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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9 23: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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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晓卿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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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味在人间

至味在人间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至味在人间作者:陈晓卿排版:亦木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01-01ISBN:9787549573738本书由北京理想国时代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代序舌尖上的假想敌沈宏非

我发现,凡是写一手好文章的,字里行间总是潜伏着一个假想敌,或隐或现的。比如,曹雪芹的敌人是男人,金庸的敌人是女人;鲁迅的敌人是他人,托尔斯泰的敌人是他本人,张爱玲的敌人不分男女,只要是她的亲朋好友就行——陈晓卿的敌人,不是人,是城市,人造的城市。敌意之深浅,与城市体量及其距离乡村之远近,成正比。

接下来,你会像我一样发现,凡是大城市里的饮食,在他的笔下一般都显得虚头巴脑,感觉五脊六兽,就连标点符号,一个两个瞅着也都没精打采的;一旦脱离了中心城区,越往城外走,文字就越是精神,越是来劲。及至流窜到荒郊野岭,田间地头,胸臆便完全打开,双目就彻底放光,好言好语一发喷薄而出,令人目不暇给。即便平日里坐困愁城,面对餐桌之上一应吃的喝的,荤的素的,一逮着机会,作者还是会有意无意地把它们偷偷往下,再往下,朝着有泥土的下方移动。你且看他,陪偶像在北京的大酒店里吃罢一顿高大上早饭,明明吃饱喝足,下了电梯来在街上,还是忍不住要拿什么“居民区寻常巷陌中”甚至“二十年前某一个清晨的淮北小城洒满阳光的老街上”的早餐来说事,摸着肚子意淫一番,打着饱嗝吐槽一顿;你再看他,本来是欢欢喜喜过个年的大喜日子,在北京超市里见到荠菜,竟然也要不无伤感地闪回到老家黄黄绿绿的田埂。就连和自己家乡八竿子打不着的馆子和食物,也要转弯抹角把人家从掌柜到厨子到服务员的老家籍贯连根刨起,大套近乎,煽动别人的乡愁,然后同仇敌忾,然后以“同是天涯沦落人”的角色与对方发生并保持不正常的关系。

陈晓卿,不论他置身北京还是东京,南京还是望京,你问他美味在何方,他的手指最终总是会像扶乩般自动地指向老家的方向。正如作者自供:“就像我,一个安徽人,在北京这么大的城市生活了四分之一个世纪,每每想到我老家淮河岸边的菜肴,还是难免食指大动。” “ (在北京)已经居住了二十八年,但一直找不到味觉上的归属感。”在这四分之一个世纪里,他该吃吃,该喝喝,貌似也没落下哪一顿,但是,就是凭着这股子浓浓的乡愁和满满的敌意,他总是能在北京的浓重雾霾里嗅出老家的味道,并且在这个超级迷宫里准确地找到来自老家的饭馆。在城市里发现乡村,在钢筋混凝土里翻出泥土。当然,树了敌,方能有的放矢。有的没的,有意无意,城市这个宿敌也让他为我们带来了这一册用情至深的大好文字。

举个例子,《弯腰青》——这是我在他博客上读到的第一篇,说的是萝卜。开篇,照例是从躺枪的假想敌“北京天源酱园的甜辣干”开始,一路向南飞越八百公里,然后一屁股降落在故乡黄泛区的沙土地上。在对老家的青萝卜极尽阿谀奉承同时恶毒攻击了北京的“心里美”乃至全世界的萝卜之后,一时写得兴起,进而向读者展现了故乡老式浴池的休息室里“吃萝卜最惨烈的情形”:“休息室里永远有一分钱一杯的六安瓜片和三分钱一只的萝卜待售,瓜片显然是低等级的,基本以茶梗为主,萝卜则是当地的,皮已经刮得很干净,售者用镰刀(就是割麦子用的那种镰刀的头)轻轻纵切,萝卜体内传出嘎吱嘎吱的夸张音响。一些在我们看来的有钱人往往会端上一杯茶,深呷一口,放下杯子,腾出手来,抚摸着自己刚刚修完的光滑的脚后跟,另一只手则掰下一片萝卜,送进口中咀嚼,干瘪的生殖器萎靡而瘫软地配合着口腔的运动。放在手边的萝卜肉质如翠玉,呈均匀的半透明状,晶莹饱满,鲜明地映衬着享用者疲沓的肉体。”

说实话,陈晓卿的这一弯腰,当时给我造成的震撼绝不亚于浴室里拣肥皂。从那一刻起,我就一直坚信,他以后如果不想再用“陈晓卿”这个实名的话,完全可以改用“弯腰卿”这个笔名行走美食江湖,永远不愁吃喝。

画面感虽已强大到如此不忍直视,不过等到拍摄《舌尖上的中国》,一朝有比文字更衬手的兵器在握,他对大城市的敌意还是难以自控地一发不可收拾。于是我们共同见证了以下这一幕:超市里的,菜场里的,馆子里的,工厂里的,锅里的,碗里的,但凡是口吃的,统统地被他放归山林,重返江湖。

吃喝有道,写字有气。各人笔下有各人的气,这个不服不行。论写吃,有人霸气侧漏,有人镬气狂喷,有人傻气直冒,有人酸气逼人,陈晓卿的气,是地气——这和“接地气”还不完全是一回事,也还真不是逢大排档必赞,见高级货必骂的那种,那是怄气。陈晓卿的地气,不是从地里冒出来然后被他一弯腰接住,而是酝酿于丹田,厚积于舌根,薄发于舌尖,逆向地深入泥土,深入地表,深入人心。

这正是:

为什么他的嘴里常含口水,

因为他对这土地爱得深沉。2015年11月5日辑一每个人的珍珠翡翠白玉汤“世界上最极致的口味永远是妈妈的味道。”蔡澜这话的意思,并不是为了推广母乳喂养,他所说“妈妈的味道”其实是专指幼年时母亲烹调带来的某种味觉习惯,习惯一旦形成,便如花岗岩一般顽固,无论你走到哪里也无法改变。就像我,一个安徽人,在北京这么大的城市生活了四分之一个世纪,每每想到我老家淮河岸边的菜肴,还是难免食指大动。一坛酱,四十年

关于食物的记忆总是绵长的。

我生在皖北,父母是教师,谈不上厨艺精通,只会把饭菜煮熟,一家人将将吃个温饱。所以,我的童年几乎没有什么食物特别难忘,除了一样东西,那就是酱。

每年暑假,院子里家家户户都要做酱,老家称“捂酱”。酱分两种:在坛子里装着带汁水的,我们叫“酱豆”,刚出锅的馒头,掰开,中间抹上勺酱豆,热腾腾的奇香。把酱豆捞出来,晒干直接保存,叫“盐豆”,淋上香油,适合拌稀饭。

一般来说,酱被认为是中国人的发明,成汤作醢到今天应该有几千年历史,国人对酱的依赖已经成为民族性格的一部分。柏杨用酱缸形容中国文化,而不用其他,尽管不是褒义,但足可窥见酱在我们生活中的地位。关于酱,东方和西方永远谈不拢。西方的酱,果酱也好,蛋黄酱也好,辣椒酱也好,都缺少深度发酵的环节。而中国的酱,如果不生出复杂同时复合的菌群,是得不到一种叫“鲜”的味道的——那是各种氨基酸给味蕾带来的幻觉。

母亲每年都做酱,黄豆煮熟,拌上很多炒面,平铺在大大的竹匾上,一寸来厚。折来马鞭一样长相的香蒿,那是一种有刺激气味的植物,洗干净后均匀码放在黄豆上。天很热,三四天,黄豆和蒿子之间便布满了白色的霉菌,像蜘蛛侠弹出来的丝,那是微生物在活动。这时候的黄豆表面已经开始发黏,像日本的纳豆,有些臭,并且有很浓烈的蒿子气息。想来,香蒿的作用是遮蔽臭味吧。

