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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0 14: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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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姬霄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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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错

抵错试读:

版权信息

书名:抵错

作者:姬霄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年9月

ISBN:9787559434821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第一章清单妈妈的规矩必须遵守“砧板你有的吧?太小的不行,我要擀面条。”电话里,是我妈。“有。”“盆?能和面那种。还有,蒸屉得带吧,上次去你那儿只看到一把平底锅。”“都有。”“平时灶都不开,家伙倒挺全的。”“有有有。”“有什么?你别不耐烦,我得准备周全,照顾好你吃饭就是我这趟的唯一使命。”“你不是来参观毛主席纪念堂的吗?”

她愣了几秒,没想到我的逻辑如此清晰,突然一声怒喝——“你管我!”

我呻吟一声,想象着她在灶台前炒小油菜的情形,味觉泛起苦涩的记忆。

在我妈的意识里,食材没有主次之分,但凡可以下锅的,绝不浪费,所以经常能在同一道菜里吃到昨晚的西红柿和前日的豆腐。一菜八吃,绝对忆苦思甜。

想起几日前对她的盛情邀请,此时的我追悔不已——真是纵虎归山啊。“你要再这么折腾,就别来了!”我最终还是没冷静下来。“凭什么?我偏来,我还要带最大的锅!”

我妈如火似雷的性子,来自她两个当兵的哥。我外公年轻时在林业局工作,专管山火预防,一入冬就要住进山里看林子,个把月不能回家。我妈就在哥哥们的军事化管理中长大,干什么都有从事革命工作的那种轰轰烈烈,吃大锅饭,睡大通铺,说到毛主席永远热泪盈眶。据她描述,她小时候饭前都要唱军歌。

我爹私下唤我妈“元霸”,不光因为她的名字里有俩字与“李元霸”谐音,还暗指她一碰就炸的脾气。他们是同学,读书时我爹和一伙男同学去女生宿舍串门,我妈正在隔壁午睡,被他们的笑声闹醒,气得咣咣捶墙。我爹隔空问:“谁这么暴躁?”我妈充耳不闻,闷头猛捶,连天花板的墙皮都被震了下来。经此一役,她就得了这个响亮的绰号。

我爹爱说笑,常言年轻那会儿我妈一言不合就会使出奔雷手,杀名响彻校内外,但我没见过我妈动粗,顶多只是领一顿臭骂,想必因为她武学修为太高,不屑于对我这小孩出手。以暴制暴的通常都是我爹,他使的是内家功夫,柔劲,一脚踹在我屁股上,会感受到急刹车式的二段伤害,得停顿半秒我才会像炮弹一样发射出去。等我挣扎着爬回来,他就开始威胁:“换了你妈出手,你还能爬起来?”

所以,我妈虽没揍过我,但我从小就惧怕她。每当我做错事,她的眼神都让我明确感受得到周围温度逐渐下降到冰点。我想,这大概就是一代宗师的境界。成年后,这种畏惧感依然深埋在我心中。三十岁的人,春节在家睡个懒觉,听见我妈上楼的脚步声仍然会打一个激灵。当然,倒不至于还天真到相信她身怀武艺,而是我明白,我爹尚有几率被说服,但和我妈对抗就是逆水行舟,越努力越向着反方向发展。

她是个非常注重“规矩”的人,她的规矩没有商量余地,任何人都不能逍遥法外。她认为努力就应该有漂亮的分数,恋爱只是为了结婚,零用钱唯一正确的用途是购买文具,二流子才穿喇叭裤,还有,狗必须吃剩饭,喂它火腿肠简直是造孽。“狗是宠物,不是你的奴隶!”我冲她喊。“我倒想把它当奴隶,它能给我刷碗还是拖地?”“但你养了它,就要对它负责。”“我对它不好吗?我吃什么,它就吃什么,哪顿饿着它了?”“它喜欢火腿肠。”“你怎么知道它喜欢火腿肠?它更喜欢吃屎。”

长期的霸权统治之下,我的青春期产生了许多不必要的叛逆心理,会把喇叭裤折起来塞进校服裤子里,使用一次性的染发剂,还学会了抽烟。这些都是私底下偷偷做的。

在学校,我是一名规规矩矩的学生,因为成绩不错,老师都喜欢我。一天,有个隔壁班的混混命令我去帮他买烟,我不大情愿,他打量了我一番,确定我应该是那种没勇气反抗的乖乖仔,于是恶狠狠地说:“放学后你给我小心点!”

等到放学,他果然等在校门口。我拽掉校服,把头发倒梳起来,用一次性染发剂喷成了鸡血色,迎面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他竟然没能认出我,反而递来了一支烟。我问他:“你这不有烟吗?怎么还让我买。”他惊讶地看着我,半天才憋出了一句:“我靠。”

我的青春期没有爱情,准确地说,是没时间恋爱。自从和这些混混儿相熟起来,可以玩的事太多了:研究自行车的花式骑法,打篮球,追漫画,去池塘潜水,偷挖农地里的红薯和花生。这些活动带着女生太累赘,她们连树都上不去。这就是十三四岁的我,在我妈严苛的作息管理下见缝插针,夹缝中求快乐,度过了无数不为人知的美妙时光。

趴在河边的石墙上晒太阳的时候,我时常会陷入一种哲思:假如没有我妈的压迫,我还会不会玩得这么尽兴呢?大概率不会吧。就像通常情况下,人注意不到氧气的存在,只有深深憋住一口气之后才会发现,氧气是多么重要啊。而我,正因每分每秒都要保持警惕,才有了抵抗规矩,重获自由的强烈快感。

工作以后我去了外地,我妈经常梦见我突然失业,买不起回家车票以至流落街头。在她心目中只有两种工作,不会失业的事业单位和随时挂牌失业的私营企业。针对私企,在她心目中依然只有两个工种,一个是坐在办公室里的文职,另一个是保安。

我上班时偷闲打电话给她,她问我在干啥,我说:“在外头负责盯活动现场。”她正色道:“好好保护你们公司的财产,甭跟我闲聊。”我发小在老家超市工作,我妈一直声称人家是超市保安,后来才知道,人家是销售主管。

我弟,毕业后去了家游戏公司做程序员,我妈将他划到了坐办公室的上等人那拨,跟我通电话时经常会用痛惜的语气说:“你什么时候能像弟弟那样,不用风吹日晒呀!”仿佛寒窗十载找份工作就是为了能够在室内吹空调。“他工资还没我高呢!”我反驳她。“那当然了,你赚的可是血汗钱。”她如此回应道。

每当此时,我都觉得我是一个靠卖血谋生的人。

我妈性子急,我爹却是个慢悠悠的人。他俩同年考的驾照,驾驶风格截然相反。我妈追求操控,坐她的车最不必担心的是迟到。她开车时喜欢自言自语,视线内的一切物体都可以是她的互动对象,每当超过一辆车、一群羊、一个路牌,她都会打招呼似的嘟囔一句:“走了!”我爹见不得她超车,只要他在副驾上,这时就会挤兑我妈:“你有对讲机?你是赛车手?”

