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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3 23: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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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卫·格拉米特

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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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战争简史

玫瑰战争简史试读:

新视角全球简史系列

来自于英国I. B. Tauris出版公司的新视角全球简史系列丛书,写作严谨、可读性强,对于我们在21世纪理解和研究历史,可谓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对于见仁见智的历史争论,这一系列独辟蹊径,试图基于史实本身对其做出全面而公正的解释,这样既能激起普通读者和历史爱好者的浓厚兴趣,也能进一步感染广大的历史学习者及专业学者。因此,在讲述历史领域的重要主题、思想史、宗教、政治、古典研究、哲学观点等内容时,本系列丛书特意避免使用平淡乏味、冷漠刻板的方式进行陈述——那只是给初学者讲授史学入门知识的通常做法。长期以来,这一系列丛书一直致力于给专业学者和普通读者提供可以帮助他们了解特定历史概况的基本史实。但除此之外,这套系列丛书还能起到更多的作用。例如,书中有一些令人耳目一新的观点,解释过去的人们在特定的背景下是如何理解某个历史主题,以及其中各种社会、文化因素可能产生的影响及作用。这种新颖的分析方式十分具有借鉴意义,可以帮助我们现在更好地理解这些特定的历史主题。

此外,对于这样的历史主题,各位作者在此系列中也从不同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虽然作者们已经暗示了某种答案,但还是在每本书后的“延伸阅读”中提供了长长的参考书目,以便感兴趣的读者做进一步的阅读与探索。新视角全球简史系列丛书中众多的历史主题,相较于市场上其他同类丛书做了更为深层次的研究和解析,同时内容却简洁而紧凑,不愧是“在介绍历史知识方面更为出类拔萃”的代表。本套系列丛书结合质疑性和查证性的分析,对相关历史做了全面的描述,可以说是在日益复杂的全球化数字时代大背景下,为读者了解和研究历史打开了一个全新的视角。

大卫·格拉米特的《玫瑰战争简史》文风清新质朴,可以满足不同层次读者的需求。无论是大众读者,还是需要最新资料的专业人士和研究人员,甚至是早已熟悉玫瑰战争的人——包括像大卫·格拉米特这样的历史学家,这本书都足以吸引他们。在比较兰开斯特王朝和约克王朝在1459~1464年、1469~1471年和1483~1487年间发生的事件时,大卫·格拉米特对国王的性格特征及缺点进行了生动的描写,令人耳目一新,尤其是对亨利六世、爱德华四世、理查三世以及如约克家族的理查、“立王者”沃里克伯爵和白金汉公爵等贵族们的描绘更是如此。正是他们的阴谋加速了这场斗争的进行。大卫·格拉米特巧妙地将最近研究的结果(包括自己的研究成果)融入讨论。有一个章节尤其精彩,其中作者不再拘泥于“高度政治化”的视角来审视玫瑰战争,而是站在“政治化国家”这一高度来找寻这些事件的共同点,同时分析了“公众利益”这样一个共同的责任。作为著名的15世纪至16世纪早期英格兰历史学家,格拉米特博士成竹在胸,运笔老到。他敢于挑战却又不固执己见,对其他历史学家的意见亦十分珍视,将争议坦然公布,进而能够启发读者独立思考。因而这本书布局巧妙,涵括了实质性的代表人物、三大显赫的皇室及贵族的族谱以及涉及各个章节的权威参考书目。总之,这本书确实引人入胜,且读起来会令人兴味盎然。——拉尔夫·A.格里菲斯(Ralph A. Griffiths)斯旺西大学中世纪历史系名誉教授

阅读大卫·格拉米特的《玫瑰战争简史》,你绝对会感到物超所值。一方面,作者巧妙地引导读者领略了错综复杂、颇具争议的玫瑰战争全貌。玫瑰战争始于1399年兰开斯特家族篡夺王位。大卫·格拉米特对玫瑰战争有着深刻的见解与卓越见识。另一方面,在书的末尾,读者又会对这场内战有一个新的审视。大卫·格拉米特重新强调该时期的人口规模和数量对历史的影响,同时还强调了政治文化发生的重大变化。大卫·格拉米特对15世纪末期英国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的事件的重新评估,无疑将在研究都铎王朝方面引发新的议论狂潮。——A. J.波拉德(A. J. Pollard)提塞德大学历史系名誉教授

