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平等(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24 21: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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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皮埃尔·勒鲁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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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平等(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论平等(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试读:

致读者

——关于此次新版的说明——

早在十年前编写和出版的这本书,依然还带着它初版时的痕迹。但是我们认为没有必要根据人们的建议改动某些与现实情况不大符合的词句。读者很容易联想到当时我们在提到例如“自由—平等—博爱”这个革命口号时所写下的那段话:“这个口号今天已从我们的纪念建筑物和我们的旗帜上抹掉了,但它一旦公告于世,将会获得人们普遍的赞同。是的,人们可以抹掉它,也可以嘲笑它,但它绝不会因遭人践踏而被真正抹掉,或受到损害;因为它是正确的,它是神圣的;它代表人们追求的理想,它象征神示的未来;它已在理论原则上面占了优势,它终将也有一天在客观事实上赢得胜利;它是磨灭不了的,它是永存的。”这个口号被禁止使用已达五十年,如今又重新出现,再次写在我们的建筑物和旗帜上。我们能不能认为,本书以及其他属于同一思想和同一哲学体系的著作所包含的学说对于这一永存口号的再现作出了它应该作出的贡献呢?可以,这是肯定的,我们自己可以证明这一点,不过心里也内疚,因为我们和真理的其他公仆们,在我们有时间进行思考和写作时,我们没有做更多的工作来为新的革命开辟一条更加光荣、更加健康的出路。为什么这个口号只停留在我们的口头上或在空中飘扬的战士的旗帜上,而事实上没有铭刻在我们的心中和体现在我们的一切行动中呢?可惜,我们是在这预见性的口号再次出现,只是使事实和权利的对比更加强烈和更加鲜明的时候,重印这本书的!

不过,只要我们有信仰,为真理而勤奋创作,这又有什么关系呢?难道我们没有看到,贺拉斯的名言——许多已经死亡的东西必将重现……——不是奇迹般地实现了吗?人们认为永远存在于虚无之中的、实际上只是一句空话的共和国,不也突然地到来并取代了过去只是表面上的一个阴影和一个幽灵的君主制度吗?如果我们有可能欢呼自由、博爱和平等的迹象(我说的是迹象,而不是客观事物),这不至少可以表明,这几个字(即使只是几个字,但有着强大的力量)的深远意义终将会被理解并得以实现吗?

现在我们虽然处于痛苦之中,我们的心灵应当喜悦,要确信我们的思想的全部力量。只要我们的生活有了真正的目标,哪怕它还无法看见,我们就应该接受上帝的使我们每个人得以赎救的伟大安排。可怕的纷争似乎使复苏的迹象永远泯灭,而今看来,这种纷争又与这些迹象一起徒然地重返大地;我们要相信,这种纷争将是暂时的,人类将会到达召唤他的天国。人类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因为上帝不能不履行他的诺言。任何一种创举都是一步一步地完成的,而且要经受痛苦,但是它毕竟完成了。因此我们要相信上帝,相信进步,因为上帝已经赋予我们本性以这种进步的权利。

对于我们出版新版的这部著作,我们没有什么可说的了。这些篇章是在一系列用以创立构成我们的信仰并为我们所传授的学说而进行连续不断的研究当中才回到它们自己的位置上来的;文章中包含的思想已经成为我们在《论人类》一书中形成的那些思想的前奏。诚然,这部《关于平等的历史评论》(因为如果本书是一部完整的著作,这正是它的真正的书名)还只是一部初稿,但这部初稿是有用处的,这就是我们重版本书的理由。我们没有能更广泛、更细致地探讨我们的主题,其原因无论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人们都将会从这部著作中,或从《论人类》一书的

序言

中找到。序言

我在本书中所要论证的内容是,现在的社会,无论从哪一方面看,除了平等的信条外,再没有别的基础。但这并不妨碍我们认为:不平等仍然占统治地位。

难道上帝真会启发我们产生一种其实践是空想的、难以办到的思想吗?要是这样的话,上帝就不是我们心目中想象的永恒的造物主、生命的赋予者,无所不能和无所不爱的神了。

不,事情并非如此。平等的信条可以实现,并且一定会实现。然而它只有在我们的心灵和我们的智慧取得进步的条件下才能实现。这一平等信条是由我们的先辈传给我们的一笔不完善的遗产,现在该由我们把它传下去,而且要比我们接受它时更加光彩夺目,揭示得更加深刻。这信条就是出自我们过去的道德生活,我们应该使它以更加丰富的内容传给未来。因为存在的一切,反映在它的连贯性表现中,都[1]是相互关联的。莱布尼茨 说得好:产生于过去的现在,孕育着伟大的未来。[2]

十八世纪,伏尔泰 满意地从过去的黑暗中看到初露的曙光,[3]他在孟德斯鸠 的书下面挥笔写道:“人类早已丧失了他的尊称;孟德斯鸠重新找到了它,把它归还给人类。”其实,卢梭才配得上这样的夸奖。至于孟德斯鸠,我不清楚他找到并归还了什么人类的尊称,他赞成君主政体、贵族政治、贵族阶级、僧侣、资产阶级、平民阶层,[4]他赞成富裕和贫穷,一句话,他赞成形形色色的不平等。

一些真正的诡辩家把卢梭当成了诡辩家,还嘲笑他那不朽的著作。为暴君效劳的虚伪和谎言成为反对他的武器,攻击他在平等问题上除了感情的论证外,没有带来其他的论证。他们没有想到,当卢梭敢于担起人类事业的责任时,他还缺乏形而上学和历史学的知识。 [5] 就这样,卢梭在缺乏必要的援助的情况下,只能发怨言,然而这种为了人类利益而发出的怨言是真实的、有依据的、不朽的,就像耶稣过去为了这同一个人类的利益而发出的怨言那样是永存的。

卢梭大声疾呼:“这就如同克鲁居斯的塑像一样,被岁月、大海和暴风雨严重毁损了,与其说它像上帝,还不如说它更像一头凶恶的野兽。由于千万条不断出现的理由,由于获得大量的知识和谬误,由于人体体质产生的变异,以及由于感情不断地遭受的打击,人类的灵魂在社会内部已经改变了,也可以说变了个模样,几乎到了认不出来的地步;人们从中再也找不到总是依据确信的、固定不变的原则行事的人,找不到具有上帝标记的这种天堂的、庄严的纯洁性,而只能找[6]到相信推理的感情和狂热的智力之间的畸形对比。”

卢梭的全部著作就在于认识到人类的灵魂高于人类的条件。人类的灵魂就是上帝,它是根据上帝的形象造就的,它像一头猛兽。诡辩[7]家们,你们把卢梭视为诡辩者,而在整整一个世纪中 ,卢梭的思想却支配着人们,这种思想使得人类的精神振作起来:

一旦人被赋予崇高感情,就连苍天也为之肃然起敬。[8]

卢梭要在原始森林里 实现理想,他大概是弄错了。可是他指出了理想,并激励人们在未来去寻找理想。[9]

