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人民性研究文集——浙江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第三次理论研讨会论文集(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16 13: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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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国富,李火林

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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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人民性研究文集——浙江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第三次理论研讨会论文集

政协人民性研究文集——浙江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第三次理论研讨会论文集试读:

在浙江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第三次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代序一)

乔传秀(2011年11月1日)

很高兴参加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第三次理论研讨会。首先,我代表省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全省从事政协理论研究工作和出席今天会议的全体同志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浙江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自2009年4月成立以来,在周国富同志直接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全体会员深入开展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形成了一支政协理论研究队伍。以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为中心,以各市政协研究室及研究会为支撑,初步形成了一支来自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党政部门和政协机关干部以及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大专院校、社科研究机构专家组成的政协理论研究队伍,为推动我省政协理论研究奠定了重要的人才支撑。二是搭建了研究会年会暨政协理论研讨会新平台。研究会每年围绕我省政协工作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征集论文活动,召开年会暨理论研讨会,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关注政协理论研究,参与政协理论研究,共同探讨分析问题,相互交流研究成果,有力推动了我省政协理论研究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三是取得了一批重要研究成果。先后撰写和编辑出版了《政协文化论坛文集》、《新形势下的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论集》、《政协文化论》和《政协民主与科学发展》等论著,在省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获得社会各界好评。在《中国政协理论研究》等报刊发表了大量我省政协理论研究论文,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秘书处编辑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暨研究会2009年度论文集》收录我省作者论文19篇,《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2010年度论文集》收录我省作者论文18篇,均占总论文数的九分之一强,充分展示了我省政协理论研究的实力。省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取得的可喜成绩、发挥的重要作用。

刚刚召开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明确要求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弘扬中华文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明确提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使之更好发挥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功能。”这为我们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指明了方向,为我们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增添了力量。省委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即将召开十二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作出全面部署。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从理论的高度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阐释清楚,把人民政协这一我国政治体制架构中最有特色的组织形式和重要机构阐释清楚,把人民政协这一协商民主形式的优越性阐释清楚,把人民政协与人类政治文明演进走向的一致性阐释清楚,对于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深刻认识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我省政协理论研究工作水平,为开创我省政协事业新局面提供更加坚实的理论支持。

第一,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指导党和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人民政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是我们正确把握政协理论研究方向的根本保证。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抓住中央批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政协理论”课题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契机,把人民政协理论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总体框架中进行研究,以不断丰富研究内涵、升华研究层次、提高研究水平。要充分认识研究会肩负的政治责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既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清醒头脑、坚定政治立场,又严格遵循学术研究规律,创造活跃务实的学术氛围、保护理论工作者的学术积极性;既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又旗帜鲜明地反对西方两党制、多党制、两院制和三权分立等政治制度模式,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理论研究真正成为夯实共同思想基础的重要载体渠道、指导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

第二,坚持以研究政协工作实践中遇到的理论与现实问题为重点,努力做到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马克思主义,关键是要及时回答实践提出的新课题,为实践提供科学指导。”贾庆林主席也曾经强调,“理论研究应以实际问题为中心,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这是理论工作能够有所建树的基本经验。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必须立足于人民政协实践,关注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我们要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坚持把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上,敢于、善于对前沿问题、现实困惑进行理论阐释和指导,努力做到既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高度和广度,又有植根现实、与时俱进的深度和力度。一是要善于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开展政协理论研究。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首次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概念。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政协这种制度化的民主形式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关系及其地位作用等问题,无疑是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重要任务和课题。二是要善于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高度开展政协理论研究。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鲜明提出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思想和战略目标。深入研究和探讨人民政协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方法途径、政协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关系及其地位作用,全面揭示和阐释人民政协在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展现我国意识形态和政治文化的吸引力与影响力等软实力方面的地位作用,无疑是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重要任务和重要课题。三是要善于从人民政协本质属性的高度开展政协理论研究。人民性是政协组织与生俱来、与时俱进的本质属性。深入研究和探讨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如何牢牢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的工作理念,找准做好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的着力点,发挥做好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的独特优势,创新做好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健全做好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的有效机制,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使人民政协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成果上惠及群众,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群众工作,既是我们这次理论研讨会的主题,也无疑是今后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重要任务和课题。四是要善于从把握规律的高度开展政协理论研究。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协在工作实践中创造了许多好做法好经验,特别是倾力服务大局与真情服务群众相结合、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创新政协委员服务与管理方式、完善政协界别民主等方面,创新不断,亮点纷呈。站在把握人民政协服务科学发展的规律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规律相结合的高度,对这些实践探索要善于从理论上进行概括提炼,实现感性经验向理性认识的飞跃,努力使之上升为理论、更好地指导实践,推动人民政协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无疑是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重要任务和课题。

第三,坚持以加强自身建设为基础,不断提高全省政协理论研究科学化水平。深化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提高研究的科学化水平,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立一支内部结构合理、热爱政协事业、理论素养较高、富有创新精神的政协理论研究队伍。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协研究室和理论研究会的作用,以理事和会员为主体,以理论研讨会为平台,以课题研究为纽带,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尤其是社会科学界人士积极投身政协理论研究。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统一战线理论、民主政治理论、政党理论、人民政协理论的学习,切实筑牢研究基础、提高研究能力。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继续推动政协理论进教材、进课堂,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计划,特别是要加大对领导干部的人民政协理论知识培训力度。要进一步加强政协理论及其研究成果的宣传工作,为推进政协理论研究、开展政协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的领导,把政协理论研究作为关系政协事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定期研究,亲自参与,抓好落实。要积极关心政协理论研究工作者的培养和成长,为他们开展工作、增长才干提供机会、创造条件。

同志们!理论成熟是政治坚定的重要前提、事业兴旺的重要基础。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前景光明、大有可为,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在浙江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第三次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代序二)

周国富(2011年11月1日)各位理事、各位会员、同志们:

这次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年会暨第三次理论研讨会,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安排紧凑,很有成效。刚才,省政协主席乔传秀同志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充分肯定了研究会成立两年多来的工作,并对进一步加强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增补了部分会员、理事,为研究会注入了新的力量。会议表彰了2011年度优秀论文作者,部分优秀论文作者作了会议交流发言,展示了一年来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借此机会,我代表研究会理事会,再次向论文获奖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向省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向所有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的各级政协领导、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以及各方面专家学者、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我省政协工作实践的新发展,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论文征集评选活动,并以理论研讨会为平台,展示研究成果,表彰优秀作者,交流研究心得,启迪思想火花,开拓理论视野,已成为研究会的重点年度工作。今年的论文征集评选和理论研讨,我感到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主题鲜明。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以“人民政协的人民性”为主题开展专题研讨,与党的根本宗旨、执政理念和基本经验相统一,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我国国家政权的本质属性相一致,与人民政协的历史禀赋、组织性质、组织构成、权力来源和价值取向相吻合,对于进一步把准人民政协的工作方向,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各方踊跃。本次理论研讨会共收到各方面提交的论文110篇,论文数量为研究会成立以来最多的一次。论文作者中,既有各级政协的领导同志,也有各级政协委员、党派成员;既有高等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也有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这充分表明我省各级政协组织对政协理论研究工作越来越重视,社会各方面参与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兴趣越来越浓厚,人民政协理论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广泛。三是视角丰富。提交的论文立足于当前,着眼于发展,注重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际、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围绕“人民政协的人民性”主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研究。有的注重学术性,深入分析人民政协人民性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着力阐述人民政协坚持人民性的重要意义、主要原则和基本要求;有的突出实践性,紧密结合政协工作实际,研究人民政协坚持履职为民,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有的体现创新性,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对人民政协人民性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积极探讨诸如优化委员构成、完善界别设置、创新履职方式、推进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等对策举措,研究进一步彰显人民政协人民性本质的路径。这些都充分体现了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化了对政协人民性的认识,也丰富了我省政协理论研究成果。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指出:“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认识真理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党和人民的实践是不断前进的,指导这种实践的理论也要不断前进。”当前,无论是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国内改革发展稳定的艰巨任务,还是人民政协工作的探索实践,都对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

从国际形势来看,两年前爆发于资本主义心脏地带的金融危机至今阴霾未散,世界经济复苏进程艰难,激化了资本主义国家固有的、深层的社会矛盾,尤其是英国伦敦发生的严重骚乱、欧洲国家主权债务危机的不断恶化、美国“占领华尔街”抗议活动的进一步蔓延,引发了西方政界、学界乃至普通民众对现代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社会弊端以及政治制度的“反思热”,开始重新审视西方国家大肆宣传、竭力推行的政治理念、价值观念和发展模式。在这一背景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把人民政协这一具有民族性、原创性的民主政治制度讲得理直气壮,把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这一符合世界民主发展潮流、契合中国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的重要民主形式及其优势作用、独特魅力讲得理直气壮,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伟大独创性、历史必然性讲得理直气壮,对于更好地向国际社会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扩大人民政协在世界范围的认知度和影响力,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从国情省情来看,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面对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人民政协只有紧跟时代前进步伐,顺应经济社会双转型、四大文明全面建设大势,不断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以理论创新引领工作创新,才能更好地发挥协调关系、汇集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才能更有效地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前不久召开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部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最核心的内容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人民政协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自觉从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战略高度,扎实推进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时代赋予人民政协的新使命,也是党和人民对政协工作寄予的新期待。

从我省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来看,近年来各级政协组织围绕核心、服务大局、注重民生、真情履职,创造了许多新鲜经验,特别是在推动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加强政协文化建设、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设立职能性专委会、发挥政协界别作用、完善委员管理与服务、统一选派民主监督小组、加强政协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有不少行之有效的实践探索,需要我们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提炼和概括,使之上升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必要制度或规范,上升为指导政协工作的理论。这既对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提出了迫切要求,也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开辟了广阔空间。

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两年多来,在省政协党组、主席会议的关心重视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在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已步入正轨,成为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重要力量。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按照省政协2012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具体部署和刚才乔传秀同志提出的要求,充分发挥研究会自身的独特优势,突出重点、体现特色,与时俱进、奋力开拓,努力推动研究会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更好地担负起推动全省政协理论研究的重要责任和光荣使命。

一、围绕政协履职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要从世情、国情、省情出发,从大局大势出发,以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切入口,进行多领域、多角度、分层次的研究。要注重体现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制度安排中的独特性,注重体现人民政协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重点关注和研究人民政协的团结功能、协商功能、咨政功能、民意功能、监督功能。要坚持一年集中力量组织研究一个专题的做法。2012年,研究会年会暨第四次理论研讨会将着重就“人民政协的界别性”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深入探讨人民政协界别的基本属性、构成特点、优势作用和变动规律,努力探索完善政协界别设置的原则和路径,以进一步彰显政协界别特色、活跃政协界别工作、发挥政协界别民主的功能和作用。

二、以案例总结为重点加强实证性研究。实证性研究是理论研究的重要方法。2012年是全省大部分市、县(市、区)政协的换届之年。研究会要以此为契机,密切跟踪政协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并认真梳理近年来我省各地政协在履职实践中的新探索、新实践、新经验,认真总结解剖一批具有原创性、开拓性、代表性和实践性的典型案例,通过对实际案例的触发因素、组织方式、操作方法、实际效果以及薄弱环节、产生原因、对策措施等进行深入剖析,概括提炼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理性认识,加以借鉴推广,为推动我省人民政协工作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互促共进拓展新的路径。

三、着力完善政协理论研究工作机制。良好的机制是政协理论研究工作有序高效运转的可靠保证。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政协理论研究人才集聚机制,以各级政协组织为依托,整合各方面的研究资源,在课题协作和攻关中发现人才、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不断壮大政协理论研究队伍。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课题运行机制,以课题为纽带,加强与党政调研机构、社科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党校、社会主义学院等各方面热心于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人员的联系与协作。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完善研究成果鉴定、评审、表彰制度,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积极性。要加强与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的联系,积极争取指导和支持;建立健全与兄弟省市区、省内各级研究会之间的横向联系和纵向指导机制,促进工作协作、信息共享和成果交流。

四、更加重视政协理论研究成果的宣传和转化。要既重视政协理论的研究工作,又重视政协理论研究成果的传播和宣传,把理论研究与理论宣传有机结合起来。注意发挥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在理论宣传中的作用,做好政协理论成果的出版、宣传、普及工作。要积极参与国内外、省内外的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和平台,展示和推介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进一步扩大人民政协理论传播的受众面,增强政协理论的社会影响,促进研究成果在工作实践中的应用和转化,引领社会舆论关注和宣传人民政协,努力营造重视支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位理事,各位会员,同志们!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是一项艰苦的工作,也是一项高层次、高境界、富于开拓性的劳动。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保持高昂激情、创造精品力作,为我省人民政协事业不断跃上新高度、开创新局面贡献智慧和力量!

深刻把握政协组织的人民性本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

[1]乔传秀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回顾了中国共产党90年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总结了党和人民创造的宝贵经验,提出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目标任务,阐述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前进的大政方针,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讲话全面分析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深入阐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思想深刻、内容丰富,对我们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紧密结合赵洪祝书记在浙江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十二五”规划启动年各项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我省政协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深入贯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推动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和各界人士提高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贯彻落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总体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实现我省“十二五”发展目标任务,推进“富民强省、社会和谐”大业贡献智慧力量。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90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要求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人民政协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性是政协组织的本质属性。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群众工作,是政协人民性的内在要求和集中体现,是新形势下政协组织的重要任务和重大使命。我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群众观点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一个理论基石,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人民政协的一切工作和活动之中,努力把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

一、人民性是政协组织与生俱来、与时俱进的本质属性

人民性是揭示一个社会制度特别是政治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政治属性的概念。判断一个政治组织是否具有人民性,最关键的是要看其是否由人民产生、由人民授权,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成为永恒的政治坐标。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宪法》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性是社会主义制度和我国国家政权的本质属性和核心价值,广泛体现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制度体系之中,广泛体现于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之中,广泛体现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党和国家组织机构之中,广泛体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伟大实践之中。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秉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归根结蒂是由人民授权,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人民政协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与党委、人大、政府一样具有鲜明的人民性。政协的人民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从产生历史看,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最早实现形式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1949年成立人民政协的首要目的,就是在普选产生人民代表大会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协商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毛泽东同志在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的开幕词中指出:“我们的会议是一个全国人民大团结的会议。”“它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它获得全国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因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宣布自己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从筹备之初的名称“新政治协商会议”,到改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充分凸显了新政协的人民性。出席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662名代表中,包括了中国共产党、民主党派、工人、农民、无党派民主人士等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会议制定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实现了我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制度向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历史性跨越,“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人民第一次当家作了主人。由此可见,人民政协组织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最早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具有鲜明的人民性。(二)从组织性质看,人民政协是广大人民群众增进团结发扬民主的重要政治机构

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主题,在团结和民主的旗帜下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团结大联合是人民政协的主要工作目标。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囊括了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代表着广大劳动者、建设者、爱国者的利益,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唯一由所有合法政党参加并允许其以本党派名义在其中活动的政治组织,是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政党民主形式行使民主权利的唯一组织渠道。人民政协作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发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渠道,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协商议政的重要平台,是扩大人民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具有鲜明的人民性。(三)从组织构成看,人民政协是各界群众实现有序政治参与的广阔政治舞台

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坚持和体现人民性的内在要求。政协的党派性、界别性、广泛性和包容性从不同向度上体现了其人民性。在政协委员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不少于60%,常务委员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不少于65%,从组织上保证了各党派、无党派人士及其所联系的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权利。政协是我国唯一由各个界别组成的政治组织。政协委员就是各界群众的代表,反映本界别群众心声,维护本界别群众利益。在人民政协,既有社会主义劳动者,又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既有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又有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既有内地各族各界人士,又有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基本上涵盖了我国社会成员的各个方面,其所联系范围之广,是其他任何一个政治组织所无法相比的,具有组织上最为广泛的代表性。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架构中包容性最强的政治组织,既能包容不同的人,也能包容不同的意见;既能包容不同党派、不同阶层,也能包容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既尊重多数人的共同意愿,又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从而为各界群众实现有序政治参与提供了重要舞台。(四)从权力赋予看,人民政协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权力来自人民

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的一切权力源自人民、属于人民、用于人民,人民政协也不例外。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的创造,体现了人民的意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全国人民的意志而载入宪法。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一切政治权利来自人民。政协委员是由各界别群众推选协商产生,并代表本界别群众到政协履行职能,这实际上是一种人民授权行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代议民主形式之一。人民政协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代表各界群众的利益,围绕中央和地方的重要事务开展政治协商,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参政议政,体现了权力来源的人民性、合法性和正当性。(五)从价值取向看,人民政协始终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人民政协坚持“履职为民”宗旨,这既与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一脉相承,也是人民政协本质属性的集中体现。在政协,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人民政协除了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的利益,即人民的利益,没有自身的特殊利益。人民政协为人民,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在60多年的光辉历程中,人民政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促进民族复兴、民主发展、民生改善、人民幸福,作出了重大贡献。今天,政治协商已成为民意进入决策程序的重要渠道,民主监督已成为维护民利的重要方式,参政议政已成为集聚民智的重要过程。可以说,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每一项工作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实现和维护人民的利益就是人民政协的唯一价值追求,就是评判检验政协一切工作成败得失的最高标准。

二、坚持人民性、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是人民政协顺应新形势、实现新发展的必然要求

群众工作是党联系群众的工作,是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是把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宏伟目标与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联系结合起来的工作,是社会管理的基础性根本性经常性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需要大家来做。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都要高度重视和主动开展群众工作,同时要支持统一战线各界人士、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等共同做群众工作,形成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合力,不断开创群众工作新局面。”政协工作是党特殊的群众工作。人民政协的各个界别、各个界别的政协委员都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桥梁纽带。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是人民政协的重要工作任务,是政协人民性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我们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提高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作出政协应有的贡献。(一)坚持人民性,做好群众工作,是党赋予人民政协的历史使命

做好政协群众工作,是《政协章程》的要求,更是党的要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明确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和地方委员会委员要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此作出了一系列指示。1954年毛泽东同志在发表《关于政协的性质和任务》谈话时强调提出,政协的第三项任务就是“提意见”。周恩来同志后来就此专门作了解释,他说:“第三个任务,协助国家机关,推动社会力量,来解决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问题,比如阶级关系中的问题;并联系群众,向国家有关机关反映群众的意见和提出建议。”邓小平同志曾强调指出:“人民政协是发扬人民民主、联系各方面人民群众的一个重要组织”,要求政协“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继续进行思想改造的工作,帮助各方面的人士和群众在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共同基础上不断增强团结,取得新的进步”。江泽民同志明确要求:“人民政协要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政协委员要密切联系群众,多渠道了解群众愿望和要求,维护群众利益,及时准确反映社情民意,为党和国家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在2011年全国“两会”党员负责人会议上,胡锦涛同志明确提出政协要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强调“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总结各级政协组织开展群众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开展群众工作的新办法新途径,完善联系群众工作机制,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这为各级政协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指明了方向。(二)坚持人民性,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是政协事业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趋势新挑战的迫切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既给政协事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同时也给政协工作带来了新挑战。特别是社会阶层结构出现深刻变化,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等日益分化,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和代表人士,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统一战线的对象有了新的变化,人民政协群众工作范围有了新的拓展,群众工作内容更加丰富,群众工作环境更加复杂。这就要求我们及时调整和拓展政协工作领域,在继续做好原有统一战线代表性人士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做好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的工作,巩固和扩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加速转型、社会建设整体推进、体制改革攻坚突破的重要时期,各类社会问题与社会矛盾新老掺杂、交织渗透、碰头叠加,少数群众的具体利益、直接利益在有些地方没有得到很好的关切和兼顾,受到了损害,部分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还不够通畅,群众直接有序政治参与的形式还不够丰富。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人民政协必须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各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贴近群众,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为各界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代好言、建好言。这就要求政协工作必须眼睛向下、重心下移,不但要突出精英性,继续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各界上层人士、精英人士的工作,而且更要突出群众性,把更多的工作精力和注意力放到基层,把更多的关注目光投向普通百姓、困难群体,把真诚倾听基层群众呼声、真实反映基层群众愿望、真情关心基层群众疾苦摆到政协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正做到关注民情、倾听民声、反映民意、广集民智,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发挥政协的积极作用。(三)坚持人民性,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是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架构中更好地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的内在要求

在我国政治体制构架中,政协是统战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政协的组织特点是界别,政协的力量优势是委员,政协的民主特色是协商,政协的突出功能是团结和民主,政协发挥着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面对社会转型期社会阶层分化、利益关系多元、社会矛盾增多的客观情况,人民政协要凸显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发挥好独特的功能,就必须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委员的优势只有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中才能得到发挥;界别的特点只有在反映各界群众民意、协调各界群众利益、化解各界群众矛盾中才能得以充分体现;政协协商民主促进党政科学民主决策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功能,只有在倾听各界民声、协调各界民利、汇集各界民智的基础上才能实现;政协大团结大联合的独特作用,只有在多做解疑释惑、活血化瘀、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工作基础上,才能得到具体体现和充分展示。因此,人民政协只有把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才能使建言献策的方向、重点和措施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和人民期待,才能为党政部门提供从其他渠道难以获得的信息支持、民意基础和资政建言,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架构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彰显独特的魅力。(四)坚持人民性,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是基层政协组织创新发展的必然选择

基层政协工作是整个政协工作的基础。目前全国3000多个政协组织,绝大部分是县级政协组织;全国60多万名政协委员,绝大部分是县级政协委员。基层政协组织建设得如何、工作开展得如何,关系到我国政协事业的发展,关系到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成效,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完善。基层政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各界群众的前沿,直接面向基层普通群众。基层是各界群众利益的交汇点、群众舆情的积聚点、群众矛盾的易发点。群众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关键在基层。做好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首先要做好基层政协的群众工作。基层政协更应把做好群众工作作为履职的重点。只有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才能充分发挥基层政协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激发基层政协委员的履职积极性,进一步活跃基层政协工作,有效提高基层政协履行职能的水平,扩大基层政协在群众中的影响,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提升基层政协在社会上的形象,不断推进基层政协事业向前发展。

三、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水平

60多年来,我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指示精神,协助党委、政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群众工作,为密切党同各界群众的联系,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要认真总结全省各地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特点和优势,进一步做好政协群众工作。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一)夯实做好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的思想政治基础

要做好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必须在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中普遍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再教育,牢固树立履职为民的工作理念,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成果上惠及群众。一要自觉坚持群众观点,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政协工作的第一位置。要正确把握政协组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摆正政协委员与人民群众的位置,切不可脱离群众,漠视群众,高高在上。只有政协委员把群众当作知心人,群众才会把政协委员当作知心人;只有政协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群众才会真诚信任政协。要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至上位置,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利益作为最高利益,思路上着眼于惠民富民,履职上致力于为民利民,作风上务必亲民爱民。二要认真贯彻群众路线,把深入群众作为政协工作的第一路径。政协组织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人民政协的一切工作和活动之中,在履职工作中要始终相信和依靠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深入群众知民情、察民忧、聚民智,拜人民群众为师,做人民群众的知心朋友,把履职能力的增强、建言献策水平的提高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之中。三要始终站稳群众立场,把群众高兴满意作为政协工作的第一标准。群众立场是政治立场,是决定我们党的性质的根本政治问题,也是决定人民政协性质的根本政治问题。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始终站在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立场上,站在维护各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立场上,开展工作、履行职能。要经常想一想,群众需要政协做什么,政协能为群众做什么,政协为群众做了什么,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让履职的成果真正惠及各界人民群众。(二)找准做好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的着力点

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要取得成效,必须着眼于政协职能作用的发挥,坚持把倾力服务大局与真情服务群众结合起来,把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具体利益结合起来,把反映民意、集聚民智与宣传政策、解疑释惑结合起来,把帮助解决思想问题与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找准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的着力点、切入点和结合点。一要把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作为做好政协群众工作的着力点。要着重围绕党委政府重大民生决策搞好政治协商,从决策机制上保证各界群众利益被充分考虑、各界群众意愿被充分尊重,从政策源头上最大限度地保障民生。要着重围绕利民惠民政策落实开展民主监督,推动“惠民工程”、“实事项目”的顺利实施,防止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要着重围绕民生领域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如加快发展教育、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保障性住房建设、收入分配、稳定物价、食品安全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促进民生改善。二要把反映民意、集聚民智作为做好政协群众工作的着力点。要努力营造广开言路、广纳良策的民主氛围,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社情民意信息渠道,完善群众利益诉求和意见建议表达机制,使各界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在人民政协这个平台上反映出来,让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人民政协这个平台上表达出来,为党和政府更加深入地了解群众的利益诉求,更加深入地掌握群众思想动态,提供帮助。三要把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作为做好政协群众工作的着力点。根据改革中利益关系的调整和利益格局的变化,抓住协调群众利益关系这个核心,始终坚持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群众工作的目标,关切和兼顾不同阶层和界别群众的利益诉求,客观公正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协助党委政府认真谨慎地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积极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四要把宣传政策、解疑释惑作为做好政协群众工作的着力点。发挥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针对群众中存在的思想困惑和模糊认识,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的工作,引导群众正确分析形势,正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正确认识自己的根本利益和实现自身利益的途径,自觉为改革发展稳定贡献力量。五要把为民办实事、做好事作为做好政协群众工作的着力点。要搭建平台、创造条件,组织委员积极投身服务群众的活动,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发挥做好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的独特优势

人民政协做群众工作主要有党派优势、界别优势、委员优势和协商民主优势。一要充分发挥党派的独特优势。民主党派是政协的重要参加单位,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骨干力量。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民主党派反映和代表着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一定程度上讲,同样的语言,由民主党派说出来,容易被各党派联系的群众所接受;同样的工作,由民主党派组织和开展,在各党派联系的群众中,产生的效果往往更加明显。这对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二要发挥界别的独特优势。界别是政协的最大特色,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民主渠道,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团结渠道,决策机关广集民智的重要咨政渠道。要进一步强化界别意识,积极代表界别群众履职;进一步优化界别设置,扩大群众直接有序政治参与;进一步强化界别声音,突出政协的界别民意通道功能;进一步活跃界别活动,构建党和政府联系不同社会群体的独特平台。三要发挥委员的独特优势。政协委员是来自社会各个方面各个界别的代表人士,在群众中有威望和影响力,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是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的主体。政协委员要从思想感情上接近群众,真正做到亲民、爱民、重民,真心实意为人民着想,带着对人民的深厚感情参政议政,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为党分忧,为民解难。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群众,真心服务群众,努力当好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联络员、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员、化解矛盾的调解员、建言献策的调研员、困难群众的服务员、维护民利的监督员。四要发挥协商民主优势。做群众工作不能用强迫命令、强制压服的办法,而应更多采用教育、协商、疏导、民主的办法。政协协商民主在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中有着独特的优势。要积极运用协商的方法、民主的方法,求同存异、体谅包容,来消除群众间的认识分歧,来化解群众间的矛盾纠纷,来协调群众间的利益纷争,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要求,用协商来促共识、促协调、促公平、促和谐。(四)创新做好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

要在坚持民主协商、求同存异、广开言路等有效方式方法的同时,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规律和特点,进一步探索加强和改进政协群众工作的新载体新途径。做好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必须以密切联系群众为基础,做到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做群众工作。一要探索政协委员走近群众的新方法。要按照情况掌握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工作推动在基层、感情融洽在基层的要求,以活动为纽带,以基层政协工作平台为载体,进一步推动政协工作重心下移。要认真总结和继续探索各地政协开展的委员进网格、进社区、进乡村、进海岛、进企业、进农家、进学校、进军营等实践经验,进一步丰富内容,活跃形式,增强实效。要按照有利于开展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有利于推进政协事业创新发展、有利于贯通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与基层自治民主通道、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原则,进一步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完善基层政协委员联络室、联络委、工委,将其建设成为新时期政协联系基层群众的桥梁纽带。二要探索让群众走进政协组织的新方法。要坚持开门办政协,采取“请上来”与“走下去”相结合的办法,通过邀请群众代表旁听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议和出席民主监督听证会,邀请群众代表参与政协组织的有关活动,让群众走进政协,为各界群众通过政协实现有序政治参与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政协工作的开放性、透明度和群众性。三要改进调研、视察、提案、信息的方法。调研视察要直接接触基层群众,面对面听取群众呼声和意见建议,防止只重形式、不讲实效、劳民伤财的“大呼隆”,使调研视察成为做群众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平台。要探索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新方法,认真总结各地政协开展的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重要提案办理网络现场直播等探索实践,尝试邀请群众参与确定重点提案、提案办理、评选优秀提案等工作。要继续办好“民情热线”,发挥《政协信息》专报的“直通车”作用,认真做好政协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四要善于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探索利用互联网收集社情民意,关注网络舆情,倾听网民呼声,回应网民关切,疏导网民情绪,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人民政协工作中的作用。(五)健全做好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的机制

一要建立政协各项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努力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重点履职工作和提案、视察、调研、社情民意信息等政协经常性工作成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真实反映群众意见诉求的重要渠道。二要建立健全政协为民办实事工作机制,把推动解决群众思想问题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继续开展群众欢迎、形式多样、能见成效的为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活动,逐步使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要建立健全委员产生、履职、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群众推荐、界别协商、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委员产生办法,把好委员进口关,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代表性强、有参政议政能力的代表人士吸纳到委员队伍中来,确保委员能够担当界别群众代表的责任;探索开展优秀委员评选活动,市、县(市、区)政协可探索开展委员向本界别群众述职、政协党组向党委相关部门通报委员履职情况的工作,把委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情况纳入履职考评制度之中。四要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左右联合的政协群众工作机制,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主动把政协群众工作纳入党和政府群众工作总体布局之中;充分发挥市、县(市、区)政协与基层群众、普通百姓距离更近、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充分发挥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别、委员与其所联系群众关系密切的优势,加强互动协作,努力形成政协群众工作的强大合力。(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

要做好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参加政协的党派团体、界别活动组、专委会、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都要下苦工夫学习做群众工作,努力成为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一要抓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学习中共中央和省委关于群众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总体要求和基本任务,把握群众工作规律,掌握群众工作方法。二要抓实践锤炼。要情系群众,感恩群众,敬畏群众。不想做群众学生,不愿接触群众,不敢跟群众打交道,就不可能学会做群众工作。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只有在联系群众、向群众学习过程中才能提高,只有在疏导群众思想、调解群众矛盾、协调群众关系的工作实践中逐步积累。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要向群众学,向实践学,切实增强群众工作的亲和力和感染力,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抓作风养成。修于内而形于外。作风就是形象,作风就是“磁场”,作风就是软实力。优良的作风是联系群众的强力粘合剂。要把作风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为做好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同志们!“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坚持履职为民宗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长期性、全局性、战略性任务。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浙江省委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人民性、牢记人民性、实践人民性,不断丰富和发展人民性,为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为不断开创浙江政协事业新局面,贡献智慧和力量![1]作者简介:乔传秀,浙江省政协主席。

政协工作怎样坚持人民性

[1]李火林

摘要:人民性是政协的首要的本质属性,与政协统战性、党派性与精英性是相互统一的。面对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人民政协要开创工作新局面,必须进一步凸显人民性。要合理设置政协界别,体现人民性;增强政协委员的群众代表意识,体现人民性;强化政协协商民主的民意表达功能,体现人民性;正确把握服务党委政府全局工作与服务人民群众的关系,体现人民性;推动政协工作重心下移,体现人民性。

关键词:政协 人民性 政治坐标

政协在人们的心目中,是统战性、党派性、精英性组织,在政协的议事大堂上“往来无白丁,谈笑有鸿儒”。但是不管政协组织特性多么鲜明,人民性则是政协的首要的本质属性。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是相对于敌人而言的。人民是多数人构成的人群,指一切对社会发展起着推动作用的人们。在阶级社会中,不管是什么阶级、阶层、集团及成员,只要其思想或行为是有利于社会进步的,符合历史前进方向的,就属于人民。人民作为一个政治概念、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历史内容。在以往的各个历史时期,由于各国的社会形态、阶级结构和历史发展的具体进程不同,人民也相应地是由不同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组成的。人民不是一个阶级的概念,但在有阶级的社会,其具体的内容受社会阶级关系历史变化的制约。人民的主体部分,始终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群众和参与社会生产活动的知识分子。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民”与“群众”的含义是一致的。随着人们历史活动的发展,人民的范围也在日益扩大,将来到了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人民这一概念便与全体社会成员的概念趋于完全一致。

人民性是揭示一个社会制度特别是政治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政治属性的概念。一个政治组织是否具有人民性,最关键的要看是否由人民产生、由人民授权,来自人民、植根人民、代表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列宁指出:“苏维埃是劳动者自己建立的,是他们用革命毅力和创造精神建立的,这就是苏维埃能完全为实现群众的利益而工作的保证。每个农民都能选派代表参加苏维埃,又可罢免他们,[2]苏维埃的真正人民性就在这里。”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宪法》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3]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性是社会主义制度和我国国家政权的本质属性和核心价值,广泛体现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之中。

人民性是政协固有的本质属性。人民政协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与党委、人大、政府一样具有鲜明的人民性。首先,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最早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毛泽东同志在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的开幕词《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中指出,中国人民政[4]治协商会议“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其次,人民政协一直是我国各界群众实现直接有序政治参与、发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第三,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一切政治权利来自人民。人民政协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权力是由人民赋予的。政协委员是由各界别群众推选协商产生,并代表本界别群众到政协履行职能,这体现了权力来源的人民性、合法性和正当性。第四,人民政协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始终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偏离了这一条,人民政协就会背离自身的性质和使命,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政协人民性与政协统战性、党派性与精英性并不矛盾,是相互统一的。人民政协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政协具有组织上最为广泛的代表性和政治上最大限度的包容性。政协委员虽然政治上不是清一色的纯而又纯的,但人民政协所要团结、所要包容的各党派、各民族、各宗教、各阶层、各界别都属于人民的范畴。毛泽东同志曾经[5]指出,统一战线不能搞成清一色的。邓小平同志也提出,统一战线[6]的“范围以宽为宜,宽有利,不是窄有利”。在现阶段,社会主义劳动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属于人民的范畴。建立政协,推进政协事业的发展,就是为了保障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不同阶层、不同界别人们的民主权利,就是兼顾和关切社会各个方面的利益愿望。这也就是毛泽东同志曾说过的“人大的代表性当然很大,但它不能包括所有的方面,所以政协仍有存在的必要”。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架构中包容性最强的政治组织,既能包容不同的人,也能包容不同的意见,从而为各界群众实现有序政治参与提供了重要舞台。可以说,坚持统战性也就是坚持了人民性。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党派性机关,具有党派性。在我国,所有合法政党都属于“人民”的范畴,分别代表着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利益。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党派性质发生了重大变化,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人民政协从组织上保证了各个党派及其所联系的群众的政治参与权利。可以说,政协的党派性体现着人民性。人民政协具有精英性。社会精英是相对普通群众而言。社会精英主要指三部分人:一是领导干部、政府官员,担负一定的社会公职,掌握一定的社会公共资源,是政治精英;二是企业家,市场经济的弄潮儿,是财富精英;三是高级知识分子,是知识精英。在我国,只要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无论是社会精英,还是普通劳动群众,都属于人民的范畴。政协组织由各方面代表人士、社会精英担任委员,反映着各界群众心声,维护各界群众利益,具有人民性。

人民政协已经走过60多年的历程。面对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人民政协要开创工作新局面,必须进一步凸显人民性。应该说,60多年来人民政协为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实现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毋庸讳言,一些地方的政协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愿望有差距,尤其是在畅通工农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方面,在关切和兼顾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等方面还有差距。有人批评政协说“政协大堂有富贵,议事大会无贫弱”。如何让政协进一步走进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走进政协,始终坚持履职为民,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成果上惠及群众,与人民群众共呼吸共命运,这是人民政协在新形势下必须要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

