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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2 01: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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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贾玉铭

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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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职十年史略

四川高职十年史略试读:

序1

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是党和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中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不太长;进入新世纪的这十来年,可谓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从正式确立法律地位到全面发展的“黄金十年”。

在满足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急切需求的时代背景下,四川高等职业教育进入了蓬勃发展的“快车道”,实现了令人瞩目的“跨越式”发展。历史足以证明: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从总体来说是健康的,方向是正确的,成就是明显的,已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赞许;从西部乃至全国的视野看,无论是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的规模,还是培养学生之数量均位居前茅,四川已经步入了高等职业教育大省之列。

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是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四川省唯一的以高等职业教育为对象的研究机构。《四川高职十年史略》一书是据其所承研的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四川高等职业教育十年》的研究成果而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本书较全面、系统地厘清了四川高等职业教育十来年发展的历史足迹;着重就2001—2013十余年间“快速发展”“规范发展”“内涵发展”三个重要阶段的发展踪迹、发展特征和发展水平进行了史学性记述并进行了简明的归纳总结,且提炼出了四川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路径和基本规律;同时还针对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发展“瓶颈”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基于新的历史时期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向,展望了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的前行趋向和四川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美好愿景。全书按时空纵横交织架构,既体现了时间纵向的历史发展逻辑主线,又展示了多维史料佐证;内容翔实,史论相契。我认为,它是迄今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领域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四川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历程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应用性研究成果。据了解,它也是目前国内难得多见的以省级行政地域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黄金十年”为研究对象的区域性高等职业教育断代史研究性质的学术专著。

回顾和总结四川高等职业教育十年的发展历史,既是对历史的尊重,更是为了“以史为镜”,更好地推动其未来发展。《四川高职十年史略》通过实证研究,记载历史真实且能在一定高度上作一定深度的精要研析,不但可以助力当前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的全面深化改革实践,为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实现新的提升和向高等职业教育强省跨越发挥重要作用,而且也可以为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统筹、规划、指导高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均衡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值《四川高职十年史略》即将付梓出版之际,为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的明天更加美好,谨为之作序。2013年12月1日石伟平:教授 博士生导师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执行主任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所长

序2

记得还是在2012年《四川高等职业教育十年》被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批准立项为省级规划社科研究项目之初,该课题组部分成员聚议狮子山川师大时,我曾应约参加了课题组的研讨。当时我的第一反应:这个选题非常好,极具研究价值,但要做好这个课题难度也相当大。在诚挚、认真的讨论中,我畅谈了本人对四川高等职业教育“断代史”研究的一些个人见解,意在能够对课题研究有所帮助。2013年年底,欣闻该课题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组织的结项鉴定中获得了最高的优秀等级,其研究成果《四川高职十年史略》即将由四川大学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我很高兴,同时,也对该课题组攻坚克难的精神和智慧表示钦佩。

四川作为西部内陆省份,经济尚不甚发达,高等职业教育竟发展如此迅猛,着实令人惊叹:短短十来年,目前以拥有55所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的规模而迈入了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大省之列;对四川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四川高等教育发展均做出了不可替代的卓越贡献,确实很了不起!

我省唯一的以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为己任的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所组建的跨校十人团队,从教育发展史的视角,通过《四川高职十年史略》约30万言对十来年四川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踪迹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其特色和成就做了充分展示,对其主要发展规律和基本经验进行了简要总结,而且,还针对四川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让人读了之后,既可以对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的昨天和今天有清晰的认知和了解,又能够看到四川高等职业教育明天的美好愿景。可以这样说,此书立意高远,逻辑严谨,内容翔实,其教育史学价值和咨询服务价值均达到了较高水准。此书还值得特别称道的是:溯源寻踪,以古衬今,凸显了今天的发展成就;纵横交织,点面结合,彰显了四川的发展特色,记叙交融,史论兼备,揭示了独特的发展规律。虽然书中还存在一些细节上的疪漏和史料上的欠缺,但是,瑕不掩瑜。我认为,它可以算是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领域中一部难得多见的佳作。

在四川教育发展的漫长历史中,高等职业教育确属新生事物。如实地说,虽然进入新世纪后这十来年四川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很快,但是,若与国内高等职业教育发达省区相比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四川要实现跨入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强省阵营的目标,确实还有待省内相关各方各界更加不懈努力。

希望《四川高职十年史略》的出版发行能充分发挥其效用,特陈数语,权且为序。2013年12月3日吴定初:四川师范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概览篇

篇首提要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尚属新生事物,人们对其认知还未必清晰、明确、全面。本篇为全书之首,其主要内容有:追溯职业教育特别是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的源流;简说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和外延;解读高等职业教育特质;概括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的总体现况;展示四川高等职业教育对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和四川高等教育发展所做的突出贡献。第一章职业教育溯源第一节 职业教育简述一、“职业”的界定

职业是“从业人员为获得主要生活来源所从事的工作类别”,职业有5项基本特征,即“目的性(以获得报酬为目的)、社会性、稳定性、规范性和群体性”。我国还有一些与职业相关的、有时甚至经常混淆使用的概念,如工种、岗位和职位等。由于对职业认识的不确定,特别是对职业与劳动组织方式之间的关系研究不多,以及受安格鲁文化对职业认识的影响,常常认为这些概念只不过是“职业的不同的分类方法中或分类层级上的表述”。《辞海》中对职业的解释:职业是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所从事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

