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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3 1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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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军

出版社:西南财大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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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经济社会发展若干问题研究

佛山经济社会发展若干问题研究试读:

前言

本书以“十一五”以来佛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为切入点,从经济、社会、民生、人口等角度研究了“十一五”以来佛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通过分析探索,力图剖析佛山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寻求解决的思路和对策,实现佛山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本书共分六章,每章对一个专题进行研究,各章相对独立。

第一章,佛山城乡一体化趋势研究。本章主要揭示了佛山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现实意义,探讨了佛山城乡一体化的历程,分析及评价了佛山城乡一体化现状及问题,在研究了国内外城乡一体化发展经验及其启示的基础上,提出了佛山城乡一体化的重点、难点及发展目标与思路。

第二章,佛山人口变动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研究。本专题讨论了佛山人口规模及其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度,从人口年龄结构、素质结构、劳动力资源结构三个方面阐述了佛山人口结构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分析了佛山人口总量对自然资源和医疗卫生资源的压力。

第三章,佛山产业竞争力研究。主要利用建立的产业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与珠江三角洲城市的比较分析,评估佛山三次产业竞争力及工业产业竞争力;运用美国管理学家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钻石体系”理论,从生产要素条件、需求条件、相关与支援产业、企业战略结构与竞争状态等方面分析了佛山产业竞争力的影响要素;阐述了佛山在提升产业竞争力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及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佛山自主创新能力研究。主要从完善创新机制、拓宽创新平台、夯实创新主体、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升创新和转化能力等方面阐述了佛山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经验和成效,指出创新人才资源缺乏、科技投入不足、轻视对引进技术的消化与吸收、创新文化氛围不够等是佛山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解决上述问题的措施。

第五章,佛山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研究。本章重点探讨了佛山卫生资源配置状况与配置效能。从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力资源三方面分析了佛山卫生资源配置状况与配置效能,从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工作效率、门诊和住院病人的费用负担、医疗病床利用情况等方面分析了卫生资源配置效能。

第六章,民富市强、幸福佛山建设研究。本章主要探讨了“幸福佛山”建设的必然性、“幸福佛山”建设的内涵,并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民生事业、文化建设、体制改革等方面阐述了“幸福佛山”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取得的成绩。针对“幸福佛山”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应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实力佛山;加强城市建设,建设宜居佛山;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佛山;提升民生建设,建设幸福佛山;加快文化建设,建设魅力佛山等方面进一步推动民富市强幸福佛山建设。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的傅江景、龙树国和尹非老师参与了第六章民富市强、幸福佛山建设专题的研究,并撰写了部分内容。

由于作者学识所限,在本书中一定会存在着各种不足与缺陷,希望能得到学界同仁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批评指正。任何批评都将有助于深化对佛山经济社会发展的认识和研究。李军2013年8月30日于佛山第一章佛山城乡一体化趋势研究随着近年来我国城镇化的高速发展,城乡二元结构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概念和“五个统筹”的发展方针,十七大强调了要“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紧迫任务;十八大再次指出“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中,更是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经济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重大任务。佛山市作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重要城市,在“十二五”期间应大力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具体途径,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一、城乡一体化的基本理论(一)城乡一体化的概念

1.城乡一体化的起源

城乡一体化渊源较长,可追溯到英国古典经济学派时期。亚当·斯密指出:“假使人为制度不扰乱事物的自然倾向,那就无论在什么政治社会里,城镇财富的增长与规模的扩大,都是乡村耕作及改良事业发展的结果,而且按照乡村耕作及改良事业发展的比例而增长扩大。”可见,城市和乡村是相互依存、互利的关系,而且只有遵循自然顺序并保持一定比例的城乡关系才是良性和合理的。在城市规划领域,霍华德指出“城市和乡村必须结合”;早在1961年,美国城市学家芒福德就在其著作《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与前景》中指出:“城与乡,不能截然分开;城与乡,同等重要;城与乡,应当有机结合在一起。如果问城市与乡村哪一个更重要的话,应当说自然环境比人工环境更重要。”成为强调城乡关系的经典名言。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刘易斯认为,在发展中国家存在着突出的二元经济结构问题,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如果城乡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存在很大差距,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并带来诸多方面的矛盾和问题。从空想社会主义者,如摩尔在《乌托邦》里对于城乡一体的构想,到欧文、傅立叶等的实践,再到马克思主义对城乡融合的历史唯物主义辩证观,消除城乡对立成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主要目标之一。恩格斯曾经指出,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目标的两个标志,是工农之间阶级差别的消失和城乡之间人口分布不均衡现象的消失。

