疯狂了。

第二天早上还没睡醒手机震动了,是小夜的短信,他喊我老婆,我不知道要怎样回复他,按耐不住的高兴,最后回他呵呵,起得这么早。以后的每天晚上我都不会关机,因为怕小夜随时而来的短信,我怕不能在第一时间回复他,再后来的每天早上基本都会收到他的短信,我每天都会有所期待,每天早上会在闹铃叫之前就会自己醒来,想着他可能会来短息了,唯恐错过,唯恐不能在第一时间回复他,是不是每个处于恋爱中的人都会有这种状态,很享受这段回忆,很美好的一段记忆。那段时间心情超乎寻常的好,连朋友都说我的气色不错,整天乐呵呵的,我也承认恋爱的感觉很奇妙,甜甜的,暖暖的,说不出的幸福,从此喜欢上了恋爱的感觉。

越来越觉得离不开小夜,觉得自己好像爱上他了,会经常的想小夜,即使每天都有联系。想他的时候会忍不住偷笑,心情也会乱乱的,有点烦躁,想着那一刻他要是在我身边就好了。小夜会给我分享他的生活,是和同学去网吧了还是去溜冰了还是。我很敏感,也很爱乱想,只要听到任何和女生有关的字眼或者事情,都会想是不是和小夜有关系,也会莫名其妙的生一通气。在网吧希望他旁边坐的都是男生,让妹妹看住他,也怕某些女生会主动靠近他,去溜冰场不可以和女生一块去更不要牵女生的手,去KTV也是而且要早早回家,不是我的担心多余,只是连妹妹都感觉他的朋友不好,在我眼里小夜就是完美的,他不可以学坏,我知道自己的这些顾虑也没用,因为我看不到,他说怎样就怎样,虽然很怀疑很不放心,可是只要小夜告诉我说事实是怎样的,我就会去相信。

网恋的记忆总是那么深刻,看不到,摸不着,唯一的交流就是语言,两个月的记忆中小夜给了我很多感动,即便只是语言,可是对我来说却是那么珍贵的回忆,有人会说所有的承诺都是谎言,只是哄女孩子开心的,没人会去相信所谓的诺言,诺言也就只是听的人当真了而已,可是我不这么想,至少不这么觉得,我相信小夜说过的每一句话,他让我笑过,让我感到幸福过温暖过这样就满足了。

小夜说过要来学校陪我,和我穿情侣装,下学期来大连陪我;小夜说过要我把初吻留给他;小夜说过爱我,会陪我,会想我;小夜说过假期要我陪他聊天;小夜还说过要带我去溜冰,只牵我的手;小夜说过不要我工作,他会养我;小夜说过不论我在家住哪儿,他都会和我住一起;小夜还说不要我离开他,陪他一辈子,我答应了。他说了那么多,我幸福了那么久,我爱他仅是因为他是他,我以为可以一直这么下去,不是做梦,而是我已住在他的心里,他可以带着我走,永远不会有那么一天他会把我丢了。

我是那么讨厌进小夜的空间,因为他的空间里的每个角落都是和那个谁有关,即便他告诉我那只是玩的,没有什么的,可是对我来说却是那么心痛,即便这样还是会忍不住去他的空间,试图找到点他们以前的信息,试图去想象她是一个怎样的女生,让少杰留了那么多回忆,我没有要求小夜删除那些东西,因为我觉得如果他愿意的话会主动去做的,我不喜欢勉强他人,尤其在感情世界里会给对方绝对的自主权。我不高兴,伤心,为什么他不把和我有关的记忆放在空间呢,或许他根本就不在乎我,到底是他不懂事还是我对爱情的要求太高,这种“玩”我是真的接受不了,都说爱屋及乌,我应该要大度,随他的意愿来,这些其实都不重要,只要他的心在我这这就足够,我这样安慰着自己,为他开脱,也为自己原谅他找点借口。

我知道自己对什么都喜欢追求完美,生活中也会严格要求自己,我不喜欢随随便便的人,随随便便的感情,对于小夜的情况,我是很无奈,我告诉自己要么放弃吧,何必这么委屈自己,可是真的说不出口,每次心情烦躁的时候都会找朋友聊聊或者是哥哥,但是却从不会告诉他们我到底发生什么了,我知道,如果说了他们会建议我放弃,先不说现实还是不现实,首先他不懂得珍惜我,这个理由就足够了。我把一切藏在心中,希望有那么一天我可以很有底气的告诉每个人,我是多爱他,他是多爱我,对我怎样好,这样向别人炫耀着,炫耀着属于我们独一无二的爱情。

记得是在圣诞节的晚上,我决定给小夜说分手,分手是因为小夜的自动回复写的是有事找XX,XX是他前女友的名字,我该说什么好,大吵大闹?不是我的性格,他总是逃避我的问题,我只知道他一点不在乎我的感受,我好像是一个人唱着独角戏,好痛,好累,换个头像也说是前女友要他换的,我不知道,我对他而言是个什么角色,或许连陌生人也不如吧,只是很费解,小夜为什么不说和我分手?在那晚打算说分手的同时,还想给他说我爱你这三个字,因为他有好几次语音要听我说这三个字,这三个字让我说出口没有那么容易,不知道是害羞还是什么,给他说过一次,他竟然耍赖说没听清。这样的他还是蛮招人喜欢的,我想打电话给他,想听他的声音,可是他不会接,为什么我也不明白,他也不会满足我的这个愿望。

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说我很没志气,晚会结束已经八点多了,我按照计划和几个朋友放了孔明灯,为小夜放的,这也是第一次放,望着带着祝愿的孔明灯消失在漆黑的夜空中,想着只要他幸福就好。完事后就和朋友在超市顺便买了点东西当晚餐了,这时收到小夜的短信,问我干嘛呢,什么时候回去,什么时候上线,我以为他想我了,回去后就立刻打开电脑,结果他说要我帮他写作文,我不会拒绝他的要求,随便吃了点东西开始写,虽然心里感觉有点憋屈,可是这也不用考虑的,我只想让他知道我是多在乎他,愿意为他做任何事,写完十点左右,然后去洗漱了,到口的分手就这样咽了回去。

我想着这个分手到底要怎样说出口,我才不会难过,也才不会为他流泪,始终没有,也不舍得说分手,即便很痛,可是还是愿意有他在左右,我知道自己有多卑微的,亦或者说属于犯贱,明明知道他不爱我却还是不愿放弃,只是他爱我或者不爱我又有什么关系,记得我曾问小夜,我爱你你感到幸福吗?他说幸福,这就已经足够了,只要我爱他他会感到幸福我再痛苦又能怎样,为他,我还是愿意付出的。

当你爱的人不被别人看好时,你会怎么做?小夜不被看好,那些朋友说,你们的情况本来就很不现实,所以趁你没有陷得太深,还是算了吧。至少连姐姐也不认可他,虽然我什么都没敢告诉她,她仅仅知道小夜是我的对象,其他的都不知道。姐姐之所以不看好他是以为有次小夜让我帮他开年钻,而我没有网银,就想各种办法,最后想还是麻烦姐姐好了,费了好大的劲终于弄好了,姐姐给我发过来截图,小夜那边却显示没有成功,因为他忘了关掉手机开的钻,小夜也没给姐姐说声谢谢,姐姐就因此不满,而我又不能说什么,只能委婉的让小夜给姐姐说声谢谢,或许是因为小夜成长的环境吧,他一般不会对人说谢谢,对不起等用语,他就是个小王子,眼里不容一切的王子,按常理,这样的人我会很讨厌的,可是对于他,我却反而更加心疼他,爱他,就因为他是他,如果有一天他不是现在的他,我还真怀疑自己会不会爱他,无论别人怎么看小夜,或者说我们不被大家所认可,可是我不管这些,只要他幸福,只要我愿意这一切就OK。

寒假的前段时间似乎一切还不错,挺和谐的,聊聊QQ,发发短信就这么过来了,刚过完年的几天,也就是1月26的那天,小夜改了签名,龙年的爱情愿望就是希望他的前女友幸福,这是多讽刺啊,真的感觉自己要疯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想听他的解释,直接说分手了,分手多么简单的两个字,可是真正说出的时候心却会在滴血,在那一刻,只想歇斯底里的哭一场,然后喝个大醉,想摔东西,想发疯的喊,我下了QQ,躺在床上收到他的短信,问我是不是生气了。到底是我不懂爱情,还是对小夜来说我根本就是微不足道的一个路人,心好痛好痛,有时候感觉文字是那么苍白无力,有种感觉总也道不出,说不明。

我一直以为自己很大度,也很坚强,曾经给小夜说过,要是他有喜欢的人了可以直接给我说,我会放手的,因为我只想看到他幸福,可是事实却证明我很小心眼,对于他小心眼更明显,毕竟我还是主动放手了,何必让彼此为难呢,我也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坚强,脸上的笑始终掩盖不了心里的痛,笑得那么牵强,那么没有温度,我讨厌这样,可是还必须这样,告诉自己,我很好,真的很好。

我怀念和他有关的一切,可是更怀念那天晚上,我感觉的到他是真心和我聊天,好像是我第一次走进他的内心,很高兴,似乎觉得这才是真正的情侣,彼此愿意为对方打开心门,小夜和我聊了很多,提到一个叫做小真的,感受的到小夜很爱她,我也不会问他们分手的原因,小夜说不要让我像小真一样离开他,我说好的,傻瓜,我怎么舍得离开你呢?我们约定一辈子不离开,我还是想再次确认因为什么他要和我在一起,是感动才和我要在一起,还是我是替代品,还是。小夜告诉我他是爱我的,我相信,找不到任何不去相信他的理由,我以为这就是永远了,可是这只是个玩笑,感情的玩笑,我怎么能开得起呢?

我天天幻想着一切,以为我们会在一起,因为一切皆有可能嘛,我始终相信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如果我和小夜最终在一起了,那么童话就不会是童话,我们就是最好的证明,什么姐弟恋,网恋,异地恋这些都不算什么的,我们的故事会是一个奇迹,至少前无古人,等到我和小夜在一起的那一刻,我就不会再顾虑那些所谓的网恋都是假的,异地恋不靠谱怎样怎样的说法,事实总会是最好的辩证武器。

我没有删掉小夜的QQ,因为我怕,怕就这样从此陌路,怕他消失,虽然看到他会很痛,可是比起从我的世界里消失我还是会选择留着,为什么一切总是那么没有安全感,有的人就随意在你的生活里转了一圈,走了,而自因不忍看着他的离开,最终心也还是跟着那些背影走了,我怕,怕这种来来去去,明明认识却要做陌生人,明明很在意却不能表现出来,明明舍不得可还是要放手,为什么就没有人会陪某些人一辈子,让彼此的心找到一些安全感,去相信永恒这个东西。

情人节的前一天晚上我们聊了,他说他花心,怕爱上我,因为他爱过的每个女孩子都会哭,然后一连串的对不起,为什么要给我说对不起,我不怕哭,只要小夜爱我就好,再痛我都无所谓的,小夜不知道我想要的幸福就是有他爱,说什么想照顾我又给不了我幸福,为什么,为什么不问我希望的幸福是什么,总是那么自以为是的笨蛋,我心里是那么烦,烦的连我都不知道自己每天是怎么过来的,为什么要考虑那么多,爱情也会那么复杂吗?我只想在爱的世界里简简单单,不要自以为是的考虑,因为即使再能读懂彼此的心,也总会有误会的时候吧,我怕误会,害怕一切,为什么不能彼此坦诚,不去相信两个人是可以走得很远很远的,只要你情,只要我愿意。

分手将近一个月了,这个年我过得那么辛苦,在另一个城市的小夜应该过得很好吧,记得他问我他吃过的棒棒糖我敢吃吗,我说敢,因为是你,所以我不会嫌弃的,我把小夜幻想成我的王子,因为他爱吃棒棒糖,所以他是我的棒棒糖王子,只是不知道他是否会记得我,那个为他做了一段以我的棒棒糖王子为题的视频,那个很爱他的傻瓜,那个会每时都想他的笨蛋。今天是情人节,你过得好吗?还是会很想你,只是你不再属于我。

爱已成风—男子女子

傍晚的火车。夜色尚未凝定,星子等待着浮现。

拥挤的目光中,他碰到了女子的眼神。他想起了曾经的简单,快乐并无忧的日子。那时,彼此珍重着,以为会是一辈子。久远的,让他们美满的想象。

登上7019次车,躁动的气息让人慌乱。应该是不眠之夜,这么多的灵魂被因囿着,像一场华丽的邂逅,却忐忑出不安的阴谋。陌生交错着,在鸣隆声中,趋向各自的目的地。

他和她依旧不言不语。是生活,是日子让他们彼此沉默,暗自生分。

她坐在男子的对面,看着窗外麦田的不断更迭,是一株株生命的拔节。手里卷着没有结局的小说,是她一个人精心的造就,她总想把末尾灿烂一把。因为她是那样崇尚美好,信仰真谛。但,人始终是矛盾的。也许是现实的添加,是人生的迂回不定。有时候,我们的权利只是纯粹的妄想,结局让人不能意料。

一晃就是四年。几度春秋几度愁。

他们出生在一座县城,就读于一所学校。他们都不是班里成绩的佼佼者。因为生活方式。因为明白真实的东西。浮云包裹的是非,他们从不计较。是存活在自己生命里不待眷世纪主流的孩子,从小就这样任性。

忙碌着,却从不荒废自己。

他喜欢绘画。想画出世界的轮廓。是自我的想象,纯彻明净,会让人欢欣的图案。那时候,他在不停地练素描。女孩子帮他削铅笔,带给他微笑。

她热慕文字。会看掉好多的书,然后烧毁。她是一个不想再去让一个故事想象第二遍的人。除非她讲给男孩子听。都是些悲戚的故事。男孩子与她一起心伤,然后再为彼此抚去眼泪。不由自衷的,他们也曾活在别人的世界里。

因此,她决定长大了要写一部有甜美结局的小说,给男孩看。

也许灵魂的相遇和巧合,从来都是幻觉的组配,没有真切的实感。

就这样,他有漆黑洞察的眼睛描绘着平凡的世界。

也如此,她藉着文字安抚敏感的心,平息世俗的火树银花。

这是一份情感,不期而遇。

他把女孩子的双手放在自己的胸膛前,不做赌注,却清醒的告诉她,想带她走一辈子,十指相扣,共度红毯。

他是一个温暖、深情的男孩子。她心中自知,微笑着应许。

生活并不是双重的平形线。

在临毕业时,他因绘画出众,被派去一家公司做设计管理。很远的一座城市。因为生活,因为种种,不得如此。

她没有眼泪,她懂得生活的目的。她在相信,她会虔诚的等待……

十指相扣,共度红毯。

之后,她没有拼命的找工作。没有想着考研的神圣。

她,一个人生活。读者春夏秋冬四季的轮回。偶尔的,背着旅行包,外出行走。因为她想寻找西藏。

很早的时候,她就知道西藏是一个离天堂最近并从中可以寻找慰藉的地方。所以,她跨越着一片片的轮廓,找取它的存在。

带着很多书,她在穿行。

他会给她写信,写每一天想念她的时光。他想知道她的所有。但,信总会在邮出的一个月内统统寄回。她收不到,一无所知。“是否时光隔绝了目光,也断绝了彼此曾经的言语?是否某个夜晚你将我埋下又挖出,从此得不到你的任何一滴泪?”