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出版了我国第一部对职业进行科学分类的权威性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其对职业、职业分类阐释为:“职业是指从业人员为获取主要生活来源所从事的社会工作类别。职业需具备下列特征:(1)目的性,即职业活动以获取现金或实物等报酬为目的;(2)社会性,即职业是从业人员在特定社会环境中所从事的一种与其他社会成员相互关联相互服务的社会活动;(3)稳定性,即职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形成,并具有较长的生命周期;(4)规范性,即职业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5)群体性,即职业必须具有一定的从业人数。”“职业分类是以工作性质的同一性为基本原则,对社会职业进行的系统划分与归类。所谓工作性质,即一种职业区别于另一种职业的根本属性,一般通过职业活动的对象、从业方式等的不同来体现。”

1999年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我国职业划分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细类(职业)。二、“职业教育”的界定“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代意义的职业教育源于西方,是工业兴起与发展的产物。职业教育的产生可以上溯到18世纪中叶的第一次工业革命时代,在工业化大生产的背景下,从中世纪遗留下来的手工作坊的学徒制已不能满足工业化发展对大批熟练技术工人的需求。因此,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引进当时具有先进意义的学校教育制度来完善手工作坊的学徒制的培养机制就成为必然。近代意义的职业教育经历了一百多年的发展,到19世纪上半叶,各种类型的技术学院、贸易学院和农业高等学校在西方工业化国家涌现,具有现代意义的职业教育开始兴起并逐渐成熟发展起来,到19世纪末,西方工业化国家开始以法律的形式将职业教育的责任赋予国家,职业教育成为国家教育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到了20世纪30~40年代,伴随着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西方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不仅在规模上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而且从层级上开始从初级职业教育向中级、高级职业教育延伸,特别是在20世纪50年代以电子技术兴起为代表的第三次技术革命的到来,使西方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有了更高的提升。20世纪末,新一轮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代表的科技浪潮的兴起,随之而来西方发达国家职业教育新的指导性理论,如:能力本位、行动导向、群集阶梯等的不断涌现,并随着这些理论逐渐深入成为西方职业教育的主流思想并付诸实践,西方各国的职业教育又有了新的发展。

在中国,1866年洋务运动中福州船政学堂的诞生,成为中国近代学校职业技术教育的标志,当时统称为“实业教育”。“职业教育”一词最早见于清宣统三年(1911年)中国近代著名教育家陆费逵在教育杂志的一篇序言中所书:“国民生计之赢绌,恃职业教育”。1917年,我国近现代著名的政治家、教育家黄炎培等48人发起在上海创办了中华职业教育社,开始将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系统的职业教育理论引入中国,并将之前的“实业教育”改称为“职业教育”。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新中国教育部门将职业教育改称为职业技术教育,并在之后的三十多年里,一直沿用。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国家经济的逐步恢复与发展,国家对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将其与普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并列视为国家教育的四大组成部分。1996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颁布,我国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来确保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同时,重新使用“职业教育”一词并逐渐替代职业技术教育。

对职业教育概念的界定在中外职业教育理论界一直以来都有着不尽相同的观点。仅就我国对其研究的情况而言,关于职业教育的定义,在相关职业教育的理论著作中有明确界定或撰文发表在报纸或期刊上的,就有近三十多种,较有代表性的定义有:

1.2000年版《辞海》中“职业教育条”中,对职业教育的定义是:职业教育是“给予学生或在职人员从事某种生产、工作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态度的教育”。

2.2004年《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卷》中,对职业教育的定义是:职业教育是“给予学生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的教育”。

3.1996年5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对职业教育明确规定为:“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

4.1966年,英国经济学家爱德华·迈德(Edward J.Meade)和马文·福德曼(Marvin J.Feldman)指出,职业教育的本质不在于技术本身,而在于职业教育是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工作中具体的问题为主要目标的。

5.《大英百科全书》对职业教育的定义:职业教育“旨在传授工商业职业知识的教育,它可通过正规的中等专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或在职培训计划获得,也可没有实际指导而在工作岗位上不正规地学会某些必须的技能”。

6.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公约对职业教育的定义:职业教育“包括教育过程的各种形式和各种层次,它除了一般知识的传授外,还涉及技术和相关科学知识的学习,以及对于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息息相关的实用技能、专业知识、态度和看法的掌握”。第二节 职业教育发展脉络一、清末时期的职业教育

就我国而言,近代意义上的职业教育最早起源于19世纪中叶,随着洋务运动的开展,“西学东渐”的不断深入以及近代工商业的产生与发展,在当代具有先进思想和意识的改革派提出的“经世致用”的职业教育思想的影响下,促成中国实业教育的萌芽。1866年,福州船政学堂的设立,标志着我国近代学校职业技术教育的源起,为后来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不过这一时期尚属我国职业教育的初创阶段,职业学校数量少,规模小,没有统一的学制。

