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全译典藏版)(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06 07: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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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克•吐温(Mark Twain)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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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全译典藏版)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全译典藏版)试读:

译序

在美国文学史上,能荣膺世界大师级文化巨人的头衔的,当然首推萨缪尔·兰亨·克莱门斯(1835—1910)。他的笔名马克·吐温,原意“水深两英寻”,是密西西比河上专测水深人员所用的术语,这也意味着他一生都跟密西西比河紧密联系在一起。1996年问世的美国牛津版《马克·吐温全集》(共二十九卷)主编、得克萨斯大学英文教授雪莉·费舍尔·费什金撰文指出,马克·吐温先后被誉为“美国的塞万提斯”“美国的荷马”“美国的托尔斯泰”“美国的莎士比亚”“美国的拉伯雷”。

马克·吐温率先将民间幽默与严肃文学融为一体,使草根百姓、俚俗平民成为文学作品中的主人公,还让方言土话甚至俚语行话登上了艺术殿堂。他开创了富有浓郁的美国本土气息的一代文学新风,因建功奇伟而独步文坛。当时美国文坛主将豪威尔斯曾称他为“我们文学中的林肯”。著名评论家门肯尊奉他是“我们民族文学的真正始祖”。英美现代文学大师、诺贝尔文学奖得主T.S.艾略特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在英美两国开创了新文风,是英语的新发现。哈克的形象是永恒的,堪与奥德赛、浮士德、堂吉诃德、唐璜以及哈姆雷特等驰名世界的文学典型相媲美。他甚至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一书指控蓄奴制度,要远比《汤姆叔叔的小屋》更加令人信服。当时,美国小说似乎还没有得到英国文学界认同,但是英国文豪萧伯纳给马克·吐温的信中这样写道:“未来的美国历史学家会认为您的作品如同法国历史学家认为伏尔泰的政论文一样对他必不可缺。”后来,欧洲人对马克·吐温的评价,甚至高过了美国人,他们认为,马克·吐温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

在美国,《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至今仍是从中小学一直到高等学府里教得最多的一部小说,教得最多的一部美国文学作品。有的图书出版公司将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及其有关评论、背景材料辑录成汇编本,赠给大学教授作为教学参考书。好几个马克·吐温扮演者频频出现在美国各地影剧院、新片试映室与购物中心。我在美国各地书店曾看到,三个不同版本的《马克·吐温全集》同时陈列在书架上,这在美国作家中恐怕也是不多见的。在那不勒斯、利雅得、贝尔法斯特和北京等地的学校,都指定他的作品作为学生阅读书目。美国评论家甚至这样预言:只要我们这个星球上依然存在着贫困、仇恨、种族主义,还存在着溺爱、兽行、暴力、伪善、压迫、苦工以及奴役,人们就得一遍又一遍地仔细捧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马克·吐温写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时正处于他创作旺盛的时期,即1876—1883年。其间时断时续,前后长达七年之久。>在此期间,他写过两部重要作品,即《海外浪迹》与《王子与贫儿》,将《密西西比河上的往事》扩充成为《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涯》,同时还把一些短篇作品收入了三个集子。不过,那个时期他创作的重点乃是酝酿已久的另一部小说,当时书名是《汤姆·索亚的伙伴》,场景放在密西西比河谷,时间背景是19世纪40—50年代以前。作者打算利用自己在《密西西比河上的往事》和《汤姆·索亚历险记》里写过的有关“汉尼拔”和“密西西比河”的素材。在后来定名为《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一书中,这部分素材得到了充分展开。

马克·吐温写《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可以说是独辟蹊径,博采众长。他将先前幽默作家在他们的短小趣闻逸事中所包含的真知灼见兼容并蓄,纳入一个规模较大的框架里去。他的这一写作设想卓有成效,不消说,跟他从题材中不断挖掘、发现新含义是分不开的。他那丰富的想象力经常使他的创作才智熠熠生辉,而方法上的不断创新又给他的想象开拓了新的视野,这种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写作手法在他的作家生涯中屡见不鲜,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构思中也特别令人瞩目。马克·吐温在先前一些作品里经常表露自己的立场,在本书的写作手法上有了创新。他不用直接闯入故事叙述中去,而是采用了第一人称来叙事状物,所以他原先写作上的这一“不足”之处也就不复存在。有意思的是,故事一转到以哈克为主的时候,运用民间俗语进行文学创作就显示出了很大的潜力,特别是运用方言可以表达严肃主旨,运用方言的叙述者还可以转变为深悟人性的典型,凡此种种大概都是他始料不及的。显然,这也是小说创作上的一次严峻的挑战。由于马克·吐温出色地回应了挑战,使《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成为他作品里最伟大的一部,同时又是美国文学中得到公认的杰作之一。不过,毋庸讳言,这一惊人的成就随之催生了他写作上一个尚待解决的新问题:马克·吐温这部小说实际上以带有喜剧色彩的故事开始,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逐渐开始具有跟喜剧相悖的悲剧含义。

从内容上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包含三个部分。其中,哈克与吉姆冒险出逃、向往自由的故事,不消说,最令人瞩目。吉姆拼死逃离的是当时的奴隶生涯,哈克竭力逃避的是他醉鬼父亲的暴虐,老小姐沃森和寡妇道格拉斯善意的、所谓文明的管教,以及当时美国社会习俗上的繁文缛节和清规戒律。马克·吐温把他的热情和他最熟悉的生活底蕴,少年时代河上小镇和那条河上的生涯,全部糅进小说的篇章中去。英国作家狄更斯曾经在《旅美见闻记》中说,密西西比河是一条“流着泥浆”的浊流,“除了每天夜里有无害的闪电向漆黑的天空闪耀以外,没有一点儿令人愉快的东西”。可是对马克·吐温来说,不论在他的童年还是在他的回忆里,密西西比河不啻整个生命。在他那生花妙笔下,密西西比河已被写成人生旅程的象征。小说中的第二个组成部分,内容特别丰赡,是作者亦庄亦谐地针对密西西比河沿岸各城镇所作的讽刺。这种讽刺一方面令人忍俊不禁,特别是描述泼皮“国王”和“公爵”的那些插曲,一方面也揭露了令人发指的暴行,比方格兰杰福特与歇佛逊两家为了世仇互相厮杀,以及舍伯恩上校残杀孤苦伶仃的老好人博格斯。小说最后一部分,着重描写了哈克这个人物性格臻于完美的过程。有评论家指出,《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除了小说结尾处汤姆·索亚式的营救吉姆那一段以外,都是十全十美的,堪称一幅令人难忘的美国边疆少年的图画。在当时充满暴力、伪善、冷酷、贫困的现实社会里,哈克贝利因敢于叛逆,倒是不失为自由的,外部环境想要把他“管教”成一个文明人,可他到头来仍然是一个没有被外部环境扭曲、败坏的淳朴人。马克·吐温对哈克的描写,清新、活泼、逼真,好似神来之笔,特别是有一些经典段落读来令人回肠荡气,真可以说是这部小说中的华彩乐章。《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1884年在英国伦敦查扎·温多斯图书出版公司问世后,颇受英国与欧洲大陆读者欢迎,但在美国遭到了社会舆论的严厉谴责,说它“纯属垃圾”“极端粗俗”“不堪卒读”,甚至被麻省(马萨诸塞)康科德公共图书馆列为禁书。尽管这样,翌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在美国再版以后,在文学界却好评如潮。特别是近年来,美国文学评论界就哈克与吉姆河上漂流的象征意义,密西西比河与岸的象征,小说最后结尾的成败得失,以至于莫非哈克是个黑孩子等诸多问题一直进行探讨,迄今见仁见智,争论不休。在美国,围绕着马克·吐温的小说,在学术界、文学界、出版界、影视娱乐圈乃至寻常百姓家里,似乎掀起了一股“哈克热”。