21世纪初期,中国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20世纪90年代以来不断加剧的“三农”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城乡差距仍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对此,中国共产党认真总结了城乡发展的历史经验,用新的思路调整城乡关系,明确提出了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的思想。十六大报告中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在此基础上,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把实施城乡统筹发展作为“五个统筹”的首要内容,强调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十七大的“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表述是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方面,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土地流转更是中国城乡统筹发展的新举措。十八大进一步强调: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从世界各国的发展现实出发,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在2004年世界人居日献辞中强调,不要将“城市”和“农村”看做是相互隔离的实体,而应将它们视为经济和社会整体中的组成部分,寻求一条城市与农村整体发展之路。城乡一体化发展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联合国人居署1999年在肯尼亚召开了关于城乡协调的讨论会,考虑到城乡地区间的密切配合,在执行联合国人居计划时必须重视城乡的相互依赖关系。发达国家,如欧盟各国开展了城乡关联发展的空间规划,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实施了加强城乡合作和联系的计划。发展中国家,如非洲、亚洲的许多国家也相继开展了城乡关联发展的研究和规划。

2.城乡一体化的概念

对于城乡一体化的概念,不同学者有着不同的解释。社会学和人类学界从城乡关系的角度出发,认为城乡一体化是指相对发达的城市和相对落后的农村,打破相互分割的壁垒,逐步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促使生产力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合理分布,城乡经济和社会生活紧密结合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直至消灭城乡之间的基本差别,从而使城市和乡村融为一体。经济学界则从经济发展规律和生产力合理布局角度出发,认为城乡一体化是现代经济中农业和工业联系日益增强的客观要求,是指统一布局城乡经济,加强城乡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协作,使城乡生产力优化分工、合理布局、协调发展,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有的学者仅讨论城乡工业的协调发展,可称为“城乡工业一体化”。规划学者是从空间的角度对城乡结合部做出统一的规划,即对具有一定内在关联的城乡物质和精神要素进行系统安排。生态、环境学者是从生态环境的角度,认为城乡一体化是对城乡生态环境的有机结合,保证自然生态过程畅通有序,促进城乡健康、协调发展。

我们认为,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促进城乡居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变化的过程,是城乡人口、技术、资本、资源等要素相互融合,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相服务,逐步达到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上协调发展的过程。城乡一体化就是要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综合研究,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体化,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让农民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样的文明和实惠,使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城乡一体化的内涵与特征(1)城乡一体化的内涵

提出“城乡一体化”的理念固然重要,但理解其科学内涵更为关键。“城乡一体化”的内涵主要应界定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努力形成有利于城乡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政策机制和制度措施;另一方面,要努力使广大群众共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实现城乡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也就是说,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是指以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为总目标,改变“城乡分治”的传统思维方式和政策范式,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确保城乡社会经济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持续和谐。具体来讲,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的实施主体是各级政府;对象是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包括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城乡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供给,其重点是着力发展落后的农业和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即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的关键是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巩固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的直接目标是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使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极大地改变“城乡分治”所形成的二元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促进社会和谐。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的长远目标是全面实现和谐的小康社会并使之可持续发展。(2)城乡一体化的特征

第一,针对性。

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到确立以人为本的全面发展战略,这是世界性的发展观转变。城乡一体化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原则,把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纠正一些地方和领域出现的重经济指标、轻社会进步,重物质成果、轻人本价值,重眼前利益、轻长远福祉的偏颇。同时城乡一体化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一方面努力促进并保护市场经济制度下的自由竞争;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为那些相对薄弱的地方和弱势的群体提供更多的扶助,使他们也能分享改革开放和社会进步的成果。

第二,平等性。

农民的权益要得到充分的保障和体现,就应该让农民在民主权利中具有应有的地位。然而多年来的城乡分治,不仅切断了城乡经济的市场化联系,而且农民与市民在经济社会乃至政治上的待遇都是不同的,城乡居民分成两个差别很大的社会集团,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这种差距是由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城乡一体化就是要打破城乡分治的体制,对农民实行国民待遇,保障农民的各种权益,使农民与市民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

第三,全面性。

城乡一体化兼顾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突飞猛进,但由于片面强调经济建设,目前我国的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尤其是农村的社会发展水平更为落后。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公共卫生系统不健全、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窄、教育水平落后等等,这些都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提出则强调了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并把城镇化、医疗卫生、入学、住房、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发展指标纳入建设小康社会的量化指标中,这必将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同步协调。(二)佛山市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现实意义

1.城乡一体化有利于实现佛山城乡经济良性循环

改革开放前,佛山市与全国一样,城乡之间一直未能建立起均衡增长和良性循环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机制的引入,佛山市城乡联系显著增强。但是,城乡经济仍未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目前,佛山市城乡关系不协调突出表现为城乡差距过分悬殊。城乡差距扩大,不仅表现在城乡居民收入及消费的差距扩大,而且表现在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的差距都在扩大。(1)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拉大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是城乡发展严重失衡的主要表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以来,从纵向层面比较,佛山市农民收入有了较大的提高,收入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是从横向层面来看,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

