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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31 17: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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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松元

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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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人的非正常死亡

中国文人的非正常死亡试读:

《中国文人的非正常死亡》

中国文人的十大死法

看了很多史书,也偏爱现当代文学史,上下两千多年的文史,说得最多写得最多的就是文人,而文人似乎也是串联巍巍时代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纽带。

(一)

提及文人,众读者往往醉心于文人们风月野史,却很少有人关注这些文人死亡前后的悲凉和沧桑,翻开史卷,让人惊讶的是十个文人大概有六个都死得不太正常,本书为此遴选了40位古今文人的非正常死亡之归宿。希冀能够凭借一己之力分析他们“不得好死”的原因。

据我非专业化研究,这些非正常死亡的文人总结下来大概有十种死法。

其一,愚笨而死的。

文人总是以为自己很聪明,但处人与事往往笨拙幼稚。这本书中,我认为最笨的代表性人物莫过于李清照和方孝孺。

18岁的官二代李清照就嫁给官二代赵明诚,庆幸的是丈夫不是纨绔子弟,他们象牙塔里的爱情抵不上乱世的摧毁,赵明诚后来竟然抛下李清照独自一人私奔了,爱情有什么用,终究都是自私的男人。如果这次教训也算无奈的话,那么后来她闪婚嫁给骗子张汝舟就是十足的愚蠢之举,闪婚闪离,百日婚姻,自己还因为检举张汝舟入狱,最终国破家亡,无依无靠,贫困忧苦,流徙飘泊,寂寞地死在江南。一生“寻寻觅觅”,终究还是“冷冷清清”,笨到“人比黄花瘦|”。

知识分子愣头青代表方孝孺,虽是读书种子,但是愚笨如一只老年愤青,误了建文帝不说,自己还跟朱棣堂前辩论,不识时务倒罢了,还拉着847个亲戚与他陪葬,以此留得青史名,我认为终究不光彩。

其二,狂骄而死的。

文人狂骄,自古使然,有才之人,必有个性。然有才之人,狂傲得忘记自己是谁,必然也没有什么好下场。

谢灵运太狂了,最终成了政治的牺牲品,临刑一刻,他还不忘为自己的人生最后秀一把,要求把他的胡须剪下来,施舍给南海袛洹寺,作为塑维摩诘罗汉像时用。只可惜,到了唐朝,淫乱的安乐公主互发奇想,一把揪下了他那保存在罗汉下巴上苟活了几百年的胡须,用来“斗草”。不知道狂妄的诗人,地下若有知,是否揪毛自悲?

李白,败尽家业,几度更妻,这一切都是为了更好的进入仕途,甚至他身上的狂放的气息都不由得让人怀疑。这种气息,是他故意营造的,还是与生俱来的,也许他自己也无从知晓。诗人的死,应该是浪漫的。后人们自然不会让李白死在床上,一说他醉酒泛舟江上,俯身追月,一去不回;一说他看到江上的月影,以为九霄云外的天庭有使者来接他,跃入江中,有去无回。——看来附会如此传奇的后人,也觉得李白这一生作诗一流,做人投机吧。

其三,惭愧而死的。

文人手无缚鸡之力,但文人似乎都有强烈的自尊心,文人更是乱七八糟矛盾的综合体。

62岁的吴梅村死了,死于病,死于没完没了的惊惧,死于内心的“崇祯情结”。他一生都被推着走,崇祯是他的知遇皇帝,他吊死在景山之后,他本来是以身殉主的。一念之差,苟活下来,在南明弘光政权下做事。到了顺治九年,又被推荐入京。一身事三主,是他一生的纠结和污点。他如此压抑得活到了花甲之年,悔恨和自赎让他郁郁寡欢,罪够他受的。

最没出息的我认为是李煜,虽然他是被宋太宗牵机药慢慢毒死的,但我始终认为他应该死于惭愧。作为一个男人,写上那么多风花雪月,却保不住自己心爱的女人。美艳绝伦的小周后,不是每天晚上侍奉在他的床旁,而是一顶翠轿,抬入行伍出身的土豹子宋太宗的房里遭其蹂躏。这样的屈辱和偷安活着还有何意义?

其四,殉道而死的。

尽管“罗王交恶”是让王国维生活无所依托,但眼花缭乱的革命已经让单纯书生无法适应,他觉得时代变化太快,已经丢掉了灵魂。那样,活着对他就是一种折磨,不如带着旧记忆,永远沉静到湖底。

海子的死则是殉诗,他经历了最坏的时代,经历了最好的时代,再回到一个莫名其妙的时代,不想再和这世界纠缠下去了。

其五,愤怒而死的。

也许,殉道而死是一种懦弱,那么愤怒而死的,则是文人的一种天性和抗争。

仲夏的一个凌晨,年近古稀遍体鳞伤的老舍先生独自走出了生活了16年的百花小院,来到德胜门外城西北角上的太平湖,在太平湖边坐了整整一天和大半个夜晚,然后步入湖水自尽。没有人知道,在老舍生命的最后时刻,他坐在太平湖边都想了些什么。但我想,他死时胸中是充盈着愤怒,于是决定不再罗嗦,从此与阳世所有的丑恶决裂。

傅雷和夫人也是这样的心情吧,写下最后一封家信,交待了身后事。初秋的凌晨从从容容、坦坦荡荡地含恨离世。“世道苍凉,再玩下去又有何意义!”

其六,被生活逼死的。

为家庭生活计,诗人朱湘在外留学,学业未完,就匆匆回国,后又飘泊辗转于北平、上海、长沙等地,以写诗卖文为生。终因生活窘困,愤懑失望,于1933年12月5日晨在上海开往南京的船上投江自杀。自杀前还朗诵过德国诗人海涅的诗。——理想和生活总是差距甚远。

顾城在中国是宠儿,去了新西兰则成了弃儿,生活抛弃了他,他向妻和自己举起了斧头。

其七:为女人而死的。

古往今来,例子太多。

被誉为“三百年来第一人”的龚自珍死亡方式是“暴卒”,被人下了鹤顶红。终究是偷情得罪了那个戴绿帽子的人。

徐志摩死的浪漫,但也是为了女人,为了陆小曼的不断上涨的开支,他需要辗转南北教书授课,为了捧场林微因,最终机毁人亡。

甚至雨巷诗人戴望舒,从来就没遇到过一个丁香般的姑娘,他一生被三个女人耍来耍去,悲苦一生,致命伤害,最终早早弃世。

其八:不良生活习惯而死的。

吴研人一生匆忙,经他手办起来的刊和报,名目繁多,就有数十种之多,每天估计工作时间也要超过16个小时,生活习惯也不好,要么不死,一死就猝死。

苏曼苏死得更有个性。死因竟是饮食无节制,吃糖过多所致。即使在住院期间,医生对他的饮食严加控制,不准吸烟(他一天竟能吸大雪茄二三十支)、不准吃糖和喝牛奶可可。几天下来,他难以忍受,终于逃出医院,去街上大吃八宝饭、年糕、栗子和冰淇淋,结果导致肠胃病加剧。死后,在他的床下,枕旁找出不少糖果纸。

其九:庸医致死的。

和许多其他百姓一样,历史上死于庸医之手的文人也是数不胜数。

36岁高龄的庐隐因为难产子宫破裂而死。她的死完全是由于庸医所误,当她生命垂危之际,却劝阻丈夫不要告庸医:“算了,不要去告了,人已死了,告他又有什么用呢?”

