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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6 20: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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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 查尔斯·弗雷泽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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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山

冷山试读:

乌鸦的影子

迎着第一缕晨光,苍蝇开始嗡嗡地飞。英曼的双眼和脖子上长长的伤口吸引着它们,苍蝇翅膀的嗡鸣和腿脚的触碰催促他快点醒来,比一整院子的公鸡还厉害。医院病房里的一天又开始了。他伸手赶走苍蝇,目光越过床脚,朝打开的三层悬窗外望去。通常,他能看见红色的土路、一棵橡树和一道低矮的砖墙。远处是一片田地,整齐的松林向西延伸至地平线。医院建在目之所及唯一的高地上,对于平原来说,这里视野已经很开阔了。然而现在天色尚早,还看不到什么景色,仿佛窗户也漆成灰蒙蒙的了。

要不是室内太昏暗,英曼本可以读书打发光阴,挨到早餐时间,手头在读的这本书颇能让他安神。但是,他昨晚难以成眠,为了读书入梦,已经点完了他的最后一根蜡烛,灯油太匮乏了,不能为了消遣,就耗尽医院有限的灯光。于是他起身穿好衣服,坐在靠背椅上,背对着阴郁房间里的病床和伤员。他又拍打着赶走苍蝇,向窗外一团雾气的黎明望去,等待外面的世界轮廓浮现。

窗户像一扇门一样高,他很多次想象穿过窗户他就能去另一个世界。在医院的最初几个星期,他的脑袋几乎不能动弹,唯一能做的就是望着窗外,勾勒着记忆中家乡往日的绿色。那是他孩提时成长的地方。湿润的小河岸生长着水晶兰;秋天草地的一角爬满棕黑色的毛毛虫。山核桃的一根枝条斜伸向小路,他经常在黄昏时分攀上树丫,看父亲赶着牛群去往牲口棚。它们会从他脚下经过,然后他会闭上双眼,聆听它们蹄子哒哒的声音,踏着尘土渐渐远去,直到消失在纺织娘和青蛙的鸣叫中。显然,窗户只想把他的思绪拉回过去。这样也不错,他已经看清这个年代冷酷的铁面,心中无比震惊,所以他想象中的未来世界,也无非是重要的一切或者已被驱逐,或者心甘情愿地消逝。

他整个夏末都在望着窗外,天气闷热潮湿,日日夜夜窒息得好像透过抹布在呼吸,空气中的水汽让垫在身下的新床单也变得酸臭,他放在床边桌上的书本,一夜之间柔软的纸页上就能长起细小的黑蘑菇。英曼疑心观察这么久以后,灰色的窗户已经诉说完了所有的故事。可那天早晨,窗户却给了他一个惊喜,因为他想起一段失落的记忆。他坐在学校里,身边是一扇同样的高高的窗户,窗外是一片草场,低低的绿色波浪,延伸到绵延起伏的冷山尽头。那是九月的一天。学校的泥土操场后面是一片牧草地,草长到裤腰那么高,草尖正在变黄,是时候需要收割了。老师是个矮胖的男人,秃顶,脸色粉红。他只有一件破旧的黑外套和一双过大的旧长筒靴,靴尖已经翘起,鞋跟磨成了楔形。他站在教室前面,身体摇来晃去。清晨,他滔滔不绝地讲着历史课,教高年级的学生古代英国的重大战役。

年轻的英曼走了一会儿神,从课桌底下拿出帽子,捏着帽檐,手腕一甩,帽子飞出窗外,遇到一阵向上的风,飘了起来。帽子被风刮着,越过操场,落在牧草地的边缘,成了一个黑点,仿佛一只乌鸦的影子栖息在那里。老师看见英曼的小动作,让他去把帽子捡回来,然后等着挨鞭子。他有条带钻孔的戒尺,喜欢用来打人。英曼不知道当时是怎么鬼迷心窍,他走出门口,帅气地把帽子扣在脑袋上,迈步向前,再也没有回来。

天色渐晓,透过窗户的光线变亮,回忆渐渐散去。英曼邻床的男人坐起身,一如每个清晨,柱起拐杖走到窗边,不停地往外吐痰,用力把肺里的淤积咳干净。他拿把梳子理了理头发,他的黑色直发留到颌下,绕着脖子剪得平齐。他撩起刘海的长发捋到耳后,戴上一副墨镜——虽然天色尚早,可他的眼睛经不起一点微光的刺激。随后,他还穿着睡衣就走到桌边,钻进了稿纸堆里。他沉默寡言,言谈常止于寥寥数语,英曼对他所知甚少,只晓得他名叫巴利斯,战前在查珀尔希尔上过学,曾经修习过希腊文。如今,他醒着的时间都在翻译一本厚厚的小书,把潦草难辨的古文译成谁都能读懂的直白语言。他驼着背坐在桌旁,脸离开书本只有几英寸,在椅子里局促地扭动身体,想让腿伸得舒服点。他的右脚在科尔德港被葡萄弹炸飞,残肢迟迟没有愈合,从脚踝开始一寸寸腐烂。现在他膝盖以下截了肢,闻起来一直都像陈年的火腿。

有一段时间,房间里只有巴利斯笔尖的沙沙声和他翻书页的声音。随后,其他人开始喧哗、咳嗽,有些人呻吟了起来。天终于亮了,涂了漆的木板墙的接缝历历在目,英曼的身体朝后仰,椅子前腿翘起,开始数天花板上的苍蝇。数了数一共六十三只。

英曼向窗外眺望,景色渐渐清晰起来,他首先看到的是橡树黝黑的树干,然后是斑驳的草坪,最后是红色的小路。他正在等着瞎子过来。英曼观察那个男人的行踪好几个星期了。现在他的身体康复了很多,获准可以自由行动,他便下定决心出去,走到货车边上跟瞎子说话,英曼猜想他已经被伤病困扰很久了。

英曼是在彼得斯堡郊外的战役中负的伤。离他最近的两位战友扯开他的衣服,看了看他的脖子,以为他要死了,于是沉痛地向他告别。他们说,我们将在一个更好的世界重逢。不料,他竟然挺到了战地医院。医生们的态度也一样,把他归入垂死的一类,放在一张简易床上等死,但他侥幸没死成。两天后,战地医院床位紧缺,他们把他送到自己本州的常规医院。沉闷的火车一路南下。从混乱不堪的战地医院,到装满了伤员的货车车厢,他跟战友和医生一样,认为自己必死无疑。他只记得这趟旅行又闷又热,混杂着血腥味和屎臭味,许多伤员都在流脓血、拉肚子。他们只要有力气,就用枪托在木头车厢壁上砸出洞来,把脑袋探出火车吹风,仿佛装在板条箱里的家禽一样。

到了医院,医生们看了看他的伤势,也无计可施。他生死未卜。他们给了他一块灰色布头和一个小盆,让他自己清理伤口。刚开始几天,他稍微清醒一点就用布头擦拭自己的脖子,直到盆里的水变成雄火鸡冠的颜色。但最主要的是伤口自己在做清理。伤口结痂之前,一连串吐出了好多东西:他被击中时穿的衬衫上的一枚衣领纽扣和一片羊毛领,一块二十五美分硬币大小的柔软的灰色金属,无法解释的是,还有一块看上去像桃核的东西。他把这块东西放在床头柜上研究了好几天。他一直没法弄清楚,它到底是不是从他身体里长出来的。他最终将其扔出窗外,但后来他总是做噩梦,梦见它生根发芽,就像杰克的魔豆一样变成某种怪物。