在新形势下坚持人民性的本质属性,政协工作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拓展。

一、合理设置政协界别,体现人民性

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最重要特点。设置界别是为了畅通各界群众有序政治参与、表达意见建议的渠道。因此,如何合理设置界别,把各个阶层、各个利益群体的代表吸纳到政协组织中来,是确保政协人民性的重要基础。虽然界别不等同于阶层,但政协界别的设置历来同我国社会的阶级阶层的变化相联系的。人民政协的界别设置随着时代的发展已进行了三次较大调整。自1993年第八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以来,政协界别设置没有作过新的调整。20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经济成分、就业方式、收入分配方式、社会组织形式和社会生活方式日益多样化,中国社会阶层结构正在从政治——身份型向经济——职业型分层结构转变,传统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正在向更多的社会阶层转化。新的社会阶层、社会团体和利益群体不断形成,各种具体利益关系更加复杂,以具体利益为主要内容的诉求不断增多。面对这样的新形势,政协界别设置,必须努力适应我国社会阶层发生的新变化,正确处理相对稳定和适时变动、相对一致和体现差异的关系,对政协界别设置和组成作出新的调整,想办法把各个阶层都包容进来。

当前,调整政协界别设置,一是要关注新的社会阶层。通过政协界别的设置,把新生的社会力量特别是新生社会阶层、新生社会组织等吸纳到既有政治体系中来,增强他们对现有政治体制的政治信任和政治认同。关于这个问题,大家研究比较多,观点也比较一致,就不多作阐述。二是要关注农民、工人。有人说,政协是统战组织,所以不应该在政协设置工人界、农民界。笔者认为,过去政协设置界别确实主要是为了各民主党派、知识分子、工商业者、统战对象有说话的空间、渠道,是统战的需要,统战功能比较鲜明。到了今天,一方面,政协组织不仅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更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政协民主性质更加凸显,政协民主功能得到进一步强化,所以界别的设置不能仅仅考虑统战性,而应该充分考虑社会各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重要形式的性质。另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去话语权比较弱的阶层、界别,比如私营企业主、民主党派人士、知识分子、民族宗教界人士等都有比较畅通的意见表达渠道。反过来,过去有比较强话语权的普通工人、农民,在社会转型期其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比起以前来相对有限,其意见建议要让决策层听到不那么容易。特别是下岗职工、农民工、失地农民现在成了弱势群体、困难群体,其话语权更弱。现在社会上上访特别是群体性上访为什么这么多,原因是很复杂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利益表达渠道不够通畅。有人认为,工人农民应该通过人大制度实现直接有序政治参与,而不应该到政协组织来。确实,人民代表中有工农群众。《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规定,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较大幅度增加。人大中有代表并不妨碍在政协设立界别。否则,凡是人大代表中有的阶层、群体,如知识分子、民营企业家,在政协中也就不应该安排了。另外,事实上,现有人大代表中,一线工人、农民比例并不高。所以能不能在政协组织中恢复农民界,在工会界中增加一线工人、农民工的比例,进一步扩大工人农民的利益表达渠道,显得特别重要。因为政协委员是推选协商产生的,可以确保普通的工农群众当选。总之,政协界别设置到了今天,不仅要考虑统战性,而且也要考虑民主性,不仅要考虑精英性,也要考虑群众性,真正能够涵盖各个阶层、各个界别的群众,确保各个阶层、各个界别的群众通过政协直接有序政治参与,确保各个阶层、各个界别的群众都有代表在政协议事大堂上参政议政、发表意见、反映愿望、行使民主权利。

二、增强政协委员的群众代表意识,体现人民性

政协组织要更好地体现人民性的本质属性,必须解决好政协委员作为界别群众的民意代表的问题。政协委员是由界别协商产生的,是代表界别群众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民主权利。体察民情、倾听民声、反映民意,为界别群众代好言、建好言,为界别群众表达利益诉求,并协调好与其他界别群众的利益关系,理应是政协委员的重要责任。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也就难以发挥界别民意通道的功能。党和政府就不可能通过政协界别了解各方面的民情民意。目前政协委员中参政议政积极性比较高的不少,真心贡献自己的聪明智慧、积极建言献策的也很多,但真正有界别群众民意代表意识,经常深入本界别群众,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本界别群众利益诉求的并不多。个别委员甚至只为自己的利益说话,表达的是个人的利益诉求。之所以造成这样的状况,同政协委员的产生机制和管理机制有密切关系。政协委员的产生机制与人大代表的产生机制不同,是协商推选产生,这本身没有问题。问题是在什么范围、多大范围内协商产生,产生过程与这个界别的普通群众有什么关系?目前的协商推选与普通群众关系不大,有的甚至是少数人、有限范围协商决定。虽然政协委员都分属不同界别,但与这个界别群众之间的授权关系不是很清晰。既然不是这个界别群众授权,尽管名义上是这个界别的委员,但也没有为这个界别群众负责的必要。笔者认为这就是为什么人大代表经常为自己选区的利益鼓与呼,而政协委员较少为本界别群众说话的重要原因所在。

要增强政协委员的界别群众民意代表意识,一是要完善政协委员推选制度,逐步扩大政协委员产生的民意基础。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明确提出,要完善委员推选制度,优化委员构成。这就为研究解决这一问题指明了方向。如何完善委员推选制度,这是需要积极探索、深入研究的问题。笔者认为目前可在两个方面进行探索。首先是扩大推选范围,进一步扩大界别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比如,社科界委员候选人能不能在各学会推荐的基础上,在社科联理事大会上协商推选产生;各民主党派委员候选人、人民团体委员候选人能否在前期协商酝酿的基础上,在代表大会上协商推选产生。其次是尝试引入选举环节。目前,有的地方政协在尝试委员在界别协商选举制度,值得认真关注研究。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前提下,在坚持协商推选产生政协委员的大框架下,在坚持完善现有政协委员产生的各个步骤的基础上,在某个环节可以引入选举机制,让一定范围的界别群众有选择权。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协委员管理制度。首先,要完善委员履职考核制度。不但要对委员参加政协会议等履职活动进行考核,而且要对委员每年深入界别群众调查研究,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情况进行考核。要作出规定,明确要求委员每年必须有多少时间深入界别群众进行调研、听取意识。政协组织要为委员深入界别群众调研、听取意见建议提供经费保障和其他必要的服务。政协委员所在单位要提供支持。其次,要探索建立政协委员述职制度。上海市政协等尝试在有些界别开展委员述职制度,如科技界委员向主管单位的党组织述职,这是一个有益的尝试。要逐步做到在哪个范围协商推选产生,就应在哪个范围述职;要从个别界别逐步扩大到更多的界别;从零星尝试到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的一届一次。三是要提升政协界别的组织化水平。目前除政协参加单位,即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这些界别外,其他界别缺乏组织依托,这也制约着政协委员与界别群众的联系。要探索依托有关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如社联、文联、记协、律师协会、商会等提高组织化水平,探索建立界别活动小组提高组织化水平。通过组织界别活动进一步强化政协委员的界别群众民意代表意识,更加深入地梳理和分析分散的民情民声,形成集体的民意。四是要强化中共界别委员的群众意识,带头当好民意代表。政协委员中的中共党员是受党组织委派做统一战线工作,团结好各民主党派和各族各界人士,把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是其重要工作。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和中华民族、中国人民的先锋队,中共党员当然要关注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不过,在政协这个议事场所,在其他社会阶层都有自己民意代表的情况下,中共界委员应该更多地关注普通工人农民的利益要求,更多地深入工农群众,了解他们的疾苦,体察他们的生活,反映他们的要求。总之,通过这些措施,鼓励和引导广大政协委员深入实际,走向基层,贴近群众,切实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

三、强化政协协商民主的民意表达功能,体现人民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点:就是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政协协商民主是我国制度性安排的协商民主的主渠道。把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程序并积极采纳人民政协提出的对策建议是近年来中央反复强调的一个基本要求。政协这样一种政治形式、民主形式在我国决策体系中到底起着什么作用。我们平时经常讲人民政协是智囊团、人才库,智力密集、人才荟萃。人民政协的确汇聚了方方面面的人才,有从政经验丰富、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有深入思考研究的党政部门转过来的干部,有造诣很深的专家学家和各领域的专门人才,有来自经济建设第一线的企业家,他们确实能够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谋创新之举。人民政协60多年的发展历程充分表明,共和国的许多重大问题都经人民政协的讨论而决定,事关国计民生的许多重大决策都因人民政协的建议而促成,人民政协对公共决策提出意见建议已成为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基础之一。

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政协主要是作为高参对决策产生作用,还是作为民主机构对决策产生影响?主要对决策的科学化提供专业意见,还是对决策的民主化奠定民意基础?虽然这两者密不可分,而且政协事实上也兼顾着这两方面的功能,但是,笔者认为仅仅把或偏重把政协作为决策咨询机构,作为智囊团,政协的地位是不稳固的,政协的作用不是不可替代的,因为当今社会能够提供决策咨询机构何其多。党委政府本身就有力量雄厚、水平很高的研究机构,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高校、党校、社科研究机构集聚了一大批专家学者,开展着各种各样的课题研究。实际上政协委员中的许多专家学者同时也是这些单位的专家学者或研究顾问。党委政府作决策前往往通过决策咨询、精英吸纳等多种形式,听取这些专家学者的意见,或直接吸纳参与相关课题的调研,甚至委托他们开展研究,专家学者为什么一定要通过政协渠道发表真知灼见呢?党委政府作决策前坚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听取各级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政协委员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也可以通过党内民主的渠道发表意见,为什么一定要通过政协发表意见建议呢?因此,从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的角度,政协作为咨询机构,党委政府如果重视,作用可以发挥多些;如果不重视,也完全可以撇开的。但是政协有一个功能是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可替代的,是其他任何渠道都不可能具有的,那就是界别民意。如果我们充分发挥协商民主的作用,在协商党委政府决策时,能够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广泛的民意基础,这是其他机构所不可替代的。因此,与其强调政协人才智力优势,还不如强调政协的界别民意优势,切实畅通界别民意渠道,强化界别民意表达功能。通过反映各界别的民意和利益诉求,可能使决策能够兼顾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特别是能够关切和照顾少数人的利益,使决策能够正确把握和处理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兼顾好各方面群众的关切。因此,笔者觉得,作为党委政府来讲,不能要求政协都能提出高人一筹的高见,一旦做不到就觉得政协工作没做好,或觉得到不到政协协商没有多大关系,反正你们也提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来,而更应该把政协作为民主机构、民意机构,即使提不出什么高人一筹的意见建议,只要能为决策提供民意基础,政协协商民主就有价值,就说明发挥了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当然,作为政协自己,不能降低对自己的要求,在反映好各界民意的同时,也要尽最大努力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来,为科学民主决策贡献智慧和力量。

四、正确把握服务党委政府全局工作与服务人民群众的关系,体现人民性

应该说服务党委政府全局工作与服务人民群众本质上是完全一致、有机统一的,因为我们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我们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党和政府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的利益。因此,在政协的基本工作原则中,就既要求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又要求必须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政协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履行职能,实质上就是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应该说这些年来,各级政协在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四位一体”建设,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在围绕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前瞻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促进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发扬民主、扩大包容、增进团结、促进和谐上,在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汇聚力量上,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广泛力量支持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这些工作都涉及人民群众的根本的长远的利益问题,说到底就是为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服务。人民政协必须与党委政府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行,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做好事关长远、根本的工作,做好党委政府关注、需要而政协有能力、有条件做好的工作。

但也要看到,在具体利益、具体工作、具体决策部署面前,党委政府的立场观点与群众的立场观点不一定完全一致,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有时会发生矛盾。另外,人民政协服务党委政府全局工作与服务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实现,其工作的侧重点、切入点也是有所不同的。因此,我们既要看到一致性,也要看到差异性,做到统筹兼顾、相得益彰。一是在履职的内容选择确定上,不仅要选择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而且要更加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上,自觉把推动民生保障和改善作为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内容,多建利民之言,勤献富民之策,常做惠民之事。二是在履职的工作向度上,既要积极向所联系的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解疑释惑、说服教育、理顺情绪、活血化瘀、化解矛盾、协调关系的工作,把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精神上来,又要及时把各界群众的心声、要求、意见传递给党委政府,代表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决策开展政治协商、建言献策,代表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的工作和利民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民主监督。三是在履职的工作重心上,既要突出精英性,竭力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各界上层人士、精英人士的工作,更要突出群众性,把更多的工作精力和注意力放到基层,放到普通百姓和困难群体,把真诚倾听基层群众呼声、真实反映基层群众愿望、真情关心基层群众疾苦摆到政协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四是在履职的工作方式上,既要充分运用调研、视察、提案、信息、发言等方式方法,又要积极发挥政协人才等优势,组织开展为民办实事、做好事活动,送医药、科技、法律、文艺、教育、慈善、温暖进乡村进社区,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多方位展现人民政协的良好社会形象。

五、推动政协工作重心下移,体现人民性

目前,我国政协组织设立到县级。县级政协作为我国基层政协组织,成为政协事业的重要生力军。全国3000多个政协组织,绝大部分是县级政协组织。全国60多万名政协委员,绝大部分是县级政协委员。同全国政协和省、市政协相比,县(市、区)基层政协工作有其特殊性。一是我国县级一般不建立民主党派基层委员会,因此政协作为多党合作重要机构的性质在大多数县(市、区)政协难以充分体现,多党合作、党派工作不是大多数县级政协工作的重点。因此,县级政协更应该充分体现界别性,更应该强化各界群众发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形式的作用。二是县域党外代表人士、上层人士、统战对象数量相对少些,基层政协做上层代表人士的统战工作任务相对轻些。县级政协更应该体现各界群众直接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的性质。三是基层政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各界群众的前沿,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工农群众,与各界群众联系更为直接密切,更有责任更好地服务当地群众。推动基层政协工作向下延伸,有利于人民政协更近距离地贴近和联系群众,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有利于人民政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广集民智、广谋善举,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促进政协协商民主与基层群众自治民主的有机结合。要通过组织活动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让政协走向群众。组织政协委员定期进社区、企业、农村调研视察,直接听取群众意见;设立政协基层社情民意联络点、委员信箱、网上政协、民情热线,借助新闻媒体公开征集提案线索等,拓宽政协与群众的联系渠道,了解民情民意。要敞开政协大门,开放办政协,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邀请群众代表旁听政协会议,让群众走进政协的议事大堂,直接反映愿望要求。要通过设立政协委员工作室等工作平台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定期接待群众,主动走访群众,视情邀请有关领导开展约谈活动,架起领导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协商的桥梁。

要加强对政协组织机构向下延伸的探索研究。政协组织机构的向下延伸可以为政协工作向下延伸提供组织依托和保障。政协组织机构的设立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涉及我国的政治体制问题,需要中央统筹决策。回顾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人民政协发展史上曾经发生过三次组织机构向下延伸的情况。第一次是从全国到省级的延伸。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举行并设立全国政协委员会后,陆续设立了省级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第二次是从省级向市级延伸。在1954年全国人大成立后,二届全国政协颁布了政协历史上的第一部《政协章程》,该章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设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省委员会、自治区委员会、直辖市委员会[7]和市委员会。其他地方有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设地方委员会。”第三次是从市级向县级的延伸。在1982年后,在邓小平同志亲自主持下修改的《政协章程》规定:“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凡有条件的地方,均可设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8]各该地方的地方委员会。”1983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为此发出[9]《关于县(市)和市辖区设立政协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在县级普遍设立政协委员会。实践表明,随着政协组织机构的向下延伸,政协事业得到不断发展,政协与人民群众之间联系更加广泛密切贴近。进入新时期新阶段,政协组织机构要不要向乡镇(街道)延伸、如何向乡镇(街道)延伸日益引起各方面的关注,引发了诸多的争论。笔者认为这是需要认真研究、审慎决策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

根据政协组织性质三句话来分析,从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来看,目前政协组织向乡镇延伸没有太多必要,虽然在乡镇也有民主党派成员,但民主党派组织和成员目前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从人民政协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来看,政协组织向下延伸是有必要的,城市街道统战对象多就不用说了,即使是在乡镇特别是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乡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不断涌现,党外知识分子和留学归国人员日益增多,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台属、侨属侨眷也不断产生,乡镇有大量的统战工作要做。从人民政协是我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来看,政协组织向下延伸更有必要。党的十七大把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10]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出现了利益格局多元、社会阶层分化、社会矛盾多发等新情况新趋势,人民群众政治参与要求日益增强,利益协调和社会整合的难度加大,党和政府传统的基层工作方式面临严峻挑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繁重而艰巨。社会矛盾大多积聚于基层。尤其是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企业环境污染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以及网络民间舆论所催生的公民集体行动等各类社会矛盾,大多发生在基层。这些社会矛盾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民主不充分、群众知情少、群众利益兼顾不够等所引发的。畅通民主渠道,扩大公民直接有序政治参与,丰富和活跃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正确处理社会利益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之策。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的优越性,充分运用好体制内民主政治资源,把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把人大、政协等富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形式运用好、发挥好。目前,人大机构设置到乡镇(街道),选举民主在基层得到了发展,要进一步加以完善发展。在基层仅有选举民主、票决民主还不够,还需要发展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有多种形式,而政协协商民主是国家制度性安排的协商民主的主渠道。政协协商民主以平等、对话、沟通、协商、兼顾为主要特点,以达成共识为原则。这种民主形式,既维护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又照顾少数群体的合理诉求,特别是反映和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于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疏导社会矛盾,形成合理、协调、均衡的利益格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和作用。正是基于以上考虑,乡镇(街道)发展政协协商民主是有其必要性的。

笔者认为,政协组织机构下向延伸,应该允许探索试点。从现实可行性看,尝试建立乡镇(街道)政协工委或联络委是比较切合实际的,也不违反现有的政治体制和有关规定。实际上,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一些县级政协参照省级政协在地区行署设立政协工委的做法,开始探索在乡镇设立政协联络小组,此后各地纷纷开展了类似的实践活动。浙江各地各有不同的探索做法,有的建立乡镇(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联络处、联络组、联委会,有的建立乡镇(街道)政协工委。江苏省的苏州、无锡、南京、扬州等市对政协基层组织建设也进行了探索和尝试,率先在乡镇(街道)成立政协联络委员会或政协工作委员会。2011年中共江苏省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适应新形势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研究探索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的组织形式、途径方法。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建立政协工作联络机制,充分发挥[11]基层政协委员作用。”笔者认为建立乡镇(街道)工委或联络委,并不是建立乡镇(街道)政协。乡镇(街道)工委或联络委,只是作为县(市、区)政协的派出工作机构。这不违反《政协章程》规定。《政协章程》第五十条明确规定:“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地方委员会的工作机构的设置,按照当地[12]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因此,这样的探索对于推动政协工作向下延伸、贴近百姓是有益的。要深入总结各地的创新经验,真正把乡镇(街道)工委或联络委建设成为委员履职的新平台、政协沟通群众的新通道、拓展基层民主的新途径、集聚社情民意的新载体、贯通协商民主与群众自治民主的新纽带。

总之,人民政协事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断探索创新中向前发展。无论政协工作怎样随着形势的变化发展而变化发展,但坚持人民性、体现人民性、拓展人民性、实现人民性,必须是政协事业坚定不移、矢志不变的政治坐标。[1]作者简介:李火林,浙江省政协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研究员。[2]列宁:《在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上关于罢免权的报告》,1917年11月21日。[3]《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378-379页。[4]《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43页。[5]参见《毛泽东文集》第六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29页。[6]《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356页。[7]《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216页。[8]《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414页。[9]参见《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424-425页。[10]《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793页。[11]《量化指标细化内容支持政协履职》,《人民政协报》2011年11月29日,第1版。[12]《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704页。

深刻把握人民性的内涵意义原则积极探索政协强化人民性的方法路径

[1]王金根

摘要:人民性是人民政协与生俱来的本质属性、始终不渝的政治坐标、有为有位的根基所在和创新发展的力量源泉。政协坚持和强化人民性,必须深入了解人民性的科学内涵、思想渊源、理论发展和实践应用,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与尊重民意相统一、学习借鉴与立足国情相统一、增量民主与存量民主相统一、实践探索与完善制度相统一,始终做到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作为突破点、把发挥界别独特优势作为关键点、把创新群众工作载体作为切入点、把提高群众工作水平作为根本点。

关键词:政协 人民性 方法路径

人民性是一种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归依的政治价值取向,是人民政协的本质属性和政治坐标。始终坚持和强化人民性既是人民政协服务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在新形势下不断推进人民政协事业新发展的内在要求。对此,本文试在分析人民性科学内涵、思想渊源、理论发展和实践应用的基础上,提出政协坚持和强化人民性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方法路径。

一、人民性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应用(一)人民性的科学内涵

关于人民性的概念目前尚未有统一的、确切的、普遍适用的表述。笔者认为,人民性的内涵包括三层含义。第一层,从文本分析看,人民性首先是一种特性,是揭示属性的概念。第二层,从核心内容看,人民性的核心在于“人民”。“人民”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时期包含不同的阶级、阶层和集团,但归根结蒂从质上讲是指对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的人们,从量上讲是指社会人口中的绝大多数,因此,人民性中的“人民”毫无疑问应当指向以劳动者为主体的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第三层,从根本内涵看,衡量一个社会制度、一个国家政权、一个政治组织是否具有人民性,最根本的就是看其一切权力是否由人民授权、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是否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二)人民性的思想渊源

人民性最先源于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早在千百年前,《尚书·虞夏书》就有“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记载,历代思想家又不断地加以阐发、诠释,陆续提出了“国将兴,听于民”、“天地之间、莫贵于人”、“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等主张,强调利民、富民、养民、惠民的理念。这些民本思想体现了朴素的重民价值取向,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阶级矛盾,也为人民性的提出和发展提供了重要启迪。但民本思想中的“民”只是相对于“君”而言的“臣民”、“子民”,其出发点和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

人民性的另一个思想渊源是肇始于古希腊的西方人本主义思想。从伯里克利、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布丹、霍布斯、斯宾诺莎、洛克、卢梭、康德,他们以自然法和契约论为理论基础,从不同角度阐述了“人民主权”思想。特别是法国《人权宣言》的制定颁发,全面深刻地揭示了天赋人权、自由平等、人民主权等基本原则,成为当时“主权在民”思想的一个历史性理论界标。这些人本主义思想对于推进人的解放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人民性的提出和发展给予了有益借鉴。但西方人本主义思想忽视具体的历史条件和人的社会属性,从本质上讲是为维护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三)人民性的理论发展

不论是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还是西方人本主义思想,都是建立在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前提下的。人民性真正的思想根基和理论依据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在科学阐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同时,也指明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规律,第一次真正科学地认识和系统地阐明了人民的性质、地位和历史作用,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国家和社会的真正主人;人民群众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创造了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从而第一次把人民性的思想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基础上,成为指导无产阶级改造主客观世界的一项重要思想原则,同时确立了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即无产阶级政党的一切理论和奋斗都应致力于实现以劳动人民为主体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列宁在苏维埃政权初期建设中就高度强调人民性,明确指出:“苏维埃是劳动者自己建立的,是他们用革命毅力和创造精神建立的,这就是苏维埃能完全为实现群众的利益而工作的保证。每个农民既能选派代表参加苏维埃,又可罢免他们,苏维埃的真正人民性[2]就在这里。”

在批判继承中国古代民本思想、学习借鉴西方人本主义思想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原理系统地运用到党的建设和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方面,丰富发展了人民性这一命题。毛泽东同志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并深刻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

[3]系”。邓小平同志进一步强调了群众路线,指出“群众是我们力量[4]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江泽民同志进而强调“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战胜各种困难和风[5]险,不断取得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6]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胡锦涛总书记把以人为本置于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地位,作出了一系列新论述,如“权为民所[7]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

[8]人”,等等。这些经典论述从不同角度揭示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深刻含义,赋予了人民性更深刻、更丰富的内涵。(四)人民性的实践应用

人民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和实践应用。一是人民性最根本地体现在我国国家政权性质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总纲中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9]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10]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11]务。”以最高效力的法律形式规定了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主人。二是人民性深入体现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12]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这些制度对于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保持国家政局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都具有决定性意义。三是人民性广泛体现在我国各级政治组织机构中。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军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等无一不冠以“人民”两字,都是由人民授权、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的,都具有鲜明的人民性。四是人民性充分体现在我国的各项事业中。如人民教育、人民卫生、人民日报、人民电台、人民文学、人民艺术等。所有这些,都处处彰显了人民性的内涵。

二、政协坚持和强化人民性的重要意义

人民政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和强化人民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人民性是政协与生俱来的本质属性

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政治道路的一种制度设计,从诞生之日起就深深刻上了人民性的烙印。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毛泽东在开幕词中明确指出:“现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在完全新的基础之上召开的,它具[13]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它获得全国人民的信任和拥护。”会议前夕,周恩来在《关于人民政协的几个问题》报告中也专门指出:“为了扩大政协的代表,首先要扩大参加政协的成分、单位和名额,使它[14]能够代表全国各民主阶级、各民族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人民政协是作为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最早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而成立的。如今,人民政协已经发展成为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这些充分说明人民政协与人民性有着天然的、密不可分的联系,始终是来自人民、源于人民的。只有始终坚持和强化人民性,人民政协才能永葆自己的政治本色。(二)人民性是政协始终不渝的政治坐标

江泽民同志曾十分深刻地告诫我们:“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我[15]们工作价值的最高裁决者。”贾庆林主席专门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是人民政协固有属性的体现,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应有之义。偏离了这一条,人民政协就会背离自身的性质和使命,履[16]行职能、发挥作用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政协章程》也明确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密切[17]联系各方面人士,反映他们及其所联系的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明[18]确要求“委员要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事实也充分证明,人民政协在60多年的光辉历程中,履行职能的每一项工作都是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都是以人民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成败得失的最高标准。近年来,全国政协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要求与期待,成功推动了免费义务教育、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实行,这样的例子在各级政协组织中不胜枚举,真正体现了“人民政协为人民”的题中之义。这些充分说明人民政协始终是心系人民、服务人民的。只有始终坚持和强化人民性,人民政协才能确保自己的正确航向。(三)人民性是政协有为有位的根基所在

有为有位是政协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各级政协组织的不懈追求。有为有位必须建立在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的政治基础上。人民政协来自人民、发展事业为了人民,只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履职为民的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使有为有位体现出真正的价值意义。只有始终站稳群众立场,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植根人民、依靠人民,才能使有为有位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只有努力做到谋划发展思路向人民群众问计、查找突出问题听人民群众意见、改进工作措施向人民群众请教,才能使有为有位掌握科学的方法路径。否则,离开人民性谈政协有为有位,只能让作为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让有位失去立足根基、迷失前进方向。由此可见,只有始终坚持和强化人民性,才能夯实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立根基础。(四)人民性是政协创新发展的力量源泉

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中明确指出:“人民,只有人民,[19]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人民群众中蕴含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许许多多的工作创新都是贯彻群众路线、集中群众智慧的产物,都是由广大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或者在群众经验中受到启发的。以我省为例,发端于乡镇的温岭“民主恳谈”,从沟通民情的功能设计初衷扩展到“参与式预算”的民主实现形式,已经成为温岭最响亮的“政治名片”。起源自渔村的舟山“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以高科技手段为依托,以公共服务为突破点,创造了基层社会管理的新模式,已经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又比如:有的地方基层政协按照三项职能设置政协专门委员会,延伸政协基层组织建立乡镇政协工作委员会;政协委员通过设立“委员工作室”、“委员信箱”、“委员微博”等形式,不断创新和丰富政协履职为民的载体。这些充分说明,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推动政协事业创新发展的源泉。只有始终坚持和强化人民性,人民政协才能获得不竭的工作动力。

三、准确把握政协坚持和强化人民性的基本原则

人民政协组织与其他政治组织相比,具有广泛代表性、党派合作性、民主协商性等特点。在坚持和强化人民性上必须切实把握好以下基本原则。(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与尊重民意相统一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性质所决定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政协的人民性才能确保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与此同时,现阶段,民意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民意就是民众的愿望、民众的需求、民众的评判、民众的心声、民众的舆论和民众的信任。“天大地大,民意最大”,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著名政治学者俞可平认为“敬畏民意,这应当成为民主共和政治下所有官员的基本态[20]度。”因此,人民政协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和尊重民意统一起来,按照党的要求,常怀敬畏民意之心,常思反映民意之策,自觉坚持和不断强化人民性。(二)必须坚持学习借鉴与立足国情相统一

政协坚持和强化人民性领域宽泛、内容丰富,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其中不少方面,如发展民主政治、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社会管理等,西方发达国家已经积累了成功的做法和先进的经验。对于这些人类共同的文明成果,我们要积极学习借鉴、科学合理应用。但学习借鉴绝不等同于不加分析、不加选择地照搬照抄。发展民主政治、扩大公民参与,等等,都需要立足于一定的经济、政治、文化条件,这些条件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国际环境,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也都有不同的具体情况,因此,必须立足世情、国情、民情,在仔细辨别、反复消化的基础上学习、吸收、借鉴,避免陷入“普世主义”和“颜色革命”的陷阱。(三)必须坚持存量民主与增量民主相统一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人民当家作主是政协坚持和强化人民性的重要内容。但民主的发展具有很强的阶段性,需要循序渐进、逐步推进。既快不得,也慢不得。步子快了,超越历史阶段任务盲目发展,民主制度即使建立起来也难以持久,带来的只能是“民苦”而不是民主;步子慢了,民主政治发展就会滞后于人民群众的需要,影响到科学发展大局。推进我国民主发展必须坚持存量民主与增量民主相统一的原则,即以存量民主为基础,以增量民主为引领,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原有政治利益的前提下,形成新的增长,实现新的突破,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有序、平稳、健康发展。人民政协本身就是存量民主的重要成果之一,要以此为基础,积极探索增量民主新范式,在发展协商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等方面大胆创新,使政协在体现人民性上不断有新的推进,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贡献智慧和力量。(四)必须坚持实践探索与完善制度相统一

实践探索是检验理论科学与否的唯一标准,是提高工作水平的必由之路。政协坚持和强化人民性面临许多新课题新挑战,必须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前进,才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从而迸发出勃勃生机与活力,不断推进政协事业向前发展。实践探索必须与完善制度相统一,充分发挥制度所具有的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优势,如将邀请群众列席政协会议、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建立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直报点”等一系列被实践证明了的体现政协人民性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科学概括,并上升为制度规范,纳入到制度体系中去。只有做到实践探索与完善制度相统一,才能为政协事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四、积极探索政协坚持和强化人民性的方法路径

面对新时期新阶段不断涌现出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坚持和强化人民性的方法路径。(一)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坚持和强化人民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群众利益是最高利益,人民政协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的七项重要原则,其中一项就是“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现阶段,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做到“三个更加关注”:一是要更加关注民生保障改善。要把民生问题作为政治协商的重要议题,围绕党委政府重大民生决策开展充分协商,从源头上保障民生。要把民生问题作为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针对利民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视察监督,防止因政策执行不到位而损害群众利益。要把民生问题作为参政议政的重要任务,选择民生领域内最为迫切、最为突出、最为普遍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广建真言良策,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二是要更加关注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更是当前要努力实现的紧迫任务。现阶段,公平正义的缺失已经引发了严重的社会信任危机,造成了普遍的社会负面情绪,威胁到和谐稳定的社会基础。人民政协要予以高度关注,通过深入基层调研、积极寻找良策,为推动收入分配机制改革,减少党政决策偏差,实现社会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献计出力。三是要更加关注弱势群体权益。关注弱势群体发展、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大局。人民政协要善于做弱势群体的“代言人”,密切联系弱势群体,深入了解他们的愿望心声,积极反映他们的利益诉求,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够充分共享发展成果;要甘心做弱势群体的“服务员”,通过发挥政协人才荟萃的优势,鼓励政协委员在经济上、法律上、精神上、舆论上帮助弱势群体,积极主动地与弱势群体成员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关系,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具体困难。(二)要把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作为政协坚持和强化人民性的突破点

公民政治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必要条件、核心内容和基本要素,是实现公民权利的基本路径,已经成为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和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现象。美国著名政治学者亨廷顿在研究“第三次民主化浪潮”时发现:经济发展与政治民主化之间存在着定量联系。他通过统计得出,在这次浪潮中实现民主化的31个国家,有一半在[21][22]1976年时人均GDP处于1000~3000美元之间。我国学者丛日云[23]也认为,人均GDP处于1000~3000美元是开始向民主转变的阈[24]值,而3000~6000美元则是完成转变的阈值。2010年,我国人均GDP已达到4382美元,我省人均GDP则达到7690美元,为民主政治发展打下了良好的经济基础。当前,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热情不断高涨,呈现出要求更强烈、愿望更迫切、目的更明确、领域更广阔、途径更多样的新特点。人民政协天然地符合体制内、组织性、制度化等有序政治参与的构成要件,具备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有利条件和优势。为此,一是要不断拓宽民意渠道。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的“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中的重要渠道和平台作用,广泛吸收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参与国事”的要求,利用人民政协强大的组织资源,通过提案工作、委员视察、专题调研等工作机制和建议案、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有效载体,了解群众诉求,畅通民主渠道,反映各界呼声,从而使党委政府及时掌握基层实情、经常听到群众真话,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二是要不断扩大政协开放性。要进一步研究探索推动人民政协从“精英聚会”向外拓展的新途径,建立健全群众代表列席政协会议、参与政协活动的制度,让人民群众在政协这个平台与党委、政府面对面开展政治协商。政协开展的调研、视察、提案等经常性工作,都要广泛联系各界人士,积极组织群众参与,努力当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推动者、组织者和引导者。三是要不断提升公民政治参与水平。要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实践中,注重培养群众的民主意识、理性意识、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参与水平,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公民基础。(三)要把发挥界别独特优势作为政协坚持和强化人民性的关键点

群众分为界别,界别产生委员,委员组成政协,这是人民政协独特的组织结构。这其中,界别是基本单元,是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最显著特征。政协坚持和强化人民性必须紧紧抓住发挥界别独特优势这个关键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要多维度完善界别设置。界别设置是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和阶层的变化不断调整的。目前,全国政协共有界别34个,是1993年3月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设置的,迄今已经有18年没有调整过。这18年恰恰是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广泛而深刻变化的时期。传统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政治身份型阶层向更多的经济职业型阶层转化和分化,个体户、私营企业主阶层不断壮大,农民工、服务业从业人员、自有职业人员已经成为新的市民阶层。人民政协要及时调整完善界别设置,全面准确反映阶层变化,特别是要把新兴阶层、“两新”组织纳入界别调整视野,让弱势群体、困难群体获得利益表达渠道,在坚持统战性的同时强化人民性,使政协真正做到“代表大多数,兼顾各方面”。二是要多视角突出界别民意。一个界别就是一条民意通道,通过界别汇聚起来的意见建议,能够比较充分地反映方方面面的愿望和诉求,从一定意义上讲,了解了各个界别的意见就基本上了解了多数人的意见,掌握了各个界别的情况就基本上掌握个整个社会的情况。要重视利用界别渠道,把各方面群众分散的、个别的呼声汇聚成集中的、系统的群体性意见建议,全方位、多视角协助党委政府全面了解和把握民意。三是要多举措发挥界别作用。政协各界别在共同目标和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具有高度共性,但是各个界别由于党派、民族、职业、社会阶层、文化层次、宗教信仰以及生活方式的不同,也表现出一定的个性和差异,存在着各自具体的利益诉求,必须注重强化界别意识,坚持通过界别视察、界别调研、界别座谈、界别提案等形式履行界别职能,开展界别工作,体现界别特色,反映界别声音,充分彰显界别“横向独立性强、纵向专业性强、内部联系性强”的特点和优势,真正发挥界别的作用。(四)要把创新群众工作载体作为政协坚持和强化人民性的切入点