我爹是道路文明大使,开车严格遵守交通安全守则,不管有多少车在他后头死命打喇叭,他都不紧不慢,还不忘对我谆谆教诲,说:“开车好比做人,不被外界干扰,固有嘈杂声影,吾自闲庭信步。”坐他的车,心急,红绿灯百米开外就开始减速,半小时车程能开出一个半。我家唯一一次交通事故就是他造成的——被后车追了尾。

我爹平日里话不多,但我妈能揣摩出他的心情。有一年他过生日,我和我弟都忘了,我妈电话打过来,只响一声就挂掉,我好奇地拨回去,她立刻接起电话,对我爹说:“听听,儿子来跟你说生日快乐了。”

日子相处久了,总有外人无法理解的默契。只是默契这东西,不是只有令人羡慕的一面。当真吵起来,因为过于熟悉彼此弱点并痛下杀手的时刻,默契将展示出它最毒辣的样子。

我妈一身江湖气,善应酬,她吵起架来合纵连横,常以“人家都说”作为起手式,援引民间对我爹的种种评价,得出一个“所以你不对”的结论;我爹则耍得好一手野马分鬃,每当我妈以他人举例,他就会客观分析该人生平,得出“那人就是一坨狗屎”的结论,以不变应千变,将我妈的招式逐一破解。

紧接着,我妈则会使出一招反客为主,以“人家不行,难道你就行,你当年……”直攻我爹健忘的软肋。我爹被旧事的模糊细节所困扰,必将暂退几步,但他心理素质极强,虽处于下风,但仍能瞬间打出一套调虎离山来,用“你不行,你儿子更不行。这次考试成绩……”这等老生常谈,将矛盾点指向无辜的我,瞬间反打扭转局势。

所以遇见他俩吵架,我会立刻躲得远远的,以免成为最终的受害者。

我在外工作十年,我妈拢共只来看过我三次——怕花钱,但每次来,我们都要经历一次山崩地裂的争吵。

有一次,她刚进门就开始大扫除,上上下下擦个遍,连灯罩子也不放过。用钢丝球刷锅的时候,不知使了多大劲,把不粘锅的纳米涂层剔得一干二净,直接报废了。我劝她:“妈,没必要,你来玩,不是给我做清洁的。”她忽然受了委屈似的大哭,怪自己没用:“锅子也不会刷。”我劝了半天,她缓过劲来,又开始数落我:“你买的东西太金贵,以后我还是带自己的锅来。”

我久居城市,习惯了邻居间的冷漠,在同一栋楼住三年,也不知对门住着几口人。我妈一到,第二天就和邻居认识了,擀了面条让我送去。我不去,说:“你这是给人家添麻烦。”我妈纳闷:“好心好意,怎么成麻烦了?”“人家不缺你这点面条,但收了你的东西,就得应酬你。以后碰上了总得热情点吧,笑不累吗?万一你有困难了,还得帮衬吧?你送得轻巧,但人家的心理负担可大了去了,以后连独食都不好意思当你面吃,这还不麻烦?”“面条又不值钱,我也不图什么呀?”“那不没事找事吗?在大城市里生活,自个儿都难顾周全,哪有精力再应酬别人?哪有资格接受别人的好?所有人的时间都贵着呢。工作上用脑过度,生活里还得关心你一八竿子打不着的邻居。对你笑,累都累死了!”“你真冷漠!”“这是规矩!”

在家里,我妈凭借她的规矩横行无阻,广受群众爱戴,但到了我这儿,她发现一切都行不通了:大老远跑到菜市场买的菜,没有我叫跑腿送上门的新鲜;陪我在咖啡馆坐,图便宜点了矿泉水,结果比咖啡还贵。更气的是,大清早她在图书馆被一年轻人拦住,捧着个捐助听力障碍群体的爱心牌,她捐了五元,对方开了口:“最少二十!”

没几天她就闹着要回去。“还是家里最舒服啊!”回到家,她躺在客厅的破沙发上用iPad跟我视频,发出这样的感慨,好像刚从战场上回来,一切又回归到了她的掌控之中。但过不久,她跟我爹吵了一架,又悄悄问我:“我觉着你家里还缺一口锅,过几天我去给你捎上吧?”

现在我已经不怕她了,她的规矩不再成为我的,不晓得这算是她放弃了我,还是我已离开了她。没有面酱的日子本来也过得去

打电话给我妈汇报生活,提到面酱吃光了,让她寄新的来。

她说:“家里也没了。你奶奶做不成了……”

后面的对话是什么,不记得了。整个宇宙仿佛只飘着一句话:“酱没了。”如果告诉你“今日下午两点,世界上的盐吃光了”,你是什么心情?我的反应和这差不多。

在我家的餐桌上,面酱就是和盐一样常见的东西。贮酱的老坛子我见过,活得比我还久,长得比我还胖,那分量,敞开吃三十年也绰绰有余吧,怎么可能在我有生之年败光?

对,不是这一次,是以后都没了,永远都没啦。我心中泛起的感慨,就像读报时看到“最后一头白鳍豚消失”的新闻,啊呀一声忆起人类对自然犯下的种种罪行那样,我想起了许久未见到的奶奶。

面酱是奶奶亲手做的,商店不卖,饭店没得点。外头的酱,都不行。在我有限的认知里,会做这东西的只有奶奶一个人。

做好的面酱色泽黑里透点红,表层浮油,装在白色塑料桶里,年年都会自老家寄过来,一桶够全家吃好几个月。偶尔吃光了,却等不到新的寄来,我爹就会面色一沉,痛心疾首地说:“这么久没回老家了,你们就不想奶奶吗?”道德高地被占,我和弟弟哪是对手,只得迅速缴械,慌张拾掇一番上路。回回如此。空了的酱桶就是我爹回家的船票。

坐车回老家要三个半钟头,主要花在盘山公路上。那山绕得远,地图上不到五十公里的直线距离,却硬生生盘出两倍多的路程。我晕车的毛病就是在这儿得来的。晕车的时候,我爹就安慰我:“你在心里默数到一千,我们就到了。”我数啊数,好不容易数到了,他又说:“再数一千。”

我们不在老家过夜,因为奶奶家没有足够的房间,而且手机信号也不好,别说上网了,短信也时常发不出去。为了能当天往返,我们通常只逗留一个下午,吃一顿饭。这顿饭很丰盛,有每个人爱吃的菜,平日里就餐的小方桌摆不下,奶奶就在院子里用条凳搭起长长的桌板。

山西人的餐桌,主食总是比菜多,包子花卷馒头面条,每一样都得搭配相应的酱料,盛着蒜泥、葱油、韭花和油泼辣子的小碗常备在席,唯独面酱是用大碗装的,因为吃得太快,人多的时候经常一顿饭就能见底。

小时候我偏食严重,不爱蔬菜和肉类,只愿吃馒头就酱,所以每次见面奶奶就会揶揄我:“要是老家没有酱,是不是就不回来了?”我那时候脸皮还很薄,总是掩藏不住羞愧的表情,因为这的确是事实。

我不喜欢回老家,除了要忍受晕车,还因为老家什么玩儿的都没有。大人们说话的时候,奶奶就让一群孩子带我去玩,他们的爱好除了爬树就是玩泥,在泥巴上扎小刀或者捏坦克、大炮、地雷之类的东西。我不愿意弄脏衣服,只能在旁看着,心里十分寂寞。

再大一点了回去,奶奶依旧是喊来这群孩子。此时我已成年,不怎么露怯了,经常故作老练地掏出香烟问他们:“抽吗?”年长的孩子接过烟会寒暄几句,但话题都是一些和年轻毫无关系的琐事,诸如哪家老人去世了,哪家搬去省城开了间面馆之类的。他们乐于将我称为“大城市来的”,但我家只是住在县城里而已。