大事年表

1399年  博林布鲁克的亨利篡位,废黜理查二世。

1415年  百年战争战火再燃,亨利五世在阿金库尔战役中大获全胜。

1420年  《特鲁瓦条约》签订,法王查理六世被迫承认英格兰的亨利五世对法国王位的继承权。

1422年  亨利五世和查理六世去世,亨利五世九个月大的儿子亨利六世继位,身兼英格兰和法兰西两国国王。

1449年  五年休战之后,法国重新占领诺曼底。

1450年  英格兰兵败诺曼底,亨利六世的主要顾问萨福克公爵被杀,凯德反对“邪恶大臣”当道,揭竿而起。约克公爵理查重新掌权。

1455年  5月22日:第一次圣奥尔本斯战役。萨默塞特公爵、诺森伯兰伯爵和克利福德勋爵阵亡。注1

1458年  3月25日: “爱心日”,在圣保罗教堂,亨利六世和温和派贵族企图修复约克公爵和安茹的玛格丽特王后之间的裂痕。

战争的第一阶段:1459~1464

1459年  9月23日:约克军队在布洛希思之役中击败兰开斯特军队,揭开了玫瑰战争的序幕。

10月13日:约克军队在路孚德桥一役中战败。约克公爵逃往爱尔兰,沃里克伯爵、索尔兹伯里伯爵和马奇伯爵则逃往加来。

11月20日:在考文垂召开“魔鬼议会”(Parliament of Devils),约克派贵族被剥夺公权。

1460年  6月26日:沃里克伯爵、索尔兹伯里伯爵和马奇伯爵在桑威治登陆,紧接着向伦敦进军。

7月10日:约克党人在北安普顿战役中取得胜利,亨利六世被俘。

10月:在威斯敏斯特召开的议会上,约克公爵理查正式要求继承王位,最后得到认可,成为亨利六世的继承人。

12月30日:约克公爵与其子拉特兰伯爵以及索尔兹伯里伯爵在韦克菲尔德与兰开斯特军队交锋时阵亡。

1461年  2月2日~3日:马奇伯爵爱德华在莫提梅路口战役中击败兰开斯特军队。

2月17日:在第二次圣奥尔本斯战役中,沃里克伯爵不敌安茹的玛格丽特率领的军队。

伦敦城大门紧闭,将玛格丽特拒之门外。

3月4日:马奇伯爵在伦敦被拥立为王,是为爱德华四世。

3月31日:约克党人在陶顿取得大捷。

1464年  5月15日:约克王朝对兰开斯特军队的最后一击——赫克瑟姆战役。次年7月,逃亡中的亨利六世被俘。

战争的第二阶段:1469~1471

1469年  7月:雷德斯代尔的罗宾在约克郡起义,称爱德华四世治国不善,他们要摆脱伊丽莎白·伍德维尔王后家族的掌控。

7月26日:叛军在艾治考特击败皇家军队;约克派德文郡伯爵和彭布鲁克伯爵,还有王后的父亲里弗斯伯爵相继去世。爱德华四世被沃里克伯爵软禁。

1470年  3月12日:由于沃里克伯爵和爱德华四世的弟弟克拉伦斯公爵在背后作梗,林肯郡爆发叛乱。皇室军队在洛斯科特菲尔德将叛军剿灭。

4月9日:沃里克伯爵和克拉伦斯公爵逃亡法国,与流亡法国的安茹的玛格丽特和解,以期复辟亨利六世的王权。注

9月13日:沃里克伯爵入侵英格兰,爱德华四世逃往 低地国家2。10月6日,亨利六世复辟。

1471年  3月14日:爱德华四世返回英格兰。

4月14日:沃里克伯爵在巴尼特战役中不敌爱德华四世,战死沙场。

5月4日:兰开斯特军队兵败图克斯伯里。亨利六世之子兰开斯特的亨利阵亡。亨利六世也于5月21日去世。

战争的第三阶段:1483~1487

1483年  4月9日:爱德华四世去世,幼主爱德华五世即位。

4月30日:爱德华四世的弟弟格洛斯特公爵理查发动政变,对抗伍德维尔姻亲。5月4日,理查被任命为护国公。

6月13日:格洛斯特公爵谋杀了昔日盟友黑斯廷斯勋爵威廉,并开始盘算篡夺王位。

6月22日:格洛斯特公爵以爱德华四世与伊丽莎白·伍德维尔的婚姻不合法为借口,宣称自己才是王位的继承人。6月26日,他被拥立为国王理查三世。

10月:理查的盟友白金汉公爵,勾结伍德维尔支持者和爱德华四世的朝臣,发动叛变。爱德华四世的两个儿子离奇死亡,流言四起,人们转而拥戴亨利·都铎。

1484年  12月25日:在布列塔尼的雷恩大教堂,亨利·都铎与爱德华四世的女儿约克的伊丽莎白订婚。

1485年  8月7日:亨利·都铎在米尔福德港登陆,追随他的是一些英格兰流亡者和法国雇佣兵。

8月22日:理查三世在博斯沃思战役中战败身亡;亨利七世(即亨利·都铎)即位。

1486年  1月18日:亨利七世和约克的伊丽莎白成婚。

4月:前朝余党数次在英格兰中部和北部起兵叛乱。

1487年  6月4日:兰伯特·西姆内尔自称是克拉伦斯公爵之子——沃里克伯爵爱德华,在兰开夏郡的弗内斯登陆叛变。实际上在背后暗箱操作的人是爱尔兰的基尔代尔伯爵和当时理查指定的继承人林肯伯爵约翰。

6月16日:斯托克之战中,西姆内尔战败,林肯伯爵阵亡。

11月25日:约克的伊丽莎白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加冕为后,标志着玫瑰战争的结束。

重要人物

爱德华四世(1483年去世),英格兰国王。约克公爵理查的长子。1460年,约克公爵早逝,他一跃进入大众视野,崭露头角,用实力证明自己是一名杰出的将领,但是在治国理政上,他却并不那么上心。爱德华四世正值壮年就突然离世,把王位留给了年仅12岁的儿子爱德华五世(1483年去世),他的弟弟理查三世(1485年去世)乘机篡夺王位。在博斯沃思战役(Battle of Bosworth)中,理查三世不敌亨利·都铎(Henry Tudor),兵败身亡。

埃德蒙德·都铎(Edmund Tudor,1456年去世),第一代里士满伯爵(1st Earl of Richmond)。欧文·都铎(Owen Tudor,1461年去世)和瓦卢瓦的凯瑟琳(Catherine of Valois)的长子,亨利六世同母异父的弟弟。1456年,约克党人推翻了其对南威尔士政府的控制,将他关押,不久后便染病身亡。此时他的独子,未来的亨利七世还未出生。他的弟弟贾斯伯(Jasper,1495年去世)——彭布鲁克伯爵和贝德福德公爵,在1459~1461年玫瑰战争期间支持亨利六世。15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贾斯伯几乎都是在流放中度过。1485年才同他的侄子回到英格兰。

安茹的玛格丽特(Margaret of Anjou,1482年去世),英格兰王后。安茹公爵勒内(René,Duke of Anjou)之女,1445年嫁给亨利六世。15世纪50年代期间,为捍卫自己儿子威尔士亲王爱德华(1471年去世)的继承权,指挥领导着兰开斯特党人。1463年,她流亡法国。1471年回到英格兰。1475年约克派将其释放,她回到法国,在那里度过了生命中的最后7年。她的儿子在图克斯伯里一役中被杀。

汉弗莱(Humphrey,1447年去世),格洛斯特公爵(Duck of Gloucester)。亨利四世的第四个儿子,随亨利五世在阿金库尔浴血奋战。亨利五世去世后,代年幼的亨利六世摄政,处理英格兰事务,但是不久就遭到其他贵族质疑。15世纪40年代中期,公然反对与法国的“和平条款”。1447年在议会中去世,死亡原因不明。

汉弗莱·斯塔福德(Humphrey Stafford,1460年去世),第一代白金汉公爵(1st Duke of Buckingham)。爱德华三世的曾外孙[他最小的儿子伍德斯托克的托马斯(Thomas of Woodstock)的外孙]。在15世纪50年代前期,支持国王和萨默塞特公爵,后来是玛格丽特王后的坚定拥护者。1460年7月在北安普顿战役中阵亡。他死时,儿子第二代白金汉公爵亨利(死于1483年)尚且年幼。15世纪70年代期间,亨利几乎被排除在一切国务活动之外。1483年,亨利帮助理查三世篡位,然而不久即叛变,后被捕处死。

汉弗莱·斯塔福德爵士(Sir Humphrey Stafford,1469年去世),索斯威克的斯塔福德勋爵(Lord Stafford of Southwick),德文郡伯爵(Earl of Devon)。前兰开斯特党人,1460年在加来被约克军队抓捕。他随爱德华四世在陶顿作战,后受封爵位,以示嘉奖。他是爱德华麾下最不受欢迎的人之一。在受封德文郡伯爵不久后,就在布里奇沃特(Bridgwater)被一暴民用私刑绞死。