科学有效的工作载体是人民政协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依托,也是人民政协坚持和强化人民性的重要途径。一是要积极探索建设乡镇(街道)政协组织。目前,根据《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国的政协组织只建到县一级。但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不少乡镇(街道),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的乡镇(街道),人口高度集中、经济日益发达、规模持续扩大,已经承担起相当于县级的管理职责,不仅对扩大管理权限的要求越来越强,而且对建立政协组织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中心镇已经作了有益的尝试探索。建议把乡镇(街道)政协组织建设纳入“扩权强镇”的试点工作中统筹推进,进一步完善政协组织网络、下移政协工作重心,形成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位一体”的政治架构,贯通政协协商民主与基层自治民主的渠道。二是要支持鼓励开设“委员工作室”。政协委员在城乡社区开设工作室是近年来各地政协组织普遍开展的一项工作创新,也是有序推进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的一条重要途径。“委员工作室”不仅大大缩短了人民政协与基层群众的沟通距离,确保情况掌握在基层,工作推动在基层,感情融洽在基层,让群众不出小区就能与政协委员实现面对面交流,得到心贴心服务,而且使得人民政协与基层群众的沟通交流常态化,让群众随时随地都能反映自己的意见建议,已经成为深受基层群众欢迎的“民情反映点”、“民生服务站”。人民政协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大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政协委员开设好工作室,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进一步搭建起党委政府、人民政协联系群众的桥梁。三是要高度重视建设“网上政协”。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和现代通信手段突飞猛进的发展,QQ、短信、博客、微博等新兴网络形式竞相涌现,互联网进入“言论核裂变”的全员直播时代,呈现出信息主体多元、信息渠道多样、信息传播加速等新特点,对现实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人民政协要高度重视、科学利用好互联网,通过办好政协门户网站、设立政协组织微博、鼓励政协委员开博等途径构建起立体的“网上政协”,密切同广大网民的联系,加强沟通协商,扩大宣传影响。与此同时,要重视利用互联网收集社情民意,充分发挥互联网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聚民智、暖民心的渠道作用。四是要重视吸纳新社会组织。新社会组织(NGO)是指相对于政党、政府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新社会组织发展速度迅猛、势头强劲。2009年,全国仅依法登记的新社会组[25][26]织就超过43.1万个,有不少学者估计总数应该在300万个以上,而且正以每年10%~15%的速度递增。但我国的新社会组织由于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其数量、质量、功能、作用都有待提高与强化。人民政协要不断加强与新社会组织的联系,融通交流渠道,吸纳优秀人士让新社会组织的利益诉求在政协得到充分表达。要积极组织新社会组织的代表参加各种听证会、论证会和政协例会,提高新社会组织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度。要及时协调解决新社会组织在登记注册、经费使用、活动开展等方面的问题与困难,帮助优化政策环境、构建服务平台、争取发展空间,从而推动新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出新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五)要把提高群众工作水平作为政协坚持和强化人民性的根本点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认真贯彻群众路线,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是政协坚持和强化人民性,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必然要求。当前,群众工作面临对象更加多元、内容更加丰富、环境更加复杂的新特点。人民政协要准确把握新特点,积极研究新方法,切实增强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要着力深化群众工作认识。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充分认识到群众工作是社会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根本性、经常性工作。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责,也是政协人民性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站稳群众立场,不断增进群众感情,坚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工作第一位置、把深入基层群众作为工作第一路径、把群众高兴满意作为工作第一标准,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二是要努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提高政协群众工作能力关键在委员。对此,一方面要通过加强对委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努力提高他们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另一方面要着力研究探索政协委员向基层一线倾斜的问题。新修订的《选举法》使城乡居民选举“同票同权”变为现实,促进了公民政治权利更加平等。人民政协也要主动顺应这一新变化,及时研究如何扩大来自基层一线的委员规模,减少“官员委员”、“荣誉委员”,大幅提高普通工人、农民在委员中的比例,努力突出政协委员构成的人民性、基层性和广泛性。此外,还要进一步研究改进委员的产生办法,在委员协商推荐中不断扩大界别群众参与范围、切实提高界别群众话语权重,促使委员不断强化民意代表意识,积极为群众谋取利益。三是要切实增强群众工作实效。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协的组织优势和资源优势,通过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送文化到农家、送科技到田头、送医药进村组、送法律到社区,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宣传解惑、理顺情绪、帮贫济困等工作。要积极组织和引导政协委员中的企业家,通过希望工程、慈善捐赠、结对帮困等形式,协助党委政府多办顺民心、遂民愿、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把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汇聚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来,从而切实增强群众工作的实效。[1]作者简介:王金根,湖州市政协主席。[2]列宁:《在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上关于罢免权的报告》,《列宁全集》第33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07页。[3]毛泽东:《论联合政府》,《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94页。[4]邓小平:《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68页。[5]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71页。[6]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79页。[7]胡锦涛:《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84页。[8]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1年7月2日,第2版。[9]《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政协简明教程》,中国文史出版社2008年版,第164页。[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政协简明教程》,中国文史出版社2008年版,第164页。[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政协简明教程》,中国文史出版社2008年版,第164页。[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政协简明教程》,中国文史出版社2008年版,第164页。[13]毛泽东:《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毛泽东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43页。[14]周恩来:《关于人民政协的几个问题》,《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31页。[15]江泽民:《做一个新时期合格的领导干部》,《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81页。[16]贾庆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在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人民政协报》2008年3月15日,第2版。[17]《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人民政协简明教程》,中国文史出版社2008年版,第190至191页。[18]《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人民政协简明教程》,中国文史出版社2008年版,第193页。[19]毛泽东:《论联合政府》,《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31页。[20]俞可平:《天大地大民意最大》,《中国政协》2011年第3期,第33页。[21]有的是指GNP。[22]亨廷顿著:《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刘军宁译,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72页。[23]有的是指GNP。[24]丛日云:《当代发展中国家民主化前提的再思考》,《天津社会科学》1998年第6期,第78页。[25]《2009年全国新社会组织情况总表》,共青团中央门户网,http://csqn.gqt.org.cn/bmgzdt/201103/W020110301311905000392.xls。[26]闫健编:《让民主造福中国:俞可平访谈录》,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版,第133页。

关于人民政协人民性的理论思考

[1]沈晓阳

摘要:政协是各界人民进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集中民智、汇聚民意的重要组织形式,人民性是政协的本质属性。坚持人民政协的人民性,一是要在政治协商的价值取向上追求“民为”与“为民”,二是要在政治协商的民意基础上平衡“公意”与“众意”,三是要在政治协商的实际运作上协调“求同”与“存异”。

关键词:政协的人民性 政治协商 价值取向 民意基础 实际运作

人民性是政协的本质属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明确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这个统一战线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参加的,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些表述鲜明地体现了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广泛的人民性。

一、坚持人民政协人民性,要在政治协商的价值取向上追求“民为”与“为民”

人民政协的人民性与民主性是统一的。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意味着政协是各界人民进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集中民智、汇聚民意的组织形式,而这本身就是人民民主的有效途径。

关于民主,林肯曾经有过一个解释:“民有、民治、民享”(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这确实是关于政治民主的经典表述。然而在笔者看来,这三层意思可以分为两个层次:民有(of the people)点明了政府权力的根源和归属,更具有抽象性,属于政治哲学层面;而民治(by the people)和民享(for the people)则是“民有”的实际体现,点明了实现政治民主应该做到的两个方面,属于政治制度和政治运作的层面。

林肯关于民主的表述是针对政府及其治理活动(government)而言的。政协不是政府,既不属于狭义的政府(行政机关),也不属于广义的政府(国家权力机关)。但政协的协商民主还是可以借鉴上述理念。首先,“民有”是政协的根本性质,这是由政协的性质所决定的,由政协的章程所规定的。因为政协本身就是中国人民的统一战线和政治协商组织,是人民政协,是属于人民、人民所有的政协。这是政协的人民性的根本内涵。其次,为了充分体现政协之“民有”性质即政协的人民性,还需要进一步在操作层面上、在体制机制上落实“民治”和“民享”。不过,这里用“民治”和“民享”这两个概念,是从引申意义上说的。因为政协没有“治理”的职能,而只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这里借用“民治”一词,只是用其by the people之含义。因此,为了避免与政府的“民治”相区别,本文拟用含义更为宽泛的“民为”来翻译“by the people”。而为了与此相对应,本文拟用“为民”来代替“民享”作为“for the people”的翻译。“民为”与“为民”的统一,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思想。众所周知,党的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党的十七大将“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而“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则是:“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2]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些表述虽然不尽相同,但都有两个共同的要素:一是“为了群众”或“为了人民”,即“为民”;二是“依靠群众”或“依靠人民”,即“民为”。

政协之“民为”,是指政协的各项工作都要依靠人民,实现各界人民之间的政治协商。具体而言,政协之“民为”主要体现为两个途径:一是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二是其他公民的参政议政。就这一途径而言,为了更好地推进政协之“民为”,就应该改进政协委员的产生方式。当然,政协不同于人大和政府,政协委员不是由公民或公民的代表选举产生的,而是由各个界别协商推荐的。因此,为了使政协委员更好地从各自不同的方面代表人民,在政协委员的产生上应更多地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尤其是听取本界别群众的意见,使政协委员不是一种个人荣誉而真正成为代表各界人民参政议政的一种权利和义务。政协之“民为”的第二种途径就是其他群众的参政议政。在政协的各项工作中,除了政协委员的参与外,也应该吸收更多的群众参与,如参加调查、研究、座谈、讨论、征询意见等。参与的群众越广泛,参与的程度越深入,参与的水平越高,参与的效果越实际,政协之“民为”的特点也就越明显。

政协之“为民”,是指政协的一切工作都应该为了人民,政协的工作成果应该由全体人民共享。如果说“民为”更多地体现了政协工作的程序民主,那么“为民”则更多地体现了政协工作的实体民主;如果说“民为”更多地着眼于政协工作过程的人民性,那么“为民”则更多地着眼于政协工作目标的人民性。应该肯定,政协之“民为”与“为民”在本质上是统一的,其“民为”是“为民”的前提。因为程序民主是为实体民主服务的,过程的人民性是服从于目标的人民性的。只有真正来自人民、代表人民的政协委员及其他民众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政协的工作才能真正体现民众的要求和愿望,其工作成果才能由人民所共享。民众参与的面越广泛,参与的程度越深入,其成果越能够真正达到“为民”的要求。当然,“民为”与“为民”、程序与实体、过程与目标之间也存在着产生差异甚至背离的可能性。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应该对“民为”进行合理的引导,使之更好地达到“为民”的目标。为此,需要兼顾“公意”与“众意”,追求“公意”与“众意”的辩证统一。

二、坚持人民政协人民性,要在政治协商的民意基础上平衡“众意”与“公意”

人民政协“民为”的过程要达成“为民”的目标,意味着人民政协应该广泛地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使政治协商获得广泛的民意基础。然而在对民意的理解上,存在着着眼于整体还是着眼于个体的区别。

着眼于整体的思维方式,就是把人民理解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忽略了人民内部的利益差异。改革开放前,由于受到传统的整体思维的影响,我们在理解“人民”这一概念的时候,往往容易陷入片面的整体思维。在一些人看来,人民是一个整体,而不是由一个个活生生的个体所构成的。因此,为人民服务,就是为人民的整体服务,而不是为具体的个体服务。正是整体思维的片面扩张,把集体主义推向了荒谬的境地。如果说在革命时期更多地强调整体意义上的人民尚有其合理性的话,那么在和平建设时期就必须追求整体与个体的辩证统一。在非常时期放弃一些个人利益是为了在根本上更好地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而在正常发展时期如果个人的利益仍得不到应有的重视,那么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就将被推向永远不可企及的彼岸世界。

着眼于个体的思维方式,就是把人民理解成一个个个体的集合,忽略了不同个体之间的内在联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着眼于整体的传统思维方式逐渐松动,但是另一种倾向又开始出现,那就是着眼于个体的思维方式的片面发展。在这种思维视野下,人民利益就等同于一个个不同个体的利益。由于不同个体之间在利益上是存在着差异和冲突的,所以民主就成了所有个人及集团之间讨价还价式的利益博弈。于是,人数多、实力强、组织化程度高的人群在社会竞争中就占据了优势地位,而其他人的利益则难免会遭到忽视。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也是不可能得到平衡、和谐、有序、健康的发展的。

显然,片面的整体思维只能导致马克思所说的与个人相异化的[3]“虚幻的共同体”;而片面的个体思维也必然使整个社会因不同个体利益之间的冲突而分崩离析,失去社会整合的基础。因此,我们应该坚持整体与个体辩证统一的原则的。其实,早在启蒙运动时期,卢梭在为“人民主权”进行论证和呼吁的时候,就提出过“公意”概念,作为与“众意”相区别的公共意志。“唯有公意才能按照国家创制的目的,即公共幸福,来指导国家的各种力量;因为,如果说个别利益的对立使得社会的建立成为必要,那么,就正是这些个别利益的[4]一致才使得社会的建立成为可能。”可见,卢梭区分“公意”和“众意”,也就是为了避免“众意”的各是其是而追求“公意”的利益整合。把卢梭的思想引申到政协工作,那么政治协商之所以必要,即是在于个别利益之间的对立(包括差异);而政治协商之所以可能,乃是在于个别利益之间的一致。个别利益之间的对立产生“众意”,而个别利益之间的一致产生“公意”。因此,政协工作必须坚持“众意”与“公意”之间的统一。

到了当代,“公共理性”概念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公共理性是横跨国家理性、政党理性、利益集团理性和个人理性,并以成熟自律的公民社会为基础的利益整合的机制和能力。罗尔斯认为:“公共理性是一个民主国家的基本特征。它是公民的理性,是那些共享平等公民身份的人的理性。他们的理性目标是公共善,此乃政治正义观念对社会之基本制度结构的要求所在,也是这些制度所服务的目标和目的所[5]在。”就是说,公共理性所追求的目标是公共善,即超越于不同利益集团之上的公共利益。虽然“公共理性”与“公意”概念不尽相同,前者更具有形式性而后者更具有实质性,但就其要求超越单纯的个人视野而追求人民意愿的整合而言,两者又是一致的。

当然,公意与众意、公共理性与私人理性也是处于互动之中。“公意”和“公共理性”要在公民之间的互动、交流、对话、协商中逐渐形成并被人们普遍认可。因此,人民政协在进行政治协商中,必须注意整体思维与个体思维的辩证统一。如果执著于整体思维,忽略“众意”和“私人理性”,那么政治协商就没有必要。因为既然不同个体之间的意愿都是统一的,还有什么值得协商的呢?反过来,如果执著于个体思维,忽略“公意”和“公共理性”,那么政治协商就没有可能。因为如果一个社会公共理性缺失,结果只能是各是其是,各行其是,无法达成某种均衡,政治协商也就无从谈起。因此,我们要兼顾“公意”和“众意”:从“众意”中提炼和凝聚“公意”,用“公意”引导和规范“众意”。“关键目标是通过协商过程把个人偏好转[6]化为支持公共审议和检验的立场。”

三、坚持人民政协人民性,要在政治协商的实际运作上协调“求同”与“存异”

政协工作要兼顾“众意”与“公意”,在具体的工作运作上就要处理好“求同”与“存异”的关系。“求同”,就是要从“众意”中提炼和凝聚“公意”。在我国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成了提炼和凝聚“公意”的思想基础。所谓核心价值体系之“核心”,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价值共识,即作为国家公民都应该具有的共识价值观;二是价值主导,即在一个社会中居于主导地位的价值观。价值主导(主导价值观)是核心价值观中的较高层次,不一定所有人都具有,但应该在整个社会中起到指导和引领作用;而价值共识(共识价值观)则是核心价值观中的较低层次,是全社会成员都应该具有的,不具有这种共识价值观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公民。就是说,主导价值观是核心价值观中的理想层次,体现了核心价值观的先进性;而共识价值观是社会价值观中的现实层次,体现了核心价值观的群众性。没有主导,社会价值观念就无法得到提升;而没有共识,社会价值观念就无从得以实现。其中价值共识是核心价值体系的底线,而价值主导是核心价值体系的高端。一个社会,如果没有一个核心价值体系,社会各个方面只是就各自的利益进行讨价还价式的博弈,就无法就政治问题达成一致,政治协商就无从实现。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政治协商之“求同”的观念基础,因而也是形成“公意”的观念基础。“存异”,就是要尊重和保护“众意”的差异性和多元性,允许在“众意”相对于“公意”而言的离散性和独立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针对价值观念多元化的事实提出来的。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和发展进入了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生活方式深刻变化。这一切都给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思想活动带来了巨大的活力,也带来空前的冲击。在这个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相互交织的关键阶段,难免会有人产生疑惑、误解,甚至迷失方向,从而出现了价值观念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价值观念的多元化有其消极的意义,也有其积极的意义。从消极方面来说,它容易引起人们的思想混乱;而从积极方面来说,它使人们的思想观念得到了充分的表达,为人们在思想的碰撞和交锋中开阔思路、创新思维、解放思想、追求真理创造了条件。正因为如此,我们不能放任自流,而要进行积极引导。用什么来引导,这就需要一种积极向上的、又能够获得最广泛认同的思想观念,那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但是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并不是对其他价值观念的排斥,而是对其他价值观念的宽容和尊重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引导和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正是为了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同时也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尊重差异,保护多样。因此,价值观念多元化的事实,是政治协商之“存异”的思想前提,也是“众意”存在的思想前提。

政协是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人士组成。政协的各个界别,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为旗帜,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政协的这种构成方式和性质,既是“求同”的基础,也是“存异”的根源。政协委员既然是各党派、各团体、各少数民族、各界的代表,自有其各自的利益归属。正是这些利益的总和,构成了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但这些利益之间又必然存在着差异,不可能完全一致。这些利益之属于中国人民根本利益这一性质决定了“求同”势在必然;而这些利益之间的差异也决定了“存异”在所难免。此外,政协的职能也为“求同”与“存异”的辩证统一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因为政协不是决策机构,而是政治协商机构。作为决策机构,决策时虽然应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诉求,但作出的决策总是无法满足所有的诉求,只能放弃一些无法纳入决策的诉求或者将它们暂时搁置起来。而政协作为政治协商机构,在大多数情况下它没有必要一定要形成一个统一的决议,可以更多地关注无法纳入主流民意的利益诉求,因而为“存异”留下了较多的空间。另一些方面,政协作为政治协商机构,在注重“存异”的同时,更应该注重“求同”,即通过政治协商,使人们形成广泛的共识,从原本相异的“众意”中凝聚和提炼出相同的“公意”,使政治协商更为充分和全面地反映民意,体现政协的人民性。[1]作者简介:沈晓阳,浙江省湖州师范学院教授。[2]《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5页。[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4页。[4][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5页。[5][美]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万俊人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225-226页。[6][英]赫尔德:《民主的模式》,燕继荣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版,第272页。

增强人民政协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

[1]马巧良

摘要:人民政协,无论从自身性质、组织构成还是主要职能来看,都具有鲜明的人民性。坚持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必须增强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实践认同。

关键词:人民政协 人民性 理论认同 感情认同 实践认同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无论从自身性质、组织构成还是主要职能来看,都具有鲜明的人民性。人民性是人民政协的本质属性。政协的人民性,是指其基本性质和根本任务、组成结构和运转机制、工作主题和活动方式都源于人民、属于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的属性。也就是说,人民政协的全部职权属于人民所有,全部责任、义务和使命就是一心为了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人民政协的工作方法也是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依靠人民。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和彰显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把它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

一、增强人民政协人民性的理论认同

坚持人民政协的人民性,首先要增强理论认同,有了理论上的清醒和认同,才能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实践中的坚持。(一)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必然产物

民主作为人类社会一种文明的政治制度,百余年来一直是中国人民孜孜追求的理想目标。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创建了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在中国第一次实现了真正的人民民主,并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创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并实现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形式。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这一制度是同我国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其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我国的这一政党制度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人民性,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只有在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中,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重要机构的人民政协,其人民性才能最为彻底和广泛,政协的性质和职能才能真正实现阶级性和人民性的高度统一。(二)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是人民政协发展进步的必然结果

坚持政协的人民性,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人民的选择,同时也是各民主党派脱胎换骨与时代同行的结果。1946年“旧政协”会议召开后,各民主党派一度以引领中国政治发展方向而活跃于政治舞台,把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作为追求目标,但蒋介石的内战政策很快惊醒了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的不切实际幻想,毅然抛弃中间道路,响应中共“五一”劳动节号召,与国民党反动派彻底决裂,抛弃本阶级之利益,与人民站在一起,充分体现了民主党派的革命性与伟大精神。人民政协作为民主党派最主要的政治活动组织,其人民性得到充分体现。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在筹备召开新政协的过程中,有相当一段时间把即将召开的这次会议称为“新政治协商会议”,以示与“旧政协”会议相区别。新政协与旧政协本质上的不同,在于它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不容许国民党反动政府系统下一切反动分子参加。为了充分体现新政协的人民性,就将其改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和民主协商机构,继续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大作用。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被消灭了,人民政协代表了广大劳动人民不同阶级阶层的利益,其人民性更加突显出来。1982年人民政协的性质、作用被庄严地载入国家宪法,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人民政协进入创新发展时期。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人民政协也进入全面发展新时期。时代赋予民人民政协的新的任务、新的使命,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坚持好人民政协的人民性,这既是人民政协职能的集中体现,也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依据和必然结果。(三)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是开创人民政协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是民族团结、凝聚力量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人民政协60多年的发展历史充分说明,只有最充分地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和根本利益,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才能显示政协在国家政治体制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只有切实把握住一切为了人民这个关键,才能在履行职能中为民建言献策,为民知情出力,才能团结人民、凝聚力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中作出新贡献;只有牢固确立和始终坚持履职为民的工作理念,把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选择,才能使政协工作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的意愿,符合广大人民的需要,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人民政协才能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只有把人民性作为人民政协的核心价值和精神支撑,才能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政协工作充满动力和活力,从而不断推进政协事业向前发展,开创新局面。

二、增强人民政协人民性的感情认同

坚持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必须增强感情认同。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是坚持人民性的动力源泉和思想基础。只有解决好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和态度问题,事事处处体现人民政协为人民的思想,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才能得到彰显。(一)增强感情认同,就要做关注民生的有心人

始终在感情深处把人民群众当作亲人,及时反映他们的呼声和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日益多元化,由各种因素引发的社会矛盾也凸显出来。人民政协的工作方向,要始终落实在人民性的要求上。要关注社会现状,及时倾听人民心声,努力做到用心关注民生,悉心体察民情,耐心倾听民声,精心排解民忧,及时反映真情。要深入了解各阶层人民群众的生活现状和思想动向,深入了解当前形势下社会心理和群众心态变化,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人民政协的期待,做他们的“喉舌”。政协委员不能以“精英”自居,要放下身段,走进人民大众生活,克服脱离群众现象,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真正从感情上尊重群众、贴近群众,当好一名来自人民群众的政协委员,为人民政协事业奠定最广泛的群众基础。(二)增强感情认同,就要做保障民生的贴心人

人民政协必须把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选择,常怀爱民之心,常思为民之道,常献富民之策。充分运用调研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协助党委、政府做好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工作,推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要坚持调研为民,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的求学、求业、求医、求居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把握民心,反映民意,谋求最佳解决办法。坚持提案为民,紧紧围绕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社会稳定等民生工程撰写高质量的提案,加强督办,推动落实。坚持视察为民,紧紧围绕党政部门为民办实事的有关工作,精心组织视察活动,推动民生问题的解决,促进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的提高。(三)增强感情认同,就要做改善民生的热心人

政协的血脉在人民,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都应该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带着责任、带着理性、带着情感,热心改善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当前,各级党委、政府把改善民生提到了空前的高度,这为人民政协履职创造了条件、搭建了舞台,肩负群众重托就要担当起服务群众的责任,承载群众期望就要担当起改善民生的使命。要发挥政协组织优势,主动帮助基层和群众研究富民思路,确定发展项目,落实项目资金,协调和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委员的优势,组织和动员委员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多行雪中送炭之举,多做温暖人心之事。

三、增强人民政协人民性的实践认同

坚持人民政协的人民性,重在实践、贵在落实,必须增强实践认同。要在履行职能、建设队伍、完善机制等具体工作中充分体现人民性的要求,使实现人民性的过程,成为增强履职实效、提高委员素质和履职水平、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全面发展的过程。(一)要在履行职能的实践中实现人民性

人民政协是实践协商民主的重要场所,通过政治协商,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让公共政策体现更广泛、更细微的民意,从而在源头上减少矛盾的发生;在重大决策作出之前或执行过程中,政协委员通过政协这一平台,及时、充分地反映本党派、本民族、本团体群众的合理利益诉求,并在此基础上充分协商、求同存异、互相包容,追求最大限度的共识,不仅大多数人的利益得以实现,少数人的权益同样得到伸张,因此出台的政策举措,便更能获得人民群众认可。民主监督是党和人民赋予政协组织、政协委员的光荣使命和职责,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效途径。政协民主监督的本质是人民监督,是体现人民意志,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利益的监督形式。政协民主监督的这种鲜明的人民性,决定了政协民主监督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批评与建议,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务实勤政,从而促进和保证改革和发展事业的顺利进行。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人民性的重要体现,政协要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从而达到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目的。(二)要在队伍建设的实践中实现人民性

政协委员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是政协组织的细胞,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也是实现人民政协人民性的主体和基础。一是要培养和激发委员“为民请命”、服务社会的情操。作为一名政协委员,不仅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形象意识,更要有为民意识;不仅仅个人的业务素质过硬,更要有一种胸怀天下的大志和抱负,要有敢于担当的勇气,仗义执言,对有利于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要敢于讲真话,敢于讲实话;要用自己的所学所长,回报社会,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不辜负人民群众对政协委员的要求和期待。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协委员的遴选制度和委员结构。适当增加新生代农民工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注意吸收新的社会阶层的代表人士和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和新的社会团体的代表人士等,使政协委员具有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真正代表和反映所在界别的利益诉求。三是要及时调整政协的界别设置。要按照“具有空前的广泛性、巨大的包容性、鲜明的多样性和显著的社会性”的原则设置界别,使政协界别反映社会体制和社会结构变化的实际情况。在注重政协委员的“精英”性的同时,也要让草根阶层进入视野,以更好地体现政协的人民性。如增设农民界别或在农业界别中增加农民代表,使人民政协更具有包容性。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农民中已经出现了精英人物的代表,致富能手、科技能手等每年都会涌现出很多杰出的代表,他们应该能够传递农民的声音。(三)要在完善机制的实践中实现人民性

努力争取党委政府对政协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为实现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提供保障。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履行职能的工作机制,不断推进政协履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完善政治协商机制,采取切实措施落实“三在前、三在先”制度,真正做到重大决策主动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先协商后决策、重要人事安排及人民生活中重大问题先协商后决定、制定地方重大政策法规先协商后决定,不断增强政治协商的实效。要完善民主监督机制,通过完善民主评议工作机制、特约监督员工作机制、情况通报工作机制、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反馈机制、民主监督保障机制等,建立健全政协民主监督的长效机制。要完善参政议政机制,建立健全支持政协开展重点调研视察的工作机制、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工作机制、履职成果督办和反馈的工作机制等,为政协参政议政创造条件。二是进一步完善党与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机制,夯实推进人民性的思想政治基础。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多党合作的认识,把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作为扩大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民主党派成员扩大知情范围创造更好条件,协助民主党派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促进党派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丰富拓展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内容与形式、广度与深度,不断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事业。三是探索创新机制,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基层是社会的基础,是人民群众利益的交汇点、矛盾的易发点、稳定的关键点。政协工作向乡镇、街道等基层延伸,是体察民情、反映民意,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做好新时期基层群众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各地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探索实践证明,此举为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反映社情民意、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基层干部群众广泛好评和普遍欢迎。因此应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稳步推进政协工作(政协组织)向基层延伸,使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得到更充分的彰显。[1]作者简介:马巧良,金华市政协研究室主任。

政协人民性的理论、实践认同

[1]池晓明

摘要:文章立足政协组织人民性的理论认同和实践认同,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政协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和政协履行职能的价值标准四个层面论述了人民性是政协组织的本质属性。并从“围绕核心谋略、服务中心谋政、凝聚民心谋福、履职尽心谋为”四个方面提出了坚持政协组织人民性的方向和途径。

关键词:人民性、本质属性、价值标准、品行

政协的人民性是在履职的过程对人民大众的生活、思想、情感、愿望、利益的反映。人民性是政协组织的本质属性。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群众工作,是政协人民性的内在要求和[2]集中体现,是新形势下政协组织的重要任务和重大使命。政协人民性的本质在于对人民是历史的主人这一地位与作用的肯定。坚持人民政协的人民性,要增强理论、实践的认同,这样才能保持政治上的成熟和坚定,履职过程中的贯彻和执行。

一、人民性是人民政协的本质属性(一)政协的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必然产物

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最重要特征。一方面,我国的国体决定政协的人民性。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与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成了中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框架,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因此,我国的一切社会制度在本质上都具有人民性。另一方面,政协的政治基础体现了政协的人民性。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总纲中,把“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明确规定为人民政协的政治基础。因此我国各级政协委员以界别为单位,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因此,只有在真正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协的人民性才能最为彻底和广泛,政协的性质和职能才能真正实现阶级性和人民性的高度[3]统一。(二)政协的人民性,是由人民政协的性质决定的

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4]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的重要实现形式。60多年来的发展历史充分说明,人民政协只有最充分地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和根本利益,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才能显示其在国家政治体制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人民政协只有切实把握住一切为了人民这个关键,才能在履行职能中为民建言献策,为民知情出力,才能团结人民、凝聚力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中作出新贡献。(三)政协的人民性,是党和人民对政协工作的要求

坚持人民性,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人民的选择。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之初就将人民性确立为政治根基。党的七大以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相继成为我党的指导思想,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充分体现了党的人民性本质。胡锦涛总书记在2011年的“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90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他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人民政协“要坚持以人为本,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党的群众路线指引下,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己任,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为职能,发挥着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党的指导思想的人民性决定了政协的人民性。也就要把人民性贯穿于政协履行职能的始终,真正做到关注民生、体察民情、了解民意,使政协的各项工作都能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四)政协的人民性,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价值标准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通过不同层次的协商会议,充分反映界别群众的利益要求,以协商讨论的方式求同存异,达成共识,因而政治协商是使民意进入决策程序的重要渠道。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这种运作层次高、组织性强的监督行为,是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的一种有效方式。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着重选择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建议,其成果转化和落实的过程,正是促进群众诉求充分表达、群众利益充分实现的过程。从根本上说,人民政协的三项主要职能,都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人民性的有效形式。概括地说,人民政协的基本工作方式是协商,其价值内涵是为人民代言、为民建言;人民政协的主题是团结民主,其价值取向是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的利益;人民政协的根本属性是统战性,其价值目标是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

二、坚持政协人民性,充分体现人民政协的本质属性

坚持政协的人民性,要求政协在履职过程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作为推动历史前进的主体,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不断满足人的多方面需要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一)围绕核心谋略是坚持政协人民性的基本原则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人民政协性质所决定的。为此,要把思想理论建设摆在政协各项建设的首要位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协工作,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把准政协工作的方位,积极探索新时期政协工作的规律,与党委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努力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的政协工作良好格局。要努力把握不同阶段、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围绕党委重要方针、政策、战略的出台和实施,注意选择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和协商议政活动,建言献策,提高协商议政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二)服务中心谋政是坚持政协人民性的根本任务

紧扣发展第一要务履行职能是人民性的根本任务,也就是说政协组织履职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人民。要服务中心上重民富,聚焦政府工作重心,围绕发展的大目标、立足建设的大格局,突出民富的大课题,把履职重点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深层次矛盾分析上,放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放在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上,放在人民群众要求解决的各种社会问题上,放在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上。把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到推动科学发展上来,促进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现,着力使群众财富进一步积累,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三)凝聚民心谋福是坚持政协人民性的本质要求

坚持群众路线就是坚持政协组织的人民性。人民政协作为“人[5]民”的政协,关注民生、凝聚民心、为民服务责无旁贷。要切实增强以人为本、履职为民的理念,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当作第一大事,把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当作第一要务,把人民群众的情绪当作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愿望当作第一需要,把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当作第一职责,把深入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当作第一课题。要围绕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舒心、学得称心、医得安心、行得省心”,常怀爱民之心,常思为民之道,常献富民之策。要正确地把握群众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的共同利益,不[6]同特殊群众的具体利益的关系,多提因势利导、扬长避短的建议,多提雪中送炭、趋利避害的建议,多提意识超前、开拓创新的建议,推动民生问题的解决,促进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的提高。要正视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矛盾多发和多样的特点,拓展履行职能的空间和舞台,积极探索建立充分协商的民主形式和工作平台,广泛吸收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参政议政,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在协调中理顺情绪,从差异中寻求平衡,为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发挥政协组织的重要作用。

四、履职尽心谋为是坚持政协人民性的根本保障

人民政协坚持人民性,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政协这架钢琴要弹出和谐的“韵律”,必须着力在提高全体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人员的政治品行、工作品行、生活品行上下工夫。在政治品行上,要努力以科学发展观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坚持政治立场的坚定性、服务大局的自觉性、组织工作的原则性、改革创新的敏锐性、抵制歪风邪气的坚强性,时刻站在顾大局、识大体的高度,站在事业需要的高度,积极践行履职为民理念。在工作品行上,要力促政协委员在本职工作中带头建功立业,在政协岗位上带头履行职能,不断强化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知民所想,思民所愿,亲民所爱,忧民所忧,做好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在生活品行上,要加强以“和谐、协商、兼容、创新、求实”为主要精神的政协文化建设,培养政协委员的公共责任意识和理性参政意识,使委员坚持公平正义,充分客观地反映各方面的利益诉求,体现委员的人格魅力。以“为民请命”的情操,用知识、才干回报社会,服务社会,服务人民。[1]作者简介:池晓明,桐乡市政协主席。[2]乔传秀:《深刻把握政协组织的人民性本质 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2011年7月。[3]侯军、李雪:《坚持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全面推进社会和谐发展》,http://www.bzszx.gov.cn/dangpai/880.html,2009年10月。[4]胡锦涛:《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09年9月。[5]周国富:《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进一步推动我省政协事业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2007年8月。[6]黄苇町:《新时期党的人民性在于寻找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人民网-理论频道。

政协的人民性:科学内涵、历史脉络及现实探索

[1]许婷

摘要:人民性是一种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归依的价值取向,这与统一战线“统战性”的价值取向是契合的,可以说,在我国,“人民性”与“统战性”是相通的。从历史脉络看,在统一战线以及新中国建立实践中诞生的人民政协,始终兼具统一战线及人民民主的双重属性,人民性是其自然天成、一脉相承的本质特性,一直贯穿于人民政协产生、发展的整个过程。从现实实践看,当前形势下坚持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就要根据统一战线结构的变化适时调整和优化政协界别的设置和组成,就要着眼于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在关注民生、反映民意上有更大的作为,就要发挥得天独厚的优势做好群众工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献策出力。