约伯 遭受着不幸的痛苦,上帝准许他蒙受耻辱,他在铺灰的床上呻吟。当地的智者向他指出他的怨言是多么徒劳,并最终宣布这种怨言亵渎了宗教,冒犯了上帝。那些博学的人们,那些虔诚的人们,对现状心满意足,十分小心地丝毫不去指责上帝的事业;他们争先恐后地反复告诉约伯所有的古老格言和所有的共同点,根据这些,人们惯于使事实和现状合法化。约伯身在黑暗之中,他只有上帝赋予他内心的正义感。但是,凭着这种感情的巨大力量,他竟敢提出异议反对上帝本人。他把他朋友们的告诫看作是虚伪的说教,并不断大声喊叫:“我很想知道上帝在何方,我要向他申诉,他会给我伸张正义。”上帝出现了,并且宣布约伯有理,挫败了坚决保卫着上帝事业的智者们。

卢梭就是这样以感情的名义,为人类的事业而辩护。他像约伯一样,生活在黑暗之中;可是他也像约伯一样,以铭刻在他心上的上帝的正义的名义讲话。

从卢梭起,科学之所以取得进步,法国革命之所以宣告了人类的平等,人类的传统如今之所以能更好地得到理解,基督教以及以往得到了释义的全部宗教之所以只要求向我们提供武器,这一切多亏了他!哦!要是我能有他的力量该多好啊!我会把这股力量和当代的历史学、哲学提供的援助结合到一起。我软弱无能又有什么关系?任何人不应该拒绝他内心深处感觉到的职责,何况我不愿意在神圣的事业面前气馁败退,为了这事业,卢梭经受了痛苦,并把捍卫这一事业的责任交给了我以及我们这代人。

因此,我要在本书中,运用当代具有的严谨方法,重新探讨卢梭提出的问题。我要寻求人类条件不平等的原因,并且我要用卢梭没有运用的人类传统和用宗教的信条本身去证实平等。

历史将在我的眼前显现出来。我将懂得人类本性的真正定义。神圣的学说最终将在我的胸中诞生。这个学说把邪恶看成是一种必不可少的,但可纠正的缺点,它为上帝辩护,对人类宽恕,同时它消除了在创造物的进展过程中和本书的最终目的中所出现的污点和罪孽。[10]

索龙 希望在民事争议中,每个公民都公开地表示支持某一方。如果在人类当今的争议中必须遵循索龙法则的话,我要写我支持奴隶反对主人,我支持弱者反对强者,我支持穷人反对富人,我支持地球上正在受苦的一切,反对利用现有的不平等,滥用创世主所赠与的一切。

确实,人类在他的所有孩子身上发出哀叹。这种普遍的痛苦,虽然由于人类的互相关连,从本质上来说是共有现象,可它还是通过压迫者和被压迫者身上表现出来。我要指出,人类之中的一部分人受另一部分人折磨的这种恐怖情景究竟来自何处,亚伯被他兄弟该隐残杀[11]又怎样在亚当种族内部无限期地持续下去。

当然,罪恶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是出自被压迫者的恶习,并不是一切罪恶都是压迫者造成的。如果不平等发展到触目皆是,这错误不能只归咎于强权者和有钱人。不过耶稣本人已为我们做出了榜样,要我们站到弱小者和下等人一边,并为他们争取权利,反对他们的进行掠夺的兄弟们和暴君。宗教是一切受苦者反对人间的一切统治者的支柱。因此我要像卢梭那样,说出我并非辱骂的这番话:哦!在愚昧、贫困和奴役中呻吟的我的兄弟们,你们是人类的绝大多数,我为你们而写作!我要设法让你们那被埋没的、被人踩在脚下的尊称重见天日。

[1] 莱布尼茨(Leibnitz,1646—1716), 德国哲学家和著名学者。——译者

[2] 伏尔泰(Voltaire,1694—1778),法国哲学家、史学家、文学家,也是启蒙运动思想家。——译者

[3] 孟德斯鸠(Montesquieu,1689—1755),法国思想家,著有《论法的精神》,提倡君主立宪制,建立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主张。——译者

[4] 我们不认为人们会责怪我们对于孟德斯鸠不公允,因为我们把一个本属于卢梭的夸奖还给了卢梭,而不给孟德斯鸠。

[5] 在卢梭那个时代,历史学并不是一种科学,而是一种记功的叙述,一种断章取义、零星的叙述。正如培根所说,历史学的哲理曾经是一种“想望”,因为只是卢梭的努力才部分地激发了它。如果缺乏历史学,至少是否还有另一种心理学可对人的事业进行恰如其分的推理呢?不,这种真正的心理学也许在莱布尼茨身上出现了萌芽,但是莱布尼茨远非为人们所理解;而众望所归的倒是感觉主义,倒是孔狄亚克。

[6] 见《论条件的不平等》序言。

[7] 《论不平等》发表于1754年。

[8] 作者提到卢梭关于不平等的论述,实际上就是他在1755年发表的论文:《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文章极力推崇原始社会,把这种社会描绘成是最美好的,最合乎人类理想的社会,同时指出人类不平等起源于私有财产的出现。以此为基础,卢梭对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有力的批判。——译者

[9] 约伯在犹太人心目中,是受难者的象征,他的遭难是由于伏罪于上帝的结果。——译者

[10] 索龙(Solon, 公元前640—前558),古希腊雅典诗人和立法者。他提倡一系列的政治改革和社会改革,鼓励手工业、商业,促进雅典的经济发展;他的立法主张是以财产特权代替出身地位特权,各阶级在人民议会中应该一律平等。亚里士多德认为,索龙立法为古代雅典开创了一个民主时代。——译者

[11] 《圣经》故事中记载,人类的始祖亚当有三子:该隐、亚伯、赛特。亚伯是牧羊人,一日他以头生羊羔和羊脂,该隐以禾谷为供物献祭上帝。上帝喜欢亚伯,而不满该隐。该隐妒忌,在田间杀害了他的弟弟。故事比喻兄弟之间,家族和种族内部之间的相互残杀。——译者

第一部分

现在我们处于两个世界之间:处于一个即将结束的不平等世界和一个正在开始的平等世界之间。

第一章

法国革命恰当地把政治归结为这三个词:自由、平等、博爱

法国革命把政治归结为这三个神圣的词:自由、平等、博爱。我们先辈的这个格言不仅写在我们的纪念性建筑物、钱币和旗帜上,而且铭刻在他们的心中,他们把它看作神的意旨。

为什么用这三个词?为什么不是单独一个或者两个?不是四个或者更多呢?这里面有深刻的道理。

事实上,我们在别处已经论证过,人在他一生的全部行动中都是合三而一的,这就是说知觉—感情—认识同时并存,因而在政治上必须对人的本性的这三方面的每一方面都有一个相应的词。

与人的形而上学中的知觉一词相应的政治术语是自由;与感情一词相应的是博爱;与认识一词相应的是平等。

人的知觉在生命的每时每刻都存在;这就是说,人是一个处于表现状态的生命体,人存在多久,这生命体就表现多久。然而人之所以表现,只是因为他的外部世界同时也在向他表现;因此人就产生知觉:他的生命的主观性为他带来了客观性。因此人的任何生活方式都包含着与其他人和整个宇宙的一定的相对性。人的整个一生就是一系列的行动;即使人只在思想,他也在行动。那么,用什么词来表达人的表现的权利,因而也是他生存的权利呢?使用一个词并不是为了表达人生的任何时刻所必需的其他两个方面,而只是表达处在人的同类和周围世界之中的我们生命的这一个侧面;总之,一个表达行动权利的词并不直接包含着其他什么意义。这个抽象的词,就是自由。自由,就是有权行动。所以政治的目的首先就是在人类中实现自由。使人自由,就是使人生存,换言之,就是使人能表现自己。缺乏自由,那只能是虚无和死亡;不自由,则是不准生存。