亨利·鲍彻(Henry Bourchier,1483年去世),第一代埃塞克斯伯爵(1st Earl of Essex)。英法战争中最有经验的指挥官之一。15世纪50年代中期以前,一直支持约克公爵。15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是约克王朝最强有力的拥护者,他的弟弟托马斯(1486年去世)则担任英格兰大法官(1455~1456)和坎特伯雷大主教(1455~1486)。

亨利·博福特(Henry Beaufort,1447年去世),英格兰红衣主教,温彻斯特主教。冈特的约翰(John of Gaunt)同他的情妇凯瑟琳·斯福德(Katherine Swynford)生有四个私生子,亨利排行老二。1404年进入教会,成为温彻斯特主教,1417年成为红衣主教。同时,他也担任过英格兰大法官(1403~1405,1413~1417,1424~1426)。他拥有巨额财富,为兰开斯特王朝提供经济支持,但在政治上却高深莫测,与其家族的立场和政见不尽相同。

亨利·霍兰德(Henry Holland,1475年去世),第二代埃克塞特公爵(2nd Duck of Exeter)。潦倒的经济状况让他变得轻率鲁莽,凶狠粗暴。15世纪50年代在珀西家族与内维尔家族的纷争中站在珀西家族一方。陶顿战役战败后流亡法国。1471年被关押进伦敦塔,1475年随爱德华四世征战法国,在返程途中意外溺亡。

亨利·珀西(Henry Percy,1455年去世),第二代诺森伯兰伯爵(2nd Earl of Northumberland)。1416年重得被他祖父没收的领地。他的一生都在和内维尔家族为控制英格兰北部而互斗,并最终于1455年命丧圣奥尔本斯。他的儿子第三代伯爵亨利(1461年去世),对兰开斯特家族忠心耿耿,于陶顿战役中被杀,当时,他的儿子第四代伯爵小亨利(1489年去世)尚且年幼,由威廉·赫伯特爵士监护。1470年,小亨利恢复了爵位和诺森伯兰郡领地,在亨利六世复辟期间支持爱德华四世。他和格洛斯特公爵理查关系亲近,所以在理查篡位时一直保持沉默,但是在博斯沃思战役中却按兵不动,这对理查是沉重的打击。后来,亨利七世任命他为北部总督。1489年他被一名不满王室课税的暴民杀死。

亨利七世(1509年去世),英格兰国王。埃德蒙德·都铎和玛格丽特·博福特之子,青年时期一直流亡在外。1485年返回英格兰,从理查三世手中夺得王位。亨利七世王位继承的合法性颇受质疑,所以他即位初期的大半段时间都花在了平息约克家族的叛乱上。他最终得以寿终,将王位传给了次子亨利八世(1547年去世)。

亨利四世(1413年去世),英格兰国王。即德比伯爵(Earl of Derby),博林布鲁克的亨利。他是爱德华三世第三子冈特的约翰的长子。理查二世执政早期时,包括他在内的贵族成员和国王意见有分歧。1398年,理查二世将他驱逐。次年,亨利打着恢复兰开斯特家族领地的旗号卷土重来,实则是要篡夺王位。他的长子,即后来的亨利五世(1422年去世),在平定威尔士叛乱中战功赫赫。但是在亨利四世执政后期,父子两人相处得并不愉快。亨利五世即位后,夺回了诺曼底,获得法国王位的继承权,但是却英年早逝。他的死,给兰开斯特王朝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他的独子亨利六世(1471年去世)才9个月大就即位为王。1437年,亨利六世成年,他的缺点一点点暴露出来,最终大权旁落。1461年,爱德华四世将他废黜。1470~1471年,在沃里克伯爵的操纵下,他短暂复辟。再次遭罢免之后,亨利六世最终于伦敦塔内被杀害。

杰克·凯德(Jack Cade,1450年去世),亨利六世执政时期,议会议员涉嫌贪污腐败,1450年,凯德带领民众起身反抗。他的真实身份无人知晓,宣称是约克公爵家族中人,化名莫蒂默,这些纯属无稽之谈。最后凯德落于肯特郡治安官之手,因伤势过重而亡。

理查(Richard,1460年去世),约克公爵。安妮·莫蒂默(Anne mortime)和剑桥伯爵理查(Richard,Earl of Cambridge,1415年去世)之子。母系源于爱德华三世的次子克拉伦斯公爵莱昂内尔(Lionel,Duke of Clarence,1368年去世),父系源于爱德华第四子约克公爵埃德蒙德(1402年去世)。他是兰开斯特王朝忠诚的拥护者,1450年之后却带头跟王室唱反调。1460年自立为王,同年死于韦克菲尔德战役。

理查二世(1399年去世),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三世(1377年去世)的长子“黑太子爱德华”(1376年去世)的儿子,年幼即位,成年执政后,与贵族们之间的矛盾此起彼伏。1399年被博林布鲁克的亨利罢黜。

理查·内维尔(Richard Neville,1460年去世),第五代索尔兹伯里伯爵(5th Earl of Salisbury)。第一代威斯特摩兰郡伯爵拉尔夫·内维尔(Ralph Neville,1st Earl of Westmorland,1425年去世)与其第二任妻子琼·博福特(Joan Beaufort,1440年去世)的长子。他在北部边境防御战争和英法战争中贡献突出。1455年和约克公爵结盟。1459年,和其他约克家族贵族一样,流亡国外。1460年在韦克菲尔德战役中被俘,随即被处死。

理查·内维尔(1471年去世),第十六代沃里克伯爵(16th Earl of Warwick),第六代索尔兹伯里伯爵,“立王者”(The Kingmaker)。索尔兹伯里伯爵理查长子。他是一名一流的军事指挥者,1455~1460年支持约克公爵,他的支持对约克公爵来说至关重要,他本人也在战争中扮演了重要的军事指挥角色。1469~1470年背叛爱德华四世,与安茹的玛格丽特结盟,把亨利六世推上王位。1471年耶稣受难节当天,在巴尼特战役中阵亡。

理查·伍德维尔爵士(Sir Richard Woodville,1469年去世),第一代里弗斯伯爵(1st Earl Rivers)。兰开斯特家族得力扈从,娶了贝德福德公爵约翰的遗孀卢森堡的杰奎塔(Jaquetta of Luxembourg,1497年去世)。1464年,他的女儿伊丽莎白(1497年去世)嫁给了爱德华四世,成为英格兰王后。从此他平步青云,高官显爵。因此也遭到沃里克伯爵的怨恨,于1469年被俘并处死。他的儿子斯凯尔斯勋爵(Lord Scales),即第二代里弗斯伯爵安东尼·伍德维尔(Anthony Woodville,1483年去世)继承了爵位。1483年,格洛斯特公爵理查篡位前将安东尼抓捕随后将其处死。

玛格丽特·博福特(Margaret Beaufort,1509年去世),里士满伯爵夫人(Countess of Richmond)。萨默塞特公爵约翰的女儿和继承人。1455年嫁给埃德蒙德·都铎,即亨利六世的兄弟。1483年,她的儿子亨利·都铎成为英格兰王位强有力的继承人,这和她的努力密不可分。

