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历程(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25 11:39:33

点击下载

作者:读书堂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风云历程

风云历程试读:

简介

中国历史太长,讲历史多离不开秦皇汉武唐宗宋祖的皇皇盛世,几乎一样长久的变乱年代则常被轻描淡写。但是,可以这样说,每一个大一统时代的光明,都在前一个变乱年代里孕育。新一段历史的起草往往不在盛世之初,而在乱世之末。刀枪剑战和巧言虚辞交加的春秋战国时代、多族碰撞与殷殷礼佛的两晋南北朝时代、更国换帝如走马灯的五代十国时代、脆弱的统一孱弱的军事与超级发达的文化并存的宋辽金蒙时代,都各有各的气质。乱象纷呈,变乱使一切俱废重组,乱世有一切重新开始的期待。乱世可展示最彻底的人性,乱世中有最多传奇的人与事,乱世更有故事。

第一章 史海钩沉

红楼梦中的贾府是怎么过年的?

春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也是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红楼梦》第53和54回中,曹雪芹就非常详细地描写了贾府过年的场景。作为一个从上到下有三百余口人,一天有二十余件事的显赫家族,贾府在过年的时候又会忙些什么呢?

一、收年例。贾府虽是“昌明隆胜之邦,诗礼簪缨之族”,同时也有好多庄园,是剥削阶级食物链的上层,其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压榨是在所难免的。即使乌庄头送来那么多的年例,贾珍还抱怨物品短少,面对着那张浸透了劳动人民一年辛苦血汗的沉甸甸的米面肉菜单子,竟然斥责:“这够做什么的!你们又打擂台,真真是叫别过年了!”贾府对底层百姓的倾轧可见一斑。曹雪芹通过这一描写,暴露出了贾府这个“诗礼之家”的道貌岸然,刻画了官僚地主的剥削本质。

二、祭祖。贾府每年除夕都要举行隆重的祭祖仪式,这既是出于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的实际需要,也是后代报效祖先、感恩先人的一种隆重礼仪。贾家是大家族,宗祠建得极有气派,祭祖不仅有复杂的准备工作,而且仪式隆重、复杂,充分显示了贾家非同一般的地位。曹雪芹通过描写“五间大厅,三间抱厦,内外廊檐,阶上阶下两丹墀内,花团锦簇,塞的无一隙空地”的宏大场面,烘托出了贾府严格的宗祠制度和等级制度,使贾府一品望族的地位跃然纸上。

三、朝贺。贾府是一个即将没落的家族,因为有了元春的入宫和得宠,才给它注入了一剂强心针。即使这样,贾府仍然无法摆脱“外面的架子还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的败落趋势。为了维持这种“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局面,贾府必须要对赐予他们恩惠的皇帝表达千恩万谢,尤其是到了春节这种重要节日,更要虔诚的到皇宫磕头朝贺,感激皇恩。“次日五鼓,贾母等人按品上妆,摆全副执事进宫朝贺,兼祝元春千秋”,写出了贾府上下在对皇帝朝贺问题上的高度重视。

四、取乐。曹雪芹在描写贾府过年取乐时,除了与亲戚们互相宴请吃“年酒”外,把更多的笔墨用在了“元宵开夜宴”上。元宵节时,普通人家可以出外观赏烟花社火,而贾府这样的官宦人家,自然不用像平常人家那样,他们可以在深宅大院里自娱自乐,尽情享受节日的欢乐。热衷于享乐的贾母为了活跃节日气氛,竟然在“花厅上摆了十来席酒”,还“差人去请众族中男女”来一起喝酒、听戏。高兴之余,贾母还要大把给戏子们赏钱,以此来显示了贾府表面上的富足。

曹雪芹描写贾府过年,看似在向读者展现贾府热闹、繁荣的场面,但其真实用意却在于暴露贾府政治、经济上的日趋衰败。从先前元春省亲时的“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到如今“只怕就精穷了”似的入不敷出;从“除夕祭宗祠”的人山人海、颇为隆重,到“元宵开夜宴”时的廖无几人、冷冷清清,贾府的败象越来多,也越来越明显。贾府作为“百足之虫”的末日,已为期不远。这次过年,是贾府由胜转衰的重要分水岭。

史上最著名的10位垂帘听政太后

一提到垂帘听政,人们就会想到发生在清朝的“辛酉政变”,就会想到统治了中国47年的慈禧太后。其实,在慈禧垂帘听政之前,中国历史上这种女人执政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她们不仅是封建社会的女中豪杰,而且也是封建社会中罕见的“女强人”;不仅是少见的政治家,而且也是罕见的政变家。在权欲的驱使下,她们成了向封建礼制挑战的急先锋。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她们可以说是叛逆的女性。

1、西汉吕太后:(前241—前180),名雉,字娥姁,刘邦之妻,单父县(今山东东单县)人。刘邦称帝后,立吕雉为皇后。在刘邦剪除异姓诸王侯中,吕后起了很大作用。前195年,刘邦死,惠帝立,尊吕后为皇太后。惠帝仁弱,吕后掌政,便策划诛杀诸旧臣,从中取得实权。前188年,惠帝崩,吕后立汗少帝,临朝称制八年,少帝因其生母为吕后所杀有怨言。吕后遂杀少帝,立常山王刘义为帝。前180年,吕后崩,终年六十二。吕后遂临朝称制,先后掌权达16年,为中国皇后专政的第一人。

2、东汉窦太后:汉章帝的皇后。88年,章帝死。年仅十岁东汉和帝即位,尊窦氏为皇太后,窦氏临朝称制。窦太后的兄弟窦宪、窦景、窦笃等人都在朝中任要职。窦家兄弟为所欲为,公报私仇,凡是对他们专权不满的人都被致死。在近五年的时间里,窦太后一直把持朝政,和帝听之任之,是一个傀儡。永元四年(92),和帝14岁时,与宦官郑众合谋,将窦氏兄弟一网打尽。窦太后被迫归政,临朝称制5年。

3、东汉邓太后:(81—121年),名绥,南洋新野(今河南新野)人。东汉和帝刘肇皇后。和帝死,她先后迎立殇帝、安帝,以太后身份临朝听政。她明辨是非、亲断冤狱、释放宫女,关心人民疾苦、重视教化,在东汉外戚和宦宫交替专政时期,她的执政还是比较清明的,当时社会也比较安定。121年死,临朝执政16年。

4、北魏冯太后:名淑仪,北魏文成帝拓跋浚的皇后。文成帝死后,献文帝继位,冯皇后被尊为冯太后,首次临朝称制。献文帝长大成人,冯太后还政于朝,开始全心教导太子拓跋宏。公元471年,5岁的孝文帝拓跋宏登基,公元476年,冯太后二次临朝称制。冯太后是一位开明的政治家,她鼓励孝文帝矢志改革,富国强兵。在冯皇后的引导和全力支持下,孝文帝颁布实施了《三长制》和《均田制》。在这些改革措施的激励下,北魏王朝国力日渐强大,经济和文化都有了空前的发展。冯太后统控江山长达25年,堪称女强人。

5、北魏胡太后:北魏宣武帝皇后,孝明帝母,安定临泾(今甘肃泾川北)人。延昌四年(515),孝明帝即位年幼,胡太后得到妹夫宗室元叉、宦官刘腾的保护、支持而听政。正光元年(520)被元叉、刘腾幽囚,孝昌元年(525)杀元叉,再度临朝摄政。胡太后都实行崔亮所制停年格,按年资用人,吏治益趋腐败。迷信佛教,大建佛寺,其奢侈浪费导致公私穷困,民不聊生。胡太后还宠信奸人郑俨、徐纥等,政事益加腐败紊乱。胡太后害怕儿子年龄渐长,于己不利,武泰元年(528),胡太后毒死孝明帝,立临洮王子三岁的元钊为帝,自居摄政。尔朱荣以给孝明帝报仇为借口,进军洛阳,在河阴将胡太后及大臣两千余人杀死。

6、唐朝武则天:(624—705),名曌,并州文水(今山西文水东)人,唐高宗李治的皇后,唐中宗李显、唐睿宗李旦之母。高宗虽厌其独行独断,许多国家大事又不能不倚重她。这样,就使武后逐渐从幕后走向前台,竟与高宗同临紫宸殿,一起接受群臣朝拜。上元元年(674),高宗号天皇,皇后号天后,天下人谓之“二圣”。自此,高宗形同虚设,唐朝权柄,尽在武后则天掌握之中。弘道元年(683),高宗卒,中宗李显刚刚继位,武后则以皇太后名义临朝称制。一年后便废掉中宗,改封庐陵王,立四子李旦为帝,是为睿宗。李显、李旦都是昏庸无能之辈,在皇帝位上也是傀儡,处处受制于武后。690年,67岁的武则天亲临帝位,自己做了皇帝,改国号为“周”,史称“武周”。武则天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位也是唯一的一位女皇帝,从临朝称制到自己做皇帝,她主宰了中国历史22年之久。

7、北宋高太后:(1032—1093年),宋英宗皇后,宋神宗生母,亳州蒙城(今安徽省蒙城县)人。1065年被册封为皇后。元丰八年(1085)神宗病逝,宋哲宗继位,因哲宗年幼,她以太皇太后身份听政。高太后廉洁自奉,处事公正,她垂帘听政期间,朝政比较清明,她因此也被称为女中尧舜。1093年病死,实际执掌朝政9年。

8、辽代萧太后:(953——1009),名绰,小字燕燕,辽景宗耶律贤的皇后,历史上被称为“承天太后”,辽史上著名的女政治家、军事家。乾亨四年(982年)九月,辽景宗驾崩,辽圣宗即位,萧燕燕被尊为皇太后,摄政。她虚心诚恳,用人不疑,执法严明,毫不软弱,甚至“亲御戎车,指麾三军,赏罚信明,将士用命。”她开创了宋辽和平发展时期,使辽朝达到鼎盛时期。统和二十七年(1009年),萧燕燕把权力交给辽圣宗,不再摄政。同年十二月,萧燕燕因病崩于行宫,享年五十七岁,摄政27年。

9、清代慈安太后:(1837-1887),钮祜禄氏,满洲镶黄旗人,16岁被咸丰册封为皇后。咸丰十一年(1861)七月,咸丰帝崩,因皇后无子,便立懿贵妃六岁的儿子载淳承继皇位,尊皇后为母后皇太后,上徽号为“慈安”,称慈安太后。同治、光绪初年,慈安太后先后两次垂帘听政。1881年三月九日慈安暴亡,卒年四十五岁,因死时突然,故有传为慈禧所害之说,垂帘听政20年。

10、清代慈禧太后:(1835—1908),乳名兰儿,满洲镶蓝旗人,其家庭属叶赫部(今吉林四平附近)。咸丰帝的妃子,同治帝生母。同治帝立,尊为圣母皇太后,尊号为慈禧太后。1861年,慈禧与恭亲王奕欣发动政变,将肃顺等八名“赞襄政务王大臣”分别革职或处死,改元同治,慈禧实行垂帘听政,实际控制了国家大权。1873年,载淳成年,慈禧宣布撤帘归政,但仍把持朝柄。次年,载淳病死,慈禧立宗室载湉继承皇位,年号“光绪”,复行垂帘听政。1889年,载湉大婚成年,慈禧宣布“归政”,退居颐和园,但朝内一切用人行政,仍出其手,光绪帝实际居于傀儡地位。1908年病逝,统治中国47年。

历史上最难调和的一对皇家婆媳

婆媳关系也许是世界上最难相处的一种人际关系了。记得有一次我问北京的一个朋友:北京姑娘找对象什么条件?朋友回答说:没爹没娘,有车有房。我一愣,但很快就领悟了。我在佩服北京姑娘具有先见之明和战略眼光的同时,也不由得想起了130多年前也是在北京相处过的那一对超级婆婆和超级媳妇。

清朝同治十一年(1872),17岁的同治皇帝到了大婚的年龄。在众多的秀女中,经过反复筛选,最后只剩下两个人:一个是侍郎凤秀的女儿,一个是内阁学士崇绮的千金。到底立谁为皇后,慈禧和慈安各执一词,很难统一,她们决定让同治自己决定。同治喜爱崇绮之女阿鲁特氏,于是立为皇后(后来被谥为孝哲毅皇后),而把母亲相中的凤秀之女立为慧妃。

为了表示对儿子、儿媳妇的强烈不满和愤恨,慈禧于是在宫中广布心腹密探,监视这对小夫妻的言行举止,甚至对同治说:“慧妃贤慧,虽屈居在妃位,宜加眷遇。皇后年少,未娴宫中礼节,宜使时时学习。帝毋得辄至中宫,致妨政务。”对于慈禧的话,同治不敢不听,但又不想与他不喜爱的慧妃亲近,所以干脆独居乾清宫。新婚的毅皇后独居宫中,形单影吊,郁闷不乐。

慈禧不仅干扰同治皇帝与毅皇后的夫妻生活,还处处找毅皇后的不是。毅皇后自入宫以来,处处小心谨慎,毫无失礼之处,但慈禧见到她,总是气不打一处来,事事找茬。毅皇后每次见到皇上,必笑脸相迎,慈禧反倒说皇后“狐媚以惑主”。同治生病,毅皇后心中着急,但不敢去侍奉,慈禧责怪她“妖婢无夫妇情”。同治病势垂危之际,毅皇后偷着去看望,并亲手为同治擦拭脓血,慈禧又骂她“妖婢,此时尔犹狐媚,必欲死尔夫耶?”毅皇后左右为难,怎么做也讨不出好来。

慈禧对这个儿媳妇不仅辱骂,而且还动手。据《崇陵传信录》记载:有一次同治生病,毅皇后去探望时,流着眼泪倾诉独处宫中、备受虐待之苦。同治帝安慰她说:“卿暂忍耐,终有出头日也。”小夫妻的这些话被尾随而来、在外偷听的慈禧听到后,勃然大怒,立刻闯进宫来,抓住毅皇后的头发,一边打,一边往外拽,并扬言要备大杖伺候。病床上的同治帝欲救不能,眼睁睁看着皇后惨遭凌辱,又急又气又害怕,竟昏了过去。这时,慈禧这才饶了毅皇后。

毅皇后性格耿直,不善于逢迎,尤其更不愿意向她所厌恶的婆婆慈禧讨好。她认为只要自己行得端,做得正,没必要阿谀奉承,溜须拍马。而且,她有意无意地几次刺激、激怒慈禧,致使矛盾更加尖锐。一次,毅皇后陪慈禧看戏,“演淫秽戏剧,则回首面壁不欲观,慈禧累谕之,不从,已恨之”。毅皇后的这种表现,一来反映了她不听慈禧的话,不够顺从;二来反衬出慈禧好淫乐,格调低俗。通过这件事,使慈禧加深了对毅皇后的怨恨。

慈禧对毅皇后有一种天然的反感,她们的婆媳关系从一开始就注定不可调和。自从她入宫,特别是她登上皇后宝座的那天起,慈禧就横挑鼻子竖挑眼的找茬对付她。毅皇后为什么得不到婆婆慈禧的欢心?慈禧为什么不喜欢这位儿媳妇呢?

原因之一:毅皇后不仅长得漂亮,而且脾气性格也很好,对人和蔼可亲。这与一贯以严肃面孔出现的慈禧相比,可以说是有天壤之别,所以她在慈禧眼里格格不入。

原因之二:毅皇后与慈安交好,使慈禧把她与慈安、同治皇帝视为一股强大的异己势力。在权力斗争中,慈禧把皇后视为政敌,当作自己将来争夺权力的绊脚石。

原因之三:毅皇后与同治皇帝在大婚后如胶似漆,恩爱情笃,使慈禧回想起了她曾经与咸丰皇帝亲密相处的情景,而眼下自己却守活寡,是一种变态心理在做怪。

在种种因素的促使下,慈禧曾想着把毅皇后废掉。于是,有一天她将担任宗人府宗令的敦亲王奕譞召来,商议此事。敦亲王说:“欲废后,非由大清门入者不能废大清门入之人,奴才不敢奉命。”慈禧是通过选秀女进入皇宫的,所以最忌讳别人提从大清门而入,大清门是她心头永远的痛。慈禧欲废毅皇后之心只得做罢,但却由此深恨敦亲王奕譞。

废未废成,气未发出,慈禧实在窝火的很。同治皇帝的死,慈禧污蔑与毅皇后有很大的关系,便想抓住这个辫子好好的教训她。而毅皇后也是一个刚正不阿的人,这几年来,对于慈禧始终对自己冷眼相待,她算是受够了气。与其低三下四的活着,倒不如痛痛快快的死去。所以她打定主意:就是死了,也决不向慈禧低头!

身边的人劝毅皇后赶快亲近慈禧,迎合其意,以为保身之计。但她表示:“我乃奉天地祖宗之命,由大清门迎入者,非轻易能动摇也。”有人将毅皇后的话偷偷地告诉了慈禧,慈禧勃然大怒,认为是故意蔑视自己,因而对毅皇后“更切齿痛恨,由是有死之之心矣”。

为了除掉皇后,慈禧双管齐下,一方面由她亲自出马,给皇后施加压力,把毅皇后逼上绝路;另一方面通过崇绮转告毅皇后,让她为死去的同治皇帝殉葬。同治死后的第14天后,两宫皇太后发出懿旨:“皇后作配大行皇帝,懋著坤仪,著封为嘉顺皇后。”光绪元年(1875)二月二十日,毅皇后崩逝于储秀宫,年仅22岁,距同治帝死仅75天。逼死了儿媳妇毅皇后,慈禧为了掩人耳目,于当天传谕内阁赞扬她:“淑慎柔嘉,壸仪足式。侍奉两宫皇太后,承颜顺志,孝敬无违。”

可怜的阿鲁特氏从入宫算起,不到两年时间就被严厉的婆婆逼死了。她的不幸,不仅在于她做了一个短命而且无权皇帝的老婆,更主要的是她遇到了一个奉行“谁让我一时不痛快,我就让他一世不痛快”的婆婆。阿鲁特氏的遭遇,可能是给现在的北京姑娘在择偶标准上带来了启发,或许她们为了避免遇到一个像慈禧那样厉害的婆婆,宁愿对象“没爹没娘”。

慈禧为何能在六天内扳倒肃顺?