萧红也遭遇了类似倒霉事,因庸医误诊而错动喉管手术,致使萧红不能饮食,身体衰弱。终于临终在纸上写下“我将与蓝天碧水永处,留下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了”,“半生尽遭白眼冷遇,……身先死,不甘,不甘。”等遗言,31岁与世长辞。

其十:悬疑而死的。

把所有很多搞不清怎么死的文人都归在这一类,三毛究竟怎么死的没有一个明确答案,张爱玲一人孤独地死在异乡的小屋里,又有怎样的临终思绪,大概都不得而知,大概还要争论下去……

(二)

不知道我这样对非正常死亡文人的归类,读者是否认可。但无论怎样归类,太多的文人“不得好死”确实是一个有意义的课题。通过本书,读者大概也可以知道部分原因,我给出的一个非专业答案大概就是文人的欲太强。

有的文人政治欲太强。

文人从来不甘心行走在山水之间,他们中的太多的人耽迷于权力,拼命上爬,甚至不择手段,以居仓而远厕,最终在权力场上粉身碎骨。

权力是一副甜蜜的毒剂。在小人的簇拥下,文人们死得不明不白。他们才华横溢,出尽风头,自然也就招来了不尽的祸端,“凡有聪明而好露者,皆足以杀其身也”。不过,这世上的文人总是难以消除干净,因为文人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表演性,他们无法控制表达的欲望,所以,露头的文人总是此起彼伏。沉默不过是一种权宜之计,文人的内心里面却充满峥嵘。唯唯诺诺的是文人,破口大骂的也是文人,大放厥词、粪土一切也是文人。

中国文人尽管在理论上地位很高,被供奉在香龛里,似乎容易神气十足,可奇怪的是,在中国这块国土上,上至王者,下至草民,并不真把文人当一回事。

可是不少舞文弄墨者偏偏要食人间烟火,一心想登上历史舞台,渴求插手政治,染指权力,干预现实,觊觎利益,希望能够在统治者权力的盛宴中,有分一杯羹的资格,结果往往鸡飞蛋打。中国一共除了三百多个帝王,简直找不出一个始终高看知识分子的,有文化者嫉妒文人,没文化者憎恨文人,半瓶子醋者为难为人。但太多的文人在这样的环境下却不会自省。玩政治的文人,所有的努力都不过是给自己打造一副精美的棺材而已。

有的文人自恋欲太强。

江山不幸诗家幸,很多死去的文人因自己的诗文而不朽了,然而留给后人的是财富,他们活着的一生却不见得快乐。

我在研读历史中的一些文人,发现他们都有一种奇特的品质,无论其为大文人,还是小文人,绝大部分人文人都以维系数千年的中华文化自任,绝不敢让这一线香火断绝在自己手中。诚然,如果历史和时代没有他们这些大小精英,没有这些文化传承者自发地以坚忍不拔、前仆后继的意志,以历经厄难、矢志不坠的精神,发扬光大中国文化,也许中华也没有五千年持续的华夏文明。

但他们在传承的同时,往往有许多人得意忘形,自恋欲望太强,最终落得凄惨的身首异处。

有的文人爱欲太强。

历代文人爱欲看得淡真是寥寥,哪个男文人背后没有乌七八糟的风花雪月,哪个女文人背后没有千疮百孔的爱情纠葛。

然而文人终究很难控制好自己的情感,这也是他们最终悲剧的一个原因,虽然并不是主要原因。

(三)

其实说到底,文人只不过是一个有意思的群体。

死亡也是每个文人的最终归宿,生命自虚空中诞生,便在一步步走向死亡,如朝阳注定要溶入黑夜。又有多少文人看得彻悟。“人生到处知何似,应是飞鸿踏雪泥,泥上偶尔留指爪,鸿飞哪复计东西?”

今年葬花人笑痴,明年葬吾知是谁?死,象水消失在水中。

本书所表达的,无非是通过40位文人非正常死亡的案例,揭开他们一些不为俗世所知的东西。对于读者来说,第一可以作为资料收藏;第二可以作为传记去读;第三通过古代现当代文人的悲剧,给活着的现代有所启迪和人生感悟,让我们正确理解人生,正确理解死亡。“同情的理解”应是对待历史当有的基本态度,对待书中40位文人之死,当然也不能例外。不过,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我也不想此书写得瘟而寡淡。当然,激情写作,百密难免一疏,如却有不当内容,如果过于的口无遮拦,还希冀读者能给予宽容。

第01章 李斯:千古一相,“仓鼠”一生1

(一)

公元前238年,李斯第一次登上了中国历史的大舞台。不过,此时他扮演的角色,不过是一名小得不能再小的公务员,在楚国上蔡郡里做看守粮仓的小文书,像现今不少公务员一样,上班想着下班,下班想着休闲,无所事事。

不过,李斯有个最大的优点,就是喜欢没事琢磨。这天,他突然内急,去上公共厕所。看见厕所里的几只老鼠正不无哀怨地吃着粪便,见李大人过来,老鼠们屎也吃不安稳,吓得惊惶逃窜。也许在厕所上,李斯就开始琢磨, 悲叹起厕所中那几只惊恐的老鼠来,它们“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推此及彼,自己所管粮仓里的老鼠,却可以“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他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同样是老鼠,如果所处环境不同,差距自然是很大的!

厕鼠安知仓鼠之志?!顿悟这番道理后,李斯决定从此以后做一个吃喝不愁的“仓鼠”,不再满足现在的生活。

李斯所处的正是一个群雄或者群鼠竞出的年代。在战国时期人人争名逐利的情况下,李斯决定不甘寂寞,干出一番事业来。为了达到飞黄腾达的目的,李斯辞去小吏,到齐国求学,拜荀卿为师。荀卿是当时著名的儒学大师,他是打着孔子的旗号讲学的,不过,他不像孔孟那样墨守成规,而是从当时的政治形势出发,对孔子的儒学进行了发挥和改造,讲究实用主义,因而很适合新兴地主阶级的需要。荀子的思想很接近法家的主张,也是研究如何治理国家的学问,即所谓的“帝王之术”,有点像青年政治学院的大学博导。

从荀卿那边的青年政治学院毕业后,李斯在他人引荐下投靠了疑似始皇帝生父的吕不韦,吕不韦看他有才,就推荐给了始皇。从此这位被称为“千古一相”的文学家和书法家,逐步成为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政治家。劝说秦王政灭诸侯、成帝业,秦王采纳其计谋,遣谋士持金玉游说关东六国,离间各国君臣,协助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又参与制定了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

在这期间,他做了两件事,充分地实现了从柔弱的小知识分子到杀伐辣手政治家的残酷蜕变。

其一,协助始皇焚书坑儒。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群臣聚集在咸阳宫称颂秦始皇时,博士淳于越很不知趣,向秦始皇说:殷周之所以存在千年,是因为它把天下分封给子弟和功臣。现在天下如此之大,宗室子弟没有封地,和百姓一样,万一发生了齐国陈恒、晋国六卿之变,又有谁来相救呢?凡是不以古为师而天下能长久的,没有听说过。

他的这一观点同秦始皇的思想和行动是格格不入的,秦始皇大为恼火,把淳于越交给丞相李斯处理。已经成为“仓鼠”的李斯自然是按照皇帝的心意办,他认为,现在的一些儒生很不讲政治,总讲古代如何如何好,这是以古非今,搅乱民心。对于造谣惑众,不利于统一天下的言行必须禁止,否则将会影响政局的稳定,有损于皇帝的权威。最后,他又把这一切都归罪为读书的缘故,建议秦始皇下令焚书。