乔治·内维尔(George Neville,1476年去世),约克大主教。索尔兹伯里伯爵理查的第四子。1456~1465年加入教会成为埃克塞特主教。1465~1476年担任约克大主教。1460~1467年以及1470~1471年也担任英格兰大法官一职。

托马斯·格雷(Thomas Grey,1501年去世),格罗比勋爵(Lord Groby),多塞特侯爵(Marquess of Dorset)。王后伊丽莎白·伍德维尔(Elizabeth Woodville)与其第一任丈夫约翰·格雷爵士(Sir John Grey,1461年去世)的长子,全靠母亲的影响力才得来官衔和地位。参与了白金汉郡的叛乱,1483年出逃流亡。亨利七世心中一直提防着他,但他最终还是得以寿终。

托马斯·考特尼(Thomas Courtenay,1458年去世),德文郡伯爵。一直陷于和邦维尔勋爵在西南地区的纷争之中。1452年,托马斯伯爵效忠于约克公爵。他的儿子也叫托马斯(1461年去世),却是玛格丽特王后的支持者。在陶顿战役(Battle of Towton)中,小托马斯被俘,之后被处死。

托马斯·珀西爵士(Sir Thomas Percy,1460年去世),埃格雷蒙特勋爵(Lord Egremont)。第二代诺森伯兰伯爵的弟弟。他声名狼藉,喜怒无常,在15世纪50年代挑起了内维尔家族和珀西家族的纷争。1460年7月在北安普顿战役(Battle of Northampton)中被约克党人抓住,随后被处死。

托马斯·斯坦利(Thomas Stanley,1504年去世),斯坦利勋爵(Lord Stanley),第一代德比伯爵(1st Earl of Derby)。1459~1461年,在玫瑰战争中对敌对双方家族态度暧昧不清,却在1461年接受了爱德华四世的恩典。15世纪70年代,在议会中担任议员,颇有话语权。1472年迎娶玛格丽特·博福特。1485年向理查三世倒戈,后被亨利七世封为德比伯爵。他的弟弟威廉爵士(1495年去世)支持亨利·都铎,在博斯沃思战役中发挥关键作用,被任命为宫廷总管。1495年威廉爵士因叛国罪被处死。

威廉·奥德霍尔爵士(Sir William Oldhall,1460年去世),参加过英法战争的老兵。一直到1443年,他均为约克公爵理查的管家。1450年任议会议长。后来受到指控,称他受约克公爵指使,密谋叛国。

威廉·邦维尔(William Bonville,1461年去世),邦维尔勋爵(Lord Bonville)。在西南地区占有大片土地,为争夺康沃尔公国总管一职,与考特尼家族纷争不断。1460年,他与约克家族站在同一阵线,约克公爵在韦克菲尔德战役(Battle of Wakefield)中阵亡,威廉的儿子和孙子也战死沙场。威廉在第二次圣奥尔本斯战役(the Second Battle of St Albans )中被俘身亡。

威廉·德·拉·波尔(William de la Pole,1450年去世),第一代萨福克公爵(1st Duke of Suffolk)。1415年英法战争时,他的父亲和哥哥正值盛年却战死沙场,之后威廉在战场上立下汗马功劳。15世纪30年代,他成为亨利六世的主要顾问。15世纪40年代中期的“和平条款”和1450年诺曼底的失陷使得他为千夫所指,在流放异乡的途中被杀。1458年,他的儿子第二代萨福克公爵约翰(1492年去世)娶了约克公爵的女儿伊丽莎白为妻。1459~1461年以及1469~1471年,约翰一直随约克家族征战。他的儿子林肯伯爵(Earl of Lincon)约翰(1487年去世),在1483年支持格洛斯特公爵理查篡夺王位。次年,理查三世的儿子去世后,约翰被立为王储。1487年,他起兵反叛亨利七世,于斯托克战役(Battle of Stoke)中被杀。

威廉·赫伯特爵士(Sir William Herbert,1469年去世),赫伯特勋爵(Lord Herbert),彭布鲁克伯爵(Earl of Pembroke)。约克家族得力扈从,被爱德华四世授予贵族爵位。1468年授封为彭布鲁克伯爵,在罗斯考特荒原(Losecote Field)吃了败仗。次年,约克郡发生暴乱,威廉·赫伯特爵士遭叛军处决。

威廉·黑斯廷斯爵士(Sir William Hastings,1483年去世),黑斯廷斯勋爵(Lord Hastings)。约克家族的得力扈从,被爱德华四世授予贵族爵位。15世纪70年代期间,担任宫廷总管和加来留守,是王朝内最有权势的人之一。1483年,格洛斯特公爵理查发动政变,同伍德维尔家族兵戎相见,黑斯廷斯勋爵一直站在格洛斯特公爵一方,但是后来却惨遭其杀害。

约翰(John,1435年去世),贝德福德公爵(Duke of Bedford)。亨利四世的第三个儿子。在英法战争中率建功勋,战果累累。1422年亨利五世去世后,被指派任法国的摄政王,期间多次与他的弟弟格洛斯特公爵就战事问题意见不合。

约翰·博福特(John Beaufort,1444年去世),萨默塞特公爵(Duke of Somerset)。萨默塞特公爵兼多塞特侯爵(Marquess of Dorset)约翰·博福特(1410年去世)之子,冈特的约翰(1399年去世)和情妇凯瑟琳·斯福德的孙子。在英法百年之战中,他多次领兵,功不可没。远征曼恩败北后,约翰郁郁而终。他死后,他的弟弟埃德蒙德(1455年去世)继承了爵位。埃德蒙德也是久经沙场,但1450年诺曼底的陷落让他名誉受损,同约克公爵的纠葛便接踵而来,最终在圣奥尔本斯战役中阵亡。他的长子亨利(1464年去世)继承爵位。亨利是约克公爵的死敌,他假意与爱德华四世重修于好,但是后来起兵叛变,在赫克瑟姆战役(Battle of Hexham)中被杀。他的弟弟埃德蒙德(死于1471年)在战乱中逃脱,后流亡勃艮第。1471年,埃德蒙德跟随玛格丽特王后回到英格兰,但在图克斯伯里战役(Battle of Tewkesbury)中战败后被处死。

约翰·戴汉姆爵士(Sir John Dynham,1501年去世),戴汉姆勋爵(Lord Dynham)。1459~1461年间一直是约克家族的支持者,1467年被爱德华四世授予爵位。1483年管辖加来时,对理查三世篡位保持缄默。1485年,理查三世与亨利·都铎展开交锋,约翰·戴汉姆对此置身度外。1486年,亨利七世任命他为英格兰财政大臣,最后安详离世。