红尘葬真骨,了了何处情。

男子猜疑着,不由深信。

有时候,爱情没有谁对谁错,只有辜负和被辜负。这一切或许归于宿命。人间灯火,终究不是孤身一人的操守。

他在两年后和一位娇艳的女子结婚。柴米油盐,屋角窗帘。俗事让他落入尘世。

命运弄人。

在扬州的车站里,他真实的看到了她。

沧桑。老道。生活已经让他面目全非,不堪一击。虽是对面相坐,却终究脱不出半语话点。

在火车即将驶往终点时,他开口了。充满心酸的四个字“你还好吗?”

她其实早已料知他的不安。毕竟在江湖行走数月连年,衣着眼神已能料人三分。

她依旧如初静雅冷着,“我想念他了,我的一切好都在为想念他。”

男子没办法去欺骗自己用心去爱过的女子,故作镇定的咬出“我结婚了,和一个不相识的人。”

……

车厢里不再有声响,到了终点,期待着列车的静止。“我可以为了你,而放弃……”女子用手制止了他继续说下去的勇气。

她笑了。第一次离开他后的笑。“应该是曾经的爱,应该是曾经的你我。这一切,谁也不怪罪。我不想做一个坏女子……”

她走出车厢,消失在人海。身后是扔掉的一页页尚未写完的小说。有男子的名字,有男子的音容笑貌。

无法再回到当初。他们承认。

以后的以后,再也没有相见。男子因婚姻的不幸,一个人接受生活。

辞去了工作,自己办画廊。清贫生活。

那年他32。她27。

生活又在继续,是各自为生。

当初,你为何抛下了我

还是那样的风,春去秋来,这几年,在她的心里,风依旧那么的无情,总是在那样的时候冷冷的击打自己的心。就像当初他遇见了她,本来两人相处还挺融洽的。他频频的约自己去看电影,去音乐厅听音乐,本来,一切的一切都朝着它本该发展的轨道。可是,为什么,就在他向她表白后,他竟然失踪了,毫无音信。

风,依旧吹打着她的心,她睡眼朦胧的起身,刷牙、洗脸,像往常一样吃晚饭。她打开电脑,照旧开着qq,却把它调成隐身的状态。以前,就在几个月前,他们还在qq上聊得很好,可如今,她微微叹了一口气,眼眶不禁盈满了泪水,“这是为什么,我做错什么了吗,你为何狠心离我而去”她细细的回想,一切都没什么异样啊。

风,继续吹着,夹扎着雨的淅沥,这种时候往往是最令人感怀,也最容易掉泪的时候。她依旧打开电脑,登上了qq,还是设置为隐身,依旧如常,突然她看到那人的qq亮了一下。她忍耐住心中的喜悦,马上击打着键盘,向他发去自己的疑问。这一次,他应了,她欣喜不已,但仍压抑住心中的喜悦,仔仔细细的看起了消息。

看完后,她彻底的哭了,但却没有了以前的哀怨,反而增添了几分爱恋。她还是抑制住了,再次看了这条消息,仔细的看着,那人已经离开,她也把自己的qq设为隐身,依旧不变,她要仔仔细细的再看一遍。“芸儿,不是我狠心,我得病了,两个月前医生告诉我的,我实在是不想连累你,你懂我的心吗”这短短35个字,倾注了他的爱意,芸儿哭了,她又忍不住哭了。

当初,你为何抛下我,她顿感可笑,原来自己误会了他这么久,而他却爱自己这么深。“你在哪啊,风,把我的心带去给他好吗,请你告诉他,我还爱他,一直爱他……”

哭泣的小树林

【当潮水拍痛心岸的时候】

我把车速放慢,山峦间浓雾弥漫,枫叶静静零落,离记忆中的小屋更近了,我看见那片小树林,心猛然收紧,接着开始阵痛,几年前发生的一幕幕,再一次如潮水拍痛心岸。

岁月已一去不返,宁静的心看四季交替,花开花落,枫叶绿了又红,野草年复一年再生,可是那份埋藏的隐痛,却始终挥之不去,不觉间,已生根发芽,潜藏在内心的柔软里,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

十七岁在故乡,树林一到深秋,落叶把山谷铺满厚厚一层地毯,自然干净,宁静亲切,心境放松,年轻的心。不忧虑天会黑,也不忧虑明天的太阳是否会升起。

枫叶很红,我和晓晓一起,慢慢的从山涧走过。秋风瑟瑟,溪水干净,小鱼自由游曳,并肩坐在溪水边,看着它流向远方的江河,四野一尘不染。不说话,就这样闻着彼此的味道,依偎着欣赏天上的白云慢慢地飘啊飘,蓝蓝的天幕纯净得像一面镜子。

晓晓的脸长长的,标准瓜子脸,牙齿很白很整齐,短发,眼间明亮富有神韵,浅笑起来有一对酒窝。每次相约在后山的小木屋相见,那是一幢木结构的小楼,四只巨大木柱,是最坚实的栗树,墙壁用杉木板制成,屋顶瓦片,是白泥烧制的天青色,与秋天的原野浑然天成。小楼有两层,靠左边有一个木楼梯,绕小楼一周,形成旋转阳台。从阳台上眺望树林,远处的松树,枫树毅然挺拔,松果凋落铺满一地,枫叶如火。

通常,我会看见晓晓穿那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格子衬衫,手提竹篮,慢慢地走来,脸上带有恬静淡雅的微笑。我手上捧着诗集,远远地看着她,笑容漾在秋波里,温柔一片。待她走近,把她抱起来,旋转,旋转,笑声在林间回响。

清扫小楼附近的落叶,看落叶四下翻飞,像一只只飞舞的蝴蝶,泥土的芳香萦绕,弥漫开来。扫完落叶,从林间捡来些松果,用那个三块石头搭起的灶,燃起篝火,煮晓晓带来的菜肴,添加些野菜。倾刻,炊烟升起,菜香扑鼻。

这么好的菜,可惜没有酒。我说。

晓晓就坏坏地笑,接着说:“青寻,想喝酒吗?叫我好晓晓我保证你有酒喝。”

我醒悟过来,往晓晓身上找,她都要忽悠我半天,非要我说,晓晓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孩,才肯拿出来给我。

吃完饭,晓晓很快就收拾好碗筷,休息了会,我们开始顺着树林的石径往山上走,走累了,就要我背她。“青寻,以后你还会背谁啊?”“当然是我的新娘娘子喽,才不背你呢”。

那你今天就多背一段,免得以后不背我了。她有些伤感。

走累了,我们就坐下来,为她拉小提琴,是那曲旋律忧雅的《念念不忘的情人》。有时,在秋天的夜晚,我们也会去小屋看书。不管谁先到,都会燃起那盏油灯,等候那个熟悉的人,从夜色里走来。

我写下许多诗,需不成样子,却饱满深情。《体香》

你送我一夜可以储蓄的体香

一如夜风,一直鲜凉

一天一天更美丽了

迷香一天天勾去思想

那些寄生在梦里的音符。和盼望

那纯美的青春年华,用我们独特的方式流逝着,用诗笺记录下我们的曾经……。【已到百花尽绽的时候】

晓晓后来没有上学了,一度很伤心,我安慰她很久,她才平静下来。我曾试图说服他父亲,可最终还是失败了。(因病)

我二十岁那年,已经上大二,离开家乡去武汉读书。走的那天,她还是那条牛仔裤,洗得发白,有些淡淡的伤感,晓晓没多说什么。记得给我写信,我会等你。她说。

学校的生活枯燥无味,同学们已纷纷恋爱,我还在写诗,从学校寄回老家,从不吐露心思,用诗歌的形式,牵延着从不间断的思念。寄了很多封信回去,可是从来没收到过晓晓的回信,我开始焦虑和不安。

那年冬天很冷,第一场雪后,我终于回到魂牵梦萦的家乡。在小木屋,见到了晓晓,看着她的样子,有些憔悴,不忍问她为何没有回信。那天,她话很少,声音也很低。

她瘦了很多,笑得也很勉强,往日那独有的恬静淡雅,在脸上消失了踪迹。那天,我们在小屋里坐了很久,静静地坐着。临别的时候,她突然说了句:“青寻,好好读书,好好学习”,我送她回家,走得很慢……很慢,直到她窗口亮起了灯,靠在阳台上微笑着挥手说再见。

过完年,我得返回学校了。离开家的前一天,说好她去送我,那一天下着大雪,漫天飞舞的雪花纷纷扬扬。十点钟的班车,我在雪中翘首期盼,直到9:50,还是没有等到她,我有些不安,也有些难过。母亲催促我上车,我只好上车,临行前对车窗外的母亲说,请她去代我看看晓晓。

到学校后,开始了新的学期,第十天,收到母亲的信,信中说晓晓没事,那天感冒了,没能来送我。我放下心,开始学习。【就这样走,不许回头】

我还是写诗,还是寄回老家,只是她从不回我信。菁菁校园里的时光,我的诗歌发表在校刊上,有许多忠实的读者,一直在猜想我诗中女生是谁。

那些写给故乡晓晓的诗,干净纯真。

五月的一天晚上,我下自习回来,刚到宿舍,同学就对我说,“青寻,你的信”。

我看了封面,是母亲的笔迹,慌忙打开,里面还有一封信,是晓晓的笔迹,我的心在狂喜中跳跃,迫不及待展开就读。

飞快浏览,瞬间从天堂跌到地狱。这是一首诗;我只是一株来自天堂的小草挥着翅膀,悄悄来到世间你是露珠,用灵魂呵护我一起看日出,日落一起摘星星,守月亮你这一棵好大的树注定,我只是你春天来临时迸发的新芽,陪你走过春夏在深秋时,悄悄的离去不许流泪,不许回头用你坚忍的灵魂,绽放最茂盛的枝桠那时,我从你头顶飞过不许担心,不许牵挂这株草,这片芽不留下一丝痕迹我快乐……我平静因为……唯一爱过那露珠唯一爱过那棵树

青寻,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离开了,静静地离开,不想回忆往事,不想回忆和你在一起的分分秒秒,因为那会让我心儿碎。前些日子,母亲陪我去了小木屋,我已经很开心了。希望你好好活着,要坚忍,活着就是幸福。

我脑海一阵晕眩,发疯似的冲出校门,顺着公路跑,不知跑了多久,泪水肆流……

原来,晓晓患上白血病已经两年,却瞒着我,一直与病魔抗争,可是万恶的病魔还是夺去了她年轻的生命。

我消沉了很久,很久,写下了黑色的十八首诗,时间静静地流逝,心伤却没能平息。每次回到老家,都会去坟前看看她,一束菊花淡淡的载上我的追忆,坐在坟前,静静地对着她说话,我几乎能感觉得到,她在听。然后,为她拉那曲。

往事如烟,伊人已逝,音容犹然。午夜梦回还能闻到她独有的发香,还能看到那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还能感觉得到,她在我肩上用拳头捶我。

野草长高了,我一一拔去,收拾起心情,重新上路。后来,我结婚了,生子了。孩子也知道有一个晓晓阿姨。

那个穿牛仔裤的的小小背影,在我生命中渐行渐远……

后来,小木屋久无人去,已经让人拆了,只是那片树林,郁郁葱葱,生机勃勃。

梦中的红雨伞

午后,静静的小路上,微风细雨中,一顶红雨伞向他缓缓走来。

伞下是位美丽的花季少女。

她与他擦肩而过时,向他微微一笑,并飘过一缕令他迷醉的芬芳。

雨丝中的红雨伞像轻雾中的一朵红莲,又像一支抒情的歌,在他的视觉和心中,美得妙不可言。不知为什么,眼前这道动人的风景,使他一向孤独的心骤然生动起来。

他呆立在雨中,一直目送她走进教室。

他知道她是县委书记的女儿,是这座小城高傲的公主。她聪明伶俐,才貌双全,各方面都很优秀,就是性格有点孤傲。有一次,不知何故,她当着一名男生的面,愤怒地把手中的纸撕成碎片,并狠狠地掷了过去,搞得那名男生狼狈不堪。从此,男生们都称她是冷美人。尽管如此,许多男生仍然很喜欢她,只是不敢贸然去接近她。

不知怎的,自从那次与她在雨中相遇后,她投来的微笑使他对她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情感,他朦朦胧胧地感到这种情感可能就是一种爱。但他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想法是荒谬的,是可笑的。因为他来自贫穷的农村,而且相貌平平,无论从哪方面而言,都是与她无法相比的。他想把她当梦一样很快地忘掉,但她顽固地占据了他的心,并与日俱增地在向他的内心深处渗透。这种莫名而奇怪的情感令他痛苦,令他忧伤,同时也令他奋发向上。

她一次次地关进他的梦里,他的心一次次地悸跳着。这种甜甜的苦苦的暗恋成了一种巨大的动力。从此,他努力改变自己孤僻的性格,积极向生活微笑,并发奋苦学,没明没夜地读书,学习成绩在不断地上升。一年后,在县教育局举办的数学和物理大赛中,他夺得了两个第一。捧着锃亮的奖杯,他哭了。他知道,如果没有她,他仍然是只孤独而自卑的可怜虫,绝对不会站在如此荣耀的领奖台上。

亲,婚礼上的花球一定要接住哦

我和张明远靠在沙发上,他困了,眼晴有点睁不开。

我突然问,你喜欢我吗?他想了想,头枕在胳膊里,很小孩的姿势,看着我的眼睛,说,喜欢。他接着问,你喜欢我吗?我说,喜欢。他不肯罢休,问,有多喜欢?我说,从这里到月亮那么多。反问他,你呢。他又想了想,说,那我喜欢你,是从这里到月亮,再回来。