年轻人都活得世故,反倒是老人更天真烂漫一些。与其说他们通透了世事,倒不如说他们忘记了世事。人想要活得痛快,必定要忘记一些事,我虽然还没有那么老过,但我就是知道。

我的太奶奶一百多岁了,身体依然硬朗。她是个强悍的女人,不乐意跟儿女们住,独居在村外的老宅。她那座院子因为疏于打理,院中杂草已经没过了膝盖。走进正厅,有无数干瘪的蟾蜍和蛇吊在梁上,像极了恐怖电影里的场景。我曾在书本中读到“寂”这个字的解释,宝盖头自然是房屋,“尗”和“又”则有杂草蔓延之意。深屋之下,草木丰盈,老宅将这份寂寞呈现得一览无余。

太奶奶家往上几代人都是开药铺的,算得上中医世家。每次见到我,她都会命令我喝一盅她的虎骨酒,说可以强身健体,并且单方面宣称她的长寿都得益于虎骨酒和剔骨肉。那泡虎骨的酒坛不知是何年何月留下的,酒封上的红布已被浸蚀成深褐色,散发着浓浓的中药味。我觉得不卫生,但还是要硬着头皮喝下去。

太奶奶家最出名的是五毒膏,能治疗各种脓疮。我爹说他见过太爷爷制膏,其中有一道工序是要将活蟾蜍用丝线悬在梁上,口中塞一方徽墨,蟾蜍只得不停吞咽,留下的涎液逐渐和墨汁融合,最终变成药材。我被这故事吸引,跑去问太奶奶是哪几种毒虫,可她并不回答,只是冲我摇了摇手,露出没了牙的微笑。我爹说:“这是不外传的秘方,你作为嫡长重孙,继承资格是有的,但问了就得接班成为五毒膏的唯一传人。”我反问他:“怎么没见你继承?”他顿了顿,坦白道:“我从小怕蛇……”就因为这个,五毒膏失传了,我感到很遗憾。

另一位急需我继承衣钵的长辈是我的大爷,我爷爷的堂哥。他住在我奶奶家斜对门,是永济尊村一脉的形意拳传人,世俗职业是铁匠,我常去帮他拉鼓风炉。一次,他问我愿不愿意跟他练形意拳?我问他:“怎么练?”他指指院子里一棵光溜溜的没皮大桐树说:“看到那棵树了没,都是我练功时打的。”他的态度过于真诚,令我不得不对他的深厚功力表示肯定,啧啧道:“这树可太惨啦!”

村里流传他年轻时和一位铁拐老太切磋的旧闻,那位老太是隐世高手,拄着十多斤的龙头杖,能徒步跃上墙,他们在麦场的土墙上交手,十几个回合后,我大爷被一脚踹下了墙头。讲述的时候我爷爷也在,大爷每讲一段就会问我爷爷:“你说,有没有?”我爷爷表情诚恳:“有。”二人应答如流。这种民间故事本不值得相信,但我大爷作为挨揍一方,还能不顾一代武学宗师的尊严到处宣扬,不由为它增添了几分真实色彩。

大爷的儿子因病去世了,孙儿比我小两岁,但和我一样,他对自家祖传的武学毫无兴趣。他的乐趣是整日揣着一兜火柴炮在村里溜达,研究不同自然结构的炸点,炸雪堆、炸草垛、炸牛粪,整个一恐怖分子。我问他怎么不当传人,他不屑地说:“谁敢打我,我一炮就给他炸废了。”他结合从大爷那学来的打铁手艺,自主研发了一根足尺长的锡管,将火柴炮点燃插在锡管顶端,举过头顶,爆炸声响彻云霄,炸得全村的狗跟着叫。这个游戏因为危险而更显刺激,经常手忙脚乱炸了手。我离开老家时,他将这个发明送给我当礼物。

我的亲爷爷是木匠,我常央求他给我做木刀木剑。他告诉我:“木是活的,不保养就会很快腐朽,所以作为江湖人士,最重要的是上蜡。”说完丢给我半根蜡烛,让我去给我的刀枪棍棒上蜡。假期一半的时间都耗在了这上头,以至于那年的暑假作业都没有完成,我妈揍我之时,打断了我磨得油光锃亮的少林棍。

除了做农耕工具和家具,家里摆放最多的爷爷的作品是棺材,主要有柳木和桐木两种。以前农村里流行土葬,棺材供不应求,他会多做几副当备货。不过近几年,村里的老人忽然都长寿了起来,棺材卖不掉,只能当贮藏粮食的容器。我和小伙伴玩捉迷藏,偶尔也会藏在里面。长大后去看僵尸片,看到屋里有一排阴沉沉的棺材,身边的人紧张得抓住我的手,我却有种莫名的亲切感。

村里需要木匠的活儿越来越少,家里的木器却越来越多,奶奶很焦虑,经常谋划着让我姑父把家具拉到市里卖掉。有一次回老家,她得意地告诉我爹,将爷爷做的桌子当成古董卖了。原来不久前家里来了位收古董的小贩,相中一张八仙桌,开价五百元收购,她见人走眼,当即拍板卖掉了。我爹纳闷,那张桌子一眼就看得出是新打的,怎么可能被当成古董?一问才知道,奶奶糊弄完人以后心虚,就答应了人家多送一对旧烛台的要求,这才是货真价实的老物件。

得知真相后,奶奶不知是为了麻痹自己,还是被小贩声东击西的骗术彻底折服了,开始极力贬低古董的价值,说:“反正是不能为人所用的东西,和垃圾也没什么区别。”为了言行合一,她拿出自己嫁妆里的古董青花瓷盆腌咸菜,晒面酱。

晒面酱需要好太阳,所以只能在暑假里。有一年我爹工作忙,把我丢到奶奶家寄宿,奶奶家的大床正对的窗外是一棵大枣树,于是我总是在清晨就被蝉鸣惊醒。爬起来看,奶奶胖胖的背影正坐在树下,摆弄着她的青花瓷盆。我凑上前,只见她不停用木杵搅拌、加水,然后把盆放在石磨上,在三伏天的烈日下暴晒。

瓷盆里装的是什么,对我而言至今仍是秘密。几天过后,它就会开始长毛,先是白毛,再是绿毛,最后是黑毛,等到霉变期过去,酱就晒成了。半成品的生酱,有着绸缎的光泽和纹路,凑近了可以闻到一股淡淡的咸味。

奶奶不准我去窥探瓷盆中的奥秘,说被看多了,酱的性格会弄丢。我问她:“面酱又不是人,能有什么性格?”她说:“你知道女娲娘娘嘛,人可都是面酱捏的哩!”这种糊弄人的话她张口就来,被拆穿了就笑。我猜她是怕我伸手乱碰,污染了面酱。

需要晒三个月之久的面酱,的确很脆弱,别说用手碰,就算落进几滴雨水或者几点浮灰,味道就会天差地别。为了一口下饭的佐料,要经历这么漫长的等待,都足够谈一场短暂的恋爱了,大人的时间还真是不值钱啊,那时候我经常这样想。

晒好的生酱要下锅翻炒一下才可以吃,热油里下葱花,一瞬间将隐匿的酱香逼出来。往往是清晨时分,这股浓郁的香气会从厨房一路高歌猛进冲到卧室,杀得我睡意全无。

我爹喜欢用刚出笼的热馒头夹生葱丝、油泼辣子和面酱吃,我和弟弟则偏爱老家的吃法,将馒头切成麻将牌大小,在热面汤里焯一下,然后每一块均匀抹上面酱才入口,方便又美味。有一次我特地下厨给别人展示,他们惊讶:“都不用配菜吗?是不是太简陋了?这真的会有滋味吗?”我只得暗自摇头,他们错过了人间至味。