1903年清朝光绪年间,清政府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第一次将实业教育(即职业教育)纳入学制,正式建立了职业教育体制。根据《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实业学堂的办学宗旨为“振兴农工商各项实业,为富国裕民之本计”,并把职业学堂分为三级,即初等实业学堂、中等实业学堂和高等实业学堂,主要“以授农、工、商所必须之知识技能,使将来实能从事实业”为其培养目标。根据清末职业教育的年度统计表,1907-1909年间,实业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学堂的学生数分别达12827人、12790人、4488人。从学生人数的总量来看,尽管清末实业学堂的发展规模和速度相对缓慢,但却为中国的近代培养了一批实业人才,对推动中国近代实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是我国职业教育的雏形,为今后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川实业学堂起步稍晚,但就近代职业教育发展而言,四川的职业教育却从未远离晚清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主流。1901年,四川职业教育的先导者、史学家、实业家张森楷创办“四川蚕桑公社”,后命名为四川民主实业中学堂,又名四川民立蚕桑中学堂,开启四川学校职业技术教育的先河。1903年于成都开办了四川工业学堂,1904年创办工务学堂、艺徒学堂,附设蚕桑研习所;1905年设铁路学堂;1906年,四川劝工总局成立艺徒培训班,四川农政总局创办中等农业学堂,四川布政使创办四川通省农政学堂,此后,实业学堂发展较快,成都女子蚕桑讲习所(后更名四川蚕桑师范传习所)开办,四川劝业道又通令有各地举办蚕桑传习所,有成效的传习所可升为蚕桑学堂;1907年,四川中等工业学堂开办,设有窑业、染织、采冶和理化四科。1909年,又在成都开办了财政学堂;同时在成都还办有商工实业学堂、机器局工业学堂。另外在重庆、江油、遂宁、渠县、长寿、永川、合川、荣县、宜宾、会理、南部、梁山、涪陵、广汉等县均设有实业学堂、农业或者蚕桑学堂。其中以成都、重庆和合川地区的实业学堂最具特色。辛亥革命前夕,成都地区已有高等实业学堂8所:四川通省农政学堂、四川高等工业学堂、四川铁路学堂、四川财政学堂、四川商工实业学堂、四川蚕桑学堂、华阳初等实业学堂和四川通省公立机械实业学堂;中等实业学堂6所(农工商各2所)及初等实业学堂10余所。其中省城的三所中等农工商学堂由省经费设立,其余经费由各地自筹。这类专门的实业学堂就种类与规模而言,已经使四川早期职业教育位列全国前茅,且独具特色。二、民国时期的职业教育

1.民国初期及新文化运动时期的职业教育

1912年2月,时任教育总长蔡元培提出“实利主义教育”主张,将实业教育置于重要地位。在此基础上,1913年8月,民国政府公布了《实业学校令》和《实业学校规程》,明确规定实业学校分为甲、乙两种,“以教授农、工、商业必须之知识、技能为目的”,其基本继承了清末《奏定学堂章程》中职业以及教育的宗旨,只是将实业学堂改为实业学校。同时,进一步强调实业教育要根据地方情形以及时势之需来设置实业学校的课程及科目,以充分发挥实业教育的效用。应该说,民国初年,实业教育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切合了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对于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但这一时期的职业教育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还远未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黄炎培在《三十五年来中国之职业教育》中,对1911年-1916年的职业学校数量、学校学生人数与普通学校数量、学校学生人数做过比较,其数据是,1911年-1916年学校数量的百分比分别为0.48%、0.44%、0.42%、0.45%、0.43%,学校学生数的百分比分别为0.108%、0.081%、0.077%、0.072%、0.075%。

1917年5月,黄炎培联合教育界、实业界和南北政界知名人士蔡元培、梁启超等48人,在上海创立了中华职业教育社,其宗旨为“沟通教育与职业”,以倡导、研究和推行职业教育,改革脱离生产劳动、社会生活的传统教育,认为只是在普通教育基础上强调“实用”,难以解决中国当时存在的问题,必须推行专门的职业教育,并指出职业教育的目的体现为“为个人谋生之预备;为个人服务社会之预备;为世界及国家增进生产力之预备”。中华职业教育社的创始者准确把握了现代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基本趋势,深刻意识到中国传统正规教育长期以来与生产和职业相脱离的弊端,从而提出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教育发展宗旨和纲领。

1922年11月1日,北洋军阀政府时期的教育部正式颁布实施新学制。新学制对之前学制的改革颇大,与之俱生的职业教育制度也发生了重要变化,自清末民初沿用的“实业学堂”不复存在,取而代之为“职业学校”;在旧学制中,作为独立一支的实业教育,改革成为与普通教育相融合的职业教育制度。在这一时期,中国的职业教育得到了较大发展,清末以来的“实业教育”体制得以改变,职业教育学校增多,范围扩大。

在这一时期,四川的职业教育尽管起步和发展不如东部地区,但仍是有所作为,实业教育思想的影响通过张森楷的作为辐射下来,对后来四川职业教育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据教育部1915年编制的《中华民国第三次教育图表》的统计数字,截至1914年,四川全省共有实业学校29所,其中甲种实业学校3所(农工商各1所),其中学生315人,教员48人;乙种实业学校26所(农15,工10,商1),其中学生1255人,教员112人。