作为译者,我的感受是,马克·吐温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里笔触所指,涉及南北战争以后美国现实社会、种族、宗教、风俗、历史、传统、女权的各个方面,可以说是包罗万象,涵盖一切。说它是始于19世纪中叶,一直延续至今的美国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我认为也不算太过分。我不止一次地阅读、理解、感悟它,翻译时还是感到很吃力。我在动笔开译前,看过不少有关的评论著述,迄今译过的八部美国文学长篇名著中,就数在它的注释上下的工夫最大。即使这样,拙文仍不敢对小说妄加置评。相信读者阅读后自有真知灼见。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2006年,美国《读者文摘》和《纽约时报》通过全球十万读者票选,评出了世界十大文学经典名著;2007年,英国《泰晤士报》报道,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的125位作家应邀从五百多部最受读者喜爱的文学作品中,推选出他们心目中最值得阅读的十部经典名著;此外,《泰晤士报》还通过读者问卷调查,让英国读者推选出他们心中的十大文学经典名著——这些评选结果中,美国仅有的一部入选作品便是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入选理由是“美国最伟大的小说”。潘庆舲1998年春识于上海社会科学院2009年夏补叙于圣约翰名邸

事先声明

本书作者奉兵工署长G.G指示,特发布命令如下:试图在本书中寻找写作动机者将被起诉,试图从中寻找道德寓意者将被放逐,试图从中寻找阴谋者将被枪毙。

说明

这部书里使用了好几种方言:密苏里州的黑人方言,西南部边远地区极端俚俗的方言,“派克郡”的普通方言,还有最末这一种方言的四个变种。这些方言色彩上有细微差别,不是由偶尔随意或凭猜测揣度造成的,而是煞费苦心,以作者个人熟悉这几种专门语言作为可靠的指南所致。

我之所以作出这一说明,是出于以下原因:要是不作说明,许多读者就会以为这些人物想要说同样的话,而又说不好似的。马克·吐温 第一章从《汤姆·索亚历险记》谈起

你要是没看过《汤姆·索亚历险记》那本书,就不知道我是什么人,不过,那也不要紧。那本书是马克·吐温先生作的,他说的基本上都是真事,也有些事是他胡扯的,不过基本上他说的还是真事。可那也没关系。我从来没见过不会胡扯的人,谁都说不定胡扯过一两回的,不过也有例外,那就是波莉阿姨和那位寡妇,也许还有玛丽。波莉阿姨——她是汤姆的波莉姨妈——和玛丽,还有道格拉斯寡妇,在那本书里都谈到了,那本书大部分内容都是真实的。不过,正如我刚才所说的,有些地方是胡扯的。

那本书是这样结尾的:汤姆和我把盗贼藏在洞里的钱财找到了,我们就富起来了。我们各得六千美元,全是金币。看着那么多的钱堆在一起,真够吓人的。哦,撒切尔法官就拿这笔钱去放利,因此我们一年到头每人每天可得利一美元,简直不知怎么花才好。道格拉斯寡妇收养我做她的儿子,说要管教管教我,可是整天憋在家里真难受,瞧那个寡妇的举止谈吐那么正经古板,简直让人腻味!所以说,到了我再也受不了的时候,我就跑了出来。我又穿上自己从前的破衣烂衫,一钻进那个特大圆桶就觉得很自在,很知足了。哪知道汤姆·索亚找到了我,他说他打算搞一个强盗帮;他说,我只要先回到寡妇那里,做一个正派人,也可以入伙的。于是,我又回去了。

寡妇为我感到伤心,管我叫做可怜的迷途羔羊,还有许许多多别的绰号,可她从未想要伤害我。她又给我穿上新衣服,我真没辙,只好一个劲儿出汗,浑身上下难受死了。接下去那老一套又来了。寡妇一摇吃饭铃,你就得准时到,可你到了餐桌跟前,不能马上就吃。你得先等寡妇低下头去冲着饭菜嘀咕几句,然而饭菜并没有什么问题,这就是说,一点儿问题都没有,只不过每道菜都是分开做的。要是一桶残羹剩饭,那就大不相同了,那玩意儿是连汤带水掺和在一块儿,味儿就更美了。

晚饭以后,她搬出她的书来,给我讲摩西和蒲草帮的故事。我急切地要把摩西的身世弄明白。但过了好久,她才说到摩西老早就死了,那时我再也不管他摩西不摩西了,因为我压根儿不看重死人。

当时,我想马上抽口烟,要求寡妇宽容我一回,可她就是不肯。她说它是陋俗,而且不干净,关照我不要再抽了。有些人的德行正是这样,他们对某件事还不了解时就对它产生了反感。你看,她开口闭口离不开摩西,摩西跟她既不沾亲带故,又是一个老早就死了的人,对谁都没有什么好处,可是我要做一件多少有些好处的事,她却一个劲儿找碴儿。再说,她自己也在吸鼻烟,当然咯,那就没关系,因为那是她自己在吸。

她的妹妹沃森小姐是个瘦骨嶙峋的老处女,戴着一副眼镜,不久前才过来跟她住在一块儿。她满怀恶意地拿了一本拼音书来给我难堪。她硬是让我苦熬了个把钟头,随后那寡妇才关照她手下留情。可我再也忍受不了了。接下来又是个把钟头,真是闷得要死,那时我已经坐立不安了。沃森小姐总是唠叨:“不要把脚在那上头,哈克贝利。”还有“不准那样缩头缩脑,哈克贝利,要挺起腰板坐直”。过了半晌,她又唠叨:“别那么打哈欠、伸懒腰,哈克贝利,你干吗不规矩点儿?”那时,她就给我大讲特讲地狱里的事,我说我可真的巴不得去那儿。这话可把她气坏了,其实我这么说并无恶意。我一心一意只想去别处,不外乎想换换环境,去哪儿我都不挑剔的。她说我刚才所说的是邪恶的。她说那种话她是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的。她说她是要好好儿生活,将来进入天堂的。得了,反正我可看不出跟她一块儿去那个地方会有什么好处,所以,我下决心压根儿不想那种事。但我从没有说出来,因为一旦说出来,只会添麻烦,一点儿好处都没有。她既然开了头,就没完没了地唠叨下去,把天堂里的事全都对我说了。她说,在那里一个人整天只要走来走去,弹弹竖琴,唱唱歌儿就可以了(而且永远都是这样)。所以,我觉得那可没有什么了不起。但我从来都不说出来的。我就开口问道,依她看来,汤姆·索亚能不能去那儿,她回答说看来他还不能。我一听这话可真高兴,因为我巴不得他老是跟我在一块儿。