从佛山市城乡居民收入相对比看,2004年佛山市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2.26 ∶ 1,2011年为2.22 ∶ 1,比2004年缩小了0.08(见表1-1),但两者仍存在一定差距。如果考虑到城镇居民的隐性收入,城乡居民的实际差距更大。城镇居民的隐性收入主要是医疗、各种补贴及劳保福利及单位发放的各种实物收入,也包括多数人都有的兼职收入,还包括一些说不清名目的灰色收入。根据国际劳工组织1995年发表的36个国家和地区的资料表明,城乡居民收入比较一般为1.5 ∶ 1。而在韩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起飞时期,城镇居民收入一般是农民收入的1.4~1.6倍。可见佛山市城乡居民收入比例已经超过承受极限。表1-1 2004—2011年佛山市城乡居民收入数据来源:根据《佛山统计年鉴》2005—2012年数据整理。(2)城乡居民的消费差距扩大

城乡居民的消费差距是城乡发展严重失衡的重要方面,可以通过城乡居民人均消费绝对差等指标来观察。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水平看,差距越来越大。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水平绝对数来看,2004年佛山市城乡人均消费水平相差7107.71元,2011年扩大到13050元,差距非常明显。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例看,2004年为2.25 ∶ 1,到2011年缩小到2.11 ∶ 1(见表1-2)。但是,从2004年到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加了93.76%,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加了89.31%,落后于城镇4.45个百分点。可见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而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受收入低增长的影响,增长速度不及城镇。表1-2 2004—2011年佛山市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数据来源:根据《佛山统计年鉴》2005—2012年数据整理。注: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数据是根据佛山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推算得出。(3)城乡居民的社会差距扩大

与城市相比,佛山市农村在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与城市仍有很大的差距。在社会保障方面,近年来,城市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但农村的社会保障尚未实现全覆盖。在教育方面,教育资源配置不平衡,广大农村不能分享城市的优质教育资源。在医疗卫生方面,由于城乡医疗卫生投资的不均衡,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规模小,农村医疗卫生水平和体系滞后于城市。(4)与珠江三角洲其他城市相比差距扩大《佛山统计年鉴》数据显示:从2004年至2011年间,佛山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虽然高于珠三角其他城市,但始终低于东莞市和中山市,并且与最高收入间的差距有逐渐扩大的趋势。2004年佛山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086元,当年最高的东莞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9083元,佛山与之相差1997元。而2011年佛山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3862元,当年最高的东莞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2842元,佛山与之相差8980元,差距增加了近3.5倍。(见表1-3)表1-3 2004—2011年珠江三角洲主要城市农民人均纯收入 单位:元数据来源:《佛山统计年鉴》2005—2012年。

可见,目前佛山市城乡差距已超出了合理的范围,并且与珠三角其他城市相比,农民的收入差距在扩大,这不仅制约了佛山市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危及了社会稳定。因此,在经济发展的现阶段,必须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经济良性循环。

2.城乡一体化发展有利于实现佛山区域经济均衡发展

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佛山市各区农民收入,以及社会保障、卫生医疗、教育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1)各区农民收入差距拉大

2004—2011年,南海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居第一位,禅城区居第二,顺德区居第三,三水区和高明区分别居于第四和第五;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最高收入与最低收入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2004—2011年间,佛山市五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最高者与最低者的差额分别为:3448元、3481元、3912元、4365元、4685元、5087元、5060、5323。(见表1-4)表1-4 2004—2011年佛山市及各区农民人均纯收入 单位:元数据来源:《佛山统计年鉴》2004—2012年。(2)各区社会事业发展存在差异

在医疗卫生方面:从拥有的医院床位数、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人数来看,居前三位的分别是顺德区、南海区、禅城区,而三水区和高明区则居第四和第五位。每千人医院床位数,禅城区居第一,依次为顺德区、南海区、高明区、三水区。每千人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人数,禅城区仍位居第一,依次为顺德区、三水区、高明区、南海区。(见表1-5)

在教育方面,由于各区教育资源不均衡,导致升学率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来看,五区初中毕业升学率差别不大,均在98%以上;而高中毕业升学率有较大差异,其中,禅城区为96.98%,顺德区为94.31%,高明区为92.72,三水区为91.50%,南海区为88.76%。(见表1-6)表1-5 2010年佛山市及各区卫生事业情况数据来源:《佛山统计年鉴》2011年、佛山市卫生局《佛山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2015年》、2010年佛山市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表1-6 2011年佛山市及各区教育事业情况数据来源:根据《佛山统计年鉴》2012年数据整理。