他的脖子终于打定主意要愈合了。起初几个星期,英曼既无法转动脑袋,也无法拿起书来读,只能每天躺着看那个瞎子。瞎子通常在破晓之后独自一人过来,他把货车推上小路,动作娴熟得就像明眼人似的。他在路对面一棵橡树下面摆好摊子,围一圈石头搭灶点火,用一口铁锅煮花生。他整天背靠砖墙坐在凳子上,贩卖花生和报纸给医院里康复到能走动的病人。没有人来买东西的时候,他就双手放在膝盖上,像个稻草人似的纹丝不动。

那个夏天,英曼眼中的世界就是一幅用窗框装裱起来的绘画。漫长的光阴过去了,景色虽然时有变化,但不外乎总是一条路、一堵墙、一辆货车和一位盲人。英曼有时会在心里慢慢地数着,看要花多少时间,景色才会有一点重要的变化。他给这个游戏制定了规则,飞过一只鸟并不算数,有人走过小路就算,天气的变化也算……太阳出来、下一场新雨都算,但云朵飘过投下影子不算。有几天,他一直数到几千都没什么算数的变化。他相信这个画面永远不会从脑海中消失——墙、瞎子、树、货车、路——无论他能活多久都不会消失。他想象自己是个正在思考这些的老头。画面中景物的碎片拼凑在一起,也许表达了某种意义,但他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意思,也许他永远都不会知道。

英曼的早餐是燕麦粥和黄油,他边吃边看着窗外,过了一会儿,他看见瞎子步履艰难地沿着小路推车而来,货车的重量使他弯下了腰,车轮底下扬起两股尘土。瞎子生起火、煮上花生,英曼把盘子放在窗台上,然后走出门去,像个老头一样蹒跚着穿过草坪走到小路上。

瞎子的肩膀很宽,臀部敦实,他的马裤用一根皮带在腰间扎紧,跟磨剃刀的皮带一样宽。烈日炎炎,他却没有戴帽子,浓密的灰发剪得乱糟糟的,发质粗糙,就像刷子上的鬃毛。他低头坐着,仿佛在苦思冥想。英曼走到他跟前,他便抬起头来,好像真能看见他似的。他的眼皮布满皱纹,凹陷进本来是眼球的地方,就跟皮鞋面一样死气沉沉。

英曼没有寒暄一下,张口就问,是谁把你的眼睛挖出来的?

瞎子脸上露出友好的微笑,他说,没有人。我生来就没有眼睛。

英曼吃了一惊,他在想象中认定,瞎子一定是在某些血腥而绝望的争端、或者惨绝人寰的兽行中被挖掉了双眼。他最近目睹的一切罪恶行径都是人类的双手所为,因此他几乎忘记了还有其他不幸的情况。

——你为什么生来没有眼睛?英曼问道。

——我就是生来如此。

——好吧,英曼说,你可真是坦然,大部分人都会一辈子抱怨自己命不好。

瞎子说,假如我看见了世界的模样,然后再失去,那岂不是更加不幸?

——也许吧,英曼说,那假如现在给你十分钟,让你长出眼球,你会拿什么来换?我猜会是很大的代价。

瞎子思考了很久。他的嘴角蠕动了一下。他说,我连印第安头像的一美分都不会付。我怕自己会因此满肚子怨恨。

——我就遭罪了,英曼说,有太多东西,我希望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

——我不是这个意思。你说的是十分钟。我说的是得到某件东西,然后失去它。

瞎子把一张报纸卷成圆筒,拿一把漏勺伸进锅里,捞出一些潮湿的花生装进纸筒。他把花生递给英曼,来吧,举个例子,告诉我哪件事情让你希望自己看不见。

从何说起呢?英曼寻思着。莫尔文希尔,夏普斯堡,彼得斯堡……任何地方发生的事情都是惨不忍睹的绝佳例子。然而,弗雷德里克斯堡战役那天的景象尤其挥之不去。于是,他背靠橡树坐了下来,剥开湿漉漉的花生壳,用拇指把花生送进嘴里,开始给瞎子讲他的故事。一天清晨浓雾散去,浩浩荡荡的军队爬上山坡,朝一座石墙、一条凹陷的小路行军而来。英曼所在的军团奉命支援已经守在墙后的军队,迅速在玛莉高地顶部的白房子前排开队形。李将军、朗斯特里特和插着羽毛的斯图尔特站在门廊前面的草地上,一边交谈,一边轮流用望远镜观察河对岸。朗斯特里特肩头裹着灰色羊毛披风,他跟另外两个人站在一起时,看起来活像个粗壮的猪贩子。不过,以英曼对李将军的思维方式的了解,他情愿在朗斯特里特手下打仗。尽管朗斯特里特看上去迟钝,但他有审时度势的头脑,常能让战士盘踞有利地形,以相对安全的阵势大开杀戒。当天弗雷德里克斯堡的战役,李将军对战术颇不以为然,而朗斯特里特喜欢这么打仗。

英曼所在的军团整好队形后,便冲下山顶,进入联邦军猛烈的火力范围之内。他们中途停下来扫射一阵,然后跑进石墙后面的凹路。半路上,一颗子弹紧贴着英曼的手腕飞过,感觉就像被猫舌头舔了一下,但他没有大碍,只是擦破了一点皮。

他们跑到路上,英曼感到这里的地形很理想。先遣部队已经沿着结实的石墙挖了条战壕,即便舒服地站直身子,人也在石墙的遮蔽下。联邦军想冲到石墙那里,就得穿过一大片空旷地带往山上爬。这地方令人称心如意,一名士兵跳上墙头大喊:你们都在犯错误。你们听见了吗?一个可怕的错误!子弹在他的身旁呼啸而过,他跳回墙后的战壕里,跳起了吉格舞。

那天很冷,路上的泥泞冻得快要结冰了。有些士兵还赤着脚。许多人的军装是自家做的,用植物染得色彩黯淡。联邦军在他们面前的战场上列队,全套装备都是簇新的,工厂生产的军装、皮靴崭新锃亮。联邦军冲锋时,墙后的战士停了火,大声奚落他们,有人喊道:靠近一点,我想要他们的靴子!他们等待联邦军冲到二十步远的时候,才开枪把他们击倒。射击的距离实在太近,有人说他们只有纸管子弹真是太遗憾了,假如有散装的火药、弹头和药垫,他们就能每颗子弹少装一些,这样可以节省火药。

英曼蹲下装子弹的时候,耳中满是枪声,还有子弹射进身体的声音。他身边有个士兵,不知道是太兴奋,还是太疲惫,忘记把枪管里的推弹杆取出来。他一枪把推弹杆打飞,刺进了一名联邦军士兵的胸膛。那人朝后倒下,推弹杆插在身上,随着最后的呼吸起伏,仿佛被一支没有羽毛的箭射中。

一整天,每次都有成千上万名联邦军士兵向石墙挺进,冲上山头被枪射倒。战场上散布着三四座砖头房子,一段时间之后,就有大批联邦军躲在房子后面,仿佛太阳升起时在房子背面投下的长长的蓝色阴影。他们时不时被自己部队的骑兵从屋后赶出来,那些骑兵用刺刀的侧面抽打他们,仿佛教师在责打逃课的学生。然后他们缩紧肩膀朝石墙冲过去,这种姿势在旁观者眼里,就好像一群人在倾盆大雨中奔跑。他们痛击敌人的乐趣已经消失,联邦军还是不断冲上来。敌人愚蠢得一心要送死,英曼开始憎恨他们。