约翰·德·维尔(John De Vere,1513年去世),第十三代牛津伯爵(13th Earl of Oxford)。1462年,他的父亲,第十二代牛津伯爵,因叛国罪被爱德华四世处死。1470年他伙同安茹的玛格丽特出逃,随沃里克伯爵在巴尼特战役(Battle of Barnet)中作战。后被关押在哈姆斯城堡(Hammes Castle),1484年成功逃出投奔亨利·都铎,是都铎王朝早期的显贵。

约翰·福蒂斯丘爵士(Sir John Fortescue,1479年去世),1442~1461年担任王座法庭(King’s Bench)首席法官,曾随同玛格丽特王后一同逃亡,在流亡过程中写了几部政论著作。1471年得到爱德华四世特赦,官复要职。他被视为15世纪英格兰最重要的政治作家。

约翰·霍华德爵士(Sir John Howard,1485年去世),霍华德勋爵(Lord Howard),第一代诺福克公爵(1st Duke of Norfolk)。诺福克公爵约翰·莫布雷的表亲。1460~1461年跟随约翰·莫布雷支持约克家族,是约克派政权的领导人物之一。1483年支持格洛斯特公爵理查叛变篡位,后受封为诺福克公爵。在博斯沃思战役中为理查作战时阵亡。他的儿子是托马斯(1524年去世),萨里伯爵(Earl of Surrey),第二代诺福克公爵。后受到亨利七世赦免,是都铎王朝早期领导人物之一。1501~1522年托马斯担任英格兰财政大臣,1513年在弗洛登战役(Battle of Flodden)中打败苏格兰的詹姆斯四世。

约翰·肯普(John Kemp,1454年去世),坎特伯雷大主教。兰开斯特王朝坚定的支持者。1426~1432年、1450~1454年担任英格兰大法官,1425~1452年担任约克郡大主教,1439年还被选为红衣主教。在15世纪50年代早期,约翰·肯普对政事持温和态度。

约翰·莫布雷(John Mowbray,1461年去世),第三代诺福克公爵。英格兰显赫贵族之一。15世纪50年代早期是萨默塞特公爵埃德蒙德的死敌,后半段时间却沉寂下来,行事低调。1461年和其他贵族一道拥立爱德华四世为国王,参加了陶顿战役。同年11月安详离世。

约翰·内维尔爵士(Sir John Neville,1471年去世),蒙塔古侯爵(Marquess of Montagu),诺森伯兰伯爵。索尔兹伯里伯爵理查的第三子。1461~1464年与他的哥哥沃里克伯爵在北部作战中成绩斐然,受封诺森伯兰伯爵。1470年被封为蒙塔古侯爵。1471年在巴尼特与沃里克伯爵并肩作战,战死沙场。

约翰·塔波特(John Talbot,1453年去世),第一代什鲁斯伯里伯爵(1st Earl of Shrewsbury)。15世纪战场经验最为丰富的英格兰军人之一。在爱尔兰作战时成就非凡,1420年在法国仍然所向披靡。带兵征讨加斯科涅(Gascony)——英格兰最后一次远征,并于1453年在卡斯蒂永战役(Battle of Castillon)中阵亡。

约翰·温洛克爵士(Sir John Wenlock,1471年去世),温洛克勋爵(Lord Wenlock)。兰开斯特家族得力扈从。15世纪50年代早期,支持约克公爵,爱德华四世封授其爵位。15世纪60年代期间,成为沃里克伯爵最亲密的支持者之一。1471年5月为复辟兰开斯特王朝而战,并于图克斯伯里一役中阵亡。

詹姆斯·法因斯爵士(Sir James Fiennes,1450年去世),塞伊和塞里勋爵(Lord Saye and Sele)。参加过阿金库尔战役(Battle of Agincourt)。15世纪30年代亨利六世执政期间权势显赫。他与臭名昭著的萨福克公爵同流合污,1450年在杰克·凯德领导的起义中被杀害。他死后,他的儿子威廉(1471年去世)继承了爵位。1460~1461年,威廉拥护约克家族。1471年,他陪同爱德华四世流亡境外。次年在巴尼特战役中被杀。

1.兰开斯特家族与约克家族

2.约克家族与内维尔家族

3.爱德华四世家族序

玫瑰战争,曾经是“英国岛国故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即使在今天,它在英国人的历史记忆中也占据着一个相当独特的位置。1尽管近来有大量学术研究以此为名,讨论其起因、进程和结果,但玫瑰战争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争议。对于一代代的年轻人来说,这段历史有点神秘,夹在“卑微的中世纪”的泥浆与疾病以及 “恐注3怖的都铎王朝”的血与火之间。虽然在过去的50年间涌现了大量与15世纪历史有关的学术研究,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玫瑰战争仍然是英国中世纪历史的“黑暗世纪”,它太复杂,以至于难以融入英国的岛国故事之中。通过历史学家们的细致描述,玫瑰战争的影响得以淡化,历史的迷雾也得以拨开。近几年来,玫瑰战争的重要性被一贬再贬,连最权威的研究都开始认为在黑死病和宗教改革运动期间,2英格兰社会及政府基本未发生变化。

但是确定历史事件的影响是历史学家不可推卸的责任之一,他们也必须说明历史改变的原因所在。15世纪时,英格兰社会发生了巨变,我们所了解的玫瑰战争仅仅是一连串暴力政治斗争的冰山一角。英格兰不仅要与疾病抗争,抵御外敌,见证国王下台和被谋杀,而且还经历了国内外经济危机。这些事件激励人们重新思考政治以及贵族和臣民、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受到经济、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变革的巨大影响,英格兰也因此而转型。当时正值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潮蓬勃发展,同时开启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对古老的正统观念发起了挑战,并进一步开创了政治和道德的新篇章。到15世纪末,印刷机的出现和普及更是促进了新思想的迅速传播,也为行使权利提供了新的方法,引发了更多的争论。

本书在内容方面有三项大胆的突破。首先,全书不仅介绍了历史和战争,也同步引入了对历史的见解。其次,本书呈现了历史人物个人经历对个人及集体两个层面的影响。最后,本书也对1450年后的数年里,内战对英格兰文化、政治和社会等各个方面所产生的重大影响进行了详细阐述。全书共分为三个部分:战争的起源(1399~1459);战争的进程,包括1459~1464年、1469~1471年和1483~1487年三个公开冲突期间所发生的事件;以及最后,玫瑰战争的后果和对英格兰社会产生的重要影响。