综上所述,由于佛山市各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佛山市各区农民收入存在一定差距,社会事业发展不均衡。因此,在“十二五”期间,必须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佛山市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3.城乡一体化发展是佛山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必经之路

改革开放以来,佛山市对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进行了改革,使城乡二元结构矛盾有所缓解。但是,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尚未从根本上改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存在城乡二元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农村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缺位

由于缺乏城乡一体化的规划建设管理体制,致使农村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缺位,农村功能区布局混乱,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不畅。城乡一体化首要任务就是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一体化。目前,佛山市城镇体系的空间框架规划基本完成,初步形成了“1+2+5+X”(“1”指佛山新城,“2”指“禅城—桂城”、“大良—容桂”两大组团,“5”指狮山、西南、西江、大沥和九江龙江五大组团,“X”指若干专业镇)的组团城市发展的布局框架。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尚未形成,存在一系列问题。一是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城镇倾向”没有多大改变,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只管城镇建成区和扩张区的规划建设,农村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缺位。二是土地制度二元结构,土地管理行政分割,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缺乏置换机制,造成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不畅,同地不同权不同价问题、低效利用问题非常突出。(2)存在城乡二元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

在二元结构体制影响下,农村的事情农民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远远落后于城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存量陈旧损坏,增量不足。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没有覆盖农村,农民自我发展,自我服务,农村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综合治理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严重制约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

可见,佛山市城乡分治的二元体制并未彻底消除,因此,必须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强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支持和倾斜,统筹考虑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二、佛山市城乡一体化发展总体现状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建设现代化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十六届三中全会更将统筹城乡发展放在“五个统筹”之首,明确提出要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经济体制。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佛山市颁发了《关于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建设的决定》(佛发 〔2004〕6号)“佛山农村工作五十条”及首批9个配套政策文件,按照统筹城乡社会发展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扩大农民就业渠道,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让农民充分享受到城市化成果和城市文明,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繁荣。(一)佛山市城乡一体化的进展情况

自2004年佛山市确立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思想以来,佛山市在诸多方面进行改革,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

1.以政策和规划为引领,强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1)完善政策体系,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引导

2004年以来,佛山确立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思想,制定了农村工作“五十条”及九个配套文件,推动农村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创建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新平台。2007年,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作出了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三旧”)改造的决定,并制定实施了规划、建设、国土、税费等方面的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为建设美丽富裕家园、加快城市化进程奠定了重要的基础。2008年出台了《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意见》。2009年年初,国务院颁布实施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对推进城乡一体化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举措和新要求,并将佛山确定为“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市”,要求佛山要在统筹城乡发展上“科学发展、先行先试”。佛山紧紧抓住实施《规划纲要》的契机,制定出台了《佛山市关于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从城乡规划、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农村管理体制改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八个方面作出部署,先行先试,推动农业农村科学发展,基本建立起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政策体系。(2)完善规划体系,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依据

根据城乡一体化发展和现代化大城市的战略目标任务,佛山市按照规划制定的公开性、透明性和群众参与性的“三性”要求,构建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相互衔接的规划体系框架。结合推进“三旧”改造,打破城乡分割规划“壁垒”,制定实施了《“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优化城乡建设和产业空间布局,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供了依据。出台了《佛山市城乡统筹规划》,重点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指导工作,配合推进镇村道路、公交站场、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城市化质量。科学合理划定农田保护区,编制了《佛山市现代农业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形成了南海区的“一园多区”、三水区的“七园一带”、高明区的“一园四区一带”的现代农业规划新格局。

2.以城乡社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保障,不断推进公共管理向农村延伸(1)全面实施城乡一元化户籍制度

从2004年7月1日起,将佛山市“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统一登记为“佛山市居民户口”,并实现市内居民户口网上自动迁移,打破了城乡“二元”户籍管理“壁垒”,实现了城乡户籍“一元化”管理模式,消除了城乡居民享受平等待遇的体制性障碍,保障了“同城生活、同城便利”,佛山实现市域范围内自由迁徙,促进了城乡居民有序流动和农民向城镇集中。(2)加快推动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通过建立完善财政一般转移支付制度、深化财政收入和支出管理制度改革,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节约财政开支和压缩一般性财政开支,通过建立强农惠农机制,实施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税收政策和公共财政制度安排,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领域,初步形成了财政对“三农”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3)完善农村基础治理结构和社区管理模式

