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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2 20: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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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杰罗姆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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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船

漂流船试读:

第一章

三个病号。——乔治和哈里斯的病情。——饱受一百零七种致命恶疾之苦。——有效药方。——儿童肝病疗法。——我们一致认为我们都过度操劳,需要休息。——去航海一周?——乔治建议去泰晤士河。——蒙莫朗西反对。——原提案以三比一通过。

我们是四个——乔治、威廉·萨缪尔·哈里斯、我以及蒙莫朗西。我们在我的房间里坐着抽烟,聊我们目前糟糕的状况——当然我是指病情的糟糕。

我们都感到身体不适,而且对此越来越焦虑。哈里斯说他经常感到一阵阵眩晕,让他时常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干什么;乔治说他也经常感到眩晕,而且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我呢,我是肝脏不对劲。我知道我的肝有问题,是因为有一天我看了一种肝病药品的宣传单,上面列举了肝病的各种症状。这些症状我全有。

说起来很神奇,我每次阅读专利药品的广告后,都会发现我自己得了这种药品治疗的病,而且病入膏肓。每种病的诊断结果都和我感觉到的各种不适完全吻合。

我记得有一天我去大英博物馆查阅如何治疗我身上一些轻微的不适——我想应该是花粉过敏。我取下那本书,读了我要找的内容,接着,我无意识地翻动书页,懒洋洋地浏览各种病症。我已经忘了我最初看到的是什么病了——总之是一种恐怖得要死的恶疾——“预兆症状”还没有读完一半,我就意识到我得的正是这种病。

我在那儿僵坐了一会儿,满心恐惧;接着,在无以言表的绝望中,我又开始翻页。我翻到了伤寒症的那页——读了症状——发现我得伤寒症已经好几个月,自己居然还没察觉——不知道我还得了其他什么病;翻到亨廷顿舞蹈病——发现如我所料,我也得了这病——我觉得我这个病例越来越有趣了,决心打破砂锅问到底,于是开始按字母顺序查阅——看了疟疾,发现我已经感染了,最严重的症状大概两周后就会出现。至于布赖特氏病,我很高兴我症状不重,所以目前看来我还能再活几年。我得过霍乱,并发症严重。而且我好像先天得了白喉。我认认真真地仔细读完了二十六个字母,发现自己唯一没有得过的病就是髌前囊炎。

最初我感到挺不高兴,就像是受到了某种歧视。为什么我没得髌前囊炎?为什么要这么烦人地留一手?过了一会儿,我渐渐不那么贪心了。我想到我已经得了药理学上的所有其他疾病,于是就不那么自私了,觉得没有髌前囊炎也可以好好活着。看起来,我自己都还没有察觉呢,就已经处于痛风最严重的阶段了;而且从童年起我就得了传染病。传染病是字母顺序中最后一个病,所以我知道我也没有其他病症了。

我坐在那里沉思。我认为,从医学角度来看,我一定是个很有趣的案例,一定能成为医学院教室里的宝贵财富。有了我,学生们都不需要去医院查房了。我自己就是一座医院。他们只需要绕着我转,接着就可以领毕业证了。

然后我开始思考我还能活多长时间。我试着检查自己的身体。我先摸自己的脉搏。最开始我完全感觉不到,后来,脉搏好像突然间跳动了起来。我取下我的表计数。我一分钟的脉搏是一百四十七次。我再摸自己的心跳。我感觉不到自己的心跳,我的心脏不跳了。我一直觉得我的心脏一定一直在那儿跳动着,但我不明白为什么现在不跳了。我把自己身体正面都轻轻拍了一遍,从腰部一直到头顶,接着我又在身体两侧敲了敲,背后也敲了敲。但我什么都感觉不到,也听不到。我看了看自己的舌头。我尽量把它往前伸,闭上一只眼睛,用另外一只眼睛来检查我的舌头。我只能看见舌尖,现在我唯一能更加确信的就是我得了猩红热。

走进阅览室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快乐、健康的人;等我蹒跚着走出来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堆千疮百孔的废柴。

我去看了我的医生,他是我的一个老朋友。我之前猜想自己病了的时候,他会摸我的脉搏,看我的舌头,和我聊聊天气,而且分文不取。所以我觉得这次我应该好好报答他,于是决定去找他看病。“医生想要的,”我说,“就是练习。他有了我,就能得到比医治一千七百个普通平常的、只有一两个病症的病人更多的练习。”于是我径直去找到了他。他问:“你哪里不舒服?”

我说:“我可不会啰啰唆唆地说我哪些地方不舒服,那太耽误你的时间,亲爱的朋友。人生苦短,说不定没等我说完,你人都没了。但我可以告诉你我没有得什么病。我没有髌前囊炎。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没有得这个病,我只能说目前我还没有得。但我得了其他所有的病。”

接着我告诉他我是如何知道我得了这些病的。

他让我张大嘴巴,朝里面看看,然后抓住我的手腕,接着趁我不注意朝我胸口打了一下——我认为这是胆小鬼才干的事儿——接着他又用他的脑袋侧面撞了我一下。然后他坐下来写好处方,折好交给我。我接过来放在口袋里,出门走了。

我没有打开处方,径直去了最近的药房,把处方递了进去。那人看了看,又还给我。

他说他没有这个。

我说:“你是药剂师么?”

他说:“我是药剂师。如果我开的是合作商店和家庭旅馆,倒可以满足你。但我就是个药剂师,实在帮不上忙。”

我看了看处方,上面写着:

一磅牛排,一品脱苦啤酒,每六小时服一次。

每天早上步行十英里。

每天晚上十一点准时上床。

而且不要往自己的脑子里塞自己不明白的事情。

我谨遵医嘱,结果很令人满意——至少对我来说——我的命保住了,我还能继续活着。

就这次的例子来说,这个肝病宣传单上所有的症状我毫无疑问都有,其中最主要的一个症状就是“对任何工作的普遍厌倦”。

我受的苦可是罄竹难书。在我还是个小婴儿的时候,我就长期受其折磨,在儿童阶段,这病一天都没离开过我。那时他们还不知道是我的肝有问题,那时的医学远不如现在发达,所以他们把我的症状归结为懒病。“嘿,小懒鬼,说你呢,”他们说,“赶快起来干活儿,行不?”——当然,他们不知道其实我是病了。

他们不给我吃药,只是敲我的脑袋。说来奇怪,敲脑袋还真是挺管用的——至少暂时有用。我知道在头上敲一下对肝病很有作用,会让我迫切地想去完成该做的工作,一分钟也不耽搁。这可比一整箱药丸都管用。

你知道,事情经常都是这样的——那些简单古老的疗法往往比药店里的药管用。

我们在那儿坐了半个小时,彼此倾诉自己的恶疾。我向乔治和威廉·哈里斯讲述我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是什么感觉,威廉·哈里斯给我们描述他每天晚上上床时的感觉;乔治站在壁炉前的地毯上,手舞足蹈、绘声绘色地给我们讲述他每天夜里的感受。

乔治只是猜想自己病了而已;其实大家都知道,他压根儿一点儿病都没有。

这时,波匹兹太太敲门进来问我们是否准备好吃晚饭了。我们朝对方苦笑了一下,然后告诉她说我们会尽量吞点东西。哈里斯说,胃里有点东西的话,通常能控制住病情;波匹兹太太把餐盘送了进来,我们坐到了桌边,毫无胃口地拨弄着盘子里的牛排和洋葱,还有一些大黄馅饼。