但是社会的人,政治的人,总而言之,公民不仅是一个表现的人,也是一个与别人建立实际上相对联系的人;说这是一个人,因为他具有感情。他不仅行动,同时也有感情,就在他行动的时候,他的活动也是带着感情的。在公民自由的全部活动中,人就具有与这些活动相连的公民感情。什么词足以表达可能产生或调节公民行动的感情呢?我问的意思是,除了博爱一词以外,还有其他什么词能用在此处呢?博爱的意思是:人的本性在他的全部活动中充满感情;人在自己的同类面前,不可能在与他接触时不跟他产生感情;公民的理想,就是对于所有其他的人的爱以及与这慈善、与这爱相应的行动。所以这个词跟自由一词本身一样,对于政治的定义来说,是必要的;因为如果人没有自由就不能生存,那么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的生存权利就是没有得到承认。同样可以肯定,如果没有博爱,或者尚未表露博爱,人的本性也就不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的本性既没有确定,也未得到承认。

但是这远非问题的全部:为什么政治的社会应该根据自由和博爱进行调节?为什么一个真正的社会,一个真正人道的社会应该是人人获得自由的博爱社会?每个公民都应该懂得其中的道理,他在这个问题上应该有一种信条:因为每个公民作为人,他不仅是具有活力和感情的人,也是具有智慧的人。他不应该忘记关于事物的这个道理。 [1] 作为行动的人,人们对他说自由,他从自身认识到这个词的真实性;作为感情的人,人们对他说博爱,他内心感到高兴。然而他仍有一种官能尚未得到满足,它就是智慧,就是认识事物的需要。于是就要有第三个词来满足这种科学的需要,这个词用以阐明为什么我们人人都应该有自由的权利,为什么我们要有像兄弟般的相亲相爱,互相帮助的义务,这第三个词就是平等。

这个词体现了整个一门科学,一门至今还模糊不清、被黑暗所包围的科学;社会的起源和目的就隐藏在这个词里,如同隐藏在斯芬克[2]司 的谜语中一样。但是,在政治用语中,这个词仍不失为其余两个词存在的理由。你们问我为什么我要获得自由,如果我回答说我需要自由,如果我向你们说我具有表现自己的本能、天性和愿望,或者简单地说,我要生活,这显然是不够的;你们可以用你们自身同样的本能,用你们这方面所拥有的同样无限的权利来反驳我;并由此引起对抗、冲突、战争、无政府主义、专制主义。这是大地献给苍天的永远凄惨的景象。只要智慧不介入,不表态,那么权利就只不过是一个不引人注目的萌芽,它只是潜伏地存在着。只有智慧才能把它表达出来,并公开宣布它的存在。因此,如果你们问我为什么要获得自由,我会回答你们说:因为我有这个权利;而我之所以有这种权利,乃是因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同样,如果我承认仁慈和博爱都是人在社会上的天职,那是因为我思想上考虑到人的本性原是平等的。

你们提出地球上到处都是不平等的现实情况来反驳我,那是徒劳的。确实如此,不平等统治着地球的各个角落;我们也可以上溯到历史上的某个时期,从中找到不平等现象,而消灭这种现象的那一天也许还非常遥远。这有什么关系呢?人类的思想已经超越不平等所带来的贫困和罪恶的堕落,并设想出一个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社会。然后,像寄托于真和美的永恒源泉一样,人把自己的理想寄托于上帝。有人说:虽然我很软弱,我却设想一个平等的世界,这个世界也应是上帝乐意的世界;它早在上帝心里预先设想好了,原先它本出于上帝之手。不管我们来自某一伊甸国、某一天国,或某个美好的世界;也不管这个世界只是存在于上帝心里和我们的心灵里,它从未得到实现;尽管迄今唯一组成过的平等世界只有从前大自然萌芽状态的世界,当时人类还处于与野兽很接近的原始野蛮状态,我们仍有更充分的理由说,平等是自然万物的萌芽,它出现在不平等之前,但它将会推翻不平等,取代不平等。这样,从社会的起源和终止这两方面来看,人类精神统治着现实社会,并把平等作为社会的准则和理想。

如果说,我再一次相信自由,这是因为我相信平等;我之所以设想一个人人自由,并像兄弟一般相处的政治社会,则是由于我设想了一个由人类平等的信条所统治着的社会。事实上,如果人们不能平等相处,又怎么能宣布人人自由呢?如果人们既不能平等,又没有自由,他们又怎么能以兄弟般的情谊相亲相爱呢?

因此,这第三个词平等在口号中就代表了科学。我要强调说明,这个词本身就是一种完整的学说。与其说它面对现在还不如说它面对未来,从这个意义上说,亦可称作一种预示未来的学说;这种学说目前尚在酝酿阶段,并在许多学者看来,它好像似是而非,捉摸不定,甚至也许是虚假杜撰的东西,可是它却不亚于已经统治我们时代的任何学说。

但是正像我马上要指出的那样,平等的理论是最新的,可以说它是昨天才诞生的,从前的人在他们的革命中只知道叫喊自由,从基督教才开始宣扬博爱,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问题是要了解单是自由本身是否不无缺陷,单是博爱本身是否也不无缺陷。我们是智慧、爱情和活力的化身;我们不仅具有活力和爱情,我们同时还具有智慧,这样,问题就在于为了使人类本性在我们身上得到真正的满足,在我们由于生命的需要而要求自由的同时,在我们的内心接受博爱的同时,我说,难道我们的智慧就不该宣告平等吗?然而这跟光亮的白天一样显而易见。这个口号的最后一个词适应人类自身认识的需要,正如其他两个词适应我们生命的另外两个方面即行动的需要和爱的需要一样。

因此这个口号是完整的。每个公民所具有的信条就是平等,自我表现和行动的动机就是自由;正确行动的道德准则就是人类博爱。这样人类本性的三个方面都反映出来了。政治的原则和行而上学的原则正相对称。像后者一样,它也由三个词组合而成,这三个词没有一个是多余的,彼此互相配合,没有重复。

诚然,自由、平等、博爱这三个词具有更深的含义,而且从其中一个词中能逻辑地推绎出其他两个词来。但是应该说,它们仍属于不同的范畴,在这个意义上,它们与人类本性的三种官能是对应的,或者说这是人性的三个不同侧面。事实上,你们对人反复讲人类自由和人人自由的话是没有意义的,自由这个词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行动的自我权利。由此可以看到他们的内在潜力和他们自身的活动能量;但是他们对别人的博爱之情却并非直接由此产生。在任何时代,在任何国家,奴隶们总是以自由的名义,砸碎他们的枷锁,推翻他们的暴君;自由这个适合于战争的词,从未带来宽容与和平。它也不能产生道义,虽然它表示着生存、自我表现和行动的权利,但它既不能表达,也无法唤醒人的其他两个侧面即感情和认识。同样,你们向人们宣扬博爱,只能用感情打动他们,却无法给他们指明方向。基督教徒变为修道士,并接受了所有的专制主义。总之,那些对社会的起源和目的最深思熟虑的人,那些对平等具有最崇高想法的人,也仍然需要用自由这个词来表达他们自己本性的尊严,并用博爱这个词来表达他们自己和他人的联系。孤立地看,这三个词的每一个词只表示生命的一个侧面;尽管其余的两个侧面,由于人类生命具有神秘的统一性,寓于另一个侧面中;尽管这些词的任何一个词也因此包含着其余的两个词(就像我们刚才所提及的),但是每一个词,以它本身的含义来说,只是真理的一小部分。但当这三个词合在一起时,它们才是真理和生命的最妙的表达形式。