1861年十月六日午时,一个在押赴途中被百姓用瓦砾、泥块打得鼻青脸肿、头发凌乱的中年男子,此刻正跪在京城西市刑场上。面对死亡,他面不改色,始终刚强的昂着头,直到被刽子手一刀砍下了脑袋。他就是咸丰时期曾经不可一世的肃顺。

几个时辰之前,肃顺一党中的另外两个关键人物载垣、端华,也在接到令其自尽的圣旨后,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至此,这场震惊中外、历时仅六天的“辛酉政变”,以慈禧等人的胜利而宣告结束。

那么,慈禧为什么能在六天内就能够扳倒权倾朝野的肃顺一伙呢?事情还要从咸丰皇帝的驾崩说起。

1861年七月十七日,咸丰皇帝在热河病逝,遗命载垣、端华、肃顺等八人为“赞襄政务王大臣”,辅佐年仅六岁的载淳。权力欲望都极其强烈的慈禧和肃顺,他们一个心机深重,一个权倾朝野,一个凭借是小皇帝的生母,一个自恃是小皇帝的辅臣,都想抓住这个机会,谋取大清国的最高统治权。一场以慈禧为代表的后妃与以肃顺为代表的权贵之间的权力之争,一触即发。

一个孱弱的女子想扳倒大权在握的肃顺一党,绝非易事。为了达到夺权目的,为了成功发动政变,慈禧可谓煞费心机。

一、成功的热河密谋。在取得了皇太后的地位后,慈禧在极力的寻求一种能够帮助她扳倒肃顺的强大势力。这时,一直在密切关注着热河局势的恭亲王奕訢,很快就进入了她的视线。奕訢在咸丰皇帝执政期间一直不得志,咸丰逃往热河时,曾把北京的一切事务全都交给他来打理,对于奕訢来说,北京是他的地盘。慈禧从咸丰死后奕訢迫不及待的来热河的情形看得出,奕訢对权利也有很大的渴望。为了共同的政治利益,他们很快就形成共识,并就除掉肃顺后的权力分配进行了讨价还价,达成了君子协定。于是,一场两股势力共同对付肃顺一党的政变密谋,已经初步形成了。这场密谋,可以说是肃顺等人失败的前奏。

二、成功的促成回京。回京后的奕訢迅速笼络了掌握兵权驻扎在京、津一带的兵部侍郎胜保,做好了政变前的充分准备。与此同时,慈禧、慈安也在采取措施,积极行动。慈禧知道,热河是肃顺一党的地盘,只有回到北京,才能借助奕訢的势力将他们铲除。很快,慈禧、慈安经过密谋,决定以给咸丰办丧事和举行新任皇帝登基大礼为由,提出尽快回京,从政治上给企图赖在热河不走的肃顺施加了重压,并逼其就范。促成回师,使扳倒肃顺的计划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三、成功的抢占先机。慈禧深知,肃顺诡计多端,很难对付。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肃顺与载垣、端华二人分开,使他们三个人之间不能联系,不能通气。于是,慈禧把回京的队伍分作两部分:让肃顺负责护送咸丰的梓宫从大路走;让载垣、端华护送两宫皇太后和皇上拣小路急速赶赴北京。这种分道而行的精心安排,不但把肃顺远远的甩在了后面,使他失去了小皇帝这张王牌,同时为慈禧提前四天进京,并按计划发动政变创造了先机。

四、成功的博得同情。慈禧一回到北京,就向前来迎接的文武百官倾诉了在热河的辛酸遭遇和切身苦楚,痛斥了肃顺等人的无法无天和欺君罔上,说到伤心之处,不禁一把鼻涕一把泪。她那有些夸张似的涕泣和陈述,博得了众人的极大同情,使在场的文武无不感到平日专横跋扈的肃顺确实大逆不道,罪大恶极。一时间,肃顺成为众矢之的。愤慨的大学士周祖培甚至向前对慈禧说:“何不重治其罪?”接着,他还提出了“皇太后可降旨,先令解任,再予拿问”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打击肃顺党人的斗争揭开了序幕。

五、成功的抓捕行动。慈禧和慈安在返回北京的第二天,就迅速的发动了政变。九月三十日,以皇帝的名义发布上谕,宣布解除肃顺等人的官职。十月二日,抓捕了载垣、端华,避免了他们为肃顺通风报信的可能。十月二日夜,抓捕了还在返京路上的肃顺。十月六日,下旨处死肃顺、载垣和端华。

慈禧处理肃顺一党确实神速而又干练!从九月三十日,至十月六日,仅仅六天的时间,不仅铲除了肃顺、载垣和端华三位主要人物,其他五位大臣也被革职的革职,充军的充军,“赞襄政务王大臣”全军覆没。慈禧、慈安和恭亲王奕訢行动之迅速,措施之得当,让人慨叹:“办理神速,为中外人情所不料,尤有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清朝野史大观·清宫遗闻》)。

仅做27天皇帝的刘贺因何被废?

西汉历史上曾经发生过一次著名“霍光废立”事件,在这场闹剧似的宫廷废立事件中有两个男主角:一个是深受汉武帝重托的权臣霍光,另一个则是为人狂纵无节,荒淫无度的昌邑王刘贺。

刘贺,(?—前59年),五岁时袭父刘髆封为昌邑王。刘贺是个典型的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行事十分荒唐怪异。他不识体统,整日只知道吃喝玩乐,甚至在为汉武帝服丧期间,还带着随从四处游猎。中尉王吉曾多次对他进行“切谏”,但他要么是置若罔闻,当作耳旁风;要么就当时接受,随后照旧我行我素。而这一切,霍光似乎全然不知。

刘贺能够登基成为皇帝,其实是很有戏剧性的。公元前74年四月,年仅21岁的汉昭帝刘弗陵,没有留下子嗣就去逝了。国不可一日无君,霍光与群臣经过激烈的争辩后,决定由昌邑王刘贺来继任皇位。于是,霍光就以上官皇后的名义下了诏书,派少府乐成、总正刘德、光禄大夫丙吉等去迎接昌邑王,请他到长安来即位。

当三人风尘仆仆赶到昌邑见到刘贺时,正值“夜漏未尽一刻”,也就是在半夜。正常人碰到这种天大喜事,都会迫不及待的动身。可刘贺一直拖到第二天中午才开始启程,而且一走就像是“急行军”,三个多时辰竟然狂奔了135里地,不少侍从的马都被累死在路上。从镇定到发飚,从磨蹭到狂奔,刘贺没有行程安排,没有时间观念,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单纯从这一点上看,刘贺行事就很荒唐。

然而,刘贺在去长安的一路上所做的事情,更让人感到荒唐:车驾行至济阳(今河南兰考东北)时,刘贺还惦记着当地的特产,派人求得“长鸣鸡”,作为沿途解闷的玩意;经过弘农(今河南灵宝北)时,刘贺突然有了生理需要,派人搞来一车漂亮女子,作为自己泄欲的工具……

车驾赶到霸上(今西安市东)后,当皇宫的礼仪官员献上只有皇帝才有资格享用的乘舆时,刘贺高兴得手舞足蹈,甚至得意忘形。但为了顺利“过关”,他不得不把自己一贯的荒唐行为予以收敛,牢牢记下了郎中令龚遂对他的嘱托,在车驾到达长安未央宫时,“下车,向阕西面伏哭,尽哀止”。刘贺“尽哭如仪”的即兴表演,通过了宫廷众人的“面试”,也打动了霍光的心。霍光带他参见了上官皇后,接着上官皇后下诏书立他为太子。六月,刘贺以皇太子的身份接受了皇帝玺绶,即皇帝位;尊昭帝的遗孀上官皇后为皇太后。

做了大汉皇帝的刘贺,却没有一点做皇帝的样子。他每天从早到晚,不仅不管理朝政,反而变的更加荒淫。他把以前在昌邑的小流氓们全部召到长安,继续陪他吃喝玩乐;把自己任昌邑王时的官属统统调到长安,安排高官厚爵;让家人都穿上刺史的官服,任其横行霸道、胡作非为;强令远在新疆的高昌地区,为他宠幸的大臣们进献黄金和美女;派人将乐府的乐器和舞女调到宫中,供自己享乐;跑到后宫对以前伺候过昭帝的宫女们进行奸淫;他甚至还试图强奸年轻的皇太后……

一时间,整个皇宫被刘贺搅的天昏地暗、乌烟瘴气。根据《汉书·霍光金日磾传》载:刘贺“受玺以来二十七日,使者旁午,持节诏诸官署征发,凡千一百二十七事。”27天内就干了1127件荒唐事,平均一天40件。这个数字确实惊人!

刘贺的荒唐行经,引起了霍光的气愤和后悔,也使他感到了事态的严重,如果不及早处置,将会使汉家天下断送到刘贺的手里。霍光决定“更选贤而立之”,他联合了群臣,在得到皇太后的允许后,乘着刘贺玩乐的机会,控制住了他从昌邑带来的亲信。接着又在未央宫承明殿召开“公审大会”,列举了刘贺的种种“劣迹”,将其废黜。除了王吉和龚遂等几个时常规劝他的人保留了性命外,刘贺从昌邑带去的那二百多个亲信,全被拉到大街上斩首示众。

事后,霍光亲自把刘贺送到昌邑邸,并对他说:“大王自绝于天下,臣下也没有办法。臣下宁可对不起大王,也不能对不起国家。从今天起,臣下就不能再服侍大王了,请大王多多保重!”就这样,刘贺仅仅做了27天的皇帝,又被赶回封地昌邑。七月,霍光另立刘病(刘恒)即皇帝位,是为汉宣帝。

荒唐的性格,荒唐的行为,荒唐的遭遇,荒唐的一生,刘贺是中国历史上最荒唐的废帝。因为荒唐,刘贺仅过了27天的皇帝瘾,就被废黜。因为荒唐,刘贺在中国历代皇帝的名字里,没有占得一席之地。

但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刘贺尽管不学无术、不务正业,甚至荒唐透顶,但也决不可能在27天内做出1127件荒唐的事情来;再者,历史上比刘贺荒唐十倍的君主不乏其人,真是“欲加其罪,何患无辞”!历朝历代的政治斗争都是如此。通过废立,西汉权臣霍光达到了削减皇权,继而进一步专权的政治目的。在这场废立风波中,刘贺不过是霍光玩弄权术的一个政治道具而已,因为“及昌邑王废,光权益重”。

西汉历史上曾经发生过一次著名“霍光废立”事件,在这场闹剧似的宫廷废立事件中有两个男主角:一个是深受汉武帝重托的权臣霍光,另一个则是为人狂纵无节,荒淫无度的昌邑王刘贺。

刘贺,(?—前59年),五岁时袭父刘髆封为昌邑王。刘贺是个典型的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行事十分荒唐怪异。他不识体统,整日只知道吃喝玩乐,甚至在为汉武帝服丧期间,还带着随从四处游猎。中尉王吉曾多次对他进行“切谏”,但他要么是置若罔闻,当作耳旁风;要么就当时接受,随后照旧我行我素。而这一切,霍光似乎全然不知。

刘贺能够登基成为皇帝,其实是很有戏剧性的。公元前74年四月,年仅21岁的汉昭帝刘弗陵,没有留下子嗣就去逝了。国不可一日无君,霍光与群臣经过激烈的争辩后,决定由昌邑王刘贺来继任皇位。于是,霍光就以上官皇后的名义下了诏书,派少府乐成、总正刘德、光禄大夫丙吉等去迎接昌邑王,请他到长安来即位。

当三人风尘仆仆赶到昌邑见到刘贺时,正值“夜漏未尽一刻”,也就是在半夜。正常人碰到这种天大喜事,都会迫不及待的动身。可刘贺一直拖到第二天中午才开始启程,而且一走就像是“急行军”,三个多时辰竟然狂奔了135里地,不少侍从的马都被累死在路上。从镇定到发飚,从磨蹭到狂奔,刘贺没有行程安排,没有时间观念,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单纯从这一点上看,刘贺行事就很荒唐。

然而,刘贺在去长安的一路上所做的事情,更让人感到荒唐:车驾行至济阳(今河南兰考东北)时,刘贺还惦记着当地的特产,派人求得“长鸣鸡”,作为沿途解闷的玩意;经过弘农(今河南灵宝北)时,刘贺突然有了生理需要,派人搞来一车漂亮女子,作为自己泄欲的工具……

车驾赶到霸上(今西安市东)后,当皇宫的礼仪官员献上只有皇帝才有资格享用的乘舆时,刘贺高兴得手舞足蹈,甚至得意忘形。但为了顺利“过关”,他不得不把自己一贯的荒唐行为予以收敛,牢牢记下了郎中令龚遂对他的嘱托,在车驾到达长安未央宫时,“下车,向阕西面伏哭,尽哀止”。刘贺“尽哭如仪”的即兴表演,通过了宫廷众人的“面试”,也打动了霍光的心。霍光带他参见了上官皇后,接着上官皇后下诏书立他为太子。六月,刘贺以皇太子的身份接受了皇帝玺绶,即皇帝位;尊昭帝的遗孀上官皇后为皇太后。

做了大汉皇帝的刘贺,却没有一点做皇帝的样子。他每天从早到晚,不仅不管理朝政,反而变的更加荒淫。他把以前在昌邑的小流氓们全部召到长安,继续陪他吃喝玩乐;把自己任昌邑王时的官属统统调到长安,安排高官厚爵;让家人都穿上刺史的官服,任其横行霸道、胡作非为;强令远在新疆的高昌地区,为他宠幸的大臣们进献黄金和美女;派人将乐府的乐器和舞女调到宫中,供自己享乐;跑到后宫对以前伺候过昭帝的宫女们进行奸淫;他甚至还试图强奸年轻的皇太后……

一时间,整个皇宫被刘贺搅的天昏地暗、乌烟瘴气。根据《汉书·霍光金日磾传》载:刘贺“受玺以来二十七日,使者旁午,持节诏诸官署征发,凡千一百二十七事。”27天内就干了1127件荒唐事,平均一天40件。这个数字确实惊人!

刘贺的荒唐行经,引起了霍光的气愤和后悔,也使他感到了事态的严重,如果不及早处置,将会使汉家天下断送到刘贺的手里。霍光决定“更选贤而立之”,他联合了群臣,在得到皇太后的允许后,乘着刘贺玩乐的机会,控制住了他从昌邑带来的亲信。接着又在未央宫承明殿召开“公审大会”,列举了刘贺的种种“劣迹”,将其废黜。除了王吉和龚遂等几个时常规劝他的人保留了性命外,刘贺从昌邑带去的那二百多个亲信,全被拉到大街上斩首示众。

事后,霍光亲自把刘贺送到昌邑邸,并对他说:“大王自绝于天下,臣下也没有办法。臣下宁可对不起大王,也不能对不起国家。从今天起,臣下就不能再服侍大王了,请大王多多保重!”就这样,刘贺仅仅做了27天的皇帝,又被赶回封地昌邑。七月,霍光另立刘病(刘恒)即皇帝位,是为汉宣帝。

荒唐的性格,荒唐的行为,荒唐的遭遇,荒唐的一生,刘贺是中国历史上最荒唐的废帝。因为荒唐,刘贺仅过了27天的皇帝瘾,就被废黜。因为荒唐,刘贺在中国历代皇帝的名字里,没有占得一席之地。

但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刘贺尽管不学无术、不务正业,甚至荒唐透顶,但也决不可能在27天内做出1127件荒唐的事情来;再者,历史上比刘贺荒唐十倍的君主不乏其人,真是“欲加其罪,何患无辞”!历朝历代的政治斗争都是如此。通过废立,西汉权臣霍光达到了削减皇权,继而进一步专权的政治目的。在这场废立风波中,刘贺不过是霍光玩弄权术的一个政治道具而已,因为“及昌邑王废,光权益重”。

成吉思汗怎么与邱处机交朋友?

戎马一生,以征服天下和征服作女人为人生最大快慰的成吉思汗,到了58岁的时候才开始意识到自己确实老了。成吉思汗虽处在“烈士暮年”,但仍“壮心不已”,为了留住岁月,为了建立庞大的蒙古帝国,他需要寻求“长生之术”,以及抚众安民的治国之道。为此,成吉思汗决定与闻名天下的邱处机交友论道。

为了让邱处机看到他的诚意,为了让邱处机心悦诚服的前来,成吉思汗耗费了不少脑细胞。他不但让侍臣刘仲禄佩带了写有“如朕亲行,便宜行事”的虎头金牌,颠簸数千里前去邀请;而且还带了一份由自己亲自起草的圣旨:“……访闻邱师先生体真履规,博物洽闻,探賾穷理,道充德著,怀古君子之肃风,抱真上人之雅操……朕心仰怀不已。岂不闻渭水同车,茅庐三顾之事,奈何山川弦阔,有失躬迎之礼……选差近侍官刘仲禄备轻骑素车,不远千里,谨邀先生暂屈仙步,不以沙漠悠远为念。或以忧民当世之务,或以恤朕保身之术,朕亲侍仙座,钦惟先生将咳唾之余,但授一言斯可矣……”(《重阳宫圣旨碑》)

这一招果然奏效:既有象征着至高无上权力的金牌,又有言辞恭敬、流露仰慕之情的圣旨,这让礼遇,这份真诚,让已经72岁的邱处机非常感动,他决定不顾自己年老体衰,甘愿冒着风霜,长途跋涉与成吉思汗会面。

成吉思汗见到邱处机后,便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问邱处机有没有“长生之药”。邱处机坦诚的回答说:“有卫生之道,而无长生之药”。接着,邱处机向成吉思汗介绍了几个师兄弟跟着师父王喆(王重阳)修真养性的一些情况。尽管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长生药,尽管有些失望,成吉思汗还是对邱处机的坦诚表示欣赏,命令护卫人员称邱处机为“神仙”。把一个行走江湖的道士赞誉为济世度人的“神仙”,成吉思汗对邱处机表现出了极高的崇拜和尊敬。同时,成吉思汗的坦诚风范也非常投邱处机的脾气,二人相互仰慕,彼此欣赏,友情已经悄然萌生。

之后,成吉思汗专门设坛,请邱处机传道,并多次与邱处机讨论修身治国之术。期间,成吉思汗像个小学生一样“温颜以听”,并“令左右录之,仍敕志以汉字,意示不忘”。在求知方面,能够如此的郑重其事,如此的毕恭毕敬,这对于率领千军万马,纵横亚欧大陆,不可一世的成吉思汗来说,不能不让人刮目相看!