准备好盐,生姜切丁,用中药的铁碾子,把辣椒、花椒、八角、香叶碾成粉末,便可以“下酱”了。捂好的豆子被放进一个小水缸,撒一层豆子放一层作料和盐,最后盖上沾了水的纱布阻隔蚊蝇。很快,酱缸里便渗出水。遇到阳光好的日子,再把酱缸里的豆子们集合到竹匾上曝晒,这是为了杀菌,豆子们再回到缸里时,母亲会切一些萝卜片进去,这样,成酱出来时,萝卜甚至比酱还受欢迎,因为它的口感。

今天我们烹饪也常用酱,比如麻婆豆腐必须有郫县豆瓣,东北的蘸酱菜要用大酱。但现在的酱更多是菜肴的调味料,而我童年时代的酱豆,就是菜的本尊。主妇要想尽办法给全家人“下饭”,酱是最好的选择。我童年的餐桌上,常年都有酱豆的“合理存在”——菜少的时候,它是主食伴侣;菜稍微多几样,父母仍然会把筷箸首先指向它……久了,酱豆变成了熟视无睹的东西,直到一天,有人带着自己做的酱到我家串门。

张素云是父母的同事,也是我的英语老师,她是砀山人,那是皖北比较富庶的一个县份,因此,她做酱的方法也必须和我们当地不同——酱胚不用黄豆,而是用新收下的蚕豆。田里蚕豆花的甜香刚过去没多久,就能远远看到张老师坐在门口,慢慢地剥一些豆荚。张老师在课堂上非常严厉,我这个淘气的学生,平时都躲着她。但她那一次做的豆瓣酱真好吃啊!蚕豆肉厚,含到嘴里却很快就能融掉,更重要的,和我母亲掺萝卜片不同,张家的豆瓣酱放的是西瓜,当时我觉得,真奢侈啊,居然舍得用西瓜,每一口都有丝丝的回甜。如果运气好,还能吃到小块的西瓜,纤维组织还在,却浸满了酱的鲜香,充盈在口腔和鼻腔。

因为搬家,此后我再没有吃过张老师的西瓜酱,这种用水果入酱的工艺,对我来说也成了永远的谜。这些年,我吃过也见识过很多种酱,并且眼看着这种含盐量过高的食物,因为健康的原因渐渐退出中国人的餐桌……尽管回老家时,我仍然会尝试着寻找一小碟酱豆,却总也找不到张家西瓜酱当年带给我的那种味觉震撼。

去年,导演邓洁结束在淮海地区的田野调查回京,放映调研小片的时候,屏幕上出现一位菏泽老太太,正在自己家里做“酱豆”,而且,就是西瓜酱!这段影像填补了我多年的知识空白,原来西瓜酱是这么做的。看到那位姥姥用泥巴糊上坛子口,期盼着自己的儿女们回家,我的听觉瞬间关闭了,一切仿佛回到了从前那个夏天,记忆在我胸腔里发酵,情感的菌丝也攀援在我的脑际:飘满奇异味道的校园,清贫寂寞的暑假,父母的操劳,少年对食物的渴望……

关于食物的记忆总是绵长的。很多朋友在《舌尖2》里看到了西瓜酱的这个段落,整个段落不过几分钟时间;做好那坛酱,姥姥大约也就用了不到两个星期。而对我来说,酝酿和发酵这一切,用了将近四十年。2015年2月9日荤腥的妄念

小时候回外婆家过年,那是大别山深处的一个小村子,尽管山清水秀,但很穷。不过,春节前,村里家家都会做两样东西,一个是年糕,一个是腊肉。

年糕磨好摔打成条,码在缸里,灌满“冬水”(立春前的水,细菌少),随吃随取,一个冬天都不坏。腊肉是肥膘肉,几乎没一点儿瘦的,用大量粗盐腌制,挂在灶台上方。炊米饭,切几大片手指厚的腊肉,和米粒一起蒸煮。吃的时候,外公负责分配,一般每人只能分到一片,极咸,用锋利的门牙,咬下薄薄的一小条,就足够送一大口糙米饭。用外公的话说,腊肉不仅“下饭”,而且“杀馋”。

我这个年纪的中国人,大都经历过物质单调匮乏的年景,基因里有对脂肪类食物的天然好感。饮食习惯成型于童年时代,尽管年纪增长社会进步,今天的我,仍然难以摆脱动物脂肪的致命诱惑。如果很多天不沾荤腥,日子过得寡淡无比,我就会回忆起外婆家的腊肉,那种口腔里让人目眩的缠绵,以及细小颗粒状的油脂在牙齿间迸裂的快感。

荤和腥,都属于美食中的重口味,我见过最极致的“荤吃”,莫过于内蒙古人吃羊尾巴。整只羊在锅里煮,主人拎着刀过去,挑出羊尾,环视一圈,然后向最尊贵的客人走来,摊开他的掌心,那是颤巍巍白花花一坨油脂!客人受宠若惊地站起,把袖子卷到肘部,看着主人的蒙古刀转着圈,把羊油削成薄片。细长、几乎透明的油脂片粘贴在客人小臂的内侧,由着你从手掌心开始吸,一直吸到右臂高高举起。饱满的膏腴,稍加咀嚼便汁水奔涌,滑溜溜朝喉头而去。这时候最好来一口草原白,高度的,一大口,四周的喧嚣像被拉上绒布窗帘,瞬间万籁寂静,你只需天人合一地向后方倒下……据说羊尾热量极高,能够负担全天的能量消耗。但对我来说,这种粗放的吃法太过肥腻,有点招架不住。

一个人能不能吃肥肉,在我看来是衡量年龄的重要标准。当温饱不再成问题的时候,油脂,尤其是动物油脂会带来额外的身体负担。年轻人不用怕,每天消耗多,消化系统开工时间足够。更重要的是,被身体吸收的油脂,科学证明,往往会转化成一种叫做多巴胺的东西,它有助于保持心情的愉悦。所以我一直隐隐地觉得,素食党一般都比较严肃,适合思考人生,探讨喇嘛活佛仁波切关心的人类终极问题。而吃肉党,注定一事无成,每天就像我一样,傻乐傻乐的。

我有个美食家朋友叫小宽,和我一样心宽体胖,肥得一身好膘。小宽是典型的肉食动物,每次请客,饭馆名儿听上去不是卤煮就是炖吊子,不是甜烧白就是烤羊背。“宽总,能否清淡一点?”我经常恳求他,毕竟上了年纪,每年的体检报告都会加粗加精地提醒我,远离各种油腻,想吃点儿解馋的,左脑右脑都要多轮谈判。“真的,现在沾点儿荤腥就像出轨一样紧张。”我说。小宽善解人意,认真想了想,“那就不偷腥了吧,今儿,咱们吃烤鸭。”

北京鸭,拥有足够饱满的皮下脂肪,经过炙烤,油脂在高温中渗出,让鸭皮部分酥而不腻,入口即化。哎呀,想都不敢想!我必须劝阻一下小宽,于是跟他简述了一下人类食物史:我们从吃肉为主正逐渐转变为食用谷物为主,墨西哥特瓦坎河谷的考古发现告诉我们,八千年前,农业刚发生时,人的肉食比例占百分之五十四;四千年前,这个比例降到了百分之三十四;而四百五十年前,它只剩下了百分之十七。照这个趋势,我们这样无肉不欢的家伙,迟早会成为一小撮不受欢迎的人。

小宽耐心地听着,点着头,顺手拿起一只鸭腿,“这是大董新推出的小乳鸭,只有二十二天生长期,肉质非常细嫩。”小宽用粗大的手指,轻轻戳着有些婴儿肥、梨花带雨的鸭子腿,“直接啃的这种形式,据鲁菜泰斗王义钧先生回忆,是毛主席的习惯。不过,现在有更剽悍的吃法。”宽总把鸭腿叼在嘴上,伸手在盘子里取了一片焦酥的鸭脯,然后打开一盒北欧产的鲟鱼子,轻轻摆放了十几粒鱼子在鸭皮薄片上,我犹豫着接过来,一口下去,哇,耳朵都鸣笛了!