成年以后,虽然居住在更遥远的城市里,但我并没有察觉到面酱的难得。和奶奶一样,我妈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给我寄一罐过来,我一人独享,可以撑半年甚至更久。

大多数时间,面酱罐只是在厨房的角落里生灰,因为比起炒酱这道工序,叫外卖更简单一点。只有在不知道吃什么好的时候,我才会想起它,独自炒一大勺酱,将冷掉的馒头在微波炉里加热,搭配面酱和油泼辣子一起吃,有很多个夜晚我都是这样度过的。

这样的东西,以后再也吃不到了。原本对面酱不在意的我,忽然间变得耿耿于怀起来。

我妈告诉我,奶奶的身体已经大不如前,起床都很吃力,面酱是肯定无法再做了。听到这个消息,我感到一阵难过。奇怪的是,我竟然不是因为奶奶的日渐衰老而难过,而是在为再也吃不到面酱而难过。一想到那熟悉的味道从此将在我的生命里消失,我就难过得想死。

我真是不孝顺。

面酱是突然消失的,而奶奶一点点的老去,却是我早已知道的事实。我难以接受突发变故,哪怕是为了一罐面酱,但对于缓慢的离开和一早预知的巨大悲伤,我却表现得波澜不惊,仿佛习以为常。“要是老家没有酱,是不是就不回来了?”现在回味奶奶的这句话,才体会到几许现实的残忍。也许,很快我会习惯这种失去,而人生中又有多少可怕的事正在缓慢地发生呢?我的太奶奶去世半年我才得知这个消息,假如老家连爷爷奶奶也不在了,那个地方就真的与我彻底无关了吧。老家是这样,我自己的家乡呢?

绝境到来之前,只有细碎的、一点一点不伤和气的缺失,而我正如此循序渐进地妥协着,意识不到它将给我生活带来怎样天翻地覆的改变。我的爸爸是诗人

跟我爹申请说:“我想写写你。”

我爹说:“可以,但要声明一下,我是一位诗人。”

就由这里说起吧。对,我爹是位诗人。

早年间我翻箱倒柜时,在一本破旧诗刊上读过他写的诗,题目叫《反方向》:你向我走来时间却向反方向溜去这是我们仨的相遇从此各奔东西

问我爹:“这写的是什么?”

他:“不知道。”

我:“你能不能拿出点诗人的素养。”

他想了想:“这首诗是我在你出生那年写的,意思是本来只想跟你妈享受二人世界,不打算要你,但却意识到父亲的职责,选择让你来到人间,然而要了你之后才发现,真的很浪费时间。回头看看,既没有二人世界,更没有父子情深,什么都没落下。这是两难的抉择,是一种人生悔悟……”

我:“你还是别说了。”

我爹从小对我的教育方式奇诡。小时候住郊区,家里总是停电,每当此时都是我和我弟的噩梦。我爹点起蜡烛,将我俩关在卧室里开始讲鬼故事,待将我俩吓得魂飞魄散之时,从身后掏出一本唐诗选辑教我们背诵,背不多时,将我二人赶出卧室,在门外背诵,如背不出就不能进门。

我和我弟被吓得不轻,俱专心背诗,走向那黑漆漆的门外时犹如临上法场,不过几十秒的工夫,却仿佛恶鬼正在身后。起初作业还是绝句、律诗,后来难度加大,某次轮到我弟背诵一首《春江花月夜》,统共三十六句,他几乎是在黑暗中号啕着背完的,现在回想,也不免好笑。

别人家爹妈都爱在人前夸自己家孩子,但在我爹嘴里,我几乎没听过一句好话。有一年年关,邻居到我家话家常,我在侧座服侍。邻居看我一眼,问我爹:“你家小子也毕业了吧,找了啥工作?”我爹目不斜视放下茶杯说:“无业游民,终日流浪。”那邻居本欲炫耀自己儿子找到好工作,忽然无从下口,只得客套几句,恹恹离去。

又过一年,还是那位邻居来做客,我依然在旁边斟茶。这次他有备而来,先问我:“听说你在北京工作啦?”我乖乖回答:“对,在一家电影公司……”邻居又问:“做什么呢?每月能拿多少?”我爹接过话茬:“临时工,还是月光族。”邻居听了大为兴奋,开始长篇大论说他家儿子有多出息,顺带还安慰我爹几句,说我以后肯定能成大器。

等邻居走了,我憋一肚子气问我爹:“你就不能盼着我点好?”我爹说:“临时工有啥不好?你既然知道人家是来攀比,就让他炫耀够,他说完该说的自然就走了,难道我跟他对着攀比,那我球赛还看不看了?”

这就是我家的日常。

据我爹说,这是他从《笑傲江湖》里悟出来的大道理,叫作无招胜有招。用这招对付我那爱唠叨的妈以及一干亲戚邻居无往不利。照他的话说,费那么大劲争出高下,连一个包子钱也挣不到,何必浪费这大好时间。只是坑苦了我和我弟,走在街上邻居家的叔叔阿姨们都用同情的目光打量我俩。

除了这份不合时宜的执拗,我爹还是有几分诗人雅致的。

在我年幼时,我爹经常会和三五好友上山打猎。犹记得当时一众人在山间盘桓了一个上午,一只麻雀也没打到,倒是采了许多白蘑菇。又行几里路,我双脚又肿又痛,赖在地上不愿前行。我爹说前方有个大湖可以游泳,哄得我又站起身来,满心想着那个湖,但又走了好远,仍听不见半点水声。我怀疑他骗我,哭闹起来。他单手将我一揽,抱在肩头说:“不信你看。”我顺指眺望过去,果然有一山间小湖。走到近前,我爹将我拎到湖水及膝处玩耍,山泉清凉,还有鱼儿萦绕趾间,痒得我哈哈大笑。我爹很得意地说:“我猜这里有湖,果然就有。”原来他当时真是骗我的。

那段时间,每逢周末,我爹便带齐一家人去野外摘菜,他总是背剪双手,在田野里四处寻觅,我跟弟弟问他在找什么。他便教我们分辨茼蒿臭蒿,夏枯草青葙子。弟弟采到一支红色的狗尾巴草问他是什么,他说这是鹤顶红,有剧毒,吓得弟弟立刻撒手。

他喜好养花,偶尔会带着麻袋和铁锹,去林荫茂密处取土,说这是天底下最有营养的土,是宝物。我和弟弟争相探着脑袋去麻袋里瞧宝物长什么样,结果被臭得一下午都说不出话来。

我爹不仅好游玩,且擅烹饪,这本领在我十多岁时才显露出来。某次我妈在街边买来的熟食,被他吐槽难以下咽,我妈愤愤反驳:“你这么有本事,恁不自己做?”我爹二话不说钻进厨房,半晌,端出一碗熟牛肉,细看只拳头大小,端上桌时肉色微红,憋着热气。等到吃的时候用筷子一戳一扯,蒸气瞬间冒出来,肉筋相连的部分像丝絮,紧接着他又变戏法似的端出一排小碟,盛了蒜泥、辣油、椒盐。我和弟弟一尝,大呼好吃,我妈气得在旁骂我俩白眼狼。我爹在旁兀自叹气:“早知道不露这一手了,以后怕是都得我下厨。”

打记事起,我爹就是我的偶像。

记得大学毕业时我想给弟弟买个手机,正好自己也打算换新的,就计划把旧的给他。结果被我爹一顿骂,说:“如果想表达心意,就做百分百的努力。”这句话虽然后来被证实是他懒得给我弟买手机,故而借花献佛,但却一直影响着我。