沃森小姐老是找我的碴儿,真是讨厌、无聊。多亏她们把那些黑人叫进来做祷告,随后各自回去睡觉了。我拿着一支蜡烛,到了楼上自己的卧室里,把蜡烛搁在桌子上。然后,我坐在窗边一张椅子上,一个劲儿在想什么开心的事儿,可总是开心不起来。我觉得挺孤单,恨不得自己死了才好。天上的星星闪闪发亮,树林里的叶子沙沙作响,听起来总是那么凄凄惨惨。我听见远处一只猫头鹰在鸣叫,莫不是有人死了?还有一只夜鹰和一条野狗在那里乱嚷嚷,想必有人快要咽气了。微风想要跟我喃喃细语,可我听不清它在诉说些什么,反而使我冷得浑身直哆嗦。随后,我听见在那树林的远处传来一阵鬼叫,那鬼想要把自己心中的块垒尽情倾吐出来,可又不能表达得清清楚楚,所以就没法安安静静地躺在墓穴里,每到夜晚只好到处哭号游荡。我既沮丧又惊恐,巴不得有个人来跟我做伴。没多久,一只蜘蛛突然爬上我的肩膀,我赶紧用手指轻轻地一弹,它就掉到烛火里了。我还来不及挪动一下,它早已烧成了灰。不消说,我早知道那是个天大的凶兆,说不定我还会倒霉,所以,我心里怕得要命,差点儿把衣服都抖搂到地上。我站起身来,在原地转了三圈,每转一圈就在自己的胸前画一个十字。那时,我用一根线把自己的一小绺头发束起来,以便驱妖辟邪。不过我心里并没有多大把握。你要是找到一块马蹄铁,没有把它钉到门楣上,反而弄丢了,那么你不妨这么做,照样会逢凶化吉。但是,你弄死了一只蜘蛛,我可从来没听说过可以用这个办法辟邪。

我又坐了下来,浑身上下直发颤。我就掏出烟斗来,抽了口烟,此时此刻屋子里早已死寂一片,所以寡妇绝不会知道的。歇了好半天,我听见小镇上的大钟在远处当当当敲了十二响,随后又是一片寂静,比刚才还要寂静。不一会儿,我听见黑糊糊的树林里有一根树枝折断了,想必是惊动了什么东西。我一声不响地坐在那里听着。我马上隐隐约约听见那边发出声音:“咪呜!咪呜!”那可敢情好呀!我也尽可能轻轻地发出一声:“咪呜!咪呜!”随后,我吹灭蜡烛,从窗口一下子爬到棚屋顶上,再滑落到地面上,匍匐爬进树林里。一点儿没错,汤姆·索亚在那儿等着我哩。 第二章加入汤姆·索亚帮

我们沿着树林里的小路,蹑手蹑脚地朝寡妇的花园尽头走过去。我们弯着腰走,唯恐被树枝刮破头皮。经过厨房时,我被树根绊了一跤,发出扑通一声响。我们马上蹲了下来,一动不动。沃森小姐的大个儿黑奴吉姆正端坐在厨房门口,因为他背后有灯光,所以我们看得一清二楚。他霍地站起来,伸长脖子,听了一会儿,就说:“是谁在那儿?”

吉姆又听了一会儿,就踮起脚走过来,恰巧站在我们俩中间,我们一伸手,几乎就能碰着他。大约过了好一会儿,一点儿声响都没有,我们三个人几乎紧紧地挨在一块儿。这时候,我的脚踝上某个部位痒起来了,可我就是不敢搔痒。随后,我的耳朵又开始发痒,接下来痒的地方正好在我两肩之间的后背上。我仿佛觉得不搔一下就会痒死。从那时起,我注意到自己好几次犯这样的毛病。你要是跟贵族在一起,或者是在某家的葬礼上,或者是在毫不困倦的时候硬要入睡,不管怎么说,你只要来到不该搔痒的地方,就会觉得浑身上下成百上千个部位都痒得要死。过了半晌,吉姆又说:“说呀,你是谁?你是干什么的?我要是没听见什么声响就见鬼了。得了,我知道该怎么办。我就一直坐在这儿,反正会再听见那声响的。”

于是,他坐在我和汤姆中间的地上。他背靠着大树,两腿向外伸出去,他的一条腿差点儿碰着我的腿。冷不防我的鼻子开始发痒,痒得我都要流眼泪了。可我还是不敢搔痒。随后,肚子里也开始痒。接下来屁股底下也痒了。我真不知道该怎样坐着才能纹丝不动。我虽然只受了六七分钟这种罪,但是自己觉得好像时间比六七分钟要长得多似的。此时此刻,我全身有十一个不同部位都在发痒。我估摸自己连一分钟也忍受不了了,可我还是咬紧牙关,准备再挺下去。正好这时候,吉姆的呼吸变得沉重起来,接着打起呼噜来了。于是,我身上一下子又觉得舒服了。

汤姆给了我一个暗号,从嘴里轻轻地嘘了一声,于是,我们开始匍匐爬行。我们才离开十英尺远,汤姆就向我低声耳语,他真想开开玩笑,把吉姆拴在树上。可是我说不行,说不定吉姆醒了,一闹腾起来,那时她们就会发现我不在屋子里。接着,汤姆说他手里的蜡烛不够用,不妨溜到厨房去再找几支来。可我就是不让他去,深恐吉姆一觉睡醒就会走过来。但是,汤姆非要冒这个风险不可。所以,我们偷偷地溜了进去,拿了三支蜡烛,汤姆还把五美分蜡烛钱留在桌子上。随后,我们走出厨房,我急得拔脚就要走,可是汤姆偏要爬回吉姆那儿去跟他逗着玩儿。我只好等着他,仿佛等了很久,因为四下里一片寂然,我感到很孤单。

汤姆一回来,我们就沿着小路赶紧离开,绕过花园的围栅,不觉来到了屋子对面很陡的小山顶上。汤姆说,吉姆头上戴的帽子已被他摘下来,挂到吉姆头顶上的一根树枝上了,当时吉姆只是稍微挪动了一下,但并没有醒过来。从此以后,吉姆常说,那时他被妖怪迷住了,先是使他昏迷过去,接着骑在他背上走遍美国,最后才把他挪到那棵大树底下,再把他的帽子挂到树枝上,让他知道这是谁开的玩笑。等到吉姆第二次说这件事的时候,他就索性说妖怪骑在他背上去新奥尔良了。以后,他每说一遍,就添枝加叶地越编越多,直到最后,他竟然说那时妖怪骑着他周游全世界,差点儿把他累死,至今他的后背上到处都长着疮。吉姆因为这件事总觉得自己很了不起,这么一来,别的黑人通通不在他眼里了。当时有许多黑人从好几英里以外赶过来听吉姆讲这件事,所以他在这个地区也就比任何一个黑人更让人钦佩。许多外乡来的黑人,常常张大嘴巴,从头到脚打量着他,简直把他看成一位奇人。通常黑人都是围着灶间的炉火,坐在暗地里谈妖魔鬼怪。但赶上有哪一位对这类事大谈特谈、仿佛无所不知的时候,吉姆就会顺便插上一句,说:“嘿,妖怪的事你知道什么?”那个黑人的嘴巴一下子就被他堵住了,不得不退坐到后面去。吉姆始终把那个用绳子拴起来的五美分硬币挂在脖子上,说那是妖怪亲手给他的一个护身符,那个妖怪还亲口关照过他,说这个护身符可以用来给人治病,而且不管在什么地方,他只要对它念上几句咒语,就能把妖怪差遣来。至于他念的咒语是什么,他从来都是守口如瓶。许许多多黑人从四面八方赶来,仅仅是为了看一眼那个价值五美分的饰物。可是他们谁都不敢触摸它,因为那个玩意儿是魔鬼用手摸过的。这么一来,吉姆可真倒霉,哪儿还像个用人呢,因为他跟魔鬼见过面,还驮着妖怪走天下,怪不得他会那么趾高气扬。