鸭皮大荤,鱼子大腥,所谓荤腥的极致,不过如此吧?连吃几组之后,突然理智回归,我开始愧疚和不安,甚至有跑一公里的冲动,于是,赶紧结账回家,躺在床上,半天儿,锻炼的冲动才平息下来。2015年4月16日一切不能拌饭的菜都是耍流氓

1991年,十五岁的柴静来到离家千里之外的湖南读大学。长沙的一切让她感到新奇,比如很多大叶子的植物、闷热潮湿的天气、听不懂的方言……到了晚饭时间,同宿舍的领她去食堂,路上,她觉得哪里不对,于是问:“你们那么能吃吗?为什么需要两个饭盆?”同学和她一样感到疑惑:“当然是两个啊,一个装菜,一个装饭啊。”这时候,小柴说了一句话,让所有人大吃一惊:“饭菜为什么要分开装?”

很多年后,柴静跟大家回忆这段糗事,她认为自己“一瓶一钵足矣”的生活理念,事实上源于父母。柴姑娘从小生活在山西东南部的襄汾县城,家境尚可。然而十几年间,她吃到的所有被称做“饭”的东西,面条、饸饹、拨鱼儿、剔尖儿以及过年的饺子,无一例外地都是装在一只饭碗里的,哪怕吃馒头烙饼,也是一人一碗汤菜。这种饭菜高度合体的饮食习惯,在朴素的北方其实比较常见。难怪有位南方朋友去西安后吐槽:谁说这里是美食天堂,主食天堂好不好?

主食,在中国人的食物清单上的位置,就像它的字面一样重要。农耕民族,有限的土地,不断增长的人口,让中国人对主食有与生俱来的亲切感。这也让中餐与西餐,无论在世界观还是方法论上都难以达成共识。西餐里,无论头盘、汤还是甜品,都是围绕主菜展开;而传统中餐无论什么菜,最后都要以碳水化合物压轴。家庭烹饪则更加势利,“下不下饭”甚至成了很多菜的评判标准。北方是这样,南方也差不多。

前面说到的那位“南方朋友”是个叫刘春的大V,刘铭传后裔,出生在安徽肥西刘老圩子,吃米饭,智商高,条理分明,每次开口必言“我讲三点”。我跟春总蹭过几顿饭,发现了一个规律:无论多高大上的筵席,无论喝酒与否,最后他都要用一碗米饭给饭局画上句号。米饭的吃法也非常一致,舀几勺台面上的残羹,浇在米饭上,大快朵颐。

我提醒春总“作为一名实现了财务自由的高端人士这种吃法是否得体”时,他正色道:“关于菜汤拌米饭这件事,我讲三点。第一,主食崇拜和祖先崇拜一样,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第二,只有小麦和水稻才配叫主食,其他只配叫歧视性的名称:杂粮;第三,孔子云,菜汤拌饭鼎锅刮烂,可见其美味。最后总结下观点:一切不能拌饭的菜,都是耍流氓。”

果然大V,几个概念就把我轰倒在地。不就是剩菜汤拌米饭嘛?让春总一说,怎么听起来有“饭菜与共肝胆相照”的感觉呢?

说到底,汤泡饭和猪油拌饭、鱼汤泡饼一样,最初动机是因为节俭,美味只是它的副产品。我们这一代的父辈,认为只有主食吃饱,才不会影响孩子发育。为了让我们顺利吃下主食,他们绞尽脑汁,用菜汤、用猪油、用咸菜……比如春总的老家,最最高级的菜名字就叫“肥西老母鸡”,他们顽固地认为这种鸡汤最适合佐米饭。今天的徽菜馆子里,肥西老母鸡汤从来不是单独登场的,它仍保留着佐饭的遗迹,只不过标配置换成了——炒米。

炒米配鸡汤并不是肥西人的发明,而是长江边安庆人的年俗。一个故事可以说明安庆人有多么爱炒米:经典黄梅小戏《打猪草》,严凤英代表作,最早版本是这样,小媳妇偷了隔壁家的笋子,被主人家的丑男撞见,几番争执后,媳妇不得已,半推半就让丑邻居“啪啪啪”吃了豆腐。

改朝换代,原来戏的内容便成了封建糟粕。无奈“郎对花姐对花,一对对到塘埂下”的曲调过于深入人心,剧院决定对它要进行“戏改”,严凤英和男友王兆乾动了很多脑子,把偷笋改成打草碰断笋子,男女主角换成了童男和少女,结尾也就顺理成章地取消了原有儿童不宜的环节,代之以设计对白:“小毛(男主角),到我家杀鸡做粑你吃。”大家纷纷叫好,只有严凤英一人不同意。经过深思熟虑,戏词被她慎重改成这样:“到我家,打三个鸡蛋,泡一碗炒米给你吃。”

炒米,居然可以无差别替代男女之欢,可见安庆人对它的热爱。炒米用的是上等糯米,浸软后沥干,锅里加香油少许,糯米用竹筲来回拌炒,出来的炒米表皮皲裂,通体金黄,香气扑鼻。安庆人说,三个炆蛋一碗炒米,吃了走启。炆蛋可以置换成鸡汤或者红糖水,但炒米是雷打不动的。这正是传统农业社会的后遗症,所谓“手中有粮,心中不慌”。2015年5月19日魔蛋

闲来无聊,CNN 搞了一个评比,列举了亚洲十大恶心食品,其中排在第一位的是中国的皮蛋。面对“魔鬼下的蛋”这种差评,许多国人相当不淡定,还有发抗议信的,恨不得给CNN总裁扔俩毛鸡蛋过去……直到大洋彼岸发了书面的道歉信,方才平息。老外此处说的皮蛋,应该是鸭蛋做的,在北方叫“松花蛋”的那种。对于吃惯了白煮蛋的洋鬼子来说,皮蛋的长相确实有些恐怖,青灰色的表面附着松枝一样的白色花纹,作为雕塑尚可接受,但作为食品就不知如何入口了。

在我老家,人们更习惯用鸡蛋做皮蛋(我们当地叫“变蛋”),而鸭蛋一般是用来做咸蛋的。一般是中秋节刚过那几天,每家都会腌上一坛咸蛋,作为冬季菜肴的储备。制作程序也比较简单,用红土加盐水在盆中和泥,用这些泥巴在鸭蛋表面涂匀,然后逐个码放在坛子底部,把坛子密封就可以了。这样腌出的咸蛋,咸味比较均匀(否则蛋白苦咸,蛋黄仍然无味),蛋黄呈红色,油汪汪的,适合送粥。