那次战役就好像一场梦。无数强大的敌兵列队冲上来,你如此弱不禁风,可他们却一个接一个倒下去,直到溃不成军。英曼不停地开火,直到右臂反复拉推弹杆而疲惫,下巴连续咬开纸弹壳而酸痛。他的步枪变得滚烫,有时他装好子弹前,弹药就会起火星。一天下来,他周围的士兵脸上被枪膛喷出的弹药染成深浅不一的蓝色,英曼想起了有一次巡回演出时看到的巨猿色彩斑斓的圆屁股。

他们一整天都在李将军和朗斯特里特的眼皮底下作战。墙后面的士兵只消扭一下脖子,就能看见在上方督战的那几位大人物。两位将军一下午都在山上,说些冠冕堂皇的漂亮话。朗斯特里特说,他手下的人马在凹路里摆开阵势,即便波托马克的全部军队都越过战场,他的手下也会在抵达石墙前消灭他们。他说那个漫长的下午,联邦军士兵像屋檐下的雨水一样纷纷跌下山去。

老李将军也不甘示弱,他说战争之可怕是一件好事,否则我们会太喜欢战争。这句脱口而出的箴言,正如罗伯特老爷说过的一切,立即在士兵中间一传十,十传百,仿佛上帝他老人家亲口所说一般。这句话传到墙另一端英曼的耳朵里时,他只是摇了摇头。即使回到战争早期,他的看法也跟李将军大相径庭,在他看来,大家都十分爱好打仗,战斗越可怕越好。他怀疑李将军本人就最喜欢战争,假如可以随心所欲,他会率领大军径直冲进死亡之门。最使英曼感到不安的是,李将军把战争当作澄清上帝隐晦意志的工具。在人类的一切行为中,李将军似乎认为战争的神圣地位仅次于祈祷和读《圣经》。英曼担心照这个逻辑,人们会把所有恶战与争斗的胜利者,当作上帝天命所赐。这些想法在队伍中无法表达,同样不方便说的是,他觉得自己参军也不是为了找个老爷,哪怕是那天在玛莉高地看上去那么高贵和庄严的李将军。

傍晚,联邦军停止进攻,枪声也逐渐稀少。成千上万阵亡或垂死的士兵躺在石墙下的山坡上。天黑时,尚能活动的人把尸体堆起来形成屏障。那天晚上,北面的夜空映得通红,像着了火般闪烁着。如此异象被战线上的士兵当作凶兆,他们争相议论谁能明白无误地解释其中的含义。山上某处,有人用小提琴演奏起《洛雷娜》的悲伤曲子。结冰的战场上,受伤的联邦军士兵呻吟着、痛哭着、咬牙切齿地哼哼着,有些人呼唤着心爱的人的名字。

在这一切声响的伴奏下,英曼的战友们中没有好鞋穿的,纷纷爬过墙去把死人的靴子剥下来。尽管英曼的靴子还没变形,他还是参加了这场深夜突袭,只想看看白天的战果如何。联邦军士兵尸横遍野,到处是一堆堆鲜血淋漓的躯体,各种残肢形状各异,无奇不有。英曼身旁的一名士兵探出头看了看,说,假如称我的意,我会让波托马克河以北的一切都跟这里一样,分毫不差。目睹敌军惨状,英曼唯一的念头是:回家。有些死人衣服上别着纸条,告诉别人他们的身份,其余都是无名氏。英曼看见一名士兵蹲下身去,把靴子从仰面平躺的尸体身上扒下来,但是当他抬起一条腿用力拽的时候,那个死人坐起身来,用浓重的爱尔兰口音说了些什么,他唯一能听懂的词是“屎”。

午夜过去好几个小时后,英曼向战场上的一幢房子里面望去。灯光从山墙上开着的门里透出来。一位老妇人坐在里面,她的头发乱蓬蓬地打着结,神色忧伤。她身边的桌上放着点燃的蜡烛。有几具死尸躺在她的家门口,还有几具躺在屋内,似乎临死前爬进来寻求庇护。老妇人发疯似的望着门槛外,目光越过英曼的脸,仿佛她什么都没有看见。英曼穿过房子,从后门走出去,看见一名士兵正在杀戮一群重伤的联邦兵,用一把铁锤砸他们的脑袋。伤兵们被排成一排,脑袋朝一个方向,士兵沿着头颅一溜小跑,一锤砸碎一颗脑袋,干净利落。他没有愤怒,只是一个接一个砸,就像是在完成工作。他吹着科拉·埃伦的曲子,几乎比他的呼吸还轻。假如有头脑清醒的军官抓到他,他也许会被开枪打死,但他很疲惫,只想在冒很少危险的情况下,多干掉几个敌人。英曼永远都记得那一幕,那位士兵走到末端,砸死最后一名敌人,黎明的第一缕阳光正照在他的脸上。

瞎子坐着一言不发,安静地听着英曼的故事。英曼讲完后,瞎子说你应该忘记这些。

——我同意你的话,英曼说。

英曼没有告诉瞎子,无论他如何努力,都无法忘记当晚的战事。他在医院的时候,战争化作噩梦反复不断地纠缠他。梦境中,夜晚的天光仿佛在燃烧,血肉模糊的胳膊、头颅、腿和躯干慢慢聚拢,重新组合成肢体倒错的怪物。他们在黑魆魆的战场上,一瘸一拐、步履蹒跚、横冲直撞,仿佛瞎眼的酒鬼,腿脚完全不听使唤。他们踉踉跄跄,恍惚间裂开血口的头颅互相撞击。他们在空中胡乱挥舞着各种各样的胳膊,没有哪两只是成对的。有人喊着他们女人的名字;有人一遍又一遍唱着歌;另一些人站在一边,朝黑暗深处望去,急切地呼唤着他们的狗。

其中一名士兵伤痕累累,血肉模糊到不成人形,他想努力站起来,却是徒劳。他扑通一声倒下,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只有脑袋能转动。他从地上抬起脖子,呆滞的眼神盯着英曼,低声呼唤着他的名字。每个早晨从这个梦中醒来,英曼的心情就像天下最黑的乌鸦一般黑暗。

英曼回到病房,走路让他感到疲倦。巴利斯戴着护目镜坐在昏暗的房间里,用羽毛笔在纸上刷刷地写着。英曼躺到床上,准备打个盹,打发上午剩余的时间,但是他的脑子休息不下来,所以他拿起书打算读。这本书是巴特拉姆的《旅行笔记》第三卷。他从一箱子书里抽出这一本,书是首府的几位女士捐赠的,她们不但关心病人的健康,还热心改善他们的精神状况。这本书捐了出去,显然是因为掉了封面。英曼为了对称,把封底也撕掉了,只留下皮革书脊,他平常把书卷起来,用一根麻绳系牢。

这本书不需要从头到尾读,英曼只是随手翻翻。他在医院里每晚都读书,直到安静地睡着。那位孤独漫游者的活动总能让他静下心来——切罗基人称他为“采花者”,因为他的背包里总是塞满了植物,并且全神贯注于野生动植物的生长。他最喜欢那天早晨翻到的一段话,映入眼帘的第一句是:我不断攀登,终于爬上了高耸的石山山顶,我面前出现

一道峡谷或罅隙,夹在更高的山峰之间,沿着绵延不绝的崎

岖山路前行,旁边有一条湍急的小溪,蜿蜒的河岸最终向左

拐去,溪水冲下岩石的悬崖,明灭着穿过黑暗的灌木林和参

天的森林,将肥沃的土壤和满心的欢乐送到下游的田野。

这些风景让英曼感到快乐,接下去的几页也令人心旷神怡,巴特拉姆陶醉于深山中的科韦峡谷之旅,屏息描绘了怪石嶙峋的峭壁陡坡,山川绵延化作淡蓝的远影,依稀回响着他凝视的那些植物的名字,仿佛背诵一剂猛药的配方。然而过了一会儿,英曼的神思从书本游离开,脑海里涌起家乡的地貌。冷山,它所有的山脉、峡谷和河流。鸽子河,小东岔口,索雷尔谷,深峡,火烧岭……他喃喃自语地念着这些熟稔的名字,仿佛念着就能驱走最深恐惧的咒语。