长大后总是听人说,“她什么要求我都答应了,我只是态度不好”,“所有的苦差事都是我一个人做,我凭什么不能有脾气”。其实这特别蠢,明明你做了对的事,却要让对方不那么满意,何必呢?要么别做,要做就做全套。

还有一次,是我人生头一回去外省工作,我爹叫我坐大巴车去机场,我妈不答应,说我行李甚多,拎着去车站多有不便,遂打电话拜托顺道的同事捎我去机场。在家门口等那位同事的时候,外头下了好大的雪,我爹握着我的手却出奇得热,缓缓道:“出门在外,不能强求别人,也最好不要相信任何人的许诺。”

那时的我还很幼稚,且自以为聪明,对他的教诲不屑一顾,反驳道:“你们成年人那一套我都懂,无非是想说外面的人都很虚伪,可是我要诚心待人家。别人怎么会无缘无故骗我?”我爹笑了笑,捏着我的手说:“倒不是怕你被骗啦,只是带着期许的人生,尤其这‘期许’是需要别人给予的,会没那么轻松。”

偶尔,我爹也会突然冒出诗人的灵性。

有一天新闻里说:“中年人大都这样思考问题:大酒大肉没有粗粮健康,鸭绒被不如新摘的棉花暖和,农家收来的鸡蛋就是比市场上的新鲜。”我跟我爹探讨两者的可比性,我说中年人迂腐,他思考了一下说:“我们只是不善变。十五岁的时候我跟你一样追赶流行,但五十岁的时候我开始热爱俗气的一切。你觉得是我老了吗?不,我只是一如既往地热爱十五岁时喜欢上的东西。”

一瞬间,我想起父辈的过去,他们也曾有过青春年少,热血往事,觉得很忧伤。但我爹又拍拍我的肩膀说:“那些老古董当然过时了。你是不是傻?”

这就是我爹,套路极深,你以为他给你警世恒言,他就端一盆心灵鸡汤;你道他会赠你过来人的忠告,他又像个长不大的顽童,丢来一串正经八百的谎言。

我休假回家,因为在外有熬夜的陋习,总是睡到晌午才醒,惹得我爹每天都在跟我的赖床斗智斗勇。一开始总是大吼菜都炒好了你还不起床,结果下楼一看菜都还没切;后有一次,我在睡梦中忽然听到他推开门兴奋地说:“下大雪了,快看!”我穿好衣服蹦跶到窗前,一看啥都没有。某次更过分,我爹推开门很急切地说:“你妈被狗咬了。快跟我去医院!”起了床发现我妈还没起床。

几次下来我已有所防备,对他的话不理不睬,照旧抱着枕头睡大觉。结果有一天正睡着,他忽然一脚踹开我卧室的门,很生气地说:“你到底给不给我面子!”长大后我从未看到他发这么大脾气,吓得赶快蹦了起来,过了会反应过来,起床和面子有什么关系?他铁定是在跟我妈打赌,看谁能把我叫起来。

我爹比我更爱流行事物,有了微博以后,我第一时间给他注册了账号。起初他兴致寥寥,直到我叫几个朋友关注他,做他的粉丝,他才玩起来,没事在上面发表对时事的观点看法,看到有人评论就很高兴,热情地跟人家讨论,不知不觉竟赚了两千多粉丝。

有一次我看到有人在他微博底下说难听的话,我很生气,冲上去要骂人。我爹说:“你别生气。我们要允许有人和你观点相左,哪怕是用刻薄的方式。”我说:“你当然可以允许有人和你观点相左,但我不能容忍有人对我爹刻薄。这是两回事。对伤害‘自己爱的人’的人失去理智,在我看来是最大的理智。”我爹不说话,过了一会儿,把那条微博删了。我问他:“为啥删微博?我还没骂够呢。”我爹“切”了一声说:“你感动我一个就行了,还想感动谁啊?”

前段日子,我爹和县里一众文人搞了个公众号,整日在上面吟诗作对,自娱自乐。只是这公众号读者甚少,阅读量经常可怜得不过百。一次,我顺手转发了他的诗到朋友圈,结果那次阅读量迅速破了千,我爹啧啧称奇,以后每当发表新作,都会暗示我转发。只是让朋友们捧一次两次场容易,次次捧场就难了。有一天他发表了新作品,我自个都懒得点开,直接转到了朋友圈,到了晚上,他忽然打电话过来。我接起电话,他喝多了,伤心欲绝地说:“儿子,你的人气……已不再……”我一头雾水,他接着说:“你……转我的诗……到朋友圈,一个阅读都没有……增加……”

都说人越长大,越容易伤感。这在我爹身上却很难实现,他总是将自己捯饬得像年轻人,牙齿发黄就去洗牙,白发刚生就去染黑。以至于我从来不觉得我跟我爹是两代人。我玩的游戏他也玩,我看的电影他也看,会跟我的朋友一起聊股票,也会在酒席上和他那些同事推杯换盏时,冲我无奈地一笑。他让我觉得,一个人的年纪与肉身并无关系,在于他的表情,他的习惯,他所喜欢相处的人群。

我在外工作多年,回家频次渐少,原先仅春节回去一次,今日一算,已经两年没有回家。有一天半夜刮台风,吹得窗棂哐当作响,发短信问我爹家里有没下暴雨的事儿,结果他竟然醒着,还回了我个电话,说一个人坐在电视前看台风直播,又说台风可能是索马里海盗和基地组织共同研究的天气武器,在搞破坏。

那一瞬间,很想回到小时候,剥橘烹茶,听他扯天扯地。在没有雪的冬天读诗

这个冬天,北京没有下雪。

在北方,没有雪的冬天是铁锈味儿的,枯涩、严凝、不近人情。连风也没精打采,只知道抽打树杈上的塑料袋,感叹乏闷的绵长。生在北方的我,见不得这无雪的冬天,仿佛饭菜里没撒盐巴,下火锅不点毛肚。况且今年南方各地都有雪报,还净是大雪,优势一方被压住一头,就愈发觉得不开心了。

儿时课文中有《湖心亭看雪》,说的便是南方雪景。“大雪三日,湖中人鸟声俱绝。是日更定矣,余拏一小舟,拥毳衣炉火,独往湖心亭看雪。雾凇沆砀,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课堂上读罢不免哂笑,南国的雪,淅淅沥沥,落地即消,哪里比得上北方大雪豪迈。长大后查阅资料才知道,明末清初,有长达半个世纪的小冰川时期,苏浙一带的严寒堪比东北,难怪会形成雾凇景观。

北方雪的莽,最初是在武侠小说里品出意味的。华山之巅,杨过巧遇西毒北丐,目睹那场昏天黑地的大战;长白山麓,萧峰到此寻参,在皑皑雪海中屠熊搏虎;胡一刀和苗人凤的生死比武,亦在辽东的纷飞大雪里。银絮飞天,琼瑶匝地,一片苍茫之中总裹着英雄儿女的身影,他们的快意恩仇,滚烫热泪,挥洒在千山暮雪间,冬日的盛宴便也潇洒开场。读罢半本小说,望向窗外已经是雪片簌簌,屋头炊烟袅袅,室内则有红泥小火炉,佐白干,熟羊肉,这才有了北方的气息。

那时,爱雪的心情更多在诗里头。

我家住在山阴一侧,冬日里积雪封路,学校单位总是放假,我爹便在家中教我和弟弟读诗。最常读的是那首《江雪》,“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因为柳宗元就是我们家乡人。我爹端出一盘草莓,让我和弟背诗,每背下一首与“雪”相关的诗可吃一颗。我弟张口就来:“靖康耻,犹未雪”。我爹爆笑如雷,留下他一脸茫然——这不是有“雪”吗?

