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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8 18: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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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国凤

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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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与“礼”——社会语言学研究

《红楼梦》与“礼”——社会语言学研究试读:

ABSTRACT

A Dream of Red Mansions is a magnificent encyclopedic book which unfolds before our eyes the rites,courtesy,etiquettes and cus-toms towards the final phase of the feudal society.There are a multi-tude of characters that have their distinctive and characteristic lan-guage and behaviors,and this provides us with a vast stage to ex-plore the feudal rites and politeness features of that period.We try to explore the main features of politeness in the Chinese traditional society,which differ from both those in the modern society of China and those in the western society.

This essay has made a discussion about Politeness Principles put forward by the experts at home and abroad,and set out chiefly from the Face-saving Principles of Brown and Levinson,which has exerted the greatest influence and probably has the deepest insight into po-liteness.We have analyzed the concept of face in the contexts of Chi-nese traditional society,compared with that in the West,and on the other hand,we have analyzed the politeness features of different characters of the different levels in A Dream of Red Mansions by making using of the three factors in the Face-threatening Acts-s ocial distance,relative power between the speaker and listener and abso-lute ranking of imposition,and by the way,have redefined the three factors in the context of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and thus have tes ted and verified the temporal and spatial universality of Brown and Levinson’s theory.

Opposite to politeness is impoliteness.They are twins at thesame level.We have to take notice of impoliteness when discussing politeness.Therefore,we have extended our vision from politeness to impoliteness to explore the s ocial,cultural and other factors hid-den behind the seemingly-abnormal phenomena by analyzing a couple of exceptions in A Dream of Red Mansions,for instance,the curse of Jiao Da,Jia Lian’s“killing”his wife and Second Sister You’s being decoyed into Grand View Garden,in the hope of expanding the boundary of politeness,making some amendments for Politeness Principles and having a deeper unders tanding of human being’s be-haviors.

Key Words:A Dream of Red Mansions;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li;politeness;face;Politeness Principles

摘要

《红楼梦》特定的时代背景和社会背景决定了它涵盖的礼和礼貌现象的丰富性。各色人等的行为和语言在其中都得到了充分体现;各种场面,如省亲、祭祀、丧礼、婚庆、庙会、家宴、生日宴会、游园、走亲访友等,都展现了封建社会末期的礼制、礼仪和礼俗,这些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探视封建礼仪和礼貌特征的广阔平台。我们试图通过《红楼梦》这样一部百科全书式的奇书来探索中国传统社会的主要礼貌特征。它既区别于中国现代社会,又不同于西方社会。

本文还讨论了中西方学者提出的种种礼貌理论,并主要从影响最广、研究最深的Brown和Levinson的面子保全论为出发点,分析中国传统文化相对于西方的不同面子观,透过他们提出的威胁面子行为的三个参数——会话参与者的社会距离、相对权势关系和行为冒犯面子的程度来分析《红楼梦》中不同层面的不同人物在言语行为中的主要礼貌特征,并从中国传统文化角度重新阐释会话者之间的权势关系、社会关系和行为冒犯面子的程度,验证Brown和Levinson的理论是否具有跨文化和跨时间的普遍意义。

礼貌的对立面是不礼貌,不礼貌和礼貌是位于同一平面的双胞胎。论及言语行为中的礼貌现象,我们不得不注意到其中的不礼貌现象。除了合乎常规的礼貌现象,还有不同于一般礼貌原则的现象。因此,把礼貌现象延伸开去,利用《红楼梦》中的几个特例,如著名的焦大骂街、贾琏“杀”妻、凤姐“赚”尤二姐等,来分析这些异常现象背后的社会文化因素和其他因素,拓展礼貌原则的视野,弥补礼貌原则的不足,更深地理解人类的行为。

关键词:《红楼梦》;中国传统文化;礼;礼貌;面子;礼貌原则

01 引言

1.1 海内外百年红楼研究

《红楼梦》创作于清乾隆年间,距今两百六十多年。《红楼梦》评论可说是与生俱来,在这部伟大的作品萌芽之际,就有曹氏亲近之人脂砚斋、畸笏叟、梦痴、敦敏和敦诚等人加批评点。这种评点虽如蜻蜓点水,随意零散,难以使研究向纵深发展,但为后人了解当时曹雪芹的家世背景、生活境遇和创作情况留下了非常宝贵的材料,为以后的索隐派和考证派提供了可供参考和引证的资料和诸多“证据”。

但直到1904年,王国维创作的《红楼梦评论》才可说是真正开创了现代红学的先河,是传统研究转向现代研究的转折点。《红楼梦评论》的价值不在于他得出的“《红楼梦》一书与一切喜剧相反,彻头彻尾之悲剧也”(王国维,1904:13)之结论,而在于他“从一定的理论高度,富有理论色彩地去研究《红楼梦》之精神及其美学、伦理学方面的重大意义和价值”,“他在红学批评史上首先运用西方哲学和文艺学的思想观点对《红楼梦》进行系统的研究”(郭豫适,2005:1-2)。

自王国维以下,辛亥革命之后,索隐派登堂入室,以王梦阮、沈瓶庵和后来的蔡元培为代表,世称“为旧红学”。索隐派本是乾嘉年间的一个历史学派,由于当时文化控制特别严格,文字狱大兴,文人学者只好抛弃宋明儒重义理阐发的传统,改学汉儒注疏的方法,从考据、训诂、注疏、辨伪、校勘、辑佚等方面入手,在文学艺术领域“猜谜”。他们关注的不是作品本身,而是作品背后的政治内容、社会意义,力图挖出其隐藏之事和隐藏之人。王梦阮和沈瓶庵从宝黛身上索出了清世祖福临与董小婉。(成穷,2005:30)蔡元培把《红楼梦》定位为“排满”的政治小说。“书中红字多影朱字,朱者明也,汉也”;“宝玉有爱红之癖,言以满人爱汉族文化也;好吃人口上胭脂,言拾汉人唾余也”(蔡元培,1917:36);“宝玉在大观园所居曰怡红院,即爱红之义;所谓曹雪芹悼红轩中增删本书,即吊明之义也”(同上:37)。索隐派最大的问题是把《红楼梦》这样一部宏伟的映射现实的小说完全等同于现实,忽视了小说来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的创作性,硬生生地把书中的人与事与现实中的人与事挂钩,如蔡元培在《石头记索隐》(1917)中,他先定义书中十二金钗是当时著名文人,然后用三种方法“一、品性相类者,二、轶事有征者,三、姓名相关者”(同上:30)去推理求证。显而易见,错误的假设和前提,自然推导出错误的结果。

五四之后,考证派兴起,代表人物有胡适、俞平伯和后来的周汝昌,世称“新红学”。胡适的《红楼梦考证》(1921)被称为此派的奠基之作,此书从历史材料的角度考证了作者、家世等问题;俞平伯的《红楼梦辩》(1952)主要做的是《红楼梦》有关内容和有关版本的考证;而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1953)为集大成之作,内容详实,证据充足,生动再现了曹雪芹时代的社会面貌和朝堂情况。考证派结合中国传统的考据方法和西方的实证方法,对《红楼梦》的作者、家世、版本做了系统考证,得出了著名的六大结论。其中,作者是曹雪芹,曹雪芹生于曹寅死后,曹家盛时接驾四次,后来因亏空被抄没,曹雪芹著书时间大概是从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的贫困潦倒之时,这些考证,对红学有重大贡献。但,迄今为止,曹雪芹的确切生卒年月、究竟系何人之子仍是个谜。

考证派的硬伤与索隐派毫无二致,他们同样忽视了小说的虚构性和高于生活的创作性,认为《红楼梦》是一部隐去真事的自叙,把《红楼梦》事定为曹家事,把甄贾(真假)两宝玉定为曹雪芹自已的化身,把甄贾两府定为当年的曹家。(张庆善,2008:41-42)但是,无论如何,考证派究竟还是比索隐派前进了一大步。它抛弃了索隐派随意猜谜的方法,以科学的历史考证和各种红楼版本行文异同为依据,在作者、家世、版本这些问题上取得了重大成就。

然后就是新中国成立后以李希凡、蓝翎的《红楼梦评论集》(1957)为代表的“阶级斗争论”。阶级斗争论是社会学的内容,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认为,红楼梦“反映了封建社会的阶级斗争”,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腐朽透顶及其必然崩溃”的历史命运。(成穷,2005:31)这种观点有其合理性,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任何等级社会都存在阶级和阶层。但是,由于政治局势的影响,这个时期的红学评论大多穿上了政治的外衣。更有甚者,按照当时的成分论,有人为里面的人物定了阶级和成分。这种在书中遍寻阶级斗争的做法,把“阶级斗争论”式的小说评论推向了极致。当文学评论蜕变为政治工具,当某种诠释的角度成了唯一绝对正确的声音,当大观园中、宁荣两府里除了阶级斗争再无其他的时候,文艺评论就失去了其客观性和多样性,这种观点退出历史舞台是必然趋势。

客观地说,阶级社会的阶级和阶层不会消亡,以阶级斗争论来诠释《红楼梦》并非不可以,这种视角对当时和后来的《红楼梦》研究也不是完全没有益处,它最大的问题是把文学批评彻底政治化了(如同当时的《海瑞罢官》),把研究者的思想禁锢,失去了百花齐放、学术争鸣的舞台。《红楼梦》,作为当之无愧的中国最伟大的一部小说,对它的文学批评,也就是通常所称的小说批评,自王国维已降,没有消亡过。只是在索隐派和考证派的光辉之下,没有很好地得到传承和发扬。后来又由于社会政治因素,《红楼梦》研究走上了另一条路子。但是,《红楼梦》本身是如此一部引人入胜的小说,不管在哪种形势下,研究《红楼梦》的学者无法不被其深深吸引。此间,俞平伯先生的论著《红楼梦辩》中已经有小说批评的影子,只是比较执著于小部分内容的考证分析,没有从大局来解读作品本身。刘大杰的《红楼梦的思想与人物》(1956),何其芳的《论红楼梦》(1958),蒋和森的《红楼梦论稿》(1959),都是小说批评的大论著。他们重视对作品本身的解读,强调艺术感受和艺术理解,文字美丽,诗意流动,阅读他们的作品是美的享受和理的升华。但是,由于理论局限和视野限制,他们的批评只注重解读作品人物和作品本身,缺乏对《红楼梦》的宏观把握能力。回过头来看,我们不得不承认,王国维走在了历史的前头,他是一个孤独的先行者。先行注定了他的孤独,也似乎预示了他最后孤独地沉湖消逝。他的研究具有世界眼光,利用叔本华的悲观主义哲学观来探讨《红楼梦》的美学价值和伦理价值。他的结论也许未必正确,但却深入心灵。他的解读向我们展现了一代国学大师学贯中西的学识高度和理论高度,他为我们开辟了一条通向康庄大道的红楼评论之路。

小说批评派最是异彩纷呈。自20世纪70年代末,小说批评派又引入了比较文学、心理学、哲学、宗教学、伦理学、神话学和语言学等学科,从多元角度来理解、阐释和分析《红楼梦》,作品之多,让人叹为观止。刘梦溪先生(2005:288-290)在其《红楼梦与百年中国》一书中曾列举了从1978年到1987年发表的重要论著(不算发表在期刊杂志上的论文),共计有36种之多。近年来,分析解读的角度更加细化和深化。比如,陈月华和徐锦琳(2007)所著《〈红楼梦〉人物的体语传播》利用西方传播学的体态语理论分析了其主要人物的体态语特点,挖掘出人物典型体态语与人物性格之间的内在联系,显示了《红楼梦》在人物体态语描写方面的艺术成就。美籍华裔裔锦声(2000)把《红楼梦》的两大主题“情”与“梦”置于西方寓言的传统中,重新定义和系统分析了《红楼梦》的寓言要素。除了专著以外,研究《红楼梦》的文章可说是浩若烟海。除了《红楼梦学刊》以外,其他发表在中文类期刊、外文类期刊和学报上的文章不胜枚举,常有新意。

随着语言学在国内的迅猛发展,近几年,从这个角度来研究《红楼梦》的文章时有所见。有分析称呼语与礼貌之间的关系的,如陈毅平(2007)的《〈红楼梦〉会话中的称呼语》;有以语用学理论来分析人物语言的,如沈春华(2008)的《〈红楼梦〉中林黛玉言语的语境顺应性分析》、房敏(2008)的《〈红楼梦〉王熙凤话语的话语语用分析》、陈婷(2005)的《从〈红楼梦〉中王熙凤的讲话看“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有以语用学和社会学相结合的方法来研究的,如许之所、沈璞(2006)的《策略性沉默运用研究——以〈红楼梦〉的策略性沉默为例》;等等。硕博论文中研究《红楼梦》的也不少,比如张世君(1999)的博士论文《论〈红楼梦〉的空间叙事艺术》,它借用西方叙述学的理论概念,建立起《红楼梦》空间叙事结构的框架。

在翻译比较方面,冯庆华教授(2006)的《红译艺坛——〈红楼梦〉翻译艺术研究》和《母语文化下的译者风格:〈红楼梦〉福克斯闽福德英译本比较》两书可说是两朵奇葩。前者比较了杨宪益、戴乃迭夫妇和英国汉学家David Hawks翻译的《红楼梦》译本,深入剖析了英译本中对园林场景、人物语言个性、神情、行为动作、服饰外表等翻译的传神之处和不足之处,还运用语言学、文学、文艺学和翻译学的理论论述了《红楼梦》诗歌翻译、习语翻译、语音修辞翻译、语形修辞翻译、语义修辞翻译等方面的特点。后者充分运用计算机技术,提取翔实的语料,进行精细的统计,从文化策略和思维模式的高度探讨翻译问题,挖掘出母语文化影响下的霍译特点,从而揭示东西方思维模式对翻译实践的作用以及母语文化下译者风格的奥秘。这种运用语料库技术来研究译者风格的方法,一反以往过多关注形而上思辨的纯粹的翻译理论研究,对于《红楼梦》的英译研究,对于其他文本的翻译研究,对于扩大《红楼梦》在西方的传播范围,均有可资借鉴的崭新视角与途径。(肖维青,2009:251)

还有一个奇特的现象,国内专攻语言学的专家学者和论文作者似乎都较喜欢顺手挑选《红楼梦》中的句子来做语料分析。一方面,是因为知识分子对《红楼梦》的熟悉和喜爱;另一方面,是《红楼梦》本身蔚为大观的社会百态、鲜活生动的语言描写提供了颇为丰富的语料(容后再叙)。

说到红学,海外这一块极容易被忽略。《红楼梦》自1872年开始流传海外,至今已有近一百四十年的历史,目前有十多种语言的翻译本,有百十篇以各种外文撰写的《红楼梦》与外国名著的比较论文。比较方法是外国学者研究《红楼梦》的最常用方法,亦是最重要方法。《红楼梦》曾经与《源氏物语》、《傲慢与偏见》、《哈姆雷特》、《浮士德》、《战争与和平》、《老人与海》、《安娜·卡列尼娜》等名著进行过多方面的比较。(丹斯里陈广才2008:4)比较是有益的,《红楼梦》中复杂的人物关系,中国传统社会的等级关系,《红楼梦》各主要人物如宝玉、黛玉、宝钗、凤姐的带有鲜明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个性内涵,还有《红楼梦》中描述的太虚幻境、神仙、道士、和尚等,不易为西方人所了解,运用比较的方法,容易使西方人接受《红楼梦》,就像我们把西施比作特洛伊战争中的海伦一样,两者虽有不对等之处,但是对于西方人增进对《红楼梦》的理解大有裨益。也许,这种文化传播方式,将逐步改变目前只有少数汉学家了解《红楼梦》的状况,最终使《红楼梦》为西方普通百姓所欣赏,如同我们了解其他各国的名著一般。

在海外红学研究这一领域,有一位先生必须要提,那就是姜其煌先生。他编著了《欧美红学》(2005)一书,周汝昌先生(2005:2)为此作序,盛赞此书“填补了一个多年来无人肯填能填的红学空白”,为我们了解西方人对《红楼梦》的看法提供了详实资料。西方的红学主要包括“曰翻译,曰讲解,曰评介”(同上:2)。此书收集了从1842年西方红学开始以来英、美、俄、德、法的材料,发现欧美人研究红学多少受到国人影响,我们上面提到的索隐派、自传体说、阶级斗争论都能在他们的文章中找到踪迹。西方人主要对《红楼梦》的主题、内容和社会意义、与中国小说传统的关系、艺术技巧和语言等几方面进行了探讨。由于中西方文化观念的差异,不少观点显得可笑,但是其中不乏有识之士和有识之言,对我们研究红学有一定借鉴意义,尤其是德国汉学家恩金的恰中肯綮的评论,值得我们在此大书。他写道,《红楼梦》和《金瓶梅》不同,写的是一种有教养的生活,说雪芹不知何来神奇力量,把日常琐事写得如此生动,说读过《红楼梦》,才知道中国人有权对他们的优秀文化感到自豪。这种全然的肯定态度,显示了西方有识之士对《红楼梦》的全盘接受,对《红楼梦》在全世界的传播,对中华优秀文化在全世界的传播有深远的影响。另外,非常难得的是,姜先生精通西方各主要国家的语言,亲自翻译了9篇英、美、俄、德、法各国红学家的论著,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得以亲窥西方红学。

我们的周边国家,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也都有自已的相关研究。由中国红学会主持举办的国际《红楼梦》学术研讨会已经进行了六届,辐射面越来越广。海外红学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它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把中国的优秀文化推向世界,还在于从西方引进不同理论从新的视野来阐释《红楼梦》。管恩森先生(2007:312)在《比较文学视域下的红学研究》一文中指出:

学者们将《红楼梦》置放在世界文学的平台上,从形象学、主题学、叙事学、诗学等平行研究的诸多角度,深入发掘《红楼梦》内在的美学价值的世界影响,取得了较好的进展,也为《红楼梦》代表中国文学参与世界文学对话提供了新的契机。

这不仅是海外红学的方向,也是红学发展的大方向、总方向。

考证、阐释、点评等工作不会就此停止,上述各派对推动《红楼梦》的研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都是功不可没。融合贯通吸收这些成果,然后从这些成果出发,各个学科交错融合,追寻新的解读方式,是《红楼梦》研究的一个大趋势。关于几大派别的研究点侧重,刘梦溪先生(2005:321)做过非常合理的分析和总结:

红学的小说批评所追寻的,是作品的艺术有机整体,考证和索隐为了追寻作者的主观命题,则不惜把艺术整体分割成部分;小说批评注重作品的本身,考证和索隐则注重作者生平经历对文本的渗透和写作环境对本文的影响;小说批评看重艺术的真,考证和索隐则看重历史和生活的真;考证和索隐看重作品的原型,小说批评重视作品的重建。就批评方法而言,红学三派是不同的,在达到对作品的阐释的目的上,又可以统一和互补。

这段话很中肯地道出了纷繁红学背后的原因。长篇小说,以作品主题的多义性和作家表现意图的多层次性而吸引各种文化背景、教育背景、层次的读者。鲁迅先生说过: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他自已看见的则是爱与死亡。所谓,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多少个读者也便有多少种对《红楼梦》的理解。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我斗胆将我的研究点定在《红楼梦》人物的礼貌解读上,把《红楼梦》切开一个小小的口子,希望能阐发红楼礼貌世界之微义。

1.2 本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胡文彬先生(2005)在《红楼梦与中国文化论稿》的作者题记中写道:

我的研究目的就是要寻找曹雪芹与他的《红楼梦》自己的血脉、自己的土壤,从而寻找出《红楼梦》之所以能够在中国小说史上,乃至世界文学史上成为不朽名著的独特的文化个性。尽管这是一个艰苦的寻找过程,但却是一件有着巨大意义的工作。正如J.G.弗雷泽所说:“我想我大概还不至于愚蠢到这种地步,以至于把我在这些难题上的结论看作是最终的结论。我已一再改变我的观点,只要证据有了变化,那么我也就会下决心改变我的观点。”