蒙古人害怕打雷,成吉思汗趁机向邱处机请教这方面的知识。对于这种天文现象,由于受到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限制,邱处机只能从道家的角度加以阐述:“山野闻国人夏不浴于河,不浣衣,不造毡。野有菌,则禁其采,畏天威也,此非奉天至道也。尝闻三千之罪,莫大于不孝者,天故以是警之。今闻国俗多不孝父母,帝乘威德,可戒其众。”对于这样迷信的甚至有些应付似的解释,成吉思汗也表示“欣然采纳”,并让人用回鹘文字记录下来。邱处机请求“遍谕国人”,也为成吉思汗所接受。同时,成吉思汗还召集诸子、诸王和大臣们,盛赞邱处机,要求他们将他所说的“各铭诸心”。

一个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一个虔诚求道、悉听教诲,一个求知若渴,一个言听计从,在有限的相处日子里,成吉思汗与邱处机不知不觉的已经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传道结束后,丘处机请辞返程东行。成吉思汗对他依依不舍,表现出了强烈的眷恋之情,先是以给邱处机过生日为理由,接着又以“神仙将去,当与何物,朕将思之。更少待几日”为借口,拖延了好些时日才肯放行。

临行时,成吉思汗“赐牛马等物”,被邱处机婉言谢绝。为了表达对邱处机的深厚感情和高度关切,成吉思汗干脆下令免除邱处机门人一切差发,并赐圣旨:“道与诸处官员每……所据大小差发赋税,都休教著者。据邱神仙底应系出家门人等,随处院舍,都教免了差发赋税者,其外诈推出家,隐占差发的人每,告到官司治罪,断案主者……照使所据,邱神仙应系出家门人,精严住持院子底人,并免差发税赋,准此!”(《成吉思皇帝圣旨》)为了沿途照顾、保护邱处机,成吉思汗还派遣阿里鲜、以蒙古带、喝刺八海“护师东还”。

邱处机离开后,成吉思汗想起他对自己的言传身教,想起了他们之间的深厚友谊,依然念念不忘,又发了三道圣旨,表示了对老朋友的想念。

其一、1223年11月18日:“神仙自春及夏,道途非易。所得食物驿骑,好否?到宣德等处,有司在意馆谷否?招喻在下入户,得来否?朕常念神仙,神仙无忘朕。”(《长春真人西游记》)

其二、1224年2月25日:“神仙至汉地以清净道化人,每日与朕诵经祝寿,甚好。教神仙好田地内爱住处住。道与阿里鲜:神仙寿高,善为护持。神仙无忘朕旧言。”(《长春真人西游记》)

其三、1224年6月15日:“自神仙去,朕未尝一日忘神仙。神仙无忘朕。朕所有之地,爱愿处即住。门人恒为朕诵经祝寿则嘉。”(《长春真人西游记》)

在半年多一点的时间内,成吉思汗竟连续发布三道诏书给邱处机,每道都是畅叙两人友谊,又口口声声称他为“神仙”,并且关怀备至,每次都有“神仙无忘朕”的恳求,可见两人已经心心相印。

为了体现对老朋友的器重和照顾,1227年5月5日,成吉思汗再次传旨邱处机:“改北宫仙岛,为万安宫。天长观,改为长春宫。”(《成吉思皇帝圣旨》)并任命邱处机掌管全国的道教事务,进一步提升了邱处机在全国的地位和威望。同一年7月,邱处机与成吉思汗相继病逝,但他们之间建立伟大友谊的故事却永久的被历代传为“佳话”。“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在人们的脑海里向来是一个铮铮铁骨的“硬汉”形象,但他为了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抱负,为了寻求修身治国之术,不惜放下皇帝高贵的身价,怀着对邱处机万分仰慕之情,低三下四向他请教,推心置腹的与他交友,甚至为他下达过6道圣旨,无不展现了成吉思汗尊师重教、礼贤下士、真爱友情、温柔可亲的另一面。这么说来,如果再用毛泽东的那句“只识弯弓射大雕”,来简单的概括和评价成吉思汗,似乎有些不太恰当了。

中国历史上三位名垂青史的宦官

一提到宦官,人们就会想到狠毒的赵高,贪婪的张让,甚至想到冷血的魏忠贤。他们心理阴暗,灵魂扭曲,专横跋扈,大肆屠杀,在把朝廷搞的乌烟瘴气的同时,也给百姓带来了无穷灾难。相反,也有不少宦官,不但为中华民族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他们的身上也释放着不朽的人格魅力。

可能会有人对司马迁的宦官身份产生怀疑。所以有必要解释一下:司马迁之前担任太史令,受了宫刑后,担任中书令一职。中书令在汉武帝时期由宦官担任。身体是宦官身体,职务是宦官职务,司马迁是宦官身份,没有任何问题。司马迁之所以伟大,除了《史记》对历代文学、史学发展的积极影响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在遭受宫刑的极大耻辱后,没有萎靡不振、自暴自弃,相反,他能在世俗的轻蔑嘲讽之中,在巨大的精神折磨之下,越挫越勇,“发愤”著书。他这种坚韧不拔、百折不挠的精神,和求真务实、严谨不苟的作风,激励和鞭策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

蔡伦是继司马迁后,又一位名垂青史的宦官。他改进的造纸术,克服了西汉造纸技术差、成本高、价格贵的诸多弊端,用树皮、破渔网、破布、麻头等廉价物品为原料,变废为宝,制造出更适合书写的植物纤维纸,使纸本书籍成为传播文化的最有力工具,使中国的文化得到了迅速发展。他这种刻苦钻研、勇于革新的精神,和干事创业、谋求发展的思路,很值得后人学习和借鉴。

郑和是明代宦官,中国历史上最杰出的航海家。自古以来,险莫过于海!28年的时间里,能够在变幻莫测的风浪中,先后七次率领船队扬帆远航,郑和不但具有过人的胆识和全面的才干,同时还具备吃苦耐劳的品德和勇敢无畏的气魄。郑和七下西洋,促进了中国与世界各国在文化、物品、医药等多方面的交流,开辟了亚非的海上洲际航线,使当时中国的政治影响力辐射到整个印度洋地区。他这种精忠报国、视死如归、开拓进取和敢为天下先的精神,永远值得后人继承和弘扬。

司马迁、蔡伦、郑和,是中国古代伟大宦官中的佼佼者。他们在为人类社会立下了丰功伟绩的同时,也展示了中华民族坚韧不拔、锲而不舍和大无畏的执着精神。

第二章 红楼探秘

曹雪芹怎么揭露官场潜规则的?

“潜规则”是这几年来很时髦、很吸引眼球的一个词汇。自从演员张钰自曝与导演黄健中的性交易丑闻后,娱乐圈所谓的“潜规则”被迫浮出水面,其他行业的“潜规则”也相继被揭露,“官场潜规则”便是其中之一。“官场潜规则”并不是现代社会的产物,而是中国两千年来封建腐朽思想的残余,由于它由来已久,约定俗成,所以有着丰厚的文化积淀,同时也带有明显的时代特色。清代伟大的文学家曹雪芹干脆就把这种“官场潜规则”写进了小说。《红楼梦》第四回“葫芦僧判断糊涂案”中写到:贾雨村刚刚“授了应天府”,就因为初来乍到,不熟悉“官场潜规则”,而差点陷入了尴尬境遇。事情本来很简单明了:“金陵一霸”薛蟠因与别人争抢一个丫鬟,指使家奴打死了冯渊,一直逍遥法外。对于这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凶杀案件,贾雨村听后“大怒”,准备立即采取行动,缉拿凶手,申张正义,秉公办案,维持公道。

门子的“眼色”,使曾经在官场吃过亏的贾雨村感到疑惑和犹豫。随后,门子向他出示了“护官符”,道出了一个封建社会为官之道的“潜规则”——勿触强权。受到点拨的贾雨村为了稳居官位,保全性命,不得不放弃了公平正义和有所作为的官场“显规则”,不得不作了“官场潜规则”的俘虏,甚至把“潜规则”凌驾于“显规则”之上,变通执法,最后搪塞了事,“胡乱判断了此案”。

自此以后,贾雨村密切了同“四大家族”的关系,领悟了“官场潜规则”的价值。因为这个案子办得好,贾雨村得到了贾府和王府的不断提携,步步高升,一度“补授了大司马,协理军机参赞朝政”。“官场潜规则”在给贾雨村带来很多实惠和效益的同时,也使他从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大丈夫,逐渐蜕变成为一个阴险、卑鄙的小人,但最终落了个“致使枷锁扛”的悲惨下场。《红楼梦》中还描写了其他类型的“官场潜规则”,如第十三回中,贾珍为儿子捐“龙禁尉”时,需要一千五百两银子,于是问负责审批的内相戴权:“银子还是我到部兑,还是一并送入老内相府中?”戴权道:“若到部里,你又吃亏了。不如平准一千二百两银子,送到我家就完了。”本来需要花一千五百两银子才能办到的事,如今花一千二百两银子就能办妥,这又是“官场潜规则”在作怪。戴权不过和管事的人打个招呼,就有了一千二百两银子的“进项”,而贾珍少花了三百两银子就能达到目的,双方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皆大欢喜,因此“贾珍感谢不尽”。“官场潜规则”带给贾府的不仅仅是好事,有时也会是坏事:第七十二回中,皇宫里的太监总管夏太监打发一个小太监来贾府“借钱”时,对王熙凤说:“夏爷爷因今儿偶见一所房子,如今竟短二百两银子,打发我来问舅奶奶家里,有现成的银子暂借一二百,这一两日就送来……上两回还有一千二百两银子没送来,等今年年底下自然一齐都送过来的。”

上面派人不止一次的私下里向下级官员伸手,说得好听些那叫“借钱”,说得难听些那叫“明抢”。买房子时向底下伸手,说不定哪天装修房子、置办家具时还要伸手。这种放出去的银子明摆着是往虎口中送,哪里还指望着还?不来找麻烦就已经是烧高香了。精明的凤姐深知上级这种有借无还的“官场潜规则”,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银子打了水漂,可又不敢得罪,只能陪着笑说:“什么是送来……你夏爷爷好小气。这也值的放在心里……要都这么记清了还我们,不知要还多少了。”

其实,上面派人来贾府要银子的事情,不只王熙凤遇到过,贾琏也有过这种被“明抢”的遭遇。“昨儿周太监来,张口一千两。我略应慢了些,他就不自在。”然而在“官场潜规则”面前,贾琏也只有苦笑的份了:“这一起外祟,何日是了!”

政治的黑暗和官员的腐败,是“官场潜规则”长期赖以滋生和蔓延的温床。从小处来说,“官场潜规则”毁掉了一个才华出众、胸怀大志、颇有骨气的贾雨村,使本来就入不敷出的贾府在经济上蒙受了巨大亏空,最后终于“一败涂地”。从大处来说,“官场潜规则”又是戴权、夏太监、周太监之流的腐败份子们,借以疯狂敛财的工具,是导致政治更加黑暗、官员更加腐败和“长此一往,国将不国”的罪魁祸首。曹雪芹站在抨击时局、针砭时弊的立场上,用揭露的手法,不惜笔墨的把中国古代黑暗、丑恶的“官场潜规则”写进《红楼梦》,可谓高人一等,入木三分!

红楼梦:贾宝玉的四种性爱方式

贾宝玉被历代红学家认作是“封建家庭和封建制度的叛逆者”,尽管他反对封建礼教和封建婚姻,但是他却不反对漂亮的女人和妩媚的男子,不反对性爱。还没有结婚的贾宝玉,在性爱方面却做到了“男女通吃”,花样万千,他除了与自己房里的丫鬟们保持“云雨”关系外,还对其他漂亮的女人实行“意淫”;除了对“妩媚温柔”的男子表现出“留恋”和“羡爱”外,还与彼此间相互爱悦、吸引的男子保持着“同志”关系,精彩演绎了贾宝玉在性爱方面的四种方式。

一、与丫鬟们的“云雨”关系

按照贾府的规矩:在爷们长大之前,就及早的放几个年龄稍大的漂亮丫鬟到爷们屋里,在照料爷们的日常出行起居之余,随时接受爷们的性实践和性发泄。袭人就是贾母出于这种考虑才被刻意安排到即将长大的贾宝玉的房里去的。贾宝玉梦中被警幻仙子传授了“云雨之事”的“淫训”后,虽然在梦中与警幻仙子的妹妹“柔情缱绻,软语温存,难解难分”,有了“儿女之事”,甚至出现了“梦遗”,但这些毕竟是在做梦。梦醒后,贾宝玉觉得梦中云雨不够过瘾,想让“梦想照进现实”,于是“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袭人也知道“伺候”主子是自己职责的重要部分,是理所当然的,便“和宝玉偷试一番”。

碧痕本是专门负责打水伺候贾宝玉洗澡的二等丫鬟,却也与袭人一样履行了这种神圣职责。贾宝玉与碧痕的“云雨”之事,曹雪芹虽然没有直接写到,但在第三十一回通过晴雯之口向大家作了交代:“还记得碧痕打发你洗澡,足有两三个时辰,也不知道作什么呢。我们也不好进去的。后来洗完了,进去瞧瞧,地下的水淹着床腿,连席子上都汪着水,也不知是怎么洗了,笑了几天。”洗澡能洗到床上去,可见贾宝玉对于和女人做爱还是蛮痴迷的。

二、对漂亮女人的“意淫”手段

贾宝玉房中的几个丫鬟远不能满足他那“博爱”精神和“爱红的毛病”,然而他体内不断激增的荷尔蒙和不断增强的欲望,总是要以某种方式得以释放和宣泄的,于是贾宝玉对漂亮女人“意淫”方式也就产生了。“意淫”是指异性间因为爱慕对方而引起的一种性幻想和性关怀,是一种精神上的性爱。

小说中多次提到贾宝玉的这种“意淫”手段:如贾宝玉闻到林黛玉黛玉“令人醉魂酥骨”的体香时,便忍不住“一把便将黛玉的袖子拉住,要瞧笼着何物”;用史湘云洗过脸的水来洗脸;喜欢吃女孩子脸上和嘴上的胭脂;见到鸳鸯颈部的皮肤白皙,便“不住用手摩挲”;见到薛宝钗“肌肤丰泽”,特别是看到她那“雪白的一段酥臂”时,不觉动了羡慕之心,暗暗想到:“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看到母亲的丫环金钏儿在打磕睡时,就上前“把她耳上戴的坠子一捏”,还把自己“荷包里带得香雪润津丹掏出来向金钏儿口里一送”;看到晴雯与芳官嬉闹时,上床来膈肢晴雯……“意淫”是贾宝玉对年轻美丽女性的一种本能的爱悦和性意识的投射。它既不像西门庆那样贪得无厌的趴在女人身上发泄性欲,也不同于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它没有实现男女之间真正意义上的性接触,只是在身体和灵魂之间巧妙的找到了一个“平衡点”,使贾宝玉受压抑的性心理得到了某种满足。贾宝玉对漂亮女人的这种“意淫”方式堪称首创。

三、对清秀妩媚男子的“羡爱”流露

贾宝玉不仅喜欢对女子实施“云雨”和“意淫”,同时他还对他所欣赏的同性男子流露出羡爱之情。喜好男色,动“龙阳之兴”,是少数贵族统治阶级中男性的一种极端丑恶、糜烂的生活作风,贾宝玉就有这种爱好。第九回中写贾宝玉和秦钟到家塾上学时,不好好读书,却认识了两个“生得妩媚风流”的多情的小学生,免不了“绻缱羡慕”,甚至为了他们争风吃醋,大闹学堂,场面想当火爆。

如果说贾宝玉在上学时是因为年纪小,不懂事,把同性学生之间的这种羡慕看作是“过家家”、闹着玩,似乎还可以说得过去。可是他与蒋玉菡的亲密交往,可就不能等同于儿戏了。蒋玉菡是个“戏子”,生的“妩媚温柔”,风情万种,贾宝玉见到他以后,“心中十分留恋”,不觉流露出了爱慕之情,甚至忘情的“紧紧的捏着他的手”,一诉衷肠。不仅如此,贾宝玉还把自己随身所带的“一个玉玦扇坠解下来”,送给蒋玉菡,“略表今日之谊”。接着,二人之间又发生了一件更为过火的事:互相交换汗巾,表示“亲切”之意。汗巾是人们贴身的一种辅助服侍,相当于现在的裤腰带。两个男人之间玩这种把戏,现在来看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放在以前,情况可就严重了,绝对是“流荡优伶”败坏家风的丑事,难怪贾政会狠揍他。

四、与心爱的男子保持“同志”关系“同志”一词,本是为了共同的理想、事业而奋斗的人,也可以用作人们彼此之间的称呼。而眼下,同志一词却又被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即同性恋的代名词。同性恋不仅是同性之间在身体和性器官上的接触,还有一点就是相互爱悦,相互吸引,彼此间产生爱情。贾宝玉和秦钟之间就是这么一种“同志”关系。第七回写贾宝玉第一次见到秦钟“人品出众”,便“心中似有所失,痴了半日,自己心中又起了呆意……”;秦钟一见贾宝玉“形容出众,举止不凡……心中亦自思道:‘果然这宝玉怨不得人溺爱他。可恨我偏生于清寒之家,不能与他耳鬓交接……’,二人一样的胡思乱想”。从素昧平生到一见钟情,两个男人之间的感情急速升温。

贾宝玉显然看出了秦钟因为贫寒所带出的自卑感,又见到秦钟“腼腆温柔,未语面先红,怯怯羞羞,有女儿之风”,所以贾宝玉发挥“作小服低”的天生惯能,“赔身下气,情性体贴,话语绵缠,因此二人更加亲厚。”不仅如此,在第十五回中,写到贾宝玉在馒头庵抓住了秦钟与小尼姑智能偷情的“现场”,秦钟对贾宝玉说:“好人,你只别嚷的众人知道,你要怎样,我都依你。”宝玉笑着说:“这会子也不用说,等一会睡下,再细细的算帐。”曹雪芹怕读者读不懂,又作了解释:“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帐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系疑案,不敢纂创。”对此,脂砚斋这样评论道:【忽又作如此评断,似自相矛盾,却是最妙之文。若不如此隐去,则又有何妙文可写哉?这方是世人意料不到之大奇笔。若通部中万万件细微之事惧备,《石头记》真亦太觉死板矣。故特因此二三件隐事,指石之未见真切,淡淡隐去,越觉得云烟渺茫之中,无限丘壑在焉。】秦钟所说的“你要怎样,我都依你”和贾宝玉所说的“再细细的算帐”,应该是在暗示它们之间存在“性接触”的这种超级“同志”关系。(刘秉光)

咏菊诗隐秘:林黛玉信奉道家?