我们先辈的神圣格言呀,你绝不是人们写在沙子上的、狂风一吹就会消失的一些字母的随意拼凑,你建立在生命最深远的意义之上。你这个神秘的三角形,主宰着我们的解放,使我们的法律得到保证;你使得三色国旗在阳光中闪射出战斗的光芒,甚至真理也要从你身上[3]汲取力量,就像代表耶和华名字的神秘的三角形 一样,你啊,你正是真理的反映。

是谁发现了这个崇高的口号?是谁第一个传播它的?人们不知道。没有人会造这个口号,但也可以说,所有的人共同创造了这个口号。当法兰西人民用它来作为旗帜的时候,从字面上看,它不属于任何一个哲学家。这第一个把三个词组合在一起的人,他从中领悟到政治的福音,得到一种全体人民在他之后也都得到了的启示:革命中的激情,深刻的暴露并揭示了生活,如同那巨大的风暴有时会倒海翻江一样。也许在最下层人民中间有这么一个人,出于爱国主义的热情,第一个把这三个过去从来没有人联用过的词结合在一起。在这种情形下,这个无产者感到非常自豪,并准备为自己的祖国而牺牲,就像斯巴达或罗马的公民一样,他大声呼喊:自由。但是,我们和罗马不同,[4]基督教早成为过去,法国的革命者记得是被卡米尔·德穆兰 称之为“长裤党耶稣”的这种基督教;他的内心又要他宣告第二个口号:博爱。不过,他再也不是基督教徒,尽管他承认基督精神,但在智慧方面,他却必须有一个信仰,一个信条。十八世纪并没有白白过去,这人阅读过卢梭的著作;于是他宣扬平等。这三个词符合于我们认识、爱以及实践我们的认识和爱的三重需要;同时也是对这种三重需要的完整总结,即对几个世纪来经过无数革命早已形成的一切事物的完整总结,例如古代各共和国的重大活动,中世纪的感情高涨,以及对于近代几个世纪的看法。形成这样的一个口号是否会令人感到突然呢?它是永恒真理的表现之一。它表明为何今天这个口号虽然在建筑物和旗帜上已被抹掉,但它一旦公告于世,就能获得人们普遍的赞扬。是的,人们可以抹掉它,人们可以嘲笑它,但它绝不会因遭人践踏而被真正抹掉,或受到损害;因为它是正确的,它是神圣的,它代表人们追求的理想,它象征神示的未来,它已在理论原则上占据了优势,它终将也有一天在客观事实上赢得胜利,它是磨灭不了的,它是永存的。

[1] 这句话的拉丁文是:rerum cognoscere causas。——译者

[2] 斯芬克司:希腊神话中带翼狮身女怪,传说她叫过路行人猜谜,猜不出即将行人杀害;后因谜底被俄狄浦斯道破,她即自杀。——译者

[3] 耶和华,原名 Jéhovah, 或 Yéherah, 即犹太教神雅赫维(写作 JHWH 或 YHWH)。但犹太教禁呼其名,故读经时以 Adanaï 即“吾主”代之。后基督教神学家误把 Adanaï 一词中的元音嵌入 JHWH,即成 Jahweh, 或 Yahweh, 读作耶和华。这里所指的神秘三角形是因为耶和华的第一个字母 Y 构成了三角形。——译者

[4] 卡米尔·德穆兰(1760—1794),法国的政治活动家。1789年法国大革命期间,他参加了攻占巴士底狱的战斗,后又参加马拉等人组织的科尔得利俱乐部。他创办了《法兰西和波拉邦特革命报》,积极宣传革命主张,反对封建旧制度。1794年,他和丹东同时被当时执政的雅各宾派处以绞刑。——译者

第二章

平等是一种原则,一种信条

有人枉费心机试图否定或者贬低我刚才对于我们先辈的格言所赋予的哲学意义。他们解释这个格言所采用的卑劣和肮脏手法在人类进步的敌人身上是屡见不鲜的。在他们看来,在世界上竖起这面旗帜的是腐朽和愚昧,而不是道德和天才,那些听信他们的话的人,即那些卑鄙下流的家伙,也许会贪婪地捡起这三个缺乏实际意义的词,因为这三个词可以使他们生活放纵,并与他们的主人建立一种虚假的平等。最卑贱的感情、欲望和贪财,只会引起人们对这场战斗的叫嚣而不是对和平的呼声。因此,法兰西在举起这面旗帜的同时会使自己受到玷污;而且,在经受过这场浩劫和充满失望的感受之后,除了确信平等是一种幻想外,就几乎一无所获了。

另一种虽不如此卑劣但同样是庸俗的解释则认为,我们的法律和宪法的起草人对于平等一词,除了今天已经付诸实现的东西即公民平等、法律面前平等以外,就简直一无所知。似乎只要颁布一个国家的纲领,全体公民就会在某些方面按照法律办事;某些法律就可以适用于全体公民,人人必须执行。然而,事实上如同民法和刑法不承认阶级,不区别对待每个公民一样,其结果是,这样的纲领从现在起就有可能实现,许诺的平等也有可能实现。对这些人的解释,我们可以回答说,至少他们应该学会政治法律和懂得刑法,如果他们认为只有一小部分掌握制定法律的公民才能享受平等,那他们简直是疯子。不过也有人不是这样去理解大革命的公理的。在这一公理中,不是只谈公民平等,而是谈人类平等;另一方面,不是谈一个或多或少受到限制的事实,而是谈指导这个事实的一种权利。在作为事实的平等和作为原则的平等之间,存在着如孟德斯鸠所说的“天壤之别”。

是的,我要再一次强调,对于这个象征,我们先辈的理解与上述的理解是不同的。这一象征中的每一个词代表一种原则,即一种信条,一道命令。象征中的平等一词不是说我们试图创立一个全体公民人人平等的共和国,而是说平等是一种神圣的法律,一种先于所有法律的法律,一种派生出各种法律的法律。

对于懂得思想的连续性的人来说,这其中有一个不容置疑的论据。他们懂得这些思想首先在某些思想家的著作中形成,后来又怎样转为公众的舆论,并在行动中付诸实现。我要问,在革命公式中,平等一词是从何而来的?它来自卢梭。正是卢梭,卢梭的书籍,他的学派,把平等献给了我们的革命。然而,在卢梭的著作中,平等几乎构成了一种完整的学说。卢梭的每一篇著作都建立在人类平等的基础之上;因为在他看来,公民的平等本身,只是人们自然平等的一种形式和必然结果。因此,正当卢梭精神传播到人民中间,并为我们定下法律的时候,由全体人民大声说出的平等这个词就成为一种原则、一种信条、一种信念、一种信仰、一种宗教。