2.国民政府时期的职业教育

国民政府成立之初,基本沿用了1922年的新学制。1928年5月颁布《整理中华民国学校系统案》,职业教育开始逐渐独立为一个单独的系统。1932年12月,国民政府颁布了《职业学校法》,明确规定职业学校分为初级职业学校和高级职业学校两类。1935年6月,教育部又下发了《修正职业学校规程》,确定职业学校为“实施生产教育之场所”,仍然分为初级和高级两类,以就某业中之一科单独设置为原则,但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核准,得兼设同一业中数科或得合设数业。此外,国民政府特别重视专科教育。1929年4月,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强调“专门教育必须注重实用科学,充实学校内容,养成专门知识技能,并切实陶融为国家社会服务之健全品格。”同年7月颁布《专科学校组织法》,将“专门学校”改为“专科学校”,并明确界定其培养目标为“教授应用科学,养成技术人才”。为此,专科性质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制度逐渐形成。1931年3月,国民政府颁布的《修正专科学校规程》规定,专科学校修业年限为2年或3年,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学生,且同等学力学生最多不超过录取总额的五分之一。专科学校可分为工业专门学校、农业专门学校、商业专门学校和其他专门学校(如下表所示)表1-1 1931年国民政府《修正专科学校规程》中专科学校的类别规定

国民政府成立之后,对职业教育投入了相当的精力,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备的职业教育制度,职业教育也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从下列1928-1947年的职业学校统计表中,可见当时职业教育发展的情况表1-2 1928-1947年职业学校及专科学校发展概况表

四川职业教育在这一时期的发展可分为川政统一前、后两个阶段。

1935年川政统一前,四川军阀群起混战,不少学校宣告停办,数量减少。1915年至1930年,四川曾设职业学校22所,而同期先后停办27所,到1930年,全省职业学校数量反而比1914年减少了5所,但学生数量有一定增加,达到2495人。到1934年,四川省独立设置的职业学校27所,加上在其他学校附设的7处职业班或职业科,总数也只有34所(处),比1914年有所增加,但就二十年的发展而言,速度不及1914年前快。而此时统计的教员数406人中,兼任高达42.3%,比《修正职业学校规程》所规定的兼任教员不得超过专任教员四分之一的比例高多了。正如教育厅当时编印的一份资料所说:“故至二十三年度止,除省立各校尚能实事求是,继续推进外,其县立原有各校,每以经费支绌或招生困难,仅能维持现状,鲜著成效。新增之校,为数不多。私立职校,大多避难就易,开办商科,于生产事业,无大补助。”但在这一阶段,四川大小军阀捐资兴办私立学校,如蜀军政府都督夏之时创办锦江公学,孙震创办私立树德中学,杨森创办私立天府中学,刘文辉兴办私立建国中学等,成为四川职业教育发展史上特有的情景。与此同时,川籍著名学者陈独秀的职业教育思想,秉持以教育开发西南的实业家卢作孚所进行的乡村教育城镇化实验等等,亦成为四川职业教育史上浓墨重彩的华章,影响着中国职业教育走向农村,逐渐实现社会化和现代化。

1935年川政统一后,政府亦以政策法规为依据,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1936年全省共计职业学校40所,有大幅增加。抗战爆发后,四川成为战时相对局势稳定的大后方,许多学校,如中职类的江苏省立女子蚕业学校、私立汉口宗汉会计科职业学校、私立武汉高级护士学校等,高职类的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国立杭州艺术专科学校、国立吴淞商船专科学校、国立牙医专科学校、国立南京药学专科学校、国立中央国术馆体育专科学校、国立戏剧专科学校、山东省立医学专科学校、山东省立药学专科学校、江苏省立蚕桑专科学校、私立山西工农专科学校、私立东亚体育专科学校、私立民治新闻专科学校、私立两江女子体育专科学校、私立立信会计专科学校、私立正则艺术专科学校、私立武昌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私立医药技士专门学校、私立武昌艺术专科学校等,纷纷内迁至重庆、成都、乐山、万县、壁山、金堂、江津、泸县等地。为避免教育免受空袭损失,四川省政府要求各学校由城市外迁乡村,并提供一定的资金援助。政府采取的措施不仅保存了四川教育发展的实力,而且使得四川职业教育持续发展。

和战前1936年相比,1938年四川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人数增幅达21%,学校增加5所,班级增加23班。至1940年,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由38所猛增至52所。私立中等职业学校也有了较大增长,从1939年的10所,增加到1945年的20所;学生总数共增加了7077人,所增加的学生中,高级职业学校学生增加3899人,超过了初级学生增加的3188人。这一时期四川职业教育的发展成就可参见以下表格:表1-3 1937-1944年四川省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表表1-4 抗战时期四川各类职业学校分布表表1-5 1935、1945年度四川职业教育与全国职业教育各项指标比较资料来源:四川省各项数据来源于《四川统计年鉴》,全国数据来源于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二编“教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9月版,第690、693、694页。表1-6 抗战时期内迁四川的国立职业学校设置简表资料来源:余子侠、冉春著:《中国近代西部教育开发史——以抗日战争时期为重心》,第378-380页。