腌完鸭蛋,我母亲会在盆里继续放些红土,再掺进草木灰、石灰、碱面之类的东西,放水的时候不再放盐。她拿来一篮子刚买的鸡蛋,在每个蛋的外部裹上这些泥巴,厚厚的一层。涂完后在一只装满稻糠的筐子里滚一下(作用是防止粘连),轻轻放置在另外一只坛子里,放的时候中间还要插上秸秆。整个制作过程显然比咸蛋复杂很多。很快,这些鸡蛋和鸭蛋就像消失了一样,直到阳历新年之前,零星的鞭炮声提醒我们,是享用美味的时候了。常见的场景是:两枚咸蛋的表皮洗净,露出了淡淡的青色(所以咸鸭蛋在老家也叫“青皮”),用刀剖开,一切为四,一共八瓣,分配原则是父母各一瓣,三个孩子每人两瓣。

其实,咸蛋做成的时候,皮蛋也基本上“熟了”,但除非请客或过节,皮蛋是不会轻易上桌的。孩子们偶尔会试探地问,那些变蛋是不是可以吃了。我妈神情恳切指着我爸说:“你去尝一个,熟没熟。”专职从事品尝的父亲,答案无论是熟或者没熟,妈妈都会过去尝一下残存的一小部分,很肯定地说:“哎呀,还不够熟。”然后,冲我们一张手,那意思是,孩子们,再等几天就可以吃了。就这样,轮到我们吃的时候,我爸把坛子里最上面那一层都吃光了。

真正到了过节,变蛋会自动“成熟”,它们会出现在餐桌上,样子很好看。这之前,剥变蛋是个有趣的工作——一颗颗不均匀的、像马铃薯一样呆头土脑的家伙,被拿出来,在水池边轻轻磕碎,连土坯带蛋壳一同揭下。原先丑陋的圆球,像辛德瑞拉换装一样,惊艳地裸露在眼前。桃脂一般的透明琥珀色,吹弹即破的外表,颤巍巍地在掌心站立。这怎么可能像CNN说的那样,是“魔鬼下的蛋”呢?如果它真的是魔鬼派来的,为什么会有天使般的容貌?

变蛋洗净后,切割的工作也是由我来执行。变蛋粘刀,不能切,而是要用一根棉线,牙齿咬着一端,另一端缠住变蛋后,往相反的方向轻轻一拉,变蛋便一分为二,露出柔软的溏心……溏心是检验变蛋制作是否成功的关键,蛋白部分弹性十足,蛋黄部分还是流质的,这是做得最好的变蛋了。如果过了春节再吃,蛋黄则凝成硬硬的一坨。崔健说“现实像个石头,精神像个蛋”,春节后的变蛋,则是蛋白蛋黄都很“现实”,味道也变得苦涩,大不如前。

食用变蛋一般会撒上姜末和一些白胡椒,淋少许醋,但也有人喜欢白口吃,就喜欢那种淡淡的碱味。经常能够看到街边卖变蛋的摊档,有顾客逐个在耳边晃动鸡蛋(其实哪里听得到),最后选择一个弹性最好的敲开,现场吃掉。老家管这个叫“喝变蛋”,据说很补。从前,每次看到有人蹲在那里,肆无忌惮地吃,吞咽时闭着眼睛一脸幸福表情,我都会想:将来,等我上班了,一定要一口气吃到饱。

真正上班的时候,我已经在北京。北京兴吃松花蛋,我对那东西兴趣不大,倒是老家只要来人,我都会托对方带十来只上好的变蛋过来。前些天,在位于潘家园的某省驻京办吃饭,突然在菜单的图片上看到了变蛋,北京也有这种魔蛋了?黄澄澄,晶莹剔透,正是我童年吃的那种。其实,苏鲁豫皖几个省区,都有做变鸡蛋的传统。大快朵颐一番后,隔几天又带儿子来这里,皮蛋上来,我谄媚地给他夹了一块,告诉他,这可是爸爸小时候最爱吃的东西之一。

儿子咬了一口,脸上露出了古怪的表情,把剩下的一半放下,“我觉得,这个,还是打包回去给我奶奶吧,”他说,“我想她一定喜欢的。”我也没生气,把他不吃的部分捡过来享用了,然后拍拍他肩膀说:“真长大了,知道孝顺啦。”但心里想的其实是——这小子,将来索性去CNN上班算了。2011年11月18日一碗汤的乡愁

感谢食堂恶劣的饭菜。

午饭时分,照例在办公室左近寻食果腹,太平路东口新开的一家皖北土菜,很不起眼的小门脸,让我停下脚步。门口简陋的围挡背后,是一个吊炉烧饼的灶,托盘里油酥烧饼泛着诱人的金黄。翻开菜谱,地锅鸡、萝卜丝炒粉条、蹄膀茄子一锅端、酱豆子炒鸡蛋、萧县羊肉汤……果然是老家的风味。一碗羊肉汤,四个烧饼,直把自己吃得很撑。瘫软着用老家话问店员:“有没有SA汤?”得到的回答是:“早点里有。”

早点?早点!多么遥远而陌生的词汇!对于我这种夜猫子来说,早点这种坏习惯已经戒了多年。但第二天早上,因为一碗汤,我冒着睡回笼觉的危险从被窝里钻出来。一出门,瓦,真冷!

最早的喝SA汤经历,可以追溯到我刚上中学的时候,那时的宿县,这个汤被写做“啥汤”。据说是一位大臣——大臣,一听就是传说——微服私访到了这里,当地以鸡汤招待,地方官吏却不知此汤的名称,大臣问起便支吾道:“那个啥汤。”“啥”字在我老家相当于英语里的the,于是,“啥汤”的名字便传开了。后来,啥汤的“啥”字,被写成了现在这样,电脑字库里找不到,可能是我老家的人民为了体现书画之乡的深厚文化积淀而做的修改。照例,随汤奉送民间传说一则。说是乾隆下江南——乾隆,嗯,这个更像传说——去了我们那儿,喝了这个汤之后,捋着拉登般的大胡子说:“此汤非一天一月之功也!”当地知县赶紧把“非一天一月”合成了这个字。这个传说更有待考证,比如,乾隆究竟去没去过我们那里?你们哪位和乾先生比较熟,替我发个短信问问哈。

坐在土菜馆里,窗外的背景是面无表情的上班车流,寒风中,伙计在大碗中磕了一个鸡蛋,长筷子打碎,迅即从锅里舀出一勺滚汤,徐徐倒进碗中,蛋花焰火般散开……所谓的SA汤实际上是鸡骨架吊出来的,平民食品,小火慢煨,出锅时采用胡椒轰炸,滚烫的一碗下肚,用老家话说,“出一头汗”,这是我们那方人对美食极致的注解,正如此刻的我,酣畅!且童年的味觉记忆在刹那间归来。

长叹一口,恨自己不是文人,无法排遣出合适的骈四俪六来形容那一刻的美好。但不怕你笑话我丢人,一口热汤进去,余光中《乡愁四韵》中所谓的长江水、海棠红、雪花白、腊梅香……所有的情感外化物,此刻于我,正是面前的这碗清汤。

我甚至突然清晰地想起1977年的那个寒假,大雪纷飞中,姑父带我去街上第一次“克(方言,音kei,意为吃)啥”的情形。那时候,我刚刚下了决心,要好好读书,将来做一个科学家,甚至为此蹲了一班。但一碗啥汤落肚,顿时让我觉得,其实……当一个宿县人不用做科学家,也怪不错的……娘的,一碗汤让国家少了一个钱学森。

阿城曾写到,“人还未发育成熟的时候,蛋白酶的构成有很多可能性,随着进入小肠的食物的种类,蛋白酶的种类和结构开始形成以至固定。这也是例如小时候没有喝过牛奶,大了以后凡喝牛奶就拉稀泻肚的原因。”他认为:“所谓思乡,我观察了,基本是由于吃了异乡食物,不好消化,于是开始闹情绪。”乡愁,竟是这般简单。