关键词:人民政协 人民性 统一战线

一、科学内涵

要准确把握人民政协的人民性,首先应当明确“人民”的概念、内涵及外延。“人民”首先是个总体性概念,指人的共和体。西塞罗在《论共和国》里指出“人民不是人们某种随意聚合的集合体,而是[2]许多人基于法的一致和利益的共同而结合起来的集合体。”“人民”同时也是个政治概念,它通常与民主共和政体相联系。当君主政治向民主共和政治转型后,政治合法性的来源由“君权神授”向“主权在民”转变时,人民成为国家和政府合法性的来源,就像卢梭所论证的“人民主权”思想,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确立人民的自由意志在国家生活中的最高地位。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中,“人民”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它随着历史的发展在不同时期呈现不同的内容。但同时,人民又具有相对确定内容,既有其量的规定性,又有其质的规定性,即指一切对社会历史发展起推动作用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毛泽东说过“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的范围是不同的。毛泽东在1949年《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讲述:“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毛泽东在1957年《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提出:“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由于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不存在了,由于一国两制实践,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便理所当然属于人民范畴,从而使人民具有更广泛的内容。而在今天的中国,阶级斗争基本结束了,人民的概念有着重大的包容性,除了各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之外,当代[3]中国人都在人民之中。

可见,“人民”在本质上是指推动社会、历史发展,推进人民民主的大众群体,其囊括的范围随着历史阶段的变化而表现出一定的弹性。但不难看出,在我国,“人民”与统一战线中的民众范围是相契合的,我国的统一战线就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大众所组成的。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由工农联盟、民族资产阶级联盟及其他民主爱国人士组成,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由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联盟组成。统一战线是最广泛的人民大众的联盟,统一战线的根基在于广大的人民大众。人民性是一种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归依的价值取向,这与统一战线“统战性”的价值取向是契合的,可以说,在我国,“人民性”与“统战性”是相通的,都是基于人民利益、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的价值取向。人民政协是我国统一战线组织,鲜明地体现出统战性,也由此具备“人民性”,并且一直贯穿于人民政协产生、发展的整个过程。

二、历史脉络

从人民政协的历史产生来看,新中国成立时,人民政协具有双重性质,它既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又是“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的权力机构。周恩来在1949年《人民政协共同纲领草案的特点》中提出:“去年中国共产党根据历来统一战线的主张,号召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得到了全国人民及各民主党派热烈的响应。发展到今天,这个号召已经实现了。……所以在筹备会议讨论中,大家认为在整个新民主主义时期,这样一个统一战线应当继续下去,而且需要在组织上形成起来,以推动它的发展。大家同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它的最好的组织形式。”周恩来在1949年《关于人民政协的几个问题》中明确“这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具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所以我们对它不得不更加谨慎”。当时由于不具备召开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条件,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肩负起了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全国人民意志,制定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选举产生中央政府,完成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任务。从参加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代表名单来看,包括了各党派、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各人民团体、特别邀请人士等46个单位的代表662人,其中共产党员占44%,非中共人士占56%(民主党派成员约占30%,工人、农民代表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约占26%)。这个代表名单有三个特点:一是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涵盖了中国革命从旧民主主义到新民主主义各个历史阶段的有代表性人士;二是坚持了政治上的进步,都是人民的进步力量的代表;三是既坚持扩大与巩固统一战线,又保证共产党的领导,实现共产党与各个方面人士的团结合作。人民政协的这个组成,体现了我国统一战线空前的广泛的发展和全国一切爱国民主[4]力量的大统一、大汇合。由此可见,人民政协是我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代表全国人民意志、保障民主权利的最早组织,是在坚持共产领导下巩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最好形式,在人民政协产生的同时就天然地具备了“人民性”这一基本特性。可以说,“人民性”是人民政协自然天成、与生俱来的本质特性。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周恩来在《人民政协的五项任务》中明确阐述:“人大既开,政协代行人大职权的政权机关的作用已经失去,但政协本身的统一战线的作用仍然存在。……今后这个组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继续作为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发挥它应有的作用。”相应地,第二届人民政协的组织结构也进行了调整。区域和军队也不再作为人民政协的参加单位,政协全国委员会调整为由中国共产党、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的29个单位组成,人数也进行调整,参加政协全国委员会的人数由上届的198人增加到559人,其中民主党派[5]和党外人士占73.1%。这一时期,非国家权力机关的定位使得人民政协可以打破区域性和行政性的壁垒,进一步扩大代表性,有助于保护和实现一部分少数地位的人民的民主权利。“这里所谓占少数地位的人民,就是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其他爱国人士所联系和代表的一部分人民。尊重这部分人民的民主权利,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获[6]得巩固和扩大的必要条件。”诚然人民政协不再具有国家权力机关的功能,但由于它保留了建议与协商的职能,因此在这一阶段,人民政协作为协商咨议机构,服务于国家建设发展的需要,它与国家政权机关的关系依然是紧密的,依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依然是发扬民主的重要途径。发扬人民民主是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政协共同的政治基础。由于我国社会阶级、阶层关系复杂,在发扬民主的方式上,人民政协具有更大的包容性,人民政协委员通过政治协商的方式向国家政权机关建言献策,进行民主监督,调整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社会各界别代表人物等各种政治、社会力量之间的关系,进而加强统一战线的团结,增强了“统战性”,发扬了人民民主,“人民性”也得到了贯彻与巩固。“文革”期间,人民政协活动一度停滞。随着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我国进入了以实现四个现代化为中心任务的改革开放时期,人民政协活动得以恢复重建,并且迈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此时,我国的统一战线已扩大到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联盟组成的爱国统一战线,人民政协依托于统一战线组织的传统属性得到发展。同时,由于改革实践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人民政治生活日趋活跃,以及国家制度建设的整体展开,人民政协实际承载的政治功能已经远远超出“统一战线”的传统功能。邓小平在1979年《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中阐述:“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人民政协是发扬人民民主、联系各方面人民群众的一个重要组织。”江泽民在1999年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五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五十年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可以归结为两大主题:团结和民主。……这两大主题应该继续贯穿于人民政协的全部工作中。”胡锦涛在2004年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五十五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相应的,制度建设得到推进,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并于1993年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政协作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的属性得以确认,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也明确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方面。在代表设置上,人民政协已发展成为涵盖中共、8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主要人民团体、56个民族、5大宗教、34个界别的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呈现广泛的代表性和巨大的包容性。组织也不断发展壮大,以第十一届为例,全国政协委员有2237人,各级政协委员总数达61.5万人。这一阶段,与计划经济时代下利益一体化格局不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进,社会经济利益日趋分化,经济关系日渐复杂,各阶层、各界别、各群体的利益诉求与政治参与的需求日益增长。作为人大代表整合各地域的“块块”民意的补充,人民政协表达与整合各界别的“条条”民意,“块”、“条”两纬度的民意表达相互配合、相得益彰,有助于把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民意表达及时传输到各级党委和政府,使党和政府更好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全面兼顾和实现社会各阶层人民群体的利益。另一方面,通过政党渠道、界别渠道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人民政协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各方面的代表人士吸纳到组织中来,为社会各阶层、各界人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创造条件,使政治参与进入制度化、秩序化的轨道。人民政协“统战性”功能的延伸给人民政协的“人民性”赋予新的内容。人民政协不仅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发扬人民民主的大联合大团结组织,更是承载了反映人民利益诉求、表达民意以及吸纳人民参与的功能,人民政协“人民性”的价值取向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

承前所述,在统一战线以及新中国建立实践中诞生的人民政协,始终具有双重属性:其一是统一战线组织的属性;其二是人民民主制[7]度的属性。人民政协在团结社会各界、凝聚全体人民的同时,也很自然地成为社会各方力量和全体人民表达利益诉求、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平台与途径。人民政协兼具增进团结、发扬民主的功能,成为人民民主实践的重要形式。无论从历史产生、历史发展来看,还是从组织属性、组织功能来看,抑或是从组织构成、代表设置来看,“人民性”是人民政协自然天成、一脉相承、一以贯之的本质特性。当前,坚持与发扬这一特性对人民政协的发展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三、现实探索

当前,我国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重叠交织,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活力蓬勃迸发,社会矛盾和问题复杂突出,协调和统筹各方面利益的难度不断加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和艰巨,这也为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提出新任务新要求。在新形势下,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坚持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就要根据统一战线结构的变化适时调整和优化政协界别的设置和组成。从组织构成上来讲,人民政协以界别为基本构成单位,充分体现大团结、大联合的方针和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性质。目前参加人民政协共有34个不同界别,基本涵盖了我国拥护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的各个阶层。但随着我国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新的社会阶层、社会团体和利益群体不断形成,或者有的利益群体内部也在不断分化、兼并、重组,形成交叉性的利益主体。如前所述,“人民”的具体内容会随着历史社会的发展而有所变化,那么我国以人民大众为基础的统一战线的结构也会发生调适,已有的阶层、团体的范围会有所变动,或是出现新的阶层、团体、群体。因此人民政协要根据统战结构的变化适时调整和优化政协界别的设置和组成,以不断变化的社会阶层为依据,同时考虑人口结构特点、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征、补充新的社会阶层等因素来设置政协的界别,将一些新兴阶层、弱势群体和海外华侨纳入政协视野中,将农民工、下岗工人和退休人员等都纳入政协当中,使政协真正做到“代表大多数,兼顾各方面”,拓宽人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使各阶层、各界别的利益诉求特别是弱势群体、新兴阶层的利益诉求都能够在政协这个舞台得[8]到有效的表达。

坚持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就要着眼于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在关注民生、反映民意上有更大的作为。关注民生,反映民意是人民政协履职的重要内容,做好这一工作对维护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十二五规划”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原则,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人民政协要贯彻这一原则,着眼于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在关注民生、反映民意上做出更大努力。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议题的选择上,要围绕党政工作大局,选择那些党政工作重点、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教育、就业、住房、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特别在党政关注度不多但仍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领域,开展课题调研,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政府相关工作,督促政府解决问题。视察、提案、信息工作是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的常规性工作,政协委员应更加关注基层、走进基层,把工作领域向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和困难群体拓展,了解社会实际和群众生活,切实反映和解决与群众生活最直接、最现实、最密切的利益问题。特别要提倡不同界别的委员关注不同群众的民生,反映不同阶层的意愿。把政协的界别渠道运用好,能够了解到其他渠道不易掌握的社情民意,获得别的形式不易反映上来的意见。同时,要及时发现、总结群众中的成功经验,把蕴藏在群众中的真知灼见和宝贵经验集中反映上去,为党政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坚持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就要发挥得天独厚的优势做好群众工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献策出力。当前社会新老矛盾叠加交织,社会不和谐因素复杂多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而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当前一个迫切的课题。而做好群众工作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胡锦涛总书记在2011年2月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性。他强调,“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局面。要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而人民政协在发挥人民性、做好群众工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献策出力方面是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其一,人民政协来自统战的各个界别,与人民群众关系紧密、联系广泛,可以及时发现、上报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矛盾,他们立场相对超脱,较少受到政府部门或所在地区利益的局限,较容易取得群众的信任。其二,人民政协有相应的机制来反映群众的心声,维护群众的权益,架起一座连接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有效沟通的桥梁,往往信息的公开、有效的沟通以及决策的反馈是解决问题的润滑剂,有助于缓解干群矛盾,使社会能量得到合理释放。其三,人民政协人才济济,群英荟萃,有独特的地位优势、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能在参与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激发社会活力、增强社会诚信方面献策献计、带头表率。实践中,人民政协要充分依托其得天独厚的优势,紧紧围绕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的格局,一要以民生问题为抓手,鼓励政协委员结合工作岗位、界别特点和居住区域,多多联系群众、贴近群众,要创新载体,加强和完善维护群众权益的机制、矛盾调节的机制。二要以咨询服务为内容,打造以政协委员为主体的咨询平台,为政府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智力支持,为社会建设、管理、服务、监督体系的建立献策出力,参与开展社会管理人才的培育工作。三要以提高自身建设为要求,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履职能力,针对社会建设与管理的薄弱环节进行协商议政、民主监督,并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完善思想道德建设,增强社会诚信度。[1]作者简介:许婷,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处副主任科员,政治学硕士。[2]西塞罗:《论共和国 论法律》[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9页。[3]陆剑杰:《漫议当前政治话语中的三个概念:“人”、“民”、“人民”》[J],《唯实》2004年第2期。[4]张平夫:《人民政协概论》[M],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版,第9页。[5]张平夫:《人民政协概论》[M],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版,第23页。[6]李维汉,《进一步加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N],《人民日报》,1956年9月26日。[7]林尚立:《中国共产党与人民政协》[M],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11年版,第12页。[8]吴金河:《社会结构多元背景下人民政协制度功能的作用再探》[J],《当代社科视野》2010年第4期。

深入理解人民政协人民性真正实现人民政协为人民

[1]王顺章

摘要:“人民政协人民性”是政协组织的本质属性和核心内涵,是政协职能的根本特点和必然追求,是政协工作的基本准则和主要标准。新时期,人民政协事业面临新形势、接受新考验,要继续发扬“人民政协人民性”的优良传统,全面把握好新的着力点,更加注重加强基层基础,更加注重关注人民福祉,更加注重参与社会管理,真正实现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崇高目标。

关键词:政协 人民性

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人民性始终是它最为深刻的特点、最为鲜明的标志、最为宝贵的财富。深入理解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把人民性作为政协开展一切工作和活动的中心和基石,真正实现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崇高目标,是我们不断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开创新局面的根本所在。

一、“人民政协人民性”是政协组织的本质属性和核心内涵

人民政协人民性是政协组织与生俱来、与时俱进的本质属性和核心内涵,从诞生之初起,人民政协就把人民性镌刻进自己的每一个历史印迹之中,来自不同地域、团体、党派、宗教、界别的政协委员们,发扬广泛民主,实现紧密团结,为更好地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积极贡献着力量。(一)政协的光辉历程铭记了天然的人民性

在人民政协成立、发展、壮大的各个历史阶段,人民政协始终以人民的期盼、人民的选择作为参与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指南。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全国各族人民都迫切希望建立一个全新的、民主的、平等的全国政权,实现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和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一起,发起召开了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彻底贯彻了人民的意志。为了体现人民性,周恩来总理提议,会议改[2]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从此,人民性作为人民政协的灵魂一直指导着它的发展壮大。随后,无论是在共和国成立之初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还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人民政协始终秉承人民的意志和抉择,以人民的利益和大局为重,为促进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特点和优势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完全顺应了人民祖国统一、国家富强、民众幸福的美好理想,蕴含了天然的人民性。(二)政协的价值理念融入了深刻的人民性

人民政协作为组织不直接参与经济社会建设,也没有自己的利益诉求;不站在某个党派的一边,也不代表某个阶层说话,它不唯利、不唯名,只唯民。它的价值理念就是把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大团结、大联合起来,提供一个公平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平台,共同为国家的强大富裕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贡献力量。这种价值理念基于理解和信任,出发点崇高而朴素,落脚点深远而无私,融入了深刻的人民性。依赖于这种价值理念构建的框架,没有法律的强制和约束,没有权力的制衡和牵扯,各方代表以民心为本、以大局为重,齐心协助执政者作出对人民最有利的决策,实实在在地把人民放在第一位。(三)政协的组织特点显示了广泛的人民性

按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的一个突出特点,也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组织的显著特征。“群众分为界别,界别产生委员,委员组成政[3]协,政协履职为民”,正是这样一种组织形式,使得人民政协能够把方方面面的优秀代表吸收进来,反映不同社会阶层在管理国家事务中的应有权利,体现了广泛的人民性。以界别来划分社会组织和社会中的非组织形式的阶层、群体并以此组成人民政协,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最为科学的一种选择。界别具有很强的行业特色和身份特色,推选出来的界别委员必然要努力争取和维护本界别群众的普遍诉求,反映了该界别内的广泛意愿;界别具有显著的差异性,一个界别代表了一方民众、一方力量、一方心智和一方渴望,每个界别的诉求都有各自的特点,都可以发出各自的声音;界别具有同等的政治地位,各人民团体、各界别代表和各族各界人士协商讨论问题时,平等相待,发扬民主,允许和鼓励发表各种意见,既尊重多数人的共同主张,也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大家共同的目标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最大化。界别的设置为人民政协广泛体现人民性提供了保障。

二、“人民政协人民性”是政协职能的根本特点和必然追求

围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人民政协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共商国是、发挥作用。在这个过程中,“人民政协人民性”内化于政协职能之中,成为政协职能的根本特点和必然追求。(一)政治协商代表人民发扬民主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一,包含了丰富的合作、商议、和谐的思想。它需要广泛地听取各党派、各团体、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切实实地把民意反映、汇集上来;它通过民主的、平和的协商来协调各方利益、促使达成共识,把精力和智慧集中起来办大事;它的最终目的是要让做出的决策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让人民更加乐意接受。政治协商代表人民发扬民主,使得人民内部各个方面在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前都能参与交流、沟通,各方代表都可以畅所欲言,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性意见,照顾到了各方的利益,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摩擦和冲突、最大限度地增加理解和合作,和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下为公、以民为先”的民主思想一脉相承,和而不同、议而不争,以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为重,最终统一于增进广大人民的福祉之中。(二)民主监督坚持人民主体立场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的监督权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它虽然没有刚性的约束力,但是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是其他监督所不能替代的。民主监督直接联系基层百姓,认真听取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汇集了人民的所思所想;民主监督通过一定的程序来实现有组织、有章法的监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层次高、影响大,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体现了人民的核心地位;民主监督以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监督评判标准,保障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民主监督虽没有法的约束,也没有权的规定,但通过坚持人民主体立场,改进和推动了党和政府的工作。(三)参政议政展现人民智慧结晶

实践证明,很多破解难题、抓住机遇的思路和办法往往不是出自领导或专家的头脑,而是由广大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参政议政正是这么一个不断展现人民智慧结晶的过程。参政议政主要通过提案、建议案、调研报告等形式来实现,这些提案、建议案、调研报告都是政协委员们走到群众中间,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得来的宝贵智力财富,是各界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实践智慧的精华。在参政议政中,这些意见和建议进入了党委政府的视野,纳入了决策范围,为推动各项工作的科学深入开展提供了卓有成效的方法、途径,闪现着人民智慧的光芒。

三、“人民政协人民性”是政协工作的基本准则和主要标准“人民政协人民性”决定了政协开展工作走的是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便构成了政协工作的基本准则和主要标准。(一)调查研究立足于人民

调查研究是人民政协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要履行好政协三大职能都离不开调查研究。人民政协进行调查研究立足于人民,从目的、方法、途径、归宿上来说都体现了群众工作的特色。选准调查研究的切入点,离不开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心理,不走到群众中间去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要明确调查研究方向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提出科学合理的调查研究方案,离不开摸清人民群众的工作规律,否则方案脱离实际,就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收集提取有价值的调查研究资料,离不开人民群众提供智力支持,不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学习取经、去拜师请教,是挖掘不出真正的“宝贝”的;总结评估调查研究的成果,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检验和评价,只有人民群众真心满意,真正得到了实惠,才能切实体现调查研究的成效。(二)走访联系心系于人民

政协委员来自人民,是人民群众推选出来的代表,人民政协组织委员开展走访联系活动便是抓住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个群众路线的关键,体现着心系于人民的特点。政协委员和本阶层的人民群众有着共同的利益诉求,对本阶层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最为了解,在走访联系中,能够及时把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反映上来,引起党委、政府的重视,同时也能迅速把党委、政府的声音传递下去,广为宣传,取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政协委员也是人民的一员,有着和大众一样的工作生活内容,通过走访联系,能够对人民群众的困难和忧虑感同身受,有意愿、有热情、有能力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改善生活。(三)协商沟通团结于人民

人民政协是一个和睦相处、和谐共生的大家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对于人民内部矛盾,通过开展协商沟通工作来解决,促使稳定和团结,实现劲往一处使、力往一处用。协商沟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最广泛的人民大团结,求同存异、互相包容,追求最大限度的共识。在协商沟通的过程中,利益得以协调,分歧得以缩小、误解得以消除,矛盾得以化解,不仅大多数人的利益得以实现,少数人的权益也能得到伸张,团结一致向前看成为主题,真正实现了全面包容、凝聚人心、汇集力量。

四、全面把握新时期下“人民政协人民性”的着力点

新时期,世情、国情、党情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与此相适应,人民政协事业也将面临新形势、接受新考验。要继续发扬“人民政协人民性”的优良传统,真正实现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崇高目标,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下工夫。(一)更加注重加强基层基础

基层是人民政协体现人民性的基础,也是人民政协为人民服务的最大平台。新时期下,基层表现出利益诉求更加迫切、利益区分更加复杂、利益主体更加分散等新情况,必须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增强人民政协基层力量。特别是县级政协作为最基层的政协组织,在这方面大有可为。一方面可以扩大基层委员的比例。政协委员中基层委员的比例还是不够高,即使在县级政协中同样也是如此。人民政协是表达民意的机构,而目前基层对利益的诉求是民意的最重要组成,因此,还是应当更多地向下看,尽可能多吸收一些普通阶层的代表人士加入其中,让他们有更加畅通的渠道来反映意见。在县级政协,可以增加农民、新居民、技术工人在委员中的比例,更好地满足这些阶层表达权益的需要。另一方面可以推动政协组织向基层延伸。乡镇一级没有专门的政协组织机构,造成政协组织对基层委员的日常联络和管理不便,同时也使得基层委员的意见建议难以及时、快捷地反映上来。要更好地践行“人民性”,推动政协组织向基层延伸很有必要。德清县政协通过探索,在四个中心镇建立了政协的地区联络委员会,组织基层委员开展工作、履行职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目前还将继续推广到其他中心镇。(二)更加注重关注人民福祉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社会各界都在思考如何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如何让人民群众过得更有尊严。人民政协应当在此发挥积极作用,更加注重关注人民福祉。一方面人民政协在开展工作时要更多地向民生倾斜。政治协商要把民生工程、民生事项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多层次地进行调研、走访等活动,积极开展讨论、商议、交流,力推这些工作取得实效,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民主监督要以促进民生为重点,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出现的问题要敢于揭露、敢于批评,切实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和落实工作;参政议政要以民生为主题,集中智慧和力量,为了人民享受到更多的福祉而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政协委员也要带头服务民生。政协委员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应当在服务民生中发挥带头作用,更加关注人民的福祉。德清政协在这方面作了一些工作,比如,组织界别委员开展“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为主题的“双服务”活动;组织企业家委员开展村企结对,为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组织医生委员开展义务诊疗、咨询活动,方便人民群众看病求医;还组织全体委员开展募捐活动,为养老事业和新居民子女教育事业奉献爱心等。通过设计一些新的载体,开展类似的活动,可以让人民群众得到不少实惠,在服务民生中作出政协委员的积极贡献。(三)更加注重参与社会管理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旨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人民政协在这方面具有自身特有的优势和长处,完全应该也完全可以在社会管理中有所作为,发挥积极作用。更加注重参与社会管理,这既是时代对人民政协“人民性”的新要求,也是实现人民政协为人民的重要抓手。一方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充分发挥界别作用。界别这一政协组织形式向下可以直接联系群众,服务民生、服务发展,向上可以直通党委、政府,献计出力,传递声音,在推动社会管理进步上起到了非常灵活的作用,应当充分加以关注和利用。德清县政协以举办界别活动周这种方式,发挥界别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收获了良好的反响,受到人民群众欢迎,开辟了一条政协组织服务社会管理的新路子。还可以从进一步提高界别小组设置的科学度、进一步活跃界别开展活动的氛围、进一步增强界别活动的针对性等方面着手,让界别成为助推社会管理工作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作用。政协委员既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谋划者,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者。政协委员要发挥好自己的地位优势、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努力成为推动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也要积极参与到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团结民心的履职工作中去,努力成为推动社会管理的依靠力量。德清政协在委员管理上采取了新的方法,开展“委员述职”活动,让委员公开接受监督检查,把委员管理融入社会管理之中,督促委员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既要尽到履行“政协人”的职责,又要起到“社会人”的表率,收到了积极的效果。[1]作者简介:王顺章,德清县政协主席。[2]周恩来:《关于人民政协的几个问题》,《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30页。[3]乔传秀:《发挥人民政协独特优势,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在省市政协主席学习务虚会上的讲话》,2011年4月19日。

浅谈人民政协的人民性

[1]彭岳舜

摘要:人民性即群众性。人民政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它从产生开始就与人民群众紧密结合在一起,具有显明的人民性。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在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民主、推进经济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简要分析了对人民政协的人民性的认识,如何在政协工作中更好地体现人民性,以及坚持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时要处理好的几大关系。

关键词:人民政协 人民性 浅析

人民性即群众性。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伟大成果。人民政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它从产生开始就与人民群众紧密结合在一起,具有显明的人民性。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在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民主、推进经济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对人民政协的人民性的几点认识

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人民政协是发扬人民民主、联系各方面人[2]民群众的一个重要组织。胡锦涛同志提出:人民政协要坚持以人为本,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开[3]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这说明了人民政协由人民产生、由人民授权,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揭示了

人民性是人民政协的本质属性

。(一)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是发展民主政治的必然产物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性是我国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和核心价值。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扬和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途径和组织形式,都是广泛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政协作为实行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载体,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进行协商议政,是扩大人民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体现。只有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才能充分地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才能真正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和核心价值。(二)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是坚持两大主题的必然要求

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谋求最大范围的团结,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是人民政协与生俱来的天职。人民政协组织,既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的政治联盟,也是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还是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对于华夏大地以至于遍布世界各地的中华儿女,尽管他们并不是社会主义劳动者,也不一定拥护社会主义,但只要他真诚的积极的拥护祖国统一大业,就是人民政协的团结对象。这就要求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才能结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才能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人民政协的民主是一种协商民主,它要求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以及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接受各方面的批评监督,真正做到集思广益,做到国家的大事大家来出主意,想办法,大家来办。只有真正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才能听取人民群众最真实的想法和要求,体现协商民主的本质。所以,不坚持政协的人民性,团结和民主就成为空谈。(三)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是履行政协职能的必然选择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履职为民是人民政协的宗旨。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是人民政协坚持和实现人民性的动力源泉和思想基础。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只有解决好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和态度问题,事事处处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才可能让民意进入决策程序,围绕中央和地方的重要事务开展政治协商;才可能以民利作为强大后盾,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才可能把民智转成行动指南,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参政议政。所以,不始终把实现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履行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政协履职为民的宗旨就无从体现。

二、把人民性体现到政协工作的全过程

坚持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最终要在落实工作中实现,在总结提高中体现。要在认真履行职能、加强队伍建设、创新体制机制等具体工作中充分体现人民性的要求,使实现人民性的过程,成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继续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的过程。(一)要在履行职能中实现人民性“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是新形势、新时期对人民政协工作的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履职为民的理念,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服务人民群众作为第一责任,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知民之所想,察民之所虑,助民之所需,解民之所忧,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根本出发点,努力成为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维护者。一要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以促进发展为第一要务,围绕党委政府重大民生问题开展协商议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更加科学合理,促进更多民生问题的解决。建立亲民平台,主动与人民群众多接触,合理引导各界人士提出真知灼见,重视基层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为群众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和提供服务,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更加关注人民群众的利益,着重围绕民生政策、民生工程、民生问题,组织开展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活动,协助党委政府做好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工作。二要反映民意、集聚民智。要健全网络,利用政协委员工作室、基层工作站等组织网络,不断推进政协工作向乡镇、农村基层拓展和延伸,使人民政协工作的对象尽量涵盖到当今社会各个阶层、各个方面、各个领域。要畅通渠道,善于利用网络媒体、调研视察、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多听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及时把群众的要求、愿望向党委政府反馈,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好热点问题。要完善机制,加强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健全群众利益诉求和意见建议表达机制,发挥政协社情民意“下情上传”作用,使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在人民政协这个平台表达出来。三要身体力行、为民办事。要创造条件,发挥政协位置超脱、联系广泛的优势,尽力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多办实事,多办好事,真正做到利为民所谋。要进一步强化亲民意识和服务意识,动员有知识、有技能、有财力的委员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二)要在队伍建设中实现人民性

政协委员来自人民群众,代表各自所联系的界别和群众,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重要桥梁和纽带,这为委员履行职能提供了深厚的群众基础和不竭的工作动力。人民政协战斗力的发挥,关键在于打造一支强有力的组织队伍。一要优化委员结构。政协委员是政协组织的主体,来自各行各业,代表党派、界别,具有广泛的群众代表性。人民政协开展群众工作关键在委员。吸收政协委员要注意界别代表性,尽量做到各界别、各阶层特别是新的社会阶层要有委员参与。要注重委员自身素质,应该吸收那些热爱政协工作,在某一方面、某一行业、某一领域有较强影响力和代表性,具备参政议政能力和责任感、使命感的人选参加。二要提高委员能力。政协委员肩负履职为民重任,其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能否为民代好言、干好事。因此,要加强对委员的宗旨教育,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协知识、统战理论、民生知识等,从而增强履职为民理念。要加强对委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在各自领域保持其代表性、先进性,从而更好地服务群众,真正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三要关心服务委员。要定期走访约谈政协委员,认真听取委员的意见建议,帮助委员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让委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身群众工作中。要为委员参加学习考察、访贫问苦、工作调研、专项视察等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支持政协委员履行职责。要多方位宣传委员履职情况,让群众了解委员、支持委员,让委员真正成为本界群众中有威信、有号召力的代表人物。(三)要在体制创新中实现人民性

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认识和把握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做好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形式、新方法,不断健全完善履职为民的体制机制。一要探索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机制。不断拓展政协履职领域,把工作重心转向基层,探索在乡镇、农村和社区建立政协工作组织机制。为委员了解社情民意、服务社会民生、推进和谐社区搭建平台,把根深深扎入群众之中,进一步密切党的群众基础。二要健全群众参与机制。打造亲民政协、便民政协,让更多的群众通过政协这一平台实现有序政治参与。邀请群众代表旁听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等,为群众与党委政府事务架起沟通、协商的桥梁。组织各界群众参与政协组织的论坛、研讨会、茶话会、座谈会等活动,为群众知情议政创造条件。三要完善参与社会管理机制。人民政协既是社会管理的谋划者和推动者,更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者和参与者。要立足政协优势,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加强研究和探索服务社会管理方面的工作机制,当好化解社会矛盾的实践者、参与社会管理的表率者、办实事做好事的推动者,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团结各界、凝聚人心的工作,为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三、坚持人民政协的人民性要处理好几大关系

坚持人民性,既是人民政协工作的世界观,也是方法论。要切实增强对人民政协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真正从指导思想到履职实践完全体现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应当处理好以下五个关系。(一)政协组织与党委领导的关系

党委与政协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根本保证。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协与党委之间的关系,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民政协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党关于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围绕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来研究谋划政协工作,把党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贯彻到人民政协的全部工作中去。也就是说,人民政协开展群众工作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离开这一点,就会在政治上走偏方向。同时,党委要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主动将有关民生民本、社会管理等与人民群众密切关联的课题交由政协开展协商议政,认真听取人民政协关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意见建议,以及通过人民政协反馈上来的群众的意见呼声。(二)政协职能与服务大局的关系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基本原则和根本所在。一方面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履行职能必须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只有登高望远、统观全局,才能更准确地把握社会脉络、洞察社会走势,发现事物规律,才能更好履行政协职能。另一方面必须把“为民”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履行职能,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偏离以人为本理念,就失去了政协组织本身存在的社会价值。所以,要寓政协工作于群众工作之中,围绕党委工作中心履行职能的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要找准政协工作服务大局与以人为本的结合点,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的求学、求业、求医、求居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走入群众,切实把握民心,真实了解民情,准确反映民意,谋求最佳解决办法。在服务大局中,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推动民生问题的解决,促进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的提高。这样,履职为民与服务大局紧密结合起来,政协工作也就容易出成效。(三)政协主题与开放包容的关系

开放包容是人民政协的显著特点。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大团结、大联合的象征,其广泛的代表性和巨大的包容性,正是人民性的最好体现。团结民主与开放包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彼此联系、相得益彰。坚持开放包容,团结民主才更有力量;发扬团结民主,开放包容才更有基础。必须在团结民主的基础上,把开放包容始终贯彻落实于政协履行职能全过程和工作的各个环节。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统一战线的特点和优势,以及“人才库、智囊团”的作用,广开言路,营造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民主和谐、生动活泼的氛围,保障各界人士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既尊重多数人的共同意愿,又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积极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充分利用人民政协的广泛代表性和界别优势,加强同社会各界的联系,广交朋友,深交朋友,多做联系群众的事,及时、如实地反映各个方面的真实情况和不同群体的利益、愿望和要求,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工作,努力维护和发展团结稳定的社会政治局面。(四)政协文化与理论实践的关系

与时俱进的人民政协理论实践孕育了与时俱进的人民政协文化,而不断创新的政协文化又推动了理论实践的提升发展。加强政协文化建设,是深化理论研究的内在要求。政协工作具有鲜明的探索性、创造性和实践性,这也就要求新形势下政协工作要不断创新、不断进取,更具科学性、前瞻性,这本身也是政协文化作用于理论实践的反映。政协文化落实到政协的具体实践上,就是要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充分展示政协文化尚和谐、讲协商、求实效的理念。在建设政协文化中,要深入开展理论研究与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加强政协理论指导政协实践的工作,加深人们对于政协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要通过政协实践推动政协理论的创新,围绕如何更好地服务群众、社会管理以及完善自身等课题,从理论上认真地加以解决,不断研究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迫切需要回答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总结经验,把握规律,不断推进政协文化的创新与发展。(五)政协机关与服务保障的关系

政协机关是为政协履行职能提供服务的工作机构,政协的各项履职活动需要依靠政协机关来开展。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对更好地开展政协活动,履行政协职能,意义很大。政协机关要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为政协组织服务营造一种宽松、融洽、民主的良好氛围,从而使人民政协真正成为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平台。要同党委、人大、政府多协调、多沟通,确保党委、人大、政府领导顺利参加政协全会和常委会议。要同党政部门多协调、多沟通,请他们以多种形式向委员通报情况。要同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多协调、多沟通,请他们予以积极配合,在工作上提供必要的方便。要加强机关制度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提高办文办会办事水平。总之,政协机关要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持开门办公,方便群众办事;改进作风,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政协委员与群众加强联系创造条件;提高效率,为政协组织开展各种履职活动,为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发挥后勤保障和牵线搭桥的作用。[1]作者简介:彭岳舜,景宁县政协主席。[2]邓小平:《论统一战线》,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156页。[3]胡锦涛:《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09年。人民性是人民政协的本质属性[1]何永生

摘要: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是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命题,新形势下提出并强化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履职指向性。人民性是人民政协的本质属性,并非属于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空中楼阁,而是自人民政协成立以来一以贯之、付诸实践的自觉行动,因为这种人民性决定于人民政协所始终坚持的党的领导,展现于人民政协所时刻坚守的两大主题,践行于人民政协所认真履行的三大职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务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依靠群众积极进取,为了群众毫不犹豫、服务群众永不懈怠,永远做界别群众的贴心人、人民群众的热心人,努力把人民政协的人民性自觉贯穿于政协履职的各项工作中。

关键词:人民性 人民政协 本质属性

新形势下提出并强化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履职指向性。人民性是人民政协的本质属性,人民性决定于人民政协所始终坚持的党的领导,展现于人民政协所时刻坚守的两大主题,践行于人民政协所认真履行的三大职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务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依靠群众积极进取,为了群众毫不犹豫、服务群众永不懈怠,永远做界别群众的贴心人、人民群众的热心人,努力把人民政协的人民性自觉贯穿于政协履职的各项工作中。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决定了和决定着人民政协的人民性