几天后,英曼从医院走进城里。他的脖子痛得厉害,每走一步路,仿佛从伤口到脚踝都有一根红筋,跟着猛地一抽一震。但是,他的双腿已经很强壮,这让他隐隐有点担心。只要他恢复健康能够打仗,他们会马上把他运回弗吉尼亚州。尽管如此,只要他小心谨慎,不要在医生面前表现得太精力充沛,他就还能逍遥自在下去。

家里寄来了钱,拖欠的军饷也发了,所以英曼上街逛了逛,买了点东西。街上的店铺多半是红砖墙、白窗框。他在一家裁缝店,看中一件黑色的精纺毛料外套,尽管是别人定做的,但非常贴合他的身材,而那人在衣服做好前已经死了。裁缝低价出让,英曼马上穿上新衣,走出店门。在一家百货商店,他买了一条硬邦邦的靛蓝色斜纹粗棉布马裤、一件本白色的毛料衬衫、两双袜子、一把折刀、一把带鞘的小刀、一套小茶壶和杯子,还为了他的手枪把店里所有的弹药和锡盒装火帽买空了。这些东西用一张棕色的纸包起来,他用一根手指勾着麻绳,把包裹拎走。在一家帽子店,他买了一顶带灰色缎带的宽边软帽;然后他回到大街上,把油腻的旧帽子脱下来甩了出去,落在一户人家园圃里一畦豆秧中间。他们也许会把帽子给稻草人装扮起来。他戴上新帽子,走进一家鞋店,看中一双结实合脚的靴子,把皱巴巴、瘪塌塌、蜷成一团的旧靴子扔在地板上。他在文具店买了一支金色笔尖的钢笔和一瓶墨水,还有几张写字的纸。他买好东西,花掉了一大卷近乎无用的纸钞,数量之多足够引燃一堆生木材。

英曼走得累了,就在圆顶的州议会大厦附近一家小酒馆歇脚,坐在树下的一张桌旁。他喝了一杯咖啡,酒馆老板说是越过封锁线运来的,但从杯底的残渣来看,大部分是菊苣和焙过的粗玉米粉,只有一点点真正的咖啡豆。金属的桌子边缘漆皮剥落,裸露着橘色的铁锈粉,英曼把咖啡杯放回碟子,当心着新外套的袖子不要蹭到锈迹。他端正地坐着,背挺得笔直,双手握拳放在大腿上。假如有人从街心朝橡树荫下的桌子望去,会看到他穿着黑外套显得严肃而不安,脖子上缠着的白色绷带像系得很紧的领结。他会被误当作正在摆姿势拍照的人,等待银版胶片长时间曝光,随着时钟滴答,他头晕目眩、神思恍惚,照相机的感光底片慢慢浸透他的身影,仿佛把他灵魂的一部分永远凝固下来。

英曼正在想着瞎子。他最近每天早上都从瞎子那里买一份《旗帜报》,今天也买了一份。如今知道他是怎么瞎的,英曼顿时对他心生怜悯。生来如此的命运,又该让人如何去恨?根本没有敌人可以报仇,除了你自己还能惩罚谁呢?

英曼把咖啡喝得只剩下残渣,然后拿起报纸,希望有什么消息可以吸引他的注意力,转移他的思绪。他打起精神读一篇关于彼得斯堡郊外的恶战的报道,但他一个字都读不进去。无论读不读,他都知道报纸会怎么谈论这个话题。他翻到第三版,注意到州政府一则通告逃兵、流亡者及其家人的告示。这些人将遭到通缉。他们的名字将列入黑名单,每个县都会有民兵日夜巡逻。随后,英曼读到一则藏在报纸中间某页下栏的消息。消息称,该州西部边境的群山中,托马斯和他的切罗基人部队和联邦军多次小规模冲突。有人说,他们会把敌人的头皮剥下来。报纸评论说,尽管这种行为很野蛮,但也是对敌人的严厉警告——侵略是要付出惨痛代价的。

英曼放下报纸,脑海中浮现出切罗基男孩们剥下联邦军士兵头皮的情景。那些脸色苍白的磨坊工人满怀信心攻城略地,却在小树林里丢了他们的头皮,想想就很滑稽。英曼认识很多差不多年纪的切罗基人在托马斯手下打仗,但他不知道斯温莫是否在他们中间。认识斯温莫的那年夏天,他们都十六岁。家里派给英曼一桩快活的差事,护送几头小母牛去鲍尔瑟姆山没有树木的山顶,咀嚼夏天最后一片草地。他牵了一匹马,驮着炊具、腊肉、饭菜、钓鱼的工具、猎枪、被子和一块打蜡的帆布——用来搭帐篷。他以为得孤独地靠自己过活,但他爬上山顶的草地时,发现有一群人早已捷足先登。从卡塔卢奇来的十几个人在山顶搭了帐篷,已经在那里住了一个多星期,在高地凉爽的空气中悠闲自在,乐享远离家庭和灶台的自由。山顶这地方不错,东边和西边景色一览无余,是放牧牛群的好地方,附近的溪流中有鳟鱼在游动。英曼跟那些人混在一起,他们好几天一起做饭,在日夜燃烧的一堆及膝高的篝火上,做丰盛的油炸玉米面包、鳟鱼和野味炖汤。他们喝各种玉米酒、苹果白兰地和浓稠的蜂蜜酒下饭,因此许多人喝醉了,从黎明一直睡到破晓。

过了几天,有一队从科夫溪来的切罗基人从山岭的另一侧过来,赶着一群瘦骨嶙峋的花斑母牛,每一头品种都不同。印第安人隔着一段距离支起了帐篷,砍下高大的松树,搭起球门,并为他们残酷的球类运动划好边界。斯温莫是个怪模怪样、手掌很大的男孩,两只眼睛相距很远,他过来邀请卡塔卢奇人参加球赛,阴郁地暗示球赛中有时会有人死掉。英曼和其他几个人接受了挑战。他们砍下青色的小树苗并劈开,用兽皮和鞋带扎牢,制作自己的球棒。

两伙人紧挨着安营扎寨,一起度过了两个星期,年轻人整天都在玩球,围绕比赛结果下很大的赌注。比赛没有固定的时间,也没有太多规则,所以他们就是到处奔跑、互相碰撞,仿佛拿着棍子一般挥舞球棒。得分方式是击球打中门柱,直到其中一队累计分数超过规定的比分,比赛才算结束。他们白天大部分时间玩球,大半个晚上都在喝酒,围着火堆讲故事,吃一大堆炸得很脆的花斑小鳟鱼,连骨头都不剩。

大部分时候,高原上天气晴朗,空气中不掺杂一丝雾霭。山脉绵延不绝,景色一望无际,蓝色的远山一层比一层更淡,最终与长天融为一色。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山川与河谷。球赛中场休息时,斯温莫眺望着远方的地形,说他相信冷山是世间最巍峨的山脉。英曼问他怎么知道,斯温莫举手掠过地平线,指向冷山,他说,你还见过更雄伟的大山吗?