与此相比,我更愿意相信,每个人的肠胃实际上都有一扇门,而钥匙正是童年时期父母长辈给你的食物编码。无论你漂泊到哪里,或许那扇门早已残破不堪,但门上的密码锁仍然紧闭着,等待你童年味觉想象的唤醒。这是极端个人化的体验,就像我,一碗汤,吱吱呀呀地开启了我对食物的初始味蕾记忆,那一刻,食欲的大门轰然洞开。

心满意足地回到办公室,迅速把MSN签名改成:忆往昔,鸡蛋SA汤稠……嗯,现在是回笼觉时间了。2007年10月20日父母大人的饮食偏好

带父母旅游,最头疼的事儿,是摸不清他们的胃口。那天在东京浅草寺,按图索骥找到了朋友推荐的一家面馆,尽管是家小馆子,门口排队的却有二十多人,大太阳底下溜溜站了将近一小时。为了对得起自己的等待,落座后,我决定报复性地点一份“马刺”,也就是生吃的马肉。“我可不吃生东西!”我妈立刻郑重声明。然后她详细地叙述了在北京吃生鱼片后腹泻的惨状,声情并茂。“那给你点一份什锦天妇罗怎么样?”我小心地跟她商量。“不需要,不好吸收。”我妈言之凿凿,用一系列很具体的数据,阐述了老年人如何不适宜吃油炸的东西……总之,她强调自己只需要一碗拉面即可,而且是最简单的那种。

陈乐不干了,因为我曾经向他详细描述过,马肉刺身细嫩弹牙鲜美,而且只有在日本才能放心地吃到。儿子地位高啊,拿着菜单,指着上边的图片,对服务员一会儿“都走”一会儿“普里斯”,点头哈腰要了好几样刺身,其中有两份马刺。我担心父母吃不惯,又点了份儿咸菜和两个热菜,给每人要了一种面条。儿子甩开腮帮子大吃,我和我爹各要了一壶清酒。微微地,我有了些醉意,店家又来推荐当天的一种贝类,要了来吃,果然不错。但桌上还剩下了一些鱼和肉,却再也吃不下了。

唤伙计过来结账。这时,一直吃咸菜的我妈,一个箭步把店小二阻在了门外,同时把我刚背到肩膀上的书包取了下来,焦急地说:“其实你不知道,你爸爸他呀,可喜欢吃生鱼片了!”可是老爷子已经吃了不少,于是我妈只好悲愤地把盘子一字排开……乐乐坏坏地调侃奶奶:“小心下午闹肚子哦!”我妈给了他一个白眼。

我爹是北方人,母亲则出生在水稻产区,所以在主食的选择上,他们一直采取求同存异、搁置争议的政策。做米饭换了小火,母亲总会给我爸放进两只馒头;我爸做馒头,蒸锅的中间是空的,为的是给我妈摆一碗米饭。真是佩服,他们就这样生活了将近五十年。父母这一代人从小穷惯了,饿怕了,也养成了有东西舍不得吃的习惯。冰箱里的食品,几乎都是在过期前几天才被消灭。做子女的经常开玩笑,笑他们节俭:“吃了那么多年苦,怎么还没学会享福?”父母总是笑笑,表示虚心接受,但坚决不改。比如我妹妹想尽份孝心,给他们一笔钱让他们去海南住几天,结果他们眼睛都没眨就把钱存进了银行,五年定期。

无奈,只好由我“押送”着他们出去,这次东京之旅就是这样。临行之前,我还特意跟他们交代,咱们是去旅游,是享受不是逃荒。结果还是没办法,无论吃饭还是买东西,我妈都要过来打听价钱,然后在一旁默默地心算,再突然大声报出一个人民币的数字:“乖乖,一瓶矿泉水这么贵啊!”结果第二天再出去,父亲的双肩背沉甸甸的,过去拉开一看,是他们连夜在房间冰箱里冷藏的凉开水,好几瓶。

所以那天看妈妈津津有味地吃着马肉刺身,我尝试着开导她:“您看啊,我小的时候,咱们全家省吃俭用,现在也没见剩下钱啊?当时您大方点儿,我们哪至于天天看着邻居家流口水?”这句话把老妈说伤心了,她认为这是对她辛勤持家的否定。放下筷子,我妈默默站起身,接下来的一整天都没理我。

为了承认错误,第二天晚餐,我带着二老一小,去了涩谷一家专吃螃蟹的料理店,新鲜的蜘蛛蟹,从刺身、寿司、烧烤、清蒸、奶油焗到蟹肉蛋羹……当然,价格也不算便宜。我妈坚持全家要一只就够了,我心说,一只?可能只够那个大胖儿子吃的。于是当面要了一只,又偷偷点了另一只。很快,儿子的面前就摆满了空壳,而父母面前的盘子里还是最开始夹过去的那条蟹腿。他们很夸张地比划着进食的样子,却不见消耗。我有些急,剔好了一个蟹鳌放到我妈的盘子里。“你真不知道我多不喜欢吃螃蟹,你妹妹家冰箱里现在还有好多只,我根本不吃。”我妈说着,把蟹鳌像奥运火炬一样传给了我爸。我没说话,又剔干净另外一只递了过去:“这和你吃过的梭子蟹还真不是一个味儿,麻烦尝尝嘛。”说完继续伺候我们家少爷吃喝。待我转过头来,发现新剥的蟹钳子又出现在了我爸的盘子里。老爸也没客气,一筷子又把肉还给了我妈,就这样,几乎我每次抬头,那只蟹鳌都会变一个位置,就像我小时候蹲在马路边看变戏法一样,那三只小绒球,我永远猜不出在哪个碗底下扣着……

这是我第六次去日本。之前的五次,这里的美食都给我留下了美好的印象。但这次,无论是拉面、烧肉还是刺身,都让我吃出了另一番滋味。那天晚上回到宾馆,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真的,这么多年,我爸我妈最爱吃的东西是什么呢?我还真想不出来……回到北京后,儿子在父母那里住了几天。接他的时候我问:“过了这么多天,你有没有发现爷爷奶奶最爱吃什么呀?”儿子认真地想了半天,肯定地回答说:“剩菜。”2010年9月8日豆腐干文章

写文章,我喜欢拉个名人垫背。这种“我的朋友胡适之”体,往往能让我感觉到鞋底子上有伟大人物肩膀的印记。今天,我就打算借用一下罗永浩老师那足够宽厚的双肩。

在吃这件事上,罗老师和我有一个相同的爱好——豆制品,更准确一点说,我们都喜欢豆腐干。那次是在白颐路的锦府盐帮吃饭,大家喝酒的时候,老罗指着台面上的牛栏湾豆干,小心翼翼地说:“这东西……呵呵,挺有趣的,就是,分量太少了一点。”我大概明白他说的意思,惴惴不安地让服务员又加了一份。老罗是一个说话非常得体的中年作家,后来我发现,只要有好吃的豆腐干,比如眉州东坡的小作坊豆腐干、天下盐的梁平豆腐干,老罗总会不厌其烦地得体一下:“服务员,麻烦你这个来两份。”

除了英语培训界一哥和牛博网CEO之外,罗老师曾经在电影学院进修过这件事,知道的人并不多。有一阶段,罗老师比较热衷素食,就是说,一点儿肉都不吃,演技近乎残酷,不知道这是不是在电影学院里熏陶的结果。既然素食了,他更可以理直气壮地临幸各种豆制品。有次在翠清吃饭,他甚至跟服务员要求打包一块尚未烹制的“德字干”,那一块,差不多半斤吧,被他不动声色地放进了兜里。不过,在各类豆腐干中,老罗更偏好四川的产品,就是切开的断面上有无数花椒的那种。