人民政协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从产生到发展,始终都离不开党的领导。从产生看,人民政协是在党的倡导和领导下成立的。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一号召立即得到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和国内少数民族与海外华侨的热烈响应。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举行,党的最高领导人毛泽东同志在开幕会上庄严宣告:“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因此,人民政协一开始就与中国共产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开始就得到了党的坚强领导。从发展看,无论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还是在改革开放时期,人民政协都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且存在着这样一个现象:凡是党的建设正常有序,人民政协的工作就会正常有序;凡是党的建设遇到困难曲折,人民政协的工作就会遇到困难曲折。人民政协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这既是政协章程的规定,也是中共中央的要求。2004年修订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2006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都指出: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意见》还指出:“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2009年,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大会上强调:各级党委要“更好地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为实现党的总目标总任务服务”。因此,从党的角度而言,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是党一以贯之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是新时期党的政协工作的新要求;从政协的角度而言,人民政协既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又要努力协助好党委政府为实现党的总目标总任务服务。

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是由领导她的政党的人民性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不仅具有人民性,而且能够代表人民为人民谋福利。群众观是对人民群众的根本态度和基本观点,是一个政党性质、宗旨和纲领的重要体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这是历史唯物主义对人民群众的基本看法;坚决地依靠人民群众和相信人民群众,永远为人民群众谋福利,这是我党的群众观的核心要求。在任何情况下,广大党员干部能否秉持好党的群众观,关乎党的形象,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是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重大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七一”讲话中强调:“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群众路线是我们党长期在敌我力量悬殊的艰难环境下进行革命活动的无比宝贵的历史经验的总结,是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三个基本方面之一。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事业不断取得胜利和进步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的源头活水。正是因为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了人民性,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体现了党的人民性,毫无疑问,按照《章程》、《意见》规定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且要努力为实现党的总目标总任务服务的人民政协,同样具有人民性。换句话说,正因为人民政协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并努力为实现党的总目标总任务服务,这就决定了和决定着人民政协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她都应该也必须具有人民性。

二、时刻坚守两大主题,展现了和展现着人民政协的人民性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1999年,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五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五十年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可以归纳为两大主题:团结和民主。”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人民政协5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根据。实现紧密团结,发展民主才更有基础;发扬广泛民主,加强团结才更有力量。”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根据,是人民政协时刻坚守、不弃不离的工作原则和工作方向。

人民政协因于团结而产生,因于团结而发展。1949年6月15日,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北平召开,参加会议的各方代表,就包括了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等23个单位在内的134人。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举行时的出席委员,则包括了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和各界等46个单位的622个代表,体现了我国统一战线空前广泛的发展和全国一切爱国民主力量的大统一、大汇合。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中,人民政协始终适应我国不同历史时期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的需要、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以及统一战线的发展,适时调整自己的组织结构,始终遵循“大团结、大统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的组织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使人民政协发展成为具有空前广泛性和巨大包容的统一战线组织,成为中国人民统一战线最好的组织形式,成为实现中华民族大团结的一种重要方式。时至今日,这种统一战线,已经成为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参加的,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由此可见,人民政协对团结主题的坚守,展现了和展现着其统一战线的广泛性,而其统一战线的这种广泛性,实际上也就是她的人民性的表现之一。因此,可以这么说,人民政协的团结主题,体现了和体现着她的人民性。

民主是现代社会的普世价值,人民政协的民主是协商民主,这种民主是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团体和各族各界通过政协这一组织来表达自身观点、愿望、诉求和利益,并在求同存异基础上最终协商达成某种共识、妥协或平衡的民主形式。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当然也是人民政协实践政协协商民主的主体。每一个政协委员都来自一个界别,一般而言,都应该是该界别中有代表性的人士,都应该具有很强的社会影响力和参政议政能力,能够代表界别利益,反映界别呼声,表达界别愿望,有助于协助党政部门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有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政协协商民主的实践、发展和提升。自人类走出城邦的地域限制,公民的异质性日益明显,社会越来越趋于多元化,在这种具有多元主义色彩的社会里,全体人民的意志是通过各阶层、各行业和群体各自的代表表达出来的,他们的利益是在代表之间的争论、讨价还价、协商与妥协的基础上达成的。虽然政协委员是自身所在界别的界别群众的利益代言人,但他(她)并不因此割裂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相反,政协委员不仅理所当然地担负着界别群众的利益代言人,同时也能很好地担负起社会群众利益的总体表达作用,这使得人民政协的民主主题,展现了和展现出她的人民性。这是因为,局部的界别利益只有在通过相互的碰撞、协商和调整过程中,不同界别群体的不合理要求才能被碰撞掉,不同界别群体都能接受的合理要求才能被整合出来,最后都会形成符合共同利益的结果。只有每个委员首先代表界别向自己所在界别的群众负责,才有可能所有委员向所有界别的广大人民群众负责;只有每个委员都把本界别的利益代表好,所有界别的利益才有可能在政协这个平台上统一的表达。

三、认真履行三大职能,践行了和践行着人民政协的人民性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项主要职能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参与国是、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人民政协践行其人民性的有效方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它们的任务既有区别又有重叠,总合起来,大体就是人民政协的任务了。人民政协在新世纪新阶段的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把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团结起来,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而奋斗。显然,这样的任务,实际上体现了人民政协的人民性,这是因为,努力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是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争取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广大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积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期待。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七一”讲话中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并且强调,“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人民政协事业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群众工作,是政协人民性的内在要求和集中体现,是新形势下政协组织的重要任务和重大使命。对此,浙江省政协主席乔传秀同志曾经饱含深情地指出,人民政协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的理念,把履职为民作为一种价值追求、一个工作理念、一条工作红线,贯穿于履行职能的全过程,把促进民生保障和改善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内容,把协助党和政府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作为重要责任,真情服务群众、服务民生。要经常想一想、问一问,群众需要政协做什么,政协能为群众做什么,政协为群众做了什么,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用一颗真心、一腔真情、一片真诚为群众代好言、建好言,议好政、参好政。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政协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协商为民、监督为民、参政为民、议政为民的理念,把对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促进民生,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精神境界、幸福指数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践行于政治协商中的人民性,既可表现于协商的内容,也可表现于协商的程序,还可同时表现于协商的内容与程序之中。2011年以来,中央和地方都十分重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浙江省政协本着围绕核心、服务大局、注重民生、真情履职的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专题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召开专题协商会,向省委郑重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应该说,浙江省政协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所开展的政治协商工作,既是人民政协政治协商职能的很好体现,也是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在政治协商中的很好践行。这是因为,浙江省政协开展的这一政治协商工作,从课题内容上讲,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联系着千家万户、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是一个具有显著的人民性的课题;从工作方式上讲,这项工作不仅注重在调查研究中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而且还真诚邀请部分群众列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专题协商会,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管理工作的所思、所盼、所忧以及对策、建议收集起来,反映人民心声、表达人民愿望,真正体现了人民性;从实践效果上讲,这项工作在省政协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自带领下,在省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部分界别、部分委员的积极参与下,认真贯彻省委部署,创新工作理念,找准工作方位,抓住工作重点,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在城乡社区和基层组织建设、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以及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养老和保障性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多个方面,积极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献计出力,取得了很好的实际效果,一些调研成果和协商会意见建议还被吸收进了2011年6月份中共浙江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定》之中,使这项工作真正地践行了人民政协在政治协商中的人民性。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人民政协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实现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重要组织,也是我们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今后人民政协要广泛联系各界人士,充分发挥民主协商和监督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6年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来,全国各地的各级政协积极探索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不断提高监督水平,使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呈现出蓬勃开展的良好局面,创造了许多好做法,积累了许多好经验,较好地践行了人民性,取得了丰硕成果。近些年来,浙江省政协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先后围绕“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及转型升级”等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集体民主监督,取得了可喜成果,促进了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宁波市政协配合市委、市政府连续三年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系列大规模专项集体民主监督,为宁波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绍兴市政协把民生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促进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浦江县政协对饮用水源保护问题连续几年进行跟踪监督,促成了综合整治。这些问题,归根结底都是与民生关系十分密切的民生问题,通过民主监督促进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实际上也就是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在人民性上的很好践行。

参政议政作为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拓展、延伸与升华,其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加主动地平等地政治参与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民主本质和内在人民性。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提出:“人民政协要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这就说明,参政议政的内容和形式,除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所涵盖的内容以外,还包括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发挥界别与委员的优势组织调查和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通过多种方法,广开言路,广开才路,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建言献策、多做贡献。2010年,全国政协坚持为民建言、为国筹谋,集思广益、发挥特色,反映人民期盼、努力改善民生,认真履行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取能,一份份提案、调研报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有力地推动了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如通过调查研究,针对贫困人群收入偏低的问题,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提出,扩大消费需求,通俗地讲,就是群众有钱可花。最关键的问题,还是要有钱。针对农民增收的问题,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王巨禄委员指出:“农民增收不能依靠补贴,只有进一步推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继而推动农业现代化水平,才能真正解决农民增收问题。”2010年4月,以张维庆为组长的调研组,对“长三角”地区养老服务模式及相关政策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了《加速建设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建议报告》。他们的建议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十二五”规划编制过程中,很多建议都得到采纳。所有这些,实际上都是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在人民性上的很好践行。

综上所述,人民性是人民政协的本质属性,并非属于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空中楼阁,而是自人民政协成立以来一以贯之、货真价实的自觉行动,因为这种人民性决定于人民政协所始终坚持的党的领导,展现于人民政协所时刻坚守的两大主题,践行于人民政协所认真履行的三大职能。人民政协亦官亦民、非官非民,虽然没有党委的执政权,但她可以在通过大力协助党委为实现党的总目标总任务而奋斗的服务工作中体现自身的人民性;虽然没有人大的立法权,但她可以在通过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推进社会主义法制的建立健全中体现自身的人民性;虽然没有政府的行政权,但她可以在通过注重民生、真情履职促进民生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中体现自身的人民性。总之一句话,人民政协是人民的政协,

人民政协为人民

,人民性永远是人民政协的本质属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的广大政协委员、广大政协工作者,务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依靠群众积极进取,尊重群众意见表达、相信群众智慧创造,为了群众毫不犹豫、服务群众永不懈怠,永远做界别群众的贴心人、人民群众的热心人、群众路线的践行人,努力把人民政协的人民性自觉贯穿于政协履职的各项工作实践中!

参考文献:

[1]周国富等著.政协文化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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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许景胜.发挥政治协商作用促进党政科学民主决策.2010-1-21,http://www.qstheory.cn/zz/shzyzzzd/201001/t20100121_19420.htm

[10]金毅.浙江省政协举行政治协商会议协商加强创新社会管理.2011-5-24,http://zjnews.zjol.com.cn/05zjnews/system/2011/05/24/017542922.shtml[1]作者简介:何永生,浙江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副处长。

浅论人民政协人民性的科学内涵与表现形式

[1]黄应德

摘要:本文围绕人民政协人民性这一主题,从人民性的科学内容与表现形式两方面展开论述,提出了对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可以从人民性是人民政协的本质所在,力量所系,人民性是人民政协的创新之源,发展之魂两方面进行把握。并从协商民主、界别、群众工作三方面阐述了人民政协人民性的表现形式。

关键词:人民性 科学内涵 表现形式

搞清楚人民性的概念是我们阐述政协人民性的前提条件,所谓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核心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对古典政治学中的主权在民思想的继承、发展和超越。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性是指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和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笔者认为人民性是人民政协的本质所在,力量所系;创新之源,发展之魂。在新的历史时期,要让人民政协的地位得以充分地体现,作用得以充分地发挥,功能得以充分地实现,魅力得以充分地展示,就必须紧紧抓住人民性这一关键问题来统揽政协工作,从而使人民政协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关于政协人民性的科学内涵

对于政协人民性的科学内涵,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认为所谓政协的人民性就是指人民政协是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和社会主人的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是政协工作的牢固基础和力量源泉;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是指引、引导政协工作的基本准则,是评价、检验政协一切工作的基本标准。人民性的内涵具体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把握。(一)人民性是人民政协的本质所在和力量所系

回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近62年的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我们可以说人民性是人民政协与生俱来的本质属性。说与生俱来表明人民政协在诞生之初就充分地体现了人民性,这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名称的产生过程和会徽的制定就可以得到充分的证明。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式建立。在筹备召开政协会议过程中,有相当一段时间把即将召开的这次会议称为“新政治协商会议”,主要目的是为了同1946年1月召开的旧政协会议相区别。最后,经过充分的酝酿和讨论,为了充分体现新政协的人民性,就将其改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前夕,周恩来向政协代表作报告时就政协的名称问题作了说明。他说,政协的名称有一改变,原来叫作新政治协商会议,在第一次筹备会全体会议中也这样叫过,后来经过新政协组织法起草小组讨论,觉得新政协和旧政协这两个名称的分别不够明确,便改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他还指出,政协是沿用了旧的政治协商会议的名称,但以它的组织和性质来说,所以能够发展成为今天这样的会,绝不是发源于旧的政协。他说,这一组织便是中国共产党过去所主张的民族民主统一战线的形式。它绝对不同于旧的政治协商会议,旧的政治协商会议已经让国民党反动派破坏了。可是大家都熟悉这一组织形式,所以今天我们沿用了这个名称,而增加了新的内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会徽是以一颗红光闪闪的五角星、四面迎风飘扬的红旗和白色地球衬托的红色中国地图为中心,光芒四射的蔚蓝色天幕作背景,周围是红色缎带连接起来的瓦蓝色齿轮和金黄色麦穗。这个会徽是1949年7月由新政协筹备会制定、通过的。设计者对图案的原说明是:①红星表示无产阶级领导;②齿轮、嘉禾表示工农联盟为基础;③四面红旗表示四个阶级(即当时的四大阶级: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大联合;④地图表示新中国,背景光芒四射。此外,红星下面的“1949”四个阿拉伯数字,表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诞生的年号;缎带上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0个金色仿宋字,标明了人民政协的全称。可以看到政协会徽体现了“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民主阶级大团结”的精神,也充分地体现了政协的人民性这一本质。在1949年9月至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人民政协代行着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完成了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使命,决定了新中国的各项重大事务,选出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并赋之以行使国家权力的职权;它的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和各党派合作协商的机构,是充分体现人民性的基本政治制度。1954年9月以后人民政协的性质与职能发生了变化,其代行人大职权的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的职权已消失,但政协作为统一战线和各党派民主协商的政治组织仍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继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民政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尤其是在进入新世纪后,面对日益复杂的世情、党情、国情的新情况、新变化,人民政协在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政协工作面临的任务日益繁重、内容日益增多、要求日益提高,但我们在党的领导下,紧紧依靠统一战线这一法宝,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国际国内一切能调动的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发扬人民民主、联系各方人民群众中的特长与优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通过政协各界别代表集中人民的意见建议,汇集人民的聪明和智慧,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成就,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作出了贡献,事实充分证明了人民性是人民政协的本质所在,力量所系。(二)人民性是人民政协的创新之源和发展之魂

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是与时俱进,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认识真理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人民政协工作同样如此,回顾人民政协工作62年的历史,无论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还是在十年全面建设时期,和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政协工作能够取得成绩、成就,能够历经磨难走向辉煌,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不断地根据实践进行工作职能、组织构成、活动方式的改革与创新,为人民政协注入与时俱进的不懈动力。

尤其是在进入新世纪后,人民政协面对日益复杂的世情、党情、国情的新情况新变化,政协工作自身也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对象、新挑战、新要求,例如,阶级的界限日益模糊,阶层不断的分化、细化,新的社会阶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壮大,他们作为改革开放的受益者,在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希望掌握更多的政治话语权,成为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对象,如何通过政协工作,为他们提供有序的政治参与渠道来表达政治诉求,如何将他们中间的优秀分子吸纳到政协组织中来,需要我们加以回答;在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复杂化的情况下,政协如何发挥好整合社会、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理顺民心的作用,在社会公平失衡,贫富差距拉大,弱势群体和社会底层产生失落心理的情况下,政协如何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也是我们不容回避,必须加以面对的新课题。这就需要我们紧紧地抓住人民性这一基本准则和判断标准,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特点和优势,在迎接新挑战、解决新问题中不断开创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局面。因此我们说人民性是人民政协的创新之源、发展之魂。

二、关于政协人民性的表现形式

人民政协的人民性这一本质属性必须通过具体的载体加以体现,才能真正落到实处。笔者认为政协人民性的表现形式主要通过以下方面加以体现。(一)通过协商民主体现人民性

协商民主是西方学者在对选举民主进行反思的基础上于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重要民主思潮,其基本含义是指政治共同体成员通过自由而平等的听证、恳谈、协商等方式参与对公共政策的公共性讨论和批判性审视。理性的公共协商是协商民主的核心所在。近年来我国学术界结合改革开放的大背景探讨这一理论对我国制度变迁的影响,肯定了协商民主是我国重要的民主形式,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实践的重要形式。从1949年9月第一届政协会议的召开就标志着协商民主在我国产生,2006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将选举投票与充分协商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从而也肯定了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从人民政协的性质看,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就是一个民主协商的机构;从政协的职能考察,人民政协履行的三大主要职能的过程本身就是实现协商民主的过程,其他两大职能是在协商基础上发展的;从人民政协的组成考察,组成人员的广泛性与包容性也体现了协商民主的特点;从人民政协在决策中的作用考察,政协的民主协商已经纳入了决策程序。

与此同时,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相比恳谈会、听证会等协商民主形式具有其独特优势与作用。首先人民政协的统战性有利于为协商民主提供共同的政治基础。它容纳了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的委员对国家事务管理和公共政策制定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这种广泛性和巨大的包容性正是人民性的根本体现,是其他任何组织都无法做到和替代的;其次,人民政协内政党的合作性,有利于政党之间以及政党与团体之间的交流、协商达成共识;再次,人民政协的协商具有界别的平等性,有利于公民平等的有序政治参与;最后,人民政协具有重要的资政性,有利于将协商民主与决策过程相衔接,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要求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

在政协的协商民主过程中合作共事的原则是民主协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我国“一核多元”的政治格局所决定的(共产党执政,民主党派、团体、个人通过多种渠道参政议政),广泛协商、平等协商、理性协商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具体要求。协商民主体现在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全过程,在政治协商上表现为两种方式:一是在政协外,中共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座谈会、谈心会等形式;二是在人民政协内部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的协商。在参政议政上也表现为两种方式:一是对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以提案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在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作用;在民主监督中,主要是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过提出批评、意见、建议的方式,对党和政府与党的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人民政协正是在实现协商民主的过程中充分体现出它的本质属性——人民性。当前,在新形势下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也面临着一些现实的挑战:如何健全协商民主发展的社会条件,如何完善调研机制,等等,需要在实践中加以回答。(二)通过界别体现人民性

人民政协的界别涵盖了社会的各阶层、各群体,是人民政协人民性的重要体现,进入新世纪以来,人民政协的界别随着社会结构和统一战线内部结构的变化而进行了调整,现有界别34个,总体上与统一战线需要和人民政协自身承担的任务是相适应的,但也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方面,具体表现为:一是涵盖面不广,包容性有待提高。一方面,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如金融从业人员、中介人士、法律界人士等没有相应的界别设置;另一方面,一些社会阶层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如农民、农民工等未将其代表人物充分吸纳到政协组织中。二是界别性质相近,出现交叉重叠现象。如科协界和科技界,共青团和青联界,有明显外延上的包含关系。三是界别内的人员构成有待调整,如特别邀请人士界别,其界别特色不明显,且人员占全体委员较大比例;又如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其地位越来越重要,但较其他界别相比人数偏少。

改进和完善界别设置,一是要本着稳中求变、有利于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的原则,在科学分析当前社会结构、社会阶层状况等相关情况的基础上,从全国政协以及地方政协的实际情况出发,合理设置。二是针对全国政协目前界别情况,建议增设法律、自由职业者、金融等界别;合并科协和科技界、共青团和青联界别;减少特别邀请人士界别人数,增加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人数,农业界增加农民代表。

与此同时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发挥界别作用的方法和途径:一是强化委员界别意识;二是在政协全会、专题议政会、座谈会、政情交流会、听证会等协商会议中突出界别的整体性;三是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在政协履职中充分发挥界别作用;四是加强政协的制度化建设,促进界别活动的开展。通过以上的方法和途径,使界别能够真正涵盖社会的各个阶层和群体,使人民政协真正成为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成为中华民族大团结、大联合的象征,使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在界别中得到更好的彰显。(三)通过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协群众工作体现人民性

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是团结和民主。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协群众工作是摆在各级人民政协面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做好群众工作,是人民政协人民性的内在要求。只有做好群众工作,才能同心同德搞建设,群策群力促和谐;只有做好群众工作,才能形成和睦顺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做好群众工作,也是人民政协履职的客观需要。在当前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只有扎实做好群众工作,才能更好地协调关系、化解矛盾。

做好群众工作,更是人民政协发挥优势的重要途径。人民政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具有开展群众工作的独特优势。发挥人民政协界别众多、联系广泛的优势,可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更好地听取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人民政协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优势,可以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正如省政协乔传秀主席在2011年7月的全省政协主席读书会指出的那样:“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是政协人民性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是党赋予人民政协的历史使命,是政协事业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趋势新挑战的迫切需要,是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架构中更好地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的内在要求,是基层政协组织创新发展的必然选择。”

要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首先要突出重点,切实增强人民政协群众工作的针对性。要把听取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畅通群众意愿和诉求表达渠道放在首要和突出的位置,真心倾听群众意见,真实反映群众诉求,积极建言献策,为民多办实事,并将重大民生决策作为政治协商的重要内容,把促进民生政策落实作为民主监督的重要议题;要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界别矛盾,尊重并鼓励各界委员充分地、如实地反映各界群众的意愿和呼声,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达成共识和增进团结;要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突出优势,深入研究事关群众根本利益的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为党委政府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提供高质量的对策建议。

其次要完善机制,切实增强人民政协群众工作的实效性。一是要健全完善联系群众机制。包括调研视察工作机制、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主席接待日制度,以充分反映社情民意。如天津市河北区政协从2007年开始开展了“请人民走进政协,让政协走进人民”的政协委员进社区活动,受到社区群众的普遍欢迎和赞誉。二是要健全完善有序参与机制。可有针对性地邀请各界群众列席政协各类会议,并创新政协会议的方式方法,将议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会议放到基层召开;可邀请相关群众参与提案办理、调研座谈、视察考察等活动,创新利用互联网收集社情民意的新方式、新方法、新途径;开通网络互动平台、鼓励政协委员开博客、写微博等,密切关注民情,广泛汇集民意,正确引导舆论。三是要健全完善矛盾化解机制。要健全完善协商讨论机制,健全完善委员化解矛盾机制。坚持平等协商、民主议事的原则,就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开展充分的民主协商和讨论,找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特殊群体利益的结合点,促使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方面的利益在现有体制框架内得到较好协商和反映。总之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协群众工作是人民政协人民性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肩负的重要使命与职责。[1]作者简介:黄应德,中共湖州市委党校马列主义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人民性是人民政协的生命线

[1]虞文清

摘要:人民政协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体现,它的存在有利于执政党提高执政能力与水平,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与水平。而人民政协的生命线在于其广泛的人民性,与社会各界、各阶层的人民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便于吸纳民意,反映民情、集中民智与保护民力。因此,执政党必须发挥好政协的人民性与民主性,才能更充分地得到最广大人民的真心支持与拥护,更好地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

关键词:共产党 人民政协 人民性与生命线

一个政党执政水平的高低,最主要的取决于其决策水平的高低。中国共产党在十六大上谈到提高决策水平时提出:要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促进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而要做到这一切,执政党离不开人民政协发挥积极的作用。人民政协则离不开保持与发挥好人民性的优势,即代表最广泛的社会各阶层与各界别的利益、意志与愿望。所以说,人民性是人民政协的生命线。

一、共产党要“深入了解民情”,离不开人民政协的积极参政议政

执政党如果在决策前不充分了解民情,是绝难做出正确决策的。“情况不明决心大,心中无数办法多”盲目拍板只是导致决策的严重失误。早在毛泽东时代,中国共产党就形成了一套良好的了解民情机制。这就是党的群众路线所要求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并且把它与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结合起来。实践证明,凡是党能较好地走群众路线,忠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时,决策就正确。反之,决策一定会出现较大的失误。在当前的现实生活中,执政党对于社情民意的了解还不能说已经很充分。有人形容“交通工具越来越发达了,领导干部下基层却越来越少了;通信工具越来越先进了,领导干部与群众交流却越来越少了”。主要表现为一些领导干部下基层本来就不多,或成天泡在会议上,待在办公室,或经常出国出境,很少有时间下基层;一些领导干部下了基层也很难真正接触普通群众,往往是好不容易来到基层后,接触的是一些基层干部或事先安排好的“群众”,看一些事先踩好点的路线;一些领导干部接触了群众后直接听取意见少,只顾对群众发号施令或作指示。由此说明,执政党联系群众固有其优越性,同时也有其障碍性。更有甚者,一些领导干部对于送上门来的调查研究与群众接触的机会,不是抓住不放,而是有意回避,漠视甚至阻挠群众的“上访”等。

作为执政党来说,“深入了解民情”除了要改进自己的执政方式和工作作风外,发挥人民政协在决策中的参政议政作用也是不可或缺的要素。因为政协委员来自社会各个阶级、阶层和界别,有联系面广、能及时准确反映他们及其所联系的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的优势。有些阶层的群众光靠共产党的联系是远远不够的,比如说宗教界人士、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等,而通过民主党派或政协委员与他们联系则方便得多。因此,人民政协广开言论,广开才路,让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各方面意见、要求、批评和建议充分表达出来,对于化解分歧和矛盾,凝聚人心和力量都是十分重要的,对于执政党提高决策水平与执政能力更是不可缺少的。

作为人民政协来说,则要利用自己地位相对超脱的优势,密切关注社会现状,及时倾听人民心声,努力做到“用心关注民生,悉心体察民情,耐心倾听民声,精心排解民忧,真心反映真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了解各阶层人民群众的生活现状和思想动向,深入了解当前形势下社会心理和群众心态变化,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人民政协的期待,做他们的“喉舌”,为他们呐喊和奔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关心群众冷暖安危。认真学习、熟悉政策,把握全局,扩大视野,广辟社情民意来源。密切保持同本界别、本单位群众的联系,经常了解他们的愿望、意见和要求,包括容易被忽视的少数人的特殊要求,就近、就岗收集社情民意。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视察、专题调查等活动,尽可能地多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实地掌握第一手材料。在自身的业务工作中和社会交往中,广泛接触各界人士,包括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境外有代表性人士,主动了解和收集社情民意。

二、共产党的决策要“充分反映民意”,离不开人民政协的民主协商

了解民情后制定的决策不一定就能切实反映民意,因为在民意与官意,或者自己利益与群众利益发生矛盾时,有些人就会自觉不自觉地服从自己利益或者屈从官意,所谓的“只要上面注意,不要群众满意”就是这种情况的写照。

作为执政党来说,决策时要把人民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而不是凭自己的主观愿望或善良动机决策。决策时,听取人民政协的各种意见、建议成为决策的一个前置环节与必经之途。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共产党总是从一个角度看问题,民主党派就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出主意。这样,反映的问题更多,处理问题会更全面,对下决心会更有利,制定的方针政策会比较恰当,即使发生了问题也比较容易[2]纠正。”

共产党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代表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共产党能够代表所有人的具体利益,因为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界别的人的利益有时并不完全一致的,有时甚至是互相冲突的。这就需要有人民政协这样一种机构来听取来自方方面面的不同意见。

作为人民政协来说,要把各阶层与各界的人民意见与愿望反映给执政党。人民主要指的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而不是各级官员与富商名流。目前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委员比例最高的是党政官员、富商名流,每年“两会”成了各级党政官员、富商和名流的“大集会”。因此,必须增加普通百姓的代表名额,多听取基层老百姓的呼声与意见。在改革、发展过程中,不同的阶层所处的社会位置和角色不同,形成了利益关系的分化和矛盾。利益差别的过分发展就会造成阶层利益冲突。利益的表达,是由各基层的代表或个人,通过一定渠道和方式向执政党、政府和各级组织表达自身的利益要求。利益无法表达或表达不健全,会使一些阶层的人超越政治规范的允许度,以各种非规范行为甚至包括破坏生产力的激烈方式向政府发送利益需求信息,从而增加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政协既要注意委员的精英性,更要注意委员的草根性。比如,我国有9亿农民,占全国人口的70%,他们对三农问题最有发言权,设立农民界别,有利于反映农民的意愿。人民政协中理应有农民的民主诉求渠道。不是说没有农民界别就没有人替他们说话,一些学者、官员也很关心农民问题,但有一个自己的组织,其诉求的表达会更直接,渠道也会多一个。

三、共产党要“广泛集中民智”,离不开人民政协的政治智慧

作为执政党来说,要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着性。聪明人并不是一切方面都比别人聪明,而是善于集中别人智慧的人。政党也是如此。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英明,并不是不会犯错误,而是她能最广泛地集中各方面的智慧。执政党不一定在任何方面都比群众高明,而能够把群众的智慧集中起来就是最高明。共产党的群众路线中,除了一切为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外,还要充分相信群众。相信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与创造力,“一个党和它的党员,只有认真地总结群众的经验,集中群众的智慧,才能指出正确的方向,领导群众前进。”“离开群众经验和群众意见的调查[3]研究,那么,任何天才的领导者也不可能进行正确的领导。”通过人民政协这个群贤毕至的平台,集中群众智慧,就是一条重要的渠道。

作为人民政协来说,政协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态度明朗地将政协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想党委之所想、谋党委之所谋,自觉围绕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履行职能,全力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做到与党委合心合力合拍。人民政协的专题调研,是委员深入实际、联系群众、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并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途径和方法,是委员参政议政的必要准备和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政协委员参加专题调研,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要发挥专长。委员参加专题调研活动,一般应根据本人的专业特点,选择自己比较熟悉的领域或课题,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二要注意宣传政策。委员在调研过程中,能够广泛接触各方面的人士和群众,应当帮助群众加深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重大举措的理解,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三要反映社情民意。委员专题调研要深入工作实际,深入基层,掌握反映真实情况的第一手材料,了解平时难以听到的群众呼声。这些情况上达后,有利于党和国家制定和调整符合群众意愿的政策措施。四要注重调研成果。对调查材料要认真地进行研讨和论证,形成有政协特色的、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并精心选择好报送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调研成果的作用,促进党政部门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四、共产党“切实珍惜民力”,离不开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

在决策中“切实珍惜民力”。形形色色的腐败现象,说到底都是对民力资源的侵害;林林总总的浪费,不管是花公款大手大脚的挥霍浪费,还是讲排场比阔气的铺张浪费,或者追求高档享受的奢侈浪费,无不以损害“民力”即人民的财富为代价。

作为执政党来说,发挥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可能避免或减少决策的失误,减少民力的浪费。中共中央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作为人民政协来说,应该本着“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精神,做执政党的诤友与知心朋友,而不是光说“客套话”,而要本着“国家的事是国民的事,不是一党一派的事”的精神,广泛开展各种开展的监督。监督宪法、法律、地方法规以及各项方针政策在本区的贯彻执行,协助并推动本区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反对腐败现象;在政治协商中,政协委员们要发挥好主人翁的作用,充分发挥自身智力密集的优势,切实做到两点:一是不要一味唱赞歌,而要善于发现问题。任何决策都会有不完善之处,尽管执政党在决策前也经过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和周密论证,但百密一疏,决策的不完善之处还是在所难免。民主党派或党外人士能够发现国家工作中的一些为执政党所忽视的缺点和所忽略的错误,能够弥补执政党的工作缺失。对于执政党身上客观存在的问题或毛病熟视无睹,或深藏不露,对人民利益与国家的事业、对执政党与对自己都有百害而无一益。西方国家的在野党或反对党常常是带着挑剔的眼光发现问题的,而且千方百计地寻找问题,哪怕鸡蛋里挑骨头。但它们发现问题的目的不是贡献于执政党,而是趁机把执政党赶下台,自己取而代之。中国的政协显然不是这样,发现问题的目的是帮助执政党一起改进工作,消除矛盾。这样做更有利于社会的政治稳定与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更少引起社会的动荡与节约行政成本。二是要敢于谏诤而不唯唯诺诺。既然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是“肝胆相照”的“诤友”,就应该从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任的角度出发对执政党的决策提出不同意见,有所贡献于国家与人民的事业。俗话说,“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邓小平热情希望,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都以主人翁的态度,关心国家大事,热心社会主义事业,就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各方面的工作,勇敢地、负责地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和批评,做我们党的诤友,共同把国家的事情办好。”如果反映问题仅限于指出问题,听与不听与我无关,悉听尊便,显然还不能说尽心尽责。因为有时坚持真理比发现真理更加重要,因而也更加难能可贵。[1]作者简介:虞文清,湖州师范学院社会发展学院教授。[2]《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3]《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试论“人民政协的人民性”

[1]陈清玲

摘要:本文以人民政协的人民性为立意,寻根溯源地阐述了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是萌生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成长于改革开放新的历史进程,是根植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三个不同历史阶段,进一步深化了对人民政协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以及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展示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所具有的独特重要政治意义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人民政协 人民性 民主民生

对于人民政协来说,“人民性”是一个新概念,引起大家关注、议论和思考,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对人民政协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有利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好地发展人民政协事业。

已经跨越了一个甲子的人民政协,见证了旧中国“一盘散沙”转变为新中国的团结统一,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举国奋发图强,共襄民族复兴伟业。在极不平凡的历史进程中,人民政协为国家和社会进步作出特殊贡献。新世纪人民政协已经成为国家政治体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作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织机构,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对社会生活的积极影响越来越大,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日益密切起来。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近来提出了“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概念,当然值得深思。有鉴于此,略述粗识浅见,旨在抛砖引玉。

一、萌生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政治实践中一个新概念的出现,往往是既有现实原因,同时又有历史因素。对人民政协的人民性,也需要用历史的眼光来看。众所周知,人民政协诞生于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伟大胜利之时。我国近现代民主革命有新旧之分,民主革命伟大先行者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以及后来的“讨袁”、“北伐战争”,史称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新式的特殊的民主革命,新在领导者是无产阶级先锋队共产党,特殊在革命的力量包括了作为同盟军的民族资产阶级及其政治上的代表民主党派,正因为如此,统一战线成为革命的一个重要法宝。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最大成果就是建立新中国。人民政协值得自豪的就是,它为创建新中国应运而生。在创立新的人民政权过程中,人民政协发挥了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所作出的特殊贡献彪炳史册。由此看来,可以说在中国历史的转折关头,人民政协彰显了特有的人民性。用毛泽东同志的评论来表达,就是“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当时的人民政协显然成为民族大团结、人民大联合的象征。现在所谓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寻根溯源,肇始于兹。

从历史上看,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的政党理论和革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回顾新中国成立前夕,即1948年9月30日,共产党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口号,向全国人民倡议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并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发出筹备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号召。早已与共产党建立合作关系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以及国外华侨立即积极响应这一号召。于是在1949年9月下旬,举行了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通过《共同纲领》,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在当时,“人民政协及其选出的全国委员会,是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各界民主人士的伟大的统一战线组织。”(毛泽东)因此,人民政协能够协助政府动员人民开展土地改革、抗美援朝、“三反”、“五反”运动,积极开展统一战线活动,协调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组织和推动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爱国民主人士进行学习,开展各项工作。人民政协代行全国人大职权的政治实践,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皤下了生长人民性的种子。