我笑,摸着他的头发,他睡着了。我点支烟,半靠着,另一只手仍在抚摸他。他有令人难以置信的好皮肤,和他的人一样,看上去美好如婴。现在我一个人,可以对自己承认,我爱他,是比不过他爱我的。

张明远从我手机里发现一个男人的电话号码,奇怪的是,那么多的电话号码,他谁也不怀疑,只锁定了这一个。十几天后,我从网上看到一则资料,说的是,男人比女人的直觉更准。我信了,因为现在的张明远,简直就是翻版的福尔摩斯,尽管那个电话无一点异常,但他仍通过电信局查到了那个男人的资料,并且,执著地怀疑上了他。

张明远的怀疑是对的。我和那个叫涂翔的男人是有瓜葛。

涂翔的女儿涂佳,是我的大学同学。我比涂佳大两岁,也就是比涂翔小二十多岁。毕业后,涂佳和家庭闹翻,追随了一个飘荡的男人。而我,却进了涂翔的广告公司,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有私心,想从我这里得到更多他女儿的消息。

的确,我和涂佳,一直都有联系,通过电子邮件。像涂佳这样倔强火热的女孩子,会和我铁,自有道理。她现在在哪儿,我从不过问,我们反倒还是像大学一样,说些琐碎的事情,或者一些心情。涂佳换男友了,她说以前那个男人无法承担她的梦想,于是会有下一个。

这些,我当然不会告诉涂翔,我只是偶尔和他喝咖啡时,告诉他,涂佳过得很好。我说的好,是指她自己所希望的那种生活。

第一次和涂翔喝咖啡,我们是以什么理由,我已经不记得了。当我搅着那黑褐色的液体,和他面对面,拿他烟盒里的烟抽时,忍不住笑出了声来。我想起无数老套的故事——和老板勾搭成奸,老板的女儿还是自己的好朋友。上世纪八十年代老港片片段。

我大笑的时候,他就看着我,也不问我为什么,只是像看一个放肆无忌的小孩,我就在他的眼神里,慢慢噤了声。眼眶子深的男人,是可怕的。他的眼睛一下就把你装了进去,让你在那汪水里跑不出来,甘愿沉溺。

涂翔很忙,有时应酬会带上我。

一次我被灌了半斤白酒三瓶啤酒,在回来的车上吐了,他脸色铁青地骂,你怎么不晓得自己保护自己?那样的酒,你喝什么,没见我帮你挡着,你还抢着喝什么?我吐得眼泪汪汪地看向他,他叹气住了口,拍我后背喂我水喝,送我到家门口。

关了门,我打电话给我的张明远,他关机了。单纯的孩子有时候会不太明白女人的心思,他不知道如果他开着机,我会觉得他挂念着我。不过也好,虽然寂寞点,但我觉得安全。他不会这套,自然不那么会招惹女人。可是,我怎么就觉得缺了点什么。

第二天起得晚,正在我手忙脚乱刷牙的时候,电话响了,我以为是张明远,冲过去接,电话显示却是涂翔,他问我怎样,要不要紧,我说没问题,下午上班。

放下电话,我刷牙的速度变慢了。

在去单位的路上,我差点撞到了旁边的一辆车。是,我在胡思乱想,我还记得有次和涂翔一起出差,去杭州,办完正事后,我们一起去了灵隐寺。灵隐寺有种沉淀的香,能让人心气平和。我跪在蒲团上磕头许愿,抬起头转过身来时,碰上涂翔的眼睛。他站在那,冲我笑,阳光斑驳洒在他脸上,他的鼻梁他的眼睛他的笑容,异常生动。

夜半,我的电话响起,我拿起话筒,里面却没有声音。我喂了一声后,没再出声,伴着里面的呼吸声,直到睡去,像是睡在一个男人的怀里。早上醒来的时候,话筒还搁在床上,提醒我昨夜不是一个梦。我知道,我房间的电话,除了住隔壁的他,没有其他人知道。

赶到单位,已是下午,我见了涂翔,低着头走。

周六,我拿着手机,横下心拨那个号码时,听见那边一个机械的女声说,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正巧张明远的电话进来,听我声音恹恹,问我怎么了,我口气很不耐烦,他无用地劝说几句,挂了电话。

几分钟过后,门铃突然响起,张明远站在门口。我奇怪,他公司最近忙,周末加班,怎么赶来了。他只是气喘吁吁提一袋东西进了厨房,过一会儿,甜香飘出来,他端着一碗褐色液体到我床前,让我喝。我问是什么,他嗫嚅着说,是红糖姜汤,听说是老方子,可以治女人的病。

他不言不语,却记得我每个月,总会有几天,无故地蹙起眉头,特别爱朝他发火。泪水一下溢满我的眼眶。

我看着眼前这个单薄的男孩子,我以为他缺少的激情,我可以从别的男人那里寻找,到头来却发现自己错了,原来我不过也是个庸常女人,求一份温情细水长流。

第二章 拥有爱的人才能够爱

爱上“非洲女孩”

艾自然是一个对自然疯狂热爱的驴友,皮肤晒得黑黝黝的,因此,妈妈经常说,我这个非洲女孩哟,以后怎么能找到婆家啊!艾自然向妈妈吐吐舌头,不服气地说,非洲女孩难道就没有爱情吗?

这天,艾自然和几个驴友相约到天池山露营。天池山沟深林密,到了中午时分,他们登到山腰的一个平台上,发现那里已经支起了一顶黄色的帐篷,帐篷口站着一个戴眼镜的男子。艾自然刚要上前打招呼,突然听见远处响起了沉闷的雷声,再抬头一看,天空的乌云已经重重地压了过来。大家知道山上的气候多变,担心发生危险,所以大家商量后,决定提前下山。但艾自然的犟脾气上来了,说什么也不肯走,她指着戴眼镜的男子低声对大家说:“怕什么,你们看那位,白白净净的,一看就没什么野外经验,他都不怕,本姑娘有什么可怕的,要走你们走!”大家你看我我看你,然后,他们悄悄拉过艾自然,在她耳边耳语了几句。艾自然先是一愣,接着一跺脚说:“赌就赌,有什么不敢!”大家一听,对她一竖大拇指,然后嘻嘻哈哈地下山去了。

艾自然看朋友们走远,这才冲一直站在那里看她的男子笑了笑,然后取出帐篷支了起来。她正忙活,忽然发现,那男子竟主动过来帮忙了。艾自然和他打了招呼,两人便一边七手八脚地忙活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男子告诉她,他叫赵晨,是市里一个公司的职员,今天和同事们来登山,他却掉队了。艾自然哈哈大笑:“你呀,一个男人竟然掉队,还好意思说!”赵晨一脸委屈地说:“谁想掉队啊,我受伤了!”说着,撩起裤腿让艾自然看,艾自然一看,果然,他的腿肚子上缠着厚厚的一圈纱布,纱布上还渗着血。艾自然抬头看着赵晨满是歉意地笑了。

说话间,刮起了大风,接着雨点就密集地砸了下来。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艾自然索性钻进赵晨的帐篷,两人饶有兴致地聊了起来。

天渐渐黑了,艾自然吃了赵晨同事们留给他的干粮,准备到自己的帐篷睡觉。可等她出了帐篷一看,天啊,自己的帐篷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大风连根刮起,掉到平台下的树丛中去了。

艾自然尴尬地看着赵晨,无可奈何地说:“没办法,看来今天晚上咱俩要混帐一回了!”一听这话,赵晨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地说:“你,什么意思?”看着他的样子,艾自然哈哈大笑,一边笑一边对他解释说:“你想哪里去了,现在流行混帐,就是男女住一个帐篷!”听了她的解释,赵晨尴尬地笑了,但接着他就摇了摇头:“不行,不行,那样不太好吧!要不我帮你把帐篷取回来吧!”艾自然忍不住又想笑,她看着赵晨,撇着嘴说:“算了吧!你腿上还有伤!我知道你是好人!同是天涯沦落人,你就让我将就一下嘛!”

眼看也没别的办法,赵晨像下了很大决心似的,停了一下,才说:“那……那好吧!”

艾自然乐了,一天的劳累也顿时袭上身来,她一头钻进帐篷里面嗤嗤笑了一会儿,随即甜甜地睡着了。

等她一觉醒来的时候,发现赵晨不在帐篷内。艾自然揉揉眼睛钻出帐篷,外面已经风停雨住,月亮出来了。借着月光,她仔细一看,离自己不远处,她那顶粉白色的帐篷竟然又搭了起来。艾自然走过去一看,赵晨正盘腿坐在里面。看见艾自然,赵晨抬头说:“睡醒了?”艾自然说:“你把帐篷取回来了?”赵晨一笑:“我那帐篷太小了,和你……和你睡一起,我怕……所以就出来蹲了会,但雨下得大,淋着难受,又不忍惊动你,就把帐篷取回来了!可搭起来才发现到处都是泥根本睡不成呢,所以,就这么呆着了!”艾自然一阵感动!看着冻得发抖的赵晨,眼圈突然间湿了。

第二天,赵晨的同事们下山和赵晨会合了。临走的时候,赵晨不住地回头盯着艾自然看,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等走了老远,他突然跑回来对艾自然说:“我能不能问问你的名字啊?”艾自然笑着说:“我妈叫我非洲女孩,你干脆也叫我非洲女孩吧!”赵晨目瞪口呆地盯着艾自然好一会,这才走开了。

本来是开玩笑,但赵晨刚走,艾自然就后悔了,自己为什么告诉他那样一个名字啊!想到这里,艾自然不知为什么,脸竟然一下子热了起来。

那段时间,艾自然不自觉地老想起天池上的那个晚上。想着想着,她就自个儿偷偷地笑。

这天,一个驴友打电话告诉她,他们和一个公司要在天池上搞一个体验活动,挺有意思的,问她愿不愿意参加。艾自然想都没想就一口答应了。

到了那里,她才知道,活动的确有意思,让大家扮演残疾人的角色,相互合作,登上山顶。艾自然抽签抽到了一个扮演腿脚不方便的角色。

等大家都集合到一起的时候,艾自然迫不及待地在人群里扫了一遍,但令她失望的是没有发现赵晨的身影!艾自然的神情黯淡下去,本来她还希望像上次一样在这里偶遇他呢!这才是她爽快地答应参加活动的真正原因呀!眼看大家都结成了对子,只有她孤零零地站在那里!

艾自然看着其他人陆续出发了,她沮丧地在一棵大树下坐了下来。

天长地久的礼物

认识他时,心里一直犹豫不定,却又碍于介绍人的热心,没好意思说不。

说真的,他不是我想要找的人,不够英俊潇洒,更谈不上儒雅,这样一个粗线条的人,能懂得我比玻璃还脆弱的心吗?再说,我心里还是放不下从前那个人。

那人,记得情人节和我的生日,平时为了哄我开心,花样百出,浪漫无比。他总是送我玫瑰花,香水,巧克力。带我去买时尚的衣服和鞋子。他说被油烟熏的女人容易老,常常陪我一起外出吃烛光晚餐……

而现在的他,是那么木讷的一个人。陪我逛街时,我早已看好一双细高跟的凉鞋,结账时,发现他手里又多出来一双,我有些莫名其妙,他却傻笑着说:“这种软皮的,而且是平底,走起路来舒服,你散步时穿吧。”

约好了一起吃饭,我这里梳洗打扮完毕,只等他电话一到就出门,不料,人家却拎着萝卜青菜跑来了,一进门就指挥我先把米饭焖上,说要做我最喜欢的鱼香肉丝。我不高兴地说:“多麻烦呀,不如去外面吃。”他一边挽起袖子,一边慢吞吞地说:“自己做吃着放心,再说,你胃不太好,外面做得都太辣。”

情人节前夕,他也曾小心翼翼地问:“想要什么礼物?”我懒懒地答:“随便你。”脑子里却想起从前那人总是带给我的惊喜。不久,生日真的来了,他气喘吁吁扛来一个大箱子,让我惊讶得嘴都合不上:会是什么东西?打开包装一看,却是一款电动按摩靠垫,只不过无意中曾说起,长期在电脑前工作,后背总是酸痛,没想到他悄悄记在了心里……

妈妈意味深长地丢下一句话:“傻丫头,有些东西只能当生活的点缀品,有些却不是,你自己选吧。”

是啊,那人的鲜花和巧克力,绚丽却短暂。而平底鞋和鱼香肉丝,才是一副天长地久过日子的模样啊,我并不傻,无需再挣扎,就他吧。

装装房,谈谈爱

1

工作五年,我可耻地没请过一次事假,没舍弃一个加班,没败过一次年终奖,终于攒够了一套单身公寓的小户型首付款,半激动半惶恐地成为了房奴。

还没等我把那50平米的领土踩上一遍,想要入住,装修又成了难题。我想要卫生间里有浴缸,餐厅里要摆一张坐得下所有朋友的圆形餐桌,客厅里一定得有面可以晒着太阳打盹的观景落地窗……

每个设计师都不耐烦地打断我,美女,如果要在你家里开个10人派对,都只够列队出席的空间,你的这些要求实现不了。这话真如响雷般轰鸣。

李巍是我聘用的第十三个室内设计师,也是我最后一根救命草。

我按着家装画报比划,师傅,我要这个图形的卧室,那个插图上的厨卫,还有那个彩图上的玄关。李巍打断我,我不是好看又好吃的唐僧,你也不像妖妖娆娆的白骨精,叫什么师傅!依我看,这个不留艺术长发,不穿窄脚裤,一身有板有眼的商务装和纹丝不乱短发的设计师比我更像上班族,实在不靠谱。

关于家装的问题,他也只问了我一句,你打算一个人住还是两个人住?这算哪门子专业人士,非得八卦别人的隐私。

2

为了示威,我特意找出一张甜蜜合影摆在墙上。李巍果然找抽,这像韩国男明星的男友,是不是你PS出来的啊?这话差点让我想给他一个过肩摔。

50平米的房子实在不大,但我跟李巍的意见还是很难统一。当我的种种装修意见都遭到李巍一一驳斥时,我抗议,这些都是我男友喜欢的,要你管。他才闷不出声地在电脑上修改草图。

李巍除了专业指点外就是不阴不阳地点评,我帮很多女客户做过设计,说实话,像你这么卖力的还真不多见,敢情你这不是装房子倒像是给自己置办嫁妆,你男友可真是最有福气的甩手掌柜。

没等我甩出几句狠话以牙还牙,李巍接着说了句更爆炸的话,作为局夕队,我告诉你一条真理,作为女人,要想嫁得好,就千万别自己买房。

这话像一千瓦的白炽灯,照得我眼冒金星,你是不是想咒我嫁不出去?