我那个时候肯定非常虚弱,因为过了半个小时之后,我对我面前的食物还是一点兴趣都没有——这对我来说可不寻常——我甚至连奶酪都不想吃。

完成了进食的任务之后,我们再斟满酒杯,点上烟斗,继续关于我们健康状况的讨论。我们谁都不太清楚,我们到底是得了什么病;不过,我们一致认为,不管是什么病,都是劳累过度造成的。

哈里斯说:“我们需要休息。”“休息,还要换个环境,”乔治说,“我们过度劳累的脑子已经给我们的整个身体系统蒙上阴影。我们需要完全改变环境、放空大脑,才能重建整个神经系统的平衡。”

乔治有个表弟,他的案件记录上异乎寻常地写着他是个医科学生,所以乔治说话总有点家庭医师的味道。

我赞成乔治的意见,就建议说我们应该找一个偏远、古老的地方,远离喧闹的人群,在那些令人昏昏欲睡的小道上,晒着阳光、无所事事地过上一周——就在那些仙女们珍藏起来而世人几乎遗忘的隐秘角落,远离嘈杂的尘世——某个屹立于时间峭壁上的古堡,在那儿,十九世纪社会的浪潮声听上去已经遥远而微弱了。

哈里斯觉得这太偏僻了。他说他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样的地方,那儿的人都在晚上八点上床睡觉,要弄到份《裁判员》报纸难上加难,买包烟得走十英里。

哈里斯说:“那可不行。如果你们真的想要换个环境休息一下,那海上旅行是最好的选择了。”

我强烈反对海上旅行。如果有两三个月的时间,海上旅行一定能带来不少裨益,但如果只有一周,那一定会很糟糕。

周一的时候,你满脑子都想着你这段旅程将有多么愉快。你挥手与岸边的孩子们道别,点上最大只的烟斗,在甲板上昂首阔步,就好像你自己是库克船长、弗朗西斯·德雷克爵士和克里斯托弗·哥伦布三位一体似的。周二的时候你就后悔出海了。周三、周四、周五你觉得生不如死。周六的时候,你才能咽下去一点牛肉浓汤,也可以坐在甲板上,脸色苍白地微笑着回答那些好心人的询问。周日,你终于又能站起来走路、吃点固体食品了。等到周一早晨,你刚刚开始真正享受海上生活,却又得拎着包,拿着雨伞,站在船舷边,准备上岸了。

我记得我的妹夫有一次出于健康原因去了趟短途海上旅行。他搭的是伦敦到利物浦的往返轮船;当他到了利物浦的时候,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把回程的船票给卖了。

他告诉我当时他以超低的价格到处兜售这张票,最后十八便士卖给了一个看上去脾气不太好的小伙子。这个小伙子的医生刚刚建议他去海边疗养,并且多多运动。“海边!”我妹夫热情地把船票塞到他的手里,说,“你要是坐这船的话,看到的海景够你回味一辈子!至于运动,只要你坐在船上,比在陆地上翻跟头的运动量还大呢!”

我妹夫本人坐火车回来了。他觉得西北铁路公司的火车对他的健康来说是很不错的。

我认识的另一个朋友乘船沿着海岸旅行了一个星期。出发之前,船舱服务员来问他旅程中的餐费他是按顿给还是事先全部付掉。

服务员推荐提前全部付掉,说这样会便宜得多,整个星期才两镑半。他说早餐有鱼和烤肉。午餐一点钟开始供应,有四道菜。晚餐时间是六点,有汤、鱼、小菜、排骨、鸡肉、色拉、甜食、奶酪和点心。晚上十点还有带小荤的夜宵。

我朋友觉得两镑半的套餐不错(他本人很爱吃),于是便付了钱。

他们刚离开希尔内斯的时候就供应午餐了,他并不像往日一样感到饥饿,所以只吃了点煮牛肉和奶油草莓。他整个下午思考了很久,有时候他觉得他已经连续吃了好几个星期煮牛肉,有时候又觉得好像连续几年都在吃奶油草莓。

那些牛肉、草莓和奶油好像都不太高兴的样子——就像对什么不满似的。

六点的时候服务员来通知说晚餐已经准备好了。但这消息却没有激起他内心的任何热情,但为了能捞回那两镑半的本儿,他还是抓住绳子之类的东西,慢慢走了下去。在楼梯底端,迎接他的是一阵洋葱和热火腿的香气,混合着炸鱼和绿色蔬菜的味道。接着服务员带着油滑的微笑走过来打招呼说:“先生,您要点什么呢?”“我要赶紧离开这儿。”他虚弱地回答。

于是他们赶紧把他弄上去,把他扶起来靠在背风的地方,让他自己在那儿待着。

接下来的四天,他过着简单清白的生活,只吃点薄薄的船长饼干(我是说饼干薄,不是船长的身材)和苏打水;但到了周六,他已经能爬起来,吃了一点没涂黄油的烤面包片,喝了杯淡茶;到了周一,他已经可以喝鸡汤了。周二那天他下船后,在码头上满心遗憾地望着那艘喷着蒸汽远去的船。“她就这么走了,”他说,“就这么走了,带着那属于我的两镑美味,我可还没来得及吃呢。”

他说如果能在船上多待一天,他就能把本儿吃回来。

所以我坚决反对海上旅行。正如我解释的,不是因为我个人的原因。我倒从来不晕船,我担心的是乔治。乔治说他应该没问题,而且他还挺喜欢的,但是建议我和哈里斯不要考虑,因为他确信我们俩一定会晕船。哈里斯说,对他而言,人们会晕船这件事一直是个不解之谜——他认为一定是大家因为喜欢晕船,而特地为之——他说他一直希望能晕船,但却从来没有晕过。

接着他给我讲了他有一次渡过英吉利海峡的时候,风浪非常大,只好把乘客们都捆在铺位上,而他和船长是仅有的两个不晕船的人。有时候不晕船的人是他和二副;总之,不晕船的永远是他和另一个人。如果不是他和另一个人的话,那就只有他自己了。

很奇怪的是,一到陆地上,从来没有人晕船。在海上的时候,到处都能看到很多人晕船晕得厉害,但在陆地上,我还从来没有遇到过知道晕船为何物的人。那成千上万塞满了一艘艘轮船的晕船人士上岸之后到底躲到哪里去了,这也是个谜。

如果大多数人都像我在去雅茅斯的船上遇到的那个家伙一样的话,这个谜就很容易解开了。我记得我们刚离开绍森德码头,他以一个非常危险的姿势把身子探出舷窗,我赶紧过去抢救他。“嘿!进来点,”我说道,一边摇他的肩膀,“你会掉出去的。”“天哪!求之不得。”这是我听到的唯一回答,所以我也只能走开不管他了。

三周之后,我在巴斯一家酒店的咖啡厅里见到了他,他正滔滔不绝地讲述他的航行,并满腔热情地解释他如何热爱大海。“从来不晕船!”他回答一个斯文的年轻人充满羡慕的提问时说,“其实,我倒有一次感到有一点晕船。那是在合恩角附近,那艘船第二天早上就沉没了。”

我说:“那天你在绍森德码头边不也有点摇摇晃晃么?你还说希望掉进海里去。”“绍森德码头!”他露出了疑惑的表情。“是啊,去雅茅斯的船,三周前的一个周五。”“哦,啊——是的,”他又快活起来,回答说,“我想起来了。我那天下午有点头疼。是因为吃了腌菜,你知道吧。那是我在还算体面的船上吃过的腌菜中最难吃的了。你吃了么?”