始皇得此建议,觉得很有道理,就交给李斯去办。读书出身的李斯却痛恨起各类图书,残苛得让人感觉他是一字不识的暴发户出身。他规定,凡是秦记以外的史书,不是博士(指掌管古今文史典籍的官)所藏的诗、书、百家语都要烧掉,只准留下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并且很牛叉地宣布,如果有敢再谈论诗书者将“弃市”(指在闹市区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称为弃市);“以古非今者族,(指一人有罪,父母兄弟妻子皆受刑,称为族)”;官吏如果知道而不检举者,与之同罪;令下后三十日仍不烧者,黥(意为用刀刺刻额颊等处)再潦上墨为“城旦”(一种刑罚,输边筑长城四年)。

焚书后还不够,第二年,即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两个术士暗地里诽谤秦始皇,并亡命而去。秦始皇得知此事,大怒,派御史调查,审理下来,有四百六十余人因此被坑杀。这就是历史上的“坑儒”事件,现在据考证,李斯在这里面的“功劳”确实也不少。有史家评述,始皇帝的千古功绩,一半算在他头上,同样万事骂名,也一半因他而起。

其二,妒杀韩非

李斯春风得意的时候,还干了一件令世人不能原谅的事,那就是用小人的手段杀了他的同学也是竞争对手的韩非子。这也许就是历史上所有小文人的悲剧,一辈子想做“仓鼠”,但也怕“厕鼠”从厕所里跑到仓库里,跟他抢饭碗。

有一段时间,秦始皇,突然十分喜爱韩非的才华,这让李斯很恐慌。韩非和李斯是同学,都是荀子的学生。但是很明显,如果李斯算上硕士研究生,韩非起码也到了博士研究生的级别,他在老师荀卿理论基础上,把慎到的“势”,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结合起来,并加以丰富和发展,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君主专制理论。

当然因为韩非说话口吃,不善辩说,只好闷在家里写书,这也充分说明很多会说的知识分子其实肚里不一定有多少才学,倒是那些一声不吭的,性格内向的往往是一个好作家。韩非在韩国并未受到重用,但他的书传到秦国,书中所讲的“尊主安国”的理论,一下子却让秦王成为了他的粉丝,秦王非常赞赏韩非的才华,并说:“我要是能见到此人,和他交往,死而无恨。”

不久,因秦国攻韩,韩王不得不起用韩非,并派他出使秦国。这时候,李斯这只“仓鼠”开始有机会除掉韩非了。他对秦王说:“韩非是韩王的同族,大王要消灭各国,韩非爱韩不爱秦,这是人之常情。如果大王决定不用韩非,把他放走,对我们不利,不如把他杀掉。”秦王轻信李斯的话,把韩非抓起来,在李斯这位老同学的直接“关心”下,韩非很快就被逼喝了一杯毒酒……

从此以后,李斯没有对手,更可以施展自己的才能,为秦王统一六国出谋划策了。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王结束了长期分裂的割据局面,统一了中国,建立了一个东到大海,南达岭南,西至甘青高原,北至今内蒙古、辽东的空前的大一统国家。

(二).

由于秦始皇的赏识,李斯不仅官运亨通,他的子女也都跟着沾光。李斯的长子李由做三川郡守,掌握了一定的军政大权,其他子女不是娶了皇室女儿,就是嫁了皇室公子。

有一次,李由回到咸阳,李斯摆设家宴,百官都来赴宴祝酒。门里门外车辆数以千计,若是摆在现在,肯定宝马、奔驰这也的豪车基本数不清,说不定要专门安排交警来维持秩序。

不过,李斯也明白否极泰来这个道理,做人还算低调,头脑还算清醒。但历史弄人,转变他命运的时刻终于开始萌生了。

秦皇三十七年(前210年),始皇决定第五次巡行。 这一次巡行,丞相李斯和秦始皇宠爱的小儿子胡亥等一同前往。巡行的路线是:从咸阳出发,出武关,沿丹水、汉水流域到云梦,再沿长江东下直至会稽(今浙江绍兴市南)。登会稽山,祭大禹,并刻石留念。在北归之时,秦始皇得了重病,不久死在沙丘(今河北钜鹿县东南)。

秦始皇死后,李斯怕引起天下大乱,每日照常令人送水送饭,不让外人知道死讯,按照惯例,应由秦始皇长子扶苏继位。扶苏思想倾向于儒家,不同意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当面提过意见,惹得秦始皇生气,把他派到西北大将蒙恬那里。这时,中车府令赵高也正在进行阴谋活动,他曾是胡亥的老师,自然希望自己的学生胡亥称帝,他就可以大权在握了。

唯一需要注意拉拢的是李斯,所以他就想方设法争取李斯也同意胡亥上台。于是赵高开始试探、蛊惑、威诱李斯。

赵高说:“皇帝临死前,曾召扶苏参加葬礼的这封信,没等送出去,皇帝就死了,这封信没有人知道,现在胡亥手里。决定由谁来继位;全由胡亥和我来决定丁,你认为如何?”

李斯也在试探:“这是亡国的言论,不是人臣应该议论的。”

赵高早就对李斯的为人了如指掌,他说:扶苏刚毅且勇敢善战,他继位后必将任用蒙恬为丞相,这话打在了李斯的七寸上,当年他杀害韩非子不正是因为这也的“仓鼠”心态吗?

赵高接着又威胁说,现在天下实际上掌握在胡亥和他的手里,哦你想长保侯位,世代相传,最好还是听我们的。

李斯见形势不妙,就只好听从赵高的调遣了。胡亥、赵高将秦始皇召扶苏来咸阳送葬的书信,改为斥责扶苏“无尺寸之功”、“不孝”的信,令他自杀;同时责备蒙恬“不忠”,也令他自杀。结果扶苏乖乖地自杀了,蒙恬不肯自杀,后被囚禁,还是服毒而死。

秦二世元年(前209年),胡亥继承了帝位,开始了比秦始皇更加残忍的统治。李斯与胡亥、赵高的结合,是为了互相利用,所以后来他们之间勾心斗角,也就是自然的事情了。 李斯贪恋富贵功名,害怕二世拿他开刀,遂迎合二世,提出了一种“督责之术”,即君主独断专行,用严刑酷法、轻罪重罚的办法来督责吏民。此后,杀人多者为“忠臣”,残忍者为“明吏”,弄得天下怨声载道。

在李斯,赵高的怂恿下,秦二世胡亥更加奢侈腐化,胡作非为。为了镇压农民起义,不断地从关中征发人民去打仗,给人民造成极大的负担,秦二世胡亥为了修好阿房宫,征发徭役,把人民推向苦难的深渊。最终他被赵高所利用,利用李斯上书激怒二世,下令将他逮捕入狱,赵高借机诬告他与其儿子李由谋反,对李斯严刑拷打,刑讯逼供。李斯被迫承认谋反,在秦二世二年(前208年)七月被杀死。

我们现在还原当年的那种场景,李斯死得惨烈,估计是他自己都无法承受的。

不光光是他死,而是要夷三族:父族、母族、妻族。整个行刑场面,哭声震天。李斯他杀了一辈子人,轮到他被杀,那么多亲戚陪葬,这滋味不好受。

他本人则“具五刑”:墨,劓,刖,宫,辟。意思就是,先在脸上刺字,再切掉鼻子,再砍掉左右手,再拦腰斩断,最后还要剁成肉酱。——“千古一相”就这也死掉了。

他死后,赵高还带人抄了他的家,在整个李斯的故居处进行了残酷的“挖地三尺”,最深处竟达丈余。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了一片芦苇丛生的坑塘。后人为纪念李斯,称此处为“李斯坑”。

第02章 李斯:千古一相,“仓鼠”一生2

(三).