现在的男人都有个小算盘,一听说女人有房马上就不急着结婚了,他会对那座先他而在的房子心生畏惧或失去耐心。李巍慢条斯理地隔岸观火。我呆头鹅一样杵在原地,他这话犀利如箭,正中我的靶心。

照片里的男友,准确地说是前男友,就是在房子面前撤退的,想等他开口求婚,想跟他一起买下这套房子,可他如同一个穿帮的蹩脚演员,慌张谢幕。他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爱情的压力太大,他还没做好心理准备给我一个家。我把一只披萨丢到他脸上,看着圆白菜和蜗牛混着汤汁的那张脸,我拿定主意,自己给自己一个家。

旧爱是荆棘,新欢是玫瑰

林莫第一次在我面前喊出“安心”这个名字时,尽管我早有准备,可还是忍不住悚然心惊。他自知语失,道了歉。我淡然一笑,做出不在意的样子,然而那个名字却是熟记于心。

只是,没想到此后他常常把我唤作安心,虽然心有不悦,却一直隐忍着,只因我爱他。直至那次缠绵,他的语误让我再无法忍受,一把将他推下床,起身穿衣摔门而去。

他匆忙之间追出来抱着我,说:别走,苏然,给我时间遗忘……这是他第一次跟我说起那个叫“安心”的女子。

他们相恋了八年。她家境优越,他平凡无奇。他一直努力打拼,希望有所成就,给她好的未来。可事与愿违,至今他仍是个名不见经传的设计师。她倦怠了无望的等待,终于决然转身,嫁作他人妇,享受荣华。

这房子里的一切都是按她的喜好设计的,还有这些家具也是她亲手挑选的,那时他们差一点就结婚了。

女人的直觉没错,第六感曾告诉我这里一定有女人生活过。如我和林莫这样奔三的大龄男女,哪个心中没有前情往事,没有一两个珍藏了又珍藏、不舍唤出的名字。可那仅是一种记忆,而且会越走越远,直至消失不见。但安心却像刺入林莫心里的荆棘,痛苦不堪地折磨着他。

忽然后悔自己不清过往地轻易交付,时至今日,我又能如何?

与林莫相识在一次商务酒会上。觥筹交错,人声喧哗。林莫干净的面孔、淡淡的笑容,让人感觉舒服。瞬间,心动如水,踏上了他的车。我们行至郊外,坐在草地上看了半晚星星。临分手时,他说:苏然,你的眼睛是今晚我看到的最亮的星星,以后我们能不能再见面。我回望,如梦般给他做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

如我所想,林莫是个性格温和懂得体贴的男人,我们很快陷入了热恋。他告诉我上次感情结束已经三年了,一直没有遇到心仪的女孩子,那晚遇到我竟觉得似曾相识,便斗胆相邀了。我说:别谈过去,过去是无法把握的,我只要相守幸福的未来就可以了。

现在想来,抹掉过往只是我的一厢情愿。林莫一直克制着自己,直到我们同居后,他才毫无掩饰地显现对过去的依恋。他拜托我给他时间,可是那么多年过去了,他还不能遗忘,那我们怎么可能有新的开始呢?

环顾这所房子,安心的影子无处不在:他们缠绵过的大床,相拥看星星的窗台,厨房里,她挽起长发为他做早餐留下的余温……联想到的一幕幕让我几近窒息,心想不如就此分手吧,我争不过他放在心上的这个女人。然而泪流过,心又有不甘,凭什么,苦苦等来的金玉良缘说放就放,与其再去寻寻觅觅,遥遥无期,不如将眼前人改造,将那个女人彻底从他心里赶走。

色盲老公的五彩生活

N年前,我与室友在公园里玩。忽地,一双大脚出现在我的视野中。极端诡异的是,明明那是一双脚,却一只脚穿了绿色的袜子,另一只脚穿了灰色的。

我震撼地抬起头,看到了一张阳光灿烂的男生的笑脸。熟悉后,他对我说,你穿白色的运动衣真好看。我明明只有一套浅绿色的运动衣啊!他又说,你的朋友总穿一套灰色的运动衣,看起来好老气。灰色?我顿时被雷得里嫩外焦,人家分明穿着一套淡红色运动衣啊!“色盲”这个词,这才从遥远的地方慢慢地飘过来,变成一个标签贴在这位“艳丽男”的头上。我沉重地问:“你是色盲”。

他一愣,然后飞也似的跑远了。晚上他才发短信来:你怎么发现的?我再次被雷到。但为了避免伤害他“幼小”的心灵,我含糊其词道:猜的。

他再回短信:我最大的秘密被你发现了,那以后你可得罩着我。我问:怎么罩?他答:以后做我的服装师。我答应了。

结婚后不久,他去了深圳工作,我在老家。再过一年,我生下了女儿。他回老家探亲,总是穿得极艳俗。我窃笑不语这说明他身边没有别的服装师。

那一次,老公请探亲假回家,3岁多的女儿已经会自个儿去楼下儿童游乐场玩。半小时后,我让他去接女儿。不到盼钟,他满头大汗地跑回来说:女儿不见了!

我不信,与他一起跑到游乐场,女儿荡秋千荡得正欢呢!他大惊小怪地说:“她明明穿一件黄色衣服出来的,这会儿怎么变成了灰色?我以为是个男孩。”

啊!不过是女儿觉得热了,脱了外衣,穿着里面的红毛衣。他竟然只认衣不认女儿。

我笑得天昏地暗,想起一则笑话有个人早上出门时穿着白衣服,路上淋了雨,便在友人家换了一套黑衣服回来,结果,他家的狗不认识他了,狂吠着不让他进门。

嘘,小声点儿,我不是将老公比喻成狗,我只是觉得事情有相似之处。

前些天,两人吵架了,我一连几天不理他。一天早晨,他忽然翻出红色衬衣,配上暗绿色休闲裤,在家里拖地、做早餐。我拼命忍,但终于还是忍不住,笑得花枝乱颤——赶忙替他拿出合适的衣裤,我们又和好如初。

那天,他出差到外地,发来彩信老婆,快看这株植物开的花,一些花瓣是绿的,一些花瓣是灰的。

彼时,我正无比郁闷地在,办公室上班,打开照片一看哪是什么花,分明就是—株植物,不过是太阳光太强烈,将一边折射成暗红色。

我又忍不住,捂着嘴笑,笑得全身颤抖。

倒追的爱情不掉价

N年前,闺密拿着一张照片跟我说:“就是他了!”当年的我对这句话并没有太在意,要知道这位姐姐的兴趣5分钟一换,说起喜欢的东西来比川剧变脸还快。谁知道,这句话一出口,她还真就没变过。

眼睁睁地看着她从水嫩嫩的大姑娘变成大龄妹,从大龄妹又进化成为“剩斗士”,以前人家问她“有对象了没”,现在别人开始问“孩子多大了”。她父母愁,可她就是拿出了“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架势,还非君不嫁了。

当时,闺密和“目标”一直保持着一种类似于铁哥们儿的关系,而闺密自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却不肯捅破这层窗户纸。于是就这么拖着,闺密还期待着“目标”有天能够智商指数突然爆发,蓦然回首,发现她就是那个在灯火阑珊处的人。这可把闺密的妈妈急坏了,老人家婚姻介绍所去了无数趟,参加相亲活动比大姑娘还勤快,只差没跟婚介所的大婶们拜把子结个“金兰之义”了,可是她家闺女照旧。

今年年初,新的状况出现了——闺密的公司来了个新人。“目标”对粉嫩嫩的小学妹照顾有加,学妹也对“目标”有意思。这下,闺密开始急了,连续五六个晚上给我打长途电话,每晚都是追溯往事恨君不知妾之心。我以为她已经陷入了自怨自艾的怪圈,谁料有一天晚上,她打电话过来豪情万丈地丢了一句话:“告诉你,是我的就是我的!”这句话,我怎么听着都像是肥皂剧里女反派的经典台词__不管怎么样,在蛰伏了几年后,她终于开始采取行动。第二天,她拉着一个小姐妹,把多年不变的黑色长裤变成了飘逸的裙子,发型配饰也统统改头换面,以银行卡瘫痪为代价,狠狠让“目标”惊艳了一把。

紧接着,闺密借助哥们儿的身份,开始频繁地在“目标”家里露面,充分展现自我,“刷存在感”,哄得二老两眼放光。闺密倒也不开口,只说是“朋友嘛,应该的”。但是毫无疑问,她一转头,二老铁定会对“目标”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而此时的小学妹还在忸怩着。

接下来,公司组织活动,出去旅游。闺密毫不客气地拿着车座票跟人事部门的同事说:“把我和某某安排到一块,晚上请你吃饭。”他俩关系好,顺水人情加上还有晚饭,谁都乐意做。于是,闺密和“目标”一路说说笑笑,小学妹只能眼看着。这样的事情不断发生,从同一条起跑线上开始竞赛的两个人,闺密已经隐隐超出小学妹。

终于,发生了一件决定性的事情,“目标”突然胃疼,似乎还比较严重。小学妹急得直哭,而闺密却不言不语地拿出了一个小包,闺密没有胃病,“目标”看见,里面的药都是这么多年来自己常需服用的。

故事到这,闺密完胜。

总之,我的闺密终于披上了婚纱,和自己心爱的男人一起走上了红地毯。那天,她真是美极了!小学妹在桌上默默喝着酒。不知道她以后会不会明白,自己并不是韩剧里的女主角,爱情也不是只靠可怜和等待就能获取的。爱情不是一种施舍,有的时候,它需要你努力去争取。

拥有爱的人才能够爱

一个男乞丐由北向南而行,一个女乞丐由南向北而行,他们相遇了。“啊!你那么像我,你的神情、你的服饰,以及你手中端着的空碗,与我毫无二致!”他说。“你也多么像我,尽管我是初次遇见你,但是我似乎很久以前就认识你。”她说。

两个乞丐彼此吸引,他们都感觉到对方爱上了自己。

于是,他们不再离去。他们面对面站着,手里端着空碗。“你在乞求什么?”他问。“还用问吗?乞求你的爱呀。我知道,你是爱我的,你应该是爱我的,除了我,谁还会像我一样像你呢?把你的爱满满地倾倒进我的空碗里吧,让我像饮美酒一样一饮而尽。”她说。“然而,既然你爱我,为何不给予我?”她问。“是呀,既然你也爱我,就应该把相同的爱给予我。”他说。“我的碗是空的,如何能给予呢?”她问。“我的碗难道是满的吗?”他反问。

两个乞丐彼此相互乞求着,彼此向对方伸着空空如也的碗,乞求着对方的情感。

很久很久,他们彼此什么也没有乞求到。他们已筋疲力尽,各自叹息着,走自己的路去了。他们去向另外的人乞讨。

爱是什么?恐怕是最难回答的问题。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爱首先是给予,是让对方幸福快乐,而不是单纯的索取和占有。如果有一方不如此,爱就会成为一个有瑕疵的花瓶,一碰就碎。

爱德门曾说过:“爱如果为利己而爱,这个爱就不是真爱,而是一种欲。”爱像一笔存款,相互欣赏是收入,相互摩擦是支出,相互忍让是节约开支。假若你对别人有需求,你只会去占有、控制、剥削,你无法爱。想得到爱,自己就必须先有爱,只有拥有爱的人才能够爱。

第三章 跟谁携手一生

等你,在桥头

烛光,似红艳的心,坐落在洁白的荷花里,鲜活地跳荡。荷花红了,脸红了,红的还有寂寞的桥。寂寞如桥,也在虔诚地等。

我们不是说好了吗?一支红烛,就是我们喜庆的见证,就是我们温暖的家。你会回来,循着红艳艳的烛光,回来。

我在等,烛光也在等。

桥下,荷已几重枯;桥上,烛已几回艳;天上,月已几番寒;人间,草已几多青。可你在哪儿呢?我在等你呀,等你的魂,跟我一起——

回家!

这是方圆十里唯一的桥,这是独一无二的桥,这是有记忆的桥。听!桥在诉说,诉说你我当年的仇,当年的爱。我的脸红了,发烫了,我早已忘了,可桥怎么还记得?

从小,父亲就对我说,桥那头的李家是我们的仇人。我问父亲,是什么仇。父亲火了,狠狠地让我吃了一个爆栗。仇就是仇,你管那么多干什么。我便在心里记下了,李家,也就是你家,是我们的仇人。

只要看见你,我掉头就走,连你长啥样都不瞅一眼。哪怕所有的小伙伴都在跟你玩,我宁愿一个人发呆,也不靠近。上学了,老师莫名其妙地把我们排在一起坐,我连书包都不要,就逃了学。直到父亲到学校,苦苦哀求老师给换了座位。升学了,就我们俩考上了县里的中学,我毫不犹豫地放弃了,就为了避开你这个仇人。

你从县里的中学考上了外地的大学,你前脚刚走,我就被县上的工厂招工进了厂。可越想躲,却越躲不过。你大学毕业回来了,也分在了工厂里。我那个气呀,气得恨不得杀了你。我请假回家了,你也请假回来,竟然和我坐的同一班车,同时下车,同时走进村。

我写了个纸条给你,约定:

晚上,在桥头,我们做个了断!