第一,积极实施乡镇、行政村区划调整。有计划地推进“并镇”、“并村”、“并校”和“镇改街”、“村改居”工作,有计划地撤并面积45平方公里、人口4万人以下的建制镇,撤并面积小于1平方公里、居民300户以下的村,纳入中心镇规划范围的村委会改设社区居委会。全市55个镇(街)撤并为33个、620个村(居)撤并为565个。通过城镇布局调整带动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布局的调整,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第二,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区化”管理试点工作。制定实施了《关于政府服务延伸到村居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广容桂、狮山“简政强镇”改革试点经验,全力推进农村社区化管理;推广南海“政经分离”、顺德“政社分离”模式,推进农村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农村基层管理协同共治机制和经济发展利益共享机制。加快村(居)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一站式”窗口服务。2012年年底,全市共设立728个农村行政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3.以增加农村公共产品投入力度为着力点,有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通过加大各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健全完善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机制,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1)扩大公共财政在农村的覆盖面

佛山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集资金,大力支持农村教育、科技、环保、文化、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十一五”以来,佛山不断增加一般预算中“三农”资金,并着力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第一,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和农业科学技术投入,促进城乡教育均等化,提高农业生产力。第二,大力开展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重点扶持现代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的生产发展,推进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和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第三,落实对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的投入,以及基本农田保护财政补贴政策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第四,加大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和自然灾害救助等社会保障投入,不断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第五,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为突破口,落实对农村医疗卫生的投入,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水平。(2)探索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

2008年佛山市出台并实施了《全征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该制度规定,征地后人均集体性质农用地面积(不含林地)低于所在区人均农用地面积三分之一的村(组)内,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校生除外),均纳入补贴范围。全征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区、镇(街道)财政分别按10%~30%的比例补贴,村(居)、组集体经济组织负担40%~80%,所缴费用不要农民自掏腰包。按照政府“起点适中、覆盖面广、稳步提高、最终接轨”的思路,2009年又出台了《佛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和《佛山市农村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并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至此,佛山建立起了全征土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居民(以灵活就业形式)参加“大社保”和“新农保”三套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实现了全覆盖。2012年佛山完善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在推行新农保制度时将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一并纳入新农保保障范畴,率先实现了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合并实施。(3)探索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从2008年7月1日起,佛山市在全国率先全面实行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使基本医疗保险由单一的大病住院延伸至普通门诊,扩大了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从2008年10月1日起,佛山市又把城镇职工纳入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至此,标志着佛山市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步入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医保时代。在此基础上,为提高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出台了《佛山市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行办法的通知》,居民住院医保从2009年7月1日起实行市级统筹,解决了参保群众长期以来跨区住院难的问题。同时,提高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增加了报销项目,减少了自费项目,降低了自费比例。此外,推行“一卡通”做法,突破了普通门诊只选一家医疗机构就医的设定。(4)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第一,开展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佛山市农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实施办法》,从2008年开始对全市农村卫生站医生按照每个行政村补贴到人,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从制度上解决了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工作的经费补贴问题。组织开展全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研究制定佛山市镇(街)卫生院基本建设标准。第二,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为积极配合居民基本门诊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各区进一步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机构内涵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保障和促进居民健康中的全过程监督、连续性服务、综合性指导作用,引导居民就近享受医疗卫生服务,推行社区卫生全科医学团队服务。加快健康信息数据库及管理网络建设,着力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尽快成为居民真正的“健康管家”。第三,推动实施《佛山市二级以上医院对口帮扶镇街卫生院工作方案》。佛山市15家二级以上医院积极落实对口帮扶工作任务,促进了镇街卫生院发展,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5)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第一,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范围。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现已建成1个市级支中心,5个区级支中心,街道(镇)、社区(村)、学校、企业等其他类型的基层服务点132个。在网点建设方面,继续加强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的合作,持续提供各类资源,通过其专网为遍布城乡的505个基层点提供视频点播服务。佛山市联合图书馆工程采用“统一标识、统一平台、统一资源、分级建设、分级管理、分散服务”的运作模式,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成员馆的通力协作下,已形成了由市图书馆、区图书馆、多个街道(镇)、社区(村)馆及学校图书馆组成的联合体,成功实现了“多馆联合服务,一卡通借通还”及数字资源的网络共享,服务效益不断提升。第二,加大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切实将文化建设重心放在基层,重点实施与基层农村相关的文化民生工程,具体包括:①“农家书屋”工程。充分整合资源,利用现有的村居文化设施加以完善、调整,并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图书配送和管理员培训机制。②农村(社区)公益电影放映工程。通过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加快完善数字电影院线制度建设,建立公益放映补贴的新机制,探索出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的有效运营模式,使工程惠及广大基层群众。③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程和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2008年全市顺利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的目标,圆满完成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建设任务,2009年全部完成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通过上述文化民生工程的实施,确保广大基层群众包括外来务工人员能够免费享受各种公益性文化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6)实施城乡统一教育体系