话说回来,我和汤姆来到了山顶上,俯瞰下面那个村子,见到有三四处灯光忽明忽暗,说不定那里有人得了病。我们抬头一看,满天星光灿烂,煞是好看。村边那条大河,足足有一英里宽,出奇的静谧,有气势。随后,我们下了山,看见乔·哈珀和本·罗杰斯,还有另外两三个孩子,全都藏在老制革厂里。我们解开一艘尖头平底小艇的缆绳,坐着小艇顺流而下,走了两英里半,到达山坡上一大块岩石边时才上了岸。

我们径直来到一片灌木丛里,汤姆先让大家起誓保守秘密,随后把那个恰好位于长得最密的丛林深处的山洞指给大家看。接下来我们点亮蜡烛,匍匐爬行,钻了进去。我们爬行了约莫两百码,这个山洞就豁然开朗了。汤姆正在一条条通道之间摸索着,忽然朝着一面石壁弯下身去,你要是不注意,很难发现那里有一个洞口。于是,我们从这个很窄的洞口钻了进去,来到一处类似房间的地方,周围都湿漉漉、冷飕飕的。那时,我们就地停住了。汤姆说:“咱们这个强盗团伙,定名为汤姆·索亚帮,现在就算成立了。哪一位想要加入,就必须当众宣誓,此外还得用血签上自己的名字。”

他们每个人都很乐意。于是,汤姆掏出一张纸,他已在纸上拟好了誓词,这时就照念了一遍。誓词上说,汤姆帮的每个成员要效忠本帮,永不泄密。如果有人伤害了本帮成员,那么,被指派去杀掉那个人和他的家属的人就得照办不误,而且在杀掉仇人,在他们的胸前画上本帮“十”字标记之前,不得吃饭,也不得睡觉。凡是不属于本帮的人,都不准使用本帮标记,如果冒用,必定受到控告;如果再冒用,就得被处死。本帮成员如果泄密,就得被割断喉管、焚尸扬灰,并用鲜血把他的名字从名单上除掉,本帮再也不提它,还要诅咒它,而且永远忘掉它。

大家都说这篇誓词真漂亮,就问汤姆是不是他自己动脑子想出来的。他说里面有一部分是,其他的是他从写海盗和强盗的书里抄来的。他说,每一个高调的团伙都有这样的誓词。

有人认为,最好把那个泄密的成员全家人都杀掉。汤姆说,这个点子倒是很好,就用铅笔把它写上去。不料本·罗杰斯说:“哈克·费恩没有家,那你该怎么处置他呢?”“嘿,他不是有个老爸吗?”汤姆·索亚说。“不错,他倒是有个老爸,可是眼下你怎么都找不到他。过去他常喝得烂醉,在制革厂里跟猪睡在一块儿,不过这里已有一年多没见过他的影子了。”

他们商量了一会儿,想要把我排除在外,因为他们说,每一个成员都得有家人,以便犯错后格杀勿论,要不然对别的成员来说就不公平了。是啊,当时谁也想不出好点子来,大家都怔住了,哑口无言。我差点儿要哭了,可是我忽然生出一计,就把沃森小姐提出来,他们可以杀她呀。于是,大家都说:“哦,有了她就行,有了她就行。没关系。哈克可以入伙。”

他们都用针刺破手指,用冒出的鲜血签名,我就在那纸上签字画押了。“那么,”本·罗杰斯说,“咱们这个帮打算干什么呀?”“净干抢劫、杀人的事呗。”汤姆说。“可是,咱们去抢劫谁呢?是打家劫舍呢,还是偷牲口去,还是——”“胡扯!偷牲口那等事,算不上抢劫,那是窃贼。”汤姆·索亚说,“咱们不做窃贼。做窃贼不过瘾,咱们是拦路强盗。咱们要戴上假面具,拦住大路上的驿车、马车,先把人通通杀了,再把他们的钱财全都拿来。”“难道咱们非得动不动就杀人吗?”“哦,当然。那是上策。尽管有些行家另有看法,但大多数人认为最好把人干脆杀掉,除非你把几个人关押在这个洞里,一直等到有人来交赎金将他们赎回去。”“赎回去?什么叫赎回去?”“我也不知道。不过别人都是那么干的。我在书里就见到过,所以,我们当然也得那么干。”“不过,咱们既然不知道那是怎么回事,又哪儿能干得了?”“得了,见他的鬼去吧,反正咱们就得这么干。我不是跟你说过,书里都是那么写的吗?难道说你不打算照书里头写的那样做吗?”“嘿!汤姆·索亚,说起来倒是挺好听,可是,既然对那些人怎么个赎法我们都不懂得,那又怎么让他们都被赎回去呢?这个问题我倒想弄明白。你想一想那是什么意思?”“哦,我可不知道。不过,也许是要把他们关押起来直到他们被赎回去,也就是说,要把他们关押到他们死了为止。”“哎哟,这么说还差不多。这个问题就算解决了。你干吗不早说呢?我们关押他们,等人来赎他们,一直到他们死了为止,他们总是把东西吃得精光,还动不动就想逃跑,说实话,也真够讨厌的。”“你怎么能那样说呢,本·罗杰斯?有看守盯着他们,只要他们动一下,就用枪将他们扫倒在地,他们还跑得了吗?”“还有看守!哦,那敢情好呀。所以,还得有人整夜值班,不准打盹儿,这样看守才能盯住他们。我想那么做太蠢了。为什么他们一到这儿,就不先让他们挨一顿棍打,然后勒索赎金呢?”“因为书里不是这样写的,原因就在这里。喂,本·罗杰斯,你想不想照常规办事呀?这就是好点子。难道你觉得写书的人不知道怎么做才合适吗?难道你觉得你自己就能点拨他们吗?还差一大截!不,伙计,我们只能照常规让他们被赎回去。”“好吧。我可不介意,不过,反正我觉得那是个笨办法。喂,我们对女人也照杀不误吗?”“得了,本·罗杰斯,我要是像你那样不懂事,怎么也不会不懂装懂。要杀女人?不,那种事谁都没在书里见到过。你把她们请进洞里,对她们总是客气极了,没多久她们就爱上了你,再也不想回家了。”“哦,要是真的那样,我倒是很赞成,不过我不相信这个。洞里很快就会被那些女人和等着被赎回去的男人挤得满满的,这么一来,我们当强盗的连个立足之地都没有啦。不过,你尽管往下说吧,反正我已经没得可说了。”

这时候,小汤米·巴恩斯已经睡着了。大家一叫醒他,他就害怕了,哭着说要回家找妈妈,再也不当强盗了。

于是,大家都拿他开玩笑,管他叫做哭鼻子宝宝,这么一来,他可气坏了。他说,他马上就把我们的全部秘密都说出去。但是,汤姆给了他五美分,叫他安静下来,并说大家都回家去,下个星期再碰头,一块儿去抢东西、杀几个人。

本·罗杰斯说,除了星期日,平常不能外出,所以他想不妨从下个星期日开始。不料所有的成员都说,星期日干这种事实在缺德透顶,当即给否了。他们都赞成尽量早点儿碰头,好择定日期。随后,我们选了汤姆·索亚当队长,乔·哈珀当队副,接着就动身回家了。