那是个月圆之夜,桥下荷正盛开,有淡淡的荷香缭绕。我早早地就到了,等你。桥欣喜地等着我们俩,等待着一场好戏的到来。你站定了,我也站定了,面对面,相距不过五步。我这才看清了你,像荷一般儒雅清爽的你,像月一般温和恬静的你。我在找仇,从记忆深处,从内心深处,可怎么也找不到。找不到仇,我们怎么了断呢?我不知道怎么开口了。

你说话了。你说,我们有仇吗?哪来的仇?我咬住嘴唇老半天,说,我父亲说我们有仇。你笑了,说,我爸也说我们有仇,可我问他是什么仇,因为什么原因结下的仇,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你爸应该也是吧?我脸红了,只有我自己知道的红。月亮也红了,它在笑。

我们和好好吗?就算有仇,也是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让它随风而去好了。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的家,总之,听你说了好多,我却什么都说不出来。你真能说,而且,而且说得那么好。

你有意无意地靠近我,找我说话,帮我打饭打水,找我商量事,鼓励我学习。你像一片硕大的荷叶,刻意地呵护着我这朵娇弱的花蕾,引导和期待着我灿烂地绽放。我想拒绝,可拒绝不了;我想逃避,可逃避不了。虽然没找到仇,可仇肯定在那,父亲要是知道我们和解了,非打断我的腿不可。最最关键的,你是大学生,是厂里的干部,是实打实的城里人。我,我配不上你。

谁是我的爱情的vip

他诙谐地说:“在我为数不多的读者里,你是我的VIP。”听到这句话,郭妮儿不禁发呆,多么耳熟的一句话,却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阳光明媚的9月,郭妮儿提着行李,带着朴实的乡土气,满心期待地来到这所重点大学报到。她一直认为东北的黑土地上养育的多是血性男儿,生在单亲家庭的她,自小就渴求男性的保护,寻找一个阳刚挺拔的男友,是她从南方小镇来此读书的一大动力,所以郭妮儿对四年大学生活充满了憧憬。

军训后,郭妮儿留意上了同班的杨威。他身高一米八,体重70公斤,面容俊朗,为人豪爽。郭妮儿就喜欢有点大男子主义的男生,连他的东北口音在郭妮儿听来都是掷地有声。郭妮儿常常在睡觉前,回想当天她观察到的发生在杨威身上的事情,一个人偷偷地乐上半天。卧谈会上,如果有人提到杨威,她支着耳朵,细细地听,有人要是说杨威的坏话,她一定要替他说话的。但是杨威为人热情,人缘极好,大家一致选举他当班长。班上的女生就像商量好一样,借着各种由头,或是让杨威请客吃饭,或是让他帮忙来修电脑等,变着花样接近他。郭妮儿看在眼里,她虽然没有使过小伎俩,但是时常能看到杨威专注地“修理”电脑倒是件好事情。

一天,杨威修理好电脑,回头对郭妮儿说:“妮儿,咱们班的女生就你最好,从来不给我找活儿。以后你有事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我把你列为我的第一个VIP客户!”郭妮儿的脸红通通的,忘了点头。

有天下课后,郭妮儿收拾好东西正准备去图书馆,没想到杨威在走廊的角落拦住了她:“妮儿,现在有空吗?想跟你说个事儿。”郭妮儿一激动,把手上的书掉在了地上。杨威赶紧帮着她捡书本,混乱中他的手碰触到郭妮儿的手,郭妮儿有种触电的感觉,心里直跳,她问自己:杨威究竟有什么话非要单独和我说?莫非是……

郭妮儿的心几乎跳到了嗓子眼,她跟着杨威来到图书馆东侧的喷水池边。两个人坐下来后,杨威欲言又止,半天没说话,郭妮儿鼓起勇气问:“班长,什么事?”杨威挠挠头说:“听说你和马维是老乡,你可不可以……可不可以告诉我点关于她的事情,因为……因为我好像很喜欢她。”郭妮儿的笑容僵在脸上,杨威的话听得很清楚,他的脸却变得模糊了,她知道眼泪涌上来了。郭妮儿定定神,低下头,说:“你……你想知道关于她的什么?”“关于她的一切。”杨威不假思索地说。郭妮儿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刘海,头更低了,她说:“马维是个特别好的女生,特别好……班长,我还有点事儿,下回跟你说,走了啊!”郭妮儿站起身,拔腿就跑。

半个月后,杨威和马维在大家羡慕的眼光中,手挽手地走在校园里。郭妮儿失落了好一阵,在她心里,杨威已经成为一份爱情标本,让她难以忘怀。每当马维在宿舍里晒幸福,郭妮儿悄然地捧着水杯,目光呆滞地看着马维,一口一口地喝水,偶尔跟着大家笑笑。

日子就这样过去了。大三寒假开学后的卧谈会上,大家兴奋地谈论着寒假里发生的奇闻轶事,马维一直没吭声。在大家百般追问之下,她才幸福地说:“俺家杨威带我去他家过年了。他的爸妈特别热情,每天都烧很多道可口的菜肴招待我。”大家惊讶之余开始起哄,要求她透露更多细节。原来,马维以杨威女朋友的身份见了长辈,杨叔叔杨阿姨对她很满意,鼓励他们毕业就结婚。听着马维滔滔不绝,郭妮儿悄悄地用被子蒙住了头。

郭妮儿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摆脱掉杨威的阴影。她想,能够结束这场暗恋的方法只能是谈一场新的恋爱,但是,她不知道她的白马王子在哪里。

一天,郭妮儿在图书馆里翻杂志,看到一篇写暗恋的情感文章,触到了她的伤痛处,一时间控制不住,眼泪滚滚而下。她用手使劲地擦眼泪,哽咽翻滚在喉头有种喘不过气来的难受。突然,一张白纸巾递了过来,郭妮儿没多想就接了过去。痛快地擤了鼻子,郭妮儿抬头看见,身旁坐着一个男生,又递过一张纸巾来,她接过去,说:“谢谢,我没事。”郭妮儿拿杂志挡住自己。“醒醒。该吃饭了。”郭妮儿被人推醒。原来她哭累了,不自觉地盹着了。看着叫醒自己的男生,郭妮儿想起来,他就是给自己纸巾的人。她本想摇头,却不由自主地收拾东西,起身跟着男生去了食堂。

跟谁携手一生

她和他的爱情,在20世纪90年代这座南方著名学府里,称得上是惊世骇俗。

那时,她22岁,毕业后留校任教;他19岁,来自广西巴马的大山里,是她教的第一届学生。她观察了一学期,也没见他换过第二件布衫。他那一成不变的扎染布衫在校园里实在另类,于是她好心买了半打T恤给他,因为不好意思送到男生宿舍,就托宿管阿姨转交。

第二天他来道谢,很坦然地说:“老师你误会了,我经常换衣服,只不过穿的都是一样的土布褂子。我们乡下染一缸颜料不容易,所以同样的褂子,我阿妈一做就是好多件。你肯定想不到,这是用板蓝根的叶子做的染料。我家种了好大一片板蓝根,除了染衣服用,大多数都晒干了卖给药材铺,我们兄妹这些年的学费就是这么来的。”

他没觉得被伤了自尊,十分坦然地说了来龙去脉。此后,他大大方方地穿上了她送的T恤衫,在她的课上,他也开始坐在第一排。

学校依山而建,很多路都是坡道,她车技不行,不敢在校园里骑车,每次赶去上课时,都走得气喘吁吁。他时常骑着一辆老旧的“二八式”自行车从后面追上她,说:“捎你一段吧。”

见她迟疑,他激将:“跳上车也不会?我妹5岁就会。”她仿佛听见周围有窃窃的笑声,横下一条心,紧跑几步跳上车后座。她留意到车把略微歪了歪,但很快就稳住了。有如此车技的男人她只见过一个,就是已过世的父亲。他发现了她的紧张,宽慰说:“我捎过很多人,不会让你掉下去的。我们老家运货都用自行车,后面的货物绑得像孔雀开屏。”她被逗乐了。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不再口口声声称她为“老师”。

他毕业,他们就结了婚,她被一帮闺蜜取笑为“被一辆自行车娶走的女人”。他只送了她一匹土布,那是他阿妈用板蓝根汁水染成的,说是给他们做窗帘和桌布,此外他几乎一无所有。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她永远记得他修好了父亲留下来的老“二八式”自行车,从内胎到外胎,从脚蹬到链条都换了最好的,车也被擦得锃亮。他还对她说:“我随时随地都能骑车载你,你爸可以放心了。”她也永远记得他载着瘦小的阿妈,骑了三四十里地来与她会面。那一刻她心里满是敬佩:这位身高只有一米五的女人,靠种药材养育了一米八的儿子,而在贫困中长大的他,竟能如此乐观而温暖。

评判该不该和某人携手一生,有时只需一个细节。她记得,载过她几次后,他的车后座上就装了软皮坐垫;她记得,后来她坐上车时,他已经能让车把完全不歪,稳稳当当。这种微妙的默契让她意识到,上苍留她在母校教书就是为了等到他。

爱神是个随心所欲的家伙,有时会派宝马车来接你,有时却会派自行车来。作为女人,最重要的就是有一双慧眼,看出谁才是能跟你携手一生的人。

第十七棵白桦树

1

在第十次参加完同学婚礼之后,在第三次当了伴娘以后,白思羽痛下决心,下一个遇见的男人,不管是好是坏,一定要把自己嫁出去。年近三张,已经有了身不由己的危险,不得不去赌一把,即使冒险也在所不惜。

其实白思羽在26岁以前有很多人追的,帅的不帅的,没钱的有钱的,数数也有一个班。只是近来的人气不是像股票一样行情上涨,而是有跌到脸绿的可能。红颜,始终是难敌岁月。

现在是秋天,假如在落叶纷飞的街道上,能有一副坚强的臂膀依靠一下,该多甜蜜。

第一眼看到陈阅的时候,她就是这样的感觉。那时她的肚子真痛得紧。她捂着肚子一脸衰弱心里却在狠狠咒骂着,该死的医生去了哪里?他就在这时走了进来。她本来想,医生来了,一定要吵他几句。但当他身着白衣相当有型地走进来,白思羽觉得他虽然戴着眼镜,依然剑眉朗目,神态迷人。

白思羽把自己的表情尽量调整到最佳状态来回答他的提问。天啊,连声音也如此动听。医生给她开药的时候,她特意让他在诊疗单上留下了他的电话。

她向他要电话的时候,他嘴角向上微笑着,看她的眼神宛若潭水一样幽深。

2

晚上,喝着咖啡。热气扑在脸上,痒痒地温润。她突然想,人家那么好,没有女友不应该吧?这样一想,她就有些丧气,直揪头发。

两天之后,她终于鼓起勇气给他打了一个电话,语气温柔,不急不躁,先是问候,再是邀约。天哪,他竟然同意了约会。挂了电话的白思羽尖叫着蹦了起来。原来爱情真的没有忘记她。幸亏没有像其他傻女人一样早早把自己嫁掉。她想。

第一次的约会白思羽选的地点是动物园。一是因为她从没跟哪个男人去过动物园。二是她觉得动物园不会太闷,还多少有些浪漫。

他穿着风衣微笑着向她走过来的时候,她的肋下像要长出翅膀般飘飘欲仙。而后,他们肩并着肩向前走。她很活泼地跟他说了很多话。从自我介绍开始到工作到生活,还有几个小笑话。她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滔滔不绝、畅所欲言过。就好像终于等到了那么一个能够理解她安慰她的人,所有快乐伤感新鲜的大事小事都想讲给他听。

他一直很温和地微笑着听她说话,眼神飘渺。他们一起看了许多动物,猴子、老虎、大象、长颈鹿……差不多看完了所有的馆舍。白思羽想,怎么这么快就转完了呢?她真希望天不要黑,路就这样一直走下去,那样多好。

幸好,前面还有一片白桦树林。深秋的树林无疑是情人们最好的去处。脚下的落叶簌簌,秋风飒飒,天空湛蓝湛蓝。白思羽觉得幸福两个字从天上正向她掉下来。

数到第十七棵白桦树时,好像今天的一切都在促使白思羽说出那句很傻的话:陈阅,做我的男朋友,好吗?

陈阅靠在树上,沉默许久,他握住她的手:我们只做知己,不做情人,好吗?

今天你还好吧

吃饭时,把菜夹进口中,他立刻皱起了眉,冷冷地说:“盐又降价了?”她知道他这是嫌菜太咸了,回敬道:“下次你做饭。”他不客气地反问:“我做饭,那你做什么呢?”她几乎要气晕了,在他眼里,自己就是一个做饭洗衣生孩子的高级保姆,还是免费的。

结婚前,恋爱那会,他不是这样。那时候,她是他的宝贝。而结婚后,一切慢慢就变了。她想,他是瞧不上自己的,他学历高、工作好、薪水高,而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职员。所以,当她被告知自己被公司炒了鱿鱼时,大脑中闪起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不让他知道,不能让他小瞧自己。她像往常一样地出门,却在大街上四处溜达。她想找一间门面,用公司给的补偿款,开一家零食店。

晚上回到家,她身心疲惫。他开门,低头给她找拖鞋,轻轻地问:“今天你还好吧?”她愣了一下,看到他关切且柔和的眼神。他拥住她,责备道:“丢了工作有什么大不了,怎么不跟我说?”她心里一热,眼泪簌簌地落下来。

她终于辛辛苦苦把小小的零食店开起来了。每天,她早早地起床,去店里张罗;晚上,拖着两条沉重的腿回家。在最初的日子里,生意很不顺利,她心里总像有团火在烧。每次回到家,他开门,看着她的脸,轻轻地问:“今天你还好吧?”于是,她一天的焦躁瞬间全部消散。“今天你还好吧?”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总能让她感到一种温暖。生活中的磕磕碰碰都不算什么,重要的是有一个人,在你的人生处在低谷的时候,与你一起相扶相携,相濡以沫。

这天,她做的菜又放多了盐,他又皱了皱眉,轻声说:“盐又降价了?”她微笑:“加点开水吧?”他看了她一眼,两人都轻轻地笑了。

她不再觉得生活有多么繁琐,不再动不动就想放弃自己的婚姻。“今天你还好吧?”一声轻轻的问候,一份暖暖的幸福就降临了。

没你想的这么默契

那时候她的婚姻已经岌岌可危。他常常数日不归,电话也不打。她觉得他们的生活几乎已经没有交集,这个家完全是自己和女儿的,跟他没什么关系了。

离婚协议她在心里酝酿了很久,那天终于在电脑里一字一句敲出来,一边噼里啪啦敲,一边噼里啪啦掉眼泪。一个辛苦经营了快十年的家,要拆掉它,真跟要了自己半条命差不多。可是再继续下去又有何意义,他们之间不知道藏着多少小三小四小五,他防着她,躲着她,恨不得她随时走人。日复一日的冷暴力,她受够了。

转天是女儿的生日,她想借机跟他谈谈离婚的事。一大早给他打电话,说晚上回家吃饭吧。他说尽量。她没有说那天是女儿生日,喊男人回家吃个饭还得拿女儿生日当诱饵,显得自己太没用了。

晚上,备好晚餐,她们等到八点才等回来已经微醉的他。女儿扑过去说,爸爸今天我生日,你都不能早点回来么。他平静地说:“这不是回来了!”勉强吃了点东西,他去书房打电话,她哄女儿睡了。

等她从卧室出来,他也刚好挂了电话。“这么早就睡了?”他的语气有点遗憾。“今天已经算晚的了,要不是等你吃蛋糕,早睡了。”她说。她心里有太多的不满,但也不想吵架了,话也不想多说一句,默默拿出离婚协议,递给他。

他一眼看过去,有些愣:“什么意思?”她说:“不拖着你了,还你自由,我也想再好好找个人,过有男人的日子,有钱没钱不说,起码能一起吃个饭。”他一时有点反应不过来:“你已经找好人了?”她冷笑:“跟你过一天,我就不会找,我不像你,三妻四妾左拥右抱。”“我哪有?”他矢口否认。“前两天一起开房的是谁?上个月打电话跟你哭诉的是谁?去年一起去海南度假的是谁?”