第一,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佛山市从2006年起城乡同步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为拓宽义务教育受惠面,制定出台了《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将免费义务教育覆盖面扩大到非户籍常住人口中政策性借读生,惠及学生近5万人,占全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总数的21.3%。2009年修订了《佛山市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完善免费义务教育管理制度,确保这项重大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到位。为进一步拓宽免费义务教育受惠面,继2007年秋季学期非本市户籍政策性借读生在我市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后,2009年春季学期起我市再次拓宽范围,把广东省户籍学生和外省户籍政策性借读生纳入免费范围,同时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借读费。2012年4月颁布了《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引入了“积分入学”机制,进一步放宽条件,降低门槛,努力扩大政策性借读生范围,从最初的11类对象扩展到16类对象,保障更多非户籍学生入读公办学校。同时注意规范普通借读生积分分值指标体系,采取了“只加不减”的办法,鼓励、引导外来人员更快融入城市,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有关资料显示,截止到2012年年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共65.8万人,其中非本市户籍学生共30.7万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总数的47%,户籍生与非户籍生的比例达到5.3 ∶ 4.7。其中,入读公办学校人数达21.8万人,占非户籍公、民办学校在校生总数的71.96%。就读于公办学校非户籍生规模为全省之冠,就读公办学校比例处于全省第2位。公、民办学校非本市户籍在校生人数中,享受我市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共17.3万人,占在校学生人数的56%,每年各级政府投入免费义务教育资金约1.4亿元,较好地解决了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在我市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在珠三角地区贯彻国务院“两个为主”要求成效最好。

第二,制定扶贫助学制度。佛山市低保家庭学生助学工作已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长效机制,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积极捐资助学等多种渠道筹集助学资金的投入机制,并把扶贫助学延伸到对特殊困难家庭子女的资助。2010年佛山市资助困难家庭学生资金总额为13447.08万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资金占总投入的99%。(7)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劳动力管理制度

2004年开始,佛山市通过政府购买农村劳动力培训成果等优惠政策,实现了城乡劳动力一体化管理。

4.以保障农民利益为核心,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1)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佛山市制定出台了《佛山市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佛山市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实施办法》,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第一,统一补偿标准。按照各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位置等实际情况,将区内集体土地分成一至三个片区,以区统计部门和农业部门分类统计的前三年单位面积土地的综合平均年产值作为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直接与被征用土地的面积和地类挂钩。第二,规范征地程序。结合省政府批准的征地制度改革方案,简化征地审批程序,可以由市审批的不再报省审批,可以由市国土资源局审查的事项不再报省、市政府审查。例如镇一级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不涉及征地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由市政府审批,涉及征地的,由市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再报省政府审批征地。征地方案事前广泛听取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意见,如果当事人对征地的补偿标准或安置方案提出听证申请,要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对征地的话语权与参与权。第三,多种渠道安置被征地农民。一是实行留用地办法,即按征地面积10%左右的比例给被征地的村集体划留建设用地,发展集体经济。留用地性质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见确定,既可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也可一并征为国有。二是以土地换社保,即通过土地出让收入、地方税收留成和地方征地费用留成等部分筹措资金,采取政府、集体、个人各负担一部分的原则,为征地农民购买社会保险。第四,界定征地范围,严禁滥用征地权。参照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划拨用地目录》区分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列入该目录的认定为属公益性项目,原则上只有公益性项目才能实行征地。经营性项目(房地产用地除外)原则上不实行征地。第五,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地、同价”。第六,明确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必备条件。必须符合经依法批准使用或取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村建设规划,必须有土地权属证书,界址必须清楚、没有权属争议。

通过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初步建立了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在最大限度地保护耕地资源的前提下,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农地和建设用地流转,使农民得以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为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创造了必要条件。(2)大力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

主要发展四种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第一,社区型土地股份合作制,特点是以原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发包给农民的土地入股,组建新的股份合作组织,实行统一规划、经营和开发。第二,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特点是将原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经营性净资产入股,股份量化到人,组建新的股份合作组织。第三,综合性股份合作制,特点是把原集体所有的存量资源性资产(即土地)和经营性资产全部价值化到人,入股新组建的社区股份合作组织,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的形式。第四,单项土地股份合作制,特点就是以农民承包土地入股,组建新的股份合作组织,由股份合作组织对外招商经营,农民除得到股份分红外,还可以成为外商的农业工人,赚取劳务收入。(3)加快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改革

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财务引入“第三方”管理体制改革,以此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第三方”服务费用由镇政府负担。全市村、组两级集体账务已全面移交“第三方”代理,较好地解决了长期以来因农村财务管理问题而上访不断的困扰。目前,佛山市引进中介组织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的体制改革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为加大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力度,创新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模式,佛山加快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和财务网上监控平台两大平台,并于2012年全面完成。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市进入平台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有21725宗,资产成交价年标的总额达13.9亿元,平均增值率达9.84%。财务网上监控平台运转规范,各区农村财务核算单位全面启用平台进行电算化业务处理,全市共有5486个账套纳入平台系统,录入率达100%。