我其实发现了预防晕船的良策,就是要保持自己的平衡。你站在甲板正中央,船在上下摇摆的时候,你就移动自己来保持身体始终直立。如果船头翘起来,你就朝前倾斜,直到甲板就快碰到你的鼻尖;如果船尾翘起来,你就往后仰。这样坚持一两个小时还好,但你总不能一个星期都在那里摇晃着保持平衡吧。

乔治说:“要不我们去河上吧。”

他说去河上旅游的话,我们会呼吸到新鲜空气,得到锻炼而且周围会很安静。四周景色的变化能让我们的脑子有事儿做(包括哈里斯,无论他有的是脑子还是别的什么东西);而且一路劳顿也会让我们吃得香、睡得好。

哈里斯说,乔治不应该再想办法让自己睡得更好了,因为这样可能会有危险。他说他不明白乔治怎么样才能比现在睡的时间还长,因为每天只有二十四个小时,无论春秋冬夏都是如此;如果乔治睡得更久的话,他还不如死了算了,而且死了还能省掉吃饭住宿的钱。

哈里斯说,尽管如此,他仍然认为去河上旅游这个主意简直是为他“定制”的。我不知道什么叫“定制”(除了街头那种六便士“定制”,有面包黄油,蛋糕任吃,对没用晚饭的人来说可谓价廉物美)。不过,这似乎对每个人都很适合,这就相当难得了。

对我来说这个提议也是“定制”一般地合适,哈里斯和我都认为乔治出了个好主意,当然我们的语气显得很吃惊,乔治那脑子能想出这么合理的建议。

只有蒙莫朗西对这个建议不感兴趣。他从来就不太喜欢河,从来不。“对你们来说当然不错了,”他说,“你们喜欢河,我可不。我在河上什么也干不了。我又不喜欢看风景,也不抽烟。如果我见到一只老鼠,你们也不会为我停船;如果我睡觉,你们就会在船上乱晃,说不定把我晃到水里去。要是问我,我得说这件事蠢透了。”

但是我们三票赞成对一票反对,这个提案通过了。

第二章

讨论行程。——良夜“露营”之乐。——雨夜同上。——决定采取折衷办法。——对蒙莫朗西的第一印象。——担心对这个世界来说他太过善良了。后来证明这种担心毫无根据。——散会。

我们拿出地图,开始讨论行程。

我们计划下周六从金斯顿出发。哈里斯和我早上先去,取好船后去彻特西;乔治,他要到下午才能离开伦敦市区(乔治每天早上十点到下午四点都在一家银行里睡觉,但周六例外,因为周六他们两点钟就会把他叫醒赶出银行)。他会在那儿和我们集合。

我们是应该野营还是住旅馆呢?

乔治和我都支持野营。我们认为野营会很原始、很自由,有点部落生活的感觉。

渐渐地,西沉的落日那金色的回忆消失在冰冷悲伤的云彩心中。寂静的鸟儿就像受委屈的孩子一样,停止了歌唱,只剩下水鸡悲哀的鸣叫和秧鸡粗哑的咕咕声,惊扰了这一片宁静的水面。垂死的白昼吐出了最后一口气息。

从两岸昏暗的树林里,黑夜鬼魂般的军队那灰色的影子,悄无声息地跟踪着白昼光明尚未撤退的后卫,那无声无息、无影无踪的脚步,跨过了飘舞的河边草,穿过了叹息的灯芯草。黑夜在她忧郁的宝座上,展开她黑色的翅膀,遮盖这天色渐暗的世界,从她那黯淡星光照耀下的幽灵宫殿里,统治这寂静的人间。

接着我们把我们的小船停泊在某个安静的角落里,支起帐篷,烹饪进食简单的晚餐。然后点上填满烟丝的大烟斗,用低沉悦耳的声音开始愉快地聊天。在我们聊天的间隙,小船边嬉戏的河水便会讲起奇怪而古老的故事和秘密,低声唱着已经吟唱了千年的古老儿歌,这歌声还将唱多少个千年,直至河水的声音变得粗糙苍老——对我们这些已经爱上它多变的面容、经常在它柔软的胸怀里休憩的人来说,我们觉得自己多少能理解这歌声的含义,却无法用言语讲述出这些我们听到的故事。

我们就这样坐在河边,而同样深爱这河流的月亮俯身送上一个姐妹般的亲吻,张开银色的双臂紧紧拥抱着它。我们看它奔流着,永不停歇地歌唱着、低语着,奔向它的国王——大海,直到我们的声音在沉默中渐渐消失,烟斗也渐渐熄灭;直到我们这些寻常的年轻人感到思绪万千,喜忧参半,不记得也不愿意再说话;直到我们笑着起身,抖掉烟灰,互道“晚安”,听着轻拍的水声和树林风声的安抚,在明亮而沉静的星光下,我们静静入眠,梦中,这世界又重回青春,回到她被数个世纪的烦恼操劳蚀刻出皱纹之前那年轻甜美的样子,那时她慈爱的心还未被儿女的罪恶和愚行折磨得衰老不堪——恍若旧日时光,她刚刚成为一个母亲,用她那宽厚的胸脯哺育我们,她的孩子们——那时候,我们还没有被虚假的文明欺骗,离开她充满爱意的双臂,但那些人造事物恶毒地嘲弄我们,让我们以和她共度的简单生活为耻,以千万年来无数人类诞生的高贵家园为耻。

哈里斯说:“如果下雨怎么办?”

要让哈里斯激动起来简直是不可能的。他真是一点诗情画意都没有——对于得不到的东西,他一点渴求都没有。哈里斯从来不流泪,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如果你看见哈里斯的眼里含着泪水,那你可以肯定是因为他吃了生洋葱,或者是在他的牛肉里放了太多的伍斯特辣酱。

如果你在深夜与哈里斯一起站在海边,对他说:“听!你听见了么?一定是美人鱼在波涛汹涌的海面下歌唱,为那些被海藻缠住的苍白尸体吟唱挽歌。”哈里斯一定会抓住你的手臂说:“兄弟,我知道你准是着凉了。你现在跟我来。我知道转角过去就有个小店,你可以喝到天下最好的苏格兰威士忌——只消一口就能治好你。”

哈里斯总是知道转角处某家能找到非凡饮品的小店。我相信如果你在天堂碰见哈里斯(前提是天堂真的存在),他一定会马上跟你打招呼说:“真高兴碰见你,老伙计!我在转角处发现了一家不错的地方,你在那儿能喝到上等的美酒。”