我是个默默无闻的后生晚辈,学无所长,正是胡先生的话深深地打动了我,最终决定把自已从一个红楼爱好者发展成一个红楼研究者,抱着一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态度、怀着一种不怕犯错的懵懂精神来窥探红楼世界一隅。《红楼梦》的独特魅力无需多言。在百年红楼研究之后,在当代那么多大家名家痴迷红楼的滚滚浪潮之下,在几乎无所不包的红楼研究视角之中,要研究红楼确实需要天大的勇气。作为一名热爱中国文化、热爱红楼的从事语言学的研究者,我想要做的主要是从社会语言学的范畴来诠释红楼,探索中国传统文化中礼貌现象的特定内涵。在研究过程中,我们会涉及中国古代礼制、文化、文学的概念和内容。由于作者年轻学浅,尽目前之学力而为之,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战战兢兢,请多批评指正。

在任何社会任何文化之中,礼貌现象都是一个经久不衰的研究话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注意自已的行为举止要合乎礼貌,教导学生和孩子要有礼貌,也常常听到有人随口评价他人有没有礼貌。《红楼梦》里面就充满了这样的描写,当林黛玉初到贾府,“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惟恐被人耻笑了去”。这是敏感的黛玉在这样一个“诗书簪缨之族”里的小心和自尊,同时也反映了礼节和礼貌在这样一个封建大家庭中的重要性。连一介村妇刘姥姥在两进大观园的时候也说:“别的罢了,我只爱你们家这行事。怪道说‘礼出大家’。”《红楼梦》里的礼貌世界是个散发着独特魅力的世界。《红楼梦》写于封建时代末期,描述了贾府这样一个具有皇亲背景的封建大家族的荣辱兴衰和当中各人物的跌宕沉浮和悲喜愁苦。作品本身的时代背景和社会背景决定了《红楼梦》里涵盖的礼貌现象的丰富性,上有皇帝妃子,中列国公大臣、各级官员衙役,下至仆人丫鬟、市井走卒、村夫村妇,各色人等的行为语言生动形象,妙不可言,有许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之处。据统计,《红楼梦》里共描写了774人(有名字或有绰号的),如果连没有名字的也算上去,就有975人。(冯其庸,2008:28)其语言描写丰富多彩,南北兼融,而且符合人物个性;其行为描写虽笔意冲淡,但栩栩如生,情景相连。《红楼梦》里还描绘了各种场面,有省亲、祭祀、丧礼、婚庆、庙会、家宴、生日宴会、游园、走亲访友等等。如此丰富的层次和浩瀚的容纳都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探视封建礼仪和礼貌特征的广阔平台。

把《红楼梦》的礼貌现象放在这样一个多学科的平台之上来检视,是因为礼貌现象,尤其是中国传统社会的礼貌问题涵盖的内容之丰富,时常让人有无从下手之感。礼,在汉语中,是个非常活跃的词。仅从它的搭配范围之广,就可略知其在社会文化中的重要性,除了最常用的“礼仪”、“礼貌”,还有“礼制”、“礼俗”、“礼治”、“礼法”、“礼物”、“礼器”、“礼节”、“礼容”、“礼经”、“礼学”、“敬礼”、“致礼”等等,这些词均传承自中华之泱泱文化。我国的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与其他国家的文化自有其不同之处,礼貌作为其特定的一种文化现象,在中华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亦有其特定的内涵。本研究要做的工作是试图通过《红楼梦》这样一部包罗了封建时代末期社会万象的奇书来揭示封建社会礼貌现象的普遍规律,探索当时的礼貌准则。

近几十年来,随着国外语言学的迅猛发展,国内学界的研究成果也是汗牛充栋。语言不再只被视作符号体系,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跟礼貌相关的理论主要有Grice提出的“合作原则”、Leech提出的“礼貌原则”、Brown和Levinson提出的“面子保全论”,都反响极大。“合作原则”从哲学高度提炼了人类之所以能够相互沟通的可能性,“礼貌原则”是对“合作原则”的补充和发展。这两者基本上研究的是“什么人在什么场合说什么话”,学界把它们划定在语用学的范畴。“面子保全论”则远远超越了语用学的研究范围,它融入了权势、社会关系等社会学的基本概念,习惯上界定的语用学归属其实不是太恰当。语用学注重交际本身,关注语言材料在交际中的价值,它一般不回答不同文化、不同群体、不同个体的礼貌语言差异的根源问题,因而,本研究定性为社会语言学研究,而非语用学研究。

上述这些理论虽然并不一定完全适用于中华传统文化,但是,从它们的视角出发,我们看到了中国文化相同于和不同于西方文化的特质,更好似在一个显微镜下放大了两种文化的细胞结构,更清晰地看到中西方社会和文化之间的异同。这样的审视有百益而无一害。由于本研究主要涉及的是《红楼梦》的礼貌现象,因此,本书将主要以目前在语言学界影响最广、最为深远的Brown和Levins on的理论为出发点,把他们提出的威胁面子行为的三个参数——会话参与者的权势关系、他们之间的人际关系距离和行为冒犯面子的程度——置于中国传统社会这样一个大语境之下,来分析《红楼梦》中不同层面的不同人物在会话中的主要礼貌策略特征,一方面借此验证Brown和Levinson的理论是否具有跨文化和跨时间的普遍意义,另一方面,挖掘社会文化因素对礼貌现象、对人际交往的影响。

礼貌的对立面是不礼貌,它们犹如一对双胞胎。现实生活中,除了合乎常规的礼貌现象,还存在着种种不礼貌语言和伪礼貌语言,《红楼梦》中有许多这样的语料,如著名的焦大骂街、贾琏“杀”妻、凤姐“赚”尤二姐入大观园等。我们将沿着这个视角,把礼貌现象延伸开去,看到它的对立面,通过它更清晰透彻地照出礼貌现象背后隐藏的社会文化因素和其他因素。

1.3 研究方法

本论著属于实证研究和理论研究相结合。通过对《红楼梦》各个层面人物语言的收集和分析,对Brown和Levinson提出的礼貌策略理论进行验证,另外试图探索《红楼梦》各个层面人物使用礼貌策略的普遍特点。

在本研究中,主要使用观察的方法对语料进行定量和定性研究。定量研究是通过对《红楼梦》人物的语言现象进行客观描述,从Brown和Levinson的礼貌策略理论出发,分析《红楼梦》人物的礼貌策略和三大变量之间的关系,验证Brown和Levinson的理论在中国文化背景下在中国封建社会是否具有普遍性。同时,观察和分析三大变量和礼貌策略之间是否还存在着其他联系,是否还有其他因素在起作用,或者,某些Brown和Levinson所提到的因素在中国特定的文化中起不起作用或起的作用是大是小。

定性研究主要应用于聚焦于某个层面或某个层面的人物的时候。在观察点缩小的情况下,不再事先决定观察哪一变量或哪几个变量,而是观察什么因素与本层面或某人物实施的礼貌策略有关,试图归纳出一定的规律,探讨中国封建社会礼貌现象的特点。

在《新编语用学》一书中,有这么一段话(何兆熊,1999:232):

近年来,定性和定量研究这两种方法的区分变得越来越模糊(Bryman,1988)。Reichardt and Cook认为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在许多方面已难以区别了,“研究人员无法在遵循一种研究方法的原则时,不考虑另一种方法及其价值”。

他还指出(同上:352):

尽管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在概念和方法上存在不同,但这种区别就研究的实体来说不是两分的,而是一个定性——定量研究的连续统一体。

本研究也将遵循这样的一个过程,既利用定量研究的方法进行实证研究,用《红楼梦》人物的语言材料、行为材料等来验证Brown和Levins on的礼貌策略理论在中国封建社会是否具有普遍性,同时通过定性研究的方法探索《红楼梦》各层面人物礼貌策略的实施特点,揭示其普遍规律。

1.4 主要内容

本书一共分为五章。第一章阐述理论基础,概述礼、礼貌、道德之间的关系,从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渊源来探索礼貌现象,指出礼貌现象是特定社会的产物。通过讨论与礼貌相关的各种社会因素,通过述评有关礼貌的理论和相关研究,深入理解礼貌现象的本质,理解礼貌现象的外延和内涵。在语言学理论方面,重点介绍和评介Brown和Levinson的面子保全论和相关研究,作为本研究的主要理论起点。

第二章着眼于描述《红楼梦》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各人物所遵循的礼仪礼貌规范。《红楼梦》展开的是中国封建社会末期一个大家族的兴衰,中国封建社会的礼法严谨,大大小小礼貌规范众多,我们主要从“六礼”出发,和《红楼梦》中所描述到的礼法、礼制、礼俗相呼应,在社会文化语境下来讨论《红楼梦》的特定礼貌世界,从而更深层地理解书中各阶层人物所采用的礼貌策略和影响其采用不同礼貌策略的各种社会文化因素。

第三章是实证部分。主要应用Brown和Levins on的面子保全论来观察和分析《红楼梦》各阶层人物的礼貌现象之共性,并同时检验Brown和Levins on的面子保全论在中国传统文化环境下的适用性。

第四章分析讨论《红楼梦》中的不礼貌现象和伪礼貌现象,如焦大骂街等典型例子,在Jonathan Culpeper提出的不礼貌策略(Impoliteness Stratigies)框架之下进行探讨,进一步深入挖掘中国传统社会文化背景下礼貌现象的含义。

第五章是结论部分。第一,探析Brown和Levins on的面子保全论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的合用性,分析其适用或不适用的具体原因;第二,总结中国传统文化环境中的普遍礼貌特点;第三,指出还有待解决的问题,指明今后研究的方向。

02 礼和礼貌

2.1 礼

金文中“礼”写作“醴”。“丰”与“豊”是同一字,“丰”的简体字为“丰”。《说文解字》云:“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丰。丰亦声。”①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礼有五经,莫重于祭,故礼字从示。丰者,行礼之器。”所以,从字形上可知,“礼”最早可能来自于祭奠仪式。

中国是礼仪之邦。论“礼”,一直可以追溯到上古、中古时代。经过殷商周三代的传承和变革,中国之“礼”,“逐渐由简易朴略发展为丰富完备,形成了一个以礼为核心的自成体系的文化传统”(邹昌林,2000:2)。经过春秋战国的天下大乱,最终,礼制、礼仪、礼俗重新得到整饬修订,目前大多数学者同意,《周礼》最初版本应是战国时期的作品,目的就是为了通过规定各个官职的职责和礼仪来建立纲纪,规范社会秩序,帮助统治者整治国家。除了《周礼》,流传下来的关于礼的书籍还有很多,地位显著的有《仪礼》和《礼记》。这些经史和其他古典作品一起,展现了中国古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面貌。而礼的内容,几乎容纳了一切,它把政治、法律、宗教、思想、哲学、习俗、文学和艺术等融合在一起,甚至还包括了军事和经济的根本思想。它还上接天帝鬼神,中管天子诸侯、文武百官,下辖庶人百姓。

①《说文解字》。

②《论语·颜渊》。《论语》中有72处谈到“礼”。孔子主张“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②,他把“礼”看作是君子言行的规范。“礼”还可以治国安邦,他说,“治国无以礼,犹无耜而耕”,“礼者何也,即事之治也”①。荀子也说过:

治辨之极也,强固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王公由之,所以一天下,臣诸侯也;弗由之,所以捐社稷也。故坚革利兵不足以为胜,高城深池不足以为固,严令繁刑不足以为威。由其道则行,不由其道则废。②

对于礼的作用,荀子还进一步论述说:

故绳者,直之至;衡者,平之至;规矩者,方圆之至;礼者,人道之极也。然而不法礼,不足礼,谓之无方之民;法礼,足礼,谓之有方之士。礼之中焉能思索,谓之能虑;礼之中焉能勿易,谓之能固。能虑能固,加好之者焉,斯圣人矣。③

由此可见礼的作用之大。管理国家,规范百姓行为,礼是社会的总纲,是人的根本。

对于孔子对“礼”的贡献和地位,《中国哲学史新编》有一段精妙评论,摘抄如下(张立文,2007:69):

礼的问题十分复杂,其起源可能与原初人的宗教信仰、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均有关系。孔子作为春秋末期的礼学大师,通过研究礼学史,发现礼学发展的规律是因、损、益。孔子赞扬、提倡和维护周礼,为了救治“礼坏乐崩”的时局,他提出“正名”说。但他并不顽固保守地对待周礼,而是体现了较多的变通精神。他在礼学方面的突出成就就是对礼的本质的认识和纳仁于礼。

①《论语·颜渊》。

②《荀子·议兵》。

③《荀子·礼论》。

④《礼记·仲尼燕居》。

孔子提倡“仁者爱人”,强调“知天命”,“尚中”。他还提出“时中”,即变通趋时。孔子曾说:“礼乎礼,夫礼所以制中也。”④孔子的“礼”,是以“中”为目的;孔子的“中”,尺度就是“礼”;孔子的“礼”的核心,是“仁”。作为孔子的继承者,荀子和孔子一样,认为“礼”因时而异。他对礼的问题进行了许多探索,他曾论过礼之起源,说:

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与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①

就是说,礼来源于人的欲望。人们有欲望,就有纷争。但是如果欲望没有限度和止境,那么纷争就会不断,从而导致混乱,最终使百姓贫穷。所以君王要制定礼仪,调和人的“欲”和“物”之间的矛盾。他还指出:

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三者偏亡,则无安人。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②“礼”在中国传统社会达到了这样一种至高无上的位置,因此,中华文化传统之“礼”,究其根本,是一种广泛的“礼”,“大而等于‘文化’,小而不过是区区的‘礼节’”(李安宅,2005:3)。在文化规范方面,“礼节”就是生活在这个社会里的个体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这些规范包括了出生礼、命名礼、婚礼、丧礼等人生礼仪,射礼、渔礼、田猎礼等生产礼仪,还有与原始宗教有关的各种祭礼,和军队管理有关的军礼等等。除了这些成套的礼仪,古代还有俗称的“曲礼三千”,即各种细小、不成套的礼节。

在如此严密的礼文化之中,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依礼而行,自然而然达到忠君爱亲、尊卑有别、长幼有序、男女有别、三族和睦、饮食有礼、军旅有制的理想社会状态。所以说,古代的礼,既是建立社会秩序的工具,也是古人对于完美生活的理想。

礼、礼貌和社会、文化密切相连。社会不同,文化不同,礼和礼貌就有所差异,甚至在某个社会、某种文化中合乎礼仪、合乎礼貌的言语、行为,到了另外一个社会、另外一个文化中,却是违反礼仪和礼貌的。

①《荀子·礼论》。

②《荀子·礼论》。

鉴于“礼”所包括的范围之广、内容之泛,如果不界定一个适合讨论的区域,就变成了空谈。由于“礼”是文化的一部分,我们就借鉴《中华文化史》对文化的定义,由文化的定义出发,对本书谈到的“礼”下个可行的定义。《中华文化史》以文化形态学为基点,把文化看做是“一个包含内核与若干边缘的不定型的整体”,把文化分为以下四个层次(冯天瑜,何晓明,周积明,2005:18):

由人类加工自然创制的各种器物,即“物化的知识力量”构成的物态文化层,它是人的物质生产方式和产品的总和,是可触知的具有物质实体的文化事物,构成整个文化创造深刻的物质基础;

由人类在社会实践中组建的各种社会规范构成的制度文化层;

由人类在社会实践,尤其是人际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习惯性定势构成的行为文化层,它是一种以礼俗、民俗、风俗形态出现的见之于动作的行为模式。一个时代的文化集体体现在该时代的思想理论体系中,却更广泛地活跃在各种社会风尚间;

由人类在社会实践和意识活动中长期絪噉化出来的价值观念、审美情趣、思维方式、主体因素构成的心态文化层,这是文化的核心部分。

物质基础随着社会的演变而变化进步,它是一切文化现象的实体基础。“礼”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依存于物质之上,随着物质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由于这牵涉到礼器等物的变化,不属于本研究的讨论范围,因此我们在此忽略。按照此下三个层次,我们把“礼”相应地分为:礼制、礼仪礼俗和道德。礼制指千百年来人类在社会活动中由各种规范构成的制度,如祭礼、丧礼、婚礼制度等;礼仪礼俗包含了人际交往中各种约定俗成的礼节,以及风行于民间的一切大大小小的规范;道德则是形而上的,是“礼”的核心部分,是长期沉淀下来的意识层面的价值观念。映照在中华文化之中,道德主要是指千百年来由儒释道等发展而来的、以儒家学说为中心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在中华大地上的思想沉淀。

这个三分的定义恰好和中国古代的传统概念一一对应。“礼”主要有三层内涵:第一,是“理”,是道理,即上述概念中形而上的道德。《礼记·仲尼燕居》里说:“礼也者,理也。君子无礼不动。”①《管子·心术》也提到:“故礼者,理之不可易者也。”②明人章潢《礼总序》也写道:“礼者,理也。在天曰天理;在地曰地理;在人曰脉理;在人伦曰人理;在木曰条理。支分节解,脉络贯通,至纤至悉,秩然不淆。圣人制为五礼,岂能于自然之理加减毫末哉!”③

①《礼记·仲尼燕居》。

②《管子·心术》。

③《礼总序》。

第二是指“礼仪”。《庄子·缮性》:“信行容体而顺乎文,礼也。”①《论语·季氏》里说:“不学礼,无以立。”②礼仪,包含了礼俗的内容。礼俗,是民间文化中的礼仪,是礼仪在民间生活中的约定俗成的风俗。

第三是指“法纪制度”。《左传·襄公二十一年》:“会、朝,礼之经也。”③《荀子·劝学》:“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④这比我们前面提到的礼制要更广泛,它还包含了法令等内容。但由于本书主要涉及日常生活中的礼貌现象,法令法规等国家制度不在讨论之列,因此,我们仅局限于礼制。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不论是从文化学定义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古典文献阐述的内容来看,把“礼”概括地分为礼制、礼仪礼俗和道德三个层面来讨论是比较适合的。

2.2 礼和礼貌

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一个礼治社会,礼是中华民族的根本。我们在上文中把“礼”的范畴确定了下来之后,接下来就自然而然出来一个问题,现代的我们所讲的“礼貌”与古代的“礼”是否相同呢?如果不同,又有何异同呢?