我攀上矮棚屋,从窗子里爬进去,这时天边刚刚透亮。我的新衣服上沾满油垢和泥巴,我已经累坏了。 第三章短暂的“强盗”生活

第二天早上,沃森小姐一见到我的脏衣服,就痛骂了我一顿。可是寡妇并没有骂我,却替我把油垢和泥巴都洗刷干净了。她脸上露出很难过的样子,反而让我觉得自己应该尽量学乖些。随后,沃森小姐领我到内室做祷告,可是一点儿也不起作用。她关照我天天做祷告,说不管我想要什么,全都能得到。可事实上并不是那样,我曾经试验过。有一回,我找到一根钓鱼的线,没有钓钩,对我来说,那根钓鱼线也就毫无用处。为了得到钓钩,我曾经做过三四次祷告。可是不知怎的总是不灵验。后来有一天,我请沃森小姐代我做祷告,可她却说我是个傻瓜。她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个中原因,我自己也就压根儿弄不懂了。

有一回,我坐在后面的树林里,就这件事想了好长时间。我心里想,如果说一个人靠做祷告,就可以要什么有什么,那么,教堂执事温在猪肉上亏损的钱为什么就找不回来呢?寡妇丢失了的银鼻烟壶为什么也找不回来呢?沃森小姐为什么老是胖不起来呢?反正不对,我心里想,做祷告一点儿用也不会有的。我跑去向寡妇如实相告,她却说,人们从祷告中得到的东西只是一些“精神礼物”。我一点儿都不需要,可是她把她的意思传达给了我,说我必须帮助别人,尽自己的力量帮别人做事,还要始终关心照顾他们,从来也不要想到自己。依我看,沃森小姐也被包括在内。我就跑到树林里,又反复思考了很久,可我还是看不出做祷告会带来什么好处,除了对别人以外。所以最后,我觉得自己再也不必为它犯愁,还不如随它而去吧。有时,寡妇把我叫到一边,谈到有关上帝的事,说得真让人差点儿流出口水来。可是,也许在第二天,沃森小姐斩钉截铁地说的那一套就把这一切又全推翻了。我敢肯定自己看到的上帝就有两个:在寡妇的上帝跟前,一个穷小子也会大有希望,不过要是沃森小姐的上帝把他找去,那他就再也得不到什么帮助了。这一切我通通想明白了,我自愿跟着寡妇的上帝去,只要他肯收下我。尽管我也弄不明白他收下我以后,日子怎能会比过去更好,因为说实话,我这个人是那么愚蠢、卑劣而脾气又很倔。

我已经有一年多没见过老爸了,这可使我痛快极了,我压根儿不想再见到他。赶上他没有喝醉、还能抓住我的时候,他总是狠狠地揍我。一见他在跟前乱转悠,我绝大部分时间就躲到树林里。约莫一年前的这个时候,他被人发现淹死在河里了,据说那个地点是在河上游十二英里附近。反正人们断定是他,并且说这个淹死的人身穿破衣烂衫,头发特别长,哪儿都像老爸,只不过脸一点儿也认不出来,因为它在河水里泡的时间太长,早已不像人脸了。据说他是脸朝天漂浮在水面上的。人们把他打捞上来,就掩埋在河岸上了。可是我心里还没有宽慰多久,就想起一件事来。反正我知道得极清楚,凡是淹死的男人浮在水面上时,绝不会脸朝上,而一定是脸朝下的。所以,当时我就知道,此人肯定不是老爸,而是一个身穿男装的女人。于是,我心中又七上八下了。我敢断定老爸不久还会回来,但我并不希望他回来。

我们隔三差五地扮演一回强盗,约莫有一个月的光景,我就洗手不干了。所有的孩子也都不干了。反正我们没抢过什么人,也没杀过人,只不过是装装强盗罢了。我们常从树林里蹿出去,冲撞一下那些放猪倌和大车上装着蔬菜去赶集的女人。可是我们从来没有把他们里头哪一个抓起来。汤姆·索亚管那些猪仔叫做“金锭”,管萝卜青菜叫做“珠宝”。我们回到洞里,常常扯一扯我们出击的结果,算一算杀过多少人,画过多少标记。可我还是看不出这里头有什么好处。有一回,汤姆派一个孩子举着熊熊燃烧的火棍在城里到处转悠,他管这火棍叫做“广而告之”,是这个强盗帮集合的信号。随后,他说自己接到探子送来的密报,第二天由西班牙商人和阿拉伯富豪组成的大队人马将在霍洛洞里扎营住宿,随行的有两百头大象、六百峰骆驼、一千多头驮骡,满驮满载的都是钻石,可他们总共也只有四百名卫兵。所以,我们不妨打埋伏,这是用他的话说的,包管杀上一大批,把所有的东西抢过来。他说我们都得把刀枪擦亮,作好准备。他哪怕是去追赶拉萝卜的大车,都要把刀枪擦得干干净净,其实,说穿了,这些刀枪只不过是一些木板条和笤帚把,尽管你累得要死,把它们擦得干干净净,可到头来它们还是跟没有擦洗前一样。我不相信我们能打败这些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不过我倒是很想亲眼看看那些骆驼和大象。所以,第二天星期六,我早早地埋伏在那里。我们一接到命令,就从树林里蹿出来,冲下山去。不料,没有什么阿拉伯人和西班牙人,也没有骆驼和大象,只有一群主日学校的学生在那儿野餐,他们还都是读识字课本的初级班小学生。我们冲散了他们,把那伙小孩子赶出洞去,可我们一无所得,除了一些炸面包圈和果子酱。本·罗杰斯好歹得到一个布娃娃,乔·哈珀得到一本赞美诗和一本福音小册子。不料领队老师冲了过来,我们马上扔下东西就跑了。什么钻石不钻石,我都没见到,我就这样对汤姆·索亚说了。可他说那里有的是满驮满载的钻石,还有的是阿拉伯人和大象,如此等等。我就问他:那为什么我们见不到呢?他说,我只要不是那么愚昧无知,而是看过那本叫做《堂吉诃德》的书,那我用不着问就会知道了。他说,这一切都是施用魔法的结果。他说,那里就有好几百名卫兵,还有大象和金银财宝等。但他又说,我们的敌人就是魔术师。他们分明是不怀好意,才把大队人马一下子变成了儿童主日学校的学生。我说,那么,好吧,我们就只好去找那些魔术师算账。汤姆·索亚却说我是个大笨蛋。“哼!”他说,“魔术师会招来一大批妖怪,说时迟那时快,它们早就把你砸得稀巴烂了。它们就像大树那么高,像教堂那样大。”“好吧,”我说,“如果说我们也找几个妖怪来助阵,那我们能不能打败那一帮人?”“那么你又怎样去找他们呢?”“我可不知道。那魔术师怎么找他们的?”“嘿,人家用手在一盏旧镀锡铁皮灯或是一个小铁环上擦一擦,刹那间四下里电闪雷鸣,黑烟滚滚,那些妖怪就飞也似的都跑过来了。你要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甚至要他们把一座制弹塔连根拔起,猛砸那个主日学校校长等人的脑袋都成,这对妖怪来说简直不算什么。”“是谁要他们飞也似的跑过来?”“嘿,反正不管是谁,只要用手擦一擦镀锡铁皮灯或者小铁环,谁就能让他们飞也似的跑过来。妖怪要听从那个擦灯或擦铁环的人发出的命令。他要是关照他们用钻石盖一座长达四十英里的宫殿,里面装满了口香糖,或是装满了你想要的东西,而且还让中国皇帝的女儿过来跟你结婚,他们都一一照办,而且还得在第二天清晨太阳出来之前办成。除此以外,他们还得轻而易举地扛着这座宫殿周游全国,你爱去哪儿,他们就扛到哪儿。你明白了吗?”“哦,”我说,“我想他们才是一帮笨蛋,不把宫殿给自己留着,反而让自己的时间白白地浪费了。再说,如果我是妖怪,我才不会扔下自己的正经事,冲着擦旧铁皮灯的那个人跑去。”“哈克·费恩,你怎么说这话呀?他只要擦一下灯,你就得跑过来,不管你愿不愿意。”“什么呀,我就像大树那么高、像教堂那样大吗?那敢情好。我是会来的,可我准会吓得那个人爬到乡下最高的那棵大树树顶上去。”“呸,哪有这回事!跟你说话简直是白搭,哈克·费恩。看来你什么都不懂,怎么回事,你这个十足的傻瓜蛋。”