5.以“双转移”和“三旧”改造为途径,联动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1)大力推进“双转移”和“三旧”改造

第一,大力实施“双转移”战略。2009年以来,佛山积极组织实施省、市产业转移战略,加快建立产业转移园区共建机制,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双双成为全省“双转移”工作的示范,各获得5亿元的省产业转移竞争性扶持资金。

第二,扎实推进“三旧”改造。“十一五”以来,先后出台了《佛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关于通过“三旧”改造促进工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通过“三旧”改造促进工业提升工作市级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促进城市升级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促进城市升级工作的补充意见》、《佛山市“三旧”改造完善历史用地手续操作办法》等,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三旧”改造工作项目。2009年,全市启动了730个“三旧”改造项目,属“退二进三”的就有205项,其中12项是高科技产业、21项是创意产业,带动了城乡10多个行业、40多个相关产业发展。2011年全市纳入“三旧”改造促进工业提升项目125个,改造面积达11297.8亩。2012年佛山加大了“三旧”改造工作力度,将“三旧”改造与城市升级、产业转型紧密结合,鼓励引导旧厂房、低效工业区整体改造、连片开发,建设一批专业园区。建立了由市政府领导任召集人的通过“三旧”改造促进工业提升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并实施了《关于通过“三旧”改造促进工业提升工作市级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五区相应出台了实施细则及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拓宽旧厂房改造控制比例的适用范围,加大扶持和奖励旧厂房改造力度。截至2012年年底,全市共认定“三旧”改造促进工业提升项目316项,涉及土地约2.36万亩(1亩=666.67平方米,全书同),已明确的规划建筑面积约1887万平方米,计划投资总额约313.4亿元,正进行前期准备(土地整合,完善用地手续,规划报建)项目115个,已建成建筑面积约336万平方米,已进驻企业预计新增产值114.6亿元。各区选定了一批示范项目和示范园区,如禅城区正全力推动智慧新城、欧洲工业园、新媒体产业园、世纪互联都市型产业园、粤祥都市型产业园、港宏科技产业园等主题园区建设。有效深入推进“三旧”改造。截至2012年年底,已认定改造项目394个,占地8.65万亩;正在改造项目367个,占地4.51万亩;已完成项目262个,占地8974.86亩。实施《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促进城市升级工作的意见》,制定《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促进城市升级工作的补充意见》、《佛山市“三旧”改造完善历史用地手续操作办法》。已基本建立三旧改造“标图建库”系统,纳入“三旧”改造地块图斑共5886宗,总用地面积47.33万亩。(2)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

第一,加强农业载体建设,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一是加强现代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截至2012年年底,全市建有大棚面积达7800亩,节水灌溉设施面积1.3万亩。二是扩建和新建农业园区,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一方面,利用省、市、区项目资金,巩固完善原有农业园区。明城镇崇步农业园区利用省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项目建设资金930万元,对园区内的部分道路排灌渠道进行硬底化改造,大大提升了建设水平。三水区大塘镇投入3100万元建设农业园区东园近2万亩,投入800万元建设农业园区西园4000亩,现在全镇农业园区面积已扩展到3万多亩。另一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建设新园区。2012年全市投入资金1.33亿元,新建农业园区11个,新增农业园区面积2.66万亩。全市现代农业园区数量达到28个,园区面积达28.5万亩,约占全市农用地面积的24%。三是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发展现代农业。以现代农业园区与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为载体,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集聚社会资本、科技和人才等优势资源,积极培植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现代农业,延长农业产业链。2012年全市农业招商引资项目38个,合同投资额22亿元,实际投资额达9.8亿元。我市已成为全国最大的蝴蝶兰种苗供应基地和鲮鱼罐头加工基地、全省最大的优质百合花生产基地、全省最大的供港鱼和北运淡水鱼供应基地,“中国鳗鱼之乡”、“中国淡水鱼苗之乡”、“中国花木之乡”和“中国兰花之乡”也相继落户佛山。四是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增加数量和提高质量,积极培养农业龙头企和农民专业合作社,2012年全市新增市级龙头企业8家,新增省级龙头企业3家,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6家。截止到2012年年底,佛山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46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1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71家。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队伍进一步扩大。同时,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加大投入,加快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增强综合实力。数据显示,2012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新增投资6.04亿元,全市农业龙头企业总资产达47.4亿元。如高明区新广农牧有限公司今年投入5000多万元,对原有鸡场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创建国家级家禽养殖场。南海区百容水产公司投入2500多万元,建成7800平方米工厂式育种车间和研发实验室,成功创建市级淡水鱼类种苗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何氏水产服务中心投入2000多万元建设的8000平方米的二期物流基地投入运营,增加活鱼日收购能力100吨。