礼貌,从词义上解释,是“礼”的具体表现。《现代汉语词典》解释,“礼”是社会生活中由于风俗习惯而形成的为大家共同遵守的仪式,“礼貌”是言语动作谦虚恭敬的表现。这里的仪式可以宽泛地理解为诸如丧礼、婚礼等长期沿袭下来的礼制和民间约定俗成的风俗习惯,以及日常生活中人们遵守的礼仪,是一个狭义之“礼”,不包含政治制度等。从上面两个词条我们可看出,“礼”是规范,“礼貌”是具体的行为表现;还可以看出,中国传统文化下的“礼貌”,其主要内容是“谦虚”和“恭敬”,这明显打上了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化传统的烙印,有异于西方文化。

在论及“礼”和“礼貌”的关系时,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里有这样一段话(转引自邹昌林,2000:10):

在这方面,“礼”的价值比礼貌高得多。礼貌粉饰他人的邪恶,而“礼”则防止把我们的邪恶暴露出来。“礼”是人们放在彼此之间的一道墙,借以防止互相腐化。

①《庄子·缮性》。

②《论语·季氏》。

③《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④《荀子·劝学》。

孟德斯鸠认为“礼”是用来协调人们之间的关系,避免彼此之间的关系恶化的。从这点上来说,和《现代汉语词典》的观点不谋而合。他也认为“礼”高于“礼貌”,是社会行为的规范。但他又认为,人性是邪恶的,“礼貌”是虚伪的,这和中国儒家学说的“人之初,性本善”,正好背道而驰。不同的人性说,是东西方哲学的分水岭。

在西方这样一种文化语境下,我们毫不为奇地看到,语言学家Brown和Levinson(1978)认为几乎所有的言语行为本质上是威胁人的面子的。他们认为,人们在生活中讲礼貌是为了维护自已和他人的面子。在交际时,人们会为了维持和谐的人际关系,把言语行为所带来的威胁降低到最小程度。礼貌本质上是利已的。因此,总体而言,西方的礼貌论是以人性恶为基础的,是悲观主义的。而中国的“礼”和“礼貌”则比较积极活跃,古代封建社会倡导以“礼”治国,形成了一套完备的礼治文化,更富有建设和社会规范作用。

在《红楼梦》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礼仪、礼制、礼俗已经发展到了一个十分完备的状态,这些礼仪、礼制和礼俗对人们的日常行为起到了不可复制的规范引领作用。《红楼梦》中描写到丧葬之礼、婚嫁之礼、祭祀之礼等等,在这些仪式中,每一个人就像棋盘上的棋子,按照规定的行走方式,各司其职,完成每一个生活场景,维护表面和谐的封建等级制度。《红楼梦》中还涉及中国的服饰、姓名称呼、饮食、官制、民俗、避讳制度等等各方面的礼。比如,在服饰上,分地位,分身份,尊卑有别。在第十五回中,北静王“头上戴着洁白簪缨银翅王帽,穿着江牙海水五爪坐龙白蟒袍,系着碧玉红鞓带”。“王帽”和“蟒袍”,是王的象征,不是普通公侯的穿戴。在一百零九回中写到带发修行尼姑、富家小姐妙玉的时候,就不是黛玉、宝钗等小姐的通常装扮,而是“头戴妙常冠;身上穿一件月白素绸袄儿,外罩一件水田青缎长背心,拴着秋香色的丝绦,腰下系一条淡墨画的白绫裙,手执麈尾念珠”。

日常生活中,除了服饰上不得越礼,姓名上也得有一定规范。在贾家中,宝玉这一辈是玉字辈,上一辈是文字辈,再上一代是代字辈,都依照族谱而来,不可随便更改。称谓更是一个复杂而完整的系统。里面林林总总,各种亲戚关系,各种亲戚以外的社会关系,如世交、朋友、主仆、佃户和封建主,均有各自的一套称呼规定,身份不同,称呼不同;甚至场合不同,称呼也不同。如此依则而行,合乎“礼”,才是“有礼貌”,才“有面子”,才能在这个群体中立足。

总而言之,在这样一个讲礼法的社会里,一切均需按照既定规则,言行举止衣着,均得符合各人身份,符合场合需要。“礼貌”的最大原则就是要遵守“礼”。

2.3 礼、礼貌和道德

道德是更抽象地隐藏在文化生活背后的意识形态。《现代汉语词典》的词条解释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道德通过社会的或一定阶级的舆论对社会生活起约束作用。

在《中国文化教程》中,马敏先生(2002:10-11)曾经对此做过一个精彩的评论:

中国古称“礼仪之邦”,以礼治国,以德安邦,历来是儒家的政治思想,也是他们管理社会的理想模式。在儒家看来,“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纷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在这里,礼是广义的,它既是社会等级制度,又是人们遵循的行为规范,可以说是调整社会关系最高的道德范畴和政治范畴。“礼仪者,治之始也。”礼是政治的起点,构成社会秩序的基础,自然也是社会风尚的主流。“礼”和“德”是不可分割的,礼是外在的规定性,德是内在的制约性,二者必须相辅相成,配合使用,方能达到最好的治理效果。因此“礼治主义”说到底是“德治主义”。在儒家的政治理念中,道德的力量始终比法律更为重要和有效。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于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有格。”显然,这是要求统治者主要以伦理的信条加上礼仪的规范治理国事,而不是以法律来治理国事。对每个个人而言,首先需要考虑的,也不是国家的法律,而是如何在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中履行伦理义务:臣对君忠,子对父孝,妇对夫从,从而构成宗法社会的“和谐”。

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一个泛道德化的社会。它的社会建构基石是道德,道德高于法制,因而,维护道德的纯洁性就非常重要。维护道德的纯洁性,即维护社会的稳定。所以,中国的“礼”和礼貌,隐含着一个巨大的道德体系。“德”之一字,在中国古典文献中的出现频率极高。最早把“德”引入到国家治理中来的是殷周时期的周公。《尚书·召诰》中记载,周公曾言:

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今王嗣受厥命,我亦惟兹二国命,嗣若功。①

他认为夏朝和商朝崩溃的原因是天子无“德”,是“不敬厥德”。“德”是天子和上天沟通的一大桥梁。如果天子“敬德”,天下太平;如果天子失“德”,天下溃毁,改朝换代。在《中国哲学史新编》中,对于周公的这段言论和当时的“德”的定义,是这样阐述的(张立文,2007:30):

周公提出“以德配天”,目的是让统治者谨慎自守,以获得上天的悦纳。在《尚书》及西周金文中,“德”字频繁出现,但内涵仍嫌贫乏。有学者甚至认为,周初“德”字只当作一种“行为”或“作为”的意识来使用,所以《周书》里“德”字前面往往加上各种修饰词,以便知道是什么行为。这种情况到了春秋时期发生了很大变化,周公种下的“敬德”的种子,此时已是硕果累累了。重视德行必然反思主体,所以,春秋时期伦理德目的丰富发展,为“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基础。

自此之后,“德”之一词,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发扬光大。曾仕强教授曾从《易经》的角度解释过“道德”两字。他说(2009:76):

道德这两个字,原本是分开的。道就是道理;德是得的意思,把道理付诸实践而有所得,便是德。道表示明白易经的道理,德指把易经的道理,应用在日常生活当中,获得具体有效的良好效果。

接着他又说(2009:76):

人道能成天道,人德能成天德。天道因人道而凸显,所以人能弘道。但是人力毕竟十分有限,而天道无穷。我们所能做的,不过是发挥仁心,以感应天地与他人。在物质方面,我们不可能照顾到每一个人;然而精神方面,却是可以推己及人,既久且远。换句话说,我们在许多方面,都无法与天地相通。只有在道德精神方面,随时可以和天地万物相通。

在孔孟之道中,孟子是把“道德之天内化于人的心中,又反过来把心看作是仁义礼智的来源”(张立文,2007:61),人性本善和道德先验论在孟子的阐述中显得尽善尽美。孔孟之道认为政治的根本要务是施行德化教化,儒家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对人的行为进行一种道德的是非评判,“人之为人的人道理念对人构成的是一种以人伦道德为本位的理性规约”(同上:76)。

①《尚书·召诰》。

在这忠孝仁义礼智信的经纬之中,每个社会成员都应遵守形而上的秩序和形而下的规矩。对于每个个体而言,德行是人生第一要紧之事。中国传统社会说到人生有“三不朽”,首先强调的便是社会成员的“立德”,其次才是“立功”和“立言”。立德是社会成员追求个人道德的完善,更是希望通过社会成员个体的道德力量,树立道德典范,感化人心,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准,从而“立功”,而且是最大意义上的“功”。文以载道,所以“立言”的目的也是为了宣扬德行。(陈美林,李忠明,2002:2)“德”,有时还与“道”相提并论。董仲舒在《天人三策》中应答汉武帝时说道:

观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自非大亡道之世者,天尽欲扶持而全安之,事在勉强而已矣。①

①《天人三策》。

②《天人三策》。

这里的“道”,便是“德”的化身。帝王如果行为端正,符合天道、人道,上天就会保佑其国泰民安;而帝王行为如违反道德,逆反天意,就有灭国之险。“道德”一词,追根溯源,可谓源远流长。

董仲舒在《天人三策》中还说:“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②他提出了以德来治理社会的方式。在中国传统社会,“德治”便是“礼治”,当然,在“礼治”的框架之下,“礼”是广泛之“礼”。广泛之“礼”的内化便是“德”,这两者是统一的。

对于德的重要性,台湾师范大学曾仕强的一段话概括得极为经典,他在《易经真的很容易》中不光强调了“德”之于“礼”的内在,还充分论述了“德”对于社会的推动作用(2009:78):

我们甚至可以说,中华民族的历史,从看得见的方面来说,是英雄豪杰的丰功伟绩所造成。然而由看不见的那一方面来说,可以发现自古迄今,是一群默默无闻,却始终坚持仁义道德的贤士,在承前启后,一以贯之。我们漫长的历史洪流中,凡是仁义道德弘扬的,必属盛世。反过来说,不重视道德修养,不仁不义的时代,自然衰落。看起来是了不起的人在改变时势,实际上却是仁义道德在主宰时代兴衰。人道的力量,实在不可忽视。

道德的内涵是仁义,而仁义道德是中华礼治文化的根本,由此可见,它们两者相依相存,共同推动中国社会发展,推动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地世代相传。

在简略讨论完“礼”和“德”的关系之后,再来探索一下作为行为具体表现的“礼貌”和“道德”之间的关系,就不费力气了。周筱娟(2008:33)在《现代汉语礼貌语言》一书中明确指出:

总之,礼貌语言的本质属性是道德性,它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但不一定呈现于每个人的言行中。统摄于礼貌语言认知语用之道德结构下的认知结构、成事结构、功利结构和弱势结构等,则会因人、因时、因地、因事、因境等主客观因素,而有所侧重地凸显。

但是,不管礼貌语言怎样随着环境和个体的变化而有所侧重,礼貌的道德性是不言而喻的。对此,我们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

首先,礼貌相对于道德来说,是显性的。礼貌的背后是强大的社会意识形态,是道德。在《红楼梦》中,宝玉看到贾政,毕恭毕敬,答话也是唯唯诺诺,唯恐出什么差错受到责罚。这是为人子之礼。“父为子纲”,本是三纲五常之一。贾政教育儿子,教训儿子,甚至于因为种种不肖而痛打宝玉,也是天经地义,这是为人父之礼。古语云:“子不教,父之过。”①

第二,礼貌事小,道德事大。小的礼貌礼节应该服从于大的道德规范。在两者不可得兼的情况下,舍礼守道德。中国士人的理想道德观是心系天下,济世图强,大公无私,忠君报国。(陈美林,李忠明,2002:4)所以在《三国演义》里,当曹操抓取了刘备的父亲,逼迫刘备投降时,刘备宁愿舍弃老父而取江山社稷。在万夫面前,敢如此蔑视亲情不怕众叛亲离,刘备敢行如此不孝之举,自有其道德支桩。为了天下黎民百姓之安宁,为了江山社稷之稳固,个人之孝为小。《红楼梦》中,焦大骂街,虽说是酒后醉骂,也许是焦大一时糊涂失口,但就焦大所骂之事而言,字字句句符合伦理道德,而贾珍、贾蓉等所做之事,恰恰见不得光上不了台面,所以无论是贾蓉、赖总管,还是凤姐儿,都没有理去驳他,只好暗地里命人拿马粪堵他的嘴,省得他到处宣扬他们的那些苟且之事。

第三,讲究礼貌是手段,树立道德是目的。日常行为规范中的守礼、讲礼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都是为“立德”服务的。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放在第一位。只有个人本身的德行圆满,才能谈及治理家国平定天下。不然,纵使能力再强,也只能是奸雄或枭雄。在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体系中,这种人多半要遭到报应,没有好下场,甚至会祸及子孙。

①《三字经》。

2.4 与礼貌相关的各种社会因素

礼貌行为存在于社会生活的角角落落,不管是在原始部落,还是在高度发达的文明社会,不管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在言语交际和非言语交际中,人们都可以观察到礼貌行为的踪迹,人们也总是遵循着一定的礼貌标准在实施自已的言语交际行为和非言语交际行为。从一个个体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他就置身于既定的礼貌世界里,他就要学习礼貌规则,要懂得哪些是禁忌语,怎样去和他人进行有效交际,怎样协调人际关系。中国古典典籍《仪礼》就是一个详尽的礼仪教材,它教育当时的贵族子弟——尤其是宗子——的行为规范。它循序渐进地教导他们怎样习得礼仪,怎样言辞合适,以备将来管理家族,协助天子管理国家,稳固封建等级制度。《仪礼》这样一本教材出现在中国封建社会,在当时当地,它树立了符合时世的行为典范。但若是异地而处,或者把它放到现在,来教导青少年习得礼仪规范,学习礼貌行为,内中许多内容,就不合时宜了。礼貌在不同社会、不同文化、同一文化的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群体、不同场合、不同教育程度的人们之中,都有不同的内容。下面我们要探讨的是影响人们实施礼貌行为的各种社会因素。

2.4.1 礼貌与社会

衡量礼貌行为的标准与不同社会和文化息息相关。由于社会进程的不同,生活方式的差异,风俗习惯的不同,价值观念的差异,不同的社会对礼貌行为的界定有不同的标准。何兆熊教授(1995:2-8)在讨论中西礼貌观念差异的时候曾指出,Brown和Levinson把“主动向人提供便利或物品”和“向他人发出邀请”这两个言语行为归类到威胁听话者的言语行为,有其深刻的社会因素在起作用。西方社会奉行个体主义。中世纪时,可能当时人们挣脱了欧洲大陆教派的束缚,自我意识苏醒,后来,欧洲人又到大西洋彼岸开发新大陆,更是唤醒了个性和自我,因此,尊重个人自由、尊重个人权利、尊重个人自主被看作是至高无上的行为准则。把上述两类行为归类到威胁听话人的消极面子,是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们妨碍了听话人的自由。而对于中国人来说,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因为在“向别人提供便利或物品”和“向他人发出邀请”这两类行为中,在中国的集体文化中,听话人无疑是受惠方,不管听话人的意愿如何,这类使对方得益的行为是礼貌行为,因此,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国人三番五次热情相邀和反复提供。

在The Sociolinguistics of Language一书中,Ralph Fasold(1990:53-62)介绍了Elinor Ochs和Edward Keenan在马达加斯加中南部一个小村庄的调查情况,并和美国白人中产阶级的交际模式“No gap,no overlap(不过长停顿,不话语重叠)”进行比较,说明不同价值观念、不同文化习俗对人们所采用的言语交际模式所产生的巨大差异。其中有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在这个小村庄里,奉行的是自然的平等主义,每个成年人均有权利和义务去教育任何一个村庄里的孩子,哪一个孩子做了错事,在场的成年人一定会出面责备纠正其行为,而孩子通常也会乖乖听话,不会因为不是他自已的父母或亲戚而不听教诲。在他们的社会体系中,成年人是一个整体,教育孩子是这个集体的事情,孩子的父母亲不需要完全负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在教育孩子方面,这种文化有点类似于中国社会的集体主义文化)。因此,成年人批评教育任何一个孩子,不管是不是自已的孩子,都不会被认为是不礼貌的行为。这种交际模式自然不同于美国社会。在强调个性发展的美国社会里,孩子是独立的个体。父母亲要承担起抚养教育孩子的完全社会责任和义务,但是,父母、其他成年人和孩子是平等的个体,孩子需要得到同等的尊重。孩子做错了事情,其他成年人没有一定要去批评制止的责任和义务,即使出面制止,也要委婉而行,施行一定的礼貌策略,不然,反而会被认为是不礼貌行为,甚至会触犯法律。在反映中西方文化差异的电影《刮痧》中,许大同因为在晚会上斥骂和上司儿子起争执的丹尼斯,为了给上司面子,当众打了丹尼斯,后来在美国法庭上百口莫辩。

社会、文化和礼貌的关系千丝万缕,难以穷尽。这方面的宏观和微观研究目前正在开展,下文另有涉及。我们要做的是探究其深层次的缘由,挖出差异的源头。礼貌是一种行为,是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是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礼貌既是语言的一部分,同时亦凌驾于语言之上,从某种角度来看,它代表了一个民族的思维方式。一个民族的礼貌准则,无形中反射了一个民族的思维模式。著名的Sapir-whorf假说,惹得学术界风生水起,硝烟弥漫。有人出于民族主义或专业角度做了一些实验,证明语言不能决定说话者理解世界的思维方式;也有人坚决赞成语言决定思维论。中庸的看法是语言和思维互相影响,但难以决断到底是谁决定谁。这说明了语言和思维之间关系的复杂性,而作为和语言、思维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礼貌现象同样如此。我们难以说,到底是语言形式决定了礼貌准则,还是礼貌准则决定了语言形式。只能说,它们互相作用。

礼貌和社会、文化的研究比较多。自从Brown和Levins on(1978)提出“面子保全论”是一个普遍性的理论以来,各路专家学者以此为基点,纷纷映照不同文化之中的礼貌现象,深入讨论了社会文化与礼貌准则之间的关系,影响深远的有Matsumoto(1988)、Gu(1990)、Mao(1994)等学者对与礼貌相关的社会因素、不同文化的价值取向、面子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析,还有Spencer-Oatey和Jiang(2003)、Yu(2003)等学者从微观角度对礼貌惯用语进行研究,如问候、告别、道谢、致歉、恭维、婉拒等惯用法。Suszczynska(1999)研究了英语、波兰语和匈牙利语的道歉策略,得出结论:在不同的文化中,人们使用不同的策略。他还指出,礼貌准则不能完全解释人们使用道歉的不同情况,应更多从特定的文化价值观去解释。此方面相关的研究还有Trosborg(1987)、Holmes(1990)、Koutla-ki(2002)、Bharuthram(2003)、Haugh和Hinze(2003)、Heisler、Vincent和Bergeron(2003)等。种种研究表明,不同文化传统在礼貌表达方式方面既有共性,又有特性,要充分考虑到礼貌背后的社会文化因素。

2.4.2 礼貌与群体

这里的群体特指同一社会文化形态之下的生活在不同地域的人们。不同的礼貌标准不光存在于不同的社会文化之中,在同一社会文化中,不同群体之间的礼貌标准也各不相同。举个很明显的例子,在做客聚餐的时候,中国南北方人经常互相看不惯。南方人的菜碗、饭碗比较小,菜和饭的分量也比较少,北方人则饭量大菜量也大,一些盘子简直可以做洗脸盆,所以北方人嫌南方人精明小气,南方人要么认为北方人是“二愣子”,大手大脚过日子,傻!要么认为北方人不诚恳,明明吃不完,偏要人家吃,纯粹是为了摆谱。

还有,在东北的单位里,女性,即使是在高校里,称呼男同事男上级为“某某哥”的比较普遍,这是一种礼貌行为。而在南方,要是女的称没有亲属关系的男人为“哥”,就会被认为轻浮暧昧,或者被认为是有意拍马奉承。这样的例子俯拾皆是。就拿2009年春节联欢晚会之后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李银河要赵本山向同性恋者道歉这件事来说吧。在赵本山小品《不差钱》里,小沈阳扮演的“服务员”见赵本山所扮演的“老爷子”如此“抠”,便忍无可忍地说了一段关于“人一辈子最痛苦的是什么”的哲理性语言,“毕姥爷”忍不住赞叹道——“精辟”,“老爷子”马上反驳道——啥“精辟”,整个一“屁精”!编剧运用谐音将“精辟”颠倒为“屁精”,营造出幽默搞笑的喜剧效果,全场忍俊不禁,哄堂大笑。谁知,“屁精”在东北方言里是指“马屁精”,而在李银河研究的性学里却是一个辱骂同性恋者的特定称谓。李银河不是东北人,出于职业敏感,出于对同性恋者的尊重,要求赵本山公开道歉。我估计,不管是小沈阳、毕姥爷、赵本山、剧本编剧,还是中央台春晚的审查人员,都不知道“屁精”居然是一个专业词汇,表达了对同性恋者的蔑视。结果自然是不知者不罪,双方互相谅解,和平解决,但却真真实实照射出礼貌现象的冰山一角。

2.4.3 礼貌与时代

虽然在特定的文化之中,由于文化本身的稳定性和传承性,衡量礼貌行为的标准也有其一定的稳定性,但是,不可否认,随着时代的变迁,随着人们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观念、价值标准的变化,原先被认为是礼貌的行为或许会不可接受,原先被认为不合礼法的行为却慢慢地被接受,甚至被看作是礼貌行为。这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某些言语行为的变化,包括表达方式、词汇等;另一方面是日常生活中行为方式的变化。

就言语行为而言,一位美国幽默作家曾经列出过“怀孕”这个词在美国不同时代的表达(转引自陈原,1980:8):

She has cancelled all her social engagements.(1856)

She is in an interesting condition.(1880)

She is in a delicate condition.(1895)

She is knitting little bootees.(1910)

She is in a family way.(1920)

She is expecting.(1935)

She is pregnant.(1956)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怀孕”这个词,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对于性的禁忌越来越淡漠,越来越接受人体的自然生理现象,慢慢也就不再使用委婉表达,变得越来越直接。