他有点急了:“开房的是外地来的朋友和他老婆,打电话的是刚刚被辞退的下属,去海南,那是邀请十几个客户一起去的。”

她知道问题当然没那么简单,又搬出杀手锏:“你前几天在市郊买了套房子?给谁准备的?”“给你和闺女啊!那是给闺女的生日礼物。你看看,写的谁的名字!”

他翻出包里的过户合同,果然,是写在女儿名下的。她半信半疑,不知道他的虚实,反问:“您老人家还能记得女儿生日?”“废话,我今天有个特别重要的晚宴,要不是女儿生日,我能回来这么早?我干了三杯白酒道歉,人家才放我回来的。为了今天能拿到这套房子的钥匙,这些天我费了多大劲啊。是套带小院的房子,前面就是山,我想着你和闺女没事可以常去住住,爬爬山,养养花,种种菜,你们不都喜欢这个吗?本来今天想跟你们说呢,不想一个电话打完,闺女睡了。”

轮到她愣了。两人对望了半天,她忽然发现,事情好像跟自己想的不一样。

那些话,如果他不说,她完全想不到。

她记起有一次跟他提过,女儿特别喜欢花花草草,要是能有个带小院的房子就好了。原来他听在心里了。原来他记得女儿生日。

原来他是在宴会提前脱身回来的。原来他还这么用心地为女儿准备了生日礼物。

可是,他都没说。她就完全把事情朝着另外一个方向想了。

他说:“在一起这么多年,我以为我们之间应该有那个默契了,不用什么都说那么明白。”

他可真错了。

很多老夫老妻都错了。再熟悉的两个人,也不是对方肚子里的蛔虫;所谓的默契,很可能只是假象。有些话你不问,他不说,你们将永远不知道真相。

第四章 我喜欢你,就像你喜欢我那么深

阮小疼关于春天的记忆

A

1995年,19岁的阮小疼是一个文艺女青年,那时文艺女青年已经不吃香了。就是说,但凡是有点姿色或者有点风情的女人,都各展才能去了。

比如嫁人,比如傍一个有钱人,比如开一个属于自己风格的小店。

但阮小疼却爱上了画家。

她犹记得初见画家的第一次,画家开画展,很艺术的长发,用小皮套圈住,然后穿了极另类的喇叭裤。那时喇叭裤基本已经过时了,可是蒋南穿上还是很好看,关键一点是,蒋南的手指特别长,长得超出了阮小疼的想象。

正上大二的阮小疼,当时也算是化学系的美女。在学校里第一个穿露脐装,穿艳粉雪青的小肚兜,又是寒凉又是艳情,惹来一片尖叫之声。她的外号是“性感炮弹”,别管什么炮弹,反正只要男人喜欢就可以了。

阮小疼的眼睛一直追随着蒋南,蒋南何尝不知道,他是欲擒故纵啊。他的朋友冰子带来的女人中,这个是最漂亮、最风情的,而且,有一种不动声色之美,在那里一站,俏丽无比,绝色倾城。

打听到蒋南的手机号后,她发了一条短信给他:你的手真性感。那是她第一次惊艳于一个人的手,那样苍白而修长,她想,如果抚摸到她的身上,会是什么样的滋味?

可是她没有接到回信。

甚至,蒋南都没有问,你是谁?

这让阮小疼很尴尬,甚至有点耿耿于怀,于是她第二天又发了一条:你很吸引我。

是的,她准备女追男,这个男人的冷漠更让她心动,她准备谈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对象选好了,就是蒋南。

B

其实蒋南收到阮小疼的短信,就知道是她。

他是故意的。27岁,他整整比阮小疼大8岁,经历的女人比她吃的盐要多,来他这里玩这一套,真是嫩啊。

接到阮小疼的第二条短信时,他正和另一个女人缠绵,一个自诩为他的学生的女人,比他小两岁,正在美院进修。其实她是有求于他,她想在下次办双年展时,蒋南能推出她的画,毕竟,她没什么名气。其实很多时候,好画都是让人推的,这一点,蒋南比谁都清楚。当年,他是靠着一个40岁的女人推出来的。

终于闯出自己的天下后,他不再买老女人的账,老女人骂他忘恩负义,但很快就找了新欢。没有办法,男人女人总是旧爱去了新欢又来。所以,看到阮小疼这样勾引自己,他觉得真是小儿科。

可蒋南还是决定和阮小疼见面。

这个春天,分外生动起来,因为阮小疼收到了蒋南的短信。他说:“咱在第四大街的蓝山咖啡馆见吧,你穿得醒目点,到时我可以一眼认出你。”其实他怎么会不记得蒋南呢,极高的个子,妖娆的小蛮腰,一双丹凤眼,无限风情。

阮小疼为这次见面却费尽了心思。去商场买最惊艳的粉衣服,有点扎眼;买雪青的,有点素;黄的呢,却又显得跳跃……最后,她选择了白色,很白的长裙。

有一句话:“白衣胜雪,人比花娇。”她想,还是当一朵花吧,男人是喜欢花的。

那白长裙到脚,露出锁骨,简捷明快,收了腰。在镜子前的阮小疼十分满意自己的打扮,她一出场就听到了掌声。蒋南说:“简直如仙女下凡。”

那是他说的第一句话,外面的花,开得正艳。这是春天,阮小疼记忆中最美丽的春天,她在为一个男人装腔作势。

爱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那年,男孩和女孩在北方一所重点大学里读书,他们是一对让人羡慕的情侣,他写一手好诗,她画一手好画,人们都说他们是“金童玉女”。

男孩来自江南小锁,女孩是地道的北京女孩,他们初见,就如宝玉初见黛玉:这个妹妹,我是见过的。

相恋4年,毕业的时候,女孩把男孩带回家。母亲问他的家世,男孩一五一_卜说了。女孩惊觉自己的母亲变了脸色,然后拂袖而去,下了逐客令。“怎么了?”女孩忐忑地问母亲。母亲说,“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搞武斗,是男孩的父亲把她父亲害死的,那时,女孩还小。母亲说:“你能嫁给他吗?你嫁给他,我宁可撞死。”

男孩不相信,回到南方小城,疯了似的去问父亲。父亲沉默很久才说:“‘文化大革命’那阵太乱了,有些事,说不清……”之后是长久的沉默。

刹那间江河逆转,一对相恋的人,因为上一辈人的恩怨就要画上句号。

怎能心甘?女孩跪在母亲面前,求母亲放爱一条生路。母亲说:“除非我死,否则永远不可能。”母亲为她守了二十多年寡,她如何舍得这如血亲情?

女孩绝望了,哭着对男孩说分手:“除了你,我一辈子不嫁。我等你,哪怕从青丝到白头。”男孩泪流满面地抱着她:“除了你,我谁也不娶,哪怕等到来世。”那是在上世纪80年代,那是爱情誓言。他们相约,一辈子不分开,永远为对方坚守爱情。

毕业5年后,他们依然我行我素,根本不理父母相逼。有人提亲,他们都一一拒绝,他们心中的恋人只是对方。后来,他们偷偷约会,背着双方父母,因为,空间怎么会隔断彼此间的爱情啊!

这5年,女孩在北方,男孩在南方。每隔两个月,她就会坐火车去找他。从北京坐到那个小城,有时只买一张硬座,只为省下点钱为他买些补品。他太瘦了,她看着心疼。

这一奔波,就是5年。

5年,从北京到小城,有着女孩一路的爱和欢喜,她背着母亲做这一切,只说是出差,其实,不过是看一眼远在南方的恋人。

28岁那年,男孩来找她了:“我们私奔,或者一起殉情吧!”原来,他家里出了事,母亲去世了,他是独子,父亲给他跪下说:“儿子,你结婚吧,我求求你,咱家的香火不能断了呀!”为了让他结婚,父亲长跪不起。男孩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来找她,想和她一起私奔。

女孩沉默了。这份爱情,代价太大了,她不能因为自己的爱情伤了他父亲的心,这样的固执虽然忠贞,但多么自私呀!“不!”女孩说,“我不和你私奔,你没那个自由!我也不和你殉情,你必须照顾风烛残年的老父亲。去吧,找个好姑娘结婚吧,我不怪你。因为,你的幸福,就是我的幸福。”

男孩抱住她,放声痛哭,似杜鹃的啼血呜咽。他没想到,自己心爱的姑娘是这样的大度,为了他一家人的幸福,居然对爱放了手。他劝她:“你也结婚吧,别等我了,来生吧,来生我一定娶你。”

女孩摇摇头:“此一生,再难与他人相逢相知。我就当一株守望的木棉,站在风中,等你!”

最后一面,男孩送给女孩一枚双玉蝉,珍贵的祖母绿,是他家的传世珍宝。两只蝉,并肩而立,那样痴情地看着对方。男孩说:“虽然不是价值连城,但等你老了,不能动了,就把它卖掉,它可以养你。看到它,就是看到我了。”

女孩扑入他的怀中恸哭,这个男人,连她的老年都想到了,怕她一个人过不下去,把传世珍宝给了她。这一生,爱一场,值了!

女孩送给男孩的礼物是一幅画,那是她画得最好的一幅画——两棵木棉树,开满了花萼,一朵又一朵。她深情地说:“那是我的盼望,盼望来生,我是其中一朵,而你把我摘下。”

剩女相思不可言

是她先遇到他,将他放在心里多年后,他却成为她最好的朋友的男朋友。她对他永远恶言相向,只为隐藏自己的深情,让他讨厌她。直到他们要结婚了,她只能离开……可谁都没有发现,他其实记得她,并也用同样笨拙的方法掩饰自己的爱。

1.

穆兰兰和陈牧八字不合、星座相撞、磁场冲突,所以他们一见面总是吵架。

穆兰兰对陈牧的评价是:“尖酸刻薄、大男子主义、没品位,毫无情趣。”

陈牧对穆兰兰的评价是:“小鸡肚肠、泼妇、悍女、没气质,毫无形象。”

庄怡然很苦恼,她最好的朋友和她最爱的男人不能和平相处,她愁得头发都快要白了。陈牧私下里跟她说:“穆兰兰是不是蕾丝?她喜欢你,所以看我极度不顺眼?”

庄怡然呸他一口:“别胡说八道,兰兰才和她男朋友分手没多久。”

陈牧立即很专业地说:“那就对了,她刚失恋,瞧见我俩恩爱甜蜜,心里必定十分不舒服。”

庄怡然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当下上了心,暗暗留意周围有没有出色的男人。穆兰兰跟她是多年好友,又合租同一间公寓,她还没开口,穆兰兰已经知晓她打的什么主意。

修长的大腿放到茶几上,一边給脚指甲涂上艳红的指甲油,一边漫不经心地说:“仇恨这种东西,不是介绍一个两个男人就可以消除的。”

庄怡然非常鄙视她指甲油的颜色:“多俗,红艳艳的跟小姐似的,你就不能涂点高雅的颜色,譬如紫色、粉色之类的。”

穆兰兰涂好了脚指甲又开始涂手指甲,“这指甲油还是从你的化妆箱里翻出来的,陈牧说不喜欢红色,你就束之高阁了。”她叹一口气又说,“爱情啊,真是盲目,连喜好都改变了。”

庄怡然挺不好意思的,挨着她坐下说:“就当給我个面子,明天晚上七点,芭必客餐厅,就算没看上眼,吃顿饭也是好的,你不是一直想吃他们家的慕斯蛋糕吗?”

穆兰兰想了想,觉得不算吃亏,便应允下来。

谁知隔天事情特别多,临下班了还被通知加班。于是穆兰兰就把相亲这档子事給忘了。她从公司出来时是晚上九点多,月黑风高啊,她不停地打喷嚏。

回到家,庄怡然劈头就问约会怎么样,吃了什么,喝了什么,聊了什么,来不来电,有没有感觉。穆兰兰这才想起她放了祖国一大好青年的鸽子。

她支吾了半天说:“我先去洗澡。”

庄怡然不知道想到哪里去了,很八卦地问:“难道你们已经?天哪,穆兰兰,我不知道你这么开放!”

穆兰兰放好洗澡水,还没开始脱衣服,庄怡然接了个电话,扑到门上撕心裂肺地边挠门边吼道:“穆兰兰你給我出来!”

穆兰兰把门开了一条缝,心虚地问:“什么事啊?人家要洗澡呢!”

庄怡然很暴力地把她拖出来,揪着她的领口义愤填膺地骂:“我费心费力、披星戴月地为你牵红线,你倒好,居然爽约!要是不想去当初就不要答应,答应了就給我好好地应酬。现在害得我被人说一通,穆兰兰,你说你要怎么抚慰我受伤的心灵?”

穆兰兰还真没看出她心灵哪儿受伤了,不过的确是她理亏在前,她琢磨着说些好听的话先缓缓,忽然门铃响了,她立马谄媚地说:“我去开门!”

本来满面笑容的脸看到来人后立刻垮了下来。“都快十点了,你来干什么?我们这里禁止男人留宿!”穆兰兰堵在门口,非常不友好。

陈牧拎着一只精致的蛋糕盒子,看包装是著名斯洛兰糕点店的。他直接无视穆兰兰,扬声对庄怡然道:“回家时路过斯洛兰,想起你最爱吃他们家的提拉米苏,就买过来了。”

庄怡然一脸幸福地拉开穆兰兰,接过蛋糕,挽着陈牧的手臂甜丝丝地说:“害人家又要长胖了!”

嗲得穆兰兰连隔夜饭都要吐出来了。

庄怡然切好蛋糕,招呼穆兰兰来吃。穆兰兰冷着脸说:“谢谢,不过八点之后我不吃任何甜食。”

陈牧说:“你保持好身材給谁看啊?听说你今天去相亲了,结果怎么样?人家青年才俊看上你没有?你这么早就回来了,感情人家没瞧上你是不是?”

穆兰兰对庄怡然说:“听听,见过男人这么八卦吗?”

庄怡然咬了一口蛋糕,恨恨地说:“她没去,她把这事給忘了。”

陈牧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

穆兰兰拿眼横他:“你什么意思?”