与此同时,政府的政策引导,帮助四川省根据自身优势,因势利导,增设各类专科学校,招收高级中学及高中职业科毕业生,在战时取得了较大成就。1938年至1947年间,全国的专科学校即高等职业教育类学校上升至68所,其中设于四川省的有11所,西康省1所,分别是:国立中央工业专科学校、012国立中央技艺专科学校、国立自贡工业专科学校、国立西康技艺专科学校、四川省立会计专科学校、四川省立体育音乐专科学校、四川省立艺术专科学校、私立重辉商业专科学校、私立中华工商专科学校、私立求精商业专科学校、私立西南美术专科学校、私立储才农业专科学校。另外,中华职业教育社于1943年还于重庆创办了中华工商专科学校。

综上所述,以增设职业专修科、新设专科学校、内迁敌占区专科学校(见前文所述)三种方式,专业涵盖农工商等科,填补了四川地区高等职业教育的空白,也使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模扩大,培养了为抗战服务的高等技术人才。这种长足的发展,一度缓解了因东部职业教育发达区域陷落造成的各类职业技术人才供求矛盾。和战前相比,学校和学生人数大幅提高,学科设置逐渐齐全,各校分布也更均衡,过度集中于大中城市、交通要道的现象得到一定改善;初、中、高各类职业学校设置更为合理,三种不同层次的职业教育并驾齐驱,为抗战培养了数量可观的职业技术人才。抗战后,四川职业教育的多项指标在全国的地位都较战前有所上升。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二编“教育”所载,1943年全国共有国立中等职业学校7所,设于四川省的就多达6所。并据奉莉硕士论文所引资料,战后四川省职业学校多达93所,其中省立23所、市立3所、县立27所、私立41所,在整个西部地区一枝独秀,可见四川职业教育在抗战时期的重要地位。这种进步,不仅适应了战争需求,推动了本省经济发展,并开始转变轻视职业教育的传统观念,使近代社会的教育体系趋于完备;也在某种程度上为战后新中国建立做了技术人才的准备。三、新中国成立后的职业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了社会主义的教育制度并逐步完善。我国政府把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提高到了与普通教育发展同时并举的地位。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为适应其发展的需要,国家不断地充实、调整、完善职业技术教育,职业教育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和重视。(一)1949-1978年的职业教育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我国职业教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1951年10月,政务院公布实施《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学制规定。在新学制中,以法令形式规定了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作为中等教育的一个部分,明确了职业技术教育在学制中的适当地位。到1957年,作为新中国职业教育唯一形式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了较大发展,全国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728所,在校生48.2万人。伴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形式的逐渐好转,职业技术教育也得到逐渐恢复并不断发展壮大起来,到1965年,已建立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265所,在校生规模54.74万人;技工学校281所,在校生规模10.1万人;职业技术中学6162所,在校生规模443.34万人,在校生总数占到中等教育学生总数的36%,中等教育形成了一个比较合理的结构。职业技术教育出现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个高潮。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直至以后的十年,职业技术教育几乎处于瘫痪状态,职业技术学校几乎全部被停办,其校舍被长期占用,学校原有的设施设备被毁坏,学生停课闹革命,教师被纷纷遣散,中等职业教育变成单一的普通教育。(二)1979-1998年时期的职业教育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开始全面的拨乱反正,认识到“文化大革命”造成的中等教育结构的单一化,使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与国民经济发展、现代化建设所需严重脱节,因此,调整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摆在了突出的位置,职业教育开始获得巨大的发展活力。1980年,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指示,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和原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开始对全国中等教育结构进行调整,以促进中等教育结构更加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1985年,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 “造就数以亿计的工业、农业、商业等各行各业有文化、懂技术、业务熟练的劳动者”。1991年10月,国务院作出《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职业技术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积极贯彻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方针”。到1992年底,我国已有职业高中、普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1.6万多所,在校生规模达到了683万人,中等教育结构单一的状况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八五”期间,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方针是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初等职业教育为辅,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这期间,全国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共向社会输送了近1100万各类中初级人才,比014“七五”期间增加了300多万人。199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职业教育的体系结构、办学职责、管理体制等都做出了规定,确立了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并明确规定了职业学校教育包括了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三个层次。同时,在这部法中用“职业教育”取代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使用的“职业技术教育”的称谓。

由于多数企业对工人受教育程度的要求不高,新的“读书无用论”抬头,并随着1996年中专“不包分配”,取消指令性计划的招生制度改革,生源急剧萎缩,职业教育面临前所未有的“冰期”。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二次产业中许多高端制造的不断出现,三次产业中现代服务业的不断发展,催生了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国家开始在若干条件好的中专开始五年制高职的试办(1995-1999),同时期,教育部开始试办专门的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学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1997年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率先成立,开始尝试规模化地培养高技能人才。而在四川,则是在四川省教育厅的规划与指导下,面对结构调整的航空制造业,1998年成立了四川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由中央下放四川省管理,直属四川省教育厅。直到2000年前后,三次产业之间的比例关系有了明显的改善,产业结构正向合理化方向变化。第一产业在GDP中的比重占16.4%,呈现持续下降的态势,同时内部结构逐步得到改善;第二产业的比重经历了不断波动的过程,但最终保持在50%左右,工业内部结构得到升级,制造业增加值占全部商品增加值的比例由1978年的30.5%上升到2005年的52%;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处于不断上升的过程之中,增加值比重由1979年的21.9%大幅上升至2000年的33.8%。从工业结构的行业构成变化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般加工制造业的比重相对稳定或有所下降,以电子及通信制造业为中心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增长,带动了工业结构的升级。总体来看,我国煤炭采选业、食品加工业、纺织业、普通机械制造业四个行业的比重明显下降,其中纺织业下降的幅度最大。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电力蒸汽热水生产供应业等五个行业的比重显著增加,其中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的比重增幅最大。工业结构向高端的调整,预示着全国包括四川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机遇期的到来。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积极发展包括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在内的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1999年后,顺应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需要,高等职业教育蓬勃兴起,从此掀开了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史篇。