清晨高山上的空气冷冽,山谷中云雾缭绕,山峰从云海中浮现,仿佛陡峭的蓝色岛屿散落在一片苍茫大海间。英曼会在醉意朦胧中醒来,走到一处小山坳,跟斯温莫一起钓一两个小时的鱼,回来球赛正好开始。他们在湍急的溪边坐下,用石蛾幼虫做诱饵。斯温莫不停地低声说话,跟潺潺流水声交织在一起。他讲着关于动物的故事,以及它们为什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为什么负鼠的尾巴光溜溜的,松鼠的尾巴毛茸茸的;为什么雄鹿头上长角,美洲狮有尖齿利爪,而角蛇有环状花纹和毒牙。还有些神话传说解释了世界的起源和未来的方向。斯温莫正在学习能够实现愿望的法术。他讲了怎样制造灾祸、疾病和死亡,怎样用火驱逐恶灵,怎样保护夜晚独自行路的旅人,怎样使路途变得更短。有一些咒语跟灵魂有关。斯温莫知道一些杀死敌人灵魂的方法,还有许多保护自己灵魂的方法。在他的咒语中,灵魂显得非常脆弱,经常受到攻击,需要注入力量,动辄有在体内死去的危险。英曼觉得这种观念让人感觉凄凉,因为布道和赞美诗教他秉持灵魂不死的信念。

英曼坐着耐心听他讲故事和念咒语,盯着水流冲击鱼线形成的涟漪,斯温莫话语急促而连绵不绝,像湍流不息的溪水一样抚慰人心。他们抓到一袋小鳟鱼后,就离开溪边,回到营地,然后一整天冲撞、推搡,挥着球棒互相击打,甚至群殴。

过了好几天,阴雨连绵的天气降临了,也算正逢其时,因为双方都已经筋疲力尽、人仰马翻、不成体统。他们的手指划破了、鼻子撞歪了,各种各样的皮开肉绽。每个人从屁股到脚踝都被球棒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卡塔卢奇人把所有不必要的东西都输给了印第安人,甚至还有一些必需品也输掉了,比如,煎锅和焖锅、几袋粮食、鱼竿、步枪和手枪。英曼输掉了一整头母牛,他不知道该怎么跟父亲交代。牛是一点一点、一块一块输掉的。比赛打得热闹的时候,他说,下个球我赌那头小母牛的里脊肉。或者,假如我们赢不了的话,把那头打赌的牛左半边的肋骨拿去。两队人马各自上路的时候,英曼的小母牛依然健在,然而,牛身上许多部分都已经归到切罗基人名下了。

作为补偿和纪念,斯温莫送给英曼一根上好的山核桃木球棒,松鼠毛的绑带里塞着蝙蝠的胡须。斯温莫说它会给使用者带来蝙蝠的速度和狡诈。球棒上装饰着燕子、老鹰和苍鹭的羽毛,斯温莫解释说,这些动物的特点会传递给英曼——优雅地盘旋、高飞与俯冲、绝对的专注。这些没有全部实现,但是英曼希望斯温莫没有跟联邦军作战,而是生活在湍急的小溪边的树皮屋里。

酒馆内有人在给小提琴调音,先是各种拨弦和试着运弓,然后缓慢而生涩地演奏了《奥拉·李》,每拉几个小节就跳出几个尖利、呕哑的杂音。然而,美丽熟悉的曲调没有被拙劣的演奏破坏,英曼似乎听见了青春的伤痛,仿佛音符之间没有空隙可以想象一个阴云密布、混乱而衰败的未来。

他把咖啡杯举到唇边,才发现杯子冷了而且几乎空了。他盯着杯底,深色的咖啡渣在剩下的四分之一英寸液体中沉下去,黑色的颗粒旋转着,沉淀下来形成某种图案。他转念之间想起了占卜,从咖啡渣、茶叶、猪内脏和云朵的形状寻找未来,仿佛图案能告诉你某些值得了解的事情。他晃了晃杯子祛除迷信,然后朝街上望去。州议会大厦矗立在一排小树后面,这是一幢有着穹顶的石头建筑。大厦的颜色只比天上的云深一点点,太阳已经西斜,像一只灰色圆盘一样发出光芒。一片雾霾中,州议会大厦似乎高得不可思议,建筑庞大得好像梦中被围攻的中世纪塔楼。窗帘飘出打开的办公室窗户,在微风中摇曳。穹顶上方,一群黑色的秃鹰正在灰白的天空中盘旋,它们钝圆形的翅尖上长长的翼羽依稀可辨。英曼抬头望着,秃鹰没有扑棱翅膀,而是乘着上升的气流慢慢高飞,越来越高地盘旋,直到成为高空中漂浮的黑点。

英曼在脑海中,将盘旋飞翔的秃鹰与杯中旋转沉淀的咖啡渣作着比较。任何人都可以根据这些随机排列组合的事情作出预言。假如一个人认定未来无论如何会越来越糟,时间之路只通往深不可测、永无尽头的恐惧,那算命可真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英曼就是这样预言的,假如弗雷德里克斯堡发生的事情是现在的坐标,那么许多年之后,按照我们沉沦的速度,我们最终会彼此生吞活剥。

英曼觉得斯温莫的咒语有道理,人类的灵魂可以被撕碎消灭,而他的肉体却依然活着。灵魂与肉体的生死各有命数。他本人就是一个例子,而且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他的灵魂似乎已经燃烧殆尽,躯体却仍能走动。只是内心空荡荡的,好像一棵黑色树皮的空心大树。他还有种奇怪的感觉,因为最近的经历让他担心,单是亨利连发步枪和实验迫击炮的存在,就会让所有关于灵魂的谈话变得过时。他自己的灵魂恐怕已经在炮火中消散,他因此才孑然一身,跟周围的一切疏离,像一只悲伤的老苍鹭,迟钝地站在池塘的泥潭里凝视着,池塘里却没有青蛙可食。为了抵御对死亡的恐惧,人们只有麻木不仁,仿佛已经死去一般,除了一堆白骨,内心所剩无几,岂不是一桩可怜的交易。

英曼坐在那里,苦苦思念失去的自我,斯温莫的一个溪边故事闪现在他的记忆中,来得如此急切,并深深吸引着他。斯温莫说,远在苍穹之上,有一个森林里居住着神族。人类无法留在那里生活,但是死去的灵魂会在那处高天重生。在斯温莫的描绘中,那个地方遥远而无法接近,但是,他说最高的山脉上耸立着的黑色峰顶,便是神域比较低的地界。或大或小的神迹和天兆有时候会从神域降临到人间。斯温莫说,动物是神界主要的信使。英曼当时跟斯温莫说,他爬上过冷山的最高峰,还爬过皮斯加山和芒特斯特灵山。再高的山脉也不会比这些高多少,英曼却从未在峰顶看到过天国的迹象。

——单单攀登是没有用的,斯温莫说。英曼记不起斯温莫是否告诉过他,还需要怎样做,方能抵达那个治愈的国度,冷山却陡然升起在他的心头,仿佛他可以从中汲取消散的力量。英曼认为自己不是迷信的人,但他确信有一个人们看不见的世界。他不再认为那个世界就是天堂,也不再相信人们死后会进天堂。从前接受的教诲都被一把战火烧光了。但是,他无法忍受天地间只有目睹的一切,尤其是世间总是污秽不堪。所以,他相信有一个彼岸世界,一个更好的地方。他心想何不把冷山当作圣地,也胜过世间一切所在。

英曼把新外套脱下来,扔在椅子背上。他开始写一封信。信写得很长,一个下午过去了,他喝了好几杯咖啡,把好几张信纸正反面都写满了字。他发现自己讲述着本不想讲的关于战争的事情。他在其中一段写道:地面血流成河,我们看见鲜血在岩石上流淌,树干上留