后人认为,李斯之所以如此倒霉,全是因为指鹿为马的赵高。李斯为什么会败于赵高?我认为,有三个原因。

第一,李斯没有把赵高作为敌手,而赵高把李斯当做了敌手,李斯本质上是个文人,

赵高本质上是个小人。文人和小人相斗,永远都不是对手。

第二, 作为太监的赵高每天都和皇帝保持密切联络,而李斯想见皇帝一面都难,要想让皇帝信任他,实在很难。

第三,赵高用威逼利诱的方式很快建立了自己的势力集团,而李斯始终没有自己的势力集团,这还是因为文人的麻痹大意。

先说第一点。

在始皇时期,李斯的地位已经达到了最高一级,不可能再升高了。而赵高,虽然身份是宦官,本质是小人,但他也怀有升官掌权直至位极人臣的心思。李斯压根就没把赵高当成对手,他甚至还有文人的一种自我意淫的轻狂,二世若不是他,还当不了皇帝,上位后应该会感激他,长保他的富贵。对于赵高,他认为,只不过是一个太监。

然而,文人从政,特别容易犯幼稚病,昨天的盟友很可能是今天的敌手。赵高跟李斯结盟,拥立二世成功之后,马上就把李斯当成了最大的敌手。但李斯始终认为,对付太监赵高,是绰绰有余,根本就没把对方放在眼里。以至于一次次错失机会,直到最后局面再也无法逆转,事情已无法收拾的时候,他才跟皇帝说赵高要谋反。其实这也是诬告,李斯并没有掌握任何赵高谋反的证据。

赵高则不同,小人的可怕就在于他毫无底线,从来不会考虑到人性之道,只求目的达到。为了陷害李斯,他假意摆出一副对祖国现状忧虑的姿态让李斯向二世进谏,却总是挑二世吃喝玩乐的时候带李斯去,去了三次,二世都玩得很爽,正和妃子在床上谈人生,你跑过来进谏,自然是扫了他的兴了。李斯在赵高的阴险安排下多次不合时宜地求见,二世最后发怒说,我常有很多空闲时间,丞相不来,我正在爽时,丞相就来找我,难道是丞相因为我年轻而轻视我?

这时候赵高终于可以落井下石。说,皇帝啊,我也这么觉得啊,“人臣之贵,必易主位”,当年沙丘之谋,他自认为对陛下贡献很大,想得封地称王呢。还有啊,他儿子李由担任三川郡守,可是陈胜吴广都在附近起义了,他不但不镇压,听说他们还有书信来往呢。

这下子本来就没什么脑子的秦二世毛了,立即把李斯打进大牢。打进大牢之前,李斯也慌了,作为一个文人,他的应对方式就很幼稚,说赵高谋反,但是没有任何证据。二世自然会认为,他说你谋反,你就说他谋反,你不是狗急跳墙嘛,自然不会信他的话。

但是赵高整李斯绝对是步步惊心,步步为营。调查李斯和李由谋反的事,却发现李由已经被项羽的伯伯项梁给杀掉了,正好死无对证,赵高告他谋反被杀。《史记》记载,“赵高治斯,榜掠千馀”。赵高派人乔办二世使者,只要说出实情,就严加拷打。后来到了真正的朝廷官员来了,他已经哪个是二世的人,哪个是赵高的人了,直接承认有罪,为了避免再次挨打,朝廷官员报给二世,二世高兴地说,如果没有赵老板,差一点被李斯这个老东西给骗了。

第二点:赵高独占了跟皇帝的联络权。

在现实生活中,文人们会常常纳闷,为什么小人总是得到领导的赏识。说到底,其实关键还是他们跟领导走的近,无论是明君还是昏君,都喜欢听好话,关键是身边人服务的好,领导想吃好东西了,立马安排,皇帝性饥渴了,总能找到风味不同的女人。文人,天生就跟领导保持一定距离,时间长了,难免给他们有种清高的感觉,小人在为你吹吹阴风,自然得不到宠幸,这样一比较,昏君如二世自然会宠幸赵高,而明君如乾隆也离不开和珅。

正因为掌握了这种联络全,所以当李斯为二世陈申辩书,赵高直接截下,当场撕碎,恨恨骂道:“囚犯怎能上书!”——直接堵截了皇帝了解真相的机会。

而当李斯被动地去弹劾赵高时。赵高立马忠心耿耿,并不无哀怨地对二世说,“实际上丞相害怕的就是我,我一死,他就无所顾忌了”。——二世肯定更愿意相信身边人。

可想而知,凡是跟皇帝关系密切的人,接近权力中心的人,相对于其他人,在权力斗争中占有优势。所以你可以看看,为领导开车的往往比坐办公室的还要升官快,其实也是一个道理。也因此,历代想要固宠的人,无不想方设法打听皇帝的爱好,揣摩皇帝的心思,不惜重金打通与皇帝的联络渠道。但李斯这样的文人,是不会或者说不屑做这样的事的,博弈之间,胜负就出来了。

第三点:政治斗争需要自己的班子。

李斯贵为丞相,百官之首,但没有自己的私人势力集团。 这也是始皇始终信任他的原因。但是换了江山,二世最信任的人是赵高,李斯已经成为他政治上最大的敌手,在赵高的势力还没有膨胀的时候,立即建立自己的势力集团。其实,以李斯的地位,完全可以做到,不过,他还是有点书生意气,忽略了自己现在已经不是书生,而是一名政客了,政客要保护好自己,必须有枪杆子,枪杆子里才能有保护自己的政权。

我们有了这些认识之后,再来详细考察李斯倒霉的一生,就会有更深的感悟。

李斯死了,死在了名利场上,他的身后是一片寂寞。留给世人的唯有他一手漂亮的小篆,后来记得他最多的也许就是他死法的惨烈。“牵犬东门,岂可得乎?”这是秦相李斯在腰斩前,对一起俯首就刑,一起奔赴黄泉的儿子说的最后一句话。

李斯,一位出身平民的小吏,既是一个开国功勋,又是一个祸国罪人。他的身上充满了文人的纠结和自私。他雄才大略,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却又嫉妒贤能,毒死韩非子,倡导焚书坑儒,却一辈子活在赵高的钳制下,是非不分,最终又被赵高指鹿为马,被迫承认谋反。“牵着自家养的一条黄色的土狗,带着自己年幼的儿子,出上蔡东门,到野外追逐狡兔。”曾是他最美妙的理想。在腰斩的那一刻回光返照式的旧念,或是他临刑前精神失常的呓语。他杀了一辈子人,如今轮到他被杀,而且“夷三族”,苍老的心灵想必已经出现一种凄凉的幻觉……

第03章 嵇康:轻肆直言,广陵绝唱

(一)

对魏晋历史稍微了解的人都晓得,“竹林七贤”里面最有个性的其实就是嵇康,若没有了他,就好比Beyond里少了黄家驹,唐朝乐队少了张炬一般。

熟悉嵇康的都明白,嵇康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狂妄,现在分析下来,原来是因为他长得帅,长得帅的男人本来就有心理优势,加上自己又是文艺青年,还会弹琴,所以自我感觉就更加好了。