不过就目前讨论野营这件事而言,他脚踏实地的想法倒是很及时地提醒了我们,在雨天露营可不是什么愉快的事。

到了晚上,你浑身上下湿透了,船里积水至少有两英寸深,所有东西都潮了。你在岸上找到一块不那么泥泞的地方,把帐篷卸下船,打算两个人一起支起来。

帐篷湿透之后变得很重,东倒西歪的,一会儿倒在你身上,一会儿又缠住你的脑袋,让人发疯。大雨还在没完没了地下着。即使在干燥的天气想要支起一个帐篷都不是易事,在雨天就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而你的朋友,不仅仅没帮上忙,反而像是在捣乱。就当你把你这边好好支起来的时候,他那边一抬,前功尽弃。“嘿,你在搞什么鬼?”你忍不住大喊。“你在搞什么鬼!”他回喊,“你就不能松手么?”“不要拉!你完全搞错了!你这个蠢蛋!”你大喊。“我才没拉呢!”他回喊,“你那边松手呀!”“我告诉你,你完全搞错了!”你怒吼,真希望给他一拳;于是你使劲拉你这边的绳子,把他那边的桩子全部拔出来了。“啊,你这个可恶的白痴!”你听见他喃喃自语,接着他用力一拉,你这边全完了。你放下木锤,走过去告诉他你认为这事儿应该怎么干,但同时,他也从另一边绕过来告诉你他认为应该怎么干。你们一圈一圈地绕着,互相咒骂,直到帐篷垮成一堆,你们俩隔着残骸面面相觑,一起大声怒骂:“你看你干的好事!我是怎么说的来着?”

一直忙着收拾船、袖子都全部弄湿了的第三个人,在过去的十分钟里一直不断咒骂着,这时过来查看你们俩到底在胡闹什么,为什么帐篷现在还没有支起来。

最后,左弄右弄,帐篷终于搭好了,你们把东西搬了进去。想用木柴生火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你们点燃了酒精炉,围着它挤在一起。

晚餐的主料是雨水。面包的三分之二都是雨水,牛肉派里也都是,果酱、黄油、盐、咖啡和雨水混在一起,就成了汤。

晚餐后,你们发现烟草也潮了,所以没法抽烟。还好你还有一瓶能让人兴奋迷醉的东西——只要是适量饮用,也能让你恢复对生活的兴趣,并且帮助入眠。

你梦见有一头大象突然坐在你的胸脯上,接着火山爆发,把你冲到了海底,但那大象还稳稳地压在你胸口睡觉。你醒来后感觉好像是发生了很糟糕的事情。第一印象是世界末日来临了;但你马上想起这不大可能,所以可能是有小偷、杀人犯或者火灾,于是你用通常的方法表达了这个想法。但是却没有人来救你,你只感觉到上千人在踢你,你要窒息了。

其他人好像也挺不顺。你能听到他微弱的呼喊从你的床下传出来。你下定决心必须拼命了,你奋力挣扎,用手脚左右出击,大声呼喊,最后终于打败了对方,你发现你的头已经露在外面的清新空气里了。你模糊地看到两英尺外有一个衣装不整的暴徒,等着对你动手,你准备好与他殊死搏杀,却慢慢意识到那个人就是吉姆。“啊,是你啊,对么?”他问道,也刚刚才认出了你。“是我,”你揉着眼睛回答,“发生了什么事?”“我想是这个可恶的帐篷被吹倒了。”他说,“比尔在哪儿?”

接着你们俩提高声音大声喊着:“比尔!”你身下的地面凸起来,震动着,你之前听到的模糊声音从废墟里传出来:“别踩在我头上,行么?”

比尔挣扎着爬出来,浑身是泥,被踩得一塌糊涂,而且情绪非常激动——他确信这一切都是有人成心捣乱。

早上你们三人都一言不发,经过昨晚都染上了严重的感冒;而且你们都易怒好斗,整个早餐时间都用嘶哑的声音互相咒骂。

所以我们决定在天气好的晚上露营;如果下雨,或者说我们想换个环境的话,我们要么去酒店、旅馆,要么去酒吧,像上等人一样过夜。

蒙莫朗西对这个折衷方法表示强烈支持。他对浪漫孤独的感觉毫无兴趣。他喜欢吵闹的地方,如果有粗鄙的事儿发生,他就更高兴了。光看着蒙莫朗西,你会认为他是被送到凡间的天使,但却因为某种不为人知的原因,化身为一只小小的猎狐犬。他那种“这世界真糟糕,我希望我能做点什么让一切变得更好更高尚”的表情,总是让虔诚的老先生老太太们热泪盈眶。

刚开始养他的时候,我从没想到过他能在我家逗留这么长时间。我曾经坐下来看着他,他也坐在地毯上看着我,我想:“唉,这只狗活不长。他会被一驾马车抓回明亮的天堂,这一定就是他的下场。”

但我已经赔偿了十二只被他杀死的鸡;从一百一十四次街斗中拎着他的颈背把又吼又挠的他拖回家;还被一个气冲冲拿来一只死猫给我看的女人称作谋杀犯;被隔壁第二家的男人叫去,说我放养一只危险的恶犬,害得他在寒冷的夜里躲在自己的工具房里两个小时都不敢探出头来;我还得知我的园丁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跟人打赌说他能在规定时间内抓到老鼠,赢了三十先令。后来我开始意识到他们应该会让他在地球上多活一段时间。

蒙莫朗西理解的“生活”,就是在马厩附近转悠,聚集一群城里最为声名狼藉的恶犬,然后在贫民窟大摇大摆地闲逛,与其他恶犬大战。所以,正如我观察到的,他对我们去旅馆、酒吧和酒店的建议非常赞成。

既然住宿的安排我们四个人都满意,现在就只需要讨论带什么行李了。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开始争吵,哈里斯就说他今天晚上已经讨论得够多了,建议我们出去找找乐子。他说他知道广场转角处有一家小店,可以喝到很不错的爱尔兰威士忌。

乔治说他也渴了(我从没见过乔治不渴的时候),我也预感到一点儿温暖的威士忌加上一片柠檬对我的坏心情有好处,所以大家一致同意辩论暂停,明天晚上继续。我们全体戴上帽子出门了。

第三章

一切安排妥当。——哈里斯的做事方式。——老年居家男人如何挂画。——乔治的评论很有道理。——清晨戏水之乐。——做好翻船准备。

于是,第二天晚上,我们又聚在一起,讨论我们的行程。哈里斯说:“现在,我们首先要决定带什么东西。吉姆,你拿纸记录一下。乔治,把你的日用品清单拿出来。谁给我支铅笔,我来列个单子。”

这就是哈里斯——随时准备挑起重担,然后马上把负担转移到别人身上。

他总让我想起我可怜的波杰叔叔。每当波杰叔叔干点什么活,全家都会给闹得一团糟,那混乱场面你肯定一辈子没见过。装裱店送来一幅画,放在饭厅中间,需要挂起来;波杰阿姨会问,这个到底是要怎么办,波杰叔叔会回答说:“噢,别担心,我来弄。你们谁也别管。我全包了。”

接着他脱下外套开始干活。他会让女儿去买六便士的钉子,然后让一个儿子去追她,告诉她买什么型号。就这样一步步开始,他会把整个家都搞得鸡犬不宁。“威尔,你去把我的榔头拿来!”他大喊,“汤姆,你把尺子递给我。我还需要梯子,最好还有一把餐椅。吉姆,你快去古歌先生家,告诉他我向他问好,希望他的腿好点了。问问能不能找他借下水平仪。玛丽亚你别走开,我需要有人帮我打着灯;等女儿回家后,再让她出去买点挂绳。还有汤姆!——汤姆去哪儿了?汤姆,你过来,我需要你把画递给我。”