从1978-1999年这20年里,我国职业技术教育蓬勃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为这个时期我国教育事业尤其是中等教育事业发展的主力军,与此同时,高等职业教育与初等职业教育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初步形成了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初、中、高等职业教育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相结合的职业教育体系。(三)1978-1999年四川高等职业教育

1.高等职业教育起步

1978年-1998年四川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主力是高等专科学校,尤以师范专科学校为主,仅以1978年为例,这一年四川省新增专科学校9所,其中师范专科学校7所:绵阳师范专科学校、内江师范专科学校、宜宾师范专科学校、万县师范专科学校、达县师范专科学校、西昌师范专科学校、阿坝师范专科学校;农业专科学校2所:西昌农业专科学校、绵阳农业专科学校。截至1982年,四川省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中,师范专科学校占80%,非师范专科学校仅占20%,四川经济建设急需的应用型人才严重缺乏。

1983年,国务院转批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发展高等教育的报告》指出:“要在发展中逐步调整好高等教育内部的比例关系,多办一些专科”。积极倡导大城市、经济发展较快的中等城市和大企业举办短期职业大学;建议短期职业大学规模不宜过小;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指出:“要改革专科、本科比例不合理的状况,着重加快高等教育的发展。”从1983年开始,四川省把发展专科教育作为加速发展高等教育的重要举措,1983年-1986年间,四川省新增专科学校7所,新增的学校主要为机械、建筑、冶金、纺织、烹饪等行业。至1986年,四川省共有专科学校24所,占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数的41%,专科招生增长的相当部分由本科院校承担,从80年代中后期开设,出现了本科院校举办专科教育的热潮。与此同时,“四川省各行各业、各单位创办了多类型、多形式、多层次的成人高等教育:一是在过去厂矿企业举办的 ‘七二一’工人大学基础上,经过调整、撤并、联合,经批准在全省举办了58所专科层次的职工大学,以全脱产、半脱产形式为本单位、本系统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二是行政管理部门在全省创办了8所干部管理学院,以脱产、半脱产形式为本系统培养具有大专学历的管理干部。三是教育系统举办了一批教育学院,培训在职的中学教师。它们在016提高本系统职工、干部的学历层次和知识水平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2.高等职业教育法律地位确立

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三改一补”的基本方针,即统筹规划高等专科教育、职业大学、成人高校,将高等专科学校的发展方向确定为高等职业教育,这对扭转专科教育本科化,巩固高等职业教育的地位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现有的职业大学、部分高等专科学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改革办学模式,调整培养目标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仍不满足时,经批准利用少数具备条件的中等专业学校改制或举办高职班等形式作为补充”;1996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颁布,明确规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根据需要和条件由高等职业学校实施,或者由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把高等职业教育明确下来,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大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颁布,进一步明确了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法律地位。1998年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四川第一所高等职业学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诞生。伴随中国加入WTO的步伐,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加快了转型(1998年中国加入WTO)的步伐,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与高等教育资源供给的矛盾日益突出。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1999年,《国家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要通过试点把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计划、入学考试和文凭发放等方面的责权放给省级人民政府和学校,省级人民政府在国家宏观指导下,对本地区高等职业教育现有资源进行统筹”,改革了高等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扩大了地方政府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自主权,高等职业教育成为高校扩招的主力军。截至1999年,四川省所有普通高校均举办了专科层次的教育,专科层次在校生人数达61455人,占在校本、专科生总数的40.5%。1999年全省共有22所独立设置的专科层次学校,其中,普通专科学校17所、地方大学3所、职业技术学院1所、民办专科学校1所;其专科学校学科分类为:工科3所、农科1所、商贸饮食类3所、师范类10所、综合类5所。这一时期四川高等专科学校的发展变化如下表:表1-7 1978年-1999年四川省高等专科学校变动情况第二章高等职业教育解析

特质通常是指人或事物特有的性质。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质是指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相比所具有的独特性质。第一节 高等职业教育概念说

伴随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职业院校已达1300所,在年招生、毕业生数量上已占据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对高等职业教育相关领域的研究也成为教育界、理论界的热点。但到目前为止,人们对于究竟什么是高等职业教育并未取得完全一致的认识,这不仅制约着高等职业教育科学认识活动的进行和理论体系的建构,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高职教育实践价值理念和行为导向的确立。因此,必须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概念、内涵及其特质进行厘清、匡正和诠释。一、高等职业教育概念的提出与演变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概念的提出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当时改革开放后,地方经济建设迫切需要第一线生产、服务、管理的实用型、技艺型、实干型人才,一些大中城市开始举办职业大学。1980年全国共建立了南京金陵职业大学、合肥联合大学、武汉江汉大学等7所职业大学,到1984年就已发展到82所,宗旨是为地方培养急需的各种专门人才。这些职业大学的诞生和兴起,成为中国教育结构改革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对中国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当时所进行的教育称之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高等职业教育名称。