我爹尤其爱雪。每当雪晴,他总会带全家去后山走一趟,收几袋雪水回家,密封在油桶里,用于来年浇花。有诗曰:“有梅无雪不精神,有雪无诗俗了人。”我爹遇见雪就好吟古诗,偶尔兴致来了,还会即兴创作几首不着韵的诗。

某次正在雪径中散步,他缓缓道:“没有雪,冬天也会过去;没有花,春天也会过去。”我和弟见怪不怪,相视一笑,心道此人又在矫情了。只听他接着诵道:“没有快乐,日子也会过去;没有公理,屈辱也会过去;没有诗歌,历史也会过去。”诵完,他叹了口气道:“只是有点煞风景而已。”

那时我正遭遇一些工作上的烦扰,因为作词的事被外界许多声音抨击。我爹安慰我:“诗词只属自我感触,不必介怀他人的评价。如果连诗歌都需要一种绝对的标准束缚,那定然算不得上乘了。想要快乐,就要让自己不念俗务,常怀诗心。”他是有诗心的人,我不是,所以他比我快乐。我在外地,想学他弄花赏雪,但又不得其法,常常将家里的盆栽养死。

不知道是不是温室效应的缘故,儿时的大雪天比现在要多得多,一个冬天,陆陆续续能有十几场雪。路面的积雪被行人踩成实心的冰坨子,车轮碾过都不留印痕,我们上下学的交通工具就变成了雪橇。雪橇有木制和铁制的,但最常见的是用硬纸壳做成简易版玩具,前头栓一根缰绳,找一条坡度合适的大马路,一溜到底。但如果缰绳控制不得当,翻车也是常有的事,只是那会儿身体都皮实,摔多狠都能爬起来。

一次,我和我弟用装冰箱的纸壳做了一个双人雪橇,选了处最陡峭的结冰路面试车,结果速度过快,两人直接翻进了沟里。我擦破了皮,我弟直接昏了过去。我赶过去使劲拍了他两巴掌,他才悠悠醒转,问我:“哥,我们是不是被汽车撞了。”我说是。

那时总盼望下雪,下雪要做劳动,全校师生都会被组织到校外铲雪。我是班长,可以暗箱操作,把我和我喜欢的女生分配到一组。小屁孩想接近异性的方式就是欺负她,所以一路上很多男生朝她身上丢雪球,于是我就守在她身边,用小铁锹帮她挡下一个又一个雪球。

寒假前夕,不知哪来的流行,我们听说了情人节这节日。早熟的男生都开始送女孩礼物,我朋友也准备赶这个时髦,但他不好意思亲自送,派我去当快递员。我捧着精致包装的礼物在他暗恋的女生家门口徘徊,恰巧遇见了我的女孩放学。她问我在干啥,我说帮谭冰送礼物。她问:“盒里装的是啥?拆开看看呗。”我忙说不行。她哈哈一笑说:“逗你玩呢,你说咋没人送我礼物呢?”说完也不等我回答,没心没肺地踩上单车走了。我看着她的背影,暗自决定要在这个寒假让她也收到礼物。

那天回去,我第一次偷了我妈二十块钱,夹在内裤里带出来,到精品店买音乐盒。那年代的精品店里好像只有贺卡和音乐盒,除了外观不同,播放的音乐千篇一律,都是那首《致爱丽丝》。为了显示与众不同,我还附上了一首诗,一首抄来的情诗。我在我爹的藏书翻了整晚,才在一本外国诗选里找到一首看起来像表达喜欢的诗:你的目光好像蒙上一层迷雾;你神秘的眼睛闪动着温柔、幻想、残忍,思索着天空的苍白和萎靡不振。……此时,迷恋的心灵变成愁思的眼泪。……哦,危险的女人!哦,迷人的气候!我也同样爱你的雪和冰霜,从无情的严冬寻求,那比冰和剑,更锐利刺人的快乐。

就是这首波德莱尔的《阴沉的天空》,被小学六年级的我无情篡改,删删减减成了一份蹩脚的情人节礼物。回想起来,篡改的形式虽然拙劣,但做这件事的我,却好像一个真正的诗人。后来读李其纲在《文学从诗歌开始》书里的自序:“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他即使不会写诗,也会是一个诗人。”我忽然就笑了,想起当年的笨拙。

诗人不会长大,诗人永远有着像玻璃般透明的孩子气。石川啄木在自己重病不治的情况下,仍然探头探脑地想知道深夜里那声尖叫来自哪个病房,李清照会和赵明诚赌谁背书更准,周邦彦就算惹皇帝不开心,也要给心上人写吃醋诗。诗人天真烂漫,才有“燕山雪花大如席”的夸张,才有“若流风之回雪”的浪漫。

有诗心的人,一次夜宿,一场风雪,都可慢慢品出别样的滋味。只是到了如今这个年纪,生活节奏愈发疾速,我们渐渐失去了读诗的兴致。就像不下雪的冬天,四季濒临融解,冬天仍能吃到热带水果,我们也很少再有来自时节的感怀。

人生如寄,四季长春,再严苛的寒冬似乎也变得不疼不痒了起来。

长大后的人生不如诗,因为我们的目光不再会放在这些细枝末节之上,不会再单单因为一场雪而去想一个人,赴一场约,那都太幼稚。当生命告别了诗意,时间就会开始疾驰。我们一路摸爬滚打,来到成熟这个车站,继而选择轻装上路,抛下曾经那些无关紧要的诗意,只是这辆列车会越走越快,快到让你忘记目的地,忘记来时的缘由。

生命的质感不来自你奔跑的速度,而在于你从它那儿借取的力量。在时光中疾驰的时候,别忘了停一停,看雪。世界杯不能没有意大利

凌晨躲在卧室里看世界杯,葡萄牙在比赛最后一刻三比三追平西班牙,C罗上演了帽子戏法。小组赛以来,这是最令我热血偾张的一场比赛。最后的前场定位球,C罗临危受命,他拉起裤管,亮出大腿外侧虬结的肌肉,似乎在向世界展示神的力量。助跑过后,扎实的一记劲射,足球冲破人墙入网,我情不自禁跟上一声喝彩:“好!”这时,客厅的灯忽然亮了,原本躺在沙发上打盹的我爹,隔老远问我:“比赛开始了?”“踢完了。这场太好看了,两边各进了仨,不要钱似的。”我回答。“足球啊,还得看意大利的。对了,意大利是哪天?”“爸,您这球迷也太水了,这届世界杯意大利都没出线!”

话音刚落,我爹坐起身一脸震惊地看着我:“世界杯怎么能没有意大利?”

我爹是意大利球迷,更确切地说,是罗伯特·巴乔的球迷。我刚懂事的时候,一家人住在单位分配的平房里,床头的天花板被老鼠掏了个洞,我爹就用一张海报遮在那儿。那是一个足球运动员的照片,他穿黑红相间的球服,留着络腮胡和马尾辫,低头凝视脚下的足球,在他右边,喷绘着“忧郁王子”四个花里胡哨的大字。“他是哪个国家的王子?”我躺在床上问我爹。“意大利的。”“意大利的王子怎么一点都不帅?”“你懂个屁。”

意大利队踢球最帅、最牛、最养眼,这是我爹从小给我灌输的思想。在他眼里,其他国家队都是过家家,“徒有其表,缺乏内涵”。我不明白,就看场球赛他是怎么上升到内涵的。

1998年世界杯的时候,我上小学五年级,吃虾条吃出了一张博格坎普的球星卡,可以兑换五元现金,从此,我踏上了收集球星卡的不归路。在我收集了二十多张球星卡之后的某天,我爹忽然兴起,跟年幼的我探讨了一下午足球,并且成功把我惹哭了。他说:“你的收藏太垃圾,没有巴乔的球星卡,不配叫球星卡。”我拿出一张意大利队的马尔蒂尼给他看,只能兑换一块钱,我爹出离了愤怒,严禁我再吃那牌子的虾条,说:“这帮商人根本不懂足球!”