接着他把画举起来,又不小心掉下来,画已经从画框里掉出来了,他想抓住玻璃,却不小心被划伤了,接着他会满屋乱窜,找他的手帕。他找不到手帕,因为手帕在他脱下来的外套里,而他又忘记外套脱在哪儿了。全家人只好暂时先不去找他的工具,转而找他的外套,而他则上蹿下跳地到处挡路。“难道全家没有一个人知道我的外套在哪里?我这辈子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我说真的,从没遇到过!你们有六个人啊,居然没人能找到我五分钟之前脱掉的外套!唉,所有的——”

接着他站起身,发现他一直坐在自己的外套上,他喊着:“啊,你们可以停手了!我自己找到了。指望你们找东西,还不如派一只猫去找呢。”

之后的半个小时一直忙着包扎他的手指,然后找来一块新玻璃,所有的工具都找到了,梯子、椅子全拿来了,蜡烛也买好了,他又开始干活了。全家人,包括女儿和女佣,围着他站成一个半圆形,准备随时帮忙。两个人帮他扶着椅子,第三个扶着他爬上去,第四个给他一颗钉子,第五个把榔头递给他,他拿着钉子,不小心又掉了。“啊呀!”他哀怨地说,“钉子又掉了。”

接着我们都得跪在地上找钉子,他则站在椅子上发牢骚,抱怨说他是不是得在上面站一晚上了。

钉子终于找到了,但这时他又不知道把榔头放哪儿了。“榔头呢?我把榔头放哪儿了?天哪!你们七个人,眼睁睁地看着,也不知道我把榔头放哪儿了?”

我们帮他找到了榔头,但他却找不到我们在墙上要钉钉子的记号了,我们轮流站上椅子,站在他旁边看是不是能找到那个记号。但每个人找到的都不同,他会说我们都是白痴,让我们都下去。他拿出尺子,重新测量,发现他必须从墙角量出三十一又八分之三英尺的一半距离,他试着心算,却搞得心烦意乱。

我们都开始心算,却都得到不同的答案,结果互相嘲笑。最后原来的数字又被忘记了,波杰叔叔又必须重新测量一次。

这次他用绳子来量,在关键时刻,当这老糊涂站在椅子上身子倾斜四十五度,试着去够他能够到的范围之外三英寸的地方时,绳子滑了,他也倒在了钢琴上,他的头和身体同时压在了所有的琴键上,发出相当美妙的声音。

玛丽亚阿姨说,她绝对不允许让孩子在旁边听他骂的那些话。

最后,波杰叔叔终于确定了钉钉子的地方,用左手把钉子按住,右手挥舞榔头。第一下他砸在了自己的大拇指上,他大叫一声,榔头落地,又砸到了其他人的脚趾。

玛丽亚阿姨在一边平静地看着,说如果下次波杰叔叔要用榔头钉钉子,最好提前通知她,她好早早准备好回娘家住上一个星期。“噢,你们这些女人,每件事都大惊小怪,”波杰叔叔一边回答一边站了起来,“怎么了,这种小事我喜欢自己动手做。”

接着他又开始干活,第二榔头锤下去,钉子全被钉到墙里,半个榔头都砸了进去,波杰叔叔自己也冲到了墙上,几乎把鼻子都压扁。

我们只好重新找出尺子和绳子,又新打了个洞,终于在快到半夜的时候,把画挂上去了——歪歪扭扭、摇摇晃晃的,附近好几码的墙面就像被耙子夷平了似的,每个人都精疲力竭、痛苦不堪——除了波杰叔叔之外。“你们瞧,”他从椅子上重重踩下来,正好踩到女佣的鸡眼,骄傲无比地看着他弄出的这乱糟糟的局面,说,“这种小事,有的人还必须请人来才能做好呢!”

我就知道,哈里斯长大之后一定会变成这样的人,我也这么跟他讲了。我说我可不能让他做那么多事情,我说:“不行,你去拿纸笔,还有目录,乔治来写,我来负责。”

我们列出的第一张单子必须作废,很明显泰晤士河上游容不下能够装载我们所列必需品的船。所以我们撕掉第一张,开始列第二张。

乔治说:“你们看,我们的思路完全错了。我们不能想着我们要用的东西,而是该想想我们没了不行的东西。”

有时候乔治还真挺有道理的,这让人很吃惊。我称之为“大智慧”,不仅仅是现在这次,还包括我们之后在船上旅行的日子。有多少人在旅程中带上愚蠢的物品,自以为能让旅途更加愉悦舒适,其实都是无用的东西,满载的货舱只增加了翻船的危险。

他们在船上堆满了东西,华丽的衣服堆到桅杆那么高,还有巨大的船舱,带了无用的仆人,以及一大堆朋友,他们对主人毫无兴趣,主人对他们也没有热情。船上还装了没有人玩的娱乐设备、繁文缛节、时尚风气、虚情假意、炫耀卖弄——还有全世界最沉重最荒唐的废物——对邻居闲言碎语的恐惧,加上腻味的奢华、无聊的消遣,就像昔日罪犯的铁冠一样,注定让人头疼流血、眩晕昏厥。

这些都是垃圾,各位——都是垃圾!抛开吧。它们会让船沉重得拉都拉不动,你会挥着桨累到昏死。船变得如此笨重而不好驾驭,你得不到一分钟的自由、享受不了一丁点儿的慵懒休憩——没有时间欣赏风影轻柔地掠过浅滩,或是阳光闪烁跃动在涟漪波纹中间,或是空地上参天大树俯瞰自己的身影,或是金黄碧绿的森林、白色黄色的百合、迎风飘舞的灯芯草、莎草、兰花和蓝色的勿忘我。

抛开那些垃圾吧,各位!让你的船、你的人生轻松起来,只带必需品——让船变成一个家,拥有简单的愉悦,一两个名副其实的朋友,爱你和你爱的人,一猫一狗,一两管烟斗,够吃够穿就可以,稍微多带点喝的,因为干渴是很危险的啊。

你会发现船划起来很轻巧,也不那么容易倾覆,而且即使翻船也没什么大不了,因为质量良好、功能简单的东西都不怕水。你在锻炼的同时也会有足够的时间思考。这时你可以在阳光下冥想思考,聆听上帝拨动人类心弦演奏出的风之乐章,你可以——

什么来着,真对不起。我有点忘了。

我们让乔治写下清单,他马上动手干起来。“我们不需要带帐篷,”乔治建议说,“我们可以在船上搭一个篷。这样简单得多,而且舒服得多。”

这个主意看上去不错,我们采用了。我不知道你们见没见过我说的东西。先在船上装上铁支架,然后覆上帆布,从船头到船尾四周都绑上,这样船里就像一个小房子一样舒舒服服的,虽然有点闷。但你知道,任何事情都有缺点,就像有人说他的丈母娘终于死了,但他还得为她支付葬礼的费用。

乔治说,这样的话我们每人得带一条毯子、一盏灯、一些肥皂、一把刷子和梳子(共用)、一把牙刷(自带)、一个盆、一些牙粉、一些剃须装置(听起来像是法文练习,对吧?)还有一些洗澡用的浴巾。我发现一旦人们出发去水边,他们就会大张旗鼓地张罗洗澡的事儿,但真正到了水边,他们又不怎么洗澡了。