还有一种现象是某些词在不同历史阶段有不同的含义,因而,人们使用的时候就得十分注意,不然,一不小心,就违反了礼貌原则。比如,汉语中的“小姐”一词,在宋元时就有。在《词源》里,指的是官婢,后来又专用来指女艺人,当时的女艺人是社会地位低下的女性。明清时代,词义渐渐扩大,演变为没有结婚的女子,特别是指那些官宦人家、富贵人家或书香门第家庭中的未婚女子。词义不光扩大,指称的范围还发生了一定的扩展。一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前,都是这么用的。因此,那个时期,“小姐”就成一种尊称了。但是,新中国成立之后,“小姐”一词立刻变成了贬义词,指资本家的女儿——“狗崽子”。后来有相当长一段时期,要是称一位女性为“小姐”,就含有贬损的意味,认为此女娇贵做作,一般人都嗤之以鼻。改革开放以后,“小姐”一词重新光彩夺目,各种选美比赛出来的“礼仪小姐”,还有“健美小姐”、“形象小姐”等隆重出炉,指的是美女。但是,没过几年,“小姐”的地位又一落千丈,降到谷底。“坐台小姐”、“按摩小姐”、“三陪小姐”等不雅词语的搭配使得人们对“小姐”两字噤若寒蝉。近几年,“小姐”一词又渐渐回复到尊称状态。至少,人们不再把这两个字和那些不良职业的女性建立起必然联系,在公众场合,称呼年轻女性为“小姐”,或者称呼服务员、迎宾女性为“小姐”比较常见了。“小姐”一词的含义扩大到前所未有的地步。(徐康,2001:32)

另一种情况是,因为社会的演变某些礼貌行为逐渐消亡,某些礼貌行为慢慢兴起。在《红楼梦》里,当时的封建社会还有君臣王侯,等级森严。元春省亲大观园时,身为父亲的贾政、身为祖母的贾母、身为嫡母的王夫人都要向贵妃元春行大礼,在言辞之中,贾政称自已为“臣”,用“肝脑涂地”等词来表达自已对“君”的忠心。在中国的最后一个皇帝下台之后,人们的思想意识中仍存在封建等级制度的残余影响,但这些礼仪和谦称在日常生活中已销声匿迹。现在,从古代沿袭下来的还有鞠躬礼,而最为盛行的是从西方流传过来的握手礼,对年长者或位高者用普通话一般称呼为“您”。就子女和父母的日常交流而言,不管子女身居怎样的高位,父母亲有多卑微,父母对子女也不用“您”来称呼,这反映出观念的变化:在人们心目中,亲情高过了等级。

斗转星移,时代变迁,礼貌行为也随着社会的演变发生着相应变化。同样,这种历时的变化无不有其背后深层的社会文化原因。

2.4.4 礼貌与阶层

任何阶级社会都存在着阶级和阶层。Janet Holmes(1998:55)曾对阶层下过一个定义:

The term social class is used here as a shorthand term for differences between people which are associated with differences in social pres tige,wealth and education.(这里使用的阶层一词是作为缩略术语,用以表示拥有不同社会声誉、拥有不同财富和受到不同教育的人们之间的差别。)

就是说,社会阶层是按照社会声誉、财富和受教育程度来划分的。这个定义适用于任何一个有财富差距的等级社会,只是不同社会划分的侧重点略有不同。资本主义社会的划分主要以财富为准绳,分为大富豪、富豪、中产者和贫困者等。然后,再按照社会声誉和受教育程度等来细分,比如,拥有良好社会声誉和受过高等教育的教授、医生等,比一般的中产者更受人尊敬,收入也更高,处于中产阶级中的顶层。封建社会主要按照官衔和血缘来划分。西欧中世纪时的阶层依次为:皇帝、贵族,贵族又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接下去是平民。在贫民和贵族中间还有一个骑士阶层,靠着为贵族卖力生存。在中国封建社会,大体的阶层可划分为:皇帝、王侯、士、农、工、商,再往下就是不入流的伶人和歌妓等。资本主义社会的阶层流动性较大,个体能获取财富就有身份。封建社会的流动性极小,王公贵族的身份是世袭制的,以血缘为传承纽带。

虽然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有所不同,但不管在哪一个社会,不同的阶层都有不同的礼貌特点。比如,在俄国沙皇的宫廷中,贵族们以讲优雅的法语为礼貌,一口流利的法语是其身份的象征。在中国封建时代的官场,讲的是比较文雅的官话。客观原因为,中国地大物博,方言众多,没有统一的语言难以互相交流,因而官话流行开来;但,试想,要是一位官员,说话粗俗,不懂这套特定的官场礼仪和礼貌准则,尽管讲的是官话,恐怕也难以在官场上立足吧。东坡先生在身后留下了与其弟苏辙和众多友人诗词文章往来的许多篇章,这不仅是因为东坡先生才华出众,尤爱吟诗作文,而是诗文相和是当时流行的一种礼节。文人雅士,言谈之间,自多雅言。中国传统文化历来推崇文雅的气质,因此,后来顾曰国先生把“文雅”列为中国文化礼貌的准则之一。

语言学家Brown和Gilman(1960)曾调查过法语中的人称代词Tu和Vous的语义演变过程和不同阶层不同地位不同身份人们之间的使用情况。他们在发表的文章《体现权力和平等的代词》(The Pronouns of Power and Solidarity)中指出:社会阶层的划分通常体现在一个人的生活方式、教育水平和政治观点方面,会在长时间内决定一个人的语言行为。虽然说话人有时选择的称呼代词会明显地偏离集团的规范和平时的习惯,但他们所选择使用的称呼代词Tu或Vous基本上是受民族文化、社会结构和集团意识的制约,与谈话双方的地位差距和亲疏关系相联系。通常,关系比较疏远的人们之间用Vous来称呼,低阶层的人称呼高阶层的人时会用Vous。我们知道,Vous是一个敬词,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阶层不同,在选择礼貌策略时也是不同的。

Brown和Gilman的阶层划分标准与Janet Holmes的有所不同。但总的来看,在资本主义社会,财富是决定性的,因为个体所拥有的财富多寡直接决定了个体的生活方式和政治观点,而生活方式和政治观点只不过是个体拥有财富的多寡的反映罢了。

Holmes所提出的社会声誉也有一定的参照依据。在中世纪的欧洲,一些不富有的贵族享有比新兴资产阶级更高的社会声誉,他们尽管贫穷,却仍然保留着贵族头衔,遵守着贵族所应遵守的礼仪和礼貌准则。新兴的资产阶级尽管财力雄厚,但是由于总体上缺乏必要的文化素养和环境熏陶,显出“暴发户”模样。电影《泰坦尼克》里的那位胖妇人被女主人公罗斯称为“new money”,便是因为这个原因。《泰坦尼克》反映的是资本主义兴起的一个转型期。当时,作为贵族小姐的罗斯除了一个贵族身份,一无所有。她的母亲为了继续享受高贵血统的“高尚生活”,硬逼着罗斯变成一个淑女,言行举止一定要符合贵族阶层的礼仪,以高贵的身份嫁给追求她的有财有势的美国新贵。罗斯的嫁妆就是她的美貌和贵族血统。

中国社会不是没有罗斯和罗斯母亲这样的情况。一些没落的封建贵族和书香门第家庭,尽管家财薄弱,但是在场面上仍然苦苦支撑着所谓的体面和尊贵。如果也算上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话,孔乙已可说是最“光辉夺目”的文学形象。我们且来读一段鲁迅先生的描写(http://baike.baidu.comview125374.htm):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一袭长衫、一口半文不白的“雅言”是孔乙已得以维持读书人尊严的所有“财产”。在当时社会,教育没有普及,有无知识、知识多寡在某种意义上便代表着社会声誉。孔乙已看重的就是他心目中的社会地位。殊不知,在那些“无知”百姓的眼中,他已经成了一个没落时代的笑话。因为他的那些知识已经落伍了,科举取士已经是上个时代的事情,时代已经远远地将孔乙已抛在了后面,可是孔乙已仍然恪守着他自以为高尚的东西,可笑又可怜。当那些“无知”百姓奚落他偷书时,孔乙已的积极面子受到直接损害,他难堪之极,又不屑与于他们争论。他反驳他们,也是文绉绉的,说“怎么这样凭空诬人清白”,而没有使用咒骂等不礼貌语言。后来那人揭露出更令孔乙已颜面扫地的事情,说因为他偷书而被吊着打,这下孔乙已着急了,“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可是依然争辩得“彬彬有礼”,他辩称读书人的事情是高尚的事情,“窃书不能算偷”,接着来了一大串“之乎者也”来为自已分辩,可惜那些白丁听不懂,反而把他当做笑话。

虽然潦倒,孔乙已在众人面前,依然恪守着他所认为的读书人所应该遵守的礼貌准则,比如他喝酒虽然时而要赊账,但是每次有钱了必还,诚信还是有的。但是现实中,因为贫穷却不得不去“窃书”读,还被“吊着打”,当这些“丑事”被揭露出来的时候,可想而知孔乙已是多么的难堪。孔乙已苦心经营的“面子”轰然倒塌,为了继续维持自已的面子,孔乙已只能拿出自已高于那些“无知”之辈的“学识”来压倒他们,同时,应该说,也是他内心深处引以为豪的信念——“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支撑着他继续恪守他所认为的读书人的价值观念和礼貌准则,而不是和“无赖”百姓一般,对着这样直接损毁他面子的众人破口大骂,或者大打出手。

所以,在信念和价值观的支撑之下,每个阶层的人一般都会恪守自已所属阶层的礼貌准则。一般说来,在同一个社会里,高阶层的人言谈比较委婉,比较讲究礼貌策略,而低阶层的人则相对比较直接,不如高阶层的人那样在意自已的面子和他人的面子。《泰坦尼克》中,同样作为男人,罗斯的未婚夫看上去比平民出身、浪迹天涯的穷小子画家杰克更加文雅有礼。有一幅杰克怂恿罗斯,和罗斯一起,往大海里使劲吐痰的经典场面,这是罗斯的未婚夫决不会做的。

在《红楼梦》里,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第六十一回中,曹雪芹就描写道:

那刘家的笑道:“好猴儿崽子,你亲婶子找野老儿去了,你岂不多得了一个叔叔,有什么疑的!别讨我把你头上的杩子盖似的几根屄毛挦下来!还不开门让我进去呢。”这小厮且不开门,且拉着笑说:“好婶子,你这一进去,好歹偷些杏子出来赏我呢。我这里老等。你若忘了时,日后半夜三更打酒买油的,我不给你老人家开门,也不答应你,随你干叫去。”柳氏啐道:“发了昏的,今年不比往年,把这些东西都分给了众奶奶了。一个个像抓破了脸的,人打树底下一过,两眼就像那黧鸡似的,还动他的果子!昨儿我从李子树下一走,偏有一个蜜蜂儿往脸上一过,我一招手儿,偏好你那好舅母就看见了。他离得远看不真,只当我摘李子呢,就屄声浪嗓喊起来,说是‘还没供佛呢’,又是‘老太太、太太不在家,还没进鲜呢,等进了上头,嫂子们都有分的’,倒像谁害了馋痨等李子出汗呢。叫我也没好话说,抢白了他一顿。可是你舅母姨娘两三个亲戚都管着,怎不和他们要,倒和我来要。这可是‘仓老鼠和老鸹去借粮——守着的都没有,飞着的有’。”

小厮笑道:“哎哟哟,没有罢了,说上这些闲话!我看你老以后就用不着我了?就便是姐姐有了好地方,将来更叫唤着的日子多,只要我们多答应些他就有了。”柳氏听了,笑道:“你这个小猴精,又捣鬼吊白的,你姐姐有什么好地方了?”那小厮笑道:“别哄我了,早已知道了。单是你们有内牵,难道我们就没有内牵不成?我虽在这里听哈,里头却也有两个姊妹成个体统的,什么事瞒得了我们!”

上面两段是贾府底层下人之间的玩笑对话。里面充满了低俗的俚语,如,“找野老儿”、“屄毛”、“屄声浪嗓”、“捣鬼吊白”。论年龄论辈分,柳嫂子该比那看门小厮长。按照中国长幼有序的古老传统,柳嫂子该约束自已,言行像个长辈的样子;小厮也应该恭恭敬敬,礼待尊长。但他们却几乎没有使用其他礼貌策略,互相赤裸裸地威胁对方的面子,言谈直接到了极点。

同样是玩笑,我们再来看第二十二回,贾母想给宝钗过生日,找凤姐商量置办酒戏:

凤姐打趣笑道:“一个老祖宗给孩子们过生日,不拘怎样,谁还敢争,又办什么酒戏。既高兴要热闹,就说不得自己花上几两。巴巴的找出这霉烂的二十两银子来作东道,这意思还叫我赔上。果然拿不出来也罢了,金的,银的,圆的,扁的,压塌了箱子底,只是勒掯我们。举眼看看,谁不是儿女?难道将来只有宝兄弟顶了你上五台山不成?这些梯己只留与他,我们如今虽不配使,也别苦了我们。这个够酒的?够戏的?”说的满屋里都笑起来。贾母亦笑道:“你们听听这嘴!我也算会说的,怎么说不过这猴儿。你婆婆也不敢强嘴,你和我的。”凤姐笑道:“我婆婆也是一样的疼宝玉,我也没处去诉冤,倒说我强嘴。”

凤姐没正儿八经读过几天书,说的都是大白话。她和贾母开玩笑,说贾母偏疼宝玉他们不服。同样是玩笑,但凤姐自恃贾府少奶奶的高贵身份,语言上没有任何粗俗之处。即使打趣老祖宗百年之后的忌讳事,也用了比较文雅的“上五台山”这样一个委婉语。凤姐儿私底下对着平儿和下人不是没有不堪入耳的阴毒之言,但场面上,凤姐所处的贵族阶层迫使她言行举止不得出格。

这两组对话,比较起来读,还是非常有意思的。同样的晚辈对长辈,同样是没有受过多少教育的人,在礼貌语言、礼貌策略的使用上是多么不同啊!更有趣的是,贾母打趣凤姐是“猴儿”,而柳嫂子也笑骂那开门小厮是“猴儿崽子”、“小猴精”,但贾母和柳嫂子言语高下,谁委婉谁直接,是否讲究礼貌策略,一读便知。

除了不同阶层使用不同的礼貌策略以外,处于不同阶层的人,尤其在对话双方有直接权势关系的情况下,通常,低阶层的人对高阶层的人就特别恭敬有礼,甚至唯唯诺诺,而高阶层的人可以随意指挥、命令低阶层的人,甚至对低阶层的人呵斥、打骂,完全不考虑对方的面子问题,不使用任何礼貌策略。在等级社会里,这样的事情更是被视作天经地义。《红楼梦》里,不乏这样的例子。在第四十四回中,凤姐过生日,酒醉回屋,看见一丫头见她就跑,起了疑心。有这样一段描写:

凤姐儿坐在小院子的台矶上,命那丫头跪了,喝命平儿:“叫两个二门上的小厮来,拿绳子鞭子,把那眼睛里没主子的小蹄子打烂了!”那小丫头已经唬的魂飞魄散,哭着只管磕头求饶。凤姐儿问道:“我又不是鬼,你见了我,不说规规矩矩站住,怎么倒往前跑?”小丫头哭道:“我原没看见奶奶来。我又记挂着房里无人,所以跑了。”凤姐儿道:“房里既没人,谁叫你来的?你便没看见我,我和平儿在后头扯着脖子叫了你十来声,越叫越跑。离的又不远,你聋了不成?你还和我强嘴!”说着便扬手一掌打在脸上,打的那小丫头一栽;这边脸上又一下,登时小丫头子两腮紫胀起来。平儿忙劝:“奶奶仔细手疼。”凤姐便说:“你再打着问他跑什么。他再不说,把嘴撕烂了他的。”那小丫头先还强嘴,后来听见凤姐儿要烧了红烙铁来烙嘴,方哭道:“二爷在家里,打发我来这里瞧着奶奶的,若见奶奶散了,先叫我送信儿去的。不承望奶奶这会子就来了。”

这是凤姐威胁打骂下人的场景,在《红楼梦》中,这样的场景还有很多,比如素日温和的王夫人因宝玉与金钏调情而怒打金钏,最后导致金钏羞愤自尽。即使像宝玉这样的“另类”,对下人是最好的,但是公子习气发作的时候,也有脚踹袭人、随意骂小丫鬟的时候。

低阶层的人对高阶层的人恭敬有加,在《红楼梦》中也有很多描述,试取第四回中门子和贾雨村的一段:

这门子忙上来请安,笑问:“老爷一向加官进禄,八九年来就忘了我了?”雨村道:“却十分面善得紧,只是一时想不起来。”那门子笑道:“老爷真是贵人多忘事,把出生之地竟忘了。不记当年葫芦庙之事?”雨村一惊,方想起往事。原来这门子本是葫芦庙内一个小沙弥,因被火之后,无处安身,欲投别庙去修行,又耐不得清凉景况,因想这件生意倒还轻省热闹,遂趁年纪蓄了发,充了门子。雨村那里料的是他,便忙携手笑道:“原来是故人。”又让坐了好谈。这门子不敢坐。雨村笑道:“贫贱之交不可忘。你我故人也;二则此系私室,既欲长谈,岂有不坐之理?”这门子听说,方告了座,斜签着坐了。

门子对贾雨村的称呼是“老爷”,还把贾雨村不记得他说成是“贵人多忘事”,极力照顾贾雨村的面子。后来贾雨村想起往事,请他坐,门子都不敢坐,在贾雨村再三坚持之下,才侧身直腰坐在凳子边沿,表示自已地位低下,不敢和大人平起平坐。这种谦恭正合Brown和Gilman(1960)调查中的结论之一:为了表示尊敬,低阶层的人称呼高阶层的人时会用人称代词Vous。两者是同样的道理。

目前,除了宏观描述之外,对于阶层和礼貌的研究已经逐渐深入到某些词汇的使用上面,比如,Ronald Macaulay(2002:749-767)研究了“you know”这一短语在苏格兰不同阶层的人们之中的使用情况,他得出的其中一个结论是:中产阶级使用这一短语的频率高于工人阶级。中产阶级使用这一短语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详细说明某事或修正自已说过的话或做过的事情(s elf-repair),而劳动阶层总在交际结束时使用这一短语。可惜他没有进一步深入分析背后的深层原因。我们可以推断,由于“you know”其实是一种求同的礼貌策略,中产阶级更多使用这一短语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比工人阶层更加注重个人形象,更加注重维护人际关系,因而更加注意自已在交际中的礼貌策略。这样的微观研究可以加深我们对礼貌现象的认识,丰富礼貌现象的文化内涵,希望更多的专家学者继续关注。

2.4.5 礼貌与性别

语言和性别研究一直是社会语言学家关注的一个问题。对于女性语言特点的描绘更是深受关注,涉及语音、词汇、句法等方面。(赵蓉辉,1999:169-177)杨永林(2004:112-200)在其《社会语言学研究:功能·称谓·性别篇》里综述了各国语言学家、社会学家在此研究上的种种实验和结论。由于本书主要涉及礼貌问题,所以把讨论范围局限于此点,不再展开。

笼统地说,在音韵层面,在英语语境下,同阶层的女性一般比男性更多使用低调门,更多使用升调,以建立自已庄重典雅、礼貌客气、尊重他人的形象。在词汇方面,女性更多使用委婉语,更少使用禁忌语。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俗语俚语、脏话粗话、黄色笑话是男性的专利,女性绝少使用。在习惯表达方面,女性更多使用“please”等表示客气的礼貌表达,也更多使用“perhaps”和“maybe”这样一些表示不肯定的词汇,女性还经常用“I’m s orry”、“Excuse me”、“I beg your par-don”、“Pardon me”等句式,给对方留了更多的空间和余地,减低威胁对方面子的程度。在句法层面上,女性更多使用反义疑问句,反映了女性比较礼貌客气、委婉含蓄的特点。在话语转换中,男性一般更多打断女性谈话者,而且不愿意接受对方的插话行为,女性一般更易符合对方观点、赞同别人看法,更多引导对方参与谈话,不太会提出质疑。

礼貌与性别之间的关系就像万花筒,里面的图案错综复杂。但总体上来说,女性比男性更讲礼貌,这是不争的事实。

赵蓉辉(2003:204-269)在《语言与性别——口语的社会语言学研究》一书中专门列出一章谈性别差异与话语风格,详细论述了男女性之间的礼貌策略差异。她指出,粗俗语言一般出现于同性的谈话中(不论男女),如果加入了异性,俚语的出现频率就立刻明显降低。她还分析道,这是因为异性的加入唤醒了说话人自身的礼貌意识。

她还观察到,自嘲几乎全部出自男性之口,男性以此来拉近对话双方距离,显得幽默、随意,甚至有时比较油腔滑调;而女性通常以赞誉和同情来拉近双方距离,女性更会慷慨地赞誉他人。两性之间,赞誉的话题也通常不一样。男性多称赞对方在工作、学习和智力方面的突出特点,也就是所谓的社会成就;女性常夸奖他人的容貌、服装,主要在生活方面。