在历史进程中,人民政协面对新的现实,经受了新的考验。在1954年9月,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后,人民政协不再代行全国人大职权。于是,就有“政协是否还需要”的问题提出来,毛泽东同志对此明确回答很需要,同时又指出:政协是统一战线组织,“是党派性的,它的成员主要是党派、团体推出的代表”。这里所说的党派性,主要是就政协构成而言的。从此以后,人民政协遵循多党合作、政治协商、互相监督的原则,开始了探索性的政治实践。

综上所述,概而言之,历史上的人民政协,构成上具有党派性,作用上展示人民性,这是历史形成的。历史经验表明,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党派性和人民性是可以统一的。这个条件具有决定意义,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际上,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在人民政协的成功实践,便是最有说服力的证明。

二、成长于改革开放新的历史进程

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都经受了严峻考验,显示出极强的生命力。1978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实行改革开放,开创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改革开放堪称新的伟大革命,带动历史前进的火车头,使得我国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全国各领域各方面都发生历史性的变革,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成长性变化,尤其给人们留下深刻难忘的印象。

特别是人民政协,作为表现我国人民民主的一个重要标志,它的成长和展示更加引人注目。人民政协与民主的关系非同一般,历史经验昭示:民主兴则政协兴,民主衰则政协衰。改革开放的革命意义,突出反映在如何看待民主上,它使人们对民主的认识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邓小平同志这位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言简意赅归纳为两句话:“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这真可谓刻骨铭心的醒世名言。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人民政协作为“发扬人民民主、联系各方面人民群众的一个重要组织”(邓小平),迎来了新的成长机遇。

溯顾人民政协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可以归纳为两大主题:团结和民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依据,是人民政协继往开来的方向和使命。”(江泽民)人民政协在新时期的发展成长,主要展现在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实践中与时俱进。

对于人民政协来说,人民性是与民主相关联的政治实践概念。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理所当然高度重视民主,自觉发扬民主,切实把民主作为实践的一大主题。民主的本质含义概括为“主权在民”,通俗地说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由此可知,民主其实是人民的一种政治权利。从这样的意义上看,民主的意识与人民的观念是相通的,精神上是一致的。在实际生活中,切实有效地发扬民主,人民就会高兴和满意,也就表明体现了人民性。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政协展示人民性,主要体现在履行基本职能,发挥特殊作用上。

新时期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人民政协作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自然特别重视政治协商。诚如胡锦涛同志指出的:“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新的世纪,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明显改进,内容上更充实,形式上更多样,程序上更合理,大多安排在重大决策之前,使得反映民意的诉求和建议能够进入决策过程中。从执政党与参政党的政治协商看,虽然显示应有的党派性,但主要是体现人民性。因为现在的各民主党派已经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社会主义是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为社会主义服务与为人民服务是完全一致的。由此来看,多党合作中的政治协商,外在表现为党派性的,内在实质是人民性的,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对于政治决策的协商,都必须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出主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视为作出决定的基本依据,这是更高意义上的人民性。

民主监督是多党合作中互相监督的新发展,鲜明地强调发扬民主。当年在延安毛泽东同志与黄炎培先生关于“跳出周期率”的对话,就谈到“让人民来监督政府”,这是理想的民主监督。新中国成立之后,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使民主监督从理想变为现实,为此在实践中作出过各种努力。在与民主党派的合作中提出互相监督,就是希望各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于是人民政协就成为实行民主监督的重要场所,不仅各民主党派,还有各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代表人士都可以在政协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从上到下民主意识的普遍增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力度也在逐渐提高。当然对照实际需要还是有差距的,真正实现有序有效的民主监督,应当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参政议政作为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是改革开放的新时期赋予的。新时期人民政协在构成上更多显示人民性,增加了社会各界、各方面的代表人士,充分体现组织上最广泛的代表性和政治上最大限度的包容性,这就使得参政议政具有更加广泛的社情民意的基础。各级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积极性很高,由于各自都联系着一部分社会基层群众,能够直接听到群众的声音,感受到社会层面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因此,他们参政议政的内容有明显的民间性和现实性。同时,各级人民政协为了提高参政议政的水平和质量,还组织委员们开展社会调查,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使参政议政更具有实际意义。在社会加快转型过程中,社会矛盾和民生问题突出显现,人民政协不是绕开矛盾和问题,而是进一步面向社会、关注民生,把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和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参政议政的重要内容,称之为“以民主促民生”,在社会上和人民群众中产生的积极影响,更使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具有现实意义。

三、根植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

就人民政协而言,人民性可以说是一面镜子,反映民主政治的镜子。人民政协在新的历史时期彰显人民性,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同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进步联系着的;也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必然性,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自然结果。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核心是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党的十七大特别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更高地举起人民民主的旗帜,给予人民政协极大的鼓舞。现代国家的政治制度,根本在于国家由谁当家作主,即国家政权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还是广大人民手中。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这一制度相辅相成的是基本政治制度,即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政协是这一制度的重要形式和组织形式。这样的政治制度结构,是同我国的国情社情民情相适应的,有利于更好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应当从这种实质意义上,深刻认识人民政协的人民性。

现代民主政治,注重在妥善处理国家(政府)、社会、人民(公民)的关系。唯物主义历史观认为,国家是在社会基础上形成的,社会是由人群构成的,最大的社会群体就是人民群众。马克思曾经指出,国家是“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因此,如果没有民主的政治制度,国家(政府)与社会与人民的距离就会越来越大。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与社会与人民保持密切的联系,政府应当致力于为人民服务。要真正成为这样的国家和政府,就离不开民主,一定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从民主政治的大局来看,更能理解人民政协人民性的实质和意义。历来强调人民政协“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具有显著的特点和优势”,其中之一便是所谓的“位置超脱”,通常的说法叫做“亦官亦民”,既有官方的名义,又有民众的色彩。在国家政治制度结构中,人民政协所处的位置可说是“中介”,虽不是国家权力机关,但靠近国家权力机关;既不是人民团体,又联通社会各界群众。因此,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尤其是处理国家、社会、人民的关系过程中,人民政协所起到政治沟通作用,发挥的民主渠道作用,都是无可替代的。实践表明,政协“与人大、政府互为补充、相辅相成”。由此可知,人民政协展示人民性,具有独特的重要政治意义。

我国实现人民民主的权利有两种主要形式,体现为两种政治制度:一种是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称为选举民主,体现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另一种是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充分进行协商,称为协商民主,体现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政协是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通过人民政协这种制度载体,使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把人民内部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社会群体的政治诉求纳入到政治体系之内得到充分表达,既有利于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又保障了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概言之,有效地实行协商民主,使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更加彰显,更具有实践意义。[1]作者简介:陈清玲,浙江省政协副秘书长,台盟浙江省委会副主委兼秘书长。

浅谈人民政协的人民性

[1]袁素霞

摘要:本文以人民政协理论为研究对象,从人民政协的历史和现实出发,提出“人民性”是人民政协的本质属性,人民政协要进一步体现宗旨的人民性、扩大委员的代表性、增强主张的民意性,并从推进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把促进民生作为履职重点、调整委员构成以增强代表性等方面,进一步阐述了新时期加强人民政协的“人民性”的途径。

关键词:政协 人民性 途径

从我国春秋战国时期朴素的“民本思想”的萌芽,到西方近代“人本主义”的滥觞,“人民”两字犹如夜空中璀璨夺目、熠熠生辉的星辰,照亮了人类政治文明的进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从建立伊始就闪烁着“人民性”的价值光辉。在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新时期,进一步强化政协的“人民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人民性是人民政协的本质属性(一)人民性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

人民政协制度是中国特色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爱国人士长期团结奋斗的成果,它区别于国民党时期的“旧政协”制度,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为了探索国家和民族的命运,各民主党派历尽艰难曲折但始终追求光明和真理。1948年中共中央“五一”号召发布后,各民主党派、进步社会团体纷纷响应,他们抛弃中间道路,与国民党反动派彻底决裂,加入到新政治协商会议的行列中来。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能,为新中国成立作出了重大贡献。1954年第一次全国人代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和民主协商机构,继续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在新生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里,尤其是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人民政协代表了广大劳动人民中不同阶级和阶层的利益,实现了阶级性和人民性的高度统一。(二)人民性体现了政协与时俱进的伟大精神

各民主党派是人民政协最主要的组成单位,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各民主党派始终同中国共产党和广大人民一道,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坚持政协的人民性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人民的选择,同时也是各民主党派脱胎换骨与时代同行的结果。各民主党派顺应时代潮流,追求进步,追求光明,抛弃本阶级之利益,与广大人民群众站在一起,充分体现了民主党派的革命性、人民性与伟大精神。1982年,人民政协的性质、作用被庄严地载入国家宪法,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在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奋斗目标,坚持民主团结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体现了广泛而真实的“人民性”。坚持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成为人民政协职能的集中体现。(三)人民性体现了民主政治发展的根本方向

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是开创人民政协新局面的重要基础和动力。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已经发展成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联盟,是最广泛的统一战线。人民政协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扬和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途径和组织形式,是广泛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人民政协制度的优势和强大生命力,在于坚持自身的“人民性”,这也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根源。同时,始终和人民在一起,并着眼于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政协这一组织形式扩大群众政治参与,有利于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完全符合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根本方向。

二、人民政协要更好地体现人民性(一)要体现宗旨的人民性“人民性”是指政协这一组织形式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的本质属性,其地位、任务、职能、性质和作用都决定于人民。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中处于参政议政地位,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总路线、总目标,也是各个时期人民政协的总任务,所以说两者的目标是基本一致的,根本宗旨和核心价值是基本同向的。人民性是社会主义政治区别于一切剥削阶级的核心标志,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属性,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可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既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也应成为人民政协的根本宗旨。(二)要扩大委员的代表性

人民政协具有组织上最广泛的代表性和政治上最大限度的包容性,在“大团结、大统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的方针下,尽最大可能地把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的代表人物吸收进来,达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目的,从而为政协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已经发生深刻变化,产生了许多新的利益群体和社会组织团体,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阵营发生了不同的分化组合,出现了新的社会阶层。胡锦涛总书记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加强同他们的联系,关注他们的利益诉求,凝聚他们的聪明才智,扩大他们有序的政治参与”。要把更多新社会阶层的代表人士吸收到政协委员的队伍中,扩大政协委员的代表性、人民性,使人民政协更好地体现各阶层群众的利益。(三)要增强主张的民意性

人民政协是社会各界表达诉求、表达主张、平等协商、沟通交流的平台,要适应时代呼唤和人民要求,通过民主的方式、方法和力量,去反映和解决绝大多数人关注关心的民生问题,杜绝那些与人民利益相违背的不靠谱的建议和言论,找准发扬民主与改善民生的最佳结合点。同时,要通过人民政协这一组织形式,努力扩大和拓宽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的渠道。公正公平不仅是和谐社会的原则,也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元素。在政治权益上,公正公平的要求就是人民群众应享有知情权、表达权。缺乏知情权、表达权,就听不到真正的民意,也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应以公平公正为原则构建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机制。人民政协的“人民”两字,意味着政协是人民共同的事业,人民政协人民办,没有广泛的知情权和充分的表达权,就不可能有政协会议上的给力提案、民意强音,人民政协就名不副实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也就无从谈起。

三、加强政协人民性的途径(一)要推进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

随着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不断涌现,乡镇基层政治和民主诉求日益增强。人民政协要适应这种新趋势,彰显“人民性”的本质特征,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目前我国政治协商制度止于县区一级,如何推动县级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以更好地体察民情反映民意,更好地维护广大基层群众的利益,更好地拓展政协工作空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要学习借鉴杭州市的先进经验,做好两篇延伸文章。一是工作延伸。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协委员下基层进社区”活动,在基层设立“民情联络点”,建立“委员工作室”、“委员信箱”,探索“界别活动组”,建设“网上政协”等。通过工作触角的延伸,做好调查研究、建言献策,畅通渠道、反映民意,协调关系、化解矛盾,联络委员、组织活动等工作,以体现人民政协的组织属性、职能作用和工作方式。二是机制延伸。要积极探索机制延伸的形式和途径,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探索建立县(区)政协的内设派出机构——“政协工作委员会”,性质与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相似,不作为独立的一级政协组织,隶属于县(区)政协。具体运作可参照我市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派驻街道的“人大工作委员会”模式。(二)要把促进民生作为履职重点

民生问题涉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政协要身体力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注社会现状,把履职的重点放到推进民生全面发展上来,努力推进解决事关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一是要充分了解民意。政协委员来自社会各个阶级、阶层和界别,联系面广,具有及时准确反映他们及其所联系的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的优势。各级政协委员都是各行各业的佼佼者,要放下以“精英”自居的身段,走进人民大众,坚决克服脱离群众现象,真正从感情上尊重群众,做到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当好一名来自人民群众的政协委员,让广大人民群众的各方面意见、要求、批评和建议通过政协充分地表达出来。二是要反映群众呼声和要求。要顺应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日益多元化的趋势,及时倾听人民心声,努力做到“用心关注民生,悉心体察民情,耐心倾听民声,精心排解民忧,及时反映真情”。要以调查研究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深入了解各阶层人民群众的生活现状和思想动向,深入了解当前形势下社会心理和群众心态变化,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人民政协的期待,做人民群众的“喉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关心群众的冷暖安危。三是要推动解决民生问题。要体现人民政协为人民的本质,着眼为党和政府分忧,替困难群众解愁,大力探索以民主促民生的工作途径和方式。建立政协与人民群众的互动机制,让政协走进人民,请人民走进政协,使越来越多的群众参与到政协的民主监督中来,通过交流互动,进一步畅通民意渠道。高度关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教育、收入分配等民生问题,围绕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价房价、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民生议题,进一步加强课题研究、视察监督和协商讨论,积极议政建言,寻求公共利益最大化和各方利益的均衡,减少利益冲突和矛盾,找到解决民生问题的最佳途径。(三)要调整委员构成以增强代表性

人民政协素有“人才库”、“智囊团”、“精英群”等美誉。在实际操作中,人民代表大会强调代表的广泛性,而政协更注意委员的精英性,进入的门槛相对高一些。但作为“人民”的政协,重视精英而忽视草根,政协委员中缺乏最基层群众代表的身影,显然与新时期人民政协的地位、任务和作用不想吻合。一是要增加“两农”委员比例。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离不开农村这片广阔的天地,绕不开农民这个庞大的政治群体。随着农村社会结构的加速分化,农民阶层实际上已分化成“农业劳动者”和“农民工”两支队伍。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的显著特色,但从目前各级政协界别和委员构成情况看,农业界委员比例偏少,且委员基本上由农业主管部门官员、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业科研院所干部等组成,真正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代表人物非常少见,而农民工委员基本没有。“农业劳动者”和“农民工”作为我国最大的社会群体,在人民政协这一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机构,无论是力量还是声音都非常弱小。《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并合理设置界别,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因此,应及时研究调整界别和委员构成,以增强统一战线组织的代表性和包容性;有必要增设农民界,适当增加农民代表人士比例,使政协界别民主的广泛性得到真正体现,并以此扩大构建和谐社会的群众基础,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是要吸纳新阶层代表人士。政协委员的构成要及时反映社会结构的最新变化,把优秀的新阶层代表人士吸纳到政协委员的队伍中来。政协应充分利用各级政协换届调整时机,协商安排新阶层骨干代表担任各级政协委员,把民营科技企业家、民资外资企业高管、个体私营业主代表人士以及律师等自由职业者等,安排到科协、经济、工商联等界别中,努力为新阶层代表人士的健康成长铺台阶、搭舞台。要依托新阶层人士所在界别和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组织新阶层代表人士中的政协委员,专门就政治、经济和文化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视察和调研,使政协中的新阶层代表人士知情参政,提高参政议政水平,激励他们的建言热情,从而把新阶层群众的各种政治诉求纳入民主协商的政治框架中来,使人民政协更好地体现“人民性”。[1]作者简介:袁素霞,民进会员,舟山二中英语高级教师。人民政协为人民[1]周作瑜

摘要: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是一个既老又常新、既朴实又有深刻理论蕴涵的主题。本文论述了新时期新阶段人民政协人民性的内涵、表现及意义,并就增强人民政协人民性的途径作了进一步的探讨。

关键词:政协 人民政协 人民性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伟大成果。人民政协组织的这种性质,是由我国的国体、政体及自身的宗旨所决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充分体现了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宗旨。

一、政协人民性的内涵

政协的人民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协是人民的政协;另一方面,政协是为人民的政协。(一)政协是人民的政协

我国政协的人民性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我国国家性质的根本体现,也是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在成立之初就强调唤醒民众,劳工神圣,并在发动和领导革命、创建革命根据地的过程中,始终高度重视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强调关心群众生活、改进工作方法,到普及大众文化、在“三三制”政权建设中重视群众的民主参与,再到提出“人民民主专政”思想,其中都贯穿着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国家的主人的思想。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始终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政治原则,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到“以人为本”思想的提出、实现,以及政治体制的改革,处处无不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强调,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切实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政协应该也必须属于人民。(二)政协是为人民的政协

政协是人民的政协决定了政协应该并且必须是为人民的政协。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协活动所适用的法律,本身就来源于人民,是广大人民意志的反映,是对人民群众生活的概括和总结。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维护国家权威,也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另一方面,政协,只有保障人民的利益,服务于广大人民,才能实现人民政协的宗旨。脱离了人民群众,没有了政协的人民性,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可言。当政协失去了为人民这一宗旨的时候,政协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政协就会失去它存在的基础和存在的意义。

二、政协人民性的体现(一)从人民政协的地位与性质来说

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具有组织上最广泛的代表性和政治上最大限度的包容性。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及各族各界人士在具体利益上、信仰上、观念上有许多差异和不同,但在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大目标上,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的方向上是一致的,这促使他们围绕振兴中华的大目标,通过人民政协结成最广泛的政治联盟,在大的原则方面达到志相同、心相通、情相连,为实现共同的目标同心同德,协力奋斗。在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社会各界代表通过民主的、平等的、真诚的协商,在广泛参与的基础上寻求共识,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不仅能够提高公众对公共政策的认同,通过公开的讨论和协商、传播和扩散大量的政治信息,并通过公民社会把政治体系的价值理念、各种政策以及政府形象传输到社会机体中去。社会成员在此过程中接受、学习和内化政治体系所推行的政治信念和价值规范,形成与政治体系相一致的政治态度、政治人格和政治行为模式,进一步加深了对政治体系的信任和拥护,形成政治认同感和民族归属感。(二)从人民政协运行过程的价值取向上来说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立党为公”的执政理念,并大力倡导“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体现了我们党在发展问题上的根本立场。人民政协在运行过程的价值取向上体现的人民性,表现在社会功利方面,就是坚定不移地维护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表现在价值观念形态以及与之紧密联系的实践准则方面,则是坚定不移地贯彻人民利益、社会利益、社会公正、社会正义、社会文明等。上述正确的价值取向贯彻于人民政协自身运行的总过程之中,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等方面就集中体现着关于社会正义的价值,蕴涵着强大的道义力量,具有使天下归心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因而具有以德治天下的独特优势。这就为拥护这种政治制度的人们选择正确的政治立场指明了方向。

三、政协人民性的意义(一)政协人民性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必然产物

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人民政协始终同中共和广大人民一道,风雨同舟、荣辱与共,把推翻三座大山,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实现了近代以来几代中国人梦寐以求的民族独立和解放,走上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建立和谐社会的康庄大道,人民政协功不可没。

各民主党派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为探索国家和民族命运历尽曲折甚至走过很多弯路,但始终追求真理,与时俱进。1946年“旧政协”会议召开后,各民主党派一度以引领中国政治发展方向而活跃于政治舞台,把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作为追求目标,但蒋介石的内战政策很快惊醒了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的不切实际幻想,毅然抛弃中间道路,响应中共“五一”劳动节号召,与国民党反动派彻底决裂。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为新中国成立作出了重大贡献。1954年全国人代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和民主协商机构,继续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大作用。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人民政协代表了广大劳动人民不同阶级阶层的利益,其人民性更加突显出来。只有在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中,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才能最为彻底和广泛,政协的性质和职能才能真正实现阶级性和人民性的高度统一。

坚持政协的人民性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人民的选择,同时也是各民主党派脱胎换骨与时代同行的结果。各民主党派在时代大潮面前,追求进步,追求光明,抛弃本阶级之利益,与人民站在一起,充分体现了民主党派的革命性与伟大精神。人民政协作为以民主党派最主要的政治活动组织,其人民性得到更加充分体现。1982年人民政协的性质、作用被庄严地载入国家宪法,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新世纪、新阶段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奋斗目标,也是时代赋予人民政协的庄严使命,人民政协要在团结民主旗帜下,认真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发挥广泛民主,加强团结力量,坚持好人民政协人民性,这既是人民政协职能的集中体现,也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根源,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发展的必然产物。(二)政协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

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是开创人民政协新局面的重要基础和动力。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已经发展成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联盟,是最广泛的统一战线。这一制度的最显著的特点是: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同中共亲密合作的友党和参政党,在国家大政方针上,中共与各民主党派民主协商,科学决策,集中力量干大事。中共与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从中国国情出发,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出发,促进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保持国家政局稳定和社会安全团结,切实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历史证明,坚持人民性的我国协商民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统一战线组织,我国的政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政党制度,具有自己的优势和强大生命力。

四、加强政协人民性的途径

政协人民性是一个既老又常新、既朴实又有深刻理论蕴涵的主题,继续下大力气加强理论挖掘和实践探索,是确保政协人民性永葆生命力的关键所在。(一)政协由人民掌握

政协由人民掌握的方式有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加强人民群众对政协的直接掌握,就是要扩展人民群众对政协的参与渠道,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协的参与程度。加强人民群众对政协的间接掌握,就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协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坚决落实各项公开的规定,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协活动情况的知情权利;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和建议;要建立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联络渠道,建立长期有效的听取意见改进工作的机制;要走出去、请进来,积极、主动、依法接受来自社会各界、各渠道、各形式的监督,切实防止脱离人民群众现象的发生,确保政协工作始终贯彻党的意志和人民的意愿。民权是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政协作为维护民权的重要渠道,就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政治参与积极性,进一步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协助党委政府推进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进一步落实。(二)政协为人民所用

一要强化民本意识,正确行使权力。要时刻明确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牢固树立民本意识、公仆思想,摆正位子,慎思、慎权,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政协委员来自社会各个阶级、阶层和界别,有联系面广、能及时准确反映他们及其所联系的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的优势。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协民主协商和监督作用,广开言论,广开才路,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让广大人民群众的各方面意见、要求、批评和建议充分表达出来,化解分歧和矛盾,凝聚人心和力量。要帮助各界人士和群众在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共同基础上,不断增强团结,取得新进步。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扬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为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服务。

二要端正工作态度,深化同人民群众的感情。“亲民协政、为民履职”是政协对委员提出的基本要求。只有情系人民,才能急人民所急,想人民所想,才会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去认真办好。要把人民群众当作亲人,把他们的呼声和要求及时反映出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日益多元化,同时各种矛盾迅速产生并有日益激化的趋势。人民政协要关注社会现状,及时倾听人民心声,努力做到“用心关注民生,悉心体察民情,耐心倾听民声,精心排解民忧,及时反映民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了解各阶层人民群众的生活现状和思想动向,深入了解当前形势下社会心理和群众心态变化,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人民政协的期待,做他们的“喉舌”,为他们呐喊和奔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关心群众冷暖安危。人民政协的工作方向,要始终落实在人民性的要求上。作为各级政协委员,要放下以“精英”自居的身段,走进人民大众生活,坚决克服脱离群众现象,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真正从感情上尊重群众、贴近群众,为人民政协事业奠定最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更好地实现人民性。人民政协实现人民性,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一是要有服务于社会,“为民请命”的情操。作为一名政协委员,不仅仅个人的业务素质过硬,更要有一种胸怀天下的大志和抱负,用自己的知识回报社会,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二是要有过硬的政党的理论知识,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从整体上提升人民政协的队伍素质。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不断深化对我国政党制度的理解,对一切形式的错误思潮进行坚决斗争。三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各级政协委员要注重对现实问题的思考,密切跟踪新的实践和新的方法,从理论和实践上来回答和解决现实问题,提高对政协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能力,不断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四是政协委员要有全局观、整体观,能及时地从各方面反映社情民意。政协代表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和行业,他们的意见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各方面的状况。但如果缺乏全局观,一叶障目,甚至成为本行业、本部门以及一些利益集团的代表,就会严重忽视甚至损害了广大人民的利益,这是与人民政协的性质和职能有根本性矛盾的。五是加强民主党派的世代交替工作,培育新一代有能力、懂政治、有使命感的各级民主党派组织领导人,保持老一辈革命家光荣传统,加强与中共合作,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担负起服务于大局、服务于人民的重担,永远坚持人民性,实现人民性,不负于新时代对人民政协组织和各级民主党派的要求和期待。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90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当前,我国正处“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身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新形势下的人民政协事业发生了深刻的变革,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面对人民群众对政协工作与日俱增的新要求、新期待,人民政协只有进一步发扬人民政协优良传统,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永葆政协工作的人民性,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政协事业才能不断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1-7-1

[2]国务院.中国的政党制度,2007-11-15

[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1982-12-11

[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2006-2-8

[5]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2005-2-18

[6]盛昌黎.继承光荣传统 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开明,2008(2)

[7]熊必军.协商民主的价值所在与人民政治协商制度的完善.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1)

[8]周清.人民政协民主的发展历程、特点及前景展望.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4)[1]作者简介:周作瑜,民进会员,中学高级教师,浙江省瑞安市滨江中学校办主任,第十一届瑞安市政协委员。

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浅探

[1]杨龙海

摘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统一战线理论与我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爱国人士长期团结奋斗的成果。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必然产物。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人民政协始终同中共和广大人民一道,风雨同舟、荣辱与共,把推翻三座大山,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凸显了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本文试图在人民政协多党合作的组织形式,以及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的作用和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等方面,就如何充分体现人民政协的人民性作一粗浅的探讨。

关键词:人民政协 人民性 组织形式 作用 职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什么是人民?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拿我国的情况来说,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畴;在解放战争时期,一切反对美帝国主义和它的走狗即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以及代表这些级阶的国民党反动派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人民政协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的,它的多党合作的组织形式,以及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作用和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等方面,充分体现了人民政协广泛的人民性。

一、多党合作的组织形式体现了人民政协的人民性

人民政协在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具有许多特点和优势,其中最主要的是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和党派合作性。各民主党派以政党为单位参加人民政协,它的中央、总部参加了全国政协,它的地方分部参加了地方政协,与人民团体共同构成人民政协广泛代表性的组织基础,着力体现了人民政协的人民性。

人民政协的党派合作性是它不同于其他政治组织的显著特征和重要标志。毛泽东同志在1954年讲到政协是各党派的协调机关,是党派性机关。邓小平同志指出,政协是实现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重要组织。江泽民同志说,多党合作长期共存并在共产党领导下团结合作,这是人民政协存在的依据。因此,人民政协作为适合我国国情的多党合作组织机关,党派合作性理应是它的重要特点。

加强多党合作最能突出界别特色,发挥界别作用可从加强党派合作入手。按照政协章程,政协全国委员会由党派、团体、特邀人士和其他界别人士四个方面,34个界别组成。各民主党派作为人民政协界别的组成部分之一,各具特色和优势。按照各民主党派1996年协商通过的《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有重点分工,推荐的政协委员也以重点界别有代表性的人士为主,因而,在政协各界别里,民盟以文化教育界人士为主、民建以经济界人士为主、农工党以医卫界人士为主、九三学社以科技界人士为主。在实际工作中,人民政协如果能发挥各党派作用,加强多党合作,就能调动各界别的积极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充实的界别活动。

加强多党合作更能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在现阶段各级政协里,中共党员一般不超过总数的40%,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不少于60%,民主党派成员在委员中占有适当的比例。以第十届全国政协为例,委员总数为2238名,其中,中共委员895名,占39.99%,各民主党派成员666名,占29.76%。民主党派政协委员是各条战线的专家学者,代表性广、地位超脱,能提出比较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民主党派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工作组织性较强,接受政协和党派的双重管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意识较强,往往能起到骨干作用。

加强我国政党制度建设要求人民政协强化多党合作。人民政协是实行中国特色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和最佳场所,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人民政协的本职。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发挥人民政协作用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比如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与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是我国政治协商的基本形式之一,要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等在政协中占有较大比例,要保证民主党派可以以本党派的名义在政协大会上发表意见和主张,可以提出代表本党派组织的提案,可以自主开展调查研究,等等。这既给人民政协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人民政协应充分发挥团结各界、凝聚人心的作用,努力促进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协商与合作,推进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综上所述,人民政协加强多党合作的组织形式,体现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在人民政协自身建设中占据首要位置。政协应更加注重党派合作性,更好地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活动创造条件,更为有效地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这既可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也可突出界别特色和更好地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进而推动政协履职功效得到全面提升。

二、革命建设中的作用体现了人民政协的人民性

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人民政协始终同中国共产党和广大人民一道,风雨同舟、荣辱与共,把推翻三座大山,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实现了近代以来几代中国人梦寐以求的民族独立和解放,走上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建立和谐社会的康庄大道,人民政协的作用功不可没。

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为探索国家和民族命运历尽曲折甚至走过很多弯路,但始终追求真理,与时俱进。1946年“旧政协”会议召开后,各民主党派一度以引领中国政治发展方向而活跃于政治舞台,把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作为追求目标,但蒋介石的内战政策很快惊醒了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的不切实际幻想,毅然抛弃中间道路,响应中共“五一”劳动节号召,与国民党反动派彻底决裂。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能,为新中国成立作出了重大贡献。1954年全国人代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和民主协商机构,继续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大作用。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被消灭了,人民政协代表了广大劳动人民不同阶级阶层的利益,其人民性更加突显出来。只有在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中,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才能最为彻底和广泛,政协的性质和职能才能真正实现阶级性和人民性的高度统一。

坚持政协的人民性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人民的选择,同时也是各民主党派脱胎换骨与时代同行的结果。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在时代大潮面前,追求进步,追求光明,抛弃本阶级之利益,与人民站在一起,充分体现了民主党派的革命性与伟大精神。人民政协作为以民主党派最主要的政治活动组织,其人民性得到更加充分体现。1982年人民政协的性质、作用被庄严地载入国家宪法,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新世纪、新阶段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奋斗目标,也是时代赋予人民政协的庄严使命。人民政协在团结民主旗帜下,认真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发挥广泛民主,加强团结力量,坚持好人民政协的人民性,这既是人民政协职能的真实反映,也是人民政协人民性的集中体现。

三、政协的主要职能体现了人民政协的人民性

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修订完善了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第一次在政协章程中将人民政协的三项主要职能并列表述,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增写了一款关于参政议政内容和形式的规定,即“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这些重大修改,适应了新形势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反映了各级政协实践中的成熟经验,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进一步体现了人民政协的人民性。

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活动与它组织上的建立是同时开始的。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规定为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经历了一个逐步明确和充实的发展过程。政治协商作为人民政协最早确立的一项主要职能,是自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诞生即在1949年的人民政协组织法中就明确规定的,在各个不同历史发展阶段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民主监督职能源于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互相监督,以及各级政协接受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对政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实践。1982年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协章程明确规定:人民政协“对国家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刘澜涛在关于政协章程修正案的说明中指出,这就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从此,民主监督同政治协商一道作为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被明确下来。把参政议政一词作为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的提法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1994年3月全国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修订后的政协章程明确规定,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本会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正式把参政议政写入章程,进一步拓宽了政协工作的渠道和领域,为推动政协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对参政议政内涵的认识还有待于各级政协进一步在实践中深化,当时并没有把参政议政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职能并列表述,对其内容和形式也没有像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一样作出具体的规定。在总结各级政协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此次修改章程对参政议政职能予以明确定位,并与其他两项职能一样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为人民政协的三项主要职能从基本内容到主要形式在政协章程中完整、准确地确定下来。人民政协职能的发展、完善的过程,反映了人民政协不断与时俱进的过程。它既是对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理论创新的成果。人民政协主要职能内容的不断丰富、形式的不断完善、程序的不断规范,更加深刻地体现了人民政协的人民性。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为人民政协的三项主要职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制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三项职能的履行从内容上说都关注国计民生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以一定的渠道和程序开展;从目的上说,都是为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党和国家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从形式上说,他们都是以一定的方式和程序向党政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是我国政治体制中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反映意见、表达声音的郑重政治形式。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它们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往往包含着民主监督的内容,民主监督也往往与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的内容密切相关;协商之前进行的视察、调研,实际上也是参政议政;协商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又具有民主监督的成分。可以说,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渗透。但它们又各有侧重,有所区别。从内容上讲,政治协商一般以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重大问题为中心议题开展讨论,民主监督侧重于关注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情况以及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而参政议政则不完全受上述条件的局限,对象更加广泛,内容更加丰富,既能反映党派、团体的主张,又能表达社会群体的诉求;从形式上讲,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是政协举行的各种协商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专题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根据需要召开的各种协商座谈会等,民主监督以批评和建议为主要形式,参政议政则主要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进行。从许多地方政协的实践经验看,在时间上三者往往也略有差异。一般是协商于决策之前,监督于实施之中,而参政议政则比较灵活,基本上可贯穿于决策制定和执行的全过程。

由此可见,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为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组织的重要标志,它充分而有力地凸显了人民政协的人民性。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1982-12-11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2004-3-12

[3]李金河.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是历史的必然选择.人民政协报,2010-8-16

[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职能和工作方式.全国政协办公厅网站,2009-7-28[1]作者简介:杨龙海,中学高级教师,磐安县职业技术学校任教。

为人民而言是政协工作的特质体现

[1]龚景兴

摘要:人民政协从它的诞生开始就已经具备了人民性的特质。在新时期,政协工作也面临着更加复杂的事物和对象,也更加需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强势的表现力,为政府决策献计,为普通群众呼吁,为社会新阶层诉求,为社会稳定奔走,发挥政协组织独特的社会作用。

关键词:人民政协 人民性 以人为本

一个政府是否得到人民的拥护,要看它为人民做了多少事,要看它的政策是否符合人民的意愿和要求,要看它所领导的人民是否地位均等,最终要看它是否代表了人民的利益,是否具有人民性,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获取和巩固就是基于人民性的本质之上的。在中国革命即将取得全面胜利之际的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出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口号,发出了“全国劳动人民团结起来,联合全国知识分子、自由资产阶级、各民主党派、社会贤达和其他爱国分子,巩固与扩大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反对官僚资本主义的统一战线,为着打倒蒋介石、建立新中国而共同奋斗”号召,并正式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政治协商会议从一开始就同中国共产党结成了一个广泛的人民同盟体,深深地烙上了人民性的痕迹。

一、人民性的渊源及其与政协的关系

人民性首先是一种文学思想,它最早出现于19世纪俄国革命民主主义的文学作品当中,普希金、别林斯基、杜勃留波夫在创作和文学批评中广泛地体现了人民性的精神,而革命领袖列宁在此基础上对文学的人民性作了精辟的总结,他认为创作是“为了千千万万劳动人[2]民,为这些国家的精华,国家的力量、国家的未来服务”的。在中国,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则是把马列主义的人民性结合到中国文艺的创作方向中来,指出了只有为工人农民服务的创作[3]才是最具有生命力的,文学的人民性特质被提到了最为显著的位置上来。文学应该为更大范围的人民服务是人民性的根本要求,百花齐放的创作繁荣局面昭示了具有人民性的文学的生命力。