这和去海边是一回事儿。当我在伦敦计划的时候,我总是决定要每天早起,在早餐前游个泳,所以我虔诚地带上了我的泳裤和浴巾。我总是带红色的泳裤,因为我觉得红色和我的肤色相配,我穿红色泳裤一定好看。但到了海边的时候,我却一点儿也不像在城里的时候那么喜欢大清早游泳了。

相反,我总是愿意在被窝里待到最后一刻,然后下楼去吃早餐。有那么一两次我良心发现,早上六点就起来了,半裸着身子,带上泳裤和浴巾,郁闷地踉跄着走出去。但我一点儿也不觉得享受。他们好像特地准备了尤为刺骨的东风等着早起下水的我,而且还挑了所有的三角岩石铺在地上,又磨尖了所有棱角,再撒一点儿沙在上面好让我看不见它们。他们让海退到两英里之外,我不得不在六英寸深的凉水里抱着胳膊一边哆嗦一边跳着往前走。当我好不容易到了海里,海水却掀起大波浪,毫无礼貌可言。

突然一个大浪打来把我推倒在地,力量之大正好让我坐在他们特地放在那儿的一块岩石上。在我还没来得及说“唉——呀!”并检查一下身上少了什么东西,这个大浪又扑回来把我冲到海中央。我发疯似的划水想回到岸边,简直不知道我这辈子还能不能再见到我的家人和朋友,真希望还是小男孩(这个小男孩指的是我自己)的时候对我小妹妹友善一点。正当我要放弃希望的时候,大浪退了,留下我像海星一样在沙滩上趴着,我站起来,发现自己之前是在只有两英尺深的海水里拼命挣扎。我单脚跳回到岸上,穿上衣服,拖着身子回到家,还得装作游泳很愉快的样子。

现在啊,我们都说得好像每天早上都要好好游个泳似的。

乔治说,每个清新的早晨在船里醒过来会是非常愉快的,尤其当你还能跳进清澈的河水里游泳。哈里斯说,早餐之前游个泳最能让人胃口大开了,他说这样总能让他开胃。乔治说,如果游泳能让哈里斯比平日吃得更多的话,他得反对哈里斯游泳。

他说,要把足够哈里斯吃的食物逆流往上拉,就已经够呛了。

我极力劝说乔治,为了让哈里斯在船上能高高兴兴神清气爽,即使需要多带几百磅的食物,对我们来说也是值得的。他觉得我说得有道理,也就不反对哈里斯游泳了。

最终我们达成一致,带三条浴巾,免得大家等着轮流用。

至于衣服,乔治说带两套法兰绒衣服就够了,脏了之后我们可以在河里自己洗。我们问他有没有在河里洗过法兰绒衣服,他说:“没有,我自己没有洗过。不过我听说有人这么干过,而且非常简单。”我和哈里斯没有主张,竟然相信他应该都懂,还以为像我们这样三个无权无势的体面年轻人,毫无洗衣服的经验,也能用一点儿肥皂就在泰晤士河里把衣裤洗干净。

我们之后才明白,当然为时已晚,乔治是个无耻的骗子,在洗衣服这件事上他啥都不懂。如果你后来见过这些被洗过的衣服——套用耸人听闻的廉价小说的话——我们早就知道了吧!

乔治坚持要求我们带上替换的内衣和很多袜子,万一翻船了我们可以换上干净的。还要带很多手帕,因为可以用来擦东西,还要带上皮靴和划船穿的鞋子,因为如果翻船我们就得用上了。

第四章

食物的问题。——反对用石蜡油,因为会污染空气。——奶酪是出游的好伴侣。——已婚妇女遗弃了她的家。——进一步的翻船准备。——我负责打包。——别扭的牙刷。——乔治和哈里斯打包行李。——蒙莫朗西的恶行。——我们休息了。

接着我们开始讨论食物的问题。乔治说:“从早餐开始。”(乔治可真实际。)“我们需要一个煎锅来做早餐。”——哈里斯说煎的不好消化;但是我们让他别捣乱,乔治继续说——“一个茶壶,水壶,还有一个酒精炉。”“不要烧油的。”乔治说,表情很郑重;哈里斯和我都同意。

我们曾经带过一只烧油的炉子,但“今后再也不会了”。它让我们感觉整个星期都生活在石蜡油铺子里。它会泄漏。没有什么比石蜡油泄漏更可怕的了。我们把它放在船头,但它从那儿开始漏到舵上,浸染了整个船身和一路上的所有东西,它还漏到河里,浸入风景里,污染了空气。有时候,带着石蜡油味道的西风会吹过来,有时又是带石蜡油味道的东风,还有带油味的北风和南风,无论这风是来自冰雪覆盖的北极还是荒无人烟的沙漠,都带着一股子石蜡油的味道。

石蜡油泄漏把日落美景也破坏了,还污染了月光,让它们也散发出石蜡油的味道。

到了马洛的时候我们试图摆脱它,我们把船停在桥边,然后去城里转了一圈好甩掉它,但它却如影随形。整座城里都充满了它的味道。我们穿过教堂墓地,感觉那里的人好像都被埋在石蜡油里似的。高街充满了石蜡油味道,让我们疑惑那些人怎么能生活在那里。我们朝伯明翰方向走了很远,但徒劳无功,整个国家都笼罩在石蜡油味道里。

在那次旅程的最后,一个午夜,我们齐齐来到一片荒芜的空地上,在一棵枯萎的橡树下,我们发了毒誓(整个星期我们都在以普通的中产阶级的方式咒骂它,但这次情况很严重)——我们发誓永远也不要把石蜡油带上船——当然,除非是生了病。

所以,在目前来说,我们一直选择酒精炉,虽然酒精炉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们的馅饼和蛋糕都是酒精味。但是,大量酒精吃进肚子里之后,却比石蜡油要健康得多。

至于早餐的其他用品,乔治建议带上鸡蛋和培根,因为这些都很容易烹饪,还有冷餐肉、茶、面包、黄油和果酱。至于午餐,他说我们可以吃饼干、冷餐肉、面包、黄油和果酱——但是不带奶酪。奶酪和石蜡油一样,味道太重。它会想要占据整艘船。它会穿过舵,让所有东西都染上奶酪的味道。你分不出你吃的是苹果派,还是德式香肠,又或是草莓加奶油。一切吃起来都像是奶酪。奶酪的味道实在太浓了。

我记得我有一个朋友曾经在利物浦买了一些奶酪。那些奶酪质量非常好,完全成熟了,它们的气味至少带着两百马力的力量,保证能传到三英里远,在两百英尺内能把一名壮汉熏倒在地。我那时正在利物浦,所以我的朋友问我是不是能帮忙把奶酪带回伦敦,因为他本人一两天内还不能回伦敦,但这些奶酪再放下去就不新鲜了。“噢,没问题,兄弟,”我回答说,“完全没问题。”

我去取了奶酪,然后叫了一辆出租马车走。那是一辆摇摇晃晃的马车,被一头走路内八字、喘着粗气、梦游一般的东西拉着。车主人在聊天的时候,一时兴起,说那是一匹马。我把奶酪放在车顶,我们就蹒跚着前行了,这速度堪比世界最快的蒸汽压路机,节奏就像丧钟一样“欢欣愉悦”,直到我们转过街角。在街角处,一阵风把奶酪的味道直吹到我们的座驾那里。他一下就像被唤醒了一样,喷出惊恐的鼻息,以每小时三英里的速度狂奔起来。但风仍然朝着他的方向吹,还没到街头,他已经加速到每小时四英里,把路上的瘸子和胖老太太们远远地甩在后面。