第三章

这项原则今天已被公认为司法准则

我要问那些不承认在人类平等中具有某种原则,或者说某种信条和某个戒律的人,为什么他们认为下面的事实是不好的,是违背公正的,是违反健全的立法呢?比如说,一个父亲今天仍像过去罗马人所做的那样,对他的儿子还操有生杀之权,或者认为一个主人可以杀害或伤害他的仆人而不受制裁,就像各国过去所做的那样,或在奴隶制殖民地内还在发生的情形那样。我要问为什么他们觉得在欧洲重新建立奴隶制和封建制是极不公道和十分荒谬的;相反,为什么他们认为最贫穷的公民采取反对最富裕公民的行动值得赞赏呢?为什么他们认为不管受害者是谁,也不管罪犯是什么人,对不法行为和犯罪的刑罚应该一视同仁呢?[5]

这样,你们的司法原来是与拉西第蒙 人不公正地伤害和残杀伊洛特人的司法有区别的,同时也是与罗马人不公正地伤害和残杀他们的奴隶的司法有区别的,也是与中世纪的贵族不公正地伤害和残杀他们的家奴有区别的。你们不再根据伤害者和受害人的身份去定罪。如果今天一位王子杀害了一个平民,并用几块巴黎铸造的钱币去赎他的罪过,你们就会认为这是错误的。 但是为什么在人类的法律中会有这种变化呢?过去,在刑法方面,人们注意什么呢?今天那些要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们又在考虑些什么呢?毫无疑问他们是根据一种原则进行调节的,他们当然不会像失去理智的人那样胡作非为;他们根据某个普遍的、神圣的、铭刻在他们心中的概念去制定立法。

然而这个概念、这种原则、这种规则、这种准则究竟是什么呢?根据这个准则,过去法律所许可的许多行为今天被看作是罪孽,并为人们所憎恶或受到惩罚。

这个原则,就是人类的平等。

事实上,你们不得不承认今天的司法并不在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之间作出区别;既然这两个人都具有人的特征,他们在司法的眼中就是平等的。

如果说司法对于他们是公正的、不偏不倚的,那唯一理由就是他们都是人。父亲所以无权杀害他的孩子,因为人类的特征也体现在小孩的脸上。富翁所以无权强制可怜的穷人,因为人类的特征保护着可怜的人去反对富翁。因此,只要因为他是人,你得承认人具有某种权利。

你们不会认为,发明这个规则是为的是使司法的管辖格外方便,格外正规化吧?这样来解释也是荒谬的。创造权利的东西(我指的是今天的权利)恰恰就是确认人们的平等。这种确认的平等先于司法,是平等创造了司法和构成了司法。如果一个生气的父亲或者一个嫉妒的丈夫能够随心所欲地报复或进行惩罚,那是因为当时人类的平等尚未得到承认,也因为弱者在强者面前一文不值或者说微乎其微。请你们相信,如果公众舆论还在人类的种族之间制造区别的话,司法就会追随舆论,这样还会像古代和中世纪那样产生两种或三种司法。

有人力图把今天的司法说成只承认同一种民族内公民之间的平等,这完全是徒然的。为什么在这种情形下,杀害一个外国侨民也要像杀害一个本国居民那样受到惩罚呢?

请注意,这里的问题不在于人为法,而在于这些法的原则。我要马上证实,公民的平等就像我们今天所理解的那样是源于我们对一般人的平等的信仰;从上一世纪以来,这两种信仰一直是不可割的,而且是产生于同一种学说,人们不能反对人为法,也不能用指明公民的平等经常取代人类的平等来否定我们对于人类平等的感情。我需要得到证实的是,当一些人不是我们的手足同胞,而受到种种暴行侵犯时,我们就完全熟视无睹。

那么你们自己在这一点上检查一下。我并不认为这些是强加给欧洲人的暴行和折磨;欧洲各国人民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之间不得不保持着某种司法方面的相互保证。但是那些黑奴贩子要把奴隶贩运到你们美洲的殖民地去。我告诉你们,那些殖民地的蔗糖和咖啡需要黑人去种植。无论是来自欧洲的白人,或是印第安人自己,都无法忍受在酷热的阳光下劳动。这些垦殖者期待着黑奴,如果非洲人的奴隶制度不被肯定接受的话,他们的财产就会受到损失。而殖民地也就会结束。你们会用这一句名言回答我:“宁可牺牲殖民地,也不放弃原则。”人们竟那样愚蠢地把这句话说成是对法兰西革命的犯罪,而这句受到人们谴责的话,仅仅是良心的最高呐喊,是正义的呼声,也是[6]高乃依 曾说过的“不如去死”的声音。[7]

有人对你说,那些人是黑人,他们是夏姆(Cham) 人种,而[8]你们是雅弗(Japhet) 人种。对此,你就回答说,肤色的差别不能证实奴隶制的正确;你说,瑞典人比西班牙人皮肤白,但并不能从这句话得出任何结论。

但是有人还会对你说,过去那些教皇曾经敕书把统治非洲领土的主权授予欧洲人,而那些可怜的印第安人的伟大保护人——拉斯·加[9]萨斯 曾认为黑人沦为俘虏是件正当的好事。你会说,教皇们所支[10]配的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拉斯以后也会赞同克拉克逊 的意见去解放黑奴。[11]

最后,让人们用《圣经》 对众多的人民所宣布的灭绝的判决去反驳你们吧,你们将会厌恶地合上书,将这些戒律归咎于当时人类的愚昧无知。

因此,什么都不能战胜你们对正义的感情,这种感情并非其他,而是对人类平等的信仰。 这种信仰,可以说今天已自然地体现在所有完美无缺的智者身上,并产生了效果。外交官们制定了人为法,还作出对买卖人口施以刑罚的规定。

我们的结论是,今天从人道思想出发,承认每个人单就作为人的资格而言,可享有某些权利;但是也可以反过来说,每个人都有可能具有和其他任何人同样的权利。由此我们必然得出第二个结论,即如果我们还无法真正行使这种权利的话,如果我们还太愚昧、太堕落、太贫困,以致无法在地球上组织人类平等的话,那么这种平等仍然比我们所有的民族、我们所有的政体、我们所有的机构更优越、更高超。

[1] 拉西第蒙是斯巴达的又一种名称,地处今日希腊伯罗奔尼撒半岛的南部,是地中海、爱奥尼亚海、爱琴海海上交通的枢纽和必经之地。——译者

[2] 高乃依(Corneille, 1606—1684),法国剧作家,以《勒·熙德》、《贺拉斯》、《西拿》、《波利厄克特》四大悲剧闻名于世。——译者

[3] 夏姆系《圣经·创世记》里的人物,是诺亚的儿子,后成为埃及人、埃塞俄比亚人、索马里人的祖先。——译者

[4] 雅弗系《圣经》里代表的族长,他是诺亚的儿子,后成为印欧语系里各国人民的祖先。——译者

[5] 拉斯·加萨斯(Las-Casas,1474—1566),西班牙传教士和多明我会修士。他在南美洲和安的列斯群岛以所谓保护印第安人的名义,实际上推行的是一种改头换面的殖民主义政策。——译者

[6] 这可能是作者在引证时的一处笔误,把萨米埃尔·克拉克(Samuel Clarke) 误为克拉克逊(Clankson)。克拉克(1675—1729)是英国哲学家和神学家,早先研究笛卡尔哲学,主要作品是《论存在和上帝的属性》,其矛头与霍布斯和斯宾诺莎的观点针锋相对。他在与莱布尼茨探讨时间空间的通信来往中,他的立场赞成牛顿的现实主义观点,反对莱布尼茨的唯心论。——译者

[7] 摩西,《圣经》故事中犹太人的古代领袖,向犹太民族传授上帝律法的人。——译者

第四章

当今社会,从某方面观察,除此原则外,别无其他基础

凡是不愿看见人类平等原则的人,至少应当承认存在着一种公民平等的原则。我理解的公民平等是公民在刑法、政法、民法各个方面的平等。

事实上,如果我们从某个角度去观察今日欧洲大部分社会,我们就会发现,这种公民平等不仅在现实中已经确立,而且在法律上也已经颁布。比如,当代法兰西呈现的是一幅什么情景呢?