人民性更是一种政治理念,特别是毛泽东的讲话发表以后,人民性的政治转向逐渐加深,新中国成立以来,理论家们长期把文学的人民性置于历史文学的范畴当中,而经常地把阶级性、党性与人民性置于同一层面进行讨论,把人民性与阶级性等同起来,并一度用阶段性代替了人民性,人民性常常游离于文学之外而更具政治意义。人民的概念被确认为是社会中的大多数人,与无产阶级的概念紧密联系起来。在周恩来的《要做一个革命的文艺工作者》中有过这样的阐述,“讲阶级性、人民性必须与当时的时代联系起来”,“今天无产阶级的[4]阶级性也可以说是今天的人民性”。而后,因为更多地强调了阶级性,人民性并没有广泛地引进学术界的讨论当中。

人民性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同志创造性地把马列主义、毛泽东同志的人民性核心价值取向融合于“三个有利于”的论述当中,把马克思主义人学关于“以人为本”的思想发展并升华为“人民本位”思想,提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基本理念。而后,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又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置于党的最高价值追求,胡锦涛同志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则把群众观点集中体现为三个层面:发展是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始终贯穿着对人民群众利益的极大关注,从而形成了“以人为前提、以人为核[5]心、以人为归宿的理论体系”。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是全国各阶层、各民族人民团结合作的象征,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抛弃了本阶层的利益,与中国共产党并肩战斗,与人民站在了一起,见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政协还代行了全国人大的职权,为新中国成立初的社会经济建设、巩固人民政权,为推动社会的改革和进步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1954年,全国人大产生以后,人民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在团结各族人民和各界爱国力量、发挥人民民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国家建设服务方面发挥了十分显著的作用。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以团结和民主为两大主题,以民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为主要职责的人民政协,为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政治环境的稳定都尽显职能,而这一切都是基于人民的需求,依靠人民的支持,满足人民的愿望的前提下得以完美体现的。

二、人民性在人民政协工作中的精神存在(一)人民性是人民政协存在的思想基础

人民政协是一个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种重要存在形式。政协的存在首先是为党的决策服务,是在决策前协商,政协的工作出发点是反映最为广泛的各族各阶层人民的民主要求,政协的工作手段是通过参政议政来督促政府正确完成国家建设各项目标。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种补充形式、以多党合作为主要内容的政协组织代表的声音同样也很广泛,有时是大众的、集体的,有时也会代表个体的,不管反映的是怎样的意见,都是来自社会各个阶层、来自最广泛的群众当中。政协组织从成立之初就拓宽了“人民群众”的这个概念范畴,周恩来在1949年9月作的《关于人民政协的几个问题》报告中作了明确的界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一个包含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一切爱国民主人士的统一战线组织。既然是这样一个组织,就不应该开一[6]次会就结束,而应该长期存在。”在这里,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是中心思想,这种力量的载体就是人民群众。《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重新明确了新时期政协工作的特色和任务,把政协的力量概括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并再次强调了“坚持把实现和拥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丰富了人民性的内容的我国协商民主制度是新时期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中国特色统一战线组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组织理念使政协的职能得以更充分地展现了优势,事实证明,这种政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是最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的。(二)人民性是政协开展工作的方法基础

政协章程规定了其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其工作是以会议、提案、视察、专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促进祖国统一和开展对外交往等方式进行的。

政协开展工作的任何一项内容、任何一种方式,最根本的前提是抓住在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问题,依靠的都是全体社会成员,强调的是全体而不是部分强势群体,目标是体现公平公正,能真正让一切人都能有机会、有途径表达意愿和心声。无论是调研还是提案,无论是国家大事还是百姓的蝇头小事,对于政协工作来说,其影响和地位都是同样重要的。从某种意义上说,那些事关普通群众生活,平时容易被政府忽视而未能引起关注的问题,如果不在源头上尽快解决,往往容易酿成大事,从而影响全局工作,因此,更需要政协委员们积极深入地做好调研工作,真正地深入到群众,了解真相,听取广泛的意见,形成切中要害、提供良策的调研报告,为党委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我们特别应该强调的是在调研过程中的群众性观点,就是坚持毛泽东同志所说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放下身架,善于设身处地,敢于听取不悦耳的声音,形成不畏权贵,为民请民的工作作风,提出针对时弊的尖锐意见。长期以来,这种工作方法被各级政协组织普遍采用,也是政协工作被群众认可的物质基础。

三、人民性是政协工作成果的检验工具

社会主义社会追求的是全国各阶层、各民族人民都能够和平相处、和谐共进,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各尽所能,各得所需,共同参与社会的建设,共同享受建设的成果。邓小平同志所说的“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满意不满意”不仅是评价政府工作的标准,也是检验政协工作是否成功的标准。(一)政协工作是否促进了党委政府在制定发展战略、选择发展模式过程中更加充分考虑人民的需要

科学发展的要求使得我们国家政策是在建设中不断地完善和进步,政治协商就是要求把来自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完美地融入政府决策当中,其宗旨是保障人民群众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益,而最终的落脚点在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安全、健康和发展等方面的需要。政协组成的广泛性和超脱地位更容易倾听到群众的声音,向决策机构传达各层次的不同意见,从而为政府部门更加全面地考虑全社会人民的权益,以更加公平、公正的态度指导工作。(二)政协工作是否在和谐社会建设中起到了润滑剂的作用

社会是一个多维的结构,一个有序的社会是发展与进步的基本条件。然而,社会的发展总是不断地处于一个动态的过程中,在历史进程中,天灾、人祸可以改变事物发展的方向,而社会矛盾的突出又常常起到预想不到的不利后果。许多矛盾都是源自细微的小事件,但由于不当的引导而引发为一种大冲突。因此,引导是管理科学中极为重要的层面,对于政协工作来说,正确地引导是基于深入群众第一线的,站在群众的立场完成的。在矛盾冲突过程中,首先要引导人民遵章守法,自发参与维护大局的稳定,其次引导人民正确看待身边的冲突,主动制止不稳定的苗头,让每一个人都成为维稳的积极力量。特别是网络社会里面,舆论的失控会带来更加尖锐的矛盾冲突,这种事例如屡见不鲜。政协委员来自于社会的各阶层,代表着不同的党派、团体和方面,他们都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分别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个人成就,容易获得群众的认同,发表的言论容易影响群众,提出的建议更有深度和广度,因此在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过程中可以起到比一般干部更加突出的作用。(三)政协工作是否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作为社会存在,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指每一个活生生的、具体的、实际的人组成的群众的共同发展,从本质上说,无论高低贵贱,在人格上都是平等,都有追求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权利。任何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在制定国家大政方针的同时,更需要关注每个个体的人的生存状况,基本权利,个体利益和发展机遇,等等,实际上,社会中拥有权力、财富的人群占有社会资源和表达诉求的机会比普通群众更具优势。因此,我们的党和政府反复强调的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往往更加侧重于普通的百姓,特别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他们不仅需要精神层面的关怀,更需要解决最基本的生存问题,从全国到地方的各级政协提案中可以看出,受到政协委员高度关注的物价问题、公平教育问题、住房问题(含拆迁)、基本医疗问题、农民工权益问题已经频频被提到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当中。近几年,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成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提出了我们的发展目标就是让全社会的成员都能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都能实现自身的价值,都能收获幸福的归属感。(四)政协工作是否丰富了人民的概念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依靠的是广大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的力量,依靠的是全国各族人民,在社会转型时期,人民的外延和内涵都更加广泛,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变化,出现了新的阶层,他们本身就是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干部队伍中分化出来的,他们通过发挥特长、诚实劳动、合法经营、成功创业,推动了经济发展,为国家增加了税收,为社会扩大了就业途径,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也属于人民的范畴。在政协组织中,他们都有自己的代表,而且在关于经济社会建设的建议与设想方面,他们有更多深切体会和经验,可以为政协工作更加贴近社会、了解民意提供第一手的材料。“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着力点,要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在党的周围,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不断为实现中华民族[7]的伟大复兴凝聚新力量。”目前,党和政府也正在积极引导他们有序的政治参与,已经采取合适的途径将他们纳入到现行的政治体制中。

人民政协成立以来,在党的领导下,在民主党派成员和各界人士的自我教育、自我改造和团结合作等许多方面,都已经显现出了独特的作用。而在新时期,政协工作特别关注了新的社会现象,主动扩大了社会接触面,代言更加广泛的社会阶层,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也进一步的经常化和制度化,特别注重调动全社会所有人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五)政协工作是否充分考虑了多元化变化的因素

要经济全球化和利益多元化的社会形势下,社会利益的格局和人的价值认同的观念都悄然发生了变化,既得利益集团的优势地位使得他们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拥有更多的利益诉求的机会,但从根本性质上说,他们同弱势群体并不构成绝对矛盾关系,政协委员在递交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时,应善于正确处置两者关系,从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角度兼顾各方利益,因为他们都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者和贡献者。在当今社会,腐败问题、社会道德缺失问题有加剧的趋势,这是经济社会转型期挟带而来的污流和泥沙,政协委员就应该善于条而析之,善于针砭时弊,敢于秉性直言,敢于斥责权贵,政协委员除了有亮眼,还应该有亮剑。政协委员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有利于调和社会矛盾,密切党群关系,帮助党委政府掌握实情,从而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

共产党领导的国家除了维护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把人民放在首位的“四条原则”集中地体现了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置于最高价值标准的目标,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政协工作在实践三项职能的过程中,主要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中的重要问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真实反映社情民意,认真进行协商讨论,郑重提出意见和建议,其目的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党和国家决策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尤其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政协组织的存在是最具中国特色的政治构成,政协三大职能的作用体现是独特的、有时甚至是其他力量不可替代的。在现实社会中,面对许多社会问题,政府职能部门是知情的,却碍于某些因素列入工作程序,有些问题普通百姓经常反映,可就是得不到解决,而通过委员的反映,这些问题很快就有结果了,这是为什么,就是因为政协委员的身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正如一位政府机关人员所言,普通群众诉求途径太有限,政府职能部门的信息掌握不够完整,而更重要的是“各级党委和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反映的社情民意,如果你们反映过[8]来的问题我们不处理,好像说不过去”。因此,只要是合理的诉求,只要是代表了人民的利益,政协委员的作用总是会得到充分发挥的。[1]作者简介:龚景兴,湖州市政协委员,湖州师范学院图书馆馆长,民盟湖州市委会副主委,民盟湖州师范学院总支主委。[2]列宁:《党的组织和党的文学》,《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66页。[3]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著作选读》,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532页。[4]周恩来:《要做一个革命的文艺工作者》,《周恩来论文艺》,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156页。[5]黄莉:《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鲜明特征》,《毛泽东思想研究》2008年第5期,第83页。[6]周恩来:《关于人民政协的几个问题》,《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30页。[7]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2006年11月颁发。[8]孟浩:《政协委员及其职责履行》,《岭南大讲坛》,http://news.sina.com.cn/c/2008-10-15/112316458607.shtml。

人民性是人民政协的本质属性

[1]丁春民

摘要: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作出了重要贡献。人民政协的性质包含着人民性的丰富内涵。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从人民政协的组织机构、根本任务、民主形式和主要职能来看,都充分体现了人民性,人民性是人民政协的本质属性。

关键词:人民政协 政协属性 人民性

人民政协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倡议下,在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无党派人士一致赞同下,于1949年9月成立。人民政协成立以来,国家的许多重大问题都经人民政协的讨论而决定,事关国计民生的许多重大决策都因人民政协的建议而促成。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各个历史阶段,都留下不可磨灭的光辉印记。正因为如此,我国《宪法》明确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从人民政协的组织机构、根本任务、民主形式和主要职能来看,都充分体现了人民性。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与全国人民一道奋进,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祖国统一进行不懈努力,人民性是人民政协的本质属性。

一、政协的统一战线组织充分体现了人民性

人民政协章程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统一战线组织就是在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这样一个大的范围内,实行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这样一种性质的组织,当然团结的人越多越好,团结的面越宽越好,应当把一切可以团结的人都团结起来,把一切能够调动的积极因素都调动起来,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都凝聚起来。

人民政协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不仅在思想上、政治上而且在组织上形成了坚强的团结。人民政协是作为统一战线组织而产生的,也伴随着我国统一战线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统一战线的称谓由“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到“革命统一战线”,再到“爱国统一战线”,就反映了这种发展和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由于分配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分工的扩大,许多崭新的行业、职业、领域和劳动方式涌现出来,在这个过程中,原有的社会阶层发生了分化、组合,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动,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他们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爱国统一战线的新力量。因此,十届政协修订的政协章程增加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内容,即我国的统一战线已经发展成为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广泛联盟。统一战线包括“劳动者”、“建设者”和“两种爱国者”,一层比一层更广泛,体现了统一战线的多层面和包容性,更加符合同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现实情况,能为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提供更为广泛、更为充分的团结空间。

全国政协发展至今,已形成包容爱国统一战线各个方面代表人士的广大阵容,其组成单位包括:中国共产党、八个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共青团、工会、妇联、青联、工商联、科协、台联、侨联等我国各主要党派和团体,我国56个民族、五大宗教的代表人物,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代表,以及在社会变革中产生的新社会阶层等34个届别的代表,充分体现了人民性。

二、政协的根本任务充分体现了人民性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在当今中国,除了中国共产党还有八个民主党派。这些民主党派形成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成立后把反帝爱国民主作为共同目标,并在争取建立一个独立、民主、统一、富强的新中国的共同斗争中,与中国共产党结成了风雨同舟、通力合作的关系。人民政协就是由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共同创立的。各党派长期合作是人民政协存在和发展的主要依据。

人民政协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这一制度不同于西方的多党制和议会制,也有别于一些国家的一党制,其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与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地位,各民主党派也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地参加国家政权和对国家事务的管理。这一制度所确定的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各民主党派的参政地位,是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的结果,也是由中国宪法规定的中国社会制度的性质、国家政权的性质,以及中国各政党本身的性质特点所决定的。

无论是中国共产党还是各民主党派,其性质、纲领、组织原则、活动方式等都具有不同于西方政党的鲜明特点,最根本的一点不同,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都没有自己政党特殊利益,都以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的利益为己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必须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需要代表、反映自己所联系成员的利益和愿望,同时它们也是以广大人民利益为依归。因为中国各政党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所以各政党的目的,不是为了相互争夺执政,而是共谋国家发展、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各政党之间的合作,也不是那种从各自政党利益出发的狭隘暂时的合作,而是建立在大目标相同前提下的长期广泛合作,各政党都享有宪法所规定的权利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各政党的活动方式,也不是在开展竞选和互相反对,而主要是在政治协商,在协商合作的过程中实行互相监督。

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它的根本任务就是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的利益,这也充分体现政协的人民性。

三、政协的民主形式充分体现了人民性

民主是指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政协作为一种民主形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人民政协从诞生之日起就是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相结合的组织。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总结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曾经提出过一个著名的论断,认为中国人民从中国革命的经历中取得的一条主要的和基本的经验,就是“团结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结成国内的统一战线,并由此发展到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通过建立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统一战线,把最大多数人纳入人民的范畴共同奋斗,并在新中国成立后使之享有人民民主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这是中国人民争取民主的历史道路。

正是因为经历了这样一条独特的道路,人民政协这个统一战线组织成为中国人民当家作主最早的政治组织形式。在新政协筹备期间,新中国的缔造者们就提出,政治协商是新中国新民主的一个特点,一切大政方针都要先经过人民政协协商讨论,就是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后,人民政协还将对中央政府的工作起协商、参谋和推动作用。人民政协成立后,其全体会议因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民主性质,得以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决定新中国的国体、政体,选举中央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完成了创立新中国的历史使命。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不再代行其职权,而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但它仍然是我国发扬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为此,当时仍任全国政协主席的毛泽东明确指出:有了人大并不妨碍成立政协进行政治协商,人大的代表性当然很大,但它不能包括所有的方面,所以政协仍有存在的必要。人民政协由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代表人士组成,而人大“主要的是区域”,因而在人大召开后其仍然是“不可缺少的”。在全国人大召开后的第二届全国政协期间,许多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重要问题都曾拿到政协进行协商。从第三届全国政协起,政协全委会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同时召开,政协委员列席人大会议,听取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重要报告。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还通过观察、提案、反映意见等方式,开展了对政府工作的民主监督等活动。

人民政协作为与人大相辅相成的政治协商机关,继续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在人民政协就是要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共商国是。民主包括民主意识、民主作风、民主方法等广泛的内涵,但首先是国家制度,是一种政治体制。因此,随着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强调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出要从制度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人民政协事业,就需要在民主方面进一步对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加以明确。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民主形式的作用,不尽要求在政协内部坚持民主原则、发扬民主作风,而且首先要从国家制度的层面确立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地位,明确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政治体制其他部分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组织好政协的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就要坚持和发展人民政协这一民主形式,也是人民性的重要体现。

四、政协的主要职能充分体现了人民性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是指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执政和参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政治协商的形式主要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政协各组成单位和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内部协商会议。政治协商的主要程序是:党委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或政协党组提出的建议,研究并确定在政协协商的议题;政协党组根据党委的统一部署,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安排协商活动;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通报情况、听取意见;政协及时整理并报送参加会议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政协报送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民主监督是指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的互相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主要形式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等。

参政议政是指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或其他形式,向党委和政府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政协的参政议政是党政机关听取意见改进工作的有效途径,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障。人民政协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人才聚集,可以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咨询论证,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反映社会不同界别、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

从人民政协主要职能内容来看,执政党与参政党、国家机关和社会各界代表人士及人民群众之间形成紧密联系,包含着人民性的丰富内涵。[1]作者简介:丁春民,温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致公党温州市委会专职副主委。

深化人民政协人民性

[1]郑晓光

摘要:深化人民政协人民性必须做到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政协委员要下基层,充分发挥履职为民的作用。要加强政协队伍建设,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关键词:深化 人民性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隆重举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宣告正式成立。为了同1946年1月召开的旧政协会议相区别,在筹备召开新政协的过程中,有相当一段时间把即将召开的这次会议称为“新政治协商会议”。新政协与旧政协本质上的不同,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正如毛泽东同志在会议开幕词中所说的:“现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在完全新的基础之上召开的,它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它获得了全国人民的拥护。”“十一五”期间,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汇集爱国统一战线各方面人士,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尤其在国家的一些重大发展规划,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项目建设上,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充分的尊重,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作用也进一步得到彰显。在“十二五”期间,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作用依然十分重要,但是人民性作为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则更加弥足珍贵。坚持人民政协人民性,这既是人民政协职能的集中体现,也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根源,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发展的必然产物。

当前,人民政协要自觉承担起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的历史使命,积极探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途径和方法,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人民政协的人民性。

加强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可以通过扩大政协委员的代表性,加强政协与群众的交流互动,开辟政协网站工作专版、召开座谈会、让政协委员走进基层社区等方式,让人民群众了解政协工作,使得越来越多的群众参与进来,和政协委员话疾苦,诉愿景,增进交流互动,进一步求同存异,相互包容,达成共识,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一)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积极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献计出力

发展是第一要务,也是政协工作的重要使命。在新的时期,人民政协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发挥优势,凝聚力量,把握规律,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政协委员大多是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各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者,各党派、各团体的代表人物,简言之,他们是社会的“精英”。他们学有专长,业有所攻,可以通过视察、调研、提案、论坛、反映社情民意、开展民主评议等多种有效方式,提出自己有分析、有分量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努力为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二)政协委员要深入基层,走进群众

人民政协的血脉在人民,根基在人民,要时时处处代表人民,为人民谋利益。政协委员深入基层,协助党委政府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力所能及地帮助基层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做好利民为民实事,正是践行人民政协人民性的具体体现。同时,通过深入基层,走进群众,也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协、支持政协,增进人民政协和人民之间的沟通了解。政协委员深入基层,走进群众,还可以更好地为履行职能提供保证。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的履行,不能脱离实际,不能脱离现实,不能脱离群众。基层是政协委员发挥主体作用的平台,政协委员以下基层活动这一有效载体,走近了实际,走近了现实,走近了群众,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三)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桥梁、纽带、润滑剂的作用

人民政协与不同党派、不同团体、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不同界别的各类人士有着广泛的联系,能够在超越各个政治派别、各个利益群体的分歧,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在新的时期,人民政协要发挥这一优势,以人为本,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有效地管理好社会事务,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做到上下心齐气顺劲足,社会政通人和。(四)切实履行人民政协职能,不断促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和内容,也是政协人民性的具体体现。人民政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首先,必须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研究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的合作共事,为各党派、各界人士参政议政提供一个经常性的舞台,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鲜明特点和巨大优势。

其次,根据时代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更加切实有效地履行人民政协的职能。运用全委会、常委会、主席会、议政座谈会、对口协商会、组织委员视察活动和提交提案等有效形式,加强对重大决策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重大问题的政治协商,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求得了解,增进理解,扩大共识。要积极探索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不断强化民主监督的力度,以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继续发挥行风评议代表、机关作风和党风监督员的作用,支持委员在各自的领域认真履行职责。

人民政协是一支非常重要的政治力量,政协委员来自人民又服务于人民,他们知彼知己,所以百“议”不“殆”。政协委员的广泛代表性(人民性)赋予他们独特的参政议政优势,这种优势反过来又可以更好地代表人民、服务人民。[1]作者简介:郑晓光,洞头大门镇小学教师。

关于人民政协人民性的几点思考

[1]周索奇

摘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伟大成果。政协之前冠之以“人民”两字,意味着政协是人民共同的事业。实际上,在政协的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活动方式等方面,无不体现出政协的人民性。60年来,人民政协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实践并丰富了民主、团结与和谐的价值观念,形成了一种独具特色的政协文化。

关键词:人民政协 人民性 发展途径

一、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实系政协三个基本属性的基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在总纲部分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政协章程》从三个不同的角度反映了人民政协的三个基本属性,对我们认识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有很大的帮助和指导意义。(一)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开展的统一战线工作,在不同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性质,如: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革命统一战线、爱国统一战线等。就“统一战线组织”而言,众所周知,统一战线不是某一组织的专有功能或特有概念,换句话说,统战工作不是人民政协的“专利”,统一战线组织很多,人民政协只是其中之一,比如党委统战部和许多民间组织(人民团体)也可以称之为[2]统一战线组织。但人民政协是我国最广泛的统战组织,在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已由过去四个阶级联盟为特征的革命统一战线,发展成为由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爱国统一战线。人民政协广泛团结包容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宗教、各阶层的代表人士,还囊括了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以及特别邀请人士,使社会各方面人士通过政协更加广泛地参与政治生活,表达自己的意见、愿望和诉求,更加广泛地保证社会各界人士实现当家作主的权利,最大限度地表达了全国人民的意愿。(二)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说人民政协也是实行中国政党制度的重要机构。但事实上人民政协并非必然是实行中国政党制度的机构,因为:一方面由于人民政协的组成单位除了各党派外,还有各人民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别的代表人士,因此它远远不止实行中国政党制度这一种功能;另一方面,践行中国政党制度也不止人民政协这一种形式,如:执政党与各民主党派举行的各种形式的协商会议也是实行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形式。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立党为公”的执政理念,并大力倡导“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也指出,我们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这体现了我们党的根本立场和价值追求,与此相同,人民政协追求的价值目标就是坚定不移地维护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三)人民政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人大的选举、舆论的监督、基层群众自治等,人民政协只是其中的一种重要形式。在我国的民主政治实践中,协商民主有多种形式的体现,如政治协商、听证会、民主恳谈会、社区议事会等,而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协商民主的主渠道和主要形式。在民主的实现方式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按照选区产生的,而人民政协是按党派、团体和界别协商产生的,它为难以按照选区和人口比例产生的各党派、团体和社会各界代表人士参与国是、参政议政,提供了畅通的渠道。人民政协所实践的协商民主,拓展和丰富了民主的形式和内涵,与人民代表大会实行的选举民主互为补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通过对人民政协三个基本属性的分析,终究其内涵的交集是一个具有更为朴实的基础属性——人民性。而且人民政协的人民性从其产生时就具有的,在筹备召开新政协的过程中,有相当一段时间把即将召开的这次会议称为“新政治协商会议”,主要是为了同1946年1月召开的旧政协会议相区别。新政协与旧政协本质上的不同,在于它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不容许国民党反动政府系统下一切反动分子参加。后来,为了充分体现新政协的人民性,就将其改称为中国人[3]民政治协商会议。2006年2月8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体现了人民政协的人民性。

二、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在新形势下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也是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始终高度重视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国家的主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政治原则,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到“以人为本”思想的提出、实现,以及政治体制的改革,处处无不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强调,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切实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政协应该也必须属于人民。[4](一)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历史产物

各民主党派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为探索国家和民族命运历尽曲折甚至走过很多弯路,但始终追求真理,与时俱进。1946年“旧政协”会议召开后,各民主党派一度以引领中国政治发展方向而活跃于政治舞台,把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作为追求目标,但蒋介石的内战政策很快惊醒了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的不切实际幻想,毅然抛弃中间道路,响应中国共产党“五一”劳动节号召,与国民党反动派彻底决裂。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能,为新中国建国作出了重大贡献。1954年全国人代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和民主协商机构,继续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大作用。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被消灭了,人民政协代表了广大劳动人民不同阶级阶层的利益,其人民性更加突显出来。只有在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中,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才能最为彻底和广泛,政协的性质和职能才能真正实现阶级性和人民性的高度统一。

坚持政协的人民性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人民的选择,同时也是各民主党派脱胎换骨与时代同行的结果。各民主党派在时代大潮面前,追求进步,追求光明,抛弃本阶级之利益,与人民站在一起,充分体现了民主党派的革命性与伟大精神。人民政协作为以民主党派最主要的政治活动组织,其人民性得到更加充分体现。1982年人民政协的性质、作用被庄严地载入国家宪法,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新世纪、新阶段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奋斗目标,也是时代赋予人民政协的庄严使命,人民政协要在团结民主旗帜下,认真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发挥广泛民主,加强团结力量,坚持好人民政协人民性,这既是人民政协职能的集中体现,也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根源,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发展的必然产物。(二)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

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已经发展成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联盟,是最广泛的统一战线。这一制度的最显著的特点是: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友党和参政党,在国家大政方针上,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民主协商,科学决策,集中力量干大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从中国国情出发,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出发,促进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保持国家政局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切实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历史证明,坚持人民性的我国协商民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统一战线组织,我国的政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政党制度,具有自己的优势和强大生命力。(三)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是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一个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重要法宝。在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统一战线对广泛调动全民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焕发全社会强大生机和蓬勃活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巨大包容性。在政协组织中,包括不同党派、不同团体、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不同界别的各类人士,虽然在政治利益、宗教信仰、思想观念、经济利益和生活方式等许多方面都存在差异,但能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共同围绕一个大目标团结奋斗;能超越分歧,凝聚人心,把各族各界、海内海外所有中华儿女都团结起来,实现广泛团结、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广泛而坚实的社会基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各方面利益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推进,及社会的全面转型,社会公平和正义日益成为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解决好这个重大课题,协调社会利益,要求我们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坚持并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现有的两种重要表现形式——一种是投票选举表决,少数服从多数;一种是民主协商,广开言路,兼听博纳。人民政协作为后一种民主形式的平台和载体,其协商机制之于中国社会利益的整合意义重大。这种民主协商体现着广泛团结,顾全大局,代表多数并且照顾少数,以求获得最大程度的凝聚力与向心力,是一种发扬民主、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自我调控的方法,是党和国家创造的一种政治文明,与另一种民主形式相辅相成,能更加密切党同群众的联系,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因此,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以及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为构建和谐社会立下汗马功劳。

三、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在新形势下的发展途径

习近平同志最近指出,要深入研究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对群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党中央越来越重视群众工作,这给人民政协提出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我们要把开展群众工作作为履行职能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不断探索,努力创新。(一)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人民政协作为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产物,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其重要的机制效应,就是通过汇集爱国统一战线的各方面人士,进行利益诉求,广泛反映各阶层利益,平衡各种利益关系。因此,在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方面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人民政协在组织和人员构成上不受地域和人口比例的限制,既包括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又包括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人士,同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阶层结构变化,不断吸纳新的社会群体的代表。这样,人民政协能够使社会各界人士广泛、深入地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将社会各群体的意见、愿望和要求加以系统、综合地反映,最大限度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二)不断分析新情况、新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群众工作对象更加多样化,群众工作内容更加丰富,群众工作环境越来越复杂,群众工作组织网络需要进一步健全。就在这样一种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政协群众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面临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仍然不少。有的政协委员深入基层不多、了解实情不足、反映民意不够、参政热情不高、议政措施不力。这种状况与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是格格不入的,必须改变。(三)加强对群众工作领域的拓展

当前,要根据政协优势、特点,突出群众工作的重点、难点,将加强群众工作同改进社会管理结合起来,同反腐倡廉建设结合起来。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中央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政协主要应在加强社会协同、强化公众参与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央提出要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政协就要加强民主监督,努力促进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断改进作风。(四)加强对群众工作方法的探索

要认真研究新时期社会各阶层的状况,重视各种利益群体的变化,从实际出发合理设置界别;要根据界别的特点和要求开展活动,充分调动各界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认真探索发挥界别作用的方法和途径,要通过界别使群众中分散、个别的意见得到系统、综合的表达,并通过界别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努力实现不同政党、不同信仰、不同阶层、不同区域间群众关系的和谐。尤其是在参政议政过程中,要注意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五)加强对党委政府群众工作的参与

政协在群众工作中,可以按照主动参与、深度跟进的思路,和党委政府保持同步合拍。如2010年,我省政协就完善群众信访工作机制进行调研,提出思路和对策,并从自身特点出发,设立信访处,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帮助反映了许多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并通过跟踪督办,促进了有关问题的解决。

胡锦涛总书记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90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当前,我国正处“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的新形势下,对政协是个严峻的考验。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人民政协唯有与时俱进,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发扬人民政协优良传统,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政协事业才能不断向前发展。[1]作者简介:周索奇,农工党永嘉县委会办公室主任。[2]侯福同:《实现从特征论到本质论的突破》,《民主政治》2011年第1期。[3]维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4]侯军、李雪:《坚持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全面推进社会和谐发展》,《巴中文史》2009年第4期。

浅谈政协人民性的维度与建构

[1]王成福

摘要:人民性在其诞生后的任何时代都在整体性和个体性两个维度上展开,与此相应的人民政协必然是组织上最广泛的代表性和委员的代言性的统一。本文围绕新形势下强化政协人民性的重要意义、维度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思考,并就建构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提出了建议措施:一要在最广泛的代表性上下工夫,增强广度、深度和“厚度”;二要在政协委员的代言性上下工夫,明确态度,增强信度和效度;三要在民主协商性上下工夫,将替党、政府决策谋划和为民做主有机结合。

关键词:政协人民性 维度 构建 建议措施

人民性是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它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各个发展形态,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邓小平理论以人民性为出发点和归宿点,科学发展观把以人为本作为核心。人民性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立场,一切工作以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加重视社会公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益,是中国共产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不渝的政治追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人民的政协,是中国人民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同样具有鲜明的人民性。

一、新形势下强化政协人民性的重要意义(一)强化政协人民性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这就要求各级政协要在我国政治体制架构中更好地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的内在要求,努力推进以公民参与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以满足现代社会各阶层公民日益强烈的参与政治生活的愿望,为公民和利益集团表达愿望、宣泄不满、维护利益等提供合法的、多样的渠道。(二)强化政协人民性是时代发展的要求

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人们表达利益诉求和有序政治参与的愿望更加强烈:一方面“新社会阶层”,包括私营企业主、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大量中介组织和自由职业者等,他们既有底气深厚的社会资源,更拥有巨大的经济能量,公民意识甚至是主人意识日趋强烈;另一方面下岗工人和失地农民,在当下的社会生活和政治中都难以全面伸展,在社会中处于失语和失踪状态,深深地感叹:每年“两会”不能是各级党政官员、富商和名流的“大集会”,以人民的名义要求关注大多数人的呼声不断高涨。再则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一批中心镇(小城市)在县域范围内迅速崛起,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乡镇基层不断涌现,基层民主实践活动异常活跃,广大基层民众的政治、民主诉求日益强烈。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人民政协,必须适应经济社会结构的新变化。(三)强化政协人民性是人民政协自我完善的需要

政协现行界别设置不能全面包容社会各阶层,有的界别涵盖面过宽、跨度过大,各界别委员比例不合理等问题日益凸现。一是从政协委员的构成来看,官员、商人、各类精英人士占了很大比例,相对而言,真正来自如工人、农民、农民工和自由职业者这些底层、基层弱势群体的代表很少或者没有。这是缺乏代表性、广泛性、人民性的根本性制度缺陷,应该尽快修补和完善。二是全国政协委员没有广大地市及以下的委员名额,省政协委员没有县(市)区以下的委员名额,这是委员结构不合理、分布不科学的一种表现;三政协委员人选协商还存在范围窄、渠道少等不足,难以充分反映各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一些基层单位和行业部门推荐委员的民主程序不够完善,使有的委员缺乏代表性,缺乏民意基础。

二、把握人民政协人民性的维度(一)人民政协人民性的维度

人民性在其诞生后的任何时代都在整体性和个体性两个维度上展开,从整体性看,在我国政治体制中,人民政协是唯一按社会阶层结构状况设置的界别组成的政治机构,界别设置与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社会利益分化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形成是密切相关和相适应的,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政协委员是来自社会各个方面、各个界别的代表人士,充分体现了“从群众中来”的特色;政治协商的主体是各个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团体,基本涵盖了社会的各个阶层、行业和领域。使得充分反映社会各个方面的意见成为可能,这也决定了政治协商能够成为广大民众意志表达的渠道。从一定意义上讲,了解了政协各界别的意见就基本上了解了社会上多数人的意见,掌握了各界别的情况就基本掌握了整个社会的大体情况。从个体上看,政协委员是利益表达的重要主体,他们通过人民政协这个平台进行参政议政,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排解民难,运用政协提案、社情民意、调研视察、民主评议和协商发言等形式,积极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建言献策,向执政党、政府和有关方面进行利益表达,做实施民主民生战略的建言者,做界别群众利益的表达者,做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的监督者。(二)组织上最广泛的代表性要在广度、深度和“厚度”上体现

人民政协在利益表达上的作用是以其广泛性、包容性为基础,参加人民政协的主体越广泛,人民政协的利益表达作用就越显著。因此,人民政协的人民性,首先要在界别社会覆盖面的广度上体现。其二,从价值取向看,人民政协始终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人民的呼声,体察人民的意愿,反映人民的要求,千方百计协助党和政府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政协的人民性要在联系群众的深度上得以体现。其三,根据政协章程,政协委员产生首先要由各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各个界别等协商提出推荐名单。其代表界别发言,维护界别群众利益,真正向界别群众负责。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民意的“厚度”上得以体现。(三)政协委员的代言性要在态度、信度、效度上体现。政协委员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各个界别,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精英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传声筒”和“听诊器”

其人民性首先体现在立场态度上,是否把“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履职的基础准则,对事实作任何评价时是否具有直率而公开地站到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的自觉性,注重站在普通劳动者的立场上,甚至以普通劳动者的身份去思考问题和发表意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意愿和企盼作为自己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其二,政协工作要得到社会认同和人民信任,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政协委员能否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排解民难,运用政协提案、社情民意、调研视察、民主评议和协商发言等形式,积极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建言献策,不断夯实人民团结的群众基础,政协委员的代言性取决于其公信度和亲和力。其三,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目的在于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诉求,促进执政党和政府改进执政方式和工作作风,实现科学、民主决策。在党政决策机制日益完善、各类研究机构日益发展的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参政议政提出的意见建议如果缺乏“建设性”,不仅不能有效地体现协商民主的优势,而且对党政决策也无益。因此,政协委员的代言性要体现在参政议政不仅要注重过程,更要注重实效,所提的意见建议不能是人云亦云的泛泛而谈,而应当是具有“建设性”的真知灼见。