我对所有这些事思考了两三天,随后想要看一下这里头到底有什么名堂。我找到一盏旧镀锡铁皮灯和一个小铁环,跑到树林里,擦了一遍又一遍,结果汗流浃背,就像印第安人干苦活似的。我打算先盖一座宫殿,回头再把它卖掉。可是,一点儿都不管用,一个妖怪都没来。于是,我认定那一大套话只不过是汤姆·索亚胡编乱造出来的。我认为他相信那些是阿拉伯人和大象,但是我不这么认为。那明摆着都是主日学校给他留下的印象。 第四章毛球占卜

三四个月一晃而过,现在已是冬天。我差不多天天都上学,在拼音和读写方面已取得了一点儿进步,乘法口诀居然还能念到六七三十五了。我认为即使自己一直活着,也不会再有大的长进。反正我对算术一点儿也不感兴趣。

起初,我憎恨学校。不过没过多久,我总算能对付过去了。实在太累时,我就逃学,第二天挨一顿痛打,这对我倒有好处,能让我振作起来。所以,我上学的日子越长,我就觉得越容易混下去。我对寡妇的言行举止都有点儿习以为常了,也不觉得那么恼人了。住在家里,睡在床上,把我管得真够严的。反正还没到冷天,有时我常常溜到树林里睡觉,我觉得那样才算是真正的休息。旧的习惯原本令我恋恋不舍,但现在新的生活也让我有点儿喜欢了。寡妇说我日有所进,虽然慢,但是很稳定,对我的言行表现非常满意。她还说,我可没有给她丢脸。

有一天早上,我在吃早餐时不巧把盐瓶子碰翻了。我赶紧伸过手去,想把那些盐粒撒到左肩膀后面去,免得触霉头。不料,沃森小姐抢先拦住了我。她说:“快撒手,哈克贝利,你老是制造麻烦!”寡妇虽然为我说过好话,但是并不能让我不触霉头,我心里非常明白。我吃过早餐就往外走,心里烦恼不安,真不知道自己要在哪儿触霉头,也不知道触的是什么霉头。要避免触霉头,自有好多办法,可这一回另当别论,所以,我不再去琢磨什么对策了,只是没精打采,多留几分警觉地径直往前走去。

我不知不觉来到了前面的花园,爬过台阶,穿过高高的围栅。地上已积了一英寸厚的雪,我看到雪地上有人踩过的许多脚印,一看就知道脚印是从采石场那边过来的。那个人在台阶附近站了一会儿,随即绕过花园围栅走去。奇怪的是,那个人在附近站了半晌,但并没有走进去。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反正这是非常古怪的。我原想循着脚印径直往前找去,但我还是先弯下身看了一下。起初,我并没有发觉有什么异常,再看一下却看出来了:左脚的那只靴子的后跟上,有个用钉子钉成的十字架——一个驱魔辟邪的十字架。

我赶紧站起身来,往山下跑去。我不时回过头看看,可什么人都没见到。我喜滋滋地跑到了撒切尔法官的家里。他说:“哎哟,我的孩子,瞧你跑得连气都喘不过来了。你这是来取利息吗?”“不是的,先生。”我说,“有我的利息吗?”“哦,有的,昨天晚上刚收进半年的利息,总共是一百五十多美元。对你来说,这是很大的一笔钱。你最好还是让我替你把它跟你那六千美元加在一起放利去。你要是把它取走,就会把它花掉了。”“不,不会的,先生,”我回答说,“我可不想把它花掉。我压根儿不想要它了,连那六千美元都不想要了。我巴不得你把钱全都拿走,那六千美元,还有别的钱,我通通送给你。”

他大吃一惊,摸不着头脑似的说:“哎呀,我的孩子,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呀?”

我说:“这事请你别追问,好不好?你就把钱拿走,行不行?”

他说:“哦,我简直给弄糊涂了。出了什么事?”“请你都拿去吧。”我说,“什么事也别问我,那我就用不着再撒谎了。”

他想了一会儿,接下来就说:“哦,哦,我想我明白了。你是想把你的全部家产都卖给我,而不是送给我。那就符合你的本意了。”

于是,他在一张纸上写了一些字,接着把它念了一遍,说:“得啦,你看,这上面写着‘为了换取一点补偿’。那就是说,我从你手里买下了,把钱都付给你了。这一美元是给你的。现在你就签字画押吧。”

我签字画押以后,就离开了。

沃森小姐的黑奴吉姆有一个像拳头那样大的毛球,那是从一头牛的第四个胃里取出来的,他常用它来变戏法。他说这毛球里头有一位神仙,这位神仙无所不知,无所不晓。那天夜里我就过去,对吉姆说我老爸又到这儿来了,因为我发现雪地上有他的脚印。我想知道:老爸究竟为什么来,是不是要待在这儿不走。吉姆掏出毛球,冲它嘀咕了几句,随后把它举起来,一撒手,就让它掉在地上了。它沉甸甸地掉在地上,仅仅滚动了约一英寸远。吉姆又试了一回,继而再试了一回,可结果都是一样的。吉姆双膝跪下,耳朵贴着毛球听了一会儿,但是没什么用。他说,这个毛球不肯说话。他说,有的时候,不给钱,毛球就不说话。我告诉他,我手头有一枚古老而又光滑的二十五美分假银币,一点儿用处都没有了,因为镀银的币面上已露出一点儿铜痕了。不过,即使没露出铜痕来,它也不好使用,它光溜溜像抹着一层油似的,所以每次都露馅儿(法官给我的那一美元,我想对他还是一字不提为好)。我说,那是一枚要不得的假币,不过也许毛球会把它收下,说不定它不会知道这枚假币与真的银币之间有差异。吉姆把假币接了过去,先是闻了一下,接着又咬了一下,还用手擦了好几遍,说他有办法让毛球把它当做真的银币。他说,他只要剖开一块生土豆,把假币塞到里头过一宿,第二天早上你就看不出铜痕来了,摸上去也不再油腻腻了。到那个时候,小镇上不管是谁,都会马上把它收下,更不用说那个毛球了。说实话,过去我也知道土豆有这种妙用,不过当时我却全忘了。