第一,这个国家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出现在国际社会之中,它是一个准备捍卫自己的权利的整体,因此,它以自己的军队为代表。那么什么是组织军队的公认原则呢?是平等。因为可以说所有的公民都要服兵役,而每个士兵(我记不起是哪一位君王说过的)都可能成为[12]法兰西的元帅 。当然我知道这根本不是事实,无论哪里,到处都是不平等。富人可以世袭,对于勇气、才能的真正竞争是不存在的。有些人依靠他们父母财产的特权,像旧制度下的贵族一样,从学校毕业就成为天生的军官,或者至少可以享受一种专门教育,为他们的升阶晋级铺平道路。另一方面,手工业者和葡萄园工人的儿子,无论他们的才能如何卓越,也无论天性赋予他们的勇气多么恢弘,他们获得的一切恰恰只能当一名无名小卒。不,平等事实上并不存在;但好在原则已经宣布,并为人们所公认。

第二,国家制定法律并进行管理。我承认,平等的原则在这一点上为得到人们的公认,曾遇到过很大的阻力。贵族阶级和君主制度最初顽固地进行抵抗以便保存其所谓的法权和权力的东西:因为这是我们首次革命。后来这个君主制度和这个贵族阶级被推翻,又出现了莫名其妙的什么伪君主和伪贵族阶级,他们企图取代前者登上王位:这就是第一帝国和君主复辟制度。它们后来又被推翻,而这一次是第三等级。它依靠人民,并由人民赢得胜利,但在它的内部又涌现出热情的贵族学者,他们自称立法权和政府只属于他们:这就是今天我们眼前的尚无名称的国家。但是,我最后要问,你们反对人民的主权,就是说反对所有人的权利,反对平等,那么你们的另一个原则是什么呢?从文字上讲,这个权利本身不正是在你们宪章的最后一条中乃至在我们初期的宪法里陈述过的吗?难道我们没有看见所有违背众人意愿的另立一套政权的政府都完蛋了吗?尽管绝大多数人还得不到政治权利,难道不已经承认法律是由某些人以全体的名义拟订出来的吗?这样以虚构代替真实,至少可避免权利的失效,或者可以说国家之所以得以维持,乃是由于权利得到公认,并宣布假如取消这种权利,假如取消代替权利的这一虚构,社会也就失去了基础。

第三,国家从事农业、工业、商业,但又是什么原则支配着这些不同的劳动呢?是名之谓自由竞争的平等。可是我知道,在这方面实际上占优势的是最可怕的不平等。真正的竞争并不存在,因为只有一小撮人占有劳动工具,其他人不得不在悲惨的情况下沦为工业奴隶。一些人是土地、机器和一切生产资料的主人,而这些生产资料是全体人民的才智在以往各个世纪中创造的,或者是一天一天不断地发现的。生产是为了这些人,并根据他们的消费来安排的;这样的生产,跟它应有的目的相比,是非常渺小而可怜的。至于劳动者,他们只能得到工资;他们彼此争夺工资,他们和牲畜、机器——他们的真正竞争者——争夺工资。他们的生存,即几百万人、几百万我们的同辈、同类、兄弟、同胞的生存都服从于形形色色的资本拥有者的目光短浅、粗心大意、庸碌无能、感情冲动、一时狂热所带来的种种命运和机缘。社会在宣布竞争的同时,直到现在并没有做其他事情,只做了一件大丑事:这就是把社会组织得活像一块圈地,一群被捆绑和被解除了武装的人在里面,听任另一群用优良武器装备的人肆意宰割。劳动或工业中的那种自由景象实际上非常类似土伦的苦役犯监狱。但无论如何,既然人人有权从事工业,享有财产这一点已被宣布,并得到公认,人民就已经取得了伟大的胜利。

第四,在刑法中,也处处都宣告了平等的同一原则。

如果人们认为我是上当受骗,如果认为我是被大量布下的诱饵所迷惑,而狂热地以为我们的刑法是人人平等的,因此我们就具有再好不过的公正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事实上,对于这些我连一个字都不相信。但是,如果认为真正的刑法平等实际上占优势是错误的话,那么认为一种粗糙的刑法平等实际上已经建立却是正确的;如果认为刑法平等的原则,如同我们今天所理解的那样,就是司法的原则本身是错误的话,那么认为这个原则是司法的影子和通向真正公平的道路则是不正确的。对这一点,我想进一步加以阐明。

要使司法在穷富之间一律平等,首先当初就不应该区分穷人的孩子和富人的孩子;换句话说,应该使人人受公共教育,正如社会契约早已颁布的那样;孩子们应该不分出身,人人得到同样的道德教育,然后从同一个起点上共同前进,孩子们就会真正地以高尚的道德进行斗争。如果他们做了什么坏事,这时归咎于他们就是合理的了。但是我要问,对一个不幸的傻瓜,一个因为早先的条件不好而没有受教育的人,或者一个由于贫困和生活不下去而不得不走上犯罪道路的人,和对一个任何事理都无法开导或是罪无可赦的人科以同样的刑罚,这是什么司法?你们要像惩办成年人那样地去惩罚一个未成年的人吗?不,因为你们考虑到他年龄小。多少成年人,由于缺乏教养而真正成为社会上的少年,应该把他们看作未成年人!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条件的地方,我就越难看出在刑罚平等上有什么司法。当你们为了争夺奖金让两匹马赛跑时,你们绝不允许一匹马上的装载量比另一匹马增加一倍;在这事情上你们具有平等的兴趣和感情,甚至连跨在马鞍上的赛马骑师也得称一称重量。可是在人类的刑律方面,你们却是另一套做法。对于一个富翁的偷窃行为(当你们惩罚他的时候),和一个穷人的偷窃行为,你们却科以同样的刑罚。难道你们看不出穷人身上的负担要比富翁重一千倍吗?