三、构建政协特色的人民性的建议措施

要把人民政协的人民性落到实处,关键是要从政协的人民性的维度去建构。为此,要努力在突出“三个性”上下工夫。(一)在最广泛的代表性上下工夫,增强广度、深度和“厚度”

一是优化委员结构。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委员名额确定和协商产生中,向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主导地位的产业和领域倾斜,向工作性质相近的不同行业、领域、机构和部门等涵盖,使委员既充分体现同行业、领域、机构和系统的不同层面的代表性,更体现同一行业、领域、机构、部门的不同层面的精英性。同时,要确定一定比例、一定职数的农民工、农民、一线工人代表担任委员,充分体现“草根性”,使委员结构既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结构相适应,又与行业阶层、层级的结构相适应。二要引入选举机制以强化利益表达的动力,增强委员的民意厚度。2010年,深圳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通过选举产生市政协委员人选,作为试点单位,深圳市律师协会的6名律师,注册会计师协会的4名会计师,成为全国首批引入选举机制产生的政协委员。很有现实意义,拉近了政协委员与所在界别群众的关系,促使政协委员更经常、更深入地到群众中去,全面了解群众的利益需求。三要以创新的思维,积极探索协商民主工作向乡镇、街道基层延伸,发挥协商民主的优势,把协商民主与基层民主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政协人民性的深度。这方面,杭州政协已经有很好尝试,值得推广。(二)在政协委员的代言性上下工夫,明确态度,增强信度和效度

一要加强思想引导以明确政协委员利益表达的定位。明确委员联系群众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政协委员联系人民群众,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群众”的服务意识,联系群众,了解社会舆情,倾听民生诉求,关心群众疾苦,掌握社情民意,从群众利益出发,问政于民、问需与民、问计于民,多做体察群众民情,反映人民群众诉求、着力为促进民生改善,献计出力。二要督促委员联系群众工作,提高其公信度和亲和力。建立委员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年度统计制度,通过政协提案、社情民意等形式,反映界别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三要不断健全参政议政成果的跟踪落实机制。在参政建言中,力戒形式主义和浮躁心理,力求对实际情况全面掌握,使每项工作扎实有效、切实不表面,做到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要注意参政议政成果的转化,密切跟踪参政议政成果的采纳办理工作,推动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有关制度规定认真办理反馈,促进参政议政成果落到实处。(三)在民主协商性上下工夫,将替党、政府决策谋划和为民做主有机结合

一要广开言路,要进一步完善选题机制,广泛听取各界意见,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建立健全社情民意汇集机制,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不断拓宽社情民意信息的来源。要善于同传统和新兴媒体打交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网上舆情收集分析,建立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直通快车”,形成上下通达、反应灵敏的工作网络,努力为党委、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最方便、最快捷的社情民意信息。二要发挥协商民主的优势,搭建协商民主平台,围绕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开展民主协商,努力达成共识,促进党委和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无论是调研视察,酝酿讨论,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实施监督,还是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和各种形式的协商会、座谈会、研讨会,还是提出提案、建议、意见、批评,都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凸现政协人民性的特色。三要将替党、政府决策谋划和为民做主有机结合才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责的正确标准和最高境界。讲替党、政府决策谋划和为民做主不矛盾,就像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坚持党的领导不矛盾一样。这种一致性是由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决定了的,是由共产党的性质决定了的。讲人民性不是不要讲党性,恰恰相反,讲人民性首先必须讲党性。我们不是脱离党的领导来谈人民性的,恰恰相反,为了在实践中更好地贯彻人民性的原则,就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而这样也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中国革命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了的。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提出问题,更要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措施。这是十分重要的。批评建议如果只停留在揭露问题、曝曝光的层面,而不提出解决问题的举措,往往容易产生负面效应,给党和政府帮倒忙,同时也会伤害人民的利益。

参考文献:

[1]江泽民.论“三个代表”[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4]侯军,李雪.坚持人民政协的人民性 全面推进社会和谐发展.http://www.bzszx.gov.cn/dang-pai/880_2.html[1]作者简介:王成福,民进温州市委会青工委副主任、龙湾区政协委员,龙湾区龙水第一小学副校长。

浅析人民政协基本职能的人民性

[1]林云辉

摘要:“人民性”就是全心全意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自觉性,人民政协具有广泛的人民性。人民性是人民政协与生俱来、与时俱进的本质属性。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体现了人民政协的人民性。人民政协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人民政协要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政协的人民性。人民政协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努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人民性 三大职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人民政协的这种性质,决定了它具有广泛的人民性。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必须以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为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政协自身特点和优势,必须不断深化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能,不断提高政协工作水平。

一、人民性是人民政协的本质属性(一)人民政协人民性的历史渊源

史学界一般认为“人民”这一词语诞生于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时期。而“人民性”概念最早出现在19世纪初的沙皇俄国。第一个使用这一概念的人叫维亚捷姆斯基。杜勃罗留波夫指出,真正的人民性[2]在于真实地反映人民的生活、人民的思想感情和人民的利益。“人民性”,说简单一点就是全心全意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自觉性。人民政协源自人民,服务人民,人民政协的血脉在人民,根基在人民。“人民性是人民政协组织与生俱来、与时俱进的本质属性,从产生历史看,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最早实现形式;从组织性质看,人民政协是广大人民群众增进团结发扬民主的重要政治机构;从组织构成看,人民政协是各界群众实现有序政治参与的广阔政治舞台;从权力赋予看,人民政协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权力来自人民;从价值取向看,人民政协始终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3]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人民政协人民性的路径依赖

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人民政协始终同中共和广大人民一道,风雨同舟、荣辱与共,把推翻三座大山,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最早实现形式,政协的人民性是历史的必然。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被迫按照“双十协定”的要求于1946年1月10日在重庆召开政治协商会议。会议通过了《和平建国纲领》、《关于政府组织问题协议》等决定。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协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协助政府推动各项社会改革,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1954年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作为中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在我国政治经济外交和社会生活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人民政协代表了广大劳动人民不同阶级阶层的利益,其人民性更加突显出来。1978年改革开放后,人民政协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只有在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中,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才能最为彻底和广泛,政协的性质和职能才能真正实现阶级性和人民性的高度统一。(三)人民政协人民性的性质地位

人民政协在“大团结,大统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的方针下,尽可能地把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的代表人物吸收进来,达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解一切消极因素的目[4]的,真正体现了人民的当家作主。人民政协参加单位中包括了中国共产党和8个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人士,共青团、工会、妇联、青联、工商联、科协、台联、侨联等各主要人民团体,我国56个民族,五大宗教团体的代表人物,港、澳特邀人士和台湾同胞以及其他各个界别的代表人士,真正体现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大联合。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组织上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政治上具有巨大的包容性。正是这种广泛代表性,使人民政协从诞生之日起,就能适应我国不同历史时期中心任务的需要和社会状况的变化以及统一战线的发展,适时调整自己的界别构成,不仅囊括各个历史阶段统一战线的所有方面,成为中国人民统一战线的最好组织形式,而且成为实现中华民族大团结的一种重要形式。人民政协的这种性质,决定了它具有广泛的人民性。

二、人民政协三大职能的人民性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三大职能既有独特的功能,又有紧密的关联,可以说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关系,体现了人民政协人民性的性质和特点,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一)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人民性的根本特征

历史上,人民政协因民主而诞生,现实中,人民政协因民主的需要而存在。民主政治建设是人民政协整个实践中最基本的也是不可或缺的要素,它既承载着历史的诉求,又传递着现实的呼唤。中国共产党确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民主模型的形态上说,依然是一种代议制度。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代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毫无疑问是人民民主的体现,但仅此并不足以体现民主的进步性和广泛性。执政后的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铺设了两条通道,一条是以投票选举人民代表,行使国家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的民主权力,另一条是通过广泛政治协商,使社会各政党、各团体、各民族、各界别所涵盖的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两条通道的民主建设路径才真正构成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实践,从理论上将体现人民权力行使这两条通道概括和提升为“两种重要的民主形式”:“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人大是选举民主的代表,政协是协商民主的典范。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既互为补充,又相互交融,选举中有协商,协商中有选举。“协商民主”甚至超越了选举民主的局限性,从一定程度上为直接民主架设了一条体制化的通道。

协商作为一种政治运作手段由来已久。早在古希腊时期,希腊人即通过召开公民大会协商议事。协商是民主精神的最好体现,可以说,没有协商,也就没有民主。协商,是多元主体平等参与,协调利益,共同决策的一种机制,它以多元为前提,以平等为基础,以参与为动[5]力,以协调为手段,以共赢为目的。协商民主从本质上说是实现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通过人民政协建立政治上的一种平等、公开、包容、理性的讨论沟通机制,为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参与搭建了发展民主政治的平台。政协对协商问题作出决议时,是在充分协商之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表决后如仍有人坚持不同意见,在不违反政协章程规定的各项原则前提下,即使这些意见不正确,也允许保留。政治协商的重点不在于事后表决,而在于事前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6]见,进行充分讨论,最大限度求得共识,展现了广泛的人民性。(二)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人民性的基本要求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政治体制的一大特色,在我国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具有其他监督形式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民主监督具有监督范围广泛、监督力量雄厚、监督方法灵活等特点。党中央用“政治监督”的提法规定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与人民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的“权力监督”相区分。在“监督”前面加上“民主”,表达的是监督的主体意[7]思,即这种监督体现了人民性。进一步强化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探索民主监督的新形式和新途径,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将会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人民政协根据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民主监督既包括统一战线组织内部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互相监督,也包括各界代表人士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有组织的监督。民主监督是随着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而发展的。人民政协包括了各党派、各团体、各界别的代表人士,能够充分反映社会各个方面的看法;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能够提出切实的深刻的意见;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实际上就是一种人民民主监督。(三)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人民性的必然选择

一般说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以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重大问题为中心议题,以各级领导机关为对象,以会议为主要形式,并依据一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一些共同关心的事项开展评议,等等。

政协的每一个界别代表着一个领域、一个阶层、一个行业,分别代表其界别利益,每一个政协委员都成为本界别利益诉求的“代言人”。政协委员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来源于各行各业社会各界,来源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第一线,广泛地吸纳了方方面面的杰出人才和业务骨干,政协委员是各行各业的优秀人物,或者说是其代表人物,是各行各业的当然代表,政协委员除了代表自己所在界别利益之外,也有代表人民利益的社会责任和为民请命的具体使命,也当然[8]是人民的代表。“人才库”、“智囊团”、“精英群”是社会对人民政协的赞誉,这些人才、智囊、精英分布在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界别阶层中,工作在第一线,直接接触社会,面对群众,对社情民意有比较深入的了解,有利于捕捉各种事关社会发展的信息,并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社会影响力,提出对策和建议。所以说参政议政充[9]分体现了人民政协的人民性。

三、进一步发挥好人民政协的人民性

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发挥好人民政协的人民性,认真搞好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积极推进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深入开展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有利于下情上达,保证党和政府的决策既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又能兼顾少数社会人群的合理要求;有利于上情下达,促进各方面人士在共同大目标下增进共识,推动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统一思想,做好群众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科学发展。(一)深化政治协商制度

1.健全政治协商法理。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政治协商这种民主形式,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政治协商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个方面民主的、平等的、真诚的协商,是人民政协的首要职能,是人民政协存在与发展的重要依据,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和优势。近年来,中共中央先后转发了全国政协制定的《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和修改的《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等文献,朝着制度化、规范化迈出可喜的一步。但它们还不是法律,还没有法律的约束力,这是其权力制约机制缺失的重要原因,也是其作用难以真正发挥的症结所在。政治协商不是出于某种功利“需要”,而是确保人民民主权利的“必须”和“应当”。这也是“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可靠途径。所以政治协商必须有法律化的保障。

2.完善政治协商程序。人民政协是当代中国协商民主的主要运行载体,而政治协商则是主要表现形式。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是分权,更不是添乱,而是为了形成统一意志,减少阻力、形成合力,提高党和政府的决策效率和贯彻执行水平。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基本要求。但是政治协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却流于形式,缺乏内容和实质;实际工作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以通报代替协商的现象时常出现,“在党委决定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也很难做到;缺乏制度性和可以操作性,程序也还不够完善。[10]

3.建立专门的履职组织。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现理论创新机制创新,更好地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政协的专门委员会至少应该有一个专门的政治协商委员会(或办公室),作为履行政治协商以及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执行机构和具体办事机构。以政治协商委员会(或办公室)为例,可以履行以下职责:一是完善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二是完善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落实协商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原则。三是完善政治协商的主要程序,政治协商既要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又要结合实际注意总结经验,掌握规律,开拓创新。四是完善政治协商的实际效果,使政治协商规范有序、生动活泼、富有成效。(二)强化民主监督实效

1.正确认识民主监督的性质和地位。尽管政协不是决策机关,建言献策不可能直接进入决策程序,尽管政协不是权力机关,建言献策无法直接转化为法律法规,尽管政协不是行政机关,没有行政资源推动建言献策的转化落实;但是,政协是人民的政协,主要职能之一就是代表人民进行民主监督。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理直气壮监督、积极主动监督。民主监督不是添乱、不是越位,相反这是履职、是尽职。要努力克服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等问题。中共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强这种民主监督,人民群众希望切实开展这种民主监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这种民主监督,人民的政协履行能必须进行民主监督。

2.民主监督机制需要不断完善。人民政协作为一个政治组织,不是中共中央,没有领导权;不是人大,没有立法权;不是国务院,没[11]有行政权。它所具有的是对领导、立法、行政的监督权利。这句话表明了民主监督缺乏权力制约机制,因为权利不等于权力,政协只有监督权利而没有权力作保证。多年来的实践表明,人民政协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距离监督的人民性还有相当大的距离,由于缺乏权力制约机制,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能否存在、能否发挥作用,全在于被监督者的政策宽容度。因此,要积极探索创新民主监督的形式,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的民主监督意识;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坚持委员个人监督和组织集体监督相结合,经常性监督和专项集体监督相结合,政协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12]合,切实增强民主监督实效。要在广泛实践的基础上,根据宪法和人民政协章程等精神和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对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程序等作出完整、明确的规定,以提高民主监督的针对性、可[13]靠性和有效性。

3.民主监督必须体现人民性。胡锦涛总书记在2011年“七一”讲话中再次强调为人民服务的极端重要性,明确指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的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这些新思想、新论述,既是对我们党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对党的价值取向的最充分阐发,更是对新时期加强和改善党群关系提出的新要求。人民政协要始终把实现和维护[14]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民主监督是政协的基本职能,民主监督也是代表人民进行的人民监督。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是最大的“帮忙”,是对人民最大的负责,是对党的事业最大的负责。(三)优化参政议政质量

1.参政议政的立足点是人民群众。政协委员是各界群众的代表,是代表各界群众参政议政的。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其领域更宽、内容更丰富、形式更灵活,能够充分有效地发挥政协的职能作用。现阶段,做好参政议政工作,关键是要做好群众性工作,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和强化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在新形势下优化参政议政质量的关键是做好群众工作,这是政协人民性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是党赋予人民政协的历史使命,是政协事业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趋势新挑战的迫切需要,是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架构中更好地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的内在要求。

2.参政议政的着力点是群众利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日益多元化,同时各种矛盾迅速产生并有日益激化的趋势。人民政协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要更加关注社会现状,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要始终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政协的一切工作和活动之中。找准工作着力点,发挥党派、界别、委员和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通过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新形势各阶层人民群众的生活现状和思想动向,做人民群众的“代理人”,为人民群众鼓与呼。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努力做到用心关注民生,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及时反映真情。

3.参政议政的关键点是开拓创新。政协参政议政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一是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政治意识,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二是以科学的态度、创新的精神,实事求是的作风,认真分析和研究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在理性思考和大胆实践的基础上,力求有新的意见,新的突破。三是紧紧抓住理念、方法、载体、制度创新等关键环节,着力形成创新体系。四是进一步调动参加人民政协的各个党派、各个团体、各界人士政治参与的积极性,突出界别特点和优势,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由之路,也是各级政协实现事业新发展的重要途径。人民政协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只有主动适应经济基础的新变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适应社会各界群众的新期待,坚持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政协的人民性,不断创新实践,不断发展进步,才能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全局工作中有所作为,有所贡献![1]作者简介:林云辉,浙江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杜勃罗留波夫:《论俄国文学发展中人民性渗透的程度》。[3]乔传秀:《浙江省政协主席读书会讲话》,2011年7月21日。[4]殷啸虎:《人民政协任务的历史定位与科学发展——解读枙关于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任务枛》,《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0年第20期。郑宪:《论人民政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中国政协理论研究》2009年第4期。[5]廖珍玉、王志:《试论完善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9年第6期。[6]郑宪:《试析人民政协职能的发展与创新》,《新视野》2010年第2期。[7]王爱琦,王寿林:《实现政协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新视野》2010年第2期。[8]包心鉴:《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与加强和改进中国共产党的自身建设》,《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会刊》2009年第3期。[9]秦宣:《推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几点思考》,《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会刊》2009年第4期。[10]张玉权:《人民政协主要职能的形成和发展》,《党政干部论坛》1995年第5期。[11]唐自立:《增强开拓意识推进政协机制创新》,《协商论坛》2009年第2期。[12]张宏光:《增强政协提案工作实效性的对策思考》,《理论探讨》2010年第6期。[13]周淑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制度精神与价值》,《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14]周国富:《协商民主与人民政协》的专题报告。

对政协人民性的实践思考

[1]刘三红

摘要:人民政协的性质决定其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开展工作。坚持政协的人民性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人民政协职能的根本要求,同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坚持政协的人民性既是历史的必然又是人民的选择,必须把人民性贯穿到政协各个职能的落实上,把履职为民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关键词:政协人民性 以人为本 履职为民

2011年3月份,浙江省政协主席乔传秀在出席全国政协会议分组讨论时指出:“要牢牢把握人民性这一政协组织属性,牢固树立群众意识,把履职为民作为价值追求、工作理念和工作红线,贯穿于政协工作全过程。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这一讲话贯穿着以人为本、履职为民的理念,充分体现政协工作要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精神,为新时期我省各级政协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坚持政协人民性的必要性

当前我国的执政体系中,中国共产党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其执政理念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主要是“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党的十七大的表述)。人民政协的一切工作都必须服从、服务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一)坚持政协人民性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必然产物

中国共产党90年的历史,就是一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奋斗史。人民政协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始终同中国共产党和广大人民一道,风雨同舟、荣辱与共,把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党提出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带领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领导人民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开展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改变了旧中国一穷二白的面貌。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我们党顺应人民的要求,果断地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带领人民踏上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我国社会生产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切身感受,更加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多党合作制度。正是由于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大于一切,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庄严使命,才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新世纪、新阶段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奋斗目标,也是时代赋予人民政协的庄严使命,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建设的核心价值。由此可以看出,我们党对民生问题空前关注,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人本情怀,更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人民政协在团结民主旗帜下,认真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把关注民生、履职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关注民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做到重民生、表民意、解民忧。这既是人民政协人民性的具体体现,也是实践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现实要求,体现了政协与时代的同行。(二)坚持政协人民性是人民政协履行基本职能的根本要求

履行职能是人民政协存在和发展的价值和依据,是政协工作的基本内容和主要任务,是发挥政协作用的基本途径。政协工作,应该通过履行职能,达到有利于改善和加强共产党的领导,有利于完善党和政府的决策,有利于党和政府决策的贯彻实施,从而达到有效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目的。

实现与党和政府决策上的协商、目标上的协同、工作上的协助、行动上的协调,从而达到更好地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主要目的和一贯做法。其主要表现在:第一选择议题是为民所想。从人民政协成立以来特别是这些年来的实践看,政协选择协商的主题都是围绕党政工作大局,选择那些党政工作重点、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特别要选择那些事关大局,但党政尚未注意到,或已注意到但腾不出手去抓而群众反映又强烈的问题。第二履职内容是为民所需。综观各级政协的提案和社情民意,都是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与时俱进的观点,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把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反映到党和政府的决策层,协助党政科学民主决策,保证制定的方针政策全面反映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第三履职成果是为民所享。关心人民生活、为民鼓与呼,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是各级政协委员的主要任务,尤其对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提出的建议,有效地帮助党政领导掌握实情。例如关心生活困难中弱势群体,反映他们的疾苦,争取党政重视,督促办理与此相关的提案,是这些年来各级政协工作的一大亮点。这既让基层百姓享受到了实惠,又从一定的角度拉近了干部和老百姓的距离,密切了党群关系。(三)坚持政协人民性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条重要原则是共建共享。和谐是“和而不同”,而不是要取消各种差异与矛盾,和谐是运动中的平衡,差异中的协调,纷繁中的有序,多样性的统一。人民政协的工作是“和而不同”,以承认差异为前提的,不论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或是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还是作为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国家事务的民主形式,都是通过政治协商,认识差异、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来达到团结各民族、各阶层、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各界人士的目的,使之达致和谐、形成合力,有力地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促进社会全面和谐发展。而以人为本也是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人民政协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就是在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中,不仅关注促进经济的发展、物质财富的增长,而且更关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要始终以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政协工作的宗旨,以人民的呼声和要求作为参政议政的依据,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政协工作的目的,充分体现出人民政协为人民的政治本色;高度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为他们鼓与呼,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也能分享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从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高度关注民生,使我们的社会成为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得到广泛调动、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得到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可见,坚持政协的人民性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体现共建共享、以人为本是完全一致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政协坚持人民性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坚持政协的人民性又有效地推动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两者相得益彰、相互推进。

二、坚持政协人民性的可行性

坚持政协的人民性既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选择、又是各民主党派与时俱进的结果,那么在实践中怎样更好地去体现与操作呢?笔者认为只有把人民性贯穿到政协各个职能的落实上,即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具体实践活动中去把握、去体现。为此树立“履职为民”理念,提高“履职为民”能力,创新“履职为民”渠道就成为当今人民政协坚持人民性必须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一)树立“履职为民”的理念是政协工作的出发点

贾庆林主席多次强调:“我们政协想问题、提建议、办事情首先要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要力所能及地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这就要求人民政协必须牢固树立参政为民、履职为民的理念,多怀为民之情,多尽为民之责,多献为民之策。一想事要为民所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无论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还是政协提案、社情民意,都要代表着人民的利益,反映着群众的心声和要求。政协履行职能不仅要为促进经济建设发展这个中心工作服务,还要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做到为民建言献策,为民知情出力。二办事要为民所需。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敢于直面经济社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敢于揭露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大胆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力。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知民之所想、察民之所虑、亲民之所爱、忧民之所忧,为民之所需。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自觉、主动、积极地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三办老百姓自己办不了的事。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视野开阔、地位超脱、渠道畅通的优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真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愿,如近些年,全市各级政协对缓解城市交通问题;老百姓的食品安全问题;中低收入人群的生活保障问题;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机制问题、中小学生负担过重问题等的有效解决,都是通过各界政协委员和政协组织的努力,办了老百姓想办而办不了的事。极大地增进了人民政协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使政协工作有了广泛而坚实的群众基础。

实践证明,人民政协只有把“履职为民”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老百姓谋利益作为衡量政协工作质量和效果的具体尺度,才能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将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力量凝聚到构建和谐社会的事业中来,才能使人民政协的工作与执政党的工作目标一致、步调一致,最终促进经济社会繁荣和人的和谐发展。(二)提高“履职为民”的能力是政协自身建设着力点

胡锦涛同志曾指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是加强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充分肯定了人民政协的政治地位。

首先要加强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建设。政协职能作用的发挥,主要通过政协委员这个主体来体现。人民政协在各个领域中发挥作用的潜力在委员,履行职能的实力在委员,创新工作的活力也在委员。离开委员“履职为民”将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引导委员主动融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去,在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发展中找准位置、发挥作用、体现价值。同时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提高政协委员政治素质、责任意识和发挥委员专业特长上,放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建言献策上。特别是在围绕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时,要将“履职为民”理念体现在解决问题的全过程。从而客观真实地反映社情民意,向党委政府建肺腑之言,献务实良策。

第二要发挥专委会的基础性作用。政协专门委员会是人民政协的内设机构,是在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的经常性工作机构。人民政协开展的各项视察、专题调研、提案督办、行风评议、民主监督等活动,都是以专门委员会为依托,以课题和活动内容为纽带组织委员进行的,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的水平和效果,集中体现在专委会的工作成效和基础作用发挥上。

加强专委会基础作用建设,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专题调研,建言立论上。人民政协的一切参政议政活动,都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作为调查研究的组织者和践行者的政协专门委员会,在选择和确定调研课题方面,要着力找准服务大局与发挥政协优势的结合点,使调研课题切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要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具有战略性、宏观性、前瞻性的课题。同时组成精干的调研班子,对调研材料进行全面系统的综合分析撰写出论据充分、说理深刻、观点新颖、科学可行的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第三要建设一支强有力的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政协机关工作者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着人民政协的地位和形象。“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是新时期政协机关干部的基本要求。首先,突出学习的重要性。政协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统战性、敏感性很强的工作,这就要求政协机关工作者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责任感、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自觉加强学习。面对新形势,在深入学习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同时,特别要注意学习新时期人民政协和统战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理论,努力使每一位政协机关工作者的知识水平适应时代前进的步伐,适应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需要。其次,注重实际能力的培养。重点是理性思维能力、驾驭文体能力、服务协调能力的培养。政协机关干部理性思维能力的高低,既关系到政协整体工作筹划和运行的质量,又关系到与党政部门工作对接服务的效果,政协机关干部唯有具备扎实深厚的理论底蕴和丰富的学识,才能谋划出思路清晰、主题鲜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点议题和工作部署。文字材料是反映政协履行职能工作情况的重要载体和基本形式,实践证明,一篇观点鲜明、字字珠玑的文章,既能够吸引各级领导的兴趣阅读,更易于被决策采纳,又对解决实际问题带来有效的推动;既能够提高人民政协“履职为民”成果的转化,又增强了人民政协的社会影响力。因此,政协机关工作者必须高度重视驾驭各种文稿写作能力的训练。在服务中协调,在协调中服务,是政协工作的又一大特色。为政协履行职能服务,为参政为民服务,为委员服务,为领导服务。因此服务协调能力在政协机关工作中也显得十分重要。

人民政协只有坚持以委员为本、注重加强政协专委会和机关队伍建设,政协组织才会更加坚强有力、政协工作才会常做常新,政治协商才有成果、民主监督才有成效、参政议政才有建树。(三)创新“履职为民”的渠道是政协工作的成长点

要使政协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就必须与时俱进,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找准履行职能与党委、政府工作的结合点,不断拓展政治协商的新领域,创新“参政为民、履职为民”的渠道。

首先,要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政协工作创新。以科学的态度、创新的精神、实事求是的作风,认真分析和研究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通过理性思考和大胆实践,力求在拓展履行职能领域有新的见解,创新履职渠道有新的突破。

其次,要把创新的理念贯穿到实践的工作中。每一位政协委员要积极为政协创新工作出主意、想办法,每一个政协专委会为政协创新工作大胆探索,勇敢实践。近些年,针对绍兴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如何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如何更好地惠及老百姓?绍兴市政协从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召开各种形式的资政会与听证会,积极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协商,就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合作医疗体制等的健全完善问题,提出具有前瞻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使我市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走在全省前例。从而把“履职为民”的理念完善通过实实在在事例和实践体现出来,极大地拓宽和创新了政协“履职为民”的渠道,有效增强了政协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综上所述,坚持政协的人民性既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选择,又是新时期赋予人民政协的新要求。而树立“履职为民”理念,提高“履职为民”能力,创新“履职为民”渠道既是新时期人民政协进一步巩固和加强自身存在发展的基础,又是人民政协坚持人民性的本质取向和有效途径。人民政协只有将“参政为民、履职为民”贯彻于工作之中、深植于人民群众之中,才能更好在实践和推动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能更广泛地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在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1]作者简介:刘三红,绍兴市妇联城乡工作部部长,绍兴市政协常委、政协理论研究会会员。

试论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及其实现

[1]何爱谷

摘要:人民政协的血脉在人民、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性是人民政协认识和处理一切问题的立场、依据和指南,是开创人民政协新局面的重要基础和动力。人民政协坚持人民性,实现人民性,需要从履职思想、履职定位、履职活动、履职作风、履职机制、履职素质等方面不断深化拓展。本文阐述了人民政协人民性的内涵与本质,分析了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新时期人民政协实践人民性的路径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人民性 人民政协 内涵 问题 路径

我国政治制度的人民性决定了人民政协的人民性。人民性是人民政协的根本属性和核心价值,也是每个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必须具备的政治立场。正确把握和全面落实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对于做好新时期的政协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准确把握人民政协人民性的本质内涵(一)人民性的基本内涵《新华字典》对“人民”的解释为:“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从哲学意义上来说,“人民性”是指对事实作任何评价时都直率而公开地站到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的自觉性,其特点是“直率而公开”、“站到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笔者认为,所谓人民性,是指立场、观点和情感,要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这一边,充分体现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关心,对人民群众诉求的关注,当好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二)人民政协人民性的内涵与本质

人民性是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人民政协的人民性,究其本质,乃是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人民性价值目标在人民政协工作领域的具体体现。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所体现的本质属性与国家的本质属性是一致的。在我国,实行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而在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中,人民性居于核心地位。人民性,其基本要求就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作为推动历史前进的主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人民性的价值目标,究其内涵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必须以人民群众为价值主体。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前进的根本力量。人民群众不仅是实践主体,而且是价值主体。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二是必须以人民利益为价值目标,最大限度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三是必须以人民赞成为价值尺度。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

人民政协的人民性,应该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目标中人民性的应有内涵。其一,人民政协不仅是政协组织的活动。它在主体性方面,既体现为人民群众对政协活动的参与,也体现为政协必须以人民群众作为其活动的价值主体。可以说,正是人民群众对政协活动的参与,以及政协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期待、新要求,才使政协工作获得了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对于任何政协工作的创新与发展,都必须在人民群众参与政协活动的经验及其对政协的期待和要求中去寻找。离开了这一点,盲目地照搬照抄所谓的外来经验,都可能产生水土不服的问题。其二,政协工作必须以人民利益为目标,最大限度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的一条基本原则。政协工作,依照《章程》的规定,通过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围绕事关国家大政方针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务开展协商讨论,积极建言献策,从中国国情出发,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出发,促进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保持国家政局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从而在根本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历史的角度上看,其价值既在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当前利益,也在于维护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和国家的长期久安,促进国家长远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其三,政协工作应当坚持以人民满意为衡量的根本标准。即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关注民生作为履行职能的重点,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服务人民作为第一责任,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政协参政议政的根本出发点,协助党委、政府努力实现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同时,我们也应认识到,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治架构中,国家政治机构的各个组成部分都体现为人民性价值目标的一致性。中国共产党是我们国家的执政党,它终始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在党的领导下,我国现行的民主政治制度主要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一国两制”制度所构成,这些政治制度的核心特点就是人民性。对于人民政协来说,坚持人民性,也就应坚持自觉将自身置于国家的整个政治架构之中,通过坚持党的领导、人大、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实现自己职能的有效运转。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具有鲜明的人民性。他的全部权力属于人民所有,他的全部责任、义务和使命就是一心为了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他的工作方法就是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依靠人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政协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扬人民政协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扎实有效地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切实发挥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牢固确立和始终坚持履职为民的工作理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珍惜民力、集中民智,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政协的各项工作都能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二、人民性在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一些政协委员对人民政协性质、地位和作用缺乏应有的认识,对自己的角色定位和职责的重要性认识不清,没有进入委员角色,还不习惯从代表自己所联系的那部分人民群众行使参政议政的角度对待自己的政治主人翁身份,不注意联系群众,不注意体察民情,不反映社情民意,缺乏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应有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缺乏认真履职的内在动力,仅仅将政协委员当作一种“荣誉”,一种“政治资本”。使民间经常有意无意地“误解”政协的性质,对政协制度产生怀疑,从而影响人民政协的群众基础。(二)界别设置不够科学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新的社会阶层、社会团体和利益群体不断形成,他们需要通过党派、团体等界别渠道表达政治愿望和诉求。但现有界别设置尚未涵盖改革开放中新产生和壮大起来的新的社会阶层、社会群体和有影响力的各界人士。如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等法律职业群体,政协没有相应的界别设置;又如在政协设置的界别组成中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工人、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等人数较多的社会阶层中的代表人物,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政协组织的人民性。(三)委员结构不够合理

一些地方在推举政协委员时过分追求“精英化”而忽视占人口多数的农民和工人等“草根”阶层。委员队伍中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老板多、工人少;干部多、群众少;精英多、“草根”少。如某地基层政协现有政协委员261名,其中行政官员委员有108名,占委员总数的41.5%;企业法人有82名,占委员总数的31.5%。有一个乡镇产生的7名政协委员,无一不是企业法人。在261名政协委员中没有1人真正属于一线工人,真正属于农民的委员也几近为零。政协委员的官方化,削弱了政协民主监督制度的有效运行,使政协的协商民主流于形式。企业法人比例过大,替利益集团说话多,较难直接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和心声,从而动摇百姓对人民政协履职活动的信任度。(四)个别委员素质不高

由于委员进口把关不严,近年来,一些曾经有过某种污点的人,为了自身政治地位,通过“运动”,混进了委员队伍。这些人委员意识淡薄,履职观念不正,道德素质低下,把当政协委员当作捞取个人好处的政治资本,只顾自己赚钱,从不关心周边群众的疾苦,甚至时常出现与民争利,损民肥己的现象,称霸一方,危害百姓。有的放荡不羁,常常做出令人侧目乃至违法乱纪之事。这些人的个人劣迹和污点,在社会上造成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严重损害了人民政协在人民群众中的整体形象。

三、人民政协人民性的实现路径(一)在履职思想上体现人民性

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必然产物,也是人民的选择。人民性是人民政协认识和处理一切问题的立场、依据和指南,也是开创人民政协新局面的重要基础和动力。只有始终坚持人民性,把政协工作的方向落实在人民性的要求上,才能在履行职能中为民建言献策、为民知情出力,才能团结人民,凝聚力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中作出新贡献。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胡总书记的讲话,实际上是对新时期、新阶段人民政协坚持人民性的新要求。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讲话精神,就是要把人民性贯穿履行政协职能的全过程,把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取向升华为一种崇高的境界,知民之所想、思民之所虑、忧民之所忧、行为民所为,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工作的重点,使政协工作能符合广大人民的意愿,符合广大人民的需要,得到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二)在履职定位上体现人民性

坚持履职为民是政协工作的基本准则,也是体现政协人民性的有效途径。要确立科学务实履职为民的工作思路,把“政治协商要鉴于政协章程保各方和谐”落到实处,按照政协章程规定,体现政协的党派特点和界别特色,抓住政治协商的要旨,围绕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人民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及巩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政治局面积极开展协商议政,力求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从根本上增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效力,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决策水平;把“参政议政要在于围绕中心抓好大事”落到实处,始终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职的第一要务,关注大事、难事,找准履行职能的结合点和切入点,议大事、献良策、求和谐、促发展;把“建言献策要基于务实调研可操作性强”落到实处,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掌握真情,确保建言献策言之有据、言之有理,多谋长远之道、多建有用之言、多献务实之策,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在关键处;把“民主监督要寓于提案建议跟踪落实中的工作”落到实处,注重跟踪问效,规范制度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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