在《红楼梦》中穿插着许多诗词,它们是构成该书文本的重要内容。这些诗词对于塑造人物形象、刻画人物性格、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其中,以林黛玉的咏菊诗最具有解读价值,因为在这几首诗中隐藏着她的内心某些深刻隐秘的思想意识。

林黛玉在大观园里不仅相貌出众、气质独特,才情更是胜人一筹,但曹雪芹并没让她在诗社中独领风骚,相反只让她在赋菊花诗时做了“花魁”,这不能不让人感到疑惑。林黛玉的三首吟菊诗不仅博得诗社掌坛的大加赞赏,也让大观园的众姐妹输得心服口服。咏菊诗出现在《红楼梦》第三十八回的“林潇湘魁夺菊花诗”中,在这一回中,林黛玉作了三首诗:《咏菊》无赖诗魔昏晓侵,绕篱欹石自沉音。毫端蕴秀临霜写,口齿噙香对月吟。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一从陶令平章后,千古高风说到今。《问菊》欲讯秋情众莫知,喃喃负手叩东篱。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圃露庭霜何寂寞,鸿归蛩病可相思?休言举世无谈者,解语何妨片语时。《菊梦》篱畔秋酣一觉清,和云伴月不分明。登仙非慕庄生蝶,忆旧还寻陶令盟。睡梦依依随雁断,惊回故故恼蛩鸣。醒时幽怨同谁诉,衰草寒烟无限情。

这三首诗都是以菊花为题。菊花喜欢在秋天孤零零的开放,与春天百花争艳、百花齐放的热闹景象完全不同,因此常常引起历代文人墨客的兴趣和遐想。菊花和梅花一样,往往被作为高洁人品和情操的某种象征。历史文化的积淀,使人们对自然山水和花草树木涂上了浓重的人文色彩,借景抒情、以物喻人,成为文学作品中的一种常用手法。

林黛玉的这三首咏菊诗,最引人注目的是都出现了晋代大诗人陶渊明的形象,其中第三首中还提到了“庄生梦蝶”的典故。

在《咏菊》中,林黛玉在“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句之后,紧接着提到了陶渊明:“一从陶令平章后,千古高风说到今。”陶渊明当年不愿“为五斗米折腰”,解绶还乡,隐耕田园,劳动之余,特爱菊花。陶渊明一生写过很多咏菊的诗,菊花也因为他的品题而声名鹊起。其《和郭主簿》中的“芳菊开林间,青松冠岩列。怀此贞秀心,卓为霜下杰”,便为菊花定下了高洁的基调。他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诗句已是老少皆诵,“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更是写尽菊花的气质和神韵,为历代文人所称颂。林黛玉在此称颂菊花因陶渊明的“评章”而“千古高风说到今”,既是在赞菊,也表达了她对陶渊明的仰慕,隐约中也有自比菊花的内心流露。

在《问菊》中,林黛玉干脆以菊写人,简直就是一首对陶渊明人格风范的赞美诗。“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看似是在问菊花,其实答案早已经在林黛玉的心中:孤芳清高,傲视世俗的菊花是与陶渊明一起隐居尘世,卓而不群!林黛玉甚至设身处地的想到:隐居山野的陶渊明和菊花在这“圃露庭霜”的深秋是否感到寂寞?大雁已南去,蟋蟀凄苦的鸣叫是不是因为相思呢?她甚至还倾诉道:不要以为举世之间没有人能与之对话,何妨与我聊一聊呢……毫无疑问,陶渊明是林黛玉心目中的偶像,林黛玉是陶渊明的崇拜者、追星族或者“粉丝”,并且在一定意义上是陶渊明超然若脱般品格的理解者和同道中人。

在《梦菊》中,林黛玉不仅再次提起陶渊明,还提到了一位道家人物庄周梦蝶的典故,并且说“登仙非慕庄生蝶,忆旧还寻陶令盟”。意思是说,在梦中升仙,并非羡慕庄子那样变成蝴蝶;怀念旧情,还是愿意实现与陶渊明的盟誓。众所周知,梦幻和归隐都是道家的价值追求和生活模式,从林黛玉诗中对道家色彩浓重的陶渊明的赞许和尊崇来看,林黛玉具有浓厚的道家思想是确实无疑的。通过林黛玉的这三首咏菊诗,我们可以揭露诗中的隐秘:林黛玉信奉道教!至少,她是道家的崇拜者和追随者。曹雪芹让林黛玉在咏菊花诗中鹤立鸡群般的展露头角,一举夺得花魁,或许是在向读者暗示林黛玉尊崇道教的内心世界。

第三章 野史杂记

史记中四位让人敬佩的另类母亲

司马迁在《史记》中描绘了四个伟大而另类的母亲的形象,这些母亲虽然没有留下姓名,有的甚至只留下一句话,但她们却用另一种方式展示了母亲对儿子那份无私而又伟大的爱,所以历史才会永远不朽地记住了她们。

一、吴起麾下一位不知名的士卒的母亲

起之为将,与士卒最下者同衣食。卧不设席,行不骑乘,亲裹赢粮,与士卒分劳苦。卒有病疽者,起为吮之。卒母闻而哭之。人曰:“子卒也,而将,军自吮其疽,何哭为?”母曰:“非然也。往年吴公吮其父,其父战不旋踵,遂死於敌。吴公今又吮其子,妾不知其死所矣。是以哭之。”(《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吴起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为了做官,吴起竟然“母丧不临”、甚至“杀妻求将”,在最初效力的几个国家都没得到重用。后来魏文侯因吴起善于用兵,廉洁公平,而且爱兵如子,与士兵同甘共苦,能得到士卒的拥护,就任命他为西河的守将,抗拒秦国和韩国,后来任西河郡守。这一时期,吴起军队中有一名士兵身上生出了恶性脓疮,痛苦难耐。吴起知道后,竟然亲自趴在士兵毒疮上为他吸脓。儿子得到吴起将军的“亲切关怀”,却没有让母亲有一丝一毫的高兴,反而让她痛哭不已。一个连自己的母亲去世都可以不回去奔丧的人,一个连自己的结发妻子都可以杀的人,为什么就能够替士兵吮吸脓疮呢?她突然想起了自己的老公,因为也曾受到过吴起的这种“亲切关怀”,而变得异常勇猛,不怕牺牲,不久便死在征讨敌军的战斗中。

在这位母亲的眼中,吴起将军吸的是儿子的脓血,要的却是儿子的性命。她用哭声和眼泪表达了她的无可奈何,表达了对吴起复杂的感情。如果这位母亲知道吴起早年的经历,可能她的哭泣会更加悲哀。其实,在某种意义上,吴起就是一个冷血的魔鬼,他是个狂热的官本位主义者,他心里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如何跻身公卿。他所做的一切都在为自己的这一目的服务,拒绝为母亲料理丧事,杀妻求将,为士兵吮吸脓血,都是吴起为自己的公卿梦想所付出的努力。士兵的母亲看透了其中的把戏,看透了吴起的险恶用心,她因此预见到了儿子悲惨的未来。一将功成脓血干,一将功成万骨枯!这是一位悲情的母亲,无奈的母亲,目光敏锐的母亲。

二、赵括的母亲

赵括自少时学兵法,言兵事,以天下莫能当。尝与其父奢言兵事,奢不能难,然不谓善。括母问奢其故,奢曰:“兵,死地也,而括易言之。使赵不将括即已,若必将之,破赵军者必括也。”及括将行,其母上书言於王曰:“括不可使将。”王曰:“何以?”对曰:“始妾事其父,时为将,身所奉饭饮而进食者以十数,所友者以百数,大王及宗室所赏赐者尽以予军吏士大夫,受命之日,不问家事。今括一旦为将,东向而朝,军吏无敢仰视之者,王所赐金帛,归藏於家,而日视便利田宅可买者买之。王以为何如其父?父子异心,原王勿遣。”王曰:“母置之,吾已决矣。”括母因曰:“王终遣之,即有如不称,妾得无随坐乎?”王许诺……。赵王亦以括母先言,竟不诛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赵括是战国时期赵国的将领,其父为赵国名将马服君赵奢。赵括年幼时在其父赵奢的影响下熟读兵书、能言善辩,却无实战经验。赵孝成王六年(前260),赵国中了秦国的反间计,准备用赵括代替廉颇为将。儿子要当赵国的将军,赵括的母亲吓了一大跳,她心里很清楚儿子那点“纸上谈兵”的本事。儿子为将,不但会葬送了自己的小命,也会给赵国带来难以想象的灾难。她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国王的这项任命,甚至到了赵括将要起程的时候,还在孜孜不倦地上书反对。赵王质问赵母其中的原因,赵母分析了赵括父子二人的心地不同,境界不同,最终的结果也一定不会相同,因此希望赵王不要派他领兵。赵王说:“这是军国大事,无需你过多操心。我意已决,无可更改!”话已至此,赵括的母亲说出了一句石破天惊的话:“既然您一定要派他领兵,如果他有不称职的情况,我只请求免受株连。”显然,被逼无奈的赵母说的这些话有些出格和过火,但这些包含着强烈的赌气因素的语言,充分说明了她的绝望和无助。

赵括上任后便改守为攻,在长平(今山西高平西北)主动引兵出击,被秦军包围。期间曾组织多次突围,但均不成功。在被围46天后,赵括在突围时被秦军射杀,40余万赵兵只得投降,后被秦将白起全部坑杀。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长平之战。

因为有言在先,赵括的母亲最终没因儿子的惨败而被株连。母亲的先见之明虽然保住了自己的性命,却没有保住儿子的性命。从这一点上说,赵母无疑是失败的。但是,与赵括的母亲相比,赵王用人不当,并且不听劝谏,当然更是失败的。赵母的失败使她失去了儿子,赵王的失败使赵国几乎亡国灭种。

三、陈婴的母亲

陈婴者,故东阳令史,居县中,素信谨,称为长者。东阳少年杀其令,相聚数千人,欲置长,无适用,乃请陈婴。婴谢不能,遂彊立婴为长,县中从者得二万人。少年欲立婴便为王,异军苍头特起。陈婴母谓婴曰:“自我为汝家妇,未尝闻汝先古之有贵者。今暴得大名,不祥。不如有所属,事成犹得封侯,事败易以亡,非世所指名也。”婴乃不敢为王。谓其军吏曰:“项氏世世将家,有名於楚。今欲举大事,将非其人,不可。我倚名族,亡秦必矣。”於是众从其言,以兵属项梁。(《史记·项羽本纪第七》)

陈婴愿是东阳县令手下的普通工作人员,为人诚实谨慎,在当地有较好的口碑。秦末农民起义后,东阳县的年轻人也跃跃欲试,他们聚众杀死县令,公推老实的陈婴担任他们的首领,几天之间,前来参加革命的人数就达到了两万。为了将革命推向新阶段,他们决定立陈婴为王。王位的诱惑不是哪个男人都可以抵挡得住的,陈婴当然心中一阵窃喜。

关键时刻,还是母亲清醒,她对儿子说:“我到你们陈家,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你们陈家历代有显贵之人,你一夜之间暴得大名,不是好事!依我看,就凭你的那几下子,还不如率众去找一个可以依靠的大树。这样,革命成功了就可以弄个大官当当;即使革命失败了,因为你不为外人瞩目,也就容易逃脱。”于是,陈婴听了母亲的教诲,率众投奔了项梁,后来又投奔了刘邦。不出母亲所料,革命成功后,陈婴被封为堂邑侯。这一切都与陈婴母亲对当前今后形势的正确判断,和对自己儿子本事的了如指掌分不开的。这是一位有着长远战略眼光的伟大的母亲。

四、张汤的母亲

汤死,家产直不过五百金,皆所得奉赐,无他业。昆弟诸子欲厚葬汤,汤母曰:“汤为天子大臣,被汙恶言而死,何厚葬乎!”载以牛车,有棺无椁。天子闻之,曰:“非此母不能生此子。”乃尽案诛三长史。丞相青翟自杀。出田信。

上惜汤。稍迁其子安世。(《史记·酷吏列传》)

张汤是西汉时期一位非常有名的酷吏,年轻时喜法律,曾任长安吏、内史掾和茂陵尉,后补侍御史。因为治陈皇后、淮南、衡山二王谋反之事,得到了汉武帝刘彻的赏识,先后晋升为太中大夫、廷尉、御史大夫,与赵禹编定《越宫律》、《朝律》等法律著作。张汤用法主张严峻,常以春秋之义加以掩饰,以皇帝意旨为治狱准绳。曾助武帝推行盐铁专卖、告缗算缉,打击富商,剪除豪强,颇受武帝宠信,多行丞相事,权势远在丞相之上。元鼎二年(前115),因为御史中丞李文及丞相长史朱买臣的构陷,被强令自杀。

张汤虽然自杀,但生前毕竟担任过高级别的领导职务,为了张汤的体面,他的兄弟和儿子仍想举全家之力厚葬张汤,同时也想借此告慰张汤屈死的冤魂。张汤的母亲却力排众议,言辞坚决地说:“张汤是天子的大臣,遭受恶言诬告而死,我们为何要厚葬呢?”因此,曾经位列三公的张汤,死后就如同一个草芥百姓一样,被一辆破破烂烂的牛车拉到了古陌荒阡。据说,张汤的遗体躺在一个薄薄的棺材里,棺材之外连个外椁都没有。

张汤的母亲以这种另类方式来表达内心的怨恨,向社会发出了无声的抗议。汉武帝知道后,感慨地说:“非此母不能生此子!”张汤身后的凄凉感动了汉武帝,他穷究此案,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于是砍下了诬告张汤的三个长史的脑袋。汉武帝为了安慰张汤的在天之灵,就不断提拔他的儿子张安世。从此,张安世步步高升,到汉宣帝时期被封为富平侯,尊贵无比。随着张安世地位的提高,班固在撰写《汉书》的时候,就将张汤由《酷吏列传》中抽出,张汤总算翻了身。而这一切无疑都和张汤母亲当年的重大决定有直接关系。正是因为张母坚持薄葬张汤,张汤的冤情才得以为皇帝所瞩目,张家才赢得了最后的公正。

汉景帝刘启博弈灭吴的高超手段

西汉汉文帝初期,吴国与中央政府之间发生了一件很不愉快的事:吴王刘濞的太子刘贤在长安参加朝会时,由于博奕争执,无礼耍赖,而且态度十分骄横,被汉太子刘启(即后来的汉景帝)以博局击杀。据专家考证,当时刘启玩的游戏应该是一种名为“六博”的掷采行棋角胜的古老博戏,是一种带有比赛性质的娱乐活动,后来逐渐发展成一种赌博手段。

下棋也好,赌博也好,比赛也好,不就是图个娱乐,玩个刺激,消磨时光嘛,普通百姓还讲究“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呢,更何况是皇宫贵族了。可刘启当时由于年轻气盛,因为刘贤的无赖行为而怒发冲冠,抓起刚才还是娱乐用具的棋盘,几下子就把刘贤给“毙”了。身为皇太子的刘启做此举动,就连汉文帝都有些吃惊,皇太子这是怎么了?我的儿子是不是发神经了?

被刘启所杀的吴国太子刘贤,是吴王刘濞当时唯一的儿子,由于被刘濞宠爱至极,所以飞扬跋扈,品性不太好。可这么个宝贝疙瘩似的独生子,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被太子给杀了,刘濞在纳闷的同时,心中更是极为愤怒。痛失独子,面临着断子绝孙,使吴王刘濞对中央政权尤其是对皇太子刘启产生了强烈的怨恨,为子报仇雪恨的决心已下。

吴国太子无罪被杀,朝廷应妥为善后,安抚人心。可朝廷的举措仅仅是“遣其丧归葬”。汉文帝派人将刘贤的尸体运回吴国后,吴王刘濞愤怒地说:“天下一宗,死长安即葬长安,何必来葬?”又将灵柩运回长安埋葬。同时刘濞还做出了一个向中央政权“叫板”的大胆欺君举动:称病不朝。为人谨慎而有谋略的汉文帝,由于刚当上皇帝时间不久,需要政局的“稳定”,而且终归是自己的儿子打死了别人的儿子,所以对吴王刘濞的“叫板”行为采取了优容政策,只是“赐以几杖”,并准许他不用朝请。连皇帝都让步了,刘濞觉得更理直气壮了,不但没有悔改认错,反而更加骄横,竟然从此以后二十多年称病不朝。

刘濞是汉高祖刘邦的侄子,刘邦的哥哥刘仲的长子,为人极为剽悍勇猛而又野心十足,其性格与刘邦非常相似。二十二岁那年,被刘邦封为吴王,统辖东南三郡。授印以后,刘邦突然觉得刘濞有“反相”,非常后悔,但金口玉言岂能更改,没有办法,刘邦只好以情动之,愿其不反。《史记》中这样记载:“已拜受印,高帝召濞相之,谓曰:‘若状有反相。’心独悔,业已拜,因拊其背,告曰:‘汉后五十年东南有乱者,岂若邪?然天下同姓为一家也,慎无反!’濞顿首曰:‘不敢。’”尽管如此,刘邦终究还是放心不下。“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尽管后来刘濞又生了几个儿子,但当时痛失爱子的愤恨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而淡化。杀子之仇不能不报,当时的刘濞虽然有野心,但不敢轻易反抗,因为他没有雄厚的实力与中央政权抗衡。不过,儿子被杀这件事情,使本来就野心勃勃的刘濞心中的反根开始复苏。

借称病期间,刘濞利用吴国优越的资源环境,在封国内大量私铸铜钱,开发海盐生产,并招纳工商,使得吴国逐渐民富国强,成为汉初最富足的诸侯国。刘濞恃此实力,政治野心便开始膨胀起来,大肆招纳各地亡命之徒和游侠之士,不断扩张割据势力,暗暗发誓要为死去的儿子报仇,同时谋划着篡夺帝位。

但不管怎么说,汉文帝对刘濞还是不错的,没有因为刘濞的无礼而严厉惩治他,也没有因为刘濞的娇纵而削减他的封地,相反采取了优容政策,这让称病不朝、惶恐不安的刘濞感到很意外,也很感激。更何况汉文帝和刘濞是“叔伯兄弟”,于情于理,刘濞都没有造反的理由。

汉文帝死后,刘启继任皇帝,即汉景帝。权利的交接,尤其是仇人当上了皇帝,使刘濞内心的仇恨之火进一步燃烧,夺权的欲望又一次得到了极度膨胀,但老谋深算的刘濞还在等待时机,他需要一个更为恰当的、更名正言顺的借口向刘启发难。与此同时,汉景帝因为看到分封的诸侯王日益骄横,目无法纪,对他这个新任皇帝不够重视,决心削减藩国,加强中央集权。景帝三年(前154),刘启接受了御史大夫晁错的“削藩之策”,开始逐步削夺王国封地。当汉景帝把削藩的矛头逐步指向了吴国时,刘濞大为愤怒。旧仇未报,又添新恨,恼羞成怒的刘濞觉得是该采取行动的时候了,“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联合其他诸侯国举兵叛乱,干掉刘启,为儿子报仇,篡夺皇位,刘濞的脑海里闪过这样一连串的想法。

景帝三年(前154年),六十二岁的刘濞联合楚、赵等七国公开叛乱,史称“七国之乱”。这次叛乱,遍及整个关东地区,形成了东方诸侯王“合纵攻汉”的形势,使朝野震惊。叛乱中,刘濞也不忘了玩刘启一把,他谋划了“清君侧”的策略,以杀晁错为条件与中央政权谈判,欺骗刘启斩了晁错。可是,晁错的脑袋并没有退掉刘濞率领的叛军。

受到了欺骗的刘启终于醒悟了,他想到了刘濞当年痛失爱子的咬牙切齿,想到了晁错被自己误杀时的死不瞑目,想到了刘濞当前势在必得的无礼挑衅,他决定用武力来彻底结束这场战争。刘启快刀斩乱麻,任命周亚夫为太尉,统帅三十六将军猛击吴、楚,只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就把挑起叛乱的吴、楚平定。

吴王刘濞兵败逃跑中,被受到汉景帝策反的吴军中的东越人诱杀,首级被送到了汉景帝刘启的面前。刘启不禁仰天长叹:叛乱平定了,刘濞死了,吴国亡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对付吴国这盘棋终究还是自己赢了,高祖刘邦可以安息了。想起自己当年拿棋盘故意打死刘贤的举动,刘启笑了。

贾宝玉对漂亮女人怎么意淫的?