去年,老罗和他的朋友们去汶川赈灾,回来时,给我带了礼物——一大包什邡产的但氏五香豆干。对此他的解释是,跑了一路,每见到一种豆干都买一点,反复比较,最终,发现这个厂家的味道和口感最好。当然,接到礼物那一刹那我很感动,但与此同时,我发现这个糙人其实内心很细密,尽管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但豆腐干的滋味还是要细细分辨的。但氏香干味道正宗,口感非常韧。品尝之后,我就下了决心,下次回安徽老家一定也给老罗带上一包我们那里的豆腐干——茶干。

茶干是五香豆干另一个名字。汪曾祺曾经有个短篇就以此为题。“豆腐出净渣,装在一个小蒲包里,包口扎紧,入锅,码好,投料,加上好香油,上面用石头压实,文火煨煮,要煮很长时间。煮得了,再一块一块从蒲包里倒出来,这种茶干是圆形的,周围较厚、中间较薄,周身有蒲包压出来的细纹……”其实,茶干方形圆形都有,但不变的是那种细纹。安徽的采石矶茶干相当有名,起码对我来说,最早只知道采石矶和豆腐有关,至于此地也是李白同学落水殒命的地方——那都是长大以后才听说的。

老家的茶干和别处最大的不同有二:一是质地略粗,嚼时齿间有幸福的细细的磨砂感;二是回甜,尤其在喝绿茶的过程中,一块茶干嚼尽,笃定满口余香。茶干加工的作料里并没有茶叶,得名只因为它是佐茶的“茶叶伴侣”。所以,茶馆里一般都有茶干供应,较劲儿的文人还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中式口香糖”,想想如果弗格森在老特拉福德场边,一手指挥着战斗,一手捏了块豆腐干子,这确实也是个有趣的场景。

茶是豆腐干的绝配。我年轻时嗜茶,去哪里出差都带着一茶杯浓茶,因此茶干也是随身之物。1992年在无为县拍片期间,喜欢上了巢湖产的一种茶干,几天不吃就想得慌。当地有句著名的话叫“搞点干子干酒”,但我更喜欢用它来伴茶。前几年又一次去巢湖,再买来品尝,天,怎么会这么咸!后来才想明白因为已经很少喝茶了——真为自己当初没有变成蝙蝠(老家民间说法,蝙蝠是老鼠偷吃盐变成的)而庆幸!不过好歹是豆腐的发源地,安徽的茶干依然有足够多的品种,而且味道足够地道。在北京,好几家徽菜馆子都有以茶干为主料的小菜,像芫荽香干、茶干马兰头都很正宗,水煮茶干更是另外一种风味。

前些日子,一位文学编辑妹妹鼓励我写点东西,话说得相当悲壮:“我觉得您绝对有写像样文章的潜质,您不会永远甘于写目前这样的豆腐干文章吧?”我心里说,这话可别让罗永浩听到,他可是不折不扣的豆腐干爱好者哦。非常遗憾的是,至今,老罗依然没有尝到豆腐干故乡的味道。几次出差带回的茶干,在送给他之前,都进了自己和儿子的胃。看来,对于这位“干友”,我依旧任重道远。2009年6月29日年夜饭之味

因为经常写点儿关于吃饭的文字,这几年,每到年关总有朋友问我年夜饭去哪里吃。不好露怯啊,我只能假模假式报上饭馆的名称电话地址行车路线什么的——但有人较真儿,非要让我推荐“味道好”的年夜饭去处,我的回答永远是:家里。

的确,几乎所有餐馆的年夜饭,就像婚宴、会议餐一样,是完完全全赤裸裸的商业行为(这话说得有点得罪人,好在我没说哪一家)。你参加过的喜宴,如果有印象的话,基本都是折腾新郎新娘的环节,怎么可能还记得有什么菜?嘴馋如我,参加过很多婚礼,记住自己在婚宴上吃了什么,也就一次——那次是同事结婚,因为其父母的原因,请到了一位国宾馆名厨料理主菜,可是由于菜单过于密集,又是分餐制,加上新郎新娘节目不断,那道著名的三丝汤,还没等我发现就被服务员撤了下去……就这样,我唯一记住的一道菜,倒是和我“擦嘴而过”的!剩下的菜确实乏善可陈,也没留下任何印象。

结婚是仪式,过年也是。春节是几千年农耕文明给中国人留下的阖家团圆的机会(当然,古人说的“春节”还只是专指节气中的“立春”,年初一算新年伊始那是民国之后的事,这是题外话),团圆必定是此时的关键词,吃什么以及怎么吃显然不及和谁吃更重要。饭店要挣钱,瞅准这个空当打年夜饭的牌,实则是那些程序化的菜肴能够让利润做到最大。有意思的是,几乎所有媒体都参与到鼓励大家举家到饭店里吃的大合唱里,这让我怀疑其言不由衷——正像电视里天天说孝敬爸妈脑叉叉,生活里谁会真的送这东西给父母呢?

总能想起从前的春节。

年夜饭的准备工作其实从腊月里就开始了。我父母都是教师,所以从放寒假开始,家里就为除夕的那一餐饭忙碌。首先的变化在米上,平时吃的一毛四分五的籼米被一毛六分三的粳米所取代,价格不一样,米的质量也不一样,不再是粮库里储备了两年的陈米,稻壳和沙子也少了许多。父亲从粮站买米回来,母亲会用簸箕仔细筛选,甚至碎米都被单独分出来做粥用,当颗粒饱满的米饭摆在面前,我非常巴甫洛夫地反应:哦,要过年了。

常见的场景总是这样:一只猪头端庄安详地待在热气腾腾的木盆里,我妈一只手摩挲着猪脸,另一只手捏着镊子飞速地去着猪毛;我爹则在锅灶和案板之间做折返跑,案板上各种形状的面食,在他手里一会儿就变成了甜的蚂蚱腿(类似江米条)或是咸的焦叶子(排叉);我和妹妹们的工作主要是参观。长大一些,我们的工作也比较清闲:妹妹们是拿一碗米和一角钱,欢天喜地地去街上找爆米花的机器,蹲在旁边幸福地等待着“砰”的那一声。我则在家门口支一个灶,一口铁锅,里面放上沙子,等劈柴燃尽,沙子已经滚烫了,就用灶膛里的余温翻炒花生。等妹妹们夸张地抬着一篮子雪白的米花回来,我的眉毛和眼睛都是尘土。

当然,米花和花生仁最后都会被我爹做成点心,用混合了猪油和桂花的红薯糖稀把它们粘在一起。先把米花和花生仁均匀地铺在小桌上,倒上糖稀,然后卷起来切成薄片,冷却后酥脆无比。我爹是一个乐观的形式主义者,老家过年的讲究是七个盘子八个碗,到大年夜那天,菜都上了桌,自然少不了鸡鱼肉蛋,然而,凑齐十五种往往还是比较困难。于是,我爸爸就会把一些糕点放在盘子里充数,然后一二三四地数过去,如果还不够的话,他就会返身去厨房,又端来一盘——或许就是我刚炒的花生。

关于凑盘子这件事,在我的少年时代,一直是全家人奚落父亲的经典段子。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体会出了父亲当年的心境。作为男主人,他在暗示自己,同时也希望所有的家庭成员感受到,生活在这个家庭里还不是太寒碜的。

父母厨艺一般,关于年夜饭的味觉记忆,即便使用洛阳铲也找不出只鳞片爪。而那一个个寒冷冬夜里,外面噼噼啪啪的鞭炮,屋内一家五口人围坐在一起的情景,今天再也难以找到。现在我们全家都住在北京的不同角落,兄妹三人工作都忙,也都有了自己的孩子,已经是很多年没有吃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团圆饭了,所谓聚一下也只能在饭店里象征性地举举杯,然后就各自散去了。一家人团年守夜的场面也永远留在了记忆的深处。