这样广泛而深刻的研究也必然需要他人的支持。首先,我要感谢我以前“Histroy of Parliament Trust”项目的同事:琳达·克拉克(Linda Clark)、汉尼斯·克莱尼克(Hannes Kleineke)、查尔斯·莫顿(Charles Moreton)和西蒙·佩林(Simon Payling)。他们对15世纪历史的了解全面而深刻,十多年来能与其共事我感到非常荣幸。同时我要感谢受托人许可在其发表之前进行的研究。我也要感谢约翰·瓦茨(John Watts)的工作,他的支持和鼓励对我来说十分重要。同样,我也从与迈克尔·K. 琼斯(Michael K. Jones)的友谊中受益匪浅,他对15世纪历史的卓越见识简直无出其右。此外,还需要表示感谢的人有:卡罗琳·巴伦(Caroline Barron)、吉姆·博尔顿(Jim Bolton)、克里斯汀·卡彭特(Christine Carpenter)、保罗·卡维尔(Paul Cavill)、肖恩·坎宁安(Sean Cunningham)、彼得·弗莱明(Peter Fleming)、拉尔夫·格里菲斯,史蒂文·甘恩(Steven Gunn)、迈克尔·希克斯(Michael Hicks)、马尔科姆·梅瑟(Malcolm Mercer)、卡斯·纳尔(Cath Nall)、托尼·波拉德(Tony Pollard)、詹姆斯·罗斯(James Ross)、大卫·斯塔基(David Starkey)和安妮·萨顿(Anne Sutton),他们所出版过的作品以及研讨会论文都加深了我对15世纪历史的理解。肯特大学的专题学生们讨论了我的观点并纠正了书稿中部分有失偏颇的论断。最后,我要感谢我的家人:我的岳母,她是我的第一个读者,她以一位专业历史老师的目光审读我的作品;我的女儿艾玛(Emma),她带着孩童特有的好奇的思想享受着玫瑰战争的旅程;最后,我的妻子希尔(Hil),同样也是一名历史学者,她一直对我做的一切提供着爱与支持。导言 历史中的玫瑰战争

玫瑰战争爆发的起因“玫瑰战争”的说法最早是历史哲学家沃什W. H.(W. H. Wash)提出的,它是一种“综合术语”(colligatory term),像“工业革命”“科学革命”甚至“冷战”一样,是历史学家对一系列错综复杂事件进行理解和排序时所使用的术语。而“玫瑰战争”为1450年的凯德叛乱或1483年的理查三世篡夺王位提供了一个背景。这个术语的使用,也为历史学家和研究者们提供了一个框架,方便他们叙事、撰写1文章以及探寻史实。在一个对历史充满质疑的时代,我们可以对这一术语以及它的“有用性”进行详细分析。玫瑰战争的开始及结束引发了无休止的争论,总有新的事例不断被提出,以挑战旧有的权威观点,最后甚至连“玫瑰战争”本身是否存在都让人质疑。我们所谓的“玫瑰战争”据说是沃尔特·斯科特(Walter Scott)在1829年的小说《盖也斯顿的安娜》(Anne of Geierstein)中“杜撰”出来的,15世纪的人们对此其实一无所知。事实上这就是15世纪中期“玫瑰战争”2的局限性——大多数英格兰人并不知道自己正处于内战之中。

然而,我们不应该对“玫瑰战争”的存在感到失望。正如40多年前玛格丽特·阿斯顿(Margaret Aston)所指出的那样,这个术语确实有近现代相关性。简单来说,白玫瑰是约克家族使用的徽章或装饰注4性图案之一(来自 马奇伯爵莫蒂默)。同样,红玫瑰是公爵使用的徽章之一,后来兰开斯特家族也开始使用。爱德华四世的女儿伊丽莎白,似乎在1485年之前采用了白玫瑰作为她的个人徽章,亨利·都铎在博斯沃思荒原(Bosworth Field)获胜后,也以红玫瑰作为自己的象征。15世纪的人们十分清楚玫瑰成了古老皇家徽章的标志。位于克罗兰的林肯郡修道院(Lincolnshire abbey of Crowland)的编年史家,当时颇为精明的一位克罗兰人,在博斯沃思战役后不久写道,在都铎的胜利中“野猪的獠牙已不再锋利(指理查三世),红玫瑰(亨利·都铎)作为白色的复仇者(爱德华四世的儿子被谋杀),在我3们面前熠熠发光”。不到一年,亨利采用了熟悉的都铎玫瑰,把约克家族的白玫瑰添加到兰开斯特家族的红玫瑰上,这一徽章将被用来装饰皇家宫殿,迎接未来的国王,并将置于他所有仆人与侍臣的房中。因此到了15世纪末,内战被描绘为两个交战派别之间的长期斗争,两种玫瑰代表了不同派别,而亨利和伊丽莎白联姻,红白玫瑰交织一体则标志着两个派别的融合。

亨利七世即位后,血腥的内战结束,亨利八世上位后更是强化了这两个派别的融合,兰开斯特和约克两个家族的结合是大势所趋,这一状况在15世纪后大约500年间都占据了主流。

早期研究玫瑰战争的历史学家

在1475年前后,人们就试图去分析和解读近年来英格兰政治的血腥冲突。许多纪事报告,包括伦敦本土记录在内,都提出了大致相似的事件版本。他们发现亨利六世麾下许多出身低微的顾问野心勃勃,贪婪无度,正是他们导致英格兰失去了法国,同时国王的叔叔汉弗莱,即格洛斯特公爵被杀,叛乱四起。这也进一步导致了约克公爵领导的皇室的叛乱,主要针对国王和他的“邪恶”议员。1461年亨利六世退位,在约克家族的统治下,英格兰度过了不平稳的10年。在1471年,亨利六世和他的儿子(即威尔士亲王爱德华)接连去世,这为英格兰提供了持久和平的前景。但在1483年,格洛斯特的理查(Richard of Gloucester)篡夺王位后,国内形势再度风声鹤唳。仅仅两年后,他的统治就在博斯沃思荒原终结。在约翰·维尔(John Vale)于1431年至1471年间所写的摘录簿中,发现了约克一派的支持者,例如“英语纪事”(An English Chronicle)的作者,以及那些同情于兰开斯特家族的人都基本认同这一史实(至少在1471年之前)。引用一位约克派作家的话,无论他们认为亨利六世处于绝望,“毫无实权”,或被野心勃勃的篡位者废黜,都必须承认英格兰政治中根深蒂固的矛盾与英格兰在百年战争中受挫及1450年的事件相关,1485年亨利·都铎和约克家族的伊丽莎白联姻后,英格兰社会才得以休养生