着血手印……

然后,他停下笔来,把信纸揉成一团,开始在一张新的纸上写起来,以下是他写的部分信件:我会想办法回家的,不知道我们之间的关系将会怎样。

一开始,我打算在这封信里讲讲所见所闻,以及我做过的事

情,这样等我回来之前,你就对我有所判断了。但我要是写

下来,大概需要蓝天那么宽的信纸,我既没有意愿,也没有

精力讲完这个故事。你还记得四年前的圣诞前夜吗?我在厨

房的炉子前,把你抱在膝盖上,你告诉我,你希望永远依偎

着我,把你的头靠在我的肩上。如今,我内心痛苦地确信,

假如你知道我所经历的一切,就会害怕再次坐在我的怀里。

英曼靠在椅子里,目光越过州议会大厦的草坪。一位白衣女人拿着一个小包裹,急匆匆穿过草地。州议会大厦和红砖的教堂之间的街道上,驶过一辆黑色马车,马路上一阵风扬起尘土。英曼意识到已经快是傍晚了,阳光斜斜地照射,说明秋天即将来临。他感觉微风钻进了绷带的缝隙,在流动的空气吹拂下,脖子上的伤口开始疼痛。

英曼站起身来,把信纸对折,手伸到衣领上,指头抚摸着结痂的伤口。现在的医生说他康复得很快,但是英曼仍然觉得,假如把一根棍子捅进去,再从脖子另一边穿出来,并不会比捅一个烂掉的南瓜更费劲。他吃饭、说话的时候,伤口依然会疼,有时呼吸也会疼。阴雨天的时候,他几年前在莫尔文山落下的臀部旧伤也折磨人地钻心疼痛。总之,伤口让他有正当理由怀疑,自己不会恢复到跟健全人一样。但是,他走到街上寄信,然后回到医院的途中,却令人惊讶地大步流星起来。

英曼回到病房里,立刻发现巴利斯不在书桌边。他的床也是空的。他的深色护目镜放在一堆纸上。英曼问他去哪儿了,有人告诉他,巴利斯下午去世了,走得很安详。他当时脸色发灰,自己从桌边挪回到了床上。他侧躺着,脸朝墙壁,死的时候仿佛睡着一般。

英曼走向那堆稿纸,飞快地翻了一下。第一页最上面写着:断篇,底下划了三道线。这部作品看上去一团糟,字迹如蛛腿般细长,有棱有角,涂改和勾画到处都是,比写得清楚明白的地方还多,只能勉强分辨一行行字母,有时只有一鳞半爪,甚至连不成句子。英曼翻着纸页的时候,一句伤感的话突然映入眼帘:“我们以为有些日子美好,有些日子肮脏,我们没有想到的是,每一天的本质并无不同。”

英曼相信自己宁死都不会赞同这句话,想起巴利斯把最后的时光浪费在研究一个傻瓜的话上,他不禁悲从中来。但他接着读到一句话,似乎更有点道理:“地球上最井然有序的不过是一堆杂乱的垃圾。”对这句话,英曼倒是赞成。他拿起凌乱的稿纸,在桌上蹾齐,然后放回原处。

晚饭后,英曼检查了一下床下的包裹,背包里已有毯子和打蜡的防潮布,他放进去杯子和小茶壶,还有带鞘的小刀。挎包里装满了从医院职工那里买来的面饼、燕麦片、一块咸肉和一些牛肉干。

他坐在窗边,看着暮色渐浓。日落使人心烦意乱。低沉的乌云堆积在地平线上,当太阳沉下地面的时候,从云层的罅隙间射出一道光芒,色彩仿佛烧红的山核桃木炭。光柱笔直而边缘分明,仿佛一支步枪枪管一般,在天空中矗立了整整五分钟,然后突然闪烁一下消失了。英曼清楚地意识到,大自然有时候出现异象,是为了引起人们注意,从而作出解释。现在的天象,他尽力解释,也只昭示着争斗、危险和悲伤。关于这些,他根本不需要提醒,所以这番景象不过是白费苦心罢了。他躺在床上,盖好被子。英曼在城里走了一天很疲倦,傍晚天色尚且灰白,他只读了一会儿书,便沉沉睡去。

深夜某个时候,他醒了过来。房间里黑漆漆的,只能听见人们在呼吸、打鼾,在床上辗转反侧的声音。窗外只有昏暗的光线,他看见明亮的木星向地平线西沉。风吹进窗子,死去的巴利斯的手稿在桌上哗哗作响,有几张纸被风吹卷竖了起来,窗外的微光从纸背透射,仿佛发光的小鬼魂萦绕不去。

英曼站了起来,穿上他的新衣服。他把巴特拉姆的书卷起来,塞进背包;然后,他把包裹绑在身上,来到敞开的长窗前向外望去。是夜无月,轻纱般的薄雾徘徊在地面上,天空却是一片清澈。他抬脚踏上窗台,走了出去。

她手掌下的泥土

艾达坐在现已属于她的房子的门廊上,腿上放着一张便携写字桌。她用笔尖蘸了蘸墨水,写道:你一定得知道:尽管你已经离开很久了,我们之间的一

切依然如此美好,我永远不会向你隐瞒任何一个念头。不要

害怕这一切会有什么改变。记住我们要互相直率和坦诚地交

流,这是我们互相之间的义务和责任。让我们永远不要锁起

自己的心门。

她把信纸吹干,然后,以挑剔的眼光扫了一遍写好的文字。她对自己的书法没有信心,无论她如何努力,也永远学不会行云流水般的漂亮字体,她的手不由自主写出的字迹又浓又厚、形同墨猪。不仅是书法有问题,信的腔调她更不喜欢。她把信纸揉成一团,扔进黄杨树丛中。

她出声地说,这不过是些客套话罢了,跟我真正要说的又有什么关系。

她的目光越过院子,朝菜园里望去,尽管已经到了成熟的季节,豆子、南瓜和西红柿结的果实却还没有她的拇指大。许多菜叶子都被甲壳虫和毛毛虫吃掉了,只剩下叶脉。菜地里叫不出名字的野草丛生,长得比蔬菜还高,可艾达既没有精力也没有心情除草。荒芜的菜园后面是一片老玉米地,现在长满了齐肩高的商陆和漆树。晨雾散去,田野和牧场上方,山脉隐约的苍白轮廓浮现在地平线上,仿佛那里并不是大山,而只是大山的鬼魂。

艾达坐着不动,等待远山变得清晰一点。她觉得,如今唯有大山一如既往,眺望远山多少是种安慰,不然眼前不过是一片荒芜罢了,令她寓目之间心烦意乱。自从父亲的葬礼之后,艾达对农场几乎不闻不问。她给母牛挤了奶,门罗不顾性别给它起名叫沃尔多;她还喂了马,它叫拉尔夫。但她没做其他的事情,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她任由鸡群自生自灭,它们已经饿得极瘦,整日惊恐不安。母鸡遗弃了狭小的鸡舍,飞到树上做窝,兴之所至到处下蛋。它们不想待在窝里,让艾达烦恼不已。她不得不搜遍院子每个角落寻找鸡蛋。最近,她觉得鸡蛋味道有点奇怪,因为母鸡开始吃虫子而不是饭桌上的残羹剩饭了。

烹饪对艾达来说是一桩迫在眉睫的任务。她永远都饿着肚子,整个夏天都吃得很少,只吃过一些牛奶、炒蛋和沙拉,还有几盘极小的番茄——那些没人照料的蔬果都长成了枝蔓横生的野菜。她甚至连黄油也做不好,她试着搅拌牛奶,却始终凝结不起来,只能搅到稀酸奶那样浓稠。她多想喝上一碗鸡肉面团汤和一块桃子派,却不知道怎么做出来。