这在《红楼梦》里表现得相当突出。《红楼梦》是一本为闺阁立传的书,但里面涉及了许多男子,有男人聚会或相会的许多场面。在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冷子兴演说荣国府”,第三回“贾雨村夤缘复旧职林黛玉抛父进京都”,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乱判葫芦案”,第九回“恋风流情友入家塾起嫌疑顽童闹学堂”,第十回“金寡妇贪利权受辱张太医论病细穷源”,第十四回“林如海捐馆扬州城贾宝玉路谒北静王”,第十七、十八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第二十回“醉金刚轻财尚义侠痴女儿遗帕惹相思”,第三十三回“手足眈眈小动唇舌不肖种种大承笞挞”,第四十七回“呆霸王调情遭苦打冷郎君惧祸走他乡”,第五十三回“宁国府除夕祭祖宗荣国府元宵开夜宴”,第六十四回“幽淑女悲题五美吟浪荡子情遗九龙佩”,第六十六回“情小妹耻情归地府冷二郎一冷遁空门”,第七十二回“王熙凤恃强羞说病来旺媳倚势霸成亲”,第七十八回“老学士闲征姽嫿词痴公子杜撰芙蓉诔”,第八十回“美香菱屈受贪夫棒王道士胡诌妒妇方”,第八十一回“占旺相四美钓游鱼奉严词两番入家塾”,第八十二回“老学究讲义警顽心病潇湘痴魂惊恶梦”,第八十五回“贾存周报升郎中任薛文起复惹放流刑”,第八十六回“受私贿老官翻案牍寄闲情淑女解琴书”,第八十八回“博庭欢宝玉赞孤儿正家法贾珍鞭悍仆”,第九十二回“评女传巧姐慕贤良玩母珠贾政参聚散”,第九十三回“甄家仆投靠贾家门水月庵掀翻风月案”,第一〇三回“施毒计金桂自焚身昧真禅雨村空遇旧”,第一〇四回“醉金刚小鳅生大浪痴公子余痛触前情”,第一〇五回“锦衣卫查抄宁国府骢马使弹劾平安州”,第一〇七回“散余资贾母明大义复世职政老沐天恩”,第一一一回“鸳鸯女殉主登太虚狗彘才欺天招伙盗”,第一一四回“王熙凤历幻返金陵甄应嘉蒙恩还玉阙”,第一一五回“惑偏私惜春矢素志证同类宝玉失相知”,第一一六回“得通灵幻境悟仙缘送慈柩故乡全孝道”,第一一七回“阻超凡佳人双护玉欣聚党恶子独承家”,第一一八回“记微嫌舅兄欺弱女惊谜语妻妾谏痴人”,第一一九回“中乡魁宝玉却尘缘沐皇恩贾家延世泽”,第一二〇回“甄士隐详说太虚情贾雨村归结红楼梦”,里面都有大段的男人与男人之间的对话,但是没有一处夸奖对方的容貌和服装,而是称赞对方的诗才、文才或功业。

女人间的对话内容,就有谈及服饰装饰的。在第四十回中,贾母带着刘姥姥等第二次大宴大观园,到了黛玉的屋子,贾母嫌黛玉屋子的窗纱旧了,要换一样,还要搭配上银红色的来衬绿竹。凤姐儿也和薛姨妈、贾母谈起自已身上的袄儿。在第四十九回中,大伙儿在大观园赏雪景,宝琴、香菱和湘云谈论宝琴的斗篷,直夸好看。还有,袭人因母丧而家去,王熙凤还特地要平儿给袭人准备包裹送她衣服,关照袭人,省得回去显得寒酸;宝钗见邢岫烟穿得单薄,主动为她赎回自家当铺的衣物;袭人请宝钗和莺儿绣宝玉日常用的东西,黛玉生气剪断宝玉的玉饰,等等等等。总之,服饰似乎天生是女人的一部分。《红楼梦》的其中一条主线就是以“金玉良缘”和“木石前盟”为对,通过小小的“金”、“玉”饰物,把宝玉和宝钗宿命地连在一起。甚而,小心眼的林黛玉还怕湘云的“金麒麟”再生出什么故事来,而倍加留意,还惹出和宝玉之间的一肚子闲气来。

她还指出,在幽默方面,女性大多以自已的过失为主题,损毁的是自已的面子,而男性则显得比较富有攻击性,为对方的面子考虑得比较少。她还认为,在言语交际中,女性比较克制,尽量不直言不讳地去训斥、谴责、怪罪他人,比较注重交际双方的和谐关系。克制可能表现为沉默,也可能使用反语、挖苦、指桑骂槐等手段,总之不那么直接地表达不满。但我认为,这有一个前提,女性的这种克制主要表现在本阶层或阶层比较相近的交际双方之间,还要看交际双方的个性。若交际双方属于不同阶层,而且高阶层的一方个性比较强势的话,即使是女性,也未必会克制自已照顾对方的面子。王熙凤经常打骂仆人丫头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另外,Fasold(2000:93)在《语言的社会性》(The Sociolinguistics of Language)一书中还指出:

A commonly reported version of the gender pattern shows female speakers avoiding socially disfavored linguistic features only in formal styles.In less formal styles,there is no substantial difference in the use of socially disfavored forms bas ed on the speaker’s sex.(已公布的两性语言模式差异的通常说法是女性只是在正式场合避免使用不雅语言。而在非正式场合,两性之间在不雅语言的使用上没有很大差别。)

Fasold的这个论断能够非常好地解释为什么王熙凤会不顾身份大肆辱骂赵姨娘,和贾蓉、尤氏之间说话敢如此放肆随便。排除个人文化修养、双方权势关系和社会关系等因素之外,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恐怕是非正式场合使然,在贾母在场或其他比较正式的场合她是无论如何不敢的。试看第三十六回中王夫人问起月银晚发的事情,凤姐在王夫人面前辩解完之后,和平儿私下里发的怨毒之言:

我从今以后倒要干几件尅毒事了。抱怨给太太听,我也不怕。糊涂蒙了心,烂了舌头,不得好死的下作东西,别作娘的春梦!明儿一股脑子扣的日子还有呢。如今裁了丫头的钱,就抱怨了咱们。也不想一想是奴几,也配使两三个丫头!“不得好死的东西”、“别作娘的春梦”、“也不想想是奴几”,说话够难听的。

Russell曾在肯尼亚的Mombasa的一个叫Swahili的地方做过调研,他得出一个结论(转引自Fasold,2000:93):“It certainly looks as though it is women,rather than men,who are preserving the more obvious markers of this speech community.(当然,看上去似乎是女性,而不是男性,在更多维持使用这个语言群体的明显标志。)”也就是说,女性更加遵守语言中比较明显的本土的、地域性的特征。同样,由于礼貌用语本身就是语言的一部分,女性自然也更多使用约定俗成的礼貌用语。这在Holmes(1993:91-116)在新西兰做的调查中也得到了证实。结论为:新西兰女性更多使用道歉、赞扬等规约语言和积极礼貌策略。原因为,这反映了女性在交际过程中更照顾到对方的面子。而同样的情况,男性通常更可能不理会,采取既不道歉也不赞扬的忽视态度。这个研究还反驳了普遍认为的女性在交际中被动、顺从或者弱势的观点,而从正面角度认为,新西兰女性这样做是因为她们更会为他人考虑。

对于不同性别之间语言模式的不同,Fasold(2000:93)提出了另外一个解释,他写道:

In s ome traditional communities,fewer women learn higher-s tatus national and regional languages than men because they receive less formal education and have fewer opportunities to be in situations where the high-er-s tatus languages are needed.(在某些传统社会,在学习表示较高身份的民族语言和地区语言上,妇女比男人要少得多,因为妇女受到的是非正式教育,而且更少有机会参加需要使用这些语言的场合。)

这分析合情合理,中国社会亦然。总体上来说,女子受教育的机会少些,即使像《红楼梦》所描绘的金陵十二钗,尽管大多有良好的文化修养,但也几乎用不着官场上的客套和礼貌行为,所以男人的那一套官话和官场礼貌,对她们来说,没有必要学,即使学会了也没有机会身体力行。

2.4.6 礼貌与年龄

这方面的研究比较少。游汝杰、邹嘉彦(2007)曾经做过广州话和上海话在不同年龄段的人中的词汇使用差异调查。他们把年龄层次分为三个层次:老年、中年和青少年。通过对老年和青少年两辈人的比较,他们得出:老派方言的特点是保守、稳定;新派方言的特点是有较多新生的方言成分,特别是新的词汇。所以在方言的词汇方面,青年人呈现出积极变革的一面。

很多变化的词汇其实和礼貌相关。人际交往之间的完全平等也许还有遥远的路程,但这是历史的必然趋势,年轻人往往代表着社会发展的先进力量,是最早的行动者。所以,我们可以进行同样的推论,交际者若处于同一阶层,文化程度相仿,年纪大的人相对来说更讲究礼仪礼貌。在《红楼梦》第二回中,贾雨村路遇冷子兴,两人是旧日相识,见面自不免一番寒暄,下面是这一段描写:

雨村忙笑问道:“老兄何日至此?弟竟不知。今日偶遇,真奇缘也。”子兴道:“去年岁底到家,今因还要入都,从此顺路找个敝友说一句话,承他之情,留我多住两日。我也无紧事,且盘桓两日,待月半时也就动身了。今日敝友有事,我因闲步至此,且歇歇脚,不期这样巧遇!”

再看第二十八回,冯紫英请宝玉过去一聚。大家见过之后,吃茶时是这样的一段描写:

宝玉擎茶笑道:“前儿所言幸与不幸之事,我昼思夜想,今日一闻呼唤即至。”冯紫英笑道:“你们令表兄弟倒都心实。前日不过是我的设辞,诚心请你们一饮,恐又推托,故说下这句话。今日一邀即至,谁知都信真了。”说毕大家一笑,然后摆上酒来。

上面两段话的话题都是见面时的寒暄,出自于同样阶层、同样文化层次的两个年龄层的人之口,对话双方都是朋友,从社会关系和权势关系来说没有什么差异。我们可以看出,第一段显得更加正式,更讲究礼貌,贾雨村对冷子兴以兄弟相称,冷子兴提到自已的朋友时,还用了谦称“敝友”两字。

2.4.7 礼貌与文化修养

文化修养直接影响着人们对礼貌行为的实施。一般来说,教育程度高的人更彬彬有礼,文化层次低的,说话比较直接,甚至粗鲁。但这个彬彬有礼未必意味着教育程度高的人更有礼貌,而是说明他们使用的礼貌语言更加文雅,话语更加委婉。

在《红楼梦》第三十回中,宝玉和黛玉因为张道士给宝玉提亲的事生了疙瘩,老太太命凤姐去劝和,刚好碰到两人拉着手对哭这一幕,取笑说:

老太太在那里抱怨天抱怨地,只叫我来瞧瞧你们好了没有。我说不用瞧,过不了三天,他们自己就好了。老太太骂我,说我懒。我来了,果然应了我的话了。也没见你们两个人有些什么可拌的,三日好了,两日恼了,越大越成了孩子了!有这会子拉着手哭的,昨儿为什么又成了乌眼鸡呢!还不跟我走,到老太太跟前,叫老人家也放心些。

凤姐把宝黛拉到老太太那里,又说:

我说他们不用人费心,自己就会好的。老祖宗不信,一定要我说合。我及至到那里要说合,谁知两个人倒在一处赔不是了。对笑对诉,倒像‘黄鹰抓住了鹞子的脚’,两个扣了环了,那里还要人去说合。

而在同一回中,宝钗因为宝玉说她像杨玉环体丰怕热,心里不高兴,紧着看戏的当儿抓住了宝玉和黛玉的话借题发挥,奚落宝玉:

原来这叫做《负荆请罪》!你们通今博古,才知道“负荆请罪”,我不知道什么是“负荆请罪”!

这正应了宝钗在第四十二回中当黛玉取笑刘姥姥是“母蝗虫”时候,做的那一番讲评:

世上的话,到了凤丫头嘴里也就尽了。幸而凤丫头不识字,不大通,不过一概是市井取笑。更有颦儿这促狭嘴,他用“春秋”的法子,将市俗的粗话,撮其要,删其繁,再加润色比方出来,一句是一句。这“母蝗虫”三字,把昨儿那些形景都现出来了。亏他想的倒也快。

宝钗的这番讲评,用在她自已的这一番绵里藏针的话上,倒是十分贴切。她用廉颇和蔺相如的“负荆请罪”典故来嘲笑宝黛两人时而吵时而闹时而和好的非常状态。宝黛两人通读诗书,这么浅显的典故自然一点就通,把两个人惭愧得无言以对,只能以沉默来回避。

同样是带着玩笑的取笑和奚落,对着同一件事情,大字不识一个的凤姐的“市井”之言——“乌眼鸡”、“黄鹰抓住了鹞子的脚”——非常直接形象,表面看来对宝黛的面子威胁更大,实则不然。对比一下宝黛的反应就很明白。在凤姐的一番话后,黛玉只是“一言不发,挨着贾母坐下”,宝玉则无话找话,找旁边的宝钗搭话。而在宝钗的“春秋笔法”之后,当场就让宝黛两人“把脸羞红了”。所以教育良好的宝钗话里藏针,更为厉害,对于宝黛来说,她的那一番话更没有礼貌。

文化修养当然直接关系到一个人的言谈举止。王熙凤没读过书,但毕竟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出身,又嫁到贾府,成了管家少奶奶,相比刘姥姥,耳濡目染,接触的教育要强得多,不像刘姥姥粗俗和乡里乡气。试看刘姥姥在第六回中一进荣国府之时的表现:

那刘姥姥先听见(凤姐)告艰难,只当是没有,心里便突突的;后来听说给他二十两,喜得浑身发痒起来,说道:“嗳,我也是知道艰难的。但俗话中:‘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凭他怎样,你老拔根寒毛比我们的腰还粗呢!”

这样不三不四的奉承话,当时连凤姐的陪嫁丫鬟——周瑞家的都听不下去了,嫌她“粗鄙”。这些话,特别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一句,强烈威胁到凤姐和贾府的面子。刘姥姥虽然圆滑世故,终还是在王熙凤的面前还是露了怯。《红楼梦》里更有名的例子是第二十八回里的宝玉、冯紫英、薛蟠喝酒行令这一段,文化程度最高的宝玉的酒令最为风雅:

女儿悲,青春已大守空闺。

女儿愁,悔教夫婿觅封侯。

女儿喜,对镜晨妆颜色美。

女儿乐,秋千架上春衫薄。

冯紫英的酒令显示了一定的文化水平,但比较通俗,情趣上也大打折扣:

女儿悲,儿夫染病在垂危。

女儿愁,大风吹倒梳妆楼。

女儿喜,头胎养了双生子。

女儿乐,私向花园掏蟋蟀。

薛蟠的酒令中,除了第三句,不知道凑巧哪里听来学来的,恰巧被这个呆霸王记住了,其他就粗俗不堪,毫无文化可言,可谓令如其人:

女儿悲,嫁了个男人是乌龟。

女儿愁,绣房撺出个大马猴。

女儿喜,洞房花烛朝慵起。

女儿乐,一根往里戳。

同个阶层的三位公子,因为文化修养的不同,差别何其大!

2.5 国内外相关研究和述评

2.5.1 Leech(1983)的礼貌准则

Leech(1983:132)为了补充Grice的合作原则,提出“礼貌原则”,试图解释人们说话时为什么会拐弯抹角。Leech(杰弗里·N.利奇,1987:481)指出:“从积极的角度看,礼貌原则的本质是‘相信别人’。”这实质上是人们对社会和他人的认同,建立融洽和谐的社会关系。他还指出(同上):“从消极的角度看,礼貌原则的本质是‘不要得罪别人’。”这是避免发生人际冲突,避免不和谐。所以,Leech的礼貌理论和下文要谈到的Brown和Levinson的“面子威胁论”有本质区别,Leech更倾向于从“和谐”的角度来解释礼貌现象,更符合中国自古以来在人际关系上“以和为贵”的追求。

他以对话双方的“惠”和“损”为衡量准绳,提出了著名的六个准则,分别为:

(1)策略准则(Tact maxim)(用于指令和承诺)(in impositives and mis-sives)

1)最小限度地使别人受损

2)最大限度地使别人受惠

(2)宽宏准则(Generosity maxim)(用于指令和承诺)(in impositives and missives)

1)最小限度地使自已受惠

2)最大限度地使自已受损

(3)赞扬准则(Approbation maxim)(用于表情和表述)(in expressives and assertives)

1)最小限度地贬低别人

2)最大限度地赞誉别人

(4)谦虚准则(Modesty maxim)(用于表情和表述)(in expressives and assertives)

1)最小限度地赞誉自已

2)最大限度地贬低自已

(5)一致准则(Agreement maxim)(用于表述)(in assertives)

1)使对话双方的分歧减至最小限度

2)使对话双方的一致增至最大限度

(6)同情准则(Sympathy maxim)(用于表述)(in assertives)

1)使对话双方的反感减至最小限度

2)使对话双方的同情增至最大限度

对Leech的礼貌准则,学界一致评价它大大弥补了Grice提出的“合作原则”。它系统性强,但比较笼统。它立足于西方文化,较少考虑文化差异。这个评价比较公允。但是其实Leech不是没有注意到文化因素对礼貌准则的影响,他曾在谦虚准则里引用了两个日本女人的谈话,此后指出(1983:137):

There is an obvious trade-off between different maxims of the PP,just as there is between the maxims of the CP.The Modesty Maxim some-times comes into conflict with some other maxim,in which case we have to allow one maxim to take priority over the other.(就像合作准则一样,礼貌准则的各次准则之间也有明显的无法兼顾的权衡。谦虚次准则有时和其他某一条次准则互相冲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允许某一准则优先于另一准则。)

他指出,在某些情况下,六条准则并不完全并列,有时其中一条或某几条准则会凌驾于其他准则之上。只是他没有明确指出,在何种文化中,人们更注重哪条或哪几条准则。虽然他意识到礼貌准则和文化差异有关,但是没有进一步论述文化差异对于礼貌准则的影响。

Leech(1983:123-127)还提出礼貌准则有三个层级:损惠层级、选择层级和间接层级。损惠层级涉及言语行为的命题内容,间接层级和选择层级涉及语言的形式,在命题内容损及受话者时,说话越间接,供受话者选择的余地越大,话语就越有礼貌。当惠及受话者时,直接的话语也还是有礼貌的。

他的这一观点受到学者的质疑。普遍认为,不够礼貌,自然使得话语很难被接受;而过分礼貌也会让对方难以接受,过分礼貌的话语反而变得不礼貌,不能单纯以直接或间接来论。(何兆熊,2002:220;王建华,2002:29)

Leech的礼貌准则虽然受到诸多批评,但是无疑为礼貌准则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此后对于礼貌现象的语用研究大多以此为起点。

鉴于上面的六条准则不能完全解释日常交际中的所有礼貌现象,Leech因此还提出了两条次准则——“反语准则(Irony)”和“玩笑准则(Banter)”。他把这两条准则看作是“第二次序准则(second-order principle)”,来弥补无法解释一切礼貌现象的第一次序准则的不足。他认为,反语准则和玩笑准则表面上看上去似乎违反了合作原则,但实际上却是遵守了合作原则。Leech分析道(1983,142):

Apparently,then,the IP is dys-functional,if the PP promotes a bias towards comity rather than conflict in social relations,the IP,by enabling us to bypass politeness,promotes the“antisocial”use of language.We are ironic at s omeone’s expense,scoring off others by politeness that is obvi-ously insincere,as a subs titute for impoliteness.(那么,显而易见,反语准则有功能障碍,如果说礼貌准则在社会关系中不是制造矛盾,而是促进礼貌,而反语原则则是让我们绕过礼貌,进行语言的“反社会化”使用。我们以明显不真诚的礼貌来捉弄他人,嘲笑他人,而代之以不礼貌。)

反语原则经常以夸张(exaggeration)和低调陈述(unders tatement)来进行,事实上是一种以友好的方式来嘲笑、戏谑或攻击对方的行为。玩笑原则看似冒犯对方,实际上是表示友好。在实行这两种准则的时候,对话双方通常互相熟悉,有非常良好的关系。因为(Leech,1983:144):