嵇康身长七尺八寸(算下来起码一米八几),风姿特秀。看到他的人都不免赞叹道,这家伙真潇洒端正,爽朗清高啊。还有人说他“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 他的哥哥嵇喜就在《嵇康别传》里,很不谦虚地夸耀他是“正尔在群形之中,便自知非常之器。”他曾经的好兄弟山涛也说,嵇康就像山崖上的孤松,傲然独立;他醉酒时高大的样子,就像玉山将要崩溃。崇拜地让人难免生出他们是否有断背之嫌。

不但山涛崇拜他,连山涛的妻子都被他的气质容貌吸引。据说山涛和嵇康、阮籍第一次见面,就情投意合。山涛的妻子觉得丈夫和这两个人的交往非比寻常,就问他怎么回事,山涛很显摆地说,“眼下可以作为我的朋友的,只有这俩人了。”他的妻子很好奇,说“从前僖负羁的妻子也曾亲自观察过狐偃、赵衰,我也想看看他们,可以吗?”有一天,二人来了,妻子劝山涛留他们过夜,给他们准备了酒肉。晚上,她越过墙去观察这两个人,留连忘返,直到天都亮了,她还在那流着口水欣赏着。

山涛一个人睡在床上不放心,说道:“你觉得这二人怎么样?”妻子很不客气地说“你的才智情趣比他们差得太远了,只能以你的见识气度和他们交朋友。”

山涛并没有生气,就像后来嵇康要和他绝交,他也不恼一样,人家气度大。但从这个事上我们也看出,不但山涛崇拜嵇康,连山涛老婆也是嵇康粉丝,居然半夜偷窥人家一直到天亮,要不是阮籍在旁边做灯泡,山涛老婆搞不好就直接和嵇康在夜里谈论理想和人生了。

嵇康这么帅,又有人这么宠着,感情生活上按照道理应该很丰富,但是他似乎在感情生活上并不幸福。嵇康妻子为曹操的曾孙女长乐亭主。我们可以想象,当年长乐亭主爱上嵇康8成是因为嵇康长得帅,爱情都是缺乏了解的一种感性结合,他以为肌肉猛男嵇康情商或者性商也很高,不过现在看起来嵇康似乎酷爱打铁,或者和那帮七贤酒鬼们喝喝酒,吃吃仙丹,对女人,尤其是贵族女人兴趣不大,考证下来,嵇康和她老婆的感情生活非常不和谐。

也许就是太多人宠着嵇康,所以他开始狂放任性,据说他和后来的王安石一样,不讲究个人卫生,“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大闷养,不能沐也”。这种不爱洗澡的行为,估计是每个妻子都不能容忍的。再加上他幼年丧父,故而经常放纵自己,用他的话说就是“又纵逸来久,情意傲散”。成年的他接受老庄之后,“重增其放,使荣进之心日颓”。在这天才的懒散与自由里孕育着嵇康的狂放和旷达。(二)

说过嵇康的外貌,我们再详细说说嵇康的朋友和敌人。因为嵇康的生死都和这些朋友密切相关。

首先是一些真心崇拜他的朋友,这些朋友也许才气不如嵇康,甚至还有点小俗,但其实都是尊重知识,尊重文艺的准文艺青年,我们现实生活中也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人,他们或许比较市侩,但对待自己佩服的文人绝对是五体投地,不搞任何江湖邪气,如果偶像需要他帮助,他绝对是全身心的投入,绝不掺杂任何虚伪在里面。而且这部分人心胸都非常宽广,对待嵇康的狂妄和任性往往微微一笑,不往心里去。

山涛就是这样的人,这一点,偷窥嵇康的山涛之妻也说“只能以你的见识气度和他们交朋友。”山涛自己也承认“伊辈亦常以我度为胜”——正因为我心胸开阔,嵇康和阮籍才和我玩啊,否则理都不理我。

山涛这样的人,从内心是佩服嵇康的,也希望他能够在乱世中散发出金子的光芒,所以司马昭要上台时,他动员嵇康出来做官,谁知嵇康立马跟他翻脸,写了一封举世闻名的绝交书《与山巨源绝交书》,一点都不给老朋友面子。不过,历史证明,山涛还是够哥们义气的,其实嵇康自己也明白,山涛这样的朋友其实是靠得住的,尽管绝交书写的气势恢宏,但是对山涛这个人却没有多少攻击,仅仅表明自己忍受不了官场上的种种规矩,比如说自己“卧喜晚起”,比如说自己不喜欢应酬等等。希望自己一生能够“守陋巷,教养子孙,时与亲旧叙阔,陈说平生,浊酒一杯,弹琴一曲,志愿毕矣……”。所以,即使写了绝交书,自己后来也下狱,临死之前,嵇康没有把自己的一双儿女托付给哥哥嵇喜,没有托付给他敬重的阮籍,也没有交给向秀,而是托付给了山涛,并且对自己的儿子说:“山公尚在,汝不孤矣。”

在嵇康死后,山涛对待嵇康的儿子就像对待自己的儿子一样。山涛没有辜负嵇康的重托,一直把嵇康的儿子养大成才。山涛和王戎,在嵇康被杀害之后,对嵇绍一直都特别的照顾。他们尽到了朋友应尽的道义与责任,使得这个孤弱的孩子,即使失去了父亲,却还拥有他们慈父般的关怀与教导,不再那么无依无靠,这也是成语“嵇绍不孤”的由来。十八年后,嵇康的儿子嵇绍也在山涛的大力举荐下,被晋武帝“发诏征之”,后来还成为晋朝的忠臣。

这样的朋友,还有刚提到的王戎。《世说新语》记载:有人语王戎曰:“嵇延祖卓卓如野鹤之在鸡群。”答曰:“君未见其父耳。”

有一次,嵇康、阮籍、山涛、刘伶在竹林下畅饮,王戎后来到了。嵇康翻以白眼,阮籍更是没好气地说,俗人又来败坏我们的兴致了!王戎面对嵇康和阮籍的态度,却笑着说:“你们这些人的兴致,也是别人能败坏的吗?”

还有一种朋友,就是阮籍这样的,文气、才气、傲气相当,更有缘分的是他与嵇康同一年死的,不过阮籍比嵇康早生10多年。嵇康的性格过于狂妄,自然会得罪人,但阮籍则很聪明,没事就装疯卖傻,十分会保护自己。鲁迅曾经说,嵇康和阮籍这两位文人“脾气都很大,阮籍老年时改得很好,嵇康就始终都是极坏。后来阮籍竟做到‘口不臧否人物’的地步,嵇康却全不改变……”

司马氏曾经也想拉拢阮籍,想和他结亲,阮籍知道后,也不反抗,天天醉酒,连续醉了两个月,让媒婆无法开口,最终只好崩溃放弃。

对于这个绝招,司马氏也没办法,只好对阮籍采取容忍态度,对他放浪佯狂、违背礼法的各种行为不太过刁难,虽然和嵇康同年而死,但阮籍是最后得以终其天年。嵇康则是被杀。

直接把嵇康送上地狱之路的其实也是一个曾经非常仰慕他的粉丝——司马昭极其信任的高级谋士钟会。

其实,你说钟会有多坏也不至于,他只是一个急切渴望和著名作家结交的文艺青年。但他和嵇康的两次交往,全是非常尴尬。尴尬得受到屈辱,自然怀恨在心。

第一次。钟会刚写完《四本论》,很想让嵇康看看,于是就把书揣在怀里,来到嵇

康家门前,这时心里又怕嵇康发飙,书依旧揣在怀里不敢拿出来,就在门外很远的地方,把书扔了进去,然后转身撒腿就跑。这种动作像极了初恋时男生给心仪女孩送情书的情形。可嵇康做的太过了,他看都没看,就把《四本论》扔在打铁的红炉里,付之一炬。这种打击不亚于,你把自己辛辛苦苦写的手稿投递给一著名作家,希望得到他的一二指点,不成想他上厕所正好没纸,看都没看,直接擦屁股了。