“意淫”一词,由曹雪芹首创,是指异性之间因为爱慕对方而引起的一种性幻想和性关怀,是一种精神上的性爱,属于性心理学范畴。《红楼梦》中,“意淫”一词最早出现在贾宝玉和警幻仙子的对话中。贾宝玉在秦可卿的房中午睡时,做了一个荒诞离奇而又浪漫诡怪的梦。在梦中,当警幻仙子称他为“天下古今第一淫人”时,贾宝玉“唬”了一跳,连忙为自己辩解。警幻仙子又解释说:“淫虽一理,意则有别。如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滥淫之蠢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惟‘意淫’二字,可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能语达。”(《红楼梦》第五回)“意淫”中的“意”字,主要指的是思想意识、感情心理和观念形态;而“淫”字则是指与性有密切联系的男女关系。所以说,做为一个男人,贾宝玉“意淫”的对象,只能是他所爱慕的年轻漂亮女子。按照警幻仙子的评价,贾宝玉虽然是“天下古今第一淫人”,但只是属于精神领域中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意淫”;虽然“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但与那些乐衷于“恨不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的“皮肤滥淫之蠢物”是有本质不同的。相比之下,贾宝玉的“意淫”要纯洁的多,高尚的多。

那么,贾宝玉对他所喜欢的女人是怎么“意淫”的呢?小说中多次提到贾宝玉的这种“意淫”表现:

贾宝玉和林黛玉同床共卧时,“闻得一股幽香,却是从黛玉袖中发出,闻之令人醉魂酥骨”时,便忍不住“一把便将黛玉的袖子拉住,要瞧笼着何物”。(《红楼梦》第十九回)

贾宝玉用史湘云洗过脸的水来洗脸,还故意说道:“站着,我趁势洗了就完了,省得过去费事。”(《红楼梦》第二十一回)

贾宝玉最喜欢吃女孩子脸上和嘴上的胭脂,见到鸳鸯颈部的皮肤白皙,便“不住用手摩挲”,并猴上身去,涎皮笑道:“好姐姐,把你嘴上的胭脂赏我吃了罢。”(《红楼梦》第二十四回)

贾宝玉见到薛宝钗“肌肤丰泽”,特别是看到她那“雪白的一段酥臂”时,不觉动了羡慕之心,暗暗想到:“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红楼梦》第二十八回)

贾宝玉看到母亲的丫环金钏儿在打磕睡时,就上前“把她耳上戴的坠子一捏”,还把自己“荷包里带得香雪润津丹掏出来向金钏儿口里一送”(《红楼梦》第三十回)

贾宝玉看到晴雯与芳官嬉闹时,忙上前笑说:“两个大的欺负一个小的,等我助力”,也上床来膈肢晴雯(《红楼梦》第七十回)……

上述所提到的贾宝玉对女人的这种类型的行为,都属于“意淫”范畴,都是作为一个青年男性的贾宝玉,对年轻美丽女性的一种本能的爱悦和性意识的投射。“意淫”既不像西门庆那样贪得无厌的趴在女人身上发泄性欲,也不同于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它没有实现男女之间真正意义上的性接触,只是在身体和灵魂之间巧妙的找到了一个“平衡点”,使人们受压抑的性心理得到了某种满足。

由于受到道德伦理和文化规范的约束,尤其是在封建社会后期实行的极其严厉的两性防范和男女隔离,使中国人的性欲本能遭受到了非常严重的压抑和践踏。然而,人体内这种受压抑的欲望总是要以某种方式得以表现、释放和宣泄的,于是类似于贾宝玉对女人“意淫”的这种方式也就应运而生了。

曹操为何对典韦郭嘉大哭特哭?

“男儿有泪不轻弹!”曹操就是一个有泪不轻弹的热血男儿。曹操得知父亲曹嵩被人谋财害命后,也不过“哭倒于地”。曹操的长子曹昂、爱侄曹安民为了掩护曹操脱险,一个被“乱箭射死”,一个被“砍为肉泥”,曹操“俱无深痛”。自己的亲人死了,曹操除了心中哀伤,更多的是“切齿”愤怒。但是,当典韦和郭嘉这两个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非亲男人”死后,曹操却把“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古训抛到九宵云外,悲痛欲绝,大哭特哭,甚至事情过去了一年后,想起他们来仍是“放声大哭”、“捶胸大哭”。

曹操是个事业型男人,具有远大的理想抱负,一生求贤若渴,唯才是举。典韦和郭嘉是几乎同一时间来到曹操身边的,他们一个有“勇力”,一个是“贤士”,一武一文,竭力辅佐着曹操,使曹操手下“文有谋臣,武有猛将,威镇山东”。

典韦原是张邈部下,后属夏侯惇。曹操在濮阳与吕布交战时,典韦奋力勇战,救了曹操一命,又因其人忠诚谨重,被曹操迁为都尉,做为自己的贴身保镖。曹操在宛城讨伐张绣时,因为与张绣的婶婶偷情,促使张绣恼羞成怒,先降而复反。张绣与谋士贾诩精心策划了一场军变,使曹操狼狈而逃。典韦就是在这次军变中为了掩护曹操逃跑,而被乱箭乱枪致死的。典韦的死,曹操犯有严重的失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典韦死了,曹操“亲自哭而奠之”。曹操固然是因为失去了一员猛将而感到悲痛,但更多的应该是深深的内疚和自责。如果曹操能够耐得住寂寞,如果曹操不“移于城外安歇”,如果曹操能保持高度警惕性,这场军变就能够有效避免或轻松瓦解,典韦就不会那么悲壮的死去。

第二年,曹操率军行至淯水时,忽然在马上放声大哭。众惊问其故,操曰:“吾思去年于此地折了吾大将典韦,不由不哭耳!”因即下令屯住军马,大设祭筵。曹操亲自拈香哭拜,吊奠典韦亡魂。曹操再次大哭典韦,是何等的大张旗鼓,是何等的悲痛感人!

郭嘉经人举荐投靠了曹操,因多谋善断而深得曹操倚用。郭嘉死了,曹操不但悲痛欲绝,甚至还说出“奉孝死,乃天丧吾也!”的话来。按说手下的一个谋士死了,曹操即使难过,也不应该做如此反常的言辞举动,这不能不让人感到疑惑。这是为什么呢?首先,郭嘉的计谋,多与曹操“不谋而合”,多为曹操所采纳,从这一点上看,曹操与郭嘉可谓“心有灵犀”。其次,郭嘉在对战局的发展趋势和人物心理的把握程度上,有敏锐的洞察能力和高超的分析能力,提倡速战速决,多次使曹操合理恰当的把握战机,取得了重大胜利,从这一点上看,曹操对郭嘉佩服的“五体投地”。再次,郭嘉作为曹操的下属,善于揣摩领导意图,很会替领导开脱罪名,“割发代首”就是郭嘉提出来的,从这一点上看,郭嘉对曹操有“救命之恩”。最重要的是,郭嘉的年龄比曹操小十五岁,是曹操“托以后事”的最佳人选。郭嘉死了,曹操亲“往祭之,大哭”,不仅是因为郭嘉“多立奇勋”,更重要的是因为郭嘉“中年夭亡”,致使“中原栋梁倾”。

郭嘉死后,曹操少了心有灵犀的得力助手,在谋略上和用兵上一直找不到感觉,接二连三的上当中计,最后被孙刘联军搞的“樯橹灰飞烟灭”,狼狈逃生。当曹仁置酒给曹操解闷时,曹操忽然仰天大恸。众谋士曰:“丞相于虎窟中逃难之时,全无惧怯;今到城中,人已得食,马已得料,正须整顿军马复仇,何反痛哭?”操曰:“吾哭郭奉孝耳!若奉孝在,决不使吾有此大失也!”遂捶胸大哭曰:“哀哉,奉孝!痛哉,奉孝!惜哉!奉孝!”曹操再次大哭郭嘉,是何等的出人意料,是何等的泣不成声!

曹操虽然是个热血男儿,但毕竟是一个奸雄,他岂能不知道“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古训,而不顾颜面、有失常态的当着部下和众人的面号啕大哭。曹操三番两次的大哭特哭典韦和郭嘉,除了追忆往事、怀念部下而感到悲痛之外,还有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就是在表演,在做戏,说白了就是哭给别人看的。通过再次痛哭典韦,不但是对典韦死因的内疚,又使曹操在部下心中树立起了“重感情、讲义气、够哥们”的良好形象,同时使“三军无不感叹”,起到了让部下“化悲痛为力量”的三重作用。曹操再次痛哭郭嘉,使“众谋士皆默然自惭”,曹操的哭声,既是对郭嘉的怀念,又是在指责众人:郭嘉死了,你们是干什么吃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在推卸赤壁兵败的领导责任,收到了三种效果。这么看起来,曹操对典韦和郭嘉两个“非亲男人”大哭特哭,也就不难理解了。

谁为关羽实施了刮骨疗毒手术?

一提到“刮骨疗毒”,按照思维惯性,人们就会想到关羽,就会想到华佗。其实,为关羽实施“刮骨疗毒”手术的医生,不是华佗,而是另有其人。

对于“刮骨疗毒”一事,《襄阳府志》曾记载了华佗为蜀国名将关羽“刮骨疗毒”一事。《三国演义》第七十五回是这样描写的:众将见公不肯退兵,疮又不痊,只得四方访问名医。忽一日,有人从江东驾小舟而来,直至寨前……自言姓名,乃沛国谯郡人,姓华,名佗,字元化。因闻关将军乃天下英雄,今中毒箭,特来医治……公饮数杯酒毕,一面仍与马良弈棋,伸臂令佗割之……佗乃下刀,割开皮肉,直至于骨,骨上已青;佗用刀刮骨,悉悉有声……须臾,血流盈盆。佗刮尽其毒,敷上药,以线缝之。罗贯中也有诗曰:“治病须分内外科,世间妙艺苦无多。神威罕及惟关将,圣手能医说华佗。”《三国志·关羽传》则这样记载:羽尝为流矢所中,贯其左臂,后创虽愈,每至阴雨,骨常疼痛,医曰:“矢镞有毒,毒入于骨,当破臂作创,刮骨去毒,然后此患乃除耳。”羽便伸臂令医劈之。时羽适请诸将饮食相对,臂血流离,盈于盘器,而羽割炙引酒,言笑自若。《三国志·关羽传》虽然明确记载了关羽“刮骨疗毒”的真实历史事件,但是并没有说明医生是华佗。

那么,为关羽实施“刮骨疗毒”手术的医生到底是不是华佗呢?

根据《三国志·魏书·华佗传》记载:曹操因为得了一种头风病,“每发,心乱目眩”,多次治疗都不见效,听说华佗医术超群,便派人把他请来。经过华佗治疗,曹操的病情得到了有效缓解,但不能根除。曹操为了能够让华佗随时随地为自己治病,便让华佗做自己的“侍医”。不料华佗无心富贵功名,一心要回家,便以“求还取方”为由,告假回家。期间,曹操曾屡次召还,华佗以老婆生病为由拒绝。曹操很生气,于建安十三年(208)派人前去调查,发现华佗的老婆身体好好的,根本就没有生病,于是拘捕了华佗,并下令将华佗赐死。不久,曹操的爱子曹冲病重,因为找不到良医救治而夭亡,曹操长叹说:“吾悔杀华佗,令此儿强死也。”

可见,华佗死于建安十三年,即208年。然而,关羽“刮骨疗毒”事件,则发生在建安二十四年,即219年。此时,华佗早已经死了十一年了,是不可能为关羽做“刮骨疗毒”手术的。

既然为关羽“刮骨疗毒”的人不是华佗,那又究竟是谁呢?

原来,华佗为了使自己的医术后继有人,为子孙后代造福,便把自己积累多年的医术和秘方,毫不保留的传给了徒弟们。其中广陵的吴普和彭城的樊阿,是华佗弟子中最有代表性的两位名医。两位弟子各有所学,各有所长,各有建树。吴普主要学习了华佗的养生学,预防疾病,强身健体;而樊阿则向华佗学习了针灸之术和外科手术,深得华佗真传,并且很有成绩。

按照《三国志》和《三国演义》中,那个曾经为关羽“刮骨疗毒”的医生的治疗手法,和建议手术前采用“麻沸散”方案来看,确系深得华佗真传,当为华佗的弟子樊阿无疑了。由于华佗的外科手术高超,被人们称为“神医”,他为患者进行外科手术的事迹在民间广为传颂。而在这些事迹当中,有些是他的事,有些是别人的事,像“刮骨疗毒”这件事情本来是他的徒弟樊阿的事,由于人们对华佗的喜爱和崇敬,也被附会到他的身上了。

石勒为何鄙视曹操司马懿父子?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如果用这句话来形容石勒的话,那是再恰当不过的了。石勒(274—333),字世龙,上党武乡(今山西榆社北)人,羯族,十六国时期后赵政权的建立者。石勒一生由弱到强,由贱到贵,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从奴隶到皇帝的英雄人物。

石勒出身低微,但胸襟开阔,光明磊落,凭实力取得江山,登上皇位。石勒曾经说过:“大丈夫行事,当礌礌落落,如日月皎然,终不能如曹孟德、司马仲达父子,欺他孤兒寡妇,狐媚以取天下也。”(《晋书·石勒载记》)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石勒对曹操、司马懿父子以强凌弱,靠欺负人家“孤儿寡妇”,最后篡夺江山的“小人”行径是非常鄙视的。

那么,曹操、司马懿父子是怎么欺负“孤儿寡妇”,而遭到石勒鄙视的呢?

先看曹操父子欺负汉献帝。汉献帝刘协是汉灵帝刘宏的儿子,其母王美人由于受到刘宏的宠爱,被嫉妒心极强的何皇后“鸩杀”了。刘宏死后,刘协小小年纪就成了孤儿。曹操掌权后,通过“许田打围”出风头,在精神和气势上“打压”刘协,使刘协龙颜扫地;勒死了刘协宠爱的已经“怀孕五月”的董贵妃,“乱棍打死”了刘协的伏皇后,毒死了的刘协的两个孩子,残忍地把刘协搞得家破人亡、断子绝孙;逼迫刘协把自己的女儿立为皇后,在辈分上又占了刘协的便宜。曹操死后,曹操的儿子曹丕在废掉刘协之前,也不忘了“玩”刘协一把,授意刘协效仿尧舜禅让,三番两次的“请”他当皇帝,曹操父子算是把孤儿刘协欺负到了家。

司马懿父子欺负人家“孤儿寡妇”的手段比曹操父子更甚。司马懿趁魏主曹芳和权臣曹爽外出,城中空虚之际,发动兵变,控制了曹睿的遗孀郭太后,用奸计夺取了军权。司马懿死后,司马师先是杀死了曹芳的张皇后,接着废掉了魏主曹芳,准备另立曹据为皇帝。可曹据按照辈份还是郭太后的叔辈,这么一来,郭太后的老脸该往哪里放呢?明摆着司马师欺负郭太后。幸亏司马孚从中调和,司马师才另立曹髦为帝。司马昭掌权后,为了免除后顾之忧,在讨伐诸葛诞时,竟然逼迫郭太后和皇帝曹髦御驾亲征。让皇帝御驾亲征还说的过去,可是让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寡妇出征,而且是因为“畏惧”被逼出征,这可是一个天大的笑话,而且在中国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亏司马昭真能想得出来、做得出来。后来,司马昭看到曹髦不是个省油的灯,和自己对着干,于是派人杀了曹髦,另立曹璜为皇帝。司马昭死后,司马炎又依据葫芦画瓢,效仿曹丕对付汉献帝刘协的伎俩,废掉了曹璜,篡夺了魏国的江山。曹操的后辈让司马懿父子欺负的可是不轻!《三国演义》中,罗贯中对曹操、司马懿父子的这种卑鄙、丑恶行径也有精辟的概括:“昔日曹瞒相汉时,欺他寡妇与孤儿。谁知四十余年后,寡妇孤儿亦被欺。”

按照当时的实力,曹操、司马懿父子如果想篡位,可以说是易如反掌,干脆把皇帝杀了或废了,改朝换代、另立江山不就得了。即使这种废君篡位的手段残忍些,但总不失英雄气概和大丈夫所为。可是曹操、司马懿父子却像猫玩老鼠一样玩皇帝、玩太后,欺负“孤儿寡妇”,总是喜欢玩腻了、欺负够了再下手、再吃掉。这种欺负“孤儿寡妇”的下三滥的手段,决不是男子汉大丈夫之所为,而是与卑鄙下流的小人行径无二。难怪以胸襟开阔、光明磊落著称的后赵皇帝石勒会对曹操、司马懿父子另眼相看,从骨子里就瞧不起他们。

奸雄曹操究竟是怎么骂人的?