到了车站,两个搬运工加上马夫才把他拉住,我想当时如果不是其中一个明智地用一块手绢捂住他的鼻子,再在上面盖了一张牛皮纸的话,他们也不可能拉住他。

我拿着我的车票,带着我的奶酪,大摇大摆地走上月台,周围的人群纷纷恭敬退后。火车很满,我只能挤进一个已经有七个人的包厢里。一个固执的老绅士不让我进去,但我还是进去了,把我的奶酪放在行李架上,面带微笑挤着坐下来,寒暄说今天天气很暖和。

刚过了一会儿,那个老绅士就开始坐立不安了。“这儿太挤了。”他说。“有点闷。”他旁边一个人说。

他们同时开始抽鼻子,抽到第三次的时候,奶酪的气味直接被吸进了他们的胸口,于是他们二话不说站起来就出去了。接着一个胖女人站起来,说让一个良家妇女受这种折磨实在是太过分了,于是她提起一个包和八件行李离开了。剩下的四个乘客坐了一会儿,直到角落里一个看上去很严肃的人——从他的打扮和外表看,像是从事殡葬行业的——说这个味道让他想起了死婴;剩下三个乘客几乎同时夺门而出,于是都伤到了自己。

我朝着黑衣绅士笑笑,说看来这个包厢就归我们俩了。他愉快地笑起来,说有些人就那么喜欢小题大做。但是火车开了之后,他却奇怪地变得阴沉起来。车到了克鲁之后,我邀请他喝一杯。他答应了,于是我们一路挤进了车站的餐厅,在那儿顿足大喊,又挥舞雨伞,足足过了一刻钟,才来了一位年轻姑娘,问我们想点什么。“你要什么?”我转身问我的朋友。“我要半克朗白兰地,不兑水,谢谢。”他回答。

他喝完之后,一言不发地进了另外一个包厢,让我觉得他很刻薄。

从克鲁开始,整个包厢就只有我一个人,尽管整列火车还很挤。每次靠站的时候,旅客们看见我这空空的包厢,便冲过来。“啊,玛丽亚,你在这儿啊!过来,这儿很空。”“好的,汤姆,我们来了。”他们吵吵嚷嚷的。他们疾步奔来,拖着重重的行李,在门口争先恐后想第一个挤进来。有个人打开了门,踏上了梯子,接着摇晃一下,倒在了后面一个人的怀里。于是,他们都走过来闻闻味道,然后垂头丧气地走开,挤进别的车厢,或者加价坐了头等舱。

在尤斯顿车站,我带着奶酪下了车,去我朋友家里。他妻子来到客厅,朝四周闻了一圈,接着她说:“这是什么?你直说好了。”

我说:“是奶酪。汤姆在利物浦买的,让我帮他带回来。”

然后我说,希望她能理解这事儿与我毫不相干。她说她确信这点,但她会等汤姆回家之后好好和他谈谈。

我的朋友在利物浦待的时间比预期更长,三天后还没能回到家。他的妻子来找我了。她说:“这个奶酪的事儿汤姆是怎么说的?”

我回答说,他交代我说这奶酪要放在潮湿的地方,而且不让任何人碰。

她说:“没人想碰它。他有闻过这奶酪么?”

我想他应该闻过吧,而且他好像很喜欢的样子。

她问:“你觉得,如果我付人一英镑把这东西拿走,汤姆会不高兴么?”

我说,那他肯定这辈子都不会再笑了。

她突然想到一个办法,问我说:“那你能帮他暂时保存么?我把奶酪给你送来。”“夫人,”我回答,“我本人倒是挺喜欢奶酪味儿的,那天从利物浦把奶酪带回来,对我来说也算是旅程中一个很愉快的结尾。但是,我们活在世界上还必须考虑到其他人。我承惠借住这房子的房东是个寡妇,而且据我所知还是个孤儿。对于所谓‘欺负’她的事儿,她可是有绵延不绝的反感。如果你丈夫的奶酪出现在她家里,我本能的感觉是她会认为这是在欺负她,我可不愿意被人家说成是欺负寡妇孤儿的人。”“那好吧,”我朋友的妻子说,“我只能说,我会带孩子去酒店住,直到这奶酪被吃掉为止。我拒绝再和这奶酪同处一室了。”

她言出必行,把房子留给女佣照看。当她问女佣是否受得了这味道的时候,女佣反问:“什么味道?”当她把女佣带到奶酪前面使劲闻的时候,女佣说隐约闻到了瓜果的香味。由此可见这里的空气对女佣而言不会有什么危害,所以她就放心地把女佣留下了。

酒店的账单高达十五个基尼,所以我朋友仔细计算之后,发现这奶酪居然每磅花了他八先令六便士。他说他是很喜欢奶酪,但这也实在吃不起。所以他决心把它处理掉。他把它扔进了运河,但因为船夫们的抱怨,又不得不把它捞起来。他们说这味道快把他们熏晕倒了。于是他在一天深夜把它扔在了教区的太平间,但却被验尸官发现了,闹得满城风雨。

验尸官称这是个阴谋,是要让死人活过来,打破他的饭碗。

最后,我的朋友把奶酪带去了一个海边小镇才解决掉了它。他把它埋在沙滩上,倒让那地方出了名。游客们说之前从来没有注意到那里的空气味道如此浓郁,此后好多年,肺不好的人和痨病患者还蜂拥前往那里。

尽管我个人很喜欢奶酪,我还是赞同乔治的观点,不要带它们上路。“我们不要吃下午茶了,”乔治说(哈里斯脸色都变了),“但我们会在七点吃一顿丰盛的大餐——正餐、下午茶和晚饭并在一起。”

哈里斯这才高兴起来。乔治建议我们吃肉果馅饼、冷餐肉、西红柿、水果,还有绿色蔬菜。至于喝的,我们会带一些哈里斯的上好饮品,这玩意挺稠的,兑点水就成了柠檬水。我们还带了很多茶、一瓶威士忌,以防如乔治所言,万一翻了船,就可以用上了。

我觉得乔治太在意我们会翻船这事儿了。我认为不应该带着这样的想法踏上旅程。

不过我倒是觉得带上威士忌这想法不错。

我们没有带啤酒和葡萄酒。在河上喝这两种酒可不行,它们会让你昏昏欲睡、头重脚轻。如果你晚上在城里溜达,看看姑娘们,喝一杯还不错。但当太阳毒辣辣地晒在你的头顶上,还得干体力活的时候,就别喝了。

我们晚上分手之前,列出了一张要带的物品清单,单子还挺长。第二天是个周五,我们把东西都备齐了,决定晚上聚在一起打包。我们找了一个巨大的旅行提包来装衣服,两个篮子装食物和炊具。我们把桌子推到窗户下面,在屋子中间把所有东西堆在一起,然后大家围着坐下看看。