第二次。钟会邀请当时的名流,一起去找嵇康。嵇康正在大柳树下打铁,向秀帮他拉风箱。见钟会来了,嵇康依旧挥锤打铁,旁若无人,很长时间也不和钟会说话。钟会非常尴尬,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想喝酒也不成,想说个黄色笑话气氛也不对。只好自己起身离去,这时嵇康说话了:“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说:“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其实,心中已经瞒下祸根,“你小子,给我等着,总有一天让你好看的!”

嵇康的下狱导火索涉及一桩并不离奇的强奸案。受害人是他朋友吕安的妻子,犯罪人是他朋友吕安的哥哥吕撰,他们本来都是嵇康的好朋友,后来吕撰投靠了司马昭,没出息的他看到兄弟的妻子,色心顿起,强奸了她,并想长期占有。嵇康作为调停人,希望私了,吕安认栽,但吕撰以后不允许再骚扰弟媳。不过,小人就是小人,吕撰口是心非,暗中向司马昭诬告吕安“不孝”,打了自己的母亲。司马昭一向标榜“以孝顺治天下”,立马逮捕吕安,把他流放到边远地区。嵇康自然气愤不已,又写下绝交书《与吕长悌绝交书》,痛斥吕撰失信忘义,残害手足的卑劣行径。

后来成为司马昭重要谋臣的钟会曾说过坏话,“嵇康,卧龙也,不可起。公无忧天下,顾以康为虑耳!”。等到嵇康的朋友吕安“以事系狱”,把他牵连进去,钟会终于又出了口恶气,他跟司马昭说“康上不臣天子,下不事王侯,轻时傲世,不为物用,无益于今,有败于俗。昔太公诛华士,孔子戮少正卯,以其负才乱群惑众也”——摆事实讲道理地直接告诉司马昭,嵇康这种鸟人,留在世上有何用?不杀不行啊!(三)

现在再看历史,觉得嵇康不得“好死”确实是冤枉。嵇康死在知识分子莫名的清高,面对看不惯的人,他们最聪明的方法其实应该疏远,但嵇康却是迎头痛击,动不动还写绝交书,心里想什么都说什么,自然遭人嫉恨。人最怕的就是走到路上被人扔一块砖头,而且怎么回想都不晓得自己究竟得罪了谁。说到底,这也是嵇康幼稚的地方。

相对于嵇康,阮籍是聪明的,对待统治者,可以采取装疯卖傻不合作态度,有时还有故意玩点黑色或者黄色幽默。其实阮籍被司马昭骚扰的次数也不少,他曾经实在烦不过,给司马昭还写了一篇祝寿文,为他高歌一首HAPPY Birthday,把司马昭嘴都笑歪了。

还有那个为嵇康拉风箱的向秀。嵇康被杀以后,他被举为郡中的计吏。到洛阳后,司马昭接见他,问他说:“小同志,听说你有归隐的志向,怎么还在这里呢?”向秀立马面不改色心不跳面带无耻地说,“巢父、许由都是狂傲清高之人,不值得多羡慕。”马屁拍得司马昭内心酥酥的。

唉,嵇康就这样英年早逝了,除了他的文才,还有他的音乐。嵇中散临刑东市,神气不变,索琴弹之,奏广陵散。曲终,曰:“袁孝尼尝请学此散,吾靳固不与,广陵散于今绝矣!”太学生三千人上书,请以为师,不许。文王亦寻悔焉。

可能是因为嵇康的《广陵散》也打动了司马昭了吧,他内心也有点后悔,不过君望一言,驷马难追。《广陵散》,又名《广陵止息》。是古代一首大型琴曲,它是我国著名十大古曲之一。它至少在汉代已经出现。其内容向来说法不一,但一般的看法是将它与《聂政刺韩王》琴曲联系起来。《聂政刺韩王》主要是描写战国时代铸剑工匠之子聂政为报杀父之仇,刺死韩王,然后自杀的悲壮故事。关于此,蔡邕《琴操》记述得较为详细。

这里面还有一个传说,《灵鬼志》曾有记载,说的是月夜风高的时候,嵇康和一提头乐鬼所学,临别时嘱咐嵇康“不得教人”。《广陵散》经过扬州学者考证,跟扬州还有一定的历史渊源,作为一个扬州人,我在感佩嵇康的同时,也深深为之遗憾,假如嵇康脾气能够好点,腰椎能够柔软点,《广陵散》能够传下来,在月黑风高之时,寂寞如我,一人抚琴,该是多么穿越的乐境啊。

第04章 谢灵运:诗狂人更狂,未得好下场

(一)

与陶渊明差不多同时的谢灵运(385—433)是开创山水诗派的第一人。原名谢公义,字灵运。这位东晋末年刘宋初年的文学家,诗人,家势显赫。

谢灵运的曾祖是晋代名相谢安的亲兄弟安西将军谢弈;祖父是淝水之战的主将车骑将军谢玄;晋代著名的大诗人、大官僚谢混,则是灵运的从叔。在谢氏子侄中,灵运最得谢混偏爱,以致在很小的时候就得以袭封为康乐公,食邑三千户。

灵运的父亲很普通而且据说脑子还有点问题,死得很早,因此天性颖悟的谢灵运出生时,谢玄都觉得这个孙子是上天赐给谢家的“补偿”。据载,灵运幼年就先后失去父祖的呵护。为了不影响对下一代人的培养,谢家把幼年的灵运寄养在钱塘杜家,故乳名为客儿,世称谢客,使他自幼便得到了很好的教育。后世诗词中提及“谢客”、“谢公”,指的都是灵运。《宋书》上说,“灵运少好学,博览群书;文章之美,江左莫逮。”《南史》也记载道:“灵运诗书皆兼独绝,每文竟,手自写之,文帝称为二宝。”可见他的诗文和书法在当时都是极有影响的。

灵运在他所处的那个时代,是绝无仅有的大才子,他的诗文是那个时代的标尺,因此后人称他为“山水诗开山之祖”。关于这一点,谢灵运倒也不谦虚,官二代倒不稀奇,富二代也很多,但是门第高贵,家里又有钱,最关键的是才华又非常横溢,不高傲就说不过去了。所以,谢灵运曾经这样谦虚地评价自己:天下有一石,建安诗人曹植独得八斗,我得一斗,余下一斗由自古以来及现在的闻名之人共分。

当然,谢灵运在诗歌上的自诩绝对不是他自己自我抬高身价,不像现在某些作家,作品少的可怜,精品基本没有,吹起牛来照样大言不惭。在他身后的1000多年间,历代文人对他的诗才评价几乎没有怀疑过。