三国演义》中,曹操无疑是最能骂人,也是最会骂人的人了。罗贯中通过对曹操骂人情节的精彩描写,刻画了曹操的性格,丰富了曹操的形象,可谓传神之至。曹操骂人很讲究策略,能抓住对方的弱点和要害,一招制敌,让对方没有反驳和对骂的机会,可谓出口不凡。

董卓被袁绍率领的关东十八路诸侯打败后,无心恋战,从洛阳逃到了长安。曹操建议乘胜追击,一举灭掉董卓,却遭到了袁绍等诸侯们的拒绝。看到大好机会将会错失,曹操“大怒”,骂道:“竖子不足与谋!”(《三国演义》第六回)“竖子”一词,出自《史记·项羽本记》,原指男性阴茎勃起,后来演变为童仆、小子的代名词,是对人的一种蔑称。曹操用“竖子”一词来辱骂袁绍等诸侯,言语中带有非常粗鄙下流的市井流氓气息。

曹操剿灭黄巾残余势力后,一时间威震山东,于是派人把父亲曹嵩接过来享清福。徐州太守陶谦为了讨好曹操,安排部将张闿一路护送。不想张闿起了歹心,抢了财物,杀了曹嵩。曹操得到消息后,率军前来报仇,“身穿缟素”,“扬鞭大骂”陶谦:“老匹夫,杀吾父,尚敢乱言,谁当生擒老贼!”(《三国演义》第十回)“匹夫”一词,最早出现于《左传·昭公六年》,代指平民中的男子,也泛指平民百姓,后来多指有勇无谋的人,或者是家伙、东西的詈词。曹操不分青红皂白、撒泼无赖似的把陶谦骂作老匹夫、老贼,陶谦的自尊心、颜面和斗志都遭受到了沉重打击,甚至一度想“自缚往操营,任其剖割”。

刘备干掉夏侯渊占领汉中后,气急败坏的曹操率军前来报仇。两军对阵,刘备派义子刘封出马。曹操破口“骂”刘备:“卖履小儿,常使假子据敌!”(《三国演义》第七十二回)刘备自封为汉中王后,曹操知晓,非常生气,不禁“大怒”,又骂刘备:“织席小儿,安敢如此!”(《三国演义》第七十三回)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刘备出身低微,年轻时因为家贫,曾干过“贩屦织席”的低贱职业,这是出道后自称汉景帝后裔的刘备,感到最没面子、最无奈的伤心往事。曹操可不管什么江湖道义,他抓住刘备出身低微这件“短处”,三番两次的揭刘备不太光彩的老底,不但把刘备骂了个狗血喷头,同时也让刘备在部下将士面前颜面扫地。

曹操是建安文学的创始人,具有很高的文化底蕴;同时曹操又是宦官养子的后代,深受不良家风的熏陶,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风气交织在一起,形成了曹操骂人艺术的别具一格。曹操骂人直击要害,脱皮露骨——体现出了曹操卑鄙下流的另一面。

谁是三国最厉害的“说客”?

三国演义》中,罗贯中妙笔生花,塑造了一大批类型各异的说客,比较成功的说客,有说服吕布投靠董卓的李肃,说服关羽投降曹操的张辽,说服曹操相信黄盖真心投降的阚泽,说服马超投靠刘备的李恢,说服孙权与蜀汉结盟的邓芝。他们的共同特点都是“凭借三寸不烂之舌”,抓住游说对象的性格特点和心理弱点,展开言辞上的强大攻势,使对方改变最初的原则和立场,站到有利于自己这一方来。

而在这些众多说客中,最厉害也最让对方头疼的说客,当数诸葛亮。因为诸葛亮不仅能够“凭借三寸不烂之舌”下说辞,而且能够审时度势,及时改变游说策略,利用“卖关子”、“激怒”甚至“反客为主”的多种手段和花样,让对手防不胜防,直至中招就范。在诸葛亮的嘴里,实力强大的曹操能被他说得不堪一击,军队不整的刘备能被他说得实力雄厚,死的能被他说的活了,活的也能被他骂死。用“巧舌如簧”这个词来形容诸葛亮,一点都不过分。《三国演义》中,诸葛亮做为一名说客,曾有三次出场,而且次次成功,无不显示出诸葛亮过人的忽悠能力,和超强的游说本领。

当阳兵败,刘备让曹操打的人仰马翻,无处落脚,只好跑到江夏暂避,准备投奔孙权“以为应援”,但又怕孙权不肯相容,形势万分危机。这时,诸葛亮毛遂自荐的提出了自己要去趟东吴,游说孙权与曹操“互相吞并”,好使刘备从中得利。诸葛亮先是在“忠厚长者”鲁肃面前卖足了“关子”,让鲁肃心悦诚服的带他去东吴。接着,在面见孙权之前,诸葛亮遭遇到了“张昭、顾雍等一班文武二十余人”的轮番“发难”,这种场面诸葛亮也是第一次遇到。为了驳倒众人,为了不辱使命,诸葛亮充分发挥自己的语言优势,在全力驳倒了“孙权手下第一个谋士”张昭的挑衅后,继而使用强词夺理、揭短侮辱等手段,先后驳倒了东吴其他谋士的“发难”,成功的上演了一出“舌战群儒”的精彩演出,使东吴众谋士“尽皆失色”。面见孙权时,诸葛亮见孙权“碧眼紫髯,堂堂一表”,知道这种“相貌非常”的人“只可激,不可说”,于是及时改变策略,故意夸大曹操的军事实力,用言语激怒孙权,再在孙权面前分析当前有利于东吴的种种军事形势,使孙权树立了“共灭曹操”的思想;继而“用智激周瑜”,最终坚定了“孙权决计破曹操”的决心。孙刘联合抗曹的统一战线,在诸葛亮巧舌如簧的游说、激怒和忽悠下,不费吹灰之力、轻而易举的建立起来了。

周瑜见诸葛亮才能见识在他之上,便派诸葛亮的哥哥诸葛谨去游说诸葛亮抛弃刘备,辅佐孙权。诸葛瑾以“伯夷、叔齐”“虽至饿死首阳山下,兄弟二人亦在一处”的典故,企图以兄弟手足之情,劝诸葛亮“弃暗投明”,和自己一起辅佐孙权。这样的说辞,在诸葛亮眼里根本就是“小儿科”,根本打动不了与刘备有着“鱼水关系”的诸葛亮的心。诸葛亮反客为主,用“弟与兄皆汉人。今刘皇叔乃汉室之胄,兄若能去东吴,而与弟同事刘皇叔,则上不愧为汉臣,而骨肉又得相聚,此情义两全之策也”的话,差点儿把诸葛谨给说了去。自己说别人不成,反被别人说,诸葛谨也只有灰溜溜逃跑的份了。

诸葛亮的“反游说”能力,还有一次精彩展现。诸葛亮二出祈山时,魏国七十六岁的司徒王朗,作为军师随曹真出征。曹真与王朗等人商议退兵之策时,王朗提出了“只用一席话,管教诸葛亮拱手而降”的策反方案。诸葛亮在军前看到王朗的那份势在必得的神情,早就判断出“王朗必下说词”的伎俩,并提前做好了“吾当随机应之”的心理准备和言辞准备。王朗以“天数有变,神器更易,而归有德之人”的天理和时务,阐述了曹魏集团取代东汉的“自然之理”,并以“顺天者昌,逆天者亡”的古语,劝诸葛亮“倒戈卸甲,以礼来降,不失封侯之位”。面对王朗的威逼利诱,诸葛亮反客为主,列举了王朗“反助逆贼,同谋篡位”的深重罪恶,把王朗骂了个狗血喷头、体无完肤、一无是处。王朗听罢,气满胸膛,血压升高,大叫一声,撞死于马下。

尽管罗贯中对诸葛亮的说客事迹做了大肆渲染和充分夸张,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游说在军事活动中的作用,但诸葛亮在历次游说活动,特别是“舌战群儒”时所采取的“先守后攻”、“各个击破”的策略,和“语带双机”、“语势磅礴”的特点,使诸葛亮在东吴群儒的诘问中从容做对,侃侃而谈,纵横捭阖,游刃有余,终使“张昭并无一言回答”,“虞翻不能对”,“步骘默然无语”,“薛综满面羞惭,不能对答”,“陆绩语塞”,“严峻低头丧气不能对”,“程德枢不能对”,以至众人“尽皆失色”。真可谓三寸之舌能抵百万之兵!

王熙凤为什么想害死贾瑞

王熙凤的绰号叫“凤辣子”,确实名副其实。她心狠手辣,“至少有一万个心眼子”,什么样的坏事也敢想敢做,在小说《红楼梦》前八十回中,就交代了她曾经害死了多条人命,其心机深重、阴险毒辣的行径,让无数读者发指!

王熙凤每次害人都有一定的动机和目的。例如,她为了“坐享三千两银子”,让长安节度使云光逼死了张金哥一对年轻恋人;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从精神上和肉体上折磨死了尤二姐;为了杀人灭口,派人害死尤二姐的未婚夫张华……其中最毒的莫过于她处心积虑的想害死贾瑞了。但是王熙凤为什么非要那么迫切的想置贾瑞于死地呢?难道仅仅是贾瑞曾调戏过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吗?

著名学者何其芳曾在《论红楼梦》中提出过这样一个疑问:“贾瑞固然是个肮脏的人,但凤姐为什么要那样处心积虑的设毒计害死他呢?”这还要从《红楼梦》第七回谈起。尤氏请凤姐去宁府坐客,宝玉也一起跟了去。晚饭后准备回荣府时,宁府管家安排了老仆人焦大去送,焦大心中不平,又加上喝醉了酒,所以口出怨言,骂了起来,后被人捆了起来,拖到了马圈中。焦大的醉骂愈演愈烈,乱嚷乱叫说:“我要到祠堂里哭太爷去!那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生来!每日家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偷小叔子的偷小叔子!我什么不知道……”

这几句话“唬得”众小厮“魂飞魄丧”,于是“用土和马粪满满地填了他一嘴”。由此看来,焦大所骂的人和事并不是酒后的胡说八道,知情者不算少。焦大所骂的“爬灰”显然是指贾珍和他的儿媳妇秦可卿乱伦之事,这一点早有定论,在此不必多说。至于“养小叔子”一事,问题就不那么简单了。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养“小叔子”的人是王熙凤,这一点历来也没有什么疑问。从焦大的痛骂中也可以得出这一结论。因为焦大醉骂的时候,贾蓉正送王熙凤和宝玉的车出门,作者在书中特意点明:“凤姐和贾容也遥遥地闻得,便装作不听见”。为什么明明听见了却偏要装作“不听见”呢?无非是心里有鬼罢了。可见,焦大的骂正是冲着王熙凤的。

养“小叔子”的人是王熙凤,那么被王熙凤养的这个“小叔子”又是谁呢?过去不少人认为,这个“小叔子”是就是常与王熙凤眉眼传情的贾蓉,我认为这是误解!因为贾蓉是“草字头”一辈的,在辈份上是王熙凤的侄子,不是“小叔子”,所以即使王熙凤与他之间真的也有什么不正当的暧昧关系,但这“小叔子”也决不是指贾蓉,而是另有他人。

在荣宁两府里。可称作王熙凤小叔子的人只有宝玉和贾环,这两个人当然不会与王熙凤有任何不正当的关系。所以,这个“小叔子”只能从贾家同族中其他“玉”字旁的人物去寻找。贾府义学中有个教书先生叫贾代儒的便是贾家的同族人,他的孙子贾瑞就是“玉”字旁的,与宝玉、贾环是同一辈的人。也就是说,他也是王熙凤的小叔子。《红楼梦》第十一回中,写到王熙凤与贾瑞在花园中偶遇,贾蓉调戏王熙凤的口气就显得颇为奇怪:“嫂子连我也不认得了?不是我是谁?”王熙凤回答的也很奇怪:“不是不认得,猛然一见,不想是大爷到这里来……”。从这段对话中可以看出,贾瑞对王熙凤的调戏显得十分的突兀。大家都知道,王熙凤的厉害在贾府可是出了名的,贾瑞不是贾府的嫡系子孙,如果没有某种特殊的关系,他怎敢如此大胆呢?而且那句:“嫂子连我也不认得了?不是我是谁?”这种说话的语气也绝不像生疏人之间的口气。如果仔细品味一下,还可以从中发现这句话中似乎还夹有一种威胁的、得意的口气。

如果被养的“小叔子”是贾瑞这个这个推论能成立的话,那么王熙凤为什么不继续把这个“小叔子”养下去,而要“毒设相思局”想把他杀了呢?倘若王熙凤真要维护封建道德,那么完全可以采取公开的形式,声讨和问罪贾瑞,可她却偏要对贾瑞诱以色相和甜言蜜语,偷偷摸摸地设下圈套,两次让贾瑞在漆黑的穿堂和空屋里饱受侵肌刺骨的寒风不说,还挨了一桶屎粪。这种手段够肮脏也够狠毒的。

王熙凤如此的憎恨贾瑞,必置他于死地,究其根源,是因为贾瑞这只“癞蛤蟆”竟然想吃起“天鹅肉”来。贾瑞的“癞”不只是样子长得不及贾蓉“清秀”,而且还因为他的社会地位也太“癞”——破落户教书匠贾代儒的子孙。而“模样儿极标致”的王熙凤,贵为“龙王”都“来请”的王家千金,又是贾府里的女掌权人,怎么会容忍这只“癞蛤蟆”来吃“天鹅肉”呢?这对王熙凤来说,简直就是一种不可原谅的亵渎!就是以下犯上!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置贾瑞于死地就有了较充足的理由了。可是我们不仅又要问,既然如此,王熙凤这只高贵的“天鹅”当初为什么又要养这只“癞蛤蟆”呢?作者虽然没有交代,但是我们可以做些猜测:也许是王熙凤为了满足一时的欲望;也许是有什么把柄落在贾瑞的手中而用美人计将它索回;也许是为了对丈夫贾琏在外拈花惹草的一种性的报复……

总之,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这时的贾瑞对王熙凤已经没有用了,如果贾瑞是个明白人,从此远离了王熙凤,也许尚可逃杀身之祸,可谁知道他偏又自不量力,趁到贾府去赴宴之机,又色胆包天地去找王熙凤,所以才会说出那句“嫂子连我也不认得了?不是我是谁?”这句得意而又略带威胁性的话来。贾瑞之所以敢用这种不敬的口气跟王熙凤说话,不正是仗着他和王熙凤有着某种特殊的关系吗?可是她没有料到,王熙凤岂是那种受人要挟的人?于是心狠嘴甜的王熙凤便便因此对他起了杀心,并决心让贾瑞“几时死在我手里,才知道我的手段”。为了报复贾瑞对他的不恭,为了让贾瑞知道她的“手段”,她对色迷心窍的贾瑞“因势利导”,两次三番地诱惑他,在王熙凤这些难以抵制的挑逗下,贾瑞终于一步一步地走进了王熙凤为他设下的陷阱。

联系到贾瑞之死在第十二回,秦可卿之死在第十三回,而且在第十一回的回末有一句“脂批”说道:“将可卿之病将死,作幻情一劫;又将贾瑞之遇唐突,作幻情一变,下回同归幻境。”

这说明作者是把秦可卿之死和贾瑞之死是对照着往下写的:秦可卿死于“爬灰”,贾瑞死于“养小叔子”,作者的暗示非常清晰。可见焦大骂“养小叔子”是骂的王熙凤和贾瑞。王熙凤为了保住名声和在贾府中的地位,所以千方百计的要置贾瑞于死地,其目的就是要杀人灭口!

谁是中国第一个马背诗人?