当时的我正值我妈严管下的青春叛逆期,为了对抗我爹的足球暴政,我开始喜欢法国队、巴西队、德国队,总之谁跟意大利队比赛,我就支持谁。哪个队赢了意大利,我就封他为王,把他们的海报贴得到处都是。

我和我爹在家看世界杯转播,每场都是硝烟弹雨。记得有一场四分之一决赛是意大利和法国踢,比赛拖过了加时赛,进入点球大战。我爹念念叨叨:“点球是意大利的克星。”说着竟然双手合十开始祈祷。我见势不妙,也开始用同样的姿势帮法国队作法。

最后,意大利队的阿尔贝蒂尼果然射失了点球,法国队赢了。我欢呼雀跃开始唱“Go go go——”我爹神色微变,盯着荧幕半天不说话,忽然表情一沉,关掉电视问:“你作业写完了吗?今天不写完就不准睡觉。”那天我哭着写到凌晨一点,最后在书桌上趴着睡着了。

初三时我被送去寄宿学校读书,与世隔绝的封闭式管理。那年是韩日世界杯,中国队史无前例地首次出线。

宿舍里没有电视,全校男生都想方设法从外界获取比赛的信息,还有人偷偷撬开多媒体教室的门看球。但还好我有个球迷爹,他每天跟我在电话里汇报小组赛的最新战况。当中国队小组赛三连败的消息传进校园,周围一片呜呼哀哉,我爹却很淡定:“咱们的足球事业,确实比不上人家,能进世界杯就不错啦!”“哪怕进一个球也好啊!”“足球嘛,哪来的侥幸?体育竞技拼的就是硬实力!”

到了八分之一决赛,意大利队输给了韩国。“裁判太坏了!”我爹一改常态,格外愤愤不平。“咋回事?”“吹黑哨呀,一开场就给了韩国队点球,意大利队的球员都被人踹到脸上了,竟然给了受害者红牌,最后还要判意大利队进球无效。”“那也可能是真的犯规了呢?”“无耻!”“你克制一点,不要双重标准啊。”“不要脸!”“冷静——”“所以你要好好读书,不要老想着逃课去看球。”“这跟我好好读书有什么关系?”“没什么,你妈刚才在旁边。”

后来事实证明,那年的世界杯确实存在黑哨丑闻,意大利队和韩国队踢的那场球更是被排在十大黑哨丑闻第一名,但是像我爹这样幼稚的球迷,我不晓得天底下还有几个。

他说意大利队的足球才是艺术,五星巴西虽然看上去牛哄哄的,但个个都像耍杂技的,不登大雅之堂。我说:“那法国足球也很艺术啊,齐达内的脚法多赏心悦目啊。”我爹哼了一声:“齐达内要不是去了尤文图斯(意大利足球俱乐部),他哪里懂艺术是什么。”每当听到他偏执的言论,我就在旁边无声冷笑,心道:“那又怎样?意大利还不是夺不了冠军?上次世界杯冠军还是1982年好不好!”

2006年世界杯决赛,我在北京,意大利终于赢了法国,成功夺冠,而关于这场决赛的头条新闻却是齐达内,他头槌马特拉齐被红牌罚下,背对大力神杯离开时的落寞身影,让无数球迷感慨。我跟我爹通电话:“意大利赢了,你高兴了吧。”我爹沉默了一会说:“这球赢得不地道。”我说:“怎么不地道了?”我爹说:“球场上靠脚下功夫说话,用嘴巴就坏了规矩。如果一个人只会想尽方法去赢,那么他其实已经输了。”

当时我不理解他这番话,我在北京刚参加工作,也是想尽方法赢得胜利的那种人。在广告公司里,我跟客户套近乎,用公关手段夺得想要的项目。在我供稿的媒体单位,我跟编辑关系特别好,熟到有时他不发我的稿子都觉得不好意思。但很久以后我才发觉,得到一个项目,发表一篇文章,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项目你能不能做出彩,文章能不能写更好。依靠关系的确可以得到机会,但脚下的功夫不到位,一切都是枉然。

工作进入正轨之后,我回家的次数渐少,跟我爹的联系也从每周一次变成了每月一次。以前我们经常在电话里可以聊一个多钟头,从足球比赛聊到世界历史,如今却只剩几句不疼不痒的问候。

南非世界杯,我因为工作忙压根没看,问他看了没有,他说他也没,说完又补了一句:“现在的球赛踢得特别没劲,每次看都睡着。”我说是。一时之间,我们竟不知道该继续聊些什么,客套着挂上了电话。

上届巴西世界杯,正巧赶上我休假,于是回家陪我爹看了两场球。我爹神秘兮兮地问我:“知不知道巴神?”我说不知道。他又开始兴致勃勃跟我讲了巴神的由来,我才有点印象,那是意大利队的巴洛特利,有段时间他的整蛊表情在网上爆红,但我一直不知道他的名字。我奇怪地问我爹:“不是说不看球了吗?”他诡黠一笑:“意大利还是会看的。”“意大利现在还有什么球星啊?”

我爹如数家珍地说着那些球员的名字:“皮尔洛、布冯、巴洛特利……”“那你现在最喜欢的球星是谁?”我问。“说不上喜欢吧,巴乔退役以后,我就只是随便看看了。”“那你还挺厉害,随便看看还记得住这么多现役球员的名字。”“这不是你回来嘛,不补一下课,看球都没得聊。”

其实我爹不知道,他说的许多名字我也不甚了了。作为一个伪球迷,除了世界杯之外,我从来不会主动去看体育频道。以前我时常觉得,如果我从小热爱足球,没准可以让我爹更开心一点,但渐渐地我发现,也许他的想法和我一样。年轻时他对足球也许是一种爱好,但有了我以后,足球比赛也慢慢变成了维系我们话题的一种介质。

它很重要,但已经不再是曾经的那种“重要”了。

如今,我爹的精力已经跟不上年轻时了,无论多精彩的球赛,看到半场就发现他在身旁开始打起呼噜,等到比赛结束再揉揉眼睛问我:“几比几了?”就像这届俄罗斯世界杯,没看新闻的他压根不知道,意大利和荷兰都没有进入这届世界杯。

而已近中年的我,也不需要听他汇报每一场比赛的战况了。凌晨时分,看着他在沙发上睡得东倒西歪和桌上剩下的半瓶啤酒,我有些感慨:我们对足球的热爱也许都是爱屋及乌吧,但如果可以,还是想和他一起看很多很多届世界杯,假装对立球迷去争执一辈子。这样度过三十岁

友人写的文章里有这么一段:她儿时随母亲出门,遇见一位远方亲戚,她叫他叔叔,母亲说人家才三十岁,该叫哥。她不服气,心想:“三十岁和五十岁也差不了多少呀。”几年前看到这段时,我曾会心一笑,但三十岁以后再想到,忽然感到一阵心酸。

不知不觉,我也到了被人叫叔叔的年纪了。

三十岁是成年人视角的开端,最显而易见的是他的目光不仅仅停留在自己的身上了。在十来岁的孩子眼里,三十岁以上的人属于另一种人类,“和五十岁也差不多”,这话到底也没说错。