——钟嵘在《诗品》里,给予他很高的评价,说“谢客为元嘉之雄”。同时代人鲍照、汤惠休,甚至用“如出水芙蓉”形容女人的词语来形容他的诗。杜甫有“焉得思如陶谢手”,苏轼有“陶谢之超然”的赞美。到了明代,陆时雍在《诗镜总论》里讲:“熟读灵运诗,能令五衷一洗”,简直把他的诗当成了灵丹妙药,只要读一首,浑身舒泰通畅,跟那个便秘神药差不多了。

在这样的家庭氛围下长大,谢灵运几乎没有遭遇什么挫折,所以他自然不怎么会反思人生,挫折的人生才值得反思,谢灵运在青少年时期根本从未遭遇过挫折。

跟现在的官二代、富二代一样(现在已经没有诗二代了),谢灵运也喜欢名车名衣,最关键的是他还是个帅哥,比京城四少帅多了(有关谢灵运的相貌史书没有记载,但“谢家无丑男”,想必谢灵运的外形也是不会差的),他没事就喜欢骑在名贵的马上,穿上华丽的衣服,招摇过市,引起城区少女粉丝们尖声高叫,追马尾随,几乎湿身。(二)

少年成名,公子哥的习性,让他做什么事自然不考虑后果。这也为他后来政治投机的失败,埋下了悲剧的种子。

东晋末年,有一次谢灵运到宫里去见皇帝,守门人不认识老谢,又见他穿着一般,不像以前那样华缎贵服,又没有出入证件,身份证件,自然像个保安一样,表现得有点无理。谁知仅仅这样一件可以解决的小事,他居然一怒之下对守门人实施了“斩首行动”,因此获罪,被贬官下放。

他的一位门生桂兴与他的小妾通奸,结果机事不密,被谢灵运捉奸在床。头戴绿帽的他,没有像普希金一样想到和情敌公平决斗,而是直接乱棍打死情敌,并抛尸江中。

政治投机失败后,灵运经常在杂乱的市井小店、路边的大排档喝得烂醉如泥,然后唤来仆从,扯袖作笔、撒尿磨墨、以墙为纸,把足以传诵千古的华丽诗篇随手涂抹在小酒馆肮脏的破墙上,引起路人侧目。

跟同僚的关系也处理得非常狂妄。谢灵运一生和佛教因缘深厚殊胜,他于东晋义熙年间,曾到庐山参礼慧远大师,肃然心服,誓愿跟随慧远大师,并在道场前挖掘莲花池,池内种植白色莲花,并和志同道合者结社共修净土之业,定名为白莲社。当时,灵运曾经要求永久入社,但慧远大师以为谢灵运的心思杂乱而未允许他入社。谢灵运常说,六经的根本在于济俗,若想求得性灵真要,则需以佛理为指南。可是,他并无慧根,没有从实际行动中参透佛理。

会稽太守孟岂页(?)笃信佛教,谢灵运居然当面挖苦他,“得道须有慧业,你升天一定在灵运的前面,成佛必在灵运的后面。”一次,谢灵运和王弘之等人到千秋亭饮酒,喝得高兴,他便把衣服全脱了,光着个身子大呼小叫,旁若无人。孟太守出于好心,写了封信给他,意思希望他以后注意影响,不要没事就裸奔,结果谢灵运居然非常恼怒,怒斥“我自己大呼小叫,干着你这痴人屁事。”

即使到了临刑那一天,他还不忘为自己的人生最后秀一把,要求把他的胡须剪下来,施舍给南海袛洹寺,作为塑维摩诘罗汉像时用。并作有临终诗一首:“龚胜无余生,李业有终尽,嵇公理既迫,霍生命亦殒。凄凄陵霜柏,网网冲风菌,邂逅竟无时,修短非所愍。恨我君子志,不得岩上泯,送心正觉前,斯痛久已忍。唯愿乘来生,怨亲同心朕。”——自比己身如东汉龚胜、李业、晋朝嵇绍、霍原等贤士见弃于君王,为世所不容,惨遭杀戮极刑。

只是他的这一行为艺术最后结局颇为滑稽,到了唐朝,淫乱的安乐公主互发奇想,一把揪下了他那保存在罗汉下巴上苟活了几百年的胡须,用来“斗草”。不知道狂妄的诗人,地下若有知,是否揪毛自悲?(三)

如果以上说的这些狂妄,完全是个人行为,说到底也就是人品性情问题,也不至于会造成谢灵运后来的冤死。

面对下人或者同僚,也许都无所谓,别人即使看不惯你,但也碍于你家族势力不敢怎样,但是如果跟皇帝也狂妄,那绝对就犯政治幼稚病了。然而悲剧的是,天真的诗人把皇帝也不放在眼里,宅心仁厚的皇帝终于一忍再忍,最后把谢灵运一刀两断了。

东晋消亡前,刘裕废晋自立为宋之后,谢灵运就有点老三老四的,刘裕必然会对这位自负清高的谢灵运怀有疑忌,不可能委以重任。

刘裕在位不过三年就死去,后是刘义符即宋少帝当政,但大权旁落在一些重臣如徐羡之等人手里,徐羡之看不惯谢灵运,调他做永嘉太守。结果谢灵运到处游玩,民间诉讼一概不问,后来干脆称病辞职。

如果谢灵运真的是寄情山水,远离政治倒也罢了,不过,他清高的背后却有着对政治的一种极端渴望。

中国文人,十有八九都自称清高,但真清高者少,假清高者多,说是不想做官,其实,每晚都在做“学而优则仕”的梦。其实,他在插手刘宋政权最高层的接班矛盾。《资治通鉴.宋纪二》载:“南豫州刺史庐陵王(刘)义真,警悟爱文义,而性轻易,与太子左卫率谢灵运、员外常侍颜延之、慧琳道人情好款密。尝云:‘得志之日,以灵运,延之为宰相,慧琳为西豫州都督。’”

天真的诗人怎是职业政客的对手?这一次,他是站错了队伍,选错了投靠的对象。直到有一天,刘义真被人干掉,刘义真的弟弟刘义隆为帝,他才如梦初醒。

不过,幸运的是,宋文帝毕竟不是小肚鸡肠的文人,为巩固其统治,对世家大族采取笼络政策,由于谢灵运名气大,被征召为秘书监,还被指定撰修晋史。但时隔不久,谢灵运就看出皇帝对他表面上尊重,实际上“惟以文义接见”,只是要他充当一名文学侍从罢了,并无政治上加以任用的意思。其实,这也可以理解,试想,你谢灵运曾经是自己皇帝竞争对手刘义真的人,无论如何,当上皇帝的刘义隆也要防着你一手,也是帝之长情。但谢灵运的狂妄没有所收敛。没事就带领大队人马开山劈路,搞得周围地方官以为是叛军来了。

谢灵运经常闹辞职,没事就称病不上班,自己到处旅游。有时挖池种树,有时一日一百多里,十多天不回来,文帝实在受不了了,暗示他主动辞职,结果他还真的辞职了。

辞职也把,乐得终日出游,但别搞得到处山动水响的,加上自己平时的言行确实也太老卵,终被地方官员纠弹,要治他的罪。文帝没办法,只好派人捉拿他归案,谁知谢灵运不服,反把有关吏员扣押起来。他还赋诗一首:“韩亡子房奋,秦帝鲁连耻。本自江海人,忠义感君子。”将刘宋王朝比作暴秦政权,并以张良、鲁仲连自比,暗示要像他们那样为被灭亡的故国复仇雪耻。