今年除夕,我正好在北京,于是父母让我去他们住的地方过年,我在电话里建议,要么全家去天下盐吧,那家儿有川东农村的“八大碗”,非常正宗,土气十足,很有年节气氛。没等我说完,父亲就打断我:“能在家还是在家吧,我和你妈妈已经准备了好多天了,保证七个盘子八个碗。”爸爸笑得非常自信。

果然,包括干果点心在内的一大桌子“菜”准备好了,浓浓的暖意中,一家人就像回到了从前,老爸在厨房和餐桌之间做折返跑,我妈在一二三四地数着盘子碗的数量,唯一不同的是多了电视里稀烂的晚会……及至全体坐下,父母笑盈盈地看着大家,在他们眼里,我们还是没出家门的孩子。老妈坐我旁边,像当年摩挲猪头一样拨楞着我脑袋:“哎哟,多了很多白头发哦……”我看着她眼角密密的皱纹,心下不觉一酸。2010年2月26日每个人的珍珠翡翠白玉汤

窗外的晨雾中,浅绿的麦田﹑淡青的屋舍以及裹挟着细雨的淮北平原飞驰而来……广播里的声音在说,列车前方停靠的是:宿州车站。

整一宿,上铺的老兄电话短信一直没有间断,听口气,电话那端显然是不同的女人,尽管他已经努力压低了声音,但关键的话永远要到走道里说,下铺上铺开门关门顺带给保温杯里续水,一刻都没消停,身体真好啊!等他终于清静下来安然入眠,我已经离目的地不到一小时了……下到站台,父母照例在那里等着,看到我一脸的疲倦,我爹忙叮嘱说:“赶紧回去,再睡一会吧。”想了想,我还是建议先吃早饭。

于是扛着行李打上车,穿过刚刚开始苏醒的街道和毛毛雨中的小巷,到了一家羊肉汤馆,五元钱一大碗的羊汤庄严地摆放在面前,把羊油辣子和香醋调匀,深深一口下去……哎呀!喉结蠕动的同时,阻滞的气血开始融化、流动。我不由将四肢伸展开来,以便让口腔的愉悦尽快蔓延到整个身体的每一个末梢——现在,才算是真的到家了。

皖北地区的羊汤大多冠以萧县羊肉汤的名号。萧县归宿州市管辖,该县丁里镇多回民聚居,因此羊汤做得格外出名。中医说羊肉性温,多食上火。但萧县的风俗是,越到夏天越要吃,尤其是三伏天的羊肉比其他季节的都要细腻味甘,故此亦称“伏羊”,据说江苏徐州正和萧县为了“伏羊”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事情,掰扯得不可开交。十年前最热的季节,长途车去萧县的路非常烂,但我仍然慕名去了丁里,找到那家“青春羊肉馆”,挥汗大嚼,如果说味道有多特别,我还真说不上来,但足以让我回到北京想得涎水连连。

据说北京这座城市有三种人:外国人、外地人和北京人,我显然属于第二类。尽管我已经居住了二十八年,但一直找不到味觉上的归属感。“你有没有这样的感觉,有一段时间不吃老家的东西会有些想。”坐在清华东路的一家韩餐馆子里,青年作家罗永浩老师幽幽地问我。“当然。”我的注意力都在那盘菜包肉(清水煮的猪肉,蘸豆酱,和着新鲜的不太咸的泡菜一起吃)上面,根本没工夫答话。他接着问我去过韩国没有,我摇摇头。“那就好办了。”他拍了下大腿,开始介绍这里的正宗韩国农家菜,“朝鲜的农家菜铆足劲就做三样:脊骨土豆汤、菜包肉、煎饼。最有特点的是这家的泡菜,北京很少有人做得比这儿正宗,太朝鲜太韩国了……”

罗老师出生在东北,朝鲜族。和很多革命先烈一样,老罗年轻时曾经远赴海外勤工俭学,地点在首尔。在考察工人运动现状的过程中,他的肠胃也被韩国料理所征服。“同样是农家菜,韩国的还是比我老家更精致一些。”据老罗说,这家韩国人开的“故乡福星”很像在韩国的口感,也正是老三样吸引了他,所以隔些日子就要来一次,每次吃完心情都会大好。说完,罗老师舀起一瓢脊骨汤,慢慢喝了下去,镜片后面的眼睛也随之眯了起来,特文学,不由地让人联想到那“一湾浅浅的海峡”般的乡愁。

青少年时代的顽固味觉记忆,势必影响人一生的食物选择。远的,像珍珠翡翠白玉汤,传说,不提也罢。1974年,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代表中国政府首次出席联大第六次特别会议,当时国家发给的出国补贴是二十美元,回国之前,大家都在计划买点什么纪念品,只有邓副总理按兵不动,直到去巴黎转机的时候,他才把钱掏出来,找了一家面包店,全部买了baguette(一说买的是croissant),当做礼物送给了半个多世纪前的学生会干部周恩来,在北京接机的周学长当场被感动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博得领导的心,首先要摸清他的胃。

和老罗不同的是,猪脊骨土豆汤虽然也不错,但怎奈我的珍珠翡翠白玉汤是伏羊汤,敢情每一个在北京的外地人,都有专属于自己汤的味觉记忆。

十六岁之前,我从没有正式下过“馆子”。那年暑假,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一下松弛得无所事事,于是跟我爹到宿州(当时还叫宿县)开会。可能因为伙食太差,有天中午,我爹带着我出来,径直到了南关电影院门口,进了一家现在记不得名字的饭馆。我爹让我找座位,自己则去开票。一会儿,一屉包子和两碗汤便上了桌。我爸从一只小碗里擓了一勺羊油辣子,放在我的碗里,橘红色的固体物在滚汤里慢慢融化扩散……肉是顺着动物肌理切的,一小片一小片薄如蝉翼,半透明地散落在汤的表层。我很小心地吃了一片,很有嚼劲,香,而且回甜。进而再喝汤,浓得像奶一样,非常鲜!苍天啊,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呢?那碗汤和那个赤日炎炎的夏天以及我上颚烫出的水泡,就这样深深地刻在我的记忆深处。

和韩餐遍地开花不同,在北京要费很大的劲才能找到一家萧县羊肉汤。我常去的有两个地方:一个是闹市口宿州驻京办,不对外营业,要预定;另一个在中关村皇冠假日,五星级酒店,但我知道业主专门请了萧县的厨子。每次去,不看菜单,只点一碗羊肉汤,两个油酥馍。ok了。服务员僵在那里,拼命推荐其他菜——这样次数一多,脸皮薄,也不好意思再去。这不,只好坐火车回家。2010年4月5日荠菜花

过了元旦,北京一家超市里就有荠菜卖,大塑料袋装着,碧绿碧绿的。每次从旁边经过,都忍不住上前摆弄两下,明明知道自己不可能有工夫料理它,但还是愿意放纵自己假装购买的小冲动。

三月三,荠菜赛灵丹。其实再过几天的清明时分,才是吃荠菜最好的时节。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上,满眼是正在开花的油菜和拔节的小麦,一片片绿的,一片片黄的,好像无数块巴西国旗。我和两个妹妹,每人拿着一把油漆工刮腻子的小铲子,行走在田埂上。这正是挖荠菜的时节:再早的荠菜味道不够明显,而且不多;晚半个月,它又老了,不能再吃。