4息。

这一叙述是15世纪末影响深远的布商罗伯特·费边(Robert Fabyan)所作编年史的基础,他记录了1223~1485年间的历史(直至1509年),1516年该书由皇家出版商威廉·潘森(William Pynson)出版。伦敦年史也为波利多尔·维吉尔(Polydore Vergil)的写作提供了大量资料,该书由亨利七世下令编撰,于1534年出版。维吉尔汲取了两大家族的各项记载,如兰开斯特家族的亨利六世和雄心勃勃的约克公爵以及约克家族的萨福克的邪恶公爵和格洛斯特的“善良的公爵汉弗莱”,用一种新的叙述方式描绘15世纪的系列冲突与混乱(始于1399年理查二世下台,结束于1485年合法王权的恢复)。维吉尔代表了一种分析历史的新方法,主要是受到人文主义思想和意大利文艺复兴的影响。同一时期的托马斯·莫尔爵士(Sir Thomas More)的《理查三世的历史》(History of King Richard Ⅲ)创作于1513年,不过出版于1514年。这些书都强调了内战发生的长期原因,并夸大了注5其破坏性,认为这是上帝对 1399年的错误降下的神罚。然而,这种分析的优点并不在于维吉尔和莫尔的创作天赋,而是它的新奇。事实上,这一点从对1461年的爱德华四世的第一次国会、1483年理查三世即位、1486年亨利·都铎和约克家族的伊丽莎白的婚姻的描述中我们都可见一斑。

1548年,玫瑰战争的特殊叙事方法有了新的突破,爱德华·霍尔(Edward Hall)出版了《兰开斯特和约克两大家族的联盟》(The Union of the Two Nobel and Illustre Families of Lancaster and York)。霍尔的叙述也是以1399年开始,但他对15世纪的分析和阐述比维吉尔或莫尔都更为细致和犀利。霍尔同意,1399年的篡夺王位导致了英格兰近一个世纪的内战,但它并不是一个神罚。霍尔强调了理查二世退位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亨利四世继承王位也得到了国会同意。矛盾冲突源于雄心勃勃且自私自利的贵族:马奇伯爵埃德蒙德·莫蒂默(Edmund Mortimer)和剑桥伯爵理查(他们分别是约克公爵理查的5叔叔和父亲),因为“这些男女贵族都不高兴或不满足”。后来的都铎王朝的评论家,如托马斯·史密斯爵士(Sir Thomas Smith)在1561年写到,王朝动荡才是造成15世纪主要不幸的根源所在。这刺激了贵族们的野心,破坏了法律和秩序的作用:“人们不知道自己的君主是谁,不知道何物为自己所有,也不知道会命丧何时。”托马斯·史密斯爵士戏称:“内战肆虐几乎大半个英格兰,而无名尸首或陈尸护城6河和城堡,或横尸野外,尸骨成堆。”

人们普遍认为莎士比亚的两个历史剧四部曲,都将焦点投射到了民众熟知的玫瑰战争中的“都铎王朝谜团”之上。莎士比亚的《亨利六世》上、中、下部,《理查三世》和《亨利四世》的上、下两部,以及《亨利五世》,都对这段百年内战进行了描写。该段历史始于1399年理查二世被罢黜,直至兰开斯特家族的亨利七世和约克家族的伊丽莎白的结合为止。和爱德华·霍尔一样,莎士比亚的作品对玫瑰战争的表述更为精妙,呈现了其中错综复杂的形势与环境。莎士比亚无疑认为亨利六世作为国王是无力或无能的,这动摇了兰开斯特王朝统治,但他同样也关注到了那些野心勃勃、阴险狡诈的贵族,尤其是格洛斯特公爵理查(后来的理查三世)及其父亲约克公爵理查。莎士比亚笔下的完美君主只是出现在四部曲中第一部的结尾——亨利·都铎身上。四部曲中的第二部故事更为复杂,它提出了关于王权的一种发展理念。理查二世无疑是一位不合格的国王,这个明面上政治统一的国家正陷入一种两难的境地,考虑到国家及公共利益,究竟是推翻还是继续忍受这个暴君呢?相较于1399年的历史史实而言,莎士比亚的描述更多地是借鉴了之后的伊丽莎白统治期间胶着的英格兰政治情况。博林布鲁克的亨利(Henry of Bolingbroke),即亨利四世,像理查三世一样不择手段,如同亨利五世,他一加冕就背叛了他的酒友及导师福斯塔夫(Falstaff)。之后都铎王朝的评论家,例如塞缪尔·丹尼尔(Samuel Daniel),其史诗作品《内战》(The Civil Wars)在1595年至1609年间以不同版本面世,揭露了玫瑰战争一些鲜为人知的事实,甚至还援引了同一事件中的对立观点,让读者自己判断对错。这些16世纪的历史学家们对“都铎王朝谜团”的各抒己见,都反映了玫瑰战争的复杂性,亦对这段波折丛生的15世纪历史提供了多角度的解释。

玫瑰战争及其专门史研究

19世纪中期,历史撰写方法及历史教授的方法发生了深刻变革。19世纪20年代,德国历史学家利奥波德·冯·兰克(Leopold von Ranke)以大学为基础,通过对档案,尤其是对政府资料和记录进行严格要求,普及了一种“专业的”历史撰写方式。这种新的历史记录方式在学者及历史相关从业者中引发了讨论,呈现在海量著作或新近出版的专业历史刊物中,他们力图用华丽有力的语言讲述国家发展进程。英国的威廉·斯塔布斯(William Stubbs,1825~1901),一名牛津主教,1866年始任牛津大学近代史钦定教授,他对冯·兰克的研究方法格外欣赏,同时他自己也是一位颇有影响力的人物。斯塔布斯对我们了解中世纪历史,尤其是关于玫瑰战争的历史做出了两点重要贡献。首先,作为一名热衷于出版原始记录的人,他开创了从学术角度出发,大量编纂15世纪手稿资料的先河。其次,他的不朽著作《英格兰政治体制的起源与发展史》(The Constitutional History of England in its Origins and Development),共三卷,内容详尽,覆盖面广,为我们了解英国历史提供了一个系统框架。其叙述面面俱到,着重强调了15世纪的重要性。

斯塔布斯和他的支持者们做到了莎士比亚和都铎时期的历史学家们都没能做到的事情,即用简洁明了却包罗万象的语言来解释玫瑰战争的起因、经过和结果。用20世纪揶揄他们的话来说,他们进行了注6“历史的 辉格派解读”,但是他们的解释言辞简练,大胆而标新立异,这是十分难得的。斯塔布斯将15世纪的历史置于英格兰政治体制的发展进程中去解读。这样一个进程最早从罗马时期日耳曼部落在丛林中生活就已经开始,在维多利亚时代中期的不列颠,君主立宪发展成熟,英国的政治体制也真正成形。同冯·兰克一样,斯塔布斯认为国家命运由上帝的旨意主宰,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和事件都要纳入到一个更为宏大的背景之中:他写道,中世纪历史“不是大量史实和7观念的集合,而是将其整个过程上的每一阶段串连起来”。斯塔布斯称,像爱德华一世这样中世纪晚期的杰出君主们,都承认他们的权力是由以议会为代表的人民所赋予的。他认为是爱德华三世的妥协和失误促成了玫瑰战争的爆发。为了给百年战争筹措资金,爱德华三世舍弃了自己大部分的权力给野心勃勃的贵族,授权同意让贵族们来召集军队。他的子嗣众多,通过将王室财产分给他们,爱德华三世的王权进一步被削弱,然而这点本身并不对王朝有致命影响。任何国王,如果和议会并驾齐驱,就像亨利四世和他的“兰开斯特的宪政实验”(Lancastrian Constitutional Experiment)那样,是能够弥补王权统治内这些固有不足的。尽管如此,懦弱的国王——典型代表就是亨利六世,如果无法控制政权核心里的破坏势力,内战就在所难免。约克王朝的君主试图利用权谋和暴力而不是宪法(和议会)阻止王朝的衰落,下场也是如此。斯塔布斯表示,国家需要都铎王朝的专制统治在中世纪末期将英格兰从低谷中拉上来,为其在17世纪议会再度繁荣打下了基石:“国家必先经过休养复兴、法治和改革,才能变得昌8盛。”