艾达再次眺望了一下远山,山色依然苍茫而邈远。她站起身来去寻找鸡蛋,先沿着小路查看篱笆边的草丛,接着拨开偏院一棵梨树下的高草,随后来到后门廊的一堆杂物里乱翻,手沿着工具室里蒙尘的架子摸索。然而,她却什么都没有找到。

她想起来有只红母鸡,最近常常在门前台阶两旁的黄杨树丛里出没。她来到刚才扔信纸的灌木丛边,试着分开浓密的叶子朝里面瞥去,但里面一片昏暗,什么都看不清。她把裙子紧紧裹在腿上,手脚并用地钻进黄杨树丛。艾达推开树枝往前走,枝杈划破了她的手臂、脸庞和脖子,她手掌下的泥土是干的,到处是鸡毛、隔夜的鸡粪和干枯的灌木叶子。最里面有一片空地,黄杨外面的叶子长得密不透风,里面却是空心的。

艾达坐起身来,朝地上和枝叶间看了看,却只找到一个碎掉的蛋壳,蛋黄已经干掉了,颜色像铁锈一样,粘在边缘不平整的杯子似的蛋壳里。她在两根枝杈之间舒展身体,背靠在树干上。黄杨的树荫有一股泥土味,还有鸡身上刺鼻的味道。光线很阴暗,她想起小时候游戏时,大家会把床单铺在桌上或者把毯子挂在晾衣绳上,然后钻到里面去玩。有一次最有趣,她跟表姐露西一起在舅舅农场的干草垛里挖了一条隧道。她们整个阴雨绵绵的下午都蜷缩在里面,温暖而干燥得像一窝狐狸,咬着耳朵吐露各自的秘密。

随着熟悉的欢愉的刺痛感,艾达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她意识到自己又躲起来了,任何人从大门走到门廊,都不会发现她藏在这里。假如教堂里做善事的女士们出于义务来看她的日子过得如何,艾达会坐着一动不动,任由她们敲门、呼唤她的名字,要等到她听见大门闩上的咔嗒声,再过很久她才会出来。但是,她猜想没有人会来的,由于她待人冷淡,客人便逐渐稀少。

艾达失望地仰起头,枝叶间斑驳地漏出一点淡蓝色的天空。她盼望外面正下着雨,雨水沙沙地落在头顶的树叶上,会让她更有受保护的感觉。如果偶尔有几滴雨穿过叶子掉下来,扑通一声落在尘土上,砸出一个个小坑,那便说明虽然她躲在里面没有淋湿,外面却显然大雨倾盆。艾达希望永远别离开这个安全的避难所,她想起最近的遭遇和以往的教养,便觉得没有谁比自己更不切实际,从而又怎么适应抛头露面的生活。

她是在查尔斯顿长大的,在父亲门罗的坚持下,她所受的教育已经超过了常人眼中对女孩来说明智的程度。她既是知识渊博的同伴,也是活泼贴心的女儿。她脑子里充满了艺术、政治和文学的观念,从不吝啬表达自己的观点。但是,她有什么真正的天赋和才能吗?法语和拉丁语很熟练,略懂一些希腊语;女红做得还不错;能熟练地弹钢琴,尽管没什么天赋;能用铅笔和水彩准确地描绘风景和静物;而且,她还广泛阅读。

然而,她的满腹经纶并无用武之地,眼下更是无济于事。她要面对的严峻事实是:拥有将近三百英亩陡坡和谷地,一幢房屋和外围建筑,一个牲口棚,却一筹莫展。弹钢琴让她心情愉快,却无补于最近遇到的麻烦——她在田垄里给豆子除草时,把半数豆秧也拔光了。

如今这种时候,只要她有一丁点关于栽种和烹饪食物的实用知识,也远胜过理解绘画中的透视法,这让她突然有些恼恨。然而,父亲从来都不会让她体验到劳动的艰辛。从她记事起,父亲总是雇用足够的长工,有时候是解放的黑人,有时候是没有土地的善良白人,有时候是奴隶,工资直接付给奴隶主。在山里传教的六年内,门罗大部分时间雇用一位白人和他有一半切罗基血统的老婆来经营这块土地,艾达只要制订一周的菜单,此外几乎不用干活。她一如既往地自由自在,总能把时间花在读书、刺绣、画图和音乐上。

可是现在那位雇工已经走了。那个人对脱离联邦不太热心,战争最初几年,他庆幸自己年纪太大,不用志愿参军。但那年春天,弗吉尼亚州的军队人手特别短缺,他开始担心自己很快得应征入伍。因此,门罗过世后不久,他便带着老婆不告而别,翻越山区边境,进入联邦军占领的区域,留下艾达自己过活。

自从孤零零一个人生活,艾达才发现自己谋生的技能少得可怕。她的父亲经营农场,与其说是为了生活,不如说是为了理想。门罗对许多乏味的农业门类提不起兴趣,他的看法是假如买得起粮食和饲料,那只要种够烤着吃的玉米不就行了?假如他买得起培根和排骨,为什么还要麻烦地饲养生猪?艾达有一次听见,他派雇工去买十几头绵羊,跟奶牛一起放养在院子前面的草地上。雇工表示反对,跟门罗指出奶牛和绵羊一起放牧不好。那个人问道,你为什么想养绵羊?为了羊毛,还是羊肉?

门罗的回答是,他想要一种情调。

但是,人很难靠情调生活。所以,眼下似乎只有黄杨树丛能提供艾达所需要的安全感。她决定待着不动,起码得找到三个有说服力的理由,才会离开那丛灌木。但是,她想了好几分钟,却只能想出一条理由:她不想死在黄杨树丛中。

正在此时,那只红母鸡猛地冲进了树叶,半张着翅膀、拽着尾巴在泥土中乱跑。母鸡跳上艾达头顶的一根树枝,咯咯地扯起嗓子啼叫起来。随后,一只黑金色的大公鸡冲了进来,它凶猛的样子经常让艾达有点害怕。公鸡一门心思追逐母鸡踩蛋,出乎意料地看见艾达在那里,吓了一跳,随即停住。公鸡昂起脑袋,一只闪亮的黑眼睛盯着她,它往后退了一步,用爪子挠着地面。公鸡离艾达很近,她甚至能看清它黄色脚杆纹路间的污泥,琥珀色的爪子像手指一样修长,头顶和颈部的金色羽毛好像头盔一样,蓬松柔软、油光锃亮,仿佛擦了马卡牌发油。它抖动了一下身体,让羽毛恢复原状。它身上的黑羽毛闪着蓝绿色的光泽,仿佛水上漂着的油脂。它黄色的喙一张一合。

艾达想,假如这家伙有一百五十磅的体重,一定会毫不犹豫就地啄死我。

她膝盖着地挪动身体,手挥舞着喊道:嘘!公鸡闻声扑到她的面前,在空中一扭身,爪子先扫过来,翅膀扑腾着。艾达伸出一只手把它挡开,手腕被它的爪子划了一道口子。她一巴掌把公鸡拍到了地上,但它又站起来,张开翅膀朝她冲过来。她像螃蟹一样趴在地上,想爬出灌木丛,公鸡跑来伸出爪子挠她,结果爪子钩住了她的裙褶。她猛地用力一拨,从灌木丛中跌出来,站起来就逃,公鸡还是挂在她裙子齐膝盖的地方。它啄着她的小腿,没有缠住的一只脚上的爪子不断蹬她,翅膀也拼命地拍打。艾达双手一顿乱拍,总算把公鸡弄了下来,然后她跑到门廊上冲进屋里。