陈牧侧过脸对着庄怡然说:“我看她不是忘记了,她是怕人家看不上她丢脸,故意不去的。”

穆兰兰顺手拿起沙发上的遥控器砸过去,平时身手矫健的陈牧先生不知怎的变得迟钝了,居然没躲过去,遥控器正中脑门儿,立刻起了一个大包。

庄怡然心疼地怒吼道:“穆兰兰!”“我不是故意的!”穆兰兰边说边飞快地跑进房间锁上门。

门外传来庄怡然温柔的声音:“疼不疼?要不要上药?我給你吹吹。”

把最好的东西和他分享

不知不觉,他们两个已经结婚10年了。这10年中,他下岗,弄了辆出租车开,再也没有以前给领导开车时的风光。她却从小职员升职为副总,两个人的生活层次不同了。但她依然尽可能多地挤出时间,陪他在小区里散散步、聊聊天。不太忙的时候,还会给他做一顿可口的饭菜。

渐渐地,她发现两个人聊不到一块儿去了。他开出租车,说的无非就是家长里短,或是客人在后排吵架,或是夜店女孩儿坐车不给钱,要么就是那些开出租车的哥们儿,这个和那个打架了,那个又和哪个女人好了。

想当初,他由于长期跟着领导,举手投足之间透着一份自信,正是这份自信吸引了她。后来,她从厂子里辞职出来做公司业务,举步维艰,是他求了领导,给了她一些行政上的帮助。那会儿,两个人总有说不完的话。可是现在,他们之间有了一道不能逾越的鸿沟。

时间一长,她不得不时常打断他。对于这种打断,他很无奈。但收入多少关系着男人的面子,此时他只能沉默。

渐渐地,接送孩子的任务也落到他身上。每天回家,她都能吃到最喜欢的菜。因为久坐,她腰椎不怎么好,他特意跑很远,给她买了一个按摩器。

事业上没有永远的一帆风顺,她做的一个项目出了点儿小问题。老总拿她是问,公司里一帮对她十分抵触的人正好借机试图扳倒她。

她身心疲惫,只是不肯将这件事告诉他。那段时间,他开夜班车。当她从公司满腹牢骚地回来时,他往往在睡觉。她心里很不舒服,终于有一天找碴儿跟他大吵了一场,吵完之后,一个人躲到卧室里不吃不喝。他在外面讨好地敲门,她也不理不睬。儿子跑过来,在外面叫:“妈妈,你去吃饭吧,爸爸在外面哭呢。”

她出来,正好看到他在擦眼泪,一个大男人,纸巾扔了一地。她怔在那里,片刻后,他开口说:“我知道你有了难处,可是我现在帮不了你了。我记得有个朋友说过,婚姻到了这个年龄,爱其实就是关注对方的需要,并且把最好的东西与对方分享。以前我能和你分享,现在,只能说对不起了。”

她无言以对。一直以来,她都认为自己在婚姻里做得很完美,能坚持,会忍耐,还能包容他那些粗俗的笑话。可是,对方需要什么,她却忘记了。能与对方分享什么,她也忘记了。她无数次打断他自以为是的笑话,忽视了他需要倾听和分享的快乐;她对他费尽心思买来的按摩器置之不理,对他喜欢吃的那家石锅饭也鲜有光顾……

那天夜里,她想了很多。起床后,她陪着他一起交接班。他擦车时,她说了句:“我们公司附近一家店有很好的麂皮,擦车很好,如果你要的话,我下班时给你带两块回来。”他停下手中的动作,用力点了点头。

她又说:“我有个朋友,想找个出租车司机采访一下,如果你觉得可以,我帮你联系一下,把你告诉我的那些新鲜有趣的事情都告诉他,说不定一下子就火了。”他笑了,多日不见的光彩重新出现在眼中。

后来,她的事业重回正轨。有家电视台采访她,问她怎么能维持婚姻的稳定。她沉吟了一下,说:“爱一个人,就要把自己最好的东西与他分享。只有你关注对方的需要,也愿意与对方分享时,才能让婚姻水乳交融。”

一个人的暧昧丛生

那年七月,我背着包站在海南炙热的阳光里。路过一家餐厅,镜子里映出自己漆黑的脸,形如鬼魅。景在电话里说,丫头别折磨自己了,不过是一场糟糕的爱情,何以将自己流放成无家的小猫。

三天后,我来到她的城市。接机的是她的丈夫岩。这是我第一次见岩,平头,眼神锐利,面容俊朗。很多年前景曾经说过她就喜欢这样的男人,看来她的愿望成真。我喜欢如风的男人,最好还玩点艺术,可是我和一个酒吧歌手蹉跎三年,却是被甩的命运。

看到岩,我觉得景的选择是睿智的。

一个女人结婚三年依旧事事需要老公安排好。我笑她,景,你生活低能得让人汗颜,但是你却拥有最大的幸福。一个男人把一个女人当女儿呵护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晚上,我和景在客厅看电视,岩在厨房挥汗如雨。我都有一种错觉,这样的幸福生活真的存在于现实吗?我对景万分羡慕,想起自己的挫败,内心哀伤。

曾经我喜欢那种洒脱癫狂的艺术男人。或者画画,或者唱歌,或者四处游走。我觉得那样的人有异常的魅力。可是此时看到系着灰色围裙站在厨房的岩,我觉得他太完美了。

白日他在公司是销售经理,收入不菲。在家他是一个称职的好老公,溺爱景到极致。他帮她买卫生巾,给她放洗澡水,两个人外出依旧如恋爱那会牵手。景说,晚上睡觉岩也喜欢拥她入怀。我相信这就是真正的爱情,不会因为已经拥有或时光的流失而减退。

景是一个自由插画师。我们认识好多年。

20多天,岩伺候着两个女人。我开始帮岩做家务。白天我把卫生做好,晚上我和他一起在厨房忙碌。我洗,他切,我炒,他端。两个人说说笑笑。一日,我手上的水不小心滴在锅里,瞬间油星噼里啪啦地进了出来。我仓皇转头,一下撞进岩的怀里。他一把抱住了我,用手挡着我的头说,别怕别怕。抬头,四目对视,我从他的眼睛看出一丝深情和爱。小鹿撞怀,我转身,将一盘青菜倒入锅里。

我喜欢你,就像你喜欢我那么深

她家和我家同在一个县城,不过离得有点远。她爸爸和我爸爸是很要好的朋友,所以我常去她家玩。我们还一起爬过城外那座高高的山,一起光着脚丫跳进河里捉过小鱼小虾。

她脑袋后面有一条粗粗的马尾辫子,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很好看。小时候我们总是手拉着手一起走,靠得很近很近。一根冰棍轮换舔着吃。当我长大一点了,大清早到她家去,叔叔不再让我跑进她屋里去,叫她穿衣服起床。直到有一天,我的手不小心碰到了她的屁股,她的脸发红,很愤怒的样子,踢了我一脚,并且说我真流氓!于是,我开始注意到她的身体起了微妙的变化,和我的不同,可我不敢说。我能够从她身上闻到一种少女才有的淡淡的气味,很特别。那时候,我们还是初二的学生,我才14岁。

学校里,她是我的同桌,因为比我大半岁。老是欺负我,逼着我叫她君君姐。否则便要在桌子上划一道线,不准我越过去,要不然就会在上课的时候,在桌子下面狠狠的踩上我一脚,好让愤愤的老师走过来收拾我。

不记得还发生了些什么,印象中只有这些残缺的片段。“傻瓜你记住,这是你第33次念错这个单词!要是再让我听见一次,我非把你的头拧下来不可!”“今天该我值日,怎么样,回头姐请你吃泡泡糖,要不然就别到我家去,让我给你讲数学题!记住了,做完了值日就到操场来找我,我在那里和同学玩。”她的口气简直就像一个女皇。

我们读高一了,都成了大孩子了。我也开始慢慢地发育,长得和她一样高,声音变得沙哑起来,茸茸的小胡子悄悄地爬到了嘴唇上下,身体变得越来越结实。直到后来居然高出了她半个头,别人都以为她是我妹妹哩!从那时候开始,我不再叫她君君姐了,因为那会让我在同学面前很没面子。我开始放肆地叫起了她的名字陈小君。

这个小时候坏坏的丫头,居然变得文静起来,脸蛋白白的,说起话来声音很温柔,也不像从前那么贪玩了,每天只是机械地背英语单词。我还是那个老样子。据她说,那个英语单词,我已经念错了372次。我慢慢的发觉,她多年来对我的压迫居然起了作用。我已经习惯了帮她做值日,帮她擦桌子,或者走好远好远的路帮她买一本她要的参考书,或者有意无意间带上好多她爱吃的零食,或者和某个胆敢说喜欢她的人打个头破血流。

为她换双鞋

单位里搞联欢,大家都乐着笑着跳起了舞。可是,有一个人却木头般坐在座位上不挪屁股。他就是刚刚大学毕业、来自农村的李小明。

一曲跳罢,小萌来到李小明的座位前,好奇地问他:“怎么就你一个人坐在这儿呢?”

李小明很难为情地说不会。

小萌不由得咯咯笑了:“不会跳有什么关系呢?你下来,我教你。”

确实,小萌的舞跳得很好,在舞池里就跟百花丛中翩翩起舞的花蝴蝶一般,单位里很多喜欢跳舞的人,都是她教会的。

在小萌的坚持邀请下,李小明终于站起身,小萌正高兴着呢,不料他却咬了咬嘴唇,“哧溜”一下跑掉了。

小萌愣住了,不就是跳个舞吗,有什么好紧张的,这么大的一个男人跑什么?她摇了摇头,正要找人继续跳舞,没想到,李小明又气喘吁吁地跑回来,会场里顿时响起一阵哄笑。

原来就在回去的空儿,李小明已经脱掉皮鞋,换上一双布鞋,灯光下的他西装革履,系着领带,脚上却偏偏穿了双布鞋,看着实在是不伦不类。小萌也不禁笑了,这个乡下来的憨小子,原来是回宿舍换鞋去了,大概他以为这是拉丁舞的赛场吧?

跳舞的时候,小萌提醒李小明,其实随便跳个舞,没有必要回去换什么舞鞋的,免得惹人笑话。

李小明伸手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说:“什么舞鞋啊,我是怕自己不会跳舞,踩疼你的脚,所以回去换了双柔软的布鞋。”

小萌愣住了,想不到换鞋的原因是这个。

一年以后,小萌嫁给了李小明。很多人感到不解,追求小萌的人多了去了,怎么就选这个其貌不扬的李小明呢?别的不说,就本单位的几个,条件也比李小明好多了。

小萌轻笑一下:“爱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他们几个的舞都是我教出来的,可是学舞的时候,哪一个想过怕踩疼我的脚特意换双布鞋的?他这样做,胜过送我一千朵红玫瑰。”

第五章 生命有多长,爱情就有多长

生命有多长,爱情就有多长

1980年初夏,我接到电话,一听就是张瑞芳的声音。“打电话老找不到你,忙什么呐!有空来一下。”我知道她刚从北京回来,以为有什么新闻要说说,连忙赶到她家。只见瑞芳老师坐在饭桌旁边,她的丈夫严励窝在靠窗的单人沙发里。瑞芳老师笑嘻嘻地说,“也没有什么大事,把你作为朋友,随便聊聊。”“随便”聊的,是一曲埋藏在心灵深处的初恋往事,虽然经过了那么漫长的岁月,但还是那么清晰。

他叫郑曾祜,两人当年同在北平国立艺专读书,同在西洋画系。张瑞芳的画室在楼上,小郑的画室在楼下。他俩同进食堂用餐,放学一人一辆小单车肩并肩地骑着回家。他们的家不在同一方向,小郑总是绕上一大圈将她送到家再掉头骑回家。节假日的北海、颐和园、香山……无不留下他们的身影。划船、散步、绘画、吟诗、谈艺术、谈理想,但就是没有谈情说爱——十六七岁的少男少女,感情是那么的纯洁,那最多只是朦胧的爱情萌芽吧。

轻松、浪漫的日子是那么短暂。其时,日本对华北虎视眈眈,少年人平静的学习环境彻底被搅乱。张瑞芳受母亲、姐姐的影响,很快融入抗日的洪流,走上街头参加一二·九运动,并参加了民族革命先锋队。后来,张瑞芳决心取道武汉,南下重庆,彻底地投入到革命的怀抱。她并没有忘记郑曾祜,也曾动员他和自己一起南下……

聊到此,瑞芳老师叹息了一声:“我们道不同,各自的选择有了分歧,他受父亲的影响,坚持学生应该好好求学,或者到香港继续读书,还要说服我和他一起去……”

分离于是在所难免。离别的前夜,两人最后一次晚餐,他一口菜也没有吃,只是哭得泪人似的。瑞芳老师说她没怎么抹泪伤感,还以为很快赶走日本鬼子,就能重聚。但是,命运无常,这一分手,两个人再无续缘的机会。

一腔热血的瑞芳老师到了重庆,整日沐浴在革命文艺的激流中,全身心地献给了话剧艺术,《北京人》《棠棣之花》《大雷雨》《屈原》《安魂曲》……她在舞台上光彩夺目,被媒体和观众誉为“四大名旦”之一。风风火火的生活,也冲淡了她对郑曾祜的思念。

但是,痴情的郑曾祜一日也没有淡忘张瑞芳。数年苦熬之后,他辗转来到重庆。但是,再次相见时,心中的恋人已为他人之妻。等到张瑞芳的那段婚姻发生变故,恢复自由之身时,他却又已为人夫。

郑曾祜去了台湾,成了台湾大学的教授,后来也做生意。他虽为人夫,也明白此生再无和张瑞芳接续前缘的可能,但此情绵绵难割舍——在台湾的家里,有一个房间专门摆放着张瑞芳的各种照片,有剧照,也有生活照,都是他千方百计从香港报刊上或托朋友觅来的。

1987年,台湾开放居民到大陆探亲,郑曾祜利用到国外进行学术交流的机会,转道来到离开了30多年的魂牵梦绕的北京。他迫不及待地通过各种渠道找到当年的同学,又通过他们找到了张瑞芳,大家在北京聚会。席间,老同学们为他俩的重逢笑着、闹着,硬是把他们推在一起照了一张合影。瑞芳老师动情地说:“这是我们一生中唯一的一张合影。”

我曾委婉地问她:“快半个世纪了,还能找到当年的感觉吗?”瑞芳老师的回答是,“人世间,有着太多太多的阴差阳错,但是生命有多长,爱情就有多长。”