现在让我们转到上述主题上来吧!假设不管人们所处的各个社会阶层是如何的不平等,轻罪的刑罚应当一致。这种平等的司法,这种平等的惩罚是否会发生呢?大家都认为会发生的,人人都这样说,而且常常流露于言辞之间,人们甚至站到屋顶上大声叫喊,但这仍然是一句谎话。

请你们查询一下统计数据;它会告诉你们哪些阶级要进监狱、苦役劳改所和上断头台。有一个社会,那里的人只要一犯罪就会落入法网或宪兵手中,那就是穷苦阶级。还有另一个社会,那里有些人几乎犯有种种的罪行,但他们可以不受刑法处分,或者至少不必害怕它:[13]那就是富人阶级。司法是一个瞎眼的波吕斐摩斯 ,一个畸形的、粗野的希腊独眼巨人:富人,受他们彬彬有礼和天真可爱的神色的庇[14]护,可以免受打击,就像宇利斯 及其伙伴从地洞里逃出来时躲避在羊群的白色羊毛下面一样。

普通一个平民都愿意挣得比他能用诚实的方式赚到的更多的工资:他除了使用暴力外别无其他办法;他当了小偷;人家把他逮住,关押起来,对他进行审讯,并判他在船上服苦役。而一个有钱人当了小偷,一个上等阶级里的人当了小偷就大不一样,他的命运要好得多;他可以随心所欲地施展他的本领;他盗窃十万法郎,比别人偷一个苏还要方便。请实实在在地观察一下上等阶级的获利经营吧,并请告诉我,哪些营业里没有偷税漏税,哪些属于非一般性的、反常的,亦即违反规定的,而又几乎从不受到惩治。诚实、正直和珍视荣誉,这些难道是工业大臣和财政大臣的固有特征?当代有人为某些资本家创造了“猞猁”这个外号;但是,在这片阴森森的森林里,今天的人都为了抢劫财富而越来越疯狂地你争我夺,所有资本家都是“猞猁”。在这些被贵族院议员喻之为金融巨头的下层,则是财产并不豪富的投机商,再后是地位更加低微的其他一些人。可是他们会更纯洁吗?人们说,有多少可耻的经商,就有多少缺德的赌博,就有多少非法利益用来购买已经取代了过去的终生爵位的官职!这难道是商业本身所具有的正大光明吗?但是谁不埋怨今天的商业到处是堵不住的偷税漏税,尔虞我诈成为商业的灵魂,招摇撞骗构成商业的神经呢?此外,每个良心不纯的、把商业作为其职业的人难道不总是为了孤注一掷,利用他人的破产而发财致富的吗?

我这样设想,一个人诞生在上层阶级之中,或被接纳在这些阶级之中,他非常贪婪,不怕受良心的责备,因此要不惜采用一切合法和非法的手段去发财致富。他被奢华所诱惑,他会自言自语地说:我将获得所有这些财富,我将拥有别墅、地产和仆人;我生来就是当王侯[15]的料子:我就是阿卡迪 的王子。这种人缺乏道德,一味追求权势和富裕,权势是为了变得富裕,富裕是为了有权势,他在许多方面酷似送往苦役船上的小偷。我得承认这个人思想敏捷,智慧过人,这是真实的;可是我推想他缺乏优良品德,从道德方面来看,他是一个真正的蠢货。多少人就成了这个模样!司法没有办法对付他;那么,到什么时候人们才见不到他往上爬呢?倘若他瞧不起商业、财政或者诉讼法,那他就去当政治阴谋家。他如果当新闻记者,他会把读者对他文章寄托的信任出卖殆尽:他如果当上议员,他会把选举人的重托卖个精光;如果有人指责他这种做法,他会运用部长的宽容在必要时听命于选民,他会说:我有权利卖掉他们,因为他们是属于我的。为什么这个人不去当部长呢?人们有时看见过类似的奇迹。于是他会卖掉或通过他的情妇转手卖掉国家的官职,或者利用国家颁发的有价证券进行投机钻营。我们可以举出一大批或多或少类似这个典型的例子。出众的外交家,为了金钱而叛变,出卖了他们祖国的利益;诚实的人民议员为了他们的地位出卖了他们在议会里的选票;各种不同身份的谨慎的官员利用他们的职权进行投机倒把;勇敢的将军们贪污士兵的给养;虔诚的传教士和神圣的主教滥用宗教的威严捞取遗产,类似这样的一群群小偷惯窃真是数不胜数。

但是在上层阶级中,允许犯罪行为是否就到此为止呢?是否它只限于伪装得很巧妙的走私呢?不,一切可能的罪行到处都是与财产的多少成正比的;所有的放荡纵欲都可以在金子的堡垒后面肆无忌惮地[16]得到满足。洛佛拉斯 使他的金子掩护自己,就像过去用他的地位[17]和贵族身份作掩护一样。有钱的塔尔丢夫 能够不受惩罚地施展阴谋诡计,到了戏剧的结尾,下级军官还无法逮捕他。[18]

我刚才设想当代某一个人能把下层的卡多什和曼得兰 的大胆行为转移到上层阶级和它们所占有的职务中去,这种假设可能成为现实。具有贪婪灵魂和雄才胆略的人们认清了本世纪的风气,他们更换了布景,把苦役船和监狱留给了蠢材,而他们只管收受花冠。他们成了被讽刺的对象,这是真的,然而,这对他们来说又有什么关系呢?[19]也许这种讽刺正是他们自己干的呢。罗伯尔·玛盖尔 就是描绘上流社会里允许犯罪,不受惩处的一首诗。这个强盗从事一切非法勾当,拿信任、友谊、爱情以及种种做作的感情去做交易;都能大获成功。实际上,我们这个时代就是这样的。卡多什和曼德兰装扮成银行家的模样,在大庭广众之中公然估算,必要时,在司法机关罗列出他们拥有的资本。上世纪早该套上绞索的一个人口贩子就无耻地说道:“人们不会绞死一个拥有十万家产的富翁”,如今类似这样的人非但不会绞死,而且还给他恢复一切荣誉。

有时,只有几例上层阶级犯下的罪行(我指的是由法典正式肯定下来的罪行)偶尔被发觉,但如果要追究就要花很大的力气。然而,即使这样,还有人替他们大声疾呼,阻止揭露这种丑闻,说类似这样的事例会使人民失去在道德风尚上对统治者所持的信仰,又说如果这些体面人被这样揭露的话,社会的荣誉就会受到损害。假如社会只靠欺骗而生存的话,这样的社会也太诚实了!

在这一点上,我们的身体也沾染了阴影,我情愿承认我们被表象所欺骗。刑法上的平等,如同今天我们所了解的那样,只是用以掩盖和隐藏可悲的不平等。不过究竟需要多少世纪才能达到这方面的平等呢!如果真能达到,这真成了奇迹了。让我们回想一下,罗马帝国在整个共和国期间和实行帝制后很长时期内,任何奴隶都可以被他的主[20]人处以死刑,而不会引起司法的注意。直到阿德里安 才制定出一条法律制止这种残杀。不过,他制定的这一项法律只反对无缘无故地杀害奴隶;而杀害奴隶的权利仍然保留。今天每个人的生命和财产不仅仅在物质上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认为镇压犯罪行为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样的,司法一律平等地注视着每个人,并不因为他富有而不受惩处,也并不因为他穷困而判以重刑。今天为了维持和安定国家的局面而必须做出的这种设想,应该说是人类的一个可喜的进步。

第五,平等的同一原则也调整着公民之间的契约和合同,并保证它们的执行。

我清楚地知道在这方面还只是一种虚构;知道穷人跟富翁订立合同,在诉讼中从来得不到关于穷人的权利不至丧失的保证。我认为所有下面这些情况都会给穷人带来不平等,如诉讼程序中的千百种骗局,诉讼所需的昂贵费用,以及富人手下拥有忠仆、律师、公证人、[21]执达吏和一大批从事诉讼的人员为之出力的方便。读一读伯坦恩 所写的关于司法机构的文章,你们就知道寡妇和孤儿的权利究竟是什么了。总之,法官的公正尽可能为法律充当堡垒。因此这里也存在着平等的原则,而权利则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

第六,关于平等的原则,这里另有一种更加令人惊奇的说法。谁能在中世纪就预料到这样的时代将会到来呢!在那个时代,最普通的一个公民的思想在法律方面被认为不只是与僧侣或受过削发礼的牧师,也不只是与主教或大主教的思想是平等的,而且与罗马教皇的思想也是平等的;在那个时代,对于整个教会都是统一的并由二十次主教会议支持的教皇圣旨,任何人,甚至是愚昧无知的人都有权表示拒绝,提出他自己的反对意见,他不只是在秘密的灵魂深处反对,而且是公开地用口头、书面或一切可能的方式表示反对;在那个时代,一句话,在认识的事物方面,谁也不隶属于谁;在那个时代,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教皇。这些事情终于发生了:因为你们在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宗教哲学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的名义下还能宣告什么呢?除非就是精神平等、智慧平等吧!