吉姆把这枚二十五美分硬币放在毛球底下,又俯下身在地上听了一会儿。这一回,他说毛球可灵验了。他说,如果我乐意让它算命,它可以给我这一生算一算。我说,那就算吧。于是,毛球对吉姆说话,吉姆再把它的话说给我听。他说:“你的老爸还不知道自己将要做什么。有时候他说自己要出远门,回头又说自己要留下来。最好还是让老头儿自己决定。有两位天使老围着你老爸转:一位是白晃晃的,另一位是黑糊糊的。白天使要他往正道上走。过了一会儿,黑天使却过来跟他胡搅蛮缠。现在谁都说不清哪一位天使最后会迷住他。依我看,你命里还真不赖哩。你这一辈子将会碰到很多麻烦,也会有很多开心事,有时候你会受伤,有时候你还会生病,不过每次都会痊愈的。你命里注定有两位姑娘追求你,一位是白皮肤的,另一位是黑皮肤的,而且一位穷,另一位富。你会先娶那个穷丫头,以后再娶那位阔小姐。再说,你要尽量离开有水的地方,离得越远越好,可千万别冒险,因为命书里写着将来你会被人绞死的。”

那天夜里,我点上蜡烛,上楼回到卧室,却见老爸——分明是他本人——正端坐在那儿! 第五章再见酒鬼老爸

我把门关上,转过身来,见到他坐在那儿。过去我总是害怕他,他动不动就把我揍得够戗。我原以为自己到现在还很害怕,可是我一下子发觉自己的想法错了。这就是说,起初我大吃一惊,简直喘不过气来。对他的归来,我始料不及,但是过了一会儿,我就明白了:我并不害怕他,他不值得我担心。

老爸差不多五十岁了,看起来也像是那个年纪。他的头发又长又乱,油腻腻的,老是垂着。你会看到,他的两只眼睛不时地闪闪发光,仿佛他躲在葡萄藤后面往外张望似的。他满头都是黑发,一根白丝也没有,他那又长又乱的络腮胡子也是这样。从他脸上露在外面的那一部分一望可知,他面无血色,很白,但并不是像别人的那种白,而是一种惨白,看上去让人恶心,浑身起鸡皮疙瘩,那是一种既像雨蛙的白,又像鱼肚皮的白。至于他的衣着,只是一身破褂子罢了。他把一只脚踝搁在另一条腿的膝盖上。那只脚上的靴子早已开裂,露出两个脚指头,他还不时地抖动着。他的那顶帽子搁在地板上——那是一顶黑色的帽檐低垂的旧帽子,帽顶早已塌了下去,像个盖子似的。

我站在那儿瞅着他,他也坐在那儿瞅着我,他把椅子往后翘一些。我把蜡烛放下来。我发觉窗户正敞开着,由此可见他是从棚屋上爬进来的。他老是从头到脚打量我。过了一会儿,他说:“上过浆的衣服,真帅呀。你自以为够大佬的派头,是不是?”“难说,也许是,也许还不是。”我说。“不许跟我顶嘴。”他说,“我走了以后,你摆上臭架子了。我非得杀杀你的威风不可。听说你还受过教育,能读能写。现在你自以为比你老爸有能耐啦,因为他老头儿什么都不会,是不是?我可得拿你来出出气。嘿,谁让你瞎掺和去干那种翘尾巴的蠢事?是谁指使你的?”“寡妇。是她让我干的。”“嘿,寡妇?那么,又是谁让寡妇瞎掺和来管闲事呢?”“谁也没让她来管。”“得了吧,我来教她怎么瞎掺和吧。你听着,你干脆停学,听见了没有?我可得教训教训那些人,因为他们教出来的孩子总是对亲爸爸摆架子,装得比亲爸爸还有能耐。你要是再去学校鬼混,可小心别让我逮住,听见了没有?你妈妈活着的时候,她都不会读读写写。我们家祖祖辈辈也没有一个会。我也不会,可是你现在却神气活现,我这个老子可受不了,听见了没有?喂,你给我念念。”

我拿起一本书来,开始念有关华盛顿将军和几次打仗的事。我刚念了半分钟,他就抬起手来夺过那本书,就势把它扔进里屋了。他说:“果然不假啊。你真的会念书了。刚才你跟我说的时候,我还半信半疑呢。现在你听着,你别再摆架子了。我可看不惯。我会看着你,你尽管自作聪明好了。我要是在学校附近逮住你,肯定狠揍你一顿。你要知道你上了学还得信教哩。我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儿子。”

他随手捡起一张蓝黄相间的图片,上面画着几头奶牛和一个男孩,说:“这是什么?”“这是他们给我的东西,因为我功课好。”

他一下子把它撕碎了,说:“得了,我给你的东西更好,我这就用牛皮鞭子抽你。”

他坐在那里,嘟囔了一会儿,说:“那你岂不是成了一个涂脂抹粉的花花公子吗?你有一张床,床上铺的盖的全有,还有穿衣镜,地板上铺着地毯,可是你的亲爸爸还得去制革厂跟猪睡在一块儿。我可从来没见过像你样的儿子。我非得杀杀你的威风不可。啊,你的臭架子怎么老是摆不完呢?再说,人家都说你发大财了。嘿,这是怎么回事呀?”“他们胡扯,就是这么回事。”“你听着,你跟我说话可得小心点儿。现在,凡是我能容忍的,我都容忍啦,所以说,你就不用跟我顶嘴了。我已经来了两天啦,别的我没听见,净听人家说你发大财啦。我在河下游老远也听说过。我是专程为这件事来的。明天你把那些钱全都交给我,我要钱。”“我没有钱。”“撒谎。钱都在撒切尔法官那儿。你快去取来。我就要钱。”“我跟你说,我没有钱。你尽管去问撒切尔法官好了,他跟我说的也是一样。”“好吧,我这就去问他。我可要让他把钱交给我,要不也得给我一个说法。说,你口袋里还有多少钱?通通给我。”“我只剩一美元,我还打算去——”“我才不管你有什么打算,你得给我交出来。”

他把那一美元接了过去,用嘴咬了一下,得知真假以后说马上去小镇上弄些威士忌酒来,又说他整整一天没喝了。可他刚爬到棚屋顶上,却又把头探进来,骂我摆架子,硬要胜过他。后来,我估摸他已经走了,没料到他又把头伸进来,关照我若再上学,可得小心点儿,因为他会在那儿等着我,要是我不停学,他就揍我。

第二天,他喝得醉醺醺的。他去了撒切尔法官家,威吓他,硬要他把钱交出来,可是法官不肯。于是,他发誓说定要上法院告撒切尔去。

法官和寡妇全都来到了法院,先要让我跟父亲脱离父子关系,再由他们中间的一个来做我的监护人。可是这位初来乍到的办案法官压根儿不了解这个老家伙,所以,他说,法庭除非出于无奈,万万不会插手,把一个家庭拆散,他怎么也不忍心让一个做儿子的无端离开他的亲爸爸。因此,撒切尔法官和寡妇对这件事也只好撂手不管了。

这么一来却使老头儿喜不自胜。他说,我要是不给他一些钱,他就用牛皮鞭子抽得我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我向撒切尔法官借了三美元。老爸拿了钱去买酒,喝得醉醺醺的,就到处乱吹乱骂,乱吵乱闹,他手里还敲着铁皮锅,就这样闹遍了全镇,一直闹到深更半夜。于是,人们把他关押起来,第二天带他上法庭,判处他为期一周的监禁。哪知道他说他满意极了,他说,他终于把儿子管住了,也好让儿子不好过。