15世纪的凄惨情形是国家前进道路上一段插曲。懦弱无能、优柔寡断的君主,再加上横行无忌、野心勃勃的贵族,将这段时期搅得一团乱,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另一位牛津大学历史学家查尔斯·布拉默(Charles Plummer)的著作中,这段时期的社会状况被描述得淋漓尽致。1885年,他编纂了约翰·福蒂斯丘爵士(Sir John Fortescue)的《英格兰的治理》(Governance of England)一书,细化了其对亨利六世统治下国家灭亡的分析。在他看来,玫瑰战争的爆注7发起源于君主经济窘迫, “强势大臣”在财务和政治上比国王更有影响力,大批武装扈从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秩序混乱。布拉默创造出“变态封建主义”(Bastard Feudalism)一词,用来描述贵族及其扈从之间的脆弱关系,这一关系基于金钱报酬,而不是按严格意义上的以土地占有为基础的封建主义。布拉默是兰克学派(Rankean School)的一名历史学者,他利用当时的资料,例如《帕斯顿信札》(Paston Letters),来表明15世纪的英格兰时局动荡。威廉·丹顿(William Denton),一位英格兰圣公会的牧师,毕业于牛津大学,他出版了一部关于15世纪的历史著述,吸引了众多读者。在书中他用近乎讽刺的语言描绘了15世纪的严峻形势,其中还掺杂了都铎时期的作家,如托马斯·史密斯爵士等较为异想天开的描述。在丹顿看来,一切麻烦都始于罢黜理查二世这一事件,但是由于道德败坏的贵族从中作梗,暴力相向,导致事态加剧升级,失去控制(贵族之所以自甘堕落,重要原因就是他们从14岁开始就沉溺于性)。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由斯塔布斯所建立、布拉默和丹顿将之进行戏剧化渲染开来的关于玫瑰战争和15世纪的历史全貌却反响寥寥。1911年版的《大英百科全书》仅将其概括为“对亨利六世、爱德华四世和理查三世统治期间爆发的一系列内战的总括……其中伴随而来的凶猛残暴和野蛮9行径,在英格兰战争史上前无先例,后无来者”。

进入20世纪之前,斯塔布斯派(或是辉格派)对于15世纪持有的观点一直在历史解读中占据首要地位。虽然也会有一些持不同意见的人,但是他们的看法并未严重削弱主流观点的影响力。牧师约翰·理查德·格林(John Richard Green,1837~1883),与斯塔布斯处于同一时代,他是一名政治激进者。1874年,他的《英国人民简史》(Short History of the English People)出版后,受到了巨大欢迎。格林在他对15世纪历史的描述中引入了两个重要的新观念。首先,在爱德华四世和亨利七世的“新君主制”(New Monarchy)下,改革国家管理,财政节省开支,君主财富和国家稳定得以恢复。其次,格林对玫瑰战争的破坏力提出了质疑。格林在政治上的同情心使他的关注点更集中于普通人民群众,而非国王和贵族的遭遇上。由此,他对丹顿和布拉默所持有的15世纪悲观之见表示怀疑。当贵族们在陶顿、图克斯伯里和博斯沃思战场上“大部分是为了争夺贸易机会和土地”10而互相残杀时,格林称,“他们的立场就完全对立了”。格林不屑于对当时留下来的资料进行研究,他是为广大人民群众写作的,所以在当时的英格兰,他对学术型的史学家没有带来多大影响,不过他所刻画的亨利七世对美国史学家,尤其是对弗雷德里克·迪茨(Frederick Dietz)和沃尔特·理查森(Walter Richardson)而言,格外重要。此外在某些方面,他的观点与查尔斯·莱斯布里奇·金斯福德(Charles Lethbridge Kingsford,1852~1926)有不谋而合之处。金斯福德是20世纪早期研究玫瑰战争最有影响力的史学家之一,他同样也在大体上忽略了官方记录,但是对丰富的文学史料,特别是15世纪中期的乡土志和私人信件情有独钟。在金斯福德[1923年他在牛津大学福特讲座上的讲稿于两年后出版,名为《15世纪英格兰的偏见与承诺》(Prejudice and Promise in Fifteenth Century England)]看来,都铎王朝的史学家令后世的史学家对15世纪怀有某种“偏见”。罗拉德派(Lollards)是后来出现的新教的先驱,然而对于该教派异军突起的那段时期,金斯福德却格外强调了其中所掀起的文化与知识的浪潮。乡土写作为伊丽莎白时期的文学作品提供了素材;都铎时期的探险家,如德雷克(Drake)和罗利(Raleigh)身上体现出来的冒险精神,都可以在英格兰西南部大部分地区的无序骚乱11中找到影子。

K. B. 麦克法兰和玫瑰战争

20世纪中期,另一位牛津大学教授K.B.麦克法兰(K.B.Mcfarlane,1903~1966)为研究和叙述15世纪历史提出了一个新观念。他的学说影响了一代又一代史学家,为我们了解玫瑰战争指12明了新的方向,而他出版的海量著作则影响更甚。对于斯塔布斯采用目的论的方法来研究15世纪英格兰宪政的发展史,以及对以T. F. 陶特(T. F. Tout)为代表的曼彻斯特学派史学家的观点——从行政和制度的角度切入研究,麦克法兰都提出了质疑,而他个人则关注于群众事业以及贵族与地主阶级之间的私人关系网。他的学说和著作对于史学家研究玫瑰战争的方法产生了三点重要影响。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他反驳了布拉默的“变态封建主义”,以及布拉默对中世纪晚期贵族无知堕落和生性残忍的刻画。基于对一个贵族家庭私人资料(地产文书和少量信件)以及官方记录和历史描述的研究,麦克法兰细致入微地描绘了贵族家庭的形象,而非泛泛之论。据此,他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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