第二,实行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加大农业支持和保护力度。一是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补偿制度,出台实施了《佛山市基本农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对全市71万亩基本农田进行永久性补贴,全市两级财政每年拿出2.5亿元,对承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责任单位每年给予每亩200~500元的补贴。二是增加资金投入,市政府在《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奖励试行办法》和《佛山市建设农业现代化园区实施意见》中,提出2004—2010年每年安排1000万用于现代农业生态园区建设,重点培育30家农业龙头企业,对获国家、省、市级的农业龙头企业连续三年给予50、40、30万元奖励,三年后每年给予10万元奖励。并规定各区要按1比1以上的配套安排落实扶持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同时,市政府2004年出台了《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规定从2004年起连续5年,每年市财政预算安排100万元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三是抓好惠农强农政策落实。积极抓好惠农强农政策的传达宣传,通过会议、文件、媒体等载体,积极组织政策解读,做到干部懂政策,农民知政策。认真细致做好种粮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农机购置补贴、良种补贴和水稻保险等各项惠农补贴资金的统计和发放工作,严格把关,做到应补尽补,足额发放。2011年,全市粮食补贴面积19.9万亩,粮农可领取各级财政补贴资金1868.21万元,惠及粮农约6.04万户次;全市共使用农机购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623万元,补贴机具9425台(套),享受补贴户数2584户。三是积极推进金融服务“三农”,南海、三水两区率先建立农业贷款信用担保基金,其中三水区“政银保”是国内首例通过保监会审批核准的合作农业贷款模式,目前已实现放贷197宗3000多万元。高明、三水两区已全面启动村镇银行的试点建设工作,为解决农业贷款难问题开辟了新途径。四是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佛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水稻险种投保率达100%,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今年正式启动。目前,佛山市已推行能繁母猪、水稻、农房和生猪四个险种,其中能繁母猪和水稻两个险种基本实现全投保。(二)佛山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初步成效

城乡一体化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近几年来,佛山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通过落实一系列的支农惠农政策,农业稳定发展,农村面貌得到一定改善,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城乡一体化发展取得初步成效。这主要体现在“四个明显”上:

1.农村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明显加快(1)品牌化、规模化、基地化的农业生产格局基本形成

佛山市初步形成了市(区)有区域,镇有特色,村有专业,户有规模的产业格局,基本形成了近郊以叶菜、花卉为主,远郊以水产、瓜菜为主,山区以水果、畜牧为主的区域产业带。(2)农业综合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通过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加强现代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改善了基本农田的质量,极大地提高了农业产出率。《佛山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2年全市完成第一产业增加值129亿元,比上年增长2.4%;农村经济总收入13160亿元以上,约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约15500元,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全市粮食总产量9.7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蔬菜产量153万吨,水产品总产量58万吨,均比上年有所增长。(3)农业科技水平大幅提高

目前佛山市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蔬菜品种基本实现良种化,优质鱼养殖面积占塘鱼养殖面积的43%,优质瘦肉型猪的普及率达到88%。以花卉、塘鱼为主的设施农业发展加快,全市有大棚面积达400万平方米,管道节水灌溉设施面积730万平方米,鱼塘保温大棚面积348万平方米。同时,积极推广标准化生产,全市有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9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16个,绿色食品8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4)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第一,现代农业生态园区建设步伐加快。佛山市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设施配套完善、分期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生态园区。目前全市现代农业园区数量达到28个,园区面积达28.5万亩,约占全市农用地面积的24%。

第二,以土地入股为主要形式的农地流转有序推进。全市流转面积115.13万亩,占总面积的87.6%,有力推进了农业集约化经营。

第三,大力培育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形成一批带动力较强的农业龙头企业。目前,全市级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46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14家、市级29家,农业龙头企业队伍进一步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加快,2012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71家,比上年增加26家。全市评定市级示范社20家。

第四,农产品加工流通体系不断完善。各地以本地鲜活农产品为加工原料,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加强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经济效益。国通物流城建成全省首家“供港澳农产品中转处理中心”,全市有较大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10多家,农业部定点市场4个。

2.农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1)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目前,佛山市已有92%以上的村委会纳入规划建设范围,农村电网覆盖率、电视和电话通信网络覆盖率、通邮率均达100%,自来水普及率达96.91%。全市已实现行政村(居)道路硬底化和通公交“两个100%”。(2)农村生态生活环境得到改善

佛山市共创建省级生态示范村30个,省级生态示范镇2个,省级生态示范园3个,市级生态示范村1个,总面积26801公顷,覆盖人口24.03万。2012年12月底,全市共有1个省级宜居城镇、6个省级宜居村庄,3个市级宜居城镇,40个市级宜居村庄。(3)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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