他一从监狱里出来,那位新上任的法官就说打算让他重新做人,于是把他带到自己的寓所,把他穿扮得干净、整洁,叫他跟家里人共进早餐、午餐、晚餐,对他真可以说是非常不错。晚餐过后,法官给他大讲有关戒酒、节欲等大道理,使这老头儿听后直掉眼泪,说自己一直是个傻瓜蛋,浪费了一辈子的光阴。可是,今日他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再也不丢人现眼了。他希望法官愿意帮助他,而不要瞧不起他。法官说,听了他说的这些话,恨不得把他紧紧搂在怀里。于是,他也哭了,他的太太又陪哭了一回。老爸说从前他这个人老是被人误解,法官说他相信这话。老头儿说倒霉的人最需要的是同情,法官说这话一点儿也不错,于是,他们又都哭了起来。到了该睡觉的时候,老头儿站了起来,伸出手来说:“先生们,女士们,请诸位看一下,抓住我的这只手,握一下吧。这只手过去被当做猪爪子,可现在再也不是猪爪子了,这是一个开始新生活的人的手。我死也不再走回头路了。你们千万要记住这些话,别忘了这是我说的。现在,这是一只干净的手啦,握一下吧,别害怕呀。”

于是,他们都来跟他一一握手,禁不住又都哭了。法官的太太还亲吻了一下那只手。随后,老头儿当众发誓戒酒,还签字画押了呢。法官说这是特大奇闻,或者类似这样的话。然后,他们把老头儿安置到了楼上一个漂亮的房间——一个闲置的房间。大约到了夜半时分,他因酒瘾发作,就从窗口爬到门廊顶上,顺着廊柱滑下去,用一件新外套换回了一大壶本地酿的威士忌酒,这才爬回房间,过了把酒瘾。天蒙蒙亮的时候,他早已喝得东倒西歪了,可他又往外面爬,不巧从门廊顶上摔了下来,左胳膊上摔破了两处,险些冻死,多亏太阳一出来他就被人发现了。人们来到那个空房间一看,房间里满地是酒,他们进房间之前,还得先探测一下房间里酒的深度。

法官心里着实不好受。他说,依他看只好采用强硬的办法,也许这个老头儿还能改邪归正,舍此以外,他再也想不出别的对策了。 第六章被老爸囚禁

没多久,老头儿养好了伤,又能到处转悠了。于是,他去法院状告撒切尔法官,让他把钱交出来。他还跑来找我,说我并没有停学。他逮住了我两回,狠狠地揍了我,可我还是照样上学,多亏我躲着他去,或是赶在他前头溜掉。过去,我倒不是很想上学,可现在为了激怒老爸,我反而觉得非上学不可。法院里办事总是慢条斯理的,他们好像老是不想着手去办,所以,我不时向法官借两三美元给老爸,免得老挨皮鞭。他每次拿了钱就喝醉,每次喝醉了就在小镇上闹事,每次闹事就被关押起来。这对他来说最合适不过,因为干这等事,他才是行家里手。

他老是在寡妇家周围转悠,所以寡妇最后跟他说,他要是再不离开那儿,她就要找他的麻烦。嘿,他是不是疯了?他说,他要让大家看看,哈克·费恩到底听谁的。入春后,有一天他死死盯着我,把我逮住,一块儿乘着小船开到河上游大约三英里远的地方,随后到了河对岸伊利诺伊州。举目望去,全是树木,没有人家,只见一座旧的小木屋,周围树木茂密,你要是不知道它的所在,肯定找不着它。

他老是让我守在他身边,我始终没有机会逃跑。我们住在那个旧木屋里。每到晚上,他总是把门锁好,把钥匙枕在自己脑袋下面。他有一支枪,我估摸那是他偷来的,我们全靠捕鱼打猎过日子。没多久,他就把我关在木屋里,自己到离渡口三英里的一家铺子去,用鱼和野味换一些威士忌酒回来,一醉方休,接着把我狠揍一顿。不久,寡妇终于探听到我的着落,就派了一个人来,打算把我叫回去。可是老爸用枪把那个人撵走了。自此以后不久,我就习惯了我的落脚处,而且喜欢上了它,除了挨皮鞭子那类事。

整天游手好闲,抽抽烟,钓钓鱼,不用读书,不动脑筋,这就是地地道道的好逸恶劳。两个多月一晃就过去了,我身上的衣服已是又破又脏,我可弄不懂当时我竟会那么喜欢寡妇家里的那套规矩:吃饭前要洗手,然后就着盘子吃,头发要梳得端正,定时睡觉和起床,永远念书,还得让沃森小姐一天到晚没完没了地找我的碴儿。我再也不打算回去了。我本来已经不骂人了,因为那个寡妇不喜欢,可现在我又骂骂咧咧了,因为老爸一概不反对。总的说来,树林里的那些日子过得痛快极了。

不过没过多久,老爸动不动就操起那根山核桃木手杖打我,我可实在吃不消了。我满身都是伤痕。他还老是爱往外头跑,却把我关在房子里。有一回,他把我关了起来,一出门就三天三夜没回来。那真把我憋坏了。我估摸他是淹死了,我就一辈子出不去了。那可把我吓得要命。我就下定决心,要想方设法离开那里。本来我好多次打算逃出那个木屋,可老是找不到好办法。那儿连让狗钻得过去的小窗口都没有。我又不能从烟囱里爬出去,那里毕竟太窄了。房门是用厚实的橡木板做的。老爸出门时挺小心,没让刀子之类的东西留在房间里,我在房间里翻找了一百遍也找不到。我几乎一直在翻找,这几乎是我消磨时光的唯一方法。不料,这一回我终于找到了,我找着了一把锈迹斑斑、没有把手的旧锯子,它正好塞在房椽子和护墙楔形板之间。我给它抹上一点儿油,就动手干起来了。这幢房子离门最远处,有一张桌子,桌子后面有一块旧的马毯,钉在原木护墙壁上,以免裂缝里窜进风来把烛火吹灭。我爬到桌子底下,撩起毯子,动手要把靠墙根的那根大原木锯去一段,长短正好够我的身子钻过去。这可是一件很费时的活儿,不过在我刚要干完的时候,却听到老爸的枪声从树林里传来。我就赶紧拾掇干净,放下毯子,把锯子藏起来。不一会儿,老爸就进来了。

老爸正在发脾气,他生来就是这副德行。他说,这次去小镇上办事,样样都不顺当。他的律师说,如果有一天真的开庭了,他认为他准能把官司打赢,拿到那笔钱。可是话又说回来了,人家有的是办法使案子长期地拖延下去,何况撒切尔法官很会这一套。接着,他说,有人认为还会有一次庭审,一是要我跟他脱离父子关系,二是让寡妇做我的监护人。而且有人猜测,这一回他们准能把官司打赢。这些话可使我大吃一惊,因为我压根儿不愿意再回到寡妇家里受管束——正如他们所说的,要让我变得文明一点儿。那时,老头儿开口大骂,凡是他能想得到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被骂到了,随后又从头到尾骂了一遍,保证他一丁点儿也没有漏掉。然后,他又笼统地骂了一遍,挨骂的还包括许多他连姓名都不知道的人。因此,他在提到那些人时,就叫他们“那个姓甚名谁的人”,接着又一个劲儿骂下去。

他说,他倒是很乐意看看寡妇究竟能不能把我夺过去。他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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