人的一生会经历两次成年礼,十八岁是发育上的成熟,三十岁则是意识里成熟。三十岁,还不到那种历尽沧桑、看穿尘世的年纪,却已拥有一种具有因果关系的思维固化。三十而立,说的是到了这岁数的人,都已经拥有了一套能说服自己的人生观点,它不一定正确,但它与你的行为严丝合缝,是人立于世的根本。

终于来到这个年纪,我觉得有必要整理一下属于我的人生观点:

一、一个人的深情有限,你给了甲,就无法再给乙

也许五年前我还不会这样想,那时的我热衷于呼朋引伴,自称友谊没有边界,人生更须尽欢。展开世界地图,每一座著名城市里都有我的朋友。电影《后会无期》里的马浩汉有一句台词,“不管走到哪里拉屎,总有人给我送纸”。我认为他说的就是我。朋友多路才广。米尔格伦有一个六度关系理论,大意是你想认识一个人,托朋友找朋友找认识他的人,之间不会超过六个人。也就是说,通过六个人,你可以认识任何人。年轻时的我有一百个朋友,我觉得我拥有全世界。

然而到了三十岁,我再也不想交很多的朋友了,四海皆朋友是年轻人的雄心壮志,我只想守着安分平凡的微小友情。一个人不止深情有限,连宽容、责任感、热血、由衷为他人高兴的额度也有限,你无法平等对待所有人,给了甲,就不能再给丁,因为平均分配之后,一切都显得不再真诚。

同时,我不再花费力气去结识那些所谓的成功者了,因为我发现社交和友情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社交是寻找合作伙伴,这种关系的基石是利益交换,你必须渴望从对方身上得到一种满足感,物质上的、格调上的、技力上的……失去这个前提,你就失去了有效的社交。

而友情则无所谓得失,无论对方是天才、混蛋,还是净惹麻烦的废物,你都一厢情愿地喜欢和他赖在一起。你不在乎他能带给你什么,你在乎的是舒适,是想到哪儿说到哪儿,不想说就把对方扔一边的天然状态。友情是家里的破沙发,无论你在外头多么精致或油腻,只要躺在这破沙发上,你总能很快入睡。

二、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年轻时我一度嘲笑过这句话,觉得一定是某土鳖暴发户的傲娇言论。这个世界上有太多问题与钱无关,钱买不到爱情,买不到一个真心实意的好朋友,给你足够多的钱,你也买不下凯旋门。但到了三十岁,我趋向于用钱解决一切问题。不是说我成了有钱人,一个稳定工作的人到了这岁数,没有遭遇意外只求自给自足有点存款,不算是一件难事。

三十岁的我开始发现,金钱不是万能的,但钱是解决大多数问题最简单的方法。父亲节不知该如何表达爱意?给钱就好;跟女朋友过节不知该送什么礼物?转账最佳;一群刚认识的朋友,你没有多余的精力去结交,却又想留下好印象,那大可以默默用红包和礼物代替一句“很高兴认识你”。礼重,情意就重,一般不会出问题。

当一切精简于数字,我的确迎来了自己期望中的高效生活。爹妈觉得我过得不错,朋友们喜欢我。三十岁以后,我已经很久不再计算这顿晚餐吃了多少钱,百位数之后的概念变得模糊,我不再为了一个心动的礼物去精打细算挨饿半个月,甚至没什么在促销节日想买的东西。

只是,我的世界似乎少了一些人情味。我不在乎哪天是节日,哪天需要庆祝,我也不关心周围人的喜悦,当我在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我只能用红包发出邀请。除了钱,还有什么方法能让一个人毫无保留地帮助自己呢?我不知道。这是三十岁的我最困惑的事。

三、时间才是最贵的奢侈品

我现在觉得等一个人电话的行为就是傻,想说话为什么不打过去呢?而我十年前确实做过类似的事。三十岁的我最怕浪费时间,在与恋人对峙的时候,我只想着逃避和抢先投降,因为我知道即将面临的是一次毫无意义的争吵,相比浪费的时间和精力,自尊算个屁。

我总在担心时间被浪费,讨厌不明确不简洁的回答。烂电影我看十五分钟就提前离场,烂小说我翻两页就扔掉,专车司机晚到五分钟我就要给差评,有人用语音发来超过三十秒的微信,听完结果只是无聊的寒暄,我就直接拉进黑名单。

我可以微笑面对所有的人生困境,但谁跟我的时间做对,谁就是我的头号敌人。

我在玩游戏的同时要打开电视机追剧,游戏载入的十几秒里我还要刷两下微博,我买了防水的智能手机,因为可以在洗澡的时候看新闻,临睡前我一定要下载一点东西,随便什么都好,这让我感觉睡眠的时间没有被白白浪费。

总之,我讨厌一切效率低下的行为。一件简单的事,为什么一定要两个人去完成呢?有一次我们家暖气坏了,我让女友在家负责联系工人,我去物业公司咨询,她不听我的,非要和我一起去物业公司,然后再一起在家等工人。我很生气,因为用这种效率办事,一个小时的事要花上一下午才能办完。

可就在这样的紧追快赶之下,时间并没有多出一块儿来。我的人生乐趣却一瞬间无影无踪,我不知道错过了多少电影的精彩瞬间,也从未看看窗前那棵开花的梨树。我曾写文章告诉所有人,急匆匆的旅行和急匆匆的恋爱一样没劲,但我却从未实施在自己身上。有人发私信对我说,模棱两可是恋爱的真谛,缓慢是幸福的开始。她说,这句话是我说的。

可是我都忘记了。

四、能一条道走到黑,是一种运气

比起年轻时的我,三十岁的人生选择权在变多。我可以挑选一家待遇不错又轻松的公司,而不是苦苦等待面试电话;清早我也可以自由决定这一天应该朝气蓬勃还是埋头大睡;我可以选择开车、坐地铁,或者骑共享单车。我还可以不选择,开会时我可以不说话,不表态;谈判时我可以不合作,不妥协;遇见不喜欢的应酬,我可以扭头就走。

选择权看上去相当美好,但更多的时候,复杂的选择题只让人感到焦虑。在工作上,拥有更多选择权的同时,意味着有更多人等待着你的决定权,你的选择很难再代表个人意愿。在生活中,选择则会让你重心失焦,把日子过得繁冗不堪。举个例子,读书时我们的道路只有两点一线,食堂里只有固定的几个菜式,而现在我每天要在点外卖这件事上花费接近一小时,而某些成功的朋友,已经开始请生活助理帮他们点外卖了。

没错,步入中年的我们精力有限,最好的生活方式是别人给选择,我们来做决定。我们开始听从各种精致生活者的年度总结,倾向于任何一站式的解决方案。出国旅游最好有人安排好全部行程,去哪儿玩,住哪儿,我只负责交钱就好。装修房子以前只是花一笔钱搞定人工,现在要再花一笔钱找设计师搞定审美。如果你对生活只要求八十分,那什么都能买到,不是吗?

记得我大学毕业刚上班的时候,没吃过什么昂贵的饭店,但我自己有一个私藏的拍桌子菜单,里面具体到某个小馆子的某一道菜。外地的朋友来玩,我可以带他吃一个月不重样,而且顿顿让他拍案叫绝。因为这个技能,我还曾应聘上某家美食电子刊物的城市主编。十年后的我,每天在家里,在办公室里,用一个小时的时间思考到底吃什么,最后还是点了麦当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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