这种行为和言论,如果皇帝再不下罪,这个皇帝确实也不好对底下的大臣交待了。谢灵运被捕后,朝廷要法办他,但刘义隆还是不想跟他多计较,亲自下诏,说“谢灵运多次谋叛,依法应诛,但谢玄功勋赫赫,应对他的子孙‘宽大为怀’。”,死罪免去。

于是把他发配岭南,他还是如故,处处嚣张,又得罪了地方官员,最终被反对派狠狠奏了一本,诬告他“买兵器,结健儿”,要谋反,这次皇帝是彻底毛了,你这小子,我一次次地不跟你计较,你反而更加来劲了是不是,罢罢罢,“诏于广州弃市”。

据说谢灵运临终前也有所悔悟,叹息说道,真是小狂风雅,中狂讨嫌,大狂送命。

谢灵运不愧为山水诗的祖师爷,但是在后世长河中,却很少有人称赞并学习他的为人,也很少有人认可和同情他的死亡。

第05章 王勃:杀人溺亡,冥冥注定

(一)

写到初唐四杰王勃的死,确实让人有些感慨,前三个文人,可以说基本上是横死,但是王勃这颗初唐时期冉冉升起的新星,才升到半山腰,就陨落了,而且是溺水身亡,关键是当时没淹死,被打捞上来后,惊悸而死,这种死法令人唏嘘,死时也就二十六七岁。

那一年,大概是上元二年(675年)或三年(676年)春天,王勃从龙门老家南下,前往交趾看望父亲。一路经洛、扬州、江宁,九月初到了洪州。在这里王勃留下了《滕王阁序》这一传世名篇。滕王阁大宴后,王勃继续南下,于十一月初七到达岭南都督府所在地南海,第二年秋由广州渡海赴交趾,从王勃乘坐船只出世的时间来看,当时应该是八月,在海中可能遇到了热带风暴,大风掀起巨浪,年少名高的诗人,想必是第一次见到大自然如此壮烈的一面,可能一个浪头把他打入水中。船上的人紧急施救!不幸中的万幸,他被救起;不幸中的不幸,他的魂魄终究还离开躯壳,一代才子以此方式辞职,年仅二十六岁。

据说,王勃临死之时说,世间好辞,从来就是天籁之音,而我,不过是上天手中的一支笔,现在他要收回去了。

王勃,字子安,被称为诗杰。王勃出身望族,为隋末王勃像大儒王通的孙子(王通是隋末著名学者,号文中子),王通生二子,长名福郊,次名福峙,福峙即王勃之父,曾出任太常博士、雍州司功、交趾县令、六合县令、齐州长史等职。

王勃小时候很聪慧,从小就能写诗作赋,世人目为神童。王勃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以诗文齐名,并称“王杨卢骆”,亦称“初唐四杰”。《旧唐书》本传谓王勃:“六岁解属文,构思无滞,词情英迈,与兄才藻相类,父友杜易简常称之曰:此王氏三珠树也。”又有杨炯《王勃集序》说:“九岁读颜氏《汉书》,撰《指瑕》十卷。十岁包综六经,成乎期月,悬然天得,自符音训。时师百年之学,旬日兼之,昔人千载之机,立谈可见。”太常伯刘公称王勃为神童,并向朝廷表荐,对策高第,授朝散郎。乾封初(666年)为沛王李贤征为王府侍读。

传说王勃十四岁就去参加重要考试。应试之日,到禁卫森严的考场,用眼四观,见全是年长公子,束发秀才,白首童生,惟独自己还是一个孩童。当主考官点名点到王勃时,见其长衫拖地,乳臭未干,一脸稚气,心中相当不爽。王勃非常聪敏,见状,连忙上前叩拜施礼,说:“宗师爷在上,学生龙门王勃前来参拜聆教。”这几句话,听者颇觉字字顺耳。主考官此时突生奚落之念,出口道:“蓝衫拖地,怪貌谁能认!”王郎仗胆反讥:“紫冠冲天,奇才人不识。”主考官笑,再戏谑道:“昨日偷桃钻狗洞,不知是谁?”王郎趣答:“今朝攀桂步蟾宫,必定有我。”主考官窃喜,拊掌道:“神童,神童,果然是龙门神童,准考。”

王勃赴考高中后,授朝散郎,成为朝廷最年少的命官。嗣后,才思泉涌,笔端生花,撰《宸游东岳颂》、《乾元殿颂》,文章绮丽,惊动圣听。高宗见此两篇颂词,歌功颂德,词美义壮,乃是未及弱冠的神童所为,惊叹不已:“奇才,奇才,我大唐奇才!”王勃的文名也为之大振,与杨烔、卢照邻、骆宾王合称“初唐四杰”,并推为首位。

当然,让历史记住王勃的自然是那篇惊世之作《滕王阁序》,《唐摭言》记载:

上元二年(675年)秋,王勃前往交趾看望父亲,路过南昌时,正赶上都督阎伯屿新修滕王阁成,重阳日在滕王阁大宴宾客。王勃前往拜见,阎都督早闻他的名气,便请他也参加宴会。阎都督此次宴客,是为了向大家夸耀女婿吴子章的才学。让女婿事先准备好一篇序文,在席间当作即兴所作书写给大家看。宴会上,阎都督让人拿出纸笔,假意请诸人为这次盛会作序。大家知道他的用意,都假惺惺地推辞不写,而王勃以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晚辈,竟不推辞,接过纸笔,当众挥笔而书。阎都督很是不高兴,拂衣而起,转入帐后,叫人去看王勃写些什么。听说王勃开首写道“豫章故郡,洪都新府”,都督便说:不过是老生常谈。又闻“星分翼轸,地接衡庐”,沉吟不语。等听到“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都督不得不叹服道:“此真天才,当垂不朽!”。《唐才子传》则记道:“勃欣然对客操觚,顷刻而就,文不加点,满座大惊。”

这个故事后面据说还有后续,在宴会中,王勃不但写下了著名的《滕王阁序》,接下来写了序诗: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自流。 诗中王勃故意空了一字,然后把序文呈上都督阎伯舆,便起身告辞。

阎大人看了王勃的序文,正要发表溢美之词,却发现后句诗空了一个字,便觉奇怪。旁观的文人学士们你一言我一语,对此发表各自的高见,这个说,一定是“水”字;那个说,应该是“独”字。阎大人听了都觉得不能让人满意,怪他们全在胡猜,非作者原意。于是,命人快马追赶王勃,请他把落了的字补上来。

待来人追到王勃后,他的随从说道:“我家公子有言,一字值千金。望阎大人海涵。” 来人返回将此话转告了阎伯舆,大人心里暗想:“此分明是在敲诈本官,可气!”又一转念:“怎么说也不能让一个字空着,不如随他的愿,这样本官也落个礼贤下士的好名声。”于是便命人备好纹银千两,亲自率众文人学士,赶到王勃住处。王勃接过银子故作惊讶:“何劳大人下问,晚生岂敢空字?”大家听了只觉得不知其意,有人问道:“那所空之处该当何解?”王勃笑道:“空者,空也。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大家听后一致称妙,阎大人也意味深长地说:“奶奶的,玩了这么个小花招,一字千金。”——不过,王勃的才气他不得不服。(二)

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有才之人千万不能过于外露,否则就会倒霉。王勃一生中倒霉的次数其实非常多,可能最终还是和他诗人性情的性格分不开吧。

乾封初(666年)王勃为沛王李贤征为王府侍读,这种陪公子读书的好差事,王勃没干太久就出了件大事。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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