后来,郑曾祜再次来大陆上门看望瑞芳和严励,细心而多情的他给瑞芳老师带来整整一大箱衣服,也给严励订制了两套西装。所有的衣服尺寸都挺合身、有品位。

1999年,严励因患胃癌去世了。只差两年就是他们夫妻的金婚纪念日。这对瑞芳老师是一个非常大的打击。又过了一段时间,郑曾祜的夫人也在台湾病逝了。

每逢除夕之夜,张瑞芳第一个接到的,总是“小郑”从台湾打来的祝福电话。又一个除夕之夜,电话铃照例响了。但电话那头只有唔唔的声音,伴随嗯嗯的哭声。他中风了,再也不能对她问候,说一句“你好吗”。

再后来,他也走了。

沧海桑田,物是入非。瑞芳老师说,唯有心中的那份牵挂,始终没变过。

有多少爱值得痴守一生

男人将女人娶回家的时候,女人已经疯了,且疯得不省人事。本文来自往事感人故事夜静更深,来参加婚宴的亲友已渐次散去。他慢慢走向坐在灯影中的她。一片喜庆的大红里,身着大红嫁衣的女人,忽然“咯咯”地笑了:“大哥,人家都回家去睡觉了,你咋还不走呢?”看着女人一脸婴儿似的纯真与茫然,一抹淡淡的忧伤轻轻笼上了男人的脸,可很快,他的笑又回来了:“来,让大哥给你洗脸洗脚,你早点休息好不好?”女人倒很听话,乖乖地坐在床沿上,伸出双脚放在他端过来的热水盆里。他轻轻地替她揉搓着,她则不停地向他问话,却是东一句西一句,杂乱得毫无逻辑。两滴温热的泪,不知何时就掉到女人面前的脚盆里。是男人的。他还是想不明白,那样聪慧善良的女人,何以变成这个样子。http://www.7722.org

是的,曾经,她比村上所有的姑娘都更聪慧、更善良、更能了解他的心思。彼时,他们同村、同班、同学,后来又偷偷相恋变成恋人。几十年前的乡村爱情,纵有再多青春的狂热,也只能悄悄进行。那时,在村里,他家是最穷的,而且父母早逝,他是一个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她家是最富有的,她是家里唯一的娇娇女。一穷一富的一男一女,爱情注定要被一道世俗的天河隔开。当那份恋情曝光,也就是他们的爱情结束的时候。她的父母抵死不同意这门亲事。不管她如何以死抗争,最后她还是被硬生生地塞进了前来迎娶她的花轿里。

她嫁人,他则绝望而去。他去了遥远的北大荒,渴望那片黑土地能治疗他心上的伤。从此,一别就是多年。

再次回到故土,他已是一名衣锦还乡的大学教授。北大荒那片油亮的黑土终究没有遮住他的光芒,他参加高考,又幸运地读了大学。之后,他的事业之路可谓一帆风顺,从讲师到教授,别人要为之奋斗大半生的路,他在短短的数年间便走过来了。他的感情,却并不像事业那样顺利。人过中年的他,身边也曾围绕着莺莺燕燕,无奈千帆过尽,他,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那一叶轻舟。

都说游子近乡情怯,那样的怯怯之情,于他更比别人多出几分。原以为她已是绿树成荫子满枝,也以为,他们会有一个温暖又激动人心的相遇。可当他面对眼前这个衣衫破旧,只会对着他“呵呵”傻笑的女人时,他一下子呆住了。原来,在他离开的那段岁月里,发生了太多的不堪,太多的沉重与忧伤。当年她被硬生生地抬到婆家,一连数日不吃不喝不睡,只自顾自念叨着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他的名字。一个月后,婆家人发现她是个疯子,便毫不客气地将她打发回了娘家。从此,村子里便多了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在村前村后唤着“阿军哥,阿军哥……”www.7722.org

听乡邻讲着那段伤心的往事,再看看女人瘦骨嶙峋、弱不禁风的样子,他的眼睛湿润了:“这些年,真是苦了你啊……”

他决定娶她,带她到自己生活的城市。一个堂堂的大学教授要娶一个疯疯傻傻的女人进城,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也疯了。他不顾众人的议论,将她接到自己空寂了多年的屋子里,开始他们迟到了十几年的婚姻生活。http://www.7722.org

婚后的女人,在他的精心照料下,身体精神都好了许多,病情却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她会很乖地坐着同他聊天说话儿;坏的时候,她就又摔又砸。他的脸上经常无端地出现一些莫名的抓痕。那些,他都不在乎,他说,那点皮肉之痛,哪比得了她当初的失他之痛。可有一点,却让他伤透脑筋,她始终认不出他,始终叫他“好心的大哥”。在同他一起生活的二十多年中,她就这么叫他。她叫他“好心的大哥”,是因为他二十多年如一日地替她擦脸洗脚,二十多年如一日地牵着她的手在那方美丽的校园里散步,二十多年里忍受她的无常。每每清醒一些,她会说,若不是这位好心的大哥,她早就死了。对他,她有敬,却无爱。

女人是在他们婚后的第二十五个年头走的,乳腺癌晚期,他用尽心力去为她治疗,还是没能留住她。弥留之际,女人几度昏迷,又几度醒过来。醒过来的女人,似乎又变得特别清醒,她嚅动着嘴唇,示意他俯下身去:好心的大哥,我走了,你也可以歇一下了,这么多年,苦了你了,我……终于可以去找我的阿军哥了……女人的话,就讲到这儿。她的生命,在一片祥和宁静中戛然而止。

他痴痴地守了她一生,她傻傻地爱了他一世,那份痴痴傻傻的爱,终究没能在红尘里相遇。趴在女人渐渐冷却的身体上,他的眼泪,无声地掉落下来。

爱你的人是棵树

最近,薛晓沐的日子出现从未有过的慌乱:出门忘带钥匙,坐车丢掉钱包,去林琅的剧组探班却一次一次地乘错车、坐过站。而这,都是因为庄白夜的出现。

薛晓沐表演系毕业,现在是一名模特。其实薛晓沐并非天生丽质,身材也不是呼之欲出,但她有双白皙柔软的手,她用双手在广告中表现收到宝石戒指的惊喜或剥开巧克力的甜蜜。

庄白夜是小有名气的广告导演,就是他,在前来试镜的几十个女孩中选中了十指纤纤的薛晓沐,让薛晓沐有了算得上丰厚的收入。对于庄白夜,薛晓沐小心翼翼地相处,丝毫不敢得罪。特别是看见林琅抱着自己写的剧本四处碰壁时,薛晓沐会暗暗庆幸,正是这份手模的收入让两个人得以在北京留下。

林琅曾对薛晓沐说:“晓沐,请你相信我,我会努力,给你最好的。”薛晓沐笑,不置可否,因为在她心里,林琅还只是朋友。

你会成为夏娃!

庄白夜喜欢在镜头后面细致地看薛晓沐。薛晓沐本以为那是一个导演的职业本能,后来才发现那种模糊不清又忽远忽近的眼神与暧昧有关。庄白夜确实有太大的吸引力,除了清晰的轮廓和潇洒的谈吐,他还有精彩的世界。

庄白夜邀请薛晓沐参加精致而高端的聚会,那样的生活圈子是薛晓沐以前不敢奢望的。庄白夜打开了另一个世界的门,让她见识了一种斑斓夺目的生活。

薛晓沐安宁的世界渐渐倾斜。毕竟与庄白夜相比,林琅只是个木木的平凡男孩。虽然他个头一米八,薛晓沐却习惯叫他林妹妹,因为在薛晓沐面前他总是一成不变的柔顺和微微的迟钝。

两个人一同长大,彼此的窘迫都看在对方眼里,薛晓沐知道林琅曾因为作品被退回而放声大哭,而林琅也记得薛晓沐被中途换角在大街上唱《忐忑》发泄。在明星梦中醒来的薛晓沐会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大发脾气,林琅不会说甜蜜的话来安慰,只会伸出手在薛晓沐脖颈轻轻拍打,如同安慰一只受惊的小猫。“会好起来的”,这是林琅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庄白夜制造着一个个充满惊喜的约会,亚麻绣花桌布上会有绽放的玫瑰,瑰丽的酒色中倒映着漫天灿烂的烟花,他为薛晓沐选奇异昂贵的香氛,教她喝墨西哥龙舌兰酿成的酒。他说:“来我身边,我会给你很多的机会,你会成为所有人梦里的夏娃。”龙舌兰酿成的酒辣得仿佛有刺,但薛晓沐还是喝醉了。其实让薛晓沐喝醉的不是酒,而是那闪烁着梦想火花的天下。

薛晓沐收拾自己的行李,只有小小的一个背包,因为真正想带走的却带不走。林琅没有在家,他抱着自己写的剧本出去,期待梦想开花。也好,这样的结尾没有告别也不会有太大的尴尬。

但当薛晓沐打开门的时候,却看见林琅就在门口树下,红着眼圈。林琅对诧异的薛晓沐笑笑:“剧本又被退了。”

薛晓沐说有个外地的广告需要出去,关于真相的解释,还是等离开后慢慢告诉他。

嫁给13个条件

人生差点儿崩盘

2005年冬天,梁雅骊,这个35岁、在北京一家证券公司当客服部经理的高级白领,脑海里不断闪现出一个她常见的金融术语——崩盘。医生告诉她,她得了三期绒癌,已经转移到肺上了。

回家的路上,回首这35年的人生,她除了一段失败的婚姻、一个13岁的女儿,仿佛什么都没能抓住。

住院化疗时,旁边床新来一个年轻姑娘,吐得稀里哗啦的。年轻的丈夫不停给妻子按摩,半夜12点花两小时买回稀粥,一勺勺喂,再心疼地看着她吐出来,再收拾,再按摩……梁雅骊羡慕得紧,如果这是日子,那么自己以前过的叫什么?于是,她更不想死,她要尝尝女人的幸福究竟是啥滋味。

出院那天,医生觉得奇怪:“你这家伙,竟然没怎么掉头发!”她笑了:“头发掉了,咋找对象啊?”那个活泼的东北女人又回来了。

定制丈夫

在找对象这事上,她的劣势显而易见。“35岁,皮肤黝黑,离异,带个孩子……已经算是困难户了,我还敢生病……”想到这些,梁雅骊也有些沮丧。可她突然想到一个嫁给德国人的好友,其貌不扬,老公巨帅,还对她特好。“夫妻没对错,只要和两人快乐无关的,我统统过滤掉。”好友的话让梁雅骊想到了前夫,想到了那些面红耳赤的争吵,她想,原来不幸也是有模式的。“我这辈子就为了幸福而生,绝不再走进苦难之中。”“一、比我大5岁~10岁;二、前夫1.84米,我要找1.80米以上的;三、我虽然黑,可不喜欢比我更黑的;四、要接受并爱我女儿,最好他有个儿子,儿女双全;五、我喜欢旅行,找个爱玩的,有海外背景的,总经理级别以上……”梁雅骊洋洋洒洒列了13个条件。“如果你把35岁的女人当做正在绽放的花,如果你把皮肤黝黑看成性感,如果你认为带着孩子是有责任心,如果你把得过癌症理解为对抗生命的成功……”几个如果,梁雅骊就把自己的弱势包装成了优势。很快,一封中英双语的信,在几大征婚网站迅速流传开来,梁雅骊用最短的时间把自己推销了出去。

肯·戴维斯,是她见的第16个男人,美国人,46岁,美资跨国集团总经理,前妻过世,带着12岁的儿子,相识6天就从上海飞来见她,交往3个月便确定结婚……离她确立“找丈夫”项目刚好过去9个月。

有人问肯:“你觉得梁雅骊好看吗?”他老实答:“我不记得她五官具体什么样,只知道她进门时那一脸的笑容特别美。”梁雅骊知道这就是她要找的男人。

顾锦年,穿过爱情的岁月回暖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最初的顾锦年,是一棵繁茂的树。

刘正是顾锦年的学长,儒雅温润,供职于上海一家知名外企,年薪七位数。他来学校表白的那天,开着顾锦年最喜欢的路虎揽胜,穿阿玛尼,戒指是卡地亚经典款,一大束蓝色妖姬,不知晃晕了多少女生的眼睛。

孙茂是顾锦年爸爸朋友家的儿子,自由职业者,天性浪漫富有情趣,摄影、美术、写字、行走都是他生活的方式。他来表白的那天,剪掉了顾锦年不喜欢的长发,穿棉布格子衬衫,李维斯501牛仔裤,背着帆布包,目光炯炯有神。他比刘正阳光帅气,浑身散发着一股诗人的气息,他带的行李是双人份,手里一直攥着两张去拉萨的火车票。他说,他要和顾锦年一起,一步一步,向天荒地老朝拜。

不是每个女生都有幸受爱神如此眷顾。顾锦年微微笑着,跳上了卓扬的单车后座,在物质世界和精神食粮的夹缝中前行,并坚定地告诉全世界,我顾锦年想要的爱情不仅是现世安稳,也不仅是诗情画意,我只是个普通女子,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哪怕岁月再无情,哪怕世事多沧桑。

只要卓扬是确定的,就好

顾锦年和卓扬一步一步地实现着他们设计好的未来。毕业后一起留在家乡做中学老师,一个教文科,一个教理科,假期出去补课赚些外快,在中心广场附近买套一百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努努力买个小车,将来生个理性与感性相结合的白胖娃娃,到时一家三口晚上吃过饭,就一起去散步,去广场上喂鸽子。要是老了呢?卓扬说,老了就跟着群众扭大秧歌。

平静的生活就这样持续了一年。就在卓扬开始为争取一个优秀教师名额烦恼的时候,北京一家公司向他抛出了橄榄枝。几天后,顾锦年才知道,那封简历是顾锦年的老友孙乐私下投递的,孙乐毕业后经表哥介绍进了这家公司,发展得很好,前途和钱途都不错,俨然一副女强人的做派。当年分别的时候,孙乐抱着顾锦年哭得死去活来,她说顾锦年在她的生命里存在了二十几年,已经割舍不了了。

卓扬问顾锦年的意见,顾锦年看得出来,卓扬动了心。他也是个骄傲的男人,也有四海为家的壮志,窝在这里安稳是好,可是十几年后,当同学们聚到一起,顾锦年了解,卓扬不想做那个耳聋目盲卑微无趣的男人。

于是,顾锦年和卓扬一起从学校辞职,带上全部的积蓄、双方父母的不舍、家乡的温暖、一切熟悉的味道直奔北京而去。

火车在夜色中奔驰,顾锦年凝视着对面熟睡的卓扬,不管以后有多少未知的生活,只要卓扬是确定的,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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