A low value on the scales of authority and social distance correlates with a low position on the scale of politeness;that is,the more intimate the relationship,the less important it is to be polite.Hence lack of polite-ness itself can become a sign of intimacy;and hence,the ability to be im-polite to someone in jes t helps to es tablish and maintain such a familiar re-lationship.(权力和社会距离的低值和礼貌程度的低值相关,即,关系越亲密,礼貌的重要性就越低。因此缺乏礼貌本身可以作为亲密度的标志;也因此,在玩笑中能对某人不礼貌有助于建立和维持这样一种亲密关系。)

有了这两条次准则,我们就比较容易解释言语行为中的一些“非正常”现象。在《红楼梦》第四十七回中,贾珍、薛蟠和柳湘莲聚会喝酒,谁知薛蟠又犯了“寡人好色”之疾,拉柳湘莲出去欲行不轨,却没料想,找错了人,反被身怀功夫的柳湘莲打了一顿。家里小厮找到薛蟠时,薛蟠“衣衫零碎,面目肿破,没头没脸,遍身内外,滚的似个泥猪一般”。这时,贾蓉笑道:“薛大爷天天调情,今儿调到苇子坑里来了。必定是龙王爷也爱上你风流,要你招驸马去,你就碰到龙犄角了。”薛蟠的表情是“羞的恨没地缝儿钻不进去”。贾蓉和薛蟠同属四大家族中之纨绔子弟,平时蝇营狗苟,召集一群狐朋狗友,一起吃喝玩乐,聚众赌博,做出那些不堪之事。他们之间没有直接的权势关系,因而贾蓉根本不怕薛蟠跟他急,有胆用这么夸张的“龙王爷招驸马”和已经狼狈不堪的薛蟠开玩笑,笑他的猥琐模样。胆敢开这样的玩笑,也说明了贾蓉和薛蟠关系是十分的亲密狎昵。

在这部书里,戏谑之词最多的还是王熙凤和贾母。就说在第五十回中吧,薛姨妈邀请贾母赏雪,贾母和薛姨妈正互相推诿客气之际,凤姐来横插了一杠子:

凤姐儿笑道:“姨妈仔细别忘了,如今先称五十两银子来,交给我收着,一下雪,我就预备下酒,姨妈也不用操心,也不得忘了。”贾母笑道:“既这么说,姨太太给他五十两银子收着,我和他每人分二十五两,到下雪的时候,我装心里不快,混过去了,姨太太更不用操心,我和凤丫头倒得了实惠。”凤姐将手一拍,笑道:“妙极了,这和我的主意一样!”众人都笑了。贾母笑道:“呸!没脸的,就顺着竿子爬上来了!你不该说姨太太是客,在咱们家受屈,我们就该请姨太太才是,那里有破费姨太太的理!不这样说呢,还有脸先要五十两银子,真不害臊!”凤姐儿笑道:“我们老祖宗最有眼色的,试一试姨妈,若松呢,拿出五十两来,就和我分。这会子估量着不中用了,翻过来拿我做法子,说出这些大方话来。如今我也不和姨妈要银子,竟替姨妈出银子治了酒,请老祖宗吃了,我另外再封五十两银子孝敬老祖宗,算是罚我个包揽闲事。这可好不好?”话未说完,众人已笑倒炕上。

这么一大段精彩的对话,主要靠玩笑准则来完成。凤姐、贾母和薛姨妈关系亲密,平素经常在一起说说笑笑,凤姐更是费尽心机想乐子,以逗老祖宗一笑,好博取老祖宗的宠爱,巩固她当家少奶奶的地位。这里,王熙凤很聪明地把玩笑的焦点落在银子上,是因为所有人都明白贾母、薛姨妈和凤姐儿都是有钱的主儿,五十两纹银对他们任何一位富家太太都是不放在心上的事情。玩笑,得顾及说话双方的身份和背景,不然过了头了,一不小心,就成了反语,反而冒犯了对方的面子。

凤姐、薛姨妈和贾母之间还有很多类似的玩笑。尤其是凤姐,经常拿钱和别人开玩笑,一方面因为她嗜好财物,对金钱比较敏感;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他们大家族中,虽然景况一年不如一年,但是就像刘姥姥说的“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何况当时还没有被抄家到“瘦死”,府中一干人等过着锦衣玉食的奢华生活,所以尽可以拿钱来戏谑。

因此,反语准则和玩笑准则不能用单纯的语用原理来解决,它还要涉及交际双方的心理因素和他们所在社会的社会因素。Leech(1983:150)写道:

One of the problems is this:describing irony,hyperbole,and similar effects in terms of pragmatic principles emphasizes the social perspective on language at the expense of the psychological.Thus,for instance,the choice between hyperbole and litotes can in part be described in terms of a goal-oriented model,but mus t als o take account of differences in the per-sonality,the attitude,and so on of the language user.This is true of all components of the Interpers onal Rhetoric,but is probably less true of the CP and PP than of the other principles.(问题之一是:在语用学原理下描绘反语、夸张和相似的效果重视的是从社会对于语言的角度,而不是从心理学对于语言的角度。因此,举例来说,选择使用夸张或反语可以被部分认为以目标为导向的模型,但必须考虑语言使用者个性、态度等的差异。这同样适用于人际修辞的所有因素,但相比较其他原理而言,也许对合作准则和礼貌准则不那么适用。)

Leech点明了合作准则、礼貌准则,尤其是礼貌准则中的次准则——反语准则和玩笑准则同个人性格与态度有很大关系。他意识到了个体在礼貌准则的使用上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但是没有提出明确的理论来阐释说明。王建华(2002:30)在《礼貌的语用距离原则》一文中批评了Leech的礼貌准则没有充分考虑到语境的重要性,认为礼貌原则和语用层级是脱离语境的,不是没有道理。准则是大的原理,是社会的常规,但是,最终,如何使用礼貌准则是每一个语言使用者自已的选择。在这点上,何兆熊教授(2000:222)也认为Leech礼貌准则的最大缺陷是没有考虑得体性,没有充分考虑到说话人和听话人的社会地位、身份、言语行为本身所具有的难易程度,还有社会因素。何兆熊教授还认为,Leech的礼貌准则没有能覆盖礼貌语言的全部需要,比如当众骂街等不礼貌现象,而且礼貌各准则之间并不平行。

对于Leech在陈述礼貌准则时使用了“最大”、“最小”、“尽力缩小”、“尽力夸大”等比较极端的提法,何兆熊教授(2000:222)和徐盛桓教授(1992)的观点一致。徐盛桓教授曾经就此提出一个礼貌原则的新构想,概括如下:

(1)促进各方关系

1)注意自身一方

A.说适合自已身份地位的话,不说不适合自已身份地位的话

B.说话通常倾向于较为谦逊

2)尊重对方

A.说适合对方身份地位的话,不说不适合对方身份地位的话

B.对于对方,话语通常倾向于较为尊重或客气

a.尊重客气的程度同对方尊重或同他们跟自已疏远的程度成正比

b.尊重客气的程度同对方付出代价的程度成正比

c.同对方要求他人付出代价的程度成正比

3)考虑第三方

A.充分注意到交际时在场的第三方,不说影响到他们身份地位的话,如果有需要,可以说适合他们身份地位的话

B.充分注意到话语中提及的第三方,不说影响到他们身份地位的话,如果有需要,可以说适合他们身份地位的话

(2)运用礼貌策略

1)积极策略:说话度谦让、尊重或客气的话

2)消极策略:说话度中和的话

这个修改过了的原则,考虑到了礼貌的得体性,解释力更加强一些。

对于反语准则和玩笑准则,刘润清指出了几个缺陷。刘润清教授(1987:46)认为,Leech没有区分与礼貌有关的反语和与礼貌无关的反语。直接说与听话人或听话人相关的人或事的反语,与礼貌有关。与听话人或听话人相关的人或事无关的反语,应属于修辞手段。他认为,与礼貌有关的反语一般是显得过于客气,否则就达不到反语的效果。而且,反语一般出现在正式的、严肃的场合,在非正式场合中即是玩笑。他还认为,对于玩笑准则,Leech只提到“没有礼貌的假话”(1983:144)是玩笑,其实,在非严肃场合过于客气的假话也是开玩笑。刘润清教授区分了反语与玩笑的语境,很有见地。

纷繁的礼貌现象常常让研究者有雾里看花的感觉,但这也正是我们研究的动力之所在。正因为复杂,正因为纷繁,才使得研究多层次化多角度化,使得研究有意义。

2.5.2 Brown和Levinson(1978,1987)的面子保全论

Brown和Levinson的“面子保全论”是迄今为止最有影响力的礼貌理论,也是本研究的主要出发点之一。本研究要检验他们的礼貌理论在中国传统社会是否是有切适性。如果有,是否全部切合?如果不完全切合,我们也需要去发现哪些方面切合,哪些方面不切合,为什么不切合。当然首先,我们要来看看他们的理论框架。

Brown和Levinson(1978)认为,礼貌行为是作为具有两种特殊品质——面子和理性的“典型人”(Model Person)为满足面子需求而采用的各种理性行为,他们通过各种语言策略来达到给会话参与各方留“面子”的目的。所以Brown和Levins on的礼貌理论通常被称为“面子保全论”(Face-saving Theory)。在他们看来,言语行为本质上是威胁面子的,要么威胁说话人的面子,要么威胁听话人的面子,讲礼貌是为了减轻某些交际行为给面子带来的威胁。因此他们把言语行为分成威胁听话人面子的言语行为和威胁说话人面子的言语行为。又把面子分成消极面子和积极面子。消极面子是指不希望别人强加于自已,不受别人的干涉和阻碍。积极面子是指希望得到别人的赞扬和喜欢。因此,按照这个标准,言语行为就可以分为四大类:

(1)威胁听话人消极面子的言语行为

这类指的是说话人表明他不想干涉听话人行动自由的言语行为,主要有:

1)预示听话人将来要去做某些动作,或听话人无法避免不去做某些动作的言语行为,比如命令、请求、提醒、建议、劝告、威胁和警告等;

2)预示听话人将来的某些动作,说话人提出的可能使听话人产生负债感的言语行为。这类言语行为使得听话人不得不接受或感到难以拒绝,如提供、许诺等;

3)说话人对听话人提出某种希望的言语行为。听话人由此认为应该保护说话人的这种希望,如赞誉、妒忌或羡慕;以及表达对听话人强烈的(负面)情绪的憎恨和发怒等。

(2)威胁听话人积极面子的言语行为

这类指的是说话人不关心听话人的感情、需求等的言语行为,在某些方面置听话人的需求于不顾。

1)对听话人某一方面的积极面子作出负面评价的言语行为,如表示不赞同、批评、蔑视、取笑、抱怨、指责、非难、侮辱、反驳等;

2)表现出对说话人不在乎、不关心说话人积极面子的言语行为,如表达(无法控制的)强烈情感,提及禁忌话题,给听话人带来坏消息,或带来说话人夸自已的好消息,谈及威胁感情或有分歧、有争议的话题,首次会面时使用不恰当的称呼语因而使听话人感到难堪等。

(3)威胁说话人消极面子的言语行为

这类主要包括:表示感谢、接受听话人的感谢或道歉、请求原谅、对听话人过失作出反应、不情愿的许诺和提供等。

(4)威胁说话人积极面子的言语行为

这类主要包括:道歉、接受赞誉、自相矛盾、忏悔、承认有罪或有错等。

他们还认为,作为具有理性的典型人,为了避免这些威胁面子的言语行为,为了减轻这些言语行为带来的威胁程度,说话人在发言之前都会估算这些言语行为威胁到听话人的多少面子,以决定采取怎样的礼貌策略。他们提出了人类在交际过程中用到的五种补救策略:

(1)直言不讳实施威胁面子的行为(bald on record without redressive actions)

直言不讳实施威胁面子的行为,不需要听话人做任何努力进行语用推理。这是种直接威胁面子的策略。一般有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况:1)当时情况紧急,交际效率占据了主导地位,比如“地震啦!地震啦!快跑!别要东西了!”;2)根据说话者的估算,这种言语行为对听话者的面子几乎没有威胁,比如朋友对你说“别担心我!”;3)说话者对听话者占有绝对的权势,或有绝对亲密的社会关系,比如法官要求全庭人员“肃静!肃静!”,或者妻子对丈夫说“别抽烟了!”。

(2)采用积极礼貌策略实施威胁面子的行为(positive politeness)

采用积极礼貌策略实施威胁面子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听话人得到尊重和被人赞许的愿望,目的是维护对方的面子。Brown和Levinson提出了十五种策略,包括寻求一致、避免不和、表明伙伴关系、注意听话人的需求和夸大对听话人的兴趣、赞同和同情等。这种策略“通常使用‘套近乎’的谈话方式”(何兆熊,2000:231)。它可以从三方面来理解:

1)表示双方有共识,对对方的兴趣、爱好或观点等表示赞同、赞扬或欣赏,表示与对方有共同的归属;

2)表示双方是合作关系,双方的立场、愿望和需求等就有一致性,了解对方的愿望并为之考虑;

3)满足对方的愿望。

使用这种策略时,有时会产生一些小小的谎言,避免伤害对方的面子。比如有一男孩邀请女孩看电影,女孩不喜欢那个男孩不想与他交往,直接说拒绝怕伤害对方使对方下不来台,就说虽然她和他一样很想看这部电影,但自已明天要考试,没有时间。但有时也有可能为了维护自已的私人空间,维护自已的消极面子需求而采用积极礼貌策略。比如有人邀请你去参加宴会,里面有你不想见到的人,而你一方面不想扫对方的兴威胁对方的面子,另一方面又不想告诉他真实原因,只好找一个借口推脱。人际交往的因素非常复杂,同一种礼貌策略,背后可能隐藏着很多深层因素。

(3)采用消极礼貌策略实施威胁面子的行为(negative politeness)

采用消极礼貌策略实施威胁面子的言语行为,与采用积极礼貌策略时刚好相反,说话者通常表明自已不会干涉对方,在言语行为中和对方保持一定距离,维护对方的私人领域和自我决策权。Brown和Levinson提出了十种策略,主要包括道歉、表达敬意、说话迂回、模棱两可、表示自已的勉为其难、尊重对方为对方留有余地等。消极礼貌策略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是经常会使用一些“规约性的间接言语行为”(conventionalized indirectness)(Brown & Levinson,1987:70)。在英语中表现为通常会使用含有情态动词的问句。如老师对学生说:“Could you close the book?We will have a dictation.”这样的惯用语虽然已经成为约定俗成的表示请求的符号,但是不管怎么说,说话者考虑到了听话人的面子需求。

(4)采用非公开策略实施威胁面子的行为(off-record politeness)

非公开策略是礼貌程度极高的策略,它对说话人和听话人的面子威胁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在采用消极礼貌策略实施威胁面子的行为时,说话人还会用到一些约定俗成的间接言语行为表达方式,“冒犯”对方。而在非公开策略中,说话人的言语行为更加含糊,模棱两可,让听话人去决定怎样理解它的含义。听话人甚至可以装作没有理解说话人的交际目的,说话人也不显山露水地明白表示自已的真正意图,因而对交际双方而言,都避免了丢面子的尴尬。比如,你和家人在家里忙着做事,这时外面下雨了,而你家的衣服晾在外面。你大声说了一句:“哎哟!下雨啦!”在这种情境下,其实你是暗示他去收衣服。你的家人可能会放下手中的工作起来收衣服,也可能随口附和一下,也说一句“怎么就下雨了”,或者说“我很忙,要么你去收衣服吧”,或者其他反应。这样,说话人就既避免了直接干预对方的行动,同时也避免了要求对方做事万一对方不愿意做而造成的自已面子的损失。Brown和Levins on一共列举了十五种非公开礼貌策略,包括暗示、夸张、暗喻、反语、低调陈述等。

(5)不实施威胁面子的行为(do not do the FTA)

不实施威胁面子的行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更含蓄更礼貌,是最礼貌的言语行为。听话人的选择余地达到最大,即使交际失败,交际双方都没有任何一方发生面子受损的现象。比如,你回到家很累,想让对方做晚饭,一边打开电视看动画片一边说;“今天这片子挺有意思的。”这样一来,对方可能没有理解你的意思,也可能理解了而不愿意去做饭,也坐下来饶有兴趣地和你一起看动画。虽然没有达到交际目的,但是于双方的面子却丝毫无损。

在区分了五种礼貌策略以后,接下来的问题是典型人是根据什么决定采用何种礼貌策略。Brown和Levins on认为有三个主要因素决定了人们怎样估算面子威胁行为:

(1)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的社会距离(the social distance of S and H)

(2)说话人与听话人之间的相对权势(the relative power of S and H)

(3)在特定的文化中,言语行为冒犯面子的程度(the abs olute ranking of imposition in the particular culture)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说话人和听话人的社会距离和相对权势不发生变化,当言语行为的冒犯程度比较大的时候,说话人通常会采用比较委婉、比较礼貌的言语行为。比如,有人向你借一枝笔和借一百万钱,借一百万的言语表达肯定委婉得很。

在说话人与听话人之间的社会距离和言语冒犯程度不变的情况下,说话人相对于听话人之间的相对权势越大,就越有可能实行比较直接的言语行为。比如,你的老板和你的同事要你复印一份材料,老板也许会说:“把这份材料复印好,我马上要。”同事则可能会比较客气,甚至会解释一下原因,他会说:“你帮我复印一下这份材料好吗?我现在很忙,又急等着用。”

在说话人与听话人之间的相对权势和言语行为冒犯面子的程度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交际双方的社会距离越近,说话人的言语行为通常会比较直接。比如,你感觉屋子里很热,对你的爱人也许会说:“我很热,你快把窗户打开。”对你的同事一般会比较客气,也许会说:“我很热,我们把窗户打开好吗?”或干脆自已起身去开窗户。

到目前为止,在礼貌问题上,Brown和Levinson的面子保全论影响最大,但是面子保全论也招致了许多学者和专家的非难。对面子保全论的批评,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第一,是否所有的言语行为都含有积极面子和消极面子;第二,威胁消极面子和积极面子的言语行为到底该怎样划分,是否一个言语行为只威胁一种面子;第三,在区分消极面子和积极面子的言语行为时,文化因素到底占到多大的比重;第四,估算面子威胁行为的三个因素是否是简单的相加就可以,如果不是,哪个因素占主导地位;第五,不礼貌现象该如何解释。另外还有一些专家在此理论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新的因素。下面就一些专家的评论简略介绍一下。

在Culpeper的《语言与人物性格刻画:戏剧和其他文本中的人们》(Lan-guage and Characterization:People in Plays and Other Texts)一书中,将社会认知学的研究成果,特别是定性理论与话语分析、语用推理和语言态度结合在一起,对语言和戏剧人物刻画之间的关系做了探索。书中花了很大篇幅来讨论Brown和Levinson礼貌理论中的威胁面子行为,他认为,在很多情况下,会话者故意实施威胁面子行为的一些语言策略,其目的就是故意要威胁对方的面子。所以,并不是每个会话者在任何情况下都会采取避免威胁对方面子的行为。(转引自王虹,2006:15)

在Simpson(1997)的文体学著作《文学中的语言》(Language through Lit-erature)中,他用Brown和Levinson的礼貌策略和Burton的话语结构分析了荒诞派戏剧家Edward Albee的《动物园故事》(The Zoo Story),发现在荒诞剧中,会话者的礼貌策略也是不合常规的,剧中的人物关系和戏剧情节的推动与会话者异乎寻常的对话有直接关系。

何兆熊(2000:236-237)总结过以下几点,对我们也很有启示作用,概括如下:

第一,Brown和Levinson把面子区分为积极面子和消极面子,认为某一言语行为只威胁一种面子,这是不妥的。其实,某些言语行为可以同时威胁两种面子。比如有些请求可同时威胁听话人的积极面子和消极面子。如老师对学生说:“请你把文章重做一遍好吗?”一方面,老师对学生作文不满意,威胁了学生的积极面子;另一方面,老师要求学生重做,干涉了学生的行动自由,威胁了学生的消极面子。

第二,Brown和Levinson认为面子威胁行为的大小由社会距离、相对权势和言语行为冒犯面子的程度这三因素简单相加,其实不然。何兆熊教授用了一个特别生动的例子。他用的是《红楼梦》元妃省亲那一段:

贾政向元妃含泪启道:“臣草莽寒门,鸠群鸦属之中,岂意得征凤鸾之瑞。今贵人上锡天恩,下昭祖德,此皆山川日月之精奇、祖宗之远德钟于一人,幸及政夫妇。且今上体天地生生之大德,垂古今未有之旷恩,虽肝脑涂地,岂能报效万一!惟朝乾夕惕,忠于厥职。伏愿圣君万岁千秋,乃天下苍生之福也。贵妃切勿以政夫妇残年为念。更祈自加珍爱,惟勤慎肃恭以侍上,庶不负上眷顾隆恩也。”

这段话,言语行为冒犯面子的程度几乎为零。只是封建社会,等级森严,皇族处于金字塔的顶端,元春的相对权势自然就特别大。贾政虽然是元春的父亲,社会关系是无比亲密,但还是得屈从于“上下有义”的原则,仍必须以“臣”、“庶”自居,称元妃为“贵人”、“贵妃”,还用诸如“草莽寒门”、“鸠群鸦属”、“肝脑涂地”等种种谦词和“凤鸾之瑞”、“上锡天恩,下昭祖德”等种种敬词来表示自已的忠君报国之心,相对权势在此起到了绝对作用。

第三,在不同文化之中,社会距离、相对权势和言语行为冒犯面子的程度这三因素拥有不同的位置。人们对哪项因素首先缩小或扩大以及如何缩小或扩大存在着差异。据观察,英国人似乎更喜欢缩小“言语行为冒犯面子的程度”;美国人更喜欢缩小“社会距离”;英国人渴望拥有“专家权力”或“参考权力”,不愿意享有“合理/正当权力”;而在日本和中国等国家,人们往往在谈话一开始就希望弄清双方在年龄、地位等方面的关系。这种差异的提出对我们研究礼貌现象很有帮助,只是目前研究成果不多。

第四,Brown和Levinson还没有区分相对权势和实际权势。在交际过程中,实际权势往往获得更大的尊重。

第五,Brown和Levinson认为言语行为在本质上是威胁面子的,这是对人际交往的一种悲观看法。像恭维、赞扬、感谢之类的言语行为,也属于威胁面子,显得比较绝对,尤其在以集体主义为文化导向的社会里,让人比较难接受。

祝畹瑾(1992:164-165)在《社会语言学概论》中详细分析了Brown和Levinson的礼貌模式局限性。主要指出几点:第一,Linda A.Wood Rolf和O.Kroger的研究表明,威胁面子行为的大小并非社会距离、相对权势和言语行为冒犯面子的程度三者的简单相加。这点和何兆熊教授的观点不谋而合。她进一步指出,实际上,权势比社会距离占有更大的分量。第二,对于面子的划分不该只有积极和消极两种。第三,人们对面子的需求随着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情景还有不同的个性而异。第四,不同的人的面子需求与一个人不同的面子需求有时会发生冲突。第五,有一些特殊情况必须要考虑。当人们在乎别人是怎样看待自已的时候,任何言语行为都可能隐含着威胁面子的可能性。

对于面子威胁,Tae-Seop Lim(转引自祝畹瑾,1992:165-167)指出:首先,Brown和Levinson假定所有的言语行为只威胁到一种面子,不太科学。许多言语行为同时威胁两种面子。第二,礼貌模式仅仅局限于威胁面子的言语行为,不科学。礼貌和礼貌策略也有好些用于在本质上并不威胁面子的言语行为。第三,就积极礼貌而言,接近策略或表示亲切的言语行为并不一定表示赞同或同意。积极礼貌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去实现,如通过正式的、用于非熟人之间的语言表达赞同,还可通过回避为基础的策略,来保留对方被同意的要求。消极礼貌也并不仅仅通过消极的回避策略得以实现,说话人可以积极维护对方的消极面子。此外,他还认为,对对方的尊敬就是承认对方的权势,对自由的要求实际上是对权势要求的一部分,消极面子从广义上来说是对权势的要求。积极礼貌策略不一定意味着社会距离的缩小,不一定缩小或纠正对消极面子的威胁。

Holmes(1995)在《女人,男人和礼貌》(Women,Men and Politeness)一书中提出社会距离、权力和正式程度是分析礼貌语言的三个重要尺度。“正式程度”是一个有别于Brown和Levinson的新概念。根据Nassa Wolfson的语言交际弧式图(the bulge model of interacton),他以新西兰受到西方教育的中产阶级为调查对象,得出结论,积极礼貌策略大多发生在熟人和朋友中间,较少发生在陌生人的关系亲密的人之间。关系较远的双方倾向于使用消极礼貌策略。因为,积极礼貌策略强调双方的共同点,能缩小彼此的社会距离,而消极礼貌策略则是避免侵犯他人自由而增大双方的社会距离。由于交际双方有时存在权力和地位的差异,这种差异产生了交际距离,因此,人们较多使用消极礼貌策略。他还指出,人们倾向于在正式场合使用消极礼貌策略,在非正式场合使用积极礼貌策略。(另参见李悦娥,2001:72)

在验证和讨论的同时,Brown和Levinson本人也在不停地修正他们的理论体系。Brown和Gilman的《礼貌理论与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Politeness The-ory and Shakespeare’s Four Major Tragedies)一文中,他们用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对话为语料,曾经验证过Brown和Levinson提出的礼貌策略理论。Brown和Levinson提出影响会话人面子威胁行为有三个参数:会话参与者的权势关系、他们之间的人际距离和行为冒犯面子的程度。结果他们得出的结论是:在莎士比亚时代,会话参与者之间的权势关系和冒犯面子的程度符合Brown和Levinson的理论,而人际关系距离对礼貌行为几乎没有影响。这说明此三个参数的存在和作用受历史和文化背景的影响,并不具有Brown和Levinson声称的“普遍性”。其他学者也陆续指出了这一点,Brown和Levins on意识到,礼貌行为受到特定的社会因素、文化背景的影响,因此在再版时将书中的“universals(普遍性)”改成了“some universals(一些普遍性)”。

在估算威胁面子行为时,在特定的文化中,某一特定言语行为冒犯面子的程度并不相同,对于这点,已经达成了共识。但是社会关系和相对权势问题,则复杂得多,目前还没有一致结论,我们在此有必要进一步讨论。

在实际交际中,社会关系和权势难以截然分开。对于社会关系远近怎样来区分,语言学家和心理学家更是没有一致意见。Spenser-Oatey(1996:6)总结了Brown和Gilman、Slugoski和Turnbull、Baxter等专家的观点,提出了影响人们之间社会关系远近的各个因素:

(1)社会相似度/相异度(Social similarity/difference)

(2)接触频率(Frenquency of contact)

(3)熟识的时间长度(Length of acquaintance)

(4)熟悉度,或人们相互间了解多少(Familarity,or how well people know each other)

(5)志趣相投感(Sens e of like-mindedness)

(6)正/负情感(Positive/negative affect)

接着,他指出,像老朋友之间,用这些因素来区分,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某些情况下,正如Slugoski和Turnbull指出,接触频率和熟悉的时间长度并不总和积极影响相一致,他举例说,共事多年的同事可能成为对手而相互厌恶(负情感)。直到目前,对于正/负情感是否属于影响社会关系的一个因素,是否成为影响礼貌准则的一个因素,在礼貌准则中占多重要的位置,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一致意见,有待于进一步探索研究。

对于权势,我们更有必要讨论得更深入一些,因为权势往往在交际中起着更重要的作用。权势来自于权力,权力通常在特定的社会、特定的阶层、特定的交际对象间有一种比较稳定的趋向。权力可分成很多种类(许倬云,2006:4):

Etzioni认为权力有三种:强制的(coersive),以力制人;利禄的(remu-netative),以利诱人;名分的(normative),以义服人。同时,接受约束及控制的一方,在其服从的程度上,大有差别。对于强力的反应是面服心不服,对于利禄的反应是计利害,对于名分的反应则是道义上的诚心悦服。三种服从方式与三种权力形态是相应的。

名分上的权力在稳定的中国传统社会中占有很大的分量。在儒家思想的主导下,礼和礼貌沿着这一条线而展开。皇帝的权力之所以至高无上,是因为他拥有以上三种权力,既拥有强制权力,比如军队,又拥有利禄权力,可以让臣民升官发财,还拥有名分权力,帝王是天的正统思想在老百姓的心中是根深蒂固的,反帝王便是反天。许倬云(2006:4)还认为:

上述由某种权力形态转化为另一种形态的过程,并不是“老化”的后果,然而也仍是时间流上的转变,术语结构内在的转化。处理历史上的许多变化,这种转化观念极为有用。举例言之,中国朝代的建立,未尝不经过以力治人的阶段,而到政权合法化之后,政治权力就演变为名分型了。清代以异族入主中国,经过顺治、康熙两代,政权就已经合法化,此是最显著的例子。中国的田东与佃户之间,原本只有经济上的租佃关系,然而这一层关系也会转化为近于主仆的名分关系。社会关系的转化,与时间流有关,时间却不能必然地导致改变。中国历史上,儒家的人伦与名分观念,殆使这种转变更易于发生。

这段话对于理解中国传统社会的权力有极大启示作用。它揭示了社会流程中权力的合理化转变过程,从历史的角度阐释了在儒家伦理道德观念的引导下,地主和佃户从单纯的经济关系走向伦理性的主仆关系。

Spenser-Oatey(1992)(转引自何兆熊,2000:255)把“权力”分为五种:

(1)奖赏权力(Reward power):说话者的权力高于听话者,因为说话者有对听话者产生积极影响的控制权(如说话者能给听话者高分、积极的推荐等);

(2)强制权力(Coersive power):说话者的权力高于听话者,因为说话者有对听话者产生消极影响的控制权,如说话者有损害、惩罚听话者的权力;

(3)专家权力(Expert power):说话者的权力高于听话者,因为说话者有听话者所需的特殊的知识或专长;

(4)合理、正当权力(Legitimate power):说话者的权力高于听话者,因为说话者在年龄、地位、作用等方面有优势,有权指示或要求听话者做事,如说话者可以要求听话者做事,因为说话者是听话者的老师、是警察等等;

(5)参考权力(Reference power):说话者的权力高于听话者,因为听话者崇拜说话者,或想在某一方面与说话者一样,如因为说话者是体育明星、流行歌星、民族英雄等等。

以上这些因素在不同文化的交际中的重要性也不尽相同,详细见下节。

Spenser-Oatey(1996)在《再论权力和距离》(Reconsidering Power and Dis-tance)一文中继续讨论了权力。对于权力,大多数学者从人们所扮演的社会角色角度去解释或操作。但是,在具体社会关系中,一些专家却看法相反,比如司机-乘客,服务员-顾客,有的认为是平等关系,也有的认为是不平等关系。他提出,这要视角色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而定。比如,司机和服务员有权收取乘客和顾客的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不付款,他们就有权利。而同时,司机和服务员有义务提供好服务,如果没有做好,乘客和顾客就有投诉的权利,因此此时,乘客和顾客的权利更大。也许可以这么说,这些权利和义务刚好互相抵消,他们之间是平等关系。

在权利和关系的相互交织之中,何兆熊(2000:256)还提出,交际双方的同一种关系在不同文化之中也会有不同的解释。他举例说,父(母)子(女)关系,在有些文化之中是亲密的、非权威的关系,而在另一些文化中是疏远的、权威的关系。另外,不同文化对交际双方的相对权利和义务的看法也各不相同。比如教师和学生,在中国,是父子(女)关系的一种延伸,在生活上关心学生、在品性上教导学生是教师的职责,而学生为教师擦黑板,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是尊师重教的表现;而在英美国家,则不可思议。

Spens er-Oatey(1996:10)在分析了种种情况之后,在参照Brown和Gil-man、Cansler和Stiles、Leichty和Applegate、Holtgraves等学者的观点基础上,总结了影响权力的几个因素:

(1)控制权(Power of control)

(2)社会地位或头衔(Social status or rank)

(3)权威,或有影响力的合理、正当权力(Authority,or the legitimate right to exert influence)

(4)对于平等-不平等的普遍看法(A general notion of equality-ine-quality)

这些因素互相交叉,但没有完全相同的。社会地位和头衔可能赋予了交谈者以控制权。而有影响力的法定权力可能有多种来源,其中之一可能就是社会地位或头衔。

他还讨论了不同文化之中权力的含义。在西方社会,权力意味着控制和支配,在这个崇尚个体自由的文化之中,是一种垂直(vertical)关系,含有贬义。而在中国和日本以儒学为规范的文化之中,社会价值观不同,像教师-学生,老板-雇员这样的关系,通常包含着比较广泛的相互关系和责任。“上级(the superior)”不只是控制支配对方,他们与“下级(the inferior)”之间包含着很多相互责任,类似于家长和孩子的关系。这种“不平等”因而是良性的。文化因素无处不在。

中国专家陈松岑也指出了影响权势的几个因素(1989:6):

权势关系是指交谈一方比对方处于更优越的地位,从而具有较大的优势。形成这种地位与权势的差别,可以是辈分的高低,年龄的长幼,财富的多少,学识的深浅,体力的强弱等等。比如父母和子女之间,长辈和晚辈之间,老师和学生之间,雇主和佣仆之间,上级和下属之间是权势关系。

江结宝(2005:52-56)更进一步指出,除了所涉及因素之外,地位、身份、职业、修养、品格、相貌甚至生存的环境(如城市和乡村)、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等等的差异,都可以形成权势关系。弱势群体对权势者的礼貌语言,因关系不同而不同:关系越直接,礼貌越讲究(亲信有时例外);关系越间接,礼貌越马虎,甚至偶尔会忽略礼貌。总而言之,说话者对有直接权势的听话者比对有间接权势的听话者礼貌更周全,这和何兆熊教授提出的观点不谋而合。他还指出,弱势角色的礼貌语言表现出多种特点,如:态度谦恭,“礼语”频繁,积极礼貌策略与消极礼貌策略并用,不当面揭短,更重视直接关系,言语谨敬而庄重,不争夺话语控制权等。他提出制约的因素主要有:传统的“礼”之规范,现实利益,个人的道德修养与个性等。

从上面种种分析可见权势的复杂性和权势在礼貌原则中所占据的重要位置。在下文具体分析时,我们会应用到这里的一些概念和观点。  2.5.3 中国学者提出的汉文化语境下的礼貌准则:顾曰国(1990)、徐盛桓(1992)、何自然和陈新仁(2004)、索振羽(2007)

顾曰国(1990:237-257)在《礼貌、语用与文化》一文中立足于中国文化,回顾了礼貌概念在汉文化中的历史起源,根据汉文化中德、言、行的礼貌要求,总结出符合中国文化传统的礼貌准则:

(1)贬己尊人准则“自卑而尊人”是中国式礼貌的一大特点。称呼自已或与自已相关的事物要“贬”,要“谦”;称呼对方或与对方相关的事物要“抬”,要“尊”。

中国式的谦虚是“自贬”和“自谦”,谦虚与否是判断一个人是否礼貌的重要准则。在《红楼梦》中,诸如“鄙人”、“寒舍”等自称词和“令郎”、“贵府”等他称词的大量使用,充分体现了这一准则。在东方文化中,人们一般会优先遵循谦虚准则。比如,有人对你说:“你儿子真聪明,成绩这么好还不说,钢琴还弹得这么棒。”你的反应通常是:“哪里,哪里,他可皮得很哪,还缺少锻炼。”这里,就破坏了一致准则,而把谦虚准则放到了最高的位置。Leech(1983)、Brown和Levinson(1987)在他们的论著中也意识到东西方文化的不同,认为似乎东方人更强调谦虚。

在《红楼梦》第十七、十八回中,贾政要试试宝玉的功业进展如何,命他随同到大观园和众清客一起题匾。有这么一段:

贾政听了,便回头命宝玉拟来。宝玉道:“尝闻古人有云:‘编新不如述旧,刻古终胜雕今。’况此处并非主山正景,原无可题之处,不过是探景一进步耳。莫若直书‘曲径通幽处’这句旧诗在上,倒还大方气派。”众人听了,都赞道:“是极!二世兄天分高,才情远,不似我们读腐了书的。”贾政笑道:“不可谬讲!他年小,不过以一充十用,取笑罢了。再俟选拟。”

宝玉此论,可谓中肯。所拟匾额,明显高于众清客之上。他年纪虽小,所论所题自有一番别人所不及之风流。贾政虽然“自幼于花鸟山水题咏上就平平”,“如今上了年纪,且案牍劳烦,于这怡情悦性文章上更生疏了。纵拟了出来,不免迂腐古板,反不能使花柳园亭生色,似不妥协,反没意思”。贾政深知宝玉在经史文章上平平,但诗词歌赋上颇有才气,所以才带了宝玉出来历练一番。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元春在省亲时看到宝玉的进步而高兴。贾政也是饱学之士,纵然资质平平,但欣赏鉴别能力并不弱,他不让众人夸宝玉,把宝玉的金玉良言贬作“取笑”之言,是中国人特有的谦逊。贾政拥有较高权势,清客只不过是一群依附贾府的读书人而已,靠着吹捧贾府讨生活。贾政没必要故作谦虚,但他还是把“谦虚准则”放到了首要位置。虽然这里有以免宝玉骄傲自大的意思在里面,但同时可见中国传统文化中谦虚的重要地位。而在英美文化中,要是有人夸奖自已的孩子,通常会先谢谢对方夸奖,然后自已也会略加夸奖一番。《红楼梦》第四十回中,王熙凤赠送刘姥姥一些财物,刘姥姥道:“不敢多破费了。已经叨扰了几天,又拿着走,越发心里不安了。”王熙凤一贯泼辣强悍,但此时却道:“也没什么,不过随便的东西。”王熙凤遵循了中国人的传统礼貌准则,尽力贬低自已的破费。

(2)称呼准则

称呼准则指要用适当的称呼语主动跟对方打招呼。

顾曰国把称呼准则与贬已尊人原则分离开来,有一定的道理。虽然中国的称呼准则本身就是含有贬已尊人的意思,有和贬已尊人准则相重合的地方,但是中国人注重家庭成员关系,重视人际关系,有一套西方人难以理解的复杂的称呼体系。在这样一个重视血缘重视伦理的社会中,把称呼另列出来确实很是合适。

称呼准则强调的是用适当的称呼语主动跟对方打招呼。“恰当的称呼语”在中国传统社会极为重要,它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顾曰国(1992)在《礼貌、语用与文化》一文中详细讨论了“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序”和称呼准则的关系。他认为,尽管看上去这是过时的礼制,但是在中国社会打下了深刻的印记。他后来还讨论了现代社会中使用的单一型和复合型称呼语,比较详尽。

顾曰国在称呼准则中还强调了语境的重要性。相同的说话者和听话者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往往采用不同的称呼。在《红楼梦》第一百十七回中,贾蔷在喝酒时称邢大舅为“傻大舅”,丝毫没让人有反感唐突之意,反而拉近了两者之间的距离。贾母称凤姐儿也是,在家常开玩笑的时候,一会儿“泼皮破落户儿”,一会儿“凤辣子”,而在下人面前,则常用“你们二奶奶”。

还有,中国文化中注重血缘关系,为了拉近彼此距离,也出于礼貌需要,人们常常用“弟”、“兄”、“姐”、“妹”等词来称呼同辈人。这种以表示血缘关系的词来称呼同辈的做法是中国传统社会所特有的,充分体现了中国式的礼貌。

(3)文雅准则

文雅准则即要选用雅语,禁用秽语;多用委婉语,少用直言。文雅准则充分体现在委婉语的使用上。如在《红楼梦》第十三回中,秦氏去世后,贾府中的人说“东府蓉大奶奶没了”,而不用“死”这个词。在大场合中,《红楼梦》中的人物极少污言秽语,大多言辞文雅,符合礼貌规范。

在中国文化中,需要使用委婉语的领域包括死亡、性事、排泄、绝症、体型、外表、较低下的职业、犯法行为等等。在使用时也要考虑到各种语用因素。

(4)求同准则

求同准则,即说、听者在诸多方面力求和谐一致,尽量满足对方的欲望。

中国人都好“面子”,希望自已有“脸”。求同准则体现了对听话者和说话者双方的面子的维护。顾曰国(1992:33)指出,求同准则与墨子的“尚同”思想有渊源关系。中国人在实施训斥、批评、指责等言语行为时,通常会“先褒后贬”、“先礼后兵”,先赞赏对方,指出并肯定双方的共同点,给足对方面子,再指出对方的不足,这样既达到了批评教育的目的,也易于为对方接受。在实施给予、邀请、请求等言语行为时,说话者的面子受到一定的威胁,此时,听话者通常采取“恭敬不如从命”的原则,为说话者留面子。