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职业技术教育恰恰是当前我国整个教育事业最薄弱的环节”; “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 “高中毕业生一部分升入普通大学,一部分接受高等技术教育”。在《决定》精神的鼓舞下,短期职业大学加快发展,并在80年代末期历史性的达到120余所。与此同时,一种以国家级重点中专为基础,采用“二三分流、四五套办”(在招收初中毕业生的重点中专学校教育的第二、三学年进行筛选分流,实施四年制中专与五年制大学专科两种教育)的新型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开始诞生,首批3所学校分别是上海电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1985年);1990年又同意在总后勤部邢台军需工业学校基础上建立邢台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这一时期的高等职业教育在名称上可定义为专科高等技术教育(高中后职业大学教育称之为“三专”,初中后五年制技术专科教育称之为“五专”)。

研究表明,“高等职业教育”正式提出并列入文件是在1986年。当年,原国家教委《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中提出,“职工大学、职工业余大学、管理干部学院要结合需要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但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直至90年代中期这一阶段,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仍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只是高等职业教育已被正式纳入国家教育体系。

1991年召开第二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并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1993年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并由国务院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主要是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方向、任务、措施等进行了明确规定,重申了建立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提出了“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任务。但对于什么是高等职业教育、如何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什么样的高等职业教育,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也正是在此背景下,这一阶段的高职教育发展进入到新的探索期——从1994年开始,原国家教委于1994年和1996年先后批准成都航空工业学校等18所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试办五年制高职班,使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的学校达到22所。这一阶段的高职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已经初具现代高职教育的基本特征。

1996年召开了第三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提出通过“三改一补”(对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大学、成人高校进行改革、改组、改制,中等专业学校办高职班作为补充)发展高等职业教育;1996年和1998年《职业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颁布实施,特别是1998年教育部提出了“三多一改”(多渠020道、多规格、多模式发展高职教育,重点是教学改革和办出高职教育的特色)发展高职教育的方针,明确了高职教育的发展路径;而1999年1月国务院转批的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积极发展高职教育”和1999年6月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所明确的“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之后,以高中后教育为主体的高等职业院校才得以迅速建立(1998年教育部首批批准建立了14所职业技术学院,而大批高职院校建立并使高职教育“风生水起”的时期主要是在审批权下放到省级人民政府之后的21世纪的头十年)。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1998年之后以“培养一大批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第一线和农村急需的专门人才”的高等职业教育才是新时期中国高职教育的坐标起点。

需要指出,相当长时间以来,“职业技术教育”一直被作为一个综合性名词使用,它总体上包括培养技术员类人才的技术教育、培养技术工人类人才的职业教育以及其他各类职业培训。但是,随着我国《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在国务院及有关行政部门的正式文件中已经使用“职业教育”替代了“职业技术教育”,因此用“高等职业教育”替代了“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也就顺理成章了。当然,也必须明确,这种广义的“职业教育”概念是我国所特有的,与国外一般专指培养技术工人系列人才的狭义“职业教育”有所不同。而且,如上所述,“高等职业教育”是指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教育,与培养高级技术工人类的高级职业培训不属同一范畴。二、高等职业教育的概念

在第5版《现代汉语词典》中,对于“高职”一词的第二项解释是“指高等职业教育”。在词义上,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与“职业教育”两个概念的组合。这种组合的结果致使高等职业教育可以有三种理解:一是将高等职业教育归入“高等教育”范畴(属于第三级教育层次),是高等教育中具有较强职业性和应用性的一种特定类型的教育;二是将其归入“职业教育”范畴(高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性的教育,而不是专业性的教育),是职业教育中比中等职业教育高一个层次的那一部分教育,并不一定属于高等教育(这里假设将“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视为两个平行、并列的教育范畴);三是将高等职业教育泛化地理解为“凡是培养处于较高层次的职业技术人才的教育都属于高等职业教育(甚至把培养技术工人系列人才中的高级技工教育也视为高等职业教育)”,将职业教育中的“高等性”与“高级层次”等同看待。那么,究竟哪种理解“对等”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呢?一般认为第一种理解更加符合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实际。

第一,在顾明远先生主编的《教育大辞典》中,对高职教育的解释是“属于第三级教育层次的职业教育和技术教育”,而“第三级教育”一般认为与“高等教育”同义。我国《职业教育法》第13条中规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而“高职教育根据需要和条件由高等职业学校实施,或者由普通高等学校实施”。《高等教育法》第68条规定:“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则明确指出:“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中也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由此可知,在政策和法规层面上,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归属高等教育范畴。