我说我来打包。

我对自己打包的本领还是很自豪的。有很多事情我都比其他人懂得多一些,打包就是其中一件。(有时候我自己都惊讶我居然有这么多事情都拿手。)我说服了乔治和哈里斯,让他们把这件事情完全交给我来办。他们立刻就同意了,但总感觉有点鬼鬼祟祟的。乔治点了烟斗,躺在沙发上,哈里斯把腿放在桌上,抽起了雪茄。

这当然不是我的本意。我本来的想法是,我来负责这件事情,然后乔治和哈里斯在我的指导下搬来搬去,我则时不时推开他们,说:“嘿,你——!”“这儿,让我来!”“这就对了,多简单哪!”你可以说,我其实是在教他们。他们的反应可真是让我生气了。我工作的时候,其他人在一边无所事事,这是最让我生气的事情。

我曾经和一个因为这点让我生气的人住在一起。他经常躺在沙发上看我干活,一看就是一个小时,他的眼睛就直盯着我,无论我在屋子哪个角落。他说看我乱哄哄地到处跑让他感觉很好。他说这让他感觉到生命不是一场打打哈欠伸伸懒腰就能打发掉的空虚梦境,而是一项高尚的使命,充满着义务和辛劳工作。他说在认识我之前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着的,因为从来没能看着人在眼前工作。

老实说,我可不是那样的人。我不可能在人家辛苦劳动的时候自己在那儿一动不动地坐着。我是要站起来监督他们工作的,我要把手插在口袋里四处走动,告诉他们干什么。这是因为我天生精力充沛。我改不了。

然而,我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开始打包。这工作花的时间比我预计的长,但我最后还是把包打好了,然后坐在上面捆带子。“你不准备把靴子装进去么?”哈里斯问。

我往周围一看,发现我确实忘了装靴子。哈里斯就是这样,一直到我把包都关上了、扎好了,他才开口说话。乔治笑了起来——是他那种令人生气、无聊、刺耳、咧开大嘴的笑法。他们让我非常气愤。

我打开行李包把靴子放进去,正当我准备关上包的时候,突然想起一件讨厌的事情。我自己的牙刷放进去了么?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每次我都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把牙刷装进去。

每次出门,我的牙刷都是我的噩梦,让我非常悲惨。我梦见我没带牙刷,吓得一身冷汗地醒过来,只得下床去找它。早上,我还没刷牙就把牙刷装了起来,不得不再把它翻出来,它却总是在包里最后翻到的东西。当我再次装包的时候又忘了它,所以不得不在最后一分钟冲上楼找到它,用手帕包好带到火车站。

这次我当然又得把每件要命的东西都翻出来,并且依旧没有找到我的牙刷。我翻遍了所有东西,它们堆在那里,就像是造物之初天地一片混乱。当然,我把乔治和哈里斯的牙刷翻出来至少十八遍,但就是找不到我自己的牙刷。我把所有东西一件一件放回去,每件都拿起来抖一抖,最后在一只靴子里找到了。我又重新打包了一次。

我刚完工,乔治问我肥皂有没有装进去。我说我才不管肥皂在不在里面呢。我啪的一下关上行李包,用带子扎好。但我又发现我把自己的烟草袋装进去了,所以不得不再打开。最后终于在晚上十点零五分把行李关上了,现在就剩下两个篮子。哈里斯说我们还有不到十二个小时就要出发了,所以最好让他和乔治来完成剩下的工作。我同意,然后坐下来,他们开始动手。

他们刚开始的时候心情很愉快,显然是想让我看看怎么打包行李。我没发表评论,只是静静等着。如果乔治哪天上了绞架,那哈里斯就会是世界上最不会打包行李的人了。看着那一堆杯盘、水壶、瓶瓶罐罐、馅饼、炉子、蛋糕、西红柿等,我知道好戏就要上演了。

确实如此。他们一开始就打破了一只杯子。这才是刚开始。这是要让你看看他们能干什么,是为了吸引你的注意力。

接着哈里斯想把草莓酱放在西红柿上面,却把它压烂了,所以不得不用茶匙一点点把西红柿舀出来。

然后轮到乔治了,他踩到了黄油。我什么都没说,只是走过去坐在桌子旁边看着他们。这比我说任何话都让他们生气。我能感觉到。这让他们紧张兴奋,不断地踩到东西,把东西放在背后,在需要的时候又找不着;他们把馅饼放在最下面,把重物放在上面,结果馅饼压了个稀巴烂。

他们把盐撒得到处都是,至于黄油,我从来不知道两个人在一先令两便士的黄油上能搞出这么多事情来。在乔治把黄油从他的拖鞋上弄下来之后,他们想把黄油放到水壶里,当然放不进去,而且放进去的部分又拿不出来。最后他们终于把黄油挖了出来,把它放在椅子上,哈里斯又坐了上去,黄油就粘在他身上,他们却满屋子找它。“我发誓我刚才是放到椅子上面了。”乔治说,睁大眼睛看着那张空空的椅子。“我也看见了,不到一分钟之前!”哈里斯说。

他们又开始在屋子里到处找,在屋子中间又碰了头,面面相觑。“真是我见过最奇怪的事情。”乔治说。“太神奇了!”哈里斯说。

接着乔治转到哈里斯身后,发现了黄油。“啊,原来一直在这里啊!”他喊着,非常生气。“哪儿?”哈里斯喊道,一边转身看。“你能不能站着不要动!”乔治怒吼,跟着哈里斯跑。

最后终于把黄油弄了下来,装在茶壶里。

当然这一切蒙莫朗西都有份。蒙莫朗西生命的意义就是想办法捣乱然后被骂。如果他能出现在人家不想见到他的地方,然后乱搞一番,惹得大家都很生气,朝他头上扔东西,他就觉得这一天没有白过。

让人走路的时候被他绊倒,然后不停咒骂让他立刻消失,这是他最崇高的理想。而且,当他达到这个目的之后,那得意洋洋的样子真让人受不了。

当我们正准备把东西放进行李的时候,他就跑过来坐在上面。而且他认为,如果哈里斯或者乔治伸手拿什么东西,他们一定是想摸他那又湿又冷的鼻子,所以他总是把鼻子伸过去。他把腿伸进果酱里,老是惦记着茶匙,还把柠檬当成老鼠玩,在哈里斯拿起煎锅砸他之前,他已经咬死了三只柠檬。

哈里斯说是我在怂恿蒙莫朗西。我可真没这么干。他那样的狗不需要任何人鼓动。是他天生的原罪让他犯下这些事儿的。

十二点五十分,行李终于打包完了。哈里斯坐在大篮子上,说希望没有什么东西会被压坏。乔治说如果有东西被压坏的话,现在已经坏了,这想法倒让他也安心了。他说他准备睡觉了。

我们都想睡觉了。哈里斯那天晚上和我们一起住,于是我们就上楼去了。

我们抛硬币决定怎么睡,结果是哈里斯和我挤一张床。他说:“你喜欢睡外面还是里面,吉姆?”

我说我一般希望睡在床里面。

哈里斯说我老是这样。

乔治说:“我什么时候叫你们起床?”

哈里斯说:“七点。”

我说:“不,六点。”因为我想起来写几封信。

哈里斯和我为此吵了一架,不过最后决定各让一步,六点半起床。“六点半叫我们起床,乔治。”我们说。

乔治什么都没说,我们过去一看,发现他已经睡着一会儿了。我们把澡盆放在旁边,这样他早上一起床就会滚进去。然后我们自己也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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