(5)德、言、行准则

在行为动机上尽量减少他人付出的代价,尽量增大对他人的益处(可谓大德);在言辞上,尽量夸大别人给自已的好处,尽量缩小自已付出的代价(可谓君子)。这样,人人多为别人着想。这看似违反合作原则中的“质量准则”,也似乎有“失真”、“虚伪”之嫌,但恰恰体现了中国的“谦虚”、“礼让”等礼貌特点。德言行准则主要是说明中国传统文化中礼貌现象的共性,不适用于特定个体身上,因为品德高尚的人未必个个讲礼貌,品德高尚的人也未必时时讲礼貌;反之,品德卑劣的人未必个个不讲礼貌,时时不讲礼貌。比如《红楼梦》中的贾赦、贾珍、贾琏之流,品德败坏,但是在公众场合却道貌岸然,言辞得体,谦恭有礼。而焦大,忠心耿耿,因看不惯他们所作所为而失口大骂,看似无礼,实则品德高尚。

这个准则体现了汉语中的礼貌概念道德化的特点。如果言语不礼貌不文明,会被指责“缺德”,所以,人们总是有意识地在言行上“习德”、“补德”和“圆德”。中国传统社会,判断人才的最重要标准,首先是“德”,更别说礼貌的基础了,自然就是“德”。曾仕强(2007:76)说得好:

一切的才能,无不以道德修养为基础。品德良好,又有才能的,叫做德才兼备。有德有才,当然最好。若是有才无德,那就非常可怕,不如无德也无才,来得安全。德本才末,是我们检验人才的基本标准,迄今仍然至关重要。

徐盛桓(1992)提出了中国文化背景下的理论框架,“注意对方、尊重对方、考虑第三者”,和顾曰国教授提出的礼貌五准则有相似之处,在介绍Leech的礼貌准则时我们已经说明,此处不再另加详述。

何自然和陈新仁(2004:52-54)强调汉文化的礼貌包含三方面内容:

(1)尊敬,包括恭敬、商量、友善等礼貌要求。即使在指令性言语行为中,态度也要恭敬,使用“麻烦您”、“劳驾”、“请”等言词,语气和蔼友好,采用商量央求方式;

(2)体谅,多为对方考虑,尽量体谅对方难处,少给对方添麻烦,不在不合适的时候役使对方。在役使对方时,陈述役使的理由,为对方着想,缩小役使的量度和给对方造成的麻烦,照顾对方的面子;

(3)热情原则,忌冷淡随便。如提供等行为,要不避强加,反复劝敬,殷勤有加;如建议、提醒等行为,多做友好提示;如请求、央求等行为,说话人也应态度热情,反复申求。

这些准则都从大层次上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内涵,较之Leech的礼貌准则更适合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但是,这些准则强化了中华民族的道德伦理标准,却无法解释交际中完全损毁对方面子的言语行为,比如破口大骂、赤裸裸的责备、绝对命令等,也无法完全解释言语交际中的戏谑、玩笑等现象,不能不说是一个缺陷。而且这些理论没有指出人们通过哪几个因素来决定自已使用什么样程度的礼貌语言,显得比较笼统,解释力不够。

相对而言,索振羽(2007)提出的“得体原则”似乎有更强的解释力,因为得体原则充分考虑到了语境。他认为,从言语交际的根本目的来看,礼貌并非交际的最终目的,言语交际最终的目的是传达信息,达到最佳交际效果。他从《牛津英语词典》对tact一词的解释出发,概括出得体的五方面内容。tact的词义为:“合适地、恰当地跟别人打交道,避免冒犯,或赢得善意的快悦和微妙的感觉;跟人们交往或协调艰难的局势或微妙的情境的技巧或判断力;在适当的时间说适当的事或做适当的事的本领。”五方面内容为:

(1)交际对象:别人(others)

(2)交际方式:说或做(saying or doing)

(3)交际情境(situations)

(4)交际的礼貌准则:避免冒犯(avoid offence)

(5)交际效果:快悦的微妙的感觉(ready and delicates ense)

所以,他认为“得体”是高于“礼貌”的准则,是交际的最佳手段。他把Leech的得体准则重新定义、定位,认为“得体原则”应提升到包含“礼貌原则”,成为与“合作原则”相补益的高层次的原则。得体原则包含三个准则:礼貌准则、幽默准则、克制准则。介绍如下:

(1)礼貌准则

1)赞誉次准则:有点过分但不太过分的赞誉,是一种礼貌。分为两种情况:

A.因听话人为说话人办了有益的事,说话人赞誉听话人;

B.因崇敬听话人,说话人赞誉听话人。

2)谦虚次准则:有点过分但不太过分的谦虚,是一种礼貌。

A.自我谦虚,以此赞誉听话人;

B.受到别人的赞美,听话人自我谦虚。

3)一致次准则:减少分歧或对立,力求一致,至少达到部分一致。

4)同情次准则:减少反感,增进谅解,加深情谊。

A.说话人同情听话人

B.交谈双方互相同情

5)宽宏次准则:得理让人,给别人留面子。

6)恰当的称呼次准则:视尊卑、长幼、亲疏不同,在交际中对听话人使用恰当的称呼是一种礼貌。

(2)幽默准则

幽默准则还分为六条次准则,如岔断次准则、倒置次准则、转移次准则、干涉次准则、降格次准则、升格次准则。

(3)克制准则

克制准则指在言语交际中,说话人由于种种原因(如不便直言或不愿直言或不能直言等)不直言不讳地训斥他人,而采用克制的方式表达对他人的不满或责备,包括讽刺挖苦、指桑骂槐、说反话等。

把“礼貌原则”涵盖于“得体原则”之下,是很有见地的看法。对于索振羽基于Leech的“礼貌原则”所提出的“得体原则”理论,山西师范大学的吕文丽(ht-tp://www.newwes tchina.cn/read.php?articid=891 & c=3)有一个评价,恕我把原文摘录如下:“礼貌原则”与“得体原则”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得体原则”是言语交际行为的终极目标,“礼貌原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一种方式或手段。言语交际的效果好坏、成功与否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礼貌原则”的掌握和运用,但最根本的还是要考虑言语交际效果的得体性。人们可以利用各种手段去实现适度得体的言语交际效果,如合作原则、礼貌原则、反语原则、玩笑原则等等。因为合作原则要求“交际各方说话真实、切题、简明而不单调”,做到了这些,交际通常就能顺利地进行并取得满意的效果,不可不谓之“得体”。利奇“礼貌原则”的诸准则,说到底是要求交际各方言行都要遵守“损人利己”(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原则,交际各方如能这样做,交际通常就不会出现障碍,相反会非常顺利,从而取得最佳的交际效果,当然称之为“得体”。另外,反语原则、玩笑原则等虽都明显地违反礼貌原则,但却不影响这些原则使交际获得良好的效果,在特定的场合或语境中,利用这些原则同样可以达到言语得体的要求。总之,“礼貌原则”可以带来言语交际的得体,但不礼貌未必不得体,“礼貌原则”只是实现言语得体的一种方式或手段。

总之,“得体原则”是一个带有全局性的语用策略。一个完整的言语交际行为的完成,说话者的最终意图都是要使言语行动恰当、恰如其分,“得体原则”是言语交际的终极目标。同时,不管具体文化背景中的具体礼貌是否相同,人们为了实现言语的得体,经常都会借助于“礼貌原则”的手段,“礼貌原则”是实现言语交际行为得体的一种有效手段。“礼貌原则”和“得体原则”的这种关系具有普遍性。

把“得体原则”列为最高原则,解释力十分强大。但美中不足的是,把幽默准则、克制准则和礼貌准则并列起来,有许多重合之处。一部分幽默的言语行为,本身就是因为不便直言或不愿直言或不敢直言的克制态度,而且,索教授的幽默准则中的六个次准则似乎更多从修辞学的角度来解释幽默准则,和礼貌准则中的次准则似有不平行之嫌疑。另外,“得体原则”也没有能解释破口大骂等这些不礼貌言语行为,没有能涵盖所有的言语行为。2.5.4 L.R.Mao(1994)和熊学亮(2003)的相关研究

L.R.Mao在1994年的《J ournal of Pragmatics》第21期上发表了一篇题为《Beyond politeness theory:“Face”revisited and renewed》的文章,讨论Brown和Levinson的面子保全论,对于面子保全论提出了种种质疑。L.R.Mao的视角从检阅面子保全论的普遍性转向了对“面子”的跨文化研究。

L.R.Mao的最大贡献是比较充分地讨论了“面子”在不同理论、不同文化之中的不同含义。他认为,Goffman所提出的面子具有社会属性,依赖于他人的评判,强调的是面子的公众性。而Brown和Levinson的面子概念则是一种自我形象,尤其是他们所提出的消极面子,更多地来源于西方文化尊重个人价值的观念,希望自已拥有行动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

他指出,在中国传统文化下,面子的含义跟Brown和Levinson的定义也是不同的。由于汉文化是一种集体指向的文化,汉语中的面子指的是个体在所处社会群体中取得的良好公众形象,和Goffman的面子概念类似,具有社会取向。有没有面子是个体在所处社会群体中的一个定位,依赖于社会对个体的判断。

他还分析了“面子”和“脸”在汉语中的不同意义。面子指的是声誉,既可以通过个人努力获得,也可以由其他社会成员主动给予。脸指的是社会群体对一位有良好社会道德声望的人所表现出来的尊重,它体现了社会对个体自我道德忠诚的信念,是社会道德标准对个体的内化。因此,在中国文化中,“没面子”事小,充其量只不过是个人声誉的损伤,而“丢脸”就严重得多,“丢脸”失去的不光是个人声誉,不仅仅是“没面子”,还涉及社会群体对“丢脸”之人的道德评判,一旦“丢脸”,就很难再有“脸”。这分析得十分中肯。在《红楼梦》第十四回中,王熙凤应贾珍之请协助秦可卿丧事,她一上任就对宁国府的仆役们来了一个下马威,说道:“既托了我,我就说不得要讨你们嫌了。我可不比你们奶奶好性儿,由着你们去。再不要说你们‘这府里原是这样’的话,如今可要依着我行,错我半点儿,管不得谁是有脸的,谁是没脸的,一例先清白处治。”

还有,在第四十四回中,凤姐儿过生日,众姐妹、赖大妈妈和众嬷嬷们都来敬酒,凤姐儿都喝了。鸳鸯等也去敬酒,凤姐儿讨饶央告不能喝了,结果,这个自恃贾母身边的小红人、嘴尖舌利的鸳鸯笑道:“真个的,我们是没脸的了?就是我们在太太跟前,太太还赏个脸儿呢。往常倒有些体面,今儿当着这些人,倒拿起主子的款儿来了。我原不该来。不喝,我们就走。”

这里的“脸”就包含了社会群体对个体品性的综合评价,和随着这种评价而来的个体在社会群体里的地位。具体来说,就是众仆役和鸳鸯在贾府中的地位。要是由于什么行为言语不检,丢了这种地位,损失重大,很难弥补。

L.R.Mao(1994:472)还指出了Brown和Levinson的面子概念和中日文化中面子概念不同的根本原因:

To conclude briefly,Chinese face and Japanese face are oriented to-ward an ideal social identity;such an orientation gives rise to a public im-age.In contrast,Brown and Levinson’s formulation of face is oriented to-ward an ideal individual autonomy;such an orientation nurtures a public self-image.By identifying these two different potential interactional ide-als,the relative face orientation cons truct allows for cultural differences without“burying”the concept of face.Thes e two ideals vie for saliency in the actual composition of face–in the image that we wish to claim for ourselves in dyadic interaction;in the end,they afford us new insights in-to our behavior and into various versions of our own cooperativeness.(简单总结一下,中国人和日本人的面子指向于理想中的社会同一性,这种指向产生了公共形象。相对照而言,Brown和Levinson阐述的面子指向于理想中的个人自由,这种指向产生了公众中的自我形象。在区分这两种潜在的不同交际观念时,相关的面子指向建构要考虑到文化差异,而不是“埋葬”面子的不同概念。这两种观念在我们希望在双向互动中为自己赢得的形象——面子的实际构成中,各有凸显;最终,给予了我们以新的洞察力去理解各种行为和对于我们自己的合作性的种种看法。)

除了L.R.Mao,国内外的其他许多专家学者基于Brown和Levinson提出的“面子保全论”展开了深入讨论和论证。这些专家学者,来自于社会语言学、语用学、人类学、心理学等不同领域,对他们的理论框架做了大量研究。Coupland等学者(1987:257)认为礼貌准则不能只考虑微观语境因素,礼貌现象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双方权势关系与双方社会关系距离,不是简单的变量,在交际过程中随时会发生变化,常常和语境中的其他因素,如交际双方对情景和普遍规范的理解、个人的角色操纵等,紧密相连。Matsumoto(1988)指出在日本文化中,看重的不是个体拥有多少自由和空间,而是个体在群体中要取得一定的位置,为群体和他人所接受。面子,和维持社会阶层的秩序紧紧相连,并非如Brown和Levinson所定义的完全基于个体的概念。Tracy(1990:216)提出在特定语境下,特定角色对礼貌策略的选择不是双方社会关系距离、权势距离等因素的抽象相加,而是基于义务和权利。我国学者顾曰国(1990:242)也认为他们的模式不适合于分析汉语中的礼貌现象,因为汉语中的消极面子与他们所提的消极面子概念不同,在汉语中,邀请、承诺等一般不含有损毁面子的因素,前文已详细介绍了他提出的理论框架。Blum-Kulka(1990:259-288)也指出,不同文化中面子的概念不同。他分析了以色列家庭成员的对话,概括了以色列文化的礼貌特征,在礼貌准则中,以色列人更重视真诚,即使是批评这样一种威胁对方面子的言语行为,也要讲真话。真诚和礼貌并不矛盾。

然而,当大多数研究者把焦点投注于分析影响礼貌准则的因素和礼貌的文化差异性时,复旦大学的熊学亮教授(2003:150)在《语用学新解》中提出了更深刻的观点,他写道:

我们认为,从多层次的角度研究礼貌原则的跨文化交际研究,通常把主要精力放在对文化差异的对比研究上,而对诸文化之间的共性即相似之处的探讨不足。这主要源于两个原因:一是在最深的思维层次上,人类交际主要遵守普遍的礼貌原则,然而在较浅的层次或在具体语言表达方面,诸文化对准则的取舍为什么会有所不同?或者说礼貌为什么在不同的文化里会有不同的表达方式或变体?这是一个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二是我们很难在对同一交际场合中(如受到赞扬)不同文化导致的不同语言反应(如认可或否定)作出优劣评判,原因是文化的产生和运作状态一般并不受逻辑或科学理性的控制,或者说文化的形成有一定的无理性。

他从认知学的角度引入了“范畴化”这个概念,认为人对世界信息的概念化是一种人与世界的互动过程,是人把“属性”强加于世界的过程。范畴也是人在对世界概念化的过程中添加上去的东西,这个范畴的生成既包含了人的生物、生理因素,也包含了文化因素。不同文化背景中的人通过范畴化过程产生了不同的文化习惯,对同一种现象运用不同的交际方法和策略,采用不同的礼貌策略。他还引入了“文化参数”这个概念来讨论东西方文化间对Leech的谦虚准则和赞扬准则的取舍,他把谦虚准则和赞扬准则作为两项文化参数来考虑。他说,如果某人受到赞扬,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中就不得不选择以下一种符合本民族礼貌习惯的方案来回答:1)受到谦虚准则和赞扬准则的等量约束;2)更多受到赞扬准则的约束;3)更多受到谦虚准则的约束。东方人倾向于选择3),西方人倾向于选择2)。(熊学亮,2003:150-154)

但是,遗憾的是,熊学亮教授没有说明礼貌现象究竟关系到多少文化参数,所以他也没有解决自已提出的问题,但是他所提出的文化参数这个概念无疑为我们指出了一个考虑的角度。礼貌是一个纷繁复杂的现象,多角度多层次的研究是很有必要的。

把L.R.Mao和熊学亮的理论放在一起讨论的原因是他们两个代表了两种不同完全的角度,以L.R.Mao为代表的学者研究的是不同文化下礼貌的差异性,而熊学亮则比较关注礼貌在不同文化之间的共性,这种共性用“范畴化”和“文化参数”来显示。2.5.5 王建华(2002)的“礼貌的语用距离原则”

王建华提出了礼貌的“切适度”(appropriateness)这样一个概念。他认为,就礼貌的语用研究而言,在交际中,人们要求语言表达所蕴含的礼貌程度要适当。礼貌的切适性应该有其自身的参照系。他批评了Leech的礼貌准则脱离了具体语境,也批评了Brown和Levinson在提出礼貌准则两个重要因素——社会距离和相对权势时,忽视了这两个因素的动态性。而且,相对权势和社会距离概念界定不清,有互相重合的地方。因此,他以“语用距离原则”为起点,提出了几个基本观点:交际双方之间的语用亲密度越高,对语言礼貌的要求就越低;交际双方的语用亲密度越低,对语言礼貌的要求就越高。语用距离具有可变性和可洽商性,很少处于恒定状态。

两个分则为:

(1)发话人在特定交际行为中所使用的语言是发话人认为他与受话人之间特定语用距离的反应

具体表现为:发话人使用言语礼貌程度较高的话语,就意味着他认为与受话人之间的语用亲密度较低或者试图降低与受话人之间现时(发话人发话时)的语用亲密度。发话人使用语言礼貌程度较低的话语,就意味着他认为与受话人之间的语用亲密度较高或试图提高与受话人之间现时(发话人发话时)的语用亲密度。

(2)话语是否礼貌,取决于发话人的话语与受话人所知觉与推断的彼此之间的语用距离的切适性

具体表现为:如果受话人认为发话人基于他所知觉与推断的彼此之间的语用距离而使用的话语是切适的,那么该话语是礼貌的。如果受话人认为发话人基于他所知觉与推断的语用距离而使用的话语是不切适的,那么该话语是不礼貌的。

语用距离原则最大的特点是充分考虑到了语境和个体特性在交际中的重要性。他把语境分为三大类:即时语境、间接语境与个体特征语境。并且认为,个体特征语境占据了最重要的地位。这就突出了交际者在交际中作为主体的地位,并且避开了Leech、Brown和Levins on的礼貌准则应用时要受到文化因素、环境因素和个体个性因素等制约的局限性,但是,若把“礼貌的语用距离原则”作为涵盖礼貌的准则,似乎显得有些琐碎,应用起来不是很方便。但是无论如何,新的礼貌理论是一种有益的尝试,我们对研究者投出的是尊敬和钦佩的目光。03 《红楼梦》特定的礼和礼貌世界3.1 封建时代的含义《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和其后四十回的作者高鹗生活在我国的封建时代末期——清朝,《红楼梦》所描绘的亦是中国封建时代的社会场景。因而,我们首先从大概念上来界定一下封建时代的定义。

张永理(2006:88-127)在《封建主义及其当代影响研究中——从社会生活的角度》一书中从字的起源、历史的演变和西方的观点等三方面详细探讨了“封建”的含义。“封”是帝王把爵位或土地赐给臣子,有“划分采邑疆界”、“授予封地”的意思。封建的最初含义是“封国土,建诸侯”。中世纪的西欧(形成于9世纪查理曼帝国瓦解之后)和我国秦朝以前采用的就是这种采邑制度。它是封君封臣制度,领主授予封臣土地和管理土地的权力,各封君在其领地内享有独立的政治权利。这种制度,容易形成诸侯割据的分裂局面,不利于帝王集中中央权力稳定政权。自秦汉以来,中国实行的是郡县制,因此,“封建”两字从此之后就失去了其原有的内涵。

郡县制与分封制的不同之处和优点在于:郡县制是由中央集权挑选任命地方官吏,并定期考核为官业绩,决定升降或更换,这样既打破了分封制分裂割据的局面,实现了统一,又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世袭制,可以任命人才管理国家,形成人员流动的官僚体系。

对于封建主义的理解,中外学者有许多分歧和纷争。本书为了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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