她坐进一把扶手椅,检查了一下伤口。手腕上有一道血痕,她把血迹擦去,发现不过是擦伤,不禁松了一口气。裙子破了三个洞,粘到鸡粪弄脏了。她把裙子掀起来,查看自己的双腿,看到好几处刮破和瘀青,但伤口没有深到流血的程度。她的脸上和脖子火辣辣的,钻出灌木丛的时候划伤了。她摸了摸头发,发现满头乱蓬蓬的。我现在落到了这种境地,她想,我生活在一个陌生的新世界里,就算是找个鸡蛋也会有这种下场。

她从椅子里站起身来,爬上楼梯,到卧室里脱下衣服。她走到大理石台面的洗手盆旁,拎起水罐往脸盆里倒水,用一块薰衣草肥皂和一块布盥洗。她用手指梳理着头发,把黄杨树叶子捋出来,然后任由头发披散在肩膀上。当时流行两种发式,她一样都不愿打理——一种是把头发全部拢起来,脑袋两边梳成两个发卷,像猎犬耳朵一样垂下来;另一种是头发紧贴头皮梳到脑后,挽成一个发髻,像沾了泥盘起来的马尾巴。她既不需要也没有耐心梳妆打扮。即便她看上去像藏书票里的男人婆一样,也能满不在乎地走来走去,因为有些时候,她十天半个月都不会看见一个人影。

她想到衣柜抽屉里找干净的衬裙,但是一件都没有,已经很久没有人洗衣服了。她从一堆脏衣服底下找出几件亚麻内衣穿上,寻思着也许衣服放的时间长了,会比刚换下来的干净些。她在外面套了一件稍微干净点的裙子,不知该怎样挨到睡觉的时间。世事何时开始变化?她不再想如何愉快而有益地过日子,而是想怎样打发时间。

她行动的欲望几乎消失了。门罗去世以后的几个月,她最大的成就是整理了他的遗物,包括他的衣服和文件。甚至这些事情都是一种考验,她奇怪地害怕父亲的房间,直到葬礼过后好几天才敢进去。那段时间她经常站在门口往里看,仿佛悬崖边上忍不住往下看的人。他的洗脸盆旁边水罐里的水,直到蒸发完了都没有人动过。最终,她鼓起勇气走进父亲的房间,坐在床沿上,一边哭泣,一边折叠做工精良的白衬衫、黑西装衣裤,收拾好放起来。她整理好门罗的文件,把他的布道书、植物学笔记和平常的日记贴好标签放进盒子里。每件小事都让她痛哭不已。接下来又是一连串空虚的日子,直到如今她终于到了这步田地,开始扪心自问:你今天做了什么事情?答案难免是,什么都没做。

艾达从床头柜上拿起一本书,走进楼上的客厅,坐在从门罗的卧室里搬来的沙发椅上,正对着窗户照进来的亮光。过去阴雨连绵的三个月,她大部分时间都窝在沙发里读书,即便现在已是七月,她也得裹着一条棉被来挡住房子里的寒意。那个夏天,她随心所欲地从门罗的书架上拿各种书来读。小说读得不多,都是新出的,诸如劳伦斯的《剑与袍》之类的无聊读物。这类书她勉强读得下去,但第二天就不记得书里讲些什么了。她还读了几本比较著名的小说,但女主人公注定的悲惨命运只会让她更郁郁寡欢。有一段时间,她从书架上拿的每一本书都让她感到害怕,书里的内容都是关于可怜的黑发女人犯下的错误,她们的结局都是被惩罚、流放和冷落。她读完《弗洛斯河上的磨坊》,又开始读霍桑的一本薄薄的令人不安的故事书,主题跟前一本大致相同。门罗显然没有读完,第三章之后的毛边都没有裁开。她猜门罗觉得内容过于冷酷了,但是对艾达来说,读这本书是很好的演习,可以学会应付未来的生活。然而,不管这是本怎样的书,书中的人物似乎都活得比她更充实。

一开始,她喜欢在这里读书,只是因为椅子舒适,光线又充足。但几个月以来,她开始欣赏起窗外的风景,缓解一下凄凉故事带来的紧张感。当她从书本中抬起头来,她的目光便掠过田野,越过连绵起伏的雾蒙蒙的群峰,望向冷山巍峨的蓝色山脉。坐在椅子上往外看,她面前的景物和色彩与当下的心境别无二致。整个夏天,景色经常是阴郁和黯淡的。潮湿的空气从窗口渗进来,充满腐朽和生长的气味,眼前总是一片朦胧、闪烁不定,仿佛从很远的地方用望远镜看一般。空气中的潮湿对视力的影响就像劣质的镜片一样,扭曲、增大或缩小着距离和高度,时不时改变重量的感觉。通过这扇窗户,艾达见识了湿气所有可见的形状——轻薄的迷雾、山谷里浓重的雾气、云朵的碎片像破布一样挂在冷山的山腰,灰色的雨水整天直线般落下,仿佛从天上挂下来的旧麻绳。

她发现,要喜欢上这块云雾缭绕的隆起的土地,是十分微妙而不容易的事情,远不如欣赏查尔斯顿安详的低语来的简单——傍晚沿着巴特利大街散步,萨姆特堡在远处若隐若现,背后矗立着一幢幢白色房屋,海滨的微风中,矮棕榈的叶子发出沙沙的声响。相形之下,这片倾斜的土地上的声音没有那么寂静,而是粗犷刺耳。那些峡谷、山脊和峰峦似乎是个迷乱而封闭的世界,倒是一个很好的藏身之处。

那天,艾达手里拿着父亲的另外一本书——西姆斯写的边境探险故事。西姆斯是查尔斯顿人,门罗的朋友。他离开埃迪斯托的农场来到城里时,艾达见过他好几次。她想起西姆斯,是因为刚收到查尔斯顿的一位熟人来信,信中说西姆斯的妻子最近去世了,他感到很痛苦。她的朋友写道,他只有靠抽鸦片才没有发疯。这句话一直萦绕在艾达的脑海中。

她开始读书,但尽管故事很动人心弦,脑子里食物的念头却挥之不去。因为寻找鸡蛋未能成功,她没有吃上早餐,上午却已经过去一半了。读了几页后,她把书放进口袋里,下楼来到厨房,在放食物的柜子里翻来翻去,想找到点什么做午餐。她花了两个小时点燃烤炉,试着用小苏打醒发小麦面团,这是她能找到的最接近发酵剂的东西。面包出炉的时候,却像一大块做得很糟的饼;外壳的质地像苏打饼干,其余的部分却湿乎乎的,尝起来像没有熟的面团。艾达咬了一小口就放弃了,扔进院子里让鸡群啄食。晚餐时,她就吃了一盘小番茄和黄瓜,切成片、淋上醋、撒上盐,肚子里多少有点满足感,但也不比喝西北风强多少。

艾达把脏盘子和叉子留在桌上,从沙发上拿起揉成一团的围巾,抖了抖披在肩上,随后走到门廊上眺望。天空纯净无云,但有些雾气,透出苍白的淡蓝色。她在牲口棚旁边看见那只黑金色羽毛的公鸡,它用爪子挠了挠地面,又啄了啄挠过的地方,然后恶狠狠地踱着步。艾达离开房子,穿过大门来到小路上,最近车马稀少,因此路中央长出了很高的一垄紫菀和狗尾草。小路两边的篱笆开满了细小的黄色和橘色野花,艾达走过去手轻轻一碰,看着它啪的一声爆裂,种子从里面弹出来。

——爆裂草,她大声说,很高兴有什么东西她能叫出名字,哪怕这是她自己想出来的。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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