第二,我国的高职教育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97年颁布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International Standard Classification of Education,简称ISCED)中5B的标准分类相对应。在ISCED中,5级大学教育分为学术性为主的教育(5A)和技术性为主的教育(5B)。其中,对学术性为主的教育(5A)描述为:“面向理论基础/研究准备/进入需要高精技术专业的课程”(theoretically based/research preparatory/giving access to professions with high skills requirements programmes), “课程在很大程度上是理论的,目的是进入高级研究课程和从事工程要求的职业做充分的准备”;其课程计划“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并可与ISCED6相衔接;“具有进入高等研究领域的能力”以及“能进入一个高精技术要求的专门职业”的要求。对技术性为主的教育(5B)描述为: “实际的/技术的/职业的特殊专业课程” (practical/technical/occupationally specific programmes), “课程内容是面向实际的,是分具体职业的,主要目的是让学生获得从事某个职业或行业所需的实际技能和知识”;其课程计划是一种“定向于某个特定职业的课程计划”,它“主要设计成获得某一特定职业或职业群(a particular occupation or trade or class of occupations or trades)所需的实际技术和专门技能——对学习完全合格者通常授予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有关资格证书”;它“比5A的课程更加定向于实际工作,并更加体现职业特殊性(more practically oriented and occupationally specific),而且不直接通向高等研究课程”;其学制特征一般比5A短些,但也并不排斥较长的学程。从“标准分类”及上述分析可知,5B在层次、类型、目标、课程上与我国的高职教育具有明显的一致性特征。也即,高等职业教育应是高等教育范畴的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的高等阶段。

第三,作为一种类型的高等教育,现代经济社会以及高新技术发展必然产物的高等职业教育具有不同的教育层次。按照新版“国际教育标准分类”中的第三级教育第一阶段——第5层次B类课程,定位于ISCED5B的高职教育在学历层次上应不局限于单一的专科层次。理由有三:一是作为一种类型的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在理论上应具有类似于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本科、硕士及以上多个教育层次;二是“定向于某个特定职业的课程计划”和“比5A的课程更加定向于实际工作,并更加体现职业特殊性,而且不直接通向高等研究课程”的5B的学习年限,可以根据专业和人才培养目标的不同要求而有2-3年、3-4年、4-5年、5-6年甚至更长(虽然5B通常为2-3年);三是经济社会特别是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对于“获得从事某个职业或行业所需的实际技能和知识”的要求越来越高,既需要通过延长学生的学习时间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培养,同时也需要给予接受长学制培养的学生以相应的学历证书。

综上所述,高等职业教育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它属于高等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的高等阶段;它是一种新的类型的高等教育,应具有多个教育层次。三、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

对于高等教育范畴和职业教育高等阶段的高等职业教育而言,界定概念的关键在于揭示其内涵,而揭示内涵的目的是为了厘清概念。由于教育概念本身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因此对高等职业教育概念的诠释只侧重其主要的核心内涵。(一)培养目标和人才定位

关于我国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 [2000]2号)中明确其培养目标是“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2006年开始,我国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不再提技术应用性人才而只提技能型人才(中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于中级技能型人才,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于高技能人才),也即所谓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2011年以来,又提出了“高端技能型人才”的概念。无论哪种表述,我国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是应用型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对应ISCED5B的描述,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具备某一特定职业(群)所需综合职业能力的,为生产、建设和管理第一线服务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这些人才未来工作的主要特点是将设计、规划和决策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具体产品等物质形态,或为社会直接创造价值、对社会产生具体作用。这种培养目标直接决定着教学内容、培养模式和评价标准。(二)教育对象和教育基础

依据培养目标和人才定位,理想的高等职业教育生源应是既有基本的文化理论基础又有一定职业实践基础的高中后毕业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毕业生,其文化理论基础是达标的,但囿于高中阶段课程的学科性,这些学生缺少必要的职业实践基础;以就业为导向和主要目标的中职教育毕业生,其职业实践基础是充分的,但制约于“为就业做准备”的培养定位,这些学生的文化理论基础存在欠缺。也即,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要进入高职院校学习均应补习相应的过渡课程(可以通过分类培养的方式,在学生进入高职院校后通过课程或活动补习方式进行补习)。否则,将不利于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技术知识的学习,制约专业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三)培养模式和教学内容

以能力培养为主线、以胜任职业岗位(群)要求为目标、以企业满意为质量标准的高等职业教育,着眼于培养学生的职业岗位工作能力,强调理论与实践并重、教育与训练相结合,因此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和学中做、做中学、理实一体化等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成为高职教育的基本特征。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上,高职教育专业的课程注重构建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课程体系和课程模式,开设课程及其内容涵盖职业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既有前沿的专业技术知识,又注重生产实践中正在应用的技术技能。(四)学习年限和学历层次

高等职业教育在理论与实践、知识与技能、经验与态度等各方面,涉及面广、要求高,面对特定教育基础的教育对象,没有足够长的时间不足以实现既定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即使为了追求某些工具性价值或功利性目标(如单纯的就业追求),在人才培养的某些方面(如单项技能)达到了要求,也不足实现高等教育的层次性要求和总体培养目标。对应ISCED5B而言,虽然学习年限通常为2-3年、学历层次为大学专科,但鉴于新版ISCED第5层次将原版024中的专科、本科及硕士几个层次合一。一方面5B的学习年限也应同5A一样根据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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