我知道,这里的平等仍然不过是一些谎言罢了,因为这种平等所给予的权利,如果要加以运用,人民就必须有可能从事智力劳动,或至少有时间参加精神活动。这真是一条波澜壮阔的河流,它紧靠我的身边流过去;倘若我不能从河里汲取点滴河水来润湿我的嘴唇,这条如此美丽、水源如此丰富的河流对我又有什么意义?这就是人民的命运:人民有智慧的自由,可惜他不可能去使用它。

我毫不喜欢人们天天为公认的思想权利所设下的那千百种微不足道的障碍。制定法律限制创作自由,对于信仰自由进行有形或无形的迫害,对于宗教信仰自由作种种阻挠,所有这些都是当权者挖空心思[22]设下的马基雅维里 式的阴谋诡计,他们零打碎敲地把他们原来成批许可的东西都偷偷地弄走,这一切在这类主题上是不值得加以注意的。我读的是组织方面的一般缺陷,它已经宣布的人人享有智慧的权利变得虚无缥缈。既然在今天这个社会里任何东西都是无组织的,这智慧的平等,事实上只是一种幻想,虽说从权利上得到公认。绝大多数人民无权参与智力生活;他们如同野蛮人一样生活,听天由命;因为人民要自己管理自己,现在只剩下感觉、需要和粗暴惩罚的威胁。仔细看看你们的城市和乡村,调查一下是否确实实行了思想自由和宗教自由。也许那里存在平等,但只不过是一种虚假的平等。例如,里昂工场里75,000丝织工人是否广泛地运用了如此慷慨赐给大家的思想权利呢?这些可怜的人们,他们一生下来,刚刚能够有规则地移动手臂,他们的父母被饥寒所迫,就考虑要利用他们。于是他们白天跟织布机在一起,晚上就睡在织布机上面(这就像一种吊床似的可以节省很多地方),他们就这样开始了一辈子从事的劳动。一个人的生命将在永远以同一种方式移动手臂中度过。他们变成了机器,变成了织布机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就好像这架织布机就是他们的一个部分一样。这些工人和织布机构成了一个运转的整体:他们是这架织布机的灵魂,但是他们自己却缺乏灵魂。我说他们好像正在织网的蜘蛛。蜘蛛捕捉昆虫用以充饥,它只是服从它的本能,它并不具有智慧。而里昂的丝织工人,编织他们的网为的是捕获一块面包和一块奶酪,作为每天的食粮。不过,也许在这些手工业者的儿子中间,会出现一些人才,他们有的从大自然领受了计算行星规律的使命,农民的儿子拉勃[23]拉斯 就是一个;也有的肩负歌颂美德,减轻人类苦难的使命,农[24]民的儿子维吉尔 又是一个;还有的接受了把人类引向上帝的任务,比如雕刻匠的儿子苏格拉底或钟表匠的儿子卢梭。当苏格拉底和维吉尔活着的时候,当卢梭成名的时候,当拉勃拉斯诞生的时候,权利还没有宣布;今天,多亏了这些人以及他们的同时代人,权利已被宣布。可是如果总要出现什么奇迹才能使一个被不公正地埋没于黑暗当中和匿迹在下层社会里的天才重见光明的话,这个权利的宣布又有[25]什么意义呢?事实上,社会就像吝啬鬼普吕通 一样的残酷无情,[26]很难能让奥尔佛 从地狱里爬出来。人们不过偶尔看见一个灵魂从深渊中出来,而其他更多的灵魂却永远沉没在深渊之中,于是就对今日的平等发出赞赏的呼喊。唉!难道你们没有看到你们这种惊奇本身不就是压抑智慧的不平等的证明吗?

然而是否仅仅为了很少几位生下来就可能夭折的稀有天才,我们就应该有怜悯心并流眼泪呢?应该说这是为所有的人,因为大家都有值得我们怜悯和流眼泪的遭遇。我说的是所有这些孩子,所有这些人;我说的也是智力上的最弱者和最强者,人人都毫无例外。我说,根据你们智慧平等的原则,凡是上帝创造智慧的地方,也就是说凡是有人生存的地方,人就有权利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并且要过与野蛮人完全不同的生活。耶稣说过,人不仅仅是靠面包生存,还要靠阳光和真理而生存。然而哪里有阳光?哪里有真理?哪里有现在的社会分配给他的孩子们的精神食粮呢?

你们会对我说,社会上有一部分人注定要从事劳动,这是必要的,不可能出现另外的情况。你们若相信这一点,你们应当把你们演讲中的思想自由、创作自由、宗教自由等这些大字眼全部删去;或者承认你们同意对上述问题这样理解:如同刚才我说的那样,是一种全面的否定和空虚的平等。思想自由、表达思想自由、宗教自由,在一个3千万人口的国家中只适用于几百、几千人,我看这就是不平等。在一个10万人中只有一人享有这种特权的地方,用“奴役”这个词称它比用“自由”这个词更为恰当。你们应当说智慧是奴隶,并说智慧在奴役中渐趋衰竭,而不应当说智慧是自由的。

但是,你们真的会认为所有的人都不可能运用他们所具有的智慧功能吗?因为劳动是我们本性的一种必需,你们难道会认为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一大部分人就应当被剥夺精神生活吗?你们一定不会这样想的,因为你们回想到过去。过去有一个时期,基督教统治着欧洲,[27]与公民的社会和无信仰的世界同时存在的是教会,它们跟恺撒 针锋相对。不过,那时候智慧平等尚未宣布,更谈不上智慧自由得到公认,可是人人都能运用智慧。实际上,任何人,哪怕原先有过奴役的各种标记和贫穷的各种斑点,都可以进入精神生活的范畴中去。知识之门人人可进,精神食粮属人人所有;活跃的源泉对任何人都不关闭。教会是精神领域,它接受所有的灵魂,而且这些灵魂都能在里面生活和得到滋养。我还要再说一遍,哪里没有平等,哪里就没有自由。有两个世界,一个是教士世界,另一个是世俗世界。唯一的平等就在于把精神食粮赐予所有的人;但是准备这种食粮的权利并不属于所有的人,因此这种食粮对于僧侣和平民来说就不一样。教士把面包赐予世俗人,而为自己保留了甜酒。灵感的酒杯属于他们,不太丰盛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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