在文人眼里,吟诗应该是一件非常清净高雅的事情,通常一首诗的完成,大体上要经过构思、揣摩、推敲、修改等阶段,最后才能定稿。而要完成一件优秀的“文字工程”,写出千古传诵的名句,作者除了具备较高的文字素养之外,能否身处一个不为外界不良因素所干扰的创作环境,也是极为重要的。

然而,有些诗人的“抗干扰”能力却特别强,对外界不良环境能够“视而不见”,随时随地都可以作诗,即使身边是“枪林弹雨”、“刀光剑影”也毫不在乎,即使是在疲惫的行军中,在简陋的军营里,在颠簸的马背上,在战斗的空隙时,也无法掩盖发自内心的“诗兴”。近代的毛泽东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而且他的诗多是“在马背上哼成的”。“在马背上哼成的”,这话很有意境。古人说,读书有“三上”:马上,枕上,厕上。哼诗自然也有这“三上”。不过,古人读书哼诗在“马上”,那马,是旅途之马,是“古道、西风、瘦马”之马,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之马。而毛泽东在马上哼诗,那马,是征战之马。此种豪情、意气,化而为诗,这种境界、这份洒脱,无不令人赞叹不已。

然而把时间追溯到1700多年以前的东汉末年,也曾经有一位善于在马背上作诗的诗人,他就是曹操。曹操的诗歌作品,留传到现在的有二十二首,他的作品刚健质朴,情调悲凉,具有现实主义精神。同时,曹操的诗歌绝大多数创作于行军打仗期间,可以说,曹操是中国第一个“马背上的诗人”。博主试举五例。

190年正月,以袁绍为盟主的关东各州郡十八路诸侯,组成联军,准备讨伐祸乱朝廷的董卓,当时正在老家招兵买马的曹操也加入了这一行列,被授以奋武将军。在出行的路上,坐在颠簸的马背上,曹操想到了讨伐董卓的群雄之间相互争权夺利,造成军阀连年混战,民不聊生,因而感怀时局,以古题写时事,写下了《蒿里行》这首诗,控诉了军阀混战给人民造成的苦难,表达了他对人民疾苦的深切同情。关东有义士,兴兵讨群凶。初期会盟津,乃心在咸阳。军合力不齐,踌躇而雁行。势利使人争,嗣还自相戕。淮南弟称号,刻玺於北方。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206年正月,曹操从邺城(今河北省临漳县西)出兵,取道河内,北上太行山,征讨叛将高干。当大军翻越太行山时,曾屯兵在壶关口。当时正值严冬,曹操在简陋的军帐中感慨万千,不由诗兴大发,便以慷慨悲凉之气,写下了《苦寒行》这首传诵千古的名作,描述了行军时的辛苦。北上太行山,艰哉何巍巍!羊肠坂诘屈,车轮为之摧。树木何萧瑟,北风声正悲!熊罴对我蹲,虎豹夹路啼。溪谷少人民,雪落何霏霏!延颈长叹息,远行多所怀。我心何怫郁?思欲一东归。水深桥梁绝,中路正徘徊。迷惑失故路,薄暮无宿栖。行行日已远,人马同时饥。担囊行取薪,斧冰持作糜。悲彼东山诗,悠悠令我哀。

207年五月,曹操出兵北征乌桓,七月出卢龙塞,九月胜利班师,经过位于今河北省乐亭县西南的碣石山。曹操登高望远,放眼宽广浩瀚的大海(即渤海),不禁触景生情,作《观沧海》一首,诗中描写了大海汹涌、壮伟的美丽景色。通过写大海的宽广和波涛的起伏,反映了曹操宽阔、雄壮的情怀。这首《观沧海》,是中国历史上写景诗中最早的名作。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207年,曹操击败袁绍父子,北征平定乌桓后,志在统一天下,不禁踌躇满志,乐观自信,于是写下了《龟虽寿》这首诗歌,抒发曹操老当益壮、自强不息、胸怀建功立业的壮心豪情。此时曹操已经五十三岁了,曹操自比一匹上了年纪的千里马,即使到了晚年,虽然形老体衰,屈居枥下,但胸中仍然激荡着驰骋千里的豪情。神龟虽寿,猷有竟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盈缩之期,不但在天;养怡之福,可得永年。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208年冬,曹操平定北方后,率百万雄师南下,饮马长江,准备与孙权、刘备决战,进而统一全国。十一月十五夜里,明月皎洁,曹操在大江之上置酒设乐,欢宴诸将。酒酣时,曹操取槊立于船头,想到自己“破黄巾、擒吕布、灭袁术、收袁绍”和“深入塞北、直抵辽东,纵横天下”的丰功伟绩,一时豪情万丈,慷慨而歌。歌辞就是下面这首《短歌行》。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沈吟至今。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宴,心念旧恩。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曹操不仅是一位伟大的政治家、卓越的军事家,同时也是一位杰出的文学家。东汉末年,尽管军阀混战,政局动荡,但是诗歌这种文学题材却得到了重大发展。尤其是在建安年间(196年—220年),以曹操为首的诗人,继承了汉代乐府民歌的现实主义精神,在文学史上开创了一代文风——“建安风骨”,其风格主要特征为情辞慷慨,格调刚健。作为建安文学的发起人,曹操在中国文学的发展历史上具有不可磨灭的贡献。

刘禅是怎么遭遇婚姻不幸的?

刘禅是号称“枭雄”的三国顶尖风云人物刘备的儿子,蜀汉政权的第二位皇帝,也是蜀汉的亡国皇帝。刘禅的父亲刘备,是汉景帝的儿子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刘备虽出身布衣,但素有大志,专好结交天下英雄,而且以“仁德闻名天下”,一生戎马征战,最后奠定了与魏、吴鼎足而立的蜀汉政权,用曹操谋士荀彧的话说:“刘备,英雄也!”《三国志》对刘备也有很高的评价:“弘毅宽寞,知人待士,有高祖之风,英雄之器焉。”

作为刘备的正宗嫡传,刘禅不仅有着“高祖后裔”的正统和高贵的血统,有父亲留给他的“高祖因之以成帝业”的有“天府之国”之称的益州万里河山,而且还有一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相父能够对他呕心沥血似的辅佐,正所谓“天时”、“地利”、“人和”三者都同时幸运的砸到了刘禅的头上,从政治上讲,刘禅可以说是三国时期最幸运的皇帝。作为刘备的儿子,即使刘禅能够继承了刘备“英雄之器”的十分之一,也决不会昏庸到做亡国之君的地步,显然,刘禅根本就是在自暴自弃。至于刘禅为何会自暴自弃,这就要从他的两段不幸的婚姻说起。《三国志》《三国志·二主妃子》记载:“后主敬哀皇后,车骑将军张飞长女也。章武元年,纳为太子妃。建兴元年,立为皇后。十五年薨,葬南陵。后主张皇后,前后敬哀之妹也。建兴十五年,入为贵人。延熙元年春正月,策曰:‘联统承大业,君临天下,奉郊庙社稷。今以贵人为皇后。’”《三国演义》第八十五回也有记载:“时后主未立皇后,孔明与群臣上言曰:‘故车骑将军张飞之女甚贤,年十七岁,可纳为正宫皇后。’后主即纳之。”

从以上史料中可以得知,刘禅一生所立的皇后中,有两位都是张飞的女儿。张飞在成为三国时期最牛的“丈母爷”的同时,也造成了刘禅的两次婚姻不幸。

古代皇帝立皇后最起码的标准是模样和性格兼备,只有这样才能“母仪天下”,才能对得起观众。而张飞的两个女儿决不会都是模样和性格两者“兼而有之”。先说模样,张飞“形貌异常”,“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声若巨雷,势如奔马。”按照基因遗传中“女生象父,男生象母”的这样一个普遍规律,一般女孩子长得像父亲的几率比较大,所以张飞的女儿决不会是“倾国倾城”的天姿绝色。再说性格,张飞的性格上是有很大缺陷的,脾气也异常暴躁,常常喜欢饮酒至大醉,又喜欢酒后鞭挝健儿。很难想象,像张飞这样的父亲能够“言传身教”出性格多么好的女儿来。所以,史料中对张飞大女儿模样和性格的记载都一笔带过,只是交代她“甚贤”,与刘禅同岁。至于张飞小女儿的模样和性格干脆只字不提。

刘备原本就是个好色之徒,从在东吴与孙权的妹妹结婚后“乐不思荆州”一事上,可以看的出来。生于安乐的公子哥刘禅,在色的问题上肯定会“青出于蓝”,比父亲“有过之”,这是人之常情。从小看着刘禅长大的诸葛亮,对于这一点是很有认识的。所以在刘禅的婚姻大事上,诸葛亮可谓用心良苦,绞尽脑汁。诸葛亮希望刘禅能像自己找配偶一样,找一个刘氏集团荣辱相关、休戚与共,同时可以教导自己的,有才能的女人作为皇后,全心投入到“治国、平天下”的工作中去,以实现刘备的遗志。相传诸葛亮的老婆和张飞的女儿都非常丑陋。诸葛亮按照自己的审美眼光,一眼就看中了张飞的女儿,并把自己的这种审美观强加给刘禅,起初刘禅是一百个不愿意。但相父诸葛亮却认为好,刘禅是有苦说不出,只好违心的接受。

与这样一位模样不俊、性格不温的皇后朝夕相处,对于公子哥似的刘禅来说,在精神上和生理上无疑都是一种折磨,甚至痛苦不堪。这种不幸婚姻的打击,对一个男人特别是对于一个情窦初开,渴望着人生幸福的年仅十七岁的小男人刘禅来说,身心上折磨无疑是巨大的。与自己不喜欢的女人共同生活,名为“同床共枕”,实则“同床异梦”,刘禅丝毫感受不到婚姻带给他的幸福和激情,只能倒在床上辗转反侧,夜不能昧,甚至“流泪到天明”了。谁能真正理解和感受到他内心的痛苦呢?刘禅不得不生活在不幸婚姻的阴影之中,没有了奋斗的欲望,没有了创业的雄心,同时身为相父的诸葛亮又特别“能干”,无论大小事情都喜欢一个人说了算,刘禅无所事事,整日在痛苦中愁闷,在无聊中颓废,所以自暴自弃成了他的最终选择。

从婚姻不幸这一点上来看,刘禅可以说是一个苦命人。那么,谁是刘禅婚姻悲剧的导演者?谁是那只卑鄙的幕后黑手呢?答案很明显,我们来看《三国演义》中的这一段话:“时后主未立皇后,孔明与群臣上言曰:‘故车骑将军张飞之女甚贤,年十七岁,可纳为正宫皇后。’”为什么要把孔明和群臣分开写呢,这其实充分说明了这个提案的主要提议人,就是刘禅那位“可敬”的相父,而其他的群臣一看军政首脑诸葛亮都提议了,为了在政治上与诸葛亮保持高度一致,纷纷附议,于是达成共识,一起把刘禅推进了这个不幸婚姻的“火坑”,强奸了刘禅的审美观点,断送了刘禅的情感幸福。由于有相父的强力干预和全力撑腰,不幸的刘禅在这场不幸的婚姻生活中只好忍气吞声,而且一忍就是十五年。但不管怎么说,在这十五年里,在张飞大女儿的“管理监督”下,刘禅作为一国之君还算是称职的,最起码没有大的执政失误,也没有制造出什么“花边绯闻”来。

十五年之后,张皇后病死后,刘禅总算舒了一口气,认为“风雨过后是彩虹”,准备寻觅自己的真爱,过自己想要的幸福生活。可是在这个时候,深得诸葛亮衣钵、大权在握的蒋琬这个老家伙,又楞楞的跳了出来,竟然自己作主,硬是将张飞的小女儿又弄到宫中,从政治的高度“强迫”刘禅纳为贵人,不久又立为了皇后。对于这种恶心似的婚姻安排,刘禅噩梦初醒,又进噩梦,一口鲜血硬是憋在胸口没有喷发出来。无奈之余,刘禅也只有感叹苍天为何对自己如此不公,自己的命运为何如此不济的份了。

张飞的小女儿,由于没有了诸葛亮的撑腰,所以没有像她姐姐那种能管得住老公的本领和威信。此后,刘禅就变的有些不正经了。几年以后,诸葛亮已经入棺多年,蒋琬也终于死翘翘了,再也没有人敢那么“关心”他、“爱护”他了。再者自己年龄也大了,心理也成熟了,也不需要别人的“谆谆教导”了,是该自己说了算的时候了,憋了二十多年的青春欲火此刻已是蠢蠢欲动,也该是迸发的时候了。刘禅换了个活法,把自己曾经因为不幸婚姻所失去和耽误的东西弥补回来,尽情享受,以致于后来刘禅“在成都,听信宦官黄皓之言,又溺于酒色,不理朝政”,甚至“长缨出墙”,把臣下刘琰的老婆胡氏关在宫里私通,给下属带上了一顶“超级绿帽子”,一时间把整个朝野搞的乌烟瘴气,一塌糊涂,最后只落得国破家亡。“家和万事兴”,自古以来就是一句至理名言。一个男人如果对自己的婚姻对象没有感觉,没有激情,但是为了遵从长辈意见,又不得不委屈求全,那样只会造成婚姻不和谐,家庭不幸福,度日如年,痛苦难耐,又怎么会有心思去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呢?作为普通人如此,作为皇帝更是如此。刘禅,这个极有条件能够继承父业,一统中原,恢复汉室,名垂青史,能够成为与“唐宗宋祖、秦皇汉武”一样的杰出皇帝苗子,因为遭遇到了两次不仅令他,也令世人所恶心的不幸婚姻,从而变的破罐子破摔,自暴自弃,消极度日,以至于一生昏庸无能,毫无建树,最后做了蜀汉政权的掘墓人。不幸婚姻不仅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一个家族的命运,同时也可以左右一个国家的命运。

吴起是一个道德败坏的小人?

英才过管乐,妙策胜孙吴”。古人论及春秋战国时的兵家,通常将孙武、吴起并称。然而追溯两千多年来的兵书史籍,对孙武的赞颂有如汗牛充栋,而吴起却备受非议,甚至被视为“古来不义之人”的典型。吴起出仕鲁、魏、楚三国均建奇功,且留下用兵治国的《吴子》名篇,启迪历代兵家,却又因“毁家求官”、“诛邻止谤”、“母丧不临”、“杀妻求将”、“争名夺利”等种种劣迹,为后世的道德维护者所鄙夷。“辉煌”与“阴影”,都集中到这个千年引发争议的名将身上,对今人也会引来如何处理功利追求与道德底线关系的反思。

吴起,(约前440—前381年),战国初期著名的政治改革家、军事家,卫国左氏人,与孙武齐名,著有《吴子》一书,后世把他和孙武连称“孙吴”,《吴子》与《孙子兵法》又合称《孙吴兵法》,在中国古代军事典籍中占有重要地位。然而,这位大名鼎鼎、功勋卓著的吴起却是一个十足的没有人性的“官瘾子”、“官痴”。为了使自己跻身官场,为了实现自身的“政治抱负”,为了个人的功名,为了自己能够“青史留名”,他可以不择手段,不惜一切代价,无所不用其极。《史记》卷六十五《孙子吴起列传》中,对他这方面的“事迹”有明确的记载。

一、毁家求官。“其少时,家累千金,游仕不遂,遂破其家。”

吴起生于一个经济条件非常优越的富豪之家,拥有万贯家产,如果满足于过一种平平淡淡的生活,吴起家的钱财完全可以供他潇潇洒洒地活上一辈子。但吴起从小就就有一颗不安分的心,不满足于衣食无忧的现状,他向往权利和地位,一心想出人头地,成就大名。为了谋求官职,吴起不惜花光家中所有的钱财,进行游说,四处“活动”,但是没有成功,结果最后弄得家徒四壁,生活难以为继,由小康之家堕入了困顿之户,从“家累千金”变为“家徒四壁”。吴起的这种慷慨大方,这种毅然决然,这种执迷不悟,决不是常人所能做到的。

二、诛邻止谤。“杀其谤己者三十余人,而东出卫郭门。”

吴起求官不成导致家庭败落,这种“辉煌”的堕落轨迹,很快就招来了街坊四邻的嘲笑。千金散尽,最后却成了他人茶余饭后的笑料,这口气让吴起无论如何也难以下咽。但随着嘲笑声的越来越大,终于让自尊心极强的吴起忍无可忍,吴起一怒之下残忍的杀死了三十多个诽谤他的人。这种愤然而起、杀人如麻的举动,非“慈不掌兵”的独贼民夫所不敢为。

三、母丧不临。“其母死,起终不归。”

吴起杀人后,无法在家乡卫国立足,逃出卫国向东边的鲁国而去。吴起与母亲告别时,咬着臂膀发誓说:“起不为卿相,不复入卫。”此后,吴起逃到了鲁国,投身于孔子的弟子曾参门下,昼夜苦读,学习治国本领。后来,他果然“言而有信”,母亲病亡时,吴起“闻讯仰天悲号,旋即收泪,诵读如故。”试想,在“百善孝为先”的战国初期,吴起这样的“大义凛然”,确实不是凡夫俗子所能做到的。曾参见吴起不奔母丧,很鄙视吴起的为人,视他为忘本之人,认为他不孝,便和他断绝了师生关系。

四、杀妻求将。“鲁君疑之,起杀妻以求将。”

曾参与其断绝了师生关系后,吴起审时度势,毅然弃儒道改学兵法。三年业就,经相国公仪体的推荐,被鲁穆公任为大夫。前412年,齐国进攻鲁国,鲁国国君想任用吴起为将,但因为吴起的妻子是齐国人,对他有所怀疑。吴起由于渴望当将领成就功名,毅然杀了妻子,表示决不不倾向于齐国,史称“杀妻求将”。一手递去妻子的头,一手接来将军的印,吴起终于打开名利之门!吴起用老婆的鲜血染红了自己的帽顶子,当上鲁国将军。这一招是够心狠手辣的,其“大义灭亲”惨烈如斯,恐怕连视生命如草芥的盗匪,也不一定能干得出来。吴起率领军队与齐国作战,鲁军大获全胜。吴起的得势引起鲁国群臣的非议,一时流言四起,很多人在鲁王面前中伤吴起,揭他老底,指责他的种种“劣迹”。鲁君因而疑虑,就辞退了吴起。

五、争权遭忌。“吴起不悦,谓田文曰:请与子论功,可乎?”

吴起离开鲁国后,听说魏国的魏文侯很贤明,便去投奔他。魏文侯得知吴起用兵如神,就任命他为将军,率军攻打秦国,攻克五座城邑。魏文侯因吴起善于用兵,廉洁而公平,能得到士卒的拥护,就任命他为西河的守将,抗拒秦国和韩国,后来任西河郡守。魏文侯死后,吴起继续效力于他儿子魏武侯。魏国选相时,由于吴起威信很高,很多人都看好吴起,吴起也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这一职位非他莫属。可是最后魏武侯却任命田文为相。自恃功高的吴起心里很不高兴,竟然去找田文“理论”,但最终也无可奈何。田文死后,公叔任相。吴起心中更是不服。吴起的盖世之功和桀骜不驯,引起了公叔的嫉妒和恐慌。在一场精心布置的阴谋之下,魏武侯对吴起产生了怀疑,变的不信任他了。吴起害怕魏武侯降罪,狼狈逃窜,离开魏国到楚国去了。

六、权贵不容。“废公族疏远者”“故楚之贵戚尽欲害吴起。”

楚悼王平素听说吴起很能干,吴起到楚国后不久就被任为相。“吴起变法”随之拉开序幕。为了把楚国发展强大,也为了自己名垂青史,吴起不惜得罪权贵,砍掉了一些没用的官僚职位,废掉王公贵族的远房亲戚,省下的钱培养部队。由于吴起的斗争对象首先是世袭贵族,所以贵族从一开始就极力反对,但由于楚悼王的支持,此次变法得以实行,楚国一度成为当时最强大的国家,然而怨恨吴起的楚国贵族越来越多。前381年,楚悼王一死,吴起没有了后台,贵戚大臣们就迫不及待的围攻吴起,吴起慌不择路,趴倒在楚悼王还没凉透的尸体上,意在使作乱者有所顾忌。但追杀吴起的楚贵族恨透了吴起,还是乱箭射杀了吴起,然后又残忍地将他的尸首车裂,“肢解于楚”,这在信仰鬼神思想的古代,是极其残忍的刑罚之一。

在中国古代军事家和改革家的行列中,吴起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人物,又是一个让人难以评说的人物。作为一个人,就一般道德而言,无论如何,他都曾负有深重的道德劣迹;而做官之后,就官德来衡量,他又是无可挑剔的。要说吴起这种人,应该属于才能大于德性那种。司马光在评说人的才与德时,说世俗的人不懂得分辨才与德,把两者混一块儿,通称为贤。其实才是德之辅,德是才之帅,德才兼备者是圣人,两样都缺者是愚人,德大于才者是君子,才大于德者是小人。这么说,吴起似乎得算个小人。

平心而论,春秋战国的两位著名兵家孙吴,比著述孙胜于吴,比武功则吴过于孙。后世史家和将领往往尊孙武而轻吴起,恰是不单爱才,又要重德。纵观千年的统军征战经验,军界公认仁、信、智、勇、严兼备,方具名将之风。古时虽有“谋大事者不拘小节”的辩辞,但“孝”、“德”从不属“小节”,这也是共识。为将帅者欲服众,仍需重个人操守,必须全方位塑造良好素质。吴起虽在史册上留下供后人赞叹的武功,其为争功利不择手段之举,却应视为古代兵家遗产中的糟粕。著名史家司马迁在《史记》中对吴起的最后结论便是——“以刻暴少恩亡其躯。悲夫!”观其一生,诚如斯言。

史记为何尘封二十年才问世?