小妹跟着纯粹是起哄,顺带做一些户外运动,大妹则是挖荠菜的主力。她跟外公外婆长大的,天生认得荠菜的长相,就是我这个当哥哥的也不得不服。一面挖,大妹一面讲解。但说实话,荠菜挺难辨别,认荠菜这件事,曾耗费了我好几年的时间。你说边缘是锯齿状吧,也不完全对,说像钥匙的齿牙,它的头又是圆的……当然,荠菜也有好辨认的时候——不过那时已经不能食用了——我指的是开了花的荠菜。

荠菜开的花小小的,白色。在一本植物图谱(印象中为汪曾祺先生所绘)中我看到过,确实不打眼,花落结子,荠菜短暂的一生也就结束了。图谱的文字描述很文学,说它“纯朴而不张扬”,好似“邻家姑娘”一般。难怪我辨认荠菜的道路这般坎坷,邻家姑娘嘛,就徐静蕾老师那种,不值当花上大把时间去琢磨——这不是我的个人看法——前一阵子《投名状》上线,我的一个同事坚持说这戏不真实,具体不真实的地方,他认为,刘德华和金城武俩那么帅的爷们儿,吃醋打架是允许的,但断不会因为徐老师……当然同事只看皮囊,没有注意到徐老师双馨的德艺哈。

回到荠菜。每次我们要挖满一篮子荠菜才会回家,我妈接过篮子开始择菜,择完只能剩下大半筐——主要因为我还是带回了诸如苦麻菜、灰灰菜等等一些近似野菜。荠菜也分两种,田埂上的和麦田里的。田埂上的伏地生长,每日光合作用充分,颜色略深,味道浓郁;麦田里的,也就是北京超市里卖的那种,碧绿油嫩,体形也大一些。前者适合做馅儿,后者更宜羹汤。但,不管哪一种,我们采回来之后,便是对父母的要挟——饺子、馄饨还是肉圆汤?每一种都能满足我们旺盛的肠胃以及馋猫般的味蕾。

然而我们勤俭的妈,绝不会因为我们的劳动而牺牲口袋里的钱。她身边随处都能找到不买肉的理由,“这月家里财政紧张”,“今天太晚,卖肉的下班了”,“荠菜烩豆腐你没吃过吧”……我爹则是个乐观主义者,他发明过摊荠菜饼、炝炒荠菜、荠菜蛋花汤……更令人发指的是,他给我们做过凉拌荠菜:把荠菜焯熟,盐去水分,佐以香醋、香油,一道凉拌便上了桌。一家人,居然也吃得山响。

我注意过父亲放香油的动作,香油瓶是医院的盐水瓶改装的,我爹每次会在凉菜里倒入两滴或三滴,收回的时候,他会在瓶口轻轻舔上一下,然后做一个很满足的表情。我记住了这个动作,也沿袭了下来。后来我读研的时候,有次同学聚餐,给大家凉拌豇豆,最后注入香油的时候,我像我爹一样先把舌头束成三角状,在香油瓶沿上轻轻舔了一下,结果,同学们舆论大哗,齐声谴责我太恶心……这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老子传下来的东西不一定都是正确的。

不加配搭的凉拌显然不是烹饪荠菜最佳的方法。荠菜的香味很素,很窄,需要用动物油做牵引,它本身的香味才会彰显出来,进而无限放大,这也是为什么大家做荠菜的时候喜欢用它来包饺子、汆肉圆汤的原因。可能我是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吃过素炒荠菜、荠菜清汤以及凉拌荠菜的人。但这并不影响我们的食欲,依然让我们甘荠菜若饴,以至于年复一年,我和妹妹们一到清明仍然有到城外挖荠菜的冲动。

后来,我和妹妹离开家乡,最后寄居北京。大概是十年前,大妹家买了房,孤零零的塔楼前面便是大片的麦地。我对麦子有兴趣,一路摸索过去,竟然在冬小麦的丛中找到了大片大片的荠菜!我如获至宝。此时,超市里已经可以轻易买得到肉馅,那一天,我们以荠菜为主题,吃了饺子和冬瓜荠菜圆子汤,那种馨香让我们仿佛在刹那间回到了童年,回到了故乡。

春在溪头荠菜花。说得好,要体会春天,最好到乡野中去。稼轩词中的上句则是:城中桃李愁风雨,是啊,不能待在北京这地方,而要去乡下,有蓝天,有野花,没有沙尘,也没有堵车,更没有火炬。

所以我准备收拾行装,回老家一趟,就今天,约老男人喝个大酒,就走。2008年4月1日弯腰青

尽管不属兔,但我是一个萝卜爱好者。我喜欢北京天源酱园的甜辣干、萧山钱江牌萝卜干、扬州四美酱菜的萝卜头,也喜欢东北的萝卜炖腔骨、江西的大锅萝卜片、广东的萝卜煲牛腩以及南点中的萝卜丝饼……我甚至因为萝卜而喜欢上了好莱坞的朱莉娅·萝卜丝——那个美丽的长着一张气吞山河大嘴的美国女青年。

但如果说论及生吃,全世界的萝卜加一块,似乎也赶不上我老家的弯腰青。

老家是黄泛区,沙土地,适宜番薯、萝卜这样的根茎类植物生长,比这种自然条件更重要的是,小时候家里穷,不可能有这么多水果供我们选择,于是,这种从内到外呈统一翠绿色的萝卜,便成了饭后餐桌上的一道风景。吃罢饭,全家人围着桌子,几瓣切得齐整的青萝卜条,把满屋子吃得山响——这种记忆是无法复制的。

不记得谁曾经说过,中医是一门传统艺术,讲究的是说学逗唱,因此国人便有了“萝卜青菜保平安”、“萝卜就凉茶,医生满街爬”、“冬吃萝卜夏吃姜,不找医生开药方”、“萝卜上市,医生无事”等等等等的说法。都知道萝卜通气利便——吃的人很享受,但不管你利了便还是通了气,享受的是自己,而往往你旁边的人会露出绝望的神色。

我见过吃萝卜最惨烈的情形是在故乡的老式浴池中,休息室里永远有一分钱一杯的六安瓜片和三分钱一只的萝卜待售,瓜片显然是低等级的,基本以茶梗为主,萝卜则是当地的,皮已经刮得很干净,售者用镰刀(就是割麦子用的那种镰刀的头)轻轻纵切,萝卜体内传出嘎吱嘎吱的夸张音响。一些在我们看来的有钱人往往会端上一杯茶,深呷一口,放下杯子,腾出手来,抚摸着自己刚刚修完的光滑的脚后跟,另一只手则掰下一片萝卜,送进口中咀嚼,干瘪的生殖器萎靡而瘫软地配合着口腔的运动。放在手边的萝卜肉质如翠玉,呈均匀的半透明状,晶莹饱满,鲜明地映衬着享用者疲沓的肉体。

除了我的老家,据我所知,很多地方都有生吃青萝卜的习惯。比如天津,原则上是凤阳人的后裔,加上淮军的因素,青萝卜自然成为那方人的宠物。江苏徐州更有八大怪的说法,其中一怪就是萝卜当做水果卖。我家乡皖北的青萝卜则要数宿州的高滩。现在这种萝卜已经有了新名字,水果萝卜,外观碧绿,圆筒形微弯,青皮青肉,个大匀称,口感甜脆微辣多汁,老家的买卖人还与时俱进地给它加上了无公害、纯天然的标签。

同事曾认为我言语夸张,把我老家送来的萝卜摔在地上,果然萝卜怔裂,一碎为四,可见其通体酥脆,不是北京的心里美能比的。80年代曾经反复听到一首充满着萝卜嗝味儿的歌曲,叫《心里美》,歌曲用比兴手法从心里美萝卜唱到了五讲四美三热爱,歌词的结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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