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临死前嘱咐他,让他要像孔子编订《春秋》那样,编写出一部无愧祖辈的优秀著作来,从而垂名青史。司马迁继承了父亲的遗志,从前104年至前93年,历时11年,终于完成了一部空前的历史巨著——《史记》。《史记》上自黄帝,下至汉武帝太初年间,全面地叙述了我国从上古时期至西汉初期,三千年来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历史发展,是我国古代历史的伟大总结。

前93年,司马迁在他所著的《报任安书》中说,他作《史记》的目的是“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意思是说:他写作《史记》的目的就是探究社会发展,总结历史经验,把从古到今历史上的发展变化大势搞清楚,形成司马迁一家之言。司马迁在书中说道:“近自托于无能之辞,网罗天下放失旧闻,考之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凡百三十篇”,可见《史记》这时已基本完成了。

既然《史记》已经完成,而且无论是对皇帝正确执政的借鉴,还是对自己艰辛著书的价值体现,这本书应该及早的公诸于世才是,可是《史记》书稿却一直被尘封于家中,历经武帝、昭帝,到了西汉宣帝执政期间,在尘封了二十年后,才由司马迁的外孙杨恽,把这部五十二万多字的不朽名著捧了出来,并上书汉宣帝,力言《史记》的价值,才终获准公开,方流传下来。《汉书·司马迁传》有记载:“迁既死后,其书稍出。宣帝时,迁外孙平通侯杨恽祖述其书,遂宣布焉。”那么,《史记》为何尘封二十年才被公诸于世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在《史记》中,司马迁目光敏锐、态度明朗,能够关注到社会的每一个阶级和每一个层次,而且能够对史事和历史人物进行大胆的批判。他用正义的观察,怀疑的精神,谴责了封建专制的残暴统治,歌颂人民的反抗斗争。司马迁不因项羽失败而抹煞其历史地位,认为项羽是近古以来未有的人物,所以在《史记》中尽力描写了推翻暴秦的项羽的英雄气概,把他的事迹列入“本纪”,与历代帝王相提并论。同时,司马迁还为封建“叛逆”陈涉写世家。在《史记》中,他把陈胜、吴广两人的事迹列入“世家”,歌颂了第一次农民起义,而且将陈胜比作汤、武,肯定了他推翻暴秦的历史功绩。因此,《史记》成书之后,由于它“是非颇谬于圣人,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汉书·司马迁传》),被指责为对抗汉代正宗思想的异端代表。因此,《史记》曾一度被视为是“离经叛道”。可见,在当时《史记》没有被封建皇权所认可,没有问世的环境,没有传播的条件。

二、《史记》在评价、论断史事方面,性格秉直的司马迁没有完全被当时所盛行的儒家思想所束缚,而是比较多的、严肃认真的、反映了历史的真相,对封建统治阶级,特别是对西汉最高统治集团做了深刻的揭露和讽刺。他敢于揭露封建帝王的腐朽和贪婪,真实的反映了历史的某一个侧面,对于西汉开国皇帝刘邦,除了赞扬他建立西汉的丰功伟绩外,对他的地痞流氓、好色贪酒、喜欢吹牛说大话、为人残酷等性格,也形象的加以刻画;他评吕后,说她“政不出房户”;评汉文帝,说“赏太轻,罚太重”;甚至对于本朝的汉武帝,司马迁也敢于大胆揭露,暴露出汉武帝的残暴虚伪、奢侈纵欲的封建专制统治,对汉武帝刘彻迷信方术、重用酷吏的严重过失,也丝毫不加掩饰。这种对著书一丝不苟的求真态度,这种敢于对皇帝揭短亮丑的务实精神,肯定会遭受到比“宫刑”更为严厉的迫害,司马迁是个聪明人,他不会傻到汉武帝还没有死,就把带有对汉武帝不满情绪的文章公诸于世的地步。

三、前87年,汉武帝驾崩,只有8岁大的太子刘弗陵即位,霍光与金日磾、上官桀等人共同辅佐朝政。帝年八岁,政事一决于光”。从此,霍光掌握了汉朝政府的最高权力。霍光是西汉著名将领霍去病的同父异母之弟,他跟随汉武帝近30年,深受汉武帝的信任。汉武帝死前,便命画工画了一幅周公背负周成王的图画赐予霍光,嘱托霍光像当年周公辅佐年幼的周成王一样辅佐刘弗陵。汉武帝死后,他受命为汉昭帝的辅政大臣,执掌汉室最高权力近20年。霍光辅政期间,忠于汉室,全力维护汉武帝的英明,竭力辅佐年幼的皇帝。在这种时候,司马迁或司马迁的家人,是不会也不敢把《史记》公诸于世的。前74年,汉昭帝刘弗陵死,没有留下后代。经过一番废立波折之后,霍光等人把汉武帝与卫子夫的曾孙、废太子之孙,长期生活于民间的十八岁的刘病已(即刘询)立为皇帝,既汉宣帝。宣帝刘询为人聪明刚毅,高才好学,他统治期间,励精图治,政治清明,广开言路,任用贤能,平狱缓刑,整饬吏治,是一个儒、法兼用的皇帝。《史记》被公诸于世的时机似乎到来了。

四、司马迁用生命写成了两部《史记》,迫于形势,并不打算要公开,也不敢公开流传,而是准备将一部“藏之名山”,将另一部“传之其人”(《报任安书》),这是司马迁写《史记》的原本初衷,但是至于藏于什么名山,没有资料记载。那么司马迁《史记》写成之后,他传给谁了呢?原来,司马迁死后,他的家人把一部《史记》转移藏匿在他女儿司马英家中。司马迁有两个外孙,大的名叫杨忠,小的名叫杨恽。杨恽自幼聪颖好学,他的母亲也就是司马迁的女儿把自己珍藏着的这部《史记》拿出来给他读。杨恽读此书,便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住了,爱不释手,而且每读一遍总是热泪盈眶,扼腕叹息。在汉宣帝的时候,杨恽被封为平通侯,这个时候他看到当时朝政清明,想到他的外祖父这部巨著尘封了二十年,也该是重见天日的时候了,于是上书汉宣帝,把《史记》献了出来,公开发行,从此天下人才得以共读这部伟大的史著。

鸯为何死也不肯上贾赦的床?

红楼梦》中,鸳鸯是个“家生女儿”,出身比较卑微。父母在南京替贾府“看房子”,哥哥嫂子在贾府做奴仆。然而,鸳鸯却是贾府中最有地位的丫鬟,因为她是贾府的老祖宗贾母须臾也不能离开的心腹。李纨就曾经说过:“从太太起,哪一个敢驳老太太的回?偏老太太只听她一个人的话”。鸳鸯非常的聪明伶俐,长得也很漂亮,她“蜂腰削背,鸭蛋脸面,乌油头发,高高的鼻子,两边腮上微微的几点雀斑”,很符合古典美女的特征,同时被贾母调理的“水葱儿似的”,“模样儿,行事做人,温柔可靠”,在贾府众多丫鬟中是个“尖儿”,因此被“饱暖思淫欲”的老色鬼贾赦“冷眼选了半年”选中了,想把她“收在屋里”做小老婆。

贾府的丫鬟的最后归宿多半都是“拉出去配了小子”,将来“还是奴才”,好一点的,比如总想“攀高枝”的小红,最后也只是嫁给了在贾府“打零工”的贾芸,这就已经很不错了。能够从一个丫鬟,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姨娘”,况且还是做着大官的贾赦的“小老婆”,这不知道是多少出身卑微的丫鬟们所日思夜想、梦寐以求的“喜事”。鸳鸯如果答应了贾赦的要求,“一进去了,进门就开了脸,就封为姨娘,又体面,又尊贵”,“过一年半载,生个或男或女”的,就能够和没有为贾赦生儿育女的邢夫人“并肩”了,同时还能够“遂了素日心高志大的愿”。面对着那么多的“好处”,鸳鸯先是用多次沉默表示了拒绝,后来干脆通过在贾母面前“自断青丝”,甚至用宁可出家当尼姑或寻死的极端方式,表示了对贾赦“软硬兼施”手段的极力抗争。那么,鸳鸯到底是为什么死也不肯做贾赦的小老婆呢?死也不肯上贾赦的床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出于对贾母的照料和同情。

贾母虽然是贾府家政大事的最高裁决者,一言九鼎,说一不二,高高在上,但是贾母又是非常可怜的,她“一生没养个好儿子”,大儿子贾赦整天不务正业,小儿子贾政在贾府里始终找不到感觉。儿媳妇、孙媳妇们也只不过是时常忙里偷闲来哄她说笑,帮不上什么忙。贾母身边只有鸳鸯“这么一个可靠的人”。鸳鸯的心很细,很“投主子的缘法”,贾母的事情,“她还想着一点子:该要的,她就要了来;该添什么,她就趁空儿告诉他们添了”。鸳鸯的“年纪也大些”,贾母的脾气性格,她很清楚,所以贾母宁可把最贤惠的袭人和最漂亮的晴雯送给宝玉,把琥珀暂时借调给黛玉使唤,但是却始终把鸳鸯留在身边,不让离开半步。贾母有鸳鸯在身边伺候着,“就是媳妇、孙子媳妇想不到的”,贾母“也不得缺了”。如果鸳鸯走了,他们就是弄个“真珠儿似的”人来,贾母也不习惯,使唤着也不顺手。贾母离不开鸳鸯,是因为她需要鸳鸯的日常照顾,所以贾母宁可花“一万八千”的银子给贾赦再买一个,也决不会让鸳鸯去做贾赦的小老婆;鸳鸯也离不开贾母,是因为贾母身边没有个“可靠的人”,确实很可怜,很让人同情,只有她才能给于贾母无微不至的照顾。

二、出于对姨娘悲苦命运的认识。

鸳鸯是贾母的首席大丫鬟,是贾府中地位最高的“奴才”。多年在贾府中的耳闻目睹,使鸳鸯比较深刻、清醒的认识到“做小老婆”的辛酸命运。比如赵姨娘,虽然身为姨娘,但在王夫人、凤姐甚至自己亲生女儿探春面前,却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奴才,哪里还有什么人格和尊严。所以,当平儿和袭人劝她以已经许给贾琏或宝玉为借口拒绝贾赦时,她坦言正告她们说:“你们自以为都有了结果了,将来都是做姨娘的!据我看来,天底下的事,未必都那么遂心如意的。你们且收着些吧,别忒乐过了头儿!”鸳鸯是“家生女儿”,贾府的大事小情她都会看得到、听得到,尤其是对姨娘们的辛酸悲苦,她更是心中有数,所以才有了她对平儿和袭人的那番真知灼见。

三、出于对老色鬼贾赦的厌恶。

贾赦是贾母的大儿子,虽然袭着“一等将军”的官爵,却不为贾母所喜欢,贾府的家政大事一概交由小儿媳妇王夫人掌管,难怪贾赦说贾母“偏心眼”。同时贾赦不务正业,放着“官儿也不好生做,整日和小老婆喝酒”,而且为人“太好色了”,看到“略平头正脸的”姑娘、丫鬟就不放过,“左一个右一个的放在屋里”,导致“姬妾众多”,甚至“贪多嚼不烂”,不知道“耽误了”多少女子的青春年华。再者,贾赦“如今上了年纪”,“胡子苍白了”,可见贾赦的岁数已经不小了,从贾母后来说的“进了这门子”已经“连头带尾五十四年”的这句话中,可以看出贾母的大儿子贾赦的年龄也差不多有五十三岁了,所以贾赦在鸳鸯的眼中,可以称的上是“朽木枯骨”了。“自古嫦娥爱少年”,正值青春妙龄的鸳鸯,从内心里是不愿意做贾赦这个已经年过半百的“糟老头子”的。所以鸳鸯才会说出这样一句表示决心的话来:“别说大老爷要我做小老婆,就是太太这会子死了,他三媒六聘的娶我去作大老婆,我也不能去!”

四、出于对当时下流世俗的厌恨。

鸳鸯是个“极有心胸气性的丫头”,对当时媚眼攀势的下流风俗非常厌恨。贾府上下,从主子到仆人,一个个都“安富尊荣”,都有“一颗富贵心,两只体面眼”,恨不得自己的亲人都能攀上“高枝”,在贾府能占得一席之地,自己也顺势赚些体面,弄些好处。鸳鸯的哥哥、嫂子就是这种人,鸳鸯打心眼里对他们是瞧不起的,是有抵触情绪的。所以,当鸳鸯的那位趋炎附势、俗不可耐的嫂子喜滋滋的劝鸳鸯“就范”时,鸳鸯气的冲嫂子的脸“下死劲啐了一口”,骂道:“你快夹着你那屄嘴离了这里,好多着呢……怪道成日家羡慕人家的丫头做了小老婆,一家子都仗着他横行霸道的,一家子都成了小老婆了!看得眼热了,也把我送在火炕里去。我若得脸呢,你们外头横行霸道,自己封就了自己是舅爷;我要不得脸败了时,你们把王八脖子一缩,生死由我去!”鸳鸯的这一番话,可以说是讥弹时弊,一针见血,是对当时下流风俗的愤世嫉俗般的义正言辞!难怪凤姐会认为不识时务的“鸳鸯素习是个可恶的”!

五、出于对贾府即将败落的远见。

贾府的很多丫鬟们对于贾府的发展方向,是具有敏锐的洞察力的,就连身份比鸳鸯更卑微的小红和司棋都能发出“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的忧虑和感慨,鸳鸯由于长期在贾母身边伺候,可以说是“站得高,看得远”,尤其是对贾府今后必将败落的趋势,更具有前瞻性和预见性。从外人眼里看着“轰轰烈烈”的贾府,已经不能与以前同日而语了,虽然“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可是“内囊却也尽上来了”。贾府上下又不知道节俭,又没有很好的“进项”,只知道贪图享乐,坐吃山空。政治上虽然有元春以皇妃的身份暂时支撑着,一时间倒塌不了,但也只是“瞬息的繁华”。然而,贾府的经济状况已经到了“入不敷出”的艰难境界,而且每况愈下。作为贾府最高裁决者的丫鬟,鸳鸯是有这种见识的。果然不出鸳鸯的预料,到了后来,贾琏有一次因为手头紧没办法,只好偷偷的找鸳鸯帮忙,把贾母“查不着的金银家伙偷着运出一箱子来,暂押千数两银子支腾过去”,就是鸳鸯对贾府必将败落正确判断的最好证据。贾府败落后,就连她的主子们都自身难保,更别说是个姨娘,是个小老婆了。

在贾府的众多丫鬟中,鸳鸯无疑是最聪明、最有远见的,她忠诚可靠,见识卓著,愤世疾俗,目光长远,不为眼前的利益所诱惑,不为主子的淫威所屈从,不为家人的劝告所心动,不为下流的风气所腐蚀,用她那颗刚烈而不屈的心,敢于以卵击石,以死抗争,决不委身于以贾赦为代表的“须眉浊物”,从而赢得了身心的纯洁。再者,从她当众对贾母说的那番“我这一辈子,莫说是宝玉,就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我横竖不嫁人就完了”的话中也可以看出,鸳鸯在嫁不嫁人这个问题上已经心如铁石,连天王和皇帝都不肯嫁,难道她会嫁给贾赦当小老婆,上贾赦的床吗?

第四章 帝王将相

中国历史上最牛的“跳槽将军”

读过《三国演义》的人都知道,吕布是一个反复无常的小人,他先事丁原,后随董卓,甚至一度想归顺曹操,一生反复无常,被后人称为“三姓家奴”。然而1700多年以后,中国又出现了一个反复无常的将领,他先是追随冯玉祥,后投奔蒋介石,再投靠汪精卫,又反投蒋介石,最后加盟解放军,一生事五主,比起吕布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此人堪称是中国历史上最反复无常的将领。他就是曾四度“叛变”,富有传奇人生,被人称为“跳槽先驱”的吴化文。

吴化文(1904年—1962年),字绍周,山东掖县(今莱州)人。1920年,十七岁的吴化文迫于生计,投奔到冯玉祥的十六混成旅当兵,先后当过伙夫、马夫、挑夫,由于他肯吃苦,又有一定的文化,出身贫苦农家,因此受到冯玉祥的赏识,被挑选到冯处当勤务兵,后又提升为司务长、排长、连长,还当过冯的随从参谋。1924年,冯玉祥送他到北京陆军大学深造。毕业后,吴化文回到冯部,当上了总部的上校参谋,尔后被派往韩复榘部任联络参谋。

1929年,冯玉祥起兵反蒋。蒋介石暗中用巨款收买了冯玉祥的大将、第六军军长韩复榘,秘密委任韩复榘为河南省主席。重利之下,韩复榘遂倒弋扫冯,最后致使冯玉祥失败。1930年,冯玉祥又和阎锡山一起举兵反蒋,韩复榘拒山西军于山东,